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女子无才便是德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一路哼唱着前几天白悦兮教的新曲子,我背着满满一萝筐草药踏进了家门。       咬字不清、五音不全,如此独特的歌声一响起,我娘知道准是我回来了。果然,从最中间的破茅草屋里走出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来,一身粗布麻衣,淳朴勤劳。“好运,你回来了,快把背篓放下去洗洗吧,采了一天药也该累了。”看见我,她忙亲热地上来道。      “嗯,好的。”我从肩上卸下竹篓,乖巧地应。四处望了望,烂竹条围扎的院子一片安静,我问娘,“好命还没下学堂吗?”       娘亲的神色有些不自然,用手捋了捋耳边的碎发回道,“嗯,看着时辰也快了。”       哎,都过了这么多年,娘怎么还介怀这件事呢。娘脸上的愧疚自责我如何看不出来,在心里暗叹了声。“娘,每次我问好命放学没你都是这种表情,看得我也要内疚了。我说过多少次了,不关你们的事,是我自己不喜欢读书,死活不愿意上学堂,真的。古语不是还有云:女子无才便是德么。”       我的都是真心话。相比读书,我更愿意一天呆在山中采各种各样见过没见过的药材。但是爹爹娘亲却一直觉得因为家里穷,他们当初只送了弟弟上学而对我有亏欠。      “好运,娘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仅管你如此说,娘还是觉得对不住你,咱们朝的形势,你也是知道的...”       大人都是这样固执的么?我无奈地摆手止了娘亲的话音,“娘,我知道,也明白,但是你们不也经常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么,又不是非读书一条路不可。”       我娘口中的“咱们朝的形势”是这样,在我们乾朝,无论男女,皆可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这个规矩是由当今皇后定下来的,至今已沿续十五年之久。若要问皇后娘娘一介女子何来如此大的权力,竟干预朝政,那想想便只有一种可能。是了,当今圣上常年体弱多病,十日有八日不上早朝,政务全交由皇后处理了,长年累积下来...       娘亲为我的通情达理所动容,伸出袖子抹了抹眼,并望了一眼我们家仅有的三间破茅草屋,哀伤道,“要不是咱家太穷了,唉,好运,你爹卧病多年,家里的生计便一直由我撑着,可是时间长久,我也总有不中用的时候,到时候能指靠的也就你和弟弟了,可你弟弟才十二岁,年幼无知,少不了要你多操心。每每想起你,娘就心疼。”      “娘,没什么的,而且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弟弟,打理好这个家,只要有我在,咱家是不会倒的。”不忍见娘太伤感,我宽慰道。       我叫佟好运,是青玉城平安镇马丰村一户普通农家女,但我从来不为自己的出身而抱怨不满。贫穷不是我的错,也不是爹爹娘亲的错,只要我们一家四口团结一心,和和睦睦,这便够了。人生在世,最要紧的就是要懂得知足常乐。      “嗯,嗯,有你这番话,娘的心多少也能松下来了。”娘缓了神色道,而后转身进了最左边较小的茅屋,我们的厨房。“你去照看你爹,我去做饭,你弟弟应该快回来了。”       我站了站,然后把竹篓里采的草药全部倒了出来,再一番仔细整理分类。自懂事起爹爹便卧病在床,每日都要吃药,一开始用家里的积蓄娘还买得起时间长了家里实在穷得拿不出钱,爹便断了药。那段日子看着爹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样子,我又急又心疼,最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自己采药熬药。       我跟着药铺的伙计偷偷上       ,勉强挤出些笑容,费力道,“昨天夜里下了雨,山路不好走,你今日怎的还去了,我的药一天可以不吃,你却该为自己着想,若是出了事可怎么好。”       我笑,“没事的,那座山我走了七年,已经很熟悉了,不会有事,您就放心吃药好了。”       一般来说草药采回来要先晒干,再用药锅煎了来喝,但是给爹爹喝的这药,我是直接采了捣碎,用水冲开喝,虽然比一般的药苦了好几倍,效果却也比之较好。这是一日我偶尔实验发现的,此后便一直用了这个法子。       爹爹相信我的努力,也感动我的孝心,即便药很苦,却从未皱一下眉,如同现在这样。不一会儿,一碗药汁便被爹爹喝了光,我从怀里掏出一枚青色小果子递给了他。“这是我今天刚尝出来的,以前老吃‘血果’,想着爹也吃腻了,今天便换个口味。”       所谓“血果”,是我一次上山时发现的一种暗红色果实,两头尖,中间圆,有拇指大小,味甘甜,我便日日采了让爹喝完药后吃,可减轻嘴里的苦味。       爹接过果子塞进嘴,嚼了几下笑着说,“好甜,比糖要甜得多,都快甜到心里了。”       爹开心,也是有利于他的病情好转的,我不免也高兴起来,同样含了笑,“嗯,这就好,以后我天天采给爹吃。”想起什么,我道,“对了,这种果子我一时也想不出起什么名字好,爹你给取一个吧。”       爹年轻时是村子有名的秀才,学富五车,才华横溢,十里八乡有多少姑娘抢着想嫁给他。造化弄人,爹考了两年科举都未能中榜,第二次落榜回乡途中,不知遭遇了何事,回来后他便病了,卧床不起,一至如今。       想了想,爹开口道,“这果子颜色青翠,果肉爽甜,就叫‘青爽’好了。”       不愧是读书人,一个小果子都能起这般文雅的名字。我在心里想。   正文 第二章? 自小长大的狐朋狗友      “哈哈,今天是我先到家哦。”屋外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稚嫩的大笑声。不用想,定是那宝贝弟弟下学堂回来了。我与爹对视一眼,彼此明了在心。“那爹你先休息一下,我出去看看好命。”       得到爹的点头示意,我起身出了屋。院子里正争论不休的两人正是弟弟好命和白悦兮。“好了,你们这是又吵什么呢。”走上去挡在两人中间,我欲作调解。      “佟好运你让开,没你的事。”射向好命的杀人目光被我单薄的身躯半路截住,白悦兮先不满地开口。      “你这女人,愿赌服输,你每次都不认账,哼,以后再也不要和你打赌了!”佟好命在另一头跳着脚喊。       趁我不注意,白悦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绕到好命跟前,一把揪住他的袖子嚷,“谁不认账了?啊,你说谁不认账呢,佟好命你给我说清楚!”       这样的情景几乎每天都会上演,在他们打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赌之后,我有时很怀疑佟好命和白悦兮是上辈子的冤家。白悦兮从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叫白若若,她爹给她取其名本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柔柔弱弱,似西子弱柳扶风,惹人怜爱,白悦兮却觉得“若若”这个名字又俗又弱,便从她学唱的第一首曲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中化出了“悦兮”此名。      “若若,你先放开好命...”我还是习惯叫她原先的名字。不料她狠狠甩开手,立马不客气地冲我喊,“佟好运我给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白悦兮’,白悦兮!你听懂没!”       肆意更改父母所取之名,这世上,怕只有白悦兮一人了罢,不过她一直是这样的,任性乖张,张扬无拘,只因了她有一个疼她宠她到无法无天的好爹爹。白悦兮的爹是村头最东边白记米粮店的老板,与杜大夫是邻居,两家皆算村里有头有脸的富人。本来像她这样的富家小姐与我们这般一贫如洗的人家是至死都不会有所牵扯的,若不是那次意外...       思绪就要漂到遥远的从前,耳边突然响起另一道稍显成熟沉稳的男声,“悦兮,你不要动不动就吼好运,按月份算下来,你还是她的姐姐,本该多让着她的。