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介绍 故事小结   这是一篇倾向于都市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hell是一个年仅二十余岁的少年,在英国伦敦与黑手党及地下世界斗争的故事,这个少年象征的是一类人,是一群热爱生命顽强斗争的,以各种姿态存活于这个世界阴影之中的人们的缩影。故事比较灰色。   故事的主线会逐渐强烈,不乏会加入一些其他元素,最终这个少年以自己的力量改变了生活和命运。   非常小众的一个故事,笔者是一名在校学生,会尽力加快更新的步伐,只要有一名读者读就尽力写下去,不求名利,只求大家读后,能够感到一种力量,这个有时阴沉灰暗的世界即使让人失望,也要坚持前行。 作品相关介绍 明天开始每天两更了~   前不久动笔写了这部小说,无论如何坚持了下来,说是都市小说其实也夹杂着许多自己的感悟与生活的艰难,希望读到这篇小说的人,愿意像hell一样迎接这个世界的丑恶与阴暗,拥抱美好与光明。   作为一个学生,没有什么能力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能写下一些文章给大家看看,不会让这部小说变成一部码字而码字的小说,写下自己想写的,尽自己最大的绵薄之力给大家带去一些激情,感悟,亦或是其他的什么。   这篇文本就算不上什么好,每有一个人驻足观看,都是我最大的荣幸,不知道谁层对我说写出来的东西只要哪怕能影响一个人,也是好的,所以真诚的感谢那些曾读过这篇文的每一个读者。   明天加油,未来加油 作品相关介绍 第十九节 回忆录(2)   就这样,当天我就把Nell带回了家,孩子之间的友谊可能就是如此简单,一句话,一个动作,就建立完成了。   我和Nell两人说说笑笑的回到家中,李叔那时还很年轻,身体状况还很好,刚到伦敦的日子里他希望我可以规规矩矩的读书,做一个合法的纳税人,与那种刀剑舔血的日子做一个永远的告别,结果看来是我让他大失所望了。   李叔在门口看我俩衣衫狼狈的跑回来,一下子就拿出了那副严肃的样子,“瑾宸,他是谁?”我擦了擦脸上的灰,“他是我美国的朋友啊。”李叔带着点疑惑的看了看Nell,Nell还是一脸笑容,李叔大概是看我好不容易交到了朋友,一时也就心软下来,“罢了,既然是朋友,那就先进屋吃饭吧,”我兴高采烈地带着Nell冲向屋里,李叔大概是一脸无奈的看着我俩。   晚上并没有放Nell回去,我总觉得这份友谊实在是来之不易,这个朋友对我来说又这么酷,让我实在有种像孩子对玩具热衷一样的热情,现在看来是太过热情。   “Nell,你父母是什么工作。”   “Nell你在哪里念书。”   “你将来打算做什么呢?”   Nell被我问得一团乱麻也不回答,只是笑嘻嘻的看着我,我挠了挠头,Nell看我的户口调查流派战术并没有奏效,用一句话就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开,“还是说说你吧。”   我?我吗,我的身世,算不得太好,我本来是在中国出生而且长大,中国是一个很好的国家,风景很美丽,食物也美味,我的家就在一座大城市里,比这里每天都要热闹很多,但是后来…后来…   后来怎么了?Nell追问到。   后来我的父母都被害了……父亲的好朋友也就是你看到那个严厉的大叔把我带到了这里,我对于这里的生活还算适应,只是真的很想他们……   对不起,不该说这些事,Nell有点抱歉的说道。   我振奋了一下,有点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没关系,我已经变得更加坚强了,我父亲总是教导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以后想做一个,嗯,能改变这个世界的大人物。   Nell透过窗口望向天空,他的轮廓在月色下映照,宛若星辰,我觉得自己忽然像个傻小子,只是呆呆地望着他,他没有看我忽然说,宸,你会做到的,我觉着你身上有一种气质与力量,你一定可以的。   “我吗?我可以吗,我觉得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比别人更残更叛逆一些。”那时的我心中有许多复杂的情感,有因为父母离去的愤怒,悲伤,也有对这个世界的疑惑和畏惧,我能做些什么呢?那么,那些看到这些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很多人都想过,我也一样没有得出答案。我的性格是在那之后积蓄已久的爆发,是冷漠与残酷,直到现在不知不觉的又发生了改变,人一生都是在这变化中改变。   他转过头来,还是那副表情,伸出拳头,我也不再多想,笑着和他击拳。   