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我回来了 深夜,隆隆的轰响,也并不能打扰那些疲惫旅客们的好梦。 吴戈放眼望去,整个火车车厢中,人们大多都或躺或卧的处于沉睡之中。可唯有他,没有丝毫的睡意。 离家千里,求学四载,除了每年的寒假,他会回来几天陪母亲一起过春节,其余的时间,他都生活在祖国的心脏,那个举世闻名的五朝帝都。 或是寒窗苦读、或是辛苦创业、亦或是花前月下、结友相伴。 今天,他又回来了。 这一次,“是真正的回来了!” 吴戈把目光投向了黑漆漆的窗外,隔着厚厚的玻璃,夜幕下的铁轨两侧,看不清任何的东西。但吴戈还是看的很专注,就如同他在京大的那四年一样,无论做什么,他都要做到最好。 学业如此、创业如此,甚至连他的女朋友,也是名声在外、引无数同学垂涎流泪的大校花一枚。 只可惜…… 吴戈终于低下了头,是看得累了?还是那段让他不堪回首的过往,又沥目于眼前? 就在一个星期前,吴戈毕业了,顺利拿到了学位证书,经济管理,在京大也算是王牌专业。 在经管学院的这四年,吴戈很是用功,大三时发表了一篇颇有见地的论文,更是引得经济学家黄晋生教授主动收他为关门弟子。 只是吴戈并不想单纯的成为一名学者,他在业余的时间,还与同学一起创建了京大第一间校园快餐店,将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都摆到了未名湖畔。 黄教授对他“两眼皆是孔方、满身尽是铜臭”的举动,很是无奈,他本希望吴戈可以继承他的衣钵,“可惜了这小子的绝顶智慧喽!” 更让黄教授气愤的是,大四时的吴戈,仿佛突然失去了灵气一般,沉溺于男女情爱,每日都围在他那个“大校花”女友的身旁,干着端茶送水、谄媚娇作的“下三烂事”。 这个曾让其最引以为傲的弟子,成了“泯然众人”的方仲永,可黄教授并没有放弃他,仍然为吴戈用出了自己的推荐名额,助其读研。 但……最终,吴戈还是让恩师失望了。 临近毕业时,为了“校花”女友退出了快餐店的吴戈,花光了来之不易的积蓄,重新又变成了一个乡下穷小子。 而“校花”却在一个天色阴晦的傍晚,正式宣布与吴戈分手。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我觉得你并不是我想要的那个男人。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我的照顾与关爱,吴戈,我们还是分手吧!祝你以后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女孩!” 象牙塔中,热恋的过程可以千奇百怪,但分手的理由却总是千篇一律的雷同。 在未名湖边,距离他亲手创建的快餐店不到一百米的合欢树下,吴戈咧着嘴笑了。 那一刻,老天仿佛体会到了他的心情一般,顷刻间便细雨蒙蒙,只是再也没有……情爱深深。 吴戈并没有挽留“校花”,没有人会否认他的聪明,哪怕是在这天才多如狗的京大校园中。 事实上他早就有预感,从他银行卡上的金额变成了三位数的时候,他就从女友异样的目光中,猜到了终究会有今天的这一幕。 只是,那时他鬼迷心窍,将自己的判断力置于一边,只愿活在幻想的世界中。 讲真,他并没有后悔,他只是在感叹这个世界是如此的不公,连美好的象牙塔中,也无法免俗这尘世的污垢。 在未名湖边坐了一夜,是黄教授找到了他,老爷子严厉的责骂和恨铁不成钢的心痛,唤醒了脑子一片混沌的吴戈。 然后……吴戈没有跟恩师解释他在这一夜中,遭遇了什么,他只是在老爷子手指哆嗦着让他“滚”的颤声中,离开了小红楼,离开了四年间给他留下无数美好和心酸的帝都。 …… 火车的舷窗边,吴戈如喃喃自语一般。 “你到底是谁,人死了真的还会有灵魂吗?呵,这世上哪有什么鬼魂,我是个乡下小子,读书少,你别骗我!” “你还能要点脸不?你堂堂京大的毕业生,说自己读书少?那我这才中学毕业的算什么?” 没有人能听到,除了吴戈自己。在他的脑海中,还有另一个声音在抓狂的怒吼。 声音怎么会抓狂? 吴戈已经有些习惯了他能根据那股奇异的感觉,来想像出对方的模样。 在未名湖边痛彻心扉的那一夜,他曾看到了一颗流星闪过。还没来得及想通阴雨夜怎么会有流星?他便觉得脑袋中如倒了一锅热粥般,乱成了浆糊。 有一个陌生的声音在他的脑中疯狂的喊叫,声嘶力竭,之后还与他争夺了一下主场控制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吴戈的脑容量相对较大,反正,在黄教授找到他的时候,他赢了。 精疲力尽,但终究是赢了。那个陌生的声音被迫雌伏于他强大的精神力,而成为了……“智能脑软体”,这是吴戈给他起的新名字。 通过精神力读取他的信息,吴戈皱着眉接受了这货本是异世的一个“倒爷”,那个世界与吴戈生活的这个世界是平行空间,还有好多的相似之处。 而“倒爷”在那个世界中,是个极为成功的商人,官商结合,通过走私、倒卖,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可惜,他们的行径终究是违法的,与他勾连的“官”因为被情妇举报,他们的事儿彻底败露。 他被判了死刑,而那个“官”却只是被罢免职务,仍然逍遥于那个世界。 他觉得自己很冤,传说中的鬼都是由冤魂凝聚而成的。这货挺惨,还没来得及凝聚成鬼,便钻进了吴戈的脑中。更惨的是,吴戈还是个天才,IQ值超过二百的绝世天才,有着常人远无法比拟的强大精神力。 所以,“倒爷”悲剧了。 可打赢了主场保卫战的吴戈也没有什么欣喜,他觉得自己也是一个茶桌,上面堆满了杯具(悲剧)。哪怕是有了玄幻小说一般的奇遇,却也只是收容了一个仅是初中毕业的废才。 他可不觉得这货的“倒爷”生涯,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帮助,从小母亲就教育他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而一直以来,他也是按着母亲的话做的,唯一的一次好高骛远,恐怕就算是他喜欢上了“校花”,觉得穷小子也可以变成帅王子,可以与公主过着童话般的完美生活。 随着老式绿皮火车的一声长鸣,无边的夜幕亦渐渐退去。 透过拂晓的微明,吴戈在站台上看到了“盘州站”的字样,熟悉的破旧,熟悉的人潮拥挤。 正文 第2章:逝者如斯西风渡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盘州历来是贫穷与落后的别称。 解放前,这里是绺子(土匪)们的啸居之地,民风彪悍。可贫瘠的红土地却养不活太多的人口,无数的男人带着妻儿老小背井离乡,到更北边的边境去开荒种粮。 留在本地的,也多以不正当的营生糊口。事实上,在解放之后,盘州还有过相当长的时间绺子横行,成为了关外三大祸害之一:刺骨的寒风、盘州的绺子、不打粮的红土地。 所以,盘州一直保持着比较多的驻军。直到现在,吴戈的家乡红河滩县,还有着一个坦克师的师部驻扎。 是的,吴戈的家并不在盘州市内,连红河滩那个如小镇一般的县城也不是。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个乡下的穷孩子。 他的童年,是在一个距县城还有数十里地的偏僻山沟沟中度过的,那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却有着一个相当文雅的名字,叫西风渡。 因为在村头,有一个小渡口,山里的人们,想要走向外面的世界,便只能在这儿渡过水流湍急的大梁河。 而西风渡这个名字,则刚刚诞生不久,准确的说,与吴戈同龄。 那一年,一个据说是外面做过大官的人,来到了这个叫作拐子山的小山村。送他来的公社干事跟村民说他犯了严重的思想错误,组织上安排他来这里进行劳动改造,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可拐子山的贫下中农们,没能教育得了他,却被他忽悠得“资本主义思潮泛滥,个个家里都搞起了养殖,置集体利益于不顾,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再之后,公社派来了很多人,打死了山上的羊、捞走了河里的鱼,就连女人们养的鸡鸭也被一扫而光,说这是挖社会主义墙角、薅社会主羊毛。 而那个教会了大家搞养殖、给小渡口起名叫“西风渡”的“坏人”被带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有人说他服刑期结束,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也有人说他畏罪自杀了,还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他在公审大会上被打得不成人样的情景。 那个人……便是吴戈的父亲。那一年,吴戈才刚出生两个月;他的父亲四十岁,他的母亲二十岁。 二十岁的年龄差,挡不住一场患难之中的真情挚爱,可再真挚的爱情也无法与滚滚的历史洪流对抗。 所以,吴戈对自己的父亲没有任何的记忆,除了一张已经发黄的黑白老照片,据说那就是他父母的结婚照,还是父亲跟公社的人求了好久的情,才被批准的。 那是母亲的至宝,轻易不许人碰,连吴戈也只是看过几次。照片中的父亲虽人过中年,但英俊依然。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留着齐整的“背头”,眼大额宽,相貌堂堂,一看便与西风渡的其他村民有着明显的区别。 而母亲……在吴戈记事之后,他便不敢相信父亲身边那个青春貌美的女子,便是他苍老如斯的母亲。 背着罪犯家属的名头,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在那个困苦的年代,吴戈能够想像出母亲曾经吃了多少的苦,遭了多少的罪。 或许,这也是他坚持不留在帝都,要回家乡的原因之一。 母亲是姥爷的独女,姥爷姥姥皆在父亲被带走后,便先后而逝。在西风渡,吴戈母子再无血亲;可西风渡的村民,又都是他们娘俩的亲人。 吃着百家饭长大,又靠着大家集体凑出的学费才得以进京的吴戈,在这一刻,有些迫不及待的跳下了绿皮火车,拎着行李便冲向检票口。 在双脚踏上盘州站台的那一刹,校花、失恋、甚至是未名湖,帝都的一切都远离了吴戈的脑海,他的脑子中唯一存留的,便只有西风渡和妈妈……还有一个“智能脑软体”。 “喂,这就是你的家乡吗?这也太烂了吧?与我生活的那个城市一比,这里就跟小山沟一样。” “闭嘴!” 用精神力传递过一道惩诫,那货立刻消停了。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盘州再破,也是吴戈家乡的州治所在。