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爱情这种东西带着艳丽的毒,林蔻生中了毒,邵城昔染了剧毒,楚南远时常毒瘾发作。 有生之年,无人幸免。 初夏的天空,总是挂着令人眼花缭乱的太阳。邵城昔在穿开裆裤的年纪曾经指着这样的天空,笃定地说夏天的太阳是融化掉的香草味的雪糕。 我无聊地荡着秋千,他却一脸认真地将手中的雪糕硬塞到我的嘴里,振振有辞:"蔻生蔻生,你尝尝看嘛,太阳真的跟融化掉的香草雪糕一个味道的。" 他大概是又忘记了,我最讨厌的,就是香草口味的雪糕了。 那时大家都年纪小,青梅竹马最后没有修成正果的电视剧每天都轮番上演。我那个时候还庆幸,这种故事八百年之后都不会发生到我身上,如今却被反摆一道。 邵城昔厌倦了青梅竹马的传说,想一脚将我踹掉。 但是估计不太容易。 这样想着,我从出租车的玻璃窗上向外望去,这该死的夏天,太阳把人的眼睛刺痛,非要看人淌眼泪才甘心。 司机正频频从后视镜中打量我,似乎很疑惑像我这样居住在澜街的人竟然需要打车回家。 若你在钟商市,一定会对澜街的人抱有七分的畏惧和三分的羡慕嫉妒恨,它就像这座现代化城市的一颗心脏,这个城市百分之五十以上的GDP是由澜街的人创造出来的。 在澜街上你会感受到与这座喧嚣繁忙的工业化城市截然不同的氛围,街两旁的高档别墅一律红砖白墙,整齐得可怕,坐落在人工草坪上,白色的栅栏小心翼翼地隔开每户人家。 坐出租车从机场到邵家的半个小时里,我什么事情都没想,往事却是一股脑儿地涌上来。那个时候的邵成昔多漂亮呀,棱角分明的一张俊脸,睫毛是直的,眼睛漆黑像昂贵的宝石,薄唇里透着薄情,看谁都一副"我不爱搭理你"的懒样。 有人给我说,这样的人,天生薄情。我管他呢,就当我是鬼迷心窍,反正我是爱上了他。从十二岁爱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我这辈子最好的时光都给了这么一个人。 出租车最终停在了这条街最中心的一幢二层小别墅前,我之所以很准确地知道这座小楼在澜街的最中心,是因为曾经年幼的我,在无聊的下午茶时光,曾牵着邵城昔的手,从澜街的最西边走到这里,又从这里走到澜街的最东边。 不多不少,两次都刚好一百二十七步。 付了钱,看的士司机离开,我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开了门。 大概邵城昔没有想过,我竟然会提前一天回来。玄关处摆放着两双鞋,一双是我买给邵城昔的,另一双是红色高根皮靴,我倒是不记得我穿过这样鲜艳的鞋子。 厨房里的灯"啪"地灭了,有人哒着拖鞋走了出来,她有一头颜色极黑的长发,额前覆盖着整齐的刘海,面孔光洁,睫毛浓密,眼睛像上好的黑珍珠,大而明亮,五官有一种极清纯甜美的吸引力,就像巴黎时装会上的模特--如果忽视她右手上端着的那盘蛋炒饭的话。 她围着我那件小熊围裙,在我出门的这半个月里,显然是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女主人了。 看见我,她面色一僵,却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我以为你明天才会回来,那块地皮夏家可不是轻易地就会给。我哥曾经去谈过,但是无论出多高的价钱,夏家都不愿意卖给楚家。看这个样子,你似乎是成功了。"她的哥哥楚南远是楚家的现任当家,冷得像冰一样的男人,年纪轻轻,手段却狠辣。 我将自己扔到沙发上,看也不看她:"很可惜,谈判破裂了。夏家说,下次我再敢去,撕毁的不光是合同,还有我林蔻生这个人。真是的,没事干嘛要我去跟黑道打交道,这种事情你不应该是最熟练的吗,楚静淑。" 林家和邵家都以商业为主,惟有楚家与黑道不清不白,外人都猜测他们背后的靠山是程家,虽然事实也是如此。 程家原本是势力最大的帮会,到了太子爷程萧铭这一代不知怎么的开始没落,渐渐漂白。如今是夏家垄断整个黑市。 "我们楚家与夏家的关系可没你们想象得那么好,与他们做生意,不光要手段,还得要有胆,我只是个一无是用的二小姐,这些事情交给我哥去打理就好,但是你也是知道我哥那个人的,吃了亏,怎么有不还的道理。"她说完这句话,脸上露出了笑,"再说了,邵家的生意有你这个准媳妇就够了,我一个外人怎么好意思插手。" 我在心里呸了一口,心道原来你也知道自己是个外人。 "城昔快醒了吧,我去叫他下来吃饭。这个人啊,真是懒得可以了,连外卖都不愿意打电话叫来,幸好我这个月学校里没什么太重要的课,听说了他一个人在家,稍微有点担心,就过来陪他了。"她说完,也不理会我的反应,踩着拖鞋就跑去了二楼。 林家曾与邵家和楚家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林家素来与邵家交好,但是与楚家有仇,且是深仇大恨。这还要追溯到几代前,我们祖上出过一个司令,楚家祖上出过一个土匪头子,军阀混战的时候,那个土匪头子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杀了那个司令,于是梁子就这么结下来了。 在林家还没垮掉之前,我的身份是邵城昔的未婚妻。但当时连长辈们都心知肚明,追邵城昔追得最凶的,其实是楚家二小姐楚静淑。 我知道我和邵城昔之间出现了小三的时候,还不晓得那个人就叫楚静淑。 于是我单枪匹马冲去了够贵够豪气的皇茗宾馆,找了个跟人要家里的钥匙的理由,从前台小姐那里找到了邵城昔开的房间。 我一鼓作气冲去顶楼,摁门铃的那一刻,我的心却平静的不得了。 正文 第二章 门慢腾腾地打开的时候,我对着门后的人狠扇了一个巴掌。女人精致美丽的脸瞬间红肿了一大片,她身后的人听到动静,问了句"怎么回事",擦着未干的头发走了过来,然后哦,我就看到了只围着条浴巾半裸着上身的邵城昔。 看到我时他眉头一皱,脸瞬间就冷了起来。 他揽过女人的肩膀,小心翼翼地检查她的脸的时候,一定没看到我眼里的愤怒和悲伤。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的他,也是这么护着我,疼着我,只是可惜都过去了。 那人趴在他身上,眼睛也没看我:"城昔,我绝对要弄死她,我楚静淑从小到大没遭过这种事儿。" 我愣了一下,如果知道她是楚静淑,也许刚才这个耳光我就不敢打下去了。 不过到底楚静淑也没能弄死我,因为邵城昔为了她,叫人扇了我十多个耳光。我在家里宅了半个月才敢出门见人,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对邵城昔的心慢慢得冷了下来。 不属于你的东西千万不要抢,这个世界这样大,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呢,只要痛了,自然就会放下。 邵城昔醒来的时候已经快要四点钟了,他头发凌乱,除了眼下没有睡好的黑眼圈,模样依旧漂亮,那双漆黑像宝石的眼睛只扫了我一眼,就将眼神移向了别处,表情冷漠,像个用骨头雕出来的漂亮娃娃。 我挤出一个难看的微笑:"我回来了。" 他淡淡地"哦"了一声,拿小手指蹭了蹭鼻尖,像猫一样:"这是什么味道?又是蛋炒饭?不分黑白的做蛋炒饭,你想让我吃到胃抽筋啊!" "没办法,谁叫我只会做这个呢。"