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一章 最怕好时光(1) 法国,戛纳。 海风吹拂着马丁内斯酒店外翠绿的棕榈树,不远处,静静闪烁的霓虹灯与海面的波光交相辉映。这是个风情无限的午夜。 酒店内,电梯正以不急不缓的速度下行。静谧的空间里,陆路不时紧张地偷瞥身旁的孟澜与沈世尧,直到确定两人表情无异,才勉强放下悬了整晚的心。 提示音响,电梯抵达一层,陆路正准备照上司Cindy的吩咐带孟澜离开,然而自动打开的电梯门外却忽地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快门声。 刺眼的闪光灯晃得陆路眼花,但几个月以来的助理工作已令她形成条件反射,下意识就要冲到孟澜身前,为她遮挡密集的摄像机与镜头。不料沈世尧的动作比她还快,还未等她张开双手,沈世尧已一把将她揽至怀中。 小家伙的手腕还真细,一手狠狠将陆路按在自己胸前,另一只手轻轻托起她的后脑,沈世尧淡淡地想。 而下一秒,他已按原计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吻上陆路的唇。 顷刻间,宇宙洪荒仿佛都消失了,陆路的大脑空白一片,如果没有记错,她和眼前的这个叫沈世尧男人,刚刚见面不到十分钟!而她之所以来这里见他,不过是为了将他的绯闻女友、这届戛纳影展的特邀嘉宾孟澜带走。 对,孟澜!陆路浑身一个激灵,不由清醒几分。当她猛地抬眼,便发现孟澜正惨白着一张脸,以瞪仇人的眼神死命瞪着自己。 快门声愈发急促刺耳,沈世尧却已换了个优雅的姿势,将陆路轻松箍在怀中。他望着陆路,目光深情得仿佛可以掐出水来:“我知道你不想我们的关系被媒体发现,但今天这个状况,我担心孟小姐的名声因此受影响。这段时间还要多谢她替我们掩饰,否则……” 孟澜脸上最后的一丝血色终于消失殆尽。 陆路只觉得整颗心都揪成了一团,无尽的惶恐中,三个字渐渐自脑海冒出—— “完蛋了!” 而至于为什么会完蛋,整件事大概要追溯到一天前。 犹记得前一晚的戛纳,也有同样旖旎妩媚的夜色。 的士在另一家五星级酒店前稳稳停下,掏钱包时,陆路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在抖。进了大堂左拐,陆路强作镇定地按下电梯按钮。 十六楼,孟澜的房间在最深处,陆路的三寸高跟踩在柔软的地毯上,悄无声息。再三确认过没有媒体跟拍,陆路才迅速刷开1608号套间的门,走了进去。 新来的助理美玲此刻正瘫坐在羊毛地毯上,脸色惨白。见到她,如同看到天神救星,立即起身冲过去:“Lulu姐,我刚才已经按你说的帮孟澜姐处理过伤口,可她还没有醒过来!” 陆路一边示意她镇定,一边走到床前仔细查看孟澜的状况。虽然面无血色,但好在呼吸稳定。跟医生又打了一次电话确认对方已在路上,陆路这才坐到沙发上,吩咐美玲准备红茶,等医生来。 见美玲泡茶包的手抖得厉害,陆路不得不走过去替她倒水:“明天见到媒体,可不准摆出这样失魂落魄的样子。” “可是……” “Cindy姐明天就带其他人从巴黎过来,合约已经谈妥,眼下最重要的是想好明天应付媒体的说辞。” 孟澜受邀来戛纳做影展嘉宾,今晚的行程本是去参加代言品牌东家的晚宴,然而宴会刚进行到一半,孟澜便消失了。陆路匆匆把情况报告给仍在巴黎洽谈新的代言合约的Cindy后,不得不先让资历最浅的美玲回酒店等消息。可没想到美玲刚回到酒店,便发现孟澜在浴缸里割腕了。鲜血染红了一池热水,美玲吓得动弹不得,要不是陆路及时打电话询问情况,交代她做紧急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Lulu姐,你说……孟澜姐不会有事吧?”美玲轻咬下唇,神色不免紧张。 “你有空担心不在自己控制范围内的事,不如练习下明天面对媒体的表情。”陆路不动声色地抿了口茶,“好了,门铃响了,去开门吧,应该是Cindy姐叫的医生来了。” 医生叫Richard,看上去非常年轻,且是华人面孔,陆路不由得一怔,职业病使然,她总觉得不可轻信。但由于是Cindy的安排,陆路也不便多说,只管礼貌地将对方迎进内间。 待Richard替孟澜做完详细的检查并处理好伤口,已是凌晨三点。确定孟澜没有大碍,早上就会醒来后,陆路总算放下心来,便支使美玲去外间睡觉。 “Lulu姐你呢?” “我要和医生留下来观察孟澜姐的情况。” “那……辛苦Lulu姐了。”美玲懂事地点点头,退出房门。 长夜漫漫,陆路虽已困极,却不敢阖眼。然而在沙发上正襟危坐久了,却不免疲惫,眼看就要栽倒,幸亏Richard眼疾手快,绅士地为她挪出一些空间:“你可以躺一会儿。” “谢谢。”陆路讪然,下意识用法语致谢。 Richard听她发音标准,不由眼前一亮:“刚才都用英语交流,原来陆小姐也会法语。” “皮毛而已,”陆路抓抓自己略显凌乱短发,少见的有些羞涩,“只怪过去爱逃课,没能好好学法语。” 然而就是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倒也勉强聊了起来,刚好打发掉难捱的下半夜。 陆路这才知道Richard的中文名叫彭俊,自小在法国定居,所以中文奇烂无比,是Cindy游学法国时的老友。难怪Cindy不曾担心对方会走漏风声,陆路浅笑,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和彭俊漫无边际地聊法国美景,说到普罗旺斯,陆路脱口道:“人人都爱六月薰衣草花开时的紫色胜景,我倒最喜欢十二月覆盖着白雪的枯茎……” 彭俊莞尔:“陆小姐见解倒很独特,我能否冒昧问句为什么?” 陆路一怔,连忙微笑摇头,脸色却愈发惨淡,其实哪有为什么,只不过十八岁那年她和那个人溜去普罗旺斯时刚好是法国的冬天,薰衣草田里早没了紫色的花海,只有一派晶莹的白雪,所以她便固执地认为,没有薰衣草花的薰衣草田是最美的。 反正年轻时爱一个人,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和他在一起。 思及此,陆路决定打住话茬,起身轻声道:“哪有为什么,不过是我太困胡乱说的,你别介意。大概只有笨蛋才喜欢下雪天去普罗旺斯看空荡荡的薰衣草田吧……对了,天差不多亮了,我们再去看看孟澜姐的情况吧。” 孟澜醒过来时是上午十点。彼时美玲已按陆路的交代,对几家打过来询问孟澜提前离场原因的媒体做出解释,说孟澜身体抱恙,没能事先说明便离场,深感抱歉。 当然有人不信,揶揄孟澜是不是人红耍大牌,又或是有别的约会。美玲通通硬着头皮报以一句客气又坚定的“多谢理解”,这才算挂掉电话。 “怎么办?晚上还有活动,孟澜姐现在的状况可以吗?”美玲紧张地握着听筒,一时竟忘记放。 “Cindy姐下午到,一切听她指示。”陆路望一眼始终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的孟澜,沉声道。 果然,Cindy一到,便对着陆路和美玲一通臭骂,说孟澜有机会做出这样的蠢事,她们难辞其咎。 陆路低头不语,美玲虽泪水在眼眶打转,却也拼命点头,谁都知道,这个圈子并没有旁人眼中那样风光好看。 劈头盖脸骂够,Cindy这才指挥造型师把礼服取来,将孟澜扶起来化妆做造型。孟澜失血不少,状态奇差,就算化妆师已扫了三层腮红,也依然掩盖不住她脸上苍白的底色。 陆路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Cindy却忽然叫住她:“对了,刚才忘记说,昨天你的应急措施做得很好,辛苦你了。” 所谓功归功过归过,陆路一愣,低头道:“这是我应该做的。” 等孟澜做好造型换好礼服,陆路才发现Cindy带来长袖蕾丝礼服裙刚好能遮住孟澜手腕上的伤口,且并不显得突兀。 Cindy掐灭手中的烟,看一眼全身镜中光彩照人的孟澜,似乎是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最近为沈世尧的事很不开心,但就算我求你,等回国再闹脾气,OK?” 孟澜自顾自地对着镜子缓缓转了个圈,最后总算轻声应道:“我知道了。” 下午三点,整个团队准时从酒店出发,去参加电影节开幕式。 一路上,陆路接了N个电话,都是国内媒体打来询问孟澜身体状况的。陆路虽全程滴水不漏地表示感谢关心,说孟澜目前很好,晚上也会准时参加开幕式,却仍有不怕死的八卦杂志揪住孟澜和沈世尧的事不放:“听说沈先生最近也去欧洲谈生意,有和孟澜小姐约在戛纳碰头吗?” 陆路一边耐着性子解释并没有这回事,一边在心里恨恨地大呼全世界就数娱记难缠,但偏偏开罪不起。 挂了电话,陆路才发现坐在后排的孟澜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神色复杂。陆路不禁心虚,担心她听到沈世尧的名字影响情绪。只是话说回来,她虽就沈世尧的事帮Cindy在电话里挡过无数次媒体,却对真实情况知之甚少。一是因为她天性不爱八卦,混在这个圈子做助理只是单纯为混口饭吃;二是孟澜虽个性骄纵,但对于沈世尧,却似乎刻意低调,很少让公司的同事撞见。 陆路记得唯一一次看见孟澜上沈世尧的车,还是在一个月前。那天大雨瓢泼,她加班到入夜,一出公司大门,便看见一身便装的孟澜矮身钻进一辆加长林肯。 鉴于车窗没来得及关严实,所以陆路有幸目睹到绯闻男主角尊容,正是财经杂志最近热捧的“珠宝国王”沈世尧,沈先生。 当天红毯现场可谓大牌云集,各路女明星拼深V,拼露背,拼透视,简直是刀光剑影于无形,谋杀菲林无数。陆路咂舌,恍惚中似乎有些懂了为何大家都削尖脑袋往这个圈子里钻。诚然,如此大的荣耀与满足感,怕是别处难寻。只可惜今天她连个小配角都不算,将孟澜安全地护送到现场,她和美玲便算是功德圆满,只等开幕影片结束后再来接她。 “要去喝杯酒吗,Lulu姐?”走出现场时美玲邀请她。 “不用了,我就在外面原地待命,你也快去快回。” “也是……我忘了工作还没有结束,”美玲遗憾地叹口气,“只是这么美好的天气,浪费了真可惜。” 听罢,陆路缓缓抬起头,这才注意到此时的天空竟是无限接近透明的蓝,而几颗早升的星辰,则如同珍珠般点缀在这块锦缎上,泛着璀璨的柔光。 “不能喝一杯,去买两罐咖啡碰碰杯也是好的。”陆路微笑。 “这个提议听上去不错,我这就去买!”美玲起身,蹦蹦跳跳地下车,不一会儿就跑远了。那活泼的背影,让陆路不由想到曾经的自己,大概也是这样天真的吧。 还记得那时家里的老爷子不许她喝酒,因为她总酒精过敏,一喝便起一身疹子。但她任性,明知后果也毫不忌惮。 上好的红酒囫囵下肚,虽不懂鉴赏美酒,有暴殄天物之嫌,但好在酒精起了它该起的作用,她便借着酒劲,抱着那人的手臂开始哭,撕心裂肺的那种:“你这个浑蛋!凭什么不喜欢我!……你这个浑蛋……” 她边哭边抽鼻子,顺道还打个酒嗝,似有无限心酸,但如今回忆起来,居然是独一无二的好时光。 是啊,无法回头的,都是生命里的好时光。 正文卷 第一章 最怕好时光(2) 思绪飘浮间,美玲已带着两罐咖啡回来,只是表情有些反常,一脸花痴不说,还恍惚得仿佛丢了魂。 果然还没等陆路开口,美玲已抱着陆路的手臂拼命摇晃起来:“Lulu姐,你猜,我刚看到了谁?” 陆路刚要接话,美玲已迫不及待地宣布答案:“沈世尧!我竟然看到沈世尧了!原来媒体说他会来欧洲谈生意的事是真的!” 对于美玲热烈的语气,陆路的第一反应是担心,既然沈世尧出现在这附近,孟澜会不会因此故伎重演,又跟昨天一样玩失踪? 思及此,陆路赶紧掏出手机打给Cindy,向她汇报刚才美玲的见闻。在确定孟澜仍在现场,一切如常后,陆路这才战战兢兢地挂断。 “Lulu姐,你说孟澜姐和沈世尧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什么真不真的?”陆路揉揉眉心,只觉得头痛。 “就是绯闻啊。”美玲眨眼。 “不管是真是假,都和我们没关系。”陆路打开易拉罐,灌一口咖啡,垂首道,“尽到我们的本分就好。” 好在当天孟澜没出岔子,一切行程按照事先安排有条不紊地进行。回到酒店时,已是临近午夜,紧锣密鼓的工作令所有人的精神都紧绷到极限,所以一进房间,Cindy就吩咐众人去休息。 离开时,陆路下意识偷瞥了孟澜一眼,这才发现她正出神地盯着自己还没有痊愈的手腕发呆,一时间,气氛凝滞得有些可怕。 果然,凌晨一点刚过,孟澜便从房间消失了。首先发现情况的是美玲,她平时负责孟澜起居,所以住在套间的外间。或许是累极了反而亢奋,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口渴起来倒水,却发现孟澜的床上空空如也,吓得她赶紧跑去敲隔壁的门,把所有人叫醒。 面对一室明亮却空无一人的景象,Cindy深陷在沙发里一根接一根抽烟。其他人站在原地手脚僵硬,连大气都不敢出。 依稀是过了很久,Cindy将自己的手机拿出来,打开通讯录,指着一个号码,命令陆路:“打过去。” 哪里还敢有一丝迟疑,赶紧照着Cindy交代的将电话拨过去,提示音只响了两声,那边的人便接起了电话,似乎是早猜到这样的结果。 沈世尧声音慵懒而低沉:“告诉Cindy,找个懂事的陌生面孔来接人。” 