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章   秦历九十九年,腊月二十四,寒空凄切,万里无云,寂寞天上仅有零星几只乌鹊,和着呼啸风声艰难南飞。   与天上的冷冷清清截然不同,天下人间此时正是红红火火。   秦人过小年素有“官三民四船五”之说,今日乃是平民百姓拜祭灶神,外出游子风尘还乡之时。家中略有余钱的便备上烂熟猪头鲜嫩双鱼,穷苦人家则呈上一盏清茶一缕烟。   求得灶君皇帝上青天。   兖州沈家大院之中,一个身材矮胖长相讨喜的中年男子身着暗红棉袄,上纹金钱花样,看上去憨态可掬,喜气洋洋。他有些费力的弯下腰,毕恭毕敬往面前香炉中添上一根价值千金的“松山檀香”,然后便闭上眼双手合十,虔诚嘀咕道:“灶君保佑,千万是个儿子,是个儿子。”   男子名叫沈从容,今年已是三十有二,一生心愿有三。一是挣个富贵满堂,二是娶个姣好厨娘,三是抱个沈家儿郎。如今前两个都已达成,唯独差了这第三个。   香烟渺渺,模糊了墙上年画里的灶神面容。恍惚之间,画中须发尽白的慈祥老者竟然好像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半哭半笑的古怪表情。   待到那根写有“送子”二字的贵重檀香燃尽之时,后院忽的传来一声清亮的婴儿啼哭之声,随后便有仆人扯着破锣嗓子叫喊道。   “恭喜老爷,是个小少爷!”   沈从容闻声一愣,随后脸上便覆上一层狂喜之色,看也不看方才还在诚心拜祭的灶神,转身拔腿便向后院跑去。脚下生风,全身上下各处肥肉不住颤抖,路上还刮倒了个头上扎着两根牛角辫的小姑娘。   “不易不哭,爹先带你去看弟弟。”他顾不得停下脚步,一把便将坐在雪里的小姑娘捞在怀中。   怀中女娃嘟着嘴,眼神中有些好奇,更多的则是郁闷,心想这下惨喽,平白无故多出了个“弟弟”和自己争爹抢娘。她满脸哀怨,越看老爹那张焦急无比的胖脸就越是生气,嘟囔道:“至于急成这样吗,也不怕摔着。”   话音刚落,飞奔如一颗红色圆球的男子便结结实实的摔了个狗啃屎,就连怀中的宝贝女儿未能幸免于难,在半空中翻滚两圈之后便躺在一旁柔软雪地之上。   “说啥来着!”小丫头猛地坐起,狠狠瞪着不远处趴倒在地的红球。   不料胖乎乎的男子仿佛不知疼痛,狼狈爬起,带着一身雪屑便复又甩开了脚丫子。   羊角辫散了一个,手里灶糖和身上红袄也被雪水弄脏,向来一副小大人模样的沈家大小姐瘪了瘪粉嘟嘟的小嘴儿,突然嚎啕大哭,露出一口尚未长齐的ru牙。   孩子她爹既不转身,也不回头,只是扔了句,“闺女乖,明儿爹带你去买身新衣裳。”   “谁稀罕你买的破衣服!”沈家大女儿沈不易闻言抹去眼泪,自己从雪堆里站起来,磨叽道:“害我摔了两跤,一件哪够,至少两件。”   只不过嘴上虽然不饶人,小脚却还是缓缓的走向了后院。毕竟在那产房中的男婴,乃是今生今世除却爹娘之外与她最亲最近的人。   此时此刻,温暖产房中尚带着一股子刺鼻的血腥味,一个年轻妇人躺在榻上,怀中抱着那个沈家最大的宝贝,神色疲惫,但却舒心。她眯起那双温柔宁静的丹凤眼,向着那个急匆匆冲进屋中的男人微微笑道:“从容。”   虽然只有两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沈从容嘿嘿憨笑,脱下挂着寒气的暗红棉袄,顺便用它擦了擦手后便随手扔到一旁。他摒退下人,小心翼翼的走到床榻旁边,不住的搓着两只胖手,脸上既有欣喜,也有歉意。   “青儿,辛苦你了。”   他使劲搓了两下尚有凉意的手,又呵了两口热气,然后便伸向面前今生最为深爱的女人,只不过仍然有些犹豫,许是害怕凉到了身子无比虚弱的她。   妇人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少女般纯美的酒窝,主动伸手牵住了相公的大手,说道:“快来看看咱家儿子,他都会笑了呢。”   沈不易仍旧傻笑着,双眼盯着娘子的怀中那个黑不溜秋的男婴,一张胖脸笑的满是褶子。   “怎么长的跟个猴子似的?”姗姗来迟的沈不易爬到床上,抻长脖子看向襁褓中的婴儿,叹道:“真难看。”   晏柳青轻轻弹了一下女儿脑门,笑道:“你刚出生的时候可是比小猴子还要难看呢。”   沈不易眼珠一转,看了看自己粉嫩粉嫩的小手,显然不信。   圆滚滚的沈从容沉默片刻,忽然开口问道:“娘子,咱家儿子叫天赐咋样?”   妇人摇了摇头,“听老人说名儿里带着‘天’字的不好生养。”   “胡说八道,按照他们的说法,孩子叫什么狗剩二丫才最好养活。”沈从容没好气的埋怨道:“想我年轻时大名铁柱,考功名没成,学武功一塌糊涂,好不容易遇见个仙人还嫌弃我没有仙缘。结果改名之后飞黄腾达,还白捡了个贤惠媳妇!”   晏柳青瞪了相公一眼,沉思半响,说道:“不如就叫。”   就叫?   原本空旷清冷的苍白天上,忽有无数乌云凭空而生,竟是将整片天空牢牢遮住不漏半点光线。瞬间天下陷入一片灰蒙,恍若末世。   与此同时,于襁褓之中的男婴清澈眸中,映着一滴水珠。它从天上而来,穿过云层,落入兖州,径直穿过沈府高梁竟如无物,诡异之极,最终轻柔点在婴儿的额前眉间,一闪而没。   水珠轻坠,悄无声息。   屋外雷鸣,轰然不绝。   佛门有言,一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   一刹那间,天下武夫与三教中人忽觉心头一沉,其中更有寥寥数人竟是恍惚看到有一道混杂着青金白三色的通天气柱自兖州升腾,气冲斗牛,成了天地之间唯一的光亮,几乎将天际捅了个通透。   遥远西方九千尺山巅之侧,有人身穿黑袍,面容身材尽皆隐于其中,正登高望远。他望向那道通天气柱,忽的呵呵一笑,说道:“来了。”   话音刚落,黑袍身化细碎粉尘,一呼一吸后便行了万里,出现在兖州沈府院中的某个阴暗角落。   在同一个呼吸之间,南边湖上有艘乌篷船,里面坐着个剑眉星目的俊逸男子。他手中捻着支细浅短毫,眉间皱成一个“川”字,正对着面前桌上的画儿发愁。那幅画上没有水墨山河,也没有女子旖旎。只有一柄简单到了极致的剑,和一条盘于剑身之上的虬龙。   蹊跷的是,龙首狰狞,却惟独少了一只眼睛。   男子低下头,盯着手中的短毫,最终还是在一声轻叹后添上了最后的点睛一笔。   虬龙蓦地睁眼,那柄墨水绘成的长剑随之苏醒,静静立于空荡荡的画纸之上,周身有粗壮龙躯徘徊浅游。   男子轻弹手指,叹道:“去了。”   一个黑袍,一柄墨龙盘剑,同时到了兖州沈府。   除此之外,还有三道紫金劫雷从乌云之上而来,停在兖州沈府之上如蛇躯一般扭动,围绕着通天气柱似是要将其一口吞噬,可惜却被沈府之中的一人一剑所阻,相持不下。   突然,自浓重乌云之上传来一声震耳发聩的巨响,整片天地竟是随之隐隐颤抖。与此同时,那三道充沛着无尽威严的紫金劫雷随之而动!   生死存亡之际,盘龙宝剑率先冲入半空之中与其中一道劫雷交缠于一处,龙蛇相噬,剑锋则是刺入劫雷深处,最终两者尽皆烟消云散。而隐匿于沈府院中的黑袍也同时出手,将空中的另一道紫金劫雷卷入漆黑衣袍之中,绞成了金色粉末。   劫雷如晨雾般消弭,黑袍却突然全身各处都有鲜血渗出,将一袭黑衣染成了深红。他重重咳嗽,叹道,“天雷有三,尚余其一。”   “生死之事,只凭心意。”   最后一道紫金劫雷,静默而落,不伤一草一木,不碰房檐木屋,只要杀死那个尚在襁褓之中的黑瘦婴儿。   沈从容和晏柳青没有看到儿子眸中映出的水滴,却能看到头顶那道穿过屋顶砸下的巨雷。虽然夫妇二人心中此时满是疑惑,但身子却是做出了本能般的反应。   他们紧紧相拥,将襁褓之中的婴儿和仍然趴在床上逗弄着弟弟的沈不易牢牢护在身下。   两个身躯支撑起一片独立于万物之外的天地,任凭紫色劫雷击打。   一刹那后,雷散云消。   黑袍艰难走入屋中,掏出一串漆黑古怪项坠,扔在襁褓之中。   玉质项坠与男婴稍一碰触,天空便复又成了原本无力的苍白之色,厚重乌云与那道通天气柱也渐渐消失不见,干净的仿佛从未出现。   可是沈府之中的一片狼藉,却在无声诉说着方才发生的一幕幕真实。   已经成了血袍的黑袍静静看着眼前一幕,早已灰败冷落多年的心头忽的一跳。   沈从容的肥胖身躯紧紧护着妻儿,身子尚有余温,但双眼却已没了神采。在他身下,晏柳青也是七窍流血,她刚刚生下男婴,正是虚弱至极的时候,经历了这番劫难,此时只剩下最后一缕生气。   黑袍走到晏柳青身旁,弯腰问道:“把你怀里的婴儿给我,换我救你一命,如何?”   她娥首微摇,“不换。”   “这个孩子乃是‘天妒’之命,克父克母,克妻克子,凡是与他有所瓜葛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故而才会一出生便引来天劫。方才我用‘墨天禄’压制住他的命数,却也只是杯水车薪。把他交给我,你们沈家至少还可以留下一个女儿。”   她依旧摇头,“不换。”   黑袍叹了口气,张开嘴仍要说些什么。   不料一旁悠悠醒来的沈不易突然张牙舞爪的扑了过来,哭喊道:“坏人,娘说不换,就是不换!”   说一千遍,一万遍,都是不换!   晏柳青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儿女,然后便躺倒在冰冷床榻之上,与相公四目相对。她的声音细若蚊鸣,“从容,青儿这就来陪你了。”   他和她的眸中,映着彼此,不知来生能否记住最后刻在脑中记在心中的模样。   沈不易状若疯癫,扑在黑袍身上放肆的撕咬着,甚至将他的兜帽也扯下了一角,还在那张苍白面容上挠了一道血痕。   他抿着唇深深呼吸,轻轻拍晕怀中兀自折腾不休的女娃,将其放在床榻一侧,然后便接过晏柳青仍旧死死抱住的襁褓,放在沈不易的身边。   “唉,不换,不换,你就叫沈不换吧。”黑袍将那串“墨天禄”系在婴儿脖子上,又伸出手捏了捏沈不易的小脸,然后便转身走出了这间压抑之极的屋子。   他摸着脸上方才被小丫头抓出的伤口,抬头望天,恰好看到一道流光从天划过,不知落在何处。黑袍先是点头,后是摇头,莫名其妙的唱道。   “江湖有鲤,想跃龙门。先窃长生,后盗造化。不拘五行,不入轮回。天上天下,无非脚下。”   屋中忽有婴孩啼哭声传来,黑袍急忙噤声,低声叹道:“只可惜,贪人易,贪天难。”   这一日,天下有一刹那无光,武夫与三教中人有一刹那无神,恍若末日来临。一刹那后,天仍旧是天,地也依然是地。只不过,江却不再是往日的江,湖也不再是昔日的湖。   天地不变,江湖却改! 正文 第一章 大漠之中一菜刀   “想当初咱大秦五百步兵,迎战的可是足足上千人的北狄游骑。不过那帮蛮子就算骑上了四条腿的玩意儿也打不过咱,咱一刀下去,就是一颗圆咕噜的脑袋下来,滚得就跟他娘的西瓜一样。”   大漠烈日下,处处皆是灼热不堪,有风沙卷过带起的也不是清凉反而是热浪。在这种地方,最干净的人也只不过是身上沙土少些,最讲究的人也只不过是唇间少些干裂。   一处简陋营地之中,一个邋遢老兵盘腿大坐,坦胸**,正大口大口的甩着吐沫星子,还有十数个长相稚嫩的新兵蛋子围坐在一旁,正专心致志的听着老兵吹嘘当年是如何如何英勇,一个个脸色通红,许是想到有一天自己也能过上那样的日子而激动吧。   “老将军年轻时候那叫一个真威风,手里拿着把大关刀,逮着一个砍死一个,啧啧,有时候杀人杀的渴了,还喝上两口脑浆呐!”看着一众小兵的脸色由红转青,不正经的老兵油子放肆大笑,“瞅瞅一个个那怂样,就这模样也敢上阵杀敌,真看见个死人还不自己把自己也吓死啦?”   