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起风   他仿佛行走在雾里,雾气弥散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不过,他可以肯定他的周遭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辽阔深远的世界,可是他总是没有办法看到它的全貌,只能感觉到模糊的轮廓。   他有点害怕,也有点迟疑,但是他没有停下脚步,还是跟着继续往前行。   “我在这里,快跟我来。”   他突然听到熟悉而细微的声音,似乎像是她的声音,但他又不十分确定。可他闻到她身上特有的气息,越来越近。那种气息是她身体散发独有的清淡气味,那种气息曾使他非常沉迷,那种气息曾使他非常心安,如今只能让他感到心脏剧烈跳动,甚至几欲从胸腔跃出。   白茫茫的雾气在蔓延蒸腾,他恍惚看见她长长的黑发和青黑色的长裙在黑暗中隐隐闪着蓝光,但她的脸庞却在雾气中失去了轮廓。   尽管如此,他还是情不自禁闭上了眼睛。他不想看见她那张脸,即使是若现若现的轮廓。她与他已经分别了很长的时间,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已经记不清楚她原来清晰的容颜了。或许他潜意识不想保全她在他的记忆里留下的印记。   “快,请跟我来吧。”   她再一次轻柔敦促道,声音清晰,透露着欢快的跳跃。是她,真的是她,仿若她从未离去过。   他内心略微迟疑,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她已经拉上他冰凉的手,她的手很暖和。她在前面轻快的奔跑着,他被拽着,一步一步,跟着她,遁入更深的黑暗中。细碎的笑声,移动着的浓雾,周围仍然是寂然一切,是匍匐而沉睡的野兽,未知而危险。   他们穿过一条木质结构的长廊,每走一步,被雾气浸湿的木头似乎承受不住他们的重量,发出吱咯吱咯的声音,好像随时都会断裂开来。前方仍旧是一团雾气,一片黑暗,也不见一丝光亮渗出。   他在后面,被迫跟随着她在黑暗中穿梭奔跑。他感到疲惫,每跑一步,都会发出沉重的喘息声。每一次剧烈的喘息在瞬间迅速被无垠的黑暗无情吞没。在这雾气和黑暗重重包裹中,他感到无比绝望,仿佛自己随时都窒息死去。这个黑暗世界不会给予他任何逃生的机会。   忽然,他听到风的声音,来自最深处的黑暗中拂动的声音。最开始是细瑟,是隐约,是试探。风拂过地面上的尘土,空气中发出一阵阵声音共振,穿过他的脆弱的耳膜。   然后,风的声音日益低沉有力,从四面八方缓缓逼近了他。他的心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如同一阵又一阵的波涛在涌动,此起彼伏。他的恐惧也在胸膛里涌动,如同蓄势待发的子弹,马上就要离开枪膛。   当狰狞的风更加汹涌,像一张天罗地网,想倾覆一切时,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瑟瑟发抖。   “你害怕了吗?”她停下脚步,转过头,轻轻对他说。   就在此刻,他看清了她的面容,她的面容还是年轻的模样。小巧的鼻,细薄的唇,明亮的眼睛。因为奔跑,脸颊微微泛红,面靥如花,一如当年。而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浸染着酒肉之气的身体,松弛的皮肤,羞愧不已,时间在自己烙下深深的印记。   当他再次抬起头时,看见她已经站在悬崖边上,身体像粉红白蓝紫的花瓣,渐渐被风吹散了。那一片片五彩斑斓的花瓣,迅速漫延飘洒在整个风中。她最后一眼的凝视着他,似乎在另一个世界的边缘,与他告别。   他站在那里,泪留满面,却无法移动。他伸出双手,想豁出生命与她靠近,可终究还是失去了她。   最后狂风终于停下来了。一切都恢复了平静。世界变得清晰起来。整个山谷清朗肃穆,万物寡言,光线流动,蕴藏着深不可测的力量,生命消逝过的宁静......   楚杰从梦中醒了过来,冰凉的泪水一阵阵顺过他的眼晴,像刀一样划过他的脸庞。   卧室的窗户没有关牢,凛烈的寒风呼呼吹过。这样的天气,他感到既寒冷又孤立无援。记忆在他身上某处留下的伤疤,开始隐隐作痛。根本不用手触摸,他清楚知道疼痛来自哪个部位。   那个伤疤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身体,成为他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将它背负在身上,成为记忆的耻辱。那是阴暗,那是罪。   夜还是那么深沉,楚杰辗转反侧,无法再次入眠。索性起身,打开放在床前一小瓶白酒,径自喝了起来。良久,他在酣醉中说话,像一阵清风。 正文 烟尘   天已经黑下来了,空气依然滞重,仿佛有一种沉甸甸的重量。楚杰披了件灰色单衣,出了门,身影迅速遁入夜色中。   路边的街灯在充满灰黄粉尘的空气中闪烁,有一种陌生的明亮。从身边擦身而过的人们,依然紧紧戴着防雾霾口罩。   空气像是一个搅拌机,一个混满了沙石的水泥搅拌机。走在黑暗里,楚杰觉得像费力挤进另一个世界里面似的。   楚杰不自觉用衣顶掩着口鼻。原想天黑了,眼不见心不烦,没有白天视觉的感知,是不是呼吸更为顺畅些?他又禁不住笑了,好像说的不是用鼻子呼吸,倒是用眼睛呼吸一样。   手机上的天气预报已经提醒了,今天空气重度污染,这座城市已发出雾霾红色预警。空气真是糟透了,旁边的人不断咒骂着鬼空气。   楚杰平静的向前行走。平时的道路变得陌生起来,他不知自己能不能顺利走出这片烟尘。有的人一直生活在这片烟尘之外,有的人穿过烟尘或是在烟尘短暂停留后走出烟尘,还能保持原来的生活,远离这个世界的样子。   他觉得重要不是生活在烟尘之外,而是生活在烟尘之中。也许只有生活在烟尘之中,才会有人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的实质,才有决心去解决问题。   楚杰穿过一条灯火通明的街道,步行十分钟,在街道的尽头,转弯拐进了一个僻静的小巷。这条小巷,光线昏暗,街前有几盏惨淡的街灯明明灭灭。   进入小巷的二百米左右,有一个小小的酒吧。店名叫“君再来”。   楚杰娴熟推开酒吧的咖啡色的门,倏地钻了进去。显然他是这里的常客。第一次来这酒吧时,那是一个着细雨的夜晚,他忽然感到异常的悲伤,特别想喝酒,于是便推门进来。后来来的次数多了,对酒吧的一切都熟悉起来。当然,他的酒瘾也与日俱增。   酒吧并不大,敞开式的,里面有几张木质桌椅,四周挂着音乐的图案,吧台坐落在最里面。暗淡的灯光笼罩着室内,仿佛有种沧桑的韵味。   进门后,楚杰习惯环顾了四周,今晚顾客并不多。   坐在吧台的老板娘向他点点头,算打过招呼。老板娘,姓刘,他习惯称为刘姐。不过也就四十岁左右,跟他的年纪差不多。细长的眉眼,精致的妆容,是个风韵犹存的女人。她的打扮略带有风尘的气息,甚至显得有些俗气。