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相遇
序言
人生有很多种, 不过都是一路走来, 童年、少年、成年、老年, 从生到死, 不过是宇宙洪荒的转瞬之间。
她从没敢设想过人生, 只是努力地走过每一天, 拼尽全力地挣扎着活下去。
她从来不责怪命运, 更不是命运的弱者!
只要她还活着,就绝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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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阳光明媚的夏日,迎着耀眼的晨曦, 风棹歌高昂着头走进了大学的校门,宽广的校园里四处飘扬着彩旗与汽球,到处是欢迎新生的横幅。N大, 闻名全国的一流学府, 她,终于走进来了, 从此埋葬过去, 迎接生命新的起点。
“请问, 法律系怎么走?”风棹歌礼貌地喊住一个走在她前面的高个子男生,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略怔了怔, 眼中有她已经习惯的惊艳之色。
“你是新生?”他带着点傲慢的神情,以学长的口气问道,一边问, 一边仔细地又看了她一眼。“风棹歌?”
风棹歌闻言扬了扬眉, 他认识她?
“来得正好,我正想叫人去找你,跟我到学生会办公室来。”他那算得俊秀的脸上带着愉快的微笑,可是头却昂得很高。他大概没有自觉,但是这么高高在上的说话方式,却立刻惹起了风棹歌十分反感。他是谁?
两人并肩走了十几步之后,杨亦君见风棹歌并没有说话的意愿,才开始自我介绍:“我是杨亦君,本校的学生会长。”然后顿了顿,半转身看着风棹歌,似乎在等她接话。
风棹歌点点头,表示了解,不过仍旧无意说话,只是以眼神示意他继续说明叫她来的用意。
大概是因为没有见到预期中崇拜的表情所以感到面子有些挂不住,为掩饰其尴尬,他只好继续说下去:“你的成绩非常优秀,很少有人能够得到本校的全额奖学金。听说你的家境不好,要办理勤工俭学吧,这些手续必须通过我们学生会的审核,要不要现在就申请,我可以帮你挑个轻松点的职位?”一边说着,杨亦君一边带着风棹歌进了一间有些零乱的办公室,木门上挂了块掉了点金漆的学生会牌子。
风棹歌轻皱眉头看着杨亦君,他似乎对她的情况非常了解,这让她提高了警惕,而且字里行间,她明显感觉到这个人非常想看到她向他低头的模样,不过恐怕要让他失望了。风棹歌冷淡又客气地冲他摇了摇头,一口回绝:“谢谢,不过我想我会到外面打工,学校的薪水太低了!”她讨厌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那种施舍的口气,像是在在强调她必须保持谦卑的面目,她一定要靠他们才活得下去吗?
杨亦君被她噎了一下,已经准备好拿表格的动作生生僵硬下来,思维发生两秒钟的空白。
“杨会长,你把我叫到办公室就为了说这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吗?”她开始觉得这个人不但傲慢,而且实在是无聊得紧。
“哦,当然不是,当然有事,嗯,是还有点事,待会儿举行开学典礼,你代表新生致词,时限三到五分钟,你还有十五分钟时间,可以先准备一下。”风棹歌觉得杨亦君可能从没见过一个穷人可以在他面前这么嚣张,所以有些无所适从,急急忙忙地说完话就拿起几张表格朝大门走去,仿佛为挽回什么似的故意对她视而不见。
风棹歌看着他的背影,扯了扯唇角,拉出一个冷笑,这个人应该是个好出身的公子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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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走进教室大门前,风棹歌的心情都还是愉悦飞扬的,新生致词对她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事情,只要简短几句话讨师长们欢心也就得了,她十分清楚,根本没几个学生会认真听,但是这新生代表的身份却足以令她四年快乐的大学生涯有一个美好的开始。
在走廊里就能听见教室里喧闹声声,几乎到处都是学生们开心的笑闹声,风棹歌抬头确认了一下自己的教室,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走了进去,她很清楚亲和的笑容是建立人脉的第一杀手锏。可是就在她走进教室的那一刹那,突然一眼扫到第二排座位靠窗边有一张五分熟悉的美丽面孔,顿时令她一早上的好心情全部灰飞烟灭,是她?是她!
“同学,原来你是我们班的,刚才在台上致词的就是你吧?”几个大胆的男生争相涌到风棹歌的面前献起殷勤,风棹歌心里暗自冷笑地看着这一群幼稚的惨绿少年。“是啊,我是风棹歌。”她慢慢从窗前那个女孩身上挪开视线,微笑着回复迎过来的男生们的询问。
“风吹杨柳万千条,归棹远去放歌声。真是好雅的名字。”一个卖弄文采的男生大声吟道。
风棹歌不置可否地笑笑,这只是她母亲随便从一本言情小说里捡来的名字,听说还是个悲剧的牺牲品,她可是一点儿也感觉不出何雅之有。
应付走了那些嘈杂的男生,风棹歌笔直地走到那个正与前排女生谈笑的女孩身边,那女孩穿着一件淡粉的雪纺连衣裙,袖口与腰间缀着华丽细精细的蕾丝和刺绣,一看就价值不菲。她抬起的小脸精致可爱,眼波明媚,睫毛卷翘,一头烫着大卷的长在阳光下折射出丝绸般的发泽,美得简直像个陶瓷娃娃。
那女孩发现她的靠近,立刻友好地抬头冲着风棹歌甜甜一笑,如她所预料的一般,那女孩看着她的眼神是那样陌生。风棹歌用力攥紧拳头,强自压下撕碎这个笑容的冲动,强迫自己平静,回给她一个同样友好的笑容,她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笑容一旦扬起就会有一种楚楚动人的柔弱风韵,最是惹人呵怜,所以在寻常人眼里,她风棹歌是个十分柔弱温和的女孩子。
“典礼上你的致词说得真好。”靠着窗边坐着的女孩抬着甜美可人的笑脸,给了风棹歌一个衷心赞美。
“谢谢。”风棹歌也十分真诚地表示了自己的感谢。
“我叫唐宠玉,你叫风棹歌是吧?”
“对,我叫风棹歌。”风棹歌嘴上回答着唐宠玉的话,心中暗暗咀嚼着唐宠玉名字中所暗含的喻意,唐宠玉……可真是个甜蜜的名字,只是听到这个名字就可以知道她必定是一个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娇女。
唐宠玉啊……
风棹歌仔细地又看了唐宠玉一眼,心中突然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这是上帝的精心安排,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用意,更不知,上帝究竟是站在她这一边,还是她那一边……看着唐宠玉天真纯净的笑容,风棹歌突然想起一种生物之间特殊的关系——天敌!是的,她与她就是天生的敌人,或许唐宠玉不会了解,可是她的存在却让风棹歌感到莫大的痛苦,风棹歌暗暗抹掉一身的冷意,她真的很讨厌她!
也许是风棹歌看着唐宠玉的眼神过于专注,有些愣神,让唐宠玉觉察到了什么,她有些不解地拉了拉风棹歌的衣服,笑问:“你怎么了?有什么不舒服吗?”
“嗯?没有,只是觉得你的名字真的很好听,光是听着就觉得很幸福,你爸妈一定很疼你吧?”
唐宠玉不好意思地笑笑,“是啊,不过有时候也会很凶的。”她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脸上却是一派幸福的表情,这样的表情让风棹歌看着倍觉刺眼。
“以后就是同学了,还要请你多多关照。”风棹歌收起自己的胡思乱想,避开唐宠玉的视线,笑得十分温和,随后指指唐宠玉身边的空位,轻声问道:“对了,问一下,你身边的这个位子有人吗?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坐在这里。”
“当然可以,这里还没有人预定。”唐宠玉立刻开心地帮风棹歌把手里的书接过来,放到桌上,那明媚的笑容真的让风棹歌越看越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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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个月的生活非常平静,风棹歌没有住校,学校的住宿制度太过严苛,住宿费用也不低,对于她来说很不划算。她独自租住在离学校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的一间小房子里,说是房,其实不过是屋主自行搭建起的铁皮阁楼小屋,可是好在租金够低,水电用度都还方便,还可以利用楼下的大厨房自己做饭。毕竟靠那点有限的课余时间能赚的钱不多,处处都得节省。
“棹歌,棹歌,这个星期天你有空吗?”星期一一大早唐宠玉到得非常早,一看到风棹歌进来立刻急急忙忙的跑过去拉了她说话。
“怎么了?”风棹歌拍拍唐宠玉的手,示意她不要急,走到桌边放下书后才笑着问她。唐宠玉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参加了一个社工服务中心,这个星期天要去分发慈善物资,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啊?”说这话时,她就像是发现一个好玩的新游戏一样充满欢乐激情。
风棹歌闻言下意识地起了丝寒颤,“社工服务中心?”好耳熟的名称啊,回想起来,她已经有好几年没和这个地方打交道了呢,没想到这个女人也有兴趣去做这种无聊的事情。风棹歌低下头假装整理资料,任长发滑下遮住脸孔,掩住脸上的森冷的寒意,“不行啊,我星期天还要打工呢,对不起啊,没办法陪你去了。”语气中的无奈她表示着她的无限遗憾。
“这样啊……”唐宠玉略微收敛了一点兴奋的表情,大概终于后知后觉得发现风棹歌并不适宜参加她这样闲人的活动,急忙道歉:“对不起哦,我忘了你还要工作。哎!你也真是可怜,每天念书都已经很辛苦了,还要拼命打工赚钱养活自己。”
可怜?她吗?风棹歌理书的动作微微一顿,微抬眼看到唐宠玉眼里透出深深的怜悯,立刻引出了她心中无名之火。她立刻侧转头隐住自己的情绪,心中暗自冷嗤,不会!“可怜”这两个字永远都不会出现在她的身上。
唐宠玉并没有注意到风棹歌的不悦,她拍拍风棹歌的肩,明亮的眼睛闪闪发光,“不过……有时候我真的是很佩服你呢,你比我可强多了,我想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一定撑不下去的。”
“怎么会,我也是没办法,你这么聪明又这么漂亮,如果你是我,一定比我强的,更何况你爹地妈咪那么疼你,哪会让你吃苦呢……”风棹歌抬起头,温柔地笑笑,伸手摸了摸唐宠玉柔嫩的脸颊。
呵呵,是啊,唐宠玉可是天之娇女,怎么会和她风棹歌一样?不过,也许会有一天,如果她们的位置倒转……绝望、悲伤、贫苦,也许有一天唐宠玉也会尝到那种滋味,风棹歌有些恶意地想着,真想看看她处在这样的位置上会是什么模样。呵呵……真的很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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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下午五点半。
风棹歌刚做完白天的工作,在街边随便吃了一碗阳春面,准备回家睡两个小时再去一家酒吧做服务生,那份工作得一直干到凌晨两点半,如果不回去睡一会还真有些撑不住。
吃饱肚子的感觉无比美妙,一切都显得很安逸,风棹歌轻轻哼着歌,不紧不慢地走着。可是就在离她家不远的偏僻小街上,她突然看见一个不应该属于这个街区的窈窕身影――唐宠玉!
唐宠玉怎么会在这儿?风棹歌一时有些奇怪,千金大小姐居然敢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真是十足的不知天高地厚。好奇心驱使风棹歌跟了上去,想去看看这个笨女人跑到这里来干什么,仅仅三分钟之后她就明白了唐宠玉的来意。她看着唐宠玉的举动,不禁暗自冷嘲:如此天真的傻子!不过是报名参加了什么义务社工活动就真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了吗?以为凭她几句轻声细语,几块廉价的硬面包就可以应付黑街后巷吗?天真至蠢!没见过人世间生存残酷的温室花朵只需两根手指就能揉碎。
风棹歌一路跟着唐宠玉,将近二十分钟的跟踪她居然一点儿都没察觉,她甚至完全没有隐藏自己的行迹,在风棹歌眼里唐宠玉的警觉性简直比一头养在圈里的猪更低,这样的她当然更不可能发现——一身昂贵的名牌行头已经为她招来多少觑觎的目光,多少贪婪邪恶的眼睛在盯着她。天真的大小姐依旧不知凶险地东张西望,把纸袋里的干面包分给挤在墙角的流浪汉、小偷、盗匪,甚至还有心情去撩拨被扔出来的流浪狗。
很快,风棹歌就嗅到了空气中异样的骚动,她的心脏在兴奋地嘭跳,直觉告诉她就要有一场好戏可看了,不出五分钟,温室的脆弱玻璃将会被敲个粉碎,狂风暴雨将彻底□□掉这朵美丽的粉玫瑰,她隐身暗处看着前方一身华装的唐宠玉,突然微笑起来,飘零在风雨中残碎的花瓣会显得格外凄美吧?
“嗯……小姐,行行好,行行好,给点儿吃的吧。”
好戏开锣声当当敲响……
“啊!好,好,你等一下,我这儿有面包,给你,快吃吧。真可怜……”唐宠玉看着眼前衣衫脏旧,眇了一目的中年男子,一脸同情。
“好可怜”,这样的话听在不远处的风棹歌的耳朵里分外觉得恶心,就像那天对她所说的一样,这样的同情无比廉价。
风棹歌慢吞吞地从不会被任何人注意的角落绕到了不远的一条暗巷里,把自己完全隐入阴影,从那里可以一览全局,又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她斜倚在灰暗的墙边慢慢欣赏着角色们的表演。
夕阳映在唐宠玉粉润润的脸颊上反射出一种透明的金红色光亮,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哀怜与悲悯,唐宠玉……她还真是适合落难公主的角色啊……风棹歌冷冷地看着她,她很讨厌她的那种眼神,非常讨厌!
唐宠玉的笑颜仍旧天真无邪,她满足地看着面前黑瘦少年狼吞虎咽啃下她所赐予的干面包,哈!风棹歌忍不住地想笑,那位天真的小公主仿佛真的以为自己在赐予生命,神圣啊!伟大呵!她真的很想知道如果让她发觉那黑瘦少年的同伴,已经趁她注意眼前人的功夫从她背后漂亮的包包里偷走了她那价值不菲的真皮钱包会作何感想。不过,也许她真的够高尚,并不会介意这一点点小小的损失?反正她家有的是钱,听说她一个月的零用钱就够普通人家过上一年衣食无缺的舒心日子了。这样的有钱人,尝过身上没钱的滋味吗?
钱财已失,可是守候在黑暗角落里的魔物并不会轻易放过如此鲜甜可口的小点心,在她的身后渐渐聚集了四、五个肮脏下流的地痞,涎着脸,发红的眼睛紧盯着半蹲在地上的小美人。
唐宠玉似乎感觉到了背后的阴寒,急忙起身回头。风棹歌冷冷呵笑,可怜的小羊羔终于发觉到自己成为野狼的标的物了,此时才想到害怕会不会太迟了呢?
唐宠玉强作镇定的站起身,可是双脚微微的颤抖已经泄露了她所有的情绪。“你……你们……也饿了吗?可是,我,我这儿只有两块面包了……”
对于她还敢和这些人说话,风棹歌着实有点惊讶,觉得自己有点小瞧了她。不过,风棹歌靠在墙上望了望头上狭窄的天空,这种时候不是应该跑路比说话更重要吗?
“是啊,美女,我们好饿哦,都快饿死了……”其中一人凑上两步几乎贴到了唐宠玉的身上,她被吓得动也不敢动,“可是你只有两块面包了啊,这怎么够呢?我们已经饿得能把你都吃下去了呢。嘻嘻……”恶意的调笑令她更加恐慌。“各位,各位大哥,别,别开玩笑好不好?我,我会给你们钱,对,我有钱,足够你们吃饱喝足了。”就在这种黑街后巷里长大的风棹歌看着那个傻瓜大小姐还想拿钱打发掉那些人,已经有些懒得嘲笑她的愚蠢,孰不知她越有钱他们就越丧心病狂。“你在找什么呀?是不是在找这个啊?”其中一个蟑头鼠目的恶心男人举起她的钱包在她眼前晃了晃,唐宠玉的脸色在刹那间完全失去了血色。
天色渐暗,夜的阴影渐渐笼上她美丽的小脸,没有了那刺眼的笑容与天真无忧的神情,风棹歌觉得此时的唐宠玉倒不显得太讨厌了。
“小妹妹,你真是好心啊,可是我们真的很饿啊,这样吧,你陪我们去玩玩,喝喝酒聊聊天,乐一乐就不饿了,好不好啊?”那四、五个男人已经开始拉扯唐宠玉,动手动脚的举止真的吓坏了她。“别,别这样!你们放开我!放开我!再不放手我要叫啦!”可惜这种三不管地带,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搭理她的,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可是在这种黑暗社会底层生活的至理名言。
“叫吧,叫吧,尽管大声的叫,我们喜欢!”
“救命啊!救命啊!……”尽管没用,唐宠玉还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叫喊起来。
哎!有这精神不如试试逃跑,蠢女人!风棹歌调开视线将目光投注在夕阳最后一缕余晖上,只是片刻,世界就陷入了黑暗的囹圄,在她眼中,明暗的交替最是一种动人心魂的美丽。
“不要——救命啊——求求你们!不要!不要啊——”伴随着变调尖叫的是丝绸被扯碎的声音,她终于学会哭泣和绝望了吗?风棹歌挑了挑眉,不过她的目光仍旧留连在天际那最后一点点近乎黑沉的玫瑰色上,待天空真正陷入黑沉,日与夜的分界其实真的只有短短的片刻而已,风棹歌轻吐一口气,突然低头从暗巷中探出身来,她并不想让好戏就这样草草落幕,一切不过是刚刚开始罢了……
“不好啦!条子来啦!条子来抓□□了!快跑啊!”……
“他妈的,什么鬼条子,真他妈的会赶时候……”
“别磨蹭了,快跑吧,才搞到的粉别让条子给搜了去。”……
……
一阵惊慌失措的鸡飞狗跳后,昏黄的街灯阴影里就只剩下那个坐在地上哭泣,狼狈不堪的千金小姐。
“宠玉,你没事吧?他们都被吓跑了,你赶快回家吧。”风棹歌快跑几步扶起唐宠玉,脱下外套披在她衣衫褴褛的肩头,这样天大的人情不卖才是傻瓜。
“棹歌?你怎么会在这儿,刚才是你……?”唐宠玉泪眼朦胧地看着风棹歌,涕泪纵横的脸上布满了惊恐,看着风棹歌就像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别说了,万一让他们发现不对劲又回来就麻烦了。”风棹歌用力拉起她跑路,出面搭救这位千金大小姐可不是因为她有什么侠义心肠,也没兴趣搭上自己。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刚刚开始……
正文 第二章 异人
第二章
唐宠玉连请了三天假, 大小姐毕竟是大小姐, 这辈子怕是从没受过这么大的惊吓, 不知道是不是还要请道士收惊。风棹歌只觉得没有唐宠玉在的学校, 连空气都格外清新。
不过在校外却有一件事令风棹歌感到非常奇怪……
回家路上, 离着她住的地方还有十分钟路, 那奇怪的感觉就又出现了, 她总隐约觉得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她,紧盯不舍却又感觉不到任何敌意,不过虽然没有什么敌意, 她也不会觉得比较高兴,她讨厌这种感觉,三天来她使尽了一切她所学会的反跟踪方法都没办法甩掉这种被盯视的感觉, 真是让她感到极度挫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在看她?够了,已经三天了, 她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了!
她停了步子, 深吸了一口气, 急跑几步离开大路, 转进一条死巷, 这条巷子又高又深, 如果那人的目的就是看着她的话,也该现身了。她紧盯着巷口,做好了全身的戒备, 手心里暗暗握紧了一把小巧锋利的尖刀, 沉落的夕阳只能射进巷口半米,斜斜地拉出一个三角形的金色光影,她退在巷子之中两米的位置,整个人都隐在黑暗之中。
“你该出来了吧,跟了我三天,你不累我都累了。”风棹歌的声音不大,也就是勉强到达巷子口,可是她确定那个人一定听到了,因为有一股强烈的存在感就在巷口。
“对不起!”入耳是一声清润磁性的男子声音,绝对是一句她意料之外的开场白。一个修长高佻的年轻男子缓缓走进巷口的光影中,因他背着光,在第一眼,她只能看见光线为他描绘的金色轮廓。
下意识中风棹歌趋前几步,才看清楚他的模样,那瞬间她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他――简直尤如从古画中走出的仙官,一件天青色的斜襟亚麻布长袍,简单的以深青色丝锦在腰间结束出俐落的线条,一条粗长乌黑的发辫编结得整整齐齐顺服地从右胸前垂下,被阳光亲吻的半张侧脸已昭示了他俊秀出尘的明朗容颜。刹那间,她仿佛穿越了时空之门,站在了光之神祗的面前,灿亮的金芒有如自他身上辐射出来,太阳似乎也已臣服在他的背后,这是……神迹吗?她呆呆地怔住,手心里紧扣的利刃不由放松了些许。
“对不起,我的行为太冒昧了。”
他再次致歉唤回风棹歌的神智,对一个男人看到失神于她还是绝无仅有的第一次,让她觉得颇为狼狈。她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口齿莫名变得有些不太伶俐,“你……你是谁?”
“我叫纳兰净尘。”
“纳兰?”连名字都是这样古色古香的,风棹歌挑了挑眉,纳兰这个姓好像是满清一个大贵族的姓氏,看他的模样说不定真是什么贵族后裔也说不定,她有些失神地想。“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发呆好半天之后,她才终于记起这个有着天使容貌的男人的恶劣行径,急忙回神,大脑也重新开始快速运作。
“真是很抱歉,跟着你只是因为一时好奇。”自称纳兰净尘的年轻男子微微一笑,无辜的表情几乎令她的责难无法继续。
“好奇?我有什么值得你好奇的?而且要一连好奇三天之久。”风棹歌恢复了镇静后脸上沉下一片阴云,怒气在无声积聚。
“那天无意中看见你跟着那个富家女走进黑街,你脸上的神情很奇特。”纳兰净尘仍旧笑得清淡。
风棹歌一惊,随即怒气骤燃,她狠狠地瞪着他,“你都看见了?你该不会以为那一幕是我导演的吧?”
他摇摇头,“不,当然不,你误会了,我并没有任何指责你的意思,最后你毕竟还是救了她,从一开始我就猜到你不会对那种情况真的袖手旁观。”
听到纳兰净尘如此肯定的答案,风棹歌心里反而有种被看穿的狼狈,“我本来是想袖手旁观的。”她挑衅地看着他,宠玉的确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和羞辱,她会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只是想将游戏进行到底而已,她要一点一点的凌迟宠玉的快乐。
“可是最后关头你喊了停。”纳兰净尘阳光般的笑脸令风棹歌觉得异常刺眼,他凭什么自以为很了解她?
“收起你的自以为是,陌生人!”她冷冷地扫他一眼,天色将暗,她不想再和他交谈,每多说一句她就觉得自己被他多看透一分。风棹歌开始向外走,纳兰净尘并没有拦阻她,很绅士地让出路口。
“我希望以后你不要再继续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她走过他身边时停下警告他。
他并没有就这句话做出回应,反而看向天边已经化成玫瑰色的夕阳轻声说道:“日夜交替的瞬间,光明被黑暗吞噬的刹那,在你眼中应该是凄美而炫烂的吧?”
风棹歌的脚步一滞……这个人……是神?是魔?抑或是妖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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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上风棹歌的工作都有些心不在焉,好几次险些摔破了酒杯。那个人,扰乱了她的心绪。
第二天一早,风棹歌才走到校门口就看到唐宠玉正从一辆豪华房车中走出来,车门口还站着一个一身黑衣打扮的家伙正在为她开车门,似乎是专门聘请的保镖,千金大小姐就是不一样啊,风棹歌瞟了他们一眼便装作没看见,径直走进校门,可是唐宠玉却眼尖地看见了她,并开始大声喊叫她的名字。
“棹歌,棹歌!等我一下!”
那么高分贝的刺耳尖叫声,真是想让她装没听见都不行,风棹歌有些忿忿地想着她就不能安静地表现出一个大家闺秀应有的模样吗?她伪装好自己脸上的表情,回头笑对赶上前来的唐宠玉,“宠玉,你这么快就来上课了吗?没事了吧?”