更何况,他真正的家乡……如果盘州都是小山沟,那白风渡该怎样才能形容呢? “豪华中巴,巧女儿的走啦呀,五块一位,最后三个位置,上来就发车啦!” “嘎子山的走了哈,豪华软座,比沙发还舒服的!” …… 走出火车站的检票口,一手一个行李箱的吴戈立刻引来了一群人的包围,他们都是为个体客车拉客的。盘州市这个地方交通闭塞,以前,每天通往下属各个县城的班车也都只有一两趟。改革开放后,国家政策允许个体搞运输,这些面包、大巴才逐渐多了起来。 “有去红河滩的吗?” 这群拉客的大姐态度热情、动作彪悍,充分体现了盘州的民风特征。还没问明白吴戈要去哪,就有人伸手要抢他的行李箱了。 “红河滩的呀,大兄弟你不早说,白费我们半天力气。” 几个榜大腰圆的大姐一哄而散,只留了一个看起来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小姑娘怯生生站在了原地,“大哥哥,我家的车是去红河滩的,只剩下三个座位了。来,我帮你拎箱子!” 吴戈哪能让一个只及他肩高的小姑娘帮他提行李,连忙躲开,“不用、不用……小妹妹,你几岁了?怎么不上学就出来做事了?” “十五了,读到了初二,我爸说女孩读书没用,正好我妈又生了小弟,坐月子不能见风,我就来车上卖票了。” “噢,那你可真懂事!” 看到女孩稚嫩的脸上满是笑容的样子,吴戈有些心痛,又有些无奈。他当然知道这个女孩儿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事实上在整个红河滩县,除了那些富庶的人家,大多数的女孩子都只能读到初中毕业的。 她们根本就没有机会继续上学,无论成绩如何,都会早早的回到家里帮父母干活,几年后再随便找个能送得起彩礼的男人,嫁了出去。 已经到了九十年代,可贫瘠的红河滩依然是充斥着贫穷和落后,甚至是愚昧。 随着小姑娘走到了一辆已经掉了漆的白色中巴车前,她的父亲也就是开车的司机帮着吴戈把行李箱放到了后舱,这才露出了一口红河滩人标志性的黄牙,“大兄弟,听你的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呀?去我们红河滩走亲戚的?” “不是的,我就是红河滩西风渡的,我在帝都读的大学,毕业回来了!” 也难怪他会这么说,在京大的四年,吴戈也学会了一口标准的京片子,平时还不没觉得,回到了盘州,就马上感觉到自己的口音真的变了。 可他很清楚,他的心没有变! 吴戈还是那个从白风渡走出来的乡下穷孩子,他会为家乡的落后和愚昧而感到自责,却又深深的爱着这着这片红土地,哪怕它一直是那么的贫瘠,那么的荒凉。 “不就是穷吗?” 似乎是感受到了吴戈的情绪,“智能脑软体”又蹦出来得瑟:“想赚钱,就找我呀?知道我那辈子是干吗的吗?我是倒爷呀!咱最擅长的就是无中生有,倒买倒卖。这地方的人这么笨,就算把他们卖了,他们都得帮着咱数钱……” “闭嘴!” 这货聒噪得让人心烦。 红河滩再穷,也是吴戈的家乡;红河滩人再愚昧,也是将他养大的乡亲。不要说这货只是一个倒爷,当年连小鬼子的刺刀和枪炮都打不服的红河滩人,又怎么会永远的贫穷下去? 至少,吴戈回来了:“我不会再让我的家乡,是贫穷和愚昧的代名词,为此,我愿意奋斗终身,哪怕是献出我的生命!” 中巴车终于启动了,就在发车之前,又上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是二十来岁的样子。 女的长得很是清秀,有着关外人少见的娇小轻灵。而男的,则是一脸的胡须,凶神恶煞的。 吴戈与他们都挤在了最后排的大座上,坐车喜欢坐在窗边的吴戈,尽情的观赏着这许久不见的家乡美景,心中却在考虑着如何才能让家乡变得富起来、繁华起来。 “兄弟,你是哪嘎的人?也去红河滩吗?” 隔着那个清秀的女孩,一副凶相的男子突然跟吴戈打了个招呼。 看到他的模样,吴戈从心里就有些厌恶。不过“亲不亲、故乡人”,人家笑脸相对,总不能无端给人掉脸子,没准人家只是长的凶呢! “你好,我就是红河滩人,放假了回家!” “噢?你就是红河滩的?我瞅着咋不像呢?你不会是忽悠我呢吧?” 吴戈突然有种感觉,当听到他说是本地人的时候,这男子咋会有些不甘呢?难不成是外地的,这男子能得着啥好处不成? 不过,吴戈也没有多想,转过头来,也回了他一个笑脸,“这是你女朋友吗?很漂亮。我就是本地的,在外面读了几年书,口音有些变了!” “噢——我说的呢!咋听着就不像咱这嘎的。大兄弟,那你家也是县城里的?” 吴戈越发有些狐疑了,虽然盘州人素来以豪爽著称,可这男人也有点太过于热情了,“不是,我是西风渡的。” “西风渡,那里我去过,开旅店前,我还去过那儿收皮子。你们那嘎的人,个顶个都是好猎手。对了,大兄弟,这可不是我女朋友,这是我妹子,我们哥俩在县城里开了家小旅店。去你们西风渡的车,每天都只有早上一趟,你今晚可是回不去了。不如就住我家的店里,让我妹子给你安排个干净的单间,住上一宿,明早就可以回家了。” 正文 第3章:玩的就是心跳 吴戈恍然大悟,原来这兄妹俩是开旅店的,难怪会这么热情。又觉得有些好笑,“谁说我们红河滩人没有经济头脑呀?这不,你看人家坐车都不忘拉生意。” “好,那就麻烦你们了。妹子,你一定得给我找个最干净的房间哈!” 吴戈痛快的答应了那男的,他说的是实话,从红河滩开往白风渡的客车,确实是只有早晨一趟。 每次寒假时,吴戈都要在县城住上一晚,第二天才能搭车回到家中。 “嗯……” 清秀的女孩似乎有些害羞,目光都不敢与吴戈对视,偷偷瞄了一眼便赶紧又垂下了头,与他豪爽得有些过份的哥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哈哈,大兄弟,我这妹子从小就面子矮(脸嫩的意思),让你见笑了哈!” “呵呵,没事没事!” 弄明白了原委,吴戈对这胡子脸也不那么讨厌了。盘州自古便出悍勇之辈,而在红河滩县,男子更是大多都愿意留些胡须,看起来更凶些。 不能打人,能吓唬人也是好的。 没办法,这还是当年占山为王的绺子们留下来的风俗,那个年代,你脸上要是没些胡子,会被人误会成宫里出来的。 从盘州至红河滩的路,也还是那样的颠簸。好多路面上都是大坑连着小坑,小坑里还套着深坑,饶是司机常跑这条路,也依然无法避免中巴车左摇右晃,颠来颠去的。 吴戈努力的控制着,尽量不让自己撞到身边的女孩身上。虽然,在盘州这个地方,坐车时的碰撞,哪怕是男女之间,也根本就算不得什么。这里的女人若是发起飙来,巾帼不让须眉神马的,根本就不在话下。 当年的绺子中,也有如双枪老太婆、金钱豹、一枝花等诸多女悍匪的。在西风渡,那些个彪悍的大娘大婶每到夏天,开起玩笑时,经常会把男人扒光了抬着扔到河里去。 可偏偏这个女孩是如此的羞涩,每次中巴车颠簸得二人身体接触时,她就会拼命的收紧自己的娇躯,而顺着她的衣服领,吴戈看到她连脖颈都红透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改革开放都已经十年了,在京大校园里的盛夏时节,女生们都是早早便换上薄薄的纱料连衣裙,恨不得将自己露得更多些。 没想到在民风彪悍的家乡,还会遇到这样清纯的女孩子。看年龄,她应该也和吴戈相差不多,二十岁刚过的样子,若是在一些更偏僻的乡村中,这种年龄的女孩都该是孩子妈了。 可她……吴戈的嘴角不禁浮起了一丝玩味的笑意,甚至装成不经意的样子,夸张的随着车一晃,将手搭在了她的腰间。 “啊——” 尖叫声就仿佛还没有离开口,便被一只白嫩的小手紧紧的捂住,巴掌大的俏脸上更是满满的惊恐和红晕。 “对不起、对不起!” 吴戈连声的道歉,可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他的真心。 “唔……没关系的!” 若不是吴戈坐得离她很近,根本就听不到她的语声。 “吃软饭的,你这招不行呀,还说什么一摸腰,二……算了,你小子太坏了,再闹下去,不成了调戏良家了?” “哎呀,说过不许叫我吃软饭的,是你自己太笨,想当年我在夜店……” 吴戈的脑海中浮出了“倒爷”那猥琐无比的笑脸,直接掐住,将其送回精神力的“五行山”下,牢牢的镇压。 看到那女孩羞得都要缩成一团了,赶忙坐正了一些,“老板,还有多长时间到县城呀?” 这就纯属没话找话了,每年都要回来,吴戈哪会不知道回家的路途。 胡子脸不以为意,堆着笑说了声:“快了,再有十几分钟就差不多能到客运站了!” 其实他刚才看到了吴戈的小动作,不过他非但没有动怒,反而是有些窃喜,心中暗自掂量着,“又遇到一个肉鸡,没看出来这小白脸还是色鬼,也好,让老子能省些功夫。只是不知道从他身上能诈出多少钱来!哼,就算没多少钱,他那两大箱行李里,也指定能有些好东西!” 浑然不知已经被人惦记上了的吴戈,被“倒爷”忽悠着小小的“调戏”了下女孩,这会正面对着车窗,懊恼着自己的轻浮:“我是要回家乡做大事的,不是来祸害家乡人的。怎么可以轻易就被‘倒爷’那货给忽悠的做出那种事来?虽然也算是无伤大雅,可终归是有些居心不良,实在是……” “终点红河滩客运站就要到了,各位乘客请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准备下车。那位大哥哥,你最后下吧,你的行李还在后舱呢!” 卖票的小姑娘像模像样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吴戈点头一笑,表示知道了。却不想胡子脸瞪着眼嚷嚷了句,“赵小花,卖你的票,这位大兄弟的事不用你管,我直接带他去我家的旅店住下。” “胡大海,你少废话,坐我的车,还敢吓唬我闺女?你莫非以为我赵柱子是好欺负的不成?” 小姑娘懦懦的缩了下头,胡子脸的那副凶相瞪起眼珠子来,还真是挺吓人的。不过那位司机大哥貌似并不怕他,都是在县里混的,红河滩县城又小的只有两条街,他们这些人哪会不认识? 吴戈冲着那个叫赵小花的小姑娘眨眨眼,表示下谢意,这才拉了胡子脸一把,“胡老板,司机大哥说的对,你别吓唬人家小姑娘呀!我答应了今晚住你家的旅店,就说话算话,你放心吧!” 胡大海……吴戈有些忍不住笑意,这胡子脸他爹也真是有才,虽然给他起了这么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估计弄不好就是个评书迷,没准他家生儿子时,他正好在听《大明英烈》神马的,回家就给他儿子起了这么个名字。 “嘿嘿,大兄弟,我就愿意跟你这样的读书人办事,凡事都讲个理,佩服佩服!” 满脸的假笑,一看就是硬挤出来的,还双手抱在一起,点头哈腰的,一副电视剧里绺子们的作派。 这胡大海……好吧,吴戈扫了一眼仍然羞得不肯抬头,无视他哥耍宝的清秀女孩,还真是有些怀疑:他们真是亲兄妹吗?若是,这模样、性格咋差那么多呢? 吵闹间,中巴车终于驶进了县城,道路平坦了许多,被晃得七晕八素的乘客们都缓过神来,开始整理自己的物品。 吴戈的行李都在后舱那两个大箱子中,此刻倒是轻闲了,稳稳的坐在后排,等着其他人先下车。胡大海和他妹子也下了车,笑嘻嘻的站在车门旁等着吴戈。 “大哥哥,你要小心些那个胡大海,他……” “小花,快去帮乘客拿行李,别胡乱说话!” “呃,好的,爸!” 