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初秋,黄昏。 屋子里光线暗得很,因为外面正落着无边无际的秋雨。几片桂花随着秋雨坠下,从窗棂之中飘进来,落到他的脚下。 他没有动,他已很长时间没有动了。事实上从他一走进这个屋子,他就站在窗前,除了说话外,他全身都没有动过。 几年以来,洛春城一直都是这样,每当有重大的事情需要决断的时候,他都会走进这个屋子,一动不动的站到离开为止。 屋子里充满着一种很奇特的清香,妆台精巧,帐幔低垂,一个人拥着锦衾坐在床上,长发如水,隔着帐幔看去,人仿佛已在天边的云锦之中。 屋子里又暗了几分,可声音却响了起来:“看来你已决心要这么做了。”帐中人道。这声音一如秋雨,缠绵而轻柔。 “是的。”洛春城道:“这次出动的是木夫子,王错,童同,孔剑,都是我最得力的部属。” “卿卿是不是也去了?” “当然。”洛春城道:“事实上,她是这次行动的首脑。” “可你不要忘记,时时跟随在那人身边的五个人。” “这个你放心,其中的四个人已不在他身边,只剩下一个徐九莲,我有九成把握。” “如果这次不成功,你能剩下的力量还有多少,想必你很清楚。”帐中人冷冷地道。 洛春城也冷笑道:“人生本是一场豪赌,我若胜了,则威无不加,败了,则一身不保。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帐中人沉默在黑暗中,过了片刻才轻轻道:“不错,人生就是一场豪赌,但愿这次你不要下错赌注。” 洛春城紧握双拳,突然转身,大步走出门去。 门外夜色已临,秋雨正浓。 上午,阳光灿烂。 集市就座落在大街上,各式各样的人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正在做着各式各样的事。 洛卿卿穿着一件碎花小袄,头上涂满了廉价的刨花油,正站在一个卖头饰的小贩跟前,为一枝玉钗讨价还价。她手臂上挎着一只竹篮,上面放着一把菠菜。而菠菜的下面,则是一支响箭和七柄柳叶飞刀。 那个卖头饰的小贩身材很矮,手臂很粗,仿佛要涨破袖子。要想拉动六七百斤的石板,没有这样的一双手臂是不行的。而这双手臂就长在童同的肩膀上。 再过去三个摊位,有一个卖字的落拓先生。这先生一脸的风尘憔悴之色,身着一袭宽大的布袍,手里拿着一只毛笔,正在为一个妇人写状子。 他平时拿的并不是这样的笔,而是判官笔,他平时也不为人写状子,他总是自己来判定别人的生死。因为他就是生死判官——木夫子。而他那对令人闻风丧胆的判官笔,就藏在他的靴筒里。 木夫子的对面有一个茶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正低着头伏在墙边,几只绿头苍蝇围着他嗡嗡飞舞。周围的人不禁都皱起了鼻子。可这乞丐却不在乎,因为他就是孔剑,什么都不在乎的孔剑。 他现在只在乎一件事,就是将他怀里的剑刺入那个人的咽喉。 在他的身边,一个年青的樵夫正将一担柴放在门口,坐在那里晒太阳,他的衣服开着扣,露出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他叫王错,他当然也不是真正的樵夫,他的柴里藏着无数的硫磺火焰弹。 洛卿卿,木夫子,童同,王错,孔剑,五个人,五个第一流的杀手,今天只是为了一个人。 五岳王。 这里是五岳王的地盘,他几乎每天都要在这里走一次,跟在他身边的就是那五岳——东岳秦避雨,西岳陈铁香,南岳风回雁,北岳石悬空,中岳徐九莲。 有这五个人在身边,已没有人能伤到五岳王一根寒毛。更何况五岳王本就是当世一等一的高手。 可洛卿卿却像很有把握的样子,因为她知道,除了中岳徐九莲以外,另四个人已被调往四个十分吃紧的地方,洛春城在那四个地方的攻击显然已经奏效了。可虽然如此,洛卿卿还是做了十分周密的安排。 大街中的一段已被他们在夜里挖空了一个大洞,上面盖着一块六七百斤重的石板,两条粗大的铁链紧连着石板,而另一边就埋到童同的脚下。 等到五岳王一走上这块石板,童同就拉动铁链,那石板就会抽去,而五岳王这种高手是绝对不会轻易掉进地下去的,他一定会跳跃而起,在这时候,洛卿卿的飞刀会飞向徐九莲和其它的随从,使他们不能援助五岳王。 第一个向五岳王攻击的是木夫子,但他的任务只是绊住对方,而真正的杀着是孔剑,他的剑又稳,又准,并且和木夫子合作不下几十次,绝对有把握一击致命。 就算他们不能成功,而洛卿卿的第二拨飞刀也一定会适时出手,更何况还有王错,他的柴里藏的是火焰弹,而扁担里却是六柄短枪,一掷之下足可以断碑裂石。 一击得手之后,王错就会引爆火焰弹,全部人等会趁乱而退,计划绝对周密,万无一失。 日头渐渐高了,洛卿卿并不着急,她早已摸清了五岳王的行动规律,她甚至知道五岳王现在可能已到了集市口。 果然,那边传来了一阵小小的骚动,然后人们一下子静了下来,让开了中间的道路。一行人缓缓走了过来。 为首一人容貌清矍,慈眉善目,峨冠博带,大袖摇摆,不住的向两边的人点头微笑。可在这一团和气当中,隐隐有霸气流露。 这个人当然就是这里的帝王,五岳王。 在他身边紧跟着一个人,约有二十多岁,眉清目秀,举止斯文,嘴角时时都带着笑容,就像尚在就学的童生一般,对谁都彬彬有礼,他的一双手拢在袖子里,始终不伸出来。 洛卿卿当然也知道这个人,中岳徐九莲,进五岳盟还不到三年,就位列五岳,地位仅次于东岳秦避雨。而他武功的出神入化则在秦避雨之上。江湖传闻,若要打倒徐九莲,就不要让他的手伸出来。 正文 第二章 两人的后面是六个彪形大汉,背后都背着雪亮的砍刀。而其余四岳果然不在五岳王身边。 洛卿卿有意无意的走到人群的后面,她的手已伸入竹篮里。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五岳王的脚。 五岳王离那陷坑边还有三步。等他一踏上石板,洛卿卿就会发出响箭,童同立刻拉动石板,攻击就要开始。 与此同时,童同蹲下了身子,双手插入地下,抓紧了铁链,木夫子停下了笔,王错抽出了扁担,而孔剑的手也伸到了怀里。 只要号令一出,五岳王就会血溅当场。 五岳王又跨出了两步,洛卿卿已将响箭握在手里,那边五岳王已走出了第三步。 可就在这时,不知哪里传来一声锣响,随着这声响亮,洛卿卿身前的一个人突然回过头来,对着她做了个鬼脸。就在这一刹那,情形突然完全改变。 木夫子的手已伸进靴子里,可他身前那个要求写状子的妇人突然一抖袖子,破空之声大作,数十粒发亮的水珠打了过来。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芒。 天下将水做为兵器的大概只有一个人,木夫子在那耀眼生花的寒光闪起的一刹那,心里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他怪叫一声,来不及抽出判官笔,用双袖在脸门前一挡,同时双足暴跺,将身子向后射去,但他只退出一尺,那些水已射到他袖子上。 晶晶亮的水珠射穿了他的袖子,射进他的眼睛、嘴巴、鼻子,木夫子的脸当时就如同被冰雹打过的烂西瓜,伤口处竟然冒起了白烟。木夫子大叫一声:“好毒……” 好毒的水,五毒神水。 天下除了秦避雨以外,没有人用这种歹毒的暗器。