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艳遇
CEO追冷妻(云中叶)
灯光明灭,音乐狂浪,蓝莓酒吧内,人头攒动,舞池里的男女都在奋力释放着狂野的内心。
和凌默恒对舞的女人,穿着性感的吊带衫和超短裙,随着她劲爆的舞动,凌默恒完全可以感受得到她多么富有弹性,她的玉腿是多么结实有力,被那样的腿夹住的滋味一定无比迷人。
音乐还是那么狂野,女人舞动的身躯却渐渐贴近了凌默恒,当女人紧贴着凌默恒的胸膛时,凌默恒几乎可以强烈地感觉到,女人正在发生奇妙的变化。
凌默恒笑了,他的手臂有力地握住了女人纤细的腰身,把她狠狠地往自己身上用力一送。
几乎亲密无间的姿势让女人陡然抽了口气,唇凑近凌默恒的耳畔,腻声道:“亲,我们去你房间吧!”
凌默恒微笑着,在女人耳边轻声说了个数字:“你先去,房间里热水正好!记住,别开灯!”他取出磁卡交给女人。
女人会意地接过磁卡,冲着凌默恒飞了个吻,这才翩然而去。
凌默恒转过身,向舞池角落的桌子走去。
相对于蓝莓酒吧舞池中的放浪,这张桌子称得上静默了。桌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看见凌默恒走过来,少年立刻站了起来,从他略微显得焦急的脸上,看得出来他有话和凌默恒说。
“怎么了,安旭?”凌默恒在安旭对面坐了下来,“怎么不去跳舞?”
“学长,我姐姐……”
又是他姐姐!凌默恒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他有两支剑锋一般的双眉,眉色漆黑,每一根眉毛末梢都非常默契地划向他的两鬓,形成极其好看的形状。
他俯身向前,打断了安旭的倾诉:“安旭,出来玩就要痛快些,不要老是惦记着你的姐姐,OK?”
“不,学长,我姐姐……”安旭急切地想要解释。
“行了,我也有事要你帮忙。”凌默恒再次打断安旭的声音,“我的手机落在房间里了,你先帮我去把手机拿来,我再听你姐姐的事!”
安旭的嘴唇动了动,但是他终究没有反抗学长的吩咐,默默地站起身:“好的,磁卡!”
凌默恒摊了摊手:“在我的外套口袋里,外套没带出来。没关系,你去吧,门打不开叫服务员。”
安旭耸了耸肩,走了出去。
凌默恒扬了扬眉,得意地笑了起来。
“他上钩了?”一个长发垂肩,挑染成暗蓝色的男子从舞池里退了出来,来到凌默恒身边。他眉眼都斜斜上挑,顾盼之间妖邪之气若隐若现。
“司马杨,你不相信我?”凌默恒望向妖孽男子,这家伙虽然男生女相,却是他从小玩到大的不二死党,“磁卡,拿来!”
司马杨把磁卡交到凌默恒手里:“你的女人被安旭这小子睡去了,那你呢?”
凌默恒微微一怔,尽管他脸上那抹怔忡的表情一闪而逝,但司马杨还是留意到了:“你还是忘不掉风中飞扬的怒发?”
凌默恒切了一声,接过磁卡,信手给了司马杨一拳头:“我去了,玩high点!”
司马杨微一侧身,让凌默恒的拳头擦过自己的左肩,身体右侧却反而贴近了凌默恒,在凌默恒耳畔笑道:“你也一样,尽情意想你的怒发飞扬吧!”
“滚!”凌默恒也笑着推开司马杨,司马杨说话的时候气息喷到他耳朵里,怪怪的好难受,“我说过了,别把口水喷我耳朵上。”
司马杨借着他一推之力滑向舞池,姿态曼妙至极。须臾,几个美女已经包围了他。凌默恒摇了摇头,离开了舞场。
打开安旭和司马杨的房间,凌默恒就怔住了,尽管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他依然可以确定,房间里有人。
轻微到几乎没有的呼吸声,和若有若无的暗香,提醒他这个人是个女人,这个女人离他并不很远。
凌默恒的唇角下意识勾了起来,司马杨这小子,还是给他安排了一个女人。是啊,他们本来就约好了的,在这次毕业PARTY上,要在程凤光父亲经营的蓝魅酒吧内彻底疯狂一把,从此投身于庞大的家族事业之中,做一个成功的CEO。可是不知怎么搞的,尽管蓝魅酒吧给他安排的是酒吧内最性感最热辣的美女可儿,而可儿也很尽责地大肆放电,努力点燃自己的火花,他却反常地兴致缺缺。倒是捉弄那个本分守己、单纯害羞的安旭,更来劲一点。
想到安旭此刻被可儿压住的情景,他不由得笑了起来。
“你还笑?”声音从凌默恒背后传来,并不清脆,反而有些喑哑,却也因此更惹人遐思,“好玩是吗?你胆儿真是越来越肥了啊!”
凌默恒本来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兴趣,听到这一把磁性的嗓音,却忽然转变了心思。他转过身,一下子抱紧了女人。那女人吃了一惊,脑袋顿时向后仰去,凌默恒一低头,嘴唇吻到女人柔滑的粉颈,双唇下的肌肤出奇的细滑柔腻,凌默恒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脑海中,迅速闪现出那张在黑发中的脸。如果是她,那今晚真是他这辈子中的幸运之夜了。
只是想想,身体竟突然间亢奋了起来,仿佛马上就要胀裂一般。他叹息了一声。
女儿的身体明显僵硬,灼热的体温透过凌默恒薄薄的衣衫透射过来。凌默恒越发情动,嘴唇沿着女人的粉颈向下探索。
“放肆!”
一声愤怒的娇斥后,女人在他怀里突然一个轻巧的旋身,双手抓紧他的手臂,用力一扯——漂亮的过肩摔后,凌默恒的身体顿时腾云驾雾地从女人头顶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毯上,霎时间眼冒金星,疼得话也说不出来。
灯光大亮,凌默恒看到他头顶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蛋。
如墨的黑发之中,那对亮晶晶的眸子仿佛要喷出火来,不过很快,眸子里闪现出极度的惊讶:“见鬼,你不是——”
凌默恒无暇分辨女人话里的“不是”,一种巨大的兴奋和幸福席卷了他的身心,他惊喜地大叫起来:“是你!”双手也不由自主地伸向女人,想要抱住女人的脖子。
“人渣!”愤怒的水眸亮得可以与夜空的星辰媲美,晕红的脸蛋更是叫人神魂颠倒,荡人心魄的美色中,一记重重的拳头,击向凌默恒的面门!
“啊——”凌默恒一声惨叫,等他回过神来,女人已经夺门而出。
“喂,别走!别走!”凌默恒挣扎着从地毯上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追了出去。
但是女人速度极快,凌默恒只看见她黑色运动服的背影以及后背上那一头飞扬的黑发。
“不要走!”疼痛从四肢百骸传来,凌默恒咬紧牙关,奋力追了出去,上次他已经错过了她,这一次,他一定要抓住她,抓住他的灰姑娘!
女人进了舞池,淹没在人群之中。
凌默恒焦灼地张望着,努力拨开人群向前追去。
“怎么了?”一只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凌默恒回过头,看见司马杨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
“快放开!”凌默恒不耐烦地吼道,“她来了,就在前面。”
司马杨错愕:“你是说风中飞扬的怒发?”
“快追!”
两人一前一后追了出去,但是,直到出了酒吧,再没看见那个身影。
凌默恒沮丧地蹲了下来,这时候才感觉到自己的眼眶疼得要命。那女人真狠,差点没把他的眼珠子给打出来。他捂着右脸,丝丝吸着气。
“怎么回事?你的脸怎么了?”司马杨盯着凌默恒,“被她打了?”
凌默恒简略地说了一下方才发生的事。
司马杨哈哈大笑起来:“老天,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可是她怎么会出现在我的卧室?”
“是啊!”凌默恒咬牙,怒视着司马杨,“你倒是给我解释解释。”
司马杨的笑容渐渐消失:“喂,凌默恒,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和她?我对她?她对我……呸呸呸,见鬼,我根本不认识她!”
“那么,她怎么会在你的房间?”凌默恒咄咄逼人,“如果今晚进去的不是我,而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会怎么做?我当然……”司马杨狠狠地瞪着凌默恒,“凌默恒,你别自己追不到女人,就把气撒到我头上!”
凌默恒用力揪住司马杨的衣领:“说呀!你会怎么做?”
“凌默恒,要不是看在你受伤的分上,我绝不会……”
砰——
一拳头飞来,司马杨的脑袋偏了过去,现在他的脸上也多了一圈於痕。
“说呀!”凌默恒咆哮着,他已经完全失去对自己的控制。
“说什么说?我当然把她压住,狠狠地……”
砰——
这一次是凌默恒的脑袋,重重地磕在司马杨的脑门上。两人同时往后弹了开去,痛得龇牙咧嘴,表情狰狞。
“凌默恒,你疯了,为了一个女人,你连兄弟都不要了。”司马杨大吼一声,合身扑了上去。
两人抱在一起,在马路上滚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司马杨,凌默恒,你们怎么打起来了?”
几个男人从蓝魅酒吧跑了出来,看到路上翻滚了两人,大伙儿不约而同地瞠目结舌。
“O,MY GOD!天要塌了吗?世界末日了吗?”留着可爱波波头的程凤光夸张地挥舞着双臂,“此乃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双生子吗?呜呼!”
“小凤,不要再诗兴大发了,赶紧把他们分开啊!”狄子杰跑向还在继续殴打的两人,“这叫什么事啊?疯狂一晚,还真是够疯狂的。”
好不容易分开了司马杨和凌默恒,大家重新回到了蓝魅酒吧,不过约定好的风月却再也提不起兴致了。狄子杰和程凤光疏散了其他同学,两人留下来照看着伤痕累累的司马杨和凌默恒。
“发生什么事了?”狄子杰点燃了一根烟,狠狠抽了一口,目光在两人脸上梭巡。他五官线条刚硬犹如刀刻,又理了一个寸儿头,不笑的时候看上去透着狠戾。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司马杨挥了挥手,闭上眼睛假寐。
狄子杰看了一眼目光空洞的凌默恒,还是决定问司马杨。他用脚尖踢了踢司马杨的大腿:“不问你问谁?你就告诉我们,你们为什么要打起来?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不出现,明天我们一伙儿就该上报纸头条了。到时候,恐怕连毕业都成了问题。”
一说到毕业,正为凌默恒伤口消毒的程凤光手一抖,酒精棉球登时重重地按了下去。
“啊——”凌默恒痛叫了一声,抬腿就向程凤光踹去,正中程凤光大腿根部。程凤光狼狈地捧住被踢处跟着惨叫起来。
“大哥,大哥你干嘛啊?”程凤光的娃娃脸苦哈哈地皱了起来,“我得罪你了么?”
“嘁!”司马杨嗤笑一声,“小凤,看过疯狗吗?”
凌默恒怒视着司马杨,看架势又要动手。
“你们够了吧!”狄子杰霍地站了起来,将手中的烟头狠狠摁灭在烟灰缸里,“还说要做一辈子兄弟,这就闹内讧了?想想明天的毕业典礼吧!咱们的老头子老妈子可都是要出场的,你——”他指着凌默恒,“还有你!”手指又指向司马杨,“打算怎么交代?”
凌默恒嘴巴抿成了一条线,下巴收紧几乎成了方形,眼神冷漠中燃烧着烈火,像天边火一般绚烂的晚霞,尽管即将结束,却依然带着毁灭一切的煞气。四个人中,狄子杰长相最刚,司马杨最柔,程凤光最可爱,凌默恒却是最英俊,五官无论拆开来单独看,还是组合起来审视,都美得几乎无懈可击。当他心情愉悦时,他的脸就会变成天使般俊美;当他心情不爽时,譬如此刻,他的脸依然俊美,然而却多了恶魔般的邪恶。
司马杨的目光在凌默恒的脸上逗留了一秒钟,迅速垂下眼眸,掩盖了眼神中那一闪而逝的迷恋。然而他收敛得快,却还是快不过狄子杰敏锐的洞察力。
狄子杰咬了咬牙,脸上出现了愠怒和恼恨,手指迅速从桌上的烟盒中取出了一根,啪的一声,打火机点燃了含在嘴里的烟,重重地吸了一口,呼地吐了出去:“我告诉你们,你们会被遣送出国,日常的行为会被监视起来,而我们四个人也会被隔离。这就是你们两个想要的吗?”
司马杨垂下了头,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算了算了,阿杰,你就别再吓唬他们了。用你狄仁杰的大脑拿个主意吧!”程凤光忍着疼劝道。
“哼,我怎么知道他们怎么想?”狄子杰冷冷地看了看两人。
司马杨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白皙的脸慢慢涨红。但他还是站起来,向凌默恒伸出手:“我知道你有多惦记她,所以如果我先进房间,结果也只有一个,就是通知你,圆你的梦!”
凌默恒僵硬的脸微微缓和,他伸出手,两只手握在一起。
“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他低声道。
“不,我也有错,我明知道你情绪不好,还要挑拨你。”司马杨真诚地说道,握住凌默恒的手指有些轻微颤抖,但除了狄子杰,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狄子杰的目光越发阴郁,低声嘟哝了一句:“还不如分开冷静一下呢!”
但是他的声音只是在嗓子眼里打了个滚,谁也没有真正听真切。
“阿杰,你说什么?”程凤光追问,“你想出办法了?”
凌默恒松开了手,望向狄子杰:“小凤,把问号改成句号。”
“哦。”程凤光很合作,“阿杰,你想出办法了。”狄子杰与狄仁杰只差一个字,然而聪明智慧却在伯仲之间,对于狄子杰的能耐,三个人都是相当信服的。
狄子杰抬起下巴,傲然斜睨着三人:“准备好做英雄吧!”
“英雄?”程凤光疑惑地望着狄子杰,“难道马路打架就可以做英雄?谁是坏蛋呢?”
“你行不行?”司马杨没好气地揶揄。四人当中,司马杨与凌默恒最亲密,对狄子杰很佩服,若不是狄子杰与司马杨是世交,把这家伙引入花美男四人组,他这辈子都不会和程凤光同在一个屋檐下。这叫做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知道狄子杰的爷爷是军区首长,父亲在政府部门担任重要职位;而程凤光家里却开着赌场和夜总会,只差没有直接从事贩毒事业了。这两人居然会是世交,真是奇怪的组合!后来他才知道,原来程凤光的爷爷和狄子杰的爷爷是战友,曾经在战场上共过生死,只是程凤光的爷爷运道没有狄子杰的爷爷那么好,战争胜利后一路青云直上,而是转道下了海,这才有了程凤光家族此刻的风光!想来,在程凤光爷爷创业之际,狄子杰的爷爷帮了不少忙,两家人才会亲如一家。
程凤光没有听出司马杨的讥讽,真以为他要扮演坏蛋,一张白皙的脸顿时涨得通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我不会演戏,那个,阿杰,换一个行不行?”
狄子杰右手按在程凤光浓密黑亮的头发上,用力揉了揉:“小凤,你忘记咱家是干什么的了?要捉几个小罗罗来当凌少和司马的配角,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程凤光顿时眉开眼笑:“那……我不用做坏人了?”
“不用!”狄子杰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望着他的眼眸中带着一点宠溺。
司马杨撇了撇嘴角,别开了视线,他们这个组合还真是绝配,他和凌默恒一对,狄子杰与程凤光一对!不过,凌默恒对自己,可没有狄子杰对程凤光那么温柔体贴!他酸溜溜地望向凌默恒,刚刚那会儿,这家伙还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和自己翻脸呢!
“对不起!”凌默恒低声道。
司马杨眉峰一样,双眼亮如星辰:“还是好兄弟!”
凌默恒伸出拳头,与司马杨的拳头轻轻一碰:“还是好兄弟!”
“好了,火药味总算清除了。”狄子杰拍拍手掌,“那么,听一下我们的计划吧!”
四颗脑袋凑在一起,黑亮的发,明秀的脸,看上去像是一幅画!
第二天,各大媒体争相报道,2014全球富豪榜排名15的亿万富豪凌云志的公子凌默恒和红色贵族后裔司马杨路见不平勇斗坏蛋拯救一名被坏蛋欺负的弱女子,由于坏蛋众多,两人在打斗中身体各处受伤,无法出席毕业典礼,却成为他们就读的大学年度风云人物,其光辉功绩将永久性载入校史。
正文 第二章 惊艳
“我的包!我的包!救命啊!”
穿越北磨山的一千米隧道中,一个凄厉的女声划破夜的寂静。随即,刺耳的摩托车声呼啸而来,摩托车上骑着一个戴头盔的男子,他的右手抓着一个女式真皮精致小包。他把身子压得极低,油门轰得很大,只要再过两三分钟,他就可以冲出隧道,混入夜色的掩映之中。
隧道的对面,一辆敞篷豪华赛车飞速开了进来,凌默恒坐在驾驶室内,熠熠生辉的两眼之中,闪现着他对速度的享受和迷恋。旁边的副驾驶内,司马杨站直身躯,张开双臂,兴奋地嗷嗷叫着。
赛车和摩托车越来越近,突然间,从摩托车后面迅速飞来一个不明飞物,这东西用力砸在摩托车手的肩膀上,摩托车手右手一抖,车子顿时打偏,歪歪扭扭地冲向赛车。眼看两车就要相撞,凌默恒一脚踩在刹车上,车子发出凄厉的摩擦声,车身猛烈地向前拱了拱,车灯紧贴着摩托车戛然停止。凌默恒自己也因为做出这个动作而重重磕在方向盘上,痛得几乎晕过去。
摩托车手左脚踮在地面上,整个人保持了一个僵硬的姿势,看上去惊魂未定。
最惨的却是司马杨,由于他一直站在座位上,凌默恒突然间踩下刹车,他整个人都翻了出去,背部在车子引擎盖上弹了一下后,又震落在摩托车旁边。
“Shit!”司马杨大叫一声,浑身上下痛得像要散架一般,即便他心里很想跳起来胖揍那个肇事者,却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眼睁睁看着摩托车手再次发动车子。
“把包留下!”一片混乱中,一把滑润而富有弹性的声音冷冷地响了起来,这声音不似银铃般清脆,却于宁静中透出妖媚,于朴素中透出华丽,有力然而绝不强硬,磁性十足又不黏腻,宛如带着露水和霜粉的紫葡萄,浆汁饱满吹弹可破。
这声音遁入凌默恒的耳中,凌默恒从方向盘上抬起头来,眯起眼睛望向车灯照耀的前方——漫天飘舞的黑色长发,犹如海藻般无休无止地蔓延开来,形成一个光华耀目的扇形,长发飘散开来,露出了一张愤怒的脸,黑亮的眸子嵌在健康的麦色肌肤之上,仿佛两簇火焰灼灼燃烧着,绚烂多彩!
轰——
宇宙洪荒,鸿蒙初开,涛涛白浪呼啸而来,淹没了凌默恒所有的清明理智!身体的所有感官——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味觉,都统统只剩下了那茂密的黑发和那对燃烧着的眸子!
一切都犹如慢镜头播放,女子侧身、旋转,高高扬起的长腿笔直修长,狠狠踢向摩托车手的头部。啪——摩托车手的脑袋被踢得偏了过去,身子往一边斜斜倒下!
人车分离,摩托车手躺在地上叹息。
“我的包!我的包!”
女子从地上捡起那只精致的小包,递给从后面一路追上来的女孩:“女孩子这么晚了,不要走这种偏僻幽静的隧道!你这是请贼来抢!”
被抢女孩感激涕零地接过小包,一迭声地说道:“谢谢,谢谢!请问女侠贵姓?”
贵姓?
陷入一片混沌中的凌默恒骤然清醒过来,紧张地盯着女子的嘴唇。
女子嫣然一笑,唇瓣开启如花:“举手之劳,你还要以身相许吗?”
女孩笑了起来:“亲,还要麻烦你陪我走一段,我怕他又会追上来!”
“他没空!你听!”
警车的呼啸声由远而近。
“好了,走吧!”女子拉了拉女孩,“我的车在后面,我送你一程。”
“等一下!”凌默恒下了车,挡在女子面前,急促地伸出右手,“我叫凌默恒,你呢?”
“哎,你流血了,好恐怖!”女孩惊叫道,从包里取出一包湿巾递给凌默恒,“我叫齐淇!齐心协力的齐,淇水的淇。”
警车进入隧道,很快来到他们面前。一名警官询问了起来。
女子耸了耸肩,退出了人群。
凌默恒慌忙跟了上去,但没走几步,动作幅度太大,脑袋顿时传来一阵晕眩。
“阿恒,你怎么样?”司马杨连忙扶住凌默恒,他虽然摔得很猛,但却侥幸地没受什么伤,初期的撞击带来的疼痛过去后,身体已无大碍,“我们赶紧回去吧,要是让老头子知道我们在飙车,死定了。再说了,你想追她,还有什么快得过车?”
凌默恒点点头,和司马杨一起进了车子。
“警察先生,他们两个也在场的。”齐淇大叫起来,“多亏了他们的帮助,我们才能成功拦住劫匪。”齐淇兴奋地解说着,危机过去后,这一切就变得刺激起来了。
“麻烦两位协助调查。”一名警察挡在车前。
凌默恒脸一沉:“让开!”
“你什么态度?”拦住他的警察拍了拍引擎盖,“开豪车了不起吗?还是你爸是李刚?”
凌默恒的脸更黑了,二话不说突然发动车子。警察吓了一跳,慌忙跳了开去。凌默恒踩下油门,车子咆哮着绝尘而去。
“混蛋!你以为你们走得了吗?”警察在后面叫嚣着,“敢袭警,真是吃了豹子胆了!追!”
“哎哎哎,警察先生,你们搞错了吧,这个才是劫匪,他们两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齐淇连忙拉住警察的手臂,“你们走了,我一个弱女子不是又要落入劫匪手中了吗?”
司马杨从后视镜看到了这一幕,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阿恒,真有你的,开个夜车也能遇到红颜。”
凌默恒哼了一声,他正在竭力搜索那名女子的身影,但是奇怪的是,出了隧道,明明也只有一条直道,可他们开出至少一百里外了,还是不见女子的踪影。
司马杨收敛的笑容,沉郁地盯着凌默恒:“喂,你不会认真吧?”
凌默恒没有回答,右手落在档位上,向后一拉,车子猛地倒退几米,他再一拉,车子帅气地掉转头,向隧道方向驶去。
“阿恒,你疯了,你还想和警察起冲突?”司马杨吃惊地望着凌默恒。凌默恒额头上的血迹虽然干了,但是看上去淤血满面,很是可怖。他觉得两人这时候最该做的,就是回到家里,好好清洗一下伤口,和身上的晦气,而不是在这个隧道左右像疯子似的左冲右突。
不过很明显,凌默恒已经完全听不进司马杨的劝告了,赛车与警察擦肩而过,司马杨看到副驾驶室的警察在劝说着什么,大概是“正事要紧,不要计较”之类的话,他松了口气,很快又被凌默恒状如疯狂般的开车举动所震慑。
“阿恒,阿恒,啊——”
“追到了吗?”程凤光问。
司马杨给了程凤光一个大大的白眼:“你觉得呢?”有时候他真的很怀疑,程凤光怎么会混入他们的组合?这个外形卡哇伊,内在单纯白痴的家伙,简直就像是三千米高山上的无污染矿泉水啊!
“我不知道。”果然,这家伙非常老实地回答。
司马杨做了一个晕过去的动作,拍拍脑门,懒得解释了。难以相信啊,赌场之中,究竟是如何孕育出这一朵绝世奇葩的!
“没有。”狄子杰搂住程凤光的肩膀,“如果上次追到,就不会有这次打架。”
“哦!”程凤光想了想,皱起了眉头,“为什么不会有这次打架?”
司马杨咬着牙齿,早晚有一天,他会被程凤光天真无邪的“为什么”逼得失去常性,天知道,要在程凤光的“十万个为什么”中保持正常的清醒状态有多么不容易!
