正文 第一章 时值九月,天时始寒,暮雨潇潇,洗净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头。背着小小的包袱,咬着干粮,我独立于渡船头。望着壮丽的江上落日,虽未有大漠长河之雄浑,但也不失自然之浩荡之气。在此奇景之前,我更觉自己之渺小,犹如沧海一粟,宇宙微尘。生命或灿烂或平淡地划过深蓝的夜空,从此不见踪迹。 我姓苏,名雨晴。前世叫郁小北,大四英语专业学生。本来是在教室复习考研的,结果有道红色的闪电闪过,我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地方,有了一个母亲叫凤亦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我以年纪小的优势迅速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母亲风亦烟携带一把剑柄雕有白鹤的宝剑,又因其容貌清丽无双,人称“白鹤仙子”。母亲一生美丽脱俗,却在有了我之后始终孤身一人。整日除了教我武功医术之外,便望着我们小屋旁边的那泓清泉发呆,我猜,那里一定有母亲最珍贵最甜蜜的回忆。 母亲医术精湛,但自己身体却很是不好。夏日酷暑难当,她却浑身冰冷,屋里始终生着好几个火炉,被子里也永远都捂着小暖炉;冬日冰天雪地,她却燥热难当,为了降温让我将冰块置于她床下。这样做虽然暂缓了身体上的不适,可是同时也种下了一身病,春秋时节,关节剧痛,心如刀绞。 我曾经纳闷,为什么母亲自己有着如此精湛的医术却没有治好自己。后来才知道,原来母亲是中了热毒,民间又称:“绝情散”。此毒一般都是情人下给负心之人,只要其离开自己之后便会心痛致死。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醒来,看着天上闪烁的星星,想着我的父亲在哪里。母亲从来都没有跟我提过父亲的事情,我也很懂事的没有问她。不管自己的父亲是不是那个最爱她以及她最爱的人,对她来说,都是个伤疤,最好不要去揭起。 我天资聪颖,又勤奋刻苦孝顺母亲,到十一岁的时候已经将母亲的毕生所学全部继承,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剑术,鞭法,用毒方面比她更胜一筹。母亲时常坐在泉边看着我练剑,当我将白鹤剑法练到第九层的时候,她欣慰的笑了,笑容中有着看透一切的空明。我觉得不妙,母亲的笑容常常是忧郁的,而刚刚那种笑里包含了藐视一切世间万物的讯息,我想,释迦牟尼抽身尘世遁入空门的时候,也笑的同样心如明镜无牵无挂吧。 我担心的看着母亲,她因长期病弱而苍白的脸在清冷皎洁的月光下竟然泛着淡淡的红晕,常年淡如初荷的唇色也如涂了胭脂,在静谧的夜空下绽放出一抹醉人心脾却让人无法挽留的微笑,就像是凝聚了世间的所有繁华。从此,任宝奁尘满,日上帘钩。 我惊恐的看着母亲,眼神一刻都离不开她,可脚下却连一步都迈不出,只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母亲站起身,白衣胜雪,伴随着卓绝轻功,步步莲花,朝我走来。 我在母亲身畔日夜陪伴了快十二年,那日,却是第一次意识到她的魅力竟然至此,连自己的女儿都无法抗拒。 母亲停在我面前,俯首看着我,纤瘦修长如玉的手指缓缓拂上我的脸颊:“长得和我真像,不知道这张脸带给你的是祸是福。”她轻轻地叹,似乎在跟我说话,又像是对着空气独自喟叹。 我张了张嘴,待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快要凝固了,气氛有点凝重,我用了吸了吸气,却发现我仍旧是有点透不过气。 母亲静静地看着我欲挣扎的样子,浅笑:“可是,晴儿,你的内心还不够强大,你太感性,太容易动情,太执着。” 可是我只有十一岁,母亲!我在心里默默的呼喊,但就是喊不出声来。 “晴儿,虽然你已经突破了白鹤剑法的第九层,现在的武功可以说是在江湖上鲜有人能敌,可是,你记住,一个人的能力越高,她所肩负的东西就越重,身处的环境也就越复杂,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半懂不懂地看着她,月光似乎愈发清明,我仿佛能够看得清母亲脸上细微的绒毛,在淡黄的柔光下缓缓闪着光芒。 “我是白鹤族所剩余的最后一个族人,自我之后,你,就是我我族最后一个。”母亲眼中的光芒盛开,仿佛要将我的整个灵魂吸进去。 “我已经将所有巫术典籍放于后山山洞之中,你自可修炼,但是记住,从今不要相信任何一个人,不要相信任何一种感情,不要对任何一个人仁慈。”母亲的语气渐渐冰冷,我能听出来她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人生萧瑟,再回首,却无风雨更无晴。”婉转的嗓音,清冷的语气,绝望的语调,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母亲已然用双臂抱紧我,我缓缓觉得体内流进了一股暖流,鼻间若有若无地嗅进了一缕幽香,那是我所熟悉的母亲的体香。我的意识开始涣散,隐约觉察到母亲的身体正在渐渐变得透明,还记得她向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白鹤族的人有自己的骄傲,就是自杀,也绝不死在别人手里。” 正文 第二章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梦中醒来。四下看看,原来自己躺在后山的草坪上。母亲呢?想到这里,我猛地站了起来。 飞奔回小木屋,却见物事依旧,唯独不见了那抹纤细但绝不孱弱的身影。 