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一章 Z 小姐驾到 Z 小姐本名郑妍,是否属实因年代久远,无从考证。 后续提到的 Yan, 妍,Zheng, Yan Yan, Yanny Banany等五花八门的昵称均指本人,至于某些稀奇古怪称呼的缘由,以后慢慢再表。 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两年前被男友“拐骗”到美国。为了跟某人团聚,舍弃了本专业名校伸出的橄榄枝,就读在俗称某人学校“后花园”的某二三流学校,念了个八竿子打不着边的工程专业。 两年硕士毕业后,刚好美国金融危机跌入低谷。看着就业网站上各种最难就业季的哀嚎,某人适时地说:“不行就结婚转成F2,好歹还能继续留在美国。” F2 是学生配偶签证,是能待在美国陪读的合法身份。但是拿 F2签证就不能工作了,打黑工的话有被移民局遣送回国的危险。 爱情至上的我当然不会因为这么现实的理由去结婚,只是卯足了劲要靠自己的努力找到工作。不行就从头开始去读个博士吧,心里这么想着,便也无所畏惧了。 当然,再难的就业环境,总归是有漏网之鱼的。幸运的 Z小姐就抓住了其中的一条,成功地进入了美利坚加州州政府工作,成为了一名大家口中的美国公务员。 其实在进去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个单位是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只是一位印度小姐妹的男朋友博士毕业进了这家单位,我秉承着广撒网多捕鱼的原则,在他俩的力荐也申请了。 单位打电话来邀请参加面试的时候,我其实还在找人修改简历,压根对面试没有任何概念。当然这个面试,我也从来没有报太多的希望。因为某人常常在耳边念叨,平均投五十份简历才能拿到一个面试,十个面试才有一个工作机会。 作为慢慢长征路上的第一站,试试手吧!这是我当时抱的想法。 面试前也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小插曲。 我在休息区等候的时候,下一位的面试者提前来了,是一个长得非常精神、个头高高的男生。穿着合身得体的深蓝色西装,一看体格就是经常锻炼的那种,从语音和谈吐看应该是欧洲后裔。我是个比较严重的“制服控”加“颜控”,心下不免小小的花痴了一把。 也不知道是谁先打招呼的,反正是闲聊开了。因为是一个专业的,也不愁找不着话题,大抵都是围绕着哪个学校,去没去过什么会议,发些个什么paper之类的。 这位欧洲 GG 其实是很优秀的,反正是让当时的我自卑极了。 学校比我好;又是科班出身不像我是“半路出家”,专业课自然学得比我多;研究生期间在两三个单位实习过,还抽空念了个MBA;就连我好不容易甩出一个 XX 工程协会 XX 分会主席的名头,人家还级别比我高。 不难想象当时的场景是一个人踌躇满志、一副志在必得的喜庆,另一人虽然外表勉强装作平静,内心却各种自卑,恨不能躲在角落里自己去画圈圈。 在面试完回学校的飞机上,我还在认真的思考为什么人家这么优秀可以做这么多事情,而自己的研究生生涯怎么就没有一点点惊天动地。 后来读某本书讲到绝地反击,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想到了面试前的这一幕。 可笑的是自己拿到 offer 的时候,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慨叹忘了要欧洲 GG的电话,不然可以找他去“炫耀”一通,连台词都想好了:(故意强压着语气里的喜悦)嗯,那谁吗?你面试怎么样?有打电话通知你吗?哦,没有啊?嗯,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抢了你的机会。对,我今天接到offer 了。 然后潇洒地挂掉电话,仰天长啸!!打败比自己强劲得多的对手的喜悦,似乎比成功本身更让人开心。 某人一直用瞎猫碰到死老鼠来遏制我的无限膨胀,也不时地提点这个世界还有 over qualified(能力超出职位要求而不被录用的情况)一说,说什么人家比你优秀就是比你优秀这样泼冷水的话。 但不管怎样,我们幸运的Z小姐就这样披荆斩棘、突破层层重围,成为了施瓦辛格的同僚! 当然在入职过程中因为我的外国人身份和工作签证,让老板好一阵忙乱。又加上在学校的学分还没有修满,又辗转在学校的各个部门之间,好不容易注册了一门实习的课才算完事。后来又突然接到通知说因为财政危机职位可能被取消,三两天内收拾家当,一路叮叮当当跨越四大州1500英里的路程搬家,总算有惊无险的入了职,可谓一波三折。 也因为这些折腾,我们Z 小姐在单位“新人之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些以后有机会慢慢再讲。 下面先逐个介绍各位主角出场。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二章 莫名其妙认的“大哥” 大卫是后来玩得好的一群人里,最先来跟我打招呼的。自称自己是中国人,却只能说一句不是特别标准的“你好吗”。当然人家一直对外宣扬自己会三句中文,分别是“好”,“你好”和“你好吗”,脸皮厚到极致。 后来有一次我在走廊上看到他教我们大老板中文。这厮一手指着膝盖说 knee,一手画圈示意 how,用自信的语气说‘Knee How Ma’就是中文里的‘how are you’。我才明白为什么他的那句中文那么不标准,原来是像我们刚开始学英文一样,是用一些完全不通的文字来标注发音的。 大卫有着比较复杂的血统背景,老挝出生的华裔后代,幼年随父母举家迁到洛城。虽然骨子里流淌的华人血液在皮肤和头发上体现了出来,但身型、饮食习惯乃至思维却完完全全是白人,俗称 banana(香蕉人)。 大卫告诉我他的中文名是‘great dragon’,并反复用任何中国人都听不懂的中文试图告诉我是哪两个字,而且一再解释这两个字太复杂,所以他学了很久也没有学会怎么写。 后来我看到他从家里拿来的用繁体写着的“偉龍”两个字,才明白这确实有点太为难我们的美国同胞了。秉着积极向华裔同胞宣扬中华文明的宗旨,我很耐心地教了他这俩个字的简体中文,但他一直没有记住。这人还理直气壮地分辨:“哎呀,中文就是无数的小棍棍组合在一起,怎么可能记清每根小棍的位置?!”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评论:“烂泥扶不上墙!” 大卫是香蕉人的另一个体现,就是当他要开玩笑贬低我时,总是一句“你们亚洲人”就大大划清与我的界限。 每每我这时就会假装要把他清除出“中国人俱乐部”,然后他就会很配合的向我告饶,宣称自己作为中国人很自豪!当然末了总会要瘪瘪嘴,翻个白眼表示不屑。就像是一种游戏,明知道很幼稚,却乐此不疲地一遍遍演着。 大卫是个有点强势的人,这一点从他给我手机号码这件事情上就可见一斑。 我刚到单位工作的时候,租住在本城的垦度社区。大卫耳闻后,随即出现在我隔间门口,说:“把你手机给我!” 因为之前大卫已经主动过来攀过几次交情,我虽然不明就里,还是乖乖地交出了手机。 大卫拿到后,噼里啪啦就按了一个电话号码,响了两声后递回给我:“喏,这是我的号码,我也住在垦度社区,以后有什么需要就来找我,也有个照应。” 我赶紧接过手机存下号码。 大卫又补充到:“我家有猎枪、有弓弩、实在不行还有我的圆月弯刀,如果遇上歹徒入室抢劫什么的,分分钟秒杀他们!!” 说完自顾自的耍了会大刀,嘴里还发出“咦”,“呀哈”这样的声音。 自以为很帅气的耍完后,得意地说:“我还可以用Chinese Kung Fu(中国功夫)打败他们,我是真正的Ninja(忍者)。” 