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猎人界的传奇 欧洲丹麦,格雷洛海边矗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古堡看上去似乎年代已经很久远了,高高的灰色城墙上爬满了暗绿色的蔓藤,异常之多,甚至都快把那些窗子包围起来了。   夜已深,城堡中却传来古怪的女人声音,时而高亢,时而低落,与外面不断起落地浪潮遥相呼应。   良久。古堡的声音渐渐停歇,可外面的海风不止,那一波胜过一波的巨浪不断袭来,猛烈地拍打着礁石,像是要与那女人的声音较个高低。   女人舒适地躺在男人的臂弯里,柔美的俏脸上泛着红潮,那如葱根般的玉指在男人胸前来回画着圈圈,男人则一手搂住女人的酥肩,另一只手捉住了女人的柔夷,不让她再作怪。   “恒,我们退隐吧?”女人在男人胸前亲吻了一下,扬起俏脸,看着男人那帅到极致的侧脸,柔声道。   “你知道的,我就是一个浪人,无拘无束,做完手上这一单,随时都可以退隐。”男人低下头,怜爱地在女人额头亲吻了一下,问道:“可你呢?”   “我给大姐说过了,她也同意了。”   女人一翻身就趴到男人身上,双手捧起了男人的脸,狠狠地亲了一口,有些含羞的嗔道:“你这人太坏,就连你的小弟那么坏,它又开始不老实了!”   “它跟我是一体,当然听我的了。”男人一把将女儿推到,并迅速压了上去,他用行动证实了自己有多坏。   砰!庄恒做了个梦,梦到有人对自己的爱人开枪,而且一枪爆头。   他从梦中惊醒,那强烈地太阳光从蔓藤缝隙照射进来,看了看左右,佳人已不在,但床上却还残留着她的体温、馨香,以及那些战斗过的痕迹。   有片刻愣神,随后甩了甩脑袋,似要把那不好的恶梦甩掉。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是时候去完成这最后一单了。   欧登塞,丹麦三大古城之一,安徒生的出生地,听说这里也是神职人员的中心地。庄恒一直不相信鬼神,他只相信的自己双手,还有那把从不离身的金色手枪。   它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黄金之翼!   用庄恒的话说,我虽做过不少好事,但却不是上帝派来拯救众生的神。我也杀过很多很多人,他们在临时前都叫我地狱恶魔。   他不但是猎人界的传奇!还是来自地狱的索命阎罗!   确切的说,他也不算是猎人。因为猎人有类别,什么赏金猎人、契约猎人;猎人也分等级,次级一星到最高级五星。   庄恒不在其列,但他却是五星猎人亲手调教出来的。他有时候也收钱办事,有时却分文不取。庄恒可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杀人看心情,办事看兴趣。   没有人给他评级,也没有人敢。他身在江湖,却脱离江湖。他的技艺出至五星猎人,却远超五星。五星之上,那是什么?特级?   他没有等级,只有一个好听又令人心寒地外号:玉面阎罗!   这一次的接单,他是拿钱办事。雇主很爽快,一次性将钱款付清,因为雇主相信,玉面阎罗杀不了的人还没有出生。还有就是,这个人也是庄恒有心情想要杀那种,岛国人,小泉纯三郎。   小泉纯三郎,也是五星猎人。小泉这个姓可是小岛国的贵族,因贩卖军火而壮大,曾经也在岛国政坛崭露头角。   都说富贵家族是非多,小三郎在十三岁时就强暴了自己的姐姐,并将其杀害,半夜逃出了小泉家。小泉家虽严令封锁了消息,但消息最终还是走漏,小泉纯三郎被冠以变态三郎的名号。   小泉家曾派人多年寻找,也没有寻到这个变态三郎下落。多年以后,江湖上出现一个枪法入神的赏金猎人,这也得益于他从小就喜爱枪,从而造就了今天的枪神。   小泉纯三郎凭借入神枪法,不断挑战高赏金,也不断挑战星级,不到两年就从一星升到了五星。如此变态的速度,在整个猎人界也属罕有。   不光他升级的速度变态,他杀人的方式更变态。虽然他枪法入神,但他不会一枪结束人的性命,而是三枪。所以,人们称他为变态三枪猎人。   如是男人,他第一枪先干掉男人的命根子,第二枪胸口,第三枪会让子弹穿过人的口腔。如是女人,他会连发两枪,干掉女人胸前的高峰,然后把最后一颗子弹射进人的嘴里。   信息上说,今天晚上这个家伙要跟人在大贝尔特桥上做交易。这个家伙的爱好不多,一是女人,二是杀人,三就是收藏各种珍贵手枪,只是手枪。   马克里安,全名马克里安.谢尔,德国人。曾经是一名雇佣兵,在一次任务中受重伤,生命垂危之际被一名神职人员所救,他觉得这是上帝给他的启示,于是,他就退隐江湖,成为了圣克努德教堂的一名神职人员。   虽然退隐,不再杀人,但他保留着之前杀人武器,枪。因为他也是一名手枪爱好者。也不知道这个小泉纯三郎从哪里得知,马克里安手里有一支“校官”,便给其发函,说要将他的那支“校官”购买。   “校官”只是枪的外号,实际它叫马卡洛夫手枪,简称PM手枪,是设计师马卡洛夫的英文缩写。此枪曾是德国高级将领所配带,所以也被人称之为校官手枪。   看着那曾经的心爱之物,马克里安心中微微有些不舍,却已经没有了当年那强烈的拥有欲望。这几年在教堂里念经祷告,他的心境不但变得柔和,也放下了很多执念。   “听说他也是一个手枪爱好者,相信他可以照顾好你。”马克里安在关上匣盒的瞬间,再一次用留恋眼神看了看那曾陪伴自己多年的伙伴。   夜幕再次降临,大贝尔特桥上却喧闹异常,可能因为今天是万圣节,政府为了配合节日,将桥上的路灯关掉了一半,这样一来,两盏灯之间就相距太远,散发出来的光就显得有些昏暗,增加了不少诡异气氛。   桥两边人行道上的行人大都带着面具,有的成群结队,有的单独漫步,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庆祝这个节日。他们在这座长达十八公里多的宏伟建筑上行走着,欢呼着,在夜色下形成一幅唯美的画面! 正文 第二章:神枪对神枪   “先生,买一个面具吧?”庄恒走到桥头,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好多各式各样的面具在售卖。   “多少钱一个?”   “只要5克朗。”听到庄恒的问话,小孩扬起小脸,眼中充满了期盼和渴望。   庄恒递给了他50克朗,说道:“你帮我挑一个吧!”   小男孩没有去接庄恒手里的钱,认真地在哪个篮子里翻找着,从里边取出一个白色面具,笑着说道:“我觉得你长得好帅,很像是童话里的王子,这个王子面具虽然没有你好看,但却是我这里最好的一个了。”   庄恒接过孩子手中的面具,随手将那50克朗放到了他的篮子里,便转身离开了,他没有将那个不是很像王子的面具戴上。   “喂,先生,找你钱!”小男孩找好零钱,却已经找不到那个买面具的帅气男人了。   小泉纯三郎约见马克里安的地方在菲英湾,是大贝尔特桥中间联络点,它也是一个小岛。这里距离桥的两头都比较远,除了开车经过想要下来欣赏一下夜景,来这里的人几乎没有。   马克里安身穿黑色牧师父,手里提着一个五寸见方盒子,缓步向前走着,突然,他停住了脚步,看着站在不远处的两人,虽然他们都戴着面具,但马克里安还是感觉到了他们的不同。   两人面对大海,静静地站在那,像是在感受海风,又像是在欣赏海上的夜色。他们没有转身,也没有回头,但是乎已经感觉到有人到来。一人突然出声:“马克里安.谢尔?”   “是的,我是马克里安。”   “哦!帝国武装联的王牌佣兵,怎么突然间做起传道士了?”那人调笑道。   “那已经成为过去了。”马克里安面无表情,语气平淡的道:“小泉纯三郎先生,你要的东西我给带来了。”   “嗯,我知道了,你不但带来了我想要的枪,也带来了我想要的人。”   “小泉先生,你这话什么意思?”马克里安心生警惕。   小泉纯三郎没有给马克里安解释,他一把抓过身边的另一个人,让她挡在自己身前,同时拔出了手枪,对准的不是马克里安,而是挡在他身前的人。   “玉面阎罗?”   “没错,是我。”庄恒回答,声音平淡,却也不含任何感情。   “你是来杀我的?”   小泉纯三郎虽然变态,但他并不傻。虽然没见过这个猎人界的传奇人物,但他却知道这个玉面阎罗的嗜好,他只杀自己认为该杀的人,想杀的人,可以收钱,也可以不收钱。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问我?”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不动手?”小泉纯三郎看着庄恒,胸有成竹的道:“听说你的枪法也很快,我早就想见识一下,希望不会让我失望。”   “一定不会!”庄恒很想一枪打爆这家伙的脑袋,可他不能那样做。要是以往,他肯定不会跟这家伙废话,今晚的他确实有些婆婆妈妈。   倒不是因为小泉纯三郎身手了得,当然,他的枪法是出了名的快,自己确实没有十足把握,但这并不是他迟迟没动手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从小泉纯三郎身前人的身上感觉到熟悉味道。   虽然两人都戴着面具,但庄恒还是感觉到了那熟悉的存在。早上她不辞而别,晚上又被小泉纯三郎挟持到这里,看上去完全没有了反抗能力,一定是被小泉动了手脚。   庄恒觉得事出蹊跷,想不明白她是怎么被小泉纯三郎抓获,以她的身手就算不敌小泉纯三郎,可逃跑的机会应该还是有的。   庄恒总觉得哪里有问题,是乎想到了,可刚想要去抓住,它又消失不见。既然搞不清楚,就不能贸然动手。   “你在想什么?想我是如何知道她的踪迹,又如何将她擒住?”   庄恒没有回答,表示默认了。由于戴着面具,看不到小泉纯三郎的脸,不过,庄恒知道,此时他脸上的神情一定很得意吧!   “你会告诉我吗?”想了想后,庄恒最终还是问出了。   “如果你答应跟我正式比一次,我可以考虑。”为了证明自己对比试的渴望,小泉纯三郎走横跨两步,脱离了女人身体的遮挡,但枪依然指着女人的脑袋。   “好!”庄恒的回答,干脆简洁。   “嗯,告诉你也无妨,有人向我透露了她的行踪。”小泉纯三郎看着马路对面的庄恒,那面具的双孔中射出炙热的光,那充满斗志的战意。“你准备好了吗?”   “我想杀一个人,根本不需要准备。”说话间,庄恒动了。拔枪射击,一气呵成,快!   小泉纯三郎也动了。他只是调转枪口而已,很是干脆利落地扣动了扳机,没有任何花哨动作,也很快!   斗志盎然,危机四伏,杀气凛然!   砰砰砰———每人射出三颗子弹。可能是习惯使然,小泉纯三郎的子弹分上中下,一字型,而庄恒的子弹品字型。   枪神对枪神,快对快,时间与速度的竞技,真正的顶级决斗。   杀人对他们来说,也就是眨眼之间的事。可现在双方开枪后,对方都完好无损的站在那,他们的身子都挪动过,只是速度太快,没有人看清,所以就像是站在原地没动。   “你很强!”小泉纯三郎夸赞道。   “你也不弱。”庄恒也不吝赞美。   两人隔街相望,眼神中都充满了异样神采,那种炙热像是情人,又似仇人。   动了,两人再次举枪射击。这次,小泉纯三郎的颗子弹成三角字形,射程范围也扩大了。对方握枪的右手,胸口和眉心。   庄恒所射出的子弹则是下上,一字型。他只开了两枪,两枪都没有射向小泉,而是射向小泉和女人之间,像是预判他会向女人靠近。更多的是怕他会向女人靠近,毕竟这家伙并不是什么绅士。   噗!小泉纯三郎左腿中枪,证明庄恒的预判准确,小泉纯三郎连开三枪的同时,人已经横跨迈向女人,当看到庄恒子弹的轨迹时,想要回撤已经来不及了。   小泉的脚中枪,身形一斜,伸手便抓住了女人。噗!子弹击穿肉体的声音,只是这次更沉重些,因为那颗子弹射穿了两个人的身体,两人的身体便向后倒去,身后就是茫茫大海。   “琼斯!”   庄飞奔而来,伸手去抓,抓住的却只是那张面具,当面具脱落,那张熟悉的脸便呈现在眼前。   噗!庄恒觉得自己胸口一痛,整个便向后一仰。庄恒怎么也没想到,小泉纯三郎在这个时候还能开枪,毫无防备之下,中了一枪。   在中枪倒下的瞬间,庄恒也是再次扣动了扳机,子弹击中了小泉纯三郎的下颚,并从头顶飞出。   看到那熟悉的面孔即将消失在自己面前,庄恒想要挣扎着爬起,可就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正文 第三章:你又不是我亲爸 再次醒来,已经是半个月后。庄恒看了看左右,除了自己躺的这张床和一张桌子,屋里再无他物。对了,墙上还有一个十字架。   庄恒想要从床上坐了起来,刚一撑起就觉得胸口一阵疼痛,不过缓缓又好了。   刚坐了起来,房门就被人推开,一身牧师服的马克里安走了进来,看着坐在床边的庄恒,笑着说道:“哦!上帝呀,你总算醒了。”   “是你救了我?”   “不,是仁慈的上帝救了你。只要你弃恶从善,上帝是会宽恕你所有罪过的,快来到上帝的怀抱吧!”马克里安一边在胸口画着十字,一边说道,开始他的传道精神。   “我睡了多久?”庄恒没有理会什么上帝耶稣,直接问到。   “今天是第十六天。”马克里安想了想,回答道。   “哦,谢谢你。我应该走了。”说着,庄恒就向外面走去。   “哦,玉面阎罗先生,你的伤还没有完全愈合。”马克里安追上了,说道。   庄恒看了马克里安一眼,感激的说道:“谢谢,我没事。”说完,穿过马克里安身边,继续向外面走去。   “等等,你的枪。”马克里安从桌子的抽屉里,取出那把精致地金色手枪。   已经走到门口的庄恒,回头看了看马克里安手中的枪,顿了顿,说道:“也许我应该放下了。送给你了,作为救我的报酬。”   看着消失在门口的庄恒背影,马克里安喃喃道:“上帝呀!我又度化一个人。”   ……   华夏临海,英才中学。班主任办公室的门紧闭,有几名男同学分别躲在窗户两边,时不时探头向里张望,像是里边有什么新奇的事情吸引着他们。   “庄思诗,还记得这是第几次打架吗?”严厉的质问声从办公桌后面传来。   汪丽珍。年近四十,但该突的地方突,该翘的地方也翘,身体虽有些发福,但却没影响她整个人的气质,看上去反而更显成熟女人的丰腴。唯一的瑕疵就是那张还算好看的脸上有几颗痘痘,一看就知道是长时间空荒造成地内分泌失调。   她是英才中学的教导主任,也是高三一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被训斥的对象是站在不远处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子,名叫庄思诗,高三一班的学生。   女孩微低着头,粉嫩的小嘴微微嘟起,是乎有些不服气,对老师的质问置若罔闻,漂亮的眸子里没有丝毫悔意。只是偷偷地将目光瞄向右侧那个帅气的男人,好像更在乎他的反应。   面对学生和家长如此冷漠的反应,汪丽珍有些气急,将那能杀死人的眼神从庄思诗身上收回,当目光转向帅气男人时,眼里的凶光瞬间转化成柔情似水。   这让她想起第一次与他相见,那是在一年前的报名会上,只是匆匆一瞥,对汪丽珍来说就是刻骨铭心。   “人间怎么会有如此帅气的男人?”   只是一眼,汪丽珍便觉得心跳加速,不由得浮想联翩,身体瞬间便有了一种难以抑制的燥热。再想起自家那个腆着大肚地男人,整个人犹如掉进了冰窟,不禁打了个冷颤,心中直犯恶心。   打那开始,汪丽珍就找故与自家男人分房住。但那个男人的模样已经深深地印刻在她脑海里,一见到自家男人就不禁对比,那种恶心感日与倍增。最终忍受不了,提出要离婚,可男人拒绝了,无奈之下就搬到了学校宿舍。   