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起源
碧空澄澈如洗,微风徐来,伴随着婉转嘀鸣的鸟叫声,使人的心情分外放松,这是个适合户外运动的好天气。
赵明月双脚蹬在岩壁上,双手攀住了一块岩石,身体曲起,停下来喘息,汗水早已汗湿了她额前的头发。她深吸了一口气,回头看身后的风景,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眼底如馒头一般的小山头连绵起伏,触目皆是清凉的绿,五月的山林是异常美丽的,令人心旷神怡。每当她感觉到压力不堪重负的时候,便来户外攀岩,就可以得到彻底的放松。
突然,她脚底蹬着的那块岩石突然松动,赵明月直觉不妙,她来不及收回双脚,便听见哗啦一声响,那块岩石便松动掉落了,她踩了空,身体猛地下坠,攀住岩石的双手也一下子失手,整个身体都悬挂在一根登山绳上。岩石还在不断掉落,其中有一块砸中了她的右腿膝盖,赵明月一声痛呼,潜意识地伸出双手抓紧绳子,努力往上爬,想要使自己的双脚尽快找到新的落足点。
自从学会攀岩以来,危险情况她也不是没有遇到过,但是像今天这样岩石直接坍塌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她已经攀爬了一个多小时了,体力耗损严重,此刻只觉得异常吃力,再也无法上升半点。赵明月只好朝已经快攀爬到顶端的丈夫成永刚呼叫求助:“永刚,我这里出现了点意外,没地方落脚了,拉我一把。”她选择的虽然是自然攀岩场地,但是却有极好的防护措施,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有生命危险,就像是现在这样,虽然看起来很危险,她也并不十分担心,牢固的登山绳足够支撑到救援的到来。
她听见成永刚在对讲机那头说:“好,你等等。”
赵明月松了口气,看来今天和成永刚一起过来是正确的。她松开手,任由登山绳挂着自己,以便节约体力,膝盖处传来的疼痛一阵阵冲击着她的感官,实在是难受,看样子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然而,等待她的不是上升,而是绳子断裂后的自由落体,赵明月猛地抬头,看见了成永刚手里的刀子在阳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芒,她甚至还看见了他脸上阴冷的笑容。
赵明月在坠地的那一刻,短暂而剧烈的疼痛使她一下子失去了知觉。再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漂浮在半空中,身体呈半透明状,几个人将一个血肉模糊的女人抬上直升机,氧气罩还盖在她的脸上,医生不断地按压着她已经变形的胸口,她惊恐地看着那个女人扭曲的脸,那是她自己。
准确来说是她的肉身,穿着登山服,身上还系着安全带,但是那个安全带并没有起到任何保护作用,任谁的登山绳被割断后,也没法从几十米高的悬崖上安全着陆,除非他有翅膀,赵明月没有翅膀,所以她直接摔死了。
赵明月试图进入自己的身体,但是进不去,那具身体身体严重变形,瞳孔扩散,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她在自己身体周围急得团团转,该怎么办?然后她听见了成永刚假惺惺的哭声,还一边焦急地叫着自己的名字。赵明月只觉得恶心想吐,她冲着成永刚怒吼道:“成永刚,你这个杀人凶手!”但是她的声音没人听得见,所有人都在低着头抢救那具尸体。
赵明月看着自己的身体,万念俱灰,她知道明天,不,应该说今天晚上,电视和网络新闻上就会出现“本市女企业家攀岩意外坠亡”的报道,明天,她家里大概会挤满了前来瓜分遗产的亲戚。她甚至还猜得到,成永刚会拿出一纸假遗嘱,将自己的亲戚全都扫地出门,然后关上门肆意狂笑。
成永刚会这么干的,因为自己没有子女,父母双亡,只有他这个法律上的丈夫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赵明月特别后悔,她把人性想得太美好了,以至于她从来没想过成永刚会置自己于死地,亏得她这么多年因为无法生育而对他心存愧疚,以至于他做任何事情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朋友已经跟她说了,最近成永刚在拉斯维加斯豪赌,她没当回事,总觉得他一个从部队里出来的人,自制力应该会非常强,不至于昏了头脑。他绝对是欠下了巨额债务,才用这种方法来算计自己,难怪他会主动提议陪自己来攀岩。
赵明月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特别失败,纵使在事业上取得再大的成功那又怎么样,最后就这么结束了,不会有任何人记得自己,不会有任何人会为她掉一滴眼泪。没有谁会为她去讨一个公道,她的哥哥嫂子侄儿们会吗?他们可能只会埋怨自己的遗嘱里没有他们的名字。她公司里的那些下属会怀疑她的死因吗?他们肯定只会遗憾地耸耸肩,把这个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因为她自己也常说,自己选择的这种极限运动,危险是随时随地的,所以要尽情享受当下。孰料会一语成谶呢,但却不是意外,而是被人谋杀的。
赵明月咬紧了牙关,她恨啊,她想冲上去将成永刚撕得粉碎,但是她的魂魄从成永刚身上穿过,没有对他造成一丝伤害。赵明月看着成永刚也跟着救护人员上了直升机,脸朝向外面,嘴角挂着一丝阴谋得逞的冷笑。
她看见他这个样子,再一次猛地扑上去,直升机启动了,机翼旋转,带出一股巨大的气流,赵明月的魂魄被搅进这股气流中,打散,然后消失不见。
赵明月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现回到了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她的家,不过还是半透明的魂魄状态。她轻飘飘地掠过别墅的护墙,进到院子里,屋子里灯火通明,她隔着落地玻璃门窗往大厅里看,屋子里没有任何变化,完全没有半点办丧事的氛围,桌上还插着一盆怒放的鲜花,火红的玫瑰在白亮的灯下显得异常刺目。
赵明月试图进入房子,却发现有什么东西将自己阻隔在外,她进不去,她只好飘起来,到了二楼自己的卧室,那儿虽然亮着灯,却没有拉窗帘,屋子里乱糟糟的,很多东西都被扔在地上,仿佛被小偷洗劫过一样。就在她的床上,她看见了两具纠缠的人影,赤身裸体,旁若无人地正在媾合。
床上的那两个人,一个是成永刚,那个谋杀她的凶手,那个女人是谁?赵明月飞高了一点,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嘴角有一粒绿豆大小的黑痣,赵明月打了个哆嗦,这张脸化成灰她也认得!那是她这辈子最恨的女人,那个女人害得她流产、差点丧命,最后虽然保住了一条性命,却让她一辈子都做不了完整的女人,生不了孩子。她跟那个女人早就断绝了一切来往,为什么她会来自己家,还爬上了自己的床!!
赵明月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她觉得自己全身都燃烧起来了,一对狗男女!她燃烧着熊熊的怒火,想要将那对狗男女杀死。赵明月猛地冲向那扇窗户,然后被重重地反弹回来,她想起来了,屋子里有一尊成永刚请回来的金佛在,她现在这状态根本进不去。
但是赵明月不甘心啊,她拼命冲撞着。那对狗男女在她的床上达到了□□,那个女人猛地惊叫了一声,像死了一样瘫在床上。
随后听见那个女人说:“赵明月已经死了,我这就回去跟成永强离婚去,你娶我!”
成永刚坐起身,皱起眉头:“你跟永强离婚,我又娶你,这像什么话,就这样吧。”
那个叫汪秋兰的女人坐了起来,坦着两个布袋一样下垂的大奶|子,揽着成永刚的手臂:“要不是我教你的法子,你能这么干脆利落地摆脱她,还能顺利拿到她的家产?我们的儿子都十几岁了,总不能叫他叔叔一辈子爸爸吧,他还要继承你的家产呢。我还想给你再生个儿子。”
赵明月如遭雷击,原来成永刚的侄子成庆是他和汪秋兰的儿子,哈哈,哈哈,好,这简直太好了!赵明月觉得自己简直要疯掉了,她狂怒着冲向窗玻璃,一定要杀了这对狗男女,她的半透明魂魄已经变成了漆黑的一团。屋外的场景都变了,分明是微风轻动的夜晚,这个别墅的院子里却平地起了一阵狂风,哐当哐当地拍击着窗户,惊动了屋里的狗男女。
成永刚抬起头:“变天了?”看着屋子外面的一团黑影,就觉得不同寻常,脸色不由得变了。
赵明月奋不顾身地冲撞着窗户,窗玻璃哐一下破裂掉落,赵明月冲进屋子,屋子里一下子暗了下去,屋里的贱女人猛地惊叫一声:“有鬼啊。”
赵明月张着双臂,就猛地朝汪秋兰扑去,成永刚将他手腕上一串开过光的佛珠朝黑影扔了过去了。
那串珠子像利刃一样倏地朝赵明月直冲过来,就在串珠碰到赵明月的时候,一团金光突然涌现,猛地散发出耀目的金色光芒,将赵明月的魂魄包裹起来,然后消失不见。屋里屋外一下子恢复了平静,只有破碎的窗玻璃和院子里满地的花叶表明了刚才的一切不全是幻觉。
正文 第二章 重生
“明月姐,明月姐!”耳畔传来惊慌失措的哭声,赵明月费力地睁开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眼前的人影,然后她愣住了:“秀儿?”
赵明秀赶紧用手擦了一把眼泪,吸了一下鼻子:“明月姐,你终于醒了?你吓死我了。”
赵明月努力深呼吸了一口气,心里不亚于发生了十级地震,这是怎么回事,她怎么看到了只有十来岁的堂妹,自己这是怎么了,到了阴朝地府了吗?居然看到了死去多年的堂妹。“秀儿,这里是阴朝地府吗?”
赵明秀吓得脸色发白:“姐,你别吓我,这里是小岗山。”
赵明月伸手摸摸赵明秀的小手,温热的,鬼会有知觉吗?她慌忙扭头看了一下四周,自己躺在一个山坳里,这个山、这个山不是自己年轻的时候常去打柴烧的小岗山吗?自己不是从悬崖上摔下来摔死了?她难以置信地说:“我、我没死?”
赵明秀听见这话,以为她摔坏了:“明月姐,你没事啊,你就是从山上摔下来。你身上哪里痛?”
没死?赵明月深吸了口气,努力地把这种难以置信的信息消化进肚子里,她明明摔得血肉模糊,都死透了,她亲眼看见自己的身体被直升机带走的。她的魂魄还出来了,看见成永刚和汪秋兰那对狗男女在媾合,就在她变成厉鬼要掐死汪秋兰的时候,一团金光出现了,应该就是那团金光将她带走了。
现在醒来却看见了明秀,这是怎么回事?赵明月有些消化不过来,坐在原地发了许久的呆,然后才转过头摸摸赵明秀的脑袋:“秀儿,姐没事。”说着就要起来,结果发现身上无一处不疼痛,赵明秀赶紧过来搀着她,将她扶坐起来。
赵明月坐在地上,抬头看了一下,有两个塞满了柴的畚箕滚落在自己不远处,路就在这个山坳的上方,斜坡看起来有七八米长的样子,自己应该是从那上面滚下来的。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都是灰尘和泥土,有些地方还被斜坡上的人们砍柴后留下的树根扎伤了,还渗出血来,身上疼痛难当,赵明月不由得呲了呲牙。
赵明秀说:“明月姐,我的柴还是我自己挑算了。”
赵明月说:“好,我先把柴挑上去再说。”赵明月将两个塞得满满的畚箕扶起来,里面装的全都是松针和落叶,没有几根树枝。她看了一下,这山上,除了大树,就没什么灌木,她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小岗山确实是这种情况,那时候煤炭很少,也没有电灯,更没有液化气,人们烧火全都是靠柴草,所以小岗山上的落叶都被人们扫得干干净净的,哪像后来灌木茂密得连路都遮没了。
赵明月看着两个一米多高的畚箕,估摸着这担柴也有百来斤,她怀疑自己能不能挑得动,她已经多少年没干过体力活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挑个百来斤的担子完全不在话下。赵明月弯腰下去,将扁担放在肩上,咬着下唇一用力,居然挑起来了,虽然有些重,但居然能挑得动。
赵明秀捡起一捆枯柴,背在自己肩上,跟着赵明月一起爬上山坡。上了坡,赵明月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赵明秀将柴捆放在自己的柴担一头,她的担子是两个矮畚箕,因为个子小,这两个矮畚箕还是她爹特意为她量身订做的。
赵明月看着只及自己前胸的堂妹,瘦瘦小小的实在叫人心疼,说:“秀儿,你那捆柴还是给我吧,我帮你拿。”
赵明秀死活不肯:“不用了,我自己拿得动,我走慢点。”她害怕堂姐再摔跤。
赵明月只好说:“那你慢点来,我先挑下去,然后回来帮你接肩。”说完开始下山。赵明月机械地走着路,心里却震惊得难以置信,自己怎么突然间就到了这儿了?她百思不得其解。下了山,赵明月出了一身的汗,山脚下有一股清澈的溪水,她放下担子,然后去洗了把脸,结果从不算平静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这分明就是自己十几岁时候的样子啊。两个粗大的麻花辫,眉眼青涩又稚嫩,她难以置信地伸手摸了摸脸,自己又变回年轻时的模样了,自己回到年轻时候了?