但是狄子杰却还是非常耐心非常和善地回答:“因为以凌少的绝代风华,别说是区区地球上的普通女子,就算是来自银河系的异星少女,也会拜倒在凌少的西裤之下。”
程凤光的目光立刻转移到了凌默恒的裤子上:“是牛仔裤啊!”浅蓝色的牛仔裤包裹着凌默恒笔直修长的双腿,慢慢向上收成圆翘的性感双臀,看上去确实让人忍不住要咽口水。
“是牛仔裤。”狄子杰虚心地纠正过来。
程凤光点点头,表示满意了这个答案。他又想了想:“那为什么那个侠女例外了呢?我记得司马说凌少自我介绍了。”
狄子杰不动声色地侧转身子,挡住司马杨扬起的拳头和凌默恒杀气毕露的眼神:“因为当时还有一个叫齐淇的女子,那个女子抢走了侠女的话。”
“原来如此。那侠女到底去了哪里呢?”虚心好学的少年郎程凤光问得巨细无遗。
“既然是侠女,自然有我们所不知道的独到之处吧!”狄子杰淡淡道,“对了,小凤,你还记得那天这两个家伙回来的情况吗?”
上大学期间,他们四人因为意气相投、家势相当,同住在大学附近凌默恒家豪华阔气的别墅中,因此,对于彼此的行踪还是比较了解的。
“记得啊,两人都血流满面,我当时还以为见鬼了呢!”程凤光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出了车祸。可怜司马的新车……”他啧啧叹息了一声,那辆保时捷是司马杨的父亲司马炎送给他的生日礼物,结果第一天试新,就毁在了凌默恒的手里。
没有谁有兴趣去提那辆保时捷,司马杨百无聊赖地拨弄着自己飘扬的碎发,狄子杰抱着双臂不知在想些什么,而凌默恒却在翻看着手机。
“安旭转校了。”狄子杰突然说道,安旭比他们低三届,本来是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人,偏偏这家伙的脸长得居然与程凤光酷似。狄子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一天,他去学校图书馆找程凤光,快到图书馆门口时,看到一个陌生的男生搂着“程凤光”,亲热地低头与程凤光说话,当时他所有的理智就统统消失不见,无暇问清情况,上前就对那名胆大包天的男生饱以一顿老拳。若不是真正的程凤光从图书馆里出来,叫了他一声,那名无辜的男生只怕就死在他手里了。
一场乌龙闹剧,让他们四人都结识了一年级新生安旭。他们四人在学校里名声极大,难得他们肯主动示好,安旭自然受宠若惊,从此就和他们走在一起,只差没有入住别墅了。倒不是他们拒绝,而是安旭自己不乐意,他说他和姐姐住一起。
安旭这个男生,相貌英俊,身材健硕,性格温和,脾气好得没话说。唯一的缺点就是他的姐姐!
没错,安旭太崇拜他的姐姐了——
“我姐姐说,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不能轻言放弃,即使没有光辉的结果,过程也会令人受益匪浅。”
“我姐姐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从不失败的男人永远成不了男子汉。”
“我姐姐说,男人要有责任感,这样的男人才能在学习时安心学习,工作时勤奋工作。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女人无限的安全感!”
“我姐姐……”
到了最后,只要安旭一出现在四人面前,四个人就有一种错觉,随着安旭同时出现的,还有安旭那个隐形的姐姐!而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暴露在姐姐的犹如雷达般的法眼之内,听着她循循善诱的洗脑工程!
尽管他们知道安旭说那些话纯属习惯,毫无恶意,但是,没有谁能够忍受这样的折磨!他们都是成年人了好不好?有必要非得时时刻刻接受一个人老珠黄的老第一次喋喋不休的唠叨吗?
不过,安旭真的很好,安旭善于察言观色,颇能揣摩他们的心意。他们需要什么,想做什么,只要不违反安旭姐姐的道德准则,安旭都能给他们安排得妥妥帖帖,可人心意。
安旭的存在,直接提升了他们的生活品质!
因此,他们才容忍了安旭姐姐的垂帘听政!
不过,容忍可不意味着习惯,适当的反击与抱负,那是必须的!
于是,在那个狂欢的毕业前夕,他们特地拐带了安旭!凌默恒的房间里特别地安装了摄像头,这个摄像头,会忠实地摄下安旭与可儿翻滚床单的一幕,这珍贵的记录将会直接寄到安旭家里。只要一想到安旭和他的姐姐看到视频的表情,他们四个人就觉得毕业后步入家族事业的乏味被冲淡许多!人生还是有着诸多快乐的呀!
不过,没想到那夜之后,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安旭。安旭退学了。
凌默恒抬起头,注视着狄子杰:“去哪里了?”他们还没有机会享受到捉弄安旭带来的那种快感呢!安旭怎么可以就这么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
“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狄子杰说道,别人或许没有办法查出安旭的去向,但是狄子杰一定有。他未来的志向是当一名私家侦探,形如福尔摩斯那种,要不,名侦探柯南也行!可惜,家族阻力太大,他不得不进入公务员行列。但事业完结,兴趣犹在,公务员工作清闲,正好给了他大把业余时间享受侦探的快乐。
“哥伦比亚大学!好棒啊,我也一直在申请呢!”程凤光惊叫起来,尽管已经是大学毕业的学生,然而他的声音却还保持着童音般的清澈,很好听,但问题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听起来像个女孩子,在古代是要被叫做“太监”的。当然,在这里,没有谁敢那么叫,狄子杰的拳头没有几个人能够抵挡得住。
“哼,这家伙居然什么招呼都不打,就这么一走了之了。”司马杨不忿地说道,他早就不看好这家伙,奈何凌默恒却非要留下他!走了也好,省得看着心烦。
“他们原本居住的房子是租的,现在也退掉了。”狄子杰摊开手掌,“优盘在信箱里,被我取回来了。”
凌默恒垂下眼皮,盯着手机。自从酒吧一别,安旭就像人间蒸发一样,电话打不通,毕业典礼也未来参加。难道他生气了么?可是,从视频上他和可儿的缠绵来看,他并没有很被动啊!
“哈,这家伙!”司马杨切了一声,向狄子杰伸出手,“给我!”
狄子杰看着凌默恒,凌默恒拍开司马杨的手,从狄子杰手里取走了优盘:“除了这一份,都删除了吧!”
“已经删除了。”狄子杰瞟了司马杨一眼,“不过,我想司马手里已经有了备份。”
司马杨笑笑:“没错,而且我敢打赌安旭已经看到了他自己的表现。”寄优盘多慢,他早就借助网络上传给安旭了。只要安旭的QQ和邮箱没有变化,他就一定能够收到这份礼物。
“我还有个想法。”狄子杰拧了拧自己笔挺的鼻梁,“侠女突然出现在司马的包房,会不会是来找安旭的?”
凌默恒身体猛地一震,抬起头盯着狄子杰:“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会不会是安旭的朋友?”
“立刻联系安旭!”凌默恒霍然起身。
“把手机给我。”狄子杰接过凌默恒的手机,输入一串号码。
电话很快打通了,里面传来一个悦耳的男中音:“Hello!This is Andrade,Who are you?”
凌默恒流利地用英文表达了自己要找一个刚刚从中国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学生安旭,对方立刻笑着请他稍等。片刻后,安旭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是凌默恒。”
安旭一下子沉默。
“安旭,我知道你对那夜的事情很不高兴,我向你道歉。”凌默恒快速说道,“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
还是没有回音。
“当然你可以拒绝回答,那么,我只好直奔你所在的大学。”凌默恒威胁着。
这话成功引起了其他三人的异动。司马杨不悦地盯着凌默恒:“阿恒,你不至于这么认真吧!”
“我们真的要去哥伦比亚大学?”程凤光低声问狄子杰。
狄子杰冲着他笑了笑,又用手揉了揉程凤光柔顺的黑发。
凌默恒对周围的一切置若罔闻,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目光严峻地注视着前方的空气,仿佛那里就站着他正在对话的安旭。
“问吧!”安旭开口了。
凌默恒反而一下子说不出话来,脑海中反复盘旋着那张怒容满面的脸蛋,一颗心忽上忽下,跳得异样。
“怎么了?”他的沉默引来了安旭的追问。
凌默恒清了清嗓子,才不自然地开口:“那天晚上,你似乎有话要跟我说,你想说什么?”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只觉得当时安旭跟他说的事情应该和那名女子有关。他的脑海中甚至有个答案呼之欲出,只是那个答案太意外,意外到他一时间无法接受。
“都过去了。现在说还有意义吗?”安旭的声音透着苦涩,那一晚对他的打击似乎真的很大。
“我想听。”凌默恒坚持。
安旭怪笑了一声:“我以为你不愿意听,因为那关乎我姐姐。”每次他说起姐姐,他们四个人都会很不耐烦,甚至很厌恶,他都知道。
“如果我以前对你姐姐有任何不敬的地方,请你原谅。”凌默恒真诚地说道,如果,安旭的答案真的是他想的那样,就算让他跪着像安旭的姐姐道歉,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做到。
但是,没有人知道他脑中在想着什么,三个人望着他的目光中都充满了惊讶。
“阿恒,你这是做什么?”司马杨真的忍无可忍了,劈手去夺凌默恒手里的手机。凌默恒格开他的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种凶悍杀气震住了司马杨。
“凌少怎么了?”程凤光退缩到狄子杰身后,悄声问道。
“没事。”狄子杰安抚着程凤光,“你不想待在这儿,我们就出去。”
程凤光摇了摇头,他虽然有些怕凌默恒,但是他还是很喜欢和他们待在一块儿,说实话,自从他从家里搬出来,入住这所别墅之后,他觉得那种无形的压力一下子少了很多。但愿大学永远不要结束,但愿他们四个人永远不要分开才好呢!
可是他才刚刚这么想着,凌默恒已经快速走出了书房。
“说吧,我听着呢!”书房的转角,凌默恒再次开口。
“为什么那时候不听呢?”安旭突然爆发了,“凌默恒,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你可以拒绝。”凌默恒提醒他。
“拒绝?在你们给我下了药之后?”安旭几乎在大叫了。
“下药?”凌默恒惊讶,很快想到了司马杨,顿时头都隐隐疼了起来。他烦躁地揉了揉额角,“安旭,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其实每个男人都会经历那种事,你实在不必这么在意!”
“是呀,不必在意!像你这种人,永远不会懂得忠诚有多么重要!”这话安旭说得咬牙切齿,浓浓的恨从手机彼端传来。
凌默恒只觉得脊梁骨上一阵阴寒,但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算“下药”一事与他无关,他也不想继续解释什么。他只想知道心中的猜测是不是正确。
“那天,你姐姐会来?”他问道。
安旭沉默。
“或者,你姐姐已经来了,就在203房间?”203就是司马杨和安旭的房间,只要安旭说“是”,他就不必再大海捞针。从此以后,他会待安旭犹如亲弟弟,安旭想要什么,他都会努力办到。
“我姐姐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安旭嗤之以鼻,“请你不要欺负我的姐姐,你这种人……”
昂扬的情绪骤然冷却,右手无力地垂下,手机从掌心内滑落下来,掉在地毯上。凌默恒靠在墙上,线索再次断裂,而这种希望之后的失望更让人心寒。他定了定神,手机里面安旭的声音还在继续,他冷定了定神,捡起手机冷冷道:“安旭,别忘了,你已是个成年人,去不去蓝魅酒吧,是你自己做的决定,我们谁都没有强迫你。一晚花心,只要你定力够强,完全可以在药效发作之前,逃出房间。所以,不要把自己犯的错误统统推到别人身上。再见!”
从此,他的生活里,再无安旭!
正文 第三章 过招
武韵是这个城市里最正规也最有名气的武术道馆,不仅里面的教练都很过硬——最厉害的达到黑带六段,据说是国际跆拳道裁判,同时担任着武韵跆拳道道馆馆长和总教练;而且武韵承担了亚洲地区的跆拳道赛事,在国际上颇有名望。
凌默恒是冲着黑道六段黄征去的,条件只有一个,必须是黄征亲自传授。
一般来说,以黄征这样的大师,是不可能轻易受凌默恒要挟的,但不知是什么原因,黄征答应了。
也许刚开始黄征的确有点被迫的意思,但是一个月后,黄征完全进入了师傅的角色,如果这时候凌默恒说不要学了,黄征说不定真的会求上门去。师傅难寻,徒弟也不容易找,特别是像凌默恒这样天赋骨骼都绝佳的弟子。
凌默恒只花了两个月时间,就晋级黑带,这在武韵开创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遇到凌默恒之前,黄征常说:“拳法主要是靠判断,靠脑子。还有就是步法,步法靠的是经验、是体力,那不是一天两天的道行。”
遇到凌默恒之后,黄征还是会说这句话,只是在末尾加了个后缀:“除非是武学奇才!”
凌默恒就是那个武学奇才,短短两个月,他可以把只有路拳道的高手才能做得到的大开大合干脆利落的“后摆腿”踢得非常漂亮了!
黄征不止一次地学员们面前表扬凌默恒,激励学员们的学习热情。于是,凌默恒也成为武韵的传奇人物。
只有一个人不这么认为!
凌默恒!
跆拳道所有的动作中,诸如前踢、横踢、下劈、侧踢、后增等动作,凌默恒最喜欢的就是后摆腿,不是因为后摆腿最好看,而是因为那个女子这一招做得极其漂亮。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但是,凌默恒每一次回忆起来,都感觉那一幕仿佛刚刚才发生,那个女子旋转的身姿,飞扬的黑发,以及当黑发散开露出来的脸蛋……每一个细节,都犹如烙印一般,深深地刻在凌默恒的脑海之中,一遍又一遍地回放。凌默恒自己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就不停地对比两个动作的相似点,寻找自己不足的地方……或许,正是这种对比,令凌默恒不断地进步!
又是一个周末,凌默恒走进武韵的大门,两名学员从他身后快速地跑了过去。
“格格回来了,又可以和格格对练了。”
“你这么兴奋,不怕被她摔得七晕八素?”
“能被她摔,是福气啊!难道你就不盼着?”
学员的声音渐渐远去,凌默恒和司马杨走进武韵VIP学习室,这是凌默恒自己为自己专门建造的学习场地,为了建造这个,凌默恒专门为武韵重新建造场地,里面所有的设施都是国外进口,高端大气上档次,绝对站在国际尖端。
“格格是谁?”司马杨好奇地问道。
凌默恒不感兴趣,进入换衣间换上了道服,系好绣着他的名字的黑带一段带子。
司马杨却还是红黑带,他对跆拳道的兴趣没有凌默恒那么狂热,如果不是凌默恒,他根本不会过来学。开玩笑,司马家的独生子,还需要自己学武吗?
两人走进练功房,出人意料的是,黄征居然不在里面。
“天要下红雨了吗?”司马杨伸出小手指掏了掏耳朵,“一向准时的黄教练都迟到了,这算什么事?”
凌默恒没有理他,顾自己对着墙面上光滑无痕的大镜子练起了后摆腿。凌默恒的身材本来就极其标准,两个月的训练更是让他的宽肩窄腰长腿越发分明,全身上下没有半寸多余脂肪,清一色都是坚实贲起的肌肉。而他那对因为集中精神而显得越发黑亮灵活的眼睛更是犹如两汪深潭,叫人一看之下就无法移开视线。
司马杨迷恋地盯着凌默恒帅气的动作,对于凌默恒奇迹般的进步,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在他的记忆里,只要是凌默恒感兴趣的,没有一样不能学到完美。
凌默恒踢到第五十下后摆腿时,黄征快速跑了进来。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真对不起!”
凌默恒收腿,立正:“开始吧!”
“不,今天咱们不在这里练。”黄征摆了摆手,他是个中等个子、体格健硕的男子,尽管已经年过半百,然而红光满面,皮肤光滑,看上去顶多也就三十出头。
“不在这儿练?”司马杨眨了眨眼睛,他的睫毛既长又密,眨起来时宛若蝶儿扑翅,非常漂亮,“是因为格格来了吗?”
“你们也听说了。”黄征呵呵地笑了,“格格出差回来了,默恒正好可以和她过。”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向门口走去。看得出来,他对这个“格格”相当喜欢,若不是这里禁止其他学员进来,他恐怕都不会过来了,而只会差个学员叫凌默恒。
“我只在这儿练。”凌默恒面无表情地说道。
黄征的脚步顿住,转过身来,脸上的笑容倒是一点不受影响:“默恒,你可能还不了解格格,她虽然只有黑带四段,但她身手灵活,招式多变,和她一次,抵过你自己一个人练习一百次。走吧,走吧!”
“为什么不叫她过来?”凌默恒不动。
“格格不会到这里来的,她本来就反感搞特殊,新建道馆她都不乐意呢……哎,行了行,赶快!要不然待会儿格格就走了。”黄征拉住凌默恒的手,拽着他向外面走去。
黄征力气很大,用的手劲又很巧,凌默恒尽管不情愿,还是被他强行拉了出去。
“黄教练,你把格格说得那么神乎其神,要是待会儿败在阿恒手里,看你的老脸往哪儿搁!”司马杨本来就不高兴在这里苦哈哈地重复一个动作,乐得去看热闹,一看凌默恒不反对,立刻跟了上去。
“败?”黄征好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哈哈笑了起来,“默恒,你要是能把格格打败,我这个馆长的位置就交给你了。”
凌默恒淡淡地看了黄征一眼:“馆长我没有兴趣。不过,若是我真的胜出,我要你到我的地方来教课,而且必须随叫随到。”
黄征皱了皱眉头,他欣赏凌默恒的天赋,但是真的很不认同凌默恒的为人处世。年轻人如此嚣放肆,不尊重前辈,不遵守规则,成就越在高处,对社会就越没有益处。但他是经过风浪见过世面的人,虽然心里不悦,脸上却还是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他拍了拍凌默恒的肩膀:“那就加油吧!”
赌注一下,凌默恒的状态就整个儿变了,厉芒电射,身体仿佛脱胎换骨一般,犹如蓄势待发的猛狮。
司马杨也兴奋不已,摩拳擦掌的样子,仿佛上阵的人不是凌默恒而是他自己。
“黄教练,你就准备风雨兼程吧,阿恒可从未在任何项目上输过。”
黄征但笑不语,凌默恒的确是块上等材料,若是多加雕琢的话,也许将来真的可以领衔武韵。但是,眼下……
三人脚步飞快,不一会儿就来到武韵最大的室内训练场地。这里有四个篮球场那么大,地上清一色铺着厚实而结实的地毯,灯光巧妙地嵌入顶端或者墙壁,只见白光,照亮整个场地。
进入训练场,喝彩声越发震耳欲聋,学员们围成了一个大圈,聚精会神地凝视着场地内的对战。由于大伙儿都站着,凌默恒他们都没有瞧见里面的情况。
在黄征的带领下,三个人很快挤了进去。他们来得正是时候,但见一个白色身影飞身跃起,空中连续两个曼妙的翻身,身子已经谢谢侧转,长腿舒展开来,右脚一个漂亮的飞旋,在空中闪电般地画了半个圈,把对手踢得直飞了出去。
尽管对手防护服和头盔都戴得很好,但这一下还是让他扑倒在地,一下子难以爬起来。
白色人影已经飘然落地,黑发随着她的动作在空中散开,一如美丽扇形。
“格格!”黄征叫道。
白色身影转过身来,右手顺势抓住几达腰际的长发,甩到后背,她身上的道服宽大松散,本来是看不出身体曲线的,但这个动作却还是让人欣赏到了她那妖娆的曲线。
“是她!”司马杨的笑容冻结在脸上,本能地去看凌默恒的表情,但是他还是迟了一点,凌默恒已经快步走向那名女子。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一刻,凌默恒脑海中盘旋的就是幼安的这一千古名句,古人诚不我欺也!
定睛望向眼前女子,只觉得在这亮堂堂的灯光之下,这女子越发显得娇俏迷人。如果不是她黑亮眼眸之中那种冰冷的煞气,冲淡了她身上的几分妩媚,那么,他对她的评分会直达满分。
“凌默恒!”他开门见山地自我介绍,同时伸出手去,“不知怎么称呼?”
“秦歌!武韵道馆的金牌教练,我们都叫她格格。”黄征热心地介绍起来。
秦歌微微颔首,没有回应凌默恒的右手,凌厉的目光毫不退让地和凌默恒直视:“学员你好!”
学员?凌默恒心头苦笑,竟然连凌默恒都不肯叫一声吗?难道她以为他和她的缘分只有这么一次,然后就相忘于江湖了么?
想着,凌默恒抬抬眉毛,唇角浮现出一抹迷人的微笑:“格格不认识我吗?我们之前见过两面。”
“是吗?”反应更大的是黄征,“你们已经见过面了,那该算是故人了。”
秦歌面色严峻:“只要是在道馆里的人,都见过我!”言下之意,立刻否决了两人可能有过的故事。
“这位格格,我们进入道馆才两个月。”司马杨看不下去秦歌对凌默恒的冷落,忍不住扬声说道,“第一次见面,你路见不平,帮一个女子擒住了摩托车窃贼,还记得吗?”
“忘了。”秦歌木然答道,“学员,时间宝贵,动手吧!”
司马杨气得面脸通红:“喂,别给脸——啊——”后面的话因为疼痛被迫吞回肚子里,他怨怼地盯着黄征,不明白黄征吃错什么药,居然对他下手。
“格格不好惹。”黄征压低声音对司马杨说,“默恒还可以忍一忍,要是换成小杨你……”他摇了摇头,“后果不堪啊!”
司马杨将信将疑地向秦歌望去,正好撞见秦歌冷冷的视线,似乎她已经完全听见了他和黄征的对话,尽管心里有气,到底不敢冒险。万一这女人果真发起疯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对他海扁一顿,身体受伤也就罢了,这一张如花似玉的脸要是毁容了,那可真的划不来了。他走到凌默恒身边,低声道:“阿恒,这女人太狂妄了,你可别给她看扁了。”说完,不等凌默恒回答,就迅速退出场外。
凌默恒的眼睛一直盯着秦歌,秦歌脸上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都被他瞧得一清二楚。如果说刚才他还带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秦歌会认出他,甚至叫出他的名字。那么现在,他那颗灼烫的心,渐渐冷却下来。他至少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个女人一点也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气愤、委屈、羞辱,交织在心头,使他的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紧紧地盯着秦歌,既然语言无法让他进入秦歌的眼中,那就用身体吧!他要在秦歌面前证明一件事,他绝对不是徒有虚表的花花公子,他是真正内外兼修的天之骄子!
凌默恒站直身体,秦歌立刻意识到对方准备好了。四目相对,两人同时弯下腰身,向对方鞠了一躬。
凌默恒的身体弯曲呈垂直状态的一刹那,他已然出手,身体犹如一颗炮弹,向秦歌射了出去。他知道当他冲过去的时候,秦歌的上半身应该刚刚仰起,那么他就可以一头撞入秦歌怀中,双臂环抱住秦歌的小蛮腰,用力把她压住。
这个动作,凌默恒想做已经很久了。指尖触及了秦歌的道服,只要再一点点,他就可以把秦歌揽入怀中。
可惜,就差了这么一点点。
凌默恒的两臂陡然传来一阵酸涩,满贯双臂的力量突然间消失无踪,他的心突地一跳,手臂被秦歌用力一拉,身子情不自禁地向前扑跌过去,来不及站稳脚跟,就被秦歌从头顶挥了出去,啪的一下,倒在地上,想要爬起来,然而双手撑地,绵软无力,根本使不上劲。
“阿恒!”司马杨惊叫一声,快步飞奔过去,用力把凌默恒搀扶起来,“你怎么样?”
凌默恒摇了摇头,看看场中,另一名学员已经走到秦歌对面,而秦歌连头也没有回一下。
他练习跆拳道整整两个月,两个月中不断受到黄征的赞美,没想到和秦歌之间,还是有着那么大的差距。
“呵呵!”黄征拍了拍凌默恒的肩膀,“看来还需努力呀!”
“这算什么?”司马杨愤愤不平地低声嚷道,“至少该有三局两胜吧!”
“不必了。”凌默恒苦涩地说道。
“阿恒!”司马杨惊讶地望着凌默恒沮丧的神情,这是第一次,他看到凌默恒主动认输,但,凌默恒怎么可以认输?从小到大,凌默恒永远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即便是在他们四人组合之中,即便他们四户家庭的力量在伯仲之间,但凌默恒的霸气是无人可以超越的。
然而,在这一间小小的道馆之内,一个肤色微黑的小小女子,居然让凌默恒认了输。
“为什么?”司马杨只觉得自己心头,比凌默恒加倍的苦涩,他宁愿刚才打败的人是自己,宁愿趴在地上起不来的人是自己,宁愿在众人面前受辱的人是的自己,也不要凌默恒受一丁点的屈辱!
