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她想弹钢琴, 手却够不着琴键。 当她的手好容易能够到琴键, 她的脚却够不着地面。 当她的手终于能够到琴键, 脚也够到了地面, 那架老钢琴她却不再想弹。 ——谢尔·希尔弗斯坦《音乐生涯》      一、      十三岁那年,陈黎黎上初中,从小县城搬到了省城。省城很大,每天骑车到学校要花费四十分钟的时间;学校很好,食堂供应着丰盛餐食,荤素搭配的盒饭好像大商场橱窗里人体模特展示的服装,怎么看都诱人。但她只吃食堂的素馅大包子,一元钱三个,外加一碗五角钱的小米粥,一个人坐在喧闹的食堂里,捧着手抄的英语短语本子,边看边吃。   陈黎黎书本从不离手,即使是在食堂走个来回的工夫,也要揣着各式各样的笔记,边走边看。同学们知道她的习惯,平日走路的时候都多加留意避开,直到那场意外事故的发生。   这天,陈黎黎嘴里咬着装包子的塑料袋,一手端粥,一手拿书,扑面迎来一阵肉香,事故便发生了。一位冒失鬼结结实实地跟她撞了个满怀,小米粥脱手而出,瓷碗在水泥地上砸了个粉碎,她一惊,塑料袋从齿间滑落,三个包子噼里啪啦地叠在地上。   对方也不好过,一手盒饭倾在地上,两块菠萝古老肉骨碌碌地滚到陈黎黎脚边,她吸吸鼻子,咽下一口口水,抬头望去,瞥到了肇事者满怀歉意的脸:   对不起。我再赔你一份好吗?   那位冒失鬼名叫董轩,是坐在她前面的同班同学,平时里她对他最熟悉的印象就是,漆黑的短发和雪白的脖颈。他有点偏胖,个子跟她差不多高,皮肤很白,脸上覆盖了一层雪白的细细绒毛,看见她,脸上泛起了红晕,有点青涩的,像未成熟的水蜜桃。   那天,她吃到了食堂最丰盛的盒饭组合,连一片菜叶,一粒饭粒都没剩下。   那天之后,下课时分,董轩偶尔会回过头来跟她聊天,从平面几何到窗外电线杆的角度,从勾股定理到天空云的形状,从直流电到教导主任的发型,从元素周期表到学校花园里的狗尾巴草,天南海北,随意畅谈。董轩的成绩始终在班上徘徊于前三之内,而她如此努力用功,也不过勉强进得了前十名。不过她时常心里为自己打气:他们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只要努力,总还追赶的上。   至少,还在同一个世界。   一天放学时间,暴雨倾盆,她看着窗外的大雨发愣,摸摸书包,里面除了沉重的书本外,什么都容纳不下。   董轩收拾好东西,转过头来问道:带雨衣了吗?   没。她索性放下书包,低声说道,我等雨停。”   他望着她笑了,脸上浮现两只小小的梨涡:我送你吧。      二、      这天,她知道了两件她从前不知道的事情。一是董轩家原来距她住的地方很近,开车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二是认识了一个标识,黑色圆圈里四等分,对角的格子分成蓝色和白色,黑圈上的英文是“BMW”。   她回了家,走上阁楼,在狭小的窗子里对他挥手作别,雨中的他,笑容干净明媚。在司机的催促下,他钻进车里,隔着车窗对她招手,而那车利落地拐了个弯,便迅速地消失在她视野里了。   她对着远去的车影拼命地笑,好像矗立在温室外面的小向日葵,迎着阳光努力生长,只愿温室里面的人有所感应。她不知那小小的笑容,能不能穿过肮脏的玻璃窗,跨越万水千山的遥远距离,准确地传达给他。   那时的她便在想,他和她的距离,不过是前三名和前十名的差别,只要她努力,他们始终在同一个世界,十年,她或许只需要奋斗十年,便可以站在一样的高度,像电视里那样,和他在街头的咖啡馆里一起喝咖啡。   上天好像听到了她的祈祷,从那以后,董轩开始骑一台崭新的自行车,每天早上经过她家门口就使劲按铃,她拎起书包,飞也似的跑下去。从此上学,放学,一路同行。   而他们除了结伴而行,再没有别的故事。她时常在心里猜测:他或许是喜欢她的吧?   中考结束,她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寄宿学校,而董轩,考上了本地最好的高中,却距离她的学校,很远很远。   陈黎黎的高中生涯很辛苦,辗转于几个校区学习课程,寝室熄灯后,她便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憋闷的空气让她头昏脑胀,看着看着,眼睛渐渐模糊,泪水打湿了笔记本,她在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暗夜里,伴随着微弱的啜泣声,一起,一伏。   三年高中生涯带给她的,一是喝咖啡提神的习惯,二是,省城国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这几年里,她总会设想,在这个城市的某处,会以怎样的方式与董轩重逢,有时行走在街道上,会不自觉地联想,脚下的路,会不会也曾经在他脚下延伸,他会不会也如自己一样,行走在这个城市的某处,想象与她重叠的脚步。   自上大学那天起,她就开始期待,在这座一流学府里,再遇到他,食堂也好,图书馆也好,自习室也好,她只想追上那身影,对他说一句:你看,我也来这里了哦。   那天和同学走在学校的花园里,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过,那分明是她注视了三年的背影,不顾身边朋友的惊呼,她端着饭盒便跑了过去,用力拍打了那人的后背,气喘吁吁道:   你也在这里吗? 正文 第二章      三、      那真是陈黎黎有生以来最丢脸的事情。那转过头来的男生,拥有一张她陌生的脸,陈黎黎羞愧得无地自容,扔下一句“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就逃之夭夭,慌张之中,连饭盒盖都甩了出去,她只顾跑,头也不敢回。   没想到一个月后,在学院的文学社里,她又见到了那熟悉的背影,他转过头来望着她,脸上的笑容有些意味深长:你喜欢张爱玲,对吗?   她脸红地垂下头,手中的书绞成一卷,却听到对方语气开朗地说道:其实我也很喜欢张爱玲呢。   那人便是梁昊,文学社社长。后来他跟她说,她那次人生中唯一的一次意外事件错的实在值得,最初被喊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哪个文艺女青年搭讪他用的伎俩,原来是口不择言的认错人。   其实陈黎黎真是个感情迟钝的人,梁昊不愠不火地追了她两年,大三的下学期,两个人的拉锯战总算到了尽头,她成了梁昊名正言顺的女朋友。   梁昊时常开玩笑地说:你不会把我当做替身吧?她嘴上说当然不会,却在心里,仔细地搜索这个问题的答案。   其实她自己也没有答案。她平日里不会想起董轩,不会想起过去的时光,只是有时,在梦里,会梦到董轩清晰的眉眼,和微笑时嘴边的梨涡。每次在梦里她都紧紧地抓住他问:你在哪里?现在过得怎样?董轩在梦里的回答她都拼命刻在脑海里,可每次当她醒来的时候,却像海浪拥抱过的沙滩,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她想她心似乎变成了一只瓷器,平日里完好无损,而只有在梦中,她才发觉那遗憾的缺口,所以才会在每个苍白梦醒的清晨,捂着胸口低低哭泣。   悲伤从心中缺失的那一角泄漏出来,决堤的洪水般源源不断。   还好有梁昊在身边,他会帮她打好食堂的饭菜,给她买热腾腾刚出锅的豆浆,难得的闲暇之中,他陪她去附近的小影院看最新的电影。