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美女玲子   早上醒来,睁开惺忪的眼睛,发现屋子里一切都不如从前了,那些摆设也变得更外引人注目,窗外有鸟叫声,隔着窗户一声一声传到耳边,显得极其动听;那棵挨着窗户的梧桐树开满了细碎的绿叶,煞是好看。我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景象,顿觉心旷神怡,多希望时间就定格在这一刻,让我一个人静静地看着窗外,看着那些在枝头嬉戏的小鸟,看着那些随风舞蹈的叶子,看着那些早起的老太婆们在梧桐树下练太极……   墙上的电子钟不缓不急地响了8下,我这个人对时间很过敏,不过我想对于每一个上班族都是如此吧。但今天我可以不去理会这些,因为我今天休息。   尽管是休息,但我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就像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一样。倒不是我不想吃早餐,只是每天上班的时间都赶不上,那还有时间吃早餐啊。   虽然没有时间吃早餐,但我对打扮还是一定要抽出时间的,首先是洗刷一番,特别是头发,我基本是每天洗一次头,倒也不是想洗,而是不洗的话,头发会显得很乱,而且极不好打理。我照常是洗完头,用吹风机吹干,我表姐曾无数次告诫我说,不能总用吹风机吹头发,会让发质受损的,而且她还有一个更搞笑的理由一个男孩子用什么吹风机。我听到她这句话的时候,笑的前俯后仰,我真不明白她是什么逻辑,难道男孩子就不能用吹风机,就不能打扮了。   一切都弄的差不多了,我却又不知道做什么了。但突然记起昨天晚上玲子有给我打电话说,邀我今天陪她去逛街。   玲子是那种看上去很温柔体贴的女孩子,长长的秀发很清爽地披在肩上,有一种高贵而又亲切的气质散发出来,特别是她的那双眼睛,玲珑剔透,如蓝宝石一般,我曾开玩笑地对她说,你最好不要望着我说话,不然我会被你给电死的。当我这么说的时候,她通常是轻轻一笑,露出两个微微的酒窝,让我无限陶醉。   我记得,我跟玲子认识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那天,我也是闲的无聊,便去书店看看有什么好看的书没有,这里顺便说一句,我是从不去新华书店看书的,因为在那里看书简直就是受罪,连咳嗽一声都会有管理员来制止,所以我经常去的都是那种很小很小的书店,或者可能连书店都称不上,只能说是书摊吧。我跟玲子就是在一个叫大家停的书摊认识的,当我走进书摊时,我便朝那个诗歌专柜走去,而玲子正好就在那个专柜看书,我现在都还记得她看的是《海子诗选》,对于喜欢诗歌的人,我一般都会有好感,更何况玲子又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呢。   我走过去,问道:“你好,你也喜欢诗歌吗?”   玲子当时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但估计她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因为她在一秒钟的茫然后便恢复了平静,并脸带微笑地说:   “嗯,你也是?”   就这样,我们在那个叫大家停的书摊聊了很久,我们聊海子的诗歌,聊外面的天空,聊那些不被人记起的东西,总之,我们是天南地北地聊……   那天的时间过的很快,快的让我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起床了吧,记得我昨晚跟你说的吗?”玲子打电话过来说。   “当然,美女又约,我怎敢懒床啊。”   “那还差不多。”   挂了电话后,我找了一件紫色的外套穿上,因为这件外套是玲子陪我去买的。   见到玲子时,已经是十点了。她看着我,说:“哎,怎么这么久才到啊。”   我顿时晕了,本以为她会说“你穿这件外套很好看呢”,只得解释道:   “没办法啊,跟美女出来,不打扮番怎么行?”   “哎,不错尓,你穿上我帮你挑的外套,人都精神了很多哦。”   “你这人啊,夸人还不忘表扬自己一番,真是的。”   然后,我就陪着她逛街,当然,我从不问她逛街是为了什么,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女孩叫你陪她去逛街,你最好不好问她是否要买什么,或者其他之类的,你就陪这她从街头逛到街尾就行了。   当走到一个小卖部的时候,玲子看到了一只可爱的维尼熊,隔着玻璃,维尼熊正一脸坏笑地看着我和玲子,我记得玲子跟我说过,她最喜欢维尼熊了。   现在,一只维尼熊就在她的眼前,我猜,她一定很激动,也一定有一种拥有的欲望。   然而,玲子却很平静地看了一眼,又很平静地走了过去。   反而是我呆呆地看着维尼熊,想象着这只维尼熊依偎在玲子的怀抱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象着如果自己也拥有这样的一只维尼熊,是否也会想女孩子一样抱着它睡觉,抱着它吃饭,甚至抱着它上班……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我从来没有买布娃娃的习惯,尽管我也很喜欢布娃娃,但我总有一种这样的想法:那些可爱的东西式属于女孩子的。   玲子走在我的前面,而我走一步就回头看一眼那隔着玻璃的维尼熊。   天空很晴朗,很晴朗。没有一丝的风,也没有一丝多余的灰尘。   这种明净是我的最爱。   我想,玲子应该也很喜欢这种明净的感觉吧。   如果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如果我和玲子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我觉得我应该感觉很幸福,每天可以看着玲子,这是一种享受,她无邪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纯粹,清澈的眼神像雪山一样遥远。   走的累了,我便和玲子找一个有凳子的街道坐下来。   我望着她笑,她便也望着我笑。   她没说她出来逛街到底要买什么东西,她就瞎逛着,而我就陪着她瞎逛,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也没有挑选到一个自己中意的东西。   她边走边说,我很喜欢这种没有任何目的的行走。   我无言以对。   因为我也喜欢这种行走,这种行走总能给我一种莫名的,让我心激荡不已。   突然,玲子说了一句,如果有一天,你找了女朋友,你还会陪我逛街吗?说完她还一脸天真地看着我。   我完全被她这句话蒙住了,倒不是我不好说,只是我还从没想过谈恋爱的事情。被她这样一说,我感觉自己是不是变得足够大了,大的需要找个伴来弥补自己了。   曾记得我的同学也是我的朋友马伊跟我说过,如果你觉得寂寞,最好的办法就是谈恋爱,那个时候觉得他真是扯淡,但现在回想起来,倒觉得真是这么回事。   玲子见我不回答,便又问道:“你找了女朋友吗?”   “做朋友这么久了,你连我有没有女朋友都不知道啊,看来我真是失败。”   “谁知道你有没有藏起来啊。”   “哈哈,你见过有将女朋友藏起来的吗?”   “见倒没见过,不过看你就难说了。”   “那我正式告诉你,本人单身,如果你有意的话,可以投简历至我的邮箱,也可直接到我窗户下告之。”   “你真是太逗了。”   “算了,不说这个了,要不要吃点什么?”   “随便。”   “好的,那我们就去吃随便了。”   于是我和玲子进了塔克堡,玲子点了份牛排,我不喜欢吃牛排,又不知道吃什么好,便先要了杯咖啡。   两个人面对面,她吃着牛排,我喝着咖啡,时间滴答滴答地流走了……   有些事情,看上去很遥远,却又仿佛只隔着一层纱帐。春天的早晨。安静的天空。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墙上的钟表,听着信得摇滚音乐,空气中弥漫着柠檬的清香。窗外有喀哒喀哒响的单车,我喜欢穿着睡衣坐在电脑前打一些连自己也不明白的字,也不知道要打多久,我就这样打着,打着……三年过去了,如果我还是这样,那就真的完蛋了。   但我就是这样。   而且我还没有完蛋,我还生活在这个世上。   我知道,我所要的只是一个人静静地生活着,不需要任何人的关爱。   真的,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关爱,哪怕是一个微笑也不需要。   如果这样,那么一切都很平静。   虽然有时候,我会对着天花板想象一些关于爱的事情。   直到与娟子认识。   遇见娟子也是一个很偶然的事情。   我喜欢看城市迷茫的样子,透过那些污浊的空气和阴冷的楼缝,我有一种莫名的,就像被一只粗糙的手轻轻抚摸在脸上。 正文 第二章 与娟子初始   但终于我还是一个人走在那片白桦林里,没有人,也没有鸟鸣,只有我,还有我的影子,和脚步声。   那些被我遗忘的事情,这个时候又重新被记起。   道路分叉。落叶。绿色。   我靠着一棵白桦树,望着被树挡住的天空,我实在猜不出这样的天空到底能存在多久。   你好,我是娟子。我转过身,遇见了娟子。   她的声音仿佛16岁少女一样的清醇。   我说,你好,娟子,你也来散步。   这里很安静。   我看着娟子。她的眼睛跟声音一样清澈。   时间流得很快。   那天天很蓝,很蓝,一种透彻的蓝。   娟子是一个很年轻的姑娘,还在读大二,读得是哲学系,这让我对她更增添了几份好感。   她很瘦,但很均匀。笑起来就像是一个甜美的孩子。大抵只有内心纯真的人,才会如此。她穿简单的恤,下面是破洞的牛仔裤和褐色麂皮靴子。一头瀑布般的长发,光泽明亮。   她的眼睛轻轻地落在我的心上。   平时喜欢来这里吗?   她回答道:“没有,今天偶尔来到这里,看你一个人在这里也很陶醉的样子,觉得很奇怪,便过来问下。说完她还朝我做了个鬼脸。   我看到她手里叶子,是一片白桦树叶,轻轻地碰在我的皮肤上。   是在接下来的一秒钟。我刚刚站直身体,一片树叶突然掉落下来。他没有任何声音地随着犀利的风速下滑,掉落在我刚踏过的地上。白色的红色的液体混杂在一起飞溅。   娟子突然笑了起来,笑的很诡异。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笑。这样诡异的笑容。   脚步不能移动了,树叶继续掉落。时间流得很快。   有些东西是值得我们一辈子去回味的。   