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一章 破道观里发生的故事   “你,不配修仙!”   高悬在天空上的大门中央,几个发光的身影屹立着,其中一人以冷漠的目光俯视着下方。   在那里,有个男孩立而不跪,对着高高在上的“仙门”咬牙切齿。   “我还会回来的,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到时候,你们所有人都会后悔!”   “哈哈哈,凭你吗,就凭你吗?你真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   你,不过就是个凡人罢了!一辈子都只会是卑微的凡人!”   凡人,凡人,凡人.......叶凡尘从梦中醒来,周围全是干枯的稻草。   目光微微黯然,年轻的嘴角却勾出沧桑的笑容:“已经过去十三年了啊,没想到会落到这种地步。”   抬头望了望老子的神像,叶凡尘幽幽地说:“像这样没出息的房客,连你也会感到讨厌吧。”   就在叶凡尘沉思的时候,破道观外响起急促的马蹄声。   “是什么人在如此深夜中赶路,蹄声越来越近,难道他们的目标竟然是这里吗?”   叶凡尘闪身躲到神像背后,几乎同时,破道观的门被人一脚踢开。   一个粗壮的汉子大骂着闯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青年人和一个少年人。   破道观里弥漫开浓重的血腥味,汉子铁青着脸,走到柱子旁边突然奋力一击。屋顶抖落下大片的灰尘。   “该死的!二哥他竟然被那群狗娘养的家伙害死了!”   汉子的声音哽咽,跟在他身后的同伴也纷纷露出悲伤之色。   “我们‘河洛五侠’何时吃过这种亏!”   满脸的不甘,汉子终于还是放下了拳头。   就在这时,一个威严的男人走进道观,嘴里发出不屑的声音。   “河洛五侠?没错,我们都是武林中一流的高手,但跟那些人比,又算个屁啊!你没看到吗,峨眉掌门才刚刚把那本书抢到手,立即就被华山掌门一剑劈成两半!而华山掌门,瞬间就被魔教的五老撕成碎片,然后天山派掌门就冲了过去,还没交手,身后的崆峒派掌门已经在背后给了他一拳!为了这本书,整个武林都疯了!老实说这本书最后落在我们手中,还是因为他们都瞧不起咱们的缘故!”   那威严的男人明显是众人的头领,说话却丝毫不客气。但他的兄弟们却老老实实地听着,因为每个人都看到男人的手掌紧紧攥在一起,滴滴鲜血落在地上,发出凄凉的声音。   叶凡尘在神像后偷瞄了一眼,目光中透出一丝震惊。   “‘一掌断流水’丘大爷,‘举鼎太岁’李老三,‘风剑客’花四哥,‘小神童’郑五弟。”   每一个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其实并不比那些掌门和绝顶高手逊色。   “但‘神鞭天王’龙二爷呢?真的死了吗?”越是偷听,叶凡尘越觉得难以置信。   “但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一本书竟有如此的魔力?!”李老三晃动着粗壮的胳膊,充满怀疑地说。   “唉,三哥。你知道的东西未免也太少了。”花四哥一边叹息,一边说。   “我们这些武林中人再怎么强都只是过眼云烟,就算成为一代枭雄又能如何?所以到了咱们这种地步......”   花四哥的话还未说完,郑五弟已打断他道:“四哥,小心隔墙有耳!”   花四哥摇了摇头说:“凭咱们的功力,天下间谁能瞒过?只要一点呼吸就足以发现对方了,就是修炼‘龟息大法’的少林神僧又能怎么样呢?五弟,小心是好的,但你这样未免变成惊弓之鸟了。”   丘大爷突然感慨地说道:“武道,是有极限的。越是修炼,就越会感到自己渺小的可怜。”   “其实用不着太多解释,把那本书拿出来看看,一切不都全明白了吗?”郑五弟忽然说。   少年冷静的目光中透出了一丝狂热。   而叶凡尘更是忍不住探出头来,就连他也不知不觉被四人口中的宝物所吸引。   丘大爷犹豫了一下,将手探进怀中,不多时取出一个沾满鲜血的油布包裹。   破道观里变得异常安静,但却隐隐能听见四个粗重的呼吸声。   “这就是......那本传说中的神篇!”打破沉默,花四哥激动地说。   “是的,这就是令天下练武人着魔,能够扭转一个人毕生命运的......禁忌之书。”丘大爷艰难地开口道。   “那我们还等什么!”李老三强忍着一把抢过来的欲望,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的大哥。   丘大爷微微点头,神情严肃地说:“我们五人自结义以来情同手足,机缘巧合获得此等珍宝,也会平等地交给大家修习。因而我们中任何一个人绝不能有私心,以免发生兄弟阋墙的惨剧!还要约好,无论谁练到传说中那一步,都要替死去的老二报仇。”   “我没意见。”   “正当如此。”   “哎呀,快急死老李了,给二哥报仇,不用你说都想啊!”   丘大爷微笑着点了点头,慢慢将油布包打开。叶凡尘也目不转睛,心跳在不知不觉中加速。   “什么人!”突然,丘大爷闪电般跳起,目中露出凶光。   叶凡尘一惊,几乎从神像后滚落。   但丘大爷却没有看他的方向,而是四外扫视,良久,丘大爷松了口气,对着摆出戒备姿态的兄弟们露出微笑。   “小心无大错,若是暗中有人隐藏,凭这一招就足够让他着道了!”   众兄弟也松了口气,不禁在心头称赞丘大爷办事谨慎,密不透风。   谁都知道这本书干系有多大,而人心的贪念是可怕的,比任何恶鬼都凶狠。   叶凡尘也松了口气,只差一点,他就踏出神像。但天生的谨慎让他稍微迟了那么一步。   也许这一步,就是从死走到了生。此时的“河洛四侠”已是笼中困兽,一旦血拼,怕是连命也不要!   而自己虽然侥幸未被他们察觉,一但交起手来,就会很惨很惨。   丘大爷放下心来,终于激动不已地将一本小册子拿在手中。   就在这时,道观外突然传出一个冷冰冰的声音。   “我不进来,只因你们不配让我进来!”   不知为何,叶凡尘隐约感到,这声音似乎有点熟悉。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二章 飞来的一剑   皎洁的月光照在方明月脸上,如同月色般美丽的眸子,却也像月夜般冰冷。   纤细的眉头高高挑起,薄薄的嘴唇勾出嘲弄的弧度。   孤身出现在破道观前的女子,除了握着一柄长剑,再没有别的特殊之处。   看外表最多二十出头,就算从娘胎里开始练功,也顶多是个二流高手。本来严阵以待的河洛四侠,在看清了来者的模样后,不约而同松了口气。虽然是逃亡途中,在这里的四人无一不是超一流高手,无论是身手还是人数,完全没有忌惮对方的必要。   花四哥率先走上前,以怜惜的目光望着方明月。李老三在背后嘟囔着,这家伙该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却被丘大爷严厉地瞪了一眼。   轻轻叹了口气,花四哥拔出了爱如性命的宝剑,充满惋惜地说:“虽然对女子出手不光彩,事到如今,已经不能容下任何一个活口。姑娘,要怪就怪自己运气不好吧。然而和那本魔书扯上关系,遇到这种事也没办法抱怨了。”   方明月毫不掩饰地用轻蔑的目光看着花四哥。   玉手缓缓抬起,本来还握在掌心的宝剑,不知何时不见了。   “小心!”丘大爷猛地一声惊呼,另外两个兄弟已抢步来到花四哥身边。   成竹在胸地一笑,花四哥挥出一剑,刚好将女子掷出的宝剑拦住。   然而花四哥的表情却瞬间改变,双眼透出前所未有的恐慌。明明应该失去力道落地的宝剑,却笔直地飞向他的脖子。   