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奏 第一章【一线气运】
第一章【一线气运】
吉雀搁下浸着桂花的洗脸水,敛目舀了一勺柜里的雪肤膏,这才碎步踏着燃了一夜的烛花曼影,抬手轻轻推开床前的帷帐——卧在榻上的少女受了什么惊吓一般猛地睁开双眼冷冷地盯着她瞧,冰凉的神色根本不似往日娇柔平和,倒更像是添了几分嗜血而凌厉的杀气。
只是这分变化也不过一闪而过,吉雀惊疑不定的眨了眨眼,待到认真去瞧的时候,那道令她全身骨骼都僵硬了的杀气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好像从没出现过一样。
吉雀暗自抖了抖肩膀,侧目看了眼身旁开了小半扇还未关好的窗子——昨晚几颗星子已渐渐隐去,蛋黄一样的朝阳却已冒了顶,微有凉风。
将近初秋,清晨冷一些倒也是常事。
只是吉雀却没发现,在她方才愣怔的一瞬间,榻上的少女也跟着恍惚了一下,好像大梦初醒,又好似身处黄粱。
眼前绿衣小丫头的身影印在眼底,仿佛带出某些尘封已久的记忆——十二三岁的年纪的模样,小巧的头包分别在左右各束了两只,圆圆的脸蛋上还嵌着五六个芝麻大小的雀斑,眼睛溜溜的一转,显得格外有灵气……这是吉雀?
林妙妙怔了怔,而后恍然大悟。是了,前世十六岁之前,吉雀是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只是等到后来自己那‘高贵’的身份被证实、被面慈心恶的叔父从乡下接去国公府,她就再也没见过吉雀,也再也没瞧见过辛辛苦苦将自己拉扯大的养父和养母。
早该明白的,自己亲生父母是怎么死的?而自己又为何不再国公府长大,反而流落在外,以至于叫现在的父母从家门口拾得?——只怕全都与那位叔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林妙妙心中冷哼一声,若非前世的自己实在穷怕了,安于享乐又太过贪慕虚荣,也不会想不到这些,以至于令自己被叔父堂哥等人设计、在上层士族的圈子里名声尽毁,最后只得灰头土脸的嫁给了靖安侯,成了靖安侯府中一个不起眼的妾室。
每日和一群女人争来斗去,年少时满腔灵动的心也渐渐变得麻木。
有时候看着铜镜里明明只有三十的面容日渐蜡黄如老妪,想到和养父母在一起的日子,难免心下苦涩。
然而就在前两天,她从睡梦中惊醒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又重回到了十五岁的时候,眼前是少年时期最熟悉的挑头帘子,身下的木板床隔着一层粗布套的大花褥子都不曾觉得柔软,可是林妙妙心里一点也不觉得嫌弃,反而愈发惊喜,她纤细的手指触摸着自己那年轻的仿佛都能跳动的雪白肌肤,好像曾经在国公府受的冷眼和侯府里的鞭打冤屈在这一瞬间全都洗去了一样。
窗外那棵上百年的桂花老树招摇着枝桠上雪白的甜头,空气中流动着阵阵甜蜜的馨香。
前世行尸走肉的活了一遭,重回来的这一世……接下来的人生却还要她自己来掌握。林妙妙淡淡地舒了一口气,只觉得方才梦里头一直压在心口的巨石瞬间碾成细沙,仿佛连筋骨都轻松了不少。抬手用柔软的指腹微微触摸着锁骨边麻布所制略显粗糙的衣领,她心中是说不出的安定——如今的她还是十五的豆蔻年华,身处养父母家中,也未曾进得侯府,自然不会再有什么夫人妾室要加害自己。
欣慰的叹息过后,林妙妙慵懒的用左臂撑直身子,另一手随意将自己颊边的长发撩开,唇边不由得勾起一抹明媚的笑意。
她本就生的好看,如今漂亮的眉尾微微拉长,却是随着这浅浅一笑显得越发妩媚。
吉雀看的目瞪口呆,十二三岁的小丫头也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的,林妙妙前十几年行为作风都和乡下其他的村姑无异,只是颜色较旁人好上许多,拿块帕子遮上脸,大家站一起也不过五十步和百步的差距,相去不远。然而这两日不知为何吉雀却觉得自家姑娘越来越好看了,倒不是容貌的变化,而是因为这些分明很简单的姿势,可被林妙妙做出来,莫说乡下的那些土里土气的姑子了,瞧着竟比城里的那些贵小姐还好看。
低低咳了一声,吉雀旋身伸手从妆奁前夹来一柄木料制的手镜,搁在林妙妙眼前,自己则细心的将雪肤膏涂抹在她泛红的右边鬓角上——
其实林妙妙之所以能重生,说不得还是因着跟邻居赵家闺女玩闹推搡时额上撞得这一下子,耳膜轰鸣的瞬间,刚过十五岁的少女,脑子里便突然多了后十五年的记忆。
听说赵家男人前日送了山上捕来的一只山鸡,算作赔礼,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当娘的陶氏心疼自家闺女,让林父给她从医馆里赊了药膏,前些日子鬓角处还布着一小片红印子,涂了两日药膏,今日已消了肿,颜色浅红,还隐约露出一道莲花的形状。
“也不知还能不能好。”林妙妙摸了摸伤处,红印子嵌在皮肤里瞧着就快和皮肉长成一体了,摸起来也觉得光滑,不像是能轻易消下去的。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她前世却是没有这块伤疤的……
“赵家大姐儿下手也没个轻重。”吉雀义愤填膺:“没准儿就是嫉妒姑娘好相貌,故意的呢——”她顿了顿,复又小大人似的安慰道:“不过姑娘头上这印子轮廓秀美,不知情的还道是故意描上的,我瞧着也好看的紧。”
吉雀年纪虽小,脑袋可不傻。
赵家大姐脸太大皮肤又糙,平日里瞅着姑娘细嫩的小手小脸眼神就不对,这次又摆着张笑脸特意叫了姑娘上她家吃果子,回来姑娘头上就见血了,谁不知道没许人家的闺女脸是伤不得的?
林妙妙从镜子里仔细的看着自己,虽然唇上少了点血色,眉眼也稍显稚嫩,却已隐隐可见日后的风采。
她用小指勾下鬓角一缕发丝遮住伤处,漫不经心道:“这种爹生娘养的东西,旁人可嫉妒不来,她故意的也好,无意的也罢,往后咱们知道她是怎么个人,见着不去理会就是了,犯不着为她生气。”
以前在侯府的时候,一群女人说个话都夹枪带棒的,林妙妙虽然爱慕虚荣贪恋钱财,养在乡下也到底有些小家子气,可一些表面上温柔和善、不易动怒的涵养功夫还是练得到家的。
说实话,赵家大姐儿是谁?二姐儿又是谁?她根本都不记得了。
她十五岁的年纪装了三十岁的灵魂,世面见得多了,可没心思和一个大字都不识的村姑置气。
……
林妙妙将粗糙的抹布浸水,避开额上伤处、用搁了桂花的井水洗好了脸,吉雀才拿着烧做一滩粘软的红烛匣子走出去。
屋外头断断续续响起些钻木的声音,兹兹剌剌的往人脑门里窜,是林父在雕琢木料。
原先林家也是个商户大族,但从林父的堂叔掌家开始,就一直走下坡路,甚至没几年就家产尽散,族里子弟还惹了官司十去其七。以前与林家关系好的商户听闻林家是得罪了大官,顿作鸟兽散,根本没人肯伸出援手帮上一帮,于是林父雕玉的手艺也就渐渐没了用场,平日里只得用木料雕了精巧的物件集上去买。然而身为妻子的陶氏清楚,林妙妙也同样清楚,其实林父心中还是有很多遗憾的。
一个雕玉的手艺人多么渴望自己能够琢一块上好的美玉,正如一个技艺高超的琴师总会期盼着得到一架传世已久的上古名琴。
这本是简单的愿望,却遥不可及。
林妙妙下床趿起绣鞋扶着窗台往外头看了看,林父忙碌的身影远远瞧着愈发高大,她捏了捏拳头,心中暗下决定,既然能重来一次,那么早晚有一天她会让家里过上好日子,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她都要有,而且定要过得比在国公府和侯府的人好上十倍百倍。想到这里,林妙妙甜甜一笑——昨晚噩梦出了一身冷汗,今早阳光灿烂,窗外鸟雀歪着脖子叽喳嘤鸣,竟是将心底埋藏的那丝阴霾也尽去了。
“但要想让家里超越国公府和侯府却是千难万难,前面我说的顶多做个念想,事情还是要一步一步的来才妥当。”
“现在最要紧的是多赚些银钱,尽快改善家里的条件。医馆里祛疤的雪肤膏还是母亲赊了来,过些时候是要还上的——这么拇指高的一小瓶就要二十枚铜钱,从家里的现状来看,开支可就太大了。”
“若是父亲能得到一块美玉来雕刻,只怕单是那精巧的雕工也该不下百枚铜钱,可惜玉石都是大户人家才有的东西,在乡下的人又哪会那么容易得到……”
林妙妙坐托腮坐在妆奁台前,手指无意识的挑了挑放在案上的竹叶草,这种花的叶子从茎部簇生,终年常绿又细瘦长直、多而不乱,好像‘戈’字的笔画一般撇捺带锋,别具神韵,是林父最喜欢的一种花,往常去后山的时候总爱带回来一两株。
林妙妙不喜欢它的叶子,倒更觉得它初春时候开的花好看些。细碎的光线穿透蒙着雾气的庭院绽开在竹叶草的花叶上,如雾似幻。
鬓角的伤处突然毫无预兆的热了一下。
而后眼前花叶上方终于忽然现出一抹拇指大小、呈椭圆状的‘绿气团’。
林妙妙惊咦一声,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忙闭上眼睛复又睁开,聚精会神之下,眼中那花叶上的绿气团似乎变得越发清晰了一般。
她舔了舔下唇,犹豫的伸出手——指腹触在气团上仿佛摸着一只软绵绵的蚕茧,联想到破涌而出蛾子,林妙妙心觉恶心,忙想抽回手,她胆子不大,即使重生前活到三十多岁,阅历丰富,却也从没见过这么灵异的场面。
只是那气团不知是受了什么牵引竟黏在她指腹上,形成一只剔透的绿色珠子。
与此同时,原本埋根于泥土中嫩绿茂盛且富有活力的竹叶草‘轰’的一下软在泥盆里,盎然的叶子溘然枯败!
林妙妙深深凝视着滚落到掌心的绿珠,几乎连话都说不出了。以前曾听庙里的和尚讲说,世间万物都是占有气运的,没了这一线气运,灵性便也没了。
竹叶草没了灵性,所有的生机似乎都凝成了一颗珠子。
前奏 第二章【二两银子】
第二章【二两银子】
手中的珠子颜色晶莹如珍珠,表面却是温暖柔软而极有弹性,好像女人的皮肤一样细腻光滑它的周围带有一圈荧光,凑到鼻尖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出尘味道。
“好清凉的气息!”
