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拐个老公回现代(唯妮)
前言
凡是流落古代的现代女子都会有帅哥相助,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嘛!怎么就她们俩倒霉!阴差阳错地回到了古明朝,没遇到多金帅哥,还自愿沦落青楼。没有男人,就得女儿当自强。看她们以现代的经营方式将一家快倒闭的妓院发扬光大成声闻百里的超级夜店,带领古代色情行业进入一个新纪元吧!
最后她们还是遇到老套情节——是为爱情留在古代,还是为理想回到现代?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西班牙,裴多非
如果爱会禁锢一个人的自由,那这份就不是真正的爱情,而是一份自私的个人情感。一个人若是以爱为由拘束着对方,那两人之间的爱终有一天会走不下去的。毕竟人类或是任何生物对自由都有着与生俱来的本能,越是把对方束缚得紧紧的,对方越是用力挣扎冲破,到最后,只有一种下场,爱死情亡。没有自由的爱情是一段走向死亡的爱情。
何谓相爱?相爱是双方同时爱着对方,如果有一方抽身离去,相爱便不再存在。
以上只是我一时无聊的有感而发,莫名地伤春悲秋,纯属无病呻吟,与以下故事毫无关系,大家赶快跳过,看书吧。
“嘿哟、嘿哟、谁叫我穷呀,硬撑着上啊!多加油啊!”随着吆喝声而来的是一个会走的巨型行李包,定睛看去,行李包下有两条小短腿被重担压得不胜负荷地呈○字形抖动着。
“燃雪!别走那么快,等等我!”
快被这如山重负压扁的陶乐西看着前方轻盈潇洒的身影丝毫没有停下来等她的意思。
在此,她真要非常真诚地奉劝各位,从事什么工作都好,就是不要当演艺界的经纪人,这份工真不是人做的,每天忙忙碌碌为艺人东奔西走地联系工作,还要像保姆一样照顾生活起居,艺人成名了还好,没成名的?就落得像她这般凄惨的身世了。
哎!真是越想越惨。眼前这个刁钻古怪的人虽然是自己找的麻烦,但是她知道这是一只无可限量的潜力股,以她优良的经纪人世家遗传所得的发掘眼光保证,李燃雪一定能红得发紫。而身为她经纪人的自己,到时候当然是猪笼进水,财源滚滚。哗!想着都觉得爽,她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超级经纪人,赚许许多多的钱,然后去环游世界,如果还有多的话,就去做太空旅行,听说有个两千万的美金就OK了。
自我催眠了一番,眼前已变得隐约的人影突然变成了巨大的人民币符号——¥。摇钱树在向自己招手呢,怎么能轻易放弃?陶乐西振作精神,抖了抖背上的包,重新背好后发狠地追了上去。
“我们这帮打工仔,一生一世为钱币,做奴隶,那种辛苦真是说出来都吓死鬼,你别说没有所谓……”
听到身后传来陶乐西唱着许冠杰搞笑诙谐的歌声,李燃雪细致的唇角不由得弯起一道浅笑。
今天她们会不辞劳苦,山长水远地来到这个市郊山野的树林子里,都是为了帮她找灵感,唱片公司已经决定三个月后要推出她的首张个人创作专辑,可是到现在,她的主打曲一句都还没写。
“燃雪,就这儿好吧?这山顶和山脚不都一样!干吗非得爬那么高!想害死我是吧!”陶乐西喘着粗气嘶吼着,她不这样,前面的人是不会听见的。
要害死她,用直接的方法会更快,没必要拖到现在。
也许是看出要陶乐西这样爬上山顶八成会挂掉,到时候要找救护车把她弄下山去会很麻烦,李燃雪才回过头来。
把背包一扔,拉过挎在背后的袋子,扯开拉链,拿出吉他,坐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轻轻一拨弦,优美的叮咚声传遍了宁静的山林,悠扬的回音在树木的枝叶间回荡着,让人觉得仿佛身处世外仙源。
正想深呼吸地感受大自然的清新与悠闲,不料一阵锅碗瓢盆的“乒乓”声将她好不容易才产生的美好情绪在萌芽状态就摧残得一干二净。
李燃雪不得不面对这个清幽脱俗的地方来了个俗不可耐的家伙这一残酷现实。不绝于耳的杂音迫使她无奈地对声音的来源投去“关切”的一眼。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就算她素来镇定自若,也不由得被吓得滑倒在地(从石头上)。
一个搭好的半圆形露营帐篷,然后是迷你电视机,手提电脑、坐地节能日光灯、电炉、电饭锅,旁边的大木桩上铺好了塑料桌布,上面摆着高脚细长的香槟杯,两只碟子、叉子、汤匙,树桩两边对着放了两张迷你的布制折叠板凳。而陶乐西则像只勤劳的蚂蚁一样忙碌地准备晚餐。
她只不过是想在这里呆一个晚上,好让自然的环境清洗被喧嚷尘嚣污浊了的身心,以便创作出动人心弦,使听者能为之产生共鸣的音乐作品而已,可现在被陶乐西这么一搞,好像她打算在这个荒山野岭长住一般。
“天啊!陶乐西,你又在搞什么鬼?这电饭锅你带来干什么?难道你以为这树桩子上会有电插头吗?”李燃雪受不了地大吼。
白了她一眼,陶乐西没停下忙碌着准备饭菜的手,“你当我是傻瓜?当然是用得上才把这些电器带来的。你看!”手一挥,献宝似的打开一个不大的黑箱子,“当当!太阳能蓄电器!只要打开上面的太阳能聚光板就能利用太阳光产生电力,同时也能把电力储存在下面的超容量储电池里,旁边有插头,适用各种电器用品,是居家旅游必不可少的好帮手!”
听这套那么溜的广告词,不用说也知道这玩意肯定是陶乐西看电视广告邮购的。
“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你上个月寻死觅活地借钱买的破烂。”这家伙一旦对某样东西着迷了,就会失去理智,拼命地要得到手。
“什么破烂!这可是高新科技产品耶,才一万八,仅限售二十台,要没买到可就吃亏了。”陶乐西珍爱地吹了吹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
“一万八?你还真舍得。”所以上个月不吃早餐,午餐和晚饭都用两片面包一杯牛奶对付掉,闹到最后还因为营养不良虚脱晕倒,想起这事就生气。李燃雪除了亲人外对任何人都冷漠无情,惟独陶乐西例外,“以后再这样,就别指望我会借钱给你。”
“啊!不要!”每次她都是靠李燃雪的借贷熬到发薪日,如果不借钱,她绝对会死得很惨。
“你的钱就知道花在这些无聊多余的地方,那么浪费,改天捐到儿童基金会去。”
“什么无聊多余,这个太阳能蓄电器是真的很有用,你看,在家可以用来节省电费。”
“你家才八毛钱一度电,得用多久才能省回那一万八?”
“可现在也派上用场了!”陶乐西不服气地申辩。
“来野营就是要回归自然,反璞归真,你看你,电视、电炉、电脑、电灯的,什么电器都带来了,还不如在家野营算了。”
陶乐西撇撇嘴说:“反正我是受不了没有电器存在的地方。我还带了个迷你电冰箱放在山下的车子里,上面有我的饭后甜品巧克力加香草雪糕。”
李燃雪实在受不了地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真不明白,陶乐西和她只相差一岁,可某些喜好和想法还像个小孩似的。
“燃雪,你别黑着个脸,我可连你的份也带上了,有你不讨厌的红豆冰沙。”
正说着当儿,电饭锅冒出阵阵蒸气,空气中顿时弥漫着甜甜的饭香。
“今天吃咖喱鸡饭,出来野营最好就是吃这个。”陶乐西除了旅游之外另一大嗜好就是吃,不论中西,只要是美食,她向来是有杀错没放过。也因为爱吃,加上自己一个人住,想吃好的就得自力更生,所以造就了一手还上得了台面的手艺。
“既然吃这个你还准备什么香槟?”哪有人吃咖喱鸡饭配香槟的,要这样的话,吃牛肉面就该喝红酒了。
“香槟?哪来的香槟?”陶乐西莫名其妙地问。
“不喝香槟,那你拿这香槟专用杯来干吗?”李燃雪用头点了点放在树桩上的杯问。
“那是拿来装清水的,今天的咖喱吃起来会很刺激喔,放了点我妈秘制的青辣椒进去。”
“喝水用纸杯就可以了!”
“人家觉得用漂亮的玻璃杯喝才够浪漫嘛!而且用纸杯不环保哦。”陶乐西看到李燃雪非常不耐加极度受不了的表情,赶紧开口阻止:“别又翻白眼,上来才多久,你都翻好几次了,再翻,眼珠子要掉出来了。”
不想再理她,李燃雪抱着吉他走进树林中。
“啦啦啦,煮饭多快活。”没人在一旁嗦,陶乐西高兴地用勺子搅拌着汤锅里的食物,马铃薯、胡萝卜、洋葱、鸡块在土黄色的浓汤中载浮载沉,不多会儿,香味就开始散发出来了。
天色微暗,陶乐西已经做好晚餐,大声地喊李燃雪来开饭。
咖喱真的像陶乐西说的辣得很刺激,不过她挺能吃辣的。宁静的树林,看着渐渐落于山边的夕阳,听着晚归林间的鸟鸣,吃晚饭真是一种美的享受,除去忽略陶乐西用高脚玻璃杯装模作样地喝着清水的动作。
晚饭后陶乐西把脏的食具都扔一边,跑到停在山边小路的车上,把放在冰箱里的饭后甜品拿回来,这饭后点心是她的习惯。
此时天已全黑,林间清脆的虫鸣此起彼落,犹如小型的交响乐,非常动听。凉凉的晚风吹来,带着树叶的清香,夜雾的润湿,给人心灵一种醉人的平静。
“真舒服,如果能一直在这儿该多好。”李燃雪闭着眼睛享受着说。
“啪!”一个清脆的巴掌声响起,破坏了这此刻幽柔的意境。
“不好。蚊子太多了。”陶乐西抖掉拍扁在她手上的蚊子尸体抱怨着,“哎,燃雪,怎么这蚊子光叮我,不叮你?”
“因为我都穿着长衣长裤。你不想被蚊子叮就应该这么穿,这是野外露营的常识。”
“可是这种天气还把自己包得那么严严实实的,多热啊!我还是宁愿穿短衣短裤。把袋子里的驱蚊子喷雾拿给我。”
陶乐西拿到驱蚊喷雾之后往身上和四周乱喷一气。不一会儿,空气里那清幽得像嫩叶又像露水的香气被驱蚊液浓重的气味都掩盖掉了。
为了逃避这刺鼻的气味,李燃雪拿起吉他走到没有灯光的地方。
“好好作曲,明天作出来我们就能回去了。”陶乐西看着她隐入黑暗的背影叮嘱道。
两个年轻女子在这种渺无人烟的地方野营似乎非常危险,不过,陶乐西一点也不担心。原因一是因为她身上装备了不少防狼武器,胡椒喷雾、电击棒、弹簧匕首……别说色狼,就是真的大野狼来了她也不怕。
要真有反而好,她是个标准良民,打出娘胎以来就没试过打架,连三岁的时候和隔壁的小明抢东西抢得脸红耳赤龇牙咧嘴的都没能打起来。要是能光明正大地把对方又咬又打又踹又踢的该有多好啊!长期的压抑造成她有轻微暴力妄想狂和虐待狂的倾向,不知有没有哪位伟大的色狼,豺狼也行,自动献身给她一尝夙愿呢?
至于原因二,很简单,李燃雪是三届亚洲杯女子轻量级拳击冠军。坏人遇到她,可不是倒霉两个字能了结的。
陶乐西打开迷你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身为经纪人,多看电视,代替自己旗下不长进的艺人向其他实力派歌手学习演唱方法,揣摩名演员的演技,为将来朝戏剧界双向发展做准备。唉,做经纪人做到她这种程度真是杜鹃泣血,感天动地啊!可是就是没有感动某个人,那个某人呐,还是不痛不痒地看着她一个人努力打拼,真是铁石心肠!
“今晚将会出现百年不遇的天文奇观——五星连珠,天气晴朗时,可从东南方向观看,本地区约有一小时能观赏到这一难得的奇观。五星连珠指的是由……”陶乐西看到这儿忙不迭地叫李燃雪过来看。
“我们所处的方向应该是在东南。”
“那我们不是可以看到了?百年不遇耶,赚到了,赚到了!”陶乐西死性不改地说。
“只不过是一个天文现象而已,又不是看到五星连珠的人会中福利彩票,你赚到什么了你?”真服了陶乐西的财迷个性。
“嗨,当然赚到了,这些事有钱都买不到的,我白白看了,不是赚了吗?”陶乐西关掉落地的日光灯,霎时周围一片漆黑。
两人一同仰望天空,今晚没有月亮,深蓝色的天空像天鹅绒一般,上面缀着的点点繁星宛如璀璨的钻石。
“就这么凝望着天空,好像有种被吸进宇宙的感觉。”李燃雪幽幽地说。
“嗯……”陶乐西也被这神秘美丽的夜空吸引,少有地安静下来。
也不知她们俩呆望了多久,直到一大片不寻常的乌云飘来遮蔽了天空她们才回过神来,揉着酸痛的脖子哀叫不已。
一道划破天空的闪电照亮了整个山林,紧接着是一道巨大的焦雷,豆大的雨滴不客气地随着狂风而来。
“什么天气晴朗,气象预报真是鬼话连篇!”陶乐西一边收拾着东西放进帐篷一边抱怨着。
“别说了,快把电视机拿进来。”李燃雪把手提电脑放进帐篷说。
“那锅碗瓢盆呢?”顶着越来越大的雨点,陶乐西不断地把东西递送给帐篷里的李燃雪。
“别管了,反正你最怕洗碗,让老天的大雨帮你冲刷干净得了。”
这办法不错,陶乐西想,可是电炉和电饭锅得拿进去,电器用品最沾不得水。
陶乐西把东西都收好后,正要跟着进帐篷,突然发现在闪电的电光瞬间照亮下,有样东西在离她不远的地上发光。
这是什么?想着,便随手捡了起来,顺手放进了口袋。
“你还在蘑菇什么?快进来!”
“哦!来了。”陶乐西赶紧钻进帐篷。
狂风暴雨在林间肆虐,两人挤在小小的帐篷里静待风雨过去,等着等着,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半夜,雨逐渐变小了,最后乌云散去,露出晴朗的夜空。五颗串联一线的星体闪着神秘的亮光从天空垂直而下,正正照在那顶小小的蓝色帐篷上。转眼间,这顶帐篷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次日,这片山林一大早就来了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少女。只见她在地上找来找去,似乎遗失了东西。
忽然她大喊一声:“啊!在这儿!终于找到了,谢天谢地,没有了它我可怎么回去看望爹娘。”说着,把一块纯白的玉珍爱地从地上捡起,放回口袋,还拉好口袋外的拉链以防再次丢失。
她刚要离开,胸前挂的手机响了起来,她赶紧接听。
“欣欣,你们不用找了,我找到了。嗯,在时空交接口那儿,可能是我昨天从家里回来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掉在那儿的……我开车来的,你们不用来接,我这就回去。”
挂断电话,少女匆匆离去。她不知道昨晚的这个地方有两个野营的人遇难了。
清晨在耀眼的阳光、清脆的鸟鸣、清爽的空气中醒来,真是一种五星级的豪华享受。李燃雪微微睁眼,慵懒地伸了伸懒腰,手就“咣”地撞倒了旁边的迷你电视机,吓得她赶紧察看有没有弄坏。这东西要坏了,陶乐西又有借口买新的邮购商品了,她早看中一个红色透明玻璃纤维外壳的防水电视机,可以放在浴室里看的那种。
电视机没事,她一抬眼,却看见更爆笑的画面。为了不破坏自己一向的冷静形象,李燃雪强忍着,使劲地推醒陶乐西。
“嗯……干……干什么?”陶乐西睡眼惺松地揉着眼看她,“天……天亮了?啊……嗯!”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才稍微清醒了一点。
“你干吗?脸色这么难看?”看着憋得面孔扭曲的李燃雪,她好奇地问,“这么难看的脸是歌手的禁忌喔,你在外人面前可千万别表演。”没睡够的头脑还有迷糊,但经纪人的条件反射却一点不慢。
“你、你看看自己抱着什么,哈哈哈……”看着陶乐西傻乎乎的样子,李燃雪再也控制不住地大笑起来。
“我抱着什么?”陶乐西闻言,低头看向自己怀里。只见两只手紧紧抱着的是电饭锅。
“啊哈哈哈……你昨晚就是抱着电饭锅这么睡了?”
看她笑得那么夸张,陶乐西也自觉糗大了。
“什么嘛,帐篷里塞了那么多东西怎么睡,发生这种事也是情有可原的,你有必要笑得那么过分吗?”陶乐西理直气壮地阐述事实。
小小的帐篷,两位苗条女郎睡是刚刚好,可要是塞下一只吉他、一台迷你电视、落地日光灯、手提电脑、电炉、电饭锅,外加一只超占空间的太阳能蓄电器,这位置就所剩无几了。
“问题是这堆东西里只有一样是我的。”李燃雪也义正词严地阐述事实——真相。
说不过她,陶乐西气鼓鼓地走出帐篷。
“啊!我的餐具!”
只见原来横七竖八地搁在地上的餐具全都不见了。
“昨天的大雨可真厉害,连碗碟什么的全部都被冲走了,哪是你说的由老天爷降雨帮我洗碗。这下好了,根本是冲得一干二净,眼不见为净。”陶乐西咕哝着。
李燃雪打从走出帐篷就直觉地有点不对劲,她们好像不在昨晚的那个地方了。
“乐西,你觉不觉得周围环境和昨天有点不同了?”
“有什么不同?”陶乐西左右看了看,随口道:“没有不同啊,还是一样的树,一样的天,一样的云。”
树。李燃雪突然浑身打了激灵。对了,是树。
周围的树和昨天不一样了,昨天她们野营的树林里的树都是人工植树造林时种下的,都不粗,大概就七八年的树龄,可是眼前这些树,棵棵都参天林立,粗圆的树干没有上百年的时间是长不出来的。
“你没发现这些树比昨天粗大了很多吗?我们昨天只是在树林里野营,可你看这些树,活像生长了上百年,在深山老林里的树。”
听李燃雪这么一讲,才察觉到异样的陶乐西满不在乎地继续把放进帐篷里的东西搬出来。
“大棵就大棵吧,可能昨天晚上的雨是观音娘娘赐的杨枝甘露,这树一晚上就长了上百年的份……”
还没说完就被李燃雪没好气地敲了一下头,制止了她接下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说正经的。”
“好嘛。”摸着被敲的头,陶乐西嘟着嘴继续说,“可能是昨晚的暴雨形成大水,把我们连帐篷带人地冲到不知名的地方了。”这个推测够合理了吧。
“可是我们原本就是在山脚下扎的营,再怎么冲也应该冲到更低处。你看——”李燃雪指着远处的山说,“昨晚我们所处的地方可以看到那座山,现在也没变,和昨天看到的一样,这就表示说我们所处的地势和昨天是在同一个位置。”
经李燃雪这么一说,陶乐西也觉得怪怪的了,看着四周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心里开始有点发毛。
“燃雪,既然这里那么古怪,我们赶快回去吧。”说着,陶乐西风卷残云似的收拾东西,片刻工夫就把所有东西打包好了。两人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虽然路和周围环境都完全不同了,但燃雪的方向感很好,很快就下了山。
哪知下了山后更让她们傻眼了,原本山下不远就是高速公路,可现在不管怎么找都看不到有公路的影子。
“燃雪,我们是不是从另一边下山了?”
“不是,我们绝对没有走错路。”燃雪十分肯定自己的判断。
“那这里怎么没有路?”
“不知道。”燃雪感觉到有某种不寻常的事发生了,但是是什么事她怎么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看燃雪眉头深锁,一副沉思的样子,陶乐西聪明地不再烦她,因为燃雪思考的时候吵着她,下场会很惨。
不能靠人就只能自救了,这荒山野岭的找不着路,叫天不应叫地不闻的时候,正是有困难、遇到麻烦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应该找警察叔叔帮忙。
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她从来没打过这个报警的号码,这次终于有机会了,掏出手机,颤抖着手指(太兴奋了)按下了110三个神圣的号码,小心翼翼地把电话凑到耳边,清了清嗓子,准备给接听的警察先生或是女士一个良好的印象时,听筒里却一片寂静。
没理由,电池还是满满的,怎么没声音?难道是话费没缴停了机?想着,从还在思索中的李燃雪身上摸出她的手机打,还是没声音。
这什么破网嘛!说什么只要有信号就有希望!简直胡说八道!这儿离市区才多远?就一点信号都没了,虽说这里有山,但也就几百米高,又不是喜马拉雅山。
“怎么办?燃雪,电话没信号,我们现在求救无门,只能走回去了。”
眼前的情况越想越乱,李燃雪只好放弃思考,走一步算一步了。
“你拿着这么多行李怎么走?把轻便的带上,这些重得要命的就找个地方收好,做个标记,到时候再开车来取。”李燃雪看着陶乐西背上的“小山”说。
“可是就算走回市区也得走个几天吧,有三十多公里远呢,不把这些野营的东西带上要我露宿山头啊。”
“你猪啊你,只要走出高速公路就可以拦车回市区了嘛!”
“对哦!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陶乐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来她好像根本没醒过。
正文 第二章
陶乐西藏好东西后,两人就往东边走去。
走了老半天,终于看到一条可以称得上是路的人造景观。不过这条路看上去就像乡下田边的那种黄泥路,两旁都是草。顺着这条路走就一定能走到有人烟的地方,到时候再找电话,或者找车回去。
“燃雪,我们市附近好像没有影视剧的片场吧?”
“据我所知是没有。你是经纪人,对各大影视剧片场的所在应该比我更清楚。”
“我是知道没有,可是这个是什么?”
两人眼前耸立着一座雄伟的青砖石砌的城墙,城门上的横幅处写着阳泉城。城门下人来人往,可奇怪的是他们的着装好像是古代的服饰。
陶乐西上前拉住一个穿蓝色土布衣服,样子老实的中年男人问路:“大叔,你们这是那家电影公司的制片场啊?”
那位大叔看了她两眼,虽然听不懂她的意思,但见她面容和善,年纪尚小,以为还是个孩子,从外表猜应该是外地人,便热心地告诉她:“小哥,这是阳泉城。你是打哪儿来的?穿着那么奇怪。”说完便笑着走了。
陶乐西盯着那人走远的背影对跟上来的李燃雪说:“那家伙是不是神经有毛病?只不过是个临时演员,需不需要那么入戏,又不会加他出场费。”
李燃雪没回答她,秀丽的眉头再次紧蹙。
走进城门,两人一路上惹来不少怪异的目光。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陶乐西自认姿色不差,而燃雪更是她一手发掘的未来天皇巨星,外形更是出众。
“喂,你看那两个人,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穿着好奇怪哦!”
“是啊,那个长头发的不知是男是女,看上去应该是女的,但又穿着裤子,只有男人才穿裤子的。”
“旁边那个应该是个男的,头发那么短,顶上又不束发,衣服和裤子都短得露出两条胳膊和腿真是不知羞啊。”
“谁晓得是哪儿来的野蛮人。”
路人的窃窃私语不断传进陶乐西的耳朵里,气得她火冒三丈,正要开口骂人时,李燃雪突然拉着她拐进了一个隐蔽的墙角。
“燃雪,你拉我进来干什么!那群混蛋是吃错药了,我穿这样叫奇怪?他们是不是拍戏拍疯了,真把自己当古代人。”
“乐西,你安静点,我想我们是真的到了古代,外面那些人都是真的,不是在拍戏。”
看李燃雪一脸认真的样子,陶乐西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再摸了摸自己,“燃雪你是不是发烧了?胡说些什么。”
“你进来这么久看到摄影机了吗?”
“没有。”陶乐西摇头,突然灵机一动喊道:“啊!我知道了,我们一定是误入鬼城。这个城在古代被大火或是战争摧毁了,只要在某些特别的时候里面的一切才会突然重现人间。”
“这大白天的哪儿来的鬼?”真被她打败了。
“不可能!又不是小说,动不动就回到古代,有那么容易的话,我都可以办个体验历史旅行团了。”陶乐西完全不相信。
“昨天晚上不是有天文异相五星连珠吗,我想就是那个时候出现了时空缝隙,使我们来到过去的时代。”李燃雪严肃紧张的表情证明了她所说的真实性。
“你说的是真的?我们真的像小说一样回到了古代?”
李燃雪看着她认真而沉重地点了点头。
得到肯定的答案,陶乐西忍不住哀叫:“惨了!车还放在高速公路旁边,我现在人在古代怎么办?要是被贼偷了就完蛋了!我还有三十五次还款才可以供完那部车。早知道有今天,生日时就叫老爸把买车的首期折现金给我,起码钱放在银行不怕被人偷!”
“现在不是想着你的车的时候,该想想我们要怎么回去,在回去之前该怎么生活!”李燃雪忍着往她的头上敲下的冲动,迫自己专心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
“咕噜!”一个古怪的声音打断了陶乐西的哀嚎。原本低头痛哭的她猛地抬起头冷不丁地说:“我肚子饿了。该去找点东西吃。”说着,只见她把人家晒在竹杆上的衣服扯了下来,扔了一件给李燃雪,自己拿着一条长裤和土布长衫穿上。
“你干吗?”李燃雪看着她利落的动作,一时之间想不通她接下来要做什么。
“扮成古代人啊!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赚点这个时代的钱买些食物,然后再找个地方住下来,要不今晚我们就得睡大街了。”
刚才还哭得眼泪纵横交错的,现在竟若无其事,镇定自若地说这些话,是不是打击太大,脑袋出问题了?
“乐西,你没事吧?”李燃雪小声地问,好像怕再度刺激她一般。
“没事!”陶乐西眼睛一弯,笑着看她。
糟了,头脑真是有点阿达,刺激过度引发的逃避现实精神分裂症吗?
“真的没事,不用担心,我们肯定能回去现代的。”陶乐西拍着胸膛保证。
“你怎么知道我们肯定能回去?”
“小说上都写着呐,女主角最后都有机会回到现代,只要我们不学她们那样被无聊的古代男人留下来就行了。回去的时候随便带上十件八件碗碗碟碟,到了现代就成古董了,那时候保准赚翻,真是打折腿都不用愁下半辈子!”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不是她要泼冷水,只是受不了陶乐西这种乐观得过分的想法。
“别担心,能回去的时候自然回得去。”陶乐西不在意地摇了摇手,“走,我们首要任务是去赚钱填饱肚子。”
“当当”一阵敲锣声,把路上来往的人群都吸引了过来。
“各位父老乡亲,叔伯兄弟,这里有你们从来没看过的神奇乐器,是远从天涯海角的尽头来的东西,你们听听声音……”
从一块有一人多高的布帘子看不见的后面传来一声美妙和谐的琴音。
顿时围着的人像炸锅似的议论纷纷。
“好好听的声音,不知是什么样的乐器。”
“对呀,我从来没听过呢。”
“想知道是什么乐器奏出如此美妙的声音吗?想的话就赶快来,一个铜钱看一次,很便宜啊!人生难得几回能看到这么稀罕的东西,不看就走宝了!”陶乐西大声地吆喝。
两个铜钱才买一个馒头,所以一个铜钱的确很便宜。大家都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争相来看这稀奇的乐器。看到人们热烈的反应,陶乐西心里暗爽。看来她赚钱的天赋并不会因为时代的不同而遭到埋没。
人们进到帘子后面看到一个身形单薄的男人戴着压得很低的草帽,怀里横抱着个古怪的乐器,轻轻一拨,和谐美妙的声音就如行云流水般传开,非常有趣。看过的人出来后又向其他人吹嘘,引得没看的人心痒难忍,人越来越多,最后陶乐西要收摊了,他们还不肯,非约定了明天再来这里才肯散去。
尽管一个铜钱很少,但是积少可以成多,聚沙可以成塔,没多久,陶乐西的兜里已经装满了铜钱,看样子够她们吃一顿饱的,而且还剩不少,晚上在客栈租个房间……总之今晚就不用睡街就是了。
“燃雪,你先在这儿吃点东西,我到附近逛逛,呐,这是钱,你拿好了。”陶乐西交代好后转身刚想走,却被李燃雪拉住了。
“你一点都不害怕?这里是不知什么朝代,你怎么能那么安心?”就算神经粗也不会连一点不安都没有吧?李燃雪看着陶乐西,从之前以“江湖救急”为由偷了别人晒的衣服换上,到顺手牵羊地把床单拿来当布帘子沿街叫卖,她都做得得心应手,挥洒自如,好像完全不把现在的困境当回事一样。
“这样的古代场景,我看多了。小时候常跟着当经纪人的父母到片场玩,这儿简直像我的游乐场一样,所以现在在这种熟悉得烂透的环境里我根本怕不起来。你放心好了,没事。”陶乐西说着,给了李燃雪一个安心灿烂的笑。
出了客栈后,陶乐西沿着大街往前走,边走边算计着——唉,要是把帐篷带来就能省下住宿费了,不过,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吉他那种稀奇的东西很快就会让全城的人看遍,人们看了一次,没了好奇心就不会再看第二次了。得找点能谋生的伎俩。
没走多远,就来到一条热闹非凡的花柳街。只见这条街上打对门的两家妓院,一家红火得不得了,另一家冷冷清清,门可罗雀的破落相,可想而之,这就是竞争失败的下场。
眼珠子一转,陶乐西的赚钱鬼点子又冒出来了。她大步走进没人光顾的百艳楼。因为穿着男装,所以一进去,一群原本无聊地打哈欠,拍苍蝇的妓女们呼啦一声全围过来,叽叽喳喳地争着要伺候她。
“我找你们的老鸨。”在古装片场混久了,古代用词难不倒她,驾轻就熟地指名要找这家妓院的当家。
“哎哟,这位客官有什么想要的尽管说,我们包你满意。”一个浓装艳抹的老鸨扭着腰走了过来。
虽然这位年轻人衣着普通,但是来者是客,对面已经把所有生意都抢光了,她也不敢对客人挑三捡四的,有人来就是万幸了。
“我想跟你合作。”陶乐西开门见山地直说。
“跟我合作?”老鸨疑惑地看着眼前身形单薄的少年郎。
“只要你跟我合作,三天之内,我让对面的客人都到你这边来。”
“真的?”