这个一直不露声色的普通妇人,难道就是东岳秦避雨? 孔剑的手已握住了剑柄,突然一声巨响,他身边的墙壁突然裂了个大洞,无数碎石向他打来。孔剑飞身而起,已向墙壁后面扑了过去,在这一刹那,他已看清了墙后偷袭他的人,那人正在探头向这边看来,孔剑就向他扑去。 可就在这时,孔剑身边一个高瘦汉子猛的回过头来,手里亮光一闪,一柄七十二斤的斧头剁进了孔剑的后背。 孔剑的身子就如同受了雷击一般,他发出惊天动地一声惨叫,手中剑向后掷出,钉进那汉子的左腿,那人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拔出腿上的剑,随手一抖,那柄百炼精钢的长剑已断做十几段。 这人能使动七十二斤的斧头,可称天生神力,难道会是西岳陈铁香? 童同抓紧铁链,正要用力的时候,身边一个炸油饼的小贩猛的一挥手,一锅滚汤的沸油向他飞过来,童同猝不及妨,向边上一跳,但他的轻功实在不怎么样,情急之下一双腿已被沸油泼中,童同惨叫一声,那小贩已如影子般晃到了面前,一柄剑刺入童同的嘴里。 惨叫声立止。 这小贩的身法竟似比燕子还快,能有如此身法的人,五岳盟中只有一个,南岳风回雁。难道这个炸油饼的小贩竟是风回雁? 王错的反应是最快的一个,他已将扁担抄在手里,他当然看到了身边发生的一切,他已知道他们落入了别人的圈套,他们现在已是众矢之的。 敌人的攻击从哪里来呢? 王错还没想出来,数十颗石头向他打过来,王错没有向上跳跃,他知道如果那样的话,头上一定还有更厉害的敌人,他抡起扁担,想挡开那些石头,可是他错了,那些石头是打不得的。 每一颗石头里都塞上了火药,一碰到扁担就都炸裂开来,引爆了王错身边的柴担,那些硫磺火焰弹顿时将王错炸得血肉模糊。 发石头的是一个身不满五尺的侏儒,他嘎嘎怪笑着跳过来,一刀就斩下了王错的头颅。 人死了还要割头,心肠如些之狠,难道会是那个人见人怕的北岳石悬空? 眨眼之间,四名第一流的刺客全都死在别人手里,难道其它四岳跟本就没离开过?难道说五岳王早就知道他们的行动? 洛卿卿突然觉得集市上的每一个人都在看着她,她突然明白雎市上的人都是五岳王的部下,他们一来就已落入人家的圈套,她之所以活到现在,是因为没有人对她发动攻击。而他们为什么不攻击她呢? 就在这时,五岳王突然转过头,对洛卿卿微微一笑,道:“大侄女,你还好么?” 洛卿卿突然也笑了,道:“当然好,好得不得了。”这句话出口的时候,她已发出七柄飞刀,但目标却不是五岳王,而是周围的几个人。与此同时,她身子像穿花蝴蝶一般,飞上了屋顶。 屋子上当然有人,两个人。一个是驼子,满面伤疤,身上穿一身华衣,手里却拿着把破旧不堪的折扇,另一个断了一条腿,身上的衣服有如乞丐,而拄的拐杖却是纯金打就。 洛卿卿认得这两个人,驼子叫丁蝗,一条腿的叫朱烟,都是徐九莲最得力的手下。丁蝗折扇一挥,笑道:“大小姐,别急着走啊。”朱烟更不打话,手中金拐杖一个横扫千军,直扫洛卿卿双腿。 看来他们还不打算要她的命。 洛卿卿双手一挥,两柄飞刀分打二人,同时高声叫道:“爹,还不动手?”朱烟和丁蝗大吃一惊,心想:难道洛春城也来了?就在他们一怔的时候,洛卿卿已跳进了一条又窄又深的小巷,不见了踪影。 二人方知道被骗了,气得满面通红,紧跟着追了下去。 街头血流满地,五岳王看着那四具尸体,轻轻摇了摇头,道:“若早知一死,又何必来?”过了片刻,又道:“用最好的棺材,送到洛春城那里。” 徐九莲道:“是。”停了一下,道:“现在就送?要不要等丁朱二人回来?”五岳王沉吟了一会儿,道:“不用,我并不打算送还他女儿,无论是尸体还是活人。” 洛卿卿当然还是个活人,只不过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这城市并不大,而且外面是高山,山高林密,路远溪深。洛卿卿逃进了一片幽深的森林,这的确是个躲避追赶的好地方,可是她错了,那个一条腿的朱烟到了这里,身法竟然比平时快了几倍,只见他双拐背在身后,像只猴子一样用手在树枝上飘来荡去,如长臂猿一般越追越近了。 正文 第三章 洛卿卿有些慌了,可就在这时,她只觉得腿上一麻,仿佛被什么东西刺中了一样,一条左腿顷刻之间便不听使唤了,她低头一看,险些吓得她晕了过去,一条五彩斑斑的蛇正咬在她小腿肚子上。 她一把扯下那条蛇,远远摔了出去,可身子却也倒在一颗大树下,站不起来了。在一阵晕晕沉沉中,她只觉得有两个人走到她身前。 丁蝗手摇折扇,笑着看了看朱烟,朱烟的眼睛死盯着洛卿卿那高耸的胸脯,喉节上下滚动,大口大口的咽着唾沫。他一条腿跳到洛卿卿身边,弯下腰,伸手去撕洛卿卿的衣服。丁蝗一脸的轻屑,却不加阻止,像是已司空见惯。 朱烟的手还没碰到洛卿卿的身子,突然树后响起一个声音:“你们干什么?”朱烟的身子一僵,金光一闪,那条重有百斤的拐杖已挥了出去。只听一声巨响,一株躯干粗细的大树拦腰而断。 朱烟大叫一声:“出来。” 叫声未落,一个人踏着满地碎叶走了出来。他的衣服很破旧,头发很乱,脚下穿着双草鞋,腰里别着斧头。看样子是一个打柴的樵夫。 这个人走出来,看了看他们,不禁皱皱眉头。朱烟冷笑道:“小子,闲事少管,不然你的头也像那颗树一样了。”樵夫不说话,走上前看了看洛卿卿,突然一俯身,将她扛在肩膀上,转身就走。 朱烟阴阴地道:“小子,你找死。”一杖向樵夫腰间扫了过去。 只听扑通一声,一个人远远地摔在地上,竟然是朱烟,而他那根金拐杖已插进了大树,入木一尺。 丁蝗脸色惨变,只有他看得清楚,那樵夫就在朱烟出招的时候,已经到了他怀里,夺下了拐杖,踢飞了朱烟。丁蝗脸上立刻堆下笑来,折扇一收,笑道:“阁下深藏不露,敢问高姓大名?” 他嘴上客气,折扇里却叮地一声,打出三枚透骨毒针,直刺樵夫后背。那樵夫眼波一动,手中乌光一闪,毒针已不见踪影,丁蝗刚一错愕,只觉得眼眶上一阵发凉,落下了一些细小的东西。他伸手一摸,不禁全身僵硬。 他的眉毛已不见了。 那樵夫一斧子,就打飞了毒针,削落了他的眉毛。而且从来都没有转过身子。 丁蝗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底下直冲上天灵盖,一时竟然钉在地上,连动都不会动了。只是眼睁睁地看着那樵夫背着洛卿卿消失在树林深处。 朱烟费了好半天才将金拐杖拔出来,向地上啐了一口,气极败坏地道:“这……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丁蝗怔怔地道:“他不是人,他是个活了一千八百年的老树精。” 洛卿卿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山洞里,身边生着一堆火,火上架着个铁锅,一个男人正坐在那里,背对着她出神。 她看了看自己的小腿,伤口已不再发麻,而是隐隐做痛,外面包了一层洗得干干净净的布,那是从她裤角上撕下来的,里面发出一种不知是什么草药的清香味。 她刚一动,那男人就发觉了,道:“毒没除尽,别动。”这声音不算老,但充满了一种沧桑,不自觉得让人就会产生一种信任。洛卿卿于是不动了,她现在才发觉自己身下是一堆厚厚的草,软的就像是绵花一样。 这个冷漠的男人,却是很细心的。 洛卿卿看了看四周,道:“这是你的家么?”