那时,学校的老师都对她与男人闹离婚的事议论纷纷。可汪丽珍对他们的闲言碎语毫不在意,一门心思放在了庄思诗身上,不断找机会与她攀交。   可庄思诗对这个女人的千般讨好毫不理会,这让汪丽珍很是生气。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开始对庄思诗进行编排,故意找她的茬。   没想到一年多过去了,今天终于又见到了。身材还是那样修长,面容却更加帅气迷人,恨不得立即上前将其压在身下,狠狠地折腾一番,来宣泄这一年多的相思。   心脏狂跳的同时,并暗暗发誓,今天一定要将他拿下。可事情是乎并没有向着自己地预想轨道发展。从进门到现在,这个帅气地男人都没正眼瞧过自己。   虽然很生气,但还得强压着心中恼怒,语带讨好地道:“庄先生,你的宝贝女儿我们实在是教不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说完,便紧盯着男人帅气的脸,观察他的反应。   良久,帅气男人像是从沉思中惊醒,微微抬起头,冷冷地瞟了庄思诗一眼,庄思诗整个身子一颤,像是被电击了一般,眼眸中充满惧怕,将头压得更低了。   男人没有理会女孩什么反应,站起身来微笑着对汪丽珍说道:“这孩子从小没有母亲,我一个粗人也不知道该如何管教她,这一年多给老师们添麻烦了,我现在就带她回去。”说完,也不管对方什么反应,拉着女孩就走出了办公室。   好半天,汪丽珍才反应过来,她想这并非自己的本意。她只是想为难一下这个帅气的男人,让他有求于自己,从而达到自己那龌蹉的目的。当她起身追出办公室,看到那到帅气的背影正钻进一辆出租车。   一路上,庄思诗都低垂着脑袋,根本不敢去看坐在自己身旁这个帅得有些过分的男人。想到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女人看着他时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就觉得恶心。心中不禁想到: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积了什么德,居然找到这个一个妖孽老爸!   就在庄思诗胡思乱想时,出租车在一个院门前停了下来。帅气男人瞟了一眼打表器,从兜里摸出几张纸币递了过去,拉开车门就向院门口走去。   快到门口时,却突然转身,这一个举动差点没把庄思诗吓跌倒。男人看了眼一脸恐惧的庄思诗,语气平和的说道:“不用害怕我惩罚你,是我庄恒没教好你,也不怪你。既然你不想好好念书,那从明天起就跟我去收破烂吧!”说完,推开院门向里边走去。   “老头……”正要进屋的庄恒被冲上来得庄思诗叫住。不待他转身,一个怯怯且甜甜的声音传来:“我爱你!”   “我也爱你!”庄恒转身看了一眼耷拉着脑袋的思诗,随意回应后,便有迈腿往房间走去。心里却不禁在嘀咕:这鬼丫头越来越像她了。   “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见庄恒没有停留,思诗有些慌乱,连忙喊道:“我…我要嫁给你!”   轰……庄恒像是突然被闪电击中了,提起来的右腿都忘记放下了。   停滞片瞬,边从僵化中醒转过来,扭头瞪了一眼满脸娇羞,却极其坚定的漂亮丫头,板着脸道:“不要以为我不惩罚你,你就可以没大没小。小孩家家的,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说完便转身离开。但不是走进屋里,而是走向了院门外。   思诗望着那熟悉且伟岸的背影,语气更加坚定:“你又不是我亲爸,我从来也都没叫过爸。再说,过些天就满18岁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是认真的!” 正文 第四章:谜一样的男人   “给我一杯酒。”   庄恒一屁股坐在吧台前,眼神散漫地扫视着整个大厅,交横错纵的灯光,劲爆音乐配合着驻吧歌手激情的嘶吼,那些疯狂的人们也随之扭动着身躯。耳边还不断响起那丫头的话: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是认真的!   “怎么,有心事?”随着一个充满魅惑的声音传来,一杯金黄色液体带着股股幽香被送到庄恒面前。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从男人那帅气俊美的脸上看到了一抹淡淡的忧伤。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眼前这个英俊帅气得不像话的男人,她都会让自己心跳加速,产生一种迷醉的感觉。   他不光是普通的帅气,关键是他那深邃眼眸中有着一种莫名的哀伤。抛开面容不谈,就这股子莫名的哀伤就足以撩动女人的心,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安抚他地冲动。   明慧身为玫瑰坊的老板,虽然不能说一览群俊,但也见识过不少俊男帅少,那些与其相匹配、甚至优胜过他的男人不知凡几,可他们在她眼睛就是庸姿俗粉,也从未为其动心过,唯独这个男人。   记得第一次见他,只是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帅气好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出奇之处,再几次接触后,她渐渐发现他的与众不同,觉得在他那清朗俊秀的面孔下是乎隐藏着什么?   自己也曾多次试探,他却一无表露,越是这样,她就越觉好奇。人说:好奇会害死猫,但好奇心也能让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   “没有。”庄恒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却没有回头,目光依然注视着大厅舞池,右手很是自然的伸向酒杯的方向。   就在他的指尖即将触碰到酒杯时,那支酒杯却如一条灵动的小蛇,从他的手边滑开。感觉到目标从自己手边失去,庄恒这才转身,一个性感十足的女人正趴在吧台上,右手食指间夹着一只酒杯。   两座丰盈的雪白在重力的挤压下,像是随时都要蹦出来。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当然,最主要的是庄恒坐着位置的缘故,正巧看到这诱人的一幕。   面对眼前男人从自己胸部掠过眼神,女人根本就没有在意,还是保持着那个极其随意并富有诱惑力的姿势。   只是眼眸之中包含期待,但那些期待是乎又被眸子中灵动的雾气所掩盖,让人看不真切。也许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期待什么?   一条很是普通的紫色无袖V领连衣裙,衣服设计极其简单朴素,但穿着的人并不简单。丰满妖娆的身段,再配上一张犹如精心雕刻过的脸蛋,乌黑长发用一条紫色丝带随意的系着,特别是那双灵动眸子里流露出的致命媚惑眼神,只需一眼就可勾魂夺魄。   庄恒的眼神只是在那迷人沟壑上停留了一刹,便将目光转向女人右手的酒杯,伸手夺了过来,仰头一饮而尽。动作极其普通、随意,但在对面女人的眼里,却是那么的迷人,他表面秀气儒雅,但骨子里却充满了粗犷霸道。   就是这表面和内在所产生的极大反差才让人窒息,别人说:披着洁白羊皮的恶狼,应该就是对他最真实的写照吧!不管别的女人怎么看待他,至少对明慧知道,她就是被这男人这样的气息所迷。   