累到无法坚持的时候,他沉默地坐在她身边,温暖的手掌握住她冰冷的小手,为他们未来的日子勾画蓝图:我会努力赚钱,买房子,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在你身边。   再苦再累的日子里,他都在她身边。   大四的时候,课程少,她从宿舍搬了出去,一个人打了两份工,学校里,渐渐再也看不见她忙碌专注的身影。   她放弃了考研,毕业之后,在梁昊就职的时尚类周报报社找到了一份编辑记者的工作,梁昊此时已经升到了首席编辑的位置,而她,还要从见习记者做起。   陈黎黎很努力,一周被分成均匀的时间块:采访、写稿、改稿、编版、校对,每当报纸下版的前一天,她一定会跟到最后,回家的时刻必然都是凌晨以后。   这天她一身疲倦地回到家,开门,开灯,满室光华。她脱了鞋依靠在墙边,墙上的钟,时针指在“2”的位置,屋子里的母亲咳嗽了一声,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声音沙哑:黎黎吗?才回来?   她嗯了一声,洗漱睡觉。一夜无梦。      四、      转眼间到了报社社庆的日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也来到了报社,陈黎黎作为实习生忙前忙后端茶倒水,她一直跟随的老编辑程芳拉她到身边低语道:看到了吗?那些董事们个个都是公司的老板,喏,其中那个装扮最儒雅的,是我们报纸广告公司老总,林嘉陵,财大气粗,跟老婆目前在分居中呢……   不愧是娱乐版的当家花旦,八卦的本事果然过硬。她侧耳倾听,听程芳一个个讲解这些董事们的八卦秘闻,讲了一圈,又转回到最英俊多金的林嘉陵身上来:他是董事们中最年轻的,四十出头,据说有地下情妇,年轻得很,每天开着跑车去献殷勤,不知是哪个幸运的小狐狸精……   陈黎黎看着程芳咬牙切齿的模样,恨不得变成那个“幸运的小狐狸精”。   她望过去,看到林嘉陵西服笔挺地站在水吧间,侧脸棱角分明,专注看着什么东西时的眼神,似乎有火光在深黑的眸中跳动,嘴角总是藏着一丝柔和的弧度。她在想,他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优雅温柔的美男子。   其实即使现在的年纪,他也不能被称为苍老,41岁,正好是一个男人最好最美的黄金时期。可是41岁对于女人而言是什么呢?瓶里枯萎的花朵,吹弹可破的肌肤爬上沧桑的藤蔓,原本明眸善睐的星眸在也看不清楚,变得如脏水沟般混沌污浊。   仿佛感受到她的目光,他转过头来,正对上她的视线,看着她,便微笑了。   她懊恼地别过头,攥紧了拳头,大步走开。   社庆上表演精彩,最后的聚餐活动免不了要推杯换盏一番,梁昊挨桌跟领导喝酒,喝到最后整个人几乎都爬不起来,陈黎黎滴酒未沾,搀扶着他到大堂里休息,他迷迷糊糊地抱住她大哭起来:黎黎,黎黎,为了你,我会努力,我要在这世上立足脚跟,我要把你藏在身后,尽我全力给你最好的生活……   她眼里慢慢就有了泪水。酒会上,梁昊一直在为她挡酒,结果自己喝成这副模样。他的身体微微抽搐着,哭完了,整个人倒在沙发上沉沉睡去,她把外衣盖在他身上,转过身,发觉有人站在自己面前。   林嘉陵微微带着点酒气,西装一丝不乱,双手插在西裤兜里,晶亮的眼睛望着她:   你男朋友待你不错。   她冷笑一声,站起身来直视着他的眼睛:确实如此。比起某些人来……好很多。   他的微笑毫无瑕疵,儒雅的气息没有半分慌乱:一会董事会要去KTV,会找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陪同,我希望你不要去,早点回家。   陈黎黎不屑地笑:跟领导多联络联络感情,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仍是微笑,也不再劝慰,只是那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五、      后续发展果然跟林嘉陵说的一样,酒会之后,董事会领导们去KTV唱歌,主编钦点了几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陪同,陈黎黎就在其中。 正文 第三章   程芳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抹好了唇彩,回过头看了一眼正在洗手的陈黎黎,露出别有深意的笑容:别说我没提醒你。要给领导留下好印象,转正的事情,自然好说。   她不语,进了喧闹宽敞的KTV包房,满脸油光的肥胖男人深情款款地对着一个女孩唱情歌,主编跟几个女孩子跳舞,董事们兴高采烈地喝酒玩游戏,娇嗔声大笑声混成一处,穿过这片片纷扰,林嘉陵坐在豪华包房的吧台边,手边一盏香茶热气袅袅,那样安静的侧脸,让她一眼看见,心情就顿时平静下来。   或许因为是同类的关系,无论身边有多少人,她总能第一眼发觉他。   林嘉陵抬起头看到她,脸部的线条便柔和起来,他指着身边的座位,对她微笑。   不等她走过去,程芳已经先她一步坐在他身边,借着酒力攀着他的胳膊,巧笑倩兮的样子让她不禁竖起寒毛。程芳娇滴滴地拿来麦克风:林总跟我唱一首歌好嘛?广岛之恋好不好?   林嘉陵仍是绅士地笑笑:不,我想点一首《小芳》。   程芳学着小女孩的姿态娇笑起来:人家也叫小芳哎!唱啦唱啦我最喜欢听了!   陈黎黎不悦地蹙眉,有点气恼地坐在沙发上,一股恶心从心底升起来,身边的中年男子马上贴靠过来: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她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答的,只记得马克杯里澄黄的酒液,被她一杯杯地干到肚子里,旁边人开怀地大笑,粘腻的胳膊搂上了她的肩膀。   肩上的重量忽然减轻,她看到林嘉陵一脸阴沉地拨开那人的咸猪手,紧紧抓住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地把她拉了出去。   她扶着墙壁呕吐,他在她身边,温暖的手掌轻轻拍打着她,这感觉让她想起小时候母亲温柔的抚摸里,那让她无比留恋的温度。   她蹲了下去,抱住自己的膝盖,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林嘉陵沉默地抱住她的肩膀,她在他怀里大声哭号:你这个混蛋!为什么这么晚才出现……   他轻拍着她的后背:对不起,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六、      她在温暖的被窝里醒来,阳光从纱制窗帘倾泻进来,照在她的脸上,她眯起眼睛起床,赤裸的双脚踏进温暖的拖鞋,一阵敲门声响起:   黎黎。醒了吗?   她睁开眼睛,头发蓬乱地去开房门,林嘉陵带着笑意的脸映入眼帘:我买了早餐,豆浆和小笼包,你去洗漱然后来吃,晚了可就没有了。   她整理好后坐在酒店套房的客厅里,四处打量一圈:你就住这里?   他点头:地点方便,又有人打扫,环境也优雅。   她蹙眉:没有哪里比家里舒服的。   他愣了一下,又微笑了,手带着点犹豫地探过来,指尖距离她头顶两厘米的时候滞在了半空中,她踌躇了一下,把头向他伸过去,那手指正好抵上她的头发,他笑意更深,温柔地拍拍她的头,眼眶便有些湿润了。   这天,几乎是到了中午的时间,陈黎黎才来上班,编辑部的同事们一个个窃窃私语,在看到她之后,马上四下散开,跟她热情地打招呼,而在继续埋头做事的空隙,不时地从电脑屏幕后面抬起头来偷偷瞄她的脸。   