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一节 荒原   雪一直在下,呼啸的北风怒吼,在大地的瑟缩中得意地咆哮,让这个银白的世界变得更加冰冷。   这种天气,最好是围着火炉,弄两个小菜,温一壶酒。   没有人会愿意在这种天气出门,连觅食的动物都宁可选择饿着肚子,不肯在这寒冷的世界里停留哪怕一秒。   不过世事无绝对,在这种天气下,偏偏有人在风雪中行进。   他在走。   只有走下去,在这个渺无人烟的荒原停下就意味着一件事:死。   他不想死。在大多数情况下,恐怕没有人会想死,尤其是死在这种人影都见不到的地方。   尽管身上披着保暖的动物毛皮,他还是冷的发抖,但他还是竭力挺起胸膛,展现出一种不屈的荣耀,尽管他也知道,这份荣耀远不如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更实际。   “其实这个荒原并不是很大。”他给自己打气,坚定自己的信心,“只要准备充分,一定可以活着走出去。”   说的没错,准备充分的话的确可以活着走出去,只不过,这个所谓的准备充分应该是指一辆可以遮风挡雪的马车,足够的食物,再加上几坛能呛出眼泪的烧刀子。   显然,对于一个只能买得起馒头的人来说,这些很不实际。于是,他带着三十个馒头,还有一只脏兮兮的水袋上路了,当然,还有他的剑。   这已经是他能做的一切准备了。   江湖人有一掷千金的豪客,同样也有穷困潦倒的家伙,很显然他就是这种家伙。   很多人以为江湖人就应该豪迈非常,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剑饮血刀砍头,其实这完全是假的。   江湖人同样是人,一样要吃饭,要赚钱,如果不是家底殷实,那么赚钱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苦恼,或许有人说,那些侠盗、绿林英雄什么的怎么会缺银子呢?   首先,侠盗们劫大户的钱财不一定是装在自己的口袋,莫要忘了,还有“济贫”这一回事呢,其次,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愿意背上一个“盗”的称号,所以如果家底不厚,就只有指望生财有道了。   可惜大部分江湖人显然对拳脚武功更感兴趣,懂得赚钱的少之又少,于是一些破衣烂衫的武林高手也就应运而生。   唐一有点怀疑自己进入荒原的决定是否正确了,三十个馒头吃光的结果更增加了他的怀疑,他有点后悔为什么自己只肯砍柴打猎赚钱,而不是拿把大刀到有钱人家里大吼一声。后者显然更容易更轻松并且收获更大。   想到这里,他冻得发青的脸上流露出一丝遗憾,如果饿死在这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相信到了地府,唐门的列祖列宗恐怕会庆幸自己死得早,要不然被这种倒霉的子孙的窝囊死法气死实在是太不值了。   然而遗憾和怀疑都不能填饱他瘪瘪的肚子,只有迈着沉重的两腿走下去才有一线生机,他还不想成为这荒原上冰冷的一具冻尸。   唐一在江湖上并没有名气,应该说,绝大多数的江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尽管唐门的显赫名号足以让他对别人炫耀,但他一直是默默无名,话说回来,如果说以暗器和毒名满天下的唐门出了这么一个痴于剑的子弟,并且对暗器之类的东西持一种不屑一顾得态度,相信唐门的长辈们并不会因此感到庆幸。   唐一二十八岁,但他已经有十四个年头没有回到那个他出生长大的家,他的家族似乎也把他遗忘,没有人知道当年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时如何活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或许,也没有人在乎、关心这些。   不管怎么样,唐一活了下来,带着他的剑。   很多少年都憧憬着有朝一日能扬名立万,成为传说中那些前辈一样的剑客,理想总是好的,然而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通常都布满鲜血和尸体。   唐一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成为那些尸体之一,虽然流血是避免不了的,不过付出总会有回报,你不能期待不需要努力就能获得的成绩,不是么?   本来他过着几乎是半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前几天他来到镇上售卖猎到的野味,他才知道江湖上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有关于杀人的事。   江湖上每天都会有人杀人,有人被杀,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了,问题是这次事件的主角其中有一个是姓唐的。所以唐一坐不住了,他没有办法继续安心的在山里修炼自己的剑术。   于是他要找到那个人,那个杀了人的、姓唐的人。   一路上他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件事的消息,也遇到了很多同样在找那个家伙的江湖中人,尽管装束门派不同,但唐一还是很容易的找到了他们的共同点:他们都有杀气,浓重的杀气。   被寻找的人留下了太多的线索,甚至让人怀疑他布下了陷阱,故意引人去追他。于是唐一和一众人等就追到了荒原。   不妙的是,这时候唐一的钱袋已经快要告罄了,但他却必须抓紧时间,他想在最快的时间里追上那个漫不经心逃亡的人。   唐一忽然想起自己几次濒临死亡时的感觉,或许这次,他依然能从死神温柔的拥抱中逃脱,虽然他并不怕死,可是即使对于他这种随意的人来说,这种死法也是在是太丢人了,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雪花打在他的脸上,很快的,就在皮肤上融化,呼出的热气变成胡须上的冰碴,寒冷侵入到他的骨髓,还有饥饿。------对于一个两天没有进食、只能靠雪来充饥的人来说,饥饿感就像呼吸无法停止一样挥之不去,这该死的感觉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疲惫的身体,虽然他已经习惯,但还是讨厌这种感觉,-------谁会愿意体会快要饿死的*?   两天前,他就已经发现目标留下的痕迹,作为优秀的追踪者,他不但牢牢抓住这条线索,甚至还找到了目标留下的一只残留有肉丝的鸡腿,这是在是一种幸运。   可惜不幸的是,虽然他已经紧追了两天,发现的也只是痕迹而已,很显然,找到线索和找到目标绝对是两个概念,所以他只有继续追,直到追到那个人为止。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二节 富贵侯   “谁杀了唐独秀,谁就是我的朋友。”   几天前,江湖上传出了这句话,并且迅速成为一种极大地鼓动,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是候爷,--------“富贵侯”侯断。   只不过在十年前,就没有人再提起“侯断”这个名字,就连“富贵侯”三个字也无人再提,因为他的名气和势力已经达到了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仰视的程度。显然,对属于这种人,叫他的名字或者绰号都会显得不敬,于是,为了显示对他的敬重,人们都只称他为“侯爷”。   