“我方才不过只短短看了一眼,便立时觉得生气盎然,这珠子里面绿光游动,简直如活了一般。”
林妙妙眼中渐渐溢出些奇异的神彩。
她曾见过宫里赐到侯府的珍贵东珠,如锁链般串成圆环,大的可有半寸,小的一如菽豆,可无论大小表面均有淡青色的流光,远远瞧着好像夺了正午日头的光线,稍一打眼便可知其价值□□——却远远不如她手中这颗,说是稀世珍宝半点也不为过!
甚至如果将它拿去城里珍宝铺里发卖,换来的银两,足以抵得过林父这一整年的辛劳!
但是,林家从二十年前便已败落,听林父说过,以前林家的珍惜珠宝都换做了财帛去衙门赎回犯了牢狱之灾的子弟,消耗一空,如果她突然拿出这么奇异的宝物,难免不被以前的一些商家大户心生怀疑林父是否藏了林家的大量财宝,从而对林家多了觊觎。
现在的世道,皇权日渐衰落,大小官员除去会打压商户搜刮民脂,根本不做实事,以致于草莽之中谋财害命之徒多如过江之卿。
林妙妙摇了摇头,重生回来的这一次,必定不能走上前世凄惨的道路,即便只有很小的几率,她也不能冒险。况且她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她只是触碰了一下泥盆里的植株,便可叫终年常绿的竹叶草瞬间枯萎?——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神仙手段,一定不可能人人都有,更甚于,这世上,或许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做到。
那么如果所料不错,倘若这时候真的将东西放出去,自己刚刚发现的这个秘密,也许会暴露于人前。
林妙妙压下心头的热意,抬手将珠子收进腰间的荷包里,到底是否有用,还需细细研究一番。
……
林家有个很小的院子,前几年铁板似的土块叫林父不断翻新成松软的泥土,陶氏搁了些菜种,四个季节里起码有三季都能长些蔬菜,地里引的东屋边上的井水浇灌,出了房门便是一段碎砖铺成的小路,直通林父雕木时所在的场地。
林妙妙梳好头发,掂着裙角走出门外。
陶氏捡了柴烧火,南屋里涌起阵阵灰色的烟火,夹带着食物的香味儿,林妙妙抽抽鼻子,心中颇为意动,这味道一闻便知定是桂花糕的香味,八月一至,院子里的桂花便开了,甜香味直往人口鼻里窜,说是香飘十里也不为过——因着自家就有材料,陶氏做出的桂花糕在整个街道都闻名。
吉雀也在一旁帮忙。
林妙妙望了望南屋,这才抬眼看向小路尽头的小片场地。
从侧面看去,林父瘦削的脸颊略有松弛,身姿却依然挺立,好像岁月仅仅只在他额头、脸颊、皮肤凿下痕迹,却半点不曾压弯他的脊背。
他眼中虽有血丝,却黑白分明,目光澄澈如不远处清凉的溪水,神色是说不出的坚毅。
前世国公府上的人没找到林妙妙的时候,她根本不曾发现,眼前养育了自己十六年的父亲居然会是自己的养父,一个将养女放在心口疼爱甚至半分都舍不得打骂的养父。
——不是亲父,却胜似亲父。
林妙妙眨眨眼,抬起脚根、脚尖掂着粉色的绣鞋轻巧的走过去,微微偏下身子,悄悄的勾着脑袋瞄眼一瞧,只是待见着林父手中的物件时,她却登时吓了一跳,不由咋舌道:“爹啊……你怎么突然要做这么大个的东西?”
林父面色一惊,他才当真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声给吓着了,手里头刻刀都差点没拿稳。好在他做这项手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会随意划花一道,否则这几日的功夫可就白费了。
手下忙将刻刀放在身前的石桌上,林父抬头看了闺女一眼,想要责备却提不起气来,无奈的嗔了一句:“你这丫头……”他手心手背全是灰尘木屑,伸不出手来,只得用胳膊肘碰了碰林妙妙,以目示意了一下烧火房,父女俩感情好的悄声提醒道:“你娘刚做了点心,特意把最好的那份留给你,还不快去趁热吃了,凉了可就没滋味了。”
林妙妙眉头一挑,她知道林父一定没舍得吃,全留给自己了,等一会儿取了糕点总也要叫他多吃几块。
笑眯眯的答应一声,林妙妙却没有依言往南屋去,反而显得饶有兴致的看着石桌木屑堆里埋了半边身子的木雕——西瓜大小底座,顶上蜂窝一样破开数十只洞,里头是空的,看形貌,却是与以前所见的焚香炉子极为相像。
“爹,这是香炉吧?”
对于香炉,林妙妙所知也不多,不过她前世也耳濡目染的学人家焚过香料,大抵知道一般香炉都是瓷制的,大约只用糊出个模子,塞了泥巴火烤就能成。
普通农户烧不起香料,但富贵人家里,大抵也就把瓷器做的精巧一些,极少有用木头做料。
林妙妙微微皱起眉头,父亲手艺是顶尖的,可真正识货的人身份高的很,少有人会把目光投向普通商贩;而那些堪堪能买得起的人,恐怕注重实用要多于物件的精巧,不见得会喜欢。
以往林父做的都是小玩意儿,哄孩子用的,小到襁褓里头的婴孩,大到□□岁的小孩,最是喜欢这种东西,因此林父每个月集上摆起摊子,总能卖出十几个。
不知这次为何突然雕起了大工艺。
见闺女头一次对自己的成果感兴趣,林父显得很高兴,他站起来俯下身使劲儿吹了吹桌上的土,用干巾擦了擦香炉的表皮,平滑的炉壁在林父粗糙黝黑的手中更加细腻光洁,若要放在以前,林妙妙是决计没有这份眼光的,但她后来经历了许多事,也闹了不少笑话,才明白鉴赏一件好物件的时候,最主要去看的不是它的用料,而是它的雕工。
便是一只泥坯,用精巧的手艺做出来,也价值□□。
在林妙妙看来,林父的手艺,比高门大户里珍藏的也不逞多让,之所以到目前为止林家没有发迹,只是因为林父还没有遇上伯乐罢了。
“前两天你搬去城里的陈叔回山采货,说起钱制香铺的牛掌柜嚷着要掏件香炉,咱们这件若是给他瞧中了,起码净赚二两。”林父一说起来就笑得合不上嘴,掰着满是疤痕的手指头,连连道:“到时候给咱闺女买匹布,做两件漂亮衣裳,给你娘买些水粉也能够用了,还有吉雀那丫头——跟着咱们也吃尽了苦头,若非她爹娘一直坚持跟着林家,这丫头去了哪家大户做丫头,都能过上好日子。”
“以后就能多吃几顿好的。”
林父叹了口气,眼中却多是笑意。
林妙妙低下头,微微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她指甲掐了掐手心,复又抬头,眸色复杂的看了林父一眼,只道:“爹,就算这次不成,还有我呢,家里总能越来越好。”
林父朗声一笑,只当她是小孩子家说话,没放在心上。
林妙妙心下苦笑,她虽然对十五岁这年的记忆记不太清了,但大体还是能模模糊糊记得一些大事,比如他们家一直没能发迹,更从没一次性得过二两银子。
只怕林父这次……是没能卖出去的。
她心中倒是不怕家里会因为这次变得更苦,毕竟还有她在,总有法子改善家里的条件,只是她有些怕林父受了打击,大病一场,记得林父的确曾生过一场病,并且从那以后,身体就越发容易受寒,甚至后来的肺痨也是因着前头没去了病根引发的。
微一抬眼,陶氏正端了盘子往这边招手,林妙妙眼睛一亮,扬起嘴角快步跑过去,拈了一块放到嘴里,甜糕入口即化,清新又爽口,林妙妙又伸手稍稍抓了两三块,掉头跑回来便一下子填进林父嘴里。
陶氏单手叉着腰,隔着砖路扑哧笑了一声,后来板着脸假装愠道:“你们父女俩倒是感情好。”
林父闭着嘴巴嚼了两下,直摸着头傻笑,心里头其实有些得意。
前奏 第三章【深夜惊乱】
第三章【深夜惊乱】
晚间的时候,林父用刀片磨光了炉壁,陶氏摆了饭食在桌上,林家原先虽是大族,但如今败落了,便没了那么多大户里头的讲究。家里的米面不多,集上买来的又是最次等的糙米,做出来的米饼一点都不香甜,林妙妙前两日喝的粥,这晚咬了一口全家度日的粮食,皱着眉头勉强咽了下去,却也不肯再动筷子,反而捧着菜粥喝了起来。
院子里长得白菜香芹都是刚掐下来的,生吃干脆可口,煮粥也有一股清爽的味道,比糙米饼更容易令林妙妙接受。林妙妙一勺一勺喝着热粥,心不在焉的拿筷子戳着碗里的零零散散的肉沫,心思却又跑到荷包里的珠子上去了。
盯着桌上洗好装在盘中的香芹,林妙妙还特意伸手过去摸了摸——新鲜的菜叶纹路分明,面上还有细细的绒毛,触感极其质厚。
只是在林妙妙眼中,却再没出现看竹叶草时那等现象。
“屋里的竹叶草是活的,它与盘子里的菜叶有有本质的不同。”
“盘子里的菜叶再如何新鲜,也是先前从根上折下来的,就像一个将死之人上一刻刚咽了气,那他其实就已经死了,就算尸体没有变化,可那股子生气早在死去的时候没了,所以不一定是我的能力消失,而是有可能……我的这个能力,只能作用在活着的植株上面……”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林妙妙决定再试一次。
不过屋里的竹叶草今日突然枯萎,本就稀奇,若是往后再多几个开的好好的花一转眼变成枯枝烂叶,就算自己不说,只怕爹娘也要奇怪了……若要试验自己的能力,还得找个没人的时候出门一趟,现在将近初秋的模样,外头还是有不少未曾枯黄的草木的。
家里的草木是不能动的,尤其是院子里长好的菜,那可是林父集上没有赚到银钱时,家里赖以度日的东西。
而且米饼太糙,下咽的时候塞在她喉咙里噎的难受,只能转而去喝菜粥。她也并非受不起苦,只是前世十六岁之后她虽然被诬陷迫害,甚至于在侯府时还被关在柴房里鞭打,可不论国公府还是侯府,即便是伙房里的剩菜剩饭,口味也非常精致,断然不会像糙米饼那般毫无滋味,只要填饱肚子,就随意打发了事。
林妙妙拧起眉头,但倘若能留在家中,即使只能喝得下菜粥,她是也愿意的。
她虽然娇气,一时间有些适应不来,却更不乐意像前世一样,生活在高门里那等诡谲的后宅,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话糙理不糙。
国公府地位再高,侯府里面再锦衣玉食,也都不是她的。前头她白活了一辈子,才算终于悟透了,在这个世上,只有自己强大了,别人才会尊重你,仰视你,才不敢算计你。而一个没有能力的人,贪图享乐却不为自己努力,只靠着别人的给予满足自己,那么这个人将永远都会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
重新来过,她不愿意再委屈自己,所以她要让自己强大起来。
陪着陶氏一道拾掇了锅碗和桌椅,回到自己的房里喝了点水,林妙妙就见屋里屋外的灯光都散了。再过些时候,隔壁爹娘低声说话的声音也听不着了,林妙妙轻着脚步贴在门口,院子里的蛙叫声隐约传来几道,却已没了人来人往的脚步,她掉头回来又喝了小半杯水,才随手拆了发上雕刻精致的木簪子搁在案前。托起床头刚换上灯芯的底蜡,林妙妙转头就着微弱的灯光瞧着身前两掌宽的铜镜,里头的姑娘红扑扑的脸颊露出几分紧张之色,一双眼睛黑的发亮。
伴随着寂静的小院里吱呀一道响声,一道瘦小的身影从暗处闪了出来,小心翼翼的走在院子里的砖路上,她手中的蜡光实在太过微弱,只能照得清身前三四尺的距离。
不过也足够了。
挽起袖口拢了拢脑后被风拂起的乱发,林妙妙拉开屋后头埋在柴火堆里的窄门,这是家里的后门,一般林父和邻居上后山砍木的时候,都是从这道小门离开的。一是因为前门靠街,走后头不必绕远路,二是因为从后门外头上山的路比较平坦宽敞,许多年来,林父从山上拉下来的木材,不论横着还是竖着都能通过。
寻找一些普通的草木无需走远,把蜡灯摆在门口附近即可。
月光柔柔的打在身上,带出朦胧的色彩,慢走了几步,林妙妙低头想了想,拉开裙边系在腰上,这才蹲下身子,满怀期盼的伸手触碰一株浅绿色的蟋蟀草。这种草是最常见的杂草,一般长在村边旷野或田园处,既不能做药也不能食用,只一味的还夺取土壤的养分,因着生命力极其旺盛,所以往往会成丛成片的生长,几乎打眼可见。
手指抵在草叶上,林妙妙目光一眨不眨的看着它。
不远处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是鸟雀或虫蛙在穿行,手中的草叶儿上凝着一滴晶莹的水珠,微微一颤落在地上……鬓角莲花型的伤处突然热了一下,随后眼前绿莹莹的光亮渐渐凝起,林妙妙手心终于再度现出一颗‘绿珠’!
