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都是苹果惹的祸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颗神奇的苹果,它完整地贯穿了人类的历史。” “可以这样说——整个人类史,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苹果史!” “它第一次出现,是在伊甸园,眼球不动了亚当和夏娃,人类因而诞生。” “三百四十年前,它在英国出现。砸出了牛顿三定律,造就了一位必定名扬千载的大科学家。” “它最近一次的出现,是在三十年前……被乔布斯咬了一口。” “……于是,一个庞大的集团随之诞生,它的产品风靡世界,引领全球科技潮流!整个时代都为之深深地改变。” “毫无疑问,这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它拥有神秘的力量,凝聚着智慧的火花。谁能接近它,谁就可以改变世界……所以!!” ————“跟我一起回家!让我们的果园里,结满这样神奇的果实!” ————“抱歉,林奇。你的挽留确实独特。但相比种苹果……我更愿意用苹果一些。” ………… 清脆的声音悦耳动听,但满含囘着冰冷与淡漠,昭示着一段恋情的终结。但,林奇的苹果人生,不过刚刚起步而已。 转眼间,三年的时间过去,老家的西头,原本荒凉的山上变得郁郁葱葱起来。 已是夏去之后的九月,苹果园里,林奇的身影出现得越发频繁了。夕阳的余囘辉里,总能看见一道长长的影子在这不大的园子里孤独地踱着。 不过今天却不一样了。 原本,每天都要将自己的作品一个不落地都欣赏一遍的林大果农,却出奇的在一颗苹果树下抬头凝望了许久。看看西边,太阳都快落山了,林果农却半点都没有移驾他处的意思。 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树梢上,一颗红彤彤的大苹果正迎风微动着。 这苹果不仅红得出奇、红得耀眼,而且全身都是晶莹剔透的。在天边晚霞的映射里,似乎绽放着一种奇特的光辉。 显然,这并非是一只普通的苹果。无怪乎林奇竟然在这里呆呆的站了一下午。 突然一阵风吹来,树叶沙沙地拍响了。似乎这惊醒了林奇,他抽了抽鼻子,一股诱人的芬芳直抵鼻腔,沁人心脾。 林奇定了定神,一踮脚,伸手就将这只奇怪的苹果摘了下来。此时九月的天,苹果已然熟透。而这只奇特的苹果躺在手心里,散发的清香就越发诱人了。没有考虑其他的,林奇直接用手蹭了蹭,将这苹果送到嘴边,一口就咬了下去! ………… 一瞬间,光阴流转、时空凝缩,四围的一切如镜花水月般破碎,所有的景与物都消融,光与影在浮掠…… 然而一切的异象,无论天昏地暗又或是时空变换,都像是与林奇无关,只是一副副瑰丽的画面。林奇只是一个人简简单单的站在那里,然而无论天地陡转也好、星河破碎也罢,他充耳不闻,只是沉浸在这无以名状的回味里。 时间过去许久,也许是千年,但又仿佛只是一刹那,总之林奇又一次地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眸里是无尽的火热,盯着手中的苹果,似乎震惊于它的美味。 “嘎嘣。” 又是一口下去,满嘴的香脆清甜,汁囘液在口腔中四溢,每一次咀嚼都有一种幽香飘散,等咽下去,又觉得满身清爽,精神振奋,全身动力十足。 “嘎嘣。” 又是一口咬下——寻到了绝顶美味的林大果农,竟然开始专心对付起手中的苹果来,似乎之前一番天地剧变的景象,于他没有丝毫的触动…… 终于,林奇将手中的苹果吃了个干干净净——是真的干干净净,连核也没有放过。 也不得不说,作为能够培育出这样一个奇特果实的果农,林奇是真的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强大。 一切事毕,林奇拍了拍手掌,抬起头来,开始巡视四周,准备回到自家果园门口的守门小屋里。 当瞳孔慢慢变大,睫状肌舒张,晶状体曲度变小,四周的景物便就呈现在了林奇的视网膜上。这时,林奇的声带开始震动,一道满含囘着惊讶、惊惧、惊恐、惊喜(嗯?)的声音借由空气传播了出来。 “啊!!!” 声音似乎响彻云霄,林奇连身体都倒退了两步,好悬没摔在地上,一副活见鬼的表情打量着四周——这哪里还是他花了三年时间,一把屎一把尿拉扯起来的果园啊!看看这假山、这雕塑、这喷泉,一股子的欧洲味,不说老家的县城,就是省会也没这样的地方吧? 见过天打雷劈、跳崖投海的,哥们不过嘴馋吃了个苹果,还是自己种的,也能穿越到外国?! 呃……等等,国外? 林奇抬起头来,看向天空,火红的太阳正在天上挂着呢,什么夕阳余韵、晚霞浸染,分明是大中午好不好! 这下好,连时差都来了,不是穿越也不行了啊。 好一会,林奇才缓过了劲来,开始琢磨自己的处境。慢慢的,林大果农竟然笑了起来,之前的惊讶惊恐什么的全都被扔到了犄角旮旯里,剩下就只有惊喜了! “哈哈哈哈!”林大果农瞪大了眼睛,开始放声的大笑起来:“穿越,哥们这可是穿越!天大的好事啊!” “看看咱,看看咱。无儿无女,无父无母,连女朋友都没一个。” “标准的主角模板啊!” “哥们这是怎么了?” “哥们这是要火了!” “哥们这是发达了!” “哥们这是要征服世界了!” “这是什么节奏?哥们这是酷炫狂霸,要吊炸天的节奏啊!” 哈哈,哈哈哈哈!!! “吼!!!!!!” 对于某果农近乎癫狂的得意,似乎连老天也无法容忍。于是,一道如雷般的嘶吼传来,直接盖过了林奇得意洋洋,肆意嚣张的宣泄。 “嗯?”林奇被这巨大的吼声惊得脸色一滞,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一条两米多长的巨大蜥蜴正缓缓地爬来,这蜥蜴浑身鳞甲闪亮,前爪锋锐,后腿短而粗,膨张的肌肉代表着其恐怖的爆发力。 蜥蜴慢慢的向林奇爬了过来,但是慢慢的,林奇的脸上那得意的笑容又渐渐荡漾开来了。 “哈哈哈哈!!主角模板,绝对的主角模板,妥妥的!” “老天爷,你对哥们可真是太好了,刚让咱穿越不说,现在就给送小弟来了。厚道,这是真厚道啊!” “嗯……看你这么厚道的份上,咱就不逆你了。大家和平相处,共同发展。你是老天,我是主角,争当最佳拍档嘛。” 哈哈,哈哈哈哈!!! “吼!!!!!!” 又是一道巨大的嘶吼声响起,打断了某果农的自嗨。巨大蜥蜴似乎愤怒与被眼前这个渺小的人类所无视,开始彰显自己的存在。 “呃,似乎收小弟还是有流程的?” “我想想……”林奇按了按脑袋,接着眼睛一亮:“有了!就是它了!” “呔!那蜥蜴!看本座是否铠甲锃亮!看本座是否威武霸气?看本座,是不是相当的酷炫狂霸吊炸天?”一段台词以京剧的腔儿从林奇的嘴里蹦了出来。 “哼!既如此,还不速速跪下!唱征服!” “吼!!!!!!” 大蜥蜴继续接近中…… “嗯哼?没用?如此王霸之气四溢的台词竟然都没用?!” “小弟啊小弟,原来你也像哥这样,如此的酷炫狂霸啊!” “不过哥的境界,你永远也不会懂。知道什么叫吊炸天吗?吊炸天你懂不懂?懂不懂?” “哥有最佳拍档啊!” “哥不收你,天收你!最佳拍档,给我收了它! 不然……逆你哦。” “怎么样?哥是不是特别不讲理?哈哈,哥就是这么不讲理!” 哈哈,哈哈哈哈!!! “吼!!!!!!” 蜥蜴继续接近,林奇甚至开始能够看得清它身上鳞片上的纹络,那苍白而锋利的牙齿。一声嘶吼响起,甚至还有阵阵的血腥气传来。 …… 林奇开始有些害怕了。三年果农,虽然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是对上一条两米多长的、野性十足的巨兽,任是哪个现代人,都没有信心和实力的。当亢奋过去,剩下的就是极端的恐惧了。 好在,林大果农的亢奋劲儿够持久的。 “哎呀,没想到蜥蜴兄还是威猛不减当年啊。来来来,就在此地,咱们对饮一杯如何?” “吼!” “哎呀,蜥蜴兄,今日阳光正浓,来来来,咱们举杯邀红日,对影成……成兄弟,如何?” “吼!” “哎呀,蜥蜴兄,蜥蜴哥,喝一杯嘛,就一杯。” “吼!” ………… “蜥蜴哥,有什么事咱俩商量着来,好不好? “蜥蜴哥,你别往再前走了,好不好?” “蜥蜴哥,你别过来,好不好?” ………… “蜥蜴哥,你过红线了。” “蜥蜴哥,你弄疼我了。” “蜥蜴哥,蜥蜴哥……我囘艹囘你大囘爷的蜥蜴哥。” “啊——” 一声惨叫响起,随即戛然而止。 正文 第2章地龙雷里 林奇被吃掉了,连皮带骨带衣服,被蜥蜴哥一口一口地吞掉,吃了个干干净净。 这过程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当林奇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毫无障碍地就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嗯……那么这个天上地下,全都是红彤彤的鬼地方又是哪里呢?” 