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一)猎狐   三天三夜的追踪,望着被五条猎犬围住的猎物,他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随即又深深的吸入了一口夹杂着冰冷雪花的空气。这是一条火狐,红色毛皮似火焰一般的在雪地上燃烧着,直至把猎犬和他的眼睛炙烤得通红。它此时已经疲惫不堪,不停的打着响鼻,只是它的那双绿莹莹的眼睛,还是依旧诡异的转动着。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举起手中苏联造的“狗叼鸭子”牌单筒猎枪,把准星定位在狐狸的头部,只要扣动扳机,三天三夜的辛苦,就会换来十几块现大洋,按照市价一块银元换一百斤黄豆的话,够一家老少吃用一冬的了。当他的目光衔接上了那对闪着灵异的狐狸眼睛,心里不由打了个寒战。东北地区,素来有狐,黄,蛇三仙之说,村子里也不乏流传了许多传说。其中最有传奇色彩的,便是关于狐仙的故事了,尽管很多故事都是脱胎于《聊斋志异》,但他倒是亲耳所听到过一件离奇的事情。这个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直系亲属,父亲一奶同胞的兄弟,他二叔的身上。   二叔当时是这个村子里最有名气的猎人,尽管四十多岁,满口的牙都已经掉光了,这也是一个猎手在某种程度上最为辉煌的标志。因为,东北的冬天气候异常寒冷,最冷的时候,呵出去的一口气,在瞬间就会变成一颗颗细小的白色颗粒。作为猎手,一定要适合在酷寒的环境里生存,尤其在追踪猎物的时候,饿了,就嚼几口随身自备的炒米,渴了,就随手抄起白皑皑的冰雪,填入喉咙。天长日久,牙齿在冷热交替之下,会一颗颗的炸裂,最终只剩下两排牙茬。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西北风夹杂着大雪的夜晚,志民盘坐在二叔家的火炕,一张油腻腻的,已经分不清木质的泛着黑色的炕桌上,摆在两盘冒着热气的菜肴,一盘是他早上溜套子抓获的一只雉鸡孝敬给二叔的,被二叔添加了作料,当做了酒肴。还有一盘是清炒野猪肉,也是前不久他送来的。一把烫热的锡壶里装满了村子里最有名气的酒匠,佟六爷亲自酿制的高粱烧。浅红的颜色,像被稀释了的鲜血一样,志民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两盏煤油灯,一盏被摆在墙壁的灯龛,一盏就摆在了桌子上,照亮了土屋里每个角落。这是四合院的一间厢房,他知道,当初爷爷分家的时候,正房也有二叔的一间,但是他执意不要,说房子太大了,自己一个人住撑不起房间的人气儿,所以就只要了一间厢房做栖身之地。   二叔一生未娶,祖父在世的时候,也没少*心他的婚事,三姑六婆请了许多,十里八乡能入眼的姑娘也看了不少,却没有一个合适的。他自己解释说:这些女子都是狐媚转世,沾不得他身上的杀气。听到的人大多会一笑置之,只有他对二叔的言论深信不疑。在他的眼里,二叔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听村子里的人和父亲他们说起关于他二叔的一些传奇经历。   他所居住的村庄位于长白山脚下,地处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的交界处,是一个满汉民族自然村,村子有两百多户人家,耕地上千亩,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富庶之地。何姓,也是满姓里赫赫有名的氏族,早在跑马圈地的年代,他的祖上便圈了三十几晌地,都是平原肥沃的上等土地,泥土上泛着黑黑的油光,似乎随便插上一根树枝,转过年的春天,就能生出一棵大树一样。满族自古以来是一个崇尚武力的民族,祖训里有一条就是:要上得马,抡得刀。虽然家有良田,生活无忧。但族里每个男孩子要都从弱冠开始,接受骑马,射箭,狩猎等一连串的训练。   二叔从小就喜欢刀枪剑戟,所以太祖父就专门请了几个师傅,一心一意希望将来他能中个武举人,好光耀门楣,可惜的是满清光绪年以后,科考制度日渐腐化,没有真金白银的铺路搭桥,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于事无补。太祖父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之后,在二叔十八岁那年,终于为他谋到了一个武举的身份。但还没等大门前贺喜的鞭炮硝烟味道的散尽,八国联军的大炮就轰跑了紫禁城里的慈禧太后和一干皇子皇孙。眼看着千两白银换来了一个虚位,太祖父急火攻心,在众多郎中医治无效之后,终于撒手人寰。   至此,二叔就把这一身的本事,用到了狩猎上面,熬鹰,训犬忙得不亦乐乎。好在地里的农活有父亲和哥哥莳弄,倒也用不到他插手,所以,他也落了个逍遥自在。最初时,他的猎物还局限于飞龙,雉鸡,野兔,直到有一年入冬以后,他一个人,架着一只鹰,领着七条狗,赶着两匹马的雪爬犁就进山了。在阴历二十三小年的那一天傍晚,家里人听到了满村的狗都狂吠不止,并且伴有似乎恐惧的哀号。家里人便都放下了手里忙着准备的小年饭的各种活计,走到四合院的大门去看个究竟。远远的,就望见二叔驯养的几条猎犬,跳跃着,狂吠着,后面是一挂马爬犁。等到了近前,他才看到马爬犁上坐着的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二叔。进了大院,大家围拢到马爬犁周围,赫然发现了一只庞然大物,竟然是一只色彩斑斓的东北虎。虽然它已经死去,但它身上还没有散去的霸气足矣让人心生畏惧,也不怪乎村子里的一些土狗,会发出来哀号之声了。借着家人提着的马蹄灯的光亮,大家这才看到二叔的脸上多了几道伤疤,粉色的肉痕凸起,显然是刚刚痊愈不久,细心的人也发现跟他一同入山的七条猎犬,仅回来三条。后来,家里人也旁敲侧击的问过此事,二叔一直沉默不语。不过从此以后,他二叔的名气就在众人口耳相传中不胫而走。   望着有些腰弯背驼,面孔沧桑,昔日威风凛凛的二叔,他的心里有一点难过。   “看啥呢,志民?喝酒啊。”二叔的眼睛在酒精的燃烧下,像灶口里的火一样,红的有些恐怖。   “没看什么,二叔。”他答道。酒壶已经空了,夜也深了,月光,透过一格一格糊着牛皮纸的木制窗棂洒落进来。   “再来二两吧,志民,今天二叔高兴,咱们爷俩儿就喝个尽兴吧?”二叔下地去坛子里把酒壶灌满,回到炕上。   “行,不过等一会儿俺爹训俺的时候,你要帮俺说话。”他笑嘻嘻的说,他知道只要二叔在,父亲是多半会缄默不语的。   酒壶在土瓷海碗里被开水烫过之后,温温的滑过喉咙,舌蕾还残留着些许醇香。二叔每喝一口,都会咪上眼睛,等酒水流入胃腹才会睁开双目,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似乎人世间的珍馐美味都在这一吞一咽一呼气之间了。浅红色的高粱酒和二叔的脸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随之酒喝得越多,却渐渐苍白起来。唯有几道凸起的疤痕如蚯蚓一般的蜿蜒的泛起紫红色的光泽。   在志民儿时的记忆里,二叔是一个英武潇洒的俊后生,高高的个头,挺直的鼻梁,眼窝略有深陷的丹凤眼,就像戏台上的唱《三国》的赵子龙一样,兼之每日里打熬筋骨,习枪舞棍,身上的肌肉每一块都隆起,行走坐卧无一不散发着英气。他心里暗自思量:想必二叔年轻的时节,不知道勾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的魂儿呢?想到此节,竟情不自禁的嘿嘿笑出声儿来。   “傻小子,笑啥呢?”一双筷子敲到了他的头上。   “哈哈,二叔,你年轻的时候一定有过很多相好的女人吧?”借着酒劲儿,他一脸艳羡的问道。   “你小子,满脑袋装的都是啥东西?小小年纪就胡思乱想,看我不打破你的头。”筷子借势举在了半空。   “俺也不小了吧,二叔?俺都十八岁了。”   “噢,”二叔应了一声。随后恍然大悟的样子:“明天找我大哥说说,给你寻一门亲事。”   “说你呢,咋扯到了俺身上了?”他半羞恼的说道。   “不说没用的了,我告诉过你的入山规矩,还记清了吗?”   “不就是,进山要拜山神爷,然后是不碰三大牲吗?俺的耳朵都出茧子了。”他笑嘻嘻的回答。   山里的猎人口耳相传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千百年流传下来的,所谓的“三大牲”,是指,一猪,二熊,三老虎。一猪是指孤野猪,这种野猪是离群索居的雄性的,皮毛被厚厚的松脂裹起,一副长长的獠牙,像两把刺刀,一旦于人相遇会死缠烂打,一死方休。二熊是东北深山里的黑熊,性格暴戾又兼力大无穷,碗口粗细的树木,一掌下去也会拍断,但它要比孤野猪脑筋灵活一些,一般情况下会绕开猎人的势力范围,如果是狭路相逢,也是凶险异常。三老虎,就是东北虎,这种动物及其聪明,无论是体力的敏捷以及凶猛程度,都是任何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是不会与人以命相搏的。   “二叔,那只老虎你是怎么逮到的?”他忘不了小时候见过的那一幕,那只斑斓猛虎成为了他的一个心结。多年以来沉甸甸的坠在心里,让他兴奋,让他纠结。他有一种预感,以往他所期待的谜底会在今夜揭开。   煤油灯“劈啪”的爆出了几个灯花,二叔的脸也随之明暗了几下,北风吹得窗户糊纸哗哗啦啦的,像熟好的皮子。“啊—嗷”一声凄厉的长嚎借着风势穿透了人的耳膜。二叔忽然脸色大变,原本有些苍白的面孔,此刻变得惨白,红红的眼睛也更加的木讷,喃喃的自语说:“来了,还是来了。”   (二)二叔的离奇故事   他惊诧的望着二叔,只见豆大汗珠顺着他的鬓角滚落下来,浑身也开始不停的颤抖。这种情形他见过,村子里的二狗在犯抽疯病的时候,就基本和眼前的二叔一样。他握住了二叔的左手,试图让他平静下来。手很烫,他似乎在握一把烙铁,几欲要松手。   二叔右手猛然摸起桌上的酒壶,仰头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大半壶高粱酒。也许是酒的作用,二叔的身体抖动的不再那么厉害了,只是眼睛里闪烁着一丝妖异的目光。让他心里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他在恍惚间,似乎嗅到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气味,这种气味来自于丛林,有着某种野兽的腥臊体味。在这间土坯房里弥漫开来。他松开了手,想走出房间去喊父亲过来   “没事儿,没事儿了。”二叔的神智似乎恢复了,高粱酒的味道又浓浓的充斥着鼻孔。   “它折磨我快二十年了,这件事情只有你过世的爷爷和你的父亲知道”。二叔稳定住心神,缓缓道来一段离奇的往事。   那年,我和你现在的年龄差不多,你的父母也刚刚结婚,你父亲的性格和我截然不同,结婚了以后变得更加沉稳,一心一意莳弄地里的活计,我还是一门心思的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跑山上面。那几年地里的收成何咱大清国的命脉一样,时好时坏。不是旱涝就是起蝗灾。所以你爷爷也就放任我去山里,说:兴许会猎到几张好皮子,也许能抵十几晌地的欠项。等飘过了两场大雪,我就进山住进了秋天压好的呛子(满语,窝棚的意思)。   志民知道,压呛子也是需要一些门道的,有经验的老猎人都会在秋收以后,要花两三天的功夫去选呛子的位置,首先要选一个背北朝南的山根下,不超过百米的地方一定要有三九天也会有水流出的山泉,然后依山体根据住几个人,往下挖一米左右,长宽定位好,挖出来一个长方形的框子,每隔半步就立上一根粗落叶松立柱,侧面留一个门,就可以刻铆由下至上双面排列杨木细杆,中间填入稻草和就的黄泥浆,用不上十几天就会干透。