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三哥 “三哥回来了,三哥回来了!”一群乞丐,无论大小,都大声地呼喊着,声音中难掩喜悦之情。 龙文镇本来是一个小镇子,但是几百年前,大显帝国在此龙文镇以北,建造了一座大城,天邀城。 天邀城,是方圆十万里之内最大的城池,也是大显帝国,北方的边陲重镇。再往北去,就是雪域了,那里气候恶劣,据说到了冬季的时候,人只要走在外面,都会被瞬间冻成冰疙瘩。 因为天邀城的存在,所以龙文镇这个原来没有几个人的小镇,也渐渐繁华起来了。不过龙文镇,距离天邀城只有不到一天的距离,因此虽然繁华,却也只是商队、旅客们中途歇脚的地方。 在龙文镇小城外,有着一间破庙,这里原来供奉着这尊神灵,不过到底是什么神,就没人知道了。因为自从大显帝国征服了这里之后,就捣毁了一切所谓的神祗庙宇,统一改信仰,大显帝国第一代皇帝,武神显耀武。 所以这座庙,就废弃了。废弃之后,就成为了,一些乞丐的避难所。这些乞丐,有些是土生土长的,因为小时候父母双亡,家里的家产,不是被地主豪强抢了,就是被亲戚朋友瓜分了。 也有一些外来的流浪乞丐,这些乞丐,大都是一些流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有些人到了这里,觉得这里繁荣,容易活下去,就留下来了。有些人只是一个过客,你今天可能看到他,明天他就可能消失不见了,至于去了哪里,那就没人知道了。 本来这个破庙,众多乞丐,大家一盘散沙,各有各的地盘,各有各的老大。可是事情,从几个月前,发生了变化。 一个外来小乞丐,小三子,一天在追着商队要钱的时候,被商队的护卫,一个修体三重的大个子,一拳打翻在地。 这个小子三当场就昏死了过去,被人抬回了破庙,一个老乞丐看了之后摇了摇头说:“没救了,没救了,除非一些修气高手出手相救,不然就算把郎神医请来也没用!” 这个老乞丐叫什么,没人知道,大家一直叫他老乞丐,他算是所有乞丐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了,虽然没有什么威信,但因为资格够老,一般遇到事情,大家都会让他出来作证,或者评评理什么的。 今天小三子被人打的快死了,大家自然也抬来找他了。听了老乞丐这么说,很多人沉默不语,都有着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很显然,在这种以强为尊的世界中,没人会在乎一个小乞丐的死活。 就在大家认为小三子死定了的时候,小三子生生躺了半个月之后,竟然活过来了。活过来的小三子,几乎和以前变了一个模样,他不再是原来那种,任人欺负,要到钱,要叫出来九成,要到吃的要交出去一半的小三子了。 这小三子开始拥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办法,面对强大的乞丐头头,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小三子丝毫不怕,通过威逼利诱,很快就降服了所有乞丐头头,最终一统龙文镇乞丐的混乱局面,还成立了一个叫做丐帮的组织。 虽然大家不知道丐帮是啥意思,可是听起来很吊有木有?而且除了听起来很吊,最主要的是,小三子管大家的饭,而且管饱,时不时还会有一顿肉,这让大家都对小三子心悦诚服。 帮主是没人叫了,不过小三子,变成了三哥,大家却叫开了。 看着自己被簇拥,被叫做三哥,受到众多乞丐的拥戴和爱护,胡钟辉也是感慨万千。半年前,确切的说,应该是五个月零二十三天。 胡钟辉本来是正在地铁上“工作”,他下手的目标,是一个背着a货LV的漂亮妹子。这妹子一身行头可不少钱。虽然背的LV是个a货,可这高防的a货,也要上千,也不是一般人背的起的。 这妹子胸可不小,跟足球有的一拼,白白胖胖的胸部,随着地铁的移动,而晃动,看的胡钟辉直咽唾沫。 见这妹子正拿着5S,翻着白眼听歌,丝毫不在意周围的一切,胡钟辉就知道这是一个好的下手机会。就蹭过去去摸人家妹子的LV包包,当然不是抚摸了,是伸进去摸。 因为车上人多,又靠的比较近,妹子硕大的胸部,还会时不时的蹭上两下胡钟辉。胡钟辉是一边吃人家妹子的豆腐,一边摸人家的钱包。 很快胡钟辉就得手了,干这行的,东西到手,得赶紧走,赶紧转移。不然的话,被人抓到,那就完蛋了。 虽然胡钟辉对于妹子的胸部恋恋不舍,可自己可不想去吃牢饭呀,还是抓紧走的好。刚要走,就听咔嚓一声,一个冰冷的钢铁手镯,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胡钟辉大惊失色,正要走,就看到那大胸妹子冲自己笑:“小子,舒服吧?一会回去多加一条,性骚扰、强叉未遂!让你把牢底坐穿!” 胡钟辉傻眼了,尼玛这妹子,特娘的是个条子。胡钟辉没忍住就就喊了出来:“你是条子!” “条子你妹!”说着妹子就要把胡钟辉靠在地铁上的,扶手上。那些扶手可都是实实在在的钢管,可不是豆腐渣工程,这要靠上去,自己估计就栽了。 刚好此时地铁到站了,为了逃命,胡钟辉大喊一声:“有炸弹!” 一时间整个车厢就沸腾了,所有人都开始往外跑,男人的叫骂,女人的尖叫。就趁着这个时机,胡钟辉两手成爪,大喝一声:“抓奶龙爪手!” 朝着妹子的两颗足球就抓了过去,这妹子虽然是个条子,而且明显是个很老辣的条子,可见湖中湖来势汹汹的,本着自己的胸口就来了,也是下意识的后退,两手挡在胸前。 胡钟辉要的就是这个,见妹子后退,胡钟辉是转身就跑。妹子得知自己上当,立刻就追了出来。而与此同时,胡钟辉也发现,原来这趟车上,不止一个条子。 好在因为混乱,这些条子纷纷维持秩序,胡钟辉借机逃跑,并没有遭到围追堵截。可后面那妹子,明显不是盖的,自己这速度,堪比跨栏那位了,可是还是被妹子紧追不舍。 胡钟辉逃跑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就发现者妹子,胸口上下起伏,十分的壮观。可能因为自己做坏事太多,又好色。胡钟辉悲剧了,这地铁站,他喵的是地铁分两边,人站中间。 有些地铁站是人分两边,地铁在中间。这是很合理的,最起码不容易做错边,当然这也是近些年来的设置改变。原来的老地铁,基本不会考虑这个,都是人在中间,地铁分两边。 胡钟辉逃跑的时候,因为回头看妹子,不知道撞到了哪个天杀的,竟然一头栽进了另外一边的铁轨中,而此时地铁刚巧进站。 胡钟辉知道自己这次是死定了,死前胡钟辉心中想了很多,他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好好读书,不然也不至于干这种事死于非命了。 如果人有来世,一定要好好做人,就算不能给社会国家做贡献,也不能做有害于人民,有害于社会国家的事情。 即使逼不得已,自己还做了这一行,那自己也要做个侠盗,盗亦有道,盗富济贫。 本来是死定了,可胡钟辉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小乞丐,而且看周围的样子,自己还不是生活在原来的时空,而是一个自己陌生的时空。 开始胡钟辉认为自己可能穿越到古代了,可是打听之后,才知道,这里是个叫大显帝国的地盘。胡钟辉虽然没读过几年书,可他也知道,纵观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就没有大显帝国这个国家。即使是什么春秋战国五代十国,就算造反的一些拉了几千人,就敢称王称霸的,也没听说过有大显帝国呀。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胡钟辉算是明白了,自己穿越到了异世,而且是小说中的修炼世界。 自己穿越到的这个躯体,是个名字叫小三子小乞丐。本来胡钟辉对于自己穿越过来,身体年龄变小,甚至乞丐的身份都无所谓。可是这个名字,自己就不能无所谓了,叫来叫去,好像是在叫太监。 为了活下去,为了吃饱饭,为了摆脱这个太监似的名字,胡钟辉开始发威了。他利用自己前世的记忆,苦练技能。开始了两世为人,两世为贼的生涯,并且还大声告诉周围人,自己名字叫胡钟辉,可没人搭理他。 当然了胡钟辉可是记得,自己上一世临死前的想法,自己这一世如果依旧无法做个平常人,还做贼,那也要做个好贼。 对于小三子的身体,胡钟辉虽然不满意,觉得身体太过虚弱,可是熟悉了之后。胡钟辉就发现,这小三子的身体,几乎就是为了当贼而生地。 小三子手指细长,柔软,且灵活,不同一般人。虽然比不上少女们的芊芊玉指,可是与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这种手指,在胡钟辉生活的那个年代,如果是生在有钱人家里,定然会被认为是学钢琴的好料子。可胡钟辉怎么可能接触到那种上流社会,那种贵族乐器呢,在他看来,这就是当贼的料。 而同时,小三子的身体也足够柔软,翻墙爬树,是动若灵猴。一切的一切,都把胡钟辉,带回了原来偷盗之路,用胡钟辉的话说,这就是天意呀。所以他又干回了老本行,当然了他偷盗的对象,一般都是一些为富不仁的人。 还有就是经常欺负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佣兵之流,偷回来的钱财,也不是自己享乐。而是购买食物,大家一起享用。 所以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胡钟辉就从小三子,变成了三哥。又在前不久,成立了丐帮,自称帮助,并且一再宣布,自己名字叫胡钟辉。要么叫自己帮主,要么叫自己胡帮主,甚至直呼自己的姓名,就算叫老胡也可以。 可特娘的,这些家伙就是改不了口,还是“三哥!三哥!三哥!”叫个没完,胡钟辉也算是见识到了这些人的执着,因此就不再强求,管他呢,爱叫个啥,叫个啥,反正就一名字。 正文 第二章 修体要诀 胡钟辉在众人簇拥下,坐上了帮主的宝座。说是宝座,其实是断了一条腿的太师椅。这椅子是帮里的其他小乞丐,捡回来的。 后来经老乞丐修修补补,总算变成了四条腿。因为整个破庙中,只有这么一张椅子,所以这就成了胡钟辉的宝座。 “三哥,今天咱们是不是该吃肉了?”下面一个十七八岁的乞丐问道。 这个十七八岁的乞丐,叫耗子,原来是小三子那一派的头头,现在是个九袋长老,掌管伙食房。 说是掌管伙食房,其实就是个做饭的大厨。而这个所谓的大厨,带着两个八袋长老,三个七袋长老,掌管着两口大铁锅,每天负责跳水劈柴,烧火做饭。 主要是胡钟辉映像中,这耗子原来没少欺负这小三子,所以得报复一下,让他做了个伙房的大厨。 当然这里油水其实也不少,可惜的是,他们只负责做饭,这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东西,不归他们管,每天吃什么,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因为每天只有胡钟辉回来之后,才能确定到底吃啥。 “你小子,就知道吃肉!哈哈!不过今天确实是吃肉的日子!”胡钟辉哈哈大笑,不过这一举动被别人看着,估计很突兀。 一个十四岁的小乞丐,学着大人一般哈哈大笑,还叫一个十七八岁成年乞丐小子,不觉得突兀就怪了。 这里说一下,丐帮每月的第一天,最后一天,和中间的十五,都是吃肉的日子。另外就是大显帝国,男子成年的年龄是十五岁,因此耗子是成年人一点都没错。别说搁现在了,就是搁胡钟辉来的地球,十八岁也成年了。 众人一听说今天是吃肉的日子,一下就沸腾了:“三哥威武,三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三哥霸气,三哥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这破庙里,一共有三十多个乞丐,一起喊,那声音也不小。不过每次被路过的人听到,都会不屑地露出,一种眼神。 至于这里的人是怎么说的,胡钟辉不知道,但是他用自己的想法,理解这些人的眼神就是,两个字傻×! 很快在众人欢呼声中,掌管钱粮的九袋长老大黄,和掌管执法的九袋长老大黑,带着几个人就出现了。 大家一共抬了五个竹筐子,每个竹筐子,都有两尺来高。上面全部盖着白布,胡钟辉让人把竹筐子放在地上,自己亲自走过去,打开白布。 第一个竹筐子,白白的大馒头,还冒着热气。那些乞丐看着,眼都直了,一时间光听到咽口水的声音了。 第二个竹筐子中是大饼,三个竹筐子中,是烙饼。第四个竹筐子中,是白菜,最后一个竹筐子中,是猪肉。 慢慢一筐子猪肉,虽然还是生的,可不少人看着也直言唾沫。胡钟辉大手一挥:“洗菜切菜,白菜炖肉,今晚管够,不准浪费,谁浪费,就把谁赶出去!” 胡钟辉话没说完,这些乞丐早就动了起来,大大小小,三十多个乞丐,没有一个不帮忙的,除了胡钟辉坐享其成,其他的都帮忙去了。 其实胡钟辉也不是坐享其成,这些东西,都是胡钟辉弄来的。