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夺舍  夏米尔独自趴在阳台上,沉默的望着下面的街道,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街上人来人往,从宁静的清晨到太阳升起,街道变得熙攘,没有谁来打扰他,他便那样趴着一动不动,好像一座雕塑。   夏米尔,这是这具身体的名字。   可是,身体和灵魂,哪一个才是自己呢?   身体叫做夏米尔,但灵魂……   一个来自地球的灵魂,在这个早晨,意外的取代了原本的夏米尔,占据了这个身体,继承了夏米尔这个名字,还有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一切。   原本的名字是什么?   好像叫刘阳吧,灵魂经过太长时间的飘荡,早已变得虚弱不堪,甚至连关于自身的记忆,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像亲人、朋友、梦想、爱情,这一切都变得空洞无力,找不到现实的落足点。   唯一记住的,只是灵魂在虚空中飘荡,那彻骨的寒冷、孤独、怨恨还有嫉妒。   作为一个曾经的鬼魂,他永远忘记不了那种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感觉,那种对生命的嫉妒和憎恨,被深深的烙印在了他的心底,留下了无法泯灭的印记。   现在是,穿越?重生?   或者更现实一些,应该叫做夺舍才对吧。   原本名为刘阳的鬼魂,在他死亡的那一刻,附身在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里,不知因何却穿越到了这个拥有魔法的世界。   笔记本电脑造型精致,但却没有丝毫魔法力量,被这个世界的土著错误的认为是某种造型奇特的艺术品或者镜子,一直在这个世界的商人们手中流传着。   直到某一天,一个好奇心旺盛的魔法学徒,将那台已经损坏的电脑当做珍奇物品买了下来,放在了自己房间中当做装饰品。   他并不知道,他买回来的到底是什么,那是一个对生命与血肉充满了渴望的怨魂。   ……   一天,少年受伤昏迷,被抬回了房间。   那微弱的气息,让怨魂有了去靠近他的勇气。   当活人身体健康,精气旺盛的时候,生命力灼热的如同火焰,弱小的亡魂是不敢靠近的。   但当人们受伤、昏迷或者酒醉的时候,生命气息就开始变弱,给了那些亡魂能够接近的破绽,就好像那受伤的少年。   对于活人来说,被一个亡魂给盯上,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轻则丧失精气,身体虚弱一段时间,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而怨魂现在要做的,就是占据少年的身体,吞噬少年的灵魂,也就是网上小说常说的——夺舍。   亡魂化作了一缕黑烟,顺着少年的鼻息,进入了少年的体内。   夜宁静,月光如水。   躺在床上的少年,表情开始变得扭曲。   ……   在鬼魂眼中的世界,是与活人完全不同的。   那种差异,即便用天差地别也难以形容。   鬼魂是脆弱的,有的时候,即便是一阵风,一场雪,或者一束光,都能瞬间将鬼魂杀死,只有那些怀着强烈怨恨的灵魂,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强大的力量。   可是“怨恨”这东西,在给予鬼魂强大力量的同时,代价却是丧失理智。   通过怨恨获得的力量越多,鬼魂便会越疯狂,最后的结果也无非是完全丧失自我,或者魂飞魄散罢了。   这是死者的悲哀,活人只懂得去恐惧,却从未想过去了解。   刘阳开始时也是这样,一方面忍受着孤独、寂寞、恐惧、怨恨,疯狂的希望能够获取力量,摆脱这痛苦的状态,另一方面却也明白,不能在内心中存留怨恨,否则早晚会变得疯狂,进而失去自我。   一方面要保持心灵平静,一方面却又疯狂的怨恨。   这种状态,即便是刘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那段痛苦的岁月的。   在刘阳眼中的世界,白天是火海。   火海,这不是形容词,而是真正的火海。   当阳光洒满天地时,整个世界都在燃烧,那燃烧的并不是温度,而太阳的精华,在古代被称为太阳真火或者阳炎的东西,疯狂而炽烈的正能量。   作为鬼魂的刘阳,即便是碰到一点,也会元气大伤,那种伤害,要比活人将自己的手伸入火焰更加痛苦,也更加严重。   白天时,刘阳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躲在笔记本电脑里瑟瑟发抖,等待着夜晚的到来。   只有当晚上,月华洒满天地的时候,刘阳才能离开电脑,短暂的出来透透气。   月华是温润柔和的负能量,如水一般默默的滋养万物,同时也滋润着那些黑暗中的灵魂。   刘阳便是靠着每天坚持吸收这微渺而纯净的能量,才能够度过那悠长的时光,而不曾消失在这天地间。   但夜晚也并不是安全的,夜晚的风在古代,被人们称之为业风,据说拥有能够吹散灵魂上所附带的罪孽。   对活人来说,夜晚的风仅仅是比较阴厉寒冷罢了,但是对鬼魂来说,那却是比最锋利的刀剑更加恐怖东西,几乎可以瞬间将灵魂吹散,除非是积年老鬼,否则普通的灵魂一旦被风吹到,不死也要脱层皮。   而活人……   即便是最丑的活人,也同样散发着生命的光彩,这是每个鬼魂都承认的事实,是让无数鬼魂们无比嫉妒的存在。   所以如果有机会重新成为活人,即便代价是全部的记忆和自我,仍有无数鬼魂愿意去转世轮回,重生成为一个婴儿,再次享受世间的多姿多彩。   ……   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懂得珍惜生命的可贵。   上辈子的时候,夏米尔曾不止一次听到过这句话,但他从来都不曾想过去理会。   生命是什么?   仅仅是每次心脏跳动,留下的韵律吗?   在他的心目中,活着,仅仅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大把的时间被轻易浪费,每天得过且过,找不到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这样,所以我也是这样。   这样又什么不对吗?   不正常的仅仅是我自己吗?   这样空虚空洞的活着,和死掉又有什么区别?   说珍惜生命什么的,至少要告诉说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吧,难道仅仅是为了让周围的人高兴?   这样的思考没有尽头,也没有答案。   直到他死了之后,才想起来,我还有大把的梦想没有完成呢,怎么能这样轻易的死掉呢!   但生命只有一次,已经死掉的家伙,是不会有机会重来的。   于是成为鬼魂的刘阳,只能躲在电脑里,仰望着身边活人的那些光彩,嫉妒着,怨恨着,回忆着,思索着。   如果可以重活一次,我应该做些什么呢?   成就一番事业,建立一个家庭,完成自己的梦想,吃遍时间的美食,这些都是一定要做的,但他还想要更多、更多、更多的更多……   最终,他想通了,他的一切梦想理想、欲望和贪婪,全部加在一起,那便是永生,用无尽的时间品尝世间的一切美好,那便是永生。   “如果能再活一次,我要永生。”刘阳这样告诉自己。   ……   一个女孩推开了门,端着一个装着食物的大陶碗,走进了夏米尔的房间。   很随意的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与回过头的夏米尔四目相对……   女孩惊讶睁大双眼,用手捂住嘴,没有拿稳的陶碗掉在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粉碎,里面混杂的食物瞬间洒的满地都是。   “夏米尔少爷,您……您醒了!”   夏米尔面无表情的看着少女,完全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倒是那个少女,好像完全忘记了早餐掉落在地上的事情。   “我……我去通知卡特夫人!”   少女丢下了这样一句话,然后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夏米尔看着洒落在地上的食物,突然感觉有一些饥饿,不知这感觉是来自于肉体还是灵魂。   如果说,肉体的饥饿,完全是因为身体的需要,那么灵魂的饥饿,则是来自于挤压在心灵中的欲望。   夏米尔伸手从地上拾起了一块类似饼干的东西,黄绿色的大块,看起来有些恶心,但夏米尔也不管上面粘到的灰尘,便一口咬了上去。   淡淡的香味,有点咸,说不上多好吃,但这味道却让夏米尔的眼角,不由自主的流出了泪水。   多久了?   多久了?   从生命结束那一刻开始,有多久没有品尝过食物的味道了!   夏米尔又从地板上捡起了一块脏兮兮的肉干,毫不在意的扔进了嘴里,使劲嚼,使劲嚼。   喉咙有些哽咽,视线变得模糊,心脏一下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着。   终于又活过来了,终于再次拥有了,决定自己命运的力量。   咚咚咚……   走廊里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一个中年女人尖细的吵嚷声。   很快,一个肥硕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那高大的体型,完全将她背后的少女给挡住了。   那是一个高大肥硕的中年妇女,脸上盖了厚厚的粉底,花花绿绿的长裙下,两个Ru房要比西瓜还要大,而那肥硕的肚子就如同一口倒扣的铁锅。   “夏米尔,你……你……你终于……,担心死婶婶了。”   高大肥硕的中年妇女,一下子飞扑过来,将夏米尔死死的搂在了怀里,速度快得,根本没有给夏米尔做出任何反应的时间。   “卡……卡特婶婶,先放开我好吗?”   根据前任留下的记忆,夏米尔略一思考,想起了眼前这位中年大婶的名字。   卡特•艾培思,夏米尔的婶婶,同时也是黑玫瑰商会在阿斯卡特拉分部的负责人,夏米尔在安姆国立魔法学院学习期间的临时监护人。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类似于保姆的角色吧,夏米尔暗中给眼前的中年大婶下了一个定义。   “我的小米啊,你可担心死婶婶了,你说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你父亲还有你母亲交代啊!”   如同没听到夏米尔的声音一般,中年妇女将他越搂越紧,还不停用满身的肥肉摩擦着夏米尔的身体。   “卡特婶婶,你再这样下去,我快要窒息了。”   夏米尔挣扎着用手去推,想从这位中年大婶的怀抱中逃离出来,奈何两者的力量根本不成比例,夏米尔越是挣扎,反而被这位大婶抱得越紧。   半晌,在夏米尔的不懈努力下,这位亲切过分的卡特婶婶,终于有些恋恋不舍的放开了夏米尔。夏米尔与卡特婶婶坐了下来,很快女仆便送上来了两杯热茶,卡特婶婶也开始给夏米尔讲述他昏迷前后的经过。   在这位卡特婶婶的解释下,现在的夏米尔一点点弄清楚了,前任夏米尔突然重伤昏迷的原因。   在十天前,前任夏米尔突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解雇了家中所有的仆人,连从小一直跟随着他的随从和保镖,都被他蛮不讲理的赶出了家门。   然后就是夏米尔独自到酒吧去喝酒,被不怀好意的家伙给盯上,在回家的途中遇袭,不但被暴打一顿,抢光了所有钱财,还被扒光衣服丢在了大街上,直到第二天早晨才被人发现。   要知道三月初的寒风,那可是冰冷彻骨的,在大街上被冻了一夜,能捡回一条小命就不错了,虽然花重金请来了沃金女神的牧师,又是治疗重伤,又是康复,又是移除疾病,但还是整整昏睡了十天,直到现在才醒了过来。   夏米尔放下了手中的热茶,努力整理着前任留下的破碎记忆,并对照着前后事情的经过。   按照夏米尔的记忆,在十天之前,夏米尔的前任遇到了一次十分严重的打击,这次打击……大概是失恋吧!   由于刚刚继承身体的缘故,前任夏米尔的记忆至今十分混乱,虽然偶尔能搜索到一些微小的记忆碎片,但是前任不想回忆的事情,同样也很难复原出来。   关于失恋的那一段记忆,便是如此,甚至现在的夏米尔,连那次失恋的对象长什么样子,都回忆不起来。   唯一还能记忆的是,那个让前任失恋的对象,说了一句话,让前任夏米尔大受打击,因此遣散了身边的全部仆人。   “你这个无能的小子,连吃饭、睡觉、洗澡都要有人帮你才行,我看如果有一天只有你一个人,你根本就活不下去吧。”   嗯,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于是大受打击的前任,一怒之下遣散了所有的仆人,想要向那个人证明,即使他孤身一人,也可以活得很好。   然后,结果嘛……   结果证明,前任真的错了,在没有保镖仆人跟随的情况下,仅仅是第一天,他就差点横尸街头。   然后即使一睡十天,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也已经不是他了。   该怎么评价呢,这个前任。   其实,有一件事一直没有说,那就是夏米尔这具身体,其实并不是人类,而是一种名为半身人的类人种族。   半身人的成年个体,平均身高大概在1.35米左右,简直比人类的小孩还要矮小。   而半身人的平均寿命大概是150岁,比人类的平均寿命70岁,要长出两倍还多。   夏米尔作为一个19岁的半身人,心智其实只相当于人类13~14岁的小孩而已,赤裸裸的中二啊,听风就是雨,想一出是一出。   仅仅是因为别人的一句讽刺,就把身边的保镖仆人全部开除,自己一个人玩独立,搞得情况险死还生的,实在是……哎,只能说,大家谁没年轻过呢。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刘阳才有机会占据了这具身体,继承了夏米尔这个身份不是嘛。   想到这,夏米尔有些愣神,不知不觉手里的茶已经凉了。   卡特婶婶坐在夏米尔的对面,面带微笑注视着他,手指无意识的来回摩擦着她那颗硕大的蓝宝石戒指。   