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一章 :扛锄的男孩   天刚蒙蒙,鱼肚白的天边尽情狂野驱赶着黑暗,没情面可讲,对它来说黑暗是一生宿命的天敌,只想在有限的一天中发挥出本身的职责,或许也在向万物显示它的存在。初起的骄阳是美好的、活力、青春、无邪。大地上层层绿叶荧光闪闪,似一颗颗晶莹的小眼睛,或是黑暗留下的一种拉拢万物的种子,只是以娇阳的傲然是绝对不允许任何威胁存在的,它们注定药消失。茫茫绿野,那怕仅仅是一阵微不足道的细风,也能激起层层叶浪。早起的人都摸黑起来来下地干活了,零零散散自成另一番美景。远处,浪花朵朵的江河弯弯曲曲向日出的方向驶去,至于这河从哪通来,无人知晓,不得而知。河对面则是一望无际丛林向四周扑去,茫茫花眼。   定睛一看,只见河下游处,一棵两人才能合抱的大树呈现眼中,令人掉眼的是树底下四脚朝天躺着一个貌似十四五岁的男孩,头枕着锄杆,锄韧已深深的吃进土中,平稳的呼吸有节奏的随着胸腔起伏而一进一出。只是骄阳可没那么人情化,派出一缕斜光直朝男孩脸庞,使得男孩在刺激中,习惯性的抬起右手,遮住阳光,懒懒散散翻起身形,健身起步,四周望了望,而又喃喃自语:看来回去又要塞住耳朵了。说着迈步朝丛林中一条小道走去。   顺着男孩前进的方向,假若在半空中一定会惊讶的发现,前方千米左右,竟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林林丽丽的别院、庄园占城一半,四座高大的城门通向八方,路上不时有龙马奔驰扬起的尘土,清晰可见。不多时,男孩便出现在这座高大壮观的城门口,没有出任何人的意料,顺理成章的排起队来,在其前方有足足十人之多的的队伍,其身上的装备显得煞是奇异,另类。与前方众人格格不入,再观前方,虽说拉货的拉货,背包的背包,起码一身从脚到头还像人样。然而男孩身上却颇有潮流风味,左手的一只袖子从腋下裂到手腕,裤子更是离谱,一只明显不翼而飞,露出黝黑的皮肤。更引人注目的是肩上那支竖起比人高的锄把,其前后排队之人自觉各空出一人空位,看向男孩的目光一阵藐视。男孩并未在意这些目光,其那炯炯有神,乌黑明亮的眼眸,仿佛能射出两道神光。然而众人显然没人注意到这情景,有的只是淡淡的讥讽,尽刻于脸。守门的城卫对此表示淡然,不知是麻木了还是习以为然。   排队在井然有序的进行着,就在这时,急促马蹄声从远处呼呼传来,片刻,便显于目中。一头健硕的野兽,生有马身,四肢强壮有力,光看马蹄就有脸盆之大,若是瞧后身绝对是马的象征,但众人却渐渐把目光移向马头,说是马头,有些勉强。两根树条一般的顶角,尤其是那不断喷出白气鼻子,看似像传说中天龙,一米多长的脖子,一看就知道绝对在场众人所不可招惹的对象。当然,这指的是平民,其实这生物在众人眼中见怪不怪。那身坐在马身之上的人物才是主角,白嫩而又光泽之皮肤,清秀而文雅之脸庞,华丽而不失威严衣着。若是成熟一些,不说通杀异性,那也是不少女性同胞白马王子的选择。其坐在高大的龙马之上,十一二左右。身后跟随着四个粗壮黝黑大汉,青筋突起,肌肉抖动,两个隆隆鼓起的太阳穴,是人都能判断出是练武好手,光是身上自然而然散发出的煞气,就让人退避三舍。   “原来是钱家大少,果然一表人才,闻名不如见面!”某些人认出骑马少年,一个不大不响的马屁拍了过去,绝大部分人都点头称赞。城门守卫也唯唯诺诺,恭敬让开通道,没有了之前的冷漠,有的也是恐慌,不安与讨媚,却不想清秀少年连斜眼的动作都没有。就在众人认为少年将策马而去之时,只见其眼眸直直盯着起右上角那个衣衫褴喽扛着锄把的男孩,嘴角竟扬起斜笑,不知是何意何思。   “乡巴佬,没想到在这都能遇见你,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啊,怎么,没饭吃了,要不要我给送去一些!”轻飘飘舒音响起,似加重口音,讽刺之音一听了然。眼中却还闪过一丝精芒。伴随着少年的声音响起,四周所有目光便齐集男孩身,充满好奇与不解,他们不明白,为何钱家大少会对一个这般不起眼的男孩对话并加以嘲笑,当然,没人觉得这是恃强凌弱,也没人觉得这是在讽刺,平衡的心理中就是抬举才与之说话。也有那么几个对此很不感冒,只是脸上所表露的情绪与众人相差无多,毕竟钱家势力并不是他们能招惹的,至于心底怎么想,也就只有天知道了。也由不得他们不这样,在这地盘上他们还得吃饭养家糊口,毕竟在少年这等势力人的眼中,他们什么都不是,算存在的话,或许也就跟条狗差不多。   在这钱滩镇中,只手遮天的势力并不多,有三大家族,分别为钱家,慕容,以及陈家,三大势力在表面上势力旗鼓相当,不相上下,但城中居民可不怎么想,从少年的傲慢就可以看出,钱家势力及风头无疑是最盛的,隐隐盖过了城中的另外两大家族,成为了钱滩镇第一家族,这并不是人们从客观上理解,而是通过种种表面迹象。假若慕容以及陈家世下子弟若以钱家发生不可避免冲突,那么这两大家族或多或许大都采取忍让、赔礼息事宁人等诸多现象。并没有家世并称,旗鼓相当的迹象。在这时钱家往往会发动强硬的手段傲慢骄横也就体现出来了。常言道:瘦死骆驼比马大。事实恰恰与之相反,人也是极端的情况下而采取极端的方法,渐渐慕容家族及陈呈联盟状态,这才使得钱家有所收敛。钱家家族中的子弟在外嚣张非横习惯,若不是两个家族顾忌其身后势力,早已乱棍打死,出一个打一个,出一对打一双。由此可见,钱家是多么霸道!   据老人们说,早先钱滩镇并不富裕,虽说土地宽旷,河林皆拥,也勉强算是末名城镇,不知在何年前的何时起,城镇不知拥来许多外来客,有人多的地方就有商机,正是这样也使得不少本地农商生活有了保障,而那时的三大家族在城镇中他也算老牌势力,但若论势力远没有现在三成。忽的一夜之间,似中了彩票,亦似坐上火箭,猛的扶摇直上,让人措手不及,特别是那些林林立立的小势力,或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或在第二天灰飞烟灭,使得整个城镇出现极度的恐慌状态,同时也使得人浮想连连,甚至也差点出现空城的现象。迫不得已在三大家族的保证及淡淡的威胁下,才安抚下来。时间是无情的杀手,说的一点都没错,时至今日虽说当年之事人尽皆知,不少人亲身体验,但没有了当初的惊秫感,自然也就安居乐业。安家乐业也是仅限于少数人,钱滩镇经过多年的发展,俨然成为方圆万里之内少数的大城镇,在三大势力的控制下,没有其他新起势力崛起,偶尔有个别刚冒出头,便迅速衰败,其中猫腻可想而知,其实人人心底都有数,只不过没人敢在老虎脚下议论而已。几年的发展,以及势力的压迫,使得城镇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已形成了三个区域,豪富区,中等区及最后的乡贫区,豪富区当然是站地最广、最多。亦可说整个城镇都是他们的天下,这里庄园遍地,楼台花开,各种豪华场所风月之家立林,足足占了整个城镇三分之二,同时也是整个城镇最繁华的区域,乡贫区与中等区想要生存就必须在此交易,买卖,光光是摊位的收取费用就使一天的收入付之东水,勉强糊口罢了。中等区得居民或许还承受的起,如若是乡贫区的人们那就苦不堪言了。豪华区的豪富及官方对此视若无睹,对他们来讲,每天能进多少钱到口袋那才是现实。   剩下的一亩三分地中等区又占去了七分,使得乡贫区人口拥挤,日子是越过越差。说起来,中等区也可算是豪富区里养的众多之狗,大多数的中等区居民原先也是乡贫区中的居民,或受不了生活的艰苦,或抵不住金钱的诱惑种种种种原因,使得他们背叛了自身的自尊,良知,所谓的面子问题更是带九霄云外才能找的到,以低贱的身姿去换取一身不输于乡贫区得皮囊,形成了所谓的中等。这也是乡贫区越活越苦的根本,由于有了人的自尊,良知及尊严,宁可终日不得饱餐一顿,也不苟富贵,低头姿。正如那扛锄的男孩,虽说偷懒贪睡居多,但也铁骨铮铮。穷人口袋虽穷,志却不会穷。乡贫区虽占地三分之一的三分不到,但整整齐齐的四合院里家家一片和睦,欢声笑语,心灵上的满足远远大于物质上的需求,不求一身富贵,只求一生平安。   而此时,城门之下,那破烂衣衫,浑身土黄的男孩自始至终在钱家少年来到这里无动于衷,就连正眼都未曾瞧上一眼,对其所讲之言更是犹如耳风……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二章:任风   此时城门口已围满人,不管是先来还是后到的,都驻步停足,人总是喜欢看热闹的,特别是那些不关己身,又随时都有好戏的热闹。某些心有别意的人更希望能在钱家少年面前露脸,若真有天降喜事,在钱府任个一官半职,哪怕是个洗衣烧菜的,对他们来说以后绝对衣食无忧。在亲朋好友也是要风有风,要雨下雨的威风。所以,某些人开始跃跃欲试,似想责骂男孩,责其不尊权贵,不分等贱。更多的人则静观其变,某些眼尖之辈已看出钱家少年显然与的这男孩定是相识,而且关系肯定是恶劣的,既然如此还是少动为妙。不曾想,真有利欲熏心之辈,就在少年身后四位大汉之一刚想出声责骂男孩之时,人群中走出一猥琐青年,鼠目寸光,腊脸瘦黄,抬手直指男孩,似乎非常愤怒:“大胆贱民,大少与你讲话,还不跪头谢恩,这是你几世修得的福分,否则,扔进深山喂蜥龙。”说着竟朝着少年直通通跪下,大声呼呼:“大少,我对那你的敬意自从十年前在见到二三岁的你之后,便茶不思饭不想,对你的敬意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更如大河发潮一发不可收拾,每日每夜连梦游都想来到大少身旁伺候,在上个大号时,没纸可以,没你万万不行……”青年似乎说上了隐真的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自身浑然不知,钱家少年稚嫩的小脸渐渐白煞,刚刚还一脸享受的表情,顿时发黑。就连身旁的那扛着锄把的男孩也不禁发笑,幸亏其忍力不错,不然真得大笑现场,众观群人,无不捂着嘴角,更有憋得满脸通红之人。而少年身旁四人,一脸煞气,似乎在等少年一身令下,将此人毙于马下。就在此时,青年终于觉察到了什么,眼清口止,望着前面煞气滔天的大汉,才想起自己竟忘形之中,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立马磕头他可清楚只要少年一声令下自己就将五马分尸,到时候喂蜥龙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他自己。况且,就算自己被立毙于马下,那也是无处伸冤。在这钱滩镇上,谁敢找钱家反冤:“大少,饶命啊,小人笨脑歪嘴,但小人说的句句属实啊。”本想不经意间又来几响马屁,却不想越描越黑。   “钱四,请这位壮士回府任职。”钱家少年嘴角扬起一丝不耐,下令道。