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正文 第1章 今生遇见你 林菀到萧寒居住的城市出差是公司过于突然的安排,突然到她都来不及看一眼天气预报就匆忙的出发了。在此之前,她从来不曾想过要主动去靠近萧寒,却也没有被他主动靠近过。 萧寒总是很忙,一忙起来就没日没夜,但是,也不知道为何,不管他在哪里,做什么,只要林菀留信息给他,哪怕是最无聊的话,他也一定会回复。 或早或晚,就算是一星期以后,他都一定会回。 林菀常常觉得,她摸不透萧寒,他到底是在意她,还是回信息只是他的一个强迫症,抑或他对任何人都一样,不管是多久以前的信息,都一定要回复呢? 这些事林菀永远搞不懂,因为就算认识他那么多年了,也还是像完全不认识他一样,有时候,无话不谈,有时候,陌生疏离。 林菀觉得萧寒是一个很难理解的人,却还是站在这个城市被冷风吹得有些萧索的街道上,拨了他的电话:“我有事来这边出差,方便见一面吗?” 萧寒在电话那头只思索了一瞬,并没有觉得她的突然造访有任何唐突之处,只淡淡的说:“我出任务离开了,你现在哪里?” 林菀报了地址,萧寒说:“我让南乔来接你,他可以陪你逛逛,你不是还没来过这儿吗?” “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要在这儿呆几天。” 萧寒的声音一如既往,不疾不徐,严格保密,透着一股子生性凉薄:“这个不能透露,如果我回来了,你还没走,我再找你。” 林菀笑起来:“嘿,我可是良民。” “我知道,可我的工作是机密。” 林菀无奈的摇摇头,站原地等南乔来。 距离上次和南乔见面,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她已经快记不起那个冰冰凉凉不爱说话的大男生长的是什么模样了。 在这个突然有倒春寒袭来的城市,林菀并没有等多久南乔就小跑着出现在了她视线里。 和上次站在萧寒身后一身笔挺军装身形板正的他不一样,今天他穿了浅色的衬衣,外搭深色风衣,匆忙的脚步带着风衣的下摆在清风中翻飞。 南乔一个铿锵有力的立正姿势,端端正正的站在林菀面前说:“萧寒让我带你逛逛,想去哪里?” 林菀笑了一下,那笑容太轻,很快就被寒冷的春风吹散了,她说:“我想看看这座城市。” “那你稍等,我去取车。” “不用,我想坐公交车。” 南乔没有问为什么,只望了眼她穿的裸色超短裙在风中轻轻飘摇,修长的双腿冻得有些发青,看来就算他以最快的速度赶来,她也还是因为穿的太少而冻着了。南乔脱了风衣给她披上:“要不要先回酒店拿衣服?今天突然就降温了。” “不用,我带的都太薄了点,不会比我身上的厚实了。” 南乔知道她来自气候温婉的城市,那里不会过热也不会过冷,却滋养出她这样清清淡淡的人来,他在前边带路,她在距离他半步远的侧面跟随,让他能看到她,却不与他比肩。 南乔这才是第二次见她,还是第一次和她单独见面,略微有些紧张,都不知道跟她说什么,走到马路边了才知道问:“你想坐公交车去哪?” 林菀说:“你知道一个有天使塑像喷泉的街心广场吗?” 南乔当然知道,和平广场并不是这个城市特别著名的景点,只是个小小的休闲场所罢了,他有许久不曾搭乘公交车,到站台上找了半响才确定要坐哪一辆。 林菀裹着他的风衣站在他身旁,衣服长过了她的腿肚,只露出一段漂亮的脚踝,杏色的小皮鞋设计的非常流线型,并无任何多余装饰,单那柔滑圆润的鞋型,已经美到极致。 南乔还是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脚踝和鞋子可以配得那样十全十美。林菀见他盯着她不放,便问道:“你是冷了想要拿回衣服吗?” 南乔瞬时尴尬了,还好车已经进站,他微微扶了一下她的胳膊说:“不是的,上车吧。” 这个时段,公交车已经非常空旷了,稀落的坐着几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每个人都是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无神的望着窗外。 林菀捡了一个靠后临窗的位置坐了,把南乔的风衣盖在腿上,伸手支着脸颊,也望着窗外的街景。 南乔见她坐下去的时候超短裙往上走,大腿露出颇多,本来有些局促,想在她身后的位置坐下来,却见她将腿盖了起来,便也不再犹豫,端端正正的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 她看街景,他便也装作看窗外,眼角余光却一直在瞄她落寞的脸。她满眼皆是全然不熟悉的城市风景,不知道这趟车要开向哪里,也不知道沿途的风景是好是坏,她就为了去看一眼那个塑像,就这样上了一辆不知终点的车。 林菀高中的时候,萧寒已经在这座城市读大学,那时候,他很孤独,因为背井离乡,因为考出了足以上清华的成绩,却因为家贫上不起,只能选择军校,就算是全中国最好的军校,也还是配不上他的骄傲。可他的骄傲却被生生砸碎了,因为他贫穷。 军校管理得很严格,周末放假出入都是有限制的,没有特殊情况就3~5小时外出时间。萧寒不是本地人,一直也想在大城市转一转,时间却总是不够的,这个街心花园离他的学校有些距离,乘车过来,然后坐在喷泉边,看广场上人来人往,世间百态。 萧寒在读军校以前也并不是一个恪守制度对自己要求严格的人,他从小成绩就太好,总是受到老师的青睐,也就相应的能得到很多特权。他最开心的事就是代表学校去全国参加比赛,这样就可以不用在学校里上枯燥的课,老师上课讲的东西,他早都自己看懂了,他不喜欢被拘束在教室里,虚度年华。 第一卷 正文 第2章 忽来的亲密 其实军校的生活他适应了很久,一个班才二十几个人,有一半是靠家里的背景进来的,那高考的分数,四字打头,让萧寒觉得和这些白痴在一起学习就是对他的侮辱。 还有一半是别的省市来的,大多是苦哈哈的穷学生,拼死拼活的考了个五打头的分数,削尖了脑袋钻进这个学校,觉得从此以后,一生都算是有了保障,终于靠住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这座大山。 萧寒以六打头的分数,全校第一的成绩进来,傲视群雄不在话下,加之以前野惯了,开始根本不服管。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入校就被拉到部队里,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军事体能训练,他一开始还想偷奸耍滑,结果部队的教官根本不管他成绩是否全校第一,该有的体能训练一样没让他少做。 萧寒的体能只能说是达标,瘦得厉害,在被操练的三个月期间,叫苦不迭,每每晚上躺在铺上就在心中哀嚎:“我是头脑派啊,头脑派!” 后来渐渐的就有夜间站岗,紧急集合,晚间训练,累得萧寒连腹诽的力气都没有,还要跟这荒郊野外体大如蛾子的蚊子战斗,每一次上厕所都是一场生死之战,不是他把蚊子纷纷打死,就是蚊子把他屁股灭了。 那隐藏在齐腰深的草地里,红砖房修葺的厕所里发生的事,是萧寒此生最销魂又最无法磨灭的记忆。 三个月的新兵训练让他彻底学会了服从,因为他发现,在部队里,只有服从才能让自己少吃苦头,不受罚。