但她性情却是安静沉稳,很少言语,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永远笔直坐在吧台,宛如坐到着时间的尽头。   老板坐在酒吧最里面的角落,最黑暗的角落。他是一名东北大汉,姓李,他也习惯称呼为李哥。高大的身材,起码有一米八五以上,体重可能在一百公斤左右。粗犷的外形,脸上留蓬勃的着连髯的胡须。   第一次看到酒吧老板,楚杰不由自主想到他脱光后体毛丛生的样子。他这样想,是因为想起LILY最喜欢这类男人。LILY是他的前妻,她曾经坦言对他说,她喜欢有胸毛的男人。但亚洲男人几乎很少有胸毛。所以他被抛弃了。   LILY离开他的那天,楚杰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他对LILY说,“这几年,自从你说过喜欢有胸毛的男人后,我一直提心吊胆,不知你哪天要离开我。今天你终于要离开我,我反而心安了。”   LILY是楚杰年轻时想娶的女人,但他从不认为,如果有一天,他瘫痪在床,她在守在他的病床边,喂他吃饭喝汤。她曾经说过:“如果你病很久,又没有工作,又不能做爱,我想,我会留一笔钱给你,然后离开你,因为我的人生需要快乐。”   当然,他自认为不是个好人,LILY抛弃他并不需要太大的心理负担。同时,他也感到心安,自己没有胸毛,让LILY感到不快乐也是自己的罪过。   酒吧老板李哥看见楚杰走入酒吧,显然很高兴,面带笑容,径直走过来,亲热拍拍他的肩膀说:“兄弟,我这里还点私事,等我处理完了,我找你喝喝酒。”   楚杰也微笑点点头,然后酒吧老板转身离去了。   在酒吧时间呆长了,楚杰和这对中年夫妻也混熟了,也喜欢与他们长谈。他不喜欢询问别人的过去,也不喜欢谈及自己的私人生活。他不喜欢谈过多的生活,透露得太多,就如同在别人的目光下光着身子那么显得不自在。他喜欢跟他们攀谈,只是因为他觉得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楚杰喜欢跟有故事的人打交道,把这样的人作为聊天对象,心情十分放松,因为你不需要刻意的解释和说明,彼此一个沉默的眼神,一个欲言又止的表情,对方都会根据丰富的岁月经历,就能达到某种心领神会的默契。 正文 尽头   楚杰来到最右边的那张吧桌旁,坐了下来。向年轻的女服务员者要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径自喝了起来。他默然感受着琥珀色的液体,像一条蛇冰凉滑过身体。他喜欢这种感觉。   酒吧角落散落着三三两两的顾客,有人在抽烟失神,有人在默然饮酒。这个酒吧并不有名,因为它隐藏在曲折幽深的小巷里,位置偏僻,只是接待回头旧客。   酒吧附近是一个著名旅游景点。面目不同的人,来自各地的人,揣着各自的故事,都喜欢聚在此处,使得酒吧有种羁旅气息。   走过去搭讪几句,是很自然的事情。天南北往的人相互招招手,像个故人一般,坐下来,讲讲路过的风景,谈谈各自的故事,说说各自的旅途。随时可以停留,随时可以失去踪迹。   楚杰位置的前方却一如既往坐着一名年轻女子。她和他一样,是酒吧的常客,非短暂停留的游客。她身穿谈蓝色漩涡花纹的风衣,一边抽烟,一边饮着酒。她的黑发随意挽成发髻,露出月白色柔美细长的脖子,瘦削的肩膀。   楚杰坐在她的身后,即使看不到她的面容,他早已习惯从背影欣赏一名女子的美。年轻女子总是悄无声息的来去,少言。在人群中,他早已能分辨寡言,内心却温润厚实的那一类人。   那名年轻女人倏地起了身,举起酒杯,缓慢转身向他的方向走来。他微微诧异,很快释然一笑,她的靠近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与她,是酒吧的唯一常客。   朦胧的灯光下,楚杰看见了她的美,如一朵自持的莲花,淡雅倒映在微波荡漾的水面,让人心生庄重的美。如同巍峨雪山下那一方湛蓝的天空,如同独崖前宁静如镜的海面。他很妒忌这种让人动容的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看到她与这个世间的距离,遥不可及。她的眼神是安静淡然的,循着内心的节奏调节外界的变化。   年轻女子移步坐在他的身边,她的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着一种清淡的香味。   “今天天气糟透了,感觉都不能吸气似的。”她的语调轻淡,并不拘谨,仿佛与他熟识很久。   “是的。听说今天空气是重度污染。人们都生活在极端的焦虑之中,其中烟尘之外与烟尘之中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差异,可心情改变了,一切都改变了。”楚杰望着窗外,说道。   年轻女人没有言语,抽着烟,面容显现几许不安。   “你今晚心情不好。”楚杰关心地问道。   “是的,我的心情和天气一样糟糕。因为我刚得知一位朋友自杀了。”   “哦“楚杰不知道此时该说些什么,他也不喜欢被人安慰,同时也不擅长安慰别人。安慰的技艺非常重要。相比而言,喋喋不休比冷谈更让人心生不安,他宁愿选择了不语。   “是跳楼死了。“   “女性朋友?”   “不,男性朋友。”年轻女人认真看着她,思忖合适的语言描述她与死者的关系,想了很久,说道:“我们曾经非常要好的朋友,曾经。”   楚杰在心里暗自笑了,他以雄性动物的角度来看,一对男女是做不到单纯要好的程度,要么是情感结束的残存或是情感开始的前兆,或者就是情感本身。   年轻女人的眼神变得迷离,穿过他的身体和面前的障碍物,无神飘向窗外。她开始走神了。   “既然这样,我陪你喝喝酒。”楚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事实倒像是她陪着他喝酒。   “为什么要跳楼自杀?你那朋友,男性朋友。”楚杰问道,特意强调男性朋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   年轻女人并没有在意他的语气,只是认真想了想,说:“不知道。也许所有自杀的原因就是觉得活够了吧,人生走到头了吧。”   “是的,大多数的自杀无非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一件小事,甚至是一个场景,一瞬间的感觉,就让人心生厌世,觉得人生走到尽头。”   “他跳楼的原因,也会是这样吗?”她喃喃地说。   “如果你真想知道原因,你可以去寻找答案。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让你跳楼。”楚杰接着喝了一杯。   “不会,我不会跳楼的。”她诚恳的说,“虽然我曾经在消极的时候想过死亡,不过以跳楼这种方式,我还是不会的。”   “我也不会选择自杀,因为……”楚杰想一想,说道:“我还没有权利去死。”   “没有权利去死?”年轻女人奇怪望着他,重复他的话。   “当然,死亡也要安心,也要一无所欠。我的罪还没有得到赦免,另外我的儿子,我觉得他也是我生命的束缚。如果没有这些,或许我也觉得我的道路也到头了。”