楚静淑在他身后对着我露出了甜美的笑容,那嘴型在对我说:同我争,你不配。 我不理她,眼前的邵城昔正拧着好看的眉毛,我忙说:"刚好我回来了,我来做饭吧,你想吃什么?" 我边说边脱下外套,正打算走向厨房。邵城昔懒懒地说:"不用了,我不吃。我先去洗澡。" 他拿着换洗的衣服进了二楼的浴室,听到水声响起来,楚静淑突然从桌子上端起那盘蛋炒饭,狠狠地摔到了我的脚下。 有瓷片划过我的脸,我用手指抹了一把脸上生疼的地方,放到眼下看,有血。他妈的,老娘晕血。 "楚静淑,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从地上捡起一块稍大的瓷片,将锋利的一端抵在自己的胳膊上,笑着问我:"你说我这么划一道,伤口应该不浅。我诬陷给你,你说城昔信你还是信我?" 我冷笑一声:"楚静淑,你不要欺人太甚,别尽使些下三烂的手段,那会让我看不起你。" 她倒是愤怒起来,表情狰狞地说:"说到卑鄙,谁能比得过你。城昔明明是可以解除婚约的,还不都是你趁着城昔喝醉,不要脸地做了那种事。要不然,如今站在他身边的人,该是我!" 经她一提,我倒是想起来了,当年林家意外破产,被邵家收购,面对无数的债务,我的父亲从九楼上一跃而下,当场毙命,母亲当天夜里就发了疯,整日哭哭啼啼的,某天我回家,她还在睡觉,我叫她吃饭,她也不起床,我战战兢兢地推开她房间的门,她手腕上的血已经快要把床单染红。 在我十七岁那年,我们家彻底败落,一个月的时间内,我已无任何亲人。 母亲下葬那天,同父亲下葬那天一样,来讨债的人比悼念的人还要多,邵城昔自始至终都没再露过面。 我打电话约他出来的时候,他的声音沙哑,隐藏着深深的疲惫,见我完好,他似乎松了口气。 我把果汁递给他的时候,问他:"你会帮助我吗?无论我做了什么事,你都会原谅我吗?" 他当时信誓旦旦:"林蔻生,你连我都信不过了?我说帮你,便一定会帮。" 那就好,我在心里偷偷地说,然后看着喝下果汁后的邵城昔在我眼前打呵欠,不一会就趴在桌上睡去。 清醒之后的邵城昔坐在床上,双目发红的看着我,和我手中的光盘,他劈手夺过,狠狠地摔碎。 我依旧不生气,我说:"你摔多少都没有关系,客厅里还有一打,要不要再拿过几张来供你消气?" "林蔻生,别逼我生气。"他一向是个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的人,如今会这样放下狠话,一定已是愤怒到极点了。 我摇了摇头,淡淡地说:"是你们逼的我。三百万,我只拿邵家三百万,这是你们欠林家的。除此之外,我要求继续做你的未婚妻,帮你打理邵家分公司的事务,但是我要求获得报酬。" 邵城昔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你倒是挺看得起自己,林家现在这副模样,你觉得邵家摆不平这种事?" "城昔,我已经走投无路,你不要逼我。我已孤身一人,再没一丝力气去底层开始打拼。" "三百万我现在给你,邵家与林家的联姻照样继续。"他的眼神冷漠得像冬天的湖面,看不出一丝情绪,"但是,林蔻生,我依旧要告诉你,站在我身边,你不配。" 我的贞操为我换来了三百万和我今后的依靠,那天的我看着镜子里泪眼汹涌的人,坚持告诉自己我没有哭,我很坚强。 当年会这么做,更多的是为了邵城昔。我想不起自己除了这样做,还能用什么方法,才能将他绑在我身边。 我七岁开始喜欢他,知道要将碗里最好的东西留给他。我十二岁时便知道自己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为他生儿育女。 可是如今看来,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罢了。 邵城昔洗完澡下楼,看见的就是那盘被摔得面目全非的蛋炒饭,他皱了皱眉头,口气不悦地问我:"林蔻生,你到底想干什么?" 楚静淑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我终究还是无奈地闭上了眼:"邵城昔,我们解除婚约。" "还想玩?"他喝了口水,并不看我,"你够了吧,别玩这些花招,那只会让我更厌恶你。" 我把钥匙放到桌子上,将未打开的行李箱拉到脚边:"邵城昔,当年你摔碎的那张光盘,其实就是唯一的一张。我活得太累了,我今年不过才十九岁,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老去了。你说得对,我这样的人,本身就不配站在你的身边。"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好挽留的了。 正文 第三章 邵城昔冷冷地笑了:"很好,林蔻生,你给我记住,是我不要你了。" 在沉默中,我寂静地走了出去。我不敢回头,因为那个时候的自己已经快要哭出来。这么些年过去,我终究还是失去了我十九岁之前最爱的那个少年。 爱情是朵艳丽的蔷薇,隐藏着谎言与真实,虚荣与绝望,那是在生命的伊始就被嵌入身体里的楔子,即使努力挽留也依旧留不住。 因为在开始,就已经在结束。 天黑得深沉,暴雨欲来的夏夜,有着难以掩饰的惊慌和冰凉。 头顶的路灯明明灭灭,我在大街上抱紧自己,战战兢兢地蹲了下去。连邵城昔都开口说不要我了,楚静淑搞不好会把我弄死。 在我茫然地站起来,准备继续向前走的时候,有一群人迅速地走到我身边,捂住我的嘴将我拖到了最近的巷子里。 楚静淑真是心急,这才过了不到四个小时,就迫不及待地想让我从世界上消失。混乱中我将手摸进口袋里,摸出那把事先准备好的小刀,打开,对着捂住我嘴巴的手狠狠地刺了下去。 那人抽回手后用另一只手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力道之大让我的耳朵嗡嗡地响了起来。 我手上的刀子被人夺了过去。 "二小姐说了,这个女的不能弄死,给点教训就行了。"男人话音刚落,无数的耳光和拳头就伴随着大雨淅沥哗啦地落了下来。 头顶上一个闪电打下来,照亮了这些人的脸,我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模糊住眼睛的液体,已经分辨不清是雨水还是其他。 尖锐的刹车声在耳边响起,正在扇我耳光的人,动作瞬间就停了下来。 我看见楚南远像个恶鬼一样靠在车门上,没有打伞,黑色的衬衣裸露着锁骨,他的声音冷得不带一丝感情:"把林小姐带到我那里去。" 楚南远冷得像一块冰,能把人的心都冻住。 我小时候就被大人叮嘱,莫要同楚家的孩子玩耍。因此尽管小学中学都是同一所学校,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却与楚南远从未说过一句话。 就连平日里在走廊里遇见,我也是低着头快速地从他身边走过去。 与张扬美丽却极具亲和力的妹妹不同,楚南远在任何时候都是独来独往。但是,却被所有的学生尊称为"KING"。 他是那种平日里穿着白净的衬衣,外面配着黑色制服,规矩地打上领带的优秀学生,大概只有他自己了解潜藏在心底的那只野兽。 我曾经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幽深胡同里被一大群外校男生围堵的他,将书包随意地扔到一边,松了松领带,抄起一块板砖就朝着对方的头目拍了过去,一片血光。 