那男人不答,洛卿卿道:“那你一定是位浪迹天涯的大侠了?”那男人还是不说话。洛卿卿道:“那你是强盗?”那男人更不说话。 木柴在火中毕毕剥剥的响,山洞中充满了一股静谧。洛卿卿仿佛对这个男人很好奇,因为他始终也不回过头来看她一眼,洛卿卿道:“你为什么要救我?是不是想绑票?要知道我可是值好多好多钱的。” 那男人忽道:“钱,买不回命。”洛卿卿道:“这么说你不要钱?那你要什么?难道是……”她说到这里,忽然卟的一声笑了。 那男人突然站起来,道:“你若能走,就回家吧。”说完向外就走。洛卿卿叫道:“你让我走?你讲不讲理?”那男人停住脚步,却并没有转身。洛卿卿笑道:“你方才还说毒没除尽,让我不要动,现在却又赶着让我走,你想我死在这里呀?” 那男人点点头,走到火堆边,将那铁锅取下来,向着下面一倾,里面的水都倒在火上,山洞里立时一片浓烟。洛卿卿大叫:“你想干什么?想呛死我不成。”只觉得一双有力的手抓住自己手臂,又被那人背到肩膀上,走出了山洞。 此时已是黄昏,落日斜照,清荫斑斑,山林空空,鸟鸣深涧,古木葱林间一片寂静,山壁上青藤遍绕,脚下野花绿草,都在随着微风轻轻舒展着曼妙的舞姿。洛卿卿看着这仙境一般的地方,突然变得心旷神怡起来。就在同时,她也第一次看到了这个男人的脸。 他的脸色很健康,那是一种被太阳光晒成的古铜色,虽然不是洛卿卿平日所欣赏的那种白里透红的脸色,但却是洛卿卿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 他的鼻子很挺,嘴紧紧的抿着,两道很浓的眉毛下面,一双冷酷却又平淡的眼睛,永远都在望着前方,仿佛已将一切的回忆都扔在脚后。这是一对说不清是平凡还是不凡的眼睛,因为它里面永远只有两种表情,寻求与忘却。 他要求的是什么,想忘却的又是什么呢? 但他只是看着前方,莫非他要找的东西永远都在遥不可及的前方? 前方是什么?是归路。 洛卿卿怔怔地从后面看着他,脸上突然升起了红云。在自己的感觉中,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这样接近。而这个男人又是一个非常非常特别的男人。洛卿卿绝对是一个非常美的女孩子,但在这个人眼里,她的美好像完全是不相干的另一回事。她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关心她的生死却不屑于她的容貌。 正文 第四章 一阵风吹过,林中落叶回旋,飞舞在他们周围,仿佛它们也有了生命,如追香的彩蝶,伴着一对盛开的鲜花。他们就走在这如梦一般的境地,洛卿卿不由得将头靠在他肩上,闭上了眼睛。 天色渐渐暗下去,最后一抹夕阳也消失在林梢了,一群群归鸦从头上飞过,落到深林之中。洛卿卿现在才想起一件事,问道:“喂,你带我去什么地方?”那男人道:“回家。”洛卿卿道:“我家很远的,这样走的话就算走半年也走不到的。”那男人道:“回我家。” 洛卿卿脸更红了,吃吃地道:“回你家……你是谁呀?我从不认得你,不要以为你救了我就可以随便带我去哪儿,其实……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那男人脚步突然一停,洛卿卿笑道:“我当然知道,我一个孤身女子,长得又不太难看,而且还受了伤,这样的话到了你家里,你就会……” 话没说完,那男人一松手,将洛卿卿扔在地上,大步就走。洛卿卿笑得花枝乱颤,好像从没见过这样倔的人。那男人走出几步,听到她笑得厉害,转回身看着她,却不说话。洛卿卿好不容易笑完了,道:“你生气了?真得生气了?其实我的话才说了一半,你要生气也得听我把话说完。” 那男人道:“你说。”洛卿卿道:“这样的话到了你家里,你才会让我安安静静的养伤,也强似在那四处漏风的山洞里苦捱,对不对?”停了一下,又正色道:“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相信你。”那男人的眼神突然变得非常遥远,过了一会儿,他才走过来,俯下身子,让她伏在他背后,直到现在,洛卿卿才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你……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不答。 “你怎么救的我?要知道那两个人可不是好惹的,不会看到你心肠好就放过我吧。你杀了他们吗?那你的武功一定很了不起哟。喂,你以前是不是江湖人?在哪个道上混的?” 男人还是不说话,好像到现在,他对她说的话也不上五句。 洛卿卿还想再说,可是此时她已看到在一片稀疏的竹林后面,有几点灯光亮起。他们终于到了,可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这是个很普通的地方。就像大多数山里人家一样,十几座木板钉成的房子就建在一片较为平坦的山坡上,四下树影丛丛,脚下青草没踝。每座木屋里都亮着灯,并有炊烟升起。 男人背着洛卿卿走过去,还没有走近那片房子,一条娇小的身影已迎上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也即时响起:“阿标,你现在才回来?你奶奶可要等得着急了。快把柴放……”她走得近了才看清楚,原来男人背后不是柴,竟是个女人,长得非常非常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叫了一声,脸顿时红了,看了男人一眼,一扭头跑走了。洛卿卿没有看清楚这女人的模样,只看到她头上飞扬的两条大辫子。洛卿卿笑道:“哦,原来你叫阿标,这女人是谁?” 阿标道:“邻居。”洛卿卿笑着用手指轻轻刮他的脖子,道:“仅仅是邻居么?”阿标不再回答,推开一座木屋的门走了进去,叫道:“奶奶,我回来了。” 屋子里果然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正坐在灶边,听到叫声,站起来道:“阿标啊,以后打柴不要这么晚回来,山里路不好走,可别摔着了。” 阿标道:“知道了,奶奶,今晚有客人。”洛卿卿叫了一声:“婆婆好。”老婆婆听到是个年轻女子的声音,不由得一呆,随即赶紧抖去身上的土,将地上的木柴摸索着抱在一边,道:“你这孩子,快叫人家进屋来坐呀?” 洛卿卿在他背上吃了一惊,轻轻道:“你奶奶眼花了?”阿标轻轻道:“她跟本就看不见东西。”洛卿卿此时才看清,这位慈祥的老婆婆竟然是个瞎子。 阿标道:“奶奶,她已经进来了。”说着放下了洛卿卿。洛卿卿吃力的做了个万福。 奶奶忙不迭地擦拭着一张竹凳,道:“姑娘,快坐,快坐呀。阿标,人家姑娘还没吃饭吧,你先跟人家坐着,我再去做点好的。” 其实饭菜已经在桌子上了,一锅野菜粥,一篮热气腾腾的玉米面饼子,一小碟腌萝卜,一小碟韭菜花。阿标道:“奶奶,算了,我知道家里也没别的,就吃这个好了。”洛卿卿已坐到桌子边,拿起一个饼子咬了一口,道:“是啊,奶奶,这个也蛮好吃的。你也来一起吃吧。” 奶奶现出一种极难为情的样子,道:“你看看……姑娘你头一次来,就让你吃这个,也太……”阿标扶着奶奶坐下,为她盛了碗粥,奶奶脸上始终带着那种难为情的样子。 