随后的几天我又回到了学校,Nell没有上学,则是每天忙于我不知道的事情,学习对于我来说依然是件困难的事情,只不过每天的日子因为有了Nell而增添了一些乐趣,我也克制自己惹是生非,他们看向我依然目光奇特,但是我并不在意,我是他们眼中的异类,反之对于我也一样。   一天放学Nell又照惯例来学校等我,Nell那天穿了一套崭新的衣服,看起来很精神,我俩拥抱了一下奔向自己建立的小小据点,其实现在说来也不过是一个建筑工地的废弃办公室。Nell进屋后一屁股坐在桌子上,hey,宸,你看看今天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说着从怀里掏出几条金光闪闪的链子,我惊讶的拿到手里看了看,这是金的吗?好漂亮,这不是要好贵的是吗?我反复抚摸着光滑的项链,他摆了摆手,这都是小意思,我突然心生好奇,Nell,你到底是在哪儿弄的?还有我整天也看不见你,你也不念书。   他略带神秘的从看了看我,那我今晚就带你去见识见识。我有点担心的点了点头,但是心里的好奇也越发膨胀。   夜幕降临之后Nell准时现身了,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这是要去干吗?他拽上我向街口走去,在一个店面十分古朴的首饰店停了下来,“你…”我忽然明白他要做什么,他却捂住我的嘴,一个侧身就跑过去,看了看周围便把门撬开钻了进去,我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才等到他出来,他兴奋的拿着袋子出来,“宸,你看我…”他话还没说完我用尽全身力气将他一拳打了出去,他几近滞空最后坐在地上蹭了出去,我大口的喘着气,没有一次打架让我这样似乎累的像一名长跑运动员一样。他坐在地上,擦了擦嘴角的血,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说我什么意思?你这是偷!是抢!有什么好光彩的!你以为我很喜欢吗!拿去吧!这些都给你,我不稀罕!我把那些金饰品都砸向他,他并不反抗,只是用手挡着,并把那些金饰品一一放在袋子里,我转身想要离开,我不需要也不想要这样的兄弟,一个只会偷只会抢的人,我那天救你或许就是个错误。我刚刚走出两步,听到他在身后喊我,我转过头来猛地被一拳打得倒退,感觉鼻子里有股热流,他双手发颤的看着我,“你以为我很想这样吗!”他把袋子摔在地上,“我也和你一样!我也是孤儿!我没有经济来源,我不想被收养所收养!除了这些我该做些什么!”夜晚忽然又变得静谧无声,一瞬间看着Nell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仿佛看到他这些年的难处,孤独,恐惧,愤怒,无所依靠。   是啊,每个人都有难处,我们并没有资格指责或是做出答案。或许他的答案是对的,也可能正确的是我们,无从考证。 作品相关介绍 第二十节 回忆录(3)   Nell向我伸出手,我有点抗拒,他看出我的心思,也坐了下来,看着夜晚的天空,“宸,你知道吗,这个世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美好,有时候,我们向往的那片天空靠近了并不是那种颜色,这个世界固然很好,但是,却只是对谁而言,”他划了划地上的土,“如果我没有人管养,不选择一种见不得人而又隐秘的活法,我可能就会成为这地上的一把土。”   我开始有些赞许他的说法,我开始对以前产生了质疑,这个世界的确有太多我们无法看到的东西,始终隐藏于某个阴暗之中,光鲜亮丽的活在这个世界是否会变强,会变成世人歌颂的楷模或是变成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那样的一条路并不好走,千百万人铺成的路,一定有另一种方式,年幼的我知道,冥冥之中,有一些人活在世界的阴暗里。   “你有想过你的父母是怎么死的吗?你有想过是什么样的一群人杀了他们吗?那么我们又凭借什么力量查明这些事,又凭什么与他们对抗?”   我摇了摇头,不知该如何作答。   “我想过”他又忽然站了起来,“我们不要再这样活着了,相信我,我觉得我们可以,但是以这种姿态活着,我们永远都不会做到,所以我们要和这个世界阻碍我们的一切抗争,即使,我们见不得光。”   “那么…我们拿什么呢?”   安德烈把一把抢扔到我的怀里,我慌忙接住,“就靠这个,你的枪法怎么样?试试吧。”   “枪,”我看着这个黑色沉甸甸的东西握在了我的手里,小时候在家中还记得父亲教过我怎么用枪,父亲并没有告诉我它该在什么地方用,用于何。   “我不太会用枪。”   “那让我们试一试,”Nell掏出了一个金硬币,“你试试能不能打中他,这是耶稣的旨意,如果你命中,就该听我的。”