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开始 刘汨被枪指着,脑子都似乎转不动了。王仁的大包,郑旦的汤,李德的病,汽油味,领口的血迹。刘汨想不到,但隐隐约约觉得,结果一定是某种让他不能够接受的东西。 郑旦把王仁从深山老林里面挖出来,为的就是让他们在死前再见一遍。 “你怎么可以!你怎么能杀了他!东西呢?”明白过来的马宗彦冲上来一把推开刘汨就要进去。王仁也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主,比起力道来说丝毫不输于常年呆在军营的马宗彦。他用力地守住房门,等着汽油燃尽。 郑旦将那只炖汤的紫砂炖盅狠狠地砸在马宗彦的头上:“你也配!” 李德今天没动那盅辛苦吊了一宿的汤,马宗彦泼了一头一脸的汤汤水水。炖盅不比汤罐子轻,好似一板砖狠狠敲在头上。他被敲得晕头转向,但还是不忘自己的目的:“东西……” 郑旦气得脸色苍白,紧紧地咬着牙,像一只雌兽一般低吼:“操你妈的,你们这群臭婊子给老子把吞了的东西都吐出来!” 正当情况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走廊上突然响起来另外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受到不小的惊吓,但是她的教养让她只是掩唇小小地叫唤了一声:“哎呀!”声音柔弱地好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狗。 与之相对的就是郑旦母狮一般的怒吼:“都给老子滚!”她已经彻底失去的理智,疯狂地将枪口对准了戚明泽,不假思索地按下扳机。枪声一响,戚明泽的大腿上绽放了一朵猩红的花。郑旦这个人心里面有杆秤,对着刘汨,她会考虑考虑要不要开枪,对着戚明泽她只会考虑在哪里开枪。衡量这杆秤的秤砣的是这些人有没有对不起李德,有没有辜负李德。 很明显的,郑旦只对戚明泽开枪,说明在这群人中间,最负李德心之人,是戚明泽。 这就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事情要追溯原因,得从李德还没有出生说起。这个像小狗一样小声尖叫的女人是金陵白家的女儿,名叫白慕婉,比李德大个两三岁,是李德还在娘胎就定下的未婚妻。李家老太爷与白家老太爷相互约定,等到李德十八岁继承了全部遗产,就来迎娶她过门。信物是一颗西太后赏赐下来的一颗大如鹌鹑蛋的东珠,能工巧将们耗费整整三年,为白慕婉量身定做了一顶能够将这颗东珠镶在顶冠上的凤冠。 可惜李德没有福气迎娶这位佳人。在李德十六岁的时候,李家为了挽救濒死的李德,向白家请求提早成亲。白家看不上李德的出身,觉得李德不过是个连贱妾都不如的**所生,哪里配得上白家正正经经的大小姐呢?于是就客客气气地说,和白家嫡出大小姐定亲的是李家第三代嫡出子,李德并非此人,然后客客气气地说白家尚有庶出小姐数名,还可以挑选以为佳偶。老夫人当然不能够忍受如此羞辱,举步就走,而白家的人还是客客气气地把她送出去。 之后,这个女人和李德的老婆睡到一起去了。戚明泽那天生日去见的女人正是她。 顺带一提,白慕婉虽然第一胎被戚明泽打掉了,但是后来还是给对方添了两男一女。几个孩子认祖归宗的时候,戚大帅还特意请了李德过来观礼。戚大帅当时还指着孩子对李德说,那个女人到底只是个妾,这几个孩子还是得叫李德“嫡母”。 伴随着戚大帅的如日中天,李德的力量已经开始显露出颓势。只是当年的李德,犹在梦中。 这冤有头债有主的,虽然戚明泽被郑旦在腿上开了一枪,但归根究底,还是戚明泽占便宜多些。 但戚明泽的女人却不这样认为。她尖叫着上前想要救助戚明泽的抢伤,但却因为没有这方面能力而只能守着对方,可怜兮兮地拿一双她那会说话的大眼睛一遍一遍地问戚明泽怎么样。 其他人或站或坐,似乎将这混乱的场面彻底无视了。郑旦看着他们的样子,忽然丢了枪,伸手捂住脸,在王仁的陪伴下痛哭地离开医院。 病房门缝中透出来一缕一缕的焦糊气息。那是人肉在高温下被炙烤所散发的气味。在座的都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去过欧洲看见过那里的杀人魔窟。无论如何也是不会忘记那种令人毛骨悚然而又刻骨铭心的气息。 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都将灰飞烟灭。彻底地死生不复相见。 白复明将搁在自己脚边的汤罐子拎起来,抱在怀里,旁若无人地掀开盖子,也不拿碗,就这么对着嘴喝。他的样子豪迈得好像大口喝酒的壮士,却又无端透露出一种颓唐出来。 熬汤是件非常考验一个人耐心和细心以及技巧的事情,不是说你把东西切好了,放到锅里面,拿小火煨着就可以了。想要炖出一锅好汤,时时注意汤水的温度,什么时候用大火,什么时候用小火,什么时候滤去浮渣,什么时候撇去浮油,这些都需要注意。 上好的汤,讲究汤色如茶,清亮。 可是李德不喜欢这样的汤。李德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在这场长达二十年的婚姻里,白复明无时无刻不在与人争斗,去抢夺去获取李德完全的喜欢。他一直觉得李德不能全情投入,就是对不起自己。而自己也因此厌恶乃至憎恨李德,甚至觉得李德背叛了自己。但是等李德真的死了才好像发现,在绝对无法跨越的生死面前,他的纠结,他的委屈,他的愤怒,都成了可以忽视的小事。 这就好像爬山,你爬了第一座山,觉得好高啊。等你再爬第二座更高的山,再爬第三座更加高的山,这时候你再回头望。当时让你劳累让你困顿的第一座高山,反而成了微不足道的小山。这正是这个道理。 这时候白复明才发现,问题的真正所在——他并不了解李德。真是因为不了解,这才埋下了日后不能好好解开心结的祸根。 那么,是不是了解李德就能够解决问题了呢?于是他也展开了长达数年之久的研究,用他精密的科学家的大脑,去理解,去还原李德三十六年的人生。 以下是他从多方获得的情报。 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能过上好日子的,盛世如此,乱世更是如此。 也不是所有穿越人士都能开启金手指呼风唤雨成就伟业的。既然有人改天换地,就有人默默无闻。李青阳就是那种穿越之后,过得相当不好的人。他过得相当不好。相当不好。 有一天他经过了很多事情,突然脱离了正常世界,来到一个全新的时空。简单地说,他穿越了。 他穿越进一本很有名的叫《战火军阀》的网络小说里,成为了其中一个没活过十几章的小炮灰。《战火军阀》这本小说大致是民国背景,讲的是军阀混战中男主角异军突起一统江山的故事。一个叫戚明泽的男人经历了父母双亡的绝境,寄住在江南李家,收到小炮灰李家嫡子李德的排挤,但他发奋图强,终于有一天他成为人上人,而当年横行霸道的小炮灰自作自受因为贫困死在了路边。 他不想被炮灰,想要过好日子。那么什么是好日子呢?住在豪华的房子里面,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出行乘坐豪车,随处都有下人侍奉。李青阳是个俗人,他想要过土豪的生活。 他积极地开始改变现状。他首先抱上了男主角的大腿,变着法子地对他好。他想这样子的话,主角就应该不会对他赶尽杀绝,就算有一天求上门了,说不定主角还会伸出援助之手拉他一把。功夫不负有心人,主角被他打动了。有一天,主角将他抱在怀里,向他告白,说誓天不相负。李青阳想到主角以后会飞黄腾达,就答应了交往,尽管她是个标准的直男,一点也不喜欢主角。 他现在是大家族唯一的嫡子,主角因为一些原因寄住在他家。某天,他在这里的父亲撞破了他们的“**”。父亲自然大发雷霆,两人因此被逐出家门。一开始两个人身上还有点钱,生活还不是非常拮据,相处还是比较幸福的。后来日渐贫穷,矛盾就逐渐出来了。他们先是争吵,接着打架,最后男主角不能忍受,留下他离家出走了。李青阳想要当一个有钱人,而甘于贫困的主角无法给他带来富足的生活。这一点是他们矛盾的根源,他们之间日常的摩擦,都是李青阳在故意寻衅。主角把李青阳当年对他的好当真了,这么多年磨砺下来,只觉得对不起李青阳,他总觉得一切都是他的错。 主角立志不发达就绝不回来看李青阳。李青阳相信主角的能力,觉得顶多一两年主角就成有钱人回来找他了。可是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主角还没有回来。 有一天,一个从外地回来的行脚商人带了消息回来,说在广州看见了主角。那人穿着一身军装,跟一个漂亮的小姐走在一起,两个人很般配。又说主角当上了大官,城里面都说主角要娶了那位小姐当更大的官。李青阳回想自己的这么多年等待。自从主角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十年都过去了,什么山盟海誓都烟消云散了。李青阳告诉自己,可以不用等了。他动身离开了那座和主角千丝万缕关系的城市,一路走走停停,慢慢地也定居下来。 他在北方一个边境城市的一个小学里当算数老师,工资不高,但节省一点不仅能够糊口还可以略有节余。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天被打破了。因为战争在这个城市里爆发了,小学停了课,他失去赖以为生的经济来源。他不懒也不馋,不抽烟不喝酒,更加没有赌博或者嫖娼的恶习,想要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并不难。他很快在熟人的介绍下,在军营的伙房里找到工作。他个子不高,看起来十分瘦弱,但做大锅饭很有一手,凭借这个,他的生活终于再次稳定下来。 之后,就像是言情小说里常见的剧情,他意外地遇上了已经飞黄腾达的男主角。男主角看见他还有几分姿色,再加上军营里不允许带女人,就又跟他滚到一起。李青阳对男主角还是很有感情的,再加上对方真的成了有钱人,就又跟了他。两个人又过了一段甜言蜜语山盟海誓的日子。但李青阳心里面明白,这样的关系长久不了,所以暗中地向男主多要好处,偷偷积攒下来。 后来男主角打了败仗,仓皇撤退。自然还是没有带上他一起走。 李青阳在那之后像个娘们一样地哭了很久,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像一只四脚朝天的乌龟,无论如何也翻不了身。他不是没有想到有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做好准备,只是真的到来的时候,还是无法接受。他想,自己都等了主角十年,怎么说都有苦劳。主角现在要换个地方过好日子,至少应该带上他一起去啊。 他暗暗发誓,如果再见到这男人,一定把他往死里打。 再后来,是各种颠沛流离。乱世嘛,就是这样。他流落到繁华的大上海,凭借着文化和不错的长相,他在一家大酒店当门童,专门给那些达官贵人们开车门拎箱子。超级狗血的,他又遇上了男主角。对方是因为南北和谈而来到上海开会的,正好下榻在这里。但这一次,男主角不仅没跟他勾搭在一起,还理都没有理他。因为这一次男主角身负重任,男主角要求娶一位身世显赫的名门淑女。男主角走了之后没几天,酒店就把他辞了,几个人把他一路从上海带到了北方。 他住进了一处好房子里,衣食无忧。男主角过来看了他一次,跟他说,毕竟二人好歹有过情谊,这些东西就当是给他的。 李青阳觉得这下总算过上好日子了,但眼泪就是止不住,不停地往下淌。他的青春,他几十年的光阴,全都是为了这一刻的荣华富贵。他终于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住在豪宅里面,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出行都有专车接送。可是这东西真的被他抓在手里的时候,他有点不想要了。 他问自己,自己不想要这个,难道想要主角?他暗暗告诉自己,选择是自己做的,既然是自己亲手做出来的选择,那么看到结局,就不能后悔。有钱难道不好吗?只要有钱了,他就什么多余的东西都不需要了。 但这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男主角的正房老婆不知道怎么回事找上门来,不分青红皂白就打,就砸。正房老婆看到不要脸的小三竟然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老男人。非常气愤,觉得主角明明喜欢男人,竟然还来招惹她,一定是贪图自己的权势钱财。但主角现在如日中天,她拿他没有办法,一气之下,只好找李青阳的麻烦。她找了几个流氓准备轮他,以此来发泄心头怒火。李青阳当然反抗,反抗得非常激烈,因为之前过了几天好日子,再加上做惯了粗活,挣扎的时候竟然有不小的力气,甚至打破了其中一个流氓的头。见了血,彻底的激怒了流氓们,被他们废了一只手一只腿,脸上也被划了。 李青阳挺有阿Q精神,觉得自己至少保住了碎的不能再碎的节操,也还不错。 但一个残疾人,身无分文,无处可依,哪里活得下去呢?没过多久,就在饥寒交迫中一个人死去。很讽刺,想他李青阳蝇营狗苟一生,竟然还是落得在贫困交加中死去的下场。 