尽管刚才看见明秀的时候就在怀疑了,此刻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这才确定起来,自己真的回到年轻时候了!
赵明月使劲在水里照着,想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但是微微晃动的水面照出的确实是一个年轻的自己。赵明月突然有点喜极想哭,上天待她不薄,虽然让她死得那么冤,但是却给了她再世为人的机会,她拼命吸着鼻子,不让眼泪流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将这个事实消化下来,拔腿就想往家跑,但是看见柴担的时候想起来堂妹还在后面呢,她赶紧跑回去将堂妹的担子接过来。“秀儿,姐来帮你。”
赵明秀将那捆柴自己背着,担子让赵明月帮自己挑着,这木柴还是她运气好,她走到一棵大枫树下的时候,正好有一根枯枝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掉下来,落在她面前,她才捡到的,要换平时,也只能扫一点松针和落叶回去。
赵明月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秀儿,你今年多大了?”
赵明秀说:“还有一个月就满十二岁了。”
赵明月在心里算着,自己比堂妹大五岁,那么今年她就是十七岁,也就是1976年,运动的最后一年,自己的人生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一切都还来得及,可以重头开始。赵明月按捺住心中的狂喜:“秀儿,等你生日的时候,姐给你买一块手绢。”看着含苞待放的堂妹,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守护这朵鲜花的盛开,不再让她早早凋零。这一世,她们都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来
“真的啊?谢谢姐。”赵明秀兴奋得蹦跳了起来,一块手绢,她看见城里来的那些知青,不管男女,谁都有一块手绢,看起来好斯文啊。
“真的。”赵明月心说,别说是一块手绢,就是一座金山,姐都能给你弄来。
赵明月和赵明秀姐妹俩挑着柴,一路有说有笑地往家走。熟人看见赵明月都有些意外,这丫头明明摔得不轻,身上还有不少泥灰和血迹,但是却像没事人一样,居然还笑得那么开心,不知道遇上什么好事了。
“明月啊,你身上是怎么回事,摔跤了?你还笑得出来,今天晚上有人约你去吴家岭看电影了?”一个大伯笑眯眯地问。
赵明月一抬头:“长发伯。没有啊,谁去那么远看电影,走到了电影都演完了。”吴家岭离他们这里有二十多里地呢,年轻人腿脚快,撒开脚丫子跑,那也要一两个小时才能赶到,看完电影再摸黑回来,那就得到半夜了。
不过这个年代,没有电视、电脑,人们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看电影,文化站的放映员每天赶着他的驴车,拉着他的家当——放映机、幕布、胶片、发电机等,从这个大队跑到那个大队,他每到哪儿,哪儿就像过节一样热闹。因为是挨个大队放过去的,所以连着几个晚上,大家都能一饱眼福,哪怕是同一部电影,也会从这个大队追到那个大队。大家伙对角色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台词都记得滚瓜烂熟,但是却百看不腻,这是精神极度匮乏的表现。
年轻人爱看电影,图的就是热闹,图的就是这种看电影的雀跃心情,还图的就是能够趁着夜色,可以悄悄地和心上人说上几句话,走一段路,于电影的内容追求并不大。
赵长发笑眯眯的:“听说今天晚上放的是《卖花姑娘》,可好看了,你真不去?”
赵明月摇头:“不去。”这要是放在从前,没准她还会跟着去,但现在赵明月丝毫没有兴趣。
赵长发叹息一声说:“你不去,多少小伙子都没心思去喽。”
赵明月嗔怒:“长发伯,你可别瞎说。我先回去了。”说着挑着柴一扭身子,赶紧往家去了。
赵长发说的其实并不过分,赵明月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鹅蛋脸,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身材高挑,前|凸后|翘,像个快要熟透的苹果,人又能干又聪明,照土话说是“想死别个屋里的崽”。唯一不太满意的就是,她家的成分不算太好,是个中农,她的父亲赵顺生解放前已经读完了初中,解放后还在村小学担任过民办教师,运动来了之后,被打为“臭老九”。
但是这不妨碍赵明月受人爱慕,从她十五岁起,媒婆就开始踩踏她家的门槛了。农村不比城里,虽然说也得二十岁才能打结婚证,但是提前说亲是很正常的,说定了,一到年纪就结婚,像她这样十五岁就开始有人说媒的,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头两年,赵明月的父母都推说女儿太小,还不合适说人家,把这些人全都打发掉了,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又不是养不起,更何况女儿还这么能干懂事,心疼都来不及,决不能稀里糊涂就把女儿给嫁了。
还没说婆家的赵明月美名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不知道有多少年轻小伙子想着要娶她回去做媳妇呢。
赵明月挑着柴回到家,看见邻居罗五婶从自己家里笑眯眯地出来,转头看见赵明月,上下打量一番:“明月摔跤了?”
“不小心摔了一跤。”赵明月低着头挑着柴到后面的柴房去了。
罗五婶扭头看着她的背影,笑道:“辛苦这两年,等以后嫁了人家,就不用干这种粗活了。”
赵明月听见这话,心里咯噔一下,她想起来自己跟成永刚的媒就是罗五婶做的,难不成是成永刚让人到自己家里来说媒了?
正文 第三章 前仇
赵明月的母亲胡年春在屋里听见女儿的说话声,赶紧跑了出来:“明月,怎么了,摔哪儿了?”
赵明月放下担子,将柴倒在柴房地上,将辫子甩到身后,回过头来看着母亲,吸了下鼻子:“妈,我没事,就是不小心摔了一下,没有大碍。”她看着还是中年的母亲,就忍不住泪盈于睫,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见到母亲了,母亲是1985年去世的,得的是急性阑尾炎,抢救不及就走了,当时她在外地做生意,回来奔丧的时候就只看到一副黑漆漆的棺木,想起来一辈子都痛,如今看到母亲,就忍不住想哭。
胡年春以为女儿摔痛了,伸出手给她抹眼泪:“告诉妈,哪儿疼,妈给你瞧瞧,给你搽药。”
赵明月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止住不断滑落的泪水,抹干脸上的泪水:“没事,妈,我饿了。”多少年没有吃到母亲亲手做的饭了。
胡年春笑起来:“好,妈马上去做饭。”
“我来帮你烧火。”
“好。”
“我爹和三哥呢?”赵明月看了一眼屋里,没发现他爹和三哥,她记得早两年大哥二哥都结了婚,分了家,家里就剩下三哥和她。
胡年春说:“你爹出去撒网去了,明朗也跟着一起去了。”
赵明月哦了一声,父亲赵顺生是个很会经营生活的人,他不教书后,跟着大家一起下地干活,收了工后,会拎着一个渔网去沟渠或者小河里撒网,捞点小鱼小虾,母亲就将这些鱼虾收拾了,腌上,然后用火熏烤,做成腊鱼,再加上自己种的蔬菜,家里的菜蔬也就基本不缺了。
这个年代,多养几只鸡、多种点菜都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撒网打渔其实也是要冒险的,但是赵顺生一向低调、比较会做人,再加上他有三个身强力壮的儿子,所以也没人专门就这个问题来找碴。
胡年春将米淘好,放在锅里,加上水,又在米上放上洗干净的红薯,将锅盖盖上,边上用布条围一圈,以防跑了热气。然后转身去择菜,抬头看着女儿,火光映在她饱满的额头上,长睫毛投出两团阴影,落在眼睛下,安静专心地烧火,像一只乖巧的小猫,这么漂亮的女儿,一定要嫁个好人家才行。她想起今天罗五媳妇来说的那门亲事,听说男方今年冬天就要去当兵了,他爹还是村里的支书,要是明月嫁过去,以后也能吃上国家粮了。这年头,能吃上国家粮,那就是多少人想盼也盼不来的啊。
赵明月一边烧火,一边在想自己的事,今天应该就是成永刚家里托人来说媒了。记得当初自己并没有就答应下来,因为她心里头有人,当然那人在大家眼里看起来完全是高不可攀的,她以前也这么觉得,所以只是暗暗喜欢,因为自卑从不敢表露。她当时觉得自己心上既然有人,就不能答应别人的提亲,就以自己年龄还小拒绝了成永刚。
后来她眼见着喜欢的人回了城,才终于死了心。成永刚家里又托罗五婶来说媒,家里觉得她年纪大了,觉得对方条件也不错,便答应下来了。
新婚伊始,成永刚对她还是非常不错的,结婚不多久,成永刚的探亲假就结束了,她则留在了老家。过不多久便发现怀了孕,全家人都很高兴,她自己也很高兴,毕竟初为人母。她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个孩子,但还是出现了意外。
这个年代的孕妇没那么金贵,谁怀着孕都要去干活的,不干活就没有工分,不过大家对孕妇会稍微照顾些,让干得少一点罢了。那是个秋天,田里的稻子都收了,稻草捆成束在田里晒干,都要挑回去当柴火的。当时她已经有五个月的身孕了,身子有点重,但也不是不能干活,她跟着大家去挑草,草用长竹竿串起来,长长的一担,比较遮挡视线,一般人看见了,会主动给挑担的人让道。
她走到水渠边的时候,竹竿被人撞了一下,失了重心,摔进了水渠,那个水渠非常深,足有一米半高,而且是秋天,沟渠里也没有水,赵明月掉了下去,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她当时就血流不止,孩子没了,还差点连命都搭上了,送去县城医院抢救才化险为夷,养了好几年才恢复元气。
撞她的那个人就是成永刚刚进门不久的弟媳妇,汪秋兰。汪秋兰和她是同一个村的,据说一直疯狂暗恋成永刚,做梦都想要嫁给成永刚,但是成永刚不喜欢她,不肯娶,汪秋兰就想办法嫁给了成永刚的弟弟成永强。汪秋兰对赵明月一直羡慕嫉恨,看见赵明月怀了成永刚的孩子,妒火中烧,便给她来了这么一手。
出事后,汪秋兰一直都狡辩说她不是故意的,但赵明月知道她是故意的,想要去告汪秋兰。而成家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怕打官司丢人,就苦苦哀求赵明月不要再追究汪秋兰的责任了,再者当时汪秋兰也怀上了,成永强甚至还跑来跟赵明月下跪了。成永刚也亲自写信回来说,对于这件意外,他非常痛心,但是一家人不要太伤和气了,孩子没有了,以后还会有的。赵明月和着血泪忍气吞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和汪秋兰有过半点瓜葛,也对婆家的人好感不起来。
赵明月也觉得自己还年轻,孩子会有的。几年后,成永刚从部队转业回到县城的一家工厂做了治保主任,赵明月跟着到了县城,夫妻才正式生活在一起。然而孩子并没有如期而至,过了两年,赵明月上医院去检查,被告知再也无法怀孕生孩子。赵明月恨得几乎想去杀了汪秋兰,成永刚也很难过,但他没有提出离婚,赵明月知道他心里也并不好受,夫妻俩就那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赵明月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赚钱上,她胆大心细,有很强的市场敏感度,还有一股子闯劲,生意越做越大,最后成就了一番非常令人艳羡的事业,但是再成功的事业也填补不回来这一份缺失。
她现在回头想一想,成永刚是个传统的人,一直都想要个自己的孩子,跟自己离婚应该是迟早的事。他最初几年不和自己离婚,大概是因为觉得愧疚,后来不和自己离婚,大概是自己有钱了,不舍得离婚。她自己虽然跟成永刚没多少感情,但是不能生育这件事一直是她心头的一根刺,她完全没心思去离婚,婚姻这东西,对她来说已经可有可无了,没想到这可有可无的东西却成了一把利刃,最终将她杀死。
她更没有想到,成永刚居然会和汪秋兰私通,生了一个儿子。是了,成永强是个性格懦弱的男人,他和汪秋兰一连生了四个女儿,却不见一个儿子。成家想要孙子传宗接代,为了生儿子想尽了一切办法。赵明月没有回过婆家,但也是听说过的。又过了几年,她听说汪秋兰终于生了个儿子,就是成庆,没想到居然是成永刚的儿子,好一个肥水不流外人田。赵明月望着灶眼里红通通的火苗,牙关紧咬,不住冷笑,恨不得将那对狗男女撕碎了来吃肉。
胡年春抬起头望着女儿:“明月,你笑什么呢?”