赵小花的欲言又止,再加上赵柱子的厉声喝斥,让吴戈有些纳闷。可转念一想能在县城里开旅店的,都是有些来头的。没准那胡大海也是“道上”人士,在客运站附近干些欺行霸市、强行拉客神马的。 已经答应了他去他家住店,这些倒也无所谓,他总不能放着钱不赚,顾客都是上帝不是? 没有再多想,司机赵柱子打开了后舱,胡大海抢着过来拎起一个箱子,“走,大兄弟,我就带你去店里安排房间,完事了你还可以去其他地方逛逛!” “好的!对了,小花再见!” 跟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摆摆手,对于这样一个本该是读书求知,却早早开始品味人世沧桑的小女孩,吴戈有着一份莫名的恻隐之心。 他觉得,让她早一天回到教室上课,就是他的责任、他的梦想,是他最值得去奋斗的方向。 胡大海家的旅店叫四海旅店,位置就在客运站后边的那条街上,只有两、三分钟的路程……话说,整个红河滩县城,从南走到北,也不过十几分钟的样子。 这里,与其说是一个县,倒不如说是一个小镇更贴切些,县里最高的建筑便是县政府招待所的那幢四层小楼。 而在南方沿海的那些经济发达地区,恐怕连一个村都不止这样。 拎着箱子,与胡大海并肩走在斑驳的水泥路上,吴戈的心中感慨万千。 这条路便是县城的主干路,四车道在这个机动车并不多的年代,还是够用的,但却年久失修,好多地方的水泥路面都已经破裂,露出了下边路基的石子,走在上边,硌得脚底都疼。 “是时候该改变了!” “你要改变什么,大兄弟?” 吴戈的轻声呢喃听在胡大海的耳里,吓了他一跳。 做贼心虚,他还以为赵小花的提醒,让吴戈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倒是没什么可怕的,他在客运站这一片混了许久,平时连附近的警察都与他称兄道弟的。 每到假期,像吴戈这样的小白脸,他总能遇到几个,而每次,他都成功的给其扎了火囤(即敲诈勒索)。 “老实的开旅店能赚几个钱?我妹子生的这么水灵,不借着弄点快钱,什么时候才能发家?嘿嘿,站前派出所的刘哥说我这么弄,叫仙人跳,是违法的。违个毛的法,老子玩的不是仙人跳,是心跳!就是碰到色急的,妹子会吃些小亏。不过,舍不出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出妹子……” 扭头看了一眼下车后就一声不吭,默默走路的妹子胡小雨,胡大海也咧了下嘴,寻思着要是这把弄成了,得给妹子买几件新衣服了。 没有她的配合,胡大海就是再彪,自己也玩不成不是? 而在他的身旁,吴戈也并没有注意到这对兄妹有些异样的表情,家乡久而未变的破败,终于坚定了他自离京后,一直有些犹豫不定的心思。 “我要出仕!” “出事?大兄弟,你别吓唬人,这大白天猫儿悄的,出啥事呀?” “哈哈!” 解开了心结,吴戈笑得也响亮了许多,“出仕,就是去当官。胡大海,或许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当上咱们县的县长,你也好好干,到时,你这四海旅店没准就变成四海大酒店了!让我们一起努力,把咱家乡建设得更好!” 后面的话,胡大海都没有细听,他只听清“县长”那两个字,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看这小子的架势,备不住真是有大后台的人。要不哪有这么年轻的,就敢说自己能当县长的。县长,一县之长,那是谁都能当的吗?” 在县城里混了几年,胡大海都没近距离接触过县长,再一想今晚上就要给这未来的县长来把心跳,心里不免有些打退堂鼓。 “这要是等他将来真当了县长,那还不得让警察四乡八村的抓我呀?” 正文 第4章:酒壮怂人胆 放好了行李,又拒绝了胡大海邀其一起吃饭的建议,吴戈一身轻便的走出了四海旅店。 只是,光顾着在老街上四处倘佯的他,并没有听到那兄妹俩的对话。 “哥,这个吴……戈是好人,人家从帝都回到咱这小地方,是为了建设咱们家乡的。你能不能不要……害人家的了?” 与面对吴戈时的那种害羞得不敢抬头的样子有些不同,只与哥哥在一起吃饭的胡小雨胆大了许多。不过平日间胡大海的凶威犹在,让胡小雨说出自己的心事时,有些犹疑。 “好人?我说妹子,以往遇到别的人时,也没见你心软过?而且就这么一小会儿,你连这小白脸的名字都记住了?你不会是相中他了吧?” 胡大海蛮不在乎的开了一瓶二锅头,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 关外的男人都喜烈酒,对于胡大海来说,更是壮胆打气的必备品。每一次遇到“肉鸡”要下手前,他都会喝上半斤烈酒以让自己更有气势一些。 终归,他和胡小雨都是普通平民家的孩子,父母又都亡的早,没了靠山的胡大海与妹妹小的时候,也没少挨其他熊孩子的欺负。 为了生计,胡大海什么事都干过。割皮子、收古钱、倒弄粮票,甚至搞些“七步倒”去屯子里药狗卖肉。 为此,他差点被人家打死。 终于熬到了二十岁,生活困苦但又偏偏生了一副绺子相的胡大海,不甘于小打小闹的混个温饱。他试图在小县城里扬名立腕,选择了投奔红河滩最有名的“道上大佬”三强子,成为了让人又恨又怕的“社会人”。 只是,现实的无情,再一次击碎了他的美梦。 那一年,三强子因为酒后打伤了人,被公安机关通辑。自以为等到机会的胡大海主动要求替三强子抗罪,只求出来后,可以更得大佬的青睐。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蹲笆篱子的那一年,三强子居然相中了他的妹妹,若不是恰巧被人撞破,胡小雨差一点便被其祸害了。 出狱后的胡大海没选择去找三强子报仇,他含着泪接受了对方给他的两万块补偿金,然后选择了“金盆洗手”,带着妹妹盘下两间靠街的民房,改造成了现在的四海旅店。 可惜,即便他有退出江湖的想法,这世上,又有何处不是江湖? 人走的多的地方,便成了路;而人多的地方,也一定会有江湖! 因为三强子有意无意的“关照”,旅店的生意并不好,选择用妹妹做诱饵,“仙人跳”坑钱,胡大海也算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如同他当年去混“道上”一样,这同样是一个让人瞧不起、会遭人耻骂的选择。曾经帮助过他们兄弟的良善百姓,如今一提起胡大海,都会“呸”他一口,然后说句:那些饭当年都不如喂狗啦! 所以,在胡小雨心中,一直是对哥哥的做法有些不喜的。当然,她不是个不懂事儿的女孩,她清楚的记得那些年幼小的哥哥弄来吃的,总是舍不得吃,非要等她吃饱了,才会捡她剩下的。 长兄如父,没有哥哥,就没有她胡小雨。 别说让她去做些羞人的事,也是为了赚钱。即便是当当再有些过份的要求,胡小雨也会毫不犹豫的听从哥哥的话。 “仙人跳”、“宰肉鸡”,看到那些客人中了圈套,可怜兮兮的被哥哥掏光身上所有的钱财时,胡小雨有过不忍,更有过无视。 “谁让他们都是色鬼呢?活该被坑!” 每次事后,小姑娘都会用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强迫让自己相信那些人都是坏人,他们都是因为自己的色心和贪念才会遭至破财。 俗话说“破财免灾”不是? “这样说我还是做了好事呢!” 但在看到吴戈的第一眼时,她便有些犹豫了。吴戈身上的那种浓浓的书生卷气,牢牢的吸引住了只读过几天小学的她。 事实上,吴戈也并不是那种纯小白脸气质的奶油小生,只能算是有些小帅。但对于胡小雨来说:在帝都读大学的光环,已经足够让她炫目。 尤其是听说了吴戈放弃了在帝都继续求学的机会,一心回到家乡,要带领家乡人脱贫致富的时候。 第一次,胡小雨觉得自己不是个好女孩。她心中有种隐隐的期待,期待着与吴戈的亲近;可又觉得自己根本就配不上这种天之骄子,她才是那个脏脏的丑小鸭啊! 但无论怎样,她都不想吴戈受到伤害,特别是……她自己亲手带给他的伤害。 她是喜欢与吴戈亲近,可绝不是那种…… “哥……你就听我一次吧,我们换个人好不好?你也听到了,吴戈说他用不了多久,就能当上咱红河滩的县长。你想想,如果他真当上了,那我们……” “扯淡!” 胡大海“滋溜”了一口碗里的二锅头,吧嗒着嘴瞥了胡小雨一眼,这妹妹是他一手拉扯大的,她那点小心思还能瞒得过他? “我说小雨,哥知道你也是个大姑娘了,看到小白脸动些心思也算正常。” 看到胡小雨张嘴欲要反驳,胡大海“嘿嘿”一笑,连忙接着说道:“你的终身大事,哥早就替你想过。你放心,哥就是自己这辈子不娶媳妇,也一定会给你找个好人家。咱妈当年死前,拉着我的手让我照顾好你,哥可记着呢!” “哥……” 提起了往事,胡小雨也不禁眼圈一红。 “唉!小雨呀,哥不骗你。这旅店咱哥俩再开二年,等给你找了婆家,哥就卖了房了去大城市混混,听说那些大城市,遍地是钱,好赚得很。不过你得听哥的话,这吴什么来的小白脸……唉,咱就不说他是不是吹牛,至少他不会是你的好郎君……你别急,听哥给你说。” 碗里的酒,只剩下个碗底了,胡大海索性豪爽了一把,一饮而尽,又打了酒嗝,这才对着滴酒未沾,但脸却比他更红的妹子说道:“人家是大学生,大学生懂吧?那是满脑子都是弯弯道的。咱哥俩呢?哥一天书没念过,你就上了几天小学,勉强能算算账,写自己的名字都跟蛛蛛爬似的……唉你别打,哥说错了,我妹妹写字好看着呢,模样长得也好看,哈哈……可再好看,你也配不上人家,人家也不可能会看你!所以,你还是跟哥一起,赚钱最重要!” 用力的挥了下手,胡大海眯着双眼,给出了最后的论断,便酒意上涌,站起身来踉跄着躺到床上,不一会儿,便传来了呼噜声。 胡小雨坐在饭桌前,嘴唇紧抿着,一双大大的秀目悬垂欲滴,肉肉的小鼻子皱出了几道浅纹,显示出了她内心极度的纠结。 哥哥的话,轻易的便触动了她心里最柔软处。 “是的,哥说的没错,我配不上他的,人家是要做大官的人,而我……不过是个小村姑。我还是跟哥老老实实的赚钱,以后……不过,我是不会害他的,如果哥一定要我做,那我就……” 女孩儿的脸色更红更热了。 关外的女子都是敢作敢为的性格,胡小雨仿佛突然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一般,春池艳水般的秀眼中,折射出两道坚定而又坚毅的目光。 这时,吴戈还在街上闲逛着。 红河滩的两条老街,十年前就是这个样子。没有现代化的高楼,街边的店铺也又脏又乱,就连街道中稍上些档次的小画,也极为少见。 神州大地上的改革春风,十年来仿佛一直没有吹到这里。 这是一片典型的关外不毛之地,但也是一片充满着发展机遇的蛮荒之地。这里百废待兴,只要能撬动一丝缝隙,它就必然会跳出勃勃的生机。 一边走着,吴戈一边在反复考量,什么样的发展路线才适合红河滩。 还没有当上县长,他就已经从县长的位置上开始考虑问题了。 “呀!你……是吴戈?” 过于专注的吴戈不小心,一下子与街边的行人撞到了一起,可这位穿着浅蓝色夏季警服的女警不但没有动怒,反倒是有些不敢置信的喊出了吴戈的名字。 “呃……我是吴戈,你是……” “呀!你真是吴戈呀……混蛋,你居然连你同桌的名字都敢忘?