我不明白时间对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就像我知道一条河流到底要流到哪里去。天空中有着不可名状的颜色,我的眼睛在很深的河流中变得微不足道。   我从不相信命运,我只相信有的人一生可能也只是虚度,而有的人在短暂中得到永生。这是人的悲哀,又是人的追求。   我有时会一个人跑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想一些莫名的事情,而在这莫名的事情中,我竟会感到一种欣慰,一中发自内心的欣慰。   又是一年高考了,忽然记起那时的自己。   我是从小玩到大的人,很没正经地读过什么书,要读也是读一些老师认为没用的书,记得那时自己最喜欢看诗歌,古今中外,只要是诗歌我都看,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又有多少是自己看的懂的。后来又迷上了散文,整天在教室里看着看着,有时实在憋不住便也写上几句不成文的话语,以次聊以寂寞。   看着窗外,阳光温柔的透过窗户,斜斜的斑斓。老师在上面讲课,我在下面听歌,是罗大佑的歌。我一直喜欢罗大佑的声音,就像我现在喜欢信的歌一样。   但那是高一高二的事情了,那时我整天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除此之外,我是绝不做的。   我喜欢在寂静的水月风中等待,仿佛自己的影子会忽然突然跳出红尘之外,逐渐扩散,我听见我的心曲在叮叮咚咚的敲响,是高山的知音寻求山脉的唱合,是云卷的袖影在滴香求佛,于一世尘缘,木鱼声声悱恻,宿合难离,断雪的桥头可有你为我期盼的流光如梭。   我也喜欢在皓月朗朗,无良无迹的室内,洗净尘满面的脸庞,不去赋诗谱曲,掀开普希金的篇章,欣赏他的足迹,深邃的语句透露丰宣的阅历,何时心有咸涩的透明液体流泻,遮蔽了我痴望的眼眸,我自以为抒诗成行的笔羞赧不已,另一个影却在无人知晓的心内窃窃的笑了,你的才华我用我的千千发丝珍藏,用我盈润的心装扮,只为我们蝶飞的那一间绣阁。   到了高三,我终于将自己的爱好都收了起来,每天也开始记英语单词,每天做枯燥的数学题目,每天早起晚睡……   我平静而周而复始地重复着这样的生活,看着一切如我所想的那样和平时,我总是会心的一笑。   可我讨厌千篇一律,可我厌烦周而复始。   如果可以,我却宁愿做那流岚,那短暂的流岚,那的流岚,绽放过,再无声地逝去,就像,那种握于手中却常流于指缝的幸福般,弥足珍贵。   但我不能,我的父母告诉我不能,我的老师告诉我不能,我自己也告诉自己不能……   于是一切变得枯燥而又平和。   我想起了故乡,我想起了故乡的云,我想起了故乡的花,我想起了故乡的亲人和朋友……   在这个让我思念的晚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影,一个我朝思暮想的人影;我没有见过他,但我却时常感受着他,我看着他的《离骚》,我仿佛又回到了他的那个时代。   他对我说,我是寂寞的,没有人信任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我生在一个开明的时代。但我也有我的无奈,只是我没有告诉他。   我想,这又有何用呢?   他有他的无奈,我有我的无奈,这就是生活嘛。   蓝天白云下,水草飘舞,景色无限惬意。春风萦绕,清新自然,心神极致畅然。常说,好景怡情,向往美好是大多数人们的意愿。我们友善为邻,心存好意,身行好事,脚走好路。体会简单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沐浴在橘子色的暖阳中,仿佛空气里散发着萌芽的春意。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但也有灾难,我知道。   从遥远的天边传来一声呼唤,真正的灾难是在灾难面前的逃避。   我无语。太多太多,无法诉说。   没有结束,只有结束。   结束的是日子,而不是生活。   生活仍在继续。   靠在窗前,闻着清风中的香味阵阵飘着,在初夏的江南,有舒适的心情蠢蠢悸动。活力在涌动,有低语呻吟,想找一个人倾诉。   我看着:窗外有一棵树,一棵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树,叶子长得很茂盛,一片一片在风中飘荡。树上偶尔会有鸟儿停栖,张着翅膀,像是要拥抱蓝天一样。   “每天我都能在这里看见你一个人,或站着坐着沉思的样子,不要太悲哀了。”米秀对我说道。   “我的年龄和你们不是个层次,恐怕?”我想事实确是这样的,因为我早已感到了一种孤独的来临。   米秀看着我,她注视着我的眼睛,好象要从我的眼睛里读出什么似的。   我笑了。   她说,其实我很明白你。   我看着她,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什么也不说。   于是她什么都不说了。   这样更好,我并不想让人将我看明白,包括米秀。其实米秀是我最早认识的女孩,几乎是在我记事起就认识。但我们不是青梅竹马,只是朋友。她也跟我一样喜欢写东西,她写的东西一般都带有一种淡淡的清香,就像冲过几次的茶一样。我们经常在一起听信的歌曲,一起去书店看书,一起爬山。   信的音乐,有一种忧郁。伴着强烈的金属感觉。很震撼。很美。象清凉的水一点一点地坠落在心里。   我和米秀的故事很多很多,多的没日没夜地讲也讲不完。   不过我还记得她又一本粉红色的日记本,她说,这个日记本是用来载记一些流逝的青春。   我听着有一种莫名的疼痛。   然而,春天的一个早晨,她跑到我居住的地方,执意要给我看她那些所谓的流逝青春,她说,我就喜欢给你看,因为只有你懂。   我看着她,发现我一点也不懂站在我前面的这个女孩,当然也不懂那些流逝的青春。因为我是一个冷淡的人。   有一天,她带着一个男孩来见我。   她跟我说这个男孩叫徐彪,是做外贸的。我一眼瞟过去,发现徐彪身上的确有一种商人的味道,他的衣着很讲究,时尚而不失庄重,我对他笑了笑。   他却很大方地伸出了右手,并说道,你好,我叫徐彪,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一样。我轻轻地说道。   然后就沉默了。 正文 第三章 没有曹操的孤独   我安静地看着他。他握住米秀的手。   两个小时后我和他们在酒店门口告别。在里面,我叫司机帮我放一盘听听。里面竟都是信激烈的摇滚乐。我才想起,在我写的一篇小说里,我描写过摇滚。小说里的女孩喜欢一边听摇滚一边暗无天日地写字。喧嚣的音乐在寂静的夜风中一路飘散。街上铺满枯萎的树叶。   星期六的时候,我又遇见了米秀,不过身边已没有那个徐彪了。米秀说,你想去哪里?   我说,随便了。   那我们一起去教堂吧。   我真不知道米秀怎么会喜欢去教堂,反正我是再无聊也不会想到去教堂的。   但她既然说要去,我当然就照陪不务。   当然,我也很识时务地没有问关于徐彪的事情。   可能她见我不问,倒也觉得奇怪吧。她主动说,你怎么不问徐彪怎么没有一块来。   你不是会说?我有必要问吗?   好啊,你这人竟这样,一点也不关系朋友。   没有啦,只是我觉得不太好问耶。再说这是你的私事啊。   我们一路边走边聊地走到教堂。教堂的人很多,我们站在门口听了一会赞美诗。正当我打算离开,米秀突然拿出那本日记本。发黄的封面竟有种不一样的色彩感。   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跟徐彪分手吗?   我答道,不适合呗。   哪有这么简单。   原来你们还很复杂啊。   也没有啦,不过他最大的愿望是赚钱,而我……不说你也知道的。   当然,我很清楚米秀是一个怎样的女孩。   她的天性里有脆弱而温情的成分。也像我一样不喜欢任何深切热烈的关系。松散低调,又有点漫不经心。   她接着说,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   我有点不明白,但我一听到这句话就喜欢上了。   春天快过去的时候,米秀说她打算到一家私人学校做老师去。我感到有一点点意外。我记得她跟我说过她这辈子最不愿意做的职业就是老师了。我说,为什么想到做老师。米秀说,我感觉跟小孩子在一起心里可以安定下来。也许。对米秀这样的女孩子来说,心里装的仍是一半现实一半幻想。   接下来的日子,米秀跟我的联系也越来越少了。然而生活还是照旧。   没有一点惊奇,也没有一点挫折,有的只是萎靡,平庸。我走着走着……希望这样可以减轻一下自己的空虚。   “你还好吧?”不知是谁在我背后对我说道。   我反过脸看时,竟发现没有一个人,难道是自己的幻觉吗?我想。   于是我继续向前走着,走着,没有目的,也不需要目的。   风在我耳边吹着,不知害羞的麻雀在无休止地唱着,也不觉得疲惫,太阳很辣,直直得照着,仿佛要将这个大地照个透彻一样。   我想,我应该会在此时死去,我仿佛看到了上帝的身影,他在向我走来,那么迅疾,让我无法抗拒,只得跟随他而去,谁叫上帝的眼中我我呢?   我该大笑,还是该大哭,也许都不可以,但我又能做什么呢?难道连一丝的机会也没有吗?   我看到了三国的曹操,他披着长发,向着大海呼啸,向着蓝天呼啸,向着我呼啸。他说,你莫要如此,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听到他如此说,感到一丝的诧异,“我们”代表着什么啊。我不知道,我只是望着他。这时,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我想,英雄是什么?英雄是谁?   我看着曹操的白发,有着多少的沧桑,他的皱纹挂在额头,佩在腰间的长剑已生满了锈,而他的说话声,更是让我无法抗拒……   他也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当他是知己,不知他当我是什么,我想,他一定也把我当知己吧。   不然,他说,你不是一个人?   我知道,我只是这样说道。我不知道我还能怎么说。   他忽然笑了起来,是一种英雄才有的笑。   我也笑。我的笑是一种知己的笑,假如他把我当知己的话。   也许,有一天,我会发现,曹操离我很远,尽管他就在我面前,但仍然很远,这是其他人所不明白的。   也只有我和曹操才明白。   他有着数不尽的愁,于是他笑,对着蓝天笑,对着大海笑,对着我笑。   我也有着数不尽的愁,我也笑,对着蓝天笑,对着大海笑,对着他笑。   我希望我的梦想,会忽然在某天实现,那样我才有刺激感。   我想舞剑,想曹操一样地舞。   但我没有剑。