吹了足有半个时辰,老兵咂吧咂吧臭嘴,忽的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个小帐篷,大声喊道:“沈小子,老子渴了,整壶酒来!”   帐篷里的人不言不语,只是默默扔出了一个水袋。老兵接过打开塞子,一闻是清水,这就不干了,叫骂道:“老子要酒,你他娘的耳朵瞎啊!”   话音刚落,一把菜刀从帐篷之中旋转着飞出,狠狠钉在老兵裤裆跟前。要酒喝的老兵油子顿时吓得不敢出声,只能呆坐在原地,动也不敢动,大腿根部仿佛传来阵阵凉意。   “我这里的酒是给受了伤的将士用的,你若非要喝就是违抗军令,违抗军令的下场就是死。”一只白净的手掀开帐篷,随后有人缓缓走出。这人长得剑眉星目,唇红齿白,穿着与其他兵士一样,都是红底黑布的布甲,只不过要干净许多,头发也整齐的扎在脑后,不像其他人那样油腻邋遢。他缓缓走到老兵面前,弯腰捡起菜刀,说道:“与其被老将军就地正法,不如我来帮你做个了断。”   老兵油子一见姓沈的小子,不知怎的脸色突然极其难看,破口大骂:“沈不换,有种你就杀了老子,反正这五年来为你而死的弟兄从来不少,恐怕你他娘的都数不清了吧。”   沈不换直起腰,握着菜刀的手忽的攥紧,神色黯然。他转身向着帐篷走去,低声道:“别总是把骂娘的话挂在嘴边,我娘走的早,听着不舒服。还有,为我而死的那些人,我一个都没忘,一十八个,不多不少。”   看着沈不换走回了帐篷里,老兵忽的扯下头盔,狠狠砸在地上。旁边有胆大的小兵凑过来问道:“李方大哥,你刚才说的话是啥意思?”   李方双眼泛着红色,说道:“那小子是个天煞孤星,谁和他走得近谁就死的快。五年前他入了咱们雏刀营,自己一个狄人没杀过,倒是克死了不少自家弟兄。先是赵老大,然后就是孙老狗,一个接一个的死。我跟老将军说了这事,这才把他调到了伙头,负责给大家伙做饭。他还懂点医术,偶尔也能治治伤,不过基本让他治过的人都活不长。”   “这么邪乎?”   “老子开始也不信邪,可是后来就连老将军都因为他断了条腿,你说这小子该不该死。他自己倒霉也就算了,还总要拖上别人帮他挡霉头,真是孬种!”   帐篷里的沈不换不知听不听得到这番话,他只是低着头剁着菜板上的骨头,左手手腕上系着一串骨牌,在其中还穿着一只黑色的貔貅,碰撞在一起发出阵阵声响。   “赵立、孙尧、尚作虎……我都记得。”   突然,大营外传来一阵喧嚣,其中还夹杂着痛呼声。一众小兵脸色一变,纷纷站起,抽出秦刀。李方则是慢悠悠的站起来,擦了擦嘴巴子,说道:“别一惊一乍的,应该是前面遇到了小股狄人,好杀的很。”   刚一说完,一支铁箭便破空而来,径直射入了沈不换所在的帐篷之中。   李方眼中闪过一丝担忧,嘴里却是磨叽道:“都看看,在军队的最后头当个厨子都能让流矢射着,这不是天煞孤星还能是啥。当年他上战场的时候,不是陷到流沙里头,就是让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绊倒,然后就有兄弟为了救他往里填命,怨不得我们这些老兵都躲着他。”   过了许久,前方的嘈杂声隐去,复又传来阵阵嬉笑。李方挑了挑眉,看到有几个士兵正手里持着刀,将一个狼狈不堪的狄人向这头赶来。   “沈不换那龟孙子躲在那里?”有个士兵问道。   李方犹豫片刻,还是点了点头。   那士兵一看李方点头,便向着狄人说道:“你去杀了帐篷里的人,我就放你走。”   狼狈不堪的狄人虽然听不太懂,却也能勉强理解大致意思。他攥着手里的一把破枪,忽的怪叫一声便冲向了不远处那方孤零零的帐篷。   李方眯起眼睛,心想:若是沈不换就这么死了倒也干脆,可是曾经为了救他而死的那些弟兄,才叫一个冤。   一干士兵看着狄人状若疯癫的冲入帐篷之中,一个个面露戏谑之色,这些年来他们早已玩过无数次这等下作把戏,只是想不到沈不换这小子倒霉但却命大。不过这一次帐篷里面就他一人,再也没人能前来相救。   只可惜,他们还是没能看成笑话。   狄人冲入帐篷之后便再没发出半点声音,而沈不换也是同样如此。过了许久,李方按捺不住火爆xing子率先冲进了帐篷,然后被眼前的景象惊得说不出话来。   向来喜欢干净的沈不换一身是血,左手握着一把血迹斑斑的菜刀,面无表情。他的右臂之上cha着一支铁箭,小腹处被一根长枪刺入约莫半寸,而那个狄人则已经躺倒在地,颈间被深深砍了一刀,如今已经断了气。   沈不换抬起眸子,盯着李方,虽然只字不提,却让人心头生寒。   这时,或许是听到了营后的吵闹声,老将军竟然一瘸一拐的来了这里,身后还带着一个一袭红衣,面容英俊但气势凌人的神秘男子。   红衣男子看着全身是血的沈不换,向着老将军问道:“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老将军扶了扶头盔,尴尬不语。   沈不换向老将军点了点头,看也不看那个红衣男子,咬着牙便扯下了右臂上的铁箭,然后扯下一条红布系在伤口处将血止住。做完这些,他复又一把拔出cha在小腹上的长枪,从桌上取来一袋烈酒便倒在伤口之上。   “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沈不换挺直腰板,大声说道。   红衣男子仔细打量着沈不换,最后点了点头,说道:“就他吧。”说罢,他从怀中取出一瓶药膏扔到沈不换怀里,转身便出了帐篷。   “薛公子慢走。”老将军目送红衣男子离去,然后便匆匆走到沈不换旁边,问道:“怎么能弄成这样,这个狄人是谁放进来的?”   李方等人闻言俱是低头不语,毕竟老将军在军中已有十数年,执法向来严明,若是让他抓到了今日放狄人进来的人,恐怕杖毙都算是从轻发落。   想不到,沈不换只是摇了摇头,说道:“应该是条漏网之鱼吧。”   老将军活了许多年,心中早已有数,只是如今见沈不换不愿追究,也就只能作罢。他挥了挥手,骂道:“都在这呆着干什么,没事做吗!”   话音刚落,一众士兵便迅速散去了。   沈不换不言不语,只是打开薛公子留下的那个瓷瓶,霎时一股清香从瓶中传出,驱散了帐篷里的血腥恶臭。他取出一些药膏依次涂在右臂和小腹的伤口上,然后便将剩下的药膏揣在怀中。   “那个薛公子不是普通人。”沈不换深深吸了口气,闻了闻药香,说道:“这药膏里面放了不少名贵药材,有些甚至价值千金。”   老将军许是站久了有些累,便伸手将地上的狄人尸体拨拉到一旁,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说道:“就你小子最聪明,薛公子的确不是一般人,他是从京城来的,据说是在追捕一个犯人。不过那个犯人狡猾的紧,藏在大漠之中不肯露头,所以薛公子管我要一个向导。”   沈不换同样一屁股坐在老将军对面,说道:“然后你就举荐了我?”   “废话,咱们雏刀营里面尽是些粗人,也就你还算干净,识些秦字。而且这大漠的方圆五百里,除了你以外再没有第二个人能溜达一圈之后活着回来,你不去谁去。”   沈不换道:“可我是天煞孤星,把贵人克死了怎么办?”   老将军吐了口唾沫,骂道:“少听李方那小子瞎掰,弟兄们那是喜欢吃你做的菜,生怕以后再也吃不到,这才肯为你送死。大漠这等鸟不拉屎的地儿,若是没了你小子,他们还不如早些死了更好。”   “可他们还是因为我死了,再也吃不到家乡的菜。”   老将军眼色一暖,伸手摸了摸沈不换的脑袋,说道:“你能活着,他们就算是没白死。”   说着,老将军看了眼沈不换手腕上系着的十八个骨牌,叹道:“薛公子是你命中的贵人,你帮他找到犯人之后就退伍回家吧,别总让我看着你糟心。” 正文 第二章 雌雄莫辩一红衣   薛公子留下的药膏药效奇佳,只消片刻,沈不换身上的两道伤口便好了大半。他收拾收拾布甲,努力让自己显得不要太狼狈,毕竟一会儿将要见到的那人来自京城。   京城,紫禁城,这两个名字光是还真是想想都会让人觉得自惭形秽啊。   想不到的是,李方和刚才那几个驱赶狄人过来的老兵都静静守在帐篷外,一看到沈不换走出帐篷便老脸涨得通红。其中一个鼓着腮帮子,粗声粗气的问道:“你身上的伤咋样了?”   沈不换站在他们面前,却没有一个人敢看他的眼睛,他说道:“没事。”   接下来,便是一阵难堪的沉默。   过了许久,沈不换率先开了口,说道:“你们都是雏刀营的老兵,自然对于这里更熟悉,可是我在这里生活了足足五年,对雏刀营上上下下的感情不比你们少。李方大哥你说的没错,我的确是个没杀过人的孬种,我能进雏刀营也是家中的姐姐花了不少银钱才争取到的。这五年里,各位老哥哥话粗人粗心却不粗,对我倍加照顾,我都记在心里。我心想自己身子瘦弱,就连秦刀都握不扎实,但总能做些有用的事吧。所以后来我努力学做菜,问了每个人家住何处,最喜欢的味道又是什么。”   “他们待我如亲人,我也总要还些东西。可我没想到最后他们会依次为了救我而死,李大哥你看我不起,我也不生气,只是觉得自己没用。三年前营里进了一窝沙狼,你帮我挡了一爪子,现在胸口也有疤,我都记着。”沈不换腰间别着一把菜刀,微微皱着一对好看的眉,缓步前行,越走越远,“若是能活着走完大漠的最后一段路,我定会把十八位老哥哥的骨牌送回各自家中。希望各位好自为之,能活着总是最好不过。”   瘦弱的沈小子越走越远,离开了雏刀营,来到了营门前。他抬起头,看着哨塔之上的那袭红衣,心头忽的一跳,心想:不知这么骄傲的一个人最终会不会也被自己克死。   红衣薛公子看到沈不换在下面守候,便收回目光,从哨塔之上轻轻一跃,便如一只赤红燕子一般落了下来,轻盈无比。他看也不看沈不换,神色倨傲,说道:“带我去大漠中最适合藏身的地方。”   沈不换不卑不亢的答道:“这种地方不多,向北三十里外有处半月潭,八十里处有片绿洲,再往里就全是沙子了。”   薛公子闻言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先去这两个地方看看罢,你来前面带路。”   沈不换尴尬道:“大漠之中凶险莫测,公子要去的地方又比较远,还是多准备一些水和粮食比较好,有备无患。”   红衣薛看了沈不换一眼,神色不愉,显然是有些不满意,冷声说道:“时候不等人,走吧。”   无奈之下,沈不换只得带着少量水和干粮便出了雏刀营,在前面带路。   大漠风沙大,走起路来一深一浅,无比困难,更有风沙扑面而来,向远处望去四处一片黄色,难以分辨方向。这一路上,薛公子始终一言不发,只是一对丹凤眼却是不住的打量着周围,看样子还真是在寻找着犯人的踪迹。沈不换看着有些好奇,便问道:“您要抓的犯人,犯了什么罪?”   薛公子柳叶眉一挑,那张脸越看越像是个女人,沈不换见状赶忙加了句:“我只是觉得有些好奇,多大的罪名能让薛公子这等贵人来蛮荒之地捕捉。”   一袭红衣干净如初,似乎一尘不染,薛公子开口答道:“他叫白首翁,杀了六百将士,屠了半座城。”   沈不换听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一个人能杀六百将士,这么厉害?”   大秦将士甲天下,此言绝对不虚。百年前,大秦始皇帝便是凭着精锐秦军一统九州,扫荡春秋六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这个白首翁,竟然可以凭一己之力杀掉六百将士,实在是不可思议。   薛公子反问道:“你懂什么是武道吗?”   沈不换摇了摇头,答道:“小时候听师傅讲过一些,只知道山海武评上的人物,有剑圣王神来,紫禁城里有个藏匹夫,其他的听得零零碎碎,没记住多少。”   “我指的不是这些。”   “那我就不知道了。”   