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麻烦撞上身(千草)
楔子
炜羽——一个当今亚洲娱乐圈中没有人不知道的名字,
自三年前出道后,一路红到现在。第一张专辑《化羽》仅一个月,销量就突破了一千万张,成为了娱乐圈中的一个奇迹。而其成名曲《给你伤心,给我泪》更是红遍了大街小巷,成为无人不知的名曲。
此后,他不但在歌坛发展得如日中天,更是跨足影视、广告。他——成了娱乐圈中的不败天王。人们称呼他为“羽王”。
平凡中的平静
可以收藏点点
因为快乐
所以坚持
“……抱着你的手是如此的颤抖,为你而哭泣的心在告诉我要放手,对你的爱成了你的负担,让我们在镜中失去了彼此……”
市第一中学的校园广播在午休时间依旧放着炜羽新专辑中的主打歌曲。以期放松一下“辛苦奋斗”了一个上午的学子们的情绪。
炜羽——现在亚洲最红的艺人,光是从他一年交税近一亿美元的数目来看,就可想而知他红的程度了。特别是在学生群中,迷他的人比比皆是。无怪乎校园的广播台每天必放一首他的单曲,笼络众学生的心。
三年三班的教室,在午休期间一如往常,打闹者有之,学习者有之,闲而无事者更是有之……而丁思菱,正是那闲而无事者中的一员。
拾好吃完的便当,丁思菱闲闲地坐在座位上,单手枕着头,侧耳倾听着广播里炜羽的歌,顺便无聊地哼上几句。
高三啊!是花样岁月转换成黑暗地狱的年代,但她却依然悠闲有致,置书本于不顾。原因无它,只是她怕麻烦。
例如:清扫地板一般人都会先扫地再拿拖把拖地,而她会很干脆直接用拖把拖一遍了事;去商场买鞋子她历来买不用系鞋带的;上小学时,老师教加减乘除,她把计算机拿出来按。总之她向来是能轻松就轻松,不和麻烦沾上边是她的座右铭。
对于读书是件很麻烦的事,既费脑力,又费体力,这是她上幼稚园学前班时就认清的事实。于是小小年纪的她,很聪明地从小学一年级起,把成绩维持在班里的中等水平,只要成绩不是太差,不会回家惹来老爸老妈的炮轰,她很乐意把成绩维持在这水平。省心又省力,一举两得!
就算升上了高三,她依旧死性不改。到了高三学校开始按成绩分了快慢班,对于成绩一向保持平平,不会自掘坟墓卡上前十名的她来说,理所当然地分到了中段班。尽管身居中段班,但她依旧很努力地保持着高一到高二的“辉煌记录”,把成绩稳稳地定在了中间。凡举考试,不管是大考、小考,在全班五十三人中她的排名永远是在二十六名二十九名之间,上不去也下不来。维持着她的中庸之道。
瞟了一眼坐在邻桌一边吃着午餐便当,一边翻着音乐杂志,和她一起被编入三班的死党冯可可,她懒洋洋地开口道:“可可,你在看什么?”闲得有些无聊了,干脆和死党聊聊天,打发时间。
“炜羽啦!”冯可可一双眼睛贪婪地盯着杂志上炜羽的照片。好帅,帅得她快要流口水了。
“你又在看炜羽。”丁思菱伸长手臂从死党的手中抢过杂志,扶了扶眼镜,看着杂志上的照片说道。
想想看也真有些不可思议,像她这种基本上对任何明星都不会有太多兴趣的人,居然可以和可可这种狂迷炜羽的人——即典型追星族成为死党,真是奇哉,怪哉也。怪不得常听人说世界真奇妙,怪事一大串。
“还我啦!”冯可可放下手中正在吃的便当,一把抢回杂志,“给你这种不懂得欣赏炜羽的人看,看了也是白看。”只有像她这种炜羽迷才是值得拥有这种杂志的人。
“我怎么可能会不懂得欣赏。”丁思菱伸了个懒腰否认道。
“你懂得欣赏他?”冯可可对她投以明显的怀疑眼神。
“当然!”她很桀傲地把头往上一甩。可可也太小看她了吧。
“那好,我问你,炜羽的年龄?”
“二十五岁。”太简单了。
“星座?”
“天蝎座。”问这问题会不会太无聊了点。
“身高?”
“一百八十五公分。”
“血型?”
“AB型。”
“喜欢的颜色?”
“白和黑。”唉,老拿这些简单的问题来问她,还有完没完,是她太高估了可可,还是可可太低估了她?
“他喜欢的娱乐?”
“开赛车,OK!”丁思菱终于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小姐,这些炜羽的基本资料你每天都在我的耳朵边嘀咕,我听了都快会背了,怎么可能还会不知道。”
“也对。”冯可可好笑地搔了搔头。她是好像天天都在对思菱说耶。
丁思菱看了着杂志封面上炜羽的照片,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帅的男人,但是……“你有必要那么迷他吗?他只不过是长得比较帅而已。”天天收集炜羽的海报、专辑、杂志,可可不嫌累?
“比较帅,天!你有没有搞错,他哪里是比较帅而已,他简直是娱乐圈的第一帅哥,你看他那深邃的深蓝色眼睛,性感的嘴唇,飘逸的长发,还有那可以为任何女人挡风遮雨的宽阔肩膀,混血儿的他就像是中世纪上流社会的贵族,优雅又神秘……简直让女人迷死他了。”冯可可一脸沉醉地说。她就是一个深陷于炜羽的魅力之中的人。
有她说得那么夸张吗?丁思菱再次懒懒地瞄了封面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觉得他的长发让他看起来比较像人妖吗?”
“人妖?!那是洒脱不羁!!!”人妖?多么可怕的名词!思菱怎么会觉得炜羽像人妖?“你的眼睛没问题吧。”
“可可,我只是近视,并没有乱视。我看得清炜羽长什么样。”丁思菱不客气地赏了个卫生眼给死党。
“谁让你的度数那么深,我会怀疑你的眼睛有问题也是情有可原。”七百五十度的近视,够深了,“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隐形眼镜吧。别再戴这副黑眶眼镜了,感觉土土的。”冯可可建议道。思菱的眼睛是属于水汪汪惹人怜惜型的,可她却偏偏喜欢用她那副老土眼镜遮掩起来。如果思菱把眼镜摘掉,再把头发放下来,一定会很好看。
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算了吧,这眼镜从初中就开始陪伴我,已经五年了,我都用习惯了。”戴隐形眼睛还得每天清洗,对着镜子戴上、摘下,太麻烦了,不符合经济效益。
“对了,下星期天有炜羽的演唱会,一起去吧。”冯可可转了个话题。星期天炜羽的演唱会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会?没兴趣。”丁思菱仅考虑了0.01秒就对冯可可的提议做出了回答。
“别这样嘛,”冯可可犹不死心地挣扎道,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想要旁人也喜欢,同理可证,对于明星也是如此,“大不了我请你去看好了。”她牙关一咬,心一横地说道。可怜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炜羽的演唱会的门票有多贵,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当经理,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还算多,她又怎么可能会有这个闲钱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她只想窝在家里,睡睡觉、看看电视、听听音乐、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话,也一定会自己花钱买票。”她的父亲在警局当局长,母亲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板,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虽算不上很多,但攒起来却也足够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不要,去啦,去啦!”冯可可开始了她的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要把死党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可可那样迷炜羽,干吗去看他的演唱会。
“去嘛!”死缠烂打的工程持续进行着。
“不去。”这事没得商量。
“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陪我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我们是朋友,不过……”
“哪,你可是自己承认我们是朋友,答应要去看演唱会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你承认了我们是朋友,也就同时答应了要去看演唱会。”冯可可强词夺理地说。
“我没……”可可居然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掰瞎话。丁思菱觉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冯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结论。
很好,终于让她拐到死党和她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哦!炜羽,我来啦——
下午五点钟,是放学的时间了,疲惫了一天的莘莘学子们终于得以回到温暖的家。丁思菱收拾好书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门口。
一辆警车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门口,引来了不少学生、老师和路人的注意。一个长得颇为俊秀、身材颀长的男人倚靠在警车旁,在看见了目标人物的出现后,微笑地出声打招呼:“小妹!”
丁思菱如见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头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据她所知,老哥当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警察。可是——再怎么杰出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过市吧。
“没车嘛,爸今天开车送妈去香格里拉饭店谈和约,我的车又送去维修厂了,总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车来接你吧。”丁思桁走近丁思菱,接过她的书包解释道。
“就算你踩自行车也总比你开警车来要好。”她没好气地说道。又不是通缉犯,需要警车接送。“可是开警车比较方便。”他举出理由。开警车真的很方便,一路上,不管红灯、绿灯都是畅通无阻。让他得以在下班高峰期还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小妹的学校。
“方便?!”的确是有够方便的,却让她成为了焦点人物,没准别人还以为她是少年犯也说不定,“你的方便用的还真是地方。”喜欢方便应该是她的专利才对。
“嘿、嘿。”丁思桁干笑了几声,“上车吧。”他拉着一脸不情愿的丁思菱坐上了车,“别这么不高兴,笑一个给哥哥看。”
笑?“不要。”她很干脆地把头往旁一撇,欣赏起了沿途的风景。
丁思桁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小妹发脾气有理,谁叫他没通知她一声就开着警车来接她。只好等她的脾气过了之后再说了。
五分钟后
“哥,那边围了好多人。”丁思菱率先打破了车厢内的沉默,指着窗外的某处对丁思桁说道。
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把车靠着路边停下,打开车门走下车,“你在这儿等我,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对着她嘱咐道,警察的直觉告诉他,有这么多人的聚集,一定有事发生。
“哦,好。”丁思菱应了一声,闭上眼睛,掏出随身听听起了音乐。
好慢,直到胃已经很不争气地唱起了国歌进行曲,丁思菱才把随身听的耳塞拿下,看了看手表,老哥去了已经半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回来。
“咯!咯!”敲着车窗的手引起了丁思菱的注意。
“老哥,好走了吧,我肚子好饿。”她摇下车窗,对着丁思桁说道。
“对不起,我恐怕不能带你回家了。”丁思桁双手合十向着丁思菱道歉,“炜羽刚在街上被歌迷发现,现在这里很混乱,我必须留下来协助当地交警维持马路的秩序。”
“炜羽在这儿?”她惊讶地问道。
“是啊。”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炜羽居然在街上被歌迷堵住。
“而你要留在这儿维持秩序?”她瞪着他。
他点点头,“对,说不定还能要到炜羽的签名。你也知道,佳亭很迷他,再过半个月又是她的生日,如果我把炜羽的亲笔签名当作是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定很开心。”可能还会马上嫁给他。
郝佳亭——他的女朋友是也,在一家贸易公司做秘书,亦是炜羽歌迷俱乐部的死忠会员,编号4537。两人谈了快两年的恋爱。唉,看他多宽大,不但不反对女朋友迷别的男人,还要帮女朋友要别的男人的签名。想来,他这种新新好男人也差不多快绝种了。谁让他喜欢她呢,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也只好作出部分的牺牲了。
“喂,老哥,我的晚饭怎么办?”她提醒着他今天的义务是带她回家,喂饱她的肚子。
丁思桁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你自己去餐厅里吃吧,剩下的钱就叫出租回家。”
丁思菱接过钱,走下了车。她就这么被她的老哥打发了,只因为常挂在可可嘴上的炜羽的出现。可恶的老哥,“重”女朋友“轻”小妹,小心她回去向爸妈打小报告!
不过……现在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她可怜的胃。把钱放进口袋,背起书包,丁思菱朝着肯德基进发。人在困难中总得学着独立,被老哥放鸽子的她亦不例外。
在肯德基点了套餐,丁思菱找了个位子坐下,一口汉堡一口可乐地开动了起来。虽说油炸类的食品吃多了不好,可她还是很喜欢吃,并屡吃不爽。
唔,老哥不送她回家还是有好处的,最起码,她可以随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晚餐。
“现在发布本台最新消息……”悬挂在餐厅上方的电视机插播的新闻让丁思菱暂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双眼看向电视机,“我台记者在中段南路发现了炜羽的下落,现在,炜羽的车正朝南驶去,可能会往环城西路方向,我台记者会继续追踪,也请观众密切注意本台的最新消息……”
环城西路!那炜羽正朝这方向过来?!
转眼间,整个餐厅的人——除了张着嘴巴正准备咬汉堡的丁思菱和餐厅的服务人员外,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争先恐后地朝着门口奔去。
“哇,炜羽就在这附近!”
“如果可以看见他,还可以向他要签名!”
“天,我要晕倒了,他竟然离我那么近!”
不到三分钟,餐厅的客人已走得干干净净。
太……不可思议了吧,就算炜羽再有名,大家也犯不着这样追星。女的会跑出去她可以理解,可有必要连男人,老人和小孩也一起奔出去吗?她太小看炜羽了,他已经达到了男女老少通吃的地步了。
大口地咬下手中的汉堡,丁思菱抬头看着电视上正在播放的炜羽最新单曲的MTV。他好看吗?好像还真的很养眼,不同与别的明星,他有一种自成一格的神秘感和疏离感。可是——人们对他也“热情”过了头吧。
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这儿好了,像他们这种明星,都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不是吗?她就不必去凑这个热闹了。
炜羽——即南宫拓文慢条斯理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随手摘去戴在头上的帽子,让一头长发尽情地披散在肩后,“说吧,我等着听你的解释。”他带着一丝微笑地看着他的经纪人,可眼里的怒意却在显示,他——最好是能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个……呃,应该是……不,大概是……”翁广言支吾道。解释?他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歌迷知道拓文的车牌号码,围在车前堵住他们。
“这个?应该?还有大概?”南宫拓文挑了挑眉,“你的解释到底是什么?”发出的声音冷得让人如置冰窖。他从来没有被歌迷堵在街上堵得如此之凄惨,衣服上的扣子已经一颗不剩地全都被扯掉,连带地他的身体也不知被多少双歌迷的手摸了个彻底。
“啊!”翁广言窒了窒,急急地说道,“我想是公司的内部人员把你的车牌号码透露给了歌迷知道,以至今天会发生这种事。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他可是无辜的呀,并且还是受到了连累的可怜虫,一整个下午他就随着拓文四处逃窜,整整逃亡了近四个小时才甩掉了跟踪,回到了拓文的住所。如果让他查出泄露了炜羽车牌号码的人。他一定要把那个人扒皮拆骨一番以泄心头之恨。“不会有下次?”南宫拓文冷嗤一声,双手优雅地交叉在胸前,“你让我怎么相信你的保证?”
“最起码,今天我也是受害者,为了我自己好,我也一定不会让这种事再次发生。”可怜他一把老骨头,已经二十五岁的“高龄”还要这么折腾,比之当年在校时跑三○○○米还要累,实在有够衰的。现在他的一口气还没喘好,又得面对这咄咄逼人的拷问。他是招谁惹谁了?
“还是——”南宫拓文审视了他一会儿,缓缓地开口,“很难相信你。”
“你……”他错愕。他怎么说也和他大学四年一起度过,他就这么不值得别人相信吗?“再发生的话,我就给你免费打一年的工。”他忿忿然地说道。为了尊严,他赌了!
免费打一年的工?唔,广言是最爱钱的,他都这么说了,那就……
“算了,这次的事我就当没发生过,如果还有下次,我马上换公司。”南宫拓文把头轻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今天下午的运动量好像过多了一点,口也有点干了。
“广言,给我泡杯咖啡。”他闭着眼睛懒懒地叫道。
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拓文的家中,就别想要他来招呼自己,还得做好当菲佣的准备去伺候他。翁广言无奈地走到厨房,泡起了老友点名要的咖啡。
端着一杯咖啡和一杯绿茶步出厨房,翁广言推了推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南宫拓文,把乘着咖啡的杯子递向他,“喏,你的咖啡。”
南宫拓文睁开眼睛,接过了杯子,“你没放奶精吧。”他一向不喜欢吃甜的东西。
“没放,我知道你的习惯。”
“噢,”他点点头,喝下了第一口。
“广言——”他咽下了第一口咖啡后开口唤道。
“干吗?”翁广言品味着茶香,享受着忙碌后的轻松。
“你泡的咖啡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喝。”南宫拓文撇着嘴巴,轻蔑地看着杯中的咖啡。
“……”握拳的手松了又握,握了又松,反复达十余次,“你既然嫌弃我泡的咖啡,为什么还要叫我去泡?”
“因为这里除了我们两个之外,没别人了。”他的理由十分简单。
“那你自己去泡咖啡好了。”他就不会自己动手吗?翁广言没好气地看着南宫拓文。
“不要。”让他自己去泡咖啡还不如一刀杀了他比较爽快,自从第一次动手泡咖啡的结果是让他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后,他就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是与厨房无缘了,任何经他之手出来的可食性物质最后都会变成不可食性物质,简言之,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厨房白痴。
“自己不能泡咖啡,就别嫌弃我泡的。”他泡咖啡的技术不管怎么说比起拓文来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即使他也算是远离厨房的那一类人。
南宫拓文蹙了蹙眉,举起杯子喝下了第二口咖啡,口实在是太干了,不得不屈就于这杯难喝无比的咖啡,惟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喝广言泡的咖啡毒不死人。他不用担心他的性命问题。
“对了,这个月TJK的情况怎样?”南宫拓文皱着眉喝着咖啡问道。TJK是他升上大三时利用股票所赚的钱在美国成立的公司,由仅三十人的小公司扩大到现在全美排名第三的影视唱片公司。一直是由他在幕后操作,广言在台面上进行着公司的各项事务。
“情况很好,比预定的增长高了十个百分点。估计再过两个月可以超过排名第二的FOMN公司了。”当拓文的经纪人只是幌子,实则是方便他时常向他汇报美国那边公司的情况。只是累了他,美国、中国两头跑,一年要乘不知多少趟的飞机。
“只是第二还不够,TJK一定要成为第一,超过库司卡曼传播公司。”他把杯子放在桌上,双眼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光芒。他要TJK成为全美第一大传播公司,他要彻底击败库司卡曼,他要“他”付出代价。
“你还是不准备放过‘他’吗?”毕竟那人是他的亲身父亲。
“当然,他当年可以毫不留情地抛弃我母亲,他就该作好被亲身儿子报复的心理准备。”若不是母亲够坚强,承担下了未婚先孕的苦果,只怕世上已没有他了。
“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你这一个儿子,若是知道的话,只怕他会重新八抬大轿地娶伯母进门,你可是他惟一的儿子。”
说来库司卡曼的老板皮耶罗·库司卡曼的运气也委实不好,拥有众多的情人,却只有正室雪瑞丝和以前的情人南宫雨为他生下孩子,而正室所生的三个孩子又皆是女儿,让皮耶罗一直都很烦恼。
“那又如何,我很庆幸母亲当年在分手时没有说出她怀孕的事。使‘他’不知道我的存在。否则,在‘他’所创造的环境里生活的我,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有多么的卑劣。”他不屑地说道,“广言,当TJK超过库司卡曼的时候,我要把我的演艺事业推向欧美,我要让自己成为‘他’惟一的救星,却也是最不可能的救星。”这是他最终的目的,他要让“他”一败涂地,连挽回的机会也没有。
翁广言默默地看着南宫拓文,“不管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会站在你这边。“他衷心地说道。
拓文就像是神秘的发光体,即使他从来不曾对别人敞开过心扉,却还是不断地吸引着他周围的人的忠心追随。他在大一时第一次见到拓文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
在大学毕业后,拓文加入了娱乐圈,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一炮而红,此后他所向披靡,在娱乐圈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成了人人尊称的“羽王”。更在美国创造了他所难以想象的奇迹,在五年间就把TJK发展成为全美第三大的传媒公司。他让他看见了什么是不可能化为可能。所以他甘心追随在他的身边,甘愿做他的手下,而放弃了到家族企业去当他的大少爷。
他——想要看拓文到底还能创造出多少的奇迹。
南宫拓文,是他终其一生想要追随的人。
正文 第二章
你无声地到来
像在预言着麻烦
太耀眼的光华
会有害怕的感觉
三年级教室
铃!
下课的铃声响起,在老师出了教室后,丁思菱不耐烦地走到独自生着闷气的冯可可身边,“说吧,到底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天一上课,就传纸条给她,传了一节课,每张纸条上都清一色地写着一样的九个字“我要去看炜羽演唱会”,整整传了98张,让她光收纸条就收得手臂发酸。
“是票啦!炜羽演唱会的门票,我昨天去售票处买票,结果他们说票早在三天前就销售一空了。”冯可可怒气难平地对着丁思菱发着牢骚。是天要亡她吗?让她连最喜欢的炜羽的演唱会也看不成。唔,她好想哭。如果她是孟江女的话,这时候不只能哭倒长城了,连金字塔都能一并哭倒。
“买不到票那就干脆别去了。”丁思菱长吁了一口气,太好了,她本来就不想去看什么演唱会,和十万人像沙丁鱼一样挤来挤去。
“不行,怎么可以就这样算了,八年抗日都能成功,这点小事阻拦不了我去看演唱会的决心。”冯可可一脸的势在必得。
八年抗日关可可什么事?“问题是你现在根本就没有票,连进场的机会都没有。”
“总会想到办法的。”她一脸的哀怨,猛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冯可可朝着丁思菱眨了眨眼睛,“山人自有妙计。”随即站在课桌上对着全班大声叫嚷,“喂,哪位手上有炜羽演唱会的门票,本人愿以双倍价格购买。”她提出那么心动的价格,应该有人会割爱让票吧。
“双倍?有人要卖也不卖给你呀,布告栏上有人贴出愿意以十倍的价格买炜羽演唱会的票了。”坐在前排的同学甲不客气地泼凉水道。
“嘎,十倍?!”丁思菱咋舌,十倍!!!
“是谁开出的价格?”冯可可跳下桌子,跑到同学甲的面前急冲冲地问道。
“还会有谁,隔壁班的田由美喽。”同学甲凉凉地说。
是她?她知道这个人,是学校出了名的草包美人,家里前阵子刚发了财,成了暴发户。可恶,比钱是绝对拼不过人家的。只好把气往肚里咽了。
看着可可心有不甘的样子,丁思菱难得善良地发挥出死党的义务,安慰道:“我看这次就放弃吧,又不是炜羽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下次还有机会。”唉,想到有人会用十倍的价格去买演唱会的票,她就想尖叫,一万元耶!可以当她一年的零花钱了。
“你要我放弃?”冯可可很坚决地摇了摇头,她的字典里可没有“放弃”这两个字。要她不去看炜羽的演唱会,还不如让猪飞上天容易些。“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会吗?还会有不用票看演唱会的办法?”她表示怀疑。
“当然有了。”她很肯定。
“那你现在想到了?”
“还没……不过就算现在想不到,到演唱会的那天我一定会想到的。”
主啊!拜托,请一定让她想到办法吧,阿门!
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的夜晚,对与许多热爱炜羽的人来说都是难忘的。十万人的会场座无虚席,歌迷们各个手持着荧光棒,随着炜羽唱歌的节奏而摆动。整个会场一片沸腾。
丁思菱夹在一片人群中,深深地看了一眼会场的大门,“可可,这就是你花了一个星期想到的办法?”她转过头,盯着让她“重温”小时候被大人罚站的滋味的罪魁祸首。
她连晚饭都还来不及吃,就被可可死拖着来到这里,和一大批买不到门票的歌迷驻立在演唱会场的门口,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地“间接”参加炜羽的演唱会。
“还不错吧,买不到票还能听见炜羽的声音。”冯可可得意洋洋地自我夸奖道,“可见我的头脑还是挺聪明的。”
不错?聪明?基本上没有买到票的人都会这么做。“可可,演唱会本来就是要‘看’人的,如果你只是要听声音,还不如直接去音响店买CD来听。”她的脚已经站了一个多小时了,好想回去啊!
“可是,现场听炜羽的声音和CD的感觉不一样嘛!”冯可可辩解道。没有鱼,虾也好。看不见人,听听声音也是好的。这是她一贯坚持的原则问题。
算了,碰上这种“炜羽迷”,有理也是说不清的。丁思菱干脆低头研究起脚下踩的水泥地的结构成分……
终于,长达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在歌迷的安可声中炜羽以成名曲《给你伤心,给我泪》,为演唱会划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丁思菱扯了扯身旁还一脸沉迷于其中的死党,“喂,可可,演唱会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家吧。”三个小时的煎熬也总算好结束了。
“回家?不要,现在才是最精彩的时候。”冯可可摆了摆手,目光开始朝周围搜索着。
“你不回去?!演唱会已经结束了,你还留在这儿干吗?”
“等炜羽出现。”她语出惊人。
“等炜羽出现?”丁思菱吓了一大跳,“他会出现在这儿?”可能吗?
“演唱会结束了,炜羽总得出来吧。你等着,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看见他本人了。”冯可可肯定地说道。只要能让她见到炜羽一面,让她站一整天她都愿意。
果然,半个多小时后,在演唱会场外的西面部分有了骚动,随即,骚动波及会场外的各个角落,没有人会再顾及彼此的形象,全都一窝蜂似的涌向西面。
好痛!丁思菱站在原地,揉着被人撞痛的鼻梁,哦,她的眼镜呢?八成是被撞得掉在了地上。她睁大眼睛看向周围。750度的近视让她此刻的能见度极低,不过,却也可以看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的周围现在半个人影也没有——包括死拽着她来的冯可可也不见了。她敢打赌,可可百分之两百是“见色忘友”去追炜羽了,
叹了一口气,丁思菱认命地趴在地上如同睁眼瞎子般摸索着她掉落的眼镜。眼镜在哪儿?应该是在这附近才对。
啪!
一件重物重重地压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十分“彻底”的五体投地,吃了一个狗啃泥。好重,是什么压在了她的身上?
南宫拓文一手撑着地,一手抚着有点晕乎的脑袋,他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天,他从小学三年级后就没这么跌倒过。如果给他的歌迷看到了这幅样子,不只会做何感想。
“尊驾如果没事的话,麻烦移动一下位置。”一道客气得过分的声音从身下传来,也使得南宫拓文一下子从恍惚中清醒过来。
“啊,对不起。”他赶紧站起身来,往后退了一步。
喀啦!镜片掺杂着塑料碎裂的声音同时传入两人的耳朵。
该不会是她的眼镜吧?!
