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祭祀   终于下班了,我坐上城乡公交踏上返乡的旅途,说是旅途其是不过二十多公里。现在乡下时兴续族谱,搞祭祖。明天就是我们家族搞祭祖的大喜日子,必须回家,这是年前春节就定下的,回家过春节的游子们都得到了这个通知。当然还有一个我不好意思说出口的理由,那就是堂嫂要给我介绍对象,见面也是选在了祭祖的这一天。   这年头的小伙子都是自己找女朋友,自己解决将来的配偶问题。但凡需要别人介绍的,基本也算是问题青年了。不是个人条件过于的可怜没有姑娘青睐,就是家庭困难,让姑娘们知难而退,而我是正儿八经的大本生,身高一米七五,不敢说貌比潘安,可也算是十里八乡少有的俊朗青年。   大学毕业后托关系走门路,最终搞得全家筋疲力尽也没有进入金饭碗的行列。无奈之下只好进了本市徒有虚名的一家企业,成了一名真正的无产阶级。自己的生活也正应了最时髦的那句话:起的比鸡都早,干的比驴都累,吃得比猪都差,收入比民工都低。起初还有梦想的我渐渐的被艰苦的工作环境磨掉了锐气,自己的单位在本市名气很大却是行业内工资最低的,连乡下老家的工资水平都赶不上。上班工作辛苦,班中餐水平更是让人难以置信。平时就是两个馒头一包咸菜,好一点的去食堂炒份土豆丝,还是不带肉丝的,带肉丝的要加一块钱。就是在这样的单位里,还要天天搞什么贯标贯模那些噱头,口号是:跨进世界五百强,争当行业排头兵。就这样的工资水平,就这样的工薪待遇,还要月月拖欠,连本市一家乡镇企业水平都跟不上,更是只有本市一家国有同类企业工资水平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这样的工作单位给我带来的第一个打击就是多年的女友离他而去,没房没车根本不符合美女的生活要求。   据堂嫂电话里说,这位姑娘认识自己,长得非常的飘亮,就像电视中的模特一样,仰慕自己已久,还是主动找到堂嫂提亲,在民间这叫倒提门,这样的婚事一般十拿九稳。尤其是想到姑娘长得像模特一样漂亮的时候,我心里那种久违的饥渴迅速的弥漫全身。我靠在椅背上,一阵困乏袭来……。一位漂亮的美眉张着双臂扑向我的怀抱,身上那股馨兰香气刺激着我身体敏感的神经,全身的血液乱窜,犹如注射了进口鸡血般。突然感觉嘴角一凉,下意识的去擦拭嘴角,竟然不由自主的留下了丢人的的液体。擦拭完嘴角才睁眼发现身旁不知啥时候坐上了一位漂亮的美眉,正在拿眼角不停的打量自己。那股馨兰香气正是从人家的身上发出来的。那美女眉如远山含黛,唇如朱樱一点,白色丝质上衣内隐隐露出黑色的内衣更显性感妩媚,肌肤吹弹可破,看着眼前的美女,我的精神立即进入亢奋中,没有了丝毫的睡意,这种亢奋已经很久没有上身了,今天重新激发出来,比平时强烈了许多倍。并再一次让我有了一种垂诞欲滴的感觉,许多次下意识的擦拭都有多多少少的收获。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下,眼睛又开始迷离起来……。我努力的将美女用意识拥抱在怀里时,头深深的埋进那如瀑的长发中,突然嘎的一声,车停了,当我再一次的清醒过来时,美女已经走到了客车的门口准备下车。我偷偷的注视着她美妙的背影,她却在走下台阶时回头深深的望了我一眼。那惊鸿一瞥如雷管般在我脑中炸开,我脑中出现了暂时的缺氧,晕了。等到我回过神来,车已经过了站,只好央求师傅停车。   我的父亲是村里的屠夫,为了保证生猪供应,还建了个养猪场,一辈子和猪结下了不解之缘。父亲也不是凡人,身上有功夫,而且还有家传绝技。这些当然不会失传,就连宰杀生猪的本事也没有失传。回到家睡了一觉,我洗了把脸去了养猪场。   今天是我主刀,生猪是为明天的祭祀大典准备的。我拿着水管前后左右给那只光荣的肥猪清洗着,身上的污泥化成污水被小高压水流冲刷的一干二净,冲洗干净后,把猪赶到一个用水泥砌成的大池子里,池子中央是一个半米高的石台子,池子里冲刷的没有一点赃物,我拿着一根竹竿赶着猪在池子里慢跑,一个小时过去了,猪跑累了,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身上冒出了薄薄的汗液,血液流速开始加快。我摸出一片闪着寒光的铁片朝着猪的颈部大动脉一挥手,银光闪过,猪还在继续向前跑,等到跑到池子中央的台子前,一个跟头栽倒地下,我走过去熟练的一提猪耳朵熟练的将一个盛猪血的盆子放到猪脖子下,猪血一下喷了出来。放净了猪血,我从喷血处用手指夹出一片雪花状刀片,这就是我家的家传绝技雪花飞刀。那刀片边缘薄如蝉翼,中间略厚,呈六角形,宛如一片大如梅花的雪花。急如闪电,入肉无声,在我的手里已是运用自如,切断猪的大动脉后,刀片正好堵住血脉,等猪跑到台子前,才因刀片阻断了血脉而猝然倒地。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我一直是虚怀若谷,心胸宽广,做人低调,不露本色,谦谦有礼,尊老敬上,深受村中长辈的喜爱。因此祭祀大典的队列里也有我的差事。   今年是我们郝氏家族搬至中庸庙建村600周年,六十年一甲子,十个甲子,对家族那可是大事件,经过家族商议,要在村里做一次百年不遇的大型祭祀。邀请函发往全国各地,所有郝氏子孙于七月十五日齐聚郝氏祠堂参加祭祀。这可是大事呀,百善孝为先,在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文化的洋洋大国,这是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标志。利用这次机会还可以和多年不见的,天南海北的伯叔子侄叙叙旧,当然还可以展示一下自己在外面的辉煌成就。不管手头工作有多忙,多大的生意要谈,通通往后靠,坐火车搭轮船乘飞机,扎堆的往家赶。   邀请函发出后,在外地的都提前两天赶了回来,街道上车流如织,大家忙着走乡串户,拜亲访友,比过年都热闹。吃了晚饭,大家都聚在广场上,三五个一伙,十几个一团,听长辈说家族古老的故事,讲讲自己知道的家族往事。说得最多的是关于“小神仙”的故事。   “小神仙”是郝氏家族在乾隆年间的一个巫师,他能穿越阴阳两界,两眼能透视眼前的任何物体,凡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有他在,都会迎刃而解。据说因为他的缘故,中庸村从未出现冤死之人。有一个叫郝继忠的族人不相信,非缠着他让他带他去阴间走一遭。这个郝继忠身强体壮,从不信鬼神之事。小神仙被缠得没办法,就告诉他,去也可以,但是必须一切听他的,并让他在腰上系了一根红丝线。到了半夜子时,就跟着小神仙去了。在路上小神仙再三叮嘱,跟在他身后,不管看到什么,不要回头,不要出声,回返时到了十字路口后自己立即回家,那个族人欣然应允。到了阴曹地府,小神仙领着他一路畅通无阻,郝继忠倒也听话,默不作声的跟在小神仙身后。到了奈何桥,碰到牛头马面用铁索拴着一个新鬼去阎王殿报道,那个新鬼穿着麻衣,脑袋耷拉着,走到郝继忠跟前时抬起了头,竟然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只是一个血窟窿。郝继忠心里一紧,冷汗淋漓,只感到头晕目眩,两腿发软,小神仙没有回头,手在身后凭空一抬,一股气流把郝继忠抬了起来。到了阎罗殿,阎王爷倒是比较面善,和和气气的迎了下来,只是身后的几个跟班獠牙暴突,额头中央一道沟深陷至鼻梁,脑瓜周围是一圈黑毛,两眼发出靛蓝色的光,全身透着一股阴冷之气。脚上戴着铁环,手握钢叉,腰上扎着一条豹纹短裙,灰黑色的肌肤透着隐隐寒意。阎王爷非要和小神仙下盘棋,看样子人家是老朋友了,亲亲热热的边喝茶便下起了棋。下了大约两个时辰,郝继忠面对着那跟班小鬼,几近崩溃。天快亮了,才跟着小神仙往回走,出了地府,到了十字路口,小神仙自个回家了,郝继忠心想,可算是回来了,一路上总感觉有人跟着,就回头看了一眼,啥也没有。就回家睡觉去了。到了第二天中午了,家人以为他贪睡就没叫他,到了晚上还是没动静,一摸鼻子,早没气了,但身子还热。一家人急了眼,赶紧去请小神仙。小神仙来一看,没看到那根红线,就问家人有没有看到。家人说没有,一回家倒头就睡,衣服都没脱。小神仙回到他俩分手的十字路口,听到街口拐角处一家人的猪圈里有小猪崽的叫声,小神仙掐指一算,恰好是那晚下的小猪崽。打开猪圈一看,其中一只小猪仔精神特别足,吱吱叫着绕着猪圈乱窜,一看到小神仙立即停了下来,睁着大眼恳切的望着小神仙,腰上系着一根红丝线。小神仙摸着小猪仔的脑门念了一句口诀,小猪仔立马睡了过去。解下红丝线交给那个郝继忠的家人,系上红丝线的郝继忠立马醒了过来。从此小神仙名声大噪,方圆百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去世后根据他的遗嘱葬在了中庸庙后的枯井里。   七月十五是当地的鬼节。一大早,郝氏子孙再一次齐聚广场,辈分大的都在祠堂做着祭祀准备,各家都派出人手摆放纸钱,纸元宝。纸钱早在几天前就开始准备了,光火纸就用了一车,大约一吨多。做纸元宝的金银箔用了500多斤。石像披着大红袍,前面新添置了一个大香炉。祖宗灵位统一采用红木制作,按照族谱,上数五辈只立长兄,族谱放在敞开的木匣里放在长条木几的正中央。7点钟,天阴了起来,远处不断有雷声响起。各家开始陆陆续续将供奉菜酒端进祠堂,菜品都差不多,无非是鸡鱼肉丸,果品之类的,摆满了木几前的特制八仙桌。   8点,祭祀正式开始。请来的吹鼓手开始敲鼓吹笙,在鼓乐喧天的气氛中族长手举高香,亦步亦趋,在族人的簇拥下,来到石像前,将三撸香插到香炉里,待到香帽陨落三次,天空竟响起了三声雷,伴随着闪电,风起了。一场大雨就要来临。以前的中元节总是阴雨连绵,天要几天后才会放晴,好像是伴随着祖先的灵魂而至的,这可能是祖先也希望子孙们年年风调雨顺。族长将地上早已摆好的纸钱点着。这时平地起了一阵旋风,燃烧的纸钱变成了一个火球。祠堂的人群一阵骚动,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火球旋转着飘向空中,在中庸庙旧址上空爆开。   那火球爆开后纸钱带着火苗飘落下来。我做完祭祀仪式赶忙到了中庸庙旧址。纸钱化成纸灰落在了一个土丘上,恰好将土丘覆盖。我想起了小神仙的故事,心中不仅疑惑起来,纸灰轻盈,漂浮不定,怎么会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突然一声巨响,吓得我急往后一闪。土丘不见了,周围散落着几块破碎的石板,一口古井露了出来。也许村里人以为是放礼炮,除了我竟然没人过来。   果然如族人所说,枯井是被石板覆盖的,井前的石碑并没有破碎。可到底是怎么爆开的呢,是什么东西爆开了土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围着古井转了几圈,却没敢往里看,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古井口是用花岗岩砌成的,上面雕刻着几个奇怪的图案,似龙又似蛇,头部却显得异常古怪,井口并没有受到爆炸力的破坏,就像有人刚刚用水冲刷了一样。只是透着一股阴气。今天是大祭祀,没人注意这里发生的一切。周围更是静得可怕,突然“嚓”的一声,我不禁浑身一冷,激灵一下打了一个冷战。是一只野兔受了惊吓般窜了出来,眨眼间没入草丛不见了。他试着向前迈了几步,却像有一股力量在阻止着他。我并不是一个无神论者,但也不相信确有鬼神,只是这种怪怪的感觉让他琢磨不透,难道小神仙的故事是真的?我想拿块石头投入井里,试探一下到底是不是枯井,但我的潜意识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好像若投进石块定会伤到谁似地。我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正文 第二章 约见   一个干瘦的老头带着我进了枯井,井壁干燥光滑,洁净无一丝尘土,石缝中开着奇异的小花。身如鸿毛般沿着井壁向下飘去,似乎一丝风就能把自己吹跑。老头的脸面模糊不清,腰间系着一只手镯,酒杯般大小,黑黝黝的闪着寒光。到了一座城堡,街道整洁,熙熙攘攘,人来车往,身着古代衣冠,到了一座宫殿前,殿前一座桥,桥一侧站着两个差役,脸上透着一股阴气,过了桥,走进宫殿,一个牛头人身和一个马面人身的差役走了出来,宫殿全部是灰色砖瓦,家具也是清一色的灰黑色。进了大殿,走进一间侧室,老头拿腰间那手镯在我面前一晃,我一下清醒过来,身体也恢复了原状,可以脚踏实地的行走了。周围似乎不再那么阴森森的,有了一股生气。房间里的家具全是清一色的明代花梨木,简约典雅,大气而不失庄重。老头等他回过神来,这才开口对他说了第一句话:“我就是传说中的小神仙。”   我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景色,狠狠的摇了摇尚未充足氧气的脑袋。惊诧的问道:“你真的是小神仙?”   “那还会有假,如假包换的小神仙,现在是阎王爷的行政助理,这里就是阎罗殿的一个侧殿,也就是我的办公室,怎么样,还适应吧?”我灿然一笑,并未露出过多的惊讶。这年头怪事多了去了。   “见过前辈”。我深躬三拜行了大礼。   “以后你就叫我祖爷爷就行了。”   “那我就不敬了,祖爷爷,您怎么会在这?这古井下面怎么会是阴曹地府?”   “小兔崽子问题还真不少,这枯井的位置乃是地府通往阳间的阴阳通道,而枯井正好在这道通道上。”   “那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又怎么成了阎王爷的行政助理?”   “我原本就是地府的地方阎罗,因为特殊任务转世到阳间正好让我们成了一家人,回来后就留在了地府总衙门工作,这才成就了我们祖孙俩今天的缘分。今天叫你来是有一件事要你去完成,这也是你的机缘。”小神仙看着我求知欲渴的样子赶紧岔开了话题。   “啥任务也不能耽误了我的相亲大事!再不找媳妇我爸妈都快撞南墙了?”这时候那位美眉风姿卓越的身姿又出现在面前,我不由得舔了一下嘴角。   “不会的,一切都已经停止,你现在是通过地府的时光隧道进来的,完成任务会再把你送回到那个时段,该干嘛还干嘛。”   “那还差不多!”   “大明王朝从洪武到永乐,一直是暗流涌动,民不聊生,许多积案至今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甚至连外籍地府都来向我们投诉,阴阳两界麻烦不断,搞得地府工作压力很大。需要你去协助处理一下。再就是现在的中国虽然经济发展很快,但是很快就会陷入经济泡沫的泥潭中去,尤其是受现在的西方债务危机影响,已经有世界列强依靠自己强大的黄金储备进行*纵,强迫人民币贬值,后果之严重可想而知,所以你现在肩负着救国利民的重担。我想你不会拒绝吧?”   “我是不会拒绝,再怎么着我也是一个有着强烈爱国心的好青年,只是我一个小工人能干啥?连找媳妇都要靠人介绍,做人做到如此失败还有什么资格完成这样的重任,虽然手头有点功夫,可是在大明那样的朝代,牛人多了去了,就我单枪匹马还不是去送死?”   “你不用担心,我会给你配备必要的装备的!”   “什么装备,不会是什么终极武器吧?”   “地府是要你去为人民服务,不是让你去杀人,搞大屠杀,终极武器自然没有,但是这个装备却是一个比终极武器还要高级的东西,终极武器只能杀人,这个却可以救人,你可要好好的利用!”小神仙说着解下腰里挂着的一个手镯递给我。   “就他?这就是比终极武器还要高级的东西,你不是让我拿着它去做定情物找媳妇吧?”我打量着那手镯,感觉特别的温润,上面的沁色特别的漂亮,应该是一块上好的古玉,至少值个百八十万,要是卖了买套房子,再给未来的媳妇弄副首饰,剩下个二三十万留着给未来的宝宝做教育基金,这辈子也就没什么负担了。    “你是不是想拿回去卖了娶媳妇呀?这是一个巨大的能量体,收纳,御敌,摄魂等等等等,功能巨大,只要你加以祭炼,他就会与你融为一体,随心所欲的为你所用。有了它阴阳两界任你行,谁也不敢阻拦你,你代表的是阎王爷,你做出的决定就是阎王爷的决定,等你回来后,你得到的比这只手镯的所值得还要多,相信你会干好的,我们已经考察你很久,相信你不会让我们失望。”    “考察我很久了?那你凭什么认为我是不二人选,我这人很失败的!”    “就凭你心地善良,做人有原则!”   “那当然,我虽然工作不咋地,对自己的人品还是蛮自信的。能力也是自信满满,可惜那些俗人有眼不识金香玉,所以这几年才一直埋没着!”   “那好吧,我们去见见阎王爷,看看他还有什么话要对你说。”   “去见阎王爷”听起来怪怪的,我不禁一笑,摇了摇头不置可否的跟在小神仙身后,走向大殿正厅。   到了正厅,也就是阎罗殿,一个长胡子老头,满脸虬须,方正大脸,浓眉黑目,不怒而威,果然是好气派,好威严,绝对是上位者中的杰出代表。就是不知道脾气臭不臭。   “我家小崽子到了,该说的我都跟他说了,你看还有什么特别要嘱咐的吗?”   “奥,小家伙来了,坐吧”。边说边指着长案旁边的椅子说道。仍旧低着头专心致志的写着,我没敢细看,只是听话的不由自主的坐在了椅子上。   和他比起来我还真是小崽子,他老人家怎么也有几千年了,我这点小年龄还真是拿不出手。要知道阎王爷可是商纣王时期的人物。被姜子牙封赦的,是管理地狱的神。   阎王爷放下了手中的笔,小神仙不禁发出一声赞叹:“好字,剑拔弩张,力透纸背,龙飞凤舞,好…….,好……,大有吴带当风之美呀!”听着小神仙的褒奖之声,我好奇的探头去看,一幅草书跃然纸上,果然是笔走龙蛇,意境深远,绝非凡品!“观海千波涌,听涛百感生”,我自幼习练书法,对书法也有一定的研究,想不到阎王爷竟然有如此功力,我顿生敬佩。   “好字!遒劲有力,可比颜柳!”我不禁赞道。   “呵呵,小家伙也懂书法,嗯,对脾气!”。阎王爷站了起来,要拉我的手,我不禁心中一寒,这手能拉吗,太可怕了,可这……,得,豁出去了。想到这眼一闭手一伸和阎王爷的手攥在了一起,恩!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冰凉可怕,感觉反而暖暖的。   小神仙笑道:“他自小跟着他爷爷学习书法,七岁就写春联,后来好像还拿过市里的书法大赛一等奖”。   “是吗,看来还真是诗书传家呀!走吧,去办公室谈。   转过阎王爷座后的屏风进了一间应该是办公室样的房间,比小神仙的房间略大,装饰豪华大气,大大的书桌上摆着一套大号的文房四宝,笔洗足有脸盆大小,一旁的瓷缸里插满了写好的字画,每幅字都用红绸带系着。在我的印象里,阴间好像就应该是暗无天日,除了黑白便没有一丝色彩。而眼前看到的却是无比的豪华,房间周围摆着真皮沙发。透明的玻璃茶几,装潢精美,而且是典型的欧洲风格,简直就是一个总统套房。就是不知道阎王爷有没有吸烟的习惯,因为没有看到烟灰缸。   “那我们说说正事吧”。阎王爷放开我的手,指向身旁的沙发,然后从茶几小抽屉里取出来了烟灰缸和一包烟,我擦了擦迷茫的眼睛,仔细的看了看烟盒,牌子是‘三界’。我靠!不会吧,我真的开始佩服自己的想象力了。就是不知道阴曹地府是不是还有电脑和液晶电视。   “要想完成这个任务,仅凭一己之力,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我们给了你一件宝物——魔幻手镯。这可不是一般的法器,那里面蕴藏着无穷的能量,是一个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能量空间,他的魔力的大小就要看你怎样去炼制了。总之一切都在你的想象之中,你想到的,他就能帮你办到。”   阎王爷弹了一下烟灰,看了一眼小神仙。小神仙微笑着看着我,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你的武功包括你现在拥有的一切能力都可以带去,甚至你没有的也可以让你拥有”。小神仙喝了一口茶,翘起了二郎腿。“我一直想体验一把特种兵的感觉可惜没有机会,能不能让我组建一支特种部队去那万恶的旧社会悬剑济世啊。”当一个特种兵是我一直的梦想,那种威武那种雄壮,感觉特爽!   “这个想法倒是特别,看来还真没看错你,想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你可以组建一支特种部队,但是你的特种兵兵员由你自己想办法,人鬼任你选,具体怎么运作就看你的了。”阎王爷点着了第二颗烟,慈祥的看着我,任谁也不相信这是掌着生杀大权的地府首脑。“我们可以通过电脑先将你的脑电波和数据库中截取的有用数据进行重组,然后输入你的大脑,这样许多东西就不用特意的去学习了,到地儿就可以开始工作。”   啊!不会吧,真的有电脑,而且好像还能将不同的大脑记忆进行重组,真的是比阳间的科技还要发达呀!我惊讶了,震惊了,大脑出现空白了,这个世界太奇妙了。额的个神啊,我真的要发狂了!!   “我……”。   还没等我说话,阎王爷又说道:“至于任务完成后,可能会有些不同的变化,你要是愿意保留呢就保留,不愿意保留呢回来后可以重新进行重组,一切都照你的要求来办。”   “可我怎么回来呢?”   “这你不用担心,对你的一切我们会全程跟踪的,该结束时,我们会让你回来的,你的一切行动有你祖爷爷负责。”   “好期待呀,老鬼们,那就开始吧,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很宝贵的!”我的搞怪的脾性又上来了。   “兔崽子,敢情你小子书白读了,还参加祭祀大典,真不知道你还会说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话来,我可是忍了好久了,几千年来克尽礼法,也压抑了几千年,你小子今天让我心里舒坦极了,以前的岁月算是白活了。”   “嘻嘻嘻,误打误撞,还以为你老人家会把我从生死薄上划掉呢。”   “那我不成以权谋私了,我可是公私分明,以事业为重的老男人,我的一世英名算是毁在你手里了。”   “你俩当我是影子呢,快说正事吧。”小神仙在一边乐的上气不接下气,把茶水都泼身上了,二郎腿也放下了,那小腰弯成了豆芽。   “那就开始重组吧。”阎王爷带我们进了办公室内室,里面有一台大屏电脑,阎王爷将一个球形手柄攥在手里,没有键盘。是用意识控制的!我一下反应过来,真羡慕呀!   阎王爷拿过另一个球星手柄交给我,“攥着就行,现在开始”   一会功夫电脑屏幕开始出现雪花,雪花慢慢的向中间集聚,速度越来越快如疾风暴雨般射向中间的亮点,接着开始旋转,最后变成一个矢量小男孩,小男孩凌空一翻,似炸弹般爆开,数据没有显示出来,只出现一句提示:绝密文档,无法打开。看来自己以后的经历是保密的,不看也罢。   “干到哪算那吧,别混不下去要饭就行。”老鬼放下了手里的球型手柄。   “那我可以上岗了吗?”我有点急不可耐。再好玩也不能耽误了回家相亲,那才是一辈子的终身大事。   “可以了,李秘书,一会再把我的阴阳金印拿过来。”女——女秘书,一会功夫,一个身穿红色短裙的女子,应该是女鬼,走了进来,太美了,只是不会像画皮里的女鬼一样喝人血吧,要是能找个这样的媳妇,那可就太美了,作为一个传统男人一生夫复何求啊!我再一次流下了粘稠的透明液体。   这老男人居然拥有这么漂亮的女秘书,暴殄天物,简直是暴殄天物,我的头都大了,真是见少识短,高科技也就罢了,作为三界之一的首脑,一位大神,竟然还有女秘书。我在这个问题上百思不得其解,有种不搞清楚死不瞑目的感觉。   “小兔崽子想啥呢”阎王爷看出来我的心思,“你跟着小李去取阴阳金印。”   “好的。”我这下象得了宝,欢快的跟了出去,紧接着听到一声恐怖的惨叫声,门立马被撞开了,我脸色苍白,失魂落魄的颓然坐在沙发上,像泄了气的皮球。满脸的恐惧。   “哈哈哈哈——”老鬼和小神仙笑完了腰。我跟着女鬼一离开老鬼的房间,女鬼一下变成了骷髅,还转身搂住了我的腰。人心不足蛇吞象,胡思乱想定遭殃。显然这是阎王爷故意搞的鬼,这俩老不正经的。   过了一刻钟,我才缓过神来,脸上出了一层细细的冷汗。心里那个憋屈,这回真是哑巴吃黄连有理没理都说不清了。   门开了,我不禁向外望去,门外走进一具骷髅,却在踏进门的一刹那变成了一个大美女,是李秘书。李秘书进门后诡异的朝我笑了笑,吓得我立马别过了头,视若无物般看向小神仙。脸上却有重现惨白之色,虽然比起最近一次惨白弱了一些,但还是心有余悸,惶惶如见鬼魅。这个世界真奇妙,看来与人间的审美观点大相径庭,骨感美女也骨感的有点过头了。   李秘书打开手中的锦盒,取出一件骷髅钮印章,印章通体透明,内里有一深蓝色滴水状物体,象琥珀一样镶嵌于其中。即使在光线明朗的房间里依然能散发出蓝幽幽的光芒。拿到阳间先不说它是干啥用的,仅仅这外形构造以及不知名的材料,绝对是一件无价之宝,相信阎王爷不会用一般的石料来应付这么重要的物什。尤其是那滴水状的蓝色发光体,绝非凡品。   “我准备好了。”我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好,那就开始吧。”阎王爷说着举起阴阳金印,另一只手覆在金印上,金印凭空飘了起来,进入了风洞里,金印散发出白色的光芒疾速的流进阎王爷的手心,象一个大吸尘器一般,等到白光变成金光,骷髅钮动了起来,一个真人般大小的骷髅缓缓从金印中飘出,最后迎面站在我面前,骷髅人凭空拿起金印,照着我的丹田盖了下去。 正文 第三章 杀人   金印在接触我皮肤时,沿着金印周围发出一圈蓝光,我的身体立时成了透明体,骨骼象X光片一般清晰,一丝红线飞速流动着,红线前面蓝色的光点沿着丹田游向我的大脑,进入大脑后,突然爆散,整个头颅变成了一个蓝色的发光体,蓝光喷薄而出,盈满了整个房间,悠悠散出淡淡的香气,这便是我的元神之气。等到蓝光散去,先前那蓝色的光点变得有拳头般大小。缓缓下落,渗进了我的心脏。我的身体立即射出万束金光,香气更浓了,柔柔的飘荡在房间里,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馨,房间里的一切都消失了,除了我的透明身体,金光与香气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空间。   紧接着又是一声爆响。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大磨盘上,身穿长袍,足蹬步履。这个磨盘在一个村边上,我站起来拂了一下身上的尘土,悠闲的走进村子。   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秀才从他的身边走过,那秀才素布衣衫,面黄肌瘦,却透着一股读书人独有的那种自信。他漫无目的的跟在他身后不远的距离向村里走去。走到村中的一个十字路口,迎面过来一个无赖,“喓,这不是黄大才子吗。”这个秀才叫黄石,靠着祖上留下的积蓄,自幼读书结友,却未取得啥功名,村里人都叫他黄秀才,也有叫他黄大才子的。这个无赖是本村的李癞子,李癞子的姐姐嫁给了县衙的都头,自己又有一点武功,自此更是目中无人,到处欺压百姓,为祸乡邻。真要是成了皇帝老儿的小舅子,还不知道这地球上还能不能装的了他呢!这不一看到黄石就凑了上来,听了李癞子的话,黄石故意躲避着,加快了步伐,试图越过李癞子。“怎么,今儿这是咋的了,好像对李爷我不是很尊敬啊,真是有损才子的声誉啊,你的四书五经白念了,知不知道什么叫知书达理呀?”说着拦住了黄石,伸出手死乞白赖的要起钱来,“爷今儿手头有点紧,给几个茶钱周济一下吧?”黄石努力的要绕过李癞子,但李癞子就是李癞子,不负盛名的竟然一个懒驴打滚横倒在黄石面前,抱着腿不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喊着:“黄大才子打人了,诸位乡亲们都来看呀,黄大才子打人了。”这个李癞子也真是能耐,不顾地上脏净,愣是弄得满身的泥土。附近的村民听到叫嚷都出来一瞧究竟,看到眼前二人,知道是该黄石倒霉,谁让他碰到了李癞子呢。一个可劲的闹腾,一个六神无主,就这么僵持着。俗话说富帮富,贫帮贫,坏蛋身边没好人,正不知道如何收场呢,从村西边走过来几个小伙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种,素衣烂衫,袒胸露乳,俨然庙里的判官。看到地上的李癞子,一个瘦猴哑声哑气的嚷上了:“李哥李哥,这是咋了,谁这么大胆让李哥受这么大委屈。”“真他妈的睁着大眼说瞎话,老子被黄大才子给打了。”这几个无赖平时就跟着李癞子横行乡里,还不知道他那点杂碎,连忙接过话茬:“黄大才子你也是读过圣贤书的人,怎么能对李哥这么善良的人下的去手呢,得了,李哥大人大量,我们哥几个也不为难你,赔点医药费这事就算过去了,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咱们也不能做得太过分了不是?”听他这么一说倒真像是黄石耍横打了李癞子似地,好像赔点医药费啥的还算过得去。黄石这个气呀,脸都黄了,可也没办法,谁让自己赶上了呢,摸了摸腰里的铜钱,手伸进衣袋里,刚要往外拿,只听一声:“慢着。”   我赶过来了,看了看地上的李癞子,慢条斯理的说道:“这位大哥,你倒是真可以,青天白日的欺负人也不怕下雨被雷劈了,看来你是混够了。”李癞子不认识我,当然在这个时代是不会有人认识他的。李癞子那会把我放在眼里,虽然不认识但也不会有多大的能耐,在这一片他可是称霸多年,还没有一个人敢对他怎么样,只要自己不把别人怎么样别人就算烧了高香了。李癞子蹭地从地上跃起,对着我上下打量。   “好像没啥奇怪的地方,还以为你头上长角呢,说话这么大声,是不是想把爷吓死呀?奶奶个头地!”   “吓死你那还便宜你了,想让你苦头长点记性!”我不屑的看着李癞子。   “是吗?看不出来呀,瞧你细皮嫩肉的,知道什么叫挨揍吗!感情是皮痒了,来请大爷帮忙的吧!”   “有那么点意思,就是不知道你肯不肯帮这个忙?”   “你就看你能不能出的起工钱了?”   “这些够吗?”我变戏法似地拿出一个银锭,足有十两,看的李癞子和那伙地痞眼冒绿光,直直的久久不能挪开。   “草你奶奶的,看来今天你来消遣你李爷的?去死吧!”   说到这一拳照着我的面门打来。我身体一挫,右手疾出,一拳击在李癞子腋下软肋上,不轻不重,李癞子痛的向后跳去。我面带微笑不温不火的看着他。拿衣角擦了一下击打他的的拳头,搁鼻子上闻了闻,一股酸臭味!也不知道今年有没有洗过澡。   李癞子气的胸口起伏不定,大口的喘着,攥起钵大的拳头就要拼命,那位袒胸露乳的黑脸胖子插话了:“李哥,这---这----还---还用你---你动----动----手。”