林奇皱着眉头,将自己的手臂伸出来一瞧,看见自己原本有血有肉的胳膊变得透明起来,跟果冻似的。随即了然:“哦,既然死了,那我现在就是鬼了呗?这个破地方就是地府?” “咦?哥也用上土豪金了?” 突然林奇的身上泛出一层金黄色的微光来,淡淡的并不刺目,只是将林奇原本就透明的身体映照得更加通透了一些。 新鲜过后,林奇便再次抬眼看向四周,入目处是一片的暗红色,显得沉闷而压抑。 “这感觉……就是地府了!妥妥的。” 回忆着脑子里对传说中地府的印象,林奇终于做出了判断:“那么按流程来说,咱现在应该往前走,找个叫孟婆的,让她给碗汤喝,这样就能投胎了。” “不过哥不甘心啊!苦逼几十年,好不容易穿越了。哥以为哥这是征服世界来了,哪知道是给人送餐来了。” 一边走着,一边琢磨着刚才的事情,林奇越想就越觉得窝火,这都什么事啊!不过就是吃了个苹果而已,多大点事儿?把咱流放三千里不说,稀里糊涂的还把命给丢了! “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哥要告状,哥要打官司,哥要上囘访!” 一边嘀嘀咕咕着,林奇在这条似乎怎么也走不完的黄囘泉路上一步步的走着。 没有太阳,没有月亮,只有一成不变的暗红色,沉闷压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远方出现变化,一个明显比其他地方鲜红了许多的亮点跃入眼帘。这让林奇欢喜得大叫了出来:“终于到站了,哥这一趟不容易啊!也没个公交什么的,差评!哼!一定要给差评!” 某只身披土豪金战衣的鬼魂大笑着向前方飞奔而去,渐渐的,那个鲜红的小点开始变大,眼睛已经能够看得清楚——并不是奈何桥到了。但是,林奇的笑声却愈发的高亢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蜥蜴君,别来无恙乎?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那头万恶的大蜥蜴竟然也在这里出现,林奇心里就甭提有多高兴了。 “哈哈,蜥蜴君,看今日阳光正浓,共饮一杯何如啊?” “哈哈哈哈!” 快步地跑到大蜥蜴的跟前,看着之前威风八面的大蜥蜴此时竟然缩小了几十倍,躲在一个篮球大的红色光团里,作少女状仰视自己,林奇不由得哈哈大笑。 “嗯哼?小样,你也有今天呐。怎么样,再来咬我啊!哈哈哈哈!!!”林奇抖了抖身上的“土豪金战衣”,伸出手来,几个脑瓜崩就敲在了这头迷你蜥蜴的头上,些许的金色光辉散落,将蜥蜴身体之外的红色光团都消融了几分。 不过林奇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幕,只是哈哈大笑着,将自己心中的得意与开心全都宣泄囘出来:“你也有今天啊!这叫什么?这叫虎落平阳被……咳,这叫山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啊!” 哈哈,哈哈哈哈!!! 大笑中的林奇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手,一个又一个的脑瓜崩敲在蜥蜴君的头上。 看着小蜥蜴裹在那不断减弱的光团里抱头鼠串,却又始终逃不出自己的魔爪。林奇再次放声大笑:“哈哈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嗯?你再能啊?之前不是挺能的吗?看我不打死你丫的!” “哥就是要往前走,哥就是要过红线,哥就是要弄疼你。”某只鬼魂散发着自己无尽的怨气,一巴掌一巴掌的打下去,突然,手下传来一声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林奇收手一看,原来裹在小蜥蜴身上的红光已经完全的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灵魂体漂流在外。 “哈哈哈,这么不经打啊,要不说哥入人间道,你入畜生道呢?” “哥天生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啊,哈哈哈,看看咱这土豪金战衣,你有吗?” 哈哈,哈哈哈哈!!! 林奇再次一个脑瓜崩敲在了蜥蜴的头上,没有了红光的遮护,林奇体表那金色的光辉直入小蜥蜴灵魂深处。 一声惨叫响起,随即戛然而止。 “呃,这是……” 被金色的光点侵入,小蜥蜴的眼中先是透露出一种深深的恐惧,紧接着一身嘶吼,整个灵魂体就爆碎了开来,化作无数细小的蓝黑色光点。。 “这是,魂飞魄散了?” 林奇疑惑地看着这漂浮在空中的无数光点,突然,某一个光点与林奇的身体撞在了一起,而金光却并没有阻挡,任凭它融入进了林奇的灵魂中。紧接着,这无数的光点像是找到了宣泄口一样的,一股脑的全都涌了上来,汇入林奇的灵魂之中。 而当被光点融合的那一刻,无数的信息开始在林奇的脑海之中浮现:地龙、雷里、三阶、伊莉亚…… “伊莉亚?” 没等林奇理清楚什么,周围的一切便全都破碎,眼前一黑,接着世界瞬间明亮,所有的红色全部都退去,太阳公公又重新的出现在了东边的天上,阳光并不剧烈——显然,时间过去至少一天了。 林奇睁开了眼睛,接着,他又疑惑的皱起了眉头。 “咦,小草君,你怎么长这么高了?” “咦,石头君,你也长这么高了啊?” “咦,大家怎么都长高了?” ………… 一种不好的预感出现在林奇的心头,接着,他慢慢地将眼睛移动,一条鳞片闪亮,手爪锋利的手臂(或者叫前肢?)出现在了林奇的眼中。 顿时,林奇泪流满面,只觉得世界都昏暗了。 “原来不是大家长高了,是哥眼界变低了啊……” 林奇沮丧的闭上了眼睛,纵使他再怎么大大咧咧,一时间也无法接受自己竟然变成了一只大蜥蜴! “完了完了,哥的人生从此暗淡无光了。” “没有萝莉,没有御姐,没有香喷喷的软妹子。” “输了你们,赢了世界又如何……” 正当某只状若蜥蜴的地龙正在感慨自己人生苦难多桀的时候,恰恰一道清丽的女声不应时兴地响了起来。 “雷里?” 声音刚落,一个穿着洁白连衣裙的可爱少女便就从花园的拐角处跑了出来,轻柔的发丝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像是一个美丽的精灵。 “香喷喷的软妹子……”林奇看在眼里,痛在心里。虽然一个妹子正在向他跑来,然而在他心里,千千万万个妹子却正在离他而去。 “雷里。”少女跑到林奇身前,一下子扑在了他的身上。柔软的身体轻轻囘颤抖着,豆大的泪珠不断地掉下来,砸在林奇后背的鳞甲上。这时,林奇才看清楚了少女脸上的泪痕和早已红肿的双眼。 “伊莉亚?”林奇整理着从光点之中的获取的信息,将眼前的少女与地龙雷里记忆中的伊莉亚对上了号。 “对不起,雷里。”少女颤抖着,声音略有些失真,这不是林奇所知晓的任何一种语言,但是他却能听得懂,或许是那些光点的功劳。 “对不起,雷里。我真的已经很努力的恳求过父亲了,但是你仍然不能和我们一起离开。” “虽然还是不敢相信,但是雷里,女神大人真的败了。我们输掉了多斯克辽阔的疆土,输掉了千千万万子民的信仰。女神大人不得不舍弃他们,只带着极少数虔诚的信徒前往她的神国。 ” “我们必须离开,雷里,邪恶的尼罗斯人即将踏入多斯克的土地,他们的神灵刚刚战胜,正士气十足,善良的多斯克人必将饱受厄难,但作为神的选民,伊莉亚却无法保护他们,甚至还要离开这里。” 少女眼角闪动着晶莹的光泽,连日来的伤心和悲痛让她神色憔悴。 “但是雷里,你不能还停留在即将失陷的多斯克,邪恶的尼罗斯人会夺取你的生命。你必须回到拉索沃,那里才是你的故乡。” “原谅我,雷里。我们必须分开,你回到属于你的森林里,我将离开这片美丽的土地,离开西大陆,离开主世界。或许我们永远都不会有再见的一天了。” “但是雷里,我保证,只要女神大人再一次宣布恢复多斯克的荣耀,我必将跟随神的骑士一起出征,踏出神的国度。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在拉索沃的高山上再次相遇。” “希望那时,雷里你已经成为真正的龙族,可以像我抱着你一样,紧紧地将我抱在怀里。” “雷里,吾爱……” 少女的身体已经彻底的软了下来,眼泪不住的往外流淌,悲痛的心情让她浑身柔弱无力,只有一双雪白的手臂紧紧的抱着地龙冰冷的身躯。 林奇彻底的沉默,一种莫名的情愫从地龙的身体中散放出来,让他也忍不住的随少女一起伤悲。这是来自于地龙雷里的感情,此时却深深的影响着占据了它的身体的林奇。 很久,林奇才从这种悲伤的情绪中摆脱出来,但少女依然止不住的哭泣着。她的身体总是不自主的颤抖,美丽的脑袋深深埋下,露出洁白的颈项。 突然,林奇看了看自己尖锐的利爪——它生长在一头三阶地龙的身体上,拥有强大的杀伤力,可以破开巨石,不知道打在人的身上会有怎样的效果? 正文 第3章回到拉索沃 当然,林奇并没有疯狂到要拿伊莉亚来试一下。