啊!怎么,考上了京大,就目中无人了?” “不是……我……啊我想来了,你是小辣椒!” 吴戈猛的一拍大腿,这语气、这泼辣的性格,还有那圆圆的脸蛋,可不就是他读中学时的同桌小辣椒吗? 当然,人家的大名可不叫“小辣椒”,这个绰号还是吴戈给她起的呢,只因这个同桌读书时便在班里异常活跃,是老师眼中的宝,初中三年,她都是班长,当年吴戈可是没少被人家管。 小辣椒复姓钟离,单名一个晴字。 也不怪吴戈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她来,都说女大十八变,当年刁钻蛮横的黄毛小丫头一转眼就变成了一个身材惹火的大美女,还是个美女警花,穿着制式的警服,也依然透着些别样的风情。 正文 第5章: 喊破喉咙也没用 “钟离睛,你怎么当上警察了呀?” 生怕人家会怪罪他“目中无人”,吴戈赶忙岔开了话题。当年同桌的时候,这丫头就是有名的得理不饶人。 “哼!许你吴大才子考上京大,就不许我去读警校吗?” “不对呀!钟离晴,你上中学时的梦想不就是要去当外交官吗?” “你……” 哪壶不开提哪壶,还不太了解情况的吴戈这句话一下子戳住了钟离晴的痛点,美女警花嗔怒大发,一子下揪住了吴戈的耳朵,“反了你了,都敢嘲笑我了是不?” “唉唉……你松手,钟离晴,这可是在大街上,你注意点警容警纪好不……还不松?那我可喊了呀!” “哼,喊吧!这片就是我们派出所的辖区,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用!” “我去!” 吴戈侧弯着身子,一边挣扎,一边嘀咕了一句,“这尼玛还掉进贼窝了呢!” “喂,你说谁是贼呢……你……你往哪摸?” 随着钟离情的一声娇叱,吴戈的耳朵终于得到了解脱。得以站直身子的他,还没来及得抱怨“你都多大了?还玩那小时的把戏?” 中学坐同桌时,钟离晴就喜欢揪他的耳朵,然后还会女王气十足的问上一句:“你服不服?” 可这次……吴戈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刚刚触到了一处既柔软又坚挺之处,交过女朋友的吴戈早已不是初哥,他当然明白手上让人悸动的触觉是从何而来。 “我……” 这就有点尴尬了,老同学久别后重逢,他就居然袭了人家的“宝贝”。 “哼!” 经过最初的又羞又怒,双手抱在胸前的钟离晴已经缓了过来。她也清楚,吴戈不可能是故意的,“借他个胆子也不敢,就不信他去帝都读了几年大学,书呆子便成色狼了?” “那个……钟离晴,对不起哈,刚才……” “闭嘴,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 “那……不好吧?” “什么不好?我说没发生就没发生!” “呃……” 吴戈捏了捏鼻子,这妞还是一如从前的彪悍,“我说钟离晴,你现在可是人民警察,你就当街这么对一个无辜的良善百姓动手动脚的,然后还强迫人不许抗议……你这样,我可是有权利投诉你的!” “呀!” 脸上还有些羞意的钟离晴立刻炸了毛,“吴戈,几年不见,你出息了哈?还想要投诉我?我还没说你……非礼我了呢?” “我非礼你哪了?” “你……,臭|流氓,你信不信我抓你去派出所?” “哈哈,那我可得又给你加上一条了,诬陷良民,而且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逗嘴皮子,当年的钟离小妞便不是吴戈的对手,现在就更不行了。不过,小辣椒也不是浪得虚名,人家仗恃的……是武力! “你……气死我了,我咬死你!” “别、别……我服了!真心服了,从脑袋服到脚后跟了!” …… 这样的场景,在他们同桌时,便时常发生。如今,时间的长河又流动了几年,二人的语气依旧、神态也是相似至极。 看在路人的眼里,像极了一对小情侣在打闹,只是钟离晴的那身警服有些扎眼。不过,警察也是人,也得处对象不是? 更何况,正如钟离晴自己所说,客运站这一片,正是站前派出所的辖区,钟离晴经常在这一带执勤,她的耐心和热心,比她的美貌更让人赞赏。 好多年纪稍大的人,都视她为自己家的闺女一般,人家在这一片,人气火着呢。 好在吴戈也算是一表人材,衣着气质也很是有些气派。大多数路人看到他们俩,都会在偷笑之余,好心的送上些祝福的。 “那么好的闺女,咱县里都没有人能配得上人家,这小伙子不错,像是见过世面的!” “嗯嗯,小晴真是个好姑娘,不过……不会处了对象后,就跟人家离开咱红河滩吧?” …… 远去的路人们小声议论,并没有传入二人的耳中,两个老同学还都沉浸在意外重逢后的喜悦之中,带着浓重回忆色彩的打闹过后,数年不见的隔阂也淡了许多。 “吴戈,我请你吃饭吧,庆祝一下我们的重逢!” “好呀,正好我还没吃晚饭呢,有人相请当然是最好!” “哼,抠门的男人!上中学时,你就总蹭我的零食吃!” “哈哈,我家里不是穷吗?我这山沟沟里的穷孩子哪能跟你这千金大小姐比?” “切!我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你就是抠,别不承认!” “好吧……” 已经走到了一家饺子馆的门口,吴戈明智的选择闭嘴认怂。 三年同窗的经历,他对身旁这位已是美女警花的同桌性格再熟悉不过,绝对的刀子嘴豆腐心,有着关外女子常见的侠义心肠,更有一副锱铢必较的小女子心态。 和她逗嘴,占些小便宜可以,但最后,是一定要吴戈主动服软的,否则……那就是没完没了。 正是晩饭的时间,饺子馆中的空位已经不多了。 关外之地,对于食物并没有太多的精细,常见的菜品也多是大肉大鱼的粗糙风格。在红河滩这样小镇级别的县城中,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大酒店,如这样的饺子馆、小吃部一类的,就是人们聚餐饮酒的最佳场所。 饺子馆中老板娘似乎也认识钟离晴,见二人进来,老远的就打了声招呼。 “钟离妹子,什么时候处的男朋友呀?好帅呀!” “呃……” 吴戈张了张嘴,想要否认,却又觉得此时自己不宜开口。 “咯咯,红姐,他可不是我男朋友,我们是初中同桌,今天恰好在街上遇到了!” “噢!初中同桌呀!” 红姐捂着嘴“哧哧”之笑,“那不正好吗?还是青梅竹马的!” “呀!红姐你再胡说,我可就恼了呀?再说就他那小体格,我能看得上吗?” 红河滩女人的豪爽在关外都是有名的,打小便在大梁河边长大大的钟离晴自然也不例外。红姐的这点玩笑话不仅没有难住她,还借机损了下吴戈。 吴戈有些无语。 “我这体格怎么了?哥在京大时,好歹还是散打协会的会员呢!” 经历了未边湖畔的伤绝之夜,吴戈已经不再是初入大学时的那样锋芒毕露。 一段成功的爱情可以成就一个人,一段心酸的过往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吴戈无疑是被改变的那个,至少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成熟了许多,跟钟离晴这个昔日的同桌也实在没什么必要去争执这些。 红姐很热心的帮着收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端碟上碗的,摆上了两套餐具,手脚很是麻利,只是……她没事就笑嘻嘻的溜几眼,看得吴戈好是不自在。 “哎呀,红姐,你就别逗他了,他真是我初中同学,在帝都上大学的。” 到底还是钟离晴不忍吴戈受窘,不依的拉着红姐的手摇晃着撒娇。 “好啦,小丫头,不逗你们了,要吃些什么?” 或许是钟离情来这家饺子馆吃东西,泼辣的老板娘对她很宠溺。吴戈在一旁看得很是好笑,“现在的警民关系都这么和谐了吗?” 趁着红姐走向后厨的功夫,吴戈小声的逗了钟离晴一句,惹得小警花大大的赏了个白眼。 一顿饭也算是宾主尽欢,虽然菜品只有几个小拌菜,再加上两屉猪肉白菜馅饺子,再普通不过的家常饭,可吴戈吃的依然很是尽兴。 常言道秀色可餐,更何况是一个与他有很多共同话题的中学同桌?红姐送过来的几瓶啤酒很快都进了吴戈的肚子,而钟离晴也小酌了两杯。 当然,必须要承认,现在的小警花很漂亮,加上警服在身,更多了几分英姿飒爽。 可吴戈也只是报以纯欣赏的角度,他根本就没有想过与钟离晴旧情复……不对,是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同桌时,他们的关系就像是哥们一样。 所以,纵然是饺子馆的老板娘再三的拿两个人开玩笑,也并没有引起吴戈心中一丝的涟漪。 男女之间,没了那份心思,自然也就会轻松了许多。两屉饺子吃得一干二净,几瓶啤酒也瓶空杯空,吴戈又在钟离晴的嗔骂声中,抢着付了账。 毕竟人家是女孩子,在帝都的四年,所谓的一些男士风度,还是学了一些——有过一个校花前女友,这些也不得不学。 走出饺子馆,两人并肩漫步在红河滩县城的街头,钟离晴俏皮的抓住了空中飞旋着一片银杏树叶,放在小巧的琼鼻下嗅了嗅,口中却轻声问道:“吴戈,你这次回来……还回帝都吗?” “噢!我已经毕业了!准备在家乡找个工作!” “哇,真的呀,太好了!你想要找什么样的工作,跟我说说,看我能帮上你的忙不?” 小警花莫名的兴奋起来,手中的银杏叶也失去了利用价值,再次被抛在空中飞舞着落下。 看到她雀跃的样子,吴戈也挺开心的。他没有想太多,只认为是同学重逢,又可以经常在一起,钟离晴才会这样的。 而且,貌似钟离晴的爸爸在几年前,职务便不低,所以才会有同学笑称她是“千金大小姐”。几年过去了,想必她爸爸也高升了,如果能做到县处级干部,给一个大学毕业生找个工作,还真算不难事。 “钟离,工作的事,我还要和我的老师商量下,如果有需要,我一定会找你的,对了,你家叔叔现在……” “嗯!好的!吴戈,我可不是显摆呀,你知道的,上学时我就很低调的!” 小警花并没有直接回答应吴戈的问话,却又似乎很在乎吴戈对她的看法,生怕被误会是耍大小姐脾气。 正文 第6章:最珍贵的就给了你 “就你……还低调?” 想起当年钟离晴的种种表现,怎么听“低调”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都是那么的不和谐。 “哼!” “哎哟!” 遇到一起坐了三年的老同桌,钟离晴也清楚自己这淑女是无论如何也装不成的,索性放开本心,用力的掐了吴戈一把,狠狠的出了口气。 “不许叫!被别人听到,还以为我把你怎么样了呢?” “我去……” 吴戈张大了嘴,差点就默默无语两眼泪了。 这话听着很是熟悉,可是……“大姐,咱俩的身份是不是弄反了?” “不许叫我大姐,我很老相吗?我记得你的生日比我大的!” 好吧,吴戈摊摊手,表示认怂,这才逗得小警花莞尔一笑:“好了,不欺负你了,说说你的事吧?你不是京大的高材生吗?怎么不留在帝都,反而回了咱红河滩这穷乡僻壤……你不会是被人甩了,才回乡疗伤的吧?” “我……” 再次无语,吴戈到这时才相信,钟离晴的确是读过警校,而不是凭着老爹的关系混进警察队伍的。 但是,吴戈会告诉她,“你真的猜对了吗?” 关系着男人的脸面,这话打死也不能说呀! 