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子弹偏离轨道(圣泉) “池凌云,你爷滚了就别回来了,咱想你的心受不了折腾……副队,祝一路顺风!” 池凌云对山西武警特警队最后的印象停在这条别扭鲜明又刺眼的横幅上,当时,因为父母压力而必须军官转正的池凌云在原队长老何的陪送下,动作麻利地走出了办公大楼,直奔警队大门口,即将奔赴新环境。老何一如既往的语重心长,一如既往的句句中矢,却没有一如既往的严气逼人。 池凌云感觉得到那熟悉陈练的语气中的一丝离别,不明显,却也不淡。他听着对于他在新环境中行为的告诫,眼里快速而细致地映入部队的一砖一瓦,仿佛要把操场上每一个因训练而磨出的凹凸扫描下来,备份,让以后可以重复回播曾在这里流过汗水的每一个画面。 他的队友们十分钟前就站在那操场上给他举行了简单的告别仪式,没有过多的言辞,和平时列队一样锐利而严肃,于是他满意地交代了几句,便让他们解散了。 “有空就回来,没空就不勉强,以后怎么走就自己看着办了,我……” 池凌云第一次见到队长犹豫,平时老何说话都目标明确,直截了当。不过他也明白这次情况特殊,毕竟相处了也三年有多,是块石头都有感情了,何况他在老何的带领下也多次出生入死。战友间的这些情谊不是轻易的离别或无情的时间就能冲淡的,反而会因为这些而更变珍贵,唯一,更不可复制。 “队长,我知道的。谢谢您的教导!”池凌云立了个标准军姿,像旗杆般挺直,眼眸深不见底。老何点点头,嘴角的弧度拉大,紧接着示意他往前。池凌云心底镇了镇情绪,往大门口迈出去,后面随即传来乱而急切的呼喊。 “副队……” “池哥……” “少校大池……” 池凌云一回头,整个特警队的队友都涌在了办公楼的二楼走廊了,一条红艳艳的横幅被拉开,黄灿灿的一行大字列了出来。 “池凌云,你爷滚了就别回来了,咱想你的心受不了折腾……副队,祝一路顺风!” 池凌云一愣,花了两秒钟才抓住那句话的重心,他的脑部迅速对比他意识最模糊那次抓住重点的时间——才一秒半。那时他带队友攻到枪支走私犯的最后一道防线,自己却因掩护队友而肩部中弹,在失血过多,将近休克的情况下,他藏身的角落突然飞来一手榴弹。 池凌云当时花了一秒半钟时间才抓住眼前的情形,紧接着迅速条件反射,一脚把滚到身后的手榴弹踹了出去,要是晚零点一秒都找不着人了。可是这个时候,身处安全环境中的他,竟然花了两秒钟时间才弄明白眼前的情况。 那横幅上的话语用的是他的调调,霸气无赖又不可抵抗,俨然一副你有理你滚,你滚就滚远的气势。平时私下和队友们相处的时候,池凌云就是这副德性,但大家都不敢驳他,只能默默不愿也愿了地受着。他却没想到今天大家敢学他说话,心想他都还没走出这门口,这帮小子就反了,可是他又明白那是众队友对他这个副队长离别的最深不舍,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他转过脸看了看老何的表情,难得一见的温和。他又转回头盯着那横幅和队友的脸,心头温热,喉咙有些刺痛,但还是忍住了。他举起张开的右手,做了个收拳紧握,拇指朝自己的方向,露出个微笑。那边二楼上瞬间就安静了,都伸出了左手,紧紧地握紧,个个脸上都哭丧着脸。 这个手势是池凌云和队友们的暗号,行动中遇到特别危险的时刻的时候,他就会摆出这个手势,示意情况全在他掌握,别人不能插手,有所有后果、危险都他揽起来的意思,也有即使牺牲,也只能牺牲他一个,谁也不能乱来的意思。 这个手势被用到的次数不多,因为老何和池凌云没有让那样特别危险的情况常出现,但这个时候,池凌云突然感觉队友们的感情甚至比最危险时刻的感情还要深,还要难以让人承受。 于是他要求大家都收了这种感情,所有的离别或不舍,都应该由他承受,毕竟提出离开的是他,唯一装出不在乎离别的也只有他。幸好,队友们都做出了接受的手势,他还真怕有人不配合,那样的话他也许当着大家的面就泪流了。 那样的场景他还不能想象和接受,毕竟从鬼门关回来的那次见到病房里个个抱头哭泣的脑袋的时候,他也没有哭,他一直是那个坚强不摧,风趣也爱耍坏蛋的副队。 池凌云没给太多时间自己细看每一个队友的表情,正式敬了个礼便转身离开了,老何在身后的叹息在他心头弹起一缕尘,轻而混浊,只是他安静地背对了身后的一切。 他对未来没有过多憧憬,他生涯中最高峰的时光已经在武警特警队里度过了,那种出生入死、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不会再重现,外面的社会又到处歌颂着理所当然的和谐。他的生活将恢复平淡安静,就像抛物线的后半段那样,曲线往下,而转业到地方工作其实就是变相的降职,虽然警衔没有降,虽然他也毫无怨言,因为父母。 池凌云没想太多,只是算计着在火车上要度过的无聊时间,还有设想一下即将入驻的警队和警队所在那个城市的情况。那是湖南省内的一个地级市,叫招城,在他家乡隔壁,但他没去过。他有在网络上搜过相关的资料,只知道很少、也很官方的一部分内容,人口、面积、工农业建设等,那些对他来说无关痛痒,他不相信表面资料,只相信实地调查后的真相。 所以,在火车上的时候,他没有多想,尽量和旅客闲聊,转移注意力。当然,和人瞎扯这种事情对于池凌云来说真是小菜一碟,一个小时不到,整个车厢的人都认识了他这个穿着警服的帅少校,有几个警察控的少女还特意跑来和他搭话,一副好不花痴的表情,乐得他心头开花。但是,对于池凌云来说,女人还是个新鲜物种,而且是他捉摸不透的物种。 在池凌云的世界中,女人是稀缺动物,他唯一熟悉的女人是他妈,可惜的是池凌云他妈是军人出身,不知道什么道理就成了女人中的男人,给他的女性滋润少得可怜巴拉也算了,脸孔还多是板着的。尽管池凌云他爸也是军人世家出身,但好在他爸是个风趣幽默的人,很懂得调节家庭气氛,才没有让他的童年感到家庭冰冷。 也正是因为受到父亲的影响,池凌云从小就学着哄他妈开心,还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结果有点黄掉了,现在的他嘴皮子可以耍到春晚舞台卖笑,外加达人秀问鼎。当然更多时候,他还是喜欢在心底观摩周围的每一个人,然后一眼看穿,像狙击的感觉那样,瞄准了就偏不了。 可是回到女人这个话题的时候,池少校的嘴皮子功夫没办法不失效,虽然不会恐怖到功力全无,但绝对是大打折扣了。这时候在车厢中的他,极不自然地吹着自己的经历,眼前几个小美女们像看猎物一样看着他。 幸好他的经历还算吸引人,幸好小美女们都一副专心听侃的表情,才让池凌云本有点心虚的情绪渐渐散去,也不禁心里感叹这陌生的女人竟比队里那群家伙好搞定,结果越聊越欢。但这样陌生的谈话场景不免让他回忆起除了他妈以外他所接触的其他女性。 他心酸地回想了一下,发现除了小学、部队和警队里的医疗队里有和女性接触过以外,他还真没有接触过女性了,除非算上路人甲乙丙,那也只是寥寥几个。池凌云从小住部队长大,小时候天天见到刻苦训练的兵叔叔,等到他成为兵叔叔的年龄的时候,他被送到了男子学校念中学。 理所当然地,他在青春期没有接触到任何同龄的女性,在他连心动的机会都还没找到的时候,又考上了国防科技大学。大学里倒是有女同学,可是他光信息系里还真的一个女的都没有,这下他也承认了他的生活是悲催的,阴阳不平衡得极度可怜。 可是那时候他也只是空叹息而已,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没有女人的世界,而且在那世界里游刃有余,还洋洋自得。后来的后来,池凌云特招入伍了,还一度感叹过他一直活在男人堆里,怎么就没有喜欢上兄弟呢? 据说那话被传了好远,好在没传到他父母耳中,可惜传到了慕名者的身旁,那才是最要命的。那段时间,他经常受到未知名的兄弟们的示爱,从训练道具到宿舍的水杯,都被用来塞过情书信物,各种示爱求交往的方式吓得他一度脸红耳赤。 那是池凌云不堪回首的一段时光,他后来只好把话改了个方向,感叹他的世界怎么就没有女人呢?那话传得远不远倒是不知道,只知道各式关于的女人这个话题都哄涌了过来。女人难缠,动不动就闹脾气,变脸的速度绝对比子弹的瞬时速度要快,而且女人不讲道理,因为男女思考的方式不一样,男人绝对不能和女人理论,要么装孙子,要么把女人压到墙边强吻,那样才能确保男人的地位没有动摇,不然…… 正文 第二章 池凌云没有听不然以后的事了,一心停留在理论的方式上。他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装孙子去取悦女人的画面,可是他连女人的手的还没拖过,又怎么能想象用那种坏蛋的方式对待女人呢?据说有兄弟愿意和他演练一下后面那种方式,结果,悲催了。 池凌云直接骂娘,因为他没想到那群“爱慕者”还对他念念不忘,真让人烦心。可是心底又忍不住邪恶地浮起一丝骄傲,他就是男女通吃的货,连后来到了警队也阻挡不了那样的事实啊! 不过,骄傲归骄傲,身为纯爷们的他还是不敢拿那个出来炫耀的,只好乖乖地回到研究女人的问题上面。可是研究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实践,那些对女人的看法又源源不断、铺天盖地地扑过来,池凌云只好放弃了,心想还没到结婚年龄,不急不急。 结果,不急的他从中尉入伍,到上尉入武警队,选为特警,再升了少校,再到现在军官转业了,还是黄老五一个。31岁了还没牵过女人的手对他来说已经不算糟糕的了,重点是他现在连女人的概念都很模糊。 池凌云现在面对着像花儿一样好看的女生,虽然口若悬河,也笑容可掬,可是心里还是起了芥蒂。他不相信女人,因为他不熟悉。他的世界里,人是分类的,好人、坏人和女人。女人独立为类,需要独特对待。可是女人是陌生而遥远的,他还不知道要怎么去对待,他相信如果他够二的话,会相信女人是从火星来的,可惜他很正常,二不起来。 于是,在这聊天的时间里,池凌云只好迅速地调整心态,重新审视女人这个物种。得出的结论是,她们还挺正常的,除了有点像兔子,把眼睛睁得老大,睫毛还要以不正常的长度一唰一唰地在他面前动着,让他好不安心。 幸好,池凌云心理素质过硬,不动声色地在心底,也在表现上应付了车厢上的美女们。他很满意,美女们也很满意,可怜了身旁对那些美女有兴趣的小伙子们都没了机会,可惜他也没办法控制这些女人的注意力,只能让大家都盯着他看了。 车厢上对女人有了新看法后,池凌云的心里又纠结了很多,那女人到底是眼前的这种可爱新奇型的,还是兄弟口中追魂夺命型的呢?不过他一向不喜欢纠结,纠结到最后伤的是自己的胃,他一纠结就吃不下饭,所以他一发现纠结的苗头来了,就制订计划,着手解决。只有行动才能找到答案,这是他一直坚信的。 于是,他开始盘算起怎么解决这个纠结的事儿,不过制订计划也分先后,女人这个话题不是当务之急,他可以慢慢来,慢慢找答案。