他打架时的表情认真的像解一道数学题,眼神丝毫不见暴戾,美丽生动得像一幅画。 狼狈地爬进车里时,我听见楚南远的声音从前方冷冷地传来:"要回邵家?" 我下意识地摇了摇头,想到他看不到,又赶忙说:"我不回邵家,我和邵城昔已经什么关系都没有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要去哪里。"我从未与楚南远这样单独说过话,乍一意识到,竟有些紧张。 "好,那跟我回家。"他回头,眼睛黑得深不见底,像是旋涡,要把人卷进去,让我不自觉地把脸凑了过去,意识到刚刚他说了什么,我心中一惊。 我想我目瞪口呆的表情大概吓到了他。 他突然这么说:"如果你的嘴唇离我有三十厘米那么近,我会揍你。" 我:"......" 坐在楚南远的房间的时候,我正双手抱着奶茶暖手。 我觉得我跟三角形是很有缘分的,上学的时候三角函数学的最好,画画时也是三角形的物体画得最好,但是对于身陷三角关系,我就不是那么待见了。 而现在,我抱着奶茶暖手,楚南远正打算亲自下厨给我做顿晚饭,突然门铃被摁响,楚南远走出去开门,三秒钟后,一个物体蹦到了我的面前,脏话和吐沫齐飞。 楚南远看起来挺不待见来者,自她进门就一直皱着眉头:"你再闹,就从我家里滚出去。" "一开始他们给我汇报的时候我还不相信!你楚南远竟然真的带了一个女人回家!你这是买春啊还是搞小三呢!"她使劲地跺了跺脚,"我程世苒真是瞎了眼了才会喜欢上你!" 我本来一头雾水的看她在那里发脾气,听到程世苒这个名字,我愣了一下。太子爷程萧铭的亲表妹,曾经把一个酒醉后调戏她的茗盛夜总会的董事打成了残废。那董事有个学法律的儿子,说什么都要告出去给自家父亲挣回口气,可诉讼书还没递出去呢,人就被程家的人给扣下了,后果自然是很惨的。 这程小姐单看面相是非常漂亮的,柳叶眉,眼睛黑且亮,眼角有着妩媚的梅花红,烫着时下非常流行的大波浪,但五官组合在一起是非常英气的,就气势而言,穿上铠甲可以冒充战场上杀敌的将军。 一看就是个飞扬跋扈的脾性,我在心里偷偷叹着气,程家小姐的手指都快戳到我脸上来了:"我管你们是精神恋爱还是肉体恋爱,我跟他是有婚约的,你再来掺一脚,你他妈的就是小三!" 楚南远拨了个号码,表情淡漠:"程少,程小姐又来我这里闹事了,你派人来接她,还是我派人把她送回去?" 程世苒气得双颊通红:"楚南远!你不要动不动就把我表哥拿出来说事!" 楚南远将电话递了过去,程世苒听完,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她挂断电话后忿忿地跺了跺脚:"好你个楚南远!我倒要看你避我避到几时!"说完这句话倒是整了整衣服准备走了。 走到门口,不忘回头剜我一眼,放下狠话:"这个贱人你可得看好了,指不定哪一天我来气了,就让人做掉她,丢到海里喂鱼去了。" 楚南远的眼睛像块黑色的宝石,泛着冷光:"不劳你费心。"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种人,谁也摸不清他的脾气,单看面相,你会觉得他是个漂亮又刻薄的人,不好接近,神神秘秘的,抛一个眼神过来就能吓得人心惊胆战。 正文 第四章 但其实不然,这样的人,往往面冷心热,总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带给你一生难忘的温暖。 我在楚南远的小别墅,度过了一段还算安稳的日子。不用勾心斗角,不用熬夜工作,每天只需要将房间打扫干净,给楚南远做好午饭和晚餐即可。 他早上六点钟准时起床,七点开始工作,我每天九点按时起床,十一点开始为他准备午饭。绝对不会耽误。 看着楚南远时,我会想起楚静淑,明明就是一母同胞,为什么她就一定要如此算计我呢,而楚南远却会一味地对我好呢,只是,在爱情里,没有人可以那么大度,既然深爱,就算豁出命也要得到。我想起我们之间的争吵,我问自己,若是换成了以前,邵城昔怕是会毫不犹豫的挡在我身前,不分对错地与楚静淑争吵吧? 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责备别人呢,自己的眼睛都已经被生存的法则弄脏了,凭什么抱怨别人心中的阴暗。 有时候我也会想起邵城昔,想起曾经年少的我们曾一起度过的日子,那个时候夏天的树影落在他的眼角眉梢,他看向我时是再温柔不过的眼神。 只是都已经成过去了。都这么些年了,有什么是不能过去的呢。 曾经喧扰繁杂让人眼花缭乱的夏天终究是要过去,寂静得像海一样的夏天又要轰轰烈烈地宣布自己的到来。 某些时候我自己一个人坐在楚南远的房间时,脑袋里会想起一个文艺十足的词,叫作细水常流。 楚南远在家里很少和我说话,通常我问什么他便答什么,我说一句他便接一句,我不再说话他也就不再搭理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工作。 所以我们的日常基本上是这个样子的。 午睡完毕的我,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电视,他家的电视占据了一整面墙壁,就看电影来说,是个极佳的场地。 一个小时之后,我敲开他房间的门。 "你要不要吃点水果?我看厨房里有苹果,就削了几个。" 他头也不抬地在打键盘:"我不吃苹果。"于是我默默地退出去。 再一个小时之后,我敲开他的门。 "你喝不喝水?我看暖瓶里没热水了,就擅自使用水壶煮了热水。" 他还是头也不抬:"我在工作。"于是我羞愧地退了出去。 又一个小时过后,我轻轻地敲开他房间的门。 "楚南远,你要不要喝茶?喝咖啡也可以?据说两个都可以提神,但是好像咖啡对神经的杀伤力比较大......" 这次他终于肯抬眼看我:"客厅电视机下的第二个抽屉。" 我疑惑:"什么?" 他面无表情地说:"那里放着DVD,你挑一张看吧,别再来打扰我。"于是我欣喜地退了出去。 三秒钟之后,我再次推开他房间的门。 "为什么没有《喜羊羊和灰太狼》呢?" 他终于有了动怒的表情:"出去!" 可是十分钟之后我再次敲开了他的门,他冷冷地看着我,脚底的寒意瞬间涌到了头顶。 我干巴巴地说:"可以把客厅里的电脑借我用一下吗?" 他终于肯回答我的问题:"可以。"于是我乐颠颠地跑去开电脑。 大概到了下午五点左右,他工作完毕,出来洗澡,洗完之后,就看见了一脸忧伤的我。 "怎么了?" "我在看新番目录,可是这个网页已经十分钟了还打不开,似乎是中毒了,怎么办?" 楚南远还在擦拭没有干的头发,头也不抬地答:"试试三鹿奶粉?" 于是我得出结论,这个人,原来是会讲笑话的。 那天我问他,我离开邵家的那天大雨倾盆,他在那样的深夜为什么要开着车出去乱转,正常人都不会这样做的吧。 可是楚南远低下头,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微笑了,但我总觉得他的眼神有种意外的温柔,他似乎成了一种习惯,伸出手来揉乱了我的头发,他说:"如果我说是为了遇见你,你相信吗?" 我的脸算是彻底红成了一个大番茄。 楚静淑来的那一天,我正在自己房间里玩《植物大战僵尸》,等我破了夜间模式拿下耳机的时候,我就听见了楚静淑的声音朝这边传来:"哥?