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奇遇(上)   珠穆朗玛峰海拔八千多米,山势雄伟,直插云霄。从半山腰开始,山上便终年积压着一层厚厚的冰雪,白皑皑的,闪烁着银光。作为世界之巅,一直以来,这座山都是那些登山爱好者们的目标所在。许多登山者都曾梦想着有朝一日站上它的峰顶,然而能够实现这个愿望的却是寥寥无几。   在征服这个世界屋脊的过程中,有很多人受不了冰雪之寒、缺氧之苦而中途放弃,有些人凭借无比的毅力一路跋涉终于登上顶峰,而有一部分人,却永远的留在了冰雪之中,尸骨也找不到。   “凌云,我们放弃吧。”此时,珠峰的半山腰,三条人影东倒西歪,嘴中忽忽地喷着白雾。   他们全都裹着厚厚的防寒服,臃肿得像几只黑熊,他们头上戴着大棉帽子,连脸都盖住,只留眼睛、鼻子和嘴巴处几个小洞。   这三个人都是清华大学登山爱好者协会的成员,利用暑假的时间,三人相约一同来征服这个世界最高地。为了这次旅途,他们事先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各种应急物品带了不少,又配上了无线对讲机,满怀信心而来。   不过很显然的,他们对困难的估计依然很不足,现在离峰顶还有五百米左右的样子,可他们已经全都筋疲力尽,心脏因缺氧而剧烈地跳动着,每跳动一下便牵扯得全身都痛。两只脚如同拖着几十斤重的沙包,怎么也迈不开来,就连呼吸,都感到非常地痛苦。   凌云这时倔强地挥了挥手,道:“都已经是最后一段了,我们再坚持一下,一定要爬上去。”他的黑色手套上结满了冰花,闪着白亮的晶光,随着他的手势,嚓嚓地掉落下来。   “再坚持一下吧,否则我们都会后悔的。”凌云嘴中忽着长长的白雾道。   另两人迟疑了一下,挣扎着站起来,紧紧咬着牙关,蹒跚地往上爬去,也不说话。   行动是他们最好的回答。   凌云微微一笑,双手双脚并用,踩着厚厚的积雪,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走去。   越往上去,雪花越密,像纷纷飘洒的梨花,落到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三个人低着头,身子似是贴在地上,慢慢地挪动着。四周一片灰蒙蒙的,目光所及,最多只有三米左右的地方。抬眼看去,世界一片混沌,根本看不出是在世界屋脊之上。   走了十多米,前面那人道:“我不行了,歇歇吧。”   走在最后的凌云上前几步,道:“最后一段我走前面,你们一定要挺住。”   像这样的环境,走在前面的人是最危险的,也是最苦最累的。凌云在几个人中间最为壮实,此时精神状态也最好,后面一段路由他带领,几人也有希望攀上峰顶。   稍稍喘息了一下,几人又开始往上攀登。这时候大家的体力基本已经耗得差不多了,全凭心中一口气憋着不断地挪动着脚步。   凌云眯缝着眼睛,紧咬着牙关,手伸出来小心地扒拉着,确定安全以后,脚步再慢慢地移上去。   听着后面两人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他大声地道:“再坚持一会就好了,为了美女,大家说什么也不能放弃。”   后面两人听了精神稍微振作了一点,眼中泛出一丝微光。他们此行的目的,一方面确是为了征服这座世界第一高峰,另一方面却又是为了向各自心仪的女生表白。当初凌云在校园网论坛上提出到喜马拉雅山顶向自己心爱的人示爱的帖子以后,这两人便迅速地联系上他。   三人一聊,方才知道大家都是漫漫求爱路上的可怜虫,于是同病相怜,下定决心实施凌云所说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表白方式,买来了数码相机,准备到时候在峰顶将自己的雄姿情话拍下来,回去以后送给心仪的女孩子,这样一定能将对方感动得痛哭流涕,投怀送抱直至以身相许。   听了凌云的话,两人这才想起自己的初衷,想想远方美丽的女孩,眼神便坚定起来。   爱情的力量确实伟大,原本筋疲力尽的几个人顿时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身子猛地挺了起来,在凌云的带领下,高声唱着“死了都要爱……”,一步三挪地往最高峰行进。   爱情的力量使他们一直坚持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嘶哑的歌声中,几人终于踏上了最顶峰,虽然心怦怦跳得只欲蹦出胸腔,但环视四周灰蒙蒙的雪雾,一想到这世界第一高峰竟然被自己踩在脚下,便连彻骨的寒风也忽略了。   “好了,开始吧,黄韬准备。”凌云说着,蹲下身子,从后面背包里拿出数码相机来,打开电源,镜头慢慢地伸出来。   黄韬兴奋地清清嗓子,将早已经想好的词儿大声地喊了出来,虽然声音嘶哑,但也饱含着深情。   随后又换另一人,他一边表白,一边用手在胸前比画着心形,声情并茂,在忽忽的寒风中,更具震撼力,想必他那心中的女神看了,必定感动得一塌糊涂。   轮到凌云,他将相机拿给黄韬,四下看了一下,只见四周一片灰白,背景实在太差,这样拍出来的效果肯定没多好。   从背包里掏出一条红色的带子来,蹲下身子,准备在雪地上摆出一个心形。见雪面凹凸不平,便伸手去抚摸,感觉雪下面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摸索几下,却是一个墨绿色的鹅卵石,奇怪的是它上面一点冰花也没有,虽然隔着厚厚的手套,但碰上去却能感到一丝暖意。   “这是什么东西?”凌云奇怪地道,准备将它拾起来。   刚一用劲,那石块便松动了几下,突然凌云浑身一麻,似乎电流通过一样,耳中传来忽忽的风响,感觉身子似乎被飞刮到了半空中一样,飘忽忽地飞行着。   “凌云——”   耳边传来黄韬两人的惊叫声,身上一阵阵撕裂般的疼痛,他很快便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正文 第一章 奇遇(中)   黄韬和李兴权只见眼前一道白光闪过,便没了凌云的踪影,两人扑上前去,大喊道:“凌云——”   然而地面上除了一块硬硬的石头以后,什么也没有了。呼呼的冷风不停地刮着,两人悲呛地呼喊着凌云的名字,在他们看来,凌云是被一阵狂风吹走的,估计是绝无生还的可能了。   两人也不敢再停留,怀着悲痛的心情,慢慢地往山下爬去。临走的时候,黄韬将那块石头顺便拿起来放进了背包。   下得山来,两人一路悲悲切切,回到学校,赶紧和凌云的同学联系,又将事情的经过给学校汇报了一下。   学校随即将凌云遇难的消息通报给他的家人,凌云的父母很快便赶到了学校。   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的悲痛莫过于此,况且凌云是尸骨都找不到。   两位老人神色茫然地收拾着凌云的遗物,脸上却看不到一丝的悲伤。哀莫大于心死,他们的心已经碎了,表面上却看不出来。   黄韬带回来的那块石头交给学校后,便被送到了研究所里去了。   那是一块椭圆形的石头,上面有淡黄色的纹路,握在手中有一些暖意。几个专家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石头,经过一番仔细的研究,最终却依然对它一知半解,只是测试到它里面有一种温和的能量散发出来,但又不是辐射,具体是什么东西却不知道。   