“这种能力果然没有消失!”
林妙妙摸了摸自己额上的伤处,露出思索的神色,她一直以为这不过是一道普通的疤痕,只是消了肿便像是女儿家有意绘的花钿一般,可现在看来,这道伤处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前世没有的东西,今世却有了,细细推敲,的确有些奇异。
或者鬓角处这朵逐渐成型的红色莲花,其实就是自己所得能力的源头!
林妙妙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这样玄妙的事情都发生了,那么绿珠的出现,一定不会只是稀世珍宝那么简单,或许,它还有更大的用处,只是现在的自己,还没有发现罢了。林妙妙心中想着,微微转过头瞥了一眼地面——只见原先的草叶,果然已如摆在屋里的竹叶草一般,完全枯败下去。
收起取来的第二颗绿珠,林妙妙再度转移目标,摸向下一棵青草——红莲果然又烫了一下,可惜这里没有镜子,她也看不到那朵红莲变热的时候,自己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如果只有自己能感受到这些变化,以后行事时,便无需太过提心吊胆。
约莫半柱香的功夫,蜡光所及之处的一小撮蟋蟀草结了十二颗绿珠,其形大小不一,有的如指甲大小,有的如黄豆,有的却细碎如砂砾,捧在手心里倒都是绿光涌动,光彩琉璃。
林妙妙拨开黄豆和砂砾大的,挑出指甲般大小的拿在眼前观看,脸上的笑意更加深了许多……光闻着气味便耳目清爽,真是好东西。
……
远处后山上,隐隐有两三道火光迸发,还有许多道浑厚的声音在交谈,草地上窸窸窣窣的摩擦声越来越近,后面一队人影脚步混乱且急促,伸展在月色下的影子也是凌乱不堪,似乎连身上的衣衫都磨的破洞大开、七零八落。
后山里风声凶猛,夜云压低,四周乌漆漆的,朦胧的月光也照不清人的脸。
“往这边走。”有人低喝了一句,声音似乎被人可以压低了,有几分淡淡的沙哑,然而这声音,听起来……好像就在耳后。
林妙妙手中正攥着绿珠,冷不防听到这么一声,顿时头皮发麻,吓得跳起来就要往回跑——紧接着,一条虬筋盘曲的手臂将她拦腰拖到樟树后,随后一只布满热气的大手捂住她眼下巴掌大的脸。
林妙妙挣扎无果,扭着头往后一看,却倒抽一口凉气——只见这人手中削尖的树枝已□□一只雪白动物的身体,而这只动物一双幽碧的双眼还正直勾勾的盯着她,爪上的利甲还闪着寒光,分明是早已盯上了她,伺机而动。
环在腰间的手不知何时已松了禁锢,林妙妙愣怔了半晌,手里的珠子从指尖垂落直直的撒了一地,她腿脚一软,猛地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看着雪白动物的尸体,既是后怕,又觉得恶心,隐隐有几分对救命之人的感激——她呼吸渐渐平复,再一转头,才发现身后的人已经不见了。
林妙妙心惊胆战的左右看了一眼,耳边风声呜呜的吹,她心中更是惊惧,咬了咬唇,也顾不上去捡掉落的珠子——端起门口的烛灯,便提着裙角跑回了家。
半开的后门紧紧被人从里面关上,木栓子‘咯噔’一声插好,半晌,门顶上折断的几根堆满玄关的柴火枝幽幽的落了下来。
两米外的树影处,一个满身泥泞的光头大汉看到少女落荒而逃的背影,有些不解与身侧的同伴对视一眼,摸着下巴上的胡茬,想笑却又不敢笑,只得装作莫名道:“老大,营里那么多女人,有不少还是细皮嫩肉的官家小姐——往常也不见您瞧上一眼,怎么今日突然开始怜香惜玉了?”
“不一样。”
光头一怔:“什么不一样?”
干干净净的良家女人,当然不一样。
那人不再说话,与光头等人一样,他同样一身泥泞,但脊背却挺得笔直,好像一杆刺破苍穹的□□,即便形容落魄也总有股说不出的气质——他抬眸的看了眼后山的火光,眼中闪过一道带锋的锐色。
前奏 第四章【香铺碰壁】
第四章【香铺碰壁】
林妙妙白着脸扶着墙壁走回房间,蜡灯燃在不大的屋子里,倒显得亮堂了不少,她坐在揉了揉发软的双腿,脑海里又想起方才倒在血泊里的白狐狸——那双幽碧的狐眼和白色皮毛下那闪着银光的锋利爪子,不由得全身打了个寒战。
林妙妙心中暗道侥幸,若非那人好心提醒不成,又强硬的拽了她走,只怕此时真正没命的就是她了……
不过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今日经了这么一遭,却也叫她也长了记性,起码近几个月她是不敢再半夜出门了。林妙妙吁出一口胸中的浊气,拍了拍胸口,起身就着水盆洗了把脸,抬起头来的时候,恰好瞧见脸盆架上的铜镜,她撩开颊边的长发,近距离的瞅了瞅鬓角处那朵红莲——拇指大小的莲花还微微有些发肿,若是全消了肿还能再缩小一圈。
家里人都道这是块疤痕,没法子消除下去,因而除了上药的时候,也甚少对她提及,生怕她多想。
只是现在她可知道啦,这是块生成‘绿珠’的好宝贝,若真有一天要没了它,自己还要肉疼好一阵呢。
可惜这次半夜出行,出师不利,取来的十三枚珠子,只带回了装进荷包里的一枚,其余的都滚进泥地,折腾了大半夜的功夫才得来的宝贝,若叫外人捡了去才最是心疼…还有身上的这件衣裳,裙边虽系在腰上,后背却沾了地上的湿土,明日少不了要被娘盘问一番。
林妙妙想了想,又悄悄的往伙房一趟,把吉雀睡前为了热炉子才搁在炭上的温水分四次提了来,倒进裕桶。
半人高的木桶涨了大半桶水,林妙妙从妆奁抬上的木匣子里掏了今年陶氏蒸干的茉莉瓣,抽了小捧撒在水面。皱巴巴的茉莉花干琐碎的漂浮在水面上,不一会儿就渐渐充盈起来,干瘪瘪的花纹也慢慢胀满起来。
光着脚踩着地上的踏板钻进水里,瞬间有淡淡的花香味溢入鼻翼间。
林妙妙轻嗅了嗅,只觉得水温正好,柔柔的浸湿着她柔软的肌肤,不免舒适的叹息一声。她微微扬起唇角,撩起水花捧在身上,茉莉花瓣也有几只落在她的胳膊和肩头,轻柔的像羽毛一样。相比起远近邻里那些顶着太阳做农活的姑娘,也不知是天生骨子里的还是后天懒散养成的,她这辈子虽然也知道要有上进心,却还是愿意这样舒服的享受。
林妙妙趴在桶壁上,拿着手巾搓澡的时候微微扭了扭腰肢,准备去擦一擦大腿根部的软肉,这地方最是宣软,平日里晒不着太阳,走路也磨不着,所以比她的胸口还要显得更白嫩些,不过她转了下身子就神色一怔,突然就不动了——腰好像有些酸。
微微迟疑了一下,林妙妙直接从浴桶里站起身子,就着蜡光看了眼自己身前,只隐隐瞧见一星半点,却生生倒抽了一口凉气——少女光洁的皮肤上,肋骨以下的整个小肚子居然都伤到了。虽然在林妙妙眼中,这并不算太大的伤势,因为前世她在侯府被其他妾室陷害关进柴房鞭打的时候,受过可比这还重的伤,只是这一世她明明不曾被人踢打过,怎么腹部竟能青了一片?
她伸出指头往肚脐边上小心翼翼的戳了戳,顿时一股子生疼直冲脑门。
林妙妙睁大眼睛,赶紧又蹲下身子浸在水里,让温水润一润这不知从何而来的伤处——这幅样子,只怕不单单是皮肤青了,恐怕连皮里头的肉都要烂了吧?