而在她的身后,夏米尔醒来时遇到的那个少女静立在一旁,手背在身后,低着头,不时偷看夏米尔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卡特婶婶,这次是我做错了,谢谢你这些天来的照顾,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虽然不知道原本的夏米尔,对于这样的结果,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但现在的夏米尔,还是坦诚的承认了错误。   卡特婶婶手上摩擦戒指的小动作一停,眼睛和嘴巴同时睁大,一副很意外的样子。   大概是原本的夏米尔那中二的个性,即使犯了错,也死犟着不肯承认,所以见到现在夏米尔如此坦诚的承认错误,才会小小的惊讶一下,这孩子突然长大了之类的感想吧。   卡特婶婶清了清嗓子,靠在椅背上的身体坐正了一些,那看似结实的木椅,被她那沉重的体重压迫得吱呀直响,夏米尔甚至怀疑,那椅子是否会在下一刻,突然碎成一地的木片。   “不过是遣散一群下人罢了,有什么对错的,只要你下回对仆人不满意的时候,提前告诉卡特婶婶一声,婶婶保证给你招来一群更好的。”说到这里,卡特婶婶下意识的撇了她身后那个少女一眼,然后又接着说:“可恶的是城里的那些小毛贼,居然敢把主意打到我可爱的小米身上,实在是该死。”   “小米你放心,我这次一定替你报仇,狠狠的给你出气,看我不把这次打伤你的那几个家伙抓起来,扒了他们的皮。”   说到这里,卡特婶婶那白嫩肥硕的大手,狠狠的锤在了面前的桌子上,那看似坚固的圆木桌,瞬间便碎成了好几块。   “卡特婶婶,你也不用那么生气,你看我这不是没什么事嘛。”   夏米尔看卡特婶婶如此暴力举动,连忙出言安慰眼前这位野蛮大妈。   在夏米尔心中担心的问题是,仅仅是挥挥手就把桌子砸碎的家伙,如果真生气了,那还不得将整栋楼推平啊,到时候我住哪啊!   “小米,你不用安慰我,我知道你心软,但这次我一定要好好杀几个,要不然,谁都当我们黑玫瑰商会是好惹的了。”   科特婶婶脸上又恢复了温和笑容,但当她说出那个杀字时,可半点不像是在开玩笑。   算了,反正这又不关我的事,她爱干嘛干嘛吧。   正文 第二章 女仆温蒂  当卡特婶婶离开时,那个一直跟随在她身边的少女,被留了下来,说是要留下来当夏米尔的贴身女仆,照顾夏米尔的生活。   被送上门的妹子,夏米尔当然毫不客气的收了下来,反正这个家中原来的仆人,都被前任那个中二货给赶走了,这么大的房子,也确实需要很多人来照顾。   此时有个看起来不错的,当然要留下来了。   不过话说女仆……夏米尔打量着眼前的少女,样子很漂亮,而且是那种不经修饰,纯天然的美丽。   不过皮肤有些粗糙,肤色也是那种海边晒出来的小麦色,言谈举止也都透出一种乡下女孩的味道,虽然有未经雕琢的天然可爱,但是,还需要好好调教一下啊。   “你叫什么名字?”   夏米尔抬头望着这个比他高上不止两头的少女,没来由的有些生气。   夏米尔的灵魂刘阳,前世虽说不高,但好歹也有1.75的身高,今生怎么就变成了不到1.30的小豆丁了呢。   “温蒂,我叫温蒂,夏米尔少爷。”   少女揉搓着裙角,有些紧张的回答。   “叫-主-人。”   夏米尔板着脸这样说,在主人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   少女慌乱了,有些不知所措。   “叫-主-人,听明白了吗?”   夏米尔又重复了一遍,语气有些严厉。   “那个,为……为什么啊?”   少女有些胆怯的问道。   “你是我的女仆,又不是我爸的仆人,当然应该管我叫主人,叫什么少爷啊。”夏米尔理所当然的回答道,然后又说:“还有下次,不要再让我听到‘为什么’这三个字,主人的命令就是命令,不需要原因,听懂了吗?”   “……”   “听懂了?”夏米尔又严厉的问的一遍。   “是,少……主人。”   看着眼角浮着泪花,委屈的快哭了的少女,夏米尔满意的露出了笑容。   果然,欺负小女孩,是非常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啊!   夏米尔非常恶劣的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然后嘛,抽一鞭子,给个甜枣,训练动物都是这样,调教女仆嘛……也该也差不多吧。   “蹲下。”夏米尔表情严厉的,对少女发出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命令。   “啊,誒?”   “蹲下,不要再让我重复第二便。”看夏米尔那高傲的态度,怎么看都像是在对小狗发出命令一样。   少女犹豫了一下,衡量了每个月的工钱和自己的尊严,还有家中两个妹妹的生活条件,最终满脑袋问号的蹲在了夏米尔面前。   “都挺大的人了,还遇到点事情就哭,像什么样子。”夏米尔貌似温柔的捏起自己的衣袖,轻柔的为少女擦去了眼角的水花。   少女被吓了一跳,身体向后缩了一下,然后感觉好像没有危险,便又停了下来。   说实话,看到稚嫩可爱的夏米尔少爷为自己擦眼泪,少女真的小小的感动了一下,不过好像、貌似、大概、刚才,就是你把我给弄哭的吧……誒!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看到蹲下来比自己矮一些的少女,夏米尔心情好了一些,语气也温柔了一些。   “温蒂,我叫温蒂,今年15岁,少……哎,主人。”少女小心翼翼的回答,对这个喜怒无常的小主人,实在是有些看不懂。   “十五岁啊……你的家人呢?你的家乡在哪?”不知所谓的感叹了一句,夏米尔又继续向少女问道。   家人,家乡……听到这两个问题,少女的心中小小的痛了一下。   “我的家乡是阿斯卡特拉附近的一个村庄,因为父母都不在了,还有两个妹妹需要照顾,所以来到您这里工作。”温蒂避重就轻的这样回答,不想将自己的往事说出来。   夏米尔沉吟了一下,父母双亡,无依无靠,还有两个妹妹,貌似可以玩姐妹花的游戏,好像不错唉……于是,他的态度再次柔软了一些。   “那你的两个妹妹,现在在哪?有人照顾吗?”夏米尔貌似善良关怀的这样问到,实际上却怀着险恶的居心。   所以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无论怀着怎样邪恶的居心,这样温柔的问候,还是会让人感到温暖的。   所以,少女温蒂,很轻易的被夏米尔那柔弱娇嫩的正太模样给欺骗了。   “我们现在住在贫民区的一间房子里,虽然地方有些小,不过也够我们生活了,就是周围的坏人多了一些,现在我出来工作,还是有些担心她们的。”   温蒂这样说,其实是希望能够争取将两个妹妹一起接过来,住在夏米尔的家里,毕竟阿斯卡特拉的贫民区,可不是一般的混乱,流浪汉、流氓、佣兵、强盗、小偷、妓女、走私商人等等……   如果哪一天没有一两具尸体在平民区的街头出现,那简直就像太阳从西方升起一样不可思议。   但自己才刚刚开始这份工作,就提出这样无礼的要求,实在是很难开口啊。   而且,眼前这个喜怒无常的夏米尔少爷,留给少女温蒂的第一印象,实在不是很好,如果仅仅是被骂一顿还好,如果眼前的夏米尔少爷一怒之下,将少女辞退掉的话……   没有了这千辛万苦找来的工作,以后她们三姐妹,难道要活活饿死吗?   还好,在某方面来说,现在的夏米尔少爷,是非常懂得察言观色,不,应该是善解人意的家伙。   “贫民区的治安很不好吧,你们三个女孩子住在那,不会有危险吗?”夏米尔貌似温柔的这样问道,实际上时抱着将三姐妹一起接到家里,然后一起凌辱调教的险恶用心。   而这样的温柔,恰恰给了少女最关键的勇气。   “确实有些混乱,虽然周围还是好人多,但是……”少女这样谨慎的措辞,不敢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阿斯卡特拉的贫民区,何止是混乱啊,简直是人间地狱啊,个个帮派的流氓打手杀来杀去,小偷和强盗经常组队出没,而皮条客和奴隶贩子的拜访,更是平常至极。   自从住进阿斯卡特拉的贫民区开始,温蒂每天都活得提心吊胆,深怕出现什么意外,不用多,就是仅仅是一个喝醉的流浪汉,突然冲进姐妹的房间,也足够夺走她们所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和贞节。   最近温蒂不详的预感越来越严重,她觉得自己已经被某些不怀好意的家伙盯上了,如果不是在黑玫瑰商会找到了这份女仆的工作,暂时受到黑玫瑰商会的保护,少女觉得自己现在可能已经遇到危险了。   无论是变成妓女还是奴隶,都不是温蒂想要的生活,所以现在必须要抓住机会,将两个妹妹一起接出来,彻底逃出贫民区那危险的环境。   “主人,虽然很无礼,但我还是希望您听听我的请求。”下定决心的少女,用小狗一样可怜兮兮的表情望着夏米尔,在得到夏米尔的准许后,才开始说出接下来的话语。   “主人,平民区环境实在是有些危险,而且我觉得,最近已经有坏人盯上了我的两个妹妹,如果让她们继续留在贫民区,我害怕她们会遇到危险。”   “所以呢?”夏米尔面无表情的问道。   “所以……”温蒂咬了咬嘴唇,下定了决心,说;“是否可以,让我将她们两个接过来,暂时住在您这里,等找到住的地方,再搬出去。”   “……”夏米尔沉吟了一下。   “您放心,她们不会占用您很多地方的,我会让她们和我住在一个房间里,甚至住在壁橱或者杂物间里都行,食物的钱也可以在我的工钱里扣,白天的时候让她们尽量不离开房间,不会打扰到您,还有……”少女还真是一点都没有学过谈判技巧,上来就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摊了出来。   “这让我有些为难啊。”夏米尔貌似安慰的拍了拍温蒂的肩膀,每拍一下,少女的心就往下沉一下。   “不过,”夏米尔为了显示自己伟光正的形象,特意将这个不过的音拉长了一些。   “不过,让无依无靠的少女,住在那么危险的地方,我也实在是于心不忍。”夏米尔用好像很真诚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少女,说:“这样吧,反正我这件房子还缺少一些仆人,就让你的两个妹妹也来这里工作吧,伙食和住宿都可以跟你一样,工钱会根据实际情况,比你稍微少一些,这样的安排,你愿意吗?”   “……”少女沉默着低下了头。   夏米尔不禁开始想:这样优厚的条件,你都不心动,还有没有人性啊,难道已经认清了我的真面目了吗?不可能吧!   在温蒂再次抬起头时,眼角再次出现了泪花,说:“主人,我真是太感谢您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今后一定会全力为您服务的。”   夏米尔想:如果服务能服务到床上来,那就再好不过了,最好三姐妹一起上,那就……嘎嘎嘎嘎!   当然,嘴上是不能这么说的。   “我已经是你的主人了嘛,这是我应该做的。”夏米尔貌似诚恳的说:“还有你身上的衣服,已经很旧了吧,在我这里工作,应该穿统一的服装,过两天找个裁缝来做几套吧。”   啊,哈哈哈哈!   超短裙,女仆装,制服诱惑,你等着吧!   在夏米尔黑暗邪恶的内心深处,是如此打算着。   “主人,这……不要太浪费了吧,我身上这套衣服……”少女觉得,虽然能够穿新衣服是一件很好的事,但如果夏米尔对自己太好,那以后就真的不知道要怎样报答了,现在最重要关于两个妹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再接受主人恩惠,就实在是贪得无厌了。   “你在质疑我的决定吗?”夏米尔以变脸的速度,瞬间换上了严肃的表情。   “啊,那个,没,绝对没有,质疑您的决定,主人。”温蒂在心里感叹,有钱人家的小孩子,就是怪啊,一会开心,一会生气的,但嘴上却已经学乖了。   夏米尔在心里暗暗发笑,我作为主人的威严,已经建立了……吧?   至此,温蒂觉得,她的主人虽然脾气怪怪的,喜怒无常,但本质上是一个好人呢。   而夏米尔觉得,异界的小绵羊真是太好骗了,哈嘎嘎嘎嘎! 正文 第三章 法师的艰难  夏米尔走进房间,看着整洁而又凌乱,熟悉而又陌生的卧室,看着墙角仍旧碎成一地木片的木桌,半晌无语。   在床边的书架上,那台一直他寄宿在其中的笔记本电脑,仍然安安静静的放在那,好似一个真正的装饰品一样,被擦的干干净净,却又毫无作用。   这台当初刘阳在旧货市场,以二十张毛爷爷的价钱买回来的高级货,虽说是质量过硬,从未出现过CPU过热死机的情况,但时至今日,它也未表现出过什么特殊的功能。   除了,一直在保护着,昨日的刘阳,今日的夏米尔,的灵魂。   一台普通的电脑而已,为什么会穿越?   夏米尔不知道。   随手将房间的木门关上后,夏米尔将那台笔记本电脑拿了过来,放在腿上。   电脑的外壳有些旧,还有一条条不是很清晰的划痕。   还好,这台电脑虽然已经随着夏米尔的灵魂,在这个新的世界流浪好几年了,但整体外壳还是完好的,并没有出现断成两半,或者碎成几块那种情况。   抱着万一的希望,夏米尔翻开了翻盖,吹了吹键盘缝隙里的灰尘,然后一次、两次、三次的点击电源开关,尝试着开启这台电脑。   不过,理所当然的,电脑毫无反应。   先不说几年时间,一台电脑风吹雨淋的,就算运气好,没有什么硬件损坏,但自然的材料老化,也足以产生诸多小毛病,无法开机什么的,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再说,即便电脑一切功能正常,所有部件完好,但这个由魔法主导的世界,又没有发电厂供电,有没有通用电源,没地方充电的电脑,和一块废塑料,又有什么区别呢?   夏米尔叹了口气,有些不舍的放下了这件,唯一一件,与他来自同一个世界的物品。   也许在没有现代科技的异世界,这台电脑真的只能做为一件奇特的艺术品收藏了。   不过,也不一定。   毕竟,这是一个又魔法主导的世界,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会变为现实,说不定就有办法,让这台电脑恢复正常,继续工作呢。   夏米尔如此想着,心里又有了一些希望。   毕竟,这台电脑里虽然没有储存什么珍贵资料,但那几百G存量的《岛国爱情动作片》,也都是以前精心收藏的心爱之物,就这样丢失了的话,也太过可惜了。   额,这样想好像有些不对。   比起曾经的家庭、朋友、亲人什么的,首先想到的,是《岛国爱情动作片》吗?   那岂不是将《岛国爱情动作片》的重要程度,排在了家庭、朋友、亲人之类这些东西前面了嘛?   果然,我还真是怀有一颗绅士而博爱的心啊!   夏米尔又走到了书架前,一排排的开始寻找自己要找的内容。   