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1
审讯室内。
“姓名。”一个黑皮肤年轻男警官严肃地拿着笔在做笔录。他讲英文的时候带了些美国西部某个地方的口音,听上去和纯正的美式英语不全一样。
“陆摇。”被审讯的人脸色有些苍白,双目浮肿,眼睛似乎没有什么焦距地看着前方。
“年龄。”
“25。”她的声音不大,显然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她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忘记了她有申请律师的权利,也忘记了如果律师不在场她有权保持沉默。
“性别。”
“女。”
“学历。”
“MBA硕士。”
“毕业学校。”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
“职业。”
“鲁西社特约记者。”
这个答案让黑皮肤的警官有些诧异,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商学院的MBA硕士居然做了记者?而且还是著名的鲁西社的特约记者?
他有些费解地看了看这个瘦弱而漂亮的黑直发东方女孩儿。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儿是一个华人,而且还是一个太过年轻的华人。
既然是华人,又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就成为一名记者?而且还是鲁西社的特约记者?
要知道,鲁西社的特约记者,基本上是驻外部为了完成战地采访任务而约请的社外记者。也就是说,眼前这个瘦弱得仿佛随时都要倒下的年轻女孩儿是一名战地记者。
战地记者,包含的含义太多。
这代表着她要在枪林弹雨中完成采访任务,在炮火纷飞中传回交战状况。
不管是哪一方的军队,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不想曝光某些东西而将她杀害。也意味着她为了活下来就必须要有“冷静、理智、临危不乱、善于抓住机遇、会审时度势临场应变”等等一系列的心理素质。
当然,过硬的身体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但他现在还没有在这个女孩儿身上看到。
陆摇的双眼中开始有了焦距。
她看向黑皮肤警官,放在桌面上的右手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你可以继续。我本科毕业后考过法学博士JD,学过三年法律。我在配合你们的调查。”
她解释了她没有申请律师的原因。
黑皮肤警官敛了心神,继续问她:“案发时你在哪里?”
“就在你们发现我的地方。”
“你什么时候到的?”
“不知道。”
“为什么会睡在案发现场外的路边?”
“不知道。”
黑皮肤警官心里隐约有些怒气了:眼前这个瘦弱的女孩儿显然是一个“硬茬儿”,不会乖乖地配合。
他忍住心头的隐怒,把手里的文件放在桌上,准备再问一个问题让这个女孩儿放松,再利用审讯技巧让她说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我很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因为不知道的原因晕倒在路边醒来后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这对你来说肯定是荒谬的。所以,你能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事情吗?这样对洗刷你的嫌疑会更有利。”
陆摇抬头看了一眼黑皮肤警官,他眉毛下垂、前额紧皱,这是愤怒的表情,而他在说话的时候又貌似真诚地直视着她的眼睛,似乎是在看她的反应。
结论很明显,他在撒谎。
陆摇能够猜到,眼前这个人甚至已经在猜想,或许她就是凶手。
他只是希望她能放松,然后从她的语言中找到破绽,从而逼问出证据来证明她是凶手。
但,陆摇腰背挺得笔直,双眼平静无波地看着他:“我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你们过来,之前的事情我一无所知。2月16号,我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人捂住了口鼻。最近的记忆就是你们叫醒了我。”
陆摇说的是实话,她不知道是什么人掳走了她。
今天已经是3月16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穿着和2月16日一模一样的衣服躺在路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到了这个小镇,她的住处在距离这一个小镇六十千米的另一个小镇。
过去的这一个月,就像是被人硬生生地从她的人生里挖走,她完全找不到任何痕迹。而她的记忆除开缺失的那一个月外,还多了另外一个人的。
要不是她很确定自己的经历,以及身上那些在战地受伤痊愈后留下的疤痕都是真的,她几乎就要分不清,她到底是陆摇还是另外一个人。
显然的是,那个黑皮肤警官不大相信陆摇的话。因为医生已经对陆摇进行过检查,她的大脑没有受过任何创伤,不大有失忆的可能。
所以按照陆摇的说法,她就是睡了一个月的觉。而这显然不太可能是事实,睡一个月的觉那这一个月是什么维持了她生理系统的运转?
毕竟照她的说法,她肯定不会自己进食补充生命所需的营养和能量。就在他要抛出下一个问题的时候,敲门声响起。
黑皮肤警官拿起笔录和笔去开了门,就有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白种女人低声对他说:“恰巧有一个犯罪心理学专家在这边,这个案子已经破了,人也抓到了。放人吧。”
那个黑皮肤警官闻言对陆摇有些愧疚,这种愧疚在他谷歌过陆摇的名字后,就变得肃然起敬起来。他实在无法想象,眼前的这个女孩儿20岁的时候就硕士毕业,22岁的时候成为华尔街的股神,然后彻底消失了三年。
今年年初才有爆料称,陆瑶就是推特上名气极高的特约驻外记者D.L.Yao。当初传言中的那个年轻的股神,竟然弃商当了记者?
黑皮肤警官现在才敢相信是真的。要知道,华尔街年少成名的人不少,但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转行去做战地记者。记者的工资再高,也没有她之前做投资赚钱来得快。
所以当他告诉陆摇可以离开的时候,有些担心陆摇,要送陆摇回去。陆摇平静地看了他一眼,拒绝了他,她并不需要这种莫名其妙的崇拜和担忧,
就在陆摇将将才脚步虚浮地走出警局之时,那个黑皮肤的警官又跑了出来对她说:“Hey,等等。Dr.Linko恰好和你住在同一个镇,我们和他商量过了,他答应捎带你回去。你现在很虚弱,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你就答应吧,谁知道路上又会有多少困难呢?毕竟这里几乎每天都会有些不大不小的事情发生。”
陆摇皱了皱眉,她双手半插在宽松小脚休闲牛仔裤的裤兜里,挺直的脊背在阳光下像是镀上了一层光边儿。
正要拒绝时,抬眼间却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人逆光走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外搭浅灰色薄毛背心,质地考究的黑色长裤。身材颀长,上半身和下半身正好构成1:1.618的黄金比例,符合最佳审美标准。往上是细长的脖子,轮廓分明的脸、精致立体的五官,黑色的头发。
待他走近时,陆摇微微地抬起头打量他。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他是……陆摇并不认识他,黑人警官叫他Dr.Linko,但他的长相兼具了东西方的特点,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是一个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至于身高,据陆摇预测应该差不多快一米九三,至少不会低于一九零。他的眼神是清澈的,但是这种清澈间带有一种疏离和淡漠,整个人周身甚至有一种清贵的气场。
他绝对不会是心理变态更不会是什么暴力犯罪分子纵火犯等等。他和人习惯性地保持着距离,这说明,他是安全的。至少对于陆摇来说,他是安全的。
这个场景,好像和她记忆中的某一幕重合,莫名地有些熟悉。陆摇轻轻颔首,阳光刺得她微眯着眼,对着男人伸出右手:“麻烦你了。”
她的手指素白而干净,没有留指甲,略微带了一些茧。
男人看着陆摇的手犹豫了一瞬,就在黑人警官惊诧的眼光中,伸出指骨修长的手来,和陆摇轻轻握了下。他打量了陆摇一番,睫羽低垂,和陆摇对视,唇角几不可见地上扬了下:“确实麻烦,不过在可承受范围内。”
黑人警官有些尴尬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和陆摇说了句“他会说汉语而且家里很多人都是汉人”之后,男人就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轻轻皱了皱眉头说:“你可以进去了。”
当陆摇坐在男人的SUV里之后,就有些犯困。男人的司机在前面开车,所以他和她一起坐在后面。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似乎还晕沉沉的。她背靠座椅的靠背上,双眼紧闭,努力地回想过去那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良好的记忆此时并没有发挥作用,除了空白,还是一片空白。
“三年前为什么要走?”男人双眼直视着陆摇,问得十分克制,但眼眉间还是有了一丝怒气。
“为什么一生不吭地就走了?我找了你三年。”
陆摇听见男人的话,觉得有些奇怪,诧异地看着他:“三年?你确定三年前你认识我?”
男人皱眉:“你……”
话还没出口,就被陆摇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冷笑:“不管是你是谁派来的人,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他们,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操纵我的生活。”
陆摇双眼直视着男人,打量着他,评判着他。眉毛收紧,嘴角下拉,下巴收紧,他在伤心。据他所说,他认识她,但,她的记忆里没有他。
正文 chapter2
据他所说,他认识她,但,她的记忆里没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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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
“林恪,英文名Linko。你18岁那年,我们结婚。感情一直很好,但三年前,你没留下任何消息,无故消失。”
林恪这个名字,陆摇没听说过,但Linko的名字却是如雷贯耳。他是业内有名的密码学、痕迹学、犯罪心理学专家。
陆摇常常听到有同事说要采访他,但一直没能联上。传言他曾是FBI行为分析部的侧写师,离开后成为其顾问,很多时候,拿破不了的案子去找他,通过他的帮助,基本都能取得重大的进展。他就像是21世纪的夏洛克一样,孤僻、古怪、不擅与人交往却又天赋异凛。
但她没想到的是,那传说中久负盛名的人,居然这么年轻。
她的记忆里,关于林恪的内容只有这么多,没有“陆摇的丈夫”这个角色。
“我只相信我自己。但我的判断告诉我,你没有撒谎。这里,出现了悖论。悖论的产生总是有原因的。”
陆摇闭上了眼,感觉有些无力。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林恪眸光暗沉而克制地看了看陆摇,伸出手想拍拍陆摇的肩安慰她,又想起现在的陆摇不认识他,伸出去的手只能放下。
他和陆摇的感情一直都很甜蜜、融洽。陆摇绝无可能一声不吭地就消失,而陆摇的消失,他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我一直在找你,等你给我答案。”
曾经的陆摇说过,他是一个天才,不管是出了什么错误,他都可以修正。
他们的感情和关系,也可以修正。
“很抱歉,我暂时没有答案。”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中仍旧是昏昏沉沉的。从醒过来到现在,过去了两天,她仍旧没有理清楚来龙去脉,未知的恐惧仍旧弥漫在她的心间。
午后的阳光透过车窗照了进来,细碎的光芒洒在厚格子衬衣的纹理间,隐隐若现的一段儿锁骨上,一绺细碎的头发随风飘摆着。
渐渐地风有些大,略微凌乱的头发被风吹着盖住了陆摇的半张脸。
林恪抿了抿唇,看着闭眼靠着座椅背上的陆摇完全脱力甚至没有反应的模样,越过身去关上了车窗。
低头时,正对上陆摇清亮而带着几分凌厉的眼神。
他扯开薄唇,淡淡地笑了笑,如同那温暖的阳光一般,让人十分安心。随后想起陆摇现在不认识他,他有些生气,又别扭地别开了脸,坐回原位。
陆摇又闭上了眼。
六十千米的路程,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走完。身边的气息,莫名地让陆摇觉得安心,神思慢慢地变得飘忽,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就陷入一片祥和的黑暗之中。
她睡着了。
林恪又负气地看了陆摇一眼,然后默默地回过头闭目养神。身旁像是有一个荷尔蒙挥发器在不间歇地散发雌性荷尔蒙干扰他的生理系统。
陆摇醒来时,天已经快黑了。前面驾驶座上的司机大约是已下班回家,而林恪仍旧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坐着。她的脑袋正搁在林恪的肩膀上。
她坐上林恪车子的时候,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而现在,约摸六点多,车程不超过一小时。所以,她睡了快三个小时。而因为她的关系,林恪在这车子里多坐了两个多小时。
她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丈夫,沉默了一瞬,开口:“我该回去了。”
林恪转头,清澈的琥珀色眼眸不满地看着陆摇:“当然,离家三年,不回家你还想去哪里?”