“当然。”
“我们的姑娘没对面的漂亮,她们那四大花魁:牡丹、水仙、莲花、芙蓉都是天姿国色。”
“这你放心,我有秘密武器。干这一行,不一定要最美的女人才能成功。看我的吧!”
陶乐西回到客栈,把这事和李燃雪一说,不意外地看到她目瞪口呆的样子。
“你不是开玩笑吧?要……要我去妓院卖艺?”
燃雪很少会有这种吃惊的表情,今天这个镜头可珍贵了,遗憾的是没有V8可以拍下来。
“有什么奇怪,我都想好了。在妓院工作不但包吃包住,而且工作还很轻松,每晚才表演个两场,合计三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随我们自由发挥,这不好吗?”陶乐西认真地分析。
“可是……在妓院……”虽然李燃雪平时对很多事都漠不关心无所谓的样子,但有一些事毕竟还是较难接受的。
“说是说妓院,但是我们又不是卖身,只是唱唱歌跳跳舞,给大家提供一点娱乐而已,这不跟在现代一样?再说我们两个弱女子一没钱,二没权的,在这个古代社会怎么生存?又没有小说里面的那种有钱有权兼有情有义的帅哥来搭救,只能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你是歌手,而我是经纪人,在这个古代能用的上我们的地方看来就只有妓院了,你说是不是?”
陶乐西说得条条有理,头头是道,李燃雪想想也就算了,反正她是经纪人,听她的就对了。
妓院的老鸨原本还不大相信陶乐西,但是当她看见陶乐西带来一个绝色美人之后,就完全信了她,放开让她去大搞一番。
停业两天之后,这家妓院重新开始营业。为了打响头炮,陶乐西身先士卒地出来拉生意。只见她往妓院门口一站,怀里抱着李燃雪的吉他,胡乱一拨就唱开了。
“对面的官人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寂寞的姑娘很悲哀,需要你,来安慰,求求你赏个脸快点进来,哄哄她,让她乐开怀。嗨——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每位进来的客官,都不简单,快来看看,快来看看,不来看的人生就太失败!哎!快进来看!”
这首小齐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被陶乐西乱改一通,竟变成古代妓院拉客的词,真够胆的,也不怕小齐的歌迷痛揍她一顿。(在此作者严正声明,此歌词完全出自陶乐西个人意见与本人无关。)
陶乐西稀奇古怪的乐器和幽默逗趣的唱词很快将原本准备踏进对面春风楼的客人全都吸引过来。
“各位客官,今天我们重新开张,特备许多精彩节目,不来开开眼界就是白活了!为了感谢各位的捧场,原本五两银子一位客人的,今天特价大酬宾,二两银子一位。水酒,小菜,姑娘聊天陪坐全部免费,还有我们花巨资特别请来的番邦歌舞,快来看啊!如此优惠的价格仅限头二十名入场者!”陶乐西这么一喊,所有人都像百货公司大减价一样抢着入场。
客人很快就把妓院整个大厅挤得满满的。老鸨好久没看到这么热闹的场面,感动得直落泪。
除了她和李燃雪各自表演外,陶乐西还让妓院里姿色一般的女子排练了一个简单,却能挑起男人“性趣”的大腿舞。顾名思义就是一排站整齐的女子配合音乐一齐做踢腿的动作,偶尔再转过身去摆摆臀,扭扭腰。踢起的裙摆中,女子的玉腿若隐若现,引得一堆色鬼口水直流。
节目表演完了,很多人都找上了刚才表演的姑娘,当然陶乐西和李燃雪除外,因为她们讲明的卖艺不卖身,甚至不卖笑——即不陪客人喝酒聊天什么的。
所有陪宿的姑娘全部都有客,连以往销不出去的姑娘也客满,预约的客人都排到后天。
终于大功告成,忙了一个晚上又累又渴的陶乐西“砰”地歪倒在椅子里,拿起杯子咕咚两口就喝光一杯茶,嫌一杯杯喝着太慢,干脆捧起茶壶对着嘴里倒。
看陶乐西这几天忙得团团转却又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李燃雪便调侃她道:“乐西,看来你挺适合做妈妈桑。回去之后可以考虑一下往这方面发展。”
正喝水的陶乐西听到这话,到口的茶“噗”的一声,喷了个方圆八百里。
“这可不是正当行业,有损我的声誉和清白耶!”
“我看你现在干得不亦乐乎的,还以为你很喜欢呢。”
“哪的话啊!我以前看了一部电影,里面讲的就是妓院的故事,我早想试试,过把瘾了!”
“所以你就把电影里的桥段,什么情歌、劲舞和最出名的大腿舞都依样画葫芦地照搬,想在中国的古代开一家夜总会吗?”
“对啊!而我就是这家一流夜店的总策划!”陶乐西美滋滋地说
“所以你接下来就准备排演一出歌舞剧,以男女的爱情悲剧为主题?”
“对啊!”
“所以你要把这家‘百艳楼’改名成‘红磨坊’?”李燃雪一副快被她气死的样子。
“对……啊……”看到李燃雪没好气地转身就走,陶乐西连忙跟上去,“燃雪,我这不是贪玩哦,为了生活嘛。而且在古代我们干什么都没人知道,回去现代后就没这种机会了……燃雪,燃雪,别不说话,我想排莎翁的《罗密欧和朱丽叶》,你说好不好……别生气了,最多给个女主角你当好了……”跟在燃雪身后的陶乐西,在她身边绕来绕去地说着这家古代夜总会的未来大计。
百艳楼,哦不对,现在叫红磨坊了,在一夜之间成为阳泉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顶级妓院。凭着陶乐西出色的策划和成功的经营方式,不到一个月就登上了方圆数百里内超级妓院排行榜的首位。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陶乐西还把对面被她们挤垮的春风楼给买了下来,实行分档次的经营模式。除了原有的服务之外还增加了高级餐饮和桑拿按摩等能与之挂钩的服务。没多久,凡是经商请客,或是接待达官贵人的,都会到红磨坊来。
现在陶乐西和李燃雪不仅是红磨坊的大老板,各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且还是红磨坊里的台柱。虽然陶乐西发挥经纪人的潜力培养了一批可以代替她主持大局的新人,但是她们始终代替不了她们俩。因为不少客人是冲着陶乐西火辣辣的热舞和李燃雪动人的情歌来的。
这天,阳泉城里来了一个商队。虽然表面看上去只是一有关当队普通的经商队伍,但是只要留心一看,便会发现队列中人个个都是身强体壮目光锐利的年轻人。
为首的两名骑着一黑一白两匹骏马的年轻人更是引人瞩目。
骑白马的男子,一身白衣,乌黑柔顺的长发用银色发冠高高束起,秀气的眉如黛染春山,高挺的鼻梁,子夜般的美目,如脂玉般的肌肤,端丽的薄唇带着异于寻常但却极其诱人的珍珠光泽。迥异于女子的细腻甜美,也并非天使般的纯洁出尘,更不是雌雄难辨的魔魅妖艳,他的五官有着男性气息的明朗和俊雅,只不过是纯粹俊美得叫人透不过气来而已。
而另外一名骑黑马的男子却戴着垂着黑纱的斗笠,令人看不见他的样貌。但却散发着无人能及的凛然气势和威慑力,不用看都知道他不是普通人。
“哇啊!”
不知哪儿来的一声女子的惊呼,立刻惊动了跟在这两人后面护送商品车队的众人,迅速地围上来,守护在两人周围。
骑在白马上的人朝惊呼声发源地看去,只见一个女子,应该是女的吧,虽然一头及肩的短发不伦不类,但她身上却是绿衣配白色绫裙的少女打扮。只听那女子拉着身边的女伴指着他说着些他听不明白什么意思的话。
“燃雪,快看,快看!那边有个美男子耶!哇……他看过来了,好靓仔喔!比F4还要美型耶!你快看呐!”
李燃雪随便瞄了一下。
“嗯,是不错。”这衣服,鞋子她是常买,车子房子是还没资格买,可这马车该怎么个买法,唔,应该说是怎么个挑法才对,她就不知道了。是不是要拉着马出去溜一圈,看跑得够不够快?但问题是她只会握汽车方向盘,不会握缰绳啊。
“什么不错,他简直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耶!他这么美,就算走在大街上,都会有厂商冲过来找他代言产品,什么超级名模特都滚到一边去吧!就凭他的脸和身材好得几乎可以男女两用了。如果签了他,一定坐着赚大钱。”陶乐西的职业病又犯了。
王子?这个词传进某个注意她们的人的耳朵里,立刻警觉起来。
难道他们的身份被发现了?
“喂!经纪大人,我们今天出来是买马车的,不是来观光看帅哥的,而且就算你看到好人才又怎么样,又带不回去。还是请你不要三心两意了好不好!”李燃雪一脸拜托地看着她。
今天她们原定是买了马车然后出发去把城外收着的从现代带来的帐篷电器什么的都拉回来。哪知买辆马车有那么高难度,又要挑马,又要挑车的,再加上来买的时候才发现她们俩谁都不会驾驶,这下两人都傻眼了。
“干脆别挑了,燃雪,反正我们都不会挑马,就随便看哪只漂亮就选哪只吧。”陶乐西边说,眼睛还边看着那位白马王子。
见她看美男看得眼睛快脱窗的分上,李燃雪好心地放她一马。
“想去就去吧,马车我来挑。”
话音刚落,陶乐西就飞奔过去了。
“你好!”清脆的声音,有着平常女子所没有的大方和爽朗,“请问公子贵姓名?”
直接的话语,坦率的眼神,令柳元卿不由得细细打量起眼前的女子。
俏丽的及肩短发服帖地垂下,露出白皙小巧的耳朵。微弯的眉和秀发一样是黑中带浅褐色的,闪亮灵活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死盯着他,不高的鼻梁,有点肥厚的鼻翼,丰泽红润的唇,再配上圆满讨喜的脸蛋,不漂亮,却给人一种可爱随和的印象。
虽然戒备着她的来意,但柳元卿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在下柳元卿,敢问姑娘闺名?”
哇塞!连声音都那么好听,当歌手的话一定有前途。陶乐西呆呆地直到帅哥再次重复回答才清醒过来。
“啊!我叫陶乐西。这是我的名片,有空来玩,我给你打个八折的优惠价。”说着递上一片特别订制的古代样式的名片。
这时,李燃雪已经买好马车,大声喊她:“陶乐西,你再不过来,我就自己走了!”
“来啦!”陶乐西提起裙子转身就跑,还不忘回头对他说:“你一定要来喔!”
柳元卿看了看手中用布制成的长方形的小香包上绣着几行字:红磨坊执行老板——陶乐西;地址——城东第十三街一号;欢迎各位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光临。
“查清楚那女人的底细。”一声令下,即刻有人领命离开队伍。
“那女人知道我们的身份就得死。”黑斗笠下传来威严冷冽的声音。
“我看她并不知我们的身份,那句也许只是冲口而出的戏言。”柳元卿洞察一切地说。
“今晚在此城留宿,等消息来了再决定起程日子。”
戴黑斗笠的男子下这道命令时根本无法预料他身边的白衣男子的一生将由此刻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异变,同时自己也受到了无可避免的牵连。
探子很快就回报了打探的结果。原来这红磨坊不是专门磨面粉的作坊,而是一家妓院。
“这家妓院十分奇怪,和普通妓院不同,辖下不单有酒家还有专门从事推拿按摩的服务店铺,连成一片,整条街的店家几乎都受这家妓院管辖。听说这家妓院之前差点倒闭,后来因为来了一个叫陶乐西和一个叫李燃雪的姑娘之后才兴旺起来。”
“那两个女子是外来人?”
“是的,听说是从外地来的,到此地还不到三个月。”
有古怪,难道是对方预选派来埋伏的打手?要不是就是幕后有支持者,不然怎么能在短短时间内由倒闭到如此兴旺?看来还是该亲自出马探查究竟。柳元卿回想刚才那个活泼俏丽的女子,看她的气质根本不染一丝风尘,反而有某种难以看透的特质。
“刚才那女的有可疑?”戴黑斗笠的男子走进房内,摘下斗笠露出一张让人难以抗拒,甘心臣服,有着王族尊贵气派的脸。
“既然在此地留宿,我打算今晚亲身去查看。”
“嗯,要小心。”
这声听似漫不经心的话,让柳元卿的唇角微弯。能得到这个人的关心是他的荣幸。
这儿就是“红磨坊”?柳元卿走进阳泉城最豪华最大的妓院,尽管见多识广但还是被里面的景象吓了一跳。
偌大的楼厅内,喧闹的人声,乐声,端酒来往不断的丫头小厮,衣着暴露的女子大大方方地挽着嫖客走来走去,还有女子不怕羞地在大庭广众之下拉着男人转来转去,问了之后才知道他们在跳国标舞。
什么是国标舞,虽然他常跟师傅踏遍大江南北,接触过不少奇闻异事,却从来没有听过,问那些跳的人,他们也不清楚,只说是跟着学的,反正在他看来是胡闹一通罢了。
“公子,这可真稀奇,男人和女人一起跳舞。”跟在后面的随从靠近他耳边说道。
虽然那些跳舞的男女看上去十分的伤风败俗,但在妓院里有什么是不败德的呢?
突然间音乐声突然停下,吵嚷的人声也随之平静,大家都一致期待地看向楼厅中的舞台。
正当他纳闷时,一阵强烈的鼓声有节奏地响起,灯光也突然熄灭。随行的侍卫立即警觉起来,纷纷以手握住剑柄。
“慢着,这不是偷袭。”柳元卿察觉到四周客人的平静,及时制止手下的行动,看来这只是妓院的节目。
“各位公子大爷们!晚上好!”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热情洋溢的喊声,一个身穿粉红衣裙的女子在一束射来的灯光中呈现在众人眼前。
是她,给他一个古怪香包的女子。只见她上身穿的衣服竟把袖子剪短至肩膀,露出纤细的玉臂,下身的裙子是以多层的轻纱缝制的只及膝上一寸的地方,露出一双洁白光滑的美腿,脚踝上还穿着奇怪的露出整个脚面的鞋子。她这种打扮站在那么多男人面前比最放荡的妓女还要无耻。
不知为什么,一股莫名的愤怒油然而生。没想到她竟是妓女中的妓女,此刻他倒宁愿她是被派来潜伏在暗中的刺客。
这股静静燃烧的愤怒令他想即刻离开。可是刚一站起来,他突然惊觉自己的鲁莽,这么简单就打消了继续探查的念头。
“今天我要教大家跳一种新的舞,这种舞你不用找别人陪你跳,自己也可以跳。”陶乐西大声说。
跳舞?听到这话,柳元卿疑惑地皱眉,看来这家妓院很古怪,也很有问题。他走遍大江南北,从没听过有哪个妓院教来嫖妓的男人跳舞。
“这种舞的名字叫PA LA、PALA。”
“怕了、怕了?怕谁啊?好有趣的名字!”有客人高喊。
“什么怕了怕了?你怕的是家里的夫人吧!”
陶乐西逗趣地说,大家都哄堂大笑。因为她是笑眯眯地说,因此那个客人也不生她的气,反而跟着大笑。
“PA LA、PA LA是形容叶子从树上掉下来的声音和姿态。好,先看我跳一次。”
陶乐西一举手,配着好听却不同寻常的旋律,节奏轻快活跃的鼓点响起,带动出一种快乐的气氛。陶乐西一边唱着《浪漫樱花》的主题曲,一边跳了起来。欢快地舞动的柔软长臂,灿烂明媚的青春笑容,热烈激情的快乐歌声,使整个楼厅充满了活力。
“请全部人都站起来!我们一起跳!”陶乐西兴奋地大喊。
跳舞这么丢脸的事,怎么会有男人做。柳元卿正想着,却发现除他和手下之外所有人都一呼百应地站起来跳舞。
看着眼前动作不堪入目的肥胖男人身上因起舞而动荡的肥油,他觉得这实在有点不可思议,一个青楼女子怎么会那么有号召力,令这群男人放下脸面做出那么不知廉耻的事?
看到陶乐西表演完下台后,由其他人上场时,柳元卿叫住一个小厮,给了他一锭碎银要他告诉陶乐西,他想单独见见她。
“这位客官,对不起,陶乐西小姐是这里的老板之一,她向来只表演,从来不应付客人,你要想姑娘陪,我请老鸨给你找一个。”在柳元卿面前,小厮能那么流利地说出话来全赖于幽暗的灯光,如果让他看清眼前客人和李燃雪有得拼的容貌恐怕会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烦请通传一声,因为今天在街上曾和陶小姐有一面之缘,因此想再会一会小姐。”不知为什么,听到说她从不应酬客人的事,内心竟有丝轻松的感觉。
“可……”小厮为难。
“这是她今天给我的,你给她看看,如果她仍不愿意我不勉强。”说着柳元卿把陶乐西给的香包递给他,同时又在上面放了一锭碎银。
“那我尽管帮客官你问问。”
小厮匆匆把香包拿给陶乐西,她已经离开后台回自己位于妓院后面独立小楼二楼的房间去了。
陶乐西一看自己发出去的古式名片,马上想起是那个人。
“快请他到楼下的花园。”
陶乐西说完又冲到隔壁房间,李燃雪正在房间听MP3,是放在背包里一起从现代带来的。
“燃雪,今天在街上看到的那个漂亮得叫人受不了的美男子来找我了。”陶乐西伸手扯掉她一只耳机说。
看她兴奋的,李燃雪翻了个身,“那又怎么样?你是不是喜欢他,决定留在古代和他共创明天了?”
“什么?留在这里?我是疯了还是傻了?谁要留在这个落后无聊的破烂古代。我只是喜欢他的脸,如果可以的话,看能不能说服他跟我们一起回现代,以他的相貌和身材,包他红透半边天。”
“我劝你别异想天开了。”李燃雪不再理她,自顾自地听歌。
“哼,我一定要说服他。”
这时陶乐西完全没想到她自己能不能回现代,用什么方法回去这些问题,只是一味地想着怎么把这个古代美男子挖角到现代去为她挣大钱。
等她下来时,已经看到柳元卿在花园里的石桌前等着她了。在银白色的月光中,他的容貌更是美得迷离,连在娱乐圈看过无数俊男美女,对美丽外表已经近乎免疫的她都看傻了。
看到陶乐西,柳元卿露出温和的微笑,熏人欲醉的眼波无意地把她电了个头脑痴呆兼手足麻痹。
“陶小姐……”
没反应。
“陶小姐?”
还是没反应。
“哧喇!”故意打开扇子,一扇,轻风拂面,再配合一声响亮的高喊,“陶小姐!”
“啊!是!”
终于有反应了。
“很高兴你愿意与柳某见上一面。”柳元卿礼貌地说。
“呃……不客气。”痴呆了那么久该醒悟了,还有正经事要说呢。想到这儿,陶乐西赶紧甩了甩头,将脑中的思想重新组织后直接问道:“请问柳公子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是经商的。”这是在试探他的来历,果然不出他所料,是被派来监视他们的,柳元卿暗想。
“这个年头经商很辛苦吧,整天东奔西走,路途遥远,日晒雨淋的,而且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又少,就算钱赚得不少,但还是太操劳了。柳公子有没有想过从事另一种行业?”陶乐西专注地看着他。
“另一种行业?”她到底试探什么?是自己的忠实程度吗?莫非想诱使自己当背叛者?
“对呀,我觉得你很适合一种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的工作。以你的条件,只要笑一笑,说两句话就可以赚到数不清的钱了。”陶乐西继续她的“挖角”大法。
“我无意改变现在的生活。”柳元卿淡淡地笑着回答。
“……”看着他俊美无比的笑脸,她又一阵昏眩,“这、这不要紧,你如果什么时候想转行,随时和我联系。”
看陶乐西一脸花痴的样子,一点也看不出有哪儿像对方派来的。
“那柳某先告辞了,改天再前来拜访。”
“一定喔!我随时随地欢迎。”
如此轻佻的话语,令转身离去的柳元卿微微地蹙了蹙眉头。
正文 第三章
他回到投宿的客栈已是深夜,另一个人还没睡,等着他带回来的消息。
“怎么样,那个女人是对方派来的?”黑衣男子冷声问道。
沉默了一会,柳元卿缓缓地说:“这女人给人的感觉很怪,有时放荡,有时精明,有时直爽。说她是妓女,可在她身上闻不到男人的气息,很明显她还是处子,可是若说她不是妓女,但其言行衣着较妓女有过之而无不及。”
“既然她仍是处子,就证明那些轻浮放荡之举都是装出来的。这更加可以确定是对方派来的刺客。”
“不像,从她的气息中可以得知,她根本不会武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我……”柳元卿顿了顿,“我看不出她是什么人。”
“哦?”黑衣人惊讶地看着他,这句话从没听他说过,“只看一眼就可以尽知对方底细的你竟然确定不了一个小小妓女的真实身份?真是奇闻啊!”一向冰冷的语气此刻透露出些许戏谑的调侃之意。不过他确实感到意外,毕竟认识柳元卿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说他遇到看不透之人。
“三公子……”
“载烈,我说过私下里,你我以兄弟相称。”
柳元卿淡笑着,“这种称谓不妥。”
“有什么妥不妥的,记住,你不但是我的谋士,也是我的手足。”朱载烈看着他认真地说。
“载烈,你的手足应该是宫中的诸位皇子而非元卿。”
朱载烈摇头,即便是同母的六弟,与他的感情都不如柳元卿与他之深厚。
“可我母妃是你的姑母,我们确实是表兄弟。你记住,以后不要再那么拘礼了。”
“是。”
次日一早,探子来报,昨日可疑女子离开妓院的消息。
“继续跟踪她们,及时传报可疑迹象。”柳元卿吩咐下去。
“不用他们,我们俩去看看吧,顺便在城里四处走走。”朱载烈一时心血来潮想出去。
“可是载烈,虽然消息上说我们已经摆脱对方的跟踪,但在回到京城前还是不宜暴露行迹为上。”
“不用担心,我们乔装好再跟踪她们。况且你不是说那女子根本不会武功?”
“可是或许会有埋伏。”
“那我们就远远跟着,只要情况一有不对,即刻离开。”
柳元卿知道拗不过他,从小时起,朱载烈一旦决定了的事就不容改变,这也许是皇族的通性。
一辆白篷马车左歪右摆地从红磨坊的后院驶出。看马车上两名女子的驾驶技术可真让人捏把冷汗。
“左边,把左边的缰绳拉起来一点,你看、你看,要撞上菜摊了!”
只见笨笨的马好不容易才从菜摊前一步之处硬拐过来,没几步又差点碰上右边卖梨的小摊。
“哎呀!小心,太过右了,那前面有个坑。对了,过去一点。你让马跑快一点嘛,这样走一步退两步像跳恰恰似的,我们什么时候才出得了城?爬都比它快!”
陶乐西在一旁嘟嘟囔囔的牢骚声,直接挑战李燃雪最高的容忍度。她知道那家伙的目的是想驾驶马车,可是之前,陶乐西在还没出大街就翻了两次车后,她决定为了自己宝贵生命和其他人民的安全着想,绝对不把马车的缰绳交到陶乐西的手上。
“都中午了,还没出城,看来我们的速度只比蜗牛快一点点。”手遮额头地看了看天空,太阳已经升到正中央了。
“陶乐西!你再多嘴,我就一脚把你踹下马车。”李燃雪沉下甜美的嗓音厉声道。
“你想我闭嘴,就让我再试试驾驶马车嘛。有谁天生就会驾马车的?还不是要多学多练才会,我都没有机会练习,永远都学不好。”陶乐西晓之以理地劝说道。
“还给你驾驶?我有九条命都不够死。”
“哼,无胆匪类。”
最终受不了陶乐西的念经式疲劳轰炸,只好答应出了城门后在无路人的情况下由她来驾驶。
“啊!海阔天空任鸟飞!我要策马奔腾在草原!”陶乐西神气活现地拉起缰绳学着从电视上看来的驾驭动作,胡乱地一抽马背,豪气干云地大喊:“驾!快跑!”
