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梦始} 江南的春日总是来得特别早,溪水之畔,萦儿临水坐着,托腮看着身旁的男子。 男子身着布衣青衫,临溪而立,轻声吟着词。 “曾宴桃源深洞,一曲舞鸾歌凤。长记别伊时,和泪出门相送。” 他的声音极好听,仿佛珠玉坠地,让她恨不得想拿个玉盘来将它们接住。她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然而他却轻叹一声,默不作声了。 她看到他眉目间的怅然,不由也觉得悲伤起来。这个人似乎有心事呢,不如今晚去他的梦里,看看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溪面上荡漾着朵朵发光的红莲,那是自上游漂流而下的河灯。男子蹲下身来,将一盏河灯放到水里,流水淙淙,载着河灯渐行渐远,她弯腰欲捡,却被人捷足先登。 “这是你的河灯?”说话的人是一个年轻的道士。 “你……看得见我?”她记得自己分明施了隐身咒。 “小梦貘,今晚我们一起去他的梦境中如何?”道士手托河灯笑着,语气却一点都不像商量。 “啊……你、你怎么知道?” “你这种小妖我见得多了,刚修成人形便在人间四处游荡,以为没人看得见,却掩饰不住身上异于常人的灵气,因此稍加修炼的术士便可辨识出来。” “什么小妖,我是灵兽!灵兽!”她气得跳脚,然而道士却不在意,依旧笑盈盈地看着她,看得她心里发毛。 真倒霉……她暗自叹息。 是的,她的确并非人类,而是梦貘一族。 梦貘是上古灵兽,世代隐居于云梦泽之内,以梦为食,以月华为灵。 族里三百年前曾被一个凡人闯入,伤亡无数,因此族长严禁她们离开云梦泽,她却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偷偷溜出来玩。她曾入过无数人的梦,见证过他们的喜怒哀乐,她相信人是善良的。谁料刚离开云梦泽,却被这样一个臭道士看破了真身。 “你为什么要进入他的梦?”她警惕地看着他。 “我要找一个人。作为交换,我可以不拆穿你的身份。” “你……”她顿时气结,在心里暗骂了他许久,终于妥协,“你要保证不能将在他梦里所看到的泄露出去,否则会遭天谴的。” 这道士身上确无邪气,带他进去应当没有大碍。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她问他。 “玄澜。” “玄澜,我叫萦儿。”她重复了一篇他的名字,然后渐渐走远,没有听到身后的男子仿如梦呓般的低语。 “我自然是知道你叫萦儿的……” {梦遇} 她从未想到,那个人的梦境,竟然如此荒凉。 眼前是万丈深渊,身后是悬崖峭壁,嶙峋的怪石突兀而立,天风呼啸而过,吹起一地苍凉。 “你认识这个梦境的主人吗?” “恩,他是我的师弟,名唤子墨。” “子墨……真是好听的名字,”她存心气他,“比玄澜好听。” “当心走路。”他无奈地蹙眉提醒她,然而却没有注意到自己脚下的路,居然一脚踏空,径自从崖边垂落了下去。 “玄澜!”她唤着他的名字,回答她的只有一声声回音。 她深吸了一口气,闭目纵身跃了下去。 想不到,深渊之下,竟然别有洞天。 进入梦境的人是不会死亡的,从山崖上坠下会跌落到梦境中不同的地方,若是因动静太大,则有可能被弹出梦境。 只顾着提醒她,自己却掉了下去,真是个笨蛋。她如此想着,心里却有些隐隐的担忧,不知他现在何处,又经历了些什么。说也奇怪,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对他莫名信任,而他也给她一种极熟悉的感觉,听他那郑重的口气,他要找的人对他来说一定很重要吧。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忽然有些怅然。 她环顾四周,眼前是一处极幽静的所在,清流激湍映带左右,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三清观。 咦,竟是一个道观? 里面的院子里传来隐约人声,想到梦里的人是看不见她的,她便走了进去。 “师兄,师兄!那只小梦貘饿了,正在哇哇大哭呢!”一个十多岁的小道士跑了出来,身上穿的道服略大,看起来有些邋遢,又有些好笑。 “啊?又饿了?”另一个约摸十五六岁的道士正在扫地,听到这话立即扔下扫帚跑到屋里。萦儿一眼便认了出来,他的面容与玄澜极其相似,只是略显稚嫩,应当就是曾经的玄澜。 卧房窗边有个竹篮,里面是个雪白的毛团儿,甚是可爱。 “这小东西饭量可真大,刚刚才吃过,怎么又饿了?”玄澜蹙眉,“子墨,你还睡得着吗?” 小道士一副苦瓜脸:“师兄,我刚才睡醒啊,要不这次换你睡?” 原来那就是子墨,萦儿心中了然,看到他那愁眉不展的样子,不由掩嘴轻笑。 “我也刚才睡醒,精力充沛得不得了,否则又怎么会那样勤快地去打扫院子?”玄澜叹了口气,“我们两人本来极爱睡懒觉的,每次早课都起不来,总惹得师父大发雷霆。如今师父出门云游,我们却在观后捡到这只小梦貘,天天睡觉做梦来喂养它,直睡得头昏脑胀。现在它又饿了,我们却再也睡不着了,观中又没有其他人,这可如何是好?” “师兄,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只是……” “快说,罗嗦什么。”玄澜在子墨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上次我被石块绊倒,昏迷了一天,做了许多梦,那是不是……” “好主意!”玄澜一拍掌,“子墨,快去拿石块来,将我敲晕!” “可是,师兄……” “快去,难道要让我敲你吗?”玄澜做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子墨吐了吐舌头,出去拿石块。 “师兄,你看那是什么?”子墨的声音忽然响起,万分惊奇。 正文 第二章 “什么?”玄澜骤然起身,只听得“咚”的一声,后脑一阵钝痛传来,眼前便黑了下去。 臭小子……失去意识的瞬间,他的嘴里说出了这一句轻飘飘的话,落在了萦儿的耳中。 真是两个笨蛋。萦儿忍俊不禁,鼻子却酸酸的。她也曾在人间游荡过,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像他们两个这样的却还是头一次见到。 有了食物,竹篮里的那只小梦貘已经不再哭闹,安静地躺着,发出类似于婴儿的“咿呀”声。她正想去看看它,然而须臾之间,周围的一切忽然朦胧起来。 这个梦境要醒了。 离去之前的最后一眼,她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玄澜,他睡梦正酣,脸上却还挂着淡淡的微笑。 {梦行} 淡淡的芬芳萦绕身畔,花瓣随风飞舞,飘落到她的鼻尖上,轻微地痒。 “阿嚏!” 只一个喷嚏的功夫,无数的花朵瞬间消失,萦儿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眼前是一双澄澈的眸子,离她的脸颊只有咫尺远,她面上一热,伸手欲捂住脸,却看到了自己毛茸茸的爪子。 “小梦貘,你醒了?”玄澜手里拿着一根嫩绿的毛毛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的真身可比幻化出的人形好看多了。” 梦貘一族只能在夜里维持人形,日出后便恢复原形,此时的萦儿便是这样一只纯白色皮毛的小兽。 “你当年也比现在好看多了。”原来梦里的花瓣居然是他手中的毛毛草……萦儿瞪了他一眼,毫不示弱地还嘴。 “啊,你居然看到了我当年——”他吃了一惊,随即轻哼一声,“便宜你了。” “对了,从悬崖掉下去后,你落到了哪里?” “我跌出梦境了。”他耸耸肩。 “这么说你没有找到要找的人了?”她笑得促狭,“那不如我们今晚再去子墨的梦里?” “你似乎对子墨很感兴趣?” “子墨比你英俊,又会吟诗,还足智多谋……” “足智多谋?何以见得?” 萦儿歪着脑袋:“想出用石块砸晕某人这种妙计,还不算足智多谋?” “……”玄澜面色一窘,片刻后,道,“走吧,去找子墨。” “走!”显然等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纯白的小兽一跃而起,急急往外跑去,却忽然发现自己四肢离地,原来是被人抱了起来。 “这么心急,莫非你对他果真有意?”玄澜叹了口气,“梦貘在白日里灵力很弱,不足以隐身,你这样贸然出去,给人看到,定然是会被当做妖物的。” “那怎么办?”她皱了皱鼻子,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才刚睡醒,这就又困了?”男子的口气中透着半分温和,半分无奈,“困了就睡吧,我带你去找子墨。” 然而,怀里的小兽,却没了声息。 居然这么快就睡着了……男子的嘴角浮起一丝笑意,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柔和。他没有惊动她,口里默念着一个咒,顿时神行如飞。 “找到子墨,就可以找到你要找的人了吧……”睡梦中的小兽嘴里轻声喃喃着,舒服地翻了个身。 “其实,我已经找到了。”他看着她,微微一笑。 {梦离} 不知过了多久,萦儿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好冷……”冷风扑面而来,她往他的怀里缩了缩,只探出脑袋,“到了吗?”他的怀抱温暖无比,让她忍不住不想离开。 这是一间玲珑剔透的冰室,通体由冰雪雕砌而成,散发着凛冽的寒意。 “玄澜,这是哪里?” 然而,却没有听到意料中的那个声音。 “玄澜?”她奇怪地转过头去,这才看到他靠着一处冰壁坐着,面色苍白得可怕,浑身冰冷僵硬,唯有怀抱是热的,源源不断的暖流自掌心传来,温暖着她的梦乡。 她的心陡然一沉,泪便流了下来。 “哭什么,我还没死……”微弱的声音飘入耳畔,身边的男子睁开了眼,虚弱地笑。 “你怎么了?”他不安慰还好,这一安慰,她原本尚在克制的情愫顿时决堤。 “我原以为女孩子多愁善感,没想到女梦貘也是,”他无奈苦笑,抬手轻拍她的背。她看到出,这一个微小的动作,已耗了他极大的力气,“萦儿,你是不是真的喜欢子墨?” 她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我知道了……”他叹了口气,“带你来找子墨果然是对的。” “你不知道!” 她终于鼓足勇气说,然而他却已经再次闭上了双眼。 她唤着他的名字,他却仿佛睡着了一般,没有回答。她一碰他,他的身子便直直地倒了下来,一个卷轴自袖中掉出。 这卷轴似乎有着一种极强的力量,她竟有一种要被吸进去的感觉,不由连连后退,等回过身来,已身处另一间冰室中。 空气中悬浮着盏盏河灯,那模样与她曾见过子墨放的那些一模一样,河灯围绕的中央沉睡着一个人。 ——正是子墨。 此时,那个卷轴忽然自动打开,她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 恐惧蔓延在她心底,然而更深的,还是对那个人的担忧。她转头,看着不远处玄澜的背影,忽然感到莫名的安心。 意识消失前的一瞬间,她看到周围悬浮着的那些莲花河灯闪着柔和的光,仿佛他最温柔的眼神。 {梦萦} “子墨?” 河里灯火星星点点,溪水托着河灯渐行渐远,素衣的男子站在河边,孤独的背影仿佛了冷清了永远。 情景如此相似,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晚,不同的是,他听到了她的声音。 是的,这不是在梦里,他看到了她。 “萦儿?”他转过身来,眼里满是不可思议,“你怎么来了?” 她将自云梦泽出来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告诉了他。 “玄澜……他现在如何?”许久,他才问道,她注意到,子墨叫的是玄澜的名字,而不是“师兄”。 “他昏迷在冰室里了,浑身冰冷,情况很不好……”听到这个名字,她心里一痛,“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去救他!” “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难道不是一个普通的人间小镇吗? 正文 第三章 子墨摇头苦笑:“若是能出去,我早就出去了,又怎会被困在这里?” 萦儿愣住了:“你说……你是被困在这里的?”她望了望四周,如此美丽得如同画卷一般的地方,竟是将人困于其中的牢笼? “没错,这里就是一个画卷。”仿佛看透了她的想法,他说,“饶是再美的地方,日日面对,总是会生厌的。”他的眼神极其淡漠,甚至是空洞的。 “你在这里,被困了多久?” “大约三百年。”子墨沉吟片刻,忽然笑了,“在这里,没有时间的流逝,无因无果,无始无终。” 三百年……她的心忽然一颤,这是怎样漫长的光阴啊! “萦儿,其实早在三百多年前,我们就已经相识了。” “那时,我与玄澜只是两个小道士,一次贪玩跑到后山,无意中发现了与族人失散的你。那时的你尚不能够化作人形,也不会说话,每天的生活除了吃便是睡,而我们所有的任务就是照顾你。你或许不知道,那段日子我有多开心。” 她想到在他梦里所见到的情景,想到那两个傻得可爱的小道士,不由眼眶一红。 “这样的日子没持续多久,几个月后,你的族人找上门来要将你接走,我拼死不让,抱着你跑到后山的山洞中躲了一天一夜,你说你饿了,我便睡觉做梦给你吃,然而醒来的时候,怀里的你却已不见了踪影。” “从那以后,我刻苦修炼术法,为的是有一天能将你找回来。几年后,当我到达云梦泽时,却发现那里布满了捆仙网,我料到可能有人想设陷阱捕获梦貘,便将网除去,谁知那些梦貘非但不领情,甚至还想将我置于死地,我被逼无奈,只得……” “只得大开杀戒?” 她终于明白,原来族里三百年前的那场劫难,竟是眼前的这个人一手造成的。她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那一瞬,她看到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 “你本可以不必告诉我的。” “不,”他摇了摇头,“若是我现在不说,以后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她等着他说下去,然而他却托起一盏河灯,转了话题:“这莲花,是由我的恨意化成。” “他将我肉身冰封,又将我魂魄困于这画卷梦境之中,整整三百年!”子墨的眼神忽然变得狠厉起来,那莲花在他的手中骤然扭曲,萦儿心里一颤,又退了一步。 “那个将你冰封的人是……” “你一定猜到了,”他的嘴角挑起一丝冷笑,“他就是——” “是我。” 轻若出尘的声音自身后传来,一瞬间,恍然如梦。 ——原本就是在梦里。 {梦乱} “过了三百年,没想到你还是这样恨我。”身着道袍的男子负手而立,语气中满是叹息。 子墨骤然一惊,随即冷哼一声:“你配让我恨吗?” 玄澜摇头:“我今天来,就是要放你出去的。” “哦?你何时善心大发了?”子墨冷笑,“莫非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人之将死。 