这块石头以后便成了地质研究院的一个谜团,几个专家将大部分时间花在上面进行研究,期望能搞清它的真实面目。   至于黄韬和李兴权,他两回来后,虽然失去了凌云这个同伴,但却成功获得了美人的芳心。自从两人登上珠穆朗玛峰表白的事情传出来以后,他们的名声大振,俨然成了学校的名人。又有美人相伴,实在是春风得意。美中不足的是凌云的事让他们心中总是有些自责,虽然那不是他们的错。   ******“头好痛……”不知道过了多久,凌云的意识渐渐清醒过来,只觉得脑袋似乎要裂开一样,里面像是有无数把钩子在勾划着,一阵阵痛彻心扉。他睁开眼来,双手撑地,吃力地坐起来。   低头一看,只见自己正坐在一个平台上,四周围着几块银白色的椭圆石头,看样子似乎围成了一个八卦的形状。正中间的石面上似乎还刻画着一些刻度一样的痕迹。伸手一摸,石头上面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平台下面绿草丛生,草丛中点缀着一些五颜六色的花朵,似乎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再远方则是一座小山丘,横七竖八地立着些灰白色的石头,几棵树从石堆中间歪歪斜斜地长出来,顽强地生长着。   “这是什么地方?”凌云休息了半天,头痛稍微减轻了一些,他从包中翻出一盒饼干来,吃了半盒,感觉好受了许多。   在他看来,这里应该是珠穆朗玛峰脚下,从那么高的山上被吹下来,能够不死,简直就是奇迹了。   “这样都不死,我的命还真大呀。”   凌云自言自语地道,跨下平台往前走去。这里没有路,他必须找到有人的地方,既然已经下来了,就只好回学校了。   “嗷——”   刚走了几步,后面一声嚎叫传来,似乎是狼的声音。   凌云转头一看,吓得跳了起来,只见一只小牛犊一样的野兽正站在他先前躺的那个平台上面,一张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红色的舌头垂下来,上面还有几滴口水。   “妈呀!”凌云撒开腿就跑。   那家伙身子一弓,跳下平台便追了过来,它的身子虽然看起来有些肥重,但奔跑的速度却非常地快,四只蹄子在草地上翻飞着,似乎飞行一样。   凌云转头看到它追了上来,吓得用尽全身力气往前奔去。这样的野兽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有点像狼狗,又有些像豹子,不知道是什么玩意,不过从它眼中露出的凶光,以及那白森森锋利的牙齿,便知道这家伙肯定会吃人了。   虽然凌云一直锻炼不断,身体素质很好,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然而后面那家伙的速度简直可以和豹子媲美。他刚刚跑到那小山丘前,后面一道劲风压来,慌得他赶紧在地上一滚,“扑哧”一声,肩膀上的衣服破碎,几点鲜血洒了下来,一股火辣辣的感觉从肩头传出。   然而他也顾不得那许多,在地上翻了个滚,爬起来迅速地往前冲去。   那野兽一声嘶吼,身子在半空中敏捷地一扭,凌空扑了下去,将凌云扑倒在地。   “啊——”凌云大吼一声,双腿猛地蹬出,撞在了那野兽的颌下。它恼怒地闷吼一声,张开大嘴就咬了下来,嘴边几滴口水洒到了凌云的脸上,带有一丝腥臭。   凌云吓得亡魂大冒,双腿死命地踢出去,双手在地上胡乱地抓了把泥土,朝它的眼睛撒去。一下将它的眼眯住,气得它恼怒地摇晃起脑袋来。凌云却趁此机会翻身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前面的小山丘奔去。   那野兽很快甩开迷住眼睛的灰尘,愤怒地低吼着,身子一跃,饿虎扑食般扑向凌云。   “哇呀呀……”   凌云怪叫着,腿脚被两旁的石块撞得生疼,不过和后面的凶险相比,这点痛实在是算不了什么。身后又是一阵劲风,那家伙又扑了过来。   “靠,还让人活不活啊?”   凌云怒骂一声,抬眼正好看到前面有一个小山洞,刚好容一人钻进去。顿时犹如溺水之人看到了一棵救命稻草,欣喜地扑上前,低头就往里面钻进去,也顾不得洞避刮得身子一阵疼痛。   身子刚进去,那野兽已经扑了过来,爪子抓在了他的脚上。他猛地一缩腿,脚上传来一股刺痛,鞋子落到了洞外。低头一看,只见脚踝上五条小指粗细的血槽,鲜血汩汩地往外流着,很快就在地上流了一摊。   那野兽在洞外怒吼连连,它的身子大了一点,根本挤不进来。不过看它的样子,似乎很不情愿放过凌云,将一颗脑袋死死地往洞中挤着,一双眼睛闪着凶光。   “妈的!”凌云惊魂未定,见它钻不进来,心稍微安定下来,抓起一把灰土洒过去。 正文 第一章 奇遇(下)   那野兽挤了半天,除了挤进半个脑袋以外,便再也进不了石洞半分。它低低地吼叫着,锋利的牙齿上滴着亮晶晶的口水,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凌云。   “嘿嘿,你钻进来啊。”凌云骂道,在地上摸出一块石头砸过去,“咚”的一声,那野兽头上顿时隆起了鸡蛋大一个包。   凌云高兴地大笑起来,又抓了几块石头,狠狠地砸过去。   那野兽愤怒地吼叫着,将头缩了回去。却并不走开,就在洞口边徘徊着,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嘶叫声。   看它的样子,是非要等着凌云出来不可。   凌云郁闷地苦笑一声,他脚上伤口上的血已经开始结痂,上面依然火辣辣地痛。想想刚才惊心动魄的一面,能够从兽嘴下逃生已是万幸了。   这个山洞也就半人来高,两边都是石块,上面有不少的亮光洒下来,隐约可见前方的情形。   外面有野兽守着,凌云想它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走开,遂沿着洞往里面爬去。越往里去,洞越显得高大。爬行了几十步,前方豁然开朗,在凌云面前出现一个空旷的大厅来。   这里大约有一间屋子大小,凌云终于可以站直腰身了,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准备活动一下筋骨。没想到刚一站起来,右脚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让他立马趴到了地上。   “该死的野兽!”凌云愤恨地咒骂着,现在也没有药可以治疗外伤,只能等它慢慢地自愈了。   四面的洞壁整整齐齐的,像是人工砌成一样,顶上有三个洞,白白的亮光射下来,在地面上落下三个圆圆的亮饼。根据凌云爬行的距离来算,这里应该是他先前看到的那个小山丘的正下面,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形成这么大一个洞来的。   “咦——什么玩意?”   凌云突然发现右面石壁下摆着一个圆形的蒲团一样的垫子,走去过一看,是用兽皮制成的,上面是金黄的毛,柔软顺滑,摸起来比较舒服。   “呵呵,运气不错,还有坐垫坐。”凌云笑着坐了上去,从背包中拿出吃剩的半盒饼干来。   人一旦松懈下来,首先想到的就是吃,似乎精神上的紧张全都转移到了胃上面一样。   吃完饼干,凌云低头一看,只见衣服上落满了细细的碎屑,伸手来拍打了一下。