“嗯,没事了,那天若不是你,我可惨了,这几天我爸和我哥都不让我来学校,后来还是我答应让这些黑色大块头陪着我来,他们才同意我来上学的。”唐宠玉一脸委屈地说着。
“是吗?你爸和你哥哥都是为了你好啊,不过只是来上学应该不会有什么的。”风棹歌很是善体人意地劝解。
“嗯。”唐宠玉点头,笑容依旧灿烂的刺眼。
“对了,棹歌,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我爸妈说一定要请你去吃顿饭。”
“嗯?你家?这……”去她家?那个地方,呵呵,真是很有诱惑力的提议。风棹歌语似犹疑,但是心里却颇感兴奋。
“去吧,去吧,我爸说一定要我请到你。”
风棹歌的心像是被骤然捏了一把,猛地一阵紧缩,细细的汗从毛孔里呼地一下涌了出来,那个男人要请她去他的豪宅里吃饭?呵呵,去啊,她当然要去啊,那里会是什么样子呢?他看到她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眼神?“那,好吧,不过我可不太懂你们大户人家的规矩,别惹得你家人不高兴了。”她拼命压抑了自己的兴奋,让自己脸上的表情带上几分羞涩,语气里添了几分胆怯,柔弱的风棹歌,卑微的风棹歌,正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瞧你说的什么话呀,我爸妈还有我哥哥可和气了,没什么特别的规矩,再说了,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敬着你都来不及了,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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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果然是“知恩图报”的,风棹歌忍住唇边的冷笑,当她从那辆生平坐过最豪华的轿车里走下来的时候,唐家的人已经迎出了豪宅大门。而当她看到那些人的时候,车子已经从高大的铁花大门向里一直开了超过五分钟,唐宠玉的家真的不是普通的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有车可坐,所以比起记忆中的壮观似乎又没有那么夸张了。唐宠玉拖着她的手下了车,欢快地跑向站在豪宅高阶上的――她的父母,这短短十数米的路风棹歌却像走了很久。
那个男人就站在那里,不过老了些,胖了些,不过那神气还是没变,还是那样微微抬着下巴,高高在上地站在那里,他看着宠玉的眼神也依然没变,无限的温柔慈爱,真是个好父亲啊。而他身边的女人,雍容华贵,眉稍眼角都隐隐透着精明之色,这把年纪还敢穿露肩礼服,说明她对自己保养良好的皮肤很有自信。不过,风棹歌目光四下逡巡了一圈,没看见唐庞玉一直挂在嘴边的哥哥,不知道是不屑出迎还是没有回来。
风棹歌极力克制着自己的兴奋,平静地站定在唐冠华的面前。
是的,唐冠华,五十四岁,唐氏集团的董事长,一个集权势和财富于一身,成功超过三十年的企业家,一个她仅在十年前见过一面的男人,今天她终于又站在他面前了。她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她会如何与他见面,该以什么样的心情与表情面对他。而此刻,她对自己非常满意,因为,她的心情虽然兴奋,但是她的表现却足够平静,平静到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唐冠华也正看着她,但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也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看她的眼神就是看着一个陌生人的眼神,露出的是真心的微笑,完全是招待一位打从心眼里欢迎的贵客的笑容,没有丝毫的犹疑。看来他――早就已经彻底地、完全地把她从他的记忆里抹掉了。
“唐伯伯,唐伯母,打扰了。”风棹歌微微颔首低头以示恭谨。
“不要这么客气,欢迎啊。”唐冠华笑着看看她又看回宠玉,眼里有着十足的宠溺。
“哎呀,是叫风棹歌吧,名字好听人也漂亮,快进来,我们呀早就想见见你了,真是多亏了你啊,要不然……”唐宠玉的母亲亲热热地拉起我的手跟在唐冠华身后走进灯火辉煌的华丽大厅,一路上唠唠叨叨地不停说着感谢的话,让风棹歌着实感到挺烦的。
不用他们明说,风棹歌也能感觉到他们对她的印象都好到了极点,用餐时她被安排在唐冠华的右手与唐宠玉对面,而平蕊心――唐庞玉的母亲当然坐在女主人的位子上,殷勤地招呼着她。有点遗憾的是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唐家长子――唐伯昭,唐宠玉解释说他本已经预留了今晚的时间,可是临时有个重要会议所以搭早上的飞机赶去美国了。不过没关系,风棹歌很有信心,照他们这种招待方式看来以后她会有很多机会来了解他们。也许……风棹歌的以右手拇指轻轻揉抚左手虎口,暗暗地想着,能与唐宠玉同校同班同桌,并不是件太难忍受的事情。
吃完饭后用点心时,平蕊心坐到风棹歌对面的沙发上同情地看着她,眼神里怜悯的光芒和唐宠玉有着七分的相似。
“棹歌啊,听说你是孤儿,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打工赚钱,难为你这么上进,宠玉说你拿到了A大的全额奖学金呀,哎,真是个好孩子。”
风棹歌假作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余光瞟了一眼唐冠华,他正在和唐宠玉闲聊着白天的一些琐事,整个人都笑眯眯的。
“谢谢唐伯母的夸奖,其实也没有太辛苦,早就已经习惯了。”她笑着喝了一口茶。
“哎,真是难为你了,你看,这次救了我们唐家最宝贝的女儿,我们唐家欠你一个天大人情,无论如何都得让我们报答你。你有什么心愿吗?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一定会尽力去做。”
心愿?这种东西……她从没去想过,她一向只是计划,然后去做。而且他们所谓能做到的,是什么?指用金钱可以办到的事情吧?真是有钱人会用的报答方式。“真的不用了,我和宠玉是最好的朋友,帮她是应该的,再说那种情况,任谁看了都不能见死不救的。”
“妈,棹歌真的很厉害哦,同时兼了好几份工,还要念书,真的好聪明。”唐宠玉挪到风棹歌身边,跟她挤在一个单人沙发上,半抱着她,她的碰触令风棹歌的皮肤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风棹歌强忍着不适,微沉眼眸,不动声色地让开些距离,原来,连她的身体都讨厌着她。
“是啊!棹歌这么辛苦功课还能比你好,你看看你,就知道逛街刷卡,上个星期你哥才给你□□里补了一万块,听说昨天你又抱怨没钱啦。”平蕊心半真不假地瞪了唐宠玉一眼。一万块,还真是吓死人的消费能力啊,风棹歌忍不住微抽了口气,她一个月的房租、水电、吃饭七七八八加起来不超过一千块,唐宠玉的日子果然过得悠闲。
对了!风棹歌心思一动,她想到她要什么了,呵!
“那,唐伯母,我――有一个请求,不知道……”
“有什么你就说啊,没关系,只管说,只要唐家能做得到,一定会帮你达成心愿的,是不是啊,老爷?”平蕊心笑着看向唐冠华。
唐冠华慢条斯理地点起雪茄深吸一口,点点头道:“不错,棹歌啊,你只管说,唐伯伯不会亏待你的。”
风棹歌微低了眼,慢慢说道:“其实,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一个家,不过自从爸妈过世以后就不敢再想了,今天看到唐伯伯和唐伯母这么慈祥,这么温暖,就好像又看到爸爸和妈妈一样,我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我能不能叫你们一声唐爸爸和唐妈妈,而不是伯伯和伯母。”说话时,她略略带上了一些含糊的颤音,说完后,她依然低着头。
看来所有人都很意外她的要求,所以有片刻的静默,而之后就是一片笑声。
“这当然可以啊,老爷,你说呢?”
“可以,当然可以,这里随时欢迎你来。”唐冠华所说的这句话正是她的目的所在,呵呵,她会让他知道她想要得到的东西远远超出他所能给的。
“谢谢,谢谢,唐爸爸,唐妈妈,谢谢!”水气立刻在风棹歌的眼眶里积蓄,临时演员也曾经是她的兼职之一,为了提高雇佣率,她从来不会NG。
“哎呀,怎么哭了呢,别哭,别哭,你呀,以后就把这里当成你的家。”
“是啊,棹歌,对了,我好像比你大一岁,你以后就当我的妹妹吧,好不好?”
风棹歌当然点头,笑得非常开心。
“好了,这么开心的时候我们就再聊点开心事吧。对了,宠玉啊,去把家里的相册拿来,和棹歌好好聊聊。”平蕊心拉着风棹歌的手轻拍。
“好,你们慢慢聊,我还有点事要处理。棹歌啊,今天晚上就不要回去了,太晚了一个女孩子不安全,明天早上和宠玉一起去学校就行了。”唐冠华起身看来准备离开,临走叮嘱了一句,不过语气更像命令,这就是多年上位者所养成的习惯吧?风棹歌看着他的背景默默地想。
唐宠玉下来,带来了好大一本相册,看来她可以对唐家的全部人物都有个梗概了解了。
相册里相片最多的就是唐宠玉,从小到大各种照片,记录了她全部的生活历程,从抱在怀里时,就是丝裹云包的小可人儿,每个人抱着她的时候都是一张灿烂的笑脸;而比她大五岁的哥哥――唐伯昭,则是唐家明日的希望,小小年纪时就已经显示出不凡的领袖才能,很严肃也很霸道,有种王者风范,不管从学业还是事业上都很强,相册里有很多他得奖拿学位的照片,一个正在崭露头角的商界菁英;至于唐冠华和平蕊心在每一张照片上都表现得非常恩爱,简直就是模范夫妻,不知道的人根本无法想象他们的婚姻曾经在破裂边缘徘徊良久。里面还有一些唐家的亲族朋友的照片,不过最令风棹歌感兴趣的是常常站在唐宠玉身边的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他似乎从唐宠玉十二、三岁时出现在她的身边,然后,每隔一年半载就会有一些新的照片出现,他的个性应该很开朗,整个人看上去非常阳光,唐宠玉站在他身边时笑得格外开心,简直可以称之为幸福,他――是唐宠玉的男朋友吗?
“这个人是谁啊?”风棹歌指着那个男孩子问唐宠玉。
“啊?他!他是――”唐宠玉立即舌头打结,看来她猜得没错。
“哦,这是亚轩,他叫楼亚轩,是远帆航业的二公子,上中学的时候是宠玉的学长,现在是――”
“妈!不要说啦!”
“有什么关系,都快订婚了,还怕人知道吗?”
“原来真的是宠玉的男朋友啊,看宠玉在他身边笑得这么幸福,我就猜到了。”棹歌笑着。
订婚,唐宠玉这么快就要订婚了?和这个楼亚轩?远帆航业?来头不小,资产数亿的跨国运输集团,与唐家倒是挺门当户对的。
“宠玉,原来你都要订婚了,怎么从来都没和我提过,太不够意思了。对了,怎么从来没见过他呢,他好像没有来学校找过你啊。”风棹歌又看了一眼他们最近的合照,无论从长相还是资历上来说都是个优秀的男人。
“他在英国念书,不过下个月就要回来了,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见过他了呢。”宠玉似乎想起了什么,完全沉浸在幸福的回忆里,风棹歌看着她,那幸福的笑容真是刺眼得令人心痛呢。
正文 第三章 阶级
第三章
第二天, 唐家的车把风棹歌和唐宠玉一起送到了学校, 然后, 她们的生活重新恢复了平静。
上学, 打工, 吃饭, 睡觉, 风棹歌依然照着自己该走的步伐,纹丝不乱地行进着。
星期天,促销的工作到下午三点结束, 结束之前店长把这两天的薪水发给了她,拿着那一百块钱,她小心翼翼地放进钱包, 来不及吃饭, 马上又得赶去一个酒会当临时服务生,这种工作时薪高, 又现结现算, 比较适合她。
还好她跑得快, 从促销超市到那家酒店将近有三公里距离, 要在三点一刻之前赶到, 她一路狂奔总算没有迟到。十分钟急跑三公里, 真的很要命,不过她没有闲钱去坐公交车,尤其现在满大街跑的都是比普通车贵一倍的空调车, 她实在舍不得。当她满头大汗地跑进酒店后门服务部时, 就看到服务部经理已经在点名了。
……
“风棹歌!”
“有!”她喘着粗气回答。
“天哪,你怎么这个样子,去卫生间洗把脸再出来,你这个样子待会儿怎么出去啊!”尖刻的声音高八度地提上去,SHIT!要不是因为这家酒店的时薪服务生价格比别的地方高出十块钱,她才不会登记在这里忍受这个巫婆一样的女人。
风棹歌用冷水匆匆洗了把脸,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收拾整齐,换上服务生的衣服走了出来。
“你们也经过了我们酒店多次培训,都是熟手,具体的工作程序我就不跟你们多说了,虽然你们不是我们酒店正式的员工,但是犯了错一样要处罚,你们都给我听着,今天是国内著名的天地集团召开商务酒会,来的全都是国内著名企业的高层,如果有谁敢在这场酒会上给我出状况,不但一分钱拿不到,而且还得承担十倍今天工资的罚金!”风棹歌闻言暗自朝那个巫婆翻了个白眼,今天的工作时间是从三点半到九点半,六个小时,每小时三十块钱,十倍赔偿那岂不是一千八百块!也太TM黑了!
酒会从七点开始,之前他们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布置会场,准备餐点,由于这个酒会规格很高,因此才会一次点召了这么多临时服务生过来帮忙,也因此他们的工作量非常大,酒店里的正职员工是个人就可以对他们呼来喝去,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咒骂这些资本家们真的很会使用廉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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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酒会准时开始,风棹歌始终保持着最职业的微笑手持托盘在人群中穿梭。
“咦?那不是唐家大小姐吗?今天换了护花使者了嘛,她哥哥唐伯昭好像没来啊。”风棹歌的耳朵极敏感地听到了“唐”这个字。
唐宠玉!真的是她,风棹歌一眼扫过去立即看到了刚刚进门的她。今天她穿了一件粉色方领半袖小礼服,极其粉嫩,配上精致的妆点,打卷的长发,真的很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小公主。那一脸幸福的微笑无论何时看起来都令她打从心底厌烦。而她身边的王子――楼亚轩,风棹歌一眼就认了出来,原来这个让唐宠玉魂牵梦萦的白马王子终于回来了呀,好像比她预计的时间早了些嘛,可想而知肯定是场惊喜了。
风棹歌远远地让开她,今天的唐宠玉是酒会里闪亮的明星,而她对陪衬的角色绝无兴趣。
八点,风棹歌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中饭没来得及吃,这华丽的盛宴也根本没有她的份,平常这种时候她总会偷偷溜到厨房去,那些撤换下的餐盘里会有很多好吃又未动过的糕点,一般酒店大厨们也不会太阻止他们这帮小零工偷吃,只当是员工福利了。如果有可能她还想偷偷打包一点,当明天的午饭。风棹歌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唐宠玉,她在离她远远的另半个会场中央,这个距离还是很安全的。
风棹歌正端着几个空盘残杯准备朝厨房前进,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叫:“小心!”然后就是玻璃摔碎在地板上的声音。刹那间整个酒会沸腾的人声全部静息下来,只能听见一个声音在响着,那就是:“对不起!对不起!”
看来真的有人闯祸了,不过风棹歌没兴趣管这档子事,只想趁着所有人都在看热闹的时候溜之大吉,谁知迎面正碰上赶来察看情况的巫婆,在经过她身边时还不忘急急忙忙吩咐一句:“快去拿打扫的工具来!”真是走狗屎运,好死不死给逮个正着,风棹歌暗啐一口,不过也没办法,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整个事件处理得很快,被弄脏衣服的客人得到了妥善的安置,而闯祸的服务生也被直接拎回了服务部,幸好是个纯粹为打工而打工的大学生,不是像她这种为生计所迫的穷人,否则……风棹歌暗自嘘叹,否则她非破产不可。
她认命地跪在地上收拾着烂摊子,撒了一地的酒水,到处飞溅的玻璃渣,那些细碎的水晶玻璃透明得近乎看不见,因为不能带着大件的扫帚和簸箕进场,所以只能用抹布去清理,尽管她加了十分的小心,可是手上还是被划出了一些细小的伤口。她没时间去察看它们,如果待会儿巫婆回来看这儿还没收拾干净一定会扣她薪水。
“棹歌?”
一个不确定的声音在她头顶上响起。一双漂亮的白色小圆头细跟皮鞋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风棹歌闭上眼睛吐气呼气,然后以极讶异的表情抬头向上看。
“宠玉?你――”
“你在干嘛?”宠玉的问题很白痴,风棹歌轻吐一口气,真的不想回答,看看她的打扮,再看看她手上的抹布,傻子也知道她在干嘛吧?
她用力地把地上最后的残渍抹净,把抹布丢回水桶里,然后站起身面对唐宠玉。“打工啊,我是临时的服务生。”风棹歌拼命地挤出笑容,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在乎让唐宠玉见到自己这种狼狈的模样。
“怎么?宠玉,遇到认识的人了吗?”
风棹歌的目光移向宠玉身后,是她的白马王子走过来了,手上还拿着两杯香槟。
“是啊,她是我同学,不过――”唐宠玉似乎有点尴尬,好像不知道该如何向这位英俊的王子介绍风棹歌。
风棹歌笑笑,现在才察觉到在这种状况下说和她认识是很丢脸的事情吗?真是后知后觉的女人。她看了楼亚轩一眼,发现他倒没什么尴尬之色,反而冲她笑笑,笑得很有诚意,“很高兴见到你,我叫楼亚轩。”
他似乎想和她握手,目光下意识地转到了她的手上,可是因为手里拿着两个杯子,所以才放低了一些手又收了回去,风棹歌暗想,这个人看来还不错,至少很有教养。
“听宠玉说过,幸会。”风棹歌点点头,转身拎起水桶和扫帚,“我还有工作没做完,要先去忙了,你们玩的开心点啊。”
“你的手――”楼亚轩看着她的手,风棹歌一低头才发现,手指上的划伤已经渗出了一些血痕。
“没事,一点小伤。”她把手往背后藏了藏,向他笑笑。
他看了宠玉一眼,把手里的一杯香槟交给宠玉,同时向风棹歌颔首示意,“最好处理一下,不然感染就麻烦了。”
“谢谢,你们慢慢玩,我去忙了。”风棹歌客气地回以一个感激的眼神,同时冲宠玉温柔地笑笑,拎起水桶转身走了。几句话间,反而是唐宠玉有点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没啥反应,风棹歌不知道她是不是突然醒悟过来有她这样穷光蛋朋友会让这个富家千金很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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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风棹歌一直忙到十点才走,因为多加了半个小时的班,所以可以多领到15块钱,够她两天的伙食费了。她加快脚步往回走,回家差不多要一个小时,明天一早还要去送早报,早点赶回去能多睡十分钟也是好的。
她租住的地方离上次宠玉遇袭的地方不过十分钟,位于典型的黑街后巷里,不过她并不害怕,她从小就在这样的地方长大,早已习惯,不过她并没打算一辈子待在这种老鼠横行充满阴沟恶臭的地方。
走到上次宠玉遇袭的地方时已经十一点了,不过这时候黑街才刚刚兴奋起来,昏暗的路灯照不出五米远,却能让人感觉到到处都有人影在晃动。风棹歌清楚地知道,在这里混的没几个是好人,吸毒的、□□的、赌博的,甚至还有杀人放火的,在这里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让人觉得惊讶。走过这里时她一向小心翼翼,时时留心着前后左右,手心里也一向牢牢扣着一把尖锐实用的防身利器。突然,一个人影迎着我走了上来,虽然夜色中还来不及看清楚他的模样,可是那种感觉却令她感到强烈的熟悉。
是他!那个神秘的跟踪者。
风棹歌站定下来,盯着他,直到他的身影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清晰起来,依然是那种错乱时空的衣着,优雅的姿态,悄无声息的步伐。
他也停了下来,就站在光的最亮处,青色的衣服打上黄色的光,变成了黑色,白色的腰巾却变成了金色,衬着他白皙的皮肤,显得古雅的容颜格外美丽。顿时,风棹歌觉得自己又被魇魔住了,眼光定在他身上移动不开。
“好巧。”看出她的怔忡,他先开口,眉眼间带出一抹笑意,令她急忙别转了眼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稍定了定神,风棹歌扭回头瞪着他,“是巧吗?”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冷了八度,心里早已认定这个人是一定要防备的,长得漂亮并不代表他就是个好人。
“我保证。”他笑得更温和起来,看着他的笑容简直就像泡进了四十来度的温水里一样,有种从心里暖起来的感觉。
“那果然是巧了。”风棹歌依旧语气冰凉。
“其实我就住这附近,今天晚上屋里有点儿闷,所以出来走走,这么晚了,你才回来?”他的关心之语自然得就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几十年。
“我的兼职才结束。”下意识地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已经回答了他,这让风棹歌十分懊恼,他还真是个会自来熟的家伙,风棹歌有些愤然地想,不禁咬了咬嘴唇决定不再与他说话。
“这里很乱,我送你回去。”他稍一抬步就已经来到她身边,这个举动吓了她一跳,不过那人并没有侵入她的私人范围,保持着一米以上的距离站在她的身旁,显得很有礼貌。
“不用,我已经习惯了。”风棹歌下意识地想和他保持距离,这个人太神秘也太诡异了,直觉告诉她应该离他远点儿。
“我就这么讨人厌?”他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又笑了起来,风棹歌皱眉,这个人怎么这么爱笑?“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对上次的事情表示一下歉意,那次是我的好奇心重了点,给你带来困扰我很抱歉。”那人继续笑着说着。
“已经过去了,就算了吧,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下次了。”风棹歌瞅瞅他,正对上他看着她的视线,坦然又温柔。风棹歌急忙转头,心里不禁有些嘀咕,“这个人,究竟想干嘛?”
“我的家就在前面了,不要再送了,我家人会从窗户看着我,让他们看见我和一个陌生男人走在一起会责怪我的。”眼看着快到家门口了,风棹歌不想让他知道更多,找了个借口支他离开。
看她如此极力地轰他,他歪歪头,朝着前方的几栋破旧老楼看了一眼,“好吧,不要让你为难,自己小心。”不再坚持,转身离去,一直到过了楼房转角也没有回头,风棹歌暗暗吐出一口气,摇了摇头,这个鬼地方,怪人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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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宠玉和风棹歌的关系并没有因为那场酒会有任何的“裂纹”,她们依然是最要好的朋友,最贴心的知己。
午休时间,风棹歌一向喜欢找个树阴乘凉休息,可今天唐宠玉却找了过来,似乎急切地想把她的幸福告诉全天下。不过,唐宠玉的幸福看在风棹歌的眼里却如针刺般痛楚,同样的年纪,不一样的处境,她能得到的她却遥不可及,这样的痛苦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如何能够理解。
“昨天你看到亚轩了,你觉得他怎么样?”
“很好啊,和你很相配。”问这样的话,指望她能回答她什么?
“你知道吗?在我第一次看到亚轩的时候,我就爱上他了,他长得帅,运动又好,功课也是拔尖的,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不过我不敢对他说,只是努力地跟在他身边,努力地想跟上他的脚步,我一直在追着他的身影,好想让自己能够配得上他。所以我努力地读书,用尽全力把自己变成一个最优秀的淑女,变得能配得上他。不过,我还是一直等到他快要出国留学时,才敢向他表白,真的很庆幸,他没拒绝我,我当时真的好开心好开心。我觉得有了他,我的世界才是完整的。”唐宠玉一脸幸福梦幻的表情。
风棹歌坐起身,她不想再听,唐宠玉这些幸福天真,明媚忧伤的言论不断刺激着她的神经,再听下去,她不保证会不会现在就把她打昏重新丢回黑街后巷。
“棹歌!你怎么啦?”完全没得到风棹歌的回应,唐宠玉有些奇怪地看向风棹歌。
“我突然想起还有事,要出去一下。”风棹歌尽可能不让她听出自己的不耐烦,扯出一个笑容应付她的愕然,急急起身朝校门外走。她休息的树荫草地离偏门不远,快走几步就可以出去了。
“棹歌,等等我,我陪你去啊!”唐宠玉看来还没炫耀够,急急忙忙起身就要追着她跟上来。
“不用!”至少是现在,她不想看见她,唐宠玉的叫声越急,风棹歌的脚步便越快,只隐隐约约听见她错愕地在背后叫她:“棹歌,风棹……”
因为走得太急,奔出校门的一刹那,风棹歌差点和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作了亲密拥抱,在尖锐的煞车声中她惊魂未定地跌坐在车前,停下的车离她不到15公分。好险!!
车主急忙下车察看,“对不起,对不起,小姐,有没有受伤?”车主焦切的声音听起来很耳熟。风棹歌抬头,第一眼看到的是那辆肇事的可恶跑车,艳红的颜色,极度嚣张,再抬高一些视线才看清那车主正是日前才有一面之缘的楼亚轩。来找唐宠玉的?她看了他一眼,在阳光下他的那张脸的确很帅。不过现下她无意与他说话,定了定神,没觉得有哪里不舒服,毕竟车子并没有碰到她,充其量只是被吓了一跳而已。他扶着她站起来,上下打量着看她身上有没有伤痕,风棹歌退开两步,自行拍掉衣裙上的土。
“你有没有什么地方受伤?”楼亚轩关切地问,当棹歌拍掉灰土抬起头的时候,他有一瞬间的错愕,不过很快就笑了,“原来是风小姐,不好意思,真是太对不起了,你还记得我吧?我们上次在酒会上见过,我是楼亚轩。”
“嗯,记得,你是宠玉的朋友,我还有事,先走了。”棹歌转身就要走。
楼亚轩突然拉住她,挺有诚意地道:“哎,你是不是有什么急事,要不我送你去?权当赔礼。”
“不用了,我真的没事,只是要出去买点东西,没什么急事,你是来找宠玉的吧,她还在里面。”棹歌朝校门口回头望望,宠玉并没有追出来。
“呵呵,前两天她看中了一款皮包,今天早上打电话要我中午载她去买,正好我也没事,所以就过来了。”他的视线向下移到棹歌的手,“你的手怎么样了?上次我看到好像不止伤了一道。”
“没事,都是小伤,早好了。”棹歌把手指藏进拳头里,有些意外他居然还记得这点小事。
“那就好,哎,你的事我听宠玉和伯父、伯母提起过,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子。”楼亚轩的眼中透出明晰的欣赏。
“谢谢,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为了生活,有些事必须得做罢了。你去找宠玉吧,我去买东西了。”棹歌无意与他再谈下去,身边那辆扎眼的跑车,已经引来了很多意味不明的视线,而她并无意成为绯闻的女主角。
“今天实在不好意思,改天我请你吃饭。”楼亚轩冲着棹歌的背影说了一句,令她的脚步略顿,他想干嘛?不过她立刻又加快了步伐,因为他想干什么都与她无关。
正文 第四章 生日
第四章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星期, 这个星期六是个难得的好日子, 棹歌打零工地方的老板儿子结婚, 所以放他们所有人一个有薪假, 而晚上的夜班要六点开始, 所以她今天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她自己想做的事情。
周六的早上, 棹歌特别起了个大早,随便套了件旧T恤、破牛仔裤就上街了,明天就是她十八岁的生日, 法律上算是她正式成人的日子,她想好好给自己挑件礼物庆祝一下,一辈子也就这一回而已。
她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走来逛去, 可是看来看去也找不到什么特别合心意的东西。不远处就是珠宝柜台, 那里本不是她会涉足的地方,可是今天却有一股冲动让她走了过去。
戒指、项链、耳环、手镯, 晶亮闪烁。黄金、铂金、美玉、宝石, 耀眼生光。棹歌并不贪财, 但是并不代表她不喜欢这些华美闪耀的装饰品, 虽然一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 但是身为女人的本能仍旧不能抗拒。
突然, 她看到了一对十分别致的耳坠,细细的铂金链下垂着一个米粒大小隐然有若泪光的十字星,星的中心还有一颗极小的碎钻, 因为太小, 所以只能看见它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光芒而看不清楚它具体的形状。
第一眼,她就被它吸引住了,那是属于孤独者的泪光,无人看见的寂寞的泪光。她喜欢它们!棹歌立即让柜台小姐拿出来,试着戴上。
“您真有眼光,这对耳环名叫星泪,是由法国顶级珠宝设计师设计,全球限量出售。这对耳环戴在您的耳朵上真的很漂亮,很配您的气质。”柜台小姐恭维的话是真是假棹歌都无所谓,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它们,想拥有它们而已。
可是……
“要八百块啊?”好像有点贵。
“如果您真心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帮您打个折,但是因为是限量出售的,所以,最多只能打到九折。”
九折,七百二?可是我的身上只有六百块钱,还包括了下半个月的伙食费、水电费。
“我明天再来买。”如果再加上今天和明天打工的钱应该够了,至于下半个月,差不多已经三个多月了,她应该可以再去卖一次血,虽然紧张一点,但应该够了,棹歌暗暗计算了一下,咬了咬牙。不过,虽然她许下了承诺,可是抬眼看见的却是柜台小姐溥衍的笑容,她知道她们心里在想什么,但她是真心地想要拥有它们。
明天!明天她一定会来把它们买回去,这将会是她十八年来最好的生日礼物。
可是——当她第二天傍晚带着她的全部家当赶去商场时,柜台小姐却满含笑容地告诉她――最后一对星泪,刚刚卖出,已经没有了。棹歌一时有些怔愣,鼻翼隐约有些酸涩忍不住泛了上来,柜台小姐极力向她推荐其它的首饰,可是她却再没了购买的兴趣。走出商场,她暗自嘲笑自己,明知道那种东西是奢侈品还妄想拥有,着实是很不自量力啊!
摸了摸口袋里的八百块钱,是天意让她省着吧?呵呵,眼睛有些涩,她用力地抬起头,望向仍旧带了些青蓝的天空,十八岁的第一天,已经快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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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过去了,过去也就过去了,心里虽然有个遗憾,但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太多有的没的,伤春悲秋哀怜自己的不幸是那些衣食丰足的富家千金们才有资格品味的闲情,至于她没有心情也没功夫去做这种事情。下了课,棹歌一边默背着单词一边朝外走,唐宠玉从后面跟上她,“你这个星期忙不忙啊?”