在洗手间里,两个女子围在水池边窃窃私语:昨晚陈黎黎喝醉了,林总一直在安慰她,今天早上有人看到他们从酒店走出来呢……   哎呀哎呀,看不出来那小丫头竟然是这样的狐狸精!   厕所的门被彭一声地踢开了,陈黎黎脸色阴沉地走出来,那两人脸上一惊,忙低着头走出去,她们刚刚出了洗手间,就听见洗手液瓶子碎裂在瓷砖上的声音。      七、      梁昊连着三天没来上班,主编说,他请了年假,要休养一阵子。   陈黎黎心里焦急不已,这几天来,梁昊没有跟她联系,她拨他的电话,永远是关机状态。难道是他听说了什么闲言闲语不成?陈黎黎心里气了起来,如果是这个原因,他一句话都不问,也不听她的解释就判了她死刑,那等他明白之后,她一定要好好收拾他。   得要他好好哄她几天,才能原谅他。至少,也要买了最爱的蛋挞给她赔罪才行。   七天之后,梁昊出现在她面前,神情平淡地对她说:我们分手吧。   她愕然,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为什么?   他淡淡地道:没什么理由,只是觉得不合适,希望你能找到更适合的男朋友。   陈黎黎心底憋着一股气。他竟然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他竟然不信她,他竟然……   那就分手吧。她负气瞪着他,在等他说最后挽回的话语。   可他什么也没有说,转过身,骑上自己那台破旧的电动车,走了。   陈黎黎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对方的身影消失在路口的拐弯处,等她发觉的时候,泪水已经磅礴了满脸。   那天晚上,她又梦到了董轩,雪白的衬衣干净的笑容,还是那副稚嫩青涩的表情,他对她微笑,露出两只小小的梨涡:最近好吗?我很想你。   梦中的她像个孩子一般地大哭起来,醒来的时候,泪水湿透了枕巾。   她的心好像被什么取走了一角似的,那凭空生出的疼痛,让她久久不能平复。      八、      陈黎黎辞掉了报社的工作,在林嘉陵的广告公司里做杂活,又搬了新家,是一套三室两厅的公寓,妈妈很开心,不时地摸着崭新的家具喃喃自语着自己才能听懂的话。   她对妈妈说,这房子是她分期付款买下来的,可实际上,它是林嘉陵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其实,也不止是送给她的。   不要再住酒店了。跟我回家去住。陈黎黎去酒店套房找他,看着他吃着外送盒饭,说道。   你妈不会让我回家的。林嘉陵放下筷子,叹息一声:我对不起你们母女。   她看着他鬓角几根白发,犹犹豫豫地开了口:   爸……   林嘉陵眼中有闪耀的泪光,有点激动地握住她的手:以前我亏欠你们的,请让我慢慢偿还。 正文 第四章   林嘉陵是她的亲生父亲。二十多年前,他才十八岁,下乡的时候结识了同样十八岁的母亲,他们相爱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回了城便没了消息,母亲生下她,从小便对她说:你没有爸爸。你爸爸死了。   她在隐约中知道爸爸还在的。   她随母姓,母亲一直恨着父亲。她们母女在乡下受尽白眼,后来母亲省吃俭用,拼命做钟点工赚钱供她上学,当她终于考上了大学,母亲却病倒了。   母亲有严重的关节炎和青光眼,青光眼让她失去光明,四肢关节也变形了,连行走的力气都没有。大三那年,陈黎黎东奔西走四处借钱为母亲做手术,手术很成功,母亲的腿脚虽仍然不便,却总算能自己行走。陈黎黎开始疯狂打工赚钱还债,她甚至放弃了考研,迫不及待地找了一份工作。   上班第一天,她在走廊里遇见了林嘉陵。他看到她时愣住了,一个月之后,他找到她,说:我是你父亲。   陈黎黎面前堆积着一厚摞资料,从她出生到上学到工作,事无巨细调查得清清楚楚,林嘉陵又拿出一张照片,是他和母亲的合影,照片上的母亲跟陈黎黎出奇地相似,只是除了那双眼睛,她看着林嘉陵眼中跳跃的光芒,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认定她是他的女儿。   他们两个,拥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睛。      九、      陈黎黎孤苦拼搏了那么多年,直到遇见父亲,人生才终于不那么苦楚起来。   她找了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给母亲做了眼睛手术,母亲的视力虽然没有完全恢复,却能够看见她模糊的身影了。她对母亲说自己找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老板待她非常好,愿意借钱给她母亲治病。母亲不疑有他,感动得握紧她的手,要她好好工作来报答。   只是母亲不明白,在当今这世上,最体恤下属的老板,只有老爸。   原先那些捕风捉影的谣言不攻自破,旧日的同事每每看到她都满脸堆笑,大老远跟她打招呼。陈黎黎总会暗暗地想,梁昊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一定会第一时间找到她,跟她坦白错误,求她原谅。   不能那么容易原谅他。她在心里这样反复地嘀咕道。   可是梁昊却从报社辞了职,去了另一个城市,那城市在很远的南方,即使连越冬的候鸟,也飞不了那么远的距离。   她心底的空隙越生越大,她几乎每周都会梦到董轩,梦里那个穿着白衬衫在操场上奔跑的男孩,她在他身后气喘吁吁地追赶他,他转过头冲着她笑:黎黎,没关系,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她看着那张分明属于梁昊的脸,忙伸手抓住了他的衣摆,视线一阵摇晃,猛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手里紧紧攥着的,不过是被自己汗水浸透的,毛毯一角。   他说过会一直守着她的,母亲生病的时候帮忙照顾,筹钱做手术的时候张罗了大部分费用,帮她争取工作的时候跟领导求破了头,可当她与有钱的父亲重逢的时候,那个口口声声说要照顾她一生一世的男孩子,却离开了。   一年之后,她终于同意去见父亲为她安排的相亲对象。   在豪华的法式餐厅里,她看到那个高大的男子,他握住她的手指,脸上绽开笑容,嘴角边的小小梨涡弯成她熟悉的角度。   竟然……是你。董轩望着她,眼中闪耀着火光。      十、      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林嘉陵挽着女儿的手臂,一边走,一边望着她微笑。   他在心底说:对不起。黎黎,对不起。   他不是一个好爱人,更不是一个好父亲。当他第一次看到陈黎黎的时候,他惊讶于她与自己和昔日爱人的相像,他找人彻底调查了陈黎黎,最后证实了,她确实是他的女儿。   他权衡了很久,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女儿,需要一个跟自己个性相像的女儿。   陈黎黎很有拼劲,她有他年轻时干劲,那双跟他一样的眼睛里,也燃烧着跟他相似的野心,独立以及坚强。他有妻子,还有一个儿子。妻子是他回城之后,为了获得事业上支持的一枚棋子,他的儿子没有继承他的干练,贪图安逸,畏首畏尾,他的事业需要真正有抱负有能力的人来继承,他不可能永远拼搏下去,他想要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他可以逍遥自在地品茶喝咖啡,而他的事业,仍如滚雪球一般壮大下去,薪火相传,源源不断。   