仔细回忆了一番今晚的遭遇,她不由得撇了撇嘴,自己肚子上的伤恐怕就是叫那高个儿男人给弄得,他那条胳膊可是比铁箍还硬,不过后来想起自己还没道谢那人就走了,林妙妙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太厚道。
也罢,既然他救了自己一命,些许小伤就不怪他了。
只是外面还是大半夜的,那人不睡觉,反而跑到自家后门口来做什么?难不成是有什么怪癖,喜欢晚上往山里去打猎?
林妙妙洗了澡,揉着肚子往床上一倒,胡乱寻思了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一夜无果,第二日天还未亮,林父便早早的出门送货。
他花费一个月的功夫只是雕了一个香炉,花开云卷各色景象尽在其中,在外人看来香炉这东西没什么实用,费了那么多心思做出来可真不值当,但林父心中明白得很,倘若他的手艺能叫牛掌柜看上了,赚来的银子可是能够家里好几个月的开销。
林妙妙早知道结果,担心林父接受不了,便扯了林父的胳膊不撒手,非要跟着一起去。林父向来疼爱闺女,只道她是馋了,想去城里买些点心做零嘴,也便取了牛车来,叫她精细点抱着香炉,自己在前头赶车,老牛闷头赶了一路,父女俩未至正午就进了城里。
钱制香铺里,牛掌柜舀了香炉上案,焚了一饼‘太真香’,不多时便觉清香扑鼻,少有烟雾。
这太真香每年的产量不多也不少,材料虽不贵,做工却细致的麻烦,须得人将白檀细剉一两,以半盏白蜜相和蒸干,再添上甲香、龙脑,用佐香窖上一月才得,若非牛掌柜乃是这‘钱制香铺’的坐堂掌柜,只怕也不容他这般随意取用。
“是个好物件,不过到底料子糙了些……”他粗黑的拇指从底下香炉壁上按了按,眼底微不可见的亮了亮,又朝着壁上的雕花摸了两下,这才转头往身后瞧了一眼,淡淡道:“他准备卖什么价?”
“三两银子。”铺里的小厮恭敬的回道。
“倒是不贵。”牛掌柜点了点头,正要取出银两,忽然手下一顿,似乎想起什么来一般,挑毛虫一般粗黑的眉毛:“等等,你刚才是不是说过,这个卖香炉的……是个姓林的?”一个姓林的男人,还会如此精妙的雕刻手艺。
牛掌柜若有所思。
“外头等着的,就是个姓林的。”那小厮弓着腰回复,继而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的神色,只是牛掌柜脸上的表情隐在香料的烟雾里,看不真切,小厮小声低问:“掌柜的,怎么这个姓林的……有什么不对么?”
……
正午的太阳比烙饼还大,烧的人身上热烘烘的,林父站在香铺门口,时不时舔舔唇、搓一搓手,紧张的整个后背都是汗哒哒的。
店里头穿着灰衣的小厮抱着西瓜大的香炉走了出来,一把掼进林父怀里。
林父愣了一下:“这……”
小厮眯眼审视着林父,眸子里露出几道轻蔑之意:“东西是你的吧?我们掌柜的说了,这东西他瞧不上,还是打哪儿来回哪儿去的最好——依我看姓林的你也别雕香炉了,把街上那种哄小孩的双响鼓做出个花儿来,说不得咱们还能高看你一眼。”
林父拦下牛车上要下来的女儿,虽然怀里抱着香炉,脸色渐渐铁青,但还是软下语气道:“我这香炉,平心而论,绝对是个好物件……”
掌柜的先前也说是好东西,不过谁叫你姓林呢……那小厮扇苍蝇似的挥了挥手,扭头就回了铺子,还‘砰’地一声关上了半边门。
好热闹的人都抻着脖子往这边看,好几个青年小眼神直往牛车上的少女身上瞄,少女穿着就是城里头也没这么好看的姑娘吧。
“不要就算了,摆什么脸色,这家铺子里的人也太蛮横了。”林妙妙冷下脸来,她虽然知道林父这次可能不会有收获,却没想到铺里一个小厮也敢对林父摆这种脸色。不过来买卖个香炉罢了,凭什么要侮辱别人?
狗眼看人低,早晚要倒闭!
林妙妙扯了扯林父的衣袖,劝道:“爹,你别气,他看不上咱,咱也不至于吊死在他这棵树上,这炉子做的这么精致,我看比宫里头的都好,总有慧眼识珠的人能买下来。”
林父叹了口气,摇着头没说话。
林妙妙心知他心里难受,也不再吭声,只是一回到家中,林妙妙便拽着林父的手往后门拖。林妙妙想来聪明,这会儿脑子转得飞快,路上想起昨晚的事来就忍不住有些激动,到底天无绝人之路,后门可还有一只死狐狸呢,倘若卖了它的皮也足够填补家用了,虽然起不到改善家用的长远效果,可到底现在能解了林父的心结不是?
这时候,她也顾不得隐瞒自己偷偷去过后门的事了,大不了被林父误认为贪玩一点,挨几顿训,也好过林父自己想不开,给气病了。
前奏 第五章【峰回路转】
第五章【峰回路转】
青岩山也不过是澧城境内的一座小山,林木虽然多,但千百年来,里头早已没了什么大型猛禽,最多生了些野兔山鸡,靠山而居的猎户往常打猎时也仅有这点收获,因此,连附近的小童都知道,青岩山物产单调,危险系数极小。
但即便如此,林父也不准家里的女人往后门走动。
后门外头少有人来往,大多都是猎户,若是有女人待在外头,尤其像自家闺女这么好看的,难保不会引人窥伺。
林父嘴上虽然不说,其实从城里到家中这一路上,心里就跟压了块石头似的,牛车一路颠簸,他就随着那石头上下捶打疼了一路,半点也得不到畅快,此时见女儿回来熟门熟路的扫开柴堆,麻利地拔出栓子开了后门,明显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林父一直保持镇静的脸差点没裂开,当即眼睛就瞪圆了。
天渐渐加了凉意,外头的青草颜色不再发翠,反而更深更乱了,宛如一片铺展在地面的扰扰绿云,人踩在上面也觉发硬。
昨晚印象太深刻,又兼之林妙妙不过才隔了一个白天,就再次踏上这片湿地,因此那狐狸尸的大概方位她还是记得的。绣鞋踩着草皮走了两步,回首可见身后的高大樟树,量起来起码有两人合抱那么粗,想到昨晚拦在腰间的那只手臂,和腹部碰青了的皮肉,不知怎么的林妙妙颊上竟泛起几道红纹。她前世在侯府做妾的时候,全身上下哪里没被男人碰过,本不该这么矫情,不过这一世,她却是实实在在的黄花闺女,莫说与男人如此亲密的肢体接触,除了爹,其他乡里的男人,便是连牵牵手也不曾。
附近的草木和地面隐隐可见一滩略发黑色逐渐干涸的血迹,那狐狸显然已不在原先的地方。
林妙妙惊疑不定的顺着草叶上的血迹往远处又走了几步,见到面前一丛高耸的草堆里露出几丝微不可见的白毛,才放下提吊着的心。
看来这只狐狸当时还未死尽,甚至还留有意识,便利用最后一点体力奋力爬往后山的方向,只可那树枝惜贯穿身体的那力道太大,没走多远便已咽了气——想到这里,林妙妙脑中浮现出直直盯着自己的那双幽碧狐眼,她心中又是惊惧的不断打鼓,一时间竟不敢再往前靠,只得压下颤声,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大声朝后喊道:“爹,你快来看这里……”
身后毫无动静,林父也没有出声回应。
林妙妙转过身,见不远处林父也不知是瞧见了什么,竟然木桩子似的站着不动,眼睛直盯着泥地里的一处,心下称奇,提着裙角踏过几丛杂草走到林父身边,大眼睛眨了眨,“爹你看什么呢?”她顺着林父的目光看了眼地面,湿哒哒的泥地,也没个落脚的地方,真不知有什么好看的。
疲惫的打了个哈欠,她昨晚折腾了半夜,今早又为着林父早早起了,还坐了一天的牛车,刚开始精神头还好,可头一次不睡午觉,这会儿劳累一整天的后遗症就出来了,整个人腰酸背疼的,心下叫苦连连,她年纪轻轻的也不至于落下什么病,充其量就是日子过得太惫懒了,偶尔辛苦一下就浑身疼。
揉了揉肩膀,林妙妙小幅度的左右晃了晃脖子,听着脖颈和脊背的骨头嘎吱嘎吱作响,舒缓筋骨,眼睛也随着动作半眯着——却冷不丁瞧见一截翠绿色的东西斜□□地里头,水润润的颜色好像一块刚从石坯里开出来的上好璞玉。
“……这是什么?”林妙妙惊呼一声。
林父这时候才似乎清醒过来,也不顾地上的脏乱,连忙扒开湿土掏出几颗嵌在泥里头的玉石,林妙妙见状,机灵的从荷包里抽出帕子将搁在林父手里还显大的玉石接过来擦了擦,仔细的抹掉了玉石表面上的一层泥,橄榄大小的玉石更加晶莹可人。
“好东西,这翡翠水头足得很!”林父搓干净手上的泥后,直捧着玉石左右细看,就像一个酒徒抱着酒壶不撒手,眼中更是神采渐生,随后似乎觉得捡了大便宜,林父往四周看了看,见整个空地上只有他们父女两人,顿时喜不自禁的感叹道:“这可是少见的宝贝,怎么就跑咱家来了?”
照理说,像林父手中的这种翡翠,那都是经由特殊地质里的石头开出来的,哪会像现在这样凭空出现?可青岩山这远远近近根本没几户富贵人家,平日里几枚铜币也不肯想让,断然不可能藏有翡翠这种珍宝……更遑论还没长脑子一般扔到别人家门口。
林父拨了拨杂草,又震惊的发现了另外的十一块翡翠,虽然后面的这些都不如第一个那般大,但在林父看来,自己今日这是走了鸿运了。
想想就算不经过家中,直接把手中的玉石发卖掉,换来的银钱,就是城里那种带花园的院子,家里也买得起了!
林妙妙一颗一颗的擦拭着玉石,心中却莫名生出几分猜测——自己脚下所站的地点正是大樟树的树下,而昨晚自己的珠子就是洒在这附近的地上的。现在十二颗珠子没瞧见,反而找到了十二块美玉。
不得不令她怀疑……绿珠变成了玉石?
