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一章 最后的旅行   [2006年11月19日。赤金市火车站。]   已经不是第一次独自旅行。   我从容地看着这里的一切。人们依旧忙碌地奔走,寻找那个属于他的候车厅,有的三五成群,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则形单影只,就像我,不同的是我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位置。   记得我第一次站在这里,环视着被玻璃墙环绕的圆柱形候车大厅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站在了一台榨汁机的中央,只要某人按动开关,我会立刻被粉碎,只是我不知道这个悲剧究竟何时开始,所以我紧张、焦虑,脑子里轰轰作响,我的体内被放入了一只蒙上眼的猫,它的利爪每次划破我身体的时候,我全身的皮肤都绷紧了,脸色煞白,上齿几乎要陷入已经冷得发紫的下嘴唇里。当然,这种恐怖的感觉会在悲剧的发生的同时嘎然而止,然而始终没有人按动那个按钮。就像突然消失的亚培始终都没再出现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榨汁机历险的狂想给我带来的冲击力同想象亚培再出现时对我的震撼效果是相同的。事实上,把我放进榨汁机内的那个人,就是亚培。只是,究竟是他忘了按动那个按钮,还是他不忍心,我不得而知。   当一个人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是因为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所预期。但如果预期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这种紧张状态也就自然消除,取而代之的是对自我的麻木,就像我现在这样。   我坐在靠边的椅子上,任身上塞满物品的背包杵在我和椅背之间。比起舒适的坐姿,我对旅人的心情更感兴趣。我扮演一位观众,观察舞台上演员们神色各异的表情,通过他们的肢体语言猜想他们的心事。每当进行这种游戏时,我总会忘记自己将一个人上路的事实。这已成为我独自旅行时排遣寂寞的方式。   我的行李看上去很简单:一个磨损得黑里泛灰的帆布背包,一个几乎拥有同样历史的咖啡色斜挎包,一个浅绿色的大号环保袋。但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背包里装着换洗衣物,护肤品,药品,相机,地图,速写本,笔袋,以及一个中型的防身喷雾;小斜挎包里装着钱,车票,证件,手机以及其他重要物品;环保袋里则全是吃的,包括两种口味的桶装方便面,两袋饼干,薯片、豆干各一袋,少许话梅,一瓶口香糖,一盒牛奶,两瓶矿泉水。我不喜欢吃火车饭。   当雨婷看着我收拾这些东西的时候,不觉发笑:“你不是去找他的,而是真的去旅行吧,若秋?”我咬住下唇,左手托腮,故做思考状,然后笑眯眯的问她:“他是谁呀?”“欠揍!”雨婷说完,随手抓起椅子上的靠垫就冲上来打我的头。挨打之后,我乖乖地举手投降。   “已经两年了,我也不知道旅行的意义何在,所以别问我这种深奥的问题了好吗?”   “这是最后一次吗?”   “恩,希望是。”   “无论如何,完完整整的回来,回来之后给你个惊喜。”雨婷说完,还特地眨了眨她那被纤长睫毛包围的双眼。   惊喜?已经麻木的神经还可以兴奋得起来吗?我对此深表怀疑,只是我不能辜负雨婷的心意,于是微笑地点点头,然后出了门。   刺眼的光线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原来我的目光已经不自觉的移动到候车厅的吊顶上。把头放平,反手拉开背包最外层的拉链,掏出地图,摊开,上面有星星点点的用红线圈画的记号。   每当我完成一次旅行,以找寻他为由的旅行,我都会用红笔在地图上圈掉那个城市的名字——他曾经去过的地方,他提到过的地方,他想去的地方。当这样的红圈越来越多的时候,我开始怀疑我上路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找到他,还是我已经迷上了对未知事物的疯狂探索。对未知事物的疯狂探索,一想到这句话,我就会对自己嗤之以鼻,这不过是逃离的另一种称谓。逃离什么呢?逃离这场没完没了的思念,这场莫名其妙的遗憾,这场草草收尾的戏。   回过神,发现自己正用右手食指的指尖反复磨擦着地图上的某个地方,那是亚培家乡大概所在的位置。说大概,因为我只知道他在海边出生,海边长大。在我们相识的四个月里,他从不提起他家乡的事情,他的家人,他家乡的朋友,仿佛他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从出生起就独自闯天下了。那次,当他听到我说这辈子还没看过海的时候,他不以为然地搂过我,用力地捏了捏我的鼻翼,“傻瓜,海没什么好看的。”“你怎么知道!”“我是在海边长大的。海咆哮时候的样子比八婆骂街还丑好几百倍。”“那平静的样子呢?”他移开了放在我肩上的手臂,望着前方,眼神瞬间凝固,吐出两个字:“很蓝。”   在我以为亚培会带着我一起去看那片生气时丑陋无比但安静时美如明镜的海时,他突然消失了。他的离开,把一切都划上了一个破折号,只是没有下文。   现在,在麻木中无法找到出口的我,决定把这次的旅行当成划破囚牢的工具。无论亚培在不在那里——我最后的希望,我最怕揭开的幕布,至少,那里的海潮捕获过他的气息,那里的沙滩埋藏过他的足迹,那里的天空曾记录下他的纯真,他的理想,他过去的一切。想到这些,我的心脏突然变换了节律,我感觉有大量滚烫的血液从胸口溢出,流向四肢,直冲脑门。我像一支被施了法术的箭,嗖的一下挺直了腰杆,只等主人一声令下,天涯海角,我都会不辞辛劳地飞驰而去。   就在这时,大厅广播里响起了女播音员浑厚有力的声音:“旅客们请注意,旅客们请注意,由赤金开往青水的T180次列车现在开始在第九候车厅检票进站。”   魔咒并没破除,我的主人还未下令,但我已经开始迈步了。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二章 列车上的陌生人   第14号车厢014号座位。   1414。我刚拿到票的时候就马上皱起了眉头,这个不吉利的数字!我总是以这样的小烦恼来抑制内心最深的痛苦与不安,让自己觉得遇到的都是些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果仍然担心,那完全就是杞人忧天。   我找到座位后,发现是个靠窗的位置,不由得心里一乐,对1414的埋怨顿时烟消云散。把环保袋放到座位前的小台上,取下背包,放到高过头顶的行李架上——这对身高168的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再把屁股重重一放,陷入还算柔软的列车座位上,双手托腮,开始注视着窗外这个城市残留的景象。   此时的天空,写满了昼夜交替的景象。一切都是模棱两可的,没有特征,似乎也没有共同点,只有一种可见的倾向性,是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的侵蚀,控制,占有。唯有那一盏盏透着温暖与驱散恐惧的明灯星星点点地发着光。我知道,当列车开动时,这些分明的光点最终会化为一条条虚弱的光线,摇摇晃晃地退出我的视线。   这也是坐火车旅行的乐事之一,你可以目睹一道风景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全过程。如果说窗外的景色犹如人生一样变幻无常,恰似时光般转瞬即逝,那么一次乘车下来,你已经是历尽沧桑的老人了。   “我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内住着一个很老的灵魂。”亚培的话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说这句话的样子,真像是已经年过半百,阅历无数的过来人。眼神呆滞,因为喝了点酒,夹在左手食指与中指间的烟还在燃烧(此时我仿佛嗅到了他灵魂的味道)。当时我用双臂搂过他的脖子,让他回过神来注视着我的眼睛,压低了嗓子说道:“对我来说,你永远年轻。