虽然不忍心破坏他的美好幻想,我还是忍不住告诉他:“忍者其实是日本的,中国功夫里面没有忍术。” 大卫有些愤愤,甩出他的绝招:“你们亚洲人看起来长得都一样!”走了。 当然这句话的起源只是因为我曾无意间说:“黑人长相辨识度真不高啊!除了高矮胖瘦,看起来长的都一样有没有?” 被大卫他们笑话说这是赤裸裸地种族歧视,后来就被大卫依葫芦画瓢地用来打击我,碰到任何说不过我的情况,就说:“你们亚洲人长得都一样!” 和所有其它美国人一样,大卫非常喜爱中国的功夫电影,每次说到Bruce Lee,Jackie Chan(李小龙、成龙)都忍不住要摆出李小龙的经典动作,好像自己也很具有攻击力的样子。 虽然大卫的三脚猫功夫我从来没放在心上,但对他相互照应的说法还是非常赞同的。毕竟自己独身一个人在这里,有一个跟自己多少有点关联的人愿意在紧急的时候照料自己,还是让人非常感激的。 大卫的老婆是印尼后裔,所以他们的女儿是完完全全的亚洲人模样,瘦瘦的,皮肤有点偏深色,很机灵聪明的样子。 有时下班一大拨人一起去聚餐,“超级奶爸”大卫也会带他女儿出席。大家都很喜欢逗她玩,她却跟我特别亲近。大卫对此现象的解释,就是他女儿肯定是把我当成她小姨了!不免又要打趣一番:“哎呀,你们亚洲人看起来长的都一样!” 后来一次长假回来在电梯里遇到大卫,他从后面拍了一下我肩膀,用很不标准的中文叫了声“小妹”(发音多少听起来更像“烧煤”,囧),我还是很配合地叫了他一声“大哥”。 这厮显然是懂着两个字的意思,便向团体里的各位广发英雄帖,宣称我是他的‘little sister(小妹)’,颇有点黑社会大哥大的感觉。 当然大哥归大哥,欺负和取笑人的机会一点也不会减少。只有有求于我的时候,大卫才会装作一副亲近的样子,巴巴着脸过来说:‘We are Family!(我们是家人啦)。’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三章 闷骚男神菲利贝 掐指算来,菲利贝应该是我们部门甚至是整个单位最帅的男神级帅哥。身高适中,目测应该是175–180之间吧,没有像很多其他老美那样魁梧到需要仰视!干净的短发加精心打理的小胡子,五官轮廓分明,基本上全年都是格子衬衫休闲裤帆布鞋的装扮,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性格有点闷,不过总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跟人讲话完全可以用惜字如金来形容,感觉就是问半天话,他也只是在嗓子眼里轻飘飘地回你两个词,或者干脆不置可否地笑一笑。 帅是帅,可惜帅得太有距离感。这是我对菲利贝的最初印象。 我虽然是重度颜控患者,怎奈气场实在不合,刚开始的两三个月跟菲利贝交集都不多,倒是闹过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菲利贝的名字跟飞利浦的英文很像,但发音差别很大。我从小受飞利浦剃须刀的广告荼毒太深,每次看到菲利贝几乎都要脱口而出叫他飞利浦,好几次都是在心里纠结很久后才能别别扭扭地叫出来。每次跟菲利贝打招呼,几乎都能看到他嘴角浮现的那抹若有若无的笑意,也不知道到底是嘲弄还是觉得有趣。 讪讪的几次尝试后总觉得不得要领,我又实在不喜欢跟这种寡言的人讨教发音问题。某天早晨在厨房偶遇后,我含含糊糊地打了声招呼便光速遁了。回自己小隔间时刚巧旁边的同事也在,便本着好学的精神孜孜不倦地请教发音要领。几次琢磨之后,终于明白原来里面的p其实是发b的音。 同事见我已经掌握真谛,便自行打水去了,只剩下我站在隔间门口回味着:“菲-利-贝,菲-利-贝...” 然后华丽丽地,过道上走过一道身影,在我旁边准确地停了下来...竟然就是刚从厨房折返的菲利贝! 我当时的神情一定非常的窘迫,卡在“菲-利”这两个音节上,倒吸了一口冷气,才念出一个“贝”...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好几秒,慢镜头一样,菲利贝的嘴角慢慢地浮现出那抹熟悉的似笑非笑的神情。 我心中万千闪念,平常自诩脸皮厚到关键的时候尴尬到不行,嘴巴张开又合上没找到词解释刚才的诡异局面。然后,慢镜头结束,菲利贝还是那副淡定的神情,轻轻地说了声Hi,又继续迈着平稳的步伐往他的隔间走去。 可是...刚刚在厨房明明已经打过招呼了,现在这又是哪门子的Hi呀!这以后的几天,我只要看到菲利贝,都有点羞愧难当。好在他在单位的活动范围极小,又跟我不在一个组,只要不在他坐的区域晃荡平常也很少看到。 除了名字风波引发的那场尴尬外,菲利贝在我心中的形象,一直是男神一般的存在。那样干净的男子,那样安静的笑,在这样一个管着一群施工工人、随时都要在工地上骂娘来树立威信、连女人也大多能磨练得彪悍起来的工程单位,存在得有些不可思议。 跟我关系不错的几个同事中,菲利贝其实和如赫姐交情不错,跟大卫貌似也还可以,但跟交际花一样“处处留情”的乔伊反倒稍显清冷。乔伊后来对此一直号称是帅帅相斥,因为两人是分割市场的竞争关系。而我却认为像乔伊这样没几句正经的话痨,估计碰上一个半天不吭声的菲利贝会憋得难受。想找乔伊的克星,就应该是菲利贝这样帅酷型的。 话说乔伊如果知道我把菲利贝写在他前面,而且宣称菲利贝最帅时,肯定要不依不饶了。所以这篇文章一定不能被他看到,我已经能想象这人一边用翻译软读我的文字一边磨刀的情景了。 说回到菲利贝。 如果你们以为男神这一面就是他的全部,那你就错了,而且大错特错。我也是在菲利贝的身上,才深刻地认识到了闷骚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那是一次在跟同事们聊天的时候,如赫撒娇道:“没人谈恋爱,没人约会,好懊恼啊!!” 我突发奇想:“你不是跟菲利贝很要好吗?他不正单着吗?你们凑一对岂不是很好?” 如赫听了,只是笑着摇头。 大卫一副长者的姿态:“菲利贝呀,不是如赫妹子能把握的哟~” 我想着帅是帅了点,但菲利贝看着就一纯良青年啊,没有任何男/女朋友的迹象。 “Oh,no!!!难不成也是gay?!” 大卫听了哈哈大笑:“谁是gay他也不能是gay啊!美女们要伤心死了!” 旁边的乔伊悠悠地掏出了手机,翻到菲利贝的Facebook扔到了我面前。然后...我才发现,自己才是纯良的!完全被表象迷惑的无知少女! 最近的几条状态,基本就是: 今晚10:00在XX俱乐部做DJ啊,我的主场,兄弟们来捧场啊!!... 昨晚气氛high到爆,我很爽,你们爽到了没有?!一起摇滚起来吧!!!... 我没有音乐就不能活,你们呢?那就一起来吧!!!... 每条状态下面都是一堆看头像就美貌与性感并存的美女们的回复: 菲少做DJ啊,森森的开心啊! 一定会去捧场的呀,亲亲~ 你帅呆了,爱死你啦!! ... 再往下翻,出现照片了。夜店背景下,菲利贝还是穿着平常的格子衬衫,不过扣子少扣了几颗,斜斜的半遮半掩地露出肌肉。脖子上挂着大大的黑色耳机,棒球帽很随意地搭着头上,帽檐自然地歪向身体倾斜的一边。一手打着碟一手在键上,很明显的身体在照片拍下的那一刻还在随着音乐的律动狂热地摇摆着。 再往下翻,貌似是换了场地,菲利贝还是棒球帽耳机衬衫的装扮在打碟,旁边贴身站着几个妆容妖娆、身段玲珑有致、贴身的“战袍”都是布料少到不能再少的那种年轻女孩,手上握着啤酒瓶各种high翻的样子。 此刻我的眼神一定透露着各种不可置信:“这个...这个...狂野的DJ...真的是平时那个安静得有些冷酷,估计搁人堆里被踩到脚都不会吭一声的菲利贝??” 大卫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说:“啊哈,别相信你的眼睛,货真价实的的菲利贝!” “哼,他身边追他的女孩子可多了,什么样的性感尤物都有!”