薛公子微微摇头,耐着xing子解释道:“习武之人分四品,四品又称末品,全力一击约莫能破掉一甲。”   沈不换问道:“这‘甲’指的是大秦将士身上穿的铠甲?”   “嗯,而且是最精良的明光铠。”薛公子眯起眼睛,继续说道:“一招破十甲算三品,破百甲算二品,破千甲则算是一品。其中一品与二品之间又有破三百甲的小宗师,还有破六百甲的大宗师。”   沈不换默算了许久,忍不住问道:“白首翁莫不是大宗师?”   似是嫌沈不换问的太多而有些心烦,薛公子神色一冷,说道:“他用两招杀了六百甲,那么一招便只能杀三百甲,应是小宗师罢。”   说完,薛公子便不再言语。   不过方才的一席话却已经在沈不换心中激起了千层浪,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有关武道的讲述,也是第一次距离武道中人如此之近。   既然白首翁是小宗师,那么来追捕他的人,至少也得是个小宗师吧?   沈不换偷偷打量了两眼薛公子,暗自赞叹道,同样是人,差距可真是不小。   又走了许久,薛公子鼻尖微动,似是嗅到的什么味道。于是停下脚步,指了一下东边,问道:“那里是什么地方?”   沈不换答道:“半年前去过一次,记得有个狄人的小部落,现在就不知道了。”   薛公子说道:“带我过去看看。”   沈不换心想或许是薛公子发现了什么线索,便不再多话,带路去了那里。过了约莫半个时辰,总算到了地方。   只是想不到,曾经有将近百人住过的小部落如今一片狼藉,其中死尸遍地,而流出的鲜血早已被烈日蒸干。   薛公子走到一具尸体旁,看着尸体眉心处的一点红色,说道:“你去看看其他人都是怎么死的。”   沈不换闻言便去翻看着每一具尸体,突然发现每一个狄人都是死状相同,眉心处皆有一点红色。原来地上没有血不是因为蒸发,而是这些人死的太快,压根就没有流下一滴血!   “白首翁来过这里。”薛公子站起身来,面色沉重,脸上如同覆了一层冰霜。   这时,沈不换突然在死人堆中发现了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女娃,她被娘亲紧紧护在怀中,故而眉心处没有红点,只不过受烈日熏烤,又逢此大难,这才昏了过去。   沈不换解下腰间水袋,打开塞子,给小女娃喂了两口,不料这孩子紧闭着嘴,一滴水也没咽下去。沈不换收起水壶,神色一变,忽的抱起小女娃,却发现她全身上下僵硬无比。   薛公子看到女娃,问道:“活口?”   沈不换一边小心翼翼的脱下女娃的破布衣裳,一边答道:“应该是被蝎子蛰了,怕是活不长。”   薛公子走到近处,蹲下身子,仔细看着小女孩,复又问道:“你想救她?”   “是。”   “她是狄人。”   沈不换忽然抬头,盯着薛公子的眼睛说道:“她还是孩子。”   这一刻,薛公子不懂沈不换为何如此偏执,因为他不知道被娘亲抱在怀里护着性命是何感觉。他只能静静看着沈不换为女孩吸毒,用珍贵的清水清洗伤口,可惜小女娃的身子僵硬依旧。   折腾了许久,小女娃仍然没有醒来,沈不换面沉如水,重新为她穿好衣裳,然后将她放回母亲怀中。   薛公子叹了口气,说道:“走吧。”   沈不换点了点头,便带路离开了这里,路上他低声自言自语道:“我出生时娘亲便死了,姐姐说娘是害了病。可我这些年总是在做一个梦,梦见有雷要劈死我,爹和娘都是为了救我才死的。”   依旧红衣翩翩的薛公子没有说话,只不过看向沈不换背影的眼神却是柔和了些许。   两人走了三个时辰,从白天走到黑夜,一路上看到的除了沙子就是几根稀稀拉拉的小草,最后也没能找到白首翁。   到了深夜,沈不换寻了一处石滩,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下铺开两张羊羔皮子,将自己和薛公子卷在里头,还不忘抱怨道:“你若早说要在大漠过夜,我就多带些东西了。”   的确,这一路走的匆忙,沈不换只带了少量水和干粮,白天里救治狄人小姑娘就花了半壶,如今就只剩下半壶。红衣薛倒也坚强,一路走来硬是一口水不喝,一口干粮也不吃。   沈不换嘬了一口清水,心想学武的就是不简单。   大漠一入夜便渐渐凉了下来,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也显得格外清透。只不过沈不换看了足足五年早就腻了,便复又厚着脸皮和薛公子搭起话来:“那白首翁到底是什么来头,为啥要杀那么多人?”   薛公子一袭红衣裹在脏兮兮的羊皮之中,倒是面不改色,冷声答道:“他原先学的是道,后来自己炼丹吃错了药,就入了魔。而他杀人是为了人身上的‘生机’,想要用别人的命来为自己延年益寿。”   沈不换挑眉问道:“啥是‘生机’?”   “就是人的一口本源气,通常来讲多是聚在眉心处。这里乃是练武养气之人的命门所在,比起丹田气海之类的地方更加重要。只不过寻常人毫无气感,也就感觉不到自己眉心处的生机罢了。”   沈不换闻言摸了摸自己的眉心,忽然心头一跳,不知怎的想起了梦中滴落在自己眉心处的那一点水滴。   薛公子叹了口气,继续说道:“‘生机’这东西究竟是否存在根本无人知道,不过是许多年前的某位圣人说过而已。如今白首翁杀了这么多的人,成了江湖中人见人杀的魔头,到了最后还是躲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   沈不换漫不经心的问道:“或许他夺人‘生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为了救别人?   原本醉心于道的老者为何突然入魔,杀死数千人,而且狄人部落中无一活口,为何只留了小女娃一人,难道堂堂小宗师还听不到一个小娃娃的呼吸声不成?   薛公子努力回想着有关白首翁的点点滴滴,忽的记起,那个十恶不赦的老头似乎还有着一个孙女。   若是算起来,他的孙女应该也是**岁大。   “若是白首翁杀人掠夺‘生机’不是为了自己长生,而是为了救人,那此时此刻的他就是个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疯子。他跑到大漠之中不是为了躲着我,而是为了杀更多的人。”薛公子不住的自言自语道,“大漠之中人最多的地方是哪里,哪里的人生机最旺盛?”   一旁的沈不换答道:“自然是雏刀营,那里有上千甲士,一个个血气十足。”   下一刻,忽有一片红光闪过,随后薛公子与沈不换裹在身上的羊皮便化成了齑粉。   “快走!”说罢,薛公子脚下生风,向着雏刀营急速赶去。 正文 第三章 发丝成剑   看着行走如风的红衣薛,沈不换掩饰不住严重的羡慕嫉妒,心想何时自己也能入武道,跑的像薛公子这样快。这是他第一次对武道一途生出向往,把小时候阿姐教导的“大丈夫无才是德”浑然抛到了脑后。   不过片刻后,他便反应过来薛公子方才所说的话是何含义,霎时一股寒意侵蚀全身。白首翁乃是小宗师的实力,那么满打满算才一千人的雏刀营恐怕加起来也扛不住他的全力施为的几次攻击。   一念至此,沈不换赶忙向着雏刀营的方向跑了起来。此时此刻,他已看不到那袭红衣。   薛公子所料的确不错,白首翁不是为自己入魔,而是为了孙女入魔。他如今已经神志不清,一心只想收敛凡人“生机”,救治自己身患怪病的孙女。   在大漠的这段日子,他杀了不少狄人,可惜还是远远不够。最后,他终究还是将沾满鲜血的剑指向了雏刀营。那里有上千精血十足的兵士,或许能够救活孙女。   于是,在这个静谧夜晚,白首翁脚下踩着一根雪白发丝,在空中御剑而行。与其他剑客不同,他的满头白发,便是他的剑!   他原本是紫霞山上的一个小道士,终日与经书丹炉为伴,一过就是半辈子。本以为这一生就会这样匆匆过去,想不到后来他在山下捡了一个女婴。孩子天生瘦弱不堪,捡到时已是奄奄一息,多亏了白首翁的丹药才苟延残喘活了下来。   可是,再珍贵的灵药也救不了女娃的命。白首翁一怒之下,道心崩毁,一把火点了满屋子的道家典籍,以发丝为剑入魔,开始做那强取他人“生机”之事。   他的一根发丝可破一甲,全力之下可同时控制三百发丝伤人,便是破三百甲,由此入了小宗师。   只可惜,在入魔的这条路上,他一步错,步步错,已经再难回头。   沈不换在大漠之中疯跑着,眼前浮现出老将军等士兵的模样,他在心中大声呐喊着,祈求他们不要出事。   与此同时,白首翁终于到了雏刀营。   士兵们只与装备破烂的狄人厮杀过,见到能够御剑飞行的武道中人却还是第一次。面对白首翁,他们只能手持锋锐秦刀,然后如同菜板之上的俎肉任人宰割。   白首翁只是念头一动,便有三百根发丝如春蚕吐丝般飞出,而他此时此刻双眼赤红,如若狂魔!   这三百根白发脱离后并未如寻常发丝那般坠落,反而是笔直坚硬如同钢铁,在半空中不住飞舞,速度极快,在黑夜之中更是难以寻到踪迹。   转眼间,便有三百名将士的眉心之处现出一点红色,还有一根雪白发丝钉在上面。   白首翁闭上双眼,嘴中喃喃有词,随后便有三百名将士的“生机”源源不断传来。过了越有半个时辰,白首翁的一根发丝由雪白转为乌黑,他将其拔下,屈指一弹,送往了北边的大漠之中。   “不够。”白首翁蓦地睁眼,复有三百根发丝再动!   又是半个时辰过后,薛公子终于赶回了雏刀营。可惜此时此刻,等待他的只有一地死尸。老将军和李方等人呆呆站在原地,面色灰败,他们戎马一生,今日却被眼前的一幕彻底乱了心神。   漂浮在半空之上的白首翁看着面若冰霜的薛公子,忽的扯了扯嘴角,一根白发随之而动,以迅雷之势刺向一袭红衣。   薛公子不慌不忙,甚至不见有何动作,便有一把秦刀从尸体旁的刀鞘中自行飞出,挡在身前。   刀剑相撞,平分秋色!   两人你来我往,一根发丝剑换一把大秦刀,一时间倒也难分伯仲。   这时,面如土色的老将军忽的低声说道:“快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下一刻,剩余将士纷纷四散而逃,只有老将军仍然站在原地,抬头看着半空之中的白首翁,神色复杂。   白首翁眼中血色大作,喝道:“谁也别想逃!”   三百发丝又起!   这次,发丝剑更加凌厉,瞬间便追上了不少将士。关键时刻,这些士兵腰间所挎秦刀在薛公子的气机牵引下自行飞出与发丝剑纠缠于一处,可有些将士终究还是难逃一死。   向来心思淡然的红衣薛看着恍若炼狱的雏刀营,终于再也难以继续淡定下去。   他举起右脚,狠狠跺下。   三百把大秦刀纷纷飞来!   “刀来!”薛公子一声怒喝。   第一把秦刀飞来落在他的脚下,他轻点刀尖纵身一跃,然后又有第二把秦刀飞来,他再踏刀尖,第三把,第四把……   三百秦刀成天梯!   不知踏过了多少把秦刀,薛公子终于来到了半空之中,与白首翁相对而立。他随手拈来一把秦刀,向着那个穷凶极恶的魔头挥斩过去!   这一刀,满含着愤怒与不甘!   白首翁哈哈一笑,一根发丝剑应声而出勉强挡住这一刀,只不过嘴角却有鲜血丝丝渗出。   薛公子见一刀不成,随手又是拈来一把秦刀。白首翁冷哼一声,忽有数十根发丝不再追杀将士,反而是向着薛公子的背后刺去。   然而红衣薛手中刀势却是丝毫不减,竟是抱着以命换命的心思!   “疯子。”看着悍不畏死的薛公子,魔头白首翁也不禁骂了一句,只得无奈的散去攻势,急忙退后躲过这一刀。   可是薛公子仍是不依不饶,这一次,他双手持刀,屏气凝神。   有光如日于刀尖处大放光彩!   大漠瞬间便被点燃!   “不愧是刀圣传人,年纪轻轻便能入小宗师。”白首翁赞叹道,随后便牵引来了三百根发丝,于手心处凝成一柄由发丝组成的雪白小剑。   白色小剑从掌心飞出,与薛公子斩下的刀尖光芒撞在一处。