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飞蛾的翅膀 我还记得初初听见朱的名字,饮品店外的阳光照得正好,菲姐接听了一个电话,声音顿时变得温柔:“是的……不,我可以过来……好。” 芭比她们格格的笑,说菲姐这次真是套牢给情场杀手朱某人,我正跟果汁里的柠檬片作斗争,没有听清,大声问:“猪?”她们笑着喊回来:“朱!” “就你们这些小妖精会嚼舌根!”菲姐笑骂着站起来,倒不生气,“快点去拍片,别等我了。”开门出去,灰色裙摆在阳光里一闪,像是某种蛾子的翅膀。 --是,拍片。芭比她们都是模特,而我是业余的那种,闲着客串两把,因为没名气,拍的都是平面,泰半用在小广告或者野鸡杂志插页上。不过至少荷包里有银子进帐,我不太在乎我的脸被用来糊墙还是用来包猪肉馅,反正到头来都一样,尘归尘土归土,我看得很穿。 也许就我的年龄来说,看得太穿。这样不容易快乐,我自己知道。我自己什么都知道。 是菲姐带我入行。她很爱我,曾经捧着我的样照啧啧道:“沧若你不做专业模特真是可惜,瞧瞧,瞧瞧,简直像洛丽塔。” 洛丽塔?我没看过那本书,去搜几张剧照,对着那个翘鼻子黄头发嘴唇嘟嘟似一朵花蕾的女孩子愣半天。我似她?不不,那个女孩子,一看就知道身上没有任何伤疤。菲姐弄错,我怎么会是她。 但是芭比她们认真吃醋,拍片时拣了一件谁都不要穿的衣服剩给我。“反正洛丽塔穿什么都好看。”她们说着,咕咕笑,眨眨眼睛。 那件衣服,腰有我两个大,好当睡袍穿,奇怪,不是说厂家送过来的服装都是标准码子吗?看来哪里都有劣等品,跟我这种人倒是相配,我没脾气的耸耸肩,找阿姨帮我扣别针。 “瘦么多吃点,你这么点点小年纪跟伊们学什么减肥?熬坏了身体是自家的。”她边狠狠给我束腰,边唠叨,“还有,护腕拿掉,根本和这衣服不搭。” 我笑。心宽才体胖,我只是没福气胖起来,还有,这个护腕若能摘掉,我真的如菲姐所说当职业模特攀高枝儿去了,还用得着数理化苦读苦拼、顺便过来挣点小钱?她真的不明白。 这次的活快做完时菲姐来了,一看我:“这是什么衣服?你怎么搞的?”我笑笑,不说话。她是积年老成了精的,心头明白,就不再问下去,拉我到旁边:“月底有个PARTY,正好是周末,你去帮忙吧?报酬比拍片划算,我有个新手链可以借给你,很宽的,遮了就没事了,不过你别弄丢。”把头一偏,忍不住坦白,“是刚刚跟他一起买的。” 灯光从她侧面照过来,她眼眸像一双琥珀,半透明,什么秘密都藏不下,闪着羞涩幸福的光芒。我不知为什么就有种不祥预感。 不幸被我料中。 月底还没到,我在楼梯口碰到菲姐。她整个身子趴在楼梯栏杆上,脸色灰白,好像刚刚被谁插了一刀,趴在那儿再也没力气站起来。 我奔过去:“菲姐?!” 她看我,眼神没有焦距,好像认不出我是谁,过一会儿,想起来了:“哦,沧若。”抬抬手指,“扶我回去,不要被别人看见。” 我扶住她,用力撑起她的体重,一路小心,总算没让任何人看见她这副狼狈模样,回了房,锁了门。她往床上一倒,我急着问:“菲姐,怎么了?” 她手蒙着脸,吐出两个字:“失恋。” 原来不是生癌。我放宽心,卷起袖子去给她绞热毛巾敷脸, 她的目光落在我手腕上:“其实做个手术,疤痕能去掉。你不知道?” 我一怔,礼貌的牵牵嘴角:“留着它,可以提醒我:自己做过什么傻事。” “是吗?那些都是傻事吗?”她眼神之迷茫,好像她才是十七岁无知少女。 我欠身离开,没忘记帮她轻轻把门阖上。 她照顾我这么多,我能做的,也不过帮她把门阖上。 月末那个派对,衣香鬓影,牛鬼蛇神,都不知是什么人在胡混,四十岁的女人穿着二十岁小甜甜的超短裙、二十几岁的男人染着一头银发,像好莱坞一样裸着肩膀歪着头走来走去,神经。我埋头端酒菜,忽然听见有人打招呼:“朱……” 朱?我循着声音,找到那个白棉衬衫宽肩膀一头乌黑髦发的男人:“朱?那个某某朱?” “是,”他点头,露出一口白牙,“你是?” 我抡圆胳膊一个巴掌甩到他脸上,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像泥鳅一样钻过人群的缝隙逃走。我不会让他打回我的,你看,我很有点偷袭的经验。 后来菲姐听说了这件事,把我找去:“沧若,沧若!你知不知道他人脉有多广,你这几天先不要来做事了,避避风头。” 我说:“哦。” “沧若,沧若!你怎么想得起来打人的?初生牛犊,你就不知道怕的吗?现在你给我回去!” 我说:“哦。”转身走。 她在我后面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我牵牵嘴角。 人照顾我一尺,我还人一丈,我只知道这个理。怕?我不怕。从前长得好,有女孩子找找小混混教训我,那小混混见到我的面,愣足三分钟:“你要是叫我一声哥,我帮你教训她。”拿下巴点点那个脸都发白的女孩子。我“哼”一声,眼角都不瞄他们,顾自走掉。后来……唉,后来不提了,都是过去的事。年纪还没大,腔调就老了。我觉得但凡手腕上有疤的女孩子,不管原来几岁,从那一刻起就老了,一切青春像妖花一样,在那一瞬间绽放完毕,永远不再重来,永远不再。 几个月后没什么事发生,菲姐照常叫我回去拍片。有个小电台要请我作访谈,说想介绍兼职模特这个群体,许诺一大笔报酬,还允诺隐去我的姓名,我就接了,到了那里,是直播,一头黄毛的DJ扯东扯西,忽然问:“你为什么不向T台发展?” 正文 第二章 我眼前掠过菲姐蛾翅般的背影:“……因为我不会穿高跟鞋。”他单刀见血:“传说是因为你手腕有伤疤。你怎么说?”我脸上肌肉瞬间变得僵硬:“什么?” “有人说你以前当过太妹,跟人争风吃醋,割了腕。”他眼神像一条毒蛇,“是不是,程沧若?” 我想也不想的一个巴掌甩过去。 他恶狠狠挡住我的手腕:“别以为什么男人都会平白让你打,小姐。”一边把音乐推上去。 “什么事出了什么事?”编导戴着耳麦把头伸进来怒问。 我把手用力抽回来,一言不发站了半秒钟,回身,冲出去。 一直冲到外面,背靠着粗糙的砖墙,人滑到地上,不哭,只是大口喘气。大约是朱的朋友找上门来了。辱人者人恒辱之,报应。把左手的护腕拉下来,我看着那道伤,像一片干涸的叶子,红色的,叶边泛白。 我是有这样的过去,怎怪别人骑上头来报复? 这道疤呵……那一天、那一天,小狼气势汹汹道:“你这只手戴过我的戒指,有什么好假清高的?程沧若,你没有立场离开我!”是吗?我愤慨,抄起路边小店的啤酒瓶“哐”砸到墙上,声音真响,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小狼瞪眼看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弄出这么大动静,如果没有后续,好像很可笑,于是我拿着那半截还滴着雪白泡沫的绿瓶碴,冲着手腕就狠狠割了下去。“这只手,可以割了还给你!”那时我觉得痛快。握着手腕,后悔都是以后的事。可惜我现在正活在“以后”。我没有哭,我没有哭。我觉得所有手上有伤的女孩子,统统都老了。