这几个字本无分量,落在萦儿的耳里,却重如千钧。 “你到底怎么了?”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我……”玄澜张了张口,却始终没有说出来。 “他快死了。”子墨接口,转向玄澜,“你当年本可以将我诛杀,但因你我命数相连,一损俱损,若是我死了,你定然不能独活,因此才将我形魂分离,分别封于冰室和画卷之中吧?” 当年的事他一直不愿想起,然而越是逃避,就越是出现在梦里。 他没有告诉萦儿,当年他为了早日去找她,不顾师门禁令,修习了燃灵术。燃灵术可以使他在需要的时候灵力骤增,但每使用一次,阳寿便会减少一分。 其实,就是透支生命。 然而,最可怕的地方并不在于此。在与梦貘一族的一战中,他本可以只求自保而不伤生灵,然而彼时的他已被心魔控制住,身不由己,因此大开杀戒。 这时,师兄玄澜循迹而来,手持师父出门云游之前留给他们的那幅画卷,高呼着让他过来。谁知他方一踏入画卷就感到浑身疼痛无比,惶恐之中想要离开,却无能为力。他回过头,看到另一个自己倒在了云梦泽的血泊中,他的身边,那个一袭白衣的女子亦渐渐倒了下去,鲜血在胸口开出了绯色的花。 从那以后,他便成了一缕幽魂,在这画卷之中待了三百年。 “你说让我暂避画中,待你想出法子将我身上邪性除后就会放我出去,然而,这一等,就是三百年!”子墨的眼中燃起了愤怒的火焰,衣袂在风里翻飞,“我视你如兄如父,对你何其信任,你却如此待我! “子墨……” “或许是天不亡我,竟让我无意中找到了暂时离开画卷的方法。”子墨唇上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每个日暮时分我都可出外游荡,虽然时间极短,片刻后就得回到画卷中,但日积月累,竟也让我发现了许多秘密。” 比如发现自己的肉身被冰封,又比如发现他与玄澜二人的命数竟不知何故是相连在一起的。 “这些年来,我确实一直在寻找除去你身上邪性的方法。”许久后,玄澜抬起头,声沉如水,“其中之一,就是萦儿。” 此言一出,子墨与萦儿全都愣住。 “萦儿,有些事也该告诉你了。”他的眼帘渐渐垂了下去。 “当年子墨与你族人开战,你拼命阻止,却被误伤,我将你救了回去。后来你伤势虽痊愈,却失去了从前的记忆,现有的记忆也只能维持十二个时辰,之后便将前一日发生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你唯一喜爱做的事就是凝视那幅画卷。你身上灵力渗透画中,这也是子墨能每日从画中出来片刻的原因,我也可以因此增长功力,岂不是两全其美?” “梦貘有着与生俱来的灵力,可以洗练邪性,所以……” “所以,你才将我救回来?”她的声音颤抖着,抓紧他的衣袖,“那些、那些捆仙网……” “没错,我早就想抓只梦貘来练功了,可惜被子墨破坏,还好后来有了你。”他转过身,甩开她的手,“后来,为了进度能更快一些,我便对你施了隐身咒后将你放入这画卷之中。” 正文 第四章 “你骗我!我记得自己明明是从云梦泽出来的,若是失忆,又怎会记得三百年前那场大战?” 玄澜衣袖一扬,天上的那轮满月竟立时被乌云遮盖,他的嘴角挑起一丝轻蔑的笑:“以我如今灵力,在你脑海中植入一些记忆有又何难?” “那你、你又为何要带我去那冰室?你自己明明也受了伤……”她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昨天还与她言笑晏晏的人,那个将她抱在怀中的人。 “那些小伤又能奈我如何?子墨身上的邪性已经除净,可以离开画卷了,只有用你作为催化,他的魂魄与肉身才能合二为一,现在告诉你这些,只是让你死得明白些而已。”玄澜走到子墨面前,“子墨,现在你该明白我当初并没有骗你,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努力,如今终于可以救你出去了!” 玄澜仰天长笑,立时风云变色,溪水起了波澜,一盏盏漂浮其上的河灯红得骇人,如同以鲜血点染而成的一般。 然而,他的笑忽然戛然而止。 “燃灵术!子墨,你……” 方才一直没有说话的子墨冷冷地看着他,他的身后燃起了一团碧色的火焰,竟是幽冥的形状! “你早该想到了,玄澜。”碧火明明灭灭,映得子墨的眼神犹如妖鬼,“三百年前,我为了萦儿可以杀那么多人,今天,一样可以杀了你!” “子墨,别忘了你我命数相连,杀了我,你也……”玄澜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杀不了你,我至少可以杀了我自己,留着你,便是遗害天下苍生!”子墨的声音如雷霆万钧,“幽冥诸鬼听令!吾今以命为誓,命尔等立诛吾于此,噬魂散魄,永不超生——” “子墨!”两声呼喊同时响起,那是萦儿与玄澜。 碧火化作无数厉鬼,然而奇怪的是,它们并不嗜咬子墨,而是直奔玄澜而去。顷刻间,玄澜的身上已露出了森森白骨,然而他已血肉模糊的脸上却始终带着奇异的微笑。 “师兄!” 意识消失之前,他听到子墨的声音飘散在风里。那句话只有两个字,却让他已成为白骨的眼窝瞬间湿润。 “子墨,萦儿,你们……忘了我吧……” 一句极轻极轻的话从他的嘴边滑落,然而,却再也没有人听见了。 {梦终} 溪水淙淙,红莲河灯星星点点,宛若会发光的浮萍,美得令人炫目。 “放河灯吗?”柔和的声音自耳边响起,那是一个身着布衣青衫的男子,弯下腰来问她,距她的脸庞不过咫尺。 她脸一红,愣神间,他已将手里的河灯放到了她的手上。 “我叫子墨,你叫什么?” “萦儿。”她讷讷地说出自己的名字,不知还该说些什么,便将手中的河灯点燃,放到水里。 “子墨,我们以前认识吗?”许久后,她忽然问他。不知为什么,一见到他,她的心里便有种难以言喻的情愫,心底的某个地方泛起酸楚的涟漪。 男子却没有回答她,只是笑笑:“关于这河灯有个故事,你要听吗?” 她托腮看着他:“恩。” “从前有一对兄弟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弟弟为了去找那个女孩修炼了一种很不好的功夫,做了许多错事,而且事后还会使他忘记自己所做的错事,哥哥为了救弟弟,就将他封在了一幅画里。弟弟不懂哥哥的苦心,恨死了他,恨意化作了一盏盏河灯。” “啊……”女子惊呼一声,“然后呢?” 然而,男子却没有说话,他的视线落在河灯上,仿佛看到了那些已经褪色的曾经。 最后一次使用燃灵术后,经过漫长的沉睡,他以为自己会到幽冥地府,醒来后却发现身处于一间冰室中。他的怀中抱着一只同样沉睡着的雪白小兽,腹部随着呼吸微微起伏,而他的周围,是一盏盏悬浮在空中的莲花河灯。 奇异的是,河灯中发光的不是烛火,而是一个个透明的小光点。修习过术法的他认出来,那些是凝固的记忆。 记忆的主人,正是玄澜。 直到这时子墨才明白,修习燃灵术不但使人变得残暴嗜血,还会导致失忆。原来,当年在云梦泽之外的捆仙网,正是他在自己心魔的控制下所放的,而他却浑然不知。 他更想不到的是,洗练了他身上邪性的并不是萦儿,而是师兄玄澜。子墨没有想过,玄澜与他不同,为何能在三百年之中不老不死,保持容颜不朽? 子墨身上燃灵术的邪性并不是消除,而是渐渐转移到了玄澜的身体里。或者说,是玄澜的魂魄里——在云梦泽一战中,玄澜为了阻止他,已经死在了他的手上。临死前,他将自己身体的鲜血给了子墨,并花费最后的力气将他封禁进了画卷之中! 而燃灵术,却吞噬了子墨的这一部分记忆。 这幅画卷上有封印之咒,一旦合上,就再难打开,彼时的玄澜并不知道这一点。 因心存执念,死后的玄澜并没有去转世轮回,而是化作魂魄,继续守护着那两个他深爱的人——子墨,萦儿。 