好运就是脾气好,不与你计较,你也该拿出些姐姐的样子来。”       缓步走进院内的是白悦兮的哥哥白默书。十八岁的他已长得方正硬朗,自有几分男子汉的味道,因自幼饱读诗书,浑身又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息,俊       不下眼,出言道。      “得了吧,你这会知道向着你姐了,以前不知道是谁信誓旦旦地说,默书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到底的,哎哟,感动死个人了。”白悦兮挖苦人的功夫一向一流。       好命顿时大窘,追上去就要捂她的嘴,“住嘴,你这个长舌妇!胡说八道!...”       我偷偷瞄了眼去,只能无奈地摇头笑。白悦兮虽然与我同龄,却始终觉得我这人又闷又无聊,反倒与比我们小三岁的好命很能玩到一起,但两人又互掐得要命。唉,冤家,真是冤家呢。      “我来帮你吧。”话音随着身影一道落在了我旁边。       我忙推辞,“不用麻烦了,已经弄好了。”看着白默书黯下的眼眸,我只好找话,“对了,你怎么有空过来了,不是该为上京赶考作准备的吗?”      “我就是为了这事来的,我想...”白默书张嘴温言道,此时好命已停止了对白悦兮的追赶,凑到我们跟前打断了白默书未完的话,新奇道,“咦,姐,这清绿清绿的小果子是你新发现的呀?”       顺着好命的手看去,是适才给爹爹吃的青色小果子,我点头应,“是了,今天上山刚发现的,味道比血果要甜,用来去爹爹嘴里的苦味再好不过。”     “那我也尝一个吧。”好命听完抓了一个塞进嘴,同时又拿了个丢给身边也已凑上来的白悦兮,“喏,尝尝吧,我姐发现的,味道肯定不错。”       看他们吃得高兴,我也开心,便忘了默书没有说完的话,只是招呼他一起尝个鲜。“对了,刚才爹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呢,叫青爽,好不好听?”       白悦兮咽下一口,接着发挥她的毒舌,“你爹也算个读书人,给那些个花花草草起名字倒是挺雅气的,怎的给自个儿孩子取名,就是什么好运好命的,又土又俗。”     “穷人家的孩子起个贱名字,好生养,她爹是这么个意思。”娘恰好做好了饭,从屋里出来笑道。       白悦兮的嘴里从不曾有一句客气话。自十年前她爹带着默书和她来我家道谢,她开口说第一句话起,我们便知晓了,我娘对此也已习以为常,并不放在心上。而且她的心思我也知道,家里这么穷,自家孩子能与白小姐做朋友,那便是受点委屈也是值得的。       十年,竟都有十年了。我不觉偏头看向身边的白默书,十年前,他还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如若不是一次他失足掉河,而我恰巧及时救了他,我想,我们的人生是不会有交集的吧。那次意外自此把我们四个捆绑,一起玩闹,一起哭笑,一起长大,直至成为今天的模样。      “伯父也是希望好运和好命能一生幸运,长命安乐,这总是好的。”白默书顺着我娘的话道。       是了,爹爹之所以会取这样的名字,寓意确实为此。这仅仅是天下父母最普通却最真挚的希冀罢了。      “这也说了一会儿话了,都过来吃饭吧。”娘边说边转身去厨房端饭。       白悦兮许是吃了果子,心情较好,拽了好命的胳膊嚷,“佟好命你好歹已经12岁了,算个男子汉了,一天也不知道多帮伯母干点活,真是不像话!走,一块去帮伯母端饭!”       平时可就她大小姐一人坐着等吃等喝呢嗳。我与默书对望一眼,皆露出诧异惊悚的表情来。“还真是应了爹爹说的那句话,孩子大了便懂事了,真的是哦。”随口扯了一句,我也起身打算为爹盛饭。      “好运,我帮你。”默书自然知道我要做什么,身后旋即响起他的声音。   正文 第三章? 上京赶考风波       在乾朝,男子满十八岁可参加科考,女子须满十六年岁。今朝皇后虽然定了女子可参加科考的规矩,但其选拔很是严格,所以朝中大多还是男子为官。因了此,白悦兮自小去学堂只是为了与好命玩耍,根本无心读书,反倒颇爱音律,整天缠着学堂的乐师教她弹琴唱曲。       那个乐师我是见过几面的,也是好命刚进学堂那两年,他一个人我放下不下,总是把他送去了才上山。印象中那人总是穿一袭白衣,干净得一尘不染,脸也是白白净净的,俊秀得很。白悦兮说那乐师几乎不曾说话,每日便是端正坐下,或者弹琴或者吹笛,生生拉了距离,让人觉得他很遥远,仿佛不似这个世界的人般。我想,那样的一个人,定是有很多故事的。      “姐,我回来了!”耳畔有声音炸开,是好命下学回来。我止了思绪看去,见只有他一人,开口问,“怎的只有你一个?”自好命上学起,白悦兮近乎每天都和好命一块回我家,总是赖着吃了晚饭才走。       好命自然懂我的话,撇了撇嘴道,“她回家了,说是默书哥明日启程上京赴考,一家人为他饯行呢。”       明日?这么快?我还未与他做道别。我微怔的表情落入好命眼里,他试探地问,“姐,你要不要明天去送送默书哥?”       似触动了心底最不愿让人看透的秘密,我本能摇头拒绝,“不用了,有他家那么一大家子人便够了。”       好命还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却是换了话题,“对了,今天上课洛风老师吐血了,鲜红的血在他的白衣上晕开一大片,可吓坏了人呢。”      “什么?洛风老师吐血了?怎么回事?”我急忙问,也无心再想默书的事。      “不知道,我有每日把你配的药给他。”好命摇头道。       洛风便是学堂的乐师。      “难道是他没有按时吃药?那现在他怎么样了?有没有事?”鲜红的血晕染他的白衣,我也就见过一次,那时的他嘴角尚留残血,脸色苍白如纸,无端惹人心疼。每日坚持上山采药,除了为爹,心中也是存了个执念:尽一切努力治好他的病。五年来他都好好的,今日突然发病吐血,不会出什么事吧。       好命轻拍着我的手背安抚,“他没事,现在很好。你知道的,村头那杜大夫总怕自己儿子有什么不测,每天都让二胖带一颗保命丸在身,二胖把那颗药给洛风老师吃了,他恢复了半晌总算无碍。”       杜大夫的医术在整个平安镇都小有名气,他制作的保命丸自然是好的。如此我放下心来。欲再开口,一道天蓝色身影闯进了视线。      “好运。”白默书在我跟前站定,唤了一声。       还没等我有所思考,紧随其后又跑来两人。“你个不肖子,天天就知道往佟家跑,这里穷得叮当响,有什么好的,快给我回去!”拼着嗓子吼出这一番话的,正是由白悦兮掺扶着急步追来的白记米粮店老板。       白默书不耐皱眉,“爹你说的什么话,当年可是佟家救了你儿子的命,你不知恩图报便算了,如今怎能如此看轻佟家?”       白悦兮看着自家爹爹怒气暴涨的脸,忙拍着他的胸口劝,“爹呀,哥哥这话虽然说得难听了,却也是实在话,怎么说,佟好运也算哥哥的救命恩人,哥哥要她陪同一道上京赴考也没什么不可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知晓白悦兮是故意说于我听,脑子一转我出声道,“伯父,上京赴考对您,对默书都是极重要的事,自然该挑选个细心周全之人陪同前去,好运自认担不起,怕出了什么漏子。”       果然,白老板的神色登时缓了下来,语气也立刻变得和蔼有加。“好运,你这话可是说到我这老头子心里了,我对你家并不曾存什么私心,只是这科考,它确是人生的大事,默书这样...”      “爹,有些事我可以听您的,有些事我却只想自己做决定,我说了,我想要好运陪我上京赴考。这件事,是我和好运两个人的事,我只想她能同意,别人的意思,包括您,我恐怕无法一一顾及了。”白默书打断他爹的话,语气坚定道。       这样坚持且强硬的白默书,我是第一次见,心里不禁生出一种陌生却令人惊喜的情绪。所以当他直盯我的眼,一字一顿问道,好运你可愿意跟我走时,我竟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白老板又惊又怒,恨不得生吞活剥了我。       白悦兮拽紧他好生安慰,“爹你先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可只是给自己添不痛快,哥哥的性子你又不是不了解,平时什么都听你的,可一旦自己决定了什么事,那便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再说了,哥哥都已经十八了,你就让他作一回主怎么了,这样才是我白家男人嘛。”       