他不信爱情。他的女儿,也应该和他一样,为了事业和发展,来选择终身伴侣。他亲自找了那个名叫梁昊的男孩子谈话,他们大概谈了两个小时,他说,他亏欠女儿太多,为了她以后过上更好的日子,他准备把她嫁给与他事业有紧密联系的集团董事,门当户对的婚姻好处在于,结合在以稳固经济基础之上,才能获得稳定的幸福。   他知道梁昊家在农村,这个穷小子无论怎么努力,也不能给他女儿应当匹配的生活。林嘉陵允诺,只要他肯放弃黎黎,他愿意送给他十万元作为他这些年对自己女儿照顾的补偿。   那青年至始至终都垂着头不说话,在他写支票的时候,梁昊起身阻止了他:叔叔,不必了。   那青年果然与女儿分了手,因为这样,黎黎才能安心地嫁给她应该嫁的人。   婚礼的乐曲响起,他停下脚步,把女儿的手交到那笑容灿烂的男人手里,轻轻地舒了口气。      十一、      陈黎黎的心里,始终缺了一角。她清楚地知道,从前的缺口,跟现在的缺口,是不一样的。   她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可以踏入董轩的世界,她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可以和他坐在一起喝咖啡,她没有想到自己坐在他新的宝马车里四处兜风,看遍风景。   她看综艺节目的时候听到一位女嘉宾说,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后面笑。   可她现在,已经连这样选择的权利都没有了。人或许总会为失去的东西而痛苦:上学的时候,她拼命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让自己和母亲过上好生活。董轩出现在她梦里,并不是因为她多爱他多留恋他,她只是羡慕他,羡慕他顺风顺水又聪明优秀,轻而易举地便拥有了她拼了命也无法触及的东西。他们之前的距离,并不是前三名和前十名的差距,那么简单。 正文 第五章   现在的她,已经得到了她曾经梦寐以求的生活,她终于可以跟他一起,在巴黎街头的咖啡馆,一边观赏身边的美景,一边谈天说地喝咖啡。   她知道,今生今世,她心中的失落的那一角,是无论她多么努力多么拼搏,也不可能愈合上的伤口。   可她偶尔还有梦。梦中的少年穿着洁白的衬衫,有清新的肥皂香味,他转过头来对她微笑,只是那熟悉的脸上,再没有了梨涡。   少年对她说:你也在这里吗?      十三、      大三那年,陈黎黎跟梁昊说,我以后要努力工作,好好生活,总有一天,我可以坐在露天咖啡馆里,一边欣赏四处的风景,一边悠闲快乐地喝咖啡。   第二天,梁昊拎着一壶不锈钢保温杯,拉着她去了学校的天台,他们坐在高高的露台上,他递给她热腾腾的速溶咖啡,指着地上渺小的人群说道:这边的风景怎么样?   她开心地接过杯盖,把咖啡一饮而尽,在心里自语着:   原来男生脸上的笑容,没有梨涡,会比较好看。                   谜题浮世绘      【作者按】   这是一个谜题。故事里的主人公,只缘身在此山之中,被各式各样的人刷上一层层色彩斑驳的画面,一层层设想推翻,一层层演义重建。谜题中的真相,只有你,才能还原。   请在色彩纷呈的浮世绘中,收集每个细节暗示,发掘答案。      一、谜题开端,空白的画布      她从寂静中被一点一点地拉回来。   起初耳边是有响如蚊蚋嘈杂声,然后这声音越来越丰富,好像节庆夜里放的礼花,小小的一支火药升上天,带着流星般的尾巴跃到半空,光辉慢慢扩展蔓延,然后“砰”的一声,灿烂了整个夜空。   只可惜,这灿烂的爆发并不圆满,它只画出了个残缺的圆形。她听到耳边护士兴奋的喊声:她要醒了,醒了!她的手动了!   她努力了很久,终于睁开了眼睛。四面一片荒芜的雪白,她讨厌刺目的感觉,皱起眉头,眯起了眼睛。耳边的聒噪越发刺耳:   潘岳小姐!潘岳小姐!看着我的手,这边……   小姐,想要点什么?   她身体的各项指标怎么样?一切正常。   太吵了。她厌恶地闭上眼睛,传来一声呵斥:   你们不要都聚在她身边,她无法呼吸了!   那声音传在耳朵里,她的心脏微微漏跳了一拍,四处寂静了片刻,那声音的主人靠近了她,她的手被裹在温暖的掌心里,听到那声音温柔道:岳岳,是我,我一直都在这里。   她努力睁开眼睛,炫目的白光中,一个模糊的轮廓好像在电子验光机里看到的景物那样,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逼真。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眸,她看到秋波纵横中的关切和在意,盛满了小心翼翼的谨慎,生怕她一个异常的细微表情,打碎了他所有的期待。   拥有这双眼睛的,是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孩,他的样貌并不是很英俊的,甚至气质中带着一丝精致的阴柔,他的眼睛有些湿润,长长的睫毛上有亮晶晶的水滴:   岳岳?   她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了一个微笑,情不自禁地向他探过手去。   男孩激动地抓住她的手在唇边印下一吻,欣喜若狂地抱住了她:太好了!你终于醒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有事的……   她虚弱地依靠在他肩膀,气若游丝地说了一句话:   你……是谁?      二、谜题背景交代,失火爆炸的印刷厂      富商之女潘岳失忆了。这次失忆源于一次意外,潘岳就读的高中是一所私立寄宿学校,位置比较偏远,学校拥有自己的印刷厂,不过近一段时间因为是寒假,学校人比较少,印刷厂也暂时关闭了,这一天印刷厂突然意外起火,仓库里停放的印刷用的油墨和擦拭印版用的汽油产生了威力惊人的爆炸,消防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的时候,在印刷厂外面的楼梯下,发现了伤痕累累的潘岳。   潘岳当时身穿校服,手里还紧紧地握着书包。她被送往医院抢救,整个人足足昏迷了一个月之后,终于醒来。   可是醒来的盘岳好像缺失了一角的圆圈,过去经历的记忆,几乎变成了一张白纸,全都忘记了。   潘岳记忆中留下的,只有日常生活中的知识和学校学过的东西,她时常做点什么力所能及的事情,实在无聊的时候,就从书包里取出书一本本地读,看完一本换另一本,一直换到最后,她发现了一本日记。   日记本很老也很破旧,外皮是软质塑料,土得掉渣的红颜色,印着一小片风景画,粗糙的内页纸张,一看就是劣质的便宜货。   她看到日记本的时候不禁蹙起了眉——这是她的日记吗?怎么这么破旧这么没有品位?不过,或许对于回忆过去有帮助,她好奇地翻开扉页,耳边适时响起了声音。   岳岳,别这么辛苦,好好休息一会。   是那个笑容干净的男孩。她记起来,他跟自己说过,他叫廖亮,是她的好朋友。他陈述朋友前面的定语时候明显地停顿了一下,嘴角似乎翘起了一个苦笑的弧度,好像有什么原本的话被咽了下去,很辛苦似的,最后浮出水面的,只有一个天下太平的“好”字。   可她分明从那个字后面咀嚼到了弦外之音。他看她的眼神,守护她的神态,就连为她削苹果的动作,每个细节,都不是限于友谊感情范围内的。   大夫说,在她昏迷的这一个月里,他天天都来探望她,她抬头看着满屋子的百合花,护士告诉她,这都是他带来送给她的。   廖亮把苹果削了皮,又切成小块放在饭盒里,用牙签扎了,一块一块地喂给她。   