李老三抱住花四哥倒下的身躯,滚烫的鲜血喷溅在李老三脸上,他的眼睛也被染上了抹不去的血红。   “四弟!!!”李老三声嘶力竭地呼喊着,郑五弟却一把将他推倒。嘴里吐出血水,无力地倒在李老三身上。   郑五弟的后背上出现了一个血窟窿,刺出那个窟窿的宝剑慢慢飞起,向丘大爷激射过去。   在丘大爷呐喊着一掌劈开宝剑的同时,李老三傻傻地望着结拜兄弟渐渐失去神采的眼睛。   “三哥......你这么鲁莽是不行的......每次闯祸的都是你......今后可没人替你......收拾残局了。”   将兄弟渐渐失去温度的头颅抱在怀里,李老三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声。   “快站起来老三,不能让老四和老五白死!”耳边忽然响起丘大爷的怒吼,李老三将尸体移开,猛地站起,发狂般冲向方明月。   “等等,老三!”丘大爷连忙追了过去,那柄带走他们兄弟生命的宝剑,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人眼前。   一道银色的光芒照亮夜空,也照亮了丘大爷写满恐惧的眼睛。扭曲的电弧在空气中爆发,瞬间从李老三的胸口穿过。伴随着一阵焦胡的味道,壮汉庞大的身躯慢慢倒下。带着同样被电成焦黑,却还剩一口气的丘大爷。   方明月的眼神里露出一丝不解,冷冷地说:“以你的身手,应该能躲开‘五雷正法’的攻击,虽然只是晚死片刻,何必要干这种蠢事?”   眼睛慢慢变得无神,丘大爷有气无力地说:“我们兄弟五人曾经发过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   最后看了一眼断气的丘大爷,致死,他的手紧紧地和自己的兄弟握在一起。   “无聊。”方明月轻蔑地说,款步走进道观,将目光移向神像,低语道:“生死与共?只有凡人才会有这种幼稚的想法,不是还有一个人好好躲在这里吗?喂,躲在后面的人。今天我杀得已经够多了,假如你肯帮我办件事的话,说不定会放过你呦。”   见神像后无人回答,方明月眉头一皱,又慢慢舒展,淡淡地说:“不是什么难事,帮我把书从那具尸体身上拿出来就可以了。”   叶凡尘长叹一声,用责备的语气说:“讨厌沾血的话,又何必杀人呢?”   方明月的神情一滞,突然拔剑指向神像。叶凡尘却接着说:“对老君的神像拔剑,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你师傅没教过你吗?”   “你究竟是什么人!”方明月放下宝剑,用凶狠的口气问道。   再次叹了口气,叶凡尘狠了狠心,慢慢从神像背后走出。   方明月美丽的脸变得异常僵硬,嘴里发出惊呼声:“原来是你,竟然是你。”   月光照在叶凡尘脸上,二十来岁的模样,鬓角却已有些斑白。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线,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仿佛在嘲笑着自己,又仿佛在嘲笑着世人的不公。   方明月连连退后,仿佛不敢接受眼前的事实。   “你,竟然还没死吗?”不知为何,少女突然咬牙切齿。   叶凡尘的心里也是一阵抽搐,虽然面对着天仙化人般的美丽脸庞,去像是看着世上最丑陋的魔鬼。没人能形容此刻出现在他脸上的表情。   “这样啊,原来还活着,幸好还活着,这样才有机会让那个老不死的看看,他心目中的天才变成什么模样!”   身体不断颤抖,方明月的嘴里却发出了一阵恶毒的讥笑。   叶凡尘叹了口气,转身向门口走去。他实在不愿意见到这个女人,也不愿意再和她说上哪怕一句话。   但方明月却突然将他拦住,用闪闪发光的眸子盯着青年发抖的身躯。   “已经十三年了,我记得当年你曾说过早晚要回到仙门,现在有眉目了吗?”   方明月每说一段话,叶凡尘的脸色就变得苍白了一分。充满快意地看着叶凡尘痛苦的表情,方明月突然话风一转。嘴角勾出一个妖异而妩媚的微笑,故作神秘地说:“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掉这些卑微的凡人?”   长长出了口气,叶凡尘盯着方明月的脸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你只想走?”方明月望着他的眼睛说。   叶凡尘不说话了,良久,他将目光和方明月对视,淡淡地说:“我可不可以走?!”   方明月看着他带有祈求的目光,紧紧咬了咬嘴唇,缓缓道:“一年前‘玉清宫’里有一名弟子私自叛逃,本来也没什么,有大把的人想入‘仙门’而不得。但她不该带走那一部《清风明月册》。其中不但记载着吐纳之法,甚至还有一门不逊色‘五雷正法’的法术。”   叶凡尘静静地看着方明月,既然逃避不了,他也只好忍受锥心的折磨。然而方明月忽然说:“想必你现在已经知道修仙法门的珍贵了吧,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不过现在却有一个机会摆在眼前,就看你能不能放下无聊的自尊心了。”   叶凡尘呆呆地张大了嘴,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三章 遥忆当年事   “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面对叶凡尘的提问,方明月又一次笑了。她一字一顿地说:“你、想、不、想、要?”   叶凡尘惊讶地看着她道:“你肯给我?”   方明月缓缓点了点头。   叶凡尘却摇了摇头道:“我不信。”   方明月道:“你应该知道像我这种人何苦跟你一个凡人说谎?”   叶凡尘的眼中闪过一丝哀伤。他咀嚼着“凡人”这两个字,竟似有些痴了。   而方明月却不耐地道:“你答不答应?”   叶凡尘道:“答应什么?”   他注视方明月的目光已经变得有些柔和,自己沦落到这种田地,她还愿意念当年的旧情,他本该感激的。   想到这里,叶凡尘的鼻子忍不住阵阵酸涩,喉咙里像堵了一个不知名的东西。   就在这时,方明月道:“你总该记得,我父亲和你爹指腹为婚的事。”   叶凡尘点了点头,却不敢再盯着方明月看。   方明月接着道:“这婚约是在月老上神的见证下定下的。无论你是不是凡人都要作数。”   凝视着叶凡尘,方明月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冷笑:“但我却要你毁掉这个约定,你答不答应?”   叶凡尘愣住了,双手不由自主攥紧。   鄙夷地看着叶凡尘,方明月笑道:“你很意外?难道你以为你还是那个十二岁就引得‘仙门’震动的天之骄子不成?你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活得还像条野狗一般。人一生有几个二十八年?就算你得到那部《清风明月册》又能如何?恐怕终其一生就连‘净魄’境界都达不到吧。‘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入‘仙门’终究只是刍狗罢了!”   叶凡尘低下头,他的指骨嘎嘎作响,拳头里已然攥出了鲜血。   方明月故意做出一副惊奇的表情,对眼前悲愤的青年说道:“我听说你被逐出‘九宫山’以后,就投入了‘铁剑门’……本该是这样的,入不得‘仙门’的废物,最后还能有什么归宿呢?但我看你这武功确实练得不错,也许得到《清风明月册》后,可以做个武林至尊什么的......”   “你不要说了!”   猛然打断方明月的话,叶凡尘冷冷地道:“你用激将法,未免太嫩了点。我就是不毁这婚约,你又能如何?你敢杀我?或者你敢不尊月老钦点的姻缘?