宝贝女儿如此一说,好像确实没必要那么气了。白老板又缓了神色,片刻后只听他道,“既然这样,那好运,我就把我这儿子交给你了,你家里自不必担心,我会替你照料妥贴。”       得到白老板的同意,白默书似狠狠舒了口气,含了满满笑意看着我。我避开他的目光,瞥见白悦兮一脸的得意,仿若在说,看,还是我这个女儿厉害吧。我冲她咧嘴一笑,算是回应。       这十年的朋友总算没有白做,白悦兮的心还是向着我的。但她出口的下一句话直接把我心底冒出的些许欣喜感动击了个粉碎。“爹呀,好运毕竟是女儿身,出门在外多有不便,女儿觉得还是让她扮成哥哥的书僮吧。”       我、好命、默书皆想晕倒,敢情她是想着在这儿“算计”我呢。事情顺利解决,满心挫败加不甘的白老板领着心满意足的默书和奸计得逞的白悦兮一道离开,我和好命目送他们走远,好命突地对我道,“姐,我帮你收拾东西吧。”       只此一句,我却猛地感受到了来自离别的不舍和悲凉。转身的瞬间,我有看见爹娘那屋的粗布帘子动了一角,不用想也知道定是娘偷趴在门边听我们说话了。那么,她自然也知晓了。她肯定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因为这是白老爷和白少爷的意思,但舍不得总是有的,所以她才无法面对我吧。       夜色不觉降临,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不得已披了件衣服悄步踱出屋,出了自己的屋子便听见一阵刻意压低的哭声传来,接着响起爹沉叹的声音,“有什么好哭的,好运能出去见见世面也是顶好的事儿,这些年她日日伺候咱们两个,也该有自己的路要走。默书那孩子沉稳踏实,定会把好运照顾好,这你倒是可以放心的,就少哭些吧,让好运听见了又该难受了。”     “你说的这些我如何不知,不过是一想到她从未出过远门,一路上也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事,我的心里就难过。”娘夹着啜饮的细微声。       爹沉默半晌,接着劝,“儿孙自有儿孙福,好运那孩子从小就精灵懂事,不会有事的,你且安心吧。在好运心里,咱们把咱这把不中用的老骨头管好,便是替她省心了。”       我的爹爹,仅管他不曾给予我享之不尽的财富,甚至我们的家是如此贫穷,但他却给了我无尽的精神支撑,坚强、淡然、包容,我的所有品质皆是他言传身教。而娘亲,她在家庭重担的打磨下依然无私地为我和弟弟付出。今生在世,他们是与我血脉相连的最亲最敬的父母呵。       满心感动潜回自己屋中,另一张小床上睡的好命坐起身在等我,我没说话直看着他,过了一会他说,“姐,出门在外,你要一切小心,万事安好。”       有柔软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点点耀亮了好命的小脸,他的表情甚是郑重,似不属于一个十二岁孩子的。我心下一暖,同样郑重点了点头。   正文 第四章?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乾朝共三十七座城池,青玉城位于其东南边,距皇都天烁城约有一个半月的路程。我与默书拜别两家人离开已有半个月,此时快到与青玉城相接的浣沙城。正值晌午,我们在通往浣沙城城门的路上找了间小茶摊坐下来,打算吃个饭歇歇脚再走。"      “距离科考还有三个月,我们的时间相当充裕,素闻浣沙城有天下慕名的浣沙花,好运,我们去了好生瞧瞧罢。”默书替我倒了杯茶水,兴致勃勃道。       浣沙花色呈粉紫,只在每年的秋末冬初开放,花期仅一刻钟,开时绚烂无比,耀眼夺目,浣沙城便是因此花得名。要说这花因了这些便名扬整个乾朝,是有些夸张了,它的独特之处在于,花开时会散发一股幽香,香气不甜不浓,不蜜不腻,让人闻了身心舒畅,还会生出快乐感,犹如置身逍遥仙境。       奇花自然罕见,据传,这花只有遇到有缘人时才会绽放,平日里只是一团紧簇的花苞。所以世上见过此花之人少之又少。我们又岂会是那有缘人?“嗯,到了再看吧。”我应了声,素汤面正好被小伙计端了上来,我招呼他,“先吃饭吧,吃完了好赶路。”       刚咽下几口面,不远处的一桌突地发出乒乓响声,抬头看去,不知何时来了一拨人,皆着青色劲装,围了一圈在那桌人身边。而那桌坐了两个男子,身姿端正,神色淡然,其中一个冷冷睨了一眼率先出手摔了他们茶杯的劲装男子。      “呵,你们主子还真狠呢,这是要赶尽杀绝?”另一个男子皱眉出声,虽问得极轻松,却杀机浓浓。       为首的劲装男子没有回应,只做了个手势,其中一个属下以极快的速度出剑,利索将木桌劈成两半。两名男子似预料到般,以更快的速度跳起身退了几步,身法娴熟自然,看来武功很高。       这种场合小老百姓惹不起,只好躲,都纷纷缩着身子撒腿跑了。按我的意思自然也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孰料白默书充分发扬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优良品质,一拍桌子站起身义正言辞,“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竟大胆欺人,我白默书准是看不下眼的。”       大哥,你哪是看不下眼,你是压根就没长眼。我没来得及拦他,只得在心里痛叹。坐着的两个男子皆俊朗非凡,气质超群,所穿衣服的料子看上去也是极好,想来定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再加之在一群人的围攻下,这两人还能面无表情,坦然自若,定是见惯了大场面的,还有,从男子那话可判断出这两拨人是有由来已久的恩怨,并非单纯的恶人欺负好人,你着实没必要挺身而出啊。       闻言,两拨人同时转过头来。为首的劲装男子上下打量了默书一眼,冷嗤,“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我今天倒要看看你有什么能耐。”而那两个男子中适才出声的那个带了几缕莫名的笑意道,“小英雄,你可要保证一出手便可封杀全场,不然,不止我们,连着你,”他的目光快速在我脸上扫过,“和身边这位小妹妹都会死得很惨的。”       我明明穿着男子的衣服扮成默书的书僮,这男子却一眼看出了...       话已至此,开战是在所难免的了,那为首的劲装男子也不多言,再次挥手,是进攻的命令。七个劲装男子分成两拨迅速围攻开来。白默书自幼习武,白老板专门为他请了个练武师父,所以他的武功还算不错。但那毕竟是在乡下,在村里,如今到了这种地方,遇上明显武功高强的这帮人,怎能应付出得来?       我分神担忧的片刻,一股强烈的剑气扑面而来,我凭着记忆中洛风教的姿势本能侧身,堪堪避开了一个劲装男子的攻击。刚稳住身,只听有刀剑碰撞的刺耳声在耳边炸开,我慌忙抬头,却是说话的那个男子冲到我身边用剑阻了那劲装男子的再次攻击。       他离我很近,略显急促的呼吸暖暖扑上脸颊,我顿时窘起来。他偏头凑在我耳畔低问,“你竟不会武功?”       话里的戏谑意味很明显,我却没有生出反感的情绪,只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并拉开了两人的距离。长这么大,我只与默书如此近地接触过,那样陌生且难言的男子气息,无端让我心跳加速。      “虽说是女子,出门在外也该学些武功防身的,不然遇上那样的朋友,”他稍稍扬头对着正与劲装男子奋力周旋的白默书,眼里有难掩的轻蔑和讽笑。我心中不平,张口道,“我那朋友虽然冲动了点,却也是为了帮你们...”他却似是没听到我说话,猛地转过脸冲我兴奋道,“哎,要是今天我们侥幸活下来,我教你武功如何?免费教,不收钱的。”       天下怎会有这样的男子!       我无语,欲再开口,却有一道闷哼声传来,眼前男子神色一凛,直接拎着我奔到与他一道的那个冷面男子面前。那声痛哼便是冷面男子发出来的。他又往我跟前凑了极近低语,“这些人放心交给我,你先照看好他。”       很能安抚人心的一句话,我乖乖点头,望着他重新加入战斗。虽然有对默书的轻蔑,他却在招式上处处替默书阻挡攻击。慢慢地,两人竟似配合起来,游刃于七人之间。      “他叫古殇。”耳边有一把清冷男声响起,我一惊,忙收回思绪看去。       