虽说以后的他,很可能就和所有的妹子们说拜拜了,但是现在的他又怎么会做出辣手摧花这种人神共愤的事呢? 所以,林奇只是单纯地在感叹着人类肉体的脆弱和野兽的强大而已,每一个男人的心中都有着一种对于力量的渴求,这是天生的,可以扩展到每一个种族的雄性生物身上。 是以,当掌握了地龙雷里强大的肉体之后,这突然拥有的强大力量让林奇有些沉醉。似乎由人一下子变成野兽,也不是那么不容易接受的事情了。 林奇天生就是一个相当乐观的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不能逆转了,何不好好的享受一回呢?当地龙也没什么不好的了,虽然没有了软妹子,但母地龙还是很多的嘛……咳!好吧,林奇暂时还没有这么重口味。 想到这里,林奇突然心中一紧,硕大的眼睛像下囘身看去:“我去!蜥蜴哥,你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 这一眼当然毫无所获,但是林奇又看了看背上的伊莉亚,心中稍微安定下来:“单看这妹子的样子,蜥蜴哥不太会是母地龙的——本来人囘兽恋就已经超乎想象了,现在再往上添一个拉拉的属性?那简直是要突破天际了!” “嗯!一定是,一定是公的!”林奇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重重的点头,努力驱散着心中的阴影。 “嗯……”突然背上的伊莉亚一声轻哼,似乎从悲伤里回过了神来。她慢慢的站了起来,然后又走到林奇的头前蹲下,一只轻柔的手掌抚摸着林奇身上坚硬的鳞甲,美丽的眸子里充斥着满满的哀伤。 林奇第一次正眼打量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女,突然他的眼睛被女孩眉心处的一颗菱形紫色水晶吸引住了。 这菱形的水晶并不算大,就像是电视上,古代宫女们点的梅花妆一样,只不过伊莉亚额头上的却是菱形的,也不是化的妆,而是一颗真正的水晶,流淌着紫色的光波,将少女映衬得更加出尘与圣洁。 “再见了,雷里。” 突然,少女从自己的手腕上卸下一枚水蓝色的手镯,拿在手里往林奇的左臂上一拍,光芒一闪之下,手镯便就套在了林奇的手腕处。 “娜尔亚寒冰手镯,它能保护你,也将如银月般,为我指引你的方向。雷里……吾爱。” 伊莉亚轻轻地诉说着,同时伸出手来,将林奇往身后的喷泉中推去。仿佛没有任何阻碍的,两米多长、体重能两百斤的大地龙,一下子就被推进了喷泉里。 “咕咚”,落水声响起,林奇的身体迅速地被泉水淹没,而岸上,伊莉亚正紧闭着双眼,口中轻轻的咏诵着不知名的咒文。慢慢的,少女额前的菱形水晶开始流露出点点的紫色光辉,一股莫名的波动蔓延开来。 而后紧接着,喷泉上空陡然绽放出一束耀眼的辉光,“嘭”的一声,泉水炸起,剧烈的震动传遍整个伯爵府。 “会有再见的一天吗?我的雷里,在拉索沃的时候,可不要忘记你的伊莉亚啊。” ………… 又是一次天旋地转,好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在拉索沃无尽的森林边缘处,一个不算多大的沼泽里,一只黑色的地龙缓缓的浮出囘水面。 在花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将恍惚的精神调整过来之后,林奇并不急着上岸,反而开始整理起雷里的记忆起来。 首先选择的,当然是关于伊莉亚的部分。 林奇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的燃烧起来,然后像是看电影一样的,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之后,开始正正经经的欣赏。 接着,一个俗套而又狗血的故事出现在了林奇的脑海中。无非是英雄救美啊,少女崇拜啊什么的。唯一的亮点是,少女依然是少女,而强盗和英雄却都变成了野兽。 哈欠连天的看完“电影”,林奇大失所望的摇了摇头,要不是女主角够漂亮,他真能睡过去。 紧接着,林奇开始整理关于地龙雷里和拉索沃山脉的信息。 拉索沃山脉?一听就不是个好地方,按照雷里的记忆,三阶的生物勉强才能混个食物链的中下层而已。 好在地龙属于亚龙一族,基因优秀,种族天赋加分不少,要是小心点,勤快点,还是能在拉索沃混个温饱的。 接着林奇开始整理关于地龙的信息,作为龙属,这个种族的天赋不错,只要不被更强大的生物猎杀,一般是能活个一两百年的。成年的地龙属于四阶的生物,而且地龙一族一向喜欢群居,所以族群内部的安全性还是很不错的。 看到这里,林奇心中瞬间就有了决定,打算**群去。 整个拉索沃相当的广阔,不过雷里作为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地龙,虽然已经离开许久,但是脑子里对于这里的印象还是相当清晰的。再加上林奇成年人的智慧,很快的就做出了方案:首先当然是离开这个沼泽,然后找到当初雷里与伊莉亚初遇的地方——作为外界的冒险者,进入拉索沃只有几条固定的线路而已。只要找到那个地方,林奇才能凭借着雷里的记忆回到族群里。 虽然整个拉索沃地龙族群不少,但明显的,回到出生地是更好的选择。 接着,林奇开始整理雷里记忆中对于拉索沃的详细信息。作为一只三阶的地龙,雷里虽然还属于青少年,但相比于二十多岁的林奇来说,它的岁数还要大上一些。几十年的记忆,还加上雷里明显高于普通地龙的智商——人囘兽恋也不是一般的地龙能玩转的,所以庞大的信息让林奇整理了好长时间,直到夜幕降临,才终于对拉索沃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不过林奇依然没有动身的意思,他开始搜索雷里的记忆,想要弄明白,他被雷里吃掉之后,再次出现的地方到底是哪里?而他又是怎么稀里糊涂的就占据了雷里的身体的? 到了现在,林奇当然不会还天真的认为之前那个红彤彤的世界是地府了,但是找了半天,也没见雷里的记忆里有什么解释,这货也对它自己突然出现在那里感到相当的迷茫。不过,对于当时林奇如狂风暴雨一样的脑瓜崩,雷里还是记忆尤深,对于林奇的恐怖——或者说对于林奇身上“土豪金战衣”的恐怖,雷里是相当的刻骨铭心,就像是它幼年时,遥望的那一头真正的巨龙一样。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个什么解释,林奇只能将疑惑深深的埋在心里。突然地,“咕噜”一声从肚子里传来——他饿了。 虽然没有什么人听见,但林奇还是有些恼羞成怒:“我去!哥那一百多斤肉就这么不禁吃吗?” 正文 第4章第一次捕猎 无论如何,天大地大,吃饭才是最大的。 饭谁没吃过呢?不止吃过,林奇还做过呢。不过打猎什么的,这还真是头一回。拉索沃并不是菜市场,林奇也不是兜里揣着金币的顾客。甚至,谁是菜谁是顾客都还不一定呢。 无论怎样,林奇都无法不让自己对这片幽深的森林感到恐惧和不安。 三阶的地龙,龙呢!听起来像是挺不错,但是放到偌大的拉索沃,还真不算什么。说不定一出去,就被哪头强大的猛兽给吃了。 作为死过一次的人,林奇可不想再死第二次了。而且,被一点点吃掉的感觉也着实不算怎样。 至于被蜥蜴哥吃掉又活过来的情况,林奇一直将这归于灵异事件。能发生一次可不代表还能发生第二次,小命多金贵?在一个坑里连着跌倒两次可不是林奇想要的。 于是,趁着夜幕还未彻底的降临,林奇开始迅速的制定自己的捕猎方案。虽说,他没有任何的经验,做出的方案难免有些不接地气。但总好过什么东西都没有吧? 时间剩下的并不多了,当夜幕彻底降临,连现在所处的沼泽都将变得危险起来。夜晚的山林将比白天更加危险,这点常识林奇还是有的。 好在现在他变成了地龙,昏暗的光线对他来说并没有多么大的影响,捕猎还是能够进行下去。 接下来就该挑选目标了。 猎物的选择是相当有讲究的。对于地龙一族来说,最理想的猎物莫过于柯斯特高角羚羊。尤其是其中最稀少的金角羚羊,那简直是整个地龙一族上上下下最喜欢的食物。肉质鲜美好不说,其血液还能帮助地龙们快速进阶。 而一旦林奇从三阶进化到第四阶,一般来说,就会领悟到一个龙语魔法!虽然是最低等级的魔法,但是作为能和精灵魔法一样,声名远播的一大魔法体囘系,龙语魔法自然有其优越的一面,至少足够让林奇在拉索沃山脉里吃喝不愁了。 不过这些只能想想而已了。即使是在多斯克的时候,雷里也只不过在伊莉亚那里尝到过一次。那还仅仅只是最普通的柯斯特高角羚羊而已,至于银角、金角什么的完全不是他可以奢求的东西。因为不止是地龙一族,很多的族群都对它们相当的渴求。 那到底该选什么好? 当然是食草动物了,柿子还是软的好捏些。 食草动物哪里找?自然是草原和水源了。 说到水源,这地方不就是吗?林奇眼睛一亮,心中的捕猎计划瞬间完成。计划代号?就叫守株待兔好了! 林奇哈哈一笑,迅速地爬上岸。