力度没掌握好,马吃疼,又被陶乐西的一声大叫吓着受惊,顿时没命地向前冲。
李燃雪还没坐好就被马车突然间的一颠,差点掉下车来。不过幸好她反应敏捷,一手抓住车辕,只是颤巍巍地挂在车边。
“乐西,太快了!停下来!”李燃雪喊道。
马车在空旷的路上横冲直撞地飞驰着。
“我……我也想停下来!可……可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停!这混账马……快停……是红灯!刹车!哪儿是刹车档?”陶乐西此时惊慌失措,脑子慌得一片混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些什么。
她竟喊出这些胡话?李燃雪一听,头都大了。看来靠她是不行了,得自己想办法自救。
此时远远跟在后面的两人发现了她们的险情。
马儿狂奔,车轮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磕磕碰碰,李燃雪被颠簸得快抓不住车辕。此时车轮撞上一块大石头,马车狠狠地一颠,把她整个抛了出去。
就再跌落的瞬间,一个矫健的身影凌空跃起,伸手一捞便揽住了她的腰,将她轻轻带离地面。
事情发生得太快,李燃雪都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安全地站在地上,看着马车疯狂地远去。
“乐西!”她大喊着,要向马车冲去。蓦地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低头一看,一只铁臂牢牢地圈着她的腰。
“有元卿在,她伤不了。”
狂妄嚣张的声音,是这个男人救了她!猛地转头望去,这个男人很高,应该有一米九左右,她已经够高的了,可还得抬头才看得到他。一张二十出头,年轻英俊的脸即映入眼帘。他有着阳光健康的小麦肤色,鹅蛋形的脸,英气逼人的剑眉下是一双深邃的眉眼,看似漫不经心,却如隐隐燃烧的烈焰,随时狂啸而出。高挺笔直的鼻,丰厚红润的唇。俊朗的五官,宛如希腊艺术家刻刀下沥血之作。微微自然卷的长发没有束发冠,只随意地用发带整齐地束在颈后。
就算没有某种与生俱有的王者气质,他也非常俊朗,非常吸引人。
对这个男人描述得如此简单,不及真实的三分之一,完全是因为李燃雪她并不像陶乐西一般注重他人的外表,直接一点来说,她不是花痴。别人是美是丑都不能吸引她的注意力,因为她是那种懒到就算对方是美人,多看两眼也会觉得累的人。
当怀中的女子回头看向朱载烈的那刻,不知何故,他的心突地跳漏了一拍。纯黑的发丝因转动而滑下女子白皙秀丽的脸颊,随即看见一双如黑晶石般的眼眸,清清亮亮的,闪动间恍如水晶般折射出一瞬而逝的魅丽虹影。粉色的薄唇闪着润泽诱人的水光,微微分离间,可见羞藏内里的雪白贝齿。
美人他看过不少,没一万也有几千,其中不乏比眼前女子更为美丽动人的,但不知为何,此刻他已将这张面孔深深刻进脑海。
只看了这男人一眼,李燃雪就觉得这个男人挺不错的,要陶乐西看到了,保准想把他带回现代去将之俊俏发扬光大,为开拓她的“钱途”效力。糟了!陶乐西还在马车上。
“乐西!干脆一点!跳车吧!”李燃雪大喊道。
“你出的什么烂主意!”陶乐西被这失控的疯马吓得魂飞魄散,“从这么快的车上跳下来,我骨头不散架才怪!我又不像你,是铁打的!”陶乐西大喊着救命,终于被老天听到了,马儿一脚踏空踩到土坑,一拐,整匹马跪倒在地,马车骤然停下。
车子停下来是好,可是猛地停下来,冲力太大,陶乐西整个朝马车前飞了出去。
“哇——啊!”当了空中飞人的陶乐西,紧闭上眼睛,等待着降落地面的剧痛。想象着待会儿地面就会出现一个凹陷下去,四脚趴趴的人形土坑。
“好了,你可以睁开眼睛。”
随着身体意外地落入一个温暖香软的怀抱,一个轻柔的嗓音在她头顶上方响起。
陶乐西睁开眼睛眨了眨,发现来人竟是那个俊美的男子。
哇!想不到英雄救美的情节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陶乐西陶醉地看着他,两只眼睛冒着红心。
“乐西!你没事吧!”李燃雪飞奔而来,一把拥抱着呆立的陶乐西。
“我没事。燃雪,你不用担心。”被好友的熊抱惊醒的陶乐西,拍拍拥抱着她的好友的背安慰道。
平复下动荡的心情后,两人向救她们的人道谢。
“柳公子,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古代被救的美人都是这样对英雄说的吧。陶乐西淘气地想着,故意这么说想看看对方的反应。
“这……”
柳元卿始料不及,顿时语塞。
“你莫非嫌弃小女子出身烟花之地?唉!奴家也知道配不上公子,只求能服侍公子左右。要怨就怨奴家命不好,为求生活无奈卖艺于青楼之地,如今玷污了名节,此生是嫁不到好人家的了……”陶乐西说罢,抬袖拭泪。
“陶小姐,请别这么说,我并没有看轻姑娘之意……”向来不屑女人哭哭啼啼的柳元卿也不知为何,平素冷静沉稳的心看到她哭竟有一丝不舍。
“好了,别再演戏了!”李燃雪一声打断陶乐西正演得起劲的戏码。
“切,揭穿就不好玩了!”陶乐西放下遮掩的衣袖,脸上干干的,哪有泪痕的踪迹?水灵的大眼睛骨碌碌地转着,顽皮地看着他。
“你……”他竟然没看出她在假装,这个发现令一向对事物观察入微,轻易看穿人心,堪称天下第一谋士的柳元卿大受冲击。
“跟你开个玩笑,别生气!”陶乐西调皮地吐了吐舌,朝他灿烂一笑。
“怦!”怎么回事,他的心竟然跳了一下。
柳元卿无意识地抚上胸口,诧异着刚才突然袭来的不适感。对他微笑的美女何止成千上万,不管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官宦千金还是风尘女子,都常常对他投以各式各样的微笑,有风情万种的、清纯妩媚的、我见忧怜的、含蓄典雅的……这些微笑无不迷人、醉人、动人,却从没触碰过心中的冷弦,如今怎么会为眼前这个是妓女,又不像妓女的女人毫不经意的一笑拨动呢?
“陶小姐,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既然你说出口了要嫁予柳兄,就应该遵守诺言。”一个颇有胁迫力的声音响起。
“你是……”这时陶乐西才发现跟着李燃雪来的还有一个男子。
不看则已,一看惊人。这个男子好帅啊!异于柳元卿的俊美,眼前男子自有一种俊挺潇洒、气势昂然的帅气,简单来说,他很有男人味,看上去就是那种会把女人狂热地吻到缺氧昏厥的男人。
“他是我的表亲。他姓朱。这位是陶小姐。那位……”迅速从打击中振作起来的柳元卿为他们做介绍,但由于他并不认识李燃雪,说到一半便打住了。
陶乐西忙接过话茬介绍李燃雪。四人互相认识后,陶乐西看到她们的马摔得不轻,可能有条腿受伤了,为了不加重这匹可怜的马的负担,她提出向柳元卿借匹马拉车。
“既然你们两位救了我们的命,就干脆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吧。我们要去拉点东西,离这儿不远。”
柳元卿欣然同意,借出他的坐骑——混身上下白得没有一根杂毛的马。
“好漂亮的马儿喔!这么丑的车辕驾在它身上真是不搭调。”陶乐西轻轻地摸了摸白马的脖子。
四人中,朱载烈依旧骑在他的马上,而陶乐西和李燃雪则坐在马车里,至于柳元卿则歹命地当她们的车夫。
“乐西,让这两个男人跟我们去拿东西,不怕他们把那些东西都抢了吗?毕竟那些都是不应该存在这儿的东西。”燃雪担心地说。
“不用担心,那两个人应该是有钱的人,可能是一些官家子弟或是有钱商贾的公子哥儿,不会贪图我们的东西,最多觊觎咱们的美貌罢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有钱?看他们的衣着都很朴素。”
“傻瓜,越有钱的人越穿得平常,你有看过李嘉诚穿金戴银的吗?这两个人的衣着,表面样式虽然平凡,但是质地却是一流的。”陶乐西一副行家的表情道。
“你什么时候对古代织造那么有研究啊?”陶乐西没什么强,惟一值得称赞的是她特别迅速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尽管她学得快而不精,但是学到的那么一点就刚好能派上用场,这是李燃雪最气不过的。
“他们的衣服质地看上去轻软柔滑,摸上手滑溜溜的,又凉快又透风。这种质材在我们那儿常见,但在这儿却是要有绝佳技艺才做得出来,想当然是价值不菲的,穿得起这些贵价品的不是有钱人还能是什么?”
听陶乐西讲得挺合理的,李燃雪也觉得好像是这样的。
“那你说他们会觊觎我们的美貌不是比抢东西更危险了?”
“他们是色狼,怕什么?有你在啊,还不把他们揍得跟个猪头似的。”陶乐西说着,把放在马车上的背包打开给她看,“你看我的秘密武器,哼,他们敢乱来,到时候就知道厉害。”
李燃雪惊呼一声,只见背包里面装着一堆的防狼用品。
“你怎么带这么多来?”
“哦,有家防狼用品的厂商想找你代言他们的产品,所以我就拿了一些来试用,如果质量不好才不帮他们做代言人,免得破坏你的声誉……”说到这儿,陶乐西才发现自己说溜嘴了,赶紧打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你看我像要用防狼器的人吗?是不是想尝一尝我时速140公里,重量80公斤的防狼拳头产品啊?”说着,李燃雪就敲上陶乐西的头。虽然她已经尽量放轻力度,可陶乐西还是疼得抱头直呼。
“知道了!知道了!回去之后我推掉他们就是了。”陶乐西连连求饶。转过身却咕哝道:“谁叫你的脸没事长那么美丽绝伦,身材又好,给人感觉又娇娇弱弱的,怎么看都是色狼攻击的主要对象。”
“你还在嘀咕什么?”李燃雪冷冰冰地瞥了她一眼。
吓得陶乐西忙摆手摇头道:“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在可惜代言费而已。”
两人正说着,马车的帘子被拨开,柳元卿告诉她们已经走到山地边了,让她们出来认认路。
李燃雪看了看四周,很快就辨认出她们当初来的那座山。
“你们在这儿等一等,我们去把东西搬下来。”陶乐西交代后,便和李燃雪一起走进其中一座山。
“是有埋伏,去会合吗?”看着两人走远的身影,朱载烈问道。
“不像,刚才从她们的话中听不出任何端倪。”以他和朱载烈的武功修为,即使再细微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所以陶乐西和李燃雪根本不知道她们的对话全都被人一字不漏地听完。
“可是她们的对话中有很多地方都意思不明,是不是暗语?”这两女子的话语中朱载烈有许多奇怪之处,有得更是听都没听过像什么“代言”、“防狼”……
“不管再怎么善于掩藏的人,凡是说暗语的时候,气息会与平常说话时有所不同,从她们说话的气息看,并无特别,好像这些都是平常说惯了的话。”到现在为止柳元卿可以确定这两女子并不是对方派来的杀手,只是两个普通的青楼女子而已。帮她们把东西拉回去之后,他们将不会再有交接。
此刻的柳元卿无法预料到他的这个想法会持续多久。
等了一会儿,他们就看到李燃雪一派轻松地走在前面,陶乐西左右手各挎着一大包重物,背上还背个高出她头许多的包袱踉踉跄跄地跟在后面。
人还没走近就听到她们的声音。
“李燃雪,你就不能偶尔有点同情心来帮我拿点东西吗?”
“是你自己要带那么多东西来野营的,与我何干?”
“你真是死没良心的,冷血鬼!”
“你这叫自作自受,既然能拿来就能拿走,我很清楚你的实力。”李燃雪照样不理她,闲闲地说。
回到马车上,把东西一件一件地搬上车,柳元卿看到这些物品时不由得眉头轻锁。
这些是什么东西?摸上去的质地既不是铁、也不是木、更不是瓷。还有那个巨大的背包,看上去像是布之类的东西,摸上手却有种异样的感觉。从她们拥有这些不寻常的物品看来,这两个女子不是他之前想的那么简单。猜不透的谜团在和她们相处时越来越大。
回程时,陶乐西嫌悠悠晃晃的马车走得太慢,四周的景色过于无聊,便掏出手机想用上面的游戏功能打打电子游戏。哪知不小心碰到了快捷键,电话就自动拨号了。
一阵动听的音乐声从李燃雪的背包中传出。
“哇!燃雪,原来在这里我们的手机可以互相联系的!”陶乐西高兴地大喊。
这阵古怪的乐声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难道电波是不受时空的阻隔?”李燃雪打开手机,果然能接到陶乐西手机发来的信号。
“上次我试过打到警察局,没接通,应该是只有我们俩的手机在这里才能互通。”看着手机,陶乐西突然难过起来,“不知道家里人发现咱俩失踪之后是不是乱成一锅粥?还有唱片公司那里,我们都来这儿三个多月了,你的新专辑就要发行了,怎么办?这次失信于公司,我看回去之后再也别想在娱乐圈混了!”
“乐西,我们来这儿这么久也该想办法回去了。”李燃雪说。
“可是我们已经试过几十次在来的地方睡觉,等到天亮,我们还是原封不动地留在这里。”陶乐西无奈地叹气。
“我想不是平时这种一般的情况才可以回去,我们来的时候发生过五星连珠,要是想回去应该必须等到这种现象再次发生才行。”李燃雪分析道。
“可我们又不是天文学家,怎么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发生五星连珠这种现象?难道天天晚上在那个山头睡觉啊?万一得等个三五年的我们是不是就在野外睡这么多年?”
陶乐西说的有道理,李燃雪低头蹙眉沉思。
“我听到你们在说什么五星连珠是吗?”柳元卿拨开帘子问道。
“是啊!”陶乐西笑眯眯地看着他。她很喜欢柳元卿的脸,看到那张俊雅柔美的脸就觉得好幸福喔!“你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五星连珠?”
“我对星象并不太了解,不过,我知道京城有个道长对星象很有考究,他应该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五星连珠。”
“太好了!谢谢你!柳公子,你知不知道那个道长姓名和住址?”陶乐西兴奋地问。这下有希望赶回去出燃雪的专辑了。
“他叫阴天师,至于住址,我不方便随便透露,这样吧,后天我们就启程回京城,等我回去问了他之后再派人把五星连珠出现的日子告诉你们。”
“燃雪,我们能赶上出你的专辑了,你给我赶快把最后一首主打曲写好。”
白了兴高采烈的陶乐西一眼,李燃雪一句冷水般的话浇熄了她异想天开的奢望:“没听电视上说,五星连珠是罕见的天文奇景,你不会以为这种奇观会在三个月内出现两次那么白痴吧。”
“哦……”陶乐西语塞,“既然这样,我们就干脆趁这段时间到处游历一番怎么样?反正红磨坊已经完全上轨道了,不用我们时时盯着,而且难得来一次,不好好地看看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就太笨了,毕竟这种机会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她最喜欢旅游了,而且这几个月来红磨坊给她赚了不少钱,够她们俩做旅费有余。
“随便。”李燃雪倒没什么意见,反正也是等,就到处走走也好。
“那陶姑娘你们想去哪里游玩?”柳元卿问。
陶乐西想了想,“就去京城吧!反正去到那里可以顺便找你,到时候你要带我们逛京城喔!”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吧,顺手拉个免费导游。
“好啊!”柳元卿微笑地看着她。
哗!他的笑好迷人啊!如果能天天看到这张脸,说不定会长寿呢。根据医学报告,人要每天心情愉快就能激发体内细胞的生命力,可以延长寿命。看到柳元卿的脸总会给人一种快乐得飘飘然的感觉,所以说,天天看着就能天天快乐,天天快乐,自然能长寿!
“去到京城的话我们上哪儿找你?”
“你到柳月斋就可以找到我了。”
“那一言为定了!”
看柳元卿和那女子聊得那么高兴,朱载烈把注意力放在刚才发出奇怪音乐的事上。
“你们手上的是什么?怎么会发出奇怪的乐声?”
李燃雪扬起长长的睫毛,眼神冷漠地斜睨着他。
“你是在和我说话?”
“不是你是谁?快回答。”朱载烈一脸傲慢地看着她。多少名门闺秀,天姿国色都巴不得能和他说话,这个女人竟然不屑正眼看他。
“要和别人说话,麻烦你放尊重点,称谓都没一句,谁知道你是和阿猫阿狗,还是蓝天白云空气说话。”李燃雪不看他一眼,把手机放回背包里。
“你……”从来没人敢这么和他说话,更何况眼前这个身份卑微低贱的妓女,“放肆!竟敢这么和我说话。”
这一声怒吼把正聊得合乐融融的陶乐西和柳元卿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陶乐西疑惑地看着他们。虽说朱载烈也是个绝顶的大帅哥,可是有柳元卿在,她就看不见其他男人了。
“载烈。”一直有留意他们对话的柳元卿立即叫住了他,他沉着的声音对朱载烈很有安抚的威力。
朱载烈立刻接收到他发出的暗示——冷静点,别暴露了身份。
“乐西,他想问我问题,却连基本的礼貌都不懂,还说我放肆,你说我该怎么样做?”李燃雪依旧不看朱载烈一眼,对着陶乐西说。
“当然是不理他啊!”陶乐西回过身来教育朱载烈,“和女士说话应该有礼貌,这样才有绅士风度。”
“乐西,中国这个时代没有绅士,全部都是令人厌烦的沙文主义。”李燃雪在一旁提醒道。
看着朱载烈越拧越紧的眉头,柳元卿知道该赶紧制止这两个不知死活地制造火药兼引爆的女人。
“请问我可以问你们几个问题吗?”看出这两个女子极度讨厌男人不礼貌的态度,他不介意以另一种放下身段的态度来换取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柳元卿这种彬彬有礼的态度令两个女人很受用。
“好啊!我们来玩问答游戏,你问我答,我问你答。不能说谎,因为如果你说假话的话,我也不会说真话,那这个游戏就没意思了。怎么样?”李燃雪觉得这两个人不是普通人,也想借机弄清楚他们接近的意图。
“好。”说话的是朱载烈,“你们是什么人?”
“我是唱歌的,而她是推销我到各地唱歌的中间人,也就是你们所说的牙子。”李燃雪干脆利落地回答,“那你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别以为胡扯是商人我就会相信,没有哪一个商队的保镖会团团围住人而不是货物。”早在那日大街上无意的一瞥,她就看出端倪了,只是一直懒得理,现在有机会当然是问个清楚。
“……”柳元卿和朱载烈一时被她敏锐的观察怔住了。
“别想骗我,如果不是我满意的答案,你们也别想知道真相。”柳元卿正要说出迅速编造的假身份,却这么硬生生地被李燃雪给逼了回去。
气不过,朱载烈不等柳元卿开口就冲口而出:“我是当朝的安烈王,他是我的谋士。”
“唔,果然不出我所料是王族,也只有王族才那么傲慢得令人讨厌。”
两人惊讶地看着李燃雪一副慢条斯理的样子,她似乎根本不把这吓人的身份当一回事,而陶乐西则歪着头冥思苦想些什么。
“喔!你姓朱,是王爷,那么当今皇上应该是你的父亲或叔伯兄弟之类的,也是姓朱!历史上姓朱的人当皇帝的朝代是……是……”陶乐西“是”了老半天都“是”不出个所以然来,历史太烂了,学到的都回赠给老师了。
“是明朝。”李燃雪看不下去她冥思的痛苦状,替她补充道。
“对,是明朝啦!”
“到我问,你们刚才拿在手上响的是什么?”朱载烈问出急于想知的问题,他实在很好奇那个比手掌还小的东西为什么会发出如此悦耳动听的乐声。
陶乐西看看李燃雪,那眼神在问:真的要告诉他吗?
“不要紧,告诉他吧,反正说了他也不懂,讲了他也不明。”李燃雪说道。
这明摆着瞧不起人的话,气得朱载烈又想咆哮如雷。
“这是移动电话,简称手机。是用来通讯的。”说着,陶乐西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往柳元卿手里一塞,再把李燃雪的拿出来拨通号码,一阵来电提示的音乐声就在柳元卿手上的手机响起,“你只要把这里一按,放到耳边,不管距离有多远,都可以听到我从这边和你说话的声音,而你只要对着它说话我就可以听得见。”
柳元卿将手上这个小巧玲珑的怪盒子凑近耳旁,果然听见陶乐西的声音从里面传出:“傻瓜、傻瓜、听见我叫你了吗?”
这世上竟有人叫他傻瓜,这是从来没有的事。不过,看着陶乐西故意捣鬼的调皮样子,他一点也不生气,心里反而洋溢着一片莫名的柔软,不禁莞尔一笑。
“给我听听。”朱载烈一手抢过手机放在耳边细听,“哦?真的有声音从这个古怪的小盒子里传出来。真的无论在多远都能够听到声音?真有那么神奇?”
朱载烈惊奇地盯着手里的东西,奇怪、诧异、疑惑的神情揉合一起,呈现在年轻俊帅的脸上,向来英气逼人的大眼睛里流露出孩子般的好奇和天真。这个样子和之前的霸道专横简直有着天渊之别,纯真可爱极了!
此刻的他用单纯澄清的目光带着疑问地看向李燃雪的表情,突然让她的心没来由地“扑通”了一下。
“是的。在我们那儿大家都有这个,有什么事用这个就可以联络到对方。”李燃雪不知为什么自己竟然那么热心地给他讲解。
异样地看了一眼李燃雪,朱载烈不懂这个之前处处敌视他的女子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和颜悦色,不会有什么企图吧。不过以自己安烈王的身份加上俊俏的外表,女人没企图才怪。
“这两个东西我买了。多少钱?”有了这个,再也用不着信使和信鸽,也不必担心消息机密会被窃取,不管多远,都能马上知道,这么有用的东西花多少钱买都值得。
“不行!这两台手机多少钱都不卖!”陶乐西眼明手快地从他手上抢回自己的手机。
“我出十万两白银。”想漫天要价?够胆的就说,没有他安烈王出不起的价钱。
“就算你用整个国库来买,我们都不卖。”陶乐西干脆地回绝。
“为什么?我就不信我堂堂安烈王,连个小东西都买不到?!”朱载烈唇角微抽,看来又要怒吼了。
“不是我们不愿意卖给你,而是我们不能卖给你。”为了耳朵不受噪音荼毒,李燃雪赶紧制止。
“不能卖?”柳元卿抓住重点地看着她们。
这两个谜样的女子隐藏着什么秘密?她们不能把这东西出卖,莫非是因为对我们有利?可是,刚才那个白色的古怪小盒子有着和她们搬上车那些不是金,不是银、不是铜,也不是铁的东西有着某种相似的地方。
“你们说清楚!为什么不能卖?”朱载烈大声问道。
李燃雪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转过身去,透过另一面的窗口,看着马车外面的风景。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柳元卿却知道李燃雪个性冷漠,她不想说的话谁也逼不了她。因此他转向陶乐西,看来从她下手会轻易很多。
“陶小姐,能告诉我们个中缘由吗?”柳元卿边问边露出醉人的浅笑。他很清楚自己的貌美,也很清楚女人对他的笑脸完全没有抵抗力。
果然不出所料,陶乐西被他的微笑迷得晕乎乎的,自动告诉他真相,“因为这个手机是几百年之后才发明出来的产物,是未来的东西,如果我们把它卖给你们,留在这个朝代,历史就会受到扰乱,所以不能卖给你们。”
柳元卿难以置信地看着她,虽然听上去荒唐得可笑,可是以她们身上携带的都是自己所无法理解的物品来看,这并不是天方夜谭。
“那么说,你们是从未来的世界来的?”柳元卿问道。
冷眼旁观的朱载烈冷笑道:“一派胡言。什么未来的世界,听都没听过那么差劲的谎言。”
就是知道说出来都没人信,所以李燃雪才没阻止陶乐西说出真相。
她直觉知道眼前这两个人虽然不一定是十成十的好人,但可以肯定绝对是正人君子,不会无故欺压两个弱女子的。
“不管你信不信,我们真的是从几百年后的世界来的。”
不知不觉马车已经回到城中。帮她们将马车赶至红磨坊后院,柳元卿才骑着自己的马回去。
正文 第四章
“柳元卿真体贴,想不到这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竟然有不大男子主义的男人,简直不可思议。那个朱载烈就差劲多了,进了城就自己回去了,招呼也不打一声,是王爷又怎么样?在那儿装大牌摆架子,看了就讨厌!”
“是吗?我倒觉得朱载烈挺可爱的。”
“可爱?”听到这话,陶乐西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那个摆臭架子,说话没礼貌,成天冷着脸的王爷可爱?没听错吧?唔,一定是耳朵出问题了,要不怎么会听到向来对男人视若无睹的燃雪对一个男人作出评价。
“是啊!他很可爱呢!”尤其是看到手机的时候,尽管好奇得很,可是又要维持形象地摆出不在意的冰山样,只是他不知道自己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的光芒出卖了他,那道像无邪的孩子看到新奇东西时所有的清澈单纯的光芒让他看上去可爱极了。
从李燃雪对朱载烈的评价和说起他来异常活泼的神态来看……“燃雪,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朱载烈了?”
李燃雪朝她轻轻一笑。
糟糕!不祥的预兆。陶乐西有预感,她的答案是她不乐听见的。
“你别对我说‘是’,身为你的经纪人是不容许你谈恋爱的,这会造成绯闻,影响你的前途。”
“我只是喜欢他而已,又没说要嫁给他,再说和他谈个恋爱又怎么了?我们迟早是要回去的,回去后不能谈恋爱,那在这里尝试一下不好吗?你也喜欢那个柳元卿吧?既然喜欢就和他谈个小恋爱,反正我们在这儿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名声,也没人知道,回去之后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这不好吗?”
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陶乐西越想越觉得她说的太对了。她从小到大一直是以学业、事业、赚钱为重,从没和人谈过恋爱,一方面是没遇上令她心动的人(从小跟名牌经纪人父母在演艺圈混久了,帅哥都看到心灵麻木,不是超级无敌帅爆镜的还入不了她大小姐的法眼),二是因为恋爱要花很多时间去应酬对方,她没那份子闲心,有时间就拿来赚钱。而现在流落在古代有大把的时间,不如就趁这个机会一圆过去没进行的初恋吧。反正她对柳元卿挺有好感的,再加上他个性脾气都很温和,又是美人一个,说不定把他钓上手后,他会跟她回现代。以他这无人能及的美丽外表,绝对会掀起一片追星狂潮,那时候……呵呵呵,她就钱途一片光明!
“好!就这么定了,后天我们就跟柳元卿他们一起去京城,顺便一路上谈谈恋爱,浪漫一番!”陶乐西兴奋地下决定。
交代老鸨看好红磨坊后,又购置了足够的行李粮食,带上丰足的旅费,两人就以考察大江南北各地妓院,以确定日后布点开连锁妓院这个光明正大的名义出发了。
可是马车没走两步,她们才发现一个重大问题。连赶马车出个城门都要用上半天工夫的两个马车白痴,怎么可能驾驶马车进行长途旅行?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坐计程车都有司机,那么以她们现在的财富请个马车司机根本不是问题。
“要个性墩厚,温顺善良,口风严,千万不能给我找那些多嘴多舌的。须得知道底细的,年纪十五六岁左右,年纪小点好管。驾车技术熟练,男女不拘,最后一点是样子不要太难看。”陶乐西对买卖人口的人牙子说。
“这……姑娘,你的要求还挺繁琐的,得需点时间。”人牙子说。
“这样就不需要时间了。”陶乐西将一小块碎银子往人牙子面前一放,“我马上就要人,你找不着就说一声,我立马托别人给我找。就算是有家在这儿也不打紧,只等我们去办完事,仍回来这儿。”在这儿呆久了,古代的用词说法倒越说越顺溜了。
人牙子听了赶紧去办,如今这城里谁不知道陶姑娘和李姑娘的艳名,一出手如此阔绰,他可不想少赚这笔大生意。
片刻工夫,人牙子就带了个小后生来。
“陶姑娘,这个是万家的小子,家住城东小狗胡同,排行老二,人都叫他小万子,邻里的人都夸这孩子性子好,忠厚,因他爹早死,他从八岁起就帮着人家赶车,有一手好技术。但他说离家久远,恐无人照顾家中,工钱能不能加点。”
“喔,这没问题,给他四倍的工钱,先付五成,回来后再付余下的,行不?”陶乐西问道。
只见那个小后生一直低着头,听后点了点。
陶乐西把人牙子的钱付给他后,又把一半的钱给了新请的马夫。
“把钱拿回家去就赶紧过来,我们很快要出发了。”
“是的,小姐!”拿着钱,小后生高兴地抬起头腼腆地朝陶乐西鞠了个躬,转身便跑。
这时才看清那小男生的模样。看上去约十五六岁,浅褐色,似营养不良的头发,在顶上用布条束了个髻,虽然肤色青黄带着穷苦人家的特征,但眉清目秀,身段苗条,透着少年特有的纤细和单薄。他似乎很不习惯与年轻陌生的女性接触,在她们面前淡淡地羞红了脸颊。
“乐西,你又在打什么主意?”看她盯着远去少年目不转睛的样子,李燃雪深知,她的职业病又犯了。
“好俊秀的小男生喔!”陶乐西赞道。
“你别想又把人家弄回现代去成为你的赚钱工具。现代的人口已经够多的了,你还想办时空移民,是不是想让中国的人口突破十四亿大关啊?”
被一语中的的陶乐西叹了口气,“唉,为什么我在现代就遇不上那么有潜质当偶像明星的人呢?把他留在古代真是暴殄天物。”
没等多久,少年就跑回来了。看来他并不是那种奸诈刁滑的孩子,这一路上应该能放心和他相处。
“小万,从今天起直到我们回来,你就是我们的车夫,你的工作是照管好马和车子,让我们能平平安安地去,稳稳妥妥地回,知道了吗?”
“是。我一定会好好听从两位小姐的吩咐。”小万有点羞涩地应道。
也难怪,一向都是给一些商贩赶车,打交道的都是些三大五粗的男人、汉子,几时接触过眼前两位清灵美丽的女子?
看他一副拘谨的样子,陶乐西又说:“你用不着那么拘束,喊我陶姐,喊她雪姐,把我和燃雪当成你的亲姐姐好了。”
“小的明白了。陶姐。”小万乖乖地回答。
那一声陶姐喊得陶乐西心都甜了,她一直都好想有个这么可爱俊俏的弟弟,可她母亲大人不同意,只给了两个老欺负她的坏心哥哥。
万事具备,正式出发。
“陶姐,我们要去哪儿啊?”小万驾轻就熟地赶着马车。他比较喜欢陶姐,陶姐为人随和,给人感觉很容易亲近。
“去城门口。”
“去城门口?去那儿干吗?”