这话若落在之前青年的耳中定欢不择路,三天三夜睡不着觉,然而此时,听到这话他顿时升起一股凉意,直上脊椎,血液下降几十度。可却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毕竟话已出口,若否言,怕真的血溅城门,只好硬着头皮,连连谢恩。在场众人也并不看好此人的结果。   钱家少年冷瞧一眼,便不再理会,万事有随从办理。他微眯双眼,扫向人群,随后又四处张望,嘴嘟嘟翘起,一夹马尾远驰而动,进城而去,四位大汉相视一眼,其中一位上前提起青年,似拎鸡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不知是青年太轻,还是大汉太壮。提起中,跟上少年脚步,眨眼间,便消失眼界。速度之快,令人不可思议。人群中开始寻找起先的男孩,却发现同样无影无踪,毛都没留一条,才想起,少年最后的举动,恍然大悟。“那男孩似乎在钱家大少与青年交涉中,偷偷溜走,不然,又有一番好戏。”这是人散之时每个人的想法,熟不知,那时的男孩是光明正大的离开,只是众人不知罢了。在人群中,每个人都想着看好戏,对于男孩来讲,能不惹事他不会主动,就算别人主动招惹,其也会能避则避。这并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其母亲的叮嘱。   四周一座座偌大的四合院,一排排,整齐而拥挤。几乎没有大街,有的也只是一条条相邻的小巷。但每十座院就有一块大大的空地,这些空地上种着五六棵高大的槐树,几乎每隔十座都有。这就是乡贫区!每块空地上或年老的前辈,或下至喃喃学语的孩童在树低下或乘凉或成群结队的玩耍。没有豪富区的潇洒、没有他们的奢华。有的也只是淡淡的欢乐,平淡。每天只考虑油米柴盐,天气变化是否影响到城外的庄稼。男孩扛着锄把穿过座座小院,似乎走了许久,弯弯曲曲。男孩邹眉,不知为何,往日热热闹闹的大街小巷今日却出奇的平静,百思不得其解。纳闷中,半小时不到来到了一块人较少的空地,很不寻常,这里距离乡贫区人口聚集地较为辟远,欢笑声也就只有那么一两个。男孩轻路熟巷来到一座破烂欲倒的四合院,站在门口,深深的呼吸着,良久,感觉状态差不多时,才挂上笑脸,以欢快的脚步迈步向前。   院中,没有出乎任何人的意料,非常之寻常与简朴,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地方。同样有着两颗高达的槐树,树下,两个年老双鬓白发的老人正在专心的对弈,浑然感觉不到身旁的男孩已进门。在乡贫区中有夜不关窗,白不闭户的习惯,虽也曾失窃过,但丝毫不影响区中人与人信任团结的心。男孩在一角落中轻轻放下锄把,蹑手蹑脚的来到其中一位老人身旁,观棋不语。棋盘上两位老人你来我往,各不相让。你堵我一只,我盯你一双,许久,男孩叹了口气,憨憨笑道:“华伯、凌伯昨天这样今天怎样还是这样,就不能冲进对方,哪怕损兵折将,但也好歹有个结果啊。”两个老人顺声直望,才发现,这贼头贼脑的混小子竟在此不知多久了,但听到男孩的话,不由一阵沉思,的确,这样的走法是能保存实力,但想攻入对方阵营就是痴心妄想了。上次对弈分胜负已经有两月有余了,若不是这混小子从中提醒,不知得下多久吧。而如今,两人又故病重犯,始终少了那么几分冲动。当两位老人回过神,才发现又被这混小子训了,转过头来,看见的依旧是背影,偶尔还转过头来冲两位老人坐鬼脸,看的两位老人互瞪白眼。也唯有在亲近之人面前才能保持童真,天真,男孩与在城门时的表现判若两人。   这四合院中,就居住着三户人家,分别是对弈中华伯家中的儿子张强张大叔及凌伯家中儿子白敬。当然还有男孩家中的老妈。平日中,不管那家有难,余下两家定是清囊相助,毫无保留,说是三户,胜是一家。直走对面,没有转弯,自己的家就位于门口的正对面,也在院中的正中央。这是这院中较好的屋子了,原因是其阴天不漏雨,就这么简单,再观其他屋顶,东补西盖,肉眼都看的出只能暂遮一时罢了,男孩一家两人,和其母亲而已,在其懂事之时,就不知自己的老爸在哪,在何在方,每每问起母亲就使得老妈泪流满面,答案倒没得到反到一身莫名其妙。正因为家中没有驻力的男人,张强与白敬两家对男孩母子两人照顾有加,把男孩更当如亲子。   轻轻推开房门,熟悉的桌子依旧摆放在中间,左右环顾,上瞧下视,老妈难道在那!男孩喃喃自语。屋内装饰极为简单,两房一待客之厅。在这乡贫区中,说客人,除了左邻右舍之外,大部分不管壮年妇女都忙着出城外农耕,虽名义上的城里人,但也和城外的村落差不多,只是较村落的村民要方便点罢了。尤其近几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少乡贫区的居民想搬出城镇,由于多年前的事件历历在目,一直不敢轻举妄动。屋中除两房一小厅外,还有个露天小房,地上铺着青石板,干燥,干净,清爽,板上没有青苔等污物,显然是长期冲洗的缘故。   露天小房中有桌椅,坐着年约四十来岁,细看的话,头顶丝丝白发,干爽的脸庞没有比想象四十的活力与红润。相反却是苍白与憔悴,手中拿着一只细小的针在一副绣图上穿上引下,针针线线缓慢又准确,栩栩如生。男孩家中的一切生支都是母亲刺绣换来的。但他有一点不明白,偶尔母亲在伤感之时会秀出连他这外行都看的拍手称妙的绣图。而往往母亲会小心翼翼的将之收藏,连给他研究的机会都没有。他相信,若拿到外面变卖,绝对能使生活翻上几倍不止不说衣食无忧,但至少比现在的状况要好上许多。她就是男孩的母亲。   就在此时,男孩的母亲偏头一转,与男孩对视,但眼眸神色有的只是溺爱与严厉。男孩嘿嘿一笑,他本想在老妈背后下她一吓,但虽说这回已经是第N此了,每每母亲都能提前预知,而其每每都想都在母亲身旁摸摸其后脑,像是在找找有无眼睛,毕竟不管男孩对其母亲耍上什么样的手段,其母亲都能了然于胸。最后的结果就是,背书三十遍。中年妇女看着男孩一身行头:“风儿,过来。“风母严厉出声:”叫你去养庄种稼,是不是又跑去偷懒睡觉去了。”男孩垂头喃喃自语:又被你知道了。只是喃声自语,并不敢真正的出声,面对母亲其总有种任何秘密都隐藏不住的感觉!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三章:百家宗祠   风?原名任风,年方十二,在乡贫区中算是新起的嫩叶,整个区中与之相仿的孩子多不胜数,但与其交往谈得来得也就只有有数几个,并不是他人品不行,在这贫苦的区域中,有个深入人心的传承,除却还在牙牙学语的幼童外,八岁开始就得学会如何独立,所以每家每户的大人在自家孩子到达年龄时,都会开始教他们如何生存。其实这并不是因为钱滩镇得发展和分区而如此的,在该城镇还是属于穷乡僻壤的时候,这里的居民就开始传承了,但具体从那一代起,那就无从查起了。正因为如此,而导致孩子与孩子之间的交往较少,有些在成长过程中心里性格上有了孤僻内向的表现。当然,做父母的会时时关注自身的孩子,会适时的加于引导,结果就是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不同的是,任风在八岁时其老妈就开始对他所作之事不闻不问,不同于其他家庭,凡事任其自己解决,但解决不了时,张强白敬两位大叔就会巧合的出现,给其鼓励,加于开导。从之前任风在城门遇到讥讽时所表现的不惧,就可以看得出。但凡九成乡贫与之年龄相仿的孩童遇到同样的事,他们大都会同样如此,不同的环境所造就的人都不同,有坚毅,隐忍,不屈、、、、、、“老妈,张大叔和白大叔呢?”在母亲的直视中,任风机灵的岔开话题。   任母一楞,会心一笑,“你这孩子,正经的事不学,学一些歪瓜裂枣,每天除和你那些狐朋狗友混外,你还会什么?”任母嘴角一翘,虽母亲嘴里是这么说,但其实从始至终其都未干涉他任风的交友区域。“整天都想着偷懒,抗把锄头就让人以为你有多么积极,到了田地,除了打猎就是睡觉,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猫没捉到一只,反搞的浑身脏兮兮的,你以为我洗衣服不用力啊,今天是百家宗祠的祭奠之日,一大早就出去了,没见过你积极干过一件让我舒心的事,快去帮你张大叔和白大叔,滚。”任风一阵汗然,知子莫若母,毕竟自己是从老妈身上掉下的肉,都说心有灵犀,从小到大自己什么都瞒不过眼前的老妈,而自己却怎么都猜不透母亲的真实想法。只好诺诺称是,保证下次不犯。不过这话都说了N次,鬼才信他。说起来,任风也只有在自己的老妈面前才能见到如此低声下气,如此被叼的不堪。当然他也不觉得这是多么委屈,不堪的事,乐在其中的滋味只有他自己最清楚。相反,万一有一天老妈不在叼他,那他才觉得难受。   百家宗祠是钱滩镇一座古老的宗祠,但凡在城镇中土生土长的人都会前来拜祭。在钱滩镇还未发展人人平等的时期,可谓是举镇之力,建祠之瓦。尽管那时人们没有充裕的财力,但始终没把心中的那份对祖先之信仰丢下。毕竟有那份信仰在心中便内心永不落空,大风大浪都都总觉得会过去。只是到了后来,有了势力,有贫富,有贵贱,而百家宗祠便落座在乡贫区中。每每三年一度的百家聚之时,那些所谓的豪富每想到要到此穷乡僻壤拜祭,便觉得有失其华贵的身份。在经过筹备和商议之后,豪富区便出现了一座奢华,耗资无数宗祠。或许这已经不能宗祠了,压根就和宗祠搭不上边。据说里面金碧辉煌,白银铺地,黄金筑墙,晶石点缀。奢华之极。当然其中的商议贫富区的人们根本就够不着。所幸的是豪富区豪富没动过古老的百家宗祠一砖一瓦,不知是不屑还良知发现。不管再怎么说,能给乡贫区留下一份精神上精华,他们已谢天谢地了。   望眼看去,人山人海,烈日当空照,闷热的天气并没有减少人们心中的那份希翼,反而随着烈日的逐渐升空,气温的升高,人声越加鼎沸。密密麻麻,一眼望去到处人头,喧哗不已,各色的服装都有,大多都掉色而破旧。当然也不外乎有豪富区的豪富来此,虽一身华丽,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没有狂傲的神色,彬彬有礼中,还热情的跟着人群打招呼,显然不是第一次来此。毕竟并不是所有的豪富都是那般的狂傲。   “李老爷来了,这次的百家聚又是李老爷主持,一定像往年那般充满乐趣。”一位中年庄稼汉叫道。   “王二,谁不知道你在期待最后环节的姻缘路,少在那装清纯,都让人抛弃了五回了,谁会看上你,想参加你就说,装。”旁边有人认出庄稼汉,不由出言调戏。话虽坑人,却出奇的平静,没有一丝的火药味,平平常常,像家常便饭,听着无意,说着无心。听完这话,人群哗哗大笑。其实,又有多少类似如此的庄稼汉想在夜晚有个人来帮他铺被,早晨醒来身旁有个熟睡的老伴。在这所谓城镇,又所谓的穷乡僻壤,想找的伴是何其困难的事。长的稍微好看一点,豪富的强抢民女,*良为娼。在整个豪富区,像李老爷这样的又有几个,每每想到此处,众人不由一阵黯然。