呛子顶也南低北高用更细一些的杂木杆铺就,抹上一层薄薄的泥浆,再苫上厚厚的苇子草,一个呛子的外形就基本可以了。呛子的中间用石头垒一个炉灶,灶顶用白洋铁皮铺上,用于冬天烧火取暖。再选门侧的一角,垒砌一个锅灶,连接起用青石板和黄泥搭成的;留有几条烟道的土炕,烟囱用两根腐朽被蛀空的树干代替,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二叔点燃一根纸烟,辛辣的烟草味道,呛得他咳嗽了几声。他狠狠的吸了几口之后,继续讲了下去。   “刚进山的前几天,我只是在呛子打一打围,在附近下了十几个钢丝套,是为了防止大野兽闯入,祸害了马匹。在呛子周围也打了几只雉鸡,还有几只飞龙,那只鹰也抓了几只野兔。几天后,我才渐渐的往远处去。每天早上出发,晚上回来,基本每天都有收获。我陆陆续续的又打了两只狍子,一头黄毛野猪,还有几只灰貂,都埋在了呛子门口的雪堆里。   过了几天以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天下着白毛雪,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我没有出去,这种天气是根本猎不到任何动物的。我扒开埋猎物的雪堆,想找两只飞龙打打牙祭,却发现小一些的猎物竟然不翼而飞了,只剩下狍子和野猪,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纳闷极了,呛子的周围我布了十几个套子,一般的像山狸猫,和狼都不可能会躲避过套子的,还有,雪堆连一个小洞也没有,保持着原样。我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在一个月圆之夜,我找到了真实的原因。那夜的月亮又圆又亮,透过被风撩起的门帘,在木门的缝隙,我看到外面的雪地像银子一样的泛光。我早早的躺在土炕上,在炉火和透过狍皮褥子火炕的热度,还有刚刚喝过半斤的高粱酒,以及胃里还没有消化的一只灰貂肉,都让我昏昏欲睡,在朦朦胧胧之间,也许是凭借行猎人的灵敏和警惕,感觉到门外有一双眼睛正窥视着我,很奇怪的是住在呛子旁边草棚里的猎犬,竟然没有一只发出来声音。我佯装已经熟睡,嘴里还打起了鼾声。查几个数的时间,我猛然掀掉被子,*起每天放在身边的猎枪,一脚踢开了木门就冲了出去。,月光下,一道白色的身影,惊慌失措的跳起,随后慌不择路的向远处窜去。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它已经被早就布好的钢丝套勒住了,只听一声惨叫,就一个筋斗跌倒在雪地上。等跑到了近前,才发现这是一只雪狐,被套住了一条前腿。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很久以前就听老猎人说起过,最优秀的猎人一生当中,也未必能猎到红狐和雪狐,据说它们都修有千百年以上的道行,能辨人语,读人心,幻人形。不过也仅仅限于道听途说,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那一个猎人捕获过它们。   我站在离它不到一米的距离,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它的全貌,这是一条雪白的银狐,虽然在月光下毛皮也纤毫毕现的乱人眼魄,和所有的狐狸一样,它有着窄小的脸颊,小巧的耳朵,一双眼睛闪着幽幽的绿光,我看到一串串的泪珠正扑簌簌的落在雪地上。当时,说不清什么原因,我手里的枪慢慢的,一点点的下沉,它的眼神儿,像极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它的一个举动让我心惊肉跳。只见它露出森森的利齿,张嘴咬向套住的那条前腿,我惊愕之下,大吼了一声。我明白了它的意图,也知道了为什么有些猎人的套子里,往往会留下一些动物的残肢断臂,狐狸也有和狼一样的本性。它的整个举动,让我感觉震惊的同时,也让我有了一些莫名的感动。   七条猎犬闻听我的声音之后,迅速也跑了过来,我喝住了它们的狂吠,让它们都一动不动的蹲坐在那条雪狐外围,我放下枪,嘴里轻轻的对雪狐说:别怕,别怕。慢慢的向它走去。也许它真的能听懂我的话,停止了那种过激的行为,俯下身体卧在雪地上。   我放了它,但是,现在我后悔了。如果当初我狠下心杀了它,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情,我也不会是现在的样子了。”二叔絮絮叨叨的说。   二叔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入山了,志民心里想:一定是刚才的那种类似抽疯的病,让他的手握不稳猎枪了。还有一个疑惑,那条雪狐和二叔的病似乎有所关联。还有如何猎到了那只老虎,也是志民一直想知道的。   房间渐渐有些冷了起来,志民下地往灶膛填了几块劈材,就又回到炕上听二叔往下讲之后发生的故事。   “从那天开始,我的猎物没有在丢过一次,反而某天会莫名其妙的多出来几只小猎物。我也听说过狐狸会小搬运的事情,想一想也许就是那只雪狐为了报答我吧?也就心里释然了。我知道你惦记着那只老虎是怎么猎到的,其实,应该算是那只雪狐送给我的。放了雪狐之后的第七八天吧,我也是早上领着七条猎犬出去,一个上午,没有打到如何猎物,时近中午的时候,猎犬一起狂吠着向前跑去,我发现是那条雪狐像故意引着猎犬,时快时慢的往原始森林里跑。   那是一片红松针叶林,一棵棵的树木粗壮参天,密密匝匝的几乎没有缝隙的生长在一起,我骑着马架着鹰,也随后追了进去。一盏茶的功夫,就听到在嘈杂的犬吠声音里,爆出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我的马在瞬间便瘫软起来,把我从马背上直直的摔了出去,好在枪一直还在手里。   我寻着犬吠跑过去,看到一只东北虎被一根粗粗的钢丝套斜脖颈和肩胛套住,几十股钢丝拧成的钢丝套,有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应该是几年前不知道那位猎人下的,今日才发挥了作用。   那只东北虎已经看不出昔日威风凛凛的王者风范了,斑斓的皮毛掩饰不住一根根瘦骨嶙峋的肋骨,很显然,它被困在这里肯定不是一两天的时间了。几条猎狗正拼命的冲上去撕咬它的身体,它也竭尽全力的躲避和反击,虽然被困了几天活动不便,但是它的利爪和尖牙依旧锐利无比,雪地上,此时已经躺在两条猎犬的尸体了。它的嘴角血迹斑斑,或许是尝到了鲜血的滋味,它变得更加狂躁,用力想挣脱钢丝套的束缚。   我想喝住几只猎犬,让它们散开,好便于我开枪。弹壳里填充的铅弹,只要击中要害,足以让这只猛虎毙命。猎枪的弹壳一般会填充两种弹药,一种是米沙散弹,打出去的面积大杀伤力稍弱,用来狩猎小型动物。还有就是这种铅弹的,用于对付野猪,黑熊等一些皮糙肉厚的大型动物的。   我的手指里还夹着两颗子弹,怕万一一枪不能打中要害,再迅速填上下一颗。几只猎犬好像是没有听到我的呼喝,还是无所畏惧的向老虎扑去。我知道,它们是目睹到同伴被老虎杀死,天性让它们会不顾一切的拼命。   在老虎几番用力之后,钢丝套由于历经雨水和雪水的侵蚀,有一处一大半开始断裂,终于,在老虎的愤怒的努力下,它挣脱了羁绊。转眼之间,又有两条猎犬毙命。我悲愤欲绝,要知道,这些猎犬是我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它们在我的眼里不亚于我的兄弟。我大喝一声,吸引了老虎的注意力。它摆脱了猎犬的纠缠,一个虎扑直奔我飞跃而来,我的手,也在那一瞬间扣动了扳机。伴随着一声狂吼,那只老虎重重的跌在我的眼前,抽搐了几下,就一命呜呼了。   等我想起那只雪狐时,早就不见了它的踪影。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猎取了一只老虎的欢喜,抵消不了失去了四条猎犬的悲痛。渐渐的我喝多了,眼皮沉重的像木门里挂着的熊皮门帘,恍惚间,看到一个女人掀开了门帘,走了进来,这个女人我认识,和我做过几次露水夫妻,是咱村子里的大户李有财的儿媳妇小兰,过门不到一年,还没等开枝散叶给夫家生个一男半女,丈夫就害脱症死了。夫家从此认定她是扫帚星,村长里的人也疯传她是白虎,上了她身的男人,多半会死于非命。我那时年轻气盛,况且小兰是十里八乡我见过的女子中,长的最漂亮的。”   (三)手如棉的小兰   这个女人志民也见过多次,油黑的发髻梳理得一丝不乱,瓜子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会说话的眼睛,胸脯高高的,虽然是一双大脚,走起路来却像风摆荷叶一般,不知道诱惑了村子里多少男人的目光。前些年听说被山上的胡子绑了票,让夫家出五百个大洋赎人,李有财巴不得早一点打发走这个丧门星,也是舍不得钱财,就报了官,从此她就再也没有了音信。后来村长里的人都猜测她可能被土匪一怒之下撕了票。只是没有想到她和二叔还有一段缘分。   二叔诉说小兰的时侯,眼里像是裹了蜜,黏黏的充满了柔情。   “其实我很早就发现,这个女子看我的眼神儿就有些不对。万山他爹那时正好和我打赌说:你要是敢和这个女子睡上一回,我就输你一副熊掌,外加一只熊胆。一听他这么说,我的牛脾气也上来了,也赌咒说:我要是上不了她的身,就把我的那份都给你。我们两个刚好合伙打到了一只黑熊,说好了万山他爹拿熊胆和一副熊掌,我拿一副熊掌和熊肉,熊皮等卖了,对半分。   猎到的那头熊是在咱家苞谷地里,我和万山他爹蹲守了两天,才把它打下的。虽说让它祸害了一亩多地的玉米,也值了。万山他爹这个赌下的也够重的。一副熊掌外加一个胆,卖到县城的宴宾楼和百草堂,可以抵半晌地的收成了。   我横下一条心,就是要赌一口气。我知道小兰每天下午都要到臭蛋他们家的杂货铺,去买一些油盐酱醋,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的东西。李有财家里的人口多,又赶上秋收,长工姑且不算,短工就有十几号人。即便小兰不去杂货铺买什么,可能因为天长日久熟络的关系,每天也喜欢去那里和臭蛋他娘拉家常。   她来回都要经过一座小木桥,附近没有人家住户,我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她领到了看秋的窝棚里,把事情就办了。”   志民傻傻的问到:“什么事情办了?二叔”。   二叔看着志民的样子,“哈哈哈”的笑出了声音。他心里明白;有些话是不能当侄子的面说的那么透彻的,自古男女之事,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其实,他还是费了一番周折才和小兰有了肉体之亲的。   那一天的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连续十几天没有雨水,苞谷的胞衣和黄豆的豆荚都已经泛黄,小河沟近乎干涸,只有一条细细的水线,潺潺的流淌着。他就这么一边在木桥头等着小兰,一边抬头看着蓝得像一汪水的天空,想象着小兰曼妙的身体,脱去衣物会是什么样子。想着想着,恰恰就在这个时候,随着一阵雪花膏的香味飘过小兰走过来。慌乱之间,却发现小兰的眼睛也瞄着他,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偷偷的笑了起来。   此时,他知道自己的脸红得一定像家里那只发情公鸡的红冠子,似乎轻轻一碰就会有鲜血流出。眼看着小兰笑得花枝乱颤的走过他的身边,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先前想到的一些说辞,都被这意外出现的状况冲到了九霄云外。他的脑袋一片空白,鼻孔里满满的都是雪花膏和女人肉体的气味,扰的他好像有些神志不清了。