他冲我笑了笑,借着一点路灯的灰暗,猛地向空中抛去。   我仿佛听得到硬币的声音,   仿佛看得到硬币的位置。   我抬起枪按着父亲教导的方式,猛地开出一枪,硬币被击穿的声响在夜空中回响。   Nell惊呆的望着那个开枪的方向,回头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笑容,“宸,你做到了,我没有说错,你做到了!”   我也呆呆的笑了笑,这么不可思议的挑战我却做到了,开枪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比那些在夜里被惊醒的夜晚,都要安宁。   或许你是对的,Nell,我们应该站出来与这个世界对抗,无论我们要如何走到终点。不论过程,只为结果。我看着Nell认真的说,Nell露出一副欣慰的表情,是啊,我觉着这才是我们这些人的归宿吧,我们会的,我看了看他,为这个努力在这个世界存活,活的并不光彩并不伟大的朋友,重重地与他击拳。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Nell带着给对方打得伤痕并肩走向学校,只不过这一次没有走向教室,Nell决定把这场“战役”作为与这个学校的告别仪式,我们从*场穿过,直奔那个学校小头目常去的球场。安德烈把一把刀递给我,我有点紧张的握住刀把他别在腰间,Nell拍了拍我的肩,“别怕,这个世界总是这样,弱肉强食,想要跟他们反抗,就要比他们更强。”我看了看他的眼睛,点了点头。   球场里全是学生们呼喊的声音,还有球撞击地面鞋摩擦地板的声音,我发现了他们并且带着安德烈向他们一步一步走了过去,整个球场似乎变成了牢笼,地板上的汗渍变得晃动连贯,呐喊声变得时而刺耳又时而模糊。   “你这个东方人,挨揍还没够吗,还要找到帮手?你这个婊子养的没有父母的东西。”   声音把我拉了回来,我恍惚间看清了他的面容,是他在侮辱我,是他们让我变成另类,那么,也是你们将被我踩在脚下,你们这些令我作呕的人渣。   “是的,我找的就是你,”我忽然感觉自己体内的另一自己在与灵魂对话,“你们这些人渣,”我猛地把刀从腰间抽了出来,“你们都会死!!”   一切都被激烈的肾上腺激素分泌的冲动所掩盖,我仿佛觉得一切都不复存在,我跳起猛地一刀劈在他的身上,鲜血喷在了脸上,我大笑着踩着地上倒下的他的身体冲了过去,后来一切都变得恍惚,我和Nell满身鲜血的逃了出来,一路逃向与学校背离的方向,与这世界背离的方向逃去。   一切都会变得更好,我们的未来也会好起来。——Caroline   刚刚写着写着,忽然听到身后有温柔的声音对我说话,“没想到你还有这么文艺的一面,我在你身后你都没发现,杀手先生。”说着搂住我的脖子把头放在了肩膀上,“你偷看日记并不是一个好习惯,Nell要把你培养成一个间谍吗?”她安静的抱着我,我打趣的逗了逗她,享受着这一刻安静的气氛,她细柔的手指轻轻握起了笔,“既然这样,那我也在你的日记里留下一笔吧,多年之后我们一定还可以一起看到你记录的一切,相信我。”我看了一眼熟睡的安德烈,像抚摸他的头一样揉了揉Caroline的头发。“是你该相信我,这一切都会过去的。不过不是现在。”   Caroline入睡之后,我站在窗口吹着夜晚萧瑟的风,默默的抽了根烟,关于以往的回忆,无论何时看起来都是弥足珍贵,这些经历是我选择的,人们总会后悔与自己的选择,设想另一种选择带来的结局与未来,但是事情一旦已一种方式发生,就永远不会走向另一条轨迹,那种幻想也只存在于自己设想之间,真正的未来早已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步入脚下,这个城市成了我改变一生的地方,我要在这里寻找我那年所想要的结果与答案,或许会继续下去,或许会以我的宿命戛然而止。   给不了Caroline一个很好的答复,因为我现在要解开这其中的团团秘密,言情对我来说就是对于我职业的背离,或许一个杀手的悲情正是如此,不过也正是这样更加体会到此间温情。 作品相关介绍 今天有要事不能更了   国庆节不会放假的,加紧码字,但是今天没有时间了,鞠躬~ 作品相关介绍 上架感言   写了将近二十万字,不知不觉也要上架了,这两天弄跟这有关的事,更新也没能上,没有特殊事情不会断更的。   原本把写小说当成一个发泄途径,现在也算是个正事,做不了什么写作大家,也就只能是给大家业余的时候提供一些消遣,   不断地改进不断地加快剧情节奏,写完它,圆满的讲一个故事给所有人听,想想是一件挺开心的事。   虽说上架了...但是不知道为何原因发不了vip章节,看来我的盒饭加鸡腿的愿望离我遥远了...   