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界 第一章 一朝觉醒   2013年,9月,9日。c城x专科学校第3教学楼4层。   上午11点40分,正是下课放学的时间,此时同学们都饥肠辘辘,归心似箭。可就在这时。。。。。。   “同学们,还没有讲完,就占用你们一分钟。”眼镜妹老师缓缓的道。   “咦。。。。。。”顿时,同学们抗议道“什么嘛?骗小孩子呢?”   “那就两分钟。”眼镜妹老师蒙娜丽莎般的微笑的注视同学们道,可在同学们眼中比魔鬼还要魔鬼。   “简直就是大魔王撒旦降世!”一个黑眼圈宅男愤愤的道。   “那就三分钟。”眼镜妹老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眼中寒光扫过整个教室。霎时间,全班同学被老师的气势所慑,变得安静起来。   “非常好,同学们。”眼镜妹老师又恢复到微笑的状态“接着上面讲,。。。。。。   十分钟后!!!   “同学们下课!”一声令下,同学们一窝蜂的离开教室。   “I服了you.千寻。眼镜妹耽误了十分三十一秒啊!”一个带着眼睛,不高,大概只有一米六五的猥琐男用夸张的语气道。   “李民,你说她是眼镜妹。可你貌似也是眼镜族吧。”任千寻淡淡的道。任千寻,本书的主角。身高一米七四,长相普通,却又一种宠辱不惊的气质。为什么呢?因为他爱看书。当然任千寻的看的不是世界名著也非专业书。而是杂书,上古神话,神魔杂谈。   “千寻,话不能这么说啊,此眼镜非彼眼镜。”李民道“知道十分三十一秒,是什么概念吗?是六百三十一秒,大约六分之一小时,一百四十四分之一天,四千三百二十分之一月。。。。。。”   “好,好。打住李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任千寻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道。   “什么啊?”李民一副不信的表情的问道。   “你是要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眼镜妹老师是一个可耻的屠夫是不是啊?”阳光照在任千寻的脸上,他微笑的道。   “这都被你猜到了。”李民惊讶的张开大大的嘴,大到可以塞下一个鸭蛋,也毫不夸张。   “好了,我要去图书馆了,宿舍见!”任千寻大步流星走向图书馆。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高十一层的建筑,正中洋洋洒洒写着飘逸的三个大字—图书馆。任千寻缓步来到图书馆大厅,刷了卡,走了进去,直奔电梯,他的目的地是十层综合区,那里有他喜欢的杂书。   来到十层,任千寻拿起来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片刻后,千寻书合上书。心道,正所谓强者缔造规则,弱者遵循规则。孙悟空要是不够强如何大闹天宫,恐怕连南天门都进不去。话又说回来了,正是孙悟空不够强,所以逃不出如来的手掌心,被压在五指山下,成王败寇亦是如此。   “同学们,闭馆的时间到了。”一个机械的女声没有感情重复着同样的话语。任千寻站了起来,走到电梯口。电梯里人不多,只有两个女生。   任千寻稍稍打量一下二女。得出一个结论,一个标准的御姐和一个标准的萝莉。   电梯缓缓的下落到五层左右,突然间,电梯的显示屏黑了,电梯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萝莉略显惊慌的道,询问的目光投向任千寻。   “自然是电梯坏了!”任千寻漫不经心的回答道,好像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没事的,小妹妹,一会会有人来救我们的。”御姐安慰道,但眉间轻撇,还是有淡淡的担心,只是不易察觉,可这一切没有逃过任千寻的眼睛。   与此同时,外界。   “报告馆长,左电梯已坏,请指示。”一个大汉,站得笔直,一脸严肃的问道。   “赵虎,你当兵当傻了吧。还报告什么,还指示什么,赶紧叫人修啊。”馆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道。“对了电梯里有没有人?”   “报告馆长,初步判断有三人。”   “还愣着干嘛?赶紧叫人修啊。”   “是馆长。”   一天一夜后!!!   “王师傅,还没修好吗?”赵虎问道。   “现在我们有两个问题。”王师傅顿了顿,接着道“一,电梯停在四层和五层之间,我们没法破开钢门救人。二,这电梯不是普通的问题,而是完全的瘫痪,没办法控制下降。”   “这怎么办,王师傅,里面还困着三名同学呢?”赵虎顿时急了。   “这我知道,那又有什么。。。。。。”   电梯里。   “呜呜。。。呜呜呜。。”萝莉蹲坐在一个角落,低声抽搐着哭泣着。反观御姐要比萝莉强些,虽然眼神惊慌,眼泪在眼中打转,却没有流出来。任千寻虽然还算冷静,可是一天一夜水米未进,脸色苍白,时不时的咽口水。   如果。。。如果。。。我有超能力,我有异能。一定能逃出去,一定能。任千寻内心歇斯底里的道。天赋神通觉醒。一声苍老的声音在任千寻的脑海里激荡。与此同时,全球。没错,就是全球,霎时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无论是太阳还是月亮或者是群星都被遮蔽了。不管是地球的哪段,只是同样的黑暗。持续了有九个时辰才散去。   “天降异兆啊,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中国昆仑一个黑影叹息道。   “千年大劫,来了。”蜀山一个剑侠望了异象,怔怔的出神。   “应劫之人在哪里啊。”美国纽约世界各地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   一股传承的信息,涌入任千寻的脑海里。