想想刚刚的一切,仿佛并不是梦。 难道是母亲真的将自己所有的力量留给了我,她自己,选择了消失? 难道她整日拖着久病的身躯活着,只是因为要陪着我长大吗? 可是她既然陪了我这么久,为何不等着我真正长大,看着我嫁人生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为何不等着我破解了她体内的毒素,还她一个健康的身体? 看着屋内简单的物事,我想起了和母亲共度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小时候,她陪着我背医书,我读《白鹤医术入门》的时候她在一旁为我做鞋;我开始自己研制一些简单的药物的时候她在为我裁衣。她看着我练剑,虽然绝大多是她都是在盯着那泓清泉在看,可是当我回头擦汗的时候她总是给我温暖的微笑,那微笑,使我懂得爱的含义。她教我练鞭,我当时胳膊都练肿了,她却说女孩子更要坚强,硬是逼我练会一整套才让我休息,可是却在我睡着的时候默默地为我的胳膊涂好药。她很少说话,就连病发的时候也很少吭一声。 我从小最大的心愿就是想要母亲发自内心的笑一次。可是任凭我练功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让她的笑容直达心扉,她看着我,目光慈爱而柔和,但是总是缺乏了一种激情,好像是为了完成一个使命才陪着我,教我武功,教我医术。 总是觉得母亲不属于这个尘世,她太纯洁,太高贵,太艳绝。任何人都无法挽留她意欲离去的心。可能自从失去我父亲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看破红尘,只是因为我的存在拖延了她离去的时间,让她不得不分心来照顾这个女儿。诚如她喜欢我,疼爱我,将毕生所学以及所有力量都留给我,我却再也无法快乐,因为,我要的并不是盖世无双的武功,艳压群芳的容貌,而是有朝一日能够找到父亲,然后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我的这个念头永远不会实现了。因为母亲和父亲活着的话,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 我也是在读了母亲留给我的信之后才知道,当年,白鹤族遇难,母亲当时只有六岁,侥幸逃了出来,成为了白鹤族唯一一个幸存者。救她出来的人是绛门门主,他收留了幼小的母亲,但十年之后,绛门门主对母亲生了爱慕之心,硬要将母亲纳为妾室。母亲当时深爱父亲,坚决不从。绛门门主于是给母亲下了“绝情散”,中毒之人只有待在下毒人身边才不会毒发,可是母亲还是义无反顾的跟着父亲走了。从此,每年冬夏,都要发病。 母亲怀上我不久,父亲消失了。他没有留一个字,永远地离开了母亲的生活。之后母亲将我养大,将毕生所学都传给我,等到我能够自立的时候,她选择了消失,将所有灵力都传给了我。 “晴儿,好好活着。”这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母亲失去后这几年,我都把自己关在山洞中练功。六年之后,我曲起手指,向被封住的洞门弹去,石门瞬间碎开,门外明月当空,我飘出洞外,黑发无风飞扬。望着沉寂的木屋,仿佛能够寻找到一丝母亲的气息。 “母亲,我会为你报仇的,我一定会血洗绛门的。” 船头的风吹得我有点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远处的灰色的山脉延绵不断,河中的水相当幽碧。 怎样复仇? 我一直都不是善良之辈,当初学医学毒的时候不知道拿了多少动物做实验,从来也都没有觉得良心有什么不安。妈妈很早就开始对我说,对别人怜悯就是对自己残忍。而我,只是要去替母亲报仇,然后遵照她的遗愿好好活着。 船缓缓靠岸,之前呆在舱内的乘客们纷纷站了起来,背着行李,熙熙攘攘,挤在出口。 夜色中的河岸并不十分昏暗,岸边柳树上挂着无数灯笼,红绿相称,煞是好看。 我拉紧包袱,攥着白鹤剑,在船靠岸的瞬间,跳上岸,消失在了岸上涌动的人群中。 正文 第三章 “你们听说没啊,江湖上最近经常有人死去哎!”顺风酒馆一楼大堂,卖油饼的王二对周边的人说,整张油乎乎的脸上布满了恐怖。 “是啊,听说都是一剑封喉。可能是离宫的人干的。”开馄饨店的周大爷也说。 “不是啊,离宫的人从来都不会让人看到他们身影的。可是有人说杀人的人一身黑衣,面目相当狰狞。可能是新出道的杀手。”做糖葫芦的李老爹一脸科学的告诉大家。 茶馆大堂真是个好地方,能够听到江湖上的各种动静。我梳着书生头,系着青布披肩,一脸苍白,一副落魄书生像。点了最便宜的茶水,看着小二眼中同情的目光,心下冷笑。 几个月前,我在江湖第一大消息机关望雨楼放出消息,说新出道杀手黑衣修罗找活干,一人一千两,绝不失手。 母亲留下的财产大都是珠宝和首饰,那些是我对她的所有念想,我不会去变卖它们。银子只好自己挣了。想想看,我虽然医术不错,不过我可不想做什么绝世神医成为华佗再世,人不能太好,太好了会生出很多麻烦,这个道理从小母亲就讲给我听。所以我选择了杀人,这事儿简单,钱来得快,不需要和其他人有太多接触,并且,还可以给我将来灭绛门提供一个很好的掩护身份。 这几个月,我已经杀了京都的周府尹,上水的方县令,斩风堂的伊堂主,秋水阁的林副阁主,朝廷一品大臣路清远,城南王世子……我一边杀人一边游玩,杀人时身着黑色长袍,脸颊上贴满了伤疤异常恐怖;游玩时则一身青布衣衫,头戴斗笠脚踏草鞋,一副穷书生的模样。我喜欢在这两个角色中换来换去,一个做累了就换做另一个,生活,在角色的转换中不断前进。 听着酒肆茶坊间的闲聊,我很满意自己塑造的黑衣修罗的形象。