直到后来也没有想明白,自己当时怎么会那么大胆,从背后抱住了小兰。抱住一个柔软的身体后,他才缓过神儿来说:我喜欢你。小兰半推半就的挣扎了几下,就不在坚持了,身子变得像面条一样软软的,任由他拦腰抱起,小兰的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咪上了眼睛,听耳边他的奔跑的脚步扬起的风声。   他把小兰抱到了看地的窝棚里,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干草上是狍皮褥子,他把小兰放在上面,迫不及待的去解衣扣,他手忙脚乱了半天也没有解开一个双十套的扣子。   小兰看着他说:“俺可是白虎,你不怕?”   他说:“俺不怕,怕,俺就不抱你来了。”   小兰说:“俺男人可是‘马上风’死的,你真的不怕死?”   他说:“死在你身上,俺也值了。”   小兰说:“你可是真心想和俺好,还是做一回露水夫妻?”   他说:“俺真心要和你好。”那时他被燃起的欲火焚烧着,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小兰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一件件脱去身上的衣裤,他望着眼前这女子的胴体,喉结上下吞咽着唾液,竟然忘记了自己下一把应该做什么。那高耸的*,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双腿......无一不让他感觉神秘和惊奇。他最为惊喜的是,小兰根本不是什么白虎。   她的眼睛里漾着水一样的,冰雪消融的后的春情。她说那个死在她身上的男人,从小就有痨病一直靠大烟土续命,房事根本就不行,死的那天是吃多了鸦片,刚上她身的时候一口气上不来,浑身颤抖了一阵就归西了的。公婆怕她守不住寂寞,万一红杏出墙累了李家的名声,所以放出风声说她是白虎。   其实李有财那条老狗也一直打她的主意,有几次夜里借故到她的屋里动手动脚,好在她的枕头底下放着一把剪刀,都没有让老家伙得手。后来,她想到了一个办法,知道老家伙那天夜里会去,提前一会请婆婆过来说娘家人捎来几件时兴的衣服样子,想给婆婆做一身衣服,让她过来看看,估摸时辰差不多的时候,她找了借口说去厕所,然后躲在后窗静听。果不其然,老家伙喝的醉眼迷离,加之煤油灯幽暗,一跨进门就喊小亲亲,把老太婆气的差一点背气,一根劈材拌子,让那条老狗从此断了念想。她说早就喜欢上了他,就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和他说上话,今天终于让她遂了心愿。   她的手绵绵软软的,像新弹的那条棉被。一边说着心思,她说许多的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想着有个雄壮的男人抱着她,哄着她一起睡觉,现在她找到了。说着她把他翻到了下面,张开丰润的嘴唇轻轻吻......他环抱住小兰,如婴儿一般亲吻着她,无限的眷恋之情弥漫了身心。那时他心想,此时此刻就算去死,也真的值了。至于和万山他爹的赌注,他已经想好了,要把自己的那一份舍弃。这时,在他的心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与眼前的这个女子比拟,舍去一份炫耀,也许就能给这个女子一份安宁。他知道,他已经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   现在,小兰怎么会出现这里?他还没有来得及问,两片香唇就堵住了他的所有疑问,随之而来的是他闻到了熟悉的肉体散发出来的情欲的味道。   呛子外传来夜枭“嘿嘿,嘿嘿,”狞笑,惹得一阵犬吠声之后,有北风撩起的雪粒,扑打着门帘发出来噼噼啪啪的声音,他不清楚现在所做的事情,和身下一声声低吟的女子是不是真实存在的,他感觉自己的眼皮更加沉重,他能听到自己的嘴里已经发出来鼾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浑身的每一根骨节都很酸痛,他想到第一件事情,就是昨夜所发生的一切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幻的?呛子里根本没有小兰的身影,哪怕有一根长长头发丝留下,也能证明她曾经来过。他想自己一定是喝多了,想小兰想疯了缘故,才会做那样的春梦。但当他看到自己在被窝里光着的身子,以及褥子上留有男欢女爱后的痕迹,都让他困惑万分。     正文 (四)黑狗血   随后的几天里,小兰总是在他半梦半醒之时出现,又在他昏昏沉沉酣睡后不知所踪。他猛然想起一个老猎人讲过的一个故事:说有一年一个年轻的猎人在山里被狐狸精迷了,每夜郎情妾意的*,等人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枯槁的不成人形,精血都被吸尽,回家不到十几天就去见了阎王。想到这里,他如醍醐灌顶一般心智登时清明起来,入夜时在隐*涂抹上白天从一条黑狗身上采下的几滴血,等那个时刻的到来。还是在他睡意朦胧之际,小兰随着一阵如梦似幻的麝香气息飘来,刚刚一近身,他看清了身下的根本就不是小兰,而是一条雪狐,它的前腿还有一道明显的勒痕,他恼羞成怒摸起事先藏在褥子底下的猎刀,一刀就刺向了它的胸膛,它惨嚎一声之后,一张利爪划过了他的面颊,随后蹬开他的身体连蹿带跳的逃出了呛子。   二叔摸着脸上的伤疤说,从此以后,它就纠缠上了我,它说是为了报答我才自毁了几百年的修行和我交合的,没有想到我恩将仇报,差一点要了它的命,如果想补偿它,就要做它的寄主,在人世间悬壶济世让它早成正果。那是兽类能脱去毛皮,进入仙界的唯一途径。二叔说这一切都是那只狐狸托梦给他的,他坚持不为所动之后,身体就慢慢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先说视觉模糊,秋猎的时候,把李有财家放养在山上的两头牛犊当做了狍子猎杀了,那时他看到的明明就是两只狍子。再就是会莫名其妙的的晕倒,然后口吐白沫的抽搐成一团,手渐渐的不听使唤,端一杯酒都会颤抖。就连和小兰*的时候,几次都在*的时候发现身体下的女子变成了那只雪狐。他说有一次上山,他把枪顶在了自己的太阳穴,用大拇指扣动了扳机,枪是响了,但打中了的是身后树上的一只松鼠。最后,他无奈的笑着说,可能你二叔真的要顶仙出马了,不然可能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志民听得目瞪口呆,以前也听说过一些类似的仙家附体的事情,一直半信半疑,但是从二叔嘴里说出来的故事,他认为是真实的。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古怪的梦,梦到一只火狐扑到他的身上,无论如何厮打,也摆脱不了。早上醒来的时候兀自怔怔的发呆。   仿佛要和梦里的预兆要吻合一样,冥冥之中的定数让他遭遇到了这条火狐。他避开了那双似乎有些邪恶的眼睛,心里想千万不能步二叔的后尘,一声枪响之后,他看到有红白之物汩汩的在那条火狐的头颅流出,糅合在一起后,像那夜喝过的淡红色的高粱酒。  正文 第二章(一)万山和臭蛋   第二章   入夜,呛子里的三个人大呼小叫的猜拳行令,大碗吃肉,大口喝酒。志民,万山,臭蛋三个一起从小长大的光腚娃娃是相约一同进山狩猎的。万山家是何家的佃户,万山爹一直在志民家里做长工,虽说是长工,但志民二叔和他之间的感情有过于志民的父亲。二叔时常帮衬着万山家的生计,大到一同猎到皮子,小到去县城里吃到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也不忘带回来一份给他。臭蛋姓于,大号是村里私塾先生郭子夫,也就是他的外公起的,名化龙。为鱼跃龙门之意。他父亲是外来户,原本是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和一副白净净的面皮,迷倒了私塾先生家的千金,做了上门女婿,开了本村唯一一家杂货铺。由于善于经营,十几年下来倒也置下十几晌良田。   三个人因为是同年,一起读的私塾,有事没事的总是喜欢一起玩耍。及至现在成年以后,还是喜欢在一起厮混。臭蛋今年秋收后成的家,是他爹破费五百斤黄豆的价钱,给他娶的邻村一个赌徒的女儿,他爹怕放给女方家的印子钱收不回来,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两家一说即通,倒也落得皆大欢喜。臭蛋媳妇的长相倒不像他岳父那般枯瘦猥琐,生的白白胖胖的,用老货郎的话说:是能生养的好身坯。   志民和万山在私下里也问过臭蛋一些关于男女之事的奥秘,臭蛋却绝口不提,只是像他的外公一样,摇头晃脑的说: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然后,便会逃之夭夭。   北方的冬天异常寒冷,呛子外的西北风呼啸着掠过山林,发出刺耳的声音。土木结构的呛子里,土制炉灶上的洋铁皮被灶膛里的柴火烧的暗红,不时会有顶棚掉下的木屑落到上面,崩出细小的火花。连着土炕的八仞大铁锅里咕咕嘟嘟炖着的狍子肉翻着花,一股股的肉香流窜在狭小的空间里,锅里的一小半肉已经进入了他们的胃里。猎人每天的食物不外乎和打到的猎物有关系,今天比往日丰盛许多,要归功于万山。他在傍晚回来的路上,遇到一条流淌着延流水的小河沟。多年打渔摸虾的经验让他知道这是一条暖河,河里一定有哈什蚂。   他倒出来弹袋里的黑火药,挑选河面没有延流水的冰层上;露出来的一块凸起的石头周围撒上了一圈,用打火石点燃火药后,随着嗤嗤的火舌缭绕,一圈深浅不一的冰沟形成后,掏几把平日“喂窝子”备用的盐粒填满冰沟。一会儿的功夫,圈好的冰沟就会融化到底层流水,敲碎浮冰,掀开那块大石头,挽起衣袖开始一把把的往外掏哈什蚂。久居山里的人都知道哈什蚂的习性,深秋时节在山里每天饱餐蚂蚱,飞蛾,瓢虫,临近残秋的时候,会结伴跳入小河,等河水结冰之时,便会一团团的挤到一起,聚集在河里大大小小的石头下面进入冬眠期。这个时期的哈什蚂是最肥的,尤其是雌性哈什蚂的卵和油,都是进补的好食材。更兼有烹调之后味道鲜美,也被列入了满汉全席里的下八珍。   一盆哈什蚂炖土豆和一盆烀得汤浓肉烂的狍子肉几乎已经见底,汤汁淋漓的溅满了简易的木头饭桌,志民往粗瓷小瓮里看余下高粱酒还有多少,臭蛋下地把锅里剩下的肉都捞了出来,一边捞一边说:“你们两个别总是惦记琢磨俺,男女在一起的事情是不能随便说的。志民,我听俺娘说你家里可给你张罗着定亲呢,说不准咱们回家的时候,你就洞房花烛了呢。”   志民醉意朦胧的道:“少胡说,俺爹可不会像你爹那样,小身子骨没有长硬实,就让女色给掏空了。”   万山呵呵大笑,一张下颚骨宽大的脸笑得有些变形。他说自己这种脸型是吃多了粗粮,嚼多了谷糠才这样的。志民现在想想,好像还真的有那么一点道理。   臭蛋白净净的脸现在也挂了颜色,一双志民和万山都认为是色迷迷的小眼睛也红得像他今天猎到的兔子。   他们白天都各自分开围猎,只有码踪码到黑熊一类的大家伙,才会相约在一起共同围捕。今天他们两个的收获不是太好,万山只打了两只灰鼠和四五只雉鸡,臭蛋仅仅打到了两只飞龙和一只野兔。几天以来,他们收获不是太好。   志民问:“谁码到了大踪?”   万山说:“我今天倒码了一个跟了一半,看天太晚了,就着急回来了。”   “看清楚是什么家伙留下的没有?”志民和臭蛋异口同声的问。   “好像是蹲仓的熊,秋天留在树上的。”万山说道。   黑熊喜欢在自己的势力范围,来回行走的路上留下气味,告诉同类这是它的地盘。留下气味的方式也很特别,它每天停停走走,停下的时候就直立起来用后背去蹭一棵阔叶大树,天长日久,树干的树皮就会变得光滑。有经验的猎人也要仔细分辨,才能捋着它的踪迹,寻到它的老巢。   “你看准了吗,万山?看准了明天咱们就端了它的窝。”志民说。   “你不相信我的眼力吗?