还是位结巴大哥!我还是那副瘟神样,连看都不看那黑大汉一眼。那黑汉子也火了,哼了一声欺身上前就是一拳,拳风唔得一声带着酸臭味从我面前闪过。等黑大汉回过神来,已经躺在两丈开外了,只感觉裆部火热,小腹钻心般的疼痛。其他几个赖皮一看这重量级的都趴下了,几个机灵的开始往后退。黑汉子躺在地下直哼哼,就是起不来。   论打架黑大汉和李癞子不相上下,只是因为有了个都头姐夫,才让李癞子拿了大,倘若再去和我单打独斗,那是必败无疑。李癞子对着后退的几个弟兄一挥手,怒吼道:“一起上,做了他。”说什么也不能丢了这个面子,要不以后还怎么在村里混,为了未来,为了幸福,李癞子打算放手一搏。并偷偷的抽出了腰里的匕首。借着前面的弟兄掩护,向我凑了上来。   这些怎么会逃过我的眼睛,一股怒气直冲脑门,原本只是想让这伙无赖吃点苦头,知难而退,走了也就罢了,想不到这个无赖今天竟然要动刀,那就是要拼命了,这还客气啥。眼睛瞪得圆圆的,手下也不再留情,几个靠的近的已经吃了几拳头。但是力道却很小,几个无赖这下放心了,感情就这点力气,那还怕啥,我故意把身子往后一让,几个人更加以为我害怕了,借机一拥而上,李癞子手持匕首直接刺向我的心脏部位,只是他太好忘事了,他忘记了地下躺着的黑大汉的下场。   我一个鹞子翻身,越过几人头顶,闪电般站在了几人背后,确切的说是李癞子的背后,一抓一拉,李癞子身体腾空而起,扑的一声趴在地上,抽搐了一下没了动静,一股鲜血从身下流出,匕首在李癞子着地的一刹那,鬼使神差的插进了自己的心脏。几个无赖看到血知道这回事闹大了,一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   “杀人了!”不知谁喊了一声,大街上的人一下反应过来,慌不迭的插门闭户,只剩下我、黄石和地上的黑汉子,还有那个倒霉的李癞子,村里的里正是黄石同族大伯。听说有人打架,本来不愿意理会的,这时也只好到了杀人现场。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原来只想着好好教训一下李癞子,谁成想会变成这样。黄石吓得目瞪口呆,话都说不出来。平日连鸡都要找别人帮忙的黄大秀才哪见过这种血腥的场面。半天才哆哆嗦嗦的说出一句:“杀人了,你杀人了,你……你快走吧,这事因我而起,我去县衙和他们理论,你一个外乡人还是赶快离开吧!”   黄石说的倒也在理,杀人偿命,况且李癞子还有一个都头姐夫,这官司无论怎么打我都是死命一条。眼下只有赶紧离开才能活命。里正是个聪明人,又是黄石的同族,自然要为黄石着想,连忙紧赶两步拉起黄石,“收拾一下你也逃命去吧,一时半会衙役也赶不到。等你们走了我再去报官。村子离县衙有四五十里地,来回怎么也要四五个时辰!这年头兵荒马乱的,等风声过去了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可是人是我杀的,我怎么能让别人替我顶罪呢?你们放心吧,我有办法对付官府的人。”我一下想起了古往今来的英雄们,既然想为民出头,哪有杀了人自个跑的,那不是给事主惹麻烦吗,说啥今天也不能自个溜了,一股英雄豪气直冲牛斗!   “你一个外乡来的半大小子能有啥办法,难不成你还是关老爷显圣,快走吧,不要逞口舌之能!”里正急的火上墙,要打发走俩人好赶去报官。我看不能说服里正,就应着离开了,出了村口躲在了一个山坡上。黄石孤身一人,也没有走的意思,一个弱不禁风的秀才能逃到哪里去?去哪也不会逃脱官府的追缉,随他去吧!   里正回家骑着毛驴赶往县衙,出了村子,里正并没有急着赶路,而是在我藏身的坡下树林里坐了下来,过了一个时辰,估计我已经离开村子,才不慌不忙的赶往县衙。里正赶到县衙已是半夜,把经过一说,李癞子的姐夫立即带着衙役连夜赶往村子里,赶到时天已经放亮了,因为昨晚的命案,大街上不见一个人影。李癞子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嫁给都头的姐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由于为祸乡邻多年,家族也没人出来给他收尸。尸体躺在当街,已经隐隐散发出腐臭,仵作来到尸体前,一群绿头苍蝇翁的一声散去。血已经流尽,渗进地上的泥土里。匕首直投心脏,半张着口子,黑色的血块沾满了匕首。草草收殓了尸首,一班衙役四处走访捉拿我。村里人一问三不知,都说不认识。李癞子的姐夫没办法只好押着黄石先回县衙再做打算。走出村头不远,一个风流倜傥的青年站在路中间拦住了衙役们的去路。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杀人凶手,把黄秀才放了我跟你们走。”   黄石一看几乎气得急火攻心,原以为我早就走远了,不想竟在这儿等着。“小哥你怎么还在这儿?你呀你!嗨!黄石把脚一跺,晃晃悠悠的昏厥了过去。几个衙役掐人中,扭大腿,灌凉水费了半个时辰好歹把黄石弄醒了。我看黄石醒过来了,把手一伸,“我跟你们走,这事和他无关。”   “好呀,够英雄的,既然这样兄弟们把这酸秀才放了,押着凶犯回衙让大老爷定罪。”   几个衙役一抖锁链,将我锁了,拉扯着回了县衙,把个黄石闪在了路上。这锁链也不知道是什么钢种做得,细溜溜的却沉得要命,到县衙时已经将我的肩头磨破。   这官司还用审吗,县老爷干脆利落的直接把我投入大牢,等着秋后问斩。   晚上我闲着没事,按照小老头所说的默念了一句咒语,立时从手镯上的小孔里冒出一股青烟,青烟越来越多,慢慢的汇聚在一起,一个厉鬼出现在面前,灰布衣衫,脸如木炭,中等身材,浑身的腱子肉对着我跪了下来:“听从主人调遣”。我环顾左右看牢内没有其他人,赶忙应道:“没啥事,就是想让你出来放放风,老住在里面挺闷的吧。”   “谢谢主人的关心,里面空间大的很,环境也还可以,比起你家的房子强多了。”   “你看清楚了,这是住人的地方吗?这是牢房!”   “我说怎么臭烘烘地,满屋子尿骚味,您怎么在这儿呀?”   “别提了,一到这就杀了人,这不才被抓进来了!你有什么好办法可以逃脱这里吗?”   “这简单,只要你老人家发话,我可以把这牢房给他拆了!”   “那倒不用,只要出去就行。”   “那好吧,看我的。”厉鬼抓住牢门没费劲的给拆了下来,路过牢头值班室。厉鬼口中喷出一股青烟,牢头晕晕乎乎的睡过去了。不知道是烟熏倒的还是口臭熏到的。出了县衙牢房,俩人溜溜达达的到了官道上。摆脱了牢房的困扰,我打算尽快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免得耽误了自己的大事。   “你平时都能干些啥呀?”   “只要你想到的我就能做到。”厉鬼毫不犹豫的答道。   “吹牛吧,瞧这小身体比我也强不到哪去呀?”   我话音刚落,厉鬼身体立时暴长,霎时间光脚指头就跟上我的脑袋大了。身高足有十丈。大手一挥便把路边上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拔了起来。随手扔到了一个小山丘上。   我惊得脸都黄了,这也太恐怖了。就是现代化机器也要冒会黑烟才能办到,这家伙居然毫不费力随手就拔了出来。那以后自己算是有了帮手了。   “赶紧变小,变小……变小……变小!”我慌不迭的阻止着李贵,厉鬼立即开始缩小,眨眼间厉鬼不见了,我瞪大了眼仔细搜寻,才发现厉鬼变成了拇指大小,正站在他的脚趾头上挥手致意。我手一伸,刚想抓起他,厉鬼却一下跳到他的手背上。   我要是有了这家伙,那以后还有人敢欺负我吗,刚才听他说里面好像听宽阔的,只是这么个小手镯,真有这么大的地儿。   “你刚才说你在里面过的还不错,环境也挺不错的,真的是这样吗?”我疑惑的看着厉鬼轻言轻语的问道。   “你想进去看看吗?”   “我进去了谁把我弄出来,要是让别人把手镯拿去了,我不也和你一样一辈子生活在手镯里了?”   “老主人没告诉你吗?你是可以分身的,你可以用你的一部分灵魂进入里边,他看到的就是你看到的,你想做啥,他就能在里边做啥。再说了一旦你进入手镯,手镯就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外人无法看到的能量体,根本就不用担心手镯被别人拿走。”   “可我怎么能分身呀,我不能说一声:‘我要分身’,然后就分身了”似乎自己的脑子里的确有这样的意识,但是却吃不准到底是不是真的。   “你的丹田部位不是有个阴阳金印吗?”   厉鬼这一提醒他才想起自己身上的金印。他端详着那个金印:一条黑龙盘在两条黑圈内,黑圈与黑圈之间刻着奇怪的金色字符,有点像符咒。黑龙的眼睛呈幽蓝色,似乎有生命一般。   “这玩意怎么用?不过是一个印记而已。”   “这可不是一般的印记,他可以控制你的灵魂和手镯,你把手放在金印上,你的意识就能够控制你的灵魂。手镯也会变于无形”   “那还犹豫啥,那就试试吧。”我说着把手放在金印上,一束金光从金印射出。     正文 第四章 打劫   第四章抢劫里面果然是别有洞天,竟和人世间毫无二致,山川河流,村庄房舍,一应俱全。到了一个房舍前,一个和厉鬼相貌相似的厉鬼走了出来,见到小宝后便口呼主人跪了下去。虔诚的象小和尚见到了佛祖般。在厉鬼的指引下他们又到了另一座房舍前,又有一个厉鬼出来跪拜。   “在这儿,您就是神,您就是我们的主人,这里的一切都是您的。”   “那我也成了一方首领了,感觉真爽。”小宝内心开始有种激流涌动的感觉。平时博览群书,对一些有别于阳界的事情还是多少有些涉猎的,原来只是空想,总是希望自己能够拥有通天的本领。现在一个不同的世界摆在自己面前,而且还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眼前的一切都真的,于是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嘴巴,一股火辣辣的疼痛感顿时从自己还算清秀的腮帮子上传来。他信了,这时他真的相信了,因为自己刚才下手太狠了,腮帮子不光疼而且还散发着一阵阵热量,颜色也变得红了,甚至厚度也发生了变化。   “主人您真实在,对自己也真下得去手,真是英雄中的极品,佩服佩服。”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小宝斜着眼看着厉鬼,发现厉鬼却在偷笑,真是林子大了啥鬼都有。连鬼都知道刁侃了,自己还装什么蒜。   “你倒挺幽默的,看不出来呀,在道上混了很久了吧?”   “也就几百年吧,平时就关在这手镯里,老是拉着个脸多压抑呀,该放松时就放松,快快乐乐是一天,愁眉苦脸是一天,反正怎么也是一天,干嘛和自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主人?”厉鬼腆着脸看着这位新主人,没有一丝初次见面的陌生感,倒像是几百年的老朋友。   “你说是就是了,我这个新主人还能怎么着你,你那本事还不知道有多么出乎我的预料呢。恐怕我得让你三分吧?”   “主人您多虑了,我本事再大也是您的小卒,我的忠心日月可鉴,但有违背主人之二心,就会受到最为严重的惩戒,而且我也对您造不成什么伤害,您老人家举手之间就会让我灰飞烟灭,荡然无存,连转世的机会都不会有。”   “我还有这本事,我怎么不知道?”   “你那金印可以封杀任何魂魄,不管是人的灵魂还是阴间的鬼魂,你想封杀谁,金印就会封杀谁,而且是永远的消失。”   “那我倒要试试,你不会骗我吧,我看你就是个挺不错的试验品。”小宝说着掀起衣服手罩在金印上。吓得厉鬼扑通跪在地上,脸都绿了。   “我就是逗你一乐,看你这表情我已经知道你说的是真的了,得了我也不试了”   “厉鬼,我想组建一支部队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主人,组建部队还不容易,多找一些人来,我负责给你训练,保证让你满意。”   “只是这兵员有点困难,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你活了这么多年一定有什么好办法?”   “多谢主人对我的信任,既然您想组建部队那人数就不能少了,这人多了你一个人也顾不过来,你看……”   “这八字还没一撇你就想着讨官了,我这支部队吧,就叫特种部队,我是特种部队总司令你就是副总司令,你看怎么样?瞧你那副德性,这当官到底有啥好的?”   “嘻嘻嘻,副司令那也是将军呢,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可是一位名人说的,你不会连名人也反对吧?”   “那我就先封你个将军,做我的副手,我这特种部队今儿就算是成立了,以后再慢慢的招人吧。欲速则不达。”   小宝口中默念符咒,出了手镯。   这天中午到了一个破山神庙里,小宝解下行囊,躺到了香案上,迷迷糊糊就睡去了。   突然听到庙门外有人说话,他一个激灵,翻身躲到了山神泥像后边,从门外走进俩人,一个蓬头垢面像个乞丐,一个一身道士装扮。两人进了庙门,环顾四周,未见异样,自顾解下背上的包袱坐了下来。道士取出干粮分给乞丐,边吃边谈了起来,两人都是当地口音,边说着便向门外张望,似乎恐怕外人听到他们的谈话。道士道:“上面传下话来,三天后有一批饷银从这儿路过,元军正在攻打濠州的朱元璋,粮饷吃紧,这次估计不会少于这个数,说着道士伸出三个手指头。”乞丐问道:“老大怎么安排的。”“你赶紧联络这一块的弟兄,两天后在附近的清风寨集合议事,这回是担大买卖,老大要亲自出马。”乞丐听了这话,把一个窝头狠狠的咬了一口:“他妈的,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弟兄们都快急死了,这一片让兵灾闹得,老百姓都没的吃,弟兄们快成饿死鬼了,一个个脸都绿了。”俩人说完了正事,急急火火的啃了几口干粮分头离开了山神庙。   在元代这个把人分为四个等级的朝代里,最高等级的蒙古人杀掉最低等级的南人,唯一的惩罚是赔偿一头驴,碰到个闲散民工之类的人,可能连驴都省了。这些蒙古鞑子不知是脑子进了水,还是被驴踢了,好不容易占领了了大片土地,好像一直没把自己当主人,不知道爱惜自己的东西,没了老百姓谁给你种地纳粮,谁给你出劳工修宫殿,看到啥东西都要抢,似乎只有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才算自己的,才睡得踏实,搞的这税纳税,花样繁多,只要是能够想到的,他就能给你创出一个税种。好像汉人就是软弱的羔羊,任其宰杀,毫无还手之力。要真是那样,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早就败落了,还轮得到他们来劫掠。难道他们进来之前就没好好想过,怎么去管理好这百年基业,大好河山。这倒好,才四五十年的时间,就把大好河山弄得鸡犬不宁。真不知道忽必烈是怎么教育的他这些孝子贤孙。   当愤怒和不满超过了限度,当连像狗一样生存下去都成为一种奢望的时候,反抗是唯一的道路。这把火终于烧起来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立即成燎原之势烧遍大江南北。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看似强大的元帝国发生了几十起暴动,数百万人参加了起义军。