瞅了瞅,找了个草丛把自己藏了起来,为了更隐蔽一些,他还突发奇想的刨了个坑把自己填了进去,上面再盖上一些浮土,本来林奇身上的鳞甲就是黑色的,与夜色很好的相融,这下子就更难得发现了。 “哈哈!哥真是太聪明了!换成别的地龙想得到吗?” “以后不要叫哥果农了,叫哥捕猎能手!” 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沼泽边的身影慢慢的多了起来,而且一个个地对自己的存在没有丝毫反应,某捕猎能手在心里哈哈的大笑了起来,看着前面越来越多的动物,林奇心里充满了智商上的优越感。 一些体型太小,塞牙缝都不够的动物完全被无视。林奇将目光投向大型生物。 也许是因为这已经不是地球,又或是因为夜行动物们本就独特一些,所以在林奇的眼里,沼泽前的动物们没有一个他自己熟悉的。不过大体上还是属于牛羊马鹿之类。 接着,林奇开始甄选目标。首先将牛马什么的排除在外,这一类动物大体都是脾气暴躁的,虽然体型更大一些,但却不适合林奇这个新手。 至于羊群们则是一群一群地聚在一起,所以林奇将目标锁定在了一头离鹿群稍远一些的像花鹿一样的动物身上。 这头鹿体型较小,大约只有60多公斤的样子头上没有角,看来是雌的。 眼看时间越来越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凶猛的动物过来了。虽然说看样子这里只是拉索沃的最外围,不会有什么猛兽能够威胁到林奇的生命,但迟则生变,林奇瞅准时机,还是立刻就行动了。 而当我们的林大猎人抖了抖身子,准备向目标进发的时候,尴尬的一幕出现了——为了考虑自己的隐蔽性,林奇特意的选了个草丛把自己藏了起来。这本来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好死不活,这草丛离岸边的动物们已经能有几十米的距离了。就这么着过去,没两步肯定就会被发现了。 这群山林动物,别看似乎没什么威胁,却是个顶个的鸡贼。看看那只头羊,还顶着个大羊角在放风呢。一双大大的羊眼睛骨溜溜地转着,一看就不是个好货。 林大猎人不禁有些恼羞成怒:“还看!没见过地龙啊?赶紧喝你的水去!” 大头羊无动于衷,坚守着自己的职责,等待着随时仰天干嚎。 怒视了一会,头羊还是没有丝毫松懈的意思。眼看已经有动物喝饱了水,开始离开,林奇心中越来越急,最后只得心中一横,冲了出去。要不然,今天晚上可真是要浪费了。 好在林奇并没有丧失理智,只是狠狠的瞪了头羊一眼,然后继续的向自己原定的目标冲去。 看那头花鹿傻乎乎的样儿,或许还有点机会? 后腿一蹬,三阶地龙强大的力量爆发出来,林奇像是箭一样地飞奔而去。 “咩!!” 突然一声干嚎,林奇定眼一看,就见大头羊正在那里扯着喉咙玩命的惨叫呢! “我去!你丫给我闭嘴!” 林奇气得差点喊了出来,看着大头羊在那里撒着蹄子四处乱拱,将岸边弄的鸡飞狗跳的,林奇一腔火气“蹭蹭蹭”地就飚了上来,“你说你丫,没事整那么大动静干什么?哥也没说要吃你啊!” 窝火归窝火,林奇还是尽力而为,要不然今天晚上可就真的要饿肚子了。 一转眼,看见那头傻乎乎的花鹿竟然还是在那里满地打转儿,林奇心中大喜:“哈哈!好鹿儿,快到哥哥肚子里来!” 一声怪叫,林奇再次双囘腿一蹬,两只锋利的前爪张开,饿虎扑食一样的杀向花鹿。 很快林奇就到了花鹿的跟前,两个爪子狠狠的向下一挥! 一大片的烟尘扬起,夹杂着一声花鹿的尖叫。 “成功了?” 林奇有些疑惑,因为手上没有丝毫的触感。抬起头一看,就看见那头花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出去了好远,躲在一头体型高大的花鹿的身后,闭着眼大声乱叫着。 “呦……呦……” “呦……呦……” 看着那头母鹿叫个没完没了的,林奇再次怒火横腾:“你丫的也给我闭嘴!咱还没怎么着你呢!连根囘毛都没碰到,至于叫的跟什么似的吗?影响,注意影响!” 就在林奇,一击不成准备撤退的时候。突然一只体型巨大的花鹿从鹿群里走了出来,在林奇身前不远处停下。 接着,它刨了刨蹄子,又低下头,似乎在向林奇炫耀它脑袋上的鹿角。 “咦……这是?” “这是看哥要吃它的老婆,所以要来和哥单挑?” 林奇眼睛一亮:“单挑好啊!不怕和你打,就怕你不打啊!” “哥们三阶的地龙,要是还打不过你一只小小的花鹿,那简直可以去撞墙了!” “哈哈哈哈!” 林奇心里大笑了起来,像看傻囘子一样地看着这头花鹿,“你丫这是脑袋秀逗了吧?” “好啊,看来爱情真是个好东西。能让哥吃饱肚子,真好!哈哈哈哈!” 林奇动了动尾巴,重新蓄起了力量,轻蔑地看着眼前这头大花鹿不自量力的举动。 但是慢慢地,林奇脸上的轻视逐渐收起,紧接着又变成一副惊愕的模样,到最后干脆变成了苦瓜样。 “不公平,这不公平!你们这么多鹿打一个,这是欺负龙啊……我要告状,我要打官司,我要去上囘访!” 在林奇的周围,一只只花鹿在大花鹿的身后站定,低下头,露出坚硬的鹿角。 然后,在大花鹿的率领下,一起向某只万恶的地龙冲了上来。 “不要撞脸!不要撞脸!” 林奇大声的惨叫,一挥手,抓下一撮洁白的羊毛。 “我去,你们也来凑热闹,还要不要人活了!” “咩~~~~~~” 正文 第5章新的捕猎计划 当年轻的黎明垂着玫瑰红的手指重现天际,拉索沃的无名沼泽边,一只身上满是尘土的黑色地龙低着脑袋,像是在想着什么心事。 它的表情是如此的哀伤和幽怨,以至于,整个沼泽全都静悄悄地,像是在陪着他一起忧伤。 当黎明的曙光渐渐隐去,金色的太阳恪守着诺言,再一次升上拉索沃的天空。金黄色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落下来,拉索沃又一个崭新的清晨开始了。 栖落在高大的考拉斯顿银杉之上的黑冠麻鹭起炕了,在空中熟悉的一个盘旋之后,黑冠麻鹭来到平时经常饮水的地方降落了下来。准备涮洗一下自己柔囘滑的羽毛,顺便再喝上一口甘甜的河水。至于,什么是洗澡水,什么是饮用水,是先洗澡还是先喝水……这是高贵的黑冠麻鹭需要在意的吗? 沼泽慢慢地接近了,这是附近仅有的水源。想要在附近找到第二个,就必须再往拉索沃的深处前进了。 熟悉的地貌出现在黑冠麻鹭的眼睛里,与往常有些不同,以往热闹的沼泽今天却有些静悄悄的。作为一个水源地来说,这是相当反常的现象。所以警觉的黑冠麻鹭迅速的升上高空,想要找出有什么地方不对。 慢慢的,一条黑色的地龙出现在了黑冠麻鹭的眼中。 “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这是黑冠麻鹭拳头大小的脑袋里闪过的念头。 作为一只常年生活在拉索沃最外围的黑冠麻鹭,它并不认得地龙这种奇怪的东西。当然也没有必要,地龙神马的,高贵的黑冠麻鹭需要认得它吗? 作为一只随时可以飞上高天的鸟类,在黑冠麻鹭的世界里,只有像坎尼拔秃鹫和铁羽苍鹰这样的霸主才能让它感到惧怕,至于其它的?只要自己拍拍翅膀……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在盘旋了一阵之后,黑冠麻鹭降落了下来,绸缎般的的羽毛上昨天沾上了些泥点。这让高贵的黑冠麻鹭有些无法容忍,迫不及待的想要洗个澡。 黑冠麻鹭降落了下来,作为一只高贵而又胆大的黑冠麻鹭,它并没有选择相对安全的沼泽中央。相反的,它还特意靠近了那头地龙一些,以彰显自己的胆量。 “扑通”一声,黑冠麻鹭潜进了水中,清凉的河水让它精神一震,舒服得鸣叫了起来。清亮的叫声划破了拉索沃安宁的清晨,黑冠麻鹭一边洗着澡,一边寻找着美味的沼泽鳍鱼。 突然,天边又有一只麻鹭飞了过来,不同的是,这一只麻鹭头顶上的羽毛是洁白的。 黑冠麻鹭突然发现,它曾经见过这只白冠麻鹭,它头上那洁白的像雪花一样的羽毛是如此的独特,曾让黑冠麻鹭为之深深迷醉。 再一次见到曾经的梦中意外的女人,黑冠麻鹭变得亢奋了起来。看到女神优雅的落在了岸边,正悉心打理着自己洁白的羽毛,黑冠麻鹭决定抓囘住机会,制造一个美丽的邂逅。 叼着一条刚刚捕到的沼泽鳍鱼,黑冠麻鹭迅速的来到了白冠麻鹭的身边,然后,将还沾着自己口水的鳍鱼送到了女神的脚下。 “这条美味的鳍鱼是我刚刚捕到的,送给你,我最美丽的女神,我们交囘配吧。” ——这是黑冠麻鹭想要表达的意思,但显然,它的脑浆还不足以让它将自己的意图表达清楚。 看见女神吃掉了自己辛苦捕到鳍鱼之后,再也不看自己,回过头去继续打理自己的羽毛,黑冠麻鹭急了起来。 “嘿?到底怎么个意思?” “行不行,你丫倒是吱个声儿啊!东西你都收了,是不是?”黑冠麻鹭急的上下乱蹦,奈何女神鸟都不鸟自己,倒是一头洁白的羽毛已经快要打理完成了。 眼见女神即将离去,黑冠麻鹭更加焦急了。好不容易碰见这和女神单独相处的机会,要是这都把握不住,注定孤独一生啊! 黑冠麻鹭急的在原地直打转儿,突然,一条黑色的地龙出现在了它的眼中。 体型崇拜是不分种族性别的,在黑冠麻鹭的世界里,两米多长便就意味着不可战胜。 但是为了下半辈子的幸福,黑冠麻鹭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它拍了拍翅膀,飞到地龙的身体上空。 “哈哈!女神,转过头来!看哥是否霸气威武?!” 黑冠麻鹭一声怪叫,看见女神真的惊讶地转过了头来,欣喜得在空中一个盘旋,然后狠狠地俯冲下来,坚硬的长喙钉在了地龙黑亮的鳞甲上。 巨大的反震力让黑冠麻鹭疼痛不已,但是一转眼,黑冠麻鹭又看见了女神大大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惊讶,顿时什么也顾不得了。拍了拍翅膀,它飞到空中,再一次狠狠的钉了下来。 这一次,尖锐的长喙刺入到了林奇鳞片之间的软囘肉上,疼得他一个哆嗦,再也没办法在地上装死了。一抬眼,就看见一只黑囘毛水鸟在那里怪叫着。 “哈哈!女神,怎么样?哥是不是相当的霸气?” 看见连这条巨无霸一样的地龙也被自己刺得哆嗦起来,黑冠麻鹭的心中不禁升起一股相当的成就感。看着女神变得愈发崇拜的眼睛。黑冠麻鹭再一次俯冲而下,故技重施,不过这一次的目标却是林奇的眼睛。 看着这只不知死活的黑囘毛水鸟竟然还敢来,刚刚被胖揍了一顿的林奇正是心中有火没地儿发呢!翻过身来,一巴掌就狠狠的拍在了黑冠麻鹭俯冲而来的身体上。 三阶地龙的力量再加上黑冠麻鹭俯冲而来的冲击力,这一巴掌可真是又狠又重,连空气都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黑冠麻鹭整个的身体迅速地倒飞出去,落在了地上,整个身体抖扁了一半,不知道有多少根骨头断了,反正那个黑色的脑袋是贴着了屁囘股。 “说不理你吧,丫逼还没完没了了!”对于这个大清早就来扰人清梦的蠢鸟,林奇实在半点好感都欠奉。被一群花鹿和山羊围殴也倒罢了,连只屁大点儿的野鸟也敢来挑衅自己?不发威真当哥是病猫了? “咕噜……” 又是一声怪叫从肚子里冒了出来,昨天晚上没打到猎物,现在肚子就开始饿了。 林奇抬眼一扫四周,连个鬼影子都不见一个。至于黑冠麻鹭的女神?早就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林奇扫描着四周,看看能有什么可以果腹的东西?突然,他注意到了那只黑囘毛水鸟的尸体。 本着聊胜于无的心态,林奇慢慢地走了过去。 一步、两步。突然的,林奇脑子里灵光一闪,接着眼睛便就亮了起来,又一个捕猎计划出现在脑中。 “哈哈哈哈!对,就是这样!哥真是太聪明了!” “哥简直就是个天才!” 哈哈,哈哈哈哈!! 正文 第6章被抢走的猎物 什么是食物链?在林奇看来无非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巴。 对于地龙这个大胃王来说,小小的黑冠麻鹭充其量只能算个小虾米,连塞牙缝都嫌咯得慌。 怎么着才能吃着大鱼? 很简单,钓呗。凭什么人家鱼能钓,你陆地动物就钓不得了?谁比谁高贵? 至于诱饵?这只黑囘毛水鸟不就是吗? 心动不如行动,行动不如马上就动。林奇迅速的开始布置起来,成与不成还是让事实来说话。 对于动物界的猎手们来说,捕捉猎物的方法往往有三类。 一种是追食,狮子老虎猎豹什么的,大都喜欢用这招。这也是堂堂正正的,你丫不但打不过人家,连跑也跑不过,这不活该被吃吗? 第二是伏擒,这一种相对来说就比较阴险一些了,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比较适合腿短的动物们,像蛇、鳄鱼之类的就喜欢来这个。地龙的主要手段也是这个。 第三是循踪,这就比较高端了,需要一个灵敏的鼻子。比如狼群,还有最让人恶心和恐惧的鬣狗,都能够使用这一招。 三种招数并不单独存在,甚至全会也不稀奇,比如聪明的老虎。 林奇的手段看似有所创新,但大体还是逃不过第二类。甚至,这根本不算是创新,比如食人花之类的,它们不就是依靠诱人的花香和鲜艳的色彩来吸引食物吗?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山寨可是专属人类的神技,有本事你别的动物们也来学啊,食人花可不收你专利费。 偌大的拉索沃,从来不缺打不到猎物的倒霉蛋,饥肠辘辘是绝大多数动物们的常态。动物的世界里,可并没有什么不信天上掉馅饼的说法。故而在林奇看来,拉索沃的动物可比自己老家池塘边,那被无数钓鱼者操练了无数遍的鱼纯洁多了。 故意地将那黑囘毛水鸟本就不多的鲜血弄的满地都是,林奇跑去沼泽边洗了个手,祛除了自己身上的气味之后,就再一次把自己藏了起来。 地点是林奇精挑细选出来的一处空地,空地的边上有一个茂密的草丛,可以将林奇遮的严严实实。 本来,雷里就是一只在拉索沃土生土长的地龙,虽然去到多斯克之后,技术退化了一些,林奇在得到它的身体时更是将这些忘了个干干净净。但是捕猎作为一个丛林动物的本能,那是天赋是刻在了骨子里的,想要捡起来并不困难。 伏擒本来就是地龙们的看家本领,本身便就善于隐藏不说,再加上林奇这个成年人的智慧所作出的一些改善,那骗过这些纯洁的动物简直不要太容易。 很快的,黑冠麻鹭的鲜血味就引来了第一个垂涎者。这是一条一米多长,小孩拳头粗的银环蛇。作为少数能够捕捉到鸟类的种族来说,银环蛇也属于第一个吃着了螃蟹的那一类。鸟类鲜嫩可口的肉质也常常令这条拉索沃银环蛇心动不已。乍一发现的地上前面竟然就有一只美味的黑冠麻鹭,银环蛇迅速的加快了动作,吃到嘴里的才是自己的。 发现第一个顾客竟然是条蛇,林奇先是愣了愣,接着摇头一笑:“哥现在可是大地龙,还怕你一条银环蛇不成?” 林奇眼看目标就位,后腿一蹬就“嗖”的窜飞出去,大大的嘴巴张开,锋利的牙齿在阳光中闪烁晶光。 不过,虽然落入了陷阱之中,但是银环蛇的对敌经验可是一点也不缺的。它充分的发挥了自己的灵活性和蛇身的光滑性,判断了一下自己牙齿的锋利和对方鳞片的坚硬程度之后,迅速地退走了。 一击不成,林奇却并不沮丧,反而高兴得眯起了眼睛。因为这证明他的方案是可行的,至于为什么他堂堂一个地龙连条银环蛇都留不住?林奇认为这是他还没有彻底熟悉这具地龙身体的原因。 将痕迹收拾好之后,林奇又重新返回伏击地点等待,同时在脑中思考着怎么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最强力量? 一头三阶的地龙,实力应该是相当强大的。即使雷里的年龄还并不大,进入三阶并不久,还不足以对抗一头壮年的雄狮,但是一般的母狮子它还是能够轻易胜出的。 关于雷里记忆中的阶位划分,林奇心中已经初步有一个模糊概念了。 像成年的巨象、雄狮、老虎、犀牛之类的,都是属于第三阶的猛兽。而像母狮子、猎豹、河马一类,属于第二阶。第一阶就是像灰狼、鬣狗,这一类体型相对较小的。 当然这只是相对笼统的划分,对于这一阶段的野兽们来说,这并不算是多么的精确。像是巨象对犀牛,同样是三阶的猛兽,但则力量相去甚远。再比如第一阶的鬣狗,它们甚至敢在狮群的眼皮底下夺食。所以说,这一大位阶的划分并不算是多么的精确。 但是,越往上,阶位的高低便就越发显得重要。三阶是一道坎,三阶以下,只能被称之为猛兽。而三阶以上,则可以称呼为魔兽! 而魔兽与猛兽之间的差距,简直不可以道里计。两者之间像是存在着一条巨大的天堑,随便一只普通的魔兽拉出也可以单挑整个象群。 所以三阶到四阶,可以说是生命层次的跃迁!越往上,阶位便越发就是判断一个生命强大程度的重要标杆。而按照雷里的记忆,单单四阶与五阶之间的力量差距就简直令人发指! 地龙作为亚龙一族,天生就是魔兽,只要成年,就是四阶的生命,可以掌握一个龙语魔法。 而拥有着如此优秀的基因,却连一条不入阶的银环蛇都留不住。即使是林奇,也不禁稍稍有些老脸发红。 也因此,他全身心的沉浸在了猎人的状态中,想要快速的提高自己的捕猎能力,将地龙真正的实力发挥出来。 很快的,又是一道身影出现,这是一只满身褐斑的大型狼獾。一边抽囘动着鼻子,一边来到了黑冠麻鹭的尸体旁。而正当它吐了吐舌头,准备想要美餐一顿的时候。一条黑色的地龙飞奔而起,张着两只锋利的前爪杀来。 狼獾迅速的移动身体,但还是躲避不及,被地龙锋利的前爪碰着了皮毛。 即使只是挨了一下,狼獾也当即就血流如注。虽然鼓起力气逃了出去,但有这么大的伤口,终究难逃一死。 一击见效,林奇信心大涨,动力十足的重新潜藏了起来。 接下来,不断的有动物循着血腥味跑来,一场场的战斗中,林奇的战斗经验迅速飙升。终于,他尖锐的前爪刺出,狠狠的插进了一头青皮野狼的肚子里。接着,林奇再向下一划拉,这头青狼就被开膛破肚,死的不能再死了。 林奇再一转眼,发现这头青狼的同伴已经逃出去了好远。摇了摇头,又回去重新潜伏了下来。 有了这头青狼存在,相信还会有更大体型的猛兽过来。只要能够将之击杀,林奇便可以饱饱的吃上一顿了。 很快,青色野狼散发出去的剧烈血腥味引来了第一只野兽。 这是一只体型庞大的大嘴野猪,有着长长的獠牙和又黑又硬的鬃毛。打着响亮的鼻子由远及近,进入了林奇的视野中。 这只大嘴野猪看上去能有一百多公斤,让林奇报餐一顿想必是绰绰有余了的。