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楔子 这乱世之中,中原是群雄逐鹿的年代,大大小小的诸侯国瓜分天下,今朝两国结盟,明日却翻了脸,分分合合、合合分分。这乱世中没有对错,只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战争,离别,掠夺,杀戮。 而几千里之外的西域,丝毫没受到这乱世的影响一般。 西域狂沙飞舞,漫天都是昏黄,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 蜿蜒的沙丘像是狂舞的银蛇,延绵至天际。 一辆乌篷马车在这恶劣的天气中艰难的行驶。 行着行着,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车中传出一个年轻的清清冷冷的嗓音。 车夫忙着勒马后退:“有个乞丐挡了路。” 只见几尺远处瑟缩着一个佝偻的小乞丐。小乞丐的身上满是黄沙,若不是车夫心细,恐怕碾过去这家伙就要死于非命。 车中的人车帘撩开,露出一副紫色的衣袖,白色的手掌隐隐可见青色血管,纤长的手指。如此清爽干净的模样,与这漫天的昏黄格格不入。 车夫下车先行一步定住马将小乞丐拖到一旁,只听车中清清冷冷的嗓音在帘子后面发话:“将她带上。” 车夫愣道:“少主,这是……” 帘子背后冷笑了一声:“还要我重复么?”那声音虽然年轻,却不容质疑。 车夫当然不敢违命,将小乞丐带上了路。 这里是西域的一个小城,名为玉门,在蜿蜒的沙丘之中矗立着,常年饱受风沙肆虐,深深浅浅的沟堑,几乎将半个城墙掩埋,远处看去这座城一半在地平线上,一半在地平线之下。 马车的目的地正是这里。 此时已是日落时分,风沙渐小,马车到了玉门后寻了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深蓝的苍穹显露出安宁的一面,星子垂在遥远的天际,温柔的俯视着这片大陆。 在一处还算宽敞的厢房,烛火幢幢,桌案上的放着一个香炉,炉中燃出西域特有的香料,散发出袅袅的香味。 床榻上躺了个小姑娘,她就是早晨晕在地面上的小乞丐,她着实累了,昏昏沉沉的睡了一整天。 现在的她已被收拾妥帖,只是瞧不见脸,而榻前则立了个紫衣的少年,面如冠玉,长身而立。 少年微垂着头,问:“你醒了么?” 小姑娘眼开眼,第一反应就是挣扎着要爬起来,却被少年止住,于是只在被中露出巴掌大的一张脸,煞白煞白的,她看着面前的少年,眼瞳闪现着一抹蓝色的光。 少年好奇的看着她的蓝眼睛,嘴角浮现一抹淡淡的却极为好看的弧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紫衣少年挑眉道:“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她一双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向他,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他淡淡瞥了眼她苍白的面容,转身望向窗外朦胧的月影,漫不经心道:“你的声音脆脆的又有点怯怯的,有点像我家以前的鸟儿,就叫你夜莺好了。” “夜莺?” “对了,今天我将你捡回来,此后你便跟着我。”少年轻描淡写的说,好像事不关己的口气,却带着不容质疑。 小女孩怯怯看着面前的救命恩人,那是张端整俊朗的脸庞,犹带着少年的青涩,衬着玉带紫衣,虽是在笑,表情却冷冽如同逝雪。 “跟着你……有东西吃吗?”她再也不想挨饿受冻了。 “有。而且有很多好吃的……” “真的?” “当然。不过……你拿什么报答我呢?”少年微微挑眉。 “你要我做什么?” “做杀手!” “杀手是什么?”小女孩一脸的天真无邪。 笑容再次绽放在少年的嘴边,他转身轻喃道:“说不定,你是上天赐给我的……世上最好的杀手呢。” 这是——夜莺初遇长阳王的情景。 那时候,她怎么能够想到面前的少年王者,将带给她怎样充满血雨腥风的不同人生。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一)血溅翡翠楼 时光荏苒,岁月如驹。 一晃就是五年。 西域的场景已被拉远,而眼前铺开了一片安静的竹林。 天上遥遥挂了颗启明星,林间燃了堆不算旺的篝火,一双软牛皮的靴子踩过发黄枯叶停驻在篝火旁,顺着靴子往上看,来人是长阳王。 比起五年的略微青涩的俊秀少年模样,现在的他看起来明显要成熟一些,只是那眉宇间的清冷与傲气仍然没变。 其实遇见夜莺的时候,长阳王还不是长阳王,他还是刘修祈,还是戴罪之身,但是,从那以后,命运似乎发生了转机,一纸皇令,他回到了位于中原的楚国京城,从此青云直上,成了皇上的心腹,成了名符其实的长阳王。 他环顾四周,目光上瞟时,清冷眉眼攒出一丝笑,却不动声色,假意低头查看地上的篝火。 就在此时,上方突然传来林叶相拂的沙沙碎响,一道黑影蓦然从高空急速坠落,他身形往右侧微微一躲,一柄锐利短刀擦着发带牢牢钉入身后碗口粗的竹子上,他却没半点移开的意思,眼睁睁看着从天而降的黑影越来越近。 而后一切发生得太迅猛,两人正面相交时的几个推挪似乎只在眨眼间便完成,只是一眨眼,刘修祈已被黑衣的少女牢牢压制在地上。 篝火噼啪,微弱火光映出朦胧月影,翩翩贵公子不动声色躺在枯黄落叶上,四围翠竹妖娆,黑衣少女双膝跪地骑在他胸前,漆黑长发似绢丝泼墨,左手牢牢抵住他的衣襟,右手中的雪亮长刀已有半截深埋进泥土。 少女两颊微红,动作却无半点迟疑,左手越发使力,就压得更狠,他在她身下闷哼了一声,她睁着一双浓黑的大眼睛定定瞧着他:“今日我的刀,可比昨日快了些?” 他以手枕头,含笑看着她:“夜莺,你做得很好。” 夜莺脸上浮现得意的表情,抵住他的手略有松动,他眼中冷光一闪,以电光火石之势猛地制住她左手,一个巧力便颠倒局势将她反压在地,她全身受制,面上出现恼怒神色,他盯着她,眼中盈满笑意:“同你说过多少次,要做个好杀手,从埋伏,到杀人,再到结束,哪个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 夜莺紧紧咬住嘴唇,脸上是受辱的不甘心,双手还在不死心地挣扎。 长阳王抽出一只手抚上她嘴唇,笑出声来:“咬这么紧做什么,也太沉不住气了些。” 她脸上红得厉害,却更狠地瞪住他。 长阳王笑道:“我相信你可以做得更好!”说罢松开手,又道:“现在你就给你一个实践的机会。” 夜莺当然清楚,所谓的“实践”是什么意思。 这五年,她从什么都不会,到现在将手中的短刀使得行云流水,已然成长许多,但是真正的杀人,始终是有点胆怯。 她看了看长阳王,冷峻的脸,冷冷的笑容,白皙的手掌隐隐可见乌青的血管,就好像她第一次见他,只是现在的他更加好看,更加雍容也更加冷酷。这个在黑暗中给了她一线光明的男子,是他改写了她的人生,是他让她绝处逢生。除了按照他的话去做,她想不出其它可以报答他的方法。 就算是要杀人。 那就杀吧。 ______________ 在楚国京城最繁华的大街上,有一座翡翠楼。 这翡翠楼可不是卖玉石的,而是最热闹的青楼。 用门庭若市来形容可绝不夸张,来此地的人形形色色络绎不绝,更有人不远千里,只为一睹新晋花魁的风姿。 这花魁娘子来翡翠楼不过半个月时间,已是红遍京城,多少贵公子,多少名流政客,一郑千金,只为惊鸿一瞥,睹其芳容。 然而并没有人见过这女子的真面目,她总是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 这是一双怎样的迷人眼睛啊,好像一潭秋水,那么深,那么沉,眨眼时又仿佛星辰闪烁,那种幽蓝的光,说明这姑娘可能来自西域,或者有西域的血统。这就更加神奇也更加叫人着迷了。 这位花魁至今没有破身,只是卖艺,于是筹码一加再加,老鸨已是笑道合不拢嘴。然而,这胃口吊足了,终于还是要走到那步的。 老鸨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然而毕竟稍有些年纪,为了掩住沧桑,涂了厚厚的粉脂,散发出过于浓烈的香气。 只见她绕进一扇紫檀木的屏风,在坐在圆桌前的花魁娘子面前坐下,提起桌上的青瓷茶壶到了两杯水,拿起其中一杯吹了吹,微微呷了一口。 “这茶味道真好。你说是不是?”说着举起另一杯递给花魁娘子。 蓝眼睛姑娘接过茶,喝了一小口,等着老鸨发话。 老鸨颇为语重心长道:“姑娘来了有些日子了。” 花魁娘子低头不说话。 “姑娘也不用害羞,到了这个地方,看多了风月,一切也不过如此。”老鸨抿唇笑道:“如今有位恩客出这个价钱,我也着实不好再推诿。该卖关子的也卖了,再不露脸的话,可要坏了规矩。” 花魁娘子微微抬首,羞答答的点了点头。 “如此甚好!”老鸨喜笑颜开:“我这就去安排,你可好好准备着!可别丢了我的脸!” 这花魁娘子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夜莺。 她从半月前就施计将自己卖进来,潜伏在形形色色的美貌姑娘之间,将在今日杀掉命中注定要死在她手里的一个人,正式成为长阳王的暗杀者,完成一个杀手的成人式。 这天是她十六岁生日。 十六岁的夜莺穿着单薄,肚兜外面裹着一层白色羽纱,金色的腰带上串着珊瑚红的珠子,她望着梳妆台上镜中的自己,有些出神。 看不出太害怕或者太紧张的表情,只是镜中那张脸充满迷茫。 秋水般的眸子,蓝色的光,就是这双眼,迷倒了无数来此地的男子。 依然苍白的脸,幸好被这胭脂水粉遮去了许多,镜中的这张脸,也算是个绝色佳人吧。夜莺微微皱起眉,觉得自己还不够美,如果再美一些,是不是就能够让那个人心动呢? 想着想着,竟然觉得有些心烦,她执起镜台上一柄绘出大簇秋牡丹的绢丝团扇,关好门窗,独自饮了盏酒。 未几,屋外脚步声踢踏传来,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夜莺皱眉,打量着进来的男人。 这个男人三十岁左右年纪,身着黑缎长袍,中等身材,长了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脸,额头宽阔,大鼻子大嘴巴,因为喝了许多酒,鼻头红得跟大蒜一样,走路也是蹒跚不稳。 懒懒靠在床沿的夜莺将团扇移开,蓝色的眸子随着眼角挑动微微上翘,仅这一个动作就流露千般风情,一副熟谙风月的模样,仿佛天生就在花楼里打滚。 男子眯起眼睛来,保养得宜的一双手意图暧昧地抚上她细白颈项:“听说你是楼兰人?你的蓝眼睛还真是好看,传闻楼兰的姑娘雪肤花貌,今日便让我看看!” 他手一拂扯下她罩在肚兜上的轻纱,动作粗鲁地俯身咬住她雪白肩头:“看看你是不是也肤若凝脂。”男子的吻沿着肩头颈项快要覆上她脸庞,却蓦然静止不动。 这一瞬好像一世那样漫长。 男子低头紧盯夜莺的脸,想弄明白背后的剧痛是怎么回事,因为痛疼,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尤为可怖,他扯着嗓子想要喊出声,而夜莺手上又加了一把力,男子剧痛无比,一句话还未问出口,不甘心的瞪着她,嘴巴张着却再也呼不出气,已然气绝。 他的背上插着一柄短刀。 那男子就这样死在夜莺身上,她却并未立刻将凶器拔出,眼神茫然看着帐顶,全无杀人时的利落。 似乎良久,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慌忙收拾现场,收拾完回首打量一番,跳窗逃出。 不过她并没有逃离翡翠楼,而是一个翻身跃入楼下厢房。 长阳王就在房中。 紫檀木镶云石的圆桌上简单摆了两盘糕点,他手中一个精巧的银杯,杯中却无半滴酒。 烛火将他影子拉得颀长,投印在身后绘满月影秋荷的六扇屏风上。窗外乍起狂风,吹得烛火恹恹欲灭,风过后是慑耳雷声,轰隆似天边有神灵敲起大锣。 一阵急似一阵的电闪雷鸣中,长阳王缓缓放下手中银杯,半晌,端起烛台绕过屏风走到床前。 昏黄烛火映出榻上蜷得小小的夜莺。 换了一身紫衣的她身子在瑟瑟发抖,眼睛却睁得大大的。 他以为她会哭,但是她没有。 尽管她说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在颤抖:“我杀了他,我真的杀了他。” 长阳王见她眉心皱得厉害,嘴唇上咬出几个深深的红印子。 他将烛台放在一边,伸出修长手指抹她的眼角,似要抹出并不存在的泪水,她怔怔看着他,有些愣愣的说:“一刀毙命。” 可是他却没有听她说什么的样子,只是盯着她雪白的右肩,肩上还有一圈淡淡的齿印。 他伸出手搭在她的肩上,来回的的擦拭。动作又轻又柔,淡淡道:“竟敢这样碰你,一刀毙命真是太便宜了他。” 夜莺想挤出一个笑容却做不到。 “你未免也太张扬了一些,”长阳王的语气竟有几分带着宠溺的责备:“血溅翡翠楼,花魁娘子无故失踪——明日人家这样报官,我还得帮你收拾烂摊子。” “我知道了。”夜莺神色黯然。她为他平生第一次杀人,得到的却是这样的评价,这叫她既难过又失望。 这时突然一个炸雷蓦然落下来,雨点重重捶打廊檐屋顶,她蜷起来的身子颤了颤,他微微蹙了眉,握住她双手面对面躺在她身边,瓷枕不够宽敞,他几乎是贴着她,将她蜷缩的身体打开,捞进怀里。 两人皆是一身紫衣,就像两只紫蝶紧紧拥抱在一起。 他的唇贴住她绢丝般的黑发:“其实你做得很好。” 她却摇摇头,抬起眼睛望住他,一瞬不瞬地:“我知道我做的不够好。但是杀人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好的,你不知道,那个人到死的一刻都不相信,他狠狠瞪着我,他的血几乎是喷出来的,落在我胸口,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的表情,人命这样轻贱。