忽然看到地上有一个条状的发亮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入手有些清凉。   这东西有两寸来长,二指来宽,通体银白色,像一条玉石,表面光滑细腻。   “这是什么玩意儿?”   凌云拿着那东西翻来覆去地看着,感觉它又不像是一块玉石。好奇心驱使着他反复地查看着。   突然他的脑中一热,似乎一股热流冲了进去一样。紧接着脑海中出现大量的信息来,就像突然回忆起以前看过的书本或者电影一样,又像是一个故事在他脑海中浮现。   过了许久,凌云才回过神来。脸上露出不容置信的神情,他怎么也不知道脑海中的信息是怎么出现的。   “镇玄派……天灵……修真……都什么跟什么呀?”   凌云摇摇头,苦笑着自言自语。对刚刚脑海中出现的东西百思不得其解。   那就像是一个人写的一篇遗言一样:“我乃镇玄派天灵是也,千年修真,虽有小成,无奈天劫将至,思来终究惶惶,遂将储物手镯以及修炼法门置于此处,有缘得之者,可传我衣钵……”   随后就是一套修真功法,有点像是武侠小说中的内功心法,分为十一个境界:旋照、开光、融合、心动、灵寂、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每一个境界又有上下之别。   据说修炼了这个功法就能灵魂不灭,可得长生,甚至飞升天界。   “也太玄了吧。”   凌云叹道,低头在地下寻找,果然在蒲团下面发现一只金黄色的手镯。将它捡起来,按照那天灵所说的方法,将心神探过去,发现里面果然是一个很大的空间,乱七八糟地堆着些东西。   “引灵花……”他的意识刚一动,一朵粉红色的花朵便出现在手中,看起来像是一朵月季花,大约有拳头大小,花瓣层层叠叠,下面还衬托着三片绿色的叶片。   整朵花娇艳欲滴,花瓣上带着几点露珠,像是刚刚从树枝上摘下来的。   凌云看得有些发呆,看来那天灵说的都是真的,难道人真的可以得道成仙?   一股温热的感觉从手心传来,凌云回过神来,使劲地摇了摇头,以为是在梦中。然而手中的储物手镯、引灵花都历历在目,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   他隐隐想起同学们经常谈起的那些修真玄幻小说来,心中后悔当初没有去找一两本来看看。   现在他遇到的一切,不正是玄而又玄的东西吗?   “管他的,反正一时也不敢出去,试试也好,就算不能长生不老,多活个几十年也是好的。”凌云想着,吃力地盘好腿,双手捧着引灵花,按照天灵所说的方法,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集中在花朵上面去。   这时引灵花的花瓣开始慢慢地颤抖起来,接着发出一阵粉红色的光芒,将凌云笼罩起来,犹如烟障一样轻轻地蠕动着。   凌云觉得浑身暖暖的,似乎在温水中沐浴一样,周身有一股温热的暖流不停地循环着。又似在舒适的温泉之中,四周温暖的泉水拍打着他的身体,犹如无数只柔嫩的小手在给他按摩一样。   那种舒适的感觉让他昏昏欲睡,要不是体内另有一股清凉的气流若隐若现,他只怕就已经睡过去了。   过了许久,包裹着凌云的粉红色光芒散去,他手中的引灵花也消失不见了。   而凌云却依然保持着盘坐的姿势,额头上露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来。   这时候他体内那一股温热的水流突然像是变成了岩浆一样,红艳艳的,滚烫灼人,似乎要把他烧成灰烬一样。他的皮肤也变得通红,似乎在开水中煮过似的,现出下面细细的血脉来。   而那股淡淡的清凉气息则布满他的全身,使他所受的痛苦减轻了几分,让他能够在万分的灼热中保持着足够的清醒。   可是他宁愿自己已经昏迷了过去。 正文 第二章 南桥城(上)   灼热的暖流越来越热,凌云忍不住要大声嚎叫,却发现连嘴也张不开。体内就像是被放了一把大火一样,正熊熊燃烧着。而那清凉的气流就像是灭火的水一样,实在是少了点,一碰上那火便被烧得干干净净的。   身体的感觉越来越清晰,五脏六腑在滚烫的烈火中烧灼着。就在他快要崩溃的时候,那股暖流突然一下子化作寒风,在他体内肆虐着。凌云就像坠入了冰窖中一样,浑身结起一个个黄豆大小的冰粒,亮晶晶的。   他的身体似乎被冻成了一个冰块,僵硬无比,眉毛上挂着一溜冻霜,白花花两条。   又过了一会儿,小腹处突然又涌起一阵热流,似一条火龙一样在全身乱转,像要把他全身的寒冰全都解冻一样。   一冷一热两种感觉交替地洗涤着他的身体,让他痛不欲生却又动不了分毫,然而意识又是格外的清晰,每一个细胞、每一丝疼痛都能分毫不差地感觉到。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凌云渐渐地麻木起来。管它热也好,冷也罢,只当那身体不是自己的,任它们去折腾了。   神思恍惚,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那两股气流渐渐地中和起来,形成一股温和的暖流在他身上运转着。最后都盘结在凌云的丹田内,形成一团拳头大小的能量球。   “妈的,差点被搞死了。”   凌云醒过来第一句就是骂人。他愤然地站起身来,身上发出一阵“咔嚓咔嚓”声响,像是关节好久没有活动过一样。   “哇呀呀……”凌云突然看到自己竟然赤裸着身体,地上落了一地的破布片,骇然地跳了起来。   这一跳不打紧,身形竟然一下子拔高三四米,“嘭通”一声撞在洞顶上,“哗哗哗”地落下些小石块来。   落在地上,凌云一下子便傻了,倒不是刚刚撞的,他的头一点都不痛。   “我成了超人?”   凌云双手护着下体,喃喃地自语着。   其实在洞中也没人看他,不过遮羞的动作却是潜意识的,也由不得他自己。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脚上的伤早已经好了,一点痕迹也没有。而且他的皮肤也变得粉嫩粉嫩的,就像刚出生的小孩子一样,伸出手指头一按,还颇有弹性。   “哇哈哈,原来是真的!”   凌云兴奋地大笑起来,他终于相信天灵所说的修真是真的了。想到自己误打误撞,竟然得到这样的好处,他简直开心得要死。   其实那引灵花实际上是镇玄派用来筑基的宝贝,是派中高手为了自己的继承者,专门炼制的,可以为弟子打下修真的基础。   天灵是镇玄派有名的高手,它精心炼制的引灵花更是不同寻常。凌云现在还没有完全地融合它,便得到了这么大的好处,等将它完全吸收以后,作用也大了许多。   凌云从储物手镯中找出一套衣服来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长袍,像是中国古代的服装,穿在身上倒也合适。   随后他按照天灵所说,坐下来,将心神沉入丹田,开始修炼起来。   引灵花融入体内以后,需要经过修炼,才能真正吸收它的能量。凌云这时已经对天灵所说的没有一丝怀疑,是以专心地按照他的指引来运转体内的能量。   这时只见他身上散发出一层银白的光芒,将整个洞中照得雪亮。若是有修真者看到的话,便知道他已经进入灵寂期,离修成元婴只有一步之遥了。   不过这一步之隔也是最为凶险的一段,修真者所遇到的挑战也更多,如果能成功修出元婴的话,就达到了所谓的灵魂不灭的境地。当然这只是一般的说法,真正的灵魂不灭那是不存在,除非能达到更高的修为。   