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章一 乱世当道鞑子横行   祥兴二年,四邑境内的崖山正在进行一场存亡之战。   襄阳守将吕文德,忽地降了蒙古忽必烈,蒙古铁骑长驱直入,先占鄂州再据扬州,直捣临安。   蒙古的铁骑和战船将临安团团围住。   然而满朝的文武百官包括太后却是祈祷神明,让钱塘江颠覆蒙古的战船,一连三天过去,钱塘江平静如初,无论是蒙古的铁骑或是战船都没有受到影响。   临安城告破。   左丞相陆秀夫,张世杰在冈州拥立当时只有六岁的赵昺为帝,改年号“祥兴”,陆秀夫何等忠诚此举只为保住大宋最后一丝血脉,力图东山再起。   从临安逃出的将校,文武百官,宫女,太监,平民百姓不计其数,起码有十几万人之多,幸而张世杰统领水军,亦能将这些人安置妥当,一时间大宋的基业得以保存,却有了一个有趣的名字“海上王国”。   然而忽必烈听闻南宋尚未灭亡,残余的海上力量,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忽必烈雄心大志,自先祖成吉思汗以来,消灭宋朝是一直的梦想,他怎会让这一小部分的残存力量得以死灰复燃?   自攻克临安那一刻起,忽必烈便派张弘范率领舰队一路追击,大宋奸臣当道,秦桧,贾似道之流不绝,祸国殃民。   就算坐拥岳王爷,韩世忠这般绝世虎将,却也难将胡虏,鞑子驱赶出去,反到是先有靖康之耻,到最后连偏安一隅的南宋临安城也落入蛮夷手中,当真可气可叹可恨。   左丞相陆秀夫生的一生傲骨且有经天纬地之才,但临安城被攻陷之后,形势远非那诸葛孔明隆中对划分天下可比,实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当务之急便是摆脱张弘范这乱臣贼子,将年幼的宋帝赵昺护送到安全的地方才是。   宋帝存,当有东山再起之日,宋帝亡,大宋至此亡国。   宋帝赵昺号称二十万大军,实则将校兵马加在一起不过五六万,其余大多为平民百姓毫无战斗力可言,左丞相陆秀夫带着这样一只部队在海上与蒙古大军周旋了一年有余,时刻想靠岸西进,毕竟在海上所面临的问题颇多,人心思故,故乡虽已回不得,但常年漂泊在海上总也不是办法,时间一长,军民都怨声载道,苦不堪言。   陆秀夫何等人物,岂会不知众人心中所思所想,然蒙古铁骑已经在沿海一带布下铁桶阵,但华夏之大单靠数十万铁蹄便能抵挡的住?   想靠岸西进,亦不是没有办法,但确需舍下那十几万老幼妇孺,着一支两万人的轻骑部队,日行千里,携宋帝赵昺遁入那茫茫荒山之中。   此计虽妙,但要舍弃十几万民众却又于心何忍?这些贫苦的百姓都是绝大部分都是临安城中追随宋帝不舍不弃的大宋子民,是故思索再三,陆秀夫便将此计抛诸脑后,待得在海上周旋之日,随机应变,再做打算。   陆秀夫倘若真狠下心,大宋或许又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再说降将张弘范,在海上与大宋残余势力纠缠了一年有余,最终将其*至崖山一带,宋军自知退无可退,再退亦不知去到哪里,听说再往南是世界的尽头,那是一片还未开化的蛮荒之地。   两军在崖山海域附近,整装待发,准备最后的决战。   真龙山庄,相距崖山不过百里。   真龙山庄主人,帝龙剑龙如云,只因一套帝龙剑发出神入化,人送外号:‘人中真龙,剑中午双’。   纵横华夏大地三十载,无人能敌。   如此人物堪称武林幸事,然龙如云野心之大非常人所能及。   江湖中的声望地位亦不能满足这位枭雄,与襄阳守将吕文德勾结意图谋反,不料阴谋败露,江湖豪杰群起攻之。   于泰山之巅决战群雄,最后败于季如风之手。   如风如云,系出同门,心性却大为不同,或是命运使然,帝龙剑法也只有帝龙剑法才能击败。   吕文德为襄阳大将,虽然心性不坚,但泱泱大宋当时却也无将可用,群豪念在大宋社稷便与吕文德立下誓约,终其一生终于宋朝不得生有异心。   吕文德当时为求保命,连连应允,群豪遂将其放回襄阳。   本以为大宋能获得一丝喘息机会,待得岳王爷般的人物再次出世,将北方鞑子赶回草原,不料吕文德又勾结蒙古征南大将伯颜降了蒙古。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使得荆襄之地尽皆沦入外族之手,也让大宋失去了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块屏障,蒙古铁骑长驱直入,不日攻克临安。   天下有志之士,无不痛心,群豪更是恼怒异常,誓要将吕文德碎尸万段。   然而吕文德做了有愧祖宗的事,当年更是在泰山之巅立下了誓约永不背叛宋朝吗,自知做了卖国贼,汉人天下再也无他容身之地,是故降了蒙古那一刻起便已离开了宋朝境内,去往了北方。   再说帝龙剑龙如云,龙如云死后其子龙道哉将其尸首运回真龙山庄厚葬。   龙道哉虽是龙如云之子,但性情却与龙如云大为不同,其父醉熏权势终做下一些不齿之事,龙道哉原名龙御天,龙如云死后改名龙道哉其意为帝龙剑发何足道哉,大有为父亲所犯下过错悔过之意。   自龙如云死后,真龙山庄便淡出了众人的视线。   一月前,真龙山庄发出英雄帖,诚邀天下豪杰齐聚,共谋大事,为大宋江山出一份力。   武林正道,早就不耻与真龙山庄有所瓜葛,既是英雄帖说的大义凛然,亦毫无兴趣参加这什么英雄聚会。   但直到英雄大会召开的那一天,真龙山庄却是门庭如市。   江湖群豪并非忽地对真龙山庄改变了看法,而是真龙山庄所发出的的英雄帖最后署名季如风。   来客之中十之八九都是冲着季如风而来,这位当世大侠,心怀天下,胸怀之广阔世之群雄皆不能及。   幸而真龙山庄,当年龙如云建造之时花费了万贯家资,是故真龙山庄极其的庞大,这次有季如风署名的英雄帖吸引了不下三千英雄前来。   有来和老友叙旧的,也有来瞻仰前辈风采的,也有纯粹来凑热闹的。   一位须鬓老者,道骨仙风,正是全真教南派五祖之一白玉蟾之传人。   姓花名无极,字旭阳,人称花旭阳,天下第三剑。   人如其名,花旭阳已过花甲之年,但身姿挺拔,神清气朗,年轻时必是一个花花少年,美男子。   花旭阳作揖道:“当年泰山一别,已有六载,原以为此生再无机会见到如风兄了”。   季如风起身说道:“道长这般说可是折煞小弟了,小弟当年在泰山之巅曾说过,退隐江湖不问世事,此刻这般召集大家前来,却也是万不得已”。   一少男说道:“这道长仙风道骨和个活神仙似的,头发头发全都白了,怎么称呼这中年人为兄啊?对了,他怎么是天下第三剑啊,那第一,第二是谁啊?”。   美妇捂住了少男嘴说道:“呸呸呸,口无遮拦的,这里哪轮得到你说话,季如风季大侠,武功盖世,剑术无双,旭阳道长虽然岁数大了些,但泰山决战之后,旭阳道长,自称天下第三剑,这天下第一剑自然是季如风,季大侠,天下第二剑嘛......却也不在人世间了,所以旭阳道长摒弃俗世之观念,与季大侠结为生死兄弟,只应季大侠剑术比自己了得,所以旭阳道长心甘情愿称季大侠为兄”。   少男的眸子里充满惊奇,但看这位天下第一剑容貌平平,无甚奇特,在场中人似乎都以他马首是瞻,可是平凡的容貌加上粗布衣裳,乍一看和庄稼汉无异,哪会和威震天下的大剑客联系在一起,到是他身边的女子芬芳动人,比起自己的目前亦要好看上许多。   此女手身着一套雪白锦衣,肌肤白如羊脂,双唇如蜜桃晶莹剔透,眸子微微闪动,勾魂摄魄,瓜子脸配上这副精致的五官,任天下任何一个男子看到都为之神魂颠倒。   按理说这般尤物,理应遭受众人目光的亵渎,可是众人有意无意的却将目光纷纷避开这位女子。   此女不是她人,正是宋双儿,虽然已经三十出头,嫁为人妻,但依旧美得的惊心动魄,只因大家都知道宋双儿乃季如风之妻,所以才不敢正眼相看。   生怕这天下第一剑一怒之下,把自己招子给刮了下来。   “如风兄,大伙这次前来真龙山庄,心中亦是清楚的很,国难当头,我们身为大宋子民,早就有了赴死之心,不然空练一身武艺却隐姓埋名于山林之中和那禽兽又有何区别?”花旭阳道。   在场中人威望最高首推季如风,其次便是花旭阳,花旭阳此言一出当即全场共鸣,此刻早已没了门户之见,有的只是团结一心,为国尽忠。   国之将亡,武何存焉?   “诸位,大恩大德,季某人没齿难忘”季如风沉声说道。   “如风兄,客套话都免了,即来此,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你且发号施令,若有不从者,老朽虽只是天下第三剑,但这【无极剑法】在你们身上刺个七八个透明窟窿不成问题”这话说来颇有威胁之意,然而经由花旭阳口中说出却是别有一番滋味,众人也是开怀一笑。   是了,来这里不就是为国尽忠的嘛?这天下间的有数强者均已如此,自己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千灯福临门愿听季大侠差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一大汉忽地单膝跪地说道。   “巴蜀黑水派愿听季大侠差遣......”。   “少林,智能,智慧携三百弟子听后季大侠差遣”一僧人说道。   ......。   “季某人倘若再多说一句客套话,倒显得做作了,然而领兵打仗,运筹帷幄并非季某人强项,诸位该如何行事,还需等一人”季如风道。    序章 序章二 英雄齐聚共扶社稷   年轻一辈听闻季如风所说心中满是疑惑,心道:‘季如风大侠未免也太谦虚了’,可花旭阳,少林智能,智慧等老一辈武林名宿却是双眉紧蹙。   智能上前一步说道:“季施主所说之人可是雪山之巅的那人?”。   季如风朗声说道:“大师所说正是,普天之下怕也只有那人可担当此任”。   智能摇头道:“阿弥陀佛,季施主气量之恢宏,老衲亦不能及,但此事事关重大,江山社稷全系于此,纵然他才智出众,谋略超群,又怎能将三千豪杰交予这邪恶之人”。   众人还在愁眉思索季大侠和智能大师两人在打什么哑谜机锋,智能大师口欧中的邪恶之人又是谁?   忽地身后一阵大笑,笑声中略带一丝邪气。   只见一老者坐在轮椅之上,由牧童推行走了进来。   老者身形伟岸,须眉间却透着一丝邪气,似笑而非笑的进入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智能大师看了眼老者,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不再理会。   “季如风,好久不见了”老者沉声道。   “天算先生如约而至,大宋朝复国有望呐”季如风高兴的说道。   众人心中狐疑不定,这残疾老者究竟是何人,居然号称天算,当真不嫌惹人耻笑,但看季如风对老者恭敬有加,怕是这老者又有些手段。   “如风兄还是过于淳朴,此等恶人,又岂会心甘情愿帮助大宋驱赶鞑子,必是有所图谋,怕是到时候临阵倒戈,三千豪杰全部葬送于他之手”花旭阳冷冷道。   “花老头,你不要装着一副仙风道骨,高深莫测的模样来说三道四,我天算公羊胜天,要想颠覆南宋这小朝廷易如反掌,何须等到今日?”公羊胜天道。   “哼,好大的口气,当年你神机宫和龙如云勾结一气,不就是为了干这些勾当?被群豪败于泰山之巅,你还敢在这里大言不惭?”花旭阳忽地想到此间乃是真龙山庄,龙如云虽死其子尚在,纵是龙如云生前大奸大恶,但逝者已矣,再说龙如云生平之事反到不妥,是故态度语气均有所保留,不然怕是当场亮出无极剑法击杀公羊胜天了。   在场众人大多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这个瘸脚老头便是当年威震武林的神机宫主人。   “华老头,枉你一派宗师,天下第三剑,说话却一点也不面红耳燥,什么群雄败于泰山之巅,当日泰山之巅的那些人今日也差不多都在场,但可有一人胜得过龙如云的帝龙剑法?如若不是季如风这般横空出世,怕是龙如云一人败群雄于泰山之巅吧?”公羊胜天冷笑道。   “阿弥陀佛,公羊施主此言差矣,季如风季大侠天命所归,正是佛主派下世间拯救黎民苍生的,吾等武功虽不及龙施主,但终归邪不胜正”智能开口说道。   “老和尚,你也省省吧,少林武学之精湛既是龙如云也是自愧不如,可是你们整天只知道诵经念佛却荒废了手中的武艺,你的大力金刚掌堪称武林一绝,掌风雄厚无人能出其右,你苦练大力金刚掌二十余年可能胜得龙如云一招半式?”公羊胜天讥讽道。   “阿弥陀佛,老衲不能”智能道。   “你天天诵经礼佛,可能感化吕文德不反叛朝廷?可能感化那几十万蒙古铁骑不攻陷临安城?”公羊胜天道。   “老衲不能”智能道。   “龙如云是当年若肯听我的,大宋何至于此?哎......”公羊胜天惋惜道。   “大奸大恶之人,妄图颠覆朝廷之徒,竟装的正气凛然,当真好不要脸”一中年男子说道,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白云阁宗主白少卿。   “什么是大奸大恶?什么是正气凛然?宋太祖赵匡胤,本为后周一武将,黄袍加身夺得了这天下,他这就是正了?如要说这是正,那蒙古鞑子攻破临安,也是正义之举了,反到是解救我大宋百姓于水生火热之中了”公羊胜天道。   “一派胡言,一派胡言!”白少卿气的面红耳赤,一时间却也反驳不得,心中愤愤。   “阿弥陀佛,公羊施主莫不是要学三国时的诸葛孔明舌战群儒?诸葛孔明过江舌战群儒却是为了联吴抗*,不知公羊施主这般却又是为何?”智慧说道。   “不为别的,只为龙如云鸣一声不平,龙如云胸中韬略不知胜过那宋朝昏君几何,要是龙如云夺得皇权,改朝换代,还能轮得到他蒙古鞑子这般猖狂?当年在泰山之巅,龙如云若肯听我的,别说什么群雄,通通都要死在泰山之巅,试想一下在泰山之巅布满火药,你们又有谁能活着离开?何须比武较艺这般麻烦?怪只怪龙如云心高气傲,非要凭一把帝龙剑败尽群雄,哎,可惜,可叹”公羊胜天道。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智慧道。   公羊胜天此言一出,当年在泰山之巅的众人无不感到一阵后怕,若是龙如云真听从公羊胜天的话这般行事,纵是武功再高,怕也要被火药炸个粉碎,葬身泰山之巅与那朝阳皓月长相相伴了。   “季风兄”花旭阳道。   “小弟在”季如风道。   “我等来参加这次英雄大会,全是看在季风兄的面子上,同时也为我大宋做些力所能及之事罢了,却不是来听这瘸子胡言乱语的,还请季风兄明示,如这瘸子在此,花某人也只当告辞”花旭阳道。   “阿弥陀佛,少林寺愿与旭阳道长共进退”智能道。   “白云阁亦是如此”白少卿道。   季如风青经暴起怒道:“国难当头,诸位还在此窝里斗当真可笑,若要走也可以,剑在此,胜得季某人一招半式自能离去”。   众人沉默。   “公羊先生号称天算,并非计无遗策,实乃天道无情,若想以智取胜,必合天道,也需做到无牵无挂,公羊先生年过半百确未婚配,想必也是为了不受人牵制,只有无情方能成就一番大事,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刘邦对垒坝上,项羽捉了刘邦的家眷,威胁刘邦若不投降便将其父丢入滚滚油锅之中,刘邦心中虽然怜惜老父却依旧谈笑道:‘你我乃结拜兄弟,我之父亦是汝之父,汝真将父亲抛入油锅,煮熟之后需分我一块肉吃’,我们皆是大宋子民,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如真有明主降世,改朝换代却也是最好的方法”宋双儿忽地说道。   公羊胜天眼中精芒闪动,两横老泪不自禁的流了下来,世人只知他阴险狡诈,实不知他也有一颗忠君爱国之心,只因大宋历代皇帝昏庸无道,听信奸佞之言害的良臣武将尽皆含冤而死,心中悲愤不已,才励志颠覆朝廷,谋求明主一统天下,自是世间又有几人能看出他所思所想,皆是以为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奸诈恶人。   花旭阳本欲再说些什么,但眼见公羊胜天这般模样也无心再说,只得轻叹一口气。   天道不公,每个人都活的痛苦。   公羊胜天抹去眼泪,说道:“老夫纵横江湖半载,想不到最懂老夫居然是你这个小女娃儿,可惜,可惜呐,你最后还是跟了季如风这块木头,要是当年你肯拜老夫为师,天下间又有什么是你宋双儿得不到的”。   “万物皆是空,夫君虽然并不聪明,但此生此世有他足矣”宋双儿道。   “好一个有他足矣,只羡鸳鸯不羡仙”公羊胜天道。   “公羊先生,说的是,晚辈愚钝,能娶得双儿这般妻子,实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季如风顿了顿继而朗声说道:“诸位,公羊前辈,在泰山一战之后,早已解散了神机宫,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理当一笔勾销,但公羊前辈之才智,胜过季某人千百倍,大宋存亡全在崖山一战,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等纵然不怕死,却也不能死的不明不白,行军打仗除了胆识还需谋略,所以我建议此次前来真龙山庄的英雄豪杰,全由公羊前辈统领”。   众人尚未说话,公羊胜天却是率先说道:“季如风,你当真不是当将才的料,在场中人,武艺胜过老夫的却是有好几个,但要论智谋,老夫不做第二人之想,但老夫也有自知之明,若是要老夫来统领这群人,他们心中必然不服”。   “这......”季如风一时语塞,却又想不出如何应答,只得看向宋双儿。   只见宋双儿微微一笑道:“这事却也简单,为夫虽然不是大将之才,但在江湖上却也有一些薄名,大伙既然以如风马首之瞻,小女子在这里先替夫君谢过诸位的好意”。   大伙儿纷纷叫好,唯有这天下第一剑的季如风季大侠才够的上资格统领他们。   “但如风即为主帅,还需有一智谋之士在旁协助,此人非公羊先生莫属,还望公羊先生念在江山社稷莫要推脱,小女子替千万黎民百姓谢过公羊先生”宋双儿道。   “哼,老夫即以来此,自当竭尽所能”公羊胜天道。 序章 序章三 谋定而动共赴崖山   “我在三天前,便已去过崖山”公羊胜天忽地说道,此言一出,好似平地一声雷,人群立马炸开了锅。   季如风神色严峻的说道:“听闻蒙古鞑子已经将崖山团团围住,怕是随时会展开猛攻与宋军开战,不知公羊先生此去可曾窥得破敌良机?”。   公羊胜天冷笑一声道:“破敌良机?哪来的破敌良机,我观此战,蒙古必胜无疑,宋朝亡亦”。   季如风双眉紧蹙显得有些恼怒道:“公羊先生,此一时彼一时,还望先生不计前嫌,莫要说这些丧气话”。   “丧气话,哼,为将者不通天文,不识地理,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是为庸才,陆秀夫颇有治国之才,然带兵不说也罢,为世俗礼仪所约束,不能出奇谋,行事优柔寡断,焉有不败之理”公羊胜天道。   “此话何解?”季如风道。   “临安虽然被蒙古鞑子攻占,但宋帝尚在,摆在陆秀夫面前,有上中下三策可行”公羊胜天道。   “愿闻其详”季如风道。   “自秦始皇一统我汉人江山,我汉人便是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张世杰统领水军,战船万余艘,虽然能将临安难民以及一干皇亲国戚,将校,文武百官,宫女,太监安置于船上,但却非长久之计,时间一长,人心思故,军心涣散,船上那几十万人渴望的是追随宋帝东山再起,何为东山再起?将大宋所失去的土地悉数收复,将鞑子赶回北方大漠,欲收复失土必先占得一地,休养生息再图后话”公羊胜天道。   花旭阳一声冷笑,讥讽道:“天下虽大,但蒙古鞑子已占十之八九,就连那西方蛮夷之地蒙古铁骑都有所涉及,又从何去占得那一席之地,东山再起?”。   此话一出,花旭阳顿觉大为不妥,虽然为了耻笑一番公羊胜天,挫挫他的锐气,但在这天下英雄的面前说出这般话,委实大伤士气。   不料公羊胜天却是朗声一笑道:“无知之辈,天下有多大,你可曾知道?西方蛮夷所在之地,名曰欧洲,欧洲国土广阔,各国的王和士卒亦是骁勇善战丝毫不逊色于那蒙古铁骑,据我所知,英吉利王国,法兰西王国,西班牙王国,葡萄牙王国,都是强大的很”。   花旭阳自不知什么英吉利和法兰西但嘴上却不肯服软道:“反正大伙却也没见过,谁知是真是假呢”。   公羊胜天微微摇头,面露鄙夷之色也不再理会花旭阳自顾自的说道:“上策便是,便是着两万轻骑,从江南沿海一带靠岸,直到巴蜀之地,略作调整,再越过巴蜀荒山直到不周山,不周山山顶虽然常年飘雪寒冷异常,但脚底下却是一马平川的沃土,并有一处广阔无垠的湖泊,此湖名曰‘喀拉湖’,若能在此休养生息,不出十年必有起色,到时大宋复国,指日可待”。   在场中的武林豪杰大多是大老粗,字都不识几个,公羊胜天所说的上策在他们听来如听天书,但心中总觉得此计甚妙,一时间忘乎所以的大喊了一声:“好”。   只见白少卿笑道:“人皆言之神机宫主人天算先生,智谋之高,冠绝天下,今日一见却也不过尔尔,公羊先生先前还说,宋军虽然号称几十万人马,但绝大部分确为平民百姓,如若按照公羊先生所说,岂不是要抛弃几十万黎民百姓将他们置于水深火热之中吗?区区在下虽不如先生智谋过人,却也知道当年刘备刘皇叔见数十万赴义之民,扶老携幼相随,不忍弃之,虽江陵近在咫尺唾手可得,但最终却愿与民众同败,此等大义世所罕知”。   “亏你还有些脑子,不过------却也和你父亲白天雄一样,草包一个,看了些史书便来老夫这里卖弄,不知天高地厚”公羊胜天道。   白少卿怒道:“好好好,我念你腿脚不便年事已高,让你三招,士可杀不可辱,先父之英明岂容你玷污,来,出招吧”。   白少卿已然亮出了兵刃,这是一把软剑,早先别在白少卿的腰间好似一根腰带,白少卿将软剑一抖,原本软绵无力的剑好似一条银蛇亮出了獠牙。   季如风心中恼怒,倏地一剑刺出,只听一‘铛’的一声,白少卿的软剑被震开,白少卿自知武艺不及季如风说道:“如风,你这是何意?莫不成你要与我兵刃相见?”。   “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国难当头,尔等舌战可休否?无论公羊先生说的对错与否,且先听他说完再作计较”季如风道。   “也罢,今日我便看在如风你的面子上,不与这瘸子一般见识”白少卿道。   季如风向白少卿做了一揖,随后又向公羊胜天作揖说道:“公羊先生还请不吝赐教”。   “上策我已说了,此计需置之死地而后生,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便是这个道理,倘若舍不下这十几万百姓,嘿嘿”公羊胜天道。   宋双儿心念一转,此计虽有伤天德,却委实是一条好计,只可惜以如风这般心性断然不会答应,瞧了眼季如风只见他已经愁容满面。   “此计虽好,但委实有伤天德,成就一番功业,天时地利与人和缺一不可,此计一出先失人和,怕有不妥,公羊先生还是在说中下二策,也好让我等有个比较,再做定论不迟”宋双儿道。   公羊胜天看了一眼宋双儿,这一眼大有深意,心中想道:“此女果真聪慧,只可惜丈夫却愚笨了些,哎”。   “琼州以南,大海茫茫多是一些小国,陆秀夫如若一路率军直达此地,必然以雷霆万钧之势占领诸岛,往东则是倭国的扶桑岛,倭国中人民风彪悍却未启智,就算一时间急攻难下打不下整个扶桑岛,但要占得落脚之地却也不难,无论往南向东皆是中策”公羊胜天道。   