他的当务之急是到招城公安局报到,了解新环境,熟悉新作风。 毕竟武警转业到公安总是有很大差别的,虽然外人看起来就那回事儿,可他不是外人,他知道管理上,训练上,职能上都会不一样,只是真正有多不一样又要等他实战过后才能知道了。他出发前听说公安那边派了个人来接他,他也不知道是谁,只要是个正常人就行,他看着窗外想。 将近二十个小时的车程在池凌云的谈笑风生和战战兢兢中一点一点溜走,独自离开警队的不习惯让他毫无睡意可言,一路上除了说还是说,小美女们都陆续下车后,他难得清静下来,却感觉脑海里还有声音一直在播放,他只好瞌了一小会儿,过不久,招城站到了。 阳光从窗帘外透进车厢,洒了几点在池凌云的脸上。他眯开双眼看向外面,太阳在远处开始探头,天空却早已金黄灿烂。列车的广播在报时——早上七点了,他回想昨天中午上车时的景象,好像还在两个小时前那样。他还比较满意这次的旅程,起码不算难熬,于是没想太多,等待列车慢慢靠站。 招城陈旧的轮廓开始在铁道两旁延伸,池凌云因此有了对招城的第一印象——旧。不过他也不慌下结论,这个城市是不是如窗外看到的那么旧,得等他慢慢深入探究,他相信肯定会有新的、关于招城的东西等着他去发现。 列车终于停靠,池凌云拎了行李利索地下了车。他的行李就只有一个箱子,里面装上了他的全部家当,包括日常用品和两套便服,其余的便都是之前获得的奖状和特殊行动中他留下的一些纪念品。今天他穿的是夏装武警常服,为的是让来接他的人好辨认,而事实也证明了他确实好辨认,才会引来那么多小美女的关注。 他避让着人群,出了火车站的出口,离远便看到了一个高举的白色牌子,上面写着“欢迎池凌云”的几个大字。他把目光往下,一个二十六七岁年纪的小伙目光呆滞地在思考着事情。要不是小伙子举牌的动作标准,身上元青色的99式特警服显眼,池凌云还不会相信这个开思想小差的人就是来接他的,而且很有可能以后就是他的队友,下属对他来说就是队友。 他站在原地等着那小伙抬头,可是那人就是盯着眼前三米左右的地儿发呆,好像要把地皮看穿,好让地面长出树来那样。周围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池凌云感觉到空气比较清爽,阳光还不辣,因而心情愉快,也乐意看看这个呆头到底要愣到什么时候。他不禁想起出任务时的宝贵时间,心想这小子要是在关键时刻愣住半秒可能就没命了,现在竟然还一直愣。他只好细细大量这个难得在特警中遇见的呆头。 呆头一米七八的个头,瘦削,身姿挺直,这点跟池凌云有点像,也是他唯一比较满意呆头的一个方面,可惜就是愣啊!他看着那脸蛋儿,觉着也算五官端正,当然没有他那么帅,但也应该是个醒目的孩子吧,怎么能愣这么久呢?回去有机会得好好“调教”他…… 好像是心有灵犀那样,池凌云的视线刚好回到呆头的眼睛的时候,呆头抬起了头,目光和他对上了。当时的招城火车站门口稀疏得不像样了,让池凌云有种突然被曝光于太阳底下的感觉,呆头一下子就找到了他,而且让他感到有罪恶感,似乎他不应该看了呆头那么久都没有打招呼,毕竟他初来报到,礼貌上还是应该有的。 真是世道变了 ,池凌云心里遗憾感叹,他居然要和一个一看就知道警衔比自己低的、还呆头呆脑的未知人员打招呼,一天前的他还是等着别人给他打招呼的,当然,领导除外……在他还在心里设想的时候,呆头已经像活过来了那样,笑嘻嘻地走上前来热情地敬了个礼。 “您好,您一定是池队长了,我叫庄明,您可以叫我小庄,欢迎来到招城。” “你好,小庄,谢谢你的迎接。”池凌云的笑容很淡,主要是他这会儿很不适应呆头的转变,呆头好像一下子又不呆了,还灵气了许多,不过说话的语气有点秀气,幸好还不是娘气。池凌云示意庄明带路,庄明便引他往前不远的一辆警车方向走。庄明要帮池凌云提行李箱,池凌云赶紧挥挥手说“不客气”,毕竟他也年轻力壮,再怎么也不好要这么个……还不知道怎么形容的队友给他提。 庄明话很多,完全不见生,从上车开始就一直说,说这招城火车站是什么时候建的,那前面的两条公路是什么时候重修的,往下个路口过去是税务局还是少年宫……池凌云听得很认真,脑里迅速记忆,眼里是庄明眉飞色舞的表情,好像说的是他的家宝那样,好不激动。 池凌云大概了解了庄明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了——呆是选时候,灵是气经常有,中间夹点二。还是挺复杂的一个人嘛!池凌云想,不禁笑了笑,被庄明看到了。 “池队长,您笑起来真帅气。” 池凌云的笑容只好僵住了,他没办法不想起他曾经的那些爱慕者们对他的称赞之词,最浅淡的称赞就和这个说法一模一样。他只好咳嗽了几声掩饰心虚,心里还对庄明提了防备,实在担心来到这儿了还被汉子缠绕。 再怎么说,公安特警队肯定比之前的武警特警队要亲民很多,人民警察嘛,就是指活在人民中间,人民中间又少不了女人,女人不少就得了,这下子他就不必再有任何感叹,可以大方地过正常的有女人的生活,可不能再让那部分男人影响了他美好的新生活啊,池凌云于是想,于是又收起了笑容。 “队长怎么了?我说错话了?”庄明见池凌云不回应,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池凌云被问到了,心里痛恨这个呆头这个时候观察力却那么好,可惜没用对地方,净用在领导不喜欢的地方,但他又不能表现出来。初来报到嘛,老何交代的,到了新地方,为人处事都要有所调整,毕竟不是自己家里啊! “没有,我有点困,你继续说,我听着。”这话有点像命令,不过庄明没在意,继续说了起来。 “还有五分钟就到我们总部了,这片区域的治安是招城最好的,因为我们就在附近的原因吧,我们特警队的名望还是挺高的……一直到前一段时间都是啦!只是出了个事情,弄得城里对公安部的印象差了很多,我们也逃脱不了干系。” “嗯?”池凌云表示想知道。 “就是……”庄明把车子拐入了一条相对较窄的老街,正想解释来着,视线突然被路旁的施工队吸引了过去。 正文 第三章 池凌云顺着往外看,三十米开外的右边行人道上有三个穿着电工服的电气施工员围着一个刚挖开的坑有点着急地讨论着什么,他们脚下放着喷灯、验电器等各种仪器和开挖工具。庄明犹豫了一下,池凌云直接打断了他的犹豫。 “停车。” “哦,好!”庄明很听话,利索地靠了边。两人刚一下车, “嘶嘶”的声音就响亮地传了过来,寻声看去,一个小水柱从三个工人中间冒了起来,像个小喷泉一样,好不奇特。庄明的眼睛睁得老大,有点询问地看了池凌云一眼,池凌云没理他,他便匆匆赶了上去。池凌云站在原地,一副看庄明会怎么做的领导表情。 其实他刚才叫“停车”的时候就已经猜到这一幕了,这一路过来的过程中,他一边听庄明东扯西拉,一边观察招城的城市建设,对地下管道的铺设特别留心。因为那不是一目可以了然的事情,地面上露出的几点痕迹没办法很准确地告诉你地下埋设的管道有没有拐了弯,交了叉,甚至连深度也会有所出入。池凌云喜欢揣摩,然后确认自己的准确性。 于是,在上车不久后他就盯上了消防管道的铺设,几乎每一个分岔路口都有消防水管阀门,他便沿着一个一个的阀门在脑海中连起了一个消防管道网,心里也不断调整虚拟的管道和实际管道的偏差,但招城的建设似乎还挺靠谱的,他的设想总在下一个消防水管阀门出现后就能完全得到确认。来到这一段的时候,如无意外,消防管道会一直往前走,可是就在这儿出了问题。 他看到那三位施工员束手无策,其中一个还拿着图纸指指点点,便知道肯定是在挖掘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而这问题的位置刚好和消防管道吻合,所以不用去问都知道肯定是挖错了管道,所以他猜到铁定会有“喷泉”出现,只是“喷泉”大小的问题了。这不,“喷泉”开洒了,一开始还是挺小的,只是有渐渐增大的趋势。 池凌云看着庄明在前方五米左右和施工员们焦急地讨论着,乱七八糟的,他也听不进去,心中便开始晃悠起来。他抬起头往前方看去,发现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却没感到热。再怎么说,春天的朝阳也是温暖的,南方也不例外,因而洒下的光线很柔和,街上的建筑像笼了一层薄雾那样,有些少梦幻。 街上的行人还不多,老街的店铺也没开了几家,池凌云把视线从上往下,再从远到近地扫了一遍,最后放回到喷泉上,才发现喷泉往他的方向移动了许多,他只好往车旁挪了挪。隔着一层薄而金光闪烁的水雾,池凌云第一次在他的生活中看到了这种让人看一眼就能感到温暖的店铺。 那是一家别致温馨的小花店,落地玻璃门敞开着,里面淡朱红和嫩黄的墙纸把整个店面衬出暖和的色调,店里随意而精致地摆放着各式手工编织的花篮,有的悬挂着,有的坐放着,颜色各异,多以暖色调为主,偶尔一两个花篮或花盆在角落中探出别样的色彩。 室内复古的橱柜安静而妙有生趣地靠在墙边,上面花篮中各样的花儿正娇媚地盛开,其中以郁金香和玫瑰等大众花种居多,越过花的海洋,能看到店的最里面摆放着一张干净整洁的桌子,桌子上铺着一张碎花桌布,上面摆放着一些笔筒之类的小东西。 面对这种普通百姓看起来很平常的小花店,池凌云却有种震撼的感觉。他以前的世界除了绿色就是深蓝,甚至有时候是暗黑。毕竟不是吃人间烟火长大的,对“世间”还是不了解,他在心里嘲讽自己,忽然也很感谢那几位施工员的失误,因为他们的“人工喷泉”,这本已温馨的花店变得愈加美好。池凌云很舒心地露出个笑容,准备把目光收回去,该处理漏水的问题了,可是…… 那花店里,那复古柜子后,有画面在动,池凌云刚才没有发现里面有活物,说白了,是没有见到人,可是这个时候,隔着那层如梦如幻的水雾,一个典型的南方女生映入了眼帘。目测女生高165cm,体重50Kg,体型纤细,偏柔弱,鹅蛋脸,柳叶眉,肤色白皙,脸色红润……尤物?一系列的分析后,池凌云的脑海中蹦出这么个词,他在书中接触过女人,那些古典美女好像就是这么个条件的,只是他没见过。 那尤物往外面看了看,缓缓地走了出来,池凌云心里一紧,想把脸别过去,可是他注意到那女生不是在看他,而是在看那“喷泉”。花店是这条街上的第一个店,店的左边是一个小区,右边是其他商店,“喷泉”是在小区门口出现的,顺着阳光的方向由东往西喷洒,这时候已经嚣张地越过了花店门口,往里面的街道上去。水雾很细也很密,在阳光下像雪,更像金粉,好不浪漫。 女生走到门口的时候站住了,本来温和的表情这时候笑开了,像花,这是池凌云当时的感觉。他看到女生左手捧着一个盆很嫩的芦荟,右手拿着一个拳头大的喷水壶,碎长的头发铺洒在胸前,给人很容易亲近却又不能随便触碰的感觉。 那女生的目光停留在他们之间的水雾中,眼底映出璀璨的光芒。接着,她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芦荟伸进水雾中,那芦荟便在开始阳光下接受“喷泉”的亲吻,整个画面柔和而祥静。