神通状态,非为三等,一等,十倍,二等,百倍,三等,千倍。   “开启百倍模式。”任千寻怒吼道。   “哈哈哈,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如此强烈的强大感。”任千寻随即沉声道,“你们俩抱着我,快,快!”二女先是一愣,随即走上前来抱上任千寻。任千寻纵身一跃,跳到六七米高,来到七层门口。一拳,仅仅一拳,钢门爆裂,任千寻抱着二女,逃出了电梯。   十分钟后,任千寻却出乎意料的昏了过去。   ps:我是诸神的荣耀,诸神们为了你们的荣耀,赐予我,收藏、订阅和鲜花吧。  人间界 第二章 百日沉睡   “千寻,快醒醒啊。你快醒醒啊。”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妇人带着哭腔悲伤地喊道,没错这人正是任千寻的母亲,安天下。一旁任千寻的父亲也是一脸悲伤,沉默不语,只是在病房里来回踱步,眉关紧锁,正在焦躁的思索着什么。作为父亲,他多想可以代替儿子躺在病床之上,但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生病又如何能代替。我相信每个父亲都会这样想,父爱如山,爱的深沉。   “儿子,我孙子怎么样了?怎么样了?”此时病房里走进一对老夫妻,大概花甲之年,接近古稀。老人关切着道。随即步履蹒跚,缓步走到了任千寻的病床前,摇着任千寻的手臂道:“千寻,你醒醒啊,爷爷来看你了。”“对了,奶奶也来看你了,还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还有燕窝汤呢!你醒醒吃一口啊。吃一口啊!”奶奶一边说一边掉下了眼泪。   这时病房里又进来了两个人,使着本来就不宽敞的病房,略显拥挤。不出大家所料,这二人正是和任千寻一块困在电梯里的萝莉和御姐。一进门,她们俩把手里拿着水果篮和牛奶等礼品放了下来。   “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你们好。”二女同时说道。“我们是千寻的同学,今天来看望他的。他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   “叔叔阿姨,千寻哥哥怎么样了?呜呜,呜呜呜,要不是他我们也许就困死在电梯里了。”萝莉掉下了眼泪,灰暗的眼眸里只有悲伤看不出一丝的色彩和飞扬,好像整个世界都要崩塌似得。   “萝莉不要哭,我相信千寻一定会好起来的,正所谓吉人自有天相。”御姐安慰道,其实对于任千寻的情况,御姐心中也没谱。但又能怎样呢?只有乐观的期待。   “两位小姑娘,谢谢你们的好意。”千寻的爷爷道,“现在瞎猜也没用,只等专家会诊的结果了。”顿时所有人都沉默了,是啊,猜是无用的,唯有等结果了。气氛很沉闷,专护病房里,安静的出奇,钟表滴答滴答的作响,每响一下都沉重的打在众人的心头,此时可谓是度日如年啊。不是是度秒如年。   “谁是任千寻的家属,出来一下。”一个医生在门外喊了一声。“我是,我是,。。。”任千寻的父母爷爷奶奶齐声道。   “医生,我们家千寻得的什么病啊?严不严重啊。”   “很不幸,病人的是去皮质状态。是各种原因造成的大脑皮质广泛性损伤,而皮质下功能尚保存或部分保存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状态。”   “什么是去皮质状态?”   “哦,就是俗称的植物人。(汗!医生就喜欢卖弄,植物人就植物人吧。去皮质状态老百姓听得懂吗?)”   “什么?是植物人。”任千寻一家,听到这个消息,惊呆了,一阵的失神。   “对了,病人家属赶快办理出院手续吧。”   “医生我们家千寻还有救吗?还有救吗?”任千寻的母亲拉着医生的臂膀急切的问道。   “除非。。。”   “除非什么?”   “奇迹。”   地点,任千寻家中,时间九天后的午夜。   日月几番的交替,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却没在任千寻的身上体现。任千寻还是一如既往,平躺在床上,安详的平躺着,既像酣睡的少年又像与世长辞的老人。咦!那是什么?窗外有无数的金色光点,汇成,一股金色的河流,缓缓的进入任千寻的体内,消失。   突然,任千寻的母亲起夜,再去厕所的路上,瞅了一眼任千寻的房间。她看到了,没错她看到了,他真真的切切的看到了,金色的河流涌入儿子的身体,屋内金光闪耀,金色的光芒照耀在任千寻的脸上,是那般的优美和高贵。任千寻的母亲揉了揉眼睛,掐了自己一下,才确信这灵异的一幕是现实。   “老公,爸妈,你们快醒醒。”任千寻的母亲大声喊道。“怎么了?怎么了?大半夜的。”任千寻一家走了,过来,看着这样的场景,不免的有些失神。这是怎么回事?每个人都在内心问着自己,却想不出答案。要是人类已经进入了科学的时代,几乎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可此情此景颠覆了大家的认知。真见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家传古籍上说的是真的。”任千寻的爷爷喃喃的自语道。   “爸,你是说古籍。”任父惊诧的问道。   “嗯,没错就是古籍。”说着任千寻的爷爷回来房间,推开一个书架。是一间密室,走了进去,在檀木桌子上有一个托盘,上面盖着一个红布,掀开红布,拿出了不知名动物的皮毛做成的古籍。   此书有云:吾之后辈,任氏一族,圣人之后,觉醒神通,金光普照,沉睡百日,龙腾九天,振兴任氏。后面的字呗金光遮着,不知道写着什么,看来只有觉醒的任氏后人才能观看。   “没错,千寻此时的情况和古籍所写相似,千寻若不是觉醒了神通怎么能逃出电梯,而此时不正是金光普照嘛,而且,千寻此刻不正是在沉睡吗?”   “嗯,也许此事是福非祸,不过一切要等百日之后。”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已是百日。