因为,我的身体里住着一个更老的老巫婆……”话还没说完,亚培已经忍不住开始挠我痒痒了。   其实我一直讨厌抽烟的人,我甚至不愿走在他们身后。认识亚培之前如此,之后更甚。但亚培是个例外。因为我只觉得他抽的烟特别好闻。其实那也不过是和大多数男人手中一样的卷烟罢了,也许,是爱情让嗅觉起了变化。爱情是位高明的魔法师,可以变幻出任何你想要体验的感觉。但也只能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超出了这个范围,爱情已不是爱情,自然也就失去了法力。   现在的我,就已经无能为力。   下意识的往下拉了拉帽沿,因为我害怕有热泪流出。   每次出门我都会戴这顶帽沿已被我刷得泛白的灰色鸭舌帽,除了可以遮阳挡风,更重要的是,它为我脆弱的泪腺免去了不少予人解释的麻烦。   我喜欢在欣赏窗外飞逝的景色时想他——虽然这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以同样的速度揭开我的伤疤——把和他相识到相恋再到突然的分别这一切一滴不漏的汇集成一卷长长的录影带,随列车的前行一一放印。这时,车窗成了屏幕,而窗外景色退居成为半透明的背景,我们的故事,在这里有声有色的上演,只是,这一切只有我能看得见。看到动情之处难免热泪盈眶,引来旁人的迷惑不解,以及没有效用的关怀。   后来我就干脆戴上了帽子,让眼泪默默地流淌,就像我对他的思念,无声无息。   “你看上去有心事呢。”一个陌生但还算温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转过头,这才发现原来还空着的几个座位现在都已坐满。对面的双人座坐着一对年轻情侣,外套与里面的毛衣都是同款的情侣装,是热恋中的人吧?此时女孩正绘声绘色地在男孩耳边说着什么,两人面露喜色,完全沉浸在自己制造的世界里,没有他人的存在。不知怎么的,我就是嗅不到夹带甜蜜的味道。   说话的是坐在我右手边的年轻人,身材过于削瘦,看上去有些营养不良,穿着一件黑底白边的V领针织衫内套一件白色衬衫,手上还抱着刚脱下的外套,戴一副透亮的无框眼镜,看上去是个斯文人。   “不是的。”我找不到其他的话来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关注,只能直接否认。   “可能是我太敏感了,不好意思!”他憨厚地笑了笑,却没打算关上话匣子。   “你去青水做什么呢?”   “玩。”   “看你和我差不多大,以为你也是学生呢。”   “你是学生?这个时候学生不是应该在学校上学的吗?”   “我已经大四了,被学校*到赤金大学读研,这次是过来面试的,还算顺利吧,明年我就可以到这边读书了。”   看来他是个相当热情和健谈之人。我正好相反,大部分的时候,我含蓄,内向,注意力只指向自己,以及自己关心的人和事物。而且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喜欢和陌生人交谈,我只希望无人打扰,让我好好欣赏我和他的电影,陷入并非无边无际的回忆。于是,我一边点头,一边从挎包里掏出MP4,礼貌地说:“不好意思,我想听会儿歌。”他大概也看出我想一个人静静,于是也摆弄他自己的行李去了。   在我塞上耳塞,把MP4音量调高到所能忍受的极限时,只觉得身体前后晃动了一下,列车启动了。窗外送行的人以不同的频率和力度挥动着手臂,有的脸上洋溢着祝福的笑容,有的眼里荡漾着晶莹的热泪,有的静静地站立着,目光随着车窗的移动缓缓前进,眼里写满了悲伤……呵,我竟然在这个时候从心里笑出声来,这些看得见的离别,与我经历的莫名地伤痛又算得了什么,至少,你们知道他们的去向,至少,你们知道他们离开的原因,至少,你们知道你们究竟怎么样了,又会变成什么样……上帝,请原谅我的自私,可是,你已经惩罚我了不是吗?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三章 我们的相遇   我们的故事开场很简单,简单得就像翻开一本书封页时的动作,轻轻一带,内容就出现了。   那是在两年前,一个炎热夏天的尾巴上。   那一天傍晚,正好下了一场雷阵雨,把太阳遗留的霸气冲淡了三分。雨匆匆行过之后,天色又复现生机,露出了灰亮的肚皮。   我漫不经心走在湿露露的人行道上,享受着这场雨所带来的一丝丝凉意。要知道,这该死的闷热天气已经把我的创意烤得一点不剩,对于刚接的这份封面插画的活儿,我完全不知从何下手,既使把所有画笔插进我的脑袋,一样搅不出一点灵感。我祈祷这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的街道能带给我一点不同寻常的*。   其实那时,我才刚到赤金市不久。大学一毕业,马上就响应好朋友雨婷的号招,到这边来寻求发展,要知道,这是座机会比大街上的桑塔那还要多的城市。这里有国内外的各类画展,这里有足够的金钱来消费艺术,这里有对精神世界最崇高的渴望,这里有一大批拥有梦想的青年。这座城市正如它的名字所概括的那样,由*裸的名利与金钱堆积而成。   我选择画插画作为我的兼职,而我的正职是……以蜗牛速度成长着的画家。我知道这条路异常的艰辛,但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支持着我,她们是:我专横独断的妈妈以及我豪爽大方的朋友雨婷。我和雨婷合住在一个温暖的房子里,每天有汤喝,有肉吃,以这样的待遇生活在一个本不属于我的城市,我已经很幸福了。我以为这就是我未来生活的样子,和朋友一起在异乡打拼,最后实现彼此的梦。然而,在我打开了那扇门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我的心,我的生活,我的路,我的未来。   不知不觉地走到那扇门前,那是一家经营音像制品的小店,静静地躺在我所住的小区附近的临街店铺的队列中。我躬着身子,细细地打量着里面货架上摆放整齐的CD,五花八门,或许里面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开门进去,我闻到一阵淡淡的茉莉花香——大概是老板喜欢的花吧,和着店内轻快的流行音乐,我的心情顿时无比畅快起来。任目光在CD上滑行,游戏……血腥,暴力,阳刚,无畏,英明神武,我需要这样的感觉,突然,一张封面为墨绿色幽灵的CD吸引了我的目光,那上面的脸孔都尽可能的拉伸扭曲,狰狞恐怖,背景是坟墓,十字架以及斑斑血迹,上面用歌特字体清楚地标示着这个组合的大名——DEADLOCK。我正要伸手去拿它的时候,却碰到了另一只伸向它的手,小指上,一个竖纹的纯银尾戒含蓄地发着光。   我收回手臂,目光转向那只手的主人(一只苍白,但手指修长的手)——一个与我差不多高的男孩,梳着鸡冠头,侧脸的线条简单明朗,长长的睫毛向上卷翘着,就像是漫画家的收尾之笔,轻轻一带,一条生动美丽的黑色弧线就成就了一张漂亮的侧脸。他的目光落在那张CD上,嘴里说道:“DEADLOCK的经典专辑,你也喜欢听金属乐?”说完,便把头转向了我。我看见一张清爽的,轮廓清晰的脸,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比起刚才的恐怖幽灵——呵呵,这人穿的休闲衬衫正好也是墨绿色,他的脸是不是就是那幽灵的脸扭曲之前的模样?   我正为自己的想象力有所恢复感到兴奋的时候,他凑近我的脸,继续发问了:“你笑什么?”墨色的瞳孔清楚地印刻下我不知所措的表情。我这才意识到,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这样面带笑意的望着他,不由得红了脸,急忙解释道:“我不小心把你和上面的幽灵作了下对比。”“哈哈!”他的笑声很干脆,“没错,那是我晚上十二点之后的样子。开玩笑的,不过,你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喜欢金属乐的人呀。”我点点头,“我只是随便逛逛,看看有什么东西能帮我找到灵感。”   之后的一两分钟时间,我向他略微说明了我需要做的事情与灵感之间的关系。他听完后,便取下下排正数第二张CD递给我,上面是深红色与黑色组成的炼狱,中间夸张扭曲的手写字体滴着鲜血——DRACULA。   “你不是要画吸血鬼小说的插画吗?这是Terminal的新专辑,DRACULA,吸血鬼的名字。正好,封面的色调也挺配你的。”说完,他看了看我穿的红色T恤,微微一笑。   当我谢过他,正要转身走向收银台的时候,他叫住我。   “其实,你可以不用买的。