侯断二十岁出道,带着无人知道出处的巨大财富创立了富贵山庄,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众人纷纷猜测他的来历和身世,更多人则是垂涎他的财富。   于是胆子足够大的好汉开始对他发起试探或者是直接上门挑战勒索。   但这些不敬的举动很快就停止了,原因很简单,袭击富贵山庄的三拨人马四十六人无一生还。据说他们尸体有的是因为剑伤致命。有的则是枪伤刀伤,还有的是被内力震碎五脏六腑,甚至有的死于暗器之下。   而造成这些人死因的却只有一个人,侯断。   于是再没有人敢小看富贵山庄,实力永远是最重要的。   但是富贵山庄的主人侯断明显不满足于只是无人胆敢犯上,他想要的更多。于是他开始向一些知名高手发起“切磋武功”的挑战。   他的第一个对手是点苍的青松道人,作为武林名宿,青松显然对侯断这种自不量力的表现感到可笑,于是他欣然应战,并且被侯断打得落花流水,最后死在侯断剑下。   南海派的剑法一向以阴诡莫测闻名,但南海掌门灵名子并没有太多机会显示自己的毒辣,侯断在三个回合之内就折断了他的手腕,这次比试,侯断用的是掌。   少林罗汉堂首座天龙大师以内力浑厚著称,据说他是把金刚指修炼到最高层次的僧人,结果在对上他的时候,侯断用的也是指,结果却是侯断一指把内功深厚的天龙大师打得重伤不起。   于是天下无人敢再冒犯富贵山庄,无人敢对侯断不敬,而这时的侯断。不过是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却俨然一副天下第一高手的样子。   经过多年经营,富贵山庄更加势力庞大,侯爷也再没有出过手。   然而现在的侯爷似乎很震怒,这个愤怒很容易理解:如果你的独生子被钉上了十几种、上百颗暗器,然后像狗一样死在阴沟里,你也会震怒,相当震怒。   总有些幸运儿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他们通常都会有着很不错的父亲,有着显赫的家世,大体上,他们出生之后唯一必须做的通常就是享受,所以,最后二世祖往往会沦为败家子。   侯天赐不是败家子,尽管他是富贵侯的儿子。他学文习武,琴棋书画可谓精通,武艺更是得乃父真传,在青年一代高手中,如果他说排在第二位,那么一定没有人敢说自己第一。   侯天赐样貌非凡,且文武双全,可谓是浊世佳公子。不过,人总要有一些缺点或者毛病的,不管是看起来多么完美的人,也一定会有。   侯天赐的毛病就是,他过于喜欢风花雪月的男女之事。当然,这也没什么,可是他通常又喜欢用一些强迫的手段;好吧,这也没什么,毕竟他家大势大,总能摆平的;可是这次不知是不是他太过猖狂,居然酒后在大街上公然撕扯一个卖花女的衣服,其实这种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可惜这次运气不好,他遇到了一个管闲事的胖子。   “小侯爷喝醉了,何必为难一个小女子呢。”这个胖子挂着一脸让人讨厌的笑。   “你知道我是谁?你认识我?”侯天赐的语气很冷。   “如雷贯耳,如雷贯耳。还请小侯爷放了这个丫头,咱们去天香楼,我做东。”这个胖子卑躬屈膝的说。   侯天赐打心眼里看不起这种人,因为在他身边,这种人实在太多了,对于这种人,他通常把他们归类为“奴才”。   堂堂的小侯爷当然不会在乎一个奴才会说什么,他一巴掌就把这个胖子扒拉到一边去了,相对于这身肥肉,他还是对卖花女的白嫩身体更感兴趣。于是他再次伸出手,准备把吓得手足无措的卖花姑娘来个光溜溜。   但他的手被另一只手挡住了,一只白白胖胖的手。   侯天赐很惊讶,从哪蹦出来这么一个长相讨厌的胖子,居然敢扫自己的兴致。   并且这个胖子看起来有种的很,明明知道侯天赐的身份,居然还敢出手阻拦。   侯天赐生气了。   他不能不生气,眼看着卖花女衣服已经不足以蔽体了,这个不开眼的死胖子却出来坏兴致,于是他一巴掌就打在胖子肉呼呼圆滚滚的脸上。   耳光响亮。   那胖子倒也光棍,愣是眼都没咋一下,竟然还能陪着笑脸让他放过这可怜的姑娘。   侯天赐更生气了。可怜?大爷玩儿她是看得起她,你居然敢说她可怜?于是侯公子放开卖花女,打算认认真真的给管闲事的胖子一点教训。   也许他真的只是想教训一下这个胖子而已,打个鼻青脸肿也就算了,可是他做错了一件事:他不应该拔剑的。   江湖人都知道侯家的剑法是不留活命的,拔剑必有人死。   喝醉酒的侯公子大概忘了这一点,可是胖子没忘。   “阎王出签,富贵拔剑”,这都是一定要有人死的结果,胖子不想死,于是侯天赐就死了。   侯天赐当然不会想到,这个看起来胖嘟嘟很好欺负的家伙,居然是蜀中唐门的子弟。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胖子居然还是“唐门四秀”之一。   十二月十七,“小侯爷”侯天赐役,尸体上发现十七种暗器,共一百一十三枚。杀人者乃“唐门四秀”排行第四的唐独秀。--------两天后,这份报告和侯天赐的尸体就一起出现在侯爷的面前。   侯爷并没有在爱子的身体上停留过多的目光,死人不需要这些,也许只有复仇,才是对死者的最大安慰。   侯爷希望能给儿子一个最大安慰。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三节 逃亡者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算跪在地上祈求都不会得到帮助,而另外一些人,只要略微表达出意愿,就会有一群人争先恐后的去达成,侯爷无疑是后者。   以富贵山庄的实力,想巴结侯爷的人实在太多,谁都想成为侯爷的朋友,有这么一个大靠山,足以让很多人的腰杆硬起来。   于是很多人争先恐后的加入到追杀唐独秀的行列,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得罪唐门,不过有侯爷这种靠山也就没什么可怕的,再说,唐门恐怕也不会为了一个不肖子弟去犯众怒并且惹上侯爷这种绝对不能惹的人。   于是唐独秀的名气暴涨,可惜的是,这实在是一种要命的名气。   江湖上混的人,刀头舔血,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名气实在是一种非常大的诱惑,但是如果这个名气会带来死无葬身之地的结果,那绝大多数的人恐怕还是会选择默默无闻的好。毕竟命是自己的,并且只有一条,慕虚名而处实祸的事情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做的。   现在的唐独秀几乎是人人喊打,这种痛打落水狗并且能捞到好处的机会有哪个笨蛋会愿意错过呢?江湖上的好汉们当然不是笨蛋。   侯爷希望唐独秀死,现在变成了很多人希望唐独秀死,------当然是死在自己的手里。   而此时的落水狗并没有显出过多的狼狈。唐独秀躺在宽大的马车里,尽管外面冷得能冻掉下巴,但是在封闭严密、有酒有肉的车里依然是可以很舒服的休息。   但他的确是在逃亡,尽管看起来很悠闲。   从他的样子却看不出一点逃亡者的慌张,这种镇定自若满不在乎的态度简直是对“逃亡”这个词的侮辱。也许正是这种看得开的态度,才让他的身材越来越圆润。   现在看起来,唐独秀更像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胖子,而不是在别人身上钉上上百颗暗器的狠角色。   五天时间,他已经遇到了十几次追杀,虽然都被他击退,并且这些可怜的倒霉蛋都去见了阎王,但他知道,更多的追杀者正蜂拥而来,只要他还活着,追杀就不会停止。   但他实在是不想死,所以他逃。他不敢回唐门去,闯出这么大的祸,即使对唐门这种大门派来说,也会演变成灭顶之灾。而且,说不定老爷子会下令把他捆成粽子送到富贵山庄任人凌迟呢,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一想起唐门老爷子那闪着寒光的小眼睛,唐独秀就觉得浑身发冷,所以他宁可像狗一样东奔西逃也不敢回家去避难。   