乔伊有些愤愤。 “妍,人家来上班这只是副业,晚上才是真正生活的开始!” 晴天一声霹雳,再也不敢随便相信自己的直觉了!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四章 爱整蛊人的乔伊 乔伊是个最在乎排名的人,本想用他来压轴,但如果让他知道这么多人将排在他前面肯定无法交差,还是先简单来介绍一下他的“恶行”吧! 约旦裔美国人,出生和成长都在美国。除了发色稍稍偏棕,长相基本与美国白人无异,所以幼年时常常混迹在白人小孩堆里,欺负其他国家移民来的孩子。干些让别人喝马桶里的水、把人锁在储物柜里这样的龌蹉事。电影电视里放美国中小学里欺负弱小者那些桥段,基本上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开这些坏小孩勾当外,幼年的乔伊也从来都是个不务正业的人,会花很多时间练习别人很不齿的小把戏。 有一天早上,乔伊献宝一样跑到我隔间的门口,说:“妍, 快,快,看这个!” 成功地吸引到我的注意力以后,站定在那里,左手伸在胸前,右手非常小心翼翼地拉左手的食指,然后...就这么华丽丽地,把左手的半截食指给拿走了。 我当时可震惊了:“乔,你的手指怎么了?还是它从来都是人造的?” 这时,坐在我旁边的史蒂芬听到响动也过来凑热闹,一眼就明白了乔伊的把戏,摆摆手不屑地说:“妍, 别被他的初中生把戏蒙骗了,这种手段可幼稚了!” 乔伊瞬间转头去跟史蒂芬杠上了:“哪幼稚了?你做得出来吗?” 说着还下巴指了指史蒂芬,做挑衅状。 史蒂芬只是不跟他一般见识:“这种需要费时费力去练习的雕虫小技,我这样的好好学生自然不会去学啦!你这也就骗骗妍这样的小女生!” 乔伊抓到新把柄:“哦,你的意思说妍是初中小女生喽?” 我见他们要吵起来了,赶紧说:“唉唉,要打一会休息的时间外面打去!现在先给我解个密吧,姐的好奇心不等人!” 史蒂芬抛下一句:“三岁小孩的把戏,看几遍就看出端倪来了!”走了。 乔伊朝走开的史蒂芬的背影吐了吐舌头,又开始了他的表演。 一遍,我还在震惊中,没看出来窍门;又一遍,有轻度近视又不喜欢带眼镜的我向表演方申请缩短观赏的距离;再一遍,在我的满腹疑惑的神情中终于破功的乔伊露出了破绽... 原来只是一个简单的障眼法,在右手靠近的瞬间,把左手的食指曲回来半截,然后把捏着的右手半截食指倒放在左手食指应该在的位置,然后把手慢慢拉开就可以了。当然所有的魔术都这样,解密出来觉得非常简单,但要真正实践出来让旁边的人相信,却需要很多背后的练习。 据说这是美国初高中生里面很流行的一个小把戏,虽然能无破绽表演的人不多,但在美国念过中等教育的人都知道。 乔伊上学那会自己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用这个蒙骗了不少小女生。前一天突然想到,自己又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下,竟然还能当年的七八成功力,便一大早来找部门唯一没有在美国念过初高中的我显摆来了。 当然我也实在是一位不错的观众,对一切没有看过的东西都心存好奇。又有点小近视,只要保持安全距离,那些小花样要瞒过去还是很简单的。所以后来乔伊偶尔想到上学那会玩过的把戏,都会拿来找我实验一番。 比如那次,乔伊就神神秘秘地跑来说:“妍, 我发现了,我们这个桌子的边是特殊材质的,你看我这么打过去,手一点都不痛。” 说话间手圈成一个拳头,狠狠地向桌沿敲下去,“咚”的一声闷响。我心一颤,光听声音就觉得疼。 “真不疼,你看!”乔伊把拳头抬得更高,砸下去的时候桌上的笔都弹起来了。他却还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要不你试试,真不疼。” 我谨慎地抬起拳头轻轻敲了下:“嗯,好像是不怎么疼!” 乔伊笑了,神神秘秘地说:“其实呀,跟角度也有点关系!你看,这样,这个角度砸下去,多大的力都不疼!” “真的吗?”我在旁边跟着比划着,也抬高手臂朝着桌子的边狠狠地砸下去,一声闷响之后便是我克制着的一声哀嚎! 史蒂芬感情是知道乔伊伎俩的,在旁边自己的座位上说:“乔, 你这次闯祸了吧?老老实实请妍吃午饭吧!” 旁边的我疼到呲牙咧嘴,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 乔伊也深知罪劣深重,见状赶紧说:“千万别哭啊,请你吃饭...请你吃冰激凌还不行吗?...要不再加一份蛋糕...去你最喜欢的店,一次吃个够,行不行?...” 乔伊每每犯事的时候总是特别好说话,你不回答他就一直蹦豆子一样的提供各种友善条件。像我们这些吃人家从来不嘴软的人,自然每次这种时候都要赚个满盆的。 后来在饭桌上大家七嘴八舌的说起,反正就是角度问题,最重要就是要懂得控制力度,手虽然是高高的抬起来,却是轻轻的砸下去,那声闷响其实是另一个手从下面敲桌子弄出来的。 我非常羞愧自己竟然栽在了这么简单的小把戏上,好在有一顿丰盛的免费午餐做补偿,也算弥补了心里和身体的双重伤痛。 整过我几次以后,乔伊越发不忌讳,我也是憋着劲不让自己被耍到。 又某一次,我在自己的隔间里啃苹果。乔伊的座位在我斜对面,自然能听到声音。但因为格子间的墙足有接近2米高,所以是完全看不到人的。 我一边专心啃着苹果一边翻阅着资料,好不怡然自得。 突然间“嗦”地一声,一个揉成一团的便贴纸不偏不正地落到了我的面前。 打开一看,正是乔伊歪歪扭扭的字迹:“呆子,吃个苹果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声,听着我都觉得饿了。” 我直慨叹乔伊的幼稚,大笔一挥,一个趾高气扬的“ Whatever (随便啦)”就随着纸条飞回去了,而且应该是不偏不正的砸中了乔伊。 只听那边“啊”的一声,随后是拆纸条,奋笔疾书,“嗦”的一声,纸条又飞回来了 -- 乔伊用他拙劣的画技努力地描绘了一个横眉冷对的脸出来。 我只是不理,随手把纸条扔进垃圾堆里继续若无其事地啃着苹果。 那边乔伊只是不依不饶,“嗦”,又一个纸条飞过来,写着:“那你吃吧,我们听着你吃!” 我还是不理。 不一会,“嗦”的又是一个,上面就是些日常琐事,显然是从隔间墙壁上随便扯下来的废弃的便利贴。 不一会,“嗦”,又是一个,还是同样的无内容的小废纸。 我终于赖不过他,抓起桌上切开的另半边苹果,去到他隔间门口说:“吖,我服了你啦!喏,看你可怜,分一半给你罢!” 这厮却不接,瘪瘪嘴说:“我不爱吃苹果。” 我奔溃:“不爱吃苹果那你眼馋什么?!” 乔伊眉开眼笑,很欠扁的样子说:“我只是突然觉得丢纸条蛮好玩的!” 真的让人超级无语,如果不是在单位使用暴力可能被辞退,甚至有上法庭的风险,真想冲过去恨揍他一顿!!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五章 来自圣女星系的如赫 在我来之前,如赫是部门唯一的年轻女生,当然这要排除 Lesbian 玛丽亚。玛丽亚因为未婚未嫁无伴侣理论上应当归属年轻女性范畴,不过她在批评我们的时候常常动不动就说“你们年轻人啊~”,那就暂时放在年轻女生之外吧。 话说玛丽亚也是部门的奇葩,后来与我关系要好,也曾被各路损友警告说:“小心哇,玛丽亚或许想掰弯你!”这个以后单独再表。 转念一想,要说唯一的话,也还得排除一直被大卫深恶痛绝的蝴蝶姐妹花,名字暂时不提也罢,约莫三十岁接近四十的样子,打扮时尚、穿着惹火,成天待在部门二老板的小玻璃房里笑得花枝乱颤,以后有机会再单独介绍一下。 回到正题,如赫原籍是伊朗人,约莫两三岁的时候随父母举家移民美国,芳龄三十又一,未婚。正统的中东人长相,因为美国的饮食习惯而体型略胖。偶尔会自怨自怜地说“唉,怎么都没有人约我呢”。