“不管战几局,都是同样的结果!”凌默恒黯然道,“格格……”他笑了笑,“的确比我强!”
啪——仿佛是在证明他的话,又是一名学员被甩出场地。
凌默恒耸了耸肩,臂弯处的酸涩在黄征的按摩之下慢慢消退了,这种感觉应该是传说中的点穴,但所谓的点穴,不是武侠书中才有的杜撰吗?怎么会……
他疑惑地望向黄征:“刚才,格格是点了我的穴道吗?”
“应该是吧!”黄征不怎么有把握地答道,“说实话,我对中国这方面的武学没有什么深入研究。”
凌默恒有些意外:“格格不是你的徒弟?”
黄征摇摇头:“三年前,格格才来应征的,虽然跆拳道并非她的专长,但我见她资质奇好,身手又相当不错,自然聘用了她。”
“那她是从哪里学的?”凌默恒随着黄征走出学员的包围圈,继续问道。
“她说她爸爸是启蒙老师,其他的都是在武警学校学到的。”
“她是武警?”凌默恒越发意外了。
没想到黄征却又摇了摇头:“不是,她曾经是武警学校的特招生,但十五岁那年,她爸爸去世了,她也退了学。”
凌默恒皱了皱眉头:“十五岁就退学,她妈妈在干吗?”
黄征的神色有些黯然:“她妈妈在她三岁时就病亡了。”
凌默恒怔了一下,目光情不自禁地望向场中的秦歌,秦歌刚好面向他直起身子,瓜子脸型,双眉修长,肤色虽然微黑,却掩不了姿形秀丽,容光照人。或许是刚刚听说她不幸身世的缘故吧,凌默恒忽然觉得秦歌那种凌厉的眼神不那么刺目了,反而显出了几分楚楚可怜来。
胸中忽然涌起一股热流,凌默恒一把摔开司马杨的手,大踏步向秦歌走去,他要让秦歌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秦歌所想的那么冰冷,有一个男人自从见到她的第一面开始,就爱上了她,想要照顾她一辈子。
“阿恒,你干嘛去?”司马杨的声音变得模糊不堪。
“默恒!默恒!”黄征的呼唤被他抛在脑后。
还有周围学员的欢呼中。
眼中,只有场地中央的那个人,仿佛聚集了全部光芒的那个人,她的通体正散发出月亮一样皎洁、神圣的光芒,她的脸庞是那么的妩媚动人,举世无双,她的眼睛是如此的黑亮晶莹,含情脉脉……
凌默恒站在秦歌面前,比星辰更耀目的双眼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秦歌,比花瓣更柔美的嘴唇沉沉地、沉沉地吐出三个字:“我爱你!”
寂静,突如其来的寂静!
仿佛时间突然停止,世界突然定格!
无数惊愕的眼神,无数错乱的表情!
然后——
凛冽刺骨的三个字划破室内的空气:“神经病!”
秦歌一个转身,便向场外掠了过去。
凌默恒急了,大叫道:“我是认真的。”身子急速冲了上去,伸手便向秦歌抓去。秦歌不让不避,凌默恒的五指落到了秦歌的肩膀上,心中一喜,正想说话。秦歌反手向上,越过自己的肩膀,落在凌默恒的小臂上,一个用力,凌默恒再一次腾云驾雾地从她头顶飞了出去。啪的一声,后背撞在紧闭的门上,慢慢滑了下来。咚,率先落地的头顶心与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空中晃荡的两条长腿坠落下来,垂挂在胸前。不用照镜子,他就知道这副模样有多难看多丢脸。这时候他本该一个后滚翻后利落地一跃而起,但是想想很容易,做做实在不容易。此时此刻,浑身上下的骨骼几乎都要散开来,痛得眼冒金星,恶心欲呕,哪里还有半点力气可以让他做出这完整的动作!
惊叫声四面八方传来,这声音没有刺激到凌默恒,却刺激到了司马杨,他陡地跨前一大步,身形腾起,“呼”的一声,便向前撞了过去。
他出手速度极快,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提醒,眼看这一下,秦歌必然也会像凌默恒一样被撞到墙壁上变成一只锅贴。而且秦歌当时右脚刚刚抬起,身体的平衡已被破坏。但秦歌的身手当真不赖,右脚姿势不变,左脚脚尖原地轻轻一转,身子已经微微倾斜,避开了司马杨的撞击。
司马杨反应也算迅速,一看这一击落空,双手猛地抓向秦歌飘散空中的头发,看样子是打算揪住秦歌一起摔倒在地。
但秦歌的应变,当真快到了极点,司马杨双手才一动,秦歌的右手便突然挥起,反手一掌,拍向司马杨的后脑!
那一掌,让每个人都仿佛看到了美洲豹的英姿!每个人的心都跟着沉了下去,知道司马杨若是中了这一招,只怕当场就要昏死过去。
“格格!”黄征沉声叫道,身子左冲右突,犹如闪电一般,倏然接近秦歌,右臂在秦歌手肘轻轻一托,“点到为止!”
秦歌扬了扬眉,右手还是挥了下去,啪的一声,敲打在司马杨头上,却已经没有多少力量。她一甩头发,避开司马杨的攻击,同时扭头向黄征启唇笑道:“只怕这家伙是头倔驴!”
又是挨揍,又是挨骂,司马杨勃然大怒,哪里肯就此罢休,依然是奇耻大辱,他涨红了脸,就地一蹬,身子腾空而起,一脚飞踢秦歌面门。
秦歌耸了耸肩,好像在说:“你看我说得没错吧!”
黄征叹了口气,探手一抓,扼住司马杨的脚踝,硬生生将他拽了下来:“小杨,消停吧!你不是格格的对手!”
司马杨狼狈地从空中栽落下来,正要头朝下倒地,黄征松开右手,左手在司马杨腰际一扶一按,司马杨立定脚跟。
黄征出手极快,其他学员只看到司马杨腾空去踢秦歌,眼睛一眨,却又好端端站在黄征边上了。
“我先走了。”秦歌轻声对黄征说了一句后,走出了大门。
“喂,站住!你这女人——”
“好啦,小杨,去看看默恒怎样了。”
司马杨顿时回过神来,连忙返身跑向凌默恒,凌默恒正好挣扎着翻过身来,喘着气一下子坐倒在地。
“阿恒,你怎样?”司马杨焦灼地扶住凌默恒,上下打量他的情况。
凌默恒脑袋还有点充血,头昏沉沉的,看东西也模模糊糊的。但他一听到司马杨的声音,立刻抓住他的手:“把她拦住。”
“已经走啦!”
“什么?”凌默恒大急,不顾一切地从地上爬起来,但身体平衡尚未恢复,这个动作又来得猛,还没站稳,又差点一头栽倒。司马杨慌忙抱住他的腰身,怒道:“你急什么?她既然是这道馆中的教练,还怕找不到她?”
黄征看了看他们,低声对一个学员吩咐了几句,走过来帮忙扶住凌默恒:“走吧,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正文 第四章 身世
回到VIP休息室,凌默恒的情绪基本平静了下来,不是因为他想通了什么,而是黄征的几句话。
“秦歌不是这里的教练,她只是陪练。”
“陪练?”凌默恒皱眉,以秦歌的身手,只怕与黄征也可以战个平手,何以只是做了一个陪练?
黄征看到凌默恒的表情呵呵笑了起来:“秦歌身手的确不错,但遗憾的是,她却没有做教练的资格。”
“为什么?”司马杨也不明白了。
黄征叹了口气:“只能怪这体制,没有黑带一级以上的证书,是没有当教练的资格的。”
“这女人难道连区区一本证书都考不出?”司马杨不可思议地笑了,“别告诉我,是因为她交不起考试费。”
黄征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清楚。事实上,秦歌若是要考的话,我们道馆内就可以解决。但是秦歌始终没有这方面的想法。而且她所学甚杂,跆拳道并不是她的最强项,她既然无意于此,我自然不好勉强。只是作为陪练,的确有些委屈她了。”
“她什么时候再来?”凌默恒才不关心秦歌的职业,他关心的是秦歌何时出现,又或者,黄鹤一去不复返。
“两周后的今天。”黄征笃定地答道。
凌默恒不放心:“为什么之前她一直都未出现?”
黄征奇怪地望着凌默恒:“谁说她没有出现?她每隔两周的周末都会过来陪练。只不过恰好默恒你那段时间都没有过来而已。”
凌默恒想了一下,的确如此。周末是他们四人团聚的日子,若不是两天前程凤光出国留学,狄子杰陪同前往,他也不会过来。若不是他不来,那么,他与秦歌恐怕会一直失之交臂。一想到他和秦歌明明同在一个城市,却始终没有办法见面,一如《向左走向右走》里面的他和她,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却一直生活在一起……脊梁骨上就忍不住沁出一层冷汗。
幸好他来了。
幸好他们四人没有聚会。
幸好程凤光出国了。
等一下他该给程凤光空运一朵玫瑰花,以示他对程凤光的感恩戴德,只是如此一来,不知狄子杰会否发疯。
“她住在哪里?”
黄征摇了摇头:“我们不会过问道馆内工作人员的私事。好了,默恒你好好休息。”
“可以了吗?”司马杨不放心地问道,“我看阿恒伤得不轻。”
“我已经用药酒为默恒推拿活血,但要恢复如初,只怕尚需休息一段时间。”黄征解释道,“这一周默恒就不必过来了,在家好好休养吧!对了,你说你跟格格认识?”道馆内的人习惯叫秦歌为格格,黄征向凌默恒介绍秦歌时,称呼成秦歌,但话说多了,格格的称呼还是习惯性地脱口而出。
“格格?什么格格?”司马杨愤愤地撇嘴。这女人是四肢过于发达无处发泄呢,还是脑袋秀逗,竟然敢打他们两个。若不是凌默恒对这女人还有几分痴恋,怕是这女人连陪练都当不成了。
“哦,秦歌刚来时,有个《还珠格格》迷以为来了个晴格格,格格之名就这么叫出来了。”
“哼,晴格格?我看是容嬷嬷还差不多。”
黄征哈哈一笑:“说实话,格格本性温柔,从不轻易下狠手。这一次的确连我也吓了一跳,所以才没有能够及时阻止格格。默恒伤成这样,我也有责任。不过话说回来,默恒难道得罪过格格?”
“谁得罪过那个女人?”司马杨叫起屈来,“我们前后加起来不过见过两次,不,默恒见过她两次,我只见过一次……”
“阿杨!”凌默恒警告地盯着司马杨,他不想和任何人分享他与秦歌的相识,会告诉司马杨,是因为那天他真的太急了,太想要追上秦歌了。
司马杨闭口。
黄征识趣地笑笑:“行了,没什么事我走了。”
黄征离开很长时间里,凌默恒一直闭着眼睛,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在想些什么。
司马杨靠在沙发上,懒懒地望着凌默恒。
“你玩真的啊?”
凌默恒没有回答,甚至连闭着的眼睫毛也没有颤动一下,看上去他似乎真的睡这了。
但是司马杨知道他没有,他笑了一声,说道:“至于这样吗?喜欢就去追。这世上能有你凌少拿不下的女人?”
凌默恒坐了起来,望着司马杨:“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司马杨“哈”了一声:“拜托,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自信了?竟然向我要主意?”他一把拉起凌默恒,拉到洗手间里,正对着镜子。镜子里现出两张风格截然不同却同样俊美的脸,眉峰修长如剑的、眉色漆黑如染的是凌默恒,飘逸的刘海遮住了细长眉毛的是司马杨。
“你看看你自己,好好看一看。”司马杨指着镜子里那张棱角分明有如雕刻般的脸庞,“漂亮、帅气、多金、睿智,这简直就是天下女孩子心里的白马王子啊!要是那女人知道你这么喜欢她,还不立马晕菜?你就留神别将来想甩甩不掉就行。”
“谁说我要甩掉她?”凌默恒沉声反问。
司马杨怔忡地望着镜子里那对深深望来的瞳眸,眸子比沉璧湖的湖水还要澄澈,映出了司马杨那张失落而苦涩的脸。他抬起手掌,抚了抚自己的脸颊:“这么说,你打算和她结婚?”
“没错。”凌默恒两道长眉轻轻一扬,宛若一钩明月滑出浮云,“只要她点头,我随时随地都可以为她准备一个盛大豪华的婚礼。”
司马杨皱了皱眉,他很不喜欢凌默恒那种笃定的语气,那语气,仿佛在预示着,不久的将来,他就要多一个大嫂了。大嫂?一种强烈的酸意直冲鼻子,酸溜溜的差点引出了泪水。他侧转身体,双手轻轻扶着洗漱台面:“可你连她是谁都没有搞清楚。”
“秦歌!”舌尖轻轻送出这两个字,一种异样的温柔划过凌默恒心头,他整张脸都生动了起来,眼中带着星星般的朦胧光芒。
司马杨瞥见了凌默恒的表情,心情越发落寞,振作了一下道:“我是说你连她是干什么都不清楚,怎么能如此草率?”
“我要的是她,她若高兴,我可以再建一座道馆送给她!”
“但伯父伯母又怎会同意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进入你们家族?”
这话才一出口,司马杨就看见凌默恒脸上的温柔消失无踪,那对澄如秋水的眼眸深处忽闪忽闪地转动着剑锋般犀利的精芒,冷不丁刺得他心头一跳,口中下意识辩解道:“我自然不会出卖你,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以为你能瞒多久?”
凌默恒哼了一声,唇角微微上扬,带着浅浅骄傲的笑容:“没有什么是包装不出来的。只要我愿意,无盐女可以变成绝色佳人;乞丐也能成为一个绅士。何况秦歌自身条件已经如此美好。”
“但若她已经结婚了呢?”司马杨冲口而出。
凌默恒猛地震动一下,流畅的五官突然痉挛了起来,他狠狠地咬紧牙关,下巴收紧成了方形。而他的眼睛里,则流露出困兽的凶狠戾气。
司马杨吓了一跳,慌忙拍拍凌默恒的肩膀,只觉得他衬衣之下的肌肉绷紧犹如铁块。
“我只是瞎猜的,那女人这么年轻,怎么会结婚呢?”
“结婚也没关系。”凌默恒咬牙切齿地说道,“结婚了未必不能离婚。”
“可是这样的女人,你也要?”
这话才一出口,司马杨就后悔了,因为凌默恒突然出手,扼住了他的脖子。两年前,两人的身手尚在伯仲之间,蓝魅酒吧外面还可以斗得不分胜负。可如今,司马杨在凌默恒面前,只有挨揍的份。
他想要解释,凌默恒的手指掐得极紧,他连呼吸都非常不顺,更别提开口说话了。眼中只见凌默恒满眼的狰狞之色,不有越发骇然,生怕凌默恒一个发狠,当真就把他给了结了。
“听着,在我心中,秦歌是比我自己还要重要一百倍的女人。欺负她就是百倍以上的欺负我,如果你再敢出言不逊,我该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
看到司马杨眼中的惧意,凌默恒松开手,扶住司马杨的肩膀,带着一丝歉意道:“阿杨,我以为你该懂我。”
司马杨下意识地点点头。在这之前,他的确懂凌默恒。可是出现了秦歌,他没那么有把握了。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凌默恒对一个人在乎的程度如此之深,深到根本看不见底。如果这个叫秦歌的女人明白这一点,那么,凌默恒就会变成秦歌手里的泥巴,任秦歌随意揉。天哪,这个叫秦歌的女人根本就是一个灾星,她的介入将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但即便他明知这一点,他又能做什么呢?以凌默恒目前这种状态,天王老子的话他都听不进去。弄得不好,那绝对是两败俱伤。
“你吓住了我!”司马杨余悸未了,一方面是真的,另一方面他也借助了这种真实,他绝不想与凌默恒分道扬镳,不,哪怕是两人的情感上出现一丝一毫的破裂,都是他承受不了的。带着丁点的委屈和不安,他望向凌默恒的眼睛,在那对沉如深潭的眼眸之中,他看到了熟悉的怜惜和包容。
“对不起!”凌默恒歉然道,“我发昏了,对你下那么重的手!”他抬起司马杨的下巴,轻轻地摸着脖子上的淤痕,“疼吗?”
“当然疼了。”司马杨撒娇地瞟了他一眼,“你倒试试看。”
“好!”凌默恒立刻抓住司马杨的手,放到自己的脖子上。
司马杨装腔作势地掐了一把,手指上却没带什么劲,反而变成了呵痒。
凌默恒顿时笑了起来,忙着避开了司马杨的手。
司马杨不依不饶地继续进攻,凌默恒左躲右闪,口中急道:“好了好了,你明知道我最怕痒。快停手!”
“我偏不停。”话虽如此,司马杨的动作却顿了下来,悠悠道,“你这么怕痒,将来肯定怕老婆。”
“老婆?”凌默恒脸上那种朦胧的光芒又浮现了出来。
司马杨脸一沉,但想到自己的发飙非但无济于事,反而还会令两人的感情更差,吸了口气,笑道:“其实你要追她,并不难。”
“这么说你有办法?”凌默恒欣喜地望着司马杨。
“既然你都认真了,我自然要打起精神,要不怎么是哥们呢?”司马杨歪着头看着凌默恒,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我先替你打听打听,看看她是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哎,是不是最好知道她家住哪儿,家里有没有人,是不是?”
司马杨亲昵地诡笑,凌默恒竟然怔怔出神了起来,脸上现出无比向往的神色。
等待的两周,凌默恒什么都没有想,只反复琢磨那一日与秦歌交手时的镜头,然后他得出了一个令他绝望的结果——即使他事先知道秦歌所用的招式,他也无法避开秦歌那一击!因为速度!
后发先至,这个词,他早在小学时期就从武侠书中了解了,他知道但凡武林高手,招式不用繁复华丽,兵器也用不着锋利,海纳百川,藏巧于拙,剑在心中,无招胜有招,这才是天人合一之境界。金庸笔下的独孤九剑,讲究的就是速度,速度的判断和速度的出手,在敌人出手的一刹那察觉敌人的破绽,然后在敌人来不及变招的情况下快速制敌,破尽天下武学。如果说独孤九剑还有招式名称的话,那么古龙书中的小李飞刀,就连招式也省略了——
小李飞刀不过是把普通的刀,却又是江湖中最神奇的刀,在李寻欢手中,它随时可以制敌于死命。小李飞刀,倒不虚发。
刀光一闪,小李飞刀已发出,刀已插入他的咽喉,他瞪大眼睛,至死也不相信,没有人看清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
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像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
十二岁之前,凌默恒曾经白日做梦了好长一段时间,渴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像令狐冲、李寻欢那样,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惊天地泣鬼神,无与伦比。十二岁之后,凌默恒理性地认识到,这种神话般的武学境界只能存在于文人的异想天开之中,谁若是信以为真,谁就是一个十足的笨蛋!
问题是,他再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刻,会在他已经足够成熟的时候,再次想起这个词,想起被神话了的速度!
因为秦歌,因为秦歌那一击!
当他想明白这一点时,他对武学的狂热陡然冷却,他怔怔地站在练功房里,怔怔地望着镜子里呆立的自己,他忽然迷糊了,自己辛勤苦练究竟为何?他曾经以为只要自己愿意,没有什么不能做到。但是,这一刻,他深深怀疑,有些事情,哪怕他上穷碧落下黄泉,竭尽所能,恐怕都无法企及!
比如说打败秦歌!
比如说追求秦歌!
他为心头的这些疑惑而惊怵,从小到大,他就是自信的,自傲的,甚至有些自恋的。可是,现在他在想什么?他竟然在担心自己会败在秦歌手中,败在追求秦歌的途中。这怎么能容许?
他猛地一拳击向镜子,出拳很重,返回到自己拳头的分量也不轻。凸起的手骨简直像是要断裂开来似的,凌默恒捧住自己的右手连连挥动,五官也痛得皱成了一团。心中不由庆幸,幸好司马杨没有在场。
“阿恒!”门外一声叫唤,凌默恒立时变脸,端肃了脸容脊背挺得笔直面向练功房门,唯有两手还藏在背后,不时地摸着。
司马杨快步走了进来:“倒杯水给我,渴死了。”
凌默恒努了努嘴角:“就在那里,自己倒。”
“哎,我是为了谁奔波啊?”司马杨不乐意地说道,不过他还是自己走到饮水机旁,倒了杯水,一饮而尽。
“打听到了什么?”
“秦歌,来自内蒙古,母亲是内蒙古当地一名女子,但在秦歌三岁那年,病故了。父亲是部队一名特种兵,在一次执行任务时牺牲了,那时秦歌十岁。”
“十岁?”凌默恒皱眉,他记得黄征说过,秦歌十五岁。十五岁的少女双亲亡故已是不幸,再往前推五年,这样的秦歌要如何在这世上生存?忽然恨自己,没有在秦歌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司马杨得意地一笑,“其实黄教练也未必都了解。事实上,秦歌父亲去世,秦歌只有十岁,成为孤儿的秦歌很幸运,得到了秦歌父亲战友的照顾。但是,五年后,秦歌的白虎星魔咒再次应验,收养她的养父养母在一次外出时,突然遭遇车祸,两人皆无幸免,唯一幸存的是他们的儿子……哎,你知道他们的儿子叫什么吗?”司马杨的声音忽然变得神秘兮兮。
凌默恒转动着手腕,随口问道:“叫什么?”
“这个人其实我们都认识,你不妨猜一猜!”司马杨的口气更神秘了。
凌默恒不耐烦地瞪了司马杨一眼:“有屁快放!”
司马杨翻了个大白眼:“真没劲!这个人叫……”
就在那两个字快要从司马杨口中吐出来时,一些记忆的片段刹那间闪过凌默恒脑海——
蓝魅酒吧中,眉清目秀的少年一脸焦灼地开口:“学长,我姐姐……”
“等一下!”凌默恒陡然竖起手掌,打断了司马杨的话,司马杨不解地望着他。
凌默恒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这才睁开眼睛,缓缓道:“安旭!”
司马杨惊讶地瞪大了眼:“你怎么知道?”
那么,是真的了!
想起当日自己的猜测,自己向安旭的求证,凌默恒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前仰后合,仿佛有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情,让他根本停不下来。
“阿恒,你怎么了?”司马杨被凌默恒的笑声弄得不知所措。
凌默恒笑得说不出话来,右手不时揉着自己笑疼了的肚子。
“喂!”司马杨横眉瞪目,“你到底笑什么?我不觉得有什么好笑!”
终于,凌默恒停了下来,他擦擦笑出的眼泪,摇了摇头:“我被安旭耍了。”
“什么?”
“其实我已经猜出安旭的姐姐就是我认识的怒发!可惜,那日我向安旭求证,安旭否认了我的猜想,而我居然相信了安旭的话,白白浪费了这两年。你说,这是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他简略地诉说了他与安旭的最后一通电话。
司马杨恍然大悟:“原来那天你就想到了,嘿,这小子!”一时也不知自己是生气,还是懊恼。如果他能够像凌默恒那样早点猜到安旭的姐姐,那么,至少他会早做防备,只要凌默恒不来武韵,他与秦歌的相遇就不会出现。
“那么,秦歌是为了赎罪,才会退学打工,供养安旭了?”凌默恒问道,心里有些微微的酸痛,和微微的恼怒。安旭何德何能,竟能享受秦歌这样的供养!难怪这家伙一出口必是“我姐姐,我姐姐”,似乎整个世界都是他姐姐构建而成的。如今想起这家伙口口声声的呼唤,由不得满心都是醋意。老天何其不公,为何他就不能是秦歌的弟弟?
“秦歌怎么想我不知道,但秦歌的确就是这么做的。这些年,为了培养安旭,秦歌几乎什么工作都干过。”
“什么工作都干过?”凌默恒的脸沉了下去。
司马杨点点头:“蓝魅酒吧!”那一晚还真不是偶然,早在他们进入蓝魅之前,秦歌已是那里的陪酒女郎。
哗啦一声,凌默恒一脚踹倒了饮水机,水汩汩流了出来。现在终于明白,安旭要说什么了。
“学长,我姐姐在这里。”
姐姐为了弟弟,不惜冒着贞洁被毁的可能到这样的风月场所打工,若是知道弟弟居然没有勤奋学习,居然进入这样的地方买醉,不知道要生气、失望成什么样子呢!