老人是不太喜欢哭的。 我不哭。 学校里有了些奇怪的眼神、还有些嘀嘀咕咕。我不在乎。不就是咬耳朵、还有指指点点,我以前又不是没经历过,现在转了个新学校,算太平一段时间,到底人品太贱,还是要在群众的眼中重新当一次贱人,竖起靶子挨指戳,又有什么大不了?我冷冷的挺直背脊。 如果说这几年我学到什么事,那就是:只要背脊还没有被别人砸断,那就挺直它。 教员办公室有人等我,白棉衫,宽肩膀,乌黑柔软的头发,我怔了怔,走进去。 到底找过来了,还要再加补我一巴掌,在这种地方? 班主任蹙着眉对我说:“朱先生跟我说了,你在校外可能跟‘某些人’发生了误会?他帮你解释清楚了,那这个我们就不说了。但是打工!程沧若,在校学生怎么可以去打那种工!你有没有考虑过前途?你的父母在日本,而你……”BLABLA八百字。 我埋头聆讯。朱先生陪在旁边,我偷瞄他干干净净的米色裤脚:这是哪一出? 出教员室后他回答了我:“我本来想向你道歉的,因为JOHN是我兄弟,想帮我报一箭之仇,但我觉得他太过份了一点,毕竟女孩子的名字在公共场合……你在听吗,程沧若?” 我仰起脸:“JOHN?哦,那个DJ。是的我在听。” “所以我来找你,但我没想到你真的这么小。”他看着我,啧啧摇头。 “真像烂言情小说的对白,”我笑:“后面紧接着会是:‘我等你长大,等你有一天可以戴上栀子花瓣的雪白婚纱。那时,你要嫁给我。’” 他怒道:“聪明劲都用在这种鬼话上!这种年纪,你应该好好读书……”BLABLA又是八百字。 神经,我没说我不读书啊,这个人又为什么忽然钻出来教训我?我觉得荒谬,把头一扶:“哎呀头晕。” “怎么了?”他问。 “贫血……我带了药,你能帮我去买瓶水吗?我腿软,走不动。我坐在这里等你。” 他果然诺诺而去。 我等到他身影消失,就起身从后门出去。学校的宿舍在学校后门出去、再过一条街的地方。我回宿舍去。 天晓得,我不是什么亟需拯救的堕落儿童啊!下了课,就想清清净净呆一会儿,然后回宿舍睡觉。为什么这点清净都不给我?奇怪! 当两个小混混在后门堵住我,并激动的打电话:“老大!找到了!后门!”我觉得加倍奇怪。 那个身影闯入我眼帘时,我的脸白了。心脏自己收缩,并且尖叫,尖叫的内容全部全部只有两个字:小狼?小狼小狼小狼……真滑稽,我不知为什么想笑。 “总算找到你了!”气喘吁吁的声音,跟以前一式一样。我低头,他又脏又破的牛仔裤,牌子可疑的运动鞋,上面溅着不知是泥点还是血点,跟以前都一式一样, 从前的日子不放过我,所以都回来了。我程沧若的生活永远都掀不开新的篇章,一直要被拖回去。一式一样。我双手插腰,笑出眼泪。 “沧若,我听到那什么狗屁DJ叫你的名字,就找来了,真的是你!”小狼伸出一只手,像是要抓我的肩,却又缩回去撸撸鼻子。 我记得他的鼻子从前曾经被揍断过一次,血糊嗒嘀,居然没有被毁容,鼻梁稍微有点扭曲,衬着那张脸,更有种阴骛的漂亮。 他一向来长得漂亮,就算身上不停的带着伤。 我双手握拳,想把那大舌头DJ的脖子掐断。 “程沧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朱的声音。他一手拿着瓶矿泉水。 这么快就买到水,又找过来?好的,好的。我扑向朱,手捉住他衣襟时,飞快的悄声道:“帮我。”然后挽起他的手肘,向小狼一扬下巴:“我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小狼本来把手伸进裤兜里掏着什么,一下子停住了,眼睛眯起来,我迅速补一句:“你敢打架,我会立刻再转到其他城市--不,到国外去,看你再找得过来。” 小狼阴郁的盯我一眼,裤兜里的手没有抽出来,走了,小混混追着他走掉。走之前他恶狠狠说:“我会再回来。我要跟你把事情谈清。” 谈什么?我们曾经是情侣,他送我一个戒指,那戒指是他偷他后妈的,他后妈因此来找我,羞辱我:“你们这些小偷。”我哑口无言:他如果真的恨他后母,像他向我宣称的那样,怎可以盗他讨厌的人的东西来送我?打架是一回事,盗窃和欺骗是另一回事。“小偷”两个字不能加在我头上,像某种奇怪的洁癖,我坚决要求分手。后来他刺伤了后母,关进少劳所,那不关我的事了。割腕时我已经跟他两清,之后是他自己人生的选择,我没什么好跟他谈。 正文 第三章 朱终于开口,声音有点呆:“程沧若……” “借一步说话。”我快手快脚把他架到一边,“帮我找个住的地方。” “什么?!”白痴大叔还没有从痴呆状态中醒过来。 “刚刚你也听见老师说我父母都在日本?那是我继父。他们带着他们一起生的小孩,也就是我弟弟,自个儿跑出去了,留下我在这里自生自灭,我全靠打工维生。现在我冤家对头又找到了我,他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我宿舍不能住了,又没打工钱可以租新房子。是你害的,麻烦你帮帮忙,负下责任,先收留一下我。”我声泪俱下。 “你……为什么要住宿舍?你爸妈原来的房子呢?”朱张大嘴巴。 “卖掉了。”我眼睛都不眨一下。 “真的?”他眼神很不确定。 我用力点一下头,滴下一滴杀伤力十足的泪水:“拜托--” 朱的房子比我想像中的干净宽敞,居然还能匀出一个小房间给我。我拖着牛仔行囊视察了一遍,深觉满意。 “我看看租房消息,争取这两天帮你租一个,不过你没身份证,合同还是要我去签……”他抓抓头,“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随便咯。”我噼噼啪啪拿出课本往桌子上堆,“帮我去办个病假,我医院不熟,你去开个能请出几个月假的那种病条,神经衰弱或者心力衰竭,都OK,反正我这几个月都不去学校,避避风头。” “喂!”朱的嘴巴张开来,“你在说什么……这种事你干嘛要找我?你不会去找别人啊?!”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情。”我打开笔袋,“而你是欠我的:你到老师面前告我的状,你的朋友把我的对头引上门来。” “我踢你出门!”朱面目狰狞。 “你已经把我带进你房间了,我可以衣裳不整跑出去告你强奸。”我胸有成竹道,“我未满十八周岁,你就算与我和奸,也是犯罪。出头告你,我无所谓,因为我反正已经没什么名声可言,而你在行内会很麻烦,奸淫幼童的名气比同性恋坏。”看看他的脸色,很温馨的补充道,“当然,我相信你是有爱心的人士,不会真的想让我流落街头就是了。” “你是妖怪吗?”他咬牙切齿。 “好说好说。”我边摇笔杆子默写原子量,边道,“出去把门带上。” 他“哼”一声冲出去,一秒钟后,又把头伸进来:“你在温习功课?”语气很奇怪,好像以为我这种人本来应该喝酒嗑药。 “是的。”我镇定道,“现在你出去,把门关上,三个钟头内不要再打扰我。” 他彻底把脑袋拔出去了,终于留我清净。 病假办得还算顺利。