修祈,我……我觉得害怕,我想我以后都会做噩梦,梦到今天杀人的情形。”她说出这些软弱的话,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 蜡炬燃成一捧泪,滑下烛台,只剩最后一截烛芯子还在垂死挣扎,发出极微弱的淡光。 他伸手抚弄她鬓发,半晌,低笑道:“那年我捡到你,你还那么小,我问你想要跟着我么,你睁着蓝如湖泊的大眼睛看着我用力点头,模样真是可爱。我就想,你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他吻她的额头,将她更紧地揽入怀中,贴着她的耳畔:“夜莺,为了我,成为天底下最好的杀手。” 窗外冷雨潇潇,落在二月翠竹上,一点一滴敲进夜莺心中。 从这一刻起,一切就不能回头了,一旦双手沾满了第一个被杀者的血,就永远都洗不尽,这罪孽将会跟随她一生——她知道,她早就感到不安,可是,为了他,她别无选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二)白月初入府 从此以后,十六岁的夜莺成为长阳王府的一名杀手。 长阳王以手段辛辣著称,效力于他的杀手组织既神秘又恐怖,这个组织高手如云,是长阳王扫除政敌的清道夫,外人只知道,这个杀手组织叫做“影”。 作为“影”的一份子,夜莺将自己训练为杀人不见血的机器,她可以用短刀,长剑,斧头,铁锤,绳索,飞镖等等因人而异作为杀人工具,她很敬业,在行动前事无巨细的了解每个目标的特征,无论是相貌体型还是走路姿势,从生活习惯到说话语气,然后找出弱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至今为止,她从未失手过。 当然,她最擅长的还是短刀,这把刀锋利纤薄,是少有的利器,是长阳王特意为她打造的,上面占了多少血腥,就是她偿还了多少恩情。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下来,什么时候可以不必面对夜半醒来的恐惧,只要刘修祈不叫她停下来,她没有理由停下。 杀手的世界本无半点温情,有的只是幢幢刀影,斑斑血痕,生死一瞬间人命的死搏。哪怕迟疑一瞬,杀人者就可能变成被杀者,她必须强迫自己做到冷酷、强悍、杀人不眨眼。 夜莺携着她的短刀,像一朵罂粟花渐渐盛开,花瓣是冷冽的刀影,而她浓丽的眉眼在绽放的刀影中一寸一寸冷起来。 那天长阳王协同夜莺到京城著名的鸳鸯楼听戏,天晴得没有一丝云彩。 他头戴紫金冠,身穿深蓝色云纹织锦缎袍,白玉腰带,金丝皮革靴,雍容而华贵。 他打开了手中的折扇,津津有味的听着,举手投足都散发着高贵而慵懒的气质。 高高的戏台,打扮得妖娆的伶人将整个身体都弯成兰花的形状,眼角一点一点上挑,做出风情万种的模样,软着嗓子唱戏本里思春的唱词,神情里暗含的勾引却无一丝不是向着高台上懒懒靠着横栏听戏的长阳王。 两人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就很近,目光交汇时,长阳王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就在那一刹那,高台上奉茶的绿衣女子突然自袖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与此同时,一旁夜莺的短刀已飞快欺上绿衣女子的面门,自眉心劈头的一刀,快得像飞逝的流光,面容姣好的女子整张脸被劈成血糊糊的两半,绽出的血溅上夜莺雪白的脸颊,她却连眼也未眨一眨,戏台子里已是一片尖叫,她闻所未闻,将短刀收回来在黑色的衣袖上擦了擦,抬头望着若有所思的刘修祈淡淡笑道:“没事吧?” 他瞥眼看倒在地上圆睁着双眼的可怖女子,皱了皱眉:“这一刀,太狠辣了些。” 她认真地蹲下去仔细查看那女子的刀口,神情无半点不适,研究半晌,道:“这样果真毫无美感,还有点吓人,往后我直接割断脖子好啦。” 他将手递给她,拉她起来,良久,缓缓道:“我记得你第一次杀人之后,怕得躲在我怀里,躲了一宿。” 她抿起唇角:“我终归要长大的。”她靠着横栏认真看他:“我会成为最好的杀手。”话毕脸上腾起红色的霞晕,衬着雪白容颜,丽得惊人。 他却没有看她,转头望向窗外,那里有高木春风,陌上花繁,一行白鹭啾鸣着飞上渺远蓝天。 ********* 夜莺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长阳王府的樱花开得特别早,整个后花园都是一片淡粉色,风一吹,便是漫天的飞花,花瓣卷着淡淡的香气,落在身上,轻轻盈盈的,好似飘雪。 就在这个春天,长阳王带回一个年轻女子——就好像当年带回夜莺一样,没人知道这女子的来历,也没有人敢问。 女子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应该说还只是个女孩,一头黑绸般的长发衬得原本雪白的肌肤更是粉嫩如瓷,淡淡的散发着一层光泽,粉色嘴唇如樱花般柔美,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不是一般常见的黑色眼睛,却是浅浅的琥珀色,晶莹通透,如梦似幻。 女孩一身白色衣裳,黑发用银色发带束起,她看着长阳王,表情不明。 “我听说你舞技很好,跳一支给我看看好么?” 樱花树下,年轻的王者一身白色华服,发束金冠,他看着女孩甩起白色的袖子随着飘落的樱花翩翩起舞,优雅而飒爽。她不仅姿容美艳,舞步更是婉转悠扬,令人如痴如醉。 恰恰这一幕被经过的夜莺看得一清二楚。 她发现刘修祈的眼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个年轻女子,表情几乎有些醉了。 这时候,舞中的少女回过头来,在漫天粉红纷飞中竟朝她淡淡一笑。 夜莺几乎后退了一步——这么美的女子,好似二月飞雪,好似这漫天樱花,美得如此飘逸,美得如此不食人间烟火,叫她同样身为女子一时间都忘了嫉妒。 这个女孩是谁? 这时长阳王看到夜莺,示意她走过去。 “夜莺,这是白月。”他简单的介绍。 夜莺点点头。她想不出还要说什么。 “你好。”白月落落大方的打招呼。 “哦。你好。”此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在夜莺胸口升腾——眼前这个名叫白月的女子,美得太离谱。 “夜莺,你的名字真好听,”白月微笑着说:“这是王爷给你取的么?” 这件事白月也知道了? 夜莺暗中蹙眉,她不知道白月的来头,可是刘修祈连这件事都告诉她了,说明关系非比寻常。 夜莺点点头,淡淡说:“我原本没有名字。” 白月似乎有些好奇,眨了眨眼睛:“这么说来,王爷可是你的再造父母呢!” 这话在夜莺听起来并不中听,似乎拉远了自己和刘修祈的距离,他们之间的事情,绝不是谁为谁取名字,或者杀手与雇主那么简单,她眯起眼道:“王爷有恩与我,是我尊敬的人。” 白月微微一笑,目光看向刘修祈,刘修祈一向淡薄的面容上有浅浅的笑意:“以后要称呼夜莺姐姐。” “姐姐。”白月甜甜的笑。 夜莺却笑不出来。 她望着刘修祈,他的目光云淡风轻,看不出到底在想些什么。 ********* 十九岁的夜莺已是“影”最好的杀手之一,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三年来,以手中锋利短刀所造杀孽不下三十桩。 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长阳王府待了近两年的白月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夜莺那样人气低迷。 其实在容貌上来说,夜莺并不逊色,但是她的美过于阴沉,过于清冷,过于咄咄逼人。 但是白月不同。 仿若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笑意,就像那被沐浴在春日阳光中的樱花,洁白纯美;每当她翩翩起舞,无不叫府中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人看得痴了,难得的是,白月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就算是最下等的婢女说想看她跳舞,她也不介意,也一样会跳。 除了跳舞,白月还会弹琴,也懂诗词,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她还喜欢侍弄花草,竟然能将西域引进的品种雪霁花栽种成功,要知道这种花儿是一到中原就无法存活的稀有品种。 白月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所能拥有的所有美好,夜莺同白月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 由于身份特殊,长阳王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 不过这她也早就习惯了,她的世界也无需外人干扰,她所想所做的就是完成一个又一个目标,八年前刘修祈将她捡回来,刘修祈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楚桓王五年的四月十七,是长阳王刘修祈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 夜莺在燕国的任务中受了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养伤,却惦记着刘修祈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于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京城。 燕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楚国给刘修祈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 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京城,才踏进长阳王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刘修祈房中拿给他看。 人人都说夜莺冷情,然而冷情的人偶尔也流露出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只是为了那个人…… 唯一的那个人。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 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 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刘修祈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白月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静得能听到狼毫笔划过宣纸的声响,刘修祈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白月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白月念道:“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念罢,轻声笑起来:“这春意正浓,何故担心留不住?” 刘修祈只是笑而不答。 白月转了话题:“也不知夜莺姐姐什么时候能赶回来,她一定不想错过你的生辰。” 长阳王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该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 这句话将夜莺所有的热情从头浇灭。 她还带着伤,日夜兼程的赶,马儿都累得吐了白沫。换回的只是这样一句平淡得几乎事不关己的话。 他知道她受伤了吗? 他会在乎吗? “白月,为我弹一支曲子,如何?”刘修祈道。 “想听什么曲子?”白月眨眨眼睛,一副俏皮模样。 “《木兰花》。” 伴随着指尖的旋律,既伤感又优美的词调在空气中晕染开来。 “绿杨芳草长亭路,年少抛人容易去。楼头残梦五更钟,花底离愁三月雨。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白月一边弹,长阳王一边轻轻念道。 好一个“只有相思无尽处!”夜莺冷笑。 这时,天边猛然响起一阵怒雷。 这雷声中,伴随着“噔”的一声,混着一声惊叫,下一刻只见白月允吸着一根手指,眉头紧紧皱起来。 也许是用力不当,那琴弦竟然断了一根,弹在白月手指上。 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刘修祈愣了一下,随即伸手将她的手拉起来。 看着她白皙手指间渗出来的殷红,长阳王蹙眉道:“痛么?” 白月一惊,怔怔的看着刘修祈。 很久,他拉着她的手都没有放开。 那样小心备至,那样温柔呵护。 