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开篇   第一章开篇   烈日高悬在神秘的神古大陆上空,一只雄鹰饥渴的在下方盘旋,不时的愤鸣着这炎热的夏日。   这里是位于神古大陆南蛮与中原的南部边境,陈国边城城外的一处村庄。   陈国位处偏远、没有经受太多的战乱纷争,所以国力比较强盛,其边城又位于南蛮这以散居的难民、山寨为主的边界,所以开国60年来并没发生过战乱。   这里是一个相对与目前的乱世来说比较太平的一个国家,比较太平的一个边城。   炎炎烈日之下,一个黝黑健壮的农夫用脱下的衣服擦了擦满身的汗水后甩丢到一旁,继续用着手中破旧的耙子使劲的耕耘着田地。他的妻子在家里忙碌着,她不但要准备晚上吃的饭菜,还时不时的端出水来吆喝着自己的丈夫休息。一个年仅5岁大的孩子满头大汗的在家门口跑来跑去,一会儿做着深蹲,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做着俯卧撑,看去简直比他母亲还要忙碌比他父亲还要辛苦。   这是一个很幸福的家庭,这是一个很安逸的村落,这是一个很太平的国家。   他叫浩天明,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长相随他父亲一样黝黑憨厚,一头乌黑的干净的短发很难让人联想到他生存的时代。   他出生的那天正是黎明之前,最为黑暗的时候,当他降生之时,黎明之光正好照进那所谓厂房的自家屋子,而他只在降临这个世界的那天哭过,用着他那初婴稚嫩的声音哭响了整个村落。   他比同龄的孩子都要来的聪明懂事,自从能说会走开始,总是摆出大人的样子背着手有条有理的教训着那些调皮的同龄孩子,所以村里孩子都怕着他、躲着他。   他很懂礼貌,很注重礼节,非常喜欢和成年人接触,不但是村里就连边城内的人几乎都认得他,很多人都喜欢逗着他玩,与他交谈,也就是因为一个5岁大的孩子有着如此的举止,所以村里的边城的都一贯喜欢称呼他为”小先生”。   “爹爹,明天我想您带我去城里逛逛,您顺便也买一些种子更换一下破损的农具吧!”小男孩虽然才5岁,但却用着异常沉稳而又不容其拒绝般的口气问着自己的父亲,农夫没有如何的惊讶,看来早已经习惯,他用手甩了甩头上的汗水,走到自己儿子身旁,用那甩了汗水的手摸着自己那可爱懂事的孩子的小头。   思考了片刻后,他终于点了点头“很久没去,也是该逛逛了,顺便给你买个面人儿玩”。   “不要,太浪费了,给我买一把小短弓吧,我要学射箭,以后可以去山上打打猎改善下家里的伙食”,农夫看了一下自己的孩子,摇头叹气的说道“你能不能像个5岁的孩子?那么小的年纪就喊打喊杀的,将来怎么的了,这个爹我绝对不答应!”他的孩子已经不是第一次表现出5岁男孩不应该有的那种成熟了,不知为何在很早的时候就感觉出自己的孩子有着一种冷酷与无情,不关对动物即使对人也有着一种毫不畏惧的杀心,但是他并不惊讶,只是无奈的叹气。   “问哥、明儿去洗洗手,休息一下,过会就开饭了”农夫在屋内温柔的喊着。   陈国天和34年,没有战争、没有纷乱、没有饥荒,有一个很平静的村庄,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在吃着不太丰盛却很温暖的晚饭。   渐渐夜深,树上的蝉儿“吱勒吱勒”的叫着,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夏夜,晚上凉爽的微风吹拂着那些看似懒惰的树叶。   在这样时代,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很早就已乘完凉,提着椅子回屋休息了,远处阴深深的南蛮山中传来野兽的嚎叫,村里新生的婴儿在回应般的啼哭,天空中早已挂出了两个一大一小的月亮,十分的美丽,而又十分的神秘。   浩天明在确认自己父母已经熟睡后,很熟练的起床、穿衣,窗下有一条很早以前就摆好的小凳,自从他能跑能跳时就已经放在那里了,无数的夜晚他都借着月光,踩着凳子,翻窗而过。   也像无数个夜晚一样,他来到家后山的小湖边,这是一处很小的湖,他喜欢称这里为“双月湖”,因为湖面正好倒映着重叠着的两个月亮,湖也正好只有倒映月亮的大小。   小男孩走到湖边一处大石旁,石头十多米高,在幼小浩天明上显得格外的巨大,石下正好有一处凹处,只要坐入就能遮风挡雨。   不知道为何这个世界有着两个月亮,不知道为何家后山中有着这一处小湖,更不知道为何湖旁有这一块大石。   浩天明摸了摸胸口,很平淡的说了句“出来吧”!只见胸口处闪出淡淡绿光,肉内慢慢的钻出了一个青绿色带有裂纹的物体。这是一个心型,半个心脏大小的青色瓷心,看去非常的诡异,瓷心渐渐发出碧绿色的光芒,淡淡的光芒照射着浩天明身后的大石,双月湖畔的大石瞬间发出了淡淡的青色之光,与天空中那美丽的双月遥相呼应,拼斗着那只有夜晚才能拥有的优雅。   “今天学些什么?”浩天明对着胸口的瓷心问道。   “你才这么小一点儿,还能学啥,以前干嘛,现在就干嘛,可怜的我哟,要何时才能去找我的另一半哟”瓷心像一个老太婆一样的唠叨着。   一个瓷心会说话,这诡异的事情,其他人看到了估计八成会吓死,而浩天明却早已经习惯。   “你妹的,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我本就不想来,你根本就没进过我的同意就把我带到这里,带到这里就带到这里,还要借着我现在老娘的身子出来,多恶心知道不?你这是侵犯人权知道不?在原来的世界有手机、有电脑、有N多的游戏还有我那100G典藏版D盘,每天宅家里不要太舒服了我,我吃饱了闲着啊,现在竟然还被你嫌弃,你不要我就带我回去,然后给我滚,要不是没你就回不去,老子早娘的把你摔碎了去了!”浩天明明显失去了白天的那种懂事稳重,对着胸口的瓷心滔滔不绝的怒骂。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的怒骂了。   “你以为我想啊,谁叫千多年来就遇到你这一个跳崖的。”瓷心不服气的说。   “说多少次了,被风吹下来的!被吹下来的!”浩天明已经快要失控,要是现在的样子被其父亲发现,肯定会惊讶的流出一大堆哈喇子。   “好了、好了!你也知道的,能把你的魂魄带过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几乎用完了我所有的力量,现在不找到我那另一半我还真恢复不过来,你也真回不了家,任命好好练功吧!”瓷心开始服输。   “练毛啊!每天晚上都这样傻坐着,还一直听你这老太婆唠叨!”   “我这不急嘛!还有,我是男的,我坚信!”   “今天你非得要教我外功,老练你那啥子内功,几年了啥状况都没有,练个毛啊!”   “不是我不想啊,外功我真不懂啊!功法都在剑身上啊!在说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也只能练内功,外功影响发育啊!”   瓷心一口气无数个啊,听的浩天明简直要抓狂。   他颤抖的深吸了几口气,缓缓把急躁的情绪压下,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与那家伙争吵,也不是第一次听那家伙啊来啊去了!虽然很恼火,但也没办法,谁叫自己倒霉,别人倒霉踩狗屎,他到好,倒霉到了吃狗屎的地步了,也只能怪天去了。   想想来到这个奇异的世界已经5年了,虽然生活很平静,现任父母对自己爱护有加,让他找回失去已久的家的温暖,但自己注定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注定想要回到原来的世界,而就注定了,这是一段漫长的、艰苦的、危险的回家之旅,要想回去,那便要有自身的实力,在这样以武为尊的乱世,拳头大了才有道理,想要在这个乱世找回回去的路,没有实力一个不小心就会送掉自己有如皇室贵族一般脆弱的、不经打的小命,还是认栽了的练吧!   浩天明理了理小小的衣裳,走到石下凹处,闭眼盘膝而坐,像往常一样,脑海中重复着瓷心给他的口诀,渐渐的,身体与大地融为一体,与天空融于一体,缓慢的吸收着天地元气,然后将那吸收来的极为细小的元气归入自己的丹田内,而这吐纳天地的事情,他已经重复了两年,只要不是刮风下雨,或者寒冬腊月大雪封山,他都会来到湖畔修炼。   不断的吸纳,浩天明的脸部渐渐的变的红润起来,口中吐出浓浓的白色气体,瓷心青色的光芒越发明亮,隠有与天空双月争艳之嫌。   一般的人都只能在成人后才能开始修炼,而修炼者都要先以练体为主,打好将来的根基,当身体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才开始吸纳灵气,归入身体百穴,而如果没有强悍的身体,霸道的灵气就会反噬其身。   而浩天明的年龄只有5岁,离成年连零头都没到,所以无法进行高强度的练体训练,只好逆其道行之,还好他所修炼的功法也与这个世界的功法不同,虽然吸纳的是比灵气更为霸道的天气之气,但由于是灌入丹田而不是像这个世界的武者归入百穴,所以不会对身子造成影响。   但有优点就有缺点,原来世界的武学与现今世界的武学完全不同,丹田内霸道天地元气在没有强韧穴脉承载情况下,不能随意使用,如要强行为之,很有可能爆体而亡。   他在原来的世界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宅男加屌丝,所以对于练级一说,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痴迷与耐心。   在这个世界,只有年满18岁的成年人才能允许开始修炼武道,而他早已在两年前便开始了修习,足足比普通人提前了16年。   他坚信着这个世界绝对充满着天才,但再强的天才也不能和一个一直努力的平凡人相比,他要变强,变强才能更容易的找到回家的路。   作者废话:我的新浪微博咦-原来是你啊不定期更新小说人物画像,希望读者关注观赏。  正文 第二章 胖子的悲惨人生(上)   第二章胖子的悲惨人生(上)   范仁,一个很苦*的名字,自从出生后有了这个名字后,悲催的命运就伴随着他成长。从小范仁便备受欺凌,即使就连上课也是被老师点名几率最高的人,一直保持着学校老师点击榜前三的记录。   可以说从他懂事起,就过的极其悲惨。   到了初中,在他对家人强烈痛诉下终于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范宾彬,结果高中期间,还珠的大热使他再一次回到了以往悲催的生活里。   甚至连他高中时的毕业照的头像都是合成加进去的,拍照那天他被关在男厕第二坑位中,直到当天夜里被门卫发现,他注定了苦*一生。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成长经历,导致他的性格变得极其内向与自闭。   