当然怎么弄来的,那就得另说了。 胡钟辉在众人,都去做饭的时候,从怀中掏出一本书,上面写着“修体要诀”,这本书是胡钟辉,今天偷东西的时候,顺手顺来的。 这修体要诀,也不是什么秘籍,就是普通的修炼之法,可是这普通的修炼之法,价值也超过这里三十多口人一个月的口粮。 大显帝国,并不是这个世界唯一统治者,这个世界上,像大显帝国,这样的国家,还有好几个。小国多达数百个,还有一些未知区域也很大,如北面的雪域。 这个世界,是一个叫做修仙大世界的地方。在这里人们可以修炼成仙,而修炼之路,是有很多等级的。 胡钟辉拿到的那本修体要诀,就是修炼之路的门户,只有修体之后,才能进行后面的修炼。 修仙大世界的修炼等级,一共分为四个,修体、修气、修道、修仙。每个等级,分为九重。 修炼功法,也有等级之分,上天、地、人、上、中、下,每一种,又分为三阶,高、中、低。 胡钟辉这本,就是下级低阶功法,其实严格意义上也不能算功法,只能算一个入门介绍,还有一些入门修炼的东西,具体的技能,里面是没有的。 胡钟辉早就听说可以修炼成仙了,自己是穿越来的,运气肯定不会差,一直都想找机会,踏入修仙之路,可惜啊可惜,可惜一直没人愿意教自己,也没有这个机会,这次顺手顺来了这本书,自己得好好研究研究。 打开一看,里面第一句话,就写着,所谓修体,就是指淬炼形体,主要是三个方面,筋、骨、皮。只有把这三种,修炼到了极致,才能够修气,否则修气的时候,身体承受不了修气带来的暴虐之气,很可能就会爆体而亡。 胡钟辉被书中,所描绘的修炼之法给吸引,一直到了有人叫他吃饭,他这才反应过来。匆匆吃完饭,胡钟辉又再次阅读这本书。 从书里面,发现了一套拳法,简单的虎虎生威拳,是修体的第一步。如果把虎虎生威拳,练到可以打断一块青砖,那就是正式踏入修炼之列了,也就是修体第一重的实力。 看到这里,胡钟辉二胡不说,跟着书上的图画,就比划起来了。之前的胡钟辉,是有点底子的,在上中学的时候,学过一个青年拳。 加上后来,当了小偷,经常是翻墙上房,遇到一些难缠之人,也会动手,所以无论是套路,还是实战,都有些经验。 这虎虎生威拳,胡钟辉是很快就上手了。练了大半个时辰,胡钟辉觉得自己炼的差不多了,此时他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力气,浑身发热,壮的能打死一头牛,因此就打算找块青砖试一试。 其实这都是胡钟辉自我感觉良好,实际上,他瘦弱的跟个小鸡仔似的,虽然他经常给自己弄些好吃的,可这身板就是长不起来。 对此胡钟辉很是失望,不过他也长安慰自己:“别看老子瘦,骨子里都是肉!” 听说三哥要徒手开青砖,几乎所有人都围了过来。这事倒不是有人给胡钟辉,瞎传,而是胡钟辉根本就不避讳,直接让手下的人帮忙找两块青砖。 手下的人自然要问要青砖干啥?胡钟辉当时很牛叉的大声说道:“本大爷,要徒手开砖!” 周围听到的人,顿时就炸锅了,当然都要来看看了。在这些乞丐中,自己这三哥,厉害大家都知道,不然怎么会给大家弄来这么多好吃的。 可要说三哥这身板,简直不敢恭维,三哥这身板和他同年人相比,都要瘦小一些。徒手开砖,这种需要蛮力的活动,在这些乞丐看来,完全不是瘦小的胡钟辉能做的来的。 乞丐们宁愿相信他们的三哥,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也不可能相信胡钟辉能徒手开砖的。 “哎!你们相信三哥能脱手开砖吗?”一个长出了小胡子的乞丐,摸着下巴问旁边的几个人。 “这个难说,三哥这身板……”一个乞丐摇了摇头,虽然没说下去,可动作已经表明不相信了。 有一个乞丐明显是胡钟辉的死忠,立刻不岔地表示:“你们这是狗眼看人低,三哥肯定能行!” “你怎么就知道?”旁边有个乞丐不服气地问道。 “我当然知道了,如果不是三哥,咱们能过上这么好的日子吗?从前三哥说,要让我们过上不挨饿,不受冻的日子,我们不是也都不相信吗?可现在呢?”那个胡钟辉的死忠,伶牙俐齿道。 众人一想,也是,就不再多说话。 此时场中传来一阵叫好,原来是青砖已经就位,胡钟辉正在耍拳,打了一套虎虎生威拳,然后大喝一声,手掌成刀,劈向青砖。 只听“咔嚓”一声,青砖完好无损,然后就传来胡钟辉的惨叫:“啊!疼死老子了!” “三哥!三哥!”一群乞丐面面相觑之后,反应过来来,这才冲上去。 半个时辰后,胡钟辉右手抱着纱布,吊在了脖子上,还能隐约看到,里面夹着一块木板。胡钟辉现在是羞愧欲死,如果地上有个缝,自己就钻进去死了算了。 本来想要露一手,结果丢人现眼了。而且是在那么多人面前,不知道现在大家怎么想的,估计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因为自己这装叉的一劈,算是彻底的没有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老乞丐问道:“三哥,你咋想的,怎么还去徒手开砖了呢?” 胡钟辉听了,心中暗骂:“这老乞丐,也忒不会聊天,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过胡钟辉和老乞丐的感情很深,因为在自己这个身体昏迷的半个月中,都是老乞丐照顾他的,每天要点米回来熬点粥给胡钟辉喝,如果要不到米,就去人家要粥。因此还经常被骂,挨揍。 胡钟辉就把自己顺了一本修体要诀的事情,给老乞丐说了。老乞丐听了之后,半晌没说话。 胡钟辉就在心中暗忖:“难道这老乞丐,是个世外高人?在网络小说中,往往这个时候,主角身边,都会出现一个这样的高手,然后指点迷津,最后主角成就不朽霸业!” 可胡钟辉想错了,老乞丐并不是什么世外高人,就是个普通的老乞丐,之所以半晌没声音,是因为胡钟辉,说的太多。 你说你就直接说自己顺了一本修体要诀,然后像修炼就罢了呗,非要从一早上起床时候说起,连中间上过几次厕所都说了,结果把老乞丐说的晕晕乎乎,昏昏欲睡。 胡钟辉满怀欣喜等着老乞丐给自己指点迷津,结果迷津没等来,等来的是迷糊,老乞丐翻了一个身,嘴里嘟嘟囔囔:“你说啥?赶紧睡吧!” “卧槽!”胡钟辉最后说出这两字,只好翻个身也睡了。 正文 第三章 找事 “呦!三哥呀,来两个肉包子吧!”胡钟辉走在小镇的中心街道上,周围不少人都和胡钟辉打着招呼,并且向胡钟辉推销着自己的东西,这说话的就是一个卖肉包子的。 “好!来两个!”胡钟辉很大方的说道。 “三哥,来两个烧饼吧!” “来两个!” “三哥,来根油条吧!” “来两根!” 一路上,胡钟辉所过之处,但凡有人推销吃的,胡钟辉基本都不会拒绝。不是胡钟辉胃口大,而是胡钟辉的人多,吃的也多。 这胡钟辉虽然常常出去工作,不过每次得手之后,就会很长一段时间不再出手,直到手里的钱差不多了,才会再次出手。 接连出手的时候也有,那就是遇到了肥羊,或者太欺负人的人,胡钟辉就会出手。 尤其是那些为富不仁的,胡钟辉基本都不会放过。别看胡钟辉现在就是个普通人,可是他的偷窃技术,可以在修体五重以下的修士身上,轻易窃取财物。 修体五重是个分水岭,这是胡钟辉这么久以来试探出来的。胡钟辉这么久以来,一共透过死修体五重的人,三个被当场抓到,一个是后来直接找到老巢。 要不是胡钟辉,拿出钱财来求情,估计自己的小命早就没有了,所以胡钟辉一直在修体五重以下人的身上做生意。 除了每月的初一、十五还有最后一天,胡钟辉管饱管肉之外,其他时间,饭都是定量的,而且是胡钟辉亲自带人购买。 如果你饭量大,不够吃,那就得自己去想办法。这个办法最简单的就是去要,不过要来的多半是残羹剩饭。 所以胡钟辉成立了丐帮之后,就给下了规定,要是一个办法,但也不能光靠这一种办法,还要学会自食其力。 一个是干苦力,这小镇是在交通要道之上,来来回回商队那么多。难免有些需要搬挪腾移的活,这些活让那些修士去干,没人会去干的。 虽然他们是人家花钱雇来的,不过这些修士和普通人比起来,永远觉得高人一等,高高在上,所以这种脏活累活,是不会去干的。他们只负责保护商队的安全,其他一概不管。 这些活,自然就需要找其他人来干。而小镇上,但凡有点办法,有点想法的人,都会做些小买卖,虽然不至于发家致富,但是平常生活那是绝对没有问题。 没人来干,最后就落到了丐帮手里,因此胡钟辉要求但凡成年的乞丐,都可以去干这些活,赚点小钱。 虽然赚钱不多,但都是自己的,你平常吃不饱,可以用自己赚来的钱,去买吃的喝的。有些人在吃喝之余,竟然还能存上一小笔钱。也有一些乞丐,天生聪慧,跟着镇上的一些人,学手艺等等。 反正在胡钟辉的带领下,丐帮现在在龙文小镇,也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现在城外破庙中,多出了一个丐帮。 而丐帮的帮主,就是这个三哥了。这个三哥不知道哪里来的钱,每天都会买吃的喝的回去。大部分人都认为胡钟辉的钱,是那些乞丐干活赚来的。当然也有极少一部分,明眼之人看得戳来,胡钟辉的钱,来路不干净。 不过从来没有人说,因为大家都是小镇上的,可以说都是老乡,没必要为了外人得罪老乡。 而且丢钱的那些人,往往都是为富不仁、飞扬跋扈的人,这些人多半待人很不友善,动不动就打骂,镇上的居民,大家也痛恨这些人,因此他们丢了东西,不仅没人帮忙找,反而暗爽。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虽然这些钱到了胡钟辉的手中,但最终却也到了小镇上其他人的手中。 胡钟辉的丐帮,自从小三子,变成了三哥之后,要着吃,这种事就渐渐消失了。而变成了买着吃,三四十号人,一日三餐,那消耗可大了去了。 自从胡钟辉买着吃,这几个月来,几乎所有的小商小贩,他们的收入,都比以前,增加了不少。这钱最终落入了大家的口袋,因此大家就很默契地保持缄默。 龙文小镇,每天早上,天不亮城门就会打开。各种赶路的商队,进进出出的,人口络绎不绝。 而这个时候,大家做生意的好时候。有些商队,起得早,没能吃上早饭。就会走路边顺便买点,那些卖包子、烧饼、油条、馒头啥的,运气好的时候,遇到一个商队,一次就能买走他们一天的货。 因此大家起的都很早,而胡钟辉同样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之所以早起,不单单是为了买早餐,还有一个原因,早上比较混乱。 俗话说浑水摸鱼,没错只有混乱的时候,胡钟辉下手,才更加容易。当然了,下手之前,胡钟辉都会派人打听清楚。 这个打听事情,对于小乞丐来说,最容易不过了。而打听下手对象,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前面说胡钟辉,只能对修体五重以下的人下手,才不会被发现。可是他不是修士,他无法探测到对方的修为。 而这些修士,表面上都差不多,谁知道哪个是修体五重以上,修体五重以下。万一下错手了,小命就没有了。 今天早上胡钟辉起来,只不过是例行出来买东西,昨天他才做了一笔生意,而且那笔生意还不小,昨晚他看的那本书,就是昨天顺来的。 因此今天,到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胡钟辉基本都不会出手,前面也说过了,除非遇到了一些欺人太甚的,他才会动手。 就在胡钟辉人模狗样,到处转的时候,来了几个乞丐。这几个乞丐都是成年乞丐,一来之后,就朝胡钟辉哭诉:“三哥!三哥!” 胡钟辉一看,这几个人,样子都想被人打了,其中有两个还带着伤,看到他们哭成这个样子。胡钟辉暗骂晦气,这都多大了还哭:“一大早的哭丧呢?有事说事!” 几个人被胡钟辉这么一吼,立刻安静了下来。之后胡钟辉,就从大家七嘴八舌中,了解了个大概。 胡钟辉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床,其他人也跟着起床,各干各地,等到八、九点钟的时候,大家再回到庙中吃早饭。 没有早上起来就吃饭,主要还是为了方便管理。胡钟辉之前,也有过前一天晚上,就把东西买回来,早上吃的做法。 可是早上起来,往往就发现,自己买回来地东西,被人偷吃了,怎么查也查不到。而且早上吃了饭,很多人就会接着睡,不会出去干活。 可一天中,只有早上的活,最多,这些人不干活,光吃胡钟辉的,胡钟辉也受不了。因此就定下了一个干完活,再吃饭的规矩。 一些人早上赚了钱,也会买一些吃食回来,这样一些不够吃的,就能吃饱了。 所以每天早上,大家都是饿着肚子去干活。今天也不例外,几个乞丐,找到了一份搬运的活,本来讲好了,二十大车,搬运完毕,几个人一共给四枚金币。 二十大车,四枚金币,说实在的很少了。可是乞丐们愿意干,另外这四枚金币,够这几个人,吃喝一天的了。 干完活几人去要钱,没想到对方竟然不给钱,一人给了一个硬馒头,还是馊的,然后赶几人走。 几个乞丐当然不干了,找管事的理论,管事的眼睛一瞪:“滚!给你们一人一个馒头就不错了,还想要钱,赶紧滚,否则打的让你们哭爹喊娘!” 要是以前,听了这话,几个乞丐肯定不敢造次,灰溜溜就走了,遇到这种事情,也只能暗骂几句,然后自认倒霉了。 