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故事开始   东北一望无际,茫茫无垠的原始森林,是一个神秘的世界,也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它的神秘,源于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野兽,飞禽,山洞,暗河;源于那些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灵的独特生存方式。   它的黑暗,则源于这里远离尘世,甚至远离社会的制度和法律,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这里被演绎得淋漓尽致。它的黑暗,源于它的残酷和无情,源于生存于其中的万物生灵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   以退伍特种兵冷远山为首的这只队伍,个个身怀绝技,为了自己的生存,也为了自己的理想,开始踏上了征服黑森林的凶险旅途。他们与金匪斗智斗勇、历尽磨难和艰险;他们与神秘的“老山狗”合作,拼死保卫属于黑森林的宝藏。   好了,不同于盗墓,但也许比盗墓更真实;不同于藏地,但也许比藏地更神秘,“黑森林”冒险已经开始了…… 第一卷 第一章:酒楼战金匪(一) 一九四六年春天,黑森林黑风镇。 坐在“客来香”酒楼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我竟然感觉有些不适应这种悠闲。其实也不奇怪,在部队特务连扛了六年枪,天天刀口上舔血,炮口下偷生,什么时候这么悠闲自在过?现在好了,终于脱下戎装,回到了我魂牵梦萦的黑森林,回到了黑森林的白山黑水之间。 “客来香”是家挂四个幌子的酒楼,也是黑风镇上唯一一家敢挂出四个幌子的酒楼。你可别小看了挂在酒楼门口的这些幌子,它的多少,代表着酒楼的档次高低。四个幌子代表什么?那就是一句话,要啥有啥,想吃啥给你上啥。从红烧熊掌到人参虎骨汤,从鹿珍到雕舌,任你点就是了。 当然了,既然敢挂出四个幌子,那就得有四个幌子的价钱,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两块大洋一个菜,一桌子菜就得十几个大洋,岂是一般人敢吃的? “爷,您的酒菜上来了。”饭馆活计的话,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 四个幌子的酒店,菜做得果然不一般。红烧狍子肉一端上来就香味扑鼻,让人食欲倍增。榛蘑炖野鸡更是当地的一道名菜,榛蘑的清香配上野鸡肉的浓香,令人胃口大开。而泥烧山雀是把大山雀掏空内脏后用黑森林特产的一种泥整个包裹起来放在炉子里烧,所烧的还必须是黑森林里的一种结浆果的木材,这样烧出来的山雀,才有一种特别的果香味。等烧好以后,把外边已经烧红的泥轻轻摔掉,剩下的就是肥而不腻的山雀肉了。 我倒了一碗高粱红,就着桌上的三道菜,自斟自饮起来,好不痛快。在部队一直都是粗茶淡饭,猛然吃到这么美味的菜肴,喝到这么香甜的美酒,真让人有种不枉此生,豪气顿生的感觉。 我正在楼上边吃边喝,听见楼下有人在大声呵斥着谁。 扭头朝楼下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站了一位二十多岁,身材魁梧的少年。身上破旧的衣衫遮掩不住他身体的健壮,脸上的憔悴,也难掩其眼神出透露出的坚定和倔强。 饭馆活计呵斥的,正是这位少年。活计鄙夷地看着少年说:“要饭竟然要到‘客来香’来了,你没看看我们门前是几个幌子?你还真是有眼无珠啊。快走快走,真想要饭,去那些挂一个幌子的地方看看,也许有你能吃的东西。” 少年转过脸,狠狠地盯了伙计一眼,回了一句:“狗眼看人低。”然后转身就走。 伙计见少年竟敢骂自己,边骂边把拳头举了起来:“你个小狼崽子,竟然敢骂我,看我今天不揍死你去喂狼。” 可他拳头还没落下,就被少年用手抓住了腕子,疼得呲牙裂嘴。一边其他围观的伙计看了,嬉笑着起哄。 不知道为何,我对这位少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我站起身,对门口的伙计们说:“来者都是客,你们掌柜的是怎么教你们的?” 我看着少年说:“小兄弟,你过我这边吃吧,我这里菜多,一个人也吃不了。” 伙计看我一脸怒容,不敢再造次,悻悻地站到了一边。 少年松开捏饭馆活计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上来了。 到了桌前,我给他拉过一张凳子,他说了声“谢谢大哥”,就坐了下来。 看来真是饿坏了,我帮他要了馒头,被他几口就吃了下去,桌上的菜也被他一扫而空。 我又帮他倒了一碗酒,他还没有来得及喝,就听见远处传来轰轰隆隆的声音,连脚下的地板都被震得打颤。我从窗户往外一看,尘土飞扬中,一队人马疾驰而来,个个背着长枪,挎着盒子,有的腰里还别着利斧和砍刀,肩上缠着一卷绳子,人喊马叫,眼看着就到了饭馆门前。 从他们的衣着打扮来看,今天八成是遇上匪了。黑森林几百年来就一直出没着各种匪帮,遇到匪并不奇怪。这些匪帮,按照各自行事和敛财方式不同,又分为金匪、木匪、土匪等等。 顾名思义,金匪就是专门打劫淘金人,靠剥削淘金者为生的匪帮;而木匪的掠夺对象则是在黑森林里以伐木、放木排为生的木帮。人们常说的土匪,则主要依靠拦路抢劫,绑架勒索等手段谋生。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黑森林里的土匪也发生了转变,一部分不甘外人欺辱的土匪走上了抗日救亡的道路,纷纷加入抗联,成为活跃在东北原始森林里的重要抗日力量,曾经让日本侵略者头疼不已。 而另外一部分,则仍旧靠打家劫舍为业,甚至是趁着国难当头,沦为日本人的帮凶,成了汉奸队伍。这类土匪往往胆大妄为,有些时候连国军的抗日物资,枪支弹药,粮食药品也敢抢劫。 我带兵的时候,只要碰到这类土匪,是从来不会对他们手软留情的,只要犯在我的手里,就坚决灭了他们。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抗联队伍不是被转为正式编制的部队,就是被就地解散,战士编入其他部队。也有少数战士和我一样,不愿打内战而离开部队回了老家。但是即使在以前,抗联队伍为了防止日本人的追击,也是不会如此大张旗鼓出现在黑风镇的。所以,这对人马,不是啥善良之辈,至于他们是什么匪,等等从他们的口风中就能判断出来。 转眼间,这帮人已经上了二楼,沉重的马靴震得地板咚咚响。一个长得人高马大,身上裹着狼皮外套,满脸横肉的家伙冲着饭馆伙计嚷道:“今天老子拿了个‘大红’,兄弟们决定来庆祝一下,你这二楼,我们全包了,把你们的好酒好菜,尽管端上来就是了。” 我一听这家伙的话,就明白是金匪无疑了,因为只有金匪才称黄金为“红”,而“大红”,就是说得到了大把的黄金。看来这帮家伙今天是刚刚抢劫得手,不知道是哪个金帮辛苦了几个月,拿命换来的金子被这帮金匪给抢了。 这时,满脸横肉的家伙看见了坐在窗边的我和那个少年,他用马鞭一指,骂道:“你们两个没听见吗?这层楼我们兄弟包了,识相的快点滚。” 老子在前线浴血杀敌的时候,你们这帮王八蛋却在后方打家劫舍,无恶不作,今天竟然教训到老子头上来了,看我等等怎么收拾你们这帮兔崽子。 我看了看坐我对面的少年,他也是一脸怒容地看着眼前的金匪。 我冷笑着说:“吃饭也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我们还没吃完,凭什么要给你们让地方啊?你们难道就比我们多长了一个头不成?” 这个家伙大概没有想到我竟然敢顶撞他,挥着马鞭就冲了过来。 这正是我想要的,待他走近,还没有停住脚,我已经一脚踢了过去,正中他的小腹。我穿的可是硬头军靴,以我使出的力量,如果踢在小腿上,立马骨折腿断。 这家伙猝不及防,被我一脚踢得倒退了好几步,一边惨叫一边顺着楼梯“咚咚咚咚”滚了下去。 其他愣在一边的金匪反应了过来,知道今天碰到硬茬子了。于是拔刀的拔刀,抽斧的抽斧,一起叫喊着冲了过来。 我刚想嘱咐一边的少年保护好自己,结果看他早已把桌上喝光吃空的酒坛和碗碟,当做武器扔了出去。“嗖嗖”几声之后,紧接着是两三声怪叫,几个跑在前面的金匪,已经被少年扔出的碗碟打中,纷纷捂着脑袋和胸口蹲了下去,其中一个跑在最前面的,被打得也最狠,鲜血流了满头满脸,捂着脑袋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少年又随手捡起一把楸木凳子,重重地扔了出去,正中一个金匪的胸口,立马把他砸倒在地。真是一副好身手,看来我今天找到帮手了,抗战结束后,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好好干一仗了,今天可以过过瘾了。 第一卷 第一章:酒楼战金匪(二) 借着酒劲,我和少年每人操起一把凳子,迎了上去。一场混战就此开始,金匪虽然人多,但酒楼地方太小,他们也施展不开,更没法用手里的长枪短炮。而我们两个却不同,只管轮着凳子砸就是了,只要不互相砸着,碰到的人就是敌人。 打架,我一般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我先是一脚踢在一个家伙的小腹上,把他踢翻在地,然后用凳子又把一个金匪的脑袋砸开了花。