我可以把我的借给你。”   “真的,那太好了。”当我这样回答他的时候,我有些吃惊,自己竟然这么爽快就接受了一个陌生人的帮助,这种自然的感觉从何而来?   “我就住在附近,刚搬来的,今天整理CD的时候发现DEADLOCK的那张根本没法听了,估计是之前借给朋友后被弄坏的,唉,这群兔仔子!”说完他无奈地摇摇头,坚硬挺拔的头发里散发出阵阵发蜡的味道,苹果味的。   “那你还借给我这个陌生人?”我十分好奇地问。   “你应该很爱惜东西的,从你刚才接过CD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来。并且,你也住附近吧,刚下了这么一场大雨,你就这样空着双手在街上走,没带伞衣服也没湿,呵呵,我随便猜猜,别见笑。”   “你很聪明呀!那,我在哪儿等你拿CD给我?”   “如果你不介意,去我家吧,不只刚才*给你的这张,其他感兴趣的你都可以选。”   我点点头。他先去付了他要买的那张CD的钱,然后同我一起离开。   在两个有缘的人相遇的时候,上帝一定偷偷地给了他们暗示,好让他们不会错过彼此。而我得到的暗示,是亚培那双可以透视我心的眼睛,让我可以无所顾忌,坦然地与他相处。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四章 爱上一个人竟如此简单   我跟着这个让我倍感亲切的陌生人走了。不由自主地跟随,就像他的影子一般。   路上,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盒香烟,抽了根点上,深深吸上一口之后,将问题和缭绕的烟雾一起吐了出来,“我叫安亚培,你呢?”   让我意外的是,我并没有如往常一样,因为刺鼻的让人头晕的烟味而屏住呼吸。因为,他的烟味特别好闻。   “你抽的什么烟?”我答非所问。   “中南海,你要来一根吗?”他笑得有些阴险,大概是明知我不会抽烟的缘故吧。   “你还是留着自己抽吧,我只是好奇这味道和其他人抽的味道不一样。”   “呵呵,我抽点五的,味不重,抽烟嘛,只是为了寻找一些灵感,就像你听CD一样。”他一边说,一边继续吞云吐雾。从他拿出香烟点上再到抽烟的整个过程,完美得无可挑剔。   “原来如此。”我开始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我叫唐若秋,只因为出生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晚,爸爸就随便起了这个名字。”   “大多数的家长都不会随便给孩子取名字的,再说我觉得很好听呢,呵呵!”   那时候,世界突然变得很安静,仿佛所有的车辆与行人都已经被施了魔法,动弹不得,只有道路两旁的香樟树依然不停地溢出幽香。天空渐渐染上了墨色,月宫旁的月桂树清晰可见。我们俩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亚培家门前。   还没开门我就从门缝外闻到了一阵鱼汤的鲜香,咽下口水的同时,我问亚培:“你女朋友已经做好晚饭了吧?”说完这句,一种失落感莫名的冒了出来。   亚培哈哈大笑,“要是真的有个女朋友每天做好饭等我就好了哦!”   我有些尴尬,但同时又有些欣喜。   “这是我出门前煲的鱼汤,”亚培看了看手表,“大概还有半小时就好了。不介意的话待会儿留下来吃晚饭吧。你应该还没吃吧?”   我居然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立刻点了点头。亚培又再次露出他那温暖的笑容,掏出钥匙开了门。   打开那扇铁门之后,亚培先是揭开了炖鱼的砂锅盖子,热腾腾的香气扑面而来,看了里面的情形后,他满意地盖上。“进屋吧。”他领着我离开了这间他与邻居共用的阳台兼厨房,经过了他的餐厅与浴室共存的小间,最后来到他的卧室。我一路感叹:“这是男生住的地方吗?!哦,是因为刚搬过来的缘故对吧?”   “那倒不是,我平时闲下来也喜欢整理东西,没什么比住得舒服更让人愉快的了。这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让你见笑了。”亚培微笑着,走到窗边拉起了百叶窗,凉风从外面灌了进来。   “这里就是我的所有家当了。”亚培指了指墙角组合柜上摆放整齐的CD与书籍。“你自己选吧,CD,书,都可以,只是,到时候一定要完完整整健健康康地交还给我。”说完他移动了自己的位置,示意换我进去那个床与柜子隔出的窄小空间。   “不放心的话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可以不借,自己去买的。”我很认真地对他说。我一向如此,不想让任何人为难。   亚培有点吃惊地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唉,我只是开个玩笑,如果怕你弄坏,我何必带你回家呢。你呀,一点玩笑都开不起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挠了挠头,“我不想为难别人而已,对不起,辜负你的好意了。”   他又摇了摇头,这次摇得更猛,但头发依然坚挺。“不要说对不起好吗,我们已经认识了,我知道你是大画家,你也知道我是个小文案,我们算是朋友了,朋友间不用这么客气。”   这次换我吃惊了,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成了他的朋友,心里暖暖的。但我仍然很认真地纠正他:“记住,我不是大画家,你也不是小文案,我们都是有理想,有奋斗精神的小青年,只要我们努力,成功只是时间的问题。”   亚培望着我,笑得有些无奈,伸手摇了摇我的头,然后轻轻一推,“去选吧,我去把菜炒了,待会儿开饭。”说完,便起身出去,关上了卧室的门。   他没发现,当他的手指触碰到我顺长的发丝的时候,我的汗毛全都立了起来,脸上的皮肤瞬间发烫,不知道红成什么样了。要知道,这辈子除了我爸和那些长辈,还没有哪位异性对我做出如此亲呢的动作。   那天晚上,我们很开心地聊天吃饭,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彼此的喜恶,以巩固和加深我们初步建立的友谊。一向挑食的我竟然也吃了两大碗饭,并且连连赞叹亚培的厨艺。他说他随时欢迎我过来趁饭,我说我一定记得多买点菜来。   我一直处于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直到回家见到雨婷那张怒兽般的脸若隐若现于她那狂风大浪般的发型之下时才稍作停顿。   “唐若秋,你知不知道你若再晚回来一分钟,我就要打110报警了。”雨婷的波浪卷发随着她的身子不停晃荡,真像是马上就要台风肆虐的感觉。   我有点不知所措,脑子里快速回放了一下今天下午太阳落山之前的情形。雨婷打电话说公司有聚会,今天不用等她吃饭了……我因为画不出插画而急得焦头烂额,于是就出门去散散步,那时刚下完雨,我只带了些零钱,手机也没带……对了手机,我抓起电脑桌上的手机看了看,来自雨婷的十几个未接来电……   我只能满脸堆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亲爱的,你自己说公司聚会的,我手机也忘带了,你哪次聚会不是十二点过才回来的呀,现在才十一点不到。”   “哼!还不是因为怕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打电话问候你,结果你这小妮子一直不接电话,害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就提前回了家。这个城市你就我一个朋友,你还能上哪去呢?况且什么都没带,我以为你出事了。说,你干嘛去了!”   “呵呵,不好意思害你担心了!明天做好吃的给你吃吧。嗯?”   听到“好吃的”这几个字后,雨婷的脸马上恢复了正常。这是一张白晰可爱的脸庞,透着健康的血色,这多亏了她那无所不能消化的胃以及无所不爱的喜好。“话说回来,你今天怎么出去了这么久,去哪儿了?”   我露齿一笑,“嘻嘻,一个新朋友,改天介绍你们认识。”说完,把从亚培那里借来的东西递给雨婷看。   雨婷一边看,一边撇着嘴,“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尽是些恐怖变态的东西,还有这本书,叫什么《绝望的歌》,若秋同学,你在想什么,那是什么人呀,你不会被骗了吧,你本来就头脑简单!”   