他也是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官大一级压死人,那些训练他们的教官,大多只是士官,连军衔都没有。他的军事知识虽然尚且不多,可也知道他本科毕业以后就是中尉军衔,而这些士官,在转业或者复原以前不立功就没可能上升到尉官级别,也就是说,四年以后,他们见到他都得行礼打报告! 萧寒只要想到自己被这样低等的士官训练和欺压就一肚子邪火,可纵观班上其他的同学,就算那些靠背景进来的,也十分老实本分的接受并服从安排,他才懂得了,现在,没有话语权,现在,顺从才能过的更好。于是不管是不是只流于表面的服从,他在三个月以后也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军校学员。 有次去和平广场放松的时候,萧寒在旁边的书报亭看到一张明信片,拍的就是这个广场的天使塑像,他顺手写了一张寄给林菀,上面只有几个字导游小姐,我在这里。 林菀收到那张明信片的时候就笑了,那时候数码相机还没有普及,手机更是稀罕贵重物品,通信还比较缓慢。她望着晴朗天空下的塑像,想象萧寒坐在那里的寂寥模样,心中便生出一句话来嗯,我去找你。 她那段时间常做一个梦,梦见她于拥挤的人群之中,分花拂柳的穿过,然后在塑像下面找到在人群之中一脸疏离的萧寒,她会笑着说:“嗨,这么巧。” 那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萧寒不在这座城市,就算她穿越人海到达彼方,那里也没有他在等待。 提醒到站的女声响起,南乔听罢说:“到了。” 林菀将风衣搭在手臂上,车上尚且暖和,她准备下车再穿。两人站定在门边等待,林菀本来抓着吊环,手机突然响了,她反射性的拉开手包想取电话,司机一脚刹车踩下,林菀被晃得往南乔身上倒去,南乔身手敏捷地一把扶住了她,待到她站定了,问题出来了。 刚才那一下混乱导致南乔衬衣袖口的扣子被林菀裙子上的花缠住了,她的裙子外面罩着一层精致的镂空花纹,花朵之间的连线非常细密,以至于缠在扣子上很难解开。 林菀无法,只好站着等南乔慢慢解,司机见二人不动,催促道:“要下车的快点。” 南乔急出一脑门子汗来,嘴上答着:“好的!” 手上恨不得用力扯开算了,可是,撕扯别人裙子的事他实在干不出来,越着急心慌越做不成这事,直到司机师傅不耐烦地说:“不下就站稳,走了啊。” 南乔被逼的脑子一热,急中生智,伸手一把将林菀抱了起来,林菀突然离地吓了一跳,眼看着就要撞到车顶,她赶忙一弯腰,扶着南乔的肩膀稳住了身形。 南乔说着:“下,下。” 几步跨下车去,稳稳站住之后他将林菀放下,蹲在她腿边接着解缠着两人的线。林菀过意不去,告诉他:“解不开算了,你用力扯了吧。” 南乔实在是已经尽力了,但是奈何那细密的线就是缠定了他,他手上一用力,线马上就绷断了几根,被花朵往下一坠,裙子上就出现了一个不小的洞。 林菀一时没顾上看,先去回了电话,总部通知她两小时后开会。她跟南乔确认了此处到总部需要的时间,一小时绰绰有余,她想看完塑像就直接去开会,南乔却说:“塑像改天再来看吧,我先带你去买衣服。” 林菀一愣:“为什么要买衣服?” 南乔很不好意思的说:“你的裙子被我扯破了,我得赔你一条。” 林菀低头看了下破损的情况,马上安抚道:“没关系的,这样的破损只要找我认识的裁缝就可以完全修补好。” 南乔却异常坚持:“可你现在找不到裁缝,而且,你要穿破着的裙子去开会吗?” 这倒是让林菀伤脑筋了,她是做时尚杂志编辑的,此次作为分部的代表来总部开会是很长脸的事,预示着公司对她有提拔之心,她甫一出场就穿着破裙子亮相,确实不符合公司追求时尚,追求完美的风格。 她无奈问道:“这附近有商场吗?” 南乔带她去了最近的百货商场,好在有她平日爱穿的品牌,两人进去之后南乔显得十分局促,他还没陪女生买过衣服,刚才一时激动,说要赔她裙子,却完没想好要怎么赔。 服务员一看林菀身上穿的是她们家的衣服,南乔又一表人才,顿时就定位成准客户,殷勤的问道:“您好,请问想选什么款式?我可以为您推荐一下。” 第一卷 正文 第3章 你的,名字 林菀进门就看上了当季的新款,一条宝蓝色束腰的一步连衣裙,穿去开会,时尚职业不说,还很镇得住场。 南乔却问道:“那条裙子喜欢吗?” 林菀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一条色彩斑斓的波西米亚长裙,她知道男人都喜欢女人穿裙子,也喜欢肚兜款式的设计,可那样的打扮太休闲,无法凸显她强干的一面,不过她转念一想就觉得:我拿出一副度假的派头来参加这次集会,显得得失心没有那么重,目的性没有那么强,这样也不错。 于是说:“挺漂亮的,我穿出来你看看。” 林菀的手袋里随时放着一些小饰品,以备不时之需,在试衣间换好衣服之后,她拿出一根编织着彩色小木珠子的发带,从额头处将头发小心的箍住,用梳子把发尾打蓬松了一些随意的披在胸前。 她从试衣间出来问道:“如何?” 然后转了一个圈让南乔看整体效果,扬起的裙摆像一朵怒放的花,她一下从欧美时尚风过度到吉普赛女郎风,让南乔一下看傻了眼。 他最后只说出一句过度朴实无华的话来:“很好看,长裙比较保暖。” 一直郁郁寡欢的林菀被他这句话逗得“噗”地一声笑了起来,原来他是出于这样的目的为她选这条裙子,真的是,不要和男人谈时尚,他们不懂。 南乔坚持要将裙子送给她,林菀并不同意,且不说男人送女人衣服意义很暧昧,单说他陪她逛本就应该她道谢,怎么还能让他破费,结果南乔却说:“如果你在我面前付了账,我会很没面子的。” 面子这事,可大可小,她不太清楚南乔到底有多看重那东西,可,就这一犹疑,就足以让南乔刷卡签字一气呵成。 林菀对这个城市全然陌生,方向感又差得不一般,南乔根本不放心她一个人走,于是便送她到了公司总部。她在大楼门口就不让他上去了,转身道了谢,客套的说改天请他吃饭的话。 南乔接过她递来的风衣笑道:“吃饭可以,到了我的地盘,我请。” 林菀没想到他还把人们常说的客气话当真,心中觉得兵哥哥就是死脑筋,面上还是客气道:“到时候再约。” 南乔却认真的说:“好,你先把电话给我吧,我好联系你。” 林菀没想到萧寒没有给他自己的电话,被他问及,只好告诉他,他记好之后抬头看了她半响,最后还是决定问出口:“你叫什么名字?” 然后,南乔看到林菀的脸明显僵了一下,他觉得时间仿佛过了很久,等得他都快窒息了,那是他一直屏住了呼吸的缘故。 其实,林菀只是思考了一会,她想的是:他知道了,是不是意味着萧寒要通过他的口知道了? 其实,这个问题毫无意义。她本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也并没有一个了不得的名,一切只源于一场小时候的调皮。她在这一刻想起,才惊觉,她和萧寒从一开始,就走上岔路了。 林菀到现在都觉得她和萧寒的相遇是一场注定的巧合。 都说往上数三代,大家多是农民,林菀家也是这样的,虽然当年林家大院子的亲戚们都已经安家在城市里,爷爷奶奶却过惯了乡下的生活,退休之后便在老家颐养天年。 林菀的爸爸总说现在的孩子都太娇惯,宠坏了都,于是每年寒暑假都勒令林菀回老家陪爷爷奶奶一段时间,美其名曰:忆苦思甜。 乡下的日子枯燥得很,除了一台电视再无任何娱乐,那周围的孩子她都不熟,可就算是相熟,她也不愿意和他们多答话。 