一边的少年也不甘示弱,手中沉重的楸木凳子被他舞得上下翻飞,围攻他的几个金匪眨眼就被他打得鬼哭狼嚎,纷纷躲避开来。 一个被我们打翻在地,刚刚爬起来的金匪眼看近不了我们的身,抽出身上的斧头,“嗖”的一声,一道寒光就奔着少年的面门而去。而少年此时正在应付另外一个穿虎皮的矮个子金匪,眼看着躲不过去了,说时迟那时快,我把手里的凳子朝着斧头扔了过去,“哐当”一声,斧头被我打落地上,“砰”的一声砍进地板的松木当中。少年感激地看了我一眼,一脚把和他纠缠的金匪踢了出去。 这时候,楼上的金匪已经被我们全部打倒在地上,但被踢到楼下的那名金匪却端着长枪冲了上来。他一边往上冲一边喊:“让开,让开,让老子一枪嘣了这个两个狼崽子。” 拳脚再好也打不过钢枪子弹,我一拉少年,说:“别打了,翻窗。” 我们虽然只是在二楼,但东北这种木刻楞楼房,高度比一般的楼房要高很多,即使是二楼,跳下去也不能保证不崴脚骨折的。保险起见,我迅速解下缠在腰上的绳子,把绳子一头一个双节扣拴在了一张凳子的腿上,然后把凳子绕在桌子腿上,拉起少年,翻窗而下。 脚一落地,就势一个翻滚,我站了起来。少年也安全着地,我们两人刚跑出几步远,楼上的枪声也响了起来,“嗖嗖”的子弹贴着头皮呼啸而过。 如果到了开阔地,对方又有枪,我俩可就要吃亏了。我和少年不敢久留,一阵疾跑,到了镇外一条小河边,看看后面金匪并没有追过来,才停下脚步。 我坐在一边喘粗气,少年捧着河水洗了洗脸。刚刚在饭馆他灰头土脸的,等洗干净了才发现这小子倒是长得一表人才,棱角分明的脸庞透露出一种刚毅的神色,而眉宇间又隐隐含着一种倔强。 看我在盯着他看,少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今天多谢大哥了,要不是吃饱喝足,我还真没有力气打这一架呢。我大名叫罗大河,但熟悉的人都叫我石头,大哥以后也叫我石头吧。” 我也笑着回应说:“打架都一起打了,你还和我客气啥。” 经过刚才和金匪的激战,我们之间很多客套话已经无需多说了,但是有一个让我不解的问题,我却不得不问问眼前这个少年。 “石头,刚刚在饭馆和金匪干架的时候,我试出来你的棉衣里藏着不少的银元,既然身上有钱,干吗却要讨饭呢?” “大哥好眼力,这话说来就长了。”石头叹息了一声,向我讲起了他的传奇经历。 原来,石头的家在眼前这座山的后面,是一个叫黑虎屯的地方。今年一开春,石头就跟着屯里一个金把头进山当了淘金客。他们这个金帮一共七八个人,都是一个屯子的。 在黑森林淘金最最重要的事情是找金脉,而要想找到金脉,先得找到一个会拿金的金把头。拿金可是门大学问,既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同时还有很多依靠目前的科学无法解释清楚的事情,因为它涉及到水文、地形、山势、树阴树阳、石相等等很复杂很神秘的内容。所以,要把自己锤炼成拿金好手,没有几十年的刻苦的钻研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不行的。 关于“拿金术”,在后面的章节里会详细介绍到,一定会让大家叹为观止,想也想不到。 因为石头他们这个金帮把头是拿金好手,所以他们的运气也不错,找到了一条大金脉。七八个人忍着严寒,拼死拼活干了两个多月,收获颇丰,最后估计每人都能分到半牛角的金屑和金粒子。黑森林的淘金客,淘到金子用牛角装着,分金子的时候也用牛角来分。毕竟是在山林里,不可能有专门称金子的称,用牛角正方便。 有人也许会问了,那不会把金子带出来,找个有专门称金量银的地方再分,不是分得更公平一些。其实你有所不知,淘金这活从来就不是啥稳当活计,淘到的金子,不一定就是你的;分到手里的金子,也不一定就是你的。很多金帮,在山林里苦熬几个月,熬得人皮包骨头,结果最后淘到的金子不是被偷就是被抢,有时候甚至连命都得搭上。相关的故事,在后面会逐一介绍到,十分惊险,令人称奇。 而在森林里就提前把金子分了,各人就凭个人的本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把自己的金子带出黑森林。如果金子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带着,万一这个人生了贪心?或者是万一他遭遇了什么不测,大家岂不是都要跟着一无所获?所以,在黑森林,有些时候看似不合理的地方,恰恰就是最合理,最现实的做法。 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石头他们觉得这个金脉已经没有多少金子可淘,再过几天就准备分金子回家的时候,却被一帮金匪给瞅上了。 其实即使是金匪,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如果正好碰见金帮里有人认识匪帮里的人,上去认认亲,拉拉近乎,最多分给他们一两半两的,也就过去了。可是偏偏石头他们遇上的金匪是股“邪茬子”,里面也没有认识的人,软硬不吃,非要他们把所有的金子都交出来才行。 石头他们自然不甘自己拿命换来的金子就这么给了别人,所以死活不交,双方就僵持不下。 金匪一看这帮人不肯轻易就范,也发了狠,说如果不把金子拿出来,这里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金把头一看,今天看来是凶多吉少了,金子再贵重,也没有命值钱啊,还是自认倒霉,保命要紧吧。 因为按照黑森林金帮的规矩,淘到的金子都交给金把头一个人拿着,至于把头会把金子藏在什么地方,则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或许在某个隐蔽的石头缝里,或许被埋在地下,或许在某个腐烂的树洞里,反正一般人是找不到的,这当然也是为了保险起见。 于是,金把头就准备转身去树林里的藏金之地拿金子。这时,金帮里一个石头的本家叔叔不干了,拉住把头死活不让他去。石头这位叔叔是个倔脾气,以前也从来没有受过别人这样的欺负,按照他的意思,就是和金匪拼了也不能把金子交出去。 结果,把头要去,石头的叔叔就拉着不给去,一边金匪的匪首眼看有人要坏了自己的好事,同时也想借此吓唬其他人,只听“砰”的一声闷响,石头叔叔的脑袋就被打碎了。 看着倒在地上,脑袋还在汩汩出血的尸体,大家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胆小的早就湿了裤裆了。眼看叔叔被杀,石头提起身边的斧头就要冲上去和金匪拼命。如果不是把头死死压住了他,估计也早被金匪给杀了,也就不用和我一道在饭馆斗金匪了。 金匪拿到了金子,扬长而去,他们守着石头叔叔的尸体又惊又怕,不知道如何是好。 其他人尽管金子没了,但起码人还在,回去也好向家人交代,但是石头的叔叔命丧黑森林,他们金帮该怎么向叔叔留下的孤儿寡母交代啊?大家强忍悲痛,商量了一番,终于决定暂时不走了,继续把剩下的金脉淘完,淘来的金子谁也一钱不留,全部留给石头的婶婶和年幼的孩子。如果运气好的话,她们孤儿寡母的下半辈子,也不至于过得太清苦。 几个人又拼了老命干了半个月,直到把那条金脉全部淘完,再也难以淘出半粒金子为止。 最后得到一两多金子,他们砍倒几根桦树,做成一副简单的担架,轮流抬着把石头叔叔的尸体抬出了黑森林。到了黑风镇,其他人继续抬着尸体赶回黑虎屯下葬,而把金子交到石头的手里,由他去镇上钱庄把金子兑换成银元带回屯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石头身上藏着几十块银元,饿得走不动路,宁愿乞讨也不愿花钱买点吃食的原因。 当兵几年,让我佩服的人不多,但听了石头的讲述,眼前这个少年不禁让我有些刮目相看。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竟然有如此的信义,很是难得。而信义,是人要征服黑森林所必须的一种品质。许多人正是因为不讲信义,所以没有征服黑森林,最后反而被黑森林彻底征服了,甚至因此丢了小命。 石头讲完故事,一脸悲伤,仍旧沉浸在自己叔叔遭遇不测的痛苦当中。为了转移话题,我又接着问道:“石头,刚刚看你扔碗碟和凳子砸金匪,又准又恨,以前肯定练过吧? 石头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不瞒大哥,我从小就跟着乡里一名武师习武多年,多少也会些功夫。而后跟着爹常年在黑森林打猎,学会了用石头、木棒和飞刀击打猎物,不敢说百步穿杨,但也是十有九中,刚刚在酒楼,如果我手里有飞刀的话,这些金匪,一个都跑不了。” 我点点头,赞赏地看了石头一样,问道:“石头,那你打算以后怎么办?” 石头神色再次暗淡,轻声道:“我也不知道,先回去把钱交给婶婶,然后安顿好他们再说。” 我想了想,说:“石头,如果你没啥其他事,干脆跟着我干吧。我现在也正在组织金帮淘金,跟着我干,保证不会发生金子被抢的事情,这个你放心就是了。” 如果说战金匪之前我只是对这个少年有些好感的话,那么现在则是打心眼里喜欢他了。如果他能成为我的帮手,我在今后征服黑森林,建立属于自己的黑森林秩序上,必定会顺利不少。 听了我的话,石头黯淡的眼睛闪过一丝亮色,问:“你说的是真的?那我回家把一切处理好,就来找你。我们定个时间和地方吧。” 