“有什么事吗?”风棹歌扭头看她,脸上挂着柔和耐心的微笑,心里希望她有话快说,她真的很赶时间。
“其实,这个星期四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我爸妈要帮我举行一个生日会,你要不要来参加?晚点也没关系,反正可以住我家,你看你能来吗?”唐宠玉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生日?原来,原来她们的生日竟只差了四天。
“嗯,我安排一下,尽量过去好不好?但是我真的不确定,所以――”
“没关系,哪怕你提前半个小时说要来都行,我会等你的。”
唐宠玉笑得很是开心,风棹歌却笑得很是无力,生日,她刚想忘掉的……
星期四不是棹歌的假日,唐宠玉的生日她也不想去,可想而知唐家大小姐的生日宴会是何等的华丽热闹,她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更没闲心去准备什么生日礼物,就这样到那儿去简直是给人笑话,既知不宜,便藏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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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玉生日前一天,十月二十号,对于棹歌来说,这是个催命的日子,中午棹歌抽了半个小时去趟银行,把这个月该还的钱还上,看着那些令她恐惧的数字一天天的减少,心头略略有些轻松的感觉,她真的很累了。
还完这个月的钱,棹歌再次囊空如洗,月月如此,日日如此,有时候她真的很怀疑自己究竟还可不可能从这些繁重的债务当中解脱出来?出了银行的大门,她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再次无声地询问冥冥中的上帝,“你可是真的存在?”
晚上的这份工,是棹歌的主要收入来源,其实若真的只是简单的生活,她是用不着这么拼命的,可是――都是那个女人!一想起这件事,她就恨!那个自私又残暴的女人,那个心里只有自己的女人,借了高利贷挥霍一空之后居然敢一走了之,把所有的债务全部丢给了不到十五岁的她。若不是她机灵跑得快,早就已经曝尸街头。可是她还要生活,总是躲藏也解决不了问题,她并不想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不想永远像臭水沟的老鼠一样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所以,不管这些债务有多重,她都必须想办法偿还。
那段日子她不想再回忆,那些屈辱,那些愤怒,那些如同看着一只流浪狗一样的眼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让她噩梦连连。三年多了,她都已经快要不记清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不过,她不会认输,为了生存下去,她并不在乎手段是不是卑鄙下流,靠着坑蒙拐骗的手段,她从银行弄到了自己所急需的那笔钱,还上了高利贷,但是她不想真的成为罪犯,所以,即使要花几十年的时间,她也下定决心一定要还清那些钱。其实欠银行的并不会比欠高利贷的强到哪里,除了利息低些,少些砍刀的追杀,该还的钱同样一分也不能少,因为她渴望着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到阳光下,抛弃过去的一切,期盼着终有一天她可以抬头挺胸地活着。
忙碌的时间过得倒也快,虽然辛苦,可是习惯了也就这样,转眼之间就已经过了三年多。但是!那个女人,棹歌恶狠狠地诅咒着,她最好祈祷不要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否则,她一定不会轻易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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棹歌晚上工作的地点是一家名为浪影的夜总会,身份是公主,性质是负责送酒、结账,不高尚却很实际。一个星期只排四天班,晚上七点到午夜十二点,算是中班,一个月一千五百块钱,小费另计,对于像她这样靠打工维生的学生来说,是个不错的工作选择。
不过,那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她的世界,每天看着灯红酒绿,买醉寻欢的男人女人们,棹歌只能做一个尽量保护自己的旁观者,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们冷笑以对,有时候她忍不住想问,这些人把生活当成什么?把生命当成什么?这样过日子有意思吗?她实在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喜欢这样浪费时间。
“小风,客人醉了,你送他出去吧。”领班的头兼着妈妈桑,她不但管着像棹歌这样的“佣人”,还管着一大群“小姐”,向来是抓到谁就让谁干活的,虽然送客并不是棹歌的事情,不过被她抓到棹歌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送。
“先生,需要帮您叫计程车吗?”棹歌奋力架着那个脑满肠肥的秃头,她估摸着这个老秃头最保守估计也有一百六七十斤,而且已经醉得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稳地直往她身上贴,若非棹歌学过点皮毛功夫,他这一身横肉非压得她一屁股坐地上不可。棹歌咬着牙硬撑着朝门外走,半架半拉地拖着那个醉鬼,权当是在背死猪。
“小姐,你……够水灵,我喜欢,跟……跟我走吧,我有钱……陪――”没想到那老秃头虽然已经醉得神智不清,还色心不死,一边说着,一边把喷着恶臭酒气的脸朝棹歌探过来,欠砍的咸猪手照着棹歌的屁股就乱摸一把,恶心的她差点儿一脚踹过去。
从走廊到门口有段不短的距离,棹歌急切地加快着脚步朝门口走,就在她忍得牙齿都咬痛了的时候,突然那只一直放在她屁股和后腰上捏捏揉揉的咸猪手不翼而飞,整只死猪的重量也突然消失了。棹歌有些奇怪地转头一看,只看到一个与她穿着同样制服的年轻男子正捏着那头死猪的手腕朝外拖,留给她的只是个背影,很陌生的背影。
“啊!你想死啊?”一阵猪嚎响起,那头猪显然非常不满有人把他从我身边拖开,而且手段粗鲁。
“别找麻烦。”那年轻男子手下再用力,轻淡地威胁了一句,直接把那头猪拉出了大门,只听外面一声猪嘶,不等棹歌追出去看,他已经推开门回来了。
棹歌看着那人,微微皱起眉头。
“谢谢。”棹歌走到门口,正好那人推门回来,她点头朝他道谢,借着门口明亮的射灯终于看清了那人的长相,不过二十三、四的样子,额前挑了一绺金发,个子挺高但是长得很普通,属于丢进人群就找不到的类型。听到棹歌的致谢,他只是脸色冷冷的点点头就快步离开,似乎不想和棹歌说话。棹歌挑挑眉看着他的背影,见他如此冷淡,也无意去寻根究底,也径自转身回去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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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下午放学时分,唐宠玉拉住棹歌的书包,一脸甜笑地看着她,“棹歌,你跟我一起走吧,要不晚上你还不定得忙到几点呢。”唐宠玉的眼睛亮亮的闪着期盼的光,纯真又美丽,棹歌抬眼看她,也忍不住感叹唐宠玉还真是个漂亮娃娃。
“真的不行,我还得去店里一下,老板特别吩附了,所以,我尽量,争取过去。”棹歌柔声推托。但不知道唐宠玉是不是看出了她的不情愿,听了棹歌这话着实有些不太高兴,脸上的笑也收了起来,小嘴嘟得老高,似乎对自己如此盛情邀请棹歌,她还推托不去感到很没面子。
“我一定争取过去。”棹歌见宠玉神情不对,急忙拿出笑脸来哄她,“真的,我保证。”棹歌举起三个手指头,终于换来宠玉的笑脸,棹歌暗自松了口气,好不容易走近她,可不能因为这种小事功亏一篑。
“这个你拿着,忙完我叫人去接你,无论如何一定要来。”棹歌低头一看,唐宠玉居然塞给她一个手机。
“这――”棹歌看着手上的手机,这个好像是她一直在用的手机啊,给了她,那她自己呢?
“这个就送给你了,我才换了个新手机,这个是我原来用的,反正也才用了两三个月,算是新的,卡我换过了,号码也已经清理过了,只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在里面,你直接按这个和这个键就好,可以直接拨过来,如果过了八点还不来,我也会打电话给你的。”
棹歌看着手上的手机,有些怔然,记得两个月前唐宠玉向她炫耀这台手机时还曾经说过,她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最新款,一年内不打算再换了,没想到,她喜新厌旧的速度如此之快,而且,如此随便地就将淘汰下来的东西打赏给看着顺眼的人,这就是大小姐的习□□。棹歌眯了眯眼睛,她是不是应该表现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我不习惯用这种东西,这样吧,今天晚上我带着,明天还给你。”棹歌看了看手机,塞进后腰口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今天晚上不去了,那么也没必要一再拒绝唐宠玉的一番好意,省得真的惹恼了她,也挺没意思的。
“你呀,真是的,随你随你吧。”唐宠玉摆摆手,浑不在意地转身出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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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星期一到星期四棹歌晚上都要去夜总会工作,所以晚上八点棹歌仍旧穿着制服在喧闹的人群中穿梭往来。路过舞池,DJ挑了首激狂的音乐,打起闪电般的银灯,棹歌端着空托盘略略驻足侧目观赏舞池里的醉生梦死。
那是另一种世界的狂飙,在杂沓而近乎猖狂的音乐中,迷幻的人们显露出一种世界末日般的颓丧,莫名的兴奋,摇摆舞动,错乱夸张地扭曲肢体,借助曲动的韵率表达内心深处的发泄欲望。在灯光不及的黑暗处,午夜的魍魉经过漫长的蛰伏开始蠢蠢欲动,悄然无声地嗜吸人心空洞无着的阴暗,仿佛虚幻的时空,那些变幻尖锐的色彩,还有刺痛眼眸的陆离光华,混合成一梭利箭刺透这些冷漠苍惶的灵魂。
一时间棹歌感到有些迷惑,她感觉到自己仿佛快要被这种震耳欲聋的噪声淹没,呼吸变得急促,伴随而来的是眩晕的不适,手上的托盘险些掉了下去,幸亏那盘子是空的。
有个人在身后扶了她一把,棹歌定定神站稳,等那阵昏眩过去,她想一定是因为最近她的确太累了,所以才会体力不支的感到头晕,等她恢复过来转头看过去,想感谢那个扶了她一把的好心人,却只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背影正朝吧台走去。又是他!是之前帮她解围的那个年轻侍者,他是谁呢?棹歌心里隐隐有了答案,之前她只是约略地猜测,但是现在她却有了七成的把握。那人对她仍旧保持着恰当的距离,她当然也不会追上去接近,所以,算了,到时候自然会知道,只要知道那个年轻人对她没恶意就好。
片刻后,腰际突然传来一种震动的感觉,令棹歌心下一惊,伸手去摸才发现是唐宠玉的手机在震。她放下托盘,拿出来一看,果然是唐宠玉打来的。接还是不接?棹歌有些犹豫,算了,接吧,不过得出去接,这么嘈杂的环境可不是听电话的地方。
棹歌拿着电话躲进后面更衣室的角落,这儿还清静些,不大听得见前面喧闹的声音,回拨过去,只响了两声,电话就被接起来,不等她开口,电话那头的唐宠玉已经噼哩叭啦地抱怨起我来,“都几点了,怎么还不过来?你现在在哪儿?”
“我――还在上班,在新街口,可能过不去了,这儿真的很忙走不开啊。”从浪影到宠玉家私家车都要开足足四十分钟以上,还得上环城高速,压根没有公交车可以乘,所以她想她可以不用去了。
“新街口啊,那正好,亚轩正好要路过那儿,我让他带你过来,你赶紧请个假吧,今天你非来不可,不然我们就绝交!”唐宠玉大声地强调最后的两个字,棹歌顿时感觉头又隐隐泛晕,不去都不行吗?看看身上的制服,想想柜子里的T恤和牛仔裤,这样的场合非让她去做什么?
不到两分钟电话再次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应该是楼亚轩吧?
“棹歌吗?”电话里的男声听起来神采飞扬,棹歌几乎可以想像出楼亚轩那灿烂的笑容。
得到棹歌肯定的答复后,楼亚轩接着道:“棹歌,听说你在新街口附近,正好顺路带你去唐家,我已经快到金鹰了,你在什么地方?”
“我――我离新街口不远,可是我还在上班,我想今天晚上就不去宠玉那儿了,回头补送份生日礼物给她吧,如果我现在走了,老板会找我麻烦的。”
“那怎么行,我可是答应了宠玉一定要把你带到的,要不我帮你去请假?”楼亚轩看来和唐宠玉是一国的,完全是非要她去不可的架式。
棹歌无奈地揉揉眉心,“那我去试试请假吧。”
“没关系,如果老板把你开掉了,就到我的公司来上班,保证不会亏待你的。”楼亚轩大笑,棹歌却笑不出来,工作对他们来说是件简单又容易的事情,于她却很艰难。
“那十五分钟之后我在金鹰旁边的停车场等你,行不行?”
“我待会儿给你电话吧。”
搁下电话棹歌就跑去找领班,今天晚上是丽兹姐当班,她和棹歌的还系还不错,也比较好说话,棹歌没办法,既然唐宠玉都盛情到这份上,把自己的男朋友都让出来给她当司机了,再不去未免有些拿乔得过分,那就去吧。
棹歌急急忙忙地跑到停车场四下看着想找那辆扎眼的红色跑车,她从浪影出来只穿了件薄薄的T恤,十月的风已经渐渐有些寒凉,尤其是晚上,身上的汗一落被风一吹,冻得她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不由抱起手臂搓了搓。突然身后一暖,一件男式西装外套披上她的肩头,长年黑街后巷里养出来的危机感令她下意识地向旁急跨半步转身,手已经摸在后裤口袋的小刀上,这一连串急骤的动作虽是条件反射,但却令那件充满善意的西装险些被扔到地上去。
“我吓着你了?”棹歌回头,发现楼亚轩正站在她身后略微惊讶地看着她。她这才放松下来,伸手拉下身上的西装,“谢谢,我不冷。”棹歌将西装送回他手中,她跟他并不熟,他又何必要做这种暧昧的事情?
楼亚轩像是完全没发现棹歌的戒备,接过西装却再次披在她身上,“待会儿上了车再还我也不迟,明明被风吹得打冷战还逞强啊。”他笑着,笑容还是那么灿烂,一边说着还一边帮棹歌拉了拉身上的衣服,令棹歌一时间有些僵硬,她真的不习惯有人靠她这么近。
看着楼亚轩开出一辆黑色的大奔驰,棹歌才恍悟,难怪刚才没找到他,原来今天他没开那辆红色的跑车,而是换了一辆车。他们大概在不同的场合都用不同的车吧,是她太孤陋寡闻了,棹歌一边一上车一边有些感慨地想着。
一上车棹歌立刻还回了他的衣服,“还麻烦你过来接我,真不好意思。”
楼亚轩接过衣服放到后座上,“没什么,反正顺路,我今天正好开会,所以去得也迟,宠玉给我打电话时我刚好才从公司出来。”
棹歌没接话,一时间车厢内有些沉默。
过了半晌,楼亚轩似乎不习惯这样的沉寂,侧头看看棹歌,开口问道:“你――每天都要打工?”
棹歌点点头,是啊,他每次见她不是正在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她的确很忙啊。
“我听宠玉说了,你的家境不太好,不过也别太辛苦了,你的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太累了?”
“还好。”棹歌低了低头,眼睛转向车外,外面霓虹闪烁,正是这个城市街头最繁嚣的时候。
“是不是我惹你不高兴了?你好像不太想和我说话。”楼亚轩还是那样微笑着,可是声音明显没了电话里的张扬,反而变得有些小心翼翼。
“没有,我只是不太想说话,有点累。”棹歌说的这句倒是真话,刚才在店里的昏眩让她知道自己的体力已经快到极限,现在坐在平稳的车里倦意一阵阵地涌上来,确实没有心情和他聊天。
楼亚轩看着棹歌,突然又伸手从后座拿过他的西装,“你睡会儿吧,看你的样子是累坏了,到了我叫你。”说着把西装放在棹歌怀里,示意她盖上。
棹歌犹豫了一下,可是想到如果就这样倦恹恹地去唐家也不合适,所以便接受了楼亚轩的好意,盖上他的衣服阖眼而眠。在衣服上棹歌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味道很是清爽,并不讨人厌。
棹歌没想到她居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熟睡过去,她想大概是因为在潜意识里她压根儿没把楼亚轩当成一种威胁,所以睡得很快很沉。当她醒来时她发现车已经停了,可是似乎并不是停在唐家大宅里,而楼亚轩也不在驾驶座上,四周黑漆漆的,令她吓了一跳,急忙开门下车,却见楼亚轩正倚站在车外,点了一枝香烟,已经抽了一半。
开门声惊动了楼亚轩,他看见棹歌出来,急忙掐了烟走过来,“你醒啦?呵呵,睡得还好吗?”
“我们……”棹歌四下打量了一下周围,似乎是在一条十分安静的路边。
“我看你睡得香就没叫你,我们快到唐家了,已经在山脚下,再开十分钟就到了。”楼亚轩指了指车后,棹歌才发现他们离盘山路并不远,这正是去唐家大宅的最后一段路。
“谢谢。”棹歌真的感到有些过意不去,她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他又等了多久,“现在几点了?”黑暗中她看不清楚电子表,只好问他。
“快十点了。”
天哪!棹歌吓了一跳,她居然一觉睡了一个半小时,从新街口开到这儿顶多半个多小时,他居然就在旁边硬等着她醒?棹歌一眼扫到扔在地上的几个烟头,暗暗皱了皱眉,这个男人在想什么?
“那宠玉岂不是要急死了?我们迟到了一个多小时呢。”棹歌不禁猜想唐宠玉会不会以为她和他……
“没事,我和宠玉说车坏了,要迟点去。上车吧,如果超过十点我们还没到,那宠玉可能真要打电话报警说我拐带美女了。”楼亚轩看着棹歌直笑,只是那笑容竟然令棹歌想起了唐宠玉,同样是毫无戒备,仿佛阳光一般耀眼的笑容,这样的笑容真的会让一直生活在阴影与黑暗中的人不由自主地心生嫉妒。
棹歌深深地看了楼亚轩一眼,有个念头突然毫无预兆地冒了出来,令她随着他的笑也露出愉快的笑容。
楼亚轩看着棹歌的笑容,眼睛蓦然张大了些,闪闪的有些光芒跳跃。他引着棹歌重新上车,继续前行。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笑道:“现在的你看起来有精神多了,不像刚才那样好像随时都要昏过去似的。而且,你应该多笑笑,你笑起来很好看。”
棹歌轻声向他道谢,真的冲着楼亚轩露出了一个十分愉快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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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到达唐家时,唐家的夜宴正是热闹时候,棹歌看了看自己身上的T恤牛仔,再看看身边楼亚轩的亚曼尼西装,不由有些却步,她不是羞怯于自己的寒酸,而是不想把自己摆到一个尴尬的境地。
楼亚轩发现了她的迟疑,很快便察觉到她的顾虑,“呀,怪我,刚才应该先带你去换件衣服的。”他一拍脑袋有些懊恼,不过很快又笑了起来,“跟我来。”他一转身带着棹歌绕过大门朝唐宅的后门走去。
在楼亚轩的召唤下,唐宠玉很快出现在他们面前,“你们真慢,再不来我可要派人去找你们了。”她娇嗔地挽住楼亚轩的手臂,倚在他身上半真半假的抱怨。
“车坏了我也没办法,你也知道到你们家的那段路上根本打不到车,我叫了人来换车,可是那个给我送车的人不认路,下错了道口,绕了好大一圈才过来,哎!还害得棹歌也陪着我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让我真是不好意思。”楼亚轩两手一摊装得和真的一样,棹歌看着他,却见他趁宠玉不注意的时候冲她眨了眨眼睛,棹歌看着唐宠玉一脸深信不疑的样子,不禁牵扯嘴角淡淡一笑,男人说起谎来都是这样面不改色吗?
“哎呀,那真是辛苦棹歌了,原想让她搭你便车,谁知道反而害她多走了这许多路,真是抱歉啊棹歌。”唐宠玉抱着楼亚轩的手臂冲着棹歌吐吐粉红的小舌头,一副顽皮可爱的模样。
“没什么,麻烦楼先生去接我,反而是我不好意思呢。”棹歌十分礼貌客气地向楼亚轩点头致谢,完全的疏离客气。
“叫什么楼先生,怪怪的,这么见外,你和宠玉是好姐妹,和我也就不用这么见外了,叫我亚轩就行。”楼亚轩说得很坦然,但唐宠玉的笑容却有些许收敛,棹歌敏锐地发现了宠玉情绪的细微变化,心头微微一动,她没想到楼亚轩对唐宠玉的影响力居然大到这种程度,连他的无心之语都可以影响她的情绪,她觉得这倒的确是件有趣的事情。
“这……”棹歌特意转向唐宠玉,征求她的意见,宠玉的脸这才稍霁了些,“是啊,都不是外人,你就跟我一样叫亚轩或者轩哥吧。”
棹歌点点头,却没当着唐宠玉的面叫出来,她知道女人的心很小,即使是粗枝大叶的唐宠玉遇上爱情也会变得敏感。
在楼亚轩的提醒下,唐宠玉终于想起来自己被叫到后门来的目的,急忙拉着棹歌去了她的服装间。她们两人身材差不多,只是棹歌稍瘦弱些,宠玉的衣服棹歌倒也穿得,宠玉叫了自己的化妆师进来就先出去招呼客人了,那位手艺精湛的化妆师看了看棹歌,对她的容貌很是惊叹赞扬了一番,然后只是帮她淡淡地化了些薄妆,用那位具有艺术气质的化妆师的话来说,他在棹歌的脸上点上这些多余的脂粉纯粹是为了帮助棹歌向主人表示礼貌而已。
不过,当棹歌站在穿衣镜前审视自己时,却觉得十分不自在,当然不是因为那几乎看不出来的薄妆,而是因为她身上的那件粉红色的小礼服,她不知道是因为宠玉挑得匆忙还是因为她衣柜里并没有别的色系的衣服,棹歌始终觉得身上的这件粉色小礼服并不太适合她,她觉得如此鲜嫩的颜色配上她简直像种讽刺。
棹歌慢吞吞地走下楼,立刻就发现唐宠玉正忙着与围在他身边的一群人寒暄着,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棹歌走近人群,想跟唐宠玉打个招呼,但是人群一拨接着一拨,一直站在宠玉背后的她几乎成了一道影子,根本没有人理会。棹歌着实有些不解,唐宠玉今天非叫她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咦,棹歌,你下来啦,快来,我介绍你认识一个人。”等身边的人散得差不多了,唐宠玉才突然发现棹歌的存在,她立刻拉着她来到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身边,笑着把她推到那人面前。“哥,这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加好朋友――风棹歌,你说一定要见见,我可是千请万请才把她请来的,还特地让亚轩去接她,可不容易了。”
棹歌微微一惊,眉头轻轻一动,这个人就是唐家长子唐伯昭?棹歌认真地审视着他,他的气度很是沉稳,看着她的眼神里带着研判和审视,似乎想看穿她所有的秘密,棹歌略低了低头朝唐宠玉的方向退了半步,似有怯怯之意,她知道对付不同的人得用不同的方法,争强或者是生存的必须,但示弱有时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
“谢谢你救了我妹妹,我叫你棹歌,不介意吧?”
棹歌摇摇头,略抬了抬眼看向唐伯昭,却发现他也正看着她,嘴角挂上了一丝微笑,看起来温和了些。他张口似乎还想说什么,这时突然走过来一个微胖的中年人向他搭话,他立刻收敛了脸上的笑容,转身应对。棹歌微低着头,但耳朵竖得很尖,仔仔细细听着他说话,只听得他短短几句话中充满了冷漠的霸气,强势又冷静的一个男人,棹歌立刻便意识到他是个和楼亚轩完全不同的人,很危险,需要留神应对。
棹歌正暗自打量着唐伯昭,却不料,正在与人说话的唐伯昭突然转过头看向她,一时间来不及回避,她愕然的目光便直直对上他的眼睛,他发现她在研究他了?棹歌微惊出一身冷汗,急忙略移了移目光,她暗思着,现下还是不要招惹他比较好吧,可是那双和唐冠华极为相像的冰冷的黑眸却一直注视着她,几乎令她心生怯意,不过也仅仅是几乎罢了。
唐伯昭拿起一边侍者送来的酒,丢下那些围在他身边阿谀不绝的人众,走到棹歌面前送上一杯香槟,“上次你来我出国了,没来得及见到你,听宠玉说了你不少事情,一直以为你该是个像运动员似的女孩子,可是没想到居然瘦弱的像个林妹妹。”他再次打量了棹歌一下,无恶意的开了个玩笑。
棹歌腼腆地抬头冲他笑笑,顺从地从他手上接过递来的酒,没喝,她其实不太喜欢别人递给她的食物,在黑街、夜总会这些地方待惯了的人,会本能地抗拒一些危险源。
“听说今天晚上是宠玉强把你拉来的,真是不好意思,你在打工?”
棹歌感到有些不悦,她实在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最近每个人最爱问她的都是这句话,打工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吗?不是谁天生下来就是什么跨国企业的继承人,也不是谁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像她,就只是出生在街头一个黑诊所里,一出生还差点因为肺炎而死掉。
“是啊,刚才去接她时她刚请了假出来,看她的样子可能好久没好好休息过了,刚上车就睡着了。”楼亚轩突然从棹歌身后冒了出来,替她回答了唐伯昭的话。
“没什么,我习惯了。”棹歌不自在地从两人中间向外挪了挪,在两个超过180cm身高的大男人之间站着,她觉得自己有点像是馅饼中间的那块,很有压迫感。
“不要这么拘束,到了这儿就和到自己家一样,别客气。”唐伯昭一边说着一边伸手从棹歌手上拿走了她一直端着的酒杯,“就像是不喜欢喝酒就直接说,不用一直端着。”他的举动让棹歌颇感愕然,对他敏锐的观察力倍感戒慎。
“你在哪里工作?”唐伯昭并不打算放过刚才的问题,看着棹歌依旧追问。
“一些零工,没固定的地方。”
“那岂不是很辛苦?”楼亚轩皱着眉头看着棹歌再次插话,“难怪你那么累了,作息时间不固定最容易疲劳。”
“还好,习惯了。”棹歌不动声色,连眼皮都没瞟向楼亚轩,口中吐出的仍旧是千篇一律的答案。
唐伯昭还想再问,可是棹歌却不想回答,转过头去寻找唐宠玉。“宠玉在那边看咱们好久了,我听她说想跟你跳舞的,你快过去吧。”棹歌出言提醒着楼亚轩,唐宠玉才是他今天晚上应该陪的人啊。
唐伯昭也顺着棹歌的目光看向唐宠玉,冲着她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棹歌看着她的笑容咬了咬唇,这样一个男人,对别人冷情到连个嘴角都吝啬扯动,面对宠玉却肯付出这样的笑容,他应该是个很宠爱妹妹的哥哥吧?
