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穿越X重生(新文求预收)   山林蜿蜒, 道路曲折, 天梯栈道相连, 这就是胡山。在胡山镇的人口中, 他们背后的胡山里面住着的都是一群没有开化的胡民。
  
  胡的意思就是愚昧和未开化。
  
  “这群胡民虽然长得磕碜, 不过他们手上的山货倒是不错, 城里的贵人们喜欢得紧, 可以压一压价收过来,一转手就是一大笔赚头。”镇里,开着杂货铺的周二一边扒拉着算盘算账, 一边对着才入行的独子说道。
  
  他那儿子,是个不怎么长脑子的,傻乎乎地问道:“阿父, 这......这不是骗人吗?那、那胡民就不会闹吗?这恐怕不太好吧。”
  
  周二斜斜看了他一眼, 心中叹气,心道这孩子恐怕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啊, 转念一想, 这又是自个儿唯一的儿子, 便细细说道:“这做生意呀, 就是心软不得, 你要会看眼色啊。有的人呢, 你瞧着不好欺负,你便将那价格给高些,那胡民, 啥事不懂, 你就使劲压价格就对了。”周二言语里对胡民的不屑非常浓重。
  
  周二的独子,叫周峰。周峰这榆木脑子,实在是不能理解自家阿父的意思,也不敢随意搭话。
  
  周二又看了看外面的天,摸摸他那锃亮的脑门,幽幽叹气道:“唉,今年这些个胡民怎么还没来卖山货呢。”这人不来,他得损失多大一笔银钱啊,唉。
  
  原来这胡山镇啊,每月逢一三七就会赶集,那些个胡民便会在每月的初一将山货送到周二的铺子里,再换些盐或者麻布一类常用的物什,有时候也会换些钱。
  
  多年来,这个事儿,已经成了双方默认的规矩了。
  
  可是这个月的初一,没有任何一个周二熟悉的胡民来。
  
  秋天,原本是丰收的季节,是胡山镇口中称呼的这些个胡民最喜爱的季节。当然,他们尚且不知道自个儿叫什么胡民,他们的部落叫做丰,意味着丰收、丰盈,是他们老祖宗最美好的向往。胡山在他们眼中,是母山,是孕育一切的东西,山的最深处,居住着无所不能的母神。
  
  每年秋天,丰收过后,他们就会举办一场盛大的祭祀,感谢他们的母神对他们最无私最慷慨的奉献。
  
  可是今年,部落里出了一件大事。
  
  事情是从狗子那儿开始的,上月开始,狗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不怎么喜欢吃饭,又突然的畏寒,还呕吐和发冷。然后渐渐演变成软弱无力伴随着常常呕吐。众人没有见过这种病,被吓坏了。
  
  大巫将部落中好不容易打来的一只野鸡熬汤给狗子服下,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
  
  他查遍竹简,宣布这是一个从没见过的恶疾。大巫用珍藏的猴头骨混合着一些草药烧作灰烬,混水给狗子服下,却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并且这种恶疾开始向着更多的人蔓延。
  
  恐慌在部落之中蔓延开来。
  
  大巫南整日在屋内叹气,他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为了族人考虑,他身边也跟着两个机灵的小童学习着他的巫术,而现在,他的族人面临着的是生死大祸,他却有些无能为力了。
  
  “承,今日又有多少人发病了?”这些日子以来,大巫像是老了十数来岁一般。承是个懂事的孩子,他立马恭敬说道:“大巫,今日又又三人发病,分别是部落尾上的黄石,大木和锦尾。”其中,黄石和大木都是快要成年的男子。
  
  “这恶疾是等不得了,再等,我部落就要灭族了!”大巫南起身,吩咐承和继,“准备祭祀用品,开祭坛,祭神!”
  
  继和承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中的惊诧。部落一年只祭一次神,如今尚且没有到祭神的日子,大巫的这个决定......
  
  “是。”两个少年还是决定相信自己部落的大巫,也是自己的老师,便出门去准备了。
  
  大巫南一个人在屋内,他拿出一副龟壳,当年,部落的上一任大巫将这龟壳传给他的时候说:“南,这副龟壳,占无不准,却只能用三次,我已用了一次,剩余两次,你,日后珍重。”
  
  他的手,干枯得像枯树一样。从他接过大巫这个担子开始,就没有一日,睡得安稳,而这一刻......所有人,他所有族人的性命,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狗子已经快不行了。
  
  他摩挲着龟壳,开始了占卜。
  
  “命定之人,天降。”大巫南的眼中含满泪水,他就知道,天,是不会灭了丰的。
  
  部落的祭祀,是在一个宽敞的地方举行的,先是用木头搭建一个大大的架子,周遭点着篝火,然后由大巫站在架子上去,下面摆满了祭品,多为些野物或者山珍,所有的族人都必须围成一圈一圈,虔诚低头祷告。
  
  这个圈是有讲究的,青壮年站在最内,依次是小孩,然后是女人,最后是老弱病残。这个圈子,就是丰部落实力的排名,残忍但是现实。
  
  南开始念叨祭词,然后高声歌唱,没有歌词,是一种不知名的调子,这个调子神秘而悠远,是来自母神的语言。然后所有的族人开始附合,气氛庄严无比。他停下了歌唱,开始跳舞,他的肢体仿若抽搐着,脸上涂抹着绿色的汁液,穿着白色的麻衣,伴随着族人的歌声,有种说不出的庄严和神秘。
  
  地上的篝火,组成的是一个神秘的图案。
  
  这是大巫才会的祭祀舞蹈,是沟通母神的。他所有对母神说的话,都在舞蹈之中,都在肢体里面。
  
  一曲舞毕,没有任何的变化,没有出现占卜之中所说的一切。大巫南微微抬头,没有人知道他的眼里也是带着茫然的。他看着在圆圈最外面呻/吟的族人,心中煎熬无比。
  
  突然,天上出现了一个黑影,接着这个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然后摔倒在了大巫南的身旁,奇怪的是,那般大的冲击力,搭建的祭神的架子却一动未动。
  
  族人面面相觑。
  
  大巫南却笑出了眼泪,好啊,好啊,占卜中的人出现了,他们部落,终于有救了。
  
  “天佑我丰,恭迎神女!”大巫率先高举双手,大喊道。
  
  下面围成几圈的族人们一听,纷纷跪下,高喊道:“天佑我丰,恭迎神女!”
  
  戚慈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场景。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就这样坐着看着她。
  
  这模样,怪吓人的。
  
  “这位......这位老爷爷,这里是?”戚慈不动声色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茅草屋,木板床,周围光线不怎么明亮,只有窗户边上有点光源。
  
  戚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醒来之前,她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了一个古墓的考古名额,虽然带队的是自己的恩师,可是她却是凭着真正过硬的本事被选上的。
  
  她的父母,一个是知名的历史学教师,一个是知名的考古学家,虽然,都故去了,可是留给戚慈的是谁也带不走得知识财富。
  
  古墓的考究不算麻烦,毕竟不算什么太知名的墓,历时不过半年,也就差不多将所有的文物都整理出来了,回到家中的戚慈,发现自己的衣服口袋之中,竟然多出了一颗做工考究的琉璃珠,这就奇怪了,那个琉璃珠做工是古法,可是看上去却非常崭新,这勾起了戚慈的好奇心。
  
  然后她发现珠子之中,隐隐有个书卷样子的东西,再一睁眼,就是这个茅草屋了。
  
  可还没等戚慈会过神来,大巫南就开口了,他说:“这里是丰部落,您一定是母神派过来的神女了,我们的部落就靠您了。”他言辞诚恳,话虽让人摸不着头脑,戚慈却知道这是对自己有利的。
  
  于是她没有反驳,孤身一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不能放弃任何一点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于是戚慈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大巫南虎躯一震,觉得自己这是感受到了神的气息,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当真就是占卜之中说的从天而降的神女。
  
  戚慈的这个微笑,后来被无数的人称作神的微笑,是后世之人最好奇的最神秘的微笑。
  
  就在此时此刻,远在千里之外的越国王都的王宫之中,数不清的医师在一座宫殿进进出出,天气已经凉爽了下来,可是这些医师的头上都冒出了薄汗。
  
  最后,一个身材微胖的医师战战兢兢地走到宫殿门前那身穿玄色衣袍的男子面前,躬身回禀道:“君上,公子......公子耘的病、恕臣等无能!”说完,他自发跪下,后面紧接着呼啦啦跪下了一群人。
  
  被称呼为君上的,是越国的国君,一个仁慈得过头的人。而躺在宫殿之内的公子耘,则是君后所生第二子,前些日子不知何故,竟是无力酸软,间或发冷,还呕吐无食欲起来。
  
  原本照顾公子耘的妇人害怕受罚,于是便隐瞒了公子耘的病情,直到公子耘病倒在床榻上,再也遮掩不住。
  
  这妇人跪地求饶,犯下这等大错,越国君竟是宽恕了她,留她继续照顾公子耘,荒谬至极。
  
  “都起来吧,耘的病,寡人知道,这不能都怪你们。”看着这呼啦啦跪倒的医师们,他叹口气,不再多说什么,也许这就是耘的命吧,注定是有着一劫,过不过得去,就看这孩子自己的命了。
  
  “我倒要看看,谁敢起来。”这群医师感恩戴德,正在心中暗喜这一劫算是过去了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
  
  胆大的抬头一看,心中悚然一惊。来人是个身高七尺多的清俊少年,咋看俊秀无比,可是仔细一看,他的眼神平静无波,看着众人像是看着死人一样,但凡一个正常的人,被这样的眼神看着,都会下意识的浑身一抖。
  
  “参见公子风。”在场的,无论是站着的宫人还是原本就跪着的医师,都急忙跪地磕头,言语之中满是恭敬。
  
  来人,是君后的第一子,越国的嫡子,公子风。公子风,在越国宫中风评极差,人人说他生性残暴,冷漠,视人命等同于玩物,在越国宫中无人敢惹。
  
  君后死得那一年,鲜血染红了殿前的白玉阶,所有人都做了君后的陪葬。而今时今日,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了,有那宫中的老人,身子开始发抖了。
  
  君后宫中总共百余人,统统死在了公子风的手中。
  
  “治不好耘,你们就都给耘陪葬吧。”他一步一步,沿着白玉阶往上走,一个不过十七八的少年,那气势,竟是远远盖过了他的父亲--越国君。周围有那敏锐的宫人,察觉到了公子风似乎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他走到宫殿前,从越国君微微颔首,道:“君父。”
  
  越国君的脸色青青白白,看着有风的脸,却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他的眼神看着他,平淡得像在看一个死人。
  
  这个儿子在他的不知不觉之中,变了一个模样。
  
  殊不知,有风看着越国君,也觉得有点意思。因为现在的有风,已经不是越国那个十七岁的公子风,而是三十年后,那个统一了七国的有风,那个坐在皇位上的有风。
  
  天下的霸主,说一不二的帝王。
  
  他从床榻之上醒来,便从吴越国七年回到了越国历三百六十三年,这一年,他唯一的弟弟,因为疟疾离世了。而说书人口中的志怪故事,真实的发生在了有风的身上,带着他回到了这一年,有耘还健在的这一年。
  
  事情发生在他放弃皇位的第二年,这皇位啊,他未有得到的时候,觉得纵然是放弃一切,都要得到,得到之后,又觉得,其实不过如此,高处啊,总是不胜寒。
  
  当听到了那个和他对峙一生的对手离世之时,他提着一壶酒,坐在浮屠山上的松树下,喝了一夜的酒,自此以后,这天下,再无人是他对手。
  
  疟疾,这个词,也是从她的口中传遍这天下的。
  
  治疟疾,只有一个办法。
  
  “马上,命人采集青蒿。”他站在宫殿之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
  
  殊不知,他一生的对手,那个曾经名满天下的胡山先生,现在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满地的疟疾病人。
  