当年的蒙古勇士如今已变得肚肥腰圆,无力拯救危局。元帝国就像一堵朽墙,只要再踢一脚,就会倒下来。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锤。元朝的覆灭已经不远了,他的掘墓人就是统治者自己。   两天后,从早上开始不知从哪里钻出的乞丐,三三两两陆陆续续向山神庙后山集聚,没人注意这个破烂山神庙,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不知这后山有什么所在能够容下这么多人。他打量了一下自己,不禁失声笑了起来,自己的一身行装和乞丐也没啥两样,索性装作乞丐也向山上走去,反正也没人认识他,大伙好像也是三五一伙,互相之间并不是都熟识。这就给小宝提供了可乘之机。跟在一伙乞丐的后面到了后山,果然在离山神庙三五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山寨,破烂不堪,好像已经很久没人光顾的,因此才成了这帮乞丐的临时行营。这伙乞丐口音各异,显然来自不同的州县,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才聚在了一起。   到了中午仍有三三两两的乞丐上山,这时已经有近千人聚在这山寨里,山寨倒是空阔的很,以前肯定是个大寨子。在山寨的门口,还有一块石碑,上书清风寨,寨字去了半边,但仍然依稀可辨。大概未时左右,一彪人马上了山。   为首的是个白面书生,背插双剑,后面紧跟着一个彪形大汉,手持一柄浑圆板斧,一看就是力量型的勇士。彪形大汉低声向那位书生说:“齐公子,就是这了,人差不多起了,为了掩人耳目,咱们那边只来了百十来个,其他人分批依次到达,剩下的都是散落在各地随时准备为大哥效力的兄弟。”两人交头接耳商议了一番,彪形大汉打发身边的几个亲近的劲装汉子散到四周去查看。好像并不急于干什么。过了大约一刻钟功夫,几个劲装汉子回来了,低声对彪形大汉说了几句。彪形大汉才清了清嗓子朗声对着全寨的乞丐喊道:“今天把大家聚到这里,是因为鞑子有批粮饷要经过大羊山,现在有请大当家的训话。”这时只听那位齐公子对着众人缓缓说道:“现如今,吏治败坏,民不聊生,老百姓已经没了活路,只有推翻了鞑子的统治,才能有我们的一口饭吃。如今天下义旗大举,百姓纷纷响应,为的就是填饱肚子,现在朱元帅正在领着前方战士浴血奋战,但是几万人的队伍总要吃饭,今日这单生意就是为了解朱元帅眼下粮草之急…….”听到是为了朱元璋来做这单生意,人群顿时一阵骚乱,议论纷纷。朱元璋可是大家仰慕的大英雄!都是穷苦出身,谁为老百姓做事,谁就会成为大家的偶像,仰慕之情如滔滔江水。   等到人群安静下来,齐泰又继续说道:“为了保证这单生意能够顺利做成,从现在起,大家都不要离开这个寨子,十人一组,吃住都不得分开,万望大家见谅。”说道这,齐泰离开了人群去了尚算完整的议事厅。几个头目样的乞丐按照事先的安排开始安置人群,闹哄哄的弄了两个时辰才算安置完成。小宝也被编入一个小组,大家虽然俗不相识却有共同的话题,没有人怀疑小宝的身份,兴高采烈的你吹我擂,有吹嘘自己本事的,有讲说自己经历的,整个寨子吵闹不已。但在小宝这一小组里,却有一个穿蓝布衫的乞丐自始至终不言一语,一脸的机警与狡黠,这开始引起小宝的注意。到了晚上,大家吃了自带的干粮,有人开始依着石头大树打起瞌睡,直至深夜,整个大寨渐渐静了下来。   小宝祭出魔幻手镯,分出自己的魂魄监视着蓝衫乞丐。到了后半夜,蓝衫乞丐做出急于小便的样子,悄悄走到寨门旁,趁着放哨的劲装汉子不注意,一下闪出了寨门疾速向山下奔去。小宝看出事有蹊跷,跟着乞丐神不知鬼不觉的也出了寨门,在魂魄的指引下紧紧跟着蓝衫乞丐也向山下奔去。走出大约十多里地,蓝衫乞丐一转身进了一座寺院,寺院里竟有近千名元军整装待发,蓝衫乞丐进了大雄宝殿。一个将军模样的蒙古鞑子全副武装。“情况怎么样?”将军着急的问道。“近千乞丐聚在清风寨,为首的是朱元璋的帐下千户长,叫齐泰。除了齐泰带来的百人小队,其他人不足为虑,全歼绝对没问题。”说完端起案上的一碗水一饮而尽。   小宝思前想后,默念了一句咒语,却不见厉鬼,四处找寻,才发现一个小黑点站在自己鼻梁上。这家伙真够闹得,想到这便是一句粗口:“王八蛋,和老子捉迷藏呢,有正事。”厉鬼霎时变成真人大小站在小宝面前:“主人有何吩咐?”小宝的大脑快速思索着,冒出一句,“让这伙鞑子立马消失。”“是主人。”厉鬼毫不含糊的领命而去。   小宝想看看厉鬼怎么完成任务,便让自己的魂魄紧跟着厉鬼进了寺院。厉鬼围着近千元军转了一圈,立时在周围出现一圈黑幕,外界的一切都与圈内隔离了。随后阴风四起,顿时飞沙走石,大小顽石在人群里穿行,顽石所到之处,无不穿孔而过,元军一片片倒在了地下,洞穿处竟无血液流出,半个时辰左右,近千元军全部僵死,无一生还,包括那位将军和蓝衫乞丐也不能幸免。   看着这可怕的一幕,小宝不禁打了个冷战,虽然恨死了元军,可也没想到一下就杀死近千人。但这的确是自己所为,即使是厉鬼动的手,可也是受了自己的指示,这还有什么区别吗。小宝不禁黯然。   回到清风寨,继续当他的乞丐去了。   到了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一队车驾经过山神庙前的官道。大大小小的车辆有上百辆,除了车夫,押送的人马竟然不到两百人,他们大概还妄想着寺庙里的援军给自己保驾护航吧,以为危险早就解决了。那位齐公子没有悬念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正文 第五章 一夜情   由于受厉鬼杀死近千元军的影响,我不再随便使用魔幻手镯。我携带者魔幻手镯游荡在各地的河道山川之间。天一黑便祭出魔幻手镯四处收敛流落野外的孤魂野鬼,然后超度他们投胎转世,不能投胎转世的有厉鬼负责收容,安置在魔幻手镯里,魔幻手镯具有无限大的空间。每当新收的孤魂野鬼达到百人,我就会亲自在魔幻手镯内规划出一片地界,就像世间的村庄规划一样,房屋大小一致,街道清洁整齐。并设百夫长一名,作为百名鬼魂的管理者。我游遍大小山川,过手的孤魂有几十万,真正留下的孤魂野鬼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如果我不收留他们,他们就要下油锅,上刀山,最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有了我的收留,也算是有了一条活路。因此我在把他们收留以后,并不是单单作为弱势群体去给予他们生活上的的帮助,而是让他们重新站立起来,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培养他们活下去的技能。进入魔幻手镯的孤魂野鬼已不同于游荡在世间的孤魂野鬼,他们有自己的智力和思想,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   魔幻手镯内一切都是按照集团化运作,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特长,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喜欢的工作岗位。干自己喜欢干的工作自然干的带劲,也不会有怨言。优越的生活条件,良好的生活待遇,美好的生活环境,人性化的管理,凡是原来希望的都实现了,原来没有想到的也得到了。没有生活的压力,没有官吏的盘剥,剩下的就只有天天的好心情了。我按照自己偶尔冒出的奇怪想法,一一试验着去做,竟然都成功了。超时代的东西数不胜数,如果拿到外面去绝对会让人惊叹为鬼斧神工。   就连洗衣服也用上了自动化。我利用水车作为动力制作了一个自动洗衣房,不用害怕浪费水源,因为洗涤液是利用手镯内一种特殊的树汁做成的。虽然没有制造出特别的高科技产品,但是许多方法,确实比当时的技术先进的让鬼魂特种兵们瞠目结舌,毕竟他们是明朝时代的鬼魂。单单就服装而言,已经将大襟长衫改成了现代服装。舒适轻柔,穿着方便,更是令他们对我敬佩不已。特种部队的作战服更是仿照现代军队的服装设计的,还有舒适的沙发代替了当时流行的高背圈椅。   在魔幻手镯内原来就有近百个已经被厉鬼训练好了的鬼兵,正好可以负责招募和训练新招的特种兵。两个鬼兵负责一个百人小队,这个百人小队可不是百夫长负责的百人小队,这是经过层层选拔测试正式编入特种部队的真正战士,因此能够成为一名特种兵是每一个孤魂野鬼的终极梦想。   所有进入特种部队的孤魂野鬼都要经过训练,合格的特种兵必须掌握各种古代军队中的技能。海陆两栖无所不能,上山似豹,下海如蛟。手镯内的各种地形可以为他们提供任何的训练场地,山地训练,峭壁攀爬,横渡激流,野外生存。厉鬼有的是办法训练他们,他们可以和拥有肉体的人类一样生活,但这仅限于魔幻手镯内。每天上午参加耕作,中午午休,下午训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他们在魔幻手镯内他们与外界一样,也会劳累,也需要休息。甚至用刀剑一样会伤害到他们的生命,真要是那样就只有重新训练,重新学习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因为刀剑伤害的是灵魂的附着体,而对于灵魂来说是没有任何伤害的,这种附着体不能见阳间的光线,否则就会灰飞烟灭,再也不能回到手镯内,只能重新做回孤魂野鬼。这个附着体就是我给予他们进入手镯的第一件礼物。   逢年过节,厉鬼就会组织大家举行一些晚会,或者其他娱乐活动。甚至还会举行社火。厉鬼生前是一个部落首领,因为部落之间的连年征战,造成大量平民死亡,在一次战斗中被杀身亡后,受到地府的严厉惩戒,但却被小神仙看中,于是收入魔幻手镯,那时魔幻手镯内鬼员还少,小神仙就让他负责管理这些孤魂野鬼。他的管理才能立即显现出来,训练出来的鬼魂战斗力也很强。而且特别会笼络下属,鬼气指数一路飙升,并成了魔幻手镯的二把手,一把手当然就是小神仙。   现在魔幻手镯归属我,他的地位并没有变。虽然品级没变,但是管的鬼多了,权利大了,待遇也是不低,每次出门都有特种兵开道。除了觐见我这个正司令,那绝对是派头十足。有一次我去魔幻手镯检查,这家伙竟然在做按摩,两个娇艳女鬼一左一右伺候的这小子嘴里都流出了哈喇子,嘴里还哼哼叽叽的,一副特享受的样子。气的我一脚把他从椅子上踹到了地下。以后才有所收敛。   魔幻手镯内山川河流与地球无异,但土质却比外面的肥沃,适合耕种各种农作物,水源充足,气候温和,一年四季都适宜各种作物的生长。   手镯物产丰富,就像当初小神仙说的那样,阳间有的它有阳间没有的它也有,而且拥有魔幻手镯的我还有一个特别的身份——阎王爷的特使。魔幻手镯就是特使的信物,分散于各地的地府衙门必须听命于我的调遣,需要什么必须无偿地给予供应,否则那就等着撤职查办吧。对各地的档案随便的调阅不得有任何的阻挠,这也为我的以后的工作带来了极大地便利。   我的任务各地地府都已经得到了通知,至于他身上的金印更是有着封杀鬼魂的神力,各地地府的阎罗虽有官职但还是鬼魂之体。如果不附着在肉身上白天一样只能缩在地府里不敢露面,否则就会被阳气吞噬。我却能够自由的出入往返于阴阳两界,那是只有阎王爷才拥有的能力。由此可见我的地位,而且我的金印一样能够封杀这些地府衙门的阎罗。   为了丰富手镯内的业余生活,我从女鬼中挑选出二十位品味人品上等的美鬼成立了特种兵俱乐部,轮休的特种兵可以在这儿跳跳舞,唱唱歌,打打牌,洗个桑拿,做个按摩。当然这里绝对是那种先生满意,太太放心的那种。是文明高雅男士的娱乐场所。俱乐部一成立就受到广大青年官兵的热烈欢迎和大力支持。我之所以成立这么个玩意,也是为了打发自己空虚的业余生活,当然还是打着为广大青年官兵建立一个娱乐交流平台的名义,这样有利于维护自己在特种部队的尊严。平时只有普通士兵可以来此娱乐,百夫长以上的高级军官只有在周六是才可以。在这一天,也是俱乐部最热闹的一天。之所以热闹是因为这一天有一个特别的活动——化妆舞会。   周六下午,我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刚要准备离开办公室,厉鬼笑嘻嘻的闪了进来。   “今晚有空吗?”   “干嘛?”   “俱乐部来了一位绝世美女,想不想去乐一乐?”   “你小子就这事上心,晚上我哪有时间,还要出去祭炼手镯,不然以后很难满足部队扩编的需要。”   “这个工作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干完的,该休息的时候就要好好的休息,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这可是你老人家经常说的,怎嘛到了你这就不灵了,走吧,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不然以后可就不新鲜了!”   “什么呀,不就一美女吗,还什么新鲜不新鲜的,你以为是黄花菜呢!”   “你看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部队那伙小子,一个个想饿鬼,看见美女恨不能抱回家,过了今天说不定就被哪个家伙给占住了,以后我们可就没有机会了,好好想一想吧!去不去给个痛快话,不然我可就自己亲自下手了?”   我自从穿越后还真是没有,和美女接触过,一是顾忌自己的身份,二是工作也的确是忙。现在被厉鬼这一激,感觉腹部有点火热,虽然回到自己的时代后还要相亲,但毕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而且八字还没有一撇,这儿的工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既然厉鬼上赶着劝自己不如就来个顺坡下驴,也去消遣消遣。   “那好吧,今儿我也去放松放松,不过……”   “老大你放心,我会提前把舞会的面具给你拿出来,不会让大家认出你来的。”厉鬼腆着脸看着我的反应。   “那到时候你叫我吧!”   “还叫啥,我们现在就去餐厅吃饭,吃晚饭我让俱乐部的经理将面具送来,咱们从餐厅后门直接进去,反正餐厅和俱乐部后院连着,不会有人发现的。”   “那就走吧!”   俩人吃饱喝足了,拿上早就送来的面具从后院去了俱乐部休息室。俱乐部经理早就按照厉鬼的反复在哪儿候着哪。旁边还有一个不认识的漂亮女孩。长得瓜子脸,柳叶眉,甚是好看。浑身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妖艳,看一眼都让人浑身哆嗦。   “这是才来的刘艳,刘艳来见过我们的总司令。”俱乐部经理叫过那位叫刘艳的女鬼,拉到我的跟前,我心里扑通扑通直跳,但是又不能想黑社会老大一样顺势拉在怀里温存一般,那样就不是我了,尽管他非常的像这样,但还是狠狠的压制住了自己的脱兔般狂跳的心脏,大气的一挥手,示意刘艳等人都坐下。眼睛却不敢再看那张惊艳的俏脸,只是有搭无搭的询问者俱乐部的情况。不时的挪动着身子掩饰敏感部位的不文雅变化。   俱乐部经理谦恭的回答着我的问话,拿眼示意刘艳侍奉茶水。