楚杰平淡的说道。   年轻女人没有言语,屹然不动的坐着。   “你很伤心吗?”过了许久,楚杰问道。   “我唯一的感觉就是麻木,感觉他死了,就像我自己也死了一样。”年轻女人想了想,说道。   “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选择都不一样。你不应该给自己这样心理暗示,那样你很不容易从悲伤中走出来的。”楚杰举头大口喝着,一杯又一杯。   “虽然每个人的道路都不一样,但是尽头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哪种死法,人终究都是殊途同归的。”她表情漠然。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酒吗?“楚杰突然问道。   “为什么?”   “喝酒有个好处,就会让你觉得路没有到尽头。觉得难受,就来喝杯酒吧。”   “说得真好。”她由衷地说。他的酗酒,实质是一切精神困境的总和。如今他欺骗性给了自己一个理由,却得到她的肯定,他很有兴致。   两人举杯干了很多次。大约喝了无数杯,反正他喝得更多一些。醉酒后的半醉半醒,他也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反正感觉很畅快。酒后的气氛都是不错的,聊的时间很长,沉默的时间也很长。   楚杰喜欢跟这个年轻女人聊天,因为他觉得她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也许跟那死去的男人有一段故事吧。   不知道喝了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间了。那年轻女子离开了酒吧后,他又在昏暗的酒吧又独自喝了一会,直到外面的喧嚣世界完全安静下来,对面街道的商铺的招牌灯光已全部熄灭。   该离开了。楚杰从口袋里掏出四百块钱递给了吧台的老板娘。这时,老板走了过来,问他能自己走回家吗。他笑了笑说,没有问题。   楚杰推开了吧门,一阵清冷的风袭击了他。他突然发抖起来,脚步略微踉跄。他试着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平衡,可是他失败了。   恍惚间撞上了迎面走来一个肥胖的男人,肥胖的男人像躲瘟神一样骂了几句。在路上,他的脑海里一直回响着“路的尽头”,声音模糊又清晰,冗长又短促…… 正文 无有   当楚杰醒来的时候,天光已大亮,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混沌的意识在慢慢恢复。他蓦然发现自己不是躺在温暖的床上,而是躺在画室冰凉的地砖上。   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衣服上蘸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他记起沉醉后回到家里,酒精的亢奋还未褪去,他便拿起画笔,画了会儿画。尽管酗酒,他从来不喝得烂醉如泥,所以他还有能力使酒醉后作画。   再往前追忆,他头痛欲裂,他只记起了昨晚与那位年轻女子有过尽兴喝酒交谈,至于说过的许多话语他已经记不住了。人在沉醉之夜说出来的话语,白昼到来就随同黑夜一起归于无有。不过,他还记起她说过她的一位亲密男性朋友自杀了。   可就在意识清醒那一刻,楚杰感到此刻是他一生最为安静惬意的时间。他静静的躺着冰冷的地上,心神澄明,所有的痛苦与欲望飘离于一个躯体之外,除了光明,一无所有。就像外面明亮的天光,雾霾已隐去的雨后天空。他感觉自己就像个新生的婴儿,没有期盼,没有记忆,除了一点点好奇。似乎又可以开始同样的新生活一样。   他突然想起《马耳他之鹰》里面的一个小故事:一个男人遭遇意外之后,逃生之后,突然觉得之前的自己已经去世,他果断的切断了与过去的关联,来到另一个生活,开始新的生活。当许多年后,人们找到他时,发现他做着相似的工作,娶了相似的妻子,过着相似的生活。其实他的新生活,也是旧生活,他的二段人生并没有差别。   他想起,自己在十年前仓皇逃离了国内,最后辗转到了澳洲,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开始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即使下了多大的决心,即使进行了多少次自我蒙骗,可自己的行为举止都不会改变,从出生到死亡,他只能做那样的一个人,连自己都厌恶的人,就好像在舞台上只能扮演一种角色,直到落幕。   想到这,楚杰瑟瑟发抖,除了恐惧,别无他因。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看了看手表,已经是早上十点一刻。他迅速从地板上爬了起来,脱下被油彩弄脏的衣服,扔在洗衣机里,打开水管,启动电源,哗哗的流水声,冲刷着肮脏。   楚杰换身运动服,关上门,下了楼,出了小区门。沿着街道旁边的一条河道沿岸奔跑着。河水缓缓的流淌,城市唯一的流动的风景。   楚杰开始缓慢加快速度,接着剧烈奔跑,跑了二公里后,心跳剧增,四肢疲惫,感觉像是支撑不下去了,身体的供能与耗能强烈的不平衡。可他仍不肯放慢速度,心里有种悲壮的拼死一博的决心。   楚杰明白身体的“极点”快要到来了。他沉溺于极点后的轻松的滋味。当机体能量压榨到最低点,压榨到最极限,身体穿过这段极限,达到供能与耗能新的平衡,机体出现一种如死后重生般的畅快感觉……   跑完步后,楚杰觉得自己身子很脏,就如同从里到外都被雾霾侵袭似的,粉尘、污垢以及油脂的混合物。回到住处,他走进卫生间,打开沐浴,很不巧。从淋浴器里流出的是冰冷的水,他咬咬牙,还是将皮肤裸露在冷水的冲刷中。冷水像刀刃着他的皮肤,他的身体开始激烈的打着寒颤。   同时,他内心深处也蛰伏某一个东西,也颤抖不已。   冲完冷水后,楚杰穿好衣服,冲了杯咖啡,草草吃了几片面包,急匆匆下了楼。楼下有一个银行,他将三万美金转给澳洲的儿子。这是他二个月卖画的收入。他很想跟儿子打了电话,但他忍住了。害怕自己宿醉的气息,被电话那头的儿子察觉。他不想给儿子知道回到中国,自己仍是酒鬼。 正文 救赎   几年前,楚杰独自一个人生活在澳洲一个安静偏僻的小镇。整日深居简出,他的生活圈子极窄,交际很少,所以朋友很少。也就是月末也才能看见寄宿读书的儿子。居住在宽大空旷的大房子里,绘画与酗酒是他最大的爱好。   对于楚杰而言,酗酒比绘画本身似乎有更深层次的涵义。似乎只有饮酒才能让他感到孤寂的存在感。他只想在酒精的帮助下,从纷杂扰乱的人世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灵魂离开那个肉身躯壳,冷酷审判那个所谓本真的自我,就如基督教烈焰大审判一般。   最开始他只是晚上喝点酒,后来中午也喝,到最后早晨中午晚上也喝。一直到最后,他走到哪里随身携带着酒精,随时想喝随时就能喝到。不得不说,他是个名符其实的酒鬼。   