于是,我只好将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的解释了一遍。   听完之后,雨婷睁圆了她本来就很大的双眼,然后长叹了一句:“唉,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随便去陌生人的家,还在那里吃饭……下次把他带来,我要亲自会会他,看他究竟是怎么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点点头,“要不,就明天好了。明天你休息,他也要下周一才开始上班。”   “你这么心急干什么,你是不是已经爱上他了?”说完,雨婷发出了一连串她所特有的,具有穿透力以及重量的笑声。这种笑声可以将快乐感染到任何一个听见它们的人。   “爱你个头!不是你怕我上当受骗吗,我只是让你早点帮我观察分析而已!”我怨恨地将枕头砸向雨婷那红扑扑的脸蛋,以表示我的清白,心里却没办法完全否认这种可能性。   那天,我一晚没睡,左右翻腾,脑子里不停地出现亚培的影子,从音像店到他的家,他的每句话,他的每个动作,心脏也不知疲惫地异常跳动了一整晚,终于在第二天太阳晒到屁股的时候得出了结论。是的,我已经爱上亚培了,在见到他的第一秒钟。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五章 爱情的期限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忘记一个人呢?   如果按照《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里俞熙真的话来讲,对于我来说,我对爱情感到厌烦的时刻已经到来。当让人产生好感以及渴望对方的多巴胺与只让人见到对方优点使其为之疯狂的血清胺分泌殆尽——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恋爱的两年之后,只有维持人性本能的催产素继续分泌的时候,是不是爱情也该转移了,转移到那个可以让你重新获得多巴胺及血清胺带来的美好体验的人身上?我已不确定,只知道自己依然存在某种幻想,对一种奇迹的幻想。   但对于我妈妈来说,这样的观点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我的岁数,再加三年,这就是目前为止,我妈爱我爸的时间。   我那可爱可亲的爸爸因为一种名为未分化胃癌的可怕疾病,在我九岁时就离开我们母女,去到了极乐世界。记得那天下了一场雪,那是暮北市十年难得一见的景象,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细小的雪花飘落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我用小手捧起地面与灌木丛上不多的积雪,捏出了一个小小的雪人,放进了冰箱里,企图将这难得的快乐留住,等爸爸出院的时候与他一同分享。谁知,就在我把雪人放进冰箱不久,妈妈打来电话,声音颤抖着,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从她脸上流下的泪水,这些泪水滚烫得足够将我的小雪人整个溶化。她让我快些去医院,爸爸要见我。   我从冰箱里取出小雪人,也顾不上戴上手套,抱起它就往医院跑。医院离得不远,但当我跑到父亲病房里的时候,两只小手已经冻得通红。我把雪人放到爸爸的病床上,气喘吁吁地说:“爸……爸……这个……这是我做的,喜欢吗?”爸爸看了看我带给他的礼物,已经瘦成皮包骨的面孔上展露了最幸福的笑容,这些幸福顺着那一根根深邃的线条往外流淌,直到爸爸的眼睛完全合上。那个时候,他放在我小手上的手掌仍然温暖。   我始终相信,那场雪是会带来幸福的,爸爸的灵魂会随着雪的融化,被纯洁的水蒸气拥入天堂。他最后的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永远忘不掉的是什么呢?是什么让她坚持在爸爸走后,独自将我哺育成人,直到现在,依然一个人生活。用她的话来说,爱情对于他们那一代的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   年轻时,妈妈也算得上学校里清雅脱俗的美人,而爸爸自然也是相貌出众的才子,此才子擅长画画,却阴差阳错,当起了茶庄的老板。我的绘画天赋都源自我这位含蓄内敛的老爸,他就是我的启蒙老师。现在,我这个学生已经学有所成,选择了一条曲折的道路艰难行走,却看得见远方的点点曙光。而我的妈妈,已经变为了风韵犹存的妇人。   妈妈继续经营爸爸生前留下的茶庄,她本来就挺能干,将茶庄打理得有生有色。其实前来品茶的客人中,不乏温文儒雅的贤士,可惜我妈妈坚定的信念将这些人的光芒通通抹去,即使有爱慕者,妈妈也会委婉的拒绝,保持应有的距离。   从小到大,我对妈妈都是毕恭毕敬的,因为心里对她的敬仰。妈妈的爱情观自然也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用我生命中的二十二年来等待我的白马王子,并且又用了两年的时间来等待他的归来,现在我已经快满二十五岁了,亚培,再过二十五年,我俩会是满脸皱纹,儿孙满堂的老夫老妻吗?   和亚培交往的事情,我没来得及告诉妈妈。每次回家,我都装作和从前一样无忧无虑。亲戚朋友热衷于我的终身大事,都催促我应该考虑这方面的事情了,有的甚至还积极地向我*介绍。我总是笑着应允,却又推说自己要以事业为重。只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默默流泪。也许,细心又敏感的妈妈已经发觉了,也许,她尊重我的决定,不忍心揭开她女儿伤疤吧。在她心里,我已经是可以为自己负责的大人了。   小时候,妈妈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不许我和男孩子过多的接触,更不许和陌生人说话,每天放学必须准时到茶庄里去。我可以和那里的客人聊天,因为这是在她的眼皮底下。事实上,也都是他们逗我说话,我只是点头或者具实回答,我内向的性格大概就是那时形成的吧。直到店里打佯,我和妈妈一起回家。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考双百分或者第一名的时候妈妈会适当的夸奖我之外,其他时间,她总是吝啬对我的赞许,也从不在人前夸奖我,即使我的画画得很漂亮,她也只会点头表示认同,有时候我多希望她也能像其他见到我的画的人那样,大声地夸奖我,真是个有天分的孩子,画得太好了,以后一定能成为大画家,等等。她的教育方式,让我养成了自我检讨的习惯,我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或者能力不够强,如果出现问题,那很有可能是我的错。就像亚培消失的这件事,我总觉得是自己的错,只是错在哪里,我还没找到原因。   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做出了一个反常的决定,她要让我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并且说会鼓励我,支持我。突然来临的自由让我不知所措,但我又不能抱着妈妈的腿,请求她继续使用对我的指挥权。不过没多久,我就做出了选择,我要到早我半年出去闯荡的雨婷所在的城市,开始为我的将来奋斗。也许,我渴望这一刻的到来已经很久了,这种自由的呼吸,为所欲为的畅快。   妈妈欣然同意,只是交待我要好好照顾自己,并且也特别嘱咐了雨婷,说她一向比我能干和坚强,请她多指导指导我,如果我不听话可以向她汇报什么的。唉,看来妈妈把雨婷当成了她的特使,就算我逃到外地,也难逃她无边无尽的手掌心。   雨婷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我学美术,她学英语。我们本不认识,只因有一次我在步行街上给人画肖像时,她也来凑了个热闹。当我把原来就俏皮可爱的她的面容用素描的手法呈现在她的眼前时,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小心翼翼地问了句:“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说话时,她的眼睛弯成了一对月牙儿,乌得发亮的瞳孔闪着光芒。