刘艳端着茶杯轻挪莲步来到我的右手旁的茶几前,含胸低首将茶杯放在我的面前,一股淡淡的香味夹杂着茶香直扑我贪婪的鼻孔。不经意的一抬头正好看到刘艳无意中露出的素衣束胸。深沟险壑般的美景冲进我的眼帘,我一个激灵,脸微微一红,赶紧挪开了原本就不安分的双眼。刘艳也觉察了我不安分的眼光,再一次的含胸低首将茶杯挪到我的跟前,轻启檀口:“总司令请喝茶!”   “好!好,你请坐吧!”   我羞臊不安的端起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看刘艳还在那里站着,赶紧再一次的做了个请坐的动作。刘艳这才忐忑不安的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我不敢再坐在这儿啦,怕自己一不小心出了丑,那可就不妙了。   我看了一眼厉鬼,厉鬼心有灵犀,起身说道:“时间差不多了,舞会马上就要开始,我们也去吧?”   “好的走吧。”   我站起身走在前面,李贵走在后面嘱咐俱乐部经理,我戴的是什么样的面具。   进了会场,悠扬的音乐已经响起,男男女女成双结对的在舞池中旋转,跳的是慢三,这是我在大学时唯一学会的一种舞步,交给大家后开始广为流传。我和厉鬼找了个位置坐下,服务员上了几瓶手镯自产的饮料,喝了没几口,以为身着白色衣裙戴着小羊面具的美女款款向他走来,礼貌的邀请我跳舞。这时候我早就戴上了面具,是一只狼首面具。我起身接过美女邀请的小手,滑向舞池,一股熟悉的香味再一次钻进鼻孔。小羊正是刘艳。我这次明白为什么我的面具是一只狼了,感情厉鬼是给我设计了一个狼吃羊的游戏。本来就不是处男的我也就不在顾忌什么身份了,一种久违的渴望再一次让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鬼使神差的将刘艳带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觉醒来时天已大亮,看着蜷缩在自己怀里的刘艳,回想起自己做的荒唐事,这个面具也只有自己配戴。想不到自己会突然做出色狼才做的事,心里不免有些慌乱。这时候刘艳已经醒来因为看我还在沉睡就假寐了一会,现在我醒了她也就起身穿起衣服。那时候没有内衣,衣服里边都是真空。刘艳裸身起来在我眼皮底下穿好衣衫这才伺候我穿衣。我心里有一种难舍难弃,却又无法接受的矛盾。看着我脸上怪怪的表情,竟说出了让我羞愧一生的惊人天语:“总司令放心吧,只要您需要,我会随时来侍候您,但不会缠着你的!”说着扑上来狠狠的亲了我一下,我感觉像在大街上被人剥掉了衣服,尴尬难堪。   “啊!啊,谢谢你这么善解人意,我,我还有些事要做,你休息一会再回去吧。”   “谢谢总司令的关照,我可是在执行副司令的命令,您不必挂心,我知道该怎么做。”说完浅浅一笑,如邻家女孩闪出我的房间。我呆呆的站在房间里,半天没挪窝。这是不是就是自己梦想中的*?我自顾自的摇了摇头,又躺到了床上,闻着被褥上的余香又睡了过去。 正文 第六章 捧杀   经过一段时间的招兵买马,特种兵人数达到了五千余人。而且实力远远超过当时的官兵,以一对十有点夸张,但是以一对三却是非常的轻松。有了这五千骑兵,我也就有了行走天下的底气。没有足够的实力,说什么经天纬地的大事纯粹是吹牛,有了实力才有干大事的信心和决心,才敢规划未来的宏伟蓝图。   洪武十八年,我来到了江西地面,这时候的江西开始流窜出一伙号称张士诚旧部的匪患,他们依靠宜春阁皂山作为根据地,打家劫舍,扰乱乡民,搞得宜春地界天昏地暗。虽然大明朝已建国近二十年,但自古以来吏治既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一个国家的头疼大事。因此宜春的吏治与元朝统治时期并没有多大改观。阁皂山周遭山脉连绵,土地贫瘠,地广人稀,人民生活极其困难,因此一旦有人挑头闹事,必定会万众响应,这也是生活所迫,为了活命谁还在乎是谁的天下,只要有口饭就行。总比等死要强。不到一年的功夫,阁皂山聚集了两千多人,为首的是张士诚的一个族弟,名叫张舍,在张士诚政权时期曾做过宰相之职。武功也是了得,可谓文武双全。张士诚政权灭亡后,张舍领着十几个幸存下来的张士诚旧部流落到阁皂山,隐姓埋名生活了近二十年,他们从张士诚贩盐时就跟随着他。对张士诚造反的那套非常的熟悉,包括如何拉拢人马,如何制造声势,甚至造反的老套路挖地挖出刻字石碑那一套也照搬过来。老百姓不管那一套,只要你有本事弄来粮食,我就跟你干,什么严刑峻法,都不如吃饭重要。当然搞些什么顺应天意,造反有理的前期活动也无所谓,那都是当官的事,你有啥本事就可劲的折腾,我就是来混饭吃的,你咋说咱就咋干。   之所以选择洪武十八年起事是因为这一年天下大旱,江西也不能幸免,官府不是拨粮赈灾,反而增加了苛捐杂税,弄得民不聊生。尽管当政者在事发后处理了一些官吏,但是老百姓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生活并没有多大改观,出外乞讨者十之有五。   张舍是一个非常有领导才能的人,他不光会拉拢人还善于发现下属的长处,起事后,队伍里来了一个算命的先生叫陈敬,张舍从陈敬的眼神中一眼看出此人不凡,将来必有一般作为。于是待若上宾。在不久的夺取宜春县粮仓行动中证实了张舍的识人之术的确不凡。当时还只有千把人,由于连年歉收,仅仅依靠打家劫舍已经不能养活近千人的队伍,虽然张舍这几年也积攒了一些银两,但真要是养着近千人吃饭,花银子就像流水一样,根本就维持不了多久,而且他也不是大发善心,拿自己的银子养闲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宏伟目标,把朱元璋踢下来。让自己也过一把做皇帝的瘾,顺便也解决自己后代的吃饭问题。那就从小事做起一步步来吧。以目前的兵力攻城掠地有点不自量力,那就先从小地方开始,攻打一个县城试一试自己的锋芒。眼前有宜春县城也就没必要舍近求远另找地方了。他们的目标不是占领县城,(占了也没啥用,只能是当明军的活靶子,还是山里更适合一些)而是相中了宜春县的粮仓。也正因为有这个粮仓的存在,宜春县内才驻扎着一个二百人的官兵队伍。离宜春县五十里还有一个宜黄县,如果在夺取过程中拖得时间太久,造成两地合围,这支队伍也就完了。如何才能在风险最小的状况下夺取粮仓让张舍大费脑筋。作为一支不入流的杂牌军,靠的是趁手的短兵器,如何进入宜春城内才是成败的关键,强攻县城自然是下下之策。   一天晚上,张舍正在发愁,陈敬来到了议事厅。对张舍说他有一计,可轻松取得粮仓。   第二天一大早,一伙四五十人的民工队伍拉着一车柴草到了城门口,进城是要盘问的。领头的就是陈敬,说自己是城里某某财主家的管家,要翻盖房屋,从乡下请来的泥瓦匠。那时候泥瓦匠是手艺人,没啥社会地位,大都集中在乡下,农闲时进城给官府或富贵人家盖挑檐挂瓦的房子讨生活。平时经常有泥瓦匠进城谋生活,所以守城官兵并没有仔细盘问。呼呼啦啦拉着一车柴草就进城了。到了下午城门一换岗,又进去一伙四五十人的泥瓦匠,这回拉的不光是柴草,里面还藏着短兵器。第二天又有一伙泥瓦匠进城,守城的就不在盘问,随他们去了。这盖房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稀里糊涂的一天百来人一天百来人,接连七八天,放进了七八百人。事前早就买通了城隍庙的主事和尚,这伙人进了城就直奔城隍庙。到了第八天晚上,七百人一下涌进了粮仓,守卫官兵糊里糊涂的就做了刀下之鬼。百十来人负责守住城门,只许进不许出,免得有人报信招来其他地方的官兵。在陈敬的安排下,张舍顺顺当当的没费一兵一卒,夺取了粮仓。   张舍并非善类,哪会蜗居山林一辈子,他一直的梦想就是恢复张士诚的大周政权。此人与陈友谅有一拼,不知他是如何获得张士诚的信任的。张士诚虽然后来投靠了元朝政府却也是形势所*。其本性并不坏,一个善良的人绝对不会容忍一个心怀叵测的人在身边的,这是一个不坏的人做事的原则。但是张舍必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后面的也就顺理成章的放开胆子干了。张舍取得粮仓后并没有打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相反在打家劫舍的事业上走的越来越远。慢慢的也有了些余粮,可以养活更多的苦难百姓加入了,而且他发现人越多买卖做得越顺,余粮也越多,也许当年的朱元璋就是受这种规律的影响才一直发奋图强最终成就了今天的伟业,当然他手里的粮食更是数量庞大了。就这样锲而不舍的发展下去,一年后,队伍竟然扩充到五千人,由此可见人在饥饿面前往往会丧失辨别是非的能力,其实这也不能怪后来加入张舍的苦难百姓,没活路的时候谁还去估计这些。   荀子说过:“人性本善。”没有后天的礼仪与社会法则,人就会不断暴露出恶的一面。因此,在饥饿面前,礼仪与社会法则已经荡然无存。毕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老百姓明知是在做犯杀头的营生时,首先想到的是应该如何活下去。   既然开了头,杀一次人是杀,放一次火是放,干脆随他去吧。于是乎良民变成了反贼。   起初,明朝的地方官员以为张舍领导的不过是一些乌合之众,因此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张舍的声势不断壮大,攻城陷地,几乎就没有失手的时候,先在宜春消灭了大土豪王真地方武装,三月底又攻陷了芦溪县,这使得明朝统治者不得不重新重视起来,靠起义起家的朱元璋自然知道这次事件的严重性,很快明政府做出了反应,责令江西官员全力以赴扑灭这股反贼,以免呈燎原之势。   一开始采取武装镇压和招抚并行的措施。在武力镇压失败后,明朝当局采取怀柔政策,企图以高官厚禄收买张舍,但张舍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招抚后也不一定能够活命,干脆干下去得了,成了就是天子,败了也比招抚后再送命强。芦溪失陷后,朱元璋派出江西巡抚刘安前往芦溪招降张舍。张舍严辞拒绝了明朝廷的招降,并扣押了刘安。明朝廷见招降不成,再次派遣地方军队继续围剿。张舍先后攻占了万载和分宜两座城池。明朝统治者这才真的慌了手脚,二次派遣江西巡抚为特使前往芦溪二度招降,赦免其造反的重罪,并许诺只要张舍肯投降,就赐予他“万户侯”的官爵。面对高官厚禄,张舍深知其中的猫腻,尤其是这几年朱元璋在诛杀大臣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连自己的开国功臣都不能善终,更别说自己这个反贼了,相信他还不如自己找个墙撞死算了。于是乎张舍毅然拒绝了明朝廷的诱降,并扣押了前来招降的使者。此后,明朝廷又多次派小股官兵围剿,均是无功而返。   洪武二十年正月,张舍在宜春建立政权,恢复国号大周,自称“信王”。大周政权初立,朝廷又派兵讨伐张舍,妄图把新兴政权扼杀在襁褓之中。当年二月,明朝廷任命湖广行省平章政事李元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率兵攻打芦溪;同年六月,派遣李有成攻打万载,张舍率领部下奋起反抗,朝廷的地方讨伐军以失败告终。张舍乘胜追击,扩大了在江西地区的疆土。张舍最终在战斗中逐渐壮大起来。   面对张舍的不断壮大,朱元璋突然做出一种任其做大的态势,只是偶尔派地方上干涉一下。是朱元璋昏了头还是脑子受了刺激,答案是都不是,这正是朱元璋的高明之处,他要利用张舍演一出戏,来告诫那些存有二心的人,在某些书籍里这种做法叫做捧杀。欲擒故纵,壮大声势。张舍你就可劲的折腾吧,等你养肥了也就是你的末日到了。现在的大明朝可不是当年的元朝廷,元朝廷是与人民为敌,一旦有人举事就会群起响应,甚至连官家也自愿参加。现在不同了,经过战乱的老百姓现在终于可以过几年安稳日子了,而且现在的日子比以往也有很大的改善,谁也不会拿着造反当娱乐。所以要想造反成大事也要看看时机,看看形势,是不是真的有那种一呼百应的大好形势才好成就自己的伟业。   张舍有一个最不得人心的做法,就是纵容手下烧杀抢掠,祸害百姓,每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让自己的部下去各个村里劫掠粮食,拆百姓的门板当柴烧。适当做一点奸杀妇女的恶行。遇到反抗就直接屠村,鸡犬不留。这种行径与土匪无疑,这也是张舍不得民心的关键。民心向背是革命成败的关键,连自己属地百姓的安危都不顾,最后也只有做个孤家寡人。所以张舍虽然有了几万人马,但却无法让百姓主动供应军粮,哪怕是很少的一部分都要依靠掠夺。而且兵员也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充,人都是有良心的,谁也不喜欢一个整日与百姓为敌,置百姓利益于不顾的下三滥政权,这样的政权根本就不是什么政权,而是一个山头,张舍不过是一个势力稍大的山头大哥罢了。   这也是朱元璋敢于任其做大的原因。作为造反专家朱元璋来说,这样的政权根本就没有生存下去的土壤,纯粹是靠花盆内的那点盆土过活,等到大到一定程度也就没有继续长大的环境了,本来战斗力就不是很强还要派人出去抢粮食,还要派人时刻放着百姓造自己的反,这样的政权做大了吗。最后只能是越做越小,最后自己堵死自己的活路。 正文 第七章 重建      我来到一个被张舍洗劫的村子,这个村子叫黄庄。房舍尽毁于大火中,全村村民都躲在村西的庙子里。几百口人无家可归。我愤恨交加,打算趟一下这趟浑水。   当天晚上,我来到了村里,面对残垣破壁陷入深深地思索中,不能让老百姓窝在庙子里,应该先给他们建一个家。   我取下魔幻手镯,默念咒语。随着青烟徐徐冒出,面前出现一堵肉墙。我一个箭步退出一丈多远。草,这个活鬼,老是玩着花样现身,要不找不到,要不就玩大的,大的忘乎所以。我狠狠的一脚揣在厉鬼的脚趾上,也许是厉鬼身子太大了,神经已经麻木了,蹲下身用手挠了挠脚趾头,好像我是只蚊子叮了他一口。满口的阴气带口臭直喷到我的脸上,我一脚又揣在厉鬼的鼻子里,厉鬼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我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下。   “你他妈的就不能稳重点现身,你大小也统帅着五千人的特种部队副司令,怎么没一点上位者的派头,是不是不想干了?”   “主人对不起,咱就这样的脾气,老是忍不住,你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俺不就得了。要不谁给你出力?”   “听你口气我要不饶你你还要怎么着我似地,是不是不想跟老子混了。”我没好气的弹了一下身上的尘土。   “别价主人,老主人是俺的再生父母,你就是俺的亲后爹后妈。”   “滚蛋,少他妈废话。看看这村子有啥办法尽快重建起来”   “这还不简单,咱是要鬼有鬼,要物有物。几间房子不在话下。”   “我要的是能抗百年风雨的房子,不是让你建棚户区,你他妈认真点,你小子敢糊弄我,我立马让你下岗,以后还想找女鬼按摩,做你的黄粱美梦去吧。”   “主人您这话说得,咱有条件了就要享受,按摩又不是啥奢侈的事,要不有机会我也让那俩美鬼伺候伺候你老人家。