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跟踪   公元2015年9月的一个清晨,北京城一如既往地在汽车的喧嚣和行人匆匆的神色中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拉开窗帘,清新的阳光照射进房间,我微微眯了下眼睛来适应这明亮的光线。昨天忙了一夜,今天凌晨才睡下,实在很想睡个懒觉,但是……我苦笑一下,好像我这种人,就算是睡个懒觉都是很奢侈的事,不说一堆事等着去做,即使没事,人体生物钟也会让你很奴性地按时起床。   稍稍梳洗,看着镜子里的人,眉清目秀应该算是个美女吧,很多人都这么说,可自己看得久了,不觉得美在何处,高高瘦瘦长手长脚,细腰窄臀,穿上白衬衫牛仔裤,一身书卷气,再戴上那副近视眼镜,分明是个青涩的大学生。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扯扯嘴角自嘲地一笑,这年头别说大学生,恐怕连初中生也谈不上青涩了,昨天吃饭的时候,可巧邻座是两个女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口里谈的竟然是连我这个大女人听了都脸红的“性”方面的话题,看她们旁若无人地高谈阔论,实在是愧煞在下这个在“道上”混的我。   在“道上”混的?嗯!“道上”……我瞪着镜子,镜子里的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我苦笑,再苦笑。转身走出来,不再思想,不再追究。   换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套装,蹬着同色休闲鞋,背上宝石蓝的肩包,我施施然走出酒店。我喜欢白色,原因不明,有时候想想,大概是潜意识中有种“漂白”的渴望吧。   门童询问我是否要车,我摇摇头,隔壁街有家餐馆,早上专卖白粥和各色地方小吃,我很喜欢,决定步行去吃早餐,顺便整理一下心情,大战在即,不想一些有的没的来扰乱心神,否则一失手成千古恨,向谁哭去?   对于饮食,我一向很挑剔,既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讲究用餐环境,而这家餐馆难得的各方面都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我在这儿消磨了1个小时时间,反正有人一直陪在这里,也不觉得寂寞。   我抬眼特意看了看光明正大坐在窗前饮茶的年轻男子,这个家伙从三天前就时不时的在我眼前晃,当然,这张脸孔可不是这几天才熟悉,应该是在……三个月前吧,那次是为了一件名贵的古董,初次见面就摆明了立场,君为警察妾为贼!大打出手之下,我不是对手,于是使诈逃之夭夭。   当然这家伙也吃了一个大亏,那件古董到底还是让我偷走了。呕的是,明明知道我就是那个贼,他偏偏什么证据也没有,凭我的聪明,他抓不到我任何马脚。不过也留下了后遗症,就是从此之后,这家伙象瘟神一般死死地缠着我,害我整整三个月没有生意可做。但是这一次,不管他缠不缠盯不盯抓不抓,三天后,三天后,一切都会结束,虽然不知道结局如何,我都必须去做我当做的事!   我抬头看他,他也看我,我无惧,他也无畏,我冲他笑一下,他面无表情,其实这个人挺英俊的,不过套用现代新新人类的话说,未免太“酷”了些。话说回来,他是有条件,有资格耍“酷”,人民警察嘛,面对欲擒之而后快的女贼,怎可不酷?   过去的数月,我虽然知道他在暗中跟踪我,但却没一次好像这次这么明目张胆,(咦?这个词应该用在我身上才对,嘿嘿。)所以很显然,他察觉到了我最近会有大举动,所以现身出来警告我!不过他可傻透了,干吗警告我呀,等我行动时抓我个现行犯不是更好吗?估计跟我三个月整天东游西逛,脑子短路不太好使了。   与其说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他,还不如说在诅咒自己,因为脑子短路的不是他,只怕是我,因为我甩不掉他,否则怎么会忍受他跟踪我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我用了不下二十种方法想甩掉他,但他就像一个阴魂,如影随形地跟着你,看着你,盯着你,仿佛无所不在整个渗透在空气里,随时可以感觉得到,想想真有点毛骨悚然。   我右手托着“香腮”,叹口气然后向他抛个媚眼儿,虽然明知这家伙铁肯不会被电到,还是忍不住试一下,按照习惯,他一定会狠狠瞪我一眼来还以颜色,所以出击后立马低下头,不去接收反射信号。   一会儿,耳边响起了轻柔的音乐,我侧耳聆听,是王迪的《不是说好吗》:   ……   你突然的离去   让我承受深深的痛   为何你要离我而去   为何你就这样放弃   为何你要让我伤心   为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不放弃   不是说好吗我们一起努力   想起过去的誓言温暖无比   你突然的离去   让我承受深深的痛   为何你要离我而去   为何你就这样放弃   为何你要让我伤心   为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   ……   这一直是我喜欢的歌,尽管有些自虐倾向。听着听着,觉得有些心酸,我努力睁睁眼睛,把酸意从眼里挤出去。虽然我是一女的,但是眼下还没有资格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且待此间大事一了,再去研究关于幸福的问题吧。   站起身不再理会那个脑子短路的笨蛋,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古城大街上,匆匆的人们,匆匆的车辆,满眼就我这么一个闲人。我绞尽脑汁,搜肠刮肚,殚精竭虑,想得头都破了,还是跟这三个月来的许多时候一样,想不出计策。大大方方地转身看,他大大方方地跟在后面,所到之处,惹来许多漂亮美眉倾慕的眼神。   我冷笑,继续向前走,在我前面,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慢慢地走着,小女孩走路还不稳,步履蹒跚的样子特逗,我看直了眼,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唉,什么时候,我也可以有这种平凡的幸福?   正愣愣地想着,不知什么时候,那母女俩已在过马路,妈妈低着头对小女孩喃喃地说着什么,而对面一辆卡车正疾驰而来,我脑子一空,本能地冲了上去,一把抱起小女孩跃出去。从地上爬起来,惊魂未定的我听见怀里小女孩的哭声,不由抱紧了她,对不起,我只能救得了一个。   “小敏!”一声女人的叫声,抬头一看,却是那个我以为在劫难逃的妈妈,她正从一个男人的怀里冲过来,那个男人,正是那个臭警察。卡车司机跳下来,指手划脚地吼着什么,而我则呆呆地看着那死里逃生的母女俩又是哭又是叫又是感谢,心里有些奇怪的感觉,想想看,一个贼跟一个警察联手救了两条性命,是不是奇怪?   扭头一看,那警察正在跟司机说话,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我立马脚底抹油,溜! 正文 第二章 洛樱女贼   买了一个大大的水果篮,我去医院看他,他是谁?或者说算是我的谁呢?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知道他是我心中最柔软最脆弱的一角,不能碰触,不能研究。   