我记得这个房间不是客房吗?怎么有人在?来客人了?" 我心下一惊,透过房间的猫眼去看的时候,就看见了朝这边走来的楚静淑和坐在沙发上的邵城昔,楚南远坐在他的对面,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楚南远说:"的确有客人在,你不要打扰她。" "是世苒姐吗?" "不是。"楚南远的眉头皱了皱,但是很快恢复到了以前的面无表情。 可是楚静淑却飞快地站了起来:"我倒要看看,什么人能比得上世苒姐,能让哥你这么在乎。"她说完就朝这边走了过来。 在门把手被她拧开的那一刻,我从房间的小阳台上跳了下去,二楼的距离说高不高,说矮也不矮,下面的一片名贵花朵把我戳得苦不堪言。 我不知道我在下面待了多长时间,直到很久之后,楚南远冷着一张俊脸走过来,把我捞了上去。 回到房间里,我纠结得去看他的表情,不安地抱紧了被子。 "你是个白痴吗?"楚南远冷着一张脸压过来,"竟然从阳台上跳下去,脚瘸了对吧。就算不想看见邵城昔和我家静淑,你不会拿个东西遮一下脸吗?" "我也想啊......"我捏紧了被子,可是眼泪还是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砸在被子上,"我也想好好的面对的,但是,你让我怎么去面对他们呢?" 他稍微停顿了一下,随后伸出手来,别扭地揉了揉我的头发:"傻死了。" 我终于抑制不住地哭起来,楚南远说对了,我就是个大傻瓜,明明已经下定决心和过去告别了,可是还是没有勇气去面对。 这样的自己,真像个傻瓜。 无人注意到,寂静的房间里,程世苒倚在门后微微地笑了:"到最后果然还是要我来才能把你妹妹安心哄走啊,你这个哥哥也真是的。还有啊,你这个人,明明是想安慰人的,最后却总是会把人弄哭。这个坏习惯什么时候才会改过来呢?" 正文 第五章 楚静淑这个人,绝对是上天派来克我的。 在她突然到访过去之后的第三天,楚南远去公司开会,我趁着他不在,偷偷地出了门。 走在路上的十几分钟里,我一直觉得后面有人在跟着我,而且距离越来越近。我借着一辆车的后视镜,果然发现了后面那一群抄着手蜷着背的男人。 这样的人,大多怀里都揣着棍子或者刀。 这里是楚家的地盘,就算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伤了人,也没有一个人敢说半个"不"字。 于是我什么也顾不上了,撒开脚丫子就开始狂奔。奔着奔着,拐进了一个大马路。要在平日里,这条路上人是很多的,不知道今天是我运气太差还是什么的,偏偏一个人都没有,然后我突然想起来,刚刚的那群人,似乎就是等着我往这条路上跑的,他们也是按照这个方向追的。 我郁闷地叹了口气,这条路平坦开阔,只有停在中央的有着黑色玻璃的莲花十分显眼。 事情迫在眉睫,我放下矜持,敲了敲黑玻璃:"我知道这么做是有些冒犯,只是我现在被人追赶,被他们抓住,肯定要弄残我,请你好心让我躲一下,事后我必然......"剩下的话被缓缓摇下的黑色玻璃生生扼在了喉咙里。 程世苒坐在车里,手里支着只墨镜,笑容怎么看怎么好看。 真是冤家路窄,我哀叹。 "好啊,哪个不长眼的敢动楚少爷的东西?"她瞄我一眼,口气有三分的幸灾乐祸和七分醋意。 事情变成这样,我也不好腆着脸请求她对我伸出援手,可那边却打开了车门,程小姐又瞄我一眼,眼里像带着勾子:"还愣着干嘛?抓紧上车!" 我低下头钻进去,程世苒的一双纤纤玉手又把我搡了出来:"你坐后面去,我不太习惯和人平起平坐。" 怪毛病!我把这句话忍进了肚子里,事实证明这是对的,因为在我关好车门的那一瞬间,拐角处就跑出来好几个面目凶恶的男人。 最前面的那个一眼就看见了这辆车,几步跑了过来,回头大声说:"三哥,这条路上就这么一辆碍眼的车,还是个黑玻璃,肯定有问题,兄弟们,给老子砸了它!" 领头的男人跑过来,一把夺过小弟手中的棍子,劈头砸下去:"砸砸砸!砸你妈的头!你给老子看清楚,这是谁的车!" 程世苒一声不响地把车窗摇开,我必须得证明,不在楚南远跟前,程世苒倒真有几分女皇的霸气,她声音里带着笑,面上却没笑:"我倒是不知道,我们程家的车也可随意任人去砸了?" 领头的人低着头道歉:"程小姐,误会啊,都是误会!" 程世苒皮笑肉不笑,怪吓人的:"把刚才那个人的手指头剁下来给我。" 领头的人面色一青,将身边的小弟提溜过来,恨铁不成钢似的使劲拍他脑袋:"程小姐,您大人有大量,他不懂事,就是口无遮拦!再说,谁敢砸程家的车呢,是不是?" "也知道口无遮拦,那把他拉一边去,扇他三十五个耳光。一个字一耳光,挺划算的不是?"程世苒笑容幽雅,像头豹子。 "那,那手指......" "给你开玩笑的,谁要那玩意儿,血淋淋的多恶心!"她说完这句话,拿手里的墨镜指了指我,"这个人,从今天开始我们程家罩着她,你要敢动,就动一个试试。" 那些人,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非常难看,最后还是领头的一扬手,才一个个垂头丧气地走了。 程家和楚家,就像狮子和老虎,如果换成了你,你想惹哪一家? 不管惹上哪一家,最后的结局,必定是尸骨无存的了。 程世苒摇下车窗,见我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冲我眨眨眼:"怎么,迷上我了?" "你,你真是太帅了!完蛋,我真要迷上你了!"我说的是大实话,程世苒这样的女人,放在早些年,绝对成为我追捧的大姐大。 她把墨镜戴到脸上:"迷我表哥去吧,我跟着他学的,吓唬人的时候特别过瘾。" "今天不管怎么说,真是谢谢你了。"我对着她露出一个笑容来,"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请你喝酒。" "谁跟你关系这么好了?哦,我司机回来了,你赶紧找楚南远去吧,我们现在还是情敌呢,你可别以为我抢不过你。"她的眼睛被墨镜挡住,看不清,可她的嘴角却有盛气凌人的笑容,"告诉你,本小姐要是想要男人,手段可多着呢!" 我鄙夷地冲她瘪瘪嘴,作了个再见的手势,爬下车准备回去了。 程世苒看着林蔻生的身影远去,对着身旁被打开的车门抱怨:"莲生,你这次可比平时慢了很多。" 青年是个混血儿,有一双漆黑透蓝的眼睛,皮肤苍白,带着几分贵气,听到小姐的抱怨,他笑了笑:"夏家四少爷这个票子,可是要小心翼翼地轻拿轻放的,万一不小心磕破了皮,程少是要找我拼命的。" 程世苒想了想,这样说:"莲生,你说我哥是不是看上夏家老四了,不是说给夏家那个老怪物送去他儿子的一只胳膊吗?最后怎么又把人安然无恙地给送回去了?" "夏家大小姐亲自来领人,程少不会不给。" "原来如此啊。"程世苒皱了皱眉头,单就夏栀个人来说,程世苒是非常欣赏她的,可是对于她夏家大小姐的身份,就不是那么待见了。 他们程家与夏家斗了好几百年了,从没他们这一代斗得这么厉害。 裴莲生发动了车子,还是不放心地向车后瞥了一眼:"刚才下车的那个女孩,我看身形,有点像以前林家的那个千金小姐。" "可不就是嘛。"程世苒眨眨眼,"可不就是被楚家逼得家破人亡的林家嘛。" "这楚家现任当家的手段,跟年轻时程少的手段比起来,可是分毫不差。"裴莲生面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像披着人皮的艳鬼。 "我哥现在也是很年轻的好吧。"程世苒是真心爱戴这个表哥,谁敢说她哥的坏话她那是要和人拼命的,"再说了,没点手段,怎么制得了你们这一群怪物。" 正文 第六章 她哥手下养的都是怪物,模样周正漂亮,杀人时的模样更加漂亮,仿佛生下来就是为了祸害人的。 沈静是沈家的小少爷,安静的像一幅画一样的男人,细看有一种神秘的气质,模样是一等一的漂亮。孟晓声是个白面书生,法律学硕士,面团子一样的模样,淬毒的刀子一样的心。外人称为"恶蛇律师"的虞蓝,是他早些年就定下娃娃亲的小媳妇。 裴莲生是程家的军师,却总是被程小姐拉去做专属司机,大材小用惯了,外人看着都觉得程家的人就他的脾气好。他妈是个英国人,他的皮肤也就离奇地苍白,眼中带一点蓝,跟个勾魂艳鬼似的。 酒十二排行老十二,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孩,"酒"是程家的暗杀组织,他之前的十一个孩子都死了,只有他独自活了下来。他年纪小,早些年却在西区干掉了老板,亮起了自己的名号。程萧铭捡到他时,他还是个小孩,又瘦又小,像只刚出生的小野兽,个子还没程世苒高。 程世苒第一眼看见这个小孩就不喜欢他,这个小孩的眼神太凶太狠,不是个好驯服的人。 可程萧铭说,养一条狼崽子,比养一堆废物有意思多了。 这句话对极了。 最近我非常嗜睡,我觉得自己似乎老了。我今年才不过十九岁,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老去。 门铃响的那一刻,我正坐在沙发上无聊地翻看着手中的杂志,打开门的那一刻,有大片大片金黄的日光投到了我的脸上,温度灼热,可门外的人却让我心中一片冰凉。 楚静淑站在门外,皱着眉头:"林蔻生,你还要不要脸?" 我没回答她,冷着脸想把门关上。 她一只脚迈了进来:"那天我叫的那些人,本来是想弄花你的脸的,回来后,我问他们做的怎么样,他们却都不回话。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你是碰见我哥了。" "我和楚南远的事,不用你操心。" 她似乎非常气愤,整个人的表情都变得狰狞起来:"林蔻生,你为什么总喜欢和我抢东西?一个城昔还不够,现在还要将我哥也抢走吗?" 楚静淑,过了这么些年,我失去的还少吗?我失去了疼爱我的父母,也失去了曾经将我视为珍宝的邵城昔,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到底是用什么来衡量的,才会觉得我所到的一切都要比你多。 我弯了弯嘴角,不知道应不应该笑:"楚静淑,我啊,早就已经一无所有了。"也不看她的表情,继续这样说,"所以我现在,只想和楚南远在一起,好好地生活,不管这算不算爱情,我都已经打定主意,不会再和他分开了。" "林蔻生,你还将我哥对你的好当真了?"有什么东西从她的眼里一闪而逝,她的脸上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像狐妖,那么妖冶那么美--我是妖,不吃人心,我会死的。 终于,她古怪地开了口:"如果我告诉你,当年就是我们楚家将你们林家逼得走投无路,那件案子是我哥策划的,你还想对我说什么?" 你知道失落又伤心的感觉是什么吗?就是你站在世界的中央,突然惊愕地发现,世界空了。 楚南远,当年将林家逼得家破人亡的人,是你吗?在那个雨夜将我带回家,仅仅是因为心里的不安而想要赎罪吗? 楚静淑将手里的东西狠狠地甩给我:"这个是后天的机票,你离开这里吧,去哪里都好,算我求你,以后再也不要回来了。" 我捂着脸,慢慢地蹲了下去。 我再次像小时候那样,站在澜街的这一头,牵着我的行李箱,一步一步地走到另一头去。 我看着这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曾经在这里亲眼目睹了双亲的死亡,也曾经在这里遭遇了我的爱情。 只是,现在回头去看,那些过往就像凌空绽放的烟花,极尽美丽地盛开,然后寂静地死去。 那么美丽,那么寂寞。 是啊,有什么是不能过去的呢。 时光不等人,过去了,就只能这样过去了。 于是我最后还是只能这样,只能这样孤独地不告而别。 我不知道不告而别的我,会让几个人伤心难过愤怒,这个世上我无一个亲人,也无一个爱人。 这样寂寞地来了,最后也只能寂寞地去死。 我再次回头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这个城市,我在空气中写着很多人的名字,写完之后在狠狠地划掉,已经没什么好挂念的了。 我坐在飞机上时,有两封信从我的书里掉了出来。一份来自邵城昔,时间是在我离开邵家之后的第三天,一份来自楚南远,时间是在我住入楚家之后的第三天。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百年孤独》,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以前是非常喜欢这本书的,每天总要翻一翻。但自从离开邵家之后,我这本书被我放在书柜的最下面,我从未再看它一眼。 我把信捡起来,拆开,只看到信的结尾,内容大致无二,这两个人,都在忏悔,只是可惜来不及了。 我把信纸撕开,横着叠起来,再撕一遍,然后翻过来竖着叠好,又撕了一遍。 邵城昔在信中说他当年在林家破产的那一刻,就想与我完婚,让我有个人可以依靠,只是父母反对,他熬了多日,才又遇见我,我却给他来了那一出"迷案",他愤怒,于是他冷漠待我,故意伤我,谁料到我一忍再忍,终于是忍不下了。 楚南远在信中说他早些年还在读书时便注意到我,走廊里低着头与他擦肩而过的我,打着伞在校门口等邵城昔时的我,我从未与他说过一句话,他却把我放在心里,天天记挂,可是那时的我,无论何时何地,身边总有一个邵城昔,所以他策划了那场让林家破产的案子,他说,他只不过是想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递出他的手而已。 这个世上,有些事情,错过一时,便会错过一世。 这两个人,一个是林蔻生十九岁之前最爱的人,一个是林蔻生十九岁之后打算去爱并且今后一直会爱的人。 正文 第七章 可是同时,这两个人,一个是在林家走投无路时又落井下石逼死她父亲的人,一个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害她家破人亡的人。 这两个人在信的结尾,都任性地对我说,林蔻生,我是真的爱你。 只是啊,邵城昔,楚南远,现在无论你们说什么,或者我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 机舱里乘务员小姐正在帮助每一个人穿上救生衣,面上带着平静而决然的笑:"大家把最后的话,留给最爱的那个人吧。" 失控的飞机像一滴孤独的眼泪,正寂静地朝着蔚蓝的大海坠落。 如果要问这辈子能与我携手,共度一生,同看良辰美景花好月圆的人,你说那会是谁。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了。 