她划破的只是一根手指,她却冒着整只手臂都会残掉的危险,赶来这里,看这一幕。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夜莺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 内室外一声闷响,白月眼睛蓦然睁大,死死望住门槛处一截黑色裙角。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 晦暗光线里,刘修祈嗓音淡淡的问:“谁?” 黑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黑衣的夜莺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 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白月猛地抽出手,将刘修祈推开,也许是用力过猛,也许是急于离开,自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揽住她的腰,昏黄烛光映出一副银紫衣袖,上面有淡淡的薰衣草香。 将白月扶着站好,刘修祈转头看向门口的夜莺,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半晌,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犹如枯树渐生红花。 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 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刘修祈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几乎忘了自己是怎么踉跄着回到房里,摊开手脚往床上一趟,再也不想动。 为何明明是春天,为何心里比冬日里更加寒冷几分? ***********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三)夜莺与白月 因为燕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刘修祈将雅风居赏给夜莺,这赏赐着实大方,在长阳王府是从未有过的事。 雅风居在长阳王府仅逊色于刘修祈所住的夙澜居,而雅风居与夙澜居刚好南北而立,也离得最远。 夜莺搬出紧挨着刘修祈寝居的留芳阁,搬去和刘修祈隔得十万八千里的雅风居。夜莺虽然不懂风雅,但是她很喜欢留芳阁这个名字,好像要留住芬芳佳人的意思,而她自己,不止一次的幻想,长阳王会将这住里给她住,是因为他想留住她。 她在留芳阁住了五年,自十四岁到十九岁,这里的每一处她都是那么熟悉,从床头的一只花瓶到透过扇形窗户看到的假山池塘,一山一石,一砖一瓦,她几乎闭着眼睛都能记起,现在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心中是说出不出的惆怅滋味。 下一任客居在留芳阁的,是白月。 一时间,长阳王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 有传说认为夜莺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刘修祈不可能还赏夜莺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刘修祈补贴给夜莺的分手费。 有传说认为刘修祈爱上了白月。一样都是美人,但换了谁不喜欢烂漫单纯的白月而选择阴沉沉的夜莺呢?虽说夜莺是长阳王早先就认识,从西域带回来女子,但是世上男子哪个不是喜新厌旧?由来只闻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这场感情戏因为白月的加入变得扑簌迷离,然而,白月的出现并不是夜莺感情的终结,相反的,这只是一个开始。 时光进入五月,楚国已是春暖花开。 樱花开得正盛,如飞雪萦绕,山茶与牡丹争奇斗艳,还有来自西域的雪霁花,那是暗红色的球状花,带着针一般的刺。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翩翩起舞,好不浪漫。 夜莺却毫无心思欣赏这美好景致,自从搬来雅风居,一次任务也没有出过,在屋子里呆着尽是无聊。 要适应新的环境,对她来说还真不容易,虽然天南地北的在外执行任务,随遇而安,但是只要想到完成任务能早点回到这里,这世上唯一让她眷恋的地方,就算是露宿街头她也不介意。何况,长阳王总是给她足够有余的盘缠,可以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酒店。 她曾经一度在想,和别的刺客相比,在他心里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吧。也许,也许,他对她也是有一些眷恋之情的吧,毕竟,他们相识的时候,是在千里之外的西域,是在他落魄的时候。 她曾听人说过,男人对在荣华富贵时拥有的女子远远不如落难时一起同甘共苦女子的情真意切,那么,长阳王是例外吗? 又或者,别人的诱惑他或许可以阻挡,但是白月,白月的那样的女子,优雅纯洁到让人不忍心染指,只要是一个男人,都无法不心动吧? 她很想否定这些想法,她希望只是一场梦,等醒了一切都会恢复原样。 她没想到刘修祈会来看她。 已经好些日子不见了,自从那个惊雷乍现的夜晚,府上的那些传闻她不是没有听到,只是充耳不闻罢了,她要的是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交代,她要听见他亲口说,说是不是爱上了白月。 可是他真的来了,她却害怕起来,如果是真的呢?她该怎么办?这一刻她既期待又惶恐。 “夜莺。”耳畔响起长阳王一贯的清清冷冷的声音。 “是你。”明知是他,夜莺的心跳还是加快了一拍。 “伤好些了么?” 他知道她受伤了?夜莺心中冷笑,如今时隔一月,还不好的话岂不是真要残了?到这时才来问,不过是敷衍了事吧? 她点点头。 也许是眼前景色太美好了吧,美好到有些不真实,夜莺无端的有些伤感起来,心中的委屈在这一刻一并而发,竟有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儿。 刘修祈静静看着她,抬手轻触她眼角,一阵触电般的感觉让夜莺不由自主的往后缩了缩,刘修祈的手指在半空僵住,有些尴尬。 他却不恼,而是缓缓的说:“你知道我家以前有一只鸟儿唱歌很好听么?我以前一直不喜欢小动物什么的,直到在集市上看到那只鸟。它的羽毛很漂亮,不像一般的夜莺是灰褐色的,它周身都是黑色,黑得发亮的那种,在阳光下泛出紫色的光。我竟然将它买下来,当贵宾一般的养着。” “你说过的,因为我的声音有点像那只鸟,才叫我夜莺。” “是啊,后来我们一家都被流放了,我决定放了它,去那么远那么苦的地方,这鸟儿一定经受不住的。”说着,刘修祈的表情变得有点伤感:“但是它却不肯飞出笼子,无论我怎么赶它。” “后来呢?” “怕是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吧,它已经忘记如何在没有荣华富贵的生存了。这样是不行的啊。”刘修祈叹息了一声:“我只好杀掉它了。” 夜莺的心募然一抖——这话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不试着带它去呢?” “去和我受苦吗?与我共赴那生死未卜的前程么?”刘修祈冷笑一声:“既然它不要自由,我也不想让它受苦。不如由我来为它做个了结吧。” “你对我说这话什么意思?”——他在暗示什么?难不成他今天也是来做什么了结? “其实我很后悔呢,就像你说的,为什么不给它一个机会试试呢?在那了无人烟的地方是多么寂寞,多少个夜晚,我都梦见京城的繁华,我都梦见那美妙的歌声在耳旁萦绕。可惜,我再也听不到了,就算再买一百只鸟儿,也不能唱出与它相同的声音。”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有种近乎咬牙切齿的恨意一晃而过,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 “我不明白你到底想说什么。”夜莺一头雾水。她以为他的来意是关于白月的,她都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但是他对于白月竟只字未提。 “夜莺,你该明白,在我心中,你是无可取代的,就算再有一百个杀手替我杀掉所有我不想见到的人,但是那个人不是你又有什么用?相见的人不见了,不想见的都消失了又有什么用?!”刘修祈白皙的脸微微有些泛红,他的眼中似乎有两团火焰,炙热而迅速的向她袭来。 夜莺听到自己的心跳急剧加速,他想说什么?!接下去呼之欲出的是什么?!是不是有可能是她等待多年的,一直一直期盼着祈祷着想听到的—— “你对我而言,绝不只是一个杀手那么简单。”长阳王意味深长道,但是这句话好像只说了一半,就像一首弹的好好的曲子,正是高潮部分,却戛然而止…… “那我对你来说是……”夜莺还没来得及企口问,只觉得手腕间一凉,低头一看,一只羊脂白玉手镯套在手腕,那玉通体莹白,色泽温润,一看就是上好的佳品,上面还有刘修祈的余温。 “这,算什么?” “忘了么?今天是你十九岁生日。”浅浅的笑挂在刘修祈唇边,少有的温柔。不愧是楚国第一美男,俊逸非凡的脸,浅柳色长衫衬得他那白皙的脸更是光华无限,微挑的剑眉显出几分慵懒不羁的风情,乌黑的发丝,随风一吹,轻拂面颊,风姿绝世。这一笑谁不为之倾倒? 夜莺当然不能抗拒眼前的男子。 从在西域的时候,她就誓死追随他,整整八年了,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到现在处事不惊杀人不眨人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她,不后悔。 “谢谢你。” “你我之间还说谢字做什么?”刘修祈笑得颠倒众生:“府上的那些流言你不必放在心上,事情不是传闻的那样。这么多年,你应该相信我,如同我相信你一样。” 其实她很想问,事情究竟是什么样,但是刘修祈的眼神明明白白的告诉她,去在意那些,根本就是庸人自扰。 她的嘴唇动了动,终于没有问出口。 ******** 夜莺抚着手腕上的白玉镯子,好像凝视着自己的爱人。 其实她知道,那日长阳王过来不过是安抚她一下,好让她继续为他卖命,一切只不过是讨好她的,只不过想让她再去杀人,那就直说好了,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弯子,她早就决定余生为都他卖命,他要杀什么人她就杀什么人,每每踩在刀剑浪口,几次挣扎在生死边缘,何曾惧怕什么?又何曾怀疑过什么? 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白月竟然也会来看她。 那天的白月一身白色绸缎衣裳,而花园里海棠花开,纷然如火。衬得红的更红,白的更白。 虽然一同在长阳王府待了近两年,但是两人的交集并不多。夜莺有一半时间都出门在外,而白月原本住的潇湘阁离留芳阁离得甚远,就好像现在的雅风居和夙澜居一样。 琥珀色的眼,樱花般的唇,白月的确是美好得令人难以调转视线的女子。 她微笑道:“这镯子真是漂亮,是王爷送的么?” “是与不是,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吧?” 白月脸上依旧保持者笑容:“夜莺姐姐,我来看你王爷并不知道,他似乎不喜欢我太接近你。你说,这是为什么?府上的女眷不多,难得我们两个年纪相仿,不是应该经常走动走动么?” 夜莺说:“王爷自由他的安排,不要妄加揣测。” “你倒真是处处护着他。”白月轻哼一声,有点不屑,她定定看着夜莺,很直白的开门见山道:“刘修祈不是你的良人。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 话未完只觉得脖间一凉,夜莺的短刀已经架上她的颈脖,白月背靠着假山,整个身体被夜莺死死她抵着,稍一动弹便能见血。然而她竟然毫无畏惧,眼中淡然无波,夜莺从那琥珀色的瞳仁里看见自己的模样,这哪里是平时冷然的自己,这个表情写满了嫉妒的女子让自己感到陌生! 白月背靠着假山,白色的绸缎长裙上落了几瓣海棠花,要看起来如同血迹。而夜莺的黑色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这一黑一白的绝色勾勒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 “我的事,不用你劳神。”夜莺冷冷道。 “他不过是在利用你。”白月的一针见血道:“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棋子。” 夜莺怔了怔,缓缓道:“你懂什么?我认识他这么多年,其中的恩怨,不是三两耳语就能讲得清楚。”她松开手,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人生本来不过就是场棋局罢了。” “你真傻。就算当初他救了你,你为他卖命为他杀了那么多人,也报了恩了,为什么不离开?” “离开?除了杀人,我到外面能做什么?”