不过,野山猪的凶猛林奇也是早有耳闻的,故此打起了十分的精神。 目标慢慢就位,林奇看准时机,强囘健的后退一蹬,下山猛虎般的一冲而出,锋利的爪子直冲野猪的肚皮划去。 而即使是被一只两米多长的地龙挑衅,大嘴野猪也是相当的愤怒,它低下头,亮出闪亮的獠牙,准备拱翻这个挑衅者的肚子。 刨了刨蹄子,大嘴野猪带着自己庞大的吨位低着头向地龙冲去。只要被它拱到,凭借着锋利的獠牙,大嘴野猪相信,只要它一抬脑袋,什么动物的肚子都要被洞穿。 而林奇自然不会让它得逞,后肢沾地,方向瞬间变化,两者全都从对方的身边让了过去,当去势一尽,大嘴野猪迅速的调转回头,准备故技重施。 但是摸着了路数的林奇可并非是不知变通的人,这一次,当野猪冲来时,他狠狠的甩动自己沉重的尾巴,一招神龙摆尾狠狠的砸在了冲来的大嘴野猪身上。 强大的反坐力让林奇身体一个趔趄,倒滚了出去。但大嘴野猪却更惨,被林奇一尾巴砸中脑袋,庞大的身体滚向一边,浑身开始抽囘搐起来。 虽然尾巴那里还是有些疼痛难忍,但是林奇却毫不怠慢,迅速的冲到野猪跟前,一口咬断了它的脖子。 看着体型巨大的野猪渐渐失去了气力,大股大股的鲜血流的满地都是。林奇心中陡然升起一股强烈的成就感。要是换成他还是人类的躯体,不说击杀野猪,能逃走都是谢天谢地了。 这种强大力量掌握在手的感觉,让林奇的心绪有些沸腾。 不过,早已经饥肠辘辘的他并没有过多的犹豫,走到野猪的尸体前,准备开始享用美餐。 然而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嘹亮的鸣叫,似乎把苍穹都刺破了! 林奇只感觉一股剧风袭来,紧接着眼前一黑,地上扬起的灰尘弥漫了四周。 一股极大的危机感出现在林奇的心头,他迅速的睁开了眼睛,灰尘中,他只看见他刚刚辛苦击杀的那头庞大的野猪尸体已经不见了踪影,不止如此。就连另一边的青狼也不翼而飞了。 猛地抬起头,林奇只看见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越升越高,而刚刚消失的野猪与青狼正在它的身体下方!! “猎物被抢走了!” 林奇心里一股邪火蹭的一下就飚了上来,连眼睛都红了:“尼玛!” “哥的猪肉大餐!哥的狼肉火锅!” “这尼玛什么世道啊!强盗怎么一茬一茬的!哥都饿两天了,你丫还真好意思抢哥的口粮?!” “你丫脸呢?你丫节操呢?都还要不要了?啊?!要不要了!!” 正文 第7章神性铁羽苍鹰 看着那个越飞越远的黑影,又看了看地上残留的血迹,林奇欲哭无泪,只能在地上跳脚大骂,以发泄心中的愤慨。 辛辛苦苦一整天,到头来却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林奇心里这个郁闷劲儿就甭提了。一边诅咒着这头大鸟生儿子没屁囘眼,一边又返回原来的地方藏好,等待下一个猎物的到来。 没办法,虽然心中郁闷,但肚子生气了却比什么问题都严重。林奇只能再一次趴在地上,眼巴巴的等待猎物上门。 但或许是刚刚的那一头大鸟来势过于惊人,吓跑了周围的动物。林奇的陷阱在接下来的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次被光顾了。 眼看夜幕快要降临,跟前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林奇只觉得自己饿的头晕眼花的,但是还不敢闭眼,一双大大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远处的一颗树,很希望能有个兔子撞上去。 “饿呀。过路的各位大哥大姐们,有谁发发善心,过来让我吃掉吧。” “放心,我就只吃一点点。剩下的都留给你们。” “肚子君,你能不能不要再叫唤了!你饿?哥比你还饿呢……” 终于,等到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一只瘦骨嶙峋的瘸腿灰狼进入了林奇的视线,并慢慢接近着这里。 “唉呀!救星,救星来了!”一看到灰狼,林奇的眼睛迅速亮了起来。 “来来来,我的大救星,快让哥吃掉你!” 林奇张开大爪子,饿虎扑食一样的将这头灰狼按倒在了地上,一张口,锋利的牙齿映射着银色的月光刺入了灰狼的喉咙里。林奇咬着牙齿,摆头一扯,灰狼大半个脑袋就掉了下来,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 而正当林奇舔囘了舔嘴,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半空中,那声熟悉又万恶的鸟鸣声响起,紧接着,剧烈的大风混杂着泥土石块打在了林奇的身上。 又是那个黑色的身影降临了!不过林奇这次可学乖了,一张大嘴死死的咬住了灰狼,一副誓死捍卫自己食物完整的架势。 这时林奇才看清楚了,这只大鸟原来是一只黑色的巨型老鹰!即便收起了翅膀,这头老鹰的体型依旧与林奇相差无几! 这是一头真正的丛林霸主!按理说不应该出现在拉索沃的外围,更不应该与林奇来争抢区区一头灰狼的。但怪事年年有,好死不活的,这头老鹰似乎还真和林奇杠上了。 老鹰低下头来,看了看一副誓死护食样子的林奇,眼中流露出一股不屑来。它施施然走到林奇的面前,抬起一只巨大的鹰爪握住林奇口里的灰狼,然后轻轻拉了拉。 林奇先是被这只老鹰这无比拟人化的神情与动作惊住了,然后见它依旧想要抢夺自己的猎物,不禁愤怒地摇了摇头:“不给!” 一看林奇竟然敢反抗自己!巨大的老鹰不禁愤怒的一声鸣叫,作为拉索沃掠食者的庞大气势散放了出来,之后又紧紧握住灰狼的尸体,狠狠地拉了拉! “就是不给你吃!这是我的东西!” 林奇仍然死死的咬住灰狼,到嘴的肉岂能让它飞了? 而接连的被驳斥,大老鹰终于出离的愤怒了,它张开自己的一只翅膀,对着林奇狠狠的一挥! 一股巨力夹杂着狂风向林奇涌去,让他在地上一连打了好几个滚才停下。 但是林奇依然死死的咬着灰狼,嘴边还有鲜红的血液留下来。 “去你奶奶的!抢了老囘子的野猪和青狼不说,这头灰狼也来抢。也不怕撑死你丫的!” 但是大老鹰却哪里有闲心去管林奇是怎样的心情?见这货一副命也不要了的样子。索性两只鹰爪紧紧地攥囘住了灰狼,而后一拍翅膀,向高空飞去。 林奇一瞬间就明白了这只老鹰的打算,显然它是想要把自己带到天上,到时候它只要一松爪子,自己妥妥的就摔成肉酱了。 “但是,这老鹰为什么单抓灰狼却不抓自己……这是要给哥一个认错的机会?”林奇的心里浮现出这样一个荒谬的念头。 眼看着自己离地越来越高,还不松口的话,肯定要被摔死了。 但是放弃灰狼?林奇是真舍不得。 渐渐的,一米、三米、五米……随大老鹰越飞越高,林奇终于认命了。他睁大眼睛,万分不舍的看了看灰狼,然后开口说道:“后会无期了,亲爱的狼狼。” 当松开口的那一刻,林奇只觉得上升的势头一缓,然后沉重的身体就飞速落了下去。林奇睁着眼睛,不舍的和灰狼告着别。突然,一道金色的亮光映入林奇的眼眸中——那是大老鹰的爪子。 “金色的爪子,黑色的老鹰……”林奇心中一紧,皱起了眉头,努力搜寻着脑子里的记忆。 “那是……” “嘭!!” 一身沉闷的坠地声响起,又有大片的尘土飞扬。林奇疼得呲牙咧嘴的,在地上滚了几圈,这才卸去了身上的力量。 一抬眼,夜空中早已经看不见那只黑色老鹰的影子了,但是林奇心里的阴影却依旧挥之不去,一种不好的预感预感将他笼罩。 “爪子是金色的黑老鹰……”林奇不断的在心中回忆大老鹰的样子,并不对它放过自己的性命而有半分的松懈。 雷里的记忆很是庞杂,许多的东西都已经模糊了。而且在它的脑子里,与伊莉亚在多斯克的记忆才是印象最深的。 时间过去很久,林奇都没有理出一个头绪,反倒是更加的不安了。 突然,半空中再次传来一声尖锐的声响。 “咻”的一声,一个重物从空中掉落下来,砸在了林奇的跟前。 林奇一看,发现是一条狼腿,还有灰色的皮毛附在上面。分明就是刚刚大老鹰从林奇手里抢去的那头灰狼身上的! 林奇猛然的抬起头,那头巨型的黑色老鹰就在头顶上空盘旋着,发出一声声尖锐的鸣叫。像是在对林奇说:“你丫逼快点吃!这是哥赏你的!” “我吃?我吃你大囘爷!” 林奇脑子轰的一声响,只觉得人生从此都暗淡无光了! “铁羽苍鹰!” “神性铁羽苍鹰!” 正文 第8章图谋 在非洲大草原上,最令人恐惧的不是狮子,而是鬣(音:裂)狗。 尤其是成群结队聚在一起的鬣狗,它们捕食的成功率往往能接近八成! 这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值,而作为非洲草原最顶级的掠食者,狮群捕猎的成功率则是百分之20。 鬣狗从来都是被人厌恶的对象,因为它足够的丑陋、足够的恶心、足够的残忍,但是却没有人不惧怕它们。 人常说千刀万剐,似乎这是最残忍的刑罚。但是在鬣狗的世界里,这一幕却几乎天天都在上演着。因为他们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活吃猎物。 