他躺在床上,静静地睡着,他的面孔苍白无力,一如他的心脏,我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仿佛有什么感应一般,他忽然醒来,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唇边绽开一抹笑意。   “你来了。”他说。我点点头,扶他起身,拿一个大枕头垫在身后,再拿出一个桔,默默地剥开递给他,他并不喜欢吃水果,但只要是我买的,他都会吃得一个不剩。   “千枫,这几天你去哪儿了?”他吃下一片桔子,忽然发问。   我微笑,脸色平静如常:“公司派我出差,去上海了。”   “肖炯,该打针了。”一个漂亮的护士推开门走进来,戒备地看了我一眼,语气温柔地对他说话。   明了这种不同的对待,我心里暗笑一下,走出病房,这家伙从小就受女孩子欢迎,走到哪都不乏粉丝,天生的桃花命。   走廊里有一个人,是他!就知道想甩掉他绝不容易。   我没理他,站在窗前向外看,触目所及是属于北京的灰蒙蒙的天空,这种天气特别适合我,适合我灰蒙蒙的心。   忽然,一抹红艳艳的颜色出现在眼前,是一个红色的氢气球,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子有意或无意放飞的。我的眼定睛在气球上,随着它慢慢飘啊飘,飘到天上,越来越高,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然后,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那抹亮丽的色彩。   亮丽的色彩……肖炯!原来还是会消失啊……   我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赶紧转过头,把一些奇怪的想法排除脑海。   下午,应肖炯的要求,乘着护士不注意,我们偷偷溜出医院,当然,那个跟屁虫还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我们去吃肯德基,这被称为垃圾的食品是肖炯的最爱,虽然我多次被医生告诫在肖炯的饮食上一定要注意,但今天,就让我们都放纵一次吧,最后一次。然后又去逛街,肖炯不能走太多的路,所以我们走走停停,常常是走一会儿,就得找地儿歇歇。   再次坐到咖啡厅时,肖炯终于忍不住向我发问了:“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总跟着我们?”   我早有准备,从容自若地应对:“别理他,这年头无聊的人多得是。”   肖炯皱起眉头:“你认识他?”我笑了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低头喝咖啡,肖炯看看我,低下头默默喝着面前的橙汁,咖啡和橙汁混合的香气静静地环绕着我们,然后在空气中飘散,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奇怪。我抬头看肖炯,恰好他也抬头看我,我们相视而笑。   “应该……应该有很多人追你吧。”肖炯眼睛亮晶晶的,认真地问我。我一下给问的愣住了,这小子,从来说话不会这么直接的,今天哪根筋不对?莫非是在吃醋?   我咧嘴一笑说,低声对他说:“放心,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肖炯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脸忽然红了,好像他就是那个“一瓢”一样,我吃吃地笑着,心里却一阵难受。   我跟他从小就一起在孤儿院里长大,八岁那年我被领养,十八岁那年再次与他重逢时,我已经是一个经过极其严酷和特殊训练的文武全才的“神偷大盗”,而他,却是一个心脏病患者。六年来,我拼命地“工作”拼命地赚钱,目的只有一个,给他治病。现在,我的存折里已经存进了一大笔巨款,不但足够给他做心脏移植手术,还能帮助他在未来几年,实现自己的愿望——上大学,还有,他要做中国业最好的。   可是……跟一个女贼?   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我是干哪一行的,他以为我是一高级白领,而这个秘密,我打算瞒他一辈子。   坐着闲聊了几句,肖炯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屡次看着我,似乎想问什么难以启齿的问题,我没有给他机会,因为不管是什么问题,我都不能诚实地回答他,而我,真的不想在他面前撒谎,所以明知他的郁闷,我却只能佯装不知,心里除了难受,没有别的感觉。   回到医院,我给他削水果,这是我跟他在一起时作的最多的一个动作。而他则呆呆地看着我,这也是他跟我在一起时作的最多的一个动作。   “明天我要出差,大约半个月左右吧。”我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他,还是免不了欺骗。   他接过苹果咬了一大口,含糊地点点头,“嗯”了一声,状似无意地问:“这次去哪里?”   我知道他并不是随意开口问问,他是真的关心我去哪里,去作什么,他希望了解我更多的事情,我向来对他有求必应,只有这一件,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他。   得不到我的回答,他抬起头疑惑地看我,我微微一笑,说:“西安。”此行的目的不能告诉他,此行的地点告诉他却是无妨的。而且,我知道这房间里有窃听器,不但是这里,我住的酒店客房,我的电话,我的电子邮件,所有一切的通讯手段,都时刻处在警察的监听监视之下。但我不介意将我的去向通知警察,这正是我希望的。   拿出存折递到肖炯的手中,淡淡地说:“给你的。密码是你的生日。”我们俩人共有的东西不太多,生日算是一个,12月12日,在孤儿院我们成为朋友那天,就是我们的生日。   肖炯皱下眉,打开一看,吓一跳:“这么多?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当然是这些年辛辛苦苦攒下的,记得将来还我。”我若无其事地笑道,尽管盼着他不要怀疑什么,但也知道不可能,毕竟这么一大笔来历不明的钱,搁谁谁都怀疑。   肖炯抬眼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们相视而笑。我舒了口气,心中觉得感激,感激他没有追问,感激他没有表现对我的感激,也感激他……就这样静静地把存折收了起来。   半晌,他忽然说道:“如果我这一辈子都还不起怎么办?”   我轻扬眉,玩笑道:“那就以身相许好了。”真是玩笑,半点认真的意思都没有,没想到肖炯一口答应:“好,一言为定。”我有点吃惊,因为他的神情很认真的缘故,心里觉得一甜,又觉得一涩,一时五味俱陈,赶紧低头哈哈一笑,掩饰心中复杂的感觉。 正文 第三章 和田玉环   夜深沉,圆圆的月亮冷冷地挂在天空。忽然想起,今夕何夕,竟是中秋佳节。身上系着钢索,从顶楼沿着光滑的玻璃墙幕滑下来,恍惚间想起肖炯,不知今晚他是不是一个人渡过团圆节,真希望有人陪他,哪怕是那个漂亮的小护士呢。   在大块的整玻璃中间切割出一个圆形的孔,直径至少能容我的身体通过,现代科技为我这种贼提供了最优良的技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防无可防。   甬道中静静的,通过耳边的话筒,我的同伴遥控着一切。“转右,向前直走,第二展室。”抬头看看,墙顶上的闭路电视监视器在同伴精湛的破坏力之下,早已失去了作用。   我轻轻地向前走,停在第二展室门前。等待我的是最高科技的防盗系统,不过没关系,拿出一个小小的录音笔,按下键,传来男人唱童谣的声音:“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该死的男人唱得这么大声,生怕引不来人怎么的?