那些孩子看她的眼神就是:她是城里来的白富美,好高傲的样子。 她看那些孩子的眼神就是:你们这些头发都不洗干净的脏小子,别跟我说话! 于是干干净净的林菀和衣服上总是带着些土,头发看起来一直油腻腻的乡下孩子之间就有了不能逾越的鸿沟。 可能没有哪个高中生像林菀一样期盼开学了,只有开学前一周,她才能正大光明的回城里,那天她早早的就坐上了班车,因为她是第一个上去的,便选了最后一排的位置。 林菀特别不喜欢客车上的两人坐,她总觉得和陌生人挨坐那么近一路同行,憋得慌,所以她宁愿选后排,虽然颠簸了点,但是,比较开阔。 她太早到了,班车还要等人满了才走,闲着也是闲着,她便摸出没写完的数学作业压在书包上写起来。 车上的人渐渐的多起来,大家都尽量选了靠前的位置,直到最后只剩下林菀身边的位置了,一个瘦削的男生拎着不大的一包行李上来了,林菀感觉到他在身边坐下,她有一些庆幸,他身上的衣服很干净,不是那些衣服上带泥或者爱抽劣质烟的乡下人。 车上的人都在询问司机去哪了,人满了怎么还不走,她并不关注,只埋头继续解题,虽不十分专注,却也能解得下去。 过了一会,旁边的男生说:“你的公式用错了。” 林菀以为自己幻听了,乡下人懂什么高中数学,于是没有搭理。 刚写下一个等号,男生修长的手指就出现在她视线里,他点着她写下的一排字母说:“这里,括号开错了,正负也错了。” 然后他用十分标准的普通话,念了一遍正确的公式。 林菀不得不抬头望了一眼这个热心人,他的脸颊很瘦削,短短的平头,看着很精神,薄薄的嘴唇带着一丝微笑,普通话的发音很纯正,看着,像个学生。 林菀收了作业问道:“你念高几?” 男生笑道:“我念大学。” 林菀那时候对大学还没有概念,以为和高中一样,都是学语数外之类的科目,所以男生能解她的题她觉得很应该,因为既然男生读的书比她多,那知识就该比她渊博。她已经很久没有一个可说话的人了,在乡下憋了个把月,现在有个可以聊天的人,她便热情了些:“你在哪里念大学呢?” 第一卷 正文 第4章 游山玩水 男生似乎整个寒假在乡下也憋坏了似的,并不爱闲聊的他,那天破天荒的和林菀聊了一路,他一开始并没有搭讪的打算,只是实在看不过眼有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做错题,各种不能忍,才开口提醒的。 两人互相都用“你”来称呼,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闲聊之中了解到,林菀是回乡下忆苦思甜的,他是回来过寒假,但是乡下的日子实在是淡出个鸟来,他急不可耐地想回学校去,提前十天走的,所以才遇到回城的林菀。 林菀知道他在军校读书,学校的规矩很多,各种不自由,听他讲了一些有趣的事,觉得大学真是个深不可测的地方,对他有一些敬仰。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不算远,汽车进站以后两人才惊觉已经聊了一路,男生下车之后问林菀:“你今天有空吗?” “有啊。” “我晚上的火车,白天都要滞留在城里。我一直听说这里有一座山很漂亮,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林菀知道他说的是丰翠山,这座山,并不高,也不灵,主要是花树栽种的特别多,所以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总有花开。 男生虽然和林菀一同上的班车,可是在这之前,他早上四点就起来,坐了4小时的火三轮,从很偏远的地方,赶到那个小镇上去乘车,然后还要在城里呆一天,等晚上的火车。所以,这座林菀生活的城市,对他而言,是最近的一座城,却,十分陌生。 陌生到,从小被人口耳相传,说丰翠山有多漂亮,亭台楼阁有多美,花山花海的场面有多震撼,以至于,这山,成了他的一个向往。 林菀和他聊了一路,觉得十分亲切,又因从未与年龄相当的异性走得那样近过,心中生出一些奇妙的感觉来:还想和他多呆一些时间。 于是,愉快的应下。两人约好时间和见面地点,男生找的到火车站,自去放置行李,林菀回家和父母打了照面,吃过饭就说下午要和同学去玩。 那天天气不是很好,本就有些阴沉的天,到了下午便开始飞起靡靡细雨,那雨飘飘渺渺的,随风吹在脸上,感觉有些温润,却不觉冰凉。 林菀撑着雨伞过去遮过男生的头顶问道:“你等很久了?” 男生伸手拿了她的雨伞遮住两人说:“我习惯早到15分钟。我来打吧,我比你高。” 那时候,同龄的高中男生都还只知道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来引起女孩子的注意,念大学的男生却已经知道要对女生温柔体贴了,所以就算是非常细小的体贴,也让林菀心中十分受用。 丰翠山的门票并不贵,男生早就买好了,直接和她去了门口检票。林菀觉得,他很细心,也很周到,他身上成熟稳重的气质,她很喜欢。 男生和她慢慢走在林间小道上,满眼秀美山林,树叶碧翠欲滴,他说:“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萧寒,你呢?” 林菀觉得男生一直对她展现出来的,都是一种优越感,不管是,他是大学生,她是高中生;他高中成绩很好,她学习很一般;他有可自由支配的学校补贴,她要靠父母给零花钱;他在她面前舒缓自然包容,她却在小心收集他的优点,这一切,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弱势。 骄傲的她开口道:“萧寒,你就叫我‘导游小姐’吧,这是我今天的职责。” 她认为,最好是,留一点秘密,让他总念想着。 萧寒当时望着她有些倔强的脸,轻笑了一下,像对待一个调皮的小妹妹一样宽容,他说:“好的,导游小姐。” 这一叫,就是很多年,他再没问起过她的名字,她也倔强地不曾告诉他。萧寒是因为自尊心奇高,他说过的话,不喜欢再说第二次。林菀是因为神经太粗,她不知道,萧寒表面上看起来不动声色,却是因过度骄傲而不会再主动问起。 初春的丰翠山上也是花山花海,两人在亭台楼阁,花树花影间走过,那时候手机没有普及,数码相机还只是个概念,两人一路看过去,觉得微雨的春日景色美不胜收,却连张照片都没留下。 后来,到得一处开满红花的山坡,萧寒笑问:“这是什么花?导游小姐你给我介绍一下。” 林菀见那花小小的一朵,黄蕊红花,圆滚滚的,想也不想地说:“桃花吧。” 萧寒奇怪地说:“我老家的桃树可还没开花啊。” “观赏用的桃树,品种不一样,开花的时节也不同吧。” “我还没见过二月开的桃花。” “那你快多看两眼,这一去上千里,又是寒来暑往,明年才能见着了。” 萧寒笑起来:“我觉得你作导游小姐一定只能误人子弟。” 林菀一点不以为意:“我连麦苗和韭菜都分不清楚,你真认为我能分得出花来?我不将你带迷路已经很努力了,你懂吗?” 萧寒被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逗笑,实在拿她没办法,根本不以自己的无知为意,只觉得:这孩子活得还真是率性又天真。 后来,林菀才知道,那是红梅。误把梅花作桃花。 