小学时的寒暑假他窝在家里画画、打小霸王;初中时的寒暑假他窝在家里看着漫画与小说;在高一有了电脑后,每天上网打怪升级,甚至夸张到看着兵法书组团攻城的地步。   他是网络中的万年红名,最残暴的杀手,是攻城中最出色的指挥家,是传说中最耀眼的职业级高端玩家。   而就是这样的他害怕出门,害怕与人接触,活生生的一个从小学开始只要是假期就都宅家里的骨灰级宅男。   这里是位于浙江南边的小城市,这里一直以宝剑与瓷器文明于世,自从战国初期,欧冶子在这里找到了剑池开始,这里便成了一个不平凡的地方,从那时开始,它便成为了名剑的产地。   千古的塑剑之地,必然拥有几分神秘,这里由欧冶子所塑的第一把名剑“龙渊”命名,直至唐乾元二年改名成了“龙泉”。   而我们悲催的屌丝宅男主人公,就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带有几分神秘色彩的县城中。   今年的他25岁,自从退伍回来,已经宅在家里3年了。说起部队,这是他人生最痛苦的一段回忆;5年前,因为不想在被欺负,高中毕业坚持不读大学的他,被父母以及街道办人武部的部长强迫参加了入伍体检。   为了继续延续宅男的精神,他裸身冻了两夜,体检当天果然39度半高烧不止,那天是他最开心的一天,血液与尿检都不合格,但不知道家里托了什么关系,竟然在他高烧退后只针对他个人又进行了第二次体检,结果在他痛苦、无奈、迷惘、不舍的表情中,坐上了去部队的军车。   两年的强迫式军事训练让他每天宅家锻炼出的瘦弱体格变的非常强壮,又拥有了多宅几年的资本。在班长一年的捶打下让他不在害怕疼痛甚至脸皮也被磨厚了不少;但对于一个宅男来说,这些遭遇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那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日子。可怕的部队在他心中简直就的戒网瘾中心那么的恐怖,但即使在地狱也不能消灭他那玩家的心。   退伍回家之后,为了敢上两年部队生涯所浪费了的进度,结果3年来几乎没有出门一步,在网络世界里成就了超级娴熟职业玩家的威名,而他的父母对他也从失望慢慢变为绝望···。   这是一个非常炎热的夏天,也许是因为龙泉凤阳山的避暑游览区终于开放,也许是因为家里那个讨厌的舅舅觉得天热想组织家里人出去避避暑,所以经过几天的组织,终于决定全家去凤阳山游览的计划启动实施;而在去的当天,范宾彬终于在其父亲的暴怒之下,在母亲的断电断粮断宽带的威胁之下,经过两个小时激烈的争论与谈判后,严重发胖的范宾彬终于屈服,被强拉上了去凤阳山游览的车上。   经过山路N百弯足足两个小时的一路颠簸,全家人终于铁青着脸,组团来到了凤阳山景区门口。   亲人们下车之后,迅速分成三波行动着,一波去买票,一波去吐最后一波去上憋了几小时的厕所。   凤阳山避暑景区位于龙泉的南部,属洞宫山系,山内地形复杂,群峰峥嵘,峡谷峻峭,沟谷交错,悬崖峭壁见多,由福建武夷山脉向东伸展而成,其中最为著名就是浙江最高山峰黄茅尖,海拔1929米,登上顶峰,可极目四望,一览众山;而凤阳湖,是瓯江发源地,瓯江之水的源头。这是龙泉第一个大型景区也是唯一的一个。   进入景区,拐个小弯,有着欧式乡村风格的接待区映入眼帘,与其美丽的风景形成鲜明的对比。   范宾彬很努力的爬到宾客休息区,找到了一个有躺椅阴凉的一个位置翘着二郎腿躺下,喝着携带到景区的大瓶装可乐,抽出早就备了好几包的香烟点上“呼!··生活就是要这般恰意啊···”。   “家里人准备去爬黄毛尖,你快点起来走。”他最害怕的舅舅不容反对的般打破了他恰意的心情。   “能不去么,天好热的”范宾彬立马表现出十分委屈的神情,哀求的继续说着“而且我脚昨天洗澡时,脚稍微的扭到了,你看我又那么胖的体型,舅你懂的!真心爬不了山的”。   “别找理由,都要去”舅舅一个怒目射出,范宾彬这辈子最怕的人就是他的舅舅,也许因为他是公安的缘故,父母小时候总拿这个来吓他,吓着吓着就吓怕了,简直就到了无法和舅舅目光对视的地步;而他舅舅也是这种人,老是把他当犯人看,当犯人骂。   千方理由都拼不过凶恶的舅舅一句话。发现此劫算是逃不过了,范宾彬只好歪着脖子假装着脚疼,一扭一扭的走了出去。   “天呐,你就救救可怜的我吧,不能上网打怪,流逝了多少青春与经验不说,还要让我去爬那海拔1929米的山峰,要我死啊!这简直就是猪八戒爬山-滚不上去啊!”范宾彬一边内心中抱怨,一边跟着亲人们往山峰上爬着。   沿着石路,渐渐的往上爬,其实往山峰的道路都已经经过景区开发商铺好了,只要10多分钟就能走到山峰处,但对于范宾彬养了3年的肥大身体来说,真心的吃不消,只见他上气喘出就没了下气,脸色铁青,汗流浃背,双腿发软,爬一步歇一步喝一口可乐抽一口烟,足足花了半小时才隐隐见到刻有“浙江第一高峰”的黄毛尖石碑。   黄毛尖其实就是一个方圆20多米小平台,因为地处最高,所以有了名字,平台中央立着一个由曾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姜东舒提名的“浙江第一高峰”石碑。   慢慢爬到石碑旁,正准备躺下休息,却被舅舅的声音又骂了起来。“你在碑前倒着我们还拍个屁照啊!滚边去!”   原来是自己庞大的身子挡住了石碑成为了相片的背景。   范宾彬深吸一口气,双脚一挺,还真那么一滚,直接滚出相机拍照范围,滚到了山峰边缘处,擦着头上的汗水,舒舒服服的躺着继续点烟喝可乐。   对于炎热的夏日来说,今天的天气真的非常好,山顶上,微凉的风儿吹过,散发着山林里才有的味道。   一个爬的汗流浃背累到极点的胖子很自然的睡着了,打着自己的小呼噜,不舒服的翻一翻肥胖的身子,就这样离悬崖的边缘越滚越近。   这本来也就是方圆20多平米的小平台。   一阵凉风吹过,胖子在梦中感觉极为舒适,但不知为何,风越来越大,越来越急,“唰“的一下惊醒,连魂也差一点吓了出来,“妹啊!自己在往下掉,妹啊!睡着了也稀里糊涂的坠崖!妹呀!实打实的死定了,我那可怜的满级紫装号啊!永别了啊!!55555”往事像走马灯似地在脑海飞过,被人欺负,被爸妈骂,宅家里,被人欺负,被爸妈骂,宅家里,从小到大貌似也就重复经历着这些苦*的事情。   随着不断的下落,胖子恐惧的失去了意识。   ········   ····   天渐渐的暗了下去,在黄毛尖上看着夕阳落山是那么的美丽,悬崖的下方有一个小小的山洞,在山洞外的上方很自然的会有一棵树,而在树枝上挂着一头被吓晕的猪。   也许是因为还没折磨够吧!老天看来还是不想让这头猪苦*的一生那么早的结束掉,当那头叫范宾彬的猪醒来时,天以昏暗,咪着眼睛,抖了下脚,扭了下腰,树枝应声而断,“啪叽“一声,那头猪就这样垂直的掉在洞口前。   “这里是哪?地府?还真有这玩意?”胖子揉着腰擦着汗坐了起来。   “好疼啊!”范宾彬发现还有痛觉猛然跳起“我勒个擦,我没死?!海拔1929米的山峰上掉下来我没死?!!这啥个情况,我积攒了一生的RP值,第一次爆发了?”。   傻傻的看着天空,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一幕,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就在这时,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   “想办法叫人救我,在这里呆下去,明天就饿死了。”胖子不是傻子,他摸着肚子,想着如何上去,如何自救或者说求救;摸了摸口袋,只找到需要拼凑N多零件还不知道能不能用的手机和储备的几包烟。   四处张望,终于发现了身后的山洞“咦!旁边有山洞,啥情况!”摸了摸脑袋,挖了挖鼻子最终胖子还是经受不住内心好奇的挣扎,往洞内走去。 正文 第三章 胖子的悲惨人生(下)   第三章胖子的悲惨人生(下)   宁静的夏夜,凉爽的风儿轻轻的吹过,忽明忽暗的星星伴随着优雅的月光在空中起舞。   范宾彬脆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剧烈跳着,发抖的手慢慢的从口袋里抽出香烟,点上,含在嘴里,深吸一口,强迫自己镇定,从以往无数的漫画、小说、网游、电视剧的经验估计,这样的山洞没有宝贝就有鬼怪,沿着打火机微弱的火光,胖子小心翼翼的往里探着。   终于走到了最深处,其实洞口到洞内最深处也就三十来米,但足足花了胖子半小时才走到,满头大汗的探了一番,啥也没有,没有出去的路,没有想象中的宝贝,没有让自己恐惧的怪兽更没有在探索时胡思乱想时可能出现的顶级装备。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山洞,被恐惧紧绷的身体豁然的放松,一屁股的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还好还好!累死我了,熬夜打装备都没那么辛苦!这回去可要好好养上个几天,呼呼!”擦了擦汗,揉了揉发软的脚,“就这么的先坐会吧!晚上外面冷,大黑天的家里人估计也找不到这,只能在这里过夜了”边想边顺势往口袋的掏烟。   “能让尔之股从吾脸中抬起么?”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鬼呀!····”胖子犹如一头被大炮射出的猪般弹射而起,脸吓的几乎变成绿色,白沫在口里呼之欲出,体内胆囊都有快要破损的现象,两眼翻白,马上就要进入假死状态了。   “尔等勿怕!吾虽非人,即非鬼!”声音再次幽幽响起。   假装听不见,遇到这种事情先装死才是上上之策!所以受到极大惊吓的范宾彬倒卧在地装死中。   “小儿勿装,吾还未曾见闻抖的这般厉害的死人!”   “不管继续装,打死都不起来!”虽然害怕发抖的厉害,范宾彬还是铁了心的装死。   三十六计装死为上!任你千般打我死活不起来!   “尔不曾想有一场上天难求之造化?!···”声音带着诱惑响起。   “尔不曾想过成为天上地下独尊第一人?!···”声音继续的诱惑着。   “尔不曾想坐拥天下无尽财宝及美人?!···”声音持续的诱惑中。   “难道是传说中的守护灵(岛国漫画)!?或者说是啥武功传承(玄幻小说)!?或者是外星圣物,能让自己变身成凹凸曼的那种(岛国动画)!?”在惊讶过度的情况下,人总会胡思乱想,而宅男屌丝绝对是的其中的佼佼者。   辛亏这个荒唐的念头闪过,范宾彬终于承受不住内心的诱惑一个扭腰,背部那么的一弓,一口气恍了过来,就这么坐了起来。   “好了!你赢了!”天大地大欲望最大!   惨白、疑惑、期待、惊讶、恐惧、害怕的表情慢慢显现,估计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出他现在的表情,慢慢看向发出声音的位置,只见最初所坐的位置散出绿色的光芒,在阴森的山洞更显恐怖。   “原来是最初自己坐着的地方!?绿!绿光!”范宾彬看到光芒心里开始越来越害怕,绿光代表着什么?