“等人。我们要跟一队商队上京城。”
“他们说好了在这儿等吗?”
“没有。”陶乐西四处张望着。看看柳元卿他们伪装的商队来了没有。
“那他们要是先走了呢?”
这一说,提醒了陶乐西。
“对喔!没和他们约好,他们先走的话怎么办?我们怎么上京城?我根本就不认得路,完蛋了!”陶乐西这时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陶姐,你不要担心,我认得上京城的路。”小万说。
“你认得?”
“我以前跟商队走过好几次,没问题的。”小万已经不像之前那么腼腆害羞了,恢复原本大方能干的个性。
“那我们就出发吧!GO!”陶乐西拍着小万的肩膀喊道。
这马车真不是人坐的,摇摇晃晃,颠颠簸簸,把两个窝在里头的人晃得像筛子里的豆子一样滚来滚去。
“停、停、停一停,小万。”
听声音是雪姐的,小万立刻拉住马停了下来。
车刚稳住,一个人影从马车里跌跌撞撞地冲出来,跑到路边大吐特吐。
“陶姐,你没事吧?”赶紧跟过来的小万体贴入微地帮她拍着背〖,关切地问。
“咳咳……我……我快把胃都呕出来了,你说有没有事……”陶乐西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那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再走吧?”小万转过头询问李燃雪的意见。
陶乐西肯定是没异议的,“那就休息一会儿再走。”李燃雪从马车上下来,走到路边的树阴下递给陶乐西一壶水。
陶乐西仰头咕咚咕咚地灌了一大口水,漱了漱口后,才喝了几口。喝得太仓促,水都溢出嘴角,正想那手绢擦拭,却发现没带在身上,只好抬袖擦去。
“陶姐,给你。”小万递来一块布巾,很普通的白棉布,却洗得干净洁白,叠得整整齐齐,带着一缕似有若无的竹叶的清香。
陶乐西接过,擦了擦唇边的水渍,回眸看着他笑说:“谢谢。”
没想到一句道谢,惹得小万满脸飞红。
哎,不过是道个谢就不好意思成这样,古代的男孩子有够清纯的,哪像现代那些叛逆少年,脏话不离口,把妹不离手。小万现在这个羞涩的样子真是可爱得不得了,如果真是自己的弟弟,真的好想抱住亲一亲那粉红的脸蛋。
休息了片刻,要上路了,李燃雪自顾自上了马车,陶乐西也跟着上车,不料刚才吐得太厉害了,头一昏,脚一软,差点就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幸好小万及时伸出右手拉住了她。
“小心点,多亏小万拉住你,要不你脑袋上少说也得起高楼了。”李燃雪也被刚才差点发生的小意外吓了一跳。
见陶乐西坐稳后,小万才放开之前紧拉着她的手。
细嫩的肌肤对粗糙的接触物非常敏感,陶乐西突然拉过小万的右手打量道:“小万,你的手掌有很厚的茧子呢。”
小万赶紧抽回手,“我常年给人赶车,这茧都是握缰绳磨出来的。”
“呀!幸好有你驾马车,要不我的手也会变这样。”陶乐西看着自己细皮嫩肉的手,再看看小万手里拉着的粗糙厚实的缰绳,“还是开车好,方向盘上都包着真皮软垫,握再久也不会有茧子。”
没多久,陶乐西这时已经慢慢适应了马车的摇晃,没再晕车呕吐了,就在这时突然从后方传来一片马蹄声,一声洪亮的声音传来:“停车!”
小万反射性地一拉缰绳停住马车,而坐在车边的陶乐西一个俯首,差点又一头栽下马车。幸亏她反应够快一把抱住某个物体稳住。
急驰而来的马蹄声在车边停下,马上的人发出柔似春风的戏谑声:“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搂抱在一起不成体统哦,要记住,男女授受不亲。”
能有如此柔媚嗓音的人除了他,还有谁?
“柳元卿!”放开小万,陶乐西惊喜地看着他。
随后来到的是朱载烈和他们的随从侍卫。
“原来你们比我们还晚出发啊。”
柳元卿没回答她的话,只径直地注视着低头不敢看向他的小万。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点郁闷,刚才陶乐西抱着这男孩的情景——就算知道是无意的,仍让他觉得看着不舒服,碍眼。
“他是谁?”
“他是我们的车夫。”李燃雪从马车里钻出来说道。
“你们两个孤身女子和一个男人上路,难道就不知道要避嫌的吗?”朱载烈开口道。
“我们开的是妓院耶,如果要和男人避嫌的话,我们还不吃西北风了。”
这话仿佛在说他是白痴,又不是不知道她们俩是干哪一行的,竟叫妓女和男人保持距离,还要避嫌,李燃雪再一次气得朱载烈差点又要怒吼。
每次见到这女人,她说什么都能惹得他自制全失,濒临发狂。
“我们不会赶车,又不认识上京城的路,请个帮手而已,有什么不对。”陶乐西看着柳元卿说。
低头想了想,犹豫了半会儿,他还是开口了:“车夫,这儿没你的事,你回去罢了。”
“柳元卿,你让他走,谁给我们赶车啊?”陶乐西连忙阻止。
“我会叫人帮你们赶车。”
啊,有免费车夫,赞啊!
“好吧。”有便宜不赚是笨蛋。财迷精陶乐西爽快地答应了。
“陶小姐,求你,不要不雇用我,家里全靠我赚钱回去养家。”小万急切地哀求道。
“我们会继续雇用你的。”李燃雪开口说道。
“为什么?省下车夫钱不是很好吗?能省就省,别浪费钱。”陶乐西反对。
“你是傻瓜吗?靠别人还不如靠自己,万一走在半路上人家一个不爽,把赶车的人给调走,我们怎么办?小万虽说是花钱雇来的,但好歹是我们的人,有什么事他当然是听我们的。”
李燃雪的话的确有道理,陶乐西就不计较了,依旧让小万赶车。
天色渐暗,可是却还没走到下一个城镇,看来今天要在野外露宿了。
朱载烈的部下手脚利落地用石头搭起了炉灶,不一会儿就点着火烤起不知打哪儿来的野鸡。
“哇!他们有野鸡耶!”陶乐西眼馋地看着他们营地。
“别看了,快把帐篷搭好。”李燃雪把路营背包从马车上抛下来。
陶乐西赶紧手脚麻利地把帐篷搭好,再拿出电饭锅、电炉、坐地日光灯和太阳能蓄电器等东西出来。
看着这些奇怪的东西展现面前,小万乖巧地什么都没问,陶乐西觉得他这点很好,要不等她回答完他的问题,可能早已经饿扁了。
把米和水放进电饭锅,再把带来的炒菜锅架上电炉,陶乐西熟练地做起饭菜来。而李燃雪则打开日光灯,坐在旁边研究小万带在身上的古代驿道地图。
哪知日光灯一亮,把小万吓了一跳,连不远处的朱载烈和柳元卿也注意到突如白昼的光亮。
“雪姐,你们这个发光的东西是什么?”小万再也忍不住好奇地问。虽然他知道打扰李燃雪很可能会得不到答案。
李燃雪有点不耐烦地抬头,看到走过来的朱载烈一脸好奇地蹲在日光灯旁边仔细研究,突然兴致一来,伸出手啪地关掉开关,顿时四周即刻陷入一片漆黑。
“啊!”黑暗中听到他的一声惊呼。
此时传来陶乐西的大叫:“燃雪,你搞什么鬼,快开灯,要不这菜就炒糊了!”
灯再次亮起来,看到朱载烈惊慌失措的样子,李燃雪忍不住开怀地笑了起来。
这明显的讥笑让朱载烈怒火上升,正想不管那么多大骂一顿时,蓦然发现,眼前这个平常冷若冰霜的女子笑起来时,就像春天开在残雪上的迎春花般娇艳,又像飘舞风中的绿柳般妩媚。她那一笑,仿佛沉睡的世界为她复苏,冰封的万物为她消融,动人之极。看得他当场愣在一旁。
“这个是电灯,用电就可以使它发光,是我们那日常用来照明的东西。”
“包括陶小姐用的那些也是你们带来的?”柳元卿问。
“是的。”
正说着,陶乐西拿着一盘炒好的青菜走过来。见柳元卿过来,高兴地留他吃饭,说要他尝尝她的手艺。呵呵,抓住男人的胃才能抓住男人的心。
片刻工夫,电饭锅的饭好了,陶乐西、李燃雪、柳元卿、朱载烈和小万一共五人围坐在一起准备开动。
看着陶乐西从没有火的锅子里装出香喷喷的米饭,李燃雪从架在看不见火的炉子上的锅里装出已经煮熟的菜肴装出来,其余三人眼睛都惊讶地圆瞪。
“这个叫做电饭锅,那个是电炉,这些都和电灯一样是使用电的东西,电是一种你们看不见的能量,它通过这些电器就可以发挥出各种功用,而我们的电又靠这台太阳能发电器来制造,它通过上面的聚光板收集阳光里的热量从而转化为电力,并存储起来,我们要用了就把电器上的插头插进里面就可以取得电来用了。”看样子不解释一下他们是没心思吃饭,陶乐西以最简单扼要的方式大概讲解了一遍也不管他们有没有听懂。
“怎么样?对我和燃雪所处的世界很好奇吧?我们那儿的马路没有马也没有马车,走的是四个轮子自动行驶的汽车,人只要坐在上面,握着方向盘就可以控制车辆,而且速度要快多了,你们骑马要走一个月的路程,开车几天就到了。除了汽车,我们那儿还有能载人在天空上飞的交通工具,从这儿到京城那点距离,坐飞机,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去到。是不是很神奇呢!有没有兴趣跟我们去游览一番?”
这个陶乐西一点也不死心,还想着把古代的帅哥挖角回现代去当明星。她也不想想,这些古人的文化知识有限,生活习惯,思考方式,行为举止都无法适应现代的生活。他们对未来的科技和社会一点概念都没有,不像她们俩是从未来来的,对古代多少有点了解,加上在古代生活也没什么难度,因此才能适应良好,要把古人弄回现代,光是给他们做心理建设都困难,更何况要他们学会现代的生活方式,简直异想天开。
“如果五星连珠是一百年出现一次的话,我们这辈子也别想回去了。”李燃雪没好气地泼去一桶“冷水”,让这个自己在那儿一头热的家伙冷静冷静。
“……”
此话一出,陶乐西果然安静下来。场面也因她的沉默而冷了下来,大家似乎都受她的沮丧影响,一声不吭地吃着饭菜。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看不惯开朗活泼的陶乐西这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柳元卿突然想对她说句能让她开心的话,可是这样贸然开口似乎很突兀,正犹豫的当儿,却被人抢先了——
“陶姐你不要担心,你人那么好老天爷会保佑你的。”小万开口安慰道。
小万的话令天性乐观的陶乐西眨眼间复苏。
“对呀!我一向心地善良,每次看到路上的募捐学生我都会上前去捐钱,好人有好报,没那么倒霉要滞留在这个落后的古代!还是小万乖,知道哄我开心。”说着用手疼爱地揉揉小万的头顶。
看她的手抚上小万的头时,柳元卿突然下意识地把视线移开,原本吃在嘴里香软甘甜的米饭突然间变得又硬又涩,难以下咽。不明白这种突然的味觉变化,柳元卿不忍扫辛苦做饭炒菜的陶乐西的兴,勉强地往口里扒拉着。
“还是年轻的孩子可爱,哪像你,就知道成天说坏话来气我,吓唬我,看我难过你就开心了吧!”陶乐西边吃饭边数落着李燃雪。
“好啦!我不说行了吧。你别边吃边说话,饭粒都喷出来了!好脏喔!”
听好友保证后,陶乐西的心情顿时舒畅,一口气吃了两碗饭。
朱载烈看着这两个吃饭一点仪态都没有,吵吵闹闹的女人,觉得她们简直毫无礼仪可言。而柳元卿却觉得这两个未来的女子坦诚直率,行为举止都不在意别人的目光。至于小万,他没想那么多,只是一直回味着陶乐西揉上他发顶的触感和余温,从来没人那么亲昵友好地对他,她是第一个既像朋友又像亲人地对待他的人。
这天,他们来到一个城镇。这儿和阳泉城一样那么繁华,陶乐西让小万在驿站照料马匹和补充一些水和食物,自己准备和李燃雪逛街去了。
还没迈步,就被柳元卿叫住了。
“你就这么到街上?”他问。
陶乐西把自己前前后后打量个遍,“怎么啦?我这样挺好啊!”她穿着自制的,裁掉高领,剪掉一半长袖,由古装改装的T恤配下身水蓝色绸裤,有点早晨在公园打太极拳老头的样式土得掉渣,不过这么穿着比穿古代的襦衣罗裙要舒服方便多了。
还说挺好呢,看她那露出领子外细长的脖颈,裸露的半截手臂,真叫他看着都有气。
“你这样像什么样子!披着。”话落手起,一件薄绸披风落在陶乐西的身上。
“你有毛病啊!”陶乐西一反手就把披风给扯了下来,“天这么热,还披这个,你想把我捂出痱子来吗?”
“你这样会叫人轻薄你的。”
“我不怕,这么热的天,请大家的眼睛吃吃冰淇淋又有什么关系!”陶乐西大方地说。反正古人的轻薄也不会过分到哪里去,她相信自己应付得来。
看她完全不听自己的,柳元卿心里很不好受,冷着脸转过身去看部下收拾行装去了。这女人,他还从没为母亲之外的女人忧心过,她竟然对自己的关心视若无睹,实在……打住,他关心,他在关心她吗?他怎么会有这个念头?柳元卿被自己的想法怔住了。
“这儿真热闹!还有些阳泉城没有的东西卖呢!哎!老板,这是什么东西?多少钱?做什么用的?”陶乐西这儿看那儿跑的,四处乱转。好不快活。
两人正走着,迎面来了两个衣着华丽的纨绔子弟。
“哟,那不是方圆三百里阳泉城最有名的妓院‘红磨坊’里的两位头牌吗?!”说着便轻浮地走上前来调戏两人。
“雪倪姑娘,我们一起去茶馆里歇歇脚,顺便唱首情歌给咱听听。”其中一个说着就拿扇子想挑起李燃雪的下巴。
哪知扇子还没碰上美人光洁雪白的下巴便被对方一手抢去,“滚开!”冰寒刺骨的冷颜更有种引人暇思的妩媚。
“嗬,装什么清高,不就是一个婊子,说什么卖艺不卖身,还不是出来卖,老子我有的是钱,开个价。”
陶乐西战战兢兢地看了阴沉着脸的李燃雪一眼,只见那冷冷的眼光像要化成利刃将她大卸八块。
“陶乐西,都是你干的好事!说什么‘在这儿无论干什么都无所谓,回去后就烟消云散’,今天我被人如此侮辱,从今往后,别指望我再听你的混账话!”李燃雪恶狠狠地说完,转身就走。
“燃雪……”陶乐西刚要追上去,不料却被那两个无赖拉住了手,“你们干什么!快放手!”燃雪个子高,腿长走得快,现在不赶紧追上她,等会儿就看不见人影了,没了燃雪这个活动地图,没有方向感的自己肯定迷路。
“乐西,她走了,你就陪我们喝一杯。”由于陶乐西在舞台上表演一向火辣(以古人的标准而定),所以两人都认定她很随便,便大着胆子往她的脸摸去。
冷不防被人摸到脸,陶乐西顿时气炸了。挣不开对方的钳制,她一个回身朝抓住她的家伙下身狠狠地踢过去。
“嗷呜!”受到攻击的男人捂着下体跪倒在地上,痛到几乎晕过去。
“你这刁妇,看我怎么教训你!”
另一个恼怒地举手就要打来,陶乐西早料到他会有此一招,已经先下手为强,将积聚了全身力量的巴掌刮过去,顿时打得那家伙昏头转向,边打还边有台词配音——
“看我给你来个恭喜发财!”左一巴掌;“万事如意!”右一巴掌;“身体健康”左脚横踹;“心想事成!”右脚斜踢。
这两家伙真是存心找打,陶乐西这辈子没揍过人的记录终于在今天有了历史性的突破。看着被打得猪头饼似的两人,她的心情真是舒畅得不得了。好了,今天就打到这儿,有机会的话再续前揍。真是爽透了!
抬脚正要走,不料那两人的随从保镖赶来了,看见家中主子被人揍得惨不忍睹地倒在地上,即时摩拳擦掌地要为主子报仇。
哗啊!这两个保镖是吃发粉长大的吗?怎么都壮得像座山似的,瞧那拳头,看上去好像比她的脑袋还大。这么一拳下来,她这孱弱的身子根本吃不消。完了、完了,这下打架打出祸来了。
“燃雪!还不来救命!我以后都听你的!”陶乐西使出最后绝招。她就知道好友根本没走,一直在旁等着看戏——看她求救的戏。
“真是的,你那些防狼器呢?不正好拿来试一试效果。”李燃雪慢悠悠地从人群中走出。
“没带在身上啦!要不才不用劳烦李大小姐。”最后一句嘀咕得很小声。
李燃雪把围在外面的裙子扯掉,在场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以为有好料好看,哪知里面穿着她来古代时的运动裤。
“来吧!大块头!”摆出拳击好手的标准架势,双脚轻盈地交错地点地。
两只大牛龟根本没把身材纤细修长的李燃雪放在眼里,一个翘首以待,一个挥拳相向。
“当当!战斗开始了!今天为大家做拳击讲解的是我陶乐西。喔!话还没说完敌方就动手了。只见燃雪选手一个曲蹲,轻而易举地避开了攻击,即刻就给对方一个左钩拳,又一个右钩拳,最后一个简单利落的上直拳。一号对手就这么英勇倒地了。噢,二号对手冲进来了……”
在陶乐西的讲解下,那个大块头保镖被李燃雪快得像风,狠得像刀的拳头揍得左摇右摆,最后一个上直拳揍上他的下巴,整个人像断线的风筝悠悠地倒下。
最后,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李燃雪和陶乐西施施然地离开。她们没发现这一幕从头到尾都落入尾随而来的两人眼中。
“这两个女子看起来不弱,只是那个李燃雪的功夫很奇怪,为什么她们会去做妓女,而听到别人如此调戏却又义愤填膺,当妓女的不是都常听这种话的吗?”朱载烈不解道。
柳元卿没说什么,只默默地注视着两人远去的背影,他早就确定这两个古灵精怪的女子的确如她们所说的是来自未来。未来的女子都如她们两人般独立自主,完全不依靠男人的吗?他很好奇,未来是个怎么样的世界。与此同时,内心却莫名地浮现一层淡淡的,似有若无的不安。
完全不依靠男人吗?那是不是意味着她根本不在乎他?柳元卿蓦地意识到自己离奇的想法,赶紧将思绪拉回。一转身,好像感到有个不寻常的身影在前方隐蔽处迅速地闪过。虽有疑惑,但他并没多想。
正文 第五章
为了避免今后遇到类似刚才的这种麻烦,陶乐西和李燃雪决定在接下来的旅程里都女扮男装上路。她们买了几套男装,回到客栈后,就在房间里换上。
李燃雪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穿上淡绿色的长衫,头上的乌发用同色布带简单一束。成功地从娇艳妩媚、袅娜纤巧的绝色美女转型成神采飘逸、秀色夺人的美男子。她学着男人的样子走了几步,看上去身姿绰若,衣袂飘飘,如临风玉树,风流潇洒。
反观陶乐西,真是惨不忍睹啊!袖子太长,下摆太长,简直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
“以你这种三头身,穿书童装就差不多了。”李燃雪扔过一套书童服给她。
“什么嘛,原来一开始就认定我穿不了公子装,偷偷买了这个。是不是也要我装成你的书童?人家还想学祝英台来个女扮男装去赶路的说。”陶乐西嘟嘟囔囔地抱怨着。
房间门轻轻响起。开门一看,是小万,后面还跟着的柳元卿和朱载烈。
“陶姐……”小万刚开口就被前来开门的李燃雪一身俊俏潇洒的男装打扮怔住,呆呆地说不出话来。
“快进来吧,愣在门口干吗?当门神啊?”陶乐西也迎上来把门敞开。
朱载烈定定地看着李燃雪,震惊于她另一种装扮下的美。是因为服装的缘故吧,现在的她,举手投足间都透出飒爽的英姿,再加上刚才在街上看到她赤手空拳击倒悍奴的刚毅强硬的气势,这些为她过于白皙美丽的面孔平添了一股阳刚。
看所有人赞美的目光都落在好友身上,陶乐西在一边自我解嘲道:“哎!就知道我这种小书童是不起眼的了,可被人当成不存在实在太令我伤心了。”说着假装低头拭泪。
“陶小姐穿这身书童服也很合体。”这次柳元卿捷足先登地赞道。
只可惜他的赞美不够美,听起来像贬不像褒。
“我也知道自己只有当书童跟班的命,用不着你来提醒我。”陶乐西不快地瞪他一眼。
“不是的,陶姐穿得很好看,一点儿也不像书童。”小万插口。
这话陶乐西倒很受用,高兴地一把拉过小万说:“还是小万最有眼光。这套衣服是我特意买给你的,快去换上,看合不合身。”陶乐西把衣服往小万怀里一塞,就推他回自己房间去换。
看小万离开后,柳元卿脸色微愠地看着她,“男女有别,即使是以色侍人的娼妓也不应该在他人面前和男人拉拉扯扯。”
“什么呀!这就叫你受不了了,要是让你看到我们那儿的风土民情,你可能早就吓得昏过去了。”陶乐西“扑噗”一声笑开了,“再说小万应该才十四五吧,我比他大差不多八九岁,怎么看我们也像是两姐弟,不像你说的男女关系。他还是个孩子呢,你怎么会觉得他是男人?”说到这儿,她突然想起一些事,“柳元卿你和朱载烈今年贵庚?”
“你问这个干吗?”朱载烈瞄了她一眼,觉得这个问题无聊得可以。
“说出来又不会少块肉,有什么关系嘛!”
“我行年二十五,朱兄二十二。”柳元卿道。
哪知陶乐西听了后便指着朱载烈“哈”的一声笑出来,“我还以为你年纪比我大,襥得二五八万的,原来比我还小一岁。你应该跟小万一样叫陶姐,雪姐。燃雪比你大两岁呢。”
原来她问岁数是为了这种令人火大的理由,朱载烈直想恶狠狠地治她个冒犯加无礼,再加污蔑王族的重罪,赏她一顿鞭子。不过要认真和她这种无知女子计较又显得太没度量,只好重哼一声,转头过去不理睬。
“我比你大,你是不是也要称呼我为柳大哥?”
柳元卿细细地看着她,漂亮的眼睛闪着不知名的魅光,看得陶乐西心里小鹿乱撞,“不要。我还是叫你柳元卿。”叫他大哥,那喜欢上大哥不是会有乱伦的感觉?她才不要。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呢?陶小姐。还是西妹?”柳元卿专注地凝视着她,凑到她耳边柔柔地说。
陶乐西打了个冷战,什么西妹东妹的,还叫得那么暧昧,乱恶心一把的,“你叫我乐西好了。”要是他把自己当妹妹看待不就没戏了,“我可不想和你做兄妹。”
最后一句几乎是含在嘴里说的,但柳元卿凭借深厚的功力还是听清了她所说的话。线条优美的唇瓣在本人都没察觉的情况下微微地上扬。
坐在一旁半天不出声的燃雪也开口,叫他们以后叫她“燃雪”得了,这段日子被人“小姐”前“小姐”后的喊得别扭死了。
正说着,房间门再次被推开,走进来的人让陶乐西大呼惊艳,让柳元卿不自觉地蹙眉,而另外两人则漠不关心地看着。
只见来人面如美玉,目如点漆,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身材俊俏,瘦削而略显单薄的身材有着少年特有的柔韧。
“哇啊!我看看。”陶乐西走上前,拉着小万的两只手原地转了一圈,啧啧赞道:“真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衣服一穿上,一个翩翩美少年就出来了。啊,这头上怎么还绑这个发带。”
陶乐西一手拉掉小万头上老旧的束发带,拿一条杏色的发带要帮他绑上。
“呃,陶姐,我自己来就好了。”
小万脸带羞涩地要抢过发带,陶乐西一手把拿着发带藏到背后,一手扯着小万坐下。
“坐下来,我帮你梳。”
“陶姐……”小万还是不从。
“雇主说的话你敢不听,小心我解雇你!”陶乐西假装生气地说。
一听这话,小万即时乖乖地任她摆布。
头发虽然看上去是营养不良的浅茶褐色,但是仔细看才发现,发质又软又细,而且光滑服帖,垂直得没有一点波纹。
“哇啊!小万,你的头发好直耶!是不是拉过负离子?”陶乐西一边梳着他的头发一边说。
“神经病,这儿哪来的发型屋可以做头发?”李燃雪受不了她的白痴。
陶乐西没理会好友的揶揄,认真地梳理好小万的头发。
从没有人如此细心认真地帮他梳头,小万垂着头,感受着陶乐西在脑后呼出温暖的气息,羞红的粉脸更加滚烫,心里油然而生一股热烘烘的暖意。
陶乐西看着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她果然没看错,小万的确是个美人胚子,羞怯的神情中带有一种绝世的清纯感,在现代的社会中这种毫无杂质的澄澈早已经消失在俗世的纷争中,若把他带回现代去,一定会红透半边天。能从几百年前的古代中发掘出掩埋于历史洪流中的明日之星,只有她这个穿越时空的超级无敌经纪人才办得到。
看着两人,一个低头脸红微笑,另一个两眼放光咧嘴大笑的情景,柳元卿突然间觉得呼吸不太顺畅,道了一声“失陪”后就离开了房间。
之前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到他在场,陶乐西的眼睛总是寸步不离地望着他,好像怎么都看不够似的,可刚才,她的眼光竟然落在小万身上,一想到这儿,胸口就一阵堵塞。怎么搞的,上京的这段时间他老感到身体上的不适,是不是病了,还是有什么隐疾没发现?看来回去之后得让师傅给他好好确诊一下,虽然他的医术并不输师傅。
第二天他们的车马来到一个地形险要的峡谷,四周岩石壁垒驿道在此分岔成三条通往不同方向的路。突然一声怪异的哨声,惊动了前面骑马的队伍。
“糟了!有埋伏!”柳元卿大喊一声,所有人都自然反应地围在朱载烈四周。
就在这时,山谷中响起巨大的轰鸣声,柳元卿扭头一看,巨大的岩石从山崖上翻滚下来。巨石后还冒出许多弓箭手架起利箭准备射杀他们。
“护着公子!分头撤!”柳元卿一声令下,众卫士皆护着朱载烈打算冲出重围。
骑马的人就方便,可坐在马车上的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好了。马儿受惊得左突右窜,小万也吓得手足无措,完全无法控制马车。
看着乱箭四处飞来,陶乐西受不了地大喊:“救命啊!哪来那么多的箭,我不要变成箭猪啦!”不管是谁,快来搭救她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美少女吧!
“燃雪,小万,我们弃车吧!马车的目标太大,我们下去,偷偷地躲过那些刺客之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反正他们要杀的又不是我们。”背上背包,陶乐西带头跳下马车,打着手势招呼李燃雪和小万跟着她走。
可是此时一支不知何处射来的箭命中了目标清晰的马屁股,马儿吃疼,疯一般地朝前冲去。
看着突然离自己而去的马车,陶乐西顿时吓呆了,瞠目结舌地看着一溜烟跑得没影的马车。事后她才知道,多亏了这横冲直撞,疯狂失控的马车,才帮朱载烈他们杀出敌人的包围。
沙尘滚滚人声嘈杂的混战中,陶乐西,一个背着背包的小女子傻傻地看着四周撕杀不断的人,茫然的眼中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她眼角余光瞥到白马上那道矫健的白色身影。
“柳元卿!柳元卿救我!”