夜莺自嘲道。 白月微微眯眼,直视夜莺。那目光有一种穿透力,仿佛一直要看到人心深处。 她冷冷一笑道:“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刘修祈,对不对?” 夜莺不说话。 火红的海棠花丛中,两位绝色佳人就这样对持着,为了一个叫做刘修祈的男子。 而刘修祈不愧是刘修祈,在京城所有人都以为他这辈子再无翻身之日的时候,他竟然带着几千里的风尘仆仆,带着饱经大漠风沙却依然风神如玉的身姿,当然也带着藏匿在恭谦外表下的狼子野心回来了。 **********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四)往事不堪回首 刘修祈原本就是天之骄子。 他是大楚太子刘启真的独子,少年才俊,文武双全,十二岁时刀术在同龄人中已是无人能及,“天下第一”的名衔迟早是他的囊中之物。 就是这一年,是他命中的劫数。 有人给他算过命,出生的时候有人给他算过命,据说那是还是个高人,看了他以后连连摇头叹息,甚至有些害怕。那个人说:“你的人生开始或许会很顺利,但是十二岁时有劫难。这场劫难会改变你的一生,不仅是你,还关系道许许多多人的命运。” 是吗? 真的会有劫难吗? 他是不相信算命之说的,直到那一天。 多少个夜晚,当他闭上眼,眼前都会浮现起那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深秋,风卷着漫天的落叶,吹得天地间都是萧条之意。 太子居住的龙延宫灯火通明,火烛被冷风吹得忽明忽暗,窗外的树投影在墙上张牙舞爪形同鬼魅,显得十分狰狞。 睡梦中的他被叫醒,说是有圣旨来了,当下一惊——这深更半夜的来圣旨,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他急急忙忙穿好衣服,一路小跑到大殿接旨。 那是怎样一道圣旨?! “太子刘启真意图谋反,经查实证据确凿,实不能容,汝将严惩不贷。今日起削其太子位,贬为庶民,举家刺配西北马前关,终身不得返京。即时启程,不得有误。”夜晚的灯火照在宣旨的公公脸上,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半明半暗,尤为可怖。 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深深扎在他心里。 为什么说父亲谋反? 他不明白,父亲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 一定是什么地方搞错了,他不相信。 马前关是什么地方,他听都没听过。 “还不快谢恩?!”公公催促道。 “谢……”刘启真嘴唇颤抖,满头的冷汗,结巴了半天也说不出谢字。 然圣命不可违,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从那一刻起,楚国京城再没有当了三十年太子依然还是太子的刘启真,再也没有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刘修祈,他们全家人连夜离开,仿佛水汽一般人间蒸发。 刘修祈痛苦的睁开眼睛,一双星眸中满是仇恨的火焰,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记得那个当年被流放的太子,没有人在关注当年的才华横溢的天才少年,人们的目光永远向着胜利者,永远只能看到表面光鲜的人物,谁会注意光线背后的阴暗与血腥?谁会知道他这些年尝过的痛苦与屈辱? 不过,他回来了,当他卷土重来的一刻,他就有资格让世人再度关注他,看看当年这个不屈服的少年将会拿出什么本事逆转乾坤,主宰一切! ******** 楚国地处中原要喉,地理位置上佳,建国五十六年来,屹立于纷乱战事中而不倒,而且越加强大,可以说国泰民安,国势昌盛,现任的第四代国君楚桓王更是一代明君。 在这表面的太平景象之下,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平静无波,谁知暗地却是波涛汹涌。不断地有人觊觎皇位,不断地有人被陷害,不断有人遭到暗杀。 传说中,最恐怖的杀手组织叫做“影”,这个组织高手如云,行事诡秘,来去无踪,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面目,但是听到这个名字却令人闻风丧胆。 作为“影”的一份子,必须绝对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被列入黑名单,名流政要也好,皇亲国戚也好,楚国也好他国也好,都必死无疑。 “影”所做的事是不允许失败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对于十九岁的夜莺来说,几年来的杀手生涯并没有让她感到嗜血的快乐,也没有什么完成任务的成就感,倒是给自己身上了大大小小伤口数条。 她并不喜欢杀人。 她想,应该有那么一天,长阳王说“你不必再去杀人了”,她就可以洗手不干。 她就可以做回一个普通人。 的确是有那么一天。 这是一个夏日的黄昏,刚下过场雨,空气清新而湿润,天边一道淡淡的虹。 长阳王府的翡清池开满了荷花,风轻轻一吹,便能欣赏到“接天莲叶无穷碧”的风景,万绿从中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荷花盈满了颗颗雨珠,犹如晶莹透明的宝石,在粉嫩的花瓣上摇摇欲坠。 一身紫衣的长阳王背手而立。 阳光投在他身上形成绝美轮廓的剪影。 夜莺没有像平时那样一身黑衣,而是换了一身清浅的丝绸衣裳,珊瑚红的腰串,衬得她身姿婀娜,哪里有半点杀手冷酷的影子?而她一身衣裙与背后池塘的荷花更是相得益彰,远远看去,真是一对才子佳人。 “夜莺。”刘修祈看着她,脸上带着少有的凝重之色。他的话不多,从来都是冷如细雪的傲然姿态,夜莺面对他的时候总是有些没由来的紧张,尤其是现在,她隐隐预感到他将要说什么重要的话,也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每当她紧张的时候,会不自觉的轻轻咬住嘴唇。 “我知道这些年你也很辛苦,一个女孩子家时常在外面奔波,出生入死,受了不少伤痛和委屈。”刘修祈的目光满是柔和与疼惜,面对着这样的他,夜莺的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 “没什么,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 “夜莺,接下来我和你说的这件事很重要,不仅关系着我的未来,也关系着“影”的未来,一旦成功便成就一切,而失败了,你,我,影都会化为乌有,陷入万劫不复。” 夜莺有点被他这么严肃的语气吓住了,究竟是什么关系重大的事情? “完成了这件事,就不要再做杀手了,你也该过过普通女孩子的生活。” 她抬起那清亮明净的眸子望着他,带着无限的期许——她没有听错,刚才就在刚才,刘修祈说这是最后一次任务,完成这次任务之后,她再也不必杀人,她可以退出“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那么这次的任务是?”她带着期许几乎有点兴奋的问。 “莺”——他很少这么叫她,如此亲密的称呼,好像就在呼唤爱人,这让她的胸口有种难以言语的轻微颤栗,一种莫名的温暖在在血液里流动着。她竟不知不觉的脸红了。 他靠近她耳边,小心翼翼的似乎提放着隔墙有耳,似乎带着青涩少年的忐忑,温柔的呼吸喷洒在她耳朵上,痒痒的,好像刚刚抽枝发芽的柳叶划过,然而只是一句话,夜莺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 那句话很轻,却如惊雷一般炸得她耳膜嗡嗡作响:“进宫。然后慢慢的,掩人耳目的,不令人怀疑的,杀了刘梓宣。” “为……为什么?”夜莺睁大眼睛,不太明白长阳王的意思。 刘修祈抿唇不答。他的脸紧绷着有些严肃,让人看不透在想什么。 夜莺眨了眨眼睛,她隐约知道,只是不敢相信:“为什么是我?” “只有你,只能是你。”长阳王眉头微皱,缓缓道:“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是我最信任的人。” “所以呢?你——你明知我的心意也非要我去吗?” 夜莺紧紧盯着他,一动不动。 这一瞬又好像一世那样漫长,她仿佛回到第一次杀人的那个夜晚,她也是一动不动不能思考,行尸走肉一般。 他轻轻地但是没有迟疑的点了点头。 “如果我不去呢?”平生第一次,夜莺反抗他。 天地之间很安静,静得连一只飞虫划动翅膀的声音都能够听见。 刘修祈静静立着,仿若化为一尊完美至极的雕像。 突然间,一阵风拂来,刘修祈微微低头,只见夜莺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刘修祈淡淡说,丝毫没有紧张,甚至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 夜莺笑了笑:“我也没想过。”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让我杀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就算是皇帝,我也不会害怕,可是,除了杀人,我还要做那样的牺牲,你不觉得,这太过分了吗?”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你在逼我。”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刘修祈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 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刘修祈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是你疯了。你想当皇帝想疯了,为了地位为了执掌权力,你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五)只是未到伤心处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天色逐渐暗淡下去的黄昏,仿佛溶于这盛夏的暮色中:“刘修祈,这么多年了,我跟着你,为你卖命,为你受伤流血,刀下白骨累累,亡魂哀怨重重,就算噩梦连连我也从无怨言。因为从你救了我那时起,我就将自己交给你,你的恩情,我时刻铭记在心。在我看来,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一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可你竟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以清白之身,嫁给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只因你想把他从高高在上的皇帝宝座上拉下来,取而代之。你不觉得这个任务太过繁重么?我胜任不了。” “夜莺,在西域的那些日子我从没有忘记,既然你已经陪着我回到这里,那我们就必须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不是吗?我知道这件事很难,可是除了你,我还能相信谁呢?只有你啊!”刘修祈突然有些激动,他的呼吸不稳,就连声音也带着微微的颤音。 夜莺看着他,用一种带着深深爱恋又悲伤绝望的眼神望着他,说:“这世上最悲哀的不是你我相见恨晚,不是你我天涯分离,而是我一直在你身边,你却没有好好看我一眼。” 她缓缓闭上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要我这样,不如杀了我。” “夜莺。”刘修祈看着她,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你相信命运么?” 不待她回答,他自言自语道:“我不相信。”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她不能置信,眼泪从他的眼角落下。他竟然哭了?这么多年,无论发生什么,她从来没见过他掉泪。 不能不震惊。 “你知道么?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已经三十多岁了。这时候的他已经当了楚国十二年的太子,依然还是太子。这太子一做就是三十年。就算这样,我父亲仍旧安安分分做他的太子,从未有什么非分之想。但不知谁造的谣,说他太子当得太久了,想早点当皇帝,起了谋反之心。”说到这,刘修祈冷笑起来,那笑容真如二月寒冰。 “然后,我们一家被贬到西北蛮荒之地——马前关。”长阳王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夜莺能够感觉到他恨意入骨,他恨陷害他的人,他当然有理由恨。 “不止如此,厄运还没结束。”冷笑凝结在刘修祈唇角,一种动人心魄的寒意在他的眼底眉梢蔓延开来,夜莺从未见过他如此阴狠的表情,怔了怔。 