陆摇的意思是回她原来的住处。但想到林恪是她丈夫,而她离开了三年,还不记得他,理亏得有些不敢看林恪。
林恪已经下车,为她开了身侧的车门。
下了车之后,陆摇才发现,车子停在一座湖边别墅前的路上,门口的灯将路边的树照出了斑驳的影子。
陆摇跟着林恪走进了白栅栏,越过一条曲径,曲径边是各种形状的花地,种着花花草草,花地边还摆着一些盆栽。
走上台阶,进入正门,又走过玄关,换过鞋子,在沙发上坐下。大厅里的装修风格是黑白经典的简约风格,在沙发中间的茶几上摆着一只插着几枝蓝色妖姬。
而墙壁上挂着的,是陆摇和林恪的巨幅婚纱照。
在沙发旁边的柜子上,还有他们的日常合影。
在合影上,陆摇双腿紧紧地盘着林恪的腰,后脚跟蹭着他在白衬衣中隐隐若现的腹肌,双手揽着他的脖子,整个上半身贴在他的背上,脑袋搁在他的肩窝,让自己的头和林恪的紧紧地挨着。
她甜蜜地笑着,略弯的眼尾勾起一个极漂亮的弧度,显得清纯中不失妩媚。而林恪则冷着脸,似乎是很嫌弃镜头,讨厌出镜的模样,嘴角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阿恪,阿恪,你头低一点,你脖子好长,我的脸都碰不到你脸。”
“哦,怪我脖子长太长。”清冽的声音一本正经。
“好吧,我承认是我脖子短,但是,你头低一点,低一点。”
男人抿着唇,无奈地着低头,正好把下巴搁在女友的额头上。咔擦一声,他唇角的那一丝温柔被记录在照片里。
看着相框里的照片,拍照片的那一幕隐约像是陆摇亲历。那时候的声音、情形,忽地在心间隐隐若现,瞬时间又消弭无踪。再要想时,又是一片空白了。
女佣还在做饭,林恪给陆摇和他自己煮了两杯咖啡。
他将一杯放在陆摇面前,又端起另外一杯浅啜一口放下,还没说话,就听到陆摇声音:“看到我,你的感受是什么?”
毕竟她不记得他。
琥珀色的眸子往左边转了一瞬,低沉而清冽的声音响起:“伤心,然后欣慰。”
陆摇不解,抬眼:“为什么?”
林恪淡淡地看了眼陆摇:“现在又不欣慰了。”
陆摇抿唇,略微睁大了眼。
“原本以为我老婆笨得不那么明显了。”
陆摇脸黑,从来没有人说她笨,几乎大多数知道她的人都说她天赋过人,余下的都只有嫉妒的冷嘲热讽。
林恪清润的眸子看了陆摇一眼,似乎要看到她心里去:“结果还是这么明显。不过比大多数愚蠢的人还是好很多。只有我这样的天才看得出来你的笨明显在哪里。”
陆摇深吸一口气:“在哪里?”
他起身,拿起一架小提琴,试了试音,回头,下巴微扬:“很明显,真实的我比照片上的好看,你看照片却不看我。有我这个最好看的老公,你没想着怎么扑倒我,这是优质资源的闲置浪费。你不用看着我测试真实性,很明显我是在真诚地告诉你我的想法。但经过我的提醒,你依然没有反应过来。还是笨。”
高雅柔美的琴音浮起在空气里,灯光下拉着弓弦的男人微微闭着眼,仿佛沉静在音乐当中。弓弦之间轻柔地流泻出柔丽而婉约的旋律,是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
陆摇看了他一眼,双目淡淡:“这又是怎么说?”
林恪拉着弓弦的动作不变,琴音依旧浮起在房间里,低垂的眼睫遮住他的眼眸,声音清冷而动听:“很明显,我在幽默地和你调情,而你并没意识到这一点,还像一只冬眠的考拉一样停止了思考。”
陆摇:“……”
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后,林恪又拉起了另外一段曲子。旋律熟悉而带着甜蜜,轻快的曲调,不是为大众所熟悉的名曲,却让陆摇似乎听到了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阿恪,这就是你专门为我们的婚礼谱的曲吗?”
“不是,是我太无聊,才放下还没解出来的密码和有趣的案子,在这里虚度光阴。”他唇角带笑地说着反话。
“唉,我知道啦。”眼眉间都是甜蜜笑容的女人跳在男人的身上,双腿盘在他的腰上,凑过去含住男人温软的薄唇。
“曲名叫什么呀?总不能叫《结婚进行曲》吧?那多没新意。”
“世间唯一的你。”
“什么?”
“果然笨得明显。”
“啊?”
“曲名,世间唯一的你。”
“嗷!阿恪,你以后不能再说我笨!我会生气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智商197,你只有173。哎……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在做什么?别咬那里!”
两个人笑闹成一团,就像是那灵动的琴音一样,甜蜜而欢乐。
轻忽而隐约的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像是被削薄了一样,让人想要抓住,却只能看着他们飘远。仿若只是一瞬,又仿若是幻象,再要去仔细想时,又什么都没了。
轻快的琴声尾音落下时,林恪放下小提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放松时间结束。现在,你不觉得有话要和我说?三年前,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就离开去做了战地记者?2月16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正文 chapter3
“三年前,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就离开去做了战地记者?2月16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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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摇沉默。
当初弃商转投记者行业,来源于一次电话威胁,并非是她自愿。
三年前,她加班到深夜,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有人威胁她,让她和一个团队去战地采访。
该团队是鲁西社一个多次获得过普利策新闻奖的名记者组建的。这三年,陆摇跟着这个团队,虽然得到很多名誉,但那并不是她喜欢的。只是她一直坚持将事情做到极致,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所以才有了推特上的DL·Yao。
而网络和公众的吹捧,把她的名气无限放大了。
她一直以为,她对自己的生活,一直都做到了绝对掌控。
直到一个月前被莫名地袭击晕倒,再到前几天在凶案现场外醒来、她失去的记忆以及多出来的记忆、今天又突然被告知已婚、她的丈夫是大名鼎鼎的林恪,她才发现,她的生活似乎已远远不符合她的认知。
她的经历,冥冥之中好像已经有人安排好了。
或许安排这些的人和她一个月前的被掳有关,和那一个月所失去的记忆也有关。但也有可能毫无关系,甚至可能是她的精神出了问题,谁知道呢?
她就像是一尾卷入无边深海的鱼,在她自己身上,不知道发生了多少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
想到这些,陆摇隐隐地有些头痛。
随即开始思考要怎么回答林恪的问题。既然那个黑人警官能和林恪商量让他载她回这个小镇,想必林恪也能看到黑人警官所做的笔录,知道她在当时不太清醒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回答。
默了一瞬,陆摇皱眉:“在警局,我说过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是真的,你应该看到了。”
林恪冷淡而倨傲地提醒她:“我说过,我是个天才。天才看得出来,你有所保留。很多。”
陆摇看了眼正蹲在茶几上看着她的林恪,被戳穿也不恼怒,只是认真地问林恪:“我可以信任你吗?”
林恪跳下茶几,又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有些不高兴:“虽然我很想说曾经你最信任的人就是我。但现在,你说过你只信你自己。”
说到这里,林恪的脸灰了一灰,继续说:“这得你自己判断,我不能左右你的思想或者干扰你的判断。你有独立不受干扰地思考并得出判断的权利。”
陆摇仔细地打量着林恪,他的脸,和她的脸,婚纱照、合影、还有那种模糊的熟悉感,以及,“如果我想要真相,我应该告诉你。可以给我一张你的名片吗?”
林恪转头叫他的女佣:“Dorothy!”
一个年级约六十岁的肥胖妇人走了出来,将一张名片拿了出来双手递给陆摇,表情是和林恪一样的高冷。她用英语说:“很高兴看到你回家,Mrs.Lin。晚饭还有十分钟就好。”
然后走开,又去了厨房。
陆摇仔细地看两遍林恪的名片,和曾经同事的朋友给自己看的那张一模一样,上边儿的字是林恪手写后扫描打印出来的。
中间名字,右下角是联系电话和地址。
通常来说,要判断一个人的身份,更多的应该是客观证据,次要的是第六感。她只相信自己,而自己的第六感相信林恪,客观证据也已经足够。
陆摇整理了下语言,将她三年前被威胁的事情说出后,又道:“我醒过来的时候所穿的衣物和2月16日是一样的,身体被人清洗过,无□□、性/侵痕迹。头发和衣服都很整齐,指甲被修剪过。裸/露在外的手臂很白,是那种多日没见过阳光的苍白,手上戴着随处都能买到的一次性手套。过去这一个月,我应该是待在室内,不太可能接触过阳光。”
林恪点了点,将一个IPAD拿出来,调出视频给陆摇看:“我查过2月16日和你有关的监控记录,没有人跟踪你。”
这些视频,趁着警方找医生给她做检查的那几天,陆摇找机会查过。和这个是一样的。
林恪长腿交叠,靠在茶几上,得出结论:“劫走你的人,应该是一个组织。”
陆摇试着分析:“知道我会在那个时间经过那个监控的死角并且成功作案的,很有可能是熟人或者住在我附近的人。如果不是,那作案者提前观察过我,知道我的行程和作息时间。又或者是作案者通过别的途径知道了我的行程。”
林恪交叠的两条腿换了个个儿,听陆摇继续说:“介于我几乎没有使用任何社交软件移动通讯设备的习惯、事情发生的地点也不具有偶然性--在我回家的路上且还是监控死角、附近的近期监控录像里也没看到有同一个人经常出现或者跟踪我、我没有任何熟人,应该是住在我附近的人在作案,而我平时没有注意到。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分别有不通的人在跟踪我,如果有这样的人,他们的身上肯定有共同点。监控视频里看不到这样的共同点。”
说到这里,陆摇停顿了一下,又说:“还有一种情况没有考虑到。我们查看到的监控视频,很有可能已经被人修改过。凶案现场外的监控记录已经被破坏,无法看出是谁将我送到了那里。”
“所以,劫走我的人,应该是一个组织,对吗?”陆摇抬起头,寻求林恪的肯定。
林恪点了点头,陆摇淡漠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下一刻,笑容又因为林恪的话而僵在脸上。
“真好。笨得真明显。你以上所说,基本全是你毫无根据的猜想,逻辑混乱漏洞百出。这样的水平,就连在网络上连载快餐小说都不够看。”
陆摇沉默了一瞬,低了头,却又不得不承认林恪说得对。面对更强大的人,她能做的,只有学习。她皱眉,认真地问:“那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林恪面无表情:“莫名其妙地接到电话被威胁去交战区当记者、你懂得一些格斗技巧却悄无声息地被弄晕,一个月的记忆消失,不记得我,还多了另外一个人的记忆。”
“你的记忆被动过了手脚,这种手脚不是催眠能轻易办到的。你智商高达173,当然,还是比我低了很多。如果不是一个组织,不可能对你做了这些事的同时,让你一点头绪都没有。”
没有更多的线索,所以无从推理,无从寻找真相。这件事情就像是一团乱麻,让陆摇的头都有些痛了。
她无助地用手轻轻地锤着头,努力地回想自己到底记得什么。突然想起,被捂住口鼻的时候,她闻到了H2这种迷药,这种迷药是陆音在研究所秘密调制的,成品都经过秘密通道送去了另外的地方,市面上不可能流通。
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她要去找寻吗?她应该顺其自然还是请林恪帮忙找出真相?如果要找真相又从何处开始?她应该怎么办……不,还有陆音。她的双胞胎姐姐陆音,陆家唯一和她有联系的人,2月13日的时候她还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和她的未婚夫阮昭明带着陆家的三女儿陆莎在海滩度假,他们已经一个月没有联系了,不知道陆音现在是否……
太多的事情突然压在陆摇本来就不堪重负的神经上。她仿佛看到了一个双目森森的男人愤怒地捏着一个娇小的女孩儿的双肩:“是你!你为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我还不是为了你?你一直都哄我说要和姐姐摊牌,可是,可是你们都要结婚了你都没说,你让我怎么办?我总不能告诉姐姐,她一直疼爱的妹妹和她未婚夫在一起了吧?我怎么说得出口?你让姐姐怎么受得了?”