丰翠山上有一座塔,就像每一处景点一定有个制高点一样,那是一座十几层楼高的塔,孤零零的屹立在山顶,它金色的琉璃瓦被雨水滋润,亮泽非常。 萧寒说:“听说在这座塔顶可以俯瞰整个城市,我想上去看看。” 林菀抬头根本望不到塔顶,懒得爬,便对他说:“好,你上去看,我在那边走廊里等你。” 于是,萧寒站在他喜欢的制高点,俯瞰整座烟雨蒙蒙的城市,登高望远以致心胸开阔,感觉不虚此行。 林菀随遇而安,坐在长廊里吃凉面,爬了一阵子山,她饿了。等萧寒找到她的时候,她还热情的招呼:“吃点小吃吧,你晚上走了,可就吃不到家乡的味道了。” 萧寒在军校里呆得久了,渐渐就形成了一些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毕竟,环境改变人。他望着眼前的姑娘,觉得她随性得就像一丛野草,漫山遍野的烂漫着,根本不管你在想什么,她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第一卷 正文 第5章 你是我的嘉年华 以前,他心底里也是不服管,不愿意遵从制度和纪律的,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现在已经成为模范标兵,对己对人都很严格。 可是,就是眼前这个姑娘,唤起了他内心深层的回忆:曾经,我也活得如此任意妄为。 于是,他说:“今天,辛苦你了,谢谢。你愿意把地址给我吗?我可以给你写信。” 山风轻轻的吹拂着林菀的长发,撩得她脸上痒痒的,眼前这个男生在跟她要地址呢,她笑着说:“好啊。你们宿舍有电话吗?我可以打给你。” 那是个,大家都还在用中国电信的年代,宿舍里的电话要用201卡拨打,而且还很贵,林菀给萧寒打过很多电话,直到后来,她也上了大学,用来打电话的201卡就摞起了厚厚一叠。 林菀明显呆愣住了,南乔却毫不退缩,似乎他问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有一个与之对应的答案,她一直希望萧寒会再问她一次的问题,却被他的朋友先问了。 她和萧寒认识至今的时光随着清风从她的发丝间掠过,却惊不起半点波澜。她有些唏嘘,原来这个问题她等了那么久。 林菀诚实地答道:“林菀,双木林,草字头的菀。” 时间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林菀再不是当年那个任性的小女孩,她已经是一个圆滑的懂得处世之道的上班族,不会再和人开无谓的玩笑,不会再因自己的敏感,竖立起奇怪的防线。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奇巧。萧寒路过了她最青涩的年华,而与南乔初遇的时候,她已经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南乔将她的名字录入手机,抬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林菀听见手机响了,一看是这里的号码,南乔便说:“这是我的电话,你空了就打给我,我再陪你去看塑像。如果我没接,就是不方便,忙完之后我一定会回给你的。” 林菀用鼻子“呵”了一声说:“你们总是不方便的。” 南乔认真的解释道:“工作特殊性决定的,但是只要我空了,一定会第一时间回电话给你。” 林菀见他那较真的样子,感觉就差举起手来发誓了,顿觉兵哥哥就是这样严肃认真,一板一眼的不讨喜。她最是个有口无心的人,他却是句句话都真真地听了进去,岂不是在他面前连玩笑也开不得?交流起来多呆板啊。 她与南乔并不熟,他却这样煞有介事地对她保证,让她觉得很有压力,于是轻松化解道:“没关系,我只是说着玩的,你别当真。我的会议要开始了,先上去了。” 说着微微一弯腰,算是道了别,便头也不回的走了,连再联系之类的话都没有说一句。 南乔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目送她进了电梯,心中只踌躇着:得想个理由约她出来才是。 那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提干,总部有意提拔一位中层干部前来赴任,让与会的人自己递交竞聘书。这种升迁的机会是每个编辑的向往,加之杂志社的大家都偏年轻,还正是想为事业打拼的年华,竞争自然激烈。 林菀的竞聘书洋洋洒洒写了几十页,将自己历年来的工作表现、取得的成绩写了很多,优缺点逐一分析清楚,完美阐述了自己与新岗位的适配性。最终,她获得了升迁。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林菀的赴任得到了家人的支持,那个在学生时代总是闲闲散散、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孩子,唯有在这份工作上投入了全部的热情。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 林菀在公司附近租房住,小小一个套房,也是极尽心思地布置妥当,这就是以后的“家”,是累了可以休憩的地方,她花了一周时间才在这座城市安顿下来。 这是一座熟悉而陌生的城市,熟悉是因为在萧寒读大学的时候开始,她就向往这里,陌生是因为,她现在才开始真正地去熟悉它。 萧寒执行完任务回来的时候,林菀刚在这座城市落脚,她接到的不是电话,是信息。他说:“我回来了,你还在吗?” 林菀看见他的信息,笑着想:我在,我以后都在。 两人约好地方见面。林菀折腾了几个小时,将衣柜翻了个底朝天,愣是觉得哪套衣服都不好看。 几个月没有见过面了,现在又是一年之中最美的春天,她不穿出一身美翻了的衣服,绝不罢休。她最终挑了一款星空花纹的A字连衣裙,配上款式最简单的小皮鞋,拿了一只信封包前去赴约。 萧寒私下里的便服永远都是各色衬衣,扣子要扣到喉结的位置,看着有种禁欲的拘谨。他早已经习惯了如此严谨的打扮,适合任何场合,除了颜色以外,更是不用为当天的穿着烦恼半分。 林菀见他已经先到了便高兴地坐在他对面,口气熟稔地说:“又早到了15分钟啊?” 其实,她像这样和萧寒正正经经地,提前约好的见面,这还是第二次而已。 第一次,她陪他逛丰翠山。 时隔这么多年,两人之间的联系,时断时续。见面,也只在几个月前有过一次,那还是因为一场巨大的灾难才让两人毫无准备地临时碰了个面。她也是在那时候,第一次见到南乔。 不过萧寒这人,是个不喜欢作出改变的人,数十年如一日,早到十五分钟的习惯依旧。 萧寒看了一眼,她穿着整个蔚蓝色的宇宙出现在他面前,他便笑了:她总是喜欢这样受人瞩目地登场,恨不得天天都要过得像奔赴嘉年华一样热闹。 林菀是一个乐于去吸引别人目光的人,回头率越高,心情越好。那样才能证明她足够独特、有魅力或是够时尚。路人愿意多望她两眼,就是她在事业上和生活中成功的一种标志。 林菀在高中初遇萧寒的时候,互联网已经起步,人们通过网络、信件和电话,全方位地与外界快速而全面地接触,一时间,学生党们充满新奇地,特别热衷于与人交往这件事,身边涌现出全国各地,各种类型的朋友。 第一卷 正文 第6章 青涩年代 林菀把萧寒定义为网友,其实两人之间也不单单只有网上来往。