他闭上眼睛,仿佛回到那场噩梦——这是多年来一直出现在他记忆中的场景,那日残阳如血,天空中被铅灰色云朵压得低低的,云朵的边缘是诡异的红色,空气干燥,带着一抹苍凉和无助。 废太子刘启真离开京城已有几日,遣散了佣人,刘家大大小小还有几十口人,个个都被拷上了手链脚链,稀稀落落的无精打采的走着。 昔日华服如今灰尘扑扑,衬的脸上的表情更是灰败。皇室中人亡命天涯,真如丧家之犬。 满脸大胡子眼神凶狠的押运官差说得轻巧:“我看太子爷您就知足吧,没有杀头就不错啦!” 十二岁的他何等心高气傲,哪里受得了这般嘲弄,不待父亲有所反应,便怒声道:“你是什么东西,轮到你在这嚼舌根?!你连给爹提鞋子都不配!” “哈哈,怎么轮不到我?告诉你,现在我就是爷,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以为自己还是京城的公子哥?我呸吧!”那官差竟然一口吐沫吐在刘修祈身上,他顿时火冒三丈,要拼个你死我活,但是无奈手脚受束缚,一身武功也没法施展。 “祁儿,算了。”身边响起温婉的女声。 ——那是记忆中母亲的样子,始终温暖如初。 母亲曾是楚国第一美人,足当得起“倾城又倾国”的赞誉,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把这么美这么柔弱的女子牵扯进来。 他看了看母亲,狠狠咬了咬唇,双拳紧握,终于不说话。 夜晚,他和母亲共用一座小营帐,席地铺了被便睡着了。 迷蒙间,只觉有人轻拍着他,身上的被衾也被人往上提着,忙睁开眼时,母亲闭着眼,睫上有泪,依旧睡着,一双手却下意识地抚着他的背,为他盖被。 他抱住母亲,闻着她温暖中的气息,即使遭遇这样的磨难,也可以张开羽翼将他牢牢护着。只觉得眼眶渐渐湿润。 “我们一定会重见天日的。”他说,声音很小但是很坚定。 “祈儿,有些东西是命中注定的,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要强求。”母亲语重心长道。 “命?”他哼了一声,颇为不屑:“什么是命?从天堂到地狱就是命么?我偏不信!” 母亲叹息一声,不说什么。 从来不曾经过颠沛流离,乍然过这样的日子,这种落差已然超过他的承受范围,忽然想起那个算命人的话:十二岁时会有劫难——果真是一场劫难。 就在此时,营帐突然被掀开,是刘家的贴身护卫范易,只见平日冷静镇定的他现在面色惊慌,他心里一紧,知道出了事。 “快跟我走!”就这么四个字,已充分说明事情的严重性。 “启真在哪?” “先别问,快走!” 没有片刻犹豫,他们匆匆忙忙的出了帐子,空气中有浓稠的血腥味。他知道这是血光之灾,他竟然没有慌乱,而是出奇冷静的拉着母亲逃走。 范易驾了马车,长鞭一甩,马儿的嘶鸣划破长空,“哒哒哒,哒哒哒”马车一路前行。 他的心突突直跳,手紧紧拉着母亲的手,母亲捂住胸口,一双秀眉充满了担忧,一切来得太突然,除了尽快离开,他们什么都不敢去想。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月明星稀,透过树影斑驳,一道道追逐的黑影如同鬼魅一般穷追不舍,手中扬起一把把弯刀,刀锋在月光闪亮处,映成怪异的光芒。 那几个黑衣人显然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几人骑马迅速追上来,簇拥了他们的车,将他们团团包围。 范易手执了长矛,一边驾车,一边向挡过来的人影狠刺,硬生生向前破开一条血路。 刀影纷飞,星光缭乱。 范易誓死护主,最终还是落得身首异处。头颅飞出时,鲜血淋漓已溅上刘修祈一身,绽了大大小小的鲜红,如凌乱到不堪的春日残红泼墨画。 马车被迫停了下来。 平生第一次被那样强大的恐惧压迫着,他感到呼吸沉重。 如果他有武器,如果身边没有需要保护的母亲,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但是没有如果。 今晚必死无疑。 “祈儿,你逃吧。”他听见母亲在耳边小声道,声若纳蚊。 “不。”他决定拼死一搏。尽管额上已是冷汗涔涔,但是他,绝不就此认命。 黑衣刺客毫不留情,弯刀叶片般袭来,他侧身躲过。 一次。 两次。 三次。 他很想护住母亲,但是力不从心,平身第一次这样软弱无助。 苍茫大地间,刀光起,血光落,月影惨淡,渐成迷蒙的淡红。 终究还是躲不过,一刀刀被割开的伤口,身体撕裂般的痛楚,他不得不单膝下跪支撑身体,抬头想看清母亲的模样,看到的只是一晃而过的苍白笑容。 雪白霜刃,在清冷的月光里带出一道最后冰寒凛冽的光芒,深深地深深地剜入他的心口。 世界在这一刻安静的可怕,没有一丝活的气息。 “都不重要了……” 很清晰地,他听见一个声音,却不知来自何处。 他左手摸索着胸口,好像有什么东西几乎割裂了身体,疼的快炸开。 他用力拔出胸口的弯刀,鲜血簌然喷出。 胸前一片湿湿热热的,他的心沉了下去。 命运是什么?是金枝玉叶的出生?是少年得志?是一朝被贬不得翻身?是在路上就被赶尽杀绝?这就是他的宿命吗?这场劫难注定是他逃也逃不掉的吗?那么温柔的母亲,就这样离他而去了吗?凶险的宿命啊,什么时候会消失? 都不重要了。 他想闭上眼睛,安安静静地等待一切的结束。 但,他无法。 他有些不放心。 也不甘心。 被无辜夺去的生命,不能就这么算了。 “刘修祈怎么能死在这帮黑衣人手上?”对自己说,不可以,绝不可以! 他紧紧握住的拳头,仿佛听见骨节爆碎的声音。 一滴泪,在脸颊,滑出。 眼泪滑出。 滑出。 然后落下。 落下。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 那些发生过的事,那些耻辱与伤痛,即便隔了这么久,也还历历在目,无法忘记,不能抹去,总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啃啮他,侵扰他,吞没他。 夜莺静静的看着刘修祈,不说话。 世界如此安静。 时间如此漫长。 太阳渐渐落下,迎来夜的清爽。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刘修祈左手的鲜血慢慢凝结。 有些伤口可以好,但是有些伤痛永远无法填平。 ***********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六)机关算尽 “然后呢?”不知过了多久,夜莺问。 “然后,”刘修祈缓缓睁开眼,幽幽道:“我的家人被来路不明的刺客杀光了,只剩我一个人。”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你知道那种一夜之间由天堂掉入地狱,失去所有的亲人,变得一无所有的滋味吗?那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噩梦,现就算想起来我都会发抖,会恨不得撕碎自己!”他极力控制住颤抖的声音:“那时候虽然差点死了,但是终归还剩一口气,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绝不会放弃报仇。” “那些刺客是?”夜莺的唇抖了抖,没有说下去。 “不难猜到是谁的指示,为了巩固自己的羽翼未丰的皇权,那个人当然要斩草除根。” “真的是……?” “你说是不是?!”刘修祈道:“我知道你心中或许还有疑问,今天我就将一切都告诉你,让你清楚为什么我会让你做这件事。” “好。既然这样,你不妨把话说清楚,免得有所猜忌。”夜莺确实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这些年虽然朝夕相处了很久,可是对于刘修祈的过往只是断断续续听他提起的一些回忆,他从来没有完整切实的和她说过,而外面的一些谣言她并不相信。今天,就让彼此摊开派,把心里一直隐藏的都说个清楚。 只听刘修祈缓缓道:“其实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要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楚国。这时候楚国建国不久,开国之君楚怀王颇有治世之才。在位四十年,使得楚国由一个小小的诸侯国日益强大,傲居这乱世三大强国之一。 唯独缺憾的是,在立储这件事上老楚王总是犹豫不决。 我爷爷老楚王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儿子就有十四个,除去早夭和病死的,也还有十二位皇子。虽然按照规矩应当立长子为储,可是他心里比较中意的是四子,也就是刘梓宣的父亲刘启明,因为是自己最宠爱的妃子所生,刘启明也算争气,至少在老楚王看来,他是天资聪颖,能成大事之人。 但是迫于政治压力,最终还是立了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刘启真做了太子。 刘启真这太子一做就是三十年。这件事天下人都知道,我也不止一次的和你提过。 三十年,真的是很久的时间,别人都说他是真的心急了,去谋反去逼宫,全是屁话。我很清楚父亲绝不是这样的人,他一直对老头子佩服得五体投地,连顶撞一句老头子的话都不敢讲,就算再当三十年太子,就算这个头衔当到死,他都不可能会做这样的事。 然而现在人都死了,谁也无法还他清白。 总之一纸皇令,我们一家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二岁的我。 于是一切终于从了老头子最初的心意,刘启明不久就被册封为太子,次年老楚王驾鹤西去,刘启明登上帝位,是为楚宣王。 即位的楚宣王毫无悬念的将儿子刘梓宣立为太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君位。 这一年,我在西北受苦受难,而刘梓宣在京城意气风发,十四岁就成了楚国未来的新皇。”说到这里,刘修祈长长的舒了口气,怨恨的表情被一丝嘲讽所代替。 “一切看起来简单,但是刘梓宣真正实至名归的当上皇帝却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了。你别忘了除了我父亲以外,刘梓宣还有十个叔叔伯伯以及他们的一帮子女眼馋着皇位,刘梓宣想太天平平的活到登基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听到这里,夜莺饶是明白了一些。 没错,她早就听说刘梓宣在十四岁被立为太子直到二十岁登基,六年之间经历了非常残酷的宫廷斗争,而刘梓宣和刘修祈这对堂兄弟关系向来不错,在即位后不久刘梓宣借着新君大赦之际,力排众议把刘修祈调了回来,刘修祈重新迁回王都,官至廷尉,一年后封长阳王。 刘修祈也着实没有辜负刘梓宣的期望,积极为朝廷效力,两人关系十分和睦。 至少表面看起来十分和睦。 但其实并不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 刘梓宣明知养虎为患,何必要劳师动众把刘修祈这么只老虎放在身边? 自古以来,为了争夺皇位,就算是亲兄弟手足相残也不再少数,作为堂兄弟就算关系再好,也不至如此。况且要不是刘修祈的父亲当年谋反一事,如今坐在这皇位上的是谁还不知道——那么,究其原因是什么呢? 传说长阳王擅长暗杀,凡是对其不利的政敌,总是莫名的死去,没有人追查得出真凶,那些曾经对刘梓宣不利的人也都一个接连一个在这世上消失……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刘修祈能戴罪立功的原因。 早在刘梓宣登上帝位之前,刘修祈就在暗中协助他,为他卖命,为他铲除所有的眼中钉,至高无上的宝座只有一个,悲哀的是每个人都有梦想得到它的权力,那么除了天子以外觊觎皇位的人,就必须死。 手执这面修罗刀的当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长阳王。 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影”的操盘手,而她不过是“影”的其中一份子。 他是棋手,她是棋子——白月说的没错。 “这么多年,你为他铲除政敌,为他卖命,原来只是为了得到他的信任,只是为了接近他,获得报仇的机会。”夜莺的蓝眼睛看着刘修祈一眨不眨,目光动人心魄:“你好有心机啊,刘修祈。” 刘修祈看着她,面容有些古怪,脸上是极嘲讽的笑,唇间只蹦出一句话:“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他说了这八个字——这八个字,成了他牺牲她最堂而皇之的理由。 “所以,你救下我,绝不是因为同情心”,夜莺苦笑:“一向以手段辛辣的长阳王哪来的这么多同情心?你根本就是——计划好的,是不是?” 刘修祈的目光动了动,却没说话。 夜莺又问一遍:“到底是不是?!” 刘修祈的喉结动了动,闭上眼睛轻轻点了点头。 ——没错,从一开始,他就算好了。 时光倒回八年前的西域,那时候,那时候—— 乌蓬马车里,十六岁的刘修祈用他那白皙而修长的手指拆开密件。 那是一封信,一封求助信。 刘梓宣太子当得并不太平。他需要帮助,他唯一能信任就是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刘修祈。 “是啊,你是多么需要我。”刘修祈看完信,嘴角划出绝美弧度:“那么,你的回报是什么呢?”他凝神思考了一阵,行驶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车夫忙着勒马后退:“有个乞丐挡了路。” 