邵城昔和楚静淑,楚南远和程世苒相继完婚,在他们的故事里,再也不会出现那个叫林蔻生的人。 邵君郧知道自家的儿子是该成熟了,倒是邵夫人,在婚礼上哭得不能自已。 邵城昔从台上下来拥抱自己的妈妈的时候,邵君郧在旁边压低了声音警告他:"你可不要失了邵家继承人的风范,收起心来,老老实实和楚静淑结婚,爸早就看出来了,这个小女孩是真的喜欢你。别再想着林蔻生了,她既然敢不告而别这么长时间,就证明了在她的心里,你真的是个没有分量的存在。" 邵城昔没有说话,他其实想问父亲一句,你难道就真的不记得了,当年也有个小女孩,是那么那么地喜欢着我。 只是她不告而别,也是个事实,他找了那么长时间,又等了那么长时间,终究还是丧失了所有一切与她有关的消息。 楚南远和程世苒的婚礼出了一个小插曲,当牧师问到二人可愿意一生相随,生死相依的时候,有人突兀地抬起了手,声音清脆地说:"我反对。" 楚南远眼中的那抹喜悦转瞬即逝,谁也没有看见他的这抹表情。很可惜,说反对的是个男声。 这人有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质的黑。这双眼睛似乎会笑,可是待到别人仔细去看,那双眼睛又像封着一层冰,找不到一丝波澜。他举着手站了起来,似笑非笑地说:"我反对噢。程家可不能这样,说好了要同宴同乐,为什么偏偏就把我们夏家撇下了呢,程萧铭是缺钱了还是缺纸了,缺什么东西就说一声嘛,单独把我们家落下,可真不给面子。" 众人一愣,却很快就明了,这青年的神态以及敢在程家的地盘上说的这些话,怕是夏家的下任当家--六少爷夏慕晚来了。夏家的手段素来狠辣,一时竟无人敢吭声。 "夏慕晚,你们夏家不要挑事。"程萧铭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完全不会让人用漂亮这样女气的词来形容他,他少年时在外流浪染了一身戾气,任凭时光也洗不干净,他琥珀色的眼睛,乍一看上去像暗藏在烟波飘渺中的一块美玉,平静下封着波涛汹涌,凛冽中带着些阴戾。 他的话音刚落,就有表情阴狠的黑衣男子们从各个角落踱了过来,程家虽在漂白,可仍是进行中,你几时见过有人能把墨汁给洗干净的?沈静也带了两个人,护在了程世苒跟前。 他们这一拨刚走过来,就有个面容俏丽的美青年带着另一拨陌生的黑衣人走了进来,护在夏慕晚周围,把夏慕晚也给吓了一跳,回头郁闷道:"老四,你怎么也来了?" 气氛瞬间就紧张起来,连楚南远都能感受到身边的程世苒身体在微微地颤抖。 但是夏慕晚很快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开个玩笑嘛,这么不给面子。我姐叫我来送贺礼的,让她知道我找了麻烦,回家是要挨骂的。"他说的是夏家大小姐夏栀,夏家有五个少爷,两个小姐,就只有大小姐和他是一母同胞。 程萧铭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瞬间缓和起来的气氛中,没人注意到他寂静地走出了人群。 当夜,邵城昔和楚南远都醉了个不醒人事。而且是在酒宴结束,人群散尽之后,二人撇下了新娘和亲友,跑去城里最大的酒吧喝了个烂醉。 楚静淑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快要凌晨五点了,程世苒摔了瓶1983年的苏格兰伏特加,对领班说:"我家男人以后再喝成这个样,我就先打残你,再砸烂你们酒吧!" 两个人扶着自家的新郎上车离开,没人注意到,凌乱的酒桌上,摆放着三个干净的酒杯。 邵城昔是真的把自己喝晕了,他本来就不胜酒量,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见有个人走过来拿走了他的半瓶酒,他眯起眼来笑了:"我爱你,你知道吗?" 楚静淑微愣,却很快就紧紧地抱住了他。管他是对谁说的呢,现在,以及今后,站在他身边的人,是我。 楚南远的酒量原本是很好的,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也醉了,他把人拽到怀里,冷冷地说:"别闹,我们回家。" 程世苒倒是什么都不会想,只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爱的那个人就对了。 无数的雪从他们身后落下,把他们的身影变淡,好像快要消失了一样。 开到荼蘼花事了,爱到荼蘼情事了。 荼蘼期过,无花可寻;喧嚣过后,再无人可爱。 于是,这个看起来圆满幸福的像蔷薇一样开放的故事,终于可以划上句号。 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我又做了梦。 梦里的桑玑目光星落成殇,他说,我要的只是一个你。 醒来后一身冷汗淋漓,我唤小绿点了烛火,髻上的一支翡翠簪跌到脚下,碎成几段。 窗外弯月依旧。摇曳的烛火中,女子穿着素白的长衫,眉心一点朱砂印,盈盈的水眸像被水浸了的忧愁。 桑玑,桑玑。光是念着他的名字,我的眼泪就要流下来。纵使乱世更迭,时光成殇,我也再不会遇见他。 那一日,我第一次遇见桑玑。眉目如画的男子,白衣胜雪,在立满荷花的回廊处,冲着我微微地笑。 那一日,泓南国的长公主逝世。扶鸳醉得不成样子,满腹心事,无人可诉,再没踏进梧倾宫一步。 正文 第八章 那一日,楚荆国境内的花朵像被施了法一样,从各个角落争先恐后的涌出来,触目皆是鲜艳如血的红色,仿佛能挤出血来。 然而,那一场繁花却在开得茂盛之后,以一种极其迅速的姿态颓败了。没有人看见他们那君临天下的帝王低下身子,泪水汹涌滂沱,哭得像个遗失了重要东西的孩子。 那一日,我躲在屏风后面看着这一切。 心里只剩下悲凉。 满满的悲凉。 骄阳正当空照,已是红荷青莲盛开满池的盛夏季节。 我倚在梧倾宫后院的檀木栏杆上,看猛烈的日光落满池塘,惊吓了满池的红鲤。轩楼朝阳的那面褐色砖墙,小绿在角落里撒下的种子已开出了朵朵蔷薇,张牙舞爪地攀爬至瓦顶。 细细拈数,自我进宫来也有些时日了吧。 梧倾宫,当今皇后的寝宫,寂清却堪比冷宫。 我自是知晓,扶鸳是不爱我的,他渠的,无非是一颗可以稳住太后的棋子。他心里爱着的,始终是那个为梧霜的女子,眉心一点朱砂印,楚楚动人。 她是泓南国的长公主,而我是楚荆国上官家的二小姐,上官颐梳。寸寸生蔷薇,何事方荼靡。 也不是没有耳闻。 当今太后,是我的亲姑姑,她并非皇上的亲生母亲。她将自己的亲侄女推上皇后的位子,安排在皇帝身边,想要实行的不过是傀儡政权罢了。 她坚信上官氏女子的容颜倾国倾城,可以轻易地捕获任何一个男人心。就像当年,她一个小小的歌伎,凭借着这绝色的容颜,迷惑了当年的君王,取代了赵皇后的位置。 这些事,百姓虽不明说,每个人其实都心知肚明。 只是可惜,这年轻君主的性子却不是懦弱。扶鸳那样的人,自少年时起,就孤僻乖戾,母亲冤死,让他学会用一张面具来保护自己。他妄不会像奴隶一样服从,他试图摆脱这双从他出生起就牵制住他的手。 所以,新婚之夜,我独自坐在梧倾宫。窗外的雨下了一夜,打湿了红烛。 隔日,段嬷嬷敲开我的门,她说,这步入深宫中的女子,哪一个不是等过四季轮回,晨光熹微,落日余晖,不管皇上宠上了什么女子,赐给她什么封号,楚荆国的皇后,终究只有你。 我点头,我知。只是可惜这青葱年华,都要付与无休止的等待和恩怨争斗。 可惜了。 