你没有任何办法可想,只有嫁给我!”   一巴掌甩在叶凡尘脸上,方明月的俏脸变成了铁青色。   叶凡尘张嘴吐出一口鲜血,冷笑着说:“你现在敢打我,可当着别人的面,你敢打吗?你还要维护我。你笑话我像条野狗,却要做野狗的夫人。你是什么,你不过是条......”   抽出长剑,方明月浑身抖个不停。她几次想对叶凡尘施毒手,但想到“仙门”中的手段,此事必然是掩藏不住的。待两年后,就会有人想起这婚约,到时她根本无法收场。此时那位前辈正在闭关,是最好的时机。如果叶凡尘自己毁约,她便不用再嫁给这个可恨的人。   于是她收回了剑,柔声道:“你这又是何必呢。我知道你这些年吃了不少的苦。但这都是命,仙凡之间本来就是遥不可及的。就算你想和我再......在一起。至少也要等修炼成了《清风明月册》以后。俗话说的好:大丈夫不吃眼前亏。”   叶凡尘道:“我不是什么大丈夫,我只不过是一条野狗罢了。”   方明月道:“这人还在生我的气,你总该记得当年我虽是你的......未婚妻,但你却没正眼看我一次,一心一意惦念着那姓雪的妖女。如今你肯回头,我当然开心。却忍不住让你吃点苦头,你该知道.......”   叶凡尘忽然低下头,冷冷道:“我劝你最好不要在我面前提她,因为你不配。”   方明月脸色大变道:“你......”   叶凡尘道:“你想说,我现在这样子若是被她看到了,恐怕会比你做得更绝,说得更难听,是不是?”   方明月呆呆地看着叶凡尘,她实料不到他会毫不避讳地说出这些话。   叶凡尘道:“但她就算恨我,骂我,也不会像你这样不惜自降身份来骗我。”   不等方明月回话,叶凡尘忽然举起左手,朗声道:“月老在上,我叶凡尘自愿破弃与方明月的婚约。天地五灵不昧,日月二神不晦,诸般罪孽,种种业力,尽降我身,致死不悔!”   呆了,彻底呆了。虽然叶凡尘不过是念了一段话,方明月却深知其中的可怕。她宁可嫁给叶凡尘这个废物,也无论如何不肯念出来。只因修行中人最重“因果”,而婚姻是重中之重的一桩。月老最憎恨负心薄幸之辈,故而若有人在他老人家面前盟誓,无论如何都不会再生变数。除非有修为通天之人行“逆天改命”之事。   方明月知道凭自己的身份,还请不到那些高人,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够资格知道。所以她一直希望眼前的废人能主动毁约。这样就无碍她的修行了.......淡淡地对着方明月一笑,叶凡尘却什么都没说。   但他等于说了许许多多的话。   “你是不是以为像我这样的废物能够攀上你这样的仙女,一定会死皮赖脸,不管怎样都不会放手?”   “你是不是以为仙人就了不起,就该高高在上藐视任何一个凡人?”   “可你也不是什么仙人,只不过是一个修仙路上的人罢了。你和我,又有什么区别呢?”   方明月只有注视着叶凡尘离去,良久,她才想起,对方甚至没有拿走那部《清风明月册》。这本来是他们交易的内容。她一直以为,这个修仙不成的废人,一旦有机会得到修行之法,肯定会如恶狗吃屎般不放过。   可她错了,错得很厉害。   为此她不惜将一本“仙门”里最普通的入门书册和自己修炼的《九霄风雷卷》说得不相上下。   她忽然想起,当年叶凡尘也是像现在这样不屑多看自己一眼。   时过多年,他好像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他还是那样骄傲,虽然已经没有任何事足以使他骄傲了。   所以方明月虽然如愿以偿摆脱了叶凡尘未婚妻的身份,可她心头的滋味却是笔墨无法形容的。   世上的女人就是这样,你看着她的时候,她偏偏要想着别人。等你去看别人的时候,她又会不高兴了。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四章 一本《道德经》   叶凡尘走出破道观的时候,忽然有点后悔。   无论如何,那部《清风明月册》的确是他渴望的。但向方明月低头,却是他千不愿万不愿的。   叶凡尘盯着自己破烂的裤子,不由叹道:“我这又是何必呢?讨饭的那阵子里,早就习惯了向任何人低头。无论是麻子、瘸子、凶奴、恶少。哪一个不比我这花儿高贵?”   但他却越走越快,好像生害自己会回头看一眼似的。   等到再也走不动了,叶凡尘就这样倒在草地上,望着头顶的蓝天,两行眼泪沿着脸颊流了下来。   他忽然想起当年那个小山村,他的父亲正是一个被人们骂做废物的人。   在他的记忆里,父亲没有一天不喝酒,每次喝完酒就会拉着他说自己的往事。   许许多多在别人眼里是吹牛的故事,却是他幼年时最向往的奇篇。   他仿佛还能看到那间破旧的茅屋,还能闻到火炉上的酒香,还能想起被窝里的温暖。   父亲胡子拉碴的脸上带着骄傲的红光。   “那‘阴道人’修炼已有百年,早已达到了‘洗髓上品’的境界,离‘婴息’也不过是一步之遥。我那师兄才一交手,就知道大事不好,只见那‘阴道人’嘿嘿一笑,张嘴吐出一团黑气。别看只是普通一口气,却是魔道的一门绝学。封神年间,有两个神人,名唤‘哼哈二将’。只要吐一口气,无论是哪洞神仙,立即魂不附体。这口气里包含‘九幽地气’,专攻人的魂魄,就好似人间剧毒一般,防不胜防,且是绝对沾不得的。”   “我师兄闭住呼吸,真元力遍布全身。可悲的是全然无用。‘阴道人’既已将师兄摆平了,对我这小子自然不放在眼里,很有些得意的模样。我见他如此大意,便虚与委蛇,吹嘘他神功盖世。却趁其不备,用‘打仙砖’在后脑上狠狠来了一下!这一下,渍渍......”   “那群妖魔邪祟见‘阴道人’倒了,立即吓得树倒猢狲散。就是因为这一桩功劳,你老爹才以弱冠之年当上了掌门弟子。当时不知多少人羡慕,四方仙家来贺。你老爹便和那些门派的弟子们喝了三天三夜。到了第四天,其中一个人不服气,言语之间似是觉得自家仙法胜过我家。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便和他斗起法来。”   “可你老爹虽然辈分不小,实际上功力却浅薄。你知道修道有‘三品九重’。‘清心’‘净魄’‘伐毛’‘洗髓’‘婴息’‘天人’‘物我’‘劫炼’‘道成’。那小子是‘伐毛下品’,你老爹不过‘净魄中品’。但你老爹有一门奥妙,便是拼命!大凡修仙的,差不多都把这门奇功忘了。可你老爹是武林出身,半路被仙长看上。所以还没忘了江湖中横刀立马的日子。师傅虽然常说这样不好,有碍修行。可做人岂能没有这一口气?”   “后来你老爹的名声更大了,师门里有谁不知道‘虎玄子’叶福禄的厉害?门中万人,又有哪一个我叫不出名字?在门中早已满足不了你老爹的志向,于是就决定下山去闯一翻事业。你老爹当时很有些野心,好男儿哪个没些野心。所以我决意要自己弄个门派耍耍.......”   每当父亲说到兴起时,隔壁薄得只有一指的墙壁总会传来邻居的咳嗽声。   于是父亲就不说了,叹息一声,低头喝酒。而后大骂道:“你这臭小子,还不去读书?!”   叶凡尘知道父亲是希望自己修仙的。可他却不说,因为他误信匪人被打成残废,他不希望儿子也走这条路。   所以无论父亲多么渴望叶凡尘入“仙门”,还是一句怂恿的话都不肯讲。   “因为修仙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仙人,他们之间的争斗甚至比凡人更残酷。”   父亲这句话,多年后再来咀嚼,叶凡尘只觉得说不出的苦涩。   他还记得上山以前,父亲曾再三叮嘱过,不可泄露出身。父亲当时神态郑重地说:“我当年得罪了许多人,你绝不可让人家知道你是谁的儿子。”   说罢父亲就提着酒壶头也不回地走了,脚步有几分踉跄。   后来叶凡尘也曾想过,自己是不是会错了父亲的意。   他给自己起名“凡尘”,也许是希望自己平平淡淡度过一生。