醉酒似乎是来能承受世界的虚无,时间的游离以及上帝的缺失。它能让记忆断层,能让人觉得过去是现在,未来是现在,唯独不会觉得当下是现在。酒精能让人疯狂,酗酒却能让疯狂感强化,将人的精神捧上至高无上的境界,如同上帝般,似乎自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酒精能创造一切幻象,对楚杰而言,已经足够。一切的女人,一切的记忆,一切事情都可皆酒精而时空扭转。每一天,都好像死去了,也好像活着还没有死去。酗酒虽然让他对生活感到绝望,并不一定让他想到自杀。靠酗酒活下去,但能看到死亡近在咫尺的虎视眈眈。   这个颓废的生活长此以往,只有二种结局,一种是无知无觉,自我丧失,走上路的尽头。另一种则是到专门的戒酒机构,进行专业强制的戒酒,改变这种生活。   在儿子的哀求下,楚杰选择了一家专业的戒酒机构。澳洲有很多这样的戒酒机构,机构真诚帮助酒精依赖患者远离酒精。各类酗酒者聚在一起,相互交流,畅所欲言。在戒酒机构呆了一个月后,楚杰成功戒掉酒精。之后的三年,他滴酒不沾,很长时间他几乎记不起酒精的味道。   可在某一天深夜,那个黑色的梦魇偷袭了他,再一次将他重重击倒。   梦中,外面强烈的阳光。透过石窟与外界的缝隙,只有几缕衰减的光线照了进来。由于里外光线巨大明暗差别,当他进入昏暗的石窟内,陡然什么也看不见,仿若失明一般。几秒后,他的视觉恢复了正常。不过石窟内的光线仍很暗淡。他在昏暗中努力分辨那些陈旧的壁画。大幅大幅的壁画,曾经色彩华丽,精美绝仑,如今被时光已经磨损得黯淡斑驳。佛像身上还残留着若隐若现的金粉。   他看得入迷之际,恍然看见一男一女从那褪色的壁画的深处向他走来,从一个时间深处的异度空间向他走来。他明白,他们来自另一个世界里。从那个被他否定的记忆深处的世界走来。从他无法进入的那个世界走来。他们风尘仆仆,衣衫褴褛,似乎经历漫长的长途跋涉才走到他的面前。他们脸上衣服粘满了黄沙,尽管如此,他们脸上仍露出几许悲凉的神情。   倏然,男人停下了站在原地不动,女人仍然继续慢慢走向他。在距他半米处停住了,女人面容忧伤,两眼噙着泪,无言。凝视他许久后,女人颤抖举起手指,隔着透明的空气抚摩着他的脸,手在时间里缓慢的移动……   楚杰从梦中醒来之后,他像一个婴儿寻找奶水一样饥渴寻找酒精,并再次沉溺其中。   楚杰很清楚自己再次酗酒的原因。   他的邻居是位虔诚的基督教信徒。偶尔闲暇时,她告诉他,动荡和挫折更让人的心灵屈从于宗教,何不尝试信奉基督教?   为了减轻内心的负疚与痛苦,他尝试信仰基督教。他将内心的秘密向神父一一坦白。神父只是例行公事的口吻告诉他,这是原罪,每个人生来就有原罪,他坦白忏悔那一刻,他已经获得赦免。   神父的话语与电视剧的对话并无二异。起码神父并没有说出任何不同寻常的话语,在他看来。当他倾诉完的一瞬间,他的确如释重负。但很快,这种轻松感一逝而过,黑色沉重的阴影再一次压向他。   有一日,刘思诚,他仅有不多的一位华人朋友,造访了他的寒舍。二人谈笑之时,刘思诚说道,人类是犯错的动物,即人人都有罪。可每个人的错误自己会发现,自己会纠正,这就是所谓的救赎。世间的每个人都在寻找救赎,即是“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之战”,人类及历史都在这无垠的救赎向前向上。   蓦然,楚杰忽然像获得某种暗示,豁然开朗。思考片刻后,他决定离开那个浮华优裕的国外,重新回到国内。如果这是路的尽头的话,他乐意接受这种结局。不管岁月是否将他的曾经的一切记录在案,他愿意坦然面临罪恶的指证与审判。   楚杰离开澳洲前,向儿子信誓旦旦保证,只要回到中国,他一定会戒酒。金发碧眼的儿子满脸疑惑,年代悬殊的下一代尚不能体会他这一辈人的悲伤,更何况是另一种迥异的血统。这样说来,他的悲伤已不是他一个人的悲伤,是一种被放大了一个时代的悲伤。的确,他的悲伤是蕴藏着普世的况味,成为逝去的某个时代的悲伤。   楚杰回到国内。酒没有戒掉,倒是他的画比国外卖的更好。绘画不是他的谋生手段,因为他在国外的足够的积蓄能让自己在国内活得更好。但是,无事可干的时候,人难以保持平静。生存本来就是动荡不安的,完全静止不动的生活,让人难以忍受,因为它会带来可怕的无聊。对他而言,绘画是他唯一的存在方式,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   由于他的画卖得不错,很快在业内有了名气。不过,他一直在画上署名都是艺名,而非真名。他拒绝接受采访,也不出席画展开幕式这种需要露面的活动。涉及到拍照的场面,他从不参加。对于人们来讲,已是见怪不惊了,很正常。人们都认为艺术家的才华就应与怪癖同存。怪癖与才华互相依存,没有了怪癖,天赋也不复存在。 正文 寂然   傍晚,人们依然游荡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依然戴着那盔甲般的口罩,像一群群悲怆的宇宙战士,氧气似乎全被鬼怪所吸光,人类的生存似乎走到了尽头。洒水车开始喷洒路面,时断时续的音乐倒像是首安魂曲。   空气依然阴霾,春天依旧遥远,他依旧被酒精撂倒,世界依旧照常运转。   楚杰来到“君再来”酒吧。酒吧的门敞开着,他看了看手表,六点过一刻。记忆中酒吧开门的时间都在七点半之后,酒吧今晚营业时间比以前提前了。他露出疑惑的神情,移步走进了酒吧。进门后,看见老板娘刘姐依然坐在黑色的吧台前,老板李哥依然是坐在酒吧最黑暗的角落。   看见楚杰的出现,老板李哥从椅子上起身,朝向他走来。   “这几天很忙吗?怎么都没见你来酒吧呢?”老板李哥笑笑对他说。老板高大的身材站在他的面前,陡然让空气都变得逼仄起来。   “我的确最近很忙,因为要向画商交付一幅画作,所以没有空过来。”楚杰笑了笑,回答道。   二人在靠近窗边的一张长方形的桌子边,围桌而坐。   “想喝什么酒?”老板李哥问道。   “今晚不想喝酒。”   老板李哥惊讶看着他,然后微笑的问道:“不喝酒?“   “是的,今天突然不想喝酒了。“楚杰回答道。   老板李哥呵呵笑了,然后说道:“我一直认为你的前世是开酒馆。没事,正好,喝喝茶。”   楚杰环顾四周,酒吧显然不是喝茶的好地方,起码气氛不太适宜。   老板李哥察觉到他的心思,笑了笑说:“吧台后面我有一个茶室,我们可以去那里叙叙。我现在正好空闲。“   楚杰颔首,表示同意。他起了身,随着老板向吧台的方向走去。吧台后面有一扇紧闭的门。打开房门,向左转,来到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   这个房间不大,进门看见墙上挂着一副横幅,上面写着“清净自在”四个潇洒飘逸的大字。横幅下面有一张宽大的书桌,整齐地摆放着笔墨纸砚。房间靠里右位置是一茶几,茶几上摆着盖碗茶具、茶叶罐,茶几后面是降红色椅子。墙角有一个淡黄色的木柜。   老板李哥在茶具掇拾,繁缛的茶道程序倒像是一种表演艺术。没过多久,紫砂壶里的开水开了,发出沸腾的声响。李哥往往盖碗里放入茶叶,提起冒着蒸气的紫砂壶朝盖碗冲上开水。   朝杯中注入水的一刹那,楚杰忽然感觉那些茶叶就像世间的每一个个体,不管成熟还是青涩,都无可避免地要汇入滚烫的生活。   