总之,小人物也有自己的定位,只要有一个人看就写下去,感谢每一个翻阅的人,鞠躬 正文 第一节 初见端倪   序突然动笔写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人背景离乡加入黑社会的故事,在异域他乡无亲无故,在这个年轻的季节体会恐惧,生存,人生的不易,还有他的生活经历,这个故事大概算不上真实,但也好过现在浮夸又招摇的花边故事,笔法拙劣,但也愿读过的人懂得其中深意。   2011年8月20日阴天气阴沉的可怕,连纽约广场的白鸽也不愿意停留。   我是一名杀手。   三年前离开家乡来到英国,伦敦,就是人们嘴中常说的thebigsmoke,伦敦是个美好的城市,但是并不能对我来说,我的家族是一个黑社会,从小在这种环境中耳濡目染,早早的知道了弱肉强食的社会规则,这与我吃的是什么,穿的是什么,以及受到怎样的教育没有太大的关联,因为生存是人的本能,总会从模糊到清楚地了解这一切,哪怕是一个孩子。   后来呢,家族遭到了报复,父亲母亲生死未卜,父亲生前的亲信把我带到了英国,我叫他李叔,同我而来的还有一大笔钱,够我去买跑车吸大麻的钱,李叔把一张信用卡交给了我,我选择把钱存了起来,李叔说:“你才十八岁,你拿这些钱去挥霍也没什么,你还年轻,不要担心你父亲,就当是吉人自有天象吧。一有消息我就会告诉你的”攥着这些多少人白骨攥出的钱,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这原本是该在教室晒着太阳,谈轰轰烈烈恋爱的年纪,那一刻,我知道我进入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后来的故事我也记不太清,我只记得我轻轻把那张卡放在桌子上,最后再看了一眼楼群中的蓝天。“我要加入黑手党”   那是久远的事情了,现在我像坐在白骨悚然的尸堆一样活了下来,一切为了生存都是没有什么不可以妥协的事情,只有活下去,才有生存的资格,终究有一天这一切会迎来结尾,或许会像死在我枪下的人一样被贯穿胸膛,我看不见未来的边际,但我现在依然要活下去,我写下这些,或许或在我离开后的一天被人看到,揭发这个无边黑暗的城市,也可能在我老去时上面落满灰尘,孙子坐在我的膝盖上,读我年轻时的疯狂,我不期望,也不绝望,我要活下去。   2011年8月22日晴今天天气好的让人不敢出门,我坐在窗边看到黑色的落地窗帘被风刮的不成样子,楼下传来孩子们玩耍滑板和嬉闹的声音,这种时候我不喜欢说话,喜欢默默坐在窗边抽烟,英国的雪茄烟味粗重又糙杂,像赤脚走过一片麦地。在中国的时候我叫白瑾宸,母亲给我起的名字,记忆中的母亲总是原谅我犯的错误,现在想想看却是像种讽刺,我不能犯错,因为那会带走我的性命。李叔在我来到那一年给我拿来了护照和证件,但我却记不得那上面的名字,只有在执行任务需要时我才会带,我住在一个隐蔽的公寓,一条深不见底的巷子,没有热闹,反而像伦敦的深秋,黑手党高层和一些杀手称我的公寓为“theGateoftheHell”,我译为地狱之门,他们也会称呼我为hell,地狱,他们说我有种超乎这个年纪的冷酷和残忍,就像是圣经里撒旦,地狱一样的魔鬼,撒旦大概也不想和耶和华敌对,成为一个FallenAngels,我猜与我不同,我并非想与这阳光为敌,但我选择了这条会燃尽的道路,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父亲,但又不是为了骄傲或是传承,这些腐朽的理由真的对我意义不大。   实际今天下午的平静是用明天的挣扎换来的,因为我被召集到高层办公地点,这种地方绝不固定,会有专人通知,其实到达那幢楼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不会是什么好事,理由很简单,我可以用人头,手指,心脏,去换取金钱,但是一旦接到通知大概就以为着有人对我这个年轻的东方人不怀好感,陷害我去做一些事,我除了接受只有接受。   楼梯好像登山的石阶一样难以攀爬,我敲了敲门,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我的脑门,我看见一张满脸横肉的脸和壮如狂躁公牛的身材,他是老板身边的保镖,是一条忠实强壮的狗。“hell,你还是那么瘦削,而且你的眼神还是让人不舒服,”他把枪横过来,眉头皱着耸了耸鼻子,“nicks,你这条黑色的狗已然不讨人喜欢。”我看见他攥紧手里的枪,但是面部没有多少变化,我们都是行走在死亡边缘的人,他知道冲动会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什么,即使有时你的对手强壮健硕,但是在面对死亡的决心面前,人总会在不断的磨砺中变得让人敬畏又恐惧,就像我曾经是一个简单的年轻人。   “放他进来。”nicks皱了皱眉,“老板,我还没有搜身。”