萧寒偶尔才能上网,军校管理得比较严格,他不是每周都会出现。 可是林菀每周末都会去网上等他,就为了和他说话的时候能得到即时的回复而不是长达一周甚至一个月才能送达的一封信件。 那时候网民的数量还少,人们把加企鹅好友这件事,做得很迫切。聊天的内容也很贫乏,尚且局限于…… 你好。 你是男孩女孩? 你叫什么名字? 都是类似这样无趣的对答问题。就是这么无聊的交友状态,遇到的人多了,总也有几个值得继续交往的有趣的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闲聊以后,林菀有了几个比较要好的网友,一个在海南读高中的男生小文,一个在北方工作的青年乐俊,还有个自由职业者方旭。 林菀那时候还小,会因为被人喜欢和追捧而感到高兴,那些人陪她度过了萧寒不在线的时间,慢慢地就在她心中占据了一些分量,变得重要起来。 她偶尔会与萧寒提起她们…… 小文给我寄的芒果干到了,好好吃哦,海南的特色棒棒的。 乐俊昨天给我打电话了,聊得好晚,今天很晚才起来的。 方旭说我生日的时候要弹琴给我听,哇,我有点期待也。 在那个年代,人们交朋友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多的花花心思。大家隔着网络,断绝了现实生活中的烦恼,尽情地去想象另一个屏幕后面的人,会因为接触的不够多,还不够了解而放大对方的优点。 林菀在二次元网络上的性格比较温婉随和,说起话来又很中听,也会稍微跟她们撒娇,以至于,三个男生都觉得她可爱得不可方物,对她更是极尽所能地哄着、宠着。 林菀其实并没有将三个男生当作“男朋友”这样特殊的身份来看,只是觉得谈得来,聊起来很快乐,因而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罢了。 她与萧寒说起这三人的时候,其实是带着些试探的心理。她真心想说的话是…… 你看,有人对我这般好,我却巴巴儿地等着你呢。 你介意别人对我好吗? 你介意我与别的男生的交往吗? 女生的自尊心和虚荣心是很奇怪的。林菀只想要引起萧寒的注意,却在发现他是对她最冷淡的那一个男生之后,变本加厉地向他传递她有多受欢迎的信息。那种介于赌气和炫耀之间的行为,是她唯一想到可以起萧寒注意的办法。 萧寒比她大着好几岁,对于她那些幼稚的行为,完全没有理会。不仅没有主动给她打过电话,示过好,而且,也只是单纯地回她的信息,甚至都不会主动向他提问,就像个对她没有好奇心的人一样。 不过,有一点,不管林菀问他什么,他都是会回答的。寒来暑往,两人再没见过面,却一直保持着联系。 有一天,林菀打电话给他的时候说:“方旭昨晚上弹琴给我听了,他是第一个祝福我生日的人呢。” “哦,赶在凌晨零点啊。弹的是什么曲子?” “《The Sound Of Silence》。” 萧寒顿了一瞬说:“品味不错,但是这首曲子的钢琴曲很一般。它真正的魅力在于Paul Simon和Garfunkel两人的最美和声,他们迷幻的声线,完美演绎了身处60年代的人,在那个时期的懵懂和迷惘,他们将那些情绪细腻地宣泄了出来,那歌有着独属于那个年代特有的深邃。任何乐器的演奏,都表达不了人声传达出的复杂感情。” 林菀当时就呆住了:为什么明明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过了萧寒的嘴就显得LOW了好多个层次。 萧寒说完,缓了一缓才换了温柔的口气继续道:“导游小姐,生日快乐。” 林菀打电话给他本也只是想听这一句祝福,如愿听到以后,不计前嫌地笑了起来。 林菀就读的学校在本地也是一所名校,早先是传教士传教的地方,有一部分罗马式建筑,现在依旧用作教室。她常常和萧寒提起教学楼外围那些漂亮的柱子,那被时光斑驳了的外观上尽是岁月的痕迹。 后来萧寒也被提起了兴趣说:“那你寄张照片给我看看吧。” 林菀拿了胶卷相机,拍了一些春日暖软的天气里,白墙黑瓦的教学楼给萧寒,还有她最喜欢的那一棵从教学楼顶倾泻而下的紫藤萝。 很久以后,萧寒回复她说:“导游小姐,楼都被你拍歪了,你不能因为是罗马式建筑就拍成比萨斜塔啊。” 在萧寒那里,林菀从未获得过赞美。他从不对她委婉,更不懂得去哄她。他不明白,女孩子就算做得不够好,那也不能说出来,他应该尽力去发现她的优点,竭尽全力的! 显然,萧寒并没有这样的心思。也可以理解,他平日只能和各种粗糙的男人相处,当然不会懂怎么和女生相处。他又较为高傲,不会刻意地要去讨对方的欢心,在他眼里,他自己高兴与否,更为重要一些。 林菀一天天长大,和萧寒认识的时间长了,同时和那三个网友的感情也深了起来。她读书读得早,还未成年就参加高考了,那个暑假,她玩得很疯。在她去大学报到以前的那段日子里,基本上是天天都会接到三个男生打来的电话,她和他们总是有说有笑地聊着,尽管都是说些无关紧要的事,岁月那样静好,没有烦恼。 在她快去大学报到的时候,乐俊突然很认真地和她谈了一件事。他好像已经考虑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很郑重地告诉她:“你马上就要成年了,谈恋爱也不算早恋了。等你去了大学以后,会认识很多很多的男生,他们比我好,比我青春,比我懂你,那时候你依然还会觉得我好吗?” 林菀一直觉得乐俊很温柔,对她很包容,每次要发牢骚的话,选择的对象一定是他。找他大吐苦水已经是她这些年的惯性,对于乐俊提出的问题,她想也没想地答道:“当然,我永远都觉得你很好。” 第一卷 正文 第7章 这个教官真可怕 那个年龄的孩子,对“永远”尚且没有正确的概念,更像是一句随意的口头禅。 乐俊却高兴地说:“真的吗?那,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我可以等到你毕业,然后再结婚。” 就算“永远”可以轻易地说出口,“结婚”却完全不是可以轻率的事呢。 林菀当时觉得很神奇,居然就这样,在17岁的夏天里,被求交往之后再被求婚了呢。 她打电话跟萧寒这事儿的时候人都还有点恍恍惚惚的。他听罢她语无伦次的陈述之后,在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还小,不懂男人。等到了大学里就会知道,有些话,信不得。” 林菀似懂非懂,只觉得大学就像是另一个世界,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改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就像是终于从不成熟中清醒过来一般,她终于为自己的任性画下了句点。大学生活开始以后,林菀再也没有与那三人联系过,只是,她还是常常打电话给萧寒。 萧寒大四那年,她大一。 第一次在大学里接受正规部队的军训,林菀叫苦不迭,累得死去活来的夜里,她跟萧寒诉苦:“军训太苦了,我坚持不下去了,我明天要装!病!” 萧寒淡淡地问:“你们军训多长时间?” “两周。” “哦,我们军训三个月。” “三个月!没人性!你不是大四了吗?为什么还要军训?” “哦,我训人。” “什么?你就是那没人性的教官?” “对,就是你刚才抱怨了很多、很多的那种人。” “你不是学生吗?