从兜里摸出两枚铜板递给小二,走出茶馆,看到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盛夏的风迎面而来,吹得人汗流浃背。摘下斗笠,权当扇子自顾自的扇着。 凤城民风开放,景色优美,是不可多得的旅游景点,更重要的,它还是绛门总部,欲灭绛门,先从总部入手,捣毁了它的大本营,想东山再起,也没人没资本了。 我一面走着,一面留心周围的情况。三三两两的游人从我身边经过,带来一阵阵快乐的气息,看着相携而行的老年夫妇,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深情款款的情侣,我觉得自己怎么一直都是孤独的。不过还好,孤独惯了,就不会孤单了。 父亲曾经毫无理由的离开了母亲,她恨着父亲,在十来年里都没有对我提过一丝关于他的事;同时,也对他怀着深深的眷恋,每天都会望着那泓清泉,眼波中的温柔毫无置疑。“情”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绝对不会想母亲一样,望着一泓不会说话的泉水和不知世事的女儿,默默的在心里苦念另一个人。宁可选择平淡无奇的生活,也不愿意留下千古感叹的绝章,这是我对爱情的看法,也是对人生的看法。 凤城并不大,但却异常精致优雅,每一处街角都整整洁洁,整个城镇完全没有死角出现,人们穿着也很随意干净,男子清雅脱俗,女子则以轻纱掩面,向人问路,总会有人耐心的指示,偶尔会有很热心的人带你过去。走了这么多地方,还真没遇到哪里的民风如此淳朴气氛如此和谐的。要不是绛门在这里,我还真不想让这么优雅别致的风景小城染上鲜血。 凤城北面靠山,此山被当地人奉为神山,山顶常年有冰雪覆盖,山上多松柏,多奇兽,多异草。说来作为炼药基地还是很不错的。山腰处有一寺,名为汩敏寺,香火十分旺盛。城南有条河,名为静水,河北为凤城城区,河南为牧场,水草丰美,牛羊肥壮。城区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靠近神山为住宅区,院落整齐,鸡犬相闻;住宅区南面是商业区,物品多样,价格合理;再往南,临静水的地方是娱乐区,酒楼林立,花坊相间。而我此行的目的地:绛门,便位于商业区的中心,蛰伏在整座城镇的中心,控制着整个城市的命脉。 我自小喜欢山,喜欢草。可能与长大的环境有关吧,看到草原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凤城的牧场也不是盖的,浩浩荡荡的草原一望无际,放眼望去满目都是畅快的绿色,让人忍不住想要驰骋一把,体会天人合一的境界。 既来之,则安之。我并不急着灭绛门。迟早要灭亡的门派,让它苟延残喘几天又有何妨!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艳阳天,我坐渡船到了牧场,打算找找童年的回忆,顺便在牧民家喝喝马奶酒,品品酥油茶。 到了对岸,蓝天高悬,风声呼呼,青草没过脚踝,毡包个个可见。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激动,迫不及待的走到一家毡包前,打算租匹马。 “这位公子,想要租马啊?还请跟我来,我们这里有最壮的马,包您满意!”刚走进,就有人闻声迎了出来。 我没说话,跟了上去。 “公子您看,这匹枣红的怎样?脾气温顺,脚力又好。”马夫热情地向我推荐。 我摇头,这马一看就太过于驯服,绝不是适合我的类型。 “那么您看这匹白色的呢?很衬公子您的气质,清雅自然。”这人还挺会说话的,我看起来的确有那么点柔弱。 “我看,还是这匹吧。”我指着一匹独自站着的黑马,它身上没有附加之物,没有马鞍,没有辔头,浑身上下幽黑发亮,只有鼻梁处一道白纹,两边的眼珠像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可是,公子,这马桀骜不驯的紧,至今还没有人能够收服它,您看,连辔头都没上呢!” “没关系,这马我买了。” “啊,不是要租的么……”马夫可能被我淡然的声音中透出的威严给镇住了,声音变得越来越小。 “能租,就能卖,不是吗?”我反问道。 “是,是,公子说的是。”马夫连连点头,接过我手中的一锭元宝,还在纳闷怎么看上去这么弱不禁风的书生,会有这么强大的震慑力。 我静静地看着这马,两对同样幽黑的眼眸渐渐交汇,我懂了它不遇伯乐的悲哀,它懂了我孑然一身的孤独。 “拿上好的马具来!”我又将一锭元宝塞进马夫手里,他哈腰疾步走开。 “我们可以成为至交的,对吗?”我望着它深幽的眼睛。 它则蹭蹭我的胳膊,打个响鼻,表示认可。 我笑了,千里马得伯乐是一大幸事,而伯乐得到千里马更为不易。这世上有太多假冒的千里马,伯乐单薄的身影在一群打着发蜡做过美容的千里马中间渐渐寂寥。 笑至深处,瞥见马夫拿着马具站在我旁边,看着我一副痴呆的样子。我拿过他手中的东西,他才渐渐缓过神来,见我已经换上冷笑,连忙退下。 我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也没有必要去跟被我迷住的人纠结。呵呵,即使是穿着这粗布男装,梳着可笑的书生发型,将脸故意涂得苍白,也难以掩盖我绝代的风华。 我一边给马装马鞍辔头,一边对它讲:“我叫苏雨晴,你要叫什么名字呢?” “要不叫亦阳好不好?雨过天晴,必定有阳光出来,今后,你就跟着我闯荡江湖吧,我们四海为家,赏遍天下美景怎样?” 亦阳眨了眨眼睛,头蹭着我的肩膀。 正文 第四章 我果然没有看走眼,亦阳果然可以一口气疾驰千里。它带着我在一个时辰之内就逛遍了整个牧场,最后带我来到牧场边缘,一处靠山的地方。 这里与其他地方不同,树木茂盛,鲜花盛开,鸟儿啁啾,溪深鱼肥。我欣然下马,捡来些树枝,掏出火折子点燃,然后在溪里捞起几条肥鱼,熟练地开膛破肚,去鳞剔骨。