李青阳的意识在混沌中沉浮了很久,他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时间,就是很偶然的,他似乎感受到自己的后背接触到什么。他伸手一摸,摸到了实物。李青阳睁开眼睛,发现四周竟然有东西。但是光线很暗淡,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他悄悄地问自己,这里是哪里? 突然,他看见了一样他很熟悉的东西,放在条台上的自鸣钟!那是,那是他在江南李家的房间! 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又活过来。睡在李家柔软的床上。他环顾四周,就着暗淡的光线确定了自己的确是在江南李家自己的房间里面,也就是说他现在还在这本《战火军阀》里。 他抬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要不要这么狗血?” 又是穿越,又是重生。怎么就是离不开这个地方?他是真的不想再在这本《战火军阀》里面呆着了。无论他怎么折腾,他还是一个故事里面的炮灰,总不会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他的指缝里有液体逐渐渗出:“明明早就不想活了。” 要是回到现实生活,说不定他还会洗心革面好好做人;但在这里,他真的是半点也不想呆了。 他躺在那里,越来越觉得活着是一件特别没意思的事,就连呼吸,都觉得累。他看了看桌上的钟表,凌晨三点多,大家都睡着。 他爬起来,找了条结实的绳子,拴在老式房子的房梁上。他打了个死结,又用力扯了扯鉴定了一下结实程度,发现还可以。 他搬了个凳子踩了上去,晃晃悠悠地把自己挂在上面。他一脚蹬掉凳子,就这么悬挂在空中。他心里很安静,可以说是一心求死。喉咙被挤压带来的痛苦,他都觉得可以忍受,反正只要过了这一会儿,他就可以享受永恒的安宁。 死是一件太简单不过的事。 大脑开始缺氧,李青阳逐渐丧失意识。他觉得非常幸福。 反正像他这种人,即使穿越了,即使重生了也不会过上好日子的。还不如早早结束生命省的受苦。 正文 第二章,意淫 很多学者认为,李德从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他悲剧性的一生。韩信一生,成也萧何败萧何。李德类似于韩信,财富造就了他,也同时将他毁灭。很多人无法想象,到底是怎样的财富会毁灭这样一个近乎毫无弱点的人。那么就简单地举几个例子。比如他设于上海附近的工业区,在战争最紧张的时候每天可以生产三百辆坦克送往前线。再比如,他名下集团的军工厂在整个二战中制造生产了七万辆坦克二十万架飞机五十艘航母。这几乎相当于一个国家的总产值。 这样的巨大力量,却不是一个人所能够承受的。 试想,这样一个强大而且充满传奇色彩的人,谁不对他好奇呢?于是,作为李德六嫂的黄梅香,自以为自己接近真相的中心,以自己的意淫和一些下人们的传言为基础,在李德死后的第五年,出版了第一本专门写李德的书。 以下是她的脑补。 李德有一个深爱他的母亲,即便李德是沈颂和被她公公强迫而怀上的孽种,也坚持将他生了下来。李德自小体弱多病,沈颂和经常衣不解带地照顾他。为了防止李德夜里受凉,沈颂和一夜里要起来许多次去看望李德是否需要掖被子。 对于李德六岁夜里的那次上吊自杀经历,她在书里是这么介绍的。 李德被他的母亲救了下来,她过来给他掖被子的时候发现她儿子挂在房梁上,差点吓得失去呼吸。但女人往往是一种神奇物种,当她们重要的人陷入危机的时候,她们能爆发两倍的潜力。这个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家闺秀竟然自己把她的儿子解救下来。她从未觉得自己的思路如此清晰,她一边大声呼救,一边对她已经不省人事的儿子做急救处理。 在她的努力下,李德没死成。这时候李德还是李兴中的嫡子,他的母亲沈颂和是李兴中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回来的正妻。有人就问黄梅香,李德为何会在六岁这样的稚龄就自寻短见呢?黄梅香是这样解释的。 李夫人忧愁地看着小脸惨白的儿子,珠泪连连:“阳阳,你怎么会这样?” 李德痛苦地告诉她:“妈,我不是爸爸的儿子,是爷爷的儿子,对不对?” 女人讲脸埋在手帕中,痛苦地点了点头,承认了。 “你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 “因为我爱你啊,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的孩子,是我的骨肉!” “妈!” “阳阳!”李德小名阳阳,这里面还有个典故,这里先按下不提。 于是两个苦命人拥抱在一起,痛哭起来。 黄梅香的解释也算合理,因为李家的确在不久之后发现了沈颂和曾与李兴中的父亲,也就是沈颂和自己的公公通、奸。李德因为发现了这样的惊天秘密而精神崩溃寻死,倒也解释得通。 当然黄梅香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对沈颂和这个被浸猪笼的女人充满了同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为她洗白。将通、奸说成强、奸。然后将沈颂和这个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女人说成了个贞洁烈女,一个几乎可以和三迁的孟母比慈爱的母亲。 以下来自她的幻想。 女人看着他的眼睛,也不说话了,两个人沉默相对。这两个可怜人彼此同情着对方的痛苦。 沈颂和可怜,可怜在这个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宗教礼仪队人性的束缚。作为儿媳妇,受到公公的糟蹋轻薄,甚至无处喊冤,就连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都不能理解沈颂和的痛苦。 如今的我们真的是不能理解,那个时代的女人,如果只生了一个孩子会被婆家折磨成什么样子。 在那个愚昧无知的时代,女人就是低人一等。只要婆家看媳妇不顺眼,打死媳妇都是小事。沈颂和不讨丈夫欢心,也不受婆家喜爱,还遭受自己公公的非礼,每日战战兢兢地活着,生怕出了一点岔子,被婆家休弃。一旦一个女人被婆家休了,那简直是,这么说吧,那个女人包括她的孩子,一辈子都会被别人指责地抬不起头来。 沈颂和在非人的折磨中忍耐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她唯一的儿子。既然她的容忍不仅不能给她的儿子带来幸福还给她儿子带来了这样大的痛苦,那么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和李家断绝关系。 “阳阳,我欲与尔父离婚,你意下如何?”女人三从,她做大事还是要经过儿子的同意,即使她的儿子今年才六岁。 李德没有说话,但他抬眼,环顾四周。折腾了这么久,除了寥寥几个下人和一个请来的大夫,哪里有半个李家人呢?他没有看见自己的父亲,心中十分难过伤心,于是悲痛欲绝地点头答应他的母亲与他父亲离婚。 这个女人收起眼泪,点了点头。女人为母则强,为了她的儿子,这个女人可以上刀山下火海。 看看,他妈的多扯淡!郑旦看见了这个女人的书,一开始以为这女人是为了悼念李德,看完第一章就知道,妈的,这女人是打着李德的噱头赚钱。她狠狠地将这本像屎一样恶心的东西砸进垃圾桶。操他妈的,你不知道能不能就不要瞎逼逼。事情是这样子的吗! 呸,像沈颂和那样的婊子,老娘都不想说,说了都脏了老娘的嘴! 别人不知道,郑旦是门儿清。李德对她从来没有隐瞒,也不会有欺骗,事情是怎么样就跟她怎么说,不会带假。沈颂和的确每天晚上都会像查房一样,经常半夜摸到李德房间里面查看。不过不是为了给李德掖被子,而是将李德从睡梦中唤醒,趁着李德半睡半醒意识不清,要李德签那些转移财产的合同。 沈颂和当年为了钱,趁着李兴中不在家,勾搭了李兴中那个有钱还不服老的爹,然后各种枕头风吹下来,让李老太爷将最大的一份遗产留给李德。然后老太爷去世之后,趁着李德年少无知,再将这些的东西转移到自己名下。当然,虽然在生活作风上面有问题,老太爷还是非常机智的,为了防止李德的钱被别人弄光,将李德的那份遗产一分为二。一半放在外面,作为产业增值。另外一半,李德则必须要到十八岁才可以从瑞士的银行里面提取出来。 老爷子留下来的东西是如此众多,以至于沈颂和在李德学会写字到她自己死掉之前那么长的时间里面都没有将李德外面的产业搬完。当然,除了几乎搬空了的家产,以及一辈子洗刷不掉的耻辱印记,沈颂和还给李德留下了另外的“礼物”——李德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办法在夜里熟睡下去,隔一会儿就会清醒过来。哪怕再累都是睡一会儿就醒,怎么也没有办法治好这个毛病。 尽管心中嫌恶,郑旦还是把那本扔进垃圾桶像屎一样的书捡了出来,毕竟写的是李德,按照后世的说法,郑旦是李德标准的脑残粉,只要涉及李德的东西,再恶心她也想看。 妈的,这是病,老娘一定要治!她这么想着,接着看了下去,她倒要看看这女人怎么写李德第二天跳湖自尽的! 以下还是黄梅香的意淫。 第二天,沈颂和怕李德一个人呆着再出什么事情,干脆到哪里都带着。下午三点半,阳光很好,就带着李德在园子里赏花。正值阳春三月,百花齐放,园子里姹紫嫣红,很值得一看。 李德还是没有什么精神,昨晚没有睡好,还闹了那么一出,今天身体不是很舒服。但他并不是会跟别人说自己不舒服的人,所以李夫人并不知道。 他们两人在园子里慢慢地逛着,赏玩着这美丽的春光。 他们行至莲花池边,拿了鱼食引那些五彩斑斓的鱼儿上来。看起来挺有意思的,不仅吸引了李夫人的注意,还引来了另一波人。 风光正好,李兴中的五姨太也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出门赏春。女孩子喜欢看漂亮的鱼儿,自然凑过来一起看。 五姨太素来受宠,女儿也非常受宠,自然养出一股娇蛮的性子。她有些不讲道理地说:“喂,你们让开,我要看,给我看!” 正常人听了这话笑笑也就让开了,可李德受这个小姑娘折腾了那么久,心里存着一股气,就赌气地说:“我什么东西你都抢,那好啊,我死了你就不用抢了。”说着就纵身跳进池中,众人都当他是开玩笑,哪里知道他真的跳?就没来得及抓住他。 李老爷子的原配喜欢看莲花,为了让莲花开得更好看,池子挖的既大且深。李德一时间竟然沉不到底。 池水清冽,但水底光线昏暗,再加上缺氧,李德眼前昏昏暗暗,往来的金鱼仿佛海底潜行的巨兽。他不做挣扎,觉得死了最好,就能将他的身世的秘密带进坟墓里面。他迷迷糊糊地,觉得这次一定能够敲响天堂或者地狱的大门。这清澈的湖水正可以吸走他身体里面的肮脏罪恶,然后化作养料,让湖面上的莲花开得更加美丽! 操你妈!你才肮脏你才罪恶!郑旦出离愤怒了,带着这本脑残白莲花圣母散文集,拿着枪,就要到申报报馆里面找黄梅香拼命! 她想,好啊,反正你都能把沈颂和那个贱人写成白莲花圣母,老娘干掉你,功德简直能和以五彩石补天的女娲娘娘相提并论了! 什么李德自己跳进初春冰冷的湖水里面!什么自己没有求生欲望不做挣扎!明明是沈颂和亲手将他推进湖水里面,就是为了在李兴中面前与五姨太争宠! 正文 第三章,重逢 申报报馆门口围满了凑热闹的群众。大约摸是人类对八卦的天生好奇心理,凡是遇上情况,总会不怕死地往前面凑。围观群众太多了,以至于想要毙了黄梅香的郑旦连报馆都进不去。 郑旦被堵在外面。再加上此刻她怒火攻心,直接掏出她那把象牙手柄的绍尔M38H朝天打了一枪。人群连忙散开,给她让出一条路来。人散开之后,郑旦才看见,原来报社门口有士兵把守着。看见她开了枪,都拿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她。 郑旦心一横,操他妈的,管他三七二十一,老娘就不信这么点杂鱼能奈何得了她!只见,正在这千钧一发就要开枪走火的时刻,一个年轻人忽然从人群中挤出来,挡在了郑旦面前。 “嘿嘿嘿,几位大哥,对不住对不住,我媳妇儿脑子不好使,你们多担待多担待!”说着,这个年轻人就堵住郑旦的前路,拉着她就往回跑。郑旦开始还不乐意,瞪了他一眼,那人轻轻地拿眼光示意了一下。 仿佛是闷热的三伏天里一口沁人心脾的冰镇西瓜。郑旦热血上涌什么也不清楚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不由自主地随着他拐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 进了巷子,那年轻人左右看了没人,后面也没人跟着,这才松口气:“哎呦,我的姑奶奶,你闹什么呢!生怕死得不够快嘛!” 郑旦忽然就哭了,一下子扑在年轻人怀里:“还不是你丢下我先走了!” 年轻人也回抱住郑旦,细声安慰她:“好啦好啦,就是换个身体,还不是跟着你的吗?” 郑旦从他怀里钻出来:“可我等了你五年。