陆路手心发烫,怔了片刻,才将沈世尧的话复述给Cindy。Cindy沉吟片刻,抬起头,望着陆路的眼睛:“你去吧。” 无须解释,陆路便明白Cindy的理由。在转做经纪人助理之前,她在公司做过一段企宣,后来上个助理结婚辞职,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便把陆路暂时调了过去。没想到几个月下来,Cindy看上她不多话又利落的性格,便一力将她留了下来。所以说,论懂事的陌生面孔,非她莫属。 简单地收拾一下,换了件稍正式的衣服,陆路便下楼了。一出酒店大堂,陆路便看见Cindy事先吩咐准备好的房车停在门口。司机十分有效率,陆路一上车,引擎立刻发动。 目的地是戛纳当地非常著名的马丁内斯酒店,和孟澜下榻的这家酒店相距不远,想必这也是她可以不惊动所有人离开的理由。陆路这才惊觉棘手,深夜去接一对痴男怨女中更失控的一方离开,这样的差事怎么想都招人憎。 然而不知不觉间,车已在酒店前停下。深呼吸,打开车门,陆路发现手心全是冷汗。按照平时,从大门到电梯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分钟,没想到她今天竟然花了双倍的时间。 三十层,比他们住的那层还高,望着电梯内壁映照出的脸孔,陆路觉得有些陌生,原来这就是自己。 头发剪得短短的,光看背影会以为是个小男生。比十七八岁的时候还瘦,好在面色健康,以及,眼里终于没了那些名为悲伤绝望愤怒的情绪。 还记得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陆路十分不适应,不论是天气还是周遭的人事。她学的是法律,企业法务那块,最后却阴差阳错进了娱乐圈。对外说是图热闹,不用害怕寂寞,只是进来后才发现,原来这个圈子里寂寞比比皆是,哪里逃得掉。好比孟澜,看似高高在上风光无限,却也只能在深夜饮泣。 那是刚到戛纳的第一晚,聚餐结束,除了陆路酒精过敏没喝酒,所有人都微醺。回到酒店,陆路睡不着,想起ipad落在美玲那儿,便悄悄刷了门卡进去拿,没想到却发现孟澜仍然没睡,正坐在窗台上蜷成一团小声抽泣。 那真是隐忍的哭声,令陆路想起自己无数个哭过后靠安眠药入睡的夜。她站在原地,一下便忘了来的目的,最后只两手空空地离开。 然而即便如此,陆路依然清楚,轮不到她去同情孟澜,也轮不到她与孟澜交心。世界上有千万种寂寞,她们刚好分享过同一种,不过如此罢了。 而此刻,陆路站在这电梯间里,不知为何,又忽然想起那个夜。一时间,无数的情绪翻涌至胸口,直至电梯门在三十层打开,她才回过神,走出去。 温柔的灯光照映在陆路柔软的短发上,世界安静得犹如一枚茧,所有心事隐没于无声。 房门打开的一刹,陆路怔住了,下一秒,她立刻闭上眼。 眼前的小助理如此懂得审时度势,沈世尧不禁勾起嘴角,要是孟澜有她一半懂得分寸,大概他们也不会走到今天。至少,不会激怒他,逼他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分开。 “Cindy让你来接人,就是让你杵在门口?”沈世尧微笑着打量她,眼中的情绪已收得很好。 陆路这才反应过来,赶忙踏进房间,将房门关上:“对不起,是我失态了。不过沈先生请放心,上来前我已经检查过,没有记者跟拍。” 目之所及一片狼藉,陆路谨慎地看了眼脚下碎掉的玻璃杯,深吸一口气然后抬头:“如果方便的话,我这就带孟澜姐离开。” 沈世尧抱臂,面色平静地转身面向始终望着窗外没有回头的孟澜:“澜澜,准备好了吗?你助理说可以走了。” 然而窗边的人却仿佛没听见一般,岿然不动。 孟澜不动,陆路自然不能催促她,只好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原地。沈世尧原本刚少见地动了一场气,余怒未消,此刻见孟澜无动于衷,收起来的情绪又慢慢渗出来,刚要发作,孟澜却仿佛没事人似的转头,粲然一笑:“好啊,不过我要你送我下去。” 孟澜撒娇陆路自然是见过许多次的,电影里,MV里,然而那都是演戏,再维妙维肖,也隔着若有似无的距离。唯独此刻,陆路见她红唇微启,眉目间全是柔情,然而那柔情里又隐隐带着几分畏惧,不禁在心中倒抽了一口凉气,竟然是用了真心。 也是,只有用了真心,才一颦一笑都被对方牵动,又时时刻刻害怕被拒绝,所以总少不了畏惧。 好在沈世尧这回没有回绝她的一腔热情:“好吧,我送你到大厅。” 直到电梯门打开前的最后一刹,陆路都没有想过,事情竟会以这样戏剧到近乎疯狂的形式逆转。 已是半夜,酒店内几乎无人走动,所以陆路虽觉得让沈世尧送行不妥,但也碍于是孟澜的要求,没有多言。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一时的侥幸,竟成了沈世尧与孟澜划清界限计划的最大助力。 其实沈世尧对外向来和善,只要不触及底线,什么都好说。然而越是这样八面玲珑的人,生起气来,便越是惊人。孟澜这次算是玩大了,竟然以自爆恋情为条件威胁沈世尧必须在结束工作后来戛纳陪他看影展。沈世尧当然知道孟澜的小算盘,她想公开恋情多时,他却并不上心。沈世尧虽然在朋友圈承认她是自己的女伴,但女伴和女友的差距,孟澜不是不知道,这才瞅准时机,想要上位。 可孟澜没想到沈世尧会直接提分手,一点余地都不留,直接挂了她的电话。她气不过,先是活动玩失踪,再是闹自杀,今天还一意孤行跑来他下榻的酒店,甚至招了一群娱记守在楼下,就为了拍到他们的照片,坐实两人关系。 但这些沈世尧怎么会不知道。第一次被自己的女伴算计,沈世尧觉得可气又可笑,思忖许久,决定按孟澜写好的剧本演下去。 只不过这出戏里,孟澜再没有资格当主角。他的主角,是某个从天而降的陌生小助理,只当是她修了八百年才修到这样的福气,能在今天被他沈世尧一吻。 聚集在电梯门外的娱记最终在安保人员的强行干预下暂时退出了酒店,只见电梯门再度闭合,沿着刚才运行的轨迹缓缓上行,但这一次……四周是比静谧更可怕的死寂。 回想起刚才沈世尧那个一力纠缠的吻和那些极尽缠绵的话,陆路不禁又眼前一黑,双腿发软,原本以为这一生已尘埃落定,死海无波,没想到战战兢兢走到今天,却莫名其妙卷进别人的爱恨恩怨里。 而最令她绝望的或许不是这个,而是就算是如此陌生的吻感,也可以让她联想到那个人。 只是距离她上次被那个人吻,已隔了六年。 她还记得那是她生命中最寒冷的一个夏天,在加州明媚到刺眼的阳光里,那个人将她逼至角落,吻像疾风暴雪般砸下来。 她踢他,打他,甚至拼命咬他,但那个人就是不放手,陆路只觉得整颗心被狠狠揪起来又摔在地上般的疼,最后只能流着泪求他:“我恨你,我已经没有什么能给你的了……所以求求你放开我,求求你……” 那个人顿时傻了,世界上再不会有第二个人以这样悲恸哀求的语气说恨。然而越是这样的软弱投降,越是令他心虚绝望。 她踉踉跄跄地逃走,一别六年,直到她回国,他们再未相见。 眼看电梯就要回到三十层,陆路不由慢慢、慢慢垂下自己的头,一滴不易察觉的泪就这样砸在电梯深红色的地毯上,转瞬消失不见。 半个小时后,Cindy终于风尘仆仆赶来。如陆路所料,其他人都被留在了酒店,看样子对刚才爆出的“猛料”尚不知情。 Cindy进屋,却没有看她,只朝沈世尧颔首:“沈先生,好久不见。我是来带孟澜走的。” 说到孟澜,从进房间起她便像个偶人般缩在沙发角落一动不动。陆路见她如此伤心,原本想解释几句,但一想到自己的尴尬处境,只能悻悻地闭上嘴巴,找了个离孟澜稍远的位置坐下。 毕竟看孟澜眼下的表情,简直想马上杀掉她。虽然这一切其实与她无关,但女人一旦爱起来,都是没有逻辑,无理到近乎疯狂的。 Cindy扶着孟澜一路走到门口,这才回头,看陆路一眼:“Lulu,事情我大概知道,这几天你不要回酒店,留在这里配合沈先生。”说罢,已带上门。 房间里恢复到一派宁静,陆路觉得有些可笑,她明明还没来得及问怎么配合沈先生,她们便迫不及待地将她撇下。难道因为她聪明懂事,就必须乖乖给人当工具搓圆捏扁? 陆路深吸一口气,试图抑制住情绪。下一秒,一杯水递至眼前:“渴吗?” 陆路这才抬头,打量起这个不打招呼便“利用”自己的男人。 其实和财经杂志上的照片比,沈世尧本人看上去更瘦一些,也更生动。尤其是那一双眼,深不见底,仿佛宇宙黑洞,一不小心就把人勾了去。 陆路冷笑,她大概稍微能理解孟澜对待这段关系为何如此急进又失态了。 沈世尧捕捉到她唇边的笑意,笑着开口:“Lulu,你比我想象中更冷静。” “哦?”陆路缓缓抬头,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眼睛,“所以你才跟Cindy姐强调,要找个懂事的陌生面孔吧。因为是熟面孔的话,便没人会相信这段绯闻,而不懂事的,难保不会把你的计划搞砸,你说是吗,沈先生?” “是的,Lulu小姐。”沈世尧脸上的笑容愈加灿烂,“我忽然觉得孟澜应该把她上个月拿的最佳表演奖送给你。” “我没兴趣,”陆路蹙眉,接过沈世尧手中的水一饮而尽,“我只关心接下来怎么保住我的工作。” “很简单,”沈世尧不动声色地接过空杯,“晚些陪我去参加一场酒会。” “就这样?” “是的。” “没别的?” “暂时没有。”沈世尧打量她一眼,“对了,你是不是很久没谈过恋爱?” “怎么?”陆路警惕地看他,却不想沈世尧竟慢吞吞地对她吐出几个字,一时间,陆路的脸红成一片,窘得恨不得立即打个地洞钻进去。 只见沈世尧托住下巴,目光缓缓扫过她的脸:“吻技……太烂了!” 正文卷 第一章 最怕好时光(3) 果不其然,当天下午她与沈世尧的八卦便登上了国内各大娱乐网站的头条,同他们热吻照片附在一起的,还有沈世尧所经营的世朝珠宝的一纸合约,孟澜将会是他们今年主打系列“绝色”的代言人。毫无疑问,这是笔丰厚至极的“感谢费”。 陆路一边机械地刷着网页,一边强忍嘲讽的笑意。良久,她再也忍不住,转头揶揄沈世尧:“斯坦福毕业……沈先生,你们公关部撒起谎来都不用打草稿吗?就不怕媒体查出真相弄巧成拙?” “没关系,”沈世尧走过去,大概扫了通稿一眼,露出一个满意的表情,“没有人会去查,就算有,也只会查到你斯坦福传媒专业毕业,这个答案你满意与否?” “当然满意,”陆路点头,又摇头,眸色渐深,“所以说沈先生,我更不懂了,以你的能力,大概就算被媒体拍个百八十次,也可以将新闻压下来……为什么?” “那么你说,是为什么?”沈世尧正在系领带,听见她发问,饶有兴致地坐下,含笑打量她。 陆路虽知道自己即将说出的答案非常欠揍,但还是极力保持严肃:“自然不会是因为你看上我……所以只能是,你生气了。” 话音刚落,陆路已觉得可笑至极。如果孟澜知道她如今所受的一切委屈都只因眼前这个男人被她的行为激怒,非要给她一个下马威,断掉她的全部念想,她怕是会羞愤得真去再自杀一次。 “你确实很聪明……”沈世尧起身,整好西装,“但聪明到这里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事,我会处理妥当。你可能会换一份工作,但薪酬会更好,绝不会失业,这个解决方案你还满意吗?” “当然满意,”陆路亦跟着起身,关掉电脑,“就算我不满意,也没有选择,不是吗?沈先生。” 沈世尧微怔,半晌,开口道:“除了工作外你可以提别的条件,只要合理,我都会尽量满足。不过现在,还得麻烦你配合我走一趟了。” 陆路自然记得这件事,所以她才早早换上了沈世尧让人送来的礼服。她太瘦,抹胸深V根本撑不住,没想到沈世尧一眼便看穿,选的刚好是最简单也最安全的无袖款。再配上世朝最经典的一款蓝宝石项链,倒把她白皙精致的脸孔衬得光彩照人。 “你的头发太短了。”沈世尧坐在沙发上,扫视她一眼,沉声道。 “因为好打理,也不用做造型。”陆路坦然地将头发拨了拨,“可以出发了吗?” 沈世尧今天应邀出席的酒会在海滨大道的一家酒店举办,待两人赶到,会场里已汇集了好些宾客,大都是平日里霸占财经和娱乐版面的熟面孔。 “沈先生,来之前您可没告诉我是这样的美差。”陆路环视四周,轻声道。 “噢?那我事先告诉你会怎样?” “起码准备十打海报来讨签名,”陆路微微一笑,“说笑而已……我若是这样做,怕是立刻被人丢出去。” “也不至于这么惨,不过工作大概别想要了。”沈世尧发现自己心情不错,竟少见地愿意配合别人打趣。 然而陆路下句却一本正经起来:“谢谢沈先生愿意跟我开玩笑缓解我紧张的心情,那么今晚我有什么需要做的吗?” “什么都不用做。”沈世尧晃着手中的香槟酒杯,漫不经心道。 确实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跟在沈世尧身后,笑得大方又得体就够了。因为他是沈世尧,所以没人会为难她,几乎跟她打过招呼的人,都会对她报以友善的微笑。 真是诱人的宝座,陆路想,难怪孟澜会迫不及待。 思绪游离间,恰好有侍者经过,询问她要不要香槟,陆路下意识摇头,说自己不能喝酒,话音刚落,沈世尧已走到她跟前,绅士地轻声道:“我有单生意要谈,你自己能应付吗?” 他认真的表情十分迷人,陆路透过玻璃杯凝视他片刻,才慢吞吞地用法语答道:“当然可以,您放心去吧。” 沈世尧不由一愣,却没说什么,淡笑着转身同生意伙伴走远。陆路望着他的背影,整个人终于松了口气,干脆懒懒地靠在一棵棕榈树上养神。 