可他尴尬的表情已完完整整的被钟离晴看在眼里,她就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露出了极为夸张的表情:“哇!不会是真的被我猜中了吧?哈哈……” 听着她放肆的狂笑,吴戈都恨不得将其推至路边……把她的嘴捂上了。 “你说你笑就笑,就算我真的失恋了,你也不至于笑成这样呀!幸灾乐祸也不用这么明显吧?更何况我吴戈虽然比不上那些男明星,但好歹近一米八的个子,模样也算是小帅一枚,我还能被人甩?” 嘴硬是必须的,这是每个小男生不可或缺的生存功课。 可吴戈并不知道,他的辩解在钟离晴眼中是那样的苍白,也是那样的……心痛。 笑够了的小警花站到了吴戈的身边,将手肘搭在他的肩上,就像是真正的哥们一样:“没事!被人甩又不是啥太丢人的事!这年头,哪个帅哥不遇见几个绿茶婊呀!而且,帝都那又堵车又污染的,房子还贵得要死,有什么好的呀?回家来不是挺好,你这个京大的高材生,一定会被县里重用的,说不定到不了三十岁,就能混个正科了!” 吴戈翻了个白眼,他想说“一个科长算什么”,不过话到口边,还是换成了:“我说钟离,你好歹是警花,还是辖区就在这附近的片警,你就这样像个小太妹似的当街拽着我,真的好吗?” “啊!啊!都怪你……害得人家……丢了大脸了!” 仿佛突然清醒过来的钟离晴,这才发现,他俩这么一闹,好多在路边乘凉的人们,都在盯着他俩,就如同在看戏一般。 …… 半个小时后,感觉自己腰间的细肉都要被掐青了的吴戈终于回到了四海旅店,他本来想送老同学回家的,可到了县委家属区那片,钟离晴便说什么也不让他送了,还说着“我是警察我怕谁?” 这话说的好是牛气!可原版貌似是“我是流|氓我怕谁”来的。 当然,就算再借吴戈一个胆子,他也是不敢当着钟离情说这样的话。答应了她回家探望完母亲之后,一定去站前派所找她,这才笑着与小警花挥手道别。 不理会脑子“倒爷”那货令人厌烦的聒噪,还说着什么“以我专业三十年泡妞的眼光,这妞一定是处,绝对的极品!” 这不屁话吗?吴戈又不想追她,研究人家是不是处有什么用? 话说……“难不成这妞这些年一直没有过男朋友?”、 带着小小的疑惑,吴戈走进了四海旅店,刚刚睡醒的胡大海迎了过来,热情的喊道:“回来了?大兄弟!” “嗯!” 这货一身的酒气,难闻至极。虽说喝了几瓶啤酒的吴戈也略有醉意,可还是厌恶的扇了扇手,哼了一声便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 胡大海的脸上浮起了一丝愠意,边走回后屋,边嘀咕了一句,“玛了个巴子的,不就是个小白脸吗?有啥牛|逼的?等晚些,看你不跪在老子面前,让你喊爷爷都不敢喊爹!” “哥,你叨咕什么呢?” 胡小雨端着一个水盘,突然出现在门口,吓了胡大海一跳。 “啊!没事没事,妹子,你这是要干啥?” “噢,那位吴……先生不是回来了吗?我看他好像也喝了酒,我去给他打盆温水洗脸,醒醒酒!” “醒酒?妹妹,你傻了呀?” 胡大海一把抢过水盆,压低了声音:“我说妹子,他喝了酒不是更好吗?你哥我省了许多事,你也……至少,他不能对你动手动脚了吧?你还要去帮他醒酒?你气死我了!” “哥……咱们……哥,我真的不想害他,我们还是换个人吧?” “换什么呀?你没看那他那两大箱行李吗?他是从帝都回来的,身上油水不少,这样的肉鸡放过了,我们还上哪找去?傻妹子,哥这也是为你着想,早点弄够了钱,咱也能少干这缺德事儿了不是?” “可是哥……” 胡小雨还想要辩解下,可胡大海伸出手不由分说的将她推回后屋,“可什么是呀?听哥的,你快点去打扮打扮,过会儿等他睡着了,咱们老规矩,哥答应你,干完了这把,哥就带你去买衣服。供销商店的那件红呢子大衣,你不是早就相中了吗?明天哥就带你去买来!” “可是……” “不听哥的话了是吧?哥把你养大了,翅膀硬了?” “不是的哥……呃,好吧!” 胡小雨最怕的就是胡大海摆出这副“长兄为父”的架势来,是哥哥吃尽苦头,才把拉扯大,她最不想做的,就是让哥哥生气。 至于这个吴戈…… “我害了你,我也会补偿你的。已经十九岁了,可我还是真真正正的姑娘。虽然以前和哥哥设局子害那些臭男人时,难免这个抱那个摸的被占便宜,可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这也是我最珍贵的东西,就给了你吧……唔唔,对不起,我不能不听我哥的,没有他,我早就被饿死、冻死了!” 老旧的座钟,刚刚敲响了八声,长途跋涉再加上有些微醉的吴戈,恍惚间听到了门被推开的声音。 他懒得动,这家旅店实在是太简陋了,或许是其他的客人弄出来的响动。 可几分钟后,他又感觉到被窝里钻进了个人,一个女人。 男人的味道的与女人是很容易能分别出来的,那个前校花女友给吴戈留下的,并不只有心酸,还有一个男人的阅历。 无论是好闻的香气,还是滑腻的皮肤,半梦半醒之间的吴戈都能准确的判断出,在他身边悉悉索索躺下的,绝对是个女人。 “是她……回来了吗?她回心转意了;还是她在那个男人身边受了委屈,终于想到我对她的好?不要,好马不吃不回头草,我吴戈是有大志向的人,一次的被伤害就已经足够子,又怎么会去做一个女人备胎?” 脑子混沌着,双手已经搂在女人细腰间的吴戈,突然猛的推开了女人,“滚开,我已经不再爱你了。过去的,都过去了,呵呵……再也回不去了!” “吴戈,我……” “不要喊我的名字,我也不会再为你动心,从未名湖畔的那一夜开始。吃软饭的,你说对吧?” 摆设简单的旅店小单间中,吴戈面目狰狞的躺在单人床上。昏暗的灯光照着他那已经流满了泪的脸,让胡小雨好是心疼。 “吴戈,我不是那个坏女人,我是……” 再次揉身而近,胡小雨如抱住了无上的珍宝一般,温柔的为吴戈拭去了脸上的泪水。 “你不是坏女人……嗯,或许是的。男人无能,不能怪女人坏,可是……” 就在吴戈下意识的要再次将她推开之时,脑海里的倒爷突然蹦了出来,“上她!这小妞绝壁是个处,这种极品都到你怀里了,还不上?你不会是那里有病看吧?” “处你妹呀?老子睡了她一年多,还特么是个屁的处?居然敢说老子有病,好,我这就上她给你看,让你看看,老子的雄风,羞煞死你!” 坚定的拒绝变成了霸道的占有,本就有些恍惚不清的吴戈在“倒爷”的刺激下,立刻化身猛兽,在胡小雨低低的惊呼声中扑了上去。 …… 在门外拎着根棍子等了好久的胡大海有些纳闷,“今天这是怎么了?换平常妹子进去不到一分钟,就会大喊‘救命’的。” 那时,就是该轮到胡大海表现的时候了。装成义愤填膺的样子,怒踹一脚,破门而入,然后再大喊一声,“槽,你个畜牲,敢特么欺负我妹妹?” 接下来视情况而定,若是对方当场认怂,那就好说好商量的把钱和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下,再划押签下保证书,就可以轰他滚蛋了。 如果对方不服,那就拳脚相加,抡上几棍子,让他吃些苦头。以胡大海混过道上、蹲过笆篱子的身手,还真没遇到收拾不了的。 最重要的是这种事儿,哪个男人不怕?被人抓了现场,就算明知道是被人算计了,也没地说理,只能吃个哑巴亏不是? 但今天……妹子进去好半天了,可一直没有呼救声的情况,从没有发生过。弄得胡大海也有些拿不定主意。 若是现在闯进去,一旦妹子还没有“得手”,那小白脸衣衫整齐的,也不能硬赖人家不是?可不进去,妹子若真的吃了大亏,有个三长两短的,胡大海也觉得对不起地下的父母。 进还是不进? 这是个令胡大海十分纠结的问题。 无奈,只得轻手轻脚的,将耳朵贴到门板上,“咦?” 房间里并不是一点响声都没有,只是动静很小很轻,仿佛在刻意的压抑着一般,“不对,是妹子的声音。” 胡大海猛的站直了身子,感觉自己的寒毛都竖了起来,那声音……他当然懂。他也是成年男子了,每做成一次买卖,他总会抽出几张红票子去巷子最深处的那个洗头房转一圈。 当他趴在一个相好的身上鼓弄的时候,那娘们听似痛苦但实则快乐无比的呻吟就和房间里的一样。 “小雨,你怎么了?” 想到这儿,胡大海再也等不下去了,飞起一脚踹开房门,便冲了进去。 正文 第7章:偷鸡不成蚀了米 “啊!哥……” “啊……” 房间里面,一粗一细……两声尖叫同时响起。 可屋子里的场面,却让胡大海差点直接昏厥了过去,“畜牲,我要打死你!” 台词未变,可这次胡大海并不是吓唬人,手中的棍子举得老高,若不是披着被子的胡小雨挡在了中间,他是一定会落下去的。 “小雨,你还护着这畜牲?让开,他敢欺负你,哥就打死他!” “不要!哥,是我愿意的,他没有欺负我!” 张开双手挡住哥哥的胡小雨,连捂在胸前的被子划落了都顾不上。 一抹异样的雪白和两粒嫣红突然出现在胡大海眼前,可他却没有任何的念想。 他胡大海从来都不是个好人,可他却绝对是一个好哥哥。眼前的香艳,如果换成是别的女人,那他一定会恨不得瞪出眼珠子。 可偏偏这个女人是他的妹妹,他至亲至爱、为了她可以付出一切的亲妹妹。 猛的转过身子,胡大海痛苦的闭上眼睛,“小雨,你混蛋!为了这个小白脸,你都不要脸了?” “啊——” 与那声短促的惊呼不同,这一次是声嘶力竭的几乎能刺穿耳膜。 还有些发慒的吴戈也终于被这刺耳的尖叫所惊醒,他一把将地上的被子捡起来围在胡小雨的身上,又飞快的将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套上,在胡大海听到动静转过身来时,吴戈除了还光着脚,已经算是衣衫遮蔽了。 “槽!玛了个巴子的,你个王八犊|子,你以为穿上衣服,就可以不认帐了?我告诉你,你特么今天不给老子个交待,老子就算拼着去跪求三强子,也要放光你的血!” “哥……真是我自愿的,唔唔……” 紧紧的将被裹在身上,同样光着白净小脚丫的胡小雨一声莺啼,如泣血杜鹃般的悲婉凄切。听得胡大海又痛又恨;听得正皱眉不已的吴戈气血贲张。 “大海哥,你别急,这事儿我也正迷糊着……” “你迷糊你玛了隔壁!你个王八犊|子睡了我妹妹,你敢不承认?” “不是、不是!” 吴戈伸手架住了胡大海抡过来的棍子,虎口处一阵发麻,但他还是坚持着攥得紧紧的,让胡大海想抽也抽不回去。 他很清楚,今天的事儿麻烦了,弄不好就会毁掉他入仕的梦想。真若是挂上强|奸犯的罪名,那他这辈子也就完了。 事情虽然诡异,但胡小雨的悲嘀和哀求,还是让他猜到了一些原委。 “唉!好一个痴情的小姑娘,好一个关外女子的敢爱敢恨!” 用力的咬了咬牙,吴戈微眯着的双眼猛然一睁,“大海哥,你放心,这事我认,小雨妹妹,我也负责!” “没有……不是的,吴戈大哥,是我自愿的,而且你也没……” “小雨你给我闭嘴!哥养大了你,就是让你去犯|贱,给这个小白脸投怀送抱的吗?” 胡大海是真的要被气死了,这尼玛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呸、呸,我妹妹才不是鸡,不对……也不是米,槽的,那是我辛苦养大的亲妹妹呀!小雨,咱哥俩这些年遭过什么罪,吃过什么苦,你都忘了吗?你就这样……唔唔……你对得起咱死去的爹娘吗?” 悲从心来,痛从根处。 