洛卿卿看着他们,吃着难以下咽的饼子,喝着那既有点甜又有点苦的菜粥,只觉得这是平生第一次过这种生活。 这里没有权势,没有机谋,没有血腥,没有纷争,有的只是浓浓的人情味。她不知道生在这里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外面花花世界里所失去的东西,在这里都能找到,但却没有花花世界里的享受与刺激。生在这地方,也正像那锅菜粥一样,既苦又甜。 夜深了,洛卿卿躺在床上,却无法入睡,她身下铺的是崭新的床单,身上盖的是崭新的鸳鸯戏水的大红棉被。看样子这是为阿标娶媳妇时用的。她眼睛看着漆黑的屋顶,耳边却传来隔壁阿标和奶奶的轻声低语。 “阿标啊,这女孩子到底是谁呀?” “奶奶,不是告诉您了么?这女孩子迷了路,被蛇咬伤了。” “啊?那你还不早说?被蛇咬伤可得养几天,明天奶奶杀只母鸡,给她补一补。” “行,明天我把柴卖了,给她买点伤药。” “别忘记沽点肉回来,人家也许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不习惯吃我们这粗粮。” “忘不了。您放心吧。” 洛卿卿听着听着,眼里变得湿润起来。她是个杀手,平时见多了血肉横飞,尸骸遍地,听多了濒死前的惨呼哀号,她从没有流过一滴眼泪。连她自己也认为她的心是冷的,但现在,洛卿卿忽然觉得这世界上竟还有许多东西是她以前没有见过和听过的。 正文 第五章 窗外的天空有无数星光闪烁,洛卿卿的眼里也有无数星光。却比天上的更亮,更晶莹。 隔壁仿佛还在私语,但她已听不到了,她睡着了。 日光。灿烂的日光照进来,照在洛卿卿身上。 洛卿卿睁开眼睛,立刻就闻到了一股香味,是鸡汤。洛卿卿挣下地来,觉得左腿还在发痛,但已比昨天好多了。就在这时,奶奶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走进来,笑着说:“姑娘,你醒了吧,快把这汤喝了,你身子还很虚,就不要动了。” 洛卿卿喝着汤,眼泪一滴滴落在碗里面。她虽然生在城市,但也听说过,山里人家平日的开销,都是用鸡蛋来换的。杀一只鸡,就像夺去半年的粮一般。 “奶奶,你们住在这山里,不苦么?”洛卿卿突然问了一句。奶奶一怔,不想她问出这么一句,道:“不苦呀。阿标这孩子非常孝顺,心地又好,有他在我就不觉得苦。” 洛卿卿道:“那阿标的父母呢?不和你们一起住么?”奶奶叹了一声,道:“他父母早就去了,从他几岁的时候就跟着我。姑娘你……你家是哪里的?”洛卿卿道:“我家在……不太远的一个城里,奶奶,等我好了,接你去城里住好不好?那里可热闹了。” 奶奶笑了,笑得连皱纹都开了花,道:“奶奶已经瞎了,再热闹也看不见了。你有这份心奶奶就很高兴了。” 只听门一响,阿标提着扁担进来了,掏出一个小瓶子,道:“这是伤药,你再换一次,明天就没事了。”洛卿卿接过来,看了他一眼,脸又有些发红,低下了头。奶奶道:“阿标,你先和人家说话,我去做饭。”说完关上门出去了。 阿标端了一盆水,洛卿卿一边换药,一边问:“喂,昨晚那个女人是谁呀?我看她很关心你。”阿标道:“她是个寡妇,叫于嫂。”洛卿卿用眼睛瞟了他一下,道:“她一定……一定很喜欢你,是不是?”阿标没有开口。 洛卿卿道:“那你喜不喜欢她呢?”阿标冷冷地道:“我最讨厌多管闲事的人。”洛卿卿道:“这可不是闲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的终身大事我怎么可以不关心的?” 阿标突然直视着她,一字字道:“你记住,我没有救过你,你也不要和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更不要带任何人来这里。”洛卿卿笑道:“好的,你既然不要我报答什么,那我就答应你,不把这事说给别人。” 阿标点点头,洛卿卿换完了药,歪着头看他,嘴边带着笑。阿标坐在一个小竹凳子上,手里编着竹筐,却从不看她一眼。洛卿卿忍不住了,道:“喂,你好像很不愿意和我说话。”阿标仍是不理她。 洛卿卿道:“你怎么不问我叫什么,从哪里来,多大年纪,嫁没嫁人,有没有孩子?”阿标突然冷笑一声,道:“你从开封来,是洛家的人,是来杀人的。至于别的,我也不想知道。” 这几句话听得洛卿卿目瞪口呆,道:“原来你……你早知道了。”阿标道:“你身上有腰牌,腰牌上有五朵花,你在洛家的地位,想必仅仅次于帮主洛春城,昨天城里面发生刺杀五岳王的事,想必就是你们做的。” 洛卿卿越听越吃惊,道:“那你,你到底是谁?”阿标闭上了嘴。洛卿卿从怀里取出那腰牌,道:“这东西送给你,有什么事要帮忙,就到开封来找洛家。” 阿标冷笑道:“我不要任何人帮忙。”洛卿卿有点不高兴,道:“不要别人帮忙?你以为你是刀魔秦冢?” “嗤”的一声,阿标的中指被竹蔑划破了,他的目光突然变得很特别,嘴里喃喃道:“刀魔?秦冢?”洛卿卿道:“怎么,你认识他?”阿标轻轻摇了摇头。洛卿卿道:“你当然不会认识他,你心肠这么好,又怎么会认识这种杀人狂?” 阿标道:“杀人狂?”洛卿卿道:“是啊,他从出道到消失,总共不过四五年,却杀了几百个人,而且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阿标道:“现在呢?他死了么?” 洛卿卿道:“没人知道。两年以前他突然失踪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失踪,也没人知道他是死是活,他就像是一颗流星,在最亮的时候就不见了。”她笑了笑,道:“喂,那个失踪的秦冢是不是你呀?” 阿标低着头继续编筐,洛卿卿道:“我真得希望你是。” 洛卿卿闭起眼睛,幽幽地道:“一个落难的女孩子,被一个杀人如草的大盗救起了,带到他家里,为她治伤……喂,是不是很传奇,很刺激,很……” 阿标站起来向外就走,一个字也不听了。洛卿卿看着他的背影,刚想笑,就听一个女人的声音轻轻道:“阿标,你来。”洛卿卿隔着墙缝向外看去,见一个很柔弱的女人倚在门边,正在向阿标招手。 阿标走出去,于嫂脸上红红的,从身后的竹篓里拿出一把草药,道:“阿标,听说有个妹妹被蛇咬了,这是最好的草药。” 阿标接过草药,看了看,猛然抬起头看着于嫂:“七叶花?!你去了万人崖!你知不知道那地方一不小心会摔死人的?” 于嫂笑了笑道:“你能去,为什么我不能去。你拿着这药,好好照顾那位妹妹吧。”说完低头就走。阿标一手拉住她,于嫂慌了,用力去甩他的手,却甩不掉,她急道:“阿标,你放开手,被人看到……” 阿标不放手,他看着于嫂,轻轻地道:“以后不要再去那地方。”于嫂红着脸,用力抽回手,转身跑走了。阿标拿着那些草药,看着于嫂的背影,呆呆地站了好一会儿,才回到屋子里。 奶奶在堂屋做饭,锅里不时透出野葱炒肉的香气,阿标走进里屋,却发现洛卿卿已不见了。屋子里一扇窗子打开着,从这里已看不到洛卿卿的人影,可床头似乎还有她遗留下来的香气。 阿标又站了一会儿,突然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支玉钗,还用水写了几个字:她是个好人,这钗送给她。就当我送的贺礼。 正文 第六章 字还没有干,阿标拿起钗,轻轻揣进怀里。