赵明月回过神来,转过脸来看着母亲,笑了一下:“没事,妈。”想那么多做什么,现在那一切都要抹掉了,什么遗憾都还没有来得及发生,自己可以拥有一个崭新的人生,让那对狗男女去死吧。
锅里的米饭散发出浓浓的香味,还有一股煮红薯的味道,赵明月深深吸了口气:“真香。”
胡年春说:“明月,你用筷子插一插饭。”
“诶!”赵明月站起来,将锅边的布条小心地移开,然后揭开沉重的木锅盖,锅里冒出来浓白的水蒸气,赵明月用筷子在饭锅里插了一些孔,这样就不会煮出夹生饭来。
胡年春又说:“明月,再烧两把就好了。”
“嗯。”
赵明月烧好火,然后过来帮母亲择菜,菜是自己家种的苋菜,苗还很细,要一根根摘掉根,赵明月蹲在母亲身边择菜。胡年春说:“搬张小板凳来坐。”
赵明月摇头:“不用,蹲着没事。”
胡年春说:“你不是老说头晕吗,别蹲着,来,你坐我的凳子,我去拿。”说着将自己屁股底下的板凳塞到女儿屁股下头,赵明月连忙跳起来:“妈,不用,我自己去。”赵明月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确实有点头晕,这是贫血的表现,这症状她都有多少年没出现了,都忘了自己曾经贫过血了。
胡年春看着女儿用手扶着额头:“是不是又头晕了?”
赵明月朝母亲笑了一下:“起得太急了,我以后注意点,没事。”
“等这几只母鸡下蛋了,我给你酿点糯米酒,每天给你酒糟冲鸡蛋喝,听说特别补血。”
赵明月摇摇头:“不用,妈,没那么娇贵。”家里的鸡蛋那全都要省下换油盐的,谁舍得自己吃啊。
正文 第四章 家人
母女俩正在屋里择菜,听见外面有人说话:“顺生在吗?”
胡年春答:“哪个?主任啊。他不在家,还没回来,有什么事?”
那人走进屋来,边走边说:“今天晚上大队开会,一定要准时出席。”话说得还很官腔。
“开什么会?”胡年春迎了出去。
那人并没有停下来,径直走到厨房门口,看了一眼坐在小板凳上的赵明月,说:“商量一下茶山怎么处理。”
“哦,知道了,我让老头子过去。”
赵明月抬头看了一眼,对方冲着她笑了一下,露出一颗亮闪闪的大金牙:“明月在家啊?”
赵明月想了一下,这人可不是他们村的主任,名叫赵金云的么,她面无表情地打了声招呼:“主任叔。”
赵金云笑了起来,然后点头:“告诉你爹,一定要记得来啊,不能缺席。”
胡年春赶紧说:“我知道了。”
赵金云转过身,背着手走了。胡年春压低了声音跟赵明月说:“少跟他说话。”赵明月嗯了一声,知道母亲这话里的意思。她年轻的时候比较单纯,被自己的父母兄长保护得比较好,不知道赵金云原来是个衣冠禽兽,他任职村主任时,利用职权不知道糟蹋过多少个年轻姑娘。后来她嫁了出去,才陆续从别人口中听说起赵金云的事迹,想着自己居然逃过了这个禽兽的魔掌,看来还真不是一般幸运。
有一种人,总是最善于在最恶劣的局势中把握机会,比如赵金云,这人只念过初小,但是他有一张能说会道、颠倒黑白的嘴,还有一副足够黑的心肠。运动伊始,他便进了革委会,通过揭发其他人获得了区革委会的信任,后来一步步爬上村主任的位置,这个在后世人们根本不顾一屑的芝麻官,但是却掌握着这个时代多少人的前程和命运。他们是时代的小丑,让人恨之入骨却莫可奈何。
胡年春又跟女儿强调了一句:“听见了没有?”
“妈,我知道。”赵明月点点头,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赵明月,当年她没吃过亏,现在就更不可能吃亏了,“晚上开会,我也跟着爹一起去看看。”
胡年春看了一眼女儿:“女孩子家家,去干什么?”
赵明月不做声,她记得1976年时,村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将村里的一整座茶园全都挖掉了,用来改做梯田。他们这里是著名的茶乡,祖祖辈辈都采茶制茶,虽然之前是属于私人的,建国后就成了公有财产,制茶也曾蓬勃发展过一段时间,后来到了□□时期,为了追求粮食产量,不少茶园被清掉,改成了耕地,茶叶生产规模大幅缩水。从那以后就没有恢复过来,到了运动期间,茶叶生产规模更是大幅缩水,他们村的上千亩茶园基本也被荒废掉了。茶园便成了一个废园,除了村里人自己摘点回来炮制茶叶,根本无人去打理问津。
76年,村里通过了一个决定,将所有的茶树砍掉,连根拔起,修整成梯田,用来种粮食。运动结束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复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的茶业重新蓬勃发展起来,赵明月最初的生意中,就有贩卖茶业一项。原本在本地茶叶生产中一直走在前列的月亮湾村却失去了先机,经济一直落后于本乡镇的其它村。
后来赵明月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看见那退耕还林后的茶山坡,简直可以用满目疮痍来形容。村里的经济还是她重新投资茶园之后才慢慢摆脱贫穷的困境。赵明月对这些事印象极为深刻,所以她想尽力挽救一回,使悲剧不再发生。更重要的是,去开会,还能见见那个人,时间太久,她几乎都快忘记那个人年轻时的样子了。
母女俩弄好饭菜,等了好一会儿,赵顺生和赵明朗才回来。天色已经不早了,胡年春将赵明朗手里的鱼篓接过来,将小鱼倒进木盆里,就要去收拾。
赵顺生说:“先吃饭,晚点再弄。”
“你们先吃,我趁着天没黑收拾好,免得点灯。”胡年春头也不抬地说。
赵明月自从父亲进门来,就一直紧抿着唇,一眨不眨地看着依旧高大健康的父亲,不敢说话,怕一说话就要忍不住哭出来。上辈子母亲去世后,赵明月想把父亲接过去跟自己生活,但是父亲以习惯农村生活为由,拒绝了她的提议。其实她知道,父亲是怕她不好做,她嫁到成家,没有一儿半女,却还要赡养老父,成家人会说闲话,所以他坚持独自一个人过活,失了伴的孤雁晚年非常凄凉,年近古稀的老人开始学着洗衣浆衫,煮饭做菜,独自生活了近十年。
赵顺生洗了手,转过头去看赵明月:“明月今天怎么了?”女儿跟父亲一向最亲近,每次他到家都是第一个奔上来迎接的,今天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赵明月吸吸鼻子,别过脸:“爹,你先吃饭,我去帮娘收拾鱼。”
赵顺生说:“那我和明朗先去洗个澡,晚点回来一起吃饭。”
暮□□临,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饭了,因为没全黑,为了省油,没有点灯。赵明月习惯了明亮的电灯,还有点不适应这种昏暗,不过胜在年轻,眼力好,就着微弱的光线也吃得津津有味。
“明月,你怎么光吃红薯,去盛饭啊。”胡年春说。
赵明月摇头:“我觉得红薯好吃,我喜欢吃这个。”队里每年分的粮食有限,家里总需要掺杂些杂粮才能够吃,每年差不多要吃上几个月的红薯掺米饭,每次吃饭的时候,母亲会自动自觉地吃红薯,尽量将米饭留给父亲和他们吃。赵明月打小就吃腻了红薯,所以后来无论世人怎么宣传红薯是极佳的抗癌食品,她都没怎么提起过兴致,今晚她却觉得红薯的味道格外香甜。
赵明朗看着妹妹:“明月,今天咋转性了啊,平时谁嫌弃红薯难吃的?”
赵明月朝着三哥皱了下鼻子:“我今天喜欢吃了不行啊?”
赵明朗笑:“那行,喜欢吃就帮哥的也吃了吧。”
赵明月说:“三哥,你的饭也都我帮你吃了吧。”
“你这个鬼丫头!”