我生气地在心中暗骂着,想起他被迫当着众人的面唱这么幼稚的歌谣时那尴尬的样子,心里又暗暗地好笑。眼看着厚厚的合金门在我面前开启。   得意地一笑,迈步走进去,耳边响起同伴的声音:“看到了吗?中间的玻璃柜?”   戴上特制的红外线眼镜,小心地穿过红外线报警系统,来到摆在中间的玻璃柜前。玻璃柜里只摆了一个紫檀木的盒子,“就是它。”同伴兴奋地说。“现在你只有一分二十秒的时间,动作要快。”   打开玻璃罩,我毫不犹豫飞快地拿起紫檀木盒子,顿时警报器发出尖锐的声音轰鸣起来,很快,警卫人员的脚步声传了来,我用最快的速度,象风一样跑回来时的窗口,敏捷而迅速地钻了出去,抓住钢索,从十八楼飞落地面。跳进前来接应的“别克”车里。   在警察来到之前,我和同伴迅速离开了现场。   坐在车里,我打开那个紫檀木的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块小小的扁扁的玉环,以我专业的眼光来看,那是块和田羊指白玉,是玉中的极品,但是这种玉再贵重,好象也不值得组织如此大动干弋,拿起玉看了又看,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只好放回去。   刚才因为紧张没注意,这时忽然感觉有些不对,那个被我认为是紫檀木的盒子,竟出乎意料地沉重。我觉得奇怪,捧起盒子细看,这才发现它并不是紫檀木制作的,也不是任何的木制材料,却也非铁非铜非金非银,总之不是我见过的任何一种材料,盒子中间微凹的地方,自然是放置玉环,可疑的是凹处周围的地方,刻着一些奇怪的花纹,好象文字,旁边还有一些好象刻度的东西。此外,四周还布满了一些细密的小小的微微凹起,是什么东西却看不出来。   直觉告诉我,这个东西的奥妙之处,只怕在于这个盒子。或者盒子与玉二者缺一不可,不管怎样,这其中一定隐藏着重大的秘密。   到了安全的地方,按照规矩,同伴下车,由我单独将货送到指定地点,我一边开车,一边拿出一个新的,从未用过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说:“一切顺利,按计划行动。”   一路向北,大约开了两个小时的车,拐进一条羊肠小路,穿过去后,前面是一片原野,原野上的一处点着篝火,篝火后面停着辆粉红色的家庭用旅行车,篝火旁,一个人坐着似乎在烤火。我下车,向着篝火处走过去。   看见我,那个人站了起来,四十几岁的样子,身材丰满,相貌美丽,正是“文物部长”,大家都叫她一姐。她对着我笑,说:“回来了。”声音温柔宛如慈母,可是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头不折不扣的母狼,冷酷嗜血狠毒,组织中除老板外的第二号人物。   我把紫色盒子拿给她,她的笑容更加灿烂,灿烂中透出兴奋和贪婪,喃喃地说道:“没错,就是它。”真不知这个盒子到底有什么重要。但她的专注正是我的机会。   我悄悄摸出手枪,对准了她,是的,我已经出卖了她,不为别的,只为两个字自由!   我要自由,我梦想着自由,那是一直以来我心里最大的渴望,我不想做一个永远都见不得光的女贼,更不想在肖炯面前永远隐藏自己的身份。 正文 第四章 人质   我想在太阳底下行走,自由的欢笑,自由的哭泣,不再被控制,不再被束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想做的事,也没有人来勉强。   我要的仅此而已,但如果组织存在一天,我的梦想就一天不可能实现,我见过他们对待妄想退出之人的手段,那是让人生不如死的恶毒。   所以我只能用这种“出卖”的方法来争取自由,哪怕为此付上生命的代价,也好过一辈子过这种令人厌恶,令人呕吐的日子。   一姐抬起头来,看了我半晌忽然笑起来,嘲讽地说:“你就这么迫不及待?”   她的镇静出乎我的意料,我确定她早已有所防备,她又笑一声,懒洋洋地说:“我早就知道你有异心,不过没想到这么快露出狐狸尾巴。”   我知道她口中的“异心”,指的是想向上爬的野心。在组织里,高的职位一向是有能者居之,谁想爬得更高,就必须不择手段地踢掉妨碍他的绊脚石,在这个特殊的团队里,可以发生任何最黑暗最卑鄙最无耻的事,只要你够聪明诡诈,且狠得下心。   四周忽然响起了警笛凄厉的声音,她的脸色这才变了,凶狠地说道:“你竟敢跟警察合作?你以为自己可以脱身吗?”   我“嗯”了一声,淡淡地说:“我已经打定主意,陪你一起坐牢,或者你比较幸运,连牢都不用坐了。”   一姐犯案累累,身上还有人命案,怎么看等着她的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姐的面目更加凶狠:“你以为组织会放过你吗?”   我再度淡淡地一笑说:“抓到你,组织也会很快不复存在。”一姐是组织的核心成员,手中掌握着组织内部最高度的机密。警察自然有办法从她口中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一姐冷冷地看着,冷笑着叫着我在组织里面的名字:“洛樱,你够狠。”她忽然撮唇打了个口哨,那辆粉红色的旅行车车门打开了,借着灯光,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肖炯。手上戴着手铐,被三个持枪的黑衣大汉从车里推了出来。   我的心一下沉了下去,千算万算,我没有算到这一步。一姐冷笑着,把枪从我的手里夺了过去,对准了我的头,肖炯惊呼起来:“不要!不要杀她!”   我看着他,他的身上有被殴打的痕迹,脸上也又青又肿,额头上还有血迹,我只觉得心痛如刀绞。   警车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警察们手持枪械将我们包围。一名警官手拿话筒叫道:“你们被包围了,放下武器。”   一姐一把抓过肖炯,手中枪顶上了他的头尖叫道:“不准过来,不然一枪打死他。”   我把背包丢到地上,从短皮靴旁拿出一把手枪也丢到地上,然后举起双手,我用眼睛看着肖炯,告诉他不要害怕,一切听我安排,然后对一姐说:“放了他,我来作你的人质。”   身后的警察中有一个人急切地喊着:“洛小姐,不可以。”   我没回头,继续说:“你也看到,我比他更有用。而且他有严重的心脏病,如果一旦发作死了,你们更别想逃出生天。”   一姐想了想,冲手下摆下手,一个黑衣大汉远远地向我丢来一副手铐,我嘲弄地一笑说:“你认为这个对我管用吗?”   一姐不理我,我只好捡起来自己给自己背着手扣上,走到一姐身边,作她的人质。肖炯走过来,他呆呆地看着我,我可以看见他眼睛里的泪水,他是聪明的,所以什么也没说,走向警察一边。   我心里再度充满了对他的感激,他没有在这种时候表现所谓的“男子汉气概”,也没有表现所谓的“有情有义”,他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我对着他的背影说:“不管结果如何,好好活着,替我活着,记得要活得幸福,把我的幸福也一起活出来。”   如果一旦意外,我活不过今晚。   他转过身来,只说了一句:“我等你回来。”   我目送他的背影,看着他走向一个警察,然后我恍惚看见又一张熟悉而焦急的脸孔,居然是他,那个在北京跟了我三个月的警察。   来不及多想,被一姐和另两个手下押上车厢。车,在众多警察的目光下缓缓开动,穿过原野,进入高速公路,警车闪着红灯,紧紧跟在后面。我轻声笑了。   一姐愤怒地狠狠给了我一记耳光:“你还敢笑,这次不管逃不逃得出去,你都死定了。”   我脸上热辣辣地痛,不在乎地瞪了她一眼,说:“能有一姐你陪葬,我深感荣幸。” 