潘岳便笑了:我自己会吃,你又何必辛苦喂我。   他的眼神温柔得几乎能把她融化:我只是想为你这么做。   她虽然记不起他对她的一切,可她却清楚地感觉到,这个男孩爱她,而她,也正在开始爱上他。 正文 第六章   她转过头,看到自己随手放在床头的日记本,心中突然升起好奇的念头。   和廖亮相爱的点点滴滴,她一定要好好了解清楚。      三、谜题解答关键,破旧的日记本      当天夜里,她在单独病房打开了柔和的台灯,把日记本放在膝盖上,一页页仔细地翻看起来。   第一篇日记是在三年以前,她算了算,那个时候,自己应该是在上初中,第一篇日记的第一句话写的就是:      我决定为他写日记。为那个叫做廖亮的男孩。   这本日记只有我看,连妈妈,都不能看。   她心中一动,感觉自己的全身都在兴奋地尖叫——她的感觉果然没错!她第一眼见他的时候灵魂就颤抖了,她果然爱他!他果然命中注定就是她的!   忍不住继续读下去:      妈妈今天不知怎么,看电视的时候突然又开始哭了,她一边哭一边骂爸爸狼心狗肺,我跟着她一起哭,妈妈就抱紧了我说:没关系,他欠我们母女的,总有一天会讨回来!他的钱不会便宜那狐狸精,早晚会留给我们!   她心下一惊,正要继续看个端倪,护士便推门进来了:岳小姐,时候不早,您该休息了。   她想跟对方说再看一会,护士却笑笑:为了您的记忆更快更好地恢复,一定要注意休息,不要勉强回忆太多事情,欲速则不达。   她只得把笔记本放在抽屉里,关灯睡觉。   第二天,她早早起来就取出日记本来看,继续昨晚没看玩的部分,下一则日记也很短,时间则比第一篇隔了一年:   今天是个非常重要的日子,我一定要记下来。因为,廖亮他……他说他也喜欢我!他说,我们要考入同一所高中,以后再考同一所大学,这样,我们就不会分开了。   妈妈找到新工作了,她给人当保姆,每天回到家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很辛苦。以后我长大了一定要帮妈妈赚钱养家,杀了那个狐狸精,剥了她的皮,抽了她的筋,夺回我们应得的东西!   看到这里,她的心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一个十五岁心思单纯的女孩子,心中怎么会有如此深刻的仇恨?她双手一阵冰冷,在心里不禁发问:   这个日记本的主人,真的是自己吗?   正发愣间,有人推门而入,是廖亮。他看到她懵懂的眼神,皱了一下眉,夺过她手中的日记本,扔在抽屉里:不要勉强自己,别累到。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他手里捧着一束灿烂的雏菊,脸上的笑容,比那雏菊更让人心动。   廖亮……她的眼眶湿润了,激动得用手捂住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把花插在花瓶里,揽住她的肩膀:因为你最喜欢花了,不是吗?   潘岳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了他,他愣了一下,然后紧紧地回抱住她,她在他肩头问道:廖亮,你是我男朋友,对不对?   他欣喜若狂地捧着她的脸:你想起来了?   她摇头,他眼中的光慢慢暗淡了下去。这一天,他推着她去医院外面晒太阳,夕阳暖暖的,他的手,也很暖。   这天晚上她继续看日记,忽然读到一句话:   廖亮买了小笼包给我,我好开心。他果然注意到了,我最讨厌华而不实的东西,比如,鲜花。   她狠狠地打了个寒战。      四、谜题线索增加,印刷厂的受害者      第二天上午,便有警察来询问她,警察问了她几个问题后,她完全回答不出来,正在对方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潘岳叫住了他,追问印刷厂着火那件事到底发生了什么。   警察笑笑:抱歉我不能透露太详细的内容。我只能告诉你,那天在印刷厂,除了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   她心间泛起寒意,鸡皮疙瘩游走了全身:另外一个人……是谁?   你的同班同学,田雪真。她死在了印刷厂里,身体被烧焦了,无法辨认。   她只感觉阴森森的气息笼罩了自己,视线不由得朝抽屉望去,那抽屉露了一条细细的缝,好像野兽眯起了充满杀气的眼睛,那日记本封皮老旧的红,刺痛了她的眼睛。   当天晚上,她犹豫了好久,才鼓足勇气,从抽屉里把那日记本拿了出来。   我考上重点高中了,妈妈很高兴。她说我已经开始向着她希望的路上前进了。在学校里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叫潘岳,是我的朋友,她好漂亮,有好多好多漂亮的衣服,我很羡慕。   日记中提到自己名字的一刻,潘岳浑身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她惊恐地扔了日记本,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出事的那天,她为什么会跟田雪真出现在印刷厂?她又为了什么,紧紧地抓着田雪真的书包不放?   最重要的一点:为什么田雪真葬身火海,而她没有?   这个问题让她害怕得不敢想。这只是一场意外吗?真的真的……是意外吗?   这一夜,她的神经在紧张恐惧中游走,彻夜未眠。      四、谜题新增证人,廖亮眼中的田雪真      廖亮有些戒备地望着她:你问田雪真做什么?   潘岳跟他讲了警察对她说的话,她想更多地了解田雪真这个人,才能更加地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廖亮看着她沉默了半晌,轻轻叹息了一声,坐在她的床边,开始给她讲起田雪真来。   田雪真是廖亮的前女友。初中时,他觉得田雪真是个可爱的女孩,于是二人一起相约考同一所高中,甚至约好未来考同一所大学,可是经过高中一年的了解,他发觉这个女孩子太深不可测,她拥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阴暗和残酷,她很偏激,认定的事情从来不听别人意见,哪怕钻了牛角尖,钻到死,也不会回头。   他越来越无法忍受神经兮兮的田雪真,最终在高二上学期,跟她分手了。刚分手的时候田雪真花尽各种手段各种方法挽回他,软硬兼施,从哭哭啼啼地求他不要分手到用刀子自残——她甚至在左肩上刻下了他的名字。这一切不但没能挽回他,反而把他推向了潘岳。 正文 第七章   潘岳与她不同,潘岳是一个非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子,温柔可人,善解人意。在跟盘岳的交往中,廖亮发觉她才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子,他们相爱了,而田雪真,则明里暗里地破坏他们的感情。   这次印刷厂的事件也是一样。一定是田雪真想要除掉潘岳,所以才约她去的那里,田雪真想谋害潘岳,没想到作茧自缚,毁了自己。   听了这一切的潘岳,还是有点后怕,她瞄了一眼抽屉里的日记本,它好像被诅咒了,有了灵力的凶器一般,冷冷地注视着她。   当天下午,廖亮刚刚离开,潘岳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抽屉,看日记。她想要了解,田雪真到底策划了一个怎样的阴谋,她到底想怎么除掉自己!   