三百年后,子墨身体里邪性渐除,而玄澜身为魂魄的所谓“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玄澜根本不曾利用萦儿,子墨能每日暂时离开画卷,亦是因为玄澜倾尽自己的力量将它打开了一个缺口。他之所以说出那番话来,正是为了激怒子墨,使他使用最后一次燃灵术,借用幽冥的力量为子墨打破画卷的桎梏,重回人间。 所谓他与子墨命数相连的说法,同样是他为了促使子墨恨他而编造的谎言。 子墨不知道,这最后的一次燃灵术,作为同幽冥众鬼的交换条件的不是他的生命,而是玄澜的魂魄! 玄澜用最后的力量将厉鬼引向了自己,魂飞魄散。 而他,是同样深爱着这个女子的啊…… “子墨?”男子的思绪被这一声呼唤拉回,身旁的女子正看着他,“接下来呢?” “接下来……”他笑了笑,将一盏河灯放入水中,“后来,哥哥为救弟弟而死,那时弟弟才明白哥哥的苦心,他悲痛欲绝,做了许多盏河灯,每天晚上都会同他心爱的女子来放河灯,以此纪念哥哥。每一盏河灯里都不再是恨,而是他对哥哥的愧疚和深深的爱。” 正文 第五章 萦儿的眼里有盈盈波光,她叹息一声,问:“那么他们都爱的那个女子是谁呢?” 他笑了笑,摇摇头,站起身来,吟诵起了那首词。 “曾宴桃源深洞,一曲舞鸾歌凤。长记别伊时,和泪出门相送。” “奇怪,这首词我仿佛曾在哪里听到过,似乎很熟悉,却记不分明了。它叫什么名字呢?” 微凉的风吹在他的脸上,面前女子的眼睛如澄澈的月光,使他有一种恍然隔世的错觉。 “如梦令。” 溪面上波光盈盈,像一个个梦的光影,身边的一切仿佛都褪去了。繁华深处,他似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身着道袍,目光温和似水,静静地含笑看着这里。 他心里一惊,抬眼再看,却什么都没有了。 心底的某处泛起细微的涟漪,他想到很久之前的那个时候,师兄临走以前时那淡然的眼神和微笑,以及更久以前在道观的时候,他们因贪玩而被师父责罚时的样子。 三百年的时光,那么久,却永远也久不过回忆。 玄澜离去之后,子墨的意识渐渐模糊起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冰室之中,怀里雪白的小兽呼吸均匀,身体微微起伏,仿佛坐着世间最美的梦。 他的身畔放着一幅画卷,他打开它,依然熟悉的风景,而溪边却空空荡荡。那画中的人早已在画卷之外,而画外的人,却不知置身何方了。 在意识消失前的一瞬间,子墨用尽所有的灵力保存住了玄澜三魂七魄之中最重要的命魂,又以续命朱笔在溪边绘上了玄澜的画像,将命魂封于其中。他想,如果能找到师父,那么玄澜就可能有救了。 子墨背着画卷,带着萦儿,走遍了世间的许多许多地方。到达,停驻,离去,他们经过了一座又一座城,跨过了一条又一条溪。萦儿总会在日落后将他遗忘,而第二天依然会有再一次的相识,他总是那样微笑地站在她的身边,为她讲述那个关于两兄弟的故事,轻声吟颂一首《如梦令》。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画里画外,到底哪里是梦,哪里是醒? 终于有一天,他们到达了这里——那个和画卷中所绘的一摸一样的地方。小桥,落花,流水,浮灯,一切都是那么相似,却惟独少了溪边的那个人。 在那里,子墨看到了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他跪下,叫了一声师父,那一刹那,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老人住在临溪的一间小屋之中,屋前有一株桃树,有风吹过的时候,桃花会随风飘落至水中,颤颤悠悠随水而下,载沉载浮。 小屋后面,有一方矮矮的坟墓,墓碑上什么字也没有,但子墨已然明白了一切。 ——那副画卷,正是当年师父所绘的。这里是他牵挂的地方,或者,还有他牵挂的人。 师父知道了子墨的来意,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微微叹息,他的心,就那样坠落下去。 “你不开心吗?”桃树下,萦儿轻声问道,她还没有忘记他。但是快了,日头已经西斜,余辉落在溪面上,一片波光。 “没有。”他轻轻摇了摇头,对她笑着,“想知道那个故事的结尾吗?” 她看着他,眼睛澄澈如镜。 “很久很久以后,弟弟终于找到了可以救哥哥的办法。他们的师父告诉他,这世上唯有一种东西可以使哥哥复活,传说中,它是一种荧蓝色的液体,带着奇异的芬芳,难得一现,神秘如梦一般。但是,也仅仅只是传说而已,或许世上根本没有这种东西。”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仍微微笑着,然而声音里那样深深的惆怅和寂寥,似乎冷了一溪春水。 他将画卷打开,平铺于一地落花之中。萦儿蹲下身来,看着画中的人,轻抚着他的脸颊,心里忽然被莫名的悲伤覆盖,不由鼻尖一酸,就要涌出泪来。 画上的人独身而立,衣袂当风,仿佛就要从中走出来一般,画外的女子无语凝眸,此情此情,子墨转过身去,不敢再看。 他闭上双眼,耳边水声淙泠,忽远忽近,仿佛那些无法忘怀的过往。忽然间,有奇异的芬芳萦绕在鼻尖,好似花瓣当风舞动,又好似阳光融融洒落。 他睁开眼,看到面前的女子肩膀微微耸动。两行宛如幽梦一般荧蓝的液体从她的脸颊滑下,滴落在画卷上面。 而画卷上方,溪水之畔,却是一片空白。 蓦然回首,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容颜。年轻的男子背对着夕阳,面上的笑容淡然若水,如梦华绽放。 恍然间,有渺茫的歌声自不远处飘来,熟悉的声音温润如珠玉,宛若烟岚一般缭绕在他的身边—— 曾宴桃源深洞,一曲舞鸾歌凤。长记别伊时,和泪出门相送。 如梦,如梦,残月落花烟重。 -完- 拉萨乱雪 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一) 那年初夏,我独自去了拉萨。 高原反应让我连走路都有些困难,很久后,我终于站在了布达拉宫前。巍峨雄伟的宫殿高耸入云,那样端庄圣洁,让我甚至不敢直视。 曾经有那样一个人,他说他会牵着我的手来到这片离天空最近的土地上;他说他会像一个最虔诚的信徒那样在佛的面前祈祷,只愿我一生幸福安康;他说他愿我们如形影相随,无论我走到哪里,他都会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 我想到曾经的那一天,我接到沈尘的电话。 “小墨,我听说家乡地震了!你怎么样?”他的声音焦急无比。 “有事的话还能和你打电话吗?”我笑。 他舒了口气,电话彼端的他声音轻灵,如同飞在云端:“我好几天都没有看新闻了,竟然现在才知道地震的消息,不过你没事就好。小墨,你知道吗,我看到布达拉宫了!” 正文 第六章 那时候,汶川地震刚刚发生过,我所在的西安也有震感。劫后余生的我惊魂未定,此刻听到他的声音,仿佛那是世间最美的天籁。 如今,时隔三年,那些话言犹在耳,我也终于站在了他曾经站过的这片土地上。每走过一寸,我都会想,当年他的足迹有没有踏过这里;每抬起一次头,我都会想,当年他仰望的角度是否和我一样。 我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那样薄而没有重量,仿佛随时都能被风从地上吹起,飘向湛蓝的苍穹,然后渐渐远去,再也不会归来。 ——就像,那个离我而去的人一样。 八廓街上经幡飘扬,沿街有许多售卖工艺品的店铺,游客往来,熙熙攘攘。然而那些热闹却并不属于我,我背着行囊独自从繁华边缘走过,一步一步。