正文 第五章 逃离   车子在高速地奔驰着,后面响起枪声,警察们试图打爆旅行车的轮胎,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两个黑衣人打开两侧的车窗,向警察还击。一姐镇定自若,一双眼睛只是狠狠地瞪着我,手中枪更是不离我的心脏。   一个黑衣大汉忽然“哎哟”一声,显然是中了枪,一姐一惊,眼睛向他瞄了一眼,我飞起一脚,踢飞她手中枪,同时身形一转到她身后,抬手接到落下的枪,再把她手一扭,手铐铐到她手上。   一切不过是电光火石之间,那两个大汉还来不及反应,我手中两把枪已经对准了他们的脑袋,一把是一姐手上的,一把则是藏在我袖子里的,袖里藏枪,一直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两个黑衣大汉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冷冷地说:“打开车门。”其中一个看了一姐一眼,犹豫着不知该怎么办,我毫不迟疑对着他的腿开了一枪,血立刻流了出来,他惨叫一声,立刻乖乖地去把车门打开,我对他俩个摆下头,说:“给你们个机会,跳下去。”   我不想杀人,何况跳下车后,他们也不会有机会逃得掉,不如交给警察处理。   那两个人好象还想犹豫,我眼神一厉,他们立刻抱头跳车。前面开车的那位显然感觉到出事了,急得直叫:“一姐?一姐!”   我的枪指向一姐,向开着的车门处一摆头,一姐的脸色铁青,目光怨毒,咬着牙地说:“你还真会装,我小看了你。”   在组织里,我一直是个不太引人注意的人,虽然在执行任务中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但也没有什么惊人的表现,神偷排行榜上不过是中间的位置,因此一姐并没有想到我的身手会如此之好。   我笑着说:“这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好处。”说着,一脚把她踢下车去。   接下来要对付的是前头那个司机了。那个家伙我认识,他叫老虎,是个真正的格斗高手,既是一姐的心腹,也是她的情人,刚刚我看得清楚,一姐把紫色盒子交给他保管,那个盒子绝对不能落到组织的手中,哪怕有一丝的可能性都不可以,所以我一定要对付他。   从车门处,我翻身跃上车顶,准备出其不意地从副驾驶方的车窗进入袭击老虎,但我一钻进驾驶室,手中枪对准老虎的同时,老虎手里的枪也对准了我的脑袋。   我不敢妄动,为了肖炯和他说的那句“我等你回来”,我要加倍珍惜自己的生命。   “你杀了一姐?”老虎的眼睛通红,凶光毕露。   我摇摇头实话实说:“我把她踢下车了,凭她的身手应该死不了。”他又惊又怒,恨不得用眼神杀了我。   我瞄了一眼,方向盘前面放着紫色盒子。我说:“把那个盒子给我,我放你一马。”   他“哼”了一声:“你做梦。”   “好吧。”我痛快地把枪丢掉。“为了肖炯我不想死,我作你的人质,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放了我。”   这个家伙是出了名的疑心大,刚才为了肖炯我不惜身陷险境,肖炯在我心中的地位他已看得出来,为了爱情而珍惜生命,合情合理。   他并不完全信我,仍是一只手开车,一只手持枪对着我,我知道如果可以,他一定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地勒令我跳下车去,但是目前他还需要我这个护身符,只好不惜劳苦地保持着这个动作。   我老老实实地坐着,心思却飞快地旋转着,想着可以出奇制胜的办法。   就在这时,后面追赶的警察们帮了我一个大忙,他们不停地射击终于达到目的,射中了一个轮胎,车身猛地向左一倾,老虎努力地去掌握方向盘,注意力难免分散,时不我待,我伸手扭住了他持枪的手,他大怒,拼力地将枪口向我扭转,我同样拼力地将枪口转向他,两个人在飞驰的车里较量起腕力,男人和女人的力量毕竟有差别,我渐渐力弱,眼看着枪口快要对准我,恰在这时,车辆转弯,他一惊,左手去握方向盘,我的右手立刻变成手刀,一刀斩在他持枪的手腕上,枪掉到了地上,他也顾不上控制方向,跟我撕打起来。   在这样狭窄的地方,所有的功夫都用不上,两个人就象小孩子打架一样,又撕又咬,扭在一处,车体也因着我们激烈的动作而震动起来,我狠狠的用身体去撞击,他的身体撞上车门,也许是刚才扭打时,车门锁被撞坏,也许这锁本就不牢靠,管他是什么原因,反正,车门忽地开了,那家伙顺势被撞出了车外。   我大喜过望,叫了声“天助我也”,敏捷地坐到驾驶座去把握方向盘,同时踩刹车,但是却意外地一脚踩空,刹车失灵了。我暗暗叫苦,决定弃车,伸手去拿紫色盒子时,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盒盖打开了,还没拿到手,眼前又出现了一件让我大惊失色的事,前面道路又是一个大的转弯,我的手只来得及伸向方向盘,车子就撞断了护栏,冲向前方的黑暗,那里是一个并不太高的悬崖,在失去意识之前,我好象看见了一个异象,从那敞开的盒子里,发射出奇妙而明亮的白光。 正文 第六章 强盗与官兵   意识恢复的时候,觉得眼前一黑后又一亮的,接着看见的是天上圆圆的月亮,而自己的处境非常的奇妙,脸部传来微微的刺痛感令我神智全然清醒,忽然大叫一声,原来我正在从高处作自由落体动作,脸部的刺痛是因为我正掉向一片树林,斜出的树枝偶尔从脸旁划过的缘故。我急忙用手掩作脸,然后继续……掉向树林?   这真是……匪夷所思!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重重掉到地上……的一个物体上。那个物体大叫一声“啊”,接着再无声息。   吃力地站起身来,发现周围呆呆地站着一群人,月光冷冷反映着,他们手上的刀或剑寒光闪闪,还有几个人手中的刀剑正交叉在一起,好象正在打斗,却被我这个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意外惊呆,个个如同泥塑木雕。   我打个冷战,觉得一切似乎极不对头,最不对头的是他们穿的衣服和戴着的帽子,样子很是古怪,他们的眼神也古怪,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我脚下的什么东西。我顺着他们的视线看,吓了一跳,原来我掉下来压到的东西不是个东西,竟是一个人,而且显而易见,他恐怕已经是凶多吉少   我真的很惊恐,张大了嘴喃喃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下面有人,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们全都瞪着我不说话,我镇静一下,说:“不然这样,我马上打电话召救护车还有报警。”说着拿出手机,但是,没有信号!他们还是木呆呆地,看着我拿着手机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还是没有信号。   我苦笑道:“看来这个手机的品质真的好差,不知道你们谁有带手机,借我用一下好吗?”   话音未落,他们忽然清醒过来,然后就人人都大喝一声,刀剑相交,打了起来,最糟的是一个穿着古怪的黑衣人二话不说,抡刀就向我的头部狠狠劈过来,这是什么状况?   我来不及多想,本能反应躲过致命一刀,大叫道:“你们怎么回事?为什么打架?怎么可以随便砍人?你们是社会火拼吗?”那人根本不容我说话,一刀紧似一刀向我劈来,刀刀都欲致我于死地。   我大惊,也顾不了许多,顺手滑出藏到我另一个衣袖中的枪,冲着他的腿开了一枪,我不能杀人,只求自保,所以只能冲他的腿开枪,凄厉的枪声在深夜里格外刺耳,那人大叫一声,扑倒在地,这一下,他们又全都是一惊。   