捡起几根较直的枝条,将鱼穿在上面,在火上翻烤,不一会儿,鱼便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我食欲大振,刚要一口咬下,却见树丛中滚出一人来。 我平生最讨厌别人打扰我用餐,眉头一皱,一枚小小的银针已经闪烁在指尖,刚要出手,却见那人滚到溪边,身体缩成一团,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亦阳踱步过去,嗅嗅她的身体,然后冲我打个响鼻。 我只好将银针收起,走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能让亦阳萌生出救人的欲望。 那人身着平常农妇装,褐色的单衣,头发用棕色布条绑起。脸色发青,眉头紧皱,我一把撩起她的衣袖,见整个胳膊肿的有大腿粗,发黑的皮肉上赫然有两个牙印。毫无疑问,是被毒蛇咬了。 此蛇我见过,是蛇类中最毒的红绫叶。被它咬一口,不出一炷香,人必定死亡,而且此毒一般人都解不开,被咬之人如果还神志清醒,唯一自救的方法就是自断其被咬的肢体,若是一日之内不发烧,则能活下来,但这种情况也比较少见,一般人被咬了之后,家人就可以替他准备后事了。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救她,毕竟我不想让我的医术被人知道。何况这个人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亦阳蹭着我的胳膊,看着地上的妇人,一副“你帮帮她”的样子。我叹口气,没想到亦阳是匹善良的马。爱马相求,我岂能见死不救?于是,掏出之前炼制的百消丸,给她服了下去,又用内力逼出她体内的毒素,将她胳膊上已经有点腐烂的肉割去,撒上止血粉,撕下半块衣襟,给她包扎好。 事情做完,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可能太过于专注,鱼烤糊了我都不知道。叹口气,继续捕了几条鱼,重燃起火堆。责怪地看了一眼亦阳,都是它,害得我耗费不少功力给她逼毒,现在肚子饿得要死。 亦阳边吃草边拿眼睛偷偷看我,一副心虚的样子,可眼底的那抹狡黠却被我捕捉到了。我不禁扑哧一笑,摇摇头,从怀里掏出调料,洒在烤鱼上。 “姑娘,是你救了我吗?”躺在溪边的妇人突然醒了。 “是的。”我一边吃着鱼一边说道。 “谢谢姑娘,我被红绫叶咬了,还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得姑娘相救,姑娘的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今生必将以死相报!”妇人突然跪在地上,对我磕了三个响头。 我对她的行为倒是没介意,可是对她的神色却有点质疑,她虽然作农妇打扮,可眉宇间的那种清冷是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不会具有的。包扎的时候我观察过她的手,保养得相当好,根根手指如葱根一样细腻白皙,而手掌和指腹却又一层薄薄的茧,相比是长期练武所致。 “算了,我只是顺便救了你而已,不用太客气。吃过饭没?没吃的话自己烤鱼吃吧。”我邀她坐下,并不是跟她客气,而是对她产生了好奇。什么样的人,会装扮成农妇的模样,出现在这个人迹罕至的林子里,明明有武功,却还会被红绫叶咬伤呢? 那妇人倒也不客气:“多谢姑娘。”坐下就拿起鱼来烤,倒是相当的自得其乐。 她自从醒来就一直叫我姑娘,而男装打扮的我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我对此表示疑惑:“请问这位大婶,为何你要一直称我为姑娘呢?” “姑娘心善,眉宇间有不可比拟的温柔,虽然粗布青衣,可是遮掩不了姑娘绝代的风姿。”这妇人倒也直接,奉承话说的一套一套的。 “呵呵,你可是第一个认出我是姑娘的人啊。”我语气平淡,可是里面的警告成分却不小。 “姑娘放心,在下红姑,绝非多事之人,今日得姑娘相救,算是欠下姑娘一命,以后姑娘有事,便可吹响此暗号,我会速来接应。”她说着,递给我一枚暗哨,小巧玲珑,状若发簪,倒是个设计不错的暗号。 “你是绛门中人?”我貌似很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在凤城,并不是所有会武之人都隶属绛门。”她没有正面回答,也没有说明自己属于哪个门派,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她来自哪个邪门歪派呢? “这样子啊,我还以为在绛门的地盘上,都是绛门子弟呢。”我以拉家常的语气试探着或许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这里是凤城边境,并不属于凤城的管辖范围之内。”她将火上的鱼翻了个身,说道。 “那么这里还有什么门派呢?”我穷追不舍,语气里尽是天真的好奇。装傻谁不会啊,主要是看谁装的久。 “几乎各派人马都有,一个门派周围总是有许多其他门派的间谍,这样就保持了信息的流通性。”她望着火堆,一本正经地说道。 打太极倒是打得不错,还信息的流通性呢,我猜你们是买卖情报的部门吧。我默默地想。 江湖上的情报机关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望雨楼,一个是离宫。望雨楼主营消息买卖,其做事比较光明正大,分机构比较好找,它也像是一个中介机构,像我上回的杀手广告,就是在望雨楼打出去的。而离宫则是杀手机构,偶尔也做一些国家机密的贩卖,行事诡异行踪离奇,江湖人很少知道它的总部在哪里。 