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噩梦   一处空旷街道,迷踪迷巷,污水处处;白茫茫里浓雾不散,明明是日头下,却是光照不进,灰色里隐伏着的,危难重重,杀机四伏。   孟沅只知道自己在奔跑,跑到呼吸急促,胸口迸乱,脚下坠铅。   可是不能停,四面八方都有人围追,步步逼近,就这样陷进死地里,白板的面容,一张张都不认得,眼神凶猛,她甚至可以看到他们獠牙大张。   翻手从身边的垃圾筒里,她找出一个空酒瓶,在身后的墙壁上磕开,握着瓶颈,打算拼死一决。   “我绝对不会是任人宰割的可怜虫!”她对自己发狠道。手指握得如此之紧,指节发青;手臂上被溅迸的玻璃碎片划过,汩汩流下的,是鲜血,触目惊心地鲜艳。她恍若未见。   “来吧,来吧……”她对着面前的狰狞场景宣战,“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我不会屈服。”   四壁的压迫,开始退却,聚拢时急来,退却时缓慢。   头顶有光线洒下来,豁然洞明,噩梦初醒。   ***   白……眼前是一片耀目的白色,逼得人缭乱。对过的墙壁空荡荡的,只余了惨白,看起来阴森森地颇为渗人。头上的屋顶显得高远,白中杂着灰,朦朦地一片惨淡,使人不寒而栗。眼睛刺痛,因为不能适应这一片来得叫人压抑的色调,头却无法移动,略略一动都有昏厥的晕眩,手指似乎是可以动的,敲打在软绵绵的布帛上,手腕却是无力,一瞬间,像是镇在了梦魇里,恐怖、惊悚、然而逼真。   孟沅醒过来的时候,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搜索记忆,也愈加茫然,好像刚刚还坐在办公室里,在电脑上敲打着一份文稿;却又好像是在街道上行走,熙熙攘攘人潮中一路前行;仿佛有一个重要的文件,她急急忙忙赶去送的,又或者有什么事情,等着她费神去处理……孟沅在头脑中苦苦思索:是怎么一回事?发生了什么?我在哪里?这——是什么地方?   手上有了一点力气,她轻轻拍了拍身下,不错,这是一张床,她正平平整整地躺在上面,面前晃动的仍然只有一片模糊却倔强的白色,周遭的环境用眼角扫到,还有另一张铁床在旁,上面被褥零乱,却是无人。想转头去看另一边,刚略一动就觉得头痛欲裂,想撑坐起来,手上却是一点儿劲道也欠奉,她废然地试了又试,完全是无用功。“我真是撞了鬼了……”她喃喃道。   耳边听到一声响动,接下来是门扇开翕的声音,来自左手边。不及考虑清楚是怎么回事,她终于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庞:略长的鹅蛋脸,上面嵌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正从上面俯视下来,那女孩子有着白晰的肤色,小巧的鼻子与同样小巧的嘴,明明应该是娇俏的,却因为眉黛唇红,从骨子里透出一份艳丽来。那双眼睛里此刻全是关切的神色,她忍不住叫出声来:“小眉?”   在她耳边回响的是一声喑哑的哼叫,一点也不像她的声音,那个叫小眉的女孩子满脸惶恐,一味地追问:怎么样?觉得怎么样?   她努力地吸了口气,缩了缩身子,忽然腿上传来一阵巨痛,痛得她咧开嘴抽搐出一个怪相,小眉吓得半死,握了她的手一边连声问道:“很疼,是不是?”,一边扭头去找帮手。这个时候房门口又开了,放了一阵的风进来,孟沅眼尖,余光看到人影一晃,像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正从门口踱过去,旁边跟着的护士正在仔细聆听,频频点头。   然后,她就看到了第二张脸:宽颌、劲眉、朗目,薄唇,富有英气,乍一看好像是熟悉的,再一看却又真的不认得。那男子正正经经地盯着她,让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见她眼光注意到自己,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道:“醒了?”小眉往旁边让了让,他便拖过两张椅子来,让两个人都坐下,那男子说着普通话,偶有个别字眼带出着轻微的白话音,若不是孟沅听得懂白话,也觉不出那些字音来。   那男子坐在椅子上,身子微微前倾,脸却是侧转向小眉,对着两个人说:“我刚才问过医生,今天已经下班了,要明天才能拍片,看看骨头有没有伤——醒了就好。”他转过头来对住孟沅:“头晕想吐的话,我马上去叫医生。”   孟沅虚弱地笑了笑,同时脑中却在拼命地翻着页,查着:这个人,是谁?   ***   孟沅的记忆力同她这个人的性子一样,两极分化得厉害。她喜欢的、愿意记的,很轻松地就能记住,而且不忘——读书的时候,语文、历史成为她的强项,别说背课文、背历史事件那些,就是课外那些不考的诗词歌赋、掌故经典,她一样过目不忘。数学跟物理,也是她喜欢的两门课,所以那些公式她都记得牢,加之她天生逻辑性比一般女孩子强些,因而这两门课,亦是不在话下。   但是,她个人不喜欢的那些,比如英文跟化学,就成了她的短板,用她自己的说法,混过考试拿个中等偏上的分数,勉强还成,但混完了之后,早早也就还给了老师,简直是跟自己的努力开玩笑——因为再努力,也记不长久。   她有一点小小的脸盲症,这其实跟记忆能力无关,只是跟不太熟的人,分不太清他们的模样。因而大凡不怎么接触的人,她多半会搞混淆,但奇怪的是,一旦她知道了这个人是谁,她又能够清楚地记起跟这个人曾经有关过事,纤毫毕现。   这是种很古怪的体验,她不认识的人,她知道的事。   曾经有一次,遇到一个她小学二年级的同学,这个女孩子只插班读了半学期,就匆匆忙忙转学走了,事隔多年一次无意的聚会中,那女孩将她认了出来,当她叫她时,她茫然若梦——她早将这张脸与其他无数张脸混同起来。但当那女孩说出自己的名字时,跟她相涉的事情,却奇妙地一桩桩从脑海中流出,恍若昨天倒带,清晰如昔。   她的拿手好戏是记电话号码,仿佛天生就对数字敏感,瞄过一眼,都会记得格外清楚。   但孟沅奉行的,却是她妈妈的一句口头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她也就不自恃着超常的记忆天赋,而常常将一些重要的事情或者数字仍然用笔记下来,以备查阅——她自己知道,记忆有时候是最靠不住的东西,若中间隔了悠长的岁月,等到回忆的时候,或许那一些,都早已面目全非。   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写字,从小到大的作文比赛,她只要参与,总归能拿到奖回来。她对文字的兴趣应该是来自于天生,中国的方块字,每一次组合都会变幻出美妙绝伦的意义来,文章千古事,妙手偶得之。好的文字咀嚼之下,总是荡气回肠,方寸之间却有广袤天地,身不动而神自由,这令她心驰神往。   孟沅其实不属于漂亮的那一类女孩子,她只是五官端正罢了,一张瓜子脸,窄窄地颇有几分韵味,眼睛不算大,可是极亮,瞳仁里有种晶莹的闪烁,配上浓黑而长的睫毛,翘翘地堆在眼帘上,使得一双灵动的眼显得空濛。她的嘴大小适中,虽非血盆大口,也绝对归不到樱桃小口之列,一笑起来牵动腮边一个酒窝,便平添出一段妩媚来。   她自己最满意的乃是鼻子,直、挺,有一点微微的鹰钩,虽将一张原本带点娇柔的脸衬得略有几分冷峻,但并不令人讨厌。她个子并不高,但是因为瘦,就显得颀长——这与小眉不同,小眉身量与她比肩,体重也差不多,但该丰腴的地方就一定丰腴,不像她,只是一味地瘦,倒更像是营养不良。   可是现在,她是躺在病床上了,从周遭的情形来推测,这应该是一家医院的观察病房,偏偏她无论如何,都不能记起究竟发生过什么事,自己是怎么来这里的。头仍是痛是厉害,触目惊心的是一片令人恼怒的白色,明明床边就坐着两个人,小眉还握着自己的手,指尖冰凉,掌心却汗浸浸的,滞着腻腻的感觉。   似梦还真。   孟沅实在是觉得累了,累得连叫一杯水喝的力气都没有,她晕乎乎地闭上眼睛,就这样带着极度口渴的感觉,又睡了过去。   ***   第二次醒过来时,孟沅是一头冷汗,她是从梦中惊醒的,昏昏沉沉的梦境里,触到了一层什么,醒了之后却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依稀又是那些狰狞的面目,朝着她诡异地笑,她没命地奔逃,四面八方围过来的,却是重重叠叠的浓雾,失去方向、没有同伴,既不知何起亦不知何终,暗夜里,那雾湿答答地缠绕着,给人以没顶之灾的心悸……   她挣扎着睁开眼,看到的仍是同一片灰濛濛的惨白,而开了的窗外果然如梦中一般,黑漆漆的不辨时间,头顶上明明亮着灯管,但是灰黄,嵌在格栅里也依旧摇摆不定,光晕模糊。   医院给人的感觉中,永远是活人的气息少,而死亡的味道浓,孟沅便是很直觉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小眉和另外那个人都不见了,空荡荡的病房里排了四张床位,但是只有她一个人躺在靠门的那张床上,她口干舌燥,喉咙里烧得难受,头现在不怎么晕了,但后脑上传来阵阵剧痛,倒像是有个鬼,正在孜孜不倦地锯着她的头顶,从百会穴一路这么锯下来,然后又拉着锯子欢快地重头再来N次……   她忍不住微微呻吟了一下,想动动身子,却发现原来痛的的方向源有两处,另一处来自脚踝。一瞬着,她什么都不能想,也什么都不记得,因为她以为,自己定是被锁在了另一个不知名的空间里,正等着魔王的到来。   魔王终于没有来,等来的是小眉,她提着一个保温桶,从里面倒出一碗粥,滚烫地冒着热气。小眉耐心地吹着粥,保温桶边上还搁着一碗榨菜炒肉丝,炒得喷香,这无疑对孟沅饿了许久的胃起了强烈的刺激。   粥是白粥,用大骨汤底熬的,加了上好的糯米,吃在嘴里滑腻香甜,孟沅一勺接一勺地往嘴里送,偏那勺子是瓷勺,舀粥容易,舀菜却困难得多,小眉看她一副急不可耐的吃像,道:“慢点,小心烫着”,一边在脸上挂出一个极可爱的笑容来,只不过一笑之后,便是一隐而没的忧色。孟沅看在眼中,没有作声,更加卖力地吃粥拈菜。   她其实每一下咀嚼都会牵动到后脑的剧痛,但她忍着没再出声,继续努力大嚼。   这一餐吃得不算多,一碗粥小半碗菜就饱了,不是味道不好,而是孟沅到后来也实在没有精力再扮若无其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小眉收拾了碗勺,坐在床边定定地看着她,她竭力让自己笑出来,轻轻地说:“好了,喝了点水,总算可以说话了——你说我要是给渴死在医院里,会不会上社会新闻版的头条?”   小眉伸手帮她掖了掖被角,想了一下,问:“头痛不痛?吃了东西想不想吐?”见孟沅回答还好,又恨恨地说:“做CT的医生也真是的,早不下班晚不下班,有病人了他要下班了,完全不管病人死活,万一有个脑震荡什么的,他这一耽误可就出大事了……”   孟沅忙道:“没什么事,我自己知道的,刚才医生不是说明天拍了片就行了嘛。医生有经验的,怎么会有事呢?”   小眉皱着眉头说:“伤没伤到骨头都不清楚,不确诊医生也没法治,刚才小丁去找医生,医生都说今晚只能观察……你说这多不负责啊……不行,我明天要找他们院长投诉他去……”孟沅知道小眉性子拗,劝也白搭,想岔开话题,问问自己是怎么出事的,话还没出口,忽然感到一阵晕眩,接着有什么从胸口涌上喉间,她把身子一侧,顾不得疼痛就趴在床沿上,翻江倒海地开始呕吐,   小眉略愣了两秒钟,赶紧拖过一个垃圾桶来让她吐,这一番动静下来,孟沅已经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全给吐得干干净净了,漱了口才躺下不久,她又支起身来接着吐,两三回之后,已经吐得连苦胆水都倒出来了,却还是干呕不已。   小眉冲出去找医生,医生过来看了看,开了些止吐剂,说再止不住就得打吊针。   药灌下去后,倒是不再吐了,孟沅只觉得恍恍惚惚地,难受得要命,又晕又痛的滋味,让她也不敢再开口说话;小眉白着一张脸坐在床边,她明明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看到小眉在同她讲话,但她却什么也听不到,头顶上的那根灯管,又开始摇动了起来,不仅摇晃,还随时可能向她砸下来,她却无能为力,心里说:“砸吧砸吧,砸下来就安稳了……”   在疲倦欲死的状态下,她闭上了眼睛。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记忆   直到第二天下午,住在医院的骨科病房里,孟沅才断断续续地记起一点事,也是以小眉跟她讲的居多,才拼凑出大概的事情。   她是在过街的时候,被一辆急转而来的小车撞到了隔离带上,那时候是下午七点多,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她经过的又是一条小街道,小车司机居然开车跑掉了,也没人记下车牌号码来,她的头很不巧地撞到了街沿,于是她昏了过去。