所以,这小子才会急成那样!
“就知道你会这样!”司马杨差点被饮水机砸中,余惊未了地望着被踹破的饮水桶,又看了看盛怒的凌默恒,“你该感到庆幸,要不是蓝魅聘请了秦歌,你怎么会在那里遇见她?”
你怎么会在那里遇见她?
一句话,成功勾起凌默恒对那一晚的回忆,事实上,那短暂的亲昵已经成为凌默恒日日夜夜的意想,嘴唇吻到的肌肤之细滑柔腻,轻薄衣衫之下妖娆动人的身体……每一个细节都被无限放大,成为凌默恒最美妙最缠绵的念想。
司马杨说得没错,若不是蓝魅酒吧聘用了秦歌,他又怎能与秦歌有这短暂的肌肤之亲?
“还有,我特地打听过了,秦歌只是陪酒女郎,不卖身的。”司马杨补充道。
凌默恒的脸色稍稍恢复了一些,但两道怒眉还是压得低低的:“哪些人让她陪过酒?”
“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要把那些人都揪出来揍一顿?”司马杨嘲弄道。
“有何不可?”凌默恒冷冷道,“我甚至可以让他们进入监狱变成太监!”
司马杨耸了耸肩,他完全相信,凌默恒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老大,搞清楚,若不是那些人,秦歌如何谋生?”
凌默恒哼了一声:“就算如此,就凭他们脑子里想的那些龌龊事,就罪无可赦!”
司马杨哈的一声笑了出来:“拜托,你什么时候变成他们肚子里的蛔虫?你以为你恋人眼中出西施,每个人就都像你一样,对秦歌垂涎欲滴。”
“难道不是?”凌默恒也斜着眼,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至少我就没有看出她哪一点好了。”
“真的?”
“我早就说过了,容嬷嬷!”司马杨一字一顿地说道。
凌默恒又哼了一声。
司马杨看了他一眼,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秦歌上班的地方:“好啦,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这次准备好了再去,别竟给我们高富帅丢人。”他看看满地狼藉的地面,拨通了电话,叫来钟点工,“这里得赶紧收拾,不然老黄同志定然又有一顿训斥!好啦,走吧!”
凌默恒点点头,正要举步,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侧头望着司马杨:“对了,容嬷嬷是谁?”
司马杨打了个趔趄:“我靠!”
正文 第五章 求爱
天空蓝得异乎寻常,冉冉飘舞的白云比绵花更纤柔整洁。葱绿的场地上,活跃着五十多个身穿白色道服的学员。
如此澄净的世界,当然不可能存在于雾霾漫天的外界,而只能出现在仿真自然的武韵跆拳道馆的练功房内。
凌默恒站在众多学员中间,认真地进行体能常规训练,尽管他目不斜视,但是眼角余光还是能够注意到学员们的目光:有的惊讶,有的好奇,有的巴结,有的不屑……没错,这是他第一次从他个人的VIP练功房内出来,走进这公众的练功房,原因无他,今夜,秦歌将会出现在这里。
站在凌默恒身边的司马杨就没有凌默恒这么认真了,他很快就与其他学员打成一片,谈笑间,意气风发。
“容嬷嬷……呃,我是说晴格格不会不来了吧?”他瞟了一眼门口,随口问道。
“绝不可能!”几个声音同时响起,本来相谈甚欢的学员一下子泯灭了笑容,带着冷冷的敌意盯着司马杨。
或许意识到大伙儿有些过于紧张了,李承墨缓和了语气,解释道:“格格从不失约。如果她今夜不来,一定会提前一天向馆主请假。到现在为止,馆主都没有说格格请假,那么,格格一定会来。”
“时间还没到,急什么?”张骏也打起了圆场。
司马杨笑笑:“格格威望不小啊!”
“呵呵,如果你早些日子走出VIP,你也会被格格吸引的。”李承墨做了个漂亮的手刀动作,“格格身手好,心眼好,脾气好,没有人会不喜欢她!”
“脾气好?”司马杨差点被口水噎着,就冲着这女人对凌默恒下的狠手,那能叫“脾气好”?应该是个腹黑女吧!
“对了,你们是不是得罪过格格?”张骏瞟了一眼凌默恒,压低声音问司马杨。八卦人人都爱,只是方式不同。
司马杨本能地看了看凌默恒,凌默恒专心地盯着镜子,似乎压根就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
“也算不上吧!”司马杨也压低声音回答。
张骏撇撇嘴角,那表情明显不信。
司马杨也不再说什么,忽然瞟见镜子里的凌默恒神情一振,循着凌默恒的目光,他看见秦歌穿着白色道服,系着一条白带走了进来。
事实上,不止是凌默恒精神一振,练功房内每个男的都振了一下,看样子,今晚到场的男性朋友多半都是冲着秦歌而来。
教练随着秦歌走了进来,看到大伙儿身板挺得笔直,队伍站成直线的样子,表情立刻愉悦了起来。
司马杨心里嘀咕:“整个儿的狐假虎威嘛!”
“敬礼!”随着教练一声中气十足的命令,学员们刷的一声向右转,面向国旗,右手放在胸口,恭敬地一鞠躬。司马杨用眼角余光打量着秦歌,发现秦歌这个动作做得特别虔诚。
国旗行礼完毕,队员们又是刷的一声左转,向教练行礼。
司马杨正在担心要不要向秦歌行礼呢,就看见秦歌已经率先向他们一鞠躬,高声道:“前辈好!”
“格格好!”
这三个字同样振奋,却没有方才“教练好”那种群体的轰然感,司马杨脸庞一热,额头劈下几条黑线——都说坠入爱河的男人傻得毫无理智,这话简直就是为凌墨恒量身定做的。就算他和凌墨恒交情匪浅,这会儿也丢脸得恨不得不认识这个人才好。他扭头望向凌默恒,队列中,凌墨恒满脸虔诚,含情脉脉地望向秦歌。这家伙,真是没救了。
学员中发出了善意的笑声,凌默恒丝毫不以为意,目光灼灼地盯着秦歌。秦歌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看不出相识的意外或是惊喜。
“格格是陪练,学员不必向她问好。”教练解释道。
“为什么吗?”凌默恒沉声问道,“陪练不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吗?”
“不是这个意思。”教练有些狼狈,若是其他人,教练早就发火了,但凌默恒不是其他人,而教练又偏偏深知这一点。
“那是什么意思?格格既然能够当不败的陪练,就该得到我们的尊敬。”凌默恒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们说呢?”
“没错。”学员们居然一致赞同,除了司马杨。
“小杨,你呢?”凌默恒斜睨着司马杨,毫不妥协地追问。
司马杨心里骂了一声“靠,你泡女人,就要全世界都奉此女为尊”,但脸上却露出一抹笑容,大声道:“预备喊!”
“格格好!”
比方才的“教练好”不知响亮了多少,振奋了多少。
教练的表情有些挂不住,咳嗽了一声,大声道:“李承墨,出列!”
李承墨应声走出队列。
学员们在李承墨的带领下做起热身运动。与格格切磋不是小事,如果不把身体运动开的话,格格是不会与之动手的。
一时“啊嘿、啊嘿”的喊声既振奋又枯燥,教练站在旁边,目光犹如鹰隼一般,梭巡在每个人的身上。
“即便是热身运动,也要精神集中!”他突然大喝起来。
凌默恒心知肚明,教练说的是他和司马杨。
事实上,从秦歌进入练功房开始,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秦歌,他清楚地知道秦歌的每一个动作。推门而入时的深深鞠躬,起身时的长发飞扬,镜面前整理道服,此刻角落里默默地练习……灯光从训练厅的天花板上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给秦歌身体的轮廓镀了一层云雾缭绕般的朦胧光芒,使得秦歌整个人都有种从仙境里走出来似的不真实感。凌默恒看得有些发呆,身体的动作自然就有些迟钝。
在一个转身之际,司马杨轻轻地踢了一下凌默恒,提醒他注意点。
凌默恒努力收敛了一下涣散的心思,但是哪里能够呢!眼睛似乎已经不属于自己,而只是一个劲地绕着秦歌。角落里地秦歌显得模糊,脸部细部无法看清,他努力地想要将那些细节看得更清楚些,但越是仔细打量,却反而越是显得模糊,也越有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反而令凌默恒的内心更加心慌意乱。
“热身运动不足,就没有资格和格格动手。”教练不知什么时候走近了凌默恒,低声警告着。
凌默恒的脸庞热了起来,他知道自己应该集中精神,但是,他也真的无法克制自己的心神。即使是这样的目不转睛,他还嫌自己看得不够。
见他还是毫无改进,教练真的生气了:“如果身体不行,就不要硬撑。”
“对不起!”凌默恒退出队列,深深一鞠躬,然后走到角落里盘膝坐了下来。现在他距离秦歌更近了,近得几乎可以看清楚秦歌脸上的汗毛。那些汗毛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出了淡淡的金色,非常动人。
凌默恒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
秦歌毫无反应,似乎在她身边根本没有多出一个人。
倒是教练,狠狠地瞪了一眼凌默恒,心下思量:“富二代果然都是花心好色的德性!还不如待在VIP呢!”
其他学员心中或多或少有点儿酸苦辣,司马杨更是懊恼不堪,他本来就无心练习,看见凌默恒公然休息,更是练得无精打采,正想也像凌默恒那样请个假。就听得教练大喝道:“请假的学员直接回家!”
这话明显是说给凌默恒听的,但凌默恒充耳不闻,反而是司马杨不敢造次,郁闷地继续“啊嘿、啊嘿”。
凌默恒痴痴地望着秦歌,越是看得久,越是觉得秦歌的五官耐看——小麦色的皮肤有着婴儿般的细嫩,微微上翘的小鼻子显得如此娇俏可爱,薄薄的嘴唇是天然的樱桃色,看着就觉得甜蜜动人。从镜子里反射出来的眉毛清晰、干净,眉色乌黑,有点男式的英武。眼珠子漆黑灵动,衬得眼白越发洁白……
一道冷冷的光芒蓦地从镜面反射到凌默恒的眼中,凌默恒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咧开嘴角,冲着秦歌绽放出热情的笑容——秦歌终于注意到他了!
但是,秦歌视而不见,继续做着自己的下劈腿动作。
凌默恒毫不在意,继续他心无旁骛地注视。
“格格,可以开始了么?”教练走到秦歌身边,低声问询。
秦歌点点头,理了理长发,走到场地中央。学员们很快就围成了一圈,把凌默恒挡在外围。
凌默恒挺身而起,走到司马杨身边,硬是挤了进去。
司马杨不乐意了:“有什么好看的?”
事实上,场内的实战还真没有什么可看性。每个学员走到中央,毫无意外地只是重复两个动作:鞠躬,挨踢!
“好看!”凌默恒喃喃地说道,目光望着场地中央的秦歌,秦歌没有使用高空后摆腿,而只是最常见的直踢、侧踢,每个动作都能预料,然而那些学员却就是避不开去。
学员不少,然而实战结束得很快,因为没有人可以和秦歌过两招以上。司马杨没有应战,如果说上一次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那么这一次,他已经深深意识到了自己和秦歌之间的差距。上去只会自讨没趣。何况,他估摸着秦歌根本就记着他们捉弄安旭的仇呢!这一次黄征又不在,他要是和秦歌动手,不定会被秦歌打成几等残废呢!
秦歌扫了一眼,无人出列。秦歌面向教练,鞠了一躬,走到门口,又鞠了一躬,这才出了门。
“今天的实战到此为止!剩下的时间好好练习!”教练喝道。
练功房内再次响起了千篇一律的“呔”!
凌默恒疾步赶向门口,还没出门,教练大喝一声:“凌默恒,新生要留下协助格格整理道馆!”
“格格”两字真是神奇得离谱,凌默恒硬生生收住俯冲的身子,原地180度旋转,施施然走了进来,加入训练的队伍。
果然,不一会儿,换下道服的秦歌就拎着水桶,拿着刷子等清洁用具贴着墙壁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不过,尽管她努力不欲引人注意,这帮男学员们却个个容光焕发,一时发声如雷。
凌默恒也恢复了精气神,“呔”、“呔”喊得格外有力。
不久结束的音乐声就悠扬地响了起来,学员们依次与教练击掌后走出了练功房。
练功房安静了下来,教练看了看凌默恒和司马杨,叮嘱道:“你们两个,好好协助格格清理好场地。”
“教练放心!”凌默恒大声回答。
教练看着他喜滋滋的模样,不悦地哼了一声,柔声向秦歌道:“格格,辛苦了。”
秦歌本来一直埋头洗刷着场地角落里积累起来的灰尘,闻言起身道:“教练再见!”
教练“嗯”了一声,走了出去。
司马杨正要动手,凌默恒一把拉住了他:“小杨,你不是有事吗?放心去吧!这里交给我了。”
司马杨愕然,随即醒悟过来,嘿嘿一笑,挥了挥手:“那辛苦你了。”司马杨出门的时候,看似无意地带上了房门,这一下,练功房里真正变成了两人世界。
凌默恒心中大乐,捡拾起散落各处的道服,磨磨蹭蹭地折叠了一件,立刻小步跑向秦歌:“是这样吗?”
秦歌正眼也没瞧他一眼,随手接过道服,一把抖了开来,放在地上:“道服要洗过才折叠。”
“哦,那只要堆放在一起就行了吗?”凌默恒虚心地请教。
秦歌点了点头:“你收拾道服,我擦地板!”
秦歌拿起了水桶和清洁球,走向角落。
“我来!”凌默恒殷勤地跟了过去。
秦歌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好,那我来整理道服,你来擦地板。”
也就是说,两人还是得分开干!
衡量了一下两者所需花费地时间,凌默恒选择了整理道服。开玩笑,万一秦歌整理完道服后,走了留下他一个人怎么办?他可还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没和秦歌说呢!
“我整理道服吧!”
秦歌不再理他,专心地蹲下去,认真地擦起地板来,动作小心而又麻利。
凌默恒心不在焉地捡拾着一件件道服,目光却落在秦歌圆润微翘的臀部上,他发现只是这么看着,自己竟然有了反应。
不一会儿,道服就收拾完毕,秦歌指点他把所有的道服放入一只大口袋。
“我和你一起擦地板吧!”见秦歌正要洗抹布,凌默恒立刻不失时机地伸手入水桶,两只手很不小心地握住了秦歌的小手,不知道是清洁液的作用呢,还是秦歌本身皮肤的缘故,反正触手之处,滑腻异常,凌默恒的手指仿佛有了自主意识,沿着秦歌的手腕蠢蠢欲动。
幸福只在一瞬间,凌默恒的手指就被突然反转,那种角度,让他以为自己的手指已经断裂,他“嗷——”的一声叫出声来。
秦歌冷冷地盯了他一眼,从水桶里抽出了手,继续擦拭起地板来。
凌默恒狼狈地跟着抽出手,手指没断,但那种钻心的疼还在针一样地刺着他的痛感神经,他捧着手,佝偻着腰,一下子没能恢复过来。
“道具?”秦歌冷冷催促。
“啊?”凌默恒张嘴望着秦歌,泪花在他眼中闪烁。他不知道秦歌是怎么做的,既没有造成他手指的实质性毁损,又令疼痛经久不散。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眼泪自己要跑出来,他还真没有丝毫办法。
“把道具收拾好!”秦歌扫视着练功房内散乱的道具,那威慑的目光似有意若无意地警告着凌默恒,再敢偷懒,定不轻饶。
“哦!”凌默恒呼呼吹了吹手指,像个小媳妇般开始收拾道具,“要放在哪儿?”他从未做过这些事,真的不知道该放在哪儿。
“拿过来!”秦歌命令。
凌默恒本能地瑟缩了一下,迟疑着没有立刻过来。
秦歌的脸蛋本来绷得紧紧的,可凌默恒脸上那种紧张、畏缩的神情实在古怪得搞笑,她努力克制还是没能忍住,噗嗤一声笑了起来。等意识到自己不该笑时,笑容已如花朵般绽放,惊艳了凌默恒。
凌默恒的动作一下子果断起来,快步走到她面前:“给你!”
秦歌重新板起脸:“放下,刷干净!”
“哦!”凌默恒蹲了下来,又抬起头问道,“用什么刷?”
“清洁球。”
凌默恒拿起清洁球,掂量了几下无从下手,又问道:“怎么刷?”
秦歌拿起另一个清洁球,蘸了蘸清洗液,洗刷着道具。
“懂了吗?”
“懂了。”凌默恒埋头刷了起来。
两人头对着头,洗刷着道具,凌默恒仿佛能够闻到从秦歌身上传来的阵阵幽香,那香味令他宛如沉醉在春天的第一缕花香之中,整个人都如醉如痴。
“你在干什么?”一声冷峻的质问把他从意想的世界里呼唤了出来,他抬起头,茫然地望着秦歌:“我在刷道具呀!”
“是吗?”秦歌的表情似笑非笑,“那你继续!”
“哦——啊!”凌默恒惨叫一声,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拿着个清洁球刷的不是道具,而是自己的手背,手背已经红肿一片,惨不忍睹。
秦歌忍无可忍地哈哈大笑起来。
凌默恒傻乎乎地望着秦歌被快乐点燃的脸蛋,忽然觉得,只要秦歌能一直这么快乐,他做一辈子的笨蛋都是值得的。
秦歌收住了笑声,鄙夷地斜睨了他一眼,夺过他手里的道具,用力洗刷着。
“我来,我来!”凌默恒刚刚一伸手,手指还没触及到秦歌的肌肤,就被秦歌一道警告的目光瞪了回来:“一边待着去,除了添乱拖累我,你还能干什么?”
凌默恒讪讪地收回手,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很缺钱吗?”
“关你什么事?”秦歌头也不抬,凌默恒只能看见她的长发随着她的动作调皮地跳跃着。
“我只是觉得,其实你没有必要这么辛苦!”凌默恒真诚地说道,真的,只要秦歌愿意,这辈子,他都不会让秦歌的纤纤十指再沾一点肥皂水。
“狗拿耗子!”秦歌冷冷地瞟了他一眼,“你以为每个人都有那么好命,做你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吗?”
“我想你可能误会我了。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无能,我……”
“我对你不感兴趣!”秦歌打断他的解释,起身收拾着刷干净的道具,分门别类地存放在柜子里。
凌默恒亦步亦趋:“我爸虽然富有,但我花的都是自己赚的钱。”
“闭嘴!”
“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赚钱了……”
“无聊!”
“你恐怕不知道,我还是一个热门的网络作家呢!我的网名叫……”
“你有完没完?”秦歌一个转身,怒气勃发,不可抑止,“你以为这一切真的是你能干?没有你父母的培养,你能具备这些能力?”
她愈是怒容满面,一张脸蛋就愈是生动丰满,凌默恒怔怔地望着她扬眉动唇的怒色,心下暗道:“怎么会有这样美丽的女子,连发怒都那么好看!”
他以为自己只是想想,未料头脑一热,那些话已经自发自动地从嘴里跑了出来:“你发怒的样子真好看。”
秦歌更怒,气得头脑发昏,怒气一盛,语言反而退化,张了张口,说不出什么话来。一张脸蛋涨得通红,她瞪大了眼睛,两颗眼珠子既黑又亮,仿佛浸在一层透明的液体之中,看上去美得惊心动魄。
凌默恒呆呆地凝望着她,竟似痴了。
秦歌哼了一声,知道越是与他缠绕,他就越是得寸进尺。况且也确实耽误了不少时间,索性背转了身子,不再理会凌默恒。
可是,她欲罢休,凌默恒却不肯合作,眼前一花,凌默恒又站在她面前,含情脉脉地凝视着她:“秦歌,我们交往吧!”
秦歌眉毛一竖,正想说话,凌默恒伸出手指,按在了她的双唇中央。
当手指与唇瓣交接,两人都愣住了。
凌默恒是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成功。
秦歌则是气得全身的血液急速冲向大脑,一时忘记了避让。
没等秦歌反应过来,凌默恒已经迅速收回手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深深一吻,这个举动差点又让秦歌急怒攻心。
“我不想说对不起,因为我比你想象中更爱你!”凌默恒举起右手,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一张可以填充任何数字的金卡:“亲爱的,我想对你说三个字:随便刷!”
怒到极点,秦歌反而笑了起来:“真的?”
凌默恒右眉一抬:“亲爱的,你可以怀疑我的诚意,但你绝不要怀疑我的财力。我只求你刷爆它!”
“OK!”秦歌含情脉脉地迎上前,伸出双臂,抓住凌默恒的衣领。
凌默恒一惊,被摔的教训突然涌上心头,他本能地立稳脚跟,做出防御措施。
但秦歌的手上并未传来预料之中的力量,不仅如此,秦歌的手指居然解开了他腰间的道带。
这一变化来得太突然,以至于凌默恒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他呆呆地望着秦歌,听到秦歌温柔地说道:“举起双手。”
凌默恒重重地咬住自己的下唇,痛!
他惊喜地举起自己的双臂,任凭秦歌脱下自己的道服,露出光滑的上半身。
这节奏,是要在这里玩翻滚的意思么?
凌默恒激动地喘息起来:“我……并不……反对……但……这里……好像……”
“躺下!”秦歌睨了他一眼,娇嗔道。
“哦!”凌默恒彻底变成了傻子,他听话地躺在凉凉的地板上。
“趴着!”秦歌的眼眸简直可以滴出水来了。
凌默恒脸一红,羞答答地翻转身子。等一下,好像自己才是那个可以完成这样的动作的男人吧!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渗透出来,背上突然传来一阵刮皮般的疼痛!
“啊——”惨绝人寰的尖叫声中,凌默恒的后背被清洁球刷得惨不忍睹。
“听着!”人面桃花的秦歌瞬间变脸,面罩严霜犹如冰雪女王,“再敢惹我,见一次打一次!”
正文 第六章 挑衅
车窗徐徐开启,凌默恒的目光落到正前方一座宏伟的建筑物上,那是程凤光家族最显赫的建筑物——皇宫,皇宫坐落在一个圆形大广场上,一座高达千米的巨型塑像竖立在广场中心的台基上,塑像的容貌与程凤光有几分相似,双脚踩着翻卷的浪头,身躯微微下蹲,右臂前举,微微朝上,遥指天际,就像把手抻出了这物欲横流的城市上空。
皎洁的月色之下,皇宫壮观的金属柱子和拱廊散发出晶莹的光芒,电子招牌上四个“凤翔天际”既触目惊心,又充满迷惑力的字体,不住闪动着,带来了某种超越了时空的不真实感觉。这座建筑建造之时,曾经多次受到舆论的谴责,然而如今却也傲然挺立在这里,可见钱财当真是可以通神的。
想到秦歌就在这里工作,凌默恒不禁叹了一口气,对于他心目中的女神而言,是不是钱财也代表了一切呢?如果是,为什么上次的金卡毫无作用?如果不是,秦歌在这里工作的目的何在?
“听着!”人面桃花的秦歌瞬间变脸,面罩严霜,“再敢惹我,见一次打一次!”
秦歌的警告再一次清晰地浮现出来,凌默恒笑了:“屡败屡战从来都是我的风格!”
关上车窗,他在门口保安的指挥下,驶入宽敞无比的地下车库。
下了车,凌默恒走向“凤翔天际”的地下城,地下城与地面上的大厦相连,成为“凤翔天际”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空间,总面积达十万平方米,共分三层。第一层是娱乐与赌馆林立的商业街,第二层是包括情在内的各类型刺激运动的场所。最下一层却高挂着“严禁进入”的牌子,没有人知道里面是什么。
凌默恒随着人潮,涌进了圆形拱顶的建筑中,踏上其中一道自动电梯,往地下城一楼落下去。强劲野性的音乐响彻整个入口大堂,一把性感的女声以穿云裂帛的方式狂歌着,听得许多男男女女都随着节拍扭动或叫嚷。
凌默恒皱了皱眉,集中精神搜索着人群中熟悉的一抹影子。
“凌少!”负责这一块的经理瑟琳娜迈着袅娜娉婷的诱人步姿走向凌默恒,她已经得到指示,要好好招待凌默恒。事实上,就算没有任何指示,在凌默恒踏入电子监控区域的那一刻,她已为凌默恒的绝世风采所倾倒。她亲手送上一杯蓝莹莹的鸡尾酒,“凌少想玩什么?”