丁思菱一把推开南宫拓文,从他的脚下抢回自己的眼镜。她的眼镜,她已经戴习惯的眼镜,就在他的脚下“寿终正寝”了。
“你——”她眯起了眼,想要努力看清楚仇人的长相,奈何视力太差,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轮廓。他是个男人,而且个子很高,足足高出她一个头,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
“你的眼镜碎了。”他淡淡地开口说出事实。
“我知道。”
“而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知道。”她更知道这地方一定跟她犯冲。不但让她被压得一嘴巴都是灰,还让她的眼镜终于得以结束使命,回归自然。
“我会赔你一副眼镜。”他建议。毕竟理亏在他。如果他有看清楚前方的话,就不会绊倒在她的身上,更不会把她的眼镜给踩碎。该负的责任他还是会负起来的。
她理所当然地点着头,“你当然得赔!”
这个女孩——实在是不可爱。虽然她长得还勉强可以入眼,但性格还有待商榷。南宫拓文在心里暗暗想。
“那……”他话才说了一个字,就被她打断。
“我的眼镜买来是二百六十八元,用了五年,每年折旧率是10%,所以,你总共要赔我五百元。”“应该是赔你一百三十四元。”她的眼镜买来也不过是二百六十八元。怎么会涨到五百元。
“总还得包括我的精神损失费和感情损失费吧。”她说出加钱的理由。摊出右手准备拿钱。
这算是变相的敲诈吧。南宫拓文看着眼前摊出的小手,对于她的东拉西扯感到好笑,“我没带钱。”
“没钱。”丁思菱的声音瞬间提高了八度。他没带钱,那她刚才和他说的算什么,“你说过要赔我眼镜的。”
“对,所以你明天照着这个地址来找我。”南宫拓文抽出一张名片,在名片的背后写下一行地址递给丁思菱。由于身边没带钱,只好让她明天来找他了。
还要劳动她的两条腿,好麻烦呐。不过该拿的还是得拿。丁思菱接过名片,凑到眼前仔细地看着,白底的名片上简单地印着南宫拓文四个黑体大字,在名字之下则是一排小字: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咦,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好像是炜羽所属的公司。“你是演唱会的工作人员吗?”她问。
“算是吧。”毕竟他在台上又唱又跳了三个小时,“对了,你的眼睛度数很深吗?”他这时才觉得奇怪,眼前的女孩似乎并没有认出他。即使他改装过了,但眼尖的歌迷还是会认出来的吧。
“近视750度。”她没好气地回答道。他那“干净利落”的一脚使她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雾茫茫的。
好深的度数。“你现在看得清吗?”
废话,“当然看不清。”
“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话就这么说出了口,同时震住了两人。
虽然南宫拓文被自己所说的话吓了一跳,但是仔细想想还是归咎为自己太过伟大的良心在作祟——这自然跟眼前这个不可爱的小女生没有半点关系。
“不要,我自己会坐公车回去。”又不是傻子!不可爱的女生断然否决了他的提议。尽管她也想早点回到家里,但对陌生人该有的警惕她还是有的,她可不想为了省时间轻松回家和买个教训尝尝。
“你不要?!”他盯着她,难得他好心提议送她回去,她居然还不要!要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坐上他的车却没有成功,“为什么?”好奇,纯粹只是好奇——
“因为——现在歹徒、强盗那么多,谁知道会不会就让我碰上一个。”父亲可是从小就教育她不要随便上陌生人的车。
“你说我是歹徒?”他有些动怒,漂亮的蓝眼睛眯了起来。被人这么侮辱,如果她是个男人,他一定会找他单挑。
“我没说,你自己要承认我也没有办法哦。”丁思菱闲闲地说道,迈脚向着公车站的方向走去。“站住。”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一定要送你回去。”他卯起来了。本来她不要他送正合他意,可她说出来的话显然刺激到了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败的男人。
丁思菱不耐烦地转过身,看着被抓住的手,“这位先生,你这样我可以告你非礼的。”
“非礼!”声音骤然提高。南宫拓文简直要气炸了,能让他情绪失控的人、事、物少得可怜,而她就占一个位子,“我会非礼你?”多少美女他都不屑一顾,岂会看上她这棵青涩的小豆苗!
“如果不是的话,那麻烦你松开手。”
他看着她,而后一言不发地拉着她的手朝着他的车走去。
“喂,你放手!”她是要他松手,可没要他拖着她走。唔,手被拽得好紧,让她想掰都掰不开。
他走到车前,打开车门,一把把她塞进车内。
好痛,她是人,不是东西,没道理像个沙包似的被他塞进来。“你要干……”
“闭嘴。”他冷冷地吐出了两个字,发动了引擎。
她该不会真的碰上了歹徒吧?
“地址?”南宫拓文拼命地压制着自己的火气。
“嘎?什么地址?”她莫名。
“你、家、的、地、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地说。
他要她家的地址!“喂,你别想要绑架我,我家没钱交赎金。”她是堂堂警局局长的女儿,却沦落到被绑架的命运。神啊!你死到哪里去了?
绑架她?南宫拓文的脸皮明显地抽搐了一下,“我只是要送你回家,至于绑架你?哼哼,我没兴趣。”
那她是不会被绑架的喽!丁思菱长吁了一口气,报出了住址。不过——“你的‘哼哼’是什么意思?”她问。
“哼哼就是哼哼。”他双手搭着方向盘,看着前方。无意与她多说。
不说就算了。丁思菱把视线调向窗外,揉着发疼的手腕自言自语地道:“可可一定是去追炜羽了,真想不通,炜羽有那么好吗,值得那么多人去追?”
她的自言自语引起了他的注意,“炜羽?你也是看炜羽演唱会的?”他在旁边接口道。会在这里出现,应该是来看他的演唱会的吧。
“不,我是被朋友拖来的,她没买到门票,我只好陪她在场外站了三个多小时。”也让她的“玉腿”快要报废了。
“那你的朋友呢?”
“跑去追炜羽了。”她决定明天绝对要回学校好好“感谢”可可一番。
去追他的替身了。他了然地撇了撇嘴,“你呢?怎么没去追?”
“我又不喜欢他,干吗去追?”她给了他一记白眼。
“你讨厌他?”他诧异。
“不,只是感觉一般而已,不讨厌,却也说不上喜欢。”
“你——很特别。”第一次有女孩当着他的面说对他没感觉——即使她并没有看清楚他是谁。
“特别?是现实和理性吧。反正像我这种平凡人和那些大明星是不会扯上什么关系,也就犯不着去喜欢或讨厌对方。”她实话实说道。并不是说她不会去欣赏这些明星,毕竟俊男美女人人爱看,只是她对追星这方面一向比较有尺度,不会去盲目崇拜。
“那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和他们那些大明星扯上关系呢?”他很好奇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不会吧。”丁思菱摇了摇头,“我没那么倒霉——哦,不,是那么好的运气吧,可以在马路上随便撞上一个大明星。”虽然现在明星是多,却还没有到泛滥成灾的地步。
南宫拓文有些玩味地听着她的话,一脚踩下了刹车,车停在一幢独立别墅前,“你家到了。”他转头对着她说到道。
“哦,”她揉了揉眼睛,睁大眼看着车窗外,好像真的是她家耶。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她站在车门前,“那个……呃,”她皱着眉进行着内心的斗争。自小受的义务教育告诉她此刻应该说声谢谢,可是她根本是被他强迫送回家的,说谢谢又不太对劲。“谢谢……你送我回来。”她还是万分不情愿地说了。唉,若是不说,她会有种罪恶感。
他有趣地看着多变的表情,“你需要我送你进去吗?”
“不用了。”丁思菱关上车门,转身朝自家门口走去。她是近视,但跟瞎子比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她还认得清进家门的路。
南宫拓文望着夜色中的背影,缓缓地摘去了头上的帽子,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下来。手随意地耙了耙头发,嘴角掀起了一丝浅笑。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让他在今晚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女人,让他生气,也让他惊讶。明天她会来找他吗?他想看到她明天的表情。
夜正浓,丁香在晚风的吹拂下,散发着诱人的芳香……
一般学校的早自修都没有老师管理,如何利用完全是靠学生的自觉性,而中学生,特别是高三的学生一般都会参加学校的早自修。毕竟一日之计在于晨,古老的明训是不会错的。
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里,清晨的7:20分各个教室准时地响起了朗朗的读书声,除了三年三班……
“冯可可,你昨天真是够‘朋友’,没有枉费我们相交三年。”丁思菱一进教室,径自直奔昨晚害她遭遇到最倒霉的一天的元凶,咬牙切齿地说道,手重重地拍在了冯可可的肩上。亏她好心不怕烦地陪她去看演唱会,她居然这么爽快地就放了她鸽子。
“我……”冯可可一脸的赔笑,色字头上一把刀,还真是准哪!谁叫她这么迷炜羽,一发现炜羽的出现就忘了旁边的好友,以至今天遭到思菱狗血淋头的鞭笞。
“我什么我。你再我来我去也没用。”有胆子放她的鸽子,就该有胆子受她的怒气。
“啊!思菱,你今天换了一副眼镜呀,好漂亮的眼镜,多么具有时代的气息……”冯可可献媚地说。试着转移话题,以期拉开正在怒火中烧的死党的注意力。
“眼镜!”一句话正戳到了她的痛处,“你还好意思和我提眼镜,如果不是你放我鸽子,我的眼镜又怎么会被人踩碎。”
“你的眼镜被踩碎了?”
“你以为呢?我为什么今天换了一副眼镜戴。”她皮笑肉不笑地瞅着她。还好家里有一副备用眼镜,否则她今天课也不用上了,直接去眼镜行配眼镜得了。
乌鸦嘴呀!好说不说,偏偏挑这个说。这下好了,踩中了地雷,想不被炸死都难了。“你别发火,我承认昨晚是我一时‘色迷心窍’,你就大人大量,放过身为你的死党的我吧。”冯可可可怜兮兮地说道。思菱可是在她的局长老爸的熏陶下学过柔道的,她的肩膀若再被多拍几下,可真的会碎的。“你想要我当作没发生过一样?”她甜甜一笑。
“对!”她双眼绽放出无限的光芒。神啊!如果思菱肯原谅她,她一定会为他抄一百遍的圣经以示感谢。
“不可能,发生过了就是发生过了,我怎么可能当作没发生过一样。”她瞬间沉下脸不客气地打碎了某人的希望。
好可怕!思菱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那你告诉我你的眼镜是谁踩碎的,我帮你报仇。”她再接再厉,拍着胸口讨好道。
“报仇?不用了,‘他’已经答应赔我一副眼镜了。”丁思菱走回到座位,放下书包,“如果你请我吃一个星期的肯德基,我就原谅你。”她开出了条件。
“一星期的肯德基?”她紧随其后地问道。思菱这么简单就肯放过她了?
“你不想答应?”她斜睨了她一眼。
“怎么会呢!当然是没问题。”冯可可的心情一下子奇好无比。神啊!总算是有在保护她,不枉她平时对他虔诚有佳,“思菱,你刚才说的‘他’是谁呀?”
“喏,你自己看吧。”丁思菱从书包中掏出名片,扔给了一旁的冯可可。
她接着名片,“南宫拓文?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啊!华氏影视传媒公司不是炜羽的所属公司吗?!”声音宛如平地的轰雷,炸得全班的射线全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抬头望了望四周,冯可可自觉地缩了缩肩膀,压低了声音说道:“这个要赔你眼镜的人是华氏影视传媒公司的人耶!”
“对,而且还是昨天晚上演唱会的工作人员,他要我今天去这个地址找他。”她指了指名片背后用黑色中性水笔写下的一行地址。
她翻过名片,双眼霎时睁大,“思菱,这个地址好像影视城的地址!”语气中有着难抑的兴奋。
“那又怎么样?”她只是去要眼镜,至于地点是影视城还是路边小摊,对她来说没什么区别。
“可是,我听说炜羽好像最近在那里拍新片,”冯可可小声地说,“到了那边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看见炜羽,你带我一起去吧。”
“你昨天晚上不是已经看过他本人了吗?怎么,还没看够呀!”
“别提了,是个冒牌的。”昨晚她是如此努力地去追赶炜羽的车,哪知好不容易追上了,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思菱,不如今天下午的自由活动课我们就去找那个南宫拓文,让他赔你眼镜。”
“是我,不是我们。”丁思菱很“好心”地戳破冯可可的美梦。
“你不准备带我去?”
“当然。”就把这作为可可昨天“抛弃”她的惩罚。
“不要啊!你要带我去啦!”冯可可在一旁跳脚嚷道,“我不管,我要去,我要去,我一定要去!!!”“不行。”某人的回答依旧不变。
“求求你,就带我去吧。”她努力地尝试着挤眼泪。她一定要去影视城,去见炜羽,不然她会饮恨一辈子的。“如果你不带我去的话,我会天天烦你,时时烦你,每天半夜十二点打电话给你骚扰你。”她使出了杀手锏。如果这还不行的话,她就只有跳楼威胁了。
“好啦,好啦!”丁思菱受不了地点了点头,“带你去就是了。”若她再坚持不带她去的话,可可恐怕会吵得她连念书的情绪都没有了。
“耶,万岁!”冯可可搂着丁思菱欢呼道。革命终于成功了。
喔!炜羽,今天她说不定就有机会见到他了。
正文 第三章
手被你轻轻地抓住
黑色印在了蓝色中
命运转动中的齿轮
没有人可以逃得开
天河影视城位于城郊,建成于1999年,是目前全国第二大影视城,占地25公顷,耗资3亿美元。许多国内、国际获奖影片都在这里拍摄完成。可以说这是一个演员、导演、制片都喜欢的地方。下午三点,跷掉了两节自由活动课,丁思菱和冯可可乘着公车一路坐到了天河影视城。
在影视城的正门口前,冯可可像是乡下人进城似的哇哇大叫,“哇,思菱,这里好宏伟。”。这么宏伟的建筑,犹如古代的城墙,荡气回肠,让人胸口涌起一股豪气。
“可可,你好吵。”丁思菱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新奇感她固然也有,可是像可可这样乱叫也太夸张了吧。早知道就说什么也不带她过来了。
“好嘛,大不了我暂时闭嘴好了。”她识相地合上了口。先保留一点口水也是好的,万一今天真的见到了炜羽,够她叫的了。
“对不起,小姐,请你们出示一下你们的证件。”一只手拦住了丁思菱和冯可可去路,守在正门口的警卫公式化地说道。
证件?“进去还要证件吗?”丁思菱不解。
“当然了,如果不用证件就可以进去,影迷岂不是天天要往这儿跑了。”
唔,也对,可是——“是有人叫我到这儿来的。”
“那他(她)叫什么名字?”警卫问道。
“南宫拓文。”丁思菱报出了名字。
“抱歉,我没听过这个名字。不如你们改天再让你们的朋友带……”
“等一下,我刚才好像听到你们说到了南宫拓文的名字。”一个高挑的女人从影视城内缓步走出。凹凸有致的身材,精致的脸庞,合该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警卫一见来人,赶紧礼貌性地鞠了一躬,“是啊,叶小姐,这两位小姐说是要来找一个叫南宫拓文的人。”
“哦,就是她们要来找拓文的吗?”叶资纹指着两人问道。
“是,可是——叶小姐,我不记得影视城里有人叫南宫拓文的。”南宫是个很少见的姓,如果有人姓南宫的,他一定会有印象。
“那是你……”
“啊!”一声尖叫声骤然响起,冯可可终于想起眼前的大美女是谁了,“你就是《夏日之恋》的女主角对不对。”
“你看过我演的片子?”叶资纹微笑地问道。
“是啊,你在剧里演得好好噢。”
“谢谢。我叫叶资纹,你们就叫我叶姐好了。你们是来找拓文的吧,请问你们哪位是和拓文有约的人?”
“是我。”丁思菱伸手指了指自己。
叶资纹打量着眼前这个相貌平平的女人——或者该说是女孩比较恰当。扎着一根马尾辫,戴着一副学生眼镜,在路上随处可见。令她颇为费解的是,拓文怎么会对这样一个小女孩产生兴趣,不但把名片给了她,还让她特地出来接人。或许,这个女孩有与众不同的魅力吧。
“那好,他现在正在忙,我带你们去找他。请跟我来。”面带微笑地说着,叶资纹即走在前面带路。
“可可,你认识她吗?”丁思菱小声地在冯可可的耳边问道。看可可好像很兴奋的样子,她应该是个明星吧。
“你难道没看过《夏日之恋》这部电视连续剧,现在可红得很。”冯可可像看怪物似的盯着她,“她就是里面的女主角小海呀。”
“我只看金融节目,不像你,沉迷在影视剧里。”现在看金融性的节目,增加这方面的知识,可以使她以后出社会赚钱轻松快乐,瞧!她想得多遥远,真是佩服自己啊!
“你说得我好像有多堕落似的。”冯可可小声地嘀咕。
她回给她一记白眼,“难道不是吗?”
冯可可认命地垂下头,思菱的讲话永远是那么直接。
走到一扇门前,叶资纹停下脚步,“来,就是这儿了。”她一边转回头对着身后的两个女孩说到,一边推开了摄影棚的门,“炜羽,我把你要的人给带来了。”她指着丁思菱,朝着正在摄影机前和女主角拍对手戏的人喊道。刹时,整个摄影棚内的人都目光齐刷刷地朝着门口望来。
“哦,她就是让炜羽感兴趣的女孩啊……”
“好像还是个中学生嘛。”
“没想到炜羽会对圈外的人有兴趣。”
“很普通嘛。”
摄影棚里的人开始议论纷纷。就像在菜场里买菜一样,论斤论两地评论起丁思菱来。
炜羽?!丁思菱吃惊地望着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裤,披散着一头黑发,朝她走来的人,她知道他,他是炜羽,可她要找的是……“叶姐,我要找的人是南宫拓文。”她对着身旁的叶资纹说道。
“没错啊,南宫拓文就是炜羽呀,炜羽是南宫的艺名。你和南宫见面时难道没有发现他就是炜羽吗?”叶资纹奇怪道。
她当然不会知道。昨晚她的眼镜被踩碎,天又那么黑。她会看得清楚他才有鬼。
“那——那他真的是南宫拓文?!”丁思菱手指着已经走到她面前犹如撒旦般俊美的男人。怎么可能呢!
“对,我就是南宫拓文,”南宫拓文伸手抓住了她指着他的手指,欣赏着她震惊的表情,性感的唇角掀起了优美的弧形,“也是炜羽。”
四目交接,一时之间,整个摄影棚都静了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见。
良久,有人开口打破了沉寂。
“思菱,我想,我……好像快要晕到了……”冯可可极其艰难地说道,随即摄影棚里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
把可可安置在影视城休息室中的床上,丁思菱瞪着倚在休息室门口嘴角含笑的南宫拓文。这算是她第一次“看见”炜羽本人——当然,昨天晚上的初次见面并不包括在内,因为她根本就没看清楚他。
亲眼看见本人和在电视、杂志上所见毕竟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合身的装束,颀长的身高,精致惟美的脸上化着略微的淡妆,神秘优雅的气质中透露着一丝邪魅。他是一个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特别是那双深邃的眼睛,绝对能够媚惑人心。可可会昏倒也不足为奇。
看明星,特别是看他这种赏心悦目的大明星养养眼睛是好事,可是她不喜欢自己被蒙在鼓里的感觉。
丁思菱暗暗地定了定心神,“你昨天为什么没告诉我你是炜羽?”昨天踩碎她眼镜的人是炜羽,这个事实让她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你没问。”三个字简单利落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我有问你是不是工作人员!”她走近他,抬头朝着他嚷道。他好高,害得她脖子仰角起码有近85度。
自古以来就有歹竹出好笋的成语,可是,好竹也是出得了歹笋的。身高一米五九是她人生的一个失败。老爸、老哥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就连老妈身高也有一米六八公分。惟独她,像是基因突变似的,怎么长都长不到一米六○。枉费她克服麻烦心理,喝牛奶当喝白开水一样勤快。偏偏还是差了一公分。
“我有说过我是工作人员。”南宫拓文兴趣盎然地看着丁思菱。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等于是主唱吗?她颇有一种有理说不清的心情。他昨天根本就是在故意误导她。
他笑睨,“你头仰着不累吗?这样看你感觉你好矮……”话未说完,他在看见她的脸色骤然变的很难看时,及时改口道,“你好娇小玲珑。”她真的好小,比起在他身边的女人,她的身材可以说是不堪入目了,前既不凸,后也不翘,平得像块洗衣板,可奇怪的是他竟欣赏起她的娇小和平板来了。他——该不会有病吧。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他这时才恍然发现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我没必要告诉你吧。”如果不是可可昏倒,她早就走了。莫名地,她就是不想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她的动物本能告诉她,他绝对是个麻烦。
南宫拓文讶异地挑挑眉,第一次有女人看清了他的脸,也知道了他的身份,对他的态度却依然不假辞色。
“你不说是因为你的名字很难听?”请将不如激将,这个道理他懂。方法虽然老套,却很管用。“谁说的!”丁思菱怒目地瞪着南宫拓文。
“那你干吗不肯说?”他满意地欣赏着她生气的表情。
可恶,明明知道这是他的激将法,可却咽不下这口气,“丁思菱。”她扯动嘴角。
“丁思菱……”他若有所思地咀嚼着她的名字,“那以后我叫你菱菱好了。”他自顾自地下着定论。
菱菱?不但过于亲密,而且这么喊也不太吉利,活似她考试会得零鸭蛋一样。“不准你这么叫我。”她郑重地向他宣布声明。
“菱菱。”他对她的声明置若未闻,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次唤着她的昵称。
“你——”她有些挫败地低下头。算了,反正名字只不过是代号而已。爱怎么叫随便他。丁思菱心中再一次地做着自我谴责,她真是白痴,怎么会跑到这儿来,早知道会这样,她绝对不会要他赔她眼镜。
踱步走到床边,拉了张椅子坐下。可可还睡得昏沉沉的,没有丝毫要醒过来的迹象。现在她只希望可可快点清醒,不然的话,她就只有打的抬可可回家了。
“菱菱,”南宫拓文也拉了张凳子坐在了丁思菱的旁边,“为什么不说话了?”
“不想说。”她把头撇向一边,不去看他的脸。
他双手捧住她的脸,让她正视着他,“我不喜欢别人的后脑勺对着我。”他把脸凑向她的脸,让两人的视线平行。
“你……”情况出乎了她的意料,丁思菱的脸上很不争气地漾起了一片红晕,除了老爸和老哥外,第一次有男人对她做出这么亲密、引人遐想的行为,“放……放手啦。”她舌头开始打结。
她对于明星是不崇拜,可是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受影响。毕竟她是人,不是石头。更何况是面对着炜羽这样一个世纪美男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她还能不脸红心跳,那她八成是进棺材了——死人是也。
“可是,我比较喜欢这种面对面的感觉。”他呢语。视线的交缠,身体的靠近,以及她身上所散发的自然清新的沐浴露的芳香,让他的情绪也些微的兴奋起来。本来只是想戏弄她一下,没想到他却有些喜欢上了靠近她的感觉。
“可是——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好漂亮的蓝眼睛,能够蓝得那么清澈。讨厌,他能不能不要再用那么暧昧的眼神看着他。丁思菱尝试着把脸转开。
“是吗?”他合作地把手离开了她的脸,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你觉得我好看吗?”他天外飞来一笔。
拜托!他难道不知道自己长得有多撩人心魂吗?基本上从八岁的小女孩到八十岁的婆婆都会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
“好看。”她斜斜地睨了他一眼。即使她不想承认,却还是老实地说了。
“那——”他朝她意味深长地一笑,“我们交往吧。”他想要弄清自己对她的奇特感觉到底是什么。而相互交往是最好的方法。她——对他会产生着某种影响。
“交往?!你说你要和我交往?”她惊愕,就算现在有人告诉她明天月球要撞击地球她也会相信的。没听错吧,家喻户晓的炜羽居然提出要和她交往,他们从昨天到今天也才不过见过两次面。如果她是倾城倾国的大美女,那还有迹可寻,可偏偏她不是,最多,只能算是小家碧玉,而小家碧玉的定义就是只要没有身带残疾,长得没有太爱国,统统都在小家碧玉的范围内,已经泛滥到在马路上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了。
“对。”他说得云淡风轻,仿佛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就像是在告诉她现在是几点几分一样平常。
“为什么?”她怎么想都想不通原因。
“因为你很奇特。”他想要更加看清楚她,了解她。所以他会对她提出交往的要求,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经历。
原来……他不是喜欢她,只是因为她对他的态度与别人不同,所以才……想想也是,像他这种站在高高顶点的人,又怎么会看上她这样平凡的女孩。
“你的回答?”他等着她的答案。
丁思菱低下头,“我不答应。”声音缓缓地从她口中溢出。
“哦,原因呢?”他挑眉问道。
“很简单,我还不想上影视版的头条。”抬起头,她的眼望进了他的眼。如果他只是觉得她很好玩而想和她玩恋爱游戏,那么她没必要陪他玩。对于麻烦,她一向不会让它们轻易上身。
是的,他和她根本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没有交集点。她可不想以后被他抛弃时,伤心又伤身。
他注视了她许久,“你会答应的。”他傲然道。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即使她现在不答应,过几天也一定会答应。
“不会。”她的回答很肯定。与其和他交往,绚丽一时,她宁愿平凡一生,在平凡中收藏起快乐的点点滴滴。
“是吗?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好了。”他邪邪一笑,魅力展露无疑。没有女人可以拒绝他,她亦不会例外……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他和她都陷在其中,谁都抗拒不了。
距离去影视城那天,整整过了一个星期,南宫拓文都没有来找过她,所以丁思菱很乐意地把南宫拓文此人抛逐脑后。可无奈有人却很不识相地天天在她的耳边提醒着她那天的事,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命定死党冯可可。
“思菱,我到现在还在怀疑我那天是不是在做梦,我居然真的看见炜羽了!”收拾好书包跨出教室,冯可可依旧毫不厌倦地说着她已经说了一个礼拜的事。兴奋的余温整整持续了一周还未有褪去的迹象。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可以这么近地看炜羽。可惜的是那天没带立可拍,不然的话光是卖炜羽的照片大概就能发了。
丁思菱扫了一眼说得意兴正浓的死党,“你是在做梦。”她兴致缺缺,不想在关于炜羽的话题上多打转。
“我还看见炜羽在握你的手,好羡慕你哦!”冯可可自顾自地继续说,语气中充满了羡慕。人生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她会在炜羽面前昏倒就是其中的一件。那天当她醒来时,人已经躺在自家的床上了。如果她没昏倒就好了,非得把炜羽的手摸个够才罢休。
“哎,你们两个又在谈炜羽了呀。”一个娇嗔嗲气的声音插了进来,全校闻名的草包美人田由美在走廊上堵住了两人,“要编谣言、制造话题也不用这样呀,编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话。”
丁思菱闭上眼睛,揉了揉额头。很好,又一个炜羽迷来了,这下想天下不大乱都难。
“什么叫做一戳就破的谎话?!”冯可可跨前一步,怒视着田由美质问道。这简直有辱她的人格,她像是会说谎话的人吗?