我一点头,她便兴奋地跳起来,“我可以在旁边看你画吗?”“当然。”我用标准的对待陌生人的微笑回应了她。后来她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总是用力拍打着我的肩,大声嚷着“你怎么能欺骗我的感情!”她的意思是,我故作温柔,其实是个疯丫头。   是的,我就是个疯丫头。和亚培在一起后,我对此更加深信不疑。   这次只身去亚培的家乡,算不算一件疯狂的小事?不算。   疯狂的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家乡在哪儿。   曾经听亚培用青水那方的语言接过电话,他的语速急促,表情分不清是急躁还是愤怒,因为我一句话也听不懂。   在平时,亚培的动作稍显缓慢,做事很认真的样子,说话自然也是一字一句。我们一直用普通话交流。他说话的声音很柔软,和我想象中的沙滩的质感一样,音调偏高,在KTV里面飙一首《死了都要爱》,对他来说不在话下。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用这么快的语速说话。并且,每个字都那么铿锵有力,温柔不在,刚性十足,是因为语言不同的缘故吗?   事后他只说是家里打来的,问他现在的情况。然后这事也就放在一边了。   那时我们在一起才不到一个月,加上认识的时间,也不到两个月,我不好意思过多的询问亚培家里的事情,觉得这应该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他愿意说,他会说给我听,况且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了解。   有的是时间……如果我早知道上帝只分配给我们三个月的时间,我会怎么做呢?是像雨婷说的那样,坚决不趟这淌浑水,还是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疯狂地爱着亚培?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六章 最爱的书=喜欢你?   第一次遇见亚培,然后一整晚失眠之后,第二天一早我就打电话给他,邀请他晚上到我和雨婷合租的公寓里做客,算是对他借给我CD和书的感谢。电话那头,亚培的声音还带着浓浓的睡意,他用沙哑又低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感谢就不用了,不过我还真想尝尝你的手艺呢。”我笑盈盈地挂了电话,这次终于能合上双眼,美美地睡上一会儿了。   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我匆忙地爬起来,洗脸敷面,企图把昨天欠下的美容帐还上。面膜的神奇效果,在这种关键时刻充分地体现了出来。片刻之后,我的脸已经白里透红,散发着青春的朝气与煮熟的鸡蛋清般的光泽——我已经从我的脸上嗅到了美味佳肴的味道了。   接着是衣服,我挑来挑去,觉得还是那套黑色的韩版连衣裙比较合适。面料垂顺,胸部以下有一条两指宽的黑色丝带作为收腰的处理,最后收拢为一个黑色蝴蝶结垂在胸下,裙身很短,只到膝盖上方十厘米处,因此我还搭了一条黑色的五分网袜。这套衣服把我本来就白皙的皮肤衬托得更加完美。   我将平时都披在背上的长发高高扎起,这样更精神也更方便,只留下修剪得一丝不苟的齐刘海继续垂顺在额前,轻轻地将头摆动了一下,耳上那对樱桃红的心形耳坠在空气中闪着迷人的光彩。我忍不住抱着镜子亲了自己一口。   把自己收拾妥当之后,我对已经睁开眼的雨婷说道:“亲爱的,起来把家里收拾收拾吧,现在这样实在没法见人呀。”   雨婷听罢,右腿把空调被一蹬,露出了她洁白的大腿以及粉蓝条纹的小内裤,双手不停地在床上扑腾,嘴巴快要翘到天花板上了,“啊~~这该死的奶粉(她说亚培的名字就是奶粉名,不过确实如此),干嘛学女人把家里收拾得那么干净!害得我们家天真可爱的弱弱(这是她硬要给我安上的小名)那么紧张,害本小姐我连个懒觉都没办法睡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提醒她道:“我们也是女人吧?快起来吧大小姐,你这懒觉要睡到什么时候啊?我们已经错过两顿饭了,直接吃晚饭好了,我去买菜,你在家收拾,OK?拜拜。”说完,便溜出了房门。不然我还会听到一连串的哀嚎。   到了离家500米左右的菜市场,我买了亚培最喜欢吃的几样菜,这是昨天和他聊天时了解到的,对于他的喜好他丝毫不吝啬与我分享。从菜市场回来的路上,亚培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到小区门口了。我也不顾手里的重量,飞奔而去。只见亚培精神抖擞地抱着一瓶红酒,竖立在小区的铁门外。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气喘吁吁的走到他的面前。   “今天很漂亮呀!”他上下打量我之后说道。   “是吗?”我有些害羞地微笑着。这时一阵微风吹过,吹透了从我皮肤上溢出的汗珠,我深吸了一口气。   亚培的头发没有像昨天那样立起,而是梳成了偏分,依然用定型喷雾打理了一番,只是没有任何的香味。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体恤,一条深蓝的怀旧牛仔裤,一双浅棕的休闲皮鞋,肩上还挎了一个黑色的休闲包。我窃喜,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情侣装吗?虽然风格不太搭。   “我来提吧。”他把红酒用左手抱好,然后温柔地伸过右手,这时我才闻到了从他手腕上传来的淡淡的香水味。   “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反正我一个人在家也没事做,早一点过来欣赏你做饭时的风采不好吗?”他忽然顿了顿,然后奸笑着问我:“可你穿得这么漂亮,怎么当家庭主妇呀?”   想到我之所以这么打扮的原因,我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嘴里却狡辩道:“谁规定了家庭主妇就不能穿漂亮衣服的?快走吧,我热死了。”一边说,一边还用手扇着风。   上楼的时候,我有些担心,要是待会开门之后,我和雨婷的家还是一副猪窝样,那我岂不是要找根地缝钻进去才行了。亚培呀亚培,谁让你这么积极的?   结果我完全低估了雨婷的办事效率。虽然平时大大咧咧,嘴上也经常说些孩子气的话,但是事情的轻重缓急,雨婷还是分得清的。   雨婷开的门。我偷偷地瞅了瞅,眼中的房间如果可以加上一些动画效果,那肯定是一连串的星光闪闪。她冲我眨了眨眼睛,然后接过亚培的礼物,有礼貌地招呼亚培进去坐。亚培脱掉皮鞋,露出了他脚上洁白的棉袜。   “这是雨婷,这是亚培。”我分别指了指站在我身旁的这两位,两人相互客套了一下,因为时间还早,我就带亚培参观了一下我的画室。   我和雨婷租的公寓本来是有两间卧室的,但由于雨婷坚决要将其中一间小的让给我作为专心创作的地方,于是我现在就和她合住在那间大房间里,这间小的就成了我的地盘。   里面堆着大小各异的图画,大都是油画及素描,也有部分水粉画。   “没想到你画得这么棒!”亚培一边说,一边顺手拿起一张人物写生,是一个眼神天真的小男孩。“什么时候帮我也画一张吧?”   我点点头,“当然可以,等我把这次的插画画完,就帮你画。”   “这种太幼稚了,可以画人体的吗?”亚培笑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奸诈。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害怕。”说这话的时候,我脸上的皮肤估计都快喷血了,却依然一副严肃的表情。   亚培看着我那认真的样子,那种明明害怕却装成若无其事的可笑模样,忍不住用双手捧着我的后脑勺说:“若秋同学,要不,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我呆呆地望着亚培,脑子里一片乱麻,嘴唇不规则地动了几下,挤出几个字:“开始什么?”   “哈哈哈!”亚培的笑声回荡在这个小小的房间内,特别有震撼力。“没什么。”他收拢了笑容,抽回双手,放在了自己的包上,然后将拉链拉开,取出一本白色封皮的书递给我。   “喏,这是我最喜欢的书,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的作品。借你看看吧,不用急着还我。”   “《在路上》,这不是放在你床头的书吗?你看完了?”   “早就看了N遍了,不过有时候习惯拿出来翻翻某些片段,所以放在床上。”   “我会认真看的。”   其实昨天我就想借这本书来着,但想到才刚认识就对别人那么喜欢的书感兴趣,有些尴尬,于是就借了另一本。现在亚培突然将自己最喜欢的书交到我的手上,我心里有种异样的感动,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柠檬的酸甜味。   “肚子有点饿了。”亚培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腹部,提示我天色已晚,主厨该*刀了。   “是啊,那我去做饭了,要不你到雨婷那边去看看电视或者玩玩电脑?”   “我还是去厨房帮你的忙吧。”   我不想客套地推脱——这就是我期待发生的事情,于是就带着亚培去了厨房。雨婷听见了动静,故意过来凑热闹,我借口厨房太小把她撵了出去。后来,就剩下我和亚培在厨房里叮叮*。   要知道,把雨婷养得白白胖胖也有我的三分功劳,所以,一桌好菜不在话下。   饭桌上,亚培竟然反客为主,替我们夹起了菜来,我和雨婷受宠若惊。看来雨婷对我新交的这位朋友十分满意,两人一口接一口地喝着,我不胜酒力,还没喝上几口就已经觉得头昏脑胀。   “若秋,雨婷,谢谢你们今天的款待。”亚培一边替我和雨婷倒酒,一边举起自己的酒杯。我高兴地端起那杯深红色的红酒,摇摇晃晃地将它灌进了自己的口中,一饮而尽,我看见亚培那有些慌张的脸在我将要闭合的眼皮缝隙里越发的暗淡,“亚培,我……”话没说完,我已经一头撞在了桌沿上,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事后,雨婷告诉我,那天我醉得像头死猪一样,是亚培把我抱到床上的。   “你觉得他怎么样?”我笑眯眯地问雨婷。   “怎么说呢,长得还行,就是个子不算太高,还那么瘦那么白,你会很没安全感的。他既抽烟又喝酒,虽然这对男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不过以你的姿色,你的才能,为什么不去找一个更好的男人呢?他不过就是一个写手而已。而且,他好像比你还小两岁吧,你想清楚了?他能爱你多久?”   “我只是问你这个朋友怎么样,你说这么多干什么。”雨婷直白的评论让我异常恼火,但我知道她这是为我好,所以我只好找个借口狡辩一下。   “哦?朋友?那天你不是打算向他表白吗?”雨婷“嘿嘿”地笑道。   “想死!”   我的粉拳齐刷刷地落在了雨婷那富有弹性的背上。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七章 离开的原因   有人在拍我的肩膀。   转过头一看,还是那位营养不良的高材生。我取下耳塞望着他。   “查票了。”他一边微笑,一边指指正在检查邻桌车票的列车员。   “谢谢。”我对高材生说。然后打开挎包,取出了车票。   在把车票递给列车员的时候,我发现坐在身旁的这位高材生手里捧着一本十分眼熟的书。那是长期放在亚培床头的书。   “《在路上》,你喜欢看这本书?”我十分惊讶的问他。   他摇了摇头,“这是我女朋友*给我的,她学中文的,看过很多书,她说这本书对我研究叛逆与坠落的心理有所帮助,我是心理学专业的。”   “心理学?”我开始有了点兴趣。“那你研究得怎么样了?”   “我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再有一会这车厢的灯也要被关掉一半了,只有明天继续看了。”说完,他把书合上,放在腿上,然后用右手拍了拍封面,问我道:“怎么,你知道这本书?”   我点点头,“不仅知道,还欣赏过好几遍。文字是很流畅生动,不过我还是接受不了作者所描写的触碰道德及法律底线的事情,那样的生活状态,说好听点是追求自由,说直白一点,就是不负责任。为所欲为的*,是对女性和爱情的不负责;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四海为家,是对父母的不负责;无视法律,践踏法律,是对社会的不负责。整个世界,似乎只有他是最重要的,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可能影响到他高涨的情绪,因为他无所谓失去,他拥有无限丰富的未知世界,他自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某个地点,找回所丢失的,或者找到新的替代品。”   “哇,你果然看过很多遍了,虽然观点有些偏激,但还算深刻。”高材生竖起拇指,“这也许正是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吧。个人主义在西方盛行,他们只能在个人价值的实现中得到自我满足,不像中国人,相信团结就是力量,需要在集体价值的实现中找到自我价值。”   “那你说,喜欢这本书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这个嘛,”他挠了挠下巴,认真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应该是有着远大理想却又为社会生存规则所累的年轻人吧。这本书给了他们一种信念,只要有足够的勇气,生活是可以为他们所掌控的。这是一种理想化的生活,没有任何伦理和情感的羁绊。有了这样的生活,理想已经实现了一半。”   我开始对这位瘦小的男生产生了敬意。   没错,这也许就是亚培当初想要传达的信息。他有他的理想,而我应该不是能够承载这种理想的载体吧。是因为我的束缚,所以他选择逃离了吗?这倒真的可以成为一个理由。   而在两年前,即使我认真地把亚培借给我的那本《在路上》看完,也没能像身边这位一样,只看了三分之一就已经理解到整本书的精髓。当时我得出的结论是,亚培是一个可以为自己的理想赴汤蹈火的人,就像那本书的作者凯鲁亚克一样,不畏艰辛困苦,一直勇往直前,不为生活妥协。“永远年轻,永远在路上”。这句话,是亚培的座右铭。   然而他却又总是说,自己有一颗很老的心。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亚培的梦想是当一名出色的小说家,却又把自己的时间献给了没完没了的广告词。他鄙视那些在道德包装之下的阿谀奉承尔虞我诈的脸皮,这点倒是和我很像,所以我只陪雨婷去过一次她们公司的酒会,不同的是,他从不缺席这样的场合。   车窗外,天已经暗得只看得见一轮银白的月亮寂寞地悬挂着。我看着窗户玻璃上我的侧脸,五官清晰,但一脸的灰暗——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我看到了亚培以同样的姿势望着我。身后的车厢,座位,行人,行李,也都是这种色调的,如果没有这种色差,究竟哪边才是真实的呢?   其实,我并不喜欢那本书。第一次读,是因为亚培,所谓爱屋及乌。后几次读,那已经是在亚培消失之后的事了。为了睹物思人,为了尝试心灵相通的感觉——相信亚培依然会将他的那本放在床头,不时地拿来翻阅。但有个理由贯穿始末,那就是,为了找到亚培突然离开的答案。   没想到,答案在这趟列车上找到了。   亚培,这真是你要传达给我的意思吗?你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不甘心囚困在一个港湾里享受风平浪静的安逸是吗?你原本只是想要那样一种生活,而并非是那样一种精神是吗?或许连你自己都不清楚吧。否则,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又那么残忍的不辞而别!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八章 那些小小的温暖   想象是没有边界的,而回忆却有长度。无论你记得多少细微甚至不值一提的事情,它们始终只存在于两个点之间,一个*,一个终点。回忆的多少,并不会影响到这两点之间的距离,除非你彻底失忆,将这两点完全抹掉,否则,哪怕你只记得一种感觉,,一句话,甚至一个名字,这段距离也只能是属于你和他的。   