眼前这个妇人,应该不是望雨楼的人。离宫的,倒是很有可能。 难道,在这片树林里面,就是离宫的大本营吗? 我嘴角噙着笑,这世上还真是有趣,江湖中正派绛门的邻居,居然是杀人无数人人都闻风丧胆的离宫!实在是太好玩了。 正文 第五章 是夜,月色清朗,照在庭中,树木的影子宛若水中青荇,在澄明的月光中摇摇曳曳。 毫无疑问,我喜欢这种夜晚,小时候,母亲总是在月色下坐在泉水边,陪我练剑。伸出手,月色从五指间穿过,忆起母亲的秀发,乌黑柔软,光亮顺滑。 我脸上贴着疤痕,一身黑衣,站在绛门院内的一棵香樟树上,看着院内端着托盘进出的丫鬟,打扫院子的妇人,移接花木的小厮,望着半开的窗内正在用晚膳的绛门门主一家,我感慨万千:人,总是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睡前,他们中有人还有可能计划明天会去当铺查账,会去牧场收税,去布庄裁衣,去寺里求签,去城南和情哥哥幽会。可是,一旦进入睡梦,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生命如蝼蚁。自从做了杀手,我就有这种感觉了。 任何人在浩荡的生命的长河中,都是一只毫不起眼无足轻重的蜉蝣,有的被别人挤死,有的被别人吞掉,而那些侥幸活的比其他人长的,也经不起水流的冲刷,最终还是会走向灭亡。 一阵微风吹过,鼻间隐约闻到兰花的香味。转眼一看,院墙周围满满的种的都是兰花。这种兰花一株千金,四季盛开,绛门门主还真是奢侈。 我握着白鹤宝剑,它在我手中微微颤抖,与我心灵相通,仿佛是母亲陪伴在我身边。母亲,我就要为你复仇了。 膳房门开了,绛门门主率先走了出来。他身材挺拔,容貌不凡,气质华贵。可惜,他曾经那么残忍地对待我母亲,不然杀了他还真觉得可惜。 门主的妻妾女儿们依次走了出来,女儿们恭恭敬敬,向背对她们站着的父亲行了礼后就退了下去。几名小妾围着他,像是要粘到他身上去一般。他有点火,袖口一挥,几名如花似玉的美妾就朝后面倒去。还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是因为她们生不出儿子,才如此恶劣地对待她们吗? 小妾们爬了起来,心悸的互相看了一眼,陆续离开,退至后院。 我想,这门主脾气真差,难怪母亲不喜欢他。 门主踱步到墙角的兰花从中,慢慢地蹲下身去,伸手抚弄那一株株盛开的兰花。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动作却极为温柔。一个大男人,满怀柔情地逗弄花花草草,这情形怎么看怎么别扭。 “亦烟,你还好么?”一大群莺莺燕燕走了之后,院落安静许多,我将他这句自言自语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亏他还有脸在这里缅怀我母亲,她都受不了他下的毒而香消玉殒了,他在这里摸着兰花思着故人顶屁用啊!我的怒气一点点上升,手中的剑也握得越来越紧,恨不得立刻将他千刀万剐。 可是我毕竟是相当理智之人。我强按下怒气,纹丝不动地站在香樟树繁茂的枝叶间,等待他睡觉,那将是我最好的攻击时间。 又过了很久,我的身躯都站得有点僵硬,他才缓缓站了起来,去了书房。 真是精力旺盛,不去卧房去书房,我轻轻飘下树枝,转到他书房顶,小心翼翼地揭开一片瓦,通过缝隙看下去。 只见他伸手在书架旁边按了几下,墙上弹出一个暗盒,难道是他收藏的什么宝贝?我好奇的继续看下去。 他拿出一卷画轴,像捧着珍宝似地将其放于书案上,缓缓展开,我目瞪口呆:竟然是我母亲的画像。 “人面不知何处去,兰花依旧笑东风。”他的手指拂上画中母亲的脸,款款说道,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亦烟,如果你没有跟他走,我们现在过得应该相当幸福吧?” 幸福个鬼,自己娶了那么多小老婆,还敢说让我母亲幸福。 “亦烟,我那么喜欢你,你怎么就不肯喜欢我一点点呢?” 大哥,感情的事不是你说喜欢就能喜欢的啊! “亦烟,你还好么?”啪啪两声,极其轻微,但我听到了,那是眼泪落在书案上的声音。 正文 第六章 我看着他痛苦的身影,听着他绝望的声音,有点不忍,毕竟,他是喜欢母亲的。可是,眼前浮现出了母亲毒发时痛不欲生的惨象,对他刚刚浮起的一丁点同情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终于忍不住了,翻身进窗,动作如一缕微风,迅速轻盈,在他还没有反映过来之际,就将剑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绛门门主好兴致啊!”我语气尖酸地嘲笑道。 他倒是挺镇静,回头望向我,眼神中竟然没有一丝惧色。 “不愧是一门之主,有胆量。”我赞道,扯出一抹微笑,要知道,在我现在的脸上,出现微笑是多么恐怖的一副画面。 “你是谁?”他问道。 “我是谁比不重要,而她是谁才重要。”我用另一只手指着画上的母亲说道。 “说,亦烟现在在哪里?”他语气凶狠,压力迫人。 “门主,你认清形势好不好,现在是我为刀俎你为鱼肉哎,哪有鱼肉问问题像你这么态度强硬的?”我架在他脖子上的剑又用了一分力。 他目光转向我握着的剑,瞳孔骤然一缩:“你怎么会有亦烟的白鹤剑?” “你说呢,齐大门主?”我不如逗他玩玩,这是猫抓住耗子之后的普遍心理。 “你的眼睛和她很像,声音也很像,你是她什么人?” “呵,我是她什么人呢?我说我就是亦烟,你信吗?”我好笑地看着他。 “不,你不会是她的,她中了热毒,活不了多久的。”他喃喃地说道。 我语气顿时凌厉:“原来你也知道她活不了多久啊!你要是真心喜欢她,为什么不在当时给她解药?