但两者并未互相引燃爆炸,反而是相峙于一处。而薛公子与白首翁也是面沉如水,将全部心神放在眼前,丝毫不敢懈怠。   两人相持不下,都是全力一招可破三百甲的小宗师,一时间倒也难以分出胜负。   片刻后,一个气喘吁吁的狼狈身影终于冲进了雏刀营。   他脚上的鞋子已经磨坏,露出血迹斑斑的几根脚趾头。不过他的眸子,明亮如故。   沈不换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他瞪着双眼,目光最终落在了身前不远处,那个苍老的身躯之上。   老将军,也去了。   “怎么会这样?”沈不换看着老将军凝固在脸上的最后一个表情,心中忽然一阵酸苦。   五年了,这个爱护自己的老将军因为自己断了腿,受了许多伤,今日更是送了命。   他抬起头,眼中满是仇恨的看向半空中的白首翁,大声吼道:“啊!”   白首翁心思一转,便有第三百零一根发丝从远方飞来!   这根发丝,正是方才由白转黑,满载生机的那一根。如今,它复又变回苍白之色,要来取走沈不换的性命。   “第三百零一剑?”薛公子眼中一抹精光,只见他右手一动,引来一把秦刀,然后便向着沈不换身前掷去,刚好将那根发丝斩成两端。   白首翁见一击不成,冷笑道:“我藏了一剑,你藏了一刀,竟然都被这小子给骗了出去,真是可笑。”   薛公子冷眼相对,说道:“既然他来了,如今我就比你多一把刀。”   “那可说不定。”   白首翁话音刚落,薛公子脑中灵光一现,忽然将这一切想了个通透。   狄人部落中的那个女娃,就是白首翁的孙女!   他故意将孙女留在大漠中,是担心自己死后连累到她。而他来到雏刀营大肆杀戮,凝练出的满覆生机的乌黑发丝,也是尽皆送给了大漠之中的女娃。   方才白首翁杀了六百人,凝练出了两根黑发送往狄人部落中,如今这两根发丝剑在传递完生机后,便成了可以奠定战局的最后关键!   薛公子说沈不换是他的第三百零二刀,   那么,白首翁留下的最后一根发丝剑,又是去了哪里?   一息之后,薛公子找到了答案。破空而来想要杀死沈不换的发丝,竟然有两根,其中一根被薛公子的刀斩断,而另一根则从背后刺向沈不换。   而此时此刻的薛公子,再也无力相救。   沈不换突然感到背后传来一阵杀意,可是他已来不及闪躲。蹊跷的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刺痛传来。   他缓缓转身,只见一个宽厚身躯正站在他的身后,为他挡下了这一剑。   李方。   “活下去。”李方的声音越来越小,瞳孔也逐渐涣散,如山岳一般沉重的身躯轰然倒地。   沈不换轻轻跪倒在李方身旁,问道:“为什么?”   可是李方已经再也没有力气说话,他只能无力的摇着头,直到最后没有了力气。   “死了,都死了。”沈不换无力的自言自语道,两滴血泪顺着脸颊滑下。他轻轻解下老将军和李方系在腰间的骨牌,然后串在腕间,“原本只有十八个,结果最后偏偏又多了两个。”   一滴血泪落下,刚好滴在手链中心的那只墨黑貔貅之上。   一缕夹杂着青金白三色的微光忽的一闪而过,进入沈不换的眉心处。半空之中的白首翁没有看到这一细节,而薛公子却是感受到了一丝异常。   他看着缓缓站起身来的沈不换,眼中神色满是不可思议。 正文 第四章 菜刀斩宗师   百年前,九州仍是春秋七国时期,那时群雄割据,百家争鸣。其中有一家名为“墨家”,最擅侠义与木甲之道,其中的公输一脉更是创造了攻城利器——投石车。秦帝始皇便是得到了这等攻城利器,才能横扫其余六国。   如今九州一统,大秦依旧为四方守军分配了少量投石车,以备不时之需,雏刀营虽然军力不强,却也分到了一架。只不过由于长久不用,就被安置在了雏刀营后方。   沈不换用嘴衔住菜刀,跑到投石车旁,抓住麻绳用力将投石机拉下,绑在一旁的木桩之上。他仔细打量着白首翁所在方位,将投掷位置刚好对向那头,然后便蜷起身子蹲在投石机中。   他是想要用投石车将自己掷到半空之中,去做薛公子的第三百零二刀!   而这一刀无论成与不成,恐怕最后都难逃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沈不换红着眼睛,取下口中菜刀,深吸口气后便一刀砍断了麻绳。随后一股大力从脚下传来,瞬间便被这股抛投之力扔向了空中。   他手中紧紧握着菜刀,眼看着与白首翁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沈不换眯起眼睛,周围空气仿佛变得黏稠起来,一切动作也随之放慢。   薛公子嘴角勾起一抹笑容,突然刀尖光芒更盛,将白首翁的雪白小剑牢牢吸住,使其不得逃脱。   白首翁双眼赤红,进退维谷,前后都是死路。   他最后望了北方大漠,喃喃说道:“爷爷先走一步了。”   一把有些钝的菜刀向着脖颈之处砍下,借着投石车的投掷之力将这个魔头的大好头颅如切菜般一刀斩去。   沈不换手起刀落,终于为老将军和李方一干将士报了血仇,脸上露出一个凄惨至极的笑容。   下一刻,他的身躯便随着那颗头颅一同坠落。   此处距离地面至少也有五丈,若是结结实实的摔在地面上,可谓是十死无生。   “姐。”沈不换的身子不停下坠,他忽然无比想念兖州家中的姐姐,那个从小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女人。   腕间手链上串着的骨牌窸窣作响,仿佛也在诉说着不甘。   正在此时,一只手轻轻抓住沈不换的衣领,然后便将其提起,抱在了自己怀中。   薛公子一袭红衣,正如燕子般轻盈而落。   沈不换抱着薛公子,突然痛哭失声,似是要把这五年来每一次生生死死之中经历的莫大委屈通通哭出来。   红衣翩翩的薛公子冷着脸,缓缓落回地面,拍了拍沈不换的肩膀,说道:“好了。”   不料,沈不换一言不发,就是不肯松开手。薛公子对这个军营小厨印象还算不错,倒也不再多说,心想抱一会儿就抱一会吧。   过了许久,沈不换突然问道:“你是女人吧?”   薛公子眉头一跳,下一刻沈不换便被一股莫名力量弹飞。   沈不换瘫软在地上,无力的解释道:“你身上的味道和姐姐身上的很像,而且怀里很暖和。”   红衣薛皱着眉头,依旧面色不悦,他走到沈不换面前,居高临下说道:“你欠我一条命。”   这句话的声音如黄鹂般悦耳,原来薛公子真的是个姑娘。   沈不换点了点头,说道:“我肯定还。”   “就凭你这个连四品都不到的功夫?”薛姑娘忽然绽齿一笑,然后便解开了发带,任满头青丝于风中轻舞。   沈不换脸色一红,颤颤悠悠的问道:“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女扮男装?”   “因为我喜欢。”薛姑娘说完转身便走。   “我叫沈不换,你叫什么?”   姑娘渐行渐远,隐约有声音传来,“薛芊芊。”   薛芊芊,她叫薛芊芊。   沈不换牢牢将这个名字刻在心里,不仅是因为她救了自己的命,更是因为她为自己打开了一扇门。在门的那头,是一个从来不敢奢望的世界。   而那头翩翩离去的薛芊芊也同样嘀咕着,“沈不换,气运,有点意思。”   与此同时,北方大漠之中,遍地死尸的狄人部落。   一个身材高大,眉须金黄的异族男人来到部落之中,弯下身子捡起了一个女童。   他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赞叹道:“是个好坯子。”   转眼间数日匆匆而过。   这些天,沈不换帮着雏刀营剩下的士兵料理了死去将士的后事,然后婉拒掉上面传来的升职公文,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回家的路。   五年前,他因为大秦颁布《征兵令》而不得不在十七岁的时候参军入伍。   五年后,他带着二十位袍泽的名字衣锦还乡。   这些年他只杀过一个狄人,但却也杀了一个武人,而且还是个大有来历的小宗师。仔细算来,这五年倒也不算荒废。   他穿着五年前入营时的衣物,当初姐姐做这些衣裳的时候特意往大做了两号,想不到如今穿在身上却是紧绷绷的。   五年了,不知道家里变成了什么模样。   刀子嘴豆腐心的姐姐有没有受人欺负,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便宜师傅又身在何方。   沈不换深深吸气,在心中做了一个决定。   他决定要将那二十枚骨牌送回各自的家乡,他还决定此番回到兖州后见过姐姐后,便要孤身一人去走一走那个令人心生向往的江湖。   因为他不想一辈子都在最底层摸打滚爬,和寻常男子一样,他也怀揣着一份有朝一日能够御剑飞行,快意恩仇走天下的梦。   沈不换身穿一袭灰布衣裳,稍显杂乱的头发则是随意打了个结,挽在脑后。解下了雏刀营的布甲,他显得一身轻松,那张稍显稚嫩的小脸看上去也更为顺眼。   大漠在他身后,渐渐化成一道金黄色的边界。而在前方迎接着沈不换的,则是兖州的绿意葱葱,和家乡的夏意浓浓。   温柔阳光洒在脸上,洗涤着身心,沈不换望了眼南方,心想约莫再有三日便能走到兖州城了,不过现在他还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不远处有个绿柳山庄,里面有个庄户叫做尚作虎,沈不换有他的骨牌。三年前,沈不换和尚作虎负责夜晚放哨,正巧遇到有狄人袭来,这个长着大胡子的好汉抱着沈不换就往军营深处跑,结果后心处中了一箭。   “这份恩情,该怎样去报?”沈不换默默念叨着,然后便走向了绿柳山庄。   此处名为山庄,实则更像是一处小镇。以前曾听尚作虎说过,绿柳山庄原名兖北镇,里面有户钱姓人家甚是有权势,后来改名为绿柳山庄也是钱家的主意。   换句话说,整座兖北镇几乎算是钱家的后花园。这样一来,里面庄户的生活处境也可见一斑。   尚作虎说他从小无依无靠,吃百家饭长大,六岁那年被钱家收养,负责做些杂活。后来钱家少爷年满十七,便让他去北方服了兵役。临走前他曾与庄子里一个叫做绿意的姑娘私定终身,若说尚作虎这一生还有没有亲人,恐怕也就这个绿意姑娘算是了。   沈不换从手链上卸下尚作虎的骨牌,片刻后便进了绿柳山庄。向乡亲打听了绿意姑娘的住处,得知绿意如今在山庄西边开了个茶馆,一直孤苦伶仃,独自一人讨着生活。   “绿意啊,原本只有二两银子的费用,你若是再拖恐怕可就不止这个数啦。”   “就是把茶馆卖了,小女子也凑不齐这么多银子啊。钱公子,求求您再通融通融吧。”   “要本公子通融一二倒也简单,你来钱府给我做个通房丫鬟,咱俩这账就算是一笔勾销。”   沈不换寻到茶馆的时候,只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正与一个麻布衣裳的姑娘家拉拉扯扯,身后还跟着两个家丁看着笑话。   绿意躲开钱姓公子伸来的脏手,说道:“小女子心中已经有人了。”   “本公子知道,尚作虎那小子嘛,他一条jian命,恐怕早就死在军营里了。”   话音刚落,一只拳头狠狠砸在他的鼻子上,霎时流下两条鼻血。   “什么人,敢动我钱来!”钱姓公子瞪大眼睛,还未看清出手的人,两只眼睛便又各自挨了一拳。   待到自家公子已经被胖揍一顿后,两个留在茶馆外看笑话的家丁终于反应过来,这才呜呜呀呀大叫着冲向了那个出手行凶的恶徒。   结果也被三拳两脚放倒在地。   军营历练五年,每天朝不保夕,就算沈不换只杀过一个狄人,就算他全力一击也就只能破个一甲,揍三个身虚体弱的寻常男子不过是小菜一碟。   