我知道我爸妈走前给老师一笔“赞助”,所以他们不敢太处分我、总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也可能是朱的办事能力够好,帮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随便怎样都好,只要结局不坏,当中的因果我不是很介意。 我一门心思复习功课。自习抑或听老师讲课,其实也没什么大区别,我自己觉得。高考近了,我是要好好用功的,当然。 朱当我是问题少女?彻底误会我,像以前那些人一样。就因为我在家庭里是个多余的孩子,所以觉得我一定有心理问题,所以我跟小流氓早恋也是因为有这个心理根源。反反覆覆跟我说:“没有孩子是不被期待而出生的,你所有的家人都爱你,你要自爱。”神经。谁不自爱?我只是--只是一不小心,太早的爱上一个人,又太早的老去。 有时候我简直想赌赌气:他们说我有问题,我就多出点问题给他们看。现在想想,算了,有什么必要?我真正的理想不过是平常的念书、平常的升学、平常的毕业……平常的嫁个什么人,过一辈子。 我一点都没有想要反抗高考的意思。我是最平庸不过的家伙,只是命运亏苦我。别人误会我太深。 梦里我仍然会听到那些嘴巴和舌头,嘁嘁喳喳的在我背后说话。“介意吗?”小狼问。我摇头,把脸俯在他背后,天涯海角的随他的机车开出去。但是机车消失了。梦醒时,我闻见米粥香。 朱给我做粥喝。奇怪,以前听芭比她们说他生活多么斑斓,这么长一段时间又不见他把女人往家里带。不然我可能真的要被逼孟母三迁。他甚至衣服都是自己洗的--当然不是手搓。积成一盆后倒勺洗衣粉丢进洗衣机,转完后一长串绳子拉出来。我有时会蹲在阳台上用膝盖支着下巴仰头看,满目白衬衫。 他比我那个继父干净得太多。 其实他比我只大五岁,专门的音乐学校毕业,没读过通常意义上的大学,看我的理科课本时简直敬畏:“为什么读理科呢?”很费解的挠头,“女孩子不应该读文科?” “理科班里大半数女生。”我告诉他,“时代变了,男女都一样。”另外,反正讨个前途,为什么要掺那么多文艺兮兮的秦时明月汉时关、一片珠声箫鼓寒?还是原子量来得实际。这个就不必告诉他了。他又不是我的亲密爱人。 可是有时候我会忍不住跟他发一些牢骚,比如说我以后想开花店,只卖玫瑰,“听说市面上的玫瑰都是假的,只不过是变种月季。真正的玫瑰只开一晚,朝生暮死,红颜在刺丛里凋残。开过一晚,永远不再开。我喜欢那样的花。”朱听完后,神色尴尬,我也是。这样的话题本来不该跟他聊。听说人太寂寞的话会染上多话症,逮着狗熊都要唠嗑几句。我很怀疑自己有这个倾向。关起门来独自温习就有这点不好。 可是学校又回不去了。对小狼……怎么当心都不过份的。不然,父母为何千里迢迢把我送到“风气更好”的外地读书。 窗子忽然打开了,小狼像从前那么多次曾经做过的一样、侠盗罗宾汉一样把我劫下去,机车轰轰烈烈的开走,我回头,发现自己的灵魂还留在窗口。 我尖叫一声醒来,手压在胸上,一头一身都是汗,心别别跳。 正文 第四章 “程沧若,你怎么样?”朱咚咚打门。 我定定神:“没事,不小心睡着了。”阳光还照得满窗,灿烂得不像真实。地板上有一点点灰尘。我赤脚踩在地上,没穿袜子,脚心粘粘的汗。 “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出来一下吗?我有话想跟你说。”他很礼貌道。 但凡这么礼貌,大概都没有什么好事吧?我茫然的望望窗外,拉了拉身上的T恤衫,开门见客。 “过去这段时间里,我终于了解到一点你的事情。你本来是个好学生,自己用碑酒瓶割破了手腕,没赶上跟父母一起出国。” 是的,挖我的旧伤疤,还能有什么?还不就是那点破事。我有点恍惚。有群小混混找我麻烦,另一个小混混救了我,我跟他惺惺相惜,后来吵架分手。说出来也就这点破事。 “其实你父母给你不少钱吧?为什么你要打工?”他继续问。 闲着也是闲着;好玩;不想用妈妈和后爸的钱?我有这么多理由,可是哪个是真正的呢?也许天底下的所有事情,根本都没有什么“真正理由”吧?譬如说,人类为什么要传宗接代,到底?我拉拉嘴角。朱其实根本就没有资格来拷问我。 “我去见了小狼。”他道。 我“腾”的站起来,踢翻了椅子,椅子腿碰到我的脚踝,疼。我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发不出声音来。 “我跟他达成了共识,先让你考试。有什么话考完再说,所以现在你可以回去了。你放心。”他温和道。 我瞪着自己的脚。明明没有破皮、也没有流血啊,为什么我会觉得这样疼?脚底钉在地上,一步都挪不动。 “程沧若?”他担心的叫。 我终于找回声音,问:“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张张嘴巴,没发出声音,怪尴尬的挠乱了头发:“你还这么小……”把头转过去一点,脸居然有点发红。我于是也不再说话,默默退下。 好了不再开玩笑,不然他可能真会爱上我的,我这么小又这么漂亮,菲姐都夸我像洛丽塔。而我根本不可能爱回给他。一生的份额好像在那一个夏天里燃烧殆尽,之后再也没有能力给别人什么感情。再也不。 我终于回到学校。 说不清那最后几个月是怎么熬过去的,电子轨迹和硝酸可以把我的脑袋填满,进考场,到最后一门时,我简直有想哭般的喜悦:就这样考完就好了。终于到达终点。 我在一道分析题上卡壳。 空调嗡嗡的响,实在太响了,像重型的机车。我好像又看到小狼跨在上面,自信爆棚的向我扬起下巴:“沧若,你离不开我。” 任何人都可以离开任何人。我当然可以书写自己的人生。 我咬牙,定神,笔尖在草稿纸上唰唰写出去。 很久之前,我记得我亲生爸爸跟我说:“小阿若,你有几分力,就去做几分事。至于成败,不要在乎。至要紧是尽力、而且快乐。”妈妈骂我胡说,爸爸死时我只有三岁,根本不会有记忆。可是我就是记得有个胡子拉碴、味道亲切的人抱我,胸膛宽厚,叫我小阿若,劝我尽力快乐。 我的眼泪打在草稿纸上。 结束铃响时,我把我全部能做的题目都做完。结局怎么样?谁在乎。我已把我能做的都做完。 跨出考场,我几乎是平静的,做好了应付人生的心理准备。外面有两个人在等我,一个白棉短袖衬衫,是朱;另一个,却不是小狼,是校后门我曾见过的两个小混混之一。他冲过来向我吼:“老大重伤!他决定跟真正的黑帮去混,之前想再跟你说句话,你为什么不跟他说?他买了个新戒指要送你,打群架打得快死都不肯丢掉,这几年就一直在找你。你为什么不见他?!” 我张大嘴巴。我没有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 朱很无措的张开双手对我道:“我不知道他……” 我不看他。我看的是他身后突然出现的人--几个警察像演电视一样冲出来,把打算飞奔而逃的小混混制服,然后跟我说:他们是跟踪小混混而来的,小狼涉嫌贩毒,械斗中被刺伤要害,已经弥留,但不肯坦白背后的同伙,他们跟踪到这里,知道原来我是他一直在等的人,希望我能去劝他坦白从宽。 我还能说什么?在高考最后一门科目刚刚落幕时,我上了警车。朱陪着我,要我别怕。