“所以你就杀了她?!”男人低吼着。
陆摇感觉到了疼痛,感觉到了脸被刀子不断刺入划开的痛楚,有人毁了她的脸,直到……血肉模糊!
尖锐的疼痛好像遍及了全身,她甚至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移动着,移动着,然后……
“啊--”陆摇低呼,睁开眼睛,却发现她睡在床上,身上的衣服换成了宽松的睡衣。她记得下午三点多时,审讯结束她搭林恪的车回来,然后,她睡着了。
而林恪那双清澈的琥珀色眼眸,正专注地凝视着她。在林恪的身后,墙上挂着一副照片。
照片上陆摇双腿紧紧地盘着林恪的腰,后脚跟蹭着他在白衬衣中隐隐若现的腹肌,双手揽着他的脖子,整个上半身贴在他的背上,脑袋搁在林恪的肩窝,让自己的脑袋和林恪的紧紧地挨着。
她甜蜜地笑着,略弯的眼尾勾起一个极漂亮的弧度,显得清纯中不失妩媚。
而林恪则冷着脸,似乎是很嫌弃镜头,讨厌出镜的模样,嘴角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正文 chapter4
而林恪则冷着脸,似乎是很嫌弃镜头,讨厌出镜的模样,嘴角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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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陆摇冷淡地看着林恪:“你看着我做什么?”
林恪抿了抿唇,有些不高兴,也有些受伤,最终还是化为无奈:“怕一转眼,你又不在了。”
陆摇的心像是被什么揪紧,疼了一下。
她想起了那个梦,梦里的林恪,是他们曾经的记忆,还是只是她的臆想?她问出了在梦里问过林恪的问题:“看到我,你的感受是什么?”
“伤心,然后欣慰。”
“《世间唯一的你》是你作的曲?”
“不是我,是我们养的那只哈士奇作的。”他反讽,随即又问:“你记起来了?”看到陆摇的反应,又笃定地摇了摇头,“不,你没记起来。”
陆摇有些歉疚:“梦里听到了这首曲子。”
“因为你睡着的时候我就在拉这首曲子,你当然能听到。”
陆摇:“……”
林恪见陆摇闭口不言,垂眸默了一瞬,起身凉凉地看了她一眼,随即走了出去。
陆摇揉了揉有些发晕的头,梦中的一切仍旧清晰。那些没什么条理的分析表示,她睡着了都还在试图找到近来发生的这些事情的原因和真相,试图判断多出来的那段记忆到底是她凭空臆想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陆摇掀开被子下床,看到床边有一双浅蓝色条纹拖鞋,沉默了一秒,赤着脚走出房间。穿过一条长长的回廊,看到大厅里林恪正坐在浅灰色沙发上看书。他的侧脸很好看,彻底地吸引了陆摇的注意力--这一幕莫名地有一种熟悉和温馨的感觉。
在他的脚边,蹲着一只哈士奇,表情和他一样的清傲高冷。
陆摇顺着旋梯走下去,就看到了客厅正中央,她和林恪的巨幅婚纱照。而离沙发不远处的案几上,放着和刚才的卧室里一样的照片,只是不如卧室里的大,大约是一个手掌的大小。
大厅里有一扇门,门后是一间比客厅大两倍的房间,房间空气流畅,通风条件极好。站在门边,可见里边儿的实木地板一尘不染。一排排书架有序地排成不规则的形状,显得别致而有趣。书架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书,都分门别类地放着,像一个大型图书馆。
在房间靠窗的部分,有一张长约3米的方形书桌,旁边三两张椅子,几步开外是一架钢琴,墙上挂着小提琴、棍棒、刀、剑,还有……一张陆摇和林恪的写真。
毫无疑问,林恪真的是她的丈夫。想到这个,陆摇又想起了她的双胞胎姐姐陆音,她的未婚夫阮昭明,还有陆莎。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女佣正在厨房烤培根。
那一条很大只的哈士奇慢吞吞地走到陆摇旁边,在她的小腿肚蹭了蹭,发现陆摇没有像以前一样抚摸他的下巴,很受伤地看了陆摇一眼,又默默走回林恪的脚边,趴伏在地上。
突然--
“叮铃铃铃……”电话铃声响起。
陆摇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连脸色都变得苍白。她紧抿着唇双手握拳,眼神凌厉地看向室内的那一部电话。
林恪手上的书翻得飞快,他抬头瞟了一眼陆摇,又低下了头继续翻看书页:“你的。”
他说的是电话。
“你怎么知道。”陆摇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冷冷地说。
林恪头也不抬:“推理得出。突然消失、突然出现,你至少会接到两个电话。认识的,不认识的。”
这话说了当没说,陆摇突然有点想掐林恪,却听见林恪说:“你智商比不上我,想用武力值碾压我。很抱歉,这件事情你无法办到。因为我精通剑术、棍棒、拳击、格斗。”
陆摇沉默了一瞬,握紧的拳头松开。
电话仍旧在响。
陆摇开口:“你确定是我的……丈夫?”
林恪淡声反讽:“不是,我在浪费我的生命来说这个毫无用处的谎言。”
顿了顿,又说:“我收回我之前的话。我现在不欣慰了,因为你还是笨得很明显。”
陆摇不理他的话:“既然你是我丈夫,接电话。”
林恪放下书,又换了另外一本:“我是你丈夫,接电话,构不成逻辑关系。但介于你有明显的PTSD症状,对突然响起的电话下意识地逃避、恐惧,我可以帮你接。”
说完,起身走了两步,一手翻着书,一手接着电话,嗓音清冷低沉:“Hello,this is Linko。”
他顿了顿,用流利的英文说:“She is my wife.你说为什么你们不知道她回来了?你们需要知道吗?那是因为世界上有我这种记忆力、反应速度都很优秀的人,也有你们这种记忆力、反应速度都很差劲的人。”
“你说这是上帝优待我?不,这和上帝无关,只和基因、智商有关。你有事找yao,是她在鲁西社的上司理查德托你给我打电话。你现在应该停止和我说这些废话,让他们谈正事。”
然后林恪把电话递给陆摇:“给你,是理查德找你。”
陆摇接过电话,和理查德淡淡地寒暄了两句,理查德才说:“Yao,你是一个很优秀的记者。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一回这个和平的世界就立马抛弃任何通讯设备以及社交软件,但我很看好你的能力,你很有天赋。考虑到你是中国人,我们认为,你对中国应该会很了解,所以总部希望你做鲁西社驻中国站的首席运营官。”
陆摇的手指紧了紧,当初被强迫去交战地区玩儿命,以及后来几度接到陌生电话并且对她下指令,到现在依旧让她觉得挫败。
“我不准备做这行了。所以,你们找别人吧。”
电话那边理查德还在说着什么,陆摇却挂断了电话。
灯光下,林恪眼中浮起一丝笑意,清润柔亮的眸子里映着陆摇的影子,欣慰地说:“我很高兴你拒绝回国,搬家换一个地方生活,是一件浪费时间而且很麻烦的事情。”
陆摇放下电话,盘腿坐在沙发上:“我没有PTSD。”
创伤后应激障碍,她没有。
林恪皱眉:“你在质疑我。”
陆摇也皱了眉,摸了摸裤子口袋,想拿出一根烟来抽,但随即想到她从战区返回美国的时候就戒了,只好放下。
林恪看了陆摇一眼:“听到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条件反射性地后退,脸色苍白双手攥成拳头,是回避和愤怒。你至少接到过两次陌生电话,而每一次电话里的内容都不是你愿意听到的,所以你会愤怒,甚至是回避。”
“室内的温度并不算高,你没有穿拖鞋,是为了保持脚部的灵敏度,不让拖鞋成为你应变突发状况的障碍。从你下楼梯到现在,站立的姿势、位置都是进可攻退可守的,还把卧房里的一把剪刀藏在裤兜里,应该是在A国形成防御的习惯。”
陆摇有些被人看穿的不适:“你怎么知道是在A国?”
“你推特上写了,虽然我年初的时候才知道。”林恪一脸“这种问题也拿来问我的表情”,“虽然我不知道你不记得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一声不吭就走,但那是你的决定,你的事业,我应该尊重你,等你结束了再回来。”
陆摇苍白的脸色变得略好了一点,林恪这种坦荡的尊重,让她觉得很感动。感觉就像是,有一个人珍惜你,会关心你,信任你,尊重你的每一个举措,然后等着你。
林恪又将翻完的书拿去书架上放好,换了另外一本,想起他的话还没说完,继续说。
“在A国你不能拥有枪支,因为一旦有了枪支,任何人都可以冲你开枪。但你不相信任何人,所以还是会准备刀子、匕首等便于携带又不容易被发现的武器。你在A国杀过人,有人试图在你熟睡时对你进行性侵犯,但没有得逞。回国的这段时间你依然保持着在战区的防御方式以及敏感度。”
这时候林恪的脸灰了一灰:“还有,从你的反应上来看,你相信我们是夫妻关系,但你并没有从内心接受我是你的丈夫这个事实。所以,我很不高兴。”
说完,又将陆摇打量了一遍:“三年前你离开,从股神变成记者,是受了威胁。2月16日在监控死角被劫,你接到过一个路边公用电话。内容是让你小心。但你还是没能逃脱。被劫前后的衣物没变化,头发、身体清洗梳理过,无被虐、性侵迹象。记忆被人动了手脚。这是有组织作案。不用谢。”
陆摇皱了皱眉:“能找到谁是幕后黑手吗?”
现在看来,还是毫无线索。
林恪翻书的手顿了顿:“不能。即使找到了,我们也无力做什么。”
陆摇沉默了一瞬,又闭上了眼,脑海中却总有一片刺目的红色,像是要蚕食她的神经一样。
半晌,她睁开了眼,拿起电话开始拨陆音的手机。
然而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始终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她犹豫了半晌,拨了陆远志的号码。电话接通后,她语调平静而淡漠,像是对待一个陌生人:“我是陆摇。我这里联系不上姐姐,她还好吗?”
静默一瞬,陆摇不可置信地问:“什么?姐姐失踪了?”