《0级戏法详解》《魔法理论与冥想的作用》《关于魔网崩溃之后,我们将何去何从》《新奥术理论》……   最终,夏米尔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那是一本厚厚的手写笔记本,棕色的皮质外壳,封面与封底之间,被细细的麻线绑在了一起,看起来很新的样子。   这是夏米尔的前任,也就是原本魔法学徒的那个夏米尔,学习魔法时用来记录知识的魔法笔记,也就是所谓魔导书之类的东西。   仅仅是一个魔法学徒的魔法笔记罢了,并没有什么神秘力量的投影,也没有危险魔法陷阱的守护,看外表的话,其实与普通人的日记本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其实现在的夏米尔,通过吞噬前任的记忆,也零零碎碎的获得了为数不少的神秘知识,其中包括奥术的施展、魔法语言的辨别,还有神奇生物辨别,神界战争的传闻,和法师礼仪之类的东西。   但继承的记忆,毕竟仅仅是记忆而已,和自己辛苦学习,思考,理解获得的知识,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原本的夏米尔,虽然年纪轻轻,但魔法天赋着实不差,再加上自己也懂得用功,所以虽然年仅19岁,却已经是3级法师了,每天可以施展两个二级法术,拥有了不错的战斗力。   要知道,三级法师虽然听起来不高,但很多没有传承的野法师,一辈子的努力,获得的成绩其实也仅此而已了。   所以年仅19岁的夏米尔走在街上,即便是七老八十的魔法学徒,遇到了也要主动想他行礼,在阿尔卡特拉的法师界,不大不小的也算是个天才了。   但是前任是前任,现在换成刘阳的灵魂,虽然是同一具身体,但前任最高能施展二级魔法,而现在的夏米尔,能不能成功施展零级的戏法还说不定呢。   夏米尔现在要做的,是通读一遍前任的魔法笔记,整理脑海中的各种神秘知识,将他们归纳出一个体系来,然后就是尝试去理解和感悟。   通常来说,一个魔法学徒,仅仅是学习和理解魔法基础知识,就需要一两年时间,甚至更久,这主要看学徒本人的天赋,和学习环境的好坏。   不要以为学习魔法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像网络游戏或者YY小说那样,人家给你本破书,然后你认认真真的读两遍,就能学会一个魔法。   真正的魔法师,是智慧和博学的象征,智商低的,记忆力差的,理解和想象力弱的,运气不好的,感悟不到魔力的,惹老师生气的,全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魔法师,即便真的全心全意努力一辈子,最后大概也仅仅是个魔法学徒,或者低级法师的水平。   想成为真正的大法师,就好像古代修道一样,即便天资横溢,但最基础的地、侣、财、法也一样不可缺少,少了一样,便是一辈子劳碌,也难得善果。   说了这么多,可能很多人不明白,那我便说一两个简单的例子。   第一,想要学习魔法,先要识字。   对于现代人来说,识字是个很基础的事情,基本上除了上了年纪的老人,文盲这个词汇,已经离开我们的生活,很久都不曾出现过了。   但对于文明水平仍停留在中世界的费伦大陆来说,识字可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啊,就算是村长镇长和一些商人官吏,不识字啊,或者写一大堆错别字之类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   更不要说,魔法师所需要学习的文字,可不仅仅是一种,像什么深渊语、地狱语、精灵语、矮人语、天界语、龙语、巨人语,还是正常的。   如果遇到地精语、元素语、兽人语、异怪语什么的,学之前你需要先了解他们的历史和生活习性,否则跟本不懂他们的思维模式,更别说解读词汇,理解他们想要表达什么意思了。   再加上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方言,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而这些语言有分为远古语、古代语、现代语和特殊土语什么的……   对于魔法师的博学,可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当然,你也不需要全部学会这些东西,但最基础通用语、精灵语、地方语言和法师密语,却是每个法师都必须学会的,即便是魔法学徒也不例外。   如果连这些你都学不会,那就只能当一辈子魔法学徒了,很多关键性的资料和书籍,看都看不懂,就更别提学习和研究了。   第二,法师需要学会算术。   相比起识字,这点就简单多了,很多商人都不识字,但算术却精通的很,很多人都精通这项技能。   但有一点各位不要忘记,当初在小学学习加减乘除的时候,有多少人一边掰着手指脚趾,一边用脑袋撞墙,最后算出来的结果还一大堆错误的……   异界可没有九九乘法表那么方便的东西,甚至很多人都只懂得加减,到死也没搞清楚乘除是什么东西。   在那样简陋的环境下,想要算的准,唯一的办法就是一遍遍的练习,直到练到心算速度堪比计算器的时候,才算勉强合格。   在这种环境下,能算清楚几何面积,物品容积的人,个个都是天才。   而对魔法师来说,算术绝对是基础中的基础,容不得一点错误,如果因为一点计算上的错误,导致几十万金币成本的魔法实验失败,这样的法师就算不自己心疼死,也会被别的法师嘲笑到死。   至于第三点,也是淘汰了大部分普通人的决定性条件——天赋。   就算你聪明绝顶,才华横溢,风度万千,富贵迷人,但如果你没有天赋,感悟不到魔力,那也是白扯,没有天赋便成不了魔法师,这是铁律。   虽然魔法师是靠智慧吃饭的职业,对于血统的要求不像术士那么高,但最基础的,你要使用魔法,至少要先感悟到魔力吧。   就像汽车工艺再怎么好,但你要想它在路上跑,至少要想往油箱里倒汽油吧!   虽然天赋这东西,完全是天生,后天努力基本上没什么用。   但是天生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其实也并不是很少,大概占总人口的1%左右,比起高富帅在**丝之中所占的人口比例,绝对已经高出太多太多了。   如果这三样全都拥有,你又运气好,获得了某个正式法师的青睐,愿意将你留在身边,当个记名弟子,那么恭喜你,你可以成为一个为正式法师端茶倒水、打饭跑腿的魔法学徒了。   虽然努力了数年,家财散尽,至今仍未学会任何一个真正的魔法,但至少魔法这扇神秘的大门,已经为你敞开一个门缝了。   如果继续努力上十几二十年把,如果你的老师没有在冒险的时候横尸荒野,如果你的老师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将你变成一个兔子或者乌龟什么的,如果你没有在某一次实验失败后,被炸成黑灰什么的,那么经过这么久的学习,你至少已经是一个高级魔法学徒了,说不定你运气好,已经成为正式法师了呢!   拥有这样的结果,你已经可以自豪了,比起那些没有魔法天赋、总是写错别字、算术算不明白、找不到老师、惹老师生气被变成兔子、实验失败被炸成灰的同辈们,你已经取得了他们一生都无法企及的成就,能够放出一二级,甚至三级魔法啦!   虽然,离你梦想中的大法师,依旧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但至少现今的你,已经可以同无数路人甲法师们一起,站在大法师背后的人群中,遥望着大法师那光辉神秘的背影,幻想大法师那通天彻地的威能了。   这样的结果,大概已经够了吧。   比起那些不甘寂寞,在冒险途中暴尸荒野的同僚们,比起那些因为得罪了高等法师,被炼成了灵魂宝石,出售给恶魔的同僚们,比起那些召唤异界邪神,然后被吞噬的尸骨无存的同僚们,这样的结果应该已经够了。   此时的你已经可以静下心来,找个安静舒适的乡村住下来,招几个满心幻想,同时又有那么点天赋的傻孩子,收他们当学徒,让他们来为你打饭跑腿,端茶倒水。   此时,你也许想要有一个家,那么你可以在那些年轻美丽,但家境贫寒的少女中,选择那么一两个、三四个、五六个、七八个少女,成为你的情人或者妻子,反正你现在已经是正式法师了,要前有钱,要权有全,要力量有力量,谁也不会多说你什么,也许有的法师还会赞颂你,为扩大法师血脉在普通人中所占比例,所做出的贡献呢。   虽然,曾经少年时你憧憬过的她,此时早已嫁为人妇,十指柔荑变成了鸡爪子,性感的小蛮腰变成了直上直下的水桶腰,已经与美丽可爱什么的,完全沾不上关系,甚至连搞搞地下情的价值都没有了。   可是,即使这样,你依然还念着曾经的青葱岁月,所以这时候你遇到了她,曾经那个她的女儿,如她当年一样的美丽动人,青春可爱,所以将她娶回家吧。   虽然现在这个她,仅仅只有13岁,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会过的很快的,只要再等一两年,你便又能找回曾经那段青春岁月的感觉,年轻的感觉,那段值得珍惜的感觉。   这大概就是一个费伦的普通法师,一生所奋斗的过程了,应该怎么说呢……都是世界的错吧。   好吧,有点跑题了。   此时的夏米尔,一页一页的认真翻越着前任的魔法笔记,虽然大部分不懂,眼前的文字扭曲怪异的,让他也很不适应。   但好在吞噬了前任的记忆,读书写真什么的,问题不大,只要先适应一段时间,写字时结构语法的错误,魔法名词的理解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至于施展魔法什么的,一两个星期之内是不用想了,夏米尔现在连那几个咒语的读音,还有魔法手势的先手顺序都没搞清楚呢,更不要提对魔法运作原理的解读了。   魔法实在也是一项,博大精深的学问啊! 正文 第四章 坏消息  夏米尔在房间中,一心一意的研究着魔法知识,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中午。   “咚咚!”   温蒂在房间外敲响了房门,问夏米尔是否要吃午饭。   午饭当然要吃了,夏米尔当即放下了那本,越看越头晕的魔法笔记,跟着温蒂一起来到了楼下的餐厅中。   话说,夏米尔这间房子还真大呢,仅仅是餐厅就有六七十平,那长长的原木餐桌,简直就好像夏米尔前世公司的会议桌一样。   此时,餐厅中的人并不多,算上夏米尔和温蒂两个,也仅仅只有三个人。   夏米尔和温蒂就不说了,至于第三个人……   身高一米九以上,穿着银白色的连身裙甲,身边放着两把连鞘长刀,雪白柔亮的白发从头顶一直垂落到膝盖,容貌精致美丽的让人心醉。   那雪白的肌肤,真是弹指可破,尤其是此时搭在餐桌上的那双修长的美腿,让夏米尔真心觉得,在费伦大陆没有黑丝,还真是可惜了。   这个满身御姐气质的美女到底是谁?   夏米尔觉得非常眼熟,但死活就是想不起来名字。   果然从前任那里得来的记忆,真心不靠谱啊,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此时,那美女好像听到了夏米尔和温蒂的脚步声,转过头来看向他们。   “啊,小米,快过来给姐姐看看,最近有没有长高了一些啊?”   好毒的嘴,一张口就说到了夏米尔的痛处,而且看那满脸揶揄的笑容,显然是故意的嘛!   此时,夏米尔身高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会呼吸的痛,肆虐在他的每一个细胞当中。   那美女有一双纯金色的眸子,看起来显得神秘悠远,让夏米尔不禁开始怀疑起她的种族。   话说根据前任的记忆,异世界还真有好多奇奇怪怪的种族呢,小矮子种族半身人便是其中之一,好像还有精灵、兽人、矮人、恶魔什么的的。   因为实在想不起那个美女的名字,所以夏米尔只能装作生气的样子,彻底无视她……话说拿夏米尔的身高问题开玩笑,他还真是有点生气呢!   好在这时候,女仆温蒂为夏米尔解了围。   “伯安大人,夏米尔主人作为一个半身人来说,身高已经很高了,即使以后不会再长高,也没关系了。”   虽然说,诅咒夏米尔以后不会再长高什么的,实在是罪该万死,不过至少她还是在帮夏米尔说话,如此看来,收买人心还是很有必要的。   伯安翘起了嘴角,对温蒂的冒犯丝毫不以为意,看来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温蒂啊,你要是再不将午饭送来,我可就要饿死了,到时候连你一起吃掉,你不要喊冤……哦!”说完这句话,美女伯安用舌头舔了舔嘴唇,貌似很迫不及待的样子。   夏米尔不满的撇了撇嘴,居然当着他的面,说要吃了他的女仆,这家伙实在是太过分了。   不过,话说一个活生生的女孩子,要怎么吃呢?难道是在床上那种……吃!哎呀,哎呀,百合什么的……好像很不错的样子哎,要不要撮合她们一下呢?   唉,还是算了。   这个世界连录像机都没有,更别提针孔摄像头那种东西了,即便是她们真的去百合,夏米尔也什么都看不到,完全是为她人做嫁衣嘛。   这种舍己为人的事情,夏米尔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温蒂对着伯安做了个鬼脸,转身向厨房走去,好像跟伯安很熟的样子,一点都不怕她,难道她们已经……嗯!   就在夏米尔用手拄着下巴,幻想着无聊的事情的时候,突然电光火石间,他回忆起了眼前这个叫伯安的美女到底是谁了。   伯安,全名伯安•亚莫,是从西土来到阿斯卡特拉的阿莫斯,现在是卡特婶婶手下工作,担任战士队长的职务,被人们尊称为“白鲨”的强大女战士。   所谓阿莫斯,是指拥有天界血脉的半天界生物,简单来说,就是某个天使意外的降临在了这个世界,然后和某个男人或者女人“啪啪啪”之后,得到的后裔,便是阿莫斯了。   与阿莫斯对应的,还有泰夫林,是指下界恶魔与人类结合,所生下的有恶魔血统的后裔。   这些阿莫斯与泰夫林,在费伦大陆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至少比起大熊猫来,半神裔与半魔裔这两个种族要常见多了,即便是普通农民见到他们,也不会大惊小怪的。   不过,“白鲨”这个外号,真的是尊称!?   一般来说,像她这种级别的美女,外号不都应该是圣光天使、黄金玫瑰、血色蔷薇、黑色魅影之类的嘛,居然被别人称之为“白鲨”,她到底做过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   夏米尔决定主动挑起话题,看能不能从她嘴里掏出点什么有用的信息。   “啊,那个,伯安……”   “嘭。”伯安的手重重的落在了餐桌上,打断了夏米尔的话语。   “要叫姐姐哦。”伯安用充满压迫性的嗓音,这样说道。   “哦,那个,伯安阿姨……”夏米尔有恃无恐的这样称呼着。   反正不过是卡特婶婶手下一个打工的,她肯定不敢打我,我就不叫你姐姐,我就管你叫阿姨,你能把我怎么样,怎么样……夏米尔是这样想的。   其实,伯安虽然看起来成熟,今年却也只有24岁罢了,而夏米尔虽然长了一副正太样子,今年却已经19岁了。   相差五岁而已,管人家叫阿姨,这真的没有问题吗?   不过有一点夏米尔想错了,报复的方式是分很多种的,而把夏米尔打一顿,只是其中最浅薄的一种罢了。   所谓,宁欺君子,勿罪女子。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女子报仇,一天到晚。   所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从这么多先贤的话语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得出结论,女人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生物啊。   而现在夏米尔的面前,正有一个那种危险生物中的佼佼者,正在露出极度危险的笑容。   “哎呀,人家才24岁呢,管人家叫阿姨怎么可以呢?”如果撒娇一般,伯安说出了这样的话语。   俗话说的好,咬人的狗不叫,所以不生气的人,比生气的人更加危险。   此时,即便迟钝如夏米尔这样的家伙,也感受到了某种不可测的危险,正在向他逼近。   “那个,伯安姐姐,你这次来是干什么的呢?”夏米尔很没有廉耻的马上改变了称呼,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啊,我吗?”伯安露出了甜腻腻的笑,咬着指甲说:“还不是干妈疼你,担心你的安全,所以派我来保护你啊。”   哦,仅仅是保护而已啊,夏米尔刚刚送了一口气,马上被伯安的下一句话给堵了回去。   “干妈还要我顺便训练一下你的武技呢。”伯安向夏米尔眨了眨眼睛,继续说:“会被几个小混混偷袭,就算是魔法师,也太说不过去了,以前伽马大师教给你的东西,已经全部忘记了吧。”   说起来,伯安确实是卡特婶婶的干女儿,如果卡特婶婶要找以一个人来训练夏米尔的武技,伯安确实是个很合适的人选呢。   而伽马,这个只是听名字,就能让夏米尔的感到一阵恐惧的人,其实是夏米尔的武技老师,同时也是一个经验丰富、实力强大的刺客大师。   在夏米尔幼年时,曾经受到他很长一段时间的训练,不过与其说是训练,还不如说是折磨更准确一些。   什么虐杀小猫小狗、偷乞丐的钱、打流氓的闷棍、往酒馆里的饭菜下泻药什么的,无论怎么看都是恶作剧啊,居然还郑重其事的当做正规课程。   而且当任务失败的时候,夏米尔被人家追着打了几条街,被狗咬的死去活来,被追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却也没见过他出来帮过忙啊。   所以在夏米尔心目中,这位伽马老师,实在是一个瘟神,他老爸专门招来折磨他的瘟神,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能不见最好不见。   不过,自从夏米尔搬到阿尔卡特拉来住之后,已经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都不曾见过这位伽马老师了,伯安突然提起他来干什么?   “还好吧,那天主要是喝醉了……”夏米尔随口找的理由,不过好像真的是那么回事,要说前任的武技也算不错,再加上还有魔法的辅助,无论怎么说也不应该被几个小混混给摆平。   但前任实在是太大意了,自己喝酒喝得稀里糊涂,然后还走人烟稀少的小巷子,结果就被人家一闷棍敲倒了,差点没把命丢了。   不过嘛,如果不是前任那么大意,现在的夏米尔也找不到机会噬魂夺舍嘛。   但是伯安可不相信这些,她只是单纯的认为,是夏米尔好吃懒做,缺乏训练,结果武技稀松平常,被小混混钻了空子而已。   “不要找借口啦。”伯安瞟了夏米尔一眼,不怀好意的说:“武技不好怕什么,姐姐教你啊,保证让你,欲仙欲死、生不如死……”   额,最后那个词好像有些不对啊,你跟我到底有多大的仇!   “到时候等伽马老师来检查……”   “检查?什么检查!”夏米尔好像听到了什么关键词。   “还不是都是你呀,那么不小心,仅仅是被几个小混混偷袭嘛,居然夸张的昏迷了十天,弄得远在西门的内厄姆大人都知道了,还来信把干妈臭骂了一顿,让干妈好好训练你的武技,两个月之后还要派伽马大人来检查你的武技修行呢。”   伯安撇了撇嘴,这才道出事情的真相,而她所说的内厄姆大人,夏米尔努力回想了一下,啊,原来是夏米尔老爸的名字啊!   “所以呢,这两个月,干妈吩咐我要狠狠的操练你,伤筋动骨什么的都不用怕,到时候会劳驾沃金女神的牧师来为你治疗的,你只要连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完成我给你安排的训练任务就可以了。”   说的好像很轻松过的样子,伤筋动骨誒,你到底要安排什么样的训练,才会出现这种结果啊。   “那个,”夏米尔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问了一下,说:“如果那个测试,不过关的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那是当然了,你可是内厄姆大人的儿子,就算测试不通过,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吧。”这样说着,伯安妩媚的用手指点着嘴唇,貌似想了一下,说:“如果不通过测试的话,无非也就是,以后从家族获得的资源会少一些,毕竟家族的资源应该分批给那些有潜力的族人,如果是一个会被几个小混混解决的废物,那就实在是没有什么投资的价值了,是吧。”   “大概会降低多少?”夏米尔小心翼翼的问道。   “现在你每月一千金币的配额,以后会减低到两三百金币的程度吧?”说道这里,伯安还故作大气的挥了挥手,说:“没关系的,一点点金币而已,像夏米尔你这样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一定不会在意吧。”   “不,我很在意。”夏米尔在心里,坚定的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每个月一千金币的配额,看起来很多,足够维持上百人每个月的日常开销了,但其实对于学习魔法的夏米尔来说,也仅仅是刚刚够用而已。   无论是魔法材料、魔法书籍、魔法装备,还是魔法学院的学费,全都是三位数起步的,每个月一千金币的花销,在这些需求面前,实在是不太够用。   再说无论是获得力量,还是享受生活,都绝对离不开金钱的支持。   如果没有了家族资源的供给,夏米尔就将不得不如同普通魔法学徒那般,或者外出冒险,或者给高级法师当助手,以此来获取资源和金钱,进而继续学习研究魔法的道路。   可是,没有家族的支持,普通法师的道路可不好走啊,十个拥有天赋的学徒当中,能有一两个成才就不错了,其它九个人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夏米尔可没有自信保证,自己就一定是最终成功的那一个。   所以,家族的支持对夏米尔来说,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那场测试,一定要通过,夏米尔暗中在心里下定决心。   想不到刚刚获得身体,就遇到了财政危机……   夏米尔不禁感叹,为什么都已经来到异界了,还会有期末测试、考前突袭这种事情?   夏米尔现在的身份,大小也是个魔法学徒了吧,考也应该考魔法啊,考武技算什么事啊?   不过考魔法的话,应该是死得更惨吧,毕竟现在的夏米尔,连一个O级的戏法能不能释放出来,还是未知数呢。   不过,千言万语,还是等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吧,眼前这位美女战士,刚才好像说要让自己生不如死呢!   她应该只是在开玩笑……吧?   正文 第五章 剑术练习  阿斯卡特拉之外的一处海边沙地上,夏米尔双手左右持着一对未开锋的铁剑,小心戒备着面前这个高大女人。   他赤着双脚,身穿亚麻布的简单练习服,身体像虾子一样弓着,如同防御一般锁紧着身体,却是在积蓄着爆发那一刻的力量。   而夏米尔的对手,那名为伯安的人形妖怪,虽然有着美艳的面孔和柔弱的身躯,但那速度和力量,绝对是怪物级别的,至少在夏米尔意识中的地球人类,是绝对不可能达到这种程度的。   伯安以优美放松的姿势立在那里,看似满身的破绽,实则全部都是陷阱,夏米尔已经不止一次吃过这方面的亏了。   伯安没有穿铠甲,没有拿什么像样的武器,手中握着的,仅仅是一根长度不到一米白木条,很普通的那种,即使小孩子也能折断的那种。   但是就是那根木条,在伯安速度和力量的加成下,威力丝毫不下于铁锤……当然,那只是夏米尔错觉,因为那根木条抽在身上,要比铁锤更痛的缘故。   夏米尔试探着向前了一步,瞬间感觉压力大增,因为在这个位置上,伯安只要稍微向前踏一步,就可以将他纳入攻击范围。   而通常情况都是,夏米尔只能听到伯安脚步踏入沙地的声音,同时感觉到木条抽在身上的痛感,至于伯安是怎样行动的,怎样出手的……完全看不到。   很多时候,能不能防御住对手的攻击,完全是靠蒙的……哦,不,那叫做战场直觉!   这一次,夏米尔的运气显然不是很好,当他用双剑格挡,护住身体右侧的时候,左腿的膝盖却瞬间中了一棍……好痛!   当夏米尔抱着腿,滚倒在地上的时候,伯安也适时的抬起了脚,与夏米尔的右脸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额,不是说好不打脸的嘛!   这是夏米尔的最后一个意识,然后他晕了过去。   此时,已经是夏米尔受训的第七天了,在他与伯安的对战训练中,依旧是毫无还手之力。   或者应该说,在速度与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所谓的对战与训练,完全是受虐罢了。   我是魔法师啊,来异界不应该是来学魔法的嘛!   夏米尔无数次发出这样的感概,但在现实的压力面前,或者说在伯安的恐怖战力面前,却完全显得苍白无力。   当夏米尔再次从昏睡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落日了。   海边的风,带着苦咸的味道,扑打在夏米尔的脸上。   不远处的礁石上,伯安拿着一本厚书,正看得聚精会神,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夏米尔醒来。   突然,夏米尔发现自己的身体有点,不,是非常沉重,几乎完全无法行动。   然后,他发现了自己的身躯,居然被埋在了沙地里,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额,这是什么情况?   夏米尔挣扎着,想从沙土里脱身出来,奈何完全做不到。   这时候,伯安似乎也注意到了夏米尔的动作,很不耐烦的抬眼瞧了他一眼。   “你还真能睡啊,从下午睡到晚上,一下午的训练,全都被你逃过去了。”   “喂,我明明是被你打晕的好不好,不是说好了不打脸的嘛?”   “你的敌人可不会放着那么大的破绽,而不去进攻啊。”伯安语重心长的说,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的承诺是放屁吗?说话不算话……”   伯安不屑的撇撇嘴,那高傲的模样,让夏米尔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孔雀。   “少年啊,世事总是在不断变化中的,你要学会适应。”   “适应你是个说话不算话的卑鄙小人吗?”   伯安露出了危险的笑。   “嘿嘿,看来你还真是活力充沛嘛,这样的话,明天的训练量就加倍吧。”   如此,事实证明,暴力对抗强权的人,下场通常都会很悲惨。   “伯安姐,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先把我从沙子里挖出来行不行啊?”   “好像很麻烦的样子誒!”伯安貌似很纠结的低头思考了一下,说:“埋的时候只顾着好玩了,现在还要挖出来,太麻烦了些……”   “原来你只是在玩啊!”夏米尔无力的吐槽。   “算了,就当做今天的训练内容,你自己从里面挣脱出来吧。”伯安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夏米尔的吐槽,依旧自顾自的说着。   “喂,不带这样的!”   “别吵,我要看书……”伯安回头瞪了夏米尔一眼,然后无论夏米尔怎样闹,都不再搭理他了。   无奈,夏米尔只能自己奋斗了。   从手指开始,一点点的推开泥土,扩大活动空间,然后让手臂不断尝试着向上移动,只要能让手臂产生足够的活动空间,那么挣脱的任务也就完成一半了。   不过,这可真不是一个轻巧活。   以前夏米尔曾经看过一份研究报告,说被活埋的人,其实当泥土掩埋到胸部的时候,人就已经死了。   不过也许是异界人的身体素质比较逆天吧,再加上前任大小也算是个武技不错的家伙,身体各方面都比普通人优秀很多,反正到此时为止,夏米尔仍然还是活的。   说起来,伯安安排的武技训练,虽然各种折磨人,各种痛苦,各种不靠谱,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以夏米尔自己的感觉来看,现在这副身体,无论是速度、力量、灵巧还是耐力,都有了小幅度的提升。   尤其是夏米尔对现在这副身体的控制力,比起刚刚开始训练那一会,简直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   用比较形象点的话来说,夏米尔已经从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宅男,进化成了,略微有生活自理能力,能够在遇到歹徒后,敏捷逃跑的普通青年了。   这种从草履虫,进化为臭虫的跨越式训练,虽然过程辛苦了些,但却也是真实力量的提升。   