沈不换挤出一抹笑容,将手中骨牌轻轻放在绿意手上。   绿意将骨牌捧在手心,嫣然一笑,却有眼泪停不住的流下,说道:“终于回来了。”   钱来带着两个手下落荒而逃,沈不换也没空去理会他们,只是静静站在绿意面前,安慰道:“尚大哥总是跟我们提起你。”   “他传回的家书里也总提你们,你应该就是沈不换吧?”绿意依旧又笑又哭,她抬起头看着沈不换的脸庞,说道:“作虎不会写字,多亏有你帮他写家书,否则我真不知道这些年自己能不能挺过来。”   她一面哭,一面讲诉着这些年自己过的日子,似是对沈不换说话,又似是对着骨牌倾诉。   她等了五年,最后只等来了一枚骨牌。   过了许久,一个身材健壮,穿着开襟练功服的武夫走在钱来身旁,来到了这间小小茶馆。   他冷冷盯着沈不换,问道:“是你动的我家少爷?” 正文 第五章 背棺人   江湖在不同人的眼中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薛芊芊和白首翁眼中的江湖,那里的江湖高高在上,仿佛与凡间俗人毫无瓜葛,另一种则不然。这些人眼中的江湖只有平凡日常,他们功夫低微,没有行侠仗义的本领,便只能屈服于钱与权之下。   比起前者那股子仙气,后者身上则带着浓浓的烟火气息。   钱公子请来的这位健壮武夫名叫孙威,乃是前些日子请来的家中护院,有着一力破三甲的力量,虽然仍然远远入不得三品武夫法眼,但比起寻常只能破一甲的四品武夫来说不知强了多少。   换而言之,一个孙威能打三个沈不换。   江湖江湖,若是没有了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那也就称不上江湖了。   沈不换走出茶馆,示意绿意不要出来。他抿着嘴唇,原本握刀的右手也有些颤抖,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激动。   “是我。”沈不换点头。   “那就纳命来!”孙威大喝一声,抬起双拳便迎面冲来。   沈不换此次离开雏刀营未带任何东西,只因大秦有律,非军伍中人不得擅自佩带秦刀,而他最宝贝的那把菜刀则在斩杀白首翁后不知所踪。   所以,此时此刻他只能赤手空拳与孙威纠缠于一处。孙威的拳头势大力沉,每次击打在沈不换的身上都发出砰的一声,就连骨头都受到这股大力挤压,疼痛难忍。   幸运的是,沈不换身形较为瘦弱,身手比起孙威要灵活不少,左右闪转腾挪也能撑住片刻。可惜,他只有闪躲的力气,却是全然没了反击的机会。   片刻过后,孙威已经挥出了五十多拳,其中有五拳打在沈不换的身上,其他的则通通打了个空。不过就只是这击中的五拳,已经让沈不换几乎晕倒过去,他能感受到身上传来的火辣辣的疼痛,就连呼吸也变得困难起来。   “开山!”孙威大喝一声,突然使出了一力破三甲的招式。这一下若是结结实实打在沈不换的身上,恐怕不死也要残废。   沈不换眯起眼睛,仿佛重新回到了生死莫测的战场之上,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鲜血味道。他俯下身子,眼前迎面而来的拳头忽的放慢了速度。   当初数百狄人用箭雨攻击雏刀营时,沈不换也出现过这个情况。而在前些日子半空之中斩白首翁时,他同样经历过这等景象。似乎每次置身在生死关头,他眼前的一切都会变慢,让沈不换可以在绝处中寻觅生机。   在一呼一吸之间,沈不换终于找到了那条生路,他向后挪了半步,并且侧过身子,堪堪躲过了孙威的开山一拳。   关键时刻,忽有马蹄声传来。   随后,一匹烈马从远方飞奔而至,竟是一下便将孙威撞飞出去!   沈不换瞪大双眼,眼看着孙威撞在不远处的青石墙上,七窍流血,眼看着再无生气。他转过头,看向那个驭马而来的人,一时有些失神。   那是一个身穿黑衣,头戴斗笠的人,有风吹起面纱,隐隐露出几缕容貌。   她翻身下马,身上还背着一副漆黑木棺,诡异的很。只见她走进茶馆,说道:“一壶清水,多谢。”   或许因为同是女儿身的缘故,绿意一下子便识出眼前黑衣是个姑娘,赶忙倒上一壶清水送来,轻轻放在桌上。   钱来瞧了一眼进气多出气少的孙威,又看了一眼那匹骏马,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转身便逃。   沈不换见状虽然心中充满疑惑,却也只好转身进屋,坐在靠近黑衣的另一张桌子上。   黑衣摘下斗笠,露出一张娇好面容,柳叶眉、胭脂唇,唯一显得有些突兀的则是她的那双眼睛。其中漆黑一片,无比深邃,竟是看不到任何情感波动。   她的眼睛,像是一个死人。而被她看在眼里的人,也像是一个个死人。   “初入四品的功夫,也敢充英雄。”她倒了一杯清水,一口饮尽,轻声说道。   沈不换脸色一红,尴尬说道:“身不由己。”   她转过头,瞧了沈不换一眼,说道:“看你的坐姿应是北边军营出身,手腕上还挂着十九枚骨牌,看来那位倒茶的姑娘应该是某位将士的家眷了。”   这人好缜密的心思,竟然只用一眼便将沈不换的来意看个通透。   “大秦能有如今的太平盛世,多亏了边塞将士的一腔热血。可是如今大秦连将士的家眷都不能保护周全,他们在前线如何安心杀敌?”她低声似是自言自语,随后抬头看向绿意,温柔问道:“愿不愿意随我进京?”   绿意先是愕然,可还是摇了摇头,她说:“这里是我和作虎的家,他既然回来了,我们就哪儿也不去了。”   黑衣姑娘面无表情,又倒了一杯清水,向着沈不换复又问道:“你是谁的兵?”   沈不换面色一沉,忽然想起了昔日军中袍泽,有些伤感的说道:“雏刀营。”   “原来是马将军的兵,前些日子营里有小宗师作乱,杀了六百多人,后来却被一个无名小卒斩去头颅,你认识那个人吗?”   沈不换愣了一下,然后摇头。   黑衣姑娘说道:“那就蹊跷了,听说那个士兵放着天大军功不要,反而非要退伍回乡,我还寻思要不要过来看看。既然能杀掉小宗师,那么必然是有些本领的,你说呢?”   此时此刻,她的眼神中满是戏谑,似是早就看穿了一切。   沈不换先是点头,然后摇头,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沈不换。”黑衣姑娘突然说道。   “哎。”笨兮兮的沈不换顺口答道。   黑衣若有所思的盯着沈不换,忽的笑了起来,露出两个甜美诱人的梨涡,“呵呵。”   京城来的人就是不简单,先是薛芊芊年纪轻轻就入了小宗师,而且长相极美的她还偏偏喜欢女扮男装。如今又来了一个黑衣黑棺的古怪姑娘,先是驾马撞死一个四品武夫,然后只用只言片语便将沈不换肚子里的东西通通套了出来。   沈不换在心中暗自腹诽道,兖州果然是个小地方,京城来的才是聪明人。   黑衣姑娘笑过之后,忽然说道:“我叫秦想,找你有些事情。”   “什么事情?”   “绿柳山庄藏了一窝北狄探子,我这里人手不够,需要你来帮忙。”   “帮忙杀人?”   “你要是不愿意杀人,帮忙点火也可以。”   沈不换神色一冷,说道:“可是天黑之前我就要离开这里。”   秦想饮尽杯中清水,扭头看向茶馆外,说道:“不用等天黑,这就来了。”   话音刚落,便有数道黑影从远处街道疾射而来!   “北狄能在兖州安cha探子,钱家可谓功不可没。如今我撞死了他家武夫,正好打草惊蛇。你看看,这帮做贼心虚的东西自己就漏了马脚,真是有意思。”   片刻后,那几道黑影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而秦想面前的茶壶,也刚好空荡荡的再也倒不出一滴清水。   与此同时,一道乌光忽然从天而降,先是将茶馆那个茅草搭成的屋顶穿了个窟窿,随后便射向了屋中秦想,“你来兖州清理门户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也是猎人眼中的小蛇?”   想不到,生死关头秦想依旧稳坐如磐石一般,面不改色,朗声答道:“你口中的小蛇出外游历八年,咬死了不少蛮人,可它仍然安然无恙,反而蜕了蛇皮,生了鹿角。”   乌光即将砸在秦想天灵盖之时,突然有一根红线从茶舍外射入,将乌光牢牢束缚起来一把扯出。   秦想微笑道:“还剩一个,也别藏着掖着了。”   话音刚落,绿意忽然从怀中掏出一把尖刀刺了过来。   黑衣秦想一动不动,就连脸上的哂笑也无丝毫变化,她似乎早已算到一切。就像是绿意的这一刀,就像是此时沈不换会舍身相救。   刀来的太急太快,沈不换来不及出手阻止,便只好用血肉之躯为秦想挡了这一刀。   下一刻,一根红绳飞来,毫不费力的便将绿意的头颅采去。   秦想扶着受伤的沈不换坐在自己身边,说道:“谢了。”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的沈不换满头雾水,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来杀北狄的探子,但也有些人想要趁机杀我。其中一个叫做灰豺,如今应该死了,另一个则叫做绿意,现在就死在你面前。”   这时,茶馆外传来一声压抑的痛呼,随后有人说道:“主公,安全了。”   秦想闻言扯了扯嘴角,继续说道:“我能用八年时间蛰伏,那么绿意花八年时间藏在绿柳山庄等待时机,也就没什么不可能的,不是吗?”   沈不换神情有些木然,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难道这就是江湖?前一秒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个女子,下一刻就成了潜伏多年的冷厉刺客。   “走吧,还剩下一些人没有处理。”秦想站起身来,背起那方看起来颇为沉重的棺材,率先离开了茶馆。门外还有一个身穿大红朝服,看起来诡异至极的中年男子,他瞧了沈不换一眼便隐于黑暗之中。   沈不换呆呆坐在原处,从怀中摸出那瓶薛芊芊送的药膏,有些费力的涂抹在后背刀伤处,嘴里念叨着:“蜕蛇皮,生鹿角,姓秦,名想。”   忽然茅厕顿开。   这两天遇到的人还真是金贵,一个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刀圣传人,另一个更是整座江山未来的主人。   “也不知道是倒霉,还是幸运。”可怜的厨子自言自语道,最后瞧了一眼绿意,犹豫片刻后还是没有取回那枚骨牌。   天下之大,还是各安天命吧。 正文 第六章 还乡   天黑之前,沈不换跟在秦想身后去了一趟钱家,却没有帮忙放火。自从推测出了这个神秘姑娘的真实身份,他便一直噤若寒蝉,再不多话,以防祸从口出。   秦想见他不说话,便率先开口说道:“应该猜到我是谁了?”   “嗯。”   “不对,你还是没猜对,至少我现在还算不上大秦的皇帝。”秦想负手而立,看着眼前陷入火海之中的钱家,眸中有烈火熊熊,“我要有命走完这条去往京城的路,我要有命回去打开这口棺材,才能确保自己不会躺在里面。”   沈不换面露疑惑,说道:“不太懂。”   “就是因为你什么事情都不太懂,我才喜欢跟你说这些话。要是让其他聪明人听去了,恐怕他们离死也就不远了。你要记住,活在人世的傻子活的多,聪明人则大多死了。”秦想说话口气老气横秋,与她的长相毫不相符。   但却与她的那双漆黑眸子契合无比。   耳边传来钱府灼烧的噼啪声,沈不换沉默许久,还是鼓起勇气开口说道:“你是秦帝始皇留下的唯一血脉,谁敢动你?”   “很多很多,二十二年前我出生时,父皇登天,紫禁城来了三千刺客,我记不起那一夜但却能猜得出那一夜死了多少人。”   “为什么?”   “因为宫里的井水如今也有一股血腥味。”   秦想呵呵一笑,继续说道:“这些年来大秦群龙无首,这才有机会让四周蛮人起了入主九州的心思。这座江山若是再无人来扛,迟早要改换姓氏。”   沈不换转过头,看着秦想凄美却又刚强的侧脸,说道:“那你如何回去?”   她拍了拍背后的棺材,“这就是我此番回朝的底牌,至于进京一路上的危难,我也已经有所安排。”   回想起那个会用红丝杀人的红袍男子,沈不换若有所悟的点头:“有个至少也是二品的武夫保护你,应该没多大危险。”   秦想摇头道:“这句话错了两处。第一,红袍李掖庭不是二品。第二,他不会一直保护我。今日他会出手相助,只是因为绿柳山庄的那些北狄暗探。他未来会辅佐的人,只能是大秦的皇帝。”   “难道说这一路你要独自去走?”   “是也不是。”秦想转过头,与沈不换四目相对,说道:“原本听说有个小兵斩了小宗师,我心想这人应该算是一条潜龙,于是便起了收拢的心思。可如今见了他,却又没了心情。”   沈不换看着秦想那对深不可测的眸子,仿佛看到了一些其他东西,那是被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少女心思,“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好人,甚至愿意为萍水相逢的人挡刀子。他若是真的走上了这条路,必死无疑。”秦想拍了拍手,翻身上马,最后深深瞧了沈不换一眼,说道:“沈不换,你的善心救了你自己一命。否则,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你做我的护卫送我回京。”   说罢,秦想驾着骏马飞奔而去。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是不知道今生还能否再度相见。   沈不换看着她离去的方向,默默走出绿柳山庄,脑中忽然出现了一幅画面。   一个女子身穿绣有五爪金龙的金线黑袍,孤独站在紫禁城癫,整座九州四海尽皆在她眼中,在她脚下。   她叫,秦想。   沈不换摇了摇头,努力甩掉脑中纷乱景象,向着南边的兖州城走去。   三日后,他走过那方再熟悉不过的破旧城门,站在人来人往的青石古道上,忽然热泪盈眶。   “我回来了。”沈不换哈哈大笑,甩开步子便向着不远处的陋居跑去。   那里,有一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正翘首以盼。   女人也姓沈,名不易,今年二十有八,尚未婚配。   此时此刻,她身穿一袭青衣,手里拿着一根擀面杖,站在破破烂烂的家门口,满脸杀气。   这些日子沈不换见到了两个京城女子,各有风韵。一个雌雄莫辩,身上有股仙气,一袭红衣翩翩无比潇洒。另一个则黑衣裹住曼妙身姿,总是面无表情,而且有着一双让人终生难忘的眼眸。她们都有着各自的美,可在不换眼里,再美也不如手持擀面杖的这个女子。   她柳眉倒竖,俏脸寒霜,但却遮不住面颊上了两团红晕。   她青衫已破,绣花鞋旧,但却挡不住身上浓郁女子风情。   看着沈不换气喘吁吁的跑来,她抿着嘴唇,忍住笑意,板着脸喝道:“臭小子!”   五年不见的姐弟今日终于重逢,弟弟嘿嘿笑着,露出一口雪白牙齿。不知不觉,他已经比姐姐高了足有一头。   沈不易问道:“说好每三月一封家书,怎么唯独今年少了一封?”   说完,不等沈不换回答,姐姐手中的擀面杖便狠狠打了下来。   “说好不要你往家里寄银钱,谁让你动不动就寄钱回来了?”   又是一擀面杖。   “听隔壁张婶说雏刀营出了个杀小宗师的英雄,你说是不是你?”   沈不换小脸通红,支支吾吾的刚要回答,劈头盖脸又是一通打。   “说好大漠里面勤洗手洗头,你看你脏的这副模样,害了瘟疫怎么办?”   “说好那么多事,你怎么就不听呢!”   沈不易打着打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沈不换赶忙将姐姐搂在怀里,一个劲的道歉说以后再也不会了。   “姐,我这不是活着回来了嘛。”   沈不易抬起头,提溜着弟弟的衣领转身进院,来到一个打扫的纤尘不染的祠堂。   里面只竖了两个牌位,一个是沈从容的,另一个则是晏柳青。他们夫妇二人生亦同眠,死亦同被。如今儿子安然无恙的从边疆归来,沈家总算是留了一支血脉。   沈不换一进屋便噗通跪在地上,然后磕了三个响头,额间青红一片。   “行了行了。”沈不易拉住弟弟,看着额头上的青红之色面露不忍,拍了拍他裤子上的灰尘,说道:“走吧,姐给你做了一桌子好吃的。”   沈不换摇了摇头,说道:“姐,你还记得老将军他们吗?”   “当然记得,他们都是好人。”   “五年了,有二十个袍泽弟兄为我而死,其中六个家在兖州,我这一路上把牌子都送了回去。四个家在冀州,三个在雍州,我打算以后去还。可是还有七个人,他们早就家破人亡,我想把他们的骨牌放在咱家,你说行吗?”   沈不易伸手摸了摸弟弟的头,说道:“都随你。”   说完,她便转身离开灵堂,给弟弟和那些死去的袍泽留一个说话的地方。   沈不换小心翼翼的从手链上解下七枚骨牌,放在父母的灵位旁,说道:“家里破,几个老哥哥多担待,以后就住在这里吧。”   “爹,娘,孩儿回家了。”   他洒脱一笑,将原本阴森一片的灵堂都映的亮了起来。   晏柳青生前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做菜,可惜的是,她做菜的天份似乎只传男不传女。与沈不换的上好厨艺比起来,沈不易做的菜称得上是下里巴人。   比如说这道红烧狮子头,就做成了红烧黑炭头,那盘子醋溜鲤鱼,也让人不禁怀疑沈不易是不是在做鱼之前曾用醋泡了许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能够看到姐姐笑红的脸,就是让沈不换生吃咸盐他也愿意。   不易拖着香腮,自己一口菜都不吃,只顾着给弟弟布菜,一脸幸福。   “你说的那个红衣姑娘,叫什么来着?”   “姐,她叫薛芊芊。”   “把她给你的药膏给我看看。”   沈不换从怀中掏出瓷瓶放到姐姐手心,问道:“这有什么好看的?”   沈不易没理会他,只不过接过瓷瓶时却是面色一沉,说道:“这是上好暖玉制成的瓷瓶,里面的药膏名为‘九龙回阳膏’,就算是京城也没多少人有这宝贝。”   “这么珍贵?”   “你说她是刀圣后人,那就没错了。如今江湖刀道魁首名为薛忘川,据说功夫早已超越一品,那这个薛芊芊年纪轻轻就能入小宗师也就没什么好稀奇的。”   不换有些艰难的咽下口中饭菜,问道:“你咋知道这么多?”   沈不易嫣然一笑,“你出去当了五年的大头兵,难道我就一直在家中等你不成。”   “那肯定是不行的,你应该给我找个姐夫才对。”   “姐夫”二字一出口,顿时整间屋子鸦雀无声,不知是不是错觉,沈不换突然觉得就连空气都冷了许多。   看着一言不发的姐姐,沈不换心中忽然生出一个疑惑。   许多年前,在他们姐弟二人相依为命的时候,曾有一个叫做李太白的人来了兖州城。他跟沈不易说,一壶酒换一样本领。当时不易只有六岁,不换更是尚在襁褓之中,两人无依无靠,便只好用爹娘留下的银钱为那个酒鬼买了许多的酒。   李太白倒也不是食言而肥的人,既然在沈家有白送的美酒享用,他也乐得护着两姐弟周全。偶尔兴趣上来,还不忘教二人一些本领。   邋遢酒鬼文武双全,尤其擅长作诗,据说当年可是天子呼来不上船的传奇人物。蹊跷的是,他没有将武艺传授给男儿身的沈不换,反而将一身本领交给了沈不易。至于沈不换,则是跟着李太白学了琴棋书画,还有诗词歌赋。   从小梦想成为绿林好汉的沈不换很是想不开,于是便问李太白为何这样安排。   他说,自己一身本领武占二成,文占八成,教男儿如何舞刀弄枪那都不是正途,教做人才是正理。   沈不换当时不懂,现在也只是懂了一半。不过五年前临走时他清楚记得,李太白曾说自己的一身本领有九成都让不易学去,只留下一成不到让弟弟消化。   “姐,你现在,水平有多高?”沈不换结结巴巴问道,一时间连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沈不易闻言轻轻一笑,只说了一句话。   “关你屁事。” 正文 第七章 不易不换   五年前,清明时节,落雨纷纷。   这是沈不易送走弟弟的那一天,这一年,她只有二十三岁,正是无数求亲媒婆几乎踩坏家中门槛的岁数。   人们以为,送走了累赘弟弟,人称兖州城第一美人的沈不易便会生出嫁人的心思,可惜他们错了,而且错的极其离谱。   不换离去的第二日,沈不易脱下青衣,换了一身习武之人才穿的简便练功服,然后便去了兖州城中最有名的圣地——寒士台。   说起寒士台,这里既无华美建筑也无花草树木,有的只是一片空旷之极的土地。它原本并没有名字,直到有一天,有许多出身寒门的读书人看到一个小姑娘手持书卷在此处晨读。后来,这些受到小姑娘刺激的读书人便纷纷来此诵经背书,以此来表示读书一事,男儿远胜女人。   但是沈不易此次来到寒士台却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   比武招亲!   这些年来,沈不易一直在家中扮演着严父慈母的角色,几乎足不出户,悉心照顾着李太白和沈不换这一大一小。街里街坊时常会嗅到沈家传出的菜香,却不知道做菜的不是不易而是不换。   总而言之,沈不易在兖州城的名声可谓独一无二,人美,菜好,饱读诗书,自然而然便成了众多男子的心仪对象。   可惜,他们永远都不会了解这个貌似平凡实则极不平凡的女子,更难以触摸到她的心思。   在她的心中,只有一个半人最珍贵,一个是沈不换,半个则是李太白。只要他们在自己身边,沈不易就会是一个“贤妻良母”,大家闺秀。可是如果他们都离开了沈家,那么有些事情便要她出头来好好处理一番。   比如说,那些没完没了的提亲!   那一日,沈不易拿了一根擀面杖,揍了将近一百个男人,上至五十知命年纪的叔伯,下至十四五六的黄毛小儿。只要敢上寒士台提亲,便少不了挨上一顿毒打,然后再狼狈无比的滚回去。   不过仍有许多读书人不甘心,他们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认为这种比武招亲的方式是对圣贤书的极大侮辱。于是,他们提出了另一种形式,文斗。   沈不易师承李太白,虽说距离国士无双仍有一段距离,但是对付兖州城里的寒酸书生却是轻松至极。   那一日,沈不易面对三百寒门学子,借用了一首李太白的诗词。此诗一出,兖州城再无提亲二字。甚至有好事者将这首七言诗词快马加鞭传往京城,最后入了丞相大人的耳朵。   传闻丞相大人听后曾说,可惜我大秦皇帝尚未归来,否则今载定要封个女状元!之后,丞相下令封沈不易为尚仪,官居从九品。官位虽小,但尚仪二字亦可解释为嫦娥,由此可见丞相对沈家姑娘的惜才之情。   沈尚仪,短短时日间便传遍九州,都说兖州出了个奇女子。   如今五年过去了,沈不换安然无恙,沈不易也就淡忘了当年做过的一桩桩大事。在弟弟面前,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姐姐。   看着弟弟大口吃掉那些色香味通通没有饭菜,沈不易露出一丝甜美笑意,感叹道:“还是弟弟最好,老酒鬼吃我做的饭菜就总是嫌这嫌那,最后还不是一样要吃个精光。”   沈不换擦了擦嘴,打了个饱嗝,问道:“话说回来,师傅这些年有没有回来过?”   “嗯,来过三次,不过每次都和以前一样匆匆忙忙。他说,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了,提出要离家闯荡江湖,让我千万不要阻拦。”沈不易站起身来开始收拾碗筷,貌似漫不经心的说道:“我说怎么可能,我弟弟那么乖巧,绝对不会提出这种要求的。”   话还未说出口就被姐姐否定的沈不换显得有些郁闷,但还是鼓起勇气说道:“师傅果然料事如神。”   沈不易头也不抬,只是放下手里刚收拾好的碗筷,低声问道:“你知道爹娘是怎么走的吗?”   “你从没跟我说过,但有一次我跟你讲了我做的噩梦,从你的表情里我能猜到大概。”   “他们只想你活下去。”   沈不换脸色慢慢变得赤红,忽然有些激动的说道:“可是我从一生下来就是天煞孤星,克死了爹娘,就算那个黑袍给我戴上了这付古怪的手链压制煞气,还是有人接二连三的因我而死。”   姐姐仍然不愿抬头,只是故作冷静的解释道:“你不是天煞孤星,从来都不是。”   “那我摘掉这条手链会发生什么?”不换倔强问道。   “你会死。”   方才还和和美美的姐弟二人此刻变得面红耳赤,沈不换说道:“姐,我二十二了,是时候自己出去走走。而你也二十八岁了,别人家姑娘都是二八年华,你因为照顾我变成了如今的二十八,连嫁人都难。”   “够了!”沈不易突然拿筷子狠狠敲了一下弟弟的头,严厉说道:“你去过江湖吗,你懂什么是江湖吗,就凭你的半吊子功夫,去江湖能做些什么,送死?”   “师傅说过,他不教我功夫是怕耽误了我的前程。我的根骨天赋俱佳,如果去江湖里寻个武艺高强的人拜师学艺,将来绝对不差。”   沈不易闻言一愣,问道:“这些都是李太白说的?”   沈不换赶忙噤声。   “姓李的,你个王八蛋!”沈不易愤怒吼道。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一个正坐在酒馆里月下独酌的中年男子忽的全身一冷,然后打了个喷嚏。他摇了摇头,嘀咕道:“谁在念叨我?”   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一事就此作罢,沈不换知道姐姐动了真火,再也不提此事,老老实实回到屋中睡觉。   可是只要他闭上眼,都会出现一袭红衣脚踩三百秦刀登天,都会出现一袭黑衣背黑棺经历生生死死。   那才是江湖,那样的生活才算精彩。   而在墙的另一头,沈不易正坐在桌旁凝神看着零星烛火,她喃喃自语道:“江湖,对于男人来讲,真有那么大的吸引吗?”   说着,她忽然掏出笔墨纸砚,在宣纸上用蝇头小楷写下数行小字。   薛芊芊、秦想、白首翁、刀圣、李掖庭、大秦和最后的沈不换三个字。   不易放下手中的笔,蹙起秀气的眉,叹道:“一入江湖深似海,数百年来也就只有那么几尾鲤鱼能够跃过龙门,你为什么放着安生日子不过,非要去跃一跃那高高在上的龙门呢?”   这句话,既是对沈不换所说,也是讲给李太白听。   这时,李太白的声音依稀回荡在耳边:“是吉是凶尚不确定,不去试一试又怎会知道结果?”   沈不易扪心自问:“可是江湖凶险,出了事可怎么办?”   “李太白”答道:“他生而不凡,就算你将他强留家中也改变不了这一切。”   一念至此,沈不易忽然无奈一笑,吹熄蜡烛,向着墙的那头说道:“无论你去哪里,都是我的弟弟。而我这个姐姐,只能用尽一切去为你铺路。”   数日后的一个清晨,当沈不换悠悠醒来敲响姐姐房门时,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心急如焚的他闯进屋内,却发现不易身影早已不见,只留下了一封信在桌上。   信中写道,沈不易此行会去京城的太行宫,当朝丞相早在五年前便请她过去教书,当一名百年难得一见女先生。而沈不换,则安心去闯自己的江湖,去寻个德才兼备的师傅学些本领防身,若是不入二品就先不要入京,否则性命难保。   这封信的内容不多,与姐姐以往的罗嗦性格极其不符,但沈不换无比清楚,信上的寥寥数百字包含了多少情感,沈不易又是多么不希望与他分离。   可是,人生总有分分合合,今日的离别便是为了来日更美好的相逢。   沈不换忍着眼泪将姐姐亲笔写下的信叠好揣进怀里,然后又在桌上发现了一个锦囊。   这个锦囊他再熟悉不过,因为它是李太白随身携带之物,只是不知为何今日却出现在这里。   沈不换拆开锦囊,从里面取出一张纸条,上面写有二十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此时此刻,一袭青衣的沈不易刚好出了兖州城门,临行前她最后听了一次寒士台上近千学子的读书声,忽然热泪盈眶。   她抽出一柄袖珍小剑,转身在城墙之上刻下了一行总共一十六个小字。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沈不易此去京城,或许一生再也不会回到兖州。因为她比沈不换更清楚薛芊芊的来历,也更明白秦想的归来代表着什么。   二十二年前三教圣人与秦帝始皇登天,天下便开始动荡不安。   如今秦想化身为龙,重掌大秦。而薛芊芊所追捕的白首翁,则不过是遮天阴谋中的冰山一角。   倾城风雨,正摇摇欲来!   她如今能做的事情,只是尽力去为沈不换打通前路,希望风雨来临时能为他,也能为天下寒士留一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仅此而已。 正文 第八章 龙归紫禁风云动   秦历一百年除夕之夜,秦帝始皇登天,三千乌甲入紫禁试图作乱,结果被藏匹夫一刀怒破三千甲。那一夜注定不凡,因为大秦在一统九州百年后再度变得群龙无首,而始皇唯一的后裔秦想也在战乱之中被迫舍弃皇位,因为有些人不愿让一个女人去做龙椅,更不愿让一个女人凌驾于自己之上。   秦历一百一十四年,秦想十四岁,孤身一人入东南西北四方荒地,各走两年,体会各处风土民情。   秦历一百二十二年,她离开北狄,重入中原,并且在今日进入京城,一人一马一棺材孤孤单单进了紫禁城,过了足足十七道城门。   有一中年男子长相粗犷,眉开脸阔,持八十二斤大关刀立于紫禁城第十八道城头。他向下望去,看着黑衣黑棺的秦想,神色复杂,问道:“回来了?”   秦想头也不抬,脚步也不做丝毫停留,淡淡答道:“回来了。”   立于城头的人名为藏匹夫,在山海武评之中位列第三,二十二年前他一刀破了三千甲,视天下一品武夫如稚童尔。如今二十二年过去,再没有人见到过他全力出刀,更无人知道他的真正实力是何程度。人们只知道,自打秦帝始皇离去,藏匹夫坐镇城头后,他寸步不离,而向来动荡的紫禁城也变得如死水般平静。   可是现在,堂堂天下第三的藏匹夫的脸上却罕见的露出一丝伤感,他叹了口气,说道:“还请少杀些人。”   秦想面无表情,应道:“那就要看有多少人不识趣了。”   说罢,秦想松开马缰,将那匹陪她行了万里路的骏马留在原地,独自背负着木棺走过最后的第十八道城门。   过了城门,前面便是三百三十三拾龙阶,更有九十五根粗大石柱屹立,上纹五爪金龙。   走过这些,便是天命殿,其中放着令群臣百官跪拜臣服的龙椅。   秦想此次就是为了它而来。   她缓缓拾阶而上,无视周围无数目光。这些人听说秦想已经回京,便匆匆来到此处,想要看一看,离开八年的秦氏后人如今为何归来。   秦想一边走,一边在心中默数着这些人的名字,还有他们的官职。她八年离朝,恐怕如今的朝堂早已今非昔比。但是这些都不要紧,今天她便会将这里通通肃清,还大秦一个太平。   三百三十三级拾龙阶尽皆走过,她最终停在天命殿之前,看着那扇紧紧闭合的大门,还有一列站在门前的朝廷重臣。   “参见主公。”丞相白溪山带头躬身行礼,却不跪拜,也不称秦想为陛下而是主公。   秦想面不改色,淡淡说了句“免礼”,然后便走到白溪山面前,说道:“多年不见,老丞相身体还好?”   “尚有几年活头,若是主公能入得此殿坐上龙椅,微臣至少还能为陛下排忧解难数年。”白溪山捋了捋雪白胡须,笑着说道。   “那就好。”秦想复又依次看了太史、御史大夫等一干能臣,随后便转过身来,居高临下看着那些站在三百三十三级拾龙阶上的群臣。   她看着群臣脸色有红有白,有青有紫,忽的微微一笑,拍了拍手,说道:“‘暗柜’,李掖庭。”   一个红袍从群臣之中走出,躬身应道:“臣在。”   “上山河图。”   “嗻。”   李掖庭一挥手,便有三百太监同样手持卷轴,沿着拾龙阶自东向西铺开。片刻后,一副九州四海的山河图便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秦想脚踩山河复又拾级而下,最终来到了九州中心,豫州。   她脚踩天下山河,忽然放肆一笑,喝道:“大秦山河多壮美,四方蛮夷终有一日俯首称臣。”   “老丞相,当年说过的话可还算数?”   白溪山看着眼前壮阔无比的锦绣山河图,一张老脸激动的赤红,他噗通一声跪倒,嘶哑着喉咙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八年前,秦想十四岁,与以老丞相为首的一干能臣做了一个可定大秦江山气运的君子之约。   若是有朝一日秦想可以证明巾帼不让须眉,独自将这九州四海走上一走,群臣便承认她的能力可做皇帝。   八年过去了,这些年大秦群龙无首,只留白溪山一人苦力支撑。他不知道秦想能否归来,更不清楚大秦的未来将会是何种模样。   可是今日他见到了这副锦绣山河图,就仿佛看到了大秦未来一统九州四海的情景。   秦想虽为女儿身,却要胜过大秦万万男儿!   群臣见老丞相率先跪拜新皇,便纷纷跪下,不过其中还有少数人一动不动,其中为首的那人问道:“当年约定的是主公独自一人上路,不可借大秦一兵一士,一金一银,如今这李掖庭又是怎么回事?”   李掖庭转头看向那名臣子,冷笑道:“‘暗柜’乃是陛下笼络江湖人士所创,未用大秦江山半点积蓄。这些年来若不是有它暗中护佑,恐怕某些歹人早就得手。”   “那你又是为何与‘暗柜’扯上关系?”那人仍不甘心。   “微臣也是今日刚刚接手‘暗柜’,从今以后,‘暗柜’再不属于江湖,而是紫禁城中与‘明光’、‘锦衣’平起平坐的情报机构。”   此言一出,顿时群臣议论纷纷。   秦想看着那些跪倒在地的大臣和少数兀自支撑着身体没有跪倒的臣子,神色淡然。   李掖庭手持绣有五爪金龙的金线黑袍来到一旁,接过秦想背上的棺材,然后小心翼翼为这位新皇披上龙袍。   她抬起头,看着天命殿,再度拾级而上,龙袍之上绣着的五爪金龙随之而动,仿佛活物。李掖庭则低下头,怀中抱着棺材跟在身后。   这一次,秦想没有停在殿门之前,而是轻轻将其推开,走入了金碧辉煌但却空无一人的大殿,然后静静站在那方朝思暮想多年的龙椅之前。   “父皇,孩儿……不负所托。”   她忽的转身,坐在龙椅之上,说道:“上朝。”   李掖庭高声喝道:“上朝!”   上朝。   二十二年了,这是大秦第一次上朝。   以白溪山为首的一干老臣率先入殿,其他文武百官则大多留在殿外等候。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不远处的紫禁城头之上,藏匹夫默默看着这一幕,沉吟许久后,忽然抬手向着苍天重重的击出一掌。   这一掌凝而不散,于空中化为数十丈,恍若神明降世。它不仅撕破了云层,更是遮住了太阳。   这一刻,九州四海各处的武道中人与三教中人皆是一惊,纷纷抬头看向此景。   它是大秦无声的宣告,从此大秦的主人只有一个,皇帝秦想!   