只见几尺远处瑟缩着一个佝偻的小乞丐。小乞丐的身上满是黄沙,若不是车夫心细,恐怕碾过去这家伙就要死于非命。 他撩开车帘,露出一副紫色的衣袖,白色的手掌隐隐可见青色血管,纤长的手指。如此清爽干净的模样,与这漫天的昏黄格格不入。 刹那间灵感乍现。 “将她带上。”他冷冷发话,心中却暗暗窃喜。 很好,这些年所受的苦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很好,这是十六年以来他最快乐的一天。 …… “这么多年,你处心积虑机关算尽,为了就是走这步棋,你真是个好棋手。”夜莺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他看着眼前绝美的女子,蓝色的眼眸和初见时一样明亮清澈,好像纯净的湖水,他想不管多久这眼眸都能美丽下去。 但是现在这双眸笼了一层雾气。 “刘修祈,你只想到自己复仇,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是不是觉得,我真的就是个杀人机器,没有思想,不会反抗,你是不是以为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夜莺想起那天白月的警告,没错,她只是棋子,她甚至只甘愿当一枚棋子!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为了你一句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你知道我要付出的是什么吗?——虽然明知道,但是你根本不在乎是不是?我受伤你会关心,可是我成为别人的女人你却毫不在意,是吗?”她问他,又像在问自己:“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并不起身,只是皱着眉头:“刘修祈,我一直想问你,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夜莺,你一直都做得很好,真的,没有人可以替代你。‘影’所有的刺客,只有你一个人是我手把手教你的,这点你比谁都清楚……你想要的,将来有一天,我会给你。” 她当然清楚,这话是什么意思。 会有这么一天吗?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 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你给得起吗?”不待他回答,她便斩钉截铁的说:“记住,这是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我们两不相欠。” ********** 人生有时候真的是很嘲讽。 长阳王在把夜莺推上他安排的这条命运之路时,觉得是找对了人,没有人比夜莺更加值得托付,她是最适合的人选,命运之轮,开始新一轮的转动,但是,逆天的轮回也就此开始。 此后三个月,有一个脸颊瘦长,留着两撇小胡子,萨满巫师打扮的男子每天秘密出入于雅风居。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长阳王的御用药师——阴药师。 阴药师擅长用药,他对悬壶济世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些丝毫没有兴趣,配一些稀奇古怪让人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或者速速就死的毒药是他的专长,但是他比较崇尚的仍是巫术占卜,所以一直都是不伦不类的打扮。 对夜莺来说阴药师并不陌生,早在西域的时候阴药师就跟随长阳王为他办事,所以由他来改变自己并未感到什么紧张。 雅风居后院中流出的渠水泛出药汤的污渍,棕色的药渣一日多过一日。 整个雅风居在潺潺流水中静寂如死。 如死静寂的三个月里,夜莺身上旧时留下的刀伤剑痕奇迹般被尽数除去,不仅如此,夜莺的脸也被缠着纱布,她将有一张与原来不同的面容——一张绝不会引人怀疑的脸。 原先见过她面目的人都觉得她姿色过人,让人过目难忘,但是刘修祈要让她变得更美,最重要的是焕然一新,不能让人说:这姑娘好像在哪里见过,莫不是长阳王府那惯用短刀杀人的夜莺? 献给当朝皇帝的必须是白璧无瑕的身体,绝不能有半道伤痕。 即使有,也不能是长剑所砍,应该是水果刀削苹果不小心削出来的,这才像个身家清白值得刘梓宣一见钟情的好女子。 在这段时间里,夜莺十分配合,如同木偶一般任人摆布,不说一句话,不喊一声疼。 阴药师话不多,但是对着一言不发的夜莺还是觉得很无聊。他叹息道:“莺姑娘真是无趣,整天盯着天花板,莫不是在数蚊子么?” “一只两只三只。”夜莺当真数起来:“还真是很多。” 阴药师扑哧一笑,狭长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缝儿,眼角满是鱼尾纹。 “莺姑娘难得也有幽默的时候。” “也许。”夜莺蒙在纱布下的脸没有表情。疼痛,麻木,然后全都归于平静。伤口会慢慢痊愈,经过妙手回春的手甚至可以完全消失,但是心里的伤口呢? 她离开以后,没有人会想起她,想起曾经在长阳王左右傻傻卖命的女杀手吧? “再耐心等几日,你将看到自己拥有天下最美的脸。”阴药师不无得意的说:“莺姑娘将是我的杰作,是我这双手所能达到的极致!”阴药师满是期许的神情,一副自我陶醉的样子。 夜莺心中冷笑,他们一个个当她是什么?她是人不是试验品。 活了十九年,却好像经历了大半辈子。她一直以为,刘修祈对她,和其他“影“的杀手有那么一些不同,而今才发现她不过是运用比较顺手的棋子罢了,可笑的是,就是因为这,这个任务落在她头上。 她的心里在冷笑,他们一个个当她是什么?棋子?工具?试验品?从来没有把她好好当人看,是吗? 但是,她不想与他们计较了,她很失望,很累。 那些年少过往的岁月终于呼啸而过一去不返,曾几何时,在西域的时候,他们相依为命,她教她武功,教她识字,她为他做饭,伺候他的起居,他送她一个小礼物她就能开心好久……那个时候,他没有权势,没人巴结,他们的过的生活简单,无求,而时间就这样缓缓而过,他们肩并着肩渐渐长大了。 而她的心里也在不知不觉中渐渐的滋生出一丝丝热烈的期盼。 西域虽然条件艰苦,可是她知道在他心里有一个信念,所以不论怎样的艰苦,怎样的困境,他都没有放弃,没有绝望,一路艰难的走过来。 一切从他回到京城开始改变,他有了权力,有了华丽的府邸,有了许多伺候他的人,他已经不再需要她了——除了杀人。她不过就是一个杀人机器,他不要她有任何多余的感情。 而她的一个心,也终于在一次次失望中感到绝望,坠入无底的深渊,再也回不到从前,她心灰意冷。 这是她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欠他的,从此以后生老病死,两不相干! ********* 拆绷带的日子,刘修祈也来了。 在看到完美无瑕的夜莺时,一种惊喜的表情在深沉莫测的脸上闪过。渐渐地,惊喜变成了忧郁。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从此以后,夜莺不再是夜莺,她有一个新的名字:玉玲珑。 ***********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七)乱我心者,斩之! 洁白的雪花自天际洒落,飘过红墙金瓦、雕梁画栋,飘落在庭前的白玉阶上。 他推开窗,狂风夹着雪粒飞扑进来,霎时占据了温暖如春的大殿。 他却恍如未觉。 迎着寒风,他闭上眼睛。 偌大的殿内悄然无声,只余炭火在寒风的摧折下噼啪作响。 他的面前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身明黄的龙袍,身形高大伟岸,仿佛必须仰视才能看得清楚。在一片幽静中,刚劲沧桑的声音忽然响起:“宣儿,你相信鬼神吗?” 他猛地抬起头,讶异的望向他近在咫尺的父皇,随即又低下头,他不明白刚刚还在考校他功课的父皇为何忽然提起了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心念闪过,他微一欠身,恭敬而端正地回禀道:“太傅说,子不语怪力乱神。父皇,儿臣不信。” 是的,他不信鬼神,不是因为什么子曰诗云,而是因为他明白,只有精神上的弱者,才会将希冀寄托于鬼神。只是一向是他心目中最强者的父亲,为何会忽然提起这个问题呢? 是因为白天的那场猎狐吗? 那狐狸灵性得很,据说很有可能已成了精怪。宫人议论纷纷,父皇看似毫不在意,难道心中也在忐忑不安着? 一边想着,他抬头望向父皇的背影,自己有多久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了。记忆中,父皇英挺伟岸,气宇轩昂,仿佛无论经历多少风雨,都是那样睥睨天下,不可一世。 此时看去,他忽然发现父皇是真的老了,这个在跟随着爷爷金戈铁马中建立起庞大帝国的君王,这个让楚国走向强盛巅峰的治世明君,也在日日的醇酒美色中,逐渐苍老了伟岸的身躯。 是不是太过刚硬的,越容易腐蚀憔悴呢? 迎着他的目光,长者忽然转过身来,“若你有一天真遇到了鬼神,该当如何?” 在那锐利的目光下,他有些许慌乱,随即镇定下来,“这……应当敬而远之……” 长者有些失望,摇摇头,“这是书生之道,而非帝王之道。” 他一怔,连忙躬身请教,“父皇,那么帝王之道,理应如何?” 长者微微一笑,一字一句道:“为帝者,不惧鬼神,不畏天命,任你人鬼妖魔,乱我心者,朕单凭掌中利剑,斩之!” 那杀气腾腾的二字一出,便如一股寒风冲入了狭小温暖的天地间。他打了个哆嗦,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父皇,纵然身躯老迈,内里依然是一把利剑,任凭岁月腐蚀了剑鞘,内中依然气冲霄汉,光耀九州。 心念电转,他低下头,“父皇,儿臣知错了。” 是因为白天的那只小白狐吧,他在猎场中遇到,慌不择路地逃到了他的马蹄下,带着满身伤痕,鸣声凄切哀婉,他实在于心不忍,便替它包扎之后放生了。想不到这么细微的小插曲,也会传入父皇的耳中,明明当时并无外人。 刘启明低头凝视着自己的儿子,他很聪明,从小就是那么聪明,文也好武也好,几乎没有什么值得挑剔的地方,甚至比他预料中更加优秀,只是……他拉起他的手,这稚嫩白皙的手,能握得住桀骜朝臣的忠心,能扛得起万里江山的重担吗?面对着其他对皇位虎视眈眈的人,他能够硬起心肠斩草除根吗? 迎着他明澈的目光,刘启明终于问道:“宣儿,将来有一天,朕把这万里江山交给你,你千万不能因为心软,而留有不必要的仁慈,那将后患无穷啊!” 不必要的仁慈,后患无穷么…… 刘梓宣猛地睁开眼睛,视线所及是一片黑暗,几乎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浮动在空气中的龙涎香气浓郁沉滞,压得他呼吸不畅。 半晌,视线扫过墙角的白玉更漏,他低低问道:“什么时辰了?” “回禀皇上,已经寅时末了。”值夜的王公公低声道。 卯时了吗?一片黑暗中,他放缓了紊乱的呼吸。已经很久没有梦到过父皇了,为何在今夜…… 沉寂片刻,他又低声问道:“一切都准备好了吗?” “回禀皇上,秋祭的装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皇上起身以后出发呢。” 顿了顿,他不敢抬头,又继续道:“宁妃娘娘听说这两天皇上睡得不好,很是担心皇上,特地让司膳房准备好提神安睡的汤汁,随时热着,以备传唤。” 帐内传来刘梓宣低低的声音:“知道了。” 王公公的身躯缩了缩,退到一边。 可是刘梓宣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他躺着,眼前晃动着许多人影,面容清晰的模糊的,或近或远或专注或无奈的看着他,他感觉自己被无数双眼睛包围了。 在这些混乱的幻觉般的画面中突然出现一张熟悉的脸,那是一张女子的脸,年轻美丽带着淡淡的幽怨,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 “是你?”他忍不伸出手想要触摸她。 可是她的身行一飘,幽魂一般,似乎在空中飞。 “你不是死了吗?”他似乎有些清醒,这不是沁妃么? 沁妃是两年前进宫的,当时正月十五的上元节灯会,他忘不了那个美貌女子令人惊艳的出场。 当时的景澜宫灯会,一盏盏大雁灯从景澜宫的搭建好的花楼中飞出。每只大雁用最轻薄的棉纸糊就,腹部点着一点小灯,受热之后冉冉飞起。雁脚上又系了细细的棉线,扯着这些纸雁飞不高远,围在花楼四周。灯光星星点点,衬得小巧花楼宛如云中天宫。 又一轮巨大的明月灯自楼顶支起。中心点了灯,衬得月如银盘。明月灯亮起之后,忽闻雁声哀鸣,一位身着彩色宫装的蒙纱少女缓步走出。楼顶河风吹过,少女衣袂翻飞,臂前挽着的丈二湖蓝色披帛带着她似要奔月而去。 到少女出现,楼前皇家戏班的竹板敲响,丝弦轻拔。 而此时,少女轻盈起舞,曼声唱得一曲《子矜》:“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佻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声音甜美中带着淡淡的忧郁。唱得最后一句时,脸上轻纱滑落,露出一张清丽绝伦的脸来。 歌声中系住百雁的棉线被绞断,围绕着少女自明月之中飞翔上天,渐渐消失。花楼复回宁静。少女似随了大雁高飞,瞬间失了踪影,空余一轮明月在。 