耳边满是迎来送往的声音,恍惚间,我忽然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时何地,仿佛宇宙之大,我只是一个飘荡来去的魂魄罢了。 我没有想到我的脚步会因一个小小的地摊而停驻。 那是一个约摸十八、九岁的黑衣少年,皮肤是高原民族特有的小麦色泽,眼神如冰雪融水一样清亮。他的眸子里闪烁着星光,那一刹那,我竟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仿佛……仿佛看到了那个人。 他的摊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下面铺着一层毡毯,各种工艺品在上边摆放得整整齐齐。我的目光落在了摊子中间的那把银腰刀上,那把刀轻薄小巧,雕工精细,刀鞘上刻着一朵绽放的花。 “这是格桑花。”少年说。 我的心里忽然一阵没来由的酸楚。曾经的曾经,有一个人是那样开心地打电话给我,声音里满是幸福的味道:“小墨,格桑花好漂亮,雪白的一片,如果你看到了一定会很喜欢的。我想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奔跑在格桑花海中……” 电话那端,我笑着答应:“好,以后一定会的。” 然后,说完这句话后,电话两端的我们却都忽然莫名地沉默起来。 以后,谁知道这个以后,会是多久以后啊…… 翻转刀身,我看到刀鞘背面刻着一行藏文。 “这是格桑花的花语——怜取眼前人。”少年以为我不懂藏语,主动为我解释。我冲他笑笑,没有说话,他不知道,我其实曾学了很久的藏语,只为了追寻那个人的足迹。 刀身很轻,拿在手里有些许冰凉,仿佛蕴动着灵气。我问他:“这把刀卖多少钱?” 少年刚想说什么,却忽然看着我的身后,表情瞬间变了。他顾不上多说什么,一把卷起地上的毡毯和上面的东西拔腿就跑,很快就没了踪影。 我转身,看到了一群本地打扮的青年男人。为首的那个年龄稍长,一脸怒容,用藏语骂着:“混蛋,又让那小子跑了!”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也已经转身离开了。我站在那里,望着少年离去的方向,视线的尽头有经幡飘扬,五彩斑斓,仿佛蝶衣在风中舞动。 我展开手,那把小巧的银腰刀静静地躺在我的掌心里,刀鞘上的格桑花在阳光下绽放。 (二) 曲水县在拉萨市西南方向,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 由于在萨拉停留了半天,因此到达曲水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刚一下车,我就看到一辆旧吉普车停在路边。 “小墨!”听到呼唤,我抬起头,看到了车边的人,央金。 央金是我和沈尘曾经的同学,她是个年轻的藏族姑娘,身材高挑,笑容爽朗。我记忆中的她是一头英气勃发的短发,一年没见,竟已经长及肩部,多了几分柔美。 “曲珍阿妈也来了。”她的视线落在我的腿上,而后若无其事地移开。 紧随在她身后从车里出来的是一位老年妇女,她见了我,声音都有些颤抖:“我的孩子,你终于来了……” 那一瞬间,熟悉的声音让我觉得恍然如梦。仿佛触到了心里的某些东西,我的泪又快要留下来,我强忍住,想说些久别重逢的话,却终是微笑着埋怨:“我不是已经打过电话了吗,我自己从拉萨坐车过来,你们不用来接我了。” 央金不由分说将我的行李放进车里,撇撇嘴:“还逞强,这时候已经没有去镇上的班车了,如果我们没来接你,你今晚可要露宿街头了。” 我笑着坐在后座看她发动车子,没有说话。透过车窗,我向车外望去。藏区的天空清朗至极,漫天星斗像盛着波光的湖面,处处都泛着细碎的光芒。空气微凉,我闭上眼贪婪地呼吸着,耳边是汽车引擎的响声和她们的说话声,这些声音如潮水一般荡漾在我的身旁,然后渐渐融进无边的夜色里。 车开得很快,半小时后,我已经坐在曲珍阿妈的家里,捧上了酥油茶。 “哎,都这样晚了,顿珠那孩子还不回来。”曲珍阿妈看了看表,叹气。 “顿珠?”我很惊讶。 曲珍阿妈是一位孤寡老人,她曾经在我的学校做过守门人,为人认真负责、和蔼可亲,因此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阿妈”。那时的我、沈尘和央金三人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又正是爱玩的年纪,因此常常由于晚归而被她抓住,一来二去,就曲珍阿妈熟悉了起来。后来她年纪大了,身体也日渐不佳,就回到家乡曲水县养老。在我的记忆里,她的家里没有任何亲人,更没有“顿珠”这个人。 “顿珠是阿妈一年前收养的一个流浪孩子,他……” 央金的话音还没落,门忽然开了,一个人影推门而入,带进零星寒意。 “真巧,顿珠回来了!” 听到央金的话,我抬头望去,却愣住了。我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巧,眼前看到的人竟然是白天里在拉萨遇到的那个黑衣少年。 顿珠见到我,眼里有片刻的惊讶,随即恢复如常。 “我一天都在镇上的木材厂帮忙。”他向曲珍阿妈解释道,淡淡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我们从西安来的客人,你要叫她小墨姐姐。”曲珍阿妈没有对他所说的话多加思量,笑着向他介绍我。 正文 第七章 “小墨……姐姐。”顿珠沉吟着,忽然笑了起来,对我伸出手,“你好。” 那天晚上,我住在曲珍阿妈的家里。 虽是夏季,藏区的夜晚依旧是有些冷的,连天上的星辰都泛着凉意。我将自己裹在被子里,脑海中纷乱不堪,一丝睡意也没有,索性起身整理行囊,手指却忽然在背包里触到了一个冰冷的硬物。 ——是那把银腰刀。 白天里,我在一堆东西中看中它并不是无缘故无,除了它确实精致以外,还因为刀身上雕刻着的格桑花。 沈尘曾在电话里向我描述过格桑花盛开的样子。他说,夏季是藏区阳光最强烈的时候,也是格桑花怒放的时候,无数的花朵在风里微微摇曳,花瓣在阳光的照耀下几乎成了半透明,薄薄的,满是醉人的桃花色。 在电话的彼端,我心魂俱醉。为这想象中的花海,更为那个咫尺天涯的人。 我又想到那个眼神和沈尘极像的卖刀少年,顿珠。我看得出他对曲珍阿妈极其尊敬,但他白天分明在拉萨,却没有对她说实话,其中一定有着什么原因吧。 我躺在床上,握着那把银腰刀,不知不觉睡去了。 (三) ——如果说,天有高度,你觉得天有多高? ——如果说,地有厚度,你觉得地有多厚? ——如果说,这世间有一个离天最近的地方,你觉得会是哪里呢? “是西藏吧……” 朦胧中,有一个声音在回答。 我看到曾经的自己坐在一株梨树下,梨花纷纷扬扬,如雨般簌簌而下,飘落在我的肩头,那个身穿白色衬衣的男子向我走来,含笑为我拂去衣上落花。 “小墨,以后有机会,我们去西藏吧。我想和你一起去看藏区的星空,一起去看漫山遍野的格桑花,一起去看拉萨乱雪。” 拉萨乱雪,那是沈尘最爱的一首歌。 我听到他轻轻地唱起了这首歌,声音空灵而飘渺,仿佛来自天籁。 “拉萨雪纷乱了几千年,安静堆积到红尘湮灭,手中的香燃得明明暗暗,雪地上的脚印深深浅浅,好像是没有结局的语言。” 没有结局,没有结局,没有结局…… 陡然间,我感觉他就在我的身边,离我不过咫尺远。 我感到莫名的不安。 我看到自己躺在一片废墟里,剧痛过后,接着就是麻木。眼前忽然有光晕闪现,光晕中浮现他的脸,还是那般旧时的模样,眉目间却透着恒久的寂寞。我站起身,想去触摸他的容颜,然而就在手指触碰到他脸颊的一瞬间,跌倒,梦碎。 