枪法我可能不如你,要说码踪,我还没有服过谁呢。”万山大大咧咧的说。   “信,我是一万个相信,志民,万山,我明天想回一趟家,你看看咱们带的粮食快吃完了,还有菜也不多了。”臭蛋说。   “糊弄鬼呢?臭蛋,是想家里的美娇娘了吧?”万山说完,张开了大嘴笑了起来。   “鬼扯,俺是离开女人不能活的人吗?”臭蛋悻悻的嘟囔着。   “也是,有了女人的男人就是和咱们光棍儿不一样,有个人惦念。”志民也挤眉弄眼的说。   臭蛋的脸红的像新娘子头上的盖头,嘴张了半天,也没有吐出来一个字。   志民看到他窘迫的样子,心里憋不住想笑,口中却一本正经的说:“那行,你就先回家一趟吧,反正我和万山两个人打蹲仓的熊像玩儿一样,回家告诉俺爹给多备一点细粮,万山的那份我出了,他家里人口多。还有一样你别忘了,把自己的那份口粮交给老婆。”   “俺的口粮交给谁?”臭蛋一脸的迷惑。   万山和志民同时哈哈大笑,看着两个人的坏笑,臭蛋旋即明白过来后,也傻笑起来。   “轰,轰,”远处传来两声沉闷的响声,呛子顶棚洒落下了一点木屑和泥渣,草棚里的十几条猎犬一起开始此起彼伏的狂吠起来。   三个人都安静下来,走出呛子,望向发出声音的方向。那应该是县城位置。对于这种声音他们都不陌生,革命军打县城的时候,就轰轰了三天,后来听说是一种能连续打炮弹的铁家伙。在他们的想象中,这种大炮或许和村子里佟六爷家的柳树炮差不多。佟六爷说是家里的炮是祖上留下来,是立过战功的,还有康熙爷的诏书呢,可惜村子里的人谁也没有见过。佟六爷现在每年都用来轰庄稼地里的鸟用,填满了火药和铁砂,点上药捻,也是“轰”的一声,不过声音不会传的这么远。   远方的炮声还在持续的轰响,一声连着一声。天阴沉沉的,没有一点风,他们知道,明天一定会有一场大雪来临。  正文 (二)田鼠和乌鸦的预兆   第二天早上,臭蛋赶着自己的马爬犁回家去了。志民和万山收拾好枪支弹药和中午的干粮,顶着漫天飘舞的鹅毛大雪也出发了。十几条狗跑在前面,志民的五条狗,臭蛋的四条狗,万山的两条狗,分成了三个阵营。二十多天的磨合,它们不再相互撕咬和角斗,但还是保持自己的小团体。臭蛋临走的时候把狗留了下来,他的心思志民是了解的,无非是想自己也能分一杯羹罢了。臭蛋人倒是不坏,就是随了他爹的性情,爱占小便宜,凡是和钱沾边的事情,他都会费一番脑筋。万山的为人和臭蛋截然不同,志民对他的评价是大度,豪爽,义气。万山兄妹五个,他排行第三,两个姐姐出嫁了,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爹原本给他起的名字叫万三,用他爹的话说:穷人家的孩子,随便起个名字就行,阿猫,阿狗的都行,排行老三就叫万三儿吧。万山读了几年私塾之后,就自作主张把三改成了山。从这一点上,志民隐约的感觉到万山的内心并不像他的外表一样粗犷,分明是一个胸有丘壑的而深藏不露的人,尽管万山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抱负和理想。多少年以后,历史验证了志民在那一瞬间的想法是正确的。   志民想起昨夜的炮声,心中隐隐感到县城一定又是有了重大事情发生。他们村离额穆赫县城不足十公里,快马的脚程半个时辰也就到了。额穆赫县原称额穆赫索罗(满语“额穆赫”满语意为水滨,“索罗”为十人戍所)。是大清始祖的发祥地,近年,由于连年的战乱所导致的时局混乱,皇城里的满清贵胄携家带口跑来避难的人为数不少,散落于小县城和附近的村镇,也给这个边陲小城带来了病态的繁荣。几年的光景,小城里多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酒肆和时常会飘出异香的烟馆。妓院也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布于大街小巷。县城里的县太爷也如走马灯一样,频繁的更换。今天是督军委派的,明天就变成了某个大帅委任的,直至到了民国政府,这里的县太爷才似乎稳定的坐了几年热椅子。   两年前,志民的一个远房表叔也从京城带着家眷投奔到他们家,被父亲安置到了正房的西侧房,也是二叔坚持不住的那三间房里,家什一应俱全,一家三口单独立灶,也不用他们家里人费心,两家相处的倒也其乐融融。   表叔一家的到来,不仅给原本有些人丁萧索的大院带来了一丝生气,也带来了许多志民以前闻所未闻的新鲜事。志民兄弟姐妹四人,大姐何彩云就嫁到了县城,一个经营皮货的商人家里。行二的大哥何志强,四年前喜欢上了县城里的一个洋派女学生,后来听说加入了一个党派,两个人不顾各自家人给定好的婚约,就在大哥要成亲的头一天一起私奔了,至今没有任何音讯。志民行三,下面还有一个妹妹何彩霞待字闺中。十几间房的偌大宅院,的确显得有些冷清。   表叔是一个健谈的人,许多奇闻异事都是从他那里听来的:像高鼻梁,蓝眼睛,黄头发的外邦人,什么同盟会,白莲教,国民党等等一些新词儿,都让志民对外界有了一些了解。表叔每每说起这些新词儿,便恨的咬牙切齿,他一定是想到了自己从一个五品水晶顶戴花翎的都察院郎中,沦落到乡间成了一个草民的境遇,便会大声咒骂说:"大清几百年的基业,都毁在这群乱党手里了。"最后,都会仰天长叹一声说:“大清的气数尽了。”说完会有几滴眼泪流下,抓起续了三遍水的茶碗,喝掉碗里的茶汁,把茶根倒入口中咀嚼得咯吱咯吱响,似乎是在嚼那些所谓乱党的骨头一般。志民听不得这种声音,这会让他想起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闪烁着鬼鬼祟祟眼神儿的老鼠。   “志民,想什么呢?”万山策马贴近志民。   “也没有想什么,就是想昨晚的炮声来得突然,不会是县城里又有了什么变故吧?”志民答道。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咱们赶路要紧。”万山敞开了嗓门大声说。   志民哈哈大笑,用力一磕马肚向前疾驰而去。   “志民,快看。”顺着万山手指的方向,远处出现了一幅异景;一排排黑色的波浪起伏着,汹涌着向他们所在的方位涌来,映衬在洁白的雪地上面愈发显得诡异。十几条猎犬惊慌失措的逃窜到两侧的树丛,志民和万山也别转马头避开了直行的道路,跑到左侧的一片开阔地,静下心神仔细观看。直到看清楚了之后,不禁毛骨悚然。这是一群几百只或者上千只黑脊的田鼠队伍,彼此拥挤着,密密匝匝的形成了一团,吱吱的叫着从他们的身旁奔涌过去。   志民感到后背凉飕飕的,是刚才被惊出来的冷汗,贴到了汗衫上,黏黏的。从万山的表情来看,他受惊吓的程度,比自己好不到那里去。直到所有的田鼠都消失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他们才如释重负的长长呼出了一口气。空气里残留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让志民干呕了一阵。   雪还在下着,大片大片的雪花遮盖了鼠迹,也冲淡了那种难闻的气味。微弱的冷风吹得枯叶发出哗哗啦啦的声音,在寂静的丛林里响个不停,丛林似乎又恢复了只有天籁之音的宁静。“呱,呱,呱。”头顶的上空传来的乌鸦的呱噪又打破了适才的安宁,他们抬眼望去,先是几只乌鸦盘旋着,嘶鸣着,随后陆陆续续的从树林的四面八方飞过来许多只乌鸦,但片刻之间,就向着田鼠跑去的那个方向飞去。   “自古天现异象,必有战祸和瘟疫发生。”万山若有所思的说道。   志民听到万山的话后,一拍脑门儿说:“万山,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万山略一沉吟,点点头说“昨夜县城一定是又起战事了。”   他们虽然狩猎的经验不是太足,不过是两三年的时间,但他们耳听目染的在长辈身上学习到了很多;关于野兽的习性以及捕获它们的方式方法。乌鸦和田鼠都是杂食动物,它们嗅觉的灵敏度是超乎人类想象的,如果十几公里的之外的血腥气味浓厚,对于它们来说:那是一顿饕餮盛宴在等待着它们,焉能错过这个机会?近年连年的天灾,庄稼地里打下来的粮食,人仅能维持糊口,何况这些杂食动物呢,它们的饥饿程度,远远的要超出人类。   两个人想明白了此节,心中像坠上了一块石头。早上出来时,想象猎到黑熊后高兴的心情,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们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调转马头。一声响亮的呼哨尖锐的掠过森林,十几条猎犬听到召唤聚拢在志民和万山身边。他们现在所担心是县城离村子太近,如果是大股的土匪攻占了县城,掳掠之后在城里不会耽搁太久,而要往山里走;他们的村子的官道是必经之路。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赶回呛子,收拾好猎物和行李回到村子。   黄昏的时候,雪停了。望着残阳如血的夕阳下的村庄上空,随风飘荡的炊烟,两个人长长的喘了一口气,心里的那块石头砰然有声的落下来,一丝暖流融化了睫毛上的霜冰。志民和万山的脸上都浮现了笑意,策马扬鞭,大呼小叫的进了村子。   小妹和表叔家的表妹两个人,裹着厚厚的棉袄等在大门口,志民已经闻到了灶房飘出来饭菜的香味,是新蒸出来的白面馒头和猪肉炖酸菜的味道,肚腹之中便如雷鸣一般的响了起来,惹的两个小丫头直笑。志民这才想起因为着急回村,他和万山午饭都没有吃。他故意板着脸说“笑什么?没见过饿鬼转世吗?”说完,扯掉脸上的围巾,露出来长满的络腮胡子的脸,张开嘴呲出来牙齿,吓得两个小姑娘落荒而逃。他哈哈大笑着,招呼万山一起进了院子。   母亲闻声从灶房走出来,一边训斥志民没有当哥哥的样子,一边用手拍打志民羊皮袄上的雪。表叔也出来了,他上身穿着一件貂皮袄,下身穿了一件缎面团花棉袍,脚上却不伦不类的穿了一双毡疙瘩,想来也是这里比京城要冷的缘故。父亲没有出来看看;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他一向不喜欢志民舞刀弄枪步他弟弟的后尘,他信奉的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很可惜的是两个儿子都没有把书读好,满怀希望的把大儿子送到县城的国立中学,却不料赔了夫人又折兵。志民的禀性倒是随了自己唯一的武举人兄弟,念罢了高小,心思就放到了望山跑马,捕鱼狩猎上面。他朝思暮想的盼望何家宅院能出息一个读书人,但事与愿违,这也成了他的心病。   志民感觉奇怪的是,往常一听到猎犬进村子的吠叫,二叔就会直着身板,满脸笑容的立在院门口,等待他的亲传弟子的归来。   母亲吆喝着小妹端菜开饭,也让表叔一家过来,说再加两个菜。万山把猎物都卸到了仓房,志民说:“等明天臭蛋过来的时候再各自分开吧,先喂饱肚子再说。”母亲极力挽留万山在家里吃饭。万山说很久没有回家,惦记着家里人就执意的走了。   志民卸下了马身上的鞍套,牵着两匹马去了马厩,添加了草料。返回的时候路过二叔的厢房门口,看门上挂着一把铜锁,从门缝和窗棂的缝隙处,飘出来丝丝缕缕的檀香味,让志民略感诧异。他嘟囔了一句:“二叔去那里了?”便快步走向正房,身形撩起的风冲淡了檀香味儿,在浅淡的檀香味儿里,志民似乎嗅到了一缕似有似无的陌生而熟悉的气息。   正房的炕桌围坐着父亲,母亲,小妹和表叔一家三口人,志民有些讶然,因为按照满族人的规矩;父子,夫妻,尤其是男性和女性不能同席,晚辈和长辈不能同席。平日开饭倒还罢了,有了外客的时候,是一定要遵守这个传统规矩的。唯一可以同席的情形,就是当家庭里有了重大决策,决定或者有了变故的时候,才会如此。在志民的印象里,类似这种情形,只有爷爷过世的时候出现过一次。   