还记得从前她最讨厌这样的场合,除了要穿讨人厌的高跟鞋,还要逢人便笑,笑得脸颊肌肉都要抽筋。 “哪里有那么多高兴的事?”她气鼓鼓地问那个人。 “当然没那么多高兴的事,只是与其以坏情绪波及他人,不如用笑容感染别人。”那个人刮一下她的鼻子,柔声解释道。 而如今,这么多年过去,她虽仍没法学得像他一样妥帖周到,却总算能够对着陌生人展颜。所以就算是再虚伪卑鄙不堪的爱情,也总会留下一些美好珍贵有意义的东西。而她,就是靠着那些东西,存活至今。 陆路的思绪是被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打断的,待她睁开眼,周围已混乱一片,不时有伺应生慌乱地奔跑,香槟酒碰洒一地。 陆路浑身一震,急忙拽住会场的一个伺应生询问:“怎么回事?” “George太太的羊水破了,我们已经打过电话叫医生,但最近的医院仍有段距离,我们都担心……”伺应生瑟瑟发抖,连自己的母语都说不利索。也难怪,今天来这里的人若出了什么差池,没有人担待得起。 “带我去看看,”陆路深呼吸一口,坚定地看向伺应生蓝眼睛,“带我去!” 露天会场的角落,George太太正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周围虽围满了面色惨白的宾客,却没有人敢上前一步。 作为异乡人,陆路虽认得出娱乐财经版的常客,却未必知道眼前这位痛苦的妇人正是这家五星级酒店的老板娘。所以她才能毫无忌惮地凭着一腔孤勇,拨开人群,蹲下身体,用法语对痛到几乎失去意识的人命令:“把身体放平!把臀部抬高!深呼吸,对,不要紧张!” 漂亮的妇人满头冷汗,轮廓分明的五官皱成一团:“不,我害怕……我怕我撑不到救护车来……” “你凭什么撑不下去?撑下去!你的孩子在等你!”说罢陆路已放平她的身体,抬高她的臀部,大声道,“来,跟我一起深呼吸!你会看到你的孩子的,一定会的……” 说话间,陆路的眼中已有两行泪簌簌落下。 当年,她的妈妈就是在生她时死于难产。她不知道妈妈是否为没见她一面遗憾,但她确实曾无数次幼稚而自私地幻想,若妈妈能坚强一点,撑下去,撑到陪她长大……那么,她或许就不用面对那么多背叛和分离,也不用无数次痛苦得恨不得死去。 救护车的声音逐渐近了,医护人员抬着担架跑来,陆路茫然地退让,一抬头,便看见人群中的沈世尧正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 他的眼里或许有许多情绪在翻滚,她却忽然看不真切了,虚浮的双脚开始颤抖,下一秒,竟眼前一黑,笔直地栽倒在地上。 陆路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在沈世尧的房车内。偌大的空间内只有两个人,不免冷清,陆路轻瞥了沈世尧一眼,又缓缓闭上眼:“我闯祸了?” “说对一半。”沈世尧把玩着手中的红酒杯,却并不喝,“告诉我,你是否医学专业毕业?” “当然不是……”陆路觉得倦极了,根本无心说下去,“直接告诉我,我闯了什么祸,是否能补救。” “补救是不可能了,但可以修正。明天我会让人告诉George先生,你曾在大学毕业后自修过一年医疗护理。” 陆路觉得好笑:“撒谎是你们这种人生活的必需品?那我也偶尔撒个谎吧……沈先生,我非常感谢你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 “那我偶尔说句真话如何?”沈世尧非但不恼,反倒悠闲地往后一靠,微笑道:“我很欣赏你的勇敢。” 车内的气氛一下凝固了,半晌,陆路听见自己干巴巴的声音:“……其实我也算接生过,不过不是人,是动物,我曾为一匹马接生过。那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只可惜,它已经去世了。” 若不是沈世尧提起,陆路几乎都要忘了,她也曾有过那样难忘的经历。那匹马是爸爸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寄养在乡下的农庄。她每月都会抽空去看它,和它玩耍,直到有天,农庄的爷爷告诉她:“小马怀孕了,要做马妈妈了。” 马的孕期特别长,要十一个月,所以那一年里,陆路往乡下跑得特别勤。然而好不容易挨到生产那天,却赶上暴雨,村里的兽医不能来,农庄的爷爷只好亲自接生。 彼时陆路还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没心没肺,非缠着爷爷要帮忙。然而待马宝宝出世,陆路望着满手的鲜血,吓得结结实实哭了一场,从此再不愿去农庄。而那匹马,也就这样无辜地被她抛弃。 直到八年后,陆路家变,狼狈地离开时,突然收到一封信,信是来自农庄年迈的爷爷的,说前段时间那匹母马已经去世,但留下三个宝宝。信中还有马宝宝的照片,陆路看着看着,原本麻木到刀枪不入的心竟猛烈地抽搐起来,紧接着,痛哭失声。 她已不怕背叛、伤害、失去,却畏惧曾有过的好时光。因为太好,反而衬得眼下的一切都荒凉。 陆路强迫自己从回忆抽身,朝眼前的沈世尧耸肩一笑:“不过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所以你还是记得要跟George先生撒谎。对了,今晚我住哪里?” “回你一直住的那家酒店,我另外为你订了房间,不必惊动其他人。还有,明天回国的机票也已经准备好。” “这么快就可以结束?” “是的,如你所愿。”沈世尧扯了扯领带,竟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焦躁。眼前的人聪明、勇敢、懂得分寸,几近完美,却虚假得仿佛戴了面具。他沈世尧虽向来喜欢以一副完美面目示人,却最讨厌旁人以同样的面目对待他。 车子在陆路下榻的酒店外停下,陆路下车,关门,动作一气呵成,直至走到酒店门口,沈世尧忽然放下车窗叫住她:“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 “在电梯里,回三十层时,你为什么哭?” 陆路惊诧,他竟然注意到自己哭了?然而怔忡许久,她最终只是转过身冲他微笑:“可以撒谎吗?” “可以。” “因为喜悦。” “那我也撒个谎吧……”沈世尧慢慢将车窗升起来,声音听不出喜怒,“我们将永远不会再见。” 夏夜微凉的风拂过面颊,戛纳今晚的星空有如海洋般绚烂,陆路觉得有些冷,下意识抱住双臂,一时间怔住了。 正文卷 第二章 黑夜从黎明开始(1) 国际到达出口,电子屏上巴黎飞来的航班已第三次提示延误,丁辰有些焦躁地跺跺脚,决定去吸烟区抽根烟缓解烦躁情绪。 也许是夜深的缘故,原本应被大老爷们霸占的区域此刻空荡荡的,丁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抬头,才发现墙上的电视里居然在放Author今年亚洲巡演的DVD。 说起来Author也算个奇迹,十六岁在街头被星探相中竟不是众所周知的低端骗局,他真的就此签了经纪约,一步步从单曲发起,坚持了八年,如今终于稳坐国内当红不让的人气王宝座。 Author帅气又有魅力,这点丁辰是早知道的,否则当年十六岁的她也不会不管不顾地投入他的怀抱。但眼前这个穿着亮晶晶舞台装画着深黑色眼线的男人却不是她所熟悉的,她熟悉的那个Author,今早还端着刚煎好的太阳蛋与火腿,小心翼翼地问她:“新专辑的宣传期告一段落,我们要不要去马尔代夫休个短假?” 丁辰刚换好衣服,自顾自地将烟往嘴里送:“看情况,我这个月有好几个重要的官司要打。” Author点点头,眉目中多少有些失落,声音却仍是温柔的:“不要太辛苦。” “我知道,”丁辰站起来,“那我先走了,阿笙。” 话一出口,两个人都愣住了。多少年了,丁辰早习惯跟他的粉丝一样叫他Author,似乎完全遗忘了他的本名其实是杜鸣笙。 鸣笙,鸣笙,阿笙……丁辰猛地抓起沙发上的包,落荒而逃。 此刻,电视里Author正将今年的主打歌《恒星灰烬》唱到动情之处:“我知道/世界上最坚固的恒星/也终将化为灰烬/何况你我/这微不足道的爱情……”丁辰的手机响起来。 “我人在到达口了,你在哪里?” 丁辰一怔,一看表竟已过去一个小时,连忙起身:“给我五分钟,马上就到!” 五分钟后,陆路便看见一身正式裙装的丁辰朝自己挥手。 陆路环顾四周,确定没有媒体蹲点,才向眼前人抛个大大的白眼:“不就是大半夜当个免费司机,有必要盛装成这样?又不是相亲!” “你还真说对了,就是相亲,”丁辰挽住陆路的肩膀,亲热地拉着她往外走,“相完直接过来接你的,够义气吧?” “那……杜鸣笙怎么办?” “他和他们公司那什么清纯玉女小师妹传绯闻的时候,你怎么不去问问他我怎么办?”丁辰嗤笑一声,“别傻了,我们早分手了,就是偶尔睡睡的关系罢了……对了,你坐这么久飞机不饿吗?要不先去吃宵夜?听说你们那个孟大小姐不是一般难伺候啊,这回去戛纳有没有猛料,快给我八一八……” 见丁辰无意继续杜鸣笙的话题,陆路也就识趣地打住:“得,你又不是真有兴趣,要真有,哪轮到我来告诉你,网上到处都是……哎,你别拿手机搜了,多麻烦,先吃饭吧,吃完我什么都告诉你!我现在快饿死了!” 去的是丁辰和陆路念高中时最喜欢的一家宵夜摊,以老板脾气坏和菜的味道好著称。不过七八年过去,再坏脾气的老板见到熟客也舍不得板起脸来,更何况这两位熟客还都是美人。 “酸萝卜泥鳅,爆炒腰花,凉拌猪耳朵,再来两斤梅子酒!”丁辰一捋袖子,“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就你不醉不归吧,”陆路斜睨她,“我酒精过敏,最重要是得替你开车。” “开车可以叫代驾,倒是你,真没义气,我相亲这么辛苦也不陪我喝。”丁辰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眼望着陆路,似受了天大的委屈。 陆路最怕她这招,不出半分钟,果真缴械投降:“只能少喝点啊,多了你就得送我去医院了。对了,你不是要听猛料么,相信我接下来说的,一定值得你这顿宵夜了。” “噗!你说孟澜逼宫不成反而当着媒体面被甩?”丁辰酒杯一撂,捧着肚皮快笑岔气。 “你搞错重点了吧,丁大小姐!”陆路扶额,咬牙切齿道,“重点是我是那个无辜的受害者!等Cindy姐回国,我要立刻递辞呈,以后估计也很难在这个圈子做下去了……” “这不是挺好么?”丁辰重新为自己斟上一杯酒,“正好你可以来我事务所帮忙,学了几年法律,虽然没毕业,但以你的实力,至少甩我事务所那些所谓的名校生几条街。小六……你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事情都过去六年了,你也该走出来,朝前看了。” 然而听到这个久远的小名,陆路却置若罔闻,自顾自夹菜,保持沉默。 良久,她终于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我不是没想过,但是丁丁你知道吗,我走了那么久,也以为天亮就会有光,只要撑下去,就一定能过去。但其实不是这样的,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罢了,无论我做什么工作,说什么话,只需要发生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轻易地把我拽进回忆里……我也想忘,但是太难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忘……” 时间仿佛静止了,看着眼前平静流泪的人,丁辰忽然记起六年前出事,她赶去美国看她时的样子。 丁辰从没有见过那样的陆路,她平躺在床上,不哭也不闹,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丁辰心中一搐,抱着她失声痛哭,没想到陆路却反握住她的手,安慰起她来:“丁丁,你怎么哭了?你不要哭……” 如此看来,能让眼泪流出来,已是一种天大的进步。丁辰愿意相信,陆路一定会在某天好起来,就算那需要时间,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黑夜也是黎明的开始。 “话说回来,我倒是很感谢沈世尧……”丁辰话锋一转,试图摆脱这令人不快的氛围。 好在陆路很配合:“怎么?” “至少他改写了你六年没和男人接吻的记录!”丁辰嘿嘿地坏笑,“怎么样,感觉还不错吧?” “早忘了。”陆路翻个白眼,“路人甲的吻,干吗要记得。更何况我们不会再见了。” 是的,尽管按沈世尧的说法,他们将还会再见,但在陆路心中,想不想再见一个人,跟谈恋爱时说分手一样,只是一个人的事。她已打定主意,下周一去辞职时,将用过的礼服和项链托付给Cindy转交,这样他们便算是两清。就算她可能会待业一段时间,她也不想让沈世尧给她介绍工作,免得惹上更多麻烦。 吃完宵夜,丁辰叫来代驾送两人回家。陆路租的公寓稍近,所以提前在路口下车。 临带上车门,醉醺醺的丁辰不忘叫住她:“对了,我说来我事务所工作的事,你记得考虑考虑……” “好。”陆路懒得跟醉鬼较真,决定敷衍她。 哪知道丁辰不依不饶:“你就当我傻,忽悠我吧!我可是很认真的!