幸好唐独秀是个懂得体贴自己的人,现在他正坐在包裹严实的马车里,听着外面的北风呼啸,自己则惬意的喝着女儿红啃着鸡腿,虽然没有办法温酒,鸡腿也是凉的。   算了,逃亡的时候就不要讲究这些细节了,将就一点好了。他这样安慰自己。   然后他觉得舒服多了,甚至高兴地哼起了曲儿。   懂得安慰自己的人总是容易满足的,现在的唐独秀看起来就像是家财万贯的富家少爷面对着自己数不清的财产,肥肥的脸上泛着油光,摇头晃脑的哼着不知道从哪座青楼雪来的*词滥调。   任何一个人见了唐独秀,都很难把他和四川唐门联系在一起,在大多数人的想象中,唐门中人应该是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并且动作敏捷、总有一只手随时放在装满暗器的鹿皮囊上面。可是这个看起来很温和很懦弱的胖子偏偏就是唐门最优秀的年轻高手之一,在唐门的年轻一辈中,能和他齐名的也不过只有三个人,虽然唐独秀的名气不是最大的,但他这次所杀的人无疑是最重量级的。   名满江湖的年轻一辈中号称第一人的小侯爷侯天赐,居然被这个不太有名甚至有人说是仗着大哥二哥的名气才有点小名气的胖子打成了筛子一样,连脸都被毒得五颜六色,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正常来讲,小侯爷随便出手就可以把唐家的胖子刺出几十个透明的窟窿才符合大家的想象。   很多时候,现实和想象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武功高高的小侯爷死了,名气小小的唐独秀活着。   事实才是最重要的。   唐独秀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有亡命天涯的一天,不过他并没有为目前的境遇感到忧虑,只是觉得事情变得不太好玩了。   他仍然有心情津津有味的啃着手里的凉鸡腿,喝香醇的女儿红,只要这一刻尽兴,哪管他下一刻是不是被挑在刀尖上。   不过这个心宽的胖子还是有一些忧虑的,他担心万一明天还走不出荒原,恐怕就要吃牛肉来下酒而不是用鸡腿了,----------鸡腿要吃没了。   他知道在被追杀的情况下,应该夹着尾巴尽量不露痕迹的潜逃,可是他实在是懒得那样做,自己的一身肥肉可受不了那种奔波,更何况他连目的地都没有,只是漫无目的的带着一群要置自己于死地的家伙们乱跑。   自己在少林寺藏的酱肉恐怕已经烂了吧,或者被哪个不怕犯戒的小秃子吃掉了?   暖玉阁的小晴还等着我给她带南海的珍珠回去呢,现在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正搂着她呢。   酒翁那老混蛋,肯定还有好酒藏起来没有让我喝,得找个机会给他喝光了拉倒。   想着想着,唐独秀开始有些郁闷,都怪那个劳什子的小侯爷,好死不死的非要死在老子的手上,不过仔细想想,这件事有些蹊跷。   微微有些酒意的胖子开始怀念起在唐门的生活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说,也没有人对自己喊打喊杀的,而且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欺负一下老奶奶的白猫,或者偷偷拔一根三叔的胡子,捣蛋真是快乐之本啊,胖子感慨。   还有那三个一起长大的兄弟,如果他们都在,或许自己就不用逃跑了。可是再想想,就算唐门倾巢而出,恐怕也没办法和侯爷的势力抗衡吧,这么一想,唐独秀又懊恼了起来。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四节 唐门四秀   唐门是一个可以自傲的门派,以暗器和毒药立足江湖,几百年来人才辈出,蜀中一带可以说就是唐门的天下,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割据一方的霸主了。而这一代年轻高手中无疑以“唐门四秀”最为出类拔萃。   唐天秀、唐飞秀、唐翎秀、唐独秀这四个人都是叔伯兄弟,年龄最大的唐天秀也不过只有27岁,作为四秀中的老大,同时也是名气最大的人,因为他也是四秀中在江湖混迹时间最长的人。   唐天秀外表普通,看上去想没有棱角没有锐气的乡下人,可当这个27岁的年轻人一夜屠尽饿虎寨四百多条人命的时候,就算57岁的江湖人也会自叹不如。   心狠手辣。这是外界对唐天秀的一致评价,对此,唐天秀本人并不以为意,“谁有种,站我面前说一遍试试看。”唐天秀如是说。   也许很多人都有种,但却没有人无聊到站在他面前说这四个字,如果面对面,“少侠”这个称呼无疑比心狠手辣更使人愉快,使双方都愉快。   于是愉快的唐天秀少侠在江湖上快意恩仇,闯出了赫赫的声名。   相比大哥,唐飞秀就像是个害羞的小姑娘,瘦弱的身子,腼腆的笑容,恐怕很多人见到他都会认为其很无害,其实,如果说唐天秀心狠手辣的话,那对唐飞秀的评价就该是杀人魔王。   唐飞秀的文弱外表之下,有着一颗睚眦必报、没有慈悲的心。   在他十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去街上买炒栗子,结果那个小贩欺负他是小孩,就多跟他要了几文钱,唐飞秀当时什么表现也没有,他只是接过栗子,然后慢吞吞的走回家去,连头都没回。结果卖栗子的小贩回家之后就觉得浑身不适,在挣扎哀号了七天之后毙命。   死因不需要调查也很明显,对此唐飞秀也没有否认,于是大家惊讶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可以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去杀人,然而唐飞秀的说法是:得罪我的人,不死留着干什么。   事后有唐家长辈责怪唐飞秀小小年纪却如此嗜杀,并且对唐老爷子说若不严加管教,日后必成大患。结果这个长辈莫名其妙的上吐下泻了三天,连走路都会打晃。连一向疼爱孙儿的唐家老奶奶也坐不住了,招来唐飞秀一顿训斥。唐飞秀当然不敢对老奶奶下毒或者做什么手脚,可第二天唐老奶奶发现,自己心爱的白猫被染成了五颜六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猫肉抹布,这让唐老爷子足足笑了一个上午。这下老奶奶可生气了,关了唐飞秀十天的小黑屋,可唐飞秀却依然故我,好在他对外人毫不留情,对自己的族人却也没做过太出格的事,所以大家也就由他去了。   但是江湖却有了这样的传闻:得罪唐天秀不要紧,只要你放下面子说几句软话就过去了,可是如果得罪了唐飞秀,那你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更可怕的是,你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哪里得罪了他,得罪唐飞秀的定义是:他认为你得罪了他。   这才是不折不扣的煞星。好在由于他的煞气太重,唐门很少放他出来,但只要他出唐门一次,江湖的血腥气就会更重一些。   和两位兄长相比,唐翎秀是绝对的好好先生,自出道以来,还没听说过有人在他的手下丧命,天真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这一点就和老四唐独秀比较像了,但是不同的是,唐翎秀很少离开唐门,也很少惹事。但这样一个乖孩子,却让唐老爷子甚是不满意:江湖上的汉子不打打杀杀,反倒像个酸秀才。   于是大家都觉得唐老爷子或许是比唐飞秀更嗜杀的人。。。。。   其实杀了小侯爷的唐独秀也没有惹过其他的什么大祸,无非是去少林寺拜访的时候在僧人们的饭菜里放了某种调味品,弄得几百个和尚围着茅房乱转。