可自从胡钟辉来了之后,告诉大家,遇事不要怕,有理有据,就不要担心,跟对方评理,对方实在不讲理,自己会出面的。 有了胡钟辉给他们撑腰,几个乞丐也不害怕,几番争执之后,几个乞丐被人打了,还被逼着吃了馊馒头。 几个乞丐吃了亏,当然要回来找胡钟辉,让胡钟辉给自己报仇了。这种事常有发生,一般情况下,都是胡钟辉去了之后,手到擒来,把对方的钱袋弄到手,然后大家兴高采烈地吃一顿好的。 今天又遇到这种事,胡钟辉自然暴跳如雷:“好哇,敢欺负我的人,我们当乞丐的容易吗,早上没吃饭,去给他们干活,累得半死之后,没给钱,还一顿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胡钟辉一挥手:“走!看看去!” 很快在几个乞丐的带领下,胡钟辉就发现,那个所谓的管事的,和几个大汉正在酒馆里喝酒吃菜。一边喝,还一边哈哈大笑:“他么的,什么人都敢要钱,几个臭乞丐,还想要钱?” “没错!没错!东家虽然说了给钱,可这钱可不是几个臭乞丐能拿的,是给咱们兄弟几个喝酒用的!”其中一个大汉叫嚣着。 不用猜,胡钟辉就明白了,这是这几个人,把应该给自己手下的几个人的钱,中饱私囊来吃喝玩乐了。 胡钟辉让自己的手下藏好了,自己走进了酒楼。胡钟辉一走进去,就里面的掌柜的,小二就和胡钟辉打了招呼:“三哥来了!” 听到“三哥来了”这话,很多在酒楼中喝酒的,小镇上的人,都打了招呼。 对于这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孩,会得到这么多人的打招呼,佣兵们并没有觉得什么。因为他们无所谓,各自灌着酒。 胡钟辉摆摆手:“没事,我随便转转!” 胡钟辉就装作没事,到处乱转,突然就听胡钟辉一声惨叫“哎呀!” 然后就听到有几个大汉大怒:“小子,你找死?” “对不起!对不起!”胡钟辉连连道歉。 “对不起,就行了?小子今天不揍你,我心里不舒服!”其中一个大汉,抓住胡钟辉的衣领。 “哎呀!几位大哥,几位大哥,不要动怒,不要动怒,这就是个误会!”掌柜的连忙劝导。 周围的人也帮忙劝,这个时候胡钟辉边道歉,边说道:“几位大哥,几位大哥,是我不对,今天这顿我请!我请!掌柜的,再给几位大哥上四个菜,两壶酒!” 掌柜的也不想找事,立刻答应:“好!马上来,马上来!” “几位大哥,这样行吗?”胡钟辉哀求道,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 几个大汉一看,又添酒,又添菜的,周围又有不少人劝架的,勉强算是同意了,抓住胡钟辉衣领的大汉,推了一把胡钟辉:“看在酒菜的份上,赶紧滚,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胡钟辉连连后退,边道歉,边付钱,然后付了钱,就灰溜溜跑了。几个大汉看了之后,哈哈大笑:“一个小毛孩,乳臭未干,也敢叫什么三哥!” 几个大汉的笑声,还在胡钟辉的耳后,可胡钟辉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一翻手,手里多了两个钱袋,掂量了一下,里面最少几十金,这次是赚大了。 胡钟辉一挥手:“走!让所有的兄弟都撤回破庙,今天加餐!” 正文 第四章 败露 城外破庙中,三四十号乞丐,围着胡钟辉,大声叫好。 “三哥威武!三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三哥霸气!三哥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大家在听了,胡钟辉是如何教育了那几个大汉之后,喊出了听的胡钟辉耳朵都快磨出茧子的口号。 胡钟辉也知道,这也就是大家在拍自己的马屁,到底自己威武不威武,霸气不霸气,根本就不是大家在乎的,大家唯一在乎的就是这加餐事宜。 昨天刚吃了白菜炖肉,今天又要加餐,没人会不高兴,不过再吃一次白菜炖肉。虽然这些人没有意见,可胡钟辉又意见,老吃这个,他觉得腻了。 所以打算换点别的吃吃,比如吃鱼,或者吃鸡,牛羊肉也可以。经过一番讨论,最终决定吃鸡,每人一只。反正三只鸡才一个金币,一人一只,也就才十几个金币。 今天胡钟辉的两个钱袋中,加起来,少说也有一百金币,因此腐、败一把是没有问题的。这几个月来,胡钟辉的钱虽然天天花,却没有花光的时候,反而有很多结余。 倒不是胡钟辉想要开个小金库,其实他弄来的钱,都是自己弄来的,就算不分给大家,大家也只能干瞪眼。 不过胡钟辉并不是那种人,不仅分出来,而且完全无私。胡钟辉把这些结余的钱,都偷偷藏了起来,这些钱并不是为胡钟辉自己准备的,而是为丐帮所有人准备的。 这钱藏的地方,目前只有胡钟辉一个人知道。胡钟辉自从知道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就开始存钱,他知道,这个小镇自己不可能长期待下去,自己将来势必要去闯天下,而自己丐帮的这群兄弟,自己放心不下,担心他一旦走了,大家就会继续过上,挨饿受冻的日子,因此就存了一笔钱,将来自己要走的时候,要么分给大家,要么留给大家以备不时之需。 今天也是同样,胡钟辉拿出了十几个金币用来买鸡,其他的金币全部藏了起来。 鸡当然是买回来自己杀,自己炖了。因为这样,才不会便宜到三只一个金币,如果人家炖好的,那就贵上一些了。 而且这些鸡的内脏,也不是不可以吃,是可以吃的,留下来,第二天买点菜回来,再炖一锅,味道也是不错的。可买别人炖好的,里面的什么东西,都没有,还贵,不划算。 这不是胡钟辉提出来的,而是掌管钱粮的九袋长老提出来的。可见九袋长老,也是个会过日子的人。 当然了,鸡可不是现在就吃,也不是中午吃,而是晚上。只有晚上,破庙的乞丐才会聚集全,那个时候大家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都会回来睡觉,那个时候开饭是最好的。 胡钟辉吩咐了一下,大家不要张洋,继续回去,该干嘛干嘛,另外一边吩咐人去买鸡。自己却留在破庙中,翻起了那本修体要诀。 一想起修体要诀,就想起了昨晚的虎虎生威拳,一想起昨晚的虎虎生威拳,胡钟辉这张老脸,不禁一红。看了看自己还有点肿的手,摇头苦笑。 其实昨天晚上,胡钟辉的手,只是肿了,之所以打上绷带,又是夹上木棍,是老乞丐搞的鬼!一来,老乞丐是为了开玩笑。二来,老乞丐是自己也不确定,胡钟辉的手到底有没有问题,既然不能确定,就先夹着,有备无患吗。 结果第二天胡钟辉醒了就发现,自己的手一点问题也没有,除了还有点红肿,其他活动自如,就把绷带给拆了个干净。 胡钟辉翻着修体要诀,心中难免有点伤心,主要是因为自己没能踏入修士的道路。上一世胡钟辉虽然是个贼,但他也喜欢看网络小说。 网络小说中,基本都会写到,男主穿越,或者不穿越,都会先是一个废物,被人看不起,被人嘲笑。然后意外得到一件宝物,里面拥有一个强大的器灵,或者附着着一个强大的生物。 而他们往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男主就靠着这个作弊器,把自己从废物变成了天才,然后一路越级挑战,杀人夺宝,最后变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的无敌存在。 胡钟辉觉得自己也应该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他觉得自己走上修士之路,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是昨晚的虎虎生威拳,让他彻底失去了信心。 失去信心的胡钟辉,随便翻着书,突然眼前一亮。他就看到,树上写着,虎虎生风拳适用于身材魁梧,力量强大的人。 而对于身材瘦弱,动作灵敏的人,可以靠修炼步步生风来达到,进入修士的境界。 胡钟辉仔细看了一下这个所谓的,步步生风,立刻哈哈大笑:“这他么的,就是为我准备的!” 原来这步步生风,是修体时期的一门武学,主要是用来提升人的速度,和闪避能力。学了这个步步生风,跑起来的时候,就感觉脚下有着风,推着自己往前跑。 胡钟辉为什么说这个是为自己准备的,那就是和他的职业有关系了,他是个小偷,是个贼,一般情况下,得手之后,就迅速离开。可万一被发现了,遭到别人的追击,那就更要快跑了,而有了这个步步生风,对于胡钟辉来说,简直就是如虎添翼,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 这步步生风和虎虎生威,是一系列的入门武学,简单易懂,非常容易学会。同样也是八式,主要是教人,怎么快速移动,见缝叉针! 比如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想要快速穿越,就要眼疾手快,和偷东西一个样子。看准地方,立刻就踏过去,同时自己的身体也要跟地上。别自己的脚,从两个人之间踏过去了,身子还被人卡在外面,那就不好了。 不仅有教在人群中快速穿梭,还有在负责的地形中快速穿梭的办法。胡钟辉照着书上教得办法,开始慢慢修炼,学习。 很快胡钟辉就领悟到了步步生风的要诀,在破庙中来回快速穿梭,不仅胡钟辉一人发现自己速度变快了,其他人也发现了。 胡钟辉更是发现,自己现在竟然可以踩着墙,往上走上三五步了。以前靠着快速跑,借助冲锋的力量,胡钟辉也可以在墙上蹬上一两脚。 也就是一两脚,然后就因为引力落在地上,却绝对不会出现第三脚。可现在不一样,依旧需要助跑和冲、刺,但是绝对是三五脚之后,胡钟辉才会往下掉。 这绝对是有区别的,胡钟辉自己知道,别人也知道。一两脚,或许可以让你上一堵墙,然后翻过去。而三五脚,就能让你上房顶,然后逃跑,这是质的飞跃。 就在胡钟辉全身心,投入到这本修体要诀中时,出事了。 “三哥!三哥!不好了!”胡钟辉正在用功之时,竟然被人大喊大叫打断了,这就好比一个熟睡之人,突然被人提了起来,心情能好吗。 胡钟辉立刻吼道:“死人啦?吼什么吼?” 可胡钟辉这话刚说完,就看到了,早上被打的几个乞丐中的一个,脸上再度出现了新的伤,而且更加严重。 胡钟辉就感觉有些不妙:“怎么回事?” 这个被打的乞丐,断断续续的把事情经过这么一说,胡钟辉知道事情闹大了。 原来胡钟辉偷了那几个人的钱包后,他们很快就发现钱包不见了,他们就知道是胡钟辉干的,向人打听胡钟辉的下落,要报仇。 酒楼中的本地人,都知道胡钟辉有着一手,可大家都不愿意说,那几个大汉也没辙,就走了。 不过很快就回来了,原来带了一个修体五重的高手来了,修体五重的高手,到了之后,一把就抓住掌柜的衣襟,说是掌柜的如果不说,就要拆了酒楼。 掌柜的虽然不想说,可也犯不着,为了胡钟辉,让人家拆了酒楼呀,最后就把实情说了。本来这些人要直接来破庙,找胡钟辉。 没想到半道上又遇到了,早上被他们打得那几个乞丐,这下就倒霉了,又是一顿毒打,然后放回其中一个,让回来报信,说是胡钟辉如果不去,就杀了那几个人,然后再来破庙,把所有乞丐都杀了。 胡钟辉也没想到事情会弄成这个样子,其实之前胡钟辉下手的人,多半都是要离开小镇的人。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下手,等他们离开了小镇,发现钱包丢了,也无可奈何。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是丢在路上了,还是被什么人偷去了。 就算知道被偷了,那是谁偷的,他们也不知道。就算找到胡钟辉,胡钟辉也可以咬死不承认,毕竟小镇的外来人太多了,鱼龙混杂,谁知道是谁偷的呢。 可这次胡钟辉,因为气愤,没考虑这些,当场就动手了,更没有打听对方的来历,要是知道对方有一个修体五重的,胡钟辉就不会出手了,大不了吃个亏,反正也不是一两次了。 现在被人找上门,胡钟辉一时间也是束手无策,不少人出主意道:“三哥,你跑吧!天地这么大,他们不可能为了两个钱袋,追杀你的,你跑吧!” “没错!三哥,你跑吧,有多远跑多远,能跑多远是多远!”大家都这么说着。 “不行,我跑了,你们怎么办?”胡钟辉摇头道。 “我们能有什么事情?我们烂命一条,如果不是遇到三哥,或许早就冻饿而死!”掌管钱粮的执法长老说道。 “就是!就是!更何况我们这么多人,他们就算杀,也不可能全杀了,不然会引起大显帝国的注意的,你别担心我们,快走吧!”老乞丐说道。 “不!我不能走,我要去救他们,不过我这一去,可能就回不来了,或许死,或许会逃走,到时候你们就安全了!老乞丐,你跟我来!”胡钟辉不顾众人的劝阻,带着老乞丐,去了破庙后院。 在后院的一间房子里,胡钟辉拿出那本修体要诀:“这个给你,你识字,我走以后,你带着大家修炼!还有这里,我藏了一箱子金币,这个你只需要自己知道就好了,在你们需要困难的时候,拿出来应急,你要知道财不可露白,千万要小心呀!” “三哥!这……”老乞丐想说些什么。 