但骨子里又是高贵冷艳派的,对夜店那些前来搭讪的萎缩美国小伙又总是提不起兴趣。 如赫是部门的超级甜心宝贝,对着谁都是礼貌有加。在部门常常各种隔空喊山般‘Yo,’sup?’‘Whatup,dude?’等等非正式的打招呼方式中,只有如赫每次都是经过你身边时才甜甜跟你说:‘How are you doing, sweetie?’(你好吗?亲爱的) 我刚进单位时就坐在如赫的隔壁,因着新人不能迟到要积极的理念支持着,通常比如赫要早到一点。每天她到单位放下挎包,第一件事情便会过来跟我问早安。 如赫的嗓音不像通常美国女生那样带着点散漫轻快,反到有点像压着嗓子,用喉咙的后半段说话的感觉。但奇怪的是没有让人感觉半点的不舒服,反倒是带动着你不自觉地想要细声细气地和她交谈。 直至后来,我跟部门其他人都混熟了,逐渐回归本性各种拉帮结派、称兄道弟以后,只有跟如赫在一起才总是柔声讲话,保持着小女生的各种小神情、小动作、时不时的拥抱一下表达激动之情。大卫每次经过我们两身边,便做出恶心得要吐了的样子,对我们表达了深深的鄙视之情。 不过后来吐着吐着习惯了,也对我这边跟如赫轻言细语着,转头对着他们突然一喊 ‘Hey, dude, about… blablabla(喂,伙计,那啥...啥啥啥)’之类的行径熟视无睹了。 跟所有年轻的小女生一样,如赫热衷于衣服、化妆品、包包各种消耗 money 但能带来美丽的东西,由此也常常能跟我保持着各种话题的谈资。 好吧,说到这样要特别申明一下,也许在国内对年龄的定义标尺下,三十一的未婚女生应该早已被定义成大龄剩女了,但在美国的大环境下加上单位多数群体保持着五十岁居高不下的背景中,这个年龄完全是归属小女生的范畴的。 如赫肌肤胜雪,眼眶深邃,尤其热爱浓浓的黑色双眼线,上下眼眶全部要涂满的那种,再加上刷得像两把小扇子一样的眼睫毛,眼光流转中总能带着点异域风情的顾盼生姿。而作为化妆界的小白的我,翻看职场信条后秉着“化妆是对别人的基本尊重”的理念才开始略施淡妆,自然常常受教于如赫对于各种化妆品的推荐了。 后来某次提到亚洲人普遍爱白皮肤大眼睛,谈至兴起,如赫直接拉着我进了单位的洗手间实践。几分钟后完工,我突然有种上下睫毛打架、一睁眼就能看到上睫毛投下的阴影的感觉。眼睛也大了不少,但也有点披个纱丽带个鼻环就能去跳印度舞的即视感。 当然最终让我放弃对大眼睛追求的,是那个下午,大卫看见我几次,都是走过去以后又转过来看,脸上带着莫可名状的诡异感。 乔伊见着了,只是嬉皮笑脸地说:“ Yan ,你看起来很不一样呢!”,倒也不置可否。 到最后,一贯号称毒舌的大卫似乎终于想通其中的诡异,对我说:“不管你在追赶什么新的潮流,还是放弃吧!” 我忽闪忽闪着大眼镜,无辜地问:“不好看吗?” 也许是因为怕触及了女生的底线,大卫也稍稍收敛了点:“也不差啦!”呃,通常这样说就是不怎么好看的意思。 “但是...就是看起来不怎么像你!”大卫继续勉为其难地说。 我终于憋不住笑:“哈哈哈,你不用那么着急,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然后我又绘声绘色地描绘了下午在洗手间自己有一秒钟没有认出镜子中的人,一时又成为大卫的笑料,立马转头去跟乔伊、史蒂芬一帮乌合之众宣传我的糗事去了。 隔天跟如赫说起此事,她忽闪忽闪着纯天然的大眼睛,很真心地说:“不会啊,我就觉得你那样打扮也很好看啊!” 不过鉴于如赫对着我们这帮人胡闹之人也从来没有腹诽之词,我和玛丽亚一直说如赫是属圣女星系的,纯净得世间只有美和善。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六章 三好青年史蒂芬 史蒂芬是跟我同一天入职的新员工。我俩的到来,在单位还是产生了非常大轰动的。 一则是单位有内部员工调动优先的政策,很久都没来过新人;二则是这个岗位原本空缺出来也是一段狗血的故事。 先前在岗的这位大爷,听说已经到了快退休的年龄,只是想再熬几年能拿到更好的福利。谁料他老人家竟然有好几次都上班时间睡着了,有一次还鼾声如雷,惊动了来部门开会的大领导们。加上之前工作不得力,总是不能按时完成项目,也实在让领导无法容忍,就被下岗了。跟在中国行情相似,在美国政府部门工作被解雇那是极极极少数的,基本等同于买彩票中奖的概率。 后来这位老先生也毫无悬念的把我们单位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的结果因为涉及利益问题我们无从得知,但在刚入职的那几个月,老板为了这件事情还是颇费周折的。以致后来每次老板的状态栏写着“法院”的时候,大卫总是会笑话我和史蒂芬说:“瞧,你们头又替你们打官司去了!”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们单位面试不提供住宿和机票,基本不产生财政支出,所以老板们往往是一轮没招到合意的人就再开一轮面试。这个职位来来回回面试了好几个月,大家都很期盼什么样的人才能满足老板的要求。 最最重要的是,原本只招一个人的岗位,因为同一期面试里出现了两个候选者老板都极想要,便硬生生地去别的办公室抢了一个名额来,把两个人同时招了进来。 对于我的加入,大卫偶尔提到就会揶揄我说:“你的优势就是你是个女生,而且是个‘可恶的’亚洲女生!我们单位除了如赫,A 啊,B 啊,C 啊,好久没来过年轻女生了!” 彼时我已经跟他混熟了,只是毫不介意他的评论:“你说这话,到底是嫉妒我的血统,还是赞叹我的美貌?!” 而对于史蒂芬,属“福尔摩斯星系”的大卫分析说:“虽然妍的姓和名首字母都在史蒂芬后面,工号却在他之前,所以史蒂芬就是那个让你们老板费尽周折抢来名额的人,可见不一般!” 史蒂芬的背景其实并没有像我面试遇到的欧洲先生那么炫目 -- 附近某大学的本科毕业生,科班出身,有过一些实习的经验,挺朴实的一美国小孩。 当然后来工作中自然认识到史蒂芬的各种优点:超级认真、扎实、沉得住气,且细心周到,非常好学。业务非常扎实,知识面也非常广泛,博古通今,在土生土长的美国小孩当中已经堪称奇迹。 因为在同一个组且又是同一天入职,前大半年我成天都跟史蒂芬混在一块,一起去跟老板汇报工作,一起吃午饭,一起出外勤去考察。 史蒂芬虽然年龄小,生活上也有点不拘小节,却是个挺贴心的人。我上班以后才开始独立开车,对开高速去遛弯更是把握不大,所以每次出外勤都是史蒂芬开车。当时他还借住在他妈家里,离公司有一个多小时车程,早上五六点就要起床上班,所以每次出外勤回来的路上都要轮流讲笑话才能止住瞌睡。 我曾经讲过逗笑过很多中国朋友的“非礼大灰狼的小白兔”,“买胡萝卜的小白兔”等,都让史蒂芬颇为费解。最让他还津津乐道,却是 《American Ascent (美国口音) 》上的一句话,我当成笑话讲给他听的。 我:会三种语言的人叫什么? 史: ‘Trilingual’ 我:会两种语言的呢? 史:‘Bilingual’ 我:那会一种语言的应该叫什么呢? 史:一种啊?Single-lingual ?!  one-lingual?!  … 史蒂芬努力的思考,还自己造出了几个颇有新意的词汇。当我把答案“美国人”告诉他的时候,他开怀大笑,并开始念叨着 ‘trilingual, bilingual, American’,念着念着又开始大笑。 后来史蒂芬也把这个笑话讲给他的朋友们听,却总觉得没我那天讲的神韵,于是把此“笑话”标榜为 “ Yan的经典”。 当然这个笑话之所以好笑,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当天我俩正在讨论中美本科教育体制的差异,刚好说到语言选修课。我告诉史蒂芬自己上学那会英语从初中开始就是必修课,中国大学的语言选修课大部分是日语、德语这样的语系,并不无得意的卖弄了几句日语。 