我即使有剑,也没有舞剑的地方。这是我跟曹操唯一不同的地方。   然而,我又在梦中见到了曹操。这时,我正在看他的诗,我并不知道他写了什么,连一个字都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孤独,跟我一样。   我对他说,你从此就做诗人吗?他望着我笑,说,老天不让啊。   他说这话时,我看到他的眼中闪着泪花,一滴一滴,在眼眶中打旋着。   老天不让啊。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因为我想舞剑,但我也没舞成。   于是我写诗,写一些连自己也看不懂的诗。就像他一样。   我经常去河边,因为我的家乡没有海。   看着河水,我的思绪便充满了无谓的思想。我想,上帝是我造的。我便是上帝。   我为自己有这个重大发现而自豪。我迫不及待想去告诉曹操,但他睡着了,永远的睡着了。于是我只得孤独地一个人活着,一个人做一些别人不理解的事情,但他们又怎能明白,我有个知己,他跟我一样,在做一些别人不理解的事情。   我更加孤独了,没有曹操,只有上帝,只有我。   七月的太阳火辣辣,烤得人好像要蒸发掉,树叶儿也一动不动的,发出一种老人的叹息。云儿也失去往日的飘逸,变得懒散而丑陋不堪。   就在这样的日子里,一切人和动物都提不起神。   我开始听歌,不管是谁的我都听。   我不知道我听的是歌还是心情,因为我只是想让歌充斥我的耳朵,那样的话我便可以不想什么而让自己得到一种。   我希望下一场雨,越大越好,最好是下得整个天宇只有雨和雨声。   那天去学校后门吃早点,我看到了一个人影,不知道是谁,只觉得很是熟悉。我不管去打扰他,因为他是那么的闲逸,那么的飘荡。   我走在他后面,一直走着。   他终于发现了我。反过脸,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他说,你怎么一直跟着我。   我说,你还不是一样。   他便继续走着,我忽然感觉不想跟他走了。   我又开始想念曹操,这时,天开始下雨了,而且越下越大。   看着雨从天空中砸下来,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   我想,在远方的曹操,也许也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吧。   而终于,天又开始下雨了,而且越下越大。   我多么愿意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   真的,我情愿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也不愿意有人将我看明白。   我站立在时光穿梭的海岸线上,记忆带着一丝咸涩的味道,从潮汐中涌来。   我的思想在深埋在心灵的底层呼唤,经年的往事在潮起潮落中细数轮回的痕迹,驻守在我的世界之巅的涛声已然演变成沉思默想的礁石,一任狂风暴雨的撕裂,仍旧与浪潮相依共舞。 正文 第四章 听天由命   也许,这样可以给我一丝的安慰,真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想抓住人生的时光之露滴,在阳光与朝暮之中衍生红尘的烈烈人生,仰视日日月月在眉目的瞬息之间变幻,在花期的盛与衰中绘制无悔的青春华年,如同每一次仰望湛蓝的苍穹,那燃烧起火焰的思念都会生成飞翔的翅膀,与天空的海鸟比翼,与远涯孤雁长鸣,凝眸辽远的海空,宽宇的大地,唯有至诚的心灵方能游弋在海阔的大地之都,天空之洋,成为一只恒久的海鸟。   我想,有一天,我会独自一人横越茫然的戈壁,人生忽然跌落在荒芜的沙砾上。   我撑着一柄标明聚散的伞,在迷漫的黄沙上寻找,被我遗漏的一份心缘,我埋入土层的僵硬了的思念,沿着大地苍苍的根须扎入,春华秋实必是绿树浓萌。   站在街边。梧桐树依然郁郁葱葱。   罗大佑的歌又响了,我想,好好的睡一觉,就都过去了。   车水马龙的街道。   熙熙攘攘的人群。   快快乐乐的周末。   阑静夜深,万物迷离,经年的记忆之索穿行在不老的峰峦,我端起一杯咖啡,苦苦的相思在雾蒙蒙的杯中缠绵,泪雨缤纷,珠字成痴,一缘一情谁可解,一生一世皆难抛。   我抬头看着瓦蓝的天,发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也许,有一天,我还会抬头看着瓦蓝的天,然后又发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前方是一望无际的空白,后方也是一望无际的空白。一如我空白的脑袋,我的眼睛盯着前方,希望可以透过空白寻找到一丝生存的希望。   尽管这希望是多么的渺茫。   日子如流水。我是听到窗外的夜雨才惊觉时间的流失。我一直认为时间是无限的,过完了今天还有明天,过完了明天还有后天,这样的日子是平凡而无限的。   玲子生日,二十三岁生日。   她说,人生已过了四分之一,如果按八十岁来算。   我笑道,你还真以为自己长寿啊。   没有,我只是按最高标准来计算的。   真的,就算如此,人生也是多么的短暂,短暂的如同烟火一样。   我望着远方的天空,朦胧而渺茫,像是一幅意象派作品,永远让人无法猜透。   雨已飘了许久。   玲子喜欢雨,就像我喜欢雨一样。我们两个同时爱恋着雨,雨总是给人清爽的感觉。我喜欢看雨在空中飘着飘着,忽然便不见踪影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仿佛从此便从世间消失了一样。   玲子一脸茫然地说道,雨的一生,该是多么的渺茫。   但我开始喜欢沙漠了。   真的,沙漠是以一种坚毅来抵抗时间的流逝,每一次的冲击都需要无数次的练习。   我看见天边狂风怒吼,飞沙走石,令绿洲气踹吁吁,像一只遭受暴雨袭击而惊慌失措的航船,绿洲被狂风折翻,而沙漠仍如瘦骨磷峋的男人,蜷缩着身子,忍受着炽热焦渴的折磨和寂寞。我问阿碧,你想起沙漠流浪吗?   想。但我不喜欢沙漠,我喜欢城市。   我明白,玲子喜欢热闹。这点我与他相反,我更钟情于独处。我认为独处更适合我,我从来就认为自己是一匹寂寞的马。   我认为自己是一匹寂寞的马。我每天想着奔跑,想着在辽阔的草原上那种惬意的感觉,也许只有我自己才知道。   真的,我想,那觉对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天天感受着温静的阳光,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有时,微风拂过撩起一层层的花波,那简直令人垂涎三尺。   玲子看我陶醉的样子,便讥笑道,你就做你的白日梦吧。   我想,做白日梦有什么不好,我称白日梦为“晨梦”,这是一种对梦境的全新诠释,也许,这种说法别人并不同意,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玲子便是这么认为的。   当然,我可不想与他去争辩。   我仍做我的“晨梦”,我在沙漠走着,舞着……   提到“晨梦”,我便会想起徐志摩先生的“寻梦,撑一支长蒿,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的诗句。   我想,他的也许也是“晨梦”吧。   而我的“晨梦”是在沙漠走着,舞着……   这又让我想起一是首歌,叫做《热情的沙漠》,我相信,沙漠是热情的,也只有沙漠是热情的,毫不做作,是绝对的天然。   沙漠从天上滑过,倾泻出一道洁白,似明镜,如丝绸,飞洒自如。月亮在沙漠中清幽幽地荡漾着,荡漾着一腔暖暖的柔柔的的情意。明媚的阳光下,清清流淌的日子,便有着无穷的魅力。   没有城市的嘈杂,没有油漆马路上被汽车卷起的尘土,只有寂寞,只有幽静……   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预料的,譬如心情,我起床就感觉不舒服,我知道,我可能是感冒了。   但这又能代表什么呢?它仅仅是感冒了。   但我仍是很孤独,我想,我就是沙漠,偶尔遇见一点路过的动物之类的,我便有一丝的欣慰。   我很孤独,但我并不喜欢孤独。   事实往往如此,你喜欢的不一定就存在,同样,你不喜欢的也不一定就不存在。   玲子说我看上去有点悲观,其实她不知道,我并不是悲观,而是我发现,有些事情我拼命去追求却总是一场空,有些事情我极力去抵制,它反而频繁出现。   于是我便习惯了这样,正因为如此,我还有什么好追求呢?   但我就真不追求吗?   不,我仍有我的方向,我仍有我的梦。   我行走在沙漠。   静静地看着这日夜不停飞舞的沙石,我的心会似月亮般安静恬淡。走出欢乐奋进的乐章,与芳草落英为友,与清风明月做伴。无声的时间从身边流过,湍流不息,让我真切地感觉到寂寞的沙漠是那么的清晰透彻。   我孤独,但我仍需要一个人走下去。   沙漠里只有沙子。   我便行走在沙子上,发出呀呀的声音,是一种寂寞的声音,一种来自远古的声音。   我喜欢这种声音。   我跟玲子说,我喜欢这种声音。   她冷冷地看着我,说,你真是无药可救了。   我抬头看天空,天很蓝很蓝,像玲子的眼睛。   玲子并不说话了,我看到她的眼角边有一丝泪水。   在我心中,玲子始终是一个温柔而细腻的女孩子,声音很甜,苗条的身材,还有飘逸的头发,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天仙一样。   我说,玲子,我想去沙漠,我想去沙漠寻找我需要的东西。   她说,你疯了,你真疯了。   我没有疯,我只是感觉只有沙漠才有我要的东西。   她哭着说道,东西,沙漠里只有沙子,只有沙子。   不,不,还有我的梦。   玲子便不说话了。她知道,我说过的话绝不会反悔。   她看着我。   我想,我去沙漠需要什么。   沙漠里真有我要的东西吗?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   但我仍坚信,沙漠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有一天,玲子给我一大堆书,她是托米秀给我的。我不知道她怎么跟米秀认识的。当我打开看时,发现全是有关于沙漠的书,这让我更痴迷于沙漠了。   书上说,沙漠意味着死亡,沙漠是魔鬼的家,更说沙漠是没有土的坟……   我明白,玲子是想让我看这些书,然后打消去沙漠的念头,但她不知道我看了之后更坚定了信念。   因为沙漠真有我所要的东西。   这让玲子更是伤心。 