这是每个人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平日都藏在内心的最深处,今日在这大乐的日子里想起,不禁又些心不对景,众人相视一眼。随后哈哈大笑,大家都是豪爽汉子。转眼间又恢复平日里嘻嘻哈哈的性格,商议着男人间的话题。   黝黑的身影在人群穿来缩去,身影之灵敏,不撞与碰到人,虽偶尔擦在某个人,等那人刚反应过来,已无影无踪。许久,身影额头有了丝丝汗迹。人海中差点让其找不到东南西北。由此可看出人群之多,可以用人满为患来形容。人群中不知是早已商议好还是无意,分为了数十个小区域,每个小区域都有数千人。当身影来到一个偏僻的的小域。这个小域比较奇特,人数只有数百人左右。身影忽的停下,四处张望,随即朝另一个反向快速奔跑而去。不一会儿,来到两个壮汉身旁,嘿嘿小笑:白叔、张叔。我差点找不到你们了。没错,这男孩正是在其老妈天书入耳滔滔教育之下快速赶来的任风。“小风,你来迟了,连这么重要的是都能忘记,真有你的。”出言的是被任风称为白叔的壮汉,壮壮的双膀,连衣物都包步住的二头肌鼓鼓,四方的脸庞有着岁月的痕迹。不到五十头顶已有可数的几根白发。那被称为张叔的附声:“勤奋固然是必须的,但偶尔也要懂的放松下,劳逸结合才是真理。”这话若落在任风平时里,到会脸不红、心不跳的欣然接受,但他刚刚被母亲叼过,此时又听到这话。怎么听怎么不自在,貌似在教育自己:小子,做人要实在,捷径不可走,想获得俺们的认可,得那出点真本领来,若以后再这样,嘿、嘿。后果你知的。任风为自己心中突然冒出的念头打个冷战。偷偷的斜视两位平日里人畜无害的叔叔,发现两人的表情极其自在,才松了口气。毕竟做贼心虚,早晨的农活经常偷懒。要不是了解两位大叔的为人,是那种极其直爽的庄稼汉,任风还以为他们知道了呢!若他们真的知道,肯定会被狠狠的责骂一顿,然后回去门口站一天。就算实在这人极多的地方,也会大声责骂。不留余地,让你拥有记住。不就是懒了点吗,额,搞的像做贼一样,大不了以后勤劳,多干一点就是了。最多以前睡三个钟的,以后少睡一个半钟咯。任风心中喃喃自语,神色也有些苦涩。白敬似乎看出任风神色,古怪。“小风,你没事吧,是不是不舒服。”任风闻言苏醒:“没,没,没什么。”吐了吐舌头,尴尬的摸了摸头。“真的没有?”张强看出猫腻,决定双管齐下。任风心乱如麻,眼珠子直转,好像不经意的道:叔叔,你说那几个人是不是豪富区的豪富?”张强一楞,转头望去,哈哈一笑,听了此言,滔滔江水的介绍着浑然不知其已经被任风摆了一道:那是豪富区得李老爷,也是在豪富区中最关照我们乡贫区居民的几位豪富之一,在每次我们区域有危难之时,都会力所能及的拉我们一把,听说百家宗祠能保留在我们区域,他出不少力。甚至还得罪了钱家,要不是还有几位不为人知的豪富在力挺,怕连他也受不住。话虽如此,但钱家也欺人太甚,竟在近日来不断挤压李老爷的数十间商行,可想而知李老爷承受的压力有多大,然而现在却若无其事,分明不想让我们看到他的狼狈。要不是他,我们的百家宗祠早已被搬走了。可恶钱家,要有一天我飞黄腾达之时,就是你们钱家覆灭之日、其实这是众多乡贫区居民的心声。其实又有多少在发达之日的人,就是给钱家送礼巴结之时呢,唉、、、、、、张强似乎发泄完自己内心的愤怒之后,才发现竟在孩子面前失态。不禁无语。   任风可不在意,意外听到了这令其意外的消息,但更令他开心的是,目标转移话题成功。继续努力,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四章:百家聚   虽任风并不在意那些大人的事,但在在陈强的愤怒气氛影响下,也有些愤愤不平。想起在城门外被与自己年纪一般大小的钱家大少讥讽,说不气愤,那肯定是假的。要不是从小被母亲灌上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思想。加上从小在乡贫区这穷苦环境下成长,造就了凡事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隐忍的性格,他早就反击了。当然,那所谓反击后果就不是很乐观了。此时,虽有些心不在焉,做贼心虚。心里头隐藏的好胜并不是他说把握就能把握的。在加上此时又明白了两位叔叔同样也是如此,以往的时候任风根本就见不着两位叔叔的这种情绪。原因是他们从不在孩子面前表露。至于那所谓的李老爷,任风压根就不认识,又不了解,他所关心的是在关心他和他关心的人或事。哪怕那李老爷身首异处,也勾不起其半点情绪。   任风心底的想法也就只有其一个人在暗暗乱想摆了,若是被白敬和陈强二人知晓,一定猛瞪白眼,抬起他的额头。辟、辟、两巴掌!放下心头的种种感想,才注意到两位叔叔身旁少了两个捣蛋鬼。“叔叔,小鱼和小露呢?”平时这两人像跟屁虫一眼的跟着他,只要他一出现。两人就像猎犬嗅到猎物一样迅速跑过来。今日不禁有许些纳闷?   小鱼是陈强的儿子,比任风小了两岁,今年才刚满十岁。小鱼只是他在八岁的时候任风给他叫的小名,原本的名字陈龙。其实,小鱼这名也是任风一时兴起才起的,倒没想到陈龙也喜欢,干脆就叫了起来。而白露则是白敬的女儿,同样是十岁。小巧玲珑,机灵乖巧,也算是人见人见爱的宝贝,白净的瓜子脸,瘦小的玉腕,两颗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始终停留在任风身上,与一般的村家少女大不相同,可爱之极。在乡贫区中属于他们的那片小区域中,三人的组合可谓是三小捣王!   如今,在这热闹的百家聚中,他完全不担心这两的调皮鬼不来。说调皮鬼,其实三人在一起基本上都是任风在拿主意,多少捣蛋的主意出至于他,连他都算不清楚毕竟任风的在二人面前较大。其实若真的称他们为捣蛋调皮鬼,那任风该称做什么,那就不清楚了,毕竟他都没考虑这层。在任风的注视下,白敬与陈强相视苦笑,这三人组在一起不知为他们惹了多少麻烦,左邻右舍的投诉没少听,责骂的口气没少说,这三人小组依旧我行我素。幸好三人有分寸,不然,白敬与陈强就得头大了。此时任风的问起,两人都未邹起眉头,该不该说呢,毕竟今日是百家聚,人海中万一惹出点事来……就在这时,身旁挤来两个小鬼头,男的黝黑得与任风差不多。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是亲兄弟呢,不过在熟悉的人眼中,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爹,你是不是不告诉风哥我们在哪,不用解释,我们都听到了。还在犹豫,我恨你。”停顿了半刻,“不过,你如果能给个十几二十文的话,我可以考虑只恨今天,明天和好。”小露小脑袋摇摇晃晃,鼓起双腮,认真说道。身旁的小鱼也点头附声:“要有诚意,不然没得商量。”小露头一扭,似乎真的在赌气。”白敬与陈强一阵无语,这还是我儿子女儿吗,为了十几二十文连老爹也可以不认。该捉起来打靶了。说笑,他们怎么忍心,而且他们也知道这是孩子惯用的手法,但这手法从哪而学,他们不清楚,让他们知道是谁把他们的女儿儿子教成这样,非拼命不可。猛的,白敬陈强同时看向任风:不是这小子还有谁,怎么到现在才想起,把我家纯洁的种子给污染了,失误啊。嘿嘿,白敬陈强两人嘴中发出奸笑,搓了搓手。打靶!任风看着这两人奸诈的脸庞,急忙后退几步。他已经从这两的叔叔脸上读出他们彼此的心声。要落在这两人手上,那下场会很惨的。一个念头,溜!“小鱼,小露跑!”这是白敬与陈强在看到任风背影后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差点吐血。转过头来,额,这两个捣蛋鬼更可恶,连老爹都可以背叛转眼消失无踪。两位大汉带着郁闷的表情拿起带来的行头,往一个反向行去。不过从他们的轻盈步伐来看一点都不像郁闷的模样。两人还面带笑容,口中还不时笑道:原来真是小风这混小子,我们只是略施小计,就把这鬼头给揪出来,以后防着他!哈哈,还省了二十文,一箭双雕,原来我那么的聪明,哈哈哈哈。此时,若任风还在身旁,一定会口吐白沫,抽筋,抽筋,抽筋!!!!!!   人群中,你来我往,不管多么特殊的脸孔从一身旁走过,或许你刚开始那么几秒可能会记住,但一下子又一干二净。这是人海的魔力,它在向人阐述着这里或许已经达到了它的承受范围,在继续下去这样,可能连坐的地方都寻不到。三个小屁孩大摇大摆的逛来逛去,好似这里是他们的家。其实说的不错,这里的确是他们的家,在乡贫区中他们如鱼得水。如若去了豪富区还这样那么后果可想而知。多少在乡贫成长而大的孩童,都有此想法。这是一种共同的依赖。就好比离开了从小到大的村庄,依旧想着回去,毕竟那里有熟悉的每一块土地。三人在离开白陈两人之后。便使劲的往人多的地方走,亦或者说往热闹的地方走才对。东瞧瞧,西转转。看了杂技还有歌舞。这是在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事。当然,这些表演者全部是由乡贫区的居民自己组装的,听说为了献出义务表演,早在三月前就开始练习,大部分都是自家的左邻右舍,不然达不到如此默契的配合。大家当然也对这些表演者给予自己能给予的最大支持,端茶送水的更是多不胜数。   渐渐地,在不知不觉中时间流逝得让人毫不知觉,响午的到来,火辣辣的太阳直射而下,像火炉一般炽烤着大地。此时广场上人不见少,反而越加密集。已到了用膳的时刻,密密麻麻的人群各自在自己所在的小区域中搭起凉亭,各种各样的食物从食格,草笼,竹筐等盛物中拿出,摆放在自己的小区域中。或三人一组,或五人一队,更有十人一围围在一起,吃喝起来。满目琳琅的食物,林中的狡兔,滑狸,颌猪,水中的蛟鱼,水母,石螺!家里养的鸡,鸭,蛇,自己种的香菜,拌菜,包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的是那豪富在酒楼中所点的诱人。但大家都觉得这或许也是一种平凡的幸福。各类的米酒,玉米酒,麦酒,齐齐上地。有的东家跑西家,来到这便噌几块肉,去到那边夹片鱼。在这里没有所谓的卫生可言,只要开心,同时也要把这三年来的烦恼都忘掉,堪比得上过年,更胜过年。如果你觉得太不卫生,太不讲究,太没素质,太没文化。那么你可以滚了,这里不欢迎你。单看隔壁的张三,不远的李四,旁边的王二开始四脚朝天,嘴中胡言乱语手中拿着酒瓶,看其模样显然早开始喝起来了。指着远方,手臂摇摇晃晃:小红,我爱你!”“还有小蓝,我想你了”……各种酒言从各个醉汉口中发出。惹得众人哈哈大笑。那些被点到名得女孩更是脸红得似苹果般地。头埋在双腿,更有的撒脚就跑了。不过有些女孩记住了说自己名的男子。或许,这也是一种另类的表白。当然,第二天当事人醒来还记不记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陈强口中的李老爷,大家都清楚来自豪富区。