却被胡钟辉阻拦住了:“放心吧,我有办法活下来,只要我不死,早晚都会回来的,你一定要替我守住丐帮!” 老乞丐含泪接过了修体要诀,之后胡钟辉当中宣布老乞丐为代帮主,传功长老,并且要求钱粮长老、执法长老和其他的一些九袋长老,交代了一下:“我走之后,你们要相互帮助,相互扶持,一定要活下去!不要去找我,也不要去报仇,我会回来的,相信我!” 说完胡钟辉决然独自离开,去找那些佣兵,而身后的是一群哭泣的乞丐:“三哥!三哥!三哥……” 正文 第五章 刘堂主 胡钟辉走出破庙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身后的乞丐,虽然呼喊,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胡钟辉。在这深秋的傍晚,外面枯黄的草,被这秋风吹的慢慢晃动。 胡钟辉也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走出很远之后,胡钟辉仿佛还是能听到,破庙里传来乞丐们的哭喊声。 下意识地回头一看,天边全是橘红色的云彩,血红的夕阳,被残破的庙宇遮挡了一般,看上去是那么的凄凉。 这不禁胡钟辉生出了,一份悲凉。他不知道自己此去究竟能否活下来。原本他是可以跑的,完全不管那几个人的死活的。 这要是之前没重生的性格,胡钟辉定然会跑,根本就不管其他的人,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是再世为人,胡钟辉记得自己上一世临死前的想法,自己一定要做个好人,做不了好人,也要做个侠盗。 那几个人,是因为自己,才被抓的。如果自己不去,他们死定了。这些传说中的修士、佣兵,大肆杀人虽然不敢,可杀几个乞丐,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就算把破庙中的所有乞丐都杀了,引起了大显帝国的注意,最多花几个钱,也能摆平,并不是老乞丐说的那样,不敢动手。 残阳如血,胡钟辉不再像其他的了,快速走向城中。 这修仙大世界中的客栈,和地球上古代的客栈有些相似。并不是大家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有些后现代化的客栈,电视里演的古装剧中的客栈,往往都是像现代人一样,一个房子里,一层楼,有几间客房,然后住进去就行了。 这种客房在古代虽然多,但并不是主流。古代的客栈,大部分都是一个院落,一个院落的。而那种一层楼有几间的,估计是属于上房吧。 普通的,都是一个院落。一个院子中,四周都是客房,可以住下几十号人,而且车马货物,都可以放在客栈中。 要知道无论是古代,还是修仙大世界的现在,单独上路旅行的都太少了,那个时候游山玩水的也少。 大部分住客栈的,都是商队,都是压着大量货物的。像那种一层楼有几间客房,根本就住不过来。 就算住的过来,货物放在哪里?说是有仓库呢。有仓库,有地方放,人家也不见得愿意。 这些货物,都价值不菲,不在自己身边看着,谁愿意放在仓库里。万一丢了,被人抢了,偷了,谁负责? 是客栈负责,还是自己负责?说白了,客栈也不敢负责,在那种情况下,保护货物,多半都是住店的人自己来,不然请那么多佣兵干嘛。 胡钟辉走进了,那只扣留自己手下的商队小院,一进门,就看到自己的几个手下,个个被打的鼻青脸肿,正被吊在房梁上。 这被吊起来也是有学问的,是那种只能脚尖碰地的那种,并不是电视中大家看到的那种,说是直接站在地上的。 “三哥!”一看到胡钟辉来了,那些被打的快死了的乞丐叫出了声。 “三哥,就我们!”有乞丐道。 胡钟辉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要说话,自己一定会救他们的。 胡钟辉的到来,早就被人看到了,院中早就守着几个人,这几个人正是,胡钟辉早上看到的那几个。 他们有的坐在屋檐下,有的坐在大车上,有的甚至蹲在地上。看到胡钟辉进来,几人似笑非笑地站了起来。 其中两个,快步上前,一个从后面抓住胡钟辉的手,另外一个上前就是一拳,正中胡钟辉的小肚子,然后冲着胡钟辉啐了一口痰:“草!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敢偷大爷的钱,找死!” 这一下实在是太快了,胡钟辉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他早就知道,自己来了之后,一顿毒打少不了,甚至打死也有可能。 可是对方突然动手,胡钟辉还是没反应过来,被一拳打的差点背过气去。肚子上中了结结实实的一拳,胡钟辉立刻干呕起来,险些把中午饭给吐出来了,还好他忍住了。 其实这些人还没有下死手,这个打胡钟辉的大汉,是个修体两重的修士,如果他全力一拳,最起码要把胡钟辉打的当场吐血。 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还要要自己的钱袋。其实他不知道胡钟辉把钱袋,带在身上,他要知道了,刚才那下铁定不会手下留情。 “钱袋呢?”那大汉问道。 胡钟辉强忍着疼痛,从怀里摸出两个钱袋交了出去,然后吃力的说道:“钱袋还给你,钱是我偷的,要杀要刮随便,放了我的兄弟!” “我呸,少在大爷面前装有情有义,这年头情义算个屁,没实力就是找死,敢偷大爷的钱,今天你是死定了!”那个大汉,把其中一个钱袋,丢给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两人都看了看,发现钱一分没少,这才说道。 这话一说完了,从后面抓住胡钟辉的那个大汉,一脚就踹在胡钟辉的小腿肚上,这下可没有留情,踹的非常结实。 胡钟辉直接就摔在了地上,虽然是黄土地,可上面还是有很多沙石的,胡钟辉猝不及防被踹趴下了,本能的用手撑地。 地上的沙石,尖利的部分,立刻扎进了胡钟辉的手掌,可由于后面那人力道非常大,胡钟辉倒地之后,并没有停留,反而是向前滑去。 这一下手掌上本来是个小孔的伤,就变成了一条,一条的沟。还好胡钟辉被没有让脸曾到地上,不然立刻就会毁容的。 胡钟辉向前滑了一米多远,正想爬起来呢,一只脚踩住了胡钟辉的脑袋,使劲地把胡钟辉的脸,压在了地上,然后猖狂地笑道:“哈哈!还想起来,你给我下去吧,我告诉你,没有实力,永远不要猖狂,哥几个,大家一起出出气吧,打死了,一会就丢出去!” 那几个大汉,早就忍不住了,一听这话,一拥而上,开始对胡钟辉拳打脚踢,边打还边叫嚣:“打死你,打死你个小东西!” 说实话,胡钟辉并不是骨气很硬的人,即使他很想硬,可现在也硬不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胡钟辉越硬,越是容易引起对方的愤怒,最终被打死。 相反的,大声求饶,虽然会遭到对方的唾弃,和毒打,但是对方一般打一会就会停手。 因此胡钟辉双手抱着脑袋,把身体蜷缩起来,尽量的蜷缩小一些,保护住自己身体的主要部分。这种动作,以前在地球上,胡钟辉没少做。 从胡钟辉十几岁走上了偷盗之路,一直到他来这里,被抓过无数次,被毒打过无数次。因此他也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至于让自己被打死。 “三哥!三哥!求求你们别打了!”几个被吊着的乞丐,早就哭成一片了。从胡钟辉进来的时候,被突然抓住,他们就哭了起来,求饶,可一直没有用。 “求求你们,别打了!别打了!”胡钟辉也大声求饶道。 “这就想让我们别打了?痴心妄想,给我打,使劲打!”几个大汉并不想,就那么算了,他们个个都是凶狠之辈,对于像胡钟辉这种乞丐的命,丝毫不在乎。 胡钟辉见自己求饶没有用,就突然硬气起来了,嘴里大喊声:“好!打死也好!不过你们之前说过的,会放了我的兄弟的,只要放了我兄弟,打死就打死!打!使劲儿!使劲儿啊!你们没吃饭吗?” 胡钟辉发狠、发疯地喊了起来。这么一喊,几个大汉反而一愣,而与此同时,商队中其他人,也都出来看热闹了。 院子里这么大动静,当然早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现在众人围着观看。开始看到胡钟辉求饶,都露出不屑,说胡钟辉是个软蛋,没打几下就这样了,当然了这也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可之后发生的事情,让众人都瞠目结舌,有些人就开始暗自佩服胡钟辉的义气和骨气了。 前面就说过,越是硬气,越有可能引起对方的怒火。很明显胡钟辉现在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对方的怒火了。 这是肯定的,胡钟辉之前说的话,就把对方将死了。他让对方把自己打死,如果对方不真的把胡钟辉打死,就是认怂了。对于这些凶狠地大汉,打死一个人,远比认怂要容易多。 “好!那就打死你!”大汉们果然被激怒了,齐齐加重手。 就在胡钟辉感觉自己浑身都要散架,快晕过去的时候。听到一个人大喊:“住手!” 这几个大汉被一喊,立刻就停住了。胡钟辉依旧保持原来的姿势,但是却听到外面有人问好:“刘堂主!刘堂主!” “刘堂主,你怎么来了?”胡钟辉感觉到这个被称作刘堂主的人,来到了自己的身边,然后其中一个大汉谄媚地说道。 没有了拳打脚踢,胡钟辉恢复了一些,听到外面对话。 “别打了,再打就把他打死了,还有那几个乞丐也放了吧,你们钱袋不是拿到了吗?”刘堂主说道。 “是!把那几个乞丐放了吧!”其中一个大汉一挥手。 胡钟辉听到了那个刘堂主的话,心中暗想,难道自己运气这么好?这个人,想放了自己等人?如果真的是那样,那就太好了。 果然就胡钟辉听到了几个乞丐的谢恩,就知道自己的人被放了,胡钟辉暗喜,这个刘堂主一定是个好人,只要自己能活着回去,将来一定会报答他的。 几个乞丐被放了之后,立刻过来想把胡钟辉带走,结果就听到其中的一个大汉暴怒:“滚!放你们走,别得寸进尺,这小子今天是死定了,再不走你们也得死!” 几个乞丐早就被吓破胆了,可又不甘心,这个时候胡钟辉吃力道:“你们先回去!” 胡钟辉也知道,指望不上这几个乞丐,留下他们也没用,万一再惹怒了这几个人,那就倒霉了。 其实胡钟辉还在想,这个叫刘堂主的人,既然放了自己的兄弟,肯定也会放了自己的,放他们几个,在多放一个自己,根本就没什么。 “小子,他们几个命好,可你不一样,你今天死定了,哥几个继续打,打死为止,让他跟我们横!”其中一个大汉又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刘堂主又说话了:“等等!” “怎么,刘堂主,你也想把这小子放了?这小子可不能放啊!”大汉有些祈求地说道。 胡钟辉听到刘堂主说等等,就觉得有门,想了一大堆感谢的话,准备一会说。可是接下来就听到刘堂主说道:“你们这样打死他,也没用,我看这小子,眼中有精光,比那些乞丐要聪明的多,不如带去天邀城,卖给人家做阉奴,既解恨,又能换些酒钱!” “好!这个注意好!”几个大汉哈哈大笑道。 此时的胡钟辉,差点没吐血,心中把刘堂主的十八代祖宗都骂完了,开始还以为这个刘堂主是个什么好人,现在看来,完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对方简直比这几个大汉,还要恶毒百倍千倍。 正文 第六章 路上 天不亮,龙文镇的早上,和以前一样,依旧是那么早打开城门。过路的商队,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大街上的小贩,高声叫卖,热气腾腾的各种早点,是应有尽有。 所有的一切,几乎都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今天没看到“三哥”,很多人就打听了起来。倒不是他们很关心胡钟辉,而是没了胡钟辉,他们每天都会少赚不少钱。 几个消息灵通的人,就悄悄说道:“三哥,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昨天被人毒打一顿关起来了,据说还要卖到天邀城做阉奴啊!” “什么?”周围人炸锅了。 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整个小镇都知道了胡钟辉的事情。有些人信,当然也有些人不信。 不过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件事是真的,因为他们看到,胡钟辉满身是伤,脸上还带着血迹,双手被绑着,跟在一辆大车的后面。 很多人认出了胡钟辉,都开始慢慢议论起来。 “唉!三哥是个好人啊,平常没少照顾咱们生意,没想到今天就成了这样!” “没错啊,三哥不仅照顾咱们生意,还尊重咱们,非常有礼貌!” “可怜啊,才十四岁,还没成年,就要被卖去做阉奴,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当然了,有说好话的,也有说不好的。 “有啥可怜的,他偷东西这事,几乎整个龙文镇的人都知道,俗话说的好,多行不义必自毙!” “没错呀,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呀!谁让他去偷那些惹不起的人的钱袋,这是找死呀!” “就是!就是!我看他走后,那些小乞丐还敢不敢再那么横了!” 这些话,不偏不倚,全部被胡钟辉听到了。 就在胡钟辉听着大家的议论时,前面突然出现了一阵混乱,胡钟辉开始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原来前面出现了三十多个乞丐拦路。 这三十多个乞丐把路堵上,立刻就引起了混乱,叫骂声不绝于耳,很多人都要动手,收拾这些乞丐。 好在快到城门口了,城上的守军都在,这些人不敢造次,只能通知守军。很快就传来守军的呵斥声,之后就听到一些熟悉的叫喊声。 明显是被打了,胡钟辉怕自己的人惹了众怒,最终全部被杀掉,因此大声喊道:“兄弟们,你们赶紧把路让开,让大家通过,我没事的,只要我胡钟辉活着,我就一定会再回来的,大家如果还认我胡钟辉,就给我把路让开!” 乞丐们听了,都哭了,硬撑着就是不让,很多乞丐,都已经被打的头破血流了。而且守军的叫骂声,更加厉害了,胡钟辉隐约听到守城的将军下令,如果再不让开格杀勿论。 胡钟辉这时也哭了,他哭喊道:“老乞丐,你他娘的,还听不听老子的?快点带人让开,你想让大家都死吗?是不是想让我给你们跪下,你们才能让开!” 说着胡钟辉双腿一弯,一下子就跪了下去。胡钟辉这一跪,三十多个乞丐全部都跪下去了。这个场面,立刻让无数人为之震惊和动容,不少心底善良的人,都悄悄抹眼泪。 “走啊!”胡钟辉发出嘶哑地声音喊道。 “走!”老乞丐的声音传了出来,很快三十多个乞丐,消失了。 随着三十多个乞丐消失,道路畅通了,大家继续上路,这个叉曲,仅仅经过一上午,就被人们遗忘了。甚至很多人都忘了,曾经有过一个叫做胡钟辉的三哥! 胡钟辉昨天是差点在心里把那个刘堂主骂死了,可也没有用。都说男人如果被阉了,还不如死了。 可是真的让胡钟辉现在就死,胡钟辉也是没那个狠心的,最终只能妥协了。在他看来,只要不死,就有机会,自己一定要报仇雪恨才行。 因此他强忍着自己的怒火,没有骂出声来,因为胡钟辉如果骂出来,很可能当场激怒了刘堂主,就会被杀死。 其实胡钟辉要是知道,这个所谓的刘堂主,就是那个修体五重的人,他是根本就不会有刘堂主是个好人的这种想法的。 胡钟辉最终,被迫上了路。当然出城之前的小叉曲,最终让胡钟辉,又挨了一顿好打。 龙文镇距离天邀城,只有一天的路程,不过这个一天的路程其实很勉强。需要一大早天不亮就出发,而且路上不能过多停留,需要快速前进,然后才能在城门关闭之前,进入天邀城。 如果稍有不慎,那就可能被留在城外,只能在城外过夜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提前赶到天邀城的,不是逼不得已,不会在城外过夜。 这个进入龙文镇之前不一样,进入龙文镇之前,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是没有城池的,甚至村镇都没有。所以很多商队来到了龙文镇,都会在龙文镇休整一天,或者两天,然后再上路。 一来是因为之前,一直都在外面过夜,太累了。二来是因为,去天邀城的路程很紧,需要养精蓄锐,有足够的体力。 在龙文镇之前在外面过夜,基本不会出什么问题。可出了龙文镇,尤其是在靠近天邀城的时候,就会很危险了。 不是说天邀城危险,而是因为天邀城是大显帝国最北面的边陲重镇。天邀城往北,就是雪域。雪域是由雪域魔王所统治,据说雪域魔王统治六十四亿妖魔大军。 雪域向来和大显帝国不对付,之前长年战争,最近这几十年虽然消停下来,可也会经常派小股妖魔绕过天邀城,杀害平民百姓、劫掠商队物资。所以天黑之前,如果进不了天邀城,是很危险的事情。 胡钟辉他们的商队,本来也可以顺利进入天邀城的。可是走了半天,临近中午的时候,突然就变天了。 大家都知道,这是要下雨的征兆。通常下雨都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下雨了,肯定会影响前进速度的。 因此大家一边匆匆行路,一边吃着干粮。当然胡钟辉是没有的吃的,对于胡钟辉来说,吃不吃都无所谓。他现在是一点胃口都没有,距离天邀城越近,胡钟辉心中就越害怕。 所谓的阉奴,就是指太监了。胡钟辉能不害怕么,上一世自己虽然没有过女朋友,可也用过这玩意,十分的好用,也十分的舒服,上一世胡钟辉没少在这上面花钱。 这一世因为还没长成,所以想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这一世还没来得及用,就很有可能再也用不着了,胡钟辉要是还有胃口,那就出鬼了。 胡钟辉也知道,下雨意味着什么,现在胡钟辉是想,下吧!下吧!晚一点到,就晚一点成为太监。如果运气好,没能在规定时间进入天邀城,说不定还能多留一晚上了。 而且晚上,所有人都睡着了,自己运气好,就逃跑了也说不定。反正胡钟辉是什么念头都有,就是不想成为太监。 胡钟辉他们的这个车队,因为害怕天黑前赶不到天邀城,因此加快了速度。这加快速度无可厚非,主要是想把下雨可能带来的行程耽搁给缩短,这样即使下雨了,因为之前走的快,也不用担心天黑前进不了天邀城。 人啊不能着急,一着急就会出乱子。刘堂主催着大家快点走,可就出了问题。在一次上坡之后,因为赶路太累,吓跑的时候忘了,减速了。 其中一辆大车,直接冲出了大路,撞在下面路边的一棵大树上。本来撞上也没什么,可是咔嚓一声,大车的轱辘就撞坏了。 那个时候又没有备胎这一说,坏了必须到城里专门修车的地方去修理。如果在野外坏了,可就完蛋了。 要么把大车扔了,货物挪到另外一辆车上。要么回去找人,来修车。 很明显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根本就找不到人去修理。就算现在去找人,也得明天才能来,没人会冒着生命危险,晚上出来的。 而且来修车的人,也要算好时间,万一来了一看,短时间内修不出来。掉头就走,你要愿意,那就一天给你修一会,修个两三天,给你修好。你要不愿意,那就算了。 因为修个车,才赚几个钱呀,留在外面,错过了回城的时间,可是要命的。 所以大车一撞坏了,刘堂主就更加着急了,开始破口大骂,骂看车的那几个人。 而那几个人,正是打胡钟辉的那五个人。胡钟辉暗中窃喜,可他之后又挨了揍。因为那些人受气了,必须找人撒气,要不是看胡钟辉还能卖上,几十个金币,估计当场就把胡钟辉打死了也说不准。 光骂人没办法呀,要是能把大车修好,刘堂主杀几个人都愿意,可现在没办法。自己的二十辆大车,又都满满的,全是货物。想挪到其他的车上,也麻烦,最终没办法只能先挤一挤了。 好不容易上路了,本来以为没有什么了。可是下起了瓢泼大雨雨,这秋雨冰冷异常,很多人都冻的全身哆嗦,胡钟辉就更不用说了,他本来就身体单薄,加上又没有雨具,几乎快冻死了。 忙中、出错,又出事了。大车因为太重,竟然陷入了一个大坑中。好不容易弄出来,发现又耽误了不少时间,加上前面因为大车坏掉耽误的时间。 现在大雨又超过了他们预期的疯狂,所以赶不上进城的时间是肯定的了。因此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就有人提议道:“刘堂主,反正我们已经进不了城了,何不找个地方,早点休息,明天好上路!” “就是呀,这片树林相对安全一些,而且还能遮风挡雨一下。再往前去,连个避风雨的地方都没有了,而且那里都是光秃秃的,在外露营很容易就被妖魔发现,十分的危险呀!”有人接着提议。 刘堂主虽然生气,但是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他也觉得在树林露营,比在其他地方安全,所以就同意了,让大家把车子赶进树林中。 不知怎么的,胡钟辉看到车队进了树林,心中有些异样。后来突然就想起来一件事:“他么的,老子想起来了,我记得兵法有云:逢林莫入!这些孙子直接进了树林,这是找死呀!” 本来胡钟辉想提醒一声的,可是后来一想,自己说话必然没人相信,而且就是算对方相信了,也改变不了自己被卖的命运。 因为胡钟辉不相信,这些人会因此感激自己,就放了自己。反而胡钟辉觉得,这可能是自己的一个机会,所以就跟着车队也进了树林,当然他不进去也不行! 正文 第七章 惨 商队浩浩荡荡进入树林,这外面是倾盆大雨,里面是倾盆小雨。好在这些人,都是长年走货的商队,对于这种突然下雨的情况,也能应付自如。 这些人一进入树林,就找到相对干燥,地势比较高的地方开始扎营。帐篷本来的意思就是可以遮风挡雨、防止日晒的临时棚子。 因此帐篷遮风挡雨、防潮透气,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胡钟辉甚至发现,这个修仙大世界的帐篷,比后事那些花里胡哨的帐篷,还要先进不少。 当然了帐篷跟胡钟辉是没关系了,谁会在乎一个即将成为阉奴的乞丐,有没有被雨淋。 胡钟辉见众人都忙忙碌碌的干起了活,自己就躲进了大车的车底下,大车挡风是别指望了,不过挡挡雨还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这深秋的大雨,淋在人身上冰冷刺骨,加上胡钟辉已经快一天一夜没吃没喝了,早就冻的不行了。 大家都有这么一个感觉,那就是冬天的时候,如果不吃早饭,就会发现自己特别冷。那就是因为,没吃东西,不能给身体提供足够的热量,因此会感觉无比的冷。 现在胡钟辉一天一夜没吃饭,加上冷雨浇了个透心凉,又冷又饿的他,现在嘴唇都紫了,脸色煞白,蹲在大车地下不住地哆嗦。 正当胡钟辉靠着大车的车轱辘,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突然身体往外那么一倾,整个人就被拉出了大车地下,然后一个狗啃泥地趴在了地上。 满脸满身都是泥浆,地上的枯树枝中,险些有一根要叉到胡钟辉的眼睛,胡钟辉当时差点没吓死。 自己可不想变成独眼龙,还没来得及发出喊声,一只大脚就踩在了胡钟辉的头上:“小子,我们都快忙死了,你竟然躲在地下偷懒,赶紧给我去捡柴火,捡不回来干柴火,我立刻打死你!” 说着拿出一把匕首,在胡钟辉眼前晃了晃,看到胡钟辉眼中的恐惧,满意地哈哈大笑,然后割断了绳子,又威胁道:“别想着逃跑,在这种野外,你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还有你若是逃跑了,我们肯定能找到你,到时候直接涂上盐,放在火上慢慢烤!” “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感觉就是,你还活着,却发现自己身体的一半已经烤熟了,到时候大爷心情好,说不定分一块给你吃吃!”另外一个大汉接着说道。 胡钟辉什么也没说,而是默默地朝不远处走去,开始捡柴火。 要说下雨天,怎么可能捡到干柴火,那大汉说捡不到,要弄死胡钟辉,横竖都是一死,干嘛就不跑? 胡钟辉想没想过逃跑?想过,可他不能跑,因为他知道,自己根本就跑不掉。 自己现在这种情况,能跑出十几里,估计就是极限了。对方还有一个修体五重的人,如果想要追寻自己,简直就是易如反掌,自己逃跑就等于找死,只能等待其他机会。 另外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即使下雨了,依旧可以捡到干柴火的,并不是说有些地方雨淋不到,而是有些柴火雨无法淋湿。 胡钟辉来了修仙大世界这么久,这种淋不湿的柴火,胡钟辉是知道的。这是一种叫做油木的树,这种树天生会分泌植物油。另外油木长着一种类似于玉米大小的果实油果木,油果木中就含有大量的植物油。 秋天万物枯萎,油果木在水分蒸发完毕之后,也会脱落,然后掉在地上。只要油果木外面的皮,不被破坏,里面的油果木依旧会非常干燥,加上本身带有油脂,很容易点燃,是一种非常好的燃料。 只不过这种油木,数量不多,果实也就更少了。就像玉米一般,一般一株玉米上,只长几个玉米。 这里大片的树林,胡钟辉很快就找到了油木,自然也很容易就找到了油果木。结果刚捡了七八个,正准备往回走的时候,来了两个人。 两人看了看胡钟辉,二话不说,上去就把胡钟辉好不容易找到的油果木,给抢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踹上两脚:“死乞丐,你敢说出去,我就弄死你!” 胡钟辉半躺在泥浆中,看着两人离去,毫无气力地爬了起来,只能继续寻找油果木。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抢上瘾了,胡钟辉被抢了三回了。 