赵明朗只比赵明月大了三岁,与她感情最为亲厚,从小她就是三哥的小尾巴。这一切都等到他们各自结婚,中间多了另外两个人,夹了另外两个家庭,三嫂又是个特别精明的人,喜欢占小便宜,这才慢慢疏远起来。尤其是赵明月自己没有生育,却又家大业大,她将几个兄长的子女都安排在自己的公司做事,但是这些人并不肯踏踏实实做事,而是都削尖了脑袋在捞钱,算计着继承权,不遗余力地互相使绊子挣表现。
赵明月很为这些侄儿侄女们头痛,但是却没有办法,中国的企业多少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更何况她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继承人。一谈钱就伤感情,她和几个兄长之间的感情也是这么淡薄下来的。
赵明月更喜欢这种一无所有但是一家人却和和美美的生活,人们处于艰难困苦的时候,感情会显得特别浓,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隔膜。世人常常说“同患难,共富贵”,事实上,多数时候,只有患难可以共,富贵一旦来临,大家便各怀心思,忙于算计,之前那种同舟共济齐心协力的状态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爹,一会儿大队开会,我也想跟着去看看。”赵明月说。
赵顺生说:“去就去呗。”赵顺生并不重男轻女,他甚至有点重女轻男,毕竟只有这么个宝贝女儿,他的思想是很开明的,所以赵明月一直上学上到初中毕业。这时候读高中都是靠推荐的,每个大队只有两个名额,赵明月家成分不算好,尽管成绩很好,也轮不上她上高中,就只能回家务农了。
“谢谢爹!”赵明月笑得甜甜的。
正文 第五章 再见
吃完饭,天已经全黑下来了。赵顺生抽了一袋烟,这才出门,赵明月提着马灯跟在后面给她爹照路。赵明朗本来不打算去的,看见爹和妹妹出门,也跟着一起去了,开会一般每家去一个代表,赵顺生去就可以了,但是今天赵明月跟着去了,赵明朗为了保证妹妹的安全,便也去了。
月亮湾大队是由五个生产小组组成的,共有两百多户,一千二百余人口,是一个比较大的自然村。开会的地点是村子中心的大队院子,平时大队所有的大事都集中在这里举行,包括开会、分粮、放电影等。
朦胧的夜色下,院场中央点着一堆篝火,赵明月看了看大队的院子,还是记忆中的老样子,品字形的三座房子,中间是大队办公室,东边是知青们的宿舍,西边是大队的仓库。墙上用白色的石灰刷着这个年代特有的标语“将无产阶级革命进行到底”、“ 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知青们住的那排房子上则刷着“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
赵明月看了一眼知青的住房,将目光收回到会场上,院子里已经摆上了板凳,大家正陆陆续续到场就坐,赵明月跟着她爹坐下了。她明亮的大眼睛扫视了一下主席台,主席台其实就是办公室的走廊,比院场稍高一点,摆上两张条桌,就是主席台了。
那儿亮着一盏马灯,只有一个人在台上就坐,赵明月看着那个低头写东西的身影,便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死命地看着,仿佛要确认是不是在梦中,她的食指曲起来,无意识地伸到嘴前,用牙齿咬住了,生怕自己的情绪失控。她没想到,居然还能见到他,还是这么年轻的他。
赵金云这时拿着一个白色的搪瓷杯子过来了,身上披着一件的确卡中山装,戴着一顶黄军帽,把个领导派头学得十足十,他咳嗽了一声,清清嗓子,又揭开杯盖,喝了一口茶,这才开始说话:“喂,大家都到齐了吧?到齐了,就开始开会。”
一直坐着的年轻人将黑色的钢笔套上笔帽,抬起头来环视了一下整个会场,眼神明亮,一句话也没说。赵明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幸亏天色昏暗,没有人注意到她这么直接大胆的眼神。
她没留意到赵金云前头说了些什么,最后听见他说:“……我们村的粮食产量具体情况让沈书记跟大家汇报一下。”
他旁边的年轻人轻咳了一声,然后开始说:“是这样的,我们月亮湾大队的总人口是一千二百二十一人,粮食总产量是四十五万九千零九十六斤,人均粮食产量是三百七十六斤,这其中还包括了上交粮在内。”
赵金云接过话头:“沈旭跃同志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村的人均产粮是三百七十六斤,但是分摊到各人头上,还不到这个数目,大部分人家里粮食不够吃。粮食为什么这么少,这原因是什么,想必大家都知道,那就是我们村的耕地面积太少,所以,我们要解决粮食短缺的问题,怎么解决粮食短缺的问题?那就应该扩大耕地面积。我们村委会通过商议,提议将茶园在今年内彻底清除干净,修建成梯田,以提高粮食产量。”
这个提议一说,场下的人全都交头接耳起来。本来茶叶是他们月亮湾甚至整个县的主产,大|跃|进时期,接到上级通知,要尽一切可能提高粮食产量,减少茶叶产量,于是很多产茶大村将茶园铲除,改为耕地。当时月亮湾的村主任和支书认为这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东西,不能全都清掉,竭尽全力保留下了最大的一片茶山,并争取到每年为公家提供茶叶的份额,茶园才得以保存下来。
运动期间,整个茶叶需求量减少,月亮湾的茶叶量产额也被削减。没有了茶叶收入,人们的生活全都依赖粮食,生活才日益困顿起来。走马上任两年的赵金云便将目光投向了茶山,他想铲除茶园,以此换取粮食产量,以表现他的政绩。
沈旭跃说:“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踊跃发言,这个决定虽然在村委会表决过了,但是我们依旧要集思广益,集合大家的意见和智慧,看看有没有更合理的办法。”
大部分处于当时代的人,都会受到时代的局限,填饱肚子才是首要任务,当然不会考虑到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更不会提前预知到,运动马上就要结束,再过几年,就会分田产到户,到时候人们愁的不是填肚子,而是缺钱花的问题了。
赵明月当然知道这个事情这样处理不行,铲掉茶园,这两年内可能让人们能够多分一口口粮,但是再过几年,那就是他们村贫穷的根源了,因为世事从来都是破坏容易再立难。田产一分,人心一散,到时候谁还有那个号召力和财力物力,拉着大家将茶园重新再建起来呢。
但是赵明月也知道,这事不能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得私下里各个攻破,赵明月活了半辈子,深知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她不会在这个说一句都可能落下罪名的年代,站出来傻乎乎地说她反对。她反对有什么用,一个丫头片子,别人只会当她爱出风头罢了。
好在在场的并非所有人都同意这个意见,人们对茶园的感情要比赵金云对茶园的感情深厚得多,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茶园、采茶、制茶的工艺,就要随着茶园的铲除而消失,大家还是有些不舍的,尽管目前茶园给他们带来的效益并不那么好。
当晚,还是有不少老人表态,不太赞同这个决定,倒是年轻人赞同的比较多,因为他们几乎没有受过茶园的益处,对茶园也没什么感情,而是觉得,茶园的存在,一直在让他们饿肚子。
因为反对的声音比较多,这天晚上的会议还是没什么结果,说是还要再议。
散了会,赵明月跟赵明朗说:“哥,我还有点话想跟沈书记说,你陪我去吧。”
赵明朗有些意外地看着妹妹:“你找书记干嘛?”沈旭跃虽然年轻,才24岁的年纪,但是已经做了两年村支书了,人长得俊,个子又高,待人又非常谦逊有礼,还是个下放来的知青,村里爱慕他的姑娘如过江之鲫,难不成妹妹也喜欢他了?
“你陪我去就得了。”赵明月拉着赵明朗的胳膊,跟她爹说,“爹,马灯给你,你先回去成不?我跟三哥晚点回来。”
赵顺生看着女儿:“明月,你找支书啥事呢,这大晚上的。”一个没结婚和大姑娘和一个没结婚的小伙子,让人看了说闲话。
赵明月说:“是正事。有我哥陪着呢,没事的爹,放心吧。”
赵顺生拗不过女儿,只好先回去了。
村民渐渐散去,只有主席台前的几个村干部还没有离去,赵明月并不急着过去,想等赵金云走了再去。结果赵金云发现了他们兄妹:“呀,这不是顺生家的明朗和明月兄妹吗,你们怎么还没走?”
沈旭跃抬起头,朝赵明月看过来,篝火已经暗淡,人的长相看不清楚,沈旭跃只看到了两道身影,一道壮实,一道窈窕。
赵明月只好走过来:“我有点事想找沈书记说。”说完朝着沈旭跃腼腆地笑了一下。
赵金云转过身看了一眼沈旭跃,然后打着哈哈笑:“你们年轻人有事去聊,我先走了。”临走的时候,目光还在赵明月脸上和身上流转了一遍,赵明月只觉得那目光跟毒蛇一样,让人浑身不自在。赵明朗将她往自己身后拉了一下。
沈旭跃将已收好的笔和本子放下了,然后坐下来,抬起头看着赵明月:“有事吗?”
赵明月看着脸上挂着微笑的沈旭跃,深吸了口气,让自己情绪稳定下来:“沈书记,我想问问你对将茶园改为梯田的看法,你也觉得应该铲除来做耕地吗?”
沈旭跃有些意外地看着赵明月,这个女孩他是认识的,但是他们却从未打过交道,第一次留心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名字有一个月字,跟自己的名字谐音,他沉吟了一下:“这几年县里分配下来的茶叶任务很少,收入很低,整个茶园几乎都闲置了,导致这两年大家分摊的收入也少了。”
“我知道这个原因,我想知道沈书记觉得该不该改呢?”赵明月看着沈旭跃。
沈旭跃犹豫了一下,然后说:“照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茶园改成梯田并不合适。一是因为茶园本来是我们月亮湾固有的传统产业,现在茶叶虽然不景气,但是并不代表将来也不景气。再来改成梯田后,需水量会变大,耕地其实也很难维持,风调雨顺倒还好,要是碰上天干,就会变得非常麻烦。”沈旭跃考虑的问题非常全面。
赵明月微笑起来,他果然还是有见识的,那片梯田虽然在改造头一年获得了丰收,但是第二年就碰上了天旱,梯田几乎颗粒无收,到后来就不再种稻子,而是种黄豆花生之类的去了。
赵明月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觉得改造茶园并不明智,从长远来看,以后茶叶还会是我们的主要产业,虽然暂时产量有所下降,我相信国家很快会发展起来,以后茶叶的需求量还是会非常大的。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能够保留我们的传统优势,改作耕地虽然暂时可能解决大家的吃饭问题,但是有些舍本逐末。我们保留茶园,也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还能为后来人造福。”
沈旭跃第一次从赵明月嘴里听到“可持续发展”这个词语,细细一琢磨,觉得意义深远,他非常意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的姑娘,不过才十几岁的年纪,她居然知道这个道理。
赵明月笑盈盈的说:“所以我认为咱们村这个决定,还是需要再好好研讨一下,沈书记你觉得呢?”
沈旭跃一时间没有回话,只是抬头看着赵明月,心里琢磨的却是可持续发展这回事。赵明月低下头,一下子便撞进了沈旭跃的眼睛里,四目相对,各自心里都有些异样的悸动。
赵明月连忙移开眼睛,沈旭跃也不着痕迹地低下头:“你说的有道理,这件事我们村支部还要好好讨论一下。”
赵明月又补了一句:“要是改茶园为耕地,那一片地的坡度太大,土质又疏松,不仅蓄水困难,遇上大暴雨,恐怕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到下面的耕地。”茶园的坡度是很大的,改作梯田非常不合适,这也是当初为什么会留下来的原因。
这是沈旭跃今天晚上从赵明月嘴里听到的第二个词语——“水土流失”,他心里是非常震惊的,如果是城市的知青,平时爱学习,可能会了解到这一些,但是赵明月明明是个农村姑娘,虽然也念过初中,真没想到她会有这么独特的见识。
“我明白了。赵明月同志,我会好好思考你今晚说的话的,把这个问题再在村委会上好好提一提。”沈旭跃觉得,区区一介农村女流之辈都能有这么高瞻远瞩的宏观见识,他堂堂一个村党支部书记,怎么能够犯如此明显的低级错误。
正文 第六章 拒亲
赵明月没想到沈旭跃会这么好说话,抿起嘴笑了一下:“谢谢沈书记,没有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
“不、不,你的见地非常独到,让我很吃惊,绝对不是在胡说八道。”沈旭跃站起来,摆手说。
赵明月说:“我还有件事想麻烦一下沈书记。”
“你说。”
“沈书记能不能帮我弄一套高中课本。”赵明月想过去跟别人借,但是村里上过高中的人寥寥无几,想要借一套完整的高中课本,是比较困难的,沈旭跃这边都是知青,而且他是城里人,上学的人多,弄一套课本应该要容易多了。
沈旭跃越发意外了:“你要高中课本?”
赵明月点点头:“对。”
沈旭跃沉吟一下:“我应该能弄得到,有了我再找你。”
“好,谢谢沈书记。那我先回去了。哥,走吧。”说完拉了一下一直站在旁边没做声的赵明朗,此时赵明朗已经石化了,他从来没想到,那些大道理会是妹妹嘴里说出来的,他有些木木地转过身去,机械地迈着步伐跟上。
沈旭跃目送赵明月兄妹离开,这个女子,真叫人惊讶和意外。
赵明月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她以为自己早就过了心动羞涩的年纪,没想到看到沈旭跃,还是忍不住面红心跳,跟少女怀春一样。她本来觉得自己能够重活一世,这辈子不重蹈覆辙,好好守护自己的亲人,少留遗憾,这就足够了。情情爱爱那些,已经与这颗沧桑的心无关了。
她埋头疾走,全然忘记一直跟在旁边的三哥。赵明朗心中分外狐疑,妹妹今天跟变了个人似的,说的那些话自己都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明月!”赵明朗又大声喊了一声,终于将赵明月从自己的思路里惊醒过来:“三哥,怎么了?”
赵明朗说:“你刚刚说的持续发展什么的,都是什么意思啊?你从哪里听来的?”
赵明月装糊涂:“啊,我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呀。”
赵明朗不做声了,妹妹平时就爱读书看报,他是知道的,要不是现在这种情况,读书都要靠推荐,妹妹读书考大学都不是问题吧。“明月,你是不是想上学?”
赵明月愣了一下,估计是刚才自己跟沈旭跃借书的缘故了,她想了想:“三哥,要是有机会上学,你还想不想上?”