你不知道女人的光阴耽误不了吗!原来我就配不上你,现在我老了,你更不要我了!” 年轻人连忙安慰她:“不会不会!怎么可能呢?” 郑旦对李德向来是不带脑子的,别李德随便安慰了两句,被摸了摸脑袋就破涕为笑,一脸幸福地跟李德撒娇。 “你现在怎么样?怎么五年都不来找我?” 李德歪了歪脑袋:“还可以,放心啦,只要作者和主角都还在这个世界,我的灵魂都不会脱离这里。这次好容易甩掉那个病秧子壳子了,身体健康得不得了。” 郑旦轻轻地拍了一下对方的手臂:“还有呢?说!为什么不来找我!” 她忽然想到一个非常难过的可能,拉着李德的手问他:“是不喜欢我吗?” “不喜欢你,我出来救你?”李德皱了皱眉头,“我只是想过一点不是李德的日子。不用提心吊胆,也不用每天吞那些苦汁子。” 郑旦马上猴在他身上,又是挂在脖子上又是摇胳膊:“那你就跟我住啊,不用每天喝药,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我这就去南货店买上方,给你做蜜汁火方。好嘛,跟我住。” 可惜李德是个平胸萝莉控,这么一个波涛汹涌的女王撒起娇来并不能戳中他的萌点。于是他非常冷酷无情地摇头。 “那至少让我看看你现在在哪里住,在哪里上班!” 李德知道这事逃不掉,就点点头,跟她说:“你先回家,给贱人打个电话,明天上午咱们在复兴公园碰面。我现在住在科学会堂后面的弄堂里面。在旁边的书店当账房出纳。” 李德现在并没有因为本来的身体死掉了而安全,他的敌人里面还有两个随时可能发现他又活过来的,他不得不继续隐姓埋名下去。他想了想发现自己还没有告诉郑旦他现在的假名,就对她嘱咐道:“记好了,我现在叫丁爱华,字雨村,随口取的别管他。” 待到李德再三催促,郑旦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他。 李德站在后面,看见魂不守舍的郑旦连她的包都丢在地上,李德估计大概是这孩儿太激动了随手甩在地上。就把它捡了起来,等明天见面了再还给她。她的包也没有合上,就这么大剌剌地敞着。一本硬壳子书的一角伸出来。李德就随手拿出来。 果然是那本瞎扯的书。他前后看了看书的封皮,这么精致的包装,绝壁值钱,想着,反正人在这里,要这玩意儿没用,拿到书店当旧书卖掉大概值点钱。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李德的一个坏习惯,就是在把旧东西丢掉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中间,防止有什么有用的东西被丢掉。于是他翻开了那么充满了魔幻色彩的主角叫李德的书。 老子当时为什么要手贱把他翻开,现在就是自插双目也来不及了,感觉我的智商都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一下是这本平胸娘受玛丽苏小白文还带点女权、色彩的书。 冰冷的湖水从李德的口鼻涌入呼吸道,在顺其而下,像一条身体冰冷却灵活的蛇,钻进他的胸膛,冰冷他本就不炽热的心脏。他思想逐渐昏沉,甜蜜的黑暗将他吞没,感觉舒适。 但事实上,他没过多久就因为疼痛而清醒过来。他的后背好像被什么东西硌着,胸前仿佛有什么重物在压迫他。简直就像是一只橡胶鸭子,被迫着挤出身体里的水,大量几乎被他捂暖和的池水从他嘴里流淌出来。他因为呼吸不畅咳嗽起来。耳边吵闹得厉害,但他说不出话来制止他们,只好随他们去了。 他很奇怪自己怎么如此意识清醒。他听得见人们说话,脑子里也能反应过来他们说了什么,只不过有点慢。他不怎么想动,首先他没死成,情绪上有些不太高兴;其次,他是真的没有什么力气,本来身体就不舒服,又在早春折腾了这么一出,身体早就不行了;最后,是情感上的因素,他一星半点的都不想再见到他在的“父亲”。 那个年代,对于才子,崇拜到一种堪称病态的地步。追求新思想的才子所厌恶的,自然被同样追求新思想的世人所厌恶。 “父亲”李兴中正是这样一个为世人崇拜的才子。而李德母子正是受他厌恶的对象。 李兴中是个诗人,写出来很多让人交口称赞的佳作。但这个人人品不怎么样,沉迷女色,家里娶了八房姨太太,外面还有许多勾勾搭搭的对象。但当时的世人并不因为他混乱的生活作风而谴责这个人道德败坏,甚至对他抛家弃子和另外一个新时代女性同居抱有支持态度,赞赏他不为封建礼教束缚,追求真正的爱情。 但真正的爱情不是淫奔!婚姻是两个人的责任,不仅仅是爱情的盲目,连为对方准备一个堂堂正正的名分以及一次光明正大的婚礼都不肯,谈何责任,谈何婚姻! 看到这里,李德忍不住觉得黄梅香这个六嫂虽然喜欢脑补,但是基本的三观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男女平等,反对一切形势的性别歧视,这是正确的。 李德以前当学生的时候就特看不起郭大诗人,觉得这人特假,骂老将的时候什么话没说,老将夸他两句,又说对方如何如何的好,极力地称赞他是国之栋梁。等他接触诗人这个圈子之后,发现这样的人不是个例,快要蔚然成风了。 于是李德接着看了下去。 李德想了想,觉得像李兴中这样的人渣还能受人尊敬,简直没天理,要不把这人的丑陋披露于世,他也不甘心一个人背负这肮脏的秘密!要不是李兴中在外面勾勾搭搭拈花惹草夜不归宿,沈颂和怎么会被老太爷糟蹋!又怎么会诞下自己这个**的产物?让自己如此痛苦! 但是怎么办呢?这还得从长计议。反正李兴中已经祸害这世上这么久了,也不介意多让他瞎蹦跶一会儿。李德要的可不是李兴中一般般的名声有损,而是声败名裂。他所遭受的事情不说让对方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至少也要让他知道,成日被人鄙视的滋味是这样的。 李德看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把书合上,不再看了。这本书里面竟然还有复仇情节,真是,整个人都不好了。李德打了个寒噤,将书装进包里。拿好了东西,大步走出了巷子。 今天这本书刚刚发售,郑旦看到了内容,绝壁会暴走。还好他机智在报馆门口拦下了郑旦,不然按照这个作死节奏,郑旦绝壁要被炮灰掉的好吗。他叹了口气,大家都是炮灰,少作点死,多吃点饭不就好了。真是,较什么真啊。 他翻开自己的左手腕,看看手表时间,上午十点多钟,这里离他家闺女的学校隔了挺远的路,他不赶紧赶路就赶不上接女儿放学了。 他举步就走,五年的蛰伏,早已让他降低了警觉性,丝毫没有发现几个在茶摊子里面喝茶的人眼光往他身上转了转。 李德紧赶慢赶还是晚了,等他赶到的时候,小学已经放学了,他的宝贝女儿一个人站在校门口等他。看见他的身影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过来,但靠近了发现她父亲手里那只明显是女人的包的时候,情绪就不高了。很不高兴地扯过来抓在手上:“爸!你从哪里弄了这么一个包,又是哪个野女人的?” “丁思甜小朋友,我再次警告你,说话再这么没礼貌我可就要罚你零花钱了。” 丁思甜,李德的女儿,跺了跺脚,嘟着嘴:“不说就不说。明明自己和女人约会迟到了,还要扣我零花钱!” 李德只好赔罪:“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这次不是张家妈妈让我相亲,是碰见爸爸以前的朋友了,那个阿姨冒冒失失的,把东西丢在这里啦。” 丁思甜飞了个白眼:“哼,还不是想下次再见面。当我不知道似的。”说着,像李德扮了一个鬼脸,吐了吐舌头,趁李德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子跑远了。 正文 第四章,夜奔 李德所在的世界是围绕着主角与作者旋转的,只要他们意愿在那里,李德就永远不能离开这个世界。 行行行,我知道我不是亲生的,但能不能稍微收敛一点?表现得我不那么像充话费送的? 李德疾步向前,他现在这个壳子身高腿长几步路就赶上了丁思甜,牵着她的小手,过了马路,回家吃饭。李德现在吃喝不愁,但是为了女儿日后上大学与嫁妆考虑,不得不积累些,平时为了照顾女儿营养,每天也就一颗水煮蛋,一小碗红烧肉,小菜都是自己屋顶上面种的,既新鲜又省钱。因为做饭简单,所以即便时间比平时晚一点,但还是很快就将饭菜准备好端上来。 家里面就两个人,父女二人头挨着头,坐在小茶几上面吃饭。甜甜正在长身体,李德不断地给她夹菜,教导她要荤素搭配,多补充补充维生素的蛋白质。 甜甜指着李德特意拿出来准备卖掉的烂书:“丁爱华同志,我能看看吗?” 李德咬了一口红烧豆腐,点了点头:“随便翻翻,别当真就好。注意一点别弄上油印,不然卖不出价钱。” 丁思甜看了看封面,轻声读出书名:“《青阳——记一个矛盾的男人不幸的一生》?什么鬼。”李德听了简直要笑死了,本来就充满了喜剧色彩,甜甜人小鬼大故作播音腔,更加增添了喜感。他情不自禁地笑倒在旁边的沙发上面。 丁思甜似乎想起来了:“爸爸,这就是现在很出名的那本讲李德的书吗?”李德笑得说不出话来,点点头算是回答。丁思甜就翻开了书,对她时常出现发神经状况的爸爸视而不见:“我们国文老师今天也拿了一节课讲李德呢!她说她和李德同岁,李德在我们这么大岁数的时候就已经在大上海卖武器出名了。” 李德靠在沙发上,很不在意,转头看了他闺女一眼:“嗯,然后呢。” 他女儿一下子来劲儿了,随手把书摆到手边的沙发上面:“爸,我们老师说了,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李德因为嫁进了大总统府,做了少帅夫人,就跟青梅竹马的刘汨分开了。我们老师说了,李德跟刘汨才是真爱!没看见刘汨帮李德管了那么久的公司吗,要不是放心刘汨,李德怎么会把这么大的生意交给刘汨打理?爸,你说是不是啊!” 李德听完他闺女的一席话,雷得五雷轰顶。丁思甜的话里面槽点太多,一时间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吐起。于是只能够目瞪口呆地给丁思甜那个脑补能力强于正常人百倍的国文老师鼓掌:“这位仁兄真是脑洞清奇啊!” 这真是有理有据让人无法反驳,要不是自己就是李德,还觉得这话挺靠谱的。 李德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现在简直就是一本活着能走的《红楼梦》,生前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被人拿出来掰碎了仔细研究。就想从中找到能够证明研究者自己论点的东西。 马丹,是不是我一天多上一次厕所都能说是因为男人受到情伤多喝了两杯啊?艹他妈的老子的心好痛。 李德这时候简直不能呼吸了,只能大口扒饭驱散心中的抑郁。然而丁思甜还意犹未尽,想要跟她爸多进行一些这样的话题,李德连忙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饭碗:“吃饭!” 下午送女儿去上学,丁思甜还说了一路关于李德的八卦。 求求你不要再说了好吗?我现在都有画面感了,尴尬症,不,尴尬癌都要犯了好吗!跪求放过。 他回家,看到那本万恶的《青阳》,立刻马上,好不逗留地拎着它跑进书店要把它赶快卖掉,省得再恶心自己。可是人类的八卦天性在那里,到了书店,人们还在聊李德的八卦。我都死了换了个壳子,能不能放过我啊。李德简直要给这些大老爷们跪下来了。 书店老板看见他手里抓着的是《青阳》,就积极地把他拉进了讨论组。 “哎呀,小丁,你也买了这个啊,怎么不在我们书店买啊。” “呵呵,这是在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呀!这书卖得老好了,都说写得好,怎么还有人把它扔掉啊!” “老板,你看看,还能不能要。我不看这个,卖了也能补贴补贴家用。”李德说谎话几乎能和呼吸同调了,老板当然看不出来,连忙点头。 “要啊要,怎么不要,才第一天,做新书卖都可以!” 李德舒了口气,心想,终于摆脱这噩梦一般的东西了。正巧这时候店里面进来几个年轻的男人,也不买书,进店饶了一圈,为首的那个就站在柜台旁边问李德:“这位小哥是来卖书的?” 李德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我是这里的账房,管记账的,喜欢看书买书,偶尔拿一些旧书出来换点饭吃。” 那人随手拿起李德手里的书:“这么快就看完了?” 李德苦笑着承认:“有点看不下去。”那个人就点点头,笑着说:“的确胡扯。” 后面的好像是他的同学,纷纷附和:“是啊。”“广告做得太好了。”“不太贴近人物。” 那人顿了顿,拍了拍那本书,将它放到柜台上面,很没头没脑地说:“我以后能找你聊聊天吗?”李德下意识地翻手看时间,然后意识到什么,脸上挂上亲切的微笑,点点头:“好啊。”于是年轻人一副心情不错地离开了书店。 在这个年轻人离开之后,李德的笑容时不时地出现在他的脸上,看起来心情愉悦地收拾着东西,认认真真地工作着。只是在第二天两点半的时候,李德披着披风,将女儿的披风严密得裹好,牵着她的手,拎着箱子离开了这个地方。 丁思甜显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不抱怨,自己拎着自己的小红皮箱,乖乖地跟在她父亲身边。 