花旭阳心中一禀,此计端的惊天动地,再细细回想,这上策除了有伤天德外却也是一条妙极,西方之地历来便是我大宋的藩国,想到此花旭阳无奈的轻叹了口气,天机宫天算公羊胜天,其智之高不下于那诸葛孔明,只可惜做事不按常理又兼心狠手辣,如此这般人物,真是可惜了。   上,中两策一出众人齐齐称赞就连宋双儿也不禁喝了声好,接着说道:“公羊先生果有匡扶宇宙之才”。   公羊胜天笑道:“纵有匡扶宇宙之才,却也无力回天呐,只可惜大宋混用依旧,奸臣辈出,才会有今日之果”。   “公羊先生所说极是,想我大宋自太祖皇帝以来,名将无数,哎,现在却落得这般田地,此刻宋军被蒙古大军围在崖山,先生的上中两策却也派不上用处了,不知这下策可能解了崖山之围?”季如风道。   “我所说三策,要说无用却也都无用,要说有用却也非常有用”公羊胜天似笑非笑的说道。   “阿弥陀佛,公羊施主才智超群,光是听了上中两策便让老衲茅舍顿开,还望公羊施主莫要再打机锋,快快告诉我们才好”智能双掌合一说道。   “这下策却也简单,崖山地形险要,易守难攻,只需扼住咽喉,蒙古纵有百万大军,却也休想进的分毫,等待时机有变,再做计较,此乃下下之策,可惜,陆秀夫一介书生哪有统领兵马的才干和魄力,是故出了临安一路连战连败暂且不说,最后退到崖山,却也管不住张世杰,张世杰只顾匹夫之勇,竟放弃了崖山天险,摆出阵势欲与蒙古大军决战,此乃自寻死路”公羊胜天道。   众人纷纷点头,如此说来,宋朝岂不危在旦夕,脸上又不禁的露出了忧虑之色。   “公羊先生可有法子解救困在崖山的宋军”季如风道。   “有”公羊胜天道。   “天降十万精兵,崖山之围必解”公羊胜天道。   季如风面有怒色,宋双儿却是抢先说道:“天降十万精兵,到也不难”。   “哦?你且说说”公羊胜天道。   “在场的诸位均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蒙古铁骑虽然骁勇,但下了马,无论海战陆战,要说以一敌十却也不为过,夫君季如风承蒙江湖同道厚爱冠以天下第一剑委实不敢当,但要说到用剑杀敌,怕是一万个蒙古兵士也不是对手,再说花无极花道长,白云阁白少卿,少林智能,智慧两位大师以及三百少林弟子,如此阵容怕是抵得过五万精兵了吧?”宋如双道。   公羊胜天捊须笑道:“虽有些勉强,却也未尝不是,那还有五万精兵呢?”。   宋双儿诡异一笑道:“这剩余的五万精兵,我却认得一人,足能抵得上五万精兵”。   “哦?一人抵得上五万精兵,天下间何来这等人物,老夫闻所未闻”公羊胜天道。   “此人五岁之时,便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四书五经,无一不学,无一不会,后有奇遇师从天算老人,治国之道,兵法韬略,奇门遁甲无一不精,无一不会,可谓再世之张良,后自称天算先生以感其师天算老人教诲之恩,欲报效朝廷,驱逐鞑虏,无奈大宋皇帝昏庸无道,奸臣贾似道弄权,心灰意冷的天算先生辞了官职,欲凭一己之力,改朝换代,如此雄韬伟略的人物,不知天算先生认为可抵得过五万精兵?”宋双儿笑道。   “好一个宋双儿,天底下能晓得老夫这番心思的怕也只你一人而已,要解崖山之围已然不能,蒙古军势大,正面不可敌,当务之急便是救下小皇帝,宋朝当有复兴之日”公羊胜天道。   “还请先生明示!”季如风道。   -------------尾声。   真龙山庄内,群雄聚集,商议妥当,当晚便开赴崖山,天明时分,暴雨骤然而起,天空一片阴霾,不料蒙古大军竟乘着如此恶劣的天气发动了总攻,宋军毫无准备,一败涂地。   左丞相陆秀夫,背着年幼的宋帝赵昺,感慨天意至此,人力实不能逆转,但无论如何靖康之耻不能再现。   是故陆秀夫一狠心,背着年幼的宋帝投海自尽。   蒙古大军眼见大局已定,宋朝亡亦,不甚快乐。   却见北岸旌旗展动,倏地杀出一人,踏浪而行如履平地,蒙军心中大骇,此人端的武艺了得,怠慢不得,当即拉起强弩射向此人。   只见他拂尘一挥,便挡下了来袭的流箭,一身仙风道骨,好似活神仙一般,此人正是花旭阳,他所展露的武艺让蒙古军大为吃惊,然而更奇的却是,原本已经投海自尽的陆秀夫和宋帝却又浮上了海面,真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花旭阳也不怠慢,大步流星的赶到了陆秀夫和宋帝身旁,一把抓起两人,然而花旭阳即使轻功再高明在水面上携带两人亦是大为吃力,海水已经漫过了双膝,行动起来大为吃力。   一根流箭忽地射在花旭阳的右肩,只听他一声闷哼,强忍剧痛,再施轻功欲回到北岸,直觉腋下所挟之人,挣脱了他,扑通一声又淹没在了海底。   陆秀夫吃水以多,浑浑噩噩,但脑中尚存一丝神智,深知此人不堪重负,如若再带着自己,连同宋帝,三人性命堪忧,当即舍身取义。   再说投海自尽的陆秀夫为何会浮上海面,原是海角村人称海蛟龙的海中融,潜入海中将两人托上了海面,然而大海之势远非江河湖水可比,将两人带上海面已是十成力去了九成,蒙军一轮齐射,海中融立时毙命。   花旭阳,用尽最后一口气力,将宋帝送上了北岸,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羽化归天。   季如风不及心痛,蒙古大军已杀奔北岸而来,当即将心一横,让自己的儿子季天明,换上龙袍,假扮宋帝。   并留下群豪一千,抵挡蒙古大军,为宋帝逃离争取时间。   这一战,从清晨战至黄昏,再从黄昏战至次日拂晓。   蒙古大军,百夫长,千夫长死伤无数,万夫长亦是伤亡达三人之多。   叛将张弘范听闻,心中惊恐万分,天下第一剑季如风之威名他也是有所耳闻,当即又调动了三千精壮步兵,一千弓弩手,五百铁骑。   季如风之骁勇,世所罕知,更兼天算在旁运筹帷幄,一千江湖豪杰连战一天一夜,硬生生的将三万多蒙古大军步伐止住。   然人力有枯竭之时,一千江湖豪杰悍不畏死,却抵挡不住,蒙古大军的轮番攻势,直到张弘范率军赶来之时,已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张弘范虽是叛将,却也是纵横沙场的老将,但他看到这幅画面之后,握着缰绳的双手在微微颤抖。   但看到年幼的宋帝依旧在场,心中的紧张稍稍缓和了一些。   “季大侠好武艺,果有万夫不当之勇”张弘范“卖国之贼,有辱祖宗,为何不下马受降?”季如风道。   “季大侠武艺了得,却不识天时,我却阁下还是莫要在做无谓的抵抗,早些降了,我在元帝面前帮你美言几句,保你一生荣华富贵”张弘范道。   季如风忽地哈哈大笑,笑声中灌入了绝强的内力,张弘范只觉眼前一黑,坠落马下。   崖山一战,宋军虽不堪一击,但三千武林豪杰,却让蒙古大军吃尽了苦头。   季如风一家,花旭阳,公羊胜天,白少卿,智能,智慧,海中融等一干豪杰均杀生成仁,誓死卫国,不失我汉家雄风。   -----------结局。   再说宋帝赵昺,在群雄的护送一下,一路西行越过吐鲁番,终来到了不周山下(今帕米尔高原)。   赵昺,感恩季如风之大义,更名季天。   至此,大宋虽忘,却留下了最后一丝血脉得以保存。 序章 第一章 浮华之下民不聊生   诺迪尔,临近法国马赛的一个沿海城镇,虽然毗邻马赛但与马赛的总总相比,却相较甚远,无论是在马赛街头随处可见的香艳贵妇人,或是那富丽堂皇的大教堂,在诺迪尔你只能看见为了生存而努力的寻常百姓,他们没有华贵的衣服可供穿着,有的只是驱寒保暖的破旧衣衫,虽然他们也有着纯洁的信仰,信仰着心中的上帝,但是他们只能在小镇那间有些破败的酒吧里举杯高喊一声“愿上帝保佑你”,他们可去不起那间位于马赛闹市中心的大教堂。   因为去那里拜见上帝,是要有足够的财富的。   在这个城镇绝大部分的人都是靠出海捕鱼为生,可说是从小练就了一番行走于海上的功夫,在这样一个以海洋为主的时代,到处充满了机会与挑战,按理说邻近首都,又是天天出海,除了天气因素,这个小镇的人们应该安居乐业才是,但实际却大大相反,小镇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萧条和腐败。   萧条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本镇的镇长,佛朗切斯科.多斯,他掌握了这个城镇的经济命脉,船。   或强,或要挟,自从多斯上台执政诺迪尔,这些年来,运用总总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船只聚集于自己手中,扬言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率的,安全的,管理整个城镇的船只,而他这样做,只需要收取一点点的保管费即可。   如果真如多斯所说的那样,这绝对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但真的当那天的来临,所有人都大呼上当受骗,有些年轻力壮的男子气愤不过,一起去多斯的庄园理论,但都被多斯那些看家护院的家丁乱棍打出,折了手,腿,那还算轻的,严重的有个青年被多斯庄园的恶犬当场咬死,惨不忍睹。   至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去多斯庄园‘闹事’,但大伙都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愤恨无比。   多斯所谓的‘一点点’保管费,是每天渔民的打捞到的十分之九尽数上交至多斯庄园,并且这个捕鱼数量每天是都有规定的,倘若没有达到多斯规定的量,那多斯将会把所有的鱼全部没收,并且强制渔民们在‘欠条’上签字,如此反复辛苦一月下来渔民们真正能够拿到的却是寥寥可数,而这些寥寥可数的‘鱼’还是多斯大发慈悲的给渔民的,渔民们起早摸黑的出海捕鱼,到头来还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反而还欠了一身的债。   天理何在?   久而久之,一个本来欣欣向荣的城镇逐渐的萧条,没落。   多斯只是一镇之长,哪能只手遮天?归其原因,佛朗切斯科家族,多斯的哥哥,佛朗切斯科.科萨被法兰西王室正式授勋为伯爵,同时掌管法兰西海军,法兰西海军总督,法兰西国王眼前的红人,一荣俱荣,所以多斯虽然只是小小的镇长,但权势可谓滔天,那些偷偷去状告多斯的人,或是直接被关入大牢,或是被抛入大海,生死不知。   佛朗切斯科家族的发迹在这样一个以广阔海洋为主题的时代,绝非只此一家,正因为大海能够造就财富,权势,名誉,所以大海成为了这个时代每一个有志青年趋之若鹜的地方。   风雪漫天,海面上有层层薄冰,这样的天气对于那些远洋的船只来说,并不是什么阻碍,但对于近海捕鱼的渔民来说,可就苦难重重了,一则他们的船只可能在碰撞某块坚冰之后沉没,二来这样的天气,鱼不是冻死,就是潜入更深或更远的海面了。   一艘单桅帆船在海面上缓缓而行,船身周边不断有破碎的薄冰撞击,单桅帆船的船帆上印有一枚硕大的金币,金币的周边绘画的很生动,好似阳光照耀下金币闪闪发光那般。   金币图案代表了这艘单桅帆船是属于多斯的,多斯对于金钱的渴望以及贪婪在这船帆上就已显露无疑。   为这艘单桅帆船掌舵的是一位双鬓斑白的老者,老者身穿短袖,在风雪中昂首挺立,眼神坚定如斯,浑然不觉风雪之中的寒冷侵袭,而风雪还未漂落到老者身上便都已消失殆尽,不见了踪影。   老者的太阳穴微微鼓起,显然并非一介平凡渔夫,起码练就过几年的硬功夫,单凭这风雪不能侵身傲然而立,也已是不可小窥。   