为什么可以做教官啊?” “军校里就是这样的啊,学长训练学妹嘛。” “等等,我刚才好像听到‘学妹’两个字了!你在训练女生?” “对啊,刚好分给我的是女兵。” “哇,萧寒,你不要太幸福啊,终于在军校近距离接触到女生了啊。接下来的时间你是不是很开心啊?要和学妹们朝夕相对呢!” 萧寒没接她的话倒是反问了一句:“教官检查你们的内务吗?” 林菀唯一庆幸的就是这件事,秒答道:“不检查。我们女生宿舍不给男生进的,教官也不行!” “嗯,我刚检查完学妹们的内务。丢了几床不合格的被子出去。” “啥?你刚才说啥?你把人家的被子丢出去了?” “不合格啊,一下就从窗户飞出去了。” “萧寒……你好可怕。” “当年我作为新生的时候教官也是这样对我的啊,没什么问题吧。” “问题大了!学妹没哭吗?” “没注意。” “那你都注意什么去了?” 萧寒想了想说:“她们都还蛮胖的。” 林菀“噗”地一声笑出来说:“你是因为没见着美女,心情不好以至于挖空心思地虐待学妹们吗?” 萧寒想了想说:“你怎么会认为我对军校里的女生抱有任何幻想呢?你不知我们只要入校三个月以后上街的话见谁谁美女吗?” 林菀忍不住笑得肚子都疼了起来,她说:“军校生活如此可悲的话,有什么事是让你觉得开心的吗?” 萧寒想也不想地说:“我告诉你,任何部队的食堂,不知道为什么,总之,红烧肉一定很好吃。” 林菀这下真心笑得死去活来。或许就是萧寒如此不按常理出牌的个性吧,林菀独独对他就是放不下,但是也拿不起。不管两人如何嬉闹,如何相处得很好,她总觉得,拉不近与他之间的距离,拉不近。 因为知道了萧寒对待新生军训的态度是那般铁血无情以后,林菀觉得自己的军训生活还是很幸福的,毕竟才两周而已,咬咬牙就过去了,何况,还不用被检查内务,没有丢被子的危险不是。 时光慢慢地流逝过去,林菀大二的时候萧寒开始读研一。 他获得了学校唯一的保研名额,那次的竞争者多达1300多人,这已经足以证明他的绝对优秀。读研究生的时候,待遇变得更好,他的宿舍是两人间的,个人时间比之前要宽裕得多了,每月的补贴也提到了四位数上了。在那个年代,这样的收入比一个应届大学生第一份工作的薪水还要高一些。 林菀听了很是羡慕,那时候她周末还在苦哈哈地做家教赚零花钱呢,萧寒则是在读书的同时还“涨工资”了。 中秋节那天,林菀回不了家,打电话给萧寒想说天涯共此时却没人接。晚上11点多的时候,萧寒把电话回了过来。他喝了些酒,有点微醺,说起话来比平日大声一些,也更随意一些。 那时候林菀宿舍里的灯已经熄了,她在寂静的黑暗中听他讲话,在那样安静的夜里,她觉得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一样。 萧寒那天显得特别兴奋,高昂的情绪完全传递了过来,开心地跟她说:“今天晚上武警班的过来和我们一起搞联欢了。” 林菀听到“联欢”几个字就觉得好老派,笑着说:“哦,武警?很厉害吗?” 萧寒大声地说:“当然厉害了!体能训练比我们密集多了,个个都是八块腹肌啊!那高壮的身材,足足比我魁梧一倍!” 林菀知道萧寒这些年还是像以前一样瘦,听他这样说就“咯咯”地笑起来,完全可以想象他站在武警身边的时候被衬得更薄弱的纤瘦身材。 萧寒饶有兴致地继续说:“晚上的娱乐节目是抢凳子。” 林菀一听:这还真是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节目呢,不愧是与世隔绝的军校生的娱乐方式啊。 萧寒却异常得意,他兴奋地说:“最后的赢家是我哦!武警都抢不过我,身强力壮有什么用啊,还不是抢不过我,哈哈哈。” 林菀终于知道他今天为什么这么开心,甚至还喝了酒,高兴成这样,原来是玩游戏赢了。她笑道:“这就高兴成这样啦?你好幼稚啊。” 他语音有些含糊地说:“你没有资格说我幼稚,你高中那三年才叫幼稚。” 第一卷 正文 第8章 三行情书 后来,他断断续续地和林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很多,直到听不见他的声音了,她才默默地挂了电话。她在黑暗中静静地回顾了一下自己高中三年发生的事,瞬间觉得无颜以对。 萧寒说得没有错,那就是她的黑历史,可是,谁不曾幼稚过,现在改了不就好了。 那个时候,萧寒和南乔还不熟,抢凳子的事情,是他俩第一次交手,南乔输了,便把萧寒给记上了,后来两人接触多了,成了朋友。 萧寒读研二的时候,爆发了大规模的洪灾,人民子弟兵全部被调动了起来,全国各地奔赴抢险。那段时间,萧寒很少跟林菀联系,只告诉她说:“你那里很安全,不会有事的。我们已经进入训练阶段,随时准备奔赴前线。” 连军校里的在校学生,也已经到了有可能被调用的时候。形势危急至此,林菀却很想说:“你那么瘦弱的一个人,去前线能干嘛。” 但是,就像萧寒不会透露更多的信息给她一样,她也不知道他去前线是做什么工作,只是反射性地觉得“前线”两个字就意味着很危险,她不想他去。 后来,天气变化,降雨量变少,形势慢慢得到了控制。萧寒只在学校里忙活了一段时间的抢险训练并没有真的去前线,林菀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也是那一次,林菀终于意识到,军人这个职业所背负的使命感和真实存在的职业危险性。 暑假的时候,林菀和同学去苏州逛园林,她一身白衣百裙,在园里拍了一张照片。 墨发白衣的她照片上看起来确是眉目如画,温婉清丽,像极了张口就会说出吴侬软语的娇俏女子,一旦说话就如唱歌一般动听。 她很满意那张照片,写了几句问候的话便寄给了萧寒。那张照片却是石沉大海一般,萧寒不仅没有提及,而且没有回信。快到冬天的时候,林菀忍不住问他道:“你觉得我和高中的时候比,变化了吗?” 萧寒更是奇怪地说:“我怎么知道你现在长成什么样了?” “我夏天给你寄的照片你没有收到吗?” “你给我寄照片了吗?” 两人很是纠结了一番,最后的结论是…… 萧寒去传达室问一下,看有没有他未收的信件。 林菀认为信件可能是在邮递的路上丢了。 过得几日,萧寒打电话来说:“信找到了。当时是我的室友帮我带回宿舍的,但是放在桌上不见了。我今天请了武警班的同学来帮我把宿舍里的东西搬开翻了个遍,在床底下找到了呢。” 南乔在床下找到一封蒙尘的信,萧寒一看上面是林菀的字就马上给她打电话报喜,连信都没来得及拆开。南乔见他一脸高兴地邀着功,便轻声问道:“帮你拆开吗?” 萧寒点了下头。南乔拍干净信封,仔细地撕开封信口,他在想:到底是谁,居然可以让冷情如萧寒的人这般着紧呢? 信在地板上呆了太久,干燥与潮湿都交替过了,信封有些生脆,南乔拆的时候它就破开了。好在照片是过了塑的,并未受到环境的影响。 南乔望着照片中的女孩子,心跳得“噗噗”地,他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她是谁?我想认识她。 萧寒很快从他手中拿过照片去看了一眼,笑着对电话那头的姑娘说:“头发长长了。” 林菀叫道:“哎,就没有别的变化了?” 萧寒想了想说:“就算是坐着我也看出你长高了。” “噗,我们都四年没见了,我长个儿也是必须的啊。”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便挂了。