而面对主持空闻大师的斥责,他的解释却是想看看天天吃素的肚子对泻药有什么不同的反应,然后慷慨的拿出药来给大家服用,好像他不是捣蛋鬼而是妙手仁心的郎中,对此空闻大师也只能连连苦笑,顶多在见到唐老爷子的时候告一小状罢了。   偏偏唐独秀这个胖子非常喜欢交朋友,少林寺的主持、武当山的掌门是他的朋友,官府的捕快、街头的乞儿也是他的朋友,虽然他的坏习惯是偶尔的捉弄一下自己的朋友们,但倒也没闹出什么翻脸的事情来。   他之所以能有那么一点名气,主要的功劳是因为唐天秀、唐飞秀的风头正劲,沾了两位兄长的光,才占了“唐门四秀”的一席之地,关于这一点,唐翎秀倒是和他一样。   不过,有一次在唐门的家宴上,喝醉了酒的唐天秀说:“如果真正的动起手来,我绝不是独秀的对手。”   对于这句话,有人找唐飞秀求证,结果唐飞秀想了想说:“我最不希望面对的对手,就是那个死胖子。”   于是有人得出结论:这个看上去没心没肺、调皮捣蛋的胖子才是四秀里武功最好的人,不过,外界并不知道这个结论。   即使现在唐独秀干掉了号称年青一代第一高手的侯天赐,江湖中人仍然不认为这个胖子有什么过人的实力,普遍的认为是侯天赐酒后失去水准,并且十分大意,而这个狡猾的胖子又卑鄙的偷袭,才使侯天赐这颗耀眼的新星陨落。   也许只有成功追到唐独秀并发起攻击的人,才知道这个笑眯眯的胖子武功有多么可怕,可惜他们已经无法再告诉别人了,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唐独秀舒服的摸着自己的大肚子,继续哼着小曲儿,酒足饭饱的感觉实在是舒服得很。   但这舒服忽然被打断了,马车的帘子被忽然掀开,机灵的风雪立刻得意的冲了进来,让这个胖子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他把厚厚的羊毛毯盖在身上,还仔细的掖了掖,这才慢吞吞的抬起头,看着这个拉着帘子站在那里的家伙。   雪花飘飘荡荡,马车外的人和唐独秀对视着,很快,寒气充满了整个马车。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五节 酒意阑珊   两人对望了足有一炷香的时间,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动。   不过沉默总是要被打破的。   唐独秀叹了口气,“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惨了点吧,要不要上来喝口酒?这里还有些牛肉,不过鸡腿是我的,你就不要吃了好不好。”   马车外的人一言不发的跨了上来,端起酒坛就喝,并且几口就吃掉了一个鸡腿,随手扔掉骨头,又拿起了另外一只。   唐独秀流露出同情的目光,不知道是同情在自己面前大吃大喝的人,还是同情自己的鸡腿。“你怎么好像饿死鬼投胎的一样。”   不说倒好,他以这么说,唐一狠狠地吐掉嘴里的骨头,“要不是为了你这个死胖子,我现在还在我的木屋里烤兔子呢,你还有脸说我?我就奇怪了,那么多人追杀你,怎么还能让你这个死胖子这么舒服的活着!”   唐独秀连忙摆手求饶,“都是我的错,你慢慢吃,继续。来,这还有最后一只鸡腿呢。”   唐一愤愤地喝了一大口酒,“十多年没见,第一次见面你就惹了这么大的祸,这也就算了,你看看你自己,都胖成什么样了,唐家的猪都没有你肥吧?死胖子!”   唐独秀苦笑着说:“胖子就胖子吧,你也用不着总加一个死字不是。”   唐一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你的本事倒是见长,听说你杀的是一个大人物呢,所以才引来一帮人过来想砍了你的头。”   “不是大人物。”唐独秀严肃地说,“是很大很大的人物,大到他的脸和你屁股一样大的程度。”   唐一这次有点满意了,“不错,还有心思说笑,我以为你会被吓破了胆,才急急忙忙的过来想给你擦眼泪呢。”   唐独秀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你看人家兄弟十几年不见都是泪流满面的,激动得不行,怎么你见了我就像是特意来看我笑话的样子呢。”   唐一大口的喝着酒,“你千万别泪流满面,弄我一身鼻涕我就打断你的肥腿,我的干净衣服不多,和你这唐家大少爷可比不了。”   “你还在记恨老爷子?”唐独秀凝视着他,“当年是你自己偷跑出家门的,可没有人要把你赶走。”   “*着我和你们一样扔这个针丢那个球的,这和赶我走有什么区别?”唐一反问。   唐独秀叹了口气,“你毕竟是唐门的人,却偏偏放着独门的暗器不学,非要学剑术,这也难怪长辈们阻止,-----------如果武当山的道士天天捧着少林的法华经念,恐怕也要被骂得狗血喷头吧?”   唐一不说话了。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剑法练得还过得去么?”唐独秀转移话题。   唐一翻着白眼,“要不要过招试试看,让我见识一下你干掉大人物的废铜烂铁有多厉害。”   唐独秀苦笑了,这种表情是很难出现在这个胖子脸上的。   “你有什么打算。”唐一说到正事。   “这个,嗯。”唐独秀期期艾艾地说,“你知道我比较懒,还没想过怎么办好,要不等过几天,过几天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吧。”   唐一忽然很想一脚把眼前的这个胖子踢出去,看着一个肉球在雪地里翻滚是他目前最强烈的愿望。   “再过几天怕是你的人头都已经喂了野狗了!现在才刚开始,就有这么多不要命的人想杀你,你觉得你能撑过多久?”   唐独秀喜笑颜开:“本来是撑不了多久的,可现在不是有你了嘛,两个人扛总比一个人玩命儿要好得多,我相信你,---------像小时候一样相信你。”   唐一气结,从小他就拿唐独秀这个好吃的族弟没有办法,只不过那时候唐独秀只是一个小胖子,现在则是个大肉球了。   “既然你自己都不愿意想办法,那我们干脆一起坐在这里等人把脑袋砍去好了,倒也省事得很。”说完,唐一也躺了下来,用力的挤了挤唐独秀。   唐独秀费力的给唐一让出一点地方,“其实有一件事我想不通。”   唐一把头转过来看着他,等他说下文。   “为什么你不能像那些慈爱的好哥哥一样,先给你这憔悴可怜的弟弟一个拥抱,再说几句宽心的话呢。”说这话的同时,唐独秀居然做出了一副委屈的样子。   唐一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我也想不通。你为什么不干脆胖死算了!”   风雪稍停,唐独秀肥大的身子坐在马夫的位置上开始赶路,唐一则依然舒服的躺在车里。   “你倒是细心的很,连马身上都披上了防寒的毛皮。”唐一懒懒地说,他是在是疲乏得很,连动一下手指都不情愿。   唐独秀有些得意,“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是很有爱心的么,就连对动物也是如此的。”   对于他的这一说法,唐一呲之以鼻。“我记得小时候你没少祸害家里的动物吧,好像每一条狗见了你都恨不得咬上一口。”   唐独秀没羞没臊的嘿嘿笑了起来。   唐一沉沉的睡去,几天的奔波和饥饿严重消耗了他的体力,目前他急需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到最佳状态,因为前方道路上等着他们的是重重的杀机,他来时为了能让唐独秀活下去,而不是成为累赘。   唐独秀轻轻地抖着缰绳,不再说话。他知道唐一找到他是为了什么,他也知道说一些不想连累的话只会招来痛骂。尽管十几年不见,见面之后两人也没有什么激动的表现,但唐独秀相信,如果有必要,唐一会用自己的性命来保护自己,因为他们都姓唐,因为他们是兄弟。   其实很多事情是不需要表现出来的,比如说亲情,比如说友情。   