他们叫了一辆黄包车,说要到火车站赶火车。黄包车车夫不疑有他,连忙带着他们往火车站去。李德下了车,付清了车费,就带着女儿进了车站。他现在懒得买车票,反正什么车最先到站,就上去,上车过后再买票也不迟。 候车室没什么人,李德带着女儿坐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里,悄声嘱咐道:“闺女,听着,你爹我现在叫叶本初,字叔敏。你叫叶薇甜。其他的设定不便。明白了吗?” 甜甜懂事地点点头,李德看着孩子,心里面涌上无可言喻的愧疚,不住地亲吻甜甜的额头:“爸爸答应你,以后一定更加小心行事,不会再让你这样到处躲躲藏藏的。以后爸爸让你好好地在学校里念书,好好地交朋友。” 甜甜倒是不以为意,回抱着她的父亲:“没事的,爸爸,我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李德亲了亲女儿的头发,将她抱在膝盖上面坐着,裹好她的披风:“睡一会儿吧,一会儿爸爸抱你上车?” 甜甜摇摇头,也亲了亲李德的脸颊:“我陪爸爸说说话,反正明天不上学,不怕被老师点名。” 李德就笑了,问她想说什么。甜甜对历史上的“李德”这个人还是充满好奇的,于是叫她爸爸讲一些“李德”的故事。李德坐在那里,想了想,觉得李德后半生全是些阴谋、欲望以及血腥的消极东西,干脆挑了前半生比较平静的讲给女儿听。 他说的,真是李德落水之后,被他的父亲李兴中难得地关心了一会儿的正能量故事。 李德醒过来了,只拿那一双浑圆的大眼睛盯着帐子顶瞧。 李兴中进来了,看见他一副幽魂一般的样子。难得地生出几分慈父情怀,平时他对于这个嫡子的感受是可有可无,存在的时候感觉不到什么存在的意义,到人要没了的时候,又觉得挺可惜的。 今日仿若昨日,想要改变明日只能改变今日。过去的日子,李兴中已经无法挽回,倒不如从现在开始培养培养感情。他难得放缓了语气给了李青阳一个好脸。 “李德,淑芬是你的妹妹,她也是小孩子心性,你是哥哥就不要和她计较了。”李兴中还真的以为他是被五姨太等人设计陷害了,所以只好找了个孩子出来顶缸。他心想,反正是个孩子,李德也是个孩子,肯定不会多做纠缠,所以这事就能够简简单单地揭过去。 但是李德转过脸来,用双大而无神的眼睛对上李兴中的眼。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这模样绝对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大家族继承人身上。李兴中是个诗人,对情感很敏锐,他一看李德的眼睛就知道这次是真的坏了。 李兴中心里一跳。一个好好的六岁孩子,不说活蹦乱跳,也不会说浑身上下都是一股生无可恋的气息。要经历多少事才能把一个六岁的孩子磨成这样?!李德是被李老太爷寄予重望的孩子,李家花了大力气从小来培养他,一个小小的姨娘和庶出女儿就胆敢如此折磨他,将他彻底毁成了另外一个李家不愿意看到的模样。她们怎么敢?!李兴中虽然标榜自己是个新派人士,但他的思想难免还是老一套。祖宗之法不可废,嫡庶有别,就算再喜欢庶出到最后继承家业的也一定是嫡出。换句话来说,姨娘和姨娘生的孩子都是玩具,妻子和妻子生的嫡子才是正经的家人。玩具是用来给家人打发时间的,要是玩具起了取代家人的心思,就得丢掉。反正他也不差这一件玩具。 李兴中心里有火,站起来就走了。 李德不知道李兴中脑补了那么多东西出来,但他看见李兴中离开稍微觉得舒服了点。他闭上眼睛,因为身体不适,也睡不着,只是昏昏沉沉地似睡非睡过去。 李德在那之后,很是受了李兴中的宠爱,每日李兴中都会亲自来看望他。须知,李德在那之前甚至几个月都见不到李兴中。 他低头看了看已经在他怀里睡熟的女儿,停下讲故事,轻手轻脚地抱着她,上了停靠在站台的火车。没过一会儿,火车呜呜地鸣叫着驶向远方。 明天的上海又是新的一天。 正文 第五章,疑神疑鬼 拿人比作太阳的,大多没什么好下场,真的,看看隔壁把自己把比作太阳的尼采,就知道李德的结局是不可能逃得掉的。 黄梅香拿“青阳”这个词来形容李德,倒不是唯一的一家。早就有海外了不得的大人物称赞李德说他堪比太阳般伟大。“青阳”在诗歌里面,是形容最盛大的日光的。这个寓意的确是不错,夸人很好。但是里面的含义还是很不祥的。首先,盛极必衰,李德不可能一辈子都高高立于云端,他总有跌下凡尘的时候。其次,太阳那么炽热,过高的温度和光亮,只会让他自己和身边的人受到伤害。 但人怎么可能伟大得像太阳?李德自知自己的光芒顶多是一支眼见着就要熄灭的烛火罢了。现在的情况更糟糕,根本到了灯火摇摇晃晃快要熄灭的地步。 他把女儿抱在怀里,拿自己的披风将她包裹起来,孩子到底是孩子,不小心注意,就容易发烧。上车没过多久,列车员就过来查票,李德没有,申请补票。列车员看他带着孩子不方便,就去后面车厢办好了给他送了过来。李德接了票,对列车员表示了感谢,就抱着孩子坐在座位上面不出声了。 他其实根本不清楚这辆车到底往哪里走,他也不在乎自己往哪里走。就算下一刻走到世界的尽头,走到黄泉里面也无所谓。如果真的能够死掉,那是最好,如果死不掉,那就活着。他的确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但他在意他深爱着的人的命。他在意郑旦,在意王仁,在意老章,这些人都是他舍不得带到绝境的。所以这些年也不会这样躲着他们。生怕他们不小心就落到和自己一样的下场。 至于甜甜,他的女儿,那是他的骨血,无论如何也离不开的。真正的爱是自私的,李德活着,他就要抓着甜甜的手,李德死了,他还是会紧紧抓着甜甜的手带她一起下地狱。别跟他说什么爱是为了对方好,李德就是这么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的爱就是把对方绑在身边。幸好甜甜对他的依赖并不少于他对甜甜的,不然他们的故事还得变成一个悲剧。 他这么想着,俯下脸亲了亲甜甜的额头。 李德想,他用了完整的一生补偿主角和作者,果然,还完了债,老天爷就把甜甜赏赐给了他。他忍不住再次亲了亲甜甜的额头。 他的确辜负了戚明泽一世,也曾经捅死过侯睿东一次,他用一生的成就去补偿他们,如此两清。虽然现在生活多有拮据,东躲西藏不算安稳,但李德是个知足的人。这样的幸福已经是能让他做梦都可以笑醒的了,不可以再多求些什么。所以离开上海,远远地离开他的朋友也不是不能忍受。他在心底对放了鸽子的郑旦说了声抱歉,然后心安理得地抱紧女儿靠在车厢墙壁上打起盹儿来。 李德把箱子就放在脚边夹着,但夜行的火车上面,总是少不了趁着旅客睡着下手的佛爷。一般人会把钱包放在怀里,李德抱着孩子,掏钱不方便,所以很有可能就把钱放在上衣外面的口袋里。佛爷长年混迹于火车之上,很快就发现了李德的可下手之处。 李德睡得迷迷糊糊,就看见一男人打自己面前过,也没停留,也没看到什么动作,就转个眼接着睡。谁知道这时候就有一哥们儿喊了一声:“抓扒手啊!”车厢里面站起来两个见义勇为的男人,一下子抓住那个要跑掉的男人。李德吓得一下子清醒过来,连忙摸自己装钱的兜,果然摸到一个被刀割开的大口子,赶忙抱着甜甜站起来焦急地说:“师傅,我丢钱包了!”他还没来得及处理之前丁爱华的假证件,都和零用钱放在一起,被扒手给拿走了!钱无所谓,重要的是那证件! 那两个好心的大哥把扒手反手背在身后,从他身上搜出来作案工具和大大小小好几个钱包。李德认出来自己的,跟两位大哥说了,他们打开钱包,看见里面的证件,稍微地检查了李德一下,问他名字,问他钱包里面有什么。李德就回答说自己是丁爱华,钱包里面有他和女儿的照片。两位大哥比对了一下照片和真人,很爽快地就把钱包还给了李德。两位好心人准备把扒手送到列车员那里去,押着扒手往前面车厢去了。李德注意到他们在火车上面,下盘非常稳当,再看那周身气度,暗自揣测,猜那两个大约是行伍出身。这事李德不得不多想了一些,真的是细思恐极啊。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哪里还敢睡觉。甜甜也被惊醒了,小家伙眼睛都睁不开,迷迷瞪瞪地问她爸爸发生了什么。 李德把刚才的一场惊吓讲给她听,甜甜也被弄得清醒过来。车厢里面没几个人,睡得东倒西歪,李德怕这里面还有跟着他的人,都不敢在这里说自己的打算。借口带女儿上厕所,将她带到没人的吸烟区,小声地解释给她听:“甜甜,爸爸现在可能已经被人盯上了。咱们下一站停靠的时候就下车,好不好?” 甜甜跟着他吃过很多的苦,这点小事一点也不在话下,很平静地接受了。李德感觉这些年的逃亡生活都快把他折磨神经质了,他现在觉得甜甜过于淡定了,很奇怪啊。 奇怪的大概只有自己吧,疑神疑鬼的。李德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快要坏掉了。 明明之前他之前到处卖武器的时候,精神压力也没有这么大啊。李德摇摇头,试图给自己减轻一点负担。他以前是个光杆司令,死了也就贱命一条。现在不同了,他其实是真的舍不得死,他有了甜甜。 两个人睡不着觉,就在一起说说话打发时间,旁边人都睡着,他们两个也不敢说话声音大。甜甜对李德充满了好奇,拉着李德要他接着说前面的故事。李德拗不过她,之后轻声地接着说下去。 李兴中虽然在女人头上犯糊涂,但他在子嗣问题上从来没有糊涂过。继承他的儿子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德。至于其他那些姨太太生的儿子,对于他来说无关紧要,活着李家就把他们养着,死了对李家也没什么妨害。 他对于庶子是这种态度,对于姨太太的态度更差了。他就是再怎么新新人类,也不会将那些姨太太当作一回事的。姨太太们大多是他们家的家生子。什么是家生子?就是家里签了死契的奴仆的孩子,也就是说他们还是奴仆。在李兴中眼里,这些人天生比他们主子要下贱一等,是不值得一提的存在。 五姨太就算再怎么风光,她还是个下人,生死还是掌握在拿着契约的主子手里。李德就算落魄得吃不饱穿不暖,只要拿着契约,就还是五姨太的主人。如今,拿着契约的主人李兴中要五姨太一房死,五姨太没有办法,只能不顾一切地冲到年纪还小容易心软的李德面前求情。五姨太想得还是比较好的,李德才多大?六岁,就算再怎么怨恨他们一房,也不可能真正想要他们真的去死。 但五姨太却没有想到李德并不心软,在这件事上,他表现出一种不属于孩童的冷静。他做出了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去母留子。这样,既能保住李家的血脉,又能报之前五姨太欺凌他们母子的仇。 五姨太其实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她还想要再争取一下,毕竟她还不想死。 可李青阳不想理她。他冲外面看热闹的下人们喊了一声,叫他们把这个女人带走。说自己要休息了。没有人动,毕竟比起病秧子的小少爷,积威已久的五姨太更加让人畏惧。再说了,没看见五姨太正在向他们扔眼刀吗?这个时候要是上前,肯定会被五姨太记恨一辈子,下次五姨太东山再起了,自己肯定落不到什么好! 这时候,有个没多大的小厮走出来,一声不吭拉着五姨太就要往外面走。那小厮做惯了粗活,竟然轻易地把身为一个成年人的五姨太拉起来了。 五姨太狠狠地使劲挣脱了他,扑到李青阳身上来,不顾自己形容狼狈,紧紧地抓住李青阳的手:“好孩子,救姨娘这次,姨娘以后给你买糖吃!” 李青阳看着她,稚嫩的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五姨太有点慌,大力地摇他的身子,那个小厮上来拉住她:“你别动!少爷他要休息!” “你快说话呀,你快说话呀!”五姨太疯狂地摇晃了半天李青阳的身子。李青阳被弄得很不舒服,好像刚刚喝下去的药快要吐出来了。 “你这个狗娘养的贱种!老娘在跟你说话呢!你他娘的傻了吗?”五姨太久久等不到李青阳说出她想要听到的话,出离愤怒地掐李青阳纤细的脖子。 这下子那些下人再不能装看不见了,急急忙忙一窝蜂冲上来拉开有些发疯的五姨太。 李青阳脖子被掐久了,勒得有些恶心,他不舒服地咳嗽起来。本来还好,这一咳嗽,更加的觉得恶心。再加上屋子里人仰马翻,又是五姨太神经质的嘶喊,又是下人们吵吵闹闹的声音,李青阳实在忍受不住了,趴在床沿就吐了起来。但他没有吐多久,就因为精神不济趴在那里昏过去了。下人们忙着拦着五姨太,但因为害怕又不敢真的使劲控制住她,弄了半天也没把吵吵闹闹的五姨太弄出去。因为这个,下人们竟然没发现李青阳的异常。 那个小厮因为人小力气小,被一干大人们挤到墙角,好不容易挤到李青阳的床边看看他脖子上的有没有弄下伤痕,就看见李青阳脸朝下埋在被吐出来的药打湿的被褥上。他急忙把李青阳翻了身,这时候李青阳已经因为一段时间的缺氧不能自主呼吸了。 他大声地喊起来:“少爷没气了,快请大夫啊!” 这时,五姨太也不闹了,屋子里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五姨太大声笑了起来:“小贱种,哼,老娘看你还怎么跟老娘犟。妈的,死了好!你们哪个人敢请大夫来,老娘就要了他的小命!要知道,以后李家可是我家老四老五的!