  “我的天......” 正文 二 女神的秘密   疟疾, 被大巫南称作恶疾。得了恶疾的人, 无一不是卧病在床, 药石无医。因为害怕这病有着传染性, 于是所有感染了疟疾的人都被汇集在了一处, 在一个简陋的草棚子里面, 却是部落能给的最好的条件了。
  
  戚慈醒来没有多久, 就被大巫南带出了门。她穿着一条白色的棉裙,黑发披散在身后,肤色极白, 走在黄泥路上,有些格格不入。
  
  周围是小心翼翼看着戚慈的族人。
  
  “阿母,这就是神女大人吗?”戚慈被声音吸引, 看了过去。
  
  说话的一个小小的孩子, 身子瘦小,脑袋却有些大, 穿着不知道什么做的围裙, 黑乎乎的, 他睁着大大的眼睛, 一脸懵懂地问道。
  
  他的阿母穿得破破烂烂, 脸上也有些脏, 她看见戚慈看了过来,一把捂住了孩子的嘴,她害怕神女大人怪罪她的孩子。她叫绿石, 是锦尾的姐姐。
  
  谁料, 戚慈没有生气,反而微微一笑,便冲着那个孩子招手道:“过来。”她无比庆幸的是,至少她还能听懂这儿的人说的话,不然才真的两眼一抹黑。
  
  小孩胆子大,三两下扭开了他阿母的手,就跑了上去,抬头望着戚慈。戚慈蹲下身来,视线勉强齐平。她伸手摸了摸小孩的脑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森九。”他有些紧张,抿着唇说道。
  
  “森九?小九,这个给你。”戚慈从裙子口袋之中摸出了一个糖果,这是她之前去便利店,便利店员恰好没有零钱,便给了她一颗糖抵零钱,她顺手就放进了口袋之中,这颗糖跟着她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这已经不是她熟悉的地方和年代了,她不傻,从细枝末节之中,早就能看出来,然而具体是什么朝代,她暂时还说不准。
  
  糖代表着甜,甜对孩子来说就是最直接的幸福。
  
  戚慈起身,跟着南继续往前面走,森九抿了抿嘴里的小硬块,他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
  
  “神女大人,这是什么呀?”这么小的东西,怎么会这么好吃呢。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戚慈微微回头,笑着说:“是幸福。”小时候,每次吃到糖的时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候。
  
  “森九永远效忠神女大人。”他突然跪下,双手合十,眉眼间都是坚毅,这是丰部落对一个人最高的崇敬。
  
  后来森九也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可是他对戚慈的恭敬永远没有一丝的变化,就像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神女大人,那个叫做糖果的东西带给他的前所未有的满足。
  
  他永远效忠于她。
  
  戚慈看见躺在地上的病人的时候,内心深处也是有的点慌张的,可是她就是有这种本事,能临危不乱。她的恩师曾经夸奖她,有大将之风。
  
  越是慌乱危急之时,越是要头脑清醒。
  
  “这样的情况最久出现了多久了?”她不是医生,可是也要尽量去了解病情,才不至于一点办法想不到。
  
  大巫南眉头微微皱起,仔细回想了一下,说道:“最久的,应该是狗子吧,狗子病了快一个月了。”这一个多月来,办法是想尽了,可是却一点作用也没有。
  
  狗子躺在最里面,已经奄奄一息了。
  
  草棚里面的气味不是很好闻,尽管是四面透风的,可是周围都是病患的呕吐物,也没有人处理。戚慈看见这些呕吐物有些皱眉,大多都是水状的,显然这些病患并没有怎么进食。
  
  “赶紧把这些埋了吧,埋得远些,要远离水源。”她指了指地上的呕吐物,接着说道,“这也是传染源的一种。”
  
  大巫南听不太懂什么叫传染源,却能很快反应过来,这些同族人不停的得病之间是有关联的。
  
  “继,赶紧寻些人来埋掉它们。”
  
  “是。”继出去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戚慈,这个神女可真漂亮,真神气啊。
  
  这里躺着的人,时不时发冷畏寒,高热呕吐,甚至戚慈清晰地看见有人在发抖,再抬头看看空中飞舞的蚊虫,她的心中有谱了。
  
  也是丰部落的人命不该绝,这个病,戚慈幼时见过,因为得病的就是邻居阿姨,症状又非常明显,故而她一直记着呢。
  
  疟疾,俗称“打摆子”。一个死亡率很高的病,但是在戚慈那个年代,是已经被治愈的病。
  
  治疗疟疾,有很多药,其中最有名也最有效的就是青蒿素类药物。而在这个地方,没有药物,唯一的办法,就是青蒿了。
  
  可是戚慈并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青蒿。
  
  她的表情越发的显得严肃起来,看得大巫南的心是一跳一跳的,在他的心中惴惴不安的时候,戚慈开口说道:“看见空中的蚊子了吗?这就是得病的最重要的原因。”
  
  承看了一眼空中飞舞的蚊虫,恍然大悟道:“原来这个虫子叫蚊,竟是如此。难怪无论我们怎么思索都思索不出来,原来就是这才让族人们得上了这恶疾!”他的表情很愤慨,在戚慈到来之前,为了控制病情的蔓延,他们和大巫一起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统统都没有用,原来如此。
  
  承看向戚慈的眼神,这才终于带了一点尊敬。
  
  戚慈是个有点本事的人,这和她是不是神女没有关系。承突然发现在她的身上,有着许多别人不懂的知识,他开始关注戚慈了。
  
  “神女大人,那我们要如何驱赶这种......这种蚊呢?”如何驱赶着也是承担忧的问题。
  
  在现代,驱蚊的仿佛很多,蚊香、驱蚊水这些都是,可是这里荒山野岭,什么也没有,着实有些伤脑筋。突然,她想起了出那茅草屋的时候,门上挂着的艾草。艾草,也是驱蚊的好东西。
  
  “用艾草驱蚊即可。”她简短一句话,让人摸不着头脑。大巫南和承面面相觑,这艾草又是什么东西?
  
  最后还是大巫南问道:“敢问神女大人,这艾草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艾草,却有艾草,戚慈的心中一咯噔,却还是挺直着脊背微微笑着说:“正是那挂在门前之物。”
  
  承一拍手,笑着说:“神女说的是冰台吧,没想到那东西还有这等大用处。”原本就是挂着好看,觉得有股子好闻的气味,原来还有这样大的用处。
  
  承赶紧叫人拿来干的冰台点燃驱蚊。
  
  他们居住在这深山之中,不知道的是外面的世界之中,已经叫冰台为艾了,也不知道这艾的作用大着呢。
  
  一时间,空气之中弥漫着艾草的香气,那蚊虫果然散去了不少,一见当真是有用的,周围围观的族人都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来,戚慈也觉得高兴。
  
  大巫南接着问道:“神女大人,这蚊是散去了,可是这病......”这病可如何是好啊。病了的人已经知道了戚慈的身份,也一心觉得她是母神派遣来的神使,是神女,是来拯救他们的。
  
  这里躺着足足二十几人,有老有少,人人的眼中都是对生的渴望。
  
  可是戚慈却知道,她不是他们口中的神女,她救不了这么多人。
  
  她的内心也是煎熬的。
  
  “这个病,你们去采集一种叫做青蒿的植物,大约这般高,叶两面青绿色,有香气......”她一边比划,一边努力回想关于青蒿的知识,这一点,她曾经学过。可是大巫南和承已经周围的人都是一脸的茫然,他们不知道青蒿是什么。
  
  只有之前那个吃了糖,宣誓效忠戚慈的森九的面上有点若有所思。
  
  “对了,青蒿也就是菣。”她话语刚落,森九九飞快地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喊道,“我知道在哪里。”
  
  森九果然知道在哪里有青蒿,就在他家的背后,长着一大片一大片的青蒿,他和他的阿母独自生活,住在一个圆形的,泥巴和茅草糊的屋子里面,屋子很小,看得出来,森九的日子并不好过。
  
  可是这孩子却机灵得很。
  
  “将这青蒿采下,挤压成汁,熬煮给他们服下。”戚慈的表情慎重,是一种说不出来庄重感在里面。
  
  让周围的人忍不住按照她的话去做。
  
  大巫南点点头,他没有小看这个姑娘,不管她究竟是不是神女,只要能让部落渡过这场大灾,那她就是部落的神女。
  
  这个部落的人,似乎没有吃晚餐的习惯,天还未有黑,大家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屋子。戚慈也分到了一间屋子,就是她白日醒来的那间屋子,被大巫做主分给了戚慈。
  
  这已经是很好的屋子了,甚至还有被子,可是部落之中没有人反驳。
  
  没有人觉得戚慈不应该住这里。
  
  “神女大人,你好好休息,南先出去了,你有什么需要的,明日可以告诉南。”大巫说完这句话就离去了,顺手还给她将门掩上了。
  
  屋中只剩下了戚慈了,她觉得累极了,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比她过去二十年都还要多。
  
  她神秘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并且她怀疑这已经不是自己所处的时空了。被一群人称呼为神女,出于自我保护,她还只有默默承认了,又遇上了一个弄不好就会死人的疟疾。
  
  最关键的是,她还发现自己缩水了,她明明二十岁了,现在又变回了十五来岁的模样。缩水的腿,缩水的手,以及......缩水的胸。
  
  “唉。”她估计是遇见了什么超自然神秘事件了。而这一切,都和那个奇怪的珠子分不开。
  
  说到那个珠子,戚慈从口袋里面将那珠子拿出来。珠子中间的书本模样的东西越发的明显了,隐隐能看见那封面上面有几个字。
  
  她将珠子放在眼前,很是好奇,究竟是怎么回事。
  
  突然天旋地转,然后她如愿看见了那书册上面的几个字。
  
  “女神的秘密”
  
  珠子不见了,出现在戚慈眼前的就是一个像日记本一样的东西,和普通日记本不同的是,上面中二的写着几个大字。
  
  她只能翻开第一页,而第一页上面就写着一行字:嘻嘻嘻,今天拐带了一个漂亮姑娘回来。
  
  漂亮姑娘,戚慈微笑着合上了日记本。
  
  “妈的智障。” 正文 三 知己   大量的青蒿被挤压成绿色的浓稠的汁水, 一股浓郁的青蒿气味在这个不大的部落之中蔓延。
  
  挤压出来的汁液被倒进陶器之中, 三足中空的陶器, 下面是熊熊烈火。大巫南看着这陶器, 微微叹气道:“要是有铜鬲就好了, 哎。”用铜鬲煮东西要比陶鬲快多了, 而且也要结实很多, 只是他们部落实在是买不起铜器。
  
  戚慈就站在他的身边,她心神一动,铜器, 青铜......她大概能估计出来部落所处的时代了。于是她略带试探地问道:“大巫,您知道现在是什么年头了吗?”
  