只有鬼才会发出来的光啊!   “一瞬千年,吾终遇一个人!尔等听好,吾名剑心!”   ··········   ······   小小的山洞中,绿绿的光芒照耀着那像是人工开凿一般光滑的石壁,隐隐听见有人喘息的声音,不知道为何这般的寂静,风儿带进洞里,变的有点儿阴寒,如果让那些被闷热温度搞的心烦气躁的人们感受到,也许会感觉格外的清爽。   洞中有个胖子,而那个胖子却感觉身入严冬般的寒冷,小心脏哇凉哇凉的。胖子的冷汗湿透了身上的短袖衬衫,洞中还是那么的寂静。   “要愣坐几时”剑心开始响起。   “如果真要给我一个期限,我想坐上一万年!”看着绿光的剑心,已经被吓傻了的人,总会不经思考说出吓傻的话。   “欲死呼?”   “乌拉哇啦哭啦吧唧,被骗了!是鬼,实打实的千年老鬼啊!要我命啊!爸爸妈妈救命啊!”胖子被剑心的一句话吓了一跳,立马感觉受骗上当,十成十遇到了鬼,小心脏都几乎停跳了那么几下,一连串乱七八糟的话脱口而出,连滚带爬往洞口翻滚而去。   好不容易滚出山洞,洞外只有一个掉下去稳死的悬崖。   这就是所谓的天涯海角,这就是传说中的走投无路。   范宾彬缩在洞口,整个人抱成个团,脸色惨白,不停的发抖,嘴里叼着镇定烟不断的吸着。   “怎么办?怎么办?运气背到掉崖不说还遇见鬼,这下稳死了,爹妈呀,不孝儿要先走一步了,我珍藏的漫画啊!我那些艰苦奋斗而来的超强账号啊!我!我还是处男啊!呜呜·····D盘都还没删呢!”范宾彬大脑一片混乱的想着后事。   “进来吧,放心,吾不会加害于你”洞里面的声音温和的传来。   “骗鬼啊!进去你就会吸干我的精元或者附身到我身上,你当我傻没看过片啊!你不要出来,出来我就跳下去,情愿摔死也比被你吸干附身强”范宾彬终于有点恢复理智,说的话有了点方寸。   “勿忧,吾不是尔想之鬼,鬼如天地之气般,只存少许前世记忆,最多即是投个胎,无法加害他人,尔等凡眼即无法见,对于吸取精元依附肉身之说是人惧怕瞎想而来。”剑心开始解释“尔等不进也罢,反正无法离开,如不惧夜寒就在洞外听听吾的往事吧”。   “你是想迷惑我,或者催眠我对不?”胖子还是不信任对方,这也难怪,对方是鬼啊!不久前还自己还受过一次骗。   “催眠是甚?吾语吾之言,何忧尔不闻,当世之人,为何疑心如此之重?忆以往,能与吾相见之人无不痛哭流涕,膜拜贡香;如你这厮,早被吾那千万信徒打成屎末了!”剑心有点开始微怒。   “你这样说话不累么,什么吾吾尔尔的,别搞文学我听不懂”范宾彬仔细想了想也对,难道他能阻止对方不说话,自己都吓成一个团了,能对它咋的,反正自己现在也无路可走了,“你要说就说吧,刚才不好意思,我很害怕!”范宾彬故作镇定的说道。   对于一个宅男来说,因为整天的埋头苦读漫画,都有极强幻想症,经常会幻想哪天世界末日,自己变成英雄般的人物,砍怪杀僵尸,然后左手牵着白富妹,右手狂扁高富帅,而每日每夜网上砍人PK也养成信春哥不怕死的个性,如果说世界末日或者僵尸屠城的那天真的来临,宅男肯定是最先镇定下来的那部分人,如果漫画和游戏里说的都正确的话,他们也是最懂如何处理这些危机的人,只是··有可能··大概··他们宅了N年的身子会吃不消。   剑心发出的光芒逐渐变的温和,沉凝了片刻,缓缓的开始诉说它的故事。   “吾···!”   “称自己叫我,称呼别人叫你,说了别搞文学了,你这样说话我听不懂,你说了也白说“豁出去的人胆最大,范宾彬可听不惯古语,说话直接点不好么,整的那么累,劳心的啊。   “好”!想了一下剑心微怒的妥协,谁叫自己说话别人说听不懂呢,要听不懂说了也白说啊。   “我原是一把剑,完美的剑”虽然改了下古语但开口就是一句自夸,范宾彬心中想着,说故事的人开口就夸自己,害不害臊的。   “我自天穹而来,遇其父欧治子,父塑我之身”剑心开始伤感的诉说。   “这个我知道,他在现在都相当有名”胖子接口道。   “他是一个神话,传说能也许能让人忘记,但神话是永存的”剑心非常的自豪,想着几千年了,他的名字还在世间流传,威名不减反增,自然开始有点喜悦。   “父亲曾经告诉我,那年他因丧女丧徒丧女婿,痛不欲生,心灰意冷,每日以酒为食以泪洗面”说到这,剑心开始有点悲痛。   “他女儿、徒弟、女婿的谁?”范宾彬好奇问道。   “女儿名莫邪,徒弟女婿自然是干将。”   “我擦!这两个牛B人物竟然是欧治子的女儿和徒弟,这个我还真不知道,这两个人打造的干将莫邪剑可是传说中的神剑呀!”范宾彬开始惊讶,因为一个个千古名人的出现,有点渐渐的融入进了故事之中,慢慢忘记了和他讲故事的是一个魂魄。   “我听父亲说,记得那天我从天外而来,不知是缘还是命,落入父亲的院子,父亲见到我后,有了新的希望,开始从新振作,他心中有了仇恨,呕心沥血开始为我塑身,他要我为他报仇。   年复一年他为了打造我耗尽心血,为了将最好的材料塑入我身,甚至打造了湛卢、钜阙、胜邪、鱼肠、纯钧等剑换取物资与财物”   “这些我知道,都是绝世名剑呀!”   “恩,这些剑虽好但不完美”剑心骄傲的说道。   “知道!完美的就是你”自恋恋成这样,也就你这千年不死的奇葩了,范宾彬越来越感觉剑心自恋的变态。   “不,完美的还有干将莫邪,想知为何吗?”   “为啥?”范宾彬不解,自恋成这样的东西还会夸别的。   “因为剑中有魂,剑也像人一样,有魂的人才是活着的人,有魂的剑即是完美的剑,他们以身塑魂,以魂塑剑,剑即完美。”剑心继续着它的骄傲。   作者废话:我的新浪微博咦-原来是你啊不定期更新小说人物画像,希望读者关注观赏。 正文 第四章 剑灵传说(上)   第四章剑灵传说(上)   “那你和那两把剑一样啰?”范宾彬好奇的追问。   “不同,我乃天外之魂,与天外之石即是同体,他们是完美,我是最强的完美,真正的完美无缺!”剑心已经骄傲到了极点。   范宾彬无语,竟然有脸皮这般雄厚的魂魄,还能对它说啥。   没等到胖子的回应,也许是突然感觉把自己夸的太伟大了吧,剑心显得有些尴尬的继续说道:“父亲说历经10年塑我剑身,耗尽他了的寿命,所以未能将我魂魄完全塑好,就以快到他的归天之日,那时我虽有灵智,但魂魄散乱不均;父亲身子日渐衰弱,对于报仇终于只能成为奢望,之后父亲非常平静的渡过了之后仅存的岁月,每日和我交谈,使我渐渐有了种一感觉,他好像把我当成了亲生儿子一般的开始疼爱,我虽不能动,但非常乖巧,为父亲分忧;在记忆中,当我第一次开口叫他父亲,他极度的惊喜得意,当天夜里喝了好多的酒”剑心声音慢慢开始有点颤抖,有着往事的幸福,有着往事的悲痛。   “日子过的快乐却短暂,父亲即将归老,那天他说他不愿让我看他离去,那天他说为我找到了新的主人,那天他说要我名震天下,那天他说了很多很多”悲伤的声音越来越沉重,绿色的光芒隐约有些暗淡。   范宾彬不知不觉已经走进洞中,深深的看像那发着淡淡的绿光,貌似非常痛苦的瓷心,有着无限的感触。   “那天他来了,我的第二任主人,之后的兄弟,他是一个很低调的人,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是一个懂剑的人;他很强,非常的强,有着当世剑神的美誉,他叫狄天涯···。”剑心开始用崇拜的口吻诉说:“那时的我还没有名字,他为我取名弑天,他含泪对我说,只要有我在手,他天都敢杀,天都能杀,那是我唯一一次见他流泪。”   “剑魂塑全之日,屠灭楚国之时,这是父亲最后的遗言。”剑心沉默。   “别难过了,往事如风啊,人总是会死的,那么多年过去了,对于一个死去的人还那么的出名,那才是给他最好的结果了,所谓永垂不朽、流传千古就是这个道理,而且我们后世的人对于这事也给出了最公正的评价,楚国这种遗臭万年的行为,后世的人也会永远记住的。”范宾彬开始没有水准的安慰悲伤的剑心。   剑心心情慢慢恢复,虽然这个胖子说的话很不搭调,但那一句流传千古却让它感触很深。   对啊,作为自己的父亲,归天之后依然能在世间流传着他的传说,这是多令人感到骄傲的事。   只是过了一会,剑心便继续开口诉说,而胖子也继续耐心听着。   “天涯得我之后,待我如弟,非常细心的呵护我,那时的我魂魄依然散乱,无法用铁物进行打塑,他行千山跨万水,不断在诸国游历为我寻找塑魂之法,经过几年的流离,终在古越为我寻得机遇。当时的古越创造了塑瓷之术,那里的巫师祭祀之时经常以塑好的瓷器进行聚魂。”   “我们这青瓷也很出名的,你看去也像,但感觉非常的古老”胖子无意的接了接话。   “古越之瓷,以铁为色剂,大火烧成之后呈为青色,其特点青如玉,明如镜,声如磬,是很好的入魂器物;天涯将塑我剑身时残余的天石粉末交予古越族长,之后便开始了我漫长的塑魂阶段,这一塑就是将近200余年。”剑心感叹道。   “将近200多年,这也真是夸张!”范宾彬非常疑惑。   “原因有三:其一在于当时的技术非常落后,天石粉末难以塑入;其二在于虽然有塑魂之说,但人类是看不见魂魄的,而我是第一个可以见到的魂魄,所以古越人要慢慢摸索;其三就是灌注灵魂的时间,那可不是很快就能了事的。”剑心解释。   “这到也是”这种古代文明,现在的研究专家都还没完全搞懂,他一个宅男在这里瞎计较个啥,继续听故事呗,这么有趣的神话传说不好好听完,接下去几年可真要与失眠同床为伴了,范宾彬心想着。   对于一个宅性很深很爱幻想的人来说,这类故事肯定是最不能让他自拔的。   故事有很多种,言情,神话,战争,武侠等等等等··,而一个神话传说里才会出现的魂魄在和你讲一个传说中的故事的时候,你才会明白,那是多么的吸引人,多么的让宅名们痴狂。   “那个狄天涯啥时候死的?”范宾彬回忆了一阵突然想到一个人,200多年了,早应该投了几次胎了吧?   “没有死”剑心回答。   “我擦,这不可能吧,是人都投胎3、4次了啊!难道他其实是神仙或者妖精?”现在都看到一个魂魄了,而且还听它讲了一晚的故事了,在范宾彬心里,对于神仙那啥的也自然就相信了。   “他是人!”剑心再次回答。   范宾彬这下听的头大了,一个人200多年没死,那是什么概念,难道那时候春哥的永生传说就已经有了?   看着胖子一脸迷惑,剑心开始解释:“那要从天涯得到我的时候说起,因为我乃天外之石,有着能够吸纳天地之气的能力,而天地之气与内力不同,能与天地同齐,上天下地无所不能,只要天地不毁,拥有者命即永生不绝;有一天天涯拿着我在修炼内力,突然感觉到我的剑身正在缓缓吸纳着什么,感受许久之后天涯大惊,不敢相信这个事实,震惊过后便是惊喜,那家伙简直乐的上蹦下跳,开心了足足一月有余,之后他便拿着我的剑身刻苦修炼,尝试着引剑身中的天地之气入体;他是个天才,在还没有多少武学存在的年代,他自己创出武学,在还没多少内功可练的年代,他创出了自己独门的内功心法,很显然只要时间够,他就能灌天地之气与己身创出纳气之法,而很明显,时间是够的,所以他也很自然的创出了世上第一个直接吸收天地元气的功法,从古至今也就他一人能与天同寿。”   “我日,这家伙岂不是成仙了,难怪难怪,我就想,200多年能活下来的人,早就变妖怪了。”范宾彬迷惑以解,顿时从恍惚中回了过来,”那你之前说给我的造化就是给我这门功法啰?”胖子贼贼的问道。   “恩,在考虑···”   “哇卡卡卡卡,苍天呐,大地呐,爷爷奶奶照耀着我啊,你们孙子要成仙了啊,哇哇哇,要这玩意练成了,老子不就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一个永恒的存在了,上天下地,梦里才会发生的事情,竟然真的要发生了呀,而且竟然要发生在我这个宅男身上!!!”范宾彬想的脸都憋着通红,心脏以每分钟200下的速度狂跳着,眼睛里血丝越来越多,镇定烟抽的速度快到如顶级厨师切萝卜般,这可是宅男们梦寐以求的事情,这些只有在宅男幻想中存在的事情今天竟然就要发生在他自己的身上,你想他该会激动成啥样。   “是否还要继续听?”剑心有点鄙视的问。   “那肯定啊,你今天不讲完,我明天就去死。”胖子向来大多都是很狡猾的,他也不例外,这句话看上去是威胁,其实是一个很大的马屁,范宾彬心想,这东西可要捧好了,自己这辈子能不能扬眉吐气,能不能变成全世界耀眼的明星就全指望它了!   剑心听他这么一说,也很是欣喜,继续着前面的故事:“在我塑魂的将近200年间,天涯一直拿着我的剑身修炼,那时候正是乱世,天涯以庇护古越百年为酬劳一直在我身旁守护着,他期予了古越一族百年的和平,作为回报,古越一族也很用心的为我塑魂,而当我魂身塑好,正要灌我魂入瓷心的那刻,天下出了一件大事。”   很有默契的,剑心说到这里就停了下来,他知道有个胖子马上就会接口问是什么大事。   “什么大事?”   果不其然,剑心心中得意的一笑,在洞内将近两千余年了,终于有了第一个聊天吐心声的对象,哪能放过。   “那时候的世界出现了一个人,九天暴君,万世皇者——嬴政。”   “他是千古第一帝,这个是人都知道,和你有哪门子关系呢?”范宾彬好奇的问到。   “春秋战国500余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能力一统天下,原因有四:其一实力平均,其二国家太多,其三各国互为联盟,其四就是时间,没有哪位帝王能熬过残酷的岁月而要统一七国,时间不是很宽裕的。”   “那么说,嬴政的统一和你有莫大关联了?”范宾彬继续追问。   “和我没多大关系,和天涯就关系密切了。”剑心回答。   “一个绝世强者要去灭一个国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成仙也一样,一人终究敌不过千军万马;那时,我正在进行灌魂,而正巧天涯得知嬴政灭了韩、赵两国,他觉得机会来了,百年的等待啊,父亲遗志一直都存在我们两的心中,由于一直找不到灭楚的机会,才恍恍惚惚过了200余年,直到我在灌魂的最紧要阶段,才出现灭楚之机,天涯未免我担心,就骗我说要出去修炼几年,然后带着微笑出了古越。”说到这里剑心有点儿激动,也有点儿骄傲。 正文 第五章 剑灵传说(下)   第五章剑灵传说(下)   “之后我听回来的他说,当时他以惊世的剑法震撼了嬴政,顺利投靠到了秦国,嬴政为他成立了一个暗杀组织,很轻松的,他暗杀了魏国数位重要目标,为魏国快速灭亡打下基础;之后,在他强烈要求和催促下,秦国终于展开了对楚的进攻;当时的楚国为南方大国,疆域辽阔,山林茂密,物产丰富,号称拥有甲士百万”!   “好难啃的骨头啊!“范宾彬一声感叹,他读过历史,自然知道战国时期的楚有多么强盛。   “听上去确实很难啃,嬴政因派李信以20多万兵力伐楚失败后,终于答应了天涯当认副帅在王翦帐下领80万大军屠楚,那一场场的大战,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杀的楚人几乎灭绝,天涯手持剑身,以我父遗志杀楚人万记,战后听王翦将军对天涯说,他见天涯杀楚人的时候,简直如九天魔王一般,吓的他都有几天没睡好觉;那时候秦人应该感到很庆幸吧,因为狄天涯在秦而不在其他诸国,不然秦还真不知能不能一统诸国呢,呵呵!”剑心说到这里心情特别的好,“楚亡之日,天涯开始清醒,他见到满地被自己屠杀的尸体,心渐渐开始寒了起来,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平时很温柔,即使与一些挑战者对战,也会尽量留其一条性命,而当时手握弑天剑身,随便一斩就是几人倒下,那种前所未有的快感让他渐渐失去自我,差点入了魔道,清醒的认知自己的状况之后,他便决然的离开了秦国,回到了古越,而那时我的魂魄已经塑好。”   “我想应该是要跑去隐居了吧?武侠小说都这样写的,报了仇自然就要跑去隐居啥的。”似乎已经猜到了结果,胖子开始做总结。   “不错,自此以后直到天下再次大乱时,我们都在古越附近的剑山隐居,剑山的名字自然是我们一起取的”剑心说着说着开始有点惆怅起来“其实之后开始都是我的错”。   “哦,怎么说?”范宾彬疑惑,不是都隐居了么,为啥又搞出事了?   “你应该知道,是谁灭的秦”   “楚、汉,怎么问这个?哦~~~楚,是楚,原来是因为楚国又出来了”范宾彬恍然大悟。   剑心语气开始沉重的说“那时楚国真的很嚣张,打着‘亡秦必楚’的口号,开始征战天下,不灭秦国誓不罢休,而当我知道消息时,秦已被灭,之后很自然的,我毅然决定出山灭楚”。   “当时,我和天涯第一次有了争吵,自从天涯帮嬴政灭楚之后,痛感自己罪孽深重,从此不在杀生,我当时剑魂合一,其威可说是天下第一,但天涯却从没有在用我一次,他只当我是他的一个好兄弟。”剑心又开始惆怅“是啊,好兄弟,世上能有几个好兄弟···!”   “之后,我们一直争吵不断,最终天涯还是答应了我,条件是只杀一人,而那人,当然就是项羽了”   “项羽是你杀的?那可是古今中外的英雄级人物啊!”这个擦嘴可真的是止不住,换谁知道了都会惊讶的问。   “当然不是,楚国对我有仇,但我这一生最佩服的人物之一确有项羽的位置,他确实是一个英雄,高大威猛,天生神力而且又有非常杰出军事才能,对待自己弟兄可说是无微不至,而且天生霸气,只要一眼就可以看出他与别人的与众不同,他是天生的霸王,如果我没出现,他真不至于这样的死去。”   越说越感慨,越说越神秘,人都不是它杀的,那怎么却因为他才死呢?范宾彬越来越好奇,这历史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我和天涯找到项羽时他已经在垓下,被汉军围困,当项羽知道我们的来意之后,很果断的答应与我们隔天决战,不分生死不罢休,他说既然他是楚国人,前人造的孽,他一人来扛,只要拿的走,他必然奉上,如能死在天下第一剑之下,死即无憾;他说他要么死在我们手里,要么死在自己手里,绝对不会死在刘邦的手里,他对刘邦已经恨之入骨。”剑心语气渐渐的也开始沉重起来,对于一个天下大英雄,说出如此霸气的话,谁的心里都会触动。   “刘邦确实不能说是什么大好人,统一后他也没承认自己有多好,但也亏了他,汉朝能统治天下400余年。”范宾彬边说边点着根烟。   “因为他能重用所有有能力或能帮的上他的人,而项羽则是唯我独尊者的差别吧!看来那痞子对历史还是满公道的,没胡乱篡改,而且能让天下太平那么久,项羽死了也值了。”当剑心知道汉朝统治天下能达到400多年,心里有了点平衡,有了些许欣慰。   “那是决战前一天的那个夜晚,那个夜晚不像今夜那样的凉爽,而是十分的严寒,我从没感觉过一个冬天的夜晚如那天般的寒冷,四面八方响起准备送走项羽的歌声,他看着他深爱的妻子为他跳着他最爱的舞,虽然是决战前夜但却又显得那么的温馨;后来他的营帐内传来无比悲痛的怒吼,犹如狂霸的神龙在天空哭泣,哭的是那么的肝肠寸断!女人知道男人明天与天涯决战必死,所以她用她的命换来项羽的悲痛,换取我们的宽恕,我们不会杀一个如此悲痛的猛兽,他是英雄,在如此悲痛绝望下,无疑不是送死,所以我们心软了,我们决定不在报仇”剑心非常的伤感。是啊!一代英雄,在末路之时遇到这样的事,无不让人痛心,这个故事无论看过百遍千遍也,心里还是和第一次看时那么的酸痛无助。   “没有我们的到来,她也许不会死,而她不死项羽绝对死不了,这在之后他便向我们证明了这一说法,八百不也许更少,当时我粗略数了下估计只在600之数,突破将近50万汉军的围困,你说有多么的自不量力,但他做到了,他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战神,一个无敌的战神,那时我和天涯也跟在突围的队伍里,我们没有帮什么,只是在旁边冷眼的看着这一幕神迹般的突围,就是现在想起,都给我带来无比的震撼,那日见他杀的天昏地暗,汉军的将领死在他刀下的都接近百人,将领啊,是将领啊”确实,剑心越说越激动,就是现在说起还如当日般的震撼莫明。   “但我们一直都没猜到,自从女人死后,男人便已经死了,他用尽全力的突围,只是想让那跟随了他多年的弟兄们找到活路,他能死,他弟兄不能死,但他没想到,他的弟兄们想的也和他一样,他的那些弟兄不是他,不是战神,所以一个一个先他而去,看到一起征战天下的弟兄一个个的倒下,凶兽心中的悲伤有谁能知”十分黯然的剑心继续的说“乌江边,还余人20,一个霸王不管如何哭求,甚至下跪,他的弟兄们也不肯上舟,他死他们相随,数十万汉军*近,他的弟兄们毫不畏惧提刀便冲,20人对数十万大军竟然杀了半个时辰,即使汉军的人也无不动容,这是多么强大的一个军队,多么强大的一群弟兄,多么强大的一代霸王,从人类文明的起点到人类文明的结束,可以有数万皇者,王者,但霸王,只有他一个,无人能在其右”!   范宾彬显得非常安静,这个故事可说是家喻户晓,从垓下之战到四面楚歌在到霸王别姬一直到最后乌江自刎,都是那么的经典,影响着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他的安静是他对这个故事的尊重。   “项羽对我们说,他想死在天下第一剑之下,这是对他最好的礼物,天下第一的霸王,死,就要死在天下第一的剑上,这才死的骄傲,死的光荣!那时候,我和天涯的心都在哭泣着,天涯用颤抖的手,对霸王郑重的抱拳行礼,此时万千汉军杀来,天涯怒,体内天地之气狂暴泻出,方圆数里过万汉军被天地元气震退,霸王大惊,震惊过后,迎来了非常豪迈的笑声,天下第一!何止天下第一!死前终见神人兮,能死神之剑下简直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惠。”在如此震撼如此豪迈的情节时,剑心却有点叹息“数十万汉军不敢上前一步,痞子在马上见这一幕汗流浃背,也许就是这一幕过于震撼,吓得痞子后来没敢怎么敢篡改历史吧。”   范宾彬立马回答“只是把你们删去了,其他的基本都没改。”   “也许就是那天把他给吓的吧,那人确实胆小,大概那时候他以为我们是九天之神吧!呵呵!”一边叹息一边笑着的剑心继续讲着那千年前的故事“结果我们还是没杀他,应该说是杀不了他。”   “哦?这是啥意思?”   “发生了意外,当时天涯尊重霸王,天地之气运转全身,他第一次拔出了与剑身融合后的我,他要用他最强一剑,结束世上最强战神的生命,这是他对他的尊重。”   作者废话:   我的新浪微博咦-原来是你啊不定期更新小说人物画像,希望读者关注观赏。 