这个猜测太过惊人,但却是与事实极为相符的解释。
……
有了翡翠珠玉在前,林父铲着白狐的尸体也没有太过激动,反而显得很沉稳,白狐的皮毛的确可以卖钱,却远远不如玉石的价值高。
不过十二块美玉还需雕琢,那么这段时间,将白狐皮卖掉恰好可以补贴家用,甚至还能尤有剩余。
回到家中,林父一头钻进屋里搬出床底下满是灰尘的老箱子,开始对着玉石擦擦磨磨,着了魔一样,吃饭的时候也没见她出来,陶氏和吉雀两人对付着随意吃了点,给林父端了菜粥过去,又给林妙妙屋里摆了盘桂花糕点。
陶氏取了件闺女的鞋子缝补,闲谈间说起白天从街坊听来的新鲜事儿,话音一时也有些凝重,“听荃子他娘说,咱们后山上几十个差役都叫几个亡命之徒杀了,白天城里头都张榜要严查了……据说这些差役押送的是京里做了错事的大官,十几个人,有老有少,正准备发配到关外做铸城的苦力,没成想不过一晚上押送的差役都死了,犯人也在山里头丢了……”
林妙妙拿着甜糕的手一顿,迟疑了一下,突然问道:“娘,你说的这些,是什么时候的事?”
陶氏这话对其他人来说,大约只是道饭后闲谈,可林妙妙却不由得想到昨晚救了自己的人——那人虽然体魄强健,但衣衫破烂,身上也多是泥土,仔细想来也不像是猎户,反而和陶氏口中的‘亡命之徒’有几分相似。
前几天下了场大雨,后山上都是泥泞,如果他是从山里出来的,如此衣衫便有了解释。
但一个亡命之徒会去救人么?或者他是差役手下逃走的犯人?林妙妙心中暗自沉思,隐隐觉得,似乎也不像。
“就在昨晚,城里戒严,那伙杀人的亡命之徒肯定还没走,现在城里城外的住户,晚上都不敢开窗了。”陶氏看着女儿白嫩的小脸和精致的长相,手下密密麻麻缝补绣鞋的针也停了下来,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外头太乱,你这两天也别再跟着你爹乱跑了,好好待在家里跟娘学学绣活,将来嫁了人也能有一项手艺。”
林妙妙撅着嘴拨开眼前的绣鞋,闷头倒在陶氏怀里,双手搂着她的腰撒娇:“娘啊,女儿才不要嫁人嘞。”
“现在不嫁人,以后也是要的。”陶氏摇了摇头,脸上却带着笑意,“你模样生的好,以后爹娘不在了,没个男人护着你怎么成?——咱们不求你嫁的多么好,只要对方会疼人,娘就放心了。”
林妙妙沉默了一下,心中想着自己前世的遭遇,娘说的没错,这一世就算嫁人,她也要嫁个对自己好的,可不去什么高门大户里受旁的女人欺负。
侯府那种地方,她再不想踏进去一步。
前奏 第六章【美白妙用】
第六章【美白妙用】
陶氏把缝补好的鞋子搁到橱子底下,见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女儿还在望着地面默默发怔,娇俏的小脸上浓密长翘的睫毛在眼底打下一片阴影,鬓角的泛红的伤处叫人看了心疼,陶氏目光软了软,掏出妆奁盒子里的雪肤膏,抠挖出一块,搬着小丫头的脸蛋往上涂匀,又给她用湿帕子擦了把手,完后不知想到了什么,陶氏一改先前温和的神色,虎着脸道:“你找的那张白狐,皮子没多少损坏,能值不少钱,不过以后再要叫娘知道你偷往后门去,仔细你的屁股。”
林妙妙面色窘迫,期期艾艾的应了一声,她可不是小孩子了,若再叫娘打屁股,传出去可是要笑掉别人大牙的,况且,昨晚之后,她可不敢半夜一个人出去了,别说倘若再遇上只狐狸,就是换成一只山鸡,往人身上咯咯哒咯咯哒的扑腾,她这细胳膊细腿模样的也是斗不过的。
夜里,林妙妙躺在床上,手中摆弄着随身的荷包,把里头的两颗珠子翻来覆去的拿在眼前看。
荷包里的这两颗依然保持着原样,不曾变成玉石模样,这让她有些摸不着头绪,难道她真的猜错了?那十二块玉石其实根本不是绿珠变的,而是樟树底下本身就有的?
第二日天光大亮的时候,林妙妙还在眯眼大睡,林父意外得了玉石,她也终于放下了心里头的大事,这一觉竟睡得极为踏实,也不愿意像昨天一样早早起身了。吉雀的推开门的时候,恰好看见自家姑娘蜷着被子滚到墙根里睡的正香,臂膀伸出来一大截,细长细长的胳膊,看上去滑溜溜的,还牛乳一样全是嫩白色,不由得心生羡慕。
难怪赵家大姐儿每次看姑娘的眼神都像恨不得把姑娘这身皮撕下来,粘自己身上似的,不过姑娘可是乡里远近最好看的,她怎么嫉妒都没用。
吉雀将洗脸摆在架子上,回头看了眼林妙妙,见她没有醒来的意思,便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
屋里再次回复静谧,少女鬓角的莲花已完全消了红肿,似是回复了活力一般微微热了一下,她手心的两颗珠子散发着微弱的荧光,其中一颗随着她睡梦中指尖一动,立刻叮叮咚咚的滚落在地面。
清脆的响声令林妙妙猛地惊醒,她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趴在床板上往下瞅,隐约瞧见自己绿珠滚到远处柜子底下,不见了踪影。反正出不了家门,林妙妙倒不急着捡,稍稍看清楚方位又抱着被子醒了会神,这才下了床趿着鞋子往脸盆处走去。
手心里的另外一颗绿珠还在莹莹的泛着幽光,林妙妙揉了揉眉心,想着两颗珠子都在手心里攥了一晚,也不知有没有沾上汗液,手里的这一颗还是先放到水里清洗一番为好,她伸手将珠子浸到温水里揉了揉表面,软绵绵的绿珠在水里显得更加玉雪可爱,然而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整个珠子汁液四散,竟整个儿都在水里化开了!
眼前的一盆白水,生生的变成了一盆绿水!
林妙妙遗憾又后悔的大叫了一声,又迅速反应过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将家里人其他人引了来,不然这一盆水如何变了色可不好解释。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林妙妙苦着脸看着水盆——这么绿幽幽的水,若是抬出去泼了,却也不行。
这绿珠是草木之中提取出来的,往常拿在手里还泛着清新的气息,此时虽然溶进水里,应该不会对她有什么伤害。想了想,她犹豫着伸出食指探了探水面,水面出现了两三圈涟漪,柔柔的绕在指尖,盆里的水除去颜色变了,温度和感触却没什么变化。
林妙妙暗自思量一番,融了绿珠的水有什么作用呢?她抽出沾了水的手指头,打开窗子,将两根食指放在阳光下对比——初升的照养还并不刺眼,只将屋子里照亮了几分,林妙妙来回瞧了瞧,不知是不是错觉,沾了水的这根食指,好像更白皙了一点?
肤色都是天生的,越长大食五谷越是肤色渐暗、肤质粗糙,因此很少有小时候黑黝黝的,长大了却变白嫩的例子。像林妙妙这种本身就比寻常姑娘更加白皙的,除去天生这一点,其他都是陶氏和林父从小给娇养出来的。
只是倘若她想要皮肤再好一点的话,也只有用脂粉去遮掩。
上辈子林妙妙也是喜欢用脂粉的,女人都是爱美的,在卧房里的时候也把自己抹的美美的,让人看着亮眼,等到后来皮肤越发粗糙,才知道涂抹脂粉是伤脸的,而且抹在脸上更显得脸色僵硬,不如自然些的好看。
所以这一世林妙妙重生回来,日常也就是搓一些陶氏做的纯天然花蜜油,天热的时候颊边还会微微泛红,比三十岁的她不知好了多少。
失去过才最是珍惜,她是真喜欢自己十五岁的年轻皮肤,但现在具体有了能令她变得更美的机会,她更不会放过!
林妙妙脸上的笑意越发加深,脚步轻快的走回到水盆边上,仔细的用绿液洗了好几遍脸和脖子。见水面的颜色微微有些变淡,她趁机又洗了把手,顺便还把左右两个袖子挽起来,搓了两下胳膊。
再用帕子擦干净脸后,林妙妙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脸上的皮肤清凉的都会呼吸了一般,都白净通透了许多。
她从窗子里泼掉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淡绿颜色的洗脸水,微风吹拂着她沾湿的发丝,只觉得这时候闻着外头略有些呛鼻的油烟味,也不觉得难受了。
院子里陶氏娶了白狐皮,用林父平日买的酒水清洗一番,再将少量黄米洒在皮毛上,用软毛刷子顺着同一方向疏开,等皮面干燥之后,再将黄沾面抖掉,这样的法子是别人教的,既可以去味,又能够保证皮毛亮泽的新鲜度,比放在烈日下曝晒的方式要好得多。
崭新的皮毛挂在院子里头风干,没多时刚嫁到乡里大户的苏家媳妇就迫不及待的坐着马车来到林妙妙家,苏家男人这两年借了本钱进城做生意,没想到竟红火起来,苏家也开始日渐富裕,今日苏家媳妇来此是因着听人说林父猎了一只白狐,刚去了狐肉,还没缝制,但皮毛都是完好的,于是也一时动起心思来。
她本是小户里出身,这两年虽然夫家赚了不少银子,但成品的狐皮衣对她来说依然是件昂贵的东西,如今能在林家便宜买来整张狐皮,用来自己制衣,也是再好不过。先前她与陶氏商定了十三两银子买下,看似花费颇多,但其实足足比成衣店里少了五两,这对于苏家媳妇来说可谓意外之喜。
越往秋天就越是闷热,赶了一个时辰的牛车,苏家媳妇足足喝了一大碗绿豆汤才缓过劲来,胸中的那口热气也渐渐清凉下来。
看着陶氏熟练的将狐皮晾晒,想来还得过些时候才能带走,身穿锦缎的苏家媳妇在林家小院子里走动了几步,比对着自己家的大房子和林家还处于贫困的境况,心头不由得升起几分高人一等的感觉,只是下一刻,她便恰好瞧见刚出屋的林妙妙——小姑娘那精致白皙的脸蛋、娇娇柔柔的模样和优雅的走路姿态,顿时如给她当头泼了一盆凉水一般。
陶氏倒没有苏家媳妇那么大反应,她虽然觉得自家闺女变白了不少,却也只当是一大早姑娘精神好,看着也喜人的紧。
苏家媳妇嗓音干涩的问道:“嫂子……这不会就是就你家闺女吧?”苏家媳妇虽然是乡下出身,但说起来算是农家里头出类拔萃的了,在她的思想里,农家的丫头不都该是赵家两个姐儿一样,肤色黝黑,只一双牙白灿灿的么?怎么面前这位不论气质还是长相,全都比她要高好大一截?
若是她夫家当年选儿媳的时候瞧见林家这位,只怕把送来做聘的礼金翻倍都肯了!