今日应该就是古籍中所指任千寻苏醒的日子。这一天,任氏全家,围坐在任千寻旁边。所有人带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等着任千寻醒来。   任千寻的手动了动,眼睛的睫毛眨了眨,任千寻终于睁开的眼睛,朦朦间问道,这是地狱吗?傻孩子这是人间。我没死?嗯,你没死。   片刻,任千寻站了起来,对奶奶说,“奶奶,我饿了!”“好,奶奶这就给你做红烧肉。”此时任氏一家喜逐颜开,一片欢声笑语。是啊,这世间哪有亲人的安危最重要。正所谓,血浓于水。亲人之间的爱才是最无私的,最伟岸的。也许我们可以失去友情,失去爱情,但无论如何请不要失去亲情。因为他们是生你养你的人啊,赋予你生命的人啊。   ps:我是诸神的荣耀,诸神们为了你们的荣耀,赐予我,收藏、订阅和鲜花吧。     人间界 第三章 家传古籍   高城的夜,不像大城市般的灯火通明,明如白昼。对于很多城市里的人来说黑夜不仅仅是黑夜,不再是一天的结束,休息的时间。而是一天狂欢的开始,城市里的男男女女会在黑夜出入酒吧,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也许是白日的压力需要释放,黑夜总是堕落的狂欢开始。而乡村则相反,乡村有着璀璨的星空,无尽的田野,和参天的古树,人与人之间多了交流和温暖。高城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没有都市灯红酒绿,也没有农村的安然静谧,有的只是一种特殊的味道,不足为外人道。   而现在正是2013年的十二月中旬一天的晚上。   “千寻,百祥(任千寻的父亲),你们随我来。”任千寻的爷爷任十福,神神秘秘的,压低了语气来到千寻父子的面前轻轻地道。说着任十福走到了房间的书架前,千寻父子紧跟其后。任十福点亮了一颗蜡烛,扭动书架上的一本书,突然间书架动了,里面是一件密室。祖孙三人缓步走了进去。任十福把蜡烛放在了灯台上,微弱的烛光照亮了整间密室,不过有些昏暗。   任千寻举目四望,发现密室四周都有书架,上面放着很多不知名的典籍。而正中央的紫檀木桌子上有红绸布盖着的古籍,没错正是任氏一族的家传古籍。古籍上面有一幅挂像,画像上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与之隔隔不入的是眼眸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光芒,没错就是光芒,也许你会问画怎么会有光芒?可事实就是如此,正因此才显出此画的妖异和不凡。画的右下角写着,准提道人,菩提。   “千寻,百祥,快跪下,拜祖。”任十福沉声道。任千寻先是一愣,其父任百祥拽了一下千寻的衣袖,任千寻略一犹豫,还是跪了下来,三拜九叩。   “爷爷这是怎么回事?”任千寻不解的问,“我们怎么成了准提道人,菩提的后人,而且还供奉着他的画像。”   “千寻,这些事本来要等到你十八岁生日那天告诉你的,不过你现在觉醒了,也是时候告诉你了!”任十福严肃的说,然后顿了顿,接着说。“任氏一族,乃是封神大战时菩提老祖和凡间女子任彩莲的后裔。千寻,你对菩提老祖有什么认识?”   “菩提老祖,别称准提道人,是西方教的二教主,其道佛双修,对东方道教颇为了解,而他又对西方教的佛学了如指掌,为天地六大天道圣人之一。任千寻侃侃而谈,任十福,任百祥对此颇为惊讶。   “嗯,不错,千寻,接着说。”任十福道。   “菩提有十八只手,二十四首的六丈金身,而且他还是大道圣人鸿钧的六位弟子之一。”任千寻有些自得道,“爷爷你说孙儿说的对不对啊。”   “说的不错。”任十福欣慰的道,神色一改,反问道,“那仙佛鬼神之事,你信是不信?或者说,你相信这世界上有移山填海,飞天遁地,长生不死的仙人吗?”   “这。。。这个。。。我。我。。”任千寻哑口无言,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是不是觉得,这些不符合现代科学啊。”任十福微笑道。“被我说中了吧。”   “是啊,爷爷,科学证明,人并不是女娲造的,而是由类人猿进化来的。地球是圆的,不是神话中的天圆地方,月亮上也没有天宫,嫦娥和玉兔啊。但是。。。”   “科学带给了人类很多,科学也给人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这并不说明修炼者并不存在,也不能说明这世界上没有仙人。”任十福正色道,“但是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带来好处的同时,也有坏处。比如现代人的体力身体素质远远不如前人。在科学普及的今天人类并没有进化,而是隐隐的退化。科学只是一根拐棍,没有了它,人类便无法走路。而修炼的文明宗旨,是吸天地之灵气,夺天地之造化加诸自身,打破身体的极限,走上进化的道路。千寻,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个世界的确有修炼者,你爷爷我就是一名后天五重天的修炼者。”   “这是真的吗?这世间真的有修炼者?”任千寻喃喃的道,怔怔的楞的出神。片刻,任千寻回过神来,眼神变得坚定起来,他又想起来他的座右铭,强者缔造规则,弱者遵循规则。此时任千寻紧紧的攥起拳头,青筋暴起,“既然这一切都存在,那我任千寻一定要成为强者,成为仙人,成为圣人,与天地同寿,与日月齐辉。”   “好孙儿,有志气,不愧是,我任家的预言之子。”任十福欣慰且赞赏的道,“我给你说说,修炼者的等级划分。人间修炼者有三个大境界,分别是,后天,先天,金丹。每一次大境界的突破,修炼者都会脱胎换骨,进行一次真正的生命进化,不同的境界是不同的生命层次,高境界的人可以轻易杀死成百上千的低境界者,就好像,一个人,哪怕是孩童也可以轻易碾死很多的蚂蚁一样,我们在蚂蚁眼中不也是神一般的存在吗?”