楼亚轩在棹歌的提醒下似乎也觉察到自己在这个角落逗留过久,转头朝棹歌抱歉地笑了笑便快步向唐宠玉走去,留下她独自面对唐伯昭。
“有时间常来家里玩,我从小在国外长大,宠玉就像独女一样从来没个玩伴,你是她的好朋友,她非常喜欢你,我们一家都很欢迎你。”
“谢谢唐先生。”棹歌微微颔首,表示感谢。
唐伯昭听到棹歌的话眉头又皱了起来,棹歌发现他真的很喜欢皱眉头,而眉头皱起来的他看上去着实有些吓人,很浓的霸气就从他的眉宇间流泄出来,这时候他说的话有着不容人反驳的气势。
“你就随着宠玉叫我一声哥哥吧。”言罢他紧紧盯着棹歌,示意她现在就叫。
“唐……唐哥哥。”棹歌好半天才努力克制住自己掉头走人的冲动,有些别扭地在他的注视下叫了出来,脸孔因为努力克制情绪而微烫,淡淡泛红的脸庞看在别人眼里却像是在害羞一般!
唐伯昭听着棹歌对他的称呼立刻满意的笑了,棹歌看着他,意识到这是一个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男人,棹歌暗自冷笑,他真是颇有乃父之风。
唐家的夜宴终于在午夜十二点之后结束,而棹歌早已疲惫不堪,随便洗了个澡进了客房很快就沉入了黑甜乡,恍惚中好像隐约感觉有人打开过她的房门,可是她却没有丝毫力气睁开困倦已极的双眼。
正文 第五章 冷夜
第五章
“棹歌, 等我一下, 我们一起走吧, 今天亚轩会来接我去帝皇饭店参加一个酒会, 我让他顺路送你一程。”唐宠玉看见风棹歌一下课就要走, 跟在她身后就追了上来。
棹歌听见唐宠玉的唤声, 脚步不得不停了下来, 她暗自郁闷,实在不明白唐宠玉为什么就是不肯离她远一点,每当她看见唐宠玉那骄傲又天真的笑脸她都有一种撕碎它的欲望, 但凡唐宠玉有那么一丁点的警觉心她都应该远远地避开她,那个天真大小姐的接近只会不断地把她心中压抑着的黑暗魔引诱到光明中来。
“你今晚要去参加酒会?”风棹歌等唐宠玉赶上来,回过头微笑着问她, 脸上始终保持着温柔良善的表情。
唐宠玉夸张地摇了摇头, 满腔怨愤地道,“是啊, 无聊死了。哎!在那儿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挂在亚轩的手臂上冲着每个人傻笑。”不过, 风棹歌却看得很清楚, 唐宠玉的眼神与扬起的唇角都非常清楚地表现出――她一点也不无聊, 她很得意。
“你怎么又不说话啦?”唐宠玉推推风棹歌的手臂, 令棹歌回了回神。突然, 唐宠玉像是想起什么,一脸桃花十分八卦地凑到棹歌耳边,轻声问道:“对了, 棹歌, 你今天晚上有约会吗?就是那个建筑系的高材生,个子高高大大的白马王子有没有再送情书给你?有没有约你去吃饭?”唐宠玉的表情兴奋得让棹歌觉得仿佛被追求的女人是她一样。
不过,唐宠玉的问题不由得令棹歌回想起那个前几天在食堂把满盘食物翻倒在她身上的鲁莽青年,是叫骆笑天吧?棹歌不确定地皱了皱眉头,他的确在她身边出现过几次,但是这种无关紧要的角色占据不了她的注意力,虽然几次碰面,但她几乎想不起那人长什么模样。回想到这里,棹歌无奈地冲着唐宠玉牵扯了一下嘴角,勉强拉出一个笑,摇摇头,“没有,我这段时间太忙,哪有时间去理会这些事情。”
唐宠玉拍拍风棹歌,露出一副很遗憾的表情,摇着头叹道:“哎!你呀,就是太不会享受生命了,你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业和工作上,偶尔也该抽个时间谈个小恋爱让自己快乐一下嘛,青春可就这么短短几年的时间,一晃眼就没了,要好好把握才行。”
青春?恋爱?享受?为衣食而奔波,连感冒都不敢得的人生会有什么风花雪月吗?风棹歌眼神慢慢冷下,她不是她,不一样的境遇,不一样的人生,唐宠玉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一生出来就是衣食无忧的千金大小姐,拥有大笔的本钱去挥霍生命,而她风棹歌只是个在命运漩涡里挣扎求生的溺水者,她所想的只是如何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现下的一切,仅仅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唐宠玉和风棹歌并肩走出校门,唐宠玉向着校门外的大路东侧翘首以盼,盼的是那个心上的白马王子驾着宝马香车前来迎接她。风棹歌注视着她的侧脸,有些失神,一阵风来,唐宠玉耳边的卷发突然被风撩起,一缕闪光晃过风棹歌的眼帘,那是――
“宠玉,你的耳坠好漂亮,新买的吗?”
“是啊,生日那天亚轩送我的,还送我了这条项链。”一边说着,唐宠玉一边又从脖子里拉出一条镶着名贵钻石的铂金项链,开心地靠近棹歌,并侧过头撩开头发使她能够更清楚地看到那副耳坠。
棹歌只扫了一眼她的项链,眼光便又重盯回她的耳朵上。她没看错,那就是两个星期前她曾对对自己许下承诺要买来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那对“星泪”,那两颗孤独者的泪光。可是如今,棹歌的眼睛危险地眯了眯,它们却戴在宠玉的耳上,她不曾为此付出过任何一点努力,它们就那么天经地义地属于她了,看着被牢牢配戴在宠玉耳上的“星泪”,棹歌觉得仿佛受到了一种羞辱,唐宠玉!她怎配得上这样的泪光?
“好看吗?棹歌?……你怎么又发呆啦?人家问你话呢。”宠玉好似撒娇地抱住棹歌的手臂摇晃,一股浓浓的厌恶令棹歌几乎是下意识地甩开她,力道不觉大了些惹来宠玉惊讶的表情。“你……弄得我好痒。”棹歌发觉自己的失态,急忙牵扯出一个惯常的唇角弧度,将那愤怒重重掩饰。宠玉还想再问什么,突然传来的一阵汽车引擎轰鸣声引开了她的注意力。棹歌微吐了口气,还好,否则再和她对话下去,她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暴戾的举动来。
楼亚轩那辆已经全校知名的拉风红色跑车卷着尘沙一路嚣张狂妄地驰掣而来,“嘎吱”一声急停在二人面前。
“等很久了吗?”楼亚轩潇洒地下了车,略整了整被风吹乱的头发,朝她们笑着招呼了一声。风棹歌看着他,这人还是那副志得意满成功在握的样子,笑得如阳光般灿烂飞扬。名牌的衣饰、优雅的举止在在强调着他的优秀。
风棹歌看着楼亚轩,略略思忖,他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上还没完全脱去初出社会的毛躁气息,可是他英国牛津大学硕士毕业的身份,一边上学一边打理远帆航业在欧洲的产业而且成功进军美洲的傲人战绩,在大多只知吃喝玩乐的二世祖中来说真的算得上是凤毛麟角,未婚夫是这样优秀的男人就连她也不得不承认唐宠玉真的是上帝特别眷顾的宠儿。
唐宠玉见楼亚轩下车,立即撒娇地依上前去,“你迟到了,居然让我们两位漂亮的女士站在凛冽寒风中等你。”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对不起了,今天正好开月结会,我身为会议主持总不好提前开溜,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吧。”楼亚轩宠溺地揉了揉唐宠玉的发心,转而扬头望向仍站在原地的棹歌,“棹歌,今天还要去上班吗?”
棹歌一愣,不太明白他问这个干嘛,不过仍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楼亚轩对棹歌灿烂一笑,“已经五点半了,你还没吃饭吧,反正我和宠玉也要先找个地方填填肚子,不如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吃完饭,我顺路送你去上班。”
他说得很自然,仿佛与棹歌已经成为了亲朋好友,更仿佛请她吃饭再送她上班是件很习惯的事情,那种语气莫名地让棹歌有些不安。
棹歌直觉得想拒绝他,今天晚上她是要去浪影上班的,那个地方——并不高尚。可是低头垂首间,她的眼角不小心瞄到宠玉不太情愿的表情,她心中的恶意顿时又冒了出来,宠玉那不情愿的模样,是因为怕她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吧?那――
“会不会太麻烦呢,我到路边去买一碗馄饨就行了,不要耽误了你们的安排。”棹歌微垂着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柔弱。多日相处下来,楼亚轩的性子棹歌也约略摸到几分,这人在英国居住多年,十分奉行英国的绅士骑士之类的精神,想博取他的同情心十分容易,通常只要将头低成四十五度角,两手交叠在身前作出无助的模样就一定能成功。
“怎么会呢,酒会八点才开始,现在才五点半,我们有的是时间,宠玉,你说是不是?”楼亚轩爽朗地笑着,伸手又拍拍宠玉的头,看在风棹歌的眼中,就好像在哄只小狗。棹歌微微一笑,果然……如她所料。
宠玉虽然有一点不情愿,可是在楼亚轩面前绝不肯表现出来,见楼亚轩都已经这样说了,她也只能无奈地大方起来:“嗯……是啊,反正还早呢。”
唐宠玉的笑比起楼亚轩来说明显太过牵强,只可惜楼亚轩根本没有注意,而棹歌则仍旧乖巧地低着头,说话的声音也更低了些许,显得很是不安,更带了一点点的怯懦:“可是……这样太打扰……”她嗫嚅着微抬头看了楼亚轩一眼。
楼亚轩的眼睛很明亮,目光有些热切地注视着棹歌,不过还好唐宠玉站在他的侧手,并没有发现他眼中有些奇异的亮芒正在慢慢滋长。“棹歌,你就别再客气了,大家都不是外人,难得你有时间,就让我作个东请你吃顿饭,给我个薄面吧?”这话里突然间似乎少了另一个人的存在,但是因为他说得有些快,态度又十分自然,大家好像都没有特别注意。
棹歌见他们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如果她再不动作就显得拿乔了,便温顺地走到车边,任楼亚轩为她拉开后车门慢吞吞地坐了进去。楼亚轩本有意让宠玉和棹歌一起坐在后座,但是宠玉却自己拉开了车门在副驾的位置上坐了下来,那个位置与楼亚轩说话显然更方便一些。
路上,风棹歌看着坐在前座的两个人,心念有若电转。看起来唐宠玉真的很在乎楼亚轩,如果……楼亚轩不要她了,那么她还会有那么天真,那么无忧的笑容吗?棹歌的目光垂落到自己的手上,右手拇指无意识地轻轻揉抚左手虎口,宠玉……宠玉,宠在心头的宝玉,如果这样珍贵的宝贝被伤害,唐家的那些大人们大约也会跟着伤心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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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亚轩特地开车到了新街口,显然他还记得棹歌是在这附近工作的。
车停稳,棹歌和楼亚轩同边下了车,在宠玉耳力不及的范围内,棹歌在他背后轻轻说了一句:“谢谢。”她想他明白她的意思。听到棹歌的轻声致谢,楼亚轩回身探进车里拿外套的手有一瞬间的停顿,然后侧抬头给了她一个微笑,而棹歌则在他的微笑中转开了头,目光移向他处。
晚餐是西式菜系,很高级很丰盛,全是棹歌从来没品尝过的美味,可是宠玉却似乎并不满意,从第一道菜开始,就一直批评口味不地道,酱料不够香浓,挨着楼亚轩撒娇地嚷着要换一家。棹歌一言不发,一直闷头吃菜,她不知道这些菜是不是真的不地道,但是她看楼亚轩吃得也还挺惬意的。
“干嘛要来这里嘛,人又多,应该去咱们平时去的那家意大利餐厅啊,人少口味又好,这里的空气真差。”安静了不到三分钟,唐宠玉再次出口抱怨。
“偶尔也该换个地方嘛,经常去那家会腻的,你说是不是,棹歌?”楼亚轩毫不在意地喝了一口红酒,笑着问了棹歌一句。
“我不知道,我觉得这些都挺好吃的,宠玉习惯了清静,这里是市中心难免人多,这可能也是她觉得菜不好吃的主要原因吧?”棹歌看向宠玉,见她撅着小嘴委屈地看看楼亚轩又看看她。片刻后宠玉终于坐正了身子,有些气嘟嘟地瞪了楼亚轩一眼。“果然还是棹歌了解我,她一向是最细心不过的了,连她都知道我喜欢在安静的地方吃饭,你却想不到,还偏来这里,是不是该罚啊?”
唐宠玉娇嗔地瞅着楼亚轩,楼亚轩笑起来,有些无奈地一摆手,“好吧,是我的错,那么要罚我什么呢?可千万别罚我不吃饭,我现在饿得能吃下一头牛。”
“嗯,暂时还想不到,能不能想到再说。”
棹歌只当没看到他们两个耍花枪,只是暗自想着,宠玉应该不会想到楼亚轩会来这里是因为想就她的方便,从某方面来说他其实也是个细心人呢。
“啊?不行不行,这可不行,”楼亚轩一副小生怕怕的模样,“趁你想不到我还是先罚了算了,这样吧,我把棹歌这杯酒喝了,权当是罚酒了,反正她是不喝的。”楼亚轩手比嘴快,伸手就从棹歌面前把侍者为她倒的那杯红酒拿过去一口饮尽。
棹歌愣了,唐宠玉也愣了,只有楼亚轩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依旧笑得开心。不过,正在此时正好主菜上来了,打破了稍微有些怪异的气氛,而棹歌则很低调地装作没发生过什么继续吃东西,唐宠玉的神情却愣了更长的时间才慢慢地回过神来,怪异地看了楼亚轩一眼,只是见到楼亚轩全无异色,正习惯性地伸手帮她整理餐盘,刚才那异样的感觉才慢慢地淡漠下去。
宠玉的主菜只吃了一口就被她扔在了一边,再不肯动,说是不够新鲜,重新点了别的。棹歌盯着那盘被弃置在一旁的巨大龙虾看了大概足足有十秒,直到发现楼亚轩正举着酒杯边喝边笑眯眯地瞄她,才发觉自己失态,有些狼狈地收回视线。说实在的,她还真是第一次见到离她这么近的澳洲龙虾,差不多有两尺来长,比她的整条小手臂还长出一截,即使是被做熟了的样子也十分威武,全身盔甲张牙舞爪的,看着这东西,棹歌着实有些佩服起那些把它从海里拎上来还敢剁菜佐酒的人。
不过,当她抬头看向楼亚轩时,总觉得他的睛睛里带了几许奇怪的笑意,她想她刚才盯着龙虾呆看的样子肯定傻透了。
吃完饭,三人在饭店门口分手,楼亚轩和唐宠玉去他们的酒会,棹歌自然是去端她的盘子。
从衣冠楚楚轻声细语的高级饭店回到熙熙攘攘嘈杂乱耳的夜总会真需要几分钟的适应,棹歌暗暗自嘲,原来人的欲望便是这样慢慢滋升的,没见过没听过便不会有祈盼,而知道了有另外一种生活存在,便会对之向往,可是更多的理智告诉她,有些是她该想的,有些是不该想的,不要被轻易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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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时历已是深秋,棹歌依旧为了筹措每月的房租、饭钱和银行的欠款,在学校和各个不同的工作地点间疲于奔命。唐宠玉最近没再天真地拉着她喋喋不休地诉说她与楼亚轩之间的□□,只是从她口中棹歌知道楼亚轩又回英国了,说是这回要把母亲接回来,定居国内,不再走了。
棹歌端着酒走进包厢,里面几个肥头大耳油光满面的男子正楼着几个肉弹哼哼唧唧,玩香舌送酒的游戏,对于这种场面她早已经是司空见惯,放下酒就要退出去。这些人白天的时候不定是怎样的衣冠楚楚、道貌岸然,指不定还是什么高官显贵,可是到了晚上,那副丑恶的嘴脸便曝露无遗,完全变成了衣冠禽兽。
“等等……”一个含着七分醉意的男子一把拖住棹歌的手,棹歌立刻嫌恶地甩开。“别走,我看看,长得真漂亮,老刘,你看,这个妞更漂亮。”那男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个趔趄便朝着棹歌扑过来,棹歌急忙闪开,他扑了个空摔在了茶几上,一时杯翻盏倒,酒水狼藉。
棹歌一看不妙,知道怕是要倒霉,赶紧脚底抹油准备溜出去,谁知这些人中间竟有动作快的,一把拉住她,“等等,你这是什么态度啊?弄翻了酒水居然连道歉都不说一句吗?看把我们陈局长的衣服都弄成什么样了?”
棹歌不想把事情闹大,只得回头,连连躬身致歉:“对不起,是我的错,还请客人不要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刚才那醉醺醺的男子涎着脸朝棹歌靠过来,棹歌防备地瞪着他,这个人就是那个什么陈局长吧?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弄翻杯酒有什么关系,过来,陪叔叔喝杯酒就行了。”那个陈局长再次想伸手拉棹歌,又被她躲了开去。
“喂,不要给脸不要脸,惹我们局长不高兴,立刻让你们这家夜总会关门大吉。”旁边的狗腿子一脸凶恶地瞪着棹歌,看着被递到面前的酒杯,棹歌下意识地想挥手挡开,却被其中一个人用力抓住手腕居然想将酒硬灌进她嘴里。
“放开我!”棹歌一脚踹在那个狗腿的狗腿上,挥手拍飞了他手里的酒杯,只听见一声脆响,玻璃杯在墙上砸了个粉碎。
这下动静可大了,那群人也被棹歌的举动弄愣了,那几个见死不救的肉弹也忽拉拉站了起来,一时间房间里静得可闻落针之声。棹歌转身就走,这种时候她还留在这里简直是找死。
“怎么回事?”
人倒霉了果然是喝凉水都塞牙,遇上这种事最希望的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让上头的头头知道,可是不巧的是晚上领班的却是和棹歌最不对盘的季雪瑞,而她一向都很讨厌棹歌,这会儿见棹歌慌慌张张地冲出来立即走了过来询问情况,“哎呀,这不是陈局长和刘总吗?失礼失礼。”棹歌没办法再溜,只能站定在她身后,听她捏着嗓子用那种娇嗲嗲腻乎乎的声音招呼着那几个衣冠禽兽,顿时感觉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这场闹剧最后还是以棹歌低头道歉敬酒赔罪才了结,而且是被狠狠地硬灌了三大杯,还跟那个脑满肠肥的陈局长脸对脸地喝了个什么鬼交杯酒才被放了出来,那种从醉鬼嘴里喷出的酒精味道令棹歌恶心地直想吐。可来不及等她喘过一口气,季雪瑞就冷着脸把她叫到了后场无人处。
季雪瑞恶狠狠地瞪着棹歌,突然一把将她推到墙上,那精描细画的脸上充满了恶意的笑容,“既然都到这种地方来工作了,就不要装清高,我不管你白天是干什么的,晚上在这里你就是个端酒倒茶的下等人,局长心情好让你喝杯酒,你居然还敢给砸了,胆子可真不小啊,别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是让你陪他们睡觉,话说回来了,谁知道你是真干净还是假干净,哼!以后给我小心点,再惹麻烦,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季雪瑞的目光如蛇般阴冷滑腻,睥睨着扫过棹歌的脸,慢慢滑向她的胸部。
棹歌突然一把推开她,“下贱也分两种,一种是自甘下贱,一种是被迫下贱,而你都不是,你是乐于下贱!”对季雪瑞这种人,她没什么好客气的,这个耳报神肯定会添油加醋的把这件事情向上报告,浪影的老板很快就会知道今天晚上的事,看过太多的前车之鉴,棹歌已经可以预料到,明天她大概就不用来了。
季雪瑞没想到平时一直有些怯懦懦的棹歌居然敢反抗她,顿时脸色骤青,抬手就是一个巴掌朝棹歌甩过去,棹歌急忙抬手去挡却被旁边的衣柜门限制了动作令季雪瑞一个巴掌结结实实打在了她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在脸上漫延开,棹歌再次用力推开她,双眼冒出凶狠的火光,也许是她的神情过于凶悍,或者是她的眼神真的吓着了季雪瑞,那女人居然看着棹歌的眼睛急步后退,转身就跑了。
棹歌甩了甩头,摸了摸脸,恨恨地想着今天实在是霉到了极点。她走到洗手间外的水池边洗了把脸,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女孩脸颊微肿,一个鲜红的五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头发篷乱零散,看上去简直糟糕透了。棹歌再次捧起一把冷水,狠狠地在脸上揉搓了一下,才再次站起身,放散头发重新梳理,至少要让自己看起来不是太过狼狈。
“你还好吧?”一个声音在棹歌身后响起,是上次帮她解围的那个年轻侍者。
“没事。”棹歌转头要走。
“等一下。”那年轻人一把拉住棹歌的手臂,“我叫黄力飞,容哥平时都叫我阿飞。”
棹歌顿了顿脚步,她早已经猜到,果然是他的手下。
“知道了,还有什么事吗?”棹歌面无表情冷冷地抽出手臂。
“容哥让我告诉你,撑不下去的时候随时可以去找他。”
棹歌抬头看了阿飞一眼,看见那绺长长的金色刘海在他的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谢谢容哥的好意,我不想麻烦他。”
“喂……”
棹歌不再理会他,继续回去工作,今天晚上她实在没心情应付他还有……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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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班,已经十二点多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棹歌感到又冷又饿,胃还隐隐作痛,她很清楚不能再饿了,饿出病来更麻烦,四下看了看,发现前面不远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就进去买了两个已经冷掉的肉包子。借着超市的微波炉转了一分钟,肉包子的香气就已经弥散在她的鼻息间。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的她一边大口大口地吞着包子一边往家的方向赶路,热乎乎的包子里烫烫的汤汁填满了她所有的味觉。
突然不知从哪儿窜出来一只流浪狗,一下扑到棹歌面前,吓了她一跳,令她手里剩下的半个肉包子骨碌碌地滚落在了地上,棹歌心疼得盯着那包子,差点儿想捡起来拍拍再吃,而她最终没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那条黑不溜湫的野狗抢先了一步把那半个包子吞了下去,气得棹歌直想找砖头砸它。可惜周边没砖,她也怕被它咬,只好恨恨地瞪了她一眼,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胃里总算有了点东西,不像刚才那样难受了,可是老天爷却像拼命想和她作对似的居然在这样的天气里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深秋的雨格外寒凉,虽然不大,可是绵绵细细,丝丝如缕,密密地落在发上钻进衣服里,冻得她直打寒战。
此时已经没有公交,棹歌只能走回住所,连跑带走大概要半个多小时,她加快了脚步,尽量让自己的身体热起来,可是约摸二十分钟之后,她觉得刚才那一个半包子的热量已经全部被那阴冷的寒雨消蚀殆尽。
棹歌停住脚步,身后一直有细细的脚步声跟着她,令她很是火大。她猛然回身,指着身后的跟踪者大骂道:“你这只笨狗老跟着我干什么!我自己都喂不饱了,还指望我养你吗?”她瞪着那只脏兮兮的杂种狗,而那小狗也抬头望着她,随着她停下脚步。“我警告你!不许再跟来,否则我就把你宰了炖汤!”棹歌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指着那狗狠狠地威胁,不过很快她就放下了手指,对天翻了个白眼,天哪!她大概是真的被气疯了,竟然沦落到去威胁一只狗。棹歌不禁咒骂起来,都是这鬼天气害的,真TMD活见鬼!她的头发已经湿透在不断地往下淌水,后脖子凉叟叟的十分冻人,她用力甩甩头发,甩掉那一头湿淋淋的水珠,可是下一秒却居然让她瞄到那只可恶的杂种狗竟跟着她的动作同时甩了甩身上的毛,而它甩起的水珠居然有几颗还溅到了她的脸上。
“你这只笨狗,你是狗!知不知道!你以为你是猴子吗?干嘛一直跟着我,干嘛要学我?在嘲笑我和你一样可怜吗?”话才出口,棹歌的眼眶竟不由自主地发起热来,她用力吞咽一下,硬憋了一口气,不让眼睛里的湿意泛滥。雨下得更大了,她站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仰头望天,借着路灯的光,绵密的雨丝就像天空的泪一样不断地流泄,她的眼睛里也慢慢被雨水灌满,再也防护不住,只能任由那温热的液体流淌。她不知道此时的她和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有什么区别?在垃圾箱里觅食求生,卑贱得没有尊严。
雨已经不再是雨丝,变成了雨线,衣服也要湿透了,冰冷冰冷的,寒得透心彻骨,风一吹棹歌忍不住开始发抖,举目四望,不远处有一个小的公交站台,雨棚虽小但总好过站在雨地里,她急奔几步冲了过去,身后小小的水花声告诉我那只笨狗还跟着她,这细碎的声音突然间竟令着她的心底深处流泄出一丝暖热的感觉,这年头恐怕连这样忠心的笨狗也很难找到了吧?居然就为了半个肉包子跟着她走了四、五里地。
棹歌倚着车站广告牌站定休息一下已经有些冻麻了的腿,那只笨狗不敢进来,怯生生地站在一米外盯着她,一脸的可怜相,哎!棹歌定睛仔细瞧瞧了它,发现这只小狗还幼嫩得很,从长相上看八成是个混血杂种,可是模样倒还俊俏,大概还有些狼狗的血统,两只尖尖的耳朵机敏地立在小脑袋上,不时左转右转,黑溜溜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有点像泰迪熊的脸,一身湿淋淋的短毛经过雨水冲洗干净了不少,那层乌黑的毛皮里倒找不出几根杂毛。
“进来吧,我又没带锅铲,吃不了你。”不知那小狗是真的听懂了棹歌的话,还是看到了她的笑脸,立即摇着尾巴奔到了她的脚边,在她的腿边来回摩挲,棹歌好笑地看着它,这动作哪像狗倒像一只猫。
好冷啊!棹歌忍不住又打了两个寒颤,她抱紧了双臂搓揉着臂上的鸡皮疙瘩,不由蹲了下来使自己缩得紧实暖和些,无意间摸到了在她腿边打转的小狗,小狗身上暖乎乎的热气顿时吸引了她,她也顾不得管它身上有没有虱子跳蚤,一把便将他搂在了怀里,小狗身上的暖气给棹歌带来一丝鲜活的力量,让她轻轻舒了一口气。
“看不出来,你这个小东西倒还有点用处,好吧,暂且饶你一命,不把你拆掉炖肉汤了。” 棹歌强打起精神对着狗儿说着胡话,“不能再等了,这雨看样子越下越大,我得赶快回家。”她丢下小狗再次冲入雨中,骤然接触到更冰冷的雨水,刚刚停止涌出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她唐宠玉就可以一生下来便享受锦衣美厦,活在众星拱月般的宠爱里,而她风棹歌就必须在凄风冷雨破瓦寒窑中挣扎生存,她可以一客龙虾只吃一口就不要,而她却几乎得为半个冷包子去和野狗抢食,同样花样年华的她们为什么会有如此天壤不同的命运,凭什么!她恨恨地再瞪一眼冷寒的夜空,突然停下脚步用尽全身力气对着天空大喊:“我不服!老天爷!我告诉你――我不服!”