见送银子的来了,林妙妙笑眯了眼,表情愈发开心,连忙乖巧的倒了杯茶递过去:“苏家婶子来了,坐下喝杯茶吧……”
苏家媳妇接过茶水,本该唇齿留香的炒茶,喝在嘴里苦味儿更浓,看着身上花不少银钱买的衣裳,总觉得有点不如林妙妙身上简简单单的单色绣裙。
林妙妙坐在陶氏身侧瞧着苏家媳妇,神色而有些古怪——她方才盯着对方细看时,鬓角的莲花又是热了一下,随后对方的眉心便出了一团椭圆状的‘白气’,白气的周边微微泛着几丝青黑色。
而当她转而看向娘亲陶氏时,见陶氏眉心似乎也有一团白气,然而其上一片纯净,并没有苏家媳妇周边那般的黑丝。
当晚,陶氏摇着头言道,苏家媳妇牛车回程的时候不小心跌到沟里,腿给折了,如今伤筋动骨,起码得躺上白日。
前奏 第七章【原来是她】
第七章【原来是她】
狐皮卖了十三两银子,林家立刻从贫困过渡到小富之家,林妙妙这两日见人就观察,这才了解到自己能力的妙用。
若是有人眉心白气多了几丝黑色,近来便一定走霉运,严重的或有性命之虞;若有人眉心多了红丝,便如死牢的犯人一般,定然是嗜杀之人,心性难驯;若有人眉心隐有金丝,命中有福,一定走财运或权运。
自从有了这个发现,林妙妙更是乐此不疲的运用着自己的能力。
因着晚间沐浴的时候必要放一颗绿珠融进水里,她皮肤越发见好,就连陶氏也看的啧啧称奇,不过她虽然惊奇,却不曾有过疑问。
自家的姑娘会不会有秘密,当娘的还有哪里不知道的?
陶氏心里只道是女儿遗传的她亲生父母。毕竟遗传这种东西,神奇难测,就是医馆的大夫都解释不来。
林父精心雕刻了得来的十二只玉石,用卖白狐赚来的银子在城中一条老巷子里租下一间小店,这便重操林家的旧业做起了玉石生意,虽然一时间还无人问津,五日下来才卖出一块最小的玉石,不过酒香不怕巷子深,林家的发迹指日可待。
这日午后,澧城外突然涌进了一大批面如土色的难民,这些人是从临县逃来的,临县大水淹了田地和房屋,有些是来投奔亲戚的,但大部分人都是无可奈何之下,才决定举家迁徙,凭着两条腿走了数日才到达澧城。
从乡里到城中这一路上都是衣衫褴褛的外地人身影。
林妙妙这会儿坐在院子里陪陶氏绣花,却听门外嘈杂声渐起,还兼之几道凌乱的叩门声,吉雀走到门口,拉开门,向外张望,“谁呀?”
只是放一看到外面的景象,吉雀顿时愕然——只见门外数十个难民面容尴尬的坐在门外,眼中似有什么渴望涌动,原本吵闹的几个人,在吉雀开门的瞬间却突然一言不发。
然而在林妙妙眼里看到的东西,又和吉雀有所不同,这些人眉间均是金光闪闪,不少人眉心中的白气所含的金丝,比城里钱庄的东家还要多很多。
她目光微闪,不由得微微一笑。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几日前她身上就曾发生过,这话可不是没有道理的,更何况,现在以她的能力足以说明……门外的一些人历经此难,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如果林家在他们落魄的时候送一份人情,必定对林父的事业有所帮助。
也不过稍想了想,林妙妙便已有了决定。
然而还未等她开口,陶氏便已经从短椅上站起身,她也是个聪明人,此时看到外头这番情景哪有什么不明白的——不知想到了什么,陶氏神色有些恍惚,愣了半晌才吩咐道:“吉雀,你去拿些粥来给大家分了吧。”
吉雀迟疑了一下,看了眼陶氏,有些犹豫,不过这时候她突然想到家里近来已经富贵了,才微微放下心来,点点头,“嗳。”
陶氏收回复杂的目光,扭头看了眼林妙妙,轻轻的揉了揉她的脑袋,只觉得女儿一头乌发瀑布一般柔软顺滑,阳光下那张娇俏的小脸越发精致:“牡丹待会儿再绣,咱们也去帮忙吧。”
林妙妙搁下绣屏,笑眯眯的点点头。她原本正有此意,外面这么多人,就算陶氏不说,她也会去帮忙的。
百利而无一害的善事,做得多了说不得还能积福呢。
林家碗筷不少,全是林父闲暇时候做的木碗,然而四个人吃饭的家伙,对于外头几十号人来说却也不多,不过若是轮换着发粥还是足够的。
吉雀和陶氏把锅驾出来,林妙妙盛满木碗,一只一只的递给难民。
“慢点,小心烫……”看着许多眉心挂着金丝的人小心翼翼的从自己手中接过菜粥,脸上显出的感激神色,林妙妙脸上的笑意越发加深。
手头上做了好事,心里却也忍不住踏实起来。
来逃难的也大都是村户里头的老少青年,平日里哪里瞧得见这么好看又心善的少女,接过粥的时候都生怕触碰到林妙妙的手指,别再唐突了人家姑娘。
大柱靠在木桩上,舔了舔干涩的唇,他也是饿了许久,不过再有很快就能排到他去领粥了,“也不知还有多久才能排到俺们……”他搓了搓手,扭脸看了眼身后的人,却见是个灰白书生袍扮相的俊秀年轻人,只是这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发粥的林家闺女,那目光……怎么说,他大字不识一个,学识不高不会描述,但也能勉强看出来,里面好像充斥着极为浓烈的情绪。
大柱吓了一跳,提醒般的低语道:“我说兄弟,你可别乱打主意啊。”
那人微微回神,“什么?”
“看你刚才那眼神,你是不是看上这位林家姑娘了?嘿,要俺说啊,赶紧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俺大柱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家……你也不想想,跟仙女儿似的女人都得往高处嫁,又哪里是咱们这样的人能娶了来的?”大柱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虽然是个会读书的,可连个秀才都不是,林家姑娘哪会瞧得上你。”
灰衣书生定定的盯着林妙妙,目光在她皎洁的笑脸上定格了半晌,颓然的垂眸,捏了捏拳头,他暗自摇摇头:“她不该是那种人。”
倘若真的瞧不起,她也不会亲力亲为的帮助他们。
排成长龙的队伍渐渐少了一大半。
陶氏眼见着锅里的菜粥渐少,转身又去煮了一锅,林妙妙盛了最后两碗,看向近前的两人,一个是身穿庄稼汗衫的壮实汉子,另一个虽然同意灰衣凌乱,却容色俊秀,林妙妙递给他粥碗的时候,习惯性的盯着他的眉心看了一眼,却登时吃了一惊,甚至还差点把菜粥打翻,滚烫的汤水洒在虎口处,嫩白的小手立时红了一片。
她可不是手没拿稳,而是心里真真正正的吓了一跳!
要说这群人里面最好的一个也不过三十五条金丝成柱,大约在白气团里占据六分之一的位置,可眼前这位书生,却稳压众人一头,单单一个人的金丝就已经占据了四分之三的白气,以后的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未想那灰衣书生竟也不顾粥碗,反而急急捞住她烫红的手,“快去井水浸泡半柱香的时间,家中可有药膏?”
“不用了,我没事的……”被一个陌生男子拉着手,林妙妙心下羞恼不已,只能故作镇定的抽回手。
虽然她也想要和这些有潜力的人打好关系,可并不代表她同意被人占便宜,姑娘家的清誉可是极为重要的。
“是在下唐突了。”对方懊恼不已,后退一步,才转而郑重道:“姑娘心地好,日后林昇必有所报。”说完也不等林妙妙反应,径自往后头去了。
聚集在林家门口的难民流越来越多,幸好煮上几锅菜粥要不了多少钱,不少人吃了粥就走了,还有一部分人留在原地休憩。
林家院外转角处站着十几个脸上满是泥水痕迹、看不清面目的人,其中一个身材雄壮的还是少见的光头。
“这群灾民是要出城的一批,咱们如今混入其中,就能走出澧城。”为首的一人穿着看上去和旁人没什么不同,语气却极为肯定,如同一个身处高位,并常年发号施令的人。
“多谢沈将军。”
身后老少病弱的十几个人均是目露激动,原本他们被押送出京之后,便已不会再对奇迹抱有希望,却没想到,竟然真的有人能将他们从差役手中救出来,并且还能不损一兵一卒,就将他们带出禁严的城中。
深入虎穴的救命之情,这已不是所谓的伸出援手那么简单了。
而是再造之恩。
他目色幽深,淡漠的扫过前头动静不一的灾民,随意往林家门口望去,突然紧紧扣合在施粥少女的脸上——微微目测了一下周遭环境,他神色恍然。
原来是她?
林妙妙微微皱眉,若有所觉的抬起头,遥遥望向转角的方向。
前奏 第八章【赠君钱袋】
第八章【赠君钱袋】
人群涌动,人来人往,相隔数十米的距离,林妙妙站在家门口,只能隐隐看得清那是个身形高大的男子——这群人虽然站在附近,可其中却没有一个人来门口领粥,难不成是觉得拉不下面子?她前世也见过两三个这样的人,分明只是一个不慎陷入窘境,过了这个坎儿就能一帆风顺,可他便就是自己饿死了也不肯接受别人的好意,脾气倔的三头驴都拉不回来,实在令人着恼。
换做以往,若真碰上这样性子的人,林妙妙理都不会理他。
没得让自己气得胃疼。
不过这一次……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动脑子想了想,转身碰碰吉雀的胳膊,以目视意了一下转角处比眼前难民还落魄的几人,心有体谅道:“他们可能不好意思过来领粥,你便先端两碗过去吧。”
吉雀应了一声,有些不解的走过去,心道这些人怎么只呆呆的干看着啊,又是发大水又是家园被毁,走了那么远的路,难道不饿么?她心里想着,脸上却没表现出诧异,而是笑着把菜粥递给最前头一人,第二碗给了往后一点的光头,“我家夫人请大伙儿喝粥,你们怎么不过去呀?你看前头那些人都快给抢光了,吃的饱饱的,赶路才有力气,是不是这个理儿?”
“是,是……姑娘说的极是。”吉雀虽然年纪小,但生的唇红齿白,倒像是随了自家小姐,叫人看了很容易眼前一亮,光头不免多看了几眼,只觉得家人赠粥赏心悦目,便笑嘻嘻的从她手心接过还冒着热气的粥碗,两手一捧就直接喝光了,他们都是营里出来的,以往节省军粮的时候别说菜粥了,饿着肚子也是常事,自然不会嫌弃什么。
何况陶氏的手艺自是极好的,即便只是菜粥,也能入了三分味道,这一点,从林妙妙吃不下糙米饼却只喝得下粥便可见得。
沈泽眼睛眯了眯,面色略有些僵硬,待到吉雀转身走掉之后,便随手将菜粥塞给身后一人,他本就不是真正的灾民,也不觉得赶路多么耗费体力。
况且……得了那女人家的菜粥,总有种欠下人情的感觉。
他自是不愿的。
林妙妙眼睛暗了暗,看着沈泽将粥碗塞给别人也没说什么,这个人非常不好打交道,自尊心和自信心也一定很强,这般猜测她从见他第一眼就知道了,因为这个人的眉心是纯金色的——没错,如果说方才的灰衣书生是气运强大之人,那么远处这个,就更要胜他不止一筹。
此人不出什么意外,一定是封王拜相的命,倘若林家能有这样的后台,地位必定水涨船高,日后何愁会再遇到像钱制香铺里那种事?