永远都不要去修仙!   如果不是那年叶凡尘在山间玩耍时偶然遇到一个老道,若不是对方看出自己的“仙根”,也许自己的人生不会是这样。   如果听从父亲的话,按照安排好的道路走,叶凡尘可能早已考取功名,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娶一个知书达理的妻子。也就不会遇到后面的那些事,遇到那个让他又恨又爱的人了......那年叶凡尘十二岁,被道人带到“九宫山”后才知道自己只是预备弟子,还需经过考验才可入“仙门”。   道人安排他和其他人砍柴、挑水。这些人里有老有少,都是渴望求仙的预备弟子。   叶凡尘本以为这些“考验”只要一段日子就好。不料,一晃就是三年。   但这三年里,他的日子也并不是很辛苦。来拜师的人有些是武林里混过的,有内功和拳法的底子。见叶凡尘文质彬彬,十分乖巧,便倾囊所授。   在学武的过程中,叶凡尘显出了惊人的悟性。别人练几年的招式,他几天就初步掌握了。   往往是昨天才刚刚教过,第二天叶凡尘又跑去求教。渐渐的,能够教他的人越来越少。而他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不知怎地就有了一个传闻,说叶凡尘是‘仙门’内定的弟子。   要知道在“九宫山”上有很多人是等了几十年都没半点希望的。所以叶凡尘虽然年幼,却不觉被大家敬畏。   或许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注意到他吧。   叶凡尘从怀里掏出一本页面发黄的《道德经》。另一只手想擦一擦眼泪,却发现已经流干了。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五章 明悟风火道   叶凡尘手握《道德经》,目光变得更加悲哀。他不由得叹道:“蹉跎三年,痴爱一场,只得到这么一本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可我偏偏还拿它当个宝贝。”   想起在最辛苦的时候,自己还把这本《道德经》揣在怀里。叶凡尘不觉又笑出了眼泪。   被人一剑砍在胸口的时候,他不想着自己的伤要不要紧,反而担心书被砍破。   饿得几天几夜没吃到东西的时候,他也没想过把这本书拿出去当一两个铜板。   本来崭新的书册还是慢慢在他怀中变旧了,就好像时光的无情,是谁也无法阻止的。   叶凡尘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没错,这是一本最普通的《道德经》。昔日老子西出函谷关之时,遇到一个叫尹喜的人,他心知老子此去将要飞升仙界,祈求对方将道统留下,以利苍生。老子推辞不过,便著下五千言的《道德经》。据说藏有修仙秘要,可千百年来传说依然只是传说。   而这本书也并非“仙门”之物,无论在尘世里的哪个市集上都可以买到。   其实真正的修仙者,根本不承认此书是老子所著。叶凡尘就曾亲耳听到,一位活了几百年的“仙门”前辈信誓旦旦地说,此书不过是一个落魄书生所写的伪书。他曾亲眼得见。   世上有很多假的东西,流传的年头久了,就变成真的了。又岂止是《道德经》呢?   叶凡尘不知将这本书读过多少遍,在最绝望时也曾幻想从中悟出一丝修仙的线索。   可随着十几年过去,叶凡尘虽然依然会读这本书,却将它当成唯一的消遣和回忆过去的契机。   其实这本《道德经》的主人不知给他带来多少痛苦,甚至毁了他的一生。可他偏偏就是放不下。   过了多年凡人的生活,叶凡尘本来早已将“仙门”中的荣耀和失望藏在内心深处了。   可方明月的出现却无情地搅乱了他的心绪。   这就好像一个伤口,本来已结痂,突然又被撕开,甚至还要往上撒盐。   痛,深入心扉的痛。懊恼,踌躇。叶凡尘不仅恨这个世界,也恨自己。   他曾经辉煌过,受万人瞩目,也曾经意气风发过,脱颖而出被“仙门”看中。他也曾经爱过,爱得很深很深,品尝过其中的甜与苦涩。   谁想到一夜间,他的记忆里只剩下永远无法弥补的失败,和无数人的轻贱和白眼。   早知会是这样的结局,他宁可不曾辉煌,不曾风发,不曾......爱过。   叶凡尘终于明白,像父亲那样经天纬地的奇男子为何会甘愿过终日酗酒的下半生了。   但叶凡尘多年来却滴酒不沾,也从未回去见父亲一面。   无论有多么痛苦,他总要求自己必须清醒。   可他真的没有醉过吗?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些年他仿佛变成另一个人,在心里看着自己糊里糊涂地过日子。   他真的不怕失败和痛苦吗?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当应该去面对时,他却总要远远地走开,生怕自己受伤。   他也曾十分十分的不甘心,费尽一切心思练好武功,想要找到一丝修仙的线索。   可他失望了,由失望变成绝望。所以纵然有了足以被称为“天下第一”的身手,他却宁愿过乞丐般的日子。   也许这就是所谓“命”吧。其实当年他就早已看到了......有些人不需要去做什么努力,只要父母有一位是仙家,已可进入“仙门”中。   有些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操白了头,累弯了腰,直到深埋黄土,身份也不过是“九宫山”上一个砍柴的、挑水的。   叶凡尘忽然想起方明月嘴边那句“天地不仁,以外物为刍狗。”   这偏偏也是《道德经》里的内容,整句话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若守于中。   叶凡尘不断在心里默念着这段话,不觉痴了。   他自离仙门以来,很快拜入“铁剑门”下。日日夜夜都在练武,不觉将本门的“不动剑法”和“地火炼金决”修至化境。只因传说中武学也可入道,曾有武林中人从武功中悟出修仙之法。   然而他的武功越来越强,强到普天下无人可及,却还是离仙道天地之远。   因而他心灰意冷,流浪世间,不断糟蹋自己。这八年来,他甚至连一招一式都未想过。   可这偏偏暗合了武学和修仙的宗旨。   他完全忘记了招式和心法,一经想起,却像是决堤的大坝,再也止不住了。   如若他不死心,或者在几年来有一丝一毫念及武功,就不会有这种奇迹出现。   这荒废的八年实是一个让叶凡尘返璞归真的过程。而《道德经》中的句子恰好引动了他的灵感。可谓是一啄一饮,自有前缘。   叶凡尘不觉想到,所谓橐籥便是风箱。   他幼年时在田间烧火,曾记得“人要虚心,火要空心”这句话。所谓“火借风势”。   比之武学,人的气息便是“风”,意念便是“火”。任何一种内功,都要气沉丹田,这便是所谓守“中”。只因丹田乃全身的关键,真气无论经过任何一处经脉、穴道,都要回归丹田。修炼内功最初,丹田本来空虚、寒冷,随着功力深厚,渐渐变热。恰似一个风箱拉动的过程,以风将火烧旺。   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功,所区别之处便是呼吸的节奏,长短,或是三次呼气,一次吐气。或是以鼻吸气,以口吐气。另一处差异便是所运行的经脉的不同,有的以任督二脉为主,有的以手阳或手阴经脉为主。或者是一些细小的奇经八脉。真气冲开的经脉和穴道越多,则内功越强。   但即便修炼到极致,丹田也不过是非常温暖而已,不可能如火般灼热、滚烫。   为何不能将真气修炼到火一般呢?是因为真气需要人去驾驭,如若不然,则难免狂暴,以致于“走火入魔”。所以修炼内功的人讲究气息绵长,平和中正。   多年来,这早已成为一个死规矩。任何学武的人都会被师傅教导,避免如此。   