我塞上耳塞,把头靠在车窗上,继续陷入我们的回忆。   那幅封面插画并未取得我所期望的成功。对方虽然很失望,却仍非常客气地说:“你的风格不太适合这本小说。看你也是刚出社会的年轻人,还需要历练呀。”我礼貌地点点头,说了声“谢谢”,接过被他弃用的作品,转身离开的时候,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划破了我独自成长的第一个希望。   这活是雨婷同事的朋友介绍的,关系转了几层。当初接活的时候,我心里就没有底,一来是本来就缺乏自信,二来是确实没有接触过这类的创作,平时临摹和写生比较多。我创作的作品,浪漫而唯美,总是给人一种空泛的美感,却不能给人深刻的视觉冲击力,从而难以引起共鸣。这是我的导师给我的评语。他让我继续感受生活,继续收集形形色色的素材,对于那些让自己的喜爱,感动,震惊,愤怒的情景,一个也不要放过,作品来源于生活,是对生活的提炼。   总要迈开第一步的,有失败才会有进步。只是我没想到这失败来得这么快。在我一边听着亚培借我的CD,一边和着它的旋律漫游思维的国度时,我画出的不只是线条与色彩,而是一种即将成功的快感。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这股自信,只知道,如果这次成功并拿到了稿酬,第一件事,就是请亚培和雨婷吃饭。可惜,这已经不可能了。   打电话给雨婷告诉她这个坏消息,电话那边,雨婷正忙得不可开交,但她还是安慰我说,“别理那个笨蛋,让一个擅长画美女的人去画魔鬼,亏他想得出来!我看他就是故意的,不愿帮忙就算了,还故意让你难堪。别怕,这样的机会多的是,这是在赤金。回来我们再继续商量吧,就这样啊,若秋,想开点,今天回家吃一顿好的,不开心的事情就没了,我挂了,忙死我了……”手机里传来嘟嘟声,就像是我的独白——一串省略号。我现在多想有个人就在身边,听我倾诉满肚子的失望与忧伤呀。   说来也巧,手机像是会通人性的,适时地响了起来。听着自己设置的来电铃声,我知道,这是亚培打来的。   “怎么样了?知道你今天交稿,晚上准备请我去哪吃饭?”亚培的声音显得有些兴奋。我却终于达到了忍耐的上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也不管路上的行人诧异的目光。   “怎么了若秋?”亚培的声音变得焦躁起来。“不要只是哭不说话好吗?”   我在急速抽泣中挤出几个字来:“我画得太难看了……”然后又是一阵哀嚎。“他们不喜欢……”我哭得肆无忌惮,仿佛只要有亚培在,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了。   “唉,我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别哭了,在那儿等着,我去找你。”说完,马上挂掉了电话。又是一串嘟嘟声。只是,这次像一连串感叹号。现在才四点啊,亚培,你居然早退,就为了我这个傻瓜吗?   亚培出现的时候,我已经平静下来,脸上的泪痕已干,只是皮肤绷得紧紧的。这是气温的作用。此时的阳光虽不如盛夏正午的阳光那么毒辣,但周围的空气仍然密密麻麻地填满了异常活跃的气体分子,再多的眼泪也会也为它们的玩物,玩得一点不剩。   这里是*社大楼旁的小公园,我躲在一颗枝繁叶茂须根发达的大榕树背后的长椅上,免得让刚才的那位看到我如此狼狈的样子,至于其他无关人等,即使看到了我不雅的哭相,现在也已经不知去向了。管他们怎么想呢。   “我在这里,亚培!”我向正在找寻我身影的亚培挥了挥手,他看到了,呼了口气,然后微笑着朝我坐的长椅走了过来。他手里握着一杯DQ的冰淇淋。   “喏,给你的。”亚培一边把冰淇淋递给我,一边说,“你最喜欢吃的,现在心情好点了没?”   “嗯。”我欣喜若狂地接过冰淇淋,发现是抹茶味的暴风雪,眼睛里顿时闪现出感动的光芒,“你还记得啊?”   “废话,才过多久呀?别低估我的记忆力。”亚培将左臂放在椅背上,右手垂在大腿上,望着我,打算欣赏我久逢甜品千杯少的不雅吃相。我这才发现他的额上挂着汗珠,胸前的白色T恤已经被汗水浸湿了一大块。   “你先吃一口。”我舀了一大勺冰淇淋送到他的嘴前,准备把第一口让给拼命赶来的亚培。   他有些意外,身体往后缩了一下,马上又放松下来,推开我的手臂说,“你吃吧,我不是说过不喜欢甜食吗?”   我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将那口冰淇淋全部放进了嘴里,冻得牙疼,只好快速吞进肚子里,然后张嘴呵气。   他看了直发笑,“不用这么急吧,你吃东西的样子就像个孩子。”   “不好意思,请叫我姐姐,亚培弟弟。”我一边继续吃,一边得意地说。   “好吧。”他看起来有点无奈,“那么若秋姐姐,接下来有何打算呀?”   “打算喝酒。”我看着手中那绿得可爱的食物,一点不带犹豫地说。   “晕!我是问你的工作。况且,你一喝就倒的人还敢喝?”   “工作是事情是急不来的,就像要我一下子画出深刻的作品,我也画不出来一样。今天就想喝酒,也许喝了酒,我的思维会一下子打开,进入另一个境界也不一定。”我非常肯定地说。   “我看出来了,你真是个脆弱的家伙,不堪一击。”   “别在伤口上撒盐好吗,当你是朋友我才实话实说的。”   “好吧,我倒是知道一个地方,东西不错,酒也不错,现在时间还早,不如我们走过去,大概十几站路的样子。”亚培说得一本正经,但心里肯定在使坏,十几站路就可以难倒我这两条长腿吗?不能,即使我累趴下了,爬也要爬去把酒喝光。   后来我在想,如果这种坚强的不怕死的执着一直用在我的事业上,是不是我早就功成名就了呢?并非没有可能。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九章 原来他是个腼腆男   我们俩从阳光明媚的下午走到星光初现的晚上。   虽正值夏末,道路旁排成一行的法国梧桐却已渐次斑驳,等候着秋风的抚慰,那依然茂密的枝叶清一色的向上竖立着,虔诚至极,这不就是迎宾的队伍吗?迎接秋天,也迎接我们。   临街的甜品店,咖啡馆,各国料理店,还有花店,香水屋,不时传来阵阵让人愉悦的味道,而我们却走马观花,乐得悠闲自在。我们的终点在前方,既不向右,也不向左。   我一直很兴奋。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走多久都不会累。   再看看亚培,他的脸上总是不温不火的样子。有时候甚至走到了我的身后,我回头叫他,他才快步上前。我以为,因为我的哭泣就可以翘班的他会趁此机会抓住我的手,牵着我一直走下去。但即使到了这段长路的尽头,我们也相安无事。至此,我得出了结论,亚培看起来很奔放,其实内心里却是一个极度害羞之人——事实上他自己也证明了这点。为什么害羞?我用甜蜜的感觉封锁了答案。   一路上,亚培聊了很多他大学里的事情。   据说他曾经因为文章获奖而站到全校师生面前发表获奖宣言,但是上台之后,脑子里一片空白,之前倒背如流的说词全都跑得不见踪影,他只能在台上憋红着脸,最后挤出一句话,“我感谢我的老师和同学对我的支持,谢谢!”台下一阵哄笑之后,随即爆发出了一连串热烈的掌声。下来同学们都对他说,这是他们听过的最精辟的发言。   这还不算最害羞的事情。   最害羞的事,是他暗恋他的某位学姐却一直不敢表白。头天晚上用满腔激情写下的动人情书,到了第二天早上总会葬身于他的打火机下,变成一抹纸灰被冲进下水道里。他就这样循环往复,直到学姐大学毕业,身为人妻,这段情才不了了之。   “还喜欢她吗?”我心里酸酸的。   亚培吐了一口烟,在烟雾消散后淡淡地说,“时间从不停下脚步,我们又怎么能回头呢?”然后片刻的沉默。   他还说,他曾经是乐队的吉他手。   “真的?”我睁大眼睛望他。这人之前还说他害羞得厉害呢……   “当然,用不着骗你。”亚培说这话的时候有种自豪的感觉。“因为乐队是个团体,而我通常站在靠边的位置。”   原来如此……   “什么时候弹给我听听,我上大学的时候也差点学了吉他呢。”   “差点?”   “对呀,爬格子都没学会就丢一旁了,连半途而废都算不上。”   “你连成语都非得一板一眼的理解吗?”   “开玩笑都不行呀?”   他掐了一下我的脸蛋。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问他道:“亚培,你不是比我小两岁吗,为什么跟我同一年毕业呢?奇怪。”   “这个嘛,哼哼哼,”他一副得意洋洋地表情,“因为本人智商过高,在小学时连跳两级,厉害吧?我还是市里的高考状元呢。”   