也许是那金黄色液体给了他无限勇气和力量,庄恒再次伸出手,不过是右手,抓住地却是那还保持着原来端杯姿势的美人嫩滑柔夷,沉声说道:“嫁给我!”   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语气温柔但不失霸道,简直让人情迷心醉。   极其简单的三个字,就像一把铁锤狠狠地击在明慧心上;但并不是将心击碎,而是将她整个人击醒。双眸中饱含秋水的注视着眼前这个让自己着迷的男人,但面容却没有丝毫变化,只是内心猛烈的抽动了几下。   此刻,就在这一瞬间,她终于明白自己内心一直所期待的是什么了。日思夜盼。这种感觉也曾在另一个男人身上有过,但那事自己的亲生父亲。只从父亲离奇消失后,很多年她都没再有过这样的感觉。他的出现,让她重新拥有了那种牵绊、思恋的感觉。   就像周星星那部经典电影中的台词:人生的大起大落来得太快太突然了。也就是这太突然,让明慧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实际人性就是这么奇怪,一直期盼,苦苦等待,当某一天,所期盼的突然实现,除了有片刻惊喜外,反倒有种怪怪的感觉。   明慧也是正常人,当然也落不了俗套。只是在这样强有力的刺激下,还能保持面不改色,她已非一般常人。   明慧知道男人语气虽然直接霸道,但他还是在等自己的回答,于是,婉然一笑道:“好哇!如果你是认真的话?”   简短的几个字,算是回答,也不算。像她这样的聪明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将自己置于尴尬之境。还真是人如其名,极其的聪慧。   “这场景像不像电视里的求爱?气氛有了,只是少了一些东西,显得有些不够真诚。”不等庄恒回答,明慧接着笑道。既然是聪明的女人,不但不会将自己置于尴尬境地,也会考虑到他人的感受和处境,特别是她最在乎的人。   庄恒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冲吧台里的一名年轻酒保打了个手势。只是一个简单的手势,那酒保便把旁边台子上一个花瓶里的一束火红的玫瑰取了出来,递到了庄恒的手里。   庄恒冲他点了点头,表示谢意,又将那束玫瑰放到鼻前闻了闻,笑着道:“我一直以为他们都惧怕你,还真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有灵性!”   明慧没有搭话,只是一脸认真的看着庄恒,这个谜一样的男人,眼眸中的期盼更为浓烈。 正文 第五章:不速之客 见明慧没有搭腔,庄恒笑笑,从自己食指上取下了一枚极为普通的戒子,看质地像是银的。笑容敛去,一手拿花,一手托着戒子,样子很是庄重的道:“嫁给我!”   庄恒再次说出那简单直接的三个字时,也许是声音有略微的提高。整个喧闹的酒吧骤然安静了下来,但安静只是片刻间的事。   随即,也不知道在谁的起哄道:“嫁给他!”   “嫁给他,嫁给他……”在那人的带领下,整个酒吧的人都开始呼喊起来。然而,两位当事人却没有丝毫异动。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原来的神情,就如同两尊雕塑静立在那。   良久,呐喊的人们声音渐弱,直到停止,整个酒吧又变得安静下来,千百只眼睛的目光都聚集在庄恒和明慧俩人身上。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心跳从酒吧安静下来那一刻,开始变得急促起来,似乎都在为庄恒求爱成功与否担心,使得整个酒吧的气氛都显得有些紧张。   明慧眼眸中的期盼慢慢敛去,随即便迸射出具有穿透力的精光。她想从庄恒的眼睛里寻找到答案,看到他一副波澜不惊、庄重神情,明慧更想穿透他的心。自己曾经有过无数次努力,尝试过很多方法,但还是没能知道他的来历。   除了每周都会到市里各个校区去,收购被人丢弃的旧破书籍,便是成天泡在那间不怎么大、也不起眼破书店里。   早出晚归,让人相信他真的就是一个开书店的普通人?也许他在外人眼里是,可明慧却不这么认为。   特别是每次跟他眼神有接触时,他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越是这样,明慧越觉得他不简单。   这两年来,通过不断的观察、琢磨,他眉宇间散发的灵动智慧,眼眸深处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淡淡哀伤,甚至有时能感受到他身上所渗出的煞气。明慧觉得自己有时很了解他,却又看不懂。   他是谁?曾经历过什么?   有时明慧在想:也许现在这个名字都是假的。两年了,从没听他提起过以前,自己有心无意的试探,他也假装不知。明慧心里觉得他不是个普通人,展现在自己面前的都是他伪装,他是一个善于隐藏的高手。   虽然多次努力试探一无所获,但明慧还相信他是后者。不为别的,只因她爱他。四目对视,他未动,她亦没有动,就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时间仿佛都在这一刻静止了。也许他们各怀心思,但表面却纹丝不动。   难道她感受到了,难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情殇?唉!缘起,缘灭,人散,人伤,是世情。三生石畔,奈何桥前,道不尽的是苦愁,说不尽的是情思。我心已如磐石,若不是今日若那丫头将话说明,我又岂能如此。如果有来生,我定会好好补偿于她。   虽然人们常说:爱是盲目的,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久了,等你,也很久了。我不但喜欢你,还爱你;我更是清楚知道,你就是我一直在期盼、等待的那个人。   只从第一次见到他后,自己便会情不自禁,时时刻刻想起他。虽然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生能否拥有他,更不知道他会喜欢谁、爱上谁?但我只知道,自己就是想要和他在一起!   如果任由气氛僵持,那么喜剧将转化成悲剧了。僵局是要来打破的,在此时此刻,也许女人更适合,所有明慧决定让步;她知道这是自己的机会,一个自己期盼已久的机会;如果任由气氛僵持,那么,自己将失去的不只是机会,而是一份爱。   “嗯,鲜花有了,戒子也有了,可我怎么还是觉得有些怪怪地。究竟是哪里不对劲,我也说不上来。”突然,明慧精致俏脸上出现了从没有过调皮的笑,就如同一个怀春的少女。平时艳媚的蔷薇突然变成了清新百合了。   “我知道。你指的是我的语气。”庄恒很有自知之明的回道。   “嗯,没错。不单单是语气不对,别人求爱一般都说:‘某某亲爱的,我爱你,嫁给我好吗?’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你难道没有看过吗?”明慧右手托腮,猛然间觉悟的样子。姿态俏皮可爱,这刻间,她所展现出来的跟她实际年龄简直是天壤之别。   “看过,但我学不来。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庄恒有瞬间慌神,但面容依然庄重严肃。   可能他认为求婚这种事,就是应该这样庄重严肃的。当然,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你嬉皮笑脸的去跟一个女孩子求婚,就算她喜欢你,肯定也不会嫁给你。   “看你这么严肃,我想应该是认真的。不过,我不会那么轻易的就嫁给你,我们可以先订婚,要经过我的测试后才能嫁给你。”