一个修真者如果不能修出元婴,那一切的努力全都是白费,最后依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凌云得到引灵花之助,直接跳过了前面的旋照、开光、融合、心动四个境界进入了灵寂期。此时他丹田内那一团气流越来越变得实体化来,就像一块结晶一样。这是进入灵寂后期的表现,只要能再进一步,就能结出元婴了。   修炼了一会儿,凌云睁开眼来,眼中精光闪闪,犹如武侠小说中内家高手的眼神一样,当然他现在的境界已经完全超过了武功的范畴。   凌云站起来伸伸手,踢踢腿,关节处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犹如炒黄豆的声音。   这时候只觉得心旷神怡,视力异常的好,昏暗的洞中一丝一毫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听力也增强了不知多少倍,洞外野兽踩在草地上发出的轻响,空中飞过的鸟儿,甚至是草丛中虫子啃噬叶片的声音也能丝丝入耳。   他从储物手镯中拿出一柄红色的飞剑来,手中捏动一个印诀,轻声念了个“收”字,指尖发出一点红光,那把飞剑便飞进了他的胸口。   这柄飞剑是天灵以前用过的,叫做一点红,是一把品质极好的飞剑。   凌云觉得有些好笑,明明一个大男人,飞剑的名字却取得如此女性化。   随后他又从手镯中找出那套叫做驭光甲的铠甲,它就像是古代的将军用的铠甲,银白的甲面上点缀着点点的蓝色星光,穿在身上一动,蓝光点点,如梦如幻。   穿好驭光甲后,凌云又盘腿坐下来修炼。修真者的铠甲如果不经自己修炼的话,也只能算作是普通的铠甲。只有将铠甲融入了体内,它才真正算得上是自己的了。   修炼了一会儿,驭光甲上逐渐散发出一层白蒙蒙的光芒,点点的蓝色星光也开始闪动起来,似乎美丽的星空一样。再修炼了一会儿,铠甲如同水银一样,慢慢地从他的衣袍中渗透进去,穿过皮肤,最后缩小到巴掌大小,悬在了体内那团能量上面。   现在凌云的元婴还没结出,是以驭光甲只能暂时收入丹田,等到元婴成形,铠甲便会穿在它的上面,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召它出来。 第一集 护国圣王 第二章 南桥城(中)   “哈哈哈,我也成了武林高手了。”凌云放声大笑,再也不怕外面的野兽了,不过他也挺佩服它的耐性,竟然一直守在外面,难道人肉就那么好吃么?   凌云想试试自己的修为,深吸了一口气,猛地一拳击在洞壁上。只见金光一闪,“轰隆隆”一声响,石屑乱飞,洞壁上出现一个大洞来,一摸亮光随即照射进来。点点的灰尘在亮光中飞舞着,就像小飞虫一样。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凌云被自己这一拳之威吓坏了,低头看着拳头,有些不敢相信刚才这一击是自己发出的。   无奈地摇了摇头,凌云从破开的洞口中跨了出去。   他现在对修真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也没有心理准备,更加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厉害。在他看来,自己已成了武打电视中那些飞檐走壁的高人,心中颇有些自豪,心想回去以后定会让同学们大吃一惊。   外面的情形又让他大吃了一惊,地上的花花草草已经枯萎,几棵树的树叶也落光了,光秃秃的,天空中漂浮着几片淡黄色的云朵,几只小鸟唧唧鸣叫着飞过去。   “啊——”凌云的嘴巴张大得能够塞进去一个小碗,他明明记得刚来的时候,那草地上还开着一片繁花,应该是初夏的样子,可现在看来,竟然已经是秋天了。这情形也就是说他在那洞中已经呆了好几个月了。   这也难怪他如此惊讶,融合引灵花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他当时一会热一会冷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咋一见到这反常的情景,也确实让人惊讶。   “真是见鬼了。”凌云摇头叹息,实在想不到时间怎么会过得那么快,看来得早点赶回去才行。   手一伸,一点红光闪过,一点红出现在他的手中,运转体内的真元力,剑上发出一摸蓬松的红光,将他一下子带到了半空中。   修真者进入开光期以后,便能御剑飞行了。如果修成了元婴,那么则不需要剑的辅助,凭借真元力也能飞行。   凌云在天空中晃悠了两下,头有些发昏,心中又惊又喜。他觉得天灵传下的功法真是太神奇了。   四处张望了一下,正前方隐约有人烟的样子。凌云心中惊喜,落到地上,收起了飞剑,踩着蓬松的枯草落叶往前奔去。   御剑飞行太过惊世骇俗,他也不敢轻易露出来。   刚跑了两步,他又发现有些不对,只见两边的树木飞一样的往后退去,如同坐在车上从窗子看出去的一样。原来他现在也算是一个修为不低的修真者了,随意的奔跑也是非常快速的。   这一切都让凌云有些不适应,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收起真元力,身形飘飘,向前漫步而去。   轻风吹拂间,他一身白衣飘飘,犹如御风而行的仙人一样,潇洒至极。   翻过一个山坡,前方出现一个城市,给凌云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城墙的式样竟然和电视中看到的古代中国一样,青砖、方孔的箭垛、拱形圆门、古朴的钟楼。   远远的大路上,有行人在走动,说笑的声音不时地传入凌云的耳中。   凌云不动声色地走过去,那些人见他从杂树丛中走出来,有些惊慌地看着他,有人远远地站着,对他指指点点,似乎看的是一只从树丛中跑出来的猴子一样。他们大都穿着长袍,也有人穿着短衣。从他们的装扮上面,凌云看不出这是哪个地方。   在他的印象中,珠穆朗玛峰山脚下有一个尼泊尔的小国家,难道这里是尼泊尔吗?只是怎么看起来都像是中国古代的人一样。   他也不管那么多,朝周围的人和气地一笑,那些人便一窝蜂地跑了开去。   “怪了,难道我长得很吓人吗?”凌云笑道,他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一定自信的,虽说算不上绝世美男子,但也还长得和蔼可亲,特别是经过引灵花的改造以后,脸上的皮肤白里头红,简直可以羡慕死许多爱美的女子了。   他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到了肩膀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似乎能看到人的心底一样。脸的轮廓简洁分明,线条柔和,十分耐看,如悬胆般的鼻子下面,两个嘴角微微向上翘起,似乎带着一丝笑意。   修长的身材上面穿着白色的长袍,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旁边那些人虽然对他指指点点,但却也不得不为他的风采所折服,特别是那些年轻女子,一个个芳心像有小鹿在撞一样。   见到这般光景,凌云也不好上前询问。便朝那城门走去。   “什么人?入城税拿来。”