叶凡尘却很想试一试,让真气狂暴后究竟会怎样?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六章 内练一口气   说干就干,在情绪激荡下,叶凡尘竟放开对真气的控制。   他想到自己修仙不成,最终也不过是以野狗的模样死在路边,早已忘却了生死。   然而体内的真气多年来经他千锤百炼,就如忠诚的士兵般不敢放肆。   叶凡尘将自己想成一只风箱,不断地吐纳,就好像不停加大风力一般。   终于他体内的真气受不住这样疯狂的催动,渐渐从涓涓细流变成狂暴的洪水。   天下任何一个习武之人若见到叶凡尘体内此时的情形,一定会大惊失色。但叶凡尘却在迷迷糊糊间忘记了一切武学的常规,偏偏将那些深入骨髓的至理统统都记住了。更为巧合的是,叶凡尘向来心思复杂,对学武和修仙皆为大忌。偏偏此刻,他情伤意迷,暂时达到一种物我两忘的心境。   故而真气在他体内狂暴,却并未引得他精神混乱。   本已神魂不附的人,神魂又怎会再次出问题呢?   越聚越多的真气就如叶凡尘所想,渐渐灼热、滚烫起来。终于连叶凡尘的身体都开始发烫,不断冒出白气。他的肌肤渐渐显出玉色,整个人简直像一个刚刚蒸熟了的馒头。   随着真气在体内运行了无数个周天,叶凡尘身上的汗毛竟然全部落下,随之连头发也一根根掉落。若有人亲眼目睹此景,必定会觉得恐怖而滑稽。   更为奇妙的还在后面。当所有汗毛和头发落干净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又长出新的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些新的毛发隐隐透着金光。   叶凡尘睁开双眼,同样是一道金光闪过。他只觉得浑身说不出的舒适,连腹内的饥饿都浑然不觉了。   内功练到一定程度,据说也可以达到辟谷。但也并不是真的不吃不喝,只是较常人维持久一些罢了。像叶凡尘足足有半年不吃不喝,还是会感到饥饿的。因为人体就像草木,总需要一些养分来成活。   但修仙者却真能断绝饮食,只因他们可以自行吸取万物的精气。   叶凡尘一直觉得修仙的法门很神秘,但上一刻的明悟却让他懂得了,所谓修仙也不过是将更多的气储存在体内罢了。人呼吸的气里有很多成分,有些甚至有毒,是为浊气。而清气则对人体有益无害。吸收的浊气越少,清气越多,人就能越长寿。无论是习武或是修仙,都是在利用这一股清气。   而清气只有在特定的身体活动和精神状态下才能被人加以控制。   一旦体内的清气达到一定数量,甚至能让人具有一些特殊的能力。便是内力和真元力的奥妙。   而真元力正是一种浓缩到极致的内力(真气)。   它既是一种气,也是一种力。当真是玄妙不可言。   叶凡尘立即明白,自己梦寐以求的仙道,如今已不再神秘。   他喜悦地跳起,一时间手舞足蹈,犹如一个疯子。   毕竟他已憋屈了十几年,如今成功,可谓苦尽甘来。且他目前的境界,很似父亲所说的“伐毛下品”。即便是“仙门”中苦心修行的方明月,也未曾达到这样的程度。事实上,十几年间,一般的天才最多只能修炼到“净魄中品”左右罢了,就如当年他父亲那般。   只要叶凡尘进到“仙门”,恐怕立即会引起轰动。   当年瞧不起他的种种人,必定要换上一副嘴脸对待自己。而自己则要对他们冷言冷语,嘲讽不休。   对一个青年来说,还有什么比扬眉吐气更值得振奋的呢?   但他转念又想,自己虽然修炼有成,却不懂任何法术。如若“仙门”中人不由分说便将自己打跑,就算自己是“伐毛下品”又如何?须知“仙门”弟子是很难遇到的,也只有在“九宫山”上常驻着一名。   他又想道:“我苦苦哀求,要对方替我通知‘仙门’不就行了。”   一种恐惧感忽然掠上心头。他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苦苦哀求对方仍不同意,又当如何?   “仙门”每百年开启一次,对方肯不肯为我破例?如果对方真的不愿意破例,难道自己苦等百年。即便是修仙中人,未到“婴息”境界,寿命也只是比常人久那么一点点。等到百年后,什么黄花菜也凉了。   何况要叶凡尘对人苦苦哀求,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他已经受了这么多年的白眼,实在不愿再被轻贱了。   那就打吧!   叶凡尘双手一拍,喜上眉梢。可转眼又满脸苦色。   守“九宫山”的弟子修为确实不高,只有各大门派里最不成器的一个,才会被派去。   但自己虽然是修仙界弟子辈里的高手,却仍不是人家的一合之将。   果然还是要学一两手法术啊!   若我能将对方打得不能抵抗,他一定要召唤同门前来助阵。一旦师门得知消息,那事情就好办了。   叶凡尘想了很多,却未想到守“仙门”的人未必会拒绝他。只因此事对他太重要,一点点疏忽,都可能使他悔恨终生。所以他只有不断地自寻烦恼。   叶凡尘忽然惊呼一声,火烧屁股般向之前的破道观跑去,嘴里叨念着:“千万别走,千万别走!”   可他来到道观时还是失望了,他本想求方明月帮自己这个忙。可那清丽的女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只有“河洛四侠”的尸体尚停留在观中。   又是灵机一动,叶凡尘忽然想起那部《清风明月册》。   他深知方明月虽是修仙者,毕竟是女子,恐怕不愿触碰那些死尸。那部书也许还在四人身上。   可叶凡尘找了又找,最终一无所获......他不由坐在地上,狠狠骂了自己一百句“笨蛋”,然后以手砸地。   这本是发泄怒火和懊恼的一个举动,却不料整间道观摇了三摇,震了三震。   叶凡尘惊讶地看着地面被自己砸出的深坑,地表已龟裂开来,简直像被天外奇石轰击过一样。   叶凡尘忽然笑了,他不气了,也不怒了。   世上绝没有任何一种武功,可以造成这样的破坏。   他能做出这样惊世骇俗的事,就表示内力转变为真元力,却是已经化腐朽为神奇。   叶凡尘望着老子的神像,不觉一阵傲然。   “没有修行的方法,我自创出了方法。没有法术的法门,难道我就不能自创法门吗?!”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七章 外练筋骨皮   纵是心急如焚,叶凡尘终究还是在破道观里盘横了两日。   只因他临行时忽然看到“河洛四侠”的尸体,不由得叹道:“他们毕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岂能这样暴尸荒野。”   于是他便用陪伴他一年多的干草将四人的尸身裹住掩埋了。   这样忙活了一整天,叶凡尘又看到老子的神像。   他心中暗想,自己这一年算是做了老子的房客,何况自己能得到修仙的奥秘和那部《道德经》脱不了关系。于是又特意撕了块衣角,花了一天的时间将老子的神像擦拭干净,拜了又拜,方才离去。   告别了熟悉的街巷,叶凡尘马不停蹄地走进深山。   须知,在山林中清气最盛,所以古时修仙者往往隐藏在名山大川中。后来因为参与俗世太多,才有一位“元真人”在虚空中开辟出一个小世界,令仙门搬迁进去,从此不得干预凡间事。   那些仙门当然不服,摆下大阵与“元真人”恶斗,却不想“元真人”以一人之力慑服天下仙门。   这段故事叶凡尘幼年时多次听父亲谈起,故而印象很深。   转眼间眼前出现一个山谷,叶凡尘停在一颗树前,抚摸着它凹凸不平的树干,不由得叹息道:“这颗树当年不知被我击打了多少次,竟然还能长这么大。”   世上有许多人正像这颗树一样,任何的雨雪风霜,都不能真正将他打倒。   叶凡尘感叹了一阵,又向前走,很快走进一个山洞。   微微一笑,叶凡尘道:“当年打死了一头猛虎,才有了这个住处。