作为死而复生的人,夏米尔对于死亡的恐惧,要比普通人多出许多倍。   而相应的,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夏米尔对力量的渴望和对享受的欲望,也超出普通人许多倍。   在异界,强者才能活得更久,强者才能活得更好,强者才能保护自己与所爱的人,强者才能实现自己的各种希望、渴望和欲望。   所以,我要做强者……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强者之心……吧?   反正夏米尔是这样理解的。   所以,无论是武技、魔法、神术、原力、权力、财力等等,反着是只要能够利用的力量,夏米尔一样都不会拒绝。   通过训练武技,获得更好的,能够保护自己的力量,这同样也是夏米尔的愿望。   挣扎了许久,大概十分钟左右,或者有一两个小时了吧,反正夏米尔是终于从沙土中挣脱出来了,累得躺在沙地上,喘着粗气。   伯安走了过来,说道:“好了,今天的训练内容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回去吃饭了。”   刚说完这句话,伯安抬腿又是一脚,狠狠的踢在了夏米尔的腰部,痛的夏米尔缩成了一个大虾米,躺在沙地上打滚。   “你不是说,训练都结束了嘛,为什么又攻击我?”夏米尔咬牙切齿,眼角含着泪光。   “少年,你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你的敌人可不会等到你准备好了,才发动攻击。”伯安抬起头,又是那貌似很有哲理的样子。   “你只是在借机报复吧……是吧!”   “哎呀、哎呀,被你发现了,嘿……”伯安用书遮住了正在偷笑的嘴,貌似很害羞的样子,然后抬腿又是一脚。   “你还踢……”夏米尔痛的要命,简直忍无可忍了,偏偏身上又一点力气都没有,连最基本的招架躲闪都做不到。   “真是不好意思,看到你这么大破绽的躺在这里,就忍不住想再踢你两脚呢。”伯安这样说着的同时,作势又要踢的样子。   夏米尔没有办法,急中生智,突然想到了转移话题那一招。   “伯安姐,我看你一天到晚总是读书,那本书有趣吗?借我看一看吧。”夏米尔这样说,装作真的很好奇的样子。   伯安果然被夏米尔的演技,成功的转移了注意力。   犹豫了一下,伯安将那本书拿到眼前看了看。   海风带起了伯安的发梢,那么一瞬间,夏米尔真的从伯安身上感受到了那么一丝文学少女的气质。   “这本书是乌特雷德大学者的作品,名叫《决战黑龙山》,是我求了好多人才借到的书呢,我看了十一遍了,还是意犹未尽,那故事写的真是太好了。”   说完,伯安有看了看地上,那个脏的跟煤球一样夏米尔,两道秀气的眉毛又皱了起来。   犹豫,借还是不借、借还是不借、借还是不借……   最终,沉默半晌。   “借给你也可以,但你可千万不要把这本书弄脏弄坏了,我还要还给人家呢。”   如此,伯安才终于将那本书,递到了夏米尔手里。   夏米尔松了一口气,知道今天的折磨终于算是结束了。   嘿嘿,夏米尔打定主意,以后伯安要是再敢偷袭他,就拿这本书做挡箭牌,看她还下不下得去手。   ……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当夏米尔与伯安,伴着月色回到阿斯卡特拉的宅院中时,温蒂已经将晚餐热好,站在宅院大门前等待许久了。   虽然说,这本来就是女仆的工作义务之一,更何况贴身女仆。   但是在疲劳而痛苦的一天训练后,回到家,能看到漂亮妹子热好了饭菜,站在家门前迎接自己,也实在使夏米尔小小的感动了一下。   现在夏米尔算是体会到,为什么以前学校中,篮球足球队的经理人,总是要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妹子,果然温柔会照顾人的软妹子才是王道啊。   想到这里,夏米尔小心的瞥了一眼他身后的伯安。   这个拥有魔鬼身材的漂亮女人,真的只是一只魔鬼而已,不知道要什么样的倒霉男人,才会喜欢上她这种女人,还是好心的祝福她孤独终老吧。   阿门!   而跟在温蒂身后的,还站着两个尚显年幼的少女,那是她的两个妹妹,是前两天刚刚搬到夏米尔家中的萝莉,算是见习女仆吧,现在整天跟在姐姐身边。   嗯,当然,在夏米尔的心目中,这三个少女都仅仅是他的见习**而已,包括身后那个暴力女伯安,弄上床应该还是很有魅力的,其实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一下嘛,大概……吧?   温蒂的两个妹妹,大一点的那个叫凯丝,13岁,是个喜欢一边喊着正义必胜,一边将欺负妹妹的野狗打得抱头乱窜的热血暴力笨蛋,貌似还真的有点体术天赋呢,以后训练训练,应该能当个美女护卫。   而小一些的那个,名叫卡洛儿,年仅8岁,却非常聪明,小小年纪就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最近常常偷偷往夏米尔的书房跑,大概是在偷看里面的书吧。   在这个名为托瑞尔的异世界,书籍和知识都是非常宝贵的财产,用羊皮纸制作的书籍,其本身价值就高的可怕,再加上没有复印术,所有文字都是手工抄写,这就使书籍的价值更高了。   用实物衡量的话,即便是最便宜,最破烂,最毫无意义的流行小说,一本书换一匹健康的年轻公马,也是毫无问题的。   而如同卡洛儿这样的,没背景、没家世、没特长的年幼女孩,如果放在奴隶市场,价值大概还不到年轻公马的一半吧。   如此想来,卡洛儿这样的行为,在普通贵族家庭中,会受到严厉惩罚,也是可以理解的。   吊起来抽一顿鞭子,然后扔到小黑屋里关上半个月,这还算轻的,没死算你运气好。   当然,作为穿越者的夏米尔,是肯定不会做出来那样残忍的事情的。   在夏米尔看来,勤奋好学可是个优秀品质呢,而且在他看来,书房里那些书也实在是烂得可以,除了贵族家谱家徽什么的,就是些白得要死的流行小说,看着就恶心。   除了关于魔法的那些书籍,其它书籍夏米尔决定找机会,全部卖掉,换了钱买几个年轻妹子,那可比那些生了虫子的烂书强一百倍啊。   不过即便是萝莉,犯了错,惩罚还是必须的。   妹妹年龄那么小,年幼无知,夏米尔是肯定不会狠下心,去惩罚她的。   不过姐姐管教不严,代替妹妹受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的嘛。   到时候,竹板、皮鞭、捆绑、蜡烛什么的……嘿嘿~   一不注意,夏米尔又陷入了某些邪恶的幻想当中…… 正文 第六章 撰写未来  吃过晚餐之后,浑身酸痛的夏米尔,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   虽然觉得现在睡觉有些早,但也实在不知道该干什么。   于是,他将白天时向伯安借来的,那本据说写得超好的异界名著翻开来,借着魔法灯的光芒,一点点的阅读。   羊皮纸通常很厚,所以虽说是一本很厚的大书,但实际储存的信息量,也就相当于十几万字的小说而已。   对于被现代网络文学训练出来的阅读速度,十几万字的小说,最多也就是三四个小时便看完了。   看完这本所谓的异界名著之后,夏米尔唯一的感慨便是——这么烂的书,居然也看了十一遍,这是坑爹呢!   嗯,怎么评价这本书呢?   辞藻华丽,以夏米尔的标准来看,这本小说的辞藻华丽程度,完全堪比歌舞剧,就是让人读了之后,完全不知所谓的那种。   内容单调,主角从装B的出场,然后救了某个不知所谓的公主,然后跟公主OOXX,然后领导军队镇压叛乱,然后又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黑龙打了一架,然后杀了黑龙后又跟公主OOXX,然后不知怎么回事他就被推举为国王了,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几乎完全不知道书里面到底在说些什么,有80%的内容,都只是作者在一个人意淫而已啊。   至于剩下那20%,也只是在作者意淫累了之后,写两句情节过度而已。   这样的书,居然也有人喜欢,它们的世界观到底被扭曲到什么程度去了!   看完这本书的瞬间,夏米尔产生了自己写书的冲动……   额,如果我来写的话,要写些什么呢?   都市是肯定不行的,文化代沟太大,而且现代都市文中,有很多东西都是绝对不能让异界土著知道的,否则他们怀疑上自己,那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言情的话,貌似是个不错的选择,由于异界文化水平较低,同类型的小说根本就少得可怜,所以即便是写得再狗血烂熟也无所谓,因为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狗血烂熟之类的说法,无论我写些什么,都是原创的啊!   什么车祸啊,绝症啊,王子啊,公主啊什么的,都可以轮番上阵。   至于魔幻和玄幻,写的时候反倒是要注意些,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有魔法,所以魔幻玄幻故事在这个世界,就相当于在原本的地球写些科幻故事,如果连基本力学三大定律那些的东西都搞错的话,绝对会被人骂白痴的。   而科幻的话,要比都市文还要严重,几乎满篇都是不能让异界人知道的内容,否则异界人真问起宇宙卫星和互联网是什么东西,我要怎么说呢?   难道告诉他们,宇宙卫星是一种超级魔导器,可以在极高的天空中,监控地面人类的一举一动。   而互联网,这是魔法网络的变种,可以快速传递信息、图片、资料之类的东西?   哈,貌似也解释的通的样子,不过这么危险的知识,还是不要传播出去的好。   等有一天,我有权有势了,自己用炼金术造出一台卫星轨道炮,扔到天上去,那岂不是能够人造神罚了!   额,对了,还有军事题材的。   如果把飞机坦克,都解释成魔导器的话,似乎也完全说的通嘛。   毕竟这是有魔法的世界嘛,魔法就是地球的科技,科技能做到的事情,魔法也基本都能做得到。   据说,直到现在为止,埃诺奥克沙漠那边,还有一台浮空城在天上飘着呢,相比起魔法帝国时期的辉煌文明,现在费伦的魔法科技力量已经衰退很多了。   但即便是现在,许多地球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这个魔法世界还是有许多人能够做到的,比如亚空间移动、深海探测、异次元旅行、死人复生什么的,完全可以去拍科幻电影了嘛。   哎,拍电影什么的,这个世界好像还没有人干过吧,明明凭借魔法的力量,连虚拟投影的技术都弄出来了,却满脑子只有打打杀杀,野蛮的异界人啊。   要不我来拍电影吧,即能出名,又能潜规则女明星,还能赚钱,完全是名利色三收嘛!   哎呀,如果仔细想想的话,异界虽然魔法科技发达,但基础行业却烂的一塌糊涂,如果我能从这方面获取利益的话,别说是做世界首富,就是成佛作祖也都不是梦想啊!   一本写的爆烂的异界小说,夏米尔如此大的启发,完全将他拖入了YY的海洋中。   反正夏米尔现在是,越想越觉得合理,越想越觉得有可行性,完全不同于以前无意义的YY,而变成了一次,对托瑞尔世界文明发展意义重大的思考……大概~!   YY许久之后,夏米尔感觉浑身气血畅通,心情舒畅的一塌糊涂,果然YY有益身心健康啊。   如果要将心中所想变为现实,就必须要有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一步一步来,乱来的话可是要吃大亏的。   首先,夏米尔找了一张干净的羊皮纸,用羽毛笔沾着墨水,将心中所想的东西一点一滴的记录下来,再逐步标注上,如果想要完成,需要的条件和资源,将要注意的事项和危险,最后再根据难易程度,排列出先后步骤。   夜一点点过去,完全专注到对未来的伟大设想中的夏米尔,已忘记了时间的流动。   当夏米尔抬起头,觉得自己心中的设想,差不读已经完全被记录下来时,夜已经过去,东方也放射出了点点光辉。   安静的城市再次变得逐渐喧嚣起来……   好累,好困,好想睡觉。   强忍着一夜未睡的疲惫和倦意,夏米尔将他刚写好的那份计划书,珍而重之的夹在了一本沃金女神教典中,收藏在了书架上。   沃金是托瑞尔世界的财富女神,中立神祗,主张公平的交易和交换,但并不过问交易物品的善恶。   也就是说,只要是公平的交易,无论你是在贩卖毒品还是核弹头,都会受到她的庇护。   当然,与深渊的恶魔和地狱的魔鬼做交易,并不受她的保护,因为她本人跟恶魔、魔鬼这些生物很不对付,据说曾经被深渊的一个恶魔领主囚禁,各种鬼畜、羞耻、凌辱、调教,然后……你们懂的。   虽然逃了出来,而且发誓复仇,但至今仍未有什么结果。   毕竟深渊那种地方,即便是诸神发动神战,都不一定打得过去,所以伟大的财富女神,至今也只能忍了。   不过无论怎么说,她毕竟还是在阿斯卡特拉信仰最广泛的神祗之一,而且她的教义也很合夏米尔的胃口,所以现在至少名义上,夏米尔算是沃金女神的信徒了。   以后有时间,去沃金女神的神庙里做做祷告吧,虽然至今仍未去过。   在夏米尔将那几页羊皮纸,夹在了沃金女神的教典中时,他随意的祈祷了一下,也算是为自己留条后路。   毕竟是在魔法世界,诸神都是真实存在的,虔诚的信徒可以在死后,进入他所信仰神祗的神国中享福,虽然不知道真假,但相信还是有一定比例的吧。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托瑞尔世界中,不信仰神祗的无信者,死后灵魂会被钉到一面无信者之墙上。   无信者之墙这东西,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不过大家可以简单的将它理解为十八层地狱,反正就是各种痛苦折磨就对了。   夏米尔是做过鬼魂的,所以非常理解做鬼的痛苦。   所以,当夏米尔了解到这样的情况之后,他以极快的速度,选择了一个还不是那么讨厌的神祗信仰,也就是伟大的沃金女士了。   沃金的信仰,是公平自由的交易,也就是属于金钱的信仰。   对于夏米尔这样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无产阶级少年来说,咱和谁过不去,别和钱过不去不是……   信仰财富,这简直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嘛。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夏米尔毫无压力的接受了财富女神的信仰,虽然绝对不能指望,他这样一个人的信仰,能够有多么虔诚。   “沃金女神保佑吧,我将来身体健康、心想事成、财源滚滚、一切顺利。”   南无阿弥陀佛……唉,好像不对啊?   那就这样吧——渥金女神万岁!    正文 第七章 意外休假  清晨的餐桌上,夏米尔打着大大的哈气,无精打采的对付着眼前的面包和燕麦粥。   面包是普通的白面包,虽然因为放置时间过久,而且里面掺的糖也比较少,所以吃起来硬的像饼干一样,而且还不甜。   不过比起那些发霉的黑面包,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是只有贵族才吃得起的高级美食,作为早餐已经是高标准了。   而燕麦粥是由保存良好的新燕麦熬的,因为放的燕麦比较多,所以粥很浓,闻起来很香,但吃起来……夏米尔实在是不想再去碰那些东西了。   哎,以前都说中国是饮食大国,但没有对比,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实感。   现在来到了这个世界,才发现天朝的饮食文化,真的已经突破天际了,这个世界的蛮子们,虽然号称自己是文明人,但做出来的东西,基本上除了烤肉和牛排,根本没有能入口的东西啊!   作为一个前世的天朝人,夏米尔发现,他突然就有优越感了。   什么时候有时间,教一教温蒂怎么做菜吧,现在这种食物再吃下去,真的会死人的。   这时候,刚刚起床的伯安,顶着一头乱发,衣衫凌乱的走进了餐厅中,那半敞着的胸衣前,浑圆白嫩的胸部被露出了一半,那深深的事业线,看的夏米尔一阵热血翻涌。   虽然最近每天被伯安折磨得痛苦不堪,但单论身材的话,夏米尔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绝对是魔鬼级的,那S型的诱惑曲线,完全可以将前世的竹竿模特们,甩出去几条街远。   “早安。”伯安很随意的坐了下来,跟餐厅中的夏米尔和温蒂打了声召唤,看那迷迷糊糊的样子,好像还没完全睡醒呢。   “伯安小姐,你的衣服……”温蒂看到伯安胸口露出的大片白肉,顿时如同火烧屁股一般,马上跑上前去,帮助伯安整理衣服。   夏米尔暗自撇了撇嘴,埋怨他的女仆没有眼色,自己这个做主人的还没说话呢,她一个女仆居然敢擅作主张,下回应该让她体验一下裸身围裙装的威力,方知道本少爷的厉害。   嘿嘿……夏米尔又陷入了YY当中。   听到夏米尔的笑声,坐在不远处的伯安看了他一眼,也哈哈笑了起来,笑得夏米尔莫名其妙。   “你什么时候学会变身术了,还把你自己变成了熊猫人,真好玩……”   伯安这样说着,好像遇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   夏米尔无语沉默,努力回想了一下……   熊猫人是传说中,神秘的卡拉图大陆特有的生物,以武技和酿酒技术而闻名,据说是个善良、正义、可爱、智慧、强大的种族。   不过这些东西,其实也仅仅是传说罢了,东方卡拉图大陆的熊猫人本就很少,没事闲的,跑到费伦来遛弯的熊猫人,那就更少了。   所有有关熊猫人的传闻,基本上全部都是传说,真正见过熊猫人的冒险者,那根本就是凤毛麟角,大概伯安自己,也不知道真正的熊猫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吧。   她所说的熊猫人,其实是那些吟游诗人口中的熊猫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眼睛上,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就好像——夏米尔现在的样子。   到了此时,夏米尔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我擦,不就是昨晚没有好好睡觉,长了两个黑眼圈嘛,有那么好笑吗,值得你笑成这样吗?   夏米尔转过头去,不搭理打趣的伯安。   这时候,夏米尔突然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温蒂,也一直在捂着嘴,她居然也被伯安的话给逗乐了。   喂,真的有那么好笑,这个笑话的笑点在哪里啊,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你们的笑点也太低了吧!   夏米尔表示自己很郁闷。   伯安看着夏米尔郁闷的样子,不知道是出于良心不安还其它别的什么原因,思考了一下说道:“看来这几天,还真是把你给累坏了,那这样吧,今天我先给你放个假,好好休息一天,明天在继续训练吧。”   夏米尔突闻喜讯,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今天是伯安吃错药了吗?居然这么好,给我放假,难道是良心发现!   其实良心发现什么的,当然是不可能的,至少伯安要有良心,才能良心发现吧,即便伯安真的有良心那种东西,那也跟给夏米尔放假没什么关系。   伯安之所以突然给夏米尔放假,其实完全是出于安全考虑。   托瑞尔世界,作为一个由剑与魔法主导的世界,对于战士的武技训练,其实是有历史非常悠久的研究的,无论是对战士力量、速度、技巧、勇气、平衡,还是对战士训练过程中的安全,都有非常全面的了解。   今天伯安见到夏米尔的第一个想法是——夏米尔这个小家伙,居然长了两个那么大的黑眼圈,真是太好玩了。   不过随即而来的第二个想法,便是心中一沉。   夏米尔脸色苍白,嘴唇没有血色,在加上眼睛上过着的那两个黑眼圈,明显是身体虚弱的表现嘛。   想一想也是,夏米尔原本毕竟是养尊处优的少爷,就算有偶尔练习武技,但身体也并不是很强健,在加上昏迷在床的那十天,就更是雪上加霜了。   可是醒来之后非但没有修养,反而进入了魔鬼式训练当中,即便精神还可以承受,但身体大概已经很疲惫了吧。   当然,伯安一点都没想到,夏米尔之所以顶着那么两个大黑眼圈,完全是因为晚上不睡觉的原因。   不过,无论什么原因,夏米尔的身体已经疲惫到了极点,这也是事实。   魔鬼式训练这种东西,看起来好像效果巨大,实际上也并不是没有危险性的。   就算心脏骤停这个词汇,伯安没有听说过,但在拼命练习武技的时候,突然被累死的武者,在托瑞尔世界也并不算少见。   极限压迫肉体什么的,可并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这时候伯安的想法就是,要是训练训练,突然把这小子练死了,附近又没有什么比较靠谱的牧师,那种情况下,卡特那个老妖婆子,绝对会疯掉的。   疯掉的卡特婶婶会做些什么?   一定会把我卖到最低贱的妓院里去吧?   说不定卖之前,还要先把舌头割掉,把手脚筋挑断,然后再灌点毒药春药什么的……想一想就觉得心寒,这种事卡特那个老妖婆子,绝对做得出来。   所以绝对不能让夏米尔出事,所以理所当然的,做出了给夏米尔放一天假,让他好好休息一下的打算。   不过,训练进度本来就订得很紧,再随意放假的话……看来要下些猛药了。   伯安做出了决定,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好好休息吧,小米,明天我会给你准备个惊喜的。”伯安这么说着,让夏米尔顿时倍感危险。   伯安的恶趣味,夏米尔这几天早已体验的淋淋尽致了,能让伯安感到有趣的事情,对夏米尔来说绝对是个噩梦。   夏米尔心说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要加倍补回来。   不过今天难得休息一天,要做些什么呢?   如果还是在地球的时候的话,夏米尔的第一选择绝对是上网打游戏……虽然很宅啦,不过夏米尔也不会觉得,到大街上逛来逛去的,会有什么乐趣可言。   不过在这个托瑞尔世界,能够做的事情就比较少了。   游戏小说动漫什么的,统统都没有,打怪练级什么的,真人版的暂时还是算了吧。   虽然时间很紧张,有空闲的话,应该多研究研究魔法……但是这种事情,就如同明明是在放假,却每天还要跟家庭作业死磕到底,让人完全提不起兴致嘛。   所以夏米尔想来想去,想到了昨天晚上拼命写出来的那张计划表,貌似有很多事情需要准备呢。   “温蒂,准备衣服,叫辆马车,一会陪我去逛街。”   “那个,主人你要去哪里啊?”温蒂弱弱的问了一句。   夏米尔在心里计划了一下,貌似要买的东西很多,但前任留下的积蓄,也仅仅是四千金币左右吧,所以实际上能买的东西,也仅仅是其中几样而已。   不过有一个地方,夏米尔可是向往已久了,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今天我们要去——奴隶市场。”夏米尔如此说道。   “啊!”温蒂被吓了一跳,说:“怎么去那种地方啊?”   作为一个平民女孩,温蒂对于奴隶市场那种场所,有着天然的畏惧,因为以平民的身家地位,如果出现在了奴隶市场,一般情况都是被卖到了那里当奴隶的。   因此对于奴隶市场,温蒂始终是畏惧多过好奇。   而坐在桌子对面的伯安,哼了一声,表示她不高兴,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伯安作为一个阿莫斯,天生的善良阵营,对于奴隶市场那种地方,她并不喜欢,不过毕竟在阿斯卡特拉生活了很长时间了,早就适应了这里的风气。   奴隶市场那种地方,虽然说不上是善良,但也不完全是邪恶,很多活不下去的农民,卖儿卖女的也不过是为了活着,你如果不让他们卖,难道活活看着他们饿死吗?   欠了债不还的人,你是看着他们被剁手剁脚,尸沉海底好呢,还是看到他们出现在奴隶市场好呢?   战场上的战俘,如果没人缴纳赎金,同样也会被作为奴隶卖掉,如果不让他们卖,那大批战俘积压在手里,唯有全部杀掉才行,反正绝对不可能无条件释放的。   所以奴隶制度,虽然残酷野蛮,但在这个时代,还是有很强的实用性的。   作为善良阵营的伯安,仅仅是不喜欢罢了,并不是完全的反对。   不过,对于伯安是善良阵营这一点,夏米尔一直抱有很大的怀疑。   “赶紧去准备,问东问西,磨磨蹭蹭的,再废话,罚你今晚不许吃晚饭。”夏米尔摆出了主人的威严属性,完全不理会温蒂的反对意见。   “哦……”温蒂泪汪汪的哦了一声,不情不愿的跑去给夏米尔准备马车去了。   “用不用我跟你一起去?奴隶市场那种地方,治安可不是很好。”伯安对付了两片面包,随口问了一句。   “应该不用了。”夏米尔想一想回答,说:“毕竟是白天,没有那么多危险的,而且我自己也会小心。”   “那就随你吧,如果有什么情况,逃跑的时候跑的快点。”说道这里,伯安下意识又补了一句,说:“逃跑的时候,拉着温蒂一起,可不许把她一个人丢下。”   “知道了。”夏米尔不耐烦的达了一句,心想:果然温蒂和你有一腿吧,要不你这么护着她干什么?   当然,这也仅仅是夏米尔的恶意诽谤罢了。   当夏米尔回到卧室,换好衣服不久,温蒂也跑来告诉夏米尔,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正文 第八章 文文书店  阿斯卡特拉是安姆帝国的首都,也是安姆帝国的最后一个自由港,号称金币之都。   阿斯卡特拉的人口,大约在三十到五十万之间,即便在整个费伦大陆上,也是数一数二的港口都市,经济贸易异常发达。   当然,这些在阿尔卡特拉本地人的荣耀,值得炫耀的资本,在夏米尔看来,也不过是个古色古香的小城镇罢了。   相比起前世的天朝,动辄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阿尔卡特拉即便建设的再好,发展得再繁华,对于夏米尔来说,也不过如此。   夏米尔乘坐着温蒂雇来的马车,很快便来到了今天购物之旅的第一站,一个名为文文书店的店铺,虽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门面,实在不是很高级的样子,不过据马车夫介绍,这里已经是阿尔卡特拉最大,信誉最好的书店了。   普通书店,一般都和旧货摊、古董店、杂货铺合而唯一,偶尔收到一两本旧书,就如同古董旧货那样出售,丝毫不会因为书本是知识的载体,而对它有什么特殊优待。   毕竟,在费伦大陆上,书本一般都是用羊皮纸制作的,一本普普通通的流行小说,保存个几百年很正常,价值高昂的,甚至超过等体积的黄金,如果专门卖书的话,实在是成本太高,而且还要承担潮湿、发霉、虫蛀、火灾等风险,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做的生意。   而能做这份生意的,除了知识之神的教徒,还有对书本狂热的热爱者外,就只剩下那些闲得蛋疼的隐世高人了。   虽然文文书店是阿尔卡特拉最大的书店,被马车夫各种夸耀推荐,不过在夏米尔看来,也仅仅是个二手书贩子的旧货摊子罢了,其中是否能找到夏米尔需要的东西,实在值得怀疑。   吩咐马车夫在街角等候后,夏米尔带着温蒂,走进了这家古色古香(破破烂烂)的书店中。   书店的老板是一个外表三四十岁的中年人,穿着银色的学者长袍,看起来态度温柔,但又带着点高傲。   “愿伟大的欧格马神祝福你,年轻人,你需要些什么?”书店老板站了起来,向夏米尔询问道。   “哦,我打算先随意看看,毕竟在知识的海洋中,总是隐藏着无数的宝藏。”夏米尔这样回答着,意思是,还是让我先挑挑看吧,谁知道你们这堆破烂里,到底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不过显然,夏米尔的话,让书店的老板很高兴,毕竟像“在知识的海洋中,总是隐藏着无数的宝藏。”这样的话,并不是谁都能说的出来的。   将知识比喻成海洋,海洋无穷无尽,知识也无穷无尽,而寻找知识的学者,就如同在海洋上探索的冒险家一样,充满了机遇与挑战,获得的成果,同样是那些金银铜铁无法比拟的宝藏,这句话实在是非常合这位知识之神信徒的胃口。   而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也一定是知识底蕴非常深厚的人,属于受到欧格马教会欢迎与尊重的人群。   “哦,年轻人,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是你听哪一位长辈说的吗?我要将这句话记录下来。”这样说着,书店老板已经迫不及待的找了一张羊皮纸,用优美的字迹将那句话写了下来。   “不,这句话只是我的感想罢了。”夏米尔这样回答。   “哦?”