赵明朗苦笑了一声:“我还上什么学啊,都二十岁了,哪个学校会收我?”
赵明月叹了口气,他们家兄妹几个都是读书的好苗子,但是被时代耽搁了,没有一个靠读书出路的,大哥二哥都做了农民,三哥比较幸运一点,煤矿来他们这儿招工,赵明朗被推荐去了,做了一辈子的矿工,到四五十岁的时候,那个煤矿枯竭了,赵明朗就下岗了。
“哥,我要是借到了课本,跟我一起学吧,我可能有的还看不懂,我们可以一起研究一下。”赵明月当然不能说明年就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了。
赵明朗笑笑:“好吧。”这种没有精神生活的时代,人的脑子都麻木得跟木头差不多了,无聊的日子太多,赵明朗已经将自己的初中课本翻过好几遍了。
天上没有月亮,但是星光非常明亮,夜空中的星星如撒在天鹅绒缎面上的碎钻一般,闪闪发光,照亮兄妹俩回家的路。家里还亮着一盏油灯,暖黄的灯光从钉着白色塑料膜的窗户投射出来,虽然暗淡,却异常温暖,父母还在灯下等着他们回来。
赵明月敲开门:“妈,我们回来了。”
不多会儿,赵明月听见吱呀一声,木门打开了,暖黄的光线将赵明月兄妹俩笼罩起来,一灯如豆,房间里的一切被照得影影绰绰的,赵明月还有点不能适应这种昏暗,还要过两年才有电呢。
兄妹俩进了屋,赵明月看见父亲还坐在灯下抽旱烟:“爹,你还没睡?”
胡年春对女儿说:“我和你爹等你呢,跟你商量个事。”
“噢。”赵明月坐到桌边。
赵明朗也跟着坐了下来。
赵顺生将手里的旱烟拿下来,在桌腿边磕了磕,随口问:“明月今年十七了吧?”
赵明月有些意外,爹怎么会提到年纪的事,她还没回答,胡年春已经答话了:“十一月份就十七周岁了。”
赵顺生说:“你娘十七岁已经生了明亮了。”赵明亮是她大哥。
赵明月明白过来,这是要给她说今天罗五婶过来提的事呢。
赵明朗说:“爹,现在新社会了,女的要二十岁才能领证呢。”
赵顺生说:“二十领证就二十,我也没想让你妹妹这个独女这么早嫁。不过咱们可以提前说个好人家,你没看见那么多姑娘早就订了亲了?姑娘嫁人要趁早,晚了就要被人挑了。”
赵明朗哈哈笑:“我妹这样的姑娘,只有她挑人的份,哪有人挑她的。”
胡年春将门拴好,走到桌边来:“那也要趁早,等以后好点的人家都定下来了,到时候可选的就少了。”
赵顺生说:“明朗你去睡吧,别在这插科打诨。明月啊,今天罗五婶来给你说媒了,让你妈跟你说说,看你自己乐意不。”
胡年春说:“那户人家是隔壁成家村的,那个小伙子你应该也见过,就是村支书成茂林的大儿子,成永刚,今年秋天验兵的时候就会去当兵了。小伙子上过高中,今年十九了,比咱们明月大两岁。我看到过,长得高高瘦瘦的,挺精神的小伙子。”
赵明朗说:“哦,成永刚啊,我认得,比我低一届嘛,上小学的时候还拉过屎在裤子上呢。”
赵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她怎么没听说过这回事。
赵顺生喝了他一声:“鬼崽子,会不会说话,不会说就滚蛋。”
赵明朗嘟囔:“我只是实话实说,他小时候那么笨,长大能聪明到哪里去?我是怕咱妹妹嫁人不淑。”
胡年春说:“他都能上到高中,也是个文化人了,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赵明朗说:“这可不一定,你看赵小米就知道了,她比我妹妹聪明?还不是因为有个好老子。”赵小米是赵金云的女儿,跟赵明月是同班同学,成绩很一般,推荐上高中的时候,村里只有两个名额,其中就给赵小米占去了一个,另一个给村里一个贫农成分的同学占去了。
赵顺生叹了口气:“人家根正苗红,不嫌弃咱们家的成分,马上又能当兵了,以后就能吃国家粮,明月要是嫁过去,以后就跟着享福了,没什么不好的。”
这个倒是事实,他家成分虽然不算很差,但他爹赵顺生是个臭老九,这两点加起来,就被人给比下去了。赵明朗不再说话,他自认为什么都不比成永刚差,但是让女孩子挑,估计都是先挑成永刚才会考虑他。
胡年春说:“就是啊,汪长福家的二妮跳着脚板想要嫁给他,还准备托罗五媳妇去说媒呢。但是罗五媳妇还没去说呢,成家就先找到她了,让她来咱们家说媒。”
汪长福家的二妮就是汪秋兰。
赵顺生笑看着女儿:“明月,你自己说说,你愿意不?”明显是很满意的。
赵明月笑了笑,非常干脆地说:“不愿意。”一点扭捏也没有。
赵顺生和胡年春两口子对视了一眼:“咋咧?咋不愿意?”
赵明月说:“我还小呢,不想这么早就说人家。成永刚我见过,我不喜欢。”
一时间大家都静默了,没人说话,赵顺生看着女儿,拧起了眉头。
过了一会儿,胡年春说:“那我去跟你五婶说,说你觉得自己太小,现在还不想说?”
推托年龄小,自然是最好的借口,又不伤人,也给自己保留了几分情面,上辈子赵明月就是用的这个理由拒绝的,但是她不想重蹈覆辙,绝对不能给成永刚任何希望,她摇着头说:“我不喜欢,就说我不愿意。”
屋子里三个人都看着赵明月,赵顺生说:“这不大好吧,这样对他对你都不太好。”这样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没关系,就这么说吧。反正我是不可能嫁给成永刚的。”赵明月说着站起来,“我去睡了。”
父母都叹了口气,这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所以也格外宝贝些,也比较由着她的性子去。胡年春小声地说:“我明天去跟罗五媳妇说吧,就说咱们明月觉得自己家里条件差,配不上人家,不愿意。”
赵顺生叹口气:“行吧。”
赵明月回到自己房间,点了盏灯,又去厨房锅里舀了水,然后去洗澡。她天生爱干净,每次母亲都会给她预备一大锅水洗澡。就是条件太过简陋,洗澡只能在木盆里,这让赵明月有点想念浴缸和喷头。
不过也就是一闪念而已,没有什么比重新活一次来得更美好,哪怕物质上一无所有。
赵明月躺在床上,想起今天晚上见过的沈旭跃,不禁感慨万千。她曾经悄悄爱慕过沈旭跃,那是她情窦初开时第一个喜欢的人,他帅气、有文化、有思想、懂礼貌,很难叫人不喜欢。赵明月曾经以为,沈旭跃之于她,就是那天上的太阳,自己是一轮月亮,两个人如同太阳和月亮一样,永远也没法交集,所以她也就只是悄悄地爱慕,从未将这份感情说出口,也从未给任何人知道过。
沈旭跃的父亲是老一辈革命家,曾经位高权重,运动来后,沈父被隔离审查。沈旭跃因为父亲的关系,也只能跟着大家一起下乡改造。
后来运动结束,沈父平反,沈旭跃也回了城。赵明月以为沈旭跃会走仕途,但是他很早就下海经商,成为行业内的翘楚,他的企业后来收归国有,他就成了国企的老总。赵明月自己创办的事业,在海城也算是数得上名号的,但是跟沈旭跃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商业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赵明月和沈旭跃的公司还有过业务上的往来,两人后来还有过数面之缘。就在沈旭跃风头最旺的时候,国内发生了一起特大船难,一辆豪华游轮在海面上发生船难,船上63名游客失踪、死亡,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而这艘游轮的主人,便是沈旭跃。沈旭跃作为负责人,被直接问责,因为责任重大,最后竟锒铛入狱。
赵明月非常替沈旭跃惋惜不平。据说当时是沈旭跃的妻子邀请朋友在海上开豪华派对,邀请了一两百人,混乱中有大半游客逃生,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丧生。
赵明月当时以为,这大概是沈旭跃要经历的一道坎,可能在狱中待几年,出来后依旧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沈旭跃却再没有出来,在狱中心脏病突发,意外亡故。这让赵明月一直意不能平,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命运真会作弄人啊。
想到这里,赵明月不由得叹了口气。
正文 第七章 命运
赵明月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但是却一夜无梦,睡得十分香甜。天才蒙蒙亮时,她就听见了父亲清嗓子的咳嗽声,这是父亲多年以来的起床习惯,赵明月睁开眼睛,听着这熟悉的声音,眼眶不由得有些发热,原来这一切并非是做梦。
她摸着黑穿上衣服,然后掀开厚厚的麻布蚊帐下床。打开房门,大门已经开了,母亲也起来了,正提着鸡笼子往外走,看见闺女:“明月,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
赵明月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从□□点就开始一直睡到早上五点,这么长的睡眠,这么安静浓黑的夜,质量之高就别提了。她笑了笑:“我已经睡醒了。”她走到厨房,准备去挑水,发现水桶已经不见了,估计是父亲挑水去了,“妈,我爹去挑水了?”
胡年春说:“嗯,你去把咱家菜地浇一浇吧。”
“好。”
外面天色微亮,人们都趁着还没到上工时间抓紧种菜浇水,现在田地基本上都收归公有,只给每家每户留了一点自留地种菜。这点土地是非常难得的,关系着全家一年的生计,地很少,大家都极尽可能种一些周期短、产量高的蔬菜,这样才能保证一整年不缺菜吃。
上辈子父母去世后,哥嫂都进了城,赵明月就没怎么回过老家,她有点担心自己会找不到自家菜地的位置,但是她显然多虑了,纵使过了那么多年,走在熟悉的田野里时,她的脚步还是会自动寻路。
她走到菜地边,用长柄水瓢从水塘里舀水上来,泼浇到菜地里,现在是五月,还不到最热的时候,每天只需浇一次水,等到骄阳似火的七八月份,那就需要早晚都浇水了。蔬菜都是水养出来的,缺水的蔬菜都干巴巴的,特别老,有水滋养才会水灵灵的。
赵明月正浇着水,有人挑着担子从那头过来了,对方看见她,冲她羞涩地笑了一下:“你好早。”
赵明月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于有清,他们同村的,也是赵明月的同班同学,她笑了笑:“你也不晚啊。”
于有清低着头,走到水塘的码头边,将桶子沉进水中,装满水提上来:“我去浇水。”他家的自留地在上头的坡地上,水瓢浇不到,只能担水上去浇。那儿的地相对于水边的地来说,要贫瘠不少,也比较难伺候一些。
赵明月看着于有清高高瘦瘦的身影,思绪不由得飘散开来,于有清家里的成分比自己家里还差,是地主。解放前,月亮湾的茶园有一半都是于家的,虽然他爷爷并非是那种为非作歹的恶霸,但是大地主这个身份已经足以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了。他们家便成了月亮湾地位最低的一家,招工、升学这些好事全然都轮不上他们。
所以尽管于有清十分聪明,但也只能跟她一样,念了初中就没法再升学。于有清的姐姐于有芬是她三哥的同学,长得很漂亮,赵明朗曾经还和她谈过恋爱。有一次一个厂子来村里招工,于有芬的条件刚好符合,赵金云说只要于有芬肯陪他睡,就推荐于有芬去,于有芬鬼迷了心窍,听信了赵金云的话。结果赵金云占了便宜,于有芬也未被招去,还怀了身孕,她悲愤交加,觉得实在太过丢人,便投河自尽了,幸亏被人救了。于有芬的大哥于有义知道这件事,怒不可遏,将赵金云揍了个半死。
于有芬堕了胎,在家乡待不下去,和她大哥一起跑到新疆去了。于有清参加了77年高考,考上了大学,怀恨在心的赵金云卡着于有清的档案和户口关系不给转,于有清转不了户口和档案,就上不了学,他甚至还跑到学校去帮忙,也未能成功。于有清愤恨难抑,将赵金云打得半死,甚至连腿都打折了,自己连夜逃到新疆,投奔他哥姐去了。
于有清兄妹几个背井离乡多年,边疆苦寒,环境艰苦,于有清三十来岁的时候,死于一场雪崩,永生没有回归故里。
那个年代,没有户口档案和介绍信,出门寸步难行,更别提上学和参加工作了,薄薄的一张纸,甚至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赵金云这样的败类,手里握着一点权利,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姑娘,阻断了多少人的前程,操控了多少人的命运。
赵明月看着跟自己一般大小的于有清,十几岁的青涩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瘦得跟豆芽儿似的,家庭成分的压迫,使得这个聪慧的少年沉默寡言。如果早知道那些艰难险阻,全都能规避,他们的命运是不是可以发展到另一个方向?