池凌云在那一刻几乎忽略了水流的“嘶嘶”声,也忘记了身处的位置,只觉得自己在欣赏一幅画,一幅他从未想象过却十分喜欢的画。 可是美丽总是稍纵即逝的,喷泉突然变小了,溅出的水花一步步往回退,芦荟没有了水的滋润,“金粉”逐渐稀疏,池凌云和女生之间的水雾慢慢消失,只剩下面对面的两个人,而两人的目光遇上了。池凌云有点慌,他很少会感到慌,以前出任务直面死亡的时候都不会慌,可是这个时候,他面对着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女生,竟然感到有点慌,他来不及控制自己的思维的时候,庄明终于出现了。 “队长,搞定了。” 池凌云回过神来,转向庄明,心虚却松一口气,“嗯,还挺迅速的。” 庄明有点不好意思。 “其实就那么回事,他们施工前拿了地下管道的铺设图,可是消防管道和电缆的管道铺得太近,那个图又不够精确,他们一不小心就把消防管给磨破了……” 池凌云心思完全不在这儿,只是不断点头,然后偷偷用余光扫向花店,发现那女生还在看着他们,心里更是慌了,担心对方会乱想,可是会乱想什么呢?他又没干嘛……庄明也发现了那女生在看他们,便不再给他解释,转头跟那女生打招呼。 “恬恬,今天又那么早就开店了?”庄明拉着池凌云走到花店门口。那女生微笑地点点头,有点腼腆。 “嗯,庄警官也早呢!” 庄明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池凌云,伸手摸摸自己的额头。 “都说了别叫我庄警官,多严肃呢,叫小庄就好。” “小庄?不行,”那女生故作认真地摇摇头,“那可是飞雨的专属叫法,我们可不能这样叫哦!” “呃……”庄明面露难色,擦擦汗,赶紧拿被冷落在一边的池凌云引开话题,“对了,恬恬,给你介绍,这是我们的新队长,池凌云队长。” 池凌云突然被提到,有点紧张,但掩饰得很好,英气逼人地对那女生点点头。那女生睁大睫毛纤长的眼睛,新鲜而友好地看着他,脸上露出个小酒窝。 “队长,这是文恬,花店的店主,我们都叫她恬恬。” “池队长好。”文恬的声音很甜,人也很甜。池凌云赶紧回应。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初次见面的时候都是这样,相互问好以后会有一小段尴尬的气氛,因为不知道接下来该聊些什么。池凌云等着庄明补话,可是庄明这时候二了起来,净看着文恬和他笑。池凌云只好在心里自掐了一把,心想怎么可以指望这呆子啊,正想随便聊聊今天的天气怎么样,文恬小姐你吃早餐了没之类的,文恬先开口了。 “庄警官,池队长来了,那原来的何队长呢?” 何队?老何?池凌云还没反应,庄明搭话了。 “何队长还在啊!池队长是副队,何队是正队,嘻嘻!”庄明露出傻笑,池凌云明白了,他来之前只知道自己的头衔警衔都没变,只是不知道这边的领导是谁,这下知道了新领导竟然和老何同姓,该不会又是一个传奇式的老何吧? 老何属于那种江湖传闻式的人物,随便一拎就能扯出一堆事迹,什么一人在众歹徒的枪口下逃生啦,一人扛下最后行动任务,在荒野流离半月归来啦,曾经获得国际特警比赛个人全能第三啦等等,对于老何,池凌云甚是敬佩,尽管他也被别人敬佩着,可是这时候他心中已经开始揣摩新领导又是个什么样的角色了,只是他无法不觉得庄明真的笑得很二。 文恬明白地笑着点头,想了想,又问了。 “那原来的副队长呢?” “这个……这个原副队……就因为私人原因调走了。”庄明有点吞吞吐吐的,池凌云盯着他看,他更有点急了,脸涨红起来。“这个,要不我和池队长先回总部了,下午有空再过来看你。” 文恬疑惑地点点头,“好的,我会转告飞雨的了,你们慢走。” “呃……再见!”庄明赶紧拉了池凌云离开,池凌云还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就被扯走了,只好急急地说了句“再见”,便回到了车上。 正文 第四章 “怎么回事呢?”池凌云不放过庄明,车子刚启动就问了起来。 “嗯?什么什么事?”庄明这会儿又恢复了眉飞色舞的表情,变脸变得跟孩子一样。池凌云却没他好心情,才来到招城没半个小时,就感觉活在了陌生的世界中一样,不知道的事情一堆,不熟悉的人也一堆,文恬和庄明是什么关系,庄明和那个飞雨是什么关系,新何队长是谁,原副队为什么离开…… “那个飞雨是谁啊?”他先挑个看起来庄明最不想提到的人问,庄明果然就拉下了脸,“说吧!免得我花时间去查。” “队长……”庄明明显很为难的样子,又不敢扭捏,只好从实招来,“其实就是一小姑娘,在花店附近卖十字绣的,姓刘,叫飞雨。” 小姑娘,好。池凌云心想一小姑娘你还有啥好担心的呢,直接下一个问题。 “原副队为什么调走的?” “哦,这个啊!”话题不在自己身上,庄明兴奋了许多,“这个就是原副队的私人原因了,我也不知道好不好说……” “那我问何队长去。” “别别别!”这回庄明紧张了,“其实吧,队里的人都知道原因,只是觉得不好再提,就大家都闭口不提了,我告诉您,那您听过就算,以后不提就好。” 看庄明难得认真的表情,池凌云点点头,“嗯。” “其实吧!刚刚不说是因为恬恬在那儿。原副队是三年前来这儿的,他当时吧,就一老实人,比队里的‘威风’还要老实,呃,‘威风’是我们的警犬,就特老实,原副队就老实成那样的人。可是吧,他第一眼看到恬恬就喜欢上了她,结果就拼死了命要追人家,然后整个人变了个样,连我们都有点受到惊吓。他就天天往花店跑啊,有事没事给恬恬呵寒送暖的啊,一点小事都为着恬恬。可惜恬恬完全没有那个意思,一直当他是好警官,好哥哥……” 庄明说得有点激动,缓了口气,继续。 “两个月前吧,在原副队的第N次示爱无果后,他彻底的绝望了,重新变回刚开始沉默老实的那个样,然后又默默地办了调职手续,结果就调到邻市去了,他家就在那边。我们又没敢拦他,连何队长都默默摇头,挥手让他走了,那是多好的一个副队啊……” 庄明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补了,“我的意思是原副队人很好,真的,就为情所困太深了,哈哈……” 池凌云挤出一点笑容,没责怪的意思,只是没想到一个队长还为了感情这样。 “那个文恬那么会耍心机?”他也不想质疑那么个温柔可爱的女生,可是庄明的叙述实在有点吓人,特别是他这种还没接触过女人的人。 “不是,队长您误会了,我汗……”庄明真擦了一把汗,“恬恬可是个好人,心机和她是两个世界的概念了好不好,原副队的事其实和恬恬也没多大关系,主要是原副队一厢情愿,您了解吧?” “呃!”池凌云学庄明的反应,其实他也没有很懂,或者说根本不懂。 “总之,以后相处上,您会了解恬恬的,只是恬恬就像仙女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啊!我们都没有希望,可是还是会抱着希望……总之,恬恬是好人。”庄明语无伦次,池凌云选择半信半疑地对待他的话,不过对于文恬,他还是抱着观望的态度。女人啊!他在心里感叹道。 五分钟不到的时间,车子便驶进了特警总部。池凌云在门口处看到“招城公安特警总部”的牌子老老实实地贴在厚实的墙壁上,好不威严,也好不陌生。他承认他已经开始思念远方的队友了,不过身旁有个呆头新队友,多少冲淡了那点思念。 幸好一路进去,池凌云都没发现另一个像庄明这样的队友,其他在岗的特警个个英姿威武,精神爽利,连敬个礼都带风,起码这点还是熟悉的,和武警特警队的感觉很像。 从总部门口到中心办公地带花了些时间,池凌云估测了一下这里的总面积,差不多有原来武警特警队总部面积的两倍大,规划也更科学些,毕竟是五年前新建的,听说旧的特警队现在拿来当军校了。 庄明一直在介绍哪里哪里是集训操场,哪里哪里是宿舍食堂,哪里哪里是后山特训基地。池凌云虽然很烦他这么唠叨,但他唠叨的内容也还是有价值的,便在脑里记下他话中的可取信息,剔掉那些夸张的修饰用语。 车子终于在基地最中心的办公大楼侧停下,办公楼前是一片篮球场,据庄明吹,特警们早上早操的时候就是在这个地方集合的。现在是八点左右的光景,池凌云连人影都见不到一个。 下了车,池凌云被庄明引着往办公楼里走,一路上楼,也是找不到几个人,心里寻思是不是有任务,大家都出去了,不然的话,按照常理,这么个时候,大家该集训的集训,不集训的看人集训。 周转到了三楼,庄明走进一个办公室,池凌云在门口看到了“队长办公室”的门牌,于是停在门外,正了正警帽,严肃的表情归位,正想跟进去的时候,庄明又走了出来,东张西望的。 “何队不在呢!” “哦?”池凌云都做好了见领导的准备,这时候才告诉他领导不在,有点无语。“那我等着?” “这可不必,我先带您到宿舍放下东西,您再吃个早饭,我先找找看何队在哪儿了。”说完,庄明又利索地带了池凌云下楼。池凌云不喜欢这种被指引、不清楚目标的行动,任何行动都是在目标清晰,指令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很好完成任务,虽然这时候没那么严重,可是不清楚直接领导的行踪,有种揣摩不到对方的感觉,让他心里忐忑。 分配给池凌云的宿舍是标准的单人间宿舍,不算宽,但够明亮整洁。床、桌椅之类的,能看得出用过的痕迹,但还是很新。他的床上放了一系列的特警装备,包括夏冬战训服、夏冬战训背心、夏冬战训帽、多功能战训棉服、战训全半指手套、战训大腿枪套组合、战训腰带、战训T恤衫、战训防护面具、战训防毒面具包及战训靴等等。 庄明带池凌云到宿舍后就溜走了,交代了几句让池凌云下食堂边吃早饭边等他的话。池凌云不着急,但动作麻利惯了,十分钟后就收拾完毕,穿好新警服到了食堂。食堂的工作人员眼力好,一下就知道了他是新来的副队长,好不热情就问候起来,池凌云趁机先拿下了食堂的人心,把大家哄得直乐呵。 一位大妈还在他离开前硬塞了两馒头给他带着吃,说待会儿训练肯定饿。池凌云寻思大妈怎么会认为他训练会饿呢?一般训练的时候他都是看着的,只有等到大家都回去休息了,他才会开始自己的魔鬼训练。 谢过大家,出了食堂门口,池凌云正打算上哪去找庄明,庄明刚好回来了,还满头汗。 “池队,找着何队了。” “哦,在哪儿呢?”池凌云把馒头塞到庄明手中,他知道庄明不会吃,会噎着,可是他也不会吃,因为太饱了。 “在后山集训基地呢,我出去以后他临时来了个‘对抗训练’,兔崽子们都被拉到后山去了,估计待会儿回来又累趴一片。”庄明拽着馒头,好像在思考。 “一对十对抗训练?”这是池凌云以前经常采用的训练项目,不过他总爱耍花样,把人数往上添,一对十三,或十四,弄得队友们叫苦不迭。但训练效果很明显,大家又比较满意。 “不是……没那么简单。”庄明把视线从馒头上转到池凌云脸上,眉头有点蹙起。“呃,这个您待会儿看过就知道了。” 池凌云跟着庄明到后山的路上,给庄明捎了一瓶水,命令他把馒头吃了。庄明很听话,只是有点纠结池凌云什么时候不动声色就给他买了水,连他都没有注意到。