志民问过父亲安后,默默的坐到炕沿边儿留出来位置,面前摆着一杯冒着热气烫好的红高粱酒,桌上除了一小盆白肉酸菜,还有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碟金灿灿的炒鸡蛋,一碟油烹泥鳅鱼,一小碗自酿的酱,几十头圆滚滚的毛葱(东北人从俄国引进的小圆葱);还有几小碟母亲腌制的咸菜,一个大盘摞满了腾起热气的大馒头,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这些吃食,都是他平日里喜欢吃的东西。他望向母亲,试图在母亲的话语和眼神儿里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答案。可母亲只顾和表婶说话,根本没有留意到他投过去的探寻的目光,这让志民的心里愈发的忐忑起来。父亲清癯的面颊,依旧冷冰冰的看不出一点生动的表情,只有不太浓密的络腮胡,一根根的盘旋,交叠着,似乎在传达着某种信息,却深邃的像他那双眼睛,望不到根底,所以,也无法探究他的内心。   “志民,你们也回来了?”臭蛋推开门露出个脑袋,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说:“要不然,明天早上我还要去一趟喊你们回家呢。”   “吃了吗,一起吃一点吧?”志民说。   “吃过了,志民。”臭蛋望着志民父母说:“大爷,大娘,志民回来了,你们交代的事情俺也算办到了吧?”说完,冲着志民挤眉弄眼的笑了,自己找了靠南窗户下的一把梨木椅子坐下来。   志民一脸惶惑的看着臭蛋,心里唯一明白的事情,是父母让臭蛋捎口信他回家,至于让他回家做什么,他一时之间还想不明白。眼神儿的余光扫到了小妹和表妹身上,两个女孩子正在交头接耳的说着什么,不时用眼光瞄向他,并同时捂住嘴偷偷的笑着,这更加让他的心境恍惚起来。   “咳,咳。”父亲的两句干咳声打断了志民的猜疑,这不仅仅代表了一家之主的威严,也表明了他下面所要说的话足以让人重视:“我说的就一件事,志民,我和你妈妈给你定了一门亲,是佟六爷家的小闺女,先前一直在城里读书了,前些日子刚刚回来的,你佟六爷说现在兵荒马乱的,就不想把孩子放到外面,所以就托人来说媒了。我和你妈去看了那个丫头,虽说有几年没有见过她了,但是脾气,秉性应该还是随了佟六爷的,相貌也还不错,正好过两天是佟六爷的五十五生日,咱们家备上两份厚礼,一起把你的亲事也定下来。”   志民听到这里,脑海里翻转了几个来回,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佟六爷家的小闺女长的是什么模样,他木然的看着父母,自己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心情是悲是喜。   “傻小子,妈替你相看过了,人家闺女配得上你的。”母亲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往他的碗里夹了一块鸡蛋继续说:“人家是女子学堂出来的,知书达礼的自不必说,单看给佟六爷新缝的被子,那一手针线活儿,村子里大姑娘小媳妇的都没法儿比。”看母亲眉飞色舞的样子,分明已经把佟家的小闺女当做板上钉钉的儿媳妇了。   表叔,表婶连连道贺说:“恭喜恭喜,这一顿喜酒怕是讨扰定了。”   空腹喝下去的一杯酒,让志民有了醉意,他明显觉得高粱酒的颜色已经漫过了面颊,滚烫的烧灼感,在血管里流淌着,眼前的一切都在瞬间变得朦胧和美好起来;父亲的面容不再是冷冰冰的呆板,母亲的唠叨也变得亲切,就连平时自己有点讨厌的娇里娇气,一副大家闺秀模样的表妹,也在他的视觉里蜕化成了仙子一般的美丽。醉意袭来之后,加剧了饥饿感,他狼吞虎咽的吞下了两个大馒头,还是觉得胃里空空的,像他此刻的头脑里是一片空白,急需填入一些东西,却不知道应该填入什么。   “我二叔去那里了,怎么一直没有见他?”也许是馒头的作用,让他的思维逐渐恢复了正常。   “去大庙上香去了,昨天走的,按理儿说今天应该回来了。”母亲说。   上香?想起来那夜二叔的举动,志民似乎明白了一些。   “你二叔出马了,顶的狐仙儿,叫五柳。”母亲看了一眼父亲,低声说道。   父亲还是面无表情,只是悻悻的说了一句:“家门不幸啊。”   志民不在家的这段日子,家里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定下了志民的亲事,还有一件是二叔顶仙出马了,母亲说前一天还没有任何征兆,二叔出马的那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母亲起来烧火,喂鸡喂猪的当口,就听到有人敲大门,她很纳闷儿,东北的农家有“猫冬”的习惯,秋收以后,收割好地里的庄稼,备好入冬需要的柴草,青壮男人大多或远或近的入山围猎,女人们则聚到一起纳鞋底,拉家常。一天的饭食也由平日的三顿,改成了两顿,这样,也能省下一些粮食。家里的两头猪和公鸡,因为是要过年时候杀的,所以还是要隔三差五的添加一点精料,否则,是不会起这么早的。谁会这么早就敲门呢?母亲说她开了门,就看到一个一身素白俏生生的女子,怯生生的要二叔出来。志民很惊异母亲用两个连续的“生生”词来形容这个女子,母亲说那天早上飘着清雪,但奇怪的是女子的身上没沾到一片雪花。那女子被睡眼惺忪的二叔领到了他的房间,就再也没见出来。不久,一缕缕的檀香味儿,飘满了院落,随之弥漫了整个村子。母亲说那种香味来的蹊跷,村子里的许多人都循着气味儿来看,表叔表婶那天也是闻到了异香,去了二叔的房间,只见二叔正膜拜一个遮盖着红布的神龛,嘴里还念念有词。母亲见房间并没有那个白衣女子,想那个女子是否真实的在她眼前出现过,一时之间径自混沌起来。   “真的是遇见了仙人呢。”母亲最后说。   “扯淡话。”父亲不屑的说。   “他二叔若不是仙人附体,怎么能治好二狗的病?”母亲弱声的反驳说。   二狗的癫痫病由来已久,据说是小时候受了一次惊吓以后,就落下了病根儿。家里人领着他看遍了省城和县城的医馆,寻访了为数不少的名医,也没有治好他的病,虽说没有治好,但发病的次数却是减少了许多。不过偶尔的发作,也会让看到的人毛骨悚然。二狗大名叫金福,比志民小一岁,虽然顽疾缠身,但是体格粗壮结实,这一点让很多村里人都奇怪。二狗的弓弩,枪法也出奇的好,只是出不得远山狩猎,和志民也是很要好的朋友。   当村子里的人知道了二叔出马的消息,第一个前来治病的就是二狗,是他的妈妈领着来的。母亲说那天上午,家里挤满了村里的乡亲,各自揣着心思,有看热闹的,也有是真心实意来瞧病的,二狗的妈妈领着二狗很虔诚的跪倒在神龛面前,上香,祷告之后,只见二叔一仰头喝光了二狗妈妈带来的一瓶散装高粱酒,竟然面不改色,盘坐在神龛下面的一把交椅上,双目紧闭,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奇怪的是嗓音如一个女子一般的纤细。须臾,只见二叔从衣襟里摸出来一支银光闪闪的针出来,走到跪在神龛的二狗面前,对准太阳穴附近就刺了下去,眼看着一根长长的银针没入二狗的头颅,观看的人都惊呼起来。二狗却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吐了一口泛黄的黏涎。母亲说都快一个月了,二狗再也没有抽过风,八成是真的治好了。   “你怎么知道二叔顶的仙家是狐仙,还有名字的?”志民问。   “你二叔给人看病的时候,自己说的。”母亲说:“还有邻村的一个闺女,不知道被什么东西迷了,天天痴痴呆呆的说自己长了一条尾巴,大冷天的也脱裤子让人看,她家里人领来,被你二叔两个耳光,灌了一口酒后,神智立时清明了。”   表叔婶在一旁频频点头,想必也是他们亲眼所见。志民相信母亲所言非虚,他对顶仙一说,以前一直半信半疑,但自从听二叔讲了那个离奇的故事后,可信度倒真的增加了几分。   听母亲说二叔去了大庙上香,志民心里不免有些担忧起来,大庙就在县城南面的山上,怪石嵯峨,松柏苍翠,一条蜿蜒的小路直达山顶的菩提寺;一座建于明代的庙宇。山间小溪潺潺,一年四季也不干涸和冰冻,山中又盛产山核桃和松塔,所以每年的秋天,附近十里八村的都喜欢在秋收以后,去山里上一炷香,以求家人平安。庙里似乎永远只有两个和尚,一个年迈年迈苍苍,慈眉善目,面容如核桃皮一样的褶皱堆积,一个韶华已逝的中年和尚,低眉顺眼的默默的敲着木鱼,颂唱佛经。近年来由于战祸横起,庙宇的香火也逐渐寥落,再也不复鼎盛时期的烟雾缭绕,人头攒动的景致了。志民入山围猎前,陪着母亲去了一次,庙宇已经呈破败的景象,屋檐和门窗的外漆都已脱落,斑驳处像华丽的外衣,一块块的贴满补丁,原本洁净的院落也杂草丛生,一派荒芜。   志民所担心的是昨天听到的城里的炮声,一定是又起了战事,二叔去大庙上香,不知道是否平安?这让他忐忑不安的思揣着。   棉门帘呼一声的被掀开来,伴随着一阵冷风走进来一个人,志民一看大喜过望,真的是二叔回来了。   “好小子,我知道你先我一步赶回来了。”二叔用力拍着跳下炕的志民说。   “他二叔,快吃饭吧,这么晚回来一定是饿坏了。”母亲招呼着二叔,让旁边的小妹腾出了一个位置。   “县城里封城了,傍黑的时候,才开了城门。”二叔说。   “怎么回事儿,二哥?”表叔急急的问道。   “听说是皇上借了兵,打回来了。”二叔说。   “是咱大清的溥仪皇上吗,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表叔的眼里闪出了泪花。   “听说是,不过城里的百姓都说:借的兵是日本国的,我出城门的时候,也是几个日本兵搜查,哇哩哇啦的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二叔说。   “打回来就好,只要东北还是咱大清的,光复河山的日子指日可待了。”表叔兴奋的两眼都在闪亮,白胖的脸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熠熠的泛起了红光。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只恐前门拒虎,后门引狼。”父亲冷冷的说。   “大哥,咱满人眼看着又要有抬头之日了,你怎么说这种丧气话呢?”表叔的语气有些不悦。   “大哥说的也不无道理,古来借兵都有奇险,何况借外夷之兵?”二叔说。   “不谈国事,都喝酒吃饭,多留点力气明天早上还要杀猪呢。”母亲打断了话题说:“这也快过年了,就明天把猪杀了,后天去佟六爷家过礼时,也好带一刀肉过去。志民,你明天杀了猪之后,拾掇两件你打来的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也给人家带过去,佟六爷是个讲场面的人,不要让人家嫌咱们家小气。”   志民满口应承着,想着有那只红狐就可以应付了。随后对臭蛋说让他明天早上喊上万山一起过来帮忙,臭蛋爽快的答应了,彬彬有礼的告辞之后,起身走了。母亲看着臭蛋的背影,转过头对父亲笑着说,咱们来年也能抱孙子了。志民看到表妹和小妹呲牙冲着他发笑,不禁有些发窘,借口累了要回去睡觉,也一一告辞后走出了正房。   月亮在雪后的天空,异常的清凄明亮,志民长呼入了一口气,冷冷的空气充溢了肺腑的时候,头脑还是没有变得清醒起来,刚才有点晕眩的酒劲儿,现在愈发感觉头重脚轻,他的身影摇晃在雪地上,踉踉跄跄的回到自己的屋子。  正文 (三)一个奇怪的梦   志民躺在母亲烧热的火炕上,一天的疲累似乎在瞬间袭来,眼皮沉重的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往下拉一样,迷迷糊糊中他嗅到了一种味道,对于这种味道他并不陌生,是来自二叔身上独有的那种夹杂着某种动物的气味儿。他感觉二叔施施然的走到炕边说:“赶了一天的路累了吧?我和你说几句话就走。”   “我只说一件事,说了以后,你不要吃惊,也千万不可对外人讲。”二叔的声音突然变得尖细,这分明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但从二叔的嘴里说出来,志民顿时感觉到毛骨悚然。他试图睁开眼睛,无奈眼皮竟然如灌了铅一般,几经努力还是没有办法睁开来   “你不要说话,听我说就行,你猎到赤狐是上界的杀神,猎到的人一定会杀戮缠身,一生摆脱不了杀戮的,成佛成魔也在你的一念之间。”