神色之间一片落寞。 洛卿卿已快走出这山谷。她沿着阿标所说的方向走出一个时辰,终于看到了大路。而这时她又紧张起来:五岳王的人会不会等在这里?虽然这里已出了五岳王的势力范围,而且不止一条路可以回洛阳,但五岳王能这样轻易放过她么? 洛卿卿放轻了脚步,她仔细地看看四周,没发现有人埋伏,她手里扣了三把飞刀,一步步向大路走去。 突然马蹄声急,远远地像是有很多匹马向这里奔来,洛卿卿吃了一惊,她纵身上了路边一棵大树,刚隐住身子,就见一队人马急急驰来,为首一人神情彪悍,背后背着一柄五尺多长的鬼头刀。 一看到这柄刀,洛卿卿的脸上立时泛起了笑容,她等到那人来到树下时,折下一段树枝向那人头上扔了下去。 那汉子眉头一皱,寒光一闪,那段树枝已被断成三截,那汉子长刀在手,怒吼一声:“什么人?滚下来。” 只听格格一阵笑声,洛卿卿已落在他眼前。这汉子初时怔了一下,紧接着哈哈大笑,跳下马走上前来,一把将她抱了起来,高高抛起,洛卿卿仿佛已习惯了他这样的行为,只是在笑。 那汉子将她接在怀里,轻轻放下地来。洛卿卿道:“是爹让你来的?”那汉子点点头,说道:“是的。花先生得到消息,秦避雨等四人跟本就没离开过五岳王,爹知道已失算了,于是连夜让我赶来,终止此次行动。” 洛卿卿叹了口气,道:“可惜,已经晚了。”那汉子吃了一惊,道:“怎么?木夫子他们四个……”洛卿卿点点头,轻轻道:“他们都已死了。只有我活着。”那汉子狠狠一跺脚,双手猛捶自己的胸膛,道:“我来晚了,还是来晚了。” 洛卿卿捉住他的手,轻声道:“哥哥,不要难过了。做咱们这行,生死有命。”那汉子看着她,道:“方才你下树的时候,左腿有些不大灵光,是不是受伤了?”洛卿卿道:“是,我被徐九莲手下的朱烟和丁蝗追赶,差点就没命了,多亏了一个人救我,要不然咱们兄妹就见不到了。” 那汉子一听,道:“哦?这人是谁?”洛卿卿道:“是个打柴的。”那汉子道:“打柴的?他能从朱烟和丁蝗手中救你出来,想必不仅仅是个打柴的吧。” 洛卿卿道:“我也看得出来,但这个人很怪,让我不要对别人说他救过我,更不要带人去他那里。” 那汉子笑道:“如此说来,连我洛东阳也不能去见他,当面答谢他救我妹子的恩情了?”洛卿卿笑道:“我看你最好还是别去,就你这凶巴巴的样子,人家见到了还以为是寻仇的,不躲起来才怪。” 洛东阳哈哈大笑,道:“你难道忘记了爹说过的么?是咱们洛家的仇人一定逃不了,是咱们洛家的恩人也一定逃不了,洛家从来都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洛卿卿迟疑片刻,才道:“可是他不让我带别人去他家,我要是带你去了,他一定会不高兴。”洛东阳笑道:“我妹子做事一向不管别人高不高兴的,怎么这回变了?” 洛卿卿脸一红,道:“哥哥,你敢取笑我?”洛东阳连连摆手,道:“没有没有,我有一个主意,你只带我去,到他家左近,我偷偷地看一看,然后就走,等到晚上,我派人偷偷的把银子送到他家里,神不知鬼不觉,你看怎么样?” 洛卿卿笑道:“难怪爹说你越来越长进了,等他明天早晨一睁眼,看到一大堆的银子,我真不知道他会不会笑,我可是从来都没看过他笑的。” 于是兄妹二人一起向阿标住的山谷走去,洛卿卿当然不会想到,她的这个决定会给阿标带来怎样的灾难,她的一生也从此改变,而这个故事也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又是黄昏,阿标背着一大捆柴,踏着落日的余晖走向村子。洛卿卿的离开对他来说并不是意外,而他也好像要把这件事忘却一般,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如此,记住它简单,忘却它也容易。 这件事也像是他生命中一个小小的插曲,本没有必要记住的。但这两天阿标看上去总有些郁闷,于嫂仿佛看出了什么,却没有问他。 村子越来越近了,他已看到自己那座草屋的屋顶,奶奶在做什么晚饭?可能还是一成不变的饼子咸菜吧。因为他们家里只有这个。 阿标走进村子,走近那草屋,而他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村子里没有炊烟,每一家都没有。而且村子四周也静极了,静得可怕。阿标慢慢走进院子,轻轻将柴放下,然后面对着草屋,长长吸了口气,道:“出来。” 院子里没有别人,当然没有人回答,阿标便不再说话,只是那样微低着头,静静地站着。院子里更静了,阿标眼睛看着门,全身一动都不动,仿佛还在等着人回答他的话。 果然,又过了一会儿,屋子里有人沉不住气了。门一开,走出一个人,一个彪形大汉,背后背着一把很长很宽的刀。 阿标看着这个人,表情还是平静得很,事实上他并没有见过这个人。可这人却象是认识他,因为不会有人对陌生人有如此仇恨的目光的。这大汉看着阿标,眼睛里象是要喷出火来,可声音却是冷冷的:“刀魔,你好。” 阿标也冷冷道:“我叫阿标。”大汉冷笑道:“阿标?你不是姓秦,叫秦冢么?怎么连祖宗都卖了。”阿标道:“你认错人了。”大汉道:“我姓洛,叫洛东阳。”阿标道:“我不认识你。” 洛东阳道:“可我认识你。你杀我二叔的时候,我就在远处看着,那一刀就像斩在我心里,真是好刀法,不愧为魔刀。”阿标这次什么也没说。洛东阳道:“你真令我失望,昔日的刀魔,今天怎么看起来像条夹尾巴的狗,连叫两声都不敢了么?” 正文 第七章 阿标双手握紧,洛东阳冷笑一声,用手一挥,屋子里拥出十几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柄鬼头刀,刀锋雪亮,薄得象纸一般。刀锋下还有一个人,是奶奶。瞎了眼的奶奶。 阿标看到了,他的眼角在跳,双手握得更紧。他突然抬起头,刀一般的目光射在洛东阳脸上,道:“放了她。”洛东阳道:“你也怕自己的亲人死?那你杀人的时候,想没想过他亲人的感受?你知道不知道,每个人失去亲人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阿标闭上眼睛,他的情情很痛苦,他的全身都在轻轻的颤抖,半晌才道:“你要什么?” 洛东阳笑了:“你说了半天,只有这句话才象是刀魔说的。”阿标道:“少废话!”洛东阳道:“你放心,我不会要你命的。况且就算要你也不会给。我只要你一只手,右手。”阿标道:“说话算话?” 洛东阳道:“我也不知道我说话算不算,但我知道我的手只要一动,你亲人的命就没了。信不信由你。” 阿标看着他,又看了看刀锋下的奶奶,奶奶仿佛并没有多少惊慌的神色,相反却很是安详,她的嘴被封住,双手被两个人抓着,想说什么也说不出来。阿标抬起自己的右手,这只从来都没有抖过的手,此时却在微微发颤,过了片刻,阿标沉声道:“刀来。”洛东阳道:“刀?你腰里不是有么?” 那是一把柴刀,长不及一尺,宽不过两寸,洛东阳道:“无论什么样的刀,在刀魔手里都一样,我们的刀还要防身,你就将就一点,那把刀虽然不如我的刀快,但剁一只手还是不成问题的。” 柴刀握在手里,刀锋也在颤动,阿标脸上的肌肉不住抽动,柴刀缓缓举起。 可就在这时,那一直没动的奶奶突然猛地一挣,竟从那两个人中间冲了出来,向旁边一个人猛撞了过去,那人没有防备,手中正握着一把鬼头刀,刀尖立时没入了奶奶身体里。