李哥盖上碗盖,对他说道:“这是今春刚出来的新茶,你品尝下,看看味道如何。”   楚杰揭开碗盖,一股带着清香扑鼻而来,淡绿色的茶水,茶叶根根秀美沉于碗底。他端起茶碗喝了一小口,禁不住地说了声:“好茶。”   “李哥,为什么今天酒吧开张得这么早?难道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楚杰放下茶碗问道,忽然问道。   李哥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沉思很久,说道:“不能说是特殊的日子,三年前的今天也值得让人难忘。”   三年,楚杰暗自在心里计算一下,也就是二零一四年。   老板目不转睛盯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茶杯,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楚杰也沉默低下头,他生命中最难忘的那一天是哪一天?应该是那一天吧。那一天的情景依然停留在记忆的边缘,即使他拼命想抹去。最终,它依然挥之不去,它在时间中留下的烙印和标记,他注定将用余下来的一生来与此告别。   他的思绪飘忽走神了。当他回过神,努力集中精神摆脱那些往事,喝了口茶水,打破二人之间的沉默,说道,“回忆并不一定是美好的事情。”   老板苦涩笑了笑,说道:“回忆是老去的标志,此刻的你我也将成为过去的一部分。“   楚杰心神意会的笑了笑,说道:“你的话语似乎有种过境千帆的意境”。   “他以前是诗人。“老板娘走了过来,坐在老板身边,笑笑的说道。   楚杰再次打量面前这位面无神采,毛发茂盛,胡子拉喳,体积硕大,没有一点精气神的男人。他努力将这男人与忧郁敏锐的诗人联系在一起,这几乎不可能。他像一个被吹涨的气球,焉了气,耷拉在那。岁月对他而言,只能是一把猪饲料。   很快,楚杰也自嘲起来,他人看来,自己倒也不像是个画家,也就是天天浸泡在酒精发酸发嗖的米饭。   “你和我一样,都不像诗人与画家。“楚杰率直说道。   老板低下头沉默片刻,说道:“我很久都不写诗了。时间太久远了,我几乎都记不起曾经写过怎样的诗句。”他说完后,扭头望向窗外,灰蒙的天气,暗淡的眼神,落寞的神情。   “你放弃了写诗,就为了开酒吧了?”楚杰问道。   “不,我放弃写诗后,开始流浪和漂泊。“   楚杰紧紧盯着他。   “这段日子很难,打过工,做过生意,开过公司。不过,最终都失败了。曾经志比天高,最终命比纸薄。”老板回答道,神情有几丝悲呛。   老板娘望着自己的丈夫,眼睛里似乎点点泪光,双手紧紧抓他的手。   对于那一段经历,老板并没有更多的描述。对于楚杰来讲,这已经足够了。点到这里,就足够了。楚杰能感同身受,他深深明白漂泊之路如何的艰难。   上帝之手总在最关键的关口,能让一个人完全改变后来的生活方式,就像白纸折叠起来的折隙一样,将原先的人生包裹起来,原来的纸面变成了纸里,而且永不会再出现在纸面之上。   “我觉得我的一生都是失败。”老板喃喃自语。   这句话,猝不及防将楚杰重重击垮了。这种难受的滋味,让他感到内心千疮百孔。对的,无论走到哪里,他也是失败的,他的一生注定是失败的。在非洲打过工,在欧洲学画画,在澳洲成为画家,这一切也都很难。是的,他也回来了,也是在国外艺术殿堂经过深造,还在国内著名的画廊卖得不错,可他已经成了酒鬼。   这时,酒吧突然响起一阵空灵的音乐,一个深远悠长带着悲怆的声音响起,一个男人正用着悲凉苍老的声音唱着:   “逃亡的我   远离了狂风呼啸的荒原   在那里,高耸着紫色的山巅   又远离了精神的皈依   曾经的温柔之乡,至善的归宿。“   空灵悲凉的声音飘浮在酒吧上空,穿透了世间繁华喧嚣,穿透了绚丽的色相所在,周围的一切都模糊消失不见了,只剩下抽象的意念世界。人生有无数杂乱的东西纷至沓来,炫人眼目,都是无价值的幻影。   房间里的三个人沉默了,各自沉浸在各自的回忆里。寂然游离于时光之外。 正文 逃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音乐停止了。   “这首歌的旋律怎么样?”老板娘转向楚杰,轻声问道。   她倏地一问话,楚杰愣住了,回过神后,思索合适的词语形容刚才的音乐。   这首歌像是少数民族原生态的歌曲,粗哑的声线,毛糙的录音,连歌者的呼吸依稀可听见。粗犷唱腔中又带有飘忽的吟唱,这种空灵似乎有穿透灵魂的魔力,让人内心感到几许安宁。   “唱的挺好。谁唱的?”楚杰想了想,认真问道。   “一个叫阿伦的歌手。“老板娘回答道。   楚杰皱皱眉头,努力想了想,说道:“阿伦?好像没有听说过。“   “是的,他并不出名,只是一名流浪歌手。”   “哦,我很想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叫什么名字?”他好奇问道。   “逃亡的尽头。”老板娘淡淡说道。   楚杰心中一凛,几欲泪水盈眶,“逃亡的尽头”让他不由自主想起生命中的二次逃亡。在他第一次逃亡的时候,遇见了她,也是人生最潦倒落魄的时候。那一刻,他曾经认为自己走到人生的尽头。她张开双臂拥抱了他,给予他温暖和柔情,还给他另一个人生的新的开始。恍惚间,楚杰似乎回到那一夜,那灯影酒痕,意兴湍飞的那一夜。   楚杰沉浸在往日的回忆当中,可当他从回忆中清醒后,又不免自怨自艾。可不管自己如何折腾,上天始终弃他如敝履,现在堕落成一个酒鬼,他又能怎么样了呢?想到这,他的心中又升起想喝酒的欲望。似乎醉酒之时,精神上的自戕也停止了。   老板娘脸上带着微笑,心领神会,起了身站了起来。移步到室内墙角的柜子前,推开木质门,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找出二个酒杯,给楚杰和自己丈夫倒上了。她径自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既然歌手不出名,你们从哪里弄出这唱片?”良久,楚杰漫不经心的问道。   “我们这张CD是一个朋友送的。听说是他在什么地方旅游时去过阿伦驻唱的酒吧,听过阿伦现场演唱,觉得他的歌声很特别,所以就买下他的唱片。对了,我想起来,朋友是骊城旅游的时候。”老板李哥回答道。   “啊?什么地方?”楚杰惊讶出声,端起的酒杯的手在剧烈颤抖。   “骊城”老板李哥重复说了一遍。   楚杰的心剧烈疼痛,脸色霎然变白,像一张薄纸。   “你的脸色不太好,怎么了?“老板娘关切问道。   “没事的。“   楚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很快又给自己斟上了,由于太急,手不由的颤抖,酒水漫出酒杯。喝了一半,洒了一半。   “我们俩没有去过骊城。听说那里的沙漠有一种奇特的静谧之美。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年轻时写过:我愿与你,御一匹骆驼,共一轮夕阳,涉一丘沙漠,黄沙怒马,浪迹江湖的诗句。