最后的几句话又变成了二叔的声音。志民不知道现在冲击耳膜的话语到是不是真实的,他就在半梦半醒之间,很奇怪的听到了自己的鼾声。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被母亲咚咚的敲门声和喊声惊醒“起来了,杀猪赶早儿不赶晚,还有一头要到县城去卖呢。”敲罢了门,就听到母亲蹬蹬的脚步声远去了。志民起身,看到自己还穿着衣服,想到昨夜真的是累极了,他抬眼看着屋门还是上着门闩,想起昨夜如真似幻的梦境,便哑然失笑起来。   红红的高粱米粥,加入了碱面后,变得粘稠和烂糊,散发着一种浓浓的香气,志民就着疙瘩咸菜一口气喝了两碗粥,吃了一个馒头,响亮的打了一个饱嗝,拎起悬挂在墙上的杀猪刀,提了一洋铁皮桶加了盐和白菜的玉米糊走出灶房。院子打扫的很干净,没有一点积雪,几十只鸡鸭鹅吵闹着抢食母亲撒在地上的玉米粒。志民先给他的猎狗的几个盆里填上了白菜玉米糊,然后走到牲口棚给两匹马加了草料,就坐到牲口棚旁边的一块磨刀石旁,专心致志的磨起刀来。小时候志民就见过这把杀猪刀,比普通的杀猪刀要长出来半尺,弧形的刀背,大小两个s型弯曲的刀身,刀锋的血沁冰冷的耀人眼目。志民听祖父讲过这把刀的历史,据说是祖上随太祖爷打江山的时候,用了蒙古人八把刀的精铁反复淬炼成的,祖上是杀猪匠出身,喜欢杀猪刀的样式,所以这把刀跟随他征战多年,嗜血无数,刀锋却依然如初。到了后来一直被悬挂在灶房,当做了杀猪的家什,倒也得心应手。   在霍霍的钢铁与石头的摩擦声里,天光渐渐泛白,村庄里的鸡鸣犬吠之声也络绎不绝于耳。望着一缕缕的袅袅腾空的炊烟,志民的心里充满了平静的温暖。   万山和臭蛋走进了院子,他们身穿棉衣棉裤头戴兔皮棉帽,脚上蹬着毡疙瘩,浑身上下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毕竟雪后的清晨有着异乎寻常的寒冷。“你们两个人吃饭了吗,没有吃就去灶房吃一口。”志民打着招呼。   “吃过了。”万山说。   “我没有吃呢,天太冷,婆娘懒得起来做饭。”臭蛋脸色微红的说道。   “那你先去吃饭吧,我和万山等你一起抓猪。”志民说。   看着臭蛋的背影走进灶房,万山说:“这个家伙,什么便宜都要占一点的。”   志民笑了,对着万山说:“你听说城里的事情了吗?”   “听说了,日本人杀了不少革命党人,占了县城。”万山点头说。   “是日本人帮着大清皇帝打回来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志民说。   “应该是真的吧。”万山说:”我可听说日本人在南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到了咱家的地方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嗯,我也听说了一些,就盼着大清的皇帝收复了江山之后,能打发走日本人。”志民说。   “嘿嘿。”万山冷笑了两声,目光像志民手里的那把刀子一般,透着森森的寒意。   志民知道万山这冷笑背后的含义,心里也不禁担忧起来。   “你们说啥呢,都阴沉着脸?”臭蛋吃过饭走了过来。   “没什么,就是说说城里的事情。”志民说。   “哦,我爹去县城里进货,也是昨晚回来的,他说死的人拉了几挂马车呢,都埋到北城根儿的空地上了。”臭蛋说。   志民和万山对视了一眼,想起那些田鼠和乌鸦,心里一阵的恶心。   “你们三个臭小子,一天不见就有那么多的话要说啊?快点,都去干活了。“母亲走过来抛下一根麻绳,佯似嗔怪的说。   ”得--令,母亲大人。”志民学着戏文里的声调,嘻皮笑脸的应声道。   三个人捆好猪抬出了猪圈,放到院子里备好的案板上面,万山和臭蛋用木杠压住猪的身体,使其不能乱动。志民手起刀落,干净利落的一刀一头,在一阵猪的由强到弱的惨嚎声中,两头猪渐渐没有了气息。猪血流入两只铁皮桶里,母亲一边不停的用筷子搅拌,一边加温水和研磨细了的粗盐,这样猪血才不会凝固。   院子里用石头垒砌了一个临时锅灶,小妹早已吧一口大锅的水烧的翻起白色的花沫,水蒸气在大锅的上面蒸腾起来,凝成一个个细小的颗粒,被风一吹就四处飘散开来。三个人浇水,褪毛,一会儿的功夫两头白净净,冒着热气的白条猪就收拾出来了。志民和万山各自负责一头猪开膛破肚的活计,刚刚开了猪膛,二叔就施施然的踱着方步,手里擎着一只花瓷细碗;从他的房间走了过来。只见他手一伸花瓷碗就没入猪前膛里,捞起半碗猪心血,一仰脖,随着喉结上下的滚动,咕咚,咕咚能听到他的吞咽的声音,小半碗血被他喝了进去。适才有些睡意朦胧的眼睛,立时变得精光四射。他随即又到另一头猪的胸膛里,舀了一些血,还是一口气喝光了。他一擦嘴巴,咂咂有声的吧嗒几下嘴,似乎还是意犹未尽的样子。看着二叔嘴角残留的血迹,志民心中莫名的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隐隐能觉察出来一丝似有似无的青气,笼罩着二叔的身体。二叔的脸色由青白色逐渐红润起来,像刚刚洒落院子里的朝霞,不同的是二叔的红润似乎有些怪异。   志民笑着说:“二叔,昨晚睡的好吧?我喝多了,你去我屋子和我说的话,我都记不得了。”志民的话里有话,想试探一下二叔昨夜是否真的来过他的房间。   ”我没有去你的屋子啊,我和你表叔又喝了一会儿酒,回去就睡了。"二叔一脸困惑的样子。志民想起那个怪诞的梦,用力晃了晃头。   “他二叔,你一会儿套车和你大哥去县城,把那头大些的猪拉去卖了。”母亲一边利索的往搓洗了几遍的猪小肠里灌入了猪血,一边对二叔说道;手里一根细细的小肠,被灌入猪血后,扭动着,片刻之间就变成了一根胖胖的血肠。   “好嘞,我现在就去套车。”二叔爽快的答应着,对着正房喊:“大哥,起来了。”然后往马厩走去。   父亲已经穿戴整齐,从灶房里走过来,用手撩起那头大一些的猪膛,拿手指比量了一下说:“三指膘也不错了,要是好年景还能好一些。”   母亲随口应了一声说:“你和二弟中午要是赶不回来,就找一个小酒馆割上几斤肥一点的肉,让人家大师傅给炖上,自家的东西不要吝惜。”   “嗯,晚上请客的肉也要肥一些的,不要让乡里乡亲说咱家小气。”父亲嘱咐道。   “这些自不必说的,你和二弟去吧,早去早回。”母亲说。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猪抬到二叔牵过来的马车上,用一卷苇席苫过。父亲又去了一趟灶房拿来了一杆勾秤和一把小斧头;还有一把剔骨刀,上了马车,一声呼哨,马车辚辚的跑出了大院。   天色已经大亮,太阳的光线透过湛蓝的天空,映衬着屋顶的积雪,异常的炫目。   志民和万山分割好一块块的猪肉,放到收拾干净了的案板上,等冻的实成了,才能放到仓房里储存年货的大缸里。母亲又吩咐志民抓了几只公鸡和公鹅宰杀了,一并放到案板冻上,留着过年的时候再吃。  正文 (四)表叔   一个上午就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临近中午的时候,志民去仓房里搬出来万山和臭蛋的猎物,让他们各自回家牵马爬犁来拉走了,嘱咐他们晚上过来一起喝酒吃肉,他们两个人答应后就离开了志民家。母亲,小妹还有表婶,表妹四个人都到厨房去忙午饭和晚上要请客的饭馔,菜蔬去了,剩下志民一个人收拾残留的猪鸡毛和一些杂物。表叔这时才抄着手精神十足的走出房间,志民知道表叔有抽大烟的习惯,这个时候出来,想必是吸足了烟土,又睡了一个回笼觉才会如此精神饱满。他招呼了一声;”表叔早。“想起来已经近中午了,不禁暗自笑了。   “还是你们年轻人啊,干什么都精神头十足。志民,猪杀完了?”表叔慢条斯理的说道。   “都收拾利索了。”志民答到。他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渐渐跑近,在大门口停了下来,他奇怪的望向大门,看到不熟悉的两个人走了进来,一色的土黄颜色的军装,领章,帽徽都是志民从来没有见过的。他好奇的问道:“两位找谁啊?”   “请问何子杰先生住在这里吗?”其中一个人瓮声瓮气的问道。   志民瞄了一眼表叔没有言语,何子杰是表叔的名字,按照家谱的排列顺序,志民的父辈名字中间起“子”字,父亲的名讳是何子海,二叔何子涛。因为久居乡野,每个人被唤大名的机会少的可怜,乡邻之间彼此的称呼多用乳名,或直呼姓氏,在姓氏前冠以小,或者老字,倒也省了许多口舌之绕。表叔终是见过·大场面的人,瞬间的惊鄂在脸上转瞬即逝,随后问道:“两位军爷,不知道找何先生有何公干?”   “奉县长大人令,请何子杰先生到府衙一聚。”另一个身材瘦小的人文质彬彬的回答道。   “不敢动问,你们县长大人的名讳是?”表叔拱手相问。   “我们县长大人姓金名琦善。”瘦子口风一转问:“您一定就是何子杰先生了吧?”   “哦,原来是琦善兄派的人啊?”表叔一拍大腿说:“两位兄弟辛苦辛苦,请到屋里喝一杯热茶暖暖身子。”   “谢何先生,不过公务在身耽搁不得,门外多备了一匹马,何先生如果现在方便,就请立即动身吧,县长大人在聚贤楼恭候何先生大驾光临呢。”还是那个瘦子口齿伶俐的说道。   “好,好,我马上和内人知会一声,即刻便可启程。”表叔的声音略有颤抖,想必是兴奋的原因所致。只见他忙不迭的一路小跑,跑进他居住的房间里。片刻就走了出来,头上多了一顶水獭皮帽,脖子上多了一条厚毛线围巾。   “志民,我要是晚上赶不回来,你就告诉我大哥他们一声,说我去县城拜会同科好友去了。”表叔说。   “知道了,表叔一路小心。”志民说。   表叔点点头,随后颔首对两个兵士示意可以走了,就挺胸抬头的走出了大院。门外几声“驾,驾”的吆喝声里,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敲碎了小村的宁静。  正文 第三章(一)佟六爷   冬季的太阳停留在天空的时间变得很短,太阳落下山坡后不久,天色就暗黑了下来,繁星点点缀在村庄的上空。山村的傍晚异常的静谧,乡邻的脚步,偶尔会惊起几声犬吠;和栖息在村庄里几棵老树上寒鸦的叫声。   志民点亮院子四角的风灯,招呼着陆续走进院落的乡邻。东北农村自古以来就延续了一种习俗,冬天进入腊月,农历二十三小年的前后十几天里,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杀猪宰鸡,准备过大年。杀猪的人家一定要请亲朋好友,街坊四邻来饱吃一顿猪肉,以便增进感情。   父亲和二叔在太阳没有落山之前就赶回来了,看父亲脸上的表情,那头猪应该卖了一个好价钱。二叔说他和父亲还去了一趟志民的大姐家送了一刀肉,也顺便探听了一下城里的消息。二叔说城里四处都挂着安民榜,的确是大清皇帝要在省城定都,国号满洲国,可能来年春天就要举行登基大典了。志民关心的倒不是这些,他关心的是大哥何志强的情况,他知道大哥在县城多年,一直和大姐有着联系,所以希望从二叔口中听到一点大哥的消息。二叔说他也私下问了大姐,大姐说还是去年的时候接到一封信,是从南方寄来的,说他一切都好,让家里人不要惦记,此后就再也没有了任何音讯。   灶房里灯火通明,滚滚的热气从敞开的两扇门涌出来,裹着一股股的肉香。万山和臭蛋还有二狗也都来了,帮着抱柴,烧火和摆席。酒席一共五桌,正房摆三桌,偏房摆两桌。正房是给长辈备下的,偏房是给志民他们这个辈分和妇孺预备的。菜肴一致,没有正房偏房之分,都用大盆大碗盛得满满的。主菜每桌都是一小盆切得四四方方;带皮的红白肉相间的骰子肉块,是要蘸着蒜泥吃的,这种烀了一下午的肉块,咬一口会满嘴流油,香到骨子里。主要的配菜是白肉血肠,五花肉的肥膘很厚,烩入酸菜,血肠,血筋;也是招待客人的一道东北名菜。其次的配菜无非就是鸡蛋,木耳,蘑菇,还有腌制的山野菜之类的了。   志民站在门口,一边招呼客人,一边留意着佟六爷的身影出现,心情有些忐忑不安。