任千寻轻轻地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后天境界非为九重天,九重天的修炼者突破后就成为先天强者,先天又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以及大圆满,大圆满之后就是凝结假丹,假丹之后便是真正的金丹大道,踏入长生的第一步,古籍中提到,一粒金丹吞腹中,自此真人不同凡,所以金丹强者,也被成为真人。据我所知,现在真个地球没有金丹强者,只有三位假丹老祖。当然不是他们凝结不了金丹,而是金丹成,劫云现。成为金丹后,天道会降下飞升天劫,渡过天劫可以飞升灵界,渡不过。。。”   “渡不过,会怎样?”任千寻,脱口而出,问道。   “灰飞烟灭,魂飞魄散,不入轮回。”   “这么残忍啊?”   “修炼一途,本来就是逆天而行,所以不成功便成仁。”任十福叹息道,旋即反问道,“千寻,你怕了吗?你怕了吗?”   任十福的话,字字枢机,深深的打在任千寻的心头,任千寻犹豫了,但只是一瞬,就变得坚定起来,大声道,“虽万死,亦无悔。”   “好好好!!!”任十福,显然被千寻的豪气触动了。然后他走到紫檀桌子前,拿起古籍,交给了任千寻道,“那去吧,你是预言之子,古籍上的功法只有你才能看到。”   任千寻,缓缓的拿起了古籍,古籍上被金光遮掩的字,显露出来了,分别是,六丈金身,大梦周天和准提心经。上面的繁体字密密麻麻足足有数万字,记录着菩提老祖的三种绝技的修炼方法。任千寻看着,不由得心中一跳。   ps:我是诸神的荣耀,诸神们为了你们的荣耀,赐予我,收藏、订阅和鲜花吧。 人间界 第四章 修炼功法   准提心经总纲:夺诸天万物之精华加诸自身,一者吞,二者化,再者炼,日月星辰,无尽宇宙,皆为吾食。天为奴,地为仆。宇宙灭,吾不灭,宇宙生,吾亦生。   “好霸道的准提心经。天为奴,地为仆。。。”任千寻喃喃的道,不由得一阵失神。“这心经说白了,就是吞噬,一者吞,就是吞噬万事万物的精华,二者就是化为自己的力量,三者把吞噬来的力量炼化,炼去斑驳的杂质,化为精纯。”我想即使是准提本人也不会想到任千寻悟性如此的高,只是看了一遍总纲,就领悟了其要领。被称之天才也不为过。不,是妖孽。这可是圣人功法啊,哪里是一个凡人能理解的。圣人是什么?宇宙破灭,也能存活的超级强者。圣人是勘破生死的存在。他的功法玄而又玄,即使神界的强者也梦寐以求的。自然这种功法没有大悟性无法理解,修炼的。而任千寻以凡人的眼界能够理解,却是很逆天了。   一时三刻之后,任千寻放下古籍,这时任千寻已经把晦涩的准提心经读的很顺了,其中的内容要领也领悟了大半。于是任千寻来到了地下室,也就是任家的秘密修武场。修武场大概有上千平米,呈长方形,长方形的两面各有十二座灯台,一共点着二十四盏灯,取二十四桥明月夜的意思。当然许多修炼的道具也是必不可少的。各位看官,你们觉得有什么道具呢?木人桩?沙袋?还是汞球?NO!NO!NO!而是测力机,重力机,测速机以及神经反应器,等等。虽然修炼的文明自远古就有了,源远流长,古老而神秘。但现在是现代,修炼者们也与时俱进,现代的科技,和修炼的结合,是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任千寻走到一个蒲团上,盘膝而坐,微闭双眼,气沉丹田,呼吸吐纳,运转着准提心经的功法,进行内力的修炼,一个大周天,又一个大周天。片刻任千寻就进入了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入定状态。不必惊讶,准提心经乃是圣人功法,有些过人之处,也是理所当然的。此时的任千寻自然没有察觉到,方圆百里间,有无数的七彩光点汇向一个方向,形成一股股七彩的河流。又百川汇海般的进入任千寻的丹田。   “先天强者,竟然是先天强者。”任十福望着异象,神情有一些古怪,有一些不解,当然也会有一些惊慌。“吸纳天地之力,这是先天强者才能做到的啊。”   “哪位前辈大驾光临,晚辈未曾远迎,请见谅。任十福鼓足了勇气用内力大声道,“不知前辈所来何事?”任十福的声音回荡在任家的别墅里,久久才散去。过了几分钟,还是没有人回复。任十福壮着胆子,循着天地灵气的轨迹走着。任十福走到了修武场的大门前,轻轻地推开了。七彩的灵气风暴般扑向任十福,灵气风暴席卷了任十福,看不到他的身影。风暴散去,任十福看见盘坐在蒲团之上的竟然是任千寻。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任十福在心底里呐喊,歇斯底里般的呐喊。因为吸收天地能量,是先天强者才可以做到的。这是修真界千万年来的公理,是铁则。可眼前的一切真是的发生在任十福的眼前,颠覆了他的认知。姜还是老的辣,任十福虽然修为不高,但想到是圣人功法,也就不奇怪了。   日月几番交替,时间不知不觉间走过了三天三夜。这几天任十福和任百祥也盘坐在任千寻的旁边,虽然他们吸收不了灵气,但是在这环境里修炼可以加深对先天的感悟,这种机缘百年难道一见啊。   霎时间,天地灵气停止了流动,任千寻从入定中醒来。任十福,任百祥父子也随即停止了修炼,直直的盯着任千寻,像看待怪物一般。   “爸,爷爷,你们盯着孩儿干什么?”任千寻略显害羞,一只手挠着头说道。   “千寻,你是怎么做到的?”任十福严肃的问道。   “什么啊?”任千寻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疑问的反问到。   “别装傻,你怎么吸收天地灵气的啊?”   “我就是气沉丹田,按照功法进行修炼的。很简单的啊。”任千寻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很简单??”任十福和任百祥同时情不自禁的大喊道。   “像吃饭喝水呼吸那么简单。”任千寻淡淡的说,但在别人眼里是非常非常的欠扁。   任十福,任百祥父子,只见眼前一黑,差点晕倒,恨不得给他一锤子。要知道,多少后天修炼者蹉跎一生,也无法进阶先天。吸收天地灵气是所有后天的梦啊。这种怪胎难道是天生用来打击人的吗?   “千寻快点来测试一下实力。”任百祥急切的问,而旁边的任十福则显得淡定一些。   3081kg,3056kg,3064kg,3021kg.任千寻随意打了几拳,然后全力打了一下测力机,3230kg。然后任千寻又来到测速机面前。31m/s。   “好好好!”任十福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了,饶是他的养气功夫不低,此时也控制不了激动了。“千寻你的实力是后天三重。”(后天一重天,拳力1000kg,速度10m/s.二重天拳力2000kg,速度20m/s.以此类推。九重天可以达到恐怖9000kg,速度90m/s.)   “什么嘛?才三重啊。”   “什么叫才三重啊,你老子我修炼了20年才三重。”任百祥深深地受到了打击激动的说。   我们该如何评价任千寻呢?天才?妖孽?怪胎?我们只能说,这世间就有这么一种人,注定要超越所有人,这种人叫做王者,天生的王者!我相信,任千寻一定能成为一个传奇,一个震惊七界的传奇。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PS:新人新书,请大家多多支持。我还在上学,更新慢,但我尽量保证一天一章。 人间界 第五章 认清自己   未若柳絮因风起,在谢道韫眼中的雪是轻盈灵动的。此时的高城下起了入冬的第一场雪。这场雪挑起了任千寻的情趣。任千寻一袭青衫,还是一身秋天的打扮就走出家门,扬长而去。这自然不是想现代人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做派。此时虽然大雪纷飞,但是以任千寻后天三重天的修为,自然不会畏惧这点寒冷,内力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也是科学不可解释的。内力却可增强破坏力,速度,还有体力。内家高手都是以气息绵长著称的。当然准提心经是内外双修的功法,古今武学大师都是内外兼。内外兼修,由内而外,由外而内,相辅相成。   任千寻压制自己的速度,漫步在高城的大街上,即使这样他的速度也引起了路人的惊叹与旁观。任千寻全速是30m/s。要知道,世界纪录大概是10m/s左右。与后天一重天的速度相当。一个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在普通人眼中已经是人体的极限。殊不知,初入修者大门的后天一重天的修者,就能与其相仿。由此可见修者是多么可怕的一群人。所以此时任千寻虽然压制实力,也有七八米每秒的速度,虽然并不惊世骇俗,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极快了。   任千寻,漫不经心间,扫视着大街上的人和物。突然他的眼眸锁定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旁人,是在高城也小有名气,飞扬跋扈的七毛之一的老大—红毛。在他旁边还有着十数人。其中六个的头发也是五颜六色的。七毛—高城的一个黑社会团伙,兄弟七人,手下有近百人的小弟,平日靠收保护费,敲诈勒索为生。为什么叫做七毛呢?因为兄弟七人的头发分别是七彩的,分别是赤橙黄绿青蓝紫。赤色,也就是红色,是老大,以此类推,紫毛最小。看到这,各位读者,想必会觉得,造物主真是神奇,富有童趣,像个小孩子一般,让着七兄弟生成这样。哈哈!错了,大错特错。这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七毛的头发是染得,糊弄旁人的,如果你信了,你就傻了哦!   此时,任千寻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想法,一个过去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教训七毛,教训七毛。。。任千寻的心里有一个声音不断的重复,不断的诱惑他,不断的催促他。当然此时的任千寻并非是要做正人君子,除魔卫道,为民除害。有的只是最原始的,野兽般的战斗的欲望。   “畜生,放开那个女孩!!!。”任千寻一步跨出两米,来到红毛的跟前,义正言辞,一本正经的,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心想哥这样打你是义之所在,师出有名了,任千寻一阵的窃喜。可真是的情况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的破旧的衣衫,打了很多补丁,脸上有些泥土很花,提着一篮子野花,在叫卖。红毛蹲下买了一枝花而已。   任千寻瞬间来到红毛面前,一招直拳,打向红毛。汗!好菜的招式,直拳,小毛孩都会吧。虽然是如此简单的招式,但在任千寻的手中,却不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一拳把红毛捶出四五米。红毛倒飞在地下,而且断了两根肋骨。试想,在任千寻的3000kg的拳力下,谁人又能幸免。同样的招数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自然是不一样,以千寻的实力,结果应当如此。   “坏人,大坏人,不要欺负红毛叔叔。”小女孩站在了红毛面前,双臂展开,想要挡住任千寻,眼里的泪水还在眼眶中打转,但此时小女孩并滑稽。她那单薄矮小的身子,在漫天的风雪之中,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高大,比任何人都要高大。巨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巨人。真的巨人不是姚明那样身体的高大,而是内心的高大。   “让开,小妹妹,他是坏人。”任千寻冷冷的道,语气中透着一股不可置疑。   “就不让开,大坏蛋,大坏蛋。”