雨哗哗地下着,越来越大,雨水迷离了她的视线,她几乎是凭着本能向着家的方向冲去,根本看不清前方的路况,猛然间她一头撞在一个人的身上,“对不起。”她头也没抬地道过歉就想错开继续跑。
“小心。”被撞的人单手扶住棹歌踉跄的身子。
好熟悉好悦耳的声音,好温暖有力的一只手,棹歌一愣,讶异地抬起头来。
“你再这样淋雨是会生病的。”
温柔似水的关怀阻止了她继续前行的脚步。棹歌看着眼前的人,是他!纳兰净尘!还是那副错乱时空的装扮,手上撑着一把――油纸伞!竟还是新的,棹歌惊疑不已地看着他,他难道可以穿越时空吗?
“你想喝杯热牛奶吗?我家离这儿不远,去喝点热牛奶拿把伞再走吧。”纳兰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端然站在迎风的一面,为棹歌挡去了所有的冷风,他的目光里全是诚挚的邀请,让棹歌一点也感觉不到窘迫或被同情的自卑。
“我……”不知为何,习惯性拒绝他人示好的棹歌此时竟无法说出含在舌尖的推辞。
“我们已经是第三次碰面了,不应该是陌生人了吧?”纳兰笑着,将雨伞倾向棹歌,并且很善解人意地与她保持着没有任何接触的距离,以至于他自己的半边身体都已经曝露在了寒雨中。
棹歌深吸了一口气,大声冲着他说:“我想我会更想要一个冰淇淋。”这话说得连棹歌自己都感觉到语气里充满了孩子式赌气的口吻,她想她是在生自己的气,竟抗拒不了他的温暖。
他看着棹歌微笑,“走吧。”
正文 第六章 弃儿
第六章
纳兰净尘的家真的不远, 离着棹歌住的地方也不远, 独门独户的一个小院, 院子外墙上镶着花格窗, 院子里种满绿树花草, 布了点微型假山流水, 很是雅致, 不过从墙外看起来一点也不扎眼,非得进来才能看出不俗,设计这院子的人应该是个相当低调的设计师。院门进去大概十来米就是形成凹字形的数间高檐青瓦大平房, 旧式的格局很有些古意,棹歌走路时感觉到院里里铺地的青砖上隐约有着苔藓的滑腻感,屋子的门楣也露出一些干裂的纹理, 显然这宅子应该是很有些年头的。
棹歌一边跟着纳兰走进院子,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些有的没的,对于这宅子, 她十分不解, 这个地段很乱, 环境很不好, 大多的居民都在贫困线上下, 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会突兀地冒出这样一个院子, 在与周围的环境在色调和谐的同时又显示出地位的不和谐。她暗想也许是哪个没眼光的富人在很久以前置的产业吧?不过到了这个年代,应该已经是几次易手,物非原主了。
纳兰带着她走进宅子, 一边开门一边回身笑道:“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不用拘束。”言罢拿出一把看上去有些特殊的钥匙打开了门,棹歌看着他那善解人意的笑容有些别扭地转开了头。
门刚一打开,棹歌立即嗅到一股很奇异的香味飘了出来,很清淡,很陌生,却令人头脑为之一爽,感觉很是舒服。她在门口四下一望,顿时吃了一惊,这门里门外似乎变作了两重天地,风格竟是完全不同。门外院子虽然透着古意,但仍旧是很寻常的院落,朴实中透着清雅,倒也并不如何稀奇。可是进了大门却完全是另一番光景,一眼望入,进门处算是玄关,再进去便是客厅,客厅向后有门估计后面还有房子,而两侧也各有空间全部以月洞门相连,估计是客舍、书房之类的地方,里面的装饰古意更浓,所有的空间区隔装饰皆是红木清漆,显得极为华贵,而内进的房子则用细密的闪闪发亮的串珠帘子挡住外界窥探的视线。
天哪!棹歌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到了古装戏场,她看了一眼身侧正抬手殷勤邀她入内的纳兰,满腹狐疑地猜测这个人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整个房间里唯一具有现代感的大约就是地上铺的地毯了,白色柔软的长毛地毯,令棹歌有些局促不安,这么奢华的东西就算是脱了鞋再脱了袜都让人不忍心踩上去,生怕给他弄脏了。
“进来吧,没关系,这地毯差不多也到该洗的时候了,你不用介意。”纳兰仍旧温和地笑着,把已经脱了鞋光着脚的棹歌拉上了地毯,棹歌微抽一口气,脚下那种绵绵的触感真是棒极了,比那些高级酒店的长毛地毯要舒服得多。棹歌忍不住瞟了纳兰净尘一眼,想着这个家伙真的很会享受。
走到客厅的中间,棹歌四下打量,真的很少见一个单身男人能把自己的窝打理得这么好。正对大门的墙上挂着一幅六尺长、三尺阔的水墨山水,两旁题了两句诗:“千峰万壑由墨色,淡泼浓描只随心。”画中山水意境悠远,就连她这种没有什么文艺素养的俗人也能感觉到那画中起伏万千的丘壑绝非俗笔,画中天峰孤绝、云气漫染,隐然有俯视群伦之慨,加上旁边的行书联句,足见主人之高洁。
棹歌被纳兰带到客厅,他示意她在圈椅上坐下稍等一会儿,然后就离开了客厅,棹歌想也许他是去帮她倒茶了。趁着纳兰不在,棹歌转着头将客厅里的情况看了个大概,立刻发现客厅里的家具从桌到椅,从橱到几,全部都是红木打造的,她看了看纳兰示意她坐下的木头圈椅,那椅子一共两对,分在客厅左右,中间放了一张茶几,很传统的摆置方式。在柔和的灯光下发出温润的光泽,用手摸一摸立刻便能感受到那厚重的质感,细腻坚实的触感简直就像是在摸着滑润的玉石。
棹歌虽然不懂家具,可是从手感和重量上她已经可以判断出,她坐的这张看上去很普通的红木圈椅绝对比她曾经打工的饭店里老板花大价钱特地从马来西亚买回来当门面的那组红木沙发还高级。在圈椅上铺着深青色的丝绒绣垫,庄重中透着素雅,她知道自己一身水湿,所以很自觉地将丝绒垫掀起来放到后面,小心地坐在了有些凉的木头椅面上。
纳兰还没回来,棹歌只好继续研究周边的家具摆设,对面倚着墙有一排与桌椅同色的花格橱,看那颜色和光泽就知道差不多是一样的材质。上面错落有致的放置了一些精美的工艺品,大部分是瓷器和青铜器,隐约有些岁月留下的斑驳痕迹,她对古董更没什么鉴赏力,可是她觉得纳兰这个人着实不像是个会把假玩意儿摆出来装门面的主儿。
“把头发和湿衣服擦一下吧,吹风机我已经插上电源了,你当心。”纳兰突然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棹歌背后,伸手递过一条干爽的大浴巾和一个吹风机。
棹歌被骇了一跳,腾地一下从圈椅上站了起来,有些恼羞成怒地瞪着他,调门有些高地斥道:“你是猫吗?走路怎么都没声音?”
“啊?我吓着你了吗?”纳兰十分无辜地看了看棹歌,又看了看脚下厚软的长毛地毯,“那回头我把它换了吧。”见纳兰这般说话,棹歌顿觉是自己反应过度,而他的宽容更突显了她的无理取闹。
棹歌怔了怔后很是别扭地用力踩了踩他的地毯,“我又没要你换。”说话时棹歌感到有些窘,而纳兰净尘则看着她又笑了。棹歌没理睬他,硬生生将注意力转向墙壁,纳兰再次把干爽的浴巾递了过来,“你把头发吹吹干,别着凉,我马上就过来。”言罢,他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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棹歌再次掀起落下的丝绒绣垫,在木头圈椅上坐下,顺手脱下湿透的外套放到脚边,里面的毛衣虽然也有些湿了,但还没到滴水的程度。她用浴巾紧紧包裹住自己然后吹起头发,暖暖的风吹得很舒服,可是不片刻她就隐隐觉得有些头痛,她祈祷着可千万不要感冒,千万不要生病,一边默念一边加大了吹风机的风力。
“别把风开那么大,万一烫到就不好了。”纳兰净尘掀开珠帘从后面走了出来,手上端了个木托盘上面放了两个盛满牛奶的水晶杯还有一盘小点心,棹歌立即嗅出室内原来淡淡的异香中溶入了浓浓的奶香,这种气味真的是太温暖太诱人了。
“我这儿没有冰淇淋,只好还是请你喝牛奶了。”纳兰把杯子放在棹歌手边的茶几上,居然还记得刚才她赌气的那句话。棹歌抱起杯子就要喝,“小心烫。”他紧跟着又温柔地叮嘱一句。
棹歌把杯子抓在手里不停地换着手,一边捂着冰凉的手心,一边等牛奶稍凉些再喝。纳兰正准备坐到棹歌旁边的那个圈椅上,可又突然站了起来,似乎注意到她放在脚下的湿衣服和掀至背后的锦垫,不由微微皱了皱眉。可是棹歌立刻分辨出,他眉头的皱起并非出于厌恶而是关心,对于人们的情绪,她的敏感度一向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尤其是针对于她的。
手中捧的牛奶温度已经降了些许,棹歌小心翼翼地端着杯子慢慢喝了一口,温度热烫得刚好可以入口,那香甜的牛奶一落肚便从胃里直暖到了心里。棹歌觉得自己真的要被感动了,这样一个陌生人,在这样的雨夜,即使只是给了她一杯热牛奶,也足以让她感激莫名。
感觉到棹歌神情的变化,纳兰冲着棹歌再次微笑,但是并没有伸手拿自己的那杯牛奶,而是起身走过来,拿起棹歌放在脚下的湿外套,说道:“后面有烘干机,我把你的外套拿去烘干,稍等一会儿,很快就好了。”
“不,不用了,我一会儿就走,这儿离我家不远,湿了也没关系,回去也是要洗的。”棹歌急忙放下牛奶站起身,有些局促起来,他真的太客气了。
“没关系,等我一下。”言罢,不管棹歌的拒绝,他又走了。
棹歌实在有些奇怪,这个人来来去去,也不和她一起坐会儿,连话都没说两句,难道真的只是让她来他这儿喝杯牛奶吗?棹歌拿起杯子继续喝着牛奶,好暖,好舒服,好香,牛奶对我来说也是奢侈品,难得喝一回,而且他煮的牛奶似乎格外香,比她以前喝过的都好喝。
过了大概有十分钟纳兰还没出来,桌上那盘小点心已经让棹歌就着牛奶全吃光了,棹歌奇怪地站起身,都忍不住想到后面去看看,不太明白他烘件衣服怎么要这么久。不过,棹歌看了看四周的家饰,突然笑了起来,他居然说他家有烘干机,她还真想象不出像这样的屋子里放台现代化的机器会是什么样子,呵呵,肯定怪异极了。
当棹歌把自己那杯牛奶喝完后她就开始看放在茶几上的另一杯,还想喝,可是棹歌想那杯应该是他给自己准备的吧,还是算了,叨扰人家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还把人家的牛奶也喝掉,那未免太不像话了。
终于纳兰净尘再次从珍珠帘后走了出来,这次他似乎很故意地把帘子弄得哗啦啦响成一片,或者是想提醒棹歌,他出来了。
“还冷吗?把这个披上吧。”棹歌呆呆地看着他,这次他居然抱了一床柔软的羽绒薄被出来,他很自然地上前拉下棹歌身上已经有些湿的浴巾,拿薄被裹住她的身子,棹歌怔怔地仰头看他,心里猛地涌出一股深深的暖意。这个人真的很体贴,他担心她冷,却不提说要她换下身上湿淋淋的衣服,似乎很了解她防备的心理。
棹歌呆呆地望着他,在如此近的距离仰望他,他真的显得更好看了,楼亚轩青春阳光帅气十足,唐伯昭英俊沉稳风度翩翩,可是和他一比就尤如皓月荧光,他的风姿根本难以凡人论,棹歌不知该如何形容,似乎怎样都形容不出他的清俊,只能泛泛地表述一下外在的观感,他的轮廓很柔和,五官却很深刻,不是西方人的高鼻深目,而是纯东方式的高贵,举止言谈仿佛圣者般智慧优雅,他的眼睛尤如演化了千年的黑珍珠,深沉明亮,清澈流光,里面漾着很暖很暖的光芒,令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却又不自觉地心生敬畏,矛盾又和谐,奇妙,神秘,完美……别的,棹歌就再也无法去形容了,因为看着他的眼睛,棹歌觉得自己像是要陷溺进去,神智只余一片混沌。
怔了半晌,棹歌突然开口问道:“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纳兰看着棹歌,却笑而不语,只是伸手帮她拉紧被子,并接过她手上的吹风机,帮她打理起半干的头发。
棹歌被他的笑容震慑住了,除了呆看着他,再也无法思考,更不要说追问他什么。一直……一直到他转到她身后,身影离开她的视线棹歌才惊喘了一口气回过神来,有一刹那感到他抚着她头的手一顿,棹歌懊恼地想着,他必然是在笑话她吧?
由于神智始终处于半迷失状态,所以棹歌居然没有拒绝纳兰替她吹发这样暧昧的举动,五分钟后他帮她打理完头发,走到一旁收起吹风机。直到这时棹歌才回了神红了脸,天哪,她居然任他离她这么近,对她做着这样亲密的举动,他们――应该还是陌生人吧?
棹歌看着他坐在她旁边的圈椅上,端起了那杯牛奶,而她能做的只有紧紧抓住被子看着他,这样真的暖和多了,在无话可说的寂静中,她突然冒了一句令她恨不得咬掉自己舌头的话:“这――这么好的被子,弄脏了我可赔不起。”不过,这也是实话,这被子雪白轻软,干干净净还留着摺痕,肯定是新的。
“呵呵呵呵,”纳兰又笑了起来,把牛奶杯往她面前一送,“肯定不会让你赔,来,把这杯也喝了吧。”
棹歌怔怔地看着他,他怎么知道她想把他那杯也喝了?难道是她的目光一直盯在牛奶杯上吗?不由得,她的脸再次烫热起来,这实在是太没出息了。
纳兰把牛奶杯塞到棹歌手里,杯子保温效果不错,牛奶仍旧温热。突然一声“汪”远远响起,棹歌闻声一怔,纳兰则快步走向后室,不一会儿,一个黑影从掀起的珠帘后窜出,直朝棹歌扑来,棹歌顿时呆了,居然是那条笨狗?
“它――它――”棹歌张口结舌,无法成言。她看着朝她扑上来直伸舌头的黑狗,突然一下站起来,极之利落地爬到圈椅上,然后把纳兰的那杯牛奶一饮而尽,有前车之鉴,她不得不担心它是来抢她的牛奶的。
一声忍俊不禁的“扑哧”声告诉棹歌那个名叫纳兰净尘的男人正在笑话她的行为,她立刻转头怒瞪向他,而他则摇摇头,走过来,一把抱起小黑狗,“下来吧,这小家伙估计才两、三个月大,还小着呢,不会咬你的。”
“才两三个月就长这么大?”棹歌讪讪地从沙发上下来,着实有些不信。她搁下空杯,重新裹了裹被子。“它是你养的?”这只是随口一问,其实她知道应该不会,这人可不像会把自己的狗饿得当街抢食的人,虽然吃过点心喝了牛奶她已经不饿了,但她仍十分记恨这只笨狗抢了她半个肉包子。
“你不认识它?可是它是跟着你进来的,刚才在厨房发现它蹲在院子里淋雨,我就把它放进来洗了个热水澡,还好它毛短,用浴巾擦擦就已经干得差不多了,瞧它的样子好像很想找你,我就把它放过来了。”纳兰反而有些惊讶地看着棹歌。
天,这只小笨狗居然一路跟到这里来了,棹歌很是无语,刚才她都已经完全忘记它了。不过,瞧它现在那副清清爽爽的样子,还真有几分可爱,“你刚才煮完牛奶还给它洗了澡?”难怪到后面去那么久不见出来,不过听说给狗洗澡很麻烦的,他的动作还不是普通的快。
“总不好让它一直坐在那儿发抖,看着怪可怜的。”纳兰看了一眼小笨狗,伸出一个手指逗逗它,那小狗立刻狗腿地上前去舔了舔,纳兰顺手就抱起了它。
棹歌猛然一怔,心里有些不舒服的东西慢慢涌了上来,“那,带我回来,是不是因为我――也很可怜?”连这条狗刚才都觉得她是同类,更何况他?
“怎么这么想?”纳兰露出有些吃惊的表情,走近棹歌,微微歪着头认真地看着她,立刻令棹歌的呼吸再次不畅,“我只是在表示我的歉意,之前对你做出失礼之事,你未曾见怪,我却着实过意不去,难得又碰上,总不能看着你淋雨感冒,只是人之常情罢了。”
好一句人之常情,好一个表示歉意,这人――他怎能这样?这么不着痕迹的温柔安慰,居然让人没办法对他有任何责难?棹歌终于不忍再对他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凶恶面孔,从心里涌上的热意直逼至眼睛,“谢谢!”她以极低的声音向他道谢,但她想他听见了,他那温柔似水的笑容再次流露,让棹歌不得不掩饰自己在看到他笑容那一刻所受到的震憾,她站起身冲着他怀里的小黑狗招了招手,“小笨狗。”
棹歌的伸手立刻招来了那只小笨狗,她很是惊讶,不禁暗自嘲笑起来,居然从那样温暖的怀抱里跳出来奔向她,它果然很笨,一点也没有看人的眼光。小笨狗热情的口水印了她一脸,连脸上那一直还有些烧热的红肿似乎都被它舔没了。棹歌不禁大笑出声,生平第一次,她笑得这么轻松,这么开心,心情是从未感受过的舒畅。
在笑声里,她几乎已经忘了,她始终还是要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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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儿被留在了纳兰净尘的家里,虽然它好像有些不太情愿,但是棹歌真的没办法照顾它,所以只能麻烦那个谪仙似的人暂时照抚。
“弃儿”是棹歌给小黑狗起的名字,因为它和她都是被遗弃的孩子,都是不受祝福的生命,纳兰净尘显然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大概是因为知道其实棹歌其实是在借狗讽刺自己吧?当他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眉头一直皱着,可是因为棹歌不肯换,所以他也就不再多言,只是他坚持棹歌才是弃儿的主人,始终强调自己只是个代养者的角色。
棹歌临走时,纳兰送她到门口,把伞递给她,微微笑着说道:“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你能给‘弃儿’换个幸福的名字。”
幸福?对此,棹歌保持了沉默,她深深怀疑,她会有知道幸福是什么的那一天。
正文 第七章 容哥
第七章
当早晨棹歌在自己的小阁楼房间里醒来时, 有那么小半刻的恍惚, 昨夜的一切仿佛只是她的一个梦, 直到她看到桌上放着的油纸伞, 才相信昨夜的一切并非她的幻想。可是, 棹歌坐在床上发起了呆, 世界上怎么会有像纳兰净尘这样的人存在呢?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没来由的, 她今天心情很好,出门前看着桌上的油纸伞犹豫了半天,今天还是下雨, 她的雨伞已经破旧了,要不要借这伞再用一下呢?可是最后她还是没动它,舍不得, 怕弄坏了, 那就没办法还给他了,于是棹歌继续撑起自己的破伞走进雨中。
棹歌本以为今天仍旧会平静的过去, 可是没想到居然一大早就有人冲进他们教室玩公开示爱。棹歌冲着教室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观者翻了个白眼, 真难以想象这种愚蠢行为真会有人欣赏, 她不想参与围观, 可是那层层厚实的人群严重影响了她进教室的行动, 她挤了两次都没挤过去只好跟着站在外边等着。
由于围观的人过多, 所以对于教室里发生的事情,她听不太真切,只能大概听到声音较高的一些对话, 却看不见正在卖力表演的主角们。
“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喜欢你吧!”
好大声的宣告, 喜欢就喜欢,干嘛还要别人给机会,无聊!琼瑶剧看多了吧。
“……请你不要这样……”女孩子终于出声了,棹歌怔了怔,居然是唐宠玉。这确实她不禁讶异了,这个学校难道还有人不知道唐宠玉是有男朋友的吗?几乎一个星期要出现三、四次的张扬跑车,俊俏帅哥难道还无法打消这个笨蛋的热情?这个男人居然会能够在楼亚轩之前自信到这种程度,不是真的优秀就是脑子被猪踩过。不过看他此时此刻的这种行径,棹歌十分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高。
棹歌看了看表,还有二十分钟才上课,看他们这架式怕是不到上课不会散开,她想了想,转身离开,她还是找个地方背单词去好了。转个身,隔壁的教室就空无一人,热闹之外果然大有清静之处。
可惜清静了不到半刻,她才刚刚背了两个单词,身边就突然坐下一人,棹歌不禁暗自皱了皱眉,这么空的教室哪儿不能坐,为什么非得坐在她旁边?下意识地转头瞥了那人一眼,是个男的,略感眼熟,应该是某个见过的同学。不过,这不在她的关心范围内,于是转回头继续背单词。
“你好像很讨厌人多的地方?”那人突然开口搭讪。
“还好,只是怕吵。”棹歌头都没抬,客气地应了一声继续背单词。
“不记得我了?我叫骆笑天。”闻听这个名字倒是让棹歌呆了一下,感到了少许诧异,不禁转头多看了他一眼,这回算是认出来了,他有一口很整齐的大白牙,一笑就全露了出来。
是上个月吧,在食堂,这个骆笑天端着满满的饭盒着急慌忙地跑去找同学,跑得急还不看路,害得棹歌一时闪避不及和他撞了个满怀,他那一整盒的红烧肉、蒜苗鸡蛋,好像还有一只鸡腿什么的就全部贡献在了棹歌的衣服上了。这倒也罢了,他居然还脑袋缺根筋地直接伸手过来要帮她擦胸口的污渍,结果被棹歌一巴掌轰在了脸上。估计当时他是被打蒙了,棹歌和唐宠玉都已经走出去好远,他还站在原地没动。
而这件事之后,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被虐狂,居然从那以后一直给她送情书。
回想起事情的前因后果,棹歌冲他点了点头,回了一句:“记得。”
“真的?”骆笑天一脸不信,大概是发现棹歌看着他的眼神实在太陌生了,只是他的下个举动却让棹歌吓了一跳,只见他从口袋里又摸出了一个让棹歌感到无比眼熟的淡蓝色的信封。
“一次托人交给你,一次放在你柜子里,一次偷偷塞进你的包里,结果全都石沉大海,今天本来也想当众向你表白一番,谁知道让里面的人抢了先,所以只好亲手交给你,想知道你以前是不是看都没看就给扔了。现在,能收下吗?”
听了这话,棹歌立刻念了声阿弥陀佛,谢天谢地地开始庆幸今天早上出现了个抢先的傻瓜,实乃不幸中之万幸。
“你的信我都看到了,写得很感人,可是目下还是学业为重吧,我实在承当不起你的好意。”棹歌推回他递过来的信,既无意与他深交,便明确回绝吧,她现在没这个心思,也不想伤害无关的人。
骆笑天一脸失望地看着棹歌,“真的一点机会也没有?”
棹歌冲他笑笑,开始收拾东西,“天涯何处无芳草?”外面已经恢复安静,她礼貌地跟骆笑天点头告别后,就快步走回已经恢复正常的教室,应付这些多情种子是件非常累人的事情,她一点也不想把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力气花费在无聊的闲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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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撞男当众告白让唐宠玉被刺激得一上午都没什么精神,脸上的表情很是郁卒,显然她并不欣赏那个胆子很肥脑子却很瘦的男人。
“棹歌,你觉不觉得我今天很倒霉?”唐宠玉叹出第一百二十口气。
棹歌拍拍她安慰道:“别想了,反正已经拒绝了。”
“哎,等亚轩从英国回来我要让亚轩送我一个大大的戒指,告诉所有人,我已经有了亚轩了,别的男人不要靠近我!”棹歌被她的豪言壮语小惊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大小姐还真是痴情的可以,这种话也说得出来。
“对了,”唐宠玉矛头一转,突然一把拉住棹歌的手,“刚才下课听人说看见建筑系的骆笑天早上到咱们系来了,一定又是来找你的,你同意和他交往了吗?”
听到宠玉如此问话,棹歌心中的恶意再次翻卷,看着她那副好奇宝宝的模样,棹歌冷冷地想着,她在期待什么?她以为她拥有幸福的爱情,别人就一定也会拥有吗?她怎么会这么天真?
棹歌随意地摇了摇头,径自低头整理笔记,“没有,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
“啊?你怎么回答的这么肯定啊,一点犹豫都没有,骆笑天可是咱们这届的名草哎,不但长得帅、头脑好,听说父亲还是个什么副市长,家世很不错的。”
“门不当户不对,更不合适了。”棹歌瞟了唐宠玉一眼,配她倒是不错。
“什么年头了,你还有这种思想,太封建了吧?”
“什么年头都是这样的,门当户对,生活背景差不多,生活理念和层级才能相近,才容易合拍啊,麻雀变凤凰没有几个能真正幸福的。”话虽这样说,但棹歌心里明白,这话说给唐庞玉说了也是白说,她是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向来认为没有面包一样能有爱情,就像从来没体会过饥饿的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吃饱一顿饭的重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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棹歌晚上仍旧赶去浪影,很奇怪,老板居然没有对她做任何处罚,也没有像别的服务生那样直接让她卷包走人。而且今天应该当班的季雪瑞也没有见到,更听到一个奇怪的传闻,说是她昨天晚上回去的时候被人用玻璃花了脸,送到医院去急救了,听到这个消息,棹歌隐隐有些不安。
“喂!”憋了半个晚上,棹歌想了想还是叫住了那个叫阿飞的年轻人。
“什么事?”那个年轻人似乎对棹歌叫住他有些不安,眼神有些闪烁,下意识地躲避着棹歌探询的目光。
“能跟我出去一下吗?”
那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但见棹歌已经转头朝后门走,只得跟在她身后来到酒吧后面的暗巷,这里除了一堆破酒瓶子,就只有垃圾,平时基本不会有人来。
棹歌站定,借着酒吧后门透出的微光看着他,“昨晚的事,昨天晚上季雪瑞打我的事,你――没有告诉容哥吧?”她说得尽量温和,不想让他感到她是在质问他。
“我――”他正要说什么,却突然顿住,目光定在棹歌的背后。
“他告诉我了,因为我命令他,只要是你的事,事无巨细都必须向我汇报。”棹歌的身后突然传来一个颇有气势的浑厚男声。
棹歌霍然转身,酒吧后门已开,一个身材修长高大,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西装的男人从昏暗的灯光里走了出来,只见他轻轻挥了挥手,阿飞就再也不理会她,径直回到酒吧,暗巷里只留下棹歌和他。
“是你伤了季雪瑞?”棹歌虽然用的是疑问句,但是语气却很肯定。无风不起浪,季雪瑞肯定是出事了。
那男人耸耸肩笑笑,也不言语只是看着棹歌。棹歌也认真地看着他,仔细地打量着他身上的那身打扮,亚曼尼的白色西装,浅紫的大领丝质衬衫,白净的脸庞上再也找不到伤痕,修至齐眉的刘海巧妙地遮住了额头的旧疤,秀气的金丝眼镜挡住了细长眼里的锐气,这哪里还有半分黑社会的模样?可是从他那无所谓的笑容里,棹歌却能够明确感觉到他的心已经变得越来越黑暗了。
半天没等到那人的回答,棹歌正要再问,他却突然伸出手,用戴着丝质手套的右手轻轻抚了抚她昨天被打的左脸,“她居然敢打你,我只是派人花了她的脸,已经很便宜她了。还疼吗?”