只要彼此都明白,语言和行动都是苍白无力的,你知道你的兄弟愿意为你去死,这就够了,难道一定要他煽情的说出来才行么?   风依然在吹,唐独秀却感到一丝暖意,因为有唐一在。   有兄弟在身旁,不管面对的是风雪还是刀剑,都会感到温暖。   唐独秀又轻声的哼起了曲儿。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六节 荒原小镇   唐一睡得很香甜,他似乎梦到了小时候在花园捉蝴蝶的情景,身后还跟着一个留着鼻涕、拿着糕点的小胖子。笑容浮现在他的脸上,显得很安详。   这份安详没有持续很久,一只胖手惊扰了唐一的美梦。   “起来了起来了。”唐独秀一边拍打着唐一的脸一边说,“我饿了。”   好酒和睡眠良好的补充了唐一的体力,尽管这样,他还是讨厌被唐独秀吵醒,于是讨人厌的唐独秀脑袋上重重的挨了一个爆栗。   唐独秀毫不在意地摸了摸头,“我们走出来了,这个镇子虽然小了点,但是酒肉总该是有的,我们不如犒劳一下自己。”   唐一看着他,“你做了什么需要犒劳的事?”   “我赶了两个时辰的马车,中间只喝了一坛酒,牛肉也只吃了不到两斤,这么辛苦,为什么不能犒劳自己?”唐独秀理直气壮的扬起脖子。   唐一又想踢人了。   胖子说的对,小镇虽然小,但酒肉还是有的。很快,二人就来到了镇子里最大的酒楼-----一个只有七张桌子的小店。   唐独秀坐下运气,打算用悠长、充满磁性美感的声音把店小二叫过来,可惜他的计划破灭了,就在二人坐下的同时,一个看上去机灵得很的小伙子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并且用尊敬得近乎献媚的口气问道:“两位大爷,想吃点什么?”   唐独秀刚要回答,小二的一串连珠炮已经打了过来,“小店的烤羊腿可是一流的,在这镇上绝对是独一无二,来到这要是不尝尝本店的羊腿,那可真是会遗憾一辈子的,您再瞧瞧咱这的小菜,远了不敢说,方圆百里可真是独一无二了,再看这酒,这酒。。。。。。。”   唐一很怀疑这滔滔不绝的家伙会不会一不小心吞了自己的舌头,唐独秀也受不了这番聒噪,他用了非常简单的方法打断了小二的没完没了:他在桌子上拍了一锭银子。   “有什么好吃的尽管上来,不怕多。”唐独秀的点菜方式简单有效。   于是小二瞪着发亮的眼睛一把抓起银子转身跑掉了,速度绝对不比他迎接的时候慢。   和大马金刀坐在那玩着茶杯的唐独秀不同,唐一迅速扫视了一下店内的客人,现在还是上午,通常这个时间的客人不会很多,况且是在这种偏僻的小地方。但是小店里的五张桌子都坐了人,桌上的刀剑显示出他们的身份,白痴也看的出他们都是江湖人,而绝不是斯文的读书人。   其中有一桌只有一个客人,花白的头发说明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他的面前只有一壶酒,一只酒杯,可是很明显,这酒他绝没有喝过。他只是坐在哪里,仿佛已睡着。不过和周围那些横眉竖眼的家伙相比,唐一倒觉得更应该防备的是这个半睡不睡的老人。   酒肉很快就送了上来,难得的是竟然还有一些新鲜的小菜,这让唐独秀很满意,吃腻了鸡腿的人是很愿意换一下口味的。   店小二没有说谎,烤羊腿的味道的确不错,酒也够醇,够烈。唐独秀很开心的吃起来,他的吃相和他的体型绝对是不相称的,他吃的很慢,很仔细,也很斯文,通常的胖子大概很难做到这一点。   唐一吃的很少,他的注意力还停留在那个似乎在打瞌睡的老人身上。没有人说话,一时间店里只有吃东西的声音。   殷勤的小二已经把唐独秀的马车拉到院子里,并且拿出上好的燕麦喂两匹马,当然,唐独秀的那一锭银子值得他去精心的服务。   一个人走进店来,占据了最后一张桌子,他手里的布幡说明了他的身份,像很多江湖骗子一样,他的布幡上也写着“布衣神相”四个字。   好像很多算命的都喜欢用这四个字当招牌,就像很多木匠都自称再世鲁班,很多风尘女子喜欢被称作赛西施、赛貂蝉一样。   相士施施然坐下,三缕长须轻摆,倒也有点仙风道骨的意思。   仿佛不知疲倦的店小二再次及时出现,嘴里吐出的词依然没有变化,不过这相士倒是耐心的很,一直笑眯眯的听小二说完,而且还不断的点头。   一堆被固定模式的话说完,小二觉得嘴里发干,嗓子冒烟,开店这么久,他还真没遇到这种能耐心的听他说完一大堆废话的客人,小二忽然觉得很感激。   但相士所点的菜一下子就让小二的感激烟消云散,换上的是气愤了。   “唔,谢谢你的介绍,很好。但我只要两个馒头,一盘炒鸡蛋就好。茶水如果不收钱的话那就拿来一壶吧,收钱的话拿杯白水来就好。”相士笑眯眯地说。   满怀热情的小二虽然还保持着职业性的微笑,心里却已经开始骂娘了:什么都不点还听老子介绍个屁,浪费大爷的口水。   小二无精打采的去给相士拿吃的,相士则站了起来,对着周围做了一个罗圈揖:“相逢便是缘,流落江湖能与诸位相遇,不胜荣幸。”   没人搭理他。   因为没人觉得有必要去理会一个落魄相士的套交情,唐独秀倒是很给面子,他嘴里咬着一大块羊肉,站起来对相士拱了拱手,模糊不清的说:“要不不嫌弃的话,兄台不妨过来一起坐吧,图个热闹。”   可能是相士自己也没指望会有人理睬自己,现在居然有人请他一起坐,不免有点受宠若惊,当下拿起布幡就走了过来,对二人又是抱拳行礼,然后才坐下。唐一也不计较,任唐独秀和相士在那里寒暄、劝酒得好不热闹,其他桌子的人都像哑巴一样,只有他们这桌才有些喝酒的气氛。   唐独秀和相士聊得兴起,伸长脖子把肥脸凑上去,“来来,看看我的面相好不好。”   唐一嘲笑他:“你的脸上剩下的就只有肉了,圆滚滚的,还哪里看得出什么相。”   唐独秀并不气馁,“那看一下手相吧,我这么富态,就算不能大富大贵,好歹也能是衣食无忧吧。”   唐一忍不住:“你哪里有过衣食之忧了?你这死胖子分明是个吃货,哭什么穷。”   相士笑着打断唐一的话,顺手抬起唐独秀的手,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七节 算命   唐独秀本来高高兴兴的等着相士天马行空的胡吹一气,看到他的发白的脸色,不免兴致大减。而相士并没有松开手,而是更加的睁大眼睛盯着唐独秀的手掌。   “有什么难听、倒霉的话你就说出来吧。”对着一言不发脸色惨白死盯着手掌看的相士,唐一也憋不住了。   相士长吁一口气,“这位公子最近可是曾与人争斗?”   唐独秀挠了挠头,“争斗倒是有那么一点的。那又如何?”   相士摇头,“哪里是一点,分明是有人命官司,近日公子恐怕会有血光之灾。”   唐一得意地笑着:“怎么样,被算中了,心里舒服了吧。”   唐独秀哼哼着:“血光之灾倒不一定发生在我身上,再说了,你干什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你以为你就脱得了干系么。”   唐一苦着脸了,相士急忙安慰:“世事难料,说不定会出现什么转机呢。”   唐一摇摇头,“不管有没有转机,今天一定会有血光之灾了。”对此,唐独秀甚为同意的点了点头。   相士看起来很迷茫,“既然如此,两位为何还不早做准备,难道要坐等杀身之祸临头么。”   唐独秀笑嘻嘻的肥脸凑了过来,“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准备。”   “因为有血光之灾、杀身之祸的是你,你应该早做准备的。”唐一慢吞吞的接过话。   相士看起来很吃惊,“莫要说笑,在下不过一个算命的,万万受不得这种惊吓,这玩笑可是开不得的。”   唐独秀叹了口气,“你的布幡里藏了什么武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件武器上一定有毒。”   相士不再说话,握紧了一直没有离手的布幡。   “你把唐一当成笨蛋也就算了。”唐独秀接着说,“可是我从小在唐门长大,你的这种小把戏怎能骗得过我这种用毒的祖宗?”   