正文 第五章 举杯邀明月   我也知道,我不能只顾自己的享受,但我确实不能不去啊。   玲子叫米秀给我捎话:你就走吧,我知道你想去追求你所喜欢的东西,但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你为何就必须去沙漠,难道就真的只有沙漠才适合你吗?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支持你,因为我不能阻止你。   米秀也劝道,你怎么就如此固执啊。   我说,米秀,你难道不明白,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喜欢沙漠,我要去沙漠上度过我的一生。   米秀摇着头。   我转头看天边的云,云很轻,像鹅毛,我好想自己是一朵云,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不离开雅娅而可以每天去看沙漠,去沙漠上寻找我所要的东西,尽管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知道我要寻找的是什么。   我只是想,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无声的沙漠中,便可寻觅到一份喧闹市井中寻觅不到的清静。   去沙漠的那天,玲子还是来送了我。   临走时,她轻轻地说道,你能告诉我吗,你到底要寻找什么东西,而且非要去沙漠?   我摇着头。   因为我也不知道。   事情就这么简单,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沙漠有我需要的东西。   所以我必须去。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我轻轻闭上眼睛,想象着这一切。玲子问好,你怎么还不走。   我还摇头。我不能告诉他,其实我所要去的沙漠是精神上的沙漠,而不是现实。   但我真的不能说。我只得无语。   在草坪上坐下来,阳光照在身上,温暖,干净。仿佛有一种释放的快乐。校园的天空一直是灰蓝的颜色,不是那种干净清澈的蔚蓝,这让我甚是不解。   我在心中是这么认为的,徜要说这个世界还存在清澈的地方,那它一定是在校园了。   但我永远地离开了学校。   我问流枫,你看天空,是不是有鱼飞过?   流枫是我大学时的同学,也是我的朋友。他有一头酷而又有个性的长发,一件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衬衫完美地搭配着,显示出一种特有的魅力。他大学毕业后也跟我一样留在了萍乡这个小城市工作,所以我们的交往便相对多一些。   他看着我,连眼也不眨一下,仿佛是看到了一个怪物一样。   我再问,天空是蔚蓝的好?其实我自己也非常清楚,当然是蔚蓝的好,但我还是要问流枫。   他便笑。说道,你想怎样的好就怎样的好,这个世界,不是说蔚蓝的就是好的,就像不是鲜红的就是漂亮的一样。   对于他的回答,我并不感到好奇,我知道,他一向习惯如此。   流枫捡起一块石子,向着不远处的一棵小白杨树扔去,小石子在空中展现出一个近似于完美的线条,然后落在了树干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他说,也许有一天,我会孤身去草原,看草原上的蓝天和白云。   我笑。   我希望自己身佩长剑游走江湖,天南地北地任我自由穿梭。   流枫看着我,说,你呢?   我仍笑。   我便不想告诉他,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去想。在我看来,想远比说出来要好多了。   这时,太阳变得越来越大。简直让我无法睁眼,刺眼的光射着我的脸,让我有一种突然衰老的感觉。   我还是每天写诗,莫名其妙地写,也不顾自己写的如何,只是旁无外物地写。在我看来,这是最美好的日子,也只有这时我才感觉到人生的乐趣。   那天,我接到表哥从海南打来的电话,说我在萍乡这个城市还好吗?   我感觉很是惊奇。   我问他,你暑假有什么打算。   他说,没有,但绝对不回家。   我听到这句话时,竟有一丝怜惜的感觉。也不知为什么,可能男人都这样吧,对于自己的家是绝对不会有太多的依恋的,其实我也是如此,我总是以种种理由来骗过父母,目的只希望可以不回家。   当然,我也会时不时的打个电话给家里,也并不为什么,只是想听听父母亲的声音。   也许,人就是这么矛盾。在家时,家长的一句话也听不进去,而在外时,却又好想听到他们的教诲。   表哥说,你想好了“五一”干嘛吗?   我说,听天由命吧。   真的,我是一个没有任何计划的人。我也不喜欢有计划的去做一件事情,就像我不习惯吃早餐一样。   挂电话时,表哥很有大人的口吻对我说道,你也要好好工作哦。   我在电话这头听着忍不住想笑,但终于还是恩了一声,算是答应听他的话,好好工作。   六月的天,太阳是直照的。而我还是依旧穿着我的牛仔裤,穿着我的白衬衫,还有我的冬天才穿的板鞋……   阿竹说我太自作了。   我问她,什么叫自作啊。   她便笑道,就像你这样啊。我回住的地方拿着镜子照了半天,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自作的痕迹。我问我的同事们,他们便更是笑的前仰后翻的说道,你这不就是啊,搞的我从此不敢照镜子了。   阿竹有点胖,看上去像个冬瓜一样,我发誓,我从此便改口叫她阿瓜。   我说,阿瓜,你最近都吃些什么啊。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还真将她吃了什么什么全部给说了出来。   我掩住嘴巴也忍不住笑出了声,她知道我在说她胖,于是只追着我打。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几个星期吧,我又要开始忙着自考了,因为大学的时候没有考完,所以拖到现在。我报的是汉语言文学,其实也没有什么,我都有点后悔自己当初的一时冲动,现在想想,如果我不报这个垃圾自考,我怎么会沦落到一天到晚拿着本古代汉语或者现代文学史之类的像念经一样的读着,仿佛这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绝望吧。   人是一个不断进取的动物,总希望自己可以往上爬一点点。我曾经这样给自己定目标,高中可以不读,反正初中便可以学会数钱了;但等到毕业时,我竟突然想上高中了;等到高中毕业时,我竟有突发其想去上个大学……而现在我有开始自考,我想,这无论怎么说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折磨吧,但这种折磨是一种心甘情愿的。   我喜欢文学,也喜欢音乐。我经常是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   我喜欢不管什么书都看,好的坏的,我是从不挑剔的。也许有人会说我是庸人,但我真的很乐意做这种庸人。他们也许不明白,其实书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是我们习惯去评论书,有的人认为这书好,而有的人认为它不好,其实,这是很自然的。   那天,流枫给了本《我很坏,但我很温柔》让我看,他说这书值得一看,我接过书看时,封面是一对情人在街头接吻,很是浪漫,天还下着雨,我当时想,浪是浪漫,但在雨中接吻换作是我是万万不答应的,这很容易引起感冒,用自己的身体去换个浪漫,我更是不会做的。   流枫说,你这就不懂了,这样的景象,你难道不觉得很是美吗?   我笑道,不是美的东西我就喜欢,也不是不美的东西我就不喜欢。   他听我这么说,一下子便来劲了。说道,你难道会去喜欢丑的东西吗?   我反问道,什么是丑的东西。   我无语。   我说道,美与丑,其实只是人的观念而已。美的只是我们自己,丑的也只是我们自己。   他也无语。   我便更无语了。   我在想,有时候我们为什么会突然之间感觉自己很空虚?   流枫说,这是因为我们总是懒惰。   懒惰跟空虚有什么联系?我是真不明白,在我认为,懒惰的人不一定空虚,就像空虚的人不一定懒惰一样。   其实,空虚只是一种心情,或者说是一种概念。 正文 第六章 甜蜜很迷离   我是这么认为的,懒惰的人很可能是最不会空虚的人,因为他总是在想种种理由来为自己的懒惰进行解脱,所以哪还有时间来空虚,而空虚正是因为自己总在为某件重大的事情而努力而产生的一种欠缺感。   流枫笑我说,你还真行,真当自己是什么大哲学家。   我无语。   其实我是真的有这种想法,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是哲学家,特别是农民,他们更可能是哲学家。   日子很快便过去了。   我并不相信缘分,但这次我却相信了。因为我碰到了琦。她其实是我高中时的女朋友。   我可以看出她跟我说话时是有点尴尬的,真的,我也有这种感觉。我想,谁碰到这种情况也会有的。   琦说,你现在还好吧。   她说这话时,我便后悔自己没有先说,但她好像并不介意似的,只是说一些她现在的情况。我最想听的是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但她一直没有说这方面的事实。   我也不便问。   终于,我只知道她现在生活的很好,而且看上去比以前还好。   而我仍是在想,她有没有男朋友啊。其实,我也知道,她现在的事实我是没有必要去过问了。   但一个星期后,我竟又碰到了她。   她穿着一件绿色裙子,超短的那种,看上去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再加上柔软而直的头发,简直想是一朵刚绽放的花朵。   我问道,你去哪啊。   她说,没事,随便出来走走。   我也一样。   于是我们这次便聊的比较久了。   找了个较凉快的地方,但突然发现,我们彼此之间竟是那么的隔膜了。   良久的沉默。   为了打破沉默,我无话找话地说道,这里还不错,不是很热。   她也是很附和地说道,是啊。   我知道,我不能再讲了。我不想聊彼此都没诚意的话题。于是我只是久久地端详着她的脸。   她看出了我一直在看她的脸,忙转过去,看远处的风景。我看到她的脸的绯红的,想苹果一样。   她望着远处说,你怎么这样看着我啊。   我说,你还是想以前一样漂亮。   她笑道,是吗?   我不骗你,真的。   那你也用不着这样瞧着我啊。   