正文 第六章 这不是穿越是轮回(上)   第六章这不是穿越是轮回(上)   一剑出,诸国灭、百河枯、千山倒,万雷落,天地震,天涯剑举于天,犹如金色天龙穿出云端。   ““项兄!你如有来世,找我做兄弟!”这是天涯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万般荣幸!”这是项羽对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剑顺雷斩下,可以说项羽应该是要死在我身上的,但就这时情况发生了,原来我与剑身合一后,威力恐怖到了我也无法感知的地步,那一剑在项羽面前十丈外撕裂了整个空间”。   “哇靠!你也真够叼的,懂不懂撕裂空间是啥概念,连神仙都做不到啊!”范宾彬无比惊讶,眼前这绿不拉几的东西竟然能有这种功能。   “确实连神也不可能做到,但那时候这样荒唐的事情却真的发生了”剑心也感无奈。   “之后,我们就直接斩进了空间中,落入时间与空间的乱流里,当我们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去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竟然有两个月亮的世界。”   “穿越!?我日,尼玛的,你们难道就是有史以来最早玩穿越的人!?”范宾彬大惊。   “你们管这个叫穿越么?形容的满不错的,呵呵”剑心无奈的笑了笑。“之后我们在那里生活了很久,那里有着万年的文明,因为天地元气极盛,所以那里有着许多修行之人,有非常多的高手在那里生活;经过几年的生活,我感到对这个世界无比的亲切,后来历经机缘,竟然大悟,原来我就来至于那里,就是不知为何有这般能力竟然可以破开空间而回。”   “虽然那里国家无数,宗派无数,高手更是无数,但天涯还是那个最强的人,因为他自己,也因为他有我,我们闯荡数年,与无数高手交战,无一败绩;甚至单剑斩了那时所称最强的教派,那教派欺压良民,害人无数,但因强者众多,有着惊人实力,我和天涯看着被他们迫害的众生,大怒,便将其教连鸡犬都杀了个干劲,那时候的天涯心魔以除,我们的日子过的好不潇洒,好不痛快;后来我们自然走到了强者们所谓的顶峰,受现世所有人的敬畏与膜拜,所以自然创立了个小宗门,之后的日子过的很开心,但好景不长····。”剑心说到这时,心情开始差了起来。   “什么好景不长?又有状况了!?”范宾彬不解问道。   “这个我不想多提,反正遇到了想象不到的敌人,我与天涯合力苦战终将其赶出那个世界。”貌似在隐藏些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剑心在这最关键的一段说的很是省略。   “但得到胜利后的我们并不开心,因为我们发现如果不能斩草除根,这里会永远得不到安宁,所以我们决定去他们的世界,赶尽杀绝!”   “啥!?他们的世界?难道来犯的敌人不是你那个世界的人?怎么滴!那里也有玩穿越的?!”范宾彬感到难以置信,你玩穿越就算了,别人也穿,这瞎搞个啥!怎么穿越就像坐灰机那么普遍了,想穿就穿了!?   “他们不是你所说的那种穿越,反正和你解释不清楚,总之我们要除掉他们就只能去他们躲藏的世界里。”剑心的口气很严肃,很明显的显露出那个世界的可怕。   它顿了一顿继续说道“之后我们用了某种方法潜入了他们的世界,结果遭到伏击,大败!”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概括完了他们异世界之旅,显然那里遇到了剑心根本不想回忆的事情。   “你们吹的那么牛了还输,之前你们是怎么赶跑那些家伙的!?”范宾彬寻根问底,不想就这样让剑心糊弄过去。   剑心沉凝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过了许久,剑心继续缓缓说道“当时天涯受伤过重,当我们逃离出他们的世界时,他们竟然倾尽所有力量,派出无数追兵,天涯见势不敌,便持剑破出只有我这瓷心一般大小的空间,毫不犹豫的将我甩入!”   “原来你是这样回来的!”范宾彬终于明白了整个故事的经过,虽然结尾说的很模糊,但大致都已经非常清楚了。   “看到这个山洞了吗?”剑心问范宾彬。   “恩”   “这里本来没有洞,只是天涯轻轻一坠,硬是把破开空间的我砸进了山里,这洞就是他拿我砸出来的”剑心感慨着。   范宾彬看着这个山洞,背后一身冷汗,那叫狄天涯的货确实变态。   “好了好了,等我出去后天天烧香把你贡着,有钱了带你环游世界,看看如今太平的世界多么美丽!”胖子见故事以完,自然贼心即起,把这货带出去,自己成仙不就是个时间问题了,将来大把票子,大群美女啊!想到这,胖子内心中*·荡的笑着。   “不,我要回去!”剑心郑重的说道。   。。。。。。。。。。。。。。。   。。。。。。。   不知不觉,有无数繁星伴随的美丽的夏夜迎来那黑暗的黎明,月亮的光芒再也不能将漆黑的夜晚照亮,风还是在微微的吹着,想要把夏天吃掉的蝉儿渐渐的没有了声音,这是一个夜晚最宁静最黑暗的时刻,这也是范宾彬的心凉到谷底的时刻。   “对呀,我不就是说等人来救我,我就带你回去啊!”范宾彬有点不详的预感,假装没听懂剑心的意思“你不知道啊,现在的世界,那真啥都有,能用电脑看完整个世界,地上跑的汽车,天上飞的灰机···”   “我要去找天涯和我的剑身”剑心非常严肃的说道。   “改明你说了大半个晚上就是想忽悠我啊!你忽悠也不用忽悠那么久吧!你要去那个世界,你说可能吗?你动也不能动,能去不就早去了么,还在这里瞎耗着,还是跟我回去吧,当我成了超级英雄,带你吃香的喝辣的。”范宾彬背部都是冷汗,心里不断嘀咕着“尼玛啊!,总不会要带我穿越吧,哥可真不想干这号事,傻子都听懂他刚才说的那个世界啥样了,除了练功就是打仗的,去那九条命都不够死啊,在说也没电脑啥的,我怎么活呀!现在穿越率怎么变的那么高了,难道如今你没穿越过都已经不好意思和对方说你是个人了!”   “现在不是有你了么。”剑心越来越开始进入正题。   “哇擦,果然!”范宾彬心想不妙,这可是死都不能同意的事呀“你说我就这个一个胖子,不懂武功,不懂穿越的,每天在家也就吃吃饭上上网的人,你可别把主意打我身上,你直接拉头猪陪你过去都比我强,真心的!猪都比我强!在说了,你都这样子了,没剑身合体,也没狄天涯这号人物在,别说劈个空间穿了,你现在就劈个馒头都劈不了吧?!”范宾彬一边推脱一边心想“应该不可能有个不用劈早就存在的空间裂缝吧?应该不可能有个不用劈早就存在的空间裂缝吧?应该不可能有个不用劈早就存在的空间裂缝吧?····”(懂日和的才懂这段)   “当初天涯劈开的那裂缝还在,我没把它封闭。”   “我擦!不会那么巧吧!坑爹呢这是!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带你挤进去吧!?不会是想让我带它挤进去吧!?不会是想让我带它挤进去吧!?···”(一样,懂日和的才懂这段话)范宾彬的内心现在及其混乱,这可好了,中穿越奖了,而领奖地点在另一个世界。   “有拳头那么大了,挤一挤应该挤的进去!”   “我勒个擦!不用那么准吧!拳头那么大!你想弄死我啊!我坚决不去,要去你自己去”不想了,直接嘴巴大喊了。   “叫你帮我,是给你天大的造化,被别人知道恐怕都哭着求着来呢!”剑心不懂胖子为什么反应那么大,这也难怪,离开人世两千多年了,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和它原来的世界完全的不一样了,也不知道要让像胖子这样的宅男离开电脑,就等于是要了他的命。   “我哭着跪着求你了,就别回去了,跟我在这个世界好好过日子吧!?”胖子表现的万般委屈的求着,他还是想劝劝剑心留下,不然超级英雄梦就拜拜了。   “我知道天涯还在,他不是那么容易死的人,我要去找他,你不用担心,你身子过不去,魂魄可以,我还是能带着你的魂魄带过去的,我保你记忆不除,只要到那里你投个胎就行了,等长大之后就可以带我去寻找天涯和我的剑身了”。   “你好!再见!”漆黑的洞中,一个胖子放下这句话后,转身就往洞外冲,那冲刺的速度刘翔见了都汗颜,简直就是个运动员的料啊!   “尼玛啊!连后续都计划好了!这货是铁了心的要带我过去了!穿越就够夸张了,竟然叫我轮回去,我勒个擦啊!这不科学啊!摆着明要我死了啊!老子要轮回也轮这个世界,去那里摆明就当炮灰的,到洞口你在*,俺直接跳下去,我勒个日,想我这个英俊潇洒,才高八斗,天纵奇才的苦*青年今个儿稳稳的要英年早逝了!···5555”胖子嘴里不停的唠叨着,身子不停的跑着,眼看就要到洞口了,突然绿光大盛,散发出绿光的瓷心光速般的射入了范宾彬的胸中,只听“额!··我··日!”胖子摔倒在洞口。   作者废话:我的新浪微博(咦-原来是你啊)不定期更新小说人物画像,希望读者关注观赏。 正文 第七章 这不是穿越是轮回(下)   第七章这不是穿越是轮回(下)   洞口处,胖子缓缓醒来。   “等到了那里,我们会直接掉入现世,我不知道力量还够不够帮你找到宿主,所以一切要看我们的运气了!”剑心开始提醒注意事项。   “尼玛啊!去那还要看运气投胎,你妹的能不能去死啊,你死也别拖上我啊!哥啊!妹啊!这是什么情况啊!”范宾彬还完全没有想到会不会投到女胎或者兽胎上,如果真发生这类情况,想来他清醒后必定稳稳的割脖子自杀了。   剑心没在回答他任何的话语!   胖子感觉不妙,低头一看大惊,只见一个和他一样的胖子早已倒在洞口,已经开始慢慢降温变成冰凉的尸体。“不带这么玩的吧!”只见胖子变成一团灵魂,灵魂的中间漂浮着一个瓷心···!   “记住,我会掉落在你轮回地的附近,记得能走了就去附近找我。”剑心说完绿光大盛,漆黑的黎明被照耀的分外美丽,洞外十米处的上方缓缓裂开一个拳头大的漩涡,当漩涡出现,便产生一股莫名其妙的吸力,感觉十分奇妙与诡异;而带着胖子灵魂的瓷心毫不犹豫迅速的朝向裂缝飞去。   “不要呀!求你不要呀!不要!不要不要!不····”随着不要的声音,瓷心飞入了裂缝,裂缝缓缓的开始关闭,直至消失··。   ·········   ·····   “咦!··这里是哪?怎么那么黑?”   “咦?···黑暗处裂开一条缝了!有光!这到底的啥情况?”   “咦!····我怎么朝着光亮处滑去了!好滑啊!我怎么是头朝下的??”   “咦!·····这大叔是谁?好黑好巨大啊!我竟然就这么被他双手捧起来了?难道是游戏里的那种巨人吗?”   “我擦,怎么回事!?我的身子怎么那么小,不对!!!我说不话!!什么情况!!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啪!···啪!···啪!···   “妹的,干嘛把我倒吊着打屁股!”   “孩子他妈,这孩子以后就叫天明吧!”中年汉子说道。   “孩子她妈!!!!!!!想起来了!!我··日···啊!!!那货真她妈带我投胎了!!这不是梦啊!~我*******啊啊啊!”说不出话范宾彬带着孩子般的声音痛哭流涕,哭声竟然震响了全村!   “孩子她妈,听,孩子哭声好响啊,以后肯定是一个练武修道的料!哈哈!”中年汉子开心的对着虚弱的妻子说到。   “我们的小天明,好可爱啊!··”放下这句话后,女人就沉沉的睡着了,睡的那么幸福,那么甜美。   “武你妹啊!呜哇哇哇哇”痛哭声还没有停止,竟然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向····。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村子,男人们下地种田,女人们在家*持家务。这里是陈国位于南蛮交接边关边城城外的一个小村,村子多数浩姓,所以这个村也叫浩村,村里一个普通的农户家里,有一个婴儿正目光呆懈的看着房梁,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对于他而言,是多么的痛苦,原本好好的世界不活,来这鸟不拉屎随时丧命的地方,真是命运给他开的极大的玩笑,难道老天是折磨他为乐的?   能令他有所安慰的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个所谓的现在的母亲的美丽妇人塞给他一对*,“孕育生命的乳汁呀!哟呵呵和!“这感觉真TMD的形容不出的爽,每天被伺候的感觉也满不错的。   在出生后的时间里,作为一个职业玩家,网游世界的杀戮者,他不停的思考着,老天注定让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所谓既来之则安之,这个世界很危险,想要保命肯定要懂得怎么做人,自己现在的状况简直就是游戏里刚登陆的1级小白号,随便哪个人都是刀锋挨到就死到不能在死的程度,要装的乖巧一点,懂事一点,多和人打打关系,了解下目前的情势,可以的话在探一探地图才是正道。对于一个游戏玩家来说,这种思路确实是很正确的,人活一世不就是游戏一生么?   时间过的很快,能走路了的小天明,每天乱跑,只要父母没看住,一转眼就不见了,其父浩问苦不堪言,为了看住儿子,地里的活都没办法正常的去干。   在这天,两岁半的天明又不见了。   当能走路起,浩天明就开始了伟大而又艰辛的寻早瓷心的工作,每天要躲过父母的严密保护,还要用那小小的身子四处跑去寻觅,对于一个才学会走路不久的小孩子来说,那真是相当考验智力和体力的事,今天还是像往常一样逃了出去,为了不让父母过早的把他拎回来,他这次索性跑远了。   这里是位于家后方小山上的湖边,湖很小,但在现在的小天明眼里却很大,走到湖边,天明应经是累的不行了,所有擦了擦汗,在湖边缘弄了点水,喝了口,就准备找地方先休息一下。   现在是春天,温度不冷也不热,湖边围着的树木开始跟换着绿叶,生机勃勃,虫儿和小动物们早已从冬眠中苏醒,鸟儿也飞了回来,整片山林都在向外展示着春天最美的生机。   就在这时朦朦的春雨降了下来,在湖面激起了小小的水花,浩天明发现这下倒霉了,淋湿回去又要挨骂了,便开始四处搜索着哪里有避雨的地方。   浩天明的目光收索了一下四周,发现湖边不远有快大石,大石下面还有一处凹处,正好能坐进去避雨,于是乎就小跑到那坐了进去。   “能让你的屁股从我的脸上抬起来么··?”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就这样响起。   “我擦,是你,终于找到你这天杀垫屁股的了!”浩天明弹起“额”的一下,头撞到了凹洞上方··立马起了一个大包,估计这大石的凹处又是被这货砸出来的吧!   都好几千岁的魂了,你能不玩砸洞了么!?   再次的相遇,千言万语已然不能形容,朦朦的细雨中,一个痛哭着的小孩在大石的凹处用着自己的小拳头卖力的击打着一个发着绿光的石头····。   “老子碎了看你怎么回去···呜哇····!”   神古大陆是个以武者为尊的大陆,这片大陆充满了天地元气,非常适合武道者们修炼,而这片大陆千万年来也从未间断过战争,这使武者们得到了非同寻常的待遇,对于修炼的人来说,他们都是万中无一,天赐之子,在乱世中发挥着非同寻常的作用。   神古大陆被划分为五大板块,五大版块的东南两面是高耸入云的连绵山脉,西北两面则是无边无际的大海。   南部版图是一个几乎没有国家的地方,因为属于山林,有着万千凶兽,环境非常恶劣,所以无法建国,都以山寨为主,四处分布,这里是逃亡的流寇,盗贼或躲避战火的难民流亡避灾之地;他们平日以打猎为生,祭拜山神,最为雄伟最为高大的山峰耸立在他们极南之地,数以千计的山寨建立在这里,他们没有国家的约束,没有规章法律,一切都以武力说话,所以为了生存,这里的人们开始捕捉、训练山中凶兽,他们没有充足的物资,所以只能掠夺,时常在附近村落或临近城市进行抢掠,搞完一处就迅速潜入山林,很难捕捉,很难剿灭;周边国家年年叫苦,边关城防年年加固,这里是讲究实力的地方,这里是最凶残最血腥的地方,这里是无数妖兽出没的地方,所以这里被称为最野蛮的南蛮。   东方是一个海的世界,那里各处相连,人们都以渔业为主,因为地处海岛的原因,所以都以家族为主,这里没有过多的战争,一切以经商为主,非常富饶,这里有无数的,无数的家族,无数的宗教,无数的财富,无数的人才;为了避免受到侵犯,他们统一组成一个牢不可破的联盟,每当遭遇攻击,其所有家族即全力相助,派兵抵御,与之效法,这里的宗教组建成了教盟,这里的商会组建了商盟;虽然这里的人最弱,但这里的人却又最强,他们非常的聪明、非常的团结,所以这里的战乱最少,人们喜欢叫这里为东土极乐,这里是乱世中最和平的东土。   大陆的西面是一马平川的草原,有着象征着草原的牛羊,象征草原的大片牧场,象征草原的鞑子部落;他们随季节不断的迁移,放牧、打猎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但那里的人们十分好战,分成4个部落阵营,每年因草场的所有权不停的交战,他们是最善战的名族,但他们也是最缺少资源的名族;他们有着世间最强壮的马匹,有着世间最强大的骑兵;所以他们每年都会为了资源而去进攻边关,因为南蛮的存在,众国对于他们都以安抚为主,每年都向他们提供着绸缎、粮食、清水等重要的资源,他们是最让人头疼的西荒。   而北方被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宗教势力控制着,没有国与国的争斗,只有教派间的厮杀,这里有着无数教派,占地为主占山为王,这里集中了整个大陆最多的强者,他们开宗立派成为一方霸主;为了巩固势力,大多教派都信奉天神,教育教中弟子,使他们相信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神的赐予,神的恩惠,让他们相信神会带给他们一切,因为拥有者许多的高手,这里很难被人侵犯,很多人都称他们为北宗,武者的圣地。   最后的一块版图位于四块版图的中间,这里拥有者这个大陆最辽阔的土地面积,最多的自然资源,这就是最纷乱的中原;万年来,中原就没有安静过,他们的地理位置最为特殊,不断的面临着南蛮和西荒的骚扰,但即使如此,他们还要和周边诸国开战,抢领土、抢资源、抢财富、抢人口。万年以来从数千个国家打到数百个,从数百个国家又打到数十个,到目前只剩下“秦”“唐”“韩”“魏”“燕”“汉”“陈”“宋”“何”9个国家;这就是中原,除非统一,不然永远征战的中原。   作者废话:   我的新浪微博(咦-原来是你啊)不定期更新小说人物画像,希望读者关注观赏。  正文 第八章 陈国的故事(上)   第八章陈国的故事(上)   陈国,建国60余年,是一个很荒唐的国家,所以就有着一段很荒唐的历史。   陈国一半处在南蛮,一半位于西荒,很孤独的蹲在中原左下方的小角落里,它不但要抵御南蛮的掠夺又要防止西荒的骚扰,地理位置很是鸡肋,所以中原各国从来都没有将其吞并的想法。   它是典型的一个守边关的,而也就是地处特殊,所有的精力几乎都投入到了边疆的防御,国力弱的不能在弱,即使得到周边几个国家的资助,每年还是要在亡国边缘来回好几次。   这是一个很荒唐的故事,要从60年前西荒与陈国交界不远的一个部落说起。   西荒位于西部版图的草原之上,都以部落为主,人人善于骑射,通常以很快的速度进入中原边防掠夺之后在快速返回,在马上没谁能追的过他们,而让诸国头疼的是部落数目太多,又年年迁移,根本抓不到那些骑着马的抢·劫犯,所以各国对西荒那些鞑子们很是烦恼。   60年前的一天,西荒狼族部落刚选了领袖,他是狼族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战士,18岁成人礼后,仅用三年就战胜了自己部族以及周边6个部落的最强战士,成为狼族最耀眼的英雄;他30岁时荣登族长宝座,成为狼族史上最年亲的领袖。   但这狼族最年亲的领袖也变成了最稀里糊涂的领袖,而他就是60年前天下间最闻名的异类领袖狼易。   这是在他荣登族长的那天,基于狼族的传统,登上族长之位就要挑一个国家抢掠祭祀一番,对于西荒而言,抢掠就是祭祀。   狼易很遵循传统,但好死不死挑了最弱的陈国,当天千余狼族勇士在他们新任领袖的带领下就这样浩浩荡荡的逛了过去。而对于陈国来说,年年遭受骚扰,已经穷的不能在穷了,所以狼族勇士们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狼易不乐意了,老子刚当了族长,打个劫,啥都没有?搞毛啊!威信何在?回去还不被长老们笑死?结果狼族越过边关进了陈国内部,想捞了好处在回去,结果地形不熟,迷了几天路,迷迷糊糊的在陈国国内溜达。   就在迷路的那几天中,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狼族周边的几个部落听说狼族去抢掠了,几天没回,估计着赶是捞到大票了,那种大便宜不跟着分点粥就是傻的了,所以纷纷派出队伍,前去支援,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去的部族越来越多,当一个部族在陈国内部山路间遇到狼易时,狼易还没怎么在意,之后汇集的部族竟越来越多,从他们起初千人到现在竟然变成了几万,声势浩大的抢·劫队伍就这样迷迷路,打打劫,稀里糊涂的往陈国国都*进。   他们打了几个城,但好像陈国竟然把穷统一贯彻到底似的,只能简简单单应付下抢·劫队伍的补给,捞的票子啥的,毛都没见一根,抢·劫队伍郁闷了,别说捞票子了,现在回去都是一个问题了,食物啥的都跟不上兄弟吃的速度啊,这娘的国家,咋比我们部落还穷?陈国也郁闷了,抢·劫都要抢到国都了,这啥事啊!?   就在60年前的一个夜里,一群单细胞的白痴组成的抢·劫大军非常荒唐的出现在了陈国国都里,狼易呆呆的站在皇宫大殿内傻愣愣的看着惊慌失措的陈国皇帝,“抢··抢·劫”!这是狼易对陈国皇帝说的第一句话,结果他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抢到了陈国···这时,他所带领的抢·劫大军,竟然达到了十余万人····一个西荒部落新任首领,非常荒唐的打劫到了一个国家!   