这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放下手中的纽约时报,我看的到他洗漱的头发,脸上和额头全是褶皱,即使是不露出表情也显得令人生畏,我知道那些褶皱也是无数人浸泡在硫酸和子弹穿破眉间前看到的绝望。他戴一个金丝的眼镜,透过镜片能看见蓝色的眼睛里面有些灰色,又像是海洋中的晦涩,嘴角下坠,看上去又像极了街头一个老人,可他偏偏如同黑色的教父,大相径庭。   “hell”声音有些沙哑,我看到nicks的喉咙在蠕动,他没有直视我的双眼,窒息的气息,但却不能露出任何感情。“老板”,他放下报纸,抚了抚手中的猫,“上次叫你还是很久之前,你很年起,但是你完成任务很好,我很欣赏你”,我舔了舔嘴唇,继续没有任何情绪回答他“是的,老板”他把猫放在地上,慢慢转过来直视我,我感到像被泡在水里一样难受,他缓缓开口“伦敦市的局长,有些问题,他似乎垄断了现在的局面,我需要你带他去一个没有质疑的地方,你明白我的意思”“是的,老板。”我机械的重复着,有无数的人看不惯我消瘦的身材和冷酷,想方设法给我安排难以完成的任务,可是我能活下来,并不是靠广场下的乞讨那样。Nicks递给我一个信封,我知道是一些资料和时间地点,像傀儡一样告别,然后离开这里。   写这些之前我一直在擦拭我的枪,这个任务不是太轻松,有可能我的故事就此成为过去式,但是我现在可以完成我可以完成的,我静静点上一根烟,黑色的窗帘要被融化在夜色中,窗外的自由女神像也不能预示我的人生,风还是一直没有停,烟星星点点的燃着,不知道能不能被熄灭或是继续燃尽,我记不得鲜血溅在身上的恐惧,可是我无权终止。   阿门  正文 第二节 刺杀计划   2011年8月24日小雨   耶和华还是没忍心带走撒旦,我活了下来。   昨天我花了很长时间去研究计划还有地形。   早上我坐一辆黑色的轿车前往百老汇,我记得我一直在看地图,李叔在开车,他还和我闲聊着。“孩子,这次你杀的是个大人物,他出席这个公共场合,会有很多政治名流,显然是黑手党的高层安排你这个任务,”他吸了一口烟,顿了顿,又带着点犹豫对我说“你可以逃”,我拿起点烟器点烟,想了想说“追杀不会停止,这就是黑社会吗,除了杀人,就是被杀,我命应该比局长值钱吧。”我带着点调侃,但是没有看他,李叔苦笑着,“你真是像你父亲,孩子,你选这条路,是一个陡峭的坡路,你走着走着终究会没有路的。”是啊,我也不明白,但是我现在还活着,能感受到心脏的跳动,我也不愿去思考这些事。接下来的路我们谁也没说话,随时都会是告别演出,也就没有那么多热烈的表演。   黑色的夹克和这个喧闹华丽的场景格格不入,即使从海德公园来的路上也是显得有些浮夸,拎着黑色兜子,到了门口我掏出邀请函,侍者有些惊奇的打量着我这个看上去并不富贵的外国人,随后恭敬的请我进门,似乎听到有拍摄的声音,记者的拍照,大概也是正常的。   这个剧院相当大,来者都能看到一副富贵和高傲的样子,有大腹便便的商人,身边挎着一个个充满铜臭的贵妇,钱并不是什么坏东西,但是他没有想要的用途时,就没有应有的用途,还有很多买不回来的东西,就像枪在你额头的时候,你买不回什么,我靠在二楼的角落,静候着现场的场面趋于平静,四周的场馆安置好了炸弹,警察的搜查低估黑手党像气息的遍布,一些无辜的人,也会在这之后陪同这个局长上路,我不会忏悔,因为我并不祈祷。   局长的位置被确定,周围的警士大多在场馆外,逃跑才是难题,我辗转到了打光的灯柱旁,等待一个时机,社会命流在高贵的谈论着自己的自命不凡,今天的歌剧是《西贡小姐》,很好的剧,虽然我看不太懂,但是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却没有在枪下显得不同。灯光变暗,歌剧悠扬的响起,身旁的聚光灯开始了向舞台聚集,我悄悄走了过去,一把捂住灯光师的嘴,锋利的匕首割破他的喉咙,他叫不出声,像一只被宰的鸡剧烈的挣扎着,没人会在意是否有鲜血喷溅而出,因为光明比黑暗更容易吸引到别人,我的双手时而还是会感到颤抖,那是一种面对死亡的敬畏,虽然我已经在努力克服这种恐惧,但是依然会感到颤抖,人无法阻止本能,就像即使你从容赴死,依然会在死亡降临的时刻垂死挣扎,这就是人性,你无从解释又无从逃避。他抽搐着倒在了他的事业旁,我看了一下时钟,把机枪困在这个灯光上,当灯光和准星同时对准那个局长是就回绽放出绚丽的烟火,以及悦耳的尖叫。女主角依然在台上投入的演出,突然灯光从她身上移走,大家的目光开始随着灯光移转,当灯光到达局长身上的时候,依然没有人理解这一切要发生什么,“再见,你去好好和人生道别吧。”枪声,尖叫声,炸弹爆炸的声音瞬间混乱在一起,我要逃离这里了,我感到肾上腺激素在分泌,我能听见心跳的声音。   混乱的枪击,防暴队的涌进,在二楼的剧场位置已被暴露,我用绳索滑下,要在被包围之前离开这里,我装作普通人一样向外拥挤,警察堵满了出口,我知道这条路跑步出去,回身向后台跑去,喘息的很剧烈,好像出身一般逃亡,其实更渴望的是被击毙,但是还是要活下去,时常会有放弃的错觉,放弃坚持,放弃追求,以至放弃生命,放弃其实很简单,难的是活下去,坚持下去。