或者再让刘艳亲自出马?”   “你饶了我吧,我可没福享受。还是留着你自己享用吧,以后别再提这件事,否则我就骟了你。”   “那我一辈子的幸福可就全让你老人家没收了。你是狗黑子吃饱了不认铁瓢,你快活了就把人家忘了。”   “你得了吧,你这个色中厉鬼,虽然老子我也犯过错误,但不会犯一辈子错误,以后你少提这件事,不要误了人家的终身大事。你还是先办好眼前的事吧!要是误了正事说啥都没用。”   “嘻嘻嘻,咱啥时候误过事,只要您老吩咐,俺保证圆满完成任务。”厉鬼说着做了一个立正的姿势。   “好了,说说你的打算,你他妈比我还话唠。”   “反正有的是地方,我准备一家给他们建一个四合院,按照我们内部的规划方案,街道宽十丈,院高三丈三,墙体采用大理石,红岩泥砌筑,每户都可防御外来侵略,村外建围子城,城门采用黄金楠木。”   “还有呢?”   “没了。”   “你家住个空院子,睡地板,吃饭用手抓,不用烧水做饭。”   “嘻嘻嘻,那就每户一套家具,一套炊具,按人口每人一套餐具,一套睡具。”   “这他妈还像人话。你赶紧组织鬼干,我去睡一觉,完了叫我。”   “剥削劳动力呢?”厉鬼小声嘟囔着,看到我没反应,偷偷伸了伸他那条鬼舌头。然后从腰里抽出一面画着金色字符的蓝布小旗,默念了一声咒语。立时一千名特种部队战士出现在面前。随着厉鬼一声令下,风卷残云般将残垣断壁收拾的一干二净。也不知道丢哪去了。   十个一组负责一户住宅。不用图纸,不用下线,眼见着一座座院落拔地而起。黄金楠木质地硬如铁,红岩泥干后似石头。这两样都是里边的特产,外面没这品种。   现场忙而不乱,紧张有序的进行着,我在一棵大树下,呼噜打得山响。厉鬼拿着一树枝自得其乐,优哉游哉的哼着小曲,一看就是做梦娶媳妇的状态。   两个时辰过去了,房屋基本完工,又来一伙百人的特种部队小队伍,每个战士后面拉着一厢车,没有噪杂之声,一人一户开始从车上搬运家具。安置好家居顺便把建筑垃圾装上车,屋里屋外清理的干干净净。   随着一声口令,所有战士涌向村周围,开始了围子城的建设工作。   他们先挖出三丈宽,三丈深的地基,用一个大石碾来回的碾压。大石碾正中捅着一根直径三尺的圆木,大石碾内有凹槽,里面灌满猪油,随着大石碾的转动慢慢渗出润滑着圆木与石碾,有上百个战士打赤膊用大腿粗的麻绳拉着,竟然没有一点声音,这可是我的发明,专门在魔幻手镯内用来搞土建的,包括修路啥的,那效果刚刚的。   做好地基,他们并没有用石头砌筑围子城,而是用夯土的办法,一层层夯实了,夯城用的就是红岩泥。夯出来的城墙硬如磐石,光滑如冰,不怕氺浸雨淋,火烧更是妄想。城门选用黄金楠木做成推拉式,有机关控制,可以轻松开启关闭。城墙上可以供四五个人并排通行,城门上方建有阁楼,可以在战时监视城外的敌人。城门内侧两边各有一排房子,供守门者居住。   做完这一切,恰好鸡叫头遍,特种战士霎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一座近乎完美的庄园呈现在眼前,厉鬼眯着眼自我欣赏般捋了捋并不存在的山羊胡子,像一位智者般满意的笑了笑,然后叫醒了我。   “鬼(龟)孙子完工了?”我伸了个懒腰,仰着脸问道。   “等着主人您验收呢。”厉鬼还是那副屁颠屁颠的样子,让我忍不住想笑。   “那就去看看吧。”我站了起来伸了下懒腰,一转身才发现自己依靠的大树也圈进了围子城里。不禁竖起大拇指,暗暗佩服自己,别人能训练出这么优秀的部队吗?   走进一家院子,高高的围墙光滑似铁;墙角还种植者从手镯里移植来的藤蔓植物,有的已经含苞待放;黄金楠木做的门窗油光锃亮,闪着紫檀木般的光芒,散发着悠悠檀香。正房三间,两厢各两间,一侧靠正房的厢房是厨房,一侧靠院门的是厕所。除了厕所,所有房间都是推拉式大窗子,有点象现在铝合金门窗的味道,但绝对比铝合金耐用,密封更是没的说。房间内家具一应俱全,联帮椅,写字台,要是再有几件家用电器就好了。我冒出这个古怪的念头。   厨房里的炉灶是用红岩泥砌的,使几辈子都不会坏。炊具是精钢铁锅,餐具是上好的瓷器。都是里边产的东西。   走出院子,每个院门都有一个不同的标记。沿着城墙台阶上了城墙,俯视村子,整个村子成圆形,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建一个城门,城内房屋按照八卦阵排列,城内人可根据标记记住道路和自己家的方位。村正中是一个大水塘,周遭都用大理石砌起半尺高的塘堰,池塘北侧是一座独院,是全村的中心。   当庙子里的村民看到这个庄园时,一个个目瞪口呆,以为自己花了眼,赶忙去叫其他人。这种梦幻般的情景只有戏文里才有,疑惑的村民实在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原本墙倒屋塌的村子会一夜之间变成一座小城。   我把几个村里有影响的村民叫在一起,简单说明了一下庄园的事情。大家不解的看着眼前这个陌生人,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帮助自己重建家园。我知道一时无法解释清楚,因为自己的特种兵白天出来必须穿戴连帽斗篷,否则根本无法在阳光下生存。自己总不能说是领着一伙小鬼连夜建的村子吧。等到太阳落山,我又将一千特种兵整齐的排列在村头,向村民解释正是这伙战士连夜给他们建了这个城堡。这个庄园就是他们以后的家了。尽管心存疑问,可也没人再去探究,善良的人们只要能活下去,再诡异的事情也会被生存的压力清理的一干二净。有了新的居住之地,而且是全新的比以前强百倍的家,也就不用再蜗居在挡风不遮雨的茅草屋里了,他们甚至要感谢那股兵匪了。这就是老百姓,他们的心是多么的宽广。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最重要的是心宽。很快,忘记痛苦与仇恨的村民又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不长时间,各家院子里的蔓藤都长了起来,家家环翠,户户阳春。宽敞的街道都是用大理石铺就,路两边的排水沟深达三尺,无论大小雨水,家家雨过如天晴,再也不用踩着泥巴出入村子了。水沟一端通向村里的池塘,等池塘的水满了,再流进排水沟的水就会向村外流去,这样既能保证池塘不会干枯,也不会因雨水过大而溢水,造成排水不畅。而且围城还建了护城河,既可以蓄水作为战时防御,还可以作为水利工程,在干旱之年应急。护城河也是用红岩土夯实了,大理石护堰。沿着护城河栽植了大量绿化树木,真可谓居家休闲的绝好去处。   到了晚上,游玩、散步的三三两两,络绎不绝。简直成了一个现在化小都市。   无论是近观还是远望,村子都是一道绝美的景观,任何一个初见者都以为看到了人间仙境。在和自己村子自己的家一比较,心里的仰慕与渴望如久旱逢雨露般,贪婪的直流口水。甚至有人想到了移民。   只是比别人强了那么一点而已吗,用不着这样的。每当看到或听到人们的议论,我顿时成就感十足。真相再造一座这样的村子,可是任何事都有他遵循的法则。魔幻手镯也不能随便使用,或者滥用,更不能影响的阴阳两界的平衡,一味的滥用只能带来一时的繁荣与昌盛,一旦遭到天谴那可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很快村里的情况就被临庄百姓传播的沸沸扬扬,加上本村人的炫耀,天天都有前来看异景的人。要想让老百姓保密还真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尽管村里的里正走家串户的嘱咐,可是兴奋的村民总是在别人提起自己的村子时忍不住炫耀一般。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任何时代都是 正文 第八章 坚固的小城   在张舍的议事厅里,张舍正在听一个将校的汇报。   “那个村子是我们前几天经过的村子,本来已经放火烧掉了,突然一夜之间又冒出一个庄园,而且周围建了围城,外边还有护城河。房子和城墙不知道是用的什么材料,坚硬无比,而且不怕水浸火烧。”   “谁有这么大的本事一夜之间搞出这么诡异的事情,难道出神仙了不成。”张舍端起茶杯一口灌了下去。   “听说村里来了一个叫小宝的,是在烧村子的当天晚上到得,村里人当天都躲在村西的庙子里,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小宝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   “他家里还有什么人?”   “不知道。”   “他手里有多少人?”   “不知道。”   “难道他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   “不知道。”   “那你到底知道啥?”愤怒的张舍一脚将那将校踹倒在地上。捻着山羊胡子,来回的走动着,心里像揣着个兔子一样不安的深思着。自己手下兵力已经有三万多,虽然没有经过系统训练,但是个人素质还是可以的,这年头老百姓为了活命,只要有机会就拜师习武,社会上已经形成重武轻文的风气。学了武艺重要是防身,被抓了兵役还可以灭敌活命,一不小心再弄个将军,也就有了荣华富贵了。当然前提是别让对方给灭了。现在的张舍手下就聚集了大量高手猛将,包括原来的红巾军旧部,可以说是猛将如云。他现在正在事业的高峰期,从业这么长时间,还没有遇到什么劲敌。如今却被一个不知名的小辈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搞得风生水起,简直就是挑战自己的权威。   做了皇帝的张舍本性毕露,成了第二个陈友谅。只是他没有陈友谅的运气。陈友谅生在乱世,那时军阀割据,武装林立,虽然强弱有别,可是差别并不是特别悬殊,今天你是老大,说不定明天就成了老二,或者直接被别人灭掉了。张士诚不就是因为撑不住了才投靠了元政府。但最后还是想自己单干,结果是时运不济加上能力有限,关键是对手实力太强,最后还是没逃掉覆灭的命运。   而今张舍面对的是强大的明王朝,明王朝的成功经验就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打下一个地盘就赶紧加固,免得再被别人夺去。不这样老是夺来夺去,那不是白耽误功夫白浪费粮草兵马吗。然后就是缓称王,别一取得点成绩就得意忘形,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就像徐寿辉,还没咋地就急着称王,结果是枪打露头鸟,谁要你太傲呢,所以成了元朝的首选之敌。最后家业被陈友谅捡了便宜,可是陈友谅是个暴徒,没有公德心,做事唯一的理论指导就是成王败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结果是众叛亲离,虽然也有几个死党,但最终是失去了民心,把自己的力量推到了对方的手中。现在的张舍没有吸取教训,只是一味的自我欣赏,认为前人的失败不是因为对手的强大,而是因为前人的无能,自负之人必是自欺之人。   张舍不能容忍小宝的存在。卧榻之下岂能容他人酣睡,灭了他。   他开始谋划怎样拔掉这个钉子。要知道小宝重建的村子现在就在张舍的势力范围内。如果仍是破烂不堪也许还能存活下去,可是现在不同了,你建设搞得太好,明显是向我示威。不管怎样我得先拔了你这根刺。他一边应付着明王朝的剿杀,一面抽调人手准备剿灭黄庄,杀掉小宝。这可真有点忘乎所以,要是让小宝知道了,肯定要笑掉大牙。三万人的兵马任是你有高手猛将,但在小宝的眼里,根本就不是对等的,只要小宝在黄庄,就相当于有一支万人部队守卫着黄庄。   一大早,一支五百人的队伍靠近了黄庄。云梯,大炮成车的火药,攻城的家什都带全了。谅谁也不会想到这是去打一个村子,一个百户小村子。   我正在村子的中心院子里研究明朝近几年颁布的典章制度,税赋徭役,里正慌里慌张的进了院子。   尽管院落平整,可还是一个踉跄跌了一跤,来不及拂去身上的尘土,边擦着满头的大汉便急急火火的大叫着:“可不得了,可不得了,又来了又来了。”脸如黄纸,血色尽失。我赶忙扶住里正,不慌不忙的拂去他身上的尘土,轻轻的安置在联帮椅上。   “别急老伯,啥事让你老如此慌张?坐下喝口水,慢慢说。”我其实早知道里正的来意,这几天已料到张舍肯定会来找麻烦所以干脆就住在了村子里。   “张舍,那个张舍又来了,这次比上次人还……还多,四……四五百人呢。”   “那也不用急,麻烦你老去通知大家,在家的关好自家院门,不管发生什么事,谁也别出来。”我盘算着,满打满算全村不过三四百口人,除去老弱妇孺,能顶事的也不足百人,其实也用不着他们出手,也指望不上,但是如果不让村里人参战,只能会增加自己的神秘感,那就不是自己所希望的了,与其搞得神神秘秘,不如让大家都参与进去,这样以后再发生什么事大家也能有一颗平常心。   到了城门口,大家乱哄哄的在议论着,兴奋,不安,焦躁,表情不一。   已经看到城门外不远处的张舍军队了,我们不妨称之为周军。张舍不是自立为王了吗,咱也不能对人家不敬,毕竟那也是人家几年来的奋斗成果。虽然国家小了点,还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次就是号称骠骑将军,外号虎王的张耳亲自带队。张耳是张舍的侄子,自小习练武艺,并且还跟随一道人学过法术,所以出了黄庄这件诡异之事,张舍就理所当然的抽调了这位骠骑将军来这里主事,自然是希望马到成功,快刀斩乱麻,一次解决永不复发。   我看着城外的军队,对着连鸡都没杀过几回的壮丁们问道:“大家怕不怕?”   “不怕,怕啥?有您在我们心里有底。”   “那就好,你……你……还有你站出来”我仔细的搜寻了一遍,把人群中三个最壮实的汉子叫了出来。   “从今往后你们三个就是村里的护卫队长,轮班守卫村子。平时抽人值守,战时轮班上阵。报上名来。”   “黄铁牛----黄大牛------黄犍牛”得了,一不小心挑出三头牛来。   “黄铁牛是一大队队长,黄大牛是二大队队长,黄犍牛是三大队队长。”小宝顿了顿,吩咐黄铁牛去关了城门,黄铁牛却不知道怎么*纵,我一下回过神来,城建完后,一直敞着,还真没开启关闭过,各家院门就是个小城门,光那院门就够那些歹人头疼的了,再加上八卦阵,城门一直没派上用场。现在自己都有点生疏。我仔细的回想着,没想起来。分出灵魂去问厉鬼,那家伙恶习不改,正在那调戏美鬼。一看是主人来了,一个激灵跳了起来。   “你老咋来了。”   “没事不能来看看你吗,我要不来你还不把庙拆了。”   “你说吧,啥事,俺是万死不辞。”   “你哪来这么多屁话。”   “嘻嘻嘻守着美女呢!老大就不能文明点嘻嘻嘻?”   “那是你的美女,不是我的美女,少他妈废话。”说着低下头悄悄的问厉鬼城门密码。我可不想让其他鬼看出他是来问厉鬼事情的,那就太有失身份了。   “奥,你是来问我那个啥呀,我告诉你啊,是……”厉鬼大声的不留情面的揭露了我的来意,然后又悄悄的告诉我城门密码。   我气的一脚揣在厉鬼屁股上。厉鬼嘻嘻嘻的笑着躲到美鬼的后面。   “老大,有事您说话。”说完也不管在场的美鬼,一溜烟的跑了。   我收回灵魂,把三个队长叫道城门密码前暗授机宜。   “要是密码盘被毁了咋办?”黄铁牛是壮汉但不是莽汉,竟然问出了这么高深的问题。   “大门就会关掉,除非解开密码。”   黄铁牛按照我的方法输入密码,城门缓缓的关闭了。几个队长都试验了一遍,对小宝的崇拜之情更是如日中天,仰视还要觉得刺眼,太牛了。   三人将人平均分完,各带着自己的队伍跟在小宝的身后上了城门楼子。   城下的周军已经靠近护城河,离护城有一箭之地,一个小校骑马飞奔过来,看着这座与一般城墙相差悬殊的围城,象看到了鬼城一般,说话都提不起气来。   “哪个是小宝,出来答话。”   “你是哪来的龟孙子,滚球,让你们的将军过来。”我还没说话呢,黄铁牛倒替他回了话,不过底气十足,一看就是充满了信心。说完恰起了腰,手里提着根圆木棒。我又无语了,竟然忘了从魔幻手镯带几件兵器出来。看来真不是当将军的料。   那小校本就底气不足,一时竟噎住答不上话来。看着那光滑泛光,红的发紫的城墙,恐惧占据了他那脆弱的心灵。竟然一下从马上跌了下来,胆破而亡了。   城上的人看的一清二楚,更是感到了自家主人的威势,这时候的我已经是他们的主心骨,是他们名副其实的主人了,手里的木棍好像变成了孙悟空的金箍棒一般威力无穷,个个手举木棍吆喝起来。   “纪律性差了点,应该让厉鬼训练一番,完了这是赶紧办,要不让他们去手镯内进修也成。”小宝还在胡思乱想,那边又过来一位。一看地下的小校,拨过马头一溜烟的回去了。   那位骠骑将军虎王张耳这下火了,啥人这么牛叉,竟然吓死了手下将校,自己的手下都是百里挑一的,是大周这个小朝廷最强悍的部队,心想不行,我得亲自去看看。想到这打马飞奔到围城下。这一看不要紧,自己也傻了。这是啥城池,不见砖石,没有勾缝,整个一整体,就像拿一大泥块捏出来的,当然这泥块要够大。在阳光下,红光闪闪,越到跟前越感到阴气*人。他一下就懵了,心想我也是受过高人指点的,这样的城池倒没见过,更没听过,看来得小心着点。想到这对着城门上就喊:“那位是小宝,出来与本将军答话。”   “哪来的狗屎将军,你家爷爷没空,快滚回去吧。”还是黄铁牛,他倒是口齿伶俐,一点没有害怕的样子,不知道上次咋就让人家把村子都烧光了,看来小宝的威力够强悍的。   这可把虎王张耳的肺都气炸了,自己大小也是个将军,平日耀武扬威的没人敢惹,今天倒让一个庄稼汉给骂了,这个气呀,人家小宝不搭理你你再气再喊也没用,干脆来真的吧。把马往回一带,手一挥,顿时大炮齐鸣,山响雷动,地动山摇。管你用什么砌的城池,我给你炸了再说。一通大炮打完,炮筒都打红了,城还是那个城,墙还是那个墙。毫发未损,别说炸开一个口子了,墙皮都没掉一块。   干脆攻城,百十来人推着几人合抱粗的圆木开始撞城门,城门只发出砰砰的沉闷声,轮番撞击大半个时辰,一个个累的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气喘吁吁,只在撞击的部位留下了一片亮点,撞城门也不行,那就再想别的办法吧。四百人架起云梯,蚂蚁般向城上爬去。没有人像以往攻城时遇到的对抗那样,什么石灰、滚木、热油、箭雨,啥都没有,就像一座鬼城,静悄悄的没有动静。城上不见一人,家家院门紧闭。大家傻眼了,这是打得啥仗,根本就没人招呼你,没有对手的战斗是最折磨人的战斗。不知道对手的底细,不知道对手如何布阵,更不知道对手的踪迹。进城的周军士兵看着那诡异的庄园,心里敲起了鼓。谁也没见到有这样建房子的,一圈圈如迷宫般,一座座如小城,与往常面南背北的房子截然不同。城门上没有门闩,也不知道怎么打开,推不动,撞不开,总不能再从城墙上爬回去吧,那可就白折腾了,既然进来了总得有点收获。   几个胆大的开始向巷子里走去,走了几圈又走回来了,又进去一伙,这回倒是没回来,只是一味的在里面转圈圈,找不着回来的路了。一样的房子,一样的路,一样的院门一样的墙,一伙没出来又进去一伙,最后四百人都进去了,转来转去都聚在了一起,就是出不去。院墙和城墙一样,紫红光滑,家家院门紧闭,想进到院子里可就是没办法。云梯在城外杵着,没有攀爬工具,眼看天要黑下来了。城里的士兵开始着急起来,呼呼啦啦在里面瞎转悠就是出不去。   城外的虎王领着百来个士兵干着急,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状况。打发几个士兵爬进去看看回来报个信,一连派了三拨,进去的就没再出来,这下只剩下虎王张耳和四十个士兵了。进去的生死不明,打探的有去无回。张耳这个怕呀,只好从怀里取出一件宝物,这宝物形如鸡卵,乌黑锃亮。张耳手持宝物念念有词,张耳竟徐徐飘向空中,只见整个庄园黑雾蒙蒙,就像一个墨池一般,除了飘忽不定的黑雾还是飘忽不定的黑雾。只有中间有一团金色光芒射出,想驱动宝物飘到金色光芒之处,却如一堵墙挡在面前,不能前进一寸。张耳无奈的又缓缓落到马背上,领着剩下的四十个士兵回去向他的皇帝张舍交差去了。   张舍正在皇宫里悠闲的与陈敬下棋。   听了张耳的汇报,张舍不禁怒火中烧,四百多士兵就在那个庄园里不明不白的失踪了。这话说出来又有谁会相信,但是张耳是不会和自己撒谎的,加上张耳也是身怀异术之人,居然没有看出个究竟来。因此心里更加的后怕,要是在军中传开势必会影响军心。 正文 第九章 没长大的猎物   这时的张耳其实只是朱元璋院子里养的猎物。   朱元璋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皇帝,自从灭掉陈友谅张士诚建立大明朝,又经过连年的北伐,大军从东北打到西北,又从西北打到漠北,把元顺帝一步步*到原来元朝疆界的最北边,元朝的军队那是何等的强悍,那是铁木真的后代,真正是骑在马背上的国家,这些连字都不认识的野蛮人凭借着勇猛和看似毫无章法的作战方式,不到百年的时间先后灭掉了西夏、金国、南宋,建立了元王朝。   他们得马上功夫令所有敌人望而兴叹,冲入敌阵如入无人之境,往往凭借小股骑兵就能冲垮数倍于己的敌人。最可怕的是他们的武器,他们善使钢刀弓箭,尤其是弓箭,射程可达300米,几乎所有死于元军的士兵都弓箭贯穿伤,一般的皮革护甲根本不起作用。   而朱元璋不禁利用十几年的时间迅速崛起并歼灭了他的竞争对手,更是只用了不到五年时间就让强大的元王朝覆灭。这不是靠运气能够办到的,而是实力。这个实力来自于民心,你干的事符合人民的利益,人民就会拥护你,跟随你,直到把你送上权利的最高峰。   没有实力就只能任人宰割,即使一时取得一点成绩,最终也是为他人做嫁衣。就像徐寿辉辛辛苦苦打下一片天地,最终落入陈友谅手中,当陈友谅遇到朱元璋时,又不情愿的拱手送给了朱元璋,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在朱元璋和别人争斗时,元朝一直靠着自己的国家机器管理着大片土地,等到朱元璋解决完了手头的兄弟之争(陈友谅,张士诚,朱元璋都是红巾军)。元王朝的劫数也到了,既然你只能给人民带来痛苦,那你还是下去吧,就这样朱元璋依靠手里的精兵强将赶跑了鞑子,最终自己成了中国最大的地主,建立了大明朝。   之所以朱元璋没有动张舍是因为张舍只是一只刚会跑的虎崽子,杀了没几斤肉,养着也不会撼动根基。那就先养着,等到养肥了养壮了,正好当过年的下酒菜,到时候大家皆大欢喜,况且干啥都讲究成本,总不能为了一个虎崽子派上一大群猎户吧。既不能锻炼猎户的狩猎技能又不能填饱猎户的肚皮,这个买卖谁都算得清,更何况是堂堂的朱元璋大皇帝。   于是张舍在自己想当然的想象中过着自己皇帝生活,他在一天天的长大。但绝不会象四个月的猪一样一直养下去,那样只会增加养殖成本,因为长到四个月的猪已经是吃得多长的少了。这时候也就该去屠宰场了。   朱元璋的皇位坐稳后,便着手开始整顿吏治,在政治制度上,他几乎照搬了元朝的各项机构,中央设中书省,左右相,主管国家大事,下设六部。作为一个好皇帝,继承并发扬原有的好的东西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否定几千年的历史沉淀绝对不是明智之举。因此一个英明的帝王要做的不是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而是一个逐步变革的国家,这样才会使国家稳定发展。毕竟人们头脑中多年的意识沉积不是一下能转变的,尤其是那些不善转变的,而这部分人占了整个国家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他们需要的是安定,是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至于生活的方式,生活水平,维持现状也就不错了。只要停止战争,什么都是浮云。所以朝代的更替是制度的变革,不是制度的更替。   朱元璋是一个伟人,他的伟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此他更懂得怎样去保持国家的持续强盛,军队的持续强悍。国家的强盛是靠制度,那么军队的强悍靠什么呢?就像一把刀,当你拿来用时你就要把他的锈磨掉,这样才会恢复他的锋利,而张舍就是朱元璋的磨刀石。   当张舍的扩张遇到瓶颈时,猪也就养够四个月了,该杀了。   张舍还没从黄庄的焦虑中醒过神来,利川那边传来消息:大部队到了。当然是朱元璋的大部队。   开战前先来介绍一下张舍的兵力状况。说起来张舍还是有些才能的,他与陈友谅有一拼。但他生不逢时,即使他曾经在张士诚的手下混过,甚至还算不错,但他的对手与张士诚的对手不同。那时的朱元璋只是一方豪杰,倾城而出也不过十几万而已,而且对手不是一个,大家在兵力上平分秋色。就看谁的个人能力更强,领导魅力更厉害。而现在的朱元璋已是国家的统治者,全国有几百万兵力可以供他调遣。   张舍三万多人的弹丸小国,要人没人,要钱只占着江西一隅,民心更是无从谈起。他有什么资格与朱元璋争夺天下。真可谓螳臂当车自不量力。但是人性的贪婪使他有了丰富的想象力,几年的皇帝生活使他更加迷恋那种呼风唤雨的超爽感觉,也使他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最终也只能是做了对方的磨刀石。   他的军队大部分是步兵,骑兵不过两千。猛将到有几员,分别是虎王张耳,豹王李振,熊王李秉,狮王蒋文。张耳负责宜春,李振负责万载,李秉负责芦溪,蒋文负责分宜。张舍的小朝廷设在宜春,因而宜春兵力最多,但也不过一万,其他三地各有七八千。   张舍之所以选择宜春作为自己的都城是因为宜春有着悠久的文化底蕴,他也附庸风雅,梦想着拉拢文人,为他的大周王朝做准备。这是他与陈友谅唯一的不同之处,其实说起来他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宜春的阁皂山是他的老巢,更是他的根据地,他的几个将领都是宜春人。   阁皂山俗称葛岭。是武夷山西延的支脉,逶迤绵延二百余里,峰回峦复,古竹苍松,霞蒸云蔚,引絮含烟,号称“清江碧嶂”。张舍一直保留着山上的大寨。这个大寨建的好,东西北三面是悬崖峭壁,南面蜿蜒十几里,出口却只有一条山路。张舍搬到宜春后,这里仍保留着一千人守护着山寨。由此可以看出张舍也是绝顶聪明之人。但是性格决定命运,成功靠得不是一个人的智慧还有个人魅力。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他仅仅有了小小的阁皂山这个地利,而且还是对于他占山为王来讲的,至于窃取大宝,那就差之千里了。至于天时,大明如早晨之朝阳,正是蒸蒸日上之时。   其他三地无险可据。   大军很快攻克万载、芦溪、分宜。长矛直指宜春。   溃败的士兵全部涌进宜春,三员大将竟然无一折损。这仗打得有技巧,其实也没啥好奇怪的。看看朱元璋的领兵大将就知道了,那是北伐时立下赫赫战功的傅有德。当年傅有德领着几万人在北元境内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凶悍的元军对他是又恨又怕。一听到傅有德的名字,可以说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最后成就了傅友德七战七胜得辉煌战绩。而这些动物之王(虎王、狮王、豹王、熊王)以往面对的是缺乏野战经验的地方部队。靠着人海战术还能勉强取胜,现在碰到傅有德,狮王只能吼叫,豹王只能逃跑,熊王更是变成了狗熊。哪有不败的道理。现在四王带着残兵败将齐聚宜春城,城里的兵力一下有一万人变成了两万人。   傅有德其实只带了一万兵马,这就是名将的气势,不到半月连下三城。虽然对手是吓跑的,但战绩不能磨灭,必定也是人家的能力在哪呢,要是来个四王这样的,说不定早挂了。   到了这个地步,张舍还能看不透吗,赶忙让熊王领着五千人马先撤回了阁皂山。为自己铺好了后路,他亲自领着另外败回的三王驻守宜春城。   傅有德并没有把宜春放在眼里,而且临行前朱元璋有交代:“一定要打出大明朝的气势。”这个气势可不是一下就攻克算完,你要玩出点花样来,让天下人引以为戒。   为了这个花样,傅有德正在苦思冥想。前三个城池速度之快已经是傅有德玩剩下的,只能算是北伐模式的重复。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小朝廷,算是一个像样点的猎物,既不能浪费了人民纳的税,还要尽可能的减少士兵的伤亡。只有这样才能在宣传时更有底气,更有力度,更能显现大明的威武。   傅有德是个聪明人。决战开始了。   傅有德一小股兵力日夜攻打宜春城,攻城士兵配备了厚重的盾牌,几十人一组用盾牌连成一个大的巨盾。这样就减少了弓箭对士兵的伤亡,靠近城门后就开始组织人撞城门,但并不急于撞破,只是做出一种状态。一连几天的骚扰,城里的弓箭射的所剩无几了,砖石瓦块堆满了城墙根。城里的民房也拆了用来守城,老百姓怨声载道。傅有德的目的马上就要实现了。他要的就是民反,让张舍失去宜春城的百姓支持。那城池攻克也就为时不远了。   但是意外出现了。   就在傅有德胸有成竹的时候,突然发现城墙下的箭支、砖石一夜之间都消失了。虽然停止了攻城,但是对城门的监视并没有放松。这是怎么回事呢。第二天傅有德又试着攻城,城里果然又有箭射下,而且密如暴雨。攻城部队死伤惨重。   傅有德傻了,宜春城墙坚固,易守难攻,所以才想起此计,没想到却出现如此变数。其实说起来傅友德擅长的是冲锋陷阵,战马上的冲杀,对于攻城掠地并不是很在行。为了一探究竟,傅友德晚上亲自带着几个心腹夜探宜春城。半夜子时,城头上突然起了一阵阴风,由城头飘向城下,旋转着掠过地上的箭支瓦块,就像有人在风里一样,将箭支瓦块刮了起来,装进了风布袋里。转眼间将地上的御敌物资一扫而空,傅友德惊讶的看着那阴风飘向城头。   这时候一个秀才打扮的青年来到了城门。远远的听到守城士兵的问话:“干什么的?没事走远点,别在这儿溜达,小心把你当奸细抓了!”   “你知道我是谁就把我当奸细抓了,小心周王灭了你全家!”来人便回话便继续往城门走去。   “你到底是谁,爷可不是吓大的,赶紧给我停下!”守城的士兵冲到来人跟前将来人为了起来。   “您们瞧好了,我乃是周王的谋士,这是我的腰牌。”说话间拿出一个铜质腰牌递给为首的小校。   小校接过腰牌凑到灯笼跟前仔细的打量了会,是真的。“这么晚了你要去哪?”   “这事是你问的吗,泄露了军事机密你担待的起吗?赶紧给我开门!”来人怒斥着那小校,把小校训的抬不起头。   “可是……!”   “可是什么,你有几个脑袋敢耽误周王的军国大事!”   