电话里,陆远志的声音失去往日的威势,带着些许颓然:“已经一个月了。”
陆摇放下电话,突然觉得有些茫然。
林恪放下书,像从前那样,将陆摇玲珑的身躯揽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他胸口的位置。
男子清新好闻的气息扑面而来,他的声音依旧是高冷的,语气依旧是傲娇的,说出来的话依旧是欠扁的:“我不生你气了,也允许你用雌性荷尔蒙干扰我的生理系统,作为交换,你不能推开我。你要习惯,习惯我是你的丈夫这件事。”
这时候,那只高冷的哈士奇起身,在两个人的腿边蹭了蹭,挨着坐下,歪着头看着两人。
电话再度响起时,陆摇推开林恪,她知道,她躲不掉的。接起电话时,才发现电话号码是空的,电话里的声音也是经过变声处理的。
那个声音缓慢而沉重,带着未知的神秘与危险:“你的命运,在你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如果你想知道真相,就接受理查德的邀请,回到中国。”
正文 chapter5
那个声音缓慢而沉重,带着未知的神秘与危险:“你的命运,在你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如果你想知道真相,就接受理查德的邀请,回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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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机、回国,入住酒店,然后等到晚上七点的时候打车到沿溪别墅区。说是沿溪别墅区,其实只是个名字,一条溪也没有。
找到陆远志住的YX138号别墅,陆摇没有上前,站在原地,被刻意遗忘的过去突然在心间翻滚。
陆远志是八十年代的一个高中毕业生,原本考上了大学,但名额被家里有关系的同学占掉,所以只好出去务工。正好他也算是有远见的人,搭上了改/革/开/放的春风,成为了个体经营户,后面慢慢地变成民营公司,再到现在涉及食品、服装、洁具、建材等多个领域的远志集团。
他的原配妻子是张万芳,当初在村里的时候,家里定的娃娃亲,高中一毕业两个人就结了婚。
而她和陆音,是陆远志和微生三莳的私生女。后来,微生三莳得知陆远志的已婚身份,和陆远志决裂。
陆音留在了陆家。
她六岁那年,被她的亲生母亲微生三莳卖进C市一个偏远山区。后来,警察解救被拐卖的孩子时,顺便把她解救了出来,陆远志前来认领她。
因为陆远志的老婆张万芳性格霸道,对她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一见面就冷嘲热讽,她没有进过这幢别墅。
在寄宿学校读了两年高中,得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offer,所有人都说她少年天才,却不知道她为了摆脱那让她窒息的现实埋头苦读、做题的多少个日日夜夜。
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只有老师那毫无意义的喜欢、大她好几岁同学的冷嘲热讽。
在养父母那里,她永远都要为所谓的弟弟让步,她的存在,就是为了那个家里唯一的“香火”奉献。
被陆远志领回后,她又悲哀地发现,他已经有了两个女儿,而她被张万芳和陆莎排斥着。她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只有她的双胞胎姐姐陆音对她表达了善意,和她一直保持联系。
而眼前的这栋房子,她长了这二十五年,一次也没进去过。
陆摇嘴角轻轻地勾了勾,经过那些久长的岁月,她以为,即使她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有人找她。
但。
在她决定先于林恪回国后,林恪却凉凉地看着她,声音里毫无感情/色彩:“你消失的时候,没带走任何证件。”
说到这里,他脸一黑:“我们曾经常常玩一种游戏,你突然离开去别的地方,然后给我留下线索和密码,让我去找你。虽然你留下的线索和密码总是很明显,毫无挑战性,不出半天时间我就能找到答案。那次我以为是一样的,但我翻过你留下的所有东西,什么都没有。”
她质疑他:“我的记忆,除了2月16日到3月16日这一个月的时间,都是连贯的。我去A国的那段时间,带齐了应带的所有证件。上面的信息都是未婚。”
林恪点了点头,说出的话带着理所当然的倨傲:“所以我是天才,总能发现别人不能发现的东西。”
林恪把手里的笔记本给她看,上面是他调出的两项内容。都是她的档案,有两套,一套信息是未婚,一套是已婚。已婚的那套档案中,她根据当地的婚嫁风俗,已把姓改为林,身份信息显示的名字是Yao·Lin,林摇。显然的是,已婚那一套身份信息被人为封存,换成了未婚。
然后,林恪直接敲下了回车键,把她通行的身份信息换回已婚。
她看着林恪将她的身份信息换成原来真实的那套,静默了一瞬,开口:“我已经忘记了你,我们又分开了三年,其实都很陌生了。这段婚姻,好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不如我们就把离婚手续办了,大家各走各路。”
林恪则皱眉看着她:“你这个想法很没有逻辑。忘记了,不是该想起来?至于分开了三年,则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一起的时间又浪费了三年,后面的每一年都应该在一起才对。还有,我不觉得你陌生,如果你觉得我陌生,当然要尽快熟悉,为什么我们要离婚?”
他说他找了她三年。这个世界上,除了陆音,她还有牵绊,还有联系,这个联系,是林恪。他会找她。
暖黄色的路灯光倾泻而下,柔和了林摇的侧脸。在这温和的光芒中,镶着一圈碎钻的玫瑰金戒指反射出叫人眷念的光芒……
林摇指尖轻触手中戒指内侧上刻着的几个字母。
DL·yao。
DL,double L,是两个L的意思,林恪和林摇。
那是一个看似冷漠骄傲内心却很柔软的男人。他让她总有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记忆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却又难以抓住,只剩下一片空白。
林摇轻轻地笑了声,将穿在项链里的戒指放回白色的衬衣内,上前按响了门铃。
半晌,门打开后,一个中年妇女立马就笑着冲里头喊了一声:“是阿音,阿音回来了。”
林摇略点了点头,就听见楼上就传出了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碎裂声。
中年妇女一边说话,一边给林摇拿来陆音往常穿的拖鞋,又说:“上个月莎莎和小阮都说你留下一封信就走了,回来两个人特别难过,都自责得不得了。这一个多月,小阮一直住在家里照顾陆哥和张姐。不管两个人有啥子矛盾,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你和小阮两个好好沟通哈,我看小阮是个感情专一的好孩子,还是值得托付终身的。”
林摇没有换拖鞋,直接踩着一双中长高跟鞋走了进去。张万芳原本就在客厅里,陆远志从书房走了出来,陆莎飞快地从楼上下来。阮昭明刚刚走出房门,陆莎就睁大了双眼,紧握楼梯扶手的右手指骨泛白,怔怔地望着林摇叫声:“姐,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
阮昭明看着林摇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脸色苍白地怔愣了一瞬,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双目中立马浮现出深情来。
他疾步走下楼梯,和陆莎错身的时候,陆莎的声音戛然而止,仍旧双眼圆睁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摇。
“阿音,你,你回来了?”阮昭明在林摇面前站定,高大的身躯在灯光投射出一个大大的影子。他伸出手,想碰林摇的脸,又似乎不敢碰,只停留在林摇的脸上方。
这时候张万芳看着这边,冷哼一声,陆远志瞪了她一眼,张万芳只气哼哼地闭了嘴,没说话。
林摇看到阮昭明和陆莎的模样,心头略有不适,脸部隐隐约约似有疼痛。
她皱了皱眉头,避开阮昭明,对着陆远志点了下头,说:“听说姐姐一个月前失踪了,我回来看看。”
张万芳冷哼了一声:“哟!我还以为是哪个,原来是你这个野种冒了出来。你要是有志气有本事,就别回来!还不是跟你妈那个三儿一样,眼馋我陆家的财产。王嫂,你怎么让这个人进来脏我的屋?还不快点来拖地!”
陆远志挺着啤酒肚,双眼带着眼睛,手里拿着报纸,皱眉冷喝道:“你少说两句没人当你是哑巴!”
张万芳还要说点什么,又碍于陆远志在,只站起身,瞪了林摇一眼,就上了楼。
阮昭明眼中的光芒则黯淡了下来,只对着林摇歉然一笑:“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阿音回来了。”
说着,又招呼林摇坐:“以前阿音和我提起过你,不过你大概不知道我。我姓阮,双名昭明。在国外留学攻读MBA硕士的时候和阿音一个学校,回来后自己创业,开了个公司,叫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防盗软件、杀毒软件、公司安全系统这些业务。和阿音刚订婚没多久,准备下半年就结婚。”
陆莎知道是林摇,不是陆音,脸色依旧是苍白的,还是走到阮昭明身边坐下,抚了抚心脏的位置,翻了个白眼:“她一个乡下来的,姐夫和她说这么多,她也听不懂,白费这个口水干嘛。”
这种局面,在多年前就有过。那时候面对张万芳和陆莎的攻击,她只是冷着脸不理他们,然后去了寄宿学校。到了今天,历史重演,这样的场景显得滑稽而可笑。
林摇勾了勾唇,像是没听到陆莎的话一样,淡淡地对着阮昭明点了点:“阮先生真是年轻有为,前途不可限量。”
阮昭明正要谦虚一番,却听陆瑶语不停顿地绕开了话头:“姐姐失踪了,为什么?”
阮昭明垂下了眼睑,刚毅俊朗的脸孔上弥漫着悲伤::“当时,陆莎在海边和人聊天,我在和生意上的一个合作人视频会议,陆音则在厨房做吃的。她说没有沙拉酱,要出去买。然后,就没有再回来过。”
陆莎蹙眉和阮昭明说:“你和她说这么多干嘛!”又看向林摇:“这是我陆家的事,和你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你赶紧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阮昭明无奈地叫了声:“莎莎,她毕竟是你姐姐。”
陆莎双手抱臂,原本甜美的脸上浮现出苍白的冷笑:“我只有一个姐姐!她是个什么东西,也敢来过问我们家的事。”
林摇心中有种淡淡的不舒服,她当然不是东西,那,“你是东西。”她不咸不淡地回了陆莎。
陆莎闻言立马就炸了毛:“陆摇!你个野种,你敢骂我!今天我要不让你好看,我就不姓陆!这是我陆家的地方!”
说着,陆莎抄起几案上的水杯,要向她泼过来。阮昭明连忙按住陆莎的手制止陆莎:“莎莎,你冷静点!”
林摇轻嘲地看着陆莎,不发一语。倒是陆远志,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好了!好好的日子不过,闹什么!嫌日子过得太好了?”
随后话头一转,威严中略带疲惫低落地看向林摇:“既然回来了,就安心在家里住下,歇两天就去公司历练历练。阿音喜欢做研究,不喜欢经商,莎莎和她妈一样,整天只知道买买买。你年纪不小了,以前怎么样我不管,今后就好好地去基层历练历练,把公司的事管起来。”
林摇蹙眉,刚要说话,迫于陆远志的威压安静下来陆莎腾地站起身,尖声叫嚷起来。
“爸!你怎么可以让她去家里的公司?”转头瞪向林摇:“她一个乡下丫头,懂什么公司运营啊!我说你怎么回来了,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要把属于我的东西都抢走!我告诉你,爸爸是我的!陆家是我的!姐夫也是我的!”
阮昭明抓住陆莎略微有些抖的手,按住她的肩让她坐下,对林摇抱以歉意地一笑:“莎莎向来娇惯,但她是有口无心的,你别和她生气。”
陆远志瞪了陆莎一眼,林摇就听见他说:“你是姐姐,让着她些。”
她哂笑了一声,从包里拿出一张□□,放在茶几上:“这是陆先生当年给我的,以前陆先生花在我身上的钱我根据银行利率算了利息,又考虑了货币贬值的因素适当增加数额,都打在了里面。另外,我有工作,至于你们家的公司,还是另请高人吧。”
话音刚落,就听见陆莎叫道:“陆摇!你他/妈别得意!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以为你是谁?敢来我们家嚣张!”
陆莎想冲过来打她,被阮昭明死死抱住,只张牙舞爪地叫骂。她站起身,看着陆莎,双目中突然迸射出一种慑人的气势来:“你看到我,反应这么大,是因为陆音回不来了,你害怕。”
在陆莎突然惊滞的神情中,林摇的声音轻而笃定,笃定而有力:“你害怕,是因为你谋害了陆音。”
正文 chapter6
在陆莎突然惊滞的神情中,林摇的声音轻而笃定,笃定而有力:“你害怕,是因为你谋害了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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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摇的话像是平地惊雷一样响在陆莎的心上。陆莎瞪大了眼,双目中迸射出愤怒的光芒:“你他/妈血口喷人!林摇,我告你诽谤!你居然说我害了姐姐?姐姐是最爱我的,我也最爱姐姐!谁都有可能害她,只有我不会!”