明慧的俏脸上再次泛起了调皮的笑容。   明慧觉得这样的笑会让自己显得清纯一些,也更年轻一些。虽然他面不改色,但还是从他刚才的眼神中扑捉到了些许蛛丝马迹。   自己毕竟也是快奔三的人了,清纯可人、豆蔻年华那些词是乎跟自己沾不着边了。但身为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极具诱惑力的女人,就算容颜会渐渐变老,但他们追求年轻、美的心永远不会老。   “有人说玫瑰坊今晚有好戏,我便急急忙忙赶了过来,希望我没有错过!”就在这剧情即将进入巅峰高潮之时,一个嬉笑的声音从酒吧门口传来。   随着声音的传来,酒吧门口出现了一群黑衣人。为首的是一个年轻男人,不到三十的年龄,一米七五左右个头,套着合身深蓝色休闲西服,白色衬衣好几款纽扣被解开,露出浑实的胸肌,留着长短合适的板寸,除了眼睛略小外,整个人看上去有点小酷。   男人一马当先向吧台走来,身后一票人浩浩荡荡紧随而至。   走到吧台,男人便从侍者手里夺过一瓶酒,像是很渴的样子,狠狠地猛灌了一口,这才用他那双不太大的眼睛瞄向明慧,至上而下开始扫视起来,当目光停留在那一大片都坦露在外的雪白大胸上时,眼里充满了淫荡,脸上的神情也变得邪恶起来。 正文 第六章:滚出去   面对男人的淫邪眼神,明慧假装视而不见。淡淡的问道:“谢雄,你要弄清楚这里是玫瑰坊,不是你的喜乐门。”   面对明慧语带威胁的话,这家伙不但不惧,反而直截了当的盯着明慧胸部一阵猛看。   片刻后,感觉到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才有些不舍的将目光收回。倒也不是在乎众人那杀人的目光,只是他觉得已经过足眼瘾,再看下去也没啥意思。   又一次提起酒瓶,狠狠地灌了一口,这才笑嘻嘻的盯着明慧那娇媚脸蛋,说道:“听说有人向我们的玫瑰女王求婚了。我很好奇,想知道是何方神圣?还请女王给我们介绍一下呗!”   明慧从吧台里走了出来,合身连衣裙勾勒出迷人曲线,胸挺臀圆,灵蛇腰肢随着脚步移动而左右扭动。在场的男人都不禁咽了好几口口水,女人也情不自禁的心生羡慕。   走到庄恒身边时,很是随意的伸手挽住庄恒的右手胳膊,对谢雄说道:“这就是我的未婚夫,庄恒。”   “哦。我倒是谁,原来是一个长相英俊的卖书郎而已。”谢雄不屑的瞥了庄恒一眼,看着明慧笑道:“我们的玫瑰女王什么时候喜欢上小白脸了?”   “原来他只是个卖书的。”   “不会吧?如果真是个卖书的,玫瑰女王为什么会答应嫁给他?”   “你傻呀,长得帅呗。这么帅气的男人,别说是卖书的,就算是卖猪的我都愿意嫁。”一个家境殷实的女孩子犯花痴的说道。   听到酒吧里人的纷纷议论。庄恒丝毫不以为意,嘴角还扬起一个好看的幅度。可明慧就不行了,脸上一沉,冷声道:“谢雄,你说话放尊重点,不然……”   “不然怎样?是想咬我呢,还是要干我?来呀……”谢雄一脸坏笑的盯着明慧,一边说一边撅起屁股做着下流的动作,他那猥琐的动作引得那帮手下哈哈大笑起来。   片刻,他才停止了一前一后的动作,右手捏着下巴,面露难色的说道:“让我想想。整个临海都知道你是大少喜欢的女人,如果你真提出过分的要求,你说我是拒绝还是满足你好呢?”   “我觉得你还是滚出去比较好!”不待明慧发飙,庄恒伸手拍了拍她的酥肩,跨前一步,面带微笑的看着谢雄,语气平淡的说道。   “就凭你,一个卖破书的,跟要饭的差不多,居然也敢用这样的口气跟我们雄哥说话。你TM……”谢雄身后一个小弟目露凶光的对庄恒喊道。   对于手下的无理,谢雄并没有出声阻止,只是微微扭头,瞥了那个小弟一眼。那个小弟便硬生生将后面没有骂出的话收了回去。   谢雄回过头,看着庄恒,意味深长的说道:“小子,你好像对我们的忠告毫不在意?”   “哦,是吗?我这人有个不太好的习惯,那就是不太爱记事。昨天的事今天就忘了,现在的事也许一会儿,转眼就忘了。”庄恒上前一步,盯着谢雄,微笑着道:“你有什么忠告,不妨再说一次。”   看到庄恒那满脸笑意,谢雄身子一僵,整个人像是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寒意包裹。那平淡眼神深处暗藏浓浓杀机。谢雄觉得自己像是被一条凶残的眼镜蛇王盯上一般,他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也只需一口就足以要自己的性命。   实际不光谢雄有这种感觉,站在他身后的那帮跟班一样感同身受。就连站在庄恒身边的明慧都感受到了那突来的寒意。直到庄恒收起脸上的微笑,那寒意才逐渐消失。   当那寒意退去,谢雄这才深吸了一口气,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整个衬衫都汗湿了。他对那帮手下摆了摆手,一行人在前面开道,便欲离开。临走前还不忘狠狠地瞪庄恒一眼,咬牙蹦出几个字来:“有种,你等着。”   庄恒没有理会谢雄的威胁,就在他转身后的瞬间,闪电般飞出一脚,直接将谢雄踢滚了出去。   几个手下刚拉开酒吧大门,就见一团黑影快速滚来,定睛一看,才发现是自己老大,赶紧将其扶起,簇拥着向外面走去。   “我说过,让你滚出去;你做不到,我就帮你做到。”庄恒淡淡低语道。   庄恒出脚的速度太快,在场的所有人都没看到怎么回事,只知道那个姓谢的家伙像是不小心跌倒了,快速向酒吧门口滚了过去。   明慧倒是感觉到了一股劲风卷起。不过,她也没有看到庄恒是如何出脚的,甚至都没看到他动过。但是她确定,谢雄是庄恒踢飞的。悠悠地的看了庄恒一眼,嘴角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刚才的事让大家没能尽兴,为了表示歉意,今晚在场的所有消费都记我账上,希望大家能忘情欢愉!”待谢雄等一帮人离开后,明慧转身对所有人喊道。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明慧拉着庄恒穿过酒吧大厅,走过一条不浅的长廊,那高亢的喧闹也逐渐消失,展现在面前的是一扇雕花木门。   庄恒看了看四周,确定这是酒吧的后院。来过酒吧无数次,第一次知道这酒吧还别有洞天。就在他愣神间,明慧已经推开了那扇门,庄恒感受到一阵诱人馨香扑面而来,看来这就是明慧的居住之所。   “你随便坐,要喝点什么?”明慧径直走到酒柜旁,回头看了一眼庄恒,笑着说道。   庄恒走进屋,很随意舒适的躺在了沙发上,瞟了一眼对面的酒柜,微笑着说道:“看来你收藏了不少好酒,就随便开一瓶吧。我一个穷卖书的,没有喝过什么好酒,有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   “得了,难道你不累吗?认识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必要在我面前隐藏吗?”说话间,明慧将酒柜最上面的一支红酒取出,看得出来这确实是她的珍藏。很是熟练的将酒起开,取了两只玻璃杯,走到庄恒面前,各自倒了一杯。 正文 第七章:你就是个王八蛋   庄恒毫不客气,端起酒杯看了看,随即有晃动了几下,这才放到鼻尖闻了闻:“你可真舍得,八五年的美杜莎拉,一瓶就好几万美金,就算一般土豪高价后难买到,你居然有珍藏?”   “看,露馅了吧!某些人刚才还说没喝过什么好酒,现在只是闻一闻就知道是什么年份的酒,这好像是不打自招。”明慧一边摇晃着手里的酒杯一边看着庄恒,眼里的笑意更胜了。   “酒柜里那么多酒,你单取了这一支,难道不是为了考验我?”庄恒举起酒杯跟明慧碰了一下,一仰头便整杯干了。   明慧不答也不应,干了杯中酒,又给各自满上。