惹了老娘,老娘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甜甜听到这里吓得抓紧了李德的手,连声问李德:“爸爸,爸爸,李德死了吗?李德死了他之后怎么办?” 李德安慰地摸了摸甜甜的小脑袋:“没有,李德又活过来啦。放心他死不了。”只要作者和主角没有放他离开这世界的意愿,无论死掉多少次,都会重新活过来。 正文 第六章,初恋这件破事 李德下午在书店碰见的那群年轻人在书店里面买了几本关于经济的书,就出去了。他们在街上晃了一会儿,便分手各自乘车回家。为首的青年的年轻人所乘的车竟然一路进了华山路的蔷薇花园。 年轻人穿过法式园林,进了那幢高大的建筑。仆人们像绕着鱼食打转的锦鲤一样围上来,口称楚少爷。年轻人脱下大衣和围巾,问他们大老爷在哪里。有下人就回答道,大老爷在他书房里,年轻人听了,直接上楼找人。 进书房前,年轻人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进来。年轻人这才进了屋。书房里面倒是一派旧式的模样,书架屏风,具是黄花梨木的传统家具。一张书桌后面,摆着把圈椅,屋子的主人倒没坐在桌子后面,站在博古架旁边,侍弄着一盆不甚名贵的吊兰。 那人正是刘汨,他身上穿着一身深色布衣长衫,左手抓着几茎枯黄的叶片,右手手指上挂着一把中等大小的铁剪刀。屋子里面多了个人,也不抬头,一边查看吊兰一边问年轻人:“今天又去哪里害人了?” 年轻人挑了把椅子坐下来,扬了扬手里的书:“去买书了。” 刘汨哦了一声,不再多说。倒是那年轻人兴致勃勃:“我见着妈了,他也看六伯母写的那本书呢,看样子臊得不行。” 刘汨还是哦了一声,没多说什么。年轻人又开口:“我问妈以后能不能再去看他,他答应了。明是和明理那两个笨蛋,都不敢去找妈,妈还能吃了他们不成?爸,我看妈是个挺好说话的人啊,你怎么也那么怵他呢?” 刘汨这才抬头看了年轻人一眼,骂了声:“蠢材!” 年轻人不服气,回嘴:“爸,你怎么这么说你儿子!” 刘汨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恨不得那他那玻璃镇纸在这蠢货脑袋上来一下,他大步走到电话机旁边,拨了一串号码:“我是刘汨,你下午怎么不拦着明楚!孩子胡闹,你难道也跟着胡闹吗!” 电话那边传来个懒洋洋的声音:“我找媳妇你拦着,哦,你儿子找妈妈,你还拦着。真是,好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 “阳阳现在情绪不稳定,你这样是在赶他走,他好不容易才在上海呆下来!” 那头的人叹了口气:“总不能让他一辈子不回家吧。” 刘汨沉默了一会儿,吩咐道:“阳阳今天会搬家,你跟着他,看他往哪里走。路上注意安全。”刘汨挂了电话,叹了口气。 年轻人凑上来焦急而不解地问他爸:“妈为什么要搬家?他不是答应了我吗?” 刘汨看了他一眼,想不明白自己怎么生出来这么一个蠢货,他想了想觉得这还是孩子妈的基因在其中起了重大的作用。他懒得理这个笨蛋,径直出了书房。年轻人看他爸离开了房间,也跟在刘汨身后,喋喋不休地问:“爸,爸,到底怎么回事啊?爸,你跟我说一下啊!” 刘汨实在受不了,只好回答他:“你妈嫌你烦,不要你,懂?” 年轻人更加不理解了:“妈以前不要我,我理解;妈现在什么都没了,怎么还瞧不起我呢?” 刘汨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要你一天是我的儿子,你妈就一天不喜欢你。” 这时候刘汨的助理黄菲菲过来了,刘汨吩咐她:“把我的文件收拾一下,再装几件衣服,晚些时候我要出门。”黄菲菲翻开小巧的记事本,简单记上几笔,然后询问刘汨要不要将今晚与王老板的商谈推迟。刘汨摇摇头说不用,见面时间不便。黄菲菲这才将记事本收起来,踩着十厘米黑面红底的高跟鞋摇曳生姿地离开了刘汨视线。 年轻人嘟囔了一句:“还不是你的错,要不是你乱搞男女关系,妈也不会不要我。” 刘汨虽然五十多岁了,但还是耳聪目明,离得又近,听得可以说是一清二楚。他清了清喉咙:“小兔崽子,我要是没乱搞男女关系,哪里来的你!” 年轻人红了眼眶:“我宁愿自己没生下来!连我妈都不要我!”说着就跑回了房间,还把门摔得震天响。 刘汨在走廊上面站了一会儿,心里面也有些伤感。他坐上那个位子之后,才发现自己老婆跑了,儿子也跟自己不亲,颇有些孤家寡人的味道。年轻的时候拿幸福换成功,现在功成名就了,又想着回头来描补当年的遗憾。 但是人非草木,心碎了,哪里缝地起来。 刘汨叹了口气,回过身,往前走去。 他前面已经没路了,所以退路就是再艰难,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他时常会问自己,既然无法更进一步,为何不干脆停留在原地,何苦再回头去找那些曾近的路走回去呢?走回去了又能够怎么样呢?当年和他一起站在起点的人早就已经不在了,走回去之后,也找不到当年的那个人了。可刘汨还是想要试试,他这一生只有一个遗憾,一个污点。这个遗憾是李德,这个污点也是李德。他这个人已经对社会,对他人做得够多了,他想要为自己做点什么,趁自己还没有死还能动。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李德教给他的。李德不能怪他。 年轻人冲进房间里,扑在床上。他伸手把床头柜上面的全家福拿过来,那是一张女人的相片:“姨娘,你说我爸我妈到底为什么都是这样的不负责任的烂人啊。明明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来着。” 他接着对着那女人喃喃低语:“今天去找妈,长得一点也不像书上印的照片。我一直以为妈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好像不是那样的。他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吓破胆的胆小鬼一样,缩手缩脚的,好没用的样子。” 年轻人翻了个身,把照片抱在怀里面,仰面看着天花板。 “要不是他是我妈,我都不要他!”年轻人气呼呼地说。他自己生了一会儿气,然后把相框放回了床头柜。他也有一本《青阳》,不过不是买的,而是他的六伯母送给他的。年轻人随手从柜子上面把它拿起来,信手翻了翻,那书里的文字闪了一闪,满页的字就像小蚂蚁一般自己爬了起来。它们离开自己原来的位置,像无头苍蝇一般团团乱转了一会儿之后,又各就各位。 年轻人吓了一跳,简直要把那书从手里甩开,但他观察了片刻,发现这奇妙的变化并不会伤害到自己,于是便放心地看那些文字爬来爬去。 过了大约有一盏茶的时候,那些文字总算各就各位停了下来。年轻人试着读了一段,发现和他那个多愁伤感的六伯母文风不同,但倒也算通顺。再看封面,已然变成《青阳——记一个傻逼还债的一生》。年轻人大觉有趣,便翻开来看。 一下是随手翻开的文章内容。 李青阳恍惚之间听见有人叫他名字,那声音很耳熟,低沉很有磁性的那种。然后他突然反应过来,那是他恋人的声音。记忆就像湖水一样,从李青阳的口鼻灌进他的胸膛,逼迫着他,回首那些恨不得永不相见的过去。 “李德,我要一辈子对你好!”那是差点完全属于他的男孩子,十七八岁的年纪,脸庞青涩,嘴边大言不惭地挂着永恒。 “李德,好久不见,你过得怎样?”李青阳几乎认不出对方,已经模糊了的线条,差不多只是一个和少年时代恋人重名的家伙。 “断了吧,李德。”你谁?李青阳的眼泪大量地涌出,迅速地打湿了他的脸庞。即使嘴里再逞强着说不认识,自己的心却在大声呼唤着对方。 “戚明泽,戚明泽!” 眼前的黑暗被光芒破开,李德真的看见了他呼唤的对象。 戚明泽将一点现金放在抽屉里,趁着天色微明,轻手轻脚地拎起小包裹离开家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李青阳脑子进水了,竟然看见那个从小就有一副傲骨的戚明泽哭得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我一定要让你过好日子。一定要等我。” “不许跟别的男人勾勾搭搭”。 “舍不得你啊。” 戚明泽说的话一遍遍地循环,声音一点点变大,从耳畔细语响至震耳欲聋。甜言蜜语地好像山盟海誓一般,但那话语里充满了力量。即便是早已对戚明泽不抱任何希望的李青阳都能感受到那份真情。 他看着戚明泽哭得像一个傻逼,止不住地心疼。那好歹是他爱了一辈子的男人,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呢?更何况,他其实明白,戚明泽对他的感情。戚明泽是个很闷骚的男人,这跟他的成长背景有很大关系。他从小就被他的父亲,也就是五姨太的大哥,寄养在李家。所以非常自尊,非常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其实也不算为戚明泽辩解,李青阳和戚明泽在一起了那么多年,彼此还不知道彼此是怎样的人吗? 换句话说,李青阳知道戚明泽是个重自尊和不善表达的男人。戚明泽也知道李青阳是个,单纯地想要从自己身上获取利益的人。李青阳其实是个混蛋,他接近戚明泽对戚明泽好,只是因为他是主角,以后会给自己带来利益。 很多穿书文,穿越的那位总想着抱主角大腿,然后对主角无条件的好。主角相信了,爱上了对方。可是时间久了,总会发现对方真正意图。戚明泽发现了李青阳的真正意图,这才是他们分手的真正原因。 那是两人同居之后的一次例行争吵。那时候李青阳并不爱他,日子过得又不顺心,就总是和戚明泽吵架,甚至会打起来。吵架的时候口不择言,李青阳就说,明明你是男主角,怎么混成这样!戚明泽当时就愣住了,李青阳也觉得很尴尬,匆匆寻了个理由躲进厨房去了。那时候李青阳只想着借戚明泽的势,却从没想过用自己的金手指帮助对方。 后来李青阳被戚明泽好好地养在别墅里的时候,百无聊赖间,也反思过当年的自己。那么自以为是,那么理直气壮地伤害别人。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戚明泽却是一个温柔的人,所以世界派了一个叫李青阳的人出来折磨戚明泽。“你说这个世界我是主角,可是我依然有许多做不到的事,比如让你爱我。” 看到这里,年轻人很奇怪,李青阳是谁?戚明泽不是他二爸爸吗?什么穿书,什么穿越,什么金手指?都是些什么东西!年轻人奇怪极了,他把手里面的书翻回第一页,从头开始看了起来。 那是个读起来有点吃力但是意外地让人觉得还不错的故事。 正文 第七章,第二次初相逢 李德接着对甜甜讲故事。 五姨太的话音还没有落下,门口就响起李兴中愤怒的声音:“还不快把这个毒妇拉下去!”只见李兴中并沈颂和,以及一干人大步迈进这座小院。 原来今天是李兴中和沈颂和离婚的日子,两家的长辈都来做见证人了。后院闹出这么大动静,前院如何听不到?于是他们办好事就到李德住的院子里来了。 谁知道一进门竟然听到这样的事。都说后宅阴私,果真如此。光鲜亮丽的李家嫡子,竟然被一个小小的姨太太打压得如此厉害。唯一的嫡子都被欺压成这样,正房太太岂不是天天被姨太太奴役?难怪沈颂和拼着名声不要也要和李兴中离婚。众人心中一片哗然。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女人和男人离婚,等于被男人休弃,以后再也没有名声可言。没有了一个好名声的女人,不仅给娘家蒙羞,更意味着她以后再也不可能嫁出去了! 这样一想,众人更加觉得,沈颂和过得非常可怜。不禁同情起这个女人来。 那小厮见一群人进来,屋子里反而更加混乱,还是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找个大夫来看看生死不知的李德。他咬咬牙,自己把李德背了起来,一片吵闹中竟无人发现。他想既然没人去请大夫,少爷的情况又不能再耽搁了,干脆自己背着他去找大夫治病。虽然他有些害怕,毕竟李德已经没有气了。但他觉得人命关天,不能像那些大人一样见死不救,所以克服了心中恐惧。 但其实李德这时候不仅气通了,还幽幽醒转过来。已经能够感受到周围的世界了,只是没有力气回应罢了。他以前看书的时候听人说,那些脑死亡的人其实是能够听见声音的,只是不能够回应罢了。现在自己经历一次,发现这种神奇的事情竟然真的存在。一时间还有点稀奇。他趴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厮背上,因为路远时间长,慢慢地自己恢复了些许力气。就开口说:“今天谢谢你了。” 那小厮吓了一跳,但还是稳稳地背着李德没有让他摔下去。“少,少爷?您醒了?” 李德点了点头,想起来他看不见,就说:“嗯。今天谢谢你了。背我出来。要不是你。”李德叹了口气,觉得那些人真没意思,就不接着说下去了。李德对这个曾经过得很可怜的女人是有过感情的,但是后来这个女人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无法接受。不然他也不会至今都不想再和她说话。 因为在这个女人眼里,李德不是她的儿子,只是一个用具,用来获得什么利益的工具。这个女人为了吸引丈夫的注意做过很多稀奇古怪闻所未闻的事情,其中最经常使用的是苦肉计,让李德受伤生病,这样李兴中就会来看他们。