凌默恒游目四顾,发现这是专为年轻人开辟的场地,可以随意地赌博、狂舞、喝酒,置身其中,会被那种极致的混乱感带动情绪,从而使整个人都变得亢奋起来。
这样的场所,自然是免不了有冲突的。
果然,凌默恒还没有回答,距离他三米以外的地方,三五个小青年就抱拢成团,凶狠地干起架来。人群非但没有惊恐,反而一起鼓掌高呼,为这些行为荒诞粗暴的男女呐喊助威,气氛沸腾起来。秦歌竟然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凌默恒觉得自己的神经快要崩断了。
瑟琳娜立刻注意到了凌默恒不悦的神色,连忙解释道:“其实,在这里,打架宣泄也是其中一部分内容,凌少若是不习惯,我们可以去清静的地方。”
“就这么让他们打吗?”凌默恒冷冷地盯着那几个满口脏话的男子,五彩的灯光映着他们扭曲的五官,真像是几只禽兽一般,这样的地方,秦歌是怎么待下去的?
瑟琳娜笑了笑:“一般来说,我们不会干涉,因为他们几个进来时就有高额押金,损坏的东西我们会从押金中扣取。这本来就是他们宣泄的地方……”看到凌默恒越发阴沉的脸色,瑟琳娜改口道,“如果凌少不喜欢,我们可以立时阻止。”她抬起右臂,性感红唇对着小指上的戒指型通讯仪道,“八零五号,请过来处理。”
“凌少,纷乱很快就会平息。”瑟琳娜回眸瞟向凌默恒,眼神之中电力十足,可惜凌默恒的注意力并不在她身上。
瑟琳娜无趣地移开眼神,忽地眼前一亮,右手向前一指,欢声道:“八零五号来了。”
一抹红色的人影快速走向打架的团伙,那套紧身的小礼服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她妖娆的曲线。凌默恒的身体为之一振,随手将手中杯子交给瑟琳娜,举步向那人影走去。
这一次瑟琳娜没有阻止,能够在“凤翔天际”工作的人,哪一个不是八面玲珑的佼佼者?瑟琳娜年仅二十五,却已是“冯翔天际”中“二代乐园”的主要负责人,她的精明更是不在话下。尽管对凌默恒有所意图,但一旦摸清楚凌默恒对她的感觉之后,她立刻打消了心中的小算盘。她不会在毫无可能的树上吊死,这就是她能够出来混的最大原因。
她把杯子转移给身后的服务员,挥挥手示意她离开,然后妖妖娆娆地跟了上去。
“八零五号是我们这里唯一女保镖。”瑟琳娜亦步亦趋地跟随在凌默恒身边,贴心地送上她的小情报,“你别看她是女的,她的身手是我们这里数一数二的。”
事实上,不用她渲染什么,穿着紧身套装的八零五号已经利落地摆平了那几个斗殴的小青年。最后一个动作,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高空后摆腿,被她踹中的那个倒霉的男子掠过人群飞出去老远后砰然落地,生死未卜。长腿落下时,顺便踩在正要爬起的男人身上,三千青丝随着她的摆头动作飘然飞舞,一如最柔软顺滑的丝缎。
凌默恒目不转睛地望着八零五号潇洒远去的背影,含情脉脉的注视让瑟琳娜打消了心底最后一丝希望。
她苦笑了一下,脸部表情迅速调整为完美状态,转过头殷勤地问道:“凌少,可要让她过来?”
凌默恒一直注视着八零五号的背影消失后,才转过头微笑道:“她不会过来的。”
瑟琳娜扬起眉,不服气地辩解道:“在这里工作的第一原则,就是无条件服从上司的指令。我是八零五号的上司,她有什么理由不听从我?除非她不想要这份高薪工作了。”
凌默恒的笑容更深了:“小姐,恐怕你疏漏了一点,无条件服从的是职员的分内工作。”
瑟琳娜的脸蛋红了红,强辩道:“但我让她过来,并没有违反职员规则。”
“小姐,也许你该好好读一读职员守则,为了保护你的锦绣前程。”
瑟琳娜绯红的脸蛋顿时毫无血色,肃然道:“凌少,我会的。”
凌默恒已没有兴趣与她交谈,四下里望了望,目光停留在正打着台球的几个彪形大汉身上,笑着走了过去。
“凌少,你……你要做什么?”
“记得叫八零五号来平息。”凌默恒头也不回地说道。
瑟琳娜目瞪口呆,她的确已经看出凌默恒志在八零五号,但是用这么极端的方式与八零五号见面,这真是始料未及。她迅速打量着双方,悲哀地发现凌默恒将完全处于劣势一方。完蛋了,万一凌默恒出了什么意外,不要说工作了,恐怕她的下半生都将用来在监狱里喝茶。
老天!
怪不得她今天早上右眼跳个不停,真的有灾难上身啊!
凌默恒挨近其中一名赤着上半身的大汉,屈起手肘,猛撞往他背脊处。
彪形大汉趔趄地倒退,撞倒了五个人,才收住了去势。他陡然怪叫一声,恶狠狠地扑向凌默恒。凌默恒早有准备,避往一旁,大汉顿时撞了个空,扑向前面的同伙,将看热闹的同伙撞得龇牙咧嘴。这一下捅了马蜂窝,几个人都勃然大怒,其中一人手上的酒瓶立时朝凌默恒的脑袋砸了过来。
凌默恒头一偏,右脚同时向前猛踢,正好踢中那人的下阴处,一声惨嘶响起,那人的身体猛地佝偻了起来,捂住下体惨叫起来。
凌默恒的攻势并未停止,他闪电般反手一掌,顺手给了狠扑过来的另一名大汉一巴掌。“啪”的一声清响,大汉嚎叫着张开双臂向凌默恒抱来,企图用他力量强悍的双臂夹断凌默恒的腰身。
但凌默恒哪容他得逞,哈哈一笑,一手按着台球桌面,借力弹起,一脚扫出,立时把抢在最前头的男子扫得离开桌边,远远贴到墙壁上。
又是砰的一声,两名男子被抓着头发,两头相撞,晕倒地上。
他伸手抓向身后的男子,不料手伸出去,却抓了个空。他迅速转过身子,这才发现那几个大汉竟然都被他打怕了,远远地避了开去。
这张台球桌,本来就比其他地方来得空旷,皆因几名彪形大汉用自己壮硕的体型镇住了别人,使得大家不敢凑近。现在被凌默恒这么一打,更是十分冷清。彪形大汉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逃窜了出去。
凌默恒一个人愕然站在原地,这与他预想中的情景全然不同。
啪啪啪!
瑟琳娜鼓着掌走了过来:“凌少,想不到你的身手如此厉害!”
这几名大汉已经连续几天都霸占着台球桌,无非是他们本身没有犯什么错,且投掷的押金数额又不小,瑟琳娜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但心头还是郁积着一股愤懑之气的,如今看着凌默恒一番拳打脚踢,当真是相当解气。
“她呢?”凌默恒恼怒地盯着瑟琳娜,看样子是他估计错误了,这几个根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
瑟琳娜耸了耸肩:“客人自己解决了纷争,我如何叫她过来?这是有违职员规则的。”六月里的债,还得那么快!凌默恒不由得恼羞成怒,偏偏无可奈何。
“这样吧,要不我试着叫她过来看看?”瑟琳娜小心地建议。
“不必了。”凌默恒冷冷地回绝,四面望了望,走向前面更为放浪也更加嘈杂的舞场。他就不信了,今夜会叫不出他要叫的人!
瑟琳娜看着凌默恒又与人群中的男子打成一片,叹了口气,抬起小手指说道:“八零五号,有个客人胡搅蛮缠,严重影响我们的秩序,请迅速过来阻止一下。”
“收到!”
瑟琳娜怕她关闭,连忙说道:“等一下!”
“娜姐还有什么吩咐?”
瑟琳娜踌躇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道:“客人……身份……特殊,动手时……留点情。”
“明白!”
对讲机没有了声响,瑟琳娜心神不定地放下玉手,抬眼望向混乱的舞池,凌默恒再一次证明了他的动手能力,从不时扑跌出来的人体看得出,至今凌默恒仍未落下风。
一个红色的身影从人群头顶纵跃了过去。
瑟琳娜精神一震,瞪大眼,一片惊呼声中,八零五号已经一把拽住凌默恒的手臂,硬生生阻挡了凌默恒的劈向一男子脖颈的手刀。
凌默恒回眸,看见秦歌凛冽的视线和一头犹在空中飘扬的黑发。
尽管心头喜悦,但他却不敢有丝毫大意,左手反抓住秦歌,猛地向怀里一拽。
秦歌怒叱一声,曲起膝头,向凌默恒下阴顶去,又狠又辣,既准且快。
瑟琳娜连惊呼都来不及,更不要说去阻止两人动手了,正吓得俏脸发白,哪知眼前一花,凌默恒竟然借着秦歌的手臂支撑一个凌空翻腾,刹那间闪到秦歌背后,以胸腹和她背臀紧紧相贴,姿态亲密至极。
这是凌默恒花费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不断研究秦歌与队员之间交手的动作好不容易想到的招式。他曾经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遍,如今真正得逞,不由得大喜过望,把头枕到秦歌的香肩上,仰头看着她美丽得眩目的轮廓笑道:“唔!你真美!”
秦歌蓦地沉下脸,这一下的确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看来,以一个月之前的眼光看待凌默恒,错得离谱了,怪不得黄征会如此立捧这家伙了。
不过,秦歌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遇敌越强,反而越是冷静。凌默恒的调戏不但没有令她惊怒交集乃至失去自控力,反而令她灼烫的脸部迅速冷却下来。她微微侧头,脸颊几乎碰触到凌默恒的嘴唇,嫣然一笑。
在瑟琳娜眼中,这真的只是非常普通的笑容,既没有倾国倾城之态,也毫无烟视媚行之迹,然而凌默恒却突然感觉到脑袋一晕,抓着秦歌手臂的力量顿时消失了大半。秦歌岂能放过这样的机会,手肘猛地向后一送,正中凌默恒胸口,凌默恒痛苦地哼了一声,整个人向后跌去。
舞池中人群拥挤,凌默恒只跌了几步,身子就撞入一个软绵绵的怀抱,耳中听到对方娇滴滴的叫喊声,他来不及仔细思量,腰身猛地一挺,右手在身后的支撑点上用力一按,借腰力弹了起来,炮弹般向秦歌迎去。
周围发出一片怪叫声和口哨声,秦歌气得面色发青,方才她还一直牢记瑟琳娜的嘱咐,对凌默恒手下留情。但是看到凌默恒方才的所为,她决定,不管凌默恒是什么身份,今夜,无论如何都要叫凌默恒躺着离开“凤翔天际”。
原来凌默恒方才跌进的是舞池皇后辛茜茜的怀抱,对于凌默恒来说,也许只是无心之失,然而落在其他人的眼中,却是赤裸裸的轻薄。
偏偏辛茜茜还是秦歌的好朋友,这叫秦歌如何不恶向胆边生?
此时凌默恒来势汹汹,秦歌冷冷一笑,被红色小礼服勾勒出的纤纤腰身轻轻一扭,身子已来到凌默恒侧边,她右臂舒展,正好拎住凌默恒腰间皮带,一招四两拨千斤,凌默恒顿时感到一股无可抗拒的庞大力道,令他的身体像玩具般往后抛跌,结结实实掉回舞池的正中处。
凌默恒方才用力一抓,已经让舞池里的人群疏散了不少,而秦歌把他身体丢出去的地方又刻意选择了人少之处。这一下凌默恒结结实实地砸在了舞池地面,疼得全身地骨骼都仿佛要断裂开来。
舞池内的人群发出了齐声惊叫,就看见秦歌状若猛虎下山,往跌得四脚朝天的凌默恒闪电般地扑去。
凌默恒大骇,顾不得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就地一个打滚,避开了秦歌的攻势。但秦歌显然已经料到了他这一举动,身子立顿,右脚高高抬起,一个直踢下劈,向凌默恒的面门踹了下去。她脚上穿着高跟鞋,鞋跟长而尖锐,若是这一脚踹中,凌默恒必遭毁容。
高跟鞋挟带着尖锐的风声,眼看就要钉在凌默恒高挺的鼻梁上。一个人影不顾一切地扑了过来,尖声高叫道:“住手!”
高跟鞋陡然停止,距离凌默恒的鼻尖仅差0。1公分。
舞池里鸦雀无声,惊恐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幕。
凌默恒躺在地上,瑟琳娜扑在凌默恒身上,秦歌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两人。
瑟琳娜惊魂未定,一股怒气猛地窜了上来,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了秦歌的脚:“你做什么?你知道你刚才想干什么吗?你不怕死,我还怕!”她声嘶力竭地叫骂着,全身的冷汗此时才从每一个毛孔渗透出来。
老天,要是那一脚真的落下,别说是秦歌,就连她都没有机会看见明天升起的太阳了!
她一定要告诉她的上司,八零五号不能用了。
秦歌收了腿,例行公事地汇报:“任务完成!”
“完成你个头啊!”瑟琳娜简直想象不到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
“立刻向凌少道歉!”
“对不起,这不是我的职责!”秦歌的声音更冷。
瑟琳娜气得发抖:“你是不想干了吗?”
秦歌眉毛一扬:“娜姐,是你让我来收拾这边的烂摊子的。从职员规则来看,我并没有丝毫的违反。”
“你没有?若不是我刚才阻止,你可知道你已经闯下滔天大祸……”
“但并未发生!”秦歌轻描淡写地说道,“若是娜姐没事,我先走了。”
“你站住!你站住!你……”瑟琳娜气急败坏地叫嚷着,但秦歌完全不理会她的话语,很快就出了舞池。
凌默恒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瑟琳娜又惊又气,扭头望着狂笑不止的凌默恒,不知道他又出了什么状况。
“阿恒,出了什么事?”司马杨从人群中挤过来,走到凌默恒身边,“我听小丁打电话来,说你大闹舞场。你怎么了?”
凌默恒抓住司马杨的手,勉强站了起来:“走吧!”
“凌少!”瑟琳娜委屈地叫道。
凌默恒止住脚步,回过头望着瑟琳娜:“谢谢你!”
瑟琳娜被他深邃无比的眼神一瞧,身体顿时泛起一种兴奋而灼热的感觉,不由得脸颊嫣红,头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
只这一瞬间,凌默恒已经在司马杨的搀扶下离开了舞池。
“凌少,凌少……”瑟琳娜不甘心地呼唤了几声,终究还是放弃了。这样的人中之龙,恐怕她这一生都只能仰视而已。
司马杨发动了车子,笑问道:“又失败了?”
凌默恒没有回答。
司马杨以为凌默恒受了打击,不料回头一看,却瞧见凌默恒嘴角的笑容。这笑容是如此迷人,然而司马杨却看得心头发酸,因为他知道这笑容并非为他绽放。
“怎么了?有收获了?”
“不但没有,我还差点死在她手里。”凌默恒如实回答。
司马杨吓了一跳:“什么?”
“若不是瑟琳娜相助,我现在这里就多了一个可怕的血洞了。”凌默恒指着自己的鼻梁。
“怎么会这样?”司马杨既不解又愤怒,“她明明认识你,怎么会下此重手?”
“那是我逼她的。”凌默恒居然有点儿小得意,“我想现在在她心里,我应该是占据一点分量了。”
“吓?”司马杨不可思议地瞪了他一眼,“差点死掉的人,居然还想着这些?你的脑袋是不是秀逗了?你可知道,万一你真的……不行,我得跟程凤光说一声,让他赶紧把容嬷嬷给开了。”
“狗拿耗子!”凌默恒淡淡地瞥他一眼。
司马杨吸了口气:“阿恒,收手吧!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凌默恒扭头望着司马杨,目光之中似有诧异之色。
“为什么这么看我?”司马杨不自在地红了耳根子。
“我在想,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24年零5个月25天。”
“你记得这么清楚!”凌默恒抬抬眉毛。
“那一年我三岁,爸爸妈妈带着我到你家做客,我一看见你,就扑到你面前,亲了你一下。你妈妈当时笑着说,如果我是女孩子就好了,两家可以变成儿女亲家。”司马杨的眼中现出无限温柔,他这一生最大的憾事,就是胯下多长了四两肉。
“是的,那时候我以为你是个女孩子。”凌默恒也笑了,事实上,在司马杨十岁之前,凌默恒一直都以为司马杨是个女孩子,因为司马杨体质弱,他的奶奶为他排了八字后,用假扮成女孩子的方式护佑他度过十年阴虚体质。不管有没有科学依据,反正这一招在司马杨身上确实应验了。
凌默恒的微笑仿佛有魔力,司马杨整个人都亢奋了起来,他索性靠边停车,真诚地对凌默恒说道:“阿恒,忘记容嬷嬷吧!我们这样不好吗?”
凌默恒拂开了司马杨的手,温暖的笑容突然消失:“我们这样好吗?”只是取消了一个“不”字,然而口气的冷漠和司马杨的热情构成极大的反差,司马杨的笑容也僵硬了。
“你不觉得比起我们这种关系,我父母同意我和秦歌结合的可能性将上升到100%么?”
凌默恒的声音不大,甚至偏轻,但司马杨却听得清清楚楚,他整个人仿佛沉入了万丈深渊,一直沉,一直沉!
他当然明白这一点,只是不敢面对罢了。也许,两人的不婚和他刻意营造出来的花心,本来就是为了欲盖弥彰。但,正如凌默恒所言,一旦他们的真正关系公开,两方的父母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结成联盟,不顾一切地将他们分隔开来,哪怕一个在北极,一个在南极,他们地父母也会做得出来的。
“难道你是为了我们才会追上容嬷嬷?”司马杨讷讷问道。
凌默恒沉默了一下,忽然笑了:“小杨,我以为你了解我。”他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正文 第七章 下岗
从机场出来,凌默恒顾不得回家,就直奔武韵。
这次他出国签订合同,本来安排的是一个月,没想到到了法国,自己的护照等证件竟被家人扣留,他想了无数办法,才取回了证件,尽管如此,回国已在两个月之后了。
坐在飞驰的轿车内,凌默恒的脑海中闪过的尽是秦歌怒发飞扬中那张生动的脸蛋。阔别两个月,秦歌的脸容非但没有淡化,反而越发深刻。秦歌,这两个月,你在做些什么呢?会不会有一点点想过我呢?
心里默念着,唇角已经不由自主地上扬。
“看来凌总很惦记家人呢!”司机杨烁笑道,“凌总笑得真是开心呀!”
凌默恒看了看后视镜,镜子里的凌默恒的确眉飞色舞,整张脸看上去非常阳光,当然也非常和善,与两个月前面无表情、高深莫测的凌默恒相比,几乎判若两人。若是往常那个凌默恒,杨烁会很有自知之明地保持缄默,但现在,可能是凌默恒的笑容感染了他,竟然忍不住地想要和凌默恒套套近乎。
凌默恒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杨烁,杨烁心中一凛,脊背上生生逼出几粒冷汗。正想开口解释点什么,凌默恒忽然粲然一笑,冲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怎么样?看上去会不会很憔悴?”
杨烁受宠若惊,马上绽放出一个大型笑脸:“没有,神采奕奕,风神俊秀!”心里却在念叨:原来不是惦记家人,而是惦记红颜啊!
凌默恒哈哈笑了起来,他今天回国,连司马杨都不知情。待会儿在武韵,估计这小子一定被吓一跳。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姑姑会刻意藏匿自己的证件?
他的眉头稍稍打了个结,心底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
车子在武韵大门口戛然而止,凌默恒下了车,立刻飞跑起来。
武韵道馆建在一座公园之内,公园的布局颇为古色古香,为了确保环境,公园禁止非机动车辆进入,即使连武韵最大的股东凌默恒,也不能坏了这规矩。因此,虽然杨烁讨好地主动下车与管理员交涉,想要开车送凌默恒直达目的地。但凌默恒拒绝了,规矩既然已经定下,谁也无权随便违反。
时间已经迟了,公园内只见散步的人群,很少看见穿着道服赶路的学员。凌默恒沿着蜿蜒溪流轻松地奔跑着,深秋的风已经有些寒意,但吹在凌默恒的身上,却凉丝丝的好不舒服。
换好衣服,进入公众练功房,学员们见到他,表情都有些古怪。
凌默恒无暇理会他们的表情,全场扫了一眼,没有看见秦歌。他的心咯噔一下,那种不祥之感突然强烈了。
教练还是上次的卓一行,与武当派首徒卓一航只差一个字。看见凌默恒进去,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了,鼻孔朝天哼了一声,大喝道:“不想来干脆别来!不要干扰我们的课堂!”
“对不起!”凌默恒鞠躬致歉。
卓一行理也不理,喝道:“一边去,热身!”
凌默恒抬起头:“格格今天迟到了?”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出口原本安静练习的学员们突然群情激愤,七嘴八舌地叫嚷起来。人多口杂,凌默恒只隐约听见几个字眼:格格!辞退……
辞退?
一下子,额角的神经陡然纠结,他猛地一把揪住身边的一名学员:“你说什么?”
“凌默恒,你横什么?”卓一行破口大骂,伸出孔武有力地胳膊毫不客气地掐住凌默恒的手腕,他对凌默恒早就看不惯,这次格格被炒事件更是犹如火上浇油,对这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富二代要多不待见就多不待见。加上此刻心头怒火燃得正旺,因此一出手绝不客气。他用力一抓,因为凌默恒必然松手,不料凌默恒竟然纹丝不动,甚至连目光都没有向他斜一眼,只是直直盯着李承墨。
李承墨被凌默恒凌厉的目光瞪住,气势下意识弱了一半:“格格,不是被你炒了么?”
“你说什么?”凌默恒手上猛地用力,李承墨的肩膀顿时垮了下去,痛得龇牙咧嘴。
“放手!”卓一行又气又恼又没面子,手上加重力量,但是凌默恒似乎根本没有感受到,依然直直盯着李承墨,厉声喝道:“谁炒了格格?谁?”
“你!就是你!”卓一行大声回答,“凌默恒,这里你是最大的股东,除了你有这个权利命令黄馆主,还有谁?”
“我?”凌默恒茫然转向卓一行,李承墨趁势一挣,挣脱了凌默恒的禁锢,退到一旁拼命揉着肩膀。
“难道还有第二个凌默恒?”卓一行冷冷反问。
“黄教练在哪?”
“他?”卓一行翻了翻白眼,“他被你气得出国散心去了。”
“格格呢?”凌默恒追问。
“你还想怎么样?你还想欺负人家到什么程度?”卓一行气得几乎要一拳揍过去,打爆那张看上去很焦急很无辜很担心秦歌的脸,“凌默恒,男人不是这么做的!哦,就因为打不过人家,你就出这种阴险下作的手段报复格格?就因为人家看不上你,你就断了人家的活路?你简直就是男人之耻!”
凌默恒忽然扭头就走!
身后传来卓一行不屑的嘲弄:“有种把我们都炒了!武韵,无运了!”
凌默恒走出道馆,身后是灯光璀璨的练功房,眼前是黑漆漆的林间小径。他从不抽烟,但是这时候却忽然强烈地希望指间能夹着一根香烟,至少没那么多彷徨和烦恼。
秦歌被炒鱿鱼了,谁干的?
为什么恰好是他出国的两个月?
卓一行说得没错,他是武韵最大的股东,除了他有这个权利命令黄征做出这一决定,还能有谁?
但,还是有的!
他的外婆墨甲真才是凌家产业真正的掌控人!
即使是他父亲凌云志,也不过只是给他外婆打工的职员罢了!无非是有了一个徒有虚表的冠名权而已。
自从母亲墨玉去世后,父亲凌云志另结新欢,他的外婆墨甲真果断出手,收回所有的股份,逼着凌云志体面地出让了CEO的位置,凌默恒顺理成章接管,成为新一代凌墨集团的接班人。
但,目睹了父亲的黯然卸甲后,凌默恒比谁都心知肚明,在灵魔集团,真正只手遮天的只有一个人——慈禧太后墨甲真!