陆远志此时也皱起了眉:“这话也是能乱说的?她们两姊妹关系一直都很好,莎莎怎么可能会害阿音?肯定是阿音想去散心,过一段时间就回来了。现在人还没找到,你怎么能咒阿音回不来了?出去了这十年,越发没教养了。”
没教养,是在说她?倒是形容得挺贴切。林摇淡淡地勾了勾唇:“我本来就‘有人生,没人养’,我知道,陆先生倒不用提醒我。”
“你……”陆远志严肃着脸似乎要说什么话,外面突然出现吵闹的声音,警笛声由远而近、由近而远。
林摇迅速将一张名片放在桌子上,对上陆莎苍白的脸,她淡哂:“如果不是你吵着要去马尔代夫的海滩度假,姐姐怎么会失踪。”
随后她又看向阮昭明:“这是我的名片,如果阮先生想和我聊聊陆音的话,给我打电话,随时。”
话落,她就匆匆地向外边赶去。一出门,就将高跟鞋脱下,用手提着,基于从前做新闻的敏感向吵闹的源头跑去。
她一边跑一边把手机里的相机调出来,夜里的风吹在脸上有些冷,但她知道,有事情,而且还是大事,已经发生了。
一到地方,林摇赶紧穿上鞋,用手机快速地拍了几张照片,又把周围的环境都照了下来。很多人都穿着价值不菲的睡衣围在警戒线外,吵吵嚷嚷地。
有人看到闪光,但没看到是谁在拍,也没注意,反正这一代蹲守新闻的记者也不是没有。
林摇在拍完环境和外围的照片后,又把围观人也拍了几张,才开始向人打听:“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姑娘打量了林摇一番,向警戒区内努了努嘴,说:“里面有个女的被杀了,那女的我还认识!她妹的!每天穿得可暴露了,走路也扭来扭去的,光沿溪别墅区,”她看了看众人,悄悄地附到林摇耳边,“至少有五个男人上过她。”
这么说来,“你不喜欢她。”
“当然!她妹的!”那姑娘点头:“我男神也和她上过!当然,我男神现在已经不是我男神了!你造吗?当时我听说我男神和她上过的时候,心里那是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感觉已经不会再有爱了,so sad!”
“你怎么知道她至少和五个人睡过?”道听途说还是有证据?
那姑娘看上去很气愤的样子:“因为那五个我都认识!踏马的!其中一个还是我男神,男神说把我当兄弟!操!老娘是女的!女的!兄弟个屁啊!”
这姑娘说话挺像真的,也许,关于受害者,她知道更多。林摇拿出一张名片给那姑娘,声音清清淡淡地:“认识一下吧。我叫林摇,刚回国没多久。”
嗯,今天才回来,当然没多久!
手里的名片被接了过去,因为是事先印好的,所以上边儿的名字还是“陆摇”。突然!肩上被用力地拍了下:“嗷!陆摇!高中那个小天才!我靠!我是徐晴晴啊!晴天的晴,不是那个‘芙蓉二代’哈!”
林摇望向封锁线内,口里道:“我在美国嫁人后改了夫姓,姓林,名片有误。”随即又问:“我和你,是哪一年的同学?”
徐晴晴笑:“高三啊高三啊!那时候我可喜欢和你玩儿了,每次周慧她们欺负完你,我都安慰你,说要给你买糖吃来着。可是你每次都鄙视她们,说,‘真是愚蠢。想要就自己去得到,得不到打击别人也依然得不到。’然后又鄙视我,说我‘如果少吃一点糖,也许还有机会瘦下来’。我真的瘦了哦!”
拜良好的记忆力,林摇想了起来,略微颔首:“原来是你。‘芙蓉二代’是什么?”
徐晴晴一边把林摇的电话存进手机,一边给林摇打了个电话,一边说:“哦,是个网红。不知道最好啦,以后知道也不能取笑我哦!”
林摇的手机铃声响起,徐晴晴眨了眨眼睛:“这是我的号码哦,拜托,天才摇,存一存啦。”
林摇把她号码存下,看了看周围,问她:“死者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少?身高、体重呢?”
“她叫姚思琦,年龄,好像是二十四左右,好几次遇到,她还讽刺我老说我绑不住男人的心,是我没用!身高,一米六几吧,肯定没一米七,体重我也不造,反正挺苗条的,该有肉的地方也挺有肉的!我勒个去!老娘又愤怒了!唉,不过再讨厌,也没想过她居然就这么死了,人生真是无常啊。”
林摇默了默,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面对这样的事情,她实在是没什么情绪,也不知道什么惋惜,心中就只是,“哦,有一个人死了,自杀或者他杀还没确定”。
“这别墅,是她自己的还是……”
“她怎么买得起?别人送的吧?”
“那五个人,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联系方式你有没有?”
“哎……我现在记不清楚了,等我回去短信发给你吧。”
林摇又在现场转了转,又问了别人,才知道,原来姚思琦是一个被人包/养的情/妇。没多大一会儿,其他的记者也来了,开始采访,试图做现场直播。林摇看到有路透社的记者在,和徐晴晴说了两句,就离开了。
她基本上可以预见到,今天的晚间新闻,明天的媒体网站、纸媒都会报道这里的一切。
回到酒店后,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查了姚思琦的社交账号、账单记录等信息,林摇才知道,姚思琦现年24岁,1996年出生,C市Z镇人,在陌铭实业做董事长刘远俊的特别秘书,金主正是刘远俊。
看着屏幕上那个肥头大耳浑身膘的人,林摇嘴角抽了抽。打开邮箱,将姚思琦和刘远俊的信息都发给今天在现场看到的那个鲁西社的记者。
而她的私人邮箱里,还有一封未读邮件,上面写着,to yao。
林摇看了一眼,没有点开就去洗漱。当一切就绪后,站在窗口俯瞰整个城市。
姚思琦死的时候,没看到外面有她的家属,只有一堆看热闹的人,以及,讨厌她的人。就连她和谁上过床,别人都知道,甚至是像看笑话一样。感觉上,姚思琦在这整个城市,是孤独的。
也许她自己不觉得,但林摇却深刻地感受到了。因为现在的她有这种感觉。
她算是有家,但那里的人没有一个和她又情感联系,那里一直不是她的家。她有血缘关系上的亲人,但似乎又没有亲人。她甚至一分钟都不想和他们说话。
这让她有种淡淡的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悲伤,也不是高兴,就是,什么都没有,空落落的。
她手里拿着的手机,是离开前林恪给她置办的,里边儿的电话号码,已经换成了这边鲁西社驻中国站的副站长给她备好的那个。
此时算得上宁静的夜空之下,满是虹霓五彩的光。在这绚烂的色彩里,林摇想起了她刚从战区离开,又返至美国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想表达些什么,或者,她一直都需要一个倾听者,听她倾诉关于陆家、关于她的工作、她迷茫的一切。
只是一直找不到那个人。
抬起头,迷离的目光望向漆黑的天幕,林摇犹豫了半晌,终于拿起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号码。
林恪的名字上边,是他的照片,只有肩膀以上的部分。琥珀色的双目清澈却又带着迷人的深邃,有些矛盾,似乎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电话响了几声,接通,林摇抿了抿唇:“Hey,是我,你大约没想到我会给你打电话。”
特别是在她提出离婚又被拒绝之后。
手机里传出的声音沙哑中带着一丝慵懒,似乎是刚从睡梦中醒来:“一睡醒就听到你的声音,真好。不对,我是被铃声叫醒的。”
“……”林摇顿住,突然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恪的声音逐渐变得清晰:“等Dorothy买到合适的航空箱、办好免疫证明和狗证,我们就过来。”
林摇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要把哈士奇带过来?”
“你理解能力真差,我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了。”
“为什么要带它过来?”
“当初是你非要养它的,看到它应该能增加你心情的愉悦度。”
“好吧,当初即使我要养,一定是因为觉得它和你太像。”林摇笃定地说。
林恪已变回清冽的嗓音中带着不满:“我是人类中的一员,属于灵长类动物,哈士奇属于哺乳科动物。你居然把不同的物种放在一起比较?”
林摇翻了个白眼:“OK,OK,it\'s my fault.不过,你可以把哈士奇放在家里。”
林恪沉默了一秒,似乎是在思考:“不可以。据研究,宠物可以有效地增进夫妻关系。而我不想养除哈士奇外的另外一只宠物。你和我的关系,用汉语中的一句俗话来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正是需要培养感情的时候。如果我们俩的对话出现了让你觉得尴尬的地方,你就可以和哈士奇说话。”
林摇脸黑,不满:“我为什么要和一只狗说话?”
“因为你不想和我说。”
“我什么时候不想和你说话了?”
林恪顿了顿,声音中带着笑意:“哦,你想和我说。”
低醇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让林摇的脸突然就有些发热,一时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林摇觉得心上软了一软,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心间挠啊挠,那些她以为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憋在心里的话,好像突然找到了出口。
她开口:“你还在吗?”
“当然。”他的声音就在耳边,好像人也在这边一样。
“我有事情想和你说,如果你不想听……”
正文 chapter7
“我有事情想和你说,如果你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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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未落,林摇就听见那边的声音带着笑:“我喜欢听你说话。”
手心蓦地发热,就连心上,也软了下来。林摇唇角勾了勾,坐在窗台上,斜倚着墙侧,开口。
“今天,我见到了我父亲那家人。你知道吗,他竟然说,”林摇学着陆远志的口气,“‘你年纪不小了,以前怎么样我不管,今后就好好地去基层历练历练,把公司的事管起来’。可不就是没管嘛。”
她嗓音薄凉:“要是他管了,我小时候怎么会被亲生母亲卖去清凉山那边的落后山村?他找到我后,他们全家都排斥我。其实我知道,没有谁是天生就应该为别人付出的,但他以前既然没管,现在,”她顿了顿,吐出一口浊气:“管个屁啊。”
电话里一阵沉默,约过了两秒,林恪说:“Yao,你又说粗话了。”
林摇有些窘,被人看到这样的一面。她只觉着脸上发烧:“我以前,没说过吗?”
“常说。还说脏话也是国粹,体现出了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
“你确定这话是我说的?”