当时所有人都震住了,就连他也有些都怀疑这不是凡人是天上仙子下凡,那惊鸿一瞥后,满场鸦雀无声中,他突然说:“朕要召见这个女子。” 这位后来被封为沁妃的女子,入宫后甚得他的喜爱。 可是就在一年前,发生了一场变故,从此天翻地覆,恩断义绝。 他想起父皇说的话,不能心软,若带着不必要的仁慈,将会后患无穷。 他终于狠下心,赐死了她。 从此以后他开始梦见她,她一脸的冷静嘴角含着意味不明笑,她说:“刘梓宣,从此以后我要你记住我,你让我在这个世界消失,我就在另一个世界等你,永远。” 她的笑容变得有点凄厉,他毛骨悚然,打了一个寒战,就在这时——清远悠长的声响打破了暗夜的寂静,时辰到了。 他深深的吐了口气,终于放松下来,如往常那般立刻起身。 珠玉碰触的清脆声中,刘梓宣挺拔的身姿缓缓步出,视线落在跪伏的太监身影上,“传唤侍从,朕,要准备出发了。” 楚国皇宫崭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这是楚桓王五年的秋天的一个早晨。 今天是秋祭第一天,按照惯例,同往年一样,楚国安排了的重要狩猎活动。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 秋意浓浓,山林的枫叶红得撩人,好像一把足已燃尽天地万物的大火,将每片叶子染得鲜红欲滴。这天,楚桓王带着三百多个骑射手,开始了一次中等规模的狩猎。 围猎中,楚桓王追着一只野狼不知不觉入了一片树林。随行的人不敢靠的太近又不能离得太远,始终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楚桓王手中的箭“嗖”一声的飞出,射中的野狼的臀部。狼受了伤,却不肯认命,继续往林间深处跑去。后面的护卫们大喊皇上止步,年轻的帝王哪里肯听,继续追逐。 此时已是黄昏,天色渐暗。树林里的光线稀疏,起了一层薄薄的雾,狩猎更增加了不少难度。 但是楚桓王不达目的不愿罢休,今天狩猎颇为不顺,整个白天几乎没什么收获,这是今天最后一次机会,此狼他势在必得。 就在接近受伤的猎物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 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 “救命!救救我!” 他定睛一看,一个青衣女子在不远处奔跑,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摔倒。而那匹受伤的狼正步步逼近。 当下又射出一箭,在最短的时间最近的距离最及时的杀死了狼,这时候穷凶极恶的野狼离女子只有一步之遥! 然后他跨下马,查看女子是否受伤。 他向女子靠近。 十尺。 五尺。 一尺。 终于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怔住。 他不相信,世间会有这样美的女子。 这根本就不像凡人。 如此花容失色的面容,如此迷蒙的双眼,她抬眼望着他,仍惊悸有余,那样弱不禁风,那样楚楚可怜。 他的眼光,情不自禁的就锁在这个素衣女子的脸上了。 乌黑的头发,有几缕在仓促的奔跑间落了下来,却别添了一份妩媚,白白净净的肌肤细致如瓷,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巧挺直的鼻梁下有张樱桃般的嘴,嘴角微微向上弯,带着点儿哀愁的笑意。整个面庞毫无瑕疵,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那么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好一个美丽的俏人儿! 刘梓宣心里忍不住喝着彩。他仔细打量,越看越加眩惑:那双眼……他的脑海中突然有白光闪过,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突然想到多年前围猎中的那只白狐,也是那么可怜兮兮的望着他,眼睛好像琉璃一般闪着灼灼光华,还有一丝湖水般的蓝色,他眨了眨眼,明明是个人,却为何让他有那种错觉? 他的心猛的一跳,俯下身来,柔声问:“没事吧?” 盈盈眼波梨花带泪,女子峨眉紧蹙,朱唇轻咬,整个身子瑟瑟发抖,极度不安道:“我,害怕……” “别怕。”他向她伸出手,微笑:“没事的。” 女子迟疑了一下,怯怯的伸出手。 如此柔软,真正的冰肌玉骨——握住她的手,他竟轻微颤栗了一下,心中有种异样的感觉悄然浮起,他说不上这是什么,就是不想轻易放开。 “你叫什么名字?”他拉起她,问。 “我叫——玉玲珑。”女子微微低头,声音如珠玉落盘。 “玉玲珑。”他喃喃重复。 ********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八)我也会记住你 没多久,一名叫做玉玲珑的女子被狩猎中的楚桓王所救,年轻的君王对这位女子一见钟情,收入后宫,这段风流韵事就传遍了天下。 传闻中,这位女子姿容绝世,气质超然,静如处子动若脱兔,有沉鱼落雁之美,闭月羞花之貌。就连看惯了无数美女的楚桓王也惊为天人,甘愿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新婚这一夜,胳膊粗细的龙凤烛插满殿堂,七彩孔雀羽绣出的龙凤共翔图垂在堂前。轧金为丝,雕玉为饰,大红的“喜”字宫灯从朝阳殿殿直挂到朝阳西殿,地上是火红底花纹繁复的异国地毯,虚空是大红的灯笼,到处通红一片。 红光照在新娘子的脸上,却没有映出喜色。 没人知道坐在朝阳西殿的夜莺到底在想些什么。 明明十月秋凉,她手中仍执了把夏日才用得着的竹骨折扇,天生带一股冷意的眉眼敛得又淡又温顺,完全看不出曾经是个杀手。 对,她已经不是夜莺了,夜莺是杀手,玉玲珑可不是。 玉玲珑容貌绝世,弱柳扶风,哪怕对地上的一只蚂蚁都亲切温柔。所有的杀气,此刻全都被掩盖。 月明星稀。 夜莺停下手中的折扇,因为她感到一股迫人气势迎面扑来,抬起头,就看到楚桓王颀长的身影近在咫尺,掩住殿前半轮明月。 按照她以往的习惯,一定会把目标调查清楚,但是这次她却没有这么做,因为目标太大了,平时几乎不可能接近,即便混进皇宫也只是远远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楚国的第三任皇帝,十四岁被立为太子,二十岁登基,即位之后施以仁政,大赦天下,带领楚国逐步走向强盛的巅峰。 世人称颂楚桓王是一位明君——这样一个男人,对任何来人说都是值得畏惧的。 他是一个难以征服的目标。 她擅长用短刀一刀毙命,可是现在必须耐着性子寻找机会,因为在深宫到处都是眼线,而刘梓宣眼皮底下,必然步步惊心。 她必须美得活色生香,美得我见犹怜,让他觉得像她这样的女子,是可遇不可求的。这样才能让他掉以轻心解除防备,让她有机可趁。让她像刘修祈说的那样“慢慢的,掩人耳目的,不令人怀疑的,杀了刘梓宣。” 因是逆光,虽相距不过数尺,她看不清刘梓宣脸上表情,只看到月白深衣洒落点点星光,如一树银白的藤蔓,每行一步,都在身周烛光里荡起一圈细密涟漪。 男子的俊美不言而喻,周身披了层冷月的银辉,显得面色尤为冷淡——这一点,和刘修祈很像。 夜莺身着大红喜服,坐在床沿,微垂着头,看似一幅害羞模样,也许本意就是想做出害羞的模样,但强装半天,神色间也没晕出半点嫣红来聊表羞涩,倒是流云鬓下的秀致容颜愈见苍白。 刘梓宣站在她面前,黑如深潭的眼睛扫过她,再扫过垂头的她:“屋里的侍婢呢?” 她愣了一下,说:“人多晃得我眼晕,便让她们先下去歇着了。” 他淡淡应了一声,挥手拂过屏风前挽起的床帷,落地灯台的烛光在明黄帐幔上绣出两个靠得极近的人影,他的声音沉沉的就响在她头顶:“那今夜,便由你为朕宽衣吧。” 宫灯蒙昧,夜莺细长的手指缓缓抓住刘梓宣深衣腰带,配玉轻响。 这种事,在翡翠楼的时候学过,没想到如今真的派上用场了。 可惜,面前的男人是刘梓宣,不是某个能一刀解决的嫖客,她最擅长的短刀,成了毫无用处的废铁。 拿惯了短刀的手竟然微微发抖,解了半天,竟然解不开一颗盘扣,她有些懊恼,苍白的脸上染上了一层红晕。 就在此刻,刘梓宣突然反握住她的手,她抬头讶然看他,他俯下身,唇轻轻擦过她脸颊。 她的脸一沉。 她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是她知道那一定是惊慌失措的——这辈子她从来没有和一个男人这样亲近过,何况是这样强大这样危险的男人。 幔帐映出床榻上交叠的人影,刘梓宣的深衣仍妥帖穿在身上,夜莺一身长可及地的绮罗裙却先一步滑落肩头,露出好看的锁骨和大片雪白肌肤。 刘梓宣的吻落了下来,夜莺闭上眼睛。但是一闭上眼,就看到另一张脸,一张英俊的她熟悉的脸,其实,刘梓宣和刘修祈眉宇间是有些相像的,但他不是他。 刘修祈身上是如高山清泉般凛冽清冷的味道,混着淡淡的薰衣草香,这味道一直让她着迷;刘梓宣身上的味道更像松柏,劲翠苍梧,还有被龙涎香熏过的特有香味,不知怎的,鼻尖萦绕这好闻的味道竟让她迷了眼,她微微喘着气,原本苍白的嘴唇似涂了胭脂,显出浓丽的绯色,眼角都湿透了。 刘梓宣的手擦过她眼侧,低声问:“哭了?”她看着他不说话。 他修长手臂撑在大红色的鸳鸯枕旁,半晌,微微皱眉:“是不是害怕?”未等她回答,已翻身平躺,枕在另一半枕之上,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害怕就睡觉吧。” 衣衫半解的夜莺突然一个翻身跨坐在刘梓宣腰上:“我只是……有点紧张,不如换我这样,就可以继续了。”她眼角红润,嘴唇紧抿,神色坚定……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 虽然夜莺顺着刘梓宣的话承认确实是自己害怕,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刘修祈,心中难过。她以为自己不会再想起他,她觉得自己已经心如死灰,但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在这样一个男人面前,她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难过他明知道今夜会发生什么、以后无数的夜晚会发生什么,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将她送进了刘梓宣的王宫,她哭的就是这个。八年的相识,换来一句“只能相信你”,就是因为这“相信”,让她一朝嫁作他人妇。 刘梓宣如黑曜石般漆黑的眸子静静地看着成为玉玲珑的夜莺。 她将头埋进他肩膀,发丝挨着脊背滑落,似断崖上飞流直下的黑瀑,良久,笑了一声:“我已注定是陛下的人,何必要害羞?俗话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何况这还是洞房花烛夜,哪有用睡觉来打发的道理,陛下说是不是?”话毕果断地抬头扒开刘梓宣身上无一丝褶皱的深衣,拿惯长短刀的一双手还是有些颤抖,却咬着牙一直没有停下来。 他的神情隐没在她俯身而下的阴影里。 “你是来杀我的么?”半响,刘梓宣淡淡地说。用了“我”,而不是用“朕”。 夜莺愣了愣,只觉得背脊发冷。 她知道刘梓宣不是简单人物,但是没想到他如此聪明——是哪里被看出了破绽? 夜莺下意识的咬住唇,每当她紧张的时候就会不自觉的做出这个小动作。 刘梓宣墨玉般眼瞳中的光华由亮变暗,声音由暖变冷:“总是有人要杀我,任何时候,任何地方。” 然而不愧当了几年杀手,夜莺当然不会像初出茅庐那样方寸大乱,她用最短时间思考,用最平静的声音淡淡回应:“如果要杀你,应该是暗杀吧,比如刚见面的时候,何必由着你大张旗鼓风风光光把我纳入这朝阳西殿弄得天下皆知?” “也对。”刘梓宣歪着脑袋看了看她,不置可否。 但是夜莺的心里在颤抖。 他知道? 他怎么知道? 他是猜的? 刚才是试探?是随口问问?还是? 究竟哪里让他怀疑? “被刺杀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即便是在床上。”刘梓宣淡淡道,似乎看好戏一般等待她的反应。 “真是难以置信。难道陛下碰到过这样胆大包天的刺客?”夜莺故作惊叹——作为高高在上的君王,竟然要在同房花烛的时候还防着被杀,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刘梓宣看着她。他墨色瞳仁犹如两汪深不见底的水潭,无半点涟漪。 夜莺被这种目光看得不寒而栗。 这是什么眼神啊…… “你知不知道,你的眼睛,朕好像在哪里见过。”他深深看着她,淡淡说:“朕在多年前曾经见到过一只白狐,它受了伤用那乌溜滚圆的黑眼珠,受惊吓的、恐惧而害怕的瞪着朕,那眼里,似乎盛载着千言万语:有祈怜,有哀恳。朕的心里突然一紧——那天看到你,朕也有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发自内心深处,朕看见你就觉得胸口热热的,胀胀的。那奇怪的感觉,裹住了朕的心。” 刘梓宣抚上她的眉头,指腹温热的轻轻划过,这个名叫玉玲珑的女子从一开遇见就他觉得不真实,然而就是因为不真实,就越想抓住。 夜莺的五官被刘梓宣一一抚摸着,好像是在检验一个绝美的艺术品,她闭上眼睛心却在狂跳,似乎下一秒刘梓宣就会知道她是什么人是来杀他的。然后就会将她撕碎——他果然是一个既深沉又可怕的男人。 此刻她必须沉着必须冷静不能有一丝慌乱,不能让他看出一丝破绽,可是还没睁开眼,耳畔突然传来温热的呼吸,伴随着低沉的带着磁性的声音:“如果你不是来杀我的,那就好好爱我。” 