你明明知道她中毒后痛不欲生,你却在这里和你的三房四妾共度春宵,饮酒作诗,现在倒有脸坐在书房品着香茗看着我母亲的画像思念故人,齐璟,你不觉得你现在的这种做法无异于是自欺欺人吗?” 他看着我:“你是她女儿?” “是,我母亲含辛茹苦将我养大,怎么说我也要为她报仇啊,你这个给她下毒之人,是不是应该拿自己的鲜血来祭奠我母亲呢?” “哼,当初如果她不离开我,哪里会有后来的痛苦!我爱她爱到发疯,她从来都忽视我的感情,还跟一个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小子跑了。你说我能不气吗?当年白鹤族灭族的时候,是我将浑身是血的她抱了回来,收留她,给她关爱,可是,她却一点都不知恩图报,竟然背着我爱上别人!这口恶气你让我如何能够咽得下!我当然会用非常手段迫使她回到我身边,可是,那个贱人,竟然宁可忍着万箭穿心的痛苦,也不肯回来看我一眼,好,好,你就忍着,我看你能够忍到哪一天!”齐璟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气着了,有点气喘。 “竟然说我母亲是贱人,你还真是活腻了。”我对他变态的爱已经忍无可忍,母亲饱受热毒折磨的形象又在我脑中回荡,今天,姓齐的必须血债血偿。 我一剑砍下去,却砍了个空。原来他趁我刚刚分神的刹那躲开了剑锋,抓起了书案旁的刀。一时间,刀光剑影在书房里徘徊,虽然他打不过我,可我也不能在短时间内杀了他,而我们兵刃相见,必定会引来他人注意的,这势必会给我带来麻烦,各个击破总比整体突围来得轻松的多。 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齐璟一刀挥来,我低头,刀锋扫过我的发髻,将发簪斩落。伸手将发簪握与掌中,抬手揭下贴在脸上的刀疤,暗暗运功,顿时眉间发光,散开的长发在背后无风飞扬。 他一愣,我笑了,要的就是你的这一分神:“璟哥哥。”我柔声叫道,想必母亲小时候,也是这么叫他的吧? “亦烟。”他眼神呆滞,我又一笑,挥剑准确无误地割断了他的咽喉。看着他圆睁的双目,我默默的说:“母亲,你可以安息了。” 正文 第七章 刚刚我和绛门门主齐璟的打斗已经引来了几个护院,我悄无声息地从他们背后滑过去,在每人脖子上都划了一刀,看着他们无声地倒下,我飞身去了后院,齐璟老婆女儿们住的地方。 之前我已经在她们睡前点的熏香里放了足够多的迷魂散,现在割起喉咙来更是轻松,就是不下药,我也一样可以轻松取其性命,不过,能轻松一分是一分,手上的迷魂散多得是,用掉一点,我赶路也轻巧。 去过家眷们的住处,我又落到绛门仆人们的歇息地。依旧是一个不留,我没那么傻,只要有一个留着,就是养虎为患,虽然我易了容,可是也不能完全保证以后不会被人认出来。对于自己的性命安危,我从来都将其排在第一位。 最后,我绕着绛门整个庄园转了一圈,将所有巡逻的护院卫士都解决了。回到来时翻进院墙的地方,看到兰花,随手抓了一把,来擦拭剑上的血污。 白鹤剑吸足了血,在月光下泠泠地闪着寒光,剑柄下部的白鹤标志变成了红色。早就在白鹤族的典籍里看到过,宝剑还需鲜血养,当时我也没当真,没想到,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擦干净剑上的血迹,我款款站起来,身形转动,将事先藏在宅子各处的松枝点燃,看着火光从明灭变为冲天,我拍拍手悠然离开。 走了没几时,突然,空气一动,有陌生的气息迎面传来,我立即闪身,只听“轰”的一声,背后的墙壁顿时碎开。回头一看,一个身形挺拔的蒙面少年,身着白衣,逆着熊熊的火光,挡在了我的面前,眼神中燃烧着复仇的疯狂。 他是谁?不会是绛门的人吧? 他不留给我任何思考的空间,转身就拿刀向我劈来,我见他眼中杀气冲天,哪里还敢跟他客气,提剑迎上,顿时,两道人影交织在一起,一黑一白,煞是好看。 这个少年的功力不知道要比齐璟好几倍,还真是江山代有人的才出啊,差不多都能和我打成平手。而我,刚刚杀了那么多人,就算耗不了多少真气,手也有点酸啊。何况,杀了齐璟之后我的心已经不再愤怒了,眼前这位显然是对我有着深仇大恨,将所有的力量都汇集在刀剑,招招凌厉,刀刀致命。 我感觉持剑的手臂越来越酸,越来越提不起力气,突然想到刚刚和齐璟打的时候,手臂上被他划了一刀。真卑鄙,刀上竟然带毒的! 虽然我不喜欢养虎为患,可也没有一定要见虎杀虎,有时候还是要避开一下的。眼前这种情况,我越来越不济,他越来越疯狂,我可不想死在这小子手中。于是手下虚晃一招,翻墙逃走。 幸好脚力还是可以的,轻功也不错,我可以在后面有疯子追着的情况下跑的顺溜,没有绊到一块石头。可任凭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甩掉他。真麻烦,向来都是我追别人,哪里被别人这么不要命的追过! 我往河边跑去,亦阳就在河对面等着我。终于听见达达的马蹄声了,亦阳朝我跑来。我飞身上马,眼看就要过河了,肩上却突然一痛,这小子,背着我放暗箭啊,拼着最后的一丝意识,我拔下头上红姐给的那个暗哨吹响,抱着亦阳的脖子,慢慢不省人事。 正文 第八章 “姑娘,你可算是醒了!”温柔的女声,听起来似乎有点耳熟。 我躺在床上,努力睁开了眼睛,面前一位似曾相识的妇人,眉宇间有着淡淡的熟悉,将药碗轻轻放在床头的木桌上,轻轻地扶我起来。 我摇摇头,觉得头晕,我怎么在这儿,这是什么地方,她又是什么人? 记得当时受白衣少年追杀,意识里最后一幕就是亦阳带着我没命的跑开。 “你是谁?”我问道,但在出口后却被自己沙哑的音色下了一跳。 “姑娘,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上回你还在小溪边救过我呢。”妇人看着我,又说道:“就是被红绫叶咬过的那个妇人。” 