我张大了嘴巴,“真的?这么厉害!你老家是哪里的?是专出状元的吧?嘿嘿。”   他的表情马上就暗淡了,“一个小渔村而已。”说完,又点了根烟。   看得出来他并不想多说,我也就没再问了。   不知不觉,终点已到。   或许我早应该习惯这样的不知不觉。   那是一家名叫客间阁的韩式烧烤店。   走了十几站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和亚培,站在那家店的门前就像是凯旋而归的战士准备参加庆功宴会的模样。   店里,亚培熟门熟路,一下子就点了一桌菜,两瓶酒。   “这叫真露,很多韩国女生都喝,比上次喝的葡萄酒度数要稍高一些,但味道极淡,喝起来挺舒服。你试试吧。不过我先警告你,不要像上次那样一口喝光,真是不要命了你。”亚培就像是一位严厉的父亲在教育他少不更事的女儿一样。   我举起那个还没有我拇指高的透明玻璃杯,示意这比那天的高脚杯要矮多了。“可是我看《野蛮女友》里的全智贤就是一杯喝光再满上的呀。”   “可她不是还没喝上几杯就倒下了吗?最后又被车太贤背到了旅馆里。”说到这里,他阴险地看着我,“难不成,你也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的脸一下子就被那喷张的血管上了色,握着酒杯的手也被冒出的冷汗变得冰凉,正准备否认我拥有这种潜在意图的可能性时,亚培一把抓过我的杯子,“傻瓜,我是说一瓶……不要一口喝光。”然后鬼鬼地笑了。   “我又不是酒鬼!”我气愤地在他的胳膊上烙上了一块浅粉的五指印。   就这样,尴尬被化解,气氛又变得轻松了。但,打死我也不会像全智贤那样,一杯杯地灌酒了。   他笑着把我的酒杯满上,放在他的面前。   “先吃点东西吧。”他开始往锅上放五花肉,肉片发出滋滋地声音,那脂肪变成了香味浓郁的泡泡,然后碎裂成末,混入了周围的空气中,钻进了我的鼻子,我直咽口水。   烤好后,他夹了块五花肉,沾上酱汁,用生菜卷好后送到我的嘴边,“张嘴,这是对若秋姐姐今天所受委屈的补偿。”说完,又展露了由他那光洁的皮肤所孕育出的的迷人微笑。   我温柔地张开我还算秀气的嘴唇,然后将那块五花肉卷一口吞进了嘴里,上帝,这肉的味道怎么那么甜?   在我啜上第一口传说中的真露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那种味道,淡淡的,甜甜的,绵柔爽口,略带一种烧灼感,这跟爱情小说里描写的初浴爱河的感觉十分贴近。   于是我像上瘾了似的一口接一口地喝了起来,开始的感觉就像在喝质感略显厚重的白开水,到后来,感觉全身就像在发烧一样。亚培并没有劝我的酒,大概是因为说好让我放纵这一次的缘故,并且,他只分配给我一瓶。   可是最后我还是让他失望了,不到半瓶,我又趴下了。   第二天醒来时,雨婷都已经上班去了。   她留下了纸条,上面写道:弱弱,下次别这么喝了,不仅面包会有,还会有蛋糕,有鲍鱼鱼翅,等着吧。睡醒了喝点放在冰箱里的绿茶,亚培买的。这人不知道是该打还是该骂,唉!   想来又是亚培把我安全送回家的。亚培,谢谢你让我任性了一回。  第一卷 若秋的故事 第十章 失恋的安慰   在我和亚培成为恋人之前,我们还光临过这家店两次。当然,都和那诱人的真露脱不了关系。那透明的液体仿佛成了清洗内心的暗淡与忧伤的最佳去污剂。   第二次到这里,是因为亚培失恋了。   当时他就是这么说的。在我们认识刚满二十天的时候。   虽然我很吃惊,完全没有做好这方面心理准备,但是电话里,亚培的声音显得那么的无助和哀伤,我也顾不上多问,就跑来这里找他。   来到亚培身边的时候,他已经有七分醉意。   桌面上,盘里的菜品几乎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除了五花肉和碗里的冷面所剩无几,然而酒瓶已经空了三个,第四瓶也已经喝到只剩一半。酒瓶旁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牺牲之后仍被继续摧残过的烟头。我的心,比锅上正被高温煎烤的五花肉还要痛。   他用朦胧的眼神望着我,然后微微地扬起了嘴角。“过来这边坐吧。”他示意让我坐到他的身旁,而不是对面的位置。   我乖乖地坐下,明明心里有无数个问号,却只是关心地说:“别喝了,待会儿我可扛不动你。”   “那我只好睡在这里了。”他不理我的劝告,继续往嘴里送酒,一杯下肚,眉头都不皱一下。   “你让我过来,就是让我看你喝酒的吗?”我有些生气,叫住服务员,“麻烦再拿个杯子。”   接过杯子后,我给自己满上了一杯,然后英勇地吞吃了一杯真露。这感觉,确实要比一口一口的小啜来得爽快。只是一杯下肚之后需要将双眼闭紧,嘴唇张开并使劲呵出一口气来才能缓解掉酒精对喉咙的烧酌感。   第二杯,他仍然没有管我,只是点上了一根中南海,时而抽上两口,任烟雾弥漫。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我这样拼命喝酒的样子,就像在欣赏一个事不关己的傻瓜上演的一场滑稽戏。   我心里的委屈渐渐涌上了泪腺,灼人的液体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在我准备将第三杯送入口中的时候,一滴泪在空气中划出了一条下坠的孤线。就在这时,他抓住了我的手。   “若秋……”他的脸在靠近,眼神凝止在我的鼻尖上,嘴唇上散发着酒精、香烟与溶化的脂肪混合的味道,俨然一道美食。   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耳朵里清楚地回响着心跳的节拍。是酒精的作用吧,我的脸烫到了耳根,脖子,胸口里面。正在我以为会发生什么大事的时候,手机响了,亚培的头重重地砸在了我的肩上。   “喂,弱弱,什么时候回家呀,我今天给你带了点好吃的回来,你如果再不回家,那我可要吃光了啊?”电话里,雨婷一边吧唧着嘴,一边若无其事地说着话。   我咬牙切齿地说:“你一个人全吃光吧!”忽然又想起什么,“雨婷,过来帮下忙吧。”   虽然现在是店里生意最好的黄金时段,食客密集。但此时我的眼中,只有亚培的存在。只听得见,看得见,闻得见与他有关的事物。我把右手伸过去搂住了亚培削瘦的肩膀,让他可以睡得舒服些。   他的头发依然像第一次见到的那样倔强地立起,只是在碰到我的鼻尖、嘴唇和下巴上时,变得柔软了许多,痒痒的,发丝间散发着他特有的香烟味道。他的睫毛顺着我眼神的方向延展出去,绘出了两道精致的圆弧,鼻尖上聚上了明亮的光晕,那光晕,仿佛可以溶化掉所有的悲伤。我能够清楚地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也静静地靠在了他的头上。   时间过得特别的慢。   就此停住吧,然后将画面定格。   然而时间没听见,我却把它定格在了自己的记忆中。   当我低下头,正打算用纸巾帮亚培把唇上的油擦干净时,雨婷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不要啊弱弱,这里是公众场合!”她故意摆出惊惶失措的表情。   慌乱中我只能用纸巾在亚培的嘴上草草的抹了几下,然后瞪了雨婷一眼,愤愤地说:“乱想什么,帮他擦干净而已!”   雨婷的笑容里闪着金光,“走吧,这次终于轮到我们来抬他了。”   第二天,亚培打来了电话。   “昨天谢谢了。”然后没了下文。   “不客气。这是应该的。”没等亚培继续我就挂断了电话。   我没想到他打电话来是只为了谢谢我的。什么话都可以说,只是“谢谢”完全不在我所能接受的范围之内。让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去分担自己被另一半所伤的痛苦,这是很残忍的事情。一句“谢谢”就好像是用一张创可贴去包扎一跟断指一样,不起作用。一向很关心我的亚培,怎么会这样对待我呢?我想不明白,也不想去想。   之后,他没再打过来。   一个星期过去了,他仍然没打过电话给我。   我脑子里上演了各种各样的情节:   他女朋友后悔了,又来找他;   他忍不住分手的寂寞,又去找她了;   他把自己埋进没完没了的工作里,任何人都不见,包括我;   他生病了,住在医院里出不来——可是电话总可以打吧?   ……   这些猜测变幻着花样儿来搅乱我的心脉,偏偏在这个让人苦恼不已的时刻,我和我的好朋友雨婷,差点闹到了分居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