书店老板惊讶的回头看了夏米尔一眼,问道:“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   “这是我的荣幸,我名字叫夏米尔,夏米尔•波塞隆。”   “哦,原来是波塞隆家族的夏米尔先生。”书店老板一副很久闻其名,弄得夏米尔很疑惑,我的名字很出名吗!   “那么,我的名字叫埃布尔。”书店老板指了指自己,说道:“夏米尔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与我共同研究一下,伟大的欧格马神的教义呢?”   在夏米尔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书店老板发出了这样的邀请。   夏米尔在心里暗呸了一下,骂道:老子是来买书的,现在还什么都没干你,你倒开始推销起邪教了,你个死神棍,是怎么做生意的,怪不得你这门面,一副快要关门大吉的样子呢。   不过,这些话当然是不可能说出口的,毕竟在阿斯卡特拉的商业区里,有能力开出这么一间书店,无论是财力、人脉还是靠山,都绝对不能小视,根本不是现在的夏米尔能够得罪的起的。   所以夏米尔只能陪着笑脸,用带着歉意的语气说道:“真是不好意思啊,我已经信仰了伟大的财富女神,虽然对伟大的知识之神同样抱有着敬意,但我现在还要购买需要的书籍和纸张,实在是没有时间,共同研讨伟大的欧格马神教义的事情,还是等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绝对没有下次了,夏米尔在心里补充道。   “是这样啊,伟大的财富女神,那还真是遗憾……”书店老板很惋惜的说道:“那么你这次来,是在寻找些关于什么方面的书籍呢?也许我可以帮助你推荐一些。”   夏米尔又推脱了一下,书店老板依旧坚持,于是只好说:“我要一些基础性的教育书籍,帮助我的仆人学习文字知识,同时还需要一些关于如何做菜的食谱。”   听到夏米尔这样说,书店老板想了想,说:“学习文字的话,我推荐你购买一本欧格马神的教典。”看到夏米尔的脸色变差,老板马上补充道:“虽然其他书籍,也有教人识字的作用,但最好的启蒙书籍,始终都是欧格马神的教典,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教导人们知识最多的组织,始终都是欧格马神的教会。”   老板这样说,倒是也有点道理,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九年义务教育那种东西,所以平民如果想要学习知识,唯一的途径便是到欧格马神的教会中去学习,教会会免费教导那些好学者一些知识,所使用的教材,便是知识之神的教典了。   所以说知识之神的教典,是这个世界最完善的启蒙书籍,倒是也没有什么错,不过为什么,总是有一种被骗入邪教的感觉呢?   夏米尔犹豫半晌,答应先看看再说,然后书店老板又向夏米尔推荐了兰檀人的食谱,兰檀是工匠之神贡德的地盘,据说手工业很发达,不过饮食文化怎么样,那就只有鬼知道了。   在那之后,书店老板又在夏米尔面前,东拉西扯的磨叽了好久,直到夏米尔几乎忍无可忍,快要发飙的时候,老板才喊来了一个衣衫单薄破旧,但很干净的小女孩,让她陪着夏米尔去挑选书籍。   “卡萝,你带着尊敬的夏米尔先生,去把那几本欧格马神圣典,还有那本兰檀食谱找出来,知道那些书都放在哪吗?”书店老板这样向那个小女孩吩咐着。   “当然,埃布尔先生。”小女孩的声音带着一点娃娃音,软软的很好玩。   夏米尔仔细打量了一下小女孩,十一二岁的样子,身材瘦弱,皮肤有些发黄,显然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原因,不过瞧五官倒是个美人坯子,如果过养一养……   呸,老子又不是萝莉控,怎么一看见小女孩,就想玩萝莉养成呢?   夏米尔甩了甩脑袋,把里面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到脑后,然后跟着那个叫卡萝的小女孩,向书店的里间走去。   书店里光线很暗,但通风很好,大概是为了便于书籍保存吧,不过即便是这样,还是有一股浓浓的烂皮子味,让夏米尔很不习惯。   通过聊天,夏米尔得知,这个叫卡萝的小女孩,原来是欧格马教会收养的孤儿,但教会里的条件也并不算好,牧师修女都很古板严厉,每天要求孤儿们默诵欧格马的教典,而且给孤儿们的饭也吃不饱,每天还要干许多杂活,简直就好像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童工一样。   但即便是这样,孤儿们依旧感谢欧格马神的仁慈,因为如果教会不收养他们,无依无靠的他们,根本我法在阿斯卡特拉活下去,毕竟每一年的第一场雪后,总是会有冻饿而死的儿童尸体,出现在阿斯卡特拉的街头。   据小女孩卡萝所说,书店老板埃布尔在欧格马教会,可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虽然并不常在教会内部出现,但他的每个提议,都非常受到教会主教的重视。   到文文书店帮忙是个好活,虽然没有工钱,但饭能吃饱,而且埃布尔先生心情好的时候,还能学到一些东西,许多孤儿都想来,卡萝也是争取了好久,凭借着几乎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才勉强争取到得这个机会。   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可是个好能力,前世夏米尔彻夜苦背英语单词的时候,是多么渴望能拥有这样的能力啊!   不过,看着卡萝费力,将垃圾山一般的旧书堆挪在一边,然后拽出了基本盖着厚厚灰尘的欧格马教典,夏米尔始终都觉得这实在是虐待童工,而且还埋没人才。   不一会,小女孩卡萝东翻西找,将七本厚度、大小、样式完全不同的欧格马教典排在了夏米尔面前,问夏米尔喜欢那一本。   七本虽然都是欧格马教典,但由于费伦大陆还没有造纸术和印刷术,所以每一本书全都是人工抄写的,流传在不同主人的手中,上面还会被添加各种读书笔记和儿童涂鸦,甚至备忘录或者有一些会缺页损坏什么的,所以价格也各不相同。   最贵的是一本有半个桌子大小,是一位欧格马地区主教亲手抄写的,还用了最高级的羊皮纸和永不退色的墨水,附带简单魔法力量,可以保证这本书不会被蛇虫鼠蚁损坏,看起来价格最低也要五百金币。   最便宜的是一本类似读书手册的《欧格马教典》,那本虽然保存的还不错,但是错字连篇,偶尔还有缺页的情况,实在让人看不过去。   夏米尔看着心烦,随便选择了一本还算看得过去的,然后又拿过卡萝找来的《兰檀食谱》,一起去找书店老板问价。   老板要价《欧格马教典》80金币,《兰檀食谱》20金币,又因为和夏米尔投缘,所以打个七折,一共70金币。   随后,夏米尔又用20金币的价格,买下了一百张半新不旧的羊皮纸,留着回去备用。   最后老板还是东拉西扯,想劝夏米尔入教,夏米尔实在是怕了书店老板的啰嗦,所以付完钱后,急急忙忙向外跑,临走时,还听到老板邀请他下次到欧格马神的教会作客呢。   夏米尔习惯性的答应了,不过时间嘛,你慢慢等吧……   等夏米尔从书店出来,发现已经日到中天,该吃午饭的时间了,不知不觉被那个书店老板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抱着吃顿好的,打打牙祭的打算,夏米尔带着温蒂,走进了阿斯卡特拉著名的酒馆——金皇冠酒馆。 正文 第九章 酒馆诱惑  夏米尔一步当先,走进了金皇冠酒馆。   跟在他身后的温蒂,战战兢兢,万分不情愿的走进了这个,看起来危险杂乱的地方。   虽然在很多冒险故事中,英雄旅途的起点,都是在某个嘈杂混乱的酒馆中,与命中注定的伙伴们相遇。   但事实上,几乎所有费伦大陆的平民,都很清楚酒馆到底是干什么的地方。   吃饭和喝酒,那仅仅是每个酒馆最基础的功能。   而在基础功能之上,很多酒店老板都开发出了无数的附加功能,例如情报买卖、色情服务、买凶杀人、贩卖毒品、打架斗殴、赌博等等。   具体能开发出酒馆的多少种功能,这就要看酒馆老板的能力了。   而理所当然的,正常人应该都能理解,这么一个混乱的地方,会来消费的都是些什么人。   见钱眼开的佣兵。   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无恶不作的流氓;   嗜血暴力的冒险者;   卑鄙无耻的骗子;   出卖肉体的妓女;   鬼鬼祟祟的小偷;   杀人越货的强盗(海盗);   丝毫没有信用的情报贩子;   还有就是等着挨宰的菜鸟(也许是未来的英雄,也许第二天他的尸体就会出现在城市的下水道里)。   在费伦,所谓的酒馆也就是这么样一个地方,大家也应该能够理解它对平民来说有多危险了吧。   就好像现代社会的夜店、酒吧、夜总会,好孩子最好还是少去,否则一不注意,被人下药迷晕了轮大米,到时候真是连哭都没地方哭。   就是这么样一个地方,夏米尔强行带着温蒂走了进来,目的就是吃一顿好一点的午饭……这是人干的事吗?   温蒂表示不理解,极不情愿,但还是不能违抗主人的命令,只能懦懦的跟在夏米尔的后面,期待这个身高还不到一米四的小不点,能够给她带来一些安全感。   不过这注定是奢望了。   当夏米尔走进酒馆的一瞬间,酒馆中几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夏米尔瞬间感觉压力大增,就好像小白兔闯进了狼窝里一样。   不过酒馆中众人的关注,也仅仅是那么一瞬间,当他们看到跟在夏米尔身后的温蒂时,便已经确定了夏米尔的身份……不知天高地厚,没见过世面的死小孩罢了。   毕竟能带着女仆到酒馆来,除了那些真的实力雄厚的贵族老爷外,也就只有这些不通人情世故的贵族少爷们罢了。   要知道,酒馆中聚集的人,大部分都是战斗职业者,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亡命之徒。   带着女仆来酒馆,要是遇到一两个见色起意的色鬼,不大不小也是一场麻烦,说轻了打一场群架,弄得鼻青脸肿满身是伤,说严重些,每年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在酒馆中死掉的家伙也不少。   不过还好是在白天,酒馆中的人还比较少,被酒精剥夺了理智的家伙也没有出现,贵族身份的压迫力依然存在,所以夏米尔暂时也没有遇到哪些不开眼,主动来挑衅的家伙。   这让夏米尔松了口气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愚蠢。   为了吃只烤鸡烤鸭什么的,跑到酒馆里来,好像还真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看着酒馆中那十几个人,各个都凶神恶煞,裸露的皮肤上疤痕交错,身边带着的武器,眼神好像狼一样观察着四周,时刻提防着危险。   这些都是职业的杀人者,专门拿人命换钱的凶徒。   相比起来,即便是前世训练完备,武装精锐的解放军战士,其实也是没见过血,没杀过人的菜鸟罢了,和这些家伙完全不能相比。   这些凶悍的家伙,你不能指望他们能有多少理智,做事前会左思右想、瞻前顾后,所以对他们还是少惹为妙。   因为此时还是白天,酒馆中的人还比较少,稀稀落落的空着好多张桌子,夏米尔捡了一张比较靠墙角的桌子,拉着温蒂坐了下来。   很快,有一个酒吧的女侍走了过来。   “嘿,小少爷,需要些什么,面包、啤酒,还是……”一边说着,那女侍弯下了腰来,抓着夏米尔的一只手,按在了她的Ru房上,说:“要姐姐教你做些有趣的游戏呢?”   夏米尔下意识的用手抓了一下,然后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被这个酒吧的女侍给调戏了,瞬间抽回了自己的手。   旁边的温蒂对那个女侍怒目而视,显然对女侍教坏小孩子的行为很不满,尤其是这个小孩子,还是她是主人。   如果主人被带坏了,那以后的日子,自己和两个妹妹的生活可就惨了……这种危机意识,温蒂还是知道的。   虽然她的主人夏米尔,早就被一个坏的冒黑水的灵魂个附体了,只是她不知道罢了。   不过这种时候,温蒂除了怒目而视,还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哈哈……”女侍看着夏米尔有些惊慌,有些青涩的样子,顿时笑了起来。   “你这个女仆做的真不负责任,好像你的主人到现在,还没有学会男女之间的快乐呢,用不用我帮帮你?”女侍压低声音,这样对温蒂说着,简直可以视为挑衅的话语。   可惜温蒂不是泼妇,不会站起来一巴掌把女侍的脸和所说的话语全部抽回去,所以她只是涨红了脸,憋了半天,才憋出了一句,“不需要。”   “哎呀,这事你可做不了主,还是要问问你的主人呢。”说着,女侍转过了身,对夏米尔问道:“你说呢,英俊的小少爷,想不想我带你体验一下男女之间的快乐呢,只要三枚金币呦。”   三枚金币的价格是女侍特意要出的高价,,平常的时候,她的要价也仅仅是半枚金币罢了。   不过她看夏米尔衣衫华贵,衣料上乘,出行还带着女仆,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而且明显不怎么精通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应该不会在意价钱的多少,于是她狠了狠心,把价格提到了六倍。   夏米尔仔细观察了一下面前的女侍,穿着粗旧的围裙,身材略微有些臃肿,脸色灰暗,不过皮肤倒是很光滑,虽然画着浓重的眼影,但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发现,她的实际年龄很年轻,顶多也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   酒吧女侍兼职妓女……吗?   哎,都是生活逼的,这么小就出来做这种生意,真是不容易啊,要不要去照顾照顾她的生意呢……   额?   不对,夏米尔会这么想,绝对不是因为,先前手放在那女侍的胸部上,感觉手感很不错的原因。   不过……夏米尔感觉到,从身边温蒂那里,传来的阵阵杀气。   果然还是算了吧。   先把家里的调教好,外面的女人暂时还是不要招惹了。   而且这里的女人,也不一定干净,要是沾上了某些奇怪的疾病,无论能不能够治好,脸都丢大了。   综合多项利弊,夏米尔最终还是决定,放弃眼前的诱惑。   “一只烤鸡,半斤酱牛肉,两张菜饼,再来两杯果酒,谢谢……”   面对酒馆女侍的诱惑,夏米尔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哎呀,不要不好意思嘛,如果你嫌价钱贵,我们还可以再商量的,只要……”女侍一边说着话,一边使劲往夏米尔身上贴,两团软肉在夏米尔身上蹭来蹭去的,甚至手还往夏米尔两腿之间摸,弄得夏米尔小小的兽血沸腾了一下。   女侍决定再争取一下,妓女虽然是夜间工作者,但白天有生意,也没有拒绝的道理,而且只是个雏儿的话,应该只需要十几分钟就可以搞定,这生意真是又轻松,赚钱有多,随便放过真是太可惜了。   可惜,夏米尔是那种,只要做出决定,就不会再轻易改变的人,所以女侍的努力,注定徒劳无功了。   “我已经饿了,请问我点的菜,什么时候才能送来,还有,请你不要贴我这么近,我怕你身上的虱子跳到我身上来。”   夏米尔这样的回答,普通人还以为是女侍的举动,让他生气了呢。   至少他身边的温蒂,是这样认为的。   但其实实际情况,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夏米尔只是觉得,如果被激起了欲火,却又得不到发泄实在是太可怜了,所以一开始就不应该被轻易挑起欲望。   “还是你想要,我和这位妹妹一起来呢?一次两个女人,你还这么小,行不行啊……”   “若拉。”酒吧的柜台前,外表雄壮的酒馆老板使劲的敲了敲桌子,提醒自己酒馆的女侍,不要太过分。   女侍在酒吧中为自己的副业招揽生意,这是得到酒馆老板默许的,但当客人拒绝时,就应该快速离开,死缠烂打什么的,会破坏酒馆的生意,是不被准许的。   “哦,知道了。”女侍抱怨了一声,扭了扭屁股,转身离开了。   不长时间后,女侍将夏米尔点的菜送了上来后,就没有再搭理夏米尔和温蒂了。   虽然经过了一些小插曲,不过终于吃到了饭菜,夏米尔还是很高兴的。   最近几天,一直在吃温蒂做出来的饭菜,让夏米尔对托瑞尔世界的饮食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不过这次出来,终于找到机会品尝一下真正的异界美食了。   夏米尔将烧鸡撕开,尝了一口……   貌似比温蒂做的好吃一点,但其实也仅仅是半斤八两,难以下咽。   这貌似还是高级餐馆的高级食品呢,一只要四枚银币,就这味道!   夏米尔已经开始怀念前世天朝的街边的烧烤摊了。   夏米尔又尝了尝酱牛肉和圆面包,味道也都不怎么样,不是太咸就是太淡,让夏米尔对异界的食物彻底失望了。   倒是旁边的温蒂,此刻吃的津津有味的,本来女仆是没有资格跟主人在同一张桌子上用餐的,不过这次是夏米尔特许,她倒是一点也不客气。   “好吃吗?看你吃的那么香!”夏米尔抱着怀疑的态度问道。   “当然好吃了,这是肉啊。”   听到温蒂这样的回答,夏米尔顿时明悟了。   费伦的平民真是朴实好伺候啊,只要是肉就好吃,绝不挑食。   不过也难怪,像温蒂这样的自由民,如果不算鱼肉的话,普通的牛羊肉,一年也就能吃到两三次,还不可能管饱,当然会觉得肉好吃了。   不过夏米尔的口味,就不是仅仅靠这点肉香,就能满足的了的。   因为身体比较小,夏米尔随意的吃了两口就饱了,然后又尝了尝酒馆送来的果酒。   果酒同食物一样,勉强能入口,但很难说得上好喝。   说酸不酸,说甜不甜,有点苦,有点涩的味道。   夏米尔在心里思考着自己的异界发展计划,如果托瑞尔的饮食水平仅仅是这样,那么餐饮业的发展,就基本不会遇到像样的阻碍。   别的不说,单单就是在阿斯卡特拉开家海鲜大排档,就绝对能将阿斯卡特拉50%的餐馆挤兑倒闭,更何况其它菜肴,这将是多大的利润啊!   阿斯卡特拉是沿海城市,新鲜的海鲜不会缺少,客源也勉强可以保证,至于调味料的配置,虽然有些难度,但相信也不是解决不了的问题。   真正的关键,还是成本和人脉关系啊。   餐馆开业了,要保证不会有人来捣乱,要保证食材供应的充足,要保证食品的安全,要保证秘密的菜谱不丢失,要保证不会有同类型的餐馆来抢生意,还有服务人员的素质,大厨的水平等等……   条件仍然不成熟啊。   现在暂时来说,还是把提升实力放在第一位吧,挣钱什么的,以后机会还多着呢,不急在这一时。   夏米尔心中渐渐有了决断,嘴角也露出了微笑。   “未来,果然还是掌握在我的手中啊。”夏米尔的心里,浮现出了这样的信念。   正文 第十章 水晶魔法耗材店  当夏米尔走出金皇冠酒馆时,手中提着一大包用草叶打包的剩菜,随手丢给了在路口等候已久的车夫。   车夫将剩菜打开了一点,发现居然是肉,马上大声感谢夏米尔的慷慨。   如果是在前世的话,无论是多贵的剩菜,其实都是喂猪的东西,冒然扔给出租车司机的话,弄不好会被骂呢。   不过这个世界嘛,还真没有人人平等这种说法,有钱有势的就是大爷,没钱没势没力量的,活得连狗都不如。   夏米尔吩咐了两句,车夫便拉着夏米尔与温蒂,来到了阿斯卡特拉最大的魔法学院……旁边的魔法耗材商店。   水晶魔法耗材商店,信誉好、品质优,货品齐全,质量保证。   当然,在费伦的广告词还没有这么简练,不过夏米尔把车夫介绍这家店的词汇总结了一下,基本上也就是这个意思。   当夏米尔到达目的地时,看到的是一家装潢华丽,面积庞大的商店,虽然在夏米尔看来装饰的有些庸俗,但至少也达到了夏米尔前世地球上品牌专卖店的标准。   在托瑞尔世界,这种水平已经很难得了,不知道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才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呢。   虽然夏米尔本人对这种装修感觉平平,但夏米尔身后的温蒂,看到了这样阔气的店面,却再次变得踌躇不前。   原因很简单,等级制度的压制,让平民实在没有勇气,往这种高级场所里乱闯。   原本按照规定,魔法公会、魔法学院、魔法商店这种场所,是绝对不准许没有魔法天赋的普通人进入的,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人种歧视,就差在门口立个牌子,写上:普通人与狗,不准进入。   在魔法师的思维里,普通人与他们根本不是同一种生物,甚至有大把的法师,抱着类似希特勒的纳粹思想,妄图通过消灭普通人的数量,来增加魔法师在人类内部的血脉浓度。   当然,形成这种偏激的思想,也并不全都是魔法师的错,普通人对于能够使用神秘力量的施法者,通常都是抱有着排斥、嫉妒、恐惧、怀疑等等负面感情的,也就是说,即便魔法师摆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态度,在与普通人接触的时候,还是会被冠以怪物、异类、恶魔等等贬义性的称呼。   再加上,魔法师通常都信仰魔法、智慧、真理之类的东西,对神明的敬意也就淡了,即便信仰某个神祗,大多数也仅仅是浅信徒,不会轻易将自己的灵魂,交给某个未知的存在。   这样做的结果,便是会引起牧师们的不满,明明拥有力量,却不全心全意奉献给神明,真是自私自利的家伙。   说严重些,魔法师常常与魔鬼、恶魔、异界存在打交道,会被冠以异端之名,倒也说不上是诬陷。   可是,当魔法师遇到这种种的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呢?   忍气吞声……别开玩笑了。   魔法师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士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情况,怎么可能出现在拥有真实力量的托瑞尔世界呢。   再说魔法师通常都是研究狂,也就是在地球上被称之为技术宅的那一类生物。   人情世故什么的,隐忍退让什么的,他们可是完全不懂啊。   于是当魔法师遇到普通人对他们的侮辱时,脾气比较好的,会扔个致盲术、恐惧术之类的,全当是个恶作剧。   而脾气不好的,扔过去的多半就是魔法飞弹或者火球术了。   魔法飞弹威力比较小,顶多也就是打断几根肋骨。   但火球术的威力,可就堪比地球上的火炮了,威力巨大,普通人遇上,根本不会有半点反抗能力,就会被烧成一堆灰了。   于是,魔法师大多性情古怪孤僻,手段残忍,杀人不眨眼之类的传闻,也基本上成为人们的共识了。   久而久之,普通人与魔法师之间的对立,养成了各种极端思想,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像魔法商店这种地方,里面的东西样样都贵得要死,普通人买不起不说,如果碰坏了什么东西,那真是一辈子也赔不起啊。   再说这里是魔法师的地盘,普通人乱闯会被视为是对魔法师尊贵身份的挑衅,被随手杀掉的话,也不算是冤枉了谁。   不过上面说到的这些,大多数都属于老黄历了,是已经过时的东西。   费伦大陆上社会格局,由于知识技术发展的比较快,文明等级也有了逐步提升的趋势,甚至如同阿斯卡特拉这种,被财富女神沃金势力笼罩的范围,都已经有了一点资本主义萌芽的趋势,对于社会等级的划分,也不再像以前那么死板了。   如今的阿斯卡特拉,有钱的就是大爷,即便是如魔法公会、魔法学院、魔法商店这种,魔法师的专有领域,也慢慢开始对广大富商土豪们开放了,只要不是专门去捣乱的,魔法师们对这些来送钱的肥羊,一般都保持着比较宽容的态度。   而如同温蒂这样,作为魔法师或者富商的随从,偶尔进出这种等级的高级场所,也变得不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只是温蒂自己,好像至今还没有适应她身份的转变呢,遇到等级比较高的地方,总是想绕道走。   夏米尔笑了笑,拉着温蒂走进了水晶魔法耗材店当中。   当夏米尔走进了店门后,很快就有了一个少女迎了上来,露出了可爱的微笑。   “嗨,夏米尔,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少女如此说着,让夏米尔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你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干嘛那么奇怪的看着我?”   少女歪着头,奇怪的问道,丝丝粉红色的长发垂落在了腰间。   “那个……莉莉丝……”夏米尔念头急转,终于想起了眼前少女的名字,又看到了少女穿着店员的服饰,于是问道:“难道你在这里打工吗?”   “是啊,我在这里工作很久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这个,我没有听说过啊?”   “哦……这样啊。”少女将手背在身后,但单脚点了点地,说:“那你呢?来这里是要买什么吗,说一说,我帮你选。”   “啊,谢谢。”   看着眼前美丽的少女,夏米尔完全无法说出关于拒绝的话,只能坦诚的接受她的善意。   这是那种,天生的亲和力,完全让人感觉不到恶意,即便是陌生人也会很快对她产生好感,相比起满肚子阴谋诡计坏水的夏米尔,这种单纯善良的美丽,好耀眼……   莉莉丝,少女的名字是叫莉莉丝•蒂亚娜,16岁,安姆国立魔法学院炼金系的天才少女,夏米尔的同学。   对于少女莉莉丝,夏米尔的前任并没有留下什么过多的记忆,仅仅是一个普通同学罢了,容貌相对于西方人的审美来说很独特,功课好像经常会被炼金系的导师称赞,但也仅此而已。   没有什么显赫的家世,没有什么厉害的朋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功绩,仅仅是待人真诚这一点,还有那不错的天赋,并不能使她在众多魔法学徒中脱颖而出。   倒是关于她的传闻,夏米尔的前任听到过一些。   据说莉莉丝是个私生女,直到她的生母死后,才被准许回到家族,而且不允许她继承家族的姓氏,只能沿用了她母亲的姓氏,这使她在家族中的地位非常低。   就连她读魔法学院的学费,都是她家族给她准备的嫁妆钱,这意味着今后娶她的男人,不会得到任何嫁妆,这对嫁出去的女孩来说是非常丢脸的事情。   而且据说她继承了一种奇怪的血统,可以随意更改自己的发色与瞳色,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种血统应该是来自于下层界面的某一种恶魔,属于低贱的血统之列。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却每天保持着微笑,真诚的对待着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就好像夏米尔前世那些励志剧的女主角一般,让夏米尔感到非常惊奇。   原来现实中,真的有这种人存在吗?   夏米尔从不介意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摩别人的心思,但当他真正遇到善良美好的东西时,一时却难以接受。   也许这女孩的纯真美好的气质,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   夏米尔甩了甩头,不再去想这些事情。   “我要采购一些魔法耗材,你可以帮我选一下吗?”   一边说着,夏米尔掏出了一卷羊皮纸,上面详细的列出了他要购买的东西。   “哦,我看看。”莉莉丝接过了羊皮纸,打开了看了看,用手指点了点上面的字迹:“蓝银石、苍露草、黑花瓣,这三样我们店里都有,一会我去帮你找找,不过蜥蜴牙齿和风石蜡,虽然我们店里也有,不过价格比平均价贵很多,我劝你还是到其它店,找一家便宜的买,至于水痕琉璃……”   “喂!”夏米尔不可思议的看着少女,说:“客人都进到店里来了,不往里拉也就算了,哪有像你这样,往外推的道理啊。”   “哦,什么?”莉莉丝有些没听懂,夏米尔在说些什么。   “我是说,你的老板如果看到你这样做生意,他会哭的。”   “噢,是吗?”听了夏米尔的话,莉莉丝咬着指甲,貌似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然后得出了结论,说:“不会的,我们老板是个好人……”   “……”   夏米尔无语的看着眼前的少女,心想:如果我是你们老板,遇到了你这样的员工,我绝对会哭得……   不过话说,夏米尔自己可绝对算不上好人吧。   就这样,夏米尔今天在水晶魔法耗材店中,结识了一个“好人”少女,名为莉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