池凌云还故意放慢脚步,好让庄明不会因为刚吃饱就过度运动,导致腹腔绞痛。不过到了后山基地后,池凌云还宁愿庄明把那两馒头吐出来,不然待会儿可能死得更惨。 后山基地分几个部分,有泥淖区,森林区,建筑区,还有个天然湖,这个时候,大家集中在建筑区内的擂台上,约七八十人,人声鼎沸。‘一对十对抗训练’正在进行,接受检测的队员在台中,周围的队友围了一圈,连蚊子都飞不出去。拳脚相交间,观看者几乎目不暇接,更别说正处于擂台中央的队员的反应了。 池凌云迅速扫描了一遍在场的人,目标锁定在一个个头中等,手握电筒的中年男人身上。他猜测那个就是何队长,他的领导。那男人沉默地看着台上的队员,神色却透着安详,有种锋利而柔和的感觉。 池凌云感到他身边有一股气场,那是有经历的人自动散发的气场,捉摸不到,却让人紧张。他对新领导很感兴趣,同时对他关注的事情也感兴趣。池凌云看着台上的人,很快就发现了这训练和普通训练的不同之处——接受检测的队员不止一个。 正在接受检测的有两个人,围着他们的有十五六个人,一人进攻便激起千层律动,你来我往。如果是一人对十人,那起码那一个人是可以自由搏击的,尽管往身外出手,再保护自己就是,可是两个人对抗十余人,还是随机挑选的组合的话,那么要考究的事情就多了起来。 队友之间的默契,更敏锐的观察力,对爆发力的控制度等等,如果没控制好场面,自己人打自己人那就是再正常不过,也让人巴不得吐血的事情了。这可不是一般人想得出来的训练,至少池凌云就没想过要这样训练他的队友。 正文 第五章 池凌云和庄明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发现台上不是一般的惨烈,十分钟内如果不倒下就是胜利的规定早就见鬼去了。上场的队员一般在三四分钟的时候就被打趴,然后直接投降,这大家都很能理解,还相当心疼被扛下台的队友们,只是可能下一个被扛下的人就是自己,于是也没多少时间好感伤的。有那么一两个组合实力强一点的,可以撑到七分钟,结果全场欢声雷动,好不兴奋,看得池凌云还想擦一把泪。 过了好一会儿,对抗训练也差不多到了尾声,何队迅速地扭了扭脖子,然后往后场观望。后面的兔崽子们相当配合他的扫视,像遇到冲击波那样移动一片,池凌云不禁感叹这队长果真强大,像个高压区,一般人没法靠近。大家都心头正紧颤的时候,何队却很温和地笑了,目光停留在池凌云和庄明身上。 两人感受到传送过来的锐利目光,立马站直了,等待他的召唤。下一秒,池凌云和庄明已经被拎到台上了。池凌云倒是挺乐意的,他喜欢训练,更喜欢高难度的训练。特警的身体素质必须铁打的硬,这是不容置疑的,只是这个时候他比较担心身旁的庄明。庄明刚刚硬是塞了两个馒头,看得出还没消下饱气,这么个训练法的话,也许会吐。 “还行吗?” “嗯?呃……”庄明点点头,该有的杀气拿了出来,可是掩饰不住心底的一点点担心。 “我攻你守,一切看我指示,重点是不能伤到自己。”池凌云的命令刚下,队友们就一个接一个地上了。对抗训练源自以色列的特拉夫马加搏击术,是一种求生之术,具有明显的攻击性,暴力和敏捷是它的标签。 池凌云个头中等,对十来号人没有优势,但胜在反应敏捷、爆发力足。如果是一个一个地单挑的话,那就好办得多。但这个时候是两三个人上来围打,紧接着又两三个上来,重点是庄明在他身后,他没办法很好地展开拳脚。 摸索了约一分钟的时间,池凌云探清了对方的套路,也受了一拳不轻的攻击,于是迅速果断地把庄明拉到自己背上,换一种作战方式。庄明反应很快,也听从指挥,紧紧贴在池凌云身后,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池凌云像背了个包袱那样,虽动作仍受阻碍,但活动的范围大了,身体灵活了很多,在必要时刻还可以向庄明借力,来个横空飞脚,三百六十度侧踢。半分钟不到的时间,他和庄明便组成了陀螺模式的作战组合,让对方不敢靠近。 在陀螺组合占了优势的情况下,对方刚开始有点慌乱,但很快就考虑都陀螺组合体能的消耗问题。于是,大家把攻击重心放到了庄明身上,因为庄明比池凌云要瘦些,而且一直防守,没有主攻意识,主攻他的话,池凌云的背后力量很快就会被削弱,陀螺很快就会解体。 池凌云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其实这问题也很容易被解决。他比庄明有力,庄明比他纤细,把两人的角色换过来反而能让陀螺组合更上一层楼。陀螺组合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威力,庄明在池凌云的支撑下像杂技演员那样把各种尽可能用到的看家本领都用上了,就差没凌空翻滚,对手由进攻变为防守,还被踢伤了好几个。 池凌云还在想着该给庄明来个多少度角横劈的时候,十分钟早已到了,大家都歇气了,像皮球那样直接在台上瘫坐下来。台下一直热烈观战的队友们像炸开了一样,掌声雷动。 台上的人都悲催了,只有池凌云没事。庄明在被放回地球表面的三秒钟之后飞跑到擂台边缘狂吐不止,刚才两个馒头归还大地了还好,连今早的早饭也吐得一干二净。池凌云看了好不抱歉,可是想着刚才不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么,总比打到内伤好吧! 他没时间纠结那个问题,因为何队上台了,不过不是要和他对打,而是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好样的”。 池凌云竟有点不好意思,何队便向大家介绍了起来。 “大家听好了,这是我们新来的副队,池凌云队长,池队长的身手我们刚才也见识过了,你们都学着点,下次再训练的时候,谁还是十分钟内就倒下了的,就给我们特警队来90分钟30公里全负重,不行就给你们弄个长假,以后爱干嘛干嘛去。” 这好端端的介绍突然变成了体罚的借口,池凌云有点无语,可是还是不得不佩服何队够狠。他在武警特警队的时候,再怎么心狠也只让队友们两小时全负重30公里,就怕那群小子半路歇气就没了,最后还不是心疼了自己。何队果然是何队,跟老何有得一拼。 “小池,欢迎加入招城公安特警队。”何队这时候才笑眯眯地向他伸出手,池凌云用力握上了,脸上挤出笑容。 “来到这里是我的荣幸,谢谢何队!” “给大家说两句吧!这个见面虽然不是很正式,你别见怪啊。”池凌云本没有想过这个方面,听何队这么一说,觉得好像也是,但又觉得这不算什么。他终于发现在何队面前,人的思维会受到影响,那是何队强大的磁场作用,他只好随机应了过去。 “不不,这样的见面才叫正式的见面,我们不搞表面工程。” “很好。”何队示意他面向大家,池凌云把脸转向台下的新队友们,声音洪亮,目光如炬。 “大家好,我叫池凌云,新来的不懂规矩,让兄弟们受伤了,待会儿我赔罪,自罚三杯,白的,好吧?” “好啊……”台下又炸开了,见识了这么个队长,原以为是魔鬼训练型的,没想到是幽默搞笑型的,还能干三杯白的,那简直要受到膜拜了,于是好不热烈欢迎。池凌云有点担心何队会不喜欢他的这种态度,其实他也是故意想测试一下何队的喜好,可是无果。何队仍然笑眯眯,仍然磁场强大,点点头就让大家散回去了。 池凌云跟何队回办公楼的时候拎上了吐得黄疸水都出来的庄明,庄明说他没事,但,是个人都说他有事。 何队走路慢悠悠的,像个休闲的中年人那样,和他的气场很不搭。池凌云平时习惯了大步流星,这时候却用一只手撑着腿软的庄明,慢吞吞地在何队身后走着,感到极不习惯。何队手中依然握着那电筒,池凌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大白天的要拿着电筒,拿支警棍还能理解,可以唬唬兔崽子们。 但这个现象在特警队里应该是见怪不怪了,大家都不会把心思放到池凌云关心的这支电筒上,都一见到何队就离远地打招呼,好不亲切。这样看来,何队的人缘似乎很好,那刚才那吓人的气场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池凌云思索了很久,终于憋出一个结论,何队其实和他是一路人,在训练时对队友苛刻,但在生活中对队友如亲人,因而深得人心,只是何队比他要更高一层,何队更狠心,也更温和,而他更赖皮些。 刚才池凌云和庄明花了三分钟就走完的路,往回走的时候花了将近十五分钟。三人慢速向办公楼移动,池凌云感到确实折磨人,终于好不容易才到了何队的办公室。队长办公室是独立的单间,和普通的办公室差不多,一张办公桌,一个文案柜,一套茶几,墙上挂了一个气势磅礴的“警”字,署名“何承”。 “随便坐。”何队客气的提示有点命令的味道,池凌云推着庄明往椅子上坐。庄明的精神好了很多,硬是不坐,挣开池凌云,想要给他们泡茶。何队摆摆手,让他安分点,庄明便乖乖坐了进去,给池凌云留了空间。 池凌云有些拘谨,他来到新的环境,周围都是新的队友、同事,尽管他能表现出融入得非常好,但内心总要有个过渡期。何队似乎看出了这一点,一直对他笑眯眯的,亲手泡来了茶,说了说今早的训练情况,问池凌云觉得怎么样,有不好的地方可以提出之类的。 池凌云心里感慨不已,想起老何,他曾经的领导,也是那么个让人敬畏的人,但老何让人畏的地方多一些,而何队让人敬的地方多一点。 池凌云一直客气地回着话,偶尔会问到关于特警队的信息,何队只是淡淡地回着,一副你慢慢会知道的表情。坐在旁边的庄明一直不做声,在外面活蹦乱跳的样子这时候全消失了,严肃得不行。池凌云有点讽刺地想到,庄明这家伙才是难以琢磨啊!像是心有灵犀那样,庄明这时候开口了。 “何队,您之前说要交代池队长的那个事……” 庄明话还没说完,何队止住了他,向池凌云说。 “小池,你先熟悉熟悉招城,以任何方式,任何途径都可以,完了回来找我,我安排你个事。” “好的。”池凌云不多问,这个时候何队的说话方式和交代绝密任务一样,神秘却不可泄露。他知道领导不说肯定有他的原因,按他说的做以后,想要的答案也肯定会得到。庄明很识趣地闭了嘴,而且是紧闭的那种。从办公室出来后,池凌云根本都没想从他口中得到什么信息,反而是那小子怕被质问,把池凌云带到隔壁的副队长办公室后,就找了个借口开溜了。 正文 第六章 池凌云只好在自己的办公室坐了下来,他的办公室比何队的要小一点点,摆设之类的差不多,所有的东西都很新,看得出之前的主人是个爱干净勤打扫的人,这让池凌云想起了原来的副队长。他知道他现在入住的宿舍也是原来的副队长的宿舍,不免寻思起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副队,怎么那么想不开就离开了。 想到这,池凌云想起了今天早上见到了文恬,那个让原副队长跑了的尤物。他才真的发现这里的一切事物都是带着新鲜的迷幻色彩的,善变的庄明、难懂的何队、梦幻的文恬、老实又脆弱的原副队……池凌云一个利索起身,便往宿舍回去了,他已经想好了下一步要怎么做。 