我只是想瞧瞧我所爱的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我笑道。   她看着我说道,那我是个怎样的人。她说话时,是那么的认真,而有那么的美丽。   我摇头。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最不善于观察人了,尤其是女人。   她有点诡异地说道,我相信你,你从不说慌。   我可没这么伟大。   她便又说道,这不是伟大不伟大的问题,只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会骗我,你是真的不了解我。   我又一次无语了。   我将我遇见琦的事告诉了流枫,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他,反正我是告诉他了。   他说,那你打算怎么办啊。   我问道,什么怎么办啊?   他便又不说话了。不过我也猜到了他的意思。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叫我去找琦说我还是喜欢她,或者是就这样让它过去了。这都不是我想的。   当然,我也不知道我想怎样。   我只知道,徜若再遇见她的话,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与她说说话,也许,这是最好的。至少,我想不出其他的好办法了。   也许,生活本就是如此。该你的就是你的,不该你的就不是你的。事实就是如此简单,除此我想不出更好的理由来安慰自己了,我只想就这样,徜若再遇见她的话,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与她说说话,就这么简单。   暗下去了。天色像一幅泼墨画一样,越来越暗,树林里没有一丝声响,归巢的麻雀早已停止了无休止的歌唱声。偶尔有晚风从遥远的天边吹来,更增添了一份夜的温柔,像是母亲抚摩婴儿的小手;无所事事的人们总愿意在这种幽静的晚上出来散步,特别是一家人走在幽暗的林间,总是有一种特别的氛围。本来林间是有路灯的,但不知为何,不到礼拜天是不开的,所以人们一般也都是选择礼拜天出来散步,在微弱的灯光下面,人们静静的走着,彼此手牵着牵手,肩靠着肩,这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纯洁。   我是经常到这林间来的,也不管它来不来灯。不过,我习惯一个人静静地随着月光的倾照漫步的,心里想着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譬如,谁家的小狗偷偷跑出来跟别家的狗嬉戏;月亮躲天宫中期待着玫瑰的到来……仿佛我总是如此。林间有一条小溪,溪水并不深,但非常清,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溪底下平滑的石块,偶尔有几条鱼在溪水中穿梭着。情侣们大多会坐在溪旁亲亲我我的。这时,我便想,倘若我也有个情人,我一定要坐在溪旁吻着细数天上的星星,这才叫浪漫,有情调呢。但尽管如此,我还仍是独自一人不厌其烦地听着溪水的流淌声,凄迷而惆怅……   我之所以说是凄迷而惆怅,其实是有道理的。那天,月亮很圆很圆,我像平常一样到林间来散步,正巧碰到了娟子。我记得,平素她是不来这种地方的,她经常去的是花园,那个有着端庄严肃的格式的花园,像其它的任何一个花园一样,显得极不自然,但不知怎得,娟子倒是挺喜欢的。   我问道,娟子,怎么有雅心来这种破地方啊。   娟子嘟着嘴说,海滨花园今天停止开放,不然,我才不来呢。   我也并不与她争辩,不过我是不赞同她的看法的,我还是认为清雅淡素的树林更具魅力,至少不会想海滨花园一样停止开放。   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话,迫于气氛,我无话找话地说道。   “今天月亮好圆哦。”   娟子便也附和着,极不自然的,尽管月亮真的很圆。   月亮真的很圆,像玉盘一样,幽雅地着在树林里,繁星忽明忽灭地熠熠闪烁着,林间显的很静,只有溪边偶尔发出甜美忸怩的情语声。我和春纤沿着小道,穿过一簇一簇的白桦树,树林好似是鱼网一般透明,向着更远处延伸着……不知何时,我们竟到了雪雁家。雪雁家的灯早熄了,只有雪雁房间的灯还亮着,不知她还在干些啥,我想便轻轻地敲了瞧门,开门的是雪雁的母亲,她是一位非常热情好客的母亲,我记得上次去她家时,她对我热情得简直不能再热情了。这次也一样,她将我和娟子带到她端来了茶水家的凉台上,恭敬地给我们端来了茶水,真的,不是我夸张,她的确是恭敬地给我和娟子端来了茶水,接着又和我们稍微地寒暄了几句才起身去叫雪雁,去叫的时候还回头对我们说道。   “你们稍等一下,我这就去叫雪雁下来,他就在房间里,你们稍等一下哦。”   娟子对我挤眉弄眼的,她显然还没见过像雪雁她妈这样的母亲。我挨近她耳朵说道。   “怎么样?”   娟子好像并不这么认为,她说,太罗嗦了。   不多一会,雪雁便下来了,穿着一件花格子睡衣,身上散发出一种柠檬香味,刚洗过的飘发平滑地顺着肩膀下垂,她母亲也跟她一起下来了。雪雁看到我和娟子明显地感到以外,她惊奇而微笑地说道。   “这么晚了,怎么还有兴致来我家啊。”她说起话来像她母亲一样温柔细腻。   “怎么,不欢迎啊?”我笑道。   她走近些,走在凳子上,她母亲已端了满满一盘水果过来了,说道,“家里没有什么好的东西,就这几个水果了,你们也别嫌弃。”   我笑道:“阿姨,你太客气了,我们就是顺便来走走。”   这时,月色正浓,浓浓地着在凉台上,不时有轻柔的微风吹来,更妙的是,不远处的池塘里飘来一阵阵的荷香。   从雪雁家出来时,已是凌晨一点了,但我并未觉得有困倦,娟子也是,她显得很兴奋的样子,指着天上的月亮说道:   “月亮还在,月亮还在。”   我听着有点糊涂了,不过,等我抬头看时,月亮已只剩一半了,想一块被狗咬去了一半的面包,天空也不像来时这么亮了,想象早已不见踪影了,只是偶尔有几颗不甘寂寞地仍然在天空中作最后的挣扎。树林里静静的,只剩下我和娟子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正文 第七章 我不会预谋   “你怕吗?”   “难道你感到害怕?”她反而问我说。   “我不会啊,我是怕你……”   “你还瞒懂得怜香惜玉的嘛,不过,我傲还真是第一次这么晚来这种地方。”娟子说完,看着我,但我看她并不是很清楚了,只看到一片漆黑中有两颗眼珠子在静静地看着我,显得有点闪烁不定,也许她还是有点紧张的。   我忽然记起我的祖母说过,人在害怕的时候只要唱歌便不会觉得害怕了。这时,我便也不管祖母说的对还是不对,便开始唱了起来。   每当我开始沉默的时候   你比我更难过好像你的错   每当我梦想未来的时候   你兴奋的感受比我还要多   轻柔像阵微风吹过我的心中   一切都会不同透过了你的眼   娟子刚开始只是听着我唱,后来便也跟着我一起唱起来了。我俩的歌声响彻着整个树林,我仿佛感到整个树林都在战栗着,所有的动植物都在一瞬间醒来,静静地倾听我们的歌唱声。从身边飘过的凉爽的风一阵接一阵,掀起了我的白衬衫,让我感觉自己好像是诗仙李太白一样。我想,我可以而且有必要吟诵一首李太白的诗。于是,我真的开始吟诵:   花间一壶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欢嘘,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你真的有点像个诗人。”   我听着,感觉是那么清爽,那么舒服。我说道:   “我从没认为我比李太白差。”   “想不到你还真狂妄,比起这点来,李太白确实比不上你。”娟子说完便笑了起来。   这时,净似的圆月,已经被远方蓝蓝的高山托上天空。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的小星星,一眨一眨地,仿佛在邀请人们到广阔的太空中去遨游。森林下面那碧绿的缓坡斜下来与河边深绿的沼相连,如嘴唇的相连一般温柔。连接处长满黄色的晶莹的碎花,像吻。   娟子忽然说道:“我感觉有点冷,你呢?”   被她这么一说,我还真感觉到了一丝凉意,但出于男性的本能,我说道:   “我还好,不怎么觉得。”说完,我将我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了她的身上。   “多谢了。”她有点感激又有点羞怯地说道。   这时,我竟开始后悔了,我感觉越来越冷了,身体也开始不自觉地发抖。娟子当然不会发现,她披着我的外套后,便一直走在前面,虽然她时不时回头看看我,但我知道,她所能看到的也不过是我那双黑色的眼睛。   我不知道,黑色的眼睛怎么在黑夜里反而显得更加清晰。由于太冷,又不断地有风吹来,树上时不时有绿叶飘落下来,极细腻的。又任我踩在脚下,春纤仍走在前面,我跟在她后面,也是静静的走……   “娟子,好像我们走错方向了。”其实,我早就觉察到了,只是我不说而已,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没有早告诉她。   她听到我说这话时,不禁停住了脚步,等我走上前时,她显得很平静地说:   “你早就知道。”   我没有说话,只因她说对了。我注意到,她的两只眼睛在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身上发现什么似的。我不敢看她,将眼睛移向了其它的地方,借着极微弱的月光,我发现不远处有一张长石板凳,忽然,我的脑海了闪现出另外一个女孩的名字。   她叫花木仙,有着高高的个子,身材很好,不胖也不瘦,是块跳舞的料,头上总是一左一右地夹着两只发夹,把头发紧紧地拢在耳朵后面,显出一张光滑白净的脸庞。她的眼睛不大,细细长长的,但是很有神采,一笑就变成了两条缝。鼻子微微上翘,给人一种俏皮的感觉,显得十分可爱。我还记得,她平时最喜欢穿的是一条蓝底白花的连衣裙,裙摆又宽又大。她一跑动起来,裙子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飞起来了。我与她相识就是在这张长石板凳上。那是一个非常惬意的晚上,月光柔和地着在长石板凳上,我从小道上走过,一眼便看到长石板凳上坐着一个女孩,也就是花木仙。当时,谁也不能想象她是多么的美丽,皮肤像未经人手触摸过的蜜桃上的绒衣,在一张流露着难以描绘其风韵的鹅蛋脸上,嵌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上面两道弯弯细长的眉毛,纯净得犹如人工画就的一般,眼睛上盖着浓密的睫毛,像是对情欲生活的强烈渴望……就在那一刻,我就对自己发誓,一定要认识认识这个美若天仙的女孩,也许,当时我认为她就是天仙。   