那时候,是一个秋季,秋风还正在懒懒的吹着,树叶都还没有开始枯黄,田里的庄稼还差些日子才能长成。   消息传到了狼族部落,部落长老们痛哭流涕,部族史无前例的年亲领袖竟然史无前例的占领了一个国家,整个西荒轰动了,狼易毫无疑问的成为了西荒个部崇拜的偶像,成为西荒鞑子的英雄人物,各个部落都奉起了狼易的排位,好保佑部族丰衣足食,繁荣昌盛。   狼族和周边多个部落天天载歌载舞,开心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中原诸国震惊了!这是咋回事,一个陈国竟然连个反应都没有就这么灭了?鞑子以往万年来也就是在外面打劫讨个温饱,怎么干起占国的事了?好多国家都无法相信这个事实,待确认这事之后,诸国震怒!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常年征战,相互侵略,但这都是属于中原自己家的事,是被允许的,而对于外族吞并是坚决打击的,那啥的蛮子鞑子都是低等的人群,没有任何资格与他们一起在中原并存。   经过半年的部署策划,中原诸国终于形成第一个同盟,举全中原之兵力,讨伐陈国,誓灭鞑子,3百多万的诸国联军于秦国会师,金戈铁马、浩浩荡荡的朝陈国进发。   狼易又傻了,这什么事啊,抢·劫让我抢了个国家半年都没震撼过来,你们几个中原国家竟然举兵3百万来灭我了,我到底造什么孽了啊我!··为口饭弄到了皇上你以为我想啊!玛的死陈国穷酸成这样了,我哪知道啊!知道也不会挑这穷地方了啊!我只是想打个劫就回去过我的安稳日子啊!呜呜呜·····!   正当中原发兵南下灭陈国时,西荒也坐不住了。   老子们好不容易出了个英雄人物,搞了你们一块比糕还小的土地,你们竟然严重到发兵300万,妈的,当我们西荒没人吗?至此,西荒四大阵营首次联合,无数部落派出部族勇士,带着粮草、轴重不断涌入陈国支援狼易。   狼易郁闷了,看着中原300万大军南下,刚想准备闪人回西荒,竟然来了好几百波人马,各个打着支援狼族、共抗中原的口号,雄纠纠气昂昂的进了陈国国都。   狼易,一个骑了半辈子马的大傻,终于知道骑虎难下的滋味了。   中原和西荒在陈国东北部国界太平城处开始相持,因为中原诸国往年来根本看不上陈国,所以太平城一向很太平,所以才叫太平城,可如今的太平城显然已经不再太平,西荒280万人马对上中原300万,一个守一个攻,一个天天马上讨生活,善骑善射,一个常年征战,嗜杀、精明,这么一打竟然打上了好几年。   死在太平城下的西荒、中原人马足足可以垒起3个像天平城一样高大的城墙。   当一方要血洗耻辱,一个要捍卫荣耀,双方激烈程度丝毫没有半分下降,这就苦了我们的好兄弟狼易了,那货在外装的犹如高大的伟人,一到自己房间就窝到被窝里偷偷的哭,这真是憋屈死了···呜呜呜!··我只是想打个劫啊····!   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大英雄火了,怒了,其实是想在这样下去,死了得了,啥也不管了。   他派出亲信与中原联军负责人对话,与其求和,原来只是想打个劫,没想到劫了个国家,现在陈国已经没了,原来的皇帝早不知道死在哪了,他也没办法,如果中原方愿意撤军,他愿意改狼姓于兰,陈国国名不变,依然属于中原,其中除皇室成员外,其余一切官员都启用陈国本土人士,包括军队将领也一样,西荒除他族和附近几个部族外其它部落全部撤回西荒草原。   经过几次秘密商议联军总元帅像各国建议,各国几年战打下来,一点利益都没有,已经苦不堪言,早就想退了,只是大家都这样干,自己放不下脸,所以这个建议来的恰到好处,其实打来打去,中原的人也只是要个面子而已。   就如夏天在山上点的一把火,就如冬天刮的一阵风,各国皇帝都相继清醒,马上就安排使者开始进行协议内的内容,之后在西荒与中原大战的第5年冬,中原诸国终于退出陈国,同时狼易正式对外宣布,狼姓改名兰姓,正式登基为陈国之皇,陈国国名不变,国号永和,大赦天下5年。   西荒乐了,中原满意了,陈国终于太平了,狼易苦了。   西荒草原的游牧民族,天性都喜爱自由、无拘无束的草原生活,部落的领袖也都是选拔上来的,看谁厉害就选谁,看谁能混到饭吃就跟谁,以他们这样的性格哪治理的了一个国家啊!登基那天,兰易在皇位上泪流满面,心里一直暗想,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但在百官眼里却变了个样,他们从没见过哪个皇帝上位那天哭成这样的,个个心里极为痛心,认为这个皇帝大概看陈国那么穷苦,忧国忧民之下,才会流下龙泪,所以都被其深深感动,个个铁了鞠躬精粹的心。   而没想到的是这个皇帝上位仅仅两年就立马传位给了他儿子,自己跑去草原逍遥快活去了,传位那天他儿子哭着喊着不愿意,兰易竟然当天把他儿子绑在皇位上登了基。   荒唐一幕一幕重演着,草原人的性子就不爱当皇帝,兰家人一经被封太子,家族长辈就立马把其关进太子房,那房看去豪华,其实就是个牢房,其余皇子则想方设法,要么闪去草原,要么逃出去游览各国,死活没一个肯再回来的,这事之后传入各国耳中,各国正在明争暗斗中的皇子们简直羡慕到了流口水,当个皇帝都要绑着去当的,也就这么一个陈国了。   作者废话:我的新浪微博(咦-原来是你啊)不定期更新小说人物画像,希望读者关注观赏。 正文 第九章 陈国的故事(下)   第九章陈国的故事(下)   这么一个很荒唐的国家就这么的坐落了下来,很荒唐的国家肯定就有很荒唐的内政,对于初期的陈国来说,西荒于中原在这里大战了一场,把本来就很穷的国家,搞的更穷了,10户有9户是乞丐,处处饥荒,连民不聊生这词用上去都显太轻。   皇帝做的很好,当了两年就跑,只是苦了他的孩,作为第二任皇帝的兰战头疼了,不要当皇帝非让我当,这局面让我这个连大字都不识的小鞑子怎么搞,虽然我17就有了儿,但満打满算等他成年也要15年啊!让我这15年怎么混!   鞑子的头脑很简单,管不了的事干脆就不管了,这就苦了当时的宰相杨凯了,每日每夜都哭丧着脸,死了爹似的沮丧,向他国求救嘛?刚打完战,他们自己现在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哪会管,对于西荒就更别说了,那些穷包子,不来向他们自己要吃的就已经不错了,这可咋办,丞相只能每日每夜的苦思着脱贫难题直到心力憔悴、卧病不起。   见丞相也管不了了,这小皇帝没辙了,就起了鞑子性子,姥姥的,把皇家的那些和没人的那些土地都俺分了,有钱的富户全部抄家,平均分给农户,吃的用的全部集中平均分,熬一阵子在说。   一句话出,可惨了陈国那仅存的几个小家族,交钱交粮饿死,不交被砍死,想反抗又打不过人家;要让浩天明在那个时代,肯定会大叫,日啊!这就是共产主义的雏形啊!   对于一个贫困落后的国家来说,陈国算是运气好的,西面荒人感觉这是他们英雄打下来的国家,所以从来不去陈国掠夺,南蛮那边被中西两方将近600万的那场战也给震撼住了,他们不怕中原,却害怕那些嗜血的鞑子,而陈国现在是那群鞑子打下来的,哪敢去惹事,所以也不敢侵犯;而对于中原诸国来说,这种小国根本就没在眼里,打了5年战,自己都要饿死了,所以陈国获得了一个真正休养生息的阶段。   对于皇帝这个近乎于儿戏的政策却起到了非常有效的效果,事实证明,对于人来说,生命力是及其旺盛的,只要有吃的总是能熬下去的,所以就这样熬了两年,渐渐那些新开垦的庄稼丰收的越来越多,人们经过这样的修养生息,终于暂时解决了温饱问题,土地进行了随便的分配,只要种的了,我就拿的出,不管士兵将军还是朝内百官,不想饿死就自己种田去,就连皇帝自己都在宫内开了片小田,完完全全的全民动员就这样开始了,直到5年后才依依不舍的结束,到现在为止,朝廷里还有一半的官员还在自己府上种着各种蔬菜。   陈国永盛6年,终于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解决了人民温饱的问题,全国开始渐渐繁荣起来,人有吃的了,有花的了,那就该出现贪官了。   陈国的官员基本都是本土人士,一直以来都穷苦过日子的,突然国家就富了,那些官员就开始得意忘形起来,起先还是小打小闹,到后来就变成了欺压百姓,这下可好,百姓不干了,陈国的百姓是朴实的,以前一直饿肚子,现在能吃饱还有钱花,简直就幸福睡觉都会笑,如今丰衣足食,对皇帝的敬仰可谓是滔滔不绝什么千古贤君,万世圣皇,什么能赞美的话就往什么话里说,而经过原西荒狼族及周边几个部落几年下来的融合,民众的性情也开始变得有点骄傲蛮横起来,当那些贪官小打小闹的时候,百姓看在皇帝面上,都忍了下来,现在开始欺压了,那可就不答应了,所以在永盛9年时,发生了改变全国命运的事件。   那是在陈国的一个叫汤坡的小城,地方官员叫吴才,前陈国官员,对于吴才这个人,是属于比较贪的类型,但基于前陈国实在太穷,百姓身上简直压榨不出一根毛来,所以老老实实的当了几年官。   而现在好了,人们开始富裕了,贪婪的心就这么的回来了,起初也就是多收点儿税钱,人们忍了,后来开始占百姓的土地,那时土地多,建国初也是乱分配的,所以百姓也没多说什么;现在可好,看上了李三家的16岁女儿,要强行纳妾了,看吴才的年龄简直比李三自己都大上一轮子,李三哪会同意,更别说李三的女儿了,结果*的李三的女儿上吊自杀,吴才见其女死后非常愤怒,把李三压到官府定了个看管不严害女自杀一罪,择日问斩,事情一传开,民愤了!城民忍无可忍了。   李三行刑那天全城民众将官府围了个水泄不通,起初就是骂骂,可吴才倒好,指着跳着判那些聚众闹事的人个个都是叛国罪,民众们疯狂了,抡起凳子就开始了砸官府工程,砸着砸着就开始砸他们那个吴才也无才的县令老爷,打的这个县官爷鼻青脸肿,屎尿横流,打完后还觉得不爽,直接拖街示众,拖完了还不爽,那时候不知道哪家的娃子说了句,要拖就拖到国都中都城去,这个荒唐的提议竟然瞬间就得到全城人的赞同,所以经过半月的折腾,竟然真的拖到了中都。   听到这消息后,朝中百官急了,这是侮辱朝廷命官啊!可这个鞑子皇帝乐了,这事可太好玩太新鲜了啊!所以立马下旨,开城放人,自己也叫上了几个顺眼的官员跑去大门口看热闹。   这事简直搞的全国震动,中都城大街小巷,种田的,开商铺的,寒窗苦读的,就连皇宫守卫几乎都跑了去看,皇帝坐在临时建的小台子上,宫女撑着伞,乐呵呵的在那等着,可没想吴才即将拖到其面前时就嗝屁死了,皇帝怒了,大怒,叫着嚷着说不爽,最后硬是搬了个圣旨说,要拖就把全家给拖来,结果不但是陈国,就连周边的国家都震惊了,这是啥皇帝啊!   事情闹到最后,终于有了结果,吴才满门被拖死,皇帝看李三可怜,封了李三当汤坡城县官,最后说了句,治国还是要民来治啊!之后就拍着屁股回后宫找乐子玩去了。   如此闹剧之后,陈国变了,各地官员变的非常老实,勤勤恳恳,别说贪了,直接就是连自家府邸都要往外送了,每天都宴请一些百姓去家做客,现在这群百姓可是爷啊,搞不好就是把你弄死自己坐你的位啊!