打斗中的另一方有一个穿浅色衣服的人百忙中对我说:“小兄弟,他们是强盗,我们中了他们的埋伏,若今日能助我们脱险,他日必涌泉相报。”   强盗?我脑子混混的搞不清楚,这个年代来还有这个词?但凭直觉那群黑衣人出手那么恶毒,绝对不是好人,但是不对……实在大大地不对。   黑衣人似乎越来越多,这边的人眼看支持不住了,我看着大势不妙,叫了一声道:“大家快跑,我来对付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救人要紧。抬手“砰”的一枪,又击中一黑衣人的腿,随手抓了一个黑衣人,把枪顶在他的脑袋上叫道:“全都住手,否则杀了他!”   这个黑衣人可能是他们的头儿,果然他们都不敢再动,这边的人立刻抓紧时间,没命地向前跑去,那个穿浅色衣服的人还算有良心,对我叫道:“快跟上来。”我把手中的人质向黑衣人那边用力一推,撒丫子开跑,他们在后面紧追不舍,这时候心里真的直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带上弹?头脑忽地一亮,我虽然没带弹,但是以我谨慎的性格,每次出任务都会带两颗微型的……弹,一着急竟然忘了,大喜之下,伸手去摸衣袋,只摸出来一颗,那一颗大概掉下悬崖的时候丢失了吧。转身对着那般追兵厉声威胁道:“你们不要再追了,否则,别怪我出杀招着。”   他们根本不听我的威胁,还是不怕死地向前冲过来,我把弹丢进他们当中,只一会儿功夫,他们就全被罩在烟雾里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我们飞快地向前没命地跑跑跑,不知道跑了多久,天亮时,终于撵上了前面的人。   清晨的阳光从天倾泻,经晨雾折射出绚丽的光彩,温柔地包围着这片树林,小鸟的鸣叫在寂静的树林里时婉转传送,格外的清脆动听。   先到的人站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表情诡异地看着前面。而我坐到地上,表情诡异地看着他们,怎么看,他们都不象是正常的人类,至少不象是正常的现代人,而是象古代人,或者,他们是电影演员,拍电影时遇到了意外?但是追他们的人似乎也穿着古代的衣服,那么,莫非这里也有个不知魏晋的桃花源?   我的心莫名其妙地跳了起来,跳得很快,非干长跑事,按照以往的经验,每当有这种奇怪的心跳出现,都代表着即将发生不可测度的事件。   我握紧手中枪,谨慎地防备着这一群……其实是七个古怪的人。   这时,他们转身全都向我望来,穿浅色衣服的人,准确地说是穿的是灰白色的长袍年青人,对我说:“那个是什么?”   我这才向前看去,咦,心中一喜,竟然是那跟我一起掉下悬崖的粉红色旅行车,说起来真是奇怪,坠崖时我明明还在车里,结果反而落到不同的地方,难道是在坠落时,我就从车里掉出来了?可是再怎么掉出来,也不会隔得这么远吧。   我站起来笑着说:“这个当然是旅行车。”说罢心一沉,诧异地问:“你们没见过旅行车?”   他们望着我,全都摇头。其中一个问道:“此物有用处?”   没有理会他,我吸了口气压住狂跳的心脏,严肃地说道:“三个问题:第一,你们是什么人?第二,为什么穿成这样子?第三,那些人为什么要杀你们?”   还是那个穿灰白色的年青人回答我:“第一,我们乃是官兵,第二,我们的服饰向来如此,第三,我们也不知他们是何样人,但如此凶狠恶毒,必定是强盗无疑。现在,在下也有问题问阁下,你是何人?”   “你先不要问,让我想想。”我阻止了他,拿过其中一个人手中的刀,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不是道具,是真家伙;拉拉另一个人梳着髻的长头发,他吃痛地轻叫一声,是真的,不是假发,我觉得全身的血全都向心脏冲过去,心跳得几乎要冲出胸腔,而身体却一阵一阵的发冷。 正文 第七章 汉武时代   我又一次拿出手机,还是没有信号,努力镇定着自己,我走向旅行车,驾驶室里,紫盒子还在,再到车厢,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电饭锅电磁炉,小型的冰箱,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个品质优良功能强大的太阳能蓄电器,一把吉它及吃的用的日常品,床底下有一包5的打印纸,一个双肓背包,包里是些旅游必须品,还有一个药箱。   这辆旅行车的主人是那两个黑衣中的一位,我还曾在电视上看见过他,他表面的职业是个旅行家,整天吃在车里睡在车里,南北东西地旅游,美其名曰游遍祖国大好河山,其实是为了便于作案。   “咣”的一声关上车门,将窗帘拉上,挡住外面那些奇奇怪怪的眼光,然后拿了电脑,插到太阳能蓄电器上,幸好还有电,无线上网,这是目前能跟外界联络的唯一办法了,我几乎是虔诚地向上帝祷告着,开机进行无线上网,但是我又再次失望,全然没有网络信号。   冷汗顺着额头流了下来,我心恐惧战惊。记得一年前,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时空穿越的论文,文章从理论到实例,来阐述穿越时空的可能性,根据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可以作出一些惊人的推断,例如:如果人能够以接近光速旅行,那么时间对于他来说就会停滞。这使穿越时空成为可能,而现代物理学已承认了时空隧道的存在,认为它是由黑洞引起,由于黑洞超强的引力,而使其周围的时空发生了扭曲,形成了一个“虫洞”(即时空遂道),通过这个“虫洞”便可来到过去或未来,但这个“虫洞”却是极不稳定的,而且由于其超强的引力,是根本不可能通过的,所以若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就根本不可能利用它穿越时空。但是文章中又举了一些真实的事例,证明了它是可以穿过的,难道,难道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了那扭曲的虫洞,成为一个荣幸的时空旅行者?   一念及此,身上也冒出了冷汗,更大的恐惧一下抓住了我,这个想法一点都不好玩,绝对不好玩。撑起身体走下车,那几个人还在好奇地对着车东摸西摸,我哑着嗓子,问那穿灰白色衣服的年青人:“现代是什么年代?我是说,国家领导人……或者说是皇帝,是谁?”   他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好象我问的是一个极愚蠢的问题,他说:“自然是大汉天子皇帝陛下。”   我没有力气再问下去,脑袋轰鸣瘫坐到有那么一段时间,完全一片空白。   当我清醒过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年轻俊秀的脸孔,是七个人当中穿着黑色带暗花长袍的那个,我叹了口气,觉得心冷如冰,他递过一个树枝,枝上挂着烤得香喷喷的某种动物的肉,说:“你饿了吧,刚烤好的兔肉。”   我爬起来勉强挤出个笑容,哪有心情吃东西,左右看了看,除他之外还有两个人站在不远处担当守卫,剩下那四个人却不知哪里去了。他看出我的心思,解释道:“他们去找出路了。”   我“噢”了一声,说:“你就不怕那些强盗再追上来?”他笑着摇摇头说:“不怕,你会打跑他们。”   我惊奇地瞪了他一眼,他是拿我当保镖了。转而为自己的遭遇愁上心头,我走回车厢开始收拾行李,如果我真的这么不幸来到异时代,那么接下来要做的,自然是想尽办法回去,而不是在这里自伤自怜,坐困愁城。   我把一些有用的东西打了包,包括太阳能蓄电器笔记本电脑和那把吉它,手提了一袋,肩背了一袋,那个紫盒子也被小心地放到背包里,我忘不了坠崖前,它曾放射奇怪的白光。   那个年轻人在我身边,一件件地问我这些是什么东西,我全都据实相告,反正他知道名字也不知道用途。