“呵,不就是你们老在说什么见过炜羽,又和炜羽握过手的谎言喽,想想看,你们连炜羽演唱会的门票都买不起,又怎么会有机会看见他,和他握手。”她刻意地拨了拨前天刚烫好的卷发,眼带轻蔑看着眼前的两人。
“我说的是实话。”冯可可脸红脖子粗地朝田由美吼道。
“哈!哈!若你们都在近距离看过炜羽,和他握过手,那我岂不是都和他打过kiss了,毕竟我演唱会的排位可是在中间,比起在会场外面的你们可是离炜羽近得多。”
“你……”
“走啦!”丁思菱不耐烦地拉着冯可可的手拖着她往前走。这种无聊的吵架她实在是懒得再听下去。就像是小孩子在抢糖吃一样幼稚可笑。
“思菱,你别拉我,我还没和她争论完呢!”输人不输阵,她可不想要那个田草包以为是她心虚,怕了她。
“你和她已经争论了一个礼拜了。”丁思菱拖着冯可可继续往前走。吵了一个礼拜,到现在还没吵出一个结果,她们不烦,她都烦了。
“喂,思菱,前面好像有骚动耶。”刚才还一脸的不情愿,恨架没吵够的冯可可,转眼间就被前面围挤着的人群吸引住了目光,“好像有很多人围着在看什么,我们过去看看。”
对于新鲜的事,她永远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开拓”精神。
“不用了吧,不就是学校里,能有什么事发生,”丁思菱不以为然地说道。学校里嘛,能让学生围观的不外乎是某某同学正在抽烟,被老师逮个正着,或者地上出现了不该有的xx套,再不然就是哪位不幸教师的假发被风吹落地,当场来个“原形毕露”。
“反正不看白不看,又不会有什么损失,去啦!”她拉着她努力地钻进了人群中。向着最前端冲去。
脚步刚站稳,冯可可和丁思菱即被站站在人群中央的人吓了好大一跳。
他该不会是……
“思菱,你不觉得这人长得好像炜羽吗?”冯可可说出了所有围观人的心声,尽管眼前的人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宽沿帽,遮住了大半的面容,脸还上架着一副YEHJ的墨镜,却还是让人感觉他就是炜羽,他的身上有像炜羽的那种味道,神秘的味道。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吸引人目光的磁力。
不过——想归想,却没有人当面跑上去问清楚,毕竟若他是炜羽的话,那就皆大欢喜,若不是的话,岂不是要叫人失望到了极点。还是不清不楚的好,就把他当成炜羽,至少不会有失望的感觉。
“是很像啊。”丁思菱小声地咕哝道。不过应该不会吧,炜羽可是娱乐圈的天王,应该不会单枪匹马地到她们学校来。他可能只是一个长得像炜羽的人罢了。
南宫拓文些微失神地看着终于出现在他眼前的丁思菱,他在影视城等了她一个礼拜,本以为她过不了一两天就会到他的面前要求交往,没想到她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走连个影都没了,反倒是他,随着时间的推移,心中越来越焦躁不安。终于耐不住地依着当天看见她校服上别的校牌的地址找来。她——打破了他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记录。
“菱菱。”他走近她,开口轻唤着属于他专喊的昵称。
听到了菱菱二字,丁思菱可以确定眼前的人百分百就是南宫拓文了。
“你来干什么?”她口气不好地问。她可不以为他是来找她的,可能是他要拍的某部片子刚好要到她们学校取景,所以他才会在这里。对,一定是这样的!
南宫拓文优雅地扬起了薄唇,“来见你。”直到现在看见她后,他的心才终于平静了些。“那天你忘了拿眼镜的钱。”他掏出了五百元。
哦,那天受刺激太大,她还真的忘了去找他的目的。丁思菱无异议地接过钱。“你可以走了。”“可是我们之间还有很多事需要谈。”她对她的话置若罔闻,蓝色的双眸透过墨镜深深地注视着她。
他干吗说这些容易让人误会的话!丁思菱皱起了秀眉,“我们有什么事是需要见面的?”
“很多,例如,我曾提出要求交往的事。”他的音量不响,却以足够让四周的人听到他讲的话。
“我不是已经拒绝了吗?”而且这已经是一个礼拜前的事了。
“所以我今天来向你提出第二次。”他去掉帽子,摘下墨镜,认真地看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够交往。”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对于这件事会这么坚持,只是知道看不见她,他会焦躁不安。
“我……”丁思菱正想回答,却猛然发现周围一片寂静。
围观的人,包括冯可可和后来挤进来的田由美,各个目瞪口呆地看着正在上演的这一幕。噢!他们看见了什么?!炜羽呐,就站在他们的面前,还向他们学校的学生要求交往。这是真的吗?不是海市蜃楼吧。
丁思菱脑中的警铃霎时响起,“快跑!”她先知先觉地拉着南宫拓文的手拼命地往前跑,瞧她干了什么,居然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和他讲话,讲的内容还是情感版的。还好没有记者,否则她就准备着上报纸的头版有条了。不过,现在这样也已经很糟糕了。因为……
“啊!啊!啊!”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从身后的围观人群中传出。
“天!真的是炜羽!”
“简直不可置信!”
于是,整个校园充斥着尖叫声,又于是,在一片尖叫声中,近两百人开始追逐着前面奔跑的两人,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再于是,原本只有学生的队伍迅速地扩展成学生和老师的队伍,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扩展成学生、老师、门口传达室的大伯、扫厕所的清洁工,总之,凡是所经之处,必有人加入到此行列中来。
丁思菱不住地回头张望。怎么办,好像后面追赶的人越来越多了。“喂,你的车停在哪里?”她边跑边急急地问道。
“学校门口的树下。”南宫拓合作地回答道。
太好了,距离校门口很近。她加快了脚步,拉着他向校门口奔去。
顺利地上了车,丁思菱紧张地看着车窗外越来越近的追星队伍,“你快开车啊!”她喘着气催促着像个木头人一样气定神闲地坐在驾驶座上的南宫拓文。
“可你还没回答我。”他慢条斯理地说道。完全没有要发动引擎的意思。
“回答什么?”惨了,那些人已经追到了校门口。
“就是我要求交往的事,我比较想听到让我高兴的回答。”他十分“可耻”地趁火打劫。
“答应!我答应!你就快点开车吧。”她只求他快点开车,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以免待会儿她被那群炜羽迷给生吞活剥了。
如意料中地听到了满意的答复,南宫拓文的嘴角挂起一抹阴谋得逞的微笑,在被人群赶上的最后一秒开动了跑车。尘土飞扬,远远地甩开了追赶的人群。
正文 第四章
有你的相伴
才有了笑容
湛蓝清澈眼眸里的笑意
印的全是你的身影
红色的保时捷停在了丁思菱的家门口。
“你家到了。”南宫拓文转头对着一旁的丁思菱道。
“哦,”她点点头,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
“等一下,”他伸手把她按在了车子的座位上,“这个星期天我要录音,你到录音室来。”
他录音,干她什么事?“我过去干吗?”又不是她录音。
“陪我。”
“陪你?”她没听错吧!
“对,还是说,你忘了刚才答应过我什么。”他转过她的身子,让她面对着他,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
“哈、哈!”丁思菱干笑几声,她还真是给忘了,“刚刚那是因为情急,所以……”
“所以?”南宫拓文剑眉一挑,反问道。
唉,话还是说清楚比较好,否则难保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你就当我没说过,你也没听见,大家两不相欠,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互不相干,井水不犯河水。”她一口气快速地说完。
车厢内一阵沉默,优雅地脸上绽放出蒙娜丽莎般的神秘微笑,很美丽,却也邪恶得可以。“你希望我再去你们学校转悠一圈?”薄唇轻启,吐出了让她心惊的话。
“怎么可以!”若是他再来一次的话,她也不用去上学了,直接在家自修读完课程得了。
“那我只好当成你说过了,而我也答应了。”他头俯在她耳边,热气吹拂着她的耳际。
她推开他,狠狠地瞪视他,“你在威胁我?”
“随便你怎么说,”他双手一摊,无所谓地耸耸肩,只要最终目的达到了,他不在乎过程是用什么手段。
丁思菱抿着唇低头考虑着。好烦,花脑筋思考一向就是她所厌的,是为了一时的安稳和他交往,还是为了以后的安稳而不和他交往?无论是哪一种选择,对她来说都是一种麻烦。
“OK,我答应。”她轻叹一口气。“不过,我要先说明,交往归交往,决不能让外界知道,包括我的父母、同学、老师还有媒体。”
“可以。”南宫拓文答应得十分爽快。他只想要弄清楚她对他的感觉,至于这种关系是否要曝光,他倒无所谓。
得到了回答,丁思菱转身推开车门,准备下车,一只手快速地抓住了她的手臂,成功地使她再度坐回到车上。
“你不觉得该给你亲爱的新男朋友一点礼物?”清朗的声音,温柔得让丁思菱刹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喂,南宫拓文,你别太得寸进尺了!”礼物?!他还想要她送他礼物,做他的春秋大头梦去吧!“得寸进尺?”他意味深长地一笑,把脸靠向她的脸,“我倒不这么觉得。”
她有些怔仲地盯着在她眼前逐渐放大的俊脸,这样的近距离,让她可以清楚得数出他的睫毛,如果一个男人好看到要用“漂亮”来形容,而且还比身为女人的她要漂亮上不知多少倍,那么,这个男人就绝对只能用“祸水”来形容了。
“你要干吗?”她问道,两人靠得太近,让她感觉不自在。
“只不过是要一个吻。”他伸手把她鼻梁上的眼镜摘去。
“吻?!”她尖叫起来,却让他顺势把唇压在了她的唇上,直接地吮吸她的甜蜜和纯洁。
丁思菱睁大眼瞪着近在咫尺,光明正大掠夺她初吻的男人。千算万算,却漏算了男人的劣根性,毕竟,凭他的身份、地位、长相,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更何况娱乐圈中又是美女如云的地方,只要他登高一呼,多的是美女让他吻,何必来吻她!
使劲地推开他,她怒视着他,“还我的初吻!”虽然没有特意地去保留,但也没想到会这么随便地失去。
“你的初吻?”他笑起来,赚到了,赚到了,赚到喽!“你想要我怎么赔?不如你吻我,算是一吻回一吻。”
让她再去吻他?她不如去撞墙算了,“你——”从未碰到过此类人种,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怎样?让你心动了?”
心动?是啊,动到她想把他给活埋了!看来以后的日子是有得磨了……
一时的失言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丁思菱算是知道了。星期六的上午,本来是学生睡懒觉的专利时间,可是她却在一大早被人一通电话召到海滩边吹海风。
懒懒地躺在沙滩椅上,丁思菱一边吸食着果冻,一边看着不远处正在拍摄电视剧外景的南宫拓文。
一个半月前的那场校园大风暴,让她足足在家装病待了十天才敢回学校,好在他没有再去她们学校,风波才久而久之平息了下来。惟今只有死党冯可可和隔壁班的田由美还一天到晚缠着她问东问西,弄得她头痛无比,不知该怎么回答。还好她当时有坚持,一定要求交往的事不能让媒体、她的父母、同学知道。否则她真的不知道她的世界会被他弄乱成什么样。
“嗨,小菱,你今天又来看拓文啦!”翁广言远远地走过来朝着丁思菱出声打招呼。
记得他听到拓文介绍小菱是他女朋友时,吓了好大一跳,足足呆了三分钟有余。没想到一向从不喜欢和女人有牵扯的拓文竟然会交女朋友,而且所交往的对象还是一个中学生,害他最近老在想拓文是不是有恋童癖。
“是啊,我今天又来了。”丁思菱无精打采地接口道。正确地说法是她又被“强迫”过来。
这一个半月来,她大大小小的空余时间全被正在前面不远处和电视剧的女主角在镜头前搂抱在一起的败类所霸占去。只因他很“卑鄙”地威胁她,若是她不陪他的话,就再去她的学校转悠一圈。
人嘛,总是会屈服于现实的压力,她也不例外,毕竟南宫拓文比她要多吃几年的盐巴,她现在斗不过他也在情理之中。于是,她只好很老实地一有空就待在他的身边。只苦了她每次出门都向老爸老妈说是参加学校补习,不敢想象,万一哪天东窗事发,她老爸老妈的脸会扭曲成什么样。会不会一枪轰了她。
“翁大哥,姓南宫的还要拍多久?”丁思菱直起身子,伸了个懒腰。好累,躺得太久,都让她腰酸背痛了。
“这应该是快拍好了吧。”翁广言转头看了看拍摄的进度估计道,“小菱,拓文听到你喊他‘姓南宫的’他会不高兴的。”拓文很少会这么坚持女人对他的称呼问题。
“他又听不见。”她咕哝着。南宫拓文,不但不理会她的强烈抗议,老是喊她菱菱,还规定她一定要喊他“文”,哦,饶了她吧,每一次喊他“文”,她的鸡皮疙瘩就掉了一地。他可以拿着肉麻当有趣,她可不。
卡!
“OK,很好!”在导演一声宣布的同时,站在沙滩上搂抱在一起的男女旋即分开。
穿着一身休闲运动装的南宫拓文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康洛雅。演戏中他会尽演员的职责,但这不代表下了戏他还要和不喜欢的女人抱在一起。
“炜羽,今天下午拍完戏去丽晶喝杯下午茶怎么样。”被推开的康洛雅又自动地粘了上来,提出了邀约。今年才刚出道的她,由于外型长得甜美可爱,一出道就受到了青少年的喜爱。被周刊评为是学生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并且现在还可以在超人气天王炜羽主演的电视剧中出演女主角,可以说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女星。
南宫拓文瞥了一眼几乎整个人快要挂在他身上的女人,“对不起,我今天下午收工后还有事。”他淡淡地拒绝道。
“可是,喝下午茶花不了多少时间的。”康洛雅急急地说。从电视剧开拍到现在,她向他提的邀约没有一次被答应。
“抱歉,我真的是没时间。”说完,随即抛下了康洛雅,朝着躺在沙滩椅上正在和广言谈天丁思菱走去。
可恶!康洛雅留在原地恨恨地咬了咬牙,她自小就是众星拱月的公主,长得漂亮,父亲又是华氏影视传媒公司总裁,向来只有被人宠的分,而他却每每给她墙壁碰。等着瞧,总有一天,她要炜羽臣服在她的脚下,来求她爱他。
走到丁思菱的面前,南宫拓文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我口渴了,把水给我。”他开口朝着她说道。下了戏后,他喜欢看着她的脸,这会让他有种放松的感觉。奇怪,她并不漂亮,比她美的女人多的是,倾城倾国的也大有人在,可他却偏偏喜欢看她的脸,想要看她更多的表情,喜欢常常逗着她玩,甚至,他觉得她越来越漂亮了,让他快要舍不得移开自己的视线……他究竟是怎么了?
丁思菱眼睛瞟了瞟旁边小圆桌上放着的瓶装矿泉水,“你自己不会动手吗?”水不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吗?
“我要你递给我。”他坚持地要求。
她翻了翻白眼,不去理会他,躺在沙滩椅上抬头看着青天白云,自顾自地吹着口哨。
……太阳当空照,花儿见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南宫拓文浅浅一笑,眼神中露出算计的目光,“我最近突然很想再去你学校门口转悠一下。”
口哨声戛然而止,丁思菱翻身坐起,“你答应过我不会再去我学校的。”
“有吗?”优雅的脸上绽放出蒙娜丽莎似的神秘微笑,很美丽,却也邪恶的可以,“我只答应过不去学校里,可没答应不去校门口。”
“你在威胁我?!”她狠狠地瞪着他。
“随便你怎么想。”他双手一摊,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欣赏着她生气的表情。
“姓南宫的,你不要太过分!”气死她了,她就知道,和他交往绝对是个错误,他们身份不和,门户不和,个性不和。她的生活被他搞得乱七八糟,她更是常常被他气得七窍生烟。真是麻烦粘在屁股上,甩都甩不掉。现在惟一的希望是他最好快点对她失去兴趣,早点放她自由。否则她迟早会被他活活气死。
“唉唉唉——”“姓南宫的”得意洋洋地摇摆着他纤长的手指,“不是‘姓南宫的’,你应该叫我‘文’才对。”他“细心”地指出她的错误。
“你……”她深吸一口气。对他这种人生气根本没用,他只会当她是在耍猴戏,反倒是气死了自己不划算。
伸手拿起了桌上的矿泉水瓶,丁思菱把它递给南宫拓文。
“喂我喝。”他双手环胸,没有接过瓶子的意思。
她眯起了眼睛。他实在是太得寸进尺了。“有人在看。”她指了指在一旁正像看好戏般看得津津有味的翁广言。找到了一个可以不用喂水给他喝的理由。
“广言,你今天不是说有事要找导演吗?现在导演正好有空,你该过去找他了。”南宫拓文对着在旁看戏的人下逐客令。
“有吗?”翁广言反问道。他不记得说过有事要找导演,“我没有事要找导演。”难得有好戏看,他还没看过瘾呢,还想再多待一会。
“你有。”他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我没——”在看见了好友脸上挂起了莫测高深的微笑后,翁广言自觉地摸了摸鼻子,“好吧,我有,那小菱,我有事找导演,等会儿再见了。”
“现在没人看了。”他转头对着她。目光飘向矿泉水瓶,等着她的伺候。
她站了起来,不情愿地拧开矿泉水的瓶盖,把水倒进了纸杯。
“喏,喝吧!”她把纸杯凑近了他的唇边。
他右手悄然地搂住她的腰,左手按住了她拿着纸杯的手,顺势喝了一口水……
啪!
声音不响,却让整个摄制组把目光都投向了他们两人。
天!没看错吧,居然有人把水泼在“羽王”的脸上,这女孩该不会是不想活了吧,惹火了炜羽可是很可怕、很可怕的事,至少——在亚洲的娱乐圈中还没有人敢得罪他。
水滴顺着南宫拓文的脸颊、发丝缓缓地流下。被人如此泼水,却不会给人以狼狈的感觉,反倒是让人有种美的感觉。
“这样方便多了,你口渴,就喝个够吧。”她扔掉纸杯,带着一丝得意居高临下地朝他说,呼,心情爽多了。
“哈!哈!哈!”南宫拓文仰头大笑着站起身来,右手仍搂着丁思菱的腰,左手轻点她的鼻子,“我发觉你越来越有意思了。”很有趣的女人,让他想要时时地看到她。
“喂,广言,你不觉得炜羽最近好像时常会这样哈哈大笑?”灯光师转头问着站在身旁的翁广言。
“是啊!”最近这段时间,拓文真的是比以前要开朗了很多。以前他从来不曾这样真心的笑过,他的笑,就像是他的一层假面具,隐藏自己,他的笑意,出来就不曾到达眼里……
是那个女孩改变了他吧……
香格里拉饭店4020号房,男人推开了房间的门,朝着坐在窗边的女人走去。
“你叫我来有什么事?”
“我要你去接近这个女的,让她爱上你,再把她甩了。”女人站了起来,拿出一叠照片交给男人。照片上的女孩穿着中学校服,扎着一根马尾辫,平凡无奇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普通得可以说是让人过目即忘。
“我不想干这种事。”欺骗别人的感情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
女人轻笑一声,把娇躯贴在男人的身上,“如果我坚持要你去做呢?”
他深叹一口气,“你明明知道我爱的是你,为什么还要我……”叹息声中充满了苦涩。他爱她,从他拿起相机第一次拍摄她的时候,他就被她迷惑住了,不断地追逐着她的影子。而她却不曾用心对待过他,只是把他作为她的战利品之一炫耀。
“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应该帮我去做这件事,你难道不希望我开心吗?”女人娇嗔地道。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所以从来不会去在意别人的感受。
炜羽,他好几次拒绝了她的邀约竟只是为了和那个其貌不扬的小女孩在一起,这口气她怎么都咽不下。如果是那女孩阻碍了她,那么就让她把这根眼中刺给拔掉。
“我……”男人有了一丝动摇。怀中的暖香温玉让他心神俱醉。
“你该知道,你是没办法拒绝我的。”头一抬,她搂着他的脖子,把自己的娇唇印上了他的。
男人低低地呻吟一声,紧拥住了女人,狂热地吸吮她的唇。
这样的爱对于他来说,是苦涩多于甜蜜吧。
“什么,叶姐,你要我穿这双鞋?”
在摄影棚的休息室中,丁思菱面有难色地指着叶资纹手上提着的运动鞋。虽然这双鞋款式很好看,又是世界三大运动品牌公司WEIDA的最新款女式运动鞋,可是她还是不想穿这双鞋,原因很简单,这双鞋要系鞋带。
穿着一双要系鞋带的鞋是最不方便的,在你走路、跑步、踢球玩耍,鞋带随时有可能会散开,那你就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弯腰去系鞋带,一个不好,万一没发现鞋带散了,那么下场很可能是被鞋带绊倒在地上。
所以丁思菱不穿要系鞋带的鞋子,要避免麻烦,最好就是在一开始就杜绝会惹到麻烦的源头。“对呀。这双鞋是WEIDA公司送来的样品鞋,和南宫现在脚下穿的那双可是情侣鞋哦。”叶资纹笑着说道,今天南宫要拍WEIDA公司的宣传照片,在敲定了拍摄用的运动鞋后,特地要她把与之相配的女式款拿过来给思菱。
“情侣鞋?关我什么事?”干吗要她穿和南宫拓文同款的鞋子。
“当然关你的事,你可是南宫的女朋友啊!”
“女朋友?”那根本是假的,她会和他交往纯属意外,他是因为觉得她有趣和她交往,而她则是因为一时失言才会被迫答应交往。
“对呀,昨天你不是还在说要去买一双新运动鞋,现在南宫他送这双鞋给你,不是正好吗?”
丁思菱有些头大地看着眼前的这双鞋,她是说过要去买一双新鞋,可是南宫拓文也应该知道她是不穿要系鞋带的鞋的,他分明是有意耍她的。
“叶姐,我不穿有鞋带的鞋子耶。”因为她怕系鞋带的麻烦。
“这样啊。”叶资纹失望道。她还以为小菱会很高兴穿上这双鞋,没想到……怪不得,南宫把鞋转交给她,让她来把这双鞋给小菱,“可是若是你不穿的话,南宫会生我的气的。”其实没到生气那么严重,只是她会被南宫耻笑好几天到是真的,毕竟她可是在他面前拍着胸脯保证过一定会让小菱穿上这双鞋。
“叶姐,我是真的不……”
“小菱,你该不会是真的不穿这双鞋吧,南宫在娱乐圈的势力很大,若是他生起气来,我会很惨的。”叶资纹皱眉说道,真不愧是女演员,表情一下子变得哀愁无比,伴随着身子的微微颤抖,引起别人的无限怜惜。
“没那么严重吧,叶姐,你不也是当红的明星,何必怕他。”她绝对不要穿那种鞋子。
“那怎么一样,我再红也比不上南宫在娱乐圈红的程度,只要他一句话,我很可能被公司封杀。你——不会忍心看我被封杀吧!”委屈的声音,眼泪已经快要滚落下眼眶。
丁思菱受不了地对着天花板翻了翻白眼,“好啦,我穿就是了。”若是她再不答应,她会觉得自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连她自己都要唾弃起自己来,像是欺负灰姑娘的后母一样。
“真的吗?”
“真的。”
“太好了。”她把鞋递给了她。前一秒钟还快要倾泄而出的眼泪,在下一秒马上收拾得干干净净。丝毫看不出刚才的伤心忧郁。
“你——”丁思菱有些吃惊地看着叶资纹,“叶姐,你也太现实了吧!”早知道就别那么轻易答应。不过叶姐的功力还真是深厚,可以把眼泪收发自如。
无奈地接过了鞋子,丁思菱俯下身子随便地系着鞋带,“叶姐,你是怎么把眼泪收放自如的?”若是她能学到这一招,以后在被老爸老妈炮轰时就能派上用场了。
“很简单啊,”叶资纹笑着从裤袋里拿出一瓶眼药水,“我只要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在眼睛里滴上这个就可以了。”
嘎?系鞋带的手停住了,“你用眼药水?”她是什么时候滴的?
“对,这可是演戏时常用的道具。”也是她常用来达到目的的工具之一。
去!叶姐居然在欺骗她的同情心!
忿忿不平地系好了鞋带,丁思菱站了起来,在休息室来回地走了几步,世界名牌的鞋,果然是与普通的运动鞋不一样,走起路来,感觉整个人都轻了不少。不过,若是让她选择,她还是比较中意不用系鞋带的鞋。
“小菱,这双鞋你穿起来真的很不错,去给南宫看看吧。”叶资纹看着鞋子赞叹道。
“干吗要给他看?”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的。
“这是他送你鞋,于情于理穿给他看一下也是应该的。”看南宫对小菱的态度,还真是出乎意料的认真,若不是南宫极力隐秘保护小菱,恐怕媒体早就炒翻天了。轻拉着丁思菱走出了休息室,“去给南宫看看吧。”也能让她在南宫面前扬眉吐气一番,没准还能捞点好处。
一把把丁思菱推到了南宫拓文的面前,叶资纹很有“道德”地走开了。
“呃……”丁思菱有些不自在地站在南宫拓文的面前,惊艳地看着他。
颀长的身躯被白色的学校制服所包裹,长长的黑发被米黄的带子松垮垮地绑住,些许的刘海覆盖在饱满光洁的额头,淡粉色的薄唇勾出了浅浅的笑意,长而微卷的眼睫毛轻覆在清澈、湛蓝的双眸上。
今天的他,看起来像是刚从校园中跑出的白马王子,清爽地让人眼前一亮,视线就这么被紧紧地抓住了。
“你今天的打扮很——好看。”也让她有点舍不得把眼光移开。
他微微一笑,“你很少对我说好话,真的很难得。”她的注视,让他的心情雀跃起来。
“我是说实话,不是好话。”她对他一向说实话,所以即使是说他的坏话,那也是实话。
“好好,是实话。鞋子还合脚吗?”他低头看向她脚上的鞋。
“还不错啦。”惟一的遗憾是要系鞋带,超麻烦!“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戏鞋带,干吗还送我这种鞋?”