十分钟后,池凌云已经换好了便装,戴上了鸭舌帽,出到了特警队的大门口。他要去了解招城,以各种方式。何队的意思很简单,他接受得很明白。所谓了解,肯定不会是让他去查招城人口多少,哪里最有名,哪条小吃街生意最火,一个特警队的队长让副队长去了解情况,只有一个可能——和即将要接手的案件有关。 池凌云虽然不了解即将要接手什么样的案件,但他了解特警队是不必查案的,只有刑警那边处理不了的特大刑事案件才会有可能让特警接手。那么就说明了何队即将要安排给他的那个事儿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不简单的事要不就和政府有关,要不就和黑社会有关,这个不能质疑政府的年代直接告诉了他答案。 池凌云开始了看似漫无目的的晃悠,晃悠的重点对象是街头巷尾,最好就遇上一群打架的小混混。不过才早上十点钟的光景,要找到小混混还不算容易,他只好找了个熙熙攘攘的菜市场,财大气粗地买起了菜。 在菜市场中,他吊高了嗓子,扬言要买最好的的鲍鱼回家煮粥,贵不是问题,重点是质量,质量好就不看价格买了。于是绕了好几家海鲜店都无果,还得罪了不少老板,最后买了根甘蔗啃进了一条隐秘的小巷。 池凌云趿拉着脚步在小巷里大摇大摆地走,听到后面有一个鬼鬼祟祟的脚步声跟了进来,便故意放松警戒,蹲下去绑鞋带。后面的脚步声急了近了,池凌云等对方到身后半米的时候,猝不及防地扫踢了过去,再一个起身绞手擒拿,一秒中就把那人给锁在了膝下。 “饶命啊饶命啊,大哥……”池凌云根本不用担心抓了个良民,是良民都不会用这种方式跟在别人身后。他仔细了看了看脚下这个嫌疑犯,黄毛、破牛仔裤,外加一双人字拖,典型的小混混装扮。他再把对方的脸拧了过来,就看到一副贼眉鼠眼样,直接把那小混混的脸甩了回去。 “说,哪个帮会的?”池凌云的声音很恐怖,像能把人吞下去那样。脚下那家伙被吓一跳,哆嗦了起来,却不吭声。池凌云直接给了他一脚,小混混“哎呦”一声,赶紧求饶。 “大哥大哥,别打别打,我错了,真的,我错了……” “我问你哪个帮会的!”这句话很吓人,池凌云怒气都上来了。 小混混双腿抖到蹲不稳了,直接趴在了地上,“牛蛙,我是牛蛙的人。” “说清楚些,把牛蛙的情况给我一五一十地说清楚,不然今天灭了你。” “不是啊大哥……我只是个小混混,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的……你别……啊……”池凌云没听他废话,一拳过去,小混混额头开始冒汗,看得出挺痛的。池凌云没空心疼他,只能怪他今天运气不好。 “那个事情是不是你们干的?”池凌云只是碰碰运气,小混混急了。 “大哥你说哪个啊?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池凌云又想出手了,小混混缩成一团,他乘胜追击。 “还说不知道,那么大的一件事,你以为这样就能脱离关系?”接着又给了小混混一脚。小混混有点语无伦次了。 “大哥,那三个小混混真的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已经硬是送了一个兄弟给条子了,狮头和秃鹰嫁祸给我们的,我们老大以人头担保了与我们无关……” “说清楚事情的缘由,如果想活着离开的话。” “好好好,我说我说……”小混混声音都泄气了,老老实实地交代起他口中说的那个事情来。 池凌云在小混混口中得知招城有三大帮派,分别为狮头、秃鹰和牛蛙。其中狮头是大哥大,帮派发展势力根深蒂固,现在的江湖规矩都得听它的;秃鹰是老二,一直被狮头压着,经常受气,又不敢正面反抗;牛蛙是最新的帮派,刚成了型,没势力没地位,还经常被秃鹰冤枉,受到狮头的压制。 而那件事是指三个月前招城的一起四人凶杀案,四名受害者分别为一女三男。那女受害者是本地人,三个男受害者是外来人。而女受害者是被那三个男受害者枪杀的,三个男受害者在作案第二天又被本地人杀害了。 江湖上说是帮派为本地人报仇而动手的,警察调查无果,直接向要黑社会要交代,结果狮头让牛蛙给了个交代,因为平时最爱惹事的是牛蛙的人。牛蛙在这件事上极力撇清关系,可是没人相信,最后,牛蛙硬是找了个人顶了这个罪名。 这个事在牛蛙内部一直是个结,大家都吞不下这口气,却没办法反抗,还要活在狮头和秃鹰的势力下,因而现在的江湖时不时都会躁动,关于那起案件,大家也不愿再提。池凌云得不到更多的信息,也怕引起怀疑,最后把小混混放了。小混混想问他些什么,最终没敢问,脸色苍白地溜了。 池凌云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他没想到这么个二级城市竟然有这么强大的黑社会势力存在,而且凶杀案涉及枪支问题,那确实很严重。政府不允许民间有枪支流动,人民也不允许枪支在他们身边流动,这是个关乎生命安全的极大的问题。 所以……何队让他先了解招城的情况,下一步不用质疑就是调查枪支的流动问题。关于这案子,具体详细缘由还有很多是要何队交代的,池凌云要做的是在他交代之前,尽可能多地得到更多的信息。 于是,他用接下来的时间去弄了张人皮面具,又换了另一身更加随意的行头,因为他的下一步是融入黑社会的小混混中,从而了解更多关于三大帮派的信息。整一个下午,池凌云都在招城游走,只是换了个模样,手中的掌上地图来来回回被拨弄了好几十遍。 终于在天色渐黑的光景,他把整个招城的布局都熟记于心了,连用哪种交通工具到达哪个地方最快、距离最短,也能很快算出来,俨然一个在招城生活了好几十年的人那样。这是行动前的硬性准备,对环境了解才能在任何时候利用好周围的条件,逃脱或制宜。 在招城的地理环境方面有了绝对的了解后,池凌云的目标转向了人文环境,重点是招城的黑社会的环境,而夜幕降临的时候正好是黑暗势力蠢蠢欲动的时候,他便趿拉着拖鞋走进了各种有可能遇到小混混的小巷,终于在九点左右,遇上了情况。 那是旧城区里一条极其普通的小巷,宽约四米,周围是九十年代的楼房,相当破败,以至于有荒废的感觉,看不见有灯火。池凌云靠近小巷口的时候就已经隐约听到里面有动静了,声势还算浩大。他不动声色地摸了进去,在拐弯处瞥见里面有十余二十人操了家伙打成一团,分不出高下,只能分清是两伙人,个个都深仇似海的表情,动作是挺到位的,都狠,只是都很怂。 池凌云看着打斗场面,心里冒出这么个想法,毕竟小混混也真的是混混,跟受过专业训练的打手不能比,在江湖还是那句话,够义气就行了,死活是不用管的。他想着什么时候混进去帮打的时候,一个瘦小个头的混混被甩了过来,仰卧在他面前,他只好顺势掺了进去。 “兄弟,你没事吧?他们怎么这么狠啊?”池凌云捏着嗓子问道,脸上挤出极关心的表情,立马伸手去拉起那小混混。小混混跌得生疼,骂骂咧咧地滚了起来,又往前冲去,还没靠近就又一脚被伸了回来。池凌云想笑,又不得不忍着,直接拉着他不让他去了。 “兄弟兄弟,你还是在这儿呆着吧,那边太危险了……” “不行,他们秃鹰太嚣张了,老拿我们开涮,我们牛蛙凭什么被欺负啊?啊……”小混混还没说完,那边冲了个人过来,手里的水果刀毫不留情就劈了过来。池凌云早已知道有后来者,就等着他靠近,在他发力劈刀的时候,在脚下漫不经心又极有技巧地踢中脚踝根部,那耍刀客失了重心,脚部又抽痛得厉害,瞬时就倒了。 “呀……吓死我了,兄弟,你没事吧?”池凌云装出极度恐惧的样子,还很关心的询问身旁的小混混。那小混混也许有的二,愣了一下也没弄明白耍刀客是怎么跌倒的,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伤,问池凌云。 “他怎么了?” “嗯?”池凌云很无辜的表情,“我不知道啊,我只觉得蹲着脚麻了,刚一伸直,他就倒下了,不会是我把他弄倒的吧?他会不会杀了我啊?兄弟,这可怎么办啊?” “别怕,有老子在,他不敢伤你一根头发。”小混混这回站了起来,腰板都直了许多,一副大爷模样想对着倒下的耍刀客来个下马威,那边的兄弟们便都冲了过来。 “蚊子,快跑,秃鹰的后援来了……”场面一时兵荒马乱,小混混神色慌张,拔腿就跑,幸好还拉上了池凌云。池凌云一边飞奔,一边想,这家伙还算有点义气,刚好能混进江湖的大门,只是不知道啥时候会死在马路边上啊! 正文 第七章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跑,最后不知道都散落在旧社区的哪个角落了,池凌云一直拽住小混混的衬衣,生怕他会被甩那样。终于在小混混快断气的情况下,他俩才停了下来。池凌云估计了一下路程,他们跑了最多也就2公里,但小混混已经一副要歇菜的样子了。 “可以了……不用跑了……” “那个……”池凌云跟着小混混喘气,瘫坐在地上,“他们会不会追……上来啊……” “不会不会,这是我们的地头了,不怕,他们不会来的……”小混混撑着自己的腰部直起身,表情很扭曲,挡不住一股傻气。“兄弟,刚才好样的,谢你的救命之恩,我不会忘记的。” “你别客气,我是糊里糊涂,歪打正着的……要不是后来你拉着我跑,我想我现在已经在和阎王喝茶了。” “你刚刚怎么去了哪里啊?”小混混神情严肃了一些,认真思考的样子。池凌云哭丧着表情。 “这你不知道了吧?我是外地来的,干的是散工,在这儿没亲戚没朋友,今天见闷,就出来晃晃,没想到会看见你们打架啊,我刚才吓死了都……以后他们会不会追杀我啊?我……” “放心,你是我蚊子的救命恩人,以后有我在,别人就别想欺负你,跟着我混就是了,别怕……”小混混大义凛然地滔滔不绝,池凌云心想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小混混罩着,还学娘们恶心巴拉地表示自己贪生怕死,胆小无能,畏畏缩缩……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但事物都是等价交换的,装了这么一回孙子,池凌云‘正式’成为了蚊子的跟班,化名‘大只’,因为体型上他比蚊子要大很多。从蚊子口中,池凌云也得到了关于招城三大帮派的消息。 三大帮派把招城瓜分成三大区,市中心延东方向是狮头的地盘,剩余的二分之一区域被秃鹰和牛蛙分半,但秃鹰仗着资格比牛蛙老,经常踩过牛蛙的地头揩油水,因此两帮派经常干架,刚才池凌云见到的那一幕就是其中一场。而刚才打架的那片旧城区就是秃鹰和牛蛙管辖区域的交界处,没有很明显的划分,两帮派要不就不出现在那儿,要不就在那儿打架。 池凌云没想到三大帮派是这么回事,胆子大到敢把招城纳入自己的门下管辖,压根儿不把国家划分的行政区域放在眼里。不过蚊子告诉他,帮派并不是像别人看到的那样,每天打打斗斗过日子,而是各有自己的生意要打理,也会维护自己管区的秩序,不让外来人闹事。 而且江湖有江湖规矩,江湖事也在江湖了,帮派能解决的事,政府还不一定能解决。政府硬性干预反而还会闹得人心惶惶,毕竟大家不是一条道上的。