没想到离开这么久,却也没有别的野兽住进来。”   当夜,叶凡尘坐在洞口,对着满天繁星苦苦沉思。   “听父亲讲来,修仙之人能驾驭风火雷电,那方明月的‘五雷正法’便是其中很有效的一个法门。这风火雷电该如何驾驭,恐怕我绞尽脑汁也未必能想到。但‘伐毛’之后,我的身体似乎强悍了许多。这些年所见所学,皆是武术。可就算剑法和拳法练得再好,如何能与修仙者匹敌?”   叶凡尘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道:“那也未必。我记得武林中有门笨功夫叫‘金钟罩’,还有一门是‘铁布衫’。这两种武功远不如‘沾衣十八跌’那般精妙,但笨也有笨的好处。习武之初,师傅就曾说过,想要打人首先要学挨打。这挨打的功夫越厉害,打人时就能越放心......”   想到此处,叶凡尘不由得一阵兴奋,在月光下打了一套拳法,又练了一套掌法。这才慢慢收功。   “气功之道,是利用内力拨乱别人的招式。就好像手臂无形中长出一块,不怕刀砍不怕剑刺,利用真气将攻击移开。这才是上乘的武功。而硬气功,则相反,讲究将浑身上下每一处都练到,这样哪怕熟睡之中也不怕刀剑来袭。这却是个笨法子中的笨法子,较只练一处不知要花多少年才能使真气遍布全身。而且这还有一个坏处,真气能散而不能聚。练成之后,就再也无法习得上乘武功了。”   叶凡尘一边沉思,一边说:“可我的情况又不同。经过这两天的试验,真元力不但如臂指使,而且可散可聚。我需要试试看,如何能用真元力抵抗攻击,一般的攻击也不行,必须是......”   叶凡尘想到此处,下意识盯住眼前的火堆。   他本不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但心中的渴望却让他忘记了犹豫。   于是叶凡尘将手伸到火中,又连忙抽了回来。   须知如果速度快的话,火是无法烧伤人体的。跑江湖的踩火盆,便是利用这个道理。   叶凡尘不由得暗骂自己没有骨气。想起这些年遭受的委屈,他横了横心,咬牙将手掌放在火上。   世上有烤野兔的人,有烤山猪的人,却从未有过烤自己的人。   叶凡尘虽然满头大汗,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手,不断改变着它的位置,简直像是一个学习把握火候的厨师。   良久,他神色一黯,叹息道:“果然不行,这火虽然不怎么能弄疼我,还是将外皮烧坏了。”   但叶凡尘也不气馁,暗暗鼓励自己道:“如今我还不能做到让真元力合理分布在手上。一旦成功,想必是烈火也不能烧伤半分。”   他少年时就曾是武痴,如今既然火不能使他真正受伤,索性将手不断放在上面烤。   若换了别人早已把手掌烧成焦炭,可叶凡尘有真元力护体,一时半刻倒是真让他琢磨出一些奥妙。   武学最讲究“气”的运用,若是用法不对,则事倍功半。若是找到窍门,反而事半功倍。   叶凡尘凭着手掌的痛感,寻找着运用真元力的方法,渐渐的,果然手就不那么痛了。   这样又过了几日,叶凡尘发现,自己被火烧伤的表皮只需一夜间便能长好。心中明白,这又是真元力的一个妙处。   后来烈火甚至不能将叶凡尘的手皮烧坏哪怕一丝了,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接着叶凡尘又抽出上山前弄来的一把匕首,用全身之力向掌心刺去。   岂料,匕首还未接近,已经被一股大力震飞。叶凡尘一个没握住,匕首脱手而飞,在半空中竟然碎裂成一块块。   换了别人见了此等神效,恐怕要高兴得连拍巴掌。   可叶凡尘却眉头深锁,不开心地说道:“匕首还未接近就被震飞,可见真元力行于体外而不在体内。这样功效就不能达到最佳。”   于是叶凡尘又找了块石头,依样砸来,可结局亦然。   这样又钻研了数日,叶凡尘终于能做到石头砸在手上,却不被弹飞,只是因手掌过于坚硬而碎裂。   他这才有了微笑,一边笑一边道:“看来真元力已渐渐进入肌肤中,却不能只练这手掌,要把全身各处都练到。”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叶凡尘愁眉苦脸地坐在洞里,手里握着石头,既犹豫又苦恼。   只听他喃喃自语道:“现在全身上下只有一处还没有练到,可那里我实在下不去手,这可怎么办呢?”   究竟哪里没练到,你知道吗?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八章 空山新雨后   叶凡尘忽然想起十二年前的一件事。   当时他武功还未练到极致,却遇到了凶名远博的“神力王”屠天霸。   屠天霸一身横练功夫,刀砍一条白线,枪刺一个白点。自己拿这只大乌龟竟然毫无办法。   虽然自己骂声不住,屠天霸出手却不留一丝情面。一只铁钳般的手掌将自己的脖子紧紧抓住。在挣扎之下,自己用力踢了一脚。却不料屠天霸突然面色大变,满头大汗地倒在地上。   临死前他还不住地瞪着自己道:“你如何识得我的罩门?谁告诉你的。”   想及此处,叶凡尘不由得叹息一声。他知道,自己若不想落到像屠天霸那样的下场,就绝不能留下那个“罩门”......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叶凡尘已能在熊熊烈火中安然睡熟。   他不知道修仙者运用法术的奥妙,于是自己胡乱研究。其实真正的修仙者本身的肉体也不过比凡人略强,这强出的一处还是在自愈方面。便是被人砍断了手臂,也能在几个月间长回来。像叶凡尘这样能避烈火,就算真的修仙者见了也要大惊失色。   一是叶凡尘胆大心细,想法层出不穷。另一则,便是他所修仙功的神奇。   《道德经》自问世以来,从未有人悟出其中的诀窍。叶凡尘怎就凭空从中得出一套法门呢?   这些日子来他反复回想,忽然想起一事。“铁剑门”的开山祖师和“仙门”中某个门派大有关联。或许自己机缘巧合练成的仙功便是那个门派的修行之法。而“地火炼金诀”或许本就是仙家吐纳之术。只是被修改过,传于凡人而已。   这样一结合,前前后后的事情仿佛是合理了。   可叶凡尘却不知道,即便是那个门派的弟子,也不可能如他这般身体坚硬如金刚,且不惧火烧。还有一个诡异之处,便是他的眼睛有时会不自觉放出金光。这种种的异象仿佛皆在暗示着什么。   火和刀剑都不怕了,叶凡尘又开始捣鼓起其他的玩意。   有时他会将自己埋入地底,一连几个月不出。有时他又会故意潜入水底,修炼拳法或掌法。   在所有挑战都不能难倒叶凡尘之后,他忽然又想出一个“绝妙的点子”。   但即便是荒唐如他,对这个新的念头也不禁反复迟疑,就像当年他以手烤火,又仿佛他练到“罩门”的时候。   “既然想到了就应该鼓起勇气去尝试,已经做了这么多的努力,为何不让它尽善尽美呢?”   用力攥紧拳头,叶凡尘终于站起身,向山洞外走去。   今天的天气格外的好,明媚的阳光下绿草在风中轻轻摇曳着。叶凡尘的嘴角不禁露出淡淡的微笑,这段日子以来还真是把自己折腾得够呛啊。时光匆匆,记得前一阵子里还下着大雪,不知不觉已经是晚春了。   一阵泥土的芳香飘进叶凡尘的鼻孔,今天空气里的清气格外的浓厚,应该是昨夜那场细雨的功劳。   山里的气候是非常特殊的,别看这时还晴朗得万里无云,也许晚上又会风雨大作了。   自从领悟了修仙的法门,叶凡尘即便不主动运功,清气也会很自然地在呼吸间被自己提炼。   武林中人常会用甲子来计算功力的深浅,一甲子为六十年。武学里的甲子通常是指每天抽出一段时间练功,慢慢积累出的效果。可无论是怎样的武学高手,总还是要吃饭、睡觉,做一些其他事的。对现在的叶凡尘而言,一天里的呼吸就相当于过去专心致志练功一个昼夜。何况现在他练气的功效远非当时可比。   这样想来,在深山中的一年,他的功力究竟增长到多少甲子的程度了呢?   