“没什么,只不过是觉得它和你很配,就送了。”看到他和她穿着同款的鞋,他的心会有一种满足感,“你就要放寒假了吧。”他抚着她的头问道。
“是啊。”他问这干吗?
“今年寒假和我一起回日本。”
“去日本?寒假?”没搞错吧,她去那边干吗?
“去看我母亲。”每年他都会在冬天抽出二十来天待在日本陪伴母亲,今年,他不想和她分开得太久,带她一起回日本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要!”他去看她母亲,干她什么事。
“你……”
“炜羽,开拍了!”导演在摆好的布景前叫道。
“好!”他点着头应道,拉着她来到布景前,“等一下,我在拍的时候,你站在旁边别走开。”去日本的事,他还要和她好好谈谈。
“知道了。”她撇了撇嘴,迈着脚向旁边走区,脚下的一个踉跄,却让她差点跌倒在地。
他扶住了她的身子,“怎么了?”
“鞋带啦!”丁思菱皱着眉说道。她就知道,系鞋带的鞋是超麻烦的鞋,“都是你不好,给我这双鞋,又要系第二遍鞋带了……”
她噼里啪啦地发泄着对鞋子有鞋带的不满,却在面前的人身形一矮时噤住了……
南宫拓文单膝着地,宽大的手掌整个托住了松开了鞋带的脚,抬起右手打着鞋带……
“灯光打开,摄影机,开拍!”一旁的导演急切地下命令。
“可是这不是今天广告的内容啊。”灯光师讷讷地说道。今天广告的主题该是炜羽一个人展示运动鞋。
“这比原定的方案要好上几倍!”导演肯定地说道,一个男人肯跪下为女人系鞋带,这种行为就足以震撼了周遭的人,完美地演绎出了情侣运动鞋的情。
他在干吗?丁思菱震惊地低头看着为她绑着鞋带的人,他就这么跪了下来,跪在了她的面前,大手牢牢地托住了她的脚。为什么,他会帮她系鞋带?用着这种方式?男人的跪可以这么轻易吗?“你——”她看着为她系好鞋带,站起身来的他,“为什么要为我系鞋带?”他根本没有必要如此做。
“需要有理由吗?”他淡笑着,“只是想,所以就做了。”自然地,他就是想为她这么做。
是的,只是想如此做而已,所以,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正文 第五章
爱得太苦是一种束缚
在浩瀚的银河中
王子找到了公主
是无憾
运动鞋的海报在一个星期后布满了整个大街小巷,在炜羽的极力要求下,海报中女孩的脸被模糊化处理,但反而更加引起了人们的无限遐想,让每个女孩都可以幻想自己是海报中的女孩,一时之间,WEIDA的运动鞋,尤其是情侣款的运动鞋疯狂热卖,不少女孩更是以“爱我就跪下为我系鞋”带为口号要求自己的男朋友身体力行,让众家男孩叫苦纷纷。
哎,真是流年不利!丁思菱望着公车站旁的广告牌上的海报,心中再次地低咒。
凭心而论,海报的确是拍得很惟美,淡淡的柔和光线,加上天蓝色的背景,忖得一身白的他越发的温柔,微微含笑的嘴角和湛蓝的双眸更是充满了柔情蜜意,足以电得女人发昏,无怪乎海报一贴出,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这样光明正大地贴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即使她的脸被模糊化处理,还是有被认出之虞!
只不过……当时她的心真的有一种悸动,为他的举动而迷惑……
喀嚓!
快门的声音伴随着闪光灯一闪,让丁思菱微微眯起了眼。是哪个不长眼的在拍她的照片?!
“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为什么要把它们隐藏在眼镜后呢?”轻柔温雅的声音,如同春风吹拂柳絮般。
声音不错,有可以出唱片的本钱,不过——她向来讨厌被人拍,“底片拿来。”该要的东西还是得要,伸出了一只手,丁思菱向着来人要底片。
“底片?”茫然地眨了眨眼,杜涵愣了愣。
“你、刚、才、拍、我、照、片、的、底、片!”丁思菱一字一字地说道,“先生,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我可以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权的。”
“这……我只是觉得你很有特别,所以才……不如照片洗出来后,我把照片和底片一起寄给你。”
“我怎么相信你?”这年头坏人不会写在脸上,她没有意愿把自己的照片留在陌生人的手中。
“哦,这是我的名片,若是你还不信的话,可以和我到公司去。”杜涵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丁思菱。
“华氏影视传媒公司?!你是华氏的专职摄影师?”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这段时间好像和华氏特别有缘似的。
点点头,对着丁思菱惊讶的表情,杜涵腼腆地一笑:“我不像摄影师吗?”
“不是不像,只是感觉你太年轻了。”一身休闲服,配上一张娃娃脸,像是刚出大学的毕业生。
“年轻?会吗?我已经二十七了。”
“二十七?”丁思菱直觉下巴掉地,“你二十七了?”乖乖,大了她足足九岁,比她哥还老。
“嗯,”小心地把相机放进了背包里,他看着她,“你在等车吗?我的车就在附近,不如……”
“不必了。”她快速地打断了他的话,“我还是自己坐公车回家。”
“那好,不过,我希望你以后若是想拍照的话就来找我,因为我觉得你和炜羽的这张海报真的很……”话未说完,嘴已被一只“纤纤玉手”彻底的捂住。
“啊,你刚才不是想送我回家吗?我现在突然好想坐你的车。”她拖着他在人们奇怪的目光下离开了公车站,天知道,她根本就不想坐他的车。快速地把他拖进了空无一人的巷子里,“你知道那张海报上的女孩是我?”
“对啊,我是摄影师,很多时候都是靠感觉,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和海报中的女孩应该是同一个人。”
果然,她就知道海报贴出总会有人认出她来。“打个商量,这件事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别人。”她笑得好甜得看着他。
“不告诉别人?是指你是海报中的女孩的事吗?”
“对,如果你答应的话,我可以请你吃牛排大餐。”她能负担得起的也只有这个了,但愿他不要来个狮子大开口。
“牛排大餐?”杜涵望着丁思菱笑了笑,“不用了,不过若是你肯请我喝瓶可乐的话,我会非常乐意地接受。”
哎,果然是好人,没有趁火打劫。二话不说,她像生怕他反悔似的,拉着他快步向着自动贩卖机快步走去。
他跟着她的脚步,眼中的笑意一点一点地隐去。她——就是洛雅让他所对付的女孩,一个才只有高三的年纪,还不曾步入到社会上的女孩,没有遭受过打击的女孩。他该吗?该让她爱上他,再把她甩开?爱情的苦涩与失落,他已经尝得太多了,他不想……洛雅,为什么,他惟一所爱的女人是如此得不懂他……
星期天的上午,丁思菱照例背着书包来到了摄影棚里。好好的一个周末,却得耗在这儿,若是爸妈知道她不是去学校的补习班而是来找炜羽,可能会神经错乱吧,而她老哥,绝对会在神经错乱前,先向她要炜羽的签名照片。
缓缓地挪动着脚步,踏进了摄影棚。
“啊,小菱,你来啦!”叶资纹眼尖地走上前招呼道,“南宫正在拍新专辑的封面,你不如先等一下。”她指着正在聚光灯下摆POSE的南宫拓文。
“哦,”了然地点点头,丁思菱顺着叶资纹手指的方向望去。伴随着快门的声音,长长的黑发不停地舞动着,与平时的从容、优雅不同,此刻的他,正在向别人传递着狂野而激烈的信息,“真的没想到他可以有这么野性的一面。”她喃喃道,有些不敢相信这和为她温柔系鞋带的人是同一人。
“这就是南宫,他就像是天生适合站在聚光灯下,接受人们的注视。”无怪乎会在竞争激烈的娱乐圈中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丁思菱有丝迷惑地望着前方的人,是啊,他就像是人们给他的尊称“羽王”一样,是一个王者,展示着自己足以傲视群伦的一切,没有过多的言语,犹如一个发光体,散发着自己特有的魅力,吸引着别人,也吸引着——她?!会吗?她从何时起会开始把目光停留在他的身上?是他为她跪下系鞋带的那一瞬间吗?不能说不感动,只是这份感动让她心慌,若是让他真正地走进了她的生活,那她所喜欢的平静是不是也随之而去?更甚者,她与他虽在交往,但他却从未说过爱她,有的只是好奇,因为她无视他巨星的头衔与魅力,所以想对她一探究竟。若是有一天,他发现她的目光留恋在了他的身上,发现她不再是用平常心来对待他,发现她也一如别的女孩沉迷于他的魅力中,那他是不是也就会远离她……
“啊!”暖暖的手突如其来地贴在了她冰冷的脸颊上,让她惊呼出声。
“在想什么?看你好像发呆了很久。”南宫拓文捧着丁思菱的脸,让她的目光对着他。很少看到菱菱发呆沉思的样子。
“没什么。”她甩了甩头,挣脱了他的双手,她是怎么了,刚才竟然会想到自己会爱上他。她不是一向最讨厌和麻烦沾上的吗?和他交往只是不得以的暂行之计,她现在最该期望的是和他尽早结束这种关系,回到以前的平稳生活中去,不是吗?
“南宫拓文,我们……”
“是‘文’!”他第N次纠正她的称为问题。
“文,”她叫道,同时也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我们到底要交往到什么时候?都已经三个多月了,也差不多了吧。”
她的话让他的面色渐渐地下沉,笑意的眼被严肃取代,“你很急吗?和我交往让你难受?”他不想听她的这些话,也没有想过要和她结束现在的关系。他想要时时看见她,甚至为了她而放缓了原本准备进军欧美的计划。而其中的原因,他不想去深究。
她望着他严肃的表情,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你的答案?”
“没有,”他缓缓地笑了,“等我高兴,至于确切的时间是哪天,我也不知道。”最起码他现在不想放手。
“你——”
“咦,是你啊!”清雅的声音响起,打破了一触即发的气氛。
丁思菱看着眼前有着一张娃娃脸的男人,“你是那天的——杜涵。”她记起了名片上的名字。
“你还记得啊,”杜涵笑着说道。
当然,想忘也不可能,她的照片还在他那里,“我的照片洗出来了吗?”
“洗出来了,正想要这几天里寄给你,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他从随身的照相包里拿出了包着照片与底片的信封。
丁思菱伸出手准备去接过信封,却不意被一只大手抢先一步,“为什么你的照片会在他那里?”南宫拓文神色不善地问着,眼睛紧盯着一旁的杜涵。他今天专辑封面的摄影师会和他的菱菱扯上关系,是他做梦都没想到的事。
“没为什么,他用相机拍照,不巧拍了我,自然在照片洗出来后连照片加底片一起给我。”她伸长了手臂想拿回信封。
“你让他拍你?”他的语气中有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酸意。
“这——不关你的事吧,”她不喜欢他的语气,活似她犯了什么罪般。人矮就是不好,连想拿个照片都拿不到。可恶,他为什么那么高呢!
“我……”
“炜羽,麻烦过来补一下妆!”化装师远远地叫道。
微一颔首,他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向着化装师走去。他该好好平复一下他的情绪,这样的他都快不像他了。
“喂,我的照片!”丁思菱在后面叫道。
“先放我这儿。”平静的语调,已不若刚才般失控。
嘎,放在他这儿?这算什么!
“炜羽好像很喜欢你。”杜涵含笑着说道。有点羡慕于两人之间的感情互动。
“他喜欢我?”丁思菱猛地咽了咽口水,“你眼睛没花吧?”还是说他也和她一样有深度近视。
“你自己感觉不到吗?”他像个大哥般温柔地看着她,“你喜欢他,而他也喜欢你。”这一直是他所向往的,两人之间的互相的爱,完整得不会有任何的缺憾。而他,注定是要守着这份缺憾了,爱错了人,付错了感情,即使明知道对方是一个多么自私的女人,还是坚持地一再付出,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好好地看着他,发现他也有不输于其他男人的好。
“杜大哥,我没有喜欢他。”丁思菱郑重地声明自己的立场。她喜欢他?可能吗?
“为什么要逃避呢?”因为自己有着感情,所以看别人的也特别清楚,“被爱与爱人能够同时给予,是一件很好的事。”
逃避?她有吗?镜片后的双眸轻眨着,被爱与爱人在同时进行着吗……
“喂,好把我的照片还给我了吧!”好不容易等到新专辑的封面拍摄完毕,丁思菱摊着一只手向南宫拓文要着照片。
“照片啊,”南宫拓文戴上墨镜,把长长的黑发束进大大的宽沿帽中,进行着变装,“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先放在我这儿。”
放他这儿,这是她的照片耶!“我不……喂,你想拉我去哪儿啊?”丁思菱突兀地惊呼道,手被南宫拓文拉着往前走。
“去我家。”他回答得云淡风轻。今天收工早,刚好,他也想问问她和摄影师杜涵到底是什么关系,而他家,是一个最好谈话的地方,毕竟以他的身份,公然在外面出现,被媒体记者发现的可能性很大。
“去你家?!”她吃惊道,人已被拉到了地下车库。
“是啊,只是去我家而已,不必那么兴奋。”他边说着,边把她塞进了红色的保时捷里。
兴奋?她哪里兴奋了?“我和你还不熟的。”她对着坐在驾驶座上的他说道。换言之,她和他关系还没好到可以去他家的程度。不要进陌生人的家是当警察的父兄自小的谆谆教导。
“不熟吗?”他发动了引擎,“可我记得我们是男女朋友。”
男女朋友?她只知道那是他威胁的结果,“停车,我不去你家。”她转头朝着他肯定地说到。
“真的不去?”
“真的不去。”
“那好。”他合作地把车停在了路边。
她推开了车门。
“啊,菱菱,”南宫拓文叫住了正要下车的丁思菱,“你不觉得那张海报上的女孩的脸太模糊了些吗?你说我该不该向导演建议把女孩的脸弄清楚些?”他指着路边广告牌上的海报,一脸“诚恳”地问她。
准备下车的身子顿了顿,三十秒后,娇小的身躯再次坐回到了座位上。“开车!”丁思菱没好气地白了笑得媚态万分的人一眼。她就知道,他不会那么简单顺着她的话去做。
“不下车了?”他问得很“好心”。
“不下了。”她回答得咬牙切齿。知人知面不知心,谁能想到当红的“羽王”竟是专挑别人弱点下手的人。
三十分钟后,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停在了某幢独立的二层别墅前。
“好了,下车吧。”南宫拓文率先步下车,转身对着坐在车内的丁思菱说道。
“哦,知道了。”丁思菱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背起背包,推开车门走下车。唉,孤男寡女,等会要共处一个房间,就算他平时是看惯美女千万个,但难保不会一个狼心大发,把她这个小红帽给吞了。毕竟,男人,食色性也,古有名训哪!就算她这个小红帽长得再平凡也一样还是小红帽。
打开了别墅的门,南宫拓文领着丁思菱走进了客厅。
“啊,你回来了。”未经主人同意便擅自入侵的某人正大摇大摆地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悠闲地看着碟片。
“你怎么来了?”南宫拓文疑惑地看着不请自来的翁广言。他现在不是应该在美国召开股东会议吗?
“事情都处理玩了,当然是回来了,”翁广言站起身来扭了扭脖子,还是回国好,在美国,任何场合开口闭口都是英语,回到住所,打开电视机所看的影片,听的新闻,也全是英语,甚至连找女人进行必要的生理发泄,在枕边的低语厮磨,也是英语。听得他快要神经衰弱了。即使已经去过美国不知多少回,他的英语早就说得滑不溜口,他还是不习惯待在美国。
“你不会回自己家?干吗来我这儿?”南宫拓文口气不善。他不希望在他和菱菱谈话时有个250瓦的超级电灯泡驻在旁边看好戏。
“你就这么对待为你四处奔波的好友?”太无情了吧,他可是拼了老命在为他办事,拓文就不会体谅体谅他,给他倒杯茶吗?“咦,今天小菱也来了啊。”翁广言这才发现站在南宫拓文身后的丁思菱。
“翁大哥,好久不见了。”丁思菱开口打着招呼道。
嗯,果然还是小菱比较好,“小菱啊,你……”
“你可以走了。”南宫拓文不耐烦地看着准备大发归国感想的翁广言,发出了逐客令。
“我还不想……”他还有好多苦水没说。
“这个月的薪水扣百分之十!”恶魔般的声音响起。
“你……”扣得也太厉害了吧!
“百分之二十。”恶魔般的声音继续地响起。
老天,再这么扣下去,他这个月干脆去喝西北风算了,“好吧,好吧,我走就是了。”翁广言急急地说道。有异性的人果然是会没人性。“那,小菱,我先走了。”
“哦,”点点头,丁思菱目送着翁广言的离开,“你不喜欢翁大哥在这儿吗?”她转过头问着身旁的南宫拓文。
“没有喜不喜欢,只不过他今天来得不是时候。”刚好挑在他有话要和菱菱谈的时候来。
不是时候?好深奥的话,不过,他喜不喜欢让翁大哥在这儿好像不关她的事吧。习惯地把想不出的问题抛到脑后,丁思菱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电视机里还在放着翁广言刚才看的碟片。
“咦,这好像是你主演的耶。”她看着片子惊奇道。
“是一年前的片子了。”他瞟了眼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的电影,开口说道,“这本片子你没看过吗?”
“去电影院看太麻烦了,没去看,不过听说过。”去年可可在她的耳边烦了足足半个月有余,不过由于临近期末考,她又懒得去电影院和一大帮炜羽迷挤个你死我活。所以,很坚定立场地没去看。
唔,很像菱菱的行事风格,弯下腰,南宫拓文从酒柜里取出了饮料,“要喝吗?”他询问着她。
“要。”她不客气地点头,接过他递过来的饮料,双眼仍是看向电视机屏幕。炜羽的片子,她不是没看过,虽然自己一向是看金融节目,但老爸、老妈和老哥晚上在看他主演的电视剧的时候,她多少也会在旁边看一会,更何况,她的身边还有一个超级炜羽迷的死党,每天不断地向她灌输着炜羽的新动向。可在炜羽的身边看炜羽的电影,却还是头一遭,感觉好奇怪,仿佛有两个他般。
“在这本电影里你是演一个从异星球来的王子吧。”她听可可说过这本电影的内容介绍。因为战争而毁灭星球的王子来到了地球,然后经历了许多事,只不过,她不知道影片的结局。
“对,”他点着头,在她的身边坐下,“一个异星球来的王子,星球的毁灭,可是却没有毁灭他,独自一个人降临到了地球,品尝着各种不同的感受,孤独、失意、寂寞以及想要寻找某种心灵的依靠。”
“怪不得,片中的你看起来好寂落。”冰冷的蓝色眼珠,像玻璃球一般,看似透明,却无法折射出任何的东西,只是偶尔透露出寂寞和渴望的信息给别人。不愧是天王级的人物,他的演技确实很好,她才看了十几分钟,却感觉自己完全体会到了王子的那种无奈感,“那王子最后找到了自己心灵上的依靠了吗?”她想提前知道结局。
“找到了,一个很美丽的公主,一个没有公主的头衔,却有着公主光辉的女孩,”他看着她,修长的手指抚上了她的马尾辫,轻撩起了一屡发丝放至了自己的唇边,“无际的银河即使再宽广,只有你的身边才是我最想待的地方。你所散发的光辉是我最眷恋的,我的世界只有你一个,我的全部亦将为你所有。”
“你——”丁思菱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南宫拓文,沙哑低沉的声音,冰冷的蓝色眼珠开始燃烧着心灵上的渴求,那一瞬间,她仿佛真的看见王子从屏幕中走下来,就在她的身边,对她诉说着心底最深沉的话。
“你——是在对我说台词吗?”她费力地吐出了字眼。即使心中清楚,但心跳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加快了。
南宫拓文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秀发,“我说得还不错吧,当初看剧本的时候,这句台词是我印象最深刻的。”镇定的女孩,若是换成别的女人,恐怕早就瘫软在他的怀中了。
“很不错。”丁思菱喝着饮料喃喃道。他的确无愧于娱乐圈第一美男子的称号,果然有可以让人迷倒的地方。“我该回去了。”她放下手中的饮料,背起背包。心跳的不规律让现在的她只想快点离开这儿。
“回去?”他大手一挥,拽住了她的手腕,阻止了她的离去,“在你走之前,我想问问你和杜涵到底是什么关系。”
“杜涵?你是说杜大哥?”丁思菱这才记起还有某事未办,“我的照片你该还我了吧。”
“照片的事等一下再说,你先说清楚你和杜涵的关系。”这是他所在意的事,亦是他今天带她回家想要问明白的事。
“关系?什么关系?”她有点莫名其妙。
“你和他很熟吗?”不想承认,但看到菱菱和别的男人在他所不知道的领域里有着牵扯,让他的心十分地不舒服。
“熟?怎么可能,我们总共才见了两次面。”丁思菱失笑道。
“那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在街上,他用相机拍了我,又说出了我是海报上的女孩的事,我当然怕了,就打算请他吃大餐当堵口费,不过,还好杜大哥是个好人,只让我请了可乐。”她对着他说道。哎,真是好人啊!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要可乐不要大餐的人。
“你请他喝可乐?!”一股酸气往上直冒,相识至今,她还没请他喝过任何的饮料。
“对啊,好了,你问的我都说了,照片可以还给我了吧。”丁思菱摊出手向着南宫拓文要着照片。“我只是说过照片的事等一下再谈,并没有说过要还你。”他无视她伸出的手,懒懒地说道。
“你——”她瞪着他。
“我们已经在交往了,男朋友要张女朋友的照片不为过吧。”他好笑地看着她生气的脸。
又搬出“交往”这两个字来,“算了,照片你要就拿去好了,我走了!”她转着身向门口走去。既然要不回,那惟一的下场就只有让照片在他家落户了,犯不着为这事生多了闷气,气死了自己太不符合经济效益了。
哦,很好,看来她是妥协了,“我送你。”他跟上她。
“千万不要!”她郑重地回绝道,“我坐公车回去,如果让我爸妈看到你,他们会受刺激的。”搞不好当场就口吐白沫。
“既然如此……”他耸耸肩,为她打开了门,“真的不要我送?”
“不用了。”她转身朝着公车站走去。
他看着她的背影,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了信封,取出了里面的照片。拍得不错,杜涵确实是一个好的摄影师,很传神地抓住了菱菱的特点。
照片上,女孩像是在想着什么,双眸透过镜片传递着某种理智与睿智。
照片外,湛蓝的眼眸透过长长的睫毛看着照片上的倩影,为什么,他刚才只是扮王子来捉弄她,却真的在一瞬间,希望她是公主……
正文 第六章
不知道是否有爱的存在
但真的很喜欢你
如果你愿意
我的歌可以只为你唱
4:50分,准确的下课时间。
三年三班的教室
“思菱,”软软的带点兴奋,说难听点是三八的声音响起在丁思菱的身后,不用回头,已经可以猜到是死党冯可可了。
“又有什么事?别告诉我是谈炜羽。”丁思菱收拾着书包说道,上了一天的课,精神上的疲劳轰炸已经受得够多了,不必再多上一点。
“哎,谈炜羽有什么不好,长得那么得美,气质又那么的高贵,还有他的嗓音,哦,清朗中带着低哑的磁性,让……”
“OK,你不必再描述了,我知道炜羽的长相,也听过他的歌,你直接说你今天想说的重点吧。”丁思菱急急地打断了死党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若是让可可这么漫无目的地讲下去,难保不会讲到天黑,讲到出星星、出月亮。
“重点就重点,”冯可可嘟了嘟嘴,从书包中拿出一张宣传海报,“你看。”
懒懒不甚感兴趣地瞥了一眼可可手中的海报,“是炜羽新专辑的海报。”
“不是这个啦,你看下面的字,炜羽又要开演唱会了。”她指着海报右下脚的一排字说道,这才是重点。
“你——该不会又要我陪你去看演唱会吧。”可可会特地来通知她炜羽要开演唱会,十之八九是……
“思菱,你好聪明啊,我都还没说,你就知道啦!”不愧是死党三年,都快到了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程度。
拜托,真的是这事,“不去!”想都没想,她直接打了回票。背起了书包,向着教室门口走去。
“为什么?”冯可可追着问道。
“你没忘了上次我被你一个人丢在演唱会场的门口吧。”这种经历有一次就够了,不必再来第二次。
“那是例外,我保证这次不会这样了。”冯可可举着手发誓道,“你就陪我再去一次嘛!”
“不要,你的保证已经不值钱了。”丁思菱依旧坚持着一贯的否定回答,步出校门,向着公车站走去。这段时间,犯罪率急升,让当警察的老爸和老哥分身乏术,连带的,她也得每天劳动两条“玉腿”坐公车。
“唉,思菱,你走得慢点嘛。”冯可可边喊边小步跑地跟上,“你就再信我一次,这次我绝对、绝对……”
“再绝对也没用。”看他的演唱会?最近看到他老觉得怪怪的,那种不稳定的心跳并不好受,能少见一次就少见一次吧。
“呃,你也别拒绝得这么干脆呀!”让她连想继续争取的信心都给磨灭掉了,冯可可拉住了丁思菱,仰着头小口地喘着气。“哎,思菱,你觉不觉得那张海报上的女孩和你好像啊。”她指着不远处广告牌上海报。这张海报,炜羽单膝着地跪下为女孩系鞋带,害她感动了好久。感动之余,也随便去WEIDA买了款式差不多的运动鞋过过干瘾。
“不像,一点都不像。”丁思菱不假思索地答道。
“会吗?我觉得挺像的啊!”尽管脸被模糊了,但身形和发型都很像,“说真的,思菱,你真的和炜羽没有再联系?”冯可可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问道。
“没有!我不是说过了吗,他上次来找我只是为了赔我眼镜的钱,我收了钱,他当然也就走了,还会有什么联系。”丁思菱脸不红气不喘地说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
“真的是这样吗?”怀疑的声音响起。
“当然是这样的了。”总之抵死不承认就是了。让可可知道她和炜羽在交往,会天下大乱的。
“可我还是觉得……”
“错觉啦!”