幸亏那时候小丁正好路过,便赶忙送她到医院来——这才给小眉打的电话。   拍的片子已经出来了,CT显示没有肿块,也没有出血的现象,总之是头部没有大碍——当天的呕吐有可能是一时的应急状况,也有可能是肠胃问题——医生如是说,要不是孟沅拦着,小眉铁定要去把胃肠科的医生也给请过来一起会诊。   最严重的地方倒是她的脚踝,是线型骨折。这种骨折是骨头没有断掉,但裂开了一道口子,也必须得用牵引,使得骨头慢慢自行愈合,得在床上睡足一个月。脚踝本就是易伤的部位,因为活动量大,伤了后恢复起来也就格外地慢一些,更何况,她以前就伤过。   这让孟沅不禁着急了起来:才从成都过来一个月不到,居然要睡倒在医院里一动不能动,眼看着小眉整日奔波,钱又像流水一样花出去,真是心痛万分。   她问过小眉:“送我来的小丁是谁?你朋友吗?得好好谢谢他……”又悄声说:“钱怎么办?我这才来几天,身上就剩下几百块了,公司还没有发工资,这次真是全靠你了……”把小眉吓得目瞪口呆,直盯着她,仿佛她一瞬间在脸上长出了四个鼻子,甚至在鼻尖还开出了一朵花来似的。   孟沅自己也被小眉的神情吓住了,闭眼想了想也没觉得自己是说错了什么,只有再次反问:“怎么了?你?”   那个叫小丁的年轻人,昨晚被小眉轰了回去,今天一早又跑来看了她,才去上班,中午的时候还巴巴地赶了过来,让孟沅觉得很唐突,她觉得自己应该是认得他的——偏偏又怎么也记不起来,关于他的哪怕一丝一毫的信息。   这令她倍感苦恼,好像自己突然从时间的裂缝里弹了出来,掉落在孤岛上,身边除了一个小眉,再也不认识任何人了。这个小丁,难道是小眉的男朋友吗?好像又不太像。难道是从前的朋友——可为什么又不记得了呢?   孟沅便去向小眉要答案,小眉的回答十分地无厘头:先不要去管他!   ***   小眉在这天的下午,便去医生办公室那里了解了孟沅的病情,那个胖胖的主治医生两只手交叉着,放在宽大的办公台面上,从脸上根本看不出情绪来,小眉很忧虑地问:“张医生,我朋友的病怎么回事?不是说只有一点骨裂吗,怎么她好像患了失忆症一样,好多事都不记得了呢?“   姓张的医生仍然面无表情,他只是拿着片子左看右看,脸上那种高深莫测的神情让小眉住了嘴,眼巴巴地望着他,分明一个寻找失物的孩子,在等待一个点石成金的仙人最后的判决。   放下片子,张医生习惯性地轻咳了一声,方才回答:“是这样的,26床的病人的骨伤不碍事,我跟神经内科的王大夫会诊过,病人的后脑在摔倒时撞击到了硬物,脑部受创就可能导致失忆症,从医学的角度讲,失忆症可分为心因性失忆症和解离性失忆症,因颅脑损伤导致意识、记忆、身份、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因而对生活造成困扰,而有些症状却又无法以生理的因素来说明,患者会不知道自己是谁,又或者可能患者会有分散认同的行为或者意识,从而导致多重人格的发生……”   小眉一头雾水地看着张医生,那瞪大的眼睛与无辜的表情,只能证明一件事:她根本没听懂。张医生于是收起那些医学术语,换了一种通俗点的说法,以便于她理解:“你朋友脑部受到撞击,导致记忆系统紊乱,简单来讲,这是一种连续性失忆,对某一段时间或者某一事件的短期记忆力丧失。”   小眉愣了半晌,方才问道:“那么,张医生,能恢复吗?会不会有后遗症,比如头痛一类?”   张医生这次没有再刻意停顿,立即答覆了她:“这,要看病人的身体状况以及恢复的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这类失忆症只是记忆在脑部做了一个选择性封存,并不是遗失,所以随时可能会被重新打开,只要有适当的刺激源,比如看到过去熟悉的人、事或者场景,或者再次经历与失忆阶段的类似事件,就会恢复得快一点——至于后遗症嘛,多多少少会有一点,头痛头晕那是难免的,现代医学也不是万能的,不过26床这个年龄段,只要自己调养得当,症状应该会越来越轻,这个倒可以放宽心。”   听了医生的这一番话,小眉并没有完全放下心来,她谢过医生,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来到走廊上,望着走廊另一头孟沅的病房,踯躅着不敢进去。   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才能理厘清医生的话,并且转告给病床上的朋友。   ***   小丁远远地在楼梯口就看到小眉,看到她正愁白着脸,靠在走廊的墙壁上怔怔地出神。   小丁全名叫做丁洁,十分女性化的一个名字,如果光看名字的话,会以为这应该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如果实在要是男生的话,那也应该是一个娘炮。   一般说来,男取女名都了为了祈求些什么,比如小时多病为了好养活一类,这跟取“阿狗、阿猫”这类贱名,有异曲同工之效,但小丁的这个名字却完全无此类原因,据他自己说,这是怪他娘不识字的缘故。   他是遗腹子,上面有三个姐姐,名字就随口叫丁大妹、丁二妹跟丁细妹,到了他这儿,她娘一看好不容易是个男孩,总算给丁家留了后,巴巴的让村里识字的先生,好好地翻了一阵新华字典。先生说,“浩”这个字好,天恩浩荡才有上这个小子,得感谢上苍,先生在纸上写了这个“浩”字,写得笔走龙蛇、龙飞凤舞,她娘拿着先生的墨宝颠颠地跑去上户口,不知那天那个上户口的人是喝多了呢,还是先生的字实在是纵横捭阔,也有可能是老丁家生闺女已经生成习惯了,户口本上添的名字,生生地变成了“丁洁”。   等到小丁上了小学才发现这个谬误——但已经回天乏力,完全改不回来了。   这个名字成为小丁的一个短板,常常被同事或者朋友拿来开玩笑,按当地人的叫法,亲近的人应该叫他做“阿洁”,于是在小丁的冷眉怒目下,朋友们折了个衷,改叫他“阿丁”。   他是正宗的潮汕人,却一反广东人矮小身材黑瘦面皮的样板;他个子很高,体型匀称,而且肤色只是微黑,绝对健康的颜色,他能讲流利的白话、潮州话、普通话和英文,也懂一点日语,不过他常常苦着脸,说他的英文只能够骗骗中国人,而日语也仅限于打个招呼问个吃饭没有的境界——虽然事实上,他公司的英文译件以及日语翻译一类的差事,如果传译部实在没有空的话,他也勉强可以去顶一下。   小丁是个二十八岁的年青人,初看上去像有三十几岁,而再看上去则只有十八九了。他的个性其实很活泼,是一种混合着认真执著的活泼,使人觉得分外古怪,而他,也总是叫人觉得有点古怪的。   这时候其实是下午三点过一点,太阳依旧毒得很,从走廊尽头大开的窗子里直射进去,正眼看过去都觉得眼花缭乱。小眉把身子挪了挪,避开日头的直射,才刚一动,便看到小丁满头大汗地拎着一袋子水果出现了,右手还夹着他的公事包,夹得不太稳,随时要掉下来的样子。远远地看到小眉,刚想招呼她,被小眉“嘘”了一声,忙住了嘴,中规中矩地溜过去,轻声说:“刚才去谈了个事——阿沅怎么样?”   小眉看了下他手中的水果,果然是孟沅最爱吃的红提跟芒果,拉着他再退开几步,隔得病房远远的,这才说:“刚跟张医生聊过,小卿的脚没事,小心休养就成,可是……麻烦死了……”   小丁不解:“什么叫又没事又麻烦死了?你觉不觉得这两天阿沅怪怪的,见了我好客套地点头微笑,别扭得紧。”   小眉垂下眼睑道:“就是这点麻烦,张医生说的,她忘了好多事,她以为我们还是在一年前呢——总之你是还没有认识的人。”话音未落,小丁已经连声催问了:“那我们怎么办?”   小眉不答,自顾自想着心事,再催,她横了他一眼,道:“先别说这个了,你就把自己当陌生人处着吧。你进去瞧瞧她再说。”   小丁走进病房,小眉却没有进去,她远远看着,病床上的孟沅正在跟小丁说话,脸上带着点疏离拘谨的笑容,可至少那笑容,她还能够有……小眉靠在墙上,慢慢地吁出口气,心里跟自己说:忘了……也好。说不定,这是老天爷的另一种垂怜呢!   其实一个人能忘掉一些事情,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当一些事情,存在记忆中只会是伤害时,还不如完全忘却来得痛快。忘却是一种高深的淡漠。淡漠,是凭人的功力,多少还有一点事情的浮光掠影,而忘却,是一尘不染。所谓“本来无一物”,当然“何处染尘埃”?小眉虽不能将这点道理说得透彻,但她总是懂的,而且,她了解到的孟沅,如果能够忘却过去的一番惨痛,也是好的。   所畏的不是未来的空白,空白总能有东西去填满它,所惧的只是记忆的伤痛,伤痛即使终有一天消失,也会留着疤痕。   或者,忘却,也是孟沅自己的选择吧。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城市   这是一个南国小城,仿佛一夜之间,崛起于地平线似的,将一大片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深圳速度”在震动世界的同时,也将世界上的各种机会牵引而至。“一夜”的概念或许说得太过惊人,而十年的成就,将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小渔村变成了世人瞩目的新焦点,也同样令人惊诧感慨。一波又一波,各色人等如潮水般,涌进了这个城市,就如同基督教信徒奔赴自己心目中的圣城耶路撒冷,这城市的魔力,就像全能的真主安拉,在麦加召唤着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前住朝觐。   当年,世界金融经济中心纽约曾经吸引过全球的商人,如今,深圳也以同样的魅力吸引着那一大群怀抱宏图大志的创业者,或者一门心思捞世界的机会主义者,全部迫不及待地登上这块小小的土地。“人定胜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可以实现的,至少在这里,在这快速凝聚了各种人材的弹丸之地,立刻鼎沸成了中国南部的中心,最最热闹的一个城市。   房地产、金融、科技、民用事业……纷纷在这里落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城市的轮廓日趋完美,经过一代人的努力,居然颇有大都市的气象。不过遗憾的是,毕竟土地太过有限,历史太过单薄,无法从根基里培育出那股子“大家风范”——接纳了太多异乡人的城市,终于开始拒绝异乡人了。   人在这里不再是人材的概述,反而成了负担与累赘。言过其实多半是世人的流行病,而流行病一旦势头凶猛起来,总是比较难治愈的——同样快速地,深圳这个遍地黄金的新加州,就成为人们口中“夸张”后的牺牲品。   人们疯狂地涌入的同时,塞满了这个城市,繁荣了它,而在繁荣的下一层里,蠕蠕而动的却是一些令人恶心的蛆虫,同着繁荣一起昌盛。可惜世人们常常短视,或者是无动于衷罢了。无数的机会使善于把握它的人一举成功,而这些衣锦还乡的风云人物又带动了另一批有着淘金梦、发财梦的异乡人,带着他们仅有的青春、勇气、决定和几乎一无所有的行囊,爬山涉水了千万里路后,走进了特区的大门——进来之后,唯有靠了自己。   ***   孟沅每每想起她此次的深圳之行,就觉得实在是有点太冲动。她刚刚才从大学毕业出来,未满二十二岁的年龄,正是踌躇满志地想在社会这个大熔炉里,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孟沅从小起就暗自给自己立了一个誓愿: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才不枉此生。   所以当已在深圳工作了一年多的小眉,写信给她叫她来这里一同谋发展时,她毫不犹豫地就立刻答应了,毕业答辩一结束,第一时间飞了过来,连毕业证都是托了同学办的。父母反对无效,因为连机票钱,小眉都已早早寄到她手上。   小眉是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好闺蜜,既是邻居,又是同学,这一同就从幼儿园、小学、初中一路同到了高中,只是到了大学,她们才分别考取了不同的学校,小眉学的是文秘,大专两年制,而她自己学的是管理,本科四年。   早两年小眉毕业后,听说沿海能有发展,她不甘心窝在内地那个死气沉沉的国营大厂里,在厂办当一个只需要抄文件、管档案以及写通稿的厂办秘书,在她爸爸的棍棒教育宣布失效之后,放弃了干部指标的名额,头也不回地奔向深圳,自谋生路去也。   近两年来,她们俩个全靠鸿雁往来,信中小眉总是跟她谈天说地,讲这个城市的喧嚣与浮华,讲各种道听叙说的新闻或旧事,讲隔壁那个国际大都市的光怪陆离,却很少提及自己在那儿的情况,搞得孟沅老是要靠拼凑跟猜测,才能感知她她的不易。   