潘岳这个狐狸精勾引了廖亮。我看着左臂上的名字,廖亮。廖亮是我的。我要让那个狐狸精从这世界上彻底消失。   时间隔了三个月,她算了一下,时间应该是高二的寒假,这时,日记本的记录出现了转折:   她们一家果然都是狐狸精!妈妈说,潘岳就是爸爸跟那狐狸精的孽种!她妈妈抢走了我的爸爸,她还要抢走我的廖亮!我绝对不会放过她们两个!母亲说,那个计划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她在等待机会,我也是。   熄灯的时间到了,她心潮澎湃地合上了日记本。      五、谜题证人增加,保姆陈述的前情往事      潘岳家的保姆陈阿姨来了。陈阿姨五十多岁,从神情就能看出来她非常非常疼爱自己,陈阿姨一边给她盛热乎乎的双皮奶一边抹眼泪:大小姐怎么会失忆呢……我是看着你长大的啊,从小你最爱喝我亲手做的双皮奶,想吃什么我做给你……   她吃了几口,便觉得喉咙苦涩,起身喝了口鸡汤,拉住陈阿姨的手,要她给自己讲家里的事情。   陈阿姨给她讲了许多,比如她父亲中年做生意赚了很多,事业如滚雪球般做大,一路顺风顺水,才有了这雄厚的家业,遗憾的是他一个月前去世了,大笔财产都留给了妻子女儿……   她打断陈阿姨:不,我想听的不是这个。我爸爸,在妈妈之前,是不是还有老婆女儿?   对方一愣,叹息一声,便把那些隐藏的故事,也讲给她听了。   父亲在母亲之前确实有结发妻子,而他在发妻怀孕的时候跟母亲好上了,母亲是寡妇,手里有些亡夫留下的钱,没过多久母亲也怀孕了,父亲就抛弃了前妻和母亲结了婚,生下的那孩子,就是潘岳。前妻一直都不放手,闹得满城风雨,但还是没能挽回父亲的心。而父亲那几年,用母亲的钱投资,赚了大钱,他们的今天才能如此富裕。不过听说,那发妻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得很艰苦。   她们现在怎么了?潘岳问道。   你父亲的前妻在半年多前就失踪了,她女儿四处奔走,可是没人重视,那样无足轻重的一个人,失踪了就失踪了吧,没人去问。三个月前,她女儿说是去老家找母亲,走了,就也不知下落了,一个月前她回来之后就来找你,然后……唉。   潘岳沉默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田雪真回来之后第一个找的人,就是潘岳。而后来她们见面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了。   她受伤昏迷一月。潘岳死了。      六、谜题重要佐证,田雪真的阴谋      我从小就不能喝牛奶,我对牛奶过敏。喝完之后身上就会起红疹子,一大片一大片,很可怕。我每天喝豆浆,跑步,锻炼,那会使我强壮。   我杀了一只猫。其实杀戮很简单,只要意志坚决,百分之百都会成功,而且自己不会受伤。   我已经做好杀死那狐狸精的准备了。   潘岳看得惊心动魄,伸手翻页的动作都不自觉地颤抖。这个日记本的主人有着她无法想象的阴暗和变态,那日记本,逐渐变成了记载杀戮的血泪史。   麻雀、流浪猫狗、水池里的鱼、甚至于杂耍班里跑出来的小猴子,她详细地记录了自己杀戮的过程,以及心得体会。 日记的最后,她写着:   我密谋一件惊天动地大事件。我要抢回她们从我们这里拿走的东西,我要取代潘岳。我要用这些年来积攒的钱去做全身的整容手术,我们的身高本就一致,只要再稍微丰满一点,整好脸,就可以把我变成潘岳的模样。等我回来,我会以跟潘岳道歉,求她原谅我为借口,把她约到寒假里人迹稀少的印刷厂,我准备了汽油。当她看到我的时候一定会很惊讶,可是惊讶也无所谓。我会杀了她,烧焦她的尸体,从此以后,我就是潘岳。   这是最后一篇日记。   她手中的日记本跌到床下,整个人剧烈颤抖着不能自已,她把身体藏在被子下面,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觉得身体痒不可耐,当她开灯看自己的身体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疹子。   她想起了陈阿姨的双皮奶,整个人浑身的力气都似乎被抽空了,眼前一黑,昏倒过去。      七、当凌乱的线索充斥了画布,需要去伪存真的辨别眼光      她拒绝与任何人见面。廖亮不可以,陈阿姨也不可以。她不想见任何人,医生的诊断传来——她的病情越发恶化了,她拒绝回想起过去,从潜意识里抗拒恢复记忆,于是很遗憾的诊治结果出来了。   她错过了这段恢复的最佳时期,很有可能,她从此往后,都再不能恢复记忆。   她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什么。她不知道自己是潘岳,还是田雪真。   正在她往茧子里藏的时候,一个消息强行把她从自己的世界里拉出来。   潘岳的母亲回来了。之前她一直居住在外地的滨海度假别墅里,闲得无聊的时候出国旅游了一阵子,刚一回来就听说了女儿出事的消息,便急三火四地赶回来,到医院里探望她。   她吓坏了,她拒绝跟母亲的见面,可在对方的坚持下,二人还是在病房里见了面。   潘母走进病房,眼眶盈泪,仔细地注视她足足五分钟,终于哭着抱住了她: 正文 第八章   我苦命的女儿啊……你受苦了……   她身体有些颤抖,试探地问道:我……真的是你的女儿吗?   潘母有些伤心地望着她:我连自己的女儿还能认错吗?倒是你,竟然连母亲都不记得了……   她是真的不记得了。可是看对方的感情流露,又绝不像是装出来的。   她心中愧疚不已,为了赎罪,索性将一切都挑明告诉她,她把日记本拿出来给潘母看,并要求她仔仔细细地验看自己,到底是不是她的女儿。   潘母一惊,很认真地看完了日记,又把她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地仔细检查了一遍,毫不犹豫地说道:   没错,你就是我的女儿潘岳。   这回轮到她惊愕了:难道日记上是乱写的?抛去日记有田雪真伪造的可能性不谈,她对牛奶的一系列过敏症状又是怎么回事?   母亲找来医生诊治,医生表示,有一种过敏叫做假性食物过敏,它是由于心理和精神而导致的类似食物过敏症状,这在临床上也是有可能的。   原来,她仍是潘岳。是一直太过她杞人忧天。   母亲爱怜地将她抱在怀里:傻丫头,那么容易被揭穿的事情怎么可能是真的呢?女儿是真是假,为娘的会不知道?醒醒吧,回到现实中来。   她抱着母亲痛哭流涕,即使她的记忆中没有母亲,但那熟悉得让人安心的体温和气息,是绝对不会错的。   她怎么能那么傻呢……   她烧了那本罪魁祸首的日记。      八、似是而非的,并非终曲      一切恢复常态。潘岳重返课堂,廖亮待她更加体贴周到,同学们知道她经历过的磨难,对她的关爱也更胜从前。虽然不能恢复从前的记忆,但她在学习上没有受到半分影响,一个寒假的修养没有耽误学业,新学期开始,她便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生活和学习中,经历过艰苦卓绝的高三岁月,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本地一所重点大学。   廖亮也跟她进入了同一所学校,两个人经过一年多的交往,感情有增无减。   母亲还是如从前那样,时常去海滨别墅度假,高三毕业的暑假,廖亮和盘岳也一起来到别墅这里,陪母亲度过难忘的时光,二人也不免一起下海游玩。母亲在海湾有一艘游艇,他们时常乘坐着游艇出海,海鸥围着他们唱歌,日子快乐得不真实。   