警察则不断的告诉我:到了医院应该怎么说。我不应声,我不答应警察,我只是去见他。 “本来想给你个新戒指,还是弄丢了……”他说,“算了。你不用再躲我,以后好好过日子。” 为什么他的声音这样吃力、脸色那么白。为什么他的手一点力气都没有?我握着他的手,不明白。他生龙活虎的样子不是还是昨天的事吗?我好像退回到几年前穿校服的时候,小混混,打斗,血,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一步也挪不开。他抡拳抡腿的,捋一把鼻子,对我叫:“我不是来救你的,是有笔帐跟他们算。你怎么还不走?”我走不动。他撩跑了那些人,又叫道:“我要走了。你到底走不走?!”我仍然走不动,直到他嘟哝一声:“笨蛋。”伸手过来,拉着我,我才能开步走。 我就在这里,一动也不能动。用那么多借口武装我自己,可是他的回忆,我从来没能逃出去。 我原来仍然这样爱着他。 可是他说:“沧若,再见。” 他的手还捉在我手里,他的脖子怎么软了下去?好像这个人、这个人,生命完全离开了身体,身体像一块破海绵一样软下去了,我要怎么样、怎么样才能把他捉回来?世界一片死寂,有什么尖锐的声音在我耳边狂叫?我一动也不动,不能明白。穿白衣服和绿衣服的人冲进来,把我挤在旁边。他们围着的那个人,是我曾经爱过的人,我曾经用尽一切力量想逃离他,现在他放我自由了,可我还不想走。我的脚钉在这里,一动不动,想等他的手伸过来,说声“笨蛋”,牵我离开。他的手在那里,掌心是空的,你们看不见吗?我们没有戒指,可我们曾有彼此相爱的手指,为什么、为什么,闹了这么多别扭,最后是如此而已?童话故事里难道不都说傻孩子会有幸福的结局?我张开嘴,叫不出声。 正文 第五章 一双手臂抱住我的肩,扶我出去,让我在椅子上坐下,给我一杯饮料,让我双手合在上面。我呆坐了很久,抬头说:“热的。” 饮料是热的。 可是我面前没有人。那双手、还有现在手里的这杯饮料,都是幻觉吗?朱从走廊那边走回来:“他去世了。”声音很抱歉、用词很郑重。简直没必要的那么郑重。 “谢谢你的饮料。”我说。 “不客气。”他很自然的回答。 所以,真是他,不是我以为冥冥中的什么人。我低下头。 “程沧若……”他担心得不得了。 我深吸一口气:“没事。” 我说没事,是真的没事。很多长辈都警告过我,小流氓是没有好前途的,我有心理准备。小狼临死前对我说再见,算和平告别。这个世界很和平,只不过,是不能从头再来。 永远不能。 我照常的吃饭、睡觉、呼吸、微笑,甚至还去附近的城市旅游了一次,菲姐在那里结婚,新郎是一个脑袋半秃的老头子。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她要嫁他,不过算了,天底下的“为什么”那么多,我本来就不是特别明白。 “听说你跟朱同居?”菲姐很关心的问我。 “不,开玩笑!你听谁说的?我是学生,他要当心吃官司!”我笑起来,声调很活泼,甚至比以前更懂得应酬技巧,“我只是敲诈了他几顿饭。他熬的粥还算香。” 菲姐看了我一眼,慢慢道:“他从来没有给其他女人熬过粥。” 我低下头。当然是这样。我知道。我命好。这个世界对我特别好。 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我不当心忘了吃饭,已经是第三天。朱用他的粥把我救回来。 有时我想,我是不是希望别人来救我,才故意忘了这个、又忘了那个?我是个很自私的人,而且没用,太多的事情我没有处理好,可是没有人怪我。 这个世界总是对某些人太坏,而对某些人又太好。这不公平。可是据说,天底下的事,本来就无所谓公平。我应该忘了小狼。 高考成绩单说,我够到了本科线。好吧,爸爸妈妈应该会很高兴。我想。他们很开明,给了我这么长时间自由,我应该感谢他们。 有那么多“应该”的事,生命真是忙碌。忙得简直寂寞。 朱送给我一样礼物,是个雪花球,里面有干了的玫瑰,带刺的,鲜红色,红得像是特意染出来一样。 “干玫瑰?不,我喜欢新鲜的,朝生暮死……”我抬起头茫然道。 “可是,你还这么小。”他无措的挠头,“我等你长大,等你有一天可以戴上栀子花瓣的雪白婚纱。那时,我送给你真正的玫瑰,你要嫁给我。好不好?” 好不好?我泪流满面。机车的影子像飞蛾的翅膀在我生命中离去。我已经老了,却还没有长大。 阿荧 2009-4-29 应编辑要求写的创作感言: 往往是因为一句话写一个故事。 这篇文章,最开始跳出来的话是:“我已经老了,还没有长大。”像巫婆念出一句魔咒,于是写作的就疯掉了,一定要写出这个故事来。嘴唇肿肿如花蕾的洛丽塔、手腕绽放的烟花、午夜的机车、跌到地上的戒指,什么是真实发生过的事、什么是幻想?不太能分得清。包括最初的那句话从哪里出来的?不知道。巫婆念了魔咒,笔尖起舞,文中人展览伤痕,直到死亡或者痊愈。如此而已。 镜中花·宝琦 “宝琦。” 我喜欢这样低低叫自己名字。饱满的发音,尾巴收在口里,咬住了,一缕不绝荡气回肠,让我喜欢得想抱住自己。 我自恋,我喜欢亦舒那句:“不爱自己,如何能爱别人?” 其实,只是因为懒吧,我想。 爱自己,总是比较方便和安全的,至少不必有追求与失恋之苦。 见到楚人是一个无聊的笔会,一帮子都是自命不凡或锋芒毕露或矜持内敛之辈,闷坐片刻,要走,却听人叫到“楚人”二字。 哗冤家路窄,我奔过去,“楚人?”我问。 那个男人点点头,我手里的酒便泼了过去。 举坐皆惊,“宝琦宝琦宝琦”,不知多少嘴巴在叫。 他却很镇静:“伏特加。对女孩子来说性太烈了。”抹一下脸,淡淡道,“能问一下原因么?” 自然可以:“我是宝琦,你的妈妈抢走了我的爸爸。”我说。 他笑了,一杯液体泼到我脸上,是果汁。 我闭上眼睛,一只手递一块毛巾过来。“谢谢”,我道,抹一下眼睛睁开来,却见那手的主人狠狠瞪着我: “你的爸爸抢走了我的妈妈。”他道。 我突然也笑了 ,我和这男人一起笑得像一对疯子。 (所谓疯子,就是你不懂他想些什么,他也不必懂你想些什么的人。) 其实和他是十几年的宿怨。 有一个教授曾语重心长教育我:家庭问题并不是一个孩子叛逆或堕落的根本原因,尤其过了这么多年了,关键是你自己要努力、理智。 我骇笑,鞠躬诚恳道:是教授,我会努力理智的堕落。 过了这么多年,是,可缺爱而龟裂的伤口却总是掩埋不了。跟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呀,时间呼啸而过,有的伤口自会痊愈,有的则会得溃烂下去,烂成空洞,我独自在这洞里跌落,睁开眼睛,竟看见另一个人。 看见这个人,我不能再把他当敌人。 这个做了我十几年假想敌的男人,他是个画油画的,但距“画家”这个头衔显然有我距“作家”那么远。 他相当高,缺乏锻炼,肌肉是松弛的,且胡子拉杂、头发乱得超有后现代艺术效果。想起小时一直垂涎的TEDDY熊,若是会得长大,必就是他这个样子吧。 他相当没有风度,譬如泼我那一杯果汁。好像武侠小说里那种不需要装饰的利剑,就是他这样的吧,不需要饮烈酒已狂狷逼人。 