小女孩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大喊道。   “兄弟们给我上,打伤打死,我红毛负责。”红毛不愧是混社会的人,虽然伤的不轻,还是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捂着断了肋骨的胸喊道。   七八个小混混抄起,甩棍,木棍,砍刀等武器,冲了上来,目标自然是任千寻。任千寻虽然是后天三重天的修为,但是还是普通人的心态,没有战斗经验,此时不由得慌了神。大跌眼镜的是,任千寻如同小孩子打架一般,踩脚趾。即使如此招数,在任千寻的巨力之下,七八小混混痛的嗷嗷叫,一边单腿跳,另一只手,捂着变形的脚掌。   “冲啊,冲啊,他双拳难敌六手。一起上干掉他。”红毛大声的喊道。可此时,众多混混已经被任千寻变态的实力震慑到了,谁也没有动。“干掉他,我给他100万。”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余下的六毛和其他众人,心一横,冲了上去。但是三拳两脚,任千寻就击倒所有对手。   任千寻来到红毛面前,邪邪的一笑,捡起一把匕首,对准红毛的脖子,道:“叫声爷爷,再跪下磕三个响头,我就放过你。”小女孩,毕竟是年幼,眼泪不住的留了下来,拉着任千寻的衣袖,道:“放开他,放开他,大坏蛋。”   此时红毛很硬气,没吭声,脸偏了过去,不看任千寻。任千寻,手一动,欲要杀了红毛。   “够了,千寻!”任十福,一声霹雳,震耳发匮。强大的气场散开,此时街上的人,都停止了声音,鸦雀无声。任十福,在前面走向任千寻,后面跟着一男一女,男的是任百祥,女的是任千寻的姑姑,任百灵。   “你好大的威风。”任十福脸色阴沉,震怒的说,“一个修者打一群混混,很自豪吗?很骄傲?你丢进了修者的脸面。强者有强者的骄傲,修者不会欺负普通人的。你很厉害吗?接我一招。”   “无影腿。”   这一击,气势磅礴,势不可挡,任千寻被这一退踢中了腹部,痛的捂着肚子打滚。看着任千寻的眼眸可以看出一股不服和不甘。   “你是不是觉得,我修为比你高,你输了,并不服是不是?”任十福看透了任千寻的想法。“好,你和你父亲修为相当,你们比试一下吧。”   “冲拳!”   “寸腿!”   “通天炮拳”   “翻身劈拳”   任百祥雷厉风行,说打就打,一套十二谭腿急攻任千寻。十二招,下来败了,败得一塌糊涂。后来任千寻又和姑姑任百灵大战一百零八回合。后天三重天的任千寻竟然败给了后天二重天的姑姑。任千寻一脸颓废,心灰意冷。   此时,任千寻认清了自己。自己被一时力量的庞大,所迷惑,失去了一颗善良的心。修者是天地间的的宠儿。他们有自己的骄傲,从不不屑欺负普通人。修者上可飞天,下可入地。修者自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人间界 第六章 选择的路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任千寻回到家中发自内心的自我谴责,任千寻从小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小时候,喜欢观察蚂蚁。曾经自以为蚂蚁忘了回家的路,或是觉得蚂蚁回家选择的路过于曲折,就用手帮助蚂蚁“飞”回家。但结果是,不小心捏死了蚂蚁,为此他难过忏悔了十分钟。十分钟后,他则是又观察起了蚂蚁。他很善良,却因为内向,少有朋友,而孤独寂寞。自小并不出类拔萃的他,还有一点点的懦弱和自卑。奇怪的是,凡是这种人都十分的渴望强大,超出常人的渴望。普通久了,就想变的特别,物极必反,就是这个道理。也是因此,当任千寻短短几天就变的强大的时候,他失去了本心,迷失在力量的澎湃中.说白了就是一个暴发户,有钱不知道该怎么花,所幸他即使的认清了自己。这时的任千寻在不断的反省自己。   “千寻,还在面壁反思啊。”任千寻的姑姑,任百灵,面带笑意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姑姑,我错了。我当时就是想教训一下七毛。可是。。。”任千寻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七毛,是黑社会,没错。”任百灵正色道“可是你说他调戏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这。。。”任千寻挠了挠头,无言以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红毛,同情小女孩,买野花,说明他良心未泯,本性还是善良的,你知道他们怎么走上邪路的吗?”任百灵反问任千寻。任千寻不知,默不作声。任百灵接着道“七毛,是一群孤儿,无父无母,后脾气相投,走到一起,结为异性兄弟。但没父母管教的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所以沾染了不良习气。为了生存,靠着狠气,控制近百混混,成为高城的一霸。但是他们的存在,对高城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姑姑,你怎么这么说?他们可是黑社会,都是坏人,都是犯罪分子啊!”任千寻激动的站了起来不解的分辨道。显然任百灵的话颠覆了他的认知。   “千寻,不要激动。正所谓有白就有黑。阴阴阳阳,相辅相成,独阴不长,独阳不生。黑社会自古就有,他的存在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古代的山贼,劫匪,就是其前身。明代是更有白莲教。近代有洪门,青帮,所以他的存在时必然的。而七毛,他们本质并不坏,虽然收保护费,但他们并不欺男霸女。他们虽然会敲诈勒索,但是对象都是为富不仁。他们并不只是为了自己,他们用了很多的钱收养了孤儿。这些你都知道吗?如果,换做别的黑社会控制高城,你能保证他们不为祸一方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显然任千寻一时接受不了这种说法,他的心里很乱。