冷面男子微斜了我一眼,不再出声,我却是随着他问了一句,“那你呢?”话刚出口我便悔了,这样询问几乎算陌生男子的名字很没礼貌的吧。       好在冷面男子不予计较,也没有回应,只是扶着剩余的半张桌子想稳住身,不料腿一颤,他几欲摔倒。我见状忙上前去扶,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你伤得重不重?”       他不说话,只摇了摇头。       手有些酸,我抽出来打算换个姿势,手臂上却印了大片殷红的血,那是他的胸口位置。“这也叫不重?”我有些急,从怀里摸出保命丸塞进了他嘴里。那是好命敲诈二胖的,临行前偷偷塞给了我。“那是颗保命丸,你坐下来,运用内功自行调理一下。”       冷面男子直直盯着我,似是几个世纪,终于,他费力坐下身打坐起来。       而此时,默书一个闪神被劈到了腰,疼得他一声痛喊,两人的合作露出破绽,七个劲装男子步步紧逼,他们退到了我们跟前,情况实在危急。我心疼默书,一时却也想不出办法来,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了一件法宝。“你轻功如何?”我走近古殇,问他。       他抽空转头疑惑地看着我,终是点了点头。       那就好办了。我趴在他耳边低语一句,而后从怀里摸出洛风曾给的烟雾弹,用尽全力掷向地面。砰的一声,烟雾四散开来,什么也看不清。我拽过默书,古殇扶起冷面男子,我们四人趁着混乱赶忙离开。       一段时间我悄悄给洛风送药,他便教了些轻功于我。当时我虽然觉得用不上,却还是认真学了,因为洛风说轻功练得久了,脚力便会变得轻盈,上山采药就不会太费鞋子了。       其实我与他,交集真算不得多,却也有如此多可以回忆的东西。   正文 第五章 ? 浣沙花的有缘人       从不曾想浣沙城城主会是位女子,且如此美貌。一袭湖绿色掐腰长裙,衬得她肤若白雪,身形玲珑,亭亭玉立,发髻繁复精致,姿容倾国倾城。第一次见到这般漂亮的女子,我和默书都给看呆了。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子,很难得呢。      “普洱,他的伤怎么样?”古殇问坐在床边为他弟弟把脉的浣沙城城主,眼神里除了担忧,无其他一丝杂质。       面对如此美丽的女子,他竟不心动?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却涌出了一丝名为窃喜的感觉来。来不及诧异震惊,只听普洱城主清灵悦耳的声音响起,“无碍,好在他重伤之时及时吃了灵药,自身损耗削减了许多。对了,你给他吃的什么药?”       古殇那会忙着应付敌人,哪来的功夫喂他弟弟吃药,只有我...所以古殇想了想,将目光投向我,充满了探究,我微偏头避开,弱弱应了一句,“是我让他服了一颗保命丸。”      “保命丸?那不是杜大夫专为他儿子配的么,你怎的会有?”身旁的默书先疑问出声。我尴尬,伏在他耳边低声道,“是好命给我的啦。”默书做了个“我明白”的表情,而后拽我在他身后,沉稳出声,“这位公子,那颗保命丸是以各种药材所制,对任何体质的人都百利而无一害,我妹妹让你弟弟服下,也是情急想着救他,我们并没有害你们的理由。”       古殇收回渐深渐重的眸光,似含了笑道,“我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倒是你呵,腰还疼不疼了?要不让普洱也给你瞧瞧,普洱的医术可是很好的哦。”       白默书支吾了半天,愣是没说出话来,不用看我也能想象到他的脸羞得有多红了,快比上我家院子里种的西红柿了。我忍不住心想,这世上怎的会有这般油腔滑调之人?       古殇笑得更欢,“看你这样儿估计也没多大问题,辛苦了大半天,你们也累了,我让人安排你们用膳休息可好?”他哪有征求我们意见的意思,说完后直接唤了小厮进来,“先带他们下去休息吧。”       转身离开,我随意扫过普洱城主,只见她眼中沉思满满,仿佛还听见了一句,“他竟会吃下她的药。”声音太低,散在空气里,缥缈不可寻,我摇摇头,无意多做他想。       在这浣沙城城主府上一歇便是十日的功夫,我和默书本来就不着急赶路,现在又免费吃喝住,我们也乐得闲着。再者,这偌大的城主府犹如一个迷宫,我们转悠了几日都未能走出去,而普洱城主与古殇他们也没有丝毫要放我们离开的意思。普洱城主一直在悉心照料古涉,古殇则日日来找我,非要兑现他教我武功的那个承诺。这不,我远远便瞥见他随风纷飞的玄色衣袍一角了。      “好运真是小气呢,吃这上好的冰糖柑也不叫我。”他走近我坐下,故作委屈道。       我不过是趁默书在屋里温书的功夫跑出来透透气,哪里就是小气了?我睨他一眼,凉凉道,“这冰糖柑是浣沙城城主府上的东西,你与普洱城主那般交好,平日里早吃得不带稀罕的了。”     “你与普洱城主那般交好...好运可是吃醋了?”古殇万分自然从我手中拿过剥好的柑橘,丢进自己嘴里突发奇想地问。       吃醋?咳,亏你能想得到。我噎了一下,处于无语状态。利索剥了个柑橘放在他掌心,我浅笑,“来,少说废话多吃柑,止咳清嗓又润肺。”       古殇望了我半晌,继而大笑出声,“好运,你这样子还真是可爱呢,哈哈...”       可爱?从小到大爹娘都夸我懂事勤快,默书说我大度心好,白悦兮就只会说,无聊、没劲,而现在,有这么一个人,他说我可爱。对于身上压着整个家庭重担的佟好运而言,可爱是永远不属于她的字眼吧。我的心里腾起一股暖意,烘热了全身每个角落。       古殇清澈凛冽的眸光印上我微怔的神色,他塞了一瓣柑橘在我嘴中,笑,“快吃了它,很甜呢。”       我咬破皮,任由干甜的汁水盈满口齿。回想着十日来与他的相处,在他面前我好像确实容易轻松许多。       看我吃完,古殇把我剥给他的橘瓣掷入青花瓷碟,往我面前一推,自己抓了个整柑在手上把玩。“好运,这冰糖柑可是贡品呢。”突地他幽幽说了一句。      “嗯?贡品?就是要送到宫里去的么?”我不明所以地问。       他点头,然后沉默,好半晌复又开口,“是呢,送到宫里给皇上皇后享用的。”       很平常的一句话,为什么我却听出了各种压抑隐忍呢?这个古殇,除了表面的嘻哈玩笑,心里,定也藏了很多的事吧,就如洛风,不过是他们都不轻易示人罢了。       默书这时走了过来,看向古殇的眼神充满戒备、警告和不满,没有理会他,默书径直在我另一边坐了下来。“令弟的伤无甚大碍,业已恢复得很好,公子何时放我们离开?”酝酿小会,他不客气地问。     “你温完书啦?”我很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句,然后如愿看到默书的满额黑线,只得心虚地干咳了几声。       古殇看着我只是笑,“默书兄弟你着急什么了,古涉昨日才和我说留你们好生招待,以报答二位对他的救命之恩,即便要走,也该得古涉亲自向你们道谢了才好。”       我们不过是一次意外的出手相救,并没有存其他的心思,古殇他们扣住不愿意让走,可是怀疑我们有什么目的?我不禁皱眉,“我们救令弟纯粹出于机缘巧合,无需他道谢,你们的好意我和默书心领了,而且我们还有要事要办,确实不便久留,打扰数十日已觉不好意思,也是时候辞行了。”     “如此...”古殇略一沉吟,“那我只好忍痛割爱,放你们先行离开了。”     “走之前我想送你们一件礼物。”身后突然传来一道男声,清冷无温。       恢复大半的古涉穿了一件藏青衣袍,愈发衬得他冷若冰霜,寒气逼人。走到我们面前,他如变戏法般拈了一朵粉紫色花在手。“这是浣沙花。”他无视我们疑惑的眼神,言简义赅道。       这朵粉紫色小花便是传闻中的浣沙花吗?我与默书皆睁大了眼睛,直直盯着它。片刻过后,我们失望了,浣沙花并没有开放,说明我们不是它的有缘人。     “你不是它的有缘人何妨,只要你是我的有缘人就够了。”古殇从古涉手中拿过浣沙花,一把塞进略显沮丧的我的手里,笑嘻嘻地说。       塞得太急,花刺不小心扎到我的手,立刻有细小血珠从指尖冒出,滴进浣沙花紧闭的花苞。然而,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浣沙花此时竟慢慢舒展,绽放开来。       粉紫的六菱花瓣层层展开,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开出一大朵,花瓣紧密相拥,层层叠叠,绚烂十分,而真如传闻所言,花开之时散发出淡淡香气,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   正文 第六章? 