见到凌云走过来,城门边一个兵丁拦下他,说话的声音略带着河南那方的口音。另外三个兵丁也是好奇地打量着凌云,其中一人指着他背上的背包问道:“那是什么?”   “没什么。什么入城税呀?”凌云不解地问道。   “咦——没入城税还想进什么城?”一个健壮的兵丁嚷嚷道,“把你背上的东西拿下来,我们要检查。”   凌云一下子懵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进个城还要交税,有没有搞错。他双手一摊,笑道:“包里没什么,有什么好检查的?”   “叫你拿下就拿下,啰嗦什么?”先前叫他交税的那个兵丁不耐地道,伸手往他胸口推去。   “你干什么?”凌云有些郁闷,挥手一挡,略运了些真元力。   一道金光一闪,那个兵丁如同风筝一样飞了出去,一下子撞到城墙上,“扑通”一声落下来。   凌云一愣,没想到自己只运了一点点真元力,竟然就将他挡飞了出去。   另外三个兵丁一愣,脸色霎时变得惨白,齐齐跪倒在地,不停地磕着头,战战兢兢地道:“老爷饶命,饶命……”   “呀,怎么回事,他们也欺软怕硬?”凌云惊奇地想到。   这时那个兵丁也爬了过来,趴在一旁,身子瑟瑟发抖。   看到他们的样子,凌云有些不忍,道:“好了,你们起来吧。” 第一集 护国圣王 第二章 南桥城(下)   几个兵丁爬起来,脸色灰白如土,身子不停地发着抖。他们腰间各挎着一柄弯刀,身上所穿衣服像是中国古代唐朝时候的士兵所穿。在凌云的记忆中,现在应该没有人穿这样的衣服了,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回禀老爷,这里是南桥城……”一个矮胖的兵丁低声道,额头上现出密密麻麻的汗水来。   “这是哪个国家?”凌云心中渐渐感到有些不妙起来。平日里所看电影中的穿越镜头不停地在脑海中闪现。心想这难道跟珠峰上那块石头有关?   他还不知道,珠峰上的那个石块正是古传送阵中的一块,而不知道多少年以前哪位修真者去过地球,在那里留下了一点晶石,里面正好还残留了一些能量。他搬动那个石块时,传送阵被他无意中触发,才将他传送了过来。   所以他根本不是穿越,而是被传送阵送到了另外的星球了。   不过就算他现在明白过来,那也已经迟了,因为黄韬下山时带走了那块石头,那个传送阵便不再完整。即使现在凌云的储物手镯中有不少的晶石,也是没有办法回去的。   使用传送阵的时候,接受的一方并不需要晶石提供能量,但必须要有完整的接收阵才行。   “老爷,这里是盛唐帝国。”矮胖兵丁小心翼翼地道。   “你说什么?”凌云惊道,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将他提到面前,“你再说一遍!”   心中的怀疑猜测得到证实,凌云又惊又惧,脑海中突然变得一片空白,脸上又是悔恨,又是害怕。   矮胖兵丁身子悬空,低头看到他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狰狞吓人,不知道他为什么听到盛唐帝国就这么大的火气,吓得哭散着声音道:“老爷饶命,不关小的事呀……”另几名兵丁也跪下来,磕头如捣蒜。   四周的行人见到这般情景,早已经吓得四散奔走,几个胆大的人乘机钻进了城去,倒也免交了一份入城税。   一股刺鼻的尿骚气传出,凌云顿时醒悟过来,将那矮胖兵丁轻轻扔到了四五米外。那兵丁身子腾空飞出去,已是吓得亡魂直冒,心想这下完了。没想到落下来时,却刚好以屁股着地,而且软绵绵的,一点也不痛。原来刚刚凌云在扔他出去的时候,手上用了点真元力,分寸把握得极好,是以让他有惊无险。   那兵丁呆了一下,又爬过来向他磕头,“谢老爷饶命,谢老爷……”   “行了!”凌云心中憋屈,见他们如同磕头虫一样,更是不爽,不耐地挥手道。将背上的背包拿下来收入了储物手镯中,转身便往城内走去。   几个兵丁匍匐在地上恭声喊道:“恭送老爷!”心想终于将这个煞神送走了。这时却见凌云霍地转过身来,吓得各自身子一抖,不知道他又想干什么?   凌云转身问道:“为什么叫我老爷?”   “老爷是神仙中人,我们不敢无礼。”一个满脸麻子的兵丁抬起头来道。   凌云默然无语,什么神仙之人,他只想回家。   城内就如同在电视上看到的古代城郭一样,商铺林立,各种货物应有尽有,街上行人来往如织,有引车卖浆的,有挑柴吆喝的,有守着一堆山货昏昏欲睡的,还有的人则悠闲地逛着,东看看,西瞧瞧,看见漂亮姑娘便上前去搭讪。   这里的人与地球上的人长得差不多,只是颧骨略显得高一点,头发颜色也是有黑有黄,说话的声音妮妮喃喃,略带着河南一带的口音。   凌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既来之,则安之,先四处看看再说,也好增长点见识。   他一身白衣,长发随意地披着,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在人群中犹如鹤立鸡群。   引灵花已经对他的身体进行了一番改造,这时候要有镜子的话,他只怕也会对自己的样貌大吃一惊。   街上铺着灰色方砖,两边的房子青砖灰瓦,俨然行走在电影城一样。从凌云身边走过的人都忍不住要打量他几眼,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女子,更是莺莺燕燕,低声娇语。凌云现在的听力非同一般,虽然无心,却也能将她们的话听在耳中。不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里的女子还真有些开放。   “闪开!”   “找死啊!”   这时前方一阵骚动,行人纷纷往两边躲避,似乎洪水猛兽袭来了一样。凌云抬头一看,只见几匹马从前面奔了过来,马上之人身着紫衣,腰挎弯刀,一路挥着鞭子抽打着两边的行人。   有人避让不及,脸上便挨了一下,顿时留下一道血痕,发出几声惨叫。   凌云愕然,他可是从法制社会来的,哪见得这样的事情。刚要喝止,忽见路中间一个两尺来高的小男孩傻傻地站着,眼看着马蹄就要踩了下来,马蹄铁闪着寒光。   一个妇人哭喊着向前扑去,将身子护在那孩子上面。   旁边的人见了俱都惊呼起来,眼看这母子二人就要血溅当场了,有人甚至不忍心地别过头去,不敢看那血腥的一幕。   凌云见状大急,运转真元力,脚下如风,旁边的人只觉得一阵风掠过去,一身白衣的凌云便已经到了马前,一只手托着即将落下来的马蹄。   “哇——”   “好——”   周围爆发出一阵喝彩声。 第一集 护国圣王 第三章 援手(上)   那个妇人吓得脸无血色,惊恐地抱着小男孩走到了一边,连声谢谢都忘了说。她是被吓坏了。   “你……你什么人?”马上的骑士又惊又怒地问道,露出几个大黄板牙。   那一副讨厌的嘴脸令凌云感到极度不爽,手中真元力运转,顿时将马蹄捏碎。手轻轻一抬,那马发出“唏啾啾”一声哀鸣,往后便退,将那骑士甩了下来,后脚踩到他的腰间,发出“咔嚓”一声响,巨大的疼痛让他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哀嚎。   “小子大胆!”后面一个长着酒糟鼻的骑士纵马上前,拔出了雪亮的弯刀。另几个骑士也围了上来,手中的刀闪着寒光,如临大敌般盯着凌云。   路边的行人全都惊呼起来,为凌云担心。这些骑士可是皇宫紫衣禁卫,平日走到哪里都是肆意妄为,连地方官府也不敢管。