他知道外婆疼他,事实上,母亲死后,他几乎就是外婆一手带大的。或许就是因为如此亲近,他才比他父亲多了解了一些外婆,外婆属于那种面善心狠的女人,顺从她,她绝对能让你处在春风拂面的温柔乡里;抗拒她,她会变成六亲不认的冷血魔王。如果说,这一生有谁能令墨甲真让步的话,也许只有已故的墨玉。凌默恒多少知道一些母亲与父亲逃婚的故事,最后是外婆做出了让步,承认了凌云志这个女婿,并将偌大的产业交托给凌云志。但,这只是表面的结果,事实是,墨甲真这个工于心计的女人仅凭“凌墨”这样一个名字白白享用了凌云志的不凡才干,和这些年的殚精竭虑,牛马苦力。这笔账,真是怎么算怎么值!黯然离场的凌云志唯一可以安慰的是,至少还有一个血管里流着自己血液的凌默恒仍站在凌墨集团的巅峰,无论如何,只要凌默恒能坚持,那么,不管墨甲真怎么折腾,一旦她的呼吸停止,凌墨集团依然姓凌!
凌默恒用力搓了搓僵硬的两颊,深秋的风的确有些刺骨,吹在脸上,感觉皮肤都有种裂开的痛楚。他习惯性地向自己的衣兜探去,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上还穿着道服,难怪禁风一吹,就觉着冷了。
他无意再返回,索性沿着小径埋头向外走去。
出了大门,杨烁的车子果然还在,凌默恒庆幸了一下,心里对杨烁添了几分好感。
杨烁真的一直待命,远远地看见凌默恒走过来,立刻从车上下来,打开车门:“凌总,今天怎么这么早?”
凌默恒上了车,闭上眼睛假寐。
杨烁立刻识相地关上车门,进了驾驶室。但是,现在要去哪儿呢?透过后视镜看看凌默恒,他穿着白色的道服。连衣服都没换就出来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正狐疑间,凌默恒忽然说道:“去凤翔。”
“好的,凌总!”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凤翔天际”,主建筑楼下。
“要进入地下车库吗?”杨烁问道。
“不用,你下车,去把瑟琳娜叫来。”凌默恒简短地吩咐。
虽然杨烁不知道谁是瑟琳娜,但是他二话不说就下了车,直奔“凤翔天际”的大门。不一会儿,杨烁就领着瑟琳娜回到了车里。
寒冷的秋夜,瑟琳娜穿着旗袍,冻得脸色有些发白,她钻进车子:“凌少,您找我?”
凌默恒点了点头:“杨烁,你怎么没有给沈小姐披件外衣?”
“沈小姐一听您找她,马上就跑出来了。我都来不及说。我这就去拿一件来。”杨烁知趣地跑了回去。
“冷吗?”凌默恒望着瑟琳娜浓妆艳抹的脸蛋,在酒吧灯光的照耀下,那张脸是无比惊艳的,但在这昏黄的车里,这张脸却显出几分苍凉来。
瑟琳娜似乎也有些不自信,抱着双肩摇了摇头:“不冷。”她望了望凌默恒,忽然问道:“凌少是来找秦歌的么?”
凌默恒身子一震,他之所以迟迟没有问出口,主要是因为害怕瑟琳娜口中的答案。
“秦歌辞职了。”
“辞职?”凌默恒的声音苦涩、喑哑。
瑟琳娜垂下眼眸,凌默恒的表情充满了太多的无奈和痛苦,她怕自己多看一眼,会忍不住想要抱住凌默恒安慰他。
她下意识地抓紧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她倒是不介意自己有没有损失,她怕的是凌默恒厌恶的目光。她自嘲地咧了咧嘴,继续说道:“说是辞职,但我猜应该是上头的意思。”
“上头?谁?”
“老总吧!我不清楚。我曾听辛茜茜说起过,秦歌很在乎她的工作,所以,我想,她应该不会想着辞职。”
“辛茜茜是谁?”
“就是上次被你调戏……嗯,无意间碰到这里的姑娘!”瑟琳娜虚拟地抓抓自己的胸口,失望地发现凌默恒压根没有注意她的动作,讪讪一笑道,“辛茜茜是秦歌的朋友,也许她更清楚秦歌的事情。嗯,我有辛茜茜的手机号码。”
凌默恒不知在哪里按了一下,取出一支笔和一本便笺,递给瑟琳娜,瑟琳娜刷刷刷写了下来。
下车时,恰好杨烁回到车边,瑟琳娜披上杨烁带来的大衣,向车里的凌默恒挥了挥手,回身走向“凤翔天际”的入口。
凌默恒盯着便笺上的手机号码,现在他距离秦歌更近了,但同时,他又分明觉得自己和接近了的秦歌中间横亘着一条巨大几乎是难以逾越的鸿沟。
外婆到底介入了多大的份量?又下了多大的决心?曾经外婆接纳了凌云志,然而接纳背后却是利用了凌云志的一生!那么,外婆这一次是连这样的接纳方式都要规避了吗?
想起法国姑姑对自己的种种搪塞,感觉更不好受了。自己真的还能联系到秦歌吗?一想到秦歌可能被派遣到自己永远找不到的地方,他的心就突然抽搐了一下,疼得他本能地俯下去。
“凌总,怎么了?”杨烁刚刚上车,看见他这个样子,吓了一跳。
“没什么?”凌默恒迅速挺直腰板,但是他的脸色却白得吓人。他把便笺递给杨烁:“不管你想什么办法,把这个人给我约出来。”
杨烁果然有些能耐,不仅约出了辛茜茜,还直接问到了秦歌目前的住处——原来秦歌就和辛茜茜合租一间套房,两人住在一块儿。
那是一幢陈旧的居民楼,楼道很窄,还堆满了各种货物。凌默恒小心翼翼地走了上去,来到六楼,门口相对比较整洁,只放着一个鞋架,鞋架上放着两双高跟鞋,两双拖鞋,一双球鞋。
凌默恒的目光逗留在球鞋上,球鞋是蓝色的,看上去穿了很久。他情不自禁地猫下腰,把球鞋拿了起来,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房门忽然开了,猫着腰的凌墨恒转过头,看见了开启的门后面站着的秦歌。秦歌披着睡袍,右手拎着一袋垃圾,看样子似乎是准备出门扔垃圾。四目相对,两人都呆住了。
秦歌的目光从凌墨恒的脸上落到他手中的球鞋上,脸上怒气顿生,大声道:“放下!”
凌墨恒慌忙把球鞋放回鞋架,但动作太匆忙,球鞋又掉落下来,在地上翻了个个,鞋底朝上鞋面亲吻着地面。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秦歌的表情愈发愤怒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凌墨恒越发狼狈了,赶紧捡起球鞋,这一次不敢大意,小心地把球鞋放了回去,球鞋总算安安稳稳地搁在鞋架上纹丝不动了。
凌墨恒松了口气,直起腰,正想说话。
“让开!”秦歌又是一声冷冷的命令。
“哦!”凌墨恒连忙闪身让出空位,但顶楼本身就小,两边又分别放着鞋架,空间变得更是狭窄,基本上只能容一个人出入。凌墨恒杵在那里,秦歌若是要出去,就必须和凌墨恒擦身而过。
秦歌狠狠地瞪了凌墨恒一眼:“下去!”
“我是来找你的。”凌墨恒解释道,“我可以进去吗?”
“不行。”秦歌直接拒绝,扬了扬手里的垃圾,冷冷道,“你再不走,我就砸你了。”
凌墨恒苦笑:“秦歌,我们有深仇大恨吗?”
秦歌哼了一声:“你说呢?”
那就是有了。
“如果你指的是解雇你的事,那真不是我干的。”凌墨恒急着解释,“秦歌你能不能让我进去,就一会儿,我有事跟你说。”
“没空。”秦歌再次回绝,又狠狠瞪了凌墨恒一眼,右手把门一拉。
门没有动,凌墨恒从外面扯住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秦歌火了,“你是不是又想挨揍?”
“我真的有话跟你说。”凌墨恒诚恳地请求。
“对不起,我什么都不想听。”秦歌板起脸,“现在,立刻松开,否则,我不会客气!”
凌墨恒咬了咬牙,突然强行向门内挤了进去。
秦歌猝不及防,居然被他撞入门内,房门在凌墨恒背后合上,发出很响的声音。
秦歌在门内站住,忽然一甩长发:“你是找死来了。”
话音未落,她手中的垃圾已经飞速向凌墨恒的脑袋砸了过来。
没有砸中,垃圾砰的一下砸中房门,又发出很大的巨响。凌墨恒整个人忽然跪了下去,跪在秦歌面前。
秦歌盯着凌墨恒,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嫁给我!”凌墨恒单膝跪地,右手托着精美的首饰盒,盒盖打开着,里面是一枚闪耀着七彩光芒的钻戒。
“你说什么?”秦歌茫然地望着凌墨恒的举动,她看到了凌墨恒的动作,也听到了凌墨恒的表白,但是她的大脑没有办法翻译眼前这个男人表达出来的信息。
凌墨恒深情款款地望着秦歌:“秦歌,我爱你!我是真心想要和你共度一生。我们结婚吧!”
秦歌皱起眉头,她还在消化着凌墨恒话里的意思。她的沉默让凌墨恒喜出望外,情不自禁地抓住秦歌的手,把钻戒往秦歌手指上套去。
秦歌猛地收回手,脸蛋涨得通红:“你在干什么?”
“给你戴上戒指啊!”凌墨恒激动地跟着站起身,又去抓秦歌的手,“亲爱的,我思前想后了很久,我想我们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没有耐心再追求你了,我也不能容忍你仅仅只是我的女朋友了,嫁给我吧,我会用我的生命守护你。”
秦歌避开了凌墨恒的手,不可思议地瞪着凌墨恒:“你疯了?”
“我是疯了!”凌墨恒大声地、不顾一切地嚷了起来,“你不会知道,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疯了。我没有一刻正常过,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想着我们的肌肤相亲……”
“住嘴,我什么时候和你……那个……”秦歌又气又急,脸红耳赤。
凌默恒一脸陶醉:“就是那个晚上啊!我抱着你,亲吻着你的脖子……”
“住口!”秦歌捂住耳朵,跺着脚大叫起来,“你给我滚,滚出去!”
“亲爱的,你还不明白吗?从我们见面的那一刻起,我就离不开你了。我要和你在一起,哪怕失去所有也无所谓。”
“我懂了!”秦歌忽然放下双手,表情瞬间冷静了下来。
“你终于懂了!”凌默恒惊喜而满足地凝视着秦歌,“那么你同意了?”
“我同意——”
凌默恒狂喜的双眸映出秦歌帅气利落的直踢下劈,凌默恒的身体很有默契地随着那只修长笔直的美腿飞向空中,同时飞舞起来的还有秦歌的拖鞋。凌默恒甚至能看到拖鞋在他视线的平行处翻了个跟斗,很快就因地球的引力而坠落地面。砰的一声,凌默恒的胸口重重地踩上了秦歌精致白嫩的小脚。
“你个大头鬼啊!”这话是和一连串流畅的动作同时完成的,但凌默恒已经听不进去了。他的双手迅速合住了那只小脚,细嫩滑腻的触感让他幸福地叹息了一声:“亲爱的,只要你愿意,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活沙包!”可惜角度不对,不然他会像游坦之一样,不顾一切地亲吻秦歌那不亚于阿紫的脚趾头的。
秦歌猛地抽回右脚,裸露的肌肤霎时间蹦出了一粒粒鸡皮疙瘩。碰上疯子了,而且这疯子还疯得不清。
她陡地转过身,大力打开房门,指向门外,用尽力气大喊:“滚!”
对门同时打开,用同样分贝的声音喊过来:“都几点了,要不要人睡觉了?”
秦歌顿时心虚,急急忙忙一鞠躬:“对不起!”
对门的女人气咻咻地关上房门,秦歌直起身子,新仇旧恨贯穿头顶心,恨不得把身后那个肇事的疯子直接从六楼扔下去,可是这样做的话,不仅她不用活了,所有和她有关的人都活不好了。再说,就为了这家伙,赔上自己的性命!问题是,现在,该如何请走这尊瘟神?
深深吸了口气,秦歌用一种自以为很冷静的姿态面对着凌默恒:“你到底想做什么?”
凌默恒敏捷地一跃而起,把钻戒直送到秦歌眼前:“戴上它!”
晕!
“够了!我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凌默恒眨了眨眼睛,表情无辜又纳闷:“你还不懂吗?我在向你求婚!我要给你世间女子都仰望的幸福,我要把天下送到你的面前。”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口气,才一字一顿地说道,“我想和你生活在一起!”
秦歌皱起眉头,仔仔细细地审视着凌默恒,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或是耍弄她,这才点了点头:“我不愿意!”
凌默恒的眼睛眨得更快了:“你不能出尔反尔。你刚才明明同意了。”
禁不住又是一阵恶向胆边生!秦歌下意识向窗子望了望,这会儿夜深人静,多数人家应该已经入眠,如果她把他丢出去……淡定!淡定!房子是茜茜的,她不能害她!
缓缓吐出一口气,秦歌一字一顿地重复:“我——不——同——意!”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凌默恒的大脑直接变成了浆糊,大脑一短路,眼睑抽动得越发厉害了:“为什么?”
说实话,凌默恒这个样子,反而让秦歌有些不忍心了。这家伙嚣张跋扈是正常的,傲慢冷漠也是应该的,但绝不该是眼前这般无助,像个迷路的孩子似的!
心一软,秦歌的声音也低了下来:“我有未婚夫了。”
她以为凌默恒听到这句话,应该死心了,不料凌默恒那几近瘫痪的面孔竟然又恢复了勃勃生机:“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拒绝的吗?”
夜已深,茜茜也快回来了。秦歌真的不想和凌默恒继续缠绕下去,因此,虽然感觉到有些异样,还是顺口答道:“是啊!好了,你回去吧,我真的不能答应!”
凌默恒一把拉住秦歌的手:“你可以答应!不要说是未婚夫,就算已经结婚,你也可以答应!来,戴上戒指!”
真的疯了!
秦歌一把拍掉凌默恒的手,压着声音吼道:“你是个笨蛋吗?我不会和你结婚!永远不会!”
“为什么?”
又是为什么?
秦歌觉得这一次是自己快要被逼疯了。
“我不喜欢你,我甚至很讨厌你!要我和你在一起生活,老天,杀了我吧!”
正文 第八章 宣泄
凌默恒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秦歌那里出来的,他茫然地走在寂静的街上,孤身只影,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或者,是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
“我不喜欢你,我甚至很讨厌你!要我和你在一起生活,老天,杀了我吧!”
秦歌的最后一句话不时地浮现上来,在他耳畔缠绕萦绕,他想他永远忘不掉这个声音。这声音在追逐着他,让他不敢回头,他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走着,好像这样就可以躲开秦歌无情的声音,避开秦歌那个状若驱赶苍蝇的动作,避开秦歌脸上那种不屑的表情。
原来,自己在秦歌的心里竟是这样的差劲!
原来,秦歌是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
他还以为,秦歌多少会有点喜欢他的,甚至欣赏他的,当然也会爱上他!
他不是很招女人的喜欢吗?
从小到大,只有他对女人不屑一顾,从来没有他被女人拒绝的道理呀!
他可是高富帅里的佼佼者!
可是,为什么秦歌不喜欢?为什么秦歌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一定是!
滴滴!
一辆跑车在他身边戛然而止。
凌默恒扭过头,看见了跑车里的司马杨。
“上车吧!”司马杨倾身打开车门。
凌默恒默默地坐上了车子。
司马杨瞟了一眼凌默恒的右手,凌默恒的手紧紧握着一只精美的首饰盒,可能是用力过度了,他的手在不停地发着抖。凌默恒低下头,看着自己颤抖的右手,苦笑道:“我失败了。”
“喝一杯吧!”司马杨说,“去我们的宿舍。”
所谓宿舍,就是凌默恒的别墅,大学生涯,四个人曾经在那里有过美好的生活。而今,虽然四人分道扬镳,但偶尔的聚会,地点还是选在了别墅。
两杯酒下肚,凌默恒身体的颤抖才停止了,但是他的表情却越发苦涩,他默默地盯着手中的首饰盒——他一直都捏着这只首饰盒,这只见证了他的失败和屈辱的首饰盒。
他想过要把它扔掉,但是,不知怎的,始终不曾下手。似乎,这首饰盒于他,有了某些牵挂。
司马杨轻轻咳嗽了一下:“我觉得,你可能是太热情了。你知道,女人就是那样,缺乏自知之明。你一热情,她就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了,反而越发清高起来。但有时候你表现得冷淡些,对她不在意,她反而会倒贴过来。”
凌默恒没有反应,他依然执着地盯着首饰盒。
司马杨默默地叹了口气,凌默恒可以不理他,他却无法不管凌默恒。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谁动感情谁完蛋!
“真的!女人有时候很犯贱,男人若是奉她们为宝贝,她们反而弃之如敝屣;男人要是不把她们放在眼里,她们却青眼有加。”见鬼,自己到底在胡扯些什么啊?说来说去都是老套套!可是除了这些,司马杨却又实在想不出来,他到底该说些什么,才能安慰到凌默恒。
果然,凌默恒置若罔闻。
司马杨喝了口闷酒,看了看凌默恒。要是自己再不管凌默恒,这家伙只怕要得自闭症了。
“我觉得你可以冷落一下容嬷嬷,也许过段时间,会有奇迹呢?”司马杨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些。
凌默恒忽然抬起头。
司马杨精神一振,正想继续发挥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凌默恒从失恋的苦海中拯救出来。凌默恒忽然扑了上来,一把抱住了他,嚎啕大哭起来。
司马杨瞬间石化,张着的双臂僵在空中。
这,这是什么的情况?
他,他刚才说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话?
“我是认真的,我真的是认真的!”凌默恒一边哭一边诉说了起来。
“我懂,我懂!”司马杨只好连声附和。
“我已经想好了,只要能和她结婚,我可以抛下一切!”
“我懂……啥?”司马杨惊得哆嗦了一下,抛下一切?凌默恒为了那个容嬷嬷竟然可以下这么大的决心!
“我要向秦歌证明,没有外婆的财产,我照样可以赚更多的钱,让她过上富足安泰的生活!”
一滴冷汗从司马杨的额头滑落,这家伙丧失理智多久了?这种幼稚的念头是怎么进入他聪明绝顶的大脑的?抛弃一切?靠!凌墨集团那么大的资产,由谁来承继?难道凌默恒真的以为墨甲真会放弃凌默恒?真是太幼稚了!
“可是她拒绝了,她根本就看不上我!为什么?”
“那是她没眼光!”司马杨愤愤不平地。那个容嬷嬷以为自己是谁?姿色顶多中等偏上那么一点点,家世更是凋敝清贫,这种女人,大街上随便走一圈,就能抓上一大把,她有什么资本看不上凌默恒?
“小杨,是不是我真的很差?”凌默恒忽然泪眼朦胧地望着司马杨。
司马杨吓了一跳:“不是啊,你怎么会那么想?你怎么可以那么想?阿恒,你是谁?你是……”
“我什么都不是!”凌默恒气馁地摇了摇头,“如果没有凌墨集团富二代的光圈,我什么都不是!”
“不是这样的!”司马杨气急败坏地叫嚷起来,“是不是富二代都无法掩盖你的帅气和英俊……”
凌默恒的表情更加苦涩了:“绣花枕头稻草芯!”
“什么绣花枕头?”司马杨瞪大眼睛,恨不得抓住凌默恒重重晃几下,让他能够清醒过来,但是他又怕刺激到凌默恒,只好深深地吸了口气,苦口婆心地劝导:“阿恒,你绝对不是绣花枕头,除了出色的外表,你还有超群的头脑……”
“头脑?”凌默恒的声音里充满了深深的怀疑,他指着自己的脑袋,“小杨,请你老实告诉我,我这里是不是有问题?”
司马杨真的要跳脚了,他火冒三丈地大吼道:“你这里有问题?”
“是的!我仔细想了想,我可能根本没有我自己想得那么聪明。”凌默恒低沉地说道,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浓浓的挫败和惶恐,“我就像生活在皇城中的太子爷,周围都是阿谀奉承,不真实的赞美之中,我昏头了,真把自己当成天才了。”
“见鬼,你本来就是天才!”司马杨恨不得把凌默恒的脑袋拧下来,再劈开让凌默恒自己瞧一瞧,里面天才的成分!
“又来了。”凌默恒自嘲地笑了笑,“就是你们,误导了我的判断能力,让我以为自己很厉害!”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司马杨觉得自己快要吐血了,凌默恒到底在秦歌那里受了什么样的刺激啊?这个容嬷嬷,要是他再看见她,绝对要给她十足的难堪!
“是不是这样又怎样?”凌默恒悲观地捧住了脑袋,“这是事实!”
怒到极点,司马杨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我现在就去找秦歌,我把她找来,当面对质,你到底是不是天才!”司马杨气咻咻地向外走去。
“站住!”凌默恒喝道。
司马杨站住了。
“你还嫌我不够丢人么?”
司马杨转过身:“阿恒,我求求你清醒点。你是怎样的人,我们都清楚,用不着她容嬷嬷下定论!”
“是啊,我们都清楚!”凌默恒居然点了点头。
司马杨一喜,上前抓住凌默恒的手臂:“没错,阿恒,你别受了容嬷嬷的挑衅,你就是你,以前怎样,现在还是那样!你是凌默恒,集智慧的头脑、俊美的外表和无敌的家世于一体的凌默恒!你是凌墨集团的CEO,你是纵横商界的奇才,你是男性世界的骄傲,你是世间女子仰望的神祇……”
当司马杨的脸涨得越来越红,声音越来越高,情绪越来越亢奋,唾沫越来越横飞时,凌默恒已经不动声色地与他保持了越来越远的距离。
司马杨终于后知后觉地看到凌默恒站在三米远的地方,两人中间还隔着一张西餐桌,而凌默恒看着他的眼神,就像是看着一个怪物!
“怎么了?阿恒,你干嘛走那么远?”司马杨惊异绕过餐桌,向凌默恒走去。
凌默恒立刻绕了回来,依然与司马杨保持着三米的距离。
“阿恒!”司马杨不满地叫起来,“你又想干什么?”
司马杨不追了,凌默恒也不逃了。
隔着餐桌,凌默恒若有所思地望着司马杨:“小杨,我们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怎么下去?”司马杨困惑地眨着眼睛。
“自欺欺人!”
“怎么自欺欺人?”司马杨真的听不懂了,他和凌默恒是在用中文对话吗?为什么他现在对于凌默恒说出来的话一头雾水呢?
凌默恒叹了口气:“小杨,我以为我自己够糟了,想不到你比我更糟!”
司马杨只好连续不停地眨眼睛:“阿恒你能不能明确告诉我,你到底在说什么?”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保持距离吗?”
这个问题司马杨听懂了,他指了指凌默恒:“我正在问你。”
“因为我怕自己忍不住会揍你!”
“不好意思,阿恒,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吗?”
凌默恒吸了口气,似乎在竭力忍耐着什么,然后才开口:“因为你太肉麻了。”
“肉麻?”司马杨明白了,敢情自己对凌默恒的赞美,都被当成驴肝肺了啊!人家不但不领情,居然还谴责他肉麻,还威胁要揍他!他……他……他真是撞南墙的心都有了。
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雾气,司马杨无限幽怨地瞟了一眼凌默恒:“阿恒,你这个没心肝的……”
噗!凌默恒笑了起来。
司马杨松了口气,走到凌默恒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总算笑了。”
凌默恒看了他一眼,坐了下来,他何尝不知道,司马杨如此作为,都是为了让他从窘境中走出来,问题是,存在的依然存在。
“好了,阿恒,听我说,你的头脑的确有问题。”
凌默恒的脸沉了下去,这话自己说出来是一回事,从司马杨的嘴里说出来又是另一回事。
“你看,受不了了吧!”司马杨取笑他。
凌默恒摇了摇头:“不,你说吧!”