看他爽快地答应,我也很高兴,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人约定,三天以后就在这条河边会面,到时候一起去淘金,更确切地说,是一起去征服黑森林。 第一卷 第二章:草原狼的攻击(一) 别了石头,我还得继续赶路。其实我的目的地并不是黑风镇,而是距离黑风镇还有三十多里地的苏家屯。我是按照父亲的吩咐,去苏家屯找父亲的拜把子兄弟苏北风大叔取一件父亲寄存在那里的物件的。 走的时候,我问过父亲他存在哪里的是什么东西? 父亲却不肯直接告诉说,只是有些神秘地说:“拿到了你就知道了,以后你肯定用得着的。” 这到底是件什么东西呢?父亲只说以后对我肯定有用,难道是啥传家宝不成?想想又不对,我家世代居住黑森林,祖上不是放山的,就是打猎的,或者是放木排的,淘金的,也不太可能有啥值钱的宝贝传下来。 先不想那么多了,还是到了苏家屯,把东西拿到手再说吧。 我折回镇上,刚才那帮金匪也早不见踪影了。进了一家飘着诱人酒香的酒庄,给苏大叔买了两坛上好的“将军酿”,然后又去附近一家杂货店买了几盒上好的点心和一些胭脂水粉,选了一捆绳子套在肩上。 人们常说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靰鞡草。而在黑森林,也有三宝,那就是“绳索,斧头和快脚”。要在黑森林讨生活,就离不开这三样东西,它们到底有啥作用,后面咱会一一讲到。 我从小跟着父亲在黑森林打猎,后来当兵也是东奔西跑,脚力自然不成问题,现在又买了绳子,就还缺斧头这一宝了。 走进一家铁匠铺,我拍出一块大洋,让掌柜的把他们最好最利的斧头拿出来。 掌柜的一看,知道碰到识货的人了,连伙计都没叫,自己跑到铺子后面,取出了三柄已经装好梨木把的斧头。 掌柜的把斧头往面前的桌上一放,桌子竟然被压得“吱吱”响了两声。掌柜的开口说:“虽然咱爷们不认识,但我知道你是个懂行的,就这斧头,你要是看不中,全黑风镇你也就不用看了。” 我掂起其中的一把试了试,轻重正合手。然后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碗口粗的榆树棒子,往空中一抛,银光一闪,棒子斜斜地断为两截。而细看斧刃,却没有丝毫卷刃,缺口。 要试刀斧利不利,不但要选榆树这样的硬木头,而且一定要用干透的木头才行,还在长着的小树或者是鲜木棒是不行的,因为这样的木棒里面含有水分,一旦有水分在里面,砍起来就很“顺溜”,这样就测不出刀斧真正利不利了。 三把斧头都不错,可惜都买下来带着不方便,于是就要了一把。 我突然想起石头说的飞刀,于是又掏出一个银元,让老板用上好的黑铁打造十把轻重合适的飞刀,三天后来取货。老板收下银元,连忙答应。 现在“三宝”都齐了,我也得上路了。 正是下晌十分,太阳离地还有一竿子高,即使抄近路也要三十多里山路,看样子今晚要在苏大叔家里住一晚了。 黑森林的夜路可不好走,豺狼虎豹,陷阱重重,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这样大概走了十多里地,忽然后面响起了汽车的马达声。看来今天运气真不错,这下不用摸黑走山路了,可以搭搭顺风车了。 这是一辆草绿色的部队用车,后面车厢护栏是用松木板子做成的,当兵的时候,我经常坐。但这车在黑风镇出现,并且车上也没有当兵的,有些蹊跷。 等车开过来,我朝车头招了招手,车“呜”地一声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位中年汉子,四十多岁,体格魁梧,手长脚长,脸上还长着一圈络腮胡子。我招呼道:“大哥,我想搭回你的车,去山那边的苏家屯。” 中年汉子伸出半个脑袋,说:“去苏家屯啊,那没问题。咱俩正好做个伴。” 上了车,一聊,才知道这确实是辆部队的军车。两年前,有国军部队从这里过,这辆车在镇上坏掉了,因为战事紧急,一时半会儿没有修好,也就扔在这里了。后来镇上酒庄的赵掌柜给了镇里管事的几个钱,就把这辆车买了下来,然后从县城请来师傅,把它修好以后,专门用它去县城送酒,拉货什么的。这次去县城,就是专门送一批好酒的,据说是什么大户人家娶亲要用,所以今天一定要送到才行。 这位中年汉子姓胡,人很健谈,说话也直,和我正投脾气,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他告诉我说,本来他是不愿意这么晚了还去送这趟酒的,因为这条道上太不安全,不是碰上土匪胡子,就是碰上伤人的大牲口。但县城客户要得急,掌柜的平时待他也不薄,所以也就勉强出车了。 我知道他嘴里所说的“大牲口”,就是指这一代让人闻之色变的草原狼。 黑森林不缺狼故事,狼吃牲畜,伤人的事情,也经常发生。有的年头,因为内蒙古一带遭遇雪灾或者是蝗灾,导致牛羊数量急剧减少,蒙古狼没有食物,就成批南下,迁徙到黑森林一带,形成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灾。据说黑森林腹地的草原上有个屯子,不知道为什么得罪了狼群,曾经一夜之间被狼偷袭,全村的大小牲口被咬死十之八九,连人也伤了好几个。 山路颠簸,卡车开得又快,一路踢里哐啷的,我和老胡说话都得扯着嗓子喊才能互相听到。我俩还在谈论着这些关于狼的逸闻趣事,但万万让我想不到的是,不出一个钟头,我自己就差点命丧狼口,成为群狼分食的一口肉。 当车开到一处悬崖底下的时候,因为路太窄,就放慢了速度,我隐约听见车厢后面“嗵”的一声,我问正开车的司机:“胡大哥,你后面除了酒还有啥?我怎么听着好像有动静啊。” 老胡摇着头说:“除了酒就没啥了。没事,可能是酒坛碰到酒坛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就放心了。两人继续闲聊。 天渐渐黑了下来,两边的群山连绵不绝,迎面而来,像是一些正在奔跑的野兽一样。 忽然,听见车“呜”的一声,停了下来。我还以为是老胡有事停车,却听见他嘴里嚷道:“糟了,车没油了。准是酒铺那小兔崽子又开车出去玩,没有给加油。” 我一上车就注意到这车的油表盘指针停止不动,明显是坏了。但见司机都没当回事,也就没问。原来这车之前油表盘就坏了,修车的师傅当时没有找到零部件,也就没修。酒铺掌柜的觉得反正就是跑趟县城,不跑远路,及时加油就行了,所以也没在乎。老胡自己开到没有问题,因为用了多少油他自己心里有数,总是能在油箱里的油用完之前加满了,但是酒铺老板的儿子也对开车产生了兴趣,有事没事就爱开着车出去兜两圈,他开完了又不知道加油,结果就出事了。 老胡下了车,嘴里骂着酒庄老板的儿子,用脚狠狠地踢了车胎两脚。没有办法,最后只能决定由我留下守着车,老胡徒步回酒庄取汽油。 “兄弟,你自己多保重啊。”老胡边从车厢后面抽出一杆猎枪,边嘱咐我。 “没事,我正好困了,边睡边等你吧。大哥路上也小心。”我回答道。 老胡走后,我躺在驾驶室里,今天又是赶路,又是打架的,也确实有点累了,正好趁着这个功夫好好睡一觉。老胡徒步回黑风镇,一来一去,没有两个小时回不来。 刚刚躺下没一会儿,听见车厢后面又是“嗵”的一声。现在车没开,四周一片寂静,肯定不是酒坛子碰酒坛子了。黑森林各种野兽都有,难道是松鼠子在捣乱?不理它,继续睡。 正在迷迷糊糊地,忽然感觉好像有人在拍我的肩膀。难道老胡回来了,我本能地伸手去一抓,这一抓,手里触到的东西让我头皮一下子炸了。顷刻间睡意全无,哪是什么老胡啊,明明就是一只毛绒绒的爪子——碰到狼了。 第一卷 第二章:草原狼的攻击(二) 我知道这时候千万不能扭头去看,否则必然中招。 黑森林的狼,不是一般的狼,凶狠且狡猾。小时候跟着父亲进山打猎,父亲就给我讲过很多狼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狼是怎么害人的。 当那些在黑森林里打猎,采药,挖参的人正全神贯注忙着自己的事,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狼给盯上了。 但狼盯上了你,并不急着冲上来扑你,它在等待一个最佳的时机。你走,狼也跟着走,但你走有声音,狼走却没有声音,因为它的脚掌上有肉垫,所以你发现不了它。当它觉得时机合适了,就会像人一样站了起来,然后轻轻地把爪子搭在你的两个肩膀上,这时候,人的本能就是猛然回头去看是谁,只要你一回头,十有八九会遭了毒手。瞅准机会的恶狼一口就会咬断你的喉咙,然后吃掉你。 这绝非是传说,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黑森林的故事。而一些经验老道的人,发现有狼站在自己身后想害自己,并不急着回头去看,而是故意把它当人,和它说话。然后突然用两只手抓住狼的两只爪子,身子下蹲,把它猛然甩过头顶,重重地砸在地上。这时候,十有八九会把它的腰砸断,只要腰断了,它也就没啥本事了。 对于这种狼,人们都叫它“狼人”,形容它们和狼一样狠毒,但是又和人一样聪明,是闯山之人最不愿意碰到的。其实,站在狼的角度而言,人就是它们嘴里的一口肉,和其他野猪、獐子、狍子没有啥区别,而站起来咬人,就是它们的一种捕猎技巧而已。 闲话少说,我发现这是一只狼以后,心里虽然发毛,头皮发炸,但并没有回头去看,而是一只手伸向了腰间的斧头。可是这家伙也不傻,见我不上当,它也马上把爪子缩了回去。 我知道它现在身子还在车厢上,只是把脑袋探到驾驶室,想一口咬死我,看看没有得逞,就又缩了回去。 