尤其是子午二时修炼,收益格外昭著。这是因为子时是一天中月光最好的时刻,而午时则是日光最充足的时刻。日光和月光不但对练武很有好处,似乎也能有助于修仙。   就在叶凡尘思考着修炼之道的时候,忽然远处的树林上空飞起一群野鸟,其中一只不知为何直朝着他的方向飞来。   叶凡尘下意识抬起头,刚好看到一片五颜六色的羽毛从半空飘落。   抬手将慢慢落下的羽毛接住,叶凡尘将鼻子凑了过去,而后眉头微微皱起。   “有血腥味。而且不是野兽的......这是人血。”   将羽毛收起,叶凡尘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他不觉自言自语道:“看来这里来了客人。只不过,荒山野岭为何突然变得如此热闹了呢?”   几乎瞬间,叶凡尘想起了一年前的夜间,破道观里的一幕。   嘴角勾出一个微笑,叶凡尘再一次自语道:“不会运气这么好吧?法术刚刚练到一个瓶颈,就有人千里迢迢送宝物来?”   言罢,叶凡尘潇洒地一个转身,整个人化成一道灰影向远处的森林奔去......郑小婉已在森林中奔跑了两天两夜,她头上的金钗早就被树枝刮掉了,自从被飘带绊倒过一次后,她狠了狠心就将它丢在另一条岔道口。一心希望凭着这个手段,能让追她的人走错方向。   她本是最爱打扮的人,每当清晨太阳刚刚升起,她就会早早起来在闺房里梳妆。   有时郑小婉也会对着镜子感叹,花样的年华,花般的美貌,却有什么人能够欣赏到呢?   她也曾像每一个少女那样,想变成一只鸟儿,飞出牢笼,去看那无比宽阔的世界。   但郑小婉却从未想到过,外边的世界是这样黑暗、潮湿而可怕的。对于一个在明亮屋子里住惯了的人,又怎能想到世间有许多人为了节省一段蜡烛,宁愿在黑夜里静静地坐着?   身上的彩衣已经破破烂烂,郑小婉虽然满心恐惧。可她毕竟是一个女子,而且是对自己美貌很爱惜的女子。所以虽然在逃亡中,她却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对着水洼照自己的影子。   她的脸色立即就变得很难看,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女鬼般的身影就是自己。   于是郑小婉就忘记了逃跑,站在水边痴痴地流泪。   可郑小婉却忘了追她来的那些人不会因为任何事停住脚步。所以当一枝箭射来的时候,她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呻吟,就已像头美丽的鹿般倒了下去。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九章 谁说英雄总救美   虽然箭是没有头的,郑小婉还是倒在了地上,连日来逃命的恐惧和疲惫一瞬间将她淹没了。   就在她美丽的眼睛闭上的时候,几名黑衣蒙面人缓缓走进林中,像猎人终于将猎物击杀般,他们的眼中都露出心满意足的光彩。   在试探过鼻息后,一名黑衣人对其中头领模样的那个低声道:“没有死,只不过是昏过去了。”   黑衣头领得意地点了点头道:“看来我这手‘百步穿杨’的弓术没有丝毫的退步。”   他的手下连连点头,一时间吹嘘声不断。   当一个人自己都希望别人来拍自己马屁的时候,谁要是不肯献上赞美之词,未免就太不识相了。   七手八脚将郑小婉的手脚用牛筋绑住,其中一名黑衣人忽然道:“何必这么小心,她虽然是郑飞云的女儿,在我看来,简直和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黑衣头领狠狠地在说话人脑袋上拍了一下,不满意地说:“狮子搏兔亦要全力以赴。这行饭想要吃得长久就必须要事事小心。”   被教训的那人连忙点头。然而他偷瞟了郑小婉一眼后,又忍不住说道:“还真是一个可人儿,这天姿国色的美女就这么交给雇主未免可惜了。”   说话间,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郑小婉的脸。   昏迷中的少女对自己的命运毫无所知。可就算她现在醒着,也只能是更加悲愤。   黑衣头领又在那毛手毛脚的人头上狠狠拍了一下,眼中露出明显的不悦之色。   “你想干什么?”   “老大......你晓得的,咱们兄弟几个在山里追了这么久,火气早就旺得不行了。且那个雇主只是要这个人活着,并没有说一定要‘完整’是不是?”   见黑衣头领不置可否,他又试探着说道:“我当然不会吃独食,咱们兄弟向来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老大你享受完了,咱们兄弟再跟你沾沾光?”   黑衣头领哈哈大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份孝心,我老了,早就提不起兴致。你既然感兴趣,为何不动手呢?”   那说话的黑衣人终于胆子大起来,饿虎扑食般向郑小婉抱去。   站在他身后的黑衣头领目中突然闪过一道寒光,只听得惨呼一声,黑衣头领的腰刀已经从之前说话的黑衣人后背穿过,又拔了出来。雪白的刀刃完全变成了血红色。   冷笑着扫视自己的手下,黑衣头领语气凶狠地说:“我希望你们记住这个教训,当你把后背暴露给任何人的时候,就等于同时把性命交给了他。”   每一个黑衣人的额头上都布满了汗水,他们甚至连看自己的老大一眼都不敢了。   但他们心里却不由自主响起一个声音:难怪这些年武林金牌杀手榜首位一直被这个人包揽。   江湖中人都知道“群狼”这个组织的可怕。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可怕的并非是他们人多势众,而是他们的头领“狼王”的心狠手辣。   对死去的同伴看都不看一眼,狼王发号施令道:“你们几个去把林外的马牵进来,我守在这里。”   杀手们像一片黑云般退去了,只留下狼王独自坐在树林中间。   狼王看了看死去黑衣人的尸体,又看了看昏迷中的美人,一双浑浊的老眼忽然开始放光。   他站起来,一脚踏在同伴的脑袋上,自语道:“你太笨了,所以才会死。我狼王看上的女人,又怎么会让别人碰。何况像你那样急躁,岂不是谁都知道这个女人被动过了?”   狼王一边说一边缓慢地解郑小婉的衣服,当红肚兜隐隐露出的时候,他忽然回头怒吼道:“什么人?”   林中静寂无声,狼王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转身继续自己的行动......躲在树后的叶凡尘此时只感到一阵哭笑不得。“为何会点武功的人都喜欢玩这套故弄玄虚的把戏?”   他犹豫了一下,转身向来时的路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在心中默默道。   “既然没有宝物,我又何必留下来呢?撞破人家的好事是要长鸡眼的。”   可他的脚步却越来越慢,目光也变得阴沉起来。   “就算救了她,也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惹下麻烦。我练武是为了找到修仙的法门,从未想过要行侠仗义。何况我现在正在钻研法术的关键时期,带一个女人在身边只会坏事。”   仿佛在说服自己般,叶凡尘不停地想着。这一切看似很慢,其实不过是一瞬间。   但他终于还是停住了脚步。世上的男儿有多少没在幼年时被英雄救美的传奇故事打动过呢?   故事里的女主角通常是美丽动人的,她们最终总会义无反顾地爱上那个救他的人。若是换成一个丑陋的女子,还会不会有这样感人的故事?可惜世上的事偏偏总是这样,需要一定的“巧合”。   