大概是因为工作太忙,又或者是临走前她父亲的那一顿“触及皮肉的教育”实在是伤了她的心,小眉两年都没有回过家,孟沅已经十分想念她了,这次小眉的提议一经提出,她立刻收拾行装,不及多想,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城市还没有留下多深刻的印象,就已经在身体上留下了创伤的痕迹。还没来得及玩它,倒先让它玩了一把,这大概算是所谓的“城市烙印”吧?孟沅苦笑着。   这时,她的脚踝已经固定吊在架子上了,吊得屁股跟大腿一阵阵地酸软,翻身也成为了奢望,脑袋还老是隐隐作痛,时不时要晕一回,她不禁暗自恨起司机的可恶,又怨起自己的不当心来。   小眉把自己的CD随身听带给她,还带了好多盘CD让她躺着慢慢听;住院期间一直是小眉在精心照顾她,这使她很不安。她知道小眉工作是很辛苦的,小眉现在已经是行政总监了,说是总监,下面其实就配了五个人,人事招聘那头还有个HR主管帮她分担,但整个公司的行政事务,实际上全部压在她肩头;小丁也是每天都来,雷打不动,每次都是匆匆忙忙地,他亦是个大忙人。这使她更加不安,小眉再怎么说,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十几年下来,两个人感情早已深到如果说“谢”字,反而显得矫情的地步。而小丁却不同,这样麻烦人家,累得人家挂住,常令她心中有愧。   孟沅总算了明白了自己的病情,她倒是坦然:“忘了就算了,该忘的也是注定。”小眉对于她的这种心态也不甚惊诧。   孟沅的个性里,有着截然不同的两个特性,既执著坚忍,却又随遇而安;内心热情奔放,形骸上却内敛含蓄——这大概也是她双鱼座加AB型所特有的一种性格吧?对于陌生人,孟沅保持着礼貌上的恭敬,但骨子里的傲气,却怎么也抹杀不掉。她的这种复合型人格,也经常会让她自己感到苦恼,就像是在心底里实际上住着两个人,自己跟自己对着话,思考着人生。小眉有时开她玩笑,说她表面上温和,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她便会纠正道:“不是神经病!准确地说应该是精神病,没得治的,哈!”   因此,对于失忆这件事,她表面上表示不在乎,其实,她只不过是怕小眉担心而已,但她又屡屡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常常拐弯抹角地向小眉打听过去一年的情况——她自己只记得一年之前的事情,还一直以为自己才来深圳十来天,刚到那家广告公司上班哪!   现在她暂时算是没了收入,所以也很着急:物价这么高,家里5毛钱一堆的小白菜,这儿也要两块钱一斤,长此以往怎么承受得起?当初刚醒的时候,她就跟小眉说过自己的担心:钱够不够用?她自己已经没有印象到底储了多少钱起来。   她一入院,小眉就已经帮她打了电话去公司请假,等安排好她的入院手续,小眉就又帮她到公司里去了一趟——她已经换了一家搞进出口贸易的合资公司,在里面做职员,刚进公司才一个月零几天,可她连这么大件事也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小眉帮她去向公司请假的时候,她睡在医院里,一颗心砰砰乱跳,以为这份工作一定得泡汤,虽然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那家公司里做过些什么工作,但慢慢回想,多少有一点影子在眼前跳跃,只是抓不住。她是担心自己的东西拿不出来,换洗衣物啦、证件啦、钱啦……她怕人家不理视小眉,便把一直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交给小眉带去,自己则在床上辗转反侧,其实也不过只是将头扭过来又扭过去而已。   在公司认账?不认账?的忐忑心态下焦虑了两个钟头,小眉回来的时候却是轻声哼着歌的,手里提着一个棕色的旅行袋,后面跟着另一个人。   见到小眉,孟沅几乎在病床上蹦了蹦,她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提袋。小眉叫她躺着不许动,事实上她也动不了——脚踝还吊在固定的一根带子上做着牵引,纯粹绑死在床上。   跟来的人也是由小眉做的介绍——想到这件事,孟沅就会悄悄在笑:明明是自己的同事,还是叫从不知情的小眉来再介绍一遍,这让人情何以堪?她自己当时倒不觉得不妥,只把那同事愣了一会儿,像是见到了什么稀罕物事儿。   来的人是分管她们进出口部的副总,姓阮,一个颇显成熟的女孩子,得体的套装,脸上淡妆化得精致,头发扎起来绑成一个马尾,一个镶水钻的发夹,将鬓角拢得一丝不乱,30岁上下的年龄,面目姣好,浑身透着股干练劲儿。她对孟沅安慰了几句,略问了问休养的情况,起身告辞时说:“阿沅,放心养着吧,不急,脚好了再回来上班。”这下倒让孟沅吃了一惊。   小眉送了她出去,转回来跟孟沅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原来小眉去得不巧,正好撞见老板在进出口部交代事情,一听说她的情况,老板犹豫了一下,跟阮小姐嘀咕了两句,大意是既然如此,不如算了,反正也没做多久,另外招人来顶就是了。   孟沅心下默想老板的尊容,一定是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唾沫星子横飞的架式,可恨脑海中却拼不出一副完整的图画来。   听小眉又说:“嘿,全亏了阮小姐,她说:‘不行,阿沅是我亲自聘来的,得留着,她做事情卖力又仔细,很有潜力。我相信我的眼光。’老板又跟她两个人说了几句话,我隔远了也没听清楚是什么,挂着你着急,就说:我是来帮孟小姐说一声的,拿点她的东西就走。那个阮小姐叫人带我去了宿舍,拿了你的箱子,又想收拾你柜子里的衣服跟鞋,阮小姐却跟过来说:拿几套换洗衣服就好,反正还回来上班。我听了也觉得意外,没多说,就谢了她,拿了这提袋就出来了。她坚持要跟我一起来,说来看看你。”   说到这里,小眉耸了耸肩,又道:“说不定是来证实一下我有没有说谎话——她刚才那呆呆的那子真有趣。”   孟沅正色道:“倒难为了她,一番好心……”叹口气接下去“偏偏我就是记不得这许多事,连阮小姐的名字也想不起来,她一定没想到,我会记忆力丧失到这种地步!”   停了半晌,小眉说:“别说这个了,你瞧瞧我拿来的东西,拿错了没有?”   孟沅拿过袋子来打开,触眼的衣物倒多半还是极熟悉的,一两件眼生点,想是那一年里头新添置的。   小眉又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一个存折,说:“我从柜子里只找到了这个折子,你的现金藏得太保密了,你记不起地方来,我也找不到。”   孟沅笑道:“哪有什么现金?全部身家都在卡上哪。”从小眉手中取过存折,打开看开户日期是1991年5月份,说;“我只记得存了几百块”,再翻开两页来,却看到里面的余额居然有一万多块,不禁“咦”了一声。   小眉装模作样地怪叫:“我早看过了,你居然还挺会存钱的。”   孟沅又笑:“我也不知道的呀!这真叫意外之财。”忽然她深有忧色:“折子的密码我应该是记得的,可是……我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又不能自己拿身份证跑去柜面上取,怎么取得出钱来呢?”她忧心忡忡地抬起头,却看到小眉的眼睛里闪着慧黠,连嘴角都翘得老高,一副你是白痴的模样。   小眉朝她撇了撇嘴,不理她先自顾自去倒了杯冷水,一口气灌了下去,才反问她:“你的密码你忘记了,那我的密码你还记得不?”见她一脸茫然,拿手点了点她额头,道“看来你真是糊涂了,要不你干脆连存过这钱的事也忘记了才好,我一股脑儿全给端了,放你鸽子,自己逍遥快活去也——”   孟沅抚着额头,说:“我是不记得自己存过这钱啊——不过既然我已经知道了,你想独吞就没指望了。快说,密码多少?”   孟沅知道小眉的嘴巴一向是坏的,心地却是格外地好,而且对朋友更是没得说,更何况两个人自小一块儿长大,早已亲密得不分彼此,嫡亲姐妹都未必有这么贴心,也就不去理会她的这番故作惊人之论了。   原来,她们将对方的生日设定为彼此存折的密码,可即便是这种看起来会“永世不忘”的事情,孟沅也会忘记——这世间,究竟有什么,是会铭刻终生的呢?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休养   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孟沅便只有安心在医院里静养的份。   自她伤情确诊了后,小眉见她只需要静养,便也放心地回公司上班去了,返工前,她叫了一个叫阿周的小姑娘来照顾孟沅的日常饮食起居,说是自己屋里请的保姆,孟沅由此倒又是吃了一惊,心下想着:小眉可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还有保姆哪!   这些天的气候一直闷热,才不过是五月份,一件衬衫就已经的热得要冒汗了,窗子外的树叶子一动也不动,老天爷连给点风也吝惜。太阳毒辣辣地晒着地头,若是泼一瓢水上去,都能见到嗤嗤地往上冒烟。阿周打了水过来擦了脸,端了换下的衣服去洗,孟沅觉得这样依赖人家很是不好意思,但自己又确实什么也做不了,只好抱歉地对着阿周微笑:“辛苦你了,阿周。”见她摇了摇头,什么话也没说,端了盆子就去水房。   小眉推门进来,把手里的阳伞往床边一搁,一边跟隔壁床打招呼。隔壁的27床是新来的,一个老太太,也是折了腿,正半靠在床头,他老伴在帮她梳头,见小眉进来,也问了一句:这么早又来了啊?   “你那么早跑过来干嘛?礼拜天也不多睡一会?就显你干精火旺是吧?要是你再累着了,我可是罪过大了去了。”孟沅嗔她,也是真心心痛,这些天也够小眉忙乎的了。   “我惦记着你没人陪,多半会闷死——瞧,我给你带了西瓜来——阿周又跑哪儿去了?”小眉一边自顾自说个不停,一边开始翻抽屉找小勺子,翻了几下没翻到,埋怨两句阿周乱放东西,就坐了下来,顺手扯出来一包零食递了过来“先吃红提干吧,我知道你顶爱吃了。”   孟沅一边接过一边笑道:“再这么吃下去,又不能运动,估计我等不到出院,就可以出栏了……”   “那最好,我的梦想就是把你养胖,这样你回家的时候,你妈准得好好谢我。”   “我先谢谢你了,我要长成人型猪,我妈肯定第一个会磨刀霍霍。”孟沅塞了几粒提子干进嘴里,放在口中抿着,果然很甜。   小眉嘻嘻一笑,“那倒也是,太胖了嫁不出去,你妈是得找我拼命……不知道有人肯不肯吃点亏……”   “乱讲……哪有人……”孟沅拿提子干去丢她,小眉侧身躲过,叫道:“好贵的!拜托你省两个钱吧,这是美国进口的,一袋二十多块呢!”   两个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聊着聊着就聊到最近的天气上了。   “这儿的天气热得太早了,才只是五月份哪!成都就不会这样,我一点都不习惯。”孟沅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有汗浸出来,病房里没有空调,上面的吊扇老是有气没力地转着。   “我倒是习惯了,见惯不惊。三年多了,没回去过。”小眉叹道,“印象都模糊了,记得去年我妈的那信不?还是你带给我的,说厂区里的老房子要拆掉了,要自己出钱集资建房,那时候,差点就给钱憋死,没死也快半疯……”说到这里,小眉忽然住了嘴,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只停顿一秒,她又接着往下说,“不过也算因祸得福,世间的事哪里说得清楚的。有时想想,命运还真是一环扣一环,不知道哪个环节,就把方向全给掉转了——反正房子拆掉了,我就更不用回去了。”小眉皱了皱眉头,看向窗外,“这天气其实算不得热,就是叫人心里头烦。等真到了七八月份最热的时候,会有台风,一两场暴雨下来,反而会凉快下来,就不会象这阵子,尽出汗,又闷。”   孟沅点头说:“我从电视上看过,台风挺吓人的,好像十几级台风还能把人吹走——这儿应该没这么大吧?”见小眉摇头否认,接着道,“家里就没有,顶多是大雨,你记不记得有一年,连着下了一个礼拜,连门前的沙河水都涨齐河岸了,住我们楼下的人全部半夜起来往屋外舀水,那叫一个水漫金山……”   小眉笑着往下接,“怎么不记得,尤其是那一排平房,凳子什么的都漂起来的,军娃的爸爸一脚踩到阴沟里摔得够呛,结果军娃不仅不去扶还站在门里边笑,遭他妈给狠狠地修理了一顿。”   “才不止一顿,他自己后来也摔下去一次,把他妈给气得,说他老子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洗,他又来,雨天衣服又干不到,干脆光屁股算了,他妈满院子追着他扒裤子……”   “为这事,军娃一直到小学毕业都在院子里抬不起头来。”   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单纯的童年生活,单纯的快乐。   ***   小眉走到床尾,把床头再摇起来一点,让孟沅坐得更舒服些。   “阿周呢?”   “帮我洗衣服去了。”孟沅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是真不习惯,哪能叫人家洗,还有内/衣……从小到大我没觉得自己这么废柴过。”   “又有什么?阿周本来就是请过来的保姆,她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拿她的一份工钱,还不跟我们一样,我们每天上班下班,忙忙碌碌这么辛苦,不是一样为挣钱?这是她份内的工作,有报酬的,这几天我还多给了她加了钱的,你需要人照顾,她自己愿意挣这个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小眉正色道,“工作本来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难道你还看不开这个?”   孟沅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也就不再继续纠结这个。   “对了,小眉,你什么时候请的保姆?怎么都没听你说过。”孟沅迟疑了一下,“要不,又是我忘了?”   “是是是,你又忘了。反正你不记得的事多了去了,也不少这一椿。阿周过来有一段时间了。”   “说老实话,是不是专门为我请的?我听说这儿的保姆很贵的,这钱该我自己出才是。“   “你跟我讲什么钱?烦。”小眉有一点不高兴,“原本就是照顾我的,又不是专为你,只是碰上你这事,就让她过来搭了把手。再说了,她的工钱自然有人给,你我乐得享受。”她口气有点闷,看起来有点不愿意多谈这事,“阿周怎么样?有什么她想不到的地方,你直接让她做就是了。”   孟沅便不再说给钱的话题,很自然地接下去“阿周很不错,勤快、干净、手脚麻利,人也实心眼。”   自己选的人得了夸奖,小眉有一点小小的得意,她快口道:“合你心意就好,只要她做得好,亏待不了她。你这种勤快人都看得上的,可没几个;不像我,懒人一个,只要有人肯帮我做事,我就什么都不嫌。阿志早说过了,家务那些活呀,都别指望我,要指望我,只怕他坟头都长草了也没戏。”   “阿志又是谁?”孟沅狐疑。   小眉却装作没听到她的发问,直接避而不谈,“咦?阿周上哪儿去了?”她装模作样地左右查看,假装忘记了,自己在一分钟以前,才刚刚问过阿周的去向。   两个人一时间却有点僵,不知道再该找点什么话题来聊,小眉又抓出一把提子干,朝她递过来,孟沅接了,一粒一粒放到口中嚼着。   小眉开口道:“我跟你说,张医生说你还有四天就可以出院了,但出院后至少还得再休养两个月,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个时间你别指望会缩短,想当瘸腿英雄去上班这件事,你提都不要提。”   孟沅想想这后面还需要漫长的恢复期,就觉得分外别扭。   小眉又说:“出院后,你就住我那儿去,反正有阿周照顾,我 也好有个照应。”   孟沅立即表示了异议,“怎么?去你那儿,公司宿舍多不方便,你同事也要说闲话的,我还不如回我自己的公司宿舍,公司里的同事们怎么也会照顾我一下的——虽然我多半都不认得她们,可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多呆两天自然就重新认识了。”想想觉得好像不太对,如果有保姆的话,怎么还可能住公司宿舍?   小眉撇了撇嘴,道:“就你那鸽子窝宿舍,一间房上下铺睡了8个人,还没空调,你回去不是养病,是生蛆……”不待孟沅反驳,又接着说下去,“我早没住公司宿舍了,现在住长城大厦,两室一厅的新房子,宽得很,塞你进来绰绰有余。我一个人住着也没劲,就等你来跟我作伴哪……”   孟沅的眼睛已经睁得老大了,一脸的不相信;“哇!又是新房子,又是保姆,你发财啦?”她还刻意地把两只眼睛瞪起来,作惊悚状,“老实交代,是抢了银行还是挖了宝藏?不行,你得给我点封口费。”   “封你的头!财迷!”小眉戳戳她的额头,“我男朋友的房子,他在外地做事,没人看房子,所以我帮他看屋。这都一年多了,他一趟都没回来过,我一个人住着这么大的房子,怪吓人的,你不来陪我的话,那些入室抢劫的、偷东西的瞄到我一个女孩子独住,打我主意什么办?想想都要吓死了。你一定要来陪我,陪到我男朋友回来,我就赶你走。”   小眉确实很会讲话,孟沅明明知道,这一番说辞,不过是她好心好意地想照顾自己,不想让自己觉得是受了恩惠。孟沅的傲气,小眉是了如指掌的,生怕她一时发了倔脾气不肯去住,才故意先行把自己说得十分可怜,让她无可推却——这份心意,孟沅又哪里有不知道的,彼此也是十几年的感情了,她了解小眉,如同小眉了解她那样。   孟沅心下感动,伸手过去在小眉的腕上轻轻握了一把,说:“好,你男朋友不回来,我可会赖着不走喔。”两个人的约定,很简单地就达成了。   提子干已经被她们消灭掉了,扔掉扁扁的包装袋,小眉又去翻零食,嘴里还嘟哝着;“咦,我明明记得小丁买过一袋开心果的,又搁哪儿去了?对了,小丁说他去汕头开个会,要过两天才回来。”   停顿了一秒钟,孟沅问道:“那么,小丁到底是谁?他不是你男朋友么?”   “乱讲!我男朋友听见了一定骂死你!你想想,咱们俩谁先认识他的?”   孟沅的确想不起来,她茫然地在脑海在转了几个圈,还是只有放弃了这个伤脑筋的念头,她可怜兮兮地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小眉,小眉笑道:“难怪你不记得,以后你自己问他吧。反正,他可不是我男朋友,你怎么自己倒不知道?”   “知道什么?”孟沅对于小丁的存在,最后做了一次无谓的努力回想,结果仍然是空白,“小眉,你男朋友是姓张的吧?好像叫——叫张潮,我想起来了,他个子只比你高一点,有点微胖,不是太爱说话,跟你一个公司——对了对了,是他,我来的第二天你就拉了他来介绍过了的,差点给弄昏,乱点鸳鸯谱了。”   “不——是——的!”小眉的声音拖得长长的,有点变调,看她的脸色却是平常,有一点点些微的泛白,但也有可能只是孟沅的错觉。她低头看着手上戴的一串砗磲手链,将几颗珠子碰出一串叮咚声,平静地说:“不是他,分手了,我男朋友姓赵,做生意的。”说得十分简单。   孟沅觉得自己太莽撞了些,一时又想不起该再说点什么,明明努力想叉开话题,偏偏一出口,又绕回这上面去了:“怎么会呢?不是都处了两年多了吗?怎么会分手?——喔,你刚才说新房子多大?不能收我房租喔……”   邻床的老俩口早已梳好了头,两个人正一个床头一个床尾地拉着家常,老人说话的嗓门压得低低的,听不清楚在讲些什么,也许是少年时的往事吧。   窗外的阳光很刺眼,斜斜地照进来,在灰白的墙壁上,投射出一片乱色的灿烂。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故人   就在孟沅出院的前一天,阮小姐又来看她了。   阮小姐的全名叫做阮琳,是属于穿着得体、举止优雅的白领丽人一族,她个子高挑,眉眼温柔,眼睛略有点近视,所以有时候会戴一副金丝框的眼镜,说起话来声音轻软,人便显得尤其文静,伴随着她文静的语气与行动,总叫人格外感受到另一种备添好感的魅力。   这种魅力也许是来自她的处世,含着微笑背后的麻利快捷,温情后面的坚定意志。   大凡身处这个城市而又颇有建树的女孩子,多半都具有这一点共性。   这个社会依旧是男性为主宰的社会,这儿也不例外,但是,即便是再坚硬的土地,也不可能缺少水的灌溉——于是,深圳的女性便像水一样地渗进了男人们的世界里,靠着男性,也靠着自己,慢慢地搏出了一点点立足之地。   大概在中国,任何城市的职业女性都不会像深圳这里挪得那么辛苦:因为深圳,风云际会的一个城市,接收了来自各地的精英人物,女性在这里,常被嗤之以鼻,她们通常做着做下层的职位:秘书、接线员、服务小姐、乃至工厂女工、保姆,被收入束缚得无以复加,而男人们,则趾高气扬地占据了绝大多数的高层职位。偶尔也有几个能力杰出的女性,做到了大公司的经理、主管一类,却往往被男人们在背后指指点点:“哼,还不是靠了某某的庇护。”十分不屑的口气,或者换过另一种鄙薄的腔调:“男人婆,没一点女性温柔,我才不会要呢!”,当他们实在无法空穴来风,或者实在无法找到其它借口时,也会尽管装作大度的样子,说:“社会是公平的——男女都一样可以成功,这是在深圳嘛!”   深圳的女性也确实有自己无法言诉的悲哀:要想寻找到机会出头,仅仅靠自己,那简直是一层炼狱。仅仅凭了自己的聪明能干坚忍顽强,到社会上去竞争吗?那么不仅仅是男人,连自己的同性,竟也会来踩你的。“女人是拿来当作花瓶用的”——大多数男人都这么认为。于是,年青漂亮的女孩子,即使初到深圳,便也有了很好的本钱。   不少美丽的女孩子,很容易地寻到一个职位,然后,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仅仅只要短短数天,她就会失踪了——等她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从头武装到了牙齿的金碧辉煌,手中抱着猫或牵着狗,挽着几千元的名牌手袋。她会住在一些高档小区的高楼大厦,亦或花园别墅里,陪着她们的香港老板、台湾老板,或者是大陆新发起来的有钱阶层,她们有一个比较通俗易懂的代号,叫“二~奶”。谁又会知道她们真正在想些什么呢?   对于她们,是无所谓将来的,将来只有消耗在笼子里,陪伴着一点施舍的食粮、一点金装、或者一点人老珠黄的悲凉。   聪明一点的会很善于敛财,趁着自己还有青春资本的时候,贪婪地索取,那么即使将来有一天,没了供养,也可以活得有滋有味——钱毕竟是一重保障;再精明一点的,则会去争取自己的地位,凭着宠爱,或者凭着子女,“奋斗”成功了便可以荣登正牌太太的宝座,从此衣食丰禀、无限荣光——虽然这几乎等同于梦想,但总算是有人做到过。   当然,许多不够美貌、不够手腕或者不够狠决的,也会在几个月到几年之后,成为被抛弃的牺牲品。   “牺牲品”这三个字,她们自己反而不觉得,因为她们或许认为是值得的,至少享受过了,青春就是拿来挥霍,即使不挥霍,早晚也会不在,那还不如趁着青春换取点什么。   ——对于她们,对于不是她们的我们,岁月总还算公平。   ***   阮琳或许应该是一个例外,她是完全凭自己的能力,从一个小职员做起,兢兢业业地工作了八年,才慢慢升到了副总经理的位置。她老板是一个马来西亚的华侨,很赏识她,常夸奖说“阮小姐的能干真是没话讲,她一个人抵得上十个人。”她和老板的关系很不错,一般说来,她说的话,在公司里几乎等同于老板说话的威力,没有一个人敢不听,更不用说反驳了,就算老板自己,也常常让她三分。这次孟沅能够保全她的职位,全靠了她的坚持。   这时候,她正坐在孟沅床边的椅子上,跟孟沅说着公司里的事,她已经全然了解了她的记忆黑洞。   “朱珠、阿慧她们都想来看你,还有亮仔,我想着你要好好休息,就没说你住院的地方,要不要我告诉她们?”阮琳问道。她其实真实想法,是想给孟沅多一些时间去回忆,说不定再过几天,她就什么都能记起来,免得见了同事们一脸茫然,顾此失彼,引起尴尬。   这些名字听上去全然陌生,既然阮琳提起,那应该都是她的新同事,孟沅连忙婉拒:“帮我谢谢大家关心,大热天的,不用麻烦大家。”她已经知道,公司一直事务繁忙,自己这点事情,犯不着让同事们巴巴地专程跑来一趟,何况,还尽是些自己已经不认识了的同事,跟大家说些什么好呢?总不能大眼瞪小眼干坐吧?还是免见为佳。   阮琳心领神会地抿嘴一笑,“就是亮仔问了好几回,他那个人,一向性子急。”   于是这称谓在孟沅脑袋里额外多转了一圈,什么痕迹也没寻到。   “阿沅,老板周先生回国处理事务去了,你现在呢,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不必着急上班,出院后再好生休养一阵子,骨头伤是一定要慢养才会好——刚才我听医生说,明天你就可以出院了,你打算回宿舍来住吗?我可以安排人照顾你。对了,钱够用吗?我可以跟财务说一下,先预支两个月的工资给你,不够的话,我先借给你。”她低头去打开自己的皮包。   “不用了,谢谢你,阮小姐有心了。”孟沅婉拒,“钱我自己还存上点,够用了,出了院我住我朋友家里去,就是小眉,你见过的。阿周可以照顾我,你刚才也见过的——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费心。”   “不要跟我这么客气,都是在异乡做事,原该互相帮衬才对。再说了,我的祖籍也是浙江的。”   “是吗?阮小姐也是浙江人?”孟沅小小吃了一惊,“那我们真是老乡了——幸而不必,泪眼汪汪地相见。”   阮琳抿了抿嘴,道:“从你填的工作申请表上,我就知道你也是浙江人,所以优先录用你。我眼光还是不错的,你做事勤快,待人和气,学习能力也强,就是有一点忧郁不太合群。不过也许是初来乍到,人没混熟的缘故,等处久了就惯了,我们部门的人都很容易相处的。对了,你叫我琳姐就好了,反正不在公司,咱们又是同乡。“   孟沅很想询问自己究竟是怎么忧郁不合群了,想了想又硬生生把问句给压了下来——她一向自认为自己是个乐天派,乐天知命的那一种!虽然在另一层里的她,是个十足的悲观主义者,明知世界苍凉却也要竭力寻找快乐的小女孩,坚持着一直拿笑面迎人。   她骨子是倔强,完全不愿意矫饰,但面对他人时,她即便心里再不痛快,也决不会流露一星半点到脸上,发脾气给谁看哪?会心疼的人,不必发脾气自会心疼,无关的外人,谁买你的帐?她向来不会对别人作脸作色,真碰上不愉快的事,硌得心里难受,她就会坐下来,捧上一本书,沉下去,过一会儿,就全浸没有书里了,天大的事也必能化解,若自个儿犯了错,生气无益,改了就是;若不是自己的错,那么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何苦来哉?   所以,孟沅一向给人的观感里,是积极的、活跃的,而且是阳光的——又怎么会忧郁?不合群?   ***   没等她深想,小眉已经推门进来了,看了看表,原来正是午饭时间。小眉的后面还跟着一个人,脸面还没露出来,声音已经先到了,“阿沅,今天怎么样?明天出院,我去借个车来接你。”话音未落,人已经走近了,原来是小丁。   小丁明显是从公司里过来的,一本正经的装扮,淡蓝色衬衫、深灰色领带,长裤皮鞋,公事包拎在右手,脸上密密的汗,他根本没注意到阮琳从床边侧身站起,所以没等着介绍,更不必说寒暄了,直接把包往床尾一扔,差点砸到阮琳,就直嚷过来:“阿沅,你猜我刚才过来的时候见着谁了?”   孟沅当然猜不出来,先不去管他,自顾自朝阮小姐笑了一下,歉然地介绍说:“阮小姐,唔,琳姐,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小丁——小眉你见过的。”又转过头对小丁说,“小丁,这是我们公司的主管阮琳小姐。”   小丁这边注意到床尾站着的人,忙不好意思伸出手去:“对不起,阮小姐,刚才没看到你,只顾着跟阿沅说知话了。我叫丁洁,大家都叫我小丁。”   阮琳伸手过去,两个人隔了床轻握了下,她便优雅一笑,向大家告别,“没关系的,我正好要回公司处理点事情,你们陪阿沅,我走先。”小丁巴巴的挣表现一般的送她到门口,一边连着道着慢走,一边还煞有其事地挥了挥手,目送阮琳的远去。把小眉跟孟沅都逗笑了。   小眉开始削苹果,小丁转身返回来,依旧是一路嚷过来的:“阿沅你猜,刚才我看见谁了?”   孟沅摇摇头,说,“谁?我怎么猜得到?”她用询问的目光看向小眉,小眉也正诧异:“别问我,我在下面的楼梯口才碰到他的。”   小丁绕过床尾,走到刚才阮琳坐过的椅子上,坐下来歇口气,方道,“就是你老板啊!”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旧事   小丁用的是陈述句,语气一点都不夸张。   老板?孟沅倒真的愣了一下,这不是刚刚阮琳才提起,立刻就能让小丁撞上,这世界也着实太小了些;心下想着,嘴上就立刻问了出来,“不会吧,刚才还在说,他不是回马来西亚了吗?”   “严总呀!他回什么马来西亚,他回香港还差不多。我说啊,他肯定新赚了不少钱,又换车了,新款虎头奔600SEL,正在那儿倒车,哈,那车可真不错,动力强,操纵好,开奔驰坐宝马,他可是真会享受。”小丁没口子地称赞着,男人一看到好车,就跟女人一看到华服一样,都恨不得能够从眼睛里伸出手去,贴头贴尾地好生摸上一摸。   他兀自沦陷在奔驰车里,全然没注意到小眉的眼色,“阿沅,严总最近做了什么大生意啊?那车好像刚进口,开的人没几个,真是一流棒……”   孟沅还没有听明白究竟在说哪个“严总”,小眉已经把削好的苹果切了一半下来,递过来给她,又切了一块大的给小丁,“塞住你的嘴吧。那个又不阿沅的老板,你闹个什么劲儿?”   小丁这会子才想起这茬,点头道:“对啊,我差点弄错了。这个应该说是前老板——阿沅,你这个远房亲戚也很久没走动了吧?”他看了看孟沅的反应,其实孟沅这个时候正在发懵,完全没有反应,小丁这才接下去问:“是不是你们闹了什么矛盾,不相往来了?”   这是哪儿跟哪儿?什么老板什么亲戚?自己难道还有个亲戚在这儿当老板不成?怎么自己反倒不知道?这一说,让孟沅吃了一惊,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答。   小眉撇嘴道:“少来,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世界上哪有这么多沾亲带故、拐弯抹角的关系。他倒是想沾上甩不掉,装哪门子狗皮膏药?什么玩意儿!”   这两个人在讨论什么?孟沅怎么越听越糊涂。   “不是吗?怎么我记得有这么回事?”小丁搔头,“大概这阵子太忙,记岔了也有可能。不过,我认识阿沅,还要拜严总所赐。是不是?”他向孟沅望过来。   见小丁问她,说起相识的情景,正好自己也想知道,孟沅轻微地唔了一声:“是吗?我不记得了,说来听听,怎么认识的,嗯?”   “那天,是去年七月份的事了,我记得是一个礼拜五,公司开了个临时的订货会,你跟严总两个人过来的,你们严总也是我们公司的老客户了,跟我打过好几回交道,彼此合作挺愉快的,我过来接待你们,我还记得你那天是穿了一身的白色,严总……”   小丁正沉浸在回忆之中,冷不防忽听得小眉插嘴进来:“小卿,我昨天在大剧院底下看见一条连衣裙,苹果绿的,一字领带点露肩,波浪裙摆,最适合你了,你穿一定好看。”   自己刚说到开头的话被生生打断,小丁显得有些不快,听两个女孩子谈论裙子,却也实在不便插嘴,自己住了口等她们俩说去。   等小眉说完,孟沅漫应了一声,说,“那等我好了,一起去试试。”   “什么试试,你一定得去买下来。这叫驱驱霉气,听我的,没错。”小眉兴致勃勃地说。   孟沅知道小眉的置装癖,心情好固然要置装,心情不好更加要置装;对于小眉来说,买衣服就是最大的乐趣,能让她找个理由来说服自己,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一件事了。   她于是口是心非地喏喏道:“好,一定。”便又把询问的眼光转向小丁,他赶紧接下去,“严总就向我介绍说,这是我公司的孟小姐,我的得力助手。我看你那个时候笑着伸出来手问我‘丁先生是吧?幸会……’我手忙脚乱地想掏名片,偏巧身上又没带,别提多囧了……”   这时,小眉又忽然插了一句:“对了,我新买了一块料子,真丝的,想着是拿来做条连身裙裤好呢,还是做套装好,小卿你帮我参谋参谋。”   小丁觉得今天小眉很古怪,老是打断他的话,不让他往下聊;孟沅也觉得了,但还是先答了她的问话:“我觉得你穿连身裙裤好,合你身材,套装会不会老气了点?料子是素的还是花的?”   小丁又只能闭嘴,女孩子谈论起衣服裙子来,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话题,但他又忍不住向小眉表露出自己的不满来,“怎么回事?阿眉,今天你干嘛老是打岔?”小眉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怪他做了天大错事一般,然后轻描淡写地说,“故意的,我不爱听你们邂逅那一套浪漫故事,别当着我总说总说。”说得孟沅的脸哗地就红了起来。   小丁的脸瞬时也红了红,但他显然对小眉的话不抱任何敌意,反而露出开心的表情。   他自觉这层心思,反正早晚也得揭破掉,如果小眉肯帮忙的话,他倒是举手欢迎。   ***   只是小眉不肯遂了他心愿。她换过话题,道:“小卿,昨天报纸看到了吧?那个Danny仔,昏迷入院了。”   这种娱乐新闻的头条,孟沅当然注意了,报纸上只提到,香港歌星陈百强,突然在自己的半山寓所昏迷,送院后一直未醒,据说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云云。   小丁接话道:“这些歌星影星,成名之后啊,就乱来。我听朋友有内幕消息,说他是酒后磕错了药,也有人干脆说是他吸毒过量,反正不是什么正经行为。亏得我还买了他不少专辑,全是正版的喔,也算给他筹了点毒资。”   孟沅没想到,小丁看起来似个阳光开朗的个性,其实嘴还挺毒。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孟沅总觉得太过刻薄。虽然她喜欢的只是陈百强的歌,对他这个人本身并没有多少兴趣,但毕竟这些说辞,目前都还属于“道听途说”级别,尚未得到官方证实,她不想妄议。   只不过,这些话若是从一贯尖刻的小眉嘴里说出来,她尽可以大叫一声“闭上你的乌鸦嘴”,顺便做做堵嘴掐脸的动作,两个人争吵打闹,那是经常的事儿,反正吵归吵,好归好,并不会影响感情;但说这话的人是不太熟的小丁,她反倒不好去反驳。   小眉一见她欲语还休的神情,就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于是替她说了出来:“得了吧,小丁,你那些朋友什么道上的啊?这些内幕消息也有第一手资料,看不出来,你跟狗仔队还有交情?你这上班挣工资还兼职包打听么?”   小丁这种做销售出身的,到哪儿都是个人精,孟沅神色上那点悒悒,他哪有看不出来的?加上小眉明着这么一点,立刻就知道,自己刚才说错了话,这种“俏皮”玩笑,对于一向严谨且对事不对人的孟沅,的确过了些——何况,说不定这恰好是她喜欢的明星呢——女孩子追星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一时又不好马上反口,有点别扭,借口上个洗手间,先躲一躲为佳。   见小丁识趣闭嘴闪人,小眉的目的已经达到,反正,别让孟沅不痛快就成。   这些无关紧要的不痛快还是小事,就怕小丁又不经意带出点什么来,惹些祸事。小眉跟自己说,呆会儿得亲自送小丁下楼去,得好好叮嘱他一番。   从洗手间回来,小丁站在床头,腻了一下,方才又开口,“阿沅,这个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碧色,递到眼前方才看出,原来是一块玉雕的观音像,刚刚半个拇指大小,簇新的红绳子系着。   他嚅嚅道:“我们广东人很信这个,戴了他,就会保佑你一直平安。我妈从庙里求来的,从我去外地上大学时就一直陪着我,真的很灵,高僧开的光,来,送给你。”说着,往孟沅的手中塞过来。   孟沅捏住了,一时间找不到话可说,只觉得礼物太珍贵,担当不起。看到小丁的样子,像是鼓了极大的勇气似的,又不好一口拒绝,只得拿起来,迎着光线细细审视。很好的一块玉石籽料,雕刻着观音盘坐在莲花座上,神态安详,手持杨柳枝,遍洒了甘露普渡众生。   孟沅见这玉像实在是晶莹剔透,不含一丝杂质,想来定是价值不菲,加上应该是一直贴身佩戴,盘得玉质在指尖上的感觉愈加温润。偷眼去瞧小丁,见他也正注视着自己,一时无言,只得再转来转去地反复盯着玉像审视。玉质寒润,夏天汗渍的手里也觉得一丝清凉,她忽而觉得有点熟悉的感觉,这玉,难道不是第一次见?   小眉自她手里接过玉像,也细看了一回,突然想起来什么,说道:“小卿,你也有一块——我差点给忘了。”她转头去自己的皮包里找,找到一个小小的软布袋子,是她原本用放胸针的,从里面拿出另一块玉来——这是块玉扣,半个拇指大小,红绳从中间穿过,绳子的颜色已经变成了红黑色,显然戴着的日子有些久了,绳子两头却是断的。小眉不待她问,自己解释说,“这块玉是你入院那天,我帮你擦身子时拿下来的,当时最担心的就是头跟颈椎,你戴着不方便拍片——太紧了,打了个死结,只有剪开。你看,我放得好好的,不说还真给忘记了。”   孟沅接过自己的这块来,凑近了细看,玉色同样是淡碧,可胎里杂有一道细痕,她评价说,“有暇疵,玉质虽不错,可明显低几个等级。”   她拿过那块玉像来,交到小丁手上,慢慢地说:“谢谢你,小丁,我戴自己的那块,一样的。”   想到自己明明是戴着玉的,结果还是被车撞了,可见灵或不灵,实在难讲,可如果没有这玉,自己还得多躺两个月也说不定。   世上的事,原本就是如此难料。   她把剪开的红绳往脖子上环过去,在接头处又用力打了两个死结,对着他们俩个妩而一笑,道:“你们祝过平安的,不也跟高僧开过光一样吗?”