老者悠然自得的掌着舵,在薄冰中自由穿梭,每当有形状尖锐,或是体积较大的薄冰撞向船身,老者手中的一根长棍多会适时击出,恰到好处的将之击碎。   身旁有一少年,面相十五六岁的摸样,一头金色长发在风中摇曳,一张白皙的脸孔,清秀无比,乍一看,还会以为是少女。   这一老一少,居住在诺迪尔已经有好些年头了,身穿短袖的老者,名,圣.福安,在他身边的金发少年则是他孙子,名,圣.希森。   爷爷福安在人群中不会有丝毫的显眼,而希森则大为的不同了,先不说那一头让贵妇人都嫉妒无比的翩翩金发,就是那张白皙没有丝毫风霜的脸孔已经能让那些思春少女尖叫不已,奇就奇在这里,倘若希森身在一大户人家,或是王室,或是贵族,都可让人理解,但希森自懂事以来便和爷爷一起相依为命,以捕鱼为生,整日日晒雨淋,海风袭面已经是家常便饭,但饶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却依旧生了这么一副让人又爱又恨的公顷贵族的脸袋,实在让人感叹造物主的不公平。   但是希森可没有半分贵族的娇生惯养,相反日常的家务,几乎都是希森一人包办的,每每回到家中还要帮爷爷准备食物,和那些王孙公子可是有着鲜明的落差。   其他的渔夫捕鱼一般都是悄悄的将船使劲鱼群的聚集点然后将网撒开,如此重复几次,总能有所得。   而希森的捕鱼方式则显得比较特殊,准确来说应该是在‘刺鱼’,希森手中握着一根铁棍,铁棍两头都已削尖,而希森则手握铁棍,或刺突,或斜斩,或横挑,样式怪异,却又招招‘有鱼’,铁棍在希森手中看似使得轻松无比,实则数年寒暑之功才有今日之成效。   虽然时至今日,希森都不知道爷爷为何要他如此捕鱼,但爷爷说的话,肯定是对的,爷爷不说,希森也就不问,起初希森拿铁棍捕鱼,每每都使不到家,不是后端打到自己脑袋,就是前段差点刺破自己的脚,有一次还因为用力过猛,连人带棍差点一起掉入海中,但希森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因为爷爷说过:‘不要问什么,有朝一日,你自然会知道今时今日你所做的好处’。   日渐西落,日光黯淡了下来。   ‘九十九!’‘一百!’“爷爷我完成任务了,今天的第一百条鱼”希森兴奋的像爷爷说道。   “很好,乖孩子,我们回家了,今天爷爷亲自下厨做饭给你吃”摸着希森的头,福安掌着舵,缓缓的将船驶向码头。   海面上灯火闪烁,自是渔民们见天色已晚,挂起了油灯,争相回家,忙碌一天无论收获如何,总有一个家在等着他们的,或许这是他们唯一的期盼。   忽然破冰声骤然响起,一股强劲的风势在背后袭来,显然是有大型船只正在急速靠近。   “糟糕!”福安大喝一声,手中的油灯高举头顶,不断的打着圈,显然是告诉对方前方有船只,然而那艘大船却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福安卯足了劲,想改变单桅帆船的航向,可是那艘大船不仅速度快,而且体积庞大,单桅帆船在它眼里或许还不急一艘救生小艇,哪里有时间能让福安转向?   ‘咔擦!’单桅帆船被这股强劲的冲击力直接撞的粉碎,船只残骸随着一股浪花而随即淹没不见。   却说希森在撞击的一瞬间,被一股熟悉而有力的力量抛离了单桅帆船,希森明白这是爷爷福安的力量,但是希森却眼睁睁的看着爷爷和单桅帆船瞬间消失在了原地,泪水模糊了双眼,‘爷爷!’,希森用力的嘶喊,但是耳边回荡只是滚滚海潮的波涛声。   希森猛一用力,身子往下一沉,已经沉入了海面下方,但是却空空荡荡什么都看不见,良久希森吃了一大口海水,不忍的浮出水面,换了一口气,那艘大船已然远去,但是希森眼神中充满了愤慨死死的盯着那艘船船帆上印有黑色双头鹰的徽章。   希森忽觉一阵震荡,眼睛一黑,便没有了知觉,缓缓沉入海底。 序章 第二章 惊险遇难巧入帝都   黑色双头鹰,陡然间扩大了数倍,振翅呼啸的羽翼遮盖了整个太阳,绿色的双眼紧紧盯住希森,似乎随时都可将他生吞进肚子,然而希森的眼神坚毅并无丝毫的畏惧,手中紧紧握着爷爷福安亲手交给他的‘刺鱼铁棍’,想起爷爷,希森的瞳孔猛的一收缩,大叫一声,高高跃起,这一条似乎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居然一跃高过了双头鹰,希森背对太阳,浑然和太阳融为一体,双头眼双目直视太阳,被射的睁不开眼,希森一鼓作气将‘刺鱼铁棍’紧紧刺入双头鹰的额头,如同平常捕鱼那般。   双头鹰怪叫连连,在空中扑腾了几圈,最后终于从空中缓缓坠落而下,作为胜利者的希森没有丝毫的喜悦,长长的金发遮蔽了他的额头,但是双颊的泪水缓缓地下,口中喃喃的喊着:“爷爷!”。   “爷爷!”。   尖叫着希森清醒了过来,原来一切都是梦,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船舱之中,透过半开的窗户,判定现在这艘船应停泊在港口之中。   我在哪?这艘船是干什么的?昨天还和爷爷在捕鱼,今天这到底是怎么了?到底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一切还未等希森想明白,已是头疼欲裂,此刻才发现自己的头部已被包扎就绪,显然是受了伤。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希森下意识的警觉了起来,才发现自己不光头部受了重创,四肢居然也乏力异常,居然一时间动弹不得,更别说找个称手武器,以备防身之用。   “你醒了,孩子,你头部受到重创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不过你运气不错,没有致命伤,呵呵,感觉好了吗?”一头发花白,鼻梁上架着一副小边框的眼镜,显得和蔼可亲,和爷爷福安不同,这位老者虽然面容和善,但短短数语中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显然老者非军旅之人便是长期身居要职。   老者见希森一脸茫然,走到了希森的床角,替他将被窝盖在身上,说道:“孩子,别害怕,这艘船是「皇室公主」号,我是这艘船的大副,你叫我安东达斯就可以了,我们的船在开往马赛的途中发现你了,你这个小鬼运气可真是好,我们船长正好在甲板巡视,换做其他人在这茫茫夜色之中可真不容易发现你,我敢打赌,如果过了一晚还没人发现你把你捞上岸的话,就算你脑袋上的伤没问题,你整个人也要被海水泡烂了”。   “哎,岁数大了就喜欢唠叨,好久没遇上你这样的年轻人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肚子饿了吗?”。   希森沉着脸问道:“你们这艘船的徽章是不是一只黑色的双头鹰?”。   安东达斯的脸色霎时抽蓄了一下,但转眼即逝,希森也许只是随口一问,丝毫没有留意安东达斯的脸部变化:“黑色的双头鹰?听上去不错,不过可惜我们船长不喜欢黑色,也不喜欢什么双头鹰,我们的船徽是一枚银白色的皇冠”。   希森毕竟年轻,虽然有心追查害死爷爷的那艘船线索,但毕竟只是一介渔夫,虽然从小爷爷教他习武,读书,为人处世之道,但实在是没有任何的阅历,安东达斯如此一说,便松了一口气,而肚子也适时的‘咕咕’叫了起来。   “哈哈,肚子饿了吧?来吧,跟我去吃点东西吧,你昏迷的这几天,喂你吃的乳酪都被你吐了出来,只能给你喝点牛奶,来吧,跟我走,餐厅就再旁边”。   「皇室公主」号与一般的舰船不同,无论是往来的战舰炮船还是近海远海的商船,甚至是那些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船,或是增加货仓以提高船只的载货量,或是增加水手室提高船只的战斗能力等,而餐厅这样的‘奢华’的空间在船上是仅属于船长的,水手们也就是开饭时间,自己找个角落解决一下而已,在船上安置一间属于水手的餐厅,也算是体贴爱护水手的一种表现。   “别急,别急,慢慢吃”安东达斯笑盈盈的看着希森,眼神中一抹关怀之意溢于言表。   希森真的饿极了,也不管吃相,狼吞虎咽的吃着桌上的食物,吃完后才发现自己的摸样有些狼狈,嘴巴上还留有食物的残渣,安东达斯不以为然和希森天南地北的聊着这些年来遇到的奇闻奇事,只听得希森云里雾里,安东达斯所说的这一切,希森是闻所未闻,虽然偶尔会和爷爷去诺迪尔小镇的酒吧美美的喝上一杯葡萄酒,听一些水手侃侃而谈的所见所闻,但和安东达斯所说这些相比,真可谓差之十万八千里。   一老一少其乐融融,酣谈之际,一水手在安东达斯耳边低语了几句,安东达斯只叫希森再多吃一点,自己有事先出去一下。   安东达斯匆匆赶上甲板,忽见一人,便单膝下跪:“公主殿下,请问有什么吩咐”。   安东达斯口中的公主殿下便是「皇室公主」号的舰长,月光洒下海面,照耀在公主身上,让公主显得更为耀人,仿佛身体周围有一层淡淡的薄光,美轮美奂,让人心旷神怡,一头乌黑的长发如水银泻地般的披散在肩上,配以精致的脸袋,让人觉得无可挑剔,远看还以为是奥林匹斯山的美神下凡。   一袭粉色的紧身提督服,凸显傲人身材,头上的提督帽配以两根白色羽毛尽显雍容华贵,与身居来的皇室贵族气质配以戎装,如若可以看上一眼,便已死而无憾。   只是这样一位近乎于完美的少女,眼神之中却充满了淡漠,没有丝毫的烟火之息,如若一尊冰山美人,神圣,美丽而不可侵犯。   公主殿下名斯利佛,国王亨利三世的末女,备受国王的宠爱,但从小不喜宫廷间的权力斗争,尔虞我诈,却一反常态的喜欢大海,励志为法兰西皇家海军鞠躬尽瘁。   皇室有女志可嘉,不爱权势爱戎装。   「皇室公主」号则是国王在斯利佛十六岁那年赏赐给他的,这是一艘豪华战舰,采用盖伦级的型号用以铜铁包裹船身建造而成,可最大容纳水手480人,配有18门重加农炮,8门甲板炮,4门远距离滑膛炮。   “安东达斯将军,那个孩子------你准备如何处理?”淡淡的声音,不带丝毫神情,“恩......这个孩子自小和他爷爷相依为命,但是他爷爷被路吉尔的船撞得粉碎,而他侥幸活了下来,如果不是我们一路追捕路吉尔------这个少年也许不会遭此横祸”。   路吉尔一名西班牙海盗,黑色的双头鹰则是他标志性的象征,经常在地中海,加勒比海抢劫法国商船,斯利佛的「皇室公主」号追踪他有了大半年,最后在直布罗陀海峡发现了它,安东达斯精湛的炮击技术,一炮击断了路吉尔舰船的一根桅杆,虽然路吉尔的舰船「黑色雄鹰」号的桅杆断了一根,但毕竟是轻型战舰,既是少一根桅杆速度也快于斯利佛的「皇室公主」号,「皇室公主」号一路上追击「黑色雄鹰」号至巴塞罗那附近,最终还是失去了踪影。   然而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因为斯利佛追击路吉尔,导致希森的爷爷福安葬身大海,而又因为斯利佛经过马赛,巡视甲板却又救了希森,命运当真是奇妙无比,让人捉摸不透,只是不知有朝一日希森得知这一系列的前因后果,会是如何想法?   “明天早上,我们要启程离开马赛,路吉尔的舰船受损,必然要停港修理,我们不能浪费这样的机会,这个孩子,你给他十枚金币,在我们起航前,让他下船”。   “公主殿下,可不可以让这个孩子跟随我们”。   “不行”。   斯利佛的回答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犹豫,安东达斯不敢再多说什么。   这一夜,安东达斯拿了两瓶朗姆酒,与希森彻夜长谈直至天明,临别时,安东达斯想要给希森一袋金币,然而希森却再三不肯收取,只是淡然的说了句:“安东达斯爷爷,你请我喝酒我已经心满意足了,等我哪里也能像爷爷你那样纵横四海的时候,我一定请回爷爷这次的朗姆酒”。   “好,好,好!”连说了三个好,安东达斯阅人无数,此人现在年少便拥有如此胸襟气量日后必有一番作为,在「皇室公主」号上是大副,年轻的时候可是法兰西海军的扛鼎之臣,只是因为其为人性格傲慢又桀骜不驯同时拒绝国王的爵位封赐,随着年龄的增长便逐渐的淡出了在皇家海军众人的视线之中,没有人知道这个奇怪的老头为何会突然跑去当斯利佛公主的副官,这一切至今还是一个谜。   “孩子,安东达斯爷爷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你我总算缘分不浅,日后一定有再见面的时候,爷爷希望下次看到你的时候,你已能够扬帆出海,这是一份航海图,记录地中海等地的潮流,风向等一些情况,比市面上兜售的那些海图可以好的多,收下,不然爷爷立马转身离开当没有见过你”安东达斯故意将脸一板,作严肃状。   希森知道这是一片心意,不能推却,收了下来,随身放在胸口。   分别总是痛苦,日出时分希森望着起航的「皇室公主」号潸然泪下。   舰桥一侧,斯利佛瞧见这一幕,心中恍然若失,认识不过片刻,这样的眼泪有何价值?人心真是难以捉摸。 第一大章 金发少年欲出海,金涛骇浪无所惧 第三章 力斗窃贼却入监牢   离别之际,希森泪如雨下并不是惺惺作态,数天之内接连感受分离之痛,对于一个少年来说确实有些难以承受,更何况安东达斯是这么一位和蔼的老者和爷爷福安虽有差别,但是小小年纪却是在那一刻找到了一个依托,然而分离却来的如此之快,让人没有丝毫的准备。   蓝天白云,海鸥翱翔,马赛的不愧为法兰西王国的首都,码头亦是船只往来络绎不绝,希森仰天长叹一声,心中仿徨无比,一切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没有丝毫的虚假,爷爷福安竟然就如此消失在了自己的生命中。   唯一亲人的逝去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来说,确实残酷无比。   徘徊许久,希森决定先回诺迪尔再说,至于日后如何,心中却是没有一点的打算,惶惶忽忽不知走了多少路,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只觉得周边环境嘲杂,却又有阵阵香风袭来,定睛一看已是来到了马赛的闹市区。   诺迪尔与马赛的距离算不得远,如果坐马车也就是一天的路程,不过希森可是重来没有来过马赛,先前精神萎靡随心而行也没有留意周遭的景色,现在细细看来,却是感到惊艳无比,无论是两旁的商家店铺,还是穿行于街道的人群,女的大都身穿贵妇裙装尽显雍容华贵,男的则一袭黑色礼服绅士风度一览无遗,一切都让希森觉得无比新鲜,却又让自己窘迫不已。   希森穿着是一副渔夫打扮,先前在「皇室公主」号上,与一群水手为伍,到不觉得奇怪,而此刻这一身装束往人群里一站显得格格不入,加上希森一时失神,矗立当中,引起了往来人群的注意,更有甚者指指点点,或是面带讥笑。   “乓”一枚钱币应声落地,在希森面前打了个圈才落下,一名绅士摸样的男子和善的对着希森示意一笑,希森顿时勃然大怒,出生自己不能定夺,富贵与否都靠自己努力,唯有志气不能短,这是爷爷从小对自己的教导,而现在这个人显然是把我当成了乞丐,我希森算不得什么大人物,但也是堂堂男子汉,有手有脚又怎么会这种沿街乞讨的勾当?一时气愤之下,右脚奋力一踢把那没钱币踢出老远,转身头也不回的奔离了这一群与他毫不相干的人和物,众人开着飞奔远离的希森,如同看待一个疯子一般,但只片刻又恢复了往常,仿佛根本就没有这个‘疯子’出现过。   一个昏暗的小巷希森的头依靠在墙上,如果那时候就这么和爷爷一起死去,那也是好事,总比现在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生活在世上的好。   浑浑噩噩之际,一阵喊叫声由远至近像小巷袭来,只见小巷另一头忽然闪进一个人影,急速像希森方向奔跑,片刻,一名身着黑色贵妇人裙装的少女大声喊叫:“抓小偷,抓小偷,前面的那位先生帮我抓住那个小偷!”。   情急之下,也容不得希森思考,风声呼啸而至,显然那个小偷已经*近了希森,眼看还几步便能一跃超过希森,希森反应神速立马一脚就往小偷下盘扫去,这一招算不的什么高明的招式,只是平常爷爷福安教导自己的防身术里最普遍的一招,希森相信一个小小窃贼,情急慌忙之下,自己一招先将他制倒在地,便能手到擒来。   然而小偷只是轻轻一跃,便轻松避开了希森的这一脚,然后左脚在墙壁轻轻一踏借助反弹力,准备顺势越过希森,希森一击不中,虽有些意外但却也留有后手,不等小偷落地反手就是一个手刀,不偏不倚正好斩中了右脚脚踝,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小偷应变不急,但紧要关头容不得掉以轻心,不然被人抓到可少不了牢狱之灾,只得忍痛轻哼一声,落地之后一个踉跄站立不稳却没有摔倒,三步并作两步继续往前直冲。   这一攻一守一耽搁,后面的少女也离得近了,希森瞟了一眼少女,只见黑色贵妇人裙装错落有致包裹全身一点不显臃肿,一头卷长发奔跑中前后摆动,面颊上两朵淡淡的红晕,显然是一路奔跑追赶小偷而导致气血不调,但这番摸样却更显佳人天生丽质国色天香,只一瞬间希森居然看的有些痴了。   “小------小偷跑了!”少女气喘吁吁,脸上微微有怒意的说道,希森“啊”一声,回头追赶小偷去了。   却说这小偷被希森一击斩中脚踝虽然疼痛无比,但居然咬牙挺了过来,一瞬间已奔出数十米,但毕竟有伤在上,和希森的差距也是渐渐缩小,只数吸的功夫希森已经赶到了小偷身后,至多再跑动数十米一定可以将他抓到。   一个箭步希森伸出右手抓他的后领,小偷猛的一缩身在地上打了个滚避开了希森的右手,而希森忽然眼前一闪出现了个银盘,上面放着新鲜出炉的面包,全力奔跑之际眼看希森就要撞个满怀,说时迟那时快希森下意识的身体往后一仰,双膝弯曲,姿势有些狼狈不堪却也是有惊无险的避过了大厨师傅手中的银色托盘,抬头却见那小偷满脸雀斑,模样估摸十三四岁的样子,一脸冷笑,往另外条巷子里一拐没了身影。   希森又气又恨,自己明明占得先机伤了他的脚踝,眼看就能把他抓住,却又让他使计逃脱,有心算无心,如不是希森反应神速和那大厨相撞,大厨手中的面包全部落地的话,那不要谈抓小偷,非要给大厨一把揪住,拎回自己店内洗盘子还债不可。   也不理会大厨在身后的大声嚷嚷,希森提气继续追赶小偷,这一追一逃引的大街小巷鸡飞狗跳,虽然小偷脚踝受了伤速度慢于希森,但相比希森对于这些街道可是熟门熟路,每每在关键时刻,或是直插近道而去,或是借助遮蔽物躲避一阵,换做他人可能早已放弃追逐,事不干己何苦劳累如此?   希森从小在诺迪尔长大,也是由爷爷福安一手抚养长大,人生的价值观总是以善为主导,能助人之处一定不会有丝毫推脱,换做马赛的一名年龄相当的少年就是有机会拦住小偷,绝大部分可能也会避之让过,因为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应该是明哲保身之道而非见义勇为,这就是大城市与小城镇,有钱有势者与社会底层人民百姓之间的区别。   几圈轮回希森已是有些怒上心头,咬紧牙发足狂奔,誓要将小偷绳之以法,而小偷这一边早已是力不从心,要不借着熟悉地形早被身后这个金毛疯子抓住十几回了,奔出巷口小偷见一辆豪华马车呼啸疾驰而来,心中大喜,不顾伤痛一个前滚翻,险险的避开了马车扑进了对面的巷子。   第一辆疾驶而过的马车身后还跟着五六辆马车,显然是一只庞大的车队,希森脑门的青筋暴起,显然已是愤怒到了几点,这一耽搁这小子绝对跑的无影无踪了,往后倒退了几步,倒吸了一大口气,居然迎着马车疾跑而去,在离马车还有五六步步的时候,纵身一跳!   希森的这一举动另周围的行人都目瞪口呆,一个孩子拉着母亲的手说道:“妈妈,这个金头发的哥哥,比马戏团里的小丑可厉害多了,跳的可真高,又比小丑先生好看的多”。   希森这一跃起码有两米高,然而这装饰富丽堂皇的马车也是比寻常马车高出一头,差不多也有两米开外,所以希森这一条看似轻松,实则凶险万分,一个差池,自己轻则受些伤痛之苦,或是皮开肉绽,或是骨头断裂,重则滚入马车底盘直接被碾压致死,头部撞击某处一命呜呼,都是大有可能的。   这是希森这不顾性命的举动,大大震慑了小偷,小偷只是下意识的往后退缩,口中喃喃说道“别,别过来,你这样对你没有丝毫的好处,这,这样吧,我们平分这袋金币,如何?你看我还没动过呢?里面足足有二十多枚,我们一人一半怎么样?”。   希森默不作声,只是慢慢*近小偷:“三七开,怎么样?你七我三?”。   “全,全部给你,你别过来了”小偷一脸欲哭无泪摸样,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个大肥肉,眼看已经到手,突然出来个煞星横追自己的几十条街,算了,算了,刚才已经惊动了很多人,还是快点把这事了解才是,万一治安官发现了可不得了。   “把钱袋给我”希森冷冷的说道,“给你,给你,接着!”小偷说道,将钱袋抛了出去,不知是否故意还是无意,钱袋高度高出头顶许多,划了一条优美的抛物线缓缓而落。   钱袋掷出的一瞬间,小偷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诡异的微笑,人小鬼大从小作奸犯科,看希森不依不饶虽然心中有些胆怯但居然起了杀心,一把亮晃晃的匕首紧握在手中,乘着希森的注意力都在钱袋身上的时候,猛然刺了过来。   有惊无险的是,希森早就有所防范,身体微微一斜,匕首刺空,脚猛的一踢,正中小偷腹部,小偷捂住腹部仓皇逃串。   希森无意继续追逐这种人渣,手中握着钱袋,忽然想起这一追逐,离那少女已经很远了。   忽然一群人将希森团团围在中间,这些人几乎都身着轻甲,阳光下闪闪发光,显然是马赛的治安官,希森刚要开口,忽然双手被反扣在身后,动弹不得,不由希森分说,剑柄直击希森后脑勺,瞬间失去了知觉。   迷迷糊糊之中,只听到有人说:“哈勃跟伯爵,偷窃艾斯费铎公主的窃贼我们已经抓到了......”。 第一大章 金发少年欲出海,金涛骇浪无所惧 第四章 平民百姓命贱如草   哈勃跟伯爵,法兰西王国伯爵,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人精瘦无比,脸上已有了明显的皱纹,显然是酒色纵欲过度。   像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皇室贵族,怎么会无聊到到街上去抓小偷?   一切皆由女色而起,哈勃跟好色人尽皆知,无论岁数,长矮胖廋,只要长的有几分姿色,他总会派人千方百计的搜罗而来,满足自己一时之欲望。   美丽的女人倾城倾国,能博美人一笑死而无憾,所以漂亮的女人无论走到哪,麻烦总会随之不断,因为有太多人想做她的幕下之宾。   艾斯费铎家族源自亚平宁半岛,历经三世,俨然已是一个大家族,家族族长艾斯费铎.安卡尔担任威尼斯公国大公一职,这次来到马赛是为了会见法兰西国王,商讨热那亚的问题。   随行的还有大公的爱女,艾斯费铎.缪尔,虽然法兰西和威尼斯相隔两地,但大公长女国色天香已是人尽皆知,想一亲芳泽的王卿贵族不计其数。   哈勃跟贵为伯爵,但也不敢去威尼斯造次,然而这次大公携爱女来马赛,一向好色的哈勃跟怎么会放弃大好机会,摸清了大公来马赛的时间,自告奋勇的去迎接大公的船只,而当缪尔一下船,哈勃跟惊为天人,一时间尽忘了自己已有三妻四妾,纵是如此还一心想将缪尔‘纳为己用’。   于是每天便早早的去大公歇息的庄园拜会,安卡尔大公何等人物?