倒霉的小小偷      “好运,原来你是浣沙花的有缘人,真想不到呢。”坐在古殇为我们准备的豪华马车,默书叹道。       浣沙花的有缘人?是真有缘吗?脑中闪过浣沙花开的刹那,古殇与古涉古怪异常的神色,我的心里腾起一股不好的感觉来。古殇与古涉从不轻易流露真情绪的,刚才却难掩惊诧之态,可想这浣沙花开是有问题的了。传闻中的有缘人,是不是藏了什么秘密?       默书见我眉头微蹙,半晌不语,不由得担心问,“好运,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摇头,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觉得浣沙花的有缘人,是真的‘有缘’吗?”      “嗯?你怎么这么问?据传,浣沙花只为有缘人才开,它适才为你开放,说明你是它的有缘人,仅此而已呀。”默书不料我会有此一问,答道。       不,事情不会“仅此而已”。愈想事情愈不简单,我在心里暗道,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毕竟,对于古殇兄弟俩,我几乎一无所知。罢了,顺其自然吧,眼下还是先赶往天烁城为要紧事。     “嗯,但愿如此。”打定主意,我回了一声。       马车毕竟比脚力快许多,再加之古殇给配的是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仅用了二十日的功夫我们便来到了天烁城。作为皇都,天烁城的繁华可想而知,条条笔直宽阔的街道,两边布满了店铺,酒楼、成衣店、药材铺、书画店,各色各样,应有尽有,小摊上也摆满了好玩有趣的物什,商贩的吆喝叫卖声不绝如缕。      “这皇都的桂糖糕可比咱镇上卖的爽口多了。”默书边嚼着打小就爱吃的桂糖糕,边作比较。       我笑,“好吃那就多吃点吧。”默书点头,递了一块到我嘴边,“你也吃,我喂你吃。”       十足的孩子表情,我心里一暖,就着他手吃了进去。爹娘说默书沉稳踏实,我更觉得他心思单纯,热忱直白,许是白老板保护得太好,他又不曾经历事情。       出发时,白老板给我们塞了整整一大包银子。平日里做买卖他是要连一个铜板都抠的,可见其对儿子前途的上心与重视。默书虽不比镇上、城里大户人家的少爷,从小也是被宠惯了的,什么事都不懂,理账的事还是交由我打理,一路上我都小心计划,以防万一。心里想着,我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荷包,却突然被人撞了一下,我没有防备,连着退了几步。     “喂,你是怎么走路的,看着点啊。”撞我的人匆匆跑过,默书愤愤冲其叫嚷,又忙扶了我紧张地问,“怎么样,你没事吧?”       我本想摇头,手触上腰间却空空如也!      “糟了,那人是小偷!”      “啊?”默书显然没想到刚来皇都便碰上此等事情,表情错愕不已。我没功夫多理,一把拽了他的手追上去。我就不信,两个人还追不上他一个。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默书只追了半条街就把那小偷拿下了。他拎起小偷有些破旧的衣服,煞有介事地批评教育,“你个小孩,小小年纪不学好,倒学人偷起东西来了,嗯?再说了,你也不看看我们是什么人,竟都偷到头上来了,说,你是哪家的孩子,我要把你送回去让你爹好好治治你。”       眼前的小偷刚到默书腰间,大约九、十岁年纪,一张小脸白皙圆润,模样挺讨喜。他适才逃跑时速度不快,路线也并非预定好的,想来并非惯偷,可是有什么难处?“默书你先别忙着训他,问问钱哪儿了?”      “对,钱呢?”想起这茬重要的事,默书故作厉害问。       不料小小偷一把抱住我裤角,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姐姐,我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你大人有大量,好人有好报就行好放了我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了。”       那可怜劲儿,我见犹怜,我把他扶起,拍了身上的土柔声问,“姐姐相信你,也可以不计较,那你能先告诉姐姐你有什么迫不得已吗?”       犹记得五岁那年,家里实在没钱给爹爹买药,爹就一天躺在床上,勉强度日。好命偷看了爹几次后,泪眼婆娑地拽了我的手,“姐你说爹会不会死?不要,我不要爹爹死。”自那以后,小孩的眼泪我便招架不住,只能服软。       小小偷立刻收了眼泪,把袖子中的钱袋递到默书手上,“剩下的还你们,我只需要一两,一两就可以给爹看病了。”说完也不待我俩应,他自顾自道,“虽然家道遭变,我穆氏男儿天性傲然不屈,也不必为这区区一两银子折了腰。”       我望着小人儿故意挺直的腰板,与默书对视一眼,俱是好笑。“嗯...那你为之折腰的一两银子是为你爹看病,你爹怎么了?”忍住笑意我问。       提起他爹,小小偷的脸上蒙了一层担忧伤感,“爹病了,现在在破庙住着。”      “破庙?”       他点头,“这事说来话长,姐姐是好人,定有心帮我们,可否随我走一趟看看爹?”       小孩的嘴很甜么,而且看着他那双水灵清澈的大眼睛,我没办法拒绝。小心嘱咐默书走最后留意一切情况,我们随他去了他与他爹栖身的破庙。如他所说,这间庙是够破的,年久失修,只有神像前的一片有屋瓦,可挡风雪。此时已是初冬,天气明显冷起来,小小偷的爹裹了条棉絮被子蜷缩一团。      “爹!—”穆阳唤了一声,跑过去扶起他爹。我跟着走过去,发现他爹面色腊黄,气虚体浮,多半是饥饿所致,“默书,将你怀里的桂糖糕掰成小碎块,喂给穆老爷吃。”       默书依言做了,穆阳爹迷糊着叫唤要喝水,穆阳把储存的水拿出来让他喝了一些,他这才渐渐缓过神来。见眼前出现两个陌生人,他的神色惊愕中带了丝恐惧,穆阳赶忙安抚,“爹你别怕,这位哥哥和姐姐都是好人,就是他们救了你。”       穆阳爹挣扎着起身要谢恩,默书拦住了他,“穆老爷你不必多谢,好生歇着吧。”      “穆老爷?”穆阳爹干哑的嗓音低低响起,“你们如何得知的?”       穆阳的神色顿时有些紧张,我安抚他,微笑开口,“刚才来的路上穆阳都同我讲了,您大可放心,我们绝不会将您的消息透露出去。”见穆老爷表情稍缓,我还是忍不住将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我不明白的是,您好歹是礼部尚书,官居三品,怎的倨王爷说将你免职就给免了,还抄家?”      “唉,如今朝堂上,倨王爷那是一手遮天,就连皇上,都要让他三分。”说起这,穆老爷一脸昏暗。       我小心问,“再说他是皇上的亲弟弟,若是太嚣张了,皇上如何容得下?”      “还不是皇后娘娘。”穆老爷沉叹,“皇后娘娘说倨王爷为开国功臣,劳苦功高,理应享有任何殊荣,这话出来,谁人还敢反对?就如老夫,半辈子恪职尽责,末了末了只因给倨王爷所拟封号不佳便获了个革职抄家的大罪,不得善终。”      “那皇上就任由皇后娘娘与倨王爷无法无天?”默书不解。       穆老爷沉默,许久才开口,语气痛心、失望、怨怼,复杂难言。“皇上他...他从不管的...唉...”   正文 第七章 ? 昌平阁的命案       我和默书毕竟是从乡下来的,在这偌大的天烁城举目无亲,想帮穆阳父子也是有心无力,最后穆老爷还是住在了破庙,我们给他买了几条保暖厚实的被褥,至于穆阳,我从我们的银两中拿出一些为他交了两个月的学费,送他上了临近破庙的一所私墅。       乾朝的学堂有国立与私墅两种,国立主要是官宦子弟授学的地方,普通百姓、商人家的孩子便多半上了私墅,像穆阳这种剔除了官籍的少爷,也只能上私墅。       三年一届的科举考试是悉数读书士子踏入仕途的唯一途径,所以此时的天烁城格外热闹,各地来的人潮齐聚皇都,为一个月后的科考坐着最后的准备。外地人来此,首先要解决的自然是住宿问题,皇都几大酒楼客栈也意识到了,纷纷打出惠宾活动,其中声势造的最大的属昌平阁。     “昌平阁在天烁城属百年老店,前一朝时便存在了,而且据说,历来几届的前三甲皆出自此阁,灵气得很,许多参加考试的人来了,都争着入住呢。”