俩人都不再说话,就像是非常默契的两个酒友,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是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   喝完一瓶,便又开一瓶,红酒白酒根本就不在意,像是要将那收藏的好酒喝完饮尽。   “不行,我喝不动了。”当明慧准备去开第八瓶酒时,庄恒终于忍不住出声阻止道。   “哟!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男人说不行了。”明慧俏脸绯红,也是有七八分醉意,左手撑在茶几上,身子微弓前倾,右手食指挑着庄恒的下巴,妩媚的道:“你再说一遍,你不行了,我就放过你。”   庄恒一抬头,正巧看到面前那一对硕大和无底沟壑。这个女人本来就极具诱惑力,现在这个姿势更是让人血脉膨胀。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庄恒觉得自己下面的小弟弟都有些激动了。   “你是在试探我的深浅吗?”庄恒深吸一口气,强制压抑着心中的浴火,将目光上移,盯着明慧那娇媚的俏脸,说道。   “也许吧。你要不要试探一下呢?”面对这样的女人,这样具有诱惑的话,庄恒连吞了好几口口水,他感觉自己的小弟弟已经完全雄赳赳气昂昂了。这女人不是在试探,简直就是在玩火。   “怎么,不想还是不敢?”明慧丁香小舌舔了舔樱唇,语气更加撩人。   庄恒先是一愣,随即一把将明慧揽了过来,将她抛在大沙发上,狠狠地压了上去。女人被突如其来的粗暴甜蜜吓到,心扑通扑通直跳,紧紧闭起了美丽地双眸,有些紧张,更多的是期待,完全放弃了抵抗,任由庄恒在自己身上胡作非为……   一秒、两秒、三秒……也不知道等待了多少秒,明慧的心已经不像刚才那样跳了,接着她感受到男人那带着炽热呼吸,还有他那强劲有力的心跳。   所期待的却没有发生。睁开眼,见男人如一尊雕塑,目不转睛的正注视着自己,并没有要进一步的意思。有些气恼地道:“怎么,觉得我不漂亮?”   庄恒伸出手,轻轻抚过女子绯红的脸颊,精致如雕刻的五官,肤如羊脂吹弹可破,再加上妖娆的身材,这都不算漂亮,那天下还有漂亮女人嘛!可再漂亮的女人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庄恒将目光从明慧俏脸上收回,轻叹一声,苦笑道:“你这是何必呢,都不了解我,你觉得值得吗?”   听到庄恒的话,明慧嬉笑的目光逐渐变得坚决,双手死死环住庄恒,将正欲从自己身上离开的庄恒搂住,非常坚决的说道:“人们常说:爱情是盲目的!我根本就不需要了解你。人生短暂,也不需要花时间去思考值不值得,我认定了就做了,无怨无悔!”   庄恒觉得自己胸腔的某个部位在慢慢软化,原本以为它已经僵化,也许它一直都没有变;她人虽然已经离开,却有东西刻在了自己的记忆里。   即使过了这么长时间,自己忘记了她的声音,忘记了她的笑容,甚至忘记了她的容颜,但自己清楚知道每当想起她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时间像是静默了,足足有一分多钟,庄恒将脸上的笑容敛去,声音低沉略带沙哑的道:“真是个傻女人!你知道,我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是不光有一个花哨的面孔,而且还有一颗花心,落叶归根并不适合我,我是一个随时都将飘远的无根浮萍。”   “也许吧!那又与我何干!”明慧双臂一紧,把庄恒勾向自己,并抬头用那充满酒气的红唇狠狠地吻向庄恒的嘴唇。   波!明慧感觉到自己嘴唇亲吻上的不是软绵绵地嘴唇,而是一块坚硬的皮肉,睁眼后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庄恒用手挡在了自己嘴前,那看向庄恒眼中充满了失落。   “你不但是一个傻女人,还是一个好女人,我不适合你。”庄恒挣脱了明慧的环抱,留下一句话后,便拉开门走了出去。   “庄恒,你个王八蛋!你就是个大混蛋!”在门关上的那一刻,从里边传来愤怒的咆哮。   这突来的暴喝很快便消失在庄恒身后,随着那扇精雕木门合拢便消失不见。但却惊动了窗外树枝上一只正在欣赏美丽夜景的猫头鹰,它嗖的一声展翅飞去。墙角边几只老鼠探头探脑的向外观看,他们交头接耳,像是在讨论猫头鹰为何突然离去……   “庄恒,你就是个王八蛋……大混蛋……”   明慧坐起身,看着那消失在眼前的身影,整个人像是丢了魂,怔怔地盯着那扇已经关闭的木门,心中百转千回:人说爱是一种病,恰巧被我赶上了,你是我的药,我已上瘾,看着我痛苦,你于心何忍?   前情已逝花零落,   空杯只余浅酒香;   诚愿好梦如旧时,   拈花把酒尽余欢。   庄恒花了近十分钟才走过那条不过十几米的长廊,站在走廊尽头,庄恒回头看了一眼那夜色中木门的方向,长长呼出一口气,再次走进那喧闹酒吧大厅,跟酒保要了一瓶伏特加,一步一口酒的消失在夜幕之中…… 正文 第八章:弄堂里的漂亮美眉   夫子书屋。是一间充满古朴风韵的老输店,位于临海枫南区经济大道五塘与六塘的十字路口。   这一带没有高楼大厦,全部都是弄堂。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不过三米多款,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房屋建筑显得有些陈旧,巷子里所经营的买卖品种众多,有古董家具、字画书店、鲜花酒吧、也有生活日杂。   由于生活在这里的一代代人,平时这里的人流就不小,再加上国家这几年对古文化、古建筑的保护和弘扬力度,这些具有特色的弄堂建筑和文化不但得以延续,还吸引了大量的外地游客前来,整个弄堂街道也是一番繁华景象。   八点半,庄恒准时就来到了夫子书屋,准备开始新的一天营生。   这家书店是庄恒回临海后盘下来的。之前的主人已经过世,听说他曾是一名教过私塾的老先生,老先生在塘弄这一带颇有威望,人们都尊称他老夫子。   起初他并不喜欢这个称呼,他觉得这样的称谓是那位老祖先的不敬。后来大家都这么称呼,他也无可奈何。有一日,老夫子想要开一间书店,便将‘老夫子’的老字去掉,就有了这间夫子书店。   太阳照常升起,一切照旧。与往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今天左邻右舍的生意客却向他投来异样目光。庄恒知道他们关注的不是自己,因为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长相精致的女孩子。   女孩十七八的年龄,精致至极的五官,圆圆的脸蛋透着婴儿肥;上身穿着一件镶有花边的洁白衬衣,下身是一条浅灰色百褶裙,留着学生样式的蘑菇头,周身都透着青春活泼的气息。   “好精致的小姑娘呀!”   “是呀!很漂亮。以前怎么没有见过?”有三三两两的邻居凑在一块,看着走进书店的思诗,小声议论着。   “不会是庄恒的妹妹或者亲戚吧?”   “有可能。你看庄恒那小子就长得跟朵花儿似的,有这样一个妹妹也很正常,只是他俩的长相不太一样,除了一样好看外,几乎没相同的地方。”   “哎。老刘,是不是眼红了?听说你家儿子也二十出头了,如果真眼红,我去帮你打听打听,随便牵牵线,如果事儿成了,到时候可别忘了答谢我!”蒋婶拍了拍日杂店老刘,看着进进出出正忙着搬书的女孩子,微笑着道。   “喂,蒋婶。我家侄儿今年也二十了,要不你也给说说,如果真成了,到时候保准少不了给你个大红包。”