醒来的时候,我再一次泪流满面。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曲珍阿妈让顿珠带我四处转转。 为了照顾身后的我,他特意走得很慢。这是一个很小的镇子,远离了都市的喧嚣,一切显得明净而安然。正是早晨时分,路上并没有什么行人,天还没有全亮,深蓝中带着微紫,那样空灵的颜色,仿佛透到灵魂深处。 “谢谢你。”晨光熹微中,黑衣的少年如是说,我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那把刀多少钱?我还没有给你呢。”我笑答。 他摇摇头,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再追问下去。我们一路走着,一路无语,气氛却丝毫不显得尴尬,反倒有一种心照不宣的安然。 走到一个岔路口时,他轻声提醒:“左转。” 那是一条小径,两边的草丛上挂着露珠,走到小径尽头的时候,视野开阔起来的一瞬间,我愣住了。 眼前是一片洁白的格桑花海,像一望无垠的雪原。视线的尽头是冉冉升起的红日,阳光落在花海上,如粼粼的波光,极其柔美,又蔚为壮观。最远处,花海边缘,有一间小小的房屋,静谧地伫立在那里。 “你知道吗,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我的记忆里,曾经有个姐姐,她带着我四处流浪,她把讨来的饭给我吃,自己却饿着肚子;她把捡来的棉衣给我穿,自己冷得发抖,却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那时候我虽然还很小,什么也不懂,却知道她是我唯一的依靠和温暖,也是我要倾尽一生去保护的人。” 花海中,顿珠忽然说道。他的眼神清冽,闪烁着碎金般的温暖,仿佛看到了那些刻骨铭心的曾经。 “可是后来,我们分离了。我们被人贩子盯上了,在被拐骗的途中,我们决意逃跑。然而,我逃了出来,她却为了让我能顺利逃出而引开那些人,最终被抓了回去。从那以后,我继续着流浪的生涯,四处寻找,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的眼睛垂下,不再说话。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我这样一个初识的人有这般信任,也不知该怎样安慰他,只能轻声建议:“她长什么模样?或许我们可以通过寻人启事……” “她……”他的眼中浮起一丝苦笑,“我已经不记得她长什么模样了,唯一记得的就是她身上的一个标记。” 我心头一颤,默然无言。 “所幸在流浪的途中,我遇见了沈尘。因为他,我认识了阿妈并被她收养,这才有了一个家。如果一年前我没有遇到他,就没有现在的我。我时常在想,是不是佛祖听到了我的祷告,让他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指引我一生的轨迹。” 面朝东方,他闭上双眼,双手合十举至额上,又收回到胸前,深深地鞠躬下去,而后直起身来。金色的朝阳照亮他的面颊,他的身影定格成一尊雕塑。 “姐姐和沈尘,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可是……” 可是,他们最终却都离开了他。 无穷无尽的悲伤如潮水汹涌而来,我的胸口沉钝地疼痛起来,昨夜那种不安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顿珠沉默了片刻,垂眸叹息:“这里是沈尘以前最喜欢来的地方。”他的声音很低,轻得不惊微尘,落在洁白的格桑花上。 “沈……尘……” 缓慢地,压抑地,这两个字终于从我的喉咙中逸出,那些不愿回首的过往纷至沓来,在晨风中飞散凌乱。 (四) 沈尘曾说过,大学时候的央金像一朵向日葵,热情活泼,朝气蓬勃,而我则像一朵格桑花,柔弱的外表下透着刚强。 正文 第八章 听到他的话,我只是笑。我来自江南,在细雨蒙蒙桃花遍地的江南长大,而央金则是地道的西藏姑娘,生长在雪域高原,如果说谁像格桑花,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那时的我们三人是最好的朋友,维持着小小的圈子和深深的友谊。所谓日久生情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沈尘本就是一个出色的男生,时间久了,我们彼此之间渐生情愫。 而后来,我们也真的在一起了。 我总是认为,友情淡然如水,爱情热烈似火。有时水可以熄灭火,也有时,火可以将水烤干。 很不幸,我们是后者。 央金表面开朗,实际内心也是敏感而脆弱的,对亲情和友情看得很重。她的父母对她极好,她却依旧时常郁郁寡欢。或许是我们真的疏忽了央金的感受,三人的小小圈子因为我和沈尘情侣关系的确立而渐渐疏离。很长的一段时间中,央金都是避着我们的,即使偶尔撞见,也只是相互点头微笑而已。我很难过,很内疚,想挽回,却无能为力。 ——直到后来的那一天。 “小墨,拉萨下雪了,雪花被风吹舞着,纷乱,却很美,以后我们……” 记忆里,这句话时常萦绕耳畔,化作我无法摆脱的梦魇。 毕业后,央金回到了她的家乡,拉萨,沈尘也一同前去支教。我想随同他们一起去,可是父母怕我受苦,无论如何都不同意。那段时间,我的身体很不好,时常在医院里挂着点滴,躺在病床上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发呆,一发呆就是很久。 我们会时常打电话,我很羡慕他可以去自己喜欢的地方,做喜欢的事。电话那端,他笑得很无奈:“只是,我没有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的心里微微一痛,说:“以后会有机会的。” 以后会有机会的。这句话我不知对他说了多少次,可是其实我们两个都明白,这个“以后”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轨迹,他的灵魂属于那片他向往已久的净土,属于那些求知若渴的孩子们。 后来,我学会了藏语,也说服了父母。我还记得我在电话里第一次用藏语说对他说“你好”时,他声音中的惊喜即使身在千里之外的我都能感觉得到。 然而,在我终于鼓起勇气想去找他的时候,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盼望,都在接到那个电话的刹那戛然而止。 如果说,在这之前,我的天空是灰暗的,那么在这之后,便彻底是一片漆黑。 我喜欢看小说,也写过小说,笔下的故事常常以悲剧结尾。我常常会写道:情深缘浅。而沈尘看了,总会笑着说,既然情深,何叹缘浅? 他相信缘分,却更相信人为。然而这一次,谁都无能为力。 他说,他会带我去看拉萨的雪,他说那里的雪比别处的都干净,那样纯粹的白,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色彩。那年冬天的西安没有下雪,他的笑容却永远定格在了那一片纯白中。 噩耗传来后,我刚刚有所好转的身体则再次垮塌,直到第二年春天才有了起色。桃花还没有开的时候,我就已经一遍遍地整理行囊;荷花初绽的时候,我踏上了去往拉萨的路。 我没有选择飞机,而是火车。沈尘很喜欢作家三毛,三毛极爱坐火车,她的洒脱不羁让他心驰神往,她让他知道了有一种生活态度叫做流浪。也是她让他下定决心流浪天际,将自己的心放逐到那片离天最近的地方。 他的决绝和洒脱我做不到,我所能够做的,唯有追逐着他的脚步。 (五) 人们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分明对那个男子日夜思念,却极少梦见过他。我曾听别人说过,梦到一个人,是因为那个人想见你。现在的我已经不是曾经的我了,梦不到他,是因为他不想见我吗? 我不敢去猜想。 然而奇怪的是,来到拉萨之后,我几乎每晚都会梦到沈尘。有时他离我很近,有时又离我很远,但不管我如何努力,那个身影都始终像一团轻烟一般,模糊而朦胧。 那一晚,我又梦到了他。 梦里的他开着一辆吉普车,行驶在薄有积雪的道路上。天空中雪花飘落,如漫天柳絮纷飞,他坐在车里,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打电话。 “小墨,拉萨下雪了,雪花被风吹舞着,纷乱,却很美,以后我们……” 他的话没有说完,戛然而止。我听到刺耳的刹车声,那是轮胎在冰面上打滑的声响,尖锐如剑,瞬时刺进了我的心里。我的泪水汹涌而出,我一遍遍地喊着他的名字,然而电话那端却再也没有了声响。 我的世界里唯一的灯火,灭了。 沈尘离开在那个飘雪的冬天,他没有料到荒无人烟的道路上会忽然出现一个人,正在打电话的他立刻反应过来,踩下了刹车,车身在湿滑的道路上转了个弯,跌落进旁边的山谷里,再也没有出来。 这些,是央金后来告诉我的。 深沉的悲痛和内疚将我淹没,在许多个无眠的夜里,那些灰暗的记忆将我压得几近窒息。我时常在想,如果那时我不给他打电话,那么他就会专心开车,这场惨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了吧? 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已成现实,没有假设。在现实里,我刻意地去避开这些往事,然而在梦中,它们却如绵延的潮水一般纷至沓来,将我淹没。 须臾间,物换星移,梦里的情景忽然变了。 我看到了沈尘。他安静地坐着,手里拿着一把银腰刀,正小心翼翼地在刀鞘上雕刻着花纹。他额前的碎发散落眉间,遮住了他的眼睛。梦里的我竟能意识到自己身处梦境之中,我屏住呼吸,怕发出丝毫的声音惊扰到他,轻轻地走过去。 近了,近了…… 刀上的图案只雕刻了一半,隐约看得出是一朵格桑花的轮廓。我的心里忽然浮上了难言的悲伤,泪水自脸颊缓缓滑落。 正在垂眸雕刻的人抬起了头,那一刻,我看清了他的脸—— 竟是顿珠。 正文 第九章 我一惊,顿时惊醒。 眼前是一双幽深的眸子,仿佛最深沉的夜,却又透着清冷的锐意,仿佛能看透人的灵魂。那一刹那,我一个恍惚,竟觉得眼前的人就是沈尘。我的视线朦胧起来,看着那双眼睛,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 “不要睡在这里,很冷。”他出声了,是顿珠。 一阵晚风吹来,夹杂着零星寒意,我彻底清醒过来,脸骤然红了。我这才想发现自己原本是坐在院中的台阶上看星星,看着看着竟不知何时睡着了,手中还握着那把银腰刀。 我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是凌晨两点。 顿珠在我身旁坐下:“你很喜欢这把刀?” 我点了点头,不知该说些什么,对于这把刀,我有一种油然而生的亲切感,或许是因为刀鞘上的那朵格桑花吧。那些洁白的花,就像那个已经逝去的人一样,深深地印刻在我的心里,永远无法抹去。 “那把腰刀上的图案,是你雕刻的?”我想到梦里的情景,问他。 他点了点头,我的心里浮上一丝失望,更多的却是释然。 “那天你分明在拉萨,却……”我顿了顿,没有把话说完。 “却骗了阿妈?”他笑了笑,接口,我没有想到他会这样直白,愣住了,他却继续说道, “我开始是在木材厂里工作的,可是工资太低,索性就去拉萨卖些工艺品。你也看到了,那些原先就在那里开店的人不允许外人去抢生意,他们人多势众,所以我只能躲着他们。也正是因为这个,我没有告诉阿妈,怕她担心。我只是想让阿妈过得好些,仅此而已。” “你的家里……再没有别的亲人了?”我犹豫了许久,终究还是问出了口。 顿珠的眼睛暗了下去,像暗夜里的星辰沉入了海底,他摇了摇头。 我有些后悔,不该问他这个问题,不该让他想起那些不堪的回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的时候,我总会莫名地感到亲切,尤其是他的眼睛,我似乎能在其中看到沈尘的倒影。 一阵风吹来,吹散了我的回忆。我意识到自己不该多想,暗自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因为坐得久了,腿脚有些麻木,我在起身的一瞬间双腿一软,就要倒下去。 千钧一发的时候,顿珠扶住了我。 那是我第一次这样近地看到他的眼睛,微弱的天光下,我看到他的眼睛闪亮如月下的湖泊,清亮如斯,然而在那湖泊最底处,却似乎隐藏着更深的东西。 那是什么呢? 我挣脱了他的手,低声说了声谢谢,然后转身走开,然而,不小心一个踉跄,竟又摔倒在了地上。 那一瞬间,我听到了金属的脆响。 “我自己能起来。”我阻止了想要过来的顿珠,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逃也似地离去。 我听到在我的身后,一声叹息幽幽而落,散入夜晚的风里。 (六) 夜晚星辰璀璨,星光投过纱窗落进屋里,一片淡淡的微白。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索性又起身坐在床上,看着星空。我抱着双腿屈膝而坐,手下,一片冰凉。 我又想起沈尘留给我的那最后一句话。 “小墨,拉萨下雪了,雪花被风吹舞着,纷乱,却很美,以后我们……” 他的话没有说完,我想,他没说完的那最后半句,应该是“以后我们去看拉萨乱雪”吧。 我曾经是那样向往拉萨的雪景,我将《拉萨乱雪》这首歌听了无数遍,直到那由一字一句拼成的轮廓在脑海中渐渐成形。可是,由于身体原因,我来到拉萨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下雪的时节。 我想了许多的旧事,直到精疲力尽再次睡去。不知过了多久,朦朦胧胧中,我听到了屋外传来窃窃的说话声,初时我还以为是在梦境,定耳细听才发觉是现实。 那是顿珠的声音。 “……身体很不好,病情又加重了……” 他的声音很小,我只听到断断续续的词句,我透过窗户的缝隙向外看去,晨光熹微中,他独自立着,在打电话。 “可是……”他似乎很犹豫。 他后来再说些什么,我都没有听清,只有两个字,隔着朦胧的雾气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沈尘。 是的,我听到了,是他的名字,那个我曾千万次在梦中呼唤的名字! 我的心剧烈地颤抖起来,仿佛有千百只战鼓在擂响。 片刻的沉默后,我听到顿珠低声应了声“好”。 吃过早饭,顿珠说有些事情,向曲珍阿妈和我告别离开了。他神色如常,甚至还微笑着,然而越是这样,我的心里就越觉得隐隐不安。 在他离开后不久,我也跟了出去。 我身体不好,原本不能长时间快速步行,但此时的我完全无法顾及这些,咬牙坚持,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怕跟丢了,又怕被发现。所幸他似乎很心急,行色匆匆,没有留意到身后不远处的我。 路越走越窄,越走越偏,四周已经几乎荒无人烟,却有越来越多的洁白映入视野。是的,我想起来了,这是那天顿珠带我来过的地方,那片格桑花海。 