而且每次都有是拳打脚踢加威胁,胡钟辉现在几乎麻木了,只能冷笑,当然这个冷笑也只能放在心中。 胡钟辉暗暗发誓,自己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报仇,一定要杀了这些人,这里的人,一个也不会放过,胡钟辉仔细地记着每一张脸,生怕漏记,将来自己会后悔。 最终胡钟辉是在其中一个大汉的踢打之下,抱着柴火回了营地。这大汉也不由分说,他可不管谁抢了胡钟辉的柴火,他就是打骂胡钟辉,因为胡钟辉被抢了东西,表示胡钟辉没用。 这大汉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用就是该死!” 漆黑的夜,外面的雨丝毫没有减小的意思,胡钟辉蜷缩在大车底下,浑身颤抖,牙齿是啪啪作响。 透过帐篷里传来的火光,还有那些人的笑骂声,胡钟辉心中是无比的怨毒。可是他也没办法,他现在这种情况,是不可能进入帐篷的,他的生死,这些人是不会在意的。 胡钟辉听着里面的人,吃喝玩乐,自己在外面受冻挨饿,突然就想起了一句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胡钟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诗,说实话胡钟辉虽然上过学,不过也就是念到了初中,然后就开始瞎混,走次走上了偷盗的生涯。 对于上学时候学得很多东西,自己根本就不记得。这句话突然冒出来,也可能是此情此景、此时此地,胡钟辉的有感而发。 虽然他知道,这个意思,和自己现在的处境,有些出入,不过这并无伤大雅。对于胡钟辉来说,这句诗,或许是他除了“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床上狗男女,其中就有你。”唯一会的一句了。 其实胡钟辉也发现一件事,很多上学时候,理解不了的事情,在自己进入社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就开始理解了,尤其是在死过一次之后,来到了这个世界,更是感悟了一些什么东西。 或许就像之前突然冒出来的那句诗一样,胡钟辉现在完全可以理解是什么意思了,不然他也不会发现这句诗,跟自己现在的处境,有些不一样了。 胡钟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挨着车轱辘,在大车地下已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着的时候,胡钟辉还做了一个梦,那就是梦见自己被那个大胸妹死条子追,自己想跑,可怎么也跑不掉。 终于被追到了一个大楼顶上,胡钟辉是逃无可逃,跑无可跑。那大胸妹死条子,竟然看着自己冷笑,意思好像是在说,你跑啊,使劲地跑啊,怎么不跑了? 胡钟辉当时是一咬牙,一转身,就从大楼顶端跳了下去。也就是这一跳,把胡钟辉给吓醒了。 胡钟辉跳下大楼的时候,就觉得心突然一沉,一种失重的特别难受的感觉传来,因此胡钟辉惊醒。 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周围早已经没了之前那番喧闹,声音早就消失了,那些商队的人早已经睡觉了。 胡钟辉在大车地下,看了看周围,围在大车外围的一圈帐篷,发现除了其中个别的,还有亮光,其他的早就没了光亮。 胡钟辉知道,还有亮光的,应该是守夜的。胡钟辉刚才被吓了一跳,因此尿意顿生,就爬起来准备找个地方放水。 说实在的,虽然是做了个噩梦,可是一觉睡醒,胡钟辉多少感觉,比之前好上一些。胡钟辉有些奇怪,按照自己之前的体制,被那么折腾,自己早就病了,为什么现在除了感觉有点晕,没有发现其他的呢。 就在胡钟辉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就想到了一件事,难道是因为自己炼了,那本修体要诀中的,虎虎生威拳和步步生风的原因? 胡钟辉想不明白,摇了摇头,最终决定还是先去放水的好。 其实胡钟辉本来想,就地解决的。可是他自己还要在这里呆着,把自己身边给弄脏了,岂不是损人不利己么。 就开始往营地的外围走,胡钟辉随便选择了一个方向,特意往那边放哨的那个帐篷走去。 帐篷中还有着火光,也有人影。胡钟辉之所以要往那边走,是想打个招呼,说自己去放水,不然的话,万一被当成什么强盗妖魔,给杀了,那就倒霉了。 路上胡钟辉还在心中练习了要和对方说的话,走过去就要说话,却发现那个本该守夜的人,正不停地点着头,跟小鸡啄米一般。胡钟辉仔细看了一下,知道这人明显已经睡着了,另外还有三个人睡在里面,正鼾声四起。 这人胡钟辉认识,是下午抢自己油果木的人之一,胡钟辉咬牙切齿,有着想要揍对方一顿的冲动,可他知道,这不可能,如果自己做了,挨揍的一定是自己。 本来想叫醒这人说自己要出去放水的,可后来一想,就算叫醒了,估计自己也要挨顿揍,还不如就这样,自己偷偷放完水,偷偷回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胡钟辉正要走的时候,就发现这人边上,还有个小火盆,火盆上放着一个小锅,里面还在咕嘟咕嘟地煮着什么东西,正往外冒着白气呢,随着白气传来的是一阵阵的肉香。 这肉香一钻进胡钟辉的鼻子中,立刻腹中就传来了强烈的饥饿感。胡钟辉已经一天两夜没吃东西了,早就饿得要死,现在闻到肉香,使劲地吸着鼻子,和咽着口水。 胡钟辉真想弄一块吃吃,可他又犹豫了,万一被发现了,自己少不了一顿毒打。可后来看着人睡的那么死,胡钟辉就壮着胆子去偷肉了。 胡钟辉本来就不缺胆子,他之所以害怕,还是因为太饿,身体机能下降导致的,加上这几天光挨揍了,有点神经衰弱。所以现在才发现这锅肉,要是平常,胡钟辉早就发现了。 胆子不缺,偷东西本来就是胡钟辉的强项,因此胡钟辉立刻就动起了手。果然如胡钟辉所料,对方睡的很死,并没有醒过来。 肉太热,胡钟辉没有东西拿,虽然里面有刀,可那刀胡钟辉不敢拿。眼睛一瞄,就发现了筷子。胡钟辉拿起一根筷子,在身上蹭了蹭,又放进锅里涮了涮,叉了两大块肉,就迅速跑了。 正文 第八章 命不该绝 肉非常烂,烫的要命,可胡钟辉,竟然也在这种情况下,狼吞虎咽起来。这两块肉,胡钟辉一口气吃完后,才发现自己的心都被烫的生疼。 感觉到腹中有了东西,浑身有了热乎劲儿,胡钟辉满意地摸了摸肚子,顺手扔了筷子,想继续走两步,然后放水。 没想到脚下一空,胡钟辉就摔进了一个坑中。胡钟辉掉进坑中的时候,险些喊出了声,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忍住了没喊出来,或许是因为他刚才做贼心虚吧。 也就是这一下,胡钟辉捡了一条小命。 胡钟辉是趴着摔进坑中的,这坑不深,里面全是雨水,还有一些腐烂的树枝树叶什么的,味道十分的不好闻。 刚吃完肉,就栽进了这样一个坑中,还吃了一嘴泥浆。泥浆进嘴,一种涩涩地奇怪味道传来,胡钟辉一边暗骂,一边往外吐口水。 这坑其实并不深,也就半米这个样子,之所以能摔成这样,一个是胡钟辉做贼心虚,一个是胡钟辉的体力实在是没有恢复。 这种坑在树林中,其实随处可见的,胡钟辉并没有多想,正想爬出来的时候,突然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儿。 具体哪里不对劲,胡钟辉也说不好,这是他的一种本能感觉。他之前是做小偷的,很多时候,如果突然感觉不对劲了,就一定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对于自己的这种时不时会出现的第六感,胡钟辉还是相当在意的。 因为感觉不对劲,胡钟辉就没有着急出来,依旧趴在那个坑中,屏着呼吸,仔细地往下看。 之所以说是往下看,是因为胡钟辉选择的这个地方,是在商队的上方,当时一片漆黑,胡钟辉也没有注意。现在他爬在坑中往外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位置是在上方,几乎可以看到营地的所有一切。 胡钟辉看了一会,发现没有什么,只是出奇地安静,似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在“咚咚”地跳,又能听到周围一些树木上的雨滴,滴落在地上发出的“啪嗒”声。 反正就是十分的安静,似乎周围的一切细微声音,都能被胡钟辉察觉一般。就在胡钟辉要再次爬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浑身感觉一阵发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其实胡钟辉,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只要风一吹,定然会感觉冰冷刺骨。可这种凉,不是以为内身体上的感觉,而是来自内心的恐惧。 这下胡钟辉就再也不敢出去了,他总算明白了过来,之前自己醒来的时候,树林中多少还会有些声响,比如一些鸟的叫声,可现在什么都没有,安静到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这绝对不是简单的。 果然没过一会,胡钟辉就听到了,一些脚步声,这些脚步声,非常的轻,速度很快。再过一会,胡钟辉就惊恐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整个营地外围,站着一群奇形怪状的黑影。 胡钟辉本来冻的要死,现在额头上却冒出了汗,这自然是冷汗了。胡钟辉在想,自己如果刚才出来,估计马上就得死。 胡钟辉不用猜测,就能想出来,这些奇形怪状的黑影是什么东西了,这些就是传说中,雪域的妖魔。 至于雪域妖魔,为何会偷袭这些商队,胡钟辉也不清楚,好像是因为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陈年旧事了,谁也说不准。 胡钟辉猜测是的原因有两个,一个呢是为了报仇,另外一个是想抢夺商队的物资和财富。也可能两者都有,到底是什么原因,胡钟辉真的不知道。 反正据胡钟辉了解,在过去的半年内,商队被抢,发生过几十次。每次被抢,都是所有货物被抢干净,人被杀光一个不留。 现在下面,明显就是妖魔来抢夺了,自己下去,立刻就会死。 胡钟辉看到这个场景,干净抓了一把枯枝烂叶,也不管有没有味道,也不管干不干净,直接放到了自己的头上,先把自己伪装好,保住小命再说。 胡钟辉做完这些,下面的杀戮已经开始了。这些妖魔动手之快,之恨,是胡钟辉见所未见的。 因为胡钟辉几乎没听到任何人反抗,就知道,这些妖魔基本都是直接抹脖子,不给对方留一点希望。 可是胡钟辉在看这些妖魔行动的时候,感觉有些奇怪。虽然胡钟辉并不能看很清楚,可是借助依稀的火光,还是能看到一点。 胡钟辉感觉这些妖魔,他们行动好像有些不自然。哪里不自然,胡钟辉说不好,感觉就像穿着巨大卡通服的人,在跑步一般,虽然很拼命,可是因为外面的巨大卡通服,还是影响了对方的灵活。 胡钟辉也说不出,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感觉。 商队一共有上百人,杀到现在,胡钟辉都没听到任何一声惨叫。胡钟辉此时可是暗爽呀,自己本来还想着去报仇呢,可是现在看来,不用自己动手,就有妖魔帮忙,真是太好了。 就在胡钟辉,以为所有人都被杀光了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凄厉地惨叫,然后胡钟辉就看到一个人影从其中一个帐篷中钻了出来,快速地朝着自己这边移动。 胡钟辉差点吓死,他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对方来杀自己了,想要站起来逃跑,可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胡钟辉,两腿发软,竟然没能站起来。 朝自己来这人速度非常之快,比胡钟辉用步步生风的时候,还要快上好几倍。从帐篷中钻出来,到快到了胡钟辉跟前,也就用了三四个眨眼的时间。像胡钟辉这种被吓傻的,一个眨眼时间也没用到。 直到这人突然倒地,胡钟辉才反应过来,胡钟辉反应过来的瞬间,就是把脑袋往下一缩。而倒地这人,距离胡钟辉不到一米的距离,似乎发现了胡钟辉。 竟然朝胡钟辉爬了过来,嘴里发出“咯咯”地声音,还伸出了手,想抓胡钟辉。胡钟辉可是吓破胆了,哪里理这个人。胡钟辉现在已经看出来了,这人是商队里面的,虽然看不清楚面目,但胡钟辉可以肯定,这些人就是商队的人。 因为那些妖魔,虽然也是人形,可他们还保留着一些,幻化成为人形之前的某些特征,想要完全和人类无异,看不出来,最起码要修炼到修道境界。