我慢慢走近她,心里不安,毕竟,她太美丽了,当我走到她前面时,她稍微抬头看了我一眼,便有低头看书去了。   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便也坐在了石板凳上,时间仿佛就此凝固了,我感到极不自然,仿佛她的眼睛一直在死死地盯着我,我仰起头,但仍有点不好意思看她,忽然我发现她手里拿着的是《蒲宁诗选》,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我们之间的共同话题似的,身子下意识地想她那边移了移,说道:   “你也喜欢蒲宁?”   她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并不说话,于是我又说道:   “我想看,但不知那里有,想不到你竟有了。”其实我书房里有蒲宁的全集,但我仍这么说。   “你也认识他。”她显然有点不相信我的话,说着将书在我眼前晃了晃。   这时,我知道,我一定要让她相信我说的话是真的,于是我不顾什么了,开始念道:   晚霞顿时收敛了余光。   我遥望四处,心中怅惘   面前已经收割的田野。   只剩下一片暮色苍茫。   仲向远方的广阔的平原。   笼盖着一层秋天的夜色;   只有西天略红的背景上。   光线膝脆.树影萧瑟。   四周静悄悄,全无声息。   心中充满了莫名的忧愁……   是由于投宿的地方太远?   还是由于这漆黑的田畴?   或者由于秋天的降临   带来了熟稔而亲切的气息   等到最后两句,她竟也跟我一起念了起来。   乡村间静默无声的愁思。   草原上荒无人烟的凄寂?   念完之后,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四周静悄悄的,似乎是一下子静了下来,寂寞的有点让人心悸。我低头看看表已经11点半了,也许花木仙受不了这黑暗寂寞的气氛,她便前走着,然而左转右转,都见不到一个人影,悠长深邃的树林,和在月光的照射下发出淡淡幽光的青石板。我们七折八绕竟迷失了来时的路……   我们又开始聊起来,当然,我们聊的最多的仍是蒲宁,直到后来,她忽然站起来,念道:   “今夜夜色迷离。”   “月亮照着你的……”我没有再说下去了,只是走上前轻轻地搂住她的腰,那是我第一次搂女孩子的腰,她并没有反抗。   只是靠着我的肩膀,说道:“美吗?”   树林里,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远处。我的视线很想穿透这层黑幕,很想刺探天之尽头是什么。凝望那满天大大小小忽明忽灭的繁星,我的心一动,我也顾了回答她的话了,只是搂着她,风还在轻轻的吹着,看天空时间似乎已经很晚了,可自己还不想松手,因为我眷恋着这夜晚的天空,还眷恋着我刚刚的美好……   娟子看了我一眼,便继续向前走着,我清晰地听到她的脚步声,那时一种岁月的声音,在我看来,这种声音是别人无法听到的,只有用心去感受,我看着春纤,她身材颀长苗条,披着长可及地的开司米大披肩,两边露出绸子长裙的宽阔的镶边,她那紧贴在胸前藏手用的厚厚的暖手笼四周的褶裥都做得十分精巧,俏皮的小鼻子细巧而挺秀,鼻翼微鼓,像是对情欲生活的强烈渴望;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柔唇微启,露出一口洁白如奶的牙齿。 正文 第八章 生命的阴影   她说:“认识他的时候,那年冬天的深圳连续降雨。我们走出餐厅准备去酒吧,天又开始下雨,细碎的雨丝在暗淡的路灯光下飞旋,一点一点,轻轻跌碎在脸上。寒风刺骨。是那年冬天最寒冷的一个夜晚。我对他说,又下雨了。我的手指拉住他的黑色外套,他低下头对我微笑。那时我们相见仅三个小时。三个小时里面,我知道我会跟着他走。而那一天我还根本就不认识他……”   素雅有叹息,她的眼泪轻轻地滴在窗沿的缝里。   我说,也许这就是缘分,我们谁也无从得知下一刻会发生一些什么。   我想,那个男的也许一开始就不爱素雅有。   但我没有直说。我发现她的手有点抖。我我让她进去睡觉。但她除了手抖之外,看上去平静如水。   突然记起米秀邀我一起去大家停书摊看书,于是我说道,素雅有,我有事情,得出去。   我走出门去。又轻声问素雅有,你需要留下来吗,这里可以暂时住着,反正跟若木住一床,应该没事的,要不然就先回家一趟。   素雅有说,不回家了,就先住这里吧。   我说,那好,我先失陪了。   到书店时,米秀早已到了,我从她身后轻轻拍了下她的肩膀。   她着实被我吓了一跳。   你怎么现在才来啊,她轻声说道。   昨晚睡得有点晚。我并没告诉她昨晚发生的事情。   其实也没必要跟她说,说了她也不明白。   我凑过去瞧她在看什么书,还没有看清楚,她便告诉我说,没什么,美食类的。   啊,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米秀竟然看美食类的书籍,难道她想做家庭主妇了。   她瞧我一脸惊奇的样子,忙解释道,也没有什么呐,就觉得无聊,随便看看。   原来是这样的。   “其实,今天我并没有打算看书。”她突然这样说道。   “为什么?”   “因为不好怎么约你出来啊。”   “就这样啊,那你想做什么?”   “就想围着这个城市走,漫无目的地走。”   “我差点忘了,女孩子天生是一个散步家。”   “哈哈,散步家,有趣。”   接着我们便走出了书店。沿着金陵西路走。街两旁的店面很冷清,只有几家服装店还算有几个人影,更有几家挨着的店面的老板正凑在一起打麻将。这样的时光总是很无聊的。   突然,走在后面的米秀大叫了一声。我转过身。看到米秀正蹲在地上,不知道怎么了。   “你怎么了?”我问道。   “脚拐到了。”   “怎么会这么不小心。”我俯下身看时,米秀的脚流出了血,我这才发现她今天穿上了高跟鞋,她以前只穿运动鞋的。   她抬起头,看着我。   我伸出手。她拉着我的手。   她慢慢地站了起来,脚还是一拐一拐的。   “怎么今天穿上了高跟鞋,我以为你从不穿高跟鞋的呢。”我笑着说道   “你还好意思笑,都是你,害我扭了脚。”   “怎么能怪我呢?”   “不怪你怪谁?”   “好了,怪我怪我。”我一边笑一边扶着米秀逛街。   这还是我第一次扶着女孩逛街。米秀看上去也有些害羞。   终于,我忍不住,问道,米秀,上班还好吧。   本来我是想说,米秀,是不是第一次有男孩子扶着逛街。但不知道说出来就变了。   她答道,怎么突然关心起我的工作了。   唉,我一直很很关心你,好不好?   好,你一直都很关心我。   这就对了。于是我们又继续逛着,走到安源宾馆门口时,遇见了流枫。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还打了一根绿格子领带,看上去很精神。   原来他现在在一家全球五百强的企业工作,难怪他另有一番气质。   但他很忙,跟我和米秀打了个招呼便匆匆忙忙地走了。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大街上的人群开始疏散。天空黑暗沉寂,似乎未曾发生过任何奇迹。而回家的人群,神情淡然,谈论着回家看电视或者去吃夜宵。他们走在涌动的人群里。街上的公车,自行车和人潮在纠缠中发出刺耳并且喧嚣的声音。   我和米秀走着走着,看着前面有个男孩把他身边的女孩背了起来,女孩的衣服很短,露出腰部赤裸的洁白皮肤。她放肆地笑,手臂紧紧地环住男孩的肩头。   沿着滨河路走。路过一家音像店,米秀看到新片预告里面的王菲。《传奇》。上王菲的新形象让人喜欢。黑色鱼网纹袜子,浓密卷发,纤细的身体。   米秀要进去看。我也有同样的想法。是正版的。要50多块钱。   然后我们便出来了。各自回家了。   我不会预谋   那是因为季节还在地下沉睡   几个世纪以来   我一直在研究一种策略   是一种不用任何拘束就可以轻易兴奋的作战方针   它不包括背后原始的袭击   这是一种带着血腥的温柔   每个人都在像等死一般的厢守   其实整个世界全是疯子   他把一种叫做本能的东西   装点地五彩斑斓   当他被装在瓶子里的时候   因为魔鬼的咀咒   开始变得神秘   但还是逃脱了   一只美丽的蝴蝶   从一座荒冢上面   轻盈飞过   认识睫玛的时候,天上正飘着毛毛细雨,偶尔还夹杂着几声不疼不痒的雷鸣。睫玛一个人在街上闲逛着,小小的雨滴在她的头顶上溅起朵朵水花,她并没有着急的样子,反而很是悠闲,对于这样的女孩子,我总是有一份欣赏的。不过我自己也没有带雨伞,我是早上上班的时候太匆忙了,以至于忘记了带,其实我是知道要下雨的,因为我昨晚听了天气预报。睫玛走前面,我跟在她后面,她走一步我便也走一步,我正为自己感到骄傲,我总是可以很精确地保持着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不是很远也不是很近,正好可以很清楚地看清她的面目,这于我来说是最好的了。   到了中环路口时,突然从前面跳出一辆出租车来,估计是轮胎踩在了破石板上,溅起了不小的水花,而这正好溅在睫玛的衣服上,我估计她一定很恼火吧,因为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很恼火,但这次我错了,她没有一点恼火的样子,依旧很轻巧地向前走着,全然不顾身上的泥水,甚至她连看一眼出租车的意思都没有,我想,难道这个女子没有知觉,或者是不食人间烟火,这绝对不可能,这因我从来没见过不食人间烟火的人,除了在电视里面。   这时的我有一种冲上前的冲动,我实在无法控制自己,我一定要揭开这个女子的“面纱”,我快步跑上前去,几乎是跟她并排走着,她仍然是向前走着,并没有看我,我侧过脸看去,才发现那是一张极其清秀的脸蛋,像极了那未熟的苹果,让我忍不住想去咬上一口,她的眼睛也是充满着希望和柔情的,头发被雨淋湿了,但反而更有一番情趣,直直的秀发披在肩上,还渗透着点点水珠……我就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步伐很轻松地向前迈着……   “你喜欢一个人在雨中静静地走?”我终于耐不住静寂,轻轻地说到。   她转眼看了我一下,又转过头去,说,你不也一样。   然后有回归于矜持。 正文 第九章 妩媚的眼神   过往的车辆在下班的时候显得格外的多,我是最讨厌这中喧闹的,我想,这个女孩子也是吧。   “你喜欢独处还是群居?”   她看着我,也不说话,两只眼睛冷巴巴地看着我。