他的动作,他的话,都温柔的像在哄孩子,听在棹歌耳中却无端让她的背后泛起一阵寒意。
她一巴掌拍开他的手,“不是叫你不要再管我的事吗?”
“嫌我手脏啊?你看,我特地戴了手套呢。”他举起戴着手套的手在棹歌眼前晃了晃,棹歌白他一眼,他一脸无辜地继续笑。
“就为了季雪瑞打了我一巴掌,所以今天特地跑来看我?”棹歌疑惑地看着他,他现在应该很忙吧?怎么还这么有闲功夫?还跑到这种地方来,万一被有心人看见,她会死得很惨。
他看着棹歌排斥的表情,微微有些不悦,“放心吧,我来的时候很小心,不会给你惹麻烦的,还有,你已经不需要这么担心,我早已不是当年的方子容,自己的女人还是保护得了的。”
“你在说谁是你的女人?”
“你啊,除了你还有谁配做我方子容的女人?”
棹歌受不了得看着这个已经渐渐变得陌生的男人,他这几年来变化巨大,可是只有自以为是这点一直没变,他身上的黑暗气息越来越令人畏惧,可是她不想让自己在他面前示弱,因此继续以白眼对他,“我有答应过要做你的女人吗?”
对于棹歌的无礼,他倒也不恼,只是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深紫色的丝绒盒子,看着那个熟悉的丝绒盒子,棹歌知道,她又要面对那个已经被他问过五次的问题,果然,他把那盒子拿到她面前,打开,让她再次注视那枚精致却不够昂贵的紫水晶戒指。
“之前没答应不代表永远不会答应,今天我就再问一次,要不要做我的女人?”
在这种充满恶臭与垃圾的地方求婚,倒还真适合他们这样习惯了黑暗的生物。棹歌恶意地想着,可是――
“不要!”她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他。不要!死都不要!就算他们是同种生物,就算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天被打的小地痞,就算他已经登上了什么组什么帮龙头老大的位置,就算他已经掌控着半个亚洲的黑道社团,就算他表面上混得风声水起天天出入上流社会,可是!从本质上来说他还是个黑社会,随时可能被人杀掉,朝不保夕,没有明天,看不见未来,他从来就不是她的希望!
“啪!”一声,盒子被粗暴地合起,他一把扯下根本没度数的金边眼镜,细长的眼直直地对上她的,里面有风云在汇聚。
“多少女人费尽心机,哭着求着想坐上翼展帮帮主夫人的位置,只有你总是想都不想就拒绝!我一次次小心翼翼的把心捧到你面前求你收下,你却每次都毫不留情地把它踩碎在脚下,小风!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肯答应和我在一起?当年,你说你最看不起街头混混,所以我努力地往上爬,你说你不喜欢黑道,所以我努力经营白道事业,可是我不可能一天两天就漂白这上万兄弟的身家,你就不能体谅我一下吗?”
棹歌别开头,不想面对方子容巨大的怒火,可是方子容却一把捧起她的脸,紧紧扣着她的下巴,沉声怒喝道:“回答我!”
“我已经回答过你很多次了,”棹歌忍着下巴的剧痛,目光平静地看着他,“我不喜欢黑道,就算你漂白,就算你成功,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你――”方子容细长的眼睛瞪得溜圆,恶狠狠地瞪着棹歌,突然用力地吻上她的唇,棹歌甩头想躲开,却无法如愿,这吻一如他给她的初吻,仍旧是充满了绝望。在那绝望中,方子容似乎发了狠劲,他的唇舌强硬地纠缠在棹歌的口中,那双戴着手套的大手一手紧紧抱着棹歌纤细的腰身,另一手有些蛮横地扯出棹歌制服的下摆,伸手进衣内近乎粗暴地抚上棹歌柔软的双/峰。
棹歌挣出两手狠命地推打他,用力地甩头躲避他的吻,直到两人的口中都弥漫开血腥的味道,方子容才略略放轻了些力道,趁此机会棹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狠狠地推开,她单手紧紧环抱胸前,用袖一把抹去唇上的濡湿及血腥,也用力抹去他带给她的那丝心悸。
“小风……”方子容被棹歌推得倒后两步,站定后看着棹歌他忍不住轻声一唤,那低低哑哑的性感声音无奈的令棹歌全身一抖。棹歌抬手捂住耳朵,不要用这样的声音叫她,她会怕。方子容苦笑了一下看着她,突然向后一靠,就靠在了暗巷的墙上,看上去完全不在乎那墙上的污秽会弄脏他雪白的西装,“小风,你不说其实我也知道,你认为我配不上你,是吧?”
棹歌放下捂着耳朵的手,咬了咬唇,回道:“这不是配不配的问题。”
“不对,我知道你一直认为我配不上你,其实我自己也清楚,我是真的配不上你的,呵……”他自言自语般地低声说话,淡淡轻笑,“有一件事你肯定不知道,其实,你开学那天我去N大参观你的开学典礼了。”
棹歌惊愕的看着他,她怎么没发现?
“本来是说想帮你庆祝一下,等开学典礼结束带你去吃大餐,可是到了那儿,看到你们这些意气风发的大学生,我居然不敢进去了,很傻吧?我只在礼堂门口站了一会儿,正好听见你的演讲,虽然你穿的是身旧衣裳,可是站在那儿却比明星还耀眼,台上台下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你,仿佛有无数的聚光灯打在你身上,太亮了,亮得令我连看都不敢看下去。”他用手指耙了耙头发,脸上全是苦笑。这个人一向是倔强骄傲,狂妄自大的,曾几何时他也会露出这种近乎自卑的表情?她错愕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此时此刻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真是黑道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金蝎子”――方子容吗?
在方子容手指的耙梳下,刘海被拨向后,他额前那道已经淡化成白线的伤疤露了出来,令棹歌的心感到一阵微微的抽痛。
“你最近有没有再去医院检查?”棹歌握紧的拳头不受意志所控制地松开,伸手轻轻抚上他额头的伤,她看着那道曾经差点要了他命的伤口,如今已经淡成几缕刘海就能遮住的小疤了。
“放心吧,我没事,上个月才做了全身检查,好得很。”方子容看着棹歌关切的神情,脸上的苦笑慢慢淡去,他轻轻抓下棹歌的手,握在掌心细细摩挲,即使隔着手套,棹歌也能感觉到他手心炽热的温度。
“没事就好。”棹歌猛地地抽回手,背在身后轻轻搓去那丝绸的触感。
方子容叹了口气,低头看着棹歌,突然笑了起来,“早就知道在你这儿我肯定不受欢迎,算了,我要走了,省得让人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不过,记住撑不下去的时候一定要来找我,随时都可以,如今的方子容一定可以让你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我的事不用你操心,我只希望你别忘了答应我的事。”
“放心吧,只要你平安,我尽量不打扰你,可是,下次再见,我希望能得到不同的答案。”
“放弃吧。”
“如果能放弃,早就放弃了。”方子容有些懊恼地瞪了棹歌一眼,然后用力把她抱进怀里紧紧拥住,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小风,别因为太渴望温暖而忘了其实你根本来自黑暗,你不是光,只是背后的影罢了。”
棹歌一把推开他,他的话仿佛诅咒,令她全身发冷,“你可以走了。”
正文 第八章 酒色
第八章
容哥的话仿佛一把带着倒刺的利刃瞬间穿透棹歌的心, 把她黑暗的过去连血带肉地重新拉扯出来, 那种痛, 没办法渲泄, 没办法忍受, 形成一股怨气在胸中冲突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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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棹歌, 刚跑哪儿去了, 找你半天,九台要一瓶Martell,快点送去。”
棹歌急忙应声, 点点头,拿着酒单去端酒。九台在她负责的区域内,可是当她走近九台时却蓦然怔住, 今天晚上究竟是怎么了?都凑什么热闹?转身想走已经来不及了, 他们就这样面对面地碰上,而坐在九号台里正与朋友谈笑风生的不是别人, 正是楼亚轩。
“你――?”楼亚轩看着棹歌呆了呆, 只说了一个字就闭了嘴。
“你们点的Martell, 需要帮你们勾兑吗?”棹歌把视线转开, 以最职业化的表情面对他, 看他身边的男男女女莫不是一副富贵姿态, 她想还是装作不认识他好了。
“不,不用了。”楼亚轩有些不自然地拦下棹歌倒酒的手,想避开的眼睛又不由自主地转向她, 上上下下打量着她身上虽不暴露, 但显得曲线玲珑的制服。
“那有什么需要请按铃。”棹歌以完全面对陌生客人的态度礼貌地向这群人微躬了躬身就要离开,转身前轻轻瞟了他一眼,然后安静退开。
几分钟后,当棹歌正扶一名醉酒的女人去洗手间,却见楼亚轩急急忙忙地追了过来,“棹歌。”
“你先等一下。”眼看着那位女人一副就快吐出来的模样,棹歌一把推开他直闯洗手间,还好她动作快,再晚一步,她今天晚上就得恶心半宿。那个女人是这里的熟客,不是什么正经人,从她的观察来看大概是个已经没什么客人的应召妓,所以陪起酒来一向不要命,棹歌估计以她醉的程度,估计今儿晚上又要被人白睡了,哎!一个女人,沦落到这个地步大概除了可怜也没什么别的形容词可用了。
棹歌整整用掉一打纸巾才替那女人收拾好,但她毫无感谢之意,一边喊着“走开,别管我,我没醉!”一边大力甩开棹歌的手强撑着跌跌撞撞地又走回那群又老又秃的男人中间,棹歌看着她那副样子,真想上去扇她两个耳光,就她那副德性还想装没醉,鬼才信。
无奈地收回视线,一转头棹歌才发现楼亚轩已经走到了她身边,他居然还在?棹歌着实有些没想到,目光微疑地看向他,猜测着他的心思,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怎么会在这种地方打工?”楼亚轩皱着眉头看向刚才那女人离去的方向,又扫了一眼刚从男厕出来衣衫不整的一对男女,非常不悦地把目光转回到棹歌脸上。
棹歌挑了挑眉,这么关心她吗?问的这么――这么有责任感,她不禁低头暗笑,呵呵,也好,那就让他看一下他想看到的表情吧,再次抬起头,棹歌的脸上带上了有些惊慌的模样,微微把头别转开,轻声嗫嚅道:“我……”
“你真的这么需要钱?”楼亚轩点燃一支香烟,目光四下逡巡了一下,一脸不赞同地看着棹歌。
棹歌咬了咬唇抬眼看他,“我也没办法,妈妈去世时留下了很多债务,不能不还,所以――”说这话的时候,棹歌不由地攥紧了拳头,是啊,那个女人对她来说与死何异?
“你还背着债?”楼亚轩的声音明显提高了些许,语调也与刚才那有些冷嘲之意不同。
“没办法,妈妈病了很久,看病很花钱,所以才问地下钱庄借了钱。”哼!棹歌心中冷笑,那个女人是病了,无耻自私之病,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了。
“你欠了多少钱?”
“三十万。”
“三十万?那对你来说可不是笔小数目,你要一直像这样打工还吗?地下钱庄的利息不是很高?你怎么还得起?”
“还不起也要还,不然,我随时都可能客死街头的。”棹歌此时此刻脸上露出的惊惧是真实的,她一点也不想想起那些日子,那种躲债的日子实在太可怕了,三天两头被人拿着砍刀追,夜里睡觉时都不敢合眼,仿佛随时都能看到死神的镰刀,那种日子她绝对不要再过了。
“这钱我替你还了。”楼亚轩突然开口,直接,快速,一点犹豫都没有得爽快令棹歌不由感到些许惊讶。
可是——她是风棹歌!
“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虽然会慢一点,可是我还还得起。”抬起头,对上他的眼,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说着,她不希罕别人的施舍。
“你所谓的还得起就是在这种地方打工吗?”楼亚轩以厌恶的目光扫向棹歌身后那些勾肩搭背的男女和醉后失态的酒鬼们。
“这里不是你们上流社会的酒会,不能要求太高了。”棹歌轻描淡写地说着,轻轻捋了捋滑落到耳边的鬓发,“你还有别的事吗?我该工作去了,领班已经瞪了我好久了。”
“等等,你,”楼亚轩有些无措地张了张口,棹歌停了步子看着他,“上次我和你说过的,你可以来我公司工作,我可以给你更高的薪水。”
“谢谢,不必。”猜得出他的用心,可是她不需要,棹歌冲他微微一笑,转身去干活,在转身的一刹那,她看到阿飞正站在不远处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她瞟了他一眼,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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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点,换了衣服下班,阿飞突然出现,把棹歌挡在了换衣间门口,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棹歌抬眼看他,“有话快说,我累了,想早点回家。”
阿飞深深的看了棹歌一眼,直到她想推开他走人,他才横跨一步再次拦住她开口:“我从来没见过容哥这么迁就过什么人,你知道容哥为了你做了多少吗?自我到他身边以来,从没见过有任何一个女人能让他这么宠爱,我真不敢相信,你居然不要容哥。”他一脸指控的看着棹歌,让棹歌十分不悦,他这是什么意思?是在替容哥鸣不平吗?
“我想容哥应该不会喜欢别人管他的私事。”棹歌倚住身侧的墙壁抱臂环胸冷眼看着阿飞,看来他不发完牢骚是不会让她走的,那就听他说吧。
阿飞看着棹歌冷然的表情,恨恨地咬了咬牙,瞪着她压低声音一字一句地说:“容哥一直派人守着你,你知道去年奉命保护你的人是谁吗?是熙哥!燕熙,翼展帮的第二把交椅,他可是容哥身边最重要的助力,可是却为了保护你整整消失了一年多,去年容哥被暗算,差点就没命,帮里叛乱层出,危机四伏,就是那样最艰难最危险的时候容哥都不让他从你身边离开回帮里去,说是保护你比保护他还重要,你到底知不知道容哥每次来都是在用什么样的心情看着你啊?你究竟有没有心?!”
棹歌的呼吸瞬间一窒,容哥走后好不容易才稍稍平复的心痛又开始隐隐发作,可是想起容哥走时的那句话,她又仿佛被一瓢冷水当头浇下。棹歌低了低头调整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面对阿飞扬出一个无所谓的笑脸:“我有没有心不关你的事,容哥要干什么你也管不着,我没要他爱我,也没要他派出像你这样的保镖来保护我,我希望你不要在我面前再说这种蠢话,相信容哥也不会希望你做这种事。”棹歌的话令阿飞目眦欲裂,那神情就像是要一拳打过来一样,可是棹歌毫无惧色,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推开他就走了。
不过,当棹歌一走出浪影的大门她就再也绷不住那种冷然,想起今天容哥看着她的眼神,还有他那悲伤又绝望的吻,棹歌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了似的,一步也迈不出去,只能依在墙边慢慢坐下,环抱着自己的手臂不住微微发抖,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他,她不要他的爱,不要他的保护,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做这么多?
“你怎么了?没事吧?”突然,一个棹歌此时完全不想见到的人走到她面前,以一种令人厌恶的关切口吻问道。
“我没事。”棹歌仍旧把头埋在双手怀抱之中,她需要一点时间来平复情绪,她愤愤地想着,这个家伙难道就不能暂时闪远点吗?
那人却并不肯轻易离开,他探手抚上棹歌的背,却突然惊呼起来,“你在发抖,病了吗?别在这儿待着了,我送你去医院。”他弯下身握住棹歌的手臂想把她拉起来。
棹歌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楼亚轩,其实她自己也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这样看他,她的脑子里其实根本什么都没有在想,突然之间,楼亚轩伸手轻轻蒙住棹歌的眼睛,“别再这样看人,你知不知道被你这样看的人会有很强的罪恶感,好像我欺负了你似的。”他苦笑着试图再次拉起棹歌。
棹歌怔了怔,是吗?她刚才看着他时眼睛里有情绪吗?她自己怎么完全没有感觉出来?不过她并没有再拒绝他,借着他扶她的力道站起身来,已经十二点多了,她的确该回家了。
棹歌从楼亚轩的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臂,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柔和了声线问道:“你怎么还没走?”记得十一点左右的时候他们那个台席就应该已经散了啊。
“我――其实,我在等你。”楼亚轩抓了抓头,似乎有些尴尬。
“为什么?”棹歌故作惊讶地看向他。
“我想劝你不要在这里工作。”下意识地,他朝夜总会门楼上耸立的巨大霓虹灯看了一眼,上面有用灯光做出的一个妖娆女人形状,一看就知道不是干净的地方。
“工作而已,哪里都一样。”棹歌坦然回答,她的确是迫于生计不得不屈身这种地方,可是她绝不会把自己毁在这种地方。
“可是,你一个女孩子总出入这种地方,不合适。”楼亚轩皱着眉头看着她,可是因为没什么立场所以用词语气都显得有些无力。
“谢谢你。”棹歌颇为诚恳的向他致谢,但并不打算接受他的好意。
“你可以到我的公司来上班,我是说真的。”楼亚轩有些急切地拉起棹歌的手。
棹歌看着他,他对她的关心已经明显超过了一个陌生人的界限,鱼儿咬钩了吗?她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不用了,我才上大一,什么经验也没有,你的公司是搞贸易的,我完全不懂,没什么立场到你的公司去上班,谢谢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这个地方虽然脏,可是也有自己的规则,只要守规则就不会有危险。”
“可是――”楼亚轩还想说什么,却被棹歌拦住了话头,有些话不必一次说尽,一次说尽就没意思了。
“很晚了,我要回家,再见。”
“等等,你家住哪儿?我送你。”
“不用,不远,走路一会儿就到了。”
“走路?你等一下,我去拿车,马上就来。”他转身去车库取车,而棹歌却不想让他更多的了解自己的生活,包括她的住址,所以见他一走也立刻就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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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棹歌感到格外地疲倦,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但是睡意却很淡薄,于是只是呆呆地坐在床边发愣,一直到脚冻得有些麻木才发现自己居然浪费了近一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她急忙拍拍脸去洗漱,拧开水龙头却没有水,呵,她都忘了,前天催水费的单子就贴在门上了,不缴水费哪来的水用?早就知道伤春悲秋这种事是不属于她的奢侈品,她还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干什么?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她拿起还有些湿冷的毛巾用力擦了擦脸,钻进被子里闷头睡觉,她要把一切都抛诸脑后,明天她还是那个可以迎风而舞的风棹歌。
每次风棹歌从楼下的免费公厕里刷完牙洗完脸出来,总是会对上许多晨练大妈们异样的眼光,不过一个月总有这么几天,她早已经习惯了。她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当当,以最自信的姿态出现在校门口。她再次对自己说着,她风棹歌是最优秀的,她――就是上帝的宠儿,只要活着一天,就可以活得高尚。
而让风棹歌感到有些意外的是今天的校门口站了个不速之客——骆笑天,当他看见她就立刻跑过来的举动令她知道,他正在等她。
“早。”骆笑天的笑容十分灿烂。
“早。”棹歌站定,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平静地看着他。
“你来得挺早。”他抓抓头,笑出一口白牙,略显得有些局促。
“没你早。”棹歌暗自翻了个白眼,一大早就进行如此没有营养的对话实在没什么意思,校门口人来人往极多,棹歌不想一直杵在大门口让人看,就先行起步,一边走一边问骆笑天,“找我有事?”
“嗯,没事――啊,不,有事。”骆笑天笑得更是灿烂,只是脸颊上晕着一丝可疑的红晕,这个帅气的大男孩是在害羞吗?
棹歌看着他,看来是有事。
“今天晚上我们系举办舞会,你有没有空?我想请你做我的舞伴。”骆笑天以一种很虔诚的目光看着棹歌,一脸期待,可是……显然棹歌对此绝无兴趣。
“对不起,我晚上有事。”绕开他,离开。
“那,那我改天再请你吃饭。”他居然仍不放弃,棹歌觉得好生奇怪,她和他连认识都谈不上,他却能如此锲而不舍,为什么?棹歌忍不住暗自冷笑,是因为她的这张皮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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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周末,下午,早早就下了课,唐宠玉要去逛街,显然棹歌是没时间陪伴大小姐的,可是棹歌也有些奇怪,居然没见楼亚轩来接她,以前的每个周末楼亚轩可都是风雨无阻来接宠玉放学的,这次居然是宠玉自己打车走的。而且棹歌琢磨了一下,自从那天在浪影碰过面后这段时间楼亚轩好像一直没有到学校来接过宠玉,而他们当然也没有什么再见面的机会。
好在,这个晚上不用去浪影,临时服务生的工作到八点就结束了,难得有点空,棹歌想她也该把借人家的东西早点还掉了,一直放在家里好像不太好。
那把油纸伞被棹歌像宝贝一样放在桌子上,一直用报纸盖着,怕落了灰。她回家拿了伞,本想再带点什么礼物去表示谢意,可是想来想去她根本没有任何能作为礼物的东西可以送,所以只得抱着那把伞两手空空地去了纳兰家。
只可惜,很不巧,她敲了很久的门,却一直没有人应门,纳兰居然不在,一种难言的失落令她颓丧得完全没了精神,只好抱着伞黯然回家。
正文 第九章 唐氏
第九章
转眼时历已经到了十二月, 快要到圣诞节了, 正巧这个圣诞节适逢周末, 在商家的大力鼓吹和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下, 这个洋节被渲染得真带了几分隆重之意, 连学校里也都洋溢出一种圣诞的喜悦。
大概是学校也考虑到了学生的心情, 所以星期五的下午一般都安排一些选修课之类可以大肆逃逸的课业。而棹歌周末的工作是到超级市场当促销员, 周五晚上是五点开始十点结束。而现在还不到三点,她轻轻舒出一口气总算有一天不用像赶火车一样的方式赶去上班了,而最令她开心的是这次工作的这家超级市场里卖蛋糕的阿姨是个特别好的人, 每次总会送几块隔夜的蛋糕或者面包给她,呵呵,可以让她节省好几顿饭钱。所以, 现在她才能好心情地站在校园里仰头观赏一会儿刚刚绽放的腊梅花, 临寒自芳菲,她喜欢这花的风骨。
“看什么呢, 这么入神?”突然一个低沉的男声在她背后响起, 吓了棹歌一跳。
“唐——”棹歌猛然回身, 瞪眼看着身后突然冒出来的人, 差点唐伯昭三个字就脱口而出, 还好反应快立即改口, “唐哥哥,你怎么来了?”
“本来是来接宠玉回家的,可是刚才她打电话说临时和朋友约了去逛街所以不跟我车回去了, 倒车的时候正好看见你, 今天还要去打工吗?”
“嗯。”棹歌很乖巧地微笑着点点头。
“去哪儿?我送你。”
“时间还早,我一会儿走路过去就行,不用麻烦唐哥哥了。”
“我这会儿也没事,听宠玉说你们学校附近有一家西点店不错,能请你陪我吃个下午茶吗?”唐伯昭的言辞十分优雅,一身无懈可击的贵族风范,口里说着请字,神情与语气却是强势的令棹歌有非去不可的感觉。
“我怕时间赶不及呢。”棹歌故意抬头看了看天,无视唐伯昭带来的压迫感。
唐伯昭轻笑起来,“我保证一定不会误了你的时间。”说完不待棹歌再说什么转身便朝汽车走去,完全是容不得别人拒绝的姿态。
棹歌并不是不敢违逆他,只是觉得现在没有这个必要,所以,权当自己被他的气势震慑,安然跟随在了他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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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吃下午茶,可是唐伯昭除了一杯浓咖啡外没点任何东西,倒是棹歌没跟他客气,一口气点了三四样,直接把这顿下午茶当了晚饭,吃得险些打起饱嗝来。
“你中午吃的什么?”唐伯昭大概没看见过女孩子这样吃东西,看着棹歌忍不住笑。
“饭。”只是配的是咸菜而已。
唐伯昭似乎看出棹歌不愿意多说,挑了挑眉笑了笑,很大方地说:“不够再点。”
“谢谢唐哥哥,我吃饱了。”棹歌微坐正了身子,她的确是吃饱了,可是仍有些意犹未尽,毕竟这么好吃的东西不是每顿都可以吃到的,也许是下意识的,她舔了舔嘴角沾着的细碎糖粉。却发现唐伯昭盯着她的脸向前微直了直身子。
“听宠玉说你父母已经过世了,平时生活怎么办?”唐伯昭似乎对棹歌十分好奇,见棹歌吃饱了便试图探听她的生活。
“打工啊,自己养活自己嘛。”棹歌淡然地笑笑,她坚信在这世界上唯一能够依靠的唯有自己而已。
“你的功课学得不错,我听宠玉说,你是N大极少几个能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学生。”
“多亏了老师们关照。”冲着唐伯昭客气一句,棹歌低头喝茶。
“有没有兴趣到我们公司来当实习生?”唐伯昭端杯慢啜了一口。
棹歌目光一闪,轻轻抬头,“唐哥哥这是想帮我吗?因为我救了宠玉?”她的声音平和、坚定、透着了然,不卑不亢的态度让唐伯昭大为欣赏。
“实习生每年都招,你也完全可以符合条件,这对我们双方都没有坏处,不是吗?”唐伯昭没有正面回答棹歌的话,但是言下却有默认的意思。
棹歌想了想,认真地看着唐伯昭说道:“我还只是大一的学生,所以,我能做的其实很有限。”
“我也没想过要聘你当副总啊。”唐伯昭呵呵一笑,那笑容让棹歌有些窘然。“这是我的名片,你拿着到唐氏大楼找人事部经理,实习时间是每个周末和寒暑假,有没有问题,工资方面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支付。”一边说着唐伯昭已经看出棹歌有接受这份工作的意向,便拿出自己的名片写了几个字之后交给了棹歌。
棹歌接过名片,心中隐约有种烧灼的感觉在激荡,她的确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马上就是圣诞节了,有什么安排吗?”唐伯昭见棹歌收起了自己的名片,满意地笑了笑,棹歌的反应早已在他的预料之中。
“圣诞节正是最忙的时候,到处都缺人,薪水也高。”棹歌笑笑,这样的时候她是没资格去玩乐的。
唐伯昭皱了皱眉,问道:“我们唐氏实习生的工资不算太低,一个月也有一千多,你真的这么缺钱么?”