上辈子她不止一次地把自己的儿子推下池塘,日子久了,李德甚至学会了游泳。这么说来几十年过去了,沈颂和还是没有半点长进,遇到点事儿总喜欢把李德往池塘里面推。 李德毕竟活了这么多年,总该有些长进。他回想自己在工地卖盒饭为一两块肉纠结的上上辈子,回想自己拼命勾搭男主角结果被女主角差点弄死的上辈子,回想自己一心求死的这辈子。 恍然若梦。 他太狭隘了,被眼前的逼仄蒙住了眼睛。他想要做一个不是那么狭隘的人。即使他的心里有黑暗,也能大大方方地生活在阳光里。他不想再做那样的一个畏畏缩缩的人。他想要珍惜对他好的人。上辈子他不懂得去爱别人的方法,这辈子他应该有所长进。 李德戳了戳背着他的小哥:“今天的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我是李德,咱们俩做个朋友吧。” 小哥显得有些受宠若惊,结结巴巴说了半天才说出来自己的名字。“刘,刘汨。” 甜甜非常高兴,因为他终于听到了一个他耳熟的名字。无论是沈颂和还是李兴中,她都没听说过。她非常开心地说:“爸爸,爸爸,我知道刘汨是谁!” 李德就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好啊,那甜甜来告诉我,谁是刘汨?” 甜甜指着李德背后:“这个叔叔!他还给过甜甜巧克力!”李德第一反应不是回头,而是头也不回地准备要走。他背后站着的男人一下子把他困在怀里。 于是这就行成一个局面,李德抱着甜甜,刘汨抱着李德。三个人抱在一起,看起来十分尴尬。但刘汨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他甚至很亲密地用他的鼻尖去摩挲李德的侧脸。 仔细一点的话就会发现李德在与他人相处的时候,会不自觉得站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这一点很耐人寻味,因为无论是教科书还是新闻,除了黄梅香的《青阳》之外,李德呈现在世人面前的形象都是无坚不摧,比起像是一个商人更像是一个征战天下的年轻君王,骄傲强大,凡他剑指之处皆为尸山火海。 “李德”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他应该强硬,在遇见刘汨的时候不应该只是躲避,他应该势均力敌地同刘汨争吵,甚至掏出一把枪来指着刘汨的眉心痛骂这男人对不起他。但是李德只是躲避,就好像自从郑旦开枪射中戚明泽大腿之后,郑旦再也没有报复过这些人一样,曾经勇闯天涯的年轻人们老去了,他们失去了自己狮子一般勇敢的心。 但即便是这样,失去“李德”模样的李德,还是刘汨当年喜欢的样子。哪怕对于天下来说“李德”已经死去了,但是在刘汨心中,李德其实还是老样子。总是站在原地,等着人去牵他的手。 刘汨跟了李德将近三十年,可以说是李德面前第一人。有些事情上面,即便是最受宠爱的侯睿东和最偏袒的戚明泽都无法比拟。李德是那种,等到事情彻底从他心里过去了,才会同别人分享心情的人。刘汨严密地观察可以说是监控着李德的一言一行,既然对方能够同甜甜讨论起与自己的初相识,也就是意味着,李德已经重新接受了自己,自己现在可以出现在李德面前了。 这是李德对他低头服软的信号,刘汨则迅速地把握时机,出现在李德的面前。 “你老了,我也老了,好好过日子,行不行?” 李德站在那里,不说话,也不知道是行还是不行。倒是甜甜开了口。 “爸,人都看着我们呢,好丑。” 李德这才动了动,挣扎开来,抱着甜甜大步走向没人的吸烟区。刘汨自然紧跟其后,这是他追回老婆的重要时刻,傻子才站在原地错过这样的好时机。 “阳阳?”刘汨赶上来,把甜甜从李德怀里面抱下来,放在自己怀里,“你看,咱们现在也是有儿有女的人了,年纪也到时候了,就算不看着我的面上,为了孩子,凑合着过下去怎么样?” 甜甜对于离开李德的怀抱十分不满意,对于组建一个新家庭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什么叫凑合过日子,我爸这样好的男人,弄堂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想跟他,何必就你!” 李德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更没有出声。他心里面有比甜甜更多的考量,刘汨说得不错,为了孩子,他的确应该给甜甜一个更好的环境成长,而不是成天东躲西藏张惶度日。甜甜不是他李德,李德不需要童年,甜甜需要。刘汨的话,对现在的他来说,尚有一定的吸引力。假如能够借此机会,为甜甜谋得一些…… 李德考虑得很快,他向来敢作敢当。注意,是作,不是错别字。所以当机立断:“我同你回去。”他那点遗产,他是不可能交出去的,但是他还没有到对刘汨来说全无用处的地步,大概还能折腾折腾从骨头缝里面榨出一点油脂出来。 刘汨根本没想到竟然有这样容易,人都是这样,得陇望蜀,他难免开始后悔这样晚才来,否则早就可以回去同李德过夫妻生活了。 就好像刘汨明白李德一样,李德对刘汨也是熟悉的,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刘汨的后悔。这后悔落在李德眼里,哪里是对过去时间的懊悔,分明是对李德答应了回来而感到后悔,后悔不应该叫李德回去。人非草木,李德心里面也有一些的难过。但是李德是识时务的男人,知道现在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便刘汨看不起自己,自己也得忍下这口气。 同床异梦,至亲至疏夫妻。大约就是这样。 甜甜对于李德这样简单地就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不是十分而是百分得不满意,很愤怒地伸腿狠踢了刘汨一下,迫使对方将她放下来:“我警告你,老同志!你要明白你的婚姻,不仅决定了你老婆是谁,还决定了我的老妈是谁。在这件事情上面,我有说话的权力!” 李德深深地看了一眼他的女儿,他存在在这世界上唯一的证明:“好,你说说你的意见。”他的声音十分疲倦,熬夜,忧思多虑,以及精神压力,已经让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看起来颓唐不堪了。但这一切在他的女儿眼里,完全不是问题,她的爸爸永远是惊天动地的大英雄。 甜甜笑了,那笑容好像沁了蜜糖一般温暖人心:“我不在意我的母亲是谁,但我在意那个女人能不能给你带来幸福。”她伸手抱住了自己的父亲,“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他值得这世界最好的女人给他幸福。所以不要为了我,放弃你的幸福。” 李德忍不住热泪盈眶抱住了自己的女儿。 这场面看起来的确感人,但刘汨站在一边,却觉得这话句句捅他心窝。他不是女人。也给不了李德幸福。但他想跟李德在一起,尽管他想得撕心裂肺,为此不择手段。 他直起腰,重新站好。看起来从那个普通的恋家男人抽离出来,变回了那个冷冰冰世间万物皆在胸中的成功男人。他从西装外套中摸出一副玳瑁框架眼镜戴上,好像战士披上了盔甲。 “丁思甜,你最好少说两句,我不介意为你付一生在阿德科特女子中学念书的学费。” 李德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怎么可能容忍刘汨随意威胁?立刻护住甜甜,剑拔弩张地回击:“你要是敢这么做,那就请原谅我把你捅死在这里。” 刘汨知道李德是个能在一切想象不出的地方拔出刀剑的家伙,明白对方在近身搏斗中的危险系数,只好笑了笑,退了一步:“除了甜甜,我们还有个儿子,他不太像你,脾气总是很好。” 李德虽然明白刘汨这是在缓和气氛,另找话题,但孩子这种事情一直是李德的雷区,刘汨踩进去一样照炸不误。李德听见对方让自己承认那个孩子的身份,心中当真是翻江倒海一般。没有男人能够接受自己的伴侣和其他人在结婚期间生下的孩子,这样的孩子,不客气的叫法是,私生子。 “甜甜是我的女儿,我只有这一个女儿,我也只要这一个女儿。”言外之意,他李德,不接受任何一个私生子。他抬起头和刘汨平视,眼神凶猛如捍卫领地的雄狮。 正文 第八章,斩断人情的锁链 “我这辈子,就甜甜一个孩子。只有她,也只是她。”李德很坚定地同刘汨讲。 刘汨也很坚定地同李德讲:“反正都没有血缘关系,甜甜可以,明楚怎么就不行?” 李德就拿他惯用的死鱼眼瞪刘汨,刘汨与他面无表情地相互对视,半晌李德先败下阵来。叹了口气:“别说我对不起你,是你逼我发大招的……”他蹲下来,对着甜甜说:“甜甜,把你妈妈留下来的信物拿给这个叔叔看一下。” 甜甜下意识地看了刘汨一眼,捂紧了胸前的锦囊。李德宽慰她,告诉她,给这个叔叔看没有关系。甜甜这才小心翼翼地将锦囊从衣服下面扯出来,小心地解开,取出里面的信物。那物事看起来很是其貌不扬,黑乎乎的,给人一种暗淡无光的感觉。 但刘汨从看见那东西开始,就屏住了呼吸。他愣了大约一分钟,猛地回头抓紧李德的领口:“你怎么敢!” 那是一方被用旧了的黄铜印章。李德的私印。早就丢在日本,下落不明。因为这个,李德甚至没有办法打开他的保险箱。 刘汨这才明白,这哪里是把私印丢在日本了,根本就是把这私印送给人家女人了! 李德蹲在那里,将那一方小小的印章搁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追忆往昔:“当年碰到甜甜妈的时候,我还在日本被人家当孙子一样追着跑呢。转眼孩子都这么大了,我还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李德提起来还有几分唏嘘。 刘汨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说话。简直天旋地转。他往后退了几步,靠着墙壁,这才稳住他摇摇晃晃的身体。刘汨的脑袋晕乎乎的,好像什么也没有办法去思考。 李德看他情况不对,就随口问了一声:“你还好吧?” 刘汨用力地甩了甩脑袋,他把自己鼻梁上面架着的眼镜摘下来,用冰冷的手背去给自己发热的眼眶降温。 李德把印章还给甜甜,叫她收好。甜甜小心地拿手帕将印章上的指纹擦干净,这才放进锦囊里面,重新将锦囊藏进衣服底下。李德站起来,摸了摸甜甜的脑袋:“她妈妈是个死心眼,出身华族,为了跟我,和家里面断绝了关系,一个人大着肚子跑到上海来。不会说中国话,凭着一腔热血跑到蔷薇花园来想要找我。李家明白了她的来意,把她打了出去,告诉她就算她肚子里面真的是李德的孩子,也不会得到一分钱。还警告她,如果胆敢把这孩子父亲是谁的消息散播出去,就要了她的命。” 甜甜低下头小声地哭了起来,李德亲了亲孩子的脸颊,然后将她抱起来:“他妈妈很爱我,拼了命也要替我生下这个孩子。从小就告诉甜甜,以后遇上了爸爸,千万不要怪他不早点来找她们母女,因为她的爸爸是个大英雄,要在外面顶天立地。” 李德突然笑了一下,对刘汨说:“你,你的爹妈,你的兄弟姐妹,你的子女,你的姘头,都在花着我的钱。而我,我的女人,我的女孩,我的女儿,却在地狱里面挣扎。刘汨,这不公平。一点也不公平。” 他站在午夜的黑暗里面,火车上惨淡的灯光将他平淡无奇的脸映照得好似鬼魅一般。他的眼睛黑沉沉的,仿佛能够将周围的光线吸进去。 “我拿一辈子的积蓄还了债。还清了当年给侯睿东一刀和戚明泽的情缘。现在,该你还我了。”李德紧紧地握住刘汨的手腕,直视对方的眼睛。 刘汨的眼眶通红,眼角还残留着余下的泪水。他低声吼道:“你要我怎么还?你还要我怎么还你!你都不要我了,我怎么还给你!” 李德盯着他:“你知道我要什么。” 刘汨像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痛苦嘶吼的野兽,嘶哑着嗓子告诉李德:“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李德强迫对方与自己对视,低声诱导他:“你知道的。你只要放我走,别来找我就可以了。这点事情你做得到的,不然我就把你的一切都剥夺走,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我统统抢走。你不想的对不对?” 可是刘汨不为所动,苦苦地哀求他:“别这样,求求你,都给你,都给你,别把我丢下去。都给你,都给你,我不要了,都不要了,全给你!”他生怕李德不相信,把手里的眼睛,手表,戒指,钱包,私章,一切能够拿出来的都一股脑塞给李德。他通红着眼睛,抓着李德那东西不方便的手,深深地看着李德:“之前都是我错了,你怎么样都行,别赶我走,别。”他抓着李德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是你先来的,不能把我丢下来。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别不要我。” 李德看着刘汨,拿他那布满老茧的手掌去摩挲刘汨脸上的皱纹。很没头没脑地问了刘汨一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还记得吗?” 