说完后,他居然用一种痛心后辈不争气的惋惜表情看着相士,甚至还故作沉重的摇了摇头。   唐一忍不住想笑,“你说我是笨蛋也就算了,可是你居然说自己是用毒的祖宗,老爷子听到这句话恐怕不会很高兴吧。”   唐独秀干笑了几声,胖手又挠了挠头。   他们俩自说自话,被晾在一边的相士忍不住了:“你好像忘了一件事,------你的手还在被我握着,捏住你的脉门再折断你的脖子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回答他的是唐一,“你好像也忘了一件事,------我的剑一直在手里握着,在你行动之前刺穿你的心脏应该也不是很困难的事。”   唐独秀得意的望着相士,好像根本不在乎相士会做什么,或者说,是相信唐一绝不会给相士做什么的机会。   大滴大滴的汗从相士的脸上滑落,本来他认为只要制住唐独秀的脉门,自己就可以用布幡里的毒剑干掉这个胖子,可是他现在不敢动,因为唐一就在他的身旁,也许还不等他出招,唐一的剑就已经刺入他的身体。   三个人都安静的坐在那里,唐独秀还有心情悠闲的用另一只手拿着酒杯喝酒,而唐一和相士就好像入定了一样。   相士终于做出了决定,他要赌一赌,赌自己的出手更快。   他只有赌一次,拿自己的命赌一次。他可不相信自己收手之后,这两个家伙就会原谅他,让他安然无恙的走出去。   相士的手迅速搭上唐独秀的脉门,而另一只手中的布幡已经刺了出去,他刺向唐一。他希望可以暂时*退唐一,这样他就有时间先杀了唐独秀,然后再面对唐一。   对上一个人总比对上两个人要好得多。他觉得自己的计划成功的可能很大,对自己的应变能力觉得很是满意。   唐一果然后退了,相士有些得意,他已经成功了一半。但是他笑不出来。   他想笑,但连扯动脸部肌肉的力量都已失去。   唐独秀轻轻地移开相士的手掌,“你既然知道我是唐门的人,还敢随随便便的碰我,不毒死你岂不是对不起我自己。”   唐一又坐了回来,“我根本没打算给你一剑,那是骗你的。如果死胖子连你这种三流货色都对付不了,我也没有必要救他了。”   “你说的真够无情的。”唐独秀愤愤。   唐一捉狭的把脸凑近相士,“你看,我说过有杀身之祸的是你吧,我说对了,所以我才应该是布衣神相。”说着,他拿过相士的布幡,做出一副严肃正经的样子对唐独秀说:“怎么样,很像吧?”   唐独秀配合的鼓起掌来,“像,真像,至少比这个家伙像多了,至少你算对了一件事,也许以后我们靠给别人算命赚钱也是不错的主意。”   “岂止,还可以给人看风水呢。”唐一踌躇满志。   相士现在不想笑了,他想哭。   但是同样,他连哭的动作也做不出来,他坐在那里,摆着用剑刺人的可笑姿势,眼光却慢慢的淡了下去,一直淡到失去生命的痕迹。   唐一忽然想起一件事,“你这个死胖子,旁边坐着个死人,这饭还吃得下去么。”   唐独秀不以为意的拍了拍掌,店小二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   他实在不明白这个抠门的相士怎么忽然就死了,也不明白这个看上去很随和的胖子用的什么法术,不过他明白一件事,如果他不听话,很可能也会中了胖子的法术,然后摆着可笑的姿势死去。   “大爷。”小二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说话的时候都带着颤音了。   唐独秀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把小二吓得亡魂直冒,觉得一颗心都要从腔子里跳出来了。   完了完了,这个胖子碰我了,我也要像这个倒霉的相士一样奇怪的死去了。店小二绝望的想,早知道这样,就应该早点把隔壁的桂花骗到手才是。   他害怕的样子引起了唐独秀的一阵大笑,“别怕,你把这个家伙搬走,这个给你。”说着,唐独秀在桌子上拍出了一锭金子。   小二的眼睛又亮了,仿佛忽然间增加了莫大的勇气,现在别说让他搬死人,就算让他吃死人,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上去就咬。刚才还看上去很可怕的胖子也忽然间变得和蔼可亲、慈祥善良起来。   小二手忙脚乱的搬着尸体,唐一叹了口气,“死胖子,你好像很有钱的样子。”   唐独秀摇头晃脑、得意洋洋地说:“正所谓钱能通神,像我这种少侠不就应该一副英俊多金的样子么。”   “多金可以。”唐一满脸的无奈,“不过,麻烦你不要说自己英俊。”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八节 十三太保   如果看到杀人,大多数人都会多少的表现出一些惊慌失措,可是小店里刚刚死了一个人,小二还在费力地拖着那具尸体,店内的客人们却仿佛都是瞎子一样,根本没有人往这边看上一眼,喝酒的还在喝酒,吃饭的还在吃饭,半醒半睡的老头却已经发出了细微的呼噜声。这实在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唐一和唐独秀继续吃喝,一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好像刚才根本没有人死,好像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唯一表现正常的恐怕就是店小二了,好不容易把尸体拖到后院,已是满头大汗,不过气喘吁吁的他却不再有一丝的害怕,相反他觉得很兴奋。   有了这锭金子,还怕桂花不嫁给我么,他得意的想。   他甚至希望胖子可以再杀几个人,这样他就又有了搬尸体的工作,这样,他就又有金子可以拿了。想起桂花浑圆的屁股,小二禁不住笑了,笑得好灿烂。   放开店小二恶毒的想法不说,这边唐家兄弟二人依然故我的说说笑笑,其他的食客也依然是木头人一样毫无动静,------除了吃喝发出的声音。   门外的雪已经停了,风也开始刮得有气无力,在太阳的照射下,这俨然是一个不太寒冷的冬日。   相比之下,尽管酒馆里炉火正旺,却让人不由得感觉到一种寒气,那是一种从里到外、由内心深处升起的寒意。   但此时店里的人好像都不受这股寒意的影响,唐一、唐独秀依然在边吃边嬉闹,那个老头还是轻轻的打着呼噜,其他人埋头吃饭喝酒的动作也没有改变。   “死胖子。”唐一笑嘻嘻地说,“你很行啊,用毒的本事变得很厉害嘛。”   唐独秀颇为自得,“怎么能说是很厉害呢,应该说是非常厉害吧,虽然还不能杀人与无形,骗过那些笨蛋的眼睛还是不成问题的。”   “那么说,你对药理的掌握已经炉火纯青了?”唐一歪着头问。   已经有点酒意的唐独秀故作谦虚的摆手:“过奖过奖,还过得去罢了。”   “那你为什么不调配一种能让自己瘦一点的药呢。”唐一揶揄的说。   唐独秀不平了,“这是身份的象征,你看那些大人物,有谁是瘦骨嶙峋的一副乞丐相。”   唐一更高兴了:“咱们唐家的老爷子就是瘦骨嶙峋的,难道他那种就是传说中的乞丐相?”   唐独秀被噎得翻了翻白眼,“除了欺负我,你没有更有意思的事做么。”   唐一大笑起来,甚至一边笑一边拍起掌来。   唐独秀盯着他笑了一会,“算了,这样是激不起那帮死人的。”   忽然止住笑的唐一扫视了一下周围,“要不要我过去给他们每人一剑,看看他们是不是真是死人。”   “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懂得吃饭喝酒,这么有意思的死人,还是留着的好。”唐独秀用筷子敲着茶碗。   “留着给你当灰孙子么?看他们一脸的混蛋相,就算你想要他们当孙子,恐怕老爷子也不会同意的。”唐一也拿起筷子开始敲打茶碗。   还是没有变化。   食客们吃菜的还在吃菜,喝酒的还在喝酒,连打瞌睡老头的呼噜声都没有变化。   唐一无奈了,人家坐着不动,他还真没办法冲过去给每个人都来个透明窟窿。   “你看,这你就不如我了。”