后台破烂不堪,碎石和破碎的台布散落在四处,我艰难的扒开这些东西,我需要爆破这里逃出去,推开一块石头,看到了一个女人坐在梳妆台前,她泰然自若地画着妆,艳丽的口红夸张的裙摆,似乎和这个混乱的场景格格不入。我突然有些呆住,透过梳妆镜她看到了我,她似乎是一个混血儿,有着东方人和典雅和美国人的美貌,短暂的对视她又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红唇上。   我意识到她看到了我的脸,大概也猜到了我的身份,我没有理由让她活下去,即使我不想杀她,但是我没有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去赌我是否下半生要亡命天涯的习惯,所以我只有违背这一行的规矩,这就是你的命吧,算是我扣动扳机的理由。   我慢慢走到他身后,贝雷塔要对准她脑后方的时候,她依然补着妆,然后轻巧的对我说:“那边的窗户打破可以通到剧院的后街。”   声音像一个少女一样清脆,至少没有她的样子那样被世俗沾染。   我皱了皱眉,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你会说中文?”   “我是一个混血儿”   “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笑了下,转过来打量了我一下,“我以为刺杀局长这种惊天的事会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棍,没想到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你的职业。”我并没有心情跟她废话,多一秒我的生命都有威胁,但是我却再妥协要不要杀她。   “妓女”她露出神秘的笑,似乎眼神中还有质问我的看法。   “很好,我赌一次我的性命,为你的容貌和胆色。”我也笑了笑,放下手中的枪,我觉得笑得很放松,不曾有的感觉,就像没有追杀和恐惧的一个下午,在一个公园邂逅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谢谢你,先生。”   我打破玻璃,把绳索系在腰上,双脚迈上窗子,我看了她一眼,她还是那样平静的笑容注视着即将离去的我。   “你的名字呢。我总不能叫你missciagon(西贡小姐)”   “caroline”   “hell”随后我剧烈的下滑。   到了地面,巷子里像地图里描述一样静寂,我看到一辆警车,我紧张的用枪对准他并想法逃跑,李叔摇开窗子,“上车”,我有点吃惊的打开车门,看到座位上的警服,我一边换衣服一边询问他,“你是怎么搞到警车的?”“有警服当然就很简单,剧场暴动之后警车争夺就变得容易了”我有点嘲讽的笑了笑,不过也不否认他的高明,毕竟他是我唯一的亲信了,虽然信任不是那么令人折服的事情,但是我的生活也需要一些值得依赖的东西,就像我身上的定位器只有他能追踪到,我也愿意把后背交给这个忘年交。   后来沿着伦敦地铁那一条路开了很久,为了防止跟踪,道路封锁之后我弃车去买了很多东西,我想我最近大概不用出门,可以在报纸头条看到自己的事迹。   台灯断断续续的闪着,我忽然觉着有点疲惫,我希望好好睡一觉,醒来我还在我的故乡,身上没有鲜血,身后没有亡灵的追杀,我的项上人头不在是金钱衡量的东西,我没有怀念,我只是有些累。     正文 第三节 安德烈的启示   2011年9月1日阴转晴这几天都在家中歇息,中间有李叔给我运送的食物,像是够吃到下个世纪,电视在播放着橄榄球比赛,球员们比我健壮勇猛,我要是有那样的身手,刚来的两年不会受尽欺负的,崇尚暴力不是什么坏事,就像有些事终究是需要暴力来解决,就像战争,我记得小时候父亲给我看的一句战争名言,大致的意思是“幸亏战争都是杀戮和摧毁,否则我会更喜欢它。”   这是一种方式,无论对错可以由后人评说,当事人需要在其中谋求他的需要,比如利益,权利,女人,或者是别的什么,为了目的,这些都是工具,卷入其中像我一样的人,也得成为工具,没得选,所以要活下去,并且活的更残忍。   报纸上已经连续播报我的事迹很久了,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至少也没有什么愧疚感,用你的命换我的命,也是一种救赎吗,想到这里我喝了一口咖啡,门铃突然响了,会是谁呢,我走过去透过门镜看了一眼,是一个十五六岁样子的少年,头发有些发黄,面颊有些略凹,眼睛很有神,但是我看得出这个俊俏的少年背后有很多故事,而且他似乎过得不好。   “你找谁?”我眼睛没有离开门缝,我想看看他的反应。   “我找白瑾宸哥哥”   这个孩子知道我的名字,我猜到大概是李叔让他来找我的,这些事我不愿意多问,而且一个孩子也不太能让人起太多的戒备,虽然我并不比他大太多,但是这些年的经历对我来说我也只把他当作一个襁褓中的孩子。   “你还是叫我hell吧”我打开门冲他笑了笑,确认了周围的安全我把他带进屋子里。   “孩子,是李叔带你来的吗?”   他忽然变得有些急促而且急躁,“我不是孩子了!李叔让我来找你的,我知道你是杀手!你很厉害,你要教给我杀人的办法!”他从椅子上弹起来,我没有说话看着他有些狂躁的样子,一个孩子就已经明白了杀人,我不想从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也站了起来,他有些惊恐的仰视着我,眼睛里却没有退缩。   “你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你还小,太无知,你告诉我你怕死吗?”   “不怕!”我看到了他的迟疑,可是他还是坚持回答了我,我掏出手枪一瞬间对准他的头,他一下惊慌,我猜他不懂我的眼神是要来真的还是吓吓他,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又把手枪移转到他脸庞几公尺处,“砰”的一声,手枪响起了。   他沉默了很久,我看得到他瞳孔的放大,额头上滴下来的冷汗,还有被那火光和声响的刺激。   “现在呢?”我再一次询问他,当一个人面对死亡的恐惧的时候你会重新感受到一些你感受不到的东西,你会清楚了解什么更重要,是复仇,利益,或是隐忍,生存。   他低下了头,像是自言自语般在那里低声倾诉“我没亲人了,他们都被人杀死了,我是逃出来的,我想替他们报仇,我没有退路了,我得活下去,很多时候我都在梦里被吓醒,无数的枪口对准着我,我无处可逃啊。”他带着点哭腔,把头埋在了膝盖中间,我总像是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冲动而又恐惧,一个孩子要承受生与死的较量,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就像总以为自己有多么坚强,多么孤单寂寞的人,在这种较量之下,你会忘记自己为何而忧伤寂寞,因为求生的意志会填满你的胸腔。   我拿出香烟放到嘴上,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吸了几口我拍了拍他,他有点迷茫的看着我,等待我的决定,我把贝雷塔放到他的手里,看向窗外对他说:“这把枪归你了,跟了我很多年,你要保护好他,我不会让你加入黑社会,你要跟着我,替我完成一些任务,等你有足够的本领的时候在想想你的复仇还要不要实施吧”这算是我收留了他,我也猜到李叔预感我会收留他才会叫他来找我。他眼睛里放出光芒,像个孩子要去游乐场一般,“是,长官!”“我不是长官,你叫我什么都可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宸哥你就叫我崔吧。”他笑得阳光灿烂,让我有点忘了我是个用人头换钱的家伙,“中文名字在纽约不太好用的,起个英文名字就叫……安德烈吧,怎么样?”他笑得更灿烂了,让我觉得生活也算是有点光照进来,就像是一个大哥带着一个小弟,亲人的感觉我虽然不是很记得,但是觉得很安心,“你要傻笑到什么时候?跟我去地下室吧,我先教你怎么用枪。”随后一把抓住他拖了出门。   夜晚他已经入睡了,看着他睡得很安心的样子,我不免有些担心,他还不知道害怕,开枪杀人那一刻不知道会带给他什么样的冲击,为什么这些黑暗你要过早的侵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我已经很久不曾睡好,躺在床上并不能入睡,只有坐在沙发上才能小憩,我不能歇息,这不是我的权利,我不能在休憩中被人杀害,要保持高度的集中精神,这个孩子,哦,不,安德烈,我该这么叫你,因为你也曾像年轻时的我一样,但是你一定要活下去,活下去,你要坚持下去,你会了解更多。 正文 第四节 伦敦行动   2011年9月5日小雨这几天一直在家陪安德烈联系射击,他进步很快,但是我并没有给他找一些机会证明自己,他现在还不需要接触杀戮,我知道杀人对他意味着什么,我会弄丢他眼中的那份纯粹和热烈,必要的时候我会带他接触这些,我记不太清之前的事,回忆一些事对我来说是种折磨,即使我不去想,不代表能逃避,我只记得杀死他之后我的双手冰凉,双腿在剧烈颤抖,心脏仿佛要跳出来一般,喷射的血液还是脑浆,耳边有剧烈的轰鸣声,那股腥臭和腐臭一样的味道让人呕吐,陷入这其中就像由陆生动物演变为两栖,要么被水一般的追堵淹死,要么像鱼一样忘记自己已经在其中,活下来的人多半已经适应,但真是个噩梦。   他用力的在用军刀戳着那个靶子,一边问我,“宸哥,刺杀局长真的是你干的吗?”