听到蒋婶要将这名漂亮的女孩介绍给老刘家,隔壁干果店的老王也上来凑热闹。   “我看还是拉倒吧,你们还是死了那条心吧。这个女娃跟你们都无缘。”一旁摆摊算卦老人高深莫测的说道。老人名叫贾精桐,熟悉的人都叫他假半仙。   “唉,我说假半仙,跟我们都无缘,难道跟你有缘?该不会你也相中了这女娃,想要介绍给你家哪个亲戚吧?”干果老王觉得刚才被老刘抢先就不高兴,现在连半仙都要掺和进来,就更不乐意了。   “跟我也无缘。且不说小姑娘长得如此漂亮,你们能不能养住,就这个小庄来此已经两年了,你们谁又跟他有过交往?”   假半仙的一番话让众人哑口无言。他们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一直在此生活经营。两年前,一个帅气得不像话的年轻人盘下了这间关闭已经的夫子书店,从此他们天天都与此人见面,就是没有人知道这个男人是谁?   直到时间快过去一年时,在书店隔壁开花店的蒋婶在自己女儿的软磨硬缠下,这才厚着脸皮去打听,也就是打那起他们才知道这个帅气的年轻人叫庄恒。   大家伙一直都想不明白,一个如此帅气的年轻男人怎么就来这样一个地方开书店呢?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书店生意一直都很好,甚至比以前老夫子经营时还要好一些。   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帅气吧,去书店买书的顾客,女顾客要占一多半。原来只听说女人长得好看,到哪都可以轻松吃饭,原来男人好看也管用。蒋婶现在想起那一次近距离接触,心都还有些砰砰直跳。   “小妞,给哥来一本《金瓶梅》。”   就在大伙讨论那漂亮女孩子的时候,夫子书店门口突然来了一帮不速之客,为首的是一个小眼睛男人,他伸手拦住了正欲抱书出门的庄思诗,一双耗子眼在女孩子身上来回扫着。   这帮人黑衣黑裤,个个都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街坊邻居都迅速散开,都躲进了自己的店里,就连那个假半仙也收起了自己的算卦摊,多得远远地。   面对眼前的这一帮凶神恶煞,女孩子丝毫没有惧色,回头看向正在书架前整理书籍的庄恒,庄恒对她使了个眼神。女孩回头瞥了一眼小眼睛男,淡淡地道:“没有。”   “哟!小妞人长得不耐,脾气也不小。既然连四大名著都没有,还开什么书店呀?”说着,小眼男就准备伸手去摸女孩的脸。如此精致的脸蛋,肥嘟嘟、粉嫩嫩地,谁见着也忍不住想上去摸一摸,亲一下。   咵!女孩后跨一步,并将手里捧着的一摞书抛给了小眼男,小眼男没反应过来,本能的伸出手将那一摞书给接在手里。   “救命呀,非礼呀!”也就在这时,女孩再次跨前一步,一把抓住小眼男的右手放在了自己领口处,大声呼喊起来:“来人啦,大白天有人非礼,耍流氓了……”   一旁的庄恒有些可怜的看了看小眼男谢雄,但并没有上去去阻止的意思。   谢雄今天原本是要来找庄恒茬的,随便再次对这小子发出警告,让他离玫瑰女王明慧远点。可没曾想,今天的夫子书店居然多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 正文 第九章:小美女秒变小魔女 谢雄原本就好色如命,虽然玩过的女人无数,但何曾见过如此清秀漂亮的女孩。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还没有占到便宜,就被这小妞搞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都忘记该干啥了,反抗还是反击?只是傻愣愣的站在那。   “你这个畜生,赶快放开她!”就在谢雄将要反应过来时,突听一声暴呵,只觉得一股劲风席卷而来。女孩在劲风来袭的那一瞬间松手,并闪到了一旁。只是谢雄还傻愣愣的抱着一摞书,整个人倒飞了出去。   围在外面的一帮人,刚感觉不对,正欲上前协助老大,就见自己的老大抱着一摞书倒飞了过来,众人有心想要躲开,可根本就来不及,正对着的三人被倒飞而来的谢雄狠狠地砸翻在地上,同时还听到有肋骨断裂的声音。   “老大,你没事吧?”剩下的小弟从巨变中反应过来,忙不迭的跑上前将谢雄扶了起来。   谢雄就觉得大脑一片空白,胸口一窒,差点没缓过来。站起身子后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抱着一摞书,很是生气的将书抛给身旁的一个小弟。   小弟没反应过来,伸手来接,却只接住了两本,剩下的都散落在地上。小弟连忙弯腰去捡,谢雄见到这一情形,更是火冒三丈。一脚将其踹倒,大骂道:“真他M废物,还捡它干嘛,快他M给我去揍人。”   听到大哥号令,剩下的几个小弟从怀里抽出随身携带的钢管木棍,挥舞着手里的武器杀气腾腾地冲向庄恒。那个被谢雄一脚踹倒在地的小弟,也放下了手里的书,连忙爬了起来,他没有冲过去揍人,而是讨好的上前搀扶谢雄。   夫子书店门口两边摆着两块一米左右宽的木板,上面或竖着或平放着各种书籍。书店的空间本来就不大,再加上有十几个书架,书架与书架之间的空隙只能容纳一个人穿行,所以庄恒回将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书籍摆放在门口的木板上,主要是为了方便顾客挑选。   门口两边都一块长形木板书架,又不能超越自己门面的范围,虽然他给两边的摊主说说,也许可以通融,特别是右边的蒋婶。   可庄恒平时连话都不愿多说,更别说去求人了。所以,这样一来,两块木板书架中间也就剩不到一米的通道。   这几个小弟在谢雄的命令下,想要一起冲向门口的庄恒就变得困难。于是,一个大个身高腿长,一马当先冲在了最前面。大个手里拿着的是一根粗钢管,对着庄恒的脑门就砸了下去。   庄恒跨出门,身子一侧便躲过了这猛烈的一击。随即一记擒拿手,便扣住了大个那持钢管的右手手腕,右手一击直拳。   庄恒出手太快,出门、闪避、夺刃、出击一气呵成,咔嚓声伴随惨叫声,大个便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随即,又听到一连串的钢管、木棍碰撞声和惨叫声,那七八个冲上来得小弟便躺在地上呻吟了。庄恒不忍的看了一眼还被自己拖着,却已经伤痕累累的大个,将他放在了地上,看着一脸呆愣的谢雄,缓步向他走了过去。   谢雄傻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找庄恒麻烦了,但却是第一次见这家伙出手,第一次就将自己的人打得落花流水,而且是那么的迅速。自认为不错的八个打手小弟,如果算上刚才自己压趴下的三人,总共十一人,居然在人家面前连一分钟都没有坚持到。   “看他长得秀里秀气的,看着像个教书先生,可咋就那么能打呢?他到底是什么人?”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帅气男人,谢雄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随着庄恒的靠近,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便向自己席卷而来,谢雄情不自禁的向后退去。而站在他身边的那个小弟就像是脚下生根了,想要挪动步子,两条腿却不听使唤。面对这巨大无形的压迫,小弟双腿就像打摆子般的颤抖,一股刺鼻的黄色液体打湿了裤管都不知道。   一阵警笛声由远而近。想必是那位热心人在看到刚才的情形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听到警笛声后,谢雄总算松了口气,整个人快速的向后退去,如果情形不对,他将第一时间跑向警察求救。   “刚才非礼我,现在居然想要逃跑。”也不知道庄思诗什么时候来到了谢雄身后,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女孩子脚力虽然不是很大,但突然起来的一脚还是讲谢雄踹了个狗啃泥。   啊!一声凄厉地惨叫在弄堂里响起。一脚将谢雄踹倒在地,庄思诗并没有就此放过他,又是一脚踢出,这一脚正中谢雄的胯部。这一脚就算不能踢坏他的命根子,但最少好几个月再难以在行男女之事了。   “居然敢非礼我,就让你尝尝本小奶奶的绝户撩阴腿。”警笛声突然停止,想必警察已经到了。左邻右舍的人这才敢探头出来观看。他们发现那个刚才还被大家夸奖的漂亮女孩,现在居然飞脚踢向一个男人的胯部。   女孩子的举动让不少男人浑身一激灵,本能的用手捂住自己下面要害。心中都不禁想到了一个形容词:魔女!谁家要娶了这个女娃,这一辈子也就有受了。   于是,那几个还打算给自己家孩子和亲戚牵线相亲的人,再也不敢对这个漂亮女孩有什么非分之想了。不但打消了之前的想法,还暗暗叮嘱自己以后离这个魔女远点。面前这个漂亮清纯的女孩也不再与他们之前的评价划等号了。   “好了。”就在庄思诗准备再次出击时,却被庄恒喝止住了。“这丫头,还真不嫌事大!”   看到警察已经向这边走来,庄恒走到庄思诗跟前,瞟了一眼左右,淡淡道:“刚才他们都还在夸赞你,说你是极致小美女,现在你已经是他们眼中的小魔女了。” 正文 第十章:女警来找茬   庄思诗扭头看了看周围,对大伙做了一个鬼脸,很是不屑的道:“我又不认识他们,爱怎么看怎么看,我才不在乎呢!倒是你,这两年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只怕是要……”   “你俩,双手抱头靠边。”   就在父女俩小声交谈时,一声暴喝从背后传来。俩人转身,就见三个警察成品字型站立,为首的是一个漂亮女警,他们居然还握着手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的正是庄恒和庄思诗。   “我们是受害者。”庄恒看了一眼三警察,淡淡的说道。   就在庄氏父女俩转身的那一瞬间,三个警察不由得一愣,有种瞬间惊艳的感觉。   男人帅气俊秀,女孩青春靓丽,就连一向自负的夏悦婷都觉得眼前这一男一女长得太漂亮了,如果不是看到地上倒着十几号惨嚎的人,他们还真相信这俩人是受害者。   “你们是受害者?那就是说躺在地上的这些人都是肇事者了?你当我们警察是傻瓜吗?”这也难怪夏悦婷生气,因为她也是个大美女。不光是临海警局公认的警花,就算在整个吴江警界也是数一数二。   瓜子脸,五官精致,身材玲珑矫健,特别是胸前一对高峰在制服的承托下,格外饱满挺立。小麦色肌肤不但没有让她的美丽逊色,反而给她的美丽上增添了几分另类英姿。   人说:漂亮惹人嫉妒,这话没错。夏悦婷虽然承认俩人长得好看,但并不喜欢。女人好看点也就算了,一个大男人长得跟朵花似的,算是怎么回事?而且这个男人看向自己的眼神竟是那么的冷漠不屑。   “实话实话而已,聪明的警察自然可以判别。”庄恒这话不但有两层意思,还有些伤人。一是说,我说的是事实,你爱信不信;再就是说,如果你真的认为自己聪明,那就可以分辨是非。   “你……”夏悦婷一时气急,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夏队,这是白天,周围又有那么多围观者,想要查明真相应该不难。”女警身后的一个年轻警察见队长语塞,将要发飙,连忙上前劝说道。   年纪轻轻就能坐到市刑警队长这个位置,肯定不是没头脑之辈,虽然只是副队长。夏悦婷狠狠地瞪了庄恒一眼,又看了看周围,对那个年轻警察说道:“小刘,老赵,去向街坊们了解一下情况。”   说完,夏悦婷便准备上前去观察一下人员伤亡情况,走到庄恒身边时,瞥了他一眼,冷冷道:“我们警察是讲证据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很显然,她把庄恒列入了坏人类。   “夏队,救我。”就在夏悦婷走过庄恒身边时,谢雄一手捂住裤裆,一手抓住她的裤脚。   “警官,小心哟!凶手虽然倒地,但还是具有攻击性的。不过,他跟你好像很熟的样子,估计是不会伤害你的。”庄恒好意提醒道。   本来就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抓吓了一跳,再加上庄恒故意冷嘲热讽,谢跃亭脸色一寒,抽了抽脚,却没能收回,便厉声道:“松开!”   “警官,我来帮你。”夏悦婷没反应过来,就听一声惨叫,谢雄那抓住自己裤腿的手就松开了。   庄思诗说话间快速出脚,正中谢雄的屁股。这一脚虽然力度不大,但角度刁钻,估计谢雄的后门菊花是要绽放了。所以,也由不得他不松手。   “你……”   “警官,我可是为了帮你。”夏悦婷刚要发飙,庄思诗就忙解释到。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谢雄,庄思诗一脸无辜和可怜,只是眼神中有着难以掩饰的兴奋神采。   夏悦婷再次狠狠地瞪了俩人一眼,算是将这笔帐记下了。那两个去了解情况的警察已经回来,小刘看了一眼庄氏父女,便小声跟夏悦婷做着汇报。   在汇报的过程中,两人还会时不时瞄一眼庄氏二人。也不知道那个年轻警察跟夏悦婷说了什么?夏悦婷的眉头轻拧,又瞟了庄恒一眼,眼神中有些不甘。   “不能走的送到医院,能走都带走。”夏悦婷听完小刘的汇报后,见支援的警察和救护车已经到了,下令吩咐到。   “唉,真倒霉!”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散落在地上的书,庄恒无奈的摇摇头,感叹道。   有的书被踩脏,还有不少已经被撕烂。庄恒给思诗使了个眼色,思诗便进屋去收拾了,他也蹲下身子,开始拾到那些散落在街道上的书籍,眼里流露出无尽怜爱,好像这些都是他生命中最宝贵的物件。   “先别收拾了,跟我们回警局接受调查。”漂亮女警冷声道。   庄恒看到面前不远处有本《玉面阎罗》,这是一本网络小说实体版,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看网络小说,特别是学生,但上课时不能玩手机,就买一本实体藏在课桌下偷偷看。正准备伸手去捡,却被一只小巧的脚踩住。   没有抬头,庄恒也知道,踩在书上的这只小脚是那个漂亮女警,“我说女警官,真相你们已经查明,我可是受害者。现在你把肇事者都带走了,不但没有人为我的损失买单,还留下一个乱七八糟的烂摊子,我们是普通小老百姓,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的。”   “普通小老百姓?你真当我傻呀!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在短时间内击倒十几名大汉?”虽然已经了解到了事情真相,但夏悦婷却有心要给这个长得帅气的男人制造点麻烦。   庄恒用力地将夏悦婷脚下那本书抽了出来,拍了拍上面的泥土,站起身,目光平淡的看着眼前这个漂亮女警。   两人近在咫尺,庄恒都能闻到从女警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女人特有的香气。面对如此帅气男人的近距离直视,夏悦婷的心跳竟莫名加快,就连耳根都有些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