惟独问到旅行车的用途时,我骗他说:“是一幢铁制的房子。”   他啧啧惊叹着,目光中满是奇异之色,又问我为什么穿的衣服跟大汉子民的不同,我笑说我不是汉朝人,我们哪里的人都这么穿,简单好用。   他惊讶地看着我:“公子不是汉朝人,莫非是西域人?”我不置可否。   我问他的只有两个问题:“你们的皇帝叫什么名字?年号是什么?”刚才我也问过,可那个穿灰白色衣服的人只是笼统告诉我,是“大汉天子皇帝陛下”。   这个俊秀儒雅的年轻人认真地回答我:“当今皇帝陛下姓刘,名彻。现在是建元五年。”我一怔,原来是到了汉武帝的年代。   搜索着脑中丰富的历史知识,汉武帝建元五年,就是公元前136年,想不到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跑到二千多年前,真不知老天在搞什么,不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已经够痛苦了,还把我发配到这种蛮荒时代,难道是天降大任于斯人?我深不以为然。   年轻人默默地跟在我身边,我随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他笑了笑,他的笑容很漂亮,带着阳光的味道,说:“我叫刘通,公子……你高姓大名?”   我被他一声公子叫得哭笑不得,真不知他哪只眼睛看出我是公子的。但是也懒得分辨,说道:“我叫洛樱。”“洛英?”他重复了一下,我懒得再跟讨论是哪个“樱”,(英,鹰,莺,璎,应……)因为忙了这一阵,我饿了。   吃了兔肉,去找路的那四个前脚后脚地回来了,带回来个好消息,我们已经走到树林的边缘,只要向北再走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就可到一个村子,再向北,就是大汉王朝的京都长安了。   于是他们全都被我抓了劳工,每人都或背或拿一个包,我也没闲着,身背背袋,手拿吉它,大家一起以脚量地,整整走了两个时辰之后,终于到了那个小村庄。那个穿灰白色衣服的年青人,现在我知道他叫卫君,这个卫姓让我想起一位名将,即帝国双璧之一大将军卫青,建元五年,卫青还默默无闻呢。   在村子里略作休息,他们邀我继续一同前行,我拒绝了,现在的我必须静下心来,想想以后到底该怎么办,更要研究一下有什么办法可以回家。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想念肖炯,想得心都痛了。   他们也没勉强我,只是临分手前,赠了我些汉朝通行的钱币,我没客气地收下了,目前还不知道要在此朝代停留多久,还是多些钱防身,有备无患的好。   村子里有一对姓赵的老夫妇,他们家还有一间空置的房子,我租下来暂时安身,接下来三天,除了吃饭睡觉,我都在想这件诡异的事,希望这一向聪明的脑袋能发出些亮光来,然后,我又开始研究那紫盒子,研究那块和田玉环,一个月之后,终于有了一点头绪。   我想这个盒子应该是打开时空之门的钥匙,即使不是钥匙,也是重要工具,若单独来看的话,那盒子和玉都将毫无用处,所以它们必须配合使用才有功效,之所以这样断定,是因我在一个下一个月圆之夜,把它拿到月光之下,那盒子里细密的小小的微微凹起,在月光下竟能发出淡淡的光辉,而四周那奇怪的花纹和古怪文字,也隐隐流动着美丽的光晕,因此我料定,盒子,玉环,满月,是我回家必不可少的三个条件。   我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足足住了近四个月,期间我回到树林里,在我降落的地方,旅行车降落的地方反复地作着试验,虽然什么事也没发生,但我心中又有了一个希望,那就是八月十五月圆夜。   是的,出事的那晚,正是中八月中秋,那么我回家的条件基本可以确定,时间:八月十五中秋节满月之夜,地点:降落之地,(我宁可选我自己而非车辆降落之地。)工具:紫盒子,和田玉。而盒子上的花纹文字,极有可能是刻度,来确定穿越的年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一年之后,我将有希望踏上回家之路。   满怀着希望,我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山村住了下来,靠着卫君刘通留给我的钱,自己平时再打点飞禽走兽什么的补贴家用,竟也安然渡日,除了研究盒子上的刻度,就是用手提电脑来查一些资料,想不到那家伙的电脑里竟储存下来极其庞大的资料库,其中包括了史记,汉书,及许多有关汉代的相关历史资料,不过也是意料之中,毕竟电脑的原主人跟我一样,也是文物部的员工。作为一名合格的雅贼,不懂历史知识怎么行?   就这样,转眼到了建元六年即公元前135年的春天,我每天计算着时间,还有半年,只差半年,我就可以回家了。   当然,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正文 第八章 古代生活   没有电视,没有书,没有任何娱乐,在古代靠山村的生活一个字就可以概括——闷,而且是非常非常非常的“闷”,尤其是在看不到肖炯的情况下,就不止是“闷”,而是“苦闷”了。   等待的时间越久,思念就越深越长,我想若没有这次的离别,自己都不会知道原来爱肖炯的心是如此的浓烈,并不会因为相隔了二千年而渐渐淡去,反而如同陈年的老酒,愈久愈香浓,偏偏又无法跟任何人分享,只好深深把它积压在心里,每早晨每晚上,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品尝。   而每一次思念,都会更深地坚定我的决心:“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他说‘我爱你’。”不管面对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对他示爱,放下矜持,放下自尊,也放下自卑,放下所有的一切,只要去爱他。   这份决心是这样的坚定,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看来“穿越”带给我的也并不全是坏事,至少它改变了我在肖炯面前胆怯和犹豫的心态,肯勇敢面对自己的感情。   转过年来,即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半年的古代山村生活,让我跟二千年前的老祖宗们关系搞得很熟络,邻居们都以为我是男人,(天知道为什么古代人都把我当男人,虽然为了讨生活容易些而响应他们的误会,我每天都用丝巾把脖子围得紧紧的,防止因没有喉结而穿帮,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应该一点都看不出来,害得我自信心严重受损,每天都照几十遍镜子,只差去问镜子我是不是美女了。)打猎也拉上我,种田叫上我,赶集自然也少不了我,除了种田之外,其它的活计倒是难不倒我,尤其我打猎的功夫不是吹的,三四个小伙子加起来打的猎物都不如我一个人的多,所以村里的男生们都蛮服我,不管年龄大小,一律尊我一声“洛大哥”。   山村的人民朴实生活简单,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治安好得根本用不着法律来规范,也正因如此,使我放松了警惕,结果犯下一个令我极其悔恨的大错,也因这个大错,使我的人生脱离了预设的轨道,向着不可测度的未来而去。   我所租的房子不大,一间卧室一间厨房,因为要住一年之久,我不想凑和,于是费了点时间来装修它,论到装修,自然不可能象现代的装修一样奢侈豪华,只是尽力使它更干净,更清雅罢了。   