  大巫南转头看着戚慈笑了笑,说道:“外面混乱得紧, 我们属于吴国, 现在大约是吴国历三百七十六年。咱们这儿叫胡山,我们部落叫丰, 我带你去看看母神吧。”南看了看陶器中的青蒿汁, 没有多说, 带着戚慈去了一个地方。
  
  母神庙在部落的最深处, 背靠着大山, 是整个部落唯一的砖瓦房, 大概有现代的两成层楼这么高,相对于部落之中低矮的泥土茅草房来说,是相当豪华的了。
  
  大巫南推开木头门, 带着戚慈走了进去。
  
  母神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进去的。在丰, 普通人只能有两次进去的机会,一次生,一次死。
  
  唯一的例外是大巫,大巫是与母神沟通的人,也是侍奉母神的人,现在多了一个戚慈。
  
  “神女大人,进来吧。”大巫南是个很慈祥的人,笑起来让人觉得温暖,他也很会保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让戚慈觉得难过。戚慈觉得在为人处世方面,这位部落大巫是个中高手。
  
  从她醒来,到如今,他的每一步每一环都是紧紧相扣的,并且是一点也不让她觉得别扭的。
  
  戚慈进来之后,头微微向下低,双手合十鞠躬,大巫南微微点头,心里相当满意。这才是神女对母神应该有的态度,殊不知戚慈只是从森九的言行之中,猜测到,这可能是这个部落之中的一种极高的礼仪,这在古代也是常见的。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她需要非常小心和谨慎,需要对一个地方的风俗表现出足够的尊敬。
  
  这个道理,她很早就明白了。考古的时候,时常会有一些古墓在深山老林之中,因为无法寻路,便免不了和当地的人打交道,她有的同学,觉得和这些村民没办法沟通交流,但是戚慈不这样觉得,和他们交流无非也就是尊重二字,互相尊重以及足够的利益。
  
  她知道,神女这个身份并不能完全足够保证她在这个神秘的部落好好生活,她需要的是,尊重他们的习俗,以及......拿出足够的利益来,让他们知道,她身上的价值。
  
  疟疾,就是最好的证明方式。
  
  青蒿汁,真的就能治好疟疾吗?
  
  大巫南跪在地上,磕头合十,戚慈也照做了。随后她才抬头看见了所谓的母神,是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模样,慈眉善目的,只是她的手上拿着的东西,戚慈觉得很是眼熟。
  
  这不就是那个日记本吗?戚慈只觉得自己脸上的微笑都要绷不住了,原来如此,好气呀,可是还要保持微笑!
  
  “请母神安。”大巫南低头恭敬请安。
  
  “请母神安。”戚慈也跟着低头说道,尽管心中是万头草泥马踏过,但是面上还得要一副笑着的恭敬模样。
  
  等着一系列繁复的祭拜程序过去了,大巫南指了指戚慈的右手边说道:“神女大人,那儿,是您获得神力的地方,是木神的恩赐。”戚慈转身,那儿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道木门,她有些疑惑,“去吧,孩子。”
  
  戚慈一步一步走过去,然后推开了门,隐约间,她听见大巫南喃喃说道:“希望你能真正成长为一位神女。”
  
  他知道她不是什么所谓的神女,可是却帮着她欺骗了整个部落的族人。
  
  这是一个不算大的房间,却格外的明亮,里面的架子之上,放着很多竹简,这里应该是部落的藏书馆,是一个部落的根基了。戚慈的心中涌起了莫大的感动,大巫南在根本不算了解她的情况下,带着她进入了一个族群的心脏地带,被人信任的愉悦在戚慈的胸中流淌。
  
  后来她回想起来,也许对这个部落的归属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就是从大巫南毫无芥蒂的接纳开始的。
  
  竹简上面的文字,不是华夏的字,是一种歪歪扭扭的字,更像是历史上的小篆,可是很奇怪的是,戚慈她认识每一个字,就像她睁眼便能听懂他们的语言一样。
  
  这一天,戚慈就在这个屋子之中翻阅着竹简,总算是把这个世界的历史来龙去脉弄了个清楚。
  
  华国历史上,周过之后便是春秋战国和秦,这里现在其实是处于战国末期的时候了。同样是战国,可是并不是历史上的战国七雄,而是新的战国,例如丰位于的吴国,就是七雄之一。
  
  这些历史记载都断于三百年前,战国初始的时候,应该是部落的第一任大巫记载的,后面的大多是大巫们随便记载的一些,不算全,可是能管中窥豹。最关键的是,那个记载历史的大巫,还留下了一张地图。
  
  学历史的人,若说什么肯定记得,那一定是地图。
  
  有了这份地图,戚慈就能按照脑海中华国的地图,给出一个对照以及对现在所处的地方的一个大致了解。
  
  当年战乱频繁,丰部落就是随着第一任大巫迁徙进这深山之中的,这样一过,就是三百年了。
  
  竹简虽多,可是记载的东西却不算很多,主要是因为用竹简记载文字,其实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用专用的刀缓慢地刻。每一笔每一划,都是心血,这一点,没有亲手刻过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看完了的戚慈,轻轻吐出一口气,这个部落对于那个逝去的第一任大巫来说意义非凡,不能毁在任何人的手中,并且,每一个大巫逝去的最后的愿望,都是希望部落能强大。
  
  这间屋子,承载的不仅仅是历史,还有沉重的遗愿。戚慈想,她明白了为什么大巫南会让她进来看看。
  
  大巫南就在母神庙外面等着戚慈,一等就是一天,可是他的脸上依旧蕴含着祥和的笑容。看见戚慈出来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意更明显了,戚慈还是那个戚慈,只是大巫知道,她的身上已经发生了改变了。
  
  她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神女的。
  
  占卜说,丰的希望和繁荣,就在她的身上。
  
  “这天下,要乱了。公子......您要小心了。”入夜,观星台中,一个身穿黑袍的人指着天空,对身旁的人说道。
  
  越国的观星台,居住着天下闻名的巫者--芒。
  
  很少有人知道,巫芒和有风是极好的朋友。安排好了有耘的事情之后,他来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巫芒。
  
  “公子,您有些变了。”他指着天空说道,“您出生的时候,南边的这颗星星出现了,我的师傅说,这颗星星的主人,会成为这天下的公主,可是这么多年,我再没有看见这颗星星亮过。”
  
  他一边说着,一边摘下了头上的帷帽,他的脸色极其苍白,带着一种不健康的死白:“昨夜,这颗星,照亮了整个南方。亮光过后,这里,出现了一颗星。”他又指了指天空。
  
  有风也看见了巫芒所说的那颗突然出现的星。
  
  他突然就笑了,这么多年,巫芒都未有见过有风笑。他总是阴沉着一张脸,总是平静无波,连杀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波动,而现在,他竟然笑了。
  
  因为一颗突然出现的星星。
  
  “芒,你相信这世间有轮回吗?”他笑着问道。
  
  巫芒想了想,看着天空,第一次,他的眼中出现了茫然:“芒不知。”他只知这天上星象万千,“芒是研习星象的巫,不了解轮回的事情。”
  
  “我相信这世界有轮回。”有风看着天上的星,他在心中给这颗星取了个名字,叫做知己。这世间,若是当真有人懂自己,那一定就是他了,那个曾经举世闻名的胡山先生。
  
  这一次,他不会让他再成为吴王麾下的谋士了,这一世,他只能是他有风的谋士。
  
  他想要什么,他有风都能给他。
  
  “芒,你能知道这颗星的主人所在的方位吗?”说来不怕人耻笑,有风和胡山先生交手多年,甚至他见过他名下的弟子,可是就是没有见过胡山先生。
  
  他登基的那一年,他托人送来了一封书信,可是却依旧没有出席。朝堂之上,他给他永远空着一个位置。
  
  后来,他禅位了,他也去世了。穷尽一生,他也没有能见到他一面,他的对手......依旧他的知己。
  
  “在西南方向,具体的位置......天机絮乱,公子,恕芒无能。”
  
  “西南......”有风看着夜空,笑了。 正文 四 金鸡纳树(改错字)   有风和胡山先生第一次交手, 是吴国和越国之间第一次爆发战役的时候。吴国和越国疆土原本就有一部分相交的地方, 又都位于西南地区, 也就是中原人所说的蛮夷。
  
  当时, 有风声东击西, 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占领的是更加富饶的小国“启”的时候, 他带领着军队出其不意地进攻了吴国。
  
  可是吴国竟是早有准备。
  
  吴越之间的战役, 打了整整半年,最后双方在边陲小镇浩方签订了名为《浩方协议》的友好条约。也是在这场战争之中,有风第一次听闻了胡山先生的名头。
  
  胡山先生这个人, 很是有些意思,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的,怎么就认识了吴国君, 怎么就选择了站在吴国这一面。
  
  他精通农学、医学, 也精通玄学,是个极为难得的人才。
  
  关键是, 这偌大的天下, 只有他懂得他。
  
  签订浩方协议的时候, 有风亲自来到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 就为了见他一面, 可是没想到他在这里滞留了整整十日, 胡山先生也没有出面。
  
  那个时候的胡山先生,也就是戚慈在做什么呢,正在和族人一起收获种下的第一批菽。在她的眼中, 这菽比什么越国的公子风重要多了。在有风不知道的情况之下, 他就这样被嫌弃了。
  
  一个合格的神女需要做什么,戚慈不知道,她第一次获得这么高大上的职业,心里也是有点摸不着头脑的,好歹手上还有个母神的日记本,可是这日记本也是神了,死活都翻不开了。
  
  女神的秘密,不可能只有一条。
  
  青蒿汁的香气在部落接连飘荡了好些日子,一天按三顿喝下浓缩青蒿汁的病人们的确病情有好转,有那病得轻的,已经好了,可以下地干活了,吃啥啥香甜的。可是原本病得严重的,例如狗子这般病了许久了,青蒿似乎就没有这么管用了。
  
  戚慈脱下了跟着她一起穿越的白裙子,换上了毫无美感的直筒麻裙,麻布有些摩擦皮肤,可是现在戚慈也顾不得这些了。加上狗子,尚且还未有病好的总共有四人。
  
  入夜,这四人发起了高热,突如其来的高热,让守着他们的人措手不及,只得连忙去请示大巫南。
  
  戚慈到来的时候,草棚子周围点着熊熊烈火,像要吞噬一切。隐隐能听见呻/吟声,她的表情有些凝重,青蒿的作用没有预想中的那般大,其实能救下其余的那二十来个人已经是一种奇迹了。
  
  要是青蒿汁就这般有用,现代要死要活研发青蒿类药物来做什么?只是胜在环境好,人没有抗药性,植物药效又强,加上那二十来个人病情不算严重,尚且在早期,这才救下一命罢了。
  
  显然,在狗子他们这里,青蒿汁行不通了。
  
  负责照看他们的是一个圆脸的小姑娘,约莫也就十来岁,是狗子的亲妹妹,叫阿溪。她就跪在狗子身边,身子前倾,看得出来很想拥抱狗子,却因为狗子高热抽搐而不敢去拥抱。
  
  剩下来的病人,每一个的情况都不比狗子轻松多少。
  
  阿溪的眼中含泪,转身跪在地上以头抵地,恳求道:“大巫,神女,求求你们救救大兄,也救救其他人。”她的眼泪一滴一滴滴落在地上,空中传来火花爆破的声音。
  
  戚慈的心中很不好受,甚至隐隐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是学医的。大巫南看了一眼戚慈,明白她心里不好受,轻轻说道:“不要多想,你已经救了很多人了。”她的一个办法,救了二十来个人,也避免了疟疾继续传播,这几乎就等于拯救了整个部落,和这个比起来,狗子他们就显得有些微弱了。
  
  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其实她做得根本就不够,她只是随口一说青蒿汁可以治病,她甚至当时都没有认真去查看过他们的病情轻重,她甚至不知道,有人病得这么严重。
  