血,立时顺着刀上的血槽流下来。 每个人都呆住了,阿标张大了嘴,眼睛突然一下子变得血红。奶奶并没有立时倒下,那人被吓坏了,放了刀向后退。刀就留在奶奶身体里。阿标狂吼了一声,冲了过去抱住了奶奶将要倒下的身子。 没有人动,空气像凝固了一般,那些人的刀仿佛有千钧重,洛东阳也怔住,他也没想到会变成这个样子。 阿标抱着奶奶正在变冷的身子,他的泪水流到了奶奶脸上。奶奶感觉到了,她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摸索着阿标的脸,用尽全身的力量,说道:“不要……杀人……”奶奶只说出了这四个字,她的手突然垂下。 阿标的泪水无声地流着,周围静极了,每个人都在怔怔地盯着他。阿标好半天才将目光从奶奶脸上移开,他轻轻将尸身放在地上,突然一抬头,目光像两柄刀从每个人脸上掠过。最后落在洛东阳身上,他一字字地道:“你们连瞎了眼的老人都不放过,还是不是人?” 洛东阳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无奈,却冷冷地道:“她跟本就是你害死的,你就是个魔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给那儿的人带去灾难。” 这句话像是一条鞭子抽在阿标身上,他突然迎着风狂吼一声,此时洛东阳的那柄又宽又长的刀已在掌中,最后一个字出口,长刀已疾斩阿标的脖子。长刀带起的急风将地上的草都扫飞起来,这一刀正是他的成名绝招“雷霆斩”。这一刀曾将昆仑百圣宫的一根数人合抱的枣木巨柱斩为两截,也曾将天山四杰变成了八段。 风声激荡,阿标的头发都吹了起来,他突然站起,赤手空拳冲进了刀风里。用一双肉掌去夹洛东阳的刀。没有人用过这样的方法,也没有人敢用,但阿标敢用,因为他不怕死。只听噗的一声,刀风立止。 刀已被夹住,但刀尖也砍上了阿标的胸膛,在他胸前留下了一条半尺长的伤口。鲜血激射。洛东阳惊呆了,他从没见过一个人会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自己的刀。 就在他吃惊的时候,阿标的拳头已重重地打在他肩膀上。洛东阳立刻听到了自己骨头爆裂的声音,然后他的右手就再也握不住刀。这一拳已将他的肩骨完全打碎了。 阿标夺过刀,双手一拗,那柄精钢百炼的刀已变成两段,他向地下一扔,道:“滚。” 没有人再动手,大家将断刀拾起,背着已晕过去的洛东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地上只留下奶奶的尸体躺在那里。 阿标跪了下去,就跪在奶奶的血泊中。泪水滴下,滴在血里,也如同血一样红。奶奶那张慈祥的面容就在他眼前,可是他却永远也听不到奶奶的声音了。 他突然抬起手,猛力地捶打着地面,直到打得双手血肉模糊,最后他筋疲力尽,终于晕了过去。 等到他再次醒来时,已在自己的床上,于嫂坐在他身边,眼睛红红的,仿佛也哭过。阿标只觉得全身像火炭一般的烫,头更像是枕在云雾里一样,晕晕沉沉的。只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里回响:“奶奶是我害死的,是我害死的……” 他突然大叫起来:“我是个杀星,是个灾星,你们为什么不杀了我……” 于嫂吓了一跳,伸手按住他,道:“阿标,你发烧了,说胡话么?”阿标叫道:“我不是阿标,不是。我是个魔鬼。”他一把拉住于嫂的手,喘息道:“屋顶上有把刀,你拿过来,杀了我,马上杀了我,奶奶是我害死的……” 突然他觉得额头上一阵清凉,那是一块湿毛巾,阿标直着双眼,慢慢安静了下来。于嫂把被子给他盖好,轻轻地道:“阿标,奶奶不是你害死的,你是个好孩子,怎么会害人呢?”阿标的喘息慢慢平息,缓缓道:“于嫂,我真不是阿标。我一直都是骗你们的。” 于嫂道:“这又有什么关系?奶奶和我一开始就知道你不是阿标。” 阿标道:“奶奶……她早就知道?”于嫂道:“是的,从你第一天到这里,奶奶就知道了。她没有对你讲,是因为她已经猜到阿标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阿标吃惊地抬起头:“她怎么会知道?” 正文 第八章 于嫂道:“阿标一直是个非常要强的孩子,六年前他走的时候,就对奶奶说过,如果他有一天发达了,就一定来接她,如果不幸死在外面,也一定会有人来照顾她。两年前,你来了,阿标却没回来。奶奶知道他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阿标沉默了。 于嫂又道:“自从你来了,奶奶暗地里不知哭了多少次,她一个亲人也没有了,有些话就只能和我说。她说你一定是阿标的朋友,是阿标临死的时候让你来的。不然的话,你对奶奶怎么会那么好,就像是亲奶奶一样。” 说到这里,于嫂忍不住轻轻哭泣起来。 阿标突然全身都发起抖来,他猛地坐起来,抓住于嫂的肩膀,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于嫂被他的神情吓得呆住了,道:“你,你怎么了?” 阿标一字字地道:“我不是阿标的朋友。” 于嫂道:“那你和阿标,是什么关系?” 阿标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阿标就死在我的刀下。” 于嫂吓得站起来,向后退了几步,几乎撞到了桌子。阿标慢慢地躺回床上,平静地道:“屋顶上有把刀,我就是用那把刀割断了阿标的咽喉,你拿下来。” 于嫂没有动,阿标道:“要不是我,奶奶也不会死,你杀了我,就当为奶奶报仇,也为阿标报仇。”于嫂还是没有动,屋子里又黑,又静,几乎可以听得见心跳。 最后于嫂终于动了,她在屋子里走了一会儿,来到阿标的床前,伏下身子,一只手慢慢伸向阿标的咽喉。阿标闭上了眼睛。 可于嫂并没有什么动作,只是轻轻拿下了他头上的毛巾,道:“毛巾干了,我去给你过一过冷水。” 阿标道:“你为什么不动手?”于嫂道:“因为奶奶说过,你是个好孩子。” 听着于嫂走出门去,阿标的眼睛里又滚下了泪水。他心里在苦笑:“你们知不知道我以前杀过多少人,让多少人失去了儿子,让多少人变成了寡妇,你们不知道,在你们眼里,我竟然是个好孩子。” 他突然想笑,想大声地笑,因为他觉得这件事好滑稽。 门外于嫂在提水,过了一会儿,水声停了,又过了片刻,门开了,一个人走进来,慢慢走向阿标床前。 屋子里没有灯,黑得很,阿标半闭着眼,道:“于嫂,你回去歇着吧,我没事了。”那人没有说话,阿标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没有看到于嫂的脸,看到的是一道闪光。 刀光。 随着那刀光,阿标依稀看到了那人的脸,那人没有脸,只是一块黑布,黑布外面是一双狰狞的眼睛。 刀光如电,哗啦一声,床板碎裂,而阿标却在这一刹那间,滚下地来。 如果是于嫂杀他,他是不会躲的,可别人就不同了。这蒙面人一刀砍空,并没有一丝停顿,刀光似雪片一般斩下,每一刀都砍向阿标的要害。 阿标还在发着烧,伤口还没愈合,又已是近一天没吃饭了,他闪过七八刀后,被那人一脚踢中了胸膛。 