南乔就是他说的帮他搬开了宿舍里家具的“武警班的同学”,正确的说,他是萧寒的学弟。 南乔见他挂了电话,第一时间便问道:“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萧寒笑道:“不是,就是个小妹妹而已,才念大二呢。” “大二,是挺小的。她叫什么名字啊?” “导游小姐。” “啊?” “她让我这样称呼她的,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 “不知道名字啊……” 萧寒见他神色不对,又一直在打听林菀,奇怪地问道:“怎么了?你对她有兴趣?” 南乔心事被人戳中,惊了一下,慌张地说:“不是的,我就随便问问。” 萧寒了然地笑道:“学弟,我完全理解你。一入军校深似海,见到个正常女生就惊为天人,觉得是大美女。其实,这一切只是因为你太久没见过女生了,实话实说,导游小姐只是个很普通的女生而已。” 南乔尴尬地挠了挠头说:“嗯,东西也找到了,那我先走了啊。”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萧寒一直没有和林菀联系。 林菀觉得很奇怪,她除了在找不到话题的时候,曾在电话里讲神话故事给他听,两人为外国那些大小神仙的中文译名起过小争执,最后以萧寒让步作为结束以外,并没有发生过任何矛盾。她不知道是在哪件事上惹到了他,以至于他对她完全地冷落了。 直到大学毕业回家乡就业以前,萧寒都没有回过她的信息。 后来的两年里,她给他留了很多言。有询问他的生活近况的,有询问他毕业后去留的,有询问他现在哪个军区的,有询问他过得好不好的。 最后一次留言的时候,林菀觉得用心如死灰来形容她都不为过,还有点长期一人自言自语的悲凉。这么多年了,她还在对着那个不会回复她的账号留言,也不知道萧寒是将她拉黑了,还是他被盗号了,也不知道他还在继续用那个账号没有。她觉得自己傻得,完全可以用“傻帽”来形容了。 她在电脑屏幕前呆坐了很久,很久,最后她写道:“萧寒,我毕业了,明天就离开这里回家就职。以前,你说我不好好用心读书,考个二流大学是我不思进取的结果。后来你说既然我喜欢这个专业也好,就将能学到的东西都学好,找个好工作,人生也是很幸福的。和你认识这么多年,我被你打击得都成习惯了,你这几年不打击我,我还觉得挺不适应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突然就好像消失了一样,再也不理我了,如果是我不小心惹到你了的话,我很真诚地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我无心犯的错。回家以后我依旧会用这个号的,换了手机号我再留言告诉你。对了,最近各大名校很流行写三行情书,作为学校精英的你不代表你们xx军xx学院写三行吗?” 第一卷 正文 第9章 不期而遇 这是一段尽量轻拿轻放的留言,林菀不想表现得像是诀别一样,也不想流露出过度的依恋,搞的好像她要赖上他让他甩不掉一般。她竭尽全力地表现出很轻松的样子,让两人之间就像普通朋友一样,是毫无压力和责任的关系。 后来,萧寒很突然地联系了她,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后因为一个契机才会联系的了。 关于最后那个问题,林菀一直没有收到答复。其实,萧寒看了她的留言,也写了情书,只是他删除掉了,没有点发送。那句话,便永远存在于他的心里了。 发生在林菀家乡的那场大地震刚刚过去。当时,萧寒和南乔都被派往灾区抗震救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一共出动了几万兵力,由军队和武警部队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统一调遣、安排。 随部队到达震中以后,萧寒和南乔接到的任务是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尽快让灾民们有帐篷住、有饭吃、有水喝、有电照明。 震中已经是一片废墟,灾民在等待救援的同时,身体受伤不严重的也在自救,身强力壮一些的灾民早已经在徒步转移。大小余震不断的情况下,谁也不想继续呆在震中,尤其是在目睹了两匹山在一瞬间被震得合为了一匹的画面以后,人们只想远离那里,越远越好。 大地震已经毁了路桥,也将山体震松,不断有大石头和土块滚落到已经很狭窄的道路上。徒步的过程方向都摸不到不说,其实也是非常危险和极其艰苦的。很多灾民只是无头苍蝇一样地跟着人群前行,自己也不知道将要走向哪里。 萧寒的老家就是震中,他对周边的县和城市比别人要熟悉一些,一路过来,他也发现这些县市灾后的情况各不相同。在指挥部决定将灾民就近转移的时候,他提出建议转移到X市。 那里是距离震中最近的城市,却是受灾最轻微的地方。目前为止,基本已经恢复了通信、交通、生产,市民也已经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市民们除了在遇到较大余震的时候会有些紧张,懂得跑到楼下避难以外,日常生活已经照常开展,学校复课,单位也开始上班。 只是余震太频繁了,老师和领导们扮演的角色就是疏散学生和员工到最近的广阔区域呆着,待到余震结束,大家又各自回自己的教室和工作岗位继续,非常顽强地生活着。 林菀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不疾不徐地展开工作。她已经很习惯晚上在小区的广场上睡帐篷的日子。余震频繁的当下,各家各户都不允许住在楼里,就怕突发大地震会有房屋倒塌的危险。 人类就是这样坚强,从一开的慌乱,到后来的习惯,也只用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 萧寒的指挥部设在X市的体育中心里,灾民们陆陆续续地抵达,他每天都在忙着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问题。南乔送来最后一批灾民的时候说:“你这里已经容纳不下了,剩下的灾民会送往S市。” 救援物资从全国各地运来,灾民饿不着。因为是夏天,他们也冷不着。可是秩序就很欠奉了,指望灾民会有礼貌地排队领食物是不现实的。加之他们都是逃难出来的,衣服也没得多的。体育馆里有游泳池,可是解决不了灾民洗澡的问题。浴室的搭建、引水、安装热水器,等等问题,层出不穷,萧寒作为指挥部最高领导,每天忙得焦头烂额。 X市当地的居民听说人民子弟兵的人手不够,纷纷前去帮忙,每天都有当地的市民义务帮助分发物资,还有居民送干净的旧衣服去给灾民们,X市的救灾工作进行得比其它区域都要顺利。 南乔来的那天对萧寒说:“我刚才晃眼看到一个人的身影,好像是导游小姐。” 萧寒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说:“你就见过一次她的照片,这都多少年了,还念念不忘啊?” 南乔见他愿意提起,便追问道:“说到这事我就奇怪,那次见你和她讲电话还是谈笑风生的,后来咋就断了联系呢?” 