那小校晕头晕脑的打开城门,放出了秀才。那秀才一出城门打马如飞,一溜烟的没影了。焦虑的傅友德独自喝着闷酒,没有丝毫的倦意。突然有兵士来报,有人前来拜见,并带来了退敌之策。傅友德一听赶忙请进来人,竟然是张舍的谋士陈敬。   陈敬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陈敬原来是宜春的教书先生,自幼聪慧好学,平时亦喜欢阅读杂书,深谙兵法谋略。只因为一件案子被宜春的县太爷陷害,一气之下投奔了张舍,但他很快就看出了张舍的为人,张舍曾让他做大周的宰相,他没有答应,只说自己愿做一个谋士留在张舍身边,张舍也没勉强他,反而对他信任有加。随着战事的发展,张舍的失败只是个时间问题。留在张舍身边只能是死路一条,他可不想为了一个不入流的反贼搭上性命。于是偷偷地溜出了宜春城来到傅友德的大营。   对于如何解决眼前的难题,陈敬向傅有德推荐了小宝。  正文 第十章 决战   第十章决战虽然自己已经拥有五千特种兵,但是我还不习惯战争这种杀人的游戏,我只是在想方设法阻止这种游戏的发生。这几天我一直在关注着宜春城的攻坚战,面对明军的伤亡我不是无动于衷,而是不知道如何插手,毕竟张舍的兵士也是穷苦百姓。我没有阻止张耳搬运城下的物资,因为我还不想打破目前两军这种胶着状态,我心里很清楚,一旦打破了这种平衡就会发生更大的杀戮。面对朱元璋的大型游戏,如何取舍,我心里很矛盾。自己组建特种兵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以杀止杀吗,一味的仁慈只会放纵那些残忍的猎杀者。话说出来好听,可是我是一个从太平盛世穿越来的四有青年,生在红旗下,长在蜜罐里,根本就没经历过大明百姓经历的腥风血雨,也就一直狠不下心来。   在我的眼里没有帝王将相,只有百姓安危。而在傅友德的眼里打仗的最高境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眼前的敌人是不会有道理可讲的,对于一个高智商的将军来说,成本低廉就是最好的谋略。虽然他对这种异术知之甚少,但也听说过一些。从张耳攻打黄庄就可以看出,我比起张耳,那绝对是祖师爷级别的。傅有德是豪爽之人,心无杂念,不讲私利,想的只有胜利,只要你能帮我打胜仗你就是最好的,不在乎功劳是谁的,关键是结果,只要完成了朱元璋的意图就行。这也是朱元璋派他来的原因。傅有德与陈敬一起到了黄庄。   城门大开着,只有几个壮丁在城头巡视,眼前的小城令傅友德和陈敬惊讶不已,真是耳闻不如眼见。如此规整的小城如果放大到各个军师重镇,哪有被敌人攻破的道理。为表达自己的诚意,傅友德没带一兵一卒,只是穿着便服,骑了黄骠马和陈敬悠闲的来到黄庄。到了城门口,一个庄稼人打扮的汉子恭敬的在那里迎接。“庄主正在等候二位的大驾光临。请跟我走!”傅友德和陈敬相视一笑。   “那就劳烦您头前带路吧!”傅友德和陈敬下了马,跟着来人进了村子。无论从哪个角度哪个巷口你看到的永远是一堵墙,没人领路神仙也会迷路。要知道黄庄不仅仅是按照八卦阵的步法布局,更是柔和了迷魂阵,战时还会有黑风阵,谅你是布阵高手也没法走出去。一样的高墙大院一夜之间出现。这是多大的能耐呀。傅有德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有此人相助宜春指日可待。   左转右转,一会儿功夫到了一座院子前,看起来与其他院子没啥区别,只是大了许多。进了院门,门洞两侧墙上画着色彩斑斓的不知名图画,线条流畅,惟妙惟肖,如真人一般,身着奇装异服,绝非当世之人。美眸流转,星眸传神,如临其境。进了院子犹如进了植物园一般,各种珍稀植物,奇花异草团团簇簇,异香扑鼻如临仙境。傅有德陶醉了,身如无形飘渺其中,连我的招呼都没听到。等到陈敬拉他的衣袖他才回归神来。   我在傅有德心目中的应该是长须垂胸,仙风道骨,现在看到我穿着素衣短褂象个农民,可能感觉反差实在太大了,所以一时愣在那里。傅友德以俗世之礼恭敬的拜见了我,我看在眼里,暗暗的佩服傅友德的胸怀,也以礼相还。   “没有出门迎接将军,死罪死罪。”   “哪敢劳烦先生,客气客气。”   “不知这位先生是……?”   “这是我的好友陈敬,久仰先生大名,一块前来拜见。”   “傅将军客气了,我不过是一江湖术士,傅将军就不要折杀我了!”我尽量低调的和傅友德寒暄着。   进了上房,房间内不见传统的八仙桌,高背椅,而是低矮宽大的奇怪家具。两人惴惴不安的试着坐了下来,竟是无比的舒适放松。忍不住拍着扶手称奇,设计果然是巧妙,真可谓巧夺天工。   当看到写字台时,俩人更是不识何物,疑惑的对望一眼。却没好意思说什么,好像眼前的一切早就是自己熟识的东西一样,这就是上位者应有的姿态,见怪不怪,见奇不惊,稳如泰山。   我看在眼里又是对二人增加了一份好感,大凡初次见到如此与现实千差万别事物的人,能够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心而稳坐如山,是需要相当强的心理素质的。   透明的玻璃茶几,洁白的薄瓷茶具每一样都刺激着两人的好奇心。   “先生这里可真是奇之又奇呀,许多东西都是我们从没见过的,今儿算是开了眼了。”   “都是些平常之物,那有什么新奇不新奇的。”这话倒也不假,放在自己的时代,不过是普通人家的家居罢了,但是放在这五百年前,那就是*巧之物,对于这些我自然是心知肚明。但我实在不习惯坐在高背椅趴在八仙桌上。   傅有德强忍着内心的好奇,开门见山的说明来意。   “今儿来是有求于先生,相比先生也一定知道宜春的战事,我们就是专为此事而来。”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没什么求不求的,您就是不来我也会主动的为国出力的。”   “先生深明大义,宜春收复之日在下必会上报朝廷为先生请功。”   “那就不必了,我可不是为了邀功才出手的,这样吧,宜春收复的时候不妨不你的俘虏交给我吧。”   “俘虏,您要俘虏干嘛呀,真要攻下宜春这俘虏可不是十个八个的,那得有上万人哪。”   “我都要了。”   “你说你都要了?”傅友德吃惊的看了一眼同样目瞪口呆的陈敬,回头又问道:“您要这么多俘虏干什么?不会是……”   “你放心,我不会做对不起国家和百姓的事。”   “这事吧得皇上说了算,毕竟他们是反贼,按照国家法律那就是诛灭九族的大罪,而且不是个小数目,我一个在外的将军哪有这么大的权力?”   “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三人商量妥了大事,我留俩人在自己家吃饭。俩人也没客气,说话间几个穿着超短裙的美女送来一桌丰盛的饭菜。俩人瞪大了眼睛看的激情涌动,脸上发热。碍于礼节没敢多问,只是不停的舔着嘴角的哈喇子。陈敬张了张嘴没好意思问,傅友德这时候还在痴望中。   陈敬拿手在傅友德眼前晃了几晃,傅友德才尴尬的回过神来。“喝,喝,别客气。”   “喝啥呀,还没倒酒呢?”陈敬看着迷迷糊糊的傅友德,推了他胳膊一把。傅友德看着一桌子菜和空空的酒杯,还以为是在自己的大营里呢。“来人,拿酒来!?”   “哎哎哎!这是在人家先生家里!”陈敬悄悄的扭了一把傅友德,没想到傅友德见了女人竟然如此的失态。这还大将军呢,简直就是个没见过女人的小家雀。   傅友德狠狠的摇了摇头,镇定了一下失控的脑袋,红着脸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声不吭的直瞅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   我打开一瓶手镯自酿的老窖头曲,给俩人倒上,顿时满屋充满了酒香,平时喝惯了烈酒的傅友德顿时被这浓郁的酱香味儿迷倒了,没等我礼让,端起来一饮而尽。嘴里不停的咂巴着:“好酒!好酒哇!比皇上的御酒还要香几分。”   “那就多喝几杯,不要客气,酒菜管够。”   三杯酒下肚,傅友德的话也多了,打量着满屋的家居问我:“你这的东西我还真是从来没见过,我老傅也是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了,什么地方没去过,还就是没见过这样的家居。”   我心想除非你穿越到五百年后,现在你就是跑到西伯利亚你也看不到这样的家具。可是这话还真不能这么说,该怎么说呢,总不能说我是阎王爷的特是吧。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套!也没什么特别的。”   “敢情好,我先谢谢你了,你这家具还真是舒服,特解乏。”傅友德来回挪动着身子感受沙发带来的惬意。   第二天一早,我召唤出厉鬼去手镯内取出一些兵器配发给庄园卫队。并对三个卫队长做了仔细的安排,然后到了傅有德的兵营。   兵营距宜春城三里地依山傍水而建,辕门前的河流足有十几丈宽,三座寨门各有一个吊桥,进可快速出兵,退可据河而守。虽依山势而建却无丝毫凌乱。进入大营,有士兵前来问话:“哪来的?快快报上名来。不然可就放箭了。”   “告诉你家元帅,就说小宝前来拜见。”辕门上的小校回去禀报了,我四处打量着傅友德的大营,说实话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大营,虽然经常看古装战争片,但那都是当代人根据资料做得,大部分不符合事实。现在有机会见到真正的兵营,自己还真得好好看看,以后自己的特种兵出外作战也要建兵营,选址、规划、局势都是自己说了算,自己不掌握点这样的知识到时候非得抓瞎。正在四处打量傅友德的大营格式,只听三声炮响,辕门大开,几十名将校身穿铠甲,外裹战袍列在辕门外两侧。傅友德大步流星的一路小跑迎出门外,后面是气喘吁吁的陈敬。   “用不着这么大的场面吧!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了。”   “您可是我们的国宝,这样的规格也是低了点,里面请!”三人相携进了大营。   “来了就先休息休息,然后再谈攻打宜春的事。”傅友德边说便安排勤务兵上茶。   来了就是为了攻城,越是快点解决百姓就少受一点苦,我喝下一碗茶,站起身来说道:“先看一看这宜春的地形吧。如果没什么问题就下午攻城,到时候看情况再说吧。”   “痛快!那就下午攻城,争取晚饭前解决战斗。”傅有德立时应下,这可是求之不得。只要我发了话说明人家已经做好打算。那还商量个球,照办就是了。   陈敬微笑着点了点头,露出一副对我的无比崇拜。上午没事闲聊。午后相约游山,顺便查看一下宜春周边地形。   到了营帐后的山岭上,已经能看到宜春城内。因为有了张耳搬运之术,城内很平静,没有急着备战。城后是一座山,一条山路直通山上。那是唯一一条通往阁皂山的路。山路两侧建有围墙与宜春城北门相连。大家不由对张舍有了一丝敬佩,那是张舍称帝后修建的,以防敌人攻城时截断了自己的退路。山路依山而建,一边是悬崖峭壁,显然要想夺取这条路困难太大了。而且一旦战事打响,必有重兵防守。傅有德兵力有限,不可能攻城的同时再分兵断人家后路。那就先攻下城池再说吧。   下午申时一过,傅有德空营而出,只留下五百人守护大营。   还是老办法,十人一组连成巨盾倾力攻城。城上堆满了砖瓦石块,顿时弓箭齐射,砖石瓦块如雨般倾泻而下。下面根本对城上造不成丝毫伤害。不时有士兵从云梯上滚落下来,一个时辰过去了,城下除了箭支瓦块就是明军的尸体。伤亡虽然不是很严重,但还是看的我一脸的无语。那是活生生的生命啊,都是爹生娘养的,谁家没有父母姐妹。虽然在统治者眼里,战争就是生命的对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他的亲人死在战场上他还会这么说吗。虽然经历过厉鬼诛杀千人的恐怖场面,但那次屠杀的是元军,而且没有见血。而眼前却是血海尸山。满地的猩红是从活生生的生命里流淌出来的,他无奈的闭上了眼睛。这是他必须经历的精神洗礼,以后还会有更加血腥的场面在等待着他。他无法逃避,只能面对。   一波又一波的攻击过后,城上的箭支逐渐减少了,但是仍有大量的砖石瓦块砸下来。傅有德已经习惯了这种血腥场面,面无表情的指挥者士兵。他相信我会在合适的时机出手,但他并没有懈怠,仍然是尽全力攻城,我看着眼前的景象,听着充满耳膜的呐喊声,等来了黑夜。   当傅有德再一次准备发起冲击的时候,我制止了他。   傅有德领着人马开始退却,最后全部人马撤离了宜春城,但都没有退回大营,只是根据命令聚集在离城一箭远的地方待命。   张耳看到明军退去,开始施展搬运*,煞那间飞沙走石,地上的所有东西都被一阵飓风卷了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风团,向宜春城里飘去。城外的地面上,干干净净,只留下一片片的血迹和尸体。看来这搬运*倒是高明,只选择有用的东西搬运,没用的都留在了原地。   突然风团转了风向,飘离了宜春城,张耳用力控制风团,仍旧不能阻止风团的离去,风团越飘越高,最后不知所向了。张耳不会傻傻的看着风团离去,他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他要大开杀戮以泄私愤,没有了能够利用的可掷之物,丧心病狂的张耳将城墙砖卷了起来,砖块随着风团越转越快,风团所过之处一切东西都被打成了粉尘,风团夹杂着虎啸之声朝着明军席卷而来。在接近大营的时候,风团突然消失,一群白额大虎冲向明军。我祭出特种兵,他要用实战检验一下他们的战斗力。五千特种兵全部投入战斗,一场人虎大战就此上演。特种兵使用的是统一的兵器——烈火战刀,这种刀长约三尺,刀背呈锯齿倒钩状,刀刃带有密密麻麻细小的豁口,这样的刀刃锋利无比轻轻一蹭能拉开一道血口。   特种兵都是经过专业刀术训练的,舞起来泼水不进,老虎的攻击招数无非就是扑、掀、剪。但是面对特种兵烟花缭乱的烈火战刀,一扑虎爪被削,一掀虎背被砍,一剪尾巴去了半根。老虎被使了魔法,根本不顾及自己的伤势一味的猛扑猛掀猛剪,特种兵们沉着迎战,刀来虎往厮杀在一起,毕竟老虎体型庞大,一刀两刀根本不会致其于死地。但是在强壮的身体也忍受不住不断流血带来的体能消耗,很快受伤的老虎战斗力逐渐下降,特种兵却是越战越勇,似乎在进行一场士兵测验,谁也不服谁,你勇敢我比你还勇敢,看看到底谁先杀死自己的对手。   城上的叛军和城下的明军成了这场测试的裁判和观众。特种兵们卖力的表演者,施展着精湛刀法,挥洒着自己的英雄气概。一只老虎倒下了,两只老虎倒下了,最后一只老虎也倒下了。张耳无语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丢下宜春守兵只身回去向自己的叔叔复命。   与此同时城里开始出现诡异事件:一个黑色巨人出现在大街上,抓起当兵的就往嘴里填,几个胆大的士兵用刀砍他的身体,却似砍在空气里一般,他的身体就是一团空气,但却不断地吞噬着士兵。直到没人再靠近他,他走向停止攻击的城门,一脚踹飞了那扇几个人才能推开的巨门。   城外的明军开始向城里涌来。没有受到任何抵抗,因为已经没人再守城。冲进城的明军开始搜寻叛军,没有了主将也就没有了主心骨。进入城后的明军没动一刀一枪就俘虏了近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