现在明白了,在我和老胡开车过悬崖的时候,我听见后面“嗵”的一声,肯定就是这家伙趁着车速慢跳到了我们的车上,而不是老胡说的什么酒坛子碰酒坛子。 现在该怎么办?这家伙跟了我们这么久,眼看着老胡走了就剩下我一个,不得手它是不会罢休的。我掂了掂手里的斧头,想着对策,我想它在后面,肯定也在想着对付我的对策呢。 最后,我决定以静制动,因为我在驾驶室,它在车厢,只要我一出来,它所处的位置就会比我高,这样很容易被它扑到在地。从刚在的爪子来看,这肯定是只大狼,老狼,体重肯定在百斤以上,真要和它滚到在地,我不一定是它的对手。 我现在不出去,看看它会怎么办,毕竟相持下去,老胡回来就不怕它了。 我这招起了作用,我握着斧头一动不动,它却沉不住气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车厢跳到了地上。看来它也觉得今天这块肉不好对付,因为有个铁壳子包着。 这家伙围着车头来回跑了两圈,贴着驾驶室的门,忽然一下子像人那样站了起来。现在看清楚了,这是北方草原常见的一种大狼,长牙外露,一脸凶相。从它背上开始脱落的毛来看,这也是一只经验丰富的老狼。现在它的舌头伸在外面,眼睛闪着绿莹莹的光,嘴里嗷嗷叫着,恨不得把我一口咬死。 我本想快速把车窗玻璃摇上,但破车就是破车,摇到一半,竟然摇不动了。狼嘴里的臭气几乎喷到我的脸上了,熏得我头晕。 这时它也等不及了,把头伸了进来,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把我从驾驶室拖出来。 尽管我知道一头狼比一个日本鬼子难对付,但我也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你吃啊。我抡起斧头,照着狼的脑袋就砍了过去。可惜,要是鬼子的脑袋,肯定从中间就开瓢了,但狼脑袋是长的,而且它像人一样站在那里,两条后腿一直在动来动去,身子不稳当,没有砍准,只听“嗷”地一声惨叫,狼头没砍到,却把一只耳朵削掉了。 这家伙晃着脑袋,惨叫着逃到一边去了。 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俗话说“好虎不敌一群狼”,意思是说即使是山中之王老虎,也斗不过一群饿狼。狼最不可怕的还不是凶狠,狡猾,而是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在黑森林,如果是一群狼联合起来想对付谁,没有它们不能得逞的。 只见这只被我削掉一只耳朵的狼,把头低下去,把嘴巴插进路边松软的泥土里,接着就发出了一声凄厉刺耳的长嚎。不怕狼张口,就怕狼低头,狼低头预示着它在呼唤同伴,在搬救兵。 有人也许会说,它为什么不之前就寻找同伙一起攻击你?这正是狼的本性所在。狼是一种既贪婪又狡猾的动物,如果它觉得眼前的猎物自己能对付,它肯定不会找其他狼来帮忙,这样猎物就归它自己所有。但是如果它觉得眼前的猎物对付不了,就会寻找合作伙伴,这样虽然自己分的少点,但总比一口吃不到强。 说是狡猾,其实也是它的一种生存智慧。人有时候不也是这样吗? 至于狼把嘴插进土里呼唤同伴的办法,有人觉得不可信,以为是瞎编,其实这不但是真有其事,而且也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 包括人在内,每种动物的叫声都不相同,分贝大小,穿透力强弱等等。狼把嘴插进松软的土里嚎叫,其实利用的是地下草茎、树根的传导功能,把自己的声音传出去。这种声音,人类听不到,但是五六里外距离的狼族却能听到,然后就顺着声音赶过来,和召唤者回合。 其实,有的人类也有这种功能。我当兵的时候,特务连里有个外号“顺风耳”的河南兵,他只要趴下,把耳朵贴在地上,就能听见十多里地鬼子坦克和装甲车的声音,但别人却不行。 今晚看来真的凶多吉少了,而我身边除了这把斧头以外,再无其他防身武器。难不成老子抗日五年,杀敌无数,今天这二百斤要便宜了这群畜生? 我密切地注意着外面的动静,心里很是紧张。作为部队的特种作战部队,我们特务连经常和数倍于自己的鬼子血拼,我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尽管鬼子也是畜生,但和狼这种畜生还是不一样的,他们也是两只胳膊两条腿,怕他的球啊。 但是狼不同,这种东西是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的,想想自己被狼扑倒在地,撕成碎片,最后啃得只剩下骨头,谁不心生怯意啊。 外面的狼不停地嚎叫,声音忽高忽低,听起来十分瘆人。片刻,路边的草丛悉悉索索,树林里也是黑影闪动,不时闪过一丝绿莹莹的光。 狼群被召唤来了。 驾驶室的两面玻璃都关不住了,我动手把一个驾驶室一个座位拆下来,堵在一边的窗户上,然后用我白天买的绳子把座位牢牢地固定住。这样,我就可以专心应付来自这面车窗的进攻,避免了腹背受敌。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十几只饿狼就被召唤过来。一场恶仗,不可避免。我只能是坚持多久算多久,等待老胡的回来,因为老胡是背着猎枪的。 这帮家伙,看来平时也没碰见汽车这种铁家伙,一时也不知道如何下口,只是蹲在那里歪着脑袋看车,看我。我捏着斧头,不动声色。 它们之间互相嗷嗷乱叫一通后,进攻开始了。和我猜的没错,狼群分为两路,一面车窗一路。 堵住的一边先不管它,我只盯着这边没堵住的。一只狼站立起来,把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搭在车窗上,另外一只爪子伸进车窗掏我。我把手一挥,手起斧落,只听“嗷”的一声,一只狼爪被我砍了下来,掉在车里还蹦了好几蹦。 第一卷 第二章:草原狼的攻击(三) 这只狼惨叫着滚了下去,可还没有等它离开车厢,另外一只狼已经嗷嗷叫着,踩着前面那只狼的身体又爬了上来,并且把头伸进了车厢,我反手又是一斧头,这下正中狼头。从我虎口感受到的震动来看,肯定是砍到骨头里了。这家伙猛烈地晃着脑袋,狼血溅了我一脸,一股腥气直冲鼻孔。 它惨叫着缩回脑袋,“呜呜”叫着窜进树丛不见了。这一下子用力太大,又砍到了骨头上,手中的斧子差点被震掉。这也给我提了个醒,可千万别把斧头弄到外面去了,否则,我就只能和狼一样,用牙去咬了。 眨眼之间两只狼受了重伤,这边的进攻暂时被打退了。可等我回头一看,那边的狼已经拱开座椅,脑袋完全伸了进来,正在努力去咬我的屁股呢。 我转过身,用左手把狼头死死地按住,卡在车厢窗户上,嘴里大吼一声,右手斧头猛然砍了下去,方向正好,用力又大,只听“噗”地一声,狼头落地,鲜血从腔子里喷涌而出,整个车厢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狼头掉在车厢里,嘴巴还张了几张,我抬脚把它踢到一边,连忙转身把被狼拱开的缝隙重新堵住。 车厢里太黑了看不见,但我估计现在身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了,摸一把,手上黏糊糊的。 十几只饿狼,被我杀了一只,伤了一只,另外一只不知死活。它们也有些胆怯了,全面进攻暂时停止。 但畜生就是畜生,刚刚还在合力进攻,现在竟然分食起刚刚被我砍掉脑袋的死狼尸体来。它们把尸体拖到车头前面,你争我抢起来,皮肉撕裂的声音清晰可闻,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如果这是我被狼分食,那可够惨的,还不如死在日本鬼子的枪下了。 不过七八分钟,这具尸体就被分食殆尽,有两头狼扯着一根肠子,在草地上挣来抢去,谁也不让谁。借着月光,我大概数了数,外面还有八头狼,也就是八张等着吃我的大嘴。 趁着它们没进攻,我趁机喘口气,歇一歇,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狼是最怕火的,但这里除了这辆车和一车酒,也没啥可点的啊。酒是烈酒,倒是一点就着,但这样太对不起老胡了。而且,如果把酒和车点了,狼还不跑,那我也就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看来,现在唯有等到老胡过来了。以前和鬼子战斗,被包围过好几次,每次都能找到脱险的办法,倒是今天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竟然被一群畜生围在一个车里出不来了。畜生不如人,但有时候人拿畜生真没办法。 仔细想想这其实是有道理的,人太复杂,想法太多,反而会给别人以机会,而畜生不一样,它们目的明确,想法单纯,就是想抓到你吃肉,不会和你协商,不会给你机会,不会留有余地。人有时候想做成点事,还真应该向这些畜生学习学习。 我用手在车厢里摸索了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可以防身的东西。结果在一块破布底下,找到了一把剔骨刀。这大概是老胡用来割肉吃的家伙,这下好了,左手持刀,右手拿斧,连杀带砍,你们这帮畜生,就尽管来吧,看我冷远山怎么收拾你们。 狼也不和你客气,说来就来了。这次它们聪明了一些,不再分两队进攻两个窗口,而是都挤到一个窗口。那意思很明白,就是准备一下子一起挤进来两三个狼头,看你怎么应付,只要有一头狼得手,就够你呛的。 