噢,对了,说了这么多废话,正事倒忘了讲,知道我为什么劝你朝前看吗?咳,因为我今天收到消息,那个人回国了……嗯,别一脸无辜地瞪着我,你知道我说谁呢,是啊,陆亦航那怂蛋躲了那么久,他居然回来了!哎,司机师傅你别开车啊,我话还没说完呢!” 从路口到公寓,一共是九百三十五步,而今天,陆路觉得每一步都是虚晃的。 推门,开灯,陆路终于像团棉花般瘫倒在地上。 曾几何时,那个人是她心尖的朱砂痣,她以为自己最后一定会嫁给他。而如今,他竟成了那抹最刺眼的蚊子血,为了将他从自己的生命剜除,她把整颗心都掏了出来。可最后却徒劳地发现,那滴血其实早已融入血脉……而那颗白白被剜掉的心,却再也不会跳了。 陆路慢慢抱紧自己的双腿,恍惚间,仿佛看见那一年,宋阿姨带着他初次走进她家。她坐在二楼旋转楼梯的顶端晃荡着两条腿,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喂,你叫什么名字?” “宋、宋亦航。” “那你进了我们陆家,以后就要跟着我爸爸姓啦。陆亦航,陆亦航,记住了吗?以后你就叫陆亦航。” 那时候,她还是陆家高高在上的公主,没有人会忤逆她,人人都宠爱她。那时候,陆亦航也还不是一剂见血封喉的毒药,他只是继母带来的养子,流着跟所有人不同的陌生血液。 那时候…… 但凡回忆前尘往事,莫不是相看已成灰。 正文卷 第二章 黑夜从黎明开始(2) 周一是个大晴天,陆路定好八点的闹钟,一大早便收拾妥当,拎上沈世尧的礼服和项链,往“恒一国际”去。 一路畅通无阻,除了前台小妹看自己的表情略带花痴外,就连平日爱咋呼的美玲见到自己,也明显收敛许多,只礼貌而节制地喊了声:“Lulu姐早。” Cindy在办公室里接电话,陆路进去,她只比了个“坐”的手势,又继续跟线上的人通话:“抱歉抱歉,孟澜最近刚接了世朝的代言,同类广告不能再接,您知道我们合同上都是有规定的……” “好好,明年一定,回头我请您吃饭赔不是了。” “多谢多谢,我们孟澜今年下半年的新戏也要麻烦您多照顾了……” “哎,那好,回头再联系,再见!” 挂掉电话,Cindy这才将眼光放在陆路身上,上下打量她一遍:“你确定考虑好要辞职?” 陆路点头:“我已经考虑清楚了。” Cindy沉默片刻,似在思考什么,半晌,开口道:“其实也不必非辞职不可,你还可以回企划部工作,放心,不需要和孟澜有直接接触。” “谢谢Cindy姐好意,不过不用了。”陆路顺势将手中的袋子放在桌上,“这是沈先生在戛纳借给我的礼服和首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所以要麻烦Cindy姐您帮我转交给他。” “你……确定?”Cindy重新将目光投在陆路脸上,点燃一支烟送到嘴边,“可是我昨天接到沈先生的电话,他让我将联系方式给你,让你亲自把东西送过去。” 一时间,陆路怔住了,许久才道:“我知道了。那么Cindy姐,辞呈我先留下了,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我再过来收拾东西,这么久以来谢谢您的照顾。” 陆路起身鞠过一躬,提起装着礼服和项链的袋子走出去。刚到门口,Cindy突然叫住她:“不问问孟澜的情况?” “您希望我问么?”陆路转过身,谦恭地望着Cindy。 “她最近势头不错,再红个三五年不成问题。”Cindy吐了个漂亮的烟圈,笑起来,“去吧,沈先生的联络方式我随后发你。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我很欣赏,祝你好运!” 走出“恒一国际”的大门,陆路恍惚地掐了自己一把,她真辞职了!但再低头看一眼手中的袋子,好不容易轻松的心情又沉重起来,沈世尧这是有病吧?多此一举! 陆路在街边随便找了家咖啡店坐下,准备跟丁辰汇报今天的战果,Cindy的短信却先一步进来。望着信息内容里那个陌生的十一位号码,陆路手一颤,下意识将手机丢出老远。 下午五点半,丁辰开着她新买的英菲尼迪FX准时停在咖啡店门口,冲坐在窗边的陆路招手:“上来,陪我去试试手!” 陆路一口咖啡险些呛在喉咙,她丁大小姐开的车一年比一年爷们,车技也一年比一年彪悍,陪她试手,约等于找死。 果不其然,车还没开出多远,陆路已经脸色惨白地捂住嘴,连连摆手:“停、停车!让我下去吐一吐!” 好不容易回到车上,陆路只觉得已丢了半条命,见丁大小姐居然还镇定自若地往CD机里送Author的新专辑,陆路气得打掉她的手:“你还有心情听你老情人的歌?” “怎么没有?”丁辰眯起眼,妩媚一笑,“自己花钱买的,总不能浪费吧。” “也只有你分手了还舍得一掷千金,成百上千地订他的CD,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的金主。”陆路忍不住揶揄她。 “有像我这么漂亮的女金主吗?”丁辰斜睨她,说话间,却已意兴阑珊地关上CD机。 到底是不一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他还是没什么人气的新人,出了专辑没人买,她便一掷千金,一箱一箱地偷偷往家里抱。身为音痴,丁辰连“哆来咪”都唱不准,却总喜欢跟着他的歌胡乱哼,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 然而等到他真的红起来,再不需要她撑销量,她却仍将过去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只是再不听他的歌。那些情歌,再深情婉转,也跟她没关系了。而今天,她不过是看到某张娱乐小报上他与别人亲昵的合影心情不大愉快罢了,所以才心血来潮地将这些CD翻出来。 然而情歌再甜蜜,心境不在,亦不过枉然。 丁辰一脚踩下油门:“走,大小姐我今天高兴,请你吃海鲜去!” 与丁辰大快朵颐一顿到家,已是夜里九点半。今天没喝酒,陆路清醒到令人发指,所以看着脚边那装着礼服和项链的纸袋格外憋气,忍不住一脚踹上去,但那纸袋却岿然不动,像极了某人不动声色的厚脸皮。 陆路翻出手机,按Cindy留下的号码拨过去。 提示音响了两下,是个有些陌生的男声接起:“你好,哪位?” 这是陆路第一次在电话里听沈世尧的声音,自然是陌生的,她怔了怔,很快自报家门:“陆路。” “还挺快。”那头的男声轻笑起来,与记忆中的某个声音渐渐重合。 陆路强忍住发飙的欲望,一字一顿道:“对于沈先生的事,我、等、小、人、物、当、然、不、敢、怠、慢。” “东西准备好了?”沈世尧压根忽略她嘲讽的语气,直接切入正题。 陆路咬牙切齿地堆笑:“是的,不知道沈先生何时有空?还有,我应该给您把东西送去哪里?” “时间和地点我会再通知你,那么,回见。” 不待陆路开口,沈世尧已挂断电话。 陆路一顿,旋即气得一下把手机摔在沙发上:“王八蛋!” 那夜陆路睡得很不好,仿佛回到了刚回国的那段时间,每个夜里都被噩梦魇住,要靠安眠药才能维持三个小时以上的睡眠。 翻身起床,是夜里三点半,陆路机械地穿戴好,拿起钥匙,走出房门。 城市大的好处便是多晚都不乏出租车,陆路拦下一辆,报上地址,疲惫地阖上眼睛。 陆路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她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每当睡不着,又没有安眠药的时候,她便打车来这里,看看曾属于爸爸的大楼。 过去的澳海地产如今早已易主,改名远航。坐镇其中的,正是她曾经的继母宋清远和继兄陆亦航。只是据传最近宋清远身体抱恙,已赴美休养,因此陆亦航将以执行总裁的身份回国,继续开拓国内市场。 其实这些事哪需要丁辰特意告诉她,关于他的每一桩每一件,她都清楚知道。只是越清楚,越是恨。恨宋清远,恨陆亦航……最恨的,其实是自己。 是自己太蠢太笨,才做了仇人手中的利刃,浑然不觉那是刺向自己的爸爸。而她甚至不孝地没有赶上见他最后一面。 当时的她已经十八岁,虽然乖张跋扈,却懂得是非,知道爱恨,清楚陆家的悲剧说到底是她一手造成。 陆路慢慢捂住自己的双眼,强迫自己转身,跌跌撞撞地逃上出租车。 翌日清晨,陆路被一阵快递的门铃声吵醒。 失眠了一夜,好不容易入睡,陆路气得恨不得掐死对方。深呼吸再三,才说服自己抑制住怒火:“不好意思,你可能送错了,最近我都没买过东西。” “是13楼B座的陆小姐对吧?”快递员笑得很憨厚,“那就没错,麻烦请签收。” 陆路虽满腹狐疑,但不想与快递员多纠缠,又见纸盒上自己的名字与地址没错,也就匆匆签收,将盒子丢进沙发,回卧室补眠了。 一觉醒来已过正午,陆路觉得饿,翻出盒泡面吃完,这才记起沙发上的盒子。 也许是前段时间事情太多忘记买过什么东西,她把盒子拿过来,一边拆一边回想,哪知道一一揭开盒盖,整个人都傻了。 那是一件纯白色的斜肩礼服裙,如果陆路没记错,是今年Lanvin的春夏新款。 但盒子里却连张纸条也没有,陆路气得两手直哆嗦,老半天才抓起手机,给沈世尧拨过去。 然而接电话的却是个礼貌又温柔的女声,还没等她道明来意,对方已抢占先机:“沈先生去开会了,麻烦你稍后打来。” 尽管陆路未必相信沈世尧真的在开会,但沈世尧的意思她却深刻地领悟到了,那就是她无法拒绝,因为他绝不会给她说“不”的机会。 陆路瘫坐在沙发上捧着肚子一阵大笑,半晌,才又将手机拾起来,给丁辰打过去:“我最近失业,剩下的积蓄大概只够吃饭,能借我信用卡刷一套礼服吗?” 哪知向来爽快的丁大小姐今天竟吞吞吐吐:“呃,那个,你什么时候要用?我让我秘书先给你送点现金过去?主要是我人在马代……哎,别问我怎么来的,回头我再跟你解释……” 丁辰话未说完,已有短信进来,陆路点开一看:“今晚8点,海逸酒店。” 唇角渐渐变幻成一个嘲讽的弧度,沉吟片刻,陆路改了主意:“算了,你和杜鸣笙好好在马尔代夫度假吧,不用叫你的秘书来了。剩下的事我自己可以搞定。” 入夜,陆路穿上沈世尧新送来的礼服,化好妆,拎着他曾经借给自己的礼服与项链,轻快地踏上出租车。 海逸酒店陆路曾去过一次,是陪孟澜参加一个剪彩活动,那时她刚调到Cindy手下做事,做什么都战战兢兢。孟澜让她给自己倒杯水,她端水的手都在抖。孟澜见状,接过杯子笑着安慰她:“哎呀,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不会把你吃掉。” 彼时孟澜和沈世尧的绯闻刚传出来,孟澜的心情看上去很不错,对待她这样的小助理也格外宽容。相信那时的孟澜死也不会想到,几个月后,她会恨这个小助理恨得后悔当初没有真的一口把她吃掉。 如此看来,命运大都带着些嘲讽的意味。 车子在酒店门外停下,有侍者迎上来接过陆路手中的纸袋。陆路一怔,旋即问道:“沈先生呢?” “在里面,烦请陆小姐跟我来。” 正文卷 第二章 黑夜从黎明开始(3) 跟在侍者的身后走过一段,陆路来到一间独立的宴会厅。侍者礼貌地向她鞠躬:“陆小姐里面请。” 推门的刹那,陆路可以感觉到自己突然加速的心跳。但不是心动,仅仅是紧张。 大门缓缓打来,只见一身正装的沈世尧正面带微笑地望向她,以极其绅士的姿态做出一个“请”的动作。陆路虽满腔愤慨,表面上却仍是无比自然地挽起沈世尧的手臂,微笑着以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最后一次。” 沈世尧亦不恼,轻笑着摇头:“你说的……不算。” 直到晚些George先生入席,陆路才总算摸清这顿饭的缘由。 George太太顺利生产,George先生听说当天陆路为她所做的一切,特地赶来中国,想要亲自感谢这个勇敢的女孩。 “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并不会来?”觥筹交错间,陆路晃晃手中的果汁杯,对沈世尧耳语。 只见沈世尧不紧不慢地为George先生斟上红酒,回头对上她的眼睛:“不会,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很懂事。” 这明明是句褒奖,陆路却听得邪火燎心。是了,她最讨厌沈世尧这点,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尽在自己的掌控。 倒吸一口凉气,陆路挤出一个明媚的笑容:“那还真是多谢沈先生谬赞了。” 一顿饭就这样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陆路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背都僵硬了。 平心而论,George先生是个有趣的人,分享的见闻也大都合陆路的胃口,他甚至还邀请沈世尧和她再去戛纳做客,而陆路虽知这绝无可能,但还是礼貌性地接受了对方的邀请。 尽管当她微笑着点头时,她能够感受到来自一旁沈世尧的意味深长的目光,但她告诉自己,没关系,无视。 送走George先生是晚上十点半,陆路见事情告一段路,要求离开,哪想沈世尧竟脸色一变,手一摊:“哎呀,车钥匙忘了。” 明知这是他的伎俩,陆路也不恼,笑眯眯配合:“好,我陪你回去取。” 回到宴会厅,沈世尧开始装模作样寻找自己的车钥匙。