怎么会看不穿哈勃跟所思所想,只是碍于国事不便有所作为,既然父亲没有说话,那做女儿的自然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陪笑于哈勃跟。   几日下来不免觉得烦闷无比,一个花季少女整日对着一个年近半百之日,又哪会来任何情调可言?所以不等哈勃跟伯爵拜会,自己便带了一名女仆自己去街上闲逛了。   汉达森庄园是法兰西国王用来招待上宾的场所,可哈勃跟早有预谋,自然在汉达森庄园布满了眼线,缪尔公主一离开哈勃跟就收到了消息,立马召集了数十名随从跟随其后。   缪尔公主第一次来马赛被那个糟老头哈勃跟纠缠了数日别提心中多恶心了,尤其是每次见面那个糟老头总要在手背上吻了又吻,今天这么行走于马赛的街道之上,没有了糟老头的纠缠,那心情可就是好的多了。   当然缪尔公主可没有想到此时此刻在不远处哈勃跟伯爵正尾随其后,心中正烦恼有没有什么特殊点的见面方式可以让这位美女芳心大动,正踌躇间,忽然听到公主身边的女仆大声叫喊“抓小偷”,这一身如晴天霹雳而哈勃跟却眉毛一扬,整了整衣领,心中暗道:‘真是天助我’。   快走了几步想到缪尔公主面前邀功,却没想到缪尔公主提着黑色贵妇人裙装自己去追逐小偷去了,哈勃跟一连小跑了好一段路,居然没有追上,别说小偷,连缪尔公主都没了踪影,实在是整日的醉天酒地已把好端端的一个身子搞的狼狈不堪,加之平常又不运动,哪来的体力追逐?身边拥簇的侍卫虽然心里好笑,但在表情上是不敢有任何的流露。   哈勃跟上气不接下气的发号命令:“快,快去把那个小偷给本伯爵抓来,要是让人跑了小心你们的脑袋!”。   缪尔公主如何在小巷遇到希森,希森又如何奋不顾身的的抓捕窃贼,这一切对于哈勃跟的走狗来说自然是完全不知道,他们知道的只是完成任务,谁手上有钱袋,谁就是窃贼。   希森的命运扑朔迷离,冥冥中却仿佛有天意,一只无形的大手,将希森的人生从原来的轨道上拉到了另外的一个方向。   昏暗,潮湿的房间一盏油灯,火苗摇摇欲坠随时都会熄灭似的,希森双手被铁链凌空琐绑着,似乎是牢狱的卫兵刻意的将铁链的高度提高了几厘米,正因为这几厘米希森的双脚只能颠着,如果放下,那双臂就会被铁链紧紧的拉住,难受异常。   这种手段在监狱里司空见惯,那种枉受无妄之灾的人,进了大牢,如果家中贫寒,家中无人拿钱财来贿赂,那监狱的卫兵总会想方设法的让你‘与众不同’,多吃些苦头是在所难免的,而像希森这样莫名其妙被抓捕入狱毒打一顿的可不在少数。   希森被击晕带入大牢之后,双手已被反绑,身体上隐隐有些作痛,显然昏迷后被抓入大牢的这个过程也没让希森少吃苦头。   希森醒来之后没多久,一群身穿甲胄的士兵将自己团团围住,为首的一个中年军官质问希森为何偷取钱袋云云,这群士兵显然和牢狱的卫兵不是一路,无论是穿着打扮上,还是骄横跋扈的神情态度上,都可以看出。   听完中年军官的质问,希森心中勃然大怒,自己不顾危险的去追捕小偷,还险些葬送在马车的车轮之下,怎么转眼之间自己就变成了小偷?   “你们有没有搞清楚?我是抓小偷的,我不是小偷!不是!不是小偷!”希森几近于咆哮。   “啪!”一个耳光扇的希森眼冒金星,中年军官冷哼一声:“像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老实承认了吧,实话告诉你,这次算你倒霉千不该万不该伯爵大人正好出行,你却让伯爵大人撞见了伯爵大人一向爱民如子,嫉恶如仇而在堂堂的法兰西王国的帝都马赛居然还有如此恶劣的偷盗行径发生,偷窃的对象居然还是威尼斯公国的公主这让伯爵大人大为恼怒,你最好现在是快些把你的所作所为招出来,还有你的同党以及他们的聚集地,少说一样绝对会让你------哼哼!”。   中年军官脸部肌肉抖动了几下,寻衅*问的事情看来没少做。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偷钱袋就是没有偷,不要说钱袋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偷盗的事情,我只是看到一个小偷,偷了一个女孩的钱,我就去帮她追那个小偷了!”。   “啪,啪,啪!”连续的几个耳光,希森的嘴角隐隐渗出血迹,对于希森的回答中年军官很不满意,他要的不是这样的回答,对于他来说他只需要希森认罪然后伏法那样就行了,其余的并不重要,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生死如何并没有太多人关注,像这样的人也许只是马赛河畔的一具浮尸,多一具少一具根本无所谓。   “该说的我都说了,那个女孩身穿一套黑色的贵妇人装,一头披肩黑色卷发,信不信就......”。   未等希森将话说完,恶狠狠的一拳打在希森的小腹上一拳打完另一拳已经挥出全然不顾一个少年在经过多次毒打之后身体是否还能够承受,自己是否会这样将他活活打死也完全不在乎。   见希森的昏迷了过去,中年军官便停了手,但嘴上却还是咒骂了几句,忽然一名士兵在中年居官耳边低语了几句,中年军官若有所思的思考了一会,转身对牢狱的守卫说道:“这个金毛小子还不能让他死,把他弄到其他的房间去,弄醒他给他吃点东西喝点水,记住,千万不能死了,不然哈勃跟伯爵怪罪下来,你们统统都要死”。   众守卫脸色一变,心想人是你们带来的带来的路上已经被你们拳打脚踢就这么硬生生的扔进牢房,刚才又是一顿毒打这小子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谁知道会不会出事?说不定就这么死了,心里虽然愤恨,但嘴上仍是恭恭敬敬的。   原来那个卫兵和中年军官说的是‘那金毛小子说的女孩,和威尼斯大公的公主很相似,今天这位公主不是正穿着黑色的贵妇人裙装吗?万一这小子说的是真的,威尼斯的公主咱们不怕,哈勃跟伯爵生气了咱们可没好果子吃,我看还是先留这小子一条命,等会回去见了哈勃跟伯爵把这事和他汇报了也不迟啊’。   天可怜见,希森见义勇为不顾生死的为他人抓捕小偷,最终却落个牢狱之灾,世事无常,天理何在?   却说缪尔公主只听说了小偷已经抓获,却不知道哈勃跟抓的其实是希森,在哈勃跟面前有提到过这么一个金发少年,虽然哈勃跟表示一定会找到这位勇敢的少年,要给予嘉奖云云,实则敷衍了事左边耳朵进右边耳朵出全然不当一回事,心思早就飘飘然的放在这位绝美公主的身上了,如何占有这具身体才是他所需要费神考虑的。   马赛监狱里,一名金发少年无罪入狱,却无人知晓。 第一大章 金发少年欲出海,金涛骇浪无所惧 第五章 命不该绝狱中交友   殷勤的哈勃跟伯爵为缪尔公主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午餐几乎涵盖了地中海所有的美食,有些食物甚至只出现在加勒比一带或是西非一带,单从一顿午饭上来看,哈勃跟所花的心思就不小。   佳肴美酒,美人相伴左右,哈勃跟伯爵红光满面春风得意。   粗略估算一下,这顿豪华的午餐价值大约10枚金币,这是一个相对奢华的数字对于一顿饭来说,比如一个渔夫他每天辛劳捕鱼,一船鱼的价值顶多也就接近10枚银币而且这还是满载而归没有被剥削的情况下,如果像沿海小镇诺迪尔那般还有多斯这样的压榨,那渔民们每天能有10枚铜板已经不错了,寻常百姓辛苦一年也许还赚不到10枚金币,可是伯爵大人一顿午饭就花费了平民们将近一年的劳动所得。   一边是秀色可人的饕餮大餐,一边却是硬邦邦的粗粮面包外加一杯变了味的葡萄酒,虽然被中年军官特地‘关照’一番暂时还不能死,即便这样实际的情况也不外如是,粗糙的面包外加一杯有点变味的葡萄酒,这是监狱中的最高待遇了,希森大口咀嚼着面包,这种粗粮面包到也不介意何况自己的肚子早已饿极了,想到自己的不幸的遭遇,自己唯一的亲人爷爷福安就这么死于非命凶手留意下的唯一线索就是黑色的双头鹰徽章,自己有朝一日就是再遇到这艘船又能将他如何?想到此处不禁握起了自己的拳头重重的砸在地上。   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每天辛劳工作的人却朝不保夕,而那些整日花天酒地的人却荣华富贵,堂堂的法兰西王国伯爵怎能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抓人,在他们眼里难道平民就一文不值?   还有,还有那个女孩子,一头乌黑的披肩卷发配以精致的鹅蛋脸显得楚楚动人,这样一个面容善良又温柔美丽的女孩子为什么不来监狱找我?为什么不来证明我的清白?难道她早已忘记了我?也是,我是什么人,那个少女衣着华丽显然是大富大贵出生,我就是不帮她抓小偷,自然也会有人帮他抓小偷,希森啊希森,叫你以后再多管无谓之事!想到此心中的愤恨有多了一层。   希森的世界观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在他心中原来那个美好的世界已经荡然无存,以前的世界在他看来就仿佛生活在梦中生活在爷爷的庇护下免受伤害,一旦爷爷离开了自己这个世界正以一种令人窒息的真实包围着自己。   他对这个世界悲观透了,对法兰西王国失望透了,这是一个强权的世界,弱者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强权者一个念头就能将你从这个世界上抹杀。   而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方法,只有让自己也变成强者,有朝一日我要肃清这个腐朽的世界!   “我说,多大点事?在那里一个人发神经到现在”一个男子声音从房间的阴暗角落传了出来,希森被打晕送到这个牢房醒来后却未曾留意周围环境,阴暗的角落中居然还有一个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希森恢复了镇定,沉声问道。   黑暗中缓缓走出一个身影,这人身材健硕一头黑色短发,和希森那白嫩的脸袋相比他的脸充满了皱痕,显得饱经风霜平白无故的看似大了希森几岁。   “我是什么人?我是一名伟大的剑术家!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当然是因为这里有饭吃!”短发少年拉扯着嗓门回答道,显得底气十足。   “哼,剑术家还伟大?伟大的剑术家这么久进大牢了?”希森轻哼一声,对于这位监牢‘伙伴’显然没有什么好态度。   “外面没饭吃,我肚子饿了,他们都说大牢里有饭吃,所以我就想办法进来了,你怀疑我的剑术么?你这个骨瘦如材的家伙,如果我手里有把剑一剑就能刺翻你”。   希森嘴角一扬,似乎想到了什么。   酒足饭饱之后哈勃跟用牙签剔着自己那有些泛黄的牙齿,还笑吟吟的对着缪尔公主微笑,那位中年军官在等候许久之后,伯爵大人的这顿饭总算是吃完了,为了尽快将大牢里那个金毛小子的事解决,中年军官很有礼节的总向伯爵,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希森的事,哈勃跟只是脸色稍一变化便恢复往常,像哈勃跟这种混迹官场的老手来说喜怒不形于色这是最正常不过。   然而缪尔公主的神情却有些阴晴不定,她从小就擅长读唇术,读唇术算不上什么高深的技艺,官场上尔虞我诈类似于这种‘咬耳朵’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应对读唇术一般在有突发情况需要汇报的时候,汇报的人都会用手遮挡住自己的嘴型,而中年军官却也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却会读唇术又或许在他心中这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无关痛痒。   