如此想着,便对着湖中女子的倒影叹了口气。却不料,身后本是无人的走廊也幽幽地传来了一声叹息。 我惊愕地回头,却看见眉目如画般生动的男子,倾斜着嘴角,细长潋滟的凤目带着浓浓的笑意。一身月白长衫,优雅地立于开满荷莲的回廊。 那容颜,不是扶鸳还会是谁。 我一急,行礼的身子像被碰倒的花瓶,笔直地向地面砸去。那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就是在那个时候轻轻地扶助了我。 我稳住身子,还未开口赔不是。对面的男子便用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抵住了我的下巴,笑容如红莲,甚是轻佻。 喂,我说,我跟你们的那个劳什子皇上真的就那么相似么? 一瞬间的恍惚。我方才想起,扶鸳已在微服私访的路上,这与他面容相似的男子,说不定是哪里来的登徒子,只是他的胆子大得很,竟然溜到了皇后的寝宫里。 我快速退后,扬起手,想要重重地甩给他一个耳光。而那男人却轻易地攥住了我的手腕,欺身向前,巧笑道,颐梳你当真不记得我了?我是桑玑,约定好会来娶你的桑玑。 竟然有人胆敢唤我的闺名,还问我记不记得他。 我如何记得他,我为何要记得他。 我摇头。桑玑的目光,便随着我的动作变得潮湿而忧伤,良久,他笑着说,你倒是真的忘记了。那年我们都那么小,我随着父王来到楚荆国,独自一人好奇地在夜市中玩耍,却忘记了来时的路。你就在那个时候,抓住了我的手,你说,小哥哥你长得这么好看,将来颐梳嫁给你好不好。 我疑惑地看着桑玑,他似乎是陷在了回忆中,眼底尽是一片潮湿的雾水。 他说,那一年,你被选为皇后,你父亲在后院里轻轻地叹气,眼底的悲凉覆盖了满天星斗,他对你说,傻丫头,你的众多姐妹都姿色出众长袖善舞,要不是这次战乱,这皇后的位子,怎么也轮不到你呀。 他继续说,后宫之中,人心嫌恶。宫廷斗争,必有输赢。惨败的人,只会有两个下场。疯,或者死。你的父亲担心你,不想将你送入宫,而你却好不服气了,忿忿说你才不稀罕这皇后的位子,你要找一个人,他要带着你,骑着马,奔跑在碧绿的草原,无拘无束。 我微怔,那是我说过的话吗?那大概是我说过的吧。只是在现在看来,它们都变得那么长久,那么寂寞。 夏日的第一场雨迅速地落下。桑玑的手不自觉地抚上我的脸,他说,你看,转眼间,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那些年的誓言,你大概都不记得了吧? 我摇头,他却微笑了,俯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你不是她,又怎会记得呢。 我看见了秦烟凉,眉目妩媚万种风情的女子。涂着鲜艳如花朵的胭脂,穿着鲜红夺目的红裙,檀木般的黑发盘在耳边,蝴蝶一般在花园里翩翩起舞。 无一人敢上前呵斥她。只因她,是扶鸳带回来的女人。 扶鸳在回宫的路上,烟凉摔倒在他的马车前,她说,我是秦烟凉,是从泓南境内逃到楚荆来的,我的爹娘都死在一场瘟疫之中,我已无任何亲人,求公子收留,做牛做马,烟凉无一丝怨言。 说得言辞恳切,薄弱动人,而扶鸳,竟然就信了。 回宫的第二日,他便接她住入芳兰殿,赐之霜妃。 我原本以为心已经不会痛了,可还是痛得我掉了眼泪。原来,爱情从来都不能容忍拱手相让,不是不痛,而是已经习惯了疼痛。 昨夜突然又梦见他,年少时少年的模样,将我的手呵护在掌心,信誓旦旦地说,我定会娶你为妻,护你一生,到死不离。 只是现在才知晓,誓言与人一样,会随着时光苍老。再也寻不到。 正文 第九章 皇上归来,丝竹琴瑟一样也不可少。 压轴的节目是烟凉的惊鸿舞。传闻中此舞是泓南国已逝去的皇后而创,级尽妖娆美丽之姿。我略微有些好奇,这样的舞,烟凉一个平凡女子,如何学到。 大殿上,笙乐缓缓地蔓延开来,她轻舞长袖,铺天盖地的一片红色,红袖,红色胭脂,红色头簪,红色花朵,血色繁华,如一场凄美盛宴。 她转身,旋转,忽然摔倒在地,勉强地撑起身子,已是眼眶充满泪水。 清脆如流水的笛声戛然而止,便见扶鸳甩了衣袖,轻轻抱起地上的烟凉,目光里满是疼惜,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顾不得众人的窃窃私语,独自坐在大殿上,满目暗伤。 任你笑颜如花,机关算尽,在那男子眼中,却仍抵不过一世烟花。 我决定不再忍下去。 她身份成谜,你又如何敢将她接进宫中?这是我进入皇宫以来,头一次与他这样直接交谈。我已经很长时间不见他,恍惚中已记不清他的眉目和他的笑容,我似乎马上就要老去,只是我如何甘心老去。 扶鸳冷了脸,他像之前无数次对我说过的那样,郑重地说,朕会与你白头到老,但绝不会爱你,朕爱的女子自始至终都不是你! 我用指甲紧紧地掐住自己的手心,愤怒得几乎要咬碎银牙,我提高了声音,那皇上可否告诉臣妾,那名女子现在身在何处? 在这种时候,他的目光会突然变得很悠长,像是在看很远的地方,他说,天涯之隔。 我轻蔑地笑起来,摔了酒杯,唤了小绿离开。 他以为她在天涯海角,其实不过咫尺之远。 翌日,我坐在太后身边,微垂眼眸,到底是我的亲姑姑,她重重地把白玉茶杯摔在大厅中央,眼神在我身上停留片刻后,厉声呵道,鸳儿真是越来越大胆了!居然从泓南境内带回一个女子,还要封她为贵妃!不识好歹!哀家当年就没有让他迎娶泓南的长公主,何况如今这样的一个人,你们这些下人,让你们跟在主子身边是干什么的,脑袋统统都不想要了! 扶鸳身边的小太监战战兢兢,半天也不敢回话。 她过来握住我的手,长长的指甲让我感到手背刺痛,她说,颐梳,上官家中,就数你冰雪聪明,你是哀家最疼爱的侄女,哀家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鸳儿若敢封这个贵妃,哀家就敢把他从那位子上拉下来。 我听完,不着痕迹地推开她的手,微微欠身,道,颐梳不敢劳烦姑姑,如果皇上不爱颐梳,颐梳也就认了,至少,他的皇后,永远都只是我一个人。既然得不到真心,颐梳要这个位子也就足够了。 不待停顿,请完礼就带着小绿离开了。 背后传来老嬷嬷吁吁叨叨的声音,娘娘,这二小姐,出落得是越来越标致了,可这性子真是越发古怪了。 段嬷嬷,说来哀家也觉得奇怪,这孩子自小就爱粘着哀家,但是从那场锦闰之变后,就像完完全全变了个人似的。 二小姐的生母是死在那场动乱中了啊,可怜的孩子。 我听见她们这样的话,却不自觉地笑了。 久元四年。邻国锦安大举入侵楚荆,那时的扶鸳才登基不久,不过是个十五六的少年,一下子就慌了手脚,被敌人势如破竹地夺了三座城池。 而那原本应该静观其变,坐收渔翁之利的泓南国,却趁此机会,与锦安国结成同盟,十万大军,蓄势待发。 最后,是锦安的老皇帝听了太子的一席话后撤了兵,才使楚荆国免去了一场浩荡的劫难。 从此,楚荆百姓,誓死不同泓南有任何纠结,倒是对突然撤兵的锦安国冰释前嫌,关系一直良好。 也有传闻,那锦安国的小太子,和扶鸳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还有那双眼睛,很像当年屈死的赵皇后。 星斗满天。 我在芳兰殿,看见那被称为霜妃的女子细心地捣鼓着治疗风寒的药物。 小绿在旁边嗤笑了一声,我知道她在笑这女子的心机,扶鸳得风寒的消息还未传到我这个正宫这里,她却早已做好万全的准备。