吱嘎!黑色的宾士停在了两人的面前,翁广言步下了车,“小菱,我正要去找你呢,在这儿碰见太好了。”让他可以少走一些冤枉路。
“翁……翁大哥,你找我?”丁思菱心惊地盯着翁广言,心中暗暗祈祷,不会那么衰吧,可可不会认出翁大哥是炜羽的经纪人吧。
“对啊,这几天拓文在外景地拍戏,不太方便,所以让我把演唱会的票转交给你……怎么了,你们没事吧?”翁广言奇怪地看着面前的两个女孩,一个面色难看到了极点,而另一个则是兴奋到了极点。他该不会说错了什么话。
“你是说,炜羽让你把演唱会的票给思菱?”冯可可兴奋得压低声音嚷道,若非顾及到这是在大街上,她铁定会放开喉咙叫到云破九重。
“对啊!”翁广言掏出了票。
“思菱,你还说和炜羽没关系?!”冯可可拿过票,对着好友问道。这事也瞒着她,太不够朋友了吧,枉费她们还称了三年的死党。
“哈、哈!”丁思菱干干地笑到,什么叫做一戳就破的谎言,她算是见识到了,“翁大哥,真的很‘感谢’你特地来送我票。”她转过头,咬牙切齿地对着完美戳破她谎言的人说道。
看来他是干了某件多余的事了,翁广言再迟钝也看得出丁思菱的怒气,“那个,小菱,我先走了。”
“等一下,”冯可可一把抓住了正要上车的翁广言,“嗯,请问,演唱会的票可不可以多给我一张。”在这种时候,为了炜羽,脸皮就要比城墙还要厚,不要怕不好意思,顶多就是丢脸了点。
“没问题。”从身上再次地掏出了一张票递给了眼前的女孩,翁广言开着车扬长而去。
“耶,炜羽演唱会的票!好棒啊,这下子我们可以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冯可可兴奋地看着手中的票,哇,还是特等席第一排的座位,这下发了,全班同学估计要羡慕死她了!
“你去,我不去。”
嘎?“为什么,票都有了。”
“不想去而已,”甩了甩肩上的书包,她向着公车站走去,“对了,可可,炜羽的事你别对别人说。”丁思菱转过身叮嘱道。炜羽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既然可可已经知道了,那就只有指望她别说出去了。
“哦。”讷讷地点点头,冯可可看着丁思菱的背影发着呆,思菱真的变得好奇怪……
七点的演唱会,但不少歌迷们早早地在六点就到了会场。有票的拿着票光明正大地进了场,而没票的则在场外不停地转悠着,看看能不能买到黄牛票。
“喂,思菱,你真的不打算来看演唱会?”冯可可打着手机,在电话里再一次问道。
“不来了,你也知道我一向就不喜欢热闹。”丁思菱耳朵枕着电话机的话筒,看着手中快被她揉成废纸的门票,其实真正不喜欢的是心中的怪异感觉。
“可是……”
“哎,反正我以后买演唱会的VCD来看也一样啊。”
“那好吧。”冯可可关上了手机。虽然今天的机会难得,但既然思菱真的不愿意来,那她也不能勉强。
挂上了电话,丁思菱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票。不去,不是早就下定了决心不去的吗?可是心中却又有着小声音在催促着她去。“讨厌!”她受不了地叫道,对于想不出的问题,她一向就是把它们丢之脑后,可是这几天她却不住地在思索着关于他的问题,这——根本一点都不像她!
打开了客厅中的电视机,她抱着软软的抱枕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台的节目……
七点的演唱会在一阵热舞中激烈地展开,飘扬甩动的黑发,整齐的舞蹈动作,激烈的歌曲节奏,再配上磁性特殊的嗓音,让在座的八万观众享受着最佳的视觉和听觉的感受。
“我的心开始为着你在跳动,我的爱开始为着你的爱在追逐,如果爱我、如果想我、就请给我最真实的拥抱,让我感受到你的存在……”
歌声在如雷般的掌声中渐熄。南宫拓文一身劲服站在硕大的舞台上,拿着准备好的话筒说着开场词,“很感谢大家来看我的演唱会……”湛蓝的眸子扫向了第一排的贵宾席,她——没来!他不是让广言把票给了菱菱的吗?为什么她不出现呢?而心中的那股失落感又是从何而来?
“我——”他哑了哑声音,像是忘了词般,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接下来我想唱一首《给你伤心,给我泪》”这首曲子,向来是安可曲,但莫名的,他现在就想要唱出来。
湛蓝的双眸慢慢地闭上,薄唇缓缓地溢出了伤情的歌声。
“……抱着你的手是如此的颤抖,为你而哭泣的心在告诉我要放手,对你的爱成了你的负担,让我们在镜中失去了彼此……”她的没来,太突然的失落,让他的脑中只能想到了这首歌,何时她在他的心中开始占据了重要的位置,重要得可以如此简单地影响了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她溶入到了自己的思想中,探究的好奇心被莫名的情绪所取代。
歌声在观众的惊叹声中从开始到了结束。
“什么,你说你不想唱了?!”
演唱会的后台,翁广言吃惊得看着一脸失神的老友,“演唱会都已经开始了,你也已经唱了两首歌了,怎么现在才说不想唱了呢?这么多的观众怎么办?”
“退票吧。”她没有来,竟然可以让他的心情失落到这种程度,脑子里一片乱哄哄,甚至连熟悉的歌词也快记不起来。
“这不是退不退票的问题,而是你的名誉问题,你不是还要进军欧美吗?这件事发生后会对你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我知道,你说的我都知道,可……”南宫拓文烦躁地耙了耙长发。
“是不是因为小菱没来?”拓文今天的反常以及把《给你伤心,给我泪》放到了第二首来唱,该不是为了这原因吧。
“我……”他不想承认,不想承认自己对她的太过在乎。
“炜羽!”推开了后台休息室的门,康洛雅小步地跑到了南宫拓文的面前,“你怎么了,还不上台,现在演唱会的会场里一片闹烘烘的。”今天她作为演唱会的嘉宾,若是演唱会出了什么问题,对她亦有影响。
“我今天不想唱了。”
“不想唱?!”高八度的声音响起在后台。“可是……可是你不唱,那我怎么办?”好不容易向父亲要来了出席炜羽演唱会特别嘉宾的名额,本以为可以进一步打响知名度,可是现在却事与愿违。“你怎么办?那是你的事。”南宫拓文撇了一眼满脸焦急的康洛雅,不在意地说。
“可,你可以为了我上台唱啊。”
“为了你?”他仰头嘲讽地笑道。为了她,她值得吗?
“唉,别来争这事了,”翁广言在一旁插了进来,“康小姐,你是今天的特别嘉宾,现在只有你先上台去唱两首歌来稳定一下观众的情绪,而我,会尽快地说服炜羽上台唱。”
“我?你让我一个人上台唱?”她还从来未曾在如此多的人面前唱过。说不怯场是骗人的。
“对,这正是展现你自己的时候,你不是想打开知名度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可我——”
“别可是了。”他不由分说地把她推向演唱会的舞台。现在,只有尽快让小菱来才行。
“本台播报最新新闻,炜羽演唱会中,‘羽王’一反常态,在唱了两首歌下台后,就没有再上台,现在场内一片乱轰,由演唱会的特别嘉宾康洛雅代为上台演唱,而‘羽王’还会不会再上台演唱,让我们拭目以待……”长长的新闻插进了正在播放的八档电视剧中。
炜羽在演唱会只唱了两首歌就没有再上台?!丁思菱吃惊地盯着电视机,这是怎么回事?他应该在台上唱才对,怎么会由康洛雅来代唱呢?是出了什么事吗?
“哇,还好没买票去看演唱会!”丁思桁拍着胸脯说道,要是花了那么多钱买了票,到最后却开了天窗,那才叫衰!
“是买不到票吧。”丁思菱朝着老哥翻了个白眼,一针见血地戳出了重点。
“呵、呵,反正不都一样嘛。”丁思桁干干地笑了几声,受不了自个妹妹的直接。
“咦,炜羽的演唱会也会出这种事啊。”丁父捧着茶杯踱步走到了客厅,坐在了沙发上看着新闻。“阿菱,你不是一向不爱看这个的吗?怎么今天有兴趣了?”
“觉得无聊就看了。”抱着怀枕,丁思菱喃喃地说道。
“阿菱也会觉得无聊?”丁父朗笑着摸着女儿的头道,从小,女儿就过早地懂得了理智,总是会很好地安排着自己的时间,让他连想操心的分都没有。
“老爸——”这是什么话,她是人,当然会有无聊的时候。
“唉,”丁母从厨房里出来,手上端着一盘刚烘烤好的蛋糕,“你们都在客厅啊,来吃甜点了。”
“哦!”丁思桁叫了一声,率先拿起了一块蛋糕塞进了嘴里,“老妈,你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当了老板还能有这样的手艺,当初投胎还真投对了。
“就你会说。”丁母笑着看着儿子捧场的吃相,拿起了一块蛋糕递给了旁边的丈夫,随后转头看着独自抱着怀枕发呆的女儿,“阿菱,你怎么不吃?”平时她不是最爱吃的吗?
“我没胃口。”她现在想的只是“他”为什么没有上台唱。
“那……”
铃!铃!
刺耳的铃声响起在丁家的客厅。
“喂,……哦,好的。阿菱,找你的。”丁母隔着话筒喊道。
“我的?”埋在怀枕中的头慢慢地抬起,这种时候,会有谁来找她?“喂,我是丁思菱,哪位?”接过了老妈递过来的电话,丁思菱问道。
“是我,翁大哥,那个,小菱,你现在能不能来演唱会一下?”翁广言的声音急急地从话筒中传来。
“翁……大哥?”丁思菱讶异地张大了口,在家人的注视下不自在地转过了身子,压低声音问道,“你要我现在去演唱会?”
“是啊,拓文说不想上台唱,现在演唱会由康洛雅在撑着。”
原来只是他不想上台唱,并不是出了什么事。不自觉地吁了一口气,“我去干吗?他不想唱,你该是劝他呀。”
“拓文是——因为你没去,所以情绪才……”虽然拓文并没有承认,但他看得出是因为小菱的关系。
“翁大哥,你……你是说因为……我?!”不可能吧,只为了她一个人,他就放弃了别的八万名观众?
“嗯,拓文虽然没说,但……相信我,只要你来了,拓文一定会上台继续唱的。”
“我……”她怎么了,不是下了决心能少见就少见的吗?况且,谁又能肯定他一定是为了她才不想唱的,也许只是他的心情不好呢?
“小菱,你来吗?”翁广言急切地问道。
“我……我……”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翁大哥,我现在就过来。”虽然脑中的理智在拼命地告诉她不要去,去了,就可能和麻烦再也脱不了身了,但心中的感觉却一再地催促着她。她想要知道事件的真相,他真的是为了她吗?仅仅只是为了她?
“太好了,小菱,我在会场的入口处等你。”
挂下了手中的电话,丁思菱拿起了放在茶几上的钱包,“爸妈,我出去一下。”
“这么晚了,还去哪儿?”丁母不放心地问道。
“去……去我今晚很想去的地方。”有时候,真相需要用勇气来探索……
红色的士在七点五十分开到了演唱会的会场外,此时,无论是会场里还是外,都已经乱成了一团,不少歌迷甚至放声大哭,希望用自己的哭声换来演唱会的继续。
不意外的,丁思菱在检票处找到了想找的人,“翁大哥……”
“哎,小菱,你总算是来了!”翁广言像是看到了救星般,一把拉着丁思菱,向着演唱会的后台走去。
“翁大哥,他还没有上台唱吗?”
“你看看现在的样就该知道了,”翁广言拉着她来到了换装间的门口,“拓文就在里面,你——去和他好好谈一谈,我相信,你一定能够说服他的。”说着,他快速地把她推进了房间。
这……他也太看得起她了吧!讷讷地转过身,丁思菱看着独自坐在椅子上,把头埋在双手间的南宫拓文。没有了狂野与激烈,也没有了优雅与从容,他,看起来有些落寞。
慢慢地移动了脚步,她向着他走去……
“出去!”细碎的脚步声惊扰了他,南宫拓文头也没抬地吼道,“我说过了,我没有心情唱!”此刻的他,根本就不想唱任何的歌。
“要我出去可以,不过,你起码也该上台唱完这场演唱会。”停下了脚步,她对着他说道。
猛地抬起了头,南宫拓文紧盯着眼前的人,“是你?!”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好了,我话已经说完了。唱还是不唱你自己决定。”说罢,她转身向着门口走去,既然有人赶人,她也没必要继续留着。
“等一下,”他一把合上了已经半开的门,整个人挡在了门板的前面,“为什么没来演唱会,我记得让广言把票给你的。”
“我——”他看她的眼光太深沉了,像是要把某种情绪发泄出来,也像是要把她吞噬般,“我不来,有关系吗?有这么多的人来看你的演唱会,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
“可我们在交往,不是吗?作为我的女朋友,你该在的。”她应该在的,她该在台下,听着他的歌,看着他的人。为什么,她不像别的女孩一样,为他痴,为他狂,用着无比专注的眼光来看着他。她的理性,是他想更接触她的原因,但现在却成为他所厌的一点,若是她不是时时用平常心来看待他,是不是会好一些?
“你是说交往吗?那你也该知道我们的交往里根本就没有爱的成分。所谓的交往只是建筑在你的好奇心之上。”她仰着头,对着他大声地说道。
“没有吗?”他轻轻地自语道,是的,他一直以为是没有的,只是因为她的特别,让他把想她留在自己的身边,这种交往,终有结束的一天,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你,可是……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缓缓地,他俯下身,把头靠在了她的肩上。
“你——喜欢我?!”声音有些颤抖,脸莫名其妙地红了,长长的黑发在她的眼前一丝丝地掠过。他喜欢她?超人气天王“炜羽”竟然亲自开口说喜欢她?
“很难相信吗?”他低低地笑道,闻着她颈上的清香。淡淡的,掺和着沐浴露的芳香,不似娱乐圈中的那些女明星,永远是那些刺鼻的香水味。“连我自己也很难相信,可是当我今天在台下没看见你的时候,我相信了,知道自己是喜欢你的。”那种失落令他不想再去品尝。
“嗯,”她的手碰触上了他的长发,“你——真的喜欢我?”
“真的。”他抬起了头,湛蓝清澈的双眸凝视着她,“很喜欢你。”以后会怎样他不想去挂心,但他知道现在他对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想放手。
心中像是吃了很大一惊,却又像是等待已久的话终于听到似的。爱上他,自己也将迟早卷入娱乐圈的是非中,平静悠闲的生活也许就没有了。他是麻烦的象征,可——“我……”她轻启着唇。
“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勉强说。”他掩住了她的口,阻止她把话说出。他渴望她的情感,但她的眼中有着犹豫,与其这样,他宁可不听。
他的阻止,让她松了一口气,轻轻地合上了眼,她含笑地说道,“我想要听你的歌,现在很想看你的演唱会。”
“你想要听我唱?”他的手指留恋地滑过她的脸颊。
“是的,”她睁开了眼,望进了他如海般的双眸,“我从来没有认真地听过你的演唱会,现在,想要认真听了。”
“那么,我的歌,会为你而唱……”他的唇印上了她的,像是许下了誓约。
演唱会在八点三十分终于又正式开始了,炜羽上了台,在向观众道了歉后,在舞台上重新唱了起来,会场内恢复了原来的秩序,歌迷们拿着荧光棒随着音乐的节拍而舞动着,在一片歌声中落下了帷幕……
洗相片的暗房里
在昏暗的光线中,女人狠狠地瞪视着面前的男人,“为什么,你没有照先前答应我的去做?”
男人静静地看着女人,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你说话啊,向我解释!”康洛雅受不了沉默地厉声道。若是他照先前答应她的去做,那么炜羽现在所要的女人是她,而不是那个样样不如她的丁思菱。昨天的演唱会,炜羽不是因为她,而是为了丁思菱才再回到了台上,这对她来说,简直是个讽刺!
“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两人互相之间都有着感情。”杜涵终于开了口,说着他所看出来的事实。情之宝贵,在于它需要两人的呵护。而他,知道这分苦,所以——不想要去破坏别人的甜蜜。
“我看不出来,我只知道,你背叛了我!”她丝毫不察觉他言语中的苦涩,只是继续用着没有感情的话来伤害着眼前的男人。
“我没有背叛你。”他坚定地看着她,娃娃脸上满是严肃,“我爱你,一直都是,你从来都是清楚的,为什么还要对我用上‘背叛’的字眼?”他知道,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自私得从来都只是顾及到她自己的感受,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他。可……在被伤害了彻底后,他为什么还是放不开对她的爱?
“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去让丁思菱爱上你,再把她甩了啊!”
“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那才是背叛了你。”也同时背叛了自己的感情。“雅,我是真的很爱很爱你。”他上前一步,张开双臂想要拥住她。
“别碰我!”冷漠的声音伴随着巴掌声落在了他的脸上。
杜涵轻抚着脸上的火辣,疼痛感由右颊迅速地扩散开,但比起脸上的灼热,心却在迅速地降温。
“现在的你,根本就不配来碰我。”康洛雅冷冷地看着杜涵说完。随即转身,踩着高跟鞋毫不留恋地离开了暗房。
“不配吗?”杜涵喃喃地抚着脸颊,环视着整个暗房,这里所有摆放着的照片,都是她的倩影,都是她的巧笑与娇媚。陪伴着他度过见不到她的日子。
在她的眼中,他只是一个为她拍照的人,一个当她有所求可以来找的人,而非一个她可以爱的人。她的爱,需要有金钱和权势来做后盾,而他……
苦涩,是不是就是一杯酒,爱得越久就越苦,苦得他快要难以下咽。他,爱得太累了……
正文 第七章
喜欢的感觉
可以无限制地加深
无限之后
会变成了爱吗?
“哇,你们都不知道,那天的演唱会有多特别,当炜羽把《给你伤心给我泪》提到了第二首歌来唱,我就觉得好奇怪,没想到歌一完,炜羽就是在近一个小时后才再上台。”中午的午休时间,冯可可照例在炜羽的演唱会后唾沫横飞地发表着她的观后感。
自古以来,有说的人,就必然有听的人,三年三班的一帮炜羽迷俱乐部的成员,凡举那天没钱买票的人,统统围了过来,听着冯某人的大论。
“然后呢?然后炜羽上台有说什么吗?”同学甲问道。
“就是啊,炜羽有说是因为什么才会过了那么久才回到台上?”同学乙在甲之后也发表着问题。“然后啊,炜羽再次上台,在台上对着所有的观众说道‘我很喜欢一个女孩,她来了,并且愿意听我唱,所以我会继续地唱,为她唱。’天哪!好深情哦,我当场就感动得稀里哗啦地掉了好多眼泪,如果我是那个女孩的话,我可能会马上昏倒。”冯可可一脸陶醉地双手做捧心状。事实上她当时虽然没昏倒,可是在演唱会结束后,当炜羽开着车来接思菱回家时,她很不争气地在自己的偶像面前第二次昏倒。谁能想得到,娱乐圈有名的“羽王”,刚才还在台上又唱又跳的炜羽,所喜欢的女孩,竟然是自己的好友!这种震惊,远比第一次亲眼看见炜羽的冲击要来得大,所以,她的昏倒也理所当然得很。
“哇,好感人啊!若是有一天有男孩来对我说这种话该多好。”
“嗯,说得我现在都想哭了。”
“你们不……”
“可可,你说得够多了,要不要我去福利社帮你买瓶饮料补充补充你的口水啊?”丁思菱看着说得兴致昂然的死党,不客气地泼着凉水。
“我……我是因为感动嘛。”她不满她的打断,她都还有好多话没说完呢。
“你已经感动得够久了,都三天了,每天说同样的话题不累吗?”居然有人可以同一个话题说上三天还不厌,丁思菱实在是佩服冯可可的功力,而更值得佩服的是那帮炜羽俱乐部的死忠会员,听了同一个话题听了三天还能像第一天那样听得津津有味。
“可是,这还是人家第一次坐在前排看演唱会。多说几天也是应该的嘛!”若非答应过思菱绝对不把她和炜羽交往的事公布于众,凭她这张广播嘴,早就宣扬得全校皆知了。
“哎,说坐第一排,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嗲气的声音,从教室的门口传来,田由美倚在三年三班的教室门上,一脸嘲讽地说道。
“喂,田由美,你是不是走错教室了,这是三年三班,你们班在隔壁。”冯可可瞪着前来的不速之客,对于隔壁班的田草包,她一向都没有好感,她说炜羽这个,她就说炜羽那个,总之,关于炜羽的什么都要和她争!
“我当然知道我的班级在隔壁,我是看不惯某人在这里说大话。”拨了拨一头的卷发,田由美拐着弯说道。
“什么大话,我说的都是真的,关于炜羽,我冯可可从来都不会说谎。”冯可可一个跨步冲上前理论。
天哪!这两个炜羽迷又撞在一块了。丁思菱头疼地看着眼前双眼不停撞着火花的两人。基本上,这两人撞在一起,十之八九是为了炜羽的事在争吵,而争吵的结果,十之八九是没有结果。
“可可,你该不会是想和田由美开吵吧?”若是的话,她今天的耳根是别想清净了,不管是输赢,可可绝对会在她的耳边唠叨上半天。
用力地点了点头,冯可可一脸肯定地说道,“当然了。”这个田草包,每次都怀疑她的人格和信用问题,太可恶了。“喂,姓田的,你凭什么说我说的是大话?”她转过头,对着站在面前的头号敌人问道。
“前排的位置呗,你怎么可能会有!”凭她家的财势,也只拿到了中排的位置,冯可可有怎么可能会有前排的位置。
“我就是有。”
“那好,你是花了多少钱买来的?”
“这——”这票她压根就没花过钱,“是别人送的。”其实正确的是她死皮赖脸地要来的。
“送的?”田由美嗤笑一声,“谁送的?这次炜羽演唱会的前排位置票价的最高位置已经炒到了两万五,有人会那么好的送你吗?若是有这种人,我倒很想认识认识。”
该死的,摆明着不信嘛!要不是那天她昏倒,以至把演唱会的票根给弄丢了,她早拿出来挫挫田草包的锐气了。
“思菱!”冯可可双眼求助地看着死党,希望能站出来为自己证明。
“别看我,那天我没去演唱会。”无视好友发过来的强烈的SOS,丁思菱拿出随身听,把耳塞放进了耳朵,听起了音乐。
有没有搞错啊,这样不顾朋友道义。冯可可瘪了瘪嘴,不会是天要亡她吧,看来在以后的一个月内,田草包都会在她的面前嚣张了……
“真想不通,你干吗老想隐瞒和炜羽的交往关系?”如果是她的话,恐怕会放鞭炮昭告大众。放学回家的途中,喝着从福利社买来的热饮,冯可可一脸抱怨地说。今天的她,在田由美的面前算是彻底的威风扫地了。
“麻烦,我不想每天忙着对付一群狗仔队。”即使她心中已明白自己喜欢的是他,但她依然怕这份麻烦。
唔,这也对,每天被一大帮记者追来追去的确是不好受。
“那,再怎么说,你今天还是太不顾道义了吧。你说,你该怎么补偿我?”
“我不是已经请你喝热饮了吗?”指了指冯可可手中的热咖啡,丁思菱边走边说道。
“还不够。”她今天所受到的打击岂是一杯热咖啡可以补偿得了的,“你还要再多一点补偿我!”“那你想怎么样?”可可该不会是想把她这个月的零花钱榨得一干二净吧。
“我要炜羽的亲笔签名海报、亲笔签名照片、亲笔签名CD、亲笔签名……总之,是他亲笔签名的我都要。”冯可可掰着手指头“厚颜无耻”地说出了要求。
“你要他的亲笔签名的东西?”她有点意外地问道。
“对呀,既然他在跟你交往,我当然也想要沾点光啦,”冯可可说得骄傲,有个和炜羽交往的死党,以后说出去她的脸上也风光无限呀,“思菱,你从来不向他要亲笔签名的海报、CD之类的东西吗?”听思菱刚才的语气,好像对她所提出的条件有点意外。
“干吗去要,我又不迷他。”他的签名,只有对她们这帮炜羽迷才有价值。
唉,冯可可的头重重地垂下,她早就该猜到依思菱的个性根本就不会想到去要炜羽的签名海报和CD,真是糟蹋了这么好的男女关系啊!
“对了,你圣诞节准备送什么礼物给炜羽?”距离圣诞节还有没几天,沿途上不少的商店已经开始装饰起了店面,也让冯可可想到了这个问题。
“圣诞节的礼物?”丁思菱怪异地问道。
“你该不会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吧?”
确实是还没想过。仔细想想,从认识至今,她还没送过他任何的礼物。“可可,你觉得我该送什么给他?”扶了扶眼镜,丁思菱问着死党。既然她是喜欢他的,那么,送份礼物给他也未尝不可。
“巧克力啊!男孩子不是最喜欢收到巧克力的吗?”冯可可建议道。
巧克力?“这好像是情人节送的才对吧。”虽然她不喜欢看八卦新闻,但这基本的常识她还是有的。
“这有什么关系,大不了送两次就成了。”
有道理,“那好,什么时候有空去超市买……”
“等等,思菱,你是说你打算去超市买巧克力?”不会是真的吧?
“有什么不对的吗?”
“当然不对,巧克力应该要自己亲手做的才有意义。”
“自己做?”饶了她吧,别的她还可以,但厨艺……还是算了吧,十三岁那年差点把家里的厨房烧起来后,她就实行远离厨房的原则,“你知道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
“可以学着做嘛,人总是从不会到会的。”冯可可说得大义凛然,天知道,她其实自己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厨房白痴。
嗯……丁思菱低着头细细地考虑着。
“啊!”一阵惊呼,打断了她的思考。“思菱,你看,有帅哥朝我们走过来了。”冯可可兴奋地说道。一张可爱娃娃脸,配上挺拔的身材,可以打上90分。
唉,看到帅歌有必要叫得那么大声吗?丁思菱受不了地抬起了头,“咦,杜大哥,是你!”竟然会在这儿碰上杜涵,“杜大哥,你在这儿拍照吗?”
“是啊,不过,现在碰上了你,有些话想和你谈谈。”杜涵淡淡地微笑着说道。
“你有话要和我谈?”
“方便吗?”他询问着她的意愿。
“嗯,方便。”看来杜大哥像是有心事,转过身,丁思菱对着冯可可说道,“可可,你先走,我今天好像还有事。”
“哦,”了然地点点头,冯可可再一次地瞟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杜涵,“那,我先走了。”近来思菱好像和帅哥特别有缘。
城市一隅的咖啡厅里,丁思菱看着不住地搓着手的杜涵,忍不住地问道,“杜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欲言又止地拿起了放在面前的咖啡,杜涵轻啜了一口,“小菱,你知道吗?我们第一次的相遇——并不是偶然,而是我的特意安排,事实上,在那天前,我已经跟踪了你五天。”一口气,他把一直压抑在他心底的话说了出来。
“为什么呢?”没有愤怒,她有的只是奇怪,她有什么值得他来特意安排一场见面吗?