这招还真管用,我毕竟没有三头六臂,当三个硕大的狼头一起堵在窗口,还真有些吃力。我先用持剔骨刀的左手,一下子把刀扎到一头狼的眼睛里。这边还没有拔出刀来,右手的斧头又砍在中间那头狼的嘴巴上,砍掉了它半拉子嘴巴。两头狼惨叫着退了回去,但也就这几秒钟的档口,右边那头狼已经钻进了半个身子。 无论如何不能让它钻进来,否则其他的狼就会一拥而入,我就真的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了。 我侧着身子,整个身体用力往右边一挤,把狼的整个身子死死挤到了车窗一边,然后抡起斧头,照着它的腰就砍了下去。“咔吧”一声,腰断了,这畜生“嗷”的一声惨叫,滚了下去,马上被其他的狼给拖走了。 我一看手里的剔骨刀,上面还穿着一只狼的眼珠子呢。我把刀在腿上一抹,眼珠子就咕噜噜滚到一边去了。 经过这一番厮杀,身体都有点微微发抖了,我真希望这群损失惨重的草原狼,现在已经有了放弃的打算。但熟知狼性的我也明白,这只能是我的一厢情愿,狼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退缩的,这也是它们能成为黑森林真正王者的最大原因。 我把斧头在身上抹了抹,免得狼血糊了刀口,不利了,然后就静待群狼的下一轮进攻。 外面剩下的五六只狼,不规则地蹲在草地上,暂时还没有发动第三轮进攻的打算。我咽了一口唾沫,才发现此时早已口干舌燥,浑身发抖。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在老胡回来之前,是没有任何办法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狼群一拼到底,而结果只有两个,或者狼群被人打跑,或者人被狼群吃掉。 没有让我歇息多久,狼群的第三轮进攻开始了。这一次,它们又变化了一个新花样,既没有分两路攻击两个车窗,也没有一起挤到一个车窗来,而是一只接一只,轮番攻击一个车窗。狼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采用车轮战术,轮番攻击我,直到我疲惫不堪,无力接招为止。那时候,自然就是它们得逞,我丧命的时候。 我把剔骨刀往腰里一插,右手紧握斧头,侧身站在车窗的一边,等一个黑乎乎的狼嘴巴钻进车厢的时候,手中的斧头立起来,一手拿斧柄,一手抓斧背,贴着车窗的边缘,猛然往前推去,借着斧头的惯性,一下子就把狼半个嘴巴切了下来。随着一声惨叫,狼头缩了回去。 但还没容我把斧头抽回来,第二头狼已经钻了进来,一口咬住了我拿斧头的手臂。这正是我最为担心的,如果我不能迅速摆脱它,第三头狼马上就会进来咬断我的喉咙。好在还有左手没被咬住,我快速抽出腰间的剔骨刀,照着狼脖子下面最柔软的部位直直地插了下去。只听“噗”的一声,剔骨刀一下子插到了底,只有刀柄还露在外面,咬着我手臂的狼头,一下子松了开来,我顺手把剔骨刀拔出来,狼胸腔里的血猛然冲出,喷射到我的脸上,几乎把眼睛都糊住了。 “砰”的一声,狼身子瘫软下去,倒在车厢下面,又结果了一条。还没等我喘口气,第三条狼已经腾空而起,一下子就冲进车厢半个身子。狼头在车厢里连拱带咬,想叼住我。慌乱之间,我只好丢了剔骨刀,用左胳膊死死夹住狼头,右手举起斧头,猛然砍在狼背上。只听“咔”的一声,伴随着一声尖利的惨叫,这条狼猛然往前一窜,整个身子都进了车厢。但毕竟腰已经被我砍断,它进到车厢里面,却无力再来撕咬我,只是痛苦地扭动着身子,我一脚踩住它的脖子,它在我的脚底下拼命扭动了几下,也就一命呜呼了。 转眼之间又打掉了三只狼,外面已经只剩下三只了。看得出来,剩下的这几只狼,也开始犹豫起来,毕竟自己的同类在之前死伤太多,它们不会看不到。所以三头狼你瞅瞅我,我看看你,却没有再次贸然进攻的意思。 借着这难得的喘息机会,我猛然吸了几口气,心想,你们继续来吧,来一个我灭一个,看看最后谁吃了谁。 过了片刻,外面的三头狼站起身,又开始走动起来。我以为它们要发起下一轮进攻了,却发现它们不是看我,而是纷纷朝车尾的方向看去。 我得救了,肯定是老胡回来了。 我一下子瘫倒在车里,浑身的劲好像猛然被人抽走了一样。狼群还在犹豫着要不要退,突然,“轰”的一声,窗外火光一闪,一头狼翻了一个跟头被撂倒在地。老胡开枪了。 狼群心有不甘地朝天“嗷嗷”叫了几声,扔下同伴的尸体钻进了莽莽丛林。 第一卷 第三章:牛皮卷和《拿金术》(1)(一) “冷兄弟,冷兄弟!”老胡的喊声中充满着焦急和关心,这让我心里很是感动。 等老胡走到车头前,我才看清楚,来的不是老胡一个人。老胡拿着还在冒烟的猎枪,后面还跟着一个举着火把的青年,借着火把的光亮,我看见这个青年个子中等,长得眉清目秀,斯斯文文的样子。 “胡哥,我没事,还活着呢。”我跳下车,说道。 “唉啊,真是对不住兄弟了,搭我一趟车,差点害你搭上一条命。”看来连见多识广的老胡,也没见过这么惨烈的场面,他一边用火把照着遍地的狼头、狼嘴巴,嘴里一边发出“啧啧”的感叹。看了一圈,老胡又转头对一边的青年说:“你看看,你看看,如果不是你,能发生这种事吗?” 青年看了我一眼,委屈地说:“我爹都骂过我了,你就别再骂我了。我知道错了,以后开车,一定给你加满油。” 原来这就是老胡嘴里的“小兔崽子”。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酒庄掌柜的儿子,叫骆子文,在市国立大学读书,一般只有礼拜天才回家。今晚老胡回家取油,把车没油的事对掌柜的一说,掌柜的就把他儿子骂了一顿,并且让他陪老胡送油来,然后一起回市里上学。这个酒庄掌柜的,倒是不娇惯孩子。 骆子文举着火把看着地上的狼头狼爪和被群狼啃剩的骨架,惊得张大着嘴巴,半天说不出来话了。我一边三言两语和老胡说着刚才的发生的一切,一边把车厢里的狼头踢了出来,吓得骆子文跳得老远,差点摔倒在地。 骆子文一边举着火把四处看,一边惊叹着说:“冷大哥,快给我讲讲你是怎么打退群狼的,我好回到学校讲给同学们听,保证他们没有听过。” 我“呵呵”笑着说:“这有啥好讲的,我不吃掉它们,他们就会吃掉我,换了你,也会这么做的。” 看我不愿多说,骆子文也不勉强,忙着去收拾驾驶室,帮老胡给车加油。收拾完这一切,老胡开车,骆子文主动爬到后面车厢里。这孩子虽然胆小,书生气了一点,但是没有有钱人孩子的那种架子,倒是还不错。 我靠在座位上,沉沉睡去。一天打了两架,先是和人打,然后和狼打,确实是又累又困了,一下子就沉沉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老胡推着我说:“兄弟,醒醒了,你要去的苏家屯到了。” 我睁开眼睛,外面还是黑蒙蒙一片。拎着给苏叔一家买的东西,下了车,谢过了老胡,骆子文也在车后面睡着了,就没有惊动他。 我走下大道,拐上了旁边一条小路,走向被夜幕笼罩下的苏家屯。 黑森林的空气一直都很好。当年行军打仗,到了陕西,气候干燥得让人受不了,沙尘暴一刮就是一天,气都喘不过来。 春天的黑森林之夜,空气中氤氲着一股香甜的气息,让人感觉特别舒服。 月亮渐渐消失在西天,东方慢慢亮了起来,苏家屯到了。 小的时候,跟随父亲打猎,来过几次苏家屯,所以我记得苏叔家的院子。 我径直进到屋里,苏叔一家三口正坐在炕上吃饭呢。 看我进来,三个人都是一脸惊喜,苏大娘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声音哽咽着说:“这不是山子吗?你怎么来了?都五年没见面了。” 我把两坛酒、几包点心和几盒胭脂水粉放在炕角,也紧紧抓着苏大娘的手,坐了下来。 苏叔连忙吩咐女儿叶子:“叶子,去把我昨天打的野鸡收拾了,再把那天抓的白水鱼杀了,挑最大的那条。我和你山子哥好好喝一杯。” 叶子轻快地答应着,就去忙了。我和苏叔,大娘坐在炕上,自然是一番寒暄、互相说着这几年的生活。 十五岁的叶子,俨然是家里的好帮手了。一个多小时,就做出了色香味俱佳的一桌饭菜。 一盆野鸡肉是爆炒的,香气直冲鼻孔;鱼是清蒸的,汤浓的化不开。这种鱼,是附近一条叫白水河产的一种鱼,名字就叫白鱼。白水河是松花江的一条支流,但是这种鱼却只在白水河里有,其他地方都没有。鱼肉的味道鲜美无比,入口即化。还有一道野山葱炒山鸡蛋,也是清香四溢,是从春天的山上刚刚长出来的野葱和鸡蛋炒的,黄白相间,白里透黄,看着就好吃。 吃饭的中间,我从衣服里拿出三十个大洋,推到苏叔那边。苏叔见了,一把又推了回来,说:“这可是你当兵拿命换来的,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要。”一边的大娘眼泪浅,一边哽咽着一边帮着大叔推辞。 我急了,说:“苏叔,大娘,你们就别推辞了,我是你们看着长大的,你们也知道我的性格。钱我已经给我爹留够了,这点钱你们留着再买几亩地,买几架牲口,往后的日子也就不愁了。” 我停了停,看了看叶子,又说:“叶子也长大了,再过几年就嫁人了。她的嫁妆,你们不用发愁,我全出了。咱这个屯子,谁家闺女嫁得最体面,咱就照着谁家的条件来,肯定不会比别人差。” 叶子听了,满面含羞,一扭头跑了出去。苏叔和大娘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用手摸着眼泪。我连忙岔开话题,生怕他们难为情。 吃完饭,苏叔看了看我,脸色忽然凝重起来,他以不容回绝的口气地对大娘和叶子说道:“你们两个先出去,我有话对山子说。” 等大娘和叶子退出房间,苏叔还特意跟过去把门关好。