我很想去那里的沙漠看看。”老板娘声音有些激动,脸上微微泛红,显得有些腼腆。   “你看到不过是只野兽沉睡之时的静寂,你没有看到,信风来时,风沙肆虐吞噬一切的景象,古来今往,有多少白骨掩埋于此。”老板提高了声音,说道。   老板娘噤声,默默抽着烟。   “我先前说过三年的今天是我难忘的一天。因为三年前的今天,我们俩命悬一线,差点双双丧命。自从那一日脱险之后,我就回到这个城市开了这家酒吧。”老板端起了酒杯,默默喝了几口,说道。   “这么看来,今天对于你,的确是值得纪念的一天。”楚杰轻声说道。   “其实,人生的最终归宿无非就是找个灵魂的安放之处。”老板低着头,看着自己手中的酒杯。   “似乎有点道理。能给我讲讲发生在你身上的故事吗?”楚杰抬起头,望着酒吧老板。   酒吧老板点点头,缓慢向他讲述自己的故事。   二0一二年,酒吧老板老李在朋友的帮助下,在辽县开了一家爆破公司,专为城市改造进行危房和旧建筑物爆破工程。   虽然老李不是学爆破专业,但他头脑很灵活,悟性很强。在朋友的指点下,老李很快就上道了。城市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建设速度大大加快,城市改造以空前规模与速度展开,老李的公司承接的业务越来越多,生意也做得风声水起。   从事爆破工作,其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超乎想象。爆破工程爆破的精确度是很关键的。炸药测算和安装只要稍有微米的偏差,要么造成爆而不倒,要么没有按爆破方案的方向倒塌等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甚至造成除爆破对象之外人和建筑物破坏,后果不堪设想。   还好,老李虽外表粗犷,却是一个做事极为认真精细的人,在他承接的不计其数爆破工程,都能完美完成预期目标。   二0一四月二月,有一位熟悉的朋友找到他,说手上有一个危桥爆破的工程,因为自己工程太多无暇顾及,问他有没有兴趣转接?   老李虽没有爆破过危桥的经验,不过他仔细一想,都是爆破工程,危桥也跟危房的也差不多。于是他爽快接下了危桥爆破工程。   经过仔细的测量和计算,老李精心设计爆破方案,精确计算了炸药的用量。   可是爆破那天,漫天黑色的浓烟后,那座危桥依然屹立不动。老李傻眼了,怎么会这样呢?顿感到颜面扫地,行内从未失手过的他,今天怎么栽进这个坑呢?   老李回到家,苦苦思索和仔细寻找原因。会不会是买到了假的炸药呢?老李立刻打电话给炸药的供应商。商家告诉他,炸药绝对不可能是假药。   供应炸药的商家,是他很多年的商业伙伴。按照常理分析,炸药是假药的可能性比较小。那会是什么原因呢?炸药的用量不够?不可能啊!按这个炸药用量,十多层危楼也会在顷刻间倒塌。到底是什么原因?老李苦思冥想,不得其解。 正文 故乡   老李曾经在朋友面前信誓旦旦保证完成危桥的爆破任务。可如今,为了面子,他不得不铤而走险,在炸药里加大TNT的用量。可最终结果,危桥如愿倒塌了,可是老李的公司也倒闭了。   TNT强大的爆破威力不但让危桥附近村民的房子一掀而起,移为平地,同时巨大的声响还吓死了村里二名有心脏病的老头。由于赔钱事宜没有协商好,村民还把老李告上了法院。法院裁定了老李的民事赔偿,老李因此赔偿了一大笔钱。由于资不抵债,老李的公司很快就倒闭了。   后来,老李一个在政府建委的朋友告诉他,那座桥的质量非常好,根本不是危桥。当地政府为了商业规划,不得不以危桥的名义拆除这座桥梁。老李曾经怀疑过炸药是假劣产品,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座危桥也是假的。   老李自认为自己走南闯北,阅尽许多人事,也算是老江湖。奈何江湖险恶,发生这样的事情,老李只能自认倒霉。他萌生了退出爆破此行业的念头,决定去西藏旅游,散散心。   二0一四年四月某一天,在规划好自驾游的路线,老李和妻子从辽县出发了。其实老李也进藏过几次,这次旅游对他来说,也是轻车熟路。车子在宽阔的的高速上行驶,一路的蓝天白云和大片金黄色的油菜花仍然提不起老李兴致,他显得还是郁郁寡欢。   老板娘看他这样,就没有多说什么。她从车旁边的CD盒取出一碟蓝色的CD,放进车载音响里,几秒钟后音乐缓缓播放起来。   这张CD是夫妻俩平时很喜欢的CD,嗓音粗砺沧桑,拖着蜿蜒长音,低低吟唱带着梵音,清静无染,涤心洗尘,听了之后,内心中总有一种尘埃落定的宁静与坦然。老李最喜欢这CD,特别是心烦意乱的时候,它总能给他带精神上抚慰。   随着音乐的响起,老李眉头舒展来了,全神贯注着开着车。为了防止走错路,老李打开了导航,一个娇滴滴的女音响起。老板娘自然受不了这个声音,心想这样嗲声嗲气,让人酥麻的导航,男人能安全的开车吗?想到老李公司刚倒闭,这次完全陪他出来散心,老板娘刘姐由着他,也不再说什么。   很快行驶到高速的某个出口,老李下了高速。前行不到二百米,到了一十字路口,老李左拐向前行驶。导航的女音娇声提醒道:“你已偏离了路线,请调头。”老李似乎并没有理会,开着车继续往前走。   老板娘觉得有些不对劲,对他说:“你走错路了吧?导航让你调头。”   老李转过头望着她,眼神有一丝飘忽,回答道:“我没有走错路。”说完,他开车继续向前行驶。老板娘将信将疑,直到路边硕大的蓝色招牌一闪而过,她大声的说道:“你真的走错了,正确的道路应该是相反的方向。”   “不,我没有走错,就是这个方向。放心吧,是导航错了。”老李固执回答道。尽管导航里的那位姑娘无法顾及淑女形象,声嘶力竭叫道:“你已经偏离路线,你已经偏离路线。”   看见丈夫如此坚定的神情,老板娘只好依着他。老李继续往前开。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老板娘的手机出现一则消息,附近一段路出现塌方,多辆车被掩埋。出事的地方正是刚才朝右拐的方向,也就是进藏正确的方向。   老板娘惊讶望着老李,嘴巴张得很大,发不出声音。而老李依旧集中精神开着车,而那个老男人的悲怆的声音依然回旋在车内…….   死神离他们如此之近,擦肩而过,依稀还能感觉到死神诡异一笑。   “当时,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是向左拐呢?”楚杰问道。   “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有一种说不清的笃定,应该往左拐,而不是右拐。”老李回答道。   “我们后来分析了很久,也许跟音乐有关。”老板娘诡异说道。   “音乐?”   “是的,当时车内放的CD就是你刚才听到阿伦的专辑。”   “为什么说你们幸免于难与这CD有关呢?”   “当时我看到老李的眼神有些恍惚,每一次他听到这CD音乐,总是这种表情。”老板娘回答道。   “李哥,你当时中邪了?”楚杰笑着问道。   酒吧老板笑了笑,说道:“说得玄乎了,中邪倒不至于。只是每次听到阿伦的歌,内心的某一处被拨动了,似乎触摸到灵魂深处。”   “说来还有更玄乎的。