厨房用了点心思,仿造现代的样子,把厨柜吊到墙上,搭了个简单的木制流理台,自来水洗手盆是不可能有了,只是用来在上面切菜做饭罢,本想把旅行车上的现代电器等设备拿来一用,一想太过惊世骇俗就算了。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还是按老祖宗的办法生火做饭安全一些。   卧室里一床一桌一柜,简单大方,所有重要物品都锁进柜子里,最最重要的是那个紫盒子,我特别找木匠又打造了一个盒子,加了两道锁,藏到衣橱里。   用电脑时自然少不了蓄电器,没办法只好尽量小心偷偷地蓄电,偷偷地使用,说什么也不敢拿出来现。   其实我还可以做得更谨慎,但是此地淳朴的民风影响了我,使我认为天下太平,天下无贼,也许我是仅剩的一个贼,可是就这么一个贼也已经改过自新,弃恶从善,金盆洗手,闭门封“盗”了。   除了干活吃饭睡觉,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研究那紫盒子及和田玉。   那天恰逢赶集日,离村子不远的南面有个镇子,每个月中旬都有三天的集市,每次村里的年青男女都会一起结伴去买些生活用品,顺便凑凑热闹。   我对古代的集市没有兴趣,哪里比得上现代逛街,如非有必买的东西,宁肯在家睡觉也不会去。但是那一天,来邀我的偏偏是房东的女儿秀娇,秀娇人如其名,长得又秀丽又娇美,是本村甚至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美女,本来人家美是人家的事,跟我无关,但糟就糟在这位美女看上了鄙人在下我。   汉朝的民风比较开放,尤其这时汉武帝尚未掌权,儒家也尚在不得不“闭关”的窘境当中,广大人民还没有被儒家学说洗脑,女子的社会地位比较高,有离婚和再嫁的权利,而单身女子若有中意的男子,也可以主动示爱,绝不会被斥责为放荡,否则就不会有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而不以为耻的佳话了。 正文 第九章 贼被贼偷   (说来这位才女也恰好生于汉武时代,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见她,看看她到底出色到什么程度)总之这位秀娇姑娘几次三番地对在下表示好感,若换了一般男子,早就把持不住了,可惜我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性取向十分之正常的女人,不能回报红颜之万一就只好千方百计地躲着她,避着她,弄得自己也蛮辛苦,真的好想找个机会找个方法让她死心。   鉴于此种原因,当秀娇找我去赶集时,我难得痛快地答应了她。村里的小子们见我们俩人结伴而行,就鬼头鬼脑把我们撇下自己先溜了,而我则一路上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样才能在不伤害她的情况下解决这个麻烦的问题。   集市很热闹,至少在古代人的眼中是这样,秀娇玩得很高兴,我想这与我的陪伴不无关系,而且,她常常主动拉我的手,看这看那,望着我笑靥如花,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来,害得我损失了很好钱币,全都给她买了手镯珠花和糖葫芦。   其实我是心怀内疚,想先讨好她然后再拒绝她的爱情,这样也许可以最大程度地弥补伤害,但结果跟理想恰恰相反,她似乎认定我也喜欢她,原来还叫我一声“洛大哥”一场集赶下来,变成了“樱哥”,最后变成一个字——“樱”。   看着她如同蝴蝶样穿来绕去的身影,我试探地开口:“其实你真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孩,常言道一家女百家求,喜欢你的小伙子一定不会少了。”   她笑眼弯弯地看着我,眼睛亮得象天上的星星,我硬着头皮,继续说:“其实我……”   “我知道,我明白。”她红着脸打断我的话,然后跑到前面去瞧捏糖人。   我愕然,不知道她知道她明白什么,赶紧跟上去再说:“我想说其实我……”   “我知道,我明白。”她脸孔更加红了,又跑到前面去看刚出炉的香喷喷的大饼。   我张大了嘴巴合不拢,但是又不能不说,于是三次跟上去,说:“秀娇其实我……”   “都说了我知道我明白……”她转过头娇嗔地瞪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站着苦笑。一下想起西游记中大圣跟紫霞的对白,不由打个寒战。结果一直到回来,我也没能跟她说清楚,而她依然处在“我知道我明白”的认知里。   刚到村头,就见赵大伯皱着眉头迎了上来:“洛樱,刚才有贼进了你的屋子,快去看看丢了东西没有?”   我闻言大吃一惊,立刻飞奔回家。什么丢了都不打紧,唯有一件是万万丢不得的。   卧室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但是奇怪的是,什么都在,包括那个盒子,我抱起盒子大大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转忧为喜,就发现不对,盒子上特别要木匠加上的两把锁是开着的,抖着手打开最外面的盒子,不由又吁了口气,里面的紫色盒子好端端躺在那里,再打开紫色盒子,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和田玉环没了。   随后赶过来的赵大伯很欣慰地说着:“我看那个家伙鬼鬼祟祟的,又是生面孔,就跟着他来了,幸好来得及把他吓走。哎,今天是赶集日,村里的人大部分都不在,留下来的也只有老幼妇孺,否则他岂能如此容易便逃走。洛樱啊,没少什么东西吧。”   我“啪”的一声把盒子关上,越是遇到危机越是冷静是我的优点,急问赵大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看到他往哪里走了吗?”   赵大伯见我脸色有异,知道丢了东西,忙说:“半个时辰前的事,我追着他时看见他向北跑,那是长安的方向。”   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还有希望!我大略问了下那个贼的衣着容貌,借了邻居的马立刻向北追下去。   沿着黄土路打马狂奔,天色渐晚,路上行人稀少,我抱着侥幸心理,盼望那个贼是一直奔向长安的,毕竟极品和田玉,只有在长安那种大城市才能卖上好价。如果,如果他没有马代步,应该会追得上。   天保佑千万别让他进长安城,进了城再想找人,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一路上,我并未发现赵大伯所描述的那个人,一直到日落西山,策马来到长安城外,正赶上关城门,只差一步,连人带马被关在城外。而长安城门守卫是最严格的,一旦城门关闭,就算是皇帝驾临,也休想令城门校尉开门。   呆呆地站在城外,终于痛心地发现,自从来到古代后,我的运气直线下降,今天更是跌到低谷。愤恨地瞪着紧闭的城门,我忍不住仰天长啸:天哪!莫非你真要把我困死在这个混帐落后鸟不生蛋的地方,看着我泪洒大地血染黄土才肯善罢甘休?天哪!你待我何其不公!   呜呼! 正文 第十章 追击盗贼   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不行,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洛千枫长这么大,除了肖炯,做任何事从来都不会不战而退。   “不到最后关心,绝不轻言放弃,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牺牲。”