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楼顶   小眉住的地方果然很高,是第十七层,长城大厦一共也只有十八层。   长城大厦是深圳长城集团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与八卦岭工业区毗邻,但是环境相当不错,不沾一点工业区那种浓厚的生产气息。从南边望过去是南天大厦,一排有三幢房子,修成了弧型,远远望去还颇有几分突兀的气势。   长城大厦一共有十几幢,大致都是S型,听说是某个知名的设计师作品,还拿到过奖。这种形状的设计看上去宛若波涛起伏,静态的建筑游弋出动态的美感,连楼房也会建出这样优美的曲线来,这让孟沅大感兴趣。   这边一排连下去共有六幢,前三幢和后三幢之间,隔了十几米宽的一条小马路,中间还修了一个停车场。前三幢建筑的时间要久远些,墙面是赭红色的,衬着黄色的阳台凸在楼外,却也压不住楼与楼之间的那一层绿色。后三幢是新近才修好不久,所以白色的贴墙砖在阳光下还有点闪闪发光,尚没有被岁月侵蚀过,总带着年青的美丽——而被侵蚀过的呢,虽仍旧美丽,却多少有了那么一层或薄或厚的沧桑。   这一片小区还在不断地建设过程中,左手边又推倒了一大圈的旧楼,围了起来,在规划图上画出来的是几幢相互呼应、更为壮观的新式楼房,据说会修成四十几层,那么等它修好之后,十八层的长城大厦也会在它面前俯首,像一个温顺的小孩子——可是暂时,它仍然是这一片最高的建筑物。   建设虽是不断,草坪倒也一直保持着,楼前楼后各一大坪,维护得很不错,上面都有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供住客来往踏过。其它的地方,则是可爱到透的碧色——这里的气候很适合小草的茂盛生长,常常有可爱而不懂事的小孩子在草坪上嬉戏,大人们也只看着笑,并不上去多踩几脚,草坪很宽容地接纳了小孩子们,照样在倒伏之后,也抽出新绿来。在这片绿色的世界里,多的是平和与静谧——即使喧嚣,也都是静的,像热闹极了的无声电影。   大楼下面开了几家小店,楼里的住客们便是它的衣食父母,拐角处有个小小的公话代办点,过往的行人有时候回个传呼,楼里的人下来打个长途电话,也很方便。最顶头的那幢楼边,还有个小花园,搭了石质的亭子和凉棚,棚顶爬满了葱绿的藤,荫荫地遮蔽了整个长棚。   大楼里的人,喜欢在闷热的傍晚,或者睡不着的夏夜,出来到这里略坐一坐,享受一下清凉的空气。不过孟沅更喜欢的是从这里走过去,沿着布满水果摊的小路,再横过一条大马路,去到体育馆的那片草地上。那草地是可以随意坐的,太阳下去后,坐在草地上,看着三三两两的人走来走去,选择一块地方坐下来乘凉聊天,或者携了球拍到场内的灯光球场上去打网球——她喜欢熙熙攘攘的人生,平凡、热闹、隆重。   但是小眉根本不许她下楼去,她拿了医生的一句话当作圣旨,医生说:要静养为主,只可适量运动,不可勉强。下楼去散步当然太超量了!孟沅辩不过她,只得乖乖地呆在楼上看电视。   这天的天气如常闷热,小眉有约会出去了,也不知是到哪儿玩去,她临走前一再关照阿周:千万不准你沅姐下楼!阿周保证了半天,孟沅只好自己又去许诺,她这才不放心地离开。孟沅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拿着遥控板选频道,阿周在拖地板,她看看阿周,有点歉意自己的不能帮忙,便叫阿周休息一下,阿周摇摇头,还是继续干活。   她这两天来常常观察阿周,觉得这个小姑娘沉默寡言,却又满腹心事。阿周爱干净、很勤快,做起事情又利索,而且煮得一手好菜。她是湖南人,口味跟四川差不多,她们俩都为些夸奖说:阿周的手艺是够得上评级的了。在医院里,才接触的头几天里,阿周胆子很小,根本不敢拿正眼看她,更不必说攀谈了,孟沅找她说话,她回答的声音也像蚊子哼哼,后来熟了一点,也不过敢多说几句,声音大点罢了。   阿周是从农村里出来的,只有十九岁,但看上去倒显得比孟沅还大。搬回这里后,她回到了熟悉些的环境,方才胆子大了一点,孟沅跟小眉说笑话的时候,她也敢跟着笑,但就是任她们俩怎么叫,也不肯和她们同桌吃饭,招呼了几次,反而把她吓着了,小眉才说:算了,也别勉强她,随她好了。   她管小眉叫“叶小姐”,管孟沅叫“孟小姐”,纠正了她若干次,还是改不过来。她不习惯也不敢像广东人叫法那么随便,就叫阿眉、阿沅,也不敢学她们,互相叫小眉、小卿。后来还是孟沅想了个折衷的法子,说就叫“眉姐、沅姐”,这才定下称谓。   阿周是个闲不住的勤快人,这也许和她从小在家干惯活路有关。她有次自己说:在家里要起五更睡半夜,要割草、喂猪、打柴、烧饭、洗衣服,还要种责任田,要读书,一边还要照顾弟弟妹妹——爸爸妈妈有病,爷爷奶奶年纪大子,两个哥哥外出打工,一个姐姐老早就出嫁了,另一个姐姐没成年就殁了,弟妹还小,家里兄弟姐妹九个,她排行老五。说到这里,自己就住了口,不再说什么,默默地擦窗子去了。   后来孟沅跟小眉说:阿周那天晚上哭过。小眉叹息道:是啊,比起她,我们不知道有多幸福呢!   人和人之间,因为成长的环境不同,才会有那么大的差异。这又跟血统论是完全相驳的。即使是一个有着所谓贵族血统的小孩子,若把他自小放在乡村里,长大之后,也必是更像一个十足的农民,反之,若是农家孩子养在贵族家,也自会生出贵族气质来。所以说,真正地是环境造人——孟沅深以为然,可她自己又想过,一旦人的修为到了一定境界,又可以境由心生了罢?   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大概也就是相生相克,一物两面的道理。   天色黯了下来,从阳台上望出去是一片灯火辉煌的景色。夜色迷人,毕竟是沾染着开放城市的气息,连在夜里的氤氲空气中,也是满满飘浮着的繁华。抬头望上去,夜空中星星的光芒,也仿佛远不及这地面上铺陈开去的一片闪烁璀璨。孟沅忽而想去看看这眼皮底下的世界,更开阔,也更光怪陆离。   她向回到厨房里的阿周说了句“我上去了”,就自己走去楼顶。楼顶是可以上去的,也是她最喜欢的地方。   在楼顶,可以抬头仰望到毫无遮蔽的天空,可以向下俯视到芸芸众生点亮的万家灯火,探看到更远的马路上的霓虹灯招牌:醒目、耀眼、缤纷。   她最喜欢这样的境界:高而远,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她也同样执迷于速度的冲击,她欣赏这种意趣,竭力在现实中追求。登高远望,御风而行,对于她,实在是人生的一种飞扬,一种满足。   从楼顶上望出去,是到了底的毫无掩饰的天,她坐下去,随意地,脚下是隔热层,将热量挡在了顶楼的天花板之外,太阳落山后,散了的余热看不到却感受得到,正袅袅上升,从脚底升到头顶心,又飞上去,在凉风习习的夜里,不忘提醒着夏季的驻守。   楼顶是一个大的平台,边缘上围墙围了有半人高,隔开了高与低之间的距离。围墙修得阔,阔到常常可以引诱一个人去坐在上面,而孟沅,就经受不起这样的引诱。   她踩着墙边的煤气管爬上去,坐好后,背靠在一根竖起来的铁架上,又将两条腿慢慢盘上去,脱离了地面的感觉油然而生,而另一种飞升的感觉也随之而来。她注意到对面的楼顶上空荡荡地,没有人影,只竖立着一个圆圆的东西,隔得有些远,夜色下看不太清楚是什么,她朝自己的楼顶上探看,见对着的尽头也有一个同样的圆家伙。房子绵亘得太长,所以隔得比对面还要远,更不清晰。   她一时好奇心大起,又爬了下来,慢慢走过去,想瞧瞧清楚到底是什么。走到五六米开外,她便看得十分明白,心下对自己说:“这是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走到更近处,她看见一个直径约两米的碟形天线架上,支着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物体,觉得很熟悉,而且立刻就说出了准确的名称:“喔,原来是个高频头呀。”脱口而出之后,自己倒觉得有些奇怪——我怎么会知道的呢?   碟形天线是白色的,上面用大红的喷柒喷着两个舞动的字:旭日。她不由自主地又走上前两步,伸出手来摸了摸那两个平平的字,却在同时,心里突地一跳,像是莫名地熟悉,熟悉得就如同自己的过去,一片白茫茫无处落脚的过去一样。   她在口中喃喃地念了两遍:旭日?旭日?这两个字平平淡淡地漾出唇齿之间,又机械又亲切。缩回手来敲敲自己的头顶,也再敲不出一丝残余的印象来,反是因为想得太过努力,两边太阳穴跟后脑勺倒隐隐痛了起来,人立刻有点晕乎乎的。   她面向着这天线,后退了两步,再退一步,脚后跟出到了隔热层外,脚下一软,凌空一晃,恍恍然才反应过来,自己竟是差点摔跤。这个时候是绝对不可以再摔的,她定了定神,干脆坐下来,缩回两只脚抱着膝盖,止不住在脑海中翻腾着问自己:那儿——有过去的哪一些影子?   过去有些什么?对于缺失了这段记忆的人,过去不过是一片迷雾罢了。这迷雾拔不散,也进不去,里面笼着的世界,对于局外人是如此扑铄谜离,又如此诡密难言。   孟沅有时,会变成那种爱刨根问底的人,何况追寻的又是自己的旧日,她问过小眉,小眉从来都是闪烁其辞,问得紧了,竟会跟她生气:都是过去的事了,纠缠它干什么——你自己的事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整天跟在你屁股后边,你白痴啊?   这不是小眉的作风,但她知道,一定是有什么缘故,她自己想不明白,所以常常头痛,头痛也是车祸的后遗症。她只能叹口气,怨一声“这倒霉事儿!”   她哪里能猜得到,小眉也是常常想起这场车祸,但小眉的态度,竟是含有几分感激?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依。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父母   浓雾如旧。   孟沅抱着自己快要炸开的头,吩咐自己停止思考。她终于止住自己对过去的又一次探索。   这过去,像记忆中的炸药桶,不能触碰般危险。   等她再向那圆天线望过去时,她顺着固定在天线边缘的三根支点延出的金属棒,望向交叉处指向的夜空,夜里仍是静,楼底下的喧哗声,隔了远远的风吹送入耳,也会变成静谧世界的一个和声。天空不是一般人想像的漆黑,带了墨蓝,是蓝到底的那种丝绒的颜色。   城市里看不见星空,那些黯淡的光芒,隐匿在尘蒙尽头,迷失在流光群中。   她忽而想起来,自己已经快一个月没有写信回去了。   一想到家信,她的眼前立刻浮现出父母的脸。她记得妈妈的头发不再如漆,在她离开之前已然花白,那么现在,会不会因为思念远在异乡的女儿,更多添几绺白发呢?爸爸是那么一张脸,脸上永远表情威严,使人害怕,从小到大,她都很畏惧爸爸。爸爸是爱她的,她知道,但她还是怕,从骨头里怕出来。   在她的记忆里,爸爸是凶悍的,总是在高声呼喝,而她在爸爸的呼啸声中,每每看到嗓子里冒出来的烟气,跟头顶上升起来的戾气,她便会害怕得发抖。爸爸的要求很多,爸爸会提出各式各样的要求来,甚至,会在完全没有提出的情况下,也要她去猜测要求并且做到。   她小时候一直觉得是自己笨,因为她即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做不到爸爸的乖女儿标准。   她从小就很用功地读书,成绩一直是班上前几名,但她得不到爸爸的夸奖——爸爸是最吝啬夸奖词语的。爸爸也从不会像其他小朋友的爸爸那样,拿着她的成绩单,向隔壁的叔叔阿姨说:我女儿又是第一。她记忆中,从来没有爸爸的赞许,只有爸爸威仪如花岗石的脸孔。   她至今清楚地记得,在自己二年级的时候,因为做不好爸爸教的一道四年级的三位数乘法题,而被爸爸一个巴掌打得鼻血四溅,即使已过了十五年,午夜梦回到那个哀哀哭泣的小女孩,她仍然会感到眼眶的酸涩。她其实很爱爸爸,她最希望能够让爸爸以她为傲,但是,爸爸的要求实在太高了,就算她费尽心力做到了一点、两点,也不可能做到全部——而且,最令她恐惧的是:爸爸还会有源源不断的新要求冒出来!   想到这里,孟沅倏地觉得后背上的肌肉抽紧了起来,绷紧的酸楚滋味,让她不停地安慰自己:放松、放松,relax!才渐渐懈下来。离家千里,隔了这么久远的时日,爸爸那种居高临下睨视的感觉,仍然芒刺在背。   这刻,家里人在做些什么?家里的天气一定不象这里这么炎热罢?不过夜来的凉风倒徐徐得可爱。她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妈妈一定是在忙一家人的衣食冷暖。妈妈始终是勤快的,而且妈妈的脸庞上全是很和蔼的笑容,尽管妈妈也不爱夸奖她,有时候也会打骂她,但奇怪的是,她如今能想起来的,全是妈妈嘘寒问暖的关切声音。   