任百灵走出了房间,留給任千寻独自思考。任千寻想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他发现自己真的很幼稚,很肤浅。看事只看到了表面。此时他学会思考,学会了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人生嘛,就是在不断成长,不断的成长。   许久之后,任千寻走出了房门,家人们都在等着他。   “爷爷,我想知道,我败在了哪里?”任千寻开门见山,问道。   “你是说,你为什么会输给修为比你低的姑姑是吗?”任十福反问道。   “没错。”   “修为并不是决定实力的唯一标准。武技,战斗经验,气势,武器,秘法,天赋神通等等都可以影响一个修者的实力。而你一个暴发户,空有实力,去无法发挥。坐拥宝山不自知啊。”   “我要学武技。”   “好,我教你。”   妖孽就是妖孽,武技的熟练程度,分为初习,小成,大成,圆满,超神。短短七天里,任千寻就练成谭腿,佛山无影腿,寸拳,半步崩拳,八极,太极,形意,七种武技。而且,而且。都修炼到了大成之境。要知道多少修者一种武技苦修十载才堪堪练到大成。一日抵十年,这是何等恐怖的资质。随后任千寻又继续修炼了三天,可是却再无寸进。还和和家人对战七十三次,战胜了姑姑,却始终打不过父亲和爷爷。   “苦修,已经无用。”   “可是我还没修炼道圆满,何况圆满之上还有超神呢?我怎么这么笨呢?”   。。。。。。   你是否无语了呢?反正我无语了。任十福,任百祥,任百灵都无语了。任千寻!人家十年才修炼到了大成,你才用了一天,还笨?你还让别人活不?(我真想上去抽他一顿,当然我打不过他,作者语)天才不外如此。   “武技不是一味苦修就可以的,开始只要领悟要领,提高熟练度就可以,但任何一种武技想要修炼到圆满,都要经过血的厮杀。”   “血的厮杀?”   “血的厮杀。”   “那要如何?”   “打黑拳!”   “你决定了吗?修者是一条不归路,多少天骄死在了长生的路上,你知道吗?”   “我知道,但我注定成为强者。”   “那你去准备吧。”   这就是任千寻,自信而霸道,一种盲目地自信,可是哪一个绝世强者不是如此呢?一个强者就要有一颗无敌的心,一颗一往无前的心。   C市X专科学院。   入冬了,学校里银装素裹,白皑皑的一片,有一种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感觉。任千寻时隔四个月,再次来到学校,却又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四个月前,他在这里觉醒,从此命运在此转折,他走上了修者的道路。从孱弱内向到强大自信,士别三日自当刮目相看。   “老师,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千寻。”   “老师,我要退学。”   “你决定了吗?”   “决定了。”   “那好吧,你去办一下手续。”   这是李民和一众同学走了过来。“千寻,你为什么要退学啊?”“是啊,千寻,为什么啊?”“有的时候,得到了一些就要放弃一些。”“你说的什么?我听不懂,千寻,你还当我是兄弟吗?”李民情绪有些激动,愤愤的说。   任千寻,抬起左手,轻轻的一拍桌子。粉碎,尘埃般的粉碎。众人惊呆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任千寻,不知道何时离开了,在学校留下了一个传说。此时他正去往外地,即将走上血的历程,黑拳之行。等待任千寻的是什么呢?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人间界 第七章 黑拳内幕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第一的省,经济占据中国的八分之一,其收入已经达到中等国家水平,当然他也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沿海省份。广州是他的省会,任千寻就来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一个黑拳界的传说即将在这里开始。   任千寻打的来到了广州的华侨小区,,这是一个有幼儿园,小学,医院,商场于一体的巨大华侨小区,这个小区只有独立庭院和独栋别墅,住在其中的人非富即贵。任千寻漫步到小区最里面的会友路,找到了三号别墅,按了按门铃。   “谁?”一个冷漠的声音响起,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哪位是铁拐李?”   “我就是!”   任千寻定睛一看,不愧是“铁拐李”,一个彪形大汉,他的一条裤腿在飘荡着,显然这个大汉失去了整个大腿。而“铁拐李”的法器拐杖,青龙戏珠杖呢?是由通体的不知名木材雕成一条盘踞的青龙,青龙的嘴咬着一颗红光闪闪的珠子。红翡!没错就是翡翠中的帝王—红翡。窥一斑而见全豹,一条奢华霸气的拐杖足以看出“铁拐李”的巨富。   “仁兄,请进。”铁拐李一抱拳,随即摆出一个请进的姿势,眼睛笑眯眯的打量着任千寻,似乎要把任千寻看透。但任千寻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丝毫不被铁拐李气场的影响,大大方方的走进别墅。来到百余平米的巨大客厅,任千寻没有客气,一屁股坐在了梨花木的座椅上,而且还是主座。一副居高而下,俯视着铁拐李。   “您是福叔,介绍来的?”显然铁拐李见任千寻气度不凡,收起了小视之心。此时语气已经没有当初的冷漠和高傲,而是几分的温和和心切。铁拐李不愧是老江湖,变脸比翻书还快。   “正是。”任千寻酷酷冷冷的道,越是如此越是给铁拐李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作假时真亦假。