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刚说完这句话时,我就后悔了,但这的确是我想问的。   不想她这次却很大方地说道:“睫玛,睫毛的睫,王马的玛。”   我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这时天空越来越暗了,估计是要下一场大雨了。   “你不喜欢带伞吗?”   “难道你是因为不喜欢而不带吗?”她笑道,笑得是那么甜,那么让人怜惜。   就这样,我和睫玛认识了。后来我在中环路又碰到过她几次,但具体多少次我就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我不是那种花痴的人。   大概是在三月底的时候,我正在电脑上写诗,突然有个人加我,我查看了一下,是一个叫做雨发飘飘的女孩子,当时就觉得很奇怪,怎么会有人取这样的名字的,但听上去感觉还是蛮有诗意的,我便跟她聊了起来。   “你在天堂?”   “是啊,我是在天堂,而且是天堂最美的地方。”她发过来说。   “可我在地狱,是魔鬼。”   “在天堂的不一定是天使,在地狱的也不一定是魔鬼。”   “真的吗?那我还是魔鬼,还是在地狱。”   她这次发了个大笑的表情过来,过了一会儿,她发道:“你在做什么?”   “在写诗,写一些只有我自己才懂的诗。”   “不一定。”   “难道你懂,可是你连看都没看过。”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没有看啊。”   “你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   这下我想她一定无法可说了。不料她还是发了个让我无法可说的过来了,“你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有没有看。”真的,我真的无法可说了,于是只好发个无奈的表情过去。   她说她有事先离开一会儿,马上就回来,我应了一声,其实她回不回来我都无所谓,我并不认识她,也不想去认识,我从来就习惯不去打听谁的名字,于是我在电脑上写道:   这样的雨季   让我不经意间想起了一朵花的盛开   那是一朵白里透红的花   它的盛开意味着一场惊天的浩劫   在漆黑的夜,或者是浩荡的风   它的孤独能容纳一座豪华的别墅   或者是一盏离愁的灯   和月亮一起,它的美丽   只限于无法清晰的一瞬间   日子总是很平淡地就过去了,一天一天,一日老一日,一日悲一日,一日笑一日,一日长一日……不管怎样,该过去的还是过去的,不该过去的的也过去了,就像周采羽一样,她并不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但事情就是这样,你越不想它便越来捉弄你,她是打心底不想去深圳,她从来就对那个地方不感兴趣,但是,由于他父亲在深圳工作,她不得不离开萍乡这个让她很是怜惜的地方。   的确,萍乡是一个值得怜惜的地方,我只所以这么说,一是由于我自己也是萍乡人,二来萍乡这个地方不是很富裕,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中等贫困城市。周采羽也是生在萍乡,所以对萍乡便也有一种隐隐地情感在里面,这种情感就是她不想离开萍乡的原因,除此之外,她可能没有其他的原因留在萍乡了,尽管我很是希望她是不想与我分开而不想离开萍乡,但事情就是这样,我早就说了,我和她之间只是朋友,很好的朋友而已。   她在去深圳的前一天晚上打的电话给我,我接到电话时,她在那边好象有哭过,说话时的声音也变得很是有磁性,她轻声地说:   “我明天就要走了,我不想走。”   我安慰道:“其实也没什么啊,深圳是个又大又富裕的城市,你去了那里一定比在这里好。”   “那你是想我快点离开哦。”她说话时明显地在哭泣。我仿佛看到了她的眼泪在慢慢地流着,没有任何的一丝杂质,有的只是一种无奈,一种离别的愁绪,一种对陌生地方的抵制或者说是恐惧。我听到了她的哭泣声,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她,我完全失语了,就静静地听着她哭。   终于她停止了哭泣,我说道:“你明天什么时候去啊,要不要我送你?”   她突然之间又笑了,她边笑边说:“你想来送我吗?”   其实,我并不想去送她,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她离开,我不想让她就这样在我的视线里从此消失,我想让她的美丽和温柔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我并没有回答她,我望着窗外,这个时候的天空还在下着不大不小的雨,顺着屋檐滴在窗户上,又顺着窗户往下流,更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山,山上并看不到什么植物,只是被一层很浓很浓的雾袅绕着,我想,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花朵在开放着,也一定有什么蝴蝶或蜜蜂之类的在花丛中飞舞着,但我并看不到,我只看到雾,除了雾还是雾,就像周菜羽的离开一样,我挽留她要走,我不挽留她也要走,于是我索性让她自己去选择,这样也许更好。   她见我不说话,便又说道:“我明天早上九点钟的火车。”   我问她是不是就她一个人,她说,你又不来送,我不一个人还有几个人啊。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竟莫名其妙地有一丝感动,虽然我知道,早在去年,就有个不错的人在追她,那个人叫曹杰,他不是萍乡人,只是在萍乡读书,毕业后便一直留在萍乡工作,他与周采羽认识比我和周采羽认识更早,他大学是和周采羽同一个班,都是在萍乡高专读书,关于他们有没有在读书的时候谈过恋爱,这个不得而知,我也不想去过问这种事情,更何况我与曹杰也不是和熟,就见过二次面。第一次是在秋收起义广场,那天,由于天气还不错,我便邀周采羽去玩,她说就两个人去很无聊,不如多叫几个去,我说,那你就叫啊,她便打了个电话,就是打个曹杰,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曹杰并不是和我们一起出去的,是等我们到了秋收起义广场的时候,他便已经在那里等了,看到我和周采羽一起走过的时候,他正站在纪念碑的上面向我和周采羽打招呼,我当时还感到莫名其妙,以来这个人又不认识还这么热情地打招呼,是不是有神经病,但随即我便感到不是他有问题,而上自己出了问题,因为周采羽也朝他打招呼。   很快的,他便从纪念碑上跑了下来,那速度我是无法形容的,在我还没有回过神来,他已到了我和周采羽的前面。   他看上去很精神,头上打了很多摩丝,油亮油亮的,穿着也比较成熟,他笑着对周采羽说道:   “今天怎么这么有兴致,竟然想着找我出来玩啊?”   还没等周采羽回话,他又接着说:“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曹杰,曹操的曹,周杰伦的杰,你呢?”说完便朝我笑了笑,让我感觉他还很容易接近的,也很友善。   我也朝他笑了笑,说,我叫柳碧青,柳碧青的柳,柳碧青的碧,柳碧青的青,很高兴认识你。   他突然大声地笑了,说:“太有意思了,太有意思了,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自我介绍的,真幽默,你这个名字很有诗意。”   周采羽便在旁边插话对曹杰说道:“他可是我的诗人朋友哦。”说着又冲我做了个鬼脸,让我倍感亲切。   “想不到今天还碰到了诗人哦,一定请教请教。”曹杰说话时总是很得体,也很风趣,这让我至少对他没有什么戒备。我们三个就这样在广场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   第二次与曹杰的见面便有了许多的尴尬和误会,那是一个下午的雨天,我正好下完班回家,由于我一坐车便头晕,于是我索性走路回家,在经过昭萍路的时候,我看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两个人在慢慢地走着,我之所以特别注意了,是因为我感觉很是熟悉,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周采羽和曹杰,但我心中又否认了,因为周采羽从没和我说过她和曹杰在谈恋爱,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也没看到她们有在一起过,反是我经常和周采羽在一起。我快步向前走,希望可以看清楚一点,等我走到离他们只有二三步距离的时候,我真真切切地看清楚了就是他们两个,我当时心头一震,只想马上消失,我不想看到这么一幕,但已经来不及了,周采羽已看到我了,她明显也有一点尴尬,她很勉强地笑道:“因为没有带雨伞,又正好碰到曹杰,所以便一起走。”   曹杰朝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我心里想着周采羽说的话,我真想到她居然还可以编出这样低级的谎话来糊弄我,鬼才相信正好下雨,正好自己没有带伞,又正好碰到曹杰,更正好的是曹杰带了伞。我越想越有点气愤,但也只归于气愤,我仍然脸带微笑地说:“你们慢慢走哦,我先走了。”   说完我便快步超过了他们。   后来,周采羽还是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玩耍,但我心底总有一丝郁闷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多希望她会跟我解释一下,就算她还是重复上次那句被我称作鬼话的解释也好,但她从此以后也没有和我讲过了。   周采羽走的那天,我很准时地在火车站门口等着她,我在早上七点的时候就起床了,还特地穿上了我一直以来都舍不得穿的衣服,那可是我自己在大学里组兼职赚的钱买的,所以我一直都舍不得穿,但今天例外,因为是要送周采羽,而且我还特地打扮了有番,总之,我是认为自己从来就没有这么认真地打扮过自己,也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竟是这么的帅。 正文 第十章 看一场电影   我站在火车站门口,萍乡的早晨还很冷,而且还时常有风吹过来,但我并不觉得冷,因为我发现周采羽竟然还没有到,我这时才怀疑自己是不是昨天听错了,或许,她根本就不会走。   “想不到你还是来了。”