哪知陆路一个转身,竟迅速关上了大厅的门。 “沈先生,不必找了,我知道钥匙就在你身上。既然你使出这样的伎俩,我若是不做绝一些,怕是你根本听不懂我的话。我说过了,这是最后一次。” 说罢,陆路伸手,拉下身上礼服的拉链。 原本还漫不经心的沈世尧彻底被震住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人,为了跟自己划清界限,竟然真的可以毫无顾忌地当面脱下礼服! 陆路一边整理着事先穿在里边的抹胸衬裙,一边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我知道,沈先生,你下次大可以还用同样的理由把叫我来,所以我现在就把衣服留下。怎么样?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先走了!” 从宴会厅到酒店门口的一路,陆路可以感受到来自侍应生和住客的各种目光。那里面有惊讶,有好奇,更有鄙夷。大概是将她想成了某个献身不成反被驱赶的可怜虫吧,陆路摸摸自己的脸,自嘲地扯起嘴角。 好在沈世尧并没有追出来,也不知是被她出格的行为吓傻了,还是气坏了。不过怎样都好,过了今晚,他们就再没有理由见面了。 其实虽然她做了最坏的打算,却并没有一定要做到这步的觉悟,怪只怪沈世尧的笑容太挑衅,她平日虽习惯压抑隐忍,内心却似乎还住着当年那个愚蠢又冲动的小姑娘,也不知沈世尧会不会因为今天的事报复她…… 正心情沉重地掂量着沈世尧可能的报复手段,陆路突然感觉整个身体都腾空了,下一秒,沈世尧的脸竟出现在自己上方:“就算你不想再见我,也不用激动到连鞋子都不要吧?我可不记得我有送高跟鞋给你。” 陆路一怔,这才想起自己真的连鞋都甩掉了,不禁挣扎着试图摆脱他:“你放开我!我要回去拿我的鞋!” “嘘——”沈世尧却十分固执地将她箍在怀中,“别乱动,周围的人都在看呢,你可以不在乎形象,但我还需要面子。” 他的声音镇定而不容拒绝,一霎间,陆路竟忘了反驳,良久,才悻悻道:“放我在酒店门口,我自己打车回去。” 可沈世尧根本不理她,直接将她丢进自己的车内,转头吩咐司机:“送陆小姐回去。” “沈世尧!”陆路终于恼羞成怒。 沈世尧却置若罔闻,微微一笑:“既然你只是不想见到我,那就让司机送你回去好了。鞋子已经放在你座位旁边,你转身就能看见。记得吃些感冒药,不要着凉。那么晚安,陆小姐。” 陆路激动地挥舞着双臂,还想要说什么,车子却已一溜烟开出老远。转头看一眼身旁被仔细装在纸袋里的高跟鞋,陆路忽然产生了一种,自己刚被丢进滚烫的油锅里,狠狠煎了一遍的错觉。 丁辰回国的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关怀陆路那天的事解决得怎样。陆路回想半天,才想起丁辰说的是找她借卡的事,笑嘻嘻地摆手:“搞定。” 也是,自从那天后,沈世尧便再没给她打过电话。陆路乐得清静,休息了一周,开始着手在网上物色新公司,投简历。 “真不来我们事务所上班?我给你开双倍工资!”丁辰小姐向来很豪爽。 “得了吧,知道你财大气粗,不过你还是留着钱买Author的新专辑吧。下次也别一千一千地买了,直接数以万计地订,说不定他知道后一感动,就隐退跟你结婚了呢。” 然而丁辰的声音却低沉下来:“别提了,我们完了。” “你们不是早完了么?”陆路“呵呵”一声,撇嘴。 “我是说,我们以后连偶尔睡睡的关系都不是了。”丁辰似乎很疲惫,“这回在机场我跟他说清楚了,以后各走各路,要是一不小心碰面,也要立刻转身绕着走。” “……真想清楚了?” “嗯,你还记得我爸的话吧,就算找个村里养猪的,也不能找个混娱乐圈的。我没办法说服我爸改变想法,也做不到要求他放弃唱歌,所以,还是算了。” 说罢,丁辰轻叹一声,闭上眼。 一切仿佛回到一周前,他们还置身于马尔代夫的某个小岛,没有媒体,没有粉丝,她不是丁大小姐,他也不是Author,他们只是寻常的一对情侣。 可惜再美好的时光也终会逝去,坐上回国的班机,他们又回归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是丁家唯一的继承人,跟财阀二世祖们有相不完的亲,他亦有成千上万的粉丝高呼着那个于她而言那么陌生的英文名字。 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我有时候想,那架飞机要是失事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丁辰干笑一声。 陆路一怔,发现竟找不到接下去的话。 “丁丁……”良久,她低低叫她。 丁辰被她的语气一震,大笑起来:“说笑而已,本大小姐和你这穷光蛋可不一样,还舍不得老爷子那么多财产啊!” 那天下午,陆路的公寓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打开门的一刹,陆路几乎以为自己眼花。孟澜似乎早料到她的反应,反倒显得十分坦然:“我可以进去坐会儿吗?” “请进。” 陆路下意识地往门口张望,听见孟澜头也没回地说“没人”,这才顺势把门关上。“咖啡还是奶茶?”陆路问她。 “清水就好。” “找我……有事?”陆路一边往杯子里接水,一边不解地打量她。 今天的孟澜和平时很不一样,从前就算没有活动安排,孟澜也会仔细地上妆,做造型,从不以素颜示人。所以刚开门的一刹,陆路几乎没有认出眼前这个素面朝天戴着黑框眼镜的人就是孟澜。 “算是吧,”孟澜接过陆路递过去的水杯,却并没有喝,“我想求你帮个忙。” 用的是“求”字,陆路心里一惊。许久,才谨慎地开口:“什么事?” “我想求你帮我告诉沈世尧,我想见他一面,一面就好。我绝不会通知媒体,也绝不会再玩那些幼稚的小把戏。我知道错了。” 眼前的人垂头丧气,陆路摇头,虽隐约知道沈世尧是哪种人,但听孟澜亲口说出这样的话,仍令她心有余悸。 只是……这好像不关她的事。 陆路沉默,斟酌着以何种方式拒绝更好,孟澜却仿佛已洞穿她的心思,猛地站起来,是哭腔:“Lulu,我求求你了好不好?Cindy姐已经明确告诉我不会再帮我,世朝的代言合约就是分手费,可我不想分手啊……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吧,在戛纳的那个晚上,你明明看见我在哭!难道你就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 陆路原本被她的泪水触动,心软了几分,但最后那句,却仿佛一道惊雷,直劈天灵盖。原来那天晚上,她知道自己在看她? 陆路一下子不确定起来,对于孟澜来说,爱情究竟是演给别人看的戏,还是发自内心的感觉。 “对不起,”陆路艰难地开口,“我也很久没有见过沈先生了,我们上次的告别也并不愉快。我大概……帮不了你。” 孟澜摔门离开并不出乎陆路所料,那“砰”的一声巨响虽然刺痛耳膜,但至少让陆路松了口气,她不用因此再跟沈世尧扯上任何关系了。虽然孟澜最后那句“虚情假意”令她一头雾水,但她决定不再深究,毕竟只是气话。 心情不错,做完整套公寓的卫生,陆路难得将电脑打开,逛起网页。自从辞职,陆路便几乎与世隔绝,她本就不是爱好八卦的人,没了职业的牵绊,看不看新闻,倒也无关紧要起来。 然而今天一打开浏览器,设置为首页的娱乐新闻主页刚弹出来,她便吓得险些从椅子上滚下去。 头条新闻的配图上,沈世尧抱着她走出海逸的步履匆忙,她那一身抹胸衬裙更是惹人遐想……陆路发现自己竟然连牙齿都开始发冷。 “Cindy姐,告诉我沈世尧公司的地址!”她急得火烧眉毛,连基本的礼仪都忘记。但Cindy是个明白人,今天爆出这样的新闻,自然是沈世尧授意。虽然她也好奇缘由,但陆路找她要地址,她还是不敢贸然给她的,只给她一个建议:“你可以直接联系沈先生。” 陆路一怔,这才记起自己也是有沈世尧的号码的,气急败坏地打过去,那头的人竟出奇地镇定,仿佛一直在等她:“世朝二十八层,自己上来,没人拦你。” 陆路赶到时,沈世尧刚签好今天的文件准备叫助理来拿,见她气急败坏地推门,立刻换上满脸和煦的笑容:“来得挺快。” “你、你什么意思?”陆路一路狂奔,说话几乎上气不接下气。 “我改变主意了,”沈世尧双手交握,认真地望着她的脸,“偶尔跟无名小卒传传绯闻也很有趣。我暂时不打算干涉媒体。” “你明明答应后续会处理妥当!”陆路气极,声音都在打颤。 “可我没说具体什么时候,”沈世尧顺势靠向椅背,“而且你以为自己是割袍断义,丢掉我送你的礼服就万事大吉?陆小姐,你似乎搞错一件事,我想见你,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我愿意。” 沈世尧句句平静有力,陆路更觉得羞愤难当。如他所言,她的确是无名小卒,只是无名小卒,也想遵从自己的意愿。 也许是她太天真,陆路自嘲地笑笑,后退两步,朝沈世尧鞠过一躬:“我知道了,谢谢沈先生提点。我走了。” 低头到门口,没想到与沈世尧的助理迎面相撞,陆路一个踉跄,急忙朝电梯跑去。她怕自己哭出来。 而沈世尧助理,也被这无辜的一撞搅得心惊,跟了沈世尧四年,不是没见过女人神情沮丧地跑出沈世尧的办公室,但唯有这次,沈世尧的表情是少见的阴沉。 “沈总,需要我把陆小姐追回来吗?” “不必,”沈世尧很快换上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将孟澜新拍摄的绝色系列的海报样片拿给我。” 从世朝出来,陆路一路心神恍惚。待她回神,人竟已身在远航楼下。 她张张嘴,连嘲讽的笑都再挤不出一丝。 正值下班点,无数远航的员工从楼内涌出来,陆路呆呆地伫立在人群中,一时间显得格外突兀。 她知道这里不是自己该来的地方,也知道自己应该立刻转身离开,但不知为何,她竟然连小小的一步都迈不动。 终于,有匆忙经过的人踩到她的脚,她吃痛地皱眉,躬身想系好被踩散的鞋带,却不想刚低下头,便被迎面而来的另一人狠狠撞倒。 不是没有摔得更惨更重过,只是再不会像今天这般痛。回想起刚才沈世尧说的话,陆路恨不得立刻从这个世界消失。 原来在骨子里,她仍是当年那个自尊心奇高,不可一世的公主。 眼泪一下子跌出来,陆路狼狈地伸手去抹,却越擦越多,直到一双熟悉的手臂从身后将她捞住。 慌乱中抬头,陆路便发现陆亦航的脸,此刻正一动不动地停在自己的正上方。 有哪些句子是用来形容旧情人相见的? 再见亦是朋友;相见不如怀念;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但对于陆路来说,却只有骇人的八个字—— 万箭穿心,晴天霹雳。 正文卷 第三章 月光成沙漠(1) “哈哈哈哈哈!所以说,你最后咬了陆亦航那王八蛋一口,然后跑了?”丁辰毫无形象地一口红酒喷出来,陆路连忙捂住她的嘴,将纸巾塞到她手中:“小声点,还嫌不够丢脸?刚才就连服务生都来暗示我们注意影响了。” 说起来这里算城中数一数二的西餐厅,装潢、氛围、菜品都不错,因此深得小资情侣们的亲睐。然而可惜了今天上好的环境,A3座的两位女士自入座起,便笑声不断,惹得一旁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的小情侣煞是上火。 “得,我故意的,”丁辰翻个白眼,“凭什么我们孤家寡人,他们就浓情蜜意。老娘我就算不够倾国倾城,三分姿色还是有的,你说都是凭什么啊!” “凭你作茧自缚,放不下杜鸣笙那个小白脸。”陆路白眼一翻。 “你还别说,我这回有进步。前天逛街时看到他在迪美世贸搞什么fans见面会,我还真是照约定说的扭头就走,连他脸都没看一眼。结果你知道吗,就这么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的,他居然还可以认出我,晚上给我拼命打电话,不过我都没接。怎么样,我长进了吧我?” 丁辰献宝的语气惹得陆路忍俊不禁,切块牛排塞进丁辰嘴里:“好,为了奖励你长进,这顿我请!” “这还差不多,”丁辰看上去心情不错,“不过你买单我也还是要问,就咬了一口,没下文?这不像陆亦航的性格啊,他那人心机那么重,哪这么容易就放你走……” “可能是我咬得太重了吧,”陆路顿了顿,伸手比划了一下,“半个手掌都在淌血,他的脸一下就白了,我趁机狠推了他一把,也没注意他摔没摔着,直接招了辆出租车走了。” “啧啧啧,真够狠心的,你这也算小小地报了次仇吧?”丁辰眯起眼。 “丁丁……我是恨他,也恨姓宋的,但我从没想过要报仇,报仇有什么意义呢?报了仇,爸爸就会回来吗?过去发生的一切就能够全部抹杀掉吗?都不可以啊……所以我只想朝前走,就算醒来依然是黑夜也没关系,也许有一天,再睁开眼睛,就会发现天亮了吧。” “啊哈……”丁辰将手中的刀叉放下,看向陆路的眼睛,神情悲喜难辨,“虽然我总喜欢劝你说要朝前走,但好像一直裹足不前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送完半醉的丁辰回家,陆路回到公寓时累得几乎只剩半口气。洗了个热水澡,才总算满血复活。 打开求职网站,面对着0封新邮件的收件箱,陆路的心情难免沉重起来。 