这一脚好重,阿标被踢得飞了起来,重重地撞在墙壁上,几乎连屋子都被撞倒。那人一踢中阿标,身子便扑上来。哪知还没到阿标身前,那人身子硬生生停住了。一双狰狞的眼睛里竟露出了恐惧之色。 阿标当然不足以让他害怕,让他感到恐惧的是一把刀,这把刀从屋顶上被撞落下来,正落到阿标怀里。阿标的手一握住这把刀,他的人突然间就变了,变得说不出的深,说不出的远。 那人站在阿标眼前,就像在面对着大海,没有人知道大海到底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大海到底有多远,那人手里的刀在颤抖,眼神也像刀光一样闪烁不定。 阿标看着手里的刀,只说了一个字:“滚!”那人额头上有冷汗透出,刀光也颤抖得更加厉害,一步步向后退去,最后一个纵身,窜出了屋子。 阿标吃力地站起来,走出门去。天上仍旧是黑沉沉的夜色,可地上却是一片火海。每一座草屋都燃起了火,到处都是垂死的人的呻吟之声。在阿标的门前,倒着一个人,是于嫂。她的咽喉已被割断,眼睛却还是睁得大大的,似乎还想最后看他一眼。于嫂的身子是赤裸的,她的手还紧紧的握着一块毛巾,被血浸透的毛巾。 阿标的大脑中突然一片空白,火炭落在他身上,他竟然没有丝毫感觉。他只看到于嫂那双睁得大大的眼睛。他扑上前,跪倒在于嫂跟前,抓起地上的碎衣,盖到她早已渐渐冰冷的身上,然后捧起她的头,一只手不住得在她脸上摸索,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哀鸣,仿佛她还会对他说些什么。 于嫂永远不会对他说什么了,她的身体已经冰冷。一条善良的生命,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去了。 阿标仰头狂嚎,叫声凄切如一匹受伤的狼。 身后不远处,一条黑影在慢慢走近,黑布蒙面,双目狰狞,正是方才那人。阿标将于嫂轻轻放在地上,将她那双睁着的眼睛轻轻抚闭,他的手已握紧刀柄。 蒙面人已来到他身后,手中的鬼头刀映着火光,像是野兽的獠牙一般,猛的向阿标脖子斩了下去。 可就在这闪亮的刀光中,隐隐有一道青灰色的光芒掠过,这光芒起处,连火光都仿佛变成了青灰色。那仿佛已不是人间的火,而是鬼火,魔火。 鬼头刀叮的一声落在地上,蒙面人像是变成了泥胎一样,双眼睁得大大的,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原地。 阿标却已不再理他,他紧咬着牙,眼睛里满是闪动的泪光,手中紧握着他那把青灰色的刀,慢慢走向那片火海。那里还有七个人,每个人的刀上都染满了血,全村子三十多条人命,倾刻间就已化为鬼魂。 阿标走出三步,那像是变成泥胎的蒙面人喉咙里突然响了一声,随后一股血箭从他腰里喷射出来,他的人竟已变成了两截。 阿标的刀上也在滴着血,血珠就像泪水一样滚下,那是仇人的血,更是他心里的泪。他已经准备一生都不再拿起这把刀,但命运竟是如此弄人。 正文 第九章 那七个人见到同伴的死状,齐声叫了一声:“刀魔?”阿标的眼睛被映红了,不知是血光还是火光。他突然狂吼,闪电般冲进了人群。 有人在叫:“跟他拼了!”“杀了他,杀了这魔鬼!”“他的刀……”阿标就像是个魔鬼的化身,他的刀挥到哪里,哪里就会飞出一连串的血肉,刀光映着火光,血光,和阿标眼里的泪光,这里就是地狱,人间地狱。 没有人后退,因为退到哪里,阿标的刀就会挥到哪里,血,片刻间就已浸透了草地。 阿标最后一刀挥出,停在空中,刀锋上的血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在他四周,是七具残缺不全的尸体。不是断头,就是断手断足,那些人眼睛里还留着恐惧的神色,因为他们一辈子也没见过阿标这样魔鬼般的人,魔鬼般的刀。 突然天空一阵沉雷滚过,大雨从天而降。山中的雨总是来得这样突然,这样迅速,就像是人间的灾祸一样,事先决没有半点征兆。 大雨浇灭了火焰,冲去了地上的鲜血,也洗净了阿标刀上的血迹,但他刀上的血腥真得能够洗清么? 清晨,山林如洗。 一座无名的坟墓,没有墓碑,阿标跪在坟前,头上缠着一块血迹斑斑的毛巾。那是于嫂临死也不肯放手的东西。 阿标磕了三个头,道:“奶奶,于嫂,乡亲们,我要走了。在走之前,我告诉你们我的名字,我叫秦冢。其实我无论叫什么,都还是你们的阿标。我活着是你们的亲人,死了也一定会让人把我埋到这里。” “你们都是好人,好人是不会白死的。现在我就为你们去讨一个公道。”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一面铁牌,牌上有三朵花,那是他从死人身上发现的。 他将铁牌放在坟前一块石头上,突然拔刀,青灰色的刀光一闪,那铁牌已被斩为两半。 “谁让我失去亲人,我秦冢一定要他加倍偿还。” “洛春城,洗净你的咽喉。” “洛春城,洗净你的咽喉” 秋雨依旧缠绵,落花叹息着飘下地面,仿佛在哀叹它们生命的短暂,屋子里静静的,一股淡淡的龙涎香在空气中飘浮,看起来就像是窗子外那朦胧的水气一般。 桌上摊着一张纸片,纸上只有这九个字。字体的每一笔都如同刀锋一样。充满了杀气。 洛春城仍旧站在桌子边上,腰背仍旧立得笔直,他手指轻敲着桌面,脸色一片阴沉。锦帐仍旧低垂,里面的人发如春云,衣似白云,声若浮云,仿佛近在眼前,又像是远在天涯。 “刀魔,是刀魔。”洛春城道。花先生的声音还是那么优雅:“秦冢?他还没有死么?”洛春城道:“他没死,他救了我女儿,却把我儿子变成了残废。” 花先生道:“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你知不知道?”洛春城道:“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下一个要杀的就是我。”花先生道:“我看不是那么简单。” 洛春城道:“哦?”花先生道:“这个世上有很多事是猜不透的,秦冢的心思也没有人能够猜到。他随时可能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洛春城道:“无论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可是有一样是不可改变的。三天之后,他一定来。” 花先生道:“不错,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规矩。可你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等三天?”洛春城道:“无非是要显一显他的本事吧。因为三天之中人可以逃得很远,也可以找来很多的帮手。但凡是接到了他的催命符的人,却没有一个不死的。” 花先生道:“还有一点,你如果知道自己三天之后要死了,你的心会不会乱?”洛春城道:“想必会的。”花先生道:“那你就中了他的计了。他的目的就是先让你乱心,心乱则智穷,智穷则力竭。这样他才更容易得手。” 洛春城笑了:“可这一次他找错对象了,我的心绝不会乱。”花先生摇摇头:“你唯一的儿子已成了残废,你的心如何不乱?”