  是她的错......是她轻戏了人命。这里,不是什么游戏副本,是真实存在的时空,是真实鲜活的人命,是她未来要生活要融入的地方。人命,容不得儿戏。
  
  戚慈微微吸气,走进了草棚,说实话,尽管四周通风,这里的气味还是不那么好闻。躺着的人脸上充满着压抑和痛苦,戚慈觉得她走的每一步,都那么沉重。
  
  她走到了狗子面前,仔细查看了狗子的情况,说实话,她一个门外汉都知道,情况不太好。
  
  阿溪抬起头,看着戚慈说道:“神女大人,您能救下那么多人,也一定能救大兄的,阿溪求求您了,救救大兄吧。”她双手合十,开始不停地磕头。
  
  躺在草席上的少年,非常的难受,看得人揪心。
  
  呻/吟声此起彼伏,像是一条一条的小虫子,从戚慈的耳膜之中钻入,一直一直钻进脑海之中去。
  
  她甚至没有办法开口拒绝阿溪的请求,她也非常希望自己......是一个具有神力的真正的神女。可是非常遗憾,她并不是的。
  
  戚慈半跪在地上,她的手白得像母山顶上的白莲花,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晶莹剔透。她的眉目之间。笼罩着一股神之又神的气息,叫人不忍心再多说一句话。
  
  她的手轻轻放在了狗子有些红的脸庞上,感受着他脸颊上的温度:“打些水来,用布沾水放在他们的额头上,帕子热了就换。”先降降温,再想一想其他的办法。
  
  “神女......大人......”突然,躺着的狗子微微睁开了眼睛,他的声音沙哑,不细听都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您不用听阿......溪......的,我知道的,我病太久了......也许是我的命数到了......”他虚弱至此,却尚且还在安慰戚慈,他就算在病中,也是知道的,倘若没有戚慈,还会有更多的人和他一样,一样的熬日子或是死去。
  
  他不怪戚慈,这么温柔的神女大人。
  
  狗子露出一个微笑来,尽管这个微笑并不明显,戚慈还是看见了。戚慈摸了摸狗子的发顶,轻轻将他乱糟糟的头发归拢。一个十五岁的姑娘,做这样子的动作,竟然没有一个人觉得奇怪,大概是因为戚慈的眉眼之间都是满满的温柔。
  
  “别怕,我会想办法的,别担心,好好的休息。”她说完,站起身,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挺直了脊背,对着草棚子外面的人说道,“有谁对母山熟悉的。”
  
  外面的天色已经黑透了,换算成现代的时间,也约莫有九点了。山风吹在人的身上,还有一点点冷意。
  
  一时间,没有人想到戚慈为什么突然这般问道。大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大半夜的,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就在刚刚,戚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在历史上,疟疾的威名绝对是赫赫的,无数的医者试图寻找到治疗疟疾的办法,可是除了青蒿能有效的治疗之外,其余的办法几乎都是徒劳的。
  
  可是有一种植物,是比青蒿更有效的。
  
  那就是金鸡纳树。
  
  金鸡纳树的树皮之中蕴含着生物碱,提取出来的药物叫做金鸡纳霜。这种药物在历史上是很有名气的,千古一帝康熙,曾经患上疟疾,就多亏了洋人传教士献上的金鸡纳霜才得以获救。
  
  只要能找到金鸡纳树,狗子他们就有救。可是这种树,它原产于玻利维亚和秘鲁等地,而丰部落的位置,其实相当于现代的西南地区,是根本没有这个树的存在的。
  
  在戚慈都绝望的时候,那本“女神的秘密”的第二页终于能翻开了,这日记本自己跳出来,页面停留在了第二页,上面写着:
  
  漂亮的小姑娘,你在找神树吗?跟着心走,心会告诉你神树在哪里的,出发吧,嘻嘻嘻。
  
  除了她没有人能看见这本日记本。
  
  部落的后面,是黑漆漆的,绵延不绝的母山。
  
  “我需要对母山地势熟悉的人,并且要胆子大的人,现在、立刻,和我进山。”戚慈看着站在在外面的人,微微一笑,“有自告奋勇的吗?”
  
  大巫南微微皱眉,现在这个时候进山,无异于是拿命去搏,这种事情太危险了,他不同意:“太危险了,不行,若是有非去不可的原因,也可等到明日天色大亮之后再说。”夜晚的山林是神秘的,也是恐怖的。
  
  他已经看见了戚慈身上的价值,不愿意这个孩子出现任何意外。
  
  戚慈转身看了一眼躺着的人,笑了:“若是我现在不去,那么......他们未必等得到明日,大巫,时间不等人。在生命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的价值高过谁。我是自愿去的,我也不会强迫谁。”她不强迫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她为自己之前的儿戏做出弥补,也希望有人能真的站出来。
  
  “我,神女大人,带上阿溪。”阿溪站起身,灰头土脸的她咧嘴笑了,“我从小就和大兄在山林里跑,我很熟悉的。”
  
  “也带上我吧,我知道怎么最大力度避开猛兽。”说哈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叫大山,是个很好的猎手。
  
  “我......”
  
  “我也去......”
  
  大巫南没有再说话,也许她说得对,生命上,的确是人人平等的,不能因为躺着的人是脆弱的,是对部落没有那么有用的,就放弃他们。
  
  “去吧,注意安全,我的孩子们。大巫在这里等着你们每一个人平安归来......”大巫的手在头上画着图案,然后依次在每一个人的额头上一点,这代表着母神的庇佑。
  
  戚慈转身看了一眼狗子,她会找到金鸡纳树的,一定会的。 正文 五 心(改错字)   最终进山的人, 有十人。戚慈没有同意阿溪去, 她的年纪还是太小了, 这个时间进山不安全。
  
  一行十人, 除了戚慈, 都是青壮年。
  
  每一个人的手中都举着高高的火把, 大山打头开路, 戚慈走在大山的后面。他们走的是平日常走的进山的路,路是土路,可是因为常年被人踩踏, 变得极为结实,没有过多的杂草,纵然是入了夜, 在火把的照耀之下, 也是不难走的。
  
  走山路是寂寞的,走夜晚的山路又格外的寂寞。
  
  就有人开口问道:“神女大人, 我们连夜进山是要寻找什么重要东西啊?”说话的人个子不算太高, 但是眉眼间都透着一股子机灵劲, 他刚刚一问出口, 就被后边的阿泉拉了一下衣裳的一角, 阿泉轻声道:“猴子......”
  
  阿泉的意思, 猴子懂得,他是怕他的多话冒犯了神女大人。从前,出山去镇上卖山货的人, 总有猴子, 可是有一次不知猴子说了什么,竟是得罪了镇上的贵人,双方就在街上闹了起来。后来他们就被赶出了胡山镇,那个月部落都没有生活物品来源,后来大巫就不让猴子再出山区镇子上了。
  
  可是猴子觉得,神女大人和那个故意找茬的所谓贵人不一样。他看得真真切切的,这个年纪不大的神女,是个内心非常温柔的人,尽管她板着脸的样子,还挺能唬人的。
  
  其实猴子还真没有看错人,戚慈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的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除了板着脸就是浅笑。但是她的内心住着一个强大坚韧却又格外温柔的灵魂。
  
  “狗子他们病得太久,青蒿治不好他们的病。需要更好的药材,我开始错误估计了他们的病情,这件事是我之过错,连累了你们。”戚慈是个干脆的人,错了就是错了。她如果开始重视一下,放在心上一点,必然很快就能想到金鸡纳树这种“神物”,可是她没有放在心上,这件事,发展到这一步,她是有责任的。
  
  尽管没有“女神的秘密”,她绝对不可能找到金鸡纳树,可是没有这个也许。
  
  “神女不用过多自责,您已经是部落的大恩人了。”走在前方的大山说道,被青蒿汁救回来的人之中,就有一个是他的阿母,所以这一次上山,他责无旁贷。
  
  “我算什么恩人,我只是做了一些,随口一说就能做到的事情。”戚慈没有说出口的话是,其实这个部落的人才是她的恩人吧,唤她作神女,尊敬她、爱戴她,而她只是用自己超过时代的知识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她的话刚落,阿泉开口反驳道:“您就是我们的恩人,大巫说,您的出现,会带着部落走上一条繁盛的道路。”阿泉从未有怀疑过大巫的话,在戚慈当真用那些绿乎乎的汁水救回了那么多人之后,他更是坚信不疑了。
  
  神女会带领着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欺负他们了。是的,就是欺负,山外边的人其实都在欺负他们,他们部落的人又不傻,还真当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吗?
  
  同样的菌菇,分明是他们的菇成色更好,可是一斤人家只给他们十个大钱,却给别人二十个甚至更多。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是山民,住得偏远,胡山镇的人欺生罢了。这些道理,阿泉知道,猴子知道,大巫知道,整个部落,但凡和外边的人接触过的人全都知道。
  
  久而久之,与外界人打交道,就成了丰部落的人最不想做的事情了,成了一个受罪的活计了。
  
  阿泉是真的很想很想,让部落强大起来。
  
  “神女大人,拜托您了,您是母神派来的使者,是一定一定会让部落变得更好的。”猴子笑嘻嘻说道,可是言语之中已经表明了一种信赖。
  
  “是啊,是啊,神女大人......”猴子阿泉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附和,一时间,原本寂静的山林间倒是有些热闹。
  
  戚慈觉得眼眶有点湿润,她的心沉甸甸的。她做了一件,在她自己看来微不足道、甚至还不够完善的事情,在别人的眼中,却是一件顶顶了不起的事情,并且对做这件事的人心存着善意和感激。
  
  被人认可和信任的感觉,真的特别美好。
  
  她感受到了信任,也感受到了压力。首先,当务之急的事情就是找到金鸡纳树,她很努力努力想要回想起金鸡纳树的外挂,可是除了能想起来这是一种乔木,通常三五米高之外,她什么也想不起来。好歹她还记得金鸡纳霜是怎么来的。
  
  感谢历史书,详细写出了康熙大帝获得金鸡纳霜的过程。
  
  很快,一行人就走到了一条分岔路了,往右边走,是通往母山山上的一口泉水的,而左边是往另一个小山头走的,那个山头上有种很好吃的浆果。
  
  带头的大山转身问道:“神女大人,现在要往哪个方向走。”他不知道戚慈大晚上上山究竟要寻找什么东西,他只知道那个东西能救狗子他们的命就可以了。她说得对,生命是平等的,狗子他们也是他的族人,所以明明知道危险,他还是愿意来。
  
  老祖宗说了,族人性命高于一切。
  
  往哪边走?戚慈从未有来过这山林,也不认识金鸡纳树,日记本里面写着,让她跟着心走,可是她的心也是混乱的。
  
  “这两条路,通往哪里?”戚慈知道,越是关键的时候,心越是不能乱。
  
  “女神的秘密”说,跟着心走,一定能找到神树,那就代表着这座山上一定是有金鸡纳树存在的,只要有,就会留下痕迹,就会有迹可循。
  
  “往右边是通往一口泉水的,我们叫那口泉为母神泉。左边是个小山头,有种好吃的浆果。神女您在天上肯定没有吃过,回去我叫阿妹给您拿些来。”猴子三两下走到戚慈身旁说道。
  
  泉水,泉水......戚慈面无表情的脸在火光的映照之下显得神秘莫测,猴子偷偷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瞳孔特别的黑,他猛然将头转了过去,脸有些发红。
  
  部落之中......不,整个胡山镇都没有比神女更好看的姑娘了。
  
  戚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脸红的猴子。泉水......金鸡纳树......她想到了,金鸡纳树为何原产地在南美,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喜欢有一定荫蔽湿润的雨林环境,需要靠近水源、土壤肥沃。而泉水,再也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
  
  她睁开眼睛,说道:“往右走。”
  
  走到岔路,他们约莫花了一个时辰,而要走到泉水处,他们至少还需要花一个时辰。男人们都没有什么,唯一有关系的是戚慈,毕竟是十五岁的娇生惯养的身子,她的内心再强大,身体也是受不了的。
  
  很快,她的腿就开始酸软了,隐隐也有了喘息声。
  
  大山停下来问道:“是否需要先休息一下。”这里离母神泉,尚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戚慈揉了揉腿,她发现如果她的身体还是这般娇弱的话,也许是不那么适合这里的生存环境的。
  