但他在众人眼中没有一人把其当成外人,不说其再乡贫区危难的时刻总是出手相助,单凭现在完全没有豪富的架子,更是把自己那华丽的衣衫一扔,席地而坐,招乎几位临近的大汉,从自己后面的十辆马车上不断的抬下食物,各种各样,天上飞的,地上奔跑的,水里游的,山上住的,家里养的,田里种的,各色丰富,大都是乡贫区的居民们没见过的。更令人吃惊的是紧接在后又是十辆马车。不过拉车的只是普通家马,却比家马要健壮许多,单看那丝条大腿就可以看出可以承受相当大的拉力。大家吃惊的是后十辆中传来了似瓷器相碰的声音。到达中央,几个义务帮忙的大汉将马车遮的严严实实的红布一拉。呜…呜…啊…啊…各种各样的声音瞬间传来。定睛一瞧,原来是秘密密麻麻的女儿红、醉今宵、忘忧愁。肉可少点,酒却不能没啊。如果说刚刚有些人在避免尴尬而少的喝的话,那么现在就可以尽情的狂饮了。席地而坐的李老爷哈哈大笑,大声呼呼:“各位乡民,三年一度的百家聚,大家开心就行,不要给李某人留剩,那样就是不给面子了。”众乡民没有客气,大家都是豪迈的农汉,没有什么拘束可言,场面令人欣慰的是,井然有序,没有任何的争斗,口角发生。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了充足的后备,广场上的欢愉声更甚,更有不少兴起的跳起舞,耍起杂技。   马车旁,三个不大的小屁孩,每人拿着比手掌大的烤鸭,另一只抓着一只鸡。在观任风,怀里还塞着一瓶小瓶的女儿红。口中几乎已经说不出话,稚脸通红!   小编说通过审核,却是48小时才能搜索到上宅的小说,思来想去,哪怕是此时不能看到还是想上传两章,各位宅友,请给予俺的鼓励,毕竟新手艰难!!!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五章:误入宗祠   到处欢歌笑语,歌舞升天,往往来来彼此没有半点的生疏。就算以前同在乡贫区没见过面的居民,那么现在也在酒杯里中拼死拼活,一副有着不干死对方誓不罢休的决心。此时,白敬与陈强两个大汉也彼此互相往来,酒瓶满地琳琅。或许刚开始时他们倒有些记挂任风这三个小屁孩,但又转眼一想,鱼儿在水中能出得了事吗?于是,便放心大胆的与众人喝了起来。在观广场,趴下的更多不胜数。其实乡贫区中还有不少妇女孩童老人未来,并不是不允许,而是有的不喜热闹,而有的抽不开身罢了。正如任风的母亲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仅是任风与自个的母亲生活了怎么多年看不透他,就连在白敬与陈强眼中都有些神秘感。只是不方便相询罢了。在他们心中,就算自己平时不给任风母子帮助,相信他们一样会生活的很不错。只是他们待任风犹如自个亲生子,就算任母对其顺其自然,他们都会对其施加教育。   三个小屁孩有两个已经摇摇晃晃了。在乡贫区,只要你满八岁,只要你能喝,大人们都不会加于干涉。当然女孩就不行了在十六之前是绝不允许沾酒的,满了十六,你要喝不喝,那人家就管不到了,哪怕是父母。大部分女性对酒也不感兴趣,不知是天生的,还是过晚接触酒类。当然小部分就例外了。任风一会儿走到那边,一会儿似又绕了个圈回来。小鱼也差不多了,不过其酒量并没有任风能喝,毕竟其还小任风两岁。最辛苦的莫数小露了,东扶一下,西扶一番。累的是满头大汗。刚吃下了几块大肉还没消化就浪费在这些体力上了。不多时,在摇摇晃晃中,来到了似乎是早已约定好了地方,没有任何提示,竟能来到白敬与陈强的身旁。可怜的小露本想来到两位亲人的身旁希望他们能帮上什么。可惜梦想破碎了,眼前的景象让她幼小的心灵大受打击,心灵崩溃。本寄于厚望的两位亲人比任风两个还要离谱,身影几乎摇摇欲坠,而手中的酒杯却依旧还紧握着,嘴中还嚷嚷着干杯。白敬心有感应似地往后一瞧,在迷迷糊糊中看到了小露。小露不由大喜。可令她差点吐血的听到父亲好像在嚷:小露,乖女,来陪老爹干几杯。可还没等她回话。砰的一声,随即,呼噜声响起,在看看四周有七成的居民已不省人事了。此时离那李老爷喊话的时刻已经有三个小时了。最令她郁闷的是,身后的任风已不见踪影,不知又摇到哪去。但她并不担心:在广场外围有人守着,就怕个别居民醉酒出外闹事,在区内怎么闹都能解决,但到了另外两个区胡闹的话就天王老子也保不住了。小露心虽此想,但心里的不安使的那似小鹿般的心蹦蹦直跳,目前,她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女孩。虽大人们在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让其独立,但小孩毕竟就是小孩,没有经历何来独立。   暮色悄悄降临,漫天的繁星挤来挤去,互不相让。不肯移动分毫,生怕被其他星座抢了位置。只是不时的眨着明亮的小眼睛,为天空增加了一份不可明言的神秘感。只是今夜注定不同,尽管大家喝的伶仃大醉,但四周的喧闹声及那粗糙的并不持久明亮的烟花向天空展示今夜人们的欢喜之情。或许某些人还在甩着头忍着晕晕的轰鸣的脑袋坠落,依旧坚持着。依然是人山人海群潮,没有人会知道少了个黝黑的男孩。当然或许有个叫小露小女孩还在郁闷着,那是依赖还是少了个玩伴,没人清楚,也道不明白。   黑漆漆的四周没有任何的声音,当然除了那不响亮的所谓的烟花。黑的可怕,没有任何的灯火,光靠正常视力已经不行了,在那荒草纵生的枝堆中,平坦的小腹在有节奏的起伏着,坚毅而又有些稚嫩的小脸还不时嘟起小嘴,本来就黝黑的身躯在这黑漆漆的四周笼罩下就更加见不到了。此人貌似是任风。蟋蟀无邪的蹦来跳去,垂直的小草被它压弯了。可它却依旧我行我素,自在的跳着。终于他落在了那起伏的小腹中,像是在坐摇篮搬的享受着。许久双腿猛的一蹬,落在了在它面前看似那两个漆黑的小洞。偶尔还有几滴对于它来说的水球飞出来,更有气流不时的涌现。于是,它想冒险一探。冲……   艾丘!什么状况。任风猛的一醒,不停的打着喷嚏,什么状况!   酒意已醒了一大截,四周依旧黑乎乎,任风没细看,他在意的是鼻子究竟掉了什么东东进去了,咳不出去,喷不下来。哪怕他使劲用吃奶的劲来挤鼻涕,也不管用。那东西貌似是活物,把他的鼻毛当成救命的稻草了,死活不肯松爪,拽的他疼啊。那滋味。任风心一横,不管它了。坐着沉默了许久。酒意在清凉的夜风中既那鼻孔内的异物已彻底的清醒。任风才慢慢的打量起四周的环境,令他无语的是连他自觉得视力不错了还是看不清楚周围。胡乱的转了一圈,任风此时几乎可以肯定此地要么已离开了乡贫区要么就属于乡贫区禁忌之处。   所谓禁忌地有二:钱滩镇虽规模不小,势力强势。但或许在其他地方他们敢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但在这两个禁忌之处中他们还是不敢乱来。   其一:豪富区的赵宅!在豪富区有一个人见人避的废墟,在方言三千米之内一片荒草,人畜全无。赵宅早在十年前本是个势力不小于钱家的钱滩镇霸主。可幸的是赵家家主为人乐善好施,平易近人,在钱滩镇颇有美名,大部分钱滩镇居民都很敬重他。赵家大少兴许是继承了其父的个性。同样与人为善。灾难终于不幸的发生,那是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天上打着轰轰的雷鸣声,是德招天妒,还是突生横祸。没人了解事情的真相究竟何如。那场疯狂的大火,把包括赵宅在内及邻近的居民焚的一干二净。令人纳闷的是:难道他们都睡得像死猪一般,雷打不醒,就连大火来了也每一个人反应,哪怕是值夜的打更。这是众人心底的疑问。可还令人大吃一斤的竟是镇长就派了两个扫地的来所谓的了解详情。这是有猫腻还是树倒猢狲散。至此,每到夜晚,当每当月圆之夜,月华最盛之时,整个赵宅的区域发出阵阵凄惨的怪叫声,犹如恶鬼降临,使得人人敬而远之。   其二:便是乡贫区的百家宗祠,这里的禁忌可以说是人力的伟大,之所以豪富区不敢乱来,就有众怒勿犯的说法,这里可以说是乡贫区的人心汇集之处,相当于龙之逆鳞,犯者誓死必诛。虽说先前李老爷出了不小的手力。在乡贫区众人心底他老人家是值得敬重的。更有一个重大的原因是:虽说众怒勿犯,但有钱能使鬼推磨一直都是真理。随着城镇的发展,穷者越穷,富者更富。倘若豪富区得豪富再无情点,诛你整区都还是下的了手的。不同的是在乡贫区居民心中,那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圣地,一直以来,进入其中的寥寥无几,连区长都没有自行决定的权利。就算是一年一次的大扫除也有众居民同意,而且人数还不能超过三十个,并且在一个小时内搞定,众人都会在外头等他们出来,才放心。在豪富区的豪富眼中,就像一群乡巴佬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般,永远没有出息就是这么一回事。当然,没有进行拆砖卸瓦更大的原因就是里面不值一提。然而里边对豪富区是这样,对于乡贫区的意义就大大不同此时任风可以确定,自己来到了在酒醉之时来到了不该来的地方,但究竟自己是怎么跑到这里,连他都一脸纳闷,不得而知。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趁着天黑,外面的众人不知晓赶快溜。虽然没来过此地,但任风以十二年的临床经验自己看来应该溜得出去。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准一个反向,走。一边走还得想办法把鼻子的鬼东西给搞出来。良久,任风原本强大的自信已经不在,因为走了许久都没到尽头,而且,好像,好像在往深处,四周阴森得可怕,纵然是胆子不小的任风也有了一丝寒意。前方一座黑漆漆高大的殿堂出现在任风面前,没有一丝生气,连微风也躲得远远的。该不该进去,是任风此时心底突然冒出来的想法。连他自个都被这突然冒出的想法吓了一大跳。初生牛犊不怕虎,来都来了,看看再走都不迟。虽任风也是一脸畏惧,毕竟其才年方是十二,说不怕只是为壮胆罢了。拼了!就这样走还怎么在小白小露面前混下去呢。任风为自己打气,胡乱编了个借口。形式不对马上撤。溜的远远的。   迈步向前,一跨,阴冷的气息迎面扑来,腐朽的气息铺天盖地。推开屋门,中央之处,两只蜡烛袅袅向上。再回想,刚刚在门外却见不到一丝灯火,任风毛管喷张,寒毛竖起,凉意从脚跟之上天灵,冷汗直冒!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六章:石屋   在惊秫中,任风很快平静下来,他牢记着母亲的锦言,凡事三思而后行,后行遇事而勿惊。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应付一切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当看到这两盏诡异的蜡烛之后,任风心中反而比没看到踏实得多,在他的无神论中,有光就一定有人存在,既然有人存在,那么他好歹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自然在这陌生没来过的地方,有期待总是好事。