默书趴在我耳边喋喋说着他听来的消息,极力劝我同意入住昌平阁。       我昨日已对比了几家酒楼客栈的位置、环境、价钱,昌平阁算最好的,主意我是定了的,不过看着默书凑在我跟前一脸兴奋加讨好状,我觉得有趣,便先任由他说了。      “嗯,只要默书喜欢,那我们就住昌平阁好了。”末了,我盯着默书充满期待的眼,摸了摸他的头,轻笑道。       得到我的同意,默书一咧嘴,脸笑成了一朵花,片刻后他像回味起什么,冲着我喃喃,“好运,我怎么感觉你刚摸我那一下像摸一只小狗呢。”       哈,还是一只很好玩的“小狗”呢。我偷着在心里笑,面上却是推着他,“走啦,我们现在便去昌平阁看看,迟了可就该不上了。”       昌平阁共有三层三十六间厢房,分天字、人字、地字三类,我们到的时候人已挤的满满,熙熙攘攘,半晌的排队过后,我们选了人字号第三间,即刻搬了东西进去。本来男女有别,默书意欲要两间房,我算了下账,还是省着来好,再者我着男装扮默书的书僮,主仆二人分住一间,难免惹人猜疑。      “哎,我明明着男子衣饰,为何古殇和穆阳一眼便看出我是女子呢?”一边为默书铺床我一边郁闷不已。       默书整理好衣物,走过来帮我,笑道,“谁让你这般瘦小了,常人多半能猜到的,若换了我,可有人会怀疑我是个女子?”       他棱角分明的脸离我极近,温热的呼吸一下一下扑在脸上,我无端发热起来,慌乱挪身离他远了些,这才稳下心去看他:眉眼清秀,五官俊朗,算不得美男子,却也看着极舒服。      “默书,你那个时候也是很瘦很小的。”我有些恍惚,轻声道。       默书回望住我的眼,烁烁发亮,“那是十年前的我,现在的白默书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也许他还不够强大,不够威猛,却有一颗保护所爱之人坚定的心,永不改变。”       我动容,半晌用力点了点头。默书的心意我一直明了,只是不知该如何面对,装作不知,他也从未明提过,这是第一次。之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便如他今日所言,坚定不移地守护着他所爱之人,陪我走过了无数风雨。       考试临近,默书愈加用功读书,一日多半在房里,我无事了便去私墅看看穆阳,去破庙瞧瞧穆老爷。这样平静的生活转眼过去二十日,这天我如常为穆老爷带去了一些吃食回到昌平阁,只见一人从后面跑进来,神色惊恐地大叫,“死人了,死...人了!后院死人了!”       死人?!大清早的有人死了?正在一楼大厅吃饭的众人皆怔愣当场,恐惧惊愕,不可置信,店老板一看情形坏了,忙跑过去揪住适才喊叫、吓得六神无主的人,厉声呵斥,“这大早上的你乱叫嚷什么,听着多讳气,快滚回厨房去!”       厨房就在后院,那店小二如何还敢再去,愣是拽着店掌柜的衣袍,半步都不愿意挪,脸上的表情就差哭了。店掌柜无奈,悄悄唤了另一个胆大点的伙计去报官。      “大家不要怕,这里是皇都,乃天子脚下,出了此等命岸自有官府的人前来调查。凶手必将绳之以法,无辜的人自会平安无事,都别慌,若实在害怕的,请拿好吃食回自己的房间,关好房门,不怕的,或是如我这样想给死者一个安息机会的,请安静留在此地等官府派人来。”静寂的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阵沉郁稳重的男声,字字清晰,令人心安。       我看去,说话的人大约二十岁年纪,皮肤偏白,眉清目秀,着一袭青蓝衣袍,更添了几分飒飒清风。他名唤肖御,来自金陵城,亦是参加此次科考的士子。这是我对此人仅有的印象,而今他这一番表现,我想以后我会多多留意他了。如此想着,他好听的声音又响起。      “掌柜的,这位小兄弟是发现命案的第一人,劳烦您现在带着他守在后院,免得有人破坏了案现场。”说完他的眼神瞄了几欲空旷的大厅一圈,发现倚在门边的我,略一思索冲我招手道,“小兄弟,我看你也是个胆大之人,可否陪我去后院看一遭?”      大哥,是他们走得太快了我没来得及,您哪只眼睛看出我胆大了?我在心里暗语,脚步还是一步步走近了他,经过他身边道,“我胆子不大,不过我愿意陪你去看看。”       他的神色如预料中一怔,我突然心情大好。到后院看清死者时,我的好心情一下子被打碎成粉末。死者头发散乱,湿漉不堪,上半身的衣服也已湿透,脸色苍白如纸,满是绝望痛苦,平日里盈满笑意的眸子紧闭,嘴唇也是骇人的青紫。我呆了半晌,再也忍不住,转过头干怄起来。       素不相识的人便罢了,罢了,可他...      “胡易!胡易!—”不大却安静的后院突地响起一阵惊惧无措的痛喊。我强稳住心神,却见默书双目腥红,神情悲痛却又无法置信,心里也是又痛又难过。      “这位公子你冷静一下,他已经死了,你这样也无济于事,还是保重自己要紧。”眼见默书径直冲向已失去呼吸的胡易,肖御一把拦住他劝慰。       默书置若罔闻,只一味硬闯,“让开,你让开!他不会死的!昨天他还冲我笑呢,今的就...不会的!不!”       我顿了小会儿,走上前扶过他,“默书你别这样,胡易他...不会就这么死的。”       单纯心善的默书第一次亲眼看见有人死去,且这人还是他的朋友,他如何受得了,终是死死抱着我低声哭了出来。而我,除了唏嘘,亦不免伤感。犹记得刚搬来昌平阁那日,住在隔壁的胡易笑着敲开我们的房门,笑着道,“你们好,我叫胡易,从火澜城来的,住在你们的隔壁,请多多指教,当然啦,你们若是有什么问题,我也会尽全力帮忙的。”       年纪与默书相当,样貌平凡,气质普通,眼里的点点笑意却一下子让人觉得亲切。这便是胡易。默书当他是朋友,这段时日都是同他一道温习,或共勉或争论,相处得很不错。       就是如此一个人,今早竟这样...死了。   正文 第八章 ? 凶手真假难辨       不消片刻,官府的一大拨人到了,齐齐涌进后院,一些士子因官府来人,心安了些,也跑出来凑热闹。一个着捕头官服的青年男子走到店掌柜跟前询问,“刘老板,可有发现?”       店掌柜想了想,只答,“看样子是昨天夜里被淹死在这水缸的。”       我望了一眼店掌柜所指的水缸,里面满满的水,澄澈如镜。心生疑惑,我不由出声,“昨日这水缸的水便是如此满么?”       那个胆小的店小二未料会有人向他发问,先是一怔,继而颤巍巍地答,“是,是我傍晚才注满的。”       有问题...       青年捕头未理会我的小插曲,转头问在场的士子,“谁人知道死者的名字,还有基本情况?”       顷刻的沉默之后,一人手指向我旁边沉默无言的默书喊,“他,他平日里与胡易最为要好,定是清楚知晓的!”       我感觉到默书的身体攸地一颤,悄悄握了握他的手。哎,他定又是为“最为交好”那几个字难过了,为了默书,我也不能让胡易枉死。      “他名唤胡易,是火澜城人,我知道的也便如此了。”回握住我的手,默书顿了半晌后说道。       青年捕头也不作多问,点着头问做完尸检的仵作,“如何?”       仵作起身回答,“据初步推测,该是死于昨夜子时。”      “子时?”青年捕头想了想,环视了一周接着问,“你们当中有谁昨夜子时曾来过后院?”       这话一问,不是摆明谁要是来过后院便与此命案脱不了关系了么。众人齐刷刷摇头。青年捕头微皱起了眉,只听去报官的那个胆子稍大点的店小二迟疑低语了一句,“这位公子,小的昨夜与他打过照面。”       他的目光赫然投向肖御。       此语一出,众人又不免倒抽冷气,或是惊诧或是疑惑或是幸灾乐祸,其中一人低低哧了一声,“原来是贼喊捉贼。”       我抬头望了一眼,是适才指着默书叫喊的那人。细眉薄唇,天性凉薄,一袭正红锦袍衬出他几分阴邪来。我注意到他的眼状似不经意扫过那个胆大的店小二,嘴角噙了若有似无的冷笑。       肖御沉静淡然的脸瞬间阴了下来。似是极力隐忍情绪,过了一会他开口,“没错,昨夜子时我来后院入厕,确实见了这位小二哥,但那时水缸边不曾有人,而胡易,他更不是为我所害。”      “这事我自会查明,不过现在,”青年捕头稍顿,“有人证明你来过案发现场,而你又恰好是在死者遇害时间出现,嫌疑自然不可免,得麻烦公子随本捕头去一趟衙门。来人,带走。”       身边的默书突然站出来,拦住了上前的官卒,“且慢。”       众人不解,又齐转头看向他。看着默书沉稳无波的眼眸,我一时也猜不到他打算如何。只见他深呼吸了几口气,走到躺着的胡易跟前伸手压了压他的胸口位置,而后起身对青年捕头道,“若是溺水而死,他的胸腔与肺部会积满水,不过我刚查看了,他的胸腔及肺部只有少量积水。”       