不过,现今时间太短,无法说服爹娘与之交好,只得她自己出力。身为临县逃来的难民,既然拒不接受施粥的好意,想来一定面皮极薄,她且得注意着,万不能伤了他的面子,男人的面子,有时候可比命还重要——林妙妙跟陶氏说了一声,微微垂眸,沿着土墙往转角处走去,前世她小小年纪就进了侯府,平日里见得最多的是侯府里的侍卫,但也没说过几次话儿,面对一个不知心性的陌生男人,她心里还是有些泛紧张的。
喝了碗菜粥正心情舒爽的李副将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看着低着头走过来的姑娘,惊异的啧了一声,突然想起了什么,拍了巴掌道:“老大,这不就是咱们在后山救了的小娘子么,果真生的花容月貌,难怪老大这么不近女色的人也肯……”
沈泽一手状似轻巧的搭在他肩上,微微淡淡看了他一眼,顿时那刀子一般冷厉的目光,摧枯拉朽一般,叫李副将登时发不出声音来,生生的将剩下的话直接吞进肚子里,变成吃黄连的哑巴,苦不堪言,他摊了摊手,生怕将军一个手滑把自己肩膀给卸下来,讪笑道:“我、我瞎说的……根本没这回事儿……”
林妙妙待在后门的那晚还不曾以绿珠入水沐浴过,虽然当时也是个清丽佳人,却远不如现在瞧着这么动人心魄,不说那被绿液改善过后简直如牛乳一般的皮肤,在阳光下竟连一丝毛孔都看不出,就连像这样寸长走路的姿态都娇娇弱弱、柔柔软软,叫人恨不得一把掼在怀里揉进胸膛,恐怕那身嫩白的皮子摸在手里,连奶香味儿都有了吧。
不少壮年汉子吞咽了口唾沫,逃也似的微微转过脸去,只觉得浑身痒的难受,下身也硬的发疼,用手背隔着衣服在外头磨蹭两下也不过治标不治本,恨不得伸手进去掏两下,可惜众目睽睽之下,只能深呼吸一把,憋着脸干忍着。
他们往常都是跟兄弟同吃同住,一群大男人最大的乐子也不过就是打打架摔摔跤,别说女人了,连头母猪都见不着。
好在近两年营里充了军妓,有不少看上去面容姣好或是身材有致的,总算缓解了汉子们的饥渴——可现在他们才发现,营里的那些女人,跟眼前的林家姑娘比起来,简直不是同一个档次的。
林妙妙从没意识到自己重生而来的吸引力,在她看来,这都是她前世从侯府管事嬷嬷那里学来的东西,譬如说怎么走路才好看,怎么微笑才妩媚,身为妾室要如何做才能取悦侯爷,倘若她不想学,夫人便会训斥没规矩,久而久之也成了习惯。
她是半点没发觉自己和乡下丫头的区别,旁的姑娘都畏畏缩缩的,就她笑容得体大方的很,一眼就看得出差距来,就因为这,近几天来,见过林妙妙的人家都在明里暗里打探林家到底是怎么教养闺女的,怎么几天没见,林家姑娘气质就越发高贵起来了?
近距离观察未开发的人形宝藏,林妙妙也不过打眼稍稍看了一瞬,刚接触到那双比旁人都更显得黑亮的眼睛时,便差点要猛地低下头去,这人的眼睛,古井一般波澜不惊,倒又像是什么都能看穿似的……暗自平稳了一下呼吸,她咬了咬唇,走到近前小声道:“这位……大哥,可否借一步说话?”
“好。”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伪装成灾民,沈泽双眼微沉,点了点头,也不待她反应,当先掉头往一侧人少的地方走去。
李副将摸了摸下巴,嘀咕道:“老大艳福不浅啊。”想起方才沈将军黑黝黝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人家姑娘的脸蛋,他心中又忍不住猜测,难不成老大真看上这女人了?
林妙妙捏了捏衣袖跟在他身后,直到前面的人停下,转身回视,她迟疑了一下,“你……”真正换到安静的环境,腹里打好的草稿却又有些说不出了。
两人距离不近,但少女身上清甜的香味去一个劲儿的往人鼻子里钻,即便只是嗅一嗅,便也叫人舒爽的很,若是抱在怀里,只怕就算再大的毅力也该深深沉迷在温柔乡了。
美色误人。
沈泽不由得皱起眉头。
林妙妙向来会看人脸色,脑筋急转之下直接抽出腰间的钱袋便塞进他手中,浅浅的吸了一口气,眉眼盈盈地笑道:“你别多想,我只是看你不肯喝粥,觉得这么多人不能厚此薄彼,便送你一只爹给的钱袋——沾一沾财运,愿你日后富贵喽。”少女眉尾微挑,眼睛里倒是一派烂漫。
手里的钱袋刚一入手便知不少于一两,哪会是随口一说那么轻巧。沈泽见她急匆匆的说完便走,一时竟有几分好笑。
未想他那晚顺手救了个女人,倒是个心善的。
黑脸小猪 第九章【神也展开】
第九章【神也展开】
收回视线,沈泽垂眸瞧了眼青色的钱袋,略微迟疑了一下。银钱,他并不缺。更何况便真是缺了银子,他也会自己去得来。
可是这一次,他却有些不想随意扔掉。
褴褛的衣衫袖笼都破碎成布条,他想了想,似乎确实无处可放,只得随手塞进怀里——青色的钱袋掂在前头有那么几分重量,不过对他来说,倒是不曾有什么影响。
……
投亲的难民早已脱离了队伍,不过在澧城有亲戚的人不多,于是落日前要出城的便占了大多数。此刻,难民三五成堆的站在城门外,呼喊着开门,县丞背着手,站在城门上远远地看着。县丞虽样貌平平,却是个身穿青衣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因为时常协助县令处理政令,远远瞧着也是颇有官威。澧县的官位中,县令最大,可真正下达的政令,向来都是由县丞拟稿。
身侧差役目光扫了眼底下的人群,犹豫道:“大人,若是再不开城门,只怕下面群情激奋,咱们应付不了。”
县丞眼神加深了一瞬,脑中却在急转,“那押送犯人的差役是从京里来的,因此,杀害他们的贼人也必定不是澧城本地人,前段时间我令城中禁严,那贼人必定没能跑的出去。”
“我本想困他数月,逼急了他自投罗网,却没料到临县大水,竟涌入数千灾民,贼人必定混在人群之中,可恨!而倘若此时大开城门,贼人必定借机逃走,想来他也早已料定了,我根本不可能有本事从数千人的队伍里揪出他来——只是,现在开不开城门,却已不是我能决定的了。”
县丞幽幽一叹,看向策马奔来的一名原本留守于府衙的差役——这人手中攥着信件,想是县令打开城门的指令。
可惜,可惜,倘若他是县令,便是这群人叫翻了天,他也要把城门守得牢牢的。只因这次的事上面的人实为重视,他抓到贼人后,青云之路指日可待。
现在却已没了机会。
“开城门!”
关闭了月余的大门发出沉重的轰响声,铁屑落在地上轧出乌黑的弧形痕迹,上千难民欢呼一声,朝着城门进发,不远处,李副将已扯了棉布帽子包住自己的光头,随着前头一行人顺着人流往前走动。
“老大,这法子可真管用,咱们终于能出城了。”
“别讲话,他在看我们。”沈泽面色肃然的低喝一声,他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两根露出衣袖的手臂沾满污泥,粗壮的筋骨盘错,走路的时候他的脊背微微弓起,远远看去,好像就是一个本分的农民——只除了一双目光总是落在地面、深如幽潭的双眼。
不得不说,县丞的存在,令他原本的计划拖了小半个月才得以实施,在此之前,他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澧城的官员中,竟也存在这样颇有心智之人。
不过,如今,他也算是胜算一筹。只要过了这一关,他们就都安全了。
县丞双手拇指的指腹在身后相互揉搓着,他认真的时候总是会做出这样的动作——以前为了考取功名而读书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亦是如此。他眯着双眼看着人潮从身侧走过,目光却冷冷的盯在每一个人脸上,直到一抹刀疤从眼前闪过:“……你站住!”
李副将身子一僵,心里扑通一跳。
“你一个庄稼人,身上怎么会有那么长的刀伤?”
李副将又是悔又是恨,怎么自己当时在战场上就没躲过后头砍来的那一刀呢?这会儿他生怕自己怀了将军的计划,吓得都结巴了:“俺、俺十八岁那年,俺爹送俺夯寺庙学艺,那年头,天儿都是黑地,小翠儿站村头儿,看周俺越走越远,俺回头望望,再往前走,也脚周特别伤感……后头这道伤,是俺学艺时候老是想小翠儿,练武不专心,愣生生砍了个人儿一刀……”加了乡音的味道,李副将周身悍勇的庄稼气息更浓厚了。
沈泽嘴角一抽,右手掌中已滑落到腕间的匕首也悄悄收了回去。
县丞也有些发怔,这年头傻到敢拿刀往自己身上砍的狠人也不多了,但他心中还是隐隐有几分违和感,总觉得对方话不尽实……他挥了挥手,正想叫几个差役来先把人抓起来再审,身后却突然传来一道语音平和却稍显喜悦的声音——
“赵兄?”
县丞转过头去,细瞧了那人一眼,目光中越发惊异:“你是……林东岳,林昇?你不是回老家探亲去了么,怎么……难不成你家中竟是在临县?”
如此落魄的情形和以往的同窗相见,书生打扮的林昇也自觉有些面色发热,只是……他抱了抱拳:“临县大水,我家中田产已毁,只有今年的秋试能得一线生机。“他叹了一声,微微晃神间想到林家少女那温柔的笑靥,立时吸足一口气:“还请赵兄带我去见老师。”
“以前的秋试,我从没去过,然而今次,我却想试他一试!”