不像老虎一样干净利落的见血封喉,一击毙命。鬣狗们喜欢在猎物活着的时候就刨开它们的肚子,从里面找出内脏和肠子吃掉。还有的鬣狗喜欢从猎物的肛囘门处开始攻击,因为从那里可以直接扯出肠子来。 一旦对上鬣狗,最悲惨不是死亡,而是被它们盯上——因为食腐也是鬣狗们所钟爱的。这种情况下,猎物往往会先被鲜血淋漓的撕下一块肉来,从而丧失行动能力,成为鬣狗们活着的肉食仓库。 每一个成为“肉食仓库”的猎物都注定会死去,但是在这期间,它们身上的肉会先开始腐烂,长出蛆虫。当它们在哀嚎之中真正死亡的时候,身体往往只剩下白森森的骨架了。 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只有雄狮才能让鬣狗们感到畏惧。就连没有雄狮在场的狮群也有可能会成为鬣狗们掠夺的对象! 动物的世界是一个真正弱肉强食的世界,人类好歹还有道德与文明在包装,但在动物的世界里,却只有血腥与杀戮。 死亡并非最可怕的,求死不能更加让人心底生寒! 而相比于非洲大草原,拉索沃的法则只会更加的残酷与血腥。这里的生态环境更加的丰富,宽广的地域包涵着山脉、丛林、草原和湿地,各种各样的生物都可以在这里被找到。 一头正当壮年的大型雄狮,放到非洲大草原就是最顶级的掠食者。但是在拉索沃,它属于第三阶,只能被称之为猛兽而已。 而铁羽苍鹰则是拉索沃的鬣狗,但不同于非洲大草原,铁羽苍鹰在拉索沃的势力更加庞大,这一个族群几乎快要把拉索沃都统囘治。 毕竟在非洲,鬣狗们还有狮王制衡。但是在拉索沃,铁羽苍鹰拥有自己的王者——神性铁羽苍鹰,又被称为金爪苍鹰。 在非洲大草原,即使再凶猛的鬣狗,对上成年雄狮也只有被秒杀的份。没有足够数量,它们连靠近雄狮都不敢。 但是在拉索沃,神性铁羽苍鹰就是顶级的掠食者,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可以被纳入食谱。 地龙一族在拉索沃曾经有着不输于铁羽苍鹰的辉煌,在拉索沃的历史上,两个族群曾经分庭抗礼,各占半壁江山。 但毕竟只是曾经了,而今的地龙一族早已经没落了数百年,虽然依旧算得上是大型的族群,但是因为缺少属于自己的王者,内部相当混乱,早就比不上铁羽苍鹰了。 但是数百年的时光并没有磨灭两个种族曾经的仇恨,单独的铁羽苍鹰和地龙都没有什么问题,但两者只要遇见,就少不得来上一场火拼。而大多数情况下,总是以地龙的失败而告终。 当然,傻头傻脑的打打杀杀属于只有普通的铁羽苍鹰。神性铁羽苍鹰作为铁羽苍鹰中的高富帅,它们有聪明的头脑和不低的智商,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懂得利用地龙一族的一些天赋:比如说寻找柯斯特高角山羊。 这是地龙们的绝技,也是因为有这一手绝活,在铁羽苍鹰的强力打囘压之下,地龙这个族群这才没有在拉索沃消失。 柯斯特高角山羊,生活在拉索沃西部的柯斯特山群,还有银角和金角两个高级品种。不只是地龙一族,很多的族群,包括铁羽苍鹰都对之垂涎不已。因为这可以让它们迅速的进阶,增加自己的实力,让它们提前掌握自己成年之后才会拥有的力量。 而高角山羊们作为人人都垂涎的唐僧肉,还能繁衍到现在,自然也不是好捏的柿子。遍数整个拉索沃,也只有地龙一族可以偶尔捕捉到一些。 若这头金爪苍鹰真的存了这样的心思,可见其智商之高! 林奇搜索着脑子里关于金爪苍鹰的资料,与眼前的这一只相对应,慢慢的分析出来了一些信息。 这头金爪苍鹰虽然号称拉索沃最顶级的掠食者,但毕竟还幼小,看起来和他一样也是三阶的样子,应该还没有进入第四阶。 不过不一样的是,林奇只是初入三阶,而这头金爪苍鹰已经快要达到第四阶了。想来也是因为如此,它才想要捕食到高角山羊,令自身尽快踏入第四阶中。 柯斯特的高角山羊有三种,普通高角山羊、银角山羊、金角山羊。其中,金角山羊当然是最高级的,两个三阶的小家伙,还是不要妄想了。就算银角山羊也不是他们能窥视的,能打主意的,只有最普通的高角山羊。 当然,有如此的盛名,就算一只普通高角山羊,也足够这头金爪苍鹰进入第四阶了。而到时候,失去了作用的林奇,被金爪苍鹰一巴掌随手拍死想来是极有可能的。 那么现在就到了决断的时候了。从,还是不从? 这要是换个稍微有点骨气的地龙来,自然是想都不要想,既然横竖都是个死,何苦再便宜了这个王囘八蛋? 不过林奇不一样啊,他的准则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而且他也不是普通地龙,他是一个有着成年人思想的、上了档次的高端地龙。自杀这种低级趣味,林奇早就脱离了。 只要青山在,还怕没柴烧? 林奇重新的打起精神,抓过跟前的狼腿,“嘎嘣”“嘎嘣”地啃了起来。他的表情异常狰狞,似乎啃的是那头金爪苍鹰的大囘腿。 一条狼腿不过十几二十斤,虽然林奇从来没有过生吃血肉的经历,但肚子君总在那里一个劲的叫唤着,林奇三两下的还是将它啃完了。 完事之后,林奇眨巴了一下嘴,像是在回味刚才的味道。或许是地龙的牙口够好,林奇觉得这条狼腿味道还不错。 但是区区一条狼腿怎么够地龙这个大胃王吃的? “咕噜……” 肚子君一声叫唤,林奇觉得自己更饿了。 正文 第9章困境 作为铁羽苍鹰之中的高富帅,金爪苍鹰的智商是不容小觑的,它懂得利用野兽的每一丝力量。而饥饿中的野兽才是最恐怖的,不应该的想法能够让它们发挥出十二分的力量! 高空上的金爪苍鹰见到林奇已经啃完了狼腿,迅速降落了下来,一挥巨大的翅膀,将林奇的身体掀起来,滚向西边。 巨大的力量让林奇浑身疼痛,满是怨气的林奇不由得跳脚大骂:“尼玛,要不要这么粗暴!” “你让我往西走?哥偏往东。” 林奇打定注意要不配合,不过金爪苍鹰显然不是好糊弄的。林奇刚往东没走两步远,它挥着大翅膀便又落了下来,再一次狠狠的把林奇扇向西边。 “那哥往南走!” “嘭!” “往北!” “嘭!” 犟了几次之后,林奇终于认命了,托起浑身酸痛的身体,往西边慢慢走去。 “嘭!” “尼玛!不给马儿草,还想马儿快点跑。哪有这么好的事?!” ………… 林奇终于还是加快步伐,满腹怨气的上路了。一边诅咒着这头万恶的金爪苍鹰,一边在心里思量着对策。 时间慢慢过去,黎明的曙光再一次染红了天际。永生的神祗驾驶着金色的太阳神车再一次降临拉索沃的天空,开始至西之游。 林奇的身上沾满了清晨的露水,然后,随着阳光的逐渐剧烈,露水开始蒸发。慢慢的,时间已经到了中午了。 愈发强烈的饥饿感让林奇的双眼都变得通红起来,他扫视着四周,等待着有猎物出现,随时一扑而上。饥饿让林奇失去了一些气力,但是也因此,林奇变得更加的嗜血和狂暴,穷途末路的野兽才是最可怕的。 巨大的金爪苍鹰在高空中远远地跟随着,像是悬在头上的达摩斯利剑。 突然,林奇的眼前,一道黑影闪过。 随时蓄力而发的林奇后退猛然发力,像一支黑色的利剑一样飞了出去。林奇展开自己锋利的爪子,寒光一闪中,击中了那道黑色的影子。 这是一头侧纹黑狼,比灰狼更加的凶猛,但此时它的后腿上已经鲜血淋漓。 一击得手,林奇迅速落地,甩着沉重的尾巴狠狠的打在了这头侧纹黑狼的身上。“嘭”的一声,黑狼飞出十几米远,林奇迅速的上前,一口咬断了它的脖子。 锋利的前爪,充满爆发力的后腿,巨大的咬合力,这是地龙们得以生存的基石。 而就在林奇击毙黑狼的这一刻,伴随着一声尖锐的鸣叫,一股狂风先至,飞沙走石之中,黑色的巨型苍鹰降临,两只金色的爪子抓紧黑狼飞上了天空。 明显的,这只金爪苍鹰是想要保持林奇此时此刻的战斗力。毕竟初入三阶的林奇还是显得太过弱小了一些,只有这样的状态,才会让将来在捕捉高角山羊的时候有更高的成功率。 而林奇也并没有因为被金爪苍鹰夺去猎物而灰心泄气,反而更加积极的开始捕捉猎物。他要提升自己的捕猎技巧,让自己尽快彻底将这具地龙身体掌握。只有更高的实力才会有更多生还的希望。 慢慢的,林奇的实力开始逐渐提升。地龙一族的身体天生便就适合捕猎与战斗。随着林奇越来越熟悉,他开始真正够展现出一只三阶的地龙所拥有的实力。 直到黄昏降临,金爪苍鹰才终于为他送来了一只二十多斤重的野兔子,以确保林奇不会真的饿死。 夜晚依旧要赶路,只有在银月西坠,而曙光尚未降临的这一段时间,林奇才有休息的机会。 而当光明降临,金爪苍鹰锐利的眼睛又一次可以为之指引方向的时候,林奇便就不得不再一次踏上行程。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奇总是不忘猎杀每一个他所遇到的猎物,以提升自己的战斗技能。而在每一次的战斗之后,金爪苍鹰总会如期而至。将属于林奇的猎物夺走。只有在黄昏降临的时刻,才会分给它一小块。 慢慢的,一只苍鹰、一只地龙,这样如同寄生般的生活开始了。随着林奇对越来越熟悉这具强大的身体,他捕猎的成功率也慢慢开始提升。出手三十次,总能成功一回。 而要知道,作为有着超高技巧和极冷静头脑的优秀猎手——老虎,它捕食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五,绝不超过十分之一。 