凌云就算有些功夫,可对方却是人多势众,又有兵器在手,这下怕是要吃大亏了。   “你们想干什么?”凌云淡淡问道,一点也不担心,他看出这些人虽然健壮,但也还不是他的对手。   当然他也并不想跟他们动手,害怕万一自己把握不好伤了他们。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人生地不熟的,自不愿惹上太多麻烦。   “兄弟们,这小子定是乌廷国的奸细,把他给我抓起来回去好好审问。”酒糟鼻挥着弯刀叫嚣道,很显然他是这伙人的头目。   “是!”几个紫衣禁卫齐声应道,跳下马来,向凌云逼近,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四周的百姓这时越发的为凌云担心,紫衣禁卫的厉害他们是知道的,根本就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凌云被他们抓了去,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凌云心中升起一阵恼怒,这些人也太霸道了。不仅在大街上纵马驰骋,还横加罪名在自己身上。这些都只是在电视中才有的事情,竟然全都让他遇上了。他不明不白地来到这个破地方,本来就很郁闷,这时更是怒火中烧。真元力运转,眼中闪着淡淡的金光,满脸煞气地鄙视着酒糟鼻,一股威严的气势压过去,如山岳一般。   酒糟鼻只觉浑身一热,身子有些发软,心头惊恐,嘴上却不示弱,喝道:“兄弟们,这家伙竟然敢反抗,给我就地格杀!”   凌云大怒,眉头一扬,手中发出淡淡的红光。   “慢着!”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传入场中,一个身着青衣的中年人蓦然出现在凌云身边,对凌云微微一笑:“前辈且慢动手。”   凌云一愣,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称呼他为前辈,看对方的样子,至少也应该有四十来岁。青色的衣服上点缀着几点暗紫色的花纹,腰间是一条银白的腰带,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原来他也是修真者,不过修为太低了,才刚刚入门。”凌云感应到他体内有一丝真元力,不由得感觉有些亲切。   “这人好厉害!”青衣人也暗自嘀咕着,在凌云的目光注视下,他有一种赤身裸体的感觉。勉强一笑,抱拳道:“在下卫璧见过前辈……”   凌云微微一笑,“我叫凌云,你有什么事?”   “你是什么人?滚一边去!”这时一个紫衣禁卫冲卫璧吼道,手中的弯刀明晃晃的。   卫璧脸色一沉,皱着眉头道:“大胆!”右手一抬,一个银白色的令牌便飞到了酒糟鼻的手中。   “啊——”酒糟鼻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颤抖着声音道:“胡德丰叩见供奉老爷!”见手下人一个个还在那傻站着,急声喝道:“你们瞎眼啦?还不赶快拜见老爷!”那些紫衣禁卫这才醒悟过来,齐齐跪下磕头。   “都给我滚!”卫璧对这些人却是一点好脸色也没有,沉声冷喝道。   “是,是……”酒糟鼻胡德丰如蒙大赦,将那个令牌双手捧着还给卫璧,又磕了几个响头,带着手下如散家犬一样牵着马离开。   “卫先生好威风呀。”凌云笑道,略带着讥诮。   卫璧脸色微红,拱手道:“让前辈见笑了。前辈是第一次来南桥吗?”   凌云点了点头,道:“是呀,随便看看。”   “如果前辈不嫌弃的话,就让晚辈为前辈导游吧。”卫璧说着,紧张地看着凌云。   凌云有些奇怪,心想这家伙怎么脸皮这么厚,自己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他竟然还像块牛皮糖一样贴上来,难道修真者都是这样吗?他因为见到卫璧和那些紫衣禁卫一样都是官府的人,是以先入为主,把他也当作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的人,若不是因为他有那么一点修真基础的话,凌云才不会和他多费口舌。当下摇了摇头,道:“我习惯了一个人……”   “那……晚辈不敢打扰前辈,晚辈告辞了!”见凌云脸色不冷不热,卫璧也不敢多说,向他抱拳行礼后转身便消失在人群中。   四周围观的人们这时也猜到凌云不是普通人物,纷纷朝他投去畏怯的眼光。看着他们的眼神,凌云心中不由一阵叹息,无论在哪儿,黎明百姓可都是最受苦的人了。地球上虽然没有官府什么的,但寻常老百姓见到有钱有势之人,那还不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一阵秋风抚过,凌云突然惊醒过来,暗自好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悲天悯人啦?”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便复开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是没有人能够随意改变的。就像凌云,他不是也神使鬼差地到了这里,并且因为身处异乡而忧心感怀吗? 第一集 护国圣王 第三章 援手(中)   此时正是午饭时间,街道两旁的饭馆里人声鼎沸,吆喝划拳之声此起彼伏,阵阵香味直往人鼻中钻去,惹得街边摆摊之人更觉饥肠咕咕,不停地吞咽着口水,无奈货物没有卖出,身上并无分文,也只有望而兴叹了。   凌云在街上随意地走着,他也不觉得饿。如今他已经是灵寂后期的修为,也不需要吃东西了。闻到那一股股油腻的肉香,他甚至有些反胃的感觉。   修真之路就是一条寻求天道之路,修为越深,越是贴近自然。也正是因为这样,有名的修真门派大都是在灵山之中或秀水之畔,很少有居于繁华都市的。   漫步了一会儿,凌云有些索然,先前的一点新鲜感很快消失了。   这里毕竟是异国他乡,没有了亲人、师长、同学,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看客而已。   到现在为止,他还一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不就是触动了一块石头吗,也不至于就穿越了嘛。   天灵的玉瞳简里除了他的留言和一套修真功法,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是以凌云现在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了解,否则也不会不知道那古传送阵的存在了。当然,就算他知道,一时半刻也是回不去的。   “真是莫名其妙……”凌云暗自叹息着。   忽然一股清香传来,淡淡的,若有若无,让人忍不住要使劲地去闻。抬头一看,却见前面是一个粥店,那股清香味正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不禁心中一动,便想去尝试一下。虽然他并没有饿的感觉,但很多时候人吃东西也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一饱口福。   