唐独秀又得意了,“不管遇到什么事、周围什么环境,我都可以不受影响,这才是高手的做派嘛。”   “或许是你这个高手胖得连动一下脑子、移一下屁股都觉得费力吧。”唐一喃喃地说。   唐独秀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你不知道总揭别人的短,会很容易让兄弟反目的么。”   “那麻烦你反目一下给我看看好不好。”唐一根本不买他的帐。   长叹了一口气,显得很有些惆怅的胖子拿起了酒杯,闷闷的喝了一口。   “下一步怎么打算。”唐一说到正事。   “找个地方,再抓个神医,让他一定要让我瘦下来。”唐独秀坚定地说。   “。。。。。。你信不信我抢在那些追杀你的人前面先把你做掉。”   天慢慢的黑了下来。   唐一摇摇晃晃的出门去茅房,唐独秀则挥手叫来了还等着搬死人拿金子的小二。   “你这里有客房么?”唐独秀打着饱嗝。   “有,有,当然有,我这就带您客官过去。”小二殷勤地说着。   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传了过来:“他不必去客房了。”   “要死的人,死在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另一个沙哑的声音接了过去。   唐独秀笑了,“我们能在一起坐了一个下午都相安无事,好歹也算是缘分,怎么到了晚上,你们就想杀人了呢。”   所有的食客都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兵器,有的甚至拿着一把宽大异常的菜刀。   打瞌睡的老头还是没有动,似乎是还在继续着春秋大梦。   一共十二个人,他们迅速的围成一个圈,被围在中间的唐独秀丝毫不以为意,他费力的把一条腿搬到另一条腿上,做出翘二郎腿的样子,不过这么大费周章的才能翘起二郎腿也够难为他的了。   “我们是太行十三太保,想必唐公子应该有过耳闻。”冰冷声音的大汉自报家门。   太行十三太保的名气可谓不小,是黑道上绝对响*的人物。   “没有,绝对没有。”唐独秀认真、诚恳地说,“牛宝狗宝我倒是听过,十三太保什么的却不曾听说,真的没听说过。”   声音冰冷的大汉是太行十三太保的老二郎刚,此刻他脸上的颜色像极了熟透的紫茄子,被人侮辱的滋味绝不好受。   老六李大山忍不住骂道:“死胖子,要不是为了等我们老大赶过来,早就把你做了!你还神气个什么劲,王八蛋!”   唐独秀斜着眼睛看着他:“王八蛋?”   “对!王八蛋!”李大山的声音更大了。   “乖。”唐独秀笑眯眯地说:“回答得好,我知道你是王八蛋了。”   李大山头上的青筋直冒,举起手中的巨斧就要冲过去,却被郎刚制止住了。   郎刚盯着唐独秀,就像看着一个死人。   “别急,老大已经来了。”郎刚恨恨地说。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九节 杀机   场面看起来很有意思,十几个大汉气势汹汹的围着一个胖子,而这个胖子悠闲得就像是在自家花园喝茶一样,他这满不在乎的样子显然让周围的人感到不满。   “今天已经死了一个人了。”唐独秀说,“还是不要再有人死的好。”   李大山冷笑一声:“现在才知道怕,太晚了吧。”   唐独秀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会死的是你们。活太保变成死太保,这么残忍的事我实在是不愿意做的。”   郎刚看着他,声音依旧冰冷。“唐公子出身名门,暗器功夫我们自然是佩服的,不过我们老大的暗器手法也未必就输给唐门,老大的暗器足以和你抗衡,再加上我们众兄弟的联手,你觉得还有机会活着离开么。”   “散花手刘天宇的暗器确实有点名气。”唐独秀吞吞的说,“给你们当老大倒也绰绰有余,只不过。。。。。”   这讨人厌的胖子说了一半忽然不说了,急脾气的李大山忍不住问:“死胖子,只不过什么?”   门外进来的人替唐独秀回答了这个问题:“只不过他已经死了。”   进来的是唐一,还有刘天宇的人头。   郎刚的脸色变了,李大山等更是呆立当场。   他们本以为老大刘天宇的出现就算杀不了唐独秀,至少也能起到很大的牵制作用,这样其余的十二个人就有机可乘,可没想到的是,唐独秀身边居然多了一个人,而这个人居然杀了刘天宇。   “我本来以为那个相士是猪脑子,没想到你们连猪都不如。既然你们能察觉到刘天宇悄悄的接近,难道我们会发现不了么。”唐一踩着地上的人头说,刘天宇的人头表情狰狞,似乎颇为不忿。   “走吧。”唐独秀大度地摆了摆手,“十三太保变成十二太保也没什么不好,总比被一锅端了的好得多。”   郎刚的冷汗流了下来。   本来的计划是众人在店内吸引唐独秀的注意力,然后由潜伏的刘天宇突然发难,却没想到唐独秀身边的这个家伙如此扎手,借着放矛的机会直接干掉了刘天宇,更可怕的是,店里的人居然没有听到打斗声。   那就是说,刘天宇是在极快的时间被杀的,或许只是一个照面,又或者刘天宇到死都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郎刚开始埋怨起老大刘天宇定下的狗屁计划,早知如此,还不如兄弟们一起上冲上去就招呼,还省得装了一下午的木头人。   李大山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当年若不是刘天宇收留他,他现在肯定还在拎着斧头打劫一些过路商旅或者被官府追得东躲西藏。   刘天宇对他来说恩同再造,李大山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如今刘天宇死了,他唯一想到的就是把眼前的两个人碎尸万段,以祭惨死的老大。   所以在郎刚还在犹豫的时候,他已经冲了出去,冲向唐一。   与此同时,唐独秀叹了一口气,“既然这么重情义,那你们都不用走了。”   李大山不知道唐一是谁,也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家伙是用什么方法杀死了自己的老大,他不在乎。他只需要知道,自己要用斧子把杀了老大的仇人劈成两半。   唐一当然不愿意满足李大山简单纯朴的愿望,当李大山举斧冲过来的时候,他也动了。   寒光闪过,剑已入鞘。   李大山的动作忽然停止,场面变成他和唐一面对面的站着,手中的巨斧还保持着高举的姿势,似乎只要他一发力,唐一的脑袋就会爆成一个烂西瓜。   唐一的眼神变得空洞,这一刻的他,和与唐独秀嬉闹的那个唐一判若两人。   剑在手,唐一就变了,那个喜欢开玩笑的落魄青年此时就像一把剑。   一把出鞘的剑。   李大山双目凸出,他只看到一道光,然后就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变得很累很累,于是他慢慢的倒地睡去,手中的巨斧无力的掉在地上,碰撞的响声也不会惊醒永远睡去的李大山了。   “第二个。”唐一站在那里,发出的声音仿佛来自幽冥,不带一丝感情,屋子里的温度似乎都因为他的这句话而下降。   剩下的太保们茫然的看着郎刚,他们已经不知所措,他们已经失去勇气,不管是杀人还是被杀的勇气,都远离了他们的身体。   郎刚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知道,面对这个无情的剑客,剩下的十一个太保绝对没有胜算,何况,唐独秀还没有出手。   “是我们兄弟自不量力,有眼无珠。认栽。”郎刚说完这些话,忽然拔刀,不过他没有攻向任何人,他的一刀,砍下了自己的左臂。   “这样够么?”豆大的汗滴从郎刚的脸上滑落,旁边有人急忙上前把他的伤口包上。   唐独秀叹了口气,“你刚刚不是说有眼无珠么,既然这样,还留着眼睛干什么?”   郎刚的脸色惨白,但他却已没有退路。   闷哼一声,他竟然扔下刀,一把挖出了自己的眼球!   