司马杨楞了一下,苦笑道:“阿恒,你真的被那个容嬷嬷给洗脑了。”他顿了顿,提高嗓门道,“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你确实脑子有问题,你的问题就是你的记忆力特别惊人,你学习的速度特别快,你举一反三的能力特别强。阿恒,你若不信,大可以去进行智商测验,我敢打赌,你的智商绝对在180以上。”
凌默恒忽然深深地看了司马杨一眼:“是的,我相信。这就是我这个身份的好处,任何东西,只要我想要的,都可以伪造!”
“阿恒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你懂。”
“阿恒,你可以不信我,你总不能不信程凤光和狄子杰吧!”
“行了,我不想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凌默恒搓了搓自己的脸,拿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放下酒杯,拍拍司马杨的肩膀:“谢谢你的安慰!”
司马杨耸了耸肩膀:“那……你打算怎么办?”
凌默恒沉默了一下,忽然用英文说了一句话:“All human wisdom is sum me dup in two words——Wait and hope。”
望着凌默恒离去的背影,司马杨抓狂地一头磕在餐桌上,额头亲吻餐桌的响声回荡在餐厅内。知道他英文差,还要跟他说英文,这不等于赤裸裸地跟他说“我不想告诉你”么?
“天杀的容嬷嬷,我司马杨跟你没完!”
秦歌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辛茜茜抽了张餐巾纸递过去:“怎么了你?”
秦歌摇摇头:“不知道,好像要感冒了?”
“感冒?”辛茜茜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天要下红雨了,你这强壮如牛的身体也会感冒?那我们是不是都要得h7n9了?”
秦歌吸了吸鼻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没心没肺,人家都这样了,你也不知道关心一下人家?”
辛茜茜抱着胳膊打了个哆嗦:“方才觉察格格言辞娇腻,听得本宫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若长此以往,本宫定要憔悴损,人比黄花瘦。故望格格口下留德,切切恢复常态,方不负恩泽。”
秦歌忍着笑,叱道:“说人话!”
辛茜茜身子一振:“不要人家人家,人家会受不了嘛!”
“去!”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对了,没了工作,你打算怎么办?”辛茜茜接过秦歌削好的苹果,咬了一口。
“车到山前必有路!那么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眼前都可以度过去的。”秦歌乐观地说道。
“死鸭子嘴硬吧!”辛茜茜又重重咬了一口苹果,“按我的意思呢,你不如顺了凌默恒,干脆就和他结婚,到时候再来个离婚,分他一半财产!”说到“财产”两个字,她美丽的杏眼霎时间蹦出了星星。
秦歌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回魂了啊!财迷精!”
“讨厌!”辛茜茜啪的一下打在秦歌的手背上,“现实如此残酷,本宫小小幻想一下,定可增加本宫在苦海中挣扎的力量,对本宫的奋斗史必是极好的。”
“中毒了吧?”
辛茜茜捧着苹果闭上眼睛:“若是本宫穿越到甄嬛体内,定不负皇上恩泽!”
秦歌翻了翻白眼:“拜托,做那种男人的妃子,日夜都上演宫心计,有意思吗?”
“本宫驾到,自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独得陛下青睐,从此唯我独尊,后宫只一人!”
“老天,真的中毒不浅。”秦歌站起身,收拾桌上的苹果皮。
“等等等等,说说话呗!”辛茜茜连忙拉住秦歌。
秦歌没理她,顾自己把桌上的垃圾收拾干净。
辛茜茜仰卧在沙发上,嘎吱嘎吱吃着苹果:“格格,本宫说的是真的,你考虑考虑!”
“不考虑!”秦歌头也不回。
“不开窍。”辛茜茜将果核抛了出去,就在苹果核即将落地之际,秦歌手中的垃圾桶飞了过来,恰好接住苹果核。
“弹无虚发!”辛茜茜拍拍双手。
秦歌懒得理会她的自夸,走进浴室。
“格格,你真的不考虑?”辛茜茜跟了进去,“我真心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到时候你花不完的钱,能不能往我这里砸?”
“砸死你!”秦歌放下牙刷杯,拧开水龙头,往脸上泼水。
“哦,太幸福了!”辛茜茜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
“我先睡了啊!”秦歌望卧室走去。
“哎,格格,你别那么扫兴!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你为毛不答应啊?”
秦歌把辛茜茜推了出去:“刷牙洗脸睡觉!”
“喂,格格,格格!讨厌!”辛茜茜跺了跺脚,无趣地走向浴室。
卧室里,秦歌倒在榻上,望着天花板,愁绪此时才漫卷而来。
工作没了,意味着饭碗丢了,以后她靠什么生活?她自己也就算了,还有个弟弟要供养,怎么办?总不能让安旭中途休学回国吧?这种事情,打死她都做不出来。她已经欠安旭太多了
唉!苦恼啊!
烦来了,恨也涌上心头!
说来说去,都怪那个混蛋的凌默恒,追求竟然可以追到这种分上?她真是无语了好不好?
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气得腮帮子都疼了。秦歌张开嘴巴,放松着两腮的肌肉,咬牙切齿这表情不容易做啊!
拍了拍腮帮子,秦歌皱起了眉头,现在该怎么办呢?离开这个城市?老天,好不容易才在这里有了一点根基,离开这儿,她能去哪儿?
摇了摇头,否决了这个可能!
那么,买一张飞机票,飞往哥伦比亚大学?
秦歌笑了,这个念头更无厘头,她这个英盲能在大学里做什么?这辈子会说的只有两种语言:爸爸村里的土话,和流行中国大地的普通话!这样的她要如何在外国谋生?
唉,真是愁死人!
不过,愁死自己之前,起码得把那个杀千刀的祸害给踹死!
秦歌朝着空中狠狠地蹬了一下,仿佛蹬踹在虚拟的凌默恒身上,看到想象中的凌默恒一脸痛苦地倒下,秦歌嘿嘿地笑了起来。
砰砰砰!
“格格,你弟弟找你!”辛茜茜在门外吼道。
“来了!”秦歌慌忙下床,打开了房门。
“催钱的来了。”辛茜茜贼兮兮地说道,“好好考虑一下啊!”
“不考虑!”秦歌做了个鬼脸,“死也不考虑!”
“哼,看你嘴硬到几时!”辛茜茜耸了耸肩帮,电脑在她房里,秦歌时不时会借用一下,与她弟弟聊天,因此关于安旭的情况,辛茜茜多少也有些了解。说实在的,对秦歌的境遇,她是真心同情。秦歌这情况,活脱脱就是现代版的童养媳呀!为了培养弟弟,做牛做马还不能有丝毫的怨言!不,应该是累死累活还乐在其中,她真是服了秦歌了。
当然,安旭的照片她见过,但问题是,安旭与秦歌那可是相差了四岁啊!两人之间的距离更是远隔重洋!难不成真的上演小龙女和杨过?
这要换成她,才不做这种赔本生意呢!自己赚的钱,那还不花在自己身上呀!她从后面打量着秦歌,秦歌身上的睡衣是她穿旧了不要的,秦歌脚上的拖鞋也是她淘汰掉了的,甚至秦歌穿的内衣,都是她穿得宽松了实在用不上的……
用的是最廉价的洗发水和雪花霜,穿的是最廉价的地摊货!住的是惨不忍睹的板棚房!如果不是碰到自己,而自己又恰好需要一个保镖,那么,秦歌此时还会继续住在那个满是外地打工汉子的地方!
从秦歌身上、口里俭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源源不断地汇给了远在高等学府的秦歌心中的天之骄子!
“哎,格格,你真的爱上了你弟弟啊?”尽管这个问题重复过很多次,每一次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但辛茜茜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
“神经!”
“如果你真的爱你弟弟,就更应该答应凌默恒的求婚,这样你弟弟的生活才能过得更好呀!”辛茜茜语重心长地做着秦歌的思想工作。
如果不是为了和弟弟聊天,秦歌真的不愿意待在辛茜茜的房间里听着这些语言污染。茜茜人很好,就是嘴巴烦!
“好了,茜茜,我不会这么做的,OK?”秦歌在电脑前面坐了下来,“你能让我安静地和弟弟聊会儿吗?”
辛茜茜做了个“请便”的手势,人却没有出去,而是在榻上坐了下来,看着秦歌。
尽管脊背上凉飕飕的,但秦歌却无可奈何,谁叫自己的手机是五年前的诺基亚呢!诺基亚都倒闭了,可她却还在用着五年前就很廉价的手机,除了能打电话,发短信,基本没有额外功能。短信电话都消耗不起,唯有厚着脸皮借用辛茜茜的电脑。
无奈地上了QQ,谈话框立刻闪动着安旭的头像。秦歌尽量用身体遮挡着屏幕,点开了谈话框。
看到秦歌小心防卫的模样,辛茜茜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放心,我还没有偷窥癖!”话是这么说,好奇心却更重了,秦歌从来不让她知道她和弟弟的聊天内容。
“其实不用看,我也知道,肯定又是向你要钱。”辛茜茜撇了撇嘴,拿了把指甲钳修理着自己的美甲,“现在的年轻人啊!不是缺钱压根就不会想起自己还有家人。喂,你别怪我不提醒你啊,小心你们家安旭哪,就是个现代陈世美,到时候你培养他成才了,他傍了个美国妞在美国安家落户,你哭都没地方去。”
“既然是陈世美,不是还有包青天吗?”秦歌淡淡地回答。
“切,包青天,你还真敢想啊?难道你也学秦香莲,砸了陈世美?你下得去这狠手?”
“为什么下不去?”秦歌忽然站了起来,“我用完了,谢谢!”
“这么快?”辛茜茜有些意外地望向电脑屏幕,果然,谈话框什么的都消失了,“哎,你别在意我啊,想用尽管用。”
“我用完了。”秦歌笑了笑,“对了,我有点事要出去一下,你先睡。”她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你去干吗?”辛茜茜大声问道。
秦歌没有回答,进了自己的房间迅速换了身衣服:“我带了钥匙,你睡吧!”
“喂,你到底去哪?”辛茜茜追了出去。
门关上了。
“老是神出鬼没的!”辛茜茜嘀咕了一句,进了自己房间。
正文 第九章 出事
凌墨恒从别墅出来时,并没有想着要去秦歌的住处,他只是随性地开着车子,等他醒悟过来,就发现车子已经来到秦歌居住的小区旁边那条马路上。
夜已深,马路两边停满了车辆,占据了马路一半空间,但因为这时已经没什么车辆行人,马路还是显得很宽阔,有种一览无遗的感觉。
凌墨恒熄了火,他没想过要进入小区,但是,车子开到了这里,他忽然也没有精神再开回去,他只想在这里待一会儿。他侧过头望着旁边黑黝黝的小区,这是一个开放型小区,里面的房子都是安置房,因此楼房显得很简陋。小区的外观相当陈旧,通往小区的道路也十分狭窄,标准的贫民窟。
可是,秦歌住在这儿,凌墨恒凝视小区的眼神就多了几分温柔。眨了眨眼睛,凌墨恒的视线从楼房处落下来,忽然看到了秦歌。
秦歌正从小区的通道内走出来,尽管光线昏暗,凌墨恒又是在马路对面,秦歌身上也裹了件大衣,但是凌墨恒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长发及腰的秦歌。凌墨恒心中陡的一阵狂喜,刹那间他以为秦歌与他心有灵犀一点通,特地出来迎接他的。他抓住车门,正要下车,忽然看到了跟在秦歌身后的一个人,一个男人。
秦歌的脚步停了下来,转过身,背对着一个已经收摊的报亭。她在那报亭的阴影里和拿那男人窃窃私语,两人站立的姿势看上去很亲昵,那个男人的右手还搭在秦歌的肩膀上,而秦歌一点也没有要甩开的意思。男人站在阴影里,凌墨恒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但是从那个男人的高度来看,他绝对不是秦歌的弟弟安旭。那个男人比安旭起码矮一个脑袋,看上去倒是和秦歌相差无几的样子。
凌墨恒的心慢慢地慢慢地冷了下去,他发现自己真的一点也不了解秦歌。第一眼看见秦歌,他把秦歌想象成豪爽、单纯、热心、正直的女孩,这个女孩对未来充满梦想和热情,对生活有着自信和把握。第二次遇到偶遇秦歌,尽管是在蓝魅酒吧,但是他发现秦歌不随便,非但不随便,秦歌还非常本分。秦歌抗拒和陌生男人的接近,而秦歌的逃避甚至还给了凌墨恒一种羞涩的感觉。第三次邂逅秦歌,凌墨恒对这个身手敏捷,武功深不可测的女孩简直充满了崇拜,对她那种不幸的身世更是无比同情,还有秦歌无可匹敌的责任感,一切的一切都让凌墨恒深深倾倒。凌墨恒就是在那时候确定了自己要照顾秦歌一生一世的决心。
但是,现在他发现他想错了,特别是当他看到秦歌竟然依偎在那个鬼鬼祟祟的男人的怀里,无敌的秦歌,竟然在这个男人怀里哀哀痛苦。
凌墨恒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幻想中的自己疯狂地打开车门,冲向马路对面,痛快淋漓地胖揍那个卑鄙无耻的家伙。
但事实上,他只是呆呆地坐在车里,茫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不是傻子,他看得出来秦歌对这个男人的依恋!
依恋,凌墨恒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秦歌的这份感情!
但是,他知道即使他愿意,秦歌也会拒绝!
他发动了车子!
车子的轰鸣声惊动了秦歌和那个神秘的男人,但是两人只是淡淡地向他这个方向望了一眼,凌墨恒已经绝尘而去。
凌墨恒不知道,秦歌在那一瞬间已经认出了他;凌墨恒更不知道,当秦歌发现车里的男人是凌墨恒时,她是如此恐慌和紧张。当然,凌墨恒即使知道,他也毫不在乎!现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择手段占有秦歌!
如果不能征服秦歌的心,那么霸占秦歌的身体也是好的!
凌墨恒的突然现身打乱了秦歌的情绪,她匆忙地用手背擦干了泪水,低声道:“我回去了。”
男人温柔地安慰了她几句,声音低沉但是柔和。
秦歌低着头往回走,她知道男人会一直凝视着她的背影,直到她上楼。那一刻她真的很想不顾一切地回身扑到男人怀里,让男人带她走,哪怕走到天涯海角。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这么自私,她要照顾安旭,而男人也有自己的责任!
错就错在两人的相识没有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
秦歌克制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远离男人,也远离她唯一的希望。她多么希望男人能够跑上来,抱住她,像《大话西游》故事最后的那个被孙悟空附身的东洋武士,那么,一切也许会水到渠成,纵然有再多的困难,秦歌也会义无反顾。
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生。
秦歌上了楼道,黑暗而寂静的楼道中,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
秦歌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了下去,当缠绵的心开始冷静下来时,秦歌想到了方才离去的凌墨恒,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底慢慢地蒸发蔓延开来。
不过,她很快又打消了那个不好的念头。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凌墨恒还能怎么的她?
事实证明,她想错了!
凌墨恒完全有能力怎么的她!
“秦歌,对不起,我不能让你住了。”辛茜茜拎着秦歌的行李站在房门口,她的身体挡着房门入口,很明显不想让秦歌再进去。
秦歌愣住了。
辛茜茜美丽的脸上有些不忍心:“秦歌,我知道我这样做没有道义,毕竟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又无偿保护我。但是,我没有办法,如果我不赶你走,下一刻我就会被赶走!从凤翔天际。而且,从此以后,我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秦歌,我真的没有办法!”她看了一眼木然站立的秦歌,好心地加了一句,“你实在不该得罪了凌墨恒!”
辛茜茜扔下行李,关上了房门。
这个世界很现实,如果她同情别人,那么,她就会变得比被她同恋人更需要同情,问题是,没有别人会来同情她!所以,她只好选择不同情秦歌。
秦歌愣了一会儿,才弯腰拎起行李,现在她真正无家可归了。
脑海中浮起的第一张脸,是刚刚分别的男人!
走下楼道,她拨通了男人的电话,也许这就是天意,天意叫她必须依靠那个男人,哪怕她必须忘恩负义、厚颜无耻。
电话通了,秦歌忽然哽咽了:“师傅,我没地方住了。”
手机里没有声音。
秦歌怔住,下意识把手机拿到眼前,就着朦胧的路灯仔细看了看,是师傅的号码没错。
“师傅,你怎么了?为什么不理我?”
还是没有声音。
秦歌又委屈又恼火:“你怕我缠着你不放吗?你放心,我不会的。”
寂静中,秦歌听到了手机里面急促的喘气声,那种感觉似乎对方跑了几千米路,但也许只是一种情绪,譬如愤怒。
可是师傅为什么要愤怒?
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抓住了秦歌,秦歌下意识地快步跑了出去,一直跑到路口,她看见了凌墨恒,就在刚才的位置,就是刚才的车子。车窗开着,凌墨恒的手肘搁在车窗上,手里拿着一只手机,目光直视她跑出来的方向。
秦歌关闭了手机,向凌墨恒的汽车走去。
“我师傅呢?”秦歌,恼火又不安地盯着凌墨恒。
“上车!”凌墨恒淡淡道。
“我师傅呢?”秦歌揪下这个男人的脑袋下死命一脚踢到九霄云外,自从遇见这个男人,她的日子就每况愈下,现在还影响到了她的师傅。如果她师傅有事,她情何以堪?
“上车!”还是那两个字,语气没得商量。
秦歌无奈,只好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凌墨恒发动了车子。
“喂,我师傅呢?”秦歌敏捷地从后座跃到副驾驶室,一把揪住凌墨恒的手臂。
凌墨恒转过头,神情平静,目光却透着奇异:“我这就带你去,如果你不想,那就下车。”
秦歌无奈,只好松手:“去哪?”
“去了就知道了。”
“为什么师傅的手机会在你这里?”手机被凌墨恒放在车门内侧,秦歌要拿到手机,必然要和凌墨恒亲密接触,她只能望洋兴叹。
“你很关心你师傅?”凌墨恒看似专注地开着车子,问的话漫不经心,似乎只是为了找个话题。
“关你屁事!”秦歌白了他一眼,“我问你话呢,师傅的手机为什么在你这里?”
“你喜欢你师傅?”纯好奇的提问,只是声音有一丝几不可闻的颤抖。
秦歌听出来了,她挑衅地盯着凌墨恒:“不是。”
“哦?”音量没有变化,但是这个字的发音太快了,明显带着兴奋。
“我爱师傅!”
平稳地放在方向盘上的手突然收紧,方向盘大幅度动摇了一下,车行陡然扭曲,冲向旁边停着的车辆。千钧一发之际,方向盘总算拧了回来,汽车回到正常轨道。
秦歌惊出一身冷汗,看来,随便刺激这家伙不是个好主意。
“他有妻子了!”凌墨恒厉声道。
“我知道。”秦歌苦涩地说道,眼睛里涌出了晶亮的液体,她扭过头,望着车窗外边。古人恨不相逢未嫁时,而她是恨不相逢君未娶。不,也不对,她认识师傅的时候,师傅还没有结婚呢!只可惜,那时候她还太小,不懂情为何物。等她终于懂了,她师傅已经结婚了。
“你想做第三者?”凌墨恒的声音里充满了尖酸,“那倒不是很难,刘骏的妻子得了红斑狼疮性疹,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如果不是婚姻法中有保护女性的条款,只怕他早就摆脱了他的糟糠之妻。”
“请你不要欺负我师傅!”秦歌冷冷地警告。
“是吗?”凌墨恒的声音变得越发尖锐,“那么他是愿意照顾他的妻子了。嗯,现代社会,何必离婚结婚这么麻烦,外面养个小三很正常!”
啪!
凌墨恒的脸被打得偏了过去。
“你再敢欺负我师傅,我打得你满地找牙!”
凌墨恒忽然嘿嘿冷笑两声:“秦歌,你打我一下,刘骏就要挨三倍的打!”他在车里按了个按钮,视频亮了起来,秦歌看见了她的师傅!
师傅被关在禁闭室内,他的两颊高高肿起,似乎刚刚挨过巴掌。
“师傅!”秦歌惊叫,双手本能地抚向屏幕上刘骏的面孔。
刘骏抬眼向她望来,秦歌更激动了:“师傅,你怎么会在那里?你怎么了?你说话呀!师傅,我是秦歌啊!”
“他听不见!”凌墨恒酸溜溜地说道。
秦歌猛地侧过头,长长的发丝扫过凌墨恒的脸,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凌墨恒,我警告你,你敢对我师傅做什么,我一定让你不得好死。”
“好啊!”凌墨恒无所谓地耸耸肩膀,“你要是不介意让你师傅一家三口都陪葬的话。哦,不对,还有你师傅的爹妈,你师母的爹妈,还有七大姑六大婆,还有刘骏的朋友、同事……”
“住嘴!凌墨恒,你以为你是神,可以只手通天?”秦歌又惊又气。
“我何必是神?”凌墨恒白皙秀气的脸庞上,透出狂野不拘的冷峻,“刘骏所做的事情,足以令黑道对他的亲朋好友赶尽杀绝。”
“你说什么?”秦歌心惊胆寒。第一次,她发现自己完完全全低估了凌墨恒,这个男人绝不是纨绔子弟那么简单,就凭他此刻说出来的话,这个男人的心智、城府、家世背景之神秘,就远远超过了她的想象,“凌墨恒,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凌墨恒忽然唇角微微上扬,浅笑的嘴唇掺和着令人捉摸不透的邪气:“既然是乱说,你急什么?慌什么?”
秦歌定了定神,她不能自乱阵脚,被凌墨恒随便那么一说就信以为真。她清了清嗓子,大声道:“我急什么慌什么?师傅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吗?”
“那就好!”凌墨恒停下车子,扭头望着秦歌。
“你干嘛?”秦歌戒备地盯着凌墨恒。
“你不想见你师傅?”凌墨恒抬了抬眉毛,率先打开车门下了车。
秦歌这才发现,凌墨恒的车子已经停在派出所门口。
“师傅为什么会在这里?”秦歌迅速下车,快步追上凌墨恒。这一追,秦歌又有新发现,凌墨恒腿长步大,腰身以上稳然不动,走起路来没有多少响声,每一步的伸缩都若有弹性。
“他若不在这里,那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凌墨恒突然转身,秦歌猝不及防,一头撞进他的怀里,“怎么,为了你师傅不惜投怀送抱了吗?”
秦歌用力推开凌墨恒:“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凌墨恒,你到底什么意思?”
“你师傅就在里面,有什么话自己去问他!”凌墨恒走向自己的车子。
“凌墨恒!”秦歌大叫。
“怎么?”凌墨恒转身,绯色双唇挂着一抹懒洋洋的笑,“你现在是不是很后悔,没有答应我的求婚?”
秦歌不屑地冷笑:“山无棱天地合,也许你会等到那一刻!”
“是吗?”凌墨恒面色微微一抽,笑容透出些许清冷,忽然转身上了车子,他本来打算陪同秦歌一起进去,现在他改变主意了。他要坐在车里,等着秦歌出来求他!
秦歌瞪了他一眼,跑进派出所。果然不一会儿她又跑了出来,一脸别扭地来到凌默恒车前,敲了敲车窗。
凌默恒抱着胳膊没动。
秦歌拧着眉头,重重地又叩击了两下,算是警告。如果凌默恒敢再拿乔,她就敢把他的车窗给卸下来,大不了再装上去呗!
车窗下来了,凌默恒那张欠揍的脸摆出面瘫的表情:“这么快就聊完啦?”
“下车,带我进去!”秦歌板起脸。
凌默恒托着下巴,仰望着秦歌:“你这是在求我么?”唉,应该更傲慢无礼的,但是,看到秦歌满脸焦灼地从里面冲出来,想好的那些“傲男当道”的画面就是出不来。
秦歌咬了咬牙:“凌默恒,别闹了,带我进去吧!”派出所不是她爹开的,她又不认识什么大人物,刚刚说出“刘骏”这两个字,就被里面刚正不阿的同志哥给赶了出来。
她求爷爷告奶奶的,恨不得连“亲哥”都喊了,人家还是一脸严肃,正色拒绝。最后,总算一个年纪稍长的大叔稍稍发了点善心:“刘骏,那是贩毒重犯,但凡和他接触的,都有嫌疑!姑娘,你还是走吧!”