我闭了闭眼,又睁开,是了,在最后一刻,我吹响了她给的哨子,她救了我。 “我怎么会在这里?”问完后我不禁脸红,其实是刚才我太激动自己还活着了,我真正想问的是这里到底是哪里。 “这里是我住的地方。”妇人温和的说道,既没有透露任何有用信息也没有嘲笑我的低智商,静静将药碗递到我嘴边。 我端起碗,面不改色地喝了下去,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妇人赏识地看着我,哼,想当年,母亲留下来的那些增强功力的方子,比这个不知道要苦上多少倍,我都一声不吭地熬了喝了下去。 既来之则安之,我本来就没有固定的落脚点,到哪里都是一样。环视屋内,木床,木桌,木凳,窗前的铜镜也镶嵌在木框里,木头光洁明亮,抛光却没有上漆,我喜欢这种原生态的淳朴。 我在床上动了动,那妇人便开口了:“姑娘,你的毒还未清,现在下地的话恐会留下后遗症。还是再等两天吧。” “多谢红姑。”在人家的地盘上,我总得客气点是不是?幸好我这人记性比较好,记得她的名字。 “姑娘言重了,红姑只不过是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恩而已。”她倒也实在,一句话就点明了自己只是在报恩,并没有要和我有多亲近的意思。 “我叫雨晴。”让人知道我真实姓名也没有关系,反正现在人人都在追杀那个黑衣修罗,我苏雨晴可是冰清玉洁的黄花大闺女一个。 “雨晴姑娘,你先好生歇息,我待会儿再来。”她端起空碗,静静地走了出去。 我望着她的背影,孤单但不寂寥,对她便产生了些好感,也许孤独的两颗心更容易惺惺相惜吧。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着屋子周围的一切。白鹤族人若是心静下来,运用白鹤心诀,便能够感受到方圆十里内的一切。 屋子坐落在一片竹林之中,不远之处便是那片我救过红姑和红姑救过我的树林。竹林之外,道路清幽曲折,房屋星罗棋布,精致优雅,偶尔有小溪流汇聚成湖,湖边有亭,翼翼然姿态翩跹,过往行人皆身着粗布衣物,男子束带女子挽髻,看上去与寻常农家毫无相异,可是他们脚步却异常轻盈,神态如常可眼神凌厉。这一切都说明他们并非常人,这里也不是世外桃源,而是某个秘密组织的蛰伏之处。 是哪个组织呢?离宫?离宫!离宫。 在溪边救起红姑的时候,我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隐藏在那片树林之后的很可能是离宫的据点。今天亲自来到,果然不错,隐藏的天衣无缝,若是别人无意间闯进来,如果没有过硬的眼里,必定会以为这里是某个普通的村落,很难会疑心这些农夫村姑打扮的人都是绝世杀手。 在我感应能力所及的最远处,似乎有个湖,隐藏在缭绕的雾气中,看不大清楚。看来,离宫的这个据点还是挺值得一游的。 每天躺在床上,喝红姑送来的药,她话不多,我也懒得扯东扯西。只是彼此之间更加熟悉了一层。 “雨晴,吃了这碗药,你的毒就彻底清了。”红姑拿着抹布,利落地擦着桌子说道。 “那么我可以下地了?”我扬眉。 “是的。” “哎呀,可是憋死我了,再在床上躺下去,我定会发霉了。”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觉得脚心冰凉,原来没有穿鞋。 “你这丫头。”红姑平淡的语气中夹杂着一丝惊讶,怎么这个一直都很淡定的姑娘,听了能够下地之后会如此欣喜? 我光着脚在地上转了一圈,从床下寻出鞋子穿上,拉着红姑:“红姑,我都能下地了,你陪我去外面走走好不好?” 红姑眼神一滞,看向我的眼神仿佛穿透我看着某种不知名的东西,眼底是掩饰不去的伤痛。红姑,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哪! 我摇摇她的胳膊:“红姑,好不好啊?” “好,好。红姑陪你逛。”她恢复了原来的平静,拉起我的手,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刚刚在她眼里一闪而过的,会不会是宠溺? 正文 第九章 红姑和我携手走在小路上,道路两旁树木繁茂,阳光透过细小的叶子间隙投到地面上,鹅卵石铺成的地面在光斑的照耀下闪着碎钻般的光芒。路上碰到别人,红姑也不打招呼,身子一侧就过去了。 “红姑,你不认识他们吗?”我看着她的眼睛问道,眼神澄澈,就像纯真无害的小白兔。 “有的不认识。” “那么认识的人为什么不打招呼呢?”我语气好奇,其实,我是纳闷,有生人进离宫,竟然没人搭理,红姑会是什么人?别人对她既没有对身居要位之人的尊敬,也没有对地位低贱之人的鄙视,更没有对同辈之人的亲切,对她们就像是对空气一样,好诡异的情形。 红姑可能已经察觉到了我眼中的怀疑,拉我过来,在亭子里坐下,顺手拿过茶壶,往石桌上摆着的两只官窑的白瓷杯里注入了大概三分之一的茶水,茶汤碧绿清亮,茶香直抵肺腑。 “好茶!”我不禁出声赞道,端起茶杯,一圈圈的波纹在杯中荡漾开来,香气随之扩散。 “的确是好茶。”一道低沉的声音在我背后突兀地响起。 我回头,红姑不知到哪里去了。身后站着一位蓝衣男子,正值中年,眉毛英挺,眼神凌厉。浑身上下散发出迫人的气势。要是换做别人,老早就被他这种气场给镇住了。可是,我是谁,哼,想压制我,下辈子吧。 两道同样犀利的目光在空中碰撞,刹那间火花四射,我在审视他的同时他也在观察我,两人岁数虽然悬殊较大,但是那种与生俱来的威严气质却是惊人的相似。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离宫宫主了。身为江湖第一杀手组织的头目,果然不同凡响。 我突然笑了下:“请坐,请喝茶。” 他倒也不客气,不过人家在自己地盘上还客气什么。