自从父母昨天说起给他定了亲,志民的神智一直处于恍惚之中,他一方面非常迫切的想见到未婚妻,另一方面却怕见到,至于什么原因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不知道他未来的媳妇儿,会不会随着佟六爷一起来,所以,他此时的心情感受非常矛盾。   远远的一股酒香飘过来,志民心中一喜,知道是佟六爷来了。佟六爷由于酿酒多年,即使是不喝酒也是一身的酒气,一年四季这种味道挥之不去。佟六爷自己也打趣的说过,他身上流的汗都是有度数的。等酒香味越来越近,志民发现只有佟六爷一个人走过来,心里不免有点怅然若失。虽然没有等到预期的效果,志民还是很热情的跑出大门外,热情的打着招呼:“六爷,您慢着点,路滑。”话音未落之时,借着月光只见佟六爷出手就是一拳,直奔志民的面门而来。志民猝不及防,心里一惊,身体一晃避开了拳头,右手本能的叼住了佟六爷的手腕,脚下使了一个绊子。“噗通”一声,佟六爷直直的摔倒在雪地上。   “臭小子,你想摔死你老丈人啊?”佟六爷趴在雪地上大骂。   志民猛然醒过神儿来,赶紧搀扶起佟六爷,嘴里连连道歉说不是故意要摔的。“哈哈哈。”佟六爷朗声大笑,用手拍打着前襟的沾上的雪说:“行,能把你六爷摔倒的,配做佟家的姑爷。”听他这么一说,志民的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六兄弟,你这是唱的哪一出戏啊?”母亲闻声走来。   “嘿嘿,老嫂子,我和志民闹着玩儿呢,试试他的功夫。”佟六爷满不在乎的说。   “一老一少的也没有个正形,幸亏没有人看到,不然还不让人笑话死。”母亲说:“就等你了,快入席去吧。”扯着佟六爷就进了院子。   “臭小子,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佟六爷哈哈笑着,扔下了一句话。   志民也哈哈的笑了。佟六爷一贯行事不按常理,五十几岁的人了,有时候做事情还像小孩子一样,天真烂漫不拘俗理,刚才的事情就可窥一斑。看着门外再没有了乡邻的人迹,志民插了门闩也回到偏房。   屋子里很暖和,火炕的长条桌上摆满了饭馔菜肴,围坐周围的有十几个人,有年龄稍长一些的,也有年龄比志民小的,都是清一色的男人。志民上炕坐到了中间东道主的位置,寒暄了几句之后,酒席就正式开始了。因为是同村的人,大家彼此都很熟络,一杯高粱酒下肚后,气氛逐渐热烈起来;猜拳行令之声,交头接耳之语开始不绝于耳。   “志民,见到你的媳妇儿没有?”臭蛋咽下了一块肉,抹去嘴角的的流油问。万山也用探寻的眼光看着志民,志民摇摇头说:”没有见到不说,还把佟六爷摔了一个跟头。“   看万山和臭蛋一脸惊愕的表情,志民讲了刚才的事情。身边的几个人听了后,都大笑起来。   “志民,我娘说佟六爷家的小闺女,长的像画上走下来的人呢。”臭蛋说。   对于佟六爷家的这个小女儿,志民知道的不是太多,只是听说从小就被寄养在省城的姑姑家里,佟六爷的老婆在生这个小女儿的时候难产,女儿生下来没有喝一口奶,她的妈妈就大流血死了。恰巧那时佟六爷的姐姐——一个无儿无女的寡妇来这里探亲,怕佟六爷一个大男人不会伺候养不活这个;只会对她一个人笑的小侄女,就索性抱到省城去了。一晃就是十六年,也偶尔随姑姑回过村子几次,但毕竟见过她的人不是很多。   志民听臭蛋这么一说,心里也痒痒的,想的明天就去佟六爷家拜寿和定亲,呵呵的傻笑了几声。他端起酒杯说:“不说这些了,二狗他们和咱们三个人好久没有在一起喝酒了,今天一定要喝个一醉方休,我先干为敬。”说完,杯中酒一饮而尽。   “干,干,干。”十几只粗瓷杯叮叮当当的碰击在一起,一连串的发出悦耳的声音,酒香更浓烈的弥漫了房间。   院子里的猎犬突然狂吠起来,在犬吠声里,志民听到有拍击大门门环的声音,他暗想:要请的乡邻应该都到齐了,难不成还有落下的吗?他跳下火炕,蹬上毡疙瘩就跑了出去。正房里闻声已经有人走出来,是志民的二叔,他大着嗓门喊道:“谁啊?酒都要喝完了,怎么才来?”   志民喝住猎犬,静听门外的动静。   “是我啊,二哥,子杰。”门外传来表叔的话音。   “哦,我和大哥以为你今晚回不来了呢。”二叔拉开门闩,借着月光和门框上的风灯光亮,志民看到表叔走进院子,身后还跟着白天见过的那两个当兵的人。   “是表叔回来了,快去正房吃饭吧。”志民说。   “好,好,你们两个随我侄子也去吃饭吧。”表叔的语气似乎有命令的口吻,这让志民略有诧异。他把表叔他们骑来的三匹马牵到马厩,添了一些草料,然后招呼那两个兵士一同去吃饭。酒席之间,两个兵士讲出来的话,更是让志民吃惊不小。他们说表叔马上就要上任副县长一职,兼任警察署署长,负责县城境内的治安防护以及剿匪等事宜。席间,两个兵士也极尽巴结之意,频频向敬酒,志民推辞不下,终于在高粱酒的麻醉下失去了味觉,视觉也渐渐模糊起来,最终昏昏然的酣睡过去。一条火狐奔跑在白雪皑皑的原野上,他策马追逐,跑着跑着眼前出现了一片枝繁叶茂,鸟语花香的丛林,一个美丽窈窕的少女向他招手,他知道,这个少女就是他未婚的妻子。他跳下马,拥抱住了她的身体,耳鬓厮磨之间,他的脸颊异常是疼痛,好似有火在炙烤着一般。他推开了她的身体,却猛然发觉眼前是一条火狐,眼神儿妖异的望着自己,并且呲牙咧嘴的笑着。那一刻,他好像知道自己在做梦,想喊却喊不出来。一双无形的手压在他的胸膛,让他窒息得喘不过气。喉咙也如被火炽过一般有些干渴的痛感,他努力睁开了双眼,大汗淋漓的从梦中惊醒。  正文 (二)胡须的变化   志民看到昨夜的残席,都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他是合身而睡,连衣服也没有脱。炕上还有两个枕头,他恍惚的记得,那两个当兵的也睡在了他的房间,此时已经不见了人影。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融化了玻璃上浅挂的冰凌花,窗棂下方的木隔断上结着厚厚的霜冰,遮挡了一部分光线,屋子却依然显得很明亮。他跳下炕,去水缸里舀了半瓢水,一口气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四肢百骸顿觉清凉无比。适才如火炙烤的感觉,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匆匆洗漱了一下,就跑到灶房里找东西吃。   灶房只有小妹一个人在吃饭,看到志民进来说:“二哥,你昨晚喝多了吧?眼睛和脸还是红的呢。”   “嗯,家里人都吃过了?”志民随口问道。   “就你一个人还没吃呢,爸妈,二叔他们回屋去了,商量今天给你过彩礼的事情。”小妹笑嘻嘻的说。   “你见过佟六爷家的那个小闺女吗,彩霞。”志民问。   “那天和妈去见过了,长得挺好看的。”小妹顿了一下若有所思的说:“就是对人冷冰冰的呢。”   “那一定是你长得太丑了,不招人待见吧。”志民开玩笑的说。   “咦,二哥,你的胡子怎么也好像变红了呢?”小妹指着志民的脸说。   “少胡说八道,说你丑,你就编排二哥是吧。”志民哈哈笑着说。   “不相信算了,你自己照照镜子看看。”小妹还是一本正经的说。   志民已经腹鸣如鼓,不再理会小妹,顾自到锅里盛了满满一海碗白米饭和一小盆烩菜,大口的吃了起来。他猛然想起一个事情,就问小妹:“表叔,还有那两个当兵的呢?”   “你真是喝多了,早上那么大的动静,你也不知道啊?人家表叔一家起个大早搬城里去了,那两个当兵的也随着走了。听说表叔当了县长了呢。”小妹说:“还借了咱家的一挂马车,装了行李,说过几天派人送回来。”小妹说完,神情有点黯然。志民知道小妹和表妹何彩凤两个人的感情很好,表妹这一走,小妹的心里难免会有些伤感。   “志民,志民。”门外传来母亲的喊声。志民狼吞虎咽,三口两口的吃完了碗里的饭菜,急忙跑了出去。   母亲站在正房的门口,正冲着他的房间喊着他的名字。阳光洒满了院落,母亲沐浴在晨光里,一根根的发丝随风舞起,白发丝丝缕缕的从黑发中跳出来,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的醒目,志民心头一热,眼眶微酸,急忙回应道:“妈,我在这里。”   “你把猎到的东西,捡上一两件像样的拿来,一会儿我们去佟六爷家过彩礼。”母亲说完念了一句佛。志民知道母亲一直不喜欢家里的男人上山捕猎,每每见到二叔和志民打猎回家,总是会跪倒在菩萨像面前,念一阵经,去超度那些亡灵。志民虽对此很不以为然,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母亲的做法,偶尔也会在手指扣动扳机时候,念几句佛号。   那张火狐皮,在山上就用硝石熟过了,一根根毛发柔软而蓬松的泛着油光,似燃烧着的一团火一般夺人心魄。两个空洞,证明着曾经有过一双妖异的眼睛,一想到那双眼睛,志民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定亲过彩礼是一件大事,礼单是父母和二叔商量后定下的:糕点两盒,窖酒两坛,猪腿一条,白条羊一头,翡翠手镯一个,貂皮十张,火狐皮一张,大洋一百块。看着这份礼单,志民自己都有一些咋舌,他沉吟了一会说:“爸妈,二叔,这份礼是不是有点重了?”   “不重,不重,要是依着我,还是应该加一些的。”二叔笑着说:“咱何家门儿,怎么说也是大户,不能让人看不起不是?”   “你就别瞎*心了,去,回屋把自己拾掇拾掇,刮刮胡子,把前几天给你缝的一身新褂子换上,就在你屋的箱子里。”母亲往外推着志民说:“瞧这一身儿的血腥味,还不把人家小闺女吓着?”   “嘿嘿,我去,我去。”志民说着就往外走。   “等一下,你转过脸我看看。”母亲说。   志民停下脚步,回过头疑惑的望着母亲说:“怎么了,妈?”   “咦!”母亲发出和小妹一样的惊叹声,让志民的心一蹦。   “你们看看,志民的胡子怎么有些红了呢?”母亲对着父亲和二叔说。   “昨晚我睡觉没挨枕头,脸贴着火炕睡的,可能是烙的吧?”志民唯唯诺诺的说。父亲好似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一样,眯着眼睛吸着烤烟,淡蓝色的烟雾缭绕在房间里,四处飘散着,散发着烟草的香气。二叔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面孔透出高深莫测的表情,让志民心里愈发的有些惶恐。他快步跑回房间,对着镜子仔细端详起自己的连鬓胡须,一看之下,自己也吓了一跳,果不其然脸颊两侧的胡须,竟然有大半变得如火炙一般黄中泛红,红色却又偏重一些。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长长的吸了一口凉气。   他找来刮胡刀,用肥皂涂抹了脸颊,然后飞快的剃掉了所有的胡须,摸着青棽棽,光滑的面孔,志民的心才稍微平静下来。他又想起那个奇怪的梦,内心还是隐隐的感觉到一丝不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他想起了万山的那句口头禅,心头一宽,想那毕竟是一个梦,也听人说过:梦都是反的,是不真实的。既然是反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去费脑筋来琢磨了。他找出来新衣服换上,又去镜子前照了照,然后,很满意的走了出去。   中午办定亲宴,晚上办寿宴。佟六爷今天可谓双喜临门,他一大早就指使赶回来给他祝寿的女儿和女婿,开始张罗着酒席饭馔的一应物事,为了这两顿酒席,他特意请来了前宫廷御用厨师的第五代传人,县城宴宾楼的老掌柜,也是他的族兄来亲自掌勺。老掌柜昨日便带着三个徒弟赶过来,把今天需要的腌制和熏烤的肉类,以及各式菜肴的辅料都一一列出单子,便于今日使用。   佟六爷满意的看着院子里往来穿梭于厅堂和院落,忙忙碌碌人们的身影,用手掸去屋顶被风吹落到崭新衣褂上的浮雪,一丝微笑挂在了嘴角。听闻佟六爷家里喜事临门,一些亲属也从县城和附近的村落里赶来,街坊邻居也有一些人,早早的过来帮忙,小院里一时之间热闹非常;脚步声,寒暄声,杯盘刀俎的碰撞声,孩子的哭笑声和女人呵斥声此起彼伏,像集市一般的喧闹。