这才转身打开墙角的一个梨木大柜子,小心翼翼地从柜子里面抱出一个枣红色的大木匣子,木匣子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动过了,上面蒙了厚厚一层灰尘。苏叔又小心地开打木匣子,里面竟然还有一个铁盒子,苏叔双手把这个铁盒子捧出来,郑重地递到我的面前,说:“这就是你爹存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啥我也不知道,但肯定是件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就交给你吧。” 爹和苏叔之间的这种互相信任,让人叹服。不管你给我的是啥,只要是你给我的,我就用心帮你保存着,即使再贵重,再稀罕,我也不去看。这样的做派,让人不佩服都难。 看我准备打开铁盒,苏叔也要离开屋子,被我一把拉住了:“苏叔,都是自家人,您不用避着,您一辈子走南闯北,见识多,正好帮我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听了我的话,苏叔才围过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铁盒,先是看到一张卷起来的牛皮纸,颜色暗黄、样子陈旧,估计是多年前的东西了。牛皮纸的下面,是一本泛黄的书,一看就是很古老的那种书了。我加倍小心地拿了起来,生怕一不小心它会碎了。可等我拿起来才发现,书页虽然黄,但却结实得很,看样子用手撕都撕不烂,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 书的封面上写着几个黑色小字“拿金术”。我心里暗暗吃惊,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世界上有本专门教人拿金子的书,说是只要彻底领会了这本书,就可以找到天下的金脉,淘尽天下的黄金。可大家传来传去,却谁也没见过这本书的真面目,甚至是有人说这就是个传说,世上根本就没有这本书。 现在,我不但看到了这本书,而且它就在我的手里,这真是做梦一样。一边的苏叔也看到了书上的几个字,同样大吃一惊,他眼睛死死盯着我手里的书,喃喃自语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本书啊,还是我小的时候,山林的淘金客中就传说有这么一本书,人人都想找到它,据说最少可以值五百两黄金。但大家也只是传说,谁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也许只是个故事,真想不到,它竟然在我的柜子里躺了好几年,想不到,想不到。” 第一卷 第三章:牛皮卷和《拿金术》(1)(二) 连一辈子走南闯北的苏叔都是只听说,没见过,可见这本“拿金术”有多么传奇。可是,它为什么会在我父亲手里呢?这张牛皮卷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秘密呢?看来只有回家问我的父亲才知道了。 我随意翻开“拿金术”的一页,里面的文字文不文,古不古的,一时半会儿根本看不懂。我只好把牛皮卷和书都收起来,因为明天还要去黑风镇会石头,所以又嘱咐了苏叔、大娘和叶子几句,就起身告辞了。 回来的路上,搭了一辆去黑风镇拉货的牛车,估计这样晃晃悠悠,大概要三个小时才能到黑风镇了。反正闲着也没事,我就掏出那本《拿金术》,仔细研究了起来。 第一页是目录,第一章是辨金,第二章是观木,第三章是看水,第三章踩土,第四章是看山……。我有点犯糊涂,“金木水火土”差点就齐了,这怎么像是算命的周易八卦之类的书啊,老爹不会是被什么人给蒙了,错把算命书当成传说中的《拿金术》了吧? 目录没看完,我又迫不及待地翻开内容,只看了几行,就明白过来,这确实就是传说中的《拿金术》,对淘金人来说,里面可以说是字字价值连城,是名副其实具有高“含金量”的东西啊。 因为书里面的内容都是文不文,白不白的东西,为了方便理解起见,我下面的介绍就都用白话文了。 比如说“看山”吧,在淘金人的眼里,世上的山只有三种形状,一是馒头山,二是砬子山,三是盘子山。这三种山,含金量是不尽相同的。 馒头山,顾名思义,就像一个大馒头扣在那里,这样的山形一般有金子,因为它山势平缓,有大雨大水的时候,水流缓慢,所以能够把地表的金子聚拢在一起,形成金脉,同时又保证了水流不会冲走金沙金粒子。 其次就是砬子山,指山势陡峭或者是奇形怪状,这种山一般没有金子,金子都被水冲走了,即使有,也很少,没有淘的价值。 最后就是盘子山,指像牛粪盘子一样的山形,这样的山金子也少,因为走水太顺,水一顺,金子就随水而走了。看似神秘,其实有科学道理。当然了,我这只是捡了书里一点皮毛说说,《拿金术》里面的看山,可比这个复杂多了。 看完山,就要“看沟”了。沟,自然就是山沟的沟了,有山才有沟,有沟才有水。淘金的人不可能在半山腰子淘金,因为半山腰子没水,而一定是在沟里淘金。既然沟和山是分不开的,看山,其实也就是看沟了,因为山上没金,山下的沟怎么会有金? 但是这样还不够,如果山好沟不好,也是白搭。什么样的沟才有金子呢?要东西走向的才行,南北走向的就没金。为什么会这样的,说了就有点玄了,《拿金术》中说金子是有灵性的,它总是跟着太阳走,太阳东升西落,所以金子也是从东往西走。 这个你还别不信,黑森林里的淘金人都知道,历史上几个有名的大金沟子,比如长白山的夹金沟、放马沟、大兴安岭的西道梁、漠河的老金沟、胭脂沟等等,全部都是东西走向。所以有些东西一时解释不清楚,但你不信就是不行。 看完沟的走向,就要看沟的形状了。沟的形状主要是“沟门”和“后堵”。进到一条沟里,既要看沟的大小,也要看沟的“松紧”,也就是沟两边有没有大树或者是山峰抱着这条沟。要是有,那这条沟就是“关门沟”,有金子,因为抱得紧,金子跑不掉。如果没有,说明这沟太“松”,抱不住金子,也就别白费力气了。 “后堵”,就是指沟底山岗的形状。如果后堵很陡,立着,说明有金子,因为堵得住;如果后堵是盘子山或者是漫岗子,那就是没有金子,堵不住。 总之,看山和看沟结合起来,才会看得准,有用。 看完山和沟,接下来该看水了。看水主要是看河流沟岔的水流是“逆水”还是“顺水”。逆水,就是水流起来不顺,中间有树根啊,石头啊,倒木啊什么的挡着,这样的水流,金子存得住。如果是顺水,水一泻千里,特别是山洪暴发的时候,别说金沙金粒子了,就是有“狗头金”也给你冲走了。 看完水,接下来就该看水里的石头了。在一般人的眼里,石头就是石头,最多就是有大小之分,形状不同之分,但是在淘金人的眼里,石头是有公母之分的。公石,是指石头有着尖尖头,上下一般粗,或者是三棱形的,如果沟里河里都是这样的石头,没金子。母石是指石头钝圆,一头胖的石头,说明这地方有金子,因为这样的石头才能存得住金子。 仅仅是躺在晃晃悠悠的牛车上看了两三页,就看得我茅塞顿开,惊叹不已。怪不得很多淘金人进到山里忙活大半年,淘到的金子却少得可怜呢,如果找不对地方,乱淘一气,岂不是白费力气。 前面都说了,这书文不文,古不古的,看着累人。我看了这么半天,也看的有点晕头转向。好了,把书好好揣起来,留着以后慢慢看。有了这本书,我还愁淘不到金子。 日上三竿,牛车已经进了黑风镇了。我谢过车把式,看看也快到和石头约定的见面时间了。就随便到街边的饭铺买了几个大饼子,要了两个酱猪蹄,直奔河边而来。 到了河边,石头已经在那里了,但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个子不高,脑袋圆圆,长得白白胖胖的家伙,手里还拎着一把长柄斧头,看样子年龄比石头还小。这兵荒马乱的年头,这小子竟然还吃得这么白胖,也算难得了。 我和石头打了声招呼,石头看了一眼边上的胖子,说:“冷大哥,这是我姨家表弟,和我一个屯子的,叫狗子。他也想跟着我们去淘金。” 石头话音未落,胖子就急不可耐地说:“老大,让我去吧,我可是什么都会,劲也特大,带上我,你不吃亏。” 石头瞪了一眼胖子,说:“你别听他说大话,他除了会吃,啥都不会。”停顿了一下,石头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他做饭确实不错,一直在酒楼掌勺做菜来着。嫌人家不让他当酒楼大厨,所以和酒楼掌柜的打了一架,就跑出来了。” 能得到石头的表扬,胖子很高兴,连忙接过话头,说:“对对,石头说的对,我做饭可好了,保证你们百吃不厌。而且,你看到我手里这把斧头了吧,它可不是吃素的。”话音未落,胖子已经举起手中的长柄利斧,一下子把身边一棵手腕粗的柞树砍断了,看他耍斧头的样子,还真像那么回事,估计确实有两下子。 第一卷 第三章:牛皮卷和《拿金术》(2)(一) 看样子石头也希望我带着他,反正现在我们也才三个人,多个帮手也不错。 我扔了几个大饼子和一个酱猪蹄给石头和狗子,说:“快吃点东西吧。吃完东西,先得赶回我家,收拾停当,明天咱就进山了。” 一听我同意带着他进山了,胖子高兴地跳了起来,朝石头嚷嚷道:“怎么样,我说老大不会不带我吧?我这么有本事的人,谁不想要啊。” 石头拿起一块饼,一下子堵在胖子的嘴里,这家伙还在“呜哩哇啦”说个不停呢。 三个人狼吞虎咽,吃完了东西,然后就一起往我家所在的冷家屯赶。 此时,也许我们三个谁都想不到,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已经结成一个坚固的同盟,将要在黑森林创造属于我们的辉煌,打下属于我们的一片天地。