甚至连药材都准备齐全。 她的名为烟凉,字阿紫。眼睛极美,却无端地带着寂寥的神情,这表情倒是让我感到几分熟悉。 见到我,她倒是不慌张,笑着说,烟凉不知姐姐在想什么呢? 我似是在斟酌,慢满地道,本宫在想......要如何才能将你打入冷宫,永不能翻身。 可她却转过身子,索性不看我,而是细细地捣弄那些奇珍药物,神情认真而淡漠地说,我不希望和姐姐发生冲突,我知道姐姐跟那些女人不一样,不会置我于死地的。 我挑起眉,浅笑着问,你就这么肯定? 她郑重地点点头,因为是星筮告诉我的,他说,若你碰见皇后,不要与她冲突。我不管你怜悯我也好,痛斥我也好,不管怎样,我只是为了我的爱情。 星筮......一瞬间,这个名字从心口浮上舌尖,每念一个字,都要忍着万蚁食髓之疼、剜骨锥心之痛。什么东西被开启了呢?那么久远那么久远的记忆,久远到我几乎要忘记。 那是哪一年,垂髫的孩童穿着明黄长袍,牵着我衣角看风中的柳绿杏红如长袖招摇。 小小的孩子牵着我的手,巧笑嫣然道,皇姐皇姐,等到星筮长大了,你一定要再带星筮来这里看花。 我沉思良久,重新看了她一眼,将新摘的红杞递给她,叮嘱道,扶鸳得风寒时,一般都是喝红杞人参汤的。那些乌鸡啊雪莲花什么的,他是难以下咽的。 她欢喜地接过去,笑容如初春的阳光,谢谢姐姐,姐姐,烟凉有件很重要的事想要拜托你。过些日子姐姐不是要陪着太后去泓南国吗?可不可以告诉星筮,烟凉真的很想他,非常非常的想念......啊?皇上! 她的话被脚步声打断,她慌忙地行了礼,退到一边。 就算不回头,我也知道站在我身后的是何人。我冷了脸,生疏地唤了声:"臣妾拜见皇上。" 扶鸳倒是生了气,气鼓鼓地绕过我,然后回了头,一双细长的桃花眼含着笑意,欣喜地注视着烟凉,这些红杞,是你为朕摘的吗? 正文 第十章 烟凉抬起眼,睫毛如羽,小声地回答,回皇上,那些不是臣妾摘的,是姐姐为您准备的。臣妾愚昧,根本不知道您得风寒只喝红杞人参汤。 我睁大了眼瞪她,回头却见扶鸳那双倾城的桃花眼,目中带着深究,就那样看着我,一直没有说话。 我突然间好像又回到了那一年,锦绣如画的泓南国里,穿着绣金蟒袍的漂亮少年推开辇车的珠帘,对着我伸出手说,你是这个王国的公主吗? 小绿像只绿鹦鹉,说个没完,娘娘,皇上自小身子骨硬,鲜少生过病,他中风寒只喝红杞人参汤的事,莫说宫里的老嬷嬷,怕是连太后都不知道,娘娘您怎会了解得如此清楚,怪不得太后娘娘总是夸您冰雪聪明。娘娘您可是没见着,刚才我路过翠微宫的时候,那新得宠的碧琉贵人,可是急得脸都青了...... 我笑了笑,勾了小绿的鼻子骂她调皮。 而扶鸳,对我的态度,在一夕之间,判若两人。 他看向我时,不再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那琥珀色的的眼眸里藏着笑意,我在那对狭长潋滟的目中看见了自己的身影,真实而又清晰。 他唤我,颐梳。那语气是欢喜的,宛若一个孩童。 颐梳,今天早朝后朕要去后山打猎,你随同朕一起来。当年你是何等英武的女子,骑马射箭丝毫不输给男儿,连朕都曾是你的手下败将。 颐梳,这是泓南国送来的白玉羊脂镯子,朕知道你一定会喜欢。 颐梳颐梳...... 他这样叫我,我却一点都无法高兴。就算多了几丝关心和问候又如何,始终也比不上他念念不忘的女子。 我也好,烟凉也罢,再怎么绝色,也无法入他高贵的眼。 帝王向来如此,他拥有那么多女子,而我们却只拥有他。 只能拥有他。 在那之后,我也不是未曾见过烟凉。 芳兰殿已经很久都没有人打扫了,梧桐树的昏黄叶片铺了满院。烟凉那般出身的女子,在这深宫之中,丢失了扶鸳的宠爱,又没有权贵之人的庇佑,处境自然与冷宫里的那些女子无异。 甚至还要悲凉。 偶尔我会碰见她,小绿却是半分也不喜欢她。她倒是与来时并无两样,还是会跳舞,只是不再穿那件鲜艳的红裙。她说,这样美的舞,却无法跳给自己喜欢的人看,那跳这样的舞又有何用呢。 我安慰她,总有一天,他会爱上你。 她摇头,目光凄楚,怕是这辈子都没机会了。再那之后,便很少再见到她。 小绿在雕花木匣里细细地挑拣,好长时间才摸出一支勾勒着比翼理枝的青玉簪,为我小心翼翼地仔细插上,欢喜得如同归巢的小鸟,娘娘,这是这批饰物中最贵重最好看的一件,想必皇上看了应该是十分喜欢的。 我抬起眉眼看铜镜中女子的容颜,眼眸漆黑,目光清冷,唇上涂着玫瑰色胭脂,还有细心打理过的眉角,是一张漂亮的脸。 我轻抚眉角,淡淡地开口,这簪子,还是摘了吧。 然而,却被她斩钉截铁地拒绝,娘娘不可以,今日,可是非常重大的日子呢,要是皇上在来梧倾宫的路上被哪宫的贵人给勾引去了,娘娘以后的日子不是会更加清冷吗? 我明白她的意思。 自我入宫的那一日,扶鸳就未曾踏入过梧倾宫半步。他与其他女子夜夜笙歌,美酒配良宵。 他的冷落,让我尝到了数不清的心酸,那些白眼和嘲讽,记忆犹新。 我倒无大碍,只是可怜了小绿这丫头,不过十三四的年纪,却要陪我在这深宫中尝尽寂寞。 这样想着,我侧过头去,对她道,小绿你一个人,是不是很寂寞,改天扶鸳心情舒畅了,我就向他表明心意,送你出宫,给你找个好人家。 小绿听完,着实焦急地跪在了我面前,她说,娘娘,小绿哪里做的不好,您说出来,小绿会改,求您别让小绿出宫。小绿在宫外无亲人和朋友,这样,不就和小绿没遇见您时的生活一样了吗?娘娘,小绿求求您了。 我笑着把她扶起来,傻孩子。 而耳边却传来一声轻佻的口哨,回头便看见一双琥珀色的眼和清秀绝伦的容颜,他的身上穿着歌伎的艳红色长袍,衣袖极大。袖子那里有一片暗红,不知道是酒,还是血。 小绿气呼呼地伸手要打他,桑玑笑着去躲。 寂寞残酷的深宫中,若每天都能有这样的其乐融融,我便知足。 却不想......却不想,等到打开房门,却是另一副骇人的景象。 铺天盖地的士兵,像是一场茫茫的大雪覆盖在身边,冷得彻骨。我一眼一眼地扫过去,全部都是扶鸳的御用军队。 桑玑无所谓地抖抖肩膀走出来,目光却是凄凉。 在最后,桑玑说,宫中流言,当年赵皇后的皇子,要回来夺权,如果我说,我就是赵皇后侥幸逃过一死的骨肉,颐梳你信吗?然后,他从宽大的艳红衣袖中抽出那把长剑,目光认真,指向被护在中央的扶鸳,高声道,今日,我便要你还给我,不管是皇位,还是人! 我走在偌大黑暗的地牢里,微弱的烛火在石室的两侧轻轻的摇曳,泛开一片苍白。 地牢里泛滥着尘埃潮湿的气息,见到桑玑的那一刻,我差点就无助地哭起来。 他依然是纤细的身子,脸色苍白,微笑里带着鲜血腥甜,气息虚弱而疲乏。 那天他毅然抽剑指向扶鸳,这早已是死罪,他却不怕死地大吼,要扶鸳还他的皇位。 我机械地将白玉杯放在冰凉的地上,为他斟了满满一杯锦安国进贡来的白酒,他自然地接过去,一仰而尽,而后抬起狭长的目,那琥珀色的眸中,竟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他说,那混蛋不知道就罢了,难道你是真的不知道吗?颐梳,我想要的,不是皇位,也不是天下,自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你。 我听罢,端着杯子的手猛地一颤,酒水洒在干涩的地面,竟是漆黑如夜的颜色。 那是一种叫做鸠的鸟,取下一只羽毛,浸在水中,即可成穿肠的毒蛊。 爱便是那可穿肠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