赵明月浇好水的时候,于有清还在挑第四担水,两个大木桶将他单薄的脊背压得都弓了起来。赵明月轻叹了口气:“有清,我浇好水了,先走了啊。”
于有清有点受宠若惊:“诶,好。”两人虽然是同学,也是一个村的,也算是从小看着长大的,但是十几岁的少男男女都是情窦初开、懂得男女有别的年纪,像赵明月这种坦然叫对方名字打招呼的非常少见,起码于有清就不敢亲昵地叫赵明月的名字,要叫也是带了姓的叫。
回到家里,父亲兄长都在准备去队里登记上工了。这个年代,农民跟工人一样上班,早上六点多出门干一小时的活,收工回来吃饭,上午出工三小时,下午也是三小时,干完这几个小时,就可以休息了。
说起来其实是很清闲的,毕竟农村真正忙的时候只有那么一段时间,出工的时候,人到了就好,至于干多少活,全凭个人的自觉了。所以一些偷奸耍滑的人,每天都是在磨洋工,背个锄头下了地,队长来的时候就干两下,没人监督的时候,就跟一群打嗝放屁,到点就走人,典型的出工不出力。
尽管知道是磨洋工,这种情况还是得去啊,不去就没有工分,没有工分就没钱没粮。
不是农忙时节,赵明月就不用下地,她每天的工作是去生产队的席场编席子。编席子的材料是芦苇,苇杆被揭苇手用刀子破成厚薄均匀的苇片子,人们再将苇片子编织成苇席,苇席的作用很多,可以铺床、晒粮食、做遮雨棚等。
干这活的都是女人:家庭主妇、年轻媳妇和未出嫁的姑娘们。三个女人一台戏,他们这儿干活的就不只三个女人了,三十个还有多的,所以总是非常热闹的。
赵明月去记分员那儿登记完,看见已经有几个姑娘小媳妇在忙活了,已经在干活的于有芬冲她打招手:“明月,过来我旁边,一起说话。”
一个小媳妇看着赵明月说:“明月你昨晚怎么没去看电影,我昨上午不是跟你说了吗?有人可是等了你老半天啊。”这个小媳妇是罗五婶家的侄媳妇,叫成美来,隔壁成家村嫁来的,跟成永刚是同村的。
赵明月想了想,记不起来有那回事了,便歉意地笑笑:“昨天去打柴的时候摔了一跤,脚有点痛,就没去了。”
成美来惊讶地看着她:“摔了啊?不严重吧?”
赵明月摇摇头:“今天好多了,没事。”
成美来说:“你还真是勤快,还自己跑去打柴,让你哥去啊。小岗山多远呀,七八里地呢,挑几十斤的柴,我都觉得累,你一个读书人,没干惯重活,怎么一样受得了啊。”
另一个媳妇笑着说:“照我说,明月就该好好在家养着,别跟我们一样,弄得黑不溜秋、五大三粗的,到时候找个好婆家,这些粗活就都不用干了。”
这要放在以前,赵明月指定羞红了脸,但是今天她只是大大方方地笑一笑:“现在新社会了,妇女都解放了,哪有不干活的道理,谁来养活我们呀。□□不是说了嘛,妇女能顶半天边。”
成美来拍着手笑道:“你们瞅瞅,明月这丫头的嘴皮子越来越利索了,将来有得她的冤家受的。”
一起干活的小媳妇嘻嘻附和:“明月长这么漂亮,又有文化,哪个冤家都乐意啊。”
赵明月知道,女人们在一起嘛,不就是聊这些家长里短的事,说些凑趣逗乐的话,没出嫁的姑娘总是已婚妇女调侃的对象,她也不见怪,走到于有芬身边去干活了。
成美来就笑道:“你们俩姑嫂又凑到一起去了。”
于有芬脸上飞起了红云:“美来嫂子别开玩笑了。”她和赵明朗的恋情并未公开,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总会给人发现的。
于有芬家里条件比赵明月家里更差,虽然她家人口不多,只有兄妹三个,都是成年的全劳力。但是这个年代,劳力多并不占任何优势,劳力多,就意味着吃得也多。队里分的粮食大头都是按人头分的,小头才按劳力分,像于家这样的情况,分得的粮食完全不够吃,每年都要吃大半年的红薯才能扛过来。
他们家成分低,家里又穷,于有芬的大哥于有义虽然一表人才,但是二十七岁了还没说上亲。这要放在以后,二十七岁还正年轻呢,着什么急啊,但是这个年代,二十七就意味着是大龄青年、超级剩男了。赵明月记得就是这一年年底,于有芬出事之后,就跟着她大哥于有义离开家乡,兄妹俩跑到新疆去谋生去了,后来于有清也去了。于家就只剩下了两位老人,老年又遭遇丧子之痛,晚景相当凄凉。
于有芬是个很文静懂事的姑娘,手脚麻利、干活利索,话很少,大约从小就被父母训诫言多必失,加上那样的家庭成分,也活泼不起来。赵明月一直以为三哥会娶于有芬的,结果赵金云横插了那么一脚,酿成了那么大的悲剧,差点连命都丢了。
于有芬本人固然有些虚荣,不够自爱,但是她这样的出身,恐怕比谁都想改变命运吧,这个年代,只要跳出农门,全家人的命运都会跟着改变,她太急功近利了。结果她没能改变命运,还被命运狠狠地愚弄了。
那赵金云简直是死不足惜,赵明月恨恨地想,这一次,一定要阻止这个悲剧的发生,赵金云这样的跳梁小丑,已经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了。
正文 第八章 心痒
干活的人陆陆续续都来了,席场里一片欢腾。苇片在赵明月手上不断地跳跃着,她的身后出现了一张洁白的苇席。她一边忙活,一边听大家在耳边叽叽喳喳地说东家长西家短的,旁边的于有芬也十分默契地不说话,安安静静地干活。
汪秋兰和几个年轻的姑娘媳妇在另一边说昨天晚上的电影,讲得眉飞色舞,唾沫飞溅。要说这汪秋兰,光看脸蛋也有几分姿色,但是个子很矮,心眼也小,嫉妒心相当强,嘴角那颗绿豆大小的黑痣将这个人的阴险和碎嘴表露得一览无遗。
赵明月冷淡地看了一眼汪秋兰,上辈子带来的仇恨不可能完全消失于无踪,但是现在那些事她都还没干过,赵明月不至于去报复她,但是憎恶和疏远那是不可避免的。
大家正干着活呢,干部就下来检查工作了,赵金云穿着一件蓝色的确卡布料的中山装,胸前口袋里插着一支笔,双手背在背后,一路走一路看过来,领导派头十足。走到赵明月和于有芬身边,还特意多停留了几分钟,看她们忙了一阵子,突然说:“明月、有芬,你们俩下了工,来大队办公室找我。”
赵明月和于有芬对视一眼,不明所以,赵明月问:“主任,什么事啊?”
赵金云说:“有事找你们帮忙。”至于是什么忙,就不肯说了,踱着方步一摇一摆地出去了。
大家都听见了赵金云要找赵明月和于有芬,不由得窃窃私语起来。这时一个声音阴阳怪气地说:“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啊,连主任都要来找帮忙。”
赵明月回头一看,说这话的不是汪秋兰是谁,她冷冷地看了汪秋兰一眼,那眼神令汪秋兰不自在地扭了扭脖子,低下头去干自己的活去了。
散了工,于有芬跟赵明月说:“我们现在去吗,明月?”
赵明月说:“先不去,先回家吃饭,晚点找我哥陪我们一起去。”赵金云这老东西,最会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假公济私了。她记忆中并没有赵金云找过自己帮忙的回忆,但是这个老色鬼现在找她们帮忙,就不能不提防一点。
于有芬有些胆小怕事,平生最怕领导干部,她犹豫了一下说:“要不我们还是先去看看吧,主任说不定在等我们呢。”
赵明月拉住于有芬的胳膊,撒娇道:“有芬姐,我都饿死了,我要先回去吃饭。他叫了我们一起去的,要是你一个人先去了,那我岂不是成逃兵了?”
于有芬看着赵明月:“好吧,那我也回去吃饭。吃了饭我来找你。”
“好,吃了饭我去找你。”赵明月告别于有芬回家去了。
赵金云能有什么事,无非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然后找理由吃年轻姑娘的豆腐,占人的便宜呗。
赵明月回去吃饭,胡年春已经将饭菜都准备好了,早上吃的是白米饭,一天中伙食最好的一顿。胡年春看见赵明月,叹了口气,轻声说:“成家那个小伙子据说特别中意你,什么条件都由你开,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赵明月摇摇头,不说话,金山银山也别想她答应。
正在一旁吃早饭的赵明朗说:“妈,我妹她不乐意,你还强迫她干什么。”
胡年春小声地嘀咕:“我就是觉得那家条件还不错,想让明月慎重考虑一下。”
赵明月笑着说:“妈,我已经慎重考虑过了,真是不用再想了,我绝对不会后悔的。”
“那行吧,我找罗五媳妇说去。”胡年春轻叹了口气,然后去喂猪去了。
赵明月对赵明朗说:“三哥,今天早上赵金云找我和有芬姐,让我们去大队找他。”
赵明朗皱起眉头:“这老色鬼搞什么鬼?”又自知失言,赶紧小声对妹妹说,“明月,我跟你说啊,你一定要小心提防赵金云这老东西,千万别和他单独呆一块儿,这人很危险。”
赵明月看着赵明朗:“那他找我们去,怎么办?”
赵明朗拍着胸脯说:“我陪你们一块儿去。”
兄妹俩一放下碗筷,便去找于有芬,正巧于有芬也过来找他们,在路上遇上了,三人折向大队办公室。当着赵明月的面,赵明朗和于有芬两个人倒是一句话都没有,于有芬挽着赵明月的胳膊:“你说主任找我们有什么事?”
“不知道,去了就知道了。”赵明月说。
他们赶到大队办公室的时候,赵金云正准备锁门离开,赵明月说:“主任,我们来了,有什么事吗?”
赵金云面上一喜,回头看见站在两个姑娘身后的赵明朗,脸色顿时不好看了:“怎么才来,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
赵明朗说:“主任要是有事去忙,那就先去忙吧,我们下次再来吧。”
赵金云说:“我又没找你,你来做什么?”