  这个天下,早晚会乱。她是否可以带着这个部落独善其身,尚且未知。戚慈一咬牙,她一闭眼脑子里就是狗子他们的呻/吟声,声声入耳。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和阎王爷抢时间,他们还没有倒下,她怎么可以倒下。
  
  戚慈用麻布衣袖擦了擦额上的冷汗,露出一个笑容来:“继续走。”她戚慈,不会这样倒下的。
  
  观星台上,芒依旧穿着一身黑袍,这样的黑袍,他的府邸之中还有许多一样的。
  
  “这颗星越发的亮了起来......”他伸出左手,闭眼掐算,天机絮乱,可是他依旧能从中窥得一二。巫芒将唇边溢出的鲜血默默擦去,血迹沁透在黑色的袖子之中,很快不见踪迹。
  
  “公子啊......他会是你一生之中最强大的敌人......”这样的人,出现在了吴国,他巫芒岂能安心。
  
  这天下只能有一个主人,卧榻之侧又岂容他人酣睡。
  
  巫芒看着天上光芒越盛的星,表情凝重。
  
  而在宫殿之中的有风正翻阅着竹简,门外一小侍战战兢兢禀告道:“公子......方才栎阳宫传来消息,公子耘大安。”公子耘大安,这分明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这小侍却弄得像人死了一般。
  
  着实晦气。
  
  门吱呀一声开了,有风穿着玄色的衣袍,头发高高束起,就站在门前,没有说话,便是一股扑面而来的威严,小侍吓得更是瑟瑟发抖了。有风微微皱眉,却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往着栎阳宫的方向去了。
  
  好半晌,小侍才回过神来,他竟是没有受到任何的苛责。喜悦过后,他才发现公子风早就走远了,连忙跟了上去。
  
  有耘的疟疾大好,对有风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对有的人来说却并不如此。
  
  夜已经深了,高泉宫尚且还灯火通明着,听闻公子耘大好的消息,薄姬摔了她最爱的白玉杯。 正文 六 大虫   薄姬是越国君极为宠爱的一个姬妾, 和旁的姬妾不同 , 她非常知情识趣, 懂得越国君心中所想, 也明白他的软肋所在。
  
  这样的一个女子, 倘若不是因为她的出身实在太差了, 当年的君后根本就牵制不住她, 更谈不上顺利产下公子风了。薄姬出身究竟有多差,她曾经是茶院里面卖艺的舞姬,就单单这一个过往, 就能成为她这辈子洗不干净的污点了。
  
  茶院是什么地方,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妓院,不过说法更文雅些, 来往的也多是些贵人。
  
  越国有五位公子, 其中嫡长子是公子风,下面还有公子川、公子澜、公子祁以及公子耘。有风和有耘都是君后所处, 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而同样的, 有川和有祁也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不过他们的生母, 是薄姬。
  
  至于有澜的生母, 则是丽姬, 一个不太受宠的姬妾,便不多说了。
  
  现在的七国,尚且奉行的嫡长子继承制度, 倘若没有嫡子, 那就是长子继承。有风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可是越国君迟迟没有封他为世子,这让薄姬看见了希望。
  
  偌大的越国宫中,只有薄姬知道,大王的内心深处不见得多喜欢公子风,不但不喜欢,甚至还有些许厌恶。
  
  他不止一次无意对薄姬提起:“风太顽劣暴虐了。”而现在的越国,不需要一位暴虐的国君。
  
  有耘尚且还不足六岁,身量也不算太高,瘦瘦小小的,就那么躺在床榻上,看着有点可怜。有风进去的时候,殿内伺候的人都低下头请安,有耘露出了一个笑容。
  
  “大兄,你来看耘了。”有风跪坐在床榻旁,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度适宜,没有发热发冷,他的病的确已经好了。
  
  “你的病好了,日后要注意身边人,那个妇人我已经帮你处理掉了。”有风的面上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细看能看出他眼中的关切。
  
  “那个妇人?”有耘意思没有反应过来,然后才知道有风说的是打小照顾他的陈阿嬷,他年纪尚小,也明白大兄说的处理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从此以后,他再也见不到陈阿嬷了,这个世上也再没有陈阿嬷了。
  
  有耘脸上的笑意褪去了。
  
  “大兄,你可以责罚她,可......为何要如此......”小孩眨巴着眼睛的样子,的确有些可爱,可是这不足以动摇有风,有风的心啊,比城外的石山还要硬啊。
  
  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便说道:“她差点害死你,你觉得我为何要如此。耘,生活在这深宫之中,你得一万个小心,心软就是原罪。大兄不可能永远都能护住你。”你要自己强硬起来才是,上辈子,他就没有能护得住他。
  
  为什么要杀掉那妇人,自然是因为她死了,有许多的好处。一是她之过错,百死不为过。二是连陈婆子这种伺候有耘多年的人都没有一点情分可讲,遑论其余人了,新换来的下侍们更不敢放肆了。三是,有风要让高泉宫的某人知道,他有风要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止,不是君父说一句宽恕,他就会放过她。
  
  杀鸡儆猴。
  
  有风希望薄姬能懂事些。
  
  有耘的眼中闪过迷茫,他呐呐喊道:“大兄......”大兄不会永远保护他吗?
  
  他小小的脑子还不太懂成人复杂的世界,有风看着他澄净的双眼,微微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的发顶没有再说什么了。
  
  夜越来越深了。
  
  圆月高悬,今晚的月光挺柔和的。戚慈的身上都是汗,偶尔有山风吹来,她便冷得一哆嗦。这是她第一次进山,夜晚的山林,像个长着大口的漆黑巨兽。
  
  突然,大山停下了脚步,他的表情很严峻,低头仔仔细细地观察着地面,然后转身叮嘱道:“先原地休息一下,不要乱走动,我去看看情况。”地面上浅薄的印子,看上去很像某种动物留下的。
  
  大山不敢拿大家的性命开玩笑,立马仔细观察脚印和那动物不经意留下的粪便,待到确认之后,他的一颗心落入了谷底。
  
  “有大虫。”也是巧了,一般夜里很少会出现大虫,可是根据粪便来看,这只大虫离开的时间尚且不久。
  
  一时间人群有点沸腾,连戚慈都知道大虫是什么,也就是老虎,在夜晚的山林中,走了这么许久的山路,遇见老虎意味着什么,她不是傻子,自然能明白。
  
  “从现在开始,都打起精神来。猴子,阿泉,保护好神女大人。”这句话的背后,还有没有点明的意思,但是猴子和阿泉都明白。如果真的遇见了大虫,他们没有战胜的可能,那他们就负责带着神女大人离开。
  
  神女是母神的使者,是部落信仰的具现化。
  
  “大山,你们谁的身上有多余的武器,可否给我一把?”可是戚慈不是那种当真等着他人来救她的人,父母离去之后,她就知道其实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倚靠的只有自己。
  
  大山定定看着戚慈,戚慈的眼神之中满是坚定。
  
  “神女大人,我有把多的匕首,不算太大,是我阿父给我的,先给您防身。”猴子笑嘻嘻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把匕首,青铜的,却在火光的映衬下散发着寒光。
  
  这是一把顶尖的武器,猴子的爹,曾经非常擅长锻造武器,而这一把匕首,则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猴子将这把匕首递给了戚慈,戚慈接了过来。
  
  这样的东西,放在她的年代,应该是一件了不得的文物了吧,代表着古人的锻造冶炼技术的发达。可是放在现在,它就只是一件护身的武器,是一样同样了不起的救命的宝贝。
  
  气氛变得有些压抑,人人都很小心。
  
  尽管他们人多,大虫也许不会出来,可是凡事都有万一,容不得不提起一百个心来。可是好在最后也没有遇见什么大虫,他们顺利地走到了母神泉前。
  
  母神泉的泉水滋养着这个山头的万物,水,是生命的源泉。
  
  母神泉,说是泉,其实更像是一个湖,夜色太暗,有些看不清楚泉水的周围的植物,戚慈不知道应该从何处去寻找金鸡纳树,甚至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寻找对了方向。
  
  就在戚慈尚且还在思考的时候,突然就被人推到了一旁去,她手上的火把在地上滚落了几圈,熄灭了。可是凭借着天上的月光,依稀也能看见,原来方才在路上没有遇见的老虎,在母神泉等着他们。
  她站在最前面,差点就被老虎扑倒在地。
  
  戚慈的背撞到了一棵树上,疼得她咧嘴,可是她却不能去想这些,反而用手紧紧握着匕首,双眼一直盯着站在大山他们对面的老虎。
  
  这不是一只老虎,是一只带着两只小老虎的母虎。也许是地面过于结实,也或许是天色实在太晚,大山没有发现还有两只幼虎。要知道,尽管是幼虎,也是不容小觑的,更何况这两只幼虎瞧着年纪都不算太小。
  
  大山站在最前面,他将火把插在地上,拿出了挂在腰上的青铜剑。
  
  他是一个猎人,可是同样的他也是一个武者,他的动作点醒了大家,众人纷纷拿出了武器,有的有青铜剑,而有的只有石头打磨的枪。
  
  九人散开,开始慢慢试图包抄这三只大虫。猴子和阿泉垫后,他们还需要注意戚慈,戚慈发现自己成为了他们的累赘,她咬了咬唇。
  
  然后她用嘴咬住匕首的手柄,摩擦了一下双手,摇了摇刚才撞上的树,这树没有什么动静,想来是非常结实的。戚慈开始手脚并用往上爬,在这种时候,她帮不上任何的忙,可是她也不允许自己成为他们的累赘。
  
  猴子提醒阿泉注意女神大人,两人发现她已经快要爬上树杈上去了。猴子冲阿泉比了个手势,两人将全部的心神都用来对付这三个大虫了。
  
  大山很很熟悉这些动物,在猴子故意吸引母大虫的吸引力的时候,他一剑从母大虫的右眼中穿过,直接刺穿了它的脑袋。
  
  随后紧接着,阿泉和大湖一人一刀,砍下了母大虫的脑袋。
  
  他们的配合简直是完美,戚慈连连点头。
  
  那两只小的见自个儿的娘已经死了,连忙转身就逃到漆黑的山林里面去了,有人还想去追,被阿泉拦住了:“穷兽莫追。”这漆黑的山林,失去了大部分气力的他们,继续追下去不一定是好事。
  
  “可是这样放虎归山......”
  
  “保住性命比什么都强。”大山捂住左手说道,他的左手方才被那大虫狠狠挠了一爪子,鲜血已经从他的指缝中滴落出来了。
  
  戚慈在树上,亲眼看了一场大战,随后又知道了一个更好的消息。那不知道在何方的金鸡纳树,就在她的眼下。
  
  她没有过度兴奋,反而是先扯下袖子仔细将大山手上的伤口包扎好,然后才慢慢说道:“我要找的东西,找到了......”
  
  猴子、阿泉、大山及围观群众:怎么稀里糊涂的,就找到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好奇心最重的猴子脱口问道。 正文 七 文字   到底是什么东西, 自然是救命的东西。
  
  戚慈右手拿着匕首, 然后凭借着月光, 在月光的照射下, 她勉强能看清树的样子, 然后毫不犹豫地将树皮剐下。
  
  “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狗子他们的病和其他人不同, 拖延得太久, 几乎是没救了,除非能找到神树。”她没有说谎,只是将金鸡纳树的名字, 换成了神树,日记本里面不也说这是神树吗?
  
  其实在历史上,金鸡纳树何尝又不是神树了呢?
  