其实我大学选修日语完全是去打酱油的,到现在已经只记得平假名、平假名那段唱词,所谓的日语都是平常看日本动漫学的那几句 -- “我回来了”,“你回来了”,“要去哪里啊”,而且发音肯定离标准差很远,但却唬得不会日语的史蒂芬一愣一愣的。 见起到达了预期的效果,我又不失时机的秀了几句韩语和泰语,让他直呼亚洲人的大脑结构肯定不一样,不光数学好,语言天分也这么强。 史蒂芬其实是中国和墨西哥后裔的混血,只可惜他爸妈都是第二代移民,已经不会说中文或西班牙语,所以到了史蒂芬这一辈,就完全只能靠英文交流了。 其实史蒂芬上中学时也随大流修过西班牙语,不过像所有傲娇的认为“英语会是将来全球的官方语言”的美国小青年一样,并没有多上心,到现在已经只记得 Hola (西班牙语“你好”)这一句了。因为他女朋友是意大利后裔,所以还学了一句 Ciao (意大利语“你好”),再加上后来跟大卫学的“Knee How Ma(你好吗)”,这就是史蒂芬会的所有外语。 据推断史蒂芬的外祖父是原籍广西桂林附近的移民,史蒂芬的中文发音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比起大卫那又是更高难度的挑战。我只能从依稀辨认出的一个貌似“广”的发音,及他关于坐竹筏游河的经历,勉强判断是桂林。 史蒂芬的大脑皮层底部似乎还残留着一点对这两个字的印象,当听到我说出“桂林”的时候,竟然非常笃定地认为这就是他去过的中国城市。 出生在桂林的史蒂芬的外祖父,年轻时就去了洛杉矶。在二十快三十岁的时候突然回家乡,然后娶了一个素未谋面、完全不会讲英语的女子,也就是史蒂芬的外祖母为妻,并成功的将其带到美国生活至今。外祖母自从嫁到美国以后,只回去为数不多的几次,其中一次便是带着史蒂芬的妈妈、年幼的史蒂芬和他弟弟。 史蒂芬应该很爱他的外祖母,却对中国的传统婚嫁非常不解。当他听说现在也有些的中国留学生仍然像他外祖父这样通过相亲认识身处国内的女孩,并短时间就结婚共赴美国时,非常错愕。 我便从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讲起,再讲到现代中国传统遏制早恋的种种做法,以及亚裔女留学生在美的受欢迎程度导致的未婚中国男女青年比例失调,分析了这种情况存在的必然性,当然也小小地控诉了一下这种不合理性,讲了几个身边发生的狗血小故事。史蒂芬一边摇头一边各种不可思议,直呼这些人都是被 ‘brain wash’ (洗脑)了。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七章 坑爹的毕业旅行 为了介绍下一位重量级的人物登场,还是先讲讲我的毕业旅行故事吧。 前面提到我在接受工作的时候其实还没有毕业,但好在入职日期定在九月中旬,也还有一段时间可以将学校的工作收尾。当时的计划是:暑假选一门课把学分修满,同时完成毕业论文的实验部分,然后花两个星期时间去毕业旅行,再轻轻松松地去工作,可谓完美! 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 接受 offer不到一周,我便接到头儿的电话让提前入职。理由是过个几天就是州政府新的财政年度,因为美国整体经济形势不好,职位到了下一个财政年度不一定能保住,还是尽快到岗,以免局势有变。 我并不怎么关心美国政治,对政府的运行方式并不是特别熟悉,对财政年度为什么是从年中开始的也颇为不解。不过既然煮熟的鸭子都有飞掉的可能,赶紧把握机会才是关键。 于是轻松明快的背景音乐骤然变成了雄浑激越的斗牛舞曲,先去留学生办公室办好各种毕业和实习的相关手续,和导师商讨毕业论文的计划, 完成课程最后的材料...所有事情全部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 因为匆忙,没有时间整理行李托运,不能预先找房子、买车子,也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投奔,我和某人一咬牙就决定买辆车自己开过去,一路上欣赏一下风景,说不定可以绕个小弯去大峡谷看一眼,也就算毕业旅行了。 没有机会去伤感别离,甚至很多朋友都没来得及告别,就这么匆匆忙忙地启程奔赴这个陌生的西部城市。 现在想来我也佩服我们当年的无所畏惧 -- 当时车技极差,也没有多少积蓄,本着用第一辆车练手的精神买了辆九十年代的小车,一点火响得跟拖拉机似的。而且匆忙中也似乎忘了这种年久失修的小破车,其实并不适合长途跋涉,这一点在我和某人出城后就发现了。 美国中西部和南部一样,除了城镇外大部分都是沙漠。盛夏正午猛烈的阳光照着,足有三四十摄氏度。某人出发前特地做了攻略,说暑天长距离行车不建议开空调,因为会导致发动机负荷过重。 难以想象的是,大热天在高速公路上跑,偶尔打开五分钟的空调便是极大的奢侈,大部分时间只能靠加油站买来的袋装冰散热,这三天两夜的行程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一种毅力才能够坚持下来。 某人后来评价说我其实是个潜能无限的人,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激发小宇宙的爆发,也只有在环境优越的时候偶尔娇弱,在艰苦的条件下却常常有别人无法想象的韧劲。 最好的例子便是我的车技,原本极其抗拒开车的我,在某人累到要倒下的时候,毅然地坐到驾驶位,从原本开四十迈都会胆颤到七八十迈也镇定自若的转变似乎只是一个华丽的转身。 当几次成功的超车被某人赞赏之后,我甚至开始相信所有的困难都不过是自己心里的一道障碍,跨过去了便是坦途。 然而好景不长,当某人逐渐放松下紧张的神经,把座椅调整到舒服的角度,打开收音机, 正打算展望一下美好未来唏嘘一下昨日时光的时候,车头冒起了一股黑烟,温度指示计飙升到了最顶端。 某人的神经又一次高度紧绷,赶紧指挥将车子停在了路肩上。因为车子的后尾箱和后座上满满的全是我无法抛弃的家什,又加上我一时得意速度不小心开到了 100 迈,这么孱弱的车子自然是无法负荷。 某人很谨慎,虽然是头顶太阳暴晒着,脚底滚烫的路面炙烤着,却还是先在网上搜索了一番。几经对比,断定车子是发动机过热,只有等其冷却了再做处理。 那天应该是周六,我们还有一天多的路程要赶。周一是新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一定要在周一办好所有入职手续。 当时脑子里各种闪念,甚至计划如果车子状态不好,我就独自拦车去下一个城市的机场,搭乘最早的航班飞过去,某人等车修好以后再慢慢开过来。或者如果车修不好了,就直接把车卖了,去 U-Haul 租个车把东西拉过去。虽然曲折,心情却也没有多沮丧,只是在努力思考解决的办法。 神奇的是荒芜的大戈壁上,不远处就有一家汽车修理店,我们按照网上的指示做过简单的处理以后,重新发动车子,慢慢地挪了过去。 专业的诊断和某人的结论是一致的 – 水箱散热性能差导致发动机过热。 修车师傅还好心的告诉我们:“这种时候如果马上打开水箱的盖子的话,里面沸腾的水是会直接冲着脸喷出来,这种情况不毁容也要烫个重伤。” 我顿时后背升起阵阵寒意! 因为太偏僻,要更换部件的话要等到几天以后才能到货,师傅们替我们把水箱仔细地清洗了几遍,第一次置换出来的水竟像泥浆,让站在一旁观看的我们直汗颜。当听闻我们是从南部某州开过来的时候,师傅们竟然不约而同是一种年轻人不知者无畏的慨叹。 在修车师傅们的各种叮嘱声中,我们又上路了。傍晚逐渐凉爽下来的空气,又给了奔忙中的两人信心,毅然放弃了去隔壁大城市修车的计划,直接朝着目标“奔”了过去。 之所以要给“奔”打上引号,是因为为了不让发动机奔溃,我们行驶速度一直保持在六十迈(约90千米/小时)左右,要说奔实在有点牵强人意。 在四野广阔无人的大马路上,要保持六十迈的速度确实需要很大的定力。