白色的身影陡然一顿,猛地看向她,立即朝她疾驰而来,片刻,那道白得犹如圣光般的身影来到她身边。
“乐西,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弯腰,长臂一揽,把她卷入带着淡雅气息的怀抱中。
“我不小心下了马车……”陶乐西话没讲完,又一个黑衣人举刀朝他们砍来。
柳元卿身手敏捷地一闪,反手剑一挥,将此人重伤落马。
武功高强他以一敌众,拦截住所有敌人,直到朱载烈安全离开,才指挥着部下故意引着追兵往另一条路离开,自己也从另一条小路离开峡谷。尽管敌人穷追不舍,但他略施小计,摆脱了追兵。
依在柳元卿的怀里,看着他出神入化,迅如疾风的身手,令陶乐西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被骑士舍命保护的公主一般。
马不停蹄地在羊肠小道上奔驰了两个时辰,确定完全摆脱追兵后他才稍稍减慢速度。
此时陶乐西断断续续呼喊道: “柳……柳元卿……快……快……快放……我下来!”
低头只见怀中女子异常苍白的脸,一手死死捂着嘴巴,另一只手急促地拍他示意他放自己下来。
赶紧拉马停住,并把她抱下高大的马背。
陶乐西脚一沾地,即时瘫软地跪在地上翻江倒海地大吐特吐。
片刻之后,吐得稀里糊涂的她虚脱地往后一仰,倒入了身后一个温暖柔软的怀抱,她没多想是谁就昏了过去。
柳元卿双臂用力一合,牢牢地抱住了她。
也不知自己昏了多久,只知醒来时天色已经一片漆黑,繁星点点,星空下,是一堆燃烧得红通通的柴火,为这夜凉如水的野外山林带来一片安稳和暖意。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好点了吗?”一个文雅轻柔的声音唤她。而她也迷迷糊糊地抬头循声望去,冷不防,一张美丽俊容的大特写呈现眼前。
温和得像春风的嗓音,温润得像玉泽的眼神,温柔得像浮云的浅笑,这一刻,在她丧失灵活思考的脑中只有眼前这个以和风、润玉、柔云组成的男人。
看陶乐西又呆呆地看着自己,心中不知何故,竟感到一阵轻盈,近几天所积压的郁闷瞬间消散。从那自幼便在他人眼中看惯的迷恋眼神中,柳元卿知道她被自己的相貌迷住了。虽说他向来讨厌别人用那种像欣赏奇珍异宝或狂热恋慕的眼光看他,但是自从陶乐西的视线开始频频从他身上转移到小万身上时,他却突然隐约地希望她能像之前那样盯着自己不放。
“你昏迷好几个时辰了,口干不干,要喝点水吗?”
“呃……”多亏他的提醒,陶乐西才得以恢复正常,“嗯,好的。”
接过他从后而来的水袋喝了几口,她才迟钝地发现自己正姿态亲密地依偎在他的怀里。猛地一惊,想弹离他,结束这暧昧的姿势,不料把胃掏空,又无补充能量的身体四肢软弱涣散,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
“别起来,乖乖坐着休息,你的身体还很虚弱,今晚我们就在这儿露宿。”
“可是这儿荒山野岭的会不会有狼和野兽什么的?又没有帐篷和睡袋,还有很多蚊子,怎么睡?”陶乐西难以接受什么都没有地在野外露宿。
“这也是没办法的,这里离最近的城镇有二十多里的路程,现在再骑马赶路你会受不了的。”柳元卿体贴地说。
细想之下也是,她现在可没勇气再上马了。再颠得两颠,非把她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不可。
“咕噜!”有人的肚子很不淑女地大叫了一声,抗议它被忽略。
“我饿了。”不知是不是凉水下肚特别容易引起饥饿,喝完水后,陶乐西一本正经地提出这个严肃的问题。
虽然知道这种荒郊野外的地方不可能有7-11便利店,更不可能有通宵营业的路边摊茶馆,但——饿就是饿,漫漫长夜,饿着肚子怎么睡得着?
“幸好我习惯放一点干粮在马鞍旁,现在用得上了。”说着,他把装在袋子里的馒头和江苏大饼拿了两个出来递给陶乐西。
陶乐西把馒头凑到嘴边咬了一口,皱着眉怨道:“冷冰冰硬邦邦的,真难吃。”
闻言,柳元卿拿起配剑,将地上树枝削去表皮,削尖,然后叉起馒头靠近火边烤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把烤好的馒头递给陶乐西。
热乎乎,香喷喷,烤得金黄香焦的馒头果然比刚才好吃上百倍。
“谢谢。”陶乐西吃得不亦乐乎时还没忘向眼前这个服侍殷勤的美男子道谢。虽然他美得看着都可以下饭,但是毕竟还是填不饱肚子啊!
此时此刻,看着吃得高高兴兴,满意得笑眯眯的陶乐西,他心中溢满了一种不知名的满足感,似乎今后只要能看到她这张笑脸就心满意足了。
陶乐西吃饱之后,就开始犯困了,眼皮子一搭一搭的。看她想睡,柳元卿将外袍脱下来给她披上。
困盹间感到覆在身上的软物挡去了夜里的寒凉,陶乐西勉强睁开眼,见到他只着衬里的单衣内心顿感不安,“柳元卿,你穿那么少会着凉的。”
“你披着,我是练武之人,有内功可抵御夜寒。”将衣衫重新盖在她身上,并细心地拉高,在她肩膀处掖好,睡觉时肩膀受凉的话,第二天会酸痛无力的。
平常总是在照顾自己旗下艺人的她,何时被如此细心体贴地照顾过?从没交过男朋友的她第一次感受到男人的温柔。原来被照顾的感觉那么好,之前自己一直为了赚钱根本没那个闲情逸致去谈恋爱,纵使有不错的男人有意追求也被她以一句无恋人一起?现在她有点明白了,这些事都不重要,女孩子只是想在这些过程中享聊而打发掉。还常嘲笑谈恋爱的老套三步式——吃饭、逛街、看电影,有什么特别?就算自己一个人或是和同性的朋友做这些事也能很快乐,为什么非得享受男生对她独一无二的温柔,因为他喜欢她,所以对她的温柔是与众不同的,无与伦比的温柔。
喜欢?触及到这个字眼,陶乐西不期然内心微微一颤。虽然她平常都爱把喜欢挂在嘴边,但是,她知道这个“喜欢”和那个“喜欢”是不同的。现在这种触动心灵的“喜欢”是她陌生的,期待的,畏惧的,无法抗拒的……
外表上她时常给人大而化之的感觉,其实内里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敏感、纤细、自私和任性。隐藏个性中不讨喜的一面是职业的需要,在演艺圈里,人们都会防备看上去心机很重的人,讨厌情绪化的人,避开直率过头的人,所以要表现出粗线条的可爱才能容易与人打交道。她一直是如此和人相处的。李燃雪说她虚伪,她也没意见,因为事实如此,她的确有着虚伪的一面。但每个人都会有真实的一面,再怎么虚伪,在面对自己真正在意的人时是无法虚伪的。
垂下眼睑,从睫毛下偷偷斜睨柳元卿映照着火光的脸。
他真的很美,美得叫人忍不住一看再看,仿佛永远看不够,永远看不厌。加上气质温雅谦和,任何情况下都能冷静自持,更给予人一种由内而发的安全感。
既然他不怕冷,那她也不客气了,披着他的衣服,靠着树干闭上眼睛安安稳稳地睡觉。
只是……没练过靠着树干坐着睡的人,睡熟之后,身子总会不由自主地两边倒,这不,陶乐西身子一歪,整个人狠狠地往地上栽。可还没亲吻大地就被揽进一个散发着恬淡气息的温暖怀抱。一旦睡着就雷打不动的她,身体自然而然地顺势依入这个舒适的怀中。
看她安稳地沉睡着,弧度自然的眉毛平静地舒展着,轻而淡薄的睫毛覆盖住醒来时灵活多变的大眼睛,微张的鼻翼,厚润的唇,圆圆的脸蛋,这一切组合起来并不美,也不特别。不过,他知道,当那双眼睛打开时,里面所散发出的光彩使她整张脸,整个人都焕发出耀眼的神采。那双眼睛里面仿佛有个发光体,散发出一种独特的光芒,从没在任何女子眼中看到过这般绚丽多彩的光。他不知道是什么令到这平凡普通的眼睛拥有如此瑰丽梦幻的光。
被吸引了。不否认,从未在意过任何年轻女性的他渐渐开始无法拒绝对她的在意。
任由思绪飞翔的后果是行为脱离理智的控制,成为感情的傀儡。不知不觉地,仿佛被诱惑,犹如被操控般地低下头,轻轻地吻上那不甚光滑,有着因火光而泛着浅淡金色的细绒汗毛的额头。正沉醉于由唇传来的细软甜美时,陶乐西一声如嘤咛般的梦咛将他云游天外的理智猛地拉回,浑身一震,意识到自己正轻薄她的举动,忙将唇远离,免得再受引诱而继续下去。
将视线定在深蓝宁静的夜空,大口呼吸着沁凉的空气,以冷静莫名燥热的身体和乱了节奏的心跳。
凝望星空的眼突然笑了,今夜的星光灿烂,似乎在庆贺他的发现——他喜欢上她了。这一发现足以解释近来身体种种的不适。
清晨来临,陶乐西被颈边潮湿温热的呼吸吹得耳朵痒痒的,忍不住伸手一摸,指尖触到一个滑润温暖的东西,转头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是柳元卿的脸。他的脸怎么会靠着她的颈肩?想着再看看自己身处的地方,又吓了一大跳。糟了,糟了,这回丢脸是丢到家了,自己竟然整个儿窝在他的怀里睡了一晚!
也许是她转头的动作惊动了他,只见他睫毛微微一动,顿时叫她紧张得屏息凝视。
看柳元卿似乎快清醒的样子,陶乐西的心立即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还越跳越高,像要从嗓子里蹦出来一般。不知该用什么脸面对他,在他睁眼的一瞬间,她吓得赶紧闭上眼睛装睡,耳边几乎可以听见全身的血往脑袋上冲的声音。
好久没睡那么熟了,向来警惕心强的他打从十五岁跟随朱载烈以来就没试过如此安稳地睡过,就连在有着重重保卫的王爷府里休息也时刻要提防意图除去身为第二王位继承人的表弟的敌人。而今在野外毫无保卫的状况下竟睡得如此深沉,实在太疏忽大意了。
垂眼看了看怀中的人儿,不住颤动的睫毛,涨红的脸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在装睡。她竟然比他早醒,而他却完全没察觉,一定是因为在她身边太放松的缘故。既然她那么努力地装睡,就不拆穿她了。
柳元卿料到她定是因为羞涩而不好意思面对自己依在男人怀中入睡的事实,便体贴地把她的身子移靠在树干上,拿着水袋到不远处的小溪汲水去了。
感到他的气息远离,陶乐西才放松地吐了口气,睁开眼睛。
哎,幸好自己够机警,躲过了刚才那幕尴尬的场面。
伸了个大懒腰后,陶乐西拍了拍身上的衣服,拉了拉柳元卿披在她身上被她睡得皱巴巴的长衫,抓起背包也朝溪边走去。
正文 第六章
“醒了,昨晚睡得好吗?”柳元卿已经装好水袋的水,就着清凉的溪水洗了把脸,水渍还没擦,微笑着侧头看向她。
晶莹的水珠顺着他白皙细腻的脸颊滑落,年轻俊美的面孔透着如晨曦般清新怡人的气息。
讨厌,被他这么一看,脸又烫烫的,肯定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
“给你,擦擦脸。”似乎要打破这阵尴尬般地,从背包里掏出手巾扔给他。
“谢谢。”他敏捷地接住飘荡过来的手巾轻擦着脸,依旧笑脸如花。
老天!明明美丽得不行,偏又笑得这般令人神魂颠倒。哼,看得她心跳加速,一分钟都跳180下了,真想拿条枕头套把他那张俊脸蒙住。
受不了他的笑脸,为了她快要蹦出喉咙的心脏着想,干脆转过身去,不看他。
“还你衣服。”陶乐西往后伸出搭着他衣服的手,“真不好意思,都皱了。”
“不要紧。”
只觉手臂上一轻,陶乐西回过身去,他已经把长衫套上了。
皱不啦叽的长衫看起来的确难看,但穿在他身上时,这个不修边幅的邋遢样倒有种颓废不羁的美感。
不知怎么的,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男人,她竟想起风情万种这个形容词。
“你快梳洗,我们等会儿就上路。顺着这条路走下去有个小镇,到了那儿我们再想办法联络朱兄他们。”见她又看着自己发呆,他好心地拉了她一把。
“哦。”陶乐西赶紧梳洗完,才猛地想起昨天和李燃雪失散后竟没打电话联络她。赶紧从背包里掏出手机打过去。
电话响了半天才接通。
“燃雪!你怎么样啦?没事吧?”陶乐西急促地问道。
“没……没事……乐西……是乐西吗?你没死!你真的没死!”李燃雪语无伦次地大呼小叫地喊着。
又不是听不出自己的声音,还要特意确认是不是自己吗?燃雪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你刚睡醒吗?”
“不是,是刚从昏迷中醒来。”李燃雪的声音中有丝隐忍的怒火,“你这个混蛋,现在才打电话过来,我还以为你死在乱战中了!”
“你也昏倒了?”被骂的话在进入耳朵前自动消音,陶乐西只问她好奇的事。向来拥有比钢缆还坚韧的神经,就算看到解剖后的尸体也能开胃地吃下加大碗牛杂(杂烩牛内脏)面的人会因为什么而昏倒?首先病痛或身体不适的原因排除在外,燃雪看上去是一脸的柔弱,但她从小练拳击,身体健康得不像话,昨天也没什么不舒服的样子,身体好得打倒两只老虎都没问题。
“什么我也昏倒?难道你昨天昏过去了?”李燃雪受不了她的迷糊,没好气地说。
“是啊,我被柳元卿救了之后跟他骑在马上跑了半天,受不了,又吐了个七荤八素的,后来还虚脱昏了过去,所以拖到今天才联络你。你怎么不联络我呢?”唉,也许自己在她心中只不过是个小小经纪人,根本不重要。意识到这点,陶乐西有点伤心。
“昨天以为你被困在敌群里,跟马车冲出包围后,我想折回去救你,谁知却被那个姓朱的硬把我给打晕了,直到你刚才的来电声才把我叫醒。”李燃雪恨恨地说。
“哦。那我们怎么找你们啊?”没理会好友话中的愤怒,陶乐西只想着怎样能尽快和好友会合,并没发现身后人的眼中一闪即逝的犹豫。
“这话你应该问这个朝代的人。”李燃雪说。
“对喔!”陶乐西忙把手机塞到柳元卿手里,“不用去到下个镇,现在就可以和他们联络了。你和燃雪讲,看我们怎么样和她们会合。”
柳元卿接过手机,“燃雪吗?我是柳元卿,你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怎么知道这个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鬼地方是哪里。”李燃雪咕哝了一句,“你等等。”说着电话那边传来大喊:“姓朱的,过来听电话,柳元卿找你!”
因为喊得很大声所以电话这边听得非常清晰,竟然有人敢称呼朱载烈为“姓朱的”?可想而知等会儿来接电话的人口气一定很不爽。
电话那一头似乎吵嚷了一阵子,等再次有声音传来时已是朱载烈的声音。
“元卿,你在什么地方?”
果然怒气冲冲像吃了火药似的。
他们谈了片刻后,柳元卿把手机还给陶乐西。
“我和朱兄说好了,到均县后再会合。”
“我们不能倒回去和他们一起走吗?”
“如果我们再绕回去和他们会合了再一起上路的话,一来担心再有埋伏,二来他们必须停下等我们,这样得浪费很多天的时间。”柳元卿分析道。
“乐西。”手机传来李燃雪的呼喊。
“什么?”
“别担心我了,你就好好享受和帅哥一起游山玩水的乐趣吧!过几天我们均县见。”李燃雪戏谑道。
“燃雪!”陶乐西顿时满脸飞红。
“我们走吧。”
抬起头,看着骑在马上俊美的“白马王子”向她伸出左手,陶乐西的脸更加红了。那只向自己伸出的手,白皙修长,漂亮的令人羡慕,相形之下,放在上面的女子的手倒显难看。
柳元卿握住她的手,用力一拉,把她带上马背。
和他这样共骑一匹马的姿势真是尴尬、暧昧加别扭,坐在他前面的位置,感觉上好像整个人靠在他怀里一般,昨天逃命的时候没想那么多,现在看来,实在够令人脸红的。
哎呀,哎呀!怎么净想些有的没有的,人家柳元卿怎么看都是个思想纯洁,品格端正的正人君子。况且自己长得既不貌美也不妩媚,怎么能吸引到像他这般超高品质的美型男呢?别白日做梦了,照燃雪说的放开心情去享受美男相伴吧!陶乐西为纷乱的心绪做了一番建设后,高兴快乐地和柳元卿一边上路,一边欣赏沿途的自然风光。
陶乐西这厢的景况是如沐春风的温馨和谐,而李燃雪那厢则是电闪雷鸣的激烈对立。虽然李燃雪和朱载烈之前的表现都一直不对盘,但遇刺的那天,朱载烈在颈后击落,让她昏迷了足足一天的一记成了他们相互抗战的开端。
“柳元卿,这里是哪儿?均县吗?”又是一个小镇,这两天他们一直赶路,可是每次天黑都赶不到下一个城镇,而迫于无奈要在荒郊野外露宿,到了早上继续上路之后才发现没多远就有城镇了。到了城镇,柳元卿都会找客栈租个房间给她梳洗和休息一番,吃过饭之后再上路。
“不是,不过均县离这儿不远。”
“太好了!今天我们不要在这儿休息了,快点赶路到均县。”陶乐西高兴地回头说。
这几天每晚都露宿野外,晚上明明是两人一人一处靠树而眠,可第二天一觉醒来都发现自己窝在他的怀里,就算她是现代人也没那么随便到天天与男人相拥而眠也无动于衷吧?况且对方是个她哈得要命的超级美男子。尽管她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靠在他怀里睡着,偏偏每天先醒来的都是她,那个情形下她当然是第一时间离开他温暖的怀抱,避免他醒来后四目对望的尴尬。等他醒了,她又忙着假装若无其事,还怎么问得出口。
唉!又不能当成无头公案不了了之,因为,她觉得柳元卿对她的态度好像有点怪怪的。对她特别体贴入微,说话的时候总是用柔情似水的样子看着她。他是不是喜欢上自己了?虽然有百分之八十的表面证供支持这个结论,但她还是担心会不会是自己想太多了,如果表错情的话,那可难看了。这个时候她急需和燃雪谈谈,听听她的看法。
看她一脸急切与其他人回合的样子,柳元卿心里没来由地一阵酸涩,回答也不像平常般随和淡然,“你就那么想见到燃雪和小万他们?”澄清透澈的眼眸因一丝青涩的情动而染上一层阴晦。
“是啊!”状似漫不经心,其实内里七上八下的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答案听起来刺耳得很。故意将每天的行程调整成露宿野外,为的就是让自己有借口,有机会以夜凉风寒为由将她拥入怀中而眠。如此明了的表示,再怎么迟钝的女人都知道他的用心,无奈眼前的人儿一副故意装傻的样子,对他露骨的爱意视而不见。
柳元卿虽然文采非凡,但却不懂感情这东西,有时不用明明白白的语言说出来,是很难划分清楚或是改变。喜欢、爱的字眼好比化学反应里的催化剂,没有的话就算有反应也是那种慢得看不见,察觉不到的变化。
可偏偏他是那种在感情事上脸皮有点薄,有点害羞的家伙,加上这可以说是他第一次动心,也就是初恋啦,任何人的初恋都会有点青涩的。
对于结识的一些才女或是女侠中,也不乏令他欣赏的女性,但是都止于欣赏佩服等朋友之情,面对陶乐西时却是一种完全陌生,令他情绪混乱,思绪迷惘的感情,这种感情突如其来令他完全没招架之力也没有缓和的时间,他只能摸索着这门崭新的学问。因此许多话和做法都显得笨拙青涩。
“我倒不希望那么快和他们回合。”这么明显的表示,她不可能不明白。
“哦!我会把这话告诉他们,说你不想见到他们。这下你糟了。”她嬉笑着说。
她是不明白,还是不愿意接受自己的感情?柳元卿想不透,惟有重重地叹气。
叹什么气,以为她看不懂他的用意吗?偷瞄他一眼,陶乐西心里暗道。
以她这种来自对男女间感情的事了如指掌的现代人来说又怎么会看不出他的心意。只是向来没接触过男女感情的她一时间接受不了他喜欢自己的事实。对方可是一个俊美得让人为之窒息的大美人,加上脾气好,头脑聪明,举止温文尔雅,功夫又好,怎么看也不可能会喜欢上自己这种平凡无奇的女人。
想来想去,始终想不通该怎么处理两人间突如其来的感情,陶乐西只好趁柳元卿去买干粮时打电话给燃雪商量。
“你这混账家伙,终于打电话来了!我的声音像鬼很怕听到吗?不想打给我就算了,干什么关机?害我找你都找不着!想死啊!”电话接通,燃雪披头盖脸就是一顿骂。这家伙也不知道自己担心她,别看陶乐西平时大大咧咧的以为她很行,其实她没用得很,看到老鼠都能吓得晕倒。
“不是啦!我的手机只剩下两格电,我怕用完了之后,到紧急情况没电就麻烦了。”
“你不是随身带着充电器吗?”
“猪!你以为能在这树桩子上找到电插头吗?”这句话很熟悉吧,正是李燃雪之前用来调侃她的,正好废话利用。
“猪头!你不是带了太阳能蓄电器吗,插在上面就可以充电啦。”就是因为这有个,她们来古代那么久都能过着与电器时代不脱节的生活。
“猪头丙!那东西在我身边吗?留在马车上了,我现在怎么用!”陶乐西终于能找到李燃雪偶然迷糊的地方好好嘲笑她一番了,感觉特爽!
不想和陶乐西再在“猪”这个话题上绕圈子,她赶紧转移话题:“那你现在打来干什么?遇上什么紧急情况了?是被人追杀还是吃饭没钱给扣在客栈里刷盘子啊?”
“还不是……是因为……因为这几天在烦恼件事。”
“有什么值得我们天掉下来都可以当被子盖的‘乐天王’烦恼?”李燃雪揶揄道。
“我觉得柳元卿好像喜欢我。”陶乐西小小声说。
还当发生了什么,原来是这种无聊事。
“那不是正合你意嘛。”
“问题是,他怎么会看上我?像我这种平凡到摔在大街上也没人注意的人,和他那种漂亮得过火的人在一起只会让人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鲜花是他,牛粪是我……”
虽然这样形容自己有点伤心,但这是事实。跟隔壁邻居家大兵站一起她好歹还是清秀佳人,有个性的坚韧不屈小野花一朵,和柳元卿那种人见人痴的美人相比自己只能是牛粪,这就是和美人在一起的惟一缺点。
“我还当是什么事呢,原来是在耍自卑啊!你这家伙,平时那份像涨气青蛙似过度膨胀的自信都跑哪儿去了?怎么一下子漏气似的蔫了?”
这家伙就知道落井下石,谁平时像青蛙来着?“我哪儿是没自信!自卑?你别胡说八道了,我陶乐西的字典里从来没这两个字。我只不过是怀疑他的视力是不是有问题,还是审美观有毛病,再来就是有什么怪僻嗜好……”毫无根据的话连自己都心虚得说不下去。
“嗨,你想那么多干吗?简单一点,别那么复杂。他说喜欢你的话你就尽管回应他好了。”
“他没有说过喜欢我,但从他的对我关怀备至的举动,让我觉得他是喜欢我的,可是……我又担心自己想太多了,他并不是喜欢我,而是体贴的个性使然。如果弄错的话,那脸可丢大了。再说……”陶乐西心底微叹,“我们终究是要回现代的,如果他不肯跟我们走,到时要离开,必定会伤害到他。”之前只随便把他当一般的漂亮人来喜欢当然是觉得无所谓,但是,越是真心喜欢一个人,就越是担心对方受伤害,哪怕是一丁点也不行。
“你的确是想太多了,喜欢就喜欢,爱就爱啊!尽情地去喜欢,尽情地去恋爱,结果就算是分开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管如何深刻激荡的爱情,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变得暗淡、昏黄、褪色。任何失去的爱情不管当初如何的美丽动人、刻骨铭心,都会在时间中缓和平淡,直至最后变成一个回忆。生命是有限的,没有人会为一件事、一段情、一个人而停伫不前,你不会,他也不会。最后,大家都会继续走各自的路,把那段逝去的爱情留在心上,偶尔会想一想,感伤一下,但生活还是得过下去。你放心好了,伤痛总会有的,没为爱情受过伤的男人成不了一个好男人,你就把自己当成是上天给他的磨炼好了。”这就是她李燃雪的恋爱论。因此被她替天行道磨炼过的男人少说也有二三十个,当然还不包括学生和幼年时代的受试炼者。
犹豫了片刻,陶乐西还是不知该怎么办,虽然李燃雪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可她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至于哪儿不对,她一时说不出。原本还想靠李燃雪帮忙分析指导一下,哪料到听她一席长篇大论之后脑子更乱了。
“啊,他回来了,我们见面再继续说。”看到柳元卿买东西回来了,她赶紧把电话挂掉。
“哎……这么快就挂电话!”电话这边的李燃雪看着电话不满地说道。还没告诉她,自己和朱载烈拍拖的事呢,算了,见了面再说,反正都快到均县了。
“你刚才和陶乐西在说什么?”朱载烈拿着水袋过来,并递给她。
“不关你事。”接过水袋喝了几口,补充刚才给那个爱情白痴上课浪费的水分。
“你什么都说不关我事,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忿然伸出铁臂一揽,不由分说地将那娇若柔柳的纤腰卷进怀中搂紧,仿佛这样才能感到她是他的。
“我当然不把你放在眼里。”
“你……”这女人干脆得让人气恼之余还附带伤心。
“你这么大个,就算把我的眼珠子抠出来也放不进去。”唇角轻扬,眼光闪动,调皮得像苹果树叶上跳动的阳光,看得人心里暖暖的,痒痒的,想气又气不起来,想笑又笑不出。
懒得跟她废话,低头堵住那娇嫩红润的樱唇,发泄怒气般,翻江倒海的一吻,用她的甜蜜謦香弥补刚才被她利舌刺到的小小受伤。
这家伙又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她的言论自由。早知他是那种霸道型的男人,还以为自己能控制得了他,想不到反被他占了一个大便宜。
半天才被放开的李燃雪大口大口地吸气,不满地瞪着令她呼吸困难的始作俑者。
陶乐西如果知道好友在挂掉电话后即刻享受了一段法式热吻,包准羡慕得口水直流。
“我们走吧。”柳元卿轻轻唤着发呆的她,并一把将她抱上马背。
“嗯。”她红着脸答应着。
虽然这几天都是如此上路,但她还是无法习惯那么亲密地与他共乘一骑。由于马背就那么点位置,两个人骑在上面身体必然要紧贴在一起。在前面的她背向着柳元卿的胸膛,虽然之前她僵直着背,尽量不碰触背后温热宽阔的胸膛,但是在颠簸的马背上一直这么直着身子累得不得了,她常常累得不行就往前倒,偏偏马脖子不粗,倒不中的话很容易大头朝下地栽下去。
最后柳元卿实在看不过眼,将她的身子一圈,稍稍使力便将她按入自己怀中,“骑马僵着身子会很累的,靠着休息一会。”
他的声音很有说服力,淡淡的一句,就打消了她心底的羞涩和顾虑,无从辩驳地顺从了。
他的胸膛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瘦削单薄,相反很厚实宽阔,不是肌肉累累型的胸膛靠起来非常舒服。他的身材应该是属于那种一眼看上去纤瘦,但实际上体格匀称,魁梧结实的类型。说实话,靠在他怀里真的很舒服,好舍不得这个怀抱耶,要是可以带回家去就好了。
“在想什么?”看她不说话就知道又神游不知到哪儿去了。
“没、没什么。”凑近耳边的轻言细语让她不期然的耳根发热,几乎碰触腮边的薄唇更是令她心中一窒,羞涩地支吾着。
聪敏如他又怎么会不懂陶乐西的变化为何?这些天来他都以百般亲昵柔情的态度对她就是因为知道以她的聪慧,已经明白他对她的感情,而她早前就表现出对他的爱慕之情,所以,他尽可以放心以对待亲密爱人的态度待她。
他是个寡情的人,能付出给他人的感情少得可怜,除去父母的亲情和与朱载烈的友情之外并没有人能得到他丝毫的真情。
不管多美多好的女子都从没令他动心过,还以为自己此生都不会感受到何为男女之情,如今却为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子动情,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两队人马终于在均县会合,陶乐西他们先到一步,在约好的客栈门前等着。
“燃雪、小万!”陶乐西老远就看到她们了,高兴得跳上跳下地边喊边挥手。
看到她的小万和李燃雪自然快马加鞭地朝这边来。车还没停稳,李燃雪已经跳下车和迎上前的陶乐西抱个满怀。
这一幕让两位男士看着觉得挺碍眼的。
“哎,你的那位看起来好像不满我抱着你不放耶。”李燃雪伏在陶乐西耳边耳语。
“什么‘我的那位’,他到现在还没有向我告白,我也没正式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啊,你别胡说了好不好。”
“既然你的还没确定,那我就说我的好了,我向朱载烈告白了,他也向我告白了。”李燃雪爽快地说。
“什么!你竟然会喜欢他?你不是常和他抬杠吵架的吗?还骂他是恶劣男、沙文主义什么的。”陶乐西对这个消息惊叹不已。
“你没听过打是亲骂是爱吗?我骂得越凶就是说我越爱,欺负得越厉害就是说我越喜欢嘛,你应该很清楚。”
“对哦,我就是经常被你欺负得最惨的那个,还真得‘谢谢’你那么喜欢我。”陶乐西白了她一眼说道。
“喂,你们两个还要在门口站多久?”朱载烈没好气地看着两个女人抱得紧紧的还亲热地咬耳朵。知道吃女人的醋是很蠢的事,可他就是受不了李燃雪的双臂环绕在别人的身上,就算女人也不行。
“你也累了,我们进去喝杯茶休息一会儿再说吧。”
柳元卿温柔地上前拉起陶乐西的手往客栈里走。那动作是再自然不过了,就像普通情侣牵手一般,可看在其他人的眼里却比天外来客还要稀奇。朱载烈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惊异地看着他们相携走入客栈。
两个吃醋的男人,谁吃得更高杆些,一目了然。不过,她就喜欢朱载烈摆明吃醋的模样,总比柳元卿那般巧妙伪装自己的感受好。虽然她不欣赏柳元卿为人处世方式,认为他太善于隐藏,让她觉得这是虚伪的表现,但这种人配陶乐西刚好,她很清楚陶乐西在某些时候和柳元卿是同一类的人。
小小的客栈因一下子进来一群人而显得有些拥挤。大家坐下后,老板和店小二即刻端上清茶给众人解渴,柳元卿点了些饭菜,订好了房间,打算今晚在此过夜。
在等待上饭菜的时候,陶乐西听到有个怯懦但却热烈的声音在小小声地叫她——
“陶姐!”