任风脚步开始漫游,借助微弱的火光,打量这四周的环境。令他惊讶的是,无论是在墙角还是在那布满灰尘的桌椅,都挂着丝丝细细的蜘蛛网,偶尔还能看见几只死透因无人处理而发臭的老鼠。就连那怕光的蟑螂也在蜡烛在串来串去,跟外面的蟑螂比起来,它们好像都不怕生的。更令任风纳闷的是在外头看似老旧但依然结实的房屋此时看来竟摇摇欲坠。任风并不怀疑,再来场暴雨的话,绝对坍塌。难道这么多年来那些进来打扫的人没发现,还是他们置之不理。这种情况他们会允许吗?这可是百家宗祠啊!任风想不通,索性就不想了。目前他要趁着暮色出去,不然天亮出去很容易被人发现。到时候就不是批斗那么简单了。   任风逛了许久,没有发现半点有价值的东西。别说活人,连人影都没见着一个。废话!要是有人影肯定是有人的。然而更令他无语的是。门竟然打不开了,哪怕任风使上吃奶的劲也是纹丝不动,窗任风当然也想过,结果可想而知,都是一样。奇了怪了,任风不信邪,折腾半天,人到累的够呛,眼前这看似摇摇欲坠的破门就是不倒,哪怕摇了许久都是一样。怎么回事?难道有鬼?念头一生,任风马上一激灵的爬了上来,两颗圆溜溜的双眼四处张望,没有任何诡异的事发生。才长长的了口气。其实最诡异的事情就摆在它面前,只是任风还没反应过来罢了。就在这时,任风做了不寻常的举动,那就是双手把摆在中间的桌子高高举在头顶。虽说任风年纪是小了点,但那对于它几乎没有任何重量的桌子他还是能绰绰有余的搬动的。猛的向前一扔。这样的后果他也想过,虽不知此屋在宗祠内处于什么地位,与在出不去的情况相比,他更倾向于后者。哪怕会因此而引起居民的注意,只要能出这到大门,在这漆黑的夜空还怕没地方躲。再说,居民就算是发现异常,也不会轻易的进来。   桌子已经离开了双臂,渴望的响声并没有如他所料,让任风目瞪口呆的是,桌子在碰到破门的一霎那,似乎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反而径直的反弹回来,砸向任风。在这一刻,任风反应不可谓不快,在见到桌子反弹之后,立马以一个狗滚泥姿势险而又险的避了过去。由于紧张过度,滚的姿势又不标准,与那粗粗屋柱做亲密的接触。后果就是额头上多了个红肿的小包。疼的他捂头嘴里咧咧的骂娘。然而,衰运还没结束,屁股还未坐热的四方形地板忽然往下一凹,在突然失去平衡中身子又向后一翻,可怜的后脑步了前额的后尘,又多了个看不见却摸得着的小包。似乎一切才刚刚开始,没等他反应过来,连疼都没感受到同时,身旁一平方米呈正方形状态的地板哗哗啦啦玩下坠,任风一惊,手忙脚乱中但又无能为力的跟着下去,扑通一声。那不是水的声音,一道人影从上到下坠了下来,激起了阵阵泥花。   这是一处长宽大约有十米的泥水土,犹如沼泽,一块块落在上边的石板无不下沉,陷入泥水!正中央,那坠下来的人影倒立的插在中间。两只粗长的大腿在拼命的摆动,,这是那可怜的任风,也不知是任风使了什么怪招,还是他已经在泥水土中陷了下去,才一会不到,连两只飞毛腿都看不见了。泥水土中一阵滚动,那是个貌似人头般得泥头伸了出来,呼呼的喘着大气,身子却不敢乱动分毫。这那里是什么泥头,分明就是任风。只剩两只眼睛在四处的乱瞄,到处打量,寻找解救的的方法。这时,任风双眼一亮,面前有条粗长的绳索,绳索的另一端绑在空地的石柱上。果然天不亡我啊。任风兴奋中,刚把手伸过去够,鼻子下去了,再使劲的手一伸。眼睛下去了,在一用力,头不见了。但也幸好够着了。其实,在任风好像脚下有网似地东西,软软的,但恰好能承受住他的一次用力,不然任风在头朝下的情况下又怎么能再次翻的过来。令他郁闷的是,正立过来后,那似垫脚似地网便不感觉不到。当然他的理解是被他一踩沉了下去。其实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蛋也不想想,在这泥水土中就算是有网在下面,能承受的住他的一次翻身!   也不知过了多久,任风才够到了结实的土地。不过,此时的他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那只满是泥水的手在地上摸摸打打,还不时的捶上几拳。在确定安全后才慢慢悠悠的上地。一股脑摊在地上,双手往脸上一抹,才慢慢睁开双眼。盯着上前方那四方的他掉下来的地方,而又四处的打量着四周。两只眼睛直转悠,让人猜不出其心理在想些啥。浑身散发着恶臭,滴滴泥水直掉,怔怔坐在原地。片刻,没有任何征兆的坐了起来。朝着四方打量着静静思索。   这貌似被人工开砸出来的洞穴,一条长长的通道直通向未知的前方,在身后就是让他吃尽苦头的泥水土,在墙壁两边每隔五米左右就有两颗对立的夜明珠,散发着点点辉芒。泥水之旁几颗小树坐落在旁,树上结着艳红的果实。在这没有任何阳光之地,竟能有植物生长并结出果实,令人匪夷所思!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任风双目精光一闪,似饿狗看见骨头、小偷看见钱包一样兴奋。立马冲上使劲的够那夜明珠,浑然忘记自己身在何方,处在何地。任风双腿一蹬,稳稳的把夜明珠捧再手心,心理得开花了,虽然像鸡蛋般大小,任风知道这价值几何!虽并不确定能值多少。可他经常看到豪富区的女豪富不管是脖子还是手腕上都挂着串成挂珠的小珍珠,而且在在豪富区得珍宝店中,那明标的价码就足以让白敬陈强两位叔叔不吃不喝苦干二十年都比不上那珍珠的零头。任风有幸路过一次,至今仍恋恋不忘。撕下左臂的衣档,打了个结,小心翼翼的将夜明珠放在里头,继续干下一颗。摘完了一颗还有一颗,在兴奋中,完全没有任何感悟自己已经在往通道里内走去,平日中的稳重在此时都被忘得一干二净。   就在任风摘第六颗时,通道已经窄小了。只能够三人并肩而过。此时任风那里还记得他母亲说什么遇事三思,全都抛在脑后。只是在八颗之后,开始的新型兴奋感已经开始减弱。到了十六颗时,身后已经漆黑一片,唯有任风捧着十六颗夜明珠闪闪发光,成为了黑暗中唯一的光点。夜明珠至此全部进入了任风现做的布袋。整整十六颗,若拿到外面出去,定会引起一阵腥风血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并非空穴来风。任风到此刻才注意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进来通道里面。在一阵后怕中,才想起母亲的谨言慎语,不禁后背一阵冷汗。若方才有什么机关之类致命的陷阱的话,那么自己将在十二年得岁月告别人生。凄凉埋土,英才早逝。想想脊椎都发凉。在以前任风敢说自个拾金不昧,扶老助幼,那么现在还问他同样的问题的话,那他就只能避而不答了。此刻任风才觉得自个原来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好,至少在金钱方面任风还远远做不到视而不见。毕竟穷怕了,见惯了豪富们有钱时的挥洒自如,自在如风,在钱势中甚至可以唯所意为。所以其差点坠落了。任风甩甩头把这些所谓乱七八糟的想法想丢到了外面。又看着手中沉甸甸的夜明珠。发出了与其年龄不相符的感叹。想想自己以前的日子虽穷,但欢乐随身,白敬陈强两位叔叔更视自个如亲生。这是他在豪富区中所少见的。在豪富区中多听闻为钱可六亲不认,为钱可兄弟相残,为钱可舍朋弃友,为钱可抛弃妻子……   联想到这种种的一切,眼眸精光一闪而过,并不是什么猥琐的光芒,这是一种只有亲身体验光在嘴上光说没用的明悟,这是一种只有在身临其境时才能想通的结果。想通了之后,此刻任风不知为何多了一种道不明,讲不清的气质。让人亲近。甩了甩手中沉甸甸的布袋,任风才发现,原来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重。   前方,夜明珠的光芒连布衣都难于抵挡。照射在前方,一道厚厚的石门挡住了去路。目前就算是任风想回头也没办法,就光是穿过十米左右的泥水土到达上方的小屋任风都办不到。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只能朝前看看。伸出那只残留泥水手臂,小心翼翼期待的放在那石门上。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七章:屋中有屋   此刻任风没任何犹豫,放在石门上的泥手用出了点力。入手丝丝冰凉,也不知多久没开启过。感觉中有层灰尘布满。在满是泥水的手臂上就可以忽略不计。石门没有想象意料中那般沉重,相反,第一感觉是轻盈。还没等任风继续使力,吱吱轰轰,石门在任风惊讶的表情中自动打了开来。此时,任风已不再想着其他,他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未知的前方要么就是一场改变一生的机遇,要么就是一场致命的危机!在从小屋到此洞穴之前所发生的一切的一切,完全出乎了他的认识之外。哪怕是上面小屋那只能进不能出的破门,多半也与此有莫大的关系。更何况,在他那狭小的认识中,光那十六颗连豪富区的豪富都未必拿得出来的夜明珠。当然除了钱滩镇三大大势力之外。竟然后无退路,那么往前走是唯一不可避免的选择。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任风记得母亲说过一句话:当你在面临绝境之时,不要忌天忧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是前进还是后退,自己决择。在未知的前方,任母话谨言飘荡在耳,晃如昨日所说。平日任风对母亲的话左耳进右耳出,我行我素。现在想起,犹如沙漠中一处绿洲,汪洋上一艘小舟。任风现在想想真的有点对不住老妈。   石门的开启没有想象般得惊天动地,好似顺其自然般。任风人还未先进,手中十六颗夜明珠所散发的光芒便争先恐后的往前冲,为任风照耀前方驱逐黑暗,只是十六颗夜明珠汇集在一起,是明亮些,却不如分散的作用更大。使得任风无法确认在前方那未知的空间中有多少不明的变数。有些事情总能出乎意料,在任风已狠心向前迈去脚趾头刚刚着地的一瞬间。四周的黑暗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光明。出于身体本能的反应,任风还未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身躯立马倒退了两三步。才定住脚步,眼眸疑神疑鬼的向前瞄。一有不对劲身后不长的通道,将是任风溜之大吉的早已计划好的路线。