最重要的是,帮派问题不是一年两年形成的,据说狮头帮的历史已有四五十年了,也不是想根除就能根除的。因为这些原因,政府和帮派一直和平相处着,极少有直接冲突。 池凌云感到无奈,但知道这是事实,尽管他很不乐意接受这个事实,但也不多加纠结,纠结对胃不好,纠结也解决不了问题,他只好装孙子装到底,陪着蚊子去见了帮派的其他哥们。不相见还好,哥们一见面,池凌云就发现问题了,今天早上被他质问的那个小混混刚好也在里面。 幸好人皮面具帮了忙,池凌云没被认出来,还悻悻地跑过去讨好那哥们,甚得大家欢心。于是,池凌云和牛蛙帮会里最外围的混混们混了个熟脸,开始顺利地游走在黑社会边缘。 那天晚上,池凌云绕了很远的路才溜回特警队,把行踪抹得一干二净。进门口的时候,门卫还把他拦了下来,问他要证件之类的。池凌云当然没把警官证带在身边,正犯愁的时候,庄明出现了,满脸兴奋。 “池队,您终于回来啦?”门卫见池凌云正名了,赶紧做抱歉状。池凌云笑着摇摇头,直接走了进去,庄明跟在他身后。 “怎么啦?” “大家都在等您呢!” “等我?”池凌云停住了,百思不得其解,“有事?” “看您这记性,”庄明有点咬牙切齿,池凌云想起了他今早病恹恹的样子,有点想笑,“今早您不是说要自罚三杯吗?白的。” “唷!糟,竟然把这个给忘了。”池凌云一拍脑袋,赶紧往食堂过去。庄明跟在身后,步履极度轻快,好像为这个事情很开心。池凌云虽然急,但没有忽略庄明,不时回头看看他,因为今天他和牛蛙的那群小混混在一起的时候一直想起庄明。特别是蚊子说话的时候,池凌云的脑海会跳出庄明的傻笑,感觉两人真的太像了,二的都是时候啊! “对了,队长您今天都干嘛去了?”庄明突然蹦出一句话,池凌云懒得解释,斩钉截铁扔给他两个字。 “秘密。” 庄明有点泄气,很快就又兴奋起来,“队长,您酒量是不是特好啊?” “不好。” “您今早不是说三杯白的么?还是自罚的,没算上他罚呢!” “庄明。”池凌云意味深长地放慢了脚步。 “在!”庄明立刻站直了,难得有英气。池凌云心里偷乐。 “出任务的时候,团队讲求什么?”他问得快而坚定。 “合作!”庄明不输气势。 “性命攸关的时候,队友之间需要什么?” “掩护。” “领导发令的时候,下属该做什么?” “执行。” 庄明回答完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池凌云的坏笑已经浮上了眉头。 “好样的,看来我没看错人。” “嗯?”庄明还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池凌云已经把他拽进了小卖部,直接要了两瓶二锅头和两瓶矿泉水,回头进了食堂的时候,庄明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食堂里黑压压的一片,都闷着头吃饭,一看到池凌云出现,大家立马炸开了,兴奋劲儿还没完全起来,就又好不惊讶,因为看到池凌云穿的是便装,还满脸疲惫的表情。池凌云要的就是这效果,得要点同情分,待会儿好过关,而且他早已打算好了,一不演二不休,这一天都在演戏中度过了,晚上再来个谢幕才叫圆满。于是一进食堂门口,他就赔起罪来。 “唷!兄弟们久等了,这不刚办事回来,衣服都还没换下呢,来来来,我先罚一杯。”说毕,池凌云赶紧扬起手中的二锅头,到最靠近自己的一张桌子上取了个杯子,盛满了便一饮而尽。大家都高呼副队豪气,气氛一下子就热烈了起来。一直陪着他身后的庄明手中拿着另一瓶二锅头,笑得极不自然。 “副队,好样的,还有三杯……”底下的人都欢呼了起来,难得来个这么爽直又能喝的队长,不放倒白不放倒,于是轰轰烈烈的灌酒行动便拉开了帷幕。 池凌云会耍滑,跟大家划拳输了就赖皮,硬塞自己杯中的酒给对方喝,明知道对方死活不肯喝,于是他又极不情愿地自灌起来,逗得大家直乐。他心中也乐,心想面对着这么好应付的一群队友,拿个矿泉水当酒喝都能蒙混过关,实在不乐不行啊。 要说还有谁不乐的,那就只有庄明了。他一直跟着池凌云后面帮忙倒酒,他明知道那酒瓶里装的是水,却还要假模假样地劝池凌云少喝两杯,心里罪恶感重得不像样。因为刚才池凌云下了命令要配合他,理由是他喝倒了就没办法塑起新副队长的良好形象,重音在“新”字那里。 庄明自知今天提到原副队的时候有点伤到他了(其实池凌云根本没这想法),如果不帮池凌云塑造一个良好的新副队形象,那么池凌云一定会很难过,也很不喜欢他。于是他乖乖就范了,成了池凌云的同谋,一起来欺骗自己的队友们。 池凌云知道他的想法,时不时借醉拍拍他的肩膀,喉咙动口不动地对他说“放松放松,马上就好。”于是又加入新一轮的划拳中,好不快乐。那一晚,因为新副队长上任的原因,食堂开到很晚,大家玩的很疯,池凌云最后是被庄明背回宿舍的,起码在大家看来是这样,而且,新副队千杯不醉的称号也开始流传开来。 第二天一早,池凌云按正常作息起床,队友们六点二十分集队早操的时候,他已经在操场上等着了。各队友对于新副队昨晚走着进食堂,横着回宿舍的表现甚感满意,可没想到今早他一点酒醒头痛的迹象也没有,心里不得不涌起一股膜拜之情,连注视池凌云的目光也是唰唰亮的。 正文 第八章 按照池凌云原警队的惯例,出操、训练、休息之类的,他都必须一一到位,因为他要把每一位队友的训练情况铭记于心,也记录在案,然后向老何汇报,和老何共同商讨每一个下一步的训练计划等。他不了解新警队的安排如何,但应该八九不离十就是和原来一样。在他还在琢磨着这个问题的时候,何队以一贯和蔼可亲又深不可测的气场悄无声息地出现了在他身后。 “小池,你先来我办公室一趟吧!”说毕,何队慢悠悠地走了,池凌云快步跟上时注意到庄明已经到位,有模有样地操起队伍来。 进了队长办公室,老何直接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叠文件递给池凌云。池凌云接过文件,扫了一眼,是一个刑事案件的资料,他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了,等着何队的发话。 “这个,你听说了吧?”何队坐了下来,示意池凌云也坐下。 “听说了。”池凌云昨天已经从小混混的口中得知三个月前的那宗特大凶杀案,手上的资料就是那个案子的。 “很好,”何队点点头,不慌不忙地泡着茶,“是这样的,你知道我们特警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查案,除非刑警那边搞不定,开口请求了,我们才会出面帮忙。” “是的。”池凌云曾经听说过有这样的特殊情况,但真的是特殊到几乎没有这情况,所以昨天他也只是猜测了一下有这样的可能,现在他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你明白就好,我们能拿到的资料暂时是这些,现在我把案子交到你手上,由你全权负责。处理案子的这段时间里,你的一切行动自主安排,需要人手的时候可以申请,后面再有新情况我们也会通知你,但切记要低调。” “为什么是我?”对于何队上面的话,池凌云能理解,也猜到了一半,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选择他来处理这个案件。 “这问题问得好。”老何开始倒茶,继续慢悠悠地说,“你知道这个案子不一般,两天内死了四个人,其中还涉及到枪支问题,惊动了上头。上面下了文件强调事情的严重性,一定要我们查出真相,换言之就是要知道枪支从哪儿来的,到哪儿去了,重点是要把人给抓着。 可是你也了解了江湖的情况,是这么回事。刑警那边查,只能查出女死者是被三个男死者杀害的,查不出杀死男死者的凶手,江湖却有人放风说那是江湖人干的,为的是替我们招城的老百姓出口气。警队没办法了,只好和帮派面对面坐下来谈,要帮派给交代。 帮派开始的时候也是挺硬的,都说和他们无关,结果查案那边要和他们掀桌子算旧账,帮派为了减少损失和麻烦,最后送了个人给刑警。局里人都知道那个人是个替死鬼,就是送来做交代的,而且那人也没能提供枪支的下落,局里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就让事情平息,结果就把人收了,也还继续暗中调查。 就因为继续调查,江湖就说警局故意要和他们作对,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两边都闹得很僵,刑警的一举一动都被江湖盯着,根本找不到新线索,而江湖也被刑警盯着,他们不敢有什么新动作,于是,大家都按兵不动。可是真相还得查,枪支的问题不能不了了之。 所以,刑警向我们特警队申请支援,我们吧,也是驻扎了多年的老队员了,江湖上说不定也早已摸清了底细,要帮忙处理这个事也不是那么容易,所以……” “所以,因为我是新来的,大家都不认识我,我利用陌生身份介入调查是最佳选择。”池凌云看着何队的双眼,安静地得出结论。何队笑了,点点头。 “我知道你要来,所以把案子缓了缓,也和刑警那边交代过了,他们暂时不会再插手这个案子,就等你的消息,不过必要的情况下,他们还是会给支援的。你先了解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再行动吧!” “期限是?”池凌云关心的不是其他,是时间,虽然尽可能快地完成任务是大家都希望的,但在允许的时间内,循序渐进地一步步接近目标会让任务完成得更完美。 “两个月时间。”何队顿了顿才给出这个答案。池凌云点点头,看不出是可以接受还是需要延长,但无如何,命令已经下达,他也没有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何队拍了拍他肩膀,说道,“放轻松,来,喝茶。” “谢谢。”池凌云接过茶杯,闻到一股沁香,不过没有喝,他肚子还空着,喝茶会引起肠胃不适。他又看了看何队,何队一口一口地品着茶,他本想说说对早晨空腹喝茶这个习惯的看法,但还是罢了,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也许这个习惯对何队有好处。他没逗留多久就回了自己的办公室,把资料摊开了在桌面,一张张地看了起来。 死者:莫心安,女,25周岁。 严为,男,27周岁。 严琛,男,29周岁。 黄大成,男,29周岁。 资料显示女死者的出事地点是陵园路附近,就在昨天他去过的那个旧社区内,女死者死前被多人欺负,后遭枪杀。三个男死者的死法不一,一个被刀直戳心脏,一个头骨断裂,一个死于窒息。男死者遇害后被抛尸江中,等到渔民发现时全身已经浮肿,最后验尸报告称,男死者身上找不到凶手留下的任何痕迹,只能得出他们是在莫心安遇害的第二天凌晨被杀的结论。 池凌云看着莫心安的资料,心里有种无名的伤感,那么年轻美好的一个女孩子,竟然遇到这样的不测,他感到很惋惜。