“为了炜羽。”
为了文?“为了他什么?”
“因为你和炜羽的特殊关系,有一个人让我想办法让你爱上我,再甩了你。希望你能就此离开炜羽。”把这些话说出口,他真的觉得轻松了好多。
想要让她离开文,是爱慕文的女人吗?“那个人是谁?”
“这——我不能说。”他只是想把欺骗过她的事说出来而已,并不想把雅的名字说出。
“是女人吗?”
沉思了一会,他默默地点了点头。
“而你很爱她,对吗?”
“咦——你怎么知道?”杜涵苦笑着抬头望向丁思菱,自己的行为就那么明显吗?
“因为你的笑有点苦涩的感觉。所以我才猜你是不是爱着那个人。”
好特别的女孩,这样的年纪,却有着敏锐的观察,莫怪乎炜羽会喜欢上她。
“你告诉我这些,那么,你对那个人怎么交代?”丁思菱小心翼翼地问着。
“交代……”忧郁的双眸黯了黯,“我是一个摄影师,最忠于自己的感觉,所以,我并不想要欺骗任何人。”对于雅,也是依着那分最真实的感觉来爱她,只是……
“好了,该说的话已经说了,我也该走了。”结了账,站起了身,他向着店门口走去。
“杜大哥!”她在后面叫住了他,“真的很感谢你告诉了我一切。”
“不用谢我,我只要看见你能够爱得比我好就行了。”他的爱,太苦涩,不希望有人像他一样……
爱,有时候是如此地简单,有时候,为什么又是如此的难呢……
任何一个男人在收到自己所喜欢的女孩的巧克力,都应该是面带微笑的,除非那个男人是超级不喜欢吃巧克力的,而南宫拓文,很不巧,就是那种不喜欢吃巧克力的男人的其中之一。
对于艺人来说,工作拍片录唱片是重点,没有所谓的圣诞节,所以圣诞节的那天,丁思菱特地跷掉了两节课,到南宫拓文拍片的现场送巧克力。
“文,”在郊外的某个拍摄点,无意外地在榕树下的休息区中找到了正在看剧本的南宫拓文。
“菱菱,你今天怎么来了?”南宫拓文看着丁思菱的出现有点意外,她今天不是要上课吗?
“我是来……”该怎么说呢?突然间,她的脸浮出了一丝红晕,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我……”
他看着她,放下了手中的剧本,站起身来,“怎样?”他靠近她,笑着低头问道。很少看见菱菱会脸红,让他兴起想追弄她的感觉。
“圣诞节、我、想送你巧克力。”终于,她竭尽所能地把话说出口。从书包里掏出了巧克力递给他。
愣愣地接过巧克力,“你……送我巧克力?”向来可以做到在脸上面带微笑的他,现在连假笑都做不出来。
“你不喜欢吗?”虽说在圣诞节送情人节的巧克力是奇怪了点,但也不用脸色这么难看吧。
“这……”他还真的是不喜欢,从小到大,不爱吃甜食是他的习惯,“你是怎么想到要送我巧克力的?”这是她第一次送他礼物,他固然高兴,但——有必要送巧克力吗?
“可可啊,她建议的。”
“可可?谁啊?”可乐吗?
“你见过的,就是上回演唱会,你接我回家,见了你昏倒的女孩。”她解释道。
哦,那个女孩,他当然有印象,每次一见他,连尖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先在他面前上演昏倒记,算是绝对标准的追星族。“她让你送的?”早知道,他就该先把不喜欢吃甜食的习惯公布于众才对。
“对,你到底是吃不吃?”若非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打死她都不可能亲自下厨为他做巧克力,害得这几天天天在家被当成怪物和国宝级对象来看待,只要她一进厨房,绝对有一个家人跟在身后,深怕她烧了厨房。
南宫拓文面有难色地看着手中包装好了的巧克力盒,
“不吃,我不爱吃甜食。”没必要和自己胃过不去。
面带微笑的脸僵了僵,“你不吃?”
“对。”点头声是很肯定的。
现实和幻想果然是有差距的,头脑中想过千百个情景,却漏估了对方拒吃的可能性,“那把巧克力还我!”她一把从他的手中把包装好的巧克力抢回,三下两下把包装给拆了。
“你干吗?”他奇怪地看着她的举动。
“吃巧克力!”既然他不吃,那就由她自己来吃,总不能浪费了几天下来的成果,“以后,我绝对、绝对不会再白痴到给你做巧克力了。”她发誓道。他说的喜欢她,可能只是一时吧,否则,即使他再讨厌吃甜食,也该多少吃一点意思意思。
“你亲手做的?”他吃惊地问道。她不是一向能少做事就少做的吗?会为了他去做巧克力?
“不可以吗?”她白了他一眼,掰下其中的一小块才准备放进嘴里,一只大手已经先一步截走了她手中的巧克力。
南宫拓文盯着手中的巧克力,性感的薄唇抿了抿,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般,良久,修长的手指动了动,拿起了巧克力放进了嘴里。
“咦,你不是不爱吃的吗?”两手中只剩下刚才掰下来的那一小块,她的巧克力基本上已转移到了他的手中。
“是不爱吃。”他点头,皱着两道剑眉,边吃边说道。
“那你——”她看着他,甜蜜的感觉油然而升,他不喜欢吃甜食,却为了她而去吃,是代表了他是真的喜欢她吗?
“唔,”南宫拓文吃着巧克力,一股反胃感涌了上来。好——难吃的巧克力。虽然他是不爱吃巧克力,但不代表他没吃过巧克力,正常的味道他还是知道的,决不是眼下所尝到的味道,又甜又腻,像是在吃整罐的白糖而非巧克力。
“好吃吗?”她笑着询问道。满意他把她做的巧克力吃下肚。
“好——难吃。”特别的女孩果然手艺也特别,难吃的程度和他的厨艺有得拼。
“难吃?!”会吗?她都是照着书店买来的食谱做的。随手把手中的一小片巧克力放进了口中……唔,好难吃,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巧克力,看来她实在是没有进厨房的天赋。才嚼了两三下,丁思菱就尽数把口中的巧克力吐了出来。
“喂,你别吃了,”丁思菱一把把未吃完的巧克力从南宫拓文的手中抢了回来,这么难吃,亏他还吃得下!
“拓文,休息好了没?要开拍了!”翁广言老远地走来,叫着南宫拓文,在看见丁思菱后,随即打着招呼,“小菱,你也来啦!”
“嗯。”丁思菱点点头,应了一声。
“喂,休息够了,导演说要开始了。”翁广言继续着刚才的催促。
缓缓地用手指揉着太阳穴,南宫拓文强压住胃里的恶心感,“我有点不舒服,想再休息一会儿。”
“怎么了?”翁广言这才注意到老友的脸色有些发白,额头微微沁着汗珠。
“没什么……”
“是我不好,”丁思菱急急地说道,“我不知道文不喜欢吃甜食,做了巧克力给他吃,而且……”她所做的还是超级难吃的那种,“不如,我去向导演他们要点胃药。”看他的样子,似乎很难受。她做的巧克力,就算是铁胃,也未必能承受得了。
“你居然会去吃巧克力。”翁广言看着丁思菱走开,笑睨着老友,一向连在咖啡里加奶精都受不了的拓文,竟会去吃巧克力?!
“笑够了吗?笑够了就闭上嘴!”南宫拓文冷冷地瞥了一眼裂开嘴,毫不客气地笑着的翁广言。“谁让你会做出这么吃惊的事。”在大学里,每年学姐、学妹所送的“甜”类食品,都是拓文所敬谢不敏的,“你想,你会不会是爱上她了?”
爱?他会是爱上她吗?“我不清楚。”
“不清楚?”没有否定,而是用了模棱两可的字眼,“怎么样,现在还是不想进军欧美市场吗?TJK已经超过了库斯卡曼,而皮耶罗正在到处笼络有实力的明星到自己的旗下,你期待已久的机会已经到了。”
湛蓝的眼眸微微一眨,“还是再过段时间吧,我想等小菱中学毕业后再走。”最起码,他现在还不想离开,不想看不到她。
等小菱毕业,那不是还有半年?翁广言嘴巴张得老大,看来小菱的重要性远比想象的大,“那今年冬天你还回日本吗?”回日本就势必有近一个月拓文和小菱见不了面。
“当然回去。”
“那小菱……”
“我会带她一起去日本。”也许,母亲一个人太寂寞了,让她多见一个人也好……
某年某月的某日
“不要,我绝对不要去日本!”在南宫拓文的私人别墅内,丁思菱两手叉腰地大声申明自己的立场。今天的期末考才刚结束,还没来得及HAPPY一下,就被人逮到这儿来告之去日本的事,让她马上起来反抗拒绝到底。
坐在客厅的椅子上正在看着下季度的行事表的南宫拓文终于抬起头来,“为什么,去日本有什么不好的?”
“什么都不好,放寒假了,我要待在家里,不想飘洋过海去日本。”去日本?!大过年的,就算她肯,她爸妈也不会同意的。
“不用你飘洋过海,有专机接送。”
“不要,我没护照的。”她举出不去的理由之一。
“我会帮你办的。”只要他想,可以马上就有一张护照。
“我不会说日语。”她举出不去的理由之二。
“那里人人都会和你说中文。”母亲是中国人,在日本的别墅内服侍的人都是经过挑选,会说中文的。
“那……我对爸妈不好交代。”她举出了不去的理由之三。
“你可以说是学校举办的冬季野营活动。”更甚者,他可以让广言去把校长的印章要来。
“……我懒得动。”她举出了最后的理由,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南宫拓文站起身来,俊逸的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湛蓝的眼眸中闪现着一丝温柔,“菱菱,我很希望你去,如果你去的话,我会很开心的。”低哑的声音温柔得能沁出水般。
卑鄙,竟然使用美男计来逼她就范!望着眼前一副深情王子样的南宫拓文,丁思菱发着一丝怔仲,莫怪乎帅哥有理,美丽无罪。
“怎么样?你的回答?”他看着她,满意于她的怔仲。
“我——”使劲地把眼睛闭上,丁思菱大声地嚷道,“不去啦。”美男当前,连她自己都佩服自己有勇气拒绝。若是让那帮炜羽迷知道她拒绝他们的偶像的邀请,她很可能当场被口水和眼泪淹没。
“决定了?”声音依然温柔,他的手指在她的唇上缓缓地划过。
唉,美色诚可贵,帅哥价更高,若为懒惰故,两者皆可抛。“……不去啦!”总之,她这次要千分之千地坚定自己的立场。
即使她好努力地说了好几遍不去,但在三天后,丁思菱还是被南宫拓文像货物一样打包上了飞机。
老天,这算什么?绑架吗?“南宫拓文,你信不信我叫我老爸抓你进监狱!”被按在私人专机的机舱座位上,丁思菱瞪着眼前闲适地喝着咖啡的南宫拓文,忍不住地吼道。任何人在这种时候,都不可能保持心平气和。
真是见鬼,光天化日之下,只不过是从家到酱油店这短短的五分钟的路程里,她竟会被人像沙包一样从路上塞到车上,再从车上塞到飞机上,虽然她是想坐坐飞机,但决不是以这种形式。更见鬼的是,她的手上到现在还握着刚买的酱油。
“喂,南宫拓文,你听见了没?”喜欢他是一回事,但她讨厌被强迫做不想做的事。
“听见了。”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咖啡杯,他双手优雅地交叉放在双膝上,“那你想怎么样?”
“我要下飞机!”
“八个小时后你自然可以下飞机。”
“我现在就要下!”
“不可能了,现在飞机已经在半空中了。”
“我一定要下,我爸妈会担心的。”老妈等着烧菜的酱油还在她的手上。哎,不知道家里会不会报警,不过若是报警的话倒方便的很,家里现成就有两个警察,连打电话的钱都省了。
“他们不会担心的,我已经让广言去你家说了。”
“说什么?”她紧张道,不敢想象若是老爸老妈知道打劫他们女儿的是电视上频频出现的“羽王”,会做何感想。
“当然是说——”他好笑地看着她紧张的神情,慢条斯理地开口,“你去参加学校的野营活动了。”
呼,还好,她松了一口气,可是——“我要下飞机。”中国,她还从来没有这么怀念过。
他不语,只是递给她一杯果汁,以补充她所流失的口水。
她不客气地接过喝了一口,“我要下飞机。”该坚定的立场还是要坚持。
他继续递给她一块蛋糕。
唔,不吃白不吃,“……我要下飞机。”嘴里吃着蛋糕,她还是嚷着。
一块黄桃派又递了上来……
“唔……”算了,还是先吃了再说吧……
正文 第八章
静冈县,日本最著名的标志富士山的所在地,处于日本的中央地带,市区的大部分都是山地,海拔三千米群峰相连的南阿尔卑斯山和流水平缓的骏河湾,加上在其中心地区穿过的安倍川异石及在起南边的太平洋海岸,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美丽自然景色。而这次来日本的目的地是海滨的某幢三层别墅。
第一次见到南宫拓文的母亲,虽说早有心理准备,毕竟文长得秀色可餐,只要不是基因突变,那么他的母亲也势必是个美妇人,但——
“你确定她是你的母亲而非姐姐?”丁思菱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不知该说是“驻颜有术”还是“返老还童”的女人,问着身边的南宫拓文。
眼前的女人,一头及肩的碎发,高挑有致的身材配上款式简洁大方的服饰,看起来顶多三十多岁,实在很难想象她已经是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的妈。
“我没有姐姐,”南宫拓文说着,拉着丁思菱向母亲介绍道,“妈,这是我的女朋友丁思菱。”
“哇,阿文,你的女朋友好会说话,”南宫雨抚着脸笑道,开心地拉着丁思菱的手,“你叫丁思菱对吧,那我以后就叫你阿菱吧,你呢,就叫我雨妈好了。”
“呃,好……啊。”天生不习惯于的热情,这样的局面让她有写不自在。
南宫雨拉着丁思菱来到了二楼的左手边第三间房间,推开了房间的门,“来,看看,这是你的房间,今天一早阿文说要多带一个人来,我就开始准备了。怎么样,喜欢吗?”
丁思菱环视着房间,粉色系的蕾丝花边装饰的窗帘,白色长毛地毯铺在地上,雅致的家具配上精巧的单人床,在墙上还挂着一幅乔尔乔纳的《沉睡的维纳斯》的复制画——完美的房间,宛如走进了中世纪的公主的闺房。
“这太……”她不是公主,这样的房间感觉上像是和她搭不上关系。
“喜欢对吗?”她把她的犹豫自动解释成了喜欢,“秋子,把丁小姐的行李搬进房。”她对着站在身侧的女仆道。
“是的,夫人。”一身制服的秋子应声答道,开始把一袋袋的服饰拿进了房。
有人帮忙,那自然只再好不过了,丁思菱乐得空闲。
所谓的行李,即是指南宫拓文在机场到别墅的途中在商场为她买的衣服,毕竟她被打劫上飞机的时候,除了身上穿的这身衣裤,手中的一瓶酱油以及裤袋里的三十元钱,就再无他物了。
“好了,今天阿文回来,妈要亲自下厨。”南宫雨一脸含笑地宣布道。
南宫拓文走上前去,轻搂住母亲,“妈,可以让厨师烧的,你的身体不是太好,还是别进厨房了。”
“哎,今天难得你回来。放心,我不会让自己太累的。”南宫雨笑拍着儿子的肩膀,当年毅然决定生下他,果然是正确的选择,虽然没有太多的言语,但她知道儿子是关心自己的。
好——经典的画面啊!丁思菱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两人,俊男美女的组合,又轻靠在一起,温馨而惟美,同时……也很养眼!
“对了,阿菱也一起来吧。”
“啊?一起?”还没反映过来,丁思菱人已被南宫雨拉进了厨房。
厨房里,南宫雨从冰箱中取出了做菜的材料,边洗着菜边问道,“阿菱,你几岁了?”说是要阿菱来帮忙,道不如说是想要和她单独聊聊,毕竟,这是阿文第一次带女孩回来。
“十八。”
“十八?!”洗菜的手停了下来,不知道十八岁还算不算是未成年。他的儿子,竟会喜欢一个小七岁的女孩!“那你以前是阿文的歌迷还是影迷?”就她所知,儿子在娱乐圈爬得颇高,在日本,她也常常收看儿子主演的电视剧与电影。
歌迷?影迷?“都不是,我听过他的歌,也看过他的影片,但若要说‘迷’的话,好像还称不上。”像可可这样,才称得上是炜羽迷。“雨妈?我可以帮点什么吗?”虽然能少做事就少做事是她的原则,但若一直干干站在旁边,于理好像说不过去。
“不用了,你在旁边看着就行了。”南宫雨捞起了洗干净的菜,口中继续刚才的话题,“你不迷阿文,难道你不觉得他很让人心动吗?”儿子是她生的,她知道他迷人的程度。
“是很让人动心,他有一张很美丽的脸和让人沉迷的气质,我很喜欢他,但‘迷’,太夸张了,我不想让自己完全处于被动。”“迷”代表了丧失了自我的主权,完全随着对方而转动,她还是比较喜欢拥有自己的思想主权。
南宫雨有些吃惊地望着丁思菱,做梦般的年纪,却有着清醒的头脑去判断,保持着自己的心性,莫怪乎阿文会喜欢上她。而自己,若是当年也有这种清醒,也许……
“怎么了,雨妈,我说的有什么不对的吗?”丁思菱看着一脸沉思的南宫雨,讷讷地问道。
“你没有说错,我只是在想,若是我年轻的时候有像你的心性,可能就不会有那么荒唐的青春了。”
“荒唐的青春?”
“你想听吗?”她的目光像回到了过去般。
“我……”对于别人的隐私她并没有想要去知道的念头,但却总觉得雨妈所说的会关乎到文,“想听。”
“很久的事了。”声音缓缓地溢出,像在说故事般,“那时我还很年轻,才刚读大二,有一天,碰到了一个男人,他很漂亮,尤其是那一双蓝眼睛,透明清澈。很冲动地,我就向他告白了,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接受了我的告白,于是我开始恋爱——或许也和他的家世有关吧,他是美国的名企业的继承人,而我,只是普通家庭的女孩,所以我的世界开始为他而转,抱持着灰姑娘也会变公主的梦想,但是……梦会醒的,交往了两年后,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对象是和他家门当户对的某大企业的千金,而我……怀孕了,我的梦,也碎了。”她眼眶开始湿润。即使是已经破碎的梦,如今想起来却依然还有怀念的地方。
“那后来呢?他知道您怀孕了吗?”
“不,我很干脆地要了他给的分手费,独自一个人把孩子生下。然后,抚养他长大。”依当时还是学生的自己,根本就没有经济能力来生下孩子。而告诉父母的惟一结果,就只有把孩子打掉。
好个提得起放得下的女人,丁思菱动容了,没有用孩子来挽回负心人的心,也没有不负责任地把孩子打掉,而是一个人去负起该负的责任。不过,那个孩子——“那个孩子难道说是南宫拓文?!”她失声叫道。炜羽的家庭情况在娱乐圈中一直都是迷,从来没有过任何关于他家庭的报道,若是因为这样的话,那倒不奇怪了。
“是阿文,”南宫雨拿出随身的手绢擦拭着微湿的眼眶,“阿菱,你会因此而看不起文吗?”
“看不起?为什么?”她迷惘地眨眨眼,对于她的问题感到不解。
“虽然阿文现在的事业很好,但他毕竟是个私生子。这不是什么名誉的事。”她所担心的是阿菱不能接受阿文这样的身世,但,另一方面,若是她不能接受,那也同时代表了她并不适合阿文。
“私生子的确不是什么名誉的事,但——我也从来不认为他是可耻的事,毕竟这样的出生并不是可以选择的。我……很高兴雨妈和我说这事,让我可以更了解文。”对他,她现在心里有着从未有过的怜惜。是心疼吧,在他成功的背后有着多少的辛酸,他没有可以炫耀的家世,也没有别人的护航,一切的成就都是靠他自己的争取而得来的。
南宫雨满意地含着笑,“你说你喜欢文,那,你爱文吗?当然,你不回答也不要紧,这只是我作为文的母亲想问的问题而已。”
“我……”丁思菱轻蹙着秀眉,若是不爱,那那股心疼感又从何而来?“我还小,在我的父母的眼里我还是一个小孩子,但是,我想,小孩子也是懂得爱的,小孩子的爱有时也是很认真的,所以——我想我是爱的吧。”爱他,在这不知不觉中,即使只是在十八岁的年龄,却真的懂了……
晚餐在和谐的气氛中度过,让丁思菱见识到了雨妈的风趣,也见识到了南宫拓文对于自己母亲的爱护和尊敬。没有任何的“羽王”的尊贵与荣耀,在南宫雨的面前,南宫拓文拥有的仅仅是儿子的身份。
真没想到,南宫拓文在母亲的面前是这样的,今天——她似乎又见到了他不同的另一面,丁思菱坐在床上,抱着枕头沉沉地看着窗外的月亮。无论身在哪里,月亮似乎还是一样的大小。
哎,今天发生的事好像多了一些,看了两个小时的月亮,她还是没有丝毫的倦意。在飞机上又睡了五个小时,再加上她有认床的习惯,想要睡着,好像困难系数高了些……
月光皎洁柔和,长长的黑色发丝散落在深蓝色的被单上,微卷的黑色睫毛轻合着眼帘,白皙的皮肤在月光的印称下显得有些透明。
叩叩!
敲门声响起。
“谁?”床上的人被敲门声惊醒,蹙着眉问道。
“是我。”声音不大,却已足够让房内的人听清楚来人是谁。
扭开了床头的灯,南宫拓文开口唤道,“进来吧。”
丁思菱轻轻地推开了房间的门,“我睡不着,所以……想找你聊聊天。”她穿着一身草莓的睡衣,抱着枕头,站在门口小声地说道。
房内的光线有些昏暗,在月光与灯光的辉映下,一身睡袍,长发微乱的他看起来别有一股颓废的美感,让她不禁再次赞叹于他的美丽。
“好啊,”他拍了拍床边的空位,示意她过来。一个女孩,突然到了陌生的地方,难免会睡不着。床上?“我看我坐在椅子上和你聊好了。”半夜三更到男人的房里聊天已经够辜负老爸平时的叮嘱了,若是再在男人的床上聊天,不知道老爸知道后会不会气得去跳江。
“过来!”他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一个用力,把她拖到了床上,“如果你是担心我乱来,那么,你放心,我发誓绝对不乱来。”
既然不用担心贞操的问题,那——就难得放纵一下自己吧,拿下了眼镜,抱着枕头,她把小小的身子钻进了暖和的被子里,“文,我们聊聊天吧。”也许聊着聊着就能让她睡着了。
“聊什么?”他顺了顺头发,躺在了她的身边。
“随便。”只要能让她睡着就行。
随便?她来找他聊天,却只甩给他“随便”两个字。“那好,今天你和妈进了厨房有在聊什么吗?”他笑睨着在被单里窝成一团的她。
“有啊,聊关于你……”她直觉地回答道,却在话出口了一半后收住,不知接下来的该不该说。
“什么?”
“你的父亲。”她不想对他说谎。还是老实地说了。
房间里刹时沉默了下来,良久,他开口道,“你知道了?”
他的呼吸喷洒在她的头顶,即使隔着枕头,还是感受得到他的体温,“嗯。”知道了就是知道了,没有必要说不知道。
蓝色的眼眸闪过一丝的犹豫,“会因此而看不起我吗?”虽然母亲从来都没有让他因为没有父亲而自卑过,但他却有些害怕她会用世俗的眼光来看待“私生子”。害怕——第一次,他用上了这个词,即使当初和广言两人去美国创建公司的时候,也不曾感到害怕,如今,他竟会害怕她的反应。
“你们……呵,”她失笑道,果然是母子,连问的问题都好像,“你和你母亲今天都问了我同样的问题,你们很在意吗?可是我觉得是不是私生子并不重要啊,重要的是你活得快不快乐。”像她,以活得舒坦为人生的最终目标。
他的菱菱,每一次都会给他不同的意外。
“文,你有见过你父亲吗?”
“有,在美国的雅高饭店见过。”只不过,他知道皮耶罗,皮耶罗却不知道他。
“你们的眼睛像吗?听你母亲说,你父亲和你一样也是蓝色的眼睛。”她好奇地问道。
蓝色的眼睛……他的手划过自己的双眸,“像……所以我很讨厌自己的眼。”像是血缘的见证般,证明他是他的儿子。他再想否认却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讨厌自己的眼睛?为什么,你的眼很漂亮啊!”她吃惊道,从被窝里探出脑袋望着他,无奈没有眼镜的帮忙,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
漂亮,很多人用这个词形容过他的眼睛,但从她的口中说出,让他有种不一样的感觉。“你喜欢?”
“很喜欢啊。”她直言道。伸手探上他的脸,摸索着他的眼,“你的眼睛蓝的很清澈,像是……”她搜索着脑中的词汇,“对,冰泉饮料的那种蓝。”
老天,她可能是第一个用饮料来形容眼睛的人吧!南宫拓文啼笑皆非地看着抚着他脸的丁思菱,“你的形容很——特别。”虽然形象,却毫无美感可言。
特别?那就是形容得不好了。她耸耸肩,缩回到了被窝中。继续开口闲扯道,“文,你恨你的父亲,想过要报复吗?”至少,电视上都是那么演的。
“报复?你觉得我该吗?”他想听听她的意见。
她沉思了片刻,“不知道,”她摇摇头,她不是他,体会不来他的感受,不过,在她看来,任何的报复到头来都是没有意义的,即费心又费力,何不把这种心力用在干自己喜欢的事上,“只不过,我想报复并不是件好事而已……”
不是好事……或许吧,但他绝对要“他”为当年的行为所后悔。
聊了一个晚上的天的结果是两人睡在了同一张床上,直到早上被前来叫儿子起床的南宫雨发现为止。据说当时两人的睡姿十分惟美,但——天知道,当时以她一只脚搁在他肚子上的情形若能称得上是惟美的话,那世界上恐怕也很少有不惟美的东西了。
不过,二十天的日本之旅在雨妈的安排下,过的倒是十分充实,(确切来说是充实得过分)毕竟静冈是个旅游的好地方,有许多日本的特色的地方,比如泡温泉、游览富士山。惟一的遗憾是她的两条“玉腿”也差不多再这十多天内快走爆了。所以,当南宫拓文宣布回中国的时候,丁思菱有种想要掉眼泪的冲动,总算可以回国了,可以回到她温暖的窝了,接下来,她起码要三天不出门,以慰劳慰劳她可怜的腿。
坐上私人专机,在南宫雨频频的挥手告别后,南宫拓文和丁思菱回到了中国,南宫拓文马上投入了紧张的拍片中,而丁思菱,如愿地在家足足待了三天。
唔,虽然是睡足了三天,但还是好想睡,坐在床上,眯着眼睛看着房间电脑上播放的炜羽主演的电视剧,丁思菱一口蛋糕,一口可乐地灌下肚。离寒假结束只剩下几天,当然要好好把握最后的美好时光了,等到一开学,作为中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很可能会累得连气都喘不过来。
咚!咚!