这个,是十年前我将他从河里救起教于他的。       青年捕头脸一黑,身边的仵作赶忙小跑过去再次细细检查开来,一会的功夫后小心道,“大人,这位公子所说无疑。”青年捕头睨他一眼,冷哼,“没用的东西!”       默书转眸看着我,带了淡淡笑意,“再者,这位小二哥说昨夜这水缸里的水是满的,若是凶手将死者头部按入水中,令他窒息而亡,死者定会费力挣扎。大人还有诸位想想,按一个成年男子的力道,他的上身衣裳可能仅湿了如此部分么?”       他说话时一字一顿,平稳有力,透着化悲愤为力量的坚定。也许,人长大便是一瞬间的事,我为默书的改变发自内心的高兴。       青年捕头的脸又黑了一截,“你的意思是?”       这个时候我需要牢牢站在此默书身边,陪他一起,于是我走上前抬了胡易一条腿,“大家看这鞋后跟,线头有磨损的痕迹,想来是昨夜被人拖拉到了此处,故意作成溺死的假象。”       众人眼里的阴霾又加深了些,连肖御也忍不住问,“按你们所推,这里并非命案第一现场,那死者是怎么死的,又是死在哪儿?”       我抿了抿嘴,“死者嘴唇乌青,乍一看是因冰冷的水浸泡所致,其实不然...”      “是了,下官适才检查他的胸腔部位也检查了他的脾胃,发现有中毒的痕迹。”仵作定了定神抢先我一步出声道,并在说完后偷偷瞄了一眼上司阴沉的神色。      “对,这位仵作大哥所言不错,他真正的死因是中毒,而要知道他是死在何处...”我含笑看向人群中着红装的那个男子,“问问这位公子便可一清二楚。”       见矛头猛地转向自己,那红装男子先是一怔,继而急声大喊,“我?关我什么事?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为什么要害死他?我没有作案的理由!”      “哦?那郭兄倒是好好说一说,在下有何理由要害死死者不可?”肖御凝眸冷言。       被如此一呛,红装男子顿时哑言。      “你认不认识死者我们不清楚,你又有何害死他的理由我们也无从得知,只是死者,生前确是见过你的。”他们当中的纠葛我暂时无法知晓,只捡了可以确定的说。       红装男子脸色大变,却仍不死心道,“你说我见过他,你有何凭据?”       我微蹲下身嗅了嗅胡易,又走至他身边闻了闻,对他巧笑倩兮,“素来只听闻苍月城盛产香料,不论男女老少,富贾穷人,衣裳皆要用香料熏染过才穿,久而久之,好似人的身上便都带了淡淡香味,闻着舒心不已。而且我听说,这种香料是会传染的。”       红装男子的脸彻底灰败下去。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无意回答他的问题,只笑,“胡易身上的味道虽然很淡,却同你身上是一模一样的,我若没有猜错,该是木月香吧,啧啧,这种香料可不是普通人能用得起的。”       无论他是为了什么杀害胡易,我都不能让他好过了去,所以语气格外讽刺难听。       红装男子颓然倒地,却是一句话再也不说。青年捕头稍稍舒展眉头,对候着的官卒挥手下令,“把他带走,仔细看押。”而后走至我身边拱手作揖,“小兄弟,谢谢你的帮忙。”       我不过一介乡下女子,如何受得起官府里当差的如此大的礼,忙摆手道,“协助官府办案,为百姓伸张正义,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大人勿需客气。”       青年捕头赞赏离开,官府来的一大拨人随着浩浩荡荡地走了。   正文 第九章 ? 令人费解的邀请      “古人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今日可真是体验了一把,小兄弟,看不出来你还知道挺多。”待人散后,肖御拍了拍我的肩笑道。      “呵呵,肖兄过夸了。”我也挂起笑客气地回应,却见默书只是盯着适才胡易躺着的地方沉默,我心下黯然,伸手碰了碰他。       雾云山算一座荒山,却偶尔也会有猎人图个新鲜上来打猎,有一段时间我总能遇见各种小动物无意撞上猎人安装的捕兽夹,血流不止,痛得惨叫,最后还是被狠心的猎人杀了剥了。那个时候我害怕、心疼,却什么也做不了,每每只是给洛风送药时向他倾诉,抱着他哭。而洛风总是轻抚着我的头,温柔地对我说,“丫头,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活在这个世上都有自己的使命,只要完成了使命离去,便没什么遗憾的了。猎人的使命是打猎,兔子的使命便是猎物,它是完成了做猎物的使命,你应该对此感到欣慰而不是难过。”       很歪的道理吧。我那时听了,却一下子不难过了,以致以后上山再看到,心里有的也只是释怀。       洛风说,人生苦短,总会有离去的那一天,生死若看得开了,这世间便没有过不去的事。       这句话一直伴我走过了五年,所以对于胡易的离开,我难过叹息,却并不悲痛,只希望他在遥远的天国可以万分安好。俗世留下来的迷团,我会陪着默书一一解开,好让他安息。      “好好的一个人,说没便就没了。”默书一句哀语拉回我的思绪。       肖御见状宽慰,“人生短短数十载,谁都有化为尘土的一刻,不过是迟早罢了,兄台节哀顺便。”       道理自是浅显明白的,只是要真正做起来,又何等难。      “对了,好运你怎会知道那些的,连我都不知晓。”默书想起什么敛绪问我。       那些,全是洛风告于我的。      “你忘了,苍月城、浣沙城、青玉城三城相邻,我去采药的雾云山过了便是苍月城,自然是知道些了。”眸光一转我笑着应道。       如此回答,该是没有什么可疑的。默书相信地点了点头,不再言语。      “肖御再次谢过小兄弟的相助之恩,如若无事,便先行离去歇息了。”       我们点头目送他离开。       几日后,我们收到了一个奇怪的邀请。除了我们在偌大的皇都无亲无戚,又无权无名,却收到赴宴的邀请,让我们更想不明白和诧异的是,此次邀请我们的人。      “默书,你说实话,这事是否与胡易的死有关系?”坐在主人特地为我们准备的宽阔马车,我挨着默书压低了声音问。       默书静默了片刻,闷声道,“本来我是没往那方面想的,现在看来,也许,我们无意中惹了个大麻烦。”     “挑重点说。”我皱眉打断。       默书一噎,只得道,“胡易写过几篇对倨王爷不满的文章...”       怪不得我前几日上街见百姓围了一大圈,说是有匿名人士写了一篇痛斥只手遮天的倨王爷的文章,大家纷纷称好,皆夸赞其作者。“那你有参与没?”叹了口气,我问他。       停滞半晌,默书缓缓点头。“想来是咱俩一同住,你又谨慎惯了的,他们不方便下手,便先解决了胡易。”而后他看向我的眼,似明白我心中所想,接着道,“肖御平日字里行间多有对倨王爷所做所为的不满,便也成了他们需要除去的眼中钉。”      “那咱们呢?”良久的沉默后,我低低问。       默书握住我的手,逐渐加重了力道,眸光沉稳坚定,“通过这几天我与肖御的接触,发现他的来头不简单,身后似乎有大势力撑腰,而且他为人正直,爱憎分明,是信得过的。临来时我悄悄告诉了他咱们的行踪,若天黑之前还回不去,肖御念着你的相救之恩也定会替咱们想办法的。你别担心,咱们一定会没事。”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终是点了点头。       似乎很慢却又很短暂,恍惚间,窗外响起前来邀请我们的李管家平稳无波的声音,“白公子,佟公子,到了,请下车吧。”       与想象中不同,倨王府竟是这般的典雅大气,无一丝奢华之气,若不是知晓主人身份,我定认为这只是一处普通的大家住宅。与默书默默相视一眼,我们随李管家走了出去。       前院郁郁葱葱全是松柏等耐寒的苍树,几乎看不到院落与回廊,李管家七扭八拐到了一处厅堂。“两位请进,我家老爷已经在里面等着了。”说完他便离开,身影迅速消失在一片青翠中。       这样的府邸,建得好生奇怪啊。来不及多想,默书已牵了我的手走了进去。类似于正厅,却不是很大,只摆置于了几套待客的名贵紫檀木桌椅。我与默书仔细打量了几眼。      “你们来了,请坐。” 一把温润清凉的声音从耳边滑过,四肢百骸瞬间似是浸泡在沁凉的河水中,爽快舒畅。       我们抬头看去,顿时愣住了。对面那一袭黑色锦袍,身材颈长,笑容耀眼的男子就是传闻中十恶不赦、罪恶滔天的“大魔头”倨王爷?      “怎么?本王有何问题吗?”许是我俩的表情太过震惊,男子摸了摸自己的脸,淡声寻问。       