我抽着烟看着报,瞥了他一眼,“当然,但是不是什么轻巧的任务,不杀了他我也会死,就这样,为了活命就得这么做,黑手党不容忍叛徒和失败者”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最近我一直在关注着报纸,那个叫caroline的女人真的没有出卖我,他在防暴队闯入后被带回去接受了盘查,不过她说对此一无所知,这个赌注我似乎是赢了,这个女人很有魅力也很智慧,有时想起还是希望与她见一面,毕竟我的朋友并不多,虽然她只是个妓女,不过我也不是一个光彩的人,我只在乎怎么活下去,偶尔也会糜烂一下生活,不过我的性命还攥在我手里时我依然很尊重它。   风声再停一停大概就可以出去完成一些任务,这也是个好消息,成天烂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好消息,当时我忽然有了点想法,想要安德烈去做一些简单的事,我放下报纸问他:“安德烈,你打过架吗?”这回他停下手里的匕首,“当然,上学的时候经常打架,老师还常常叫我家长到….”他忽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想起了死去的家人,也就不再说,我随后对他说:“伦敦市也有架打,跟我出去打一架吧,就当是伦敦第一课,不过得做好心理准备。”他还是那么灿烂的笑容“是!”   开车围着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小区绕了很久,他好奇的看着这个繁华的城市,的确,伦敦是英国人口很多的城市,不过这个不夜城的黑暗也是令人可怖的,一个小巷里,终于看到了行动目标,我停下车和他下车,我手指了一下“看到巷子里那个被几个黑人堵截的小子了吗,他和你差不多大,这些黑人时常会抱团欺负这些白人小鬼好满足一下自己的腰包还有种族歧视的问题,你要做的就是去救他,简单点说是替他出头。”他咽了咽口水“可是那几个黑人看上去很壮,我会不会被他们打死?”“可能会,他们只能抢学生,大概只是一些不大的小混混,不会动杀手,后备箱里有你可以用的武器,不过不能用枪,我去买些东西,回来的时候你要么被他们打个半死要么杀了他们也可以,这个行动就叫….londonAssassination吧(伦敦行动,)”“名字很酷,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老大。”我戴上墨镜冲他笑了笑,然后朝不远处一个超市走过去。   抽根烟走回来的时候,他被几个黑人摁在墙上,那个白人小子不知道跑去哪里,他的脸都被打肿了,看来并不好过,不过他还是咬着牙很凶狠的看着那几个混混,他们也有点不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只能把他当作一个疯子,我故意难为他也不是我本意,但是总得吃亏才能知道点纽约也不是那么好玩,至少对我们这种人。   我走进巷子里,他们几个目光放到我身上,安德烈像看到救星一样有气无力的大喊“老大”,其中一个戴着头套和金链子的黑小子向我走了过来,“你是这个疯子的什么人?你这个婊子养的。”我抬头看了他一下,“说话不敬要被子弹贯穿喉咙,这是黑手党的规矩。”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开始后退,我猛地将烟头戳向他的眼睛,他大叫一声双手捂住眼睛,我掏出枪塞进他的嘴里,随后一枪打穿他的颅腔,一个生命啊,就是这么简单就可以结束。他们两人意见并不统一,其中一人把安德烈扔在地上向我冲了过来,另一个有些惧怕,几乎瘫软,我向他跑过去,他伸拳打向我的头,我低身从*摸出一把刀猛地靠近他然后瞬间插进他的心脏,鲜血喷到了我的脸上,一用力将他撞倒,他胸口插着刀在血泊中微幅的抽搐,混混和生死搏斗不同,我当然知道优势劣势以及如何最快取人姓名,用刀杀了他只是为了替安德烈出气。我擦了一下脸上的血,看向那个瘫坐在地上的人,“我是黑手党,你现在可以离开,我不会计较,不过你别报警,否则你会比我难受的。”他不敢答应,快速的翻身,连滚带爬的离开这里。我走过去蹲在地上看了看浑身无力的安德烈,询问他“被打的如何?”他胳膊都抬不起来,把头向我这面抬了抬,露出比哭都难看的笑容,“老大,没给你丢人,但是我肋骨好像被打折了”我冲他笑了笑“很好,这次行动你做的很好,我给你打十分,这是我给你买的一些治伤的药”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很难忘的话。   “老大,咱们回家吧。”   我把他驼在背上,然后抽了根烟,笑着对他说,“好的”   他昏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