他以前没有接手查案的经历,武警特警出任务的时候从来都是直接抓捕或处理歹徒,根本连歹徒干了什么非法的事情都来不及了解,更不可能知道那些受害者都有什么样的遭遇。 但这次不一样,他了解了事发的经过,女死者正值美好年华,因为被三个小混混看中而遭到毒手,结果就直接被摧毁了。他没办法不感伤,也铁了心要给那个叫莫心安的女生一个交代,尽管那三个杀害了她的凶手已经死了,但凶手从哪里拿来的枪,要把枪拿去哪里,那三个凶手最后为什么又被杀害,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联系,他要弄明白。他也要给警队和招城人民一个交代。 池凌云也不知道两个月是够了,还是不够,以前出任务要是花上半天已经很严重了,特警出动必须快准狠,早早完成任务好让大家有交代,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现在的情况他不熟悉,这是导致他效率降低的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现在的情况相当复杂,复杂到驻守在这里那么多年,那么有经验的队友们都不能处理,而要让他这个新来的介入调查,而且是抱着新人不会被发现的心态让他接手任务的。 池凌云蹙着眉把头从桌上抬起,站着的高度可以看到阳台楼下的操场和对面风雨棚的棚顶。他看到队伍早已散了,再一看墙上的钟,早已到了吃早饭的时间了。他隐约感到饿,想着还是先吃饱了再干活的好,于是也往食堂出发。 吃饭时间相当自由,不过大家的效率一如既往地高,毕竟吃是头等大事,不吃饱没力气训练,于是当池凌云去到食堂的时候,队友们已经人手一份相当丰富的早餐,并狼吞虎咽起来了。 “池队长好……”噎着包子含糊不清的问候声在食堂里此起彼伏,大家的注目礼都敬得很足。池凌云不想打扰大家吃早饭,只好赶紧示意“可以了,你们吃,吃饱些。” “队长,这里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池凌云没回头就已经知道是谁在呼唤了,他接过大妈递过来的早餐,顺着声源转身,一眼就找到了在不远处往嘴里塞馒头、满脸兴奋、还带点蛊惑的味道的庄明。 池凌云边靠近边在心里开始防备,从一开始他就觉得庄明不是一般人,庄明比一般人二,可是很多情况下他又能变得很精明,又好像很懂人情世故,还……池凌云真弄不懂他,当然池凌云知道他是好孩子,于是不会对他进行专业观察分析,只当看耍宝那样看他,但也要时刻堤防自己某天被他二伤。 “队长,坐这儿。”庄明见池凌云走近了,兴奋地指着对面的空位,示意他坐下。池凌云刚一坐下,庄明就递过来一张A4纸,上面工整地罗列了一份时间表,是……文恬的。池凌云把目光从纸上转移到庄明的脸上,不明白他的意思。“拿着拿着,别不好意思。” “这是怎么回事啊?”池凌云虽然云里雾里的,却还是把纸接了过来。庄明咬了一口馒头,嘴里胀鼓鼓的,说话含糊。 “这是恬恬的作息表,您拿了参考参考。” “不是,你这不废话吗?我看不出来是文恬小姐的作息表啊?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为什么特意给我?”池凌云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急,而且自从昨晚和庄明同谋后,直接把他当做熟了很久的欠抽队友看待。 庄明大口大口地嚼着他的馒头,慢吞吞地回答。 “首先,队长您得改变您对恬恬的称呼,不能叫文恬,更不能叫文恬小姐,因为我们整一个队都是叫她恬恬的;第二,这个东西对您以后追求恬恬肯定有帮助;第三……” “等等,”池凌云打断了庄明,“什么叫对我以后追求恬恬,不,文恬小姐,有用啊?为什么我以后会追求文恬小姐啊……” 正文 第九章 池凌云还在纠结着这个前所未闻的话题时,庄明已经开始偷笑了,他不得不赶紧停下来听庄明的下文。 “嘻嘻,队长,昨天您看恬恬的表情我都看到了唷!” 池凌云脸上一僵,他当时什么表情?他都几乎忘了,不过隐隐约约记得他确实是盯着文恬看了好久。“不是,我……我什么表情了?”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池凌云觉得自己真错了,他不应该给了这么个平台让庄明说他昨天的表现的,他铁定庄明吐不出什么好话来,但肯定那都是真话,于是他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您真要我说?” “不是……”池凌云整理了一下思路,庄明有能让他思维混乱的功能,他终于承认了,“那个,昨天的事我都几乎忘了,如果出现了什么让你误会的情况,我感到抱歉。” “您不用对我感到抱歉……”庄明已经在吃第四个馒头了,“您对恬恬做什么都不用对我感到抱歉,您只需要对整个大队感到抱歉就行了,当然,大队也包括了我在内。” 池凌云觉得这个早晨疯了,刚接到案子,需要调查的东西很多,现在又面对着捉摸不定的庄明,说着让他不能明白的内容,还牵扯到一个和他只有一面之缘的女生。庄明知道池凌云现在的心情很纠结,也很困惑,于是更加得意了起来。 “这是您不断打断我的后果,哈哈……” “臭小子。”池凌云一勺子敲了过去,庄明没来得及闪开,脑袋“咣”的一声,传得很远。他听到身后有人在偷笑,不觉瞪了后面的队友们一眼,只是池凌云没让他继续下去。 “快说清楚,到底怎么一回事?” “哦,呃……刚才说到第三了吧?”庄明一副思考的表情,池凌云哼了一声,他赶紧噎了口唾沫,乖乖说起来,“第三,这东西不是特意给您的,而是我们大队里单身男士人手一份,包括食堂的小伙子。” “嗯?”池凌云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这,难不成是警队的必修课?” “终于说到重点了。”庄明又得瑟了起来,池凌云也随他,因为手中的这份东西这时候已经把矛头从他身上转移了,他不再紧张,只是还是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恬恬,您昨天也见过了,就一天仙下凡,比古代四大美女、当今四小花旦、可爱教主、宅男女神什么的漂亮的多了,重点还不仅仅是她漂亮,重点是她心肠好,就好到……好到我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哎,这个您以后会知道的了。 总之,恬恬作为我们特警队旁的一枝美丽温柔可爱又善良的花,不知道俘虏了特警队里多少颗热血的心,因而大家对她密切关注,好心人士还暗中搜集了恬恬的作息情况,这上面从早上七点开始到晚上十点都有详细说明哦,您拿回去慢慢研究吧,祝您好运。” 池凌云对庄明的话感到很无语,什么叫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什么叫拿回去慢慢研究?这…… “队长,您慢用,我先走了。”庄明摸摸已经有点涨鼓的肚子,捧着饭钵走了。池凌云还有话想说,可也一时没整理好言辞,只能让他开溜了。 神了,招城神了!池凌云一口一口地喝着白粥,对味道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满脑子只觉得陌生的招城在这个早晨突然间神了。神人,神事,神经病……这是他对于今早接收到的信息的直观想法。 面对棘手案子束手无册的特警队还有心思为了一个美女神魂颠倒,这都什么破事儿,他都不知道要在查案上焦头烂额多少个不眠夜,庄明还塞给他一张有的没的什么文恬的作息时间表,这不逗他玩儿吗?他哪有那心思去关注这个,尽管那个叫文恬的真的长得很美很特别,让人过目不忘,应该说让人一辈子都很难忘…… 池凌云最后没出息地败在了自己对文恬的印象中,他承认他对于收到文恬作息时间表的这件事感到意外而惊喜,刚才面对庄明的时候表现出的扭捏和撇清关系的行为都只是对自己内心蠢蠢欲动的想法的掩饰而已,他其实在见到文恬的第一眼的时候已经对她有好感了,不是淡淡的好感,是非常好的好感。那种好感甚至让他突然觉得陌生的招城那么的让他喜欢和值得驻守。 池凌云的家乡就在隔壁城市,当时士官转业的时候,他家那边这两年内都没有空缺位置可以安排他进去,于是他想缓缓再说。但他妈却让他马上回来,说再等那么几年的话,他的终身大事就直接没门了,现在姑娘一个比一个矜贵,有得选择的情况下,谁要三十好几都没谈过恋爱的男人啊?大概女生听到一个老男人都没谈过恋爱的话都会认为那人有病,不是心病就是性病吧。 池凌云没想到他妈说话还能如此直白苛刻,印象中他妈最多就是冷淡些,对他还是很照顾的,只是在婚姻的这个话题上,他妈表现得不是一般的不淡定,还很坚决。池凌云知道跟他妈拧不过,只好转了业,成为人民警察的一员。 他妈本希望她做文职的,那样更有利于成家,可是他还是耍了些手段继续当特警,不过能和人民警察沾边,也回到了家附近,他妈就没计较太多了,只是说转回来以后就要可是准备相亲了,所以,池凌云回来以后都还没通知他家里,他想再清净一段时间。 现在他也接手了案子,真没有心思想结婚,最快也得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恢复自由身,而且,从外貌上看,他还真的有点喜欢文恬,心想以后相亲要是没遇见像文恬这么好看的女生,他会不会嫌弃?池凌云忽然很鄙视自己的这个想法,只好闷头安静地把剩下的早点消灭了。 接下来的几天,池凌云又开始在招城的街头巷尾溜达,白天抓着本地人闲聊,了解招城的各种大事小事,白的黑的,小道的官方的;晚上融入蚊子那群狐朋狗友,一起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但通常池凌云都会制造些障碍,不让小混混们的企图得逞,如果小混混们一旦成功了,他会在事后尽量做些补救措施,例如帮忙报警,给受害者一些路费补偿之类的。 这么几天下来后,池凌云已经掌握了招城三大帮派的基本脉络和领头人物。狮头实力宏厚,有正当的上市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全名为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手续齐全,走的也是正当路线,黑道方面几乎不再涉及。 从形势上看,狮头完全是有把黑洗白,以后走光明大道的意思。狮头的第一当家叫霍琛,江湖的人很少能见到他本人,一般场面都由弟弟霍回时和儿子霍见力主持大局,他就像个幕后操纵者那样,在狮头强大势力的身后扯线,狮头的整一个运行就都听他指令进行。 秃鹰也有公司,但没有上市,叫远景文化有限公司,很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意味,因为秃鹰主要靠黄赌来牟利。