母亲总喜欢端着一杯红酒,站在甲板上远望,一次潘岳经过母亲身边,她低低地自语:   这本就是我们应得的……我说过要夺回来。计划了那么多年,今时今日,果然……   廖亮在甲板下面呼唤她,她从母亲身边匆匆经过,便跑下甲板找他去了。   潘母回头望了那背影一眼,不禁微笑了。   无论怎么改变,母亲都会一眼认出自己的女儿。偷梁换柱自然是愚蠢的主意,但如果母亲也被换了呢?   在她居住的地方,有一个保险箱,里面装着重要的东西。   重要的东西里没有钱,没有珠宝,只有两张高级整形医院的病历单。   穷困的母亲失踪了,没人会在意,怀抱大把财富的遗孀就不同了。幸好那狐狸精社交圈子窄,早已断绝了与往日穷亲戚的来往,所结交的人大多是灯红酒绿的表面功夫,几乎没人见过那女人卸妆后的模样,即使不整容,也很难有人察觉那女人被替代的真相。所以她才可以用半辈子积攒的财富做成她的模样,与她交换身份。她如今风光无限地站在这游艇上,而那个女人,早已被扔进这片大海,茫茫海水之中,谁能找得到?   取代,取代。若要取代,就索性放手一搏,做得更彻底一些。   女儿拉着男朋友的手在游艇上开心地转圈,她用面包的碎屑喂海鸥,眼中闪烁着纯真快乐的光芒。   那一瞬间,母亲有些恍惚的错愕。   那孩子……怎么会那么像潘岳?即使失忆,即使装得再像,一个人,怎么可能改变得那么彻底?她旧日里的爱好习惯完全消失了,所剩下的,只有那个天真无邪的潘岳。就连潘岳的男朋友也没发觉半点纰漏,她是怎么做到的?她真的失忆了吗?   原定计划里,母女两个整容交换之后,为防止被发觉,得手后就打算彻底离开这个城市,但如今,女儿的伪装简直太过成功,就连她,也惊叹不已,几乎认不出来了。   这个女儿身上已经没有昔日女儿的半点痕迹了。她曾经咨询过心理医生,一个人即使失忆,有可能变成另外一个人吗?医生回答她说也并非没有可能,如果患者从潜意识里期望成为另外一个人,那从心智到行为上不自觉的模仿变成习惯,也不是没有可能。   母亲脑海中,仍不可抑制地闪过一个念头:   若她不是雪真,难道……   毕竟那日印刷厂的争斗,除了那两个女孩之外,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具烧焦的尸体已经不能做DNA检测,但活着的人,总可以。   下周,她为女儿安排了体检,其中自然包括采血的程序。   真相,总会揭晓的。      九、谜题疑点补充,谁是螳螂后的黄雀      宝贝,我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游艇上,母亲端来一盘热气腾腾肉菜,香气四溢。   她皱眉,用筷子戳了几下,露出厌恶的表情:妈,我不爱吃肉,尤其受不了肥肉。   母亲微笑,转身走上甲板,迎着潮湿的风看四处海天一色,慢慢剥开手中的牛皮纸袋,深吸一口气,抽出里面的白色纸张……   身后一股力量把她整个掀翻了过去,她的头重重地磕在船舷上,坠落海底的那一刻,迷离的视线中只有女儿熟悉的身影。   你……   牛皮纸口袋被撕开,里面厚厚的白色报告书被海风吹乱,海鸥似的漫天飞舞,这样的背景之下,她的女儿冷冷地站在甲板上,目光里满是仇恨:   我已经恢复记忆了。是你杀了我的母亲,你的女儿还要杀我,可她反而被我杀了。   不……她想解释,冰冷的海水灌入了口,转瞬间,汹涌的波涛已经淹没了她。那些破碎的白色纸张跟随着她和她没能说完的话一起,在漩涡中挣扎,最终,沉入海底。 正文 第九章   潘岳回到游艇上,把自己贴身笔记本里几张单独撕下来的破旧纸页取出来,展开:   和妈妈做了整容手术,妈妈已经行动,她成功了。   我也要加油。明天以后,我就是潘岳。   她将那页纸撕碎,撒入大海。   若不是自己每天都在做同一个梦,她还真的无法确定自己到底是潘岳,还是田雪真。   每晚她都梦到自己置身于那印刷厂里,对面站着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女孩,那女孩挥舞着凶器向她跑来,她四处躲闪,随手操起一个巨大的金属扳手打了过去,对方悄无声息地晕了过去,她颤抖着走过去,点燃了对方手中的火柴……   没想到火势蔓延的那么快,她拼命地跑向出口,刚打开二楼的侧门,凛冽的寒风吹来,身后,爆炸声响了,强大的气流力量把她从墙壁外的楼梯上推了下去,坠落之后,便是那熟悉的空白。   若不是这梦的提醒,她怕是永远都无法得知自己的身份和事情背后的真相。母亲是假的,那疯女人杀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而她,必须要报仇。   潘岳把游艇的油箱砸漏,源源不断的油泄漏出来,她抛下引线,一直伸到油里,然后上甲板,用打火机把引线点燃之后,跳下了海。   向前游了不知多久,身后的游艇,轰隆一声爆炸了。   她漂浮在海上,看着冲天的火光,笑了。   明明是笑,却禁不住泪流满面。      十、擦去不必要的纷扰图案,连成一条线      一场意外,夺去了潘岳的母亲。一夜之间,潘岳成了世上最富有的孤儿。   她上了大学,性格温柔开朗,对每一个人都很好。廖亮心疼她一个人孤单,每个周末都陪她住在海滨别墅里。   这天天气很好,潘岳穿着可爱的泳装在私家泳池鱼一般地畅游,潜泳一阵又在坐在泳池边的廖亮面前露出头来,纷纷扬扬的水花洒了他一身,他笑着递给她一杯可乐:我都不知道你会游泳,你以前好像很怕水的。   潘岳撑起身子坐在他身边笑:笨蛋,我一直都会游泳的。   她湿漉漉的肩膀靠上了他的,那左臂上看起来很光滑,但若要是仔细抚摸上去的话,会感觉到有细微的凸凹感觉,静下心来慢慢感受,会发现那分明是两个字:   廖亮。      十一、谜题结尾,图画的最终色彩      她是一个画家。在自己的记忆画布中,画上她想要的图案,擦去不喜欢的繁乱。   他答应过她,要跟她一起上高中,考上同一所大学。   她站在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画作面前,满意地微笑了。   他果然没有食言。       惊梦12小时      楔子      安周说,小幽,你患了严重的妄想症,这种病症好像电脑病毒一样侵蚀了你的大脑,它篡改你的记忆,涂改你的所见所闻,将你和这个世界的真实隔绝开来。   小幽一向很信安周,他是她的主治医生,一身雪白的大褂,金丝边眼镜,和蔼的笑容,看起来就值得信赖。   那我该怎么办?她有些忧虑地问道。   不要相信记忆,不要相信你看到和听到的,一切都有可能是假的。但你的分析力仍是完好,只要仔细思考,你会分清妄想和现实。这是药,记得每天早中晚各吃三次,来,张嘴。   她乖巧地张嘴,就着温水送下去。粘滞的胶囊贴着口腔黏膜艰难地下滑,卡在喉咙处粘住了,她试图冲掉,不得不喝很多水,可那黏黏的感觉仍然存在,她甚至感觉到胶囊破裂开来,喉头一阵阵泛出苦意。   怎么了?安周奇怪地看着她:为何喝这么多水?   小幽望向他手中的药品,那分明是糖衣片,不是胶囊。   她痛苦地叹息一声,闭上眼睛。她的世界变成了绚丽缤纷的万花筒,可她却不知从何找到通往真实的出口。   这不过是她寻常生活中的,寻常一天。      一、am8:30-am10:00      对小幽来说,每天都是一次寻宝冒险。   宝物就是隐藏在色彩斑斓世界中的真实。她每天早上起来,世界是阴暗的,四处沦落为噪点横生的老旧黑白默片,思绪机械地嗡嗡转动,耳边似乎灌了水般,随着每一次自己的动作而欢声达旦,那声音,像小时候放学回家去母亲工作的厂房,轰隆隆的机器震得耳根发麻,母亲不耐烦地对她大吼着说话,她只能在喧闹的背景中靠分辨那一张一合的嘴型获得信息。   母亲对她说:回家,找爸爸。   