他相当不现实,可能是油画家的通病?梵·高是削下了一只耳朵的,他至少不会浪漫到这一步,世界已经这么残酷,何苦来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正文 第六章 前面说的他如何如何,其实也都是说的我自己,一样潦倒而狂狷、一样天马行空却缺乏安全感,一样是自我保护到自私自恋地步,竟好似一对真兄妹,不过他更张狂,我更冷漠。 “胡扯,更张狂浪漫的应该是你。” “哦?” “整日窝在室内做乱梦,出得门来,走在路上必一直抬头看天。” “呵。” “为什么?天上难道会掉个馅饼给你?” “就是因为什么都不会掉下来,我才喜欢。一个不会掉下东西的地方总比会掉下东西的地方更安全--喂,大哥,那是我的头发不是杂草!” 他把他的大手揉乱在我长长卷发里,他说:“你的盔甲太厚了,丫头。” “彼此彼此。”我温和道。 我和他走得太近了,他怕我男朋友会吃醋--他自己倒是换女友如换衣服,没谁有资格吃他的醋--得知我没有男友后,吓得鬼跳:“你这样的人会没有?男人的眼睛不见得全瞎了?” 哗恭维女人到这种信手由心踏雪无痕地步,不知要多深的道行。我崇拜的看着他。 我当然知道自己美丽,可现在是什么年代,美女到街上抓抓一大把,合则合不合则罢,谁耐得下性子放得下身段与一个冷血又神经质的女人长期抗战。 “也许你是不相信爱情,”他语重心长道,“的确爱情是一定会破灭的。可是,如果一定要相信什么东西的话,还不如相信一定会破灭的东西,总比什么不知会不会破灭的东西好--一定要这么崇拜看我吗?” “你记性真好。” “什么?” “刚刚那段话,是我写的,你在哪里看来?” “……!” 那晚我赶稿到半夜,蒙头倒下,睡梦正酣,床头电话一阵暴响。 梦里听来有如电击,数到第十八声,不堪忍受,闭着眼睛爬过去有气无力商量道:“若是贞子,可否直接在梦里与我联络,你也可省一笔电话费?” “我是去过你的梦里,不过那里你也在睡觉。” “是你?” “丫头,回答我一个问题。” “最好是很重要的问题。”我呢喃道,仍拒绝睁眼。 “我如果爱上了一个人,你可会相信?” “不会。” “为什么……丫头?你有没有爱上什么人?” 我听见自己无比清晰的飞快道:“我不爱任何人。” 我听到他轻轻把电话放上了。 眼皮掀起一线,瞄那流氓兔小圆钟,才得凌晨四点。“砰”一声倒回枕头上, 却再也睡不着。 他当然不爱我,觉得自己的问题比我的美梦重要,凌晨来骚扰也不疼惜。 可是,我怎么不爱任何人?既然自恋,如何连自己都不爱? 据说凌晨是最容易吐露真话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在说,我不爱任何人。自己爱自己,原来是不算的吗?这个自己,一定要别人来爱才满意吗? 我安安静静躺着,直到晨曦从窗口洇入,薄薄铺在地上。枕上蜿蜒着我的长发,好似没有枝叶的藤蔓, 空空如也。 街上遇见楚人,他身边不是空的, 一个年轻女子,钉珠蕾丝细纱裙,长腿细腰胸脯似小鸟,头发一丝不乱挽成个公主髻,一双眼睛略斜一点睨人,乖巧而清高,不是没有内容的,不过恐怕只限于父母准她学习的内容。呵楚人何处钓得这样精彩人物? 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我想我知道原因。 波西米亚大花裙、黑白LOGO小吊带还有破牛仔衫,一头自来髦长发从来没有梳得光顺的时候,再加一对火红大耳环、颈上手指样粗西藏绞丝银链,如吉普寨流浪女,只怕不入她的眼。 可我知道我是美的,我的笑容绽放一如火焰,我上前一把揪住楚人的衣领:“你好!” “丫头?” “叫我宝琦。” “宝琦宝琦宝琦” 我柔情似水捧住他粗糙的脸,一字一字冷冷道:“江楚人,今日是我祭日,不管你来与不来。” 从他们之间挤过,我仰头在他耳边低道:“身边这么挤,心里这么空。” 而后我径直走掉,没有停顿没有回头,我知道天涯海角他必会追上我来。 天涯海角,能懂他的只我而已,我能要的只他而已, 长在一处的两条蛇,纠缠至死,不得分开。 他几乎是踩着我的后脚到了我家,抱着臂堵在门道里问:“祭日是怎么回事?” 我气定神闲抱膝坐在地板上,将头发拨到一边,偏头微笑道:“在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没有我,也没有你,突然有一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于是另一个世界的同伴们失去了我们,对他们来说这是个祭日。这个世界很多人则把这个日子叫做:生--日。” 他笑,进门来,随脚把门拨上:“你把汀娜吓得够呛。” “汀娜?谁?--哦那个芭比娃娃。” “你好象不喜欢她?” “她何劳我来喜欢。” “你可知道她对你观感如何?” “她的观感与我何干?这位小姐,必是镇日口中不离‘DADDY说MOMMY说’,到婚后再加一条‘先生说’。楚人,这种人物,和我们真正一点干系都没有。” 他大笑,欠身坐我对面:“小妖女,如何庆祝你的祭日?” “你有何提议?” “据说很多人使用一种叫做生日蛋糕的食物。” “呵,这种食物是要用钱买的。” “你没有?” 我给他看我干干净净的钱包,刚领的稿酬已第一时间换成西藏银链,只指望着家里一箱泡面让我一个星期内不至于饿死。看他的表情,知道他的MONEY也已去了回不来的地方,于是我“哗”的笑倒在地上:“两个穷光蛋……嗨我们至少有这一点已与伟大的艺术家们同工。” “振作一点,让我想想……你房间里也许有什么东西?” “也许鸡蛋一只可好?” “宾果。” “哦?”他能用鸡蛋做出蛋糕来吗?我大为振奋跑去翻箱倒柜,张开手来,一只蛋,两只斑驳蜡烛头。 楚人微笑着把蜡烛头按在地上,点燃了,敲开那只蛋,慢慢浇在那两团 跳动的火苗周围。“生日快乐。”他低低道。 正文 第七章 我张大嘴,恶狠狠道:“为善不卒,你几曾见没颜色的生日蜡烛?” 他耸耸肩去包里掏出新置的蓝绿油彩要望蜡烛上甩,我拦住:“定要红色的。”我说。 他用一根手指猛K我的鼻子:“莫贪心,你难道真要我刺血给你上色?” 我当然不要他的血,可是,可是重要的是,他不肯把血给我。他是不肯的。 我笑,我不知道我笑的时候眼泪为什么会流了下来,闭上眼睛,再睁开,我低道:“我看见蜡烛变成红色了,楚人。 楚人,你能相信吗?它们艳丽得好象两只快淹死在鸡蛋里的甲虫。 我们一起淹死可好,楚人?楚人楚人楚人。” 烛光跳动一下,真的淹死了。 黑暗里我向他伸出手去,一下子抱住了,狠狠狠狠,狠到弄痛彼此,不然总不能相信这是真实的、不能填了怀里的空虚。 其实我未必爱他,他也未必爱我,可我们都太寂寞。 寂寞并不能成为脱罪的借口,但它使我们甘心犯下任何罪过。 寂寞太难耐,何况,我们犯下的未必是罪,便是罪了也未必有罚。 我们没有同居。他离不开他的画室,我离不开我的狗窝。 寂寞时,我的狗窝便成为我们共同的窝。 自从上次大把抓油彩毁了他为我画的肖像,他拒绝再为我画像,并不许我再进他画室。