等了许久,并没有任何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一切都还是那么的平静。“难道要我进去后所谓的机关才会启动,这不是坑爹吗?”任风心中做了个连自己都不确定的判断。   咬咬牙,那表情似乎抱着必死的决心,一副大义凛然舍我取谁的模样。前进了两三步,不过此时任风是眯着眼睛。眼不见为净。脚趾头同样刚刚着地,四周迅速有光亮了起来,任风虽隔着眼皮,但仍能感受到外面的光线,胸膛那处也砰砰直跳。良久,所谓的机关陷进比没有出现,任风微微争来眼睛,刺眼的光线直射而来,下意识用右臂遮了起来,眼眸透过指缝首先看到的是那颗挂在墙头那比自己兜里那夜明珠还有大三四倍的圆珠。如果说在外面所悬挂的是鸡蛋的话,那么现在这颗就是榴莲了,事情还没完,貌似还不只一颗,四个墙角,各有一个。而且任风不自觉的把头往上抬,还管什么光线刺眼。任风好似口水直流,在外面所想通的思想又不知到哪里去了。在通道外所产生的亲近气质也不知飞到哪去了,有的是那两眼发光的猥琐表情。   “这那里是什么榴莲啊,这分明就是西瓜好不,而且是发育严重超标的西瓜。”任风真想爬上去抱着它睡上一觉。手中那辛辛苦苦摘来的小夜明珠早已掉在了地上,任风连看一眼都懒了。一阵阴凉的微风从通道外弗来,任风一惊,猛的一醒。回过神来,瞬间明白自己刚才的失态,额。一阵无语中,任风暗道一声罪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说任风之前的事情使其想通了蛮多,但毕竟十二年来见惯习惯了豪富区猖狂,嘴上虽诋毁不已,心中却滋生了不少外人不可明的想法,可能连他自己都不是很清楚,那就是渴望有钱的感觉。今夜,不一般的一天中,心中所有潜藏内心不为己知的负面情绪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来。若之前任风那想通那也仅仅是想通,那么现在突然的觉醒,就是改变。变的不在表而在心。这是一种心灵上的解脱,当然与从小气母亲的教导和从小的独立有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经历了才懂得。此刻任风已不在瞄响夜明珠,似当它们不存在般,彻底无视,慢慢打量四周。   举目四望,光溜溜的墙壁在夜明珠光芒的照耀下显得格外透亮,四个墙角各有一个凹进去的槽。刚好镶进一颗完好的夜明珠,在员圆槽周围,壁面更是打滑得光光亮亮,光芒在折射中使整个石屋越加明亮。中央处那颗偌大的圆珠不可思议的悬挂在上方,似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定住它一般,不动分毫。石屋没有任何装饰的东西,除桌椅子睡床之外,看不其他物体。任风转了大半圈,没有发现半点有价值的物体,不禁一阵失望。“难道这就是石屋的尽头,没有其他通向外面的通道。”喃喃自语中,任风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仔细寻找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的角落。然而,失望是必须的。想回头在外面查找一番。突然,任风止住了脚步,丝丝盯着那张睡床。正常来说,应该有枕头被子等物品才对的,然而这床却特殊的出奇。光滑的平面枕头是用石块直接削成的,做成长方形的形状,怎么看都不顺眼,更别说睡了。那肯定是不舒服的吧!   慢慢中,任风移动脚步,走到睡床,用手拿起石枕。却发现怎么都拿不上来,哪怕是使上浑身气力,也不能撼动丝毫。蹲下仔细瞧时,石枕下面有条细细小缝,按道理应该是能拿得起来才对。难道这石枕沉有千斤。任风马上否掉这个不靠谱想法。难道另有玄机不成。任风重新将手放在石枕,选择左右旋转。本想抱着尝试的念头,结果不出所料。石枕慢慢旋动,任风心中莫名有了一丝激动,不知为何。当石枕旋转到于竖的形状呈现时,同样是吱吱声响响起,并没有想象那么轰动。睡床开始移动,任风立马闪到一边,静静观察。睡床还在缓慢向下的方向右移,很快,睡床不在移动,原本的睡床位置底下出现一个可容两人左右的正方形入口,长长的阶梯跃然于目。同样是五米一鸡蛋大的夜明珠,照得阶梯清晰可见。倾斜而下,到了五十米左右似乎有个转弯的拐角,余下便不得而知。任风踌躇不前,眼中闪烁的精光犹豫不决。当这屋中屋还未出现之时,任风一度曾想,哪怕未知的前方多么难于意料,自己都会奋勇向前,可当事实摆在面前时,心中总有那么一丝胆怯。自从阴差阳错的来到此地之后任风就一直对此地一直保持不可磨灭的敬意,不过,敬意始终是敬意摆了,当生命受到威胁时,什么事情都是做的出来的。哪怕是前方有虎貂豺狼,也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这是没得选择的。与其在后方等死,还不如奋力一闯,结果哪怕是不如人意,至少也曾努力过。任风唯今最担心的是母亲。假若自己至此不在出现母亲铁定发狂,伤心欲绝。这是一种直觉,一种做儿子的直觉。哪怕母亲从小就让其独立。但那浓浓的血液相连他他能感觉到母亲的对其的慈爱。   任风深吸口气,调整身心、状态。就在此时鼻子莫名的揪了。喷嚏又开始不断涌来,任风才想还未进来之前有什么跑进自己的鼻子,只是这不久的事件段里,发生了太多让其应接不暇的事,不小心把鼻子的鬼东西给忘了。原本还以为那鬼东西早已出来,毕竟这中间发生了太多的曲折。不曾想,这鬼东西不仅还在,不但没被自己的鼻水鼻屎淹死臭死,看现在情况,一定还活蹦乱跳,精神饱满。“难不成那家伙,喜欢吃鼻屎鼻水。任风思想坏坏的想着。不过心中总算有了安慰,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一活物也进来,死也有个垫背的。想是这般想想,要找垫背,鼻子那鬼东西远远不行,若在地上,任风一个不经意,就把它给踩死了。值得安慰的是那鬼东西不知怕生还是喜欢任风的鼻孔,赖在里面。或许任风刚开始可能有点迫不及待的想把他揪出来。至于现在吗,它愿意呆就呆着吧,反正并没影响到任风什么,最多就是呼吸不畅摆了。如果有幸能出去的话,一定好好养这鼻子的小东西,虽然不知是什么。但这却是任风此时心底的想法之一。   被那鬼东西影响只是个不大的小插曲,路还是要走,任风盯着前方的阶梯,心情突然轻松了好多,可能还要感谢一下那鼻子未知的鬼东西,不然现在任风可能还忐忑不安。眼眸瞬间清明,目光坚定,盯着那长长阶梯,迈步向前。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八章:骷髅   长长的阶梯没有任何声音,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声与若有若无的心跳声,任风连走路都是静悄悄的,不时向后转望,警惕非常。长长的阶梯虽然异常寂静,但却没有异常。安静及安全。任风蹑手蹑脚到了拐角处。心一横,想都没想,走上前去。突然: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充斥整条阶梯,在墙壁的回音下啊、啊、啊的响个不停。然而任风脚步似乎在发软,跑都跑不动。双眼睁得圆圆大大,细看的话,有了丝丝血丝。在任风对面同样一个黝黑的的男孩,双目同样惊睁,同样的衣着一样的身高。回音还在响彻,不过略小了一点。任风此时没有先前的惊秫,因为在其对面的‘人物’有些熟悉,但就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忽。这不是自己吗,额、一面镜子。任风神经有些大条了:“这到底是哪个无聊人物干得缺德事,这不是明摆吓人吗”幸好之前任风经历了不少奇异之事,不然还真是有可能被吓晕。嘴上没有破口大骂已经是给面子的了,心底早已把这一号人物列入黑名单,鄙视不已。如果说口水可以淹死人的话,恐怕这里已经水漫金山了。“不过这镜子的男孩还是蛮帅的,要身高有身高,要身材有身材,不过就是衣服破烂了点,但依然掩盖不不住他英俊的面孔,魁梧的身材。”任风对着镜子摆出各种姿势:“二头肌,胸肌,腹肌。”此时某个人正在自恋中。   自恋完后,任风突然举起手想摸摸镜子。一股巨大的吸力向任风袭来,转眼中,镜子依旧是原来模样。只是少了个自恋的任风。   一阵天旋地转,任风还未明白怎么回事,那吸力就突然来袭,光芒一闪,又是一个石屋。不同的是这间石屋光滑的壁面上三面墙壁个挂着四件闪闪发光的的器物,左右各是一支晶莹透亮的长剑,剑未出鞘,其中的气息就压着任风微微喘不过气来。不敢直视。另一边则是一把怎么都是杀猪的屠刀,只不过大刀在夜明珠的照耀下,刀气似乎内敛,没有直*任风,但任风仍能感到淡淡的威胁。此时这威武的宝刀却被任风看成杀猪的屠刀,要是用的人还在他面前的话,一定、票、票、两巴掌。回家种地去。而前方还挂着*人的弓箭,上方三只箭支发着透心凉,心飞扬的杀气,一弓三箭不知是何种材料打造而成的,似乎没有一丝瑕疵,完美非常,连任风这外行人都能看出一丝精艺,在任风看来,可谓是夺巧天功。毕竟,这是任风见过最有威廉性的武器,就连在城门出钱家大少那四位护卫都比不上分毫。   不过,这还不是让任风惊讶的,毕竟武器在怎么煞气*人都好,都毕竟是死物,唯有眼前那摇摇欲坠的骷髅才让任风感到丝丝寒意,然而那始终屹立不倒不到的头颅依旧保持死前的姿态。双腿盘膝而坐,双手平衡的放在腹下,结出一个任风看不懂的手印。这前辈生前绝对是某位大人物。任风心中暗暗留神。骷髅已经是死得不能在死了。只是任风毕竟是十二岁的少年,野兽支离破碎到见过不少,一个白森森的骷髅就这眼直直的摆在面前这还是头一遭,心中若说不惧怕那肯定是假的,只是再惧也得面对不是。虽后退中,任风还是直勾勾的盯着骷髅,自己的离奇而来及在宗祠屋外出不去的破门,种种迹象表明都与这骷髅脱不了关系。解铃还须系铃人,任风不笨的脑袋中想所有的关键都在这干枯的骷髅,但至于是与不是要在观察后才能知道。还未行动,任风就看到地上写着:我不甘。三个醒目的大字。自是任风在刚进来时垂直的目光被墙上三把奇异的兵器所吸引,未曾及时注意罢了。   “我不甘”任风似乎能感觉到其中的屈闷,郁闷,憋闷,还有强烈的逆抗,不服等种种负面情绪。三个大字下面摆放着三本古朴的经书。任风惊奇中差点被这负面的情绪所影响,幸亏惊醒较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就算不死,若真被那气息所影响,也会成为一个只知叛逆的白痴。任风虽然不知后果如何,但刚才的肃杀之气就让其严肃对待。在骷髅面前三本古朴的书籍摆在地上,一目了然。   任风并不笨,他知道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三本古朴的书中,此时,那三个大字在发完最后的气息之后便伦为普通的文字,鲜红如血,不知是不是真的鲜血。