“是小万啊!对不起,差点把你忘了。这些天过得还好吧?”陶乐西这才注意到小万正坐在另一张桌边。
看见陶乐西和他说话,小万高兴地望着她点头。
“你坐那么远干吗?过来这边坐。”陶乐西指指身边的空位。由于朱载烈和柳元卿是主子,所以他们的部下都坐在其他位上,并不同他们一桌。
“不用了,陶姐,我是下人,坐这就可以了。”小万摇头摆手说道。
“哪儿来那么多规矩,我说过来坐就过来坐。”陶乐西任性地说。对小万,她总以姐姐的姿态要小万听她的命令。
小万乖乖地坐到陶乐西的身边,一道冰冷刺骨的视线如利箭般射向他,不必回视也知道是谁对他发出这无言无情的警告。
“好像又长高了,变得更俊了呢!”陶乐西看着害羞地低着头的小万。
“才几天而已,怎么可能长高又长帅,太夸张了吧!”李燃雪在一旁嘲讽道。
“燃雪,你怎么一见面就爱和我抬杠!”
两人吵吵嚷嚷的情景众人见惯不怪,多日的分开反而有点怀念这种情景呢。
正说着,店小二送上茶水饭菜,陶乐西肚子适时地饿了,举起筷子准备来个“横扫千军”时,突然在离目标红烧排骨还有1mm的时候停住了,“哦,大家起筷,吃吧。”幸好,幸好,于本性大发时及时刹车,在喜欢的人面前狼吞虎咽多难看啊,说不定会惹人讨厌,嫌她没教养。想着,陶乐西一改风卷残云的吃饭作风,规规矩矩,很有气质地一小口一小口吃起来。
“乐西,这饭菜不合胃口吗?”一直注意着她的柳元卿问道。
“不,不是……”
早看出端倪的李燃雪凑过来对她耳语:“在喜欢的人面前假惺惺,小心到最后他喜欢的是真正的你还是伪装的你都不知道。”
这句话对陶乐西的确有如当头棒喝,只见她再度高举筷子,以密不透风的阵式将桌上的美味一网打尽,最后以打着饱嗝结束。如果柳元卿喜欢像她这种没仪态兼大吃的女人,她会看不起他的品味,可是,如果他讨厌这种女人,她又觉得有点伤心,唉。
晚上他们就在这家客栈过夜。哪知陶乐西她们枕头都还没睡热,就听见整个客栈被一阵鬼祟的脚步声惊动了。
头一次感谢古代差劣的隔音设计,两个女生只不过是拉尖了耳朵,就听到外面的人小声地说话:守着门道,等这批商队的人全睡着了就下手。如果里面的人有动静就冲进去,记住,别吵醒其他房间的人。
“糟糕!我们碰上黑店了!”这是陶乐西第一个反应,“刚才我看了这里的老板娘,很像电影龙门客栈里的女主角,那个老板娘是卖人肉叉烧包的女人!幸好今天我们没点包子。”
“别说些有的没的,现在怎么办?”李燃雪一直没注意到自己经常依赖着陶乐西,也许跟她是她经纪人有关。
陶乐西侧着头,想了想,眼珠子一转,立刻计上心来。
“还好,我怕闷把东西拿上来了。”只见陶乐西将手提电脑拿出来,放入光盘,“你快点爬到床底下躲起来。”说着就在电脑上做好设置。
虽然不大明白陶乐西这么做有什么用,不过她还是赶紧躲好,不一会儿,陶乐西也跟着躲进来。
“你到底在搞什么?”李燃雪小声地问。
“嘘,等着看好戏!”跟着钻进床底的陶乐西小声说。
守在门外的坏人突然听到一个雄壮的男人声音从房间里传出:“你们这群无胆匪类快给我滚出来——”
门外一干坏蛋听见里面有人发现他们赶紧推开门冲进去,一看室内竟空无一人,顿时心悸胆寒,加上漆黑一片的房间内,有个发光的东西放在床上,那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竟然有个活生生的小人在动,还在对他们说话哦,撞鬼啦!“今天我萧峰就要为武林除害!降龙十八掌!”
霎时,房间里风声雷声大作,还兼备飞沙走石,金石断裂的声音,一群坏蛋当场吓得屁滚尿流,个个争先恐后地冲出房间。这巨大的声浪毫无疑问也叫醒了整个客栈的人。
“哈哈哈!知道我的厉害了!”看到人都跑精光后陶乐西才从床底下爬出来,仰头狂笑。
“你怎么想到这么个鬼方法来的?”跟着爬出来的李燃雪一边拍着衣服上的灰一边问。
“这是跟《小鬼当家》学的!想不到还真管用!”陶乐西洋洋得意地说,“我怕跟你上山找灵感会闷,就带了几张影碟来看,还好,拿的是《天龙八部》,要是《蜡笔小新》就没那么好效果了。”
正说着,柳元卿和朱载烈就冲进来了。
只见柳元卿二话不说,一把将陶乐西紧紧拥在怀里,完全不顾周围有那么多眼睛盯着他。
陶乐西也尴尬加脸红的,脑子一片混乱,完全不知该怎么反应,只呆呆地任他搂着。
好半天,他才开口,伏在她肩膀上的头重重地压着她,一道轻轻的细语传进她的耳朵:“幸好你没事,差点把我吓死了!”
他说把他吓死应该不假,因为听他的声音虚弱无力得仿佛刚刚才死而复生。
当他抬起头时,神情已经恢复成以往的镇定自若。闪亮的眼睛,柔柔地凝视着她,俊美的脸上浮着淡淡的笑,万般宠溺地为她扯下头发上的蜘蛛网,拂去衣服上的灰土,扯起袖子轻擦弄脏的脸,那神情专注得仿佛在做一件艺术品。
陶乐西迷失了,迷失在他一片无言的柔情中。
正文 第七章
一行人终于来到京城,只见街上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店铺林立,一派繁华盛世的景象。
“这儿就是古代的北京城?真无聊。”李燃雪从马车的窗口望了一眼,丢出一句批评。
“虽然这儿街道又窄又小,到处都没有名牌连锁店,连百货公司都没有一家,不过看在这里有个可以指点我们回去的天师分上,我觉得这儿还是挺美的。”陶乐西自我安慰道。
原本朱载烈还以为她们会惊叹京城的繁华,毕竟这儿是天子脚下最大最繁盛的城市,想不到她们竟不屑一顾。
“元卿,你随不随我回安烈王府?”朱载烈问道。
“不了,我得回柳月斋给爹娘请安。”
“那好。我们走。”
朱载烈示意小万赶着车跟他走。
“慢着,”柳元卿喊住他们,“乐西,你跟我回柳月斋。”
跟他回家?笨蛋都知道跟他回家有什么后果,丑妇终需见家翁,她可不要傻乎乎地跟他回去见家长,拜托,他连句“我爱你”都没说,就想要娶她?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况且……她……终究是要回去的……
“我不要。”陶乐西干脆地回绝,“我要跟燃雪一起去王府看看,还想去皇宫参观参观。”
柳元卿的眼神一黯,淡淡地看着她,那神情似乎有点受伤,陶乐西赶紧转过头去,她受不了他这种迷死天下女人,让人心软透了的忧郁表情。
“那我回头再去王府看你。”说完即掉转马头往另一条街道离开。
看他远去的背影,陶乐西心里也不好受,闷闷的。
安烈王府很大很美,到处都雕梁画栋,花园里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应有尽有。
怎么样,到底是王府,很羡慕吧!朱载烈洋洋自得地期待着两个小女人惊叹的赞美声,冷不防李燃雪在旁丢出一句话。
“怎么搞的?活像个公园。”
“就是嘛,和苏州的园林公园没多大差别。”陶乐西也附和道。
真扫兴,没得到预期反响,还以为能在喜欢的人面前炫耀一番。虽不明白她们口中的公园是什么样,但她们一副司空见惯的表现,朱载烈只好无趣地让管家给她们安排住处。
陶乐西刚安顿好,就有下人来告诉她说柳元卿来了,正在客厅等着。叫上住在隔壁房间的李燃雪,两人一起随下人穿过繁琐的亭台拱门,回廊水榭来到庄严宽敞的会客厅。
“你不是说回家了吗?怎么来得那么快?”陶乐西看他衣服都没换,仍旧是那身上路时的衣衫。回到家不是应该换个衣服洗把脸休息一会儿的吗?她和李燃雪都梳洗好,换过衣服了,他怎么还是一身风尘仆仆的样子。
“我……”似乎难以启齿,可他还是坦白说了,“我急着来看你,只向父母请过安就来了。”向来淡然平静的表情,因情动呈现一丝热烈的急切。
“哦,是吗?”陶乐西轻描淡写地一语带过。
面对她刻意淡化两人之间关系的举动,柳元卿的内心不由得焦躁起来。平常过于冷静睿智的个性令他不大善于表现自己热烈的爱情。
“你这是在怀疑吗?我的话就那么不可信?”
“不是的。”看到自己的语气似乎有点伤人,陶乐西连忙解释。
“那你……”
就在柳元卿要继续说下去时,李燃雪适时地打断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话:“好了,你们是不是都饿了?人一饿,心情就不好,很容易跟人找碴斗嘴什么的,我们先去吃点东西,我都快饿死了。”
朱载烈正好走过来,听到李燃雪说肚子饿,赶紧吩咐下人快将准备好的饭菜摆上桌。
“怎么我们刚一回到京城,皇上就知道消息,下旨召我进宫,还知道有两名女子与我们同行,也一并召入皇宫觐见?真想不通。”朱载烈蹙眉问。
“想不通就算了,反正我正好想去皇宫参观呢。虽然在现代的时候也去过北京故宫,但那都是几百年后的残垣败瓦,没什么看头,趁此机会看看新建起来有多么的辉煌,这才不虚此古代一行。”陶乐西没想那么多,只知道可以去皇宫游览一番。
进宫面见皇上是头等大事,稍微有点言行不端,即刻被冠上大不敬的罪名,随时惹来杀身之祸。进皇宫当然不比逛大街,不能穿随便的衣服,更不能女扮男装,免得皇上一时分辨不出,又来个欺君大罪,陶乐西和李燃雪在女仆的帮助下换上端庄华贵的宫装。
穿着浅浅的水蓝色纱裙的李燃雪,乌黑的秀发在头上微斜地挽了个发髻,没有夸张的金银发饰,只点缀了几朵白翠两色的玉梅花。如珠玉般润泽剔透的肌肤,清灵漠然的神情,带着一股子刺骨的冷淡和娇媚,看得人心莫名一颤。较一般古代女子更为高挑的身材,走起路来,姿态如行云流水般的优雅顺畅。只是在厅中随意一站的身姿,已将所有人的眼光尽数吸引。
至于陶乐西,一身粉红的衣着,娇小的个子,一头让女仆们束手无策的及肩短发戴着个用月季花蕾串成的花冠,虽然已经尽量打扮,但她看起来并没有变得更好看,人靠衣装这句话在她身上似乎行不通。这看起来充其量只能说得上还可以的相貌,在柳元卿的眼里看来却是可爱得不得了。
“好了,我们走吧!”
四人刚要出门,听到一个声音焦急地传来——
“陶姐!”
回头看去,却是小万。
“小万,你乖乖地在这儿等我,不要到处乱跑,我会从皇宫给你带特产回来的。”陶乐西拍拍小万的头。
“陶姐,你要去见皇上,可千万要小心,不要惹皇上生气,会被杀头的。”
在一旁闻言的朱载烈听到这话不由得皱眉,怎么在老百姓眼里,皇上变成了个杀人不眨眼的暴君?
“你放心啦!我是什么人?识时务者为俊杰中的俊杰,见风使舵中的佼佼者,最是懂得趋炎附势,溜须拍马,怎么会有事?你安心好了,反而是要多担心燃雪,这家伙,三句话不合意就甩手走开不理人,她才是危险分子呢。”
说到这儿,陶乐西才想起应该给好友提个醒,这儿不比现代,这里的皇帝就是法律,以她这种个性万一顶撞了这个“法律”,分分钟掉脑袋都有可能。
“燃雪,我现在可是以经纪人的身份交代你,见到皇上一定要低声下气,极尽谄媚逢迎知道吗?最多当成是演古装戏好了,别把平常待人的那套乱来,我可不想两个人来一个人回。”
李燃雪摆了摆手,给她一个“你安心好了”的手势,继续往前走。
这个乐西,当她是傻瓜吗?她再怎么冷傲凌人,也分得出事情的轻重,和厉害关系,怎么会乱来!担心都是多余的。
四人随着太监匆忙穿过无数道宫门,终于来到皇帝的面前。
“臣弟参见皇上。”朱载烈领先向皇上作揖行礼。
“三弟不必拘礼。”他最是疼爱这个弟弟,因母妃去世早,父皇把朱栽烈托付予他母后照料,所以自幼关系亲爱厚密。
“臣柳元卿叩见皇上。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柳元卿向王皇上行跪拜礼,这也是给后面两个女子做示范。
“爱卿平身。多日不见,柳爱卿越发出落得楚楚动人了。即便是朕后宫三千佳人能比得上柳爱卿的美人可找不出十个。”
面对皇上的戏言,柳元卿无言以对,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民女陶乐西。”
“民女李燃雪。”
两人一边说,一边学着柳元卿的动作依样画葫芦地跪拜下去。
“叩见皇上,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时皇上才转移注意力看着这两个女子。听国舅说三弟迷上了两个青楼女子,并将她们一并带回京城。什么女人竟能让从来不将女人放在心上的三弟如此在意?
“平身。”
陶乐西和李燃雪缓缓地站起,低头垂手而立。
“抬起头来,让朕看看。”他倒要看看这两女子有什么能耐。
最先抬起头的是陶乐西,她低了头那么久,脖子早酸得不像话,加上她对皇帝的样子又顶好奇,之前碍于生命危险不敢擅自抬头免得冒犯龙颜,现在得此命令还不赶快执行。
这个穿粉红色衣裙的女子相貌平平无奇,应该不是她。皇上只看了陶乐西半眼就不屑再看。只见她旁边那个高挑纤长的女子抬起头时,霎时惊艳不已。那是一种他从没见过的美,她的眼中丝毫没有半点因面见圣容而激动的神情,淡雅柔静地伫立着,宛如飘落水面的一片云。
“皇上,不知今召见臣弟有何旨意?”看到皇上盯着李燃雪半天回不过神来的模样,他心里一阵不安。
听到朱载烈的声音才回过神来的皇帝有点不好意思地假装咳了一下,“没什么,只是听说三弟你回来了,想见你一面,没什么事。今天刚回来,你也累了,回府休息吧。”
“是。”朱载烈转身退出去,柳元卿和李燃雪紧随其后,只有陶乐西在一边东张西望一边走。
哗啊!这皇宫里的东西真的不是盖的,连个痰盂都是描金绘银的,呆会儿看经过哪个房间,顺手牵羊带个什么才行,难得来皇宫一趟,怎么也得弄几个纪念品回去,哪怕是皇家御用的尿壶也可以。陶乐西边打算着,边磨磨蹭蹭地跟在后面,走到门口都没注意,腿一抬,没跨过高高的门槛,应是整个人摔了个四脚八叉,顶礼膜拜似的五体投地地趴在地上。
“哎哟!痛死我了,这门槛没事弄那么高干什么,想谋害忠良啊。”顾不得面子也摔成八块,陶乐西赶紧七手八脚地爬起来,一边揉着撞疼的膝盖和手肘,一边忍不住小声地埋怨道。
大家都知道陶乐西摔倒,碍于皇上还在宫堂上坐着,谁也不敢冒然回过身去扶她,也不敢和她说什么,只一味地走出宫门。
过了两天,皇上召她们俩进皇宫内小住,虽然李燃雪有变成皇帝女人的危险,不过陶乐西完全不在意,爽快地答应了。
四人道别时,李燃雪和朱载烈这厢的柔情蜜意,羡煞了隔壁那厢的言简意赅。
“柳元卿,你回去给我把行李拿过来,只要拿我和燃雪的背包就可以了。你记得把我的手机留在身上,发生什么事时我好打电话给你。”
“就这些?”柳元卿虽不奢望她像李燃雪那样给自己一个吻,但是……好歹也应该有点难舍难分的离别之情吧。
“还有什么?”不就分别几天嘛,有什么舍不得的。可是……被他那双乌黑湿润的眼眸忧郁地凝视着,心肠再硬的人都受不了而化为绕指柔。想想这段时间他常伴左右,几天不见会有点不习惯吧,“回去把东西拿来,我会每天给你打电话的。”
这话似乎令他非常高兴,凝结在眼中的忧郁瞬间融化,依旧闪烁如子星。唉,老天,可怜这风度翩翩俊美潇洒的贵公子。
离开皇宫的路上,朱载烈一直忧心忡忡。
“别担心,虽然皇上看上了李姑娘,把她留在宫里,但绝对不会做出什么举动。皇上毕竟是一国之君,礼教大统之事比任何人都更为慎重。”柳元卿试图减轻他的不安。
“我不是信不过皇上会做出越矩的事,只是担心燃雪她……”说到这儿断然打住。如果说担心燃雪会被皇上给予的荣华富贵,权利地位所诱惑,不正表明他对自己没自信?假如燃雪真的被虚荣所惑,也说明自己的眼光竟蒙蔽到喜欢上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子,“你倒轻松,陶乐西也被留在宫中,难道你就不担心她?”不满自己独自担忧,朱载烈提醒身边的友人。
“乐西的好只有我才知道,用不着担心有人看上她。”
“不是说她会被人看上,发生有人和你抢人的危险,而是说她有惹祸杀身的可能。”受不了他的气定神闲,非得拉他和自己一起烦恼担忧才行。
“这不用担心,乐西在为人处事方面很有一套。”
他不像朱载烈那样担心着爱人被别人抢走,只是对陶乐西一直不肯正面接受他付出感情的事感到烦恼。
正文 第八章
在皇宫住的这几天里,虽然有点闷,但这儿的伙食不错,陶乐西每次都把饭菜吃个一干二净,每只盆子都像给猫舔过似的,干净得可以照出人影。擦擦嘴后,陶乐西拨通了自己留在柳元卿手里的手机号码。
电话那边的等待声才响,立刻就被人接听了,速度之快让人怀疑对方是不是一直盯着手机响。
“是柳元卿吗?”虽然她把手机留给柳元卿,但这几天每次打过去有时是朱载烈接的。
“乐西,是我。”温文儒雅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听得人心儿又甜又软,“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皇宫的菜味道不错。”
“……”听到这话,对方有片刻静默,“那你是乐不思蜀,不想回来了?”语气有点忧伤,“我知道京城有家很好吃的饭馆,你一来就住进皇宫,我还没机会带你去吃,那儿的东西是全国有名的。”柳元卿热切地说。
陶乐西想不到自己随口说的话竟然让柳元卿有那么大的反应,当即又甜蜜又窝心。
“过两天,我向皇上提出出宫,到时候你和朱载烈也要及时进来接我们。”
“好!我这就跟载烈说。”柳元卿兴高采烈地回答。
“哎,等等,我还有事要问你,阴天师你找到了吗?有没有问到五星连珠是在什么时候?”
“……”接下来是一段长长的沉默。
“喂……柳元卿……”陶乐西小小声地唤道,看他是否还在听。
“你就不能忘了这事吗?”柳元卿突然大吼。
陶乐西当场吓了一跳,第一次听到他说话那么凶,向来他说话都是温和平顺的几时那么大声过。
“我……”陶乐西还没说,电话就被挂掉了。
挂掉陶乐西的电话,柳元卿放下手机,发泄怒火般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原本还说想等他讲完轮到自己和燃雪讲几句的朱载烈愕然地看着他。
从小到大,他还从没见过柳元卿这么焦恼不安,烦躁易怒的表情,向来沉稳冷静的人,一旦情绪失控比平常人更令人感到可怕。
“元卿,你真的那么喜欢陶乐西?”那女人相貌平凡得可以,又贪财又固执,还外加自私自利,任性无礼,最多就是个性活泼一点,除此之外没什么可取之处,为什么柳元卿这个风靡三岁到八十岁所有女性,甚至一些特殊嗜好的男性也为之倾倒的美男子会钟情于她?不懂,不懂。
长叹一声,柳元卿缓和了心中过于激烈的心情,看着窗外的流云,“我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她,只知道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痛苦得像在煎熬。每次听到她打听五星连珠的事时,就觉得整个心痛苦得快要爆炸了……如果她回去了,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崩溃。”
“对哦!如果让她找到阴天师,知道了五星连珠的时间就会回去,我怎么没想起来,昨天燃雪还问阴天师来着。”李燃雪从来不对他说回现代的事,也只字不提五星连珠的事,他知道李燃雪喜欢他,所以根本不认为李燃雪会离开他回现代去,因此昨天路经阴天师的住所时顺口问了。
“什么时候?”柳元卿煞白了俊脸,虚弱地问道。
“十二月十三子时。”
还有三个月。
呆呆地看着被对方挂断后空鸣的手机,陶乐西觉得心里有种翻搅的苦闷,刚开始通话时的柔情蜜意全都飞走了,只留下无以言对的疑问。
看她这个样,李燃雪走过来,拿起她手里的手机道:“如果喜欢,就尽情地和他恋爱跟他撒娇好了,就是因为你常想着以后的事,成天假装出对他的感情视若无睹的样子,所以他才会那么焦躁,那么不安。放开胸怀,和他尽情地相爱吧,即使将来我们回去,也给他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啊。而我们也能在回忆中永远记住曾经落入古代和他们相恋的美好往事。
“不会有什么‘永远’,也不可能‘一生’,讲那些无法预测,无法控制的未来太虚无了,我们应当把握现在,如果连现在的幸福和快乐都无法得到,还讲什么未来。”
说着,她拿起手机再度打过去,这次很显然是朱载烈接的,只见两人情话绵绵,陶乐西看她笑得甜蜜娇美的样子,也认真思考起她的话来。
走过莲花池在想,路过御花园时在想,看着风中摇摆的柳条在想,吃饭在想,梦中在想……不知想了多久,她终于决定再打一次电话给他。
“乐西吗?”听到对方温雅的声音的那刻,心猛然一恸,两颗泪珠凭空坠落,在光可照人的地上溅出两朵水花。
“……”
“怎么了?干什么不说话?还在生我的气吗?昨天是我不好,不应该那么大声凶你,对不起,原谅我好吗?”即使不说话他也知道对方是她而不是李燃雪。
听着他的道歉,陶乐西的头摇得像波浪鼓一般。
“我、我还以为、以为你讨厌我……再、再也不会理我……”陶乐西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哭出来,说得断断续续的。天知道她竟会那么高兴听到柳元卿的声音,高兴到几乎要放声大哭。
“我怎么会讨厌你呢?我的心是怎么待你,难道你还不明白?”说着,手机里传来几不可闻的叹息声。
“我……我……”陶乐西因为太激动了,竟然哭得停不住。
“乐西?你怎么哭了?”电话那边是他焦急的声音,“别哭……你,到底发生什么事?”
“呜……你来,你快来……我……我要见你……”还想说什么,可惜手机没电的警告铃声响起,信号就自动断掉了。
“怎么样?想通了?”李燃雪走进屋来,显然她刚才在屋外的回廊上都听见了。
“嗯!”陶乐西虽然脸上挂满泪痕,但仍重重地点头。合上手机,忍不住把它紧紧地按在心窝里,因为刚才有心爱的人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这么做似乎能隔空感受到他的气息和温暖,“我决定了,与其害怕承担失去的后果,还不如紧紧地把握现在,牢牢地束缚着对方,不管是多么渺小的一丝一毫都不让它从手中流失。既然我不留在古代,就一定会想尽办法把他拐回现代去,这样他就一辈子都是属于我的了!”
看着陶乐西坚定的小脸,李燃雪开始有点为柳元卿担心。
等不到第二天,柳元卿几乎立刻就跑来王宫。
“乐西呢?”
李燃雪指了指屋外一片树林子。
“她到那儿去了。”
宁静的树林只听得见风声和秋千摇曳得树枝咯吱作响的声音,他循声而去。
听到靠近的脚步声直觉知道是他来了。
他凝望着她坐在秋千上娇小的身影,她静静呼吸着有他气息的空气,也默不作声。
“元卿,你恋爱过吗?”陶乐西突然打破了这份沉静。
“恋爱?恋爱是什么意思?”好陌生的词语,他从来没听过,也没在哪本书上看过。
仿佛没听见他的疑问,陶乐西自顾自地喃喃道:“所谓恋爱,就像坐在荡来荡去的秋千上一样,往前冲的时候,心会跳个不停,感觉非常兴奋,根本顾不得周遭的一切,可是,往后退的时候,会突然感到巨大的离心力,令到心脏不安地发疼。这就像是越是喜欢对方,就越是担心失去对方的患得患失的感觉。”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到底在说什么?”他猜不透她心里所想,内心不由得焦躁地问道。
“没什么……”陶乐西突然跳下秋千,“我只是、我只是快不行了。”抬头望着天空的脸,让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你说什么!你快不行了?”他用力地握住她的肩膀,惶恐地看着她,“你身体有什么顽疾,我即刻求皇上让最好的御医来为你诊治,你一定会没事的。”她的话让他无可避免地往坏处想,当场吓得大惊失色,没有以往的冷静沉稳,惊慌失措得像个孩子。
看他误会了她的意思,陶乐西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身体没事,我说的‘不行’不是那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被她取笑,他有点不满,但更多的是心安。只要她没事,怎么笑他都无所谓。这么想时,他完全没发现自己的男子气概在她面前早已被磨光了。
陶乐西收起盎然的笑意,再度叹气:“我说的不行是因为……我再也无法掩饰内心真正的感受了……之前的种种顾虑再也无法阻碍想要坦率面对的心情。”她露出一个淡柔的微笑。
“我决定了,决定接受这份感情,不再顾虑重重,不再左思右量,我要放开怀抱去爱我早已喜欢的男人,让他所付出的真情得到最大的回报。”
突然间得意料之外的答复,让柳元卿这个向来以稳重沉静著称的谋士兴奋得差点没跳起来。
“真的?”