老实说,自从选择辞职,她虽未对新工作抱有什么期待,但也没想过凭借着丁辰搞定的学历证明和自己的工作经验会完全找不到工作。 当然也不是每封简历都石沉大海,起初还是有几家规模不如恒一的经纪公司打来电话,邀请她去面试,语气中无不透露着想用她的意思。 只可惜虽然每次面试都非常顺利,但最后关头对方一定会打电话来婉拒。最夸张的一次是她都走到楼下,准备上去报到,人事经理却在最后关头把她挡在大门外:“那个,嘿嘿,呵呵……不好意思,我们又讨论过了,这个职位可能并不大适合陆小姐您,还请另谋高就吧!” 陆路又不笨,这样的情况遇多了,也就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令她惊讶的是,沈世尧作为一家珠宝公司的CEO,竟有这么强大的人脉,实在令人刮目。 星期一,面对着又一批音信全无的简历,陆路决定改变策略。打车到恒一国际,前台小妹居然爽快放行,追问之下,对方才支支吾吾地表示,是Cindy姐吩咐的。 看来是早料到她会来。陆路一怔,也好,至少不用浪费时间预约。 刚结束本年度最忙的一段时期,Cindy难得悠闲,在办公室欣赏沈世尧选好的孟澜最新代言的珠宝系列照片。听见陆路敲门,也没有太惊讶,只直接让她进来。 “Cindy姐。” “嗨,Lulu,我就想你差不多该来了。”Cindy放下鼠标,抬头看着她,“辞职信我还没来得及交给人事部,这次你考虑好了吗?” “我想过了,Cindy姐,我不辞职了。” “是么,考虑清楚就好,”Cindy嫣然一笑,“那么你明天就可以回来上班了,企划部,原来的位置不变。” “不,Cindy姐,麻烦您继续让我做助理的工作!” 入行十二年,Cindy首次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境地。 眼前是沈世尧名义上的新欢,虽然Cindy不相信两人真有什么,但沈世尧授意放新闻,要她帮忙留她在公司却是铁板钉钉的事,她并不想因为拒绝她,而开罪沈世尧。 而另一方面,孟澜虽然在与沈世尧的这场绯闻里败得一塌糊涂,但她毕竟是一线女星,人气高又刚去戛纳做过嘉宾,眼见她的合约快到期需要续约,多少经纪公司正盯着恒一碗里的这块肥肉,Cindy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激怒她。 “让我想一想,”向来干练的Cindy第一次表现出迟疑,“明天给你答复。” 从恒一出来,陆路一下子觉得天也蓝了,树也绿了,水也清了,最重要的是,能挑衅沈世尧,她觉得很爽。 他不希望她再做助理,要赶她回企划部工作,那她便偏偏不遂他的愿,非要留在娱乐圈趟浑水。最好沈世尧一怒之下再让Cindy炒了她,那也没什么不好,最不济,她还也可以厚着脸皮去丁辰那里谋份薪水。 当然,这话亦只是随便说说,让陆路去承丁辰这么大一个人情,她倒宁愿约沈世尧出来,两人堂堂正正地打一架,把话说清楚。反正她年少无知的时候,书念得不好,架倒是打得很不错。 然而陆路没想到Cindy竟会爽快地答应她,但条件只有一个,不再做助理,升做经纪人,负责带公司刚签约的新人,并且不与孟澜有任何直接接触。 本来陆路为了挑衅沈世尧,已做好被炒的准备,Cindy这样一说,她反倒骑虎难下。然而陆路不知道的是,沈世尧虽然向Cindy暗示用点手段留住她,却没有具体指示安排她做什么。Cindy只不过是不想因此惹怒孟澜,多生事端而已。 但既然误会已经到了这个程度,陆路早没了退路,挣扎了半晌,只得干巴巴地说:“好,那……新人叫什么名字?” 新人姓曹,名清珂。公司觉得这名字不够朗朗上口,便直接把姓去掉,用“清珂”二字做艺名,计划走青春偶像多栖路线。未来半年大概会先发一张EP,再做做公司其他艺人的活动节目嘉宾,权当试水,也顺道带带人气。 关于清珂的全部信息,都写在眼前的这份资料里。陆路一行行仔细看下去,看到生日栏里写着的“1月1日”时,心下一顿,竟是和自己同一天生日。 但清珂小自己六岁,今年只有十八。 陆路的思维不禁有些停滞,十八岁那年自己在干什么?似乎是刚经历过一场浩劫,失去亲人,失去挚爱,世界于她而言整个都塌了,一睁眼只能看见无尽的绝望与黑暗。 “Lulu姐,Cindy姐找你!”美玲适时的敲门声打断陆路的思绪,她连忙站起来:“好,马上去。” 进了Cindy办公室,才发现不止Cindy一个人,刚在资料上的照片此刻幻化成真人活生生地站在眼前,正冲自己羞涩地微笑:“Lulu姐好,我是清珂,以后要麻烦你多照顾了。” “喏,这是清珂,你们认识一下,中午一起去吃个饭,以后大家就是team了,好好相处。”Cindy大手一挥,陆路赶忙点头:“我知道了。” 午饭时间,陆路按照Cindy的吩咐,领清珂去附近的餐厅吃饭。是丁辰推荐给自己的一家越南菜,陆路去过几次,所以轻车熟路。 接过菜单,陆路问清珂:“有什么忌口的?” 清珂一怔,立即摇头:“没有,什么都可以。” 一顿饭吃得倒也融洽。聊到入行经历,清珂说自己是半年前一场选秀节目的第三名。但恒一最终却放弃第一、二名,签了她。自然不会是因为她演技棒唱功好,陆路轻扫她了一眼:“因为你很美。” 清珂轻轻咬唇,慢慢垂下头去:“我倒情愿是因为别的。” “傻姑娘,美丽是这个世界永远的硬通货,”陆路拍拍她的肩,“有得做花瓶总比什么都没得做好。以后我们就算是在一条船上,你再这么想自己,我可就要生气了哦。” 清珂上个临时经纪人是“恒一”红极一时的经纪人Melissa,只是因为孟澜的走红,风头被Cindy盖过,因此一直郁郁寡欢,脾气不太好。被Melissa骂得多了,突然遇见这样温和好说话的陆路,清珂几乎感动得泪盈于睫:“我知道了,Lulu姐,我会努力的!” 清珂发起誓来的模样挺可爱,一双杏眼波光潋滟,陆路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正文卷 第三章 月光成沙漠(2) 哪知回来上班的第三天,陆路便接到Cindy通知,有代言活动找上清珂,让她和对方负责人接洽。 “真是见鬼!”Cindy一边抽烟一边狐疑地翻着远航地产送来的草拟合同,“按理说清珂眼下根本没几个人认识,远航也算是本地地产业的龙头了,竟然会指名找她做楼盘代言。他们刚从美国回来的执行总裁脑袋是进水了吗?” 然而话虽这样说,摆在眼前的利益却没有不要的道理,见合同初稿没什么问题,Cindy笑眯眯地吩咐手下在海逸定好包间,晚些让陆路带清珂过去谈签约的具体事宜。 直到走进包房,看见窗边翻着菜单的人的一刹,陆路才恍然明白过来,为什么陆亦航那天那么容易便放自己离开,不是因为太痛了无心顾及,而是因为知道还会再见。 她双脚一滞,险些摔倒,还好一旁的清珂眼疾手快,扶住她:“Lulu姐,你还好吗?” “没事,就是踩空了。”她笑得勉强。 要逃吗?她问自己,双脚不自觉地后退,却在对上清珂关切的大眼睛时陡然清醒过来:她手里正捏着一个无辜的人的机遇,她凭什么逃走? 陆路深吸一口气,换上最无懈可击的笑容,领着清珂坐定。 明明是恒一做东的饭局,陆亦航却到得更早,尽管陆路没有迟到,但于情于理仍说不过去,所以菜刚上齐,陆路便端起酒杯,要敬陆亦航:“陆总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耽搁了时间,我先敬您一杯,希望您别计较,以后清珂还请您多多照顾了!” 陆路话音刚落,清珂也跟着举杯,场面话还没来得及说,陆亦航却已不紧不慢地打断她:“别喝酒了,换果汁吧,女孩子少喝酒的好。” 刚出道被Melissa带去陪桌时不是没遇过难缠的人,无不是逼着她喝,就算她刚吐完,对方也不会心软。第一次遇见劝自己别喝的,清珂心里一热,看着眼眶都快红了,多亏陆路开口打断她,她才没有失态。 只见陆路缓缓放下酒杯,表情十足谦恭:“那多谢陆总体谅了。” 饭吃到一半,陆路起身去洗手间。海逸也不是没来过,但今天却显得格外的大,有如迷宫。从洗手间出来,连转了两圈,陆路都没找到来时的包房。 “陆小姐这是迷路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后乍起。 “不是,就是忘了包房号……”话一出口,陆路只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上涌,下一刻,凝结成玄冰。 “808,清珂小姐见你许久没回来,说要来找你,我刚好要出来,就代劳了。不过都这么久了,你路痴的毛病居然一点儿没变。” “陆亦航!” “原来你还记得我叫陆亦航,那么陆小姐,除了姓陆,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我叫什么都不关你的事,”陆路的眼中满是防备,“你管好你自己就好。照你挑代言人的眼光,宋清远拼死抢来的远航迟早有天毁在你手上!” 原本以为陆亦航会因此动怒,但他竟只是微微俯身,凑她近些,笑道:“那不正是你所期待的吗?” 陆路这才留意到他的左手还缠着纱布,看来自己那一口咬得的确够狠。心中似微微一动,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你说错了,我从不期待远航垮掉,那毕竟是我爸爸一辈子的心血。我只是希望,你和宋清远都不得好死!”陆路昂起头,挑衅般地对上他的眼睛。 “你真的长大了。”陆亦航低头审视着她怒视自己的脸,声音里竟多出几分温柔与哀愁,“这些年我总是忍不住想,你性格这么冲动,又倔,日子一定很辛苦……” “别假惺惺,就算我真的辛苦,陆亦航,这一切也都拜你所赐,你比谁都清楚。” “是,我都清楚,所以六年了,我连一次都不敢去找你。唯一一年圣诞节,我喝醉了,鼓起勇气开车过去,他们却告诉我,你退学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那之后每年圣诞节,我都不敢再喝醉了。” “嗯,挺感人的,陆亦航,我终于知道从前我为什么爱你了,因为再恶心的一件事,到你嘴里,都会变得很甜蜜。可是怎么办,陆亦航,我已经不是十六七岁,你觉得我还会跟过去一样被你几句话唬得团团转,什么事都愿意为你做吗?” “你不会,”陆亦航深吸了口气,“所以,换我来为你做。” “哦?比如把远航的地产代言送给恒一?您真有心,可我不稀罕。” “你稀罕不稀罕不重要,”陆亦航已换上镇定自若的语气,“重要的是,我现在是你的客户,你不能拒绝我。” “陆亦航!” “嗯,这声听上去比刚才好听。不过还是先回去吧,让清珂等久了也不妥当,你说是吗?陆小姐。” “Lulu姐,我没想到,远航的执行总裁会亲自过来,而且人还这么年轻,对我们又周到,一点架子也没有……”回去的出租车上,清珂似乎仍在回味刚才陆亦航为自己斟果汁的画面,好感溢于言表。 陆路本想告诉她陆亦航不过是临时回国,执掌远航生杀的仍会是宋清远,但一想到这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也就顺着她的话头说下去:“嗯,人是不错。” 何止周到,简直谄媚。整整一晚上,陆亦航都在殷勤地替清珂布菜斟饮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远航巴巴地要拿恒一的合同。只是,不得不承认,在他挡下清珂那杯酒,说换成果汁的时候,陆路的心还是轻轻颤了一下。只一下。 他还记得她喝酒会过敏,起一身红疹的事?亦或只是场面话。 时光隔得太久,在她强迫自己将那一腔爱置换成恨之后,许多事她便选择忘记了。比如说,她忘了陆亦航是疤痕体质,刚上高一那年,她越发讨厌他分走爸爸的关心与注意,生起气来不管不顾地用砚台砸他,他额头上后来一直留着块铜钱大小的疤。 而刚才他凑近她的时候,她看见了,那枚铜钱大小的疤,居然还在。 陆路不自觉轻叹了口气,这画面被清珂捕捉到,清珂摇摇她的手臂:“Lulu姐不开心?” “……怎么这么问?” “总觉得你在想心事。”清珂抿唇低笑。 “没有。” “哎,那我告诉你个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 “你说。” “我觉得陆总很像我出道之前暗恋的那个人,也不是特别像,就是鼻子眼睛……哎呀,我也说不上来。不过他们都特别体贴,我们还在一个班上的时候,他从不对女生大声说话,也特别会照顾人。” 见清珂眼中的温柔如波光般慢慢散开,陆路轻咳一声:“那后来呢?” “哪有什么后来,”清珂讪笑,“还没来得及告白,就跟公司签约了,后来他看我的眼神就变了,虽然还是彬彬有礼的样子,但就是有说不上来的距离感……所以我最后什么都没说。后来有次在街上看到他,身边已经有了个女孩子,还挺漂亮的……对了,那Lulu姐呢,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 “当然有……”陆路嫣然一笑,转头望向车窗外,“只不过,他已经死了。” 死在她最美好也最绝望的回忆里。 和远航正式签合同那天,陆亦航没来,派来的是企划部的经理,似乎姓顾。 许是陆亦航提前知会过,对方只粗略扫了一眼合同的终版,便大方地签字盖章。Cindy原本准备的场面话全没用上,一时目瞪口呆,半晌,才转身吩咐陆路:“晚上在明华定个VIP包,好好谢谢顾经理。” 