但在任风的理解中血怎么能有这般大威力,还有,为何这许久来都未成干枯。种种疑问在心中不停徘徊,在有限的认识范围内始终找不到答案。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眼前这三本书中。任风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发现果真没任何风险才大松口气,小心的将地上三本古朴的书顺序的拿了起来。大眼一瞧:分别识经,精武决及我不甘三本古书。只是最后一本我不甘任风仔细与地上的三个大字对立一下,发现字迹完全相似,只是大小不一般罢了。可想而知,这最后这本书籍本身应该是空白的,可能在眼前这位骷髅人物的命绝之时而写下的。任风没有看其他两本,毕竟在此时又这位人物留下的最后‘遗书’那是才是珍贵的,只有眼前的这骷髅才知道到底情况的前因后果。很奇怪:这三本书籍都很不一般,坚韧,是唯一最显面也是任风感官中最直接的判断。任风甚至尝试撕裂一番都毫无反应。撕裂一番后任风还是小心的擦拭了一下,轻轻打开最后一本书籍,也就是可能是骷髅生所写的那本。   我独孤宋,无父无母,无亲无故,至小在一家豪富做着每天都被欺压的生活。只是我并不屈于平凡。于是,就在我七岁外逃出外谋生,给达官显贵擦过鞋,深山野林过过夜,千里之行捡过铁。十七万里求过师,磨鞋踏城拜过艺屈腰折被学过武,在二十七岁之时,除暴安良,斩匪杀盗,劫富济贫,却从未想过要名扬万世,江湖人称铁血飞侠,三十七岁之时我站在武学的最高峰,战败天下第一的孙故。赢得武林盟主之宝位,而我淡然一笑中,远驰而去。从此我独孤宋公认天下第一。在四十七到六十七这三十年中我武学寸步未进。我不认为这是武学的极限。在这三十年中,爬山涉水,走南闯北,各个门派的名朽我逐一过访了遍,依然找不到心中的答案,天下虽大,而我却找不到想要的答案,世人虽多,却无人解答我心中的疑惑。无奈之下,我决定遨游四海,脚踏五洲,游遍万水千山,。然而,就在我年已七十七岁之时,认为从头到尾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不知是上天怜惜我的一片求武之心,还是我机遇要到七十七才能到,奇迹发生了。那是一个我一生都难忘的夜晚。在天郡四城的绝命树林中,我偶然而过,见到了我至今都难于忘怀的画面,在他们面前,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可笑的蝼蚁,一身引以为傲的武气武学竟毫无用武之地。虽然我身在远处,但那两人争斗的余波就让我阵阵难受,甚至一度连自身的武气都被压制的死死的,我是又惊喜又惊秫。幸好他们没注意到我的存在,又或许是他们注意到我的存在而又以藐视的态度对之。虽我也愤怒过,但那实力的差距却使我冷静了下来。   那二人的大战是我今生最大的印记,哪怕是我与孙故的巅峰一战也不足其的百分之一,仅仅是那落在的一剑就让远处方圆百里化为沙漠。无数草木纷飞,气化。深坑与空地比比皆是,我甚至想过我能活下来都是一种奇迹。我从其二人的对话中已猜测除了大概的过程,貌似在争夺一件兵器,又提到识界得话题,搞得我头晕眼花,不懂其意。我也曾想这二人定是知道能让我更上一层楼的方法,毕竟其二人所突出奇异的表现让我隐隐觉得这七十七年中白活了。正当我出神之时。那二人已战到了白热化。谁都没想到结局是那么的出人意表,或许是实力相当,或许是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又或许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到了最后。此二人不知是使了何种神通,没有想象般得那般洪烈,似乎平静异常。再没有半点音响传出。我足足等了差不多半日的时间,到了快要凌晨时分,才壮着胆小心翼翼的向前,其二人就直立立的互站在对方的对面,没有半点动作。至今不能忘怀的是,那二人的仅仅一个眼神就令我气血不顺,差点心神不稳。纳闷中,就在其二人千米之外又等了半日,到了正午时分。其二人依旧没有半点移动的痕迹,此时我心中已有了初步的猜测,若换了其他同僚,我敢保证,在亲眼看到惊天动地不可思议的战斗时,连靠近的勇气都不会在有,而我,一生为寻武道而生。生与死早已不惧……   简单书面上的字句透露了独孤宋不惧死的心理及对武道追求的疯狂。让任风心中荡漾不已。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九章:识经   虽然任风仅仅是从书面上获得的信息,但那仅仅是书面上的看懂的意思,就已经如身临其境般让他大汗淋淋,一幅幅似真实般得画面在脑中闪过,就像亲眼看见一般。不疑所他,任风已经微微的震惊了。然而,接下来的语句就让他更加不知所措。独孤宋在书籍中写道:果然不出我所料,其二人不知用了何种秘法,双双归西,同归于尽。那两道不屈的身影依旧林立在对方面前,死都没向对方低头,倒下。这是两位值得尊敬的强者。各有各的尊严,各有各的本心。可惜却无一人得愿所偿。可惜我独孤宋却未能与之请教半点暇语。   字句中透露着深深的无奈:我本想就地将两人安葬,让这两位值得尊敬的强者入土为安,哪怕生前如何不屈,死后亦同样入土。我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可惜还未等我靠近二人,两人身上各自燃起丝丝无形之火,温度高的可怕,连我都不得不退避三舍。此火不同于我等平常所用之火,换句话说,跟本就不能用凡火来形容。连我身上所凝聚武气那一丝真火都不能相比。生前有毁天灭地的神通,死后就连身上所凝聚的那丝丝不明火焰就让我不得不避。是该让我自卑还是给我希望。那不明火焰将二人的身躯包围,焚烧得一干二净,失望的我沮丧不已。事情总能让我希望,给我惊喜。在另一边的身影焚烧完了之后。本已空空如也的空地,突现了丝丝光芒,着时吓我一跳,那绿芒在一阵闪烁之后,随即便掉在地上,分别是一根碧绿的长箫及这本识经。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慢慢的捡了起来,翻开的第一页就让我早已萎缩的血液沸腾起来,以我独孤宋这么多年来的经验来看,这是一本不同我们尘世所修炼的秘本,显然其二人中的一人就是修炼此书才如此强大。果然天不枉我独孤宋,这是那时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书中的种种让我不敢相信这也是一种修炼方法,要不是我亲眼所见,打死我都不会相信。然而,旁边的那支碧绿的长箫更让我更加看不透。在墙上那霸刀、神竹剑,弯月弓,三者皆是江湖中名动一方的神兵利器。看不透加上好奇,我便用我随身的混灵枪轻轻的划了一番。结局让我眼珠都掉了下来,伴我成名至今,陪我杀敌无数的混灵枪就这样不声不响的崩了,让我心疼陪伴多年的伙伴忧伤还是该为我得到这宝器而欢喜,若有得选择我宁愿选择前者。   任风不禁咋舌,这般神奇的事件其还虽说第一次听说,不!是看说。任风双目一眨,心中早已联想菲菲了,其对那把长箫颇有兴趣,说远点的,任风家中有把长箫,同样碧绿,只是那不是可移动的物体,因为,那是老妈刺的副刺绣,而且任风不时还经常还看到母亲把那刺秀放在手心对着星空,黯然伤神。而且母亲身上还有一把绿箫。小时候任风记得母亲常常吹曲,任风则安静的趴在母亲大腿,安详,安乐,无忧。由于从小便听母亲吹奏,任风也对吹箫有那么两把刷子,只是,苦于没有一把好的长箫,看母亲视如珍宝般得模样,就更不会找母亲要,只是经常跑到深山野林区砍竹子做成竹箫只是用的时间不长罢了,但聊胜于无。不知为何,在任风十岁开始母亲便不再吹奏给他听。让任风苦闷了好长一段时间,时时想起在母亲吹奏之时,不管有多大的烦恼与忧愁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是任风心底最真的回忆。此时看到书中提到的长箫,任风已无心继续看下去了,他必须得先找到那把长箫才有心情继续看下去,任风将古朴的书捧在手中,眼睛东张西望,显然在寻找那把长箫。在整个石屋逛了一圈,没有任何发现。不过,任风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相反双眼已经注意到了骷髅在身上去。原因无他,在这狭窄的空间中,其他地方有无东西任风一样便能瞧见,唯独这名叫独孤宋的前辈身在有那破烂的衣物遮拦,让其看不清楚。虽说任风不想直接对骷髅下手,毕竟死去的人了,多少要以人死为大来对待。若能得到长箫便好,若得不好,任风最多也就重新郁闷个把月罢了。只是任风并对着这眼前的骷髅没有下手,再次捧起独孤前辈所留下的‘遗书’重新翻看。   虽说失去了一把长伴于己的好兵器,但与武道的巅峰来说,却显得微不足道,时不待我,如今我已是七十七的高龄了,倘若还不抓住时机就只能遗憾而入土了。于是,我远离了天郡四城,来到黄辽偏僻的此地,来到此地刻苦修炼,希望能更上一层楼。或许是我虽年老但天赋未失的原因,在识经中我生生的打破常规,迈入了识经所记载的第一阶段中第一小境界——寻识。幸喜过望,此时我才感觉到原来我之前所学的武道根本就不不堪一击,就连识经的第一阶段都可以以我之前所学的武道巅峰较量。只是我隐隐觉得武道应该不止这一阶段,只是无法我无法打破摆了。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我才进入识经的第一阶段,才踏上那所谓的识途,也有我年老体衰的原因,这我已不怪任何人。   不管你现在站在我这具枯骨的人是谁,相信你已看到了我所留下来的遗笔。若你同样识界修识的同道,相信你因该不费任何吹拂之力就破了我那所谓的法阵,就请见谅。若你同样是尘世中的武者,那么,恭喜你获得了我的全部遗物,我不想让它们消失在尘世间,这是多少不知情武者一生巅峰更高的追求,我希望它们能在你手中在现辉煌。在学有所成之日最好让天下的武者知晓有这样的一种修炼方式,当然,若你还未进入第一阶段,那么隐忍吧。毕竟见钱眼开,见宝杀起的是屡见不鲜。那长箫我当日所见之时其二人就可能为此物,小心驶得万年船总是没错的。我独孤宋能留下这一批话,让你看到。说明我已走火入魔了,识碎身捷了。到了我如今的年纪来修炼此经已经不合适了。我能修进第一阶段算是逆天而行。只是,我不甘心,既然上苍你让我得到此经,又让我知晓有那么一个远离尘世的识界,有那么多视我以蝼蚁般的存在,哪怕是那仅仅刚修炼成的识者。倘若在哪一方环境,结局就不会如此的凄凉。我恨啊。不甘。若有来生,我定破土重修,在哪一方环境中也走上巅峰,直至将你这所谓的上苍捅破。   任风震撼不已,或许身上的血液也因此而沸腾起来。