她记得自己有一次是病在床上一个多星期,妈妈那么细心地照料着——爸爸背着她上医院,爸爸给她拿药、爸爸去学校请假——她忽而又是一怔,爸爸的爱,也应该是明显的。她忽而又怀疑起自己来:那么定是自己不够乖吗?自己的倔强、坚持、不肯服输,全是错的吗?自己这一次远走异乡的真实原因,难道全是枉然的意气用事?   她再次反问自己:我一直希望得到父母的嘉许赞扬,难道竟只是我的浮华虚荣在作怪?我一直想做自己,做一个不受别人支配控制的人,因而违逆了父母,难道是自己错了吗?   她常常苦苦挣扎于这一点,要怎么做,才可以既孝又顺?   父母是传统的父母,自己是今日的自己,两代人之间的鸿沟,哪里能够逾越得过?明明父母跟自己,双方都是爱着对方的,却偏偏无法沟通交流。父母对她的付出,是感天动地,自已愿意粉身碎骨来回报的;而自己对父母,亦是天地可鉴,在深心里,宁可委屈自己,也不会委屈父母。但是——双方之间又的的确确无法真正地了解彼此。   她痛苦的根源就在于:生存在父母那种诸事不认同不赞赏甚至连容忍都很有限的霸道而模糊的爱下面,生存得越久,欠父母的越多,内心越愧疚却越不甘心。   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母爱子女之心是舐犊情深,但为人子女的,又何尝不是想父母安享天年其乐融融?   然而常常,父母对子女是因爱而误,子女永远不会成为父母的复制品,父母的掌控欲若越强,子女想离开的愿望就会越大,物及必反,纵非本心所愿,结局却是悲恸。真正十恶不赦的忤逆子弟,从根子上说起来,仍然是为人父母失败的副产品。   那么,究竟为人子女的,与为人父母的,该如何相处,才会免去日后相互指责,各自伤心?——今日之果,岂非当时之因?   星空下,正是万物肃穆,隔了红尘的距离,隐隐地望到,那些比太阳都还要大无数倍的恒星,竟然显得如此渺小,渺小到不用尽目力就看不出来,渺小到几乎微不足道。   孟沅习惯性地抬起手来看时间,腕上空空如也,这才记得根本没有带表,该过了十点了吧?她觉得自己应该赶快回楼下房间里,去给家里写一封长信,信里得好好解释一番,给父母报个平安。   想是因为隔得远,空间的距离,能够化解心灵的创伤,让伤痕变得模糊,模糊到感不到痛,只感到些许微微的交融。或许,就算在亲人间,也是要隔得远一些,才能想到彼此的好处?   ***   陌生的茶楼,开在居民楼里头,外头连招牌都没挂,装修倒是颇有些意趣,打通的几间屋里藤萝蔓绕,头顶龙骨架上也攀爬着绿色植物,在城市里营造出几分林中秘境;不过若是放仔细了看,就会看出这些绿色里头,大半都是塑料制品,小半才是真的生命体。   两相搀杂,同我们置身的世界一样,真真假假。人们便在这样的真假中,享受乐趣,浑然不觉。   小眉对于喝茶,向来只是喝着玩的,她喜欢饮料的口味,尤其是可乐这种碳酸型饮料,大热天里一瓶灌下去,打几个呃,立刻浑身舒坦——她喜欢有刺激性的生活,青春活力,就是她的本钱。   只是对面坐着的那个,刺激性太大了些,让她从进来后就一直板着脸,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其实真照她的性子,更喜欢端起面前的滚茶来,泼完之后一走了之。   她勉强按捺住脾气,问:“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跟你说过,她不在。”   对面的男子一点也不高大,在壁灯的映射下,面目也很普通,千百人中泯然的那种。   “她回来了吗?她现在在哪儿?”这男子语声急促,语气里带着焦虑:“小眉,我知道你跟阿志都在怨我,那件事,真不是我搞鬼,我也是身不由己……我跟阿志解释过,可他不信;我也知道几百万的生意,说没有就没有了,是让人心里头窝火,但我真的是无能为力……我跟他说,我以后会联系欧洲新项目的代理权单独给他,算作补偿吧。”   “生意上的事情,你别跟我说,阿志的生意我从不过问。”小眉冷冷地说,“现在他在贵州的项目进行得很顺利,听他说上千万的投资呢!你那项目,还影响不到他;至于新项目,我看还是免了,吃一堑长一智,您老人家的话,我们要还敢信,还不如自己去找苍蝇吞。”   “唉……你们不谅解,我也没法子。”这男子叹了口气,“可是,我只想找到她。我知道你肯定知道她在哪儿。”   “我当然知道。”小眉说,“但别指望能从我嘴里撬出半个字来。她如今根本就不记得你了。”   “不可能!”   “信不信由你。”小眉往藤椅上一靠,“用我们成都人的话说,你就是个渣渣。”   这男子并不恼怒,反而把口气转稳,隐隐蕴着一层高位者的气度,“那就麻烦你转告她一声,我已经新递了分居协议,我想亲口跟她说,会等她回心转意。”   小眉轻轻地嗤笑起来:“她会回心转意?做梦吧你!她要是还肯给你机会,根本就不会跟你分手。严以宽,你从来就没有了解过她。”   “我怎么不了解?”这男子说,“不然我还会一直苦苦来问你吗?只要我直接找个私家侦探,跟你跟上两个礼拜,最多一个月,我不信找不到她。”正因为知道,如果这样做的话,只会让她更加反感,他才没有付诸于行动。   小眉的神色震动了起来,她咬着唇,思索半晌,然后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身子略微前倾,语气平淡但咬字极重:“如果,你还有一丁点的慈悲心肠,我请你,不要再去打扰她。那一段日子,你把她逼得几乎崩溃掉,她的脾气,认真起来百死无悔,自小就那样。我想她告诉过你,她对你寄予的是双倍的希望,所以,你给她的打击,也是双倍的。她的内心跟她的表相,本来就是两个极端,说不好听点,典型的分裂型人格。若不是她心志坚强,换了一般女孩子,不死不闹,肯定半疯了。”   小眉观察到,对方在沉吟,显然,这一切他都清楚。   “她好不容易才过了这一关。我跟她这么多年的姐妹,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任凭你再做任何事,都不可能让她回头。你应该知道,她外柔内烈,早就定了性子。你何苦自寻烦恼,让彼此都不安生。”   又想了想,还是决定多告诉他一些:“再说,她如今是真的完全不记得你了。早阵子出了车祸伤了头,医生说她间歇型失忆,她总算把那些事全忘了,你要是真的心里头还对她有几分负疚之情,你就放了她,让她平静地生活,至少,她还能快乐些。”   这男子讶然地看着小眉,从她一脸的严肃中,了解到,她说的全是真话。   “那就等我恢复自由了再来找她。”他决断道,“只要她一日未嫁,我就不放弃。”   小眉这次什么都没说,她心里想:一年,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可以让小卿选择——何况,面前这男子所许诺的“不放弃”三个字,到了那时,说不定早就过了保质期,再次充作一个笑话。   小眉根本不会相信他,他若真的做得到,断不会有这刻的纠结。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访客   小丁按门铃,几乎把手指都快按肿了,也没有听到来开门的脚步声,门窗紧闭着,连窗帘都拉得一丝缝也不漏。他只得扬起手在铁门上拍了又拍,重重地,回响声在耳朵里,尤其是午后一片睡意弥漫的沉滞空气中,听起来格外粗鲁。   他心里正在想:难道阿周睡午觉睡得太死了?可是没道理孟沅也听不见呀——她不是从不睡午觉的吗?除非是两个人都不在,可这样的天气,加上脚伤,哪会有逛街的兴趣?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回医院覆诊去了。小丁有些懊恼自己的失策,过来之前,还是应该先打个电话问一声的。   正胡乱猜测着,里面的门就开了,小眉的头发有点蓬,乱烘烘地没打理,就这么毛糙堆着。隔了铁门,她正瞪了眼在瞧,到底是谁把铁门拍得那么震天响,见是小丁,两个人都呆了下,小眉忙开了铁门,一边把他往里面让,一边皱眉道:“你敲了有一阵了吧?邻居肯定以为拆楼的来了。”   客厅里闷热得很,密封的蒸笼一般,一丝风儿也不透,小眉关好两道门,就急着把他往房间里带,嘴上嚷道:“小卿,是小丁来了。”   房间里大开着冷气,里外一对比,这温差太过明显,立刻感觉遍体生凉;小丁前脚刚踏进房门,马上就称赞道:“好凉快,你们可真会享福,不必象我这样,大太阳底下还得奔波,劳碌命啊!”嘴上说着话,也不等人请就自顾自坐了下来,坐在梳装台前的一张皮凳子了,笑嘻嘻地望着小眉走进来又关好门。   小眉恍他一眼,自己往床上一坐,双脚在床边晃荡着,压得席梦思床垫起伏颤动。   孟沅早在小丁进门前,就已经从床上坐正了起来。她和小眉两个人,正在这个大热天的下午,躲在开着冷气的屋子里,一人抱着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阿周中午洗好了碗就出门去了,也没说去哪儿,她们根本没料到会有人来,所以小丁的门铃声,其实两个人都模模糊糊有听到,但都当是隔壁的铃声,根本不想理会;待到他开始大力敲打铁门的时候,两个人还磨蹭了好一阵子,你推我我推你,直到小眉忍无可忍,出去观察情况。   见小丁走进房间里来,孟沅的第一反应,是看自己的领口扣子扣好了没有——还好,扣得很工整。她又暗自庆幸,自己白天从来没有穿睡衣的习惯。   “怎么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跑来了?”小眉发问道,“哎,问你话呢。”   她这发言并没有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因为小丁正在上下打量这个房间,一时顾不上说话;他虽不是第一次来,但以前被招待的活动场地,就仅限于客厅,顶多还上过卫生间,就从来没有进到卧室过。   整个房间的色调是淡蓝色的,布置得雅致,且简单。   一张双人床,配两个床头柜,一排白色面板的组合柜占据了两壁,一个梳装台,干净清爽,一个欧式的美人靠沙发,白色皮面蓝色扶手,另有木制白色衣帽架一个,上面正挂着一件外出遮阳的纱衣跟一个小挎包;满眼望过去再没有一星半点的杂物,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不似他屋里的杂乱。   他暗里赞了一声:女孩子的房间,果然跟他们男生不一样。难怪人家都说,四川女孩子能干,会收拾房子、拾掇家务,贤惠程度实际一点也不比广东女孩差。   他还记得,阿沅做菜的水平也不赖;还会些女红。   不光家务事,就是在工作上办事的能力跟胆识,他也见识过,哪一样扳指算起,都拿得出手。   “若能赶快娶回家去,倒是美事。”他花花心思大动,打量房间的同时,更是偷眼看人。   窗帘半拉着,蓝底白花的的素净花样,再仔细看,却不是白花,是白色跟灰色错杂着小方块、三星形、四方块甚至曲线的变形图案,间或杂了几绺淡紫色的细丝,配衬房间的整洁,正是相得益彰。   他眼光所到的墙上,没有挂照片,亦没有名家书画或者美人肖像,正和的淡蓝色墙面喷漆上,远山白头,连绵横亘,隐绰可见;手绘的一行白鹭正冲向云端,依着墙角绘的是一棵柳树,繁茂垂条的绿丝绦里,两只小鸟藏身其距,都是黄羽红喙,眼圈翼尾带着黑色,小个的这只在这壁,大些的那只却在另一壁,它们匿在柳树中,相对着捉迷藏一般。   照中国传统风水学的说法,柳树召阴,容易成精,妖鬼喜聚,所以不少鬼故事都跟柳树有关系。当时装修时,小眉一边画,师傅就一边使劲儿劝她,说这个不吉利,哪有把柳树画在卧室里的?唠叨得小眉发了脾气,怒道:“你们懂什么!传说上古有两位神仙,擅长捉鬼,他们捉到鬼后就拿柳枝捆了喂老虎,明明柳树是辟邪的好吧!”搞得装修师傅直挠头,连称没听说过。   后来,孟沅从书上查到,其实那两位上古神仙,神荼郁垒,就是后世的第一代门神(第二代门神,当然是唐王李世民麾下两员大将,秦琼秦叔宝,跟尉迟敬德;再往后,马超马岱哥俩、薛仁贵盖苏、焦良孟赞、甚至孙膑庞涓这师兄弟兼对头,都纷纷在各地区成为过门神人选),他们拿来捆鬼的,是桃枝,也有一说是芦苇,兼之桃木本为夸父身躯所化,因而一直被世人认为有镇宅避邪之效,这也是为什么桃木一直被制为道家捉鬼之剑的原因,小眉是记岔了。   不过呢,她也为这卧室墙柳找到了另一个更为合理的说法:“柳”与“留”同音,古人分别前,多以折柳相赠,以显不舍之意;到了风水学这儿呢,便成为留财留人在室的说法;小眉对这个说法就更满意了,她抱着孟沅就是一阵乱摇:“还是你懂我。阿志这种生意人呀,就喜欢听这个。”   ***   一侧的床头柜上搁着台灯,堆了几本书,另一侧的的床头柜上则是一个花瓶,里面没有花,只有一蓬张牙舞爪的芦苇,一部白色的电话安静地卧着。双人床前铺了一小块纯白色的地毯,在这一向炎热的深圳,简直是对温度反叛性地挑衅。   