“诸子经义我在家中也日日温习,早已熟记于心,有信心同天下士子一战。”
他眼中渐生光彩。
“好,好!以你之资,必能高中,以往你不愿涉足官场,如今下了决心,却是再好不过,往后你若能平步青云,为兄便也有同门之助了!”县丞哈哈大笑,随着林昇的出现,他的心思却早已从李副将身上收了回来。
橙黄色的日头西移,粉霞烟染了云朵,城门外的人流渐行渐少,县丞也不见了踪影。
……
蒙雨的傍晚,几匹马在官道上穿梭,其身后跟着两辆极为朴素的马车,车轮子咕噜噜的轧进湿泥里,发出‘噗噜噗噜’似泥巴沾在车壁上那种黏糊糊的响声,后头那辆天青色的车帘随风扬起,隐约可瞧见有两名形容憔悴的少女,还有几名伤痕累累的青壮男子,这几人无一不是面露菜色。
前头一辆坐着一个老者,他皮肤褶皱而苍老,眼睛深深的凹进眼眶,只是在看着外头微雨的时候,他习惯性的下巴微抬,眼眸清明一片。即便看上去瘦弱苍老,可老者的精神却比后面马车上的年轻人还要好得多。
“没想到是你……”老者苦笑一声,幽幽一叹:“十五年了……你沈家满门忠烈,他却听信谗言,忌讳你父,将你们沈家,一家老少尽数迫入蜀中,与外族夙战而亡,当真老天有眼,让你活了下来……”
“当年我苦苦哀求,却被幽闭入狱,再出来时,沈家人去楼空,已经晚了……十五年后,萧拓这个小人,再起手段,竟将莫须有罪名加于我身,今上的江山,只怕不出十年,便可尽毁。”
“不出十年?”沈泽喉咙一哽,一股灼热的气息猛烈冲向他胸口,十年太长,他怎么等得起?目光落在轻敲石响的雨帘中,他轻嗤一声,清冽冷厉尤带一丝杀气的语音似乎已就地生根:“血海深仇,怎能不报?不出五年——五年之内,国将不国,皇帝必陨。”
老者愣怔了一下,利落的摇了摇头:“即便有我做助力,现在的你,也不具备这样的实力。”
“等日后抵达蜀中,你便会明白了。”沈泽不再多言,他伸手掀开帘子,外头一柄泛着蓝光的长箭生硬地擦过他的臂膀,带出一道鲜红色血迹。
“有敌袭。”他心头闪过危险的讯号,腕间一抹银光已挡下第二根长箭,正是他一直带在身上的匕首。山上一道隐约的人影再次弯弓而立,看样子似乎只锁定了他一人,沈泽身子一矮,抽出藏入车底的箭筒,以精巧的千机弩爆射而出。
三道摸不清轨迹的黑点自轻灵嘈杂的雨中倏然放大,那人瞳孔微缩,脚步妄图向外微移,然而还来不及避开便已仆倒。
沈泽心下一松,手臂上的伤口略有些发痒,他低头一瞧,原本流出鲜血的皮肉渐渐乌黑,雨声愈发加大,天上闪过一道沉闷的惊雷。
沈泽踉跄一步,头脑有些眩晕,眼底李副将惊慌失措的表情,和身后人一刻不停的呼喊……渐渐遥远。
再次醒来,已是第二日的天明。
沈泽以为他一睁眼便能看到鹅蛋黄一样的日头,却没料到,自己刚刚恢复知觉后,身体周围绵绵软软的,竟似被裹在几坨肥肉中一般,他眉头跳了跳,不知为何,他的耳边哼叽声不绝于耳,鼻翼间竟也嗅到一股浓浓的粪臭味……
眼睛微微眯开一条缝隙,首先是蜷成一圈的短尾巴,而后便是一只粉色的两瓣臀正直直的对着他的脸。
……猪?
“爹,咱们卖了这些小豕之后,真能盖大房子么?”女孩清脆的童音越来越近,随后彭通一声响,似乎是笼子被打开的声音。
沈泽微微一惊,心中充斥着一股莫名烦乱的念头。
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当然,这些猪可是稀有的东西,运到城里能卖大价钱,到时候莫说是盖房子,就是买下房子也绰绰有余!”一双粗糙的、男人的大手勾住沈泽的肚子,将他‘取’了出来。
沈泽:“!!!”
黑脸小猪 第十章【难以言说】
第十章【难以言说】
在沈泽的印象里,猪这种动物,很容易和菜盘子里的肉划等号,蜀中向来以猪肉为食,几乎每家每户都会腌制可封存的咸腊肉和猪肥肠,甚至营中有休假的兄弟,还隔三差五的猎来野猪,以火烤了配米酒分食。
但他终是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猪。
被男人的手掌托在半空中,沈泽的四肢触不到地面,他闭上眼,暗自使了使力,脸色越发阴沉。这个躯体,许是刚出生甚至还没足月的小猪,身上也没有半分力气,莫说要逃走,恐怕就是想走上两步,也有心无力。
复又睁开眼睛,入目的则是个七八岁的女童,容貌不显,皮肤略有些发黑,但肥嘟嘟的脸颊和满脸的笑意令她看起来充满了这个年纪的活力;她身侧是个干巴巴的老头,眼角的细纹密密麻麻,显然年纪已大——也许是老年得女,老头对这个女儿倒是疼得很,生怕畜生伤人,他这会儿也不敢将手里的小猪凑近她,只高高的举在胸前,让她瞧一瞧。
女童点着脚尖往拉猪的木笼子里瞧了一眼,又转回视线,水润润的眼睛看着老父手里的沈泽,她两只手收在胸前,脸上露出几分紧张之色,像是既期盼着去摸一下,又害怕小豕咬自己,“还是爹手里这只好看。”
“好看是好看,不过这么小一点,也卖不出好价钱。”老父掂了掂手掌上的重量,不由得叹了口气,他也奇了怪了,要说这稀有的香猪的确会比普通家养猪小一些,可像这样和手掌一般大小的还真不多见。只能说是刚出生就没养好,给同胞的哥儿几个排挤,抢不上口食。不过他这次拉了足有百头香猪,一只两只长歪了的,没什么影响。
父女俩说了几句话,沈泽又被一把塞进了木笼子里,进笼的瞬间,一股肥肉般的拥挤感再度袭来,他动了动身子,挪到角落里,眼神冷厉。
笼子里都是比他体型要大许多的香猪,全都是黑脸白身,额上一抹白毛,想来他的样子也是差不了多少的。这些猪并不笨,有些眼睛里还隐隐露出几分恐慌,喉咙里发出脆弱的哀嚎,似乎已经对自己的下场有所预料。沈泽缩在角落里,心里却凉的发寒,他先前明明自赶往蜀中的路上,为何只是中了一箭,就从人变成了猪?何况……就算那箭上的毒再是猛烈,也该是令他当即损命,而非像现在这样……
他倒宁肯自己不曾醒来。
城内行人如织,老父给自己和女童交了进城的四枚铜板,将最上头的几笼香猪摆在他几日前便看好的一块空地上。因着不同于寻常所见的猪,老父的摊子没过多时便围满了人,香猪论模样还要可爱一点,更遑论老父舌灿莲花,不单从品种方面做强调,还养眼这种猪猡肉质鲜嫩、肥满多汁,听得在场众人心中意动。
老父虽夸大了些,不过所言不虚,在场也有几个听说过香猪的人忍不住想买回去尝鲜——香猪的肉质,口感的确少有。
澧城还是昨日的澧城,前面大半个月他费尽心机才走出此地,今日一天却又随着拉猪笼的牛车大摇大摆的进了门,这次莫说是县丞,恐怕就是青岩山上死去的差役活过来,也不会认得他这个罔顾国法劫走犯人的头号大敌了。
沈泽耳边听着老父愈发激昂的叫价,心中却渐渐平静下来。
笼口那头最大的香猪已经卖出去了,留下大面积空地,沈泽吃力的往后挪了一步,将自己埋在其他猪后头,他身心沉静,开始有规律的呼吸。他三岁习武,练习吐纳,不过七岁便已内力小成,这绝不仅仅是因为他出众的资质。
沈家的男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为了战场而生,习文练武,都不容懈怠,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沈泽从小就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就算有一线希望,他也要坚持下去。即使,他现在是一只猪,也不能放弃,或许只要一直坚持下去,他便还有机会回到自己的身体。
老父往笼子里赛了些喂猪的粮食,周围香猪机灵的一拥而上,只剩沈泽一个孤零零的留在最后,对猪粮无动于衷,他虽已饥肠辘辘,却也不肯去和猪吃一样的东西,于是仍是强自闭着眼睛运行内息,企图缓解一下腹中的饥饿。
……
许是因为林父做木艺的时候赚下的人缘,这两日‘如意坊’的生意竟突然红火起来,这家原本深藏在暗巷里的玉石店,慢慢的开始有了名头,十二块玉石卖出去大半,足足赚了上百两银子。天色将暗,林父将店里的玉器上了锁,取了柜台的银子便往家赶。
一路上不时有城里人谈论什么香猪,还有不少牵着猪往家里走的,林父盯着瞧了两眼,只觉得比刘屠户家宰的猪小了不少,又听那人说这种猪吃的金贵,甚少人养,可真正养出来却味道极好,不管是入菜还是炖汤,都颇有滋味。
想起家中少有肉食,林父摸了摸钱袋,青布钱袋里头鼓囊囊的塞得全是银子,再不是以往只三四个铜板便顶破天的境况,林父不免有些得意的想着,近些日子自家也赚了些银两,不如买头香猪回去给媳妇闺女尝个鲜。
银子花了便罢,往后还能再赚。
往糕点铺里拿了些昨日定下的核桃酥,林父提着荷叶包裹的糕点便往城门去,还未至门口,猪猡嘶号的声音便传入耳中,又见一人扯着香猪从身侧路过,林父赶忙上去问了价,寻了头最大的上秤。
卖猪的老父挑了秤杆细看,“三十五斤,去掉零头,算您一千七百文如何?”普通猪肉一斤三十五文,香猪却一斤五十文,若是三十五斤的全猪买下来,居然一两银子都不够,还要再添七百文。
“贵了。”林父摇摇头,那老父见林父不想买,正想再说一说自家香猪的好处,却不料林父眼睛往笼框里一扫,指着最后头那只道:“给我搭上那头小的,我给你二两——这么小的个头,恐怕没人愿意买。”
老父心知林父说的有理,看了看笼子后头,可不正是闺女说好看的那只,心里有几分不愿,只是他后面又略想了想,这种一看便知没几两肥肉的猪也没人乐意去买,自己以三百文卖出去,不能说是亏,反而能赚不少。
怀着这样的心态,老父往笼子里拨开一道宽敞空地,抬手将沈泽拎了出来,沈泽浑身一个机灵,从调息中转过神来,再一打眼,却见自己已进了一件灰衣的怀袖里。
几处人家已升了炊烟,林家大门传来几道叩响声。
林妙妙笑眯眯拉开大门的时候,美目一扫,便瞧见林父一手牵着肥花花的大白猪,怀里还抱着一只巴掌大的小猪,正冲着她傻气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