陆路按Cindy的指示去走廊打电话,没想到撞见美玲,美玲一听晚上公司有活动,立即兴奋地凑过来:“Lulu姐你最好了,可不可以带上我?” 陆路一怔,连忙表示自己做不了主,答应替她请示Cindy。没想到Cindy非但爽快地答应,还嘱咐陆路带上清珂。 “好歹远航现在是清珂的东家,大家多熟悉一下也没什么不好。”Cindy一笑,狡猾得像只狐狸。 晚上接完清珂,陆路便直奔明华。作为城里最好的一家会所,明华几乎不接待生客,是Cindy人脉好,才能在里面订到包间。 “4楼303,三位麻烦这边请。”服务生周到地替陆路一行人引路。陆路本还不解Cindy的安排,甫一推开包房门,一切答案立刻浮于水面。 陆亦航此时正坐在包房的角落听几个手下唱歌,手里是喝了一半的伏特加。 “三位来得真快,这边请坐。”顾经理殷勤地给三人布座,最后把陆亦航右边的座位安排给了清珂。 陆路瞥一眼陆亦航,见他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不禁冷笑,站起来冲顾经理点头:“我想点首歌。”说罢已不动声色地挪到陆亦航左边。 “陆先生对我们安排的活动每次都这样积极,真是受宠若惊。”陆路用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耳语。 “这不是正合你们Cindy的意?如果能再和清珂传个绯闻,提高一下知名度,怕是求之不得。”陆亦航抿了口杯中的烈酒,“但你现在这个表情算什么,不高兴、愤怒,还是……你在嫉妒?” “陆亦航!”陆路猛地起身,几乎咬牙切齿,却仍逼迫自己挤出一丝虚假的笑意,“对不起,各位,我想去个洗手间。” 从包房出来,陆路便开始拼命打丁辰的电话,哪知次次都是无人接听。 终于死心,陆路将手机收起来,准备去洗手间,一抬头,却看见陆亦航推门朝自己的方向走来。他步履匆匆,脚下似能生风,最最重要的是,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和六年前是那么像。 那种极力克制后即将爆发的情绪,陆路没有勇气承受第二次,也没有本事保证,自己这一回还可以全身而退。 捂住渐渐失去血色的唇,陆路扭头就跑。 兴许是发现陆路逃跑的念头,陆亦航的脚步不觉加快,眼看两人只隔着近一米的距离,陆路终于眼一闭,心一横,猛地拉开身旁808的大门,跻身进去,狠狠把门关上。 原本忘我唱着歌的男人愣住了,何止他,一整个包房的人都与她面面相觑。 陆路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干巴巴道:“您继续唱,继续唱,别停,我就是个路过的,您别在意……很好听,真的很好听,比原唱还好听……” 坐在角落里的沈世尧原本正百无聊赖地晃着红酒杯,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不由缓缓转过头,惊讶的眼中渐渐生出了几分狡黠的笑意。半晌,起身向她走去:“既然进来了就是缘分,不如留下陪我们坐会儿?” 我……去!待陆路看清眼前究竟是何方神圣后,自灵魂深处爆出一声哀叹,这简直是刚逃离虎穴,又来到了狼窝。 “不……”陆路觉得自己人都快站不稳,张开双唇想要拒绝,但一想到门外的陆亦航,到嘴边的话不觉转了个弯,“好、好,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跟着沈世尧坐下没几分钟,陆路便后悔了,可能出去跟陆亦航大眼瞪小眼,都比眼下这状况好。至少,她可以放胆去咬陆亦航,却不敢放肆攻击眼前这个男人。 兴许是光线太暗,又或是坐在这间包房里的几位都不热衷看娱乐八卦,竟没人将她这个沈世尧的绯闻对象认出来。而沈世尧亦不知打得什么算盘,全程装作陌生人,甚至明知故问地问她贵姓。 “免跪……姓陆。”她为自己占到这点口舌便宜沾沾自喜,没想到一下就被沈世尧看穿,低声凑到她耳畔道:“你以为这是清宫戏?爱丽丝小姐。” 居然骂她白日做梦!陆路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用目光将眼前的人杀死。 简单聊了几句,陆路便大概摸清今晚是个应酬局。在座的除沈世尧外,都是H市世朝即将入柜的购物中心的高层。H城陆路曾去过,著名的度假城市,而沈世尧即将入柜的这家购物中心亦是城中赫赫有名的名品商场,难怪他舍得花这样多的心思来应酬对方。 “原来陆小姐是看错房号,沈总说得没错,真是缘分,缘分!必须喝一杯!”刚才唱歌的男人此时已放下话筒,乐呵呵地望着她,殷切之情溢于言表。 刚才见其他人纷纷向沈世尧敬酒,陆路也就明白今晚这场局的主角是他,自己跑来人家的地盘避难,于情于理都不好推辞:“没问题,只是我这人向来酒量差,还请您多包涵。” 女孩子年轻漂亮,说话又客气,当即讨得对方欢喜。吩咐酒保送来一瓶上好的红酒,为陆路斟好,男人的表情比刚才还热烈:“陆小姐真是人美话更甜,这一杯我先干为敬,你随意。”做足了绅士姿态。 陆路微笑,硬着头皮端起酒杯,没想到坐在一旁的沈世尧忽然伸手过来,似乎想要拿水果。 不知怎的,他的手臂一下碰到她的,力度太大,陆路还没反应过来,酒已撒了一地。 “啊……” 陆路微怔,对方却已迅速地递来纸巾:“没关系,再倒一杯就可以。” 趁着重新倒酒的空隙,沈世尧不动声色地凑到陆路耳畔:“你不是酒精过敏?” 陆路傻眼,半晌才呆呆地低声问:“你……怎么知道?” “在戛纳,你拒绝服务生的香槟时曾不经意提到,你不能喝酒。不想喝酒的原因有很多,但不能喝酒大都只有一个原因,会过敏。” “原来你有偷听别人说话的怪癖。”陆路冷眼睨他。 “只是碰巧听到,又记忆太好。”沈世尧抿唇,对她的讽刺无动于衷。 “可如果我说你自以为是的猜测是错的,沈先生,你会如何?”近乎挑衅地,陆路端起刚倒好的红酒,一饮而尽。 正文卷 第三章 月光成沙漠(3) 推门从包房出来的时候,走廊上空空荡荡,陆亦航已经不见了。陆路先是一愣,而后狠狠地松了口气。 翻出手机,把刚才存上去的男人的号码删掉,陆路去洗手间洗脸。背上传来的阵阵瘙痒令她禁不住蹙眉,逞英雄的现世报来得真快。 刚才自己咕噜噜灌完整杯酒,陆路以为沈世尧会动怒,没想到他只是凉凉地扫视她一眼,仿佛由衷地赞叹道:“陆小姐好酒量。” 陆路被他的笑惹得心里发虚,佯装有电话进来,起身走到角落。 “嗯嗯好,我这就回去,哎呀,这次不会再搞错地方啦,你放心!” 挂掉电话,陆路无辜又歉疚地望着众人:“不好意思,朋友打来催了,谢谢各位款待,以后有缘再见!” 她表现得落落大方,自然没人拦她,刚才的男人依依不舍地用蓝牙将手机号传给她,说以后来H城定款待。陆路也配合地致谢,一转身,已迅速地溜出门外。 洗完脸一路往303走,回想起最后沈世尧面无表情的脸,陆路不知为何一个激灵,踟蹰了好一会儿,才将门重新推开。 只是包房里哪还有陆亦航和清珂的身影,只有美玲热情地叫她:“哎呀,Lulu姐,刚才你去哪里了?你的歌早过了!对了,陆总喝醉了,今天只有清珂没喝酒,大家就派她送陆总回去了,放心我跟Cindy姐请示过了,Cindy姐同意了。所以你就放心留下来和大家一起玩吧!” 听美玲连珠炮似的把话说完,陆路先是沉默,尔后嘴角扯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冷笑,不愧是Cindy,顺水推舟的事从来都手到擒来。 不自觉地抓起桌上的啤酒灌下去,微凉苦涩的液体顺着喉咙下滑,陆路竟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畅快。 也是,陆亦航爱被谁送回家,要和谁传绯闻,关她什么事? 说穿了,如今的他们已不过是两个陌路人。 曾经情深似海又如何,也许在陆亦航眼中,自己不过是一个倒贴的笑话。在她最爱他的时候,他都从未说过一句爱她。如今想来,这一切不是可悲,而是可笑。 从明华会所出来,清珂拿着美玲给她的钥匙去取车。 等将半醉的陆亦航扶上车,自己坐到驾驶座,望着仪表盘出神的清珂才恍惚发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 刚才陆亦航以也要上厕所为由跟着Lulu姐离开包房后,再回来,人就变了个模样。非但面色阴沉不说话,就连顾经理讨好地为他点了歌,他都借口推掉了,只顾闷头喝酒。 清珂只见过彬彬有礼、体贴周到的陆亦航,没见过眼前这个浑身充满压抑气息仿佛下一秒就要爆炸的他,一时间僵在角落不敢说话。 老半天,陆亦航竟突然叫她的名字,吐字意外地清晰:“来,清珂,陪我说会儿话。” 清珂受宠若惊,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坐到他身边,小心地为他斟上酒。没想到陆亦航却不动那酒杯,只是执拗地看着她的脸,很久,才轻声问她:“你的生日……是哪天?” “一月一日……”虽然满腹疑问,但清珂还是顺从地作答。 “元旦,一年之初的日子,真吉利。”陆亦航微微挑眉,嘴角是个温柔的弧度。 清珂顿时傻住了,昏暗的灯光里,没人注意到她红了脸。 就这样,清珂陪着陆亦航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最后她仍滴酒未沾,他却醉得坐不起来。远航的顾经理便吩咐自己送他回去,清珂心中虽一百个愿意,但碍于陆路不在,自己不能做主,只能请示Cindy。 没想到Cindy答应得异常爽快,还再三吩咐她照顾好陆总。清珂一路轻飘飘地扶着陆亦航出来,直到现在,也没回过神。 身边的人似乎是睡着了,可惜即使是在睡梦中,他看上去都不快乐。清珂伸手想把他把眉头抚平,没想到刚触到他的眉,陆亦航便抓住了她的手。 “小六……”他喃喃着,声音中似有无限隐忍的痛苦。下一秒,清珂便感到自己的一颗心疯狂地跳动起来,重似擂鼓。 初夏的夜晚偶有飞虫无声掠过,半开的车窗内,只见清珂慢慢垂下头,将唇瓣轻轻贴向陆亦航的脸颊。 意识到自己喝高了时,陆路刚拒绝了顾经理送她的提议,表示自己可以打车回去。 见陆路这样坚决,顾经理也就不再强求,发动引擎,载着美玲离开。 陆路站在路边对他们挥手,直到确定车子已走远,才慢慢蹲下身子。 胃里翻江倒海是其次,陆路只觉得整个身体的皮肤都在灼烧,又痛又痒,她强撑着不去挠,却憋得胃中又一阵翻滚,一个没忍住,“哗”一声,全部吐出来。 原本痛得快要爆炸的头更加沉了,陆路摇摇晃晃地起身,刚走出没两步,便一把被捞进一个陌生也熟悉的怀抱。 “刚才气势那样足,原来陆小姐并不是千杯不醉。”沈世尧将她身体稳了稳,看着她的眼,缓缓道。 陆路恶从胆边生,借着酒劲狠踩他一脚:“关你屁事!” 龇牙咧嘴、凶相毕露,本以为这副悍妇德行可以成功赶走他,没想到沈世尧却毫不介意,反而将她搂得更紧些:“你不知道我这人的一大乐趣就是多管闲事?” “沈世尧!”陆路气急败坏地试图挣脱,然而不适感却再度袭来,陆路不得不软下声音:“沈先生,我真的没空和你纠缠,放开我,我要去医院……” “哦,去医院做什么?你不舒服?” “沈世尧!”陆路难受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你别逼我!” “好,我不逼你。”沈世尧望着她朦胧的泪眼,沉默片刻,终于渐渐松开搂着她的手。然而下一秒,那双手却将她整个人打横抱起来:“那我们就去医院。” 沈世尧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中间不留一丝停顿,等陆路反应过来要挣扎,人已被重重地丢在后座。 “要跳车吗?就像三流电视剧里写的那样。”沈世尧一边镇定地踩下油门,一边以眼角的余光扫视她。 陆路一怔,低头瞥见手臂上越来越明显的红疹,轻轻摇头:“算了,免费出租何必拒绝。你记得开快些,别耽误我看病就行。” 挂号时,陆路才发现自己的包丢了。一整晚失魂落魄,又喝了那么多酒,大概是忘在了会所的包房里。 “沈先生……”陆路顿了顿,思忖着怎样求助更适合,“能麻烦你借我些现金吗?” 陆路做好了被刁难揶揄的准备,没想到沈世尧这次却反常的爽快:“你先让护士带你去输液室休息,这里我来。” 陆路错愕,半晌才呆呆道:“钱我会还给你。” “自然,”沈世尧狡黠一笑,挥手道,“去吧。” 待护士拿着开好的药过来,陆路已经缩在椅子里睡着了。不得已,护士摇醒她,准备替她扎针。 环视四周,没有沈世尧的身影,陆路以为他已经离开,深深松了口气。没想到一转眼,他竟然拎着只打包盒进来:“刚才吐过了,现在正好可以喝些粥。” 一晚上情绪有如坐过山车般跌宕起伏,陆路此时哪有胃口,但碍于沈世尧不容拒绝的命令口吻,以及迫切想赶走他的愿望,陆路顺从地接过盒子,单手将盖子打开,端起青菜粥便咕噜噜咽下去。 半分钟后,陆路一抹嘴,将盒子递还给他,眼皮都没动:“吃完了,谢谢。粥钱我会连医药费一起还给你……不过现在我困了,要睡了。” 话音落下,陆路直接扭头,闭眼,缩在沙发里一动不动了。 身旁是护士偶尔来回走动的脚步声,墙壁上的电视里正放着不知名的娱乐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嘻嘻哈哈笑成一团,异常喜气。这意外祥和的氛围却不知为何让装睡的陆路感到莫名的恐慌。 