刚要走过去,他又停住了脚步,这时才想起自己身上只有几张人民币,在这里肯定是买不到东西的,不禁苦笑。心想幸好自己无意间得到了天灵的功法,不然还得为一日三餐苦恼了。   摇了摇头,又向前走去。这时从前方隐隐传来一阵怒吼声,其中夹杂着一丝真元力的波动,似乎是有修真之人在动手。   凌云顿时精神大振,有意去见识一番。真元力运转,脚下生风,迅速地朝那怒吼声传来的地方奔去。   旁边的行人只见眼前白影一闪,便不见了凌云的踪影,俱都大骇,以为白日里见鬼,纷纷拔腿就跑。   凌云一瞬间便出了城外,只见前方一座桥边,一个黑面大汉挥舞着一把斧头,怒吼着与另三人战在一起。他手中的斧头雪亮,挥动间带起一片银白的光影。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一男一女紧张地观望着,脸色煞白。   “快走啊!”黑面大汉大吼道。他显然是为了保护那一男一女,是以招招拼命,屡屡犯险。   他的修为大约在融合前期,和他对敌的三人有一个是融合前期,两个是开光后期,若非他存着拼命的心思,是无论如何也挡不住这三人的。   “哈哈,尉迟明,你就死心吧,他是跑不掉的。”那个融合前期的人阴笑道,手中的黑色鞭子如同一条凶险的毒蛇,一道道诡异的黑色鞭影上下左右翻飞,带起一阵阵尖利的啸声。另两人则配合着他,挥舞着手中的剑,招招直指尉迟明的要害处。   “放屁,只要有我一口气在,你们就别想得手。”尉迟明愤怒地吼道,脸色黑里透红。   他胸前的衣服已经被划开,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上面斜斜地一条长口子,鲜血流出来,将他的衣服染红了一片。他一边手忙脚乱地抵挡着三个人的攻击,一边催促身后的两人快跑。   “明叔,我们等你一起走。”那个男子扶着身边的女子坚定地道。他大约有二十来岁,一双剑眉紧锁着,眼中露出愤怒而又坚毅的神色。   那个女子脸色苍白,紧紧地咬着嘴唇,眼中尽是惊恐,双手使劲地抓着那男子的衣服。   尉迟明见他们不肯走,心中大急,怒吼着连连挥动斧头。然而他已经是强弩之末,虽然气势看似惊人,却是空有架势而已。和他对手之人显然也看出了这点,是以不慌不忙,带着点猫戏老鼠的意思。凭他们的功夫,自也不担心那一男一女会跑得掉。   “哈哈哈,给我撒手——”使鞭之人狂笑一声,手中黑鞭忽地划出几道圆圈,一下子缠住了尉迟明的斧头。   尉迟明大吼着,手上连连用劲,脸色涨得发紫,可也只能与对手拼个平分秋色。   另两个人见机欺身向前,两把剑带着寒光,一左一右地刺向尉迟明的腰间。   “明叔!”后面那一男一女见了惊呼起来。   “啊——”尉迟明狂吼一声,张嘴吞出一口鲜血,猛地放开斧头,身子一旋,硬生生在在半空转了半周,迅速地踢出两脚。突然腰间一麻,已是着了一剑,两脚踢空,“扑通”一声落了下来。   “去死吧。”使鞭之人狂笑着,黑鞭一转,尖啸着抽向尉迟明的脑袋,鞭上蕴含着真元力,要是打着的话,估计是石头也要碎成几块。   “不——”后面那男子这时狂叫着奔向前来,脚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趔趄着扑倒在地。 第一集 护国圣王 第三章 援手(下)   “住手!”凌云轻声喝道,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尉迟明就死在自己面前。   那几人只觉得那一声轻喝听在耳中犹如雷鸣一般,身子一热,一股浩然地气势压制得体内的真元力运转不了。接着便见一身白衣的凌云出现在面前,面带微笑看着他们。   身上的压力随即消失,那几人额头上却冷汗直冒,知道是遇上高手了。使鞭那人收起黑鞭,抱拳道:“盛唐帝国供奉柳诺丁见过前辈。”另两人也都上前拜见,他两是兄弟,分别叫黄璞、黄平。见过礼,三人都一脸敬仰地看着凌云,心中有些忐忑不安。   凌云微微一笑,道:“几位不必多礼。”说着弯腰扶起尉迟明,一丝真元力透过去,迅速地将他体内混乱的真元力理顺。   尉迟明只觉得一股温和的暖流在体内流转一周,所受的内伤竟然一下子就好了,腰间的伤口也止住了血。欣喜地拜倒在地上,道:“多谢前辈相救。”   “明叔你没事吧?”这时那个男子奔了过来,关切地道。   尉迟明摇头道:“我没事了。”   “你们还有事吗?”凌云见柳诺丁三人还站在一旁,微笑着问道。   “前辈,我们……”黄璞望着那青年想要说什么,一旁的柳诺丁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衣服,对凌云抱拳道:“前辈,我们没事,就先行告辞了。”   凌云点了点头,道:“呵呵,慢走,不送了。”   柳诺丁带着黄璞、黄平悻悻而去,进城走了一段路,黄璞忍不住道:“柳师叔,我们的任务……”   “什么任务?有那人在我们怎能得手?我们三个还不够他一只手的。”柳诺丁道。他倒也没有夸大其辞,凭他们刚刚入门的一点修为,与即将进入元婴期的凌云相比,那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路远了。   “我……”黄璞还想说什么,却见柳诺丁的神色不愉,便闭嘴不语。   柳诺丁看了他一眼,道:“你小子就是沉不住气,我们不行,总有人行啊。反正我们已经尽了力,谁也怪我们不得。”   “是!”黄璞悻悻地道。   ******“晚辈李蔚拜见前辈,多谢前辈相救之恩。”那青年向凌云躬身道。那个女子也走过来,向凌云行了一礼,默默地站在一旁。   凌云扶住李蔚,笑道:“些许小事,不必放在心上。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追杀你们?”那柳诺丁几人明显和卫璧一样,都是官府的人,会因什么原因要追杀李蔚几人呢。   听了凌云的话,尉迟明有些犹豫地看了李蔚一眼,欲言又止。   李蔚道:“既然前辈相询,那晚辈也不隐瞒了,我其实是盛唐帝国的皇子。”   凌云吃惊,拱手道:“原来你是皇子呀,失敬,失敬。既然这样,他们怎么会这样对你?”   尉迟明愤然道:“都是李重兴这家伙,他想谋朝篡位。如今皇上病重,皇子是皇上唯一的儿子……”   这样的事情在地球上的电影电视上比比皆是,凌云也不觉得奇怪,于是问道:“那你们准备怎么办?”   尉迟明突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凌云赶紧挥手,一股柔和的力量将他的身体托住,惊讶道:“你这是何故?”   尉迟明跪不下去,一张脸涨得发紫,道:“请前辈救救皇子。”   李蔚也往下一跪,道:“请前辈看在黎明百姓的份上救救我们。”那个女子是他的未婚妻,叫罗琳,也在一旁跪下。   “你们这是干什么?都起来吧。”凌云说着,一挥手,几人便不由自主地站直了身子。眼巴巴地看着他,脸上都是期待的神色。   凌云奇怪地问道:“怎么说是为了百姓救你们?”说实话,他并不想惹麻烦上身。   尉迟明道:“李重兴为人荒淫无道,如果让他窃得大位的话,百姓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是吗?”凌云淡淡地道。   李蔚激动地道:“如果前辈不肯相助的话,我……我就死在前辈面前。”蓦地拔出一把寒光闪闪地匕首,比在脖子上。   他望着凌云坚决地道:“如果前辈不肯出手,我们连京城都回不了,还不如早死算了。”   