小丁的眼光看过去,小眉是盘着腿坐在床的一侧,将原本靠在背后的一只巨型毛毛熊抱到胸前来,压得那毛毛熊奇形怪状的,一边笑吟吟地看他打量这房间里的陈设,静候他的评论;孟沅则是坐起来靠在床背上,也在等他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再说。小丁的眼光又掠到她手里翻转过去的书皮上,挺厚的一本,片色简单的装帧风格,看不清楚书名,便用手一指:“在看什么书?”   孟沅笑着回答:“小说,老早前的。”却一边把书合拢来放到枕头后面。   小眉把她的书一举,说:“你自己看,我敢打包票你不感兴趣。”却是一本《历代服饰设计》。   小丁站起来走过去,一边嘴上反驳她:“你怎么知道?”走到床边,忽然伸手将孟沅压到枕头下的书抽了出来,然后夸张地叫道:“可以啊,你看原版?”   他手中的书摊开来,正是孟沅看了一小半的《Gone with the wind》。   孟沅伸手去夺,但没夺到,见小丁半装腔作势半认真的样子,自己脸红着辩解:“中文版本看得太熟,所以才敢看英文的,我英文又不好,一排有好多个单词都不识,乱猜,看着玩的。”   小丁啧啧道:“有水准,乱猜都能看懂,小说可比什么应用文难读多了。”   小眉趁机抢白他:“所以说,你在公司里看的那些个文件,来来去去就几个单词,年深日久,文盲都看懂了。”   孟沅却又来帮他说话:“商贸应用文挺难的,我学的时候就头痛得很。”   小丁于是极为高兴,“看吧,连阿沅都帮我,这下你没什么可挑嘴的了吧?”   孟沅脑袋里有个模糊的印象,好像是小丁有一回跟小眉一起看一部外国片来着,他们看得津津有味,还能讨论剧情,自己却十停里也听不懂一停,沮丧了好半天。   可是,这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小眉忽而想到什么,又转回来问小丁:“咦?你今天不上班么?”   “我晚上约了客户吃饭,刚刚中午在四川大厦谈了个事儿,所以顺道过来看看,晚点还得去谈生意,哪像你们这么好的福气,不必日晒雨淋的,还躲在家里开空调看小说——不对,你怎么会在家?”   “说是病了,八成是偷懒装的。”孟沅插上一句,一边厢对着小眉挑了挑眉毛。   小眉立刻叫起撞天屈来:“哪有!真的病了嘛,早上都在发烧,你帮我量的体温嘛,刚才才吃了药的。难得有机会休病假,又可以在家里陪你,你倒来帮着外人说我?”一脸的委屈样,像被人偷走了糖果的小孩子。   孟沅伸手在她肩上拍了拍:“怪你自己咯。空调开得那么大,晚上睡觉又不肯盖好,不病才怪。你这叫木匠戴枷,自作自受。”见小眉还是愀愀不乐的样子,嘴巴往上嘟起来,两个人平日时笑闹惯了,早已习已为常,但小丁这时就在旁边,也不能太着形迹,她们俩自顾着说笑,倒象故意是冷落人家。便向小眉道:“你看你,连水都不倒?”小眉回了她一句:“人家又不是来看我的,关我什么事?”   孟沅走去房间外的冰箱里找,遥遥地向里边问:“喝什么,小丁,可乐还是橙汁?要不要泡茶?”听不到回答,便两样都抱了走回去,这俩已经在那儿指指点点房子的布置了。   “怎么样?都是我选的。“小眉指着窗帘,又指着美人靠上同色的靠垫,一脸急不可待准备接受赞美的表情。   “很雅致,别有风味,看不出来你还蛮艺术的。房子是买的吧,买成多少钱?”小丁明显对钱的问题更有兴趣。   “我哪里知道,不是我买的,是我男朋友的。不过我重新装修过,全是我自个儿设计的。”   “你独立设计的?我不信,这风格不像是女孩子的,你顶多提个意见什么的。”小丁故意否定道。   小眉急道,“怎么不是?我从小就学画画,大学时候还自己去专修了装潢设计,不信你叫小卿。”见孟沅在小丁询问的眼光下微一点头,又接着说,“第一眼看到这房子时觉得别扭,恶俗不堪,送给我住我都住不下去,所以我是全部推反了重来的,你来看这边这间……”一边站起身拉来房门,叫小丁跟她去参观她的得意之作。   孟沅知道她这脾气,若是被别人怀疑了她的艺术眼光,她就得一定要证明给人家看。尤其是自己的得意之作,若不拿出来好生显摆,一定会不舒服好多天。便向小丁说:“她改的那间书房才叫好,简洁趣味还实用,你好生欣赏下——”下面的话还没说完,小丁已经被小眉拖出去了。   孟沅笑笑,又拿起书来接着看:年青貌美的思嘉穿着寡妇的丧服,垂着黑纱,却在跳舞会上翩翩起舞…… 第一部 此刻匆匆 1992年 电话   《飘》这本小说,是孟沅跟小眉两个人都极爱的,中文版她至少看过十遍以上,她看的是傅东华版的,译文极为老道、流畅而生动,用词考究,把原著精髓全部译出,许多地方意译的文笔不在原作之下,这才敢放了胆子拿英文版来对比,还可以感受一番原著语境。   正看得起劲,忽而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在安静的室内显得格外嘈杂,平日里都是小眉接电话,可这会儿她在隔壁——她伸手拿起话筒刚“喂”了一声,便听到话筒那头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阿眉?   当然是找小眉的。她说了句请等一下,刚想撂下话筒,那头却传来一个很突兀的问句:“你是谁?”   没头没尾,哪有人这样直接了当地问的?但出于礼貌,但还是回答了,却又觉得自己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个鲁莽的人的姓名,便反问了一句:“请问您哪位?”想想,又补充道,“找小眉什么事?”   她是不应该这样问的,自己也知道,电话那头,能露出这种熟谂语气的,多半是小眉的男朋友;自己毕竟是借住在人家家里,就算对方再不知礼数,她却是应该顾忌到:小眉有自己的隐私。   但常常,因为太要好,好到就像没有必要隐藏秘密,甚至把分享秘密也当作一种乐趣,她也就会关心一下小眉的私人交往。对于别的其他人,即使没有基本礼仪这一条,她也是不会去多问这一句,别的其他人,基本上与她无干。   那个男低音显然觉得她这句话问得更加没有道理,便没有理会她的询问,又重复了一遍:“你到底是谁?你让阿眉来听。”语气里的不耐烦,当她是佣人一般在吩咐。   孟沅心里有些反感这种傲慢,虽然她还是按着性子,语气正常地请他略等一下。   小眉跑过来接电话,她的脸上已经开始冒汗了。她拿过话筒先应了一声,立刻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但在十秒钟之后,她的脸拉了下来,而且压着声音在说话。孟沅本无意于去偷听她的电话,走到门口回避着,但还是有几个字漏进了她的耳朵,是小眉在说:“还有哪个?就是小卿……有伤……关她什么事……你这么小气做什么……”   原来是在争执自己的借住,小眉的眼光往门口溜过来,虽然她并没有给孟沅任何的暗示,但那意思太明显了:她不想让孟沅听到她讲话的内容。孟沅走到客厅,顺手还把卧室的门给带上。   如果朋友分好多种的话,那么她们之间应该算是不设防的那一种。她们不是为了窥探秘密,而是为了互相关心。所以当小眉再次打开房门的时候,孟沅十分自然地顺口就问:“你男朋友的?”   “不是他还有谁。”小眉答得也十分爽快,“他不喜欢你住这儿,还跟我嘀嘀咕咕,被我骂了一顿。”   就是这样的直言不讳,既不刻意隐瞒,也不吞吞吐吐、模棱两可。小眉向来是这般对她,同她一样。   “那么,我搬回宿舍好了,免得你们俩为了我吵架的话,那多伤感情。”孟沅会这样设身处地地为小眉着想。   “他敢?我一发脾气他马上就赔好话了。你住着,我就你这么一个好朋友,不住我这儿住哪儿?理他作甚?他这个人怪三怪四,就是想不开……要我防你?我脑袋坏掉了。”小眉不以为意。   “小眉,这毕竟不是你的房子。再说,过两天我也要回去上班了。”孟沅想起自己确实也该回公司了,身体将养得差不多了,总不能赖着一直不工作,喝西北风毕竟不是件愉快的事情。这次连病带休养,至少有几千块是不见了,若老是这样只出不进,总有一天会水涸无鱼。   “不行,就算去上班,你也要住这儿陪我,不然我晚上吓死了,来找你抵命。”小眉有时候会耍耍小无赖。   在她面前,小眉最喜欢扮小孩子。她知道她是惹人怜的,孟沅心肠软,一定会答应。   孟沅却又想起刚才从电话里听到的声音,显得有几分沧桑,应该是个中年人了吧,难道小眉所说的男朋友,这套两居室的真正主人,就是一个中年的男子吗?她总觉得是不可能的,小眉从来都是活泼的,而且她自己说过,只欣赏年青的、富于朝气的一切事物,包括人在内。小眉是不可能喜欢一个中年人的——如果换了自己,倒才说不定。   电话里的声音向来是会有变音的,说不定就只是自己听岔了。她便决定暂时不去打听年龄的问题,反正找一天,好好追问个清楚就是。   ***   小丁冒了个脑袋进来,“阿沅,小眉的书房的确有意思。”   那是当然,三面墙都是满满的书架,全部砌进墙壁里去,中间间错有博古架,一色的玻璃门将灰尘拒之书外,一部短梯子悬挂在顶上,一圈滑轨绕着四壁,想找书的时候把梯子拉下来,十分方便。有一面墙的书架是凌空的,下面空出来的位置,扔了一个懒人沙发,软塌塌地陷在墙角,但如果把沙发扯开的话,里面却是可以翻出一张折叠的书桌来。   书房的墙是白色的,书架是原木的本色,小眉放书也与众不同,她是按颜色来分类的,这一边集中放着红色封皮的书,那一厢却变了黄色,再过去一点,却又是紫色了……倒真有点繁花似锦的味道——这些都还不出奇,让人惊诧的却是地板,大半的地板用木架子垫高,上面铺的是蓝色的钢化玻璃,玻璃下面的地板漆作绿色,还随意地扔了些大大小小的鹅卵石跟海星、海螺,乍一看倒像是有一湾清澈透底的海水;靠窗户的那一面,却了陷了一个半月形的坑下去,坑里面是货真价实的白色细沙,按小眉自己的话说,光是倒腾这些沙子,就让装修的师傅从头数落到尾,说从没见过跟家里的地板较劲的——据说这沙是拿车子从小梅沙运回来的,花了老大的价钱。小沙滩上面,一张粉色的吊床吊得低矮,一跨步就能坐上去,若不是担心房间里的防水层肯定不靠谱,小眉铁定会把地板上面给灌上水,搞成真正的“海岸”。   书房顶完全是空的,蓝色的屋顶上手绘了几朵白云,还有两三朵做出了悬挂的造型装饰;没有大灯,只在吊床边安了一盏壁灯,插座倒多,四壁踢角都有。夜幕降临后,小眉会拿出她那盏星空灯来放在中间,开了开关,瞬时间星光满屋,立刻房间里就会充溢着浪漫的气息。   当孟沅给小丁形容星空的美丽时,小丁瞪大了眼一幅不相信的表情,他傻乎乎地问:“那你们俩还窝在卧室里看书?”   两个人一起白了他一眼,异口同声地说:“因为书房的空调坏掉好几天了!”   孟沅看小丁愁苦着脸去翻说明书,小眉根本不记得空调在哪家买的,小丁告诉她说明书里应该有维修地址,于是,很自然地,找人修空调的任务被摊派给了小丁,小眉振振有词地说:“这么热的天,没空调会闷出痱子来的,到时候书香不一定有,痱子是一定有的。你这个大男人,不至于见死不救吧?”   孟沅又去客厅里拿饮料,冰箱里只有四听橙汁,可乐都在外头,没有冰,她在冷冻室里找出冰块,拿个大杯子全倒进去,叮叮当当一阵脆响,听起来都觉得很是清凉。小眉在里间问:“阿周还没有回来吗?”   说曹操,曹操就到,阿周已经开了门进来了,她看上去有点累的样子,脸色是潮红的,在太阳底下走得太久的缘故,虽然她撑了一把伞。她放下手中的伞,招呼了一声“沅姐”。孟沅对她笑笑,说,“快坐下来歇会儿——别喝桌上的可乐,太冰了会坏肠胃的,要不我倒杯温水?”   小眉又在里面叫开了:“小卿,你过来看,底下在干什么?”她和小丁两个人已经打开了阳台门,趴在阳台上往下张望着。   阿周马上报告:“是卖葡萄的,说是新疆的,刚刚运来。”   新疆葡萄?孟沅跟小眉两个人立刻活络了起来,不约而同地说:去买去买。   小丁一阵风似的就从阳台上冲到了房门口,只听得他说了句“我去”,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孟沅到阳台上去拉小眉:“你快下去呀!”   小眉诧异道:“买个葡萄还要两个人去?”阿周进来,说:“那我去。”   孟沅跺脚道:“唉,我们怎么好叫小丁出钱?阿周又不好跟他争……”   小眉一边往外走,一边笑道,“不就是买个葡萄嘛,值几个钱,你也急成这样,又不是要你卖身还帐……”说着就跟着下楼去了。   孟沅没听见小眉后面的话,她跟阿周两个人趴在阳台上往下看,只见到一些人头钻来荡去地忙乎着,一箱一箱的东西从车上被卸下来堆到一旁的阴凉处。阿周忽而向孟沅望过来几眼,飘飘忽忽地,有什么话要说,刚叫了声“沅姐”,孟沅“嗯”了一声,转过头来等她说下面的话,她却又胆怯地缩回了目光继续下望。阿周的神情,一定是有什么要同她讲的,可她为什么话到唇边,却咽回去了呢?   床头的电话又响了起来,是小眉打上来的,“哇,不得了,一箱十五公斤,才四十块钱,便宜得没话讲,快叫阿周拿两个大篮子下来装,人家箱子不卖。”   阿周下去的时候,背影微微有点弓,使人看上去,竟然觉也一点点的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