礼貌性的两声敲门声后,来人自发地打开了门,“小妹,你居然偷藏老妈的蛋糕!”丁思桁进房后,在看见了自个的妹妹口中正塞着的蛋糕,忍不住哇哇大叫道。
拜托,这是一个哥哥,一个大她六岁的哥哥会说的话吗?“老哥,看看上面,这才是哥哥对妹妹的态度。”她指着电脑的画面上正放着的哥哥拿着仅剩的一个馒头递给自己的妹妹的情景。基本上,要像这样才算是哥哥吧,哪像他,有事没事和她抢吃的,三不五时的为了接女朋友——也就是她未来的大嫂而放她的鸽子,更为了谁去帮妈买酱油的事而大打出手……而惟一的好处,就是老哥对于她,向来是只有自己能欺负,别人决不能欺负,所以,小时候,每当有哪个不知死活的小孩捉弄她的的话,那绝对会被他修理得很惨。
丁思桁顺着丁思菱的手指向看去,“哇,小妹,你在看炜羽的电视剧呀。”乖乖,炜羽的魅力好大,可以吸引一向只看金融节目的小妹耐心地坐在床上观看,“这好像是炜羽最新拍的吧,你怎么会有?”据他从女友郝佳亭处得来的消息,这套电视剧才刚拍摄完毕,还没上档。
“唔,是朋友送的碟片。”丁思菱啃完了最后的一口蛋糕,含糊不清地说着。最近,没事想看点文主演的电视、电影,于是就从翁大哥这里要了最新的这部刚拍完的电视剧。
朋友送的,“那……能不能先借哥哥几天。”这套片子,他在市面上还没看见过,若是那给佳亭看的话,她恐怕会开心得当场送吻给他吧。
借?反正这部电视剧她也差不多快看完了,看在老哥平时有请她吃肯德基的分上,就借给老哥好了,“好啊,等一下我看完后你拿去好了。”估计老哥十有八九会献宝给他的宝贝女友。
“那就谢了……”
“铃!铃!”
电话的铃声打断了兄妹俩的对话。“喂,这里是丁公馆,找谁?”把手中的可乐放在了床头柜上,丁思菱接起了书桌上的电话。
“找你。”熟悉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让丁思菱警觉地朝自己的老哥看去,深怕他听出自己是在和炜羽通电话,“有什么事?”
“陪我去走一圈。”
走一圈?“你今天不是有事的吗?”他今天有片要拍呀。
“我现在已经在你家门前,要下来吗?”南宫拓文不答反问道。
楼下?!“你……”丁思菱猛地提高了音量,却在发现自己老哥的奇怪目光后,自觉地压低了声音,“你真的在我家的楼下?”她问得极小声。
“对,你可以从窗户看。”
放下手中的话筒,她走到窗前,探出头向外张望……天!一拳打昏她算了。红色的保时捷光明正大地停在她家的门口,高挑的身影依在车身上,虽然戴着宽沿帽和墨镜,但依然有被人出的可能!快步走回到了书桌前,她拿起了放在桌上的话筒,“你……等我!”惊得让她只能说出这三个字。挂下电话,披了件外套,丁思菱向着门口奔去。
“小妹,去哪儿?”丁思桁在丁思菱的背后叫问道。
“学校。”她随口抛了个地点给他。
学校?现在不是放寒假吗?小妹去那里干吗?丁思桁疑惑地摸着脑袋。
门外,丁思菱大步地奔向红色的保时捷,“我不是让你不要来我家吗?”还好她家在别墅区而非市中心,否则,大概早有一帮媒体记者包围过来了。
“有关系吗?”南宫拓文透过墨镜看着眼前的人,浅笑着问道。她生气的时候,脸部的表情果然会丰富许多。
“当然有关系!”她双眼瞪着他,还不想要成名。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拉着她的手,把她推进了车里,“那就有关系吧,现在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就当成是我们的约会吧。”他发动着引擎。
“约会?我的寒假作业还没做完呢?”本打算看完电视剧后歇一会再做,因为他带她去日本的缘故,害得她的寒假作业很可能沦落到最后几天连夜补起来的下场。
车如弹簧般的驶出,像是给她无言的回答。好吧,去就去了,至于寒假作业……就晚上再说了……
在郊外的一处僻静的草地边,红色的保时捷停了下来,“好了,这就是我想带你来看的地方。”他拉着她下了车,踏上那片草地。
丁思菱环视着四周,宽阔的草地,不过因为冬天的关系有些枯黄了,远远地,还有几棵松树矗立着。很普通的景象,甚至在她家旁的公园里的草地都要比这好看得多,“这里有什么好看的,你认为它很美吗?”或许……是她自己太没浪漫细胞。
“美?”南宫拓文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它当然不美,可是,我很喜欢这里。我很孤独,它也很孤独,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
她迷惑地眨眨眼睛,“你说得好深奥,你会孤独吗?”
“会,在当初刚进圈子里的时候,只是一个没有名气的无名小卒,处处都受到别人的打压,有时真的觉得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而当时母亲和广言又不在他的身边,“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来到了这里,才发现,所有的心事都可以对它说。”
她静静地听着他的话,他的话,激发出她的疼惜。孤独——她不曾感受过的词,“你刚进娱乐圈的时候很苦吗?”
“苦,当然,人们只看到光鲜的一面,灰暗的另一面是永远看不到的。”他的成功,除了机会外,亦有着别人所难以想象的艰辛。
“我……好像很难体会你的感受。”她沉思了片刻后,抬头老实地对他说道,她对他感到心疼,但她没有经历过他的那种苦与孤独,所以很难体会他的感受,“不过,如果杜大哥在的话,应该能够体会你的感受吧,他是个摄影师,总是用感觉来体会事物,也许……”
她的话让他的脸拉了下来,“我不想听杜涵的名字。”他打断了她的话。
“为什么?你不喜欢杜大哥吗?可我觉得他人还不错。”
“是不喜欢,我是男人,他也是男人。”南宫拓文站在丁思菱的面前,双手扶着她的肩膀,认真地说着,却在看见不解的神情出现在对方的脸上而叹了一口气。他的菱菱,即使有着成人的理智,但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好吧,不谈杜涵了,我只是希望你以后少接近他。”他并不希望她和别的男人过分的接近。
她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为什么,文会讨厌杜大哥呢……
而风,在轻轻地吹着,枯黄的草在风的吹拂下摇摆着,不断地发出嗉嗉的声音……
正文 第九章
像玻璃般的冰冷
给了最深的锋利
有了最薄的脆弱
泪,被允许流下
背着背包,耳朵里塞着随身听的耳塞,丁思菱依约地迈向摄影棚,昨天和文石头、剪刀、布输了,所以今天也只有乖乖前来报到的分,虽然,她比较喜欢在家里睡懒觉,听听音乐,看看闲书的感觉。啪!
在通向摄影棚的走廊上,一只手拍在了她的肩上,“小菱,你来啦!”
“啊,杜大哥。”摘下了耳塞,丁思菱向着杜涵打招呼道,“你是今天的摄影师吗?”
“是啊,今天要排炜羽的系列宣传海报。”杜涵轻拍着挂在脖颈上的相机,笑着说道,“对了,小菱,听说最近你和炜羽的感情很好。”以炜羽在娱乐圈中的地位,若非郑重向公司要求过不把小菱曝光,恐怕她和炜羽之间的关系早就上报了。
“你听谁说的?”她的脸蓦地一红。
“大家都在说啊。”最近的炜羽,少了以往的冷漠难测,多了一分温柔,让人觉得温暖。
大家都在说?不会吧!她和他交往的事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了?
“别担心,只有华氏的人。”杜涵像是看出了丁思菱的担忧,笑着说道。
呼,还好,差点吓死她了。丁思菱拍着胸脯松了一口气。
他为她的举动感到好笑,“小菱,你知道吗?你很幸运且幸福。”他抚着她的头,像是在对待妹妹般。
“幸运?幸福?”
“因为你被像炜羽这样的人爱着。”就他所知,炜羽甚至放话若是华氏有谁把小菱的事泄露给媒体知道,他马上就离开华氏,被人这么用心地再保护着,她是幸福且幸运的。
“爱上?”她低呼一声,连连摆手,“杜大哥,你搞错了,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之类的话,顶多也就喜欢而已。”而她,却是爱上他了,差别只是没开口说出来而已。
他轻笑一声,“喜欢吗?喜欢的程度若是不断加深,也就是爱了。”他看得出,炜羽是真的爱上了小菱,“他”看她的目光就像他看着雅一样,所不同的是,他的目光中多了一分苦涩与无奈。
喜欢的程度加深,就是爱了?他会爱上她吗?她爱他,理所当然的希望他也爱着她。“杜大哥,你也是喜欢某个人喜欢得多了,才发现爱上了对方吗?”
“我?”他讶异于话题转到了他的身上,“不是,我对她,该算是一见钟情。”不可思议,对自己的感情,他会坦白地对一个只能称之为小妹妹的人说了。
一见钟情,原来真的存在着这种感情,“那她呢?她也同样地爱上了你?”虽然杜大哥所爱的人曾经想要害过她,但杜大哥人挺好,她还是希望他幸福。
“她?”杜涵自嘲地笑了笑,“小菱,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付出了爱,同样也得到了爱,那种人是幸福的,而另一种……是付出了爱,却怎么也得不到回报的那种,那种人是被束缚的,我就是属于后者。”
后者……丁思菱扶了扶眼镜,杜大哥并没有得到他所要的感情,“我——对不起。”她道歉道。
“怎么了,为什么道歉呢?这是事实。”他揉着她的额发,不希望她对此感到介意。
“我……”
“哟,我当是谁站在走廊上,原来是你们两个呀。”娇媚的声音,带着一丝冷嘲热讽,随着来人的走近而越来越清楚。“怎么了,杜涵,原来你喜欢这种小女孩啊!”康洛雅不屑地扫了一眼丁思菱,目光狠狠地射向站在面前的杜涵。
他静静地看着她,她的话,永远不会留给他任何的余地,“我没有。”他麻木地为自己辩解着。
“没有?你说我是信还是不信?”
“那你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
“我要你永远都不许和她说话!”康洛雅的手指着丁思菱道。丁思菱,不但霸占了炜羽,还让一向对她死心塌地的杜涵对她有说有笑。
“雅,我……”
她冷笑一声,“办不到是吗?那就不要说要我相信你的话。”
丁思菱怔怔地听着两人的对话,“杜大哥,你所爱的人是她?!”会是康洛雅吗?温文慈爱的杜涵会爱上跋扈的康洛雅?在文拍片的现场,她亦见过她几次,对于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千金小姐,她没有什么好感。
“爱?呵呵!”一旁的康洛雅大笑着代杜涵回答道,“是啊,杜涵爱的人就是我,怎么样,看你的表情好像很惊讶的样子。”
不行了,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争吵是她向来觉得无意义的事,但——“既然你知道杜大哥爱的人是你,那为什么还要说那些话?”那么多伤人的话,怪不得上次在咖啡店,杜大哥的眼里会有着苦涩。
“说和不说,随我的喜欢,你好像管不着吧。”一个小女孩也敢来对她说教。
自私的女人,她算是开了眼界了,“你就不管对别人的伤害会有多大吗?”
“伤害?他爱的人是我,受伤害也是他自找的,不过,好在追本小姐的人多的是,不差杜涵一个,你若是喜欢,就拿去好了。”康洛雅不在意地甩甩头发,说得一脸的轻松。
“杜大哥不是货物!”气死人了,竟然会有这种女人存在。
“算了,小菱。”杜涵轻拍着丁思菱的肩膀,“你为我说话我已经很感谢你了。”雅的这些话,她听得太多太多了……
“不行。”丁思菱一把把杜涵拉到了自己的身边,康洛雅这个女人,让她彻底地尝到了愤怒的感觉,说不清自己是为了什么,可能是看不惯有人这么糟蹋一份爱吧,“你不喜欢杜大哥对吗?那么我会来喜欢他,我会让你知道,他是一个多么值得喜欢的人,他善良,也真实,我只觉得是你配不上他!”一口气,她大声地说着。
杜涵动容地看着丁思菱,“小菱……”
“你……”康洛雅动了动唇,想要开口反驳。
啪!
玻璃碎裂的声音同时惊动了对视着的三人……
“你说你喜欢他?!”阴阴的声音,犹如撒旦的低吟,血,顺着手指滴落在了地上。一滴、两滴……像是要滴尽似的。
是文!他怎么会在这里?丁思菱震惊地看着出现在走廊另一端的南宫拓文。
“文,你的手……”在走廊上的碎了的玻璃上有着驳驳的血迹,他的手,需要包扎。
“手吗?”南宫拓文把手举起,舔着受伤的手,血,好苦,“你真的是喜欢他,喜欢杜涵?”他的眼仍是盯着她,他的脑中反复存在的只有这句话。因为她的迟来,他才出来找她,却听见了自己做梦都想不到的话,不,他宁可现在是在做梦,所听到的都是假的。他想听到她对他说的字,她却先对别人说了。
“我……我是说过喜欢杜大哥,可……”这种喜欢,只是单纯的对于兄长的喜欢。
“那么我呢?对我,你又是怎样,从头到尾都只是在欣赏吗?欣赏着在娱乐圈中高高在上的炜羽竟然会对你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孩说喜欢!”他压抑不住地吼道。气她,更气自己控制不住地受她影响。
“我没有,我是——”话卡在了喉咙间,在他狂怒的眼神下,“爱”这个字怎么也出不了口,他的脾气,她第一次看到,想解释,头脑却又一片混乱,不知该从何解释起。
“炜羽,你听我说,其实……”一旁的杜涵急急地插话进来想要解释,这见事本身只是小菱对他的帮助,却连累了小菱,是他的错吧,自己的爱已经是如此的不完整了,竟还害得别人……
“住口!我只是在问她,用不着你来说!”他的举动,只会让他更痛恨他们关系的好,他看着她,冷笑道:“是什么?说不出口了,对吗?”他眼神中闪烁着逼人的冷光,淡淡的声音,接近零下的温度。为什么,他会喜欢上一个不会喜欢自己的女孩呢……对自己太有自信,从没想过她会先他而喜欢上别的男人。喜欢的人,却也是伤害他的人。他要冷静,他不想要她再影响着自己,既然她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那他倒不如潇洒地松手。放了她,也解脱了自己。平凡如她,至少该高兴自己曾经得到过他的喜欢。只是,他真的放得下手吗?
冰冷的言语、冰冷的眼神,他的冰冷让她的心也同时迅速地降着温,他一直是这么看待她的吗?认为她是在看好戏般观赏着他对她的喜欢?他不知道她是在多么认真的考虑他的事情,为他思考、为他心疼、为他高兴。动了动嘴,丁思菱发现此刻的自己说不出半个字。他是个好演员,可以在瞬间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她不是,面对他的冰冷,她根本就无从反应。
没有解释,没有任何的解释!若过她现在给他一个解释,即使是骗人的解释,他也会试着去相信,可是——她没有,“你真的喜欢杜涵?”他问得很轻,冷漠地看着眼前的人。
她没有回答,还是看着他。为什么,幸福可以走得那么快……
“想要我给你祝福吗?”他走到她的面前,轻抚着她的秀发,“很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给这样的祝福……”他的手重重地扯着她的发,像是在传递着他的愤怒。转过身,他踏着大步走开,他不想再待在这里,听着她永远说不出口的解释。
丁思菱呆呆地望着南宫拓文的背影,明明只是别人的事,却可以让他和她变成这样,是不是……她和他并不适合在一起?他们所处的环境差了太多,多到其实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为什么鼻子好酸,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迈开脚步,她向着大厦的门口走去。眼前像是在走马灯般,一一掠过以往相处的情景,初次相遇有火气的他、被她泼水大笑的他,对她说喜欢的深情的他、在日本温柔的他、在草坪上孤独的他……好多个不同的他,最后却给了她一个冷漠的他……
“小菱……”杜涵追了上来,轻声地叫住了丁思菱,“对不起,都是为了我的事……”这分歉意,他不知该怎么表达。
“为什么要道歉,你是一个好人,一直都把我当妹妹,我也是把你当哥哥般看待,对康洛雅说的话,也都是我的真心话,至于被‘他’听见,那是……”是什么呢?想要找一个词来形容,却发现无从找起。
他看着她受伤的表情,“我去向炜羽解释,不管怎样,你们都不能为了这件事就走开。你放心,我相信只要把事说清了,你们一定没事的。”有感情是美好的事,但当感情受到了伤害,却是最痛苦的时,只要是有爱的人都会痛的,他——不希望小菱尝到这样的痛,她还小,这样的痛,来得太早了……
她摇晃着头,拒绝了他的建议,“不用了,杜大哥。”他们的感情太不肯定,所以——仅因为这样的事就跨了。
“可是……”
“真的不用了。”
泪,涌出眼眶,顺着脸颊下来,她——该开心的,她可以像以前一样,双休日可以在家睡懒觉,不必担心会上报,可以完全回到自己的平静平凡的生活中……
缓缓地步出了大厦,阳光照耀进了眼帘,冬天的阳光竟如夏天般刺眼,也许,可以让眼泪快些蒸发……
伤口还在流着血,他静静地坐在休息室的椅子上,微乱的长发像是不受束缚般地散在身后,冰冷的蓝色眼珠沉沉地盯着受伤的手,偶尔才忽地转动一下。
受伤?他的手伤了,心——也同时伤了。早在自己因为是私生子而被别人欺负时,他就承诺过自己决不再让任何人伤害自己,而今天,却再度地受伤了……在他听见菱菱对杜涵说出喜欢的时候,心像是炸开了。现在的他,根本就不想要见她,是为了保护自己吗?在自己受到伤害前,先把伤害的源头彻底地斩断。一开始的偶遇,一开始的想把她留在身边,是所谓的缘分吗?如果是的话,他和她的缘分可能是没有结果的缘分。
菱菱,他所认识的菱菱,若是说了喜欢那就真的是喜欢了,她真的那么喜欢杜涵?所以,才会没有任何的解释。
“炜羽,你的手流了好多血,不如,我来帮你包扎吧。”一旁的康洛雅轻摆着柳腰,从皮包里取出手绢,靠近一脸阴郁的南宫拓文,想要为他包扎。现在,是男人最需要温言暖语安慰的时候,也是她让他注意的大好时机。
他的目光由手上渐渐转移到了她的脸上,为什么这张精致细心修饰的脸不是另一张戴着眼镜的平凡面孔,虽然平凡,却能够锁住他的目光……“走开。”冷冷的声音由他的口中溢出。冰冷的没有任何的感情。
康洛雅缩了缩手,这样的炜羽是她所没有见过的,“呵,我只是想帮你包扎而已。”即使心中害怕,但她知道错过了这个大好机会,她很可能就一辈子和他无缘了。他该来爱她才对,只有炜羽现在的名气,才能最快地把她托上天后的位置。不死心地,她又靠向了他,把手中的手绢轻触他的伤口……
“走开!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吗?”他一把甩开她搭在他手臂上的手,站起身来,指着门口,“你滚,我现在根本就不想要看见你!”
“可是……”
“你听不懂我的话吗?”他靠近她,目光阴沉地望着她,“没有人需要你留在这里。”
“那丁思菱就可以了吗?”不再低声下气,康洛雅恢复本性地叫问道。她向来是千金小姐,没人会给她这种气受。
菱菱……“住口,我不想听见这个名字。”他现在只想要远离这名字,远离它的主人。
“我偏不,为什么只有丁思菱可以,我康洛雅却不可以,而且华氏总裁的女儿,你不觉得比起丁思菱,我更适合你吗?”
华氏——又如何呢?他从来都没有把华氏放在过眼里,“你再不走,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后悔。”他淡淡地说着。口气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威胁成分。
“我不……”
“不?”他眯着眼冷盯着她。
太冷了,像是暴风雨前的过分宁静,康洛雅再怎么不甘心也知道要识时务,“好,我走。”一个大好的机会竟然会被这样浪费了。转过身,她昂首高傲的走出了休息室。
一个人的空间,南宫拓文静静地站在镜子前,冰冷的蓝色眼珠,如撒旦般没有任何表情的面孔,这——是他吗?
喀——
没再度被推开,“拓文,你在这里啊,我刚才看见康洛雅从……你的手怎么了?!”翁广言走了进来,才说着,却在发现老友布满血的右手而吓了一跳。
“没什么。”为她受的伤,也够了,“广言,我要去美国。”
“美国?!”像是鸭子听雷般,翁广言愣愣地重复着前人的尾音。
“对,去美国,既然TJK已经超过了库司卡曼,就按原定的计划进军欧美。”
“那小菱怎么办?”去美国,上次不是还说要延迟半年后再去的吗?
菱菱……蓝色的眼眸黯了一黯,她怎么办?她——应该已经有了别人的陪伴了……
南宫拓文走了,在杜涵还没有来得及解释的时候去了美国,康洛雅在他走的隔天也追去了美国,而丁思菱,留在了中国。一年半的时间,不算太长,却已足够让“炜羽”这个名字红遍欧美,对于娱乐圈来说,他就像是一个奇迹,在刚来美国时加入了TJK,此后以广告、影片、歌曲不断地充斥着欧美的市场,让欧美人在最快的速度里接受了他这个中美混血儿。他——又在娱乐圈中创造了一个不败的神话!
豪华的会议事中,男人伫立在落地玻璃窗前,俯视着整个华盛顿城。长长的黑发被一根白色的丝带松跨跨地缚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更加称出他完美的身材。香烟,夹在了修长的手指间,却没有抽,只是任由其慢慢燃尽。徐徐上升的白烟,迷眩着湛蓝的眼眸。
已经过了一年半了,在他来美国后,就没有再大声地笑过,除了在拍片的时候必要的笑外,没有任何事能让他笑了。他成功了,登上了全美年收入最高艺人的排行榜,用TJK来打压库司卡曼,让库司卡曼一路下跌,跌落到如今的全美娱乐广播公司十名以外。这一切,比他所预计的时间短了一倍。他该高兴的,在一方的领域上让自己登上了顶点,可是——笑,这么简单的事,他却怎么也没办法做到。
叩!叩!
两声有序的敲门声响起,一身套装的秘书小姐推开了会议室的门:“总裁,库司卡曼的总裁皮耶罗·库司卡曼来了。”
“让他进来。”南宫拓文转过身吩咐道,随手熄灭了手中的香烟。他是TJK的总裁的身份,除了广言和他的秘书知道外,再无他人,而今天,他要让“他”知道。
皮耶罗·库司卡曼走了进来,一身褐色的西装,配上一米八三的身高,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双蓝色的眼眸,像是童话中王子的典型,即使是人到中年,但保养得依然很好,可以想象其在年轻时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无怪乎会有这么多的女人甘愿跟随。
“你……是炜羽?!”皮耶罗吃惊于面前站着的人。现在他要见的不是应该是TJK的总裁吗?为什么是红遍了整个欧美和亚洲的“羽王”?对于炜羽,他是又爱又恨,因为TJK有他的存在,使得库司卡曼的风光大不如前,而“炜羽”的名号又太红了,他曾经想要重金使他成为他旗下的艺人,却被一口回绝了。
南宫拓文静静地打量皮耶罗,“我是炜羽,我想,你应该是认识我的。”他该是他的父亲,但却像陌生人般的相遇。
“可是……我今天该见的是TJK的总裁!”
“我知道。”他轻弹了一下手指,在会议桌的主位上坐下,“我的真名叫南宫拓文,同时——也是TJK的总裁。”他说得云淡风清,却犹如一颗炸弹震得皮耶罗当场目瞪口呆。
一个是天王巨星,一个是全美娱乐界第一大公司的总裁,两人可能是同一人吗?“你真的是TJK的总裁?”他问得不是那么确定,但心中却隐隐明白这可能是真的。
“对,知道我这个身份的人不多,你很幸运,可以站在我面前,让我以TJK总裁的身份来和你谈话。”幸运,却也是他该为做错了的事偿还的时候了。
皮耶罗看着面前的年轻人,在商场待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在年轻人的面前感到紧张,可能是因为这次谈话关乎到库斯卡曼的存亡吧,“既然你是TJK的总裁,那么我想我们可以谈谈这次我来的目的了。”他顿了一顿,在看到对方微点了一下头后,拿出了准备好的合同书放在会议桌上继续说到,“这次在美举行的音乐全球大赛,我知道贵公司已经拿到了承办全,所以——库斯卡曼希望这次能和TJK来共同承办,当然,我们也会有相对的回报,这次的人力和资金,我们可以出一半,而所得的利益,可以只要三成,你认为怎样,南宫总裁?”只要三成的利益,是他的最大极限。毕竟,库斯卡曼现在的状况,极需要来协办这样的音乐盛典来再度提高自己的地位。
南宫拓文随意地翻弄着放在会议桌上的合同书,“你的提议不错,可是,我为什么要答应你呢?”他欣赏着他的紧张,内心却无法感受到一丝的喜悦。
“光凭TJK一个公司是无法办好的,我相信只有联合TJK和库斯卡曼两大公司才能让这次的音乐盛典举办好。”皮耶罗急急地说道,深怕对方拒绝。这场谈判如果破裂,那库斯卡曼就真的完了。“笑话,既然TJK可以拿到主办权,当然也有能力办好。”他的报复,他花了那么多时间布下的局,终于到了收网的时候,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不开心呢?