那独孤宋前辈是带着强烈的不甘黯然离世的,可他并没有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藏一并带走,他要让那些同样与他一般无知的人知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是学无止尽。任风对眼前的独孤宋的敬意真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这是一位无私的武者,值得任风那么一拜。每个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没有人永远都是公正,自私其实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过了头,那才是真正的天灾人祸。一拜起身,只是弯腰鞠躬。不经意间,任风在鞠躬的同时头朝下,一行细小的文字出现在眼前,也可以说在地上:长箫,石枕中!短短的几个字,让任风猛的一惊,原来如此。怪不得任风找不到,却又不好意思破坏人家的尸骨,不然,任风就算得到长箫也并不开心。当然,所谓的不开心也就那么几天,几天过后,那还会想起,就是想起也是物有所值。其实独孤宋也万万想不到,来着不是所谓识界得识者,也不是江湖中的武者,而是一个年仅十二的小屁孩。就算来着是其中二选一,也不会对独孤宋进行鞠躬,更不可能看到地上的小字。只因那字太小,而又故意写在我不甘三个字的旁边,任谁都不会细心低头去研究它。   在书上著名着回去的道路,任风默记于心,捧着三本古朴的书籍,身上还抗着一把大刀,一支长剑,一弯弓箭。大汗淋淋的在骷髅身旁左五圈,右五圈的转。最后突然停了下来打喝一声:启!黝黑的身影迅速消失不见,出现在同样是那面镜子面前,只是这次是背对了,没来了那幼稚的尖叫,通道格外寂静,偶然能听到某的人因为鼻子里有东西塞住,而引起的呼吸不畅。一回生二回熟,之前任风走过,所以这次并没有半点陌生,轻巧熟路。很快来到了睡床旁边,按照书中所写的方法,同样是左五圈,有五圈的转,到了某一程度,石枕终于轻松的落在任风手上。此石要有识者所修炼的识灵才能开启。   当然,只要任风任风能修炼识经成功,哪怕仅刚开始的第一阶段,开启是绝对没问题的。不过,此时任风上上下下的武器夜明珠已经成了任风最大的难题。 第一卷:禁术之血灵悟身 第十章:诡异   任风腰间别着长剑,背上背着大刀,右肩抗着箭弓,怀里里揣着几本书,模样别具风格,不知是该说是大侠还是大虾。任风苦闷要是此时出去那就不是大虾那么简单了,别说自己乡贫区不说什么,豪富区的豪富或是三大势力也会闻风而来,到时候就算性命保住,身上的奇珍异宝也会搜刮一空。到时任风也是心有不甘,可不服的话也许会连累亲朋好友,他是可以一走了之,但若大的钱滩镇中,说大了每一块土地都在那些有势力的豪富掌控之中。虽然任风年纪不大,涉及到某些事其还是能想通的,这一切一切都建立在实力上,若有了让三大势力畏惧的实力,那些所谓的豪富就会对其眉开眼笑,笑脸相迎。这是任风第一次这么的烦恼,在以往,就算天塌下来也有白敬及陈强他们顶住。然而,此次情况远远不是天塌下来那么简单。就算是那些朝夕相处的乡贫区得居民也有可能有个别见宝眼开,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到时邻里的随意一刀,都有可能是致命。因为长期的相处,彼此优缺点大都了然于胸。微微的叹了口气,任风不可谓不烦。更可怕的是私自闯进宗祠这顶大帽就让任风带不起了。唯今之计,得看看独孤宋这位老前辈有没留下什么锦囊妙计,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当时独孤宋临终之时,那里想得到会是一个小毛孩得到这一切,也就没考虑许多。其实当时独孤宋也被自己多年的习以为惯,毕竟从他学有所成开始,便一直与其同级别或也不输于自己多少的所谓强者打交道,任风的误打误撞,让其所料不及。所幸的是独孤宋那半吊的法阵并为持续多久,不然,以任风一介凡夫,那里有那么容易进的来。也有独孤没见过同类修识者信心有点膨胀的原因。既然独孤宋没留下解救的方案,任风只好把目光到剩余的两本古书。   一股脑坐在地上,任风是没什么心情了,不找到解救的方案,只能把身上的些奇珍异宝重新放在这里,但指不定又会有那个幸运儿进来,那么他的这些原本属于他的东西就只能打水漂。若等下回来取,任风这念头想都不想就给掐了。这次若能平安的离去就已经开心,笑话,那打算下次再来。这也怪不了任风,十二的思想根深蒂固,就像被洗脑一般,这如圣地般的宗祠之前想进来与敢进来都是压根没动过这念头,这次借酒乱闯,就已经是大大的罪过了。其实,话虽如此,倘若身上的这些东西放在此地,下次若还能进来,任风还是不介意的。翻开手上的精武决,虽然此书任风颇有兴趣,里面的内容更是天花乱坠,换了平常,任风一定好好研究一番。毕竟就算是在钱滩镇会武的武者还是比较少见。一般武者都把自己所学秘决当做生命般重要,在钱滩镇这地方要想自己搞得到一本武决来修炼简直比登天还难,当然,那些有些钱财及势力的除外。在贫民中,别说武决没见过,就是那所谓的武者都很少接触,有的只是摇摇相望罢了。任风合上精武决,既然此时给不了他解决难题的希望,那么就算看了也没啥用,除非是将其中所记载的内容练成一招半式。任风不禁摇摇头,这种不现实的事其没想过,任风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天才,其还没自恋到那种程度。   将精武决及独孤宋的‘遗书’随意的放在一旁,没有了刚开始那般兴奋。却反而有了更多的苦闷。任风随意中拿起识经,其也就没对这本书有希望,因为希望差不多都快破灭,让他放弃身旁的奇珍异宝是真的真的真的舍不得。任风把识经放在膝盖上,准备翻开,不料,书面上两个平凡的小字,深深吸引了他,似乎有什么魔力在呼唤他一般,让其慢慢的发困,想睡觉。任风不禁好奇,心中也多了几分谨慎,但任风毕竟是没见世面的小屁孩,其始终相信一本小小的破书,虽说是那么古老了一点,但要任风相信它能翻的了大浪,打死他都不信,若想要其相信,还不如叫他找块豆腐撞死算了。任风定定神,重新盯着那两个小字。不同的是,此次两个小字并没有再吸引他,相反,而是诡异的迅速旋转起来。任风大吃一斤,想脱离发现已经无能为力,根本就已经失去了其原本的控制,而脑袋却清醒异常,没有半点呆滞,比往日任何一天都清晰无比,同时心中却同样悔恨无比,千小心万小心,还是着了道,刚出虎口,简直又入狼穴,沮丧不已。只是任风暂时还未感觉到危险的味道,可他并不认为这样就平安无事。在他幼小的认识中,事情一旦失去控制,那便如老虎失去利齿,恶狼失去利爪,无能为力。   两个小字,在慢慢的旋转,看的任风头晕眼花,心神却不敢放松多少,他怕他这一睡就醒不来。忽的一闪,识经没有任何预兆直接没如任风的人中。这仅仅是片刻的时间,但在任风心神中却像度过了无尽漫长的岁月,孤燥无味。识经两个小字在没入任风人中的同时,任风原本聚精会神的双眼迅速眯上,同时身体做出了盘膝直身的姿势,同石室的骷髅独孤宋一摸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有血有肉的活人,而一个是生命早已干枯的骷髅。任风此时对外界的一切浑然不知,身体隐隐有些发烫。与此同时,手中的识经迅速翻开第一页,黑墨色的字句一行行一字字从书中飞出,围绕着任风的身体旋转了一圈,而后从天灵盖,也就是任风的头顶直泻而下,任风黝黑的身躯激烈的颤抖了一番,似乎在承受不同一般的痛楚。事情还未结束,过来良久,任风身体逐渐平稳下来,还未等其喘上一口气,识经迅速自行又翻开第二页,紧接又是同样无数的子句从其中飞扬而出,亦同样在任风身体周围旋转一圈,从其天灵没入,又是同样的反应,只是身体比原来的略烫了些。如此反复,同样的情景连续发生了九次。此时,任风之身躯已经不能用烫来形容了,体外一层白色的透明的光幕笼罩着他,体表有丝丝火焰溢出。倘若此时独孤宋还在并亲眼看到的话,定大吃一斤,退避三舍。因为此时任风体表所溢出的火焰就是独孤宋当年在看到那识者二人身殒之时而产生的火焰。这火焰对独孤宋来说已经有了阴影。然而,独孤宋在修炼识经之时并没有这般诡异的事情发生,其只是按部就班的修炼罢了。再观任风,此时的他只是轻轻的看了识经一眼罢了。就发生如此不可思议的事件,不知是福是祸。任风此时手中的书经在不经意间早已化为乌有,只余一团黑乎乎的纸灰。   任风此时完全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在盯着识经二字之时,相似被其定住,完全动弹不得,除了清醒的思想外,其他根本不受控制。本来任风想拼命的抵抗,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一丝危险的气机。而那识经二字就直接冲进脑海,在脑海中化为点点星光,洒落在脑海上。这是一种神奇的想象,以往别说任风看不到这番奇异的怪事,就连对自己此时咋舌连连。任风根本就不知此时自己究竟算什么,明明能感觉在身体上,只是无法控制,却又像身外之人一般注视着另外一件物体,也就是自己的身体。而且,还能进入到自己的脑海观察自己的脑海的结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我已经死了不成。   就在识经二字洒向脑海四周之时,一股剧烈的疼痛从心神中传来,这不是肉体的痛楚,而是精神上的刺激。任风不知是本能的反应还是脑海的异变。本来以为已经成了另一个自己的任风,迅速来到了脑海中央,盘膝而坐。原本洒落在四周的识经二字碎片,化为一缕缕青光向脑海中的任风聚集而来。任风不由自主的贪婪吸收着,像吃了十全大补丸一般身体快速发烫。随即,像从天而降般得涌来密密麻麻的文字,围绕这四周旋转一圈,到达中央,同样化为碎片洒向四周。紧接着像是在循环一般,向任风涌来。   就这样,任风脸上一会青一会紫,直到文字化洒九次才平静下来,此时脑海中什么都没有,静悄悄,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如今,任风心神已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对自己的身体的控制重新取得了主动权。还未等其思考一切的来龙去脉,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一片文字,青光闪闪,任风似乎不用看明白了其中的内容。   不用任何解释,不用任何演说,就像天生就在记忆中一般,一切都那么的顺其自然,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