警局隔三头五天就来扫场子,可是三次有两次都是扑个空的,不知道是秃鹰在警局里有线人还是怎样,反正警察对它的影响不大,招牌依然打得很响,生意依然做得红火。 秃鹰的第一把交椅是程祥,听说没什么脾气,在狮头面前话很少。但程祥的心腹斗二是个狠角色,秃鹰的事情几乎都靠斗二解决,江湖上斗二的名气也很大,小混混都怕他。 牛蛙是三大帮派中最没有脾气,又最爱闹事的。牛蛙的公司叫谐民物业有限公司,比秃鹰的招牌更不真实,因为牛蛙的生意还没上轨道,黄毒被秃鹰压着,钱不多还要受气,于是兄弟们闲得慌就到处偷抢,弄得头儿刘齐民三两天就要往局里跑,把小的们弄出来。 谐民的营业执照也经常被停,因为他们不够秃鹰醒目,警察来扫场的时候总是那么巧就没躲过。牛蛙的兄弟都觉得肯定是秃鹰放的风,不然怎么会每次都那么倒霉。奈何秃鹰精明,牛蛙就是想报复,人家也挡得过,因而牛蛙就更暴躁了,除了到处惹事,几乎一无是处。 那些帮派的头儿晚上经常出动,偶尔会聚头喝酒之类的,池凌云见过他们中的几个,已经认得霍见力和刘齐民,斗二只露了一次侧脸就消失了,他想跟上去看清楚的时候,蚊子发酒疯,扯住他不放,他只好先放过了斗二。池凌云也找了个牛蛙和秃鹰都有事忙的时候回到莫心安的凶案现场逛了逛。 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凶案现场不可能还留下任何线索,他只是想到那个地方看看,他也真的看了,是一段比较隐蔽的路,平日了除了到墓园里拜祭的人会匆匆路过之外,几乎没有人会走。 的确是很容易会出事的一段路,池凌云想,因为从地理位置来看,这个地方很偏远,离最近的一个治安亭有三公里,帮派的人又不会在这边活动,就算来这边打打杀杀也是偶尔的事,很明显地,莫心安出事的时候就没遇上他们出没,所以给了歹徒下手的机会。虽然歹徒最后也以命偿命了,但正值妙龄了女孩也不会回来了,池凌云看着月色下惨白的路面,心里隐隐地不舒服。 正文 第十章 池凌云没有逗留多久就往特警队回去,特警队离墓园很远,一个在招城的东边,一个在招城的西边,约两个小时车程才能回到。池凌云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到了特警队所在的行政区,但想再转车回到特警队门口的时候,时间已经去到了晚上十一点,公交车已经收班了。 他兴致颇高地选择步行回去,随便穿过文恬花店所在的老街。老街又名晨街,是招城历史最悠久的一条街道了,随着城市的发展,晨街渐渐被年轻人放弃,各条新兴时尚的街道在其它地方发展起来。然而,晨街还是有相当大的人流量,因为这边的东西价格实惠,店主也更和气。 这个时候晨街像熟睡了那样,店铺都已打烊。池凌云走到街头的时候,目光自觉地落在文恬的花店里。玻璃门已经被锁上,里面隐约透出花儿的媚态和叶子的轮廓。 他想起了庄明交给他的关于文恬的作息表,作息表上显示十点左右文恬的花店就会关门,十点半左右,文恬就会回家。至于文恬家的地址,作息表上也有提及,就在三条街后面的小区内,听说她一个人住,具体缘由没写,但他知道庄明肯定知道,只是等着他去问罢了。 池凌云没有停留,出了老街往警队方向去的时候,意外地看到了文恬的身影。文恬一个人安静地在对面马路迎面走来,手中提了个小篮子。池凌云看到篮子在月光下隐约泛出水光,猜到那里面刚才应该是装了鲜花。 他把目光转到文恬脸上,文恬的神情很柔和,漂亮的五官在月色下更显精致,她的步履很轻快,只是没看到池凌云。池凌云正考虑着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的时候,想起自己现在的便装打扮,也想起自己和文恬只有一面之缘,就算打了招呼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说的,毕竟他在和女人相处方面不擅长。 可是他没有径自回去,而是悄悄跟在了文恬身后,护送她回家。虽然这片区域的治安很好,但这大半夜的,他总不能放着一个女生自己回家,而且文恬不仅仅是一个女生,还是一个漂亮的女生。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地在月光下走着,池凌云不动声色,文恬毫无防备,一切都很和谐地行进着。 就那么走了约十分钟,文恬在一个园子前停了下来,开了铁门,走了进去。池凌云看到里面房子的灯亮了起来,动静正常,心里才感到放心,正准备转身离开时,闻到一阵浓浓的花香。他疑惑地回头扫视园子,只看见植物的轮廓,分不出具体的品种,但他猜到那里面肯定满院子都是花,心头悠然升起一种微妙的感觉。 可意会,不能言传。他心情很好,出奇的愉悦,不为什么,就为这满园的花,为这安全回家的女生,为这幸福的人生片段。这些和他最近接触的案件是相反的,这些带着美好光环的事情让他为莫心安的死去而深感痛惜的心情得到缓解,他知道莫心安不能复生了,但他有义务让仍然活着的、像文恬一样美好的人们都好好地生活下去,不再受到伤害。 池凌云很快就回到了警队,晚休的时间早已到了,大队里除了几位值班的队友,再也找不着人影。值班队友见到他又那么晚才回来,客气地表达了几句问候,他便和大家闲聊了一会儿才回到宿舍洗刷。 池凌云想起来到招城的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想起来招城前的心情,想起这一路转业的时候的想法。他没有想到会遇到今天遇到的这些事情,可是他又知道没有谁能想到将来会遇到什么,人们唯一能选择的是开始,却不能选择最后的结果,他需要做的是继续走下去,尽可能地走好每一步。 带着满脑子的思绪,池凌云在梦中遇见了文恬、庄明、何队和新队友们,他和以前一样,在团体中很吃得开,只是心里有种空虚的感觉。第二天,池凌云没出去溜达,而是留在队里看大家集训,他想多花点时间和队友们在一起,反正这几天下来,该了解的背景他也了解了,而且大白天的,江湖不会有动静,晚上出动就好。 抱着这种想法,他在早操的时候出现了,大家好不惊讶。可是庄明那小子还是挺有威严的,一个口令起来,大家分个神的心思都不敢再有。于是,池凌云也只能在旁边看着庄明如何像模像样地调教着兔崽子们,压力倒是没有给庄明增加,反倒有种看他表演的感觉,池凌云只好‘审察’了一会儿就回办公室了。 他的办公桌上还整齐地叠放着案子的资料,他顺手把资料都摊开了,文恬的那张作息表从中间飘了出来,正儿八经地落在了桌子中间。池凌云之前只是草草地扫了一眼,也记得了大部分的内容,这时候他拿起来细细地看了起来,脑海中全是文恬在月光下的背影。 七点,开店。 七点半,吃早餐。 八点,搞卫生。 喜欢粉色,喜欢笑,喜欢和路过的小朋友玩…… 这都什么啊?池凌云额头开始冒汗,之前他都没发现这份东西写得这么娘们,现在看来,真觉得不是爷们看的,比那些言情小说还要言情,矫情到他几乎不能接受了。这时候最应该揪出来责骂一顿的就是庄明,一大男人竟然弄这么一份东西,就不能阳光气概一点?要是让外面的人看到了,特警队的脸不丢光了。 庄明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半个头从门口伸了进来,像个小孩那样。池凌云一眼扫过去,目光锐利得可以杀人。庄明打了个哆嗦,马上把头又缩了回去。池凌云哼了一声,“进来!” “队长……”庄明乖乖地出现了,目光闪烁,好不紧张。 “有事?” “没,就是,早饭时间到了,叫您一起吃早饭而已。”池凌云听到这样的回答,不禁火冒三丈。 “你叫我吃早饭为什么要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啊?你能……”他想说你能不能男子气概一点,可是又觉得那样太有人身攻击的嫌疑了,于是忍住,目光回到手中的作息表上。 “怎么了,队长?您看起来好像很……”庄明来请个早饭却遇上池凌云吃了火药的脸,却不知道原因,只能空害怕,因为池凌云的气压低得吓人。 池凌云把手中的作息表伸出去,在半空中抖着,“这个东西是你写的吗?” 庄明眨着无辜的眼神,悻悻地靠近,瞄了一眼纸上的内容,接着像松了一口气那样,又缩回去,摇摇头。 “不是。” “嗯?”池凌云知道审错人了,语气缓了缓,但就算不是庄明写的,是其他队员写的他也不能接受,便继续质问,“那是哪儿兄弟写的?” 庄明依然摇摇头,“不是兄弟们写的。” 池凌云这会儿疑惑了,“那是谁写的?” “这个……”庄明有点支吾,分明不想说。 “快说!”池凌云一声令下,庄明被吓了一跳,面露难色,用蚊子般的声音挤了几个字出来。 “是刘飞雨。” 刘飞雨?池凌云的脑袋在半秒钟后反应过来,他第一天来到招城的时候就听说过这个名字了,是个卖十字绣的女生,只是没深入了解,以为不会有什么交集。接下来,在他的“威逼”下,庄明乖乖地坦诚了这份作息表的来源。 作息表是刘飞雨提供的,当时特警队里有人提出要弄一份文恬的作息表枕着睡的时候,大家一呼百应,个个都摩拳擦掌着想拿个复印件也枕着睡,可是谁去弄第一手资料却成了个问题。 特警队虽然平日都没什么重要任务,但光训练和协助执勤之类得也没几个人可以有空闲。遇上假日的时候,大家又要回家、忙这忙那的,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观察文恬,甚至跟踪人家。 这个问题很快就被意识到,于是大家只好放弃了自己搜集资料的可能,把目标转向特警队周围的人群,当时刘飞雨是第一个被提议为最佳资料搜集的候选人,因为她和文恬是好朋友,而且重点是她喜欢庄明。只要庄明稍微哄她一下,难么兄弟们渴望已久的枕边物便唾手可得了。 当时在风口浪尖的庄明死活不肯,因为他也喜欢文恬,怎么可以牺牲自己一人成全大家呢?他自认没那么伟大,也跟大家直说了。兄弟们也相当体谅他的心情,于是叫他只是稍微和刘飞雨搞好一点关系,把作息表哄到手就行了。 庄明还是死活不肯,可是兄弟们问他为什么不肯的时候,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只好硬了头皮上。最后当然是撒了个谎说队里有个谁谁谁特别喜欢文恬,想知道她的作息安排的之类的。 刘飞雨想都没想就连夜给庄明弄了这么一份东西出来,庄明的任务是完成了,兄弟们也欢喜了,可是他发现刘飞雨不一样了。刘飞雨之前对庄明的喜欢也只是小女生对大哥哥的喜欢,在作息表事件之后,刘飞雨直接把他当成了男朋友来看待。 庄明想着好像自己也没做什么特别让人误会的事情,这女生怎么就这样一副……德性了呢?于是,庄明好不争气地躲起了刘飞雨,如果运气不好遇上她的时候,也只能继续一副大哥哥关心小妹妹的表情,心里却纠结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