皮耶罗掏出手帕擦拭着额头的汗,“可是……”该死,他竟说不出话来,炜羽不是只有二十七岁吗?却可以逼得于他这个五十一岁的人所不出话来。
南宫拓文冷眼看着皮耶罗,即使保养得再好,也依旧有岁月的痕迹,变得稀疏了的金色头发,眼角的鱼尾纹,松弛了的皮肤,以及微微发福的身材,惟一不变的,是那双蓝色的眼眸吧……
(你知道吗?你的眼眸很漂亮!)她的话,仿佛又响起在了耳边。蓝色的眼眸,像“他”一样的蓝色,也像是罪的烙印般刻在了他的脸上。他的眼眸,传承于“他”,有着她所喜欢的清澈……为什么,他还是忘不了她呢?不是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把她彻底地从头脑中忘去的吗,可到头来,却像是自欺欺人的笑话般可笑。是忘不了,还是……潜意识里他根本就拒绝想要忘记……
“你的蓝色眼眸和我很像……”他像是对他在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她所喜欢的是清澈的蓝……
“呃,是啊!”虽然不解南宫拓文为何会说这个,但皮耶罗还是赔笑着答道。
报复的果实,并不如他想象般的甜美,“我可以答应你提出的要求,但——TJK和库斯卡曼不会再有第二次合作的机会。”只有这次,绝不会再有下次,就当是为了那双湛蓝的眼眸吧……
“啊,你答应真的是太好了,可是……”以后不再合作,这……
南宫拓文冷冷地打断了皮耶罗的话,“没有可是,一个星期后,你来正式签署合同吧。”
“那,既然如此,我就……希望我们这次合作愉快。”虽然以后不能合作了,但他相信,这次的合作会给库斯卡曼带来新的契机。皮耶罗伸出手想要握手告别,却发现对方并无意握手时,讷讷地收回了手,“那……我先走了。”
他无表情地看着“他”的背影,忽地,“你认识一个叫南宫雨的女人吗?”他问道。
“南宫雨?”皮耶罗想了一会,“对不起,我想我应该不认识,有问题吗?”他认识的女人太多了,实在想不起是否认识一个叫南宫雨的女人。
“没什么了,你走吧。”他淡淡地说道。目光黯了一黯。她说过,报复并不是一件好事……母亲记了“他”一辈子,“他”却早已忘了母亲,对于一个少了他母亲记忆的人,报复……也许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只是,一件无意义的事……
翁广言缓缓地由会议室的暗门走出,“你真的就这样放过‘他’”对于老友反常的行为,他有些不解。
“对,这次我是准备放过‘他’,我以为把库斯卡曼逼到了绝境,以为让‘他’来求我会让我有着报复后的快感,可是……很累,我一点也不快乐,像是在做一件无意义的事……为什么,我一直努力的事却让我完全笑不起来。”他说得有点疲惫。
“是因为——小菱吧。”自从到美国后,拓文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像是从身体里抽去了快乐的源泉般。
小菱,两个字,像是针般挑开了过多的回忆,“广言,如果你还是我的朋友,就不要再提这个名字。”每每想起她的时候,他都会用酒精来麻痹自己。
“拓文,”翁广言轻拍着南宫拓文的肩膀,对于老友和小菱之所以会分开的原因,他并不清楚,只是隐约的知道像是和杜涵有关,“你不要在逃避了,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你在感情的路上,习惯做一个逃兵,既然这么爱小菱,就去找她啊,就算有杜涵又如何,你不是一向都会努力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的吗?”
“爱……小菱。”是爱吗?所以才会让他变得如此的失落。
“还不肯承认吗?如果你这样还不算是爱的话,那么我就不知道爱究竟是什么了。”也许是拓文从来没有爱过人吧,所以即使爱得如此之深却还不自知。
长长的睫毛渐渐地垂下,覆住了湛蓝的眼眸,他爱她,所以才会在离开她后如此的不快乐,即使是完成了他一直以来所努力达成的事……而她呢,在他离开后,和杜涵在一起是快乐的吗?还是……
正文 第十章
王子所有的爱
可以全部给公主
回应了你绝对的爱
是对你最真的感谢
一年半的时间,在人的平均寿命里,算是很短的时间了,可以说转瞬即逝,但却也可以发生很多事,足够让南宫拓文在美国打下一片天下,让丁思菱由一个中学生成为了一个大学生。
过分的平静,有时也是一种寂寞吧。在中午的午休时间里,丁思菱吃完了午餐后,无所事事地趴在了桌上,比起中学的生活,大学相对而言要轻松得多。
一年半的时间,她变得越来越静,甚至学会了多愁善感与品味寂寞,每每总是会不知不觉地走到他带她去过的那片草地,去体会着那分孤独,他在身边的时候,她并不懂孤独,他走后,她学会了怎样懂得孤独。若是那天她去追他,去解释一切,情况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
校园的广播里依旧还是在放着炜羽新专辑里的主打歌曲。炜羽,一个好熟悉的名字,在他走后,她以为可以把他忘了,却发现在生活中,到处都有着他的身影与声音,让她想躲都躲不开。
“可可,你在看什么?”闲着没事,丁思菱问着坐在邻桌头埋在书桌上的死党冯可可。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同一系,同一班,实在可说是有缘。
冯可可慌乱地把头抬了起来,匆匆把手中的娱乐杂志塞到了课桌里,“没,我没看什么!”
“是在看炜羽吧。”即使本来不知道,但在死党这样欲盖弥彰的动作下也知道了。她和文的分开,就算没有特意地对可可说,可可也从她日常的不同中察觉到了。于是她变得静默了,而可可也体谅地在她的面前不再提到炜羽。
“思菱,对不起哦!”冯可可歉然地道歉道。
丁思菱淡淡地一笑,“为什么要说对不起,炜羽是大明星,你看关于他的娱乐杂志又没什么不对的。”可可的体贴让她感到温暖,在自己狂热喜爱的明星和朋友之间,可可选择了后者。
“可是你……”自从报上登了炜羽去美国的消息后,思菱一直是郁郁寡欢的,许多时候,她想问原因却又不敢问。
“我没关系的。”不想让别人看出她的在意,心里的感觉告诉自己其实是在乎的。
冯可可定定地看着丁思菱,她好希望思菱能够回到从前的样子,理智、冷静、说着那些一针见血戳破别人要害的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仿佛对什么事都无所谓,永远是那温温吞吞的样子。
拉了张椅子坐到了死党的课桌前,冯可可一脸认真地说道,“思菱,这话我一直想要问你却又不知道应不应该来问。”
“什么事?”丁思菱淡然道,虽然心中隐隐猜到了可可要问的事。
“那个——你……”虽然是午休时间,教室里只有小猫两三只,但冯可可还是压低了声音问道,“你和炜羽分手了吗?”她鼓起了勇气,问出了一直以来想知道的事。
分手?丁思菱眼光瞟向了窗外,他甚至没有向她提出过分手两个字,有的只是一句话都不留的离开,以及报纸上报道关于他去美国的新闻。杜大哥不知道劝过她多少回,让她去美国找文,把一切都说清楚,可是都被她的摇头而宣布告终。一次的误会,他选择了离开,那么第二次的误会,他又会选择什么呢?他和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失恋的苦——好痛,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有第二次的承受能力。总以为自己是坚强的,却才发现,原来她也是好软弱的,会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悼自己没有结果的爱。
“思菱,你不想说就算……”
“我不知道我和他这样算不算是分了手,但是,我和他之间有着一个误会,”就在冯可可以为丁思菱不会说时,她缓缓地开了口,“而他,可能就因为这个误会而去了美国吧!”对于好友,她说了,也许是事情埋在心里太沉重了,想要找一个可以分担的人。
“误会?!那你为什么不解释呢?”老天,她还以为是炜羽为了康洛雅而抛弃思菱呢!毕竟炜羽一去美国,康洛雅就紧随其后地追去了美国,频频在各大报刊、杂志、节目上声称炜羽是其男友。最近,更是在某综艺节目上,放话说很可能将来二人会结婚。
去解释误会——“第一次我想解释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头脑一片空白,根本开不了口,第二次,别人想帮我解释的时候,他去了美国,后来——我也不想要解释什么了。”解释,好累人的名词,况且,她说了,他就会明白吗?“再说,他现在不是和康洛雅打得火热吗?”报上关于他们俩的新闻,她偶尔也会看到。她可能只是他在中国闲暇之余的调味品吧,因为吃腻了大鱼大肉,就来品尝一下她这青菜,可吃了之后,还是觉得鱼肉比较好吃,所以才会连说都不说一声,就去了美国……
“康洛雅?!拜托,炜羽根本就没承认过!”虽然之前她也是有怀疑过他们之间的关系的啦。冯可可陡然地扬声叫道,却马上遭到班里几位康迷的白眼,害得她当即打起了哈哈才算蒙混了事,“思菱,去向炜羽解释吧,不就是一个误会吗?解释好了就没事了,对他好,对你自己也好。”思菱和炜羽她可是非常看好,自进了娱乐圈,炜羽就很少有绯闻,会花那么多的时间来对待思菱,甚至在演唱会的时候为她唱歌,她相信,炜羽对思菱是真心的。
“我……”他还会记得她吗?记得一个叫丁思菱的女孩。
“别我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犹豫不决了?你不是一向就信奉人生活得快乐就是目标吗?既然现在这么不开心,就去让自己开心啊,去解释啊,就算不行,也好歹对得起自己。”她拍着她的肩膀,用力地说道。
“可……”
“别可了……哎,田由美,你去哪里?”冯可可说着,目光却在看见从教室门口行走匆忙的田由美而打住,一下窜出了教室外,拦住了命中的敌人。
“去哪儿关你什么事!”田由美没好气地瞪着眼前的人,“你让开啦。”上大学什么都好,惟一的不好就是和冯可可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让开?冯可可一把抓住田由美的衣袖,“先说了是什么事!”能让田草包不顾平时装模作样的形象,由扭屁股的走路方式一改成大跨步地飞奔方式,若她猜得没有错,十之八九是和炜羽有关。
“好了,好了,说了。”若是再耗在这儿,会赶不上看的,“2F的多媒体教室现在正在播放炜羽的独家访问。”说完,一把扯回袖子,向着目的地奔去。
2F的多媒体教室,配有电脑、放映机等一些最先进的教育工具,向来在闲暇之余被学校的各大社团包用,播放一些影片或是从电视上录下来的新闻,以打发无聊的休息时间。
快速地走回教室,冯可可一把拉起了坐在座位上,看着窗外发呆的丁思菱。
突兀地被拉起的丁思菱猛地回过神来,“干吗?”可可的举动,让她有着一丝不解。
“多媒体教室在放炜羽独家专访的节目。”
他的专访——“我不去,我,不想看。”她根本就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去看他的脸。
“什么不去,去啦,不是说好了要解释的吗?现在光是看都不去看,将来还怎么解释!”不由分说地,冯可可把丁思菱拉出了教室。
说好,她还没说好吧……
一路被拉到了2F的多媒体教室,推开门,能容纳三百人听课的教室早已被一群人挤满,黑压压的一片。不少人找不到位置而站着在看。
丁思菱看了一眼室内,“可可,人好多,我先走了。”说着就要作势转身离开。她的鸵鸟法则在这时候又冒了出来。
“走什么走,进来啦。”冯可可把好友使劲地拉进教室,好不容易找了一个视野还不错的角落站定,“先看看好了,到时候如果你真得觉得受不了的话,那我会陪你出去的。”虽然她是真的好舍不得少见炜羽,但若是真的让思菱伤心的话,还是少见几面好了。
“嗯,”请轻声地应了一声,目光已不由自主地飘向了教室黑板正中的银幕……黑色的长发是他的标记,只是,似乎比一年半前更长了,电视上的他看起来冰冷且落寞,薄薄的嘴唇抿成着一条直线,好怀念他以前的微笑、浅笑、含笑、大笑、甚至,嘲笑也可以,比起这样冰冷的他,要好太多了,这样的他,让她又想起了那天……他也是一样的冰冷……
“……炜羽,你最近在音乐盛典上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华人歌手,请问你有什么特别深的感触吗?毕竟这对于任何一个华人歌手来说,都是最想要得到的奖项。”在宽敞的摄影棚里,主持人对着坐在小圆桌另一段的红遍全美的炜羽发问道。
“没有。”一惯的冰冷声音,只是轻微地动了一下唇,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那个……”主持人干干一笑,“多少都应该有些吧,例如高兴或者是感动、或是你最想把这个奖杯献给谁,是你的歌迷还是家人……”
“没有。”依旧是冰冷的声音,让主持人再度面临着尴尬。
“那么,我们换一个话题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一下,最近,康洛雅在综艺节目上说你们两人的感情现在很好,过一段时间将会举行婚礼,是真的吗?”主持人转了话题发问,也让着整个多媒体教室开始喧哗了起来。
敏感的话题,学生自然特别在意。“不会吧,炜羽会和康洛雅结婚?”
“哇,炜羽,拜托!千万别和康洛雅结婚。”
这是炜羽迷的声音。
“炜羽和康洛雅结婚有什么不好。”
“他们不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吗?”
这是炜羽迷兼康洛雅迷的声音,两个都是自己所喜爱的明星,自然希望他们会有好的结果。刹市时整个教室都是此起彼伏的谈话声、对吵声,直到银幕上的炜羽动了一下唇,教室才算安静下来。
“不会。”长长的睫毛眨了一下,南宫拓文淡淡地回答道。
“不会,什么?是指你和康洛雅不会举行婚礼吗?”主持人一时之间有点丈二摸不着头脑。
“可你们现在不是男女朋友吗?”
男女朋友——蓝色的眼眸转了转,俊雅的面容终于在采访中首次抬起,对上了摄影机,“我和康洛雅从来都不是男女朋友。”
“不是?”从喉咙里冒出的声音是高八度的。由于根本没有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以至主持人当场呆愣住。
教室里的同学也呆住了。不是——康洛雅和炜羽不是男女朋友?!虽说关于两人的消息一直都是康洛雅单方面在发布,但整整一年多了,也没见炜羽出面澄清过,于是,想当然地认为两人是那种关系,可是今天,炜羽竟然当面否定了这种说词!
一片的安静,五百多人挤在了容纳三百人的教室,却没人发出一点声音。
丁思菱直直地望着银幕,可能吗?他和康洛雅并不像报上所报道的那样?!
在导播的喊声下,主持人终于回过神来,“你是说,你和康洛雅不是男女朋友,所有关于你们关系的事都是康洛雅一人单方面的编造?”若是这样的话,这绝对是娱乐圈里又一个可以制造话题的劲爆新闻。
“是。”南宫拓文轻拨了一下耳边的一缕发丝。
“既然你和康洛雅不是男女朋友,那为什么从来没有澄清过。”否则,她也不会误会了那么久。“麻烦。”也没有必要。
“那现在你当面澄清谣言,是因为你有了喜欢的女孩吗?”主持人打着趣说道。
“喜欢的女孩……”湛蓝的眼眸像是飘到了很远的地方,浑身冰冷的气息慢慢地退下,一丝落寞上了眉宇间,“是有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她并不是很漂亮,却很有自己的方向,从来都不会过分地去迷恋什么东西,在她的面前,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天王巨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甚至希望她能够像我的歌迷那样来崇拜我,迷恋我,把我放在心里的重要位置。我想,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她,应该是爱上她了吧。”平静的语调,像在讲述着一个故事,只是在那平静中,有着一份不意察觉的压抑。
主持人怔住了,一句打趣的话,却可以引发“羽王”的真心话,从来没有想过在娱乐圈高高在上的炜羽会这样的爱着一个女孩,让她感动之余也有着深深的羡慕,“那你爱的女孩有爱你吗?”
蓝色的眼眸黯了黯,“我想没有吧,她喜欢的、爱的是另一个人……”
“呜!呜!”随着播放节目的结束,多媒体教室里一片女孩的哭声,也让同样在教室里的男生无一例外地都被哭声击倒。女人的多愁善感就在于此,明明是和自己无关的事,却可以马上哭得死去活来,成串成串地掉眼泪。
于是,现场有女朋友的男生,各个急着安慰自己的女朋友,虽然他们其实真正想做的是先逃离这个会让他们耳朵患上重听的地方。而没有女朋友的男生就相对轻松地多了,拍拍屁股,立马走人就是了。
“呜!呜!我……好想哭啊!”在走出了多媒体教室,冯可可还是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继续地生产着眼泪。炜羽说话的声音、说话的表情、那黯然的样子,到现在都好清楚地印在她的脑海里。“思菱,炜羽说的女孩会是你吗?”她问着。
“我不知道。”丁思菱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好酸,是要流眼泪了吗?他所说的女孩会是自己吗?她有这么大的影响,可以让他如此的喜欢吗?
“可是,我真的觉得炜羽口中的女孩就是你……你在看什么?”冯可可问着完全像是没听到她话的死党,顺着丁思菱的目光望去。
“哇!我没眼花吧!”刚才还不止的眼泪在迅速升高的体温下被蒸发得一干二净,“思菱,你说他该不会是炜羽吧?!”
一身白色的休闲服,大大的宽沿帽盖住了整个头,一副墨镜戴在脸上,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吸引人目光的气质,即使见不到庐山真面目,冯可可也差不多可以肯定他是炜羽了。哦!不知道等会儿万一炜羽拿下墨镜,她会不会兴奋地昏过去。
是他,丁思菱望着在四周同学注视的目光下,跨步向她走来的人,没有理由,她就是感觉他是文。
白色的身影定在了她的面前,南宫拓文透过墨镜盯着眼前的,“菱菱。”他轻轻地开了口,磁性的嗓音溢出了属于他专喊的昵称。
“你来干吗?”好熟悉的场景,好熟悉的对话,依稀记得他第一次到她的学校来找她的时候也是如此的情景。
“来见你。”见到了他,让他有着一种满足的感觉,就像是在沙漠中渴了许久的人终于看见了绿洲。“我从美国回来,真的是很想要见到你,没有你,我无法开心起来,我想,不管你喜欢的是否是杜涵,我对你是真的无法放手了。”让广言查到了她学校的所在,一下飞机,他就直奔而来。
杜大哥?“杜大哥他根本……”
“别说,我不想听,”他掩住了她的口,不想在她的口中听到别的男人的名字,“你有一点喜欢我吗?”他问着,只要有一点,他就会不顾一切地把她从任何人的手中抢回到自己的身边。
鼻子好酸,像是要哭了。丁思菱努力地摆出一个笑容,“我看见了你的专访节目。”她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
“专访?!”他想了一会,了然地点点头,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在离开美国的最后一天录的节目。”
“那……你说的话是真的吗?”他的话,让她感动,他会是爱上她吗?
南宫拓文点点头,拿下了墨镜,把大大的宽沿帽放在了胸前,让一头黑发尽情散落,无比认真地看着她,“真的,既然可以说出口,就不会是假的。你有一点喜欢我吗?”他继续刚才的问题。
“我……”他一直是个大麻烦,搅乱了她的生活,把所有的平静带走又全数还给她,让她懂得孤独的感觉是什么,可是——“你是一个好大的麻烦,可我——”感动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却猛然地看见周围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一堆人。
天生的警觉感让丁思菱刹时竖起了全身的寒毛,“快跑!”她一把拉着他的手迅速地向着校门口奔去。在六月炎炎的夏日,却还得像跑马拉松似在校园里玩官兵追强盗的游戏,而很不巧的,她和他就是那两个“强盗”。
“哇,是炜羽耶!”
“他不是人在美国吗?怎么会在这里!”
“他刚才是在告白吗?!”
尖叫声,以及各种不同的脚步声紧随其后地跟在了丁思菱和南宫拓文的身后。又一场校园追逐战开始了。
老天,为什么他每次来学校找她,都喜欢在最后把墨镜和帽子摘掉呢?“你的车停在哪里?”她边跑边问道。这么一跑,和中学差不了多少,估计,以后她的大学生活也平静不了多少了。
“停在校门口。”南宫拓文答道。
还好,他的好习惯没有改变,车依旧会停在学校的门口,否则,多跑几下,她很可能会岔了气。快速地上了车,“你快开啊!”她急着催促着,后面追上来的人已经越来越接近了。
“可是,你还没回答我,你是不是有一点喜欢我?”他还是一样地喜欢趁火打劫。
“是啦!喜欢、喜欢、很喜欢你、我爱你……”车子在她说出“我爱你”的时候开动了,尘土飞扬,如同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半个小时的车程后,车停在了一片草坪旁。丁思菱和南宫拓文下了车,广阔的草地,草似乎长得更密了。
她看着熟悉的草坪,小声地说着:“你知道吗?你不在的时候,我经常会不知不觉地走到这里,每次到这里的时候,都会很想哭。”这里,有着他的影子,“文,我现在好想对你说一件事。”也许真的如可可所说的,误会该解释清楚。
“什么事?”他问道。
“那天,我和杜大哥……你不要打断我,”丁思菱严肃地看着南宫拓文,“我说喜欢杜大哥只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罢了,因为,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而他真正所爱的人又是那么自私的女人,所以……”
“你是说,杜涵另有所爱的女人?”
“是啊,就是康洛雅嘛!”
康洛雅?老天!那他那天那么生气究竟算什么啊!南宫拓文啼笑皆非地看着眼前的人。
“所以,你以后不许再误会我了。”被误会的滋味好难受。
“不会了,我保证。”他轻搂着她,她瘦了,在他去了美国后,她并没有他想象中的过得开心。
“那么,你不会反对我再见见杜大哥吧。”
“见他?!”虽然知道是自己的误会,但他对杜涵依旧感冒。
她轻笑着,“你不是说过不会再误会了吗?”
是啊,他答应过她的,“好,”他应予道,“不过你刚才说你爱我,是真的吗?”他想要确定。
“真的,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大人,但我懂得什么样的感情是爱。”她靠在他的胸前,静静地说着,“在你一声不响地去了美国,我真的很难过。为什么,你不早一点回来对我说你爱我呢?”亲口来对她说,而不是让她在看到电视上的节目之后才和大家一起知道他爱她的事实。
“对不起,菱菱,”他捧起了她的脸,“我当时只是一心想逃开,不想让自己受到伤害,可是,在去了美国后,在报复了我所谓的‘父亲’后,我发现我还是一点都笑不出来。所以,我停止了报复,回到了中国来找你,我想,只有你在我的身边,我才可以有笑容——我爱你。”
“无限的银河即使再宽广,只有你的身边才是我最想待的地方。你所散发的光辉是我最眷恋的,我的世界只有你一个,我的全部亦将为你所有。”他缓缓地说道,“你可以成为我的公主吗?”
“我……也爱你,所以——可以。”也许她亦可以成为一个公主。一个得到王子所爱的公主。
他轻轻地摘去了她的眼镜,他的唇缓缓地印在了她的唇上,好甜、好温暖的吻啊,像是找到了彼此的归属……
一处咖啡厅里,丁思菱看着一脸微笑的杜涵,“杜大哥,我和文已经和好了。”他一直在她的身边挂记着、担心着她,所以这消息她最想第一个告诉的也是他。
“报上登了炜羽回国的消息,我就猜到了。恭喜你,小菱,好好去把握这份爱,不要再因为不必要的事而影响了它。”杜涵真诚地祝福道。
“谢谢,那……杜大哥,你呢?还是很爱康洛雅吗?”康洛雅,由于炜羽当众否认其男女朋友关系而被蒙上了说谎艺人的封号,现在人气急剧下跌。
杜涵拿着小勺轻拨着面前的咖啡,“爱啊,可是爱也是不能强求的。我想我会去非洲一段时间吧,那里现在局势不是很稳定,我想拍些战乱题材的照片。”
非洲,好遥远的地方。“可是,很危险啊。”
“我知道。”浅浅地一笑,他看了一眼咖啡厅的门外,“你把炜羽一个人放在门外,不怕他被他的歌迷、影迷认出吗?”即使变过装,但还是很惹人瞩目。
哦,她差点忘了,“那,杜大哥,我先走了,去非洲前请一定来通知我,我好去送你。”
“好。”他点点头,也许去了非洲,可以让他找到人生的目标,不再多去想她吧……雅,为什么,她的名字在心里会是这么的沉重……
门外,一双结实有力的手臂搂住了出来的小人儿,“谈好了?”南宫拓文低头问着怀中的人?
“谈好了,杜大哥说他要去非洲,康洛雅——她为什么就不懂去珍惜在她身边已有的爱呢?”
他揉着她的头,“别去想了,这是他们的事,即使你想得在多,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唔,也对!”能少想点事就少想点,不是她的原则吗?现在竟轮到他来提醒她,“谢谢你,爱着我。”阳光下,她灿烂地说道。
“也谢谢你,同样地爱着我。”她是他的公主呵……
尾 声
长长的黑发,湛蓝的眼眸,当南宫拓文站在丁思菱家的客厅时,丁家的人,除了丁思菱外,全体僵硬成了化石。电视上红透了的炜羽竟跑到了他们家里,该不会是走错门了吧。
“喂,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丁思菱扫了一眼家人,“不是你们让我把男朋友带回家的吗?”
是让她把男朋友带回家,可——“阿菱,你确定你没带错人?”丁父终于率先回过神来,在绕了南宫拓文两圈后,一本正经地问着女儿。
“没错。”她又不是白痴,会带错人回家。
“那他是炜羽?”或许只是一个长得很像的人而已。
“是啊,也是TJK的总裁。”她不冷不热地说道。虽然当初在知道他是TJK的幕后总裁,她也吃了好大的一惊,大到连穿没有鞋带的鞋也可以绊倒。
“TJK!”尖叫的声音响起,“你好,我是丁思菱的母亲,你就叫我伯母好了……”丁母回神的速度快地吓死人。马上跑到了南宫拓文的面前,抓起对方的手就是一个劲地握手。
“妈!”这也太热络了吧,“我……”
话还没说完,人已被自己的老哥一把推开,“炜羽,签几个名吧。”丁思桁一把脱下了身上的T恤,拿着一只圆珠笔快速递到了南宫拓文的面前。
老天……丁思菱愣愣地看着把南宫拓文围成了一圈的家人。好像……夸张了点吧,该不会以后都是这样吧……
于是……又于是之后,“哥,你快点把警车给我开来!”丁思菱对着手机大喊道。
“警车?又干吗!该不会是……”丁思桁惊讶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
“对,文又被人在路上堵住了,你快点过来!现在在##路上。”不等对方答应,丁思菱狠狠地把手机关上。
不远处,一大堆的男女老少围着一个高高的身影……
唉,都结婚三年了,他退出娱乐圈也有三年了,为什么每次上街还是会碰到这档子戏码呢?丁思菱看着被围住,一脸苦笑的老公。她的王子,看来等会儿得由她这个公主用警车去救他出人海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