这是洛千枫的座右铭,哪怕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我就不信找不到那个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我愤的乌龟王八蛋臭贼!   咬牙切齿地在心中立下誓言,对着黄昏的夕阳,我用尽了全身的力量疯狂大喊:“不管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你!你等着,我不会认输,永远不认输!”   发泄完准备去牵马,发现左右几个跟我一样没得进城的人傻傻地瞪着我看,恶狠狠的一眼瞪过去:“看什么看?没见过疯子?”大家见我恶形恶状的样子,吓得纷纷走避。   冷静下来低头思忖片刻,我决定先观察一下城墙外的地形环境,然后回靠山村。   以时间来计算,那家伙最多比我早到一个小时,而一个小时内将玉环脱手是不太可能的事,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早春的白天还不够长,再过一个小时,长安就将进入宵禁。   按照汉代的律例,建立有禁夜制度,黑夜是罪恶的温床,为防止作奸犯科,汉代禁止夜行,不但一般平民不得夜行,即使贵为将军也不能例外,据记载飞将军李广就曾经因为夜行而被喝止,只好宿在亭下。因此晚上不存在交易的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在剩下的一个小时里,他会不会找到合适的买主将玉脱手,然后自己逃之夭夭。以我做贼这么多年的经验,在这么短时间里做成这事也不太可能,除非一早就联络好了买家。   所以现在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让我相信至少在今天晚上到明天天亮之前,和田玉还出不了那臭贼的手,其实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会放过。这块玉,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但是,如果那死家伙根本没入长安呢?   我甩甩头,排除这个可能性,因为从靠山村到长安城,途中并没有任何的村庄城镇,仅有的一间客栈兼茶肆,我问过也查过,没有见过这么个人,那就是说,他一定是没做任何停留直接奔了长安。   想到这儿心安许多,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去做准备,明天我要第一个进长安城。   于是打马飞奔回靠山村,找来赵大伯,详细问过臭贼的相貌,并立刻给他画了像,赵大伯瞧见我在纸上用铅笔涂涂画画,一会儿就画出那人逼真的形象,吃惊的嘴都合不拢,汉武时代,别说铅笔,连纸还没发明出来,但是眼下火烧眉毛,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想过很多明天找人的法子,但最快捷的莫过于登寻人启事,悬赏寻人,财帛总会动人心的。这个时候,我不知道多么感激那个被我一脚踹下车的家伙,托他的福才有这上好的雪白的5纸可用,也许因为纸的提前出现会搞乱原有的历史秩序,但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起来,回家对我更重要,也就顾不得历史是否会因此乱套了。   我画人物肖像的速度本就很快,又兼在非常情况下超常发挥,两个时辰画了五十多张,然后熬好浆糊,带上必备工具和所有的钱币,装进背包,骑上快马,在黎明时分,再次来到长安城外。   我当然不能等到开城门再进去,那样贴完启事后黄花菜都凉了,我准备爬城进去。为了方便行动,我换回了自己本来那身衣服,脚上穿的也是便于攀援的特制短皮靴,为了掩人耳目,又在外面套了件古代粗布外衣。   黎明前后是人最容易困倦的时候,城上城下都静悄悄的,我弃马跳下深三米宽八米的护城壕奔到对面,正是冬暮时分,护城河水面经寒冬积下的冰层尚未融化,利用飞抓飞快地爬上去,找到城墙一处偏僻的角落,确信从此处上去最不易引起注意,于是戴上飞虎帽(就是香港飞虎队员戴的那种只留出眼口鼻,其它的部位全都蒙住的帽子)。拿出飞抓发射枪,向城墙上射去,(再次谢谢那倒霉的飞抓主人)“叮”的一声隐隐传来,我侧耳倾听,没有动静,伸手使劲拉拉钢索,确定没问题,于是手脚齐上,奋力沿着城墙向上攀去。   作为“神偷”,爬墙是必修课程,而我在这方面的成绩成为优异,速度快得可媲美爬墙虎。可是长安的城墙真的太高了,爬了十分种才爬到一半,我停下来稍作休息,抬头看看,咦,看到一个奇景,黎明前虽然是最黑暗的时候,但还是可以看到一个黑影从城墙上迅速地由上而下滑将下来,原来好此道者不独我一人。我摸出瑞士精工制作的匕首,作好防身的准备。   那人好死不死地真的跟我选了同一条路线,很快滑到我身边,冲着我“咕咕”一笑,看他身形短小精悍,但如此身手也算是条汉子,发出这种“咕咕”的古怪笑声实在令人觉得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下来。   他赞了一句:“好身手。”   我礼貌的回道:“彼此彼此。”   他脸蒙黑纱我头戴飞虎帽,大家都只露出两只眼睛亮晶晶谁也不吃亏地看着对方。(好像我比较吃亏,因为比他多露了一张嘴巴一个鼻子。)   打量了十好几眼,他说:“阁下保重,告辞!”   我说:“不送。”于是两个人一上一下迅速分开。   手脚并用终于爬上了城头,刚把飞抓收好,四周忽然灯火大亮,凌乱的脚步由远及近,伴随着阵阵呼喝:“捉拿刺客!”“休走了刺客!”   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再次撞了霉运,只怕做了刚才那家伙的代罪羔羊,这种情况下谁留下对他们解释谁就是真正的白痴,聪明如我自然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于是转身就跑,但手持火把和刀剑的官兵很快从左右两方的城门楼梯涌了上来,我无路可逃,好在我的功夫也不是白给的,打倒两个兵丁,夺了一柄长剑,在坚持不可杀人的原则下,且战且退,一直退到西边角上。   距离城墙大约五米处,有一棵粗壮高大的的槐树,树虽然没有城墙高,但也有十几米,足够安全利用,这树也是我为自己选好的一条后路,稍早观察周围环境看到这棵树时,还纳闷城门校尉为什么会容许它的存在,战争若起,它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利用来攻城的天然工具。   一剑逼退一个胖兵丁,一脚踢飞另一个瘦兵丁,飞快向槐树射出飞抓,接着冲上城墙垛,纵身向下跃去。在众人的惊呼中,表演了一段精彩的空中飞人,然后平安落地,来不及去收回飞抓,只好把它截断丢掉,然后飞一样奔向护城壕。   三米深的护城壕虽然难不住我,但在没有飞抓的情况下爬行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时,官兵们早已弯弓射箭,利箭如雨向我飞来,幸好借着黑暗及城壕的掩护,再上我手脚灵敏,很快爬出了护城壕。(也幸好城门守卫制度严格,他们不能轻易打开城门追出来,否则我的处境将更糟)   上来后立刻找我的马,可是马居然不见了。   我晕!   我立刻明白出了什么事,那个混蛋的同道中人偷了我的马逃跑了。此时只听一阵奇怪的的弓弦响声,回头一看,不好。借着火光,看见一排官兵正弯弓搭箭,下一轮箭雨又要临头,我绝不想千里迢迢跑到古代,结果落得被射成刺猬那么惨的下场,于是撒丫子逃命先。   便在这时,一人一骑倏忽奔到我面前,那马看着十分眼熟,正是我借邻居的马。马上人伸出手来,我没有半分犹豫,抓住他的手顺势跃上马背,他催马扬蹄,带着我风一样离开了长安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