我不后悔,因为他竟说那画上黑肤蛇发只得一只斜眼却长了六条舌头的怪物是我。 “宝琦你什么都好就是品位太俗不懂艺术。”他恨铁不成钢看我。 俗有何不好?这种可怕怪物看不懂也罢,简明的美丽更能让人愉快。 听说昨晚八时许飞机掉下来摔死乘客数百碎片飞出去还连累路人甲乙丙丁若干,如听笑话,闻说出事地在楚人公寓附近,急急打他手机要打探详情,却没有回音,我便气势汹汹杀过去。 咦他楼下有警方车辆停驻,看一会热闹,不得要领,还是蹬蹬蹬直跑到最上一层他画室。 一个大个子堵他门口问我:“小姐你是他什么人?……他已经死了。” 我骇笑:“你又是他什么人?……开玩笑没忌讳到这地步,真好幽默感。”听房里有动静,扬声道:“楚人!你这个死人莫要怕见活人。”便要挤进去。 他无奈亮一张证件给我看:“小姐莫妨碍警方公务。”他背后的那些人,有穿着警服的,有人走来走去,满室狼籍。他又问:“小姐与江先生有什么关系么?--小姐小姐?” 腹中如有一双小手一把抓住肠子狠绞,四面墙壁灰漆漆一起坍向我身上。天旋地转,这个成语原来不是夸张。 再醒来时我在医院里,爸爸妈妈--爸爸和我原来的妈妈--在我旁边。 人昏倒并不等于全无感觉,我知道刚刚肚子里有一样连血连肉的东西掉了出去。我和楚人注定没有结果,连可以回忆的东西都不能有。 新妈妈没有来,很好。爸爸妈妈没有问我什么尴尬的话题,更好。眼不见口不言,大家干净。 楚人原来是路人甲乙丙丁中的一个,很好笑是不是?听说碎片飞下来时他正在露台上画晚霞,于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道:“爸爸,他的东西都归在你手里可是?我要他的画。” 爸爸有些尴尬,咳一声道:“他的东西……有别人继承。” “什么?” “是这样,一个女人有了他的孩子……宝琦,宝琦?!” 潮湿的雾气粘粘稠稠裹来,我听见自己尖叫,一声声,并不响亮,闷在雾气里,一刀一刀慢慢的剜。 天上也会得掉下东西来的,猝不及防之时。我把自己挤进一个角落,脑袋死死的顶在墙壁与桌肚之间,这样没有什么东西掉得进来了吧?我觉得自己的脑壳脆弱得像片冰,定要死死的护住。 我的头发像秋天的叶子一样发疯的往下掉,随手一掳就纠结下乱蓬样一大团,粘粘缠缠,甩都甩不脱,而新的又发疯的往上长,一概细茸茸如蛛丝。有一个清晨瞥见镜子,看见张狂茁壮的黑髦发已不剩几根,而茸毛连额上都是一大片,我吓得抱住自己又是尖叫:我怎么变成这样了,妈妈?我怎么变成这样了?! 慢慢的我和我的头发都累了,我好像烧过的火一样慢慢静成灰,而茸毛们自顾去慢慢的生长。 我在网上接了很多翻译的工作。面包总是需要的,便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妈妈,看她的白发,一发显出自己的不孝。 不孝,是现在的感觉。要是以前?以前,怕是要嗔她为何要长白发故意衬我的不孝。 时间慢慢流过,伤口就算不愈合,也会被掩盖,因为生活总得继续。有网友将我推荐给一家杂志,又是秋天了,我一年来头一次跨出家门,去见那总编辑。 以往鲜艳的服饰怕已都过时,我挑了一件纯白混纺毛衣,一条水磨蓝牛仔,呵最简单的东西永远最合宜。新头发已长长过肩,柔细如丝,我可以把它们一丝不乱掠上去绾在头顶,感觉安全些。 那总编辑竟是个女子,神情理智温和,不认得我,身子微倾向我问:“这位小姐……?” “叫我宝琦。”我微笑颔首。 “宝琦宝琦宝琦”,四壁有谁在低呼,饱满的发音,尾巴收在口里,咬住了,一缕不绝荡气回肠。 谁?除了自己,还有谁会得用这种语气叫我? 我没有抬头去找寻,心里默念:“走开走开走开 你就算一缕阴魂不散,也自有真正与你血肉相连的人要你去牵绊 我已开始新的生活,走开走开走开 莫再寻来。” 四壁渐渐安静。我向面前女子微笑:“则我便是宝琦。” 两天一夜 那架飞机掉下来时太阳很好,我正在吃一杯覆盆子冰淇淋,用一把小银勺,挖一口果酱,再挖一口冰,这个我喜欢。 然后我丢在沙发上的手机唱了起来,叮叮铛叮叮铛铃儿响叮铛,很老土,这个我也喜欢。 手机里的声音噪杂模糊,楚人的声音很仓惶:“冰虹?冰虹我在飞机上。” 正文 第八章 哦,怎么呢?我想问,他不容。他的话快得没有喘息:“冰虹我在机上气流不稳他们说可能迫降出什么事的话自己照顾自己别傻到守寡你知道我自己有老婆的--冰虹--” 一声巨响,没声音了。我看了看手机,慢慢的把剩下的冰淇淋舔完,把勺子丢到垃圾筒里,纸杯放到水龙头下面冲。 我打了几个电话,把手机关了。冰柜里再捧一盒冰淇淋出来,找不到那把小银勺了,去抽屉里再翻一把叉子,顺便把水龙头关好,水槽里的浮浮沉沉的杯子捞出来丢掉。 吃完所有的甜食后我很清醒的躺上床睡觉。听了一次紧急新闻,砸了一只RADIO,去卫生间吐了一次;后来肚子痛,又去了七次。 不知道是这个世界错乱还是我错乱?飞机上不是说不可以打手机的吗?还是因为掉下来就可以打了?还是因为打了才掉下来?--他最后一句话居然告诉我他有老婆,生怕我想不起来?生怕我忘不了他? 晨曦薄薄的铺进窗门,哎呀我想起来要去上班的,爬起来,把一万个人称赞过一万次的长发梳顺,披件衣服,扶着墙出门,一时不知身在何方。 路面积雪刚被铲清,露出一道湿濡濡的青石板,每幢雅致的小楼前花园里枝叶扶疏。远远的有人跑步,淡黄头发粉红脸。再远些,尖尖的教堂的顶,青青白白的山脉。 我慢慢的朝前走,慢慢的想,在这种奇怪的地方,我要去什么地方上班、要搭什么车子?好一会儿,突然明白过来了,哎呀,我到这苏黎世以来,是早已没工作了呀。这一想明白,当下吃了一惊,站定了,不知望何处去。 街角一个人走过去,我一看他的背影,骇得几乎栽倒,好容易站稳了身子,拔腿便追,一边尖叫:“楚人楚人!”堵在喉咙里,叫不出声音的那种叫。 看看追得近了,他又要拐弯,我一急,“砰”的摔在地上,很大声。他这才回过头来,很奇怪的看我,又看看四周,走过来问:“小姐,你没事吧?--你刚刚是在叫我?” 小姐,他用的是MADEMOISELLE ,是法语,见我呆看着他不说话,又叫MISS,用英语再问一遍。 我摇头,“对不起先生,我刚刚认错人了。” 他很有风度的表示谅解,又很有分寸的表示关切,他的身体语言表示着他是日本人。 我笑了一下,感觉这笑容冷得像雪。我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开。身边的风很空。 不远处,苏黎世蓝蓝的湖面结着薄薄的冰,据说春天会有鸭子在这里游来游去。湖边,一大丛灌木掩着一只小石凳,我走过去坐下来。 手插进大衣口袋里,摸到一只小小粉紫色裁纸刀,雪青的袖口里花茎样手腕伸出来,比了一下,血立刻有如玫瑰一样怒放,倒叫我吓了一跳。身后有谁的吼声响起,然后,我,强悍到看见蜘蛛蟑螂都从来不会尖叫的我,就这样很没出息的晕倒了。 醒来时我想我想我是在医院,有个披白袍的很愤怒看我,是那个背影像煞楚人的人。大概等我醒已经等很久了,一见我睁眼就迫不及待训道:“我最讨厌自杀的人。