“当然。当时我认识你很久了,但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你对我说,‘你神经病啊!跟着我/干嘛?’我没说话,你又说了句‘你妹的’,我用英语说你讲粗话,你就说,‘脏话也是国粹,不仅能体现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反正你个洋鬼子也听不懂’。”
林摇一窘,听林恪继续说道:“然后我告诉你,我精通汉语。我的曾祖父民/国时期曾来美国留学,回国后因为家族秘密而成为众矢之的,举家迁往美国避难。我爸妈曾经奉我祖父的遗命回过国,学习过简体中文的。因为林家是书香门第,离乡久了反而没有崇洋媚/外,还保留着中国旧家庭的做派,所以我们家的人,都要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
“然后呢?”林摇猜自己要是听到林恪这么说,肯定想打人。
林恪顿了顿:“你有些生气,说,‘你是在炫耀你们家族的辉煌史吗?fuck!’我说,‘It's my honor’。你给了我一巴掌。原本我是可以躲过去的,但是我觉得你应该不希望我躲,就没躲。”
林摇顿了顿,一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阵沉默之后,林恪清冷的嗓音淡淡地响起:“你说到,”声音忽然有些别扭,“管个屁啊。这里。”
“哦。我先酝酿一下情绪。”
沉默了几秒,林摇继续:“买我的那对夫妇,在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然后他们就不想让我读书了,每天让我做农活,伺候他们一大家子的吃喝。当时我就和他们说,九年制的义务教育是强制执行的,既然咱躲不过,不如我就多努努力,他们去找学校通融通融,让我跳级,这样,九年的义务教育,我六年就能完成,他们还能少花一些钱。”
这些,其实林恪已经听林摇说过,但现在听的时候,他还是冷了脸,很生气曾经有人这么对林摇,心口一阵一阵的疼。
“后来,他们嫌三级跳太慢,陆陆续续让我跳了四级。我十二岁的时候初中毕业,是当时的中考状元。学校奖励了一些钱,但没交到他们手上,被我截胡了。我要用那钱去念高中,他们不答应,非要把我卖给隔壁村一户人家给人做童养媳,这样他们能多得一些钱,还不用管我以后的吃喝。我不答应,挨了几顿打,他们不知道我把钱藏在什么地方,当时我那个弟弟也帮我说话,他们没法子,就让我去读了。”
林恪的手握成了拳头,剔透的指骨似乎要顶破手上的皮,声音冰冷:“他们竟敢打你!等我到了C市,我们去把场子找回来。”
林摇默了默:“……没必要吧。就是现在想起来,觉得还挺苦情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感觉再追究也没什么意义。现在就是感概一下。”
林恪垂眸,坐在那图书馆一样的书房内的大书桌上,身姿潇洒而利落。女佣过来好几次要说话,看到林恪在讲电话,不敢打扰,只好默默走开。
他还是觉得生气,想去把人揍一顿。但林摇说没必要,他现在也不在她身边。他躺在书桌上,望向窗外,清隽的轮廓因为透窗而过的阳光镀上了一层光边。
他迎着光略微眯了眼,淡声:“好。我们不追究。我想听你感慨,也喜欢这样精神层面的交流。”
林摇抱住膝盖,一颗心因为林恪的那一句话变得宁静起来。她的声音变得轻柔,仔细听,却能发现里边毫无感情/色彩。
“我13岁的时候,国家正好决意打拐,我被陆远志接走,送去C市的寄宿学校。为了不看陆家人的脸色,我申请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并且顺利得到offer。我本应该谢谢他,要不是他出钱,我也不能高中一毕业就出国留学。”
但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明明现在想到这些事情,已经不会再伤心难过,别人的嘲讽排斥作践成就了今天的她,但心底总是有那么一丝不甘。林摇自嘲,也许,这就是因为血缘的关系。
林恪不说话,虽然他很少回家,也很少主动去联系,但他的家人对他很好。知道他喜欢独处,就帮他找了一个不多事不多话、做完相应工作就自行离开的保姆。然后定期来看他,后来是看他和林摇。全家人每年会有至少十次聚会。
所以,他并不能很好地理解林摇。能做的,只有沉默,听她讲,希望讲完之后,她能好受一点。
他听到电话的另一端,林摇叹了口气说:“我出国留学,就是为了远离过去发生的这些事情。幼时被养父母控制,高中的时候被陆家控制。等出了国,开始半工半读的时候,我才觉得,我是我自己。”
“我从小就知道,我必须要努力,必须要向上爬,我要摆脱这样被动的局面,我想自己掌控生活。”
说到这里,林摇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她在这世界上走了一趟,依然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都没有人会关心。
想到这里,她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发冷:“就在我自以为功成名就的时候,那些匿名电话让我以前想的,都成了梦幻泡影。我摆脱了养我的那重男轻女的家庭,也摆脱了陆家,却还受人限制。我甚至觉得,我活着,辛苦多年,压根儿没半点意义。”
林恪听着陆摇的声音,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他握紧了电话:“……I’m so sorry,你难过的时候我没在你身边。但那一切都过去了,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是你自己的。”
陆摇略微仰头,眼眶湿润:“在战区做记者的那段时间,我身边每天都会死人,有时前一刻还和我说说笑笑的人,下一刻就被轰得血肉模糊。Lindsay在给我讲解采访拍摄要领时,突然就被不明人物的枪口飞出的子弹崩了头。那时候,我很害怕。每天都有人死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轮到我。过去每一个日日夜夜的努力,换来的就是枪林弹雨中的生活?”
林恪眼睛也有些湿润。他想拍拍林摇的肩,告诉她一切有他,但现在的他不在她身边,只能抬起手,在空气中虚拍了几下。又是一阵沉默。
林摇笑了笑,闭眼隐去眼泪:“我的第一次荣誉,是这么得来的,当时我们团队中一个经验极为丰富的出镜记者在出镜时不幸罹难,我被推到镜头前做完了报道。我觉得,一个人应该在其位谋其政,所以我在适应战区生活的同时,开始去走访,做一些深度报道。”
“其实我没有外界传的那样悲悯,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务,我都产生不了共鸣,就只是看着,感觉和我毫不相干。我只是在做约定俗成的,对的事情。”
林恪抬手遮住眼睛,淡淡的声音认真而笃定,却又因为心疼而带了丝嘶哑:“你做得很好,我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在的话,我会给你一个拥抱,然后告诉你,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
林摇心里软软的,像是看到了林恪说着话时模样。
她抿了起了唇:“谢谢。”不管是真是假。
她说:“你说得对,我确实有PTSD症状。回到美国后,在和平、甚至于歌舞升平的大环境下,我搬去了一个小镇,利用了一些反侦查手段,买武器,掩藏行踪,断掉网络,不使用任何社交软件以及通讯工具。我和陆音的联系,也变成了每个月固定的某个时间点的一次,电话转过二十几个信号站,用完即毁,根本无法定位。我还会定期查我经过的那些地方的监控记录。但这些都没用,不管我到哪里,总能被找到。”
陆摇定了定,说:“林恪,其实我最想说的一件事情是,我姐姐陆音,不是失踪,她已经死了。我有她的记忆,见证了一切。”
正文 chapter8
陆摇定了定,说:“林恪,其实我最想说的一件事情是,我姐姐陆音,不是失踪,她已经死了。我有她的记忆,见证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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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恪双眼豁地一睁,眸光中尽是沉痛。他张了张唇,嗓音嘶哑干涩:“你有陆音的记忆?”
林摇声音中有了些许漠然:“是。她的,我自己的,两个人从出生到成长,再到……现在。”
她注定无法逃脱,只能卷入这件事。而现在,林恪知道了,也会卷进来吧。也许,会离真相更近。但也许,他不信她,或者更糟糕也说不定,可能还会以为她得了精神病。
林恪皱了眉,望向书架的一侧,心底已经隐隐有了猜想。他镇定下来,像从前一样从容不迫地安抚林摇:“这件事情,你别和任何人说,等我过来。”
然后林摇就听到了“哗啦啦”的翻书声,很快。陆摇还没挂电话,那边林恪翻书的同时,也没有冷落林摇,他说:“Yao,不要害怕。”
林摇看着窗外虹霓中的车水马龙,闭了闭眼,再睁眼时,锐利的眸光像是要刺穿黑暗的利刃:“我对我自己的任何行为,从来都没有认同感或者罪疚感。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我无法和任何人建立正常的关系,没有任何亲近的人,也无法对遭受苦难的人产生同情心。我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没有联系的,所以,我将无所畏惧。何谈害怕。”
林恪的心尖儿颤了颤,他的女孩儿,身上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但他不在她身边。心头涌起一种酸涩难言的东西,让他几乎连书都拿不稳。
他定了定神,开口:“Yao,你一定不知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对着自由女神像许愿,然后抛出一枚硬币,露出一个让我目不转睛的笑容。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
他说:“也许曾经发生了太多的事,让你忘记了自己,但是,你不要绝望。只要你愿意,我会一直都在,You are not alone。”
You are not alone。
你不是一个人。
林摇手一抖,挂断电话,坚硬的壁垒瞬间碎裂。好像很久没有起伏的心脏,再一次紧缩,鼻间亦变得酸涩。
她整张脸都埋在了双腿之间。眼泪无声而落,仔裤的颜色变深,窗台上那娇小的身影肩膀一抖一抖的。
对林摇来讲,她和陆音,她们的关系本就说不上好,常联系也只是习惯。
即便陆音曾经对她表现出了善意,但她除了接受外,给不出任何回应。不管陆音做什么,她都不会产生那种类似于亲情的联系。
所以,知道了陆音的死亡,她想到的,是确认她大脑里那份记忆的真假,而不是对于陆音的死该做些什么。是想办法让真凶伏法还是让任其逍遥法外,对她而言,这两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区别。
但林恪说,他说:“你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
热爱生活的女孩会怎么做?她们或许会乐于助人,也或许会……想到这里,林摇算了算时间,手里的手机转了转,她跳下了窗台。
湿润的眼睫在灯光中,衬得她的眼眸愈发黑亮。夜色渐深,而窗外的虹霓依旧。从夜晚,到旭日东升。
翌日一早,林摇系着浴袍打开电视,早间新闻就有播出沿溪别墅区XY112号年轻女白领死亡疑似被杀案,更言警方正在调查中。其中只有鲁西社的报纸和网站皆发布了受害人姚思琦的身份背景信息,还有一段关于姚思琦之死的原因分析。
而这一天,林摇换上职业套装,踩着高跟鞋正式去鲁西社驻中国站走马上任,成为鲁西社中国站的COO,首席运营官。
宽敞的办公室里,流利的英文响起在简约大气的装修风格中,显得冷淡而笃定:“Listen,理查德,我已经接受邀请,回到中国,接手这个位置,作为回报,难道你不该告诉我,是谁提议我做这个COO的?”
“OK,thanks。你知道的,我很感谢你,在记者这行,你是我的半个导师。但我接受了这个职位,就一定会做到公私分明。理查德,不管总部是否同意,我的上班时间和工作内容、地点,都由我自己来定。你们想要的我给你们,但关于我的私事,不容任何人置喙。”
林摇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面无表情的模样,完全不像那个在黑夜中独自哭泣的身影。她理智而自信的声音传出了紧闭的门板:“我将以非全职的形式工作,给你全职的效果。”
“笃笃笃……”
林摇又和理查德说了两句话,刚刚挂断,敲门声就响了起来。得到准许后进来的,是鲁西社的总编。听到林摇刚刚和理查德说的话,未免觉得她有些狂妄,但想到她那辉煌的过去,却又没什么可反驳的。
林摇知道汪一诚今年三十七岁,是新闻传播学的高材生,本科学的是物理,但读的是新闻传播学的研究生。在中国人普遍不受重视的单位,能做到总编,足可见其能力。
林摇略微颔首,示意汪一诚坐下后,对着汪一诚淡淡一笑:“我也是中国人。你知道的,中国人在这种环境下总是不占优势的,你必须要强硬一些,才能得到相应的权利。”
她刚说完,就注意到汪一诚对她的戒备放松了一些,脸上的神色也不再和刚才一样凝重。她和汪一诚这么说,像是一个朋友,但是也够强势,不会让汪一诚忽略她是他的上司。
林摇听汪一诚礼貌而适度地感慨了两句,而后简略地评价了一下汪一诚的工作,指出其中可以改进而又能使汪一诚意识到其不足的地方,又道:“你的工作能力很出色。如你所见,我们的国家正在崛起,不久的将来,我们的能力会让我们得到应得的职位。”
寥寥数语,便可见汪一诚对她产生了认同感。
随后,林摇召开了会议,在十几个主要部门的负责人前,并未说什么废话,只是简单地说了几句他们的工作,又说了她的大致规划和工作安排。
会议仅仅持续了五分钟,在这五分钟后,众人的心里总算落下了一块石头。因为暂时看来,林摇在人事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然而,俗话说得好,新官上任三把火。到了林摇这里,还是没能免俗。因为没有那三把火,就很少有人信服,也难以树立维信,或许还会使人心存侥幸。
特别是,抛开她过去的履历来看,林摇只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还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林摇的这三把火仅仅只一上午就已经点燃。办理好交接、会见总编、开会、处理前任COO留下的积压文件,一系列事情下来,林摇连午饭都是在办公室吃的。她刚要休息一会儿,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看了眼屏幕,是C市的号码。
刚刚接通,陆莎尖锐的声音就响了起来:“陆摇,你怎么知道……”
她话还没说完,林摇挂断了电话。
她想从陆家得到的信息已经得到,犯不着再和陆家人打交道自找不快。
吩咐了汪一诚为她配备的助手裴亮重新印过名片、制作铭牌、修改姓氏之后,她正要离开,忽然想起陆莎的电话,想了想,打开笔记本查了个号码,就拨了出去。
几乎是电话接通的一瞬间,林摇的神情就变得悲伤起来,她像是强自压抑着悲痛,声音嘶哑得似乎要哭出来:“Hello,是马尔代夫马累岛警局吗?”