我刚才不是说,我们这张CD是一个朋友送的。后来,我们把我们的猜测给他说了,他也吓了一跳。他跟我们说,阿伦早在一年前车祸去世的。据说他的音乐由自己灌制的。他的音乐掺杂了是自己民族最古老的祭奠音乐。传说那种音乐神秘玄虚,能抵达灵魂的深处,甚至带有某种神性。“老板娘神秘的说道。   酒吧老板听妻子这么一说,竟然哈哈一笑,说道:“别听她乱说。也许只是应验那一句老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吧。“   “是的,世间有一种无奈叫认命。“楚杰叹息,说道。   “自从死里逃生后,我们就回到这里,老李的家乡,开了这间酒吧,一直到现在。“老板娘接着说道。   “是的,自从那天死里逃生后,我对漂泊的生活心生厌倦。在异乡,我们都只是孤独的旅人。我们在无尽的路上跋涉,成年人的世界是野蛮粗暴。我们一路啜泣,我们一路惶恐,灵魂无处安放。我决定回到这里,回到故乡后,我找到久违的情感皈依,心灵得到了安宁。也许对于中国人来讲,故乡也是一种信仰,尤其对我们这代人来讲。“酒吧老板喝了口酒,思索许久,说道。   楚杰沉默了。酒吧老板的话也让楚杰重温了自己的经历,一个时代,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他也在异乡漂泊流浪,无论是风口浪尖还是被裹挟着前进,命运最终将他们重重的摔在海的深处,他们最终还是重返故乡,寻找自己灵魂的栖息地。   “你说得很正确。故乡的情感更象是每个中国人的胎记一样,一出生就存在于我们的血脉之中,无论如何也洗不掉山川河流在我们身上留下的累累斑痕。可何处是故乡?四处的高楼大厦,雾霾昏黄的天空,即使回到故乡的怀抱,却不能体会到她的熟悉温暖的体香。故乡倒像变成了一个抽象的存在,只能闪现在我们的意念中。”楚杰说完,叹了口气。   老板娘猛吸口烟,红色的火点在蔓延,然后久久望向窗外,。   楚杰和酒店老板边喝酒边沉默.....   小桥流水、阡陌深深、鸡犬相闻、稻花飘香的故乡在现代商业文明的侵袭下日益颓唐,几乎难以寻觅的时候,我们应该去哪里寻找自己的故乡?将在何处安放自己的灵魂?也许故乡的情绪只是是中国人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所特有的一种自我体验或自我意象吧。 正文 骊城   该记住的总会记住,该忘记的总会忘记。   凌晨十二点,楚杰走出了酒吧。他不想这么早回到住处,又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于是,他在惨淡的街灯下走独自走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向住处的方向走了回去。   回到住处,他打算画会儿画。当他走近画室,望着快要完笔的那幅画发呆。精神不集中,内心好像总有着什么东西纷扰着。他索性放下笔,走出画室,穿上外衣,打开房门,再次走了出去。   夜色如洗,寂然。清冷的风让人振奋。空旷的马路边上,有一妇女推着三轮车在那里卖烧烤。一根根竹签串着牛肉、排骨或是蔬菜。烧烤架上,那烤着的食材滋滋作响。楚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矮小的桌椅让他欣长的身体得不到伸展,他不得不伸长双腿,试图让自己更舒服些。   很快,中年妇女将洒满辣椒粉的烧烤盘端到狭小的桌面上。楚杰要了瓶二锅头放在桌上,其实他并不想喝,只是觉得有了酒放在那里,内心踏实多了。他吃了很久,直到摊贩妇女都开始收拾炉灶和桌椅,收拾地面上遗留下杂乱的垃圾。   楚杰点燃一支烟,默默望着漆黑的夜色。夜空中有一轮昏黄的圆月,云层缓缓移动。旁边走过一对男女,刺耳发出清脆的笑声,打破夜的静寂。抽完烟后,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摁熄,往回走。   回到住处,他感到分外焦灼,在房子里走来走去。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老房子,是他刚回国内时买下的。老房子陈旧,起码有二十多年了,室内面积有一百多个平方米。小区的环境并不佳,嘈杂纷扰,治安也不是太好。楚杰之所以选择这房子居住,并不是他承受不了城市中心的房价,而是这小区的环境跟他离开国内前住的地方很相似。他感受到的一切,就像回到过去的某个时刻。   楚杰走近书屋,打开电脑,查看下邮箱。邮箱里有几封儿子写给他的邮件,其余都是可有可无的邮件。儿子的邮件大约讲的是他最近的学习和生活,有高兴的事情,更多的是成长的烦恼。其中有一封讲,楚杰寄过去的钱他已经收到。还有一封邮件讲,儿子的生母月末要来接儿子去玩几天,可是他已经和同学约好去看球。儿子很是烦恼,不知如何决择。   楚杰赶紧给儿子回复了邮件。他并不能给儿子建议,只是希望儿子听从自己的内心,做出选择。回完邮件后,他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他磨蹭许久,终于在百度搜索中艰难输入二个字:骊城。   百度迅速弹出“骊城”相关内容搜索近十万条。   他打开网页为首的百度词条,出现有关骊城的描述:   “骊城处于信风带上,终年吹着信风。信风是由副热带高气压带吹向赤道地区的定向风,其在地球自转偏向力的作用下,风向发生偏离,形成东北信风和东南信风。信风干热、稳定、风力强劲。   每年八月,信风便由北半球的25度纬线出发,阵势磅礴向骊城吹来,方向不变,年复一年,恒久不变。信风所到之处,气压高,雨量少,是形成沙漠的地方。   骊城是处于苍茫沙漠中的城市。这座城市四面被苍莽的沙漠、戈壁和盐碱地包裹着。这座城市是人类在沙海荒漠中负隅顽抗的前营阵地。黄沙步步紧逼,人类退守至此。“   楚杰在骊城曾经生活过几年,那座城记载着他灰暗的过去。当年,他如丧家犬逃到骊城,她和她的家人温暖接纳他。他们曾经过着一段平静的日子。在那件事未发生之前,他也想用一生一世来感激这段情感,并以宁可别人负我绝不先负别人的暗誓,来维护这段情愿的信用。也许这对一个女人来说,这应该足够。   自从当年那件事发生之后,楚杰羞愧万分,再无脸面留在骊城。   当时的他迫切的想逃离那座城市,逃避一切,能走多远就走多远。最终,他千辛万苦,如愿以偿登上了那艘穿越太平洋,到达地球另一面的轮船。在登上的轮船的那一霎,他也曾对今后逃亡的生活充满恐惧,想反悔,宁愿想回到那个令他感到屈辱的城市。可他终究还是没有回头。   是的,他再也没有回头。他曾经在非洲打工,落魄艰难的生活,他咬咬牙坚持下来。因为他明白,他没有回头路可走。后来,他辗转来到欧洲生活,最后在澳洲定居下来,取得绿卡。他在澳洲隐瞒了自己曾有过的婚姻,再次娶妻生子,虽然二年后婚姻以失败告终。   在国外的十年中,他刻意终止与国内的联系,特别与骊城的联系。也许国内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客死他乡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也没有人追问他的过去,因为他早已改名换姓。   