“真的,珍珠都没那么真。”她快乐得像只挣脱一切束缚的小鸟扑进他怀里。
翠绿的树阴悄悄地遮住了两个初尝爱情滋味的恋人,陶乐西和她的恋人交换了一个如风般温柔的初吻。
这天,朱载烈和柳元卿依照约定来皇宫接她们,才离开皇帝的视线范围,朱载烈就想吻住了身边令他日思夜想的人儿,不料被一只纤纤玉手挡住了嘴巴。
“虽然我不介意被人看,但是介意做免费表演。”朱载烈朝李燃雪眼神示意的方向望去,只见跟前跟后,来来往往的宫女太监像被施了定身法般僵硬地看着他们,脸部表情统一为目瞪口呆状。
有点尴尬地轻咳了声,低吼道:“看什么看,还不快退下!”淡淡的红晕染上帅气的面孔,小麦色健康的肤色另一个好处是脸红时不大容易看得出,这点帮了他的大忙,如果被陶乐西看到了又该调侃他了。
赶紧瞥了瞥陶乐西,怕她又要取笑自己的情不自禁,不料却看到更震撼的一幕。
原来令所有人变成木雕泥塑的罪魁祸首不是他,陶乐西和柳元卿正吻得难解难分。
好半天,他才缓缓放开她那诱人的唇。只见她脸色嫣红似火,娇艳胜花,眼睛湿润润的,醉人而迷蒙地看着他,轻轻的,像自语、像叹息地柔柔呢喃:“我现在才知道爱情的味道是那么美妙……”
“我也是。”他在她耳边的亲昵耳语让她惊羞地发现他听到她的话,两人心满意足地对望着,在对方痴情的眼光中回味着刚才甜蜜的余韵。
直到李燃雪假装干咳一声后,沉醉于二人世界的两人才蓦然醒觉他们所处的地理位置乃众人之前,顿时羞红了脸,柳元卿肤色白皙,脸红得像胭脂化开了一般,美艳动人。陶乐西也不差,连耳根、脖子都红得像个熟透的虾子。
两对儿似乎就这么定了下来,回到安烈王府过了一段甜蜜幸福的日子。每天两对相爱的人或结伴出游,或各自浪漫,过得十分惬意。
这天,陶乐西偶然收拾从现代带来行李时,笔记本突然从背包里掉了出来,翻开在地上,白色的纸上有着用水性笔写的粗黑的大字——“我绝对要成为超级经纪人!”
默默地捡起笔记本,无意识地翻看着上面的备忘录和工作日程,许多似乎已经被遗忘的事情突然浮现脑中。
对了!她怎么差点把自己的梦想给忘了呢?她还要回现代,她还有许多工作没做好,还有许多心愿没达成,怎么可以留在古代浪费时间?想到这儿,陶乐西风一般地跑到柳元卿的房间。
正好准备去找她的柳元卿看到她来,立即满脸喜悦地迎上前来。
“乐西,我正要去找你,我今天想带你去……”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我早前叫你找阴天师问五星连珠的事你问了吗?”
“这……”没想到陶乐西会突然问他这个,顿时语塞。
“你没帮我问吗?”看表情就知道没问。
“你现在还想着怎么样回去?难道你就不在乎我吗?”柳元卿焦急地看着她。担心她离开是他心里最大的恐惧。
“在乎你和回去现代是两码事,而且你之前说了要帮我问的,做人要言而有信。”
看她坚持,柳元卿答应明日带她去阴天师处询问五星连珠的出现时间。
次日,陶乐西他们一行人来到阴天师的住所。只见堂屋正中摆设的道坛前端坐着一个鹤发白眉的老道长。柳元卿介绍说,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知晓天像,常被皇帝召见进宫讲解天象的——阴天师道长。
说明来意后,道长缓慢地开口告诉他们,五星连珠乃百年不遇的奇绝天象,上一次出现的记载是在一百年前的二月十日寅时,下次再现恐怕得等上个一百几十年左右。
道长的话像一记焦雷炸得陶乐西整个人呆住了。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她再也回不了现代,再也见不到父母亲,再也实现不了成为当红经纪人的梦想,再也完成不了环游世界的心愿了……许许多多的遗憾、不甘、绝望蓦地涌上心头,之前还抱着希望说,一定能像小说故事里写的那样最终回到现代,可是、可是无情的事实……现在连幻想也没有了。
陶乐西脸上乐天爽朗的笑容消失了,只有一天比一天更重的阴郁。
“乐西她这么想离开这儿吗?”柳元卿压抑着焦躁,无奈地说。
“她一直想实现梦想。”李燃雪叹气,“你们不知道她为了实现梦想,工作起来有多么努力,在演艺圈要令到像我这么懒的艺人能小有名声可不是容易的事。”
面对陶乐西灰暗的表情,茫然失神的眼睛,李燃雪实在看不下去,想方设法开导她。
要让一个人高兴起来,当然是用她喜欢的东西来讨好她,虽然知道陶乐西喜欢什么,问题是在这个时代,一样也没有。太困难的不说,最简单的——她喜欢吃的薯片,可是,在这个时代马铃薯都还没传入中国,上哪儿找去?
既然没有语言可以安慰失去梦想而伤痛的心,那就用爱情来弥补吧。柳元卿比以往更细心体贴地待她,周围的人也尽说好话哄她。什么最可爱的女孩、最甜美的少女、最妩媚动人的女子、最能干的天才等等一大堆肉麻死人不偿命的高帽一个劲地往陶乐西的头上带。
这招对于平常不多被称赞的陶乐西似乎挺受用的,她很快就骄傲起来,一扫沮丧,重新恢复了回现代的信心。
“啊!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上天怎么会舍得让我这个未来超级经纪人埋没古代,看这来,肯定有机会回现代让我一展抱负的,现在只不过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剧情,很快就能回家了!”听到陶乐西如此放言,李燃雪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她没事了,请停止对她的称赞,免得她鼻子翘到天上去了。
这天她就和柳元卿约好了在天赐楼客栈门口见面。
柳元卿准时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人影,正担心她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想直接去王府找她时,就看见所等的人风风火火地朝他跑来。
“怎么那么久?都半个时辰了,我还以为你出事了,正要去王府接你。”柳元卿一脸担心地说。
“你不愿意等我吗?”陶乐西不满地噘着嘴看他。
“我只是担心你出事,下次我直接到王府接你好了。”柳元卿温和地看着故意曲解他心意的陶乐西。
“不要。”
“你别任性,让我去接你,这样我才放心。”
“才不要!两个人在外面见,才有约会的感觉啊,而且迟到是恋爱中女孩的义务,任性、蛮不讲理是女孩子的权利。在我们那个时代,男生都得这样让着女生的,你得好好学学。”要不以后有机会怎么跟她回现代呢。
“好好好,都听你的。”她这个样子,摆明了就是在撒娇嘛,柳元卿宠溺地笑着,拉起她的小手走进客栈。
两人按照陶乐西安排的行程,先吃饭,之后去看大戏,没看十分钟就因为陶乐西闷得受不了出来了,接着两人又去逛大街,买了不少工艺品,幸好柳元卿聪明地雇人将东西送回王府,如果不是,捧着那一堆小山似的东西别说继续逛街了,连走步路都费劲。
最后两人坐在一个池塘边,看着落日的余辉,柔情地依偎在一起。
“元卿,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正柔情蜜意的时候,陶乐西突然问道。
“这个我倒不是很清楚,说不清是什么时候,直到已经无法根除你在我心中的位置时才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柳元卿竭力装作不经意地说,雪白的脸却染上了比晚霞还要浓艳的嫣红。
“我自知你不可能对我一见钟情,毕竟我的外表不具备那种令人动心的功能,你可能是被我异于寻常女子的言谈举止所吸引的吧。因为在这个时代,女子的行为都受到严格的规范,矫揉造作,乔装掩饰,所以你才会被我的开朗直率吸引,其实如果你去到我的那个时代,就会发现像我这样行为处事的女子比比皆是,没什么稀奇的,就会觉得我并不那么特别了。”靠在恋人的怀里,陶乐西分析着对方会喜欢上她的理由。
“可是,我已经爱上你了,就算世界上有成千上万个和你相似的人,我也只能喜欢你一个。在我的眼中,只有在你身上表现出来的才是特别的。”
陶乐西缓缓地抬起依偎在他怀里的头,定定地看着他。她看见的是一个同样凝视她的男人,他的眼睛所流露出来的那份深情、那份炽烈、那份专注比他所说的言词更动人心弦,更感人肺腑,让她的心像浸润在爱的温泉里,暖暖的,软软的,舒服得快要睡着。
毫无疑问,他在热恋着自己,因为他的爱,陶乐西有一瞬间觉得就这样一直下去,一辈子也无所谓了。
正当两人迷醉在对方的眼神中,双唇渐渐相靠,想要互相碰触时,远处传来响亮的叫卖声。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陶乐西突然眼睛一睁,一把将柳元卿推开,“我想吃冰糖葫芦!”
这个不解风情的笨女人,难道冰糖葫芦比“那个”还甜?
“你在这儿等我,我去给你买。”柳元卿微笑地往小贩走去。
好事被打断了也不生气,涵养好得离谱。
看着他去为自己买冰糖葫芦,就算老土得掉渣也要说一句:她简直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了。
正当她不可救药地自我陶醉一番时,一对年轻女子相携从她身边走过,原本没什么,只不过是两个平凡的古代女子,引人注目的是她们是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孪生姐妹,这原本没引起陶乐西多大的注意,但是一句话飘进了她的耳朵,令她浑身猛地一震。
“有什么电影值得你非得明天赶回去看啊?”
“《魔戒》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国王归来》明天全国同时上演,我可是这部电影的忠实影迷耶!”
等等!这个时代怎么可能有人知道电影?而且还是《魔戒》这套科幻巨片!陶乐西不敢相信地回头盯着这两个女子。
只听她们继续说:“啊!我也喜欢这套电影,我和你一起回去好了。还有票卖吗?”
“当然没有!首映的票早就卖光了,幸好我有先见之明,让表哥提早帮我买了。你别担心,表哥肯定也买了你的份。”
陶乐西再也忍不住了,赶紧追上去。只见那两人走进一座茶馆,陶乐西连忙跟进去。
“等等!请问你们是不是来自中国公元2004年?”陶乐西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两名女子惊讶地互相对看了一眼,再一同看向眼前气喘吁吁的短发女子,默契十足地点了点头。
三人在茶馆找了个单间坐下,谈起来。
这两个女子中一个叫原欣语的竟然和陶乐西是同一个时代的现代人,另一个叫元心语,是明代人,由于某种原因两人拥有在明代和现代的时空里自由穿梭的能力,因此两人经常互换身份,更有趣的是两人竟在另一个时代中找到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
“想不到竟能碰到和我们一样能穿梭时空的人耶!”原欣语高兴地说。
“半年多之前,我和我朋友在市郊的山地上露营,哪知那天晚上发生五星连珠,我们一觉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时代,我们很想回去,可是却不知道有什么方法。惟一知道的是如果能再出现五星连珠的异象,也许能回去。既然你们可以来回现代和明代,请带我们回去!”
“可是我们的能力只能使自己穿越时间,不能帮别人,要不是有这个限制,我早就带我的古代老公回现代拜见父母了。搞得我爸妈想见他,只能通过我拍的V8。”原欣语说。
“等等,你说的市郊山地,是不是511国道附近的山地?”一直在旁沉思的元心语突然问道。
“是啊!你也知道那里。我的车就停在离国道不远的小山路上。”说到这儿,陶乐西不由得叹气,“唉!不知我的车怎么了?有没有被人偷掉?”
“啊!”这次轮到原欣语喊了出来,“那么说,那辆放了好久,都铺满灰尘的红色吉普车是你的?”
“对呀!你看见我的车?它还在?”原欣语肯定的点头让陶乐西高兴得差点没哭出来,“哦!感谢上帝,它还在,我的小草莓安然无恙,太好了!”
“小草莓是谁?”
“我的车。”
元心语听完两人的对话,思考了一会儿,终于想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我想我已经知道你是怎么来到明代的了。”元心语说着转过头看着原欣语,“在发生五星连珠之前的那一天,你不是刚从树林的时空接口那儿回来?还把时空钥匙掉在那儿了。”再回过头来,将一片羊脂白玉雕成的白色盘鱼递给陶乐西看,“当发生五星连珠时你们应该刚好在这片玉的附近。”
看到她手里的玉片直觉得怪眼熟的,突然想起似乎在哪儿见过,“啊!我记得了,我在帐篷旁边捡到过这块玉。”
元心语点着头,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这片可以开启时空的玉片是打开现代与明代的钥匙,但只有我和欣语能操纵它,当时也许因为天现异象的关系,使玉片自动开启了时空的连接,把你们带到了明代。”
听完她的解释,所有事情都真相大白了,可陶乐西还有一点不大明白。
“我记得好像把这片玉捡起来放到口袋里,怎么它没跟我一起到明代?”
“那是因为这玉片有灵性,会依附着人的气息,所以不管在哪儿遗失了,最终它都会回到主人身边。所以我估计它只是把你们送到了古代,并没有跟着你们一起去,所以我才能在树林里找回它。”
“那我和燃雪难道要一辈子留在明代回不去了?”陶乐西顿时哭丧着脸,悲伤起来。
“只要再次出现五星连珠的现象就可以靠天象的力量送你们回去了。”原欣语说
“可是想再看到五星连珠得等上个几百年,到那时候我都骨头打鼓了,还回去干吗?”难道要拜托后代把已成先祖的自己的骨灰带回去吗?唉,没指望了。
“不用等那么久,阴天师昨天才跟我们说过几个月古代就会出现五星连珠的天文异象。”元心语说。
阴天师?这个名字从元心语口中冒出来,让陶乐西顿时警觉起来,“你说的阴天师就是那个京城里出名的熟知天文,满头白发的老道长?他上个月才亲口跟我说五星连珠要等个几百年才会出现。”
“阴天师的确是名满京城的道长,但是他才二十七岁,帅哥一个,哪是你说的老头子。”原欣语解释道,“你百分之二百被骗了。”
被骗了?陶乐西心头一震,柳元卿骗她?他骗她?他为什么要骗她!他明明知道如果错过了五星连珠的时机,她这一生再也别想回去了。这个念头搅得她心思大乱。
“阴天师是我一个朋友介绍认识的,当初也是他告诉我阴天师懂得天文现象,可是他后来又为什么要骗我?”陶乐西神态茫然地喃喃道。
“那是因为他改变主意,反悔了,他不想你回去。”不用说,这人肯定是男的,小说的经典老套剧情,烂透了!
最后她们跟陶乐西约好,一个半月后的十二月十三日子时在陶乐西来古代的那个地点处见,送她们回现代。
终于可以回家了!陶乐西兴高采烈地冲回王府,正好看见找不到她而回府搬救兵的柳元卿和一起走出来的李燃雪和朱载烈。
“你跑到哪里去了!买个糖葫芦回来就没影了,担心死我了!”柳元卿也不在乎站在大门口,一把将她拥入怀中。
不理柳元卿一脸的担忧,陶乐西欣喜若狂地自顾自地对李燃雪说:“我们可以回家了!回去现代了!”
“真的!我遇到两个同样穿梭时空的女子,她们告诉我的。”
“真的?太好了!”一向不屑喜形于色的李燃雪也抵挡不住这天大的好消息,高兴得和陶乐西抱着欢呼,又叫又跳的。
态度与她们相反的是两个脸色煞白,有如五雷轰顶的两人。
“我们赶快进去收拾东西!要赶紧启程回去了!”陶乐西拉着李燃雪蹦蹦跳跳地往屋里走。
“你是怎么找到方法回去的?真的行得通?”
“一边收拾再一边讲给你听,反正我说回得去是十拿九稳了!”
闻言,柳元卿混身一震,即时感到眼前天旋地转,向来冷静沉稳,即使泰山崩前也面不改色,镇定自若的他,此时却无法自控地、惊恐地听着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朱载烈也不比他的震惊少,整个怔愣在原地。
欢声笑语渐远,大门口只剩下两个呆若木鸡的男人。
正文 第九章
“乐西!你真的要回去?”柳元卿冲进房间急切地问。
“是啊!我恨不得现在就能回到家!”陶乐西丢给他一个无比快乐的笑脸后继续手脚麻利地打包行李。
“为了回家,你宁愿和我分开?”柳元卿心痛至极地看着她忙碌的身影。
这句话让一直忙个不停的陶乐西突然停下手来,“你这是什么意思?”冷冰冰的语气完全不像平时。她僵硬地转过身来,震惊地看着柳元卿,“难道你宁愿和我分开也不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柳元卿没料到陶乐西原来是想要他跟她回现代。
这两人正僵持着,李燃雪和朱载烈那一厢也开战了。
“我不许你回去!”朱载烈向来霸道,虽然近来在李燃雪面前收敛了不少,但这次事关自己的终身幸福,霸道得赶快拿出来用,要不日后说不定就没用武之地了。
“我一定要回去。”李燃雪毫不动容地继续收拾东西。
“那样我下令封锁城门,看你怎么走。”
李燃雪这才放下手中的行李,缓缓地转过身来看着他,“你不让我回去,难道不怕我恨你一辈子吗?”
“只要能把你留在身边,就算被你恨一辈子,我也甘愿!”朱载烈干脆专横地说。
“如果你真的那么做,能留下的只会是一具尸体!”李燃雪冰冷地说,美丽的眼睛流露出绝然的目光令人胆寒。
朱载烈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
“我一定要走的。”不忍朱载烈眼中的错愕和惊恐,李燃雪抚着他的脸,淡柔地笑着,“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很快乐,也很幸福,不管我们相距多远,还是永远无法再见,我都不会忘了你的。”
“就这样?你……就这样和我分手了吗?”朱载烈仿佛刚从梦中醒来的小孩,脆弱又无助,眼中一片茫然,失神的眼光努力想聚焦在她的脸上。
“是的。我们分手吧!”李燃雪压抑着心中的痛苦竭力维持表面的平淡。
“难道你说喜欢我是假的?我们之间的感情都是假的?”
“不是的。”李燃雪艰难地辩解。
“如果不是,为什么你能那么轻易地和我说分手?”这个回答让朱载烈一瞬间犹如苏醒的狂狮,暴怒地大吼。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李燃雪定定地看着他念道,“我是爱你的,不管我的爱情观如何,在这段日子里,我是真真正正地爱着你。可是,你我之间的爱情在禁锢和拘束下是无法生存的,如果你只想把我留在你的身边而罔顾我的自由,我的意愿,那我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怎么会不给你自由!只要你不要回去,只要你不回去,留下来,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绝对不会干涉,只要你留下来!”朱载烈这一生都没有如此低声下气过,但是为了留住心爱的人,要他多丢脸他也不在乎。
“留下来,就已经不自由了……留下来,就意味着将永远禁锢在这个古代,无法回到我原来的时代去了。烈,你别太坚持了,太坚持的爱情很快便会在平凡的生活中消磨殆尽。爱情是不可能永远的,只有在最美丽的时候结束,才能让那份甜蜜绚丽的爱情永远保鲜,永不褪色。不论空间的阻隔,时光的流逝,让我们在彼此心中留下一个每次只要回想都能让心头一片温暖的回忆吧。”
这还是朱载烈头一次听到的荒谬论调,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真的完全不了解自己所爱的人,并为这个发现而呆滞。
偌大的室内,静得连苍蝇飞过都听得见,四个人如电影般定格,都呆呆地凝视着对方。最后还是陶乐西最先回过神来。
“今天大家心情都太激动,还是各自冷静一下吧。”说着率先离开房间,李燃雪也跟着出去。
“我要回家了!我要回家了!”这句话一直盘桓在脑中,那欢快坚定的声音不断在耳边进进出出,什么想不到,什么也看不到,从她决然地说出回家的那刻起他只觉得世界一片空白,最后是怎么回到家的都不知道。
“卿儿,你回来了。快过来,这是你张世伯和他的千金怜云小姐。怜云可是京城有名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不精通……”
母亲说什么,他完全听而不闻,碍于礼节,他勉强地招待了这两位摆明来相亲的客人。
好不容易挨到客人离开,柳元卿再也忍不住,明白地告诉父母别再给他安排相亲,他除了陶乐西谁也不娶。
“你给我听好,我们柳家世代书香门第,绝对不容许你娶一个青楼女子为妻!”柳父暴跳如雷地吼道。
看丈夫怒红了脸,儿子则铁青着脸,柳夫人赶紧上前劝解:“卿儿,为娘也知道你喜欢那姑娘,既然那姑娘是卖艺不卖身,到底也是个有骨气正派的姑娘,你纳她为妾也可以,只是不能娶为正室。”
“爹、娘,孩儿今生只要她一人。”柳元卿沉声说道。
向来孝顺的儿子第一次用这种坚定不移,毫不妥协的语气和神情跟他们说话,柳父柳母不由得呆住了。
安烈王府里,短发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整理行装,悲哀的脸上有着新添的泪痕,身边的友人也同样一脸忧伤地呆看着渐渐成行的行李包。
虽然已经知道回去的方法,但此时两人心里却觉得前途茫茫。
经过一晚的冷静,第二天,柳元卿和朱载烈早早就过来找她们,希望能说服她们留在古代。
柳元卿和陶乐西到花园的水池边,而朱载烈和李燃雪则留在房间里。谈判正式开始。
“乐西——”
“你跟我走吧!”柳元卿还没说完,就被陶乐西先声夺人地截断。
“不行……”柳元卿艰难地说。
“去现代不好吗?我们那儿科学发达,生活舒适,比古代这种落后的生活好多了!如果你不跟我走的,我们永远都不能再见了——我不想和你分开。”陶乐西扑进他怀里,紧紧地抱着他柔声说。
“留下来。只要你能留下来,以后不管什么事我都依你。”柳元卿说着,轻轻地抚摸她的短发。
“现代是个比这儿好千百倍的地方,你去到一定会喜欢那儿的生活的。”
“不管哪儿的生活更好,我都不能离开,我是长子,爹娘还要依靠我终老,离了他们就是不孝。”
陶乐西一把推开他,“我父母还不是只有我一个女儿。你不想抛弃你的亲人,难道就要我离弃我的亲人了吗?”
“你是女子,不在父母身边就当是嫁出去,不要紧。”柳元卿据理直说。
“什么?!难道没了儿子就伤心,没了女儿就无所谓吗?告诉你,男女是平等的,没有理由男人比女人重要!”陶乐西的语气开始尖锐。
“我只是想你永远在我身边,并没有其他意思。”柳元卿急忙解释。
“那你就跟我走啊,我也希望和你在一起。难道你就不能为我牺牲一次?”陶乐西用力地劝说,语气渐渐霸道起来。
“要我跟你走,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留下?你一味地坚持要走,就这么不把我们的感情放在心上,还是说我对你跟本不重要?一直以来都只不过是我单相思,你根本没爱过我?”心爱的人要离开所造成的恐惧、痛苦、压抑、难过种种负面的感情让柳元卿再也承受不住地怒吼出来。
陶乐西怔住了,有什么比听到恋人否定自己的感情更令人心碎?“你是古代,我来自现代,我们根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你早知道我迟早会离开会回去,为什么你还要来招惹我?为什么要让我爱上你?为什么要我受这些离别之苦?为什么……为什么……”陶乐西痛苦地大喊。
想到自己为她付出的感情,如今却变成她痛苦的根源,自己一片真挚的感情被如此看待,柳元卿心痛苦楚得一塌糊涂,“我招惹你?是你的笑、你的声音、你的开朗招惹了我!我就那么傻傻地陷进去!”
“你这么说是指责我害了你吗?难道我就没有付出感情,我就不受伤害?你以为我是冷血的吗?为会怀疑自己真情的人付出感情,我才是傻瓜!天字第一号大傻瓜。”陶乐西悲凄地嘶吼着。
“乐西……”柳元卿地看着陶乐西没有泪的眼睛,流出来的是更为悲哀的绝望、失望和无望,心痛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是我说错了,我没有怀疑过你对我的感情,我只是……”
“只是什么!”陶乐西不想继续听他的话,大声地打断,“说什么都是假的!我只问你一句——你爱不爱我?!爱我就跟我走!”
“我……”前面半句他可以大声呼喊肯定的答案,但后面半句却像一只大手掐住他的喉咙阻止声音的发出。
他的无言像一团烈焰映红了她的双眼,焚毁了她的理智,陶乐西口不择言地冲口而出:“既然我们都不愿意为对方牺牲,那就证明我们的爱并不深,趁现在分手好了!”
想到自己对她的一往情深,如今竟被她简简单单就否定掉,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难道要连尊严也要丢弃地向她恳求乞怜吗?男性的自尊强烈地从心里涌起,柳元卿傲然地把头一昂,“分手就分手!”甩手离开,毕竟他也是骄傲的。
房间里。
“既然你不愿意留下来,那我跟你去现代。”朱载烈果决地说,这是他想了一个晚上,做出的决定。
原以为这个决定即使得不到投怀送抱,热烈拥吻也能博得美人一笑,谁知——
“不行。你不能跟我回现代。”李燃雪断然拒绝。
“为什么?让你留下来,你不肯;我跟你回去,你不让,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急着要离开我!”朱载烈忍无可忍地摇晃着她的肩膀。
“我这是为你好!你去到现代根本无法适应那儿的生活。你在这里是王爷,身份尊贵,去到现代,就什么都不是,在那儿没人会对你卑躬屈膝,没人对你顶礼膜拜。而且你对我们的生活一无所知,去到那里,你怎么生活?怎么融入社会?我知道你绝对不肯让我工作来维持我们的生活,到那个时候你一定会后悔莫及,一定会痛恨今天所作的决定。与其让我们的爱情结束在互相怨恨中,我宁愿结束在现在!”燃雪说到这儿,已经是泪光点点了。
“不!这只是你的借口,你想摆脱我的借口!如果你从来都没想过永远和我在一起,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喜欢你!你的爱情说给就给,说收就收,有没有想过我的心已经被你折磨得伤痕累累了,现在你连让我继续爱的权利也要剥夺,是不是太残忍了!”
“烈……”李燃雪不敢看他的眼睛。
“看着我!”朱载烈抬起她的下巴勉强她看着自己,“好好看着我!你真的要放弃我们之间的感情吗?”
朱载烈的眼睛清澄得不可思议,在里面,她看到一个胆小懦弱的自己,她总是害怕太爱一个人会把两人之间的爱情走到尽头,害怕会把爱情用光而失去爱情,所以以往的恋爱,都在连自己都无法察觉的不安中决然放弃,以为这样才不会在把爱情用光之后尝到失恋的痛苦。
“是……”是的,她是个自私自利女人,是逃兵,是弱者,所以她逃了,逃开一份她无法预知,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受伤的爱情,一份她承受不了失去的爱情。
朱载烈的唇在颤抖着,那受伤的神情,活像被她如利刃般的尖刀狠狠划破心脏。
“是的,是的,我放弃了!我们之间结束了!结束了!”像要说服自己一般,她不断地大喊。
“啪!”一个清脆响亮的声音,只觉脸上火辣辣的。她屏住气,凝视着朱载烈,这个巴掌是他愤怒的控诉。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她曾说过最讨厌打女人的男人,可现在她却一点都不生气,只觉得被他打是应该的,自己心里反而好过一点。
但朱载烈反而接受不了自己竟然打她的事实,煞白了一张俊脸,愣愣地看着因挥她巴掌而颤抖的手,最后痛苦内疚地望了她一眼,沉痛地转身离开房间。
当陶乐西像丢了魂似得晃晃悠悠地回到房间,看到的是在床前将行李收拾好的好友。
“燃雪,你……”
回头看了她一眼,李燃雪无力地坐落在床边,“我们走吧,快点离开这儿!”