“姑娘似乎很喜欢绿茶。这雨前龙井还喜欢吗?” 我右手持壶,左手伸过来拉住右袖口,动作如行云流水,自然洒脱。想当年,母亲在闲暇之余总是取了泉水煮茶,我长久以来耳濡目染,自然而然也就渐渐精通茶道了。 “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红茶。”我想了想,没必要跟他说什么奉承话,更何况,他让我留在这里也是有他的理由,不会因为我会不会拍他马屁就让我走人。 “哦,现在是夏天,也喝红茶吗?”他接过我递过去的茶杯,放在鼻间轻轻地嗅着。 “多年来的习惯而已。没有季节之分。”我淡淡地回应道。 “姑娘胳膊上的这个胎记,可否能够解释一下。”原来品茶之意不在茶啊,在乎我臂上的胎记。 “呵呵,宫主见笑了。既然是胎记,又何来的解释。”想从我嘴里套出关于母亲的消息,没那么容易。 “你母亲是谁?”他原形毕露,直接切中要点。 “自然是生我养我的人咯。”我漫不经心地答道,喝了口茶,感觉真是不错。 忽然一阵掌风袭来,我素手一扬,杯中茶水瞬间便像剑一样直取他的咽喉。惹我苏雨晴,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一个转身,掌风又一波向我扑来,这次更加狠绝。 我冷哼一声:“没想到离宫宫主这么暴力,说打就打,好歹让人把茶喝完啊。” “你不说,这辈子就别想再喝进去茶!” 真是不可理喻。我刚刚正好口渴了。这下没得解渴,反而还得迎战。我今天不宜出行啊。 思考归思考,我动作却一点都没慢。反手抽出祖传的白鹤剑,对着他就砍去,没有任何的铺垫,没有任何的花招,有的只是一剑毙命的干脆与决绝。 “当!!!”没想到他也在同一时间拔出了剑,呵呵,还真是心思缜密,这回我算棋逢对手了。 刚刚那一击并不轻,我右手虎口被震得发麻。顺着剑尖望去,他手中的剑,剑柄下方,赫然印着一只欲舞的白鹤! 我们的目光顺着彼此的剑柄上移,在空中再次交汇。 正文 第十章 他看出了我眼中的疑惑,我看出了他眼中的笑意。 两人同时放下武器,同时开口道:“你先说!” 我呵呵一笑:“宫主,还是您先请。”眼前这个人一定和母亲有些关联,不然拿的剑上怎么会有和母亲留给我的剑上一样的白鹤印记。 他不动声色地看我一眼:“好,咱俩谁也不说谎。” 我笑了,声音清脆:“这个自然。”这人还蛮有趣的,说话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是不是还要来个拉钩上吊,百年不变之类的? 他看着我笑,缓缓开口:“这剑,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给我的定情信物。” 我颔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的呢?”没想到他这么斤斤计较,说一句要我还一句的。 “我母亲留给我的。” 他热切的看着我,眼中满是强烈的期盼,握着剑的手不禁收紧,手上青筋暴起,指节发白。 “那么你母亲呢?”他声音颤抖,我一时对他的身份有了质疑,离宫宫主怎么这么沉不住气。 “她消失了。”我声音迷茫,想起那个清冷的月夜,母亲淡淡的体香,石洞中暗无天日的六年岁月。 “这剑上的白鹤怎么会变成红色?”他还算平复的快,没有在我面前露出过多情感。 “我灭了绛门,一次性沾上太多血之后,它就变色了。” “灭了绛门啊……”他慢慢重复道。眼神忽明忽暗,“灭了绛门之前也杀过人?”不愧是一宫宫主,连我句子中最细微的信息都能提取出来。 “是的。帮别人杀人赚钱。” “你今年多大?”跟拷问犯人一样。 “十七岁半。” “叫什么名字?”他穷追不舍。 “苏雨晴。” 回首望断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 这两句诗曾经是母亲最喜欢的,她常常对着泉水,说给自己听。 突然,身子一晃,我被他拥入怀中。他的怀抱温暖臂弯坚硬,虽然陌生,但却有种独特的气息,使我不能够推开他。 “雨晴,晴儿。”他把下巴抵在我头顶,喃喃道。 这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了,刚刚还拿杀招对我,现在又温柔如水。我大脑正告诉运转着,突然听到他说:“晴儿,我是你父亲。” “!!!!!!!!!!!!”我抬头,惊愕地看着他,这也太,太,太,惊悚了吧,一直以为这世上我就是一孤儿,突然间见却蹦出来一个父亲,这叫我怎么接受??? 他是离宫宫主,自称我的父亲,可是在母亲痛不欲生的时候他在哪里?他甚至在母亲生下我之前就走了,他以为现在出现在我面前,说我是他女儿,我就会认他这个父亲吗? 可是,为什么在他怀里,我会感到莫名的安心呢?难道是这几年一个人过下来,有点温暖我都会想去依靠? 我默不作声地脱离他的怀抱,提了剑走开。 “晴儿。”他在身后焦急地唤。 “我一个人静一静。”我有气无力地说,有时候,意外就这么不期而至,让人措手不及。 凭前几天感应到的路线,向离宫边上的湖畔走去。 下午的阳光强烈而刺眼,但是湖上却依旧飘着一层浅浅的白雾。好奇怪的湖。 蹲下身子,伸手拂了下湖水,温暖透明,心情似乎在一瞬间好了起来。 脚边有只小船,我纵身上船,一使劲,船向湖心驶去。 小船虽不大,却东西样样俱全,有毯子有水壶,还有几样装在盒子里的小点心。看来这艘船经常有人乘坐才对。 湖心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温暖,越是靠近中心,就越感到寒冷。我拿起毯子裹在自己身上,缩在船里,看着周围越来越浓的雾气,人却越来越不清醒,我想,我要么是要睡着了,要么是要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