爸爸永远在家边不远的街巷口打麻将,夕阳之下,她奔跑的倒影长长地延伸到远方,任她跑得飞快,也始终无法踩到那敏捷漆黑的影子。   爸爸叼着自己卷起的简陋烟卷,刺鼻的气味带着一点芬芳,那应该是洒了劣质白酒的凤凰晒,被切成细细的烟丝卷在白纸里,父亲灵巧的双手本可以将它卷得如同烟盒里的香烟一样精致,但大多时候却只是粗糙地敷衍出一根快要散架的烟卷,因为父亲说,他没那个闲工夫做这些事情。   父亲本来是砌墙的工人,后来放弃了水泥砖石的大墙,终日砌起那精致漂亮的小小方墙来。   烟味呛得她直咳嗽,她摇着父亲正要摸牌的手:爸爸,爸爸,我饿了。   每当此时父亲都不耐烦地塞给她一块钱,敷衍地揉揉她的头发,她如同捡了宝一般乐滋滋地跑开,冲进小卖部,拎一袋干脆面,打开,连调料都不放就咬下一口大嚼起来。   她一边嚼着干脆面一边看着外面酗酒殴打老婆的李叔叔想,就算父母不关心自己,也比李叔叔这一家要好,她看到李叔叔的儿子小胖颤抖地把自己缩成一团,抱着头在角落里哭泣。   小幽咬了一口方便面,面无表情地咀嚼着,她面前烧开的热水咕嘟冒泡,她犹豫了一下,关掉炉火,捧着方便面踱进屋里,打开衣柜,一边嚼着方便面,一边挑选今天出门要穿的衣服。   她每天都要出门的。看着眼花缭乱的衣服,她放下方便面,取了一件米黄色T恤比量了一下,看向镜中的自己,那个女孩子手中拿着的,明明是一件粉红色的衬衫。她闭上眼睛挤按了一番睛明穴,再次睁开眼睛看向镜子,还是一件粉红色的衬衫。转过头,米黄色的T恤仍然挂在衣柜里。 正文 第十章   她索性穿上了粉红色衬衫,配上米色铅笔裤,在镜子前确认了几次,终于舒了一口气,回头去桌上取没啃完的方便面时,发现它已经不见踪影,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碗皮蛋瘦肉粥,旁边的碟子里有海带丝小菜和猪肉煎饺,她愣了愣,走到桌前,试探性地舀了一勺粥吃下去——很烫,也很好吃。   这皮蛋瘦肉粥让她想起了已经分手的男朋友,大学时她最爱喝早上食堂限量发售的皮蛋瘦肉粥,她讨厌人多拥挤的地方。于是每天肖潇都端来一碗粥送到她面前,含着笑意看着她喝掉,用手摸着她的头发说我的小猪你要胖起来哦。   一滴眼泪落在粥里。   她记忆中,肖潇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怕有一天,你会变得跟你妈一样。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他最后留给她的决绝背影死死地铭刻在脑海里,从那之后,她再也不曾见过他。   吃完了早餐,她吃了药,起身出门。   小幽也很怕自己变得跟母亲一样,她每当精神病发作的时候眼前就会不停地出现幻觉,然后,爸爸就再也没有回家。   所以,爸爸离开妈妈,肖潇离开她,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她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忙穿了鞋子,出了家门。   外面明明是阳光明媚,可她却感觉到冰冷雨点落在身上的感觉,当她再次抬头确认的时候,太阳消失了,雨水也消失了。   天空只是一片阴暗的蓝,什么,都没有。      二、am10:10-11:30      她喜欢家附近街角处的唐恩都乐。这家店的人总是很少,每次来都会点一个焦糖甜甜圈和一杯玫瑰奶茶,并不是甜甜圈有多好吃,只不过为了搭配香醇的奶茶,是使得发呆不那么无聊的调剂。她喜欢靠着窗边的位置,一边咬着冷掉的甜甜圈,一边喝着热气氤氲的奶茶,看着那玻璃窗上如蜗牛爬过留下的条条痕迹,蜿蜒的液体飞速地滑下,好像谁在流泪。   今天也能看到他吗?她捧着热奶茶啜饮一口,盯着窗外冲刷得鲜绿的叶片出神,正发呆时,她的手机响了。   是安周。她握着震动歌唱的手机看了一会,才按下接听键。   小幽,外面下雨了,你还好吗?   嗯。很好。她摆弄着面前吃了一半的甜甜圈,不一会,甜甜圈不见了,她叹息一声。   别忘了吃药。听筒另一端的他声音温柔。   嗯。她应了一句,看向外面,天空忽然放晴了,温柔的阳光照射进她的眼帘,好像母亲温柔的手掌。顿了顿,她声音有些嘶哑地说道:我想见你,安周。   不多时,安周出现在她眼前,依旧是一身白色的大褂,金丝边眼镜,和蔼的笑容,他走进来的时候,整个世界似乎都被阳光洒满了。   叫我来这里,是陪你看前男友的吗?安周把她遮挡住眼睛的发丝掖到耳后,她的脸竟然有些不争气地红了起来。   每天她都会跟安周见面,每天都会来这里看从窗前经过的肖潇,今天也不例外,只见肖潇一手打着雨伞,一手揽着一个身材小巧可爱的女孩肩头,在阳光下慢慢行走。   她愣了一会,继而望着安周说道:外面还是在下雨,是吗?   他微笑着点头。她痛苦地抱住头:安周,会不会,连你也不过是我的妄想。   温暖的手掌包裹住她的,他牵着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那温暖柔软的触感如此逼真,不远处服务员艳羡的目光交织在一处,她愣着,头顶忽然绽放起绚丽灿烂的焰火。   她抬头望着漆黑天际一簇簇盛开的烟花,安周也狐疑地抬头望去,然后用问询的眼神望着她。   她笑着摇摇头:你看不见的。安周便笑了:你又妄想了什么不切实际的东西?   小幽的笑容愈发深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我把你想象成了我的新男友。   她话音刚落,安周突然敛了笑容,一时间,二人之间弥漫着有些令人尴尬的沉默,她忙打破沉默,站起身来解释:不不,你别误会,我开玩笑的……   随着一阵桌椅碰撞之声,安周站起来紧紧地抱住了她:不,小幽,我等这天,等你看到我的这天,已经很久了……   他的怀抱很紧很紧,好像要把自己生生扣入他的身体里一样。      三、am12:00-pm1:00      自己好像睡了一觉,从桌子上起来的时候,头有些痛。身边的人都不见了,小幽孤零零地坐在唐恩都乐的店里,手边的奶茶,竟然还是热着的。   打开盖子,是满满一杯的玫瑰奶茶,好像从未喝过一样。   有些倦了。她起身,手中不忘握着那热的奶茶,走出门后,脚下是湿漉漉的砖石,头顶的太阳明媚地播撒着光芒,一条色彩斑斓的彩虹对她微笑。   她喜欢雨后的晴天,空气好像从滚筒洗衣机里清洁过一样,带着淡淡的皂香,让她想起过去母亲浆洗的被罩。   母亲很勤劳,终日忙碌,又要上班工作又要操持家务,里里外外一把好手。而父亲却懒散得多,他整天游荡在麻将桌扑克堆里,对家里的事情爱理不理的,母亲时常骂他没用,父亲天生好脾气,每次挨骂,总是一言不发。爸爸还是很爱她的,有时候赢了钱就给她和小胖买泡泡糖吃,这腻得人牙疼的甜蜜先要嚼一会,然后才吹出泡泡来,粉红色的泡泡越吹越薄,最后“砰”地破碎在脸上,黏得她头发眉毛都是。小胖比她厉害得多,他能吹出三层泡泡,每每逗得她哈哈大笑,笑声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回响,小胖时常给她摘了葡萄吃,酸酸甜甜的味道弥散在嘴里,让人忘不掉。   说起小胖,他很可怜,小胖的爸爸总是打他和妈妈,她去找他玩,小胖拉着她的手就跑,小胖的爸爸在后面追,他紧紧地攥着她的手:跑!不要向后看!快跑!   后来她搬了家,父亲离开了母亲,母亲留给她这套房子,也走了。很久之后才听到小胖的消息,听说他的爸爸妈妈离了婚,他的妈妈进了疯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