旁边的车一辆接一辆的超过了,连超长的集装箱货车也将我们远远地甩在后面,某人却悠然地哼着小曲,毫不在意。为了给发动机散热,某人还会不时地把空调拧到到热风档,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吼着:“让热浪来得更猛烈些吧!” 为避开暑热,当天我们赶路到很晚,也由此学到了黑夜驾车的一项礼仪。城市之间的路上大多没有路灯,大家大多会开着远光灯行驶。但遇到有车过来时,对面的车总是会及时地关掉远光灯,我们也养成了遇到驳车关远光灯的习惯。 这里插播一个小故事,某年回国探亲,从省城开长途回家。下高速后在一条乡间的小路上,对面开过来一辆摩托车,他出现在视野里时我习惯性地把远光灯关了,没想到他见我关灯,也礼貌地把大灯关了。我瞬间乐翻了,大哥,没灯,你还开什么车啊。 后来一天的行程,我和某人半夜就爬起来赶路,中午找了个地消暑补觉,下午又是一路奔忙,终于在深夜抵达了目的地...的一家旅馆。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八章 Z小姐的“某人” 何加凯是我当时的男朋友,准确一点来说,是新鲜出炉的未婚夫。之所以前面一直以某人称呼,是觉得在正式介绍,人物丰满前,还是以火柴人“某人”出现比较好。 我和男友是当时华人圈里少数不多没有英文名字的中国人。对我来说,Yan 的发音和拼写本来就简单,倒比写个英文名再打个括号注解来得方便。 而何加凯却曾在英文名字颇费过一番心思 -- 先是有圈内好友赠名 Jack,虽然发言相近,叫出来却总觉得没自信。后来又改做 Jason, 用过一段时间时自我介绍时又觉得不是自己。后来由我灵机一动改成  JK, 轻快好记,也缓解了美国友人无法念完整名字的尴尬,便这么流传了下来。 当然我手机上存储的名字后来也一直是Jason, 只因为语音识别系统对英文名更敏感一点,语音呼叫的时候才方便。到后来 iphone 上的 sari 也是,我在通讯录里设置好何加凯的电话,然后试图在语音系统里设置人物关系以便以后调用方便时,系统竟然抛出一句英文:“谁?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人,请确认您与这个人的关系。” 当然这个 recognize 也可以翻译成“无法识别这个名字”,但是每每说起,总被大卫他们笑话说:“哎呀,Yan 和 JK 是ISO系统都无法识别的关系哪!” 一时成为笑柄。 何加凯是个不畏艰辛、积极进取的好青年,非常有主见,从前面的搬家之旅可见一斑。 在美国的第一年,何加凯坚持着与室友搭伙下厨房的优良传统,一时成为中国留学生界享誉盛名的大厨。当年一帮朋友聚会经常搞 potluck,就是每个人带一个菜去一个人家里吃饭的那种聚会,何加凯的菜总是被翘首期盼、夹道欢迎,然后哄抢一空。 其实何加凯在中国的家里,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伙,所以当他绘声绘色地向留着中国准备申请的我描绘自己的厨艺时,我还是非常期待的。有人说过现代社会,要想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得先抓住女人的胃,这一点用在作为资深吃货的我身上绝对管用。 总之,我就由着美食的诱惑,放弃其它几个好学校的 offer,奔着何加凯所在的休城一个小学校去了。 此时的何加凯可谓春风得意,用三寸不烂之舌骗得女友投奔而来。凭借踢足球得来的信息成功的拿到了隔壁一个好学校的全奖,学费全免,奖金优厚。可谓情场战场双丰收! 为了迎接女友的到来,还率先地考到了驾照,买了同届学生里面的第一辆车。成为多少或预转校、或预找女友、或预买车蠢蠢欲动者们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不过好景只持续了不到两年,跟所有一个读研一个读博的情侣一样,短暂的相聚后立马意味着更长时间的别离。 其实拿到工作 offer 的时候,我并没有马上同意。首先可能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太容易,有点被“馅饼”砸晕了头、不明白状况的感觉。而且跟所有不知足的人一样,不免心下思量:“找工作其实是不是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啊!下一个机会是不是更好?” 当然还有一个不愿意说出口的原因就是对异地恋没有信心。德州和加州之间不仅隔着1500英里的距离,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差。试想一下,一个人已经睡下了,另一个人的夜才刚刚开始。生活方式朋友圈也会越来越不一样,感觉就像走进了北美华人网上的那些分手故事的怪圈。 但在这种重大事情的决断上,何加凯似乎永远是冷静的,什么耳鬓厮磨、儿女情长在这么冷峻的形势下竟然又变成了可以暂时割舍的东西。最后还冷静地甩出一句:“这种撞大运的事情不会再出现第二次了!”让我安心的接受了offer。 当我即将远赴加州工作的消息传出去以后,一直将何加凯与 Z 小姐的恋情视为未来努力方向的 Xiang Hu  等人纷纷表达了极度的担忧之情,何加凯却毫不在意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幕幕!” 当然何加凯虽然在追随者们面前表现得异常冷静,私底下一个人肯定还是有过很多思量的,赶在我启程赴加州前求婚便是最好的证据。 何加凯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在我人生转折的阶段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说起来他总是颇为得意,并号称因为他的保护,我是周围留学生朋友里面唯一没有吃过苦的,还言之凿凿地提出论据:“你在美国这些年,一次地板都没有睡过,一次公交车也没坐过吧?” 来美的留学生们,除了少数有亲友投奔或者父母豪掷千金买房的人,大部分是联系师兄师姐或者是教会的人接机,并且在人家家里借住,直到找到自己的房子搬进去。 先不说在人家家里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不管是沙发还是床都是感恩戴德的接受的。乃至找到自己的房子,一般也要等到朋友有空的时候,才能去买个床垫买点简单的家具,所以睡地板几乎是所有留美学生们的第一个洗礼。 而对于地处天气炎热出了名的休城留学生们,在买车前大多还有一部其他州的同学不会明白的辛酸史。美国的大部分小城市公交系统并不发达,家如果住在稍微偏僻一点的小区的话,每班车的间隔会有半小时之久,错过了一班车基本上课就会迟到。 后来大家纷纷改骑自行车,二十来分钟的路,总能骑到一身的汗。而且怕热的老美通常室内温度都开到极低,到学校后总是一秒钟从酷暑到寒冬,身体要哆嗦好一阵才能适应过来。 感冒过一次后何加凯总是记着多带一件衣服,到学校后马上去洗水间擦干换好干净的衣服。但这也抵不住休城的暴雨,海滨城市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有时骑车在路上大雨说下就下起来了,只能拿出雨衣迅速装备好,一路骑到家还是会变成落汤鸡。 这些都是后来何加凯自己说的,事实上我不会骑自行车,什么暴雨中骑行这种事情也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上班后也一直因为不会骑车被大卫、乔伊他们笑话:“妍,你既不会骑自行车也不喝茶,怎么能称自己是中国人呢!冒牌的吧?” 