萧寒的表情一瞬间就变了,他沉着脸说:“现在不是谈私事的时候,你没事做吗?” 南乔和他认识这些年,知道他的性子就是如此冰冷无情,转身出去了。 萧寒后来空下来之后,给林菀打了一个电话。他在选择来X市区安置灾民的时候就想过的,林菀生活在这里,或许会和她在这个城市里偶遇也不一定。可是,他除了呆在指挥帐篷里,活动范围也不过体育中心周围,谈什么偶遇呢。 那个电话号码是X市本地的号码,林菀换了电话之后告诉他的,他从没拨打过,却一直存在手机里。电话接通的时候林菀笑道:“萧寒,是你吗?” 这下愣住的人反倒是萧寒了。林菀接着说:“N市的电话号码呢,我只会想到你。” 萧寒接话道:“是我。” 林菀呆的地方有一些嘈杂,她有些激动地说:“你现在在哪里啊?这次全国出动了那么多军队的人,你有没有奔赴前线?对了,你现在是哪个军区的?我这儿也有军队驻扎呢。最近堰塞湖要放水,我们公司就在那附近,只好给我们放假。我没事还在帮军队义务劳动呢。” 原来,南乔真没有看错。 萧寒待她停了下来才说:“我现在X市。你是不是来体育中心帮助灾民了?看到一顶绿色的大帐篷吗?那是我们的指挥部,我每天都在那儿。” 林菀愣了半响才找回声音说:“啊,原来你在这里!” 萧寒淡淡地说:“嗯,这个城市是这次遭灾的区域里受损最轻微的,这里适合安置灾民。” 林菀忙道:“你什么时候走?” “快了,今天最后一批灾民已经抵达,安置好以后我就要去别的城市协助了。” “走之前,能见一面吗?” “恐怕没有时间。” 林菀急急地说:“我去找你啊,就见一面。你离我这么近我见不着你,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而且,我们多少年没见了啊,我要看看你变了没有。” 第一卷 正文 第10章 好久不见 她说得轻松自然,让萧寒都不好意思再拒绝。 林菀走进帐篷里的时候,南乔刚对他汇报完情况。她脆生生地叫了一声:“萧寒。” 南乔站在萧寒的身后,抬头就见到照片中那个朝思暮想的女孩出现在眼前。她穿白色的短袖T恤和浅蓝色牛仔短裤,脚上是白色帆布鞋。她素颜无妆,扎着高高的马尾,看起来清纯又有活力。南乔不自觉地就变成了立正的姿势,笔挺着腰板,直直地望着她。 萧寒抬头看着她说:“你看起来很好的样子。” 萧寒和南乔都穿着迷彩服,两人衣服颜色不同,肩上都是一杠三星。林菀不懂军人衣服和军衔的差别,她只因南乔站在萧寒身后就误以为南乔是他的副官。 林菀笑起来说:“没想到我们隔得这么近啊,我天天都路过这里呢,你怎么不早点联系我?” “你也看到了,有那么多的灾民需要安置,实在是太忙了。今天还要连夜离开,战士们都已经开始装车了。” “这么快啊。那好吧,我就不耽误你了。那个,现在余震天天都有好几波,你们又在最前线,要注意安全啊。那个,你的电话号码我存着了,我会给你发短信的。你,你有空了跟我报个平安啊。” “好,我有空了就回。” 林菀没有呆多久,直到她离开,萧寒都没有介绍过南乔。南乔也一直默默地听他二人说话,未曾发言,真的就像是萧寒的副官一般。 直到林菀窈窕的身影完全看不见了,萧寒才淡淡地说:“南乔,该回神了。” 南乔尴尬地说:“我去看看装车的进度。” 南乔出来之后,举目四望,也没见着林菀的身影。 蔚蓝的晴空之下是数万灾民聚集的地方,要找出一个人来,是不容易的。可他还是在万人之中留意到,她曾出现过。 距离上次在体育中心和萧寒短暂地碰面之后已经过了好几个月。林菀坐下来与他平视的时候才发现他太阳穴到眼角的位置有未愈合的伤口。她被惊了一跳,心中一紧,下意识地伸手要摸上他的脸颊,却又在距离他一厘米的位置停下,担忧地问道:“你这次出任务受伤了?” 萧寒轻笑道:“不是的,回来之后常规训练的时候被擦伤的而已。” 林菀见伤口不深,但是皮肉外翻,似有烧灼的痕迹,可只要是他不想说的话,她是无论如何也问不出来的,只好作罢。又瞅了他半响,发现他不仅黑了一些,而且又瘦了,脸上的风霜之态那么明显,就像是没日没夜地在外被风吹雨淋一般,明明还那么年轻,却有了沧桑之感。只是他表情坚毅,眉目深邃,看着精神还好。 萧寒见她满面的担忧,撇开了与她对视的目光,低头喝了一口咖啡,随意地问道:“你这是长期出差呢?” 林菀高兴地说:“我被调到总部来了,现在已经安顿下来,以后见面的机会可多了。你在这里这么多年了,什么时候有空也给我当导游啊?” “你知道,我们当兵的,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很有限的。我吃住都在军区里,不能随意出入。” 林菀撑着脸颊,撇了下嘴道:“当兵的也是人,也要吃饭、谈恋爱、娶妻生子嘛。全部的时间都奉献给国家了,部队包分配对象吗?” 林菀对军人和军队的懵懂以及不了解萧寒深有体会,她常常攻击他的职业他也早已习惯,于是只凉凉地笑了一瞬,淡淡地说她:“我看你只有年岁空长了,性子一点没变,就知道无理取闹。” “我看你也只空长了年岁,性子一点没变,还是这么一板一眼。” 她刚说完,萧寒便笑了。其实他不爱笑,对他而言也没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事,生活就是千篇一律,不同的只是在军区里带兵训练,还是在外带兵作战,都不是好笑的事。但是在林菀面前,他总是想笑的。 林菀以前是个泼皮无赖性子的小姑娘,他事事都爱损她,她却百折不挠地继续对他挑衅。后来她的性格渐渐沉稳了下来,但是内心深处还是喜欢耍无赖。因着已经认识了太多年,她曾连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都爱告诉他,他的记性又太好,以至于对她太过了解,分分钟都能忆起此刻坐在对面那个看似温婉美丽的女子,其实曾是个多么简单任性的孩子。 他柔软了声音道:“南乔没带你去玩?” “我打电话给你的当天就被通知要写竞聘书,当然是工作重要。竞聘成功以后我就回X市办理交接手续和落实这边的住房问题了。昨天刚安定下来你就回来了,跟南乔也就那天见了一下。” “嗯,那么林菀小姐想去哪里玩儿?我今天有空。” 林菀愣了一瞬,偏头疑惑地问道:“南乔告诉你的?” “不,上次你做志愿者的时候留了资料的,我看过了。” 原来,几个月前他就知道了啊。 林菀回味地笑了起来,觉得这个长达几年的秘密就这么简单的被揭破了,简直就像一场必然。萧寒那么聪明的人,想欺瞒他什么事情,也是很难的,他若想知道,只要有一点蛛丝马迹便足以知道了。 两人喝完了咖啡,林菀说想去和平广场。萧寒道:“嗯,不错的安排。我也好久没去过了,走吧。” 这一次,角色对调。可是萧寒先生明显不适合做导游,他话太少了,还得林菀问了他才说。于是那天她简直叽叽喳喳得让人头疼,和她穿的那一身国际高冷范儿的蓝色宇宙连衣裙完全不搭,活像个只有10岁的问题宝宝,十万个为什么都不足以回答她的全部问题。 和平广场上那一尊天使雕塑,其实是大天使长加百列。手上拿着百合花是他的标志,他也是通知圣母玛利亚未婚怀孕了的天使,所以,他是个信使。 那尊石头塑像被涂染成了青铜色,加百列张开的双翼遮蔽了下面一方天地,他正微微地向前迈步,手臂自然地向前挥出,仿佛正在赶路。他慈悲而温柔地望着下方,是悲悯众生的神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