而眼前这人,肯定不是那种修炼到修道境界的妖魔。 爬向胡钟辉这人,最终只爬了一下,就死了。胡钟辉现在已经是魂不附体了,生怕那些妖魔上来查看,可那些妖魔并没有上来查看。 胡钟辉只听到,下面传来声音:“老大,小三子死了!” “卧槽!”胡钟辉听到这句话,不仅暗骂一声,怎么还会遇到和自己一个名字的妖魔呢? “不对!”胡钟辉立刻好像发现了什么,不过他刚才因为惊吓过度,脑子短路了,所以并没有立刻想起来什么。 之后就听到一个人大骂:“狗改不了吃屎,死就死了,我早就说过,一定要小心,不要贪心,去摸这些人的钱袋,你们不听,现在死了吧!我们只要货物,这货物卖出去,分到你们手里的钱,不比你们摸十几二十个钱袋来的多吗?另外摸钱袋会被人发现的,会被人怀疑的,一会尸体给我带走,别露出马脚,快拉上货物走!其他的什么都别管!” 等这些人都走了,胡钟辉总算想起来,之前发现的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了。因为这些所谓的妖魔,竟然说的是人话。 妖魔是有自己的语言的,根本就不是人话,另外刚才那个被叫做老大的人。说的话,明显就暴露了,他们这是挂羊头卖狗肉,是把自己装扮成了妖魔,趁机打劫,然后把罪名推卸到妖魔身上,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反正妖魔也不会来辩解的,多一件这种事,和少一件这种事,对于妖魔来说,根本就是无所谓的。 胡钟辉发现了这个秘密,但是他可不敢胡乱说,万一说出来,估计小命就没了。胡钟辉一直在那个坑中泡了一夜。 胡钟辉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直到第二天天亮了,胡钟辉一睁眼,就看到眼前一个人瞪大着眼睛,看着自己,差点没吓死。 不过昨晚是惊吓过度了,可能胡钟辉也起了免疫,并没有发出声音。胡钟辉揉了揉眼,仔细一看,却发现这人自己竟然认识。 不光认识,还是胡钟辉暗自下决心要杀的人之一,这人正是那个出主意,说要把自己弄去卖做阉奴的刘堂主。 看到刘堂主死不瞑目,胡钟辉之前的害怕全没了,反而变成了畅快,从坑里爬出来,胡钟辉也不顾浑身的烂泥,还有乱七八糟的,反而哈哈大笑:“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啊,想弄死小太爷,想把小太爷弄去当太监,现在自己先死了吧,正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啊!哈哈哈哈!” 笑了几声胡钟辉又立刻住嘴了,生怕附近有什么人。仔细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什么人。胡钟辉这次胆子又大了起来,他想自己既然活下来了,不如就会龙文镇。 可是转念一想,又没敢回去。因为这伙人都死了,消息很快就会传出去的,自己跟这伙人一块出来的,自己一个人回去了,势必会引起大家的怀疑,到时候就算自己说不是自己做的,可也脱不了干系,回去之后说不定,还会连累自己的那些兄弟。 想到这里胡钟辉对自己说道:“反正,离天邀城也就小半天的路程了,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又不能回去,何不去天邀城看看呢!” 胡钟辉其实早就想去天邀城看看,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机会来了,当然不能错过了。只不过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去了估计也不会让自己进城门的,得先收拾收拾。 一想到收拾收拾,胡钟辉自然想到要去找几件干净衣服,再好好洗个澡。可他想到这里,又想到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昨天晚上,听那个老大说,不要拿钱袋。 说不定这些人的钱袋还都在呢,一想到钱袋,胡钟辉竟然心里有点打怵,因为如果不是钱袋,自己也不用差点丢了小命了。 当然了现在这种情况下,又便宜不占,王八蛋。胡钟辉立刻就把这个叫做刘堂主的给翻了过来,然后在对方身上一通摸索。 这个画面让胡钟辉,心中难免有些不痛快,大骂道:“他么的,摸一个男人的胸口,真他么的不爽啊!” 不过这句话说完,胡钟辉就嘿嘿地笑了起来,而且笑得是那么猥琐,好像一个咸猪手大叔,摸了一大胸妹子一般。一说到大胸妹子,胡钟辉又想起了那个大胸妹的条子。 一想到大胸妹的条子,胡钟辉就脑袋疼。 看了看手中的钱袋,胡钟辉摇了摇头,仿佛要把那个大胸妹的条子从自己脑袋中甩出去,可是越甩,对方的画面越是清晰。最终胡钟辉只好耸了耸肩膀,撇撇嘴,什么也不管了,胡钟辉开始了,摸尸这个乐此不疲的活动。 正文 第九章 天邀城 摸尸从字面上解释,就是摸尸体,如果说的恶心一点就是抚摸尸体。当然了这里的摸尸,并不是字面上解释的那么简单,胡钟辉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癖好。 玩过网游的人都知道,打完怪和boss之后,都要摸尸体。而摸尸体并不是说好玩,是因为摸尸体可以摸到钱或者装备。 打完一个boss,所有人都会满怀激动的心情,屁颠屁颠地去摸尸。摸到垃圾装备会悲愤欲绝,摸到极品装备会喜上眉梢。 胡钟辉原来在地球上的时候,一半的时间和金钱,都用在了玩网游上面了。当时胡钟辉在修仙大世界醒来的时候,还为自己的网游账号,痛心了好一阵子呢。 而摸尸就好比赌博,给人一种悲喜交加的刺激感。现在的胡钟辉就是这个状态,只不过他没有悲,全是喜,当然了还有一些愤愤不平的。 原因是虽然那个什么老大严厉禁止,自己的手下摸人家的钱袋。可是一百多个人,胡钟辉找下来,只发现了五十来个钱袋,这其中还有三十个是空的。也就是说,有钱的,只有二十多个钱袋。 不过这二十多个钱袋,是自己白捡的,没有说那种野外打了半天,打死了一只boss,结果好东西被别人捡了的愤怒。 “这些人真是的,一点都不听自己老大的话,竟然偷偷摸走了八十多个钱袋。别让我再遇到,不然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教育你们一下的,太虚伪了!太无耻了!”胡钟辉说这话的时候,俨然是一个义正词严,愤世嫉俗的爱国义士。 当然了谁也不知道,这爱国体现在什么地方。 胡钟辉之前是一个愤青地模样,可低头看到那些钱袋,立刻就笑开了花。脸上的那个褶子,跟老北京烧麦的菊花皮有的一拼。不过胡钟辉很怀疑过,那做成菊花状的烧麦,露出里面牛肉和胡萝卜还有木耳调出来的陷儿,有点红有点黄还有点黑的样子,不知道食客是怎么下得去口的。 只见胡钟辉坐在一个帐篷里,全然不顾边上的死尸,把所有钱袋都一股脑地倒了出来。黄橙橙地金币,撞击在一起,发出清脆地声音。别看只有二十多个钱袋,一个钱袋中,几十到上百不等的金币,林林总总也有一千多个金币,此时的胡钟辉已经乐疯了。 正当胡钟辉,准备吧所有的金币,一股脑地装进自己的兜里时,发现了在所有金币中,还有着一张金卡。 胡钟辉纳闷了:“这是什么东西?难道是银行卡?” 拿着那张金卡,胡钟辉皱着眉头,看了一眼,他想起来了,这是那个叫做刘堂主的钱袋中倒出来的。 胡钟辉看来看去,只见金卡上面写着二十万的字样。胡钟辉觉得这东西,好像听说过似的,正冥思苦想的时候,突然眼中一亮,之后疯狂地大笑了起来。 原来这张金卡,是大显帝国,四大钱庄联合发布的金卡。这种金卡,上面写着多少数字,就代表多少金币。 二十万金币的话,上万斤,不可能背着走的。如果带着走,估计得用那二十辆大车装着。为了方便大家,也方便自己。 大显帝国的四大钱庄,就发行了这种金卡,无论在大显帝国任何地方,只要拥有钱庄,都可以凭借金卡换取,金卡上等数额的金币。 二十万金币在手,胡钟辉有一种,从穷屌丝瞬间变高帅富的感觉。其实他不知道,穷屌丝再变,最终也只能变土豪,就他那长相和高帅富一点关系也没有。 有了钱,胡钟辉一下子就感觉自己硬气了很多,有一种狗仗人势的感觉。虽然胡钟辉不知道这个形容贴切不贴切,可他现在确实有一种这种感觉。 数完钱,胡钟辉找来一些水袋,然后给自己简单的洗了个澡。又找来赶紧的衣服鞋子,换上了。虽然大小有些不合适,不过先穿一下,现在咱是有钱人,等到了天邀城,再买好的。 不对,是买贵的,什么贵,买什么。不怕花钱,咱有的是钱。到时候买两套,穿一套,扔一套。 胡钟辉收拾完自己,又吃了点东西。然后带上一点干粮还有水,就出了树林,开始上路了。 当然出树林的时候,胡钟辉可仔细观察了,确认周围没什么人,胡钟辉这才敢上路,因为他怕被人看到,万一被人看到,最终联系起来他和这次商队被灭有关系,那就完蛋了。 出了树林,胡钟辉朝着去往天邀城的方向走去。走不了多远,胡钟辉就会摸摸自己的胸口,然后傻笑一会,继续走。 如果胡钟辉这个表情被人看到了,定然会被按上一个傻子的称号。 胡钟辉当然高兴了,他这次是因祸得福,而且得了非常大地福,零零散散的那一千多金币不说,就这二十万的金卡,就能让胡钟辉,做梦都能笑醒了。 如果那帮假扮妖魔,偷袭商队的人知道了,最大的好处落在自己手里,不知道会不会气死。 那些货物,价值估计也就在二十万这个样子,可是他们还需要倒手卖出去,而且还冒了那么大风险,甚至死了人,才弄到二十万,还得几十号人分。 可胡钟辉呢,什么也没干,就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好比网游中,野外打boss,这boss爆了一大堆价值不菲的好东西,大家一窝蜂上去捡,捡完就撤了。 而胡钟辉呢,却发现眼前掉了一个极品装备,竟然没人看到,顺手就捡了起来。然后一打听,价值堪比那一大堆好东西。 胡钟辉继续往前走,从树林到天邀城,只有小半天的路。可这通往天邀城的商业要道上,和胡钟辉一个方向的人几乎一个也没有。 倒是朝龙文镇方向去的人很多,这些人看到胡钟辉,都觉得十分惊讶。因为他们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十四岁的小娃娃,竟然一个人走在路上,而且是朝着天邀城方向走的。 要知道,每天去往天邀城的商队,基本都是一起出发的,所以也会前后差不多达到,而且多半都是下午快要关城门的时候到达。 如果刚出城两个时辰,就遇到商队,那说明对方一定是在野外过夜了,在野外过夜十分危险的,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一个商队在野外过夜尚且十分危险,一个人就更别说了。因此胡钟辉的半道出现,让大家很是惊奇。 胡钟辉却完全不在乎,自己一边走,一边练着自己的步步生风。一路上胡钟辉,把步步生风,几乎练到了极致,距离炉火纯青只差一步了。 不过如果有熟悉步步生风,这门功法的人,肯定会看出来,这个小子有一个地方练错了,那就是他在最后一步的时候,右手本来应该平伸,保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安稳落地。 可这个小子每次到了这一步,都会把手放在胸前,然后才落地。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他的步步生风,无法大成,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其实这点胡钟辉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他在摸自己胸口。当然不是有特别的癖好了,更不是自恋,而是摸胸口挂着的东西,是不是掉了。 原来胡钟辉怕那张金卡丢了,就把那张金卡单独放在一个钱袋中,然后用绳子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并且贴身放好。 这也没办法,谁让胡钟辉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呢,虽然偷钱无数,可一次性见这么多钱,还是头一回。因此胡钟辉的小市民心态就萌生了,就想了那个奇怪的办法,还时不时地摸上一把,发现没掉,就开始傻笑。 从胡钟辉的表现,就可以看出,屌丝永远是屌丝,就算拥有了二十万金币,依旧是个拥有二十万金币的屌丝,永远变成不了高帅富。 在进行了一个多时辰,不到两个时辰的跋涉,胡钟辉突然就发现,前面空中,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城池,比一座山大的多,甚至师座山,加起来估计也没有这座城池大。 开始胡钟辉还以为是海市蜃楼呢,不然怎么可能会有城市,悬浮在空中。可当胡钟辉再走近一些,就惊得目瞪口呆了。 这完完全全是一座城池,一座巨大的城池。