猎豹捕食的成功率倒是相当高,因为只有它拥有比猎物快得多的速度。但是捕到猎物又如何?往往一场捕猎下来,猎豹就会精疲力尽。而此时,一只弱小的鬣狗就可以夺去它辛苦获得的食物。 这是独居动物们不可避免的弊端。 这也是林奇迫切想要回到族群的原因之一,为什么弱小的鬣狗可以在非洲大草原上如此的繁荣昌盛?因为它们足够凶戾,也足够的团结,捕猎的时候它们悍不畏死,因为即使受伤,还有同伴会照顾它们。 而反观猎豹与老虎,一旦受伤就意味着食物的匮乏,这往往代表着饥饿与死亡。 ………… 越来越接近拉索沃的深处了,林奇所遇到的猎物也逐渐变成了中型猛兽。而随着时间过去,中型的猛兽也开始减少,大型猛兽开始逐渐增加。 好在虽然对手在变强,但林奇也没有落后,开始有大型猛兽在他的手下丧生。 而金爪苍鹰也习惯了每一次在林奇咬断猎物的脖子之后就降临下来,直接夺走。它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捕猎了,因为林奇获得的猎物足以让它吃饱肚子。 慢慢的,林奇的眼里开始有隆囘起的山脉出现。已经临近柯斯特了,珍贵的高角山羊就生活在这里。 柯斯特山群属于拉索沃山脉的一个余支,但即便如此,它所占的地域也相当广袤,茫茫的一大片,一眼望不到尽头。 想要找到高角山羊是极困难的,而且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能够猎取到。即使是对于地龙来说,这也相当困难。 而那头聪明的金爪苍鹰在进入柯斯特山脉的范围之后便就不再给与林奇食物,而林奇所猎取的则依旧被它无情的抢走。而且,即使到达了这里,林奇依然被它逼囘迫着四处走动,寻找可能出现的高角山羊。 因为高角山羊的敏锐和金爪苍鹰作为空中霸主的局限性,它自己想要猎取到高角山羊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林奇作为一只地龙,却尚还有点希望。 以金爪苍鹰对胁迫地龙的熟悉来看,这已经不是它第一次这样做了,成功与否暂且不说,至少这本身是对它没什么损失的。成功了固然值得庆幸,失败了也理所应当,而地龙?玩死了就玩死了。对于金爪苍鹰来说,这个种族死的一个不剩才好。 林奇慢慢的在山脉之中寻找着,没有了食物的他,已经撑不了多长时间了。至于高角山羊,却依然一点头绪都没有。而且即使找到了又如何?寄望于金爪苍鹰放过他? 一切,似乎都走进了死胡同里,无论怎样都不能避免死亡的命运。 怎么办? 正文 第10章曙光怎么办? 首先逃跑是没可能的,如果林奇是一只迅捷的兔子或野狼,那躲进茂密的丛林里还有点希望。但林奇却是一只腿短的地龙。 躲进狭小的山洞里?没有食物和水源,林奇依旧会饿死。 呼唤附近的地龙族群来救自己?貌似这是稍微有些可行性的方法,这里是柯斯特群山,有高角山羊们存在,当然生活着不少的地龙族群。但对生活在铁羽苍鹰阴影下的地龙们来说,他们不得不很好的隐藏自己的身影。唯恐被自己的仇敌们寻到。至少在林奇的印象中,雷里所出生的那个小族群就是如此。 而且,别人为什么要救你?就因为你同样是地龙? 最干净利落的,还是杀掉这只金爪苍鹰! 靠林奇自身的力量虽然不足取,但当天时地利汇聚在一起时,林奇未尝不能搏上一搏。 虽然与金爪苍鹰之间肉体的力量相去甚远,但在智商上,林奇却能够藐视这头大老鹰。 人类为什么能够站在地球食物链的最顶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智慧! ………… 柯斯特高角山羊为什么这么珍贵?因为在柯斯特,有一种叫做柯斯特源草的魔法植物。这种源草本身并不珍贵,虽然常年服食它们能够强身健体,增加血气。但量少了却根本没有多大的效果。而且这种源草本身并不易培养,就算勉强活下来,药效也要大打折扣,得不偿失。 柯斯特高角山羊们便就以这种野生的魔法植物为食,而且它们的体质特殊,能够淬炼源草的药效,使得它们的血**有比柯斯特源草还要大得多的作用。要是林奇能够吃上一只,不说马上进入第四阶,至少能够提升到三阶的顶端。而且将来进入第四阶的时间也将会大大的缩短。 但是这种生物太难获得了,就算是地龙族群想要猎取,也必须由好几只地龙们互相配合,还需要一只成年地龙的领队。 光靠林奇一个,就算还加上金爪苍鹰,捕获成功的几率也着实不大。 地龙们之所以能够寻找到高角山羊,则是因为它们与高角山羊一样,对寻找柯斯特源草拥有一种天生的直觉。其实不只是柯斯特源草,对不少的魔法植物,地龙们都是如此,可以凭着其天生的直觉寻找到。 而一进入柯斯特山群,林奇马上就感觉到了一种奇特的力量笼罩着这里。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受,林奇闭上眼睛细细的体会,发现这种力量无比的温和,能够如春雨般,润物细无声的滋润每一个生命体。令它们具有比普通生命更加强大的体魄和生机。 林奇突然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种奇特的力量,必然就是这个世界不同于地球的原因。 恐怕所有的魔兽、魔法和魔法植物,最终奥秘的源头,就是它! 这种力量应该如何称呼……魔法元素? 林奇摇了摇头,不再去思考这些无谓的问题,而将所有的精神都聚集到了眼前正面临的难题上。 一边走着,林奇一边沉思,许久之后还是没有任何的头绪,不得不先告一段落,聚精会神的寻找起高角山羊可能出现的踪迹来。 许久之后,林奇突然的精神微动,抬起头来,双眼看向西边。他先是踌躇了片刻,最后还是动身走了过去。 不一会,林奇就来到了一处草丛边,感受着愈发强烈的波动,他伸出前爪,将草丛分开。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颗淡蓝色的植物,二十几公分高,根部呈血红色。 柯斯特源草!高角山羊们的食物,也是拉索沃的特产。 犹豫了一会,林奇突然动手开始刨起这株源草边上的泥土来。不一会,源草的根部展现在林奇的眼中,其土下赫然还有五公分左右的根茎,越往下越发鲜红。林奇一把将这颗源草抓起来,扯断其细小的根须,二话没说,张嘴就嚼了起来。 开始是清甜,咬到根部的时候就开始微微的发辣。紧接着一股微弱的热流就走遍全身,最后囘进入胃部。 瞬间,林奇感觉无比剧烈的饥饿感似乎稍稍减弱了一些,想着柯斯特源草增加血气的功用,高角山羊一族也以此为食,不禁稍稍点头,合乎他心中的猜想。 想到这里,林奇心中微动,似乎找到了解决饥饿的办法。 紧接着,他迅速感应,想要寻找下一株。 但这毕竟不是路边的野草,只有少数的地方才能生长。就算是高角山羊们也不是只吃这一种食物。但饥饿难耐的林奇没有办法,不得不抓囘住每一线生机。 林奇刚刚的小动作当然落下了金爪苍鹰的眼里,但是后者熟视无睹。 又或许,这本身就是它的想法。有柯斯特源草的地方就会有柯斯特高角山羊存在,对金爪苍鹰来说,只要林奇好好应用自己的天赋,寻找哪个都是差不多的。 而领会到金爪苍鹰的意思之后,林奇便就不再掩饰,放肆大胆的吃掉找到的源草。 但几十公斤的肉都不够地龙吃的,区区几棵草,即便是魔法植物,又能顶多大的事呢?所以,林奇更饿了。 ………… 时间一点点过去,柯斯特源草倒是找到了十几株,但是高角山羊却仍然不见踪影。 当然,林奇倒是希望永远都找不到才好。但偏偏事与愿违,老天似乎专门跟林奇作对,当林奇分开前面这一丛茂密的草丛时,即使是这么珍贵的柯斯特高角山羊,也让他遇到了! 看着前方那头体型巨大的高角山羊,林奇是一脸的不情愿。又或许,天底下也只有林奇在遇到这样珍贵的高角山羊的时候会是这副表情。 金爪苍鹰敏锐的眼神并不是浪得虚名,在林奇发现的同一时间,它便同样的注意到了。在空中一个盘旋之后,就带着狂风俯冲下来,两只金色的爪子张开,抓向高角山羊! 林奇既然打定了主意搞破坏,自然不能无动于衷,开始加大了动作,制造出巨大的动静。 高角山羊是敏锐的,发现林奇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来自天空真正的威胁。在金爪苍鹰翅膀下的剧风尚未到达之前,就跳动着四条健壮的腿跑开了。 飞速下降中的金爪苍鹰一见如此,显然已经意识到了此次出手将一无所获,迅速的扇动翅膀,开始减缓冲势。终于,在离地十余米的上空身体再次升高,重新飞上了蓝天。 再一回首,那头高角山羊早已经无影无踪了。 愤怒的苍鹰在空中发出尖锐的叫声,再一次俯冲而下,降落在林奇的身边,挥动翅膀,将这个导致它失败的罪魁祸首狠狠的扇飞了出去。 巨大的力量让林奇的身体腾飞而起,直到撞在一颗树上才停止下来。 剧烈的疼痛让林奇浑身发软,但他的眼睛却在发亮,慢慢的,林奇竟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想起了一则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