激动之下,五尺高、当初在大狱里被人轮着暴打都没流过一滴泪的汉子,仰天一叹,蹲在地上掩面而泣:“报应,这都是我坑人害人的报应呀!” “大海哥……” 吴戈犹豫了一下,刚想凑过去扶他起来,可不想胡大海猛的一甩手,“滚,你个王八犊|子,仗着多喝了点墨水,就来欺负我们老实人?玛个巴子的,老天爷,你个睁眼瞎,想报应就来报应我,你报应我妹子干吗?她从小遭的罪,还不够多吗?” “哥……” 已经在被子里套上了外衣的胡小雨听了哥哥的话,再也忍不住的冲了过来,紧紧的抱住哥哥,兄妹俩抵头痛哭。 一旁的吴戈有些手足无措,“这叫什么事呀?明明我才是受害者不是?怎么他们哥俩哭得这个悲凄,我倒成了个罪人似的?” 而且,吴戈有点印象,他化身禽|兽后,虽然几下便扒光了自己和胡小雨的衣服,但貌似只是临洞而望,并没有真正的鱼水而欢。 那种销|魂的感觉,他并不是没经历过,可现在……无语的看着搂在一起,抱头嚎啕的胡家哥俩,吴戈怎么样也说不出那种话。 再说这时若是要说句:大海哥你别哭了,你问下你妹妹,我好像并没有真正的上了他…… 那这胡大海再抡过来的,指定就不是这根木棍了,那绝壁会是菜刀。 更何况,人家小姑娘终究是被他扒光了又啃又抱的,就算是拿到派出所定案,也少不了他一个强|奸未遂加亵|渎妇女的罪名。 还是多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 吴戈感觉自己真是一个头两个大,本想毕业回来,在家乡做一份大事业的。可谁能想到,还没回到家里看到妈妈,便发生了这样一桩事。 “明天回家时,带上胡小雨,跟妈妈说我给您带回个儿媳妇,会不会被直接打断腿?” 捏了捏鼻子,吴戈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以上,都快赶上千足纯金了! “那就只能稳住这兄妹俩了!该负责的还是要负责,我吴戈不是圣人,但至少也不能被骂作负心汉不是?” 想到这儿,吴戈干咳了两声。 “你给我闭嘴,消停的在一边等着,老子哄好了妹妹,再来收拾你!” 胡大海的话,让吴戈哭笑不见,这货没想到还是护妹狂魔。不过,看在他这么重情重义的份上,吴戈对他的印象也有了些许的扭转。 “那个……胡大海……” 本想接着喊声大海哥,可想到这货指定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那种,为了能稳住他,就干脆不再客气了。 “胡大海,你要弄明白,接下来不是你要收拾我,而是……算了,你还是先把小雨送到后屋去,你再过来我们好聊聊。” “放|屁,你特么睡了我妹妹,还想跟老子装横?读书人都不是好东西,怎么?提了裤子就打算不认了?” 胡大海凶目一凛,只是那满脸的泪水让他的装腔作势并不是那么吓人。 “哥,你别说了,不怪吴戈,都是我自己……” “行了!你就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胡小雨你要是还承认我是你哥,你就给立马滚回后屋去!” “哥,我……” “滚!” 胡大海是动了真火,他决定,如果这次吴戈不能给他一个过得去的交待,哪怕就算是同归于尽,他也要为妹妹讨回这个公道。 “玛了个巴子的,上回三强子那次,要不是他没真的碰到小雨,老子就直接找他拼了。可想不到,躲了初一,躲不过初五,小雨的身子没坏在三强子的手里,倒让你这个小白脸占了便宜。来吧,你不是想和我说吗?我知道你肚子里墨水多,不过你特么也少跟老子扯犊|子,今天你就是说出个花花样儿来,老子这关过不去,你也别想站着走出这间屋子。” 胡小雨在哥哥的骂声,还有吴戈示意她的眼神中,终于扭捏着回了后屋。胡大海则横腰堵在了门口,生怕吴戈夺门而跑。 吴戈并没有被他那番带着血腥气的狠话吓住,反而从容的坐回到床上,“你不用害怕我跑,我说过会负责,就一定会给你……不对,是给小雨个交待。来,过来坐,我们慢慢聊。” “少扯没用的,姓吴的,我胡大海是没文化,耍嘴皮子我耍不过你,但你也别想那些弯弯绕的,我胡大海啥世面没见过?” “呵……” 吴戈无奈苦笑,这就是所谓“老实人的狡黠”,只是,胡大海是怎么好意思说他自己是老实人的呢? 今晚这事儿,明显就是个仙人跳。吴戈已经完全想明白了。 以他的智商,若是连这个都还想不透,那想必远在帝都的黄教授会被气得发疯,并哀叹自己的识人不明呢? 不过……就算是已经想透,若是被黄教授知道了他今晚的丑态,吴戈相信恩师也绝对会吐血三升的。 “胡大海!不管如何,我最后一次跟你保证,我一定会对小雨负责,就算不能娶她,也一定会给她安排个好的归宿。” “放屁,都特么这样了,你敢不娶她?我特么……” “你什么你?小雨我会负责,但你……想必你的这家旅店,像今天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吧?我也相信,你能在这里长期持续为恶,指定也是有人护庇。但我告诉你,我的同学就在站前派出所工作……钟离晴,你认识吧?我们是初中三年的同桌,刚刚的晚饭,我就是和她一起吃的。你说如果我若是现在报警,你会落得个什么样的下场?” “你……” 胡大海表情一怔。 越是落后的地方,就越相信人情的力量。所谓人情大于法,也正是因为人们的无知与愚昧才会发生的。如胡大海这样的混混,更是深知如果吴戈官场有人,那他是一定被严惩的。 那样,即便吴戈也会获罪,但……到时妹妹怎么办呢? 正文 第8章:两年之约 神色不定,在脑子中纠结了许久,混过道上的胡大海终究还是有些悍勇之气。 “你特么少吓唬我!我玩仙人跳,的确是犯法。可你没凭没据的,警察凭什么抓我?你也找不到被害人来指证,反倒是你,今天这事儿,你赖不掉吧?我告诉你,我胡大海是没读过书,可我也懂,只要能在小雨的……衣物上找到你的脏东西,你就根本抵赖不掉!” “哟嗬!” 胡大海的这番话,说的在情在理。吴戈没有想到这么一个粗人、一个落后县城中的小混混,也能有这样的见识。 但若是论玩智商,胡大海又怎会是京大高材生的对手? 吴戈很清楚,在他和胡大海之间,是麻杆打狼——两头害怕。虽说就算是警察介入了,也不可能在胡小雨的身上找到他的脏东西——他根本就没射好不? 可真要论起来,他俩肯定是谁也不愿报警的,就看谁先服软了! “胡大海,我明你跟说,钟离晴不仅是我的同学,还是我对象,我这次回来,就是要和她订婚的。今晚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你心知肚明。而且钟离晴的父亲是什么身份,你应该也听说过。如果闹大了,丢的不光是我的脸面,还是钟离晴他父亲的。你可以想想,到时,你会有什么下场?” 为了能够顺利脱身,吴戈也只好撒了个谎,心里暗暗念叨着“对不住了老同学,今天怕是不借下你的家世,是难吓唬住这个混货的!” “对象?你是说钟离警官是你的……玛了隔壁的,那我妹妹怎么办?” 混在客运站这一片的,很少有人不认识钟离晴,也有很多消息灵通的人说过,那个漂亮的警花是红河滩的“公主”,人家的老爹就是县委组织部长钟离兴。 吴戈的话,还真就起了作用,胡大海再橫再混,也不敢招惹县委高官,“听说那个什么部长,是专门管当官的。如果这小子真是钟离家的姑爷,那我妹妹这个亏……搞不好还真特么的就得认了!” 胡大海默不作声,心里犯着嘀咕。 吴戈一见,暗自一乐。打铁趁热,胡大海脸上的表情很明显的露了怯。 “大海哥,你是个明事理的人。今晚的事儿,也的确是小雨妹子受了委屈,我愿意负责的,除了不能娶她,我可以帮她安排个工作,给她个铁饭碗,这样你以后也就不用再担心她了。说不准,以后吃官家饭的她还能帮到你,这就算是今晚……我的赔罪,你看怎么样?” 既然撒了第一个谎,连钟离晴都成了他的“对象”,那也就不介意再撒更多的谎了,他自己都连工作还未确定,又可谈帮助胡小雨找工作? 而且,现在的各级人事编制都越发紧缩,胡小雨一个没读过几天书的小姑娘,哪有那么容易就能安排个“铁饭碗”。 当然,吴戈也并不全是忽悠,在他看来,只要能稳妥解决今晚的危机,以他的学历和京大招牌的影响力,在县里谋得一个不错职位,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等手里有了足够的权利,再帮胡小雨安排个合适的工作,也不算天方夜潭。 这一次,胡大海是真正的犹豫了。对于从小便失去父母,无权又无势的苦孩子来说,一个城里的“铁饭碗”距离他们简直就是遥不可及,做梦都不敢想的。 可如今,就像是天下掉馅饼一般,妹妹突然就有了个吃“官家饭”的机会,胡大海甚至想的更远,如果有了工作,那妹妹就算不是姑娘了,也指定能找到个好对象,那样就真如吴戈所说:他再也不用惦记妹妹的生活了。 一步登天或许说的有些夸张,但至少,胡小雨的人生都会因为一个正式的工作而发生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你怎么保证你说的,不是忽悠我?你现在说的好听,到时你翻脸不认账,我们怎么找你?” 吴戈微微一笑,胡大海能说出这样的话,就证明他动心了。 动心了就好,吴戈甚至能想出一百种办法,让他接下来乖乖听话。 “大海哥,来坐!” 站起来搂住胡大海的肩膀,吴戈热情的将其拉到床边,与自己并肩而坐。 谈判吗!首先便是要让对手卸下抵触的心理。 “大海哥,实话实说,我刚从帝都回到红河滩,连档案还没转过来,现在的我,根本没有能力为小雨妹子安排工作……” “卧槽,那你特么是我跟装|逼呢?” 胡大海脸色一变,猛的站起。 “哎……大海哥你别急呀,先听把我话说完!” “槽,说再多有个屁用,你没能力给我妹妹安排工作,还吹个什么劲?” “我现在没能力,不代表以后也没能力呀!而且我没能力,不代表别人也没能力呀!你忘了刚跟你说的,我回来是干吗来了?” “你回来……” 看到吴戈自信的样子,胡大海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对呀,钟离警官是你对象,那你老丈人不就是……” “呵呵,想明白了吧?你还觉得我没有能力给小雨妹子找工作吗?” “槽的,漫说你和钟离警官还没订婚,就算是你们结了婚,人家能愿意帮你给小雨安排工作吗?你怎么跟人家解释小雨的事呀?” 胡大海是个文盲,但却并不傻。 吴戈咧了咧嘴,没想到他居然这么难缠,“大海哥,你就不懂得变通一下吗?到时就说小雨妹子是我……就说我们是表亲不就完了?你是我表哥,小雨是我表妹,我帮帮亲戚总没问题吧?” “嗯这样……倒还行!那你再说说,你怎么保证你说话算数?” “这个……大海哥,你要不相信我的话,那我给小雨妹子写个承诺书总行了吧?就承诺我一定为她找个工作,否则就……你就去告我强|奸!” “嗯……” 胡大海并没有马上答应,生活的艰辛让他早就明白了这世上有太多的陷阱,他没读过书,可他有自己的一套自保哲学。 “那你必须一条条的都写明白,我不识字,可我妹妹是识字的,你骗不了我们。而且,你还要在保证书按上手印!” 槽! 吴戈差点脱口冒粗。可想了一下,这也没什么,只要日后他能兑现自己的承诺,胡大海也不会傻到去揭穿这事。 最重要的是今晚一定要顺利脱身,事后再想办法拿回承诺书也总比直接闹僵要强。 “好,我写!