此后等待我们的,将是充满危险的传奇,充满冒险的旅程。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日头偏西。爹已经做好了一大锅猪肉炖粉条子,正等着我呢。我把石头和狗子介绍给爹,然后就把从苏叔那里拿来的牛皮卷和《拿金术》交给了爹。我一脸期待地看着爹的脸,希望他告诉我这两件物件的来龙去脉。 但是爹却什么也没说,只顾着张罗饭菜去了。我知道爹一辈子谨慎小心,可能还是不放心石头和狗子在场,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 我们三个人狼吞虎咽吃饱了肚子,石头和狗子很快就在另外一间房呼呼睡去,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一直想着这张牛皮卷和那本旷世奇书《拿金术》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正在炕上翻来覆去,门吱呀一声开了,我知道是爹进来了,他一定是来告诉我关于这两件物件的秘密的。我一骨碌爬了起来,坐在炕上。爹慈祥地看了看我,说:“我知道你想知道这两件东西的秘密,我现在就告诉你。” 一段发生在六年前的离奇故事,就此展开。 爹叫冷长河,是黑森林方圆百里有名的猎人,人送外号“冷一枪”,顾名思义,就是枪法奇准,打猎从来都是一枪毙命。 六年前的春天,我当时还在沈阳演武堂读书,爹一个人去黑森林打猎。当时他追踪一头黑熊,足足追了三天三夜,但一直都没有机会给黑熊致命一击。作为打了一辈子猎的老猎人,爹明白黑熊的厉害,如果不能一枪打中要害,黑熊必然猛烈反扑,不夺人性命绝不罢手。其实依照爹的枪法,想把黑熊打死并不困难,问题是猎取黑熊并非是像打野鸡、兔子、狍子那样,为了吃肉,而是为了取黑熊身上的皮,皮毛才是最值钱的,也是猎人最想要的。而一旦开枪,就会在黑熊身上留下枪眼,用皮货行话说,这就是“破了相”,再好的皮子也不值钱了。 为了能够得到一张完整的好皮子,爹决定不用枪,而只是跟踪着黑熊,时不时放一声空枪,目的是让熊按照自己设定的路线走,而这条设定的路线上,必然会有猎人挖好的陷阱,只要把熊赶进陷阱里,自然就不会破坏黑熊的皮子。在黑森林,这被叫做赶山,是猎人猎取动物皮毛常用的手段。这个方法如果最后能够成功,自然能够得到完整的动物皮毛,但也着实熬人。听爹说,松山屯有个老猎人,曾经为了追踪一头东北虎,竟然“赶山”赶了一个多月,就那么一直跟在老虎的后面,走啊走,走啊走,最后把自己带的干粮吃完了,就吃老虎吃剩下的动物肉,最后人熬得皮包骨头,但也终于把老虎赶进了自己设置的陷阱,得到了一张完整的虎皮,整整卖了四十块大洋,够他花十年的了。 闲话少说,爹追踪这头黑熊到了第三天上,眼看着黑熊离自己设置的陷阱越来越近了,爹丝毫不敢大意,一会儿跑在黑熊的前面,一会儿躲在黑熊的后面,通过放空枪,敲击树干、点火等方式把黑熊往自己设置的陷阱边上赶。 这天傍晚,眼看着黑熊越来越靠近陷阱,大功就要告成了。爹虽然早已经精疲力竭,但即将到来的成功还是让他兴奋不已。他躲在深深的草丛中,看着前面十几米外的黑熊,左嗅嗅,右闻闻,一步步地走向陷阱。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忽然后面的树林中人嘶马鸣,响声大作,眼看着一队人马就从树林中冲了出来。黑熊受了惊吓,掉头就钻进了树丛中。自己好不容易跟了三天三夜,熬得人都快虚脱了,结果就在即将成功的时候,被人搅了好事,连一向沉稳的爹也有些气急败坏,端着枪就站了起来,准备找来人算账。 可是,等他一站起来,眼前的情景却让他大吃一惊。只见树林的小路上踉踉跄跄跑来一个人,这人打扮奇特,从衣着上看不像是黑森林的人,他身上的衣服虽然被树枝扯烂挂破,但看得出来做工很是精致。他的脸上也用不知道什么东西,画着一些红白相间的奇怪图案,让人连他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楚,唯一看得清的,就是他脸上的斑斑血迹。 父亲一下子明白过来,他一定正在被后面的人追杀,看他气喘吁吁,疲惫不堪的样子,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了。因为不知道是敌是友,是善是恶,爹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就在这一犹豫之间,这人也看见了站在路边丛林的爹,他一下子扑过来,嘴了喊了一句爹听不懂的话,就跌倒在爹的面前,昏了过去。 眼看着后面的人马就冲了过来,爹也来不及细想,先把人救下来再说,爹蹲下身子,双手抱着这个人,一骨碌就翻到了一棵大树后面的草丛里。 说来也巧,后面的追兵追过来的时候,那头被爹赶了三天的黑熊正受到惊吓,慌里慌张地逃跑呢,因为森林里树高草密,黑熊逃跑的时候摇动着树枝,草茎,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到是人还是动物,结果这帮人就把黑熊当成了他们要追的目标,一行七八个人,打马就朝着黑熊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因为速度实在太快,趴在草丛中的爹并没有看清这些人长什么样子,只看见他们个个一袭黑衣,头上还包着黑色头巾,几乎只露出两只眼睛。同时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长枪,一手抓着马缰绳,一手拎着一把锋利的长刀。从这身打扮看,和刚刚被追杀的人,肯定不是一路人。 待马蹄声远,爹连忙扳过这个昏倒在地,衣着打扮奇特的人。用手一探他的鼻息,感觉还有一丝微弱的呼吸。爹采来一张野水莲的叶子,从林间小水沟里弄来一些水,喷到他的脸上。慢慢的,这人醒了过来,他看了看爹,用一种吃力而陌生的腔调对爹说道:“你…你…你救了我的命,树神…会…会保佑你的。” 爹看到开口说话,连忙给他喂了一点水,然后嘱咐他说:“那些追你的人跑了,你不用担心了,先休息一下,我马上救你回去。” 这人吃力地摇摇头,说道:“没…没用了,我要去见树神了。”他停了好大一会儿,看上去像是在积蓄全身的力量,然后又开口说道:“临死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求你,等我死了之后,你一定要把我全身的衣服脱光,然后用树枝树条把我裹起来,挖个大坑,把我埋到地下,请记住,一定要让我站在坑里,一定,一定。帮我完成这最后的心愿,我会报答你的。” 爹听了他的话,心里惊奇不已:这到底是什么人呢?为什么死了之后要脱光衣服下葬,为什么又要全身用树枝树条裹起来?更奇怪的是,还要站着埋在墓葬里,自己在黑森林闯荡一辈子,还真是闻所未闻。 同时爹也感到有些好笑,心想你都这样了,还说报答我,用什么报答呢?再说,都是临死的人了,我也不用你的报答,肯定会帮你完成心愿的。 但爹说出来的话,还是想安慰他坚持住,他会救他下山的。 第一卷 第三章:牛皮卷和《拿金术》(2)(二) 那人摇摇头,然后吃力地抬起右手,往自己的胸口衣服里摸去,似乎想要掏什么东西出来。爹明白他的意思,连忙伸手去帮他掏,结果手一伸进去,里面粘糊糊的,鲜血早已浸透衣服,正慢慢往外渗。怪不得这人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看样子伤得很重。 爹的手在里面小心地掏摸着,突然摸到一个方方正正,有点柔软的同时,这人点点头,表示这就是他想要的东西。爹拿出来,是一个兽皮缝制成的方形口袋,巴掌大小,镶金嵌银,看样子里面包裹的是什么重要物件。 在这人的示意下,爹打开这个兽皮口袋,拿出的里面的东西。想必很多人都想到了,拿出来的正是现在我手里的这张牛皮卷和《拿金术》。尤其是对于这本在黑森林传说了几百年的《拿金术》,爹当时见到实物的时候,也是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坐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动一下。然而他当时绝对想不到,和这本能够带来无尽黄金与财富的《拿金术》相比,那张不起眼的牛皮卷,才是真正的宝贝,并且在几年之后,在黑森林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争夺。他更加想不到的是,参与争夺的一方,会是自己的儿子冷远山,也就是我。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这人看了看爹,继续吃力地说道:“这就是我对你的报答,希望你能完全按照我刚才去说的做。” 爹虽然震惊于这本旷世奇书《拿金术》,但却绝对不是贪财之人。他把书放在这人的的手里,说道:“这么宝贵的东西,我绝对不会要的,你放心吧。我一定救你出去,我们现在就走。” 爹刚想去扶他起来,却见他把爹放在他手里的书扔到一边,像扔一块毫无价值的石头、破布那样,眼睛却紧紧盯着爹手里的那张牛皮卷,眼神瞬间变得生动无比,和之前的黯淡无光判若两人。爹心里一惊,不好,这就是人将死之前的回光返照,他恐怕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爹紧紧抓着他的手,急切地说:“你坚持住,坚持住啊。” 