忽然,一双手轻覆在自己的头顶,那温柔的姿态仿佛是在安抚她,令陆路不由得浑身一颤,连睫毛都跟着抖起来。 “没睡着吧?那听好了,医药费和粥钱我改天告诉你金额,别指望赖掉。” 即便被拆穿,陆路也咬牙坚决维护最后的尊严,死活不睁眼,更不说话。好在沈世尧没有强求,将足够的打车费留下后,起身离开了输液室。 窗外响起隐约的引擎声,陆路将眼睛撑开一条缝,确认那辆车属于沈世尧后,终于满意地睁开眼。 只是当她下意识侧头,瞥见身旁的几张纸钞时,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僵住了。浑蛋,他这是想彰显今晚以德报怨的高尚情操? 输完液打车回去已是凌晨两点,陆路甚至连妆都懒得卸,直接倒头睡。好在药开始发挥作用,红疹渐渐退却,瘙痒也消停了许多。 第二天清晨,陆路是被丁辰的砸门声吵醒的。她连鞋子都忘了穿,慌忙跑出来,没想到甫一打开门,丁辰就猛扑进自己怀中:“太好了,你没事!昨晚我把手机放客厅里没听见,今早一出来看见你的未接来电就立刻赶来了,你那么晚给我打电话我没接着,真怕是出了什么事!” 丁辰一把鼻涕一把泪,十足可怜相,陆路看在眼里却无动于衷,将她挂在自己身上的手臂拿开:“得了吧,要出事也轮不到你现在跑我家门口哭了,说吧,昨晚把手机放哪个客厅了?是不是杜鸣笙那个小白脸家?” “啊哈,”丁辰一拍脑袋,讪笑道,“哪能啊,我这么有长进的人,我……” “去干什么了?”陆路的眼神比X光还锐利三分。 “他感冒了,虽然医生来家里看过了说没事休息休息就好了,但他打一直打电话,我前十个确实没接,不过第十一个没忍住……” “挺本事嘛,不是说这回死活都要跟他断了吗?你这算什么,自扇耳光?” “陆路!”丁辰难得跟她脸红,这回连声音都颤巍巍的,“你说的我都知道,求求你,给我留点面子,我心里其实比你还难受。” “难受什么?难受自己食言还是难受杜鸣笙那个小白脸生病,你放心他有大把粉丝和绯闻对象等着照顾他,轮不上你难受!” “你说的我都知道,”丁辰无奈地笑笑,“不过大概是命吧,我命里注定放不下杜鸣笙,我只能认命。” 陆路原本以为丁辰还会跟自己争几句,然而此刻丁辰自嘲的语气却令她更揪心,半晌,她抬起头望着丁辰:“丁丁,难道你不会觉得……不堪吗?” 过去不堪回首,如今不堪相对。 相爱的时候,就算置身漫天黄沙的戈壁,月光照下来,你都只会觉得地上是一条漂亮的银河。 然而一朝梦醒,你便会发现,哪里有什么银河,不过是一片要死的沙漠。 许久,丁辰苦笑着摇头:“不,因为我还爱着他,他也还爱着我。我的梦……还没有醒。” 陆路霎时傻眼,是啊,她有什么资格教育她,从头到尾,只有她的梦早早醒来,如今孤身行走在这片荒芜的沙漠里。 没有光,没有水,亦或者,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是突然响起的短信铃音将陆路跑远的思绪拽回来,她怔怔地拿出手机,就看见短信里沈世尧简洁有力的三个数字:“380。”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她所有的疲惫与倦怠被点燃,不顾丁辰诧异的表情,将手机底盖连同电池一起掰掉,摔在桌上。 手机关机,陆路自然不知道此刻发生在恒一国际的一切。 正文卷 第三章 月光成沙漠(4) 从上午八点开始,Cindy办公室的座机就没有停止过响声。起初Cindy还会微笑着接起来与对方打太极,到后来,直接转给美玲经手。 美玲从没遇过这样的情况,上次在戛纳发生的一切已是她碰到过的最大的一桩绯闻,如今被Cindy推向人前,她几乎两腿打颤,接完三个小时的电话,整张脸的血色也去了大半。 “Lulu姐呢?”美玲苦着脸问身旁的同事。 同事也很同情她:“据说电话打不通,Cindy姐已经派人去她登记的住址接人了,应该很快就到。” “阿嚏!”陆路一边守在厨房等牛奶热好,一边准备打开手机浏览器刷今天的新闻,没想到却突然打了个喷嚏。而一旁的丁大小姐早已因为太饿,开始不耐烦地嚷嚷:“你家的燃气灶应该升级了!热牛奶这么慢,质量肯定有问题,等我改明儿给你定一台新……” 话音未落,门口已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今天客人还真多,陆路困惑地走向玄关,一打开门,便看见Cindy的助理一脸焦急:“Lulu姐你手机不通,Cindy姐来叫我接你过去,清珂和陆先生今早被爆出在车内接吻,公司的电话要被打爆了!” 一瞬间,陆路觉得眼前一黑,良久,才总算找回自己的声音:“……等我去跟我朋友交代一声,马上下楼。” 十分钟后,陆路已身在车上,一边听Cindy的助理继续解释具体情况,一边打开了那张所谓的“接吻照”。 是那天美玲让清珂开走的车没错,但拍摄的角度却非常暧昧。照片中两人虽然脸贴在一起,但鉴于没有从正面拍到,便不能一口咬定这是在接吻。不知为何,陆路忽然松了口气。 到了公司,陆路直奔Cindy办公室,见她来,Cindy也没问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问她准备如何处理。陆路知道,Cindy不在意真相。更准确的说是,没有人在意过程,大家只看结果。 “我们先发制人,主动发声明澄清。鉴于照片没有拍到正面,所以就说陆先生喝醉了,清珂替他系安全带便好,反正这个角度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至于清珂和陆先生的关系也不用特意撇清,清珂是新人,多些关注度并不是坏事,如果媒体实在要追问,就说两人暂时只是朋友关系,不过若是今后有什么进展,公司也会支持与祝福……您看这样如何,Cindy姐?” 沉吟片刻,Cindy抬头看向陆路的眼睛:“就按你说的做。对了,今天陆先生那边也打电话过来了,我们的想法刚好不谋而合。” 陆路一怔,久久才回神,点头道:“我知道了。” “那你出去吧,吩咐大家尽快准备,今天之内把事情处理好。” “好的。对了,Cindy姐,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想问你。” “你问。” “今天的照片,其实Cindy姐找人拍的吧?” “怎么讲?” “清珂再漂亮也是个新人,没有记者会想要跟拍;而陆先生刚回国,虽然作为远航新上任的执行总裁在业内有很高的关注度,但他毕竟不是圈中人……” “噢,那么你想表达的是什么?” “没有,”陆路摇头,望着Cindy漆黑不见底的瞳孔,“Cindy姐还记得我刚转来做助理时,你告诉我的话吗?你说,在我们所生存的世界里,不需要真相,只需要八卦。所以,我只想提问,但并不需要答案。” 似乎是沉默了片刻,Cindy微笑着点头:“你说得对,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你的原因,因为你没有无聊的执著。好了,去做你该做的事吧,下个星期你会更忙的,因为老板决定,不做EP了,直接发碟。” 恒一的老板据说姓周,但陆路从没见过,传说老板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陆路好奇心不多,也从不探究。 从办公室出来又是一场硬仗,好在忙到下午,所有准备好的托词抛出去后,虽然媒体大都持怀疑态度,但碍于拿不出切实证据,只好暂时沉默观望。 没过下午四点,美玲便指着屏幕对陆路尖叫:“陆路姐,清珂半年前选秀活动获奖的现场照片又被放出来了,就连念的哪所高中新闻上都有些写!这群记者挖八卦的效率真不是盖的!” 陆路走过去瞥了一眼,微微勾了勾嘴角,这便是Cindy期望看到的,比起公司花大量财力去宣传,偶尔一条花边新闻的杀伤力更大。至少现在关注娱乐八卦的人都知道,有个叫清珂的新人可能傍上了远航的新任执行总裁。 只是不知为何,再看仔细看那照片中的人,那熟悉的轮廓与睡容,陆路脸上的微笑不觉僵住。他突然回国,处心积虑来到自己身边,口口声声地说要为自己做些什么,最后却不声不响搭上自己手里的新人。这是费尽心机创造机会要将她打造成金牌经纪人? 陆路冷笑,还真是用心良苦,只是她却无心再思考更多,因为那之后的一周,她几乎忙得人仰马翻。 决定要发片后,除了需要为新专辑找合适的制作人,陆路还要在正式开录前陪清珂去试试音。 录音棚设在城中著名的文化区,离公司有一段距离。陆路带着清珂赶过去时,刚好碰见才录完音出来的Author和他的经纪人。 因为丁辰的缘故,陆路向来不喜欢杜鸣笙,但此刻狭路相逢,秉承基本礼貌,她还是准备和他打个招呼。没想到还没开口,一双手臂已经像蛇一样暧昧地缠上杜鸣笙的胳膊。 “Author,你好慢,人家等得好辛苦……”是嗲死人的语气。 陆路一怔,厌恶地移开双眼,撇下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清珂,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清珂进棚录音,陆路留在在外面等候。想了想,仍觉得心中憋闷,便跟录音师打了招呼,到洗手间给丁辰打电话。 电话通了很久丁辰才接起,听声音,像在处理公事。陆路知道不合时宜,却少见地按捺不住:“杜鸣笙今天跟个做作得要死的女人在录音棚这边打情骂俏呢,别告诉我你早知道!” 顿了顿,陆路听见电话里丁辰示意下属出去的声音,半晌,丁辰才清清嗓子道:“嗯,我知道。他公司授意的,他也问过我的意思,我默许了。” “哈哈,认识你这么久,我才知道你这么大度,都快赶上电视剧里的正室太太了。” “你别这么说,我听着难受……你以为我乐意吗?我看到那个女人就恨不得跳过去掐死她,不过我是真没办法了,那天鸣笙生病我去照顾他,出来的时候被媒体拍到了,不是背影也不是侧面,是正面,这新闻要放出来我爸非和我断绝关系不可,你知道他最近身体不好,万一出了什么事……所以鸣笙主动站出来说愿意以和今年要力捧的女歌手传绯闻做交换,希望公司把这些照片压下去,公司答应了。” “真恶心。”陆路怒极反笑,然而转念一想,清珂的事又何尝不是一个道理,说到底,他们不过是一种人。为了爬上顶峰,无所不用其极,全然不顾践踏了多少人心。 感觉到陆路的沉默,丁辰连叫了她几声,正好有别的电话进来,陆路一看是录音师,连忙冲丁辰道:“我这边有事了,晚些再说。” 说罢,挂掉电话朝录音棚一路飞奔。 一推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清珂印着五指印的泪颜和录音师尴尬的笑容。 “……怎么了?” “一点小事,”录音师讪笑,这样欺负新人的事他见得太多,也就不算大事,“刚才Nancy姐想用这个棚,我说有人了,Nancy姐不信,非要来看,清珂出来解释,两人说话时可能有些误会,稍微擦碰了一下,不碍事。” 清珂低头死咬住嘴唇不说话,陆路打量了她一会儿,转身对录音师道:“我知道了,那我去跟Nancy姐澄清一下。” 敲隔壁录音棚门的时候,陆路的手有些抖。Nancy她当然知道,和Author同公司的一姐,全名费南雪。作为少见的实力偶像派歌手,最近几年风头很劲,几乎横扫所有音乐颁奖典礼。当然和名义一样,她的脾气也很大。而因为当初总被绯闻很多的花瓶前辈打压,直到如今,她都对炒作很不屑。所以就算清珂不说,她大概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开门的是费南雪的经纪人,陆路刚要打招呼,费南雪已推开里间的门走出来,冷冷地扫视她一番:“哟,靠炒绯闻博关注的婊 子经纪人来声讨我了?” “您……刚才说什么?”陆路抬头,眼中有错愕。 “听力太烂?还是人太蠢?算了,无所谓,那我就再说一遍,听好了——这里不欢迎你,婊 子的经纪人!不过这么下三滥的炒作手段,倒是跟你的水平很般配呢。”费南雪高傲地抬起下巴,目光锐利。 陆路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咯咯作响,五脏六腑仿佛要燃烧,疾步上前想要理论,费南雪的巴掌已带着强劲的掌风刮过来:“别过来,下贱是会传染的!” 是这样了,当你千辛万苦爬到高处后,你最想做的,绝不是发誓不再践踏他人,而是将自己承受过的,百倍千倍地践踏回去——践踏那些和曾经的你一样卑微的人。 陆路被扇得眼冒金星,踉跄了几下,才勉强站稳。她想哭,却哭不出来,只觉得羞耻得几乎要钻进地缝。直到费南雪带着经纪人仪态万千地离开,她也依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有如一尊雕像。 手机似乎在震动,伴随着刺耳的音乐声,然而陆路只觉得五感尽失,她不会动,也无法出声,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不停反刍——要是爸爸在,就好了。 爸爸还在,她就不用看任何人脸色,没有人能够欺负她,更遑论,侮辱她。 然而人只有跌到深渊,才知道这世界的至寒。 电话声终于停下来,陆路机械地推开门,走出去。她没有看到手机屏幕上来自沈世尧的那串未接号码,自然不知道,这只是另一场风暴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