如果世上真有年轻男人不被这样的故事诱惑,那他一定就会是叶凡尘。   只因他的一生目前虽然只有二十几年,却已经有过好几次被女人欺骗的经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越是外表柔弱的女子,将来惹出的麻烦或许越大。也或许比谁都无情。   男人总是认为女人很弱,需要他们的保护。这通常会成为吃亏的一个理由。只有最笨的男人,才会这样想。   所以当叶凡尘大吼着冲出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狼王看他的目光正像是看一个大傻瓜。   若换成别人,在办好事的时候被人撞破,就算不慌张,也会吓一跳。可狼王毕竟活了太久,见过太多事。像这样的经历在他目前几十年的人生里也有过好几次了。   狼王不慌不忙,微笑着对叶凡尘说:“我应该谢谢你。”   叶凡尘却想不到任何一点自己会被感激的理由。狼王却帮他说出了这个理由:“办这种事之前杀一两个人会更有味道的。我之前杀过一个,正觉得不够劲,所以你来送死,我才要好好谢谢你。”   狼王觉得自己的话非常好笑,表情更加愉快了。   可他的愉快只维持了很短的瞬间,当他低下头的时候,胸口已经被一只血淋淋的手臂穿透。   瞪大了一双不敢相信的眼睛,狼王喃喃道:“我错了......我至少该问问你是什么人才对的。”   叶凡尘却笑了,淡淡地说:“我是一个路人。” 第一卷仙与凡人 第十章 偏有薄衫轻红颜   狼王杀人时出手很快,他倒下得更快。对任何一个老人而言,时间都是宝贵的。无论生或是死都一样。   但叶凡尘却未料到,狼王的手下动作也很快。这时他们本该在通往林外的路途上,可偏偏狼王的最后一声呻吟还在耳畔,齐刷刷的弓弦声已经响起。   在一瞬间,叶凡尘忽然想到,也许这些人早就知道狼王的脾气,才故意躲在林中看戏。   他觉得这件事很好笑,站在原地放声笑个不停。   数根利箭向着叶凡尘的致命部位射来,可他却像没看到般。或许他早已看到了,而且看得很清楚,可在他眼里那些精钢所制的利箭也不过是几根可笑的小木棍罢了。   每一根箭都准确地命中了目标。狼王的手下不愧是技艺精湛的杀手,他们的箭法不但准确而且毒辣。当箭命中以后,他们的人紧跟着冲了出来,从四面八方将腰刀砍在叶凡尘身上。   狼王向来教育他们出手要万无一失。当敌人的脑袋没有被割掉前,绝不能停止攻击。   但叶凡尘的脑袋却没有被割掉,腰刀砍在他身上时,每一个黑衣人都感到像砍在了一块金刚石上。他们的刀瞬间就断裂了,巨大的反震力使他们的武器纷纷脱手。   断掉的刀就不能砍断任何一个人的脑袋了。   叶凡尘这时才慢慢弯下腰,双腿一较力,整个人像安了弹簧般跳起,他的手掌在半空中幻化成无数只,每一只都准确地击在了黑衣人的身上,一人刚好一掌,不多也不少。   对叶凡尘而言,这几掌根本没用什么力。可对那些黑衣人来说,却仿佛是被发狂的大象撞了一下,眨眼间身体飞向四面八方。   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手,叶凡尘自语道:“这套‘穿花蝴蝶掌’八年未打过了,还是这么有效。”   语毕,天上就像下了黑色的饺子般落下好几个人,有的落在地里,有的挂在树上。   叶凡尘走到郑小婉身边,见姑娘还是昏迷不醒,忍不住低声道:“留在此地不是办法,我或许应该先将她唤醒。怎么唤醒呢?记得父亲说过,有一套以气度气的办法来着......”   叶凡尘弯下腰,慢慢向郑小婉靠近,直到两张脸近在咫尺。   郑小婉美丽的睫毛一动不动,她的脸上虽然有些泥水,却带着桃花般的颜色。这实在是一张能够诱人犯罪的脸。   叶凡尘忽然伸出手指,在郑小婉的鼻子下面按了一下。   见郑小婉的眉头微微蹙起,他仿佛松了口气,开心地说:“还好我还知道点‘人中穴’这个办法。”   很快,郑小婉的眼睛睁开了。她睡着时本已很美丽,醒过来就更美丽。整张脸都仿佛活了起来。   即便是叶凡尘见过不少美女,却也忍不住发了一阵呆。可就是这短短的时间里,郑小婉忽然扬起玉臂,狠狠地一巴掌抽在叶凡尘脸上。   若仅仅是这巴掌倒也没什么,在挣扎的同时,少女的秀脚也抬了起来,向叶凡尘的下体踢去。   叶凡尘的表情很平静,真的很平静,简直像一个没有知觉的木头人。可郑小婉却已满头大汗了。她难以置信地盯着叶凡尘,仿佛想要确定这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石头人。   叶凡尘的心里也不禁有些得意:幸亏我将“罩门”练到了。要不然呐......但他立即板起脸,对郑小婉说:“你就是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吗?”   郑小婉先是一愣,而后满脸通红地说:“你救人的时候,难道非要把对方的衣服都脱下来吗?”   这次换成叶凡尘愣了,之后就变成了苦笑。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把你的衣服脱下来了?这里这么多人,你为何偏偏觉得做这种事的人是我?”   “因为你看起来就不像一个好人!”郑小婉理直气壮地说。   叶凡尘本该很生气的,可他偏偏笑了。一边笑一边说:“我若不是好人,绝不会只脱你衣服的。”   郑小婉的脸更红了,比秋天田里的番茄更红。但转眼间,她的脸就变得像纸一样白。   “小心!”   在郑小婉的话出口的瞬间,叶凡尘就拉住了她的手臂,以柔和的力道丢向远处的草丛。而他自己来不及转身就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鸣,整个人被一片黑烟吞噬了。   狼王嘴角淌着鲜血,手里平端着一个弩,脸上露出报复后痛快之极的表情。   熟悉狼王的人都知道他弓法如神,刀法也不凡。但很少有人知道他除了弓以外为何还背着一个弩。   弩箭很早就在战场上应用,在三国时期,更是被发展成诸葛连弩,威力有了一个飞跃。   狼王的弩却是最原始的那种,只能射出一发——本来能射几发的力量用在一发上,会有多可怕?   何况狼王所用的箭是极其特殊的。那是早年间他参军时偷偷藏起来的禁忌物品,当时的军队里都称为“火神箭”,是一种谁也想不到有多可怕的武器。   狼王对此箭所知也很有限,只明白它是以硫磺和一些特殊药物制作而成。外表很像小孩子玩的爆竹,但爆竹的管是硬纸制成,而这“火神箭”上绑的东西却是用精钢所制。一旦命中,立即会爆炸,所形成的冲击力比任何内功都可怕,破碎钢片的杀伤力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沾叶伤人的绝顶高手。   只要是人,就绝对受不住它的一击。   这是狼王几十年来唯一坚信的事。   所以狼王已经开始大笑,开始盘算着用最小的力气拿住郑小婉,把她交给应该交给的人。他一点不为那些死掉的同伴难受,办事的人自然是越多越好,可分钱的人却是越少越好。   挣扎着爬起身,狼王捂住自己的胸口,一瘸一拐地向郑小婉走去。   在他的身后,浓浓的黑烟慢慢散去,一个模糊不清的身影渐渐清晰,可狼王却并没看见。   就算看见了,难道要他相信世上有“黑火药”都炸不死的人吗?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也太匪夷所思了。   叶凡尘转动着自己僵硬的脖子,又抬起自己黑乎乎的手,喃喃低语道:“难怪方明月那丫头一直说,修仙者和凡人是有天壤之别的。我若不记得自己是人,不记得自己是被奶水和米粥养大的,或许也会将自己当成另一种生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