爹话音未落,只见这人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用手直直地指着爹手里的牛皮卷,嘴唇动了几动,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的眼睛仍旧睁得大大的,爹帮他合了几次,都合不上。他心里肯定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不瞑目啊。爹心里感叹着。 不过有一点爹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这人临死之前眼睛只盯着这块不起眼的牛皮卷,却对价值连城,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拿金术》不屑一顾呢?难道这张牛皮卷的背后有什么更大的秘密? 爹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这张牛皮卷,上面除了一些奇怪的符号和图案,也看不出啥究竟来,于是只好作罢。眼看着太阳慢慢西沉,爹把牛皮卷和《拿金术》揣到怀里,然后按照这个怪人生前的嘱托,准备把他埋葬了。 毕竟拿了别人这么大一个宝贝,爹做起事来也格外用心。坑是现成的,就是准备捉黑熊的陷阱,深浅、大小都正合适,也就不用现挖了。爹先用斧头砍来一大堆茅草、树枝,在地上铺平,然后把这人轻轻地放了上去。按照他生前的吩咐,爹先把他的衣服一件件脱掉,直到全身一丝不挂。直到这时,爹才看清他的胸前有两个洞口,暗红色的血仍在慢慢往外渗,一看就是被子弹打的。在这个位置能挨上两枪,还能跑那么远,已经不是常人所能办到的。而脱掉衣服,爹也看到,这人体格健壮,肌肉发达,尤其是小腿和胳膊上的肌肉,显得强壮有力,一看就是常年奔波生活在丛林中的人。 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重,爹用树叶蘸了清水,细心地把他的全身擦洗干净。等做完这一切,爹就用各种树枝、树条把这人紧紧地包裹起来,外面又用柔软的藤条捆扎好,直到把他像捆扎粽子一样,捆得严严实实才罢手。唯一的遗憾是,他的眼睛仍旧大大地睁着,爹给他合了几次,都合不上,最后只好作罢。 然后爹就把他搬到先前挖好的陷阱里,放在正中间,因为四周都有树枝,所以站得住。爹用藏在草丛中之前用来挖陷阱的铁锹铲土,很快就把他埋了起来。森林里野兽多,如果过几天尸体发臭腐烂,可能会招来各种野兽刨挖,所以爹特意割来一大堆九叶草,盖在陷阱上面。这种九叶草能够发出一种浓烈的怪味,森林里多数动物都不喜欢,不会主动靠近。而且,它的这种怪味,可以很好地遮盖原来的气味,也就防止了尸体的气味飘出来,引来野兽。 爹忙活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做完了这一切,自觉也对得起这个怪人生前的嘱托了。爹正准备收拾东西离开,忽然发现刚刚脱下来的衣服。本来这种死人衣服,不是啥吉利东西,更何况上面还血迹斑斑,污秽不堪,爹本想一把火把它们烧掉算了,但是转念一想,这人死的时候身边除了自己,再无其他人,等过几天,尸体也会腐烂,万一他的家人找来,起码这这件衣服还算是个念想。于是,爹就用一根细藤条,把他的衣服、裤子、皮靴统统包在一起,带回了家。 这就是这张牛皮卷和《拿金术》的来历之谜。 听完爹的讲述,我也为其中的离奇惊叹不已。我翻身从枕头下重新拿出那张牛皮卷,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也没看出什么道道来,首先上面密密麻麻的符号像是字,但又不是字,图案也千奇百怪,一点头绪都看不出来。 “爹,你说这个到底会是个什么东西?”我问爹。 爹若有所思地摇摇头,说:“我也猜不准,不过从那人临死之前的神态来看,这肯定是一件对他极其重要的东西。这几年来,我也一直在等着有人来找我,拿回这件东西,但五六年过去了,也一直没有人来。” 我重新把这张牛皮卷收好,说道:“既然这样,我们也先不管它了,等明天,我就带着这本《拿金术》进山,看看它到底是不是真的灵。” 爹点了点头,说:“就靠你们三个人,肯定淘不了金子,即使淘得出金子,也难以守得住,弄不好还把性命丢了,所以必须先得找一个大金帮靠着,等人手多了,淘金的本事也都学会了,再出来单干。”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爹的意见。我接着问道:“爹,那我们该找谁靠着呢?虽然黑森林里金帮不少,但人家未必肯收我们。” 爹说:“这个我早为你们考虑好了。梨树屯王大把,和我交情不错,他的老大王天雷,就是一个大金帮的把头,现在正把盘子下在了猪头岭,听说收成还不错。我已经对王大把提过这事了,你去找天雷,他肯定会收你们。” 爹就是爹,一盘棋总是想好后面四五步才走。所以,他才能跟着爷爷闯关东,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能很快立住脚跟,并且娶妻生子,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个家庭。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成功了。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我就起床了,先把从部队带回的长枪用麻布仔细包好,又装了几十颗子弹在褡裢里。收拾好这些,我就去叫石头和狗子。石头麻利地穿好了衣服,狗子却不情不愿,慢慢腾腾的样子,被石头呵斥了一句,动作才麻利了一点。看得出,狗子很听石头的,而石头,也很在乎他这个胖表弟。 说到石头的这个表弟,因为他将是我们未来闯荡黑森林的一位重要成员,所以很有必要好好介绍一下。当然了,这都是后来听他自己和石头说的。 狗子家是黑风镇往北十里榆树屯的,他祖上几代都是厨子出身,到他父亲这一代,虽然不是啥大酒楼的高师名厨,但十里八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会请他掌厨。按照他父亲的理论,不管啥年代,都饿不着厨子,特别是在现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时候,当厨子才是最好的出路。 于是,等到狗子十多岁的时候,他爹就托关系把他送到了镇上的酒楼学本事。狗子从挂一个幌子的酒楼开始,先是轮着斧头给人劈了一年柴,后是又操刀帮人切了一年的菜,砍了一年的肉,两年下来还连炒菜的勺子都没有摸到。本来这也是一个厨师成长的正常道路,人家那些有点本事的名师大厨,自然不肯轻易把自己吃饭的本事教给你,都是先让你白给酒楼干两年活才会教你一招半招的。但是狗子却不乐意了,自己来了两年,连灶台都没上过,倒是练出了一手斧头功和菜刀功,可是这离自己当上四个幌酒楼厨师的理想也太远了。虽然狗子遗传了家族的血统,在炒菜上确实有些天赋,仅凭自学,几年下来,也称得上是小有进步,南北硬菜也能做得几个,但如果按照程序走下来,估计再有三年,他还不一定能够掌得上勺。 一个月前,狗子终于到了黑风镇一家叫“龙凤楼”的三幌子酒店,就在狗子准备大展拳脚的时候,酒店的大厨却生怕他翅膀硬了抢了自己的饭碗,处处压制狗子,甚至是把他当杂工使唤。狗子哪里受得了这个气啊,就去找掌柜的。可掌柜的也怕得罪了大厨,影响了自己的生意,站在了大厨的一边。这下狗子火了,找了个机会,把大厨和掌柜的狠狠地揍了一顿,黑风镇是呆不下去了,就跑去找他的表哥石头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狗子非富非贵,却能一身肥膘,白白胖胖的原因。 我们到了黑风镇,我找人磨砍狼砍钝的斧子,然后给石头和狗子每人买了一副绳索。取了上次给托铁匠给石头打的飞刀,又帮狗子弄了一把顺手的长柄斧头。 我们在街边包子铺吃饱了饭,就出了镇子,直奔猪头岭而去。 这一刻,也许我们自己还没有意识到,我们已经踏上了征服黑森林的征程,在未来几年的岁月中,我们将和以后加入我们这个队伍的人,组成一个坚固的团队,与人斗,与野兽斗,与险恶的大自然斗,直到建立起属于我们自己的黑森林秩序。 从小就在酒楼混的狗子,进了森林兴奋得不得了,见了什么都感到稀奇,问个不停。石头就耐心地给他解答,一副不厌其烦的样子。石头本来就是一个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之人,能够对狗子有问必答,也算是十分难得了。 狗子手里拎着那把长柄斧头,走在最前面,边走边胡乱用斧头砍着前面的荆棘、藤蔓,感觉自己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一样。山路两边的草丛树林中,不时被狗子惊起一只野鸡,或者是一只獾子什么的,“咕咕”“吱吱”几声,就钻进森林里去了。 忽然,我们听见走在前面的狗子“哎呀”一声怪叫,接着就是大呼“救命,救命”。我和石头大吃一惊,互相看了一眼,几乎同时抽出腰里的斧头和飞刀,几步就奔了过去,狗子碰上啥要命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