  能找到神树的神女……一行九人之中,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相信戚慈的, 有的人是纯粹将她当成救命稻草,才陪她走上这么一趟。其实她能不能真的找到她想要的所谓的重要的东西, 所有人的心里都是没有底的。
  
  丰部落从来没有神女, 戚慈从天而降, 被大巫当做了神女, 有的人打从心底里面相信, 可有的人却是有些怀疑的。
  
  例如大湖的二弟, 大河就是怀疑的。
  
  戚慈看上去虽然漂亮极了,可是生得也太稚嫩了一些。她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神力,尽管大巫解释说是因为神女在凡间是不能动用神力的, 大河还是有点怀疑。
  
  母神身边的神女, 总该和他们有些不一样把,可是大河怎么看,都觉得戚慈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是,她能认识什么艾草、青蒿,能解决肆虐部落的疟疾,可是也许是因为解决的办法太过平淡了,大河心里没有什么动容。
  
  他也感激她,可是做不到视她为神女。
  
  但是今晚不太一样,在看见狗子他们的时候,大河心中就有些不妙了,这样子,不像活得长久的了。部落经常有人因为生病去世,他也算看淡了生死了,可是心里还是会难受。
  
  大河是看着狗子长大的,狗子这孩子不容易,他若是去了,阿溪又该如何呢?
  
  然后戚慈站了出来,她直接了当提出要进山,大河以为她不知道夜晚的山林有多危险,可是她知道。
  
  所以她不强迫别人跟着她进山。
  
  她真的找到了神树,真的有东西可以救狗子他们。大河看着拿着树皮的戚慈,一瞬间觉得,她的身体发出了奇异的光芒,竟然真的像那九天之上的神女一般。
  
  他不但感激她,还尊重她。
  
  感谢母神将神女派到他们部落之中来。
  
  金鸡纳树的树皮的确比青蒿汁的效果要好得多,回去的时候,都快要早上六点了,戚慈连口水都没有喝,就连忙将树皮交给大巫,叮嘱说用这树皮熬药有奇效。
  
  果真是有奇效的,狗子他们喝了这药汤,高热渐渐就下去了。
  
  也不枉费戚慈这般辛苦,大晚上上山去寻找金鸡纳树了。这件事情的影响是格外深远的,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戚慈才算真的在部落之中树立起来了威信。
  
  金鸡纳树事件之前,大多数族人对戚慈是感激有余,敬畏不足的。他们心里面没有神女的概念,他们的敬畏更多的是给大巫的,因为大巫是最接近母神的人。
  
  直到戚慈找到了神树。
  
  神树一共有三棵,第二日就被大巫派人保护了起来。这三棵树,最大的一棵足足有部落里的陶器口那么大,估摸着也生长了百多年了,这么多年,这三棵树生长在母神泉边上,却只有戚慈知道这是神树。
  
  这是母神的指引。
  
  戚慈找到神树,救回了狗子之后,部落的人才真的将她当做了神女。
  
  她现在走在部落里,遇见的每一个人见到她都会双手合十,微微低头,恭敬唤道:“神女大人安。”这是她从前没有的待遇,可是她并不为之所飘飘然。
  
  她的脑子一直很清醒,戚慈的父亲幼年曾经告诉过她:人,永远不能因为遭遇了低谷而自怨自艾,也永远不要因为一点成就而沾沾自喜,人要永远保证自己拥有一个清醒的头脑。
  
  这样的人,才能在遭遇困境之时,走出困境;在获得成就之后,获得更大的成就。
  
  戚慈永远记得这句话。
  
  她也一直做得很好。
  
  “神女大人,您在吗?”,门外传来了略带稚嫩的声音,有些熟悉,戚慈正靠在窗边看着竹简,这是她恳请大巫南许久才从母神庙中拿出来的,上一次,她只是大致游览了竹简之中的内容,而有些东西,需要非常仔细才能发现得到的。
  
  考察文物需要什么,耐心。
  
  她听见声音,放下竹简,说道:“我在,进来吧。”竹简被戚慈随手放在了桌上,上面的字迹还清晰可见。
  
  推开门进来的是阿溪,就是狗子的妹妹。她的手上端着一个陶盆,戚慈看不见盆子里面放的是什么。阿溪羞涩一笑,将陶盆放在桌子上,看着戚慈说道:“神女大人,请原谅溪那晚的无理,溪实在太过担忧大兄了。”她顿了顿,接着说,“溪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得出手,这是母神山上独有的浆果,非常甜美,是溪今天才去采摘的,新鲜极了。”陶盆里放在一堆小小的红色的浆果,看上去诱人极了。
  
  这就是那晚另一条路通往的小山头上长着的浆果。
  
  “阿溪,我能理解,每个人遇见这种事情,都难免会心慌意乱,我怎么会怪你呢,这是人之常情。”她是真的不怪她,有什么好责怪的,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何况这个小姑娘还这么勇敢。“谢礼我就收下了,谢谢阿溪了,你采的浆果看上去美味极了。”戚慈夸奖了阿溪一遍,小姑娘竟然还有些脸红了。
  
  呆在部落的这些日子里,戚慈除了看书,就是去部落里面逛逛。渐渐的,她也知道部落里面的一些情况了,阿溪和狗子这对兄妹的情况,她是知道的。
  
  狗子的阿父在狗子阿母怀阿溪的时候,上山打猎不慎摔下山崖去世了。他阿母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当场就晕过去了,后来产下阿溪,没有撑得过去,也走了。
  
  好好的一个家,就剩下了狗子和刚出生的妹妹了。阿溪之所以叫阿溪,是因为在狗子的记忆之中,生阿溪的时候阿母的血流得就像山上的小溪一样。
  
  阿溪是喝部落里其他人的奶水长大的,也是她命不该绝,那一年恰好部落之中生产的人比较多,多余的奶水,也就勉强能养活一个阿溪。
  
  她就这样和哥哥相依为命的长大。
  
  狗子和阿溪的生活也不容易,都是孩子,养活自己已经很勉强了。戚慈也是独自一个人长大,这种感觉,她甚至比阿溪更明白,所以她理解他们。
  
  送完东西,阿溪并没有离开,反而是犹犹豫豫的,像是有什么话想说,那扭扭捏捏的样子,戚慈终于看不下去了,她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她坐在窗边,窗外的阳光照进来,映衬得她的脸庞如同玉石一般晶莹剔透,整个人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金光,阿溪有些看呆了。
  
  半晌后回过神来,这才回答道:“神女大人,您认识这上面的字吗?”她看着竹简,眼神之中是满满的渴望,她知道这个叫做文字,部落里,不是人人都识字的,大多数的人都是不认识文字的。对他们来说,吃饱和穿暖都是一个不一定能实现的问题,还谈什么识字了。
  
  这其实是阿溪第一次看见文字,可是她一眼就知道这是文字。
  
  “是的,我认识上面的字。”戚慈这才发现她的注意力都在竹简上,眼中是满满的向往。
  
  “您能跟我说说,这上面都写了些什么吗?”
  
  戚慈笑了笑,温柔极了,然后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这上面是说,我们部落所在的这座山啊,叫胡山,胡山呢,是属于胡山镇的,胡山镇又是属于吴国的,上面讲的就是吴国开国的历史……”她的声音,轻柔得像山间的风一样,不知不觉地抚摸过这大地万物。
  
  阿溪永远不会知道,她今天的随口一问,会在日后,给这个老旧的部落带来了怎样的一场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是一场,如同革命一样的、如同山洪一样的变革。可是同时,也是润物细无声的变化,是温柔的,是循序渐进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越国宫中,有风派遣自己的心腹去保护有耘,而他自己则命令侍从收拾行李,准备出门进行游历。
  
  七国从一开始,就有游历的习惯,多少人正是在游历之中出名的。可是谁都可以去七国游历,唯独有风不可以。离开越国宫,谁又知道丧心病狂的薄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他的心腹这样劝说他。
  
  连巫芒也不认为现在是有风外出游历最好的时机,可是他也知道,一旦是有风决定的事情,便没有人可以更改了。
  
  有风离开都城的日子到底还是定了下来。
  
  在十月的月圆的那一天,就是有风离开的时候。 正文 八 同行   离有风离开国都的日子只有短短两天了, 巫芒第一次在夜晚离开观星台, 他穿着黑袍, 却摘下了帷帽, 看见巫芒从观星台出来, 门口守门的侍从眼中闪过一丝惊奇。
  
  “参见大巫。”侍从们纷纷跪下请安, 巫芒在越国的地位, 毫无犹豫的说,当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世人信鬼神,而这世间唯有巫者能通鬼神。
  
  “都起来吧。”他淡淡开口道, 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神情,却并不显得冷漠,反而让人觉得如沐春风。“阿哑, 跟我来。”
  
  阿哑是他十年前捡回来的一个哑巴姑娘, 那个时候,巫芒尚且还不姓巫, 他跟着他的师傅在七国游历。那一天的雨很大, 她蜷缩成一团, 小小的一个, 就缩在一间屋子的屋檐之下, 冷得发抖。
  
  巫芒坐在马车之上, 这个年代,能有资格坐马车的,不是贵族就是巫者。寻常人家是没有资格也没有财力拥有一匹马的。他撩起马车的帘子, 和蜷缩在屋檐下的她四目相对。
  
  他沉溺在她的眼眸之中, 于是他将她泥潭之中拉了出来。巫芒的师傅问了一句话:“你若是救了她,便当真不悔?”这句话问得没头没脑,那个时候的巫芒尚且不懂其中的意味。
  
  他说,不悔。
  
  于是阿哑就这样跟着他,一跟就是十年。他们一起送走了师傅,她也见证着他成为一个名满天下的巫者。
  
  她是跟在他身边的小丫头,她叫阿哑,有一双全天下最美丽的眼眸。
  
  阿哑跟在巫芒身后,穿过长而幽深的回廊,直直走到了汤泉宫,汤泉宫是有风居住的宫殿,他素来不喜欢人多,汤泉宫里伺候的人是越国十二宫之中最少的。
  
  “参见大巫。”今夜的宫殿门前,守着的不是一般的侍从,而是一位老者,看见来人是巫芒,他原本犀利的眼神又归于浑浊。
  
  巫芒也看清了守门的人,他露出了一个笑容,微微弯腰道:“贺老还是这么多礼,大可不必如此。”贺老是已故去的君后留给有风的亲信,是绝对可信任的人。
  
  “礼不可废。”贺老的脸上没有表情,“公子就在殿内,大巫自便吧。”他说完看了一眼阿哑,阿哑有些害怕贺老,瑟缩了一下,规矩的低头站在一旁。
  
  巫芒推开殿门入内。
  
  汤泉宫内没有什么华贵的摆设,朴素得不像一国嫡长子的宫殿,这里面就和有风这个人一样,太过冷清。
  
  偌大的宫殿之中,只有一个伺候有风的小太监,这小太监打小就跟着他,叫作何幸,圆圆的脸,是个很爱笑的人。
  
  何幸在为有风收拾行李,有风端坐在正殿的小几旁翻阅竹简。
  
  “芒参见公子。”巫芒遥遥躬身一行礼,然后便站直了身子,慢慢走了过去,“公子,芒久居观星台,已不知这世间变化。不知公子远游,可否带芒同行。”他站在他的面前,嘴角带笑,眼中带着耀人的星光。
  
  有风放下竹简,有些怔。他的这位好友,上辈子这么多年,没有离开过观星台,他的府邸,其实也是观星台的一部分。他曾经说过:“有人曾为我占卜一卦,我此生的前三十年,一旦踏入观星台,便不得再离开,否则恐有劫难。”
  
  巫芒没有说为他占卜的人是谁,可是有风知道,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巫者。
  
  他们相识五年,巫芒从未有离开过观星台,而这一次,他走出观星台,亲口说,他要跟随他去游历。
  
  有风素来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的惊诧,他放下竹简,站起身来,一步一步走过去。他比巫芒小将近六岁,可是却比巫芒高了半个头,他垂下眼睫,眼前是一片阴影。
  