因为在他们眼里,中国就是电影里放的,没事沏壶茶在树荫里下棋,街上到处是人骑着自行车的地方。 说到美国南部,这里插播一个笑话。 何加凯是足球爱好者,到休城后迅速地找到组织,跟一帮中年大叔和楞青组成的大年龄梯度团队踢得火热。虽然足球在美国不是特别流行(这里指 soccer 而不是 football),在休城却有很多跟何加凯他们一样的民间队伍,跟正规俱乐部球赛一样,每年还有晋级和保级之争。而在美国南部的这项联赛,在中国人中就简称“美南杯”。 第一次何加凯告诉我他要去参加“美南杯”时,我顿时各种心心眼,美“男”杯啊,是不是参加的都是美男子?还是拿了第一就颁个‘美男’称号?帅哥是不是特别多? 何加凯无语奔溃,只好把联赛的英文说了一遍才止住我的各种浮想联翩。 其实不光我,后来好几个女生朋友初次听到这个词时都是类似反应。有些还不容解释的机会就去各种宣传开来,让何加凯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应该为能参加“美男杯”高兴呢,还是应该为身边女生的想象力而汗颜 …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九章 刚上班那点事 周一,加州,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 经过一路奔波的我,从宾馆的床上醒来时多少有些犯迷糊,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好一会缓过劲来,才意识到这是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上班日。 赶到单位时,老板已经在楼下等着了,简单地寒暄了几句,便直接把我带到顶层的人力办手续。 说实话当时人力文件颇让从未用心背过英文单词的我有些头大,应该是像中国的正式合同或法律文件一样,用一些平时不大用得到的词。也不知道在签了多少张卖身契,填了多少张表以后,终于摆脱了随时被人剥夺入职资格的担心,完成了这项复杂的程序。 和其他单位一样,入职的第一天大抵都是没有多少工作的。我和同一天入职的史蒂芬,先是被拉着在整个部门展示了一下,礼貌地和同事们挨个握手寒暄,然后就被安排在座位上读《新员工手册》。 整个下午,不时有之前介绍时不在办公室的同事过来打招呼,也有别的部门闻风赶过来的,更有热心的人试图把所有跟中国或者亚洲相关的人介绍给我。 “告诉你哇,十一楼项目管理部有个很强的叫XX的女人,也是中国后裔,应该还会讲中文。” “九楼设计部有个名叫XX的人,他老婆是中国人,他好像会讲一点中文,他坐在东边第X排的第X位。” “我们楼层西边的XX部有个亚洲妹子,忘记叫什么名字了,你去他们组的状态栏上看看名一眼就能认出来是个亚洲名字的那个,你们可以去交流一下,她的国家离中国应该挺近的。” … 一贯自诩脑子比较好使的我,也明显感觉有点“内存不足”。本来努力地试图记住同事们的名字就已经够困难,而且我方向感一下很差,早就迷失在大家各种东南西北的指示里。 老板似乎对我门前的“车水马龙”并不介意,笑笑的眼神中竟还能看出来一丝赞赏之意。后来聊天才知道,老板有三个孩子,最小的一个跟我年龄相仿,今年也刚好毕业工作,老板看着我,竟然有种透过我在看自家小孩的感觉。 事后想来,要透过一个典型的亚洲女孩看到一个纯种的美国白人男生,是需要多么丰富的想象力啊?! 但是这话在当时的我听来却只有感动,所以熟悉以后,虽然常听到对老板的种种诟病,但我仍然固执地觉得他是一个好人。 因为是从外州搬家过来的,住在哪里自然也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刚上班那几天,一群人得知我还住在市中心的旅馆里,而且就在单位大楼所在的街区时,大多极度惊愕并且流露出了担忧之意。 “市中心什么的最住不得了,赶紧找房子搬出去吧!” “没有带多少现金在身上吧?千万别露财啊!” “晚上什么人敲门都别开门,就算旅店的工作人员也不能开!” “那下班你是怎么回去旅馆的?走回去的呀?那身上备着十几、二十美金吧,有人要就给,别跟人蛮干啊!” “有男朋友一起啊,两个人也不够安全。晚上千万别出门,碰上毒品交易、黑帮火拼什么的就完了。” ... 更有甚者,竟然很淡定的问:“你们有枪吗?有枪才会安全点。” 不禁让原本心态平和的我各种毛骨悚然,毅然地放弃了在离单位近一点的地方独居的念头,给全力寻找房子的何加凯定下几条军令状: 一、必须有室友; 二、必须离开单位10英里以外; 三、本周内必须找到房子搬进去。 跟所有其他同事一样,老板也对我住在离单位不远的小旅馆里表达了担心之情,并自荐如果找房子需要帮助可以找他,因为他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周边的几个城市的情况都非常了解。 于是联系看房之前,我先拿了几个房子的信息让老板帮忙评估一下。他担心我不甚明白方位,特地去打了张地图来,在上面将我的备选房子按照街区的安全情况排了个序。仿佛是恨不得我马上能搬出市中心一般,把地图给我的同时就悄悄跟我地说:“你先下班吧,找房子紧急!” 彼时离大家通常的下班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我就在史蒂芬幽怨的小眼神中欢欣鼓舞地奔回旅馆去了。 立刻按照老板推荐的顺序去联系看房,怎奈时间不凑巧,1号和2号都要等第二天才有空,好在3号爽快地答应了。 挂完电话,我和何加凯火速开着车直奔目的地而去。到了门口打电话,一个胖墩墩的黑人MM不一会就出现了,得知我是中国人后,立马用中文说:“你好吗?我的名字叫罗拉。” 我也改用中文攀谈起来:“你是哪里人?竟然会说中文?!” 黑人MM立刻摆摆手,爽朗地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就只会说刚才那两句。以后恐怕我们还是得用英文交流。不过如果你愿意教我的话,我倒是很愿意学。” 我自然满口答应,心底里也认定了这个黑人MM的性格和自己倒颇合得来。 公寓坐落在一个长长的四合院房子里面,非常简单的设计,中间是花园,两端是停车区。两室一厅两卫的户型,卧室分布在客厅的两侧,保证了各自的独立性和私密性。 黑人MM热情的介绍:“我基本不用厨房的,所以厨房完全属于你。客厅家私都是我的,你如果喜欢的话也可以随便用。” 黑人MM完全是自来熟的性格,言语间仿佛已经完全把我当成了未来的室友。介绍完房间后,又自顾自的说开了。 “我就是旁边学校的学生,我还在高中当代课老师,平常也比较忙,不会在家里开party什么的,基本都不会带人回来的。” “这里我已经住了好几年了,之前的室友和我一起住了几年,相互很融洽的呀。她刚毕业找到工作走了,我才需要一个新室友。” “我这里的学业还有几年,也不会突然搬走换其他人来住,很稳定的。” “这个街区是本市相对安全的地方啦,只要别晚上一个人出门就好了。当然不论在多安全的社区,晚上出门晃悠都要小心。” “我常常去做义工啊,不知道你对做义工有没有兴趣啊?有啊,那以后跟我一起去试试啊。” “超市就在马路对面,回家路上顺便去买个菜什么的挺方便的。加油站就在隔壁街区,加油洗车什么都特方便。” ... 整个过程中,何加凯和我就需要简单附和一下,回答几个小问题,黑人MM就像蹦豆子一样把公寓、社区、周边还有她自己的情况介绍了遍,恨不得拿出自己的学生照和驾照来证明自己的纯良。 我对黑人MM还是颇有好感的,但想着还有1号和2号没有看,便告辞了出来,友善的表达了谢意,也委婉地传达了需要看了其他房子以后再做决定的意思。 黑人MM还是一副很和气的样子:“好啊好啊,我等你答复啊!