每当想到吴才的下场,那些地方官员就浑身发抖。   而对于民众来说,性情也变得更加的彪悍,更加的爱国。   这是啥皇帝呀!这简直就是只有我们陈国才有的好皇帝呀!每个人都对他们的圣上崇拜到了骨子里,只要在人群中有一个不实体统的它国游者说了一句关于陈国不好的言论,就会马上看到一群拿着凳子棒子的人追着抡,甚至有官员在场也会加入其中,不能打死也要打残,整个国家就如脱胎换骨般变的思想极为统一。   有着统一思想的国家,不强盛也难,国力连年翻倍增长,每个官员勤勤恳恳忠于百姓忠于国家忠于皇上,陈国永盛15年,进入永盛,而其之后他们崇拜的敬如神明的皇帝竟传了帝位逃了。   陈国天盛年开始。   陈国第三任皇帝,名叫兰统,一个很有血性的皇帝,无奈的接受皇位后,每日都听到消息说他的皇兄在哪风流,皇弟在哪快活气就不打一处来,每天闷在宫里,都快闷出病了,咋办啊!   有办法,办法不是丞相出的,不是大学阁学士出的,更别说啥皇后太子出的了,出主意的是他的邻国洛国皇帝。   洛国其实和以前的陈国比起来强上那么几成,但过的也不富裕,眼看陈国稀里糊涂的富裕了起来,眼睛就红了,筹备了一阵子后,决定打几个陈国小城捞一些票子也好奔个小康,迈入新时代;所以当即发兵20万就往陈国打去,兰统乐了,好事啊!本来鞑子的性情就好战,而对于天天闷在皇宫的血性青年来说就更不用提了,直接就亲自带队御驾亲征带着15万悍勇到不可思议的精兵就这么压了过去,简简单单的就把何国那些弱旅给灭了8成,自己这边损失不到2万。   不爽啊,打的太不爽了,没玩够的兰统哪能放过这么出来玩的机会,随即带了10万精兵挥军洛国,这可是儿戏啊,10万兵去打一个国家,简直就是开玩笑,百官相劝至少也要增兵10万,可这皇帝死活不听,硬是说不刺激,就这样打了过去,洛国皇帝刚还在被陈国灭了16万兵的郁闷和懊恼中,听到陈国皇帝御驾亲征只带兵10万乐呵呵的来了,那可真乐坏了,立马带着20万大军,也御驾亲征了过去,妹的!灭我16万,看老子现在过来玩不死你。   结果,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陈国的精兵奋勇的冲杀,打的洛国20万兵稀里哗啦,之后在战场收尸体时,竟然发现一个穿龙袍面目全非四肢不全的人躺在一个破烂的马车里,洛国灭。   之后与洛国交好的两个国家打着为洛国报仇的旗号伐陈,结果两国又亡,至此,一个穷苦的国家在几个鞑子皇帝的瞎治理下,几十年的功夫变成了一个吞并3国的超级帝国,兰统的军事才能与陈国的精兵强将震惊了整个中原,陈国也不在被诸国忽视,至此“秦”“唐”“韩”“魏”“燕”“汉”“陈”“宋”“何”9个国家正式形成,中原进入9国争霸时期。 正文 第十章 边城小叙   第十章边城小叙陈国天和34年夏,人们不惊讶于陈国如今的强盛和彪悍更惊讶于他们的第四任鞑子皇帝竟然能坚持的当了34年,或许是因为当年成为太子时被关小黑屋无聊看的中原书籍多了,成了个文化的书呆子,也或许是因为他生下的孩子们懂事后就这样无缘无故的消失了,显然那时候他才明白小黑屋的重要,但后悔药有吗?很显然是没有的!所以他无奈当了34年的皇帝,有文化的他当了皇帝是悲剧的,但对于人民来说却是幸运的,如果在让那些没文化的鞑子管下去,这个国家迟早会完蛋,幸运不是每时每刻存在的。   如今的陈国文化气息渐渐与彪悍的民风的开始相互结合,市井之中多了一丝文化的味道,国家过于兴盛之后,阶级问题就会开始存在,虽然那里的人们不削这口,但却还是明显的存在着。所以皇宫变得像皇宫了,官员熬了一阵子后,也还是会变的像一个官员,也许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性就会演变成这样吧!有苦大家可以一起吃,有福还是喜欢自己偷偷享。   微弱的晨光开始照耀进边城外的小村,不管黑夜如何的想挽留,新的一天还是要来临的,浩天明推开房门,伸了一个深深的懒腰,今天可是进城的日子,所以不能起的太晚,看着那似乎还没有睡醒的晨光,小眼睛微微的眯了下,便拿起杯子漱起口来,他还是坚持的保留着讲卫生的习惯,虽然在这样的世界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但他还是一直坚持着。   当清洗好他坚持要求剪短的头发后,父亲浩问正好也整理完要带去的物品,父子两就迎着早间的晨光屁颠屁颠的往边城而去。   边城就叫做边城,因为在陈国的最南边,所以也有人叫边南城,边城近60年来都非常太平,在建国期间南蛮被其大战吓破了胆,以至于如今都以与边城交好,时常交换点生活物资为主。   浩天明的父亲浩问原来在边城里当过守兵,也算混到过一个伍长的位置,因为边城实在太平,没啥事干,所以娶妻后便退了伍,回家种田生孩子,日子过的好不自在。父亲牵着孩子的手,时不时的看下自己那懂事的孩子,生怕他没看紧就会突然跑掉,虽然在浩天明找到剑心后,就安分了很多,但也许是因为以前养成的习惯吧,做他父亲的,还是时常会有这样的担心。   乡间路上,花花草草向他们微笑,树儿迎风向他们招手,浩天明很仔细的被父亲牵着手,走在这鸟语花香的路上,内心中盘算着去城里要办的事。   浩村其实离边城不算太远,但因为浩天明年纪还小,走路步伐不大也不快,所以还是走了足足大半个时辰,终于一个黑压压的影子越来越大,抬头一看,正是那许久不见的边城城墙,有点泛黄的墙壁看去年代已经很久,因没有战争的缘故,城墙上也缺少了一直以来的维护,处处都有裂痕和破损,绿色的青藤贪婪的爬满了半个墙壁,感觉非常的阴凉,渐渐走近城门,城门外还有着干枯已久的护城河,现在里面丢满了边城平日来的生活垃圾,搞的臭气熏天,但边城城门口的守将好像都已经习惯了似的,一点没有闻到恶臭应有的那种表情。   “李叔好”走到城门,浩天明用着他那天真可爱的表情对着一位守将叫着。   守将见到浩天明,心里非常开心,用手摸着在这个时代难得遇到的短发小头,微笑着说“浩伍长,许久没见了啊!等中午来我家吃饭,过会就交班了”对着昔日的伍长,守将李理显出一种应有的尊敬。   浩问见着李理,拍了拍他的肩膀,显出一丝军人的骄傲微微笑道“待会看看吧!如果没什么事就过去”。   “李叔!婶婶可好?”浩天明永远也不会放过与大人交谈的机会,所以很主动的插话。   “呵呵,有我李叔在,怎可亏待你婶,真是懂事的孩子,要我以后也有了,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啊!”李理摸着浩天明的小头赞道。   “你也快有了吧!呵呵,先入城了,等下在叙”虽然边城没多少人入城,显得比较清闲,但军职所在,谈多了难免会有人会说闲话,所以浩问带着儿子抱拳行了个礼便往城内走去。   李理有些不舍那可爱的小头,但无奈自己正在当值,也只能在后方抱着拳相送。   边城里的人活的比较懒散,对于这种炎热的夏季来说,更是甚少出门闲逛,所以城内的小铺、小店显的就没那么多的人了,店里伙计也懒的吆喝,坐在阴凉的地方擦汗乘凉;行人们满头的大汗,有些顾不得的干脆就脱下衣衫,就这样赤着上身拿着扇子在街上闲晃着。这个也不用怎么想的,进城时看一下护城河,城里生活着啥类人就很明白了;城里还算满大的,街道四处交错,城内建筑虽然不算破烂,但也没有几处看去比较新的。   好不容易要了点铜板支开依然不是很放心老爸,浩天明终于在软磨硬泡下逃脱了父亲的管辖;在街边店铺中四处张望,正看着需要买点什么的时候,正巧遇到知县老爷路过,貌似是去护城将军府处趁饭,陈国人因为前几任的皇帝的某些原因,导致非常的团结与和谐,所以不管当官的还是平民百姓都经常会去走动走动相互趁趁饭。   “老毛子(老猫子)”浩天明见到县令可爱的叫道,一听就知道知县老爷姓毛“小浩子(小耗子)”知县老爷也逗笑道,两人打的第一个招呼,九明显知道非常的亲密。   “又去将军家趁饭啊!”浩天明很显然能估到毛知县去的方向。   毛知县摸着已经很久都没有摸过的那干净小头,微笑道“今天肉脯的小屠子拿了条猪腿叫我们哥几个去将军家开灶,有肉吃肯定要过去啊!”   浩天明揉了揉鼻子,继续可爱的调侃“只怕没肉吃你也会去”。   毛知县用“你懂的”的表情对浩天明笑了笑道“一起去不,将军最近没见你也总唠叨着,还有那老郑谋也经常想着你呢!”   老郑谋是将军白乐身边的谋士郑求宵,自从玩上了浩天明“发明”的象棋以后沉迷的不得了,根本就没心怀疑过一个小孩怎能会造出这么深奥好玩的玩意,所以只要浩天明进城被那家伙知道,肯定就是要缠上好一阵子的。   “不了,老爸和李叔约了去他家吃等下我等会就要过去的,不然老爸会急死。”老郑都在,这哪能去啊,明显去了就回不来了,可怜少吃了顿猪肉。   很礼貌的躬身拜别毛知县,浩天明在街上逛了会,没发现啥感兴趣的东西,所以还是习惯的去了街角那家名为“渤海”的书店。   这是一个比较小的书店,因为陈国人普遍善武,近几年才兴起文风,所以书店的生意一时间还不会很好,特别在这样的边疆城市更是明显的很多。   走进店里放眼看去,用枯木打造的书架很整齐的摆放着种类不多的书籍,地面上铺着相应颜色的地板,掌柜的桌子有着经历无数岁月般的痕迹,整体看去有着那么一些古色古香的感觉。   浩天明依然很有礼貌的对掌柜行了一礼道“王爷爷好!”   王掌柜是个看去很古板的人,每天都板着一个脸,也许是生意向来不好的缘故吧,但只要客人一进门见到他拉着那张脸,估计生意想好也难。   王掌柜看着浩天明,两年前就见过浩问带着他经常的逛到他这里来玩,如今只要一进城也都会自己跑来看点书,对于这个3岁不用教自己就会识字的小孩而言,两年的磨练早已见怪不怪了。   王掌柜很艰难的把嘴向上翘了起来,他喜欢读书人,而每次见到浩天明更是欢喜,如果能给他找个好老师,这小子必定是状元之才啊!   “王爷爷,上次我请你帮忙找的东西找到没?”浩天明用着很恭敬的口气说着,他知道王掌柜是个脾气不好而且孤僻的书呆子,不喜欢说话,所以应付这样的人,对他越恭敬他自然就会越喜欢。   因为浩天明很爱干净,所以留着一头短发方便洗头,但没想到的是只要见到他的人都喜欢用那长年不洗的手去摸,这也难怪啊,这么干净这么可爱的短发小头还真不是这个年代经常能摸到的。   王掌柜虽然看去孤僻,但像这样的文人也不想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伸了伸手叫浩天明到自己身边,然后就像毛知县一样仔细轻柔的摸了会浩天明那可爱的小脑袋才说道“你要的中原全境地图十分难找,而且即使找到了也是很高的价格才能收购的到,爷爷我真是无能为力啊!“浩天明看着他板着那张脸,说出这样抱歉的话,并没有感觉失望,但还是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对王掌柜说道”没事,反正以后要能见到就帮我留留吧。”   王掌柜见到浩天明这样失望可怜的脸儿,小心脏揪揪的疼,但也没办法啊,地图这东西在乱世确实是比黄金还要珍贵的物品啊,有心无财力啊!想到这里王掌柜只能遗憾的摇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