亏你会做这种傻事,居然在一个医生面前割腕!白长了一副聪明面孔。” 那么他是医生,可我没在他面前割啊?或许他是看我面色不放心,就跟了我来。我笑:“自杀这么私人的事我怎么会在公众场合做呢?医生你误会了,我不过想放点血,搞到这里纯属意外。” 他一发生气:“天下有你这种不珍惜生命的人,不想想上天的恩赐……也要想想关心你的人!” 我骇笑:“是是。--我原以为日本人对生命的观感只限于大屠杀和切腹?” 切腹的英语我不会说,就用直译的,拿好的那只手掌向腹部比一比,他大概是懂了,脸立时沉下来,也说不出什么,就捧起我缠了白纱布的手腕查看。 是他给我动的手术吗?他的表情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愤怒而温柔? “应该没事了吧?”我道,“回家睡一觉就好了或许。” “你家在哪里?” 有什么必要告诉不相干的人?我笑:“你兼侦探?” “什么态度。好歹人家救你一命,还给你垫了药费。”他倒也笑了。 他笑就是嘴角向上,眼睛眯起来,不像楚人,唇角一挑,眼睛里就含了一个汪洋。楚人也不会把对人的好处当面就跟人说,摆明了要人还情也似,太过小家子气。 楚人楚人,总是楚人。我太苛求,根本上这日本人做到如今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叹口气,要他把我手袋拿给我,看看没什么现金,就干脆拿卡给他:“去,找个取款机,帮我填了药费。” 他犹豫着:“这个……” “密码80231314。”说出来又是一阵刺痛。呵当年作学生时学来的隐语,LOVE一生一世。 “这个也告诉我?”他吓一跳。 “你不会乱动一个死人的卡吧?” “呃?” “没什么。”这是楚人给我的数张卡之一。以后,大概我也用不着了。 或许我不该信任他?莫忘了这个民族有芦沟桥事变和南京大屠杀的前科。 他把它还我:“不必了。出院后记得把密码改过。以后这种基本的安全常识不要冒险。” 不必还钱?天下有这样的慈善人士?我奇怪的看着他,突然明白。同时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我的呼吸开始急促:“医生,我要出院。” 他吃了一吓,道:“现在?可是你的伤……” “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知道。要紧的是另一件事。医生,你能不能帮我?”我张大眼睛看他。我知道我的眼如湖水,清波一漾,能将人整个淹没。 他看着我,重重点一下头。 “我要你,帮我办出院手续。” “可以啊,”他奇怪道,“这种小事。你身份证是……” “我要你,帮我办到。”我瞄一眼旁边的护士,吸一口气,手指抓着被子,用蹩脚的日语一字一字道,“没有证件,什么都没有,我要,就这样出院,没有麻烦,可以吗?” 正文 第九章 他瞪大眼睛,听明白了,听懂了,闭上眼睛,再张开来,对我笑了一下,明明白白说“好”,就出去了。 我呼出一口气。 多谢他……然而,要不是他多事,把我这偷渡在苏黎世的黑人抬进医院,我也不必为如何悄悄的出去而伤脑筋。 他再回来时,我知道我可以走了。他一路扶我出去,并没有人盘问什么。出了门口,他仍然一路陪我走下去,开始慢慢的问我:我追他时叫的名字,是我什么人?看我不是没知识的人,怎么好好的是这里的黑人?我叫什么,住什么地方,同住的有什么人? 好笑,楚人是香港巨富千金的丈夫,我是楚人的情人,约好卷款私奔的,能跟这人说吗?我爱他爱得家庭不要朋友不要做得好好的记者事业不要,害得他也什么都不能要,能跟这人说吗?我先过来躲着,楚人还没帮我办妥护照,还没从他巍峨堂皇的世家逃出来,就先摔死了,能跟这人说吗?他死前最后一句话提醒我他有老婆--他甚至故意用老婆而不是夫人--他不要我爱他,能跟这人说吗? 我板着脸走路,这人仍然好有耐心的一句一句问下去,我不耐烦起来,抬头凶他道:“好了烦不烦,你要问这些干什么?” 他被我这一凶,便不说什么。我走走觉得不对,抬头看他,啊呀嘴巴竟瘪起来了,像个委屈的孩子,总不至于会哭起来吧? 我不敢说话,他忍忍忍不住,道:“我干什么?我平白无故偷偷跟在一个陌生女人后面,就怕她想不开;好好的一个假日抱她去医院动手术,只为交给别人不放心;一直守着只怕她醒不过来;垫点钱就不要说了,医院的登记规矩也开后门去逃掉。你说我干什么?你……你就算不相信一见钟情,你就算有很多难言之隐不方便讲,你……你总好告诉我那个像我的人到底是什么人,让我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死也死个明白呢。” 他讲一句,我头低下去一点。听他讲到最后,竟是有点哭音了,就抬起头来,把他脸拍一拍道:“好了,好了,对不住你,我告诉你。我追的那个人,早是个死人。” “……!”他似乎想讲点什么客套的安慰话,但眼睛分明一亮。我一阵刺心,猛的把他推开,吼道:“那又怎么样?你是日本人,我至讨厌就是日本人!” “为什么?”他委屈的叫起来,“就为一百年前的事情?天哓得!那种事情老早好忘掉了。” “为什么要忘?”我凶凶的一句一句逼着他,“讨厌一个人为什么要忘?你喜欢一个人会不会忘?” “好的好的不忘不忘,--那我跟你道歉可不可以,够不够?”他陪笑道,“真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生得倒是徘句里长出来的杨柳,一开口,怎么竟是一把刺,没一点风花雪月呢?” 风花雪月?我如今就是不能想风花雪月,怕会突然崩溃。要是平常,纵然犀利,也没这么乖僻的,平心来讲,的确是对不起这人。这个人,他倒是真心宠我的。 我叹口气,道:“我累了。” 他扶我去路边长椅坐下,低低的跟我说,说他叫什么,是哪里人,几岁来这里留学,几年后研究生读完就做医生,一直一个人在这里,如今总算有点积蓄,要建立一个幸福家庭总算是没有问题的。 我一听就想笑,一听就知道这人纵然是文化高医术好,仍然是个孩子,孩子才会等不及献宝一样用学历家庭博女孩子喜欢。我认识的男人总归不是孩子就是老狐狸,除开楚人,楚人是不一样的…… “你以前跟女孩子求过婚吗?”我含笑问。 他做错事一样小声说他家里给他介绍过很多女孩子,上次回去那个本来没什么感觉的,实在想想年纪也不小了,对方又没什么差错,就先定了下来,如今见到我才觉得我是他一直想要的人,必然要打个电话托家里早点把那边回了,失礼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你相信我,好不好?你等我好不好?”他小小声的求。 等他?有一个人也叫我等他。这是我唯一一次答应一个人,结果他就死掉了。 “春天快到了。”我眯着眼睛道。 “呃?--是啊,这几天太阳都很好,大约雪快要化了……” 昨天太阳和现在一样好,昨天这个时候我在把窗台上积雪捏成指甲小弹子偷偷弹隔壁的斑点狗。一个小时后我开始吃冰淇淋。两分钟后?