铁拐李一时弄不清他的虚实。   “敢问,老弟是福叔什么人?”铁拐李好奇的问道。要知道,福叔来的信中,可是非常重视着个年轻人啊。福叔是什么人?后天中期修炼者(后天分九重,前三重被称为前期,例如任千寻就是前期巅峰。四至六重是中期,七至九为后期。)福叔想当年乃是人称“血修罗”东南亚黑拳界第一人。战绩是百场全胜,而且他的对手非死即残,“血修罗”的称号由此而来。所以此等人物绝对不是只有后天一重的铁拐李可以惹得起的,况且若没有福叔,铁拐李今生恐怕无缘后天,成为一名修炼者。   “正是家祖。”任千寻淡淡的说,神情之中却又说不出的骄傲,但没有傲慢,因为任十福再厉害,也终归是他本人的实力,与任千寻无关。   “失敬失敬,竟然是福叔的爱孙。”铁拐李神色一变,眼神用有一丝惊讶,但瞬间掩饰住了。但这一切却没有逃过任千寻的眼睛。任千寻心想,心理战术已经成功,想必铁拐李不会小视他了。   “哪里,哪里。李叔叫我千寻就可以。”任千寻放低身价说,不得不说,任千寻很有表演的天赋,明明很虚伪的话,在他的嘴中说去却让人感觉很亲切,很真诚。   “岂敢,岂敢,我还是叫你任公子吧。”铁拐李一副惶恐不安的样子.但他的内心不以为然,毕竟他铁拐李在广州也是有些名气的,内心自然有些自傲。他怕的是任十福,而并非任千寻。在他眼里任千寻不过是一个靠祖上萌阴的二世祖而已。   “李叔,莫不是瞧不起在下?”任千寻脸色一冷,仿佛要生气的样子。   “好,那我铁拐李就倚老卖老,叫你一声千寻贤侄了。”铁拐李是老江湖了,随即顺水推舟。处理的游刃有余。   “李叔,那千寻就开门见山了。”任千寻顿了顿,接着说“千寻这次前来,是请李叔带我进地下全场打黑拳的。”   “贤侄啊,不是老夫说,黑拳又称生死拳,上了擂台,那就是不死不休了,很是危险了。所以。。   。”铁拐李停了下来,欲言又止。   “李叔,但说无妨。”任千寻不为所动,缓缓的说。   “贤侄,你乃名门之后,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何必冒这个险呢?”铁拐李一副长辈的样子,关切的道。当然这只是客套话,任千寻的生死与他铁拐李何干?只不过畏惧任千寻身后的靠山—任十福罢了。   “李叔,有所不知啊。一个修者必须经过血的历练,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修者。这擂台之上,生死之战正是对我最好考验。”   “贤侄,执意要此?”   “是要如此。”   “敢问贤侄,修为如何?”任千寻伸出三根手指,在铁拐李的脸前晃晃了。   “拳力300kg?”铁拐李追问道。任千寻微笑的摇了摇头,默不作声,还是伸出了三根手指。这时铁拐李百思不得其解,任千寻实力到底是多少?这时铁拐李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想法。不可能。不可能,他的内心并不想承认,但还是问道“可是后天三重?”   “李叔,好眼力。千寻也是刚刚晋升三重天的。”任千寻笑了笑。这时,铁拐李也无法冷静地保持平和的心态。后天三重?不满十八周岁?我铁拐李已过不惑之年,才堪堪练到一重巅峰。我这一辈子难道活到狗身上了吗?自古英雄出少年,果真不假啊。我真的老了吗?   “那贤侄可会武技?”铁拐李问道。   “千寻,惭愧,至今只会七种武技。”任千寻一脸懊恼的说。   “什么?七种?我没有听错吧?”   “没错,正是七种。”任千寻淡淡的说,好像这一切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这话在铁拐李心里可翻起了滔天巨浪。要知道,铁拐李自己也只会三种武技。普通人掌握一种武技最少要一年半载。我老了,我真的老了,铁拐李心中道。此刻的铁拐李一下苍老了很多,显然被深深的打击到了。如果他知道,任千寻不止练会了七种武技,而且都修炼到了大成境界,恐怕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那。。。李叔何时带我打拳赛?”   “不急,贤侄,你可知黑拳的规则?”   “是我,莽撞了,李叔请讲!”   “黑拳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只要不使用兵器,什么手段都可以用,只要能够杀敌就可以。”任千寻眼眸中闪过不一样的神采,斗志昂扬,丝毫不被黑拳残忍规则所动。看来任千寻的确是一名天生的战士,性格之中就有残忍的因子。“还有,黑拳由来已久,在最近几年,更是有了国际通用的级别。分别是:菜鸟,青铜,白银,黄金,钻石,五个等级。像你第一次打拳赛,就是菜鸟级别,只有连续打败十名菜鸟就可以晋升青铜,同理,连胜十名青铜,就可以晋升白银。当今世界上只有三名钻石级,他们是黑拳界的神话,封号拳皇。”   “李叔,那我的第一名对手是?”   “蛮熊。”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PS:因为上学,所以更新的很慢,还请诸位看官谅解,诸神的荣耀拜谢。  人间界 第八章 击杀蛮熊   黑拳,毕竟是地下非法性质的拳赛,是见不得光的。所以每一名拳手都会使用化名或者是一个外号,而这个外号都是根据拳手的特点起的。蛮熊就是菜鸟级拳赛的新星,因为身高两米三,体重三四百斤,像极了一个野蛮的棕熊,并且他打败对手的方式是最原始最野蛮的撕裂。蛮熊打黑拳的时日并不久,但已经九连胜。每次蛮熊撕裂对手时的血腥刺激了观众们内心残忍的因子,让他们疯狂,让他们欢呼,让他们雀跃。   今天只是一个普通的黑夜,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却是一个注定难眠的夜。因为今天是蛮熊的第十战,也是他晋级青铜级拳手的最后一战。疯狂的拳赛即将上演,血腥残忍是今天的主题,没有之一。   尚武大街,生死楼,天台。   也许在普通人眼里,像黑拳这种非法活动,地点自然是在