中年军官会意的点了点头离开了,对于这个印象中只有一头金发的少年缪尔还是显得很在意,说不上为什么,可能长期生活在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中除非有利可图那绝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突然遇见这样一个不一样的人总会留心,更何况这个人还因为自己而受牢狱之灾。   这短短片刻的神情变化已被老练的哈勃跟收入眼中,虽然不能完全揣摩她的心意,却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不等缪尔说话自顾自的说道:“感谢伟大的上帝,那位勇敢的少年我们已经找到,现在正关押在马赛的监狱里,我已经吩咐我的军官将他放出监狱了”,说完看着缪尔的神态,果然先前那种焦躁不安欲言又止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欣然一笑,这一笑哈勃跟喜怒掺半,喜的是自己的猜测完全正确,怒的是自己整日哄这位公主一笑未能如愿如今却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一笑倾城,一股酸意油然而生。   “这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我想见一下这位勇敢的少年,给予他一些奖励”这一说哈勃跟心中更是恼怒,却也不好发作只是淡淡的说道:“公主殿下,请先喝一杯茶吧,这是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的昂贵货物,称之为‘茶叶’,口感清香”不让公主去见这小子显然是不可能,但也却不能又如此随了她的心愿,最起码还要让那小子在牢里吃点苦头才能解心中之恨。   那个短发少年和希森扭打在了一起,虽说那少年自称剑术家但赤手空拳的打起来,两人和街边的痞子斗殴没有多大的区别,就差互抓头发了,两人的动静越来越大终于惊到了守卫的卫兵,卫兵闻声而来看到两人缠打在一起大声喝止,而里面的两人似乎没有听到一样继续你一拳我一脚的互相攻击。   卫兵知道里面的这个短发小子剑术是颇为了得,而这金发小子不知道怎么的就和他打了起来,如果那短头发的小子一怒之下打伤,打残甚至打死了那金发小子这事情可就麻烦不好交代了,随即立马打开了牢门想上去拉开两人。   谁知道这两人见卫兵牢门一开,居然双双停手如同事情商量好一般一齐攻向卫兵,一个身形灵巧速度迅捷,一个步伐稳健拳出闻风,这一变化卫兵始料未及,只觉得两眼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两人对视一笑,英雄所见略同,原来刚才的打斗双方都留了一手,就是为了吸引卫兵的注意,好逃出这个监狱,却万万没有想到两人居然想到一块。   在这种地方,能遇见一个与自己心有灵犀的人,不能说不是一种缘分。   “别高兴的太早,外面还好几个呢”短发少年傲然说道。   “呵呵,关心你自己吧”。   “好,好,等会要是被卫兵抓了我可不会来救你,要是你有本事逃出来,等会东街的酒吧见,我请你好好喝一杯!”。   “我担心你没钱,希望你被让我等太久”。   (备注:欧洲中世纪各国货币均已金币,银币等流通,但各国的货币名称不一,如法国的货币有,100个铜币相当一个一法郎银币,叫做“利佛尔”,价值为一磅白银。3法郎面额的大银币“艾居”和10法郎面额的金币皮司拖尔是常用的货币等,所以小说中的所有货币都以金银铜币代替省却读者阅读时的麻烦,另小说中的货币价值与历史上真实货币价值有所差异,就不过多解释)。 第一大章 金发少年欲出海,金涛骇浪无所惧 第六章 盗贼团伙平民之愿(上)   当哈勃跟和缪尔赶到的时候,监狱已经是一片狼藉,马赛监狱的守卫一直是以固若精汤标榜,但被希森和短发少年杀奔而出这也是一件令人脸上无光的事情。   看着自己的心腹军官被打的皮青眼肿甚至门牙都崩落了一颗狼狈不堪的站在自己面前,以及亲手提拔的监狱长脚步还有些踉跄脸色泛红嘴里不时吐出难闻的酒气,高高隆起的腹部不断收缩,显然对于逃狱事件一无所知还处在酩酊大醉中。   哈勃跟看到了这一幕脸上的青筋骤然暴起,在前不久他的心情还是很愉悦的但此刻这种好心情早已荡然无存,只是碍于缪尔公主在身边不能歇斯底里的发作。   等到将希森和那短发少年越狱的事搞清来龙去脉之后已是几个小时以后的事了,随即便下达了追捕希森和那个短发少年的通缉令,饶是如此现在的希森和那个短发少年正悠然自得在马赛东街的酒吧里喝着朗姆酒。   “小子别看你长的弱不禁风,身手还是相当不错嘛,你的老师是谁?肯定是为大人物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贾图!”短发少年名为贾图和希森一同越狱之后感情大为增进颇有些相逢恨晚的感觉。   “你一下子问了很多问题,呵呵”灌了一口朗姆酒,希森的心情显得有些惆怅,老师?我有老师嘛?一切都是爷爷教我的,可是,可是爷爷就这么葬身在海底了!   “我没有老师,我只是一个渔夫,这些伎俩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只是爷爷平常教我捕鱼的一些技巧而已,我叫希森,圣.希森,你呢?一直说自己是个剑术家,不过看起来你是有些本事”。   贾图揉揉鼻子喜笑颜开显然对于希森的夸奖很受用,随后缓缓说道:“这事说起来可就长了,老板再来瓶朗姆酒!”。   贾图的性格生性随意,随意而行是地地道道的性情中人,年幼的时候追随一位剑术大宗师学习剑术,时至今日已经过去十年了,而这位的大宗师却也有些不同寻常虽然剑术造诣无与伦比,却也没有开馆授业或是在某个王卿贵族那当个私人剑术教官混个一官半职等等诸如此类那让自己飞黄腾达的他都没有做。   他只是在一处偏僻的乡下小镇,经营着自己一处农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白天和一名普通庄稼汉无异如若不是每天晚上教授贾图剑术的时候自身的气质自然而然的发生转变剑术宗师的气场浑然而至。   每天晚上贾图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认真的学习剑术时光飞逝如斯,转眼孩童变少年十载寒暑,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无论你是公顷贵族王侯将相还是街边行乞偷盗之辈最终都将面对死神的审判。   贾图的老师去世仿佛还在昨日,却已尸骨入土好几个月了,贾图将老师的农庄托付给了隔壁的大婶自己则踏上了历练之路,从家乡的小村庄辗转去了好多地方这些地方贾图也都不认识只是从小生活在村庄为曾离开过一步,看到了满街玲琅满目的货品,那些美艳绝伦的少女,甚至来往穿梭的马车都让贾图目眩神怡,这一点和希森很相似,两人都是在长者的呵护下未曾经历世事,而区别在于贾图是完全不知,不懂,希森却在旅途中不断的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   如果是生活在十字军东征的时代只要你会剑术那一定会被征招入军队,不仅衣食无忧如果能从战场活着回来还能获得授勋等,只是现在欧洲各国都将事业的重心放在海洋,拥有无尽海洋的控制权远比陆地能够获得更多财富,这是一个海洋的时代。   大航海时代。   贾图空有一身剑术,却无用武之地,又不懂人情世故去应征个剑术教官之类的整天有一顿没一顿的混的着实有些凄惨,口渴了喝一口溪边的流水,肚子饿了找些野果充饥虽然没有面包乳酪却也能填饱肚子,久而久之自己的心性有了些许的磨练。   然而转展来到了马赛,马赛毕竟是法兰西帝国的首都这就和一般的小城小镇不同了,人口密集任何事物都是需要用金币来交易的,贾图哪里来钱?实在肚子饿了看到一群地痞在街边寻衅滋事,贾图却兴匆匆的跑过去问他们哪里可以吃饭,地痞一时间捧腹大笑,心想哪来来的乡巴佬?这么傻里傻气的,一个地痞说道:“想吃饭?去大牢里就行了,大牢里有新鲜出炉的面包,绝对可以让你吃的饱饱的”。   “怎么样才能进大牢?”贾图认真的问道。   “看到前面那个佩剑的中年男子没?你上去打他一拳就能进大牢了!”。   “无缘无故我为什么要去打他?”。   “你没看他吃东西都不给钱?这里所有的人都恨他,你只要去打他一拳,你就能进大牢,包你有饭吃”。   这群地痞正是希森舍身去抓的小偷一伙的,他们是一个盗贼团伙而这个团伙却并非想象中那样人人恨之入骨,相反在马赛尤其是在平民阶层他们很深入人心,因为他们所偷盗的都是有钱人,或是富得流油的商人或是某位王室成员,只要他们落单无论你身份如何都会去偷上一把,而他们偷盗所得会留下一部分自用,其余的则都会拿出来接济穷人,久而久之这群盗贼在马赛也深得人心平日偷盗的时候周边的群众有意无意都会刻意的‘保护’一下他们,不然他们又怎会安然无恙到现在。   而那个一直怂恿贾图的小家伙,正是那日希森追的那个小偷,这个小偷岁数确实不大,满脸的雀斑,名叫菲热尔,但是整天有用不完的坏脑子,他们这次盯上的目标则是这个随身佩剑的中年男子,这中年男子仗着自己是皇室的剑术教官整天在市集上拿东西不付钱,一个好好的苹果咬上一口就扔在了地上,还要说摊主的水果不新鲜,这还都是小事司空见惯了,更可恶的是他有事没事就会来这里像那些穷苦大众勒索钱财,众人都是敢怒不敢言,要是给的少了一顿拳脚相加那是少不了。   盗贼团伙盯上他已经有些日子了,但是迟迟不敢出手正式畏惧他手中的利剑,这人虽然可恶但毕竟是皇室剑术教官,据说还获得过马赛举办的剑术大赛第三名,所以一直在等待机会不敢轻举妄动,而突然冒出一个乡巴佬,菲热尔脑经一转自然要好好利用一下。   “恩”贾图仿佛陷入了思考,菲热尔见状机不可思,手里面拿出了一枚银币在贾图面前晃了晃道:“乡巴佬,你就帮我们上去揍他一拳,我看你长的人高马大的怎么这点胆量都没有?我要是有你这个身板,早就上去揍他一顿了,为这里的乡亲们出口恶气了,只要你帮我们揍他一拳这枚银币就是你的了,你打完他就往我们这个方向跑,你也不用去大牢,这枚银币够你买好多面包吃了,怎么样?”。   “不行,我不会用拳头打人,你们有剑吗?有的话借我把剑,我应该可以帮你们教训他一顿”贾图恳切的说道,但是这群人听了之后眼睛都瞪的很大,一脸的难以置信,随即捂着肚子大笑:“乡巴佬,你别逗了,你要会用剑,那我都是剑术冠军了,哈哈”。   “我没有骗你们,我的确只会用剑,如果有你们借我一把,谢谢”。   菲热尔看了眼前这个乡巴佬许久,在这个乡巴佬的眼神中没有丝毫的畏惧相反却是满满的自信,难道他真会用剑?   “剑我们是肯定没有的,我们又不会用剑更不可能随身佩剑,但是武器我们是有一把”菲热尔从口袋里摸出了把匕首“就只有这把匕首”。   “匕首?也行”贾图接过拿过匕首,转头就朝那佩剑中年男子走去。   “听说你的剑术很高超,我要和你比试剑术”贾图面无表情的说道。   中年男子看着眼前这个衣衫不整的少年说出这番话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片刻后才回过神来如同那帮痞子一样捧腹大笑:“哪来来的乡巴佬,快点滚开本大爷今天心情好不然一剑刺穿你的喉咙”说话的同时一个手掌推向贾图想一把将他推开,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今天的确是心情好并不想要这个乡巴佬的命。   