回国后二年,他曾心生寻找她的念头,毕竟离开骊城的时候,她生死未卜毫无音讯。他想过最坏的结果,她已经人入坟茔。想,也只是想过而已。因为他没有巨大勇气回到骊城。   他曾经享用过她和她的家人带来的庇护,在他最仓皇落魄的时候,她们拯救过他,而他却在关键的时候,他却带给她致命的伤害。   人生最痛彻心扉的伤害,莫过于,面对生与死的选择,将情感轻贱得一文不值。这种致命伤害,哪怕情非得已,就算是一念之差,可凸现的却是,他的本性和灵魂深处的贪与恶。 正文 遇见   三月,楚杰走在市内一条绿道上。淅沥的春雨渐渐停止,变成细微飘扬的雨丝。天空有一道洁白的云层。路两旁郁郁葱葱的大树,繁茂如华盖。城市远处山脉轮廓也清晰起来。   微风送来了草木的芳香,潮湿的风裹挟着平凡日子的声响。大树下的长椅上坐满了年轻情侣,他们拥抱,他们接吻。四季轮回,又到一个春意盎然的的季节。   楚杰突然由衷感到活着,活着真好。远处不知名的鸟儿在叫,树叶在生长,某处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情侣在相爱,时间在流逝。   远处有一位身着米色大衣的年轻女人向他走来。走近时,只见她披着长长的黑发,修长的身材,素颜,瘦削苍白的脸,清澈有神的眼睛是脸上最生动的部分。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容,他忽然笑了,认出她来。   她似乎也认出他来,二人对望,相似一笑。虽然他们俩并不熟识,可以完全说是二个陌生人。不过二人之间却流动着另一种完全透明的熟悉,一杯浊酒尽余欢,相逢何必曾相识的熟悉。   “好久不见,你好像自从那次一起喝酒后,你再也没有在酒吧出现过了。”楚杰说道。   “是的,突然不想喝酒了,也许是春天都要来了。”她的声音很轻,却有一种镇定笃然。   “时间过得真快。春天来了,总是期待着发生什么,其实每年春天什么也没发生,倒是春天过去,反而觉得自己错过什么。”楚杰望着周围寓寓生机的景色,说道。   “你这句话,倒像是电影里的台词。”她笑了,眼底透露着几许童真。   楚杰也笑了。   “你最近还好吧?”过了许久,楚杰问道。   “也不算太好。”她低下头,望着脚尖,欲言又止,最后说道,“对于活者的人来讲,有些消极的情绪必须要调整。”   “如果你有时间的话,不妨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话一出口,连楚杰自己都感到惊讶。   年轻女子点点头,表情自然,似乎并没有感到唐突生分。   道路附近的一个咖啡馆,他们走了进去。咖啡馆宽敞明亮,年青人三三两两坐落角落。阳光从最东边的角落慵懒照射进来。   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简短的介绍后,楚杰得知女子叫黎清莲,是一名自由职业者。   “知道我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吗?”黎清莲忽然问道。   楚杰微笑摇摇头。   “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开一间咖啡馆,远眺大海,春暖花开,和他相互对坐在长椅上,心神安定,迎着太阳,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头发和躯体,品着咖啡。我们默然看着自己手中的书。尽管我们什么也不说,偶尔抬头相似而笑,已经很美好。”黎清莲望着橱窗外枝敏叶茂的大树,平静地说道。   “他就是你那位自杀的朋友吗?”楚杰忍不住,好奇问道。   黎清莲点了点头。   “你和他从小就相识?”   “是的,我们十二岁就相识。一直很要好,我们相互陪伴,渡过了少年时期。少年时的我们促膝长谈,乐此不疲,分享彼此内心深处的秘密。难过的时候,我们相互倾述,甚至相对流泪,也不觉得羞愧。那是一段人生很难得的岁月。“黎清莲无限伤感的说道。   楚杰低下头,感叹万千。   我们的一生,能够碰到的在一起相对流泪而不觉得羞耻的人,能有几个。在这个冷酷无情的社会,成年人主动把自己的弱点与难过示与别人,那简直近乎于冒险。每一个人最私密的情感与底蕴,除了自己,就连身边最亲密的人都不曾为之彻底的了解。   年少时的情感也许才是最纯真的感情,成年人的世界充满着太多的利益和虚伪。在我们正常的世界里,人与人最可靠的关系除了金钱和利益,似乎信任与关爱都是相对的,在非常的时刻,谁又能相信谁呢?   他也曾为了利益背弃了曾经的妻,有时,他宁愿自己已经死去,那样的话,自己的灵魂得以升华,而不是在死亡前体现人性的卑劣。   人生很多时候,我们铭记了该忘记的,却忘记了应该铭记的,接受了该拒绝的,拒绝该接受的。可当我们明白这一切的时候,沧海已变桑田。   窗外风大了,吹动大树,发出哗哗的声响。   黎清莲抽起烟来,神情淡然,她抽烟的姿势优雅又落寞。吐出烟圈,再缓缓吸入鼻腔,白色的烟圈袅绕在她的周围,有一种另样的朦胧美。   楚杰接着问道:“那你们算是恋人吗?”   黎清莲沉默了良久,回答道:“怎么说呢,我无法用适合的词语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恋人的话,可我们似乎从一开始,就清醒的知道彼此属于不同的世界,我们有各自不同的路需要走,我们不会像正常的恋人结婚生子。所以,我们之间没有寻常恋人之间的情感束缚与约定。但如果我们只称为朋友的话,我们似乎超出朋友更深的情感。我们相互尊重,相互珍惜,对彼此的感情,犹如爱恋另一个自我。我们曾经相约一起老死,相依相伴,相看湛蓝的天空和层层云海,潺潺河溪和丛林翠竹。”   “是什么原因致使你们后来没有在一起呢?”楚杰再一次问道。   黎清莲低下头去,讪笑起来,说:“我刚才说了我和他是二个世界的人。我是个自由散漫的人。当然我深知,自由和安静的生活是要付出代价。所以我努力工作几年,有一定经济基础后,我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他则是强者,想用事业的成功来诠释自我的价值,所以他向前拼搏,血泪交织,当然那条路极其辛苦的。他是一个注定要成功的男人。不同的人性,不同的灵魂,注定我与他分属于不同的世界。”   “既然是强者,他的意志应该坚毅的,为什么会选择自杀呢?”   “可能是因为他患上疾病吧。不过,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毕竟人都不在了。”   “什么疾病?”   “我不知道。因为那天去殡仪馆的时候,听到他的亲友说的。”   “你参加了他的葬礼?”   “是的,那天风特别多,殡仪馆显得格外的冷清。我由于整夜睡得不好,很早就醒了。然后很早就去了殡仪馆。正好他的亲友很早就到了那里。我们聊了聊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