“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妈一个人带着我打零工渡日,后来她生病,我们跟亲戚还有钱庄借了很多钱,妈妈死了,债没死。”棹歌垂下头,声音有些低沉,没有扎起的长发顺滑如丝地从肩后滑落到颊边,那完全没有经过染发剂、烫发素沾染过的纯黑顺直吸引了唐伯昭的目光,让他的目光有一瞬间的迷离,不过只是那短短的一瞬间而已。
“欠了多少?”唐伯昭的问话很平淡,就像是简单的随口一问,语气和楼亚轩是完全不同的。
棹歌也很平静地回答了他:“三十万。”
听到这个数字,唐伯昭又认真地看了看棹歌,立刻感到有些疑惑:“借这么多?”
“一多半是利滚利滚出来的,还好有个朋友帮忙,从银行借了笔钱出来还了高利贷,所以我现在主要是欠银行的钱。”棹歌抬起头,眼睛正对上唐伯昭略带审视的眼光。
如此近距离的直视,唐伯昭才发现风棹歌的眼睛和她的头发一样,黑得发亮。亚洲人说起来好像都是黑眼睛黑头发,但是其实真正纯正黑色的很少,大多数都偏棕色,甚至是黄棕色。她的眼仁很大,所以眼睛很漂亮,眼神很正,被她的目光注视会让人感到微微的心悸,却不让人讨厌,反而有种想沉醉下去的欲望。
略略考虑了一下,唐伯昭突然说道:“我借你三十万,不收你利息,你把银行的钱还掉,借我的按月还也好,按年还也好,从工资里扣也行,多长时间都可以,怎么样?”
“不!谢谢!”棹歌想都没想,一口回绝,这倒是让唐伯昭微怔了怔,他以为她至少得考虑一下的。“我知道这是唐哥哥的一片好意,但是我愿意到唐氏去做实习生是因为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至于其他的帮助,请原谅,我不能接受,我和宠玉是朋友,帮她是应该的,我从没想过需要什么回报,我希望我和朋友之间的友谊是纯粹的。”
听到棹歌的话,唐伯昭的眉头微微皱起,心湖里微微起了一丝波纹,像她这样清纯正直的女孩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已经很少了吧,真的是应该好好保护才对。想到此,他的眉头松了松,颔首轻笑:“那好吧,是我冒昧了,还是谈谈实习的事情,快到年底了,正好公司很忙,明天就来报到可以吗?”
“好。”棹歌有些腼腆地笑了,似乎在为刚才有些激动的语气感到不好意思。
唐伯昭对时间的把握非常精确,果然准时将棹歌送到了打工地点,临走前还叮嘱了一句:“明天早上八点半,别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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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明天晚上才是平安夜,但是并不妨碍人们聚会的热情,走到哪儿都是人山人海,棹歌从超市回家,险些连公交都挤不上去,回到家都快十一点了。她拿出超市的阿姨送她的小蛋糕,那个好心的阿姨听说她明天起不去超市上班了,要到正规的企业里去当实习生,立刻恭喜了她。而且因为明天就是平安夜,所以一定要送她一个小蛋糕,既恭喜她找到新工作,也算是圣诞节当礼物。所以……棹歌一路小心翼翼护着捧回家的这个小蛋糕不是卖剩下的,是那个阿姨特地给她做的。她把蛋糕从盒子里取出来仔细地看了又看,只有巴掌大的圆形的小小的蛋糕,滑嫩嫩的涂着厚厚的鲜奶油,上面本来应该只有一片水果的地方被挤挤地塞了两片弥猴桃、一片杨桃和一颗大草莓,边上还斜插了块可爱的巧克力旗帜,上面写着金色的Merry Christmas!
棹歌凑近那蛋糕,香甜的鲜奶油的味道强烈勾引着她的食欲,她拿出盒子里配送的塑料小勺,一点点,一点点地开始慢慢品味着那甜蜜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吃着吃着,她的眼睛里渐渐有水雾在聚集,鼻翼里酸涩的气息弄乱了她的味觉,她急忙放下蛋糕,冲去洗了把脸,才又重新捧起那蛋糕,一口一口把它全部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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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
唐氏大楼位于热闹的商业区中心地带,从唐氏到她租的铁皮小屋只需要转一次公交,大概四十分种车程,不算太远。第二天一早,棹歌八点就来到了唐氏企业六十八层的总部大楼前。
天空晴的万里无云,蓝得像块青蓝剔透的宝石,棹歌站在距离唐氏大楼如此之近的地方仰头向上看去,那座六十八层装饰着银灰色玻璃幕墙的大楼像擎天柱一般直插天际。棹歌只觉得自己的头已经仰到极限都没办法看清楚它的尖顶,反而被楼面玻璃反射的阳光刺痛了眼睛。可是即便如此,她仍然眯着眼努力想看清这幢大楼的全貌。此时此刻,她能感觉到自己身体中的血液在沸腾在叫嚣,她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呼喊,总有一天她不必再抬头仰望,总有一天她要站在这幢大楼的最顶端,享受俯视人生的快感。
虽说是周六,可是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公司唐氏里依然人来人往忙碌异常,她带着唐伯昭的名片找到了人事部,人事主管似乎已经得到了唐伯昭的指示,一见她来,立刻很热情地将她带到指定的培训部门进行了整整一天的新生培训,让她对唐氏有了一个初步了解。
棹歌不知道是所有的实习生来了都会受到这样热情的招呼,还是因为她是拿着唐伯昭的名片,而不是简历过来,才被这样客气的对待。不过,人事主管眼睛里那种暧昧与谄媚的目光,真是让她想无视也无视不了。
唐氏虽然是家族企业,但是也是一个上市集团公司,从电子行业起家,现在除了电子业之外主要的业务板块还包括了房地产、大型连锁酒店、投资公司等多个跨行业区域,唐氏的股票市值总价已经过百亿。在唐家三代经营下,尤其是在唐伯昭手上,唐氏多向投资的政策一直稳健发展,风险控制行之有效,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盈利年年增长,股票也是节节攀升。但也因为这样,作为总部的集团公司的经营运作也越来越复杂,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
当渐渐开始了解唐氏后,棹歌对唐伯昭这个人从内心深处升起一种隐隐的恐惧,能轻易掌控如此复杂局面的男人绝对可以用深不可测来形容。她看着培训官放映的幻灯片,集团会议上唐伯昭坐在正中间主席位上,英俊的面庞颜色深沉,不苟言笑,深遂的目光让人感觉他已经洞悉一切,会让宵小之辈无所遁形。棹歌一边看着,眉头不由地微微锁紧,右手拇指轻轻地抚上了左手的虎口,缓缓地打着转,这样的男人……该如何应对?
培训官尽职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后,将她送回了人事部,人事部长又笑眯眯地派人将她转送到了行政部。在工作安排上,唐伯昭并没有给她更多特别的待遇,行政部是整个公司最忙,但也是最不需要专业技术的部门,棹歌只是一个大一的新生,专业课程都还没有开始学习,唐伯昭认为现在的她最适任的只有这个部门。
培训花费的时间很长,棹歌只来得及见了一下自己未来的主管就到了下班时间。行政部主管是个姓高的中年女性,一头短发,戴着斯文的半框眼镜,看上去很是精明利落,只是那精致的妆容遮盖不了虚假的笑容和苛刻的目光,这让棹歌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实习生活并不会很轻松。因为唐氏每年都有招聘计划,也有实习生常来常往,不算稀奇,高主管只当她是人事部人才储备计划里考察聘用的学生,也没多过在意,恰好下班时间也到了,就只是随便盘问了她一些基本资料就带她去了行政部的职员办公室,指了角落的一张空工位给她,就收拾东西走了。棹歌心里已经隐约猜到人事部部长大概并没有告诉这位高经理她是唐伯昭亲自招来的,这让棹歌感到一阵轻松,她并不想让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
唐氏下班时间是整五点,行政部算是上下班时间比较正常的部门,过了五点,部门里就几乎没有什么人了,而最后锁门的工作一向交给大厦保安来做的,所以当棹歌从洗手间走出来时,只看见空无一人的办公室,不禁有点惊讶。
棹歌没有急着走,她被那整片玻璃幕墙外的景色所吸引了。唐氏大楼一共六十八层,下面六层是大型高档商场,中间二十二层是唐氏的五星级连锁酒店,而上面的四十层则是唐氏集团办公大楼。行政部位于第六十层,因是冬天,所以隔热的风琴帘没有拉下,从面西的整片落地玻璃看出去,可以清楚看到这个城市的黄昏。夕阳还没完全落尽,远远地藏在西边的云堆里,棹歌能够看到它给流云镶上的金边,璀灿炫烂。而在旁边的几栋高楼倒影中可以清晰看到夕阳为唐氏这栋高耸的大厦也被镀上了一层金黄,华丽得像黄金铸就,惹得她一时间竟看得入了神。
“在看什么?”突然一个声音在棹歌旁边响起,棹歌回神扭头一看,竟是唐伯昭,他穿着极为合体的西装,一手抄在裤袋里很悠然地边问话边向棹歌走来,并顺着她刚才的视线向外看去,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微笑。“很美是不是?”
棹歌看了他一眼,同样一个动作,她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但是他的脸上所浮现的满满都是自豪与骄傲,那种天之骄子才会有的骄傲。
“很美!”棹歌带着三分真心的赞美感叹。
“呵呵,这座大厦建成才三年半,当时为了这块地我真是花了不少力气,其实本来是想说服我父亲把总部移到洛杉机,可是他眷恋故土不肯去美国,所以总部还是保留在了中国。”唐伯昭的话里隐约似有遗憾,但更多的还是自豪。“对了,还没问你,第一天上班感觉怎么样?”唐伯昭突然从裤袋里抽出手轻轻拍拍棹歌的头,而棹歌竟一时恍神竟没有躲开,只是他拍完棹歌的头那手居然还不拿开,反而抓起了她披散的一把头发顺手摸到发尾,眼神有些幽深地望着棹歌道:“棹歌,你的头发可真漂亮,现在很少有女孩子有这么清爽的头发了。”棹歌轻轻一闪,下意识地想躲开他的手,但是唐伯昭似乎很留恋棹歌的头发从自己手中滑过的手感,居然还想伸手再摸上来,棹歌顿时觉得一股凉叟叟的寒意浸上心头,干笑一声假装扭头去看外面的景色,微移少许躲过他的手,掩饰着回道:“唐氏不愧是国际级的大企业,虽然只是刚刚进来,已经能够感受到它的强大气场。”
唐伯昭似有遗憾地慢慢收回手,听到棹歌的赞许不禁轻笑了起来:“看来你适应的很好。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不用了,唐哥哥,让同事们看见不好。”她有些奇怪,唐伯昭这样的大忙人,为什么能够这么悠闲地在这里跟她闲聊。
“今晚是平安夜,你要一个人过吗?”唐伯昭的话让棹歌恍然明白为什么办公室会空得这么快,原来……今天是平安夜呢。
“唐哥哥不是应该回去陪家人吗?”
“我爸妈去欧洲度假了,估计现在应该在瑞士,宠玉约了亚轩要去浪漫平安夜,所以只落得我孤家寡人一个,你要不要陪陪我?”唐伯昭半真半假地说着,却听得棹歌心脏呯呯直跳。办公室里的灯已经被关掉,她的目光从外面沉暗的夕阳余晖中收回,看向唐伯昭,他的面庞渐渐笼罩上暗沉的阴影,有些看不分明,“谢谢唐哥哥的关照,我早就习惯了,而且既然是平安夜,您晚上肯定有约会,还是别耽搁了,今天人多,可能会堵车。”
唐伯昭呵呵笑出了声,他声音浑厚,笑起来格外好听,“我这是被拒绝了吗?”夜色笼罩下来,外面华灯初上,棹歌注视着唐伯昭,他的眼睛辉映着窗外城市的灯海,闪出奇异的光芒,他也在注视着棹歌,棹歌可以清楚感觉到自他身上散发出的沉重压力。大约对视了足有三秒,直到棹歌移开视线转向窗外唐伯昭才抬腕看了看表,“确实不早了,一起走吧,去哪儿我送你。”
“谢谢唐哥哥,我想待会儿再走,这里景色很美。”棹歌继续看着窗外如繁星般的灯海,城市辉煌的夜景,的确足以吸引第一次观赏的人惊叹。
唐伯昭把手抄回了裤袋,浅浅勾出一个微笑,“好吧,早点回去,我先走了。”
今夜他们各有去处,只有她——孤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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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里,恋人总是会甜蜜地腻在一起,唐宠玉跟着楼亚轩去参加了远帆航业的圣诞派对,好不容易应付走了一堆商务客户,楼亚轩轻吐了口气,走到食品区拿起一杯香槟轻啜了一口,目光不经意间瞟到一盘澳龙刺身,眼前便突然浮现出一张呆呆张着嘴,微露惊愕表情的精致小脸来,不禁轻笑了起来。
“看到什么了,这么开心?”一直站在他身边不远处的唐宠玉走过来,跟着取了一杯酒,顺着楼亚轩刚才的目光看去,却什么也没发现。
“没什么,刚想起了之前一个客户说的笑话。”楼亚轩微笑着看着宠玉,帮她调了调衣服上歪掉的胸花。
“原来你是猪啊。”宠玉突然冒出一句话,楼亚轩愕然,不解地看着宠玉。“那个笑话不可笑的故事啊,只有猪的反应才那么慢。”
楼亚轩虽然没有太多时间留连网络,但是这个经典的冷笑话还是有所耳闻的,此刻听宠玉调侃他,也无奈,只好认下。
“昭哥今天怎么没来?”楼亚轩一直没来得及问唐宠玉,他可是早早就把请柬发给了唐伯昭,他可是重要的贵宾,可是没想到他居然没来。
“哦,对了,我哥让我跟你说一声的,我忘了,他本来是要来的,不过李会长也发了帖子,说是他女儿过生日,让我哥一定要参加,李会长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人老雄风在,李家在电子行业的余威犹存,这个面子怎么也要给的。”唐宠玉摇了摇头,似乎有点无奈,想起自己大哥早上走的时候的表情就知道,那个李家的女儿根本没戏。
“重色轻友。”楼亚轩轻嗤一声,对于唐伯昭的缺席只好作罢,毕竟李贺锋的李氏电子至今仍霸占着电子企业的龙头地位,唐氏虽然一直在努力多元化发展,但电子业还是主要支柱之一,那个老东西确实是能不得罪就不得罪为好。
两人正说着话,旁边走过来两个女孩,不知为了什么突然嬉闹了起来,一个女服务生正好端着满满的香槟杯走过,其中一个女孩往后猛地一躲,就直直撞在了那个女服务生身上,满盘的香槟一下全翻倒在了楼亚轩和唐宠玉身上,“啊——”唐宠玉一声尖叫,整个会场顿时为之一静。
“没事,一点小意外,请大家不要在意,”楼亚轩急忙向众人摆手,示意无事,等回过头再看身边时,那两个闯了祸的女孩早已不见了去向,只留下那个吓呆了的女服务生仍傻乎乎地站在楼、唐两人旁边。楼亚宣急忙转头对那女侍应生轻声说道,“快把这儿收拾好,还有……小心不要扎到手。”不知为什么最后他忍不住补充了一句,那女孩听见这话,十分意外地抬头看了他一眼,顿时被他英俊从容的微笑迷去了神,片刻后才反应过来急忙点头回去取清洁用具。
“亚轩……”宠玉气恼地看着自己一身酒水淋漓的样子,忍不住跺了跺脚,她精心妆扮了一下午,还特地选的今年巴黎冬季新款的礼服,就这么全糟蹋了。
“她们也不是故意的,好了,还是赶紧先去清理一下,我派人先送你回去。”楼亚轩扶着唐宠玉,小心地避过了地上满地的碎玻璃渣子,宠玉想发脾气又知道这不是地方,只能忍着一肚子气朝贵宾休息室走了过去。
这场宴会是远帆航业主办的,身为二公子的楼亚轩提前离席绝对不合适,唐宠玉也知道,心里虽然很不舒服,但仍是乖乖地跟着司机回了家,而楼亚轩则急急忙忙换了身礼服重新回到了宴会上。
他的大哥楼景帆走过来问道:“唐大小姐回去了?”楼亚轩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礼服衣袋里的白帕。
楼景帆皱了皱眉,与楼亚轩有五分相似的俊颜浮上一层淡淡不悦,“你怎么不陪她回去?今天是平安夜,该多陪陪她,马上就要订婚了,好好拢住她的心,别出岔子。”
楼亚轩看了楼景帆一眼,低下头冷着脸继续整理自己的口袋里叠得很漂亮的手帕,“我的事不劳大哥费心,你先管好自己吧,在外面偷吃记得抹嘴,大嫂那脾气可闻不得鱼腥味。”楼景帆听楼亚轩如此呛声,当场就变了脸色,但此时正好有客人走过来寒暄不得不摆回一副笑脸迎了上去。
楼亚轩莫名的有些烦躁,感觉这场华丽的舞会完全没有意义,明亮晶莹的灯光晃得他眼睛发痛,那些衣香鬃影的人们走来走去,看在他眼中却似鬼影憧憧。他揪了揪胸口的衣服,滞闷的感觉让他很是难受,不想再留,于是快步朝大门走去,楼景帆发现他的异动,回头一把扯住他,“要去哪儿?”
楼亚轩低哼一句:“你不是让我多陪陪唐大小姐吗?我去看她。”听到楼亚轩这么说,楼景帆轻吐了口气,点了点头,“那你去吧,待会儿我跟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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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亚轩红色宝马跑车一路呼啸着从郊外的大酒店绕上环城高速,可惜虽说是高速,可是平安夜的车子简直多到让人想跳下去砸车,楼亚轩烦躁不安地一路朝唐家大宅开去,却没料到因为车子堵得实在严重,居然硬生生错过了高速路口,不得不随着车流往市内开去。
密集的车流让楼亚轩的跑车完全失去用武之地,只能跟在车阵中三步一停,五步一歇,好不容易挨到了一个可以转弯的地方,他立刻将车转下道口,好不容易找了个可以停车的地方将车扔了进去,直接改为步行,只想着四处转转散散心,等到过了高峰期再回家。
他也没什么固定的目的地,下意识地随着大波的人潮朝着最热闹的地方走去。
“先生,你的女朋友好漂亮,买支花送给她吧。”
嘈杂的人群吵嚷声中,他突然听见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柔柔润润清晰悦耳,永远那么不焦不躁似的,让人一听心里就不由得清静下来。
“你的花我全买了。”
棹歌正低着头整理水桶里卖剩下的鲜花,突然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男声在头顶响起,不禁惊讶抬头。即使棹歌不是很懂得区分男人的服装,也看得出楼亚轩身上的这套衣服明显不是日常的穿着,她四下望了望,没看到唐宠玉,也没看到他那辆嚣张的跑车,他这是从哪儿来?
“怎么了?”楼亚轩挑了挑眉,“不能把花卖给我吗?”他微微歪了歪头,表情竟然十分可爱。他定定地站在棹歌的面前,一身华丽的礼服,配上高大英俊的容貌,彬彬有礼的态度,展现出的尽是一派高贵优雅的贵公子风范。从他身边走过的人无不回头,甚至还有不少小姑娘站在不远处盯着他发出阵阵尖叫。
“好啊。”棹歌有些尴尬地看了看四周,快速整理着手上的花,“要包装成花束吗?剩下的花有点杂,打花束不一定好看,要不只要玫瑰和百合吧。”
“不用打花束,没有包装的花朵更好看。”楼亚轩从口袋里掏出精致的烟盒,叮地一下敲开打火机点起一枝烟,静静地看着棹歌把那些卖剩下的花修剪成漂亮的一束。
“给你。”棹歌点了点数,心里默算片刻,“三百五十五,给三百五就好。”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一大捧花递到楼亚轩面前。
楼亚轩从礼服内袋里取出钱夹,数出四张,笑着说道:“你的心算挺快啊。”
棹歌接过那四张崭新的大钞,把手中的花束朝楼亚轩推了推示意他接过去,腾出右手就要从衣兜里掏零钱找给他。
“不用找了。”楼亚轩走近两步把花推回她怀里,微笑着说道:“这花送给你。”
棹歌抬眼看他,突然把那四百块钱塞回楼亚轩手里,然后把花重新放回水桶,再次打散摆开。
楼亚轩愣了,“棹歌……”
“楼先生,你挡着我卖花了。”棹歌站起身,冷冷地看着楼亚轩,明显对于他的那份好意并不领情。
听到风棹歌突然又用回那种陌生的称呼,楼亚轩有些不解,他做错了什么吗?
“棹歌,怎么了?好像生气了?”楼亚轩走到风棹歌身边轻声询问,“不喜欢这些花?我重买一束新的送你。”
“不是不喜欢,只是,我不应该是收花的人。”说罢,棹歌丢开他不再理会,拿起一朵新鲜的玫瑰和一朵百合微笑着走向一对从她面前路过的年轻恋人。“先生,你女朋友真漂亮,买朵玫瑰送给她吧,要不买朵百合吧,你看她笑起来就像这百合花一样。”
那对年轻的恋人被棹歌拦住,本来下意识地就想躲开的,可是棹歌温和的微笑,还有恰到好处的恭维让那女孩红了双颊,也让那男孩脸上漾起了笑纹,居然走到棹歌水桶前买走了所有百合。
楼亚轩怔了怔,听明白了棹歌的意思,眉头不禁微微皱了皱,目光深遂地盯了棹歌看了一眼,不过,只是转瞬脸上的神情就恢复自然,他脸上闪出一丝奇异的表情,吸了口烟后突然丢掉还剩半支的香烟,拿脚尖重重踩熄。然后,在棹歌不解的目光中弯腰从那盛着鲜花的水桶里取了一枝红玫瑰出来,走到一对正好路过的恋人面前,摆出一个极为优雅的微笑:“先生,要不要买朵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她真是位美丽的小姐。”
话才说完那男的立刻如临大敌一般一把将女朋友拉到身后,“你想干嘛?”那男的很没好声气地冲了楼亚轩一声,那女的却很兴奋地盯着楼亚轩,极力挣扎着想从男的背后钻出来。
楼亚轩很无辜地拿着花朝那男人举了举,“我只是想卖花。”
棹歌确实没想到楼亚轩会做这种事,也被楼亚轩的举动惊住了,不过紧接着看到那对男女面对楼亚轩的反应,不禁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脑子有病吧?”那男的瞪着一身华服的楼亚轩,再瞟到自己女人那一脸花痴相,顿时一肚子火冒上来,冲着楼亚轩骂了一句,拖着自己的女人就走了。
楼亚轩被骂得一头雾水,完全不知所谓,不禁也有点恼火,可是转头一看却见棹歌笑得肩膀直颤突然又觉得很无所谓了,他皱着眉头假作嗔怒地瞪着棹歌,“喂,喂,你要不要笑得这么开心啊?我可是好心在帮你卖花哎,居然还嘲笑我。”
“我哪有。”棹歌好不容易敛住笑,捂着嘴呛咳了好半天,才板回一张脸。她抬眼看了看有些沮丧的楼亚轩,眼帘微微一沉,突然走到水桶边拿出一枝玫瑰,小心地修去了枝上的刺,剪成短短的一枝,走到楼亚轩面前,低声道:“这个是谢礼,谢谢你上次送我去医院。”说着,她轻咬着唇,小心地将那枝玫瑰□□楼亚轩放着手帕的口袋,黑色的礼服口袋里平展的雪白手帕衬着鲜艳的玫瑰醒目而美丽,搭配得竟是恰到好处。插好了,她像是有些害羞,头也没抬地立刻后退两步,转身继续守在她的花桶前招呼来往的客人。而楼亚轩则被胸前那朵玫瑰的香气吸引了全部心神,过了好半天才缓缓将视线从自己胸前的玫瑰上抬起,看向那个守在花桶前柔弱纤细的女孩,看着她温柔地笑着招呼从她面前走过的恋人。这一瞬间他觉得胸前的那朵玫瑰上有根刺深深地扎进了他的心里,那是一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奇异的痛楚,让他的呼吸都变得不太顺畅了。
“棹歌……”楼亚轩走过去,蹲到棹歌的身边,从花桶里小心地拣出一枝雪色的洋桔梗,他觉得这朵紫边雪色,形容单薄却娟秀美丽的花,很像风棹歌。
“这枝多少钱?”
“三块。”因为是平安夜所以花价比平时贵了很多,但是楼亚轩是完全没概念的,他站起来摸遍了全身的口袋,最小的一张票面是二十,“我想买一枝。”
棹歌眨了眨眼,找还了他十七,这次楼亚轩是接过了花,再重新送到棹歌面前,“今天是平安夜,我也没料到会碰见你,权当是圣诞礼物,送给你。”这次他送得很诚恳,带了些小心翼翼。
棹歌待了片刻,似乎犹豫了一下,才慢慢地伸出手接了,垂着头声如蚊蚋般道了声谢谢。
楼亚轩眼睛晶亮,随即又跑到水桶边蹲下再次拿起一枝玫瑰,“棹歌,再让我试着卖一次吧,我保证这次肯定能卖出去。”
棹歌轻轻“嗯”了一声,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她双手捧起那朵被送给她的洋桔梗,深深嗅了一下那浅浅的香气,目光静静地注视着身着礼服的楼亚轩越挫越勇地走到街头向人兜售鲜花的身影。
楼亚轩,你可知道,洋桔梗的花语是——永恒的,真诚不变的爱。
这是个楼亚轩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平安夜,冬夜的寒风完全失去了威力,他居然忙出了一头热汗,等到水桶里的鲜花好不容易都卖光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半了,欢庆的人潮渐渐散去,棹歌拎了空桶还给附近批花的花店,拿着那枝属于她的洋桔梗和楼亚轩并肩走在渐渐萧条的大街上。
“在基督教国家,圣诞节就和咱们的春节一样重要,平安夜报佳音会从平安夜持续到圣诞节的清晨,往往一家人会聚在圣诞树下等待天使和圣诞老人的来临,就像我们新年守岁一样。”沉默地走了一段,楼亚轩突然讲起国外过圣诞节的事情,棹歌静静地听着,没说话。楼亚轩抬腕看看表,“还有二十分钟就是圣诞节了,你如果不急着回去,我们一起去圣诞树下守岁好不好?”