旁边轨道驶过来一辆火车,那边极速而过的灯火让李德的侧脸忽闪忽灭。刘汨的心忽上忽下,背上起了一层冷汗。 “你说,你要让我过最好的日子,早上想睡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起来,想和谁说话就和谁说话,想不理谁就不理谁。你说,你要挣钱给我花。” 刘汨,你还记得你当年说过的话吗? 李德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光,明亮得好像还是那个生长在姑苏水乡的孩子。 刘汨的思维无法克制地陷入了当年。 刘汨带着李德去看了大夫,一番折腾下来,大夫说什么事儿也没有,非要说的话,就是有点营养不良。在李青阳的坚持下,刘汨也看了一下,大夫说他身体也很好。 于是两个人很欢喜地回家。李德此时已经不头晕了,但刘汨坚持背他回家。他想了想,就乖乖地趴在刘汨的背上,好让对方省点力气。 李德回到家的时候,大人们分成三个阵营,其中两个互相撕逼,一个负责和稀泥。并没有人多在意他们两个,但处于礼数考虑,李德还是过去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请安这事李德上辈子就学得很好了,这辈子根本不会失了礼数。大人们这才注意到李德脖子上的青紫印记,纷纷过来表达关心爱护以及亲切的慰问。李德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但隐隐有些不耐烦。李德大致看了看,凭借上辈子的记忆,他认出来这些人都是些在家族里却没有什么实权的家伙,就放心地坐下。他在李家的地位很高,除非是族老,他没必要听别人说这些假大空的废话。 他的态度毕竟不是那么恭敬,总有人看不惯。李德端起茶盏,浅浅地饮了一口。老实说,他一点也不在意这几个家伙的心思。 敌对阵营的两方就当李德不存在又开始撕逼起来。李德坐在那里听了一会,大致了解了情况。 按道理说,李兴中和沈颂和离婚,李德作为李家嫡子,应该留在李家的。但沈颂和慈母心肠,舍不得李德,所以想要把李德一起接走。李兴中觉得哪里有这样的道理,所以不允许。李德心里明白的很,沈颂和看上了他身上那份李家家产,李兴中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打算,但他们毕竟是父母,不好把儿子的家产挂在嘴边,所以彼此都不点破。 这件事要是说起来,那就比王大妈的裹脚布还要长了。 当年李老爷子还在的时候,将家产一分为三,一份留给老妻养老,一份留给儿子继承家业,但是中间最多的一份,他留给了那时候刚刚出生的李德,足足有四成。这个你可能没有什么概念,换成银子你大概就知道了。足足四千万两白银,换成银元大概有五千五百多万,换成英镑大约也有五百多万呢!那时候两百万银元的身价已经算是富豪,清朝在的时候,全年财政也才六千来万。可以说富可敌国。 那么,大家肯定有疑虑了。这么大一笔财富从哪里来的呢?李德既然有这么多钱,怎么还能受一个小小的姨太太的折磨呢? 李老太爷那笔钱从哪里来已经不可考,但是结合老太爷当年的事迹来看,大约摸是从慈禧老佛爷哪里得来的。老太爷生怕自己的孙子这笔钱会被人私吞了去,就将钱分作几份,存了一半进了瑞典的银行,不是李德亲自带着钥匙去取绝对取不出来。剩下的一半用来购置田土,置办商铺。银行里面的那一笔钱,有心人就算再有心也拿不到,银行外的那笔钱?李德不是还小吗?总得有人打理吧!外面的两千多万,不要说还能生钱了,这些年被沈颂和以及她的娘家掏得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了。李兴中没什么能耐,就是一个空有名声的清贵诗人,不好和沈家那群丘八斗,只好忍气吞声。但他如何甘心李家的商铺转眼就姓沈?斗不过沈家还不能拿沈颂和出出气?李德素来和他娘一条心,李兴中折磨沈颂和自然顺带上他。那么,这就解释通了,为什么李兴中对李德不好的缘故。 上辈子李德认人不清,觉得李兴中单纯是个渣男,沈颂和是个单纯的受丈夫冷暴力的女人。认识一个人真的是需要时间,慢慢地知道,原来真的像殷素素说的,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说谎。慢慢地知道,真相的背后还有一层真相。也慢慢地知道,当人的贪念足够大的时候,什么伦理道德都可以抛到脑后。李德看着面前这个装扮朴素,看起来十分忧愁的美貌少妇,在人后竟然是另外一副模样。这样一想,他觉得很有意思,放下茶盏,托着腮仔细打量起来。 上辈子他刚来这里的时候,沈颂和对着他哭了几场,就相信了她单方面的诉苦。后来种种机缘巧合,李德明白了真相——当年的沈颂和其实知道自己并不是她的儿子。又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明白了真相之下的真相——当年原主就是被沈颂和给弄死的一个女人,不,一个人,要如何舍弃作为一个人类的羞耻感责任感,才能做到这个地步。 李德猜,她一定是斩断了自己与正常社会的所有联系才做到的吧。李德不由得继续猜想,是不是给她一柄方天画戟,她就可以把女娲娘娘辛苦补好的天给捅了? 刘汨站在李德旁边,看李德神情似乎十分落寞,就偷偷地拿他的手,将李德的小手包在掌心。十六岁的刘汨不知道天高地厚,他初来乍到,哪里知道什么。脱口而出地用稚嫩的誓言来安慰李德。 “我对你好!” 甜言蜜语真好听,但时间会将它变成刀片,把将它当真的傻子千刀万剐。 正文 第九章,他矛攻盾 刘汨大受打击,但智商并没有完全下线,很快就想起来了一件往事,他将李德拉到眼前,盯着对方的眼睛,希望从中间发现蛛丝马迹。 “你说过的,你不行,你根本硬不起来的,对女人。” 李德直视对方:“所以要点助兴的东西啊,烟,蛋糕,棒棒糖,药片,都行。”顿了顿,他补充道,“不是你让我对那些东西上瘾的吗?顺带一提,甜甜从小就有风湿性心脏病,还遗传了我的哮喘。她从生下来就开始生病,她妈妈为了给她治病,在外面出卖肉体。” 甜甜坐在李德怀里面低声哭泣,刘汨这才注意到这孩子泛着紫色的嘴唇和呼吸声。李德没有说假话。这孩子真的是李德的。刘汨的脊梁骨几乎倒塌下来,李德有自己的亲生骨肉了,那他这么多年到底在做什么呢?上蹿下跳,像是一个笑话。 他勉强支起一个笑容,对李德说:“甜甜是你的亲生,这很好啊。但她一个孩子,没有兄弟姐妹的支持,以后咱们离开她了,难免会孤独。多收养一些孩子放在膝下承欢也不错。” 李德就笑:“没事,甜甜身体不好,肯定走在我前面。到时候我这个白发人送她。兄弟姐妹没什么用,你知道的。我妹妹不就睡到我老婆床上了吗?” 刘汨再也笑不下去了,他满脸泪水:“你还在因为杨淑芬怪我。” 李德嫌恶地别过头:“没有。” “你有!你明明就在恨我!” 李德被他激出来心中怒火,也朝他怒吼:“是!我他、妈恨死你了!你是我老婆!她是我侄女!你们俩生了孩子,我还得抱过来当自己孩子养!我贱啊我!” 李德抱着甜甜往后面退了一点,也靠着墙。这是习惯,以前他身体比甜甜还不如,稍微生气一点,就会浑身颤抖站都站不起来,必须找个东西借点力才能站住。李德当年病痛常年折磨着他的躯体,而人渣则成天折磨他的内心。刘汨在他看来是个典型的直男癌孔雀男,飞黄腾达之后完全把之前的海誓山盟当屁一样放掉。 见鬼的是,李德居然还当真了。 感情这回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必要的。但对于那些征战天下的人来说,江山美人绝对不可兼得,这个例子古往今来很多英雄豪杰已经验证过了。比如凯撒比如安东尼再比如西楚霸王,哪一个有个好下场?李德也在这个证明过程中出了一份力。切身体会了什么叫做彼之蜜糖我之砒霜。 刘汨扑过来,像一个孤胆英雄一样,浑身是胆地,孤注一掷地,不顾一切地,坚决地吻上李德。带着泪水的咸味。 李德有点蒙逼。事情来得实在是太突然了,他甚至来不及捂住甜甜的眼睛。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刘汨已经离开了他的嘴唇。目光灼灼,眼睛亮如汽灯地看着自己。 “我以为你一点都不在乎我。” 李德伸出手来,使劲地擦自己的嘴巴——老实说他觉得接吻什么的有点恶心,他看过书,人的嘴巴生活着几亿细菌,比垃圾堆还脏。李德擦了半天,刘汨的眼睛都暗淡得快要没有光彩了,他才终于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 “智障也不喜欢被戴绿帽子。”李德为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刘汨跟了李德这么多年,要是没有一颗足够坚强的心,也走不到现在,即便如此受到打击,但还是接了下去:“哪怕只有一点在乎,我也很高兴了。”那姿态看起来低到尘埃里面去了。 但是李德知道,真正低到尘埃里面,还得开朵花给别人看的苦逼是自己。所以冷笑一声:“刘汨,这儿就咱们俩,顶多还有个孩子。别装情圣了好不?看着恶心,好像不提醒别人李兴中是你老丈人,你就活不下去似的。” 这里面不得不提起一段故事。李德说杨淑芬是自己的侄女,但李德哪里有姓杨的侄女呢?这里就要提起来一个故人,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五姨太的女儿,有点小霸道的庶出女儿李淑芬。李兴中为了娶人家知识分子进步女性,和旧式女人统统一拍两散,甚至连孩子都不要了。李淑芬无处可去,五姨太这时候就求李德帮一把,李德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把李淑芬交给五姨太抚养。这时候有个香港傻大款疯狂地爱上五姨太了,也不计较什么,就把李淑芬带回去做女儿了,故而改姓杨,叫杨淑芬。 世事如棋,当年五姨太还要求他搭救李淑芬,现在杨淑芬却掌控着李德的公司。 同学少年多不贱。只我一人贱成狗。李德愤愤不平地回想起当年。 李德上两辈子没和什么人结过仇怨,自然不可能修炼得到像其他穿越人士那样的“冷酷血腥充满杀气”的眼神。老实说上上辈子他还是一个近视眼,眼神儿不太好。所以脑补能力强的围观群众当成了他对沈颂和的依依不舍。 然后两方人马又开始了新一轮唇枪舌战,他们心里都是想着钱,但都绝口不提这件事,尽说一些亲情难以割舍,祖宗之礼不可废的废话。李青阳听得心里很烦。但他不得不呆在这里,有样东西,他必须在这里找到答案。李老太爷留下来的信物到底是什么?李兴中骨子里是个万事不操心的男人,没仔细想过李老太爷当年交代过的话中间的含义。但这直接关系到一笔数目巨大的银子,李德却是不能不管。李老夫人,李德凭借上辈子的记忆,排除了这个女人知情的可能性。 那么知道线索的只有可能是李家曾经的儿媳妇沈颂和了。上辈子李德在李家的最后几年,听到不少流言蜚语,这世上没有什么空穴来风,有这种说法就代表有它的可能性。李家下人曾经流传过,李兴中和李德其实不是父子是兄弟的流言。李德当年觉得这不仅是无稽之谈,还是诋毁诽谤,不小心听到的时候狠狠地教训了那几个下人,让他们闭紧了嘴巴。 这辈子对沈颂和没有那么多私人感情了,理智冷静地去想,这么说还真有点道理。换成自己想一想,你留遗产的时候会给你刚出生没多久的孙子分最多吗?当年的老太爷对他这个孙子真是好得没谱了,不仅亲自给他取名“德”以示殊荣,还想尽办法给他把钱留下来。那是李兴中不操心,换个人都得想想,这个爷爷是不是对孙子太好了。 李德对沈颂和以前是百分百相信着,现在却不敢确定,沈颂和会不会做这样的事,甚至觉得,她真的会做。 这个女人上辈子出轨,胆子大到,在李家生下和别人结合诞生的孩子。这个女人上辈子吸食鸦片,最后因为这个而死,那时候还告诉李德这是被李兴中的冷暴力折磨成的。 一想到上辈子的自己像一个傻子一样被这个女人耍的团团转,心里就像烧起来一把火。他可以接受一切伤痛,但他重要的人不可以。他爱的人不能用爱的名义欺骗他伤害他,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底线。 别说兔子了,王八火起来咬人也是疼的! 算算日子,沈颂和现在,怀了那个孩子已经三个月了。要是李兴中知道自己半年没进沈颂和屋,沈颂和给他怀了个孩子怎么样?上辈子沈颂和早有准备,李兴中问起来的时候掩盖得堪称天衣无缝,这辈子,李德猜她可不一定再做得那么完美了。 他站起来,问坐在上首的李兴中:“父亲,五姨太如何处置?” 李兴中没想到他们在谈论五千多万的大事的时候,李德这个没眼力见的熊孩子还记恨着那个欺负他的姨太太。就不以为意地摆摆手:“送去做姑子也就是了。” 李德就做出一副忧心父亲的好儿子样子说:“父亲,直至今日您还在迷恋那个女人吗?女色误人啊父亲!” 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都惊呆了,连李兴中六岁的儿子都知道他爹在女人这问题上看不开?一个稚童有如此心智实为难得,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李德义正言辞道:“父亲若非宠妾灭妻,宠庶灭嫡,何来今日之事?事到如今父亲既然还是如此执迷不悟,就请原谅儿子今日的私作主张了。” 