我转过身看到了周采羽,她也打扮地很漂亮,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尽管她一直都很漂亮,但今天无疑是最漂亮的,或者说是漂亮中透露着一丝妩媚,这让我很有一种想吻她的感觉。   我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冲动的人,但也不是很善于抑制自己的人。我想做的事情我就一定不会去想抑制自己。我心里想,我是该先向她说一声,还是不要说什么而直接去吻她,但管它那么多,反正我是一定要吻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我跑上前,一把抱住她在她脸让亲了下,但迅疾就放开了,她望着我,我感觉到我的脸有点烫,心跳的非常厉害,但我并不觉得害怕,因为我做的是我想做的事情,虽然不知道周采羽是什么感受,我只是看到她的脸很红很红,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样,这让我想到了蒲宁的一篇小说,具体叫什么名字忘记了,但我的确想到了。   周采羽看着我的脸说:“你怎么突然之间想亲我啊?”说完便低着头不说话了。   我看着她,又一次感觉她竟是那么的漂亮,不,应该是性感,我想,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找一个这样的女孩,要不,就是找一个这样的情妇也可以,但这些真是太远了,现在我只想看看周采羽,但已没有时间了,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我不得不提前结束我的想象,我有点沮丧地说道:“上车吧,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周采羽便提着包走,就在进站验票的地方,她突然放下包跑到我前面,在我脸上也轻轻地亲了一口,然后便消失了,留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体验着她的薄薄的嘴唇,突然有一个问题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那就是曹杰怎么没有来送她呢?但随即又想到了周采羽,想到我从此可能就看不到了,我便有一种隐隐的悲伤,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那一个妩媚的眼神,在季节降临之前   已失去了当初的威慑和寒冷   桃花在枝头的盛开,和一个村庄的   喧闹,我以无法确定   一条路的延伸,一朵花的盛开   一个季节的降临和雨水的不断增加   这并不代表温情,或者是开始   那一种矫情和春天一起   不留一丝痕迹,风,从远处刮来   在大地的胸膛,我看到了   那一束无法清晰的玫瑰,和一个亲昵的吻   这代表的并不只是摆设   也不只是一种虚拟的精神,我无法确定   从春天的一朵花开始,那抵达的距离在季节背后   变得模糊,或者只剩一个吻的时间   风在我的耳边吹着,让我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让我一下子回到了故乡,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那个让我愉悦的季节。天下着一点不大不小的雨,很轻柔地飘落在身上,有一种被美女抚摩的感觉,不要说我不正经,因为这是我唯一找到可以形容的词,不是吗?雨是很轻很轻的,天是很蓝很蓝的,就是那一条河流也是让我一下子找到了失去的一切,包括童年和岁月。   回到家时,我发了个短信给周采羽,我没有说她路上小心,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要亲我,更没有叫她要跟我联系,我只是说,采羽,你真美。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我想,她一定明白我的意思,也一定会理解我这个孤独的人。大概到了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感觉实在是无聊,便打开电脑,随意地浏览了一下网页。   看到有一首策兰的诗,被点击的次数很高,诗是这样写的:“高高的白杨人类生存的大地!/幸福的黑色池塘你映出他们的死亡!/我看见了你,姐姐,站在那光芒之中。”我很认真地看了一遍,有一种触动的感觉,好久没有看到如此让我心动的诗了,接下来有一个叫做小丑的人加我,说实话,我很讨厌这个名字,也讨厌像小丑一样的人,所以我直接就拒绝了这个人。   这时,外面又下起了不小的雨,我已经不知道这个月已是第几次下雨了,幸好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天气,所以见怪不怪了。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已模糊了脸颊   如置身于云海之中,被一种浓郁的大雾   遮掩着,这是一个多愁的日子   对于那些在枝头舞蹈的嫩叶和娇娆的花朵   一个艰巨的事情正在眼前晃动着,此刻的天空   已容不下一粒弱小的灰尘   干扰,躁动,关于一场寒冷和死亡   这在春天是一种恐惧,或者孤独   看不透的寒冷的冬季的那件黑风衣   在时间的道路上,沿着一条枯干的河岸   我在努力寻找三千年的沧桑和泪眼的方向   最终在晴朗的天空,流失殆尽   不知道这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飘摇的柳条   在水中漾起一串串涟漪,在春天的柔和中   但天气假装遗失了一副娇柔的笑容时   它的身体发抖,变黑。隔壁的疯狗   想用它的舌头去润湿它被风吹皱的卷毛   可田野里的那一轮明月   正悄然升起,一只丑陋的鸭子   在附近河边的丛才草中躲藏了起来,凋落在地上的花   正向四周输送它最后的芳香,那是怎样的悲哀呵   晾在竹竿上的衣裳正在舞蹈着,尽管   夕阳还在对面的山坡上。   隔壁的疯狗早已停止了成长   我这几天都不在状态当中,也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到一种隐隐的疼痛,或者说说是一种对于生活和未来的抗拒,这于我来说是一种彻底的煎熬,周采羽在这几天里给我打过三次电话,但并没有谈什么,无非是一些她在那边的一些见闻和一些感受,我也听得不是很认真,因为我认为我们两个已经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所以也不太愿意去倾听她的声音,但我的确又很想听到她的声音,所以我是矛盾的,或者说我本就是矛盾,但那管这么多呢,我还是去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去想一些问题吧。   我去的地方是一个原野,这里的一切与我是多么的熟悉啊,但却又是多么的陌生,我甚至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我只是在一个漆黑的角落了摸索着前行。   这个原野里很是广阔,由于下雨的原因,这里还比较潮湿,但很适合我,我是这么想的,从小我就喜欢在一个潮湿的广阔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呆着,我可以想我自己愿意去想的问题,譬如树叶的生长枯萎,河流的流失等等问题,我也可以不去想一些问题譬如人生,死亡等问题,但有时候我也会去想死亡的问题,我认为,死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如果想凡高那样的死亡,一定很有成就感,但我不愿意去做。   人一生都在为一件事情做铺垫,那就是死亡,不管同不同意,这都是真理,在我看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与死亡相媲美了,包括诗歌,河流和一棵树。死亡充满着一种神秘美,还有一种在疯狂和痛苦之间徘徊的刺激感。当然,死亡对于一些不懂得享受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一种罪孽,一种背叛的表现。   风代表着漂泊,其实这于死亡是有益的,只有懂得漂泊的趣味的人才可以说自己懂得死亡的妙处,还有一点值得说明,那就是死亡的妙处不容许被道出,它是一种深藏在心底的冲动,如二十过头的小伙子对性的渴求一样。有时,我们会在一刻之间感受到风的洗礼,好象自己在沐浴一个最圣洁的灵魂。   当然,我讲的并不是宗教,事实上,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仰者,我也不对任何的宗教感兴趣,因为我自己本身的宗教已超越了所有的宗教,难道不是吗?我只是我自己的化身,除此之外,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我的陪衬,包括整个大地,星空和所有的宗教,在我看来,都是在我的眼神里。   ……   我想的这些东西,也许没有人可以明白,但管它呢,只要我自己可以懂就行了。突然,我看到有一个人影在朝我这边走来,我不明白除了我之外还有谁愿意来这个地方,难道他也是一个像我这样的人。   他朝我走来,越来越清晰,看上去有30岁左右,头发很长,也很杂乱,想一堆没人搭理的茅草一样,眼睛很有神,但很忧郁,像那挂在苍空中一轮月亮,衣服也是很讲究,上身是一件很灰的衬衫,也不怎么整洁,下身就更别说了,很邋遢的那种,他走到我跟前,看着我。   我感觉很不自在,一个这样的男人看着我,我实在无法自在起来,如果是一个女人看着我也许要好多了,尽管也是很丑的这种,但起码是异性。当然,我是很喜欢跟男人呆在一起的,几个男人在一起,这绝对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现在,他开口说话,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你在这做什么?”   我真的很不去搭理他,因为我一看他就感觉很不舒服,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回答说道:“不做什么,我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