棹歌怔了怔,不过看到楼亚轩一脸期待的表情,低头拿起手中的洋桔梗,轻轻嗅了嗅那清怡的香气,半晌后才微微点了点头。见到棹歌终于点头楼亚轩显得十分高兴,“我走过来的时候,看到那边商场门口立了好大一棵圣诞树,还有圣诞老人在分发礼品,我们去那边。”说着,楼亚轩便拉起棹歌的手朝圣诞树方向奔了过去。
棹歌看了看他紧紧拉住她手的手,轻轻甩了甩,并没有用力地挣脱。
那家商场是全市数得出的几家高档高厦之一,他们很会做生意,在商场前的广场上放了一棵足有三、四层楼高的巨大圣诞树,装饰了满树的彩色灯泡,在这深夜,诸多灯光都暗沉后,这里变得明亮而温暖,广场上仍旧三三两两的站了不少年轻人,一对一对的年轻恋人都互相拥抱着,在冬夜里依偎取暖,一边聊着天,一边不时抬头看向商场外墙上装饰的巨大LED屏幕。
忙碌走路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儿停下来站在空旷的广场上,寒风阵阵袭来,楼亚轩身上“华丽的”礼服明显起不到良好的御寒作用,只一会儿功夫他就冻得打了个冷颤。
棹歌拉了拉他的衣袖,轻声提议:“要不,我们还是走吧。”
“你冷吗?”楼亚轩正在看大屏幕,突然听棹歌说要走,以为棹歌冷,立刻便要脱外套给棹歌。
“不,我不冷。”棹歌急忙摇头,伸手紧紧握住楼亚轩解扣子的手, “我是怕你冷。”
楼亚轩只觉那双握住他手的小手温热柔软,反衬得他双手冰凉。他突然反手握住了那双温热的小手,低下头深深地注视着近在咫尺的清秀女孩,有股莫名的冲动令他猛地张开双臂就想将眼前的女孩紧紧抱进怀里。
“啊……楼先生,别……”棹歌微吃了一惊,立刻开始挣扎,但是猝不及防地仍是被楼亚轩抱了个满怀。
“别叫我楼先生,你忘了?我说过,叫我亚轩。”
棹歌脸涨得通红,挣扎着试图从楼亚轩的怀里脱身。
“叫我亚轩。”楼亚轩的手臂更用力了些,紧紧地困着棹歌,两人之间的距离反而贴得更近了。
“亚……亚轩,别这样。”棹歌终于妥协,楼亚轩才慢慢地松开了手臂的力量。
“你……”棹歌乌黑的眼睛湿润润地抬起看着楼亚轩,脸上是微显隐忍的委屈。那样的神情让楼亚轩的手不由地慢慢松了开来,“对不……”不等楼亚轩说完那三个字,棹歌已经掉头就跑了。
就在此刻,“当——当——当——当……”大屏幕里突然响起清亮的电子钟声,十二点了……楼亚轩追向棹歌的脚步慢慢停了下来,看着那个逐渐远去的背影,他用力地耙了耙梳理得精细整齐的头发,脸上的神情懊恼而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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棹歌回到家静静地坐在床边注视着手中那朵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洋桔梗,目光幽深沉暗,脸上的表情十分阴郁,她慢慢地一点一点轻轻抹平那花朵上微细的折痕,目光转到靠墙的一排木架上,上下逡巡一番后,抽出最厚的一本字典,小心翼翼地把那朵娇嫩的鲜花夹了进去,然后随手将那字典扔在了木架的最上层。然后便平静安逸地梳洗睡觉去了。
独自走回停车处的楼亚轩却在车里坐了许久,一支接一支地抽了三、四根烟,才大力地一脚油门轰下,一路狂飙着回到家中。
正文 第十章 血光
第十章
风棹歌一走进校门, 就听到学生们在议论着平安夜的舞会, 原来, 学校附庸风雅的学生会居然在平安夜弄了个校际舞会, 还广发邀请函, 邀请了全校各个院系的优秀学生参加, 因为不是人人都能被邀请, 所以能收到邀请函的人都显得得意非凡。
“听说学生会副主席骆笑天在两个月前就放话,扬言要带个最漂亮的女伴去参加舞会,但是却被很惨的放了鸽子, 昨天独自一个人愣是一支舞都没跳,他们建筑系的系花刘雨绮请了两次都没请都,让她郁卒得半死啊。”
不断在耳边响起的各种风言风语飘进棹歌的左耳中, 但是又立刻从右边飞了出去, 完全没意识到这些不知真假的传闻和她有什么样的关系。她只关心坐在她身边的已经整整一个早上都萎靡不振的唐宠玉。“宠玉,怎么了, 好像不高兴的样子?”
“没什么。”宠玉趴在桌上, 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
“真的?”棹歌的淡淡瞟了她一眼, “对了, 最近怎么都不见楼先生来接你了呢?”
“他忙, 年底了, 有一堆一堆的会要开,烦死了。”一提起这个,宠玉就一阵烦闷, 忍不住敲着桌子一阵猛拍, 顿时惹来前后正在闲聊的一些同学的侧目,她也完全不在乎。
“难怪你这么不高兴,原来是好久没跟楼先生约会了。”棹歌呵呵笑着,语气尽是一副温柔好友的嬉闹轻嘲意味,听不出一星半点的恶意。
“那倒不是,我知道亚轩忙啦,我才没那么不懂事呢。可是,人家真的很郁闷嘛,平安夜那天我可是花了整整半天时间去美容卷发哎,还穿得美美得想跟亚轩在浪漫的钢琴曲中跳一夜的舞,可是!!都怪那两个笨蛋花痴女还有那个笨手笨脚的服务生啦,把香槟碰翻弄得我一身都是,害我连一支舞都没跟亚轩跳就回家了,那场舞会又是亚轩远帆航业主办的,他要在会场陪那些客人,送都没送我,这是我过过的最糟糕的一个平安夜!!”唐宠玉一边怒气腾腾地抱怨,一边忍不住又狠狠地敲了敲桌子。
棹歌心中微微恍然,原来楼亚轩之所以没有陪她一起过平安夜是因为这场意外。
“平安夜没陪你过,那圣诞节总是要陪你的吧,楼先生可是二十四孝男朋友,这么重要的日子一定不会错过和你的甜蜜约会。”棹歌拍拍宠玉的肩膀,十分温柔地安慰她。
“他是一早就过来了。”说起这点,宠玉的脸上忍不住挂起了微笑,“在我起床之前就把礼物放到了我们家的圣诞树底下,然后陪我一起吃早餐。”一边说着,宠玉的笑容越渐扩大,那种从心底里渗出的甜蜜滋味就连坐有前后座的同学似乎也被腻到,不时的抬眼好奇地瞟向她。
“那你怎么今天还这么没精神?”对于这点,棹歌确实有些不明白了。
“问题在于,他陪我吃完早餐就跑回公司去了,说是有什么紧急会议要开,一直到晚上我想约他一起吃晚餐,他都还在公司里加班开会,到底有多少事情要说啊,开会开会,整天看着那帮子老古董,有意思吗?”甜蜜完了,回想起昨天一整天的期待与失望,宠玉又无力地趴回桌上,一副悲摧无奈的样子。
棹歌点了点头,立刻很是善解人意地开导她,“正是年底,确实是很忙的,昨天虽然是圣诞节,可是唐氏也没有放假啊,唐哥哥昨天也加了一整天的班,听说还新签了两个大CASE,可以稳定保证明年唐氏电子板块第一季度的纯利润过亿了。”
“是吗?”宠玉对这个消息根本漠不关心,她仍旧停留在昨天的郁闷情绪中。突然,叮叮叮叮的悦耳铃声响起,宠玉腾地一下从趴着的姿势就坐直了起来,“是亚轩!”她的声音里抑制不住地透出一股兴奋,但是摸出电话,她还是硬等着那铃声又响了三声,才慢吞吞地接了起来,一副没好气地样子开口就道:“干嘛!”
“今天晚上?哼,你今天晚上有空啦,终于想起我来啦!”唐宠玉气嘟嘟的抱着电话哼声,显然那边的楼亚轩是在约她今晚出去。“好吧,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勉为其难就陪你去咯。”不知道电话那头的楼亚轩说了什么,唐宠玉终于转怒为笑,呵呵笑着应下了楼亚轩的邀约。
放下电话,唐宠玉双手合什朝棹歌一拜,“今天晚上亚轩说让我陪他去参加东菱重工的迎新年会,我得赶紧回去挑衣服做头发,剩下的课我就不来了,拜托帮我点个卯吧。”
棹歌一脸无奈地看着她,在唐宠玉再三拜托下,才摆摆手用极无奈的口气道:“算了算了,你什么时候都是男朋友第一位,走吧走吧。”宠玉冲着棹歌做了一个感激涕零的表情,立刻抓起背包趁着老师还没来的课间嗞溜一下就跑得无影无踪,反正下一堂是公共课,那个老师以宽松而著名,很少当人,她跷得没有半点犹豫。
棹歌静静地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淡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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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棹歌赶着去浪影,可是刚出了校门没多远就被一个年轻人拦住,是阿飞。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她看见在路对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停了一辆黑色的别克,车窗正在慢慢落下,露出后座上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的脸,一只戴着白色丝质手套的手朝她招了招。
容哥?
棹歌眉头紧锁,他怎么突然跑到这儿来?虽然不悦,但是既然方子容亲自过来了,她也不可能无视,棹歌四下望了望,确定并没有什么熟识的人在周边后立刻快步走了过去,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阿飞紧跟着坐进了驾驶座。待棹歌一坐稳,容哥立刻命令阿飞开车。
“去哪儿?”棹歌眉头紧紧地皱着,明显很不高兴。“我晚上还要去浪影打工。”
“我让阿飞帮你请过假了,扣的钱我贴。”容哥也不罗嗦,直接从钱包里取出一叠钱塞到棹歌手上,棹歌脸色很难看地把钱丢回他身上,“不必了,少挣一个晚上的钱我一样活。”棹歌的表情就像那钱是从粪坑里掏出来的一样,但是容哥却好像并不介意,慢条斯理地把撒落在自己身上的钱整理回钱夹,唇角反而勾起一个惬意的微笑,“嫌我脏也就算了,连钱都嫌脏,小风,你的洁癖越来越严重了。”
“找我什么事?带我去哪儿?”棹歌一把拍掉方子容伸过来搂住她肩头的手。
“带你去个好地方。”方子容一脸神秘地笑着,显然心情十分愉快。棹歌拿他没办法,只好安静下来跟着他走。
“平安夜有个富家公子粘了你一晚上啊。”方子容冷不丁地突然冒出一句。
棹歌一怔,“你如果再派人监视我,别怪我对他们不客气。”一边说着,目光一边瞟向了前座的阿飞,阿飞似有所觉地看了一眼倒后镜,恰好看见棹歌冷冷看着他的阴森表情,居然让他这个已经大男人活活吓出一身冷汗,手一抖方向盘一颤,车子不由得划了个蛇形,险些碰到旁边的车子,让他那身冷汗还没落下又骇起一身鸡皮疙瘩。
“阿飞,稳着点。”方子容不悦地喝斥一声,阿飞急忙定神回道:“是,容哥。”
“别这么看他,阿飞还嫩,你吓着他了。”方子容呵呵一笑,不理棹歌的挣扎,一把将她紧紧搂进怀里,压着她的头贴在自己胸口,不让她挣脱动弹。“没有人监视你,平安夜我在那附近约了兄弟聚会,从餐厅的窗户里正好看见你。”
听到方子容这么说,棹歌的挣扎慢慢松懈下来,而且凭她也挣不过一个跆拳道黑带的力量,所以不再去白费力气。而方子容则惬意地享受起棹歌难得的温顺,他甚至采用了两手圈抱的姿势,也不管这样的姿势其实两个人都不会太舒服,他只想尽可能的将她紧锁在怀里,最好是永远不再放她离开。
“喜欢那个家伙?”方子容很平静地问着,但那语调怎么听都觉得隐藏着什么危险的内容。
“他只是个普通朋友。”棹歌扭了扭身子,不悦地将头从方子容怀里别开,这种姿势让她坐得累死了。
“普通朋友?真的?”方子容圈着她的手猛地一紧,压得棹歌肩部骨头生疼,这个举动终于惹怒了她。
“放手!放开!!”棹歌的脚狠狠地踢向方子容的小腿,肩部用力,因为动作突然,竟是硬生生从方子容的怀里挣了出来,然后猛地向后一躲,避向车门。
方子容腿上被狠狠踹了一脚,疼得闷哼一声,脸色也阴沉下来,但是看着棹歌比他更愤怒的表情,他的气焰又突然消失了个一干二净,“好好好,是我不对,我弄疼你了是不是?”棹歌不理会他,只是缩在门边离着方子容远远的不吭气,方子容看着她,只能无奈地摇头,碰上她,他总是很无奈,他这辈子就栽这丫头手里了。不过,无奈归无奈,该说的一些话却还是得说。
“棹歌,你想上学,想出人头地,我都全力支持你,我不打扰你,只要你平安,你想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只有一条——”方子容突然欺近棹歌,双手捧起棹歌精致的脸庞,对上那双黑亮如星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除了我以外,别爱上任何人,听清楚了,任何人!”
棹歌一巴掌挥过来打落方子容的手,“容哥,我不欠你什么,我爱上谁是我的自由,轮不到你管。”棹歌面对方子容的威胁毫不示弱。
“我不管你,可是我会管被你爱上的人,你可想清楚。”容哥金边眼镜后细长的的眼睛里闪着妖兽般寒凉的光芒。
“你觉得我会爱上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男人吗?”风棹歌冷笑,语气中尽是冷冷的嘲弄,完全不想理会方子容这种无理取闹的言行。
后座上的两人针锋相对,吵得不亦乐乎,只是苦了前座的司机,阿飞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泼辣强悍的女人,他满头的冷汗从那女人看了他一眼之后就没干过,反而有越来越多的趋势,都快要从下巴滴下来了,他还真担心被激暴了的容哥一个不高兴直接掏枪把她给崩了。
“容哥,到了。”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阿飞急忙打了个岔,引开后面大眼瞪小眼互不相让两人的注意力。
方才光顾着跟方子容吵架了,棹歌还没注意到自己被带到了什么地方,这会儿朝外一看,发现居然是个像是风景区的地方,停车场之外就是一大片山林,远远的似乎还能看见湖水。她默了一下,“这么晚了,到这儿来干什么?太阳都快落山了,黑灯瞎火的能看到风景吗?”
方子容无奈地摸摸她的头,拉起她的手走下车,“我是带你来吃饭的,好不容易空出时间来,就想跟你一起吃个饭。”
棹歌轻皱眉头,四下逡巡,十分不解地又望回方子容,这里除了这个硕大的停车场,哪里能看见什么可以吃饭地方。
“跟我来。”方子容笑得很快乐,脚步轻快地拉着棹歌就朝停车场的西边的一片密林走去,峰回路转,到了近前,棹歌才发现那密林竟是个假像,不多的几排大树后面就是一座占地颇广的花园会所。入口大门处横了一块巨石,上面写着“翼展集团高级会所”几个烫金大字。
“这是翼展集团新开发的高级会所,打算这个周末正式剪彩运营,今天带你来,是想请你做第一个客人。”方子容静静地注视着风棹歌,她精致秀丽的脸庞被落日余辉笼上一层金辉,眼睛里黑沉的色泽也被染上明亮的金光。不由得,他缓缓倾近身,朝着那鲜润花瓣一般美好的唇上吻了下去,可是棹歌却猛地偏头,那个温柔的吻便落在了她的面颊上。方子容怔了一下,缓缓压下自己的怒气,再次牵起棹歌的手,“走吧,这里的大厨可是个个身怀绝技,你想吃什么菜?”
容哥并没有夸口,这个高级会所里的一切都让人目眩神迷,大厨们见到BOSS来了,更是各显神通,上来的菜棹歌别说见,有的连听都没听说过。
可是面对这样奢华的一顿晚餐,棹歌却觉得没什么胃口,那些看起来比鲜花还灿烂的食物就像是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让她完全没有下嘴的欲望。
“怎么就吃这么点,不好吃吗?还是不舒服?”方子容发现棹歌只吃了一点点就放下餐具不动了,这让他很是惊异,这丫头的胃口一向很好,有的吃的时候从来不会客气,今天这是怎么了?
“我想回去了。”棹歌推开面前刚刚端上来的小羊排,起身就要离席。
方子容比她动作更快,动作极大地一推椅子,整张高背靠椅不及退后,被重重掀翻砸在地毯上,他一把扯住已经迈步往外走的棹歌,“连陪我好好吃顿饭都不行吗?”
“我没胃口。”棹歌并不理会容哥愤怒中夹着隐隐哀求似的话语,仍是站起身要走。
“不许走!今天既然来了,就不许走!”方子容冲上来,拉住棹歌的胳膊,用力一扯,棹歌敌不过他的蛮力,一下就栽进了他的怀里。
“放开我!”棹歌立刻开始拳打脚踢的反抗,容哥不由分说,一把将她打横抱起,不顾她的死命挣扎,掉头就朝餐厅附设的豪华休息套间走去。
“方子容,你个混帐王八蛋,你放开我,你听见没有,滚开!”棹歌一路又踢又打,但是方子容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任由怀里的小野猫伸着爪子在自己的脸上、颈上、手上留下道道伤痕,就是死死抱紧了她不肯放手,随她——啊——方子容终于忍不住痛哼一声把怀里已经从野猫升级到野豹的风棹歌扔了出去,狠狠地甩在了套间的大圆床上。
“你个死丫头真下得去嘴啊!”方子容一把扯下自己身上的衬衫,低头看向心口处那两排渗着血的牙印,他用手指抹了抹血痕,发现咬得伤口挺深,一时半刻那血居然还有点止不住的架式,他着实有些哭笑不得地瞪向方棹歌。
风棹歌一骨碌爬起坐在床上,一脸怒色回瞪方子容,气势竟是分毫不弱。
方子容目光转到她因愤怒而显得略加红润的精致脸庞上,一股强烈的欲望瞬间令他口干舌燥,下腹处□□升腾。
“小风,咱们生生死死差不多也有十年交情了,这种你逃我追的戏码也演了三、四年了,咱们不玩了行么?”方子容坐在床沿,慢慢倾身靠近风棹歌。
棹歌脸色微沉地咬了咬唇,就在方子容以为她有所动摇,慢慢地想倾身过去吻她的时候,棹歌却突然动作,翻身就朝床下逃,方子容立刻跳起,长臂一伸将她紧紧捉住,拦腰抱住,恶狠狠地拖回床中央,一个用力就将棹歌紧紧压到身下。方子容微喘了口气,脱去了衬衫后光裸的上身紧紧贴伏在棹歌玲珑的曲线上,那种柔软的触感让他觉得所有的欲/望都苏醒了过来,渴望了多年的心爱女人就在他身下,这种销魂的滋味实在令他不能不热血澎湃。
棹歌看着方子容的眼神却在慢慢地从愤怒化作惊恐,这种沉重的强势的男人的压制,这种曾经看到过的带着疯狂的情/欲的眼神,不!不要!
“小风!小风!”方子容低下头,猛地吻住棹歌的唇,强硬地顶开她的齿关,狠狠地纠缠,像是要吞噬掉她一样的疯狂。“我爱你,小风,我爱你!别再逃了,给我。”炽烈的话语含糊着,伴随着火热的气息在棹歌的耳畔燃烧。棹歌已经完全被恐惧笼罩,拼命地扭动着身体,死命地挣扎着,但是她的挣扎在方子容这样强壮的男人面前,犹如弱兔搏鹰,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她的外衣很快被扔到了床下,里面的开衫毛衣也在方子容一个撕扯的动作下衣扣尽崩,方子容的手很快便探入了她的内衣之中,即将触及那少女的禁地。
“不要!!不要!!”棹歌的尖叫骤然尖利,伴着这声凄厉尖叫,一片血花飞起,方子容猛地从棹歌身上弹起,惊骇地瞪着床上衣衫不整,目眦欲裂的风棹歌。
“小风——”方子容还没有完全回神,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臂上插着的锋利小刀,目光又转而落在棹歌鲜血不断滴落的手掌上。
“别逼我恨你!”棹歌不顾手伤,一骨碌从床上翻下去,站定在方子容的面前,一脸阴沉狠绝的表情。
“既然都出手了,干嘛不往脖子上割?干嘛不往我心里捅啊!”方子容一把拔下那把深深刺进他手臂肌肉里的小刀,狠狠地扔在风棹歌面前。
棹歌蹲下身去捡起外衣和那把被磨得格外锋利的小刀,顺手把刀塞回后腰,这把刀从四年前开始,就没有离过她的身,即使是洗澡,她都没有让它离开到她伸手可及的范围外。她抬起头看着方子容,仍是冷冷的那句话:“别逼我恨你!”然后转身就朝大门走去。
“小风……别走——”方子容一脸懊恼,似乎也想起了什么,抓了抓头发,急急地冲上去想拦住她,“不要走——”
“让开!”
“你的手上还有伤,我叫医生过来。”
“让开!”棹歌冷冷地瞪着他。
“小风,别这样,我保证再也不会了,我保证!”方子容堵在房间大门,不让棹歌离开。
“方子容,”棹歌也不再跟他角力,站在他面前冷冷地开口,“还记不记得四年前在暴雨里你跟我说过什么?”
方子容的脸骤然僵硬,瞳孔微微收缩,像是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被棹歌强迫着,他回忆起那个暴雨之夜,那个犹如噩梦般的夜晚,他与她最黑暗的过往。他缓缓退开,让出大门,眼睁睁地看着棹歌拉开门头也不回地朝外走。
看着棹歌已经走过餐厅快要走出视线,他突然又快步冲了出来,“阿飞!”他冲着呆呆坐在餐厅的休息区沙发上的阿飞愤怒大吼,“都TM是瞎子吗?去开车!送小姐回家!”
可怜那个其实一直忠心耿耿守在门外只是一时没回过神来的阿飞就在这连吼带骂中急急追着风棹歌跑去。他刚刚还在兴奋地庆幸容哥终于肯一展雄风不再受这个小丫头的恶气了,本来嘛,女人这种事,不管愿意不愿意,先拉上床办了,自然就是你的了,道上兄弟的女人至少得有一半是这么来的吧?女人们嘴上说着不肯不愿意,最后还不是乖乖的半推半就了,指不定比那些甜言蜜语哄回来的还坚定可靠些。他可是老早就在等着这天,都已经想好明天早上端着早餐进去对着这妞喊大嫂了,依容哥的能力,被狠狠地折腾上一夜,估计就算有再大的火她也发不出来了。谁知道,他这屁股还没坐热,容哥就大呼小叫着喊他送人回家去,这——这——容哥什么时候开始吃素了?送到嘴边的肥肉居然都不下嘴?
如此这般的胡思乱想,看着前面怒气冲冲的风棹歌阿飞不禁越发地敬畏起来,这是怎么样一个女人啊?明明就是个还不到二十的学生,可是这强大的气场,阴沉沉的气质,真是让人不寒而慄,他不由得便想起副帮主燕熙在他接手保护这女人时交代的话来,“别靠太近,这个女人是没有心的。”
棹歌正在气头上,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方子容看着她的背影,手臂上的伤撕心裂肺的疼着,烧灼全身的怒火还有那未得渲泻的欲望让他心烦意乱,焦躁不安。他猛地一拳挥出狠狠地打在门框上,直砸得那门框上装饰的金漆都被硬生生砸掉了一块,当然他的拳头也好不到哪儿去,立刻就开始青红泛紫,但是身体上的痛跟他心里的疼比起来着实是微不足道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再慢慢吐出,转身走到床边捡起掉落在一边的衬衫套上,手臂上的血很快就洇湿了整条袖子,但是他却像是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任那鲜血肆流。目光落在地毯上,发现有几个圆圆亮亮的东西在灯光下闪着柔润的光芒,他下意识地低头捡起,是扣子,是刚才被他大力撕扯时从小风衣服上崩落的扣子,他的手微微一紧,那圆润的珍珠样的扣子被他死死地捏在了掌心。
今夜是他的错,他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太久以来习惯了武力的方式,让他该死地忘记了那个恐怖的雨夜小风曾经面对过的一切,他忘记了自己许下的承诺,他和她相约要彻底埋葬的过去,是他的暴戾唤醒了那些沉眠的往事。小风说话的时候是认真的,她说:“别逼我恨你。”
他摊开手掌轻轻地摩挲着那几颗扣子,不会的,他的小风绝对不会恨他的,他们——都是属于黑暗的,只有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才能够在这阴冷黑暗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他们早已经缠解不开了。
他掉头向外走,从放在外间的西装外套里抽出那块装模作样的手绢把那几颗漂亮的扣子包了里去,塞进裤袋里。会所里的保安和服务生看到他半袖是血地走出来都慌了神,急忙围上来探问究竟,却被他统统撵走,他坐上备用车,顺手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正要收回去,却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按下一个号码,响了好几声那边才响起一个带了些许畏怯的声音,他的眉头紧锁一脸冰寒的冷冷吩咐了一句:“给你一个小时,在床上等我。”也不等那边有所回应,便直接挂断。
坐上汽车,不用棹歌吩咐,阿飞已经熟门熟路地朝棹歌家的方向驶去,棹歌在后座上危险地瞄了阿飞一眼,阿飞立刻感觉到了身后那如有实质的寒剑般的目光,但是他也不敢去跟棹歌搭话,只是闷头开车,一路疾行。棹歌感到有些波倦,她一件件整理着那些被扯得凌乱的衣服,发现自己的毛衣五颗扣子被扯掉了三颗,衣服也已经有些变形,大概是没办法再穿了,不禁摇头叹了口气,将头朝向窗外,看着车窗外不断飞逝而去的霓虹光影。她不由自主地缩紧了身子,紧紧靠在后座的一角,被方子容的暴行勾扯出的记忆让她觉得心底里冰凉一片,浓重的寒气透骨彻心。
“到前面放我下来就行了。”看着已经离家不算太远,棹歌穿好外套棉衣,对阿飞说了一句,她需要静一静,走一走,把那些如噩梦般的回忆重新埋葬,否则她不知道自己今夜是否还能够入睡。
“不行,小姐,容哥吩咐我要送你回家的。”阿飞摇头,径自朝着棹歌家的方向继续前进。
“我让你放我下去。”棹歌的声音转为幽沉,阿飞仍是摇头,棹歌突然向前一倾身,仍旧带着些许血丝的锋利小刀已经缠上阿飞的脖子,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阿飞一下就懵了,脚下一松,油门撤了,车缓缓滑停到了路边。
“我只是奉命保……”阿飞额头上的冷汗再次滴下。
“我不需要!”棹歌的刀子毫不放松地抵着阿飞脖子上的嫩肉,“下次再敢跟着我,我就废了你。”棹歌的刀飞快地划过阿飞的眼皮,冰凉的刀刃,狠厉的寒气,阿飞明显感觉到这个女人不是在开玩笑,她是认真的,这样毫不犹豫的动作,熟练而狠绝的手段,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能干的出来的。
可是——“我也只是奉命行事,容哥要我守着你,就算你要了我的命,我也要跟。”阿飞咬了咬牙,心里虽然隐忍着恐惧,但是想起容哥对他的交代,他仍是硬气的坚持着自己的道义信念。
听到这个看上去很像小混混的金毛大男孩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棹歌的手反而慢慢地松了下来,她冷哼一声,转身就推门下车,呯地一下重重甩上车门,这冬夜的彻骨寒风却让她有些炽烫的情绪缓缓平静下来。
阿飞下了车,靠在车边望着棹歌慢慢消失在转角的身影,不禁暗自摇头,为他心目中最伟大的容哥掬一把同情泪,这辈子会爱上这样的女人,注定上辈子容哥也一定不是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