没,一点问题都没,反而,很美很完美。我与默书齐齐摇头。      “呵,那便好,坐吧。”他轻淡一笑,挥手请我们入座。      “大魔头”不是应该人高马大、满脸凶像,不是应该声音粗犷、亮如宏钟,不是应该一身煞气、面若冰霜的么?怎的眼前这人...而且他不老,一点也不老,顶多三十岁,肤色白皙若雪,细腻似玉,简直,保养得也忒好了吧!原谅,如此大的视觉冲击,我实在受不了。      “咳咳咳,不知倨王爷突然邀请我们二人前来...”白默书显然也很难接受,费力咳了几声问正事。      “其实也没什么,”他顿下,动作优雅无比地抿了一口热茶,抬眸又带笑,“本王听说前几日昌平阁出了桩命案,是你们两位小兄弟胆识过人,心思细腻,协助官府查出真凶,真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这...话中有话吧。我们顿时崩紧了神经。      “你们也喝茶呀,‘松尖阳雪’,本王最爱的,尝尝看。”他说完见我们还是没有动作,想了下加了一句,“好茶下毒便是浪费了,你们且放心喝。”       噗!—如此“露骨”的言语,倒显得我们小心眼且胆小了,用茶盖抹了抹青绿的茶叶,我轻抿了一口,嗯,口感确实不错。“倨王爷备的茶自是好茶,我家公子因着参加科考,心思多半扑在读书上,我一介小小书僮,只管伺候好公子,更没有口福,今日倒要厚谢王爷了。”       以不变应万便变。既然无法得知他目的为何,那就先将客套话往满了说。      “确是如此,小生谢过王爷了。”相处十年,默契自是有的,默书顺着话道。   正文 第十章 ?突发变故   “本王也没什么事,不过是闲来听说了,便想着见见你们。”倨王爷微眯了眯眸子,淡声道。       如若是平常的公子哥也就罢了,那人可是权势滔天、人人谈之色变的倨王爷,他能没什么事就找你喝喝茶吗?我在心里默叹。可是,如此温润如玉的男子,我实在没法把他同那些传闻联想在一起。       难道,他是有什么秘密亦或苦衷?      “白公子,你是哪里人士?”彼此沉默间,倨王爷问了一声。       默书小心放下茶盏应,“回王爷,小生乃青玉城人。”见其目光落在挨着的我身上,他接口道,“他是我的邻居,自小一起长大。”      “哦...原来是青梅竹马啊。”倨王爷轻声说。       我一慌,唰地抬头看过去,却真真瞧见他眼里几抹促狭的笑意,脸禁不住烧起来。兀自定了心绪,我起身跪下,默书几乎同我一道。      “小生并非刻意隐瞒,还请王爷见谅。”默书用他硬朗的身躯遮挡好我,拱手做揖道。      “哎,年少轻狂,意气风发,不论做什么都是好的,何谈见不见谅的,起来吧。”头顶传来倨王爷略含笑意的清淡声音,真真是好听。       待我们依命坐下,他接着道,“刚才这位小兄弟说是青玉城人,可是那居于东南的青玉城?”       白默书答,“正是,青玉城与浣沙城、苍月城相连,并称‘东南三城’。”      “浣沙城...那里可有天下慕名的浣沙花呢。”我留意到倨王爷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骤然复杂起来,有叹息、伤痛、隐忍和悲凄,难言无比。       又一个有故事的人。      “是呀,前一段时日...”见默书要把我们看过浣沙花开的情况说出,我忙伸手在他腰上掐了一把,他吃痛,瞄我一眼后道,“我们来皇都的路上途径浣沙城,本想去见识见识那名气极大的浣沙花,却因时日不够,无缘得见。”       十年的默契,果然不是白赞的。      “据闻浣沙花要遇到有缘人才会绽放,有缘有缘,世人大多在讲缘分,觉得是上天的安排,殊不知所谓‘命定的缘分’有时也会成为一种束缚,将其他所有可能一刀割断,到了了,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很玄很深奥的一段话。       男子的黑色锦袍衬得脸愈发白皙,近乎透明,而眼里点点翻涌的莫名情绪让我很不舒服。想了一会儿,我开口道,“人生短暂,命运无常,有太多东西是我们无法控制和把握的,人们相信‘所谓的天命’,不过是寄寓一种心理,只要人心有所依靠,这个人便会站立不倒,怎么样,总要活下去的。”       倨王爷精致到无瑕的面容攸地一怔。默书也未料到我会说出如此话来,看向我的眼神又惊又诧又狂喜。      “这么说来,本王还不如一介女子看得透了。”良久,他叹息,含有无从琢磨的释然。       我面上一红,只笑道,“王爷过赞了,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民女只是觉得王爷还年轻,凡事总得看来了好长命百岁,福禄无止,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这什么破嘴,不咒他这样的“大魔头”早邓极乐世界也就罢了,竟还愿他“长命百岁,福禄无止”?佟好运你脑子坏掉了吧。刚说完我便在心里狠狠鄙视自己,不过,看着那双似藏了无数心事的眸,我的嘴好像就不由自己了。哎,这个倨王爷是个祸害。      “呵呵,小丫头嘴很甜,好会说话,白公子是个有福气的人呢。”他浅笑道,一双眸子光彩夺目。       默书的脸微微泛红,嘴角的笑却是怎么也掩不住,“谢过王爷夸奖,小生也如此觉得呢。”       谈话到此时气氛还算融洽,不料倨王爷话锋一转,问了一个很是犀利的问题。“科考的规矩你们定清楚的,先在永晟院举行考试,成绩前十位者再进行殿试,殿试由皇上亲自主持提问,总离不了时政治国之道,看白公子也是自小饱读诗书、学富五车的,那本王便先代皇兄考考你如何?”       时政治国之道?他不是打算问他自己吧...我与默书互相交换了眼神,都狠狠咽了口唾沫。只见他薄而柔嫩的唇一张一合间,问题已问了出来,“在没见过本王之前,你们定以为本王是那种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草莽,心里定也想着倨王爷干了那么多人神共愤的事,早该下地狱了,那么,若你日后为官,对待本王会如何?”       此刻他的脸上才隐隐带了精明谋略的色彩,仿佛在说: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但默书向来是个不怕死的,他最喜欢的诗便是文天祥那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心中一紧,我瞅瞅默书,又望了望倨王爷,觉得命就悬在一线。      “王爷这问题小生着实难以作答。为官自有为官之道,小生尚未做官,且对如今形势亦不十分了解,不敢妄下断言。”片刻后,默书态度谦恭道。       倨王爷扯了扯嘴角,算是微笑,“所以本王才说‘若你...”话没说完,却见他脸色骤然泛白,是比皮肤更苍白无光的惨白,双眸瞬间似失去了所有光彩。他伸手紧捂胸口,就要从椅子上跌下去。       突发此变故,我们有一瞬的怔愣。我回过神上前扶住颓然倒地的倨王爷,冲默书道,“快去找李管家来!”待默书跑出去,我把手搭上他纤细的手腕处,眉头越皱越深。脉象杂乱无章,且逐渐削弱,好似下一秒,心跳便会停止。对此,我丝毫没办法可想。      “本王不会死的。”也许是我的神色透露了心中所想,怀里的人艰难说了一句。我望着他点了点头。按情形看他这是顽疾,这么多年虽不曾根治却也没有性命之忧,想来是有高人为他保命。只是,这病发作起来如此痛苦,也真难为了他。       他的脸色愈发苍白,冷汗从额头冒出,整个人止不住地颤栗起来,我不由得心疼,更用力地抱紧他,安慰道,“坚持住,李管家马上就来了,就来了。”       佟好运是个母性泛滥的人,尤其是对美男。       有杂乱的脚步声渐近,只听头顶有急切担忧的声音响起,“老爷,老爷你怎么样了,小人来迟了。”说着李管家一把拽开我,扶住了倨王爷。我没有防备,一屁股摔在地上,默书见状忙过来搀我,“好运,你没事吧?”我摇摇头,就着他的手站起了身。      “三儿,送客。小五,快去请冷傲先生来!”李管家边扶着倨王爷往里间走边对跟随来的两个小童吩咐。      “两位公子请。”那位被唤作“三儿”的小童恭敬做了个“请”的姿势。我与默书一同走了出去,却见他的目光一直定在适才跑开去找什么冷傲先生的小五小童身上。      “怎么了?”在一片繁茂郁郁中穿梭,我低低问他。       默书没说话,只沉思着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