  “芒,你我之间,何须这般。”他微微叹气,巫芒这般多的话不过都是借口,其实他就是放心不下他罢了。
  
  巫芒笑了:“芒的确放下不下公子。”他们相识多年,早已经是挚交好友,他夜观星相,发现从那一夜起,这个天下的运势就变了。
  
  原本,这天下气运,有风独占七分。而现在,这天下的气运,一分为三,有风四分,那不知名的人四分,剩下的两分才是天下众人的。
  
  这群雄啊,尚且不知道,他们争的抢的,不过是别人指头缝里漏出来的。
  
  有风叹气:“既然如此,便同行吧。”巫芒有多固执,他是知道的,纵然是不答应又如何,他总是有自己的办法寻到他。一同也好,这样子,找到胡山先生的可能性便又会更多几分。
  
  有风原本翻阅的竹简上,赫然是吴国的风土人情。
  
  “吴国是怎么来的呢,他们的第一任国君呢,原本是天子的马夫,因为在一场刺杀中救了天子一命,于是被封为御马伯,这个称谓实际上是有些讽刺的......”午后,部落中的孩子不像往日一样疯玩,而是坐在大树下听戚慈讲故事。
  
  自从戚慈给阿溪讲诉了吴国的历史之后,一下子勾起了其余的孩子的好奇。每个人都好奇历史是什么,好奇文字是什么。他们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眼中满是求知欲。
  
  多知道一点东西没有坏处。
  
  于是每个午后,戚慈就在部落口的大树下讲述一些故事,可能是传说,也可能是历史。她只讲半个时辰,每次讲故事之前,她还会教这些孩子一些简单的字,没有纸笔,就拿个树枝在地上比划几下。
  
  这是后来闻名天下的胡山学堂的最原始的雏形。
  
  每次听故事,阿溪都是最积极的,她好像天生就对文字和历史故事有着不同于一般孩童的敏锐的触觉。她总是最快记下一个字的读音和写法以及寓意的,也是最先对一个故事提出自己的看法的。是个可造之材,戚慈立马就明白了过来,这样一个姑娘,不应该埋没在日常的琐碎生活之中,她应该也值得拥有更辽阔的天地。
  
  可是很快戚慈又有些无奈,她凭什么不让人家埋没在日常琐碎之中呢,在温饱前面,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
  
  她意识到,如果想要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首先就要改变整个部落的命运。举目四望,部落的的道路是最最简陋的泥土路,一旦下雨,就是满地泥泞,周边的屋子,全是破落低矮的茅草屋,她的屋子也是,只是相对其余人的来说,稍微要新一点。
  
  族人来往匆忙,他们的日常生活来源,就是山上的猎物和山货,以及少量的田地出产,日子过得很是不好。
  
  在基本生活都不能满足的前提之下,谈什么精神建设。
  
  “神女大人,吴国的第一任国君的出身是不是非常低微呀,那他成为国君是不是经历了常人不知道的磨难呢?如果我也能担得起这样的磨难,是不是生活就好起来呢。”阿溪看着戚慈,突然就这样问道。
  
  戚慈突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是应该如实告诉她,生活其实一直都挺艰难的,还是应该顺着她的话说,会好起来的,她犹豫了。最终,戚慈摸了摸阿溪的脑袋,温和一笑说道:“他的出身的确低微,可是他遇见了机会,也把握住了机会。人生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机遇,倘若他当初没能救下天子,他就还是一个为天子赶车的奴仆。阿溪,生活一直很艰难,可是你要努力变强,要抓住每一个机会,等你变强了,生活对待你的态度就会不一样了。”
  
  阿溪眉眼弯弯,她睁大了眼睛,说道:“我会变强的,神女大人,我会的。”她一定会让生活改变对她,对大兄的态度。她知道她的机遇是什么,部落的机遇是什么。
  
  就是眼前这个笑着的,和旁人都不一样的神女大人呀。
  
  “英雄不问出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戚慈的眼神有点悠远,带着说不出来的迷人和诱惑。
  
  远方传来鸟鸣,戚慈突然回过神来,笑着挥挥手,说道:“都散了吧,散了吧,去玩自己的吧。”她其实知道,这些孩子很少会去玩,多半都会为家中减轻一下负担,哪怕就是去山里捡几个菌菇也好,就算压价压得再狠,那也是银钱。
  
  部落的人们真的活得很艰难,。
  
  戚慈讲完故事之后的时间,留给她自己,她的身体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没有关系,她让它适应。部落之中,大山是个经验老道的猎人,她恳求她交予他剑术,不需要多高超,至少在锻炼中,能让她娇弱的身体变得强壮一些。
  
  强大自身永远是没有错的,她不能接受下一次,在遇见危险的时候自己再一次成为一个累赘。
  
  现在的戚慈还没有想到,她的骨架虽然已经基本定型了,可是在剑术一途上,她的确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
  
  一个外表娇弱的姑娘,谁也想不到她会是一个剑术高手,以至于可怜的有风,在她手里栽了一个大跟头,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的戚慈,一边挥剑,一边在脑中想着如何才能改善部落的生存状况。 正文 九 石磨   如何能改善部落的生存状况, 这个问题, 估计要是写报告写计划能写厚厚的一叠。
  
  俗话说得好, 要致富先修路。进入部落的山路非常难走, 这条路曾经保护过部落, 可是现在显然, 这条路遏制了部落走向更好的生活。
  
  他们需要更畅通的山路, 但是同时,也需要保证部落的安全,这天下太平不了多久。
  
  天下之势, 大抵都如此,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天下一份为七已经够久了,是到了要合并的时候了。历史上的战国末期, 是怎么样的混乱, 戚慈一刻也不敢忘记。这个时候的她没有想过自己参与进这天下浪潮之中,她想的尚且还是如何温饱的问题。
  
  部落之中的主食是菽, 也就是大豆。大豆这种植物, 搁现代是个好东西, 被化作各式各样的食物, 花样百出。可是在生产力落后的如今, 那就只有一个做法--煮成豆饭。
  
  这就相当于将菽当成稻米一样, 做成饭。可是菽这种植物,是很难煮烂的,也就加大了试用的难度。像水稻之中食物, 戚慈曾问过, 大巫说这是上层贵族才食用的珍贵作物,整个部落之中,只有大巫知道这种作物。
  
  戚慈想到的第一个办法,就是关于菽的。这些日子,她走遍了整个部落,发现部落之中,缺少一样东西,当然部落里面缺的东西很多,可是唯独这一样,对现目前的部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那就是石磨。
  
  大豆是多么丰富的一样食材啊,它能化作的美食绝对是丰富多彩的,但是这些美食都有至少一个前提,那就是磨。
  
  磨在中华历史上,在战国早期就开始使用了,具体由谁发明的,史书更倾向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可是在这个时空之中,似乎人民群众的这一智慧尚且还没有被激发出来。
  
  “猴子,外面的人吃的也是豆饭吗?你见过其他的吃法吗?”今天给戚慈送午食的是猴子,他听见这句话还以为是戚慈对饭食不太满意了,这个一向活泼的猴子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看了看陶碗里的豆饭,说道:“胡山镇的人,也种菽,吃的大多也是豆饭吧,他们的日子要好过些,时常还有肉食。神女大人,最近我有些忙,没有顾得上打猎,恐要委屈您了。”他想想也觉得不太好,怎么能让神女吃的和他一样呢,怎么也该多几块肉才是。
  
  戚慈立马就知道猴子想多了,于是结果陶碗说道:“什么委屈不委屈的,猴子,你别把我当做和你们不一样。你煮的豆饭又香又甜,已是难得的美味了。”相对于这个环境来说,的确如此,要知道,像狗子家,有时候连豆饭都吃不起。
  
  他年纪小,力气也不如成年人那般大,能做的农活就不多,自然收获也就没有别家多,好在他和阿溪吃得也不多,倒是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戚慈夸得猴子的脸都有些红了,他很奇怪,明明眼前的神女大人看上去比他年纪小,又生得白嫩,可是说话处事竟是像他的姐姐一样。也许她的年纪比实际看上去大多了也不一定,猴子的思绪开始发散。
  
  她还不知道猴子已经在猜测她的年纪了。
  
  “猴子,部落之中,谁擅长打制石器呢?”戚慈一边吃着煮烂的豆饭,一边问道。在连续吃了十几天的豆饭之后,其实她还真的有些想念豆浆豆腐和其他的食物了。
  
  豆腐加野菜,真是吃到戚慈绝望。
  
  而有了磨就不一样了,豆腐豆干豆浆豆皮以及黄豆面饼子、黄豆面面条、黄豆面馍馍,哪怕就是黄豆面疙瘩汤也比顿顿吃这豆饭来得好,关键是大豆不易煮,别小看这碗豆饭,猴子应该是费了不少力气和柴火的。
  
  戚慈原本不是一个挑食的,可是在这里,迟早会被逼成一个吃货的。
  
  部落里打制石器最好的应该是石老了,从名字就能听出来他擅石,并且年纪不小了:“是石老,他打的石器,是一等一的好的。我那儿还有把砍柴的石斧,用了好些日子了,一直都好好的呢。”他的手还很巧,每一样石器都打磨得极好,可惜现在外边都用陶和青铜,用石器的人很少了,也卖不了几个银钱,哎。
  
  想到这儿,猴子的情绪就有些低落,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外边的人不再欺负他们了。
  
  也许是这个念头太强烈了,在不知不觉之中,猴子竟是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戚慈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被外边胡山镇的人欺负,她思考片刻问道:“你们一直被胡山镇的人欺负,都没有人反抗吗?”这倒是奇怪了,在戚慈看来,部落之中很多人的身上是极其富有血性的,不该是那种轻易妥协的人才是。
  
  猴子一听,叹气道:“我们何曾没有反抗过呢,可是一旦有了这个苗头,那些个店家就能串通一气不收我们的山货,或者将价格压得更低,却还要我们出高价买盐买布,这日子......久而久之,我们也就不和他们计较这些了。”
  
  这不就是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吗?有一方绝对垄断了之后,另一方就会被欺压。
  
  “这事情好解决,当我们有了独一无二的东西之后,他们就会来求我们了。”什么独一无二的东西,部落有这样的好东西吗?猴子摸了摸脑袋,觉得自个儿有些摸不着头脑。“带我去找石老,然后你就会知道了。”
  
  猴子一听,立马屁颠颠走在了前面,连陶碗都忘记了拿。他原本就是个好奇心格外旺盛的人,一听戚慈这般说,自然是兴致高昂极了。
  
  石老的屋子离猴子的屋不远,他屋子后边还用树枝围了个院子,用来打磨石器,他做石器已经很多年了啊,从他记事开始他就同阿父学习如何制作石器,这么多年了,他的技艺早已经炉火纯青了。
  
  石老是认识戚慈的,见进来的人是她,立马起身喊道:“什么风把神女大人给吹来了。”
  
  “石老无需客气,我今日来是有一件事请您帮忙的。”戚慈穿着麻布衣裳,站在院子里,和周围乱七八糟的石头形成了鲜明对比。
  
  石老看了看脏乱差的院子,满是石渣,顿时竟是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他突然瞪了一下猴子,吹鼻子瞪眼道:“你这小子,还不快来收拾收拾。”这小猴子,一丁点眼色没有,真是气煞老夫。
  
  猴子真是躺着也中枪,他也知道石老是个什么性子,不用同他生气,当真拿起东西给石老打理院子去了。
  
  戚慈突然就笑了,觉得这俩个人怪有意思的。
  
  随后她才开始说正经事了:“我想打制一样石器,大致模样长这样,不知道石老可否能做出来?”戚慈一边说,一边拿着树枝在地上画出石磨大致的模样来。
  
  石老一看,顿时有些惊奇,这样子的石器他从未有见过,一瞬间,他心神一动,觉得也许石器的时代还没有完全过去,石器也不是一定就不如陶器和青铜器。
  
  “能做是能做,可是我有一个问题,此物名为什么?又有何用处?”这圆滚滚的一个,两层带着一个槽,看上去有些奇怪。
  
  戚慈起身,恰好站在来一块石头边上,她摸了摸这石头,笑着说:“豆饭虽好,可太过常见。菽这种作物,不应当只有一个吃法,总归得有些和外边人不一样的,猴子,你说对吗?”
  