我看到了天际的那个黑点,那是一座低矮的房屋,我曾经看到过的。它坐落在一片洁白之中,让我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感动。 顿珠走了进去。 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一步步地走近,心跳就越发快起来。那种奇异而又熟悉的感觉再次浮现,仿佛是多年前和沈尘牵手的一瞬间,又似乎像昨天夜里凝视着顿珠的双眼。 我的腿隐隐作痛,我忽然感到害怕起来,有一个刹那,我甚至想要逃离。 可是,我仍是坚持着,屏住呼吸,走到了门前。 我没有想到,那扇门会在下一个瞬间忽然打开。 我更没有想到,那个瞬间里,我的心情竟然如此平静。 无数个不眠之夜,空忆往昔,欲语泪先流;无数次午夜梦回,残月寂雨,无处话凄凉。我一直不愿接受他已经不在人世的这个消息,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与他的重逢,在那些亦真亦幻的情景中,我或是泪流满面,或是无声微笑,却惟独没有现在这样的平静。 正文 第十章 ——平静得像是在梦里。 在我的对面,屋子正中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男子。 那样苍白的容颜,那样安静的画面。他悄然坐在那里,晨曦从一旁的窗格中投入,落在他的侧脸上,仿佛安静了整个夏天。 我的喉头哽咽着,说不出一个字来,本能地缓缓向他伸出手去。 然而,我忽然看到,面前的人的眼中竟没有一丝波澜。 他的睫毛纤长,像蝴蝶的羽翼般微微颤抖着,在脸颊上透出小小的阴影。睫毛下的眼睛如幽深的夜空,却缺少了星光的点缀。 ——他的眼睛,是空洞而没有焦点的。 我伸出去的手,就这样停顿在了半空中。 顿珠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然走了出去,不大的房屋中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不远不近,我们就这样对面立着,谁也没有说话。 “顿珠说今天将有客人来,我没有想到会是你。” 终于,他开了口,打破了沉默。 没有客套,没有寒暄,如此简单淡然,仿佛甘冽的泉水,淙淙泠泠地响起在耳边。那一瞬间,我有一种恍然如梦的错觉,仿佛时光陡然倒流,然而,此刻的我和他,却已经不再是从前。 原来,顿珠早上故意所表现出的反常,就是为了引我来这里。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呢?怕我知道后,不敢来吗? 我,或许真的不敢来啊…… 面对着眼前的人,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夺路而逃。慌忙中,我没有注意到那个门槛。 倒地的一刹那,我的裤子被门边尖利的钉子勾到,伴随着刺耳的裂帛声,之后,是金属与地面碰触的脆响。 我的右侧裤腿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裂口下,依稀看得见金属的冷光。 那是我的小腿。 ——或者说,我的,假肢。 一年前的那个中午,阳光明媚,却是我永远无法摆脱的黑暗。 那个时候,沈尘刚刚去往拉萨,我在西安附近秦岭山中的一所希望小学里支教,做孩子们的语文老师,兼教自然课。在我看来,虽然不能与他同去,但是在同样的天空下和他做着同样的事,就会离他更近一些。 灾难来临的时候,我正在给孩子们上自然课。那一堂课的内容,是认识各种花朵。 在介绍了各种常见的花朵后,我告诉孩子们,在遥远的雪域高原,离天最近的地方,那里的土地上盛开着一种世间最纯净的花,它的名字,叫做格桑。 这所希望小学,其实只是一间破旧的泥坯房,学生也只有几个。我不知道孩子们是否听懂了,然而,看着他们明亮的眼神和向往的神色,我觉得已经足够。 “格桑花是拉萨的市花,看起来柔弱,却是坚强的象征,格桑在藏语里是幸福的意思,所以格桑花也叫幸福花。” 平日里班上最调皮的一个小男孩竟出奇地安静,仰起红扑扑的小脸问我:“老师,你以后可以带我们去看幸福花吗?” 我一愣,旋即微笑,准备回答。 然而,一个“好”字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就被突如其来的灾难震得粉碎。 刹那间,地动山摇,山河崩塌。 教室早已破碎不堪,骤然轰塌。我来不及多想,本能地将仅有的几个学生护在身下。然而,仍是晚了一步。 房梁塌了下来,砸在了我的腿上,和那个小男孩的身上。 我捂住学生们的眼睛,让他们不要看。那个孩子的身下开出大朵大朵血色的花——那是以生命为养分的花。 他说,老师:“我好疼,我好困。” 我喊着他的名字,让他坚持住,不要睡,然而他的眼睛终究缓缓迷离起来。孩子的声音细如游丝,说出了最后一句话:“老师,你以后可以带我去看幸福花吗?” 我看着他,郑重点头:“好。” 孩子欣慰地笑了,仿佛一朵绝美的花,瞬间绽开了,又瞬间枯萎。他或许还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仿佛只是一句短短的承诺就已经足够。 他的眼睛缓缓闭上,再也没有睁开。 三天后,我们被救灾队从废墟中救出。除了那个孩子,别的学生除去身体虚弱些外都没有大碍,我的右腿却因被压时间太久而导致下肢坏死,最终截肢。 沈尘坐在火车上的时候,我正被埋在废墟里;他到达拉萨的时候,我正在进行截肢手术;他打电话问我有没有事、告诉我他看到布达拉宫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我的右腿。 然而,我不想让他担心,没有告诉他。我咬牙坚持着,用最轻快的声音回答他:“有事的话还能和你打电话吗?”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痛苦使我几近崩溃。 他说格桑花很美,说想和我携手在花海中奔跑,而那时的我正在经历着幻肢痛。有生以来,我第一次知道“幻肢痛”这个词——分明已经失去了右腿,却感到右腿疼痛无比,无法缓解,只能用拳头一下下捶打着墙壁,直到痛苦到极致,直到失去知觉。 而这一切,他都不知道。 (七) 后来的情形,我已经记不分明了。 我只记得那时的自己几乎是逃也似地跑了出去,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我就那样一刻不停地奔跑着,直到精疲力尽,倒在了花海中。 醒来的时候,是在曲珍阿妈的家里。央金和顿珠坐在我的身边,看着他们眼中的红血丝,我明白,他们定是一夜未眠。 我坐起身环顾四周,却没有看到那个身影。 “你去哪里了?今天早上顿珠打电话说有急事,谁知道刚一过来就看到你这样了!”央金见我醒了,扶起我,递给我一杯水,“幸好阿妈去探亲了,现在还没回来,否则她看到你这副样子,一定会担心死的。” 她依旧是那样心直口快,话语快如连珠炮一般,丝毫不给我插话的时间。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个我们三人并肩与共的时候。那时我与央金是室友,我生性懒散,有时会因为贪睡而不去上早上的第一节课,央金总会这样将我吵醒,硬拉着我去上课。想到以前,我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意,想笑,泪却涌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