数息后,掌印随风而散,藏匹夫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是被方才的惊天一掌耗去了不少心力。他摇了摇头,叹道:“有人来,就要有人走。”   天命殿之内,秦想拍了拍手。随后,李掖庭打开了神秘黑棺。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棺材里放的不是尸体,也不是什么天材地宝,而是一个宽有六尺的卷轴,至于长度,恐怕展开了至少也有十丈。   李掖庭取出卷轴,将其一端放在龙椅前秦想脚下,然后将手里拿着另一端缓缓展开。   走了许久,甚至已经退到了天命殿门前,这才将卷中内容彻底展现出来。   满朝文武皆是将目光聚在卷轴之上,隐约看见上面写有近万人名,近千地名,更有无数治国治世之策。   这洋洋洒洒十数万字,便是秦想八年来的心血!   秦想说道:“孤出外游历八年,创‘暗柜’,画锦绣山河图,但这些其实都是小事。”   满朝文武默不作声。   “最令孤痛心的是,九州之内的一颗颗毒瘤。先皇去世多年,便有宵小之徒搅乱江湖,勾结蛮夷,企图瓜分大秦江山。如今边疆一片动荡不安,甚至还有武道中人大肆杀害大秦将士。可惜有些秦人不去上阵杀敌,反而是把心思全部放在了孤的身上。这一路,‘暗柜’原有八名一品武夫,六名返虚境,如今死的只剩下一个。你们倒是说说,应该怎么办?”   丞相白溪山面色复杂,艰难从嘴里挤出了四个字,“拨,乱,反,正。”   站在另一侧名为铁将军的武官之首也说了四个字,“血,债,血,偿。”   秦想嘴角微翘,看了李掖庭一眼便再不言语。   红袍李掖庭领命走向大殿门口,开始念出卷轴上写着的名字。   每念一个名字,满朝文武便少一人。   从白天念到黑夜,满朝文武只剩下不到五百人,就连天命殿内也少了将近二十人。由此可见,大秦的朝堂已经腐朽不堪到了何种程度。   “岑明堂。”李掖庭念出最后一个名字,然后亲手摘去那人头颅,便抽身离开大殿带着一众“暗柜”前去料理那些死人。   秦人永远难忘这一日,那是大秦建国一百年来,唯一一次清理了半数官员,并以雷厉风行之势更改了内政外交之国策。   待到黑夜匆匆离去,第二日的光明初现在远处天际。   稳坐在龙椅之上的秦想仍然神采熠熠,指着那轮初升太阳说道。   “有朝一日,孤要大秦的太阳照耀八荒六合,九州四海!有朝一日,孤要这江山和江湖尽皆俯首称臣!有朝一日,孤要天下人人可至天上人间!” 正文 第九章 青州寻师   大秦历一百二十二年,秦想登基,举国欢腾。   同年,青衣女状元沈不易孤身入京城“天栋院”,传授天文地理、诗词歌赋等一共八业。   还是这一年,刀圣之女薛芊芊杀乌雀、凤凰、北流以及白首翁四名小宗师,名震江湖。   与此同时,与这三名绝世女子有所交集的另一人,沈不换,却仍然呆在家中,一事无成。   转眼间阿姐离去已有百日,而沈不换在家中为众位故去的将士守灵也有足足百日。原本想要闯荡江湖的一腔热血,在这些日子里终于变得冰凉。   沈不换刻骨难忘那日薛芊芊的三百秦刀上青天,但同时也记得自己被那名叫做孙威的“三甲”武夫打得狼狈不堪。所以这些日子他没有离开兖州城,而是静静的呆在家中,努力去想自己究竟应该如何走入江湖。   直到今日,兖州城传来一条军令,天子广收天下兵器,聚之于紫禁。这件事情,早在五十年前始皇帝便已经做过,那时是为了平定江湖**。而如今秦想登基方才百天便有此动作,不知是何用意。   不过沈不换并不在意这些,他更在意的是阿姐传来的一封家书。   家书很短,只有寥寥四个字。   动中得生。   沈不换在心中反复念叨着这四个字约莫有将近百次,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了沈府,用一把粗重铜锁牢牢锁住了过去平定安稳的生活,以及五年颠沛流离的军旅生涯。   他背了一个藏青色的包袱,里面装的东西不多,只有阿姐寄来的信还有李太白留下的锦囊。除此之外,他已是孑然一身。   沈不换背着小包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离开了这个沉睡着爹娘和众多兄弟的地方。在他离开兖州城的时候,看到了沈不易刻在城墙上的那一行字。这一刻,他恍然大悟,阿姐的不告而别究竟是为了什么。   沿着兖州官道走了许久,途中还租了几次驿站的马用来代步。在三天之后,沈不换终于离开了兖州,进入了青州的地界。   盛传青州出绿林好汉,此处共有门派大大小小数十个,有“八卦门”、“青山派”、“天水宗”等等。沈不换选择来青州便是为了寻个不错的门派,也好学些本领,免得还没来得及进江湖,便成了外面的一条死鱼。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门派竟然通通不收门徒,而且一听沈不换是来拜师的便纷纷脸色大变,出手赶人。   沈不换无奈的坐在茶馆之中,手里捧着一壶热茶,心中郁郁。方才他和茶馆老板说了会儿话,这才知道自己走的这些日子发生了很多事情。   秦帝秦想在聚天下兵后,复又颁布了“禁徒令”,即禁止九州江湖各处的大小门派再度收徒,就连武当少林这等大门大户也不例外。   此令一出,江湖中人议论纷纷,甚是不解。   “禁徒自然是为了兴兵,一帮汉子闲着没事做,如今又不能学武功,也就只能去战场上洒血了。“沈不换一边吸溜着茶水,一边在心中暗自想到。这些道理是他在雏刀营中听马将军讲的,而许多年前李太白也曾经说过一句话。   乱世之中江湖定江山,安稳之后江山平江湖。   如今秦想有如此动作,恐怕是要有大举动了。   正在沈不换低头喝茶沉思的时候,突然有一道沧桑至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兄弟,茶馆已满,我能否与你共坐一桌?“   沈不换抬头,看见一个头戴斗笠,麻布衣衫,面容悲苦的中年男子正看着自己,赶忙善意的点了点头。   那中年男子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便坐在了沈不换的对面,要了一壶“碧螺春“,然后便开始自斟自饮。   过了许久,沈不换手中茶壶已空,便收拾收拾打算走人。不料中年男子却突然伸手往沈不换的茶杯中又倒了一杯热茶,说道:“这杯茶算是谢小兄弟让座,如何?“   沈不换也不好拒绝,只得抱拳说道:“多谢兄台。“   “我看小兄弟风尘仆仆,应该不是青州人吧?“中年男子问道。   “兄台好眼力,我家在兖州,此次来青州是有些私事。“   中年男子突然摘掉斗笠,露出一头花白发丝,看起来苍老颓废。他细细打量了沈不换片刻,目光最终停留在左手手腕上的那串“墨天禄“。   他突然复又戴上斗笠,起身离去,只说了一句:“后会有期。“   沈不换看着中年男子离去的身影,心中疑惑,但也没细想,一口饮尽杯中热茶后便也离去了。   他一面往东海方向走,一边拨弄着手指头,算着还有多少门派没有尝试过。沈不换心想就算朝廷颁布了“禁徒令“,也总该有那么一两个”胆大包天“的门派才是。   可惜,东海畔的那个门派虽然“胆大包天“,但却瞧不上沈不换二十多岁还是一甲武夫的这等愚钝资质。   “唉。“可怜奔波了一整天的沈不换只好坐在礁石之上,望着难得一见的东海景色,只是心里却丝毫提不起兴趣来。   黄昏余晖倾洒在海面之上,仿佛将东海点燃。沈不换眯着眼睛,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海风,突然眼前一亮。   在前方不远处,一个头戴斗笠的人正挽起裤腿,在东海之中弯腰摸索着什么。   这个人,正是白天请自己喝了一杯“碧螺春“的那个中年男子。   沈不换此时正是百无聊赖的时候,再加上拜师学艺无望,便也挽起裤腿走向那道身影。   中年男子见是沈不换来了,便直起腰来,微微笑道:“真是有缘,又见面了。“   沈不换打量着漫过膝盖的海水,漫不经心的问道:“兄台你这是在做什么?“   “捞样东西。“   “捞什么?“   中年男子没有回答,而是突然反问道:“你来青州又是为了什么?“   沈不换露出一丝苦笑,答道:“实不相瞒,我是来拜师学艺的,只可惜碍于‘禁徒令’,至今也是一无所获。“   中年男子不再看沈不换,而是弯下腰继续捞东西,一边问道:“为何学武?“   “想去江湖看看,所以想先学点东西防身。“   “为何想去江湖?“   “没什么,就只是想去看看。“   中年男子叹了口气,慢慢悠悠的说道:“有人入江湖是为了武功,有人入江湖是为了权势,还有人入江湖是为了长生。像你这般什么也不为,入了江湖又有何用?“   沈不换憨憨笑道:“跌跌撞撞活了二十多年,好多人为我而死。我如今能活下去,自然要活的精彩一些。本领也要多学一些,免得再拖累身边的人。“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生而不凡。“中年男子问道。   沈不换答道:“你是第三个这么说的。“   第一个说过这句话的是沈不易,第二个说过这句话的则是李太白。   中年男子忽然直起身子,扔掉手中捞起的海草,沉声问道:“你知道什么是‘剑’吗?“   沈不换摇了摇头,答道:“不知道,我只用过菜刀和秦刀。“   “刀只伤人,而剑则是伤人又伤己。如果说学刀应当一往无前,那么学剑便要左右逢源。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沈不换。“   话音刚落,一股巨浪突然从远处汹涌而来,其势如万马奔腾,一眼望去遮天蔽日。沈不换神色黯然,说道:“真是对不住,我就是个天煞孤星,到了哪里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说道:“天煞孤星也是生而不凡,没什么区别。“   说罢,他并指为剑,头也不回,只是淡淡的向身后划了一记。   一息过后,澎湃巨浪突然被一股锋锐至极的力量拦腰斩断,只得重新回到水中!   沈不换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一指断浪,这该是怎样的修为才能施展的出来?   犹豫片刻后,他突然“噗通“一声跪倒在海水之中,说道:“求前辈授艺。”   中年男子面不改色,淡然说道:“你身上隐约有李太白那厮的影子,他功夫不弱于我,为何却不肯教你?”   “师傅说,他怕把我教坏了……”   “我也怕。”中年男子伸手扶起沈不换,说道:“你是一块璞玉,而我却不是一个好玉匠。习武之人重经脉,练气中人则重气海,但是无论你学武还是练气修道,最重要的东西都只有一个,直觉。”   沈不换衣衫尽湿,神色稍显灰败。   中年男子继续说道:“沈不换,你眉心处黑下透白,此谓否极泰来。由此可见你先天直觉异于常人,故而每次遇到危难都可绝处逢生。这等天赋,世所罕见!”   沈不换摇了摇头,说道:“可我还是害死了很多人,而且如今也没有人愿意收我为徒。”   “剑圣王神来,可以为师。”中年男子突然摘下自己的斗笠放在沈不换脑袋上,转身走向岸上,说道:“我虽然不能收你为徒,但却也可以帮你一把。在这东海之中埋有一把宝剑,若是找得到,便归你了。”   沈不换扶着头顶斗笠,大声喊道:“还未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辛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