  猴子正在搬石头,一听,顿时就咧嘴笑了:“是极是极,到时候叫他们来求我们才是好呢。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神女大人?”他又忘记方才戚慈说的那个词了,在哪里抓耳挠腮的,倒是当真挺像一个猴儿的。
  
  “独一无二。”戚慈淡淡说道,可是她的眼中却迸发出了光芒来,让她整个人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
  
  听闻此话,石老浑浊的眼中也迸发出了一阵精光,他哈哈一笑,看着戚慈说道:“好一个独一无二啊,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谁,石老没有多说,虽然他又说道,“你详细给我说说里面的构造,差不多的话,三日后就可以来拿了。”
  
  石老没有问怎么样要独一无二,他用欣赏的眼神看着戚慈,突然又问了一句:“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问的是什么,很明显了。
  
  戚慈眨了眨眼睛,第一次扯开自己温柔和圣洁的面庞,这样子的她看上去更像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活泼可爱还带点狡黠,她哈哈一笑,说道:“自然不是了。”
  
  原本就不是她想的,她只是将它带到了这个世间来而已,也许就是此时此刻,在他们不知道的角落之中,就有人正在思索石磨呢,也说不定不是。
  
  石老眼中的欣赏更盛了,他捋了捋胡子道:“你是个诚实的。”说实话,这东西谁也没有见过,纵然戚慈说是自己想出来的,那部落里也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不是,可是她选择说不是,这就让石老更高看她一眼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拒绝到手的荣耀的。
  
  这个神女倒是有些意思。
  
  事情说完了,石老就开始赶人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要潜心研究这个所谓的石磨了,自然是不允许人打扰的。
  
  出了门,猴子随口问道:“神女大人,那石器有名字吗?”
  
  “有。叫磨,石磨。”戚慈回答道,“用它,就可以磨开菽,得到很多东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她这样子一说,反而让猴子更好奇了,到底是怎么样一件神奇的东西,可以将他们吃了许多年的菽变成其余的东西,还能变成很多种东西,且还是独一无二的东西。
  
  猴子转身看了一眼石老的屋子,心中激动万分,简直就是恨不得立马就能看见打造出来的磨,立马就能看见菽变成其他的吃食。
  
  以及,立马就能看见胡山镇的那个王二求着他们将东西卖给他,到时候,他一定会好好和他清算清算。 正文 十 豆腐   猴子这人, 口风颇严, 看上去吊儿郎当的, 可是心里却是个有谱的人。他也很期待戚慈说的独一无二, 可是在东西没有成功之前, 他并不往外多说一个字。
  
  两人去寻石老的时候, 是有人看见的。戚慈身份高贵, 他们不敢去问,石老的性情又有些古怪,他们同样不敢去问, 这样看来,只有猴子是最好说话的。
  
  可是猴子愣是一个字都没有往外说。
  
  对猴子这个人,戚慈的心里渐渐有打算了, 可是这个打算, 暂时还不足以往外说,事情还是要一步一步的来。
  
  说三日可以那自然就是三日。其实打磨一个磨, 哪里需要那么长时间呢, 更多的时间, 石老是用来研究石磨的原理了, 越是研究, 他老人家就越是觉得这东西了不得。
  
  看似简单的一样东西, 竟然能这大的作用,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石磨,竟是能磨开菽。
  
  没有人比石老更痛恨菽这种作物了。他独身一人, 要想不饿死, 就得亲自下厨,可是前面也提过,菽是很难煮软的一种食物,需要火力。石老上了年纪,又不是那么擅厨,总有那么一两次,将豆饭煮得不尽人意。
  
  那不尽人意的豆饭,是对石老的牙齿的一个巨大的考验。
  
  石老比猴子更期待那所谓的独一无二的东西是什么。
  
  三日期限已到,戚慈便上门去取石磨,鉴于她一个人不一定抱得动那石磨,便唤上猴子一起,猴子自然很乐意,他早就想看看那神神秘秘的石器究竟是什么了。
  
  “石老,我们来取石磨了。”戚慈对石老,感觉更像是对老者一般,言语中其实都是充满了恭敬的,这也是石老喜欢她的一个原因,这个孩子知道进退。
  
  他见过一些,因为自己是巫者,便无法无天的人,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人。久穷乍富,人的心性是最受考验的。戚慈突然面对部落之中人人一口一个的“神女大人”,他们将她放在和大巫等同的位置,每日有人送饭食,崇拜和崇敬围绕着她,而她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还是可以恭敬的面对长者。
  
  石老高看她一眼。
  
  “来,看看满意不满意。”那石磨不算大,被石老放在地上,上面竟是还雕着一些花纹,看上去和普通的石磨有些不太一样。那花纹是部落的图腾,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鸟,戚慈知道这是青鸟。
  
  她曾仔细看过部落的历史,自然不会不知道部落的图腾是什么。
  
  “这花纹雕的好,青鸟的魂都在它的眼中。”戚慈点点头,眉眼之间都是赞赏。石老抬头,看见她眼中的赞赏半点不掺假,突然也笑了。
  
  “还是你识货,不像这个小子,给他好东西也没用。”说完,他哼了一声,猴子站在一边,只觉得自己是躺着也中枪。
  
  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真是苍天可鉴,一把斧头难不成还是什么惊天好货不成。
  
  戚慈没有计划,也跟着笑了笑,笑得人都沉醉了。石老有些刻薄的眉眼都温柔了许多:“你这小子,不识货就不识货吧。我啊,这大半辈子啊,总算是找到一个识货的人啊。可惜了,你若是个男孩,我必定将这一身绝学交予你,可惜了,女娃娃,就不要弄这些了,免得将细嫩的手操/弄粗了......”他打制石器的本事,想来是要失传了,他冷眼瞧着啊,这部落里,其实是没有一个人喜欢这、也擅长这个的。
  
  罢了罢了,失传就失传吧,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技艺,听说外面用的都是陶器和青铜器了呢。
  
  “这么好的技艺......失传倒是可惜了。”戚慈喃喃自语,想着那活灵活现的青鸟,心中一声叹息,那鸟儿简直就像要从石头里面冲出来了一般。
  
  石老最顶尖的技艺不是打制石器,而是雕刻啊。
  
  关于传承,这是一个漫长而让人沉默的话题,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三人一致绕过了这个话题,不再提起。
  
  “神女大人,我们来看看你说的独一无二吧。”到底是怎么样神奇的一个东西和一个过程,可以让菽变成其他的东西。
  
  部落,以及胡山镇的人的主食都是菽,也许那些贵人们吃的不是菽,可是那就不是猴子所能知道的了。
  
  菽可以变成什么?这个问题就像是在现代问,黄豆可以怎么吃,大中华的吃货们会告诉你,吃法太多了。
  
  提前将菽用水泡好,至少得泡个两三个时辰才算好。然后将菽放进石磨的空洞之中,再微微加一点水,慢慢推动石磨,渐渐的,就有白色的浆从缝隙中流了下来,慢慢的,顺着纹路汇集到槽中,最后流到石磨下方的陶盆里。
  
  这就是最原始的豆浆。
  
  部落中麻布不多,有的境况不好的族人也许连身麻布衣裳都没有。那三日之中,戚慈也思考过很多关于要不要做豆腐这件事,可是思来想去,都必须做。
  
  天时地利人和,为什么不做?做豆腐需要卤水,这东西她在大巫的炼药房中见过,大巫拿这玩意来,想必也是有着不可明说的缘由的。麻布也是可以找到的,最关键的是,石老答应帮忙做石磨。
  
  她不是没有想过,将豆腐拿去胡山镇贩卖的话,会遇见怎么样的麻烦,可是麻烦都是可以解决。部落的人一开始就想错了,胡山镇的人为什么敢欺负他们,压低价格,不就是因为他们觉得部落只有他们一个贩卖地吗?可是从地图来看,再加上戚慈询问了出去过的族人和大巫,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的。
  
  多走两个时辰,就能走到另一个镇子上去,而那个镇子,胡山镇的人从未有去过,是一个新鲜的地方。既然有第二个选择,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戚慈的心中有一个计划。
  
  部落现在最缺什么,钱。有了钱,就可以修路,有了钱就可以重新盖大房子,就可以买麻布做衣裳,也可以买盐买家禽。所有的改变,都需要钱。
  
  钱从哪里来,戚慈看着身后的大山,俗话说得好,山林是最天然的宝库,一座宝库,加上她的脑子,她就不信赚不到钱了。
  
  所有的第一步,就从做豆腐开始吧。
  
  戚慈将原始的豆浆倒在了麻布上,用麻布来过滤一次浆汁,再将过滤好的豆浆倒进陶鬲中填火慢慢煮着。
  
  这一个过程,她做得很缓慢,就怕哪里出了差错。戚慈看见过,也知道做豆腐的过程,可是毕竟没有亲手做过,难免就有些小心翼翼了。
  
  可是这小心翼翼在猴子和石老的眼中,就成了慎重,成了优点了。
  
  戚慈磨的浆不算多,因为石老的陶鬲不算太大。待到浆汁煮沸后,就是可以喝的豆浆,戚慈将豆浆舀了一些出来,倒进卤水,用勺子搅拌,渐渐的,出现了凝固物。
  
  这就是要成了。
  
  将盆中的豆花重新倒进陶鬲之中,慢慢的,陶鬲之中也出现了豆花状态的东西,豆花沉淀,水开始变清。这种奇妙的来自食物的化学反应,成功吸引了猴子和石老。
  
  饶是石老自认自己见多识广,也从没有见过这般神奇的景象。
  
  “这......这是......”石老看着白乎乎的豆花问道。
  
  “这就是独一无二吗?”猴子喃喃自语。
  
  戚慈放下手中的勺子,起身落落大方介绍道:“这就是食物的美味反应,就是我说的独一无二。”
  
  很快豆腐花就凝结了,戚慈将凝结的豆腐花舀出来放进早已经铺好了麻布的木托盘之中,盛满之后,用麻布将豆腐花包上,再盖上板子,然后需要的就是等待了。
  
  等待约莫一刻钟左右,水豆腐就成了。
  
  这是戚慈第一次做,尽管异常缓慢,但是成功了。
  
  豆腐成功了,豆干还会远吗?关于豆腐的美食就太多了,在这个食物显得有些贫瘠的时代,就将豆腐下锅,倒些清水,丢把野菜,放点盐,也是难得的美味了。
  
  “这真是美味,这般软和的食物,又能吸满汤汁,神女大人,这食物从何而来?”石老一边吃一边问,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好好吃过一餐了,实在让他有些感动。
  
  食物是最能安抚人情绪的东西,在中华历史上,食物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戚慈指了指天上,只笑却不说话,这下子其余两人都明白了。
  
  猴子也觉得这叫做豆腐的玩意儿怪好吃的,就是有些淡了,不过滋味不错,他吃完,竖起拇指夸奖道:“这绝对够独一无二了,我还没在胡山见过谁吃呢。神女大人,咱们将这儿拿去卖,一定能在周二身上狠狠刮层肉下来。”
  
  戚慈还是微笑,可是笑容却有些意味深长。
  
  只是刮层肉这么简单,不,她的打算远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