大海哥,你去找张纸来!” “嗯,那你在这儿坐着,别想跑哈,这片我混得开,你出去我也能把你哋回来。” “好、好、好,我肯定不跑!” 吴戈连声的答应,跑什么呀,他若跑了,胡大海肯定会把这事儿嚷嚷出去。闹开了,不管罪名能不能成立,可他的名声就坏了。 三人成虎,老百姓可不管你有没有证据,传的多了,名声坏了,那吴戈的入仕之路,也就宣布提前终止! 做官,做的就是官声、官德,不说至善至美,但总要与劣迹绝缘。一旦在上级心中,留下不好的名声,那就再难升迁。 不一会儿,胡大海便拿着纸笔匆匆走了回来,身后还跟着泪迹未干、显得有些怯懦的胡小雨。 看到吴戈望向她的目光,小姑娘立刻扭头,躲闪着不与吴戈对视,脸上更是羞成了一片晚霞。 “呵……” 接过胡大海递过来的水笔和一张皱巴巴的白纸,吴戈也有些好笑。大学四年,他在书法上也算有些造诣。有黄教授那个明明是研究经济的,却偏偏热衷于国学的老师,吴戈想不苦练书法都不行。 可万万想不到他回到家乡后,第一次展露自己的墨迹,居然是在这样一张擦屁|股都嫌硬的草纸上,更想不到的是,他挥笔急书的内容不是婉词雄诗,而是……一份类似于小学生检讨似的承诺书! 拧着眉琢磨下如何行文,身旁紧盯着他的胡大海便有些狐疑了。 “别墨迹,少来你那些弯弯绕,就明白的写上你强|奸了我妹妹,然后为了补偿她,要在两年之内给她找份正式的工作!” “我……” 吴戈都恨不得要骂娘了,要是真这样写,一旦这内容露了出去,那他的官场路、他的梦想,就全完了。 不理会胡大海的催促,吴戈慎重的考虑了半天,才挥笔写就了两行字迹:欠表妹胡小雨找工作费用人民|币贰万圆整,若不能为其安排满意的工作,就将此费用原数退回! 这两行字,他用的是工整的行楷。而下面,吴戈龙飞凤舞般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以及年月。想了一下,又在那个“若”字的后面添个了插入符,写上了“两年内”三个字! 见他写完,胡大海一把抢了过去,瞪大眼睛看了几眼,可惜他只认识后加的“两年”那几个字。无奈的递给了胡小雨,“妹儿,给哥读读,看他写的什么,别被他忽悠了!” “哥,可以了,他……写的是保证给我找个工作,他没骗咱!” “唉小雨,你给哥读下,他那……什么你的事,写上了吗?” “哥……” 胡小雨愤怒的瞪了哥哥一眼,又赶忙低头跑了出去。 “这妮子,还知道害羞,刚才……槽的,你小子给我记住了,时间一到,我妹儿没吃上官家饭,我指定要你好看!今晚你也不用走了,就住在这儿吧,看在你帮我妹儿找工作的份上,我就不收你的过夜费了!” “我……” 吴戈哭笑不得,折腾半天,居然还赚了个住宿钱。不过,想想天色已晚,这个时间出去,也不太好找旅店了,万一再碰上个黑店,倒更麻烦。 怎么的,这胡大海也应该不会再坑他了不是? 正文 第9章:宁负苍生不负卿 廉价的木板床咯吱咯吱的响,吴戈这一夜辗转难侧。 直到天色已微明,这才囫囵着眯了一觉,但很快,门外便传来了胡大海的大嗓门:“小子,睡醒了没?” 有了昨晚的承诺书,这货也算是与吴戈化敌为友。毕竟,为胡小雨安排工作的事,就落在了吴戈的头上。 “总不能让妹妹白吃亏了不是?” 胡大海自有他的心思。所以,推开门后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睡醒了就来吃饭吧,小雨炖了只鸡。玛了个巴子的,这妹妹算是白养了,对我都没这么好过!” 吴戈咧嘴一乐,却也没有再与这混货一般见识。 穿好衣服,洗漱完毕,足足喝了两大碗又香又浓的土鸡汤,又与害羞得始终不肯抬头,连饭碗都差点端到桌子下边的胡小雨打过招呼,这才在胡大海不情不愿的陪送下,离开了四海旅店。 小姑娘一直站在门口,目送着两人的身影。 胡大海则有些烦燥,将手中吴戈的行李箱子弄得乒乓乱响。 “喂!大海哥,有事你就直说,别拿我的行李出气呀!” 吴戈心中有些好笑,还有些微微的苦涩。 “我是为我妹妹不值!槽的,我胡大海算是自作自受,自己给自己埋了个坑。可你个小白脸有哪里好?值得我妹子这么倒贴你?玛了个巴子的,你这一走,去找你的警花美女享福了,可我妹子呢?” “来生若是缘未尽,宁负苍生不负卿!” 吴戈没有马上回答他,却是在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一句,忘了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也觉得对胡小雨,这句有些不太合适。 可不想那个借巢而居的脑软体立马蹦了出来,“胡扯!蠢货!不就是上了个小妞……还没真上着,算什么事呀?当年被我开苞的处儿都有无数。” 夸张的语气,让吴戈一下子就能联想到这货指定是满脸的鄙夷,“你个初中毕业的倒爷,懂得这话啥意思不?” “你……” 倒爷语滞,读书太少,在上一世时,便是他的硬伤。哪怕那时候他财多似海、势大如山,不要说那些市井小民,就连级别一般的政府官员,见了他也无不是点头哈腰,谄媚虚迎的。 可他清楚,那些人并不是真的对他敬重,他们敬重的,是他的钱财,是他的手眼通天。 在背后,人家都视他为走了狗|屎运的暴发户,一个把狗链子弄成金链子带在脖子上的粗人。 “哈哈,不要羡慕哥,哥只是个传说!” 识海中,吴戈再听不到这货的聒噪,心知自己的话是伤到他的自尊了。可那又如何,他不过是个智能脑软体,就如同一段计算机程序一般,再高级、高智能,也终是人工的产物。 而倒爷,寄居于吴戈的脑海之中,一切的自由尽在吴戈的精神力控制之下,比之那些代码还多有不如,至少代码是不会难过伤心的。 “喂,我说……小白脸,你这脸上一会哭一会笑的,你这是在搞什么弯弯绕?我跟你说话你听到没?” “噢!” 光顾着跟倒爷斗嘴,倒忽略了胡大海这个混货,吴戈伸手接过他手中自己的行李箱,“大海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放心,我先回家去探望母亲,等我回来时我的工作就应该有着落了。以后,我们常来常往,你……也不要再做那些违法的事了,好好的经营旅店,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 “槽,少说那些屁|话,我说的是……” “嗯,小雨的事,我会牢牢记在心头,一有机会,我就会通知你们的!” 红河滩县城很小,红河滩客运站更是小的只有两间破败的尖顶红砖房。 看到开往大梁镇的那辆中巴车已经驶出了停车位,吴戈与胡大海挥挥手便径直上了车。 他不愿意与胡大海在这里谈论昨晚的事,人多嘴杂,有又句话叫“人嘴两张皮”,真若是走露了风声,指不定就会传出多少个精彩的版本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文化思潮不分优劣的一股脑涌入神州大地,人们的思想也随之变得复杂起来。加之电视节目的极大丰富,这年头,几乎人人都可以做编剧。 胡大海站在停车场,望着吴戈高大而又有些消瘦的背影,脸色有些复杂。连熟识的人跟他打招呼都没有听见。 红车的中巴车如同一头老牛般,呼哧呼哧喘着终于离开了红河滩县城的主干道,驶上了一条县级公路。 说是县级公路,也不过是一条沙石铺就的土路罢了。当然,在红河滩,除了两条省道,更多的都是这种土路。 天气好时路况还可以,一遇连雨天,这样的土路就会泥泞无比。 好在,这几天都没有什么降雨,红色中巴车发着让人担心无比的粗喘,终于在两个小时后,驶进了在红河滩县,也算是最为偏远的荒山镇。 最偏远,也是所辖面积最大的荒山镇。因为在镇子北边十几里外,就是连绵的大梁山。还有那条大梁河从山中汇聚而成,又从镇子中穿流而过,奔向浩瀚的渤海湾。 老祖宗有句古话叫: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荒山镇这里,有山、有水,事实上,离海也不过百十公里。 但……随着大梁河水从深山中喷薄而出的,并不是财富,而是红土。 就是这些寸草难生的红土,造就了红河滩县的地名,也赐予了这里的人们无尽的绝望。 自古关外便是荒蛮之地,但在解放后,更北边的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成为了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但红河滩依然还是贫穷的红河滩,荒山镇……依然还是那个吴戈儿时记忆中的,只有一片土屋矮棚的荒山镇。 整个镇子上,都没有什么可值得留连之处,中巴车站点旁边的镇政府也只是几间颇具历史沧桑感的红砖瓦房,其他地方,更不值一提了。 解放前,这里住的,多是绺子们的家属和亲眷,平常人甚少涉足这片荒野地。 直到知青们听从伟大领袖的号召,上山下乡、大炼钢铁的那个时代,荒山镇的人口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吴戈……更准确的说,是吴戈的父亲就是那个时候来到这里的。也正是因为那个有些胡闹的年代,才有了吴戈的出生。 红色中巴车就如同一个日薄西山的老人般,剧烈的咳喘了好半天,才停在土路边的柳树下,“终点站荒山镇到了,请各位旅客拿好自己的包袱。有要在今天回红河滩的请留意下时间,下午两点我们准时发车!” 售票员是个中年妇女,嗓门不小,倒是蛮热情的。 车上的乘客们陆续开始下车,吴戈也费力的拎起了两个大行李箱。 是的,没错,这趟客车的终点就是荒山镇。想要回到西风渡,吴戈还有十几里的路要走。不同于他小时随母亲来镇子上只能步行,现在的荒山镇也有私车营运。只不过,这车并不是车,严格的讲只是一种三轮摩托。 盘州当地的人,给这种三轮摩托起了个相当高大上的名字——“神牛”。 中巴车刚一停下,便有五、六辆“神牛”的司机冲了过来,七嘴八舌的抢着拉客。但大多的乘客都是镇上的住户,手里有两个大皮箱的吴戈自然成了他们争抢的对象。 “小伙子,去哪?我的神牛是新车,又干净又舒服!” “大兄弟,是河那边的吧?进山的路我最熟,坐我的车吧!” “咦?你……是艳青家的孩子吧?听说你不是在帝都读大学呢吗?” 一个“神牛”司机的话引起了吴戈的注意,“艳青”正是他母亲的名字,姥爷家姓曾。 没想到在荒山镇还能遇到母亲的熟人,吴戈并不认识这个看起来模样老实的中年男子,但还是笑着点了点头,“是我,我毕业了,回家来看母亲!” “噢!哈哈,你都不认识我了吧?我和你妈是同学,小时去过你家,还抱过你呢!” “噢、噢,舅舅好!” “好好!哈哈,我们这些同学家的孩子,就顶属你最有出息了,前些天我去西风渡,还跟你妈说起过你!走吧,来,舅舅送你回家!” 中年男子伸手便接过了吴戈的行李箱,推开其他的“神牛”,“都让让,这是我同学家的孩子,我免费送,你们都别争了!” “切……” “神牛”们一哄而散,荒山镇面积虽大,但人口有限,绝大部分的土地,都在那片连绵的大梁山中。仅有的十几个村落,也多是靠山而居。学校也只有镇子上的一所中学和小学,所以,这同学的称谓在镇子上,还是相当常见的。 