洛春城抬起头,看着窗外淋漓的秋雨,过了好久,才道:“我洛春城能纵横江湖三十年,能创立飞花堂,能活到现在,你以为我还有心么?” 花先生也沉默了很久,才道:“就算有心,也不是平常心了。”洛春城笑了笑,转身向外走去,他的步子突然变得轻快了。花先生道:“外面有雨,你拿把伞吧。”洛春城淡淡地说道:“不用,秋天的雨很干净,正好洗一洗我的咽喉。” 洛春城走出去,屋子里静下来,只听到秋雨打在芭蕉上的声音。花先生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了一丝笑容,她轻轻地叹息道:“你还是小心一点吧,秦冢的这一刀不一定会落在你咽喉上,但一定会落在你最痛的地方。” 黄昏,落日熔金 秋风吹过,无数片火红的枫叶在街头飞舞,满城红叶漫天,一片肃杀。 大街上空荡荡的,洛春城独自一个人坐在大街正中,看着眼前的秋景,夕阳将他的影子长长拖在地上,显得是那么的孤独与萧索。 一只黑猫轻轻地从胡同里走出来,飞快的穿过街道。可正当它快走近街边屋檐的时候,一条飞索闪电般飞过来,不偏不倚正套在黑猫脖子上,那只猫叫也没叫出来,就被拖得无影无踪了。 洛春城轻轻点了点头,感到很满意。这是他的命令,无论是谁的腿,只要一踏上这条大街,立刻杀无赦。城中的人们有的走到街口,一看这个阵势,马上远远的走开了。 洛春城在笑,但他的笑容里还有一丝警惕。他已在大街两边伏下了最精锐的死士,一共有十三道埋伏,但能不能杀得了刀魔,却还是不敢保证。 满街红叶飞舞,天地间只听得见风声,洛春城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街口,刀魔的厉害是谁都知道的,可洛春城也知道,刀魔杀人的时候,绝不会暗算,他会从一个谁都看得见的地方走来,绝不会从树上地下垃圾堆马桶里钻出来。 正文 第十章 洛春城的椅子宽大而舒服,他坐的样子也很舒服,脸上一片轻松的神色。仿佛他在等的不是一个杀人魔王,而是一位绝代佳人。 突然间,天地间的声音全都停了,静得可怕,随后又有一种声音传来,刷——刷——这声音不急不缓,但每一声都像是响在人的心头。街口上,有人来了。 来了,一个人,一把刀。他走得并不快,但很稳,每一步落下,都像是走在满是鲜花与青草的踏青路上,眼前的洛春城仿佛就是那最美的美景。 街头的红叶飞舞在他四周,就如同沾满了血的精灵围绕着它们的主人,刀魔,秦冢。 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一个大大的斗笠盖在他头上,将他的面庞全都遮住了,但那把刀,却是谁都不可以轻视的。洛春城的目光现在就盯在这把刀上,魔刀。他的亲弟弟就死在这把刀下,他永远也忘不了这把刀挥出时那道令人魂飞魄散的青光,现在,这把刀又出现了,灾难又一次降临了。 洛春城的手仍旧轻抚着嘴上的胡子,脸上也还是那样轻松,但眼睛里的光却越来越锐利,秦冢还是在慢慢的走,离他已不到三十步了。洛春城的手突然从脸上放下来,放在椅子的扶手上,就在这一刹那,街道两边突然飞出了二十多条绳圈。 每一条绳圈都是用钢丝绞成的,这样的圈子在草原上可以套住最烈的奔马,而现在的目标只不过是一个人。而且这只是第一波攻击,四十张强弓已从窗口伸出来,箭头指处,已封死了秦冢所有的退路。 在弓箭手身后,还有十几个暗器高手,如果前两波攻击没有奏效,接连而至的暗器也一定能将秦冢钉成刺猬。 这三波攻击如同大海波涛,连绵不绝,任是谁也无法从这天罗地网中逃得性命。现在,第一波攻击已开始。 那些绳圈呼啸着飞向秦冢,有直圈,有横圈,有斜圈,无论他从哪个方向躲闪,都会被圈子套中,秦冢看样子也慌了,竟然忘了拔刀,只是双手一抱头,在地上一蹲,顿时有三四个圈子套中了他,几个人一用力,绳圈一紧,已将秦冢从地上拉了起来,横吊在半空。一动也不能动了。 刀魔竟然如此不堪一击,这些人都怔住了。所有的弓箭手都把箭放下,相互看着,仿佛不相信眼前看到的。 洛春城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他大步走到秦冢跟前,伸手将那把刀拔了出来,一看之下,竟然是柄木刀,他手腕一翻,将秦冢的斗笠打掉,露出了脸庞。 这一看不要紧,差一点把洛春城的嘴巴气歪了,眼前这人一对斗鸡眼,满面鼻涕横流,一张三瓣嘴,牙齿又黑又黄,正嘻嘻哈哈的傻笑,原来竟是一个白痴。 洛春城气得将手里的刀一扔,狠狠地说了一句:“上当了。快回家。”他刚说出这几个字,只见一个家人气呼呼地跑来,大叫道:“堂主,不好了,二小姐……二小姐……”洛春城一步就到了那人跟前,伸手揪住他的衣服,急道:“二小姐怎么了?”那人道:“二小姐被人……劫走了……” 洛春城猛一跺脚,扬手将那人扔出一丈多远,身子一晃,就已消失在街头。 那白痴还在哈哈傻笑,仿佛在笑洛春城比他还要白痴。 夜色已临,城中无数的高楼层台在暮色中看来仿佛是一幅浓淡相间的水墨画,宁静而遥远,那些归家的人们,脸上带着或疲惫或轻松或丧气或欣慰的表情,溶入了那愈来愈暗的图画里。在悠扬的晚钟声中,整座城仿佛要睡了一样,可几乎在同一时刻,无数盏明灯亮了起来,这幅水墨画立时变了,变成了梦中的水晶宫一般,光彩流转,歌声轻曼,公子缠头,佳人遮面,酒绿珠红,绡轻体艳,只知道此刻风流,管什么时光暗换。若是没到过这里的人们绝对想不到,此城中的白昼与夜晚竟是如此的不同,白天之时市井序然,行人儒雅,如宗绅之士,夜里却纸醉金迷,穷极豪奢,宛若富贵王孙。 秦冢就走在这一片纸醉金迷之中,可他的样子却绝不是一个富贵王孙,他身上是一件粗麻布对襟坎肩,露着两条古铜色的臂膀,下身那条硬的像干树皮样的裤子也只剩下了半截,露着膝盖,脚下的草鞋走在那被流光溢彩映照着的大道,看上去是那么的不谐调,仿佛是一个蛮荒野人突然走进了玉殿兰宫。 他身后还背着一个人,一个女孩子,这女孩子头垂在他肩膀上,看不到脸孔,但只见她纤腰削肩,玉颈皓腕,身上的衣服质地考究,耳上还带着一对明珠,在光彩里不住晃动。 这样两个人走在街上,想不让人围观都不行了,但每一个走上前来的人都被秦冢吓得远远走开了,因为他们受不了他的眼睛。这双眼睛里没有别的,只有为了复仇连死都不怕的坚忍。事实上他并没有看一个人,他的眼睛只是在盯着前方,前方是什么?是归路? 秦冢一手抓紧那女孩子的手,一手握住腰下的刀柄,一步一步的走向那灯火阑珊的街道远处。突然,人群里冲出两个人,叫道:“放下二小姐!”两个人一个大跨步,就挡在秦冢身前,一柄吴钩剑,一对日月轮,拦住了秦冢的路。这是两个年轻人,神情激动而紧张。 秦冢将目光从远处收回来,看了这两个人一眼,冷冷地道:“走开。我不想杀人。”说着仍旧一步步向前走去。吴钩剑在轻轻发颤,日月轮光芒也在闪动,秦冢的胸膛已离剑尖不到一尺,那年轻人突然一声厉咤,一剑向秦冢小腹刺去,同时,日月轮横削秦冢左手。 这两招一为攻敌,一为救人,秦冢的刀若架开吴钩剑,就一定要松手才可以闪开双轮,若以刀架轮,那么这一剑就可以要他的命。 这两个人年纪虽轻,但出手对敌的经验却是极为丰富。 秦冢的眼睛仍像是在看着远处,仿佛丝毫不知敌人已向他出手,四周的人们大多没见过当街杀人,禁不住发出了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