其余的太保都咬牙切齿,但实力的差距却让他们不敢妄动,他们所能做的,只有为郎刚所受的痛苦感觉愤怒而已。   唐一连眼睛都没有眨,他的目光没有停留在任何人身上,他只是那么的站着,全身透着冰冷的杀气。   唐独秀似乎不忍的用手抚着额头,但他所说的话,却让人看不出慈悲。   “你好像有两只眼睛。”这个胖子残忍地说。   十一个太保再也忍不住了,毕竟是刀口上讨生活的,血性总还是有的。   鲜血从郎刚空空的眼眶流出,让他的半边脸都变成触目惊心的红色,面目狰狞如地狱的修罗。   “你到底要怎么样。”他制止住想一拥而上的兄弟们。他不想死,至少,要让自己的一众兄弟能活着回到太行山。   唐独秀的胖脸上浮现出冰冷的神情,尽管体型迥异,但这副神情和唐一如出一辙,不带感情,杀气漫天。   “我以为你出道这么久,应该不会天真到以为我会放你们活着离开,可你却像个喜欢自虐的白痴。”唐独秀冷冷地说。   面无表情的唐一还是站在那里,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郎刚绝望了。   江湖上只有唐天秀、唐飞秀如何残忍嗜杀的传言,其实作为有血缘关系的兄弟,自己怎么可能希望这个表面上和和气气的胖子骨子里没有这种残忍呢。   郎刚仅剩的手无力的垂下,无动于衷的任身边的兄弟嘶喊着冲向唐独秀和唐一,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倒下。   他忽然觉得很可笑。 第一章 风雪不归人 第十节神秘老人   郎刚忽然放声大笑,在兄弟们的尸体中间纵情的笑着,仅存的一只眼睛甚至还笑出了眼泪,这笑声充满了凄厉。   他想到了十几个兄弟曾经都是无名的散盗,打家劫舍,剪径称王,若不是刘天宇的出现,江湖上也不会有十三太保的封号。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潇洒惬意,但是老大不愿意就这样下去,很显然,他希望有机会能更加的出人头第。   然后机会来了,郎刚现在还记得刘天宇当时踌躇满志的样子,的确,为侯爷杀死唐独秀,所能得到的名声和好处无疑是巨大的,刘天宇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而在他的鼓动下,其余的兄弟也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   但这却是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机会。   回报与风险总是成正比的,郎刚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当诱惑摆在面前,又有几个人能保持理智的去考虑?   江湖人如此,那些商贾文士,官员平民,又有哪个不是如此?   郎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却流得更多。   唐独秀换上了一副同情的表情,“放他走吧。”   这句话显然是对唐一说的。   仿佛这几个字是有魔力的咒语一样,唐一让开门,走过来坐在唐独秀的旁边,脸上忽然又充满了笑容,好像刚才不是在杀人,而是和几个老友畅谈了一场似的。   都说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不过和唐一变脸的速度比起来,恐怕大多数女人都会甘拜下风。   “走?你让我走?”郎刚喘着粗气,“因为我现在是个残疾的废人,所以你肯让我走?你觉得我很可怜?”   没有人回答他,郎刚现在的表现实在不像是神智清醒。   “我是武林中人!”郎刚大吼,“就算是我手脚都断了,你也不能把我当成一条狗!”他捡起刀,喊叫着冲了上来,招式毫无章法,宛如疯魔。   既然闯荡江湖,就要有死的觉悟。郎刚现在无疑有了这种觉悟,他宁可像江湖人一样去死,也不想像普通人一样苟延残喘。   兄弟死光,少了一只眼睛和一只手臂,如果是你,也会有这种迟来的觉悟。   所以郎刚像一个江湖人那样死去,也许并不光荣,也很难看,但是至少他不再怕死,不再怕那永恒的黑暗笼罩过来。   唐独秀不再同情他,对于已经倒下的郎刚,同情也许更像是一种侮辱。   他已活过,拼过,还和自己的兄弟死在一起,或许,这可以被当做是一种骄傲。   酒馆里只剩下四个活人,唐独秀,唐一,吓尿了裤子的店小二,还有依旧在打着呼噜的老人,他似乎已沉浸在自己的梦中,任何喊叫和厮杀都不能把他吵醒。   但是也许有别的方法能让他醒过来。   比如唐一的剑,唐独秀的暗器。   不过这两种方法都不需要了,老人自己醒了过来。   “现在应该轮到你了吧。这一觉睡得好香啊。”唐一脸上挂着懒懒的笑,看着这个老人。   这个老人应该说不是很老,虽然头发花白,但是脸上的皮肤已经很光滑,略微松弛的皮肤能让人看得出他保养得很好。   “年轻人总是喜欢打打杀杀的,幸好没有把血溅到老头子的身上。”老人嘟囔着查看自己的衣裳,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尖。   “老人家,如果是你自己的血溅到衣服上,你会不会介意呢。”唐独秀也在笑着,不过也许是因为被激起的冷酷天性还没有散去,所以笑容里还隐隐的有着杀气,很明显在这一点上唐一要做得更好,现在的唐一没有流露出一丝戾气,如果不是手里拿着剑,说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也会有人相信。   老人奇怪的看着唐独秀:“老头子好好睡自己的觉,怎么会有人要让老头子流血呢。”   “我好好的喝自己的酒,偏偏有人在旁边打呼噜,我为什么不想让他流血呢。”唐独秀好整以暇的回答。   老人叹了口气,“看来是老头子错了,本来是应该离你这只惊弓之鸟远一点的。你现在是不是不管看见谁,都觉得他要杀你?”   唐一大大咧咧的摆摆手,“老人家不如一起过来坐,好让我们这些小辈也学习一下如何在刀光剑影里旁若无人的睡大觉。”   老人摇了摇头,“老头子虽然活不了多久了,还是很宝贝自己的老命的。万一你身边的肥鸟暴起伤人,老头子岂不是死的很冤枉。”   “你又没有拿着弓,我这只肥鸟不会那么容易惊起伤人的,不过如果你不过来,我说不定会觉得很没有面子,会很生气,那时就不好说了。”唐独秀目光炯炯。   “欺负一个老人算什么本事。”老人气哼哼地说,“有种杀人家的儿子,为什么不直接把老子也杀了算了。”   “你到底是谁。”唐一的手握住了剑柄。   “要是你们有命再见到我,说不定老头子会告诉你的。”老人丝毫不在意唐一的反应。   “要是你有命再见到我,说不定我会再问你的。”唐独秀的话音刚落,十几点寒光已经从他的手里发了出去,同时,唐一也冲了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朋友,那就当成敌人来对待。小心一点总是好的,别人死,总比自己死要好。   唐一的剑并没有拔出来,因为他已失去了目标。老人的身体像风中的落叶一样飘了出去,虽然看上去很慢,但唐一却追不上。   老人的袖子看似很随意的一挥,唐独秀的暗器就如泥牛入海一样消失不见。   “年轻人总是这么冲动,杀人有什么好的。”老人已经飘出了屋子,声音却依然清晰的传入二唐的耳朵。   唐一慢慢地走回座位,没有一点追出去的欲望。   “我刚才发了三种暗器,其中有两枚是乌黑无光的追魂针。”唐独秀难得的露出思考的神情。   “我知道。”唐一懒懒地回答,好像要睡过去了。   “你能接住这些暗器么。”唐独秀偏着头,这样才能看到唐一的眼睛。   趴在桌子上的唐一不屑的哼了一声:“当然能。”   “那你能像那个老头子一样接的那么轻松么?”唐独秀继续问。   唐一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