他突然翻身将她按在身下,不由分说的吻了下去…… 玉玲珑的肌肤是一匹光滑的丝绸,在年轻帝王的手掌中被包裹,被极致地摩挲,仿佛是要揉成一团。 她的每一寸肌肤都被亲吻着,她闭上眼睛。 她感到一种隐隐约约的惶恐,从身体内部传出的,渐渐蔓延到体肤之上,他的指尖、嘴唇、胸膛,所到之处加深了那种惶恐,并且转化为一种莫名的空虚。 她看着他星光般的眼眸,里面有欲/望的火焰也有她所不能看到头的东西,他拨乱她的长发,身体向她贴近。 刘梓宣低喘一声,右手抄到玉玲珑腰间最纤细的那个弧度下面,令她毫无空隙地把整个身体敞开向自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感到下/身火辣辣的疼起来,她的身体第一次给男人撞开。 那个疼让一个女人从一团混沌的处/女黑暗里撞了出来。 身上那个男人是谁,她几乎忘了,只记得他给她的疼痛。 在疼痛得全身挺硬、牙关紧咬时,她就发现那细细的快乐在疼痛的那一头。非要穿越整个貌似广漠无际的疼痛去够它。抵触和反抗,心里的冤屈和愤怒阻碍这穿越。 她觉得自己在那个时刻得像正被刀刮去鳞的鱼。那疼痛此刻成了遥远得再也够不着的东西。 刘梓宣觉察到夜莺疼得活蹦乱跳,他停在粗重喘息里,两腿像勒马一样夹紧她身体。他企图勒住她的疼痛。 “你疼吗?” 她含糊地哼一声。 他下手来摸她的脸,摸到她脸上的表情,他说:“会很快过去的。” “嗯。” “这样疼你是不是一辈子忘不掉?” “……嗯。” “你会永远记住。” “嗯。” 刘梓宣瞳孔微缩,闪着欲/望的火焰。动作终于由疾而缓,慢慢松弛下来,他缓缓舒了口气,在她耳边轻声叹息:“我也会记住你”。 ************ 第一卷 玉玲珑!冷王专宠 (九)后宫佳丽争宠 刘梓宣,楚国国君,十四岁被立为太子,六年后岁即位,在登上帝位之前,经过血雨腥风的残酷宫斗,终于幸存并且强大起来,终于活着戴上了帝国至高无上的皇冠。 刘梓宣初遇夜莺这一年,正好登基五年,年二十五岁,后宫储了两位妃子,两位昭仪。 去年病死了一位妃子,还剩三位佳人:分别是宁妃,庞昭仪,斐昭仪。 宁妃出身高贵,嫁来前是燕国公主,五年前燕王闻听刘梓宣即位,为了向楚国示好,稳定两国关系,毅然献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庞昭仪,斐昭仪也差不多,都是异国贵族,皇亲国戚,楚国是大国,是强国,与楚桓王攀亲是件既荣耀又安全的事。楚国得罪不了,他们也就得罪不了,毕竟打狗还要看主人么。 刘梓宣二十五岁有三个老婆,全都是政治婚姻,天下人都觉得,楚国的国君真是洁身自好清心寡欲——而现在这位来历不明的玉玲珑情况就不同了,没有背景没有后台,只是一场邂逅,便麻雀变凤凰,一朝选在君王侧。 在夜莺进宫之前,虽然后宫只有三位佳丽,竞争依然是激烈的,大家争前恐后的把自己打扮的最美,时时希望能够吸引皇上的目光,人人都想用最好的面貌恭候国君的临幸,哪怕刘梓宣半夜三更跑来,也务必要在他面前做到花枝招展,风情万种,唯恐输给别人。 而这三个女人的争斗从夜莺进宫的一刻暂时告一段落,展现出的是惊人的团结,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们,必须、紧要、第一要做的就是不能让这个传闻中皇上一见倾心的女子得到更多的恩宠,最好、马上、立刻终结。 首先来探虚实便是宁妃。 宁妃是燕国公主,金枝玉叶的她自视颇高,其实她并没有把玉玲珑放在眼里,只不过听说她长得花容月貌,竟然能令一向与自己相敬如宾的夫君心动,心中很是不服气,非要给她一个下马威不可。 玉玲珑初进宫,虽然得到皇上的宠幸,不过还未被册封,没名没份,在低位上自然比宁妃低了许多。 宁妃早年入宫,是刘梓宣的第一个妃子,资历也是玉玲珑所不能比,只见她身穿淡紫锦锻雀展屏摆的裙子,缀细珠的白边,束腰裹胸,再配上一件丝绒大披,头上梳了个高耸云鬟,显得高贵而隆重,脸上稍扑了些粉,眼角抹上彩金,整个人看起来端庄得体,只是神态倨傲,走路的时候下巴微微抬高,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 到了朝阳西殿,她见了玉玲珑,见到让她同为女人都忍不住惊艳的面容,尤其那一双令人目眩神迷的湖水般的蓝眸,她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楚桓王会为她着迷。 但是只是片刻的恍惚,她提醒自己要镇定,于是既优雅又傲慢的说:“这就是玉姑娘么?真是人如其名的漂亮啊,难怪皇上那么心动!” 玉玲珑在进宫前多少做了些了解工作,知道面前这位女子来头不小,不过并不惊慌,从容应道:“娘娘谬赞了。” 宁妃让人呈上礼物,南海珍珠,金钗玉如意,本想这没见过世面的乡野女子一定会两眼放光欣喜若狂,却没想到玉玲珑只是淡淡的一声谢谢,目光平静,丝毫没有什么波动。 难道是装出来的? 宁妃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出生卑微的女子竟然如此淡漠不羁,似乎并没有把她放在眼里,不由怒从心起,表面虽然没有发作,依旧笑如春风:“玉姑娘能得到皇上的垂青,想必除了容貌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不晓得琴棋书画你比较擅长哪一样呢?” 玉玲珑眼皮也没抬一下,不卑不亢道:“并没有哪样精通。” “女红如何?” 玉玲珑仍是摇摇头。 ——就知道这乡野女子什么都不会,宁妃心中冷笑,故作惊叹道:“玉姑娘再怎么也是伺候皇上的人,若是连这些也不会,岂不是让皇上颜面全无?” 玉玲珑暗暗皱眉,她是来杀人的,不是来争宠的,这些乱弄七八糟的事情她完全没兴趣,她意兴阑珊的说:“这倒是该问问陛下,若是他的想法和娘娘一致,我会抽空去学学,不过,皇上身边的女人个个精通这些,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应该也无所谓吧。” “你——真不知礼数!”宁妃怒道:“皇上让你进宫不过是图个一时新鲜,要不了多久恐怕就会厌倦,不是每个人都有运气飞上指头做凤凰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了,给你敬酒不吃吃罚酒,今日你对本宫不敬,就是对皇上不敬,就是将你赶出宫去也不为过,本宫谅你是初来不懂规矩不和你一番见识,你可要知道自己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玉玲珑微微一笑:“我当然知道。”她知道,她是杀手,不是曲意迎合刘梓宣的女人,而对于面前这个没事找事的善妒女人,尽量少开口,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宁妃冷哼一声:“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本宫现在提点你是对你好,希望你不要枉费了本宫的一番心意。” 玉玲珑并不计较,点了点头,却并没有什么柔顺服从的意思,宁妃这下知道这玉玲珑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人,别的不说,就那满不在乎的神情也够引起男人的征服欲望。看样子这次和庞昭仪斐昭仪达成联盟倒不失为明智之选。 回到自己居住的锦云殿,没想到庞昭仪和斐昭仪已经来了,正等着她的最新消息呢。 宁妃简单的说了一遍所见所闻,两人听了都是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斐昭仪皱眉道:“一个来历不明的粗野丫头竟敢在姐姐面前如此狂妄?我看她是不想活了!” 斐昭仪连连点头:“就是,她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仗着皇上对她的恩宠竟然对姐姐这样不敬,这种事绝对不允许发生在我大楚后宫!” “那,依二位妹妹之见,该如何对付这小贱人呢?” 庞昭仪出了个主意,说:“现在后花园花儿开得正好,不如约玉玲珑一道赏花。” “然后呢?”斐昭仪看着问:“我不觉得这对她有什么损失。” “如果不巧被蜜蜂蜇了一下呢?”庞昭仪挑了挑眉。 斐昭仪心领神会,接着道:““还正好蛰在脸上,破了她的相。” 一直没发话的宁妃终于开口了:“如果是毒蜂的话就更好了。” 斐昭仪咯咯笑起来:“这个好这个好,关键是我们不能被蛰到。” 庞昭仪道:“这还不简单,我这里有一瓶香樟薄荷露,蜜蜂最不喜欢这个,到时候我们和她离得远点,蜜蜂不蛰她蛰谁?庞昭仪凤目微斜,带着狡黠的光。 三个女人一台戏,当下就决定分工去了。 人说后宫险恶绝不是吹的,夜莺顺顺当当的进了后宫,还没想好如何应付刘梓宣之前,恐怕得先和几位视她为眼中钉的情敌过过招。 金秋十月,楚国皇宫的花园里一片花海,浪漫壮阔。 芙蓉花、桂花、菊花、山茶花、茉莉花、金莲花、扶桑、月季、杜鹃,红的粉的白的黄的,大片大片的整个天空都衬得七彩斑斓,后宫的佳人们自然不会错过这赏花的好时节。 夜莺穿了一身浅紫色缠枝花纹长裙,腰束银色佩带,在万千花丛中显得颇为优雅,清新脱俗。 她心不在焉的看了看三位,也算是颇有姿色的美女——宁妃大约二十二三岁,雍容贵气,一身石榴红长裙,衬得面孔尤为白皙,额际点了一颗小小的朱砂,与一身的红裙相得益彰。庞昭仪妩媚动人,一头乌黑的秀发梳成纹丝不乱的高髻,金钗珠玉,流光飞舞。斐昭仪眉目庄重,穿着一件青色宫裙,边角绣着几朵梅花,气质温文尔雅。 三位美人可以说是各有千秋。 她猜得出她们不是纯粹约她出来赏花那么简单,但是会不会耍花样她也懒得去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庞昭仪笑得献媚:“早就听说妹妹国色天香,一直也没机会瞧得仔细,今天见了,真是连我这女人看了都心动,何况是风流如陛下呢。” 夜莺笑了笑。 美目流盼。 的确,她现在的这张脸比原先更加标致,更加细嫩,肌肤如初生婴儿一般,任三位佳丽如何保养也不能及。 而她所付出的代价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 “庞昭仪说的是。”斐昭仪轻柔一笑,一派大家闺秀的气质彰显:“妹妹所能给予陛下的新鲜感,都是我们这些旧人不能比拟的,自古以来只闻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呵呵,当然我们不会哭,我们只是希望能与妹妹和平相处,让陛下不烦劳心,一同好好服侍他,妹妹说是不是?” 夜莺点点头。 传闻这位斐昭仪能言善道,有颗七窍玲珑心,加上三寸不烂之舌,今天倒真是见识到了。果然名不虚传。 转了一圈,几乎未开口的宁妃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石亭说:“我觉得有些乏了,先到哪儿歇息一下,你们慢慢逛啊,恕不奉陪。” “姐姐等我一下,”庞昭仪唯恐落后:“我也同你一起去!”说吧将宁妃胳膊一晚,好不亲昵。 “哎呀,怎么你抢了我要说的话呢,”斐昭仪慢条斯理:“我只是同她们一起小息一下,妹妹一个人赏花,应该不会介意吧?前面的茉莉花开得比往年都好呢,妹妹不欣赏一下的话就太可惜了。” 夜莺淡淡一声:“你们去吧。”便独自往茉莉花园走去。 宁妃和两位昭仪一转身就变了脸,拼命忍住笑,想看又不能回头看,憋屈的好不难受。 大约一盏茶功夫,夜莺便回来了,毫发无损。 三人面面相觑。 怎么回事? 明明放了很多西域毒蜂的啊! “这茉莉花果然开得好看。”夜莺轻描淡写的一句,又道:“姐姐们不去欣赏真是太可惜了。” 尽管很想去查证,但是考虑到有被毒蜂蛰到的危险,即便再好奇再不甘心,三人也不敢现在就去考证,只能尴尬的笑笑。 “还是改天吧,妹妹你看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们今天就到这里,改日再聚。”还是斐昭仪打了圆场。 “也好。”夜莺转身摆摆手,动作慵懒随意至极。 事后三人带了面罩去了茉莉花园,竟然一只毒蜂也没看见。 “真是怪了,怎么会没有呢?你看到没有?” “没有。” “你呢?” “也没有。” 于是相互责怪起来,庞昭仪显然觉得委屈,辩解道:“我明明安排好的,当中出了什么问题我怎么知道?!” 宁妃不依不饶:“这个要问你自己。” 庞昭仪翻脸道:“你这是不相信我?既然这样,当初来找我合作什么?!” “你以为我想?!要不是为了这个玉玲珑,再过一百年我也不会找你!” “好啊,你现在开始说实话了?我看你根本就没有诚意!” “我怎么没有诚意……” “好了!”斐昭仪道:“大家冷静一些!不管这次那里出了错,我们要相信彼此,不然干脆不要结盟,单独行动好了,但是,今天大家都看见了,要不是就是她运气好,要不就是——她真的有来头,总之决不能掉以轻心!” 宁妃和庞昭仪相互看了看,觉得斐昭仪说得有理,她们的确是小看了玉玲珑,她们要从长计议。 其实,粗心的妃子们没有发现,那些西域的毒蜂,已成了一具具小小尸首,静静躺在花丛中。每只蜂的身上,都嵌着一片薄薄的叶片,这些叶片再普通不过,只是经过某位高手的手,成了锋利的武器,将那些蜂儿拦腰斩断,动作快得连痛都感觉不到——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夜莺正悠闲翘着二郎腿架在茉莉园旁一棵形状奇怪的老榕树上,她双手交握在胸前,好不惬意的看着后宫佳丽们的唇枪舌战,嘴角微带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