吴戈没有拒绝中年男子的好意,跟在他的身后,坐上了一辆罩着塑料棚的“神牛”车,“舅舅,我还不知道您贵姓呢?” “哈哈,舅舅是山沟沟里的人,命贱的狠,哪有什么贵不贵的?我和你妈从小学时就是同学,但比你妈大三岁。那时你姥爷在小学教书,他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对了,你跟你妈提张大海,她就知道我是谁了。” “噢,大海舅舅……谢谢你了!” 话一出口,吴戈才觉得有些别扭,早晨还喊了胡大海那混货半天的“哥”,这会儿就又出来个“大海舅舅”,这还真是……其实这也很正常,小地方的人文化有限,老一辈的给孩子起名时,也总是那么几个翻来覆去的用,重名的人很多。 张大海是个很擅谈的人,哪怕是开着“神牛”,又是风又是土的,也还是不时回头与吴戈闲聊着。从他与吴戈母亲同学的几十年旧事到荒山镇最近的新闻,伴着“神牛”车一路的颠簸,一直聊到了大梁河畔。 十几年前,在西风渡口的旧址上,交通部门修建了一座水泥拱桥,结束了山里人出山时,不仅要跋山还要涉水的历史。 而在神牛车驶过桥拱之时,张大海的一句话一下子引起了吴戈的兴趣。据张大海所说,荒山镇的一个副镇长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而被县里免职了。 在荒山镇这样偏僻的穷地方,干部们是基本不存在经济问题的,没什么大收益,经费更是有限,想贪也没地儿贪去不是? 多的便是这些譬如口水争执、屯边地头的鸡毛小事,而生活作风问题,更是其中的重灾区。 吴戈感兴趣的不是那个副镇长的错误,而是……既然他被免职了,那不就空出个位置吗?以他的学历,若是再加上学校的推荐,想必挂职荒山镇是很有希望的。 这个副镇长的“作死”正好给了他一个绝佳的机会。 正文 第10章:故事里的故事 “神牛”车突突的一直开到了吴戈家的门口,在家中等候的母亲闻声跑了出来。 看到儿子归来的曾艳青显得很是开心,老同学的出现,又给了她一份额外的惊喜。奈不住母子二人的热情,本想将吴戈送到家就赶回镇上争取再拉上一趟活的张大海,也只得留了下来吃过饭再走。 早就知道儿子要回来的曾艳青,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 清蒸鲤鱼,主料当然是地道的大梁河红毛鲤子;红烧野兔肉,野兔是在西风渡最为常见的猎物;还有一道炖菜是蘑菇炖小鸡,自然,鸡是野鸡,蘑菇也是曾艳青亲手在山林中采来的。 不多的几个菜都颇具西风渡特色。 儿子从小便爱吃肉食,曾艳青为其准备的,也俱是荤菜。 还没上桌,便看得吴戈忍不住口水直流,趁着张大海去洗脸的功夫,飞快的在盘子里中拎出一条免肉,飞快的放入了口中。 这一幕当然逃不住母亲的眼睛,曾艳青又气又笑的拍了吴戈一下:“这么大个人,都大学毕业了,还没个出息。人家客人还没上桌呢,你忒没礼貌了!” “哈哈,艳青呀,你这个儿子要是没出息,我们家那小崽子不就成了废物了?” 张大海豪爽的笑声传来,让吴戈也不禁脸红了一下。 浓浓的家的气息,再加上见到母亲的欣喜,让他一时有些忘形了。从小,母亲对他的教育就是很严厉,家中有客人的时候,更是要恭礼有加,向来不允许逾越半分的。 不过,现在的吴戈当然也不是小时对母亲唯唯诺诺的小娃娃了,他吐了吐舌头,伸手搂住母亲消瘦的肩膀,笑嘻嘻的说道:“妈,我这不是闻到您做的菜的香味,馋虫就控制不住的冒出来了吗?” “哼,少哄你妈我,你要是真想我,会半年多不往家里写一封信,不打一个电话?帝都那么大的地方,什么好吃的没有?你还会馋我做的土菜?” 曾艳青的脸上似嗔似怒,虽仍挂着笑意,但吴戈却是不由得一凛。 母亲说的没错,这半年多的时间……自从沉湎于与“校花”的热恋之后,他真的是忽略了许多,学业、理想、还有……母亲。 “妈……我这不是回来了吗?以后,我们娘俩再也不会分开了!” 吴戈讨好的在母亲肩头蹭了蹭,只是个子已经高过母亲许多的他,低头弯腰撒娇的样子,看起来很是可笑。 曾艳青也不是真怪罪儿子,思念成疾,儿子是这世上她唯一的亲人,半年多一点音信没有,她差点就急得去帝都找他了。 接到儿子已经顺利毕业,就要回家的消息后,她激动得两晚上没有睡好觉,早早的就东买西凑的,弄来了儿子最爱吃的野味。 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世上,还有什么会比母爱更无私、更伟大的呢? 听到儿子说“再也不会分开”的话,若不是想到家中还有客人,曾艳青差一点便忍不住流出泪来。 “臭小子,就会说好听的哄你妈!快起来,瞧你这样子,让你大海舅舅不笑话死你?” “呃……” 吴戈顺从的站直了身子,引得在一旁见证了母子情深,正颇有感慨的张大海又大笑几声。 “不会、不会,艳青呀,你这儿子我看得出,对你可是孝顺得很,读书好又有本事,你可真是养了个好儿子呀,也算对得住你这么些年……” “大海,哪有你说的那么好,这臭小子小时便淘气,可真是没少让我操心!好了好了,你看我们娘俩尽顾着聊天,都怠慢你了,小戈,还不快请你舅舅上桌?” “噢……好的,妈!” 吴戈闻言赶忙将饭桌旁的木凳向外搬了一些,“大海舅舅,谢谢你送我回家,辛苦您了!” “唉你孩子,跟舅舅还客气什么?我和你妈是小学同学,又恰好我开这神牛,送你一趟算什么辛苦呀!” 嘴里客气着,张大海也没太过谦让,顺着吴戈的手势坐在桌旁,“来,都坐下!艳青,我可是明白得很,这顿饭,我是借了大外甥的光,才有口头福的,哈哈!” “他是晚辈,你借他的什么光!呵呵,你要喜欢吃,随时来都可以呀!” “随时来是不能的,不过,能吃上一顿当年咱们班花亲手做的菜,就够我跟那帮小子吹上半年一载的了!” “啐!” 曾艳青轻啐一口,脸色有些发红:“你这口没遮拦的,胡说八道什么!” “哈哈!艳青呀,我这可不是胡说!” 张大海没急着端饭碗,反而是侧过身对吴戈说道:“大外甥,你舅舅我可不是大嘴巴乱讲的人。我跟你说,你妈当年真是我们的班花,不,是校花,小时候那长的俊着呢!虽然在我们班她的年纪最小,可全班的男生都把当成……嗯,按现在的词那就是女神……唉,艳青,你别急呀!” “我急……我还要赶你呢!你再跟我儿子胡说,我可把你轰出去啦!真是的,有吃的也堵不上你的嘴!” 曾艳青终究是知书达理的女人,自小便生在书香门第家庭中的她,也不可能做出轰客人出门的事。虽不喜张大海讲小时的事儿,但还是夹了块兔肉,放到了他的碗中。 张大海嘿嘿笑着,与吴戈挤弄个飞眼,“不说了,再说你妈就急了!你要是想知道你妈小时候的事,等以后你有机会去镇上,舅舅请你吃饭!” “好,一言为定,有机会一定去叨扰大海舅舅的!” “吴戈!” 闷头吃饭的曾艳青听这一老一小的,越说越不像话。同学也就罢了,这般年纪,逗笑几句也不算什么,但儿子也跟着掺和,就让她有些不能忍了,板着脸冷声喝斥了一句,吴戈吓得赶忙低头,装成乖乖仔的样子全力对付起美食来。 张大海又是一阵大笑,却也没再说什么。 曾艳青读书时便是略有些清冷的性子,嫁给了吴戈的父亲后才变得开朗了些。可惜好景没有几年……自从那个叫吴兴安的男人离去之后,带着儿子独居的她,变得更加少言寡语了。 若不是借着吴戈回来,看曾艳青很是高兴,就算是老同学的关系,张大海也不会随意逗笑的。见到曾艳青的脸上略有愠意,张大海也就适可而止,专心吃起饭来。 过了好半天,就在张大海快要放下碗筷的时候,吴戈才装成不经意般抬起头来,“大海舅舅,那阵您说咱荒山镇有个副镇长犯了错误,被免职了?” “啊!是呀,那个家伙叫潘小明,以前仗着他姐夫是咱们县里的大官,在镇上胡作非为的。这回他算是栽了跟头,与镇上兰花饭店的老板娘鬼混的时候,被人家的男人抓了个正着。谁知这小子横管了,非但不服软,还喊人把饭店的老板给打了。大外甥,你说这是什么世道?睡了人家女人,还敢打人!玛的,也算是老天爷长眼,那饭店的老板本来是外乡人,在咱们红河滩求告无门,结果就在他欲跳河寻死的时候,被咱们县里的另一位大官遇到了。” “噢?” 见母亲这次没有理会张大海的八卦,吴戈便来了兴趣,“那后来呢?” “后来呀……” 本就有些话唠的张大海见吴戈这个他眼中有学问的晚辈这么愿意听他讲,也兴致大起,将饭碗放在桌上,凑得更近一些:“大外甥,要说老辈讲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真是有些道理。那饭店的老板平时在镇上对人和气,做生意也是厚道,他家的菜盘子都比别家的要大些。” 吴戈忍住了要擦一擦额头的冲动,这位舅舅人是不错,可也太话唠了。本来跟他打听是哪位县里的领导出手除恶,他却一下子扯出了老远,看这样子,真要是任他讲下去,他都能顺着大梁河流到渤海湾里去。 好在,张大海扯得远,还能扯得回来。 “嘿嘿,这不,那位大官接了饭店老板的状纸,又到咱们镇上微服私访。潘小明那小子平时便仗着有靠山,坏事做尽。这一了解,那肯定都是说饭店老板的好话呀。于是,回到县里后,大领导便一声令下,几个公安来到镇政府,直接将潘小明拿下,撤职查办,还关进了拘留所。哈哈这一下,可真是太解气了,当天,镇上日杂店的鞭炮都差点卖光了,那饭店老板自己就放了五挂一万响的大地红!” “噢!是够解气的!” 吴戈顺着张大海的话头,附合着点头。虽然,张大海所讲的,更像是个故事,其中有许多经不得推敲之处。 一个副镇长,其任免权要有严格的流程,至少要经过县级常委会的讨论才有可能拍板的。哪是什么“大官一声令下,就撤职查办”的?当是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呢? 而且,副镇长犯了错误,只要不是违法,也轮不到警察来出面,那是纪检和组织部门的职权。 不过张大海本就是个普通的农民,读书不多,没什么见识。体制内的事儿,更是一窍不通,他所讲的,多是市井之言,当不得真的。 但这故事般的一番话,还是透露出了许多信息。 送走了张大海,吴戈便坐在家中的土炕上若有所思,连正在收拾桌子的母亲投向他疑问的眼神都没注意到。 “小戈……小戈?” 直到曾艳青提高了些音量,他才猛的反应过来:“噢……妈,你喊我?” “小戈,你怎么了?” “噢,没事。妈,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再走了,我想在咱们红河滩找个工作!” “啊?” 知道儿子毕业了,可却不曾想儿子居然做出了这么重大的决定,曾艳青有些猝不及防,神情也是一变。四年前,吴戈考上了京大的消息,曾轰动了整个红河滩县,连县里的领导都赶到了西风渡,当面向曾艳青表示感谢,感谢她教育出了这么优秀的儿子,为整个红河滩县都增了光。 但如今儿子学成毕业了,他居然选择…… “唉!” 曾艳青暗暗的叹息了一声,自己在这四年中,一直担心的不就是怕儿子会留在帝都,会重新与那个人的家庭接触上吗? 既然吴戈安稳的回来了,那么他选择在哪里,亦或是做什么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正如儿子所说的,“只要母子俩能在一起,就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