赵明朗脸色顿时就变了,赵明月笑道:“我听说主任找我们帮忙,想着我三哥文化水平比我还高,又是男人,力气大一点,没准也能帮得上忙。”
赵金云不说话了,他重新打开门,指着墙角的一个桶子说:“村里那些标语都褪色了,想找两个人来重新刷一遍,想着你们两个人平时表现还不错,就叫了你们过来。”
赵明朗赶紧说:“这活交给我来就正合适,上次的标语也都是我刷的。有些地方比较高,她们姑娘家反而刷不到。”
赵明月笑眯眯的:“那这事就交给我们三个了吧,我三哥刷,我们给他打下手。”
赵金云气不打一处出,摆摆手:“行吧,赶紧拎走,今天之内将所有的标语都要重新刷完,抓紧时间。”
赵明朗将石灰桶和刷子都拿出来,赵金云板着脸将门锁上了:“刷完了记得将桶子和刷子还回来。”
赵明朗看他走了,冲赵明月和于有芬笑一笑:“走吧,先回去找队长记工去,免得说我们旷工。”
他们刚出了大队的院门,就碰上沈旭跃和几个知青从外面回来,沈旭跃看见他们三个:“你们做什么呢?”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洁白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处,一副沉稳干练的样子,看了一眼,便低下头去,心想,虽然很土,不过真帅。
赵明朗说:“沈书记,主任让我们几个去刷标语呢。”
沈旭跃看了一眼赵明朗手里的石灰桶,又看看拿着刷子的赵明月,赵明月头发编成了两个粗黑的麻花辫,一个在身前一个在背后,发端用米黄色的毛线系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蝴蝶结被赵明月的鼻息吹动着,微微颤动,沈旭跃只觉得心上似乎被那个毛线蝴蝶结掠过,有点痒痒的。他收回心神:“赵主任说的?不是说明天才开始刷么?那你们去吧。”
赵明朗点点头:“好,那我们走了。”
沈旭跃叫住赵明月:“赵明月。”
赵明月回过头来看着他,沈旭跃说:“你要的书过两天就有了,到时候你再过来一趟。”
赵明月笑得贝齿微露:“好,谢谢沈书记。”
刷标语的活儿并不重,赵明朗负责刷字,于有芬负责提石灰桶,赵明月则负责搬凳子。有些标语刷得高,要踩在板凳上才能够得着,三个人配合默契。
赵明朗一边忙活,一边跟于有芬和赵明月小声地嘱咐:“以后赵金云找你们,千万别一个人去,一定要找个伴一起。”
于有芬显然也是听说过赵金云的事,边点头:“好。”
赵明月爽快地答应着:“我知道了,哥,今天不就叫了你一起来吗。”
赵明朗赞赏道:“就要这么干。”
三个人刷一整个村子的标语,起码有二三十条,任务还是挺繁重的。忙到中午,大家都收了工,赵明月三个人还在刷大队办公室墙壁上的标语,这里的标语字体大,刷起来非常费劲,而且石灰浆也快没了,三人准备刷完石灰浆,就回去吃饭,下午再和了石灰浆明天继续刷。
沈旭跃拿着一个铝制饭盒从外面进来,他已经在食堂吃了午饭回来了,看见他们三人还在忙,站住了:“你们怎么还没下工?”
赵明月说:“还没有,还剩一点石灰水,等刷完了再回去。”
沈旭跃看了一下:“先放在那里吧,一会儿叫几个人帮忙把这院子里的标语刷了,你们回去吃饭吧。”
赵明月顿了一下,看着沈旭跃:“那就谢谢沈书记了,我们先回去了。”
赵明月回到家的时候,只有父亲赵顺生在家,他看见儿女回来,将烟袋在门槛上磕了磕:“回来了,吃饭吧。”
赵明月问:“爹你吃了吗,我妈呢?”
赵顺生说:“我也还没吃,等你们回来吃。你妈去你大哥罗五家了。”
赵明月顿了一下,看样子母亲是和罗五婶说自己的事去了。赵明月去洗手,看见赵明朗对着洗脸盆往里瞅,瞅了半天,也不洗脸。赵明月笑道:“三哥你看什么呢?”
赵明朗突然有些不好意思:“我看我脸上哪里有石灰。”
赵明月笑道:“你头发上也有石灰浆,干脆洗个头洗个脸吧。”
赵明朗耳朵有些发红:“算了,还是别洗了,下午还要刷呢。”
“下午刷了下午再洗,就浪费点水,又不浪费别的。”赵明月心里偷乐,她哥是恋爱中的人,比较注意形象,生怕自己在于有芬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
赵明朗说:“那我洗洗吧,一会儿去挑担水回来。”
正文 第九章 计划
胡年春已经回来了,站在大门口和赵顺生小声地说话,赵明月知道他们肯定是在说自己的事,父母大概觉得很可惜,成永刚条件那么好,哪个姑娘不愿意嫁过去啊,偏生自己还要拒绝。要不是自己重活了一世,也会觉得成永刚条件很好,这也是她上辈子同意嫁过去的原因。
她将四个人的饭都盛出来,放在桌上:“爹,妈,吃饭了。”
胡年春看着女儿,轻叹了口气:“吃饭吧。”过了一会儿,胡年春又说,“明月,我已经去让罗五婶把那事给推了。”
赵明月点点头:“好。”
胡年春一边吃饭,一边状似漫不经心地说:“明月啊,你想要找个什么样的人家?”
赵明月抬头看着母亲,过了一会儿垂下眼帘:“我也不知道。”
赵明朗洗完头脸,头发上还滴着水,走过来,端上自己的饭碗:“妈,你但什么心,我妹将来指定要嫁到城里去的。”
赵明月嗔他:“瞎说八道。”她现在压根都没想过嫁人这回事。
一直不说话的赵顺生说:“明月,这事呢,咱们还是务实一点好。城里人什么的,咱们就别瞎想了,省得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这种事情不是咱们想就能的,还是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你年纪说小也不小了,有合适的,咱们就都留意一下,先见见,觉得合适呢,那就先处着。”赵顺生这话说得很实在,他一向是个很务实的人。
赵明月经历过上辈子那段叫人失望透顶的婚姻,对婚姻这东西,还真没什么期待的:“爹,我真的不着急,这个事咱暂时就不提了吧,也不用麻烦别人帮我留意了。我自己心里有打算。”她上辈子没念过多少书,总觉得是种遗憾,这辈子有机会重来,一定要弥补这个遗憾,至于婚姻,那就都随缘吧,不强求,没有男人也不是活不下去。
胡年春和赵顺生互相对视了一眼,叹了口气,摇摇头,自己女儿年纪不大,主意还真不小。
赵明月兄妹俩吃完饭,也没怎么休息,就赶紧跑去刷标语去了,这天上午才刷了十来条,下午还有十好几条呢,不抓紧时间,今天的任务就完不成了。
他们跑到大队大院,于有芬还没来,沈旭跃已经和一个知青在刷最后一条标语了,沈旭跃拿着刷子亲自在刷。赵明朗赶紧跑过去:“沈书记,我们来了,这事交给我们吧,谢谢你们。”
沈旭跃拿着石灰刷,回头看了一眼赵家兄妹,也不收手,说:“没几个字了,我来就可以。”
赵明月就站在一旁看沈旭跃刷标语,他刷的正是知青宿舍前面那一排“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正是因为这样一句话,无数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奉献在了全国各地的村野。这一段历史,是这一代人最刻骨铭心的记忆。日后沈旭跃他们回忆起这段岁月来,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沈旭跃的个子很高,农村生活将他的身体锻炼得还算强壮,在这个吃饭都只能勉强饱的年代,他能有这样的体魄,也还算是不错了。他举着蘸满石灰浆的刷子,挥舞着孔武有力的胳膊,用力一挥,笔画就到底了,跟赵明朗按原字填充石灰浆不同,他是自己重新写那几个字,虽然跟原来的字并不能百分百重合,但不可否认,他的字要更漂亮一些。
赵明月和赵明朗看得都不由得暗暗佩服。沈旭跃写完最后一个字,画上句号,将刷子递给赵明朗:“好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们吧。”
“谢谢沈书记帮忙,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赵明朗接过沈旭跃的刷子,由衷地感慨说。
沈旭跃笑一笑:“乱写,见笑了。”
赵明月也说:“是真的写得很好看。”
沈旭跃看了一眼赵明月,笑得微微有些赧颜:“过奖。”
赵明月低头看了一下石灰桶里的石灰浆,居然已经重新拌了一桶:“沈书记已经帮我们拌好石灰浆了,太谢谢了。”
沈旭跃点点头:“不客气,我走了。”说着伸手轻挥了一下,转身和同伴离开了,走的时候,步伐非常轻快。
赵明朗说:“没想到沈书记人还挺好的。”以前他总觉得知青们都挺清高的,都抱着团,只愿意跟他们内部人打交道,不屑于和村里人为伍的。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颀长的背影,点了下头。
第二天一早,赵明月去席场上工的时候,发现大家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然后低下头交头接耳,汪秋兰更是狠狠地剜了自己一眼,那眼神中尽是嫉恨和不满。
赵明月跟大家打了一声招呼,然后走到于有芬身边去干活。于有芬压低了声音说:“他们刚刚在说你连解放军都不愿意嫁,是真的吗?”
赵明月看了一眼成美来,估计她从罗五婶那儿听到了什么,把这事跟大家伙说了,然后大家都在议论自己呢。“没有的事,哪来什么解放军,别听她们瞎说。”
赵明月心气高,这是大家伙都认定了的事,现在连解放军都看不上,肯定是想嫁到城里去吃国家粮。漂亮的姑娘本来就极容易引人嫉妒,尤其是这个漂亮姑娘还心高气傲的话,那就更让人觉得面目可憎了,越漂亮越让人觉得可恶。
赵明月也没心思去管那个,她现在早就不是当年那个胆小怕事的赵明月了,这点流言蜚语怕什么,她又不是为别人而活的。
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赚钱,再就是能学习,好赶上明年的高考。虽然她只念过初中,但她的成绩一直很好,七七年的高考非常简单,她自学一年高中课程,去参加高考,考大学的希望还是有的。
这个年头,赚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做生意属于投机倒把,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人们避犹不及,所以赚钱这个念头只能暂时按下。当然,也不是不能赚钱,但都只能赚点小钱,比如卖几个自家的鸡蛋、几把自家种的小菜,要么就去做手艺,比如裁缝、泥瓦匠或者补锅匠等,这些都是人们生活必须的,是不会禁止的。
但是这些小手艺赚的钱也不多,比如一个裁缝,做一天衣服,工钱是两块钱,要交一块钱到生产队,自己还得出二毛五的线头钱,干一天活,只能赚七毛五分钱,另外加可在主人家吃一顿饭。但就算是这样,也比在队上上工强,队上上工一天最多只有五毛钱的收入。这种小钱要赚到什么时候才能发家啊,赵明月也不着急,马上就要改革开放,到时候商机无限,简直可以说是遍地黄金,还怕赚不到钱吗。
这天中午下工的时候,赵明月走得比较晚,她从席场出来,碰上沈旭跃和两个知青扛着锄头从外面回来,沈旭跃看了一眼赵明月,站住了:“你要的书我已经帮你借到了,你跟我去拿吧。”
赵明月高兴起来:“好,谢谢沈书记。”
跟沈旭跃一起的两个男知青看了一眼赵明月,然后拍着沈旭跃的肩说:“原来这两天到处跑,是为了帮人的忙呢。”
沈旭跃咳咳了两声:“轻点轻点。”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赵明月。
赵明月低着头跟在他们身后,到了大队院子,赵明月站住了:“沈书记,我在这里等你吧。”
沈旭跃点头:“好,我马上来。”说着赶紧跑回宿舍去了。
赵明月站在院子里的香樟树下,看着知青的宿舍,她听见从屋子里传来知青们喧闹的声音,估计是有人在取笑沈旭跃。
不多时,沈旭跃拿着一叠书过来了,走到赵明月面前:“我只借到了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和政治,化学和物理课本暂时没有,你先看这些行不行?”
赵明月摇摇头:“没关系,这些足够了。谢谢沈书记。”伸手将书接了过来,反正到时候应该已经分了文理科了,她也没打算考理工科。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问了:“你怎么想看高中课本?”
赵明月抬眼看着沈旭跃,勾起嘴角:“觉得将来可能用得着,学一点知识总是没错的,平时闲着也是闲着。沈书记上过高中吗?”
沈旭跃点点头:“上过,我上学早,68年高中毕业,一毕业就下乡来了。”
那就是老三届了,赵明月说:“以后要是我学到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请教沈书记吗?”