当他的手掌即将触碰到贾图的肩上,一把匕首陡然出现在了面前,一霎那中年男子本能反应的缩手避开了这一刺,而这一下也只是贾图的虚招只是为了要避开他的手掌,如果有意下手的话,那无论如何也是逃不过的。   中年男子勃然大怒怒吼道:“臭小子,本大爷饶你一命你自寻死路,那大爷我就送你一程!”一柄纤细的刺突剑已经握在手中而贾图却并未有丝毫退缩,一把小匕首已经摆出进攻姿势只是匕首实在过于短小一时间也看不出是何套路,贾图的这一番举动真正让中年男子动了杀意,虽然平日作威作福惯了但也就是狐假虎威如果没有皇室剑术教官这个头衔在身和一般的地痞流氓又有多大的区别?能够不动手就不动手,能不杀人就不杀人万一事情闹大自己的饭碗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而此刻这样一个乡巴佬居然拿着把小匕首明晃晃的对着我,自己再不出手以后还这么在这里收保护费?杀了这个乡巴佬也好杀鸡儆猴,最多给那群巡逻的治安官点好处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心中主意一定眼中杀意凌然,大喝一声剑随声出,一柄细剑已经攻到了贾图的喉咙口这一招看似平淡无奇,但出手奇快显然是用了十成的力量想一剑穿喉而过丝毫不留余地。   光影一闪,那把刺向贾图喉咙的利剑已经偏离了分许从贾图的脖子边上滑过,中年男子一惊却也不慌张,不知者无惧他什么都没看到自然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刚才光影一闪是贾图手臂轻轻一扬,匕首的剑尖直抵刺突剑速度不仅快如闪电力道却又把握的分毫不差只轻轻一点便让刺突剑偏离了原来的轨迹,而这一招抵挡连一眨眼的功夫都没有,留给中年男子的只有光影一闪。 第一大章 金发少年欲出海,金涛骇浪无所惧 第七章 盗贼团伙平民之愿(下)   一击不中将剑顺势一横这一剑如果砍中了贾图的脑袋绝对被削掉半个,剑锋几乎贴着脑袋却又出人意料的劈了个空,这一横劈中年男子虽是瞬间的变招但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留余地所以这一斩几乎是卯足了全力但是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反应不及,一个踉跄人摔倒在了地上。   对方一上来就狠下杀手,贾图却也并不生气,虽只两招但高下立判两人的差距犹如云泥之别,毫无可比性。   此刻倒地中年男子心中大呼诡异,这小子怎么就如此凭空消失了?其实并不是贾图消失而是动作过快又一气呵成,原本中年男子心中只想着出手就解决掉眼前这个乡巴佬而立威,却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会失手,所以也并未留意贾图的身形步法,如果事先知道贾图是一个高手,纵然是输也不至于如此狼狈甚至都没有看清楚自己的两剑为何会落空而心中惊骇不已。   那群围观的百姓看到平日里的大恶人跌了一跤心中都暗暗叫好,贾图看着倒地的中年男子淡然的摇了摇头:“你走吧,你的剑术还太差”一句话却似乎让贾图改变了个人,气质与先前判若两人,如果先前的是傻,土,乡巴佬那现在就是一种傲视群雄的姿态,这是与生俱来的气质,剑道上傲视群雄的气质,也没有人怀疑这种气质,有能力自然能展现出相应的气质,凭借一把小匕首就击败了手持利剑的马赛剑术亚军这种实力让人折服。   中年男子的两眼瞪的滚圆,血丝清晰可见:“臭小子,大爷我让你两招你就不知道死活了,今天我要杀不了你我白学了二十年剑术!”。   勇者无惧然而不知者更无惧,中年男子一跤跌倒觉得面前这乡巴佬身形上透着层诡异,这小子多半是个巫师神棍不然我的剑怎么会刺不到他?巫师神棍虽然有些法力但是只要让我近身不让他有时间施放那可恶的咒语还不能在他身上刺个几剑?   中年男子丝毫没有觉得自己是剑术造诣上相距甚远,而是认为贾图是一名有法力的巫师。   中年男子一提步向前跨了一小步,右手往后一缩如同一张被拉满了的弓再一伸剑以刺向贾图的胸口‘哼,我也不追求什么角度,就往你身体正中央刺,我看你能有什么办法躲’中年男子嘴角露出一丝弧度,然而这种笑只存在了一瞬间,贾图这次也不费神躲避,只是随手一杨手中的匕首便精准的化解刺突剑的攻击,第二剑,第三剑,第四剑中年男子连刺了十几剑一剑快过一剑,只听到刺突剑连番攻势风声鹤唳然而贾图却如一座大山丝毫不为所动,狂风再猛又怎么能撼动大山?   一口气连攻十几剑,中年男子终于看清这个乡巴佬并非什么使用妖法的巫师,而挡住自己的攻势的恰恰是他手上那把不起眼的小匕首,现在这把匕首正比直的对着自己,这一刻中年男子彻底被惊呆了,这样的剑术天才就是整个法兰西帝国也没几个可与之抗衡的,况且还这么年轻,钦佩的念头只一闪而过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嫉妒,自己苦练剑术二十年也才略有小成虽然对外宣称是皇室剑术教官但实则也是最底层的而已,法兰西国王的儿子,女儿几乎都已成年,根本轮不到自己这种水准的教官去教,只能教一下那些与国王沾亲带故的亲戚某伯爵,某侯爵等,而且还是他们孩子五岁前的剑术教官,不说五岁前,就是五岁一个五岁的孩子能学到什么?剑都提不起,说白了这个皇室剑术教官和那些女佣没太大的区别只是头衔不一样而已,同样是逗那些小孩子玩而已。   但并非所有的皇室剑术教官都像中年男子那样不堪,混吃等死,无论是伯爵,侯爵或是公爵如果他们的孩子尤其是继承人在享受过成人礼之后所安排的老师那本事可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文学老师还是剑术教官,多多少少是有些真材实料的。   比如斯利佛公主的剑术教官就是安东达斯将军,他既是昔日的海军大将军,「皇室公主号」的副官同时也是剑术教官,保镖,真材实料无论在哪都会受欢迎如果只是装腔作势那也只能如中年男子那般挂着‘皇室剑术教官’的头衔而到处‘欺压百姓’,这种人最是可恨无比但一般老百姓却又没有丝毫的办法来惩治这种败类,今天贾图的做所作为实在是大快人心。   “兄弟,想不到你剑术这么厉害咱们不打了就交个朋友吧,我认识哈勃跟伯爵我介绍你到他那里当个警卫什么的你看怎么样?每个月有2枚金币”中年男子脸色陡然一变,变得殷勤无比。   “像你这样吗?我没兴趣”贾图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中年男子脸色刷的一下通红,在这条街上他可还从没像今天这样丢过脸,打不过能拉拢也好总对自己不会有坏处,但没想到这个乡巴佬居然这么不给面子‘哼,你这小子也为免太托大了就这么背对我,当我什么人?”。   踮着脚快走了几步手中的刺突剑猛的朝贾图背后刺去,周围群众都倒吸一口冷气这少年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   贾图并非托大只是不愿与这种人多费口舌,况且就算想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背对中年男子但敏锐的直觉一下子让贾图感受到了危机,身子一个侧转一矮回身手一挥伴随着阳光照耀匕首又发出耀眼的光芒众人纷纷用手遮挡住了自己的双眼,等到视线恢复正常的时候,殷洪的鲜血缓缓的从中年男子的手腕低落他这条手以后再也不能用剑了而贾图却已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   听完贾图这段不算长的自我介绍,希森欣然一笑这位狱中之友果然身手不凡灌了口酒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这个世界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哎,不过你以后可千万别上别人的当了那群地痞就是让你去送死的,后来你又怎么进大牢的?”。   贾图尴尬一笑:“后来肚子实在太饿了,想起了地痞的那句话‘在牢里可以有饭吃’,我看到一群巡逻的卫兵上去一脚就踢翻一个,我的拳脚都很差劲不过那些卫兵居然比我还差劲,再后来就认识了你”。   “对了,你呢,你怎么会进大牢的?不会也是肚子饿了吧?”。   “他是因为多管闲事,所以被抓进了大牢”一群人忽然而至将贾图和希森二人团团围住,而为首的那个少年身材不高一脸雀斑眼睛小的似乎只一条缝,正是贾图所说的地痞希森所追的小偷菲热尔。   “原来是你,呵呵,一个小偷现在还神气了?不是我饶你一命你今天还能站在这里说话?”面对一群人希森依然镇定自若当面痛斥菲热尔。   “希森大哥,就是这个小子叫我去找那个中年男子的麻烦”。   “哟,乡巴佬你也在这里啊?那太好了,你小子有点本事,我先收拾了这个金毛小子,然后你就跟我走吧”菲热尔略带兴奋的说道。   “跟你走?去哪?”   “你小子运气好,我在老大面前说了你的剑术,老大同意你入伙,你以后就是大名鼎鼎的‘莫拉侠盗团’一员了”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菲热尔的嗓门似乎越说越大,而酒吧里本来在喝酒或是准备看热闹的人听到了菲热尔的这番话都好似受到了什么刺激欢呼雀跃了起来,口哨声,呐喊声不绝于耳甚至有人最终高喊:“莫拉侠盗团!莫拉侠盗团!”,显然传闻并非虚假盗贼团在马赛还是很有人气取悦民心的。   菲热尔露出诡异一笑,这样局面他好似早就猜到只是适时的利用了一下,面对这样的情况贾图一时间有些不知所以‘这里的人好像都很喜欢莫拉侠盗团,加入这个盗贼团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和贾图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希森,毅力风雨中丝毫不为动摇。   咕咚灌了一口朗姆酒:“想对付我,直接点,搞的声势浩大却掩盖不了你内心的胆怯”。   “哼,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被希森一语道破心中所想,脸上故作镇定但心中却愤愤不已,菲热尔自负才智过人却被希森一眼看破心中自然愤恨,使了一个眼色三名壮汉已经围了过去。   一个壮汉脸上的横肉一抖似乎在嘲笑希森的弱不禁风一直粗糙而又肥大的手掌朝希森脖子处抓取,显然是想把希森一把抓起来甩出去,希森左手握着酒杯从容的喝着酒右手便一把抓了过去正好扣住了壮汉手腕,壮汉不以为然手臂猛一发力想凭借自己的蛮力硬生生的将希森扔出去,但这一发力却让壮汉惊出了一身冷汗希森一手握着酒杯从容而饮一手死死扣住自己的手腕尽然令自己丝毫不能动弹,壮汉脸涨的通红显然已经是卯足了劲然而希森却依旧谈笑风生:“如果没这个本事就千万别学人出来逞能,不然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这句话看似轻描淡写却让莫拉侠盗团脸面无存,自己却又无可奈何菲热尔气的直跺脚:“一起上,打死这个金毛小杂种!”。   夕阳斜阳金黄色的阳光洒在街道上更添一缕情调,一个身材矮小身穿灰色长衣连衣帽高高耸起,看不清一丝面容,行人纷纷让道两边,一步一步从容的走向马赛东街的那间酒吧。   来人正是莫拉侠盗团的首领,寇文.莫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