是流利的英文。
“我姐姐、妹妹还有姐夫,他们三个人去马累岛旅游,回来的时候我就听到姐夫和妹妹说,姐姐失踪了。我看过你们当地的新闻,说是有一具女尸,我想问问……尸体的脚踝,是不是有一只蝴蝶纹身?如果是的话,oh my god……”
林摇似乎泣不成声,那边的声音感叹了一声,说:“的确有,但也不一定就是你姐姐。”
林摇哽咽道:“我在新闻上看过面部复原的图片,我原本想,要是她的脚踝没有纹身,我还可以欺骗自己,说那不是姐姐。Oh my god……她走的时候有没有遭受痛苦?我一直不敢看新闻上的内容……”
那边的声音顿了顿:“死者死因是□□中毒,死前进行过性行为,下/体用漂白/粉清洗过,无精/液残留。脸部被水果刀划烂,已面目全非。”
林摇捂住嘴:“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可怜我爸爸妈妈还不知道……我也不敢和他们说。能把我姐姐的尸检报告、DNA报告和现场图片发给我一份吗?我会请专家立案侦查,总不能让我姐姐就这么……姐姐的骨灰,我会和姐夫说,请他带回来。希望我的父母不会知道这事,毕竟他们年纪也大了……”
等谈妥之后,林摇报上邮箱号,挂断电话,脸上的悲痛之色顷刻之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到了传统的下班时间,整理好仪容,林摇刚走出鲁西社大楼,一个女孩儿就急急忙忙地走了进来,林摇对着和她打招呼的人略微颔首,突然就看到那个女孩儿冲到她面前,神情激动地说:“Yao,我是你的粉丝!很高兴能够见到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林摇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女孩儿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本书,上边儿印着她的半身像,里边的内容,是她推特上的集锦。
林摇接过书和笔,写完递给她,淡声道:“沈佳,我看过你今天的报道,做得不错,好好干。”
沈佳高兴地一笑:“谢谢林总夸奖。”随即又黯然,“不过我今天去采访的时候,才知道,那个姚思琦死得真惨。全身被刺了很多刀,屋子都被血染红了。我总觉得哪里有点熟悉,又想不起来。”
随即她一拍脑袋,叫道:“我想起来了,一个月前,咱们社里也有人报道了这么个案子。死的是一个单身母亲,也是全身被刺了很多刀!这会不会是一个连环杀人案?”
连环杀人案?林摇蹙了眉头,姚思琦死在她回来的这一天,还是在沿袭别墅区,也太巧了吧?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她点头道:“想法很好,把资料整理整理,写篇报道出来吧。明天去人事部备案,调来我办公室做助理。”
说完不及看沈佳的反应,走了出去,老远之后,才听到有人打趣沈佳:“你这马屁也拍得忒精了!”
“你放屁!Yao本来就是我的偶像,当初我可是因为她才读的新闻传播学。我们这里又不是不能连外网,你们只需要goole一下,她的成就分分钟秒杀你们好吗!”
声音渐渐远去,林摇拿着给她配备好的钥匙、通用的国际驾照以及她随身的手提包、笔电去地下室取车。刚刚开了遥控,陆莎就从后面冒了出来。
她手里拿着一只银色女式手/枪,枪口正对着林摇,神色狰狞:“你怎么知道陆音死了?”
正文 chapter9
她手里拿着一只银色女式□□,枪口正对着林摇,神色狰狞:“你怎么知道陆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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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摇看了过去,一晃眼的功夫,她眼前什么也没有,只听见一个压抑的男声:“你他/妈疯了?冷静点。”
声音极微,像是在梦幻之中一样。再仔细看、仔细听时,又什么都没有了。她想了想,直接坐进了车里,调出监控记录,才发现,她看到陆莎的地方,正好是监控死角。
林摇神色一凝,揉了揉额角,驱车离开。到了酒店,有侍应生来为她将车停在了地下室。
林摇提着9寸的迷你笔电走到她定的房间门口时,就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笔直地靠在墙上,细碎的发下眼眸轻阖,睫羽在他的脸上留下两片扇影。
他的腿边,哈士奇的舌头一伸一卷,默默地将自己的头从套索中滑出来,有点不明所以得看了看林恪,舌头又一伸一卷,一歪头就看向了她。
它默默地走了过来,摇着尾巴在脚边蹭了蹭,又默默地走回林恪身边,在林恪的腿边蹭了蹭,小小地叫了声。林恪睁眼斜睨了它一眼,它又默默地将头装回套索里,盯着她看。
林摇看着这一人一狗,原本的惊讶因为眼下的场景不知道丢去了哪里,只有一种想要扶额的冲动。林恪静静地看着林摇,双眸里都染上了笑意,只是嘴角还是绷着。
“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你明天才会到。”离她给他打电话,只过去了将近二十个小时。
林恪默默地看了林摇一眼:“因为我是一个行动力强的人。事实上我三点二十三分四十八秒就到了。我至少有三种方法可以在不破坏门锁的情况下进入你定的房间。”
但是他没有。因为他就站在这里,在她的眼前。
“为什么不呢?”
林摇走进,示意林恪让开一点。刷卡开门。
林恪的眼睛凝在陆摇的身上,神情自然却又认真:“因为你不喜欢。我应该尊重你的意愿,得到了你的允许再进去。”
林摇进门,原本紧绷的神经放松,唇角略弯看向林恪。他高大的身躯站在门口,轮廓分明的脸分明带着严肃认真,却能在那清隽的五官中,看到一抹柔和。
他的唇角微微地上扬:“现在,亲爱的林太太,你能允许我和哈士奇踏足你的房间吗?”
林摇噗嗤一声笑了,忽然又愣住。她已经很久没这样笑过了。她往后退了几步,微微颔首,就看到林恪双手插在裤兜里,闲适地走了进来。简单的白衣黑裤让他看上去有一股子清冷的气息,白色的衬衣上半部分扣子解开两颗,露出漂亮的锁骨以及那如瓷的脖颈。
那哈士奇跟在林恪身后,将行李箱拉了进来,头钻出套索,往门背一跳,关上了门。它转过头来看着她,摇着尾巴,好像在等着什么。因为没有,它默了默,有些心塞地原地趴下,下巴贴着地板,眨了眨眼睛,什么都不说了。
林摇扶额,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林恪淡笑:“它和你好像,简直就是翻版。”
林恪脸一黑,看了眼那只蠢狗。
fuck!哪里像了?
他撇开头:“我不想再和你讨论这样毫无意义的话题。”
林摇想了想,打电话给客服,点了餐。又坐下和林恪说:“哈士奇的智商普遍低下,还热情奔放,能养成现在这样,也是不容易。”
林恪阖了眼睑,不说话。林摇开始打开笔电,处理一些事情,并且为保险起见,她还得访问一下马累岛当地警局的记录。这个访问自然得悄悄的。
她的食指翻飞了一会儿,就看到林恪拿着一个反窃听窃视多功能探测电子狗在房内走动。过了半晌,确定没有问题后,他才打开行李箱,拿出一些试管、酒精灯、量杯等器具,还有一些分门别类放好的粉末状物品。
他开始鼓捣调弄了一会儿,方才抬头,叫她:“阿摇,你把衬衣解开。”
他的目光澄澈而认真,不带半分狎昵。林摇默了一瞬,解开衬衣扣,露出浅紫色的文/胸。边缘薄薄的蕾/丝边紧贴着着白皙的肌肤,两处峰峦紧紧地挨着,中间是幽深狭长的谷沟。
左边往上的锁骨下,一只蓝色的蝴蝶振翅欲飞。
林摇看着林恪,他用棉签沾了他调试出的药液,一下一下地擦在那蝴蝶上,肌肤上的触感凉丝丝的,而为她擦药之人的视线却越来越灼热,连呼吸也变得越来越重。
她看到林恪的耳根已经泛起了绯色,就好像是一个未经人世的少年,但他分明是一个极有存在感的男人。初见时她以为他高傲冷漠,甚至是有些孤僻,到了后来,却知道,他是全心全意对着她的。
如果她失踪了,他会去找。如果她不认识他了,他也会一直坚持等她。如果她有什么事情,他会立刻赶过来。
心间漫过一片安心的柔软。
半晌,林恪换了新的棉签,在她的锁骨下擦了擦,那只蝴蝶终于被清洗掉,露出一点痕迹来。
林恪拿出了注射器和麻醉药。
林摇止住他,目光坚定:“不用这个。”
林恪点了点头,递给林摇几张传单:“我们应该选一处房产作为临时住所。”
林摇接过,在林恪为手术器具消毒时,翻开看,上面的有仿欧美风的建筑,也有很普通的,还有融合了中国古建筑与现代人生活习惯的设计,其中一个临水的古式园林建筑横在水面上,让林摇甚是心动。
就在她看详细构造时,林恪用手术刀划开了她的肌肤,将镊子探了进去。
锁骨下传来一阵刺痛,林摇咬紧了牙,尽量将注意力放在那古色古香的建筑上,额上冒出了细汗。
一分钟过去,林恪取出一个小小的皮下注射跟踪器。看着那小小的一点东西,林摇才明白为什么不管在哪里她总能被找到。就是因为那小小的东西,而她平时,竟毫无察觉!
林摇瞳孔紧缩,目光变得冷凝。超出她控制的事情,到底还有多少?
“他爷爷的!”她用方言低咒了一声,林恪为她包扎的手顿了顿,又继续。
肩膀上的疼痛,好像在嘲讽她:看呀,你这么努力,从来没有一刻敢放松,你以为你成功了吗?
还不是那砧板上鱼,让人想宰割就宰割?
什么天才?不过是题海战术堆出来的!什么股神?不过是刚好被炒红的!什么名记者?只是网络放大了名气而已!
然并卵,你知道你的记忆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吗?为什么你不记得林恪?为什么丢失了一个月的记忆?为什么陆音的记忆变成了你的?
觉得混乱吗?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无能!你让人抓住了你,对你做了那些你到现在还摸不着头脑的事!你根本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
林恪的包扎完成,他的手刚撤开,林摇就一掌拍在沙发上,眸光刺骨。她双手猛地推开林恪,又踢了茶几一脚,忽地十指抓头颓坐在地,苍白的脸上面无表情。她仰起了头,勾起一边的唇角冷冷地一笑:“这他/妈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充满贫穷和丑恶,为什么还要存在呢?为什么不毁了它呢?”
毁了这个错待她的世界!毁了那些随意操控她人生的入侵者!毁了这所有毫无意义的一切!
所谓的规则、律法、家国组织,不过是为了大多数人能获得安定的生存环境而定下的社会契约。既然这样的契约并没有带给她好处,她为什么还要遵守呢?
啊--
林摇的内心发出一声嘶吼,面色却苍白憔悴,紧抿的唇和无神的眸光让她看上去暮气重重。
她的心像是要被什么撕裂一般,她的神经,她的理智,几乎淹没于大脑里那一片吵嚷之中。在这吵嚷之中,她听见一个极温和的声音。
他说:“你不要这样,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管去到哪里,你总是做着对的事,总是能做到最好。那并不是没有用的。过去以及现在发生的事说明,我们阿摇总是坚强的,不管面对什么样的环境,总是可以做出恰当的选择。”
她的肩膀被轻轻的揽住,头也被按在一片温软的胸怀之中。耳边想起的声音,像是突如其来的一阵清风,驱赶着她内心的一片浑浊。
林恪说:“你很好,虽然我喜欢说你笨,但比起大多数人来说,你很聪明,很有智慧。阿摇,你是我的骄傲,一直是。所以,你不要感到绝望,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不要忘记你还有我。”
脑子里嘈杂的声音渐渐地变小,不多时,便像是被清泉涤荡过一般干净,宁静得只有林恪的声音。她的内心,也随着林恪的安抚变得平静。
林摇从地上坐直身子,偏着头看向林恪,神色中带着一丝纯真:“你说的,是真的吗?”