不过我真的希望你过来住,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呀~~我们做室友一定很有趣!” 一时没有办法适应这么突如其来热情的我,只是礼貌地说:“我也觉得这里不错,我会优先考虑的。” 看着后视镜里一直站在原地挥手的黑人MM,何加凯终于开口了:“这个人看着还挺靠谱的,房子各方面条件也不错,方便,安保措施也不错,要不就选这家得了。” “可是,才看了一家就决定,不会太草率了。” “你工作不也是第一个就中了吗?不一定要找最好的,最适合就可以了。”在关键的时候,何加凯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合适就好! 我觉得这种生活态度也不错,当晚就打电话给1号2号取消了第二天的看房之约,然后又打电话给黑人MM,确定第二天就入住,跟旅店的老板确定退房。 我在加州的第一个住所,就这么愉快地选定了! 第二天照常去上班,向关怀备至的同事们通报了自己找到房子的喜讯,又接收到各界人士新一轮的关照。 “为啥还是贝拉蒂洛呀?哎呀,跟你说贝拉蒂洛不好,旁边的瑞微赛和高蒂才是比较好的选择。” “哦,在贝拉蒂洛的垦度社区啊?那还好,基本上是这个城市唯一可以接受的街区了。” “在垦度也别放松警惕啊,整个贝拉蒂洛都有挺多流浪汉。当然很多是无害的,但也要当心啊。” “垦度呀,你可以走local(地面街道)也可走高速啊,时间都差不多,上下班高峰走local可能还要更快点。” ... 好不容易等围着门口的同事们都散去了,我才得以去跟老板问好,并且汇报房子及室友的情况。跟其他同事一样,老板对各种安全防范意识又进行了一番细致的讲解。还挖出自己二十年多前在附近社区住过的历史,告诉我:“你如果从住的地方往前走几百米,从右边一条小路拐进去,那个叫XXX的小区就是我之前住过的地方。” 跟老板表达了感激之情,又按照指示去人力跟新了地址,算是正式在加州落脚了。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第十章 两个吃货的盛宴 相比起看房时候的热情和轻度话痨倾向,室友罗拉在我搬进来的前几天一直显得有些安静。先不说早上难得碰到,晚上也基本上在学校或者实验室渡过。偶尔睡前碰到她回来了,也只有机会简单的攀谈一下:“今天过得怎么样?”“刚住进来感觉怎么样啊?”“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之类。 直到后来何加凯“班师回朝”,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罗拉才又开始了晚上宅在家里的日子。原来前几天罗拉是想何加凯和我接下去会分开这么远挺辛苦的,所以想尽量二人留一些私人空间,让我瞬间觉得这个室友算是选对了。 后来相处下来证明,罗拉确实是像她第一次见面表现出来的样子,很轻快很活泼也很友善。 不过后来闲聊时罗拉也说:“看房那天,我其实真的挺紧张的!你知道吗?我之前在 craglist上发了好几次广告了,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独自一个人支付整套房子的房租非常吃力,所以我是真心、真心地希望能早点找到室友的!” 据说在我打电话说要来、到抵达公寓的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在苦苦思索这个公寓的优点和自己可能的作为一个合格室友的特质,简直比准备任何一场面试都要紧张。 “当你打电话给我说要来住的时候,我简直觉得你就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啊!我的祷告终于灵验了!” 罗拉有非常坚定的宗教信仰,刚开始在一起生活的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她总会说:“Yan,我会为你祈祷的。” 因为很多其他信教的朋友都这么说,我也没多留意。后来才知道, 罗拉那叫一个真的祷告,而且在祷告期间还会禁食,禁食时间的长短就由祈求事项的重要程度决定。 其实罗拉并不是我刚开始以为的 native American (非移民美国人),而是在十几岁的时候依靠家里小姨的关系从尼日利亚移民到美国。不过言行举止体态都已经成长为一枚不折不扣的美国黑人女子,只是又多了些谦和与真诚,那也许就是她的 Nigeria side (尼日利亚那一面)。 当然罗拉的尼日利亚特质,体现得最淋漓尽致的就是她的名字。我一直只当她叫 罗拉, 某次看到她的驾照才发现她的名字非常复杂,名、中间名、和姓都是好几十个字母。 原来,所有尼日利亚的人名,包括名、姓、还有中间名,都是完整的句子。比如罗拉的全名,意思就是“感谢神赐予我财富”,而她哥哥的名字,就是“感谢神能让我给家庭带来幸福”的意思,似乎都跟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系。所以,在尼日利亚要表达一个人的全名的话,就是要说三个歌颂的句子! 在我的请求下,罗拉完整地念了几遍自己的名字,也被它的复杂性逗乐了,两人不免一阵乐呵。 罗拉是个典型的吃货,但我搬进来之前基本不下厨房,吃的都是那种外带的快餐、汉堡、批萨等。自从某次周末,我邀请了顺着香味凑到厨房来探个究竟的罗拉共进晚餐之后,她对我的景仰之情就如滔滔江水般绵延不绝了。 我也是爱热闹的人,特别是周末做大餐的时候总是要邀请罗拉一起享用。罗拉对美食非常热衷,尤其热爱着我做的一切肉类。她总是会一边吃一边说:“我完全撑到了,我觉得我已经达到胃的极限了。”  但到最后如果还有剩的话,她又会说:“你不建议我把这个都吃掉吧?”得到同意后就会就着米饭把所有的菜都吃光。 吃完以后铁定会说:“唉,吃太饱的时候,我的大脑总是不能思考,我还是先去睡一觉再起来学习!”然后半夜再爬起来宵夜一顿或者几顿,再通宵学习。 吃了我两次饭之后,某天下班回家,我发现罗拉竟然开始在厨房忙活,还乐滋滋地说:“今天我请你吃尼日利亚最传统的美食!” 罗拉当天就只做了一个菜,但非常大一锅,里面有大块大块的牛肉和很多整只的鸡腿,却也出其意料的美味,直撑到两人都肚子浑圆,半瘫在凳子上不能动弹。 我当时冒出一个想法:“今天总算深刻的理会了大快朵颐这个成语!” 不过罗拉对我的肉菜有执念,总是嚷嚷着要学。终于有一次全程观摩了我做饭以后,罗拉得出一结论:“你放的很多调料我都没有接触过!” 于是改天罗拉再做鸡腿的时候,也学着把肉剁成了小块,并且大胆的尝试了一下中国的八角。结果从此严重地爱上了这种被她称做 star thing (星型物)的东西,一个星期以后,我的一包八角调料就用完了! 对于我的其它调料,豆瓣酱、辣椒酱啊,罗拉也表达了强烈的兴趣。某天下班回家,罗拉正在家里尝试着做鱼,我还没到家门口就闻到很香,当然吃到那个鱼以后就觉得更香了。 在我把她大大地夸赞了一番以后,罗拉乐呵呵地说:“知道我的秘密武器是什么吗?我把冰箱里你的四五瓶红色调料,每个都尝试着放了一点。是因为你的调料,所以才这么美味!” 经过一段时间的美食“洗礼”,等罗拉结束医科学校的预考放松下来后,突然意识到自己由于最近狂吃增肥不少 -- 拿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印象中我一直是 skinny 的,考完一照镜子发现竟然完全胖得不成样子!” 关于罗拉自己以前很 skinny, 要坚持健身减到 skinny 的宣言,我是持保留态度的。其实翻成中文就很形象,要瘦到皮包骨,在美国本来就不可能,再加上罗拉肯定又管不住那张吃货的嘴,坚持锻炼重量不直线上升就应该很有成就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