秦歌失望地转身,脑子里猛地想起了凌默恒!这家伙,这家伙明知道她会被赶出来,却依然坐在车里看她的笑话!就因为她说了句“山无棱天地合,也许你会等到那一刻”?如此小气的男人,难怪会不讨人喜欢!更可气的是,她偏偏还要去求这么讨厌的家伙!
蹬蹬蹬剁着地面跑出去,竟然还吃闭门羹,秦歌火大地差点要把整辆车给翻个个,如果她有这么大力气的话!
秦歌心里不舒服,凌默恒心里更来气。敢情这个女人,连这么求人都不懂啊!还“别闹了”,难道他是三岁小孩?
然而腹诽归腹诽,手却是自动打开了车门,站在秦歌面前,双手插在裤袋里,凌默恒酷酷地扔下两个字:“走吧!”
看到秦歌像个小媳妇似的跟在身后,凌默恒总算有了一种翻身做丈夫的痛快!
曲曲折折终于见到刘骏,刘骏比视频中看上去更惨,脸青鼻肿,唇角都破了,秦歌眼圈一红:“师傅!”
刘骏有些惊讶地望着秦歌,又看了看像根木头般杵在秦歌身后长得英挺不凡的凌默恒,眼中忽然闪过一丝黯然:“小秦,你怎么来了?”
秦歌扭头看了看凌默恒,低声道:“你能不能出去一下,我想单独和师傅说几句话。”
凌默恒阴郁地走了出去,他该拒绝的,可是他却抵挡不住秦歌求恳的眼神。
秦歌坐在刘骏对面,两人之间隔着一张桌子,还有树立在桌子中央的透明挡板。
“师傅,我该如何救你出去?”秦歌开门见山,她知道会见的时间有多短暂,因此纵然心头有无数个问号,此刻都只能压在心底。
刘骏摇了摇头“小秦,你走吧,别管我。”
“师傅你说什么呀?”秦歌急了,“你若,你叫我……师母和安安怎么办?”
听到“师母和安安”,刘骏麻木的脸上出现了难受,但是那一丝难受只是闪了闪,他的眼神就重新恢复了坚定。
“安安本来就不该出生!”他低声道,“小秦,从现在开始,你就当从不认识我,过你自己的日子去吧!”
“师傅!”秦歌霍然站起,又是愤怒又是委屈,“你可以当从不认识我,但我不能!你不愿说,我就只好用自己的法子。”她转过身,就要冲出去。
“小秦,坐下!”依然是当年教秦歌时才有的严峻口吻,不带丝毫感情,时光恍惚退回到曾经在体校教课的日子,秦歌整个人突然软了下来,坐回凳子呜呜哭了起来。
“小秦,听着,能够证明我清白的人已经死了,档案不见踪影。你明白吗?”望着哭泣的秦歌,刘骏的眼睛里难得地出现了心疼,不是不爱秦歌,实在是无法爱,也无权爱!这样的感情,为什么要来?为什么用尽一生力气也无法赶跑?
刘骏不敢多想,抿紧薄薄的嘴唇,硬是将那份儿女柔情死死地压了下去,一双眼睛霎时间射出冷冷的寒芒,更显得他的五官犹如雕刻,棱角分明。
秦歌痴痴地望着这张略微透着凶悍的刚硬的脸,刚开始的时候,她是多么惧怕这张脸呀,只要刘骏两眼一瞪,她就吓得小腿肚直哆嗦。可是,后来,她才发现,刚硬的外表只是刘骏的面具,面具之下的刘骏既有着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铮铮铁骨,又不乏乐善好施、不计报酬的古道热肠。在她自己还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她就已经爱上了这个仿佛从好莱坞影片中走出来的硬汉!
秦歌不会知道,此刻她的表情就像是特写一样出现在凌默恒车里的电脑屏幕上,她睁得大大的眼睛里流露出毫不遮掩的浓浓情意,长长的睫毛上兀自带着一滴泪珠,看上去说不出的楚楚动人。但这一番我见犹怜的光景却是为其他男人而生,凌默恒只觉得一颗心又痛又酸又恨又怒,捏紧了拳头差点要一拳打向屏幕。但一想到这一拳下去,他连秦歌为别人而生的柔媚都见不着了,忽然又觉得百倍凄凉,忍不住揪住自己的头发。脑袋撞在方向盘上,喇叭发出了响亮而突兀的声音,顿时惊动了外面的岗哨。
“同志,请你把车开走!”
凌默恒抬起头,车灯照亮了前方,那个面色严峻的中年人恍然变成了秦歌,红颜怒发,俏眼生嗔,那模样是如此令他怦然心动,却又是如此的遥不可及!
正文 第十章 冒犯
秦歌一直觉得自己很早熟,别人还在怀梦的年龄,她就早早地懂得了打工养家的艰辛。可是,当她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她才发现,之前的自己原来还是单纯的,单纯得如此幸福!
因为刘骏!
刘骏的存在,就像是一座大山,她不用担心天塌下来会压着自己,也不用担心疲劳的时候会没有地方依靠。
现在,刘骏出事了!
现在,所有的一切真的得由自己一个人扛着了!
出了大门,秦歌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双肩重逾千斤,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几乎要一头栽倒在地。
但是,若自己都倒下了,那么,刘骏就真的没有出路了。
秦歌吸了口气,那些乱糟糟的线条从眼前渐渐散去。她仰起头,看到夜空的星星一动不动地镶在暗幕之中,那么悠远,那么洁净,就像藏在秘密世界里的一个个美丽的希望。
希望!
精神振作了一点,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句不知在哪里看到过的话:能做到的,比想象中的更多。
有一颗流星在夜空里划出银亮的线条,就像在探寻着世界最美丽的未来。
秦歌有些出神,有些向往!
如果自己就是那颗流星,没有意识,没有责任,没有负重,只是漫不经心地在天际幽然划过,多好!
“看什么呢?”一个声音在前方响起。
凌默恒!
这个人依然惹人生厌,脸上的神气依然叫人不爽,掌握的一切也令她倍感头痛,然而这时候看到他站在那里,秦歌忽然觉得飘忽的心安定了不少。
凌默恒还没有离开,他还在等她。无论他怀着怎样的目的,今夜,至少自己不是一个人。
“看星星!”秦歌回答,声音里多了一些她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温柔和顺从。
凌墨恒平淡的眼神陡然璀璨了起来,他迎着秦歌的视线,直直地盯着她看,看得秦歌不自在地走了两步,避开了凌墨恒肆无忌惮的注视。
夜风徐徐吹送,吹不散秦歌两颊不正常的燥热。
“你怎么还在这里?”甩了一下长发,秦歌没话找话。脸庞又滚过一阵热浪,这简直就是赤裸裸地逼迫凌墨恒说出“我在等你”的话来了。
凌墨恒倒退了两步,探出脑袋,盯着她的双眼道:“你说呢?”
秦歌垂下头:“你在等我吗?”
如此的小鸟依人,简直与那个河东狮有着天壤之别。凌墨恒摸了摸下巴,笑了:“除了等你,这么晚了我待在派出所门口干什么?”
“谢谢你!”秦歌咬着下唇,这样的对白,她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在自己与凌墨恒之间,没想到这么快发生了,而且还如此顺利。
能做到的,比想象的更多!
凌墨恒拎起了一侧眉毛,他逼近秦歌的脸:“我没听错吧?以你的性格和处事风格,不是应该叫我滚蛋吗?”
秦歌又咬了咬嘴唇,长长的睫毛垂落下来,盖住了亮晶晶的点漆双眸:“对不起!”
“什么?”凌墨恒不是故意的,他是真的怀疑自己的耳朵,怀疑这个从派出所出来的秦歌是不是被什么来路不明的灵魂给穿越了?
长发遮住了秦歌的眉眼,秦歌低着头,声音却大了一些:“对不起!”
“为什么要道歉?”凌墨恒的声音严峻了起来。
这样的秦歌太不正常了!
“为我所做的一切!我想我是太莽撞了。”秦歌终于抬起了头,诚恳地望着凌墨恒,“凌墨恒,请你原谅!”
一种突如其来的喜悦席卷了凌墨恒,以至于他的脸庞都发出了光彩,他惊喜地望着秦歌,望着这个宛如被洗脑过的秦歌。难道是秦歌目睹刘骏入狱之后的凄惨景象,终于心回意转,知道真正该爱的人了么?
凌默恒冲动地伸出双手,紧紧地握住了秦歌的手,他是那么用力,秦歌觉得自己的手指都快要折断了。
但是,她却不能像以前那样率性地甩开凌默恒的手,她甚至都不能在脸上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她温婉地扑扇着自己长长的睫毛,同时略带羞涩地垂下眼帘,掩饰着自己的心事。
“秦歌,为什么突然这样想?”凌默恒热切地望着秦歌,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秦歌现在温柔极了。
“我不该那么想吗?”秦歌扬起浓密的眼睫毛向凌默恒看了一眼,随即又垂下来。
“不,你早该这么想了,你这个小傻瓜。”凌默恒亲昵地抬起秦歌的下巴,脸向秦歌靠得更近些。
“凌默恒,我……”秦歌努力装出一副害羞的神态,似乎已经紧张得说不下去了。但事实上,她脸上的红晕根本无须做作,因为她已经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心也敲鼓般的怦怦直跳。她垂下眼睛,看见凌默恒修长的手指把她的手腕抓得更紧了,即便她刻意忽略手腕上的疼痛,也不行了。她只好又抬起头来,用急切祈求的目光注视着凌默恒的眼睛,她的目光中还含着揪心的忏悔,“你肯原谅我吗?”
“哦,小傻瓜!”凌默恒的嘴唇轻轻刷过秦歌的脸庞,停在她的耳廓边沿,漫不经心地来回摩擦着。秦歌的心咚咚跳了起来,还从未有过男人这般亲密地对待过她。她握紧拳头,抵住凌默恒的胸膛,把他推得退开了一些,但尽管如此,她依然难以承受他眼中那炽热的光辉,她的眼睑才又霎动着落下来,一种哭泣的冲动在心头酝酿。
这是怎么了?她感觉自己的眼泪快要掉下来。好奇怪啊,她没有依偎在自己最信赖最亲近的师傅怀里,却依偎在她讨厌和轻视的凌默恒的怀里,然而身体却没有体现出什么反感和不适应。相反,当凌默恒如此靠近她的时候,一股温暖的气息也同时包容了她,让她感到那么安心和舒适,让她回想起六岁那年,被父亲抱在怀里的一瞬间。
多么温暖,多么幸福!
但这是不正常的!
“我很快就要哭了。”秦歌怀着又惊愕又激动的忐忑不安的心情暗自思忖,“我能哭出来吗?哭泣会让这个男人厌恶呢还是怜惜?”
“小傻瓜!”凌默恒的手更用力了,秦歌痛得仿佛骨头都要碎了。
为什么他只是反复叫着自己“小傻瓜”呢?为什么他不像在辛茜茜家里时那样开门见山地求婚呢?那么,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提出她的要求。
哦,男女之间的游戏真是不简单啊!她该怎样才能让他想起求婚的事情呢?还有,凌默恒那样的眼神是什么意思?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会亲她吗?如果他要亲她,她该怎么做?
不,她是不会让他轻易得逞的,如果他要亲她,她就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要求!
那样想着,凌默恒的眼睛凝视着自己的嘴唇,脸似乎靠得更近了,两片嘴唇几乎快要快要贴上来了。
老天!秦歌倒吸了口气,正想抽出手一巴掌扇过去。
凌默恒却低下了头,捧起秦歌的右手轻轻吻了一下,又抓住秦歌另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脸颊上贴了一会,他闭起眼睛的侧脸显得如此虔诚和信赖,仿佛依靠着的是他这辈子最信任的亲人。这表情突然打乱了秦歌内心的坚定,她忽然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如果凌默恒是直截了当地亲吻自己,也许自己会更厌恶这个男人,从而对自己的欺骗也觉得理直气壮。但是凌默恒这样的柔情,触动了她的心弦,让她觉得惭愧和自责。背上仿佛滋生出无数芒刺,刺得她浑身不安。
“凌默恒……”
“嗯?”
“其实我是……”
“是什么?”凌默恒睁开双眼,眼睛里明显还带着迷蒙的情意,他扬起唇角笑了笑,凑近秦歌,四片嘴唇碰触在一起。
四目相对,秦歌看到凌默恒眼中的自己,是如此无助,如此慌乱,像只忽然遇到猛禽的鸽子。
这是,她的初吻啊!
如果凌默恒一开始就吻她,她是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
可是,凌默恒一开始偏偏只是吻了吻她的手,又把脸贴在她的掌心里,搅乱了她的心思。凌默恒这时候吻她,她根本毫无心理准备,什么防御、推挡的措施在嘴唇交接的一秒钟内忘得一干二净。
心脏后知后觉地猛跳起来,大得令她怀疑凌默恒都能听到。
唇瓣传来凉丝丝软绵绵的感觉,似是柔棉类的物质。思绪渐渐清晰,秦歌意识到自己应该推开凌默恒,再重重甩过去一巴掌。
一念刚动,秦歌的身体被凌默恒大力推开,四片嘴唇倏然分开,秦歌向后趔趄了两步后被凌默恒一把拉住:“对不起!”凌默恒不好意思地望着秦歌,“我你了,是吗?”
是的!
可是,首先清醒过来的不是她,而是凌默恒;首先推开分开两人的也不是她,而是凌默恒。而且,凌默恒的脸上充满了浓浓的歉意,他是如此惶恐地牵住自己的双手,眼中露出乞求原谅的神情,那么她还能说什么?难道还要大喝一声“下流”,再甩上一记重重的耳光吗?那会不会太矫情造作了?
尽管是满心的懊丧,却是一点脾气也发作不得。
凌默恒抓起秦歌的手,一巴掌打在自己的脸颊上。
“你做什么?”秦歌惊呼,慌忙握紧拳头,用力往回扯。不料凌默恒并未使力,砰的一声,拳头打在自己的腮帮子上,顿时,泪花都闪了出来。不仅仅是疼痛,还有狼狈、委屈,以及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你做什么?”凌默恒也惊呼起来,捧住秦歌的拳头。
秦歌收回手,蹲了下去,无声地流泪。
早就想要哭了,从和安旭的对话那一刻开始,到被辛茜茜赶出来,到看见师傅蹲监狱……只是没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可以让自己依靠。
凌默恒怔了一下,也默默地蹲了下来,默默地注视着秦歌。
无声的泣噎比起大声的号哭,是更废精神的,喉头堵得利害,气也喘不过来,胸中凄苦更是无从发泄。秦歌的肩膀抽搐着,心里面悲苦越来越厉害。忽然整个人被往上提,抬起泪眼望去,凌默恒满脸懊恼和无奈地盯着自己:“好了,想哭就到我怀里来哭吧!”
这样的时候,这样的话是多么富有吸引力。秦歌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妥协,可是秦歌却拨开了凌默恒的手,背转身擦去满脸的泪水。
凌默恒注视着她的背影,灯光下,这个背影即便是被裹入一件臃肿的大衣之内,依然显得如此单薄、瘦削,和孤独。一股强烈的酸涩直冲鼻子,连带着自己的眼睛也灼热一片。凌默恒睁大了双眼用力眨了眨,将那些不请自来的水汽尽快蒸发掉。
“给你!”他说,声音有些哑哑的。
秦歌接过凌默恒递过来的手帕,好奇怪,这个男人居然会用手帕。在这个餐巾纸盛行的年代,用手帕的男人真是凤毛麟角。十多年前自己受不住艰苦的训练,哭鼻子时,刘骏也是拿出了自己的手帕。
心,没来由地顿了一下,怎么会把刘骏和凌默恒放在一起比较呢?
“谢谢!”秦歌接过手帕,她的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这鼻音褪去了她刚强的外衣,把她变成了一个柔弱无依的小女孩。
凌默恒多想张开自己的怀抱,用自己的一生去保护这个小女孩式的的秦歌,可是他也知道,这样的秦歌只会在今夜,只会在此刻,极短的一刹那出现,犹如夜空中的流星,快得叫人以为那是一种错觉。
果然,当眼泪被擦拭干净,秦歌转过身,已然回复成原先倔强又拒人以千里之外的秦歌:“谢谢你!再见!”
“等一下!”凌默恒急声道,“你去哪里?”
秦歌自嘲地勾起唇角,这话少了一个字,应该是“你能去哪里”吧!是的,她已无处可去。
沉吟了一下,秦歌答非所问道:“我需要一份工作。”
“我给你。”凌默恒脱口而出,随即恨不得自掌耳光,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如此沉不住气了?此时正是秦歌有求于人的时候,他再不摆摆架子,更待何时?但话一出口,一如泼出去的水,怎样也回收不了了。
秦歌抿唇一笑:“真的?”
推翻还是有机会的,他又不是皇帝,不存在什么君无戏言,只要他痞痞地来一句“假的”,也没什么关系。但是,看到秦歌脸上绽放的笑靥,“假的”这两个字不知逃到什么地方去了。
“真的!”凌默恒点点头,“你不是擅长做保镖吗?正好我需要保镖!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我24小时内的安全。”
秦歌就这样跟着凌默恒进入了凌默恒的住宅,尽管秦歌相当怀疑所谓的24小时内安全一说纯属凌默恒的杜撰,凌默恒无非只是想把自己留在他的身边而已。但秦歌亦需要留在凌默恒的地盘之内,才有可能救出自己的师傅。
汽车载着秦歌一路疾驰,当车子驶出市区时,秦歌有些不安地移了移身子:“还有……多远啊?”
凌默恒望着她促狭地笑了笑:“怎么,怕我把你卖了?”
不知怎的,这样轻松自如的玩笑,让秦歌有一种错觉,仿佛他们两人是相交已久的故友,可是天知道,在今夜之前,她从来没有觉得和凌默恒是一路人,如果凌默恒是翱翔苍穹的鹰,那么,她就是游曳水中的鱼;如果凌默恒是夜空中璀璨的星星,那么,她只是地面上一颗不起眼的石子;如果凌默恒是兀立山巅的苍松,那么,她只是山脚偏僻泥地里一朵微不足道的野花……也许她曾经对凌默恒不屑一顾,但是在她心底最深处,她是无法否认凌默恒的杰出和优秀的!
“我又不值钱。”秦歌扭头望着车窗外面,车子已经行驶在一条蜿蜒上山的柏油路,路的两边,浓绿幽暗,清一色栽种着苍劲伟岸的松林。一阵凉爽的夜风吹过,群山上松涛光涌澎湃。秦歌不由得想起自己曾经学过的一篇课文,里面写着:坐在路旁的对松亭里,看看山色,听听流水和松涛。
正想着,峰回路转,前面真的出现了一座凉亭。秦歌惊讶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凌默恒随意地开着车子,秦歌发现,凌默恒开车的姿势特别潇洒自如,她记得自己学习开车那会儿,胳膊紧张得差点没把方向盘给拧下来。可是同样的方向盘,在凌默恒的手里,却变得动转自如,似乎方向盘有了灵性,与凌默恒之间有了默契,凌默恒想着往哪边,方向盘便能自如地变化。
真是!
人与人之间,确实是有差别的!
第一次,秦歌忽然对自己的人生气馁了起来,她除了对武术一点就通之外,学别的就是不成。饭菜马马虎虎可以入口,车子考出了驾照都不敢上路,至于文化知识,更是一无所长。秦歌感觉到,从一年级读到职高,也就是认识了几个汉字而已。
不像凌默恒,到现在为止,秦歌还没发现凌默恒有不懂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句话。”秦歌把想到的句子大略说了下。
“杨朔的《泰山极顶》。”
“对对对,我好想记得是什么《泰山极顶》。”秦歌欣然叫了起来,冷不丁触到凌默恒温暖的笑眸,脸庞顿时热了起来,情不自禁地别开脑袋,继续望着窗外发呆。
“你喜欢松树吗?”凌默恒的语声低沉,有种别样的温柔。
秦歌脸上的热气更重了,她不敢回头,急促地应了一声。小时候家里有一幅画,叫岁寒三友,是爸爸的最爱。她至今犹记得爸爸抱着她,指着画里的松、竹、梅娓娓叙说的情景,具体细节她已不记得,只知道爸爸对于岁寒三友之中,最喜欢的就是松树。或许是受了爸爸的影响,她对松树也是情有独钟,每每见到,总要驻足观望一番,有时候甚至会被树身沁透出来的傲骨而感动得热泪盈眶。
凌默恒把车子开到了亭子旁边的一方平台之上,熄了火。
“到了吗?”秦歌望着黑黝黝的树林。
“没有。我只是在想,或许你会想要在这里待一会!”凌默恒侧过脸,“要下车吗?”
秦歌默默地推开了车门,走了下去,尽管没有开口,但心里是为凌默恒这一点细腻而感动的。漫步走向松林,秦歌发现松林间相当整洁,仿佛有人在刻意维护一般。泥土地上有着落叶,但并不潮湿,松林里还耸立着许多高大的岩石,更增加了松林的气魄。秦歌闭上眼睛,恍惚间,爸爸从松林间踏步而来:“格格,格格!”
“爸爸!”秦歌哽咽,撞入一个温暖宽厚的怀抱。
“格格!”凌默恒抱住秦歌,最初的感觉是正确的,秦歌只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小女孩,难为她这些年,苦苦挣扎努力为自己披上一件坚硬无比的外套,硬生生让自己刀枪不入。
但这外套之下,始终只是娇弱的心灵。
温润清爽的气息与针叶散发出来的清香融合在一起,让秦歌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仿佛她又变成了那个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可以肆无忌惮地猫在爸爸怀里,天塌下来也有爸爸为她撑着。明知道眼前的男人是凌默恒,但是,这一刻,秦歌真的舍不得推开凌默恒。
“小时候学画,我最爱画松树。”温暖慢慢地包围过来,耳畔传来凌默恒带着磁性的声音,温柔得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向着那一片温暖靠近。
“那时候最喜欢临摹唐代张璪写松笔法,‘常以手握双管,一时齐下,一为生枝,一为枯枝,气傲烟霞,势凌风雨,槎牙之形,鳞皴之状,随意纵横,应手间出,生枝则润含春泽,枯枝则惨同秋色’……”声音越来越低哑,带着说不出魅惑,每个字从凌默恒的薄唇中吐出,进入秦歌的耳中,无不形同天籁。听不听得懂已经变得微不足道,重要的是那些音节的变化,如歌如诉。
“因为喜欢松树,所以,外婆才将这里都种上了松树……”
“这里?你的意思是这里都是你家的?”秦歌惊讶地仰起头,望着凌默恒。
凌默恒的神情间竟有着淡淡的羞涩:“也许有一点你的确说对了,我是标准的富二代。”
秦歌张望了一下,简直难以相信,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凌默恒竟然可以坐拥这一整座山林。而她却不得不挣扎在温饱线上,苦苦求着生存。
再一次,她觉得横亘在她和凌默恒之间的距离,何止千丘万壑?
问题是,这样一个男人,竟曾经跪在她面前,对她说:“秦歌,我爱你!我是真心想要和你共度一生。我们结婚吧!”
两颊火辣辣的,仿佛要燃烧起来。秦歌退了两步,离开了凌默恒那个温暖的怀抱。
对于凌默恒的求婚,她曾经不屑一顾地拒绝了;现在,如果凌默恒求婚,她依然不会答应,然而感觉却已经天差地别。
“赵孟頫在《宿五华山怀德清别业》中有言:一晚松涛枕上鸣,五华山馆梦频惊。只此一句,就显出了这个男人性格中缺乏刚强的精神和磅礴的气势。”凌默恒淡淡一笑,“风撼松林,波涛如怒,纵然是在梦里,应也是铁蹄翻飞,快马加鞭,弓弦雷鸣,万箭齐发之痛快,何来频惊之感?”
秦歌对于赵孟頫的了解,只停留在小学时代练过的书法,至于赵孟頫的诗句,那是全然不知,什么“铁蹄翻飞,快马加鞭,弓弦雷鸣,万箭齐发”,大概是在讲打仗吧!不知者,自然也不能贸贸然地接茬。何况,眼前的凌默恒有一种笑傲战场的霸气,俨然就是横扫千军的大将。
秦歌发现,这一刻的凌默恒,自己需仰望才能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