尉迟明也道:“如果不能护得皇子安全,我也无脸见人了。”   罗琳则是一脸苍白,紧咬着嘴唇,眼神中有一丝决绝,看那样子也是要跟着李蔚同生死了。   凌云郁闷地苦笑了一下,道:“你们不必这样,我也没有说不帮你们啊。”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以死相逼,他还真狠不下心来拒绝。   “真的?多谢前辈!”李蔚兴奋地收起匕首,又要跪下。   凌云挥手挡住他,道:“不必如此,我就凌云,你们叫我名字就行了。”   李蔚吓了一跳,慌张地道:“晚辈不敢!”   在这个世界里,修真者是很受人们尊敬的,就算李蔚是皇子,也不敢直呼凌云名字。   凌云笑道:“什么前辈晚辈的,我才二十三岁呢。要不我们兄弟相称得了。反正不要叫我前辈就好。”   尉迟明一听他只有二十三岁,震惊地看着他,实在想不到他是怎么修炼的。他自己也是千辛万苦,并且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块仙石,才好不容易进入融合期的。而凌云的修为他一点也看不透,不知道比自己高了多少。这怎么能不让人惊讶呢。   修真者之间一个境界的差别就已经是千差万别,而凌云比他高了两个多境界,在进一步结成元婴的话,在修真界便可算是高手了。 第一集 护国圣王 第四章 元婴(上)   南桥城位于盛唐帝国的南面,因城外南桥而得名。南桥由白石砌成,如一条白练横于河面,两边各有一个亭子,旁边绿树摇曳。多少年来,这里不知道留下了多少文人骚客的诗词文章,也不知道洒下了多少离人的眼泪。凡是来南桥城的人,无不要到这里观光赏玩一番。   过桥往北,便是一条通往幽城的大道。过了幽城,离京城长安便不远了。   “前辈,过了前面静寂林再往前就是幽城了。”尉迟明指着前方一片森林道。他这人脑筋似乎不能转弯一样,无论凌云好说歹说,他都坚持着以前辈相称,一路恭恭敬敬的。   倒是李蔚,就比他放开得多,一路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罗琳也随他一起叫凌云大哥,声音温柔似水。让凌云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心仪的女孩,不知道她现在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失踪而伤感。   “静寂林,这名字有些奇特。”凌云笑道。   李蔚道:“大哥,我们要小心一些,据说这里……”   “有强人劫道吧?”凌云微笑道,他已经听到前面树林中有十来个人,正在那小声嘀咕着,说得正是他们几人,看样子先前过去的几人便有他们的探子。   李蔚奇怪地问道:“大哥你怎么知道?”   凌云微微一笑,道:“他们在等着我们呢。”   正说着,前面树林中钻出一队人马来,为首之人浓眉大眼,长着一部黑漆漆的大胡子,双手叉腰叫嚣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打此过,留下美人来!”   “留下美人来!”“哈哈,留下压寨夫人……”他身后的众小喽啰也跟着狂叫起来。   “混账!”李蔚怒喝道,见罗琳有些发慌,伸手揽住她的腰,低声安慰道:“别怕,有大哥在呢。”   虽然有凌云这个高手在,但女孩子天性胆小,罗琳又有些柔弱,见有人要劫她,自是有些紧张。   这一幕以前在电视上看了不少,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自己亲自遇到了,凌云不由有些好笑,忽然想逗他们一下,一闪身上前,喝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活下去,留下买命财。”   声音滚滚如雷鸣,两边树林中扑哧哧地飞起一群鸟儿,树叶也都沙沙作响。   尉迟明接着哈哈大笑:“留下买命财!”   大胡子只觉得耳中嗡嗡只乱响,心中大怒,“哐当”一声拔出刀来,一刀将旁边一棵酒杯粗的树子砍断,叫道:“少啰嗦,留下美人快滚吧,不然这棵树就是你们的榜样。”   凌云笑道:“为什么要留下美人?”   大胡子瞪眼道:“我山寨还差一个压寨夫人,这美女很中我的意,我就选她了!”   尉迟明怒道:“放肆,你知道我们是谁?”   大胡子看了他一眼,道:“我管你是谁,我又不想娶你。”   凌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大胡子还真可爱,笑嘻嘻地道:“我也很中意你,就收你做我的小弟吧!”   大胡子身后的小喽啰听到凌云竟然要收他们老大做小弟,全都义愤填膺地叫嚣起来:“放屁!”“你算哪根葱?”“竟然比老大还嚣张,砍死他!”   大胡子转头过去骂道:“吵死啦,都给我闭嘴。”   又轻蔑地对凌云道:“你这小白脸胆子可不小,人长得像根草一样,竟敢做我老大,信不信我一只手就把你弄死。”   “哈哈哈……”凌云放声大笑,道:“你信不信我不动手就能打败你?”   大胡子一愣,伸手狂乱地扯着胡子,叫道:“哇呀呀,气死我了,竟然这么小瞧我。不要跑,吃我一刀!”纵身向前,挥起钢刀,从上至下划出一道圆弧,忽地一下朝凌云腰间斩去,倒也有几分气势,无奈他面对的人可不是仅以武功就能对付的。   “我不动手,照样能打败你!”凌云说着,运起真元力,顿时一股无形的压力猛地铺开,如澎湃的波涛一样,一下子将大胡子击得倒飞出去,刀尖离凌云的腰间差两寸,便被拖了回去。   大胡子“扑通”一声飞倒在地,爬起来不可思议地看着凌云,两眼瞪得如同牛眼睛一样。   “怎么啦,还不服气?要不再试一下?”凌云笑问道。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摆着手道,脸上神色变幻,似乎要下什么重要的决定一样。   凌云笑嘻嘻地看着他,也不怕他搞什么鬼。   他现在已经想通了,既然老天让他到了这里,那便要好好地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有滋有味才行。   “我决定了。”大胡子看着凌云认真地道:“你以后就是我们山寨老大。”说着便单膝跪下,道:“拜见老大。”他身后那些小喽啰早在他飞出去的时候就吓傻了,这时候也跟着跪下,七嘴八舌地道:“见过大当家!”   凌云大乐,心想这大胡子还真耿直,笑道:“我可不想当山贼,也不想跟你们一起住在山上。”   大胡子急道:“我们可以跟着老大走。”   “对,跟着大当家吃香的喝辣的!”小喽啰们纷纷叫道。   凌云苦笑,果真是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啊,这些人竟然就开始想着和自己吃香喝辣了。虽然打心眼里喜欢这些耿直的人,但他也是初来咋到,还没能力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于是道:“我可养不起你们这么多人呀。”   “我们来养老大……”大胡子站起来道。   这不真成了小白脸了吗,凌云郁闷地一脚踢过去,道:“我能养活自己。”   大胡子跳到一边,嘿嘿道:“你是我们老大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