城池中,包罗万象,甚至连山川河流都有,简直就是一个小国家。 胡钟辉在地球上的时候,常常听人说,什么清明上河图,清明上河图的。当时胡钟辉只在乎一件事,那就是河图是谁。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不是那个意思。这清明上河图,说的是当时北宋时期的京都,东京。这东京周长六十里,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万,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市。 可这东京城要是和眼前的天邀城比起来,简直就是蚂蚁和神龙的区别。先不说其他的,就说大显帝国,在天邀城,光驻军就不下一百五十万。 天邀城的南北东西纵横,更是多达,八千里。里面山川河岳都有,人口多达数亿。 看到如此之大的城池,胡钟辉是彻底傻眼了,当然了也算开了眼界。 都说望山跑死马,看着天邀城也是的,早在一个小时前,胡钟辉就看到了天邀城的轮廓,现在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还没有到,估计要想到,最起码得再走半个小时。 胡钟辉赶到天邀城的时候,已经快接近中午了,巨大的城门大开着,一望无际的城墙高耸入云。 这城门到底有多大,胡钟辉不好形容,因为就算形容了,也不明显。这么说吧,故宫城门上的那些圆鼓鼓的疙瘩,铜质的门钉,这里也有,故宫那个,一只手基本就能握一个,可这里的一个,都比胡钟辉一个人大。 大门里面是宽阔的大街。这街道可比长安街还宽,估计得有上百米,街道上全是车辆行人,各种各样,各型各态。 胡钟辉刚想进门,就被门前的几个金甲武士拦住了,那金甲武士很明显不怎么待见胡钟辉这种小毛孩,不耐烦地说道:“一个金币入城费!” 然后指了指在一边的,一个巨大的铜质缸,胡钟辉看了进去,里面已经快满了。看的胡钟辉眼睛都直了,心想若不是这里有一百五十万的守军,老子非得偷两把不可。 当然了这也只能想想,然后胡钟辉从自己随身的包里,拿出一枚金币放进了缸里,然后几个金甲武士就不管他了,终于胡钟辉进入了传说中的天邀城。 正文 第十章 狗眼看人 在胡钟辉看来,百米宽地街道,再多人也应该很是宽松。可现在看来,胡钟辉想错了。整个街道上,到处都是人马车辆,甚至还有一些只听说过,没见过的灵兽。 此时的街道上是摩肩接踵、车水马龙,街道两旁各种商店、酒家层层叠叠,货物也是琳琅满目,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让胡钟辉目不暇接。 让胡钟辉这个生活在地球上,国际大都市的人,也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胡钟辉这个样子,在人群中,几乎就没人注意。 为什么说几乎,还是有人注意他的。这不,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人,冲胡钟辉大喊:“喂!小子,滚远点,不想被我的宝马踩死,就滚远点,越远越好!” “哪里来的小乞丐?离我远点,别碰脏了我的衣服,知道我这衣服多少钱吗?”一个女人嫌弃地看着胡钟辉,然后娇声娇气地喊着。 这个娇声娇气,在她身边的男人看来,或许没什么。但是在胡钟辉看来,就是一个矫情,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装叉,欠那啥。 这些人个个走路,昂着脑袋,跟个眼镜蛇似的,不知道得瑟什么。胡钟辉暗暗比了一根中指,然后走开了,他刚来这里,可不想跟人家起冲突。 其实这种感觉吧,胡钟辉也是大概能理解的,比如原来他在地球上,就生活在国际大都市,经常会看到,那些所谓的高层人士,一脸厌恶地看农民工,背地里还骂什么乡下老农民云云。 像这种人,胡钟辉是十分鄙视,你丫是城里人,你丫有钱,你丫坐啥地铁呀,你丫自己开车呀!于是乎,胡钟辉对于这种人,那是看一次偷一次,不过每次都让胡钟辉失望。 别看这些人穿的十分光线,可他们兜里的钱,往往少的可怜。估计是这些人有点钱,就全都贴外面了,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胡钟辉没啥文化,也不知道形容的对不对。 胡钟辉是走两步,给人骂两句。而大多数人,骂胡钟辉的第一句,大多都看出来胡钟辉是个乡下小子,看不起他。 胡钟辉就纳闷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心中想着:“老子,当时可是找了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的,怎么到这里就成了乞丐了?不行,我得先去整一身行头!” 虽然胡钟辉十分鄙视,那些以貌取人的人,可是没办法这么多人都这样,自己怎么也该弄件差不多的。 很快胡钟辉就找到了,一家成衣铺。这成衣铺一进去真大,简直他么的,就是一个大超级市场。 抬头看了一眼,祥福成衣铺,胡钟辉是抬脚就要往里面走。可门口的两个小子,上前就拦住了胡钟辉:“哎!哎!哎!往哪里走呢?这也是你这种人,能来的了的地方吗?” 胡钟辉一愣,这是什么意思?狗眼看人低?要是以前,胡钟辉调头就走,可他现在硬气了,他就是想进去,然后换上一身行头,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然后再训上两声眼前的人。 “怎么我就不能进了!”胡钟辉仰着脑袋问道。 “什么叫怎么你就不能进?就你这身衣服,也就值五十个银币。这里面的所有衣服,最低也是价值二十个金币的。就我们身上的这套衣服,都值两个金币,你穿的这么穷酸,还想进我们店里?”其中一个抱着膀子挡在胡钟辉面前,衣服趾高气昂的样子。 “对!对!对!赶紧走,赶紧走!别耽误我们做生意,要是给人看到,我们祥福成衣铺有你这种顾客,估计其他顾客都不会愿意来了!”另外一个连连摆手,让胡钟辉滚蛋。 胡钟辉仔细一看,没错这两个看门的衣服,确实比自己的衣服要好上不少。不过胡钟辉有钱,那就有底气,他可不在乎这些。 胡钟辉也不是那种听不得别人的污言秽语的,自尊心超级强的人。本来嘛,谁骨气硬,能当的了小偷?小偷绝对是人人喊打,人人喊骂的职业,这种语言攻击,对胡钟辉一点用都没有。 胡钟辉胸一挺,大步流星往里走,那两个人还想阻拦,胡钟辉脚下生风,一个晃动,就从两人的面前,到了两人的身后,然后冷哼一声,你两给我等着。 这两人还没明白过来什么意思,胡钟辉就已经从门口消失了。两个看门的人,顿时傻眼了。 对望了一眼,惊恐道:“难道对方是修士?” 另外一个结巴道:“好好好好像是!” 顿时两人差点没哭了:“那完蛋了!” 没错,普通人是看钱多钱少,但是修士是看修为高低。而普通人和修士,那是不能比的,即使你再有钱,再有势,一个普通人也不可能和修士相比。 再说了,在修仙大世界中,以强为尊的生存法则中,一个普通人是不可能,有钱有势的。 两个看门的,现在想死的心都有,没能看清楚对方的底细,看到对方穿着的是,十分低廉的衣服。又看对方是个小毛孩,就欺负对方,可没想到对方是个修士。 即使一个修体一重的人,也比自己两个普通人尊贵的多的多的多。 想起刚才那个小毛孩子,临走时候说的话,两人是欲哭无泪,顿时脸色就变了,变得像死了爹一样难看。 这两人惴惴不安地等待着自己的审判,胡钟辉却已经利用步步生风,进了成衣铺里面。 这成衣铺里面,也和超级市场差不多,到处都是买衣服的人。胡钟辉现在已经恢复了平常的走路速度,他可不敢继续使用步步生风。 能开这么大的一家成衣铺的人,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自己在这里,耍这种低级的武学,不仅会被人笑话,估计也会犯了人家的忌讳,所以拜托门口那两个狗眼看人低的看门狗,胡钟辉就恢复了原样。 胡钟辉转了一圈,最终以自己的审美观点,看上了一套衣服。胡钟辉他是个贼,他穿的衣服,不能像其他人那样穿长袍。 因为长袍这东西,很明显妨碍运动,这要是偷了东西,逃跑的时候,还得提着长袍,估计跑不出几步,就得被抓到。 而是胡钟辉要穿的,就是所谓的短衣襟小打扮,简单的,没有牵牵绊绊的最好。这种衣服,一般都是大户人家的家丁,下人穿的。就像之前门口的那两个看门狗,就穿这种。 不过这里的衣服,价值都在二十金币以上,很明显这些衣服不是给那些家奴、下人穿的。而是给一种特殊人群穿的,那就是修体之人。 修体之人,在没达到修气之前,都是练习武学的,动起手来,用的也都是武功。而这种人对衣服的要求,就很高了,因为太长太大,拖拖拉拉的衣服,往往会成为自己的弱点之一,因此主要就是穿这种衣服。 为了和所谓的家奴、下人区别看来,这些衣服,一般都十分的华美,当然这里面绝大一部分,是虚荣在作祟。因为胡钟辉遇到的大部分修体级别的修士,都是穿着和自己现在穿的这身差不多的衣服。 胡钟辉看中的这套衣服,材质是缎子,这一套衣服一身黑,发着盈盈地光泽。胡钟辉十分喜欢,主要还是跟他自己的职业有关系。他是做贼的,而贼就喜欢穿这种黑色的衣服,有点像夜行衣之类的。 夜黑风高的晚上,穿着这一身,在房顶上,以轻功迅速奔跑着,那是非常拉风的,想想都觉得很帅。 “那套衣服多少钱?”胡钟辉指着自己看中的衣服问道。 结果柜台里面的的女售货员,并没有搭理胡钟辉,轻蔑地看了胡钟辉一眼,然后去问路过的人要不要买衣服。 胡钟辉并没有在意,因为他以为自己说的声音不大,对方没听到,就再次问道:“那套衣服多少钱?” 结果一样,女售货员还是没搭理胡钟辉。 胡钟辉有些怒了,大声道:“那套衣服多少钱?” 胡钟辉这一喊,不少人,都看了过来。那女售货员明显也怒了,指着胡钟辉怒道:“哪里来的野小子?怎么混进来的?这也是你这种人能来的地方吗?赶紧滚出去!” “腾”胡钟辉的火冒了出来,其实胡钟辉早就怒不可遏了,俗话说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更何况自己是个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真人呢。 可胡钟辉本着地球上中华民族固有的,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还过天空的传统美德,不跟这些人计较。 而这却给了对方一个错误的提示,认为胡钟辉是个软柿子,不仅好捏,还好欺负。 只见胡钟辉一拍桌子,整个人一下就窜上了成衣铺的柜台,然后在所有人惊讶地目光中,以一个旋转七百二十度的美妙姿势,取下来了自己看上的那套衣服,然后又平平稳稳地躲在了地上。 这一招在步步生风中,叫做钻云跳,能让胡钟辉跳起来大概三四米的高度。 拿着衣服,胡钟辉在众人狐疑地目光中,把衣服丢在了柜台上,仰着下巴,懒懒地问道:“这件衣服多少钱?” 女售货员也吓坏了,这里面的人基本都是普通人,很少有几个修士,就算有也是凤毛麟角。因为成衣铺中,卖得衣服,主要也就是针对,修体以下的所有人。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修体之上,就是修气,修气之人,就可以拥有法宝了,他们所穿的衣服,多半也是绘制了法阵的宝衣,不是这种普通衣服可以比拟的。 所以很多人,看到胡钟辉这一下子,都基本吓得不轻。而成衣铺内部的大手,也就是看场子,防止人闹事的人也钻了出来。 因为这里是禁止动武的,不仅这里,包括整个天邀城,都是不允许动武的,谁敢动武,当场就会被击杀。 当然了,如果你的实力强大到,可以击杀天邀城一百五十万驻军,那倒是可以试试。不过天邀城的城主,天葬将军,可也不是那么好惹的。据说此人已经达到修道五重的实力,加上天邀城的禁发,还有一百五十万大军,即使修炼到了,真仙的人,想在这里放肆,也得掂量掂量。 再说了这天邀城后面,还有大显帝国的武神显耀武呢,要是显耀武不行,还有修仙大世界的第一大门派无极门呢。因此敢在天邀城动手的人是不少,可下场全部都是一个,那就是死了。 如今胡钟辉,虽然没有动武,可他也动用了武功,这也是很危险的。那个女售货员和门口那两人一样,知道自己看走眼了,心中懊悔不已。 不过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自己刚才那么对对方,对方肯定不会轻易绕过自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反咬一口算了,因此指着胡钟辉大叫:“快来人,把他抓起来,他是来捣乱的!” 本来没什么,可这女售货员一喊,那性质立刻就变了,几个刚来来的修士,也顾不及多问了,先把胡钟辉围了再说。与此同时,周围买衣服的普通人,也引起了骚、动,不少人开始往外跑去,生怕打起来殃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