看她这个样子,不用说也知道她也闹翻了。继续面对心爱的人痛苦的表情,她们不知道自己的意志是否能坚决到回家的那一刻。
安烈王府,两人正在收拾着行李,突然陶乐西猛地站起来,把手里的行李往地上狠狠一摔,满脸怒容。那种表情吓了李燃雪一跳。
“哼!我为什么要一个人离开!我那么爱他怎么可以让他留在这里!我要带他走,就算是绑也要把他绑回现代。什么爱情梦想要二选一,我偏不!只有爱情和梦想共存的人生才是完整的人生!”放声宣言后,转过身来看着被她突然的举止吓呆的好友,握着对方的肩膀,坚定不容拒绝地盯着她,“燃雪,你也不要犹豫了,既然朱载烈愿意跟你走,你就带他一起回现代吧!相爱的人是不应该分开的。”
“不……我……”李燃雪犹豫着,离别在即,意识到这将是永远不能再相见与死亡无异的分别,当初坚持的理由也变得薄弱起来。
陶乐西当然清楚她不让朱载烈跟她一起回现代的理由是不想令他受挫,受苦,但是,试问有什么能比爱情的痛苦伤人更深?
“不过你不让他跟着去也对,你可是我手下的一颗将来会大放光彩的明日之星耶!绝对不能有男朋友,这会影响你的星途的。”陶乐思正色道,“身为经纪人的我绝对不能让朱载烈跟你回现代,免得阻了我的财路!”说着故作悠闲地离开房间去准备马车上路。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我的幸福比你赚钱还重要?”李燃雪受不了自己被她当成赚钱工具来看待,不满地质问。
陶乐西突然回过身,严肃地看着她,“既然你也知道那是你的幸福,还犹豫什么?决定吧!就带朱载烈一起回去,到时候我们还能一起举行婚礼呢!而且四个人参加星空旅行社的‘环游世界蜜月游’还可以打八折优惠呢,爽死了……”
陶乐西的滔滔不绝犹如催眠大法,听得燃雪不由自主地“哦”了一声。
“哈,你答应让朱载烈跟我们一起回现代!”陶乐西高兴地喊着,令她感觉似乎被控制之余还掉进了陷阱,一种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
“嗯。”算了,反正她这么绕来绕去,反而帮自己下了也许是正确的决定。
“既然你决定了就该轮到帮我了。”
“帮你什么?”不出所料,陶乐西接下来的话,果然令她一个头两个大。
“帮我把柳元卿拐回现代。”
完了!她就知道陶乐西胆大包天,现在竟然要拐带人口。
“照我分析,元卿不愿意跟我回现代,不外乎只有一个原因——长男的责任,孝顺父母,只要他父母同意放行就没问题了,况且他家家财万贯,十辈子不愁吃喝,又有两个已成年和三个稍小的弟妹,没有计划生育,可谓人丁兴旺,反正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没问题。”
“那你打算怎么做?”李燃雪看着歪头思考的陶乐西,“他们家已经听说你是青楼妓女,反对得很呢!”
“该怎么办呐……这我得好好想想……”陶乐西捧着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当李燃雪怀疑再这么下去,地砖会不会有磨蚀的可能时,再次被她“哇”的一声大喊吓一跳。
“有办法啦?”看她一脸贼兮兮的奸笑,大概不是什么好法子,她那脑袋瓜子想出来的,八成是歪主意。
“嘿嘿,”陶乐西得意地笑着,“经过我的前思后想,左思右想,终于,一个石破天惊,举世无双,超凡绝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得了你,快说吧!”李燃雪赶紧打断她的自吹自擂,再让她这么说下去,恐怕智勇双全她也夸得出口,趁自己还没呕吐之前赶紧自救。
“就是这样……”陶乐西凑进她的耳边呱叽呱叽地讲了一大通。
听完之后,李燃雪眼睛瞪得铜铃那么大,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半天才说出一句:“你不是来真的吧?行得通吗?”
“哼哼,没问题,名字我也想好了!”
“什么名字?”李燃雪看着一副胸有成竹,成功在握的笑容,莫名其妙地问。
“从古至今猎夫大作战!”
这是什么怪名字,李燃雪听了都傻眼。
“第一步——迷情追爱行动,开始!”陶乐西一声令下,作战开始。
当晚两人各自给心上人留书一封,趁着天黑在城门关上的前一刻让小万架着马车出了城,并在离城不远的小客栈里等消息。
第二天,朱载烈和一大早来王府找陶乐西二次谈判的柳元卿同时收到信。
只见朱载烈一看完信后,什么都没说,就让下人收拾行装备马并留书一封给皇帝的信。
柳元卿看着他的举动迟疑着,拉住他,“难道你要放弃身份、地位和国家的责任这些所有去追随一个女人?”
“我不是追随她,而是我绝不能失去她。至于身份地位,这些都不是靠我自己实力得来的,只不过我生于皇家,上天所赐,失去了也没什么可惜。”朱载烈豪爽地说道。
看着神情坚定的朱载烈,他感到这个表弟长大了,是个有担当的男人了,他能为自己想要的付出,也不怕任何无法预知的未来。
他也想和朱载烈一起去追她们,但是他的天性中有着不容自己做出不孝和不负责的行为,没办法像载烈一样可以不顾一切。
而陶乐西信中的果决断然如巨锤狠狠地击倒了他。出了王府后,是怎么回到家的,他也不知道,只知道看到父母的那一刻,巨大的愧疚压迫着胸膛,逼迫得快爆炸了。
乐西,你真的抛下我走?你好狠心!想到这儿柳元卿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抽搐,痛苦得全身痉挛、不受控制地颤抖,最后像个游魂一样脸色惨白,失魂落魄地从安烈王府回到柳宅。
踏进家门,就看到大厅中一派热闹的景象。
“卿儿, 快来这儿一下, 这位是梅翰林和他的千金……”
柳元卿眼神空洞地看着父母和众人在他眼前晃动,他的心快被痛苦割成千万片碎片,他们为什么还笑得出来?对了,因为这痛不是在他们身上,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不在乎他是不是痛得快死掉,是不是痛得快疯了。乐西……连她都不在乎吗?如果她在乎的话就不会一声不响地跑掉,如果她在乎就不会舍得一个人离开……
看儿子木然地站在那儿,目光呆滞地看着地面,一脸的憔悴、疲倦,一身的风尘仆仆,完全不像平时的温文尔雅,冷静从容。
“卿儿,来见过梅学士。梅学士的千金惜云小姐可是名满京城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不精通,而且又长得端庄贤淑美丽大方……”母亲拉着他走到一个美丽女子面前。
“又是相亲!”柳元卿突然一把挥开母亲的手,大声高喊,“你们别忙活了!我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你们死了这条心吧!她走了……她走了……她就这么走了……”一字一句仿佛从心窝子里硬生生地抠出来一般,滴着温热的血,“我再也见不到她了……你们高兴了吧?我娶不了她了,我娶不了这个青楼女子,你们满意了吧……哈哈哈……我再也见不到她了,你们不必担心会有个风尘女子为媳妇会辱没我们柳家的家门了……哈哈哈哈……因为你们不会有儿媳妇了……哈哈哈哈……”柳元卿边大笑着边走回房间,留下一厅目瞪口呆的客人。
顾不得儿子的举止对客人的冒犯,柳父更担心的是他极度失常的表现。大儿子向来有着超出平常人的深沉、冷静和稳重,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如此失控。
慌乱地送走客人后,柳父柳母赶紧去房间看儿子到底怎么了。一进房间,柳父几乎被一只笔筒绊倒,抬眼一看,吓了一大跳,只见屋内到处狼藉一片,柳元卿仿如木雕石刻一般坐在椅子上。
“卿儿,你怎么了?”柳父惊慌失措地看着他,这个儿子从小就是深沉的,自制的,喜怒哀乐从不形于色,他对情绪向来控制得宜,今天竟然如此失控,把两老吓坏了。
只见他眼神空茫,一动不动,对父母心急如焚的呼喊充耳不闻,对他们大力的摇晃毫无所觉,整个人陷入一种痴呆的状态。
“儿啊!你不要吓娘,到底怎么啦?你就那么喜欢那个青楼女子?那个女子叫什么,陶乐西吗?”柳母几乎咽呜着喊道。
听到陶乐西这三个字,一直静止不动的身体,大大一震,一个阴郁、凄切、痛楚的声音低低传来:“喜欢……我哪止是喜欢她,我爱她!我用尽一生的热情去爱她,没遇到她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上会有这种热烈得要焚毁自己的感情存在……”低语之后是突然暴发的狂吼,“我爱她!我爱她!你们知不知道!我可以失去生命也不要失去她,我受够了!受够这种激烈的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的感情!我受够了……可是她走了——她这一走,把我所有的热情一下打进了冰窖,把我所有的感情在一瞬间谋杀了,让我摔进深渊中万劫不复!她怎么能那么狠心,那么冷漠,那么残忍!”
那发自内心深处的呐喊让柳父柳母震撼。
“卿儿,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说出那种话来?”柳氏夫妇大惊。
“爹、娘,”他大喊着,突然冲着柳父柳母直挺挺地跪在地,“孩儿不孝,不能孝顺两位终老!”
“爹、娘,她要走了。她这一走,我今生今世都不可能再见到她……想到这儿,我就痛苦得快要死掉,狠不得用刀刺进自己的心来转移这种椎心刺骨的痛苦,我、我不能没有她……求你们让我跟她走……”柳元卿沉痛地看着父母说。
“卿儿,你到底怎么回事,为了一个女人,搞得自己神不守舍,疯疯癫癫的哪一点像我柳宏远的儿子?你的骄傲、你的骨气、你的尊严都到哪儿去了!为了一个女人,为了一个女人,你就要把身为臣子的忠,身为长子的孝通通抛诸脑后,你这二十多年来的圣贤书都是怎么读的?连这都不懂得分轻重!”柳父气愤得几乎要举起手杖打下去,被柳母死死拉住。
父亲的一席话,震得他像遭雷打的麦子,眼神萎靡颓废,像失了魂地把头一低,再不说一句,也不动,就跟冰冷的石像一般依旧跪在地上。
“卿儿。”柳母担心地轻唤了几声,完全听不到回应,俯下身仔细一瞧,顿时哭了出来。
只见他神情僵硬,眼神涣散,像个痴傻之人般呆跪着。
见状柳父也无法坚持地深深叹了口气,他这个儿子啊,这个十岁就以聪明才智名满京城,十三岁便状元及第,十六岁成为安烈王手下最得力的谋士,十八岁已以无人能敌的才学誉满全国的儿子,从小睿智冷静,沉着稳重,任何时候做任何事都胸有成竹的儿子,如今竟为情痴狂至此,真是意想不到啊。
看不惯儿子为爱颓废的样子,柳父扯着柳母离开房间。
正文 第十章
城郊驿道的小客栈旁早站了两个女子,急切地翘首以待。不出她们所料没多久道路上滚滚飞扬的尘土给了她们期待已久的答案。
马儿还没停下,背上的人早已翻身下马冲上前把心爱的人儿紧紧搂在怀里。
“雪儿,不要离开我,永远不要离开我!”把头埋入心上人柔软的黑发中,深深吸取那令他眷恋不已的气息。
“要你放弃这里的一切,你不后悔?到了现代,说不定你的骄傲、你的光芒、你的自尊都会磨损的,你真的愿意?”李燃雪埋在他胸前轻声说。
“就算你觉得我没骨气我也要告诉你,没有你任何东西对我来说都没意义。”他抬起她的小脸严肃地说。
她笑了,睫毛一闪,晶莹的泪珠如珍珠般滚落,映着那绝美清丽的容颜美得令清晨的朝阳失色。
看着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她,他满足而高兴地笑了。
“我知道去到现代后,我不再是王爷,不再是有钱有权的人,什么都不是,但是我知道,就算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但我还是那个爱你的男人。相信我,为了你我一定能适应未来的生活的,因为我爱你。”
李燃雪用力地点着头,泪水掉落不已
“混蛋!”一声女子的怒斥把正在甜蜜中的一对恋人惊醒。只见陶乐西在一旁气得直跳脚,“那个死人头,竟然敢不来,看我以后怎么教训他!”
她怒气冲天的样子令李燃雪不禁好奇柳元卿为什么没来,在她看来柳元卿对乐西的爱并不比载烈对她的少。
“你的信里是怎么写的?会不会地址写错了?”她安慰道。她们故意写信说走了,实质上是逼那两古人狠作决定,想不到在柳元卿那儿栽跟斗。
“不可能写错地址!我在明明记得在最后那句狠话下面写清楚到这儿来找我的。”陶乐西气呼呼地喘着气。
“狠话?”朱载烈被她话里的这个特别的词吸引住,好奇地问:“什么狠话?”
陶乐西瞅了他一眼,“我说如果他不跟我回现代就不要来找我!就当我死了,再也不见。”
李燃雪和朱载烈互看一眼,一脸拿她没办法的样子。她都这么说了人家还来找她才怪。而且柳元卿那个人很死心眼,这种两头为难的事更是叫他下不了决定。
“没办法了。看来只能进行第二个计划——”
“什么计划?”两人同时问。
瞥了两人一眼,还没结婚就夫妻同心,默契十足,哼,嫉妒,大大地嫉妒。所以为了弥补她的弱小心灵,非得这两人“略尽棉力”。
“‘假仙’计划。”
好古怪的名字,两人困惑地看着她,眼神中尽是疑问。
“蛖,笨!就是‘假冒仙女蒙骗对方答应让儿子跟我离开成仙’计划。”
好长的名字,不过从中听出了陶乐西大概的意思。接着她把计划的实行方法向两人说了一遍。
“老天!你这计划行得通的话,那可真是奇迹。”李燃雪喊道。
头一次了解她那天马行空的构思的朱载烈忍不住庆幸自己不是她爱的人,不是她计划的对象。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参与她的计划的实行人也不是件好事。
城郊了无人烟的树林里,两女一男在忙忙碌碌地搞东西。
“我绑好了,乐西,你就顺着这儿滑下去,到时候借着天色漆黑就看不见这条黑绳子的了。”站在高高树杈上的朱载烈看着身边千辛万苦爬上来的陶乐西说。
“你确定这些东西不会突然间断掉把我摔下去?”陶乐西有点惴惴不安地看着地面,这儿离地足有两层楼高,虽说不至于摔死,但摔个断手断脚是没问题的。
“你放心好了,这绳子是御用的贡品龙须草做的,吊起一只牛都没问题,何况你?还有你身上系着的这条细锁链,可是从我的收藏品飞爪百炼索上取下来的,细如筷子,但绝对结实。”
听到他的保证,陶乐西放心了。
“我来了!”陶乐西摆出美美的仙女下凡的姿势优雅一跃,“哇——啊——”
尖叫之后就看到一个大头冲下,倒立地滑下来的笨蛋以狗吃屎的造型趴在地上。
这种场面任谁都会禁不住狂笑一番,看着那一男一女笑得眼泪狂飙,腰弯成虾米状,她就恼火。
“笑什么笑,人家是第一次吊钢丝,怎么会想到头重脚轻这个原理!”
“你……你这个样子……”李燃雪笑得直不起腰,“什么仙女下凡……这个样子只会让人家以为你是被仙界一脚踢出来的……哈哈……”
“哼!多练习几次就好了嘛!”陶乐西气得大喊。
想到还要再看几次刚才的经典画面,李燃雪和朱载烈再次爆笑。
不想看到两人抽搐不已的面部肌肉,陶乐西让李燃雪带人去柳家下药。对,你们没听错,她要在柳元卿喝的水里下药,为了配合她的计划,柳元卿这个时候必须昏迷不醒,药石不灵,所有大夫都束手无策。当然,这些药并不会伤害他,药效在一定的时候就会散去。
柳元卿的昏迷不醒,吓坏了柳府上下,几天下来看遍了全城的名医,连皇帝特派的御医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都是你,如果你好好地和卿儿说,他怎么会这样,你还我儿子!我的宝贝儿子……呜……”柳母哭喊着,指责柳父。
“哼,如果他执意要为了那个青楼女子连家都不要,还不如死了算,你就当少生一个!”柳父固执而烦躁地大吼。
嘴上是这么说,但心里却懊恼不已,明知儿子就是因为孝顺,所以才没跟那个女子走。他看过那女子的信,话语中强硬不屈,一点妖娆谄媚的感觉都没有,从这里可以看得出那女子的身世似乎根本不低贱,反而有种高风亮节的傲骨。也许他应该见一见那个女子,而不是一昧地反对。可是如今,什么都晚了,那女子走了,儿子又昏迷不醒。
夫妇两人正相对无语地伴在昏迷的儿子身旁,突然感到一阵轻风迎面扑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强烈的昏睡感,两人同时失去了意识。
夫妇俩被一阵悠扬动听的乐声唤醒。
两人茫然地站起,天已经完全黑了,银白色的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照进树林,而他们正是在这个四周没有半个人影的树林里。
奇怪,这里没人,可是为什么有乐声,而且这乐声细听之下竟不是由任何一种乐器奏出来,又或者是他们从没听过的乐器。美妙悠扬,动人心弦,恍如天籁,这优美的音乐令原本感到恐惧的柳父柳母,心境不由自主地平和安宁下来。
正在这时,两人听到背后传来一阵衣服发出的声音,回身望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从高处轻盈地飘落。
鬼!这是任何人在晚上看到白色人状物体的第一直觉反应。
没给他们恐惧的机会,白衣女子一降落在地上,马上被一团耀眼的白光包围,这白光强烈得把四周十几米的地方都照亮得如同白昼。(这是她们从现代带来的日光灯发出的光,此刻正吊在陶乐西的背后。)
“柳老爷,柳夫人,你们好,小女子陶乐西在此见过二位。”
白衣女子令两人惊讶得不能再惊讶,眼前这个被白光环绕的短发女子就是儿子痴迷的人。
“你就是那个青楼女子? ” 柳父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问道。
“是的。不过那并不是我真正的身份。”陶乐西微笑着,端庄而高贵地对他们笑了笑,“那其实只不过是我于凡尘世俗的一个皮囊而已,我其实是仙界的九天玄女,下凡来人间是为了历劫一翻,而我与元卿更是三生石上注定的情缘,如今我凡尘俗事已完,本要与他共赴仙界,不料却被你们以世俗之名阻碍,你们若是再阻他随我重返仙界,他会因阳寿已尽,终不得回归天庭。”
“那我们该怎么办?卿儿已经昏迷不醒?”柳父半信半疑地看着陶乐西不言语,可柳母却信个十足,担心地问。
“把这个给他。”陶乐西把手机递给柳母,“当仙乐响起,他自然会醒。”
柳母接过后,陶乐西赶紧退了几步,“元卿随我去仙界,你们也算公德圆满,自会福寿绵延,福泽子孙,了却凡尘后自会升仙与元卿相会,如是非要逆天而行,我也无法保全。”
她说完,那股环绕她的白光突然变得更加强烈,令两人转过头不敢注视,就在他们转过头的那一刻,如同白昼的光猛地消失,强光闪耀后的眼睛一时适应不了,漆黑一片,等眼睛渐渐恢复过来时,夫妇俩发现白衣女子已经不见了,那美妙的仙乐也渐渐越飘越远,消失在夜空中。
树林里又恢复原样,宁静、幽暗、枝叶缝隙中洒下一块块银白的月光。刚才一切都仿佛梦中一般,树叶摇晃,晚风拂来,夫妻两人再度被那股熟悉的睡意袭击,失去意识。
派身边武功高强的侍卫将被迷药迷昏的柳氏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回柳府后,操纵这一幕的三位才从藏身处出来。
“乐西,寿终升仙,那么大张的空头支票你也敢开。”李燃雪撤掉身上覆盖的黑布,从树后面走出来。
“什么呀!他们死了之后哪还能计较得了那么多。”她摇晃着头,大言不惭的样子,一点不知道反省。
当两人在房间里醒来时,已是第二天。
“夫人,你醒醒,我昨晚做了个梦!”柳父摇醒身旁的妻子。
柳母醒来,只觉得手里一沉,低头一看,手里握着一个非铁非木不知用什么做成的奇怪的小盒子。
“不是梦,不是梦!”柳母举起手里的东西,“是那个仙女给的,卿儿有救了!”
如果说对昨晚发生的事还有些怀疑的话,现在也已经信个十成十。
手机发出动人的音乐,而柳元卿果真在这阵音乐声中苏醒。
看到他醒来,柳父赶紧对他说:“卿儿,我和你娘决定让你跟那位陶仙姑走了,你赶紧去找她吧!”
柳元卿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父亲,怎么回事,他好像只睡了一觉,怎么一醒过来就爹娘就改口风,而且样子还像巴不得他跟陶乐西走。正诧异的当儿,听到熟悉的音乐声,是乐西的手机铃声。循声望去,一眼就看到娘手中的手机。乐西把手机留给他?是什么意思?真的要永别,给他做纪念吗?不管那么多,赶紧接听要紧。
“乐西……你在哪儿?你……真的回去了?”他声音颤抖地问。
“傻瓜!现在你爹娘已经同意你跟我走了,还愣着干吗?快来!我还在那家客栈等你!”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柳元卿拿着手机,欣喜若狂地向父母亲道谢。片刻后,他已经背好包袱站在柳府大门和家人道别。
看着儿子离开柳母万分不舍地抹泪。
“别这样,儿子是回归仙位,我们应该高兴,能抚养他是我们的福气。”柳父安慰老妻。
虽然听不懂父母之间的话,但是他也猜得出肯定是陶乐西搞的鬼,他聪明地不去解释什么也不提出疑问,反正不管怎么说父母亲是高高兴兴地让他离开,没令父母伤心,他也没那么愧疚。
“爹、娘、多年的养育之恩,小儿无以为报,只能时时刻刻求天保佑柳家。”柳元卿对着家人一抱拳,翻身上马,奔驰离去,不忍回头,怕亲人的目光留下他,动摇他立志离开的心。
心急如焚地在驿道旁团团转的短发女子受不了地大喊:“我不要在这里等了!干脆直接去他家把他五花大绑抓来好了!”
陶乐西恶狠狠地扯着马的缰绳。可恶,怎么解不开!
“别急嘛,你看,谁来了!”李燃雪按住她的手,用下巴往后点了点示意她看身后。
一转身,风尘仆仆的俊容立即落入眼帘。
“你这混蛋!怎么现在才来!想死是不是?竟然不第一时间来找我,害我在燃雪和载烈面前丢脸,你要怎么赔我?为了让你能离开我还搞高空垂吊,痛死了……”陶乐西边埋怨个不停,边任性地捶着他的胸膛发泄怒气。
柳元卿没说话,只深深地看着她,仿佛看了千百年仍看不够,猛地把她紧紧地拥入怀中,一句话都没说,但拥抱的双手力度大得几乎要把她揉入他的身体里。
好半天他才在她耳边说了一句:“我只有你了。”
感觉他内心与亲人离别的痛苦,陶乐西停下了埋怨,双手扶着他的脸,真挚温柔地凝视着他,“我会永远在你身边,连你爹娘亲人的份一起爱你。”
他柔柔地笑了,伸手轻轻点了点她的鼻尖,“你可真厉害,用什么办法从爹娘那儿把我骗到手的?”
她把作战方案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当然其中添油加醋地补充了不少自己的辛苦之处。
听完后柳元卿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你这小坏东西,偷蒙拐骗都干齐了,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
“什么坏东西!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坏!”抗议,她可是良好市民耶。
“偷了我的心,蒙骗了我爹娘,拐走了我,还不坏?”
“你不屑喜欢的话就算了!”她赌气道,因为他说的的确是事实,她没得反驳。
“喜欢,我就喜欢你这个小小的坏东西,而且只准你对我一个使坏……”话尾结束在一个温柔缠绵的轻吻中。
因为之前耽误了时间,为了赶在约定日子到,一路上他们日夜兼程,紧赶慢赶终于提前一天到达阳泉城。
今天晚上就是五星连珠的日子了,元心语和原欣语二人准时来会合他们。
看着他们四人,元心语深深地看着柳原卿和朱载烈,“你们决定跟她们一起走了?”
“是的。”两人同时坚定地回答。
“决定了就不要后悔,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冲破,未来的现代世界是一个你们无法想象的世界,不过只要你们保持着心中的爱就没问题了。”元心语说着。
时间到了,深蓝幽暗的天空出现五点灿烂的星火,慢慢地移动,逐渐连成一线。
“就是现在,大家快站在一起手拉手,我们随时可以打开时空之门。”元心语说着,高举手中可以开启时空的玉片,天空中的五星的光芒联成一体,像一条大光柱一般垂直投射在七人身上。
“我现在开始数二十声,你们千万不要走出光圈,出了去就不能再进入光柱了。”元心语说罢开始倒数,“二十、十九、十八……”
正在这时,“卿儿!”一声呼唤,树丛中出现相互搀扶着追来的柳父柳母,原来柳父之前依然怀疑儿子是否设局欺瞒他,说是归回仙位,实际是和那女子私奔,因此随后紧追而来。
“爹、娘!”柳元卿忍不住想迎上前。
看他的脚正要踏出光圈,陶乐西心里大叫“不好”,赶紧一把扯过他,仰声大喊:“公公、婆婆,我会好好地照顾元卿的,你们百年归老之后就能与我们在仙界再见,保重啦!”
她话音刚落,元心语喊出最后一个字:“一!”光柱发出更强的光后突然一闪,就像突然关掉的电视机一样,所有在光柱里的人、物全都消失了。在古代的一切都结束了。
看着眼前突然消失无影无踪的人群,柳父终于相信儿子是真的飞仙而去。
陶乐西他们只觉得眼前一亮后,光芒退却,眼前仍是一片深蓝的夜空,不同的只是四周的树木变小了。
“啊!我们那天来时用的餐具还在那儿!”陶乐西飞快地跑过去,“咦?我们回到古代都差不多一年了,怎么这些餐具还像我们刚刚离开一样的新?”真的好奇怪,在这树林里就算没打碎,上面也应该会盖满落叶和灰尘啊。
“因为我们同是利用五星连珠这个现象回来的,所以在时空上出现时间差。因此你们离开现代才过了几分钟。”元心语解释道。
虽然不太懂她的话,但陶乐西从她的话中立刻明白到一件事,那就是……“燃雪!我们没耽误你的专辑发行!太好了!太棒了!”陶乐西高兴得手舞足蹈,不可自制,正欢呼着,突然转过身来盯着李燃雪,“对了,燃雪,你专辑的主打曲还没有呢,你快点给我作出来,要不有你好看的!”经纪人的天性自动发作。
“天哪!你放过我好了!”李燃雪哀叫一声,不理在耳边里嗦嚷个没完的陶乐西自顾自地走下山去,陶乐西自然不会那么容易放过她,左跑右窜地跟在她后面做思想工作。
什么是专辑?什么是主打曲,望了望前面走着的两位女子月光下灵动的身影,柳元卿和朱载烈面面相觑,这是他们完全未知的世界。在现代的社会生活中他们将会遇到什么?会过得美满吗?会幸福吗?他们两对儿最终会结婚吗?会生儿育女白头偕老吗……这些都是未知数,毕竟人生犹如一个难以预测结局的故事,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局。陶乐西和李燃雪的古代历险结束了,而朱载烈和柳元卿的现代历险才刚开始,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全书完—
后 记
虽然写时空交错的爱情故事有很多,但大都是女生为爱留在古代,为什么没有男生为爱来到现代?归根到底也许是源于男人的自尊吧,想想,古代的男人就算多么的出色,来到现代可能就是笨蛋一个(我说的笨蛋只是相对现代社会的认识而言,若肯努力适应现代的生活说不定也会有一番作为)。不但生活成问题,最主要的是在还没完全适应之前得靠女生养活,这对于那些在古代高傲自大,无所不能的男人来说的确是一种酷刑。但是女人就不同了,安稳地躲在男人的怀里,是美其名曰的小鸟依人,英雄护花,所以很多作者大人就照顾到男人的面子,让女人留下。
另外关于去留的问题,大部分故事的女主角似乎都是只靠爱情而活,没有梦想,没有亲情,没有友情的家伙。虽然说爱情是女人的一切,女人是靠爱情而活的,但是试问现在这个时代的女性还会不会为爱放弃一切?难道男人可以爱情事业两相得,女人就不可以有这种想法吗?女人也应该追求爱情事业两相全!
要知道他们的后续故事,下一部《古代老公现代妻》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