林恪目光柔和:“是真的。因为你很优秀,所以有很多人崇拜你。阿摇,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否定自己。”
林摇眼角湿润,她阖上了眼,眼角却滑下了一颗泪珠。她不能懦弱,不能因为现在的困难重重而乱了方寸。她不可以,不可以让过往每一个日日夜夜的努力都付诸东流。
良久,再睁开眼时,她已经是平时那个冷静理智还有些淡漠的林摇了。
林摇抬起了头,对林恪淡淡地一笑:“我失态了。”
刚说完,就看到林恪认真地凝视着她,炒鸡认真地说:“你要想开一点,不要做师太。嗯,就算你出家了,刚开始也只能做一个庵堂里的小尼姑。我不想做和尚。”
嘎嘎嘎……林摇只觉得一群乌鸦飞过,她的身后像是飘了一片落叶。好冷……
画风转变得太快,她接受不来。
但还是顺着林恪的话:“好,不做师太。”
林恪见林摇已彻底平复,遂转移话题:“关于我们的临时住所,你比较中意哪一处房产?”
林摇翻那些传单。
林恪继续:“必须要有水。我们以前住的是湖边别墅,这边不可以没有湖。”
林摇:“……”
林恪:“建筑风格最好要有特色,周边的风景须赏心悦目。”
林摇:“……”既然有答案了,干嘛还问她?
她扯出之前看好的那一处临水建筑,看上去有点像古园林,因为临水的缘故,让人颇觉山清水秀人杰地灵。
看到林摇扯出的那张传单,林恪弯了弯唇:“我也觉得这个好。”
说完,林恪就开始联系,准备买房事宜。而林摇定了定心神,整理了过心情后,方才继续打开笔电做一些工作。她看到私人邮箱中昨日不曾打开的那封邮件,鼠标微动,点开,里边却是一个视频。
一个女人倒在血泊里的画面一闪而过后,一只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拿着一个纸板,充斥了六分之五的屏幕,上面是打印出来的几个字:
To Yao:
没有人能逃得掉。
伴随着画面,同时响起低沉而带着些许沙哑的声音:“欢迎回来。”
正文 chapter10
伴随着画面,同时响起低沉而带着些许沙哑的声音:“欢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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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是姚思琦!
所以,据此可以推断,凶手有可能知道她昨天会去沿溪别墅区,所以故意去沿溪别墅区犯案?
但是他为什么会录下这个视频给她?是故意恐吓把她当成下一个目标还是另有目的?
就在林摇沉着脸思考的时候,哈士奇叫了一声,跑到林恪的腿边蹭了蹭。它有些怕怕……嘤嘤嘤QAQ
林恪瞥了眼哈士奇,哈士奇摇了摇尾巴,知道卖萌失败,远远地走开了两步,又趴在地上,无辜地看了林恪和林摇一眼,默默地耷拉了耳朵,闭上眼神伤。
俩主人都不理它,心好累  ̄へ ̄
忽然想起忽略了一件事,林摇将笔电递给林恪,问他:“你怎么知道纹身下会有跟踪器?”
林恪一脸“这种问题也拿来问我的表情”,轻描淡写:“刚刚我用的是最新的探测仪,窃听器、窃视器、跟踪器、定位芯片都可以被探测出来。果然你不能离开我太久,我为你的智商深感忧虑。”
林摇用手轻锤了下林恪的肩,不满地看向他:“去你的!所以,你是来嘲笑我的还是来看笑话的?这让你很有成就感,是吗?”
林恪脸色灰了一灰,林摇感觉身边的气息都冷了一冷。果然,林恪郁闷地看了她一眼:“你总是找不到重点。”
林摇:“……”他嘲笑人还有理了?
就见林恪扭过了头,声音轻飘飘的:“重点是,为了你的智商着想,你不能离开我太久。”
如玉的脖颈就在眼前,白皙中微微地泛起了一丝微红,显得特别诱人,让林摇特别想咬上一口。
在一片静默中,林恪看过视频,转移话题:“根据视频的录制、发送时间来看,录视频的人就是凶手。他戴的是黑色皮手套,价格在一千块人民币往上。看纸板的材质,应该是用来包装高档商品的。产地不是C市的,价格至少两千五百元人民币每千克。他可能是中产阶级,在奢侈品相关行业从事管理工作。但也有可能是奢侈品包装相关行业的员工,手套是偷窃来的。但这样一来不合理,如果他经济能力差,不会轻易把贵重的东西带出来,而且还是凶案现场。”
林摇也仔细看了看视频,末尾那一句“欢迎回来”和纸板上“没有人能逃得掉”这几个字看起来颇为瘆人。
她想了想,将她在凶案现场外拍摄的图片给林恪看:“凶手有没有可能就在这些人里面?”
林恪看了看,摇头:“他的目的达到了,没必要留下来。”
林摇抿唇,看着那些照片,好像能做的,就只有等。她想了想,好像白天的时候,沈佳说过,有类似的受害人,这好像是一个连环杀人案。如果是这样的话,就需要将所有的案件连起来看。
她开始用计算机检索新闻,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林恪又仔细看了两遍视频,林摇原本因为视频而变得沉重甚至有些恐惧的心情,也因为林恪的存在而略微平复了些。她想了想,还是给阮昭明打了个电话,告诉他陆音已死的信息,让他去把骨灰带回来。
自从回到C市后,才发现C市变了许多,已经不复记忆中的陈旧,多了许多新的东西。更多浮华,让人难以沉淀。整个城市中,充满了喧嚣和忙碌。
林摇在忙碌之余,和林恪一起,将行李搬至林恪看上的那一处具有古典风格的水上园林,正式入住。虽说是中国古建筑的风格,但并非纯粹的古建筑,还是和现代建筑结合在一起的。
比如里边雕刻得极为精致的灯笼里,其实连着电线装着电灯泡。在屋顶某些角落亦有雕刻得十分别致的木箱,其实里边儿装的是空调。流出的空隙正好和空调的出风口一直,并不影响效果。
然而最令林摇满意的,是浴室。浴室里有一个约莫7平方米的浴池,只要打开开关,浴池的四角各有一杆翠竹做成的水管流出热水注入池中。其原理和平常用的热水器是一样的,只是这个园子里的设计更会藏一点。
说是水上园林,其实该园林有一进在陆地上,两进在水上。并不像是四合院那样连在一处,里边大约是这里一条抄手游廊架在水上,过去就能看到一处围起来湖,湖边种这花花草草,最好看的还是那山石旁边的垂柳。
当然,最少不了的,就是湖心亭、断桥、装了马达的小木船。如果是仅仅是生活,这个园子倒能给人以极大的享受。有美景,有情调,生活亦十分方便。
因为园子太合心意,搬进园子里之后,就有问题出现了。院子这么大,要怎么打扫呢?怎么着也得雇佣几个佣人吧?但是林恪和陆摇二人是新近才回来的,要是请人的话,也不知道靠不靠得住。后来还是林恪给其父打电话,征询过他的意见后,才请了一个管家、一个厨师、三四个打扫房间洗衣服的人。
然而,林摇虽然已经接受了她和林恪的婚姻关系,但是关于居住问题,还是有些疑虑,貌似并未和林恪达成一致。
林恪的意见是这样的:“我们已经结婚,你和我分居,是要告诉他们我们在闹矛盾吗?我不觉得我们有矛盾,相反,我们的关系很和谐,你今天早上还和我说‘good morning’。”
林摇表示:“这和矛盾无关。不管你记忆中的我们怎么样,但在我的记忆里,我们不熟,你和我认识不到半个月。我虽然已经接受了我们有婚姻关系这个事实,但我们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夫妻。而我二十几年来,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如果我的床上多了一个人,我会睡不着。如果我睡着了但察觉到身边有另外一个人的呼吸,说不定我会起来给你一刀。”
她话音刚落,林恪清冷的双眸中便浮起了一丝笑意:“我只是想在正房的里间和外间各设一张床,你睡里间我睡外间的。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可以省事一些,我们一起住里间。”
原来他说的住一起和她说的竟然不一样?林摇略微有些窘,脸上的冷淡怎么也挂不住,怪不好意思的。
她不好意思对上林恪的眼神,只看向了正房中的那一面绘着水墨山水的屏风。里间儿和外间儿跟着的,其实也就那一架屏风而已。
林摇面上犹自镇定,点了点头:“不如就照你说的,我住里间,你住外间。”
她怎么看,林恪也不像是夜里会偷到里间的人。且他人品端方,行事虽我行我素,却也光明磊落,倒是一个可信之人。而她信得过自己的眼光,她会和林恪结婚,就表示林恪其人不会差。否则,即使他是她名义上的老公,她也不会向他说那些话了。
林恪点了点头,声音低沉道:“要是你邀请我去里间,也不是不可以。”
随即,想起林摇说他们不熟,就皱了眉:“你说我们不熟,这让我很不高兴。我决定生气三个小时,这个三个小时内我不想和你说话。”
林摇听见他这么说,心里也不大乐意了,你生气就生气呗,管我毛事啊?因此也冷了脸不大想搭理林恪。
然后林恪忽然想起一件事,一本正经地和林摇说:“我有话要说,将我生你气这个三个小时推迟一分钟。”
他语速飞快:“碍于你说我们不熟,我们可以和往常一样先从柏拉图式的关系开始,当初我们开始的时候就是从柏拉图式的关系开始的。”
说完,唇抿得紧紧的,开始了生气的三个小时。然而,刚刚过去了三分钟,林摇就听到林恪说:“我不想和你说话,但你可以和我说话。”
林摇清清淡淡地说:“然而,我并不想和你说话。”
林恪的眼中又浮起了笑意:“事实上,你已经和我说话了。”
林摇提醒他:“你说过要生气三个小时。”
林恪闭口不言,林摇又淡淡地笑了:“你真的要生气吗?你确定?”
她看着他严肃的俊脸,就忍不住去掐他的腰:“阿恪,阿恪,你真的要生气吗?真的吗真的吗?你再生气,我就咬你了。”
林恪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精致的脸上看不出半分的情绪,薄唇开合,说出的话却是:“你咬我啊。”
然后……
“嘶……”林摇睁开双眼,手臂好疼,是她自己咬的。她的眸子还带着刚刚起床的迷茫,大脑里全是梦中的场景。是的,她和林恪达成共识,她住里间他住外间,这样更有利于彼此了解以及培养感情,但她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呢?难道她潜意识里是希望和林恪……住一起的?
她摇了摇头,两个二十五年的记忆,飞快地在大脑中过了一遍,像是在压迫着她的脑神经,疼得每一个细胞都颤抖起来。山区、虐待、日夜苦读、股神、战场、归来、消失的一个月、突然出现的丈夫;天才、跳级、姐妹情深、留学、爱情、订婚、海滩、眩晕、□□、疼痛、背叛。
仅仅只是一瞬,那些混杂在一起的记忆都各自连成一条线,各自归位回不同的轨道。
她的头脑变得清晰起来,林恪的声音也隔着屏风传了过来。
“是的,我是林恪。”
“在哪里?”
他挂断了电话。
林摇起身,简单地收拾了下,走出里间。
“凶手又犯案了,地点在晴天小区7栋12单元6-1。”
林摇知道,林恪说的,是发送视频给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