他回头大声吩咐门口侍立的下人:“把那贱婢带上来,少爷要亲自处理此事。”下人们此刻不敢怠慢,很快就把曾经的五姨太带上来了。五姨太娘家姓戚,是私奔出来跟李兴中的,比其他家生子姨太太还不如。但她有一点远远超过那些姨太太,就是这个女人手腕非常好,不然也不可能压制了沈颂和这么多年,还抢在沈颂和之前产下庶子。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是沈颂和的死对头,沈颂和肯定有把柄抓在她手上。今天遇上生死危机,她肯定要把沈颂和拉下水的。 敌人的敌人可以成为暂时的盟友。但不是永恒的。因为彼此之间的仇恨永远无法消弭。 刘汨再一起试图凑近李德,李德把刘汨的脸狠狠地打到一边去——他早就想这么做了! 李德痛骂他:“我踏马不是你招之即来的妓、女!” 刘汨挨了打,半晌没有说话,李德以为他要发火,然后又要打他,就握紧拳头严阵以待。刘汨只是回过头,用很哀怨但又有点莫名其妙地雀跃的眼神看他。 “明楚不是我的孩子,我跟杨淑芬也没什么。” 李德很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这与我何干?那个婊子欠了我钱,还霸占了我的家产。这才是重点!” 刘汨叹了口气,用低低地声音说:“公司不能给你。” 李德知道,这话没办法接着谈下去了,于是靠着墙,干脆专心致志地等火车进站。 他们在黑暗里面静默许久。 刘汨终于在黑暗中间开口:“我不能再看着你把命填进去了。军火买卖是个无底洞,好不容易把你从泥沼里面拉出来的。杨淑芬正好给你当替罪羊顶黑锅。” 正文 第十章,借刀杀人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对权力的欲望令人叹为观止。要钱不要命,就可以很好得形容李德。 李德深深地看了刘汨一会儿,然后自愧弗如地赞叹道:“玛德智障!” 倘若他真的是那种,舍弃了自己建立的功绩就可以幸福活下去的人,他早就这么做了。可他不是。他真正的敌人站在他面前,竟然告诉他,把杨淑芬推到那个位子可以堵住敌人的枪口。 何其可笑。 火车缓缓进站,列车员走过来,隔着玻璃,不确定地问刘汨是否打开车厢门。刘汨看李德,李德点点头,说自己要下车。刘汨就让开一条路,让列车员去开门。直到下车,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刘汨心里有千言万语想要吐露,奈何李德只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本不欲与他多说一句。 李德抱着孩子,拎着他那口藤条箱子,穿行在火车散发的蒸汽与站台昏暗的灯光中间。刘汨紧紧地跟着他,好像还是几十年前那样,李德到哪里都带着他那个能干的秘书直闯天涯。但时间卡在他们中间,不是简单的几天,而是漫长而艰辛的几十年。 李德在火车站旁边找了一家小旅馆。一对四五十岁的夫妻打理经营,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亮着欢迎游子的灯光。老板是个苏北男人,个子不高,不爱说话,但手脚十分勤快,很快就给李德准备好了客房。老板娘是个典型的当家女人,精明聪慧,头上烫着时髦的卷发,穿着一身厚实的睡衣,披着披肩,一副临时起来的模样。 老板很心疼媳妇的样子,从客房里面出来看见老板娘起来了,走过去用苏北话同她很快地讲了什么。刘汨站得很近,听清楚了。原来那男人在说,外面冷,快回去睡,这里有他一个就够了。刘汨本来不是那么情愿让李德住在这种看起来不是太好的住处,想带他换个地方,可是这男人用一句话就将他打动了,刘汨勉强觉得,这里也不是不能住。 老板娘没有理她男人的啰嗦,看刘汨站在那里,就问他,是不是也要住房。刘汨自己没有太多讲究,就说是,想住一间跟刚才那人房间近的。 老板看到这两人是前后脚进来的,又听说要近的房间,心里面有些诧异。再看刘汨衣着不凡,觉得不像是他们这种小店的顾客。心里面就起了一分警惕。不着声色地站在刘汨和他老婆中间,悄悄地隔开他俩。 刘汨混迹江湖许久,这点小心思看得一清二楚。心里面不禁好笑,但一想,又觉得这男人的爱妻护妻之心难能可贵。就好脾气地解释道:“老板,刚才那个是我媳妇,带着我女儿。他同我吵架了,一气之下带着孩子跑出来。我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劳烦老板行个方便。” 老板一愣。像他这样的男人,还真没见到过这样的家庭。倒是老板娘见多识广,掩唇娇笑,连声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刘汨看老板不相信,就打算把自己的钱包拿出来给老板看。一摸口袋,这才想起来钱包刚刚给了李德,还在李德那里。 于是跟老板他们说:“你们看,我的钱包还在我媳妇那里。你们同我一起去,我拿钱包好付账。” 刘汨找到个合理的借口,堂而皇之地敲了敲李德的门。门先不开,李德在里面问是谁。刘汨就说,是我,钱包在你那里。李德过了一会儿才开门,一条小缝,劈头盖脸扔出来钱包同私印等许多东西。刘汨把东西一一捡起来,朝老板笑了笑。 果然是对闹别扭的夫妻。老板同他老婆相视一笑。 接下来刘汨要房间,老板很爽快地将李德旁边的那一间给了刘汨,房间是用木板隔出来的,李德在一边有什么声响,刘汨都听得到。刘汨很感激,对夫妻二人道了谢。老板夫妻笑着摆摆手,以过来人的口吻对刘汨说,没事,谁家两口子没红过脸呢? 刘汨听旁边房间里面的人歇下来了。便也和衣躺下,他现在精神亢奋,一想到自己媳妇带着闺女睡在旁边,哪里还睡得着?恨不得两只耳朵竖起来,连心跳声都不要放过。 果然,睡下来大概两个小时,隔壁就有动静了。甜甜絮絮的低语,大概表达的是,想上厕所。李德应了,然后起来带她上洗手间。刘汨把门也打开。天亮的晚,这时候还是蒙蒙亮的。光线暗,刘汨怕李德脚踩空了。这里到底不是在家,能让李德闭着眼睛走都不怕。 晨光里,李德带着孩子走在前面,刘汨跟在后面。 刘汨心里面其实是有些难过的。一直没睡,把当年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翻过来倒过去地想。他先是想,如果自己当年没有跟李德赌气,早早地解释清楚,不管李德愿不愿意都把事情说给他听,现在会不会自己就睡在李德旁边?又或者,李德当年,不用去死? 当年他的确勇敢,的确不要脸,但是不是再勇敢一点,再不要脸一点,他跟李德会不会获得幸福? 李德把甜甜送进洗手间,一个人守在外面。刘汨心里面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可以试试。他舔了舔干得起皮的嘴唇,走上前,紧紧地抱住李德,然后不顾一切地告诉他。 “我跟杨淑芬真的没有关系,明楚也不是我的孩子,我让明楚跟你姓,是因为他身上到底有李家的血统!你不是想要孩子吗?我们回去再收养几个,跟我回去吧阳阳!” 意料之外的,李德并没有挣扎。他低着头:“我答应了你,那就会回去的。” 刘汨亲吻李德的发旋:“我知道你不喜欢明楚,反正有了甜甜,明楚我们就不要了,你看好不好?” 李德听在耳里,心下发酸,想着是不是当年刘汨也这样抱着杨淑芬说着可以抛弃自己的话。有利用价值就留下,没有就马上丢掉。人命跟草芥一样,说丢就丢,不值钱。他正要感叹刘汨的铁石心肠呢,却忽然想起来,这种手段,这种想法,似乎正是自己手把手教给刘汨的。当年,他刚认识刘汨的时候,正是当着对方的面,利用五姨太除掉了沈颂和,然后再过河拆桥干掉了五姨太。 有些人做好事,可不是出于好心,这一点李德是在他在这里的母亲沈颂和身上感受到的。就好像某些慈善家,他们捐款可不一定真的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着想。他们可能有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 沈颂和就是出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才对李德好。这听起来很荒谬,这世上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上辈子,李德用很长的时间才明白这世上没有谁应该对你好,即便是你的父母。所以这辈子,他对于沈颂和的态度也不是十分在意。从一个旁观者角度来说,他甚至替沈颂和累得慌。沈颂和的眼睛明显地表现出对李德的不喜,但又不得不用她的嘴巴和手表达对李德的爱意。她让自己做到了许多母亲做不到的地方,比如夜里几次起床为睡相不好的李德掖被子,比如李德身上的每一件衣服都出自她的手,再比如她事事都绝对听从李德的意见。这样的事情有很多,但只要有一件事情做不到,她就比不上这世上的任何一个母亲。 那是伟大的母爱。 很神奇的,李德在沈颂和身上感觉不到一点爱意。这完全不应该啊。沈颂和明明一点也不想要做这些事,但她不得不做,仿佛有人在监督她命令她去做。这是为什么呢? 李德猜想,这件事李兴中不知道,作为沈颂和的死对头几乎把持整个李家后院的五姨太可能知道一些。就算她对这个什么也不知道,但沈颂和总会有把柄抓在她手里。遇到今天这种情况,就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五姨太也会把沈颂和拉下马来。出于陷害沈颂和的心,李德准备好好修理修理沈颂和的死对头。 李德不是那种话多的人,很多时候总会在心里滔滔不绝,等到了开口的时候,反而不想说了。可是大凡是人类,都喜欢脑补。五姨太被带上来,见这么多人在这里却无一人说话,心里未免有些忐忑。再加上她上来前大约听到点消息,说什么这次是李德来审她。 他两个儿子的前程还抓在李德手里呢!虽然李德今年才六岁,虽然他的两个儿子比李德还大了两岁,虽然她的儿子女儿平时也都受李兴中喜爱。但这些东西都是虚的。只有把家产牢牢抓在手心的人,在这个家里才算顶天立地。想她曾经也是呼风唤雨,如今不是说被李兴中送去当姑子就去了吗?沈颂和那样的大家闺秀不也是说被休了就被休了? 李家老太爷给李德留下来的东西,她当年可是见过的!老太爷从山东带回来的大头兵,个顶个的身强体壮。当时老太爷可说了,这都是李德一个人的,李兴中都没份!那些数不尽的金银财宝荣华富贵,只要把李德哄高兴了,以后从指缝里露出个一星半点,也够她孩子们下半辈子一生无忧了! 可李德就站在那里,板着个脸,不说话,她怎么猜得到这个心思阴晴不定的破孩子心里想着啥?又喜欢听啥?或者说,想要知道什么。五姨太在李家呆了这么久,早就修炼成了精。李德这时候把她提上来,如果不是为了给沈颂和出气,那就只有一个可能,问话——她现在可不敢把这个家伙真当一个什么事情都不懂的六岁孩子看。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五姨太在沈颂和身边安插了不少眼线,不说一举一动都在她的眼睛底下,至少大事小事多少也知道不少。 据说李德从上次投缳后对沈颂和一直冷冷地,连话都不说一句。今天沈颂和说要带他一起走,李德也一声没吭。这不同寻常啊。要知道之前的李德可不是这样一个人。他对沈颂和可是出了名的孝顺。而沈颂和可是一直把李德牢牢把握在手心。 五姨太敏锐地感觉到其中的蹊跷,这绝对不是什么一时之间的母子冷战,其中必定有什么缘故。 好似一下子醍醐灌顶,她一下子福至心灵。扑到沈颂和面前抓她的脸:“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被丈夫休了,还想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跟我一起绞了头发做姑子去吧!” 众人蜂拥来拦,她用余光一扫,只见沈颂和梨花带雨,李德却还是站在那里。 她明白了。这是打算借她的手打沈颂和呢。 她这下就放心了,她手里抓着的把柄可不少呢,今天无论如何沈颂和也落不到什么好。但就是不知道,李德想要沈颂和今天倒霉到什么地步。轻了可能对于沈颂和来说无关痛痒,重了那有可能涉及李家的颜面。这该怎么办呢?她一边装作泼妇发神经,一边仔仔细细地想着。 女人这种生物,差不多都是越漂亮越心细如尘,什么胸大无脑纯粹是因为那些漂亮都是后天造出来的。 她想了想,决定冒险试试李德心里的那个度到底怎么设定的。这件事绝对能把沈颂和弄得身败名裂,但比起另外一件,已经算是对李德不痛不痒了。 女人为母则强。为了她的儿女,今天就拼了! “呀——”她大叫一声,凭着小时候做活养出来的力气,一下子挣扎开那些只会唧唧歪歪的妇女的束缚,一头撞在沈颂和肚子上。她力气奇大无比,沈颂和撞倒了身后的太师椅,一连退了好几步撞到了柱子上这才停下。果然,沈颂和下身殷红一片,已是流产了。 一时间,抓五姨太的抓人,救沈颂和的救人,贵妇人的尖叫声,绅士们羞红了脸口中念念有词,鸡飞狗跳乱成一团。在那样的混乱中,五姨太拼着一口气,看了李德一眼,只见他在人群中慢慢地闭上眼。五姨太这才像他一样舒了口气,终于晕了过去。 出门一年,一个月前刚刚从回来的李兴中,打哪里来的三个月的孩子呢?沈颂和此次翻身无望,正好没超过李德心里那个度。 终于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