“可以,只要我有空。”
赵明月朝他弯了一下腰:“那就太谢谢沈书记了。”
沈旭跃轻摆手:“不用客气。”
“那我先回去了。”赵明月转身准备离开,想了想,又回头跟沈旭跃说,“沈书记,如果将来能重新考大学,你还会考吗?”
沈旭跃略有些诧异地望着赵明月,关于这个问题,父亲在给他写信时倒是提到过,说他将来也许还有机会上学,千万不能就此放弃学业,他心里就狐疑过,也许将来还是会恢复高考的。但是赵明月是怎么知道这些消息的呢,这个女孩,真叫人意外。
赵明月没等到他的回答,只好弯起嘴角笑了笑,准备离开,突然听见沈旭跃说:“如果可以,我当然会的。”
赵明月笑起来,转身离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衫军绿色裤子的年轻女人推着自行车,站在大院门口望着自己,那眼神冷冰冰的,仿佛是自己抢了她什么东西似的,赵明月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她听见身后的沈旭跃叫了一声:“吴婕,你来了?”
门口那个女人推着自行车慢慢走了过来,路过赵明月的时候,非常不友好地瞟了她一眼。赵明月抱着书,赶紧走了。原来她就是吴婕,沈旭跃后来的妻子,赵明月偷偷打量了一下对方,长相很普通,不过却掩饰不住一股高傲之气。赵明月知道这个吴婕的家庭背景很好,她父亲和沈旭跃的父亲是战友,沈旭跃会娶她,倒也算是门当户对。
赵明月现在想一想,沈旭跃和吴婕之间的感情未必有多深,沈旭跃出事后不久,就听说吴婕另嫁了,这件事当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但是外人听着,除了摇头叹息,还能说什么呢。
赵明月当时的交际圈子很广,跟沈旭跃的圈子也有些重合,她听到八卦,说当年吴婕拼命追求沈旭跃,非他不嫁。但是这段婚姻其实也并不怎么美满,沈旭跃和吴婕早就貌合神离,之所以不离婚,都是为了利益问题和面子问题。赵明月当时就感慨,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不知道沈旭跃是不是还会娶吴婕,如果可以,自己能不能为沈旭跃做一点什么,以阻止悲剧的再次发生。
正文 第十章 问题
赵明月抱着这摞书回去,决心好好研读一番。她曾担心自己过了这么多年,学过的那些东西恐怕早就忘了,幸运的是,翻开自己学过的初中课本,并不十分陌生,熟悉起来还挺快,现在再来学高中课程,发现也还不算太晦涩,多看两遍,也还是能懂。倒是赵明朗,因为毕业的年份比她长,学起来还不如她快。
七七年高考时间是十二月份,现在是五月里,离高考还有一年半的时间,想要吃透三年的课程,是要抓紧点时间。
这天中午,大家吃了饭都在休息,赵明月则坐在桌旁做数学题,突然听见隔壁传来哭声,赵明月侧耳听了一下,是堂妹明秀在哭。
她放下书本出去,看见赵明秀蹲在地上,抱着她的书包,头抵在膝盖上哭泣。明秀的大哥赵明刚坐在门槛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妹妹,明秀她妈面带怒色,嘴里骂骂咧咧:“姑娘家,能够写自己名字、知道算账就行了,读那么多书做什么,你难道还想考大学?读了大学也是别人家的人,浪费我的钱。”
赵明月皱起眉头,走过去安抚堂妹:“秀儿,哭什么呢?”
赵明秀抬起头,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她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我妈不让我去上学,让我回来干活。”
明秀她妈又说:“早点死回来做事,你以为你读书不要钱啊,一个学期也要三四块钱。早点回来赚钱给你哥娶老婆。”
赵明月将赵明秀拉起来,走到二婶王招娣面前,笑着说:“二婶,现在是新社会了,男女都一样。你现在好好培养明秀,将来没准比儿子还孝顺呢。”
赵明秀的大哥赵明刚今年已经25岁了,人有点木木愣愣的,不是很聪明,加上家里条件不好,到现在都没说上媳妇,二叔和二婶急得团团转,到处在托人帮忙说媳妇。
王招娣说:“我不要女儿孝顺,我将来养老要靠儿子的,女儿是别人家的人,嫁出去就等于泼出去的水。她现在不帮着家里,我难道还指望将来她嫁出去了帮着家里?明刚也才念了两年书,她一个女孩子都念到五年级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说我刻薄她了吗?”
赵明秀在一旁哭着说:“哥哥那是自己不愿意读。你让我把这学期课上完了好吗,还有一个多月就放假了。等我读完小学行不行,妈?”
赵明月看着堂妹,叹了口气,明秀就是太懂事了,为什么不为自己争取一下呢。这时她二叔赵德生挑着水桶回来了,看见女儿在抹眼泪:“秀儿怎么哭了?”
王招娣瞪着丈夫:“你管她哭什么,做你自己的事去。”
赵明月看着二婶,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二婶是个非常精明厉害的女人,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家里一切都被她牢牢抓在手里,从丈夫到子女,一个个都被她治得服服帖帖的,什么都是她说了算。二叔性子软弱,生的儿子也随二叔,父子俩都木木愣愣的,不怎么聪明,二婶要强,贪小便宜,从来不肯吃亏,所以跟妯娌婆媳以及左邻右舍的关系都不太好,她就像个刺猬一样,随时随刻都竖起了硬刺,准备扎向别人。
赵明月说:“二婶,秀儿这学期的钱都交了,你不让她去上学,不就便宜学校老师了?”
王招娣眨了眨眼睛:“那好吧,上完这个学期,就不能再上了。”
赵明秀破涕为笑,赶紧擦了眼泪,抱着书包跑了。
赵明月看着堂妹的背影,摇了下头,明秀的性子太软弱了,一点都不懂得为自己争取。上辈子她刚出嫁没多久,就听说了明秀投井自杀的悲剧。
王招娣看见比自己儿子小了七八岁的侄女都嫁出去了,儿子却还没娶上媳妇,心里那个着急啊,便到处托人帮忙,为儿子说亲。后来有个人家说,枞山坳里有户人家,家里条件不好,也生了一男一女,儿子三十岁了还没娶亲,留着女儿不给嫁,想要给儿子换一个媳妇。问王招娣愿不愿意。
王招娣听说有姑娘愿意嫁到自己家来,欢喜都来不及,也不管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同意了。这种女儿换儿媳的做法,民间有个说法,叫做棉花换纱,在很偏僻贫穷的地方曾经非常盛行。结果那边那男的是个半边瞎子,又矮又聋,根本算不得一个正常人,倒是那家的闺女跟明秀一样,非常漂亮聪明。亲戚朋友都劝王招娣,不能把明秀这样推进火坑里。王招娣铁了心要娶媳妇,哪里管女儿死活。十五岁的赵明秀就这样被定了婆家。
就在出嫁前一天,赵明秀失踪了,人们在一口废弃很久的井里找到了她的尸体。赵明月赶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堂妹冰冷的尸体,二婶一边哭一边骂,还在埋怨女儿没有嫁过去再死,赵明月看得心如坠冰窟,那场面一辈子都不能忘。所以她现在绝对不能再让这个杯具发生。
赵明月坐在家里看书,想到明秀的事,有些心浮气躁,怎样才能解决明秀的问题呢。其实赵明刚除了有点笨之外,倒也没有差到哪里去,而他娶亲最大的障碍,应该就是他妈。哪个姑娘都不愿意嫁到一个婆婆控制欲极强的人家去,而且赵明刚的性格又如此懦弱,什么都听他妈的,这一点确实非常难办啊。
下午去席场上工,赵明月没有看见于有芬,以为她去队上出工去了,也没在意。几个性格外向的小媳妇又在取笑赵明月:“明月,前两天沈书记找你,有什么好事啊?”
赵明月知道这种事总瞒不过去,本来也不是偷偷摸摸的,便说:“跟沈书记借了点书看。”
“原来明月还想考女状元啊。”成美来笑道。
赵明月说:“就是觉得无聊得很,借几本书解闷。”
汪秋兰在一旁瘪瘪嘴:“可不是嘛,像我们这种没读书没文化的文盲,就知道干活吃饭,跟文化人没得比。”
成美来取笑她:“你不喜欢有文化?那你怎么天天跟我打听那谁的事,人家可是个高中生。”
汪秋兰被臊得满脸通红,望着赵明月咬牙道:“我喜欢有什么用!人家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不喜欢我这样的文盲。”汪秋兰爱慕成永刚,在赵明月拒绝成永刚的亲事之后变得更加直接大胆,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赵明月只当笑话听一听,这个年代的女人,天天围着灶台转,除了嫁人生娃,确实没有更多的追求,你不能强求更多。
下了工,赵明月去自家菜地摘菜,发现于有芬在担水浇菜,便跟她打招呼:“有芬姐,你下午没去席场,去队里上工了吗?”
于有芬面上神色复杂,放下担子跑过来和赵明月说话:“明月,我现在好担心。”
“担心什么呢?”
于有芬咬着下唇说:“地区的纺织厂要来招女工,咱们生产队里推荐我去了。”
赵明月惊喜地看着于有芬:“真的吗?那太好了,恭喜你啊。”
于有芬面上并无喜色,说:“但是还没有确定呢,他们只招一个人,要求初中毕业生,年龄十八到二十岁,咱们大队符合条件的就只有我和赵保利。”
赵明月皱起眉头:“那怎么办?”
于有芬叹了口气:“我也担心呢,我家的成分不好。”
唯成分论在后来人看来是挺可笑的,但是这个年代,却像一道枷锁,牢牢地套在你的脖子上了。赵明月安慰她:“出身没法选择,但是道路可以自己选。再说赵宝利家里不也是富农吗?”
“但是她姓赵,村里要是推荐她去,我就没办法了。”于有芬说。
月亮湾的姓氏很杂,但是赵姓却占有绝对的主力,基本都是共一个祖宗的,所以也都是本家,现在赵金云当主任,有什么好事肯定会先顾及到自己的本家。
赵明月皱着眉头努力回想,是了,76年的时候,地区的纺织厂确实来村里招过工。就是因为这件事,导致于有芬背井离乡,而最后还是赵保利去了纺织厂。想到这里,赵明月抬头看着于有芬:“有芬姐,你很想做工人吗?”
于有芬看着赵明月,叹了口气:“要是能够走出农门,谁不愿意啊,这样我们家也就不会那么穷了,我哥哥弟弟以后娶亲都好办了,我可以帮衬些。”
赵明月很能理解她现在的心境,知道她急于改变家里的现状,但是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好事,只能给她家带来更大的灾难。赵明月想了想说:“有芬姐,其实我觉得,当工人也不一定真的好,未必就适合你。”
于有芬绞着手指,咬着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机会去工厂上班,现在机会离得这么近,我真的不想放过。我哥已经二十七了,还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我爹妈心里有多着急你不知道。我哥也越来越沉默,这该死的出身,真是把我们都害死了。”
这还是赵明月头一次听见于有芬跟自己说这么知心的话,看样子她是真想跳出农门,赵明月犹豫了一下:“要是需要付出你无法想象的沉重代价,你也愿意吗?”
于有芬咬着下唇:“我豁出去了!”赵金云已经跟她暗示过几回了。
赵明月知道内向的人其实很不好打交道,他们一旦下定决心,那基本上都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我三哥呢?”
于有芬慌乱地看了赵明月一眼,她以为他们掩藏得非常好,没想到被赵明月看了出来:“我,我如果真的去地区了,确实有点对不起明朗。”
赵明月叹了口气:“有芬姐,不要太单纯了,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就算是愿意作出牺牲,但是也未必能收到你想要的效果,而且有可能全盘皆输。我的意见,你还是别想着去什么工厂了,我觉得你去不了。”
“为什么?”于有芬咬着牙,赵金云说了,只要她肯答应,就一定保证她能去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