我接到了电话……呵花样年华水样流,蓦的千丈悬崖一跃,也不过两天一夜…… 头发一拨,我断喝一声道。“大事不好。我饿了!” “好好,那我们去吃什么?甜食?冰淇淋?” 呕……我条件反射的捂着肚子,低头要呕。他慌得一迭声的:“怎么了怎么了?天啊你身体这么弱怎么行。还不知道爱惜自己,以后都让我照顾你好不好?你喜欢什么我一样一样给你买回家里让你可以放在柜子里想吃的时候慢慢吃好不好?” 我要人照顾?我10岁做孤儿起单手打天下到如今,头一次相信一个人依赖一个人就到了这步田地!我狠狠一甩头发喊不好,我不要同情,你这人根本就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他委屈得又是叫天:“你什么情况都不说我怎么会知道?要么你告诉我?你是哪里来的,遇见了什么事,你在这里多久了,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还问他还问!我忍无可忍仰头抱住他,一口咬住他的唇。 除开杀人之外,这是我所知让人闭嘴的最佳方法。 然后我仓皇离开他,在他说什么话之前抢先飞快道:“我要一包烤乳酪一袋煎马铃薯饼一杯热可可,你去买,买不到不许回来。” “好好。”他跳起来,握住我的肩,“那你等我,我很快回来。” “喔。”我点头,抬起眼睛向他笑。 他走出几步,又转身向我很郑重的道:“以后请多笑笑。你笑的样子非常美丽。”见我点头,方才放心回头,这才真正走掉。 正文 第十章 我笑的样子当然美丽。有人说过我笑起来像清清湖面上的涟漪,面上柔情似水,底子里只是清清落落。我听了又笑,我经常笑,事实上天塌下来我大概也是笑的。不然怎么样?哭吗?好让人知道你有多脆弱孤苦?咄! 我微笑着向他背影拜一拜,小声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你的背影你的怀抱都太像楚人,我只好逃了。 《新不了情》里刘青云到太平山去帮袁咏仪买红豆糕回来后,就没来得及看到袁咏仪的最后一面;《第一次亲密接触》里痞子蔡只是去倒杯水,轻舞飞扬逃走的速度比他更快。这么老的桥段他都没警惕,是他笨。 我快快走开,眼前一群群外国游客被各自的导游领着,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很快乐的走来走去。苏黎世根本是个快乐的城市,如果你有能力快乐。 在这个陌生而美丽的城市,是走是留,我总会有我的办法。 我一路走一路在心里念“对不起对不起”,这是一件快乐充实的事,它可以让我没有精力去想另一个人。 路边各色店铺琳琅满目,我不知道这里的唱片有没有张艾嘉的《因为寂寞》。原谅我,不能承诺什么……你会爱我,我会爱你,只是因为、寂寞。 ……真是好歌。只是寂寞。 双姝 一 姐姐疯了!她逮到谁都说:“妹妹是不存在的。她是假人!”别人先还惊诧,后来渐渐知道她是疯的,不再理她。她仍然起劲,我冷眼旁观。 我是假的?哈!如果我不存在,那她是什么?岂不是比“不存在”还要没有存在感的东西? 我活泼可爱,就算双胞姐妹,我就是比她招人喜欢,她嫉妒也嫉妒不来。不过我得承认,我没想到她会因为嫉妒我而发疯。 “欣,姐姐发疯,我会不会有责任?”我投到文欣怀抱里问。 文欣,真漂亮啊,乌黑微髦的头发,笔挺的双眉,胡子讨厌,半天不刮就会碧青冒出一片茬子来,碰到了,痒痒叫人心慌。 “你没有责任。”他下巴摩挲着我额头,“听我说,小公主,你的父亲……” “姐姐这样会不会死掉?”我继续担忧我的。 他很不喜欢被我打断话头,发怒道:“小雪,你姐姐死了也跟我无关!” 真粗鲁!我把手按在胸口--可我真喜欢他这样。天上地下,有一个人毫无原则的爱我,视我一切亲朋好友为粪土,我该死的觉得感动。 他吐出一口气:“是我说重了。小雪,你知道你父亲身体不好。公司有的文件,需要你签名。” 所谓文件,他拿出来的只有一张纸,涉及公司重要资产重组,但没有重组方案,连资产清单都没有。“后面的呢?”我问。 “嗯?”文欣挑起眉毛,满不在乎,“你最近没休息好,那些文件又太烦琐……” “家母叮嘱,所有文件都要一字一句念过才能签字。”我道。所以她自己的遗嘱执行文件、还有父亲拟的授权书,我都有看过再签,何况这份?父亲岂只身体不好,根本中风失去行动能力。我再不看,谁看? “我看过一遍……”文欣道。 我望着他,牵牵嘴角,一声不响。 他自己知道过份了,垂下肩:“我叫他们整理了再说。”走出去,门摔得有点响。 生气了?奇怪,他不应该为这点小事生我的气。 看看钟,医生要来了。 我并没什么正经大病,但从小有点虚弱。文欣担心我,替我请了个家庭医生。我对我的生活心满意足。 医生准点来了。他总是穿着白大褂、带着一身消毒水味道,眼睛里没有表情--或者有,藏得太深了,我看不出来。见到他我就有种莫明的兴奋,想让他也爱上我。爱我的人比爱姐姐的人多一个再多一个……那样会令我感觉安全。 “姐姐怎样了?”他量完我的体温,我问他。 “呃?”白口罩后面,他目光尖锐得像一根针,“她怎么样,你比我清楚。” 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悦的抿起嘴。他是在维护姐姐,所以,是姐姐那边的人了?姐姐终于拉了一个人过去了?我不喜欢!这像是一道裂缝,会有恶魔从里面爬出来的!我趴在桌子上喘气。 “你的状态很不好。”他皱眉,“你要小心。” “小心什么?”我恍惚,“小心文欣?” 他的瞳孔缩紧了:“你觉得他对你有威胁?” “不。”我摇头。我知道有人说他图我财产。也许吧!我总要有点好处到别人面前,人家才肯对我好。一点亏都不肯吃,怎么嫁得到好男人呢?我看得很通透。 “他很好。”我笑着向医生道,“他有什么问题?” 医生也笑笑。奇怪,他笑起来很像某个人。谁呢?我迟疑着没想起来,他收拾医箱出去了,姐姐悄没声儿的走进来。 老跟她开战,有时我也觉得累,指指对面的凳子:“坐。”她就坐下。隔着桌子,面容身躯跟我一模一样,像在照镜子,只是颜色黄一点,是老旧了的镜子。 “我替你把那文件签了。”她说。 我想替她倒杯水,手僵在半空。 “你知道的,那份文件。”她提示我,“我也是股东。我有权力签。” 杯子跌在地上,碎了,热水溅了我一脚,我不觉得疼:“但是,你是个疯子!” “是吗?谁一直在看医生、谁在一直吃药?”她偏过脸,笑容那么削瘦,“醒醒吧!你该安心养病。外头由我应付就好。” 茶几上放着药瓶,我捏着它,忍了又忍,回身,甩向她。 她什么时候悄悄逃走了?我没发觉,药片扔错目标,误中推门进来的文欣。他惊道:“你又不肯吃药?这是给你养颜的……” “不吃!”我发作,“吃了会被人当成病人!我不要被当成病人!” “谁把你当病人?”他眉毛皱得更深。 “姐姐!”还能有谁?“她帮你签字了?” “小雪,明明是你签的……”他无奈。 太拙劣的谎言!我都不屑反驳他,只是命令:“文件拿来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