佟六爷看着,听着,眼睛里浮出一层暖意。  正文 (三)寿宴与喜宴   对于寿宴,佟六爷自己看得很淡,若不是几个女儿和女婿坚持每五年办一次,他自己懒得理会这些繁缛的俗礼。佟六爷有五个女儿,四个都已经出阁,女人活着的时候劝他纳一房小,生养出一个男孩,也好给佟家延续香火。他也动过这个心思,但自从女人走了之后,想着她在世的时候对他和孩子的好,兼之自己逐渐染了酒瘾,贪恋杯中之物,天长日久的,也就淡了这份杂念。   往年的寿宴也只是局限于自己家人在一起吃两顿饭,今年之所以要大张旗鼓的去*办寿宴,无非是要让亲朋好友知晓一下小女儿定下了一门亲事,也就免去了一些媒婆的纠缠。自从有人知道小女儿回家后,十里八村的媒婆就踏破了他家的门槛。附近的村屯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佟六爷家的闺女,有一个算一个,长得都像仙女一般漂亮,这一点也足矣让佟六爷感到自豪。小女儿虽然从小不在他的身边,但最挂在心上却是这个女儿。一个一睁开眼睛就没有见过娘亲的模样,没有喝过一口娘奶的孩子,让他的心里多了一份怜惜之情。前不久,大姐捎信说省城的治安状况很差,尤其日本人占了城池之后,时有奸杀女子的事件发生,加之战事频繁,不如让他接小女儿回乡下暂住,等时局稳定一些再说。佟六爷接到口信后大喜过望,片刻也没有耽搁,马不停蹄的坐火车赶到了省城。临走的时候,大姐背着小女儿拉住他偷偷说:“六子,此次领回佟妮儿,最好还是给她寻一门亲事吧,这孩子太不让我省心了,好好的书也不读了,每天不是上街游行就是漫天撒什么宣传单,听说城里的宪兵和警察已经抓了不少学生,还有当街打死的。你说万一她有个什么闪失,我还怎么活啊?找个好人家嫁了,也能让她收收心。”佟六爷听得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才明白大姐让他领回小女儿的真实原因。他想;如果没有这种极为特殊的原因,大姐断然舍不得小女儿佟妮儿离开她半步的。   佟六爷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县城他所熟悉的人家和附近村屯里未婚的男人,都筛选了一遍,从家世到人品,以及性格,禀性,反复的思量,斟酌之后,选中了村里何家的二少爷——何志民。佟家与何家是世交,自两家祖上落户于此,已经是几辈人了,交往就一直没有间断过,直至到现在。何家的家境殷实,志民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相貌英俊,仪表不俗,虽说脾气是那种沾火就着的那种,人还是比较憨厚耿直的。关于志民的火爆脾气,让佟六爷考虑了很久。他后来转念一想,自己年轻时候的性格何尝不是如此?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磨砺,戾气终会在岁月这块磨石上面消弭,这块磨石会磨去你的棱角,你的锐气,直至你两鬓斑白,就会多了一份内敛,少了一份乖张,多了一份稳重,少了一份狂躁。多年的人生经历,佟六爷深谙其中的道理,想明白的那一刻,他为自己明智的决定喝彩了一回。   小女儿佟妮儿听到这个消息后,面部表情还是如一潭秋水一般平静,没有喜悦之情,也没有悲伤之意,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听爹的。”然后就捧着一本厚厚的书走回房间去。佟六爷倒不奇怪小女儿的这种表情,多少年以来,父女之间的语言沟通很少,即便是交谈,也是寥寥的几句话,她似乎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面孔也始终如一的保持在零度。虽然看不出来小女儿有什么不妥,但是她那种游离的眼神儿还是让佟六爷在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   几片雪花落在他的脸上,他仰头望向天空,适才还是万里无云的晴朗朗的天气,此时又堆积了厚厚的一层铅云,零星的雪花正缓缓的飘下。一阵冷风吹来,他咒骂了一声,把双手拢在衣袖里,快步向临时当做灶房的房间走去。  正文 第四章(一)佟妮儿   何家一行人走出大院的时候,纷纷扬扬的大雪飘洒下来。母亲随口说了一句:“瑞雪兆丰年啊。”志民望着母亲枯瘦微驼的身板儿,知道她心中所期盼的是;明年能有一个好收成。连年的干旱,洪水以及蝗灾的肆虐,已经让这个坚强的女人内心变得非常的脆弱,在她日渐弯曲的脊背上,背负着太多的磨难。看着她努力挺直着身躯走路的样子,志民的心中有一种莫名的心痛。   一切天象似乎真的与国家的命脉暗合,天灾,战乱,瘟疫一直没有休止的重复出现,这让志民非常困惑,他不知道,这种内心备受煎熬的生活要持续多久,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嘿嘿,但愿明年会是一个好年景吧。”二叔冷笑了两声说。在他的冷笑声里,志民敏锐的觉察到了有一股刺骨的寒意,沿着他的脊椎一路滑了下去。一阵冷风吹过,几片雪花落在志民的脖颈里,他打了个寒噤,脚下一滑,仰面朝天的跌了一跤。二叔看着志民,脸上似笑非笑的说:“小心了,前面的路更难走。”自从志民围猎回家以后,他感觉二叔像变了一个人,那张苍白的面孔后面,似乎隐藏着另外一张面孔。二叔的每一句话里,都好像藏着机锋,就像大庙里那个永远苍老的住持一样,说出来的话也处处透着禅机。志民爬起来后想:这几天一定要和二叔好好的说说心里话,看到二叔总是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让志民的心里很不舒服。   几百户人家的村落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佟六爷家的大门口。两扇对开的门扉敞开着,青砖砌就的门拱上方,挂在一块门匾,暗红的底漆已经脱落,依稀可见斑驳漆金的四个大字:忠勇神武。据说这块匾是乾隆爷的亲笔御书,因佟六爷的祖上战功赫赫,赏赐给佟家的。一代代的传承下来,历经风霜雪雨,酷暑寒冬,早已不复当年的风采了。唯有这四个大字,隐隐透着一股霸气,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心生敬畏之心。   佟六爷听到何家人来了,急忙迎出大门口。双手抱拳作揖说道:“何大哥,大嫂,二哥,辛苦了,快屋里请。”佟家的几个女儿和女婿也过来热情的打着招呼,志民在村里见过这四个佟家的姐妹,唯独没有看到今天的主角佟妮儿,他想:女孩儿家都会害羞,不出来见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何家人被让到主客房,佟家的几个女婿帮着志民卸下马爬犁上的礼物,一同搬进了房间。一阵客套过后就进入了主题,二叔清了清嗓子,抑扬顿挫的开始唱礼单,一项项的念罢后,无论佟家族里的长辈和晚辈,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尤其佟家的四姐妹,不时用眼睛瞟着自己的女婿,眼神儿里透出来的信息很复杂。志民心里暗笑,这世上的女人几乎无一例外的在乎脸面,这和虚荣无关。金银财帛不见得在她们心中有多么的重要,最重要的可能需要是一份尊重吧。   酒宴在热闹的气氛中开始了,随着佟六爷中气十足的一声大喊:“开席。”酒水菜肴流水般的铺满了一张花曲柳的圆桌上,终于,在志民期盼已久的目光中,佟妮儿身穿一身银色碎花的棉旗袍出现了。她淡淡的微笑着,素颜淡妆而不失妩媚,瓜子脸上一双秀气的眼睛里,像隐含着淡淡的忧郁和伤感,更是让人怜惜。身材修长被一袭旗袍包裹着,犹显得阿娜多姿。当志民看到她的的第一眼时候,着实惊呆了。这和他前不久在梦里见过的那个会幻化的女子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她嘴角的笑纹都如出一辙。志民如梦魇了一般,眼睛直直的盯着未婚妻,张着嘴就这么怔怔的望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到他的大腿感觉到一种剧烈的疼痛,也如梦初醒一样的回过神儿来。母亲松开掐他手指,低声说道:“傻小子,见到媳妇儿漂亮也不用这样没出息吧?”志民收拢了目光,脸红红的站起身赶忙作揖说:“志民见过佟小姐。”慌乱之中碰掉了摆在桌子上的茶杯,一声清脆的玻璃撞击青砖地面的声音过后,是哗啦啦碎裂的响声。满座的男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女性的笑都很文雅,用衣袖掩面也嗤嗤的笑着。志民看到大家都在笑,也尴尬的咧了咧嘴,面孔僵硬的笑了。   “岁岁平安,岁岁平安。“佟六爷起身端起酒杯笑着说。众人也随声附和说,碎碎(岁岁)平安。佟六爷接着朗声说:“今日是小女与何家二公子的定亲之日,承蒙父老乡亲和亲朋好友赏脸,给我薄面来给两个孩子做个见证。我先敬薄酒一杯,谢谢大家了。”说罢一饮而尽。何子海也站起身来说:“蒙佟六爷抬爱,不嫌犬子粗鄙下嫁千金,我代表何家先敬六爷,再敬父老乡亲。”也一仰头干了杯中酒。大家开始推杯换盏,情绪高涨的呼朋唤友,席间的气氛愈发的热烈和融洽起来。酒是佟六爷亲手酿制;并深埋在地下多年的高粱红,浓郁的酒香气弥漫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   志民的思绪好像也浸在了酒香里,他一杯酒也没有喝,竟似喝醉了一般。志民和佟妮儿几次的目光交接,却又像小鹿一样的跳开。他看着眼前那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一时之间变得恍惚起来。志民就在这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下,完成了他的订婚宴。他唯一记得清楚的是,两家人敲定了婚期的大概时间,是来年秋收以后,大年之前,到时找私塾先生,择一个黄道吉日完婚。   定亲宴终于在一片告辞声中结束了,乡邻们打着酒嗝,脸上绽放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客房里留下的只有远路赶过来的佟家亲属和佟家人,何家人也告辞回去了,说好晚上再过来给佟六爷祝寿,把志民一个人留在了这里,看看能帮上什么忙。志民如释重负的喘了一口长气,神智也澄明了起来。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佟家人聊着天,无非是家长里短的一些琐事。唯有当他们问起上山捕猎的事情,志民就会情不自禁的眉飞色舞的讲述一些惊险有趣的经历。说了一会儿话以后,志民才发现佟妮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开了。这时,佟家大姐也是佟妮儿的姑姑,悄悄走到志民身边耳语了几句,志民一脸腼腆的站起身向大家告退,跟随着佟家大姐往外走去。屋里的人彼此心照不宣的笑了,佟六爷更是大着嗓门说:“志民,我老闺女要给你过堂了,快去吧。”说完哈哈大笑。佟家大姐嗔怪的瞪了佟六爷一眼说:“哪有老丈人这么和新姑爷说话的?”志民的脸愈发的红了,像被火燎过一样的滚烫。他低着头走出来,顺手在墙根儿抓了一把雪,胡乱的擦了几下脸,燥热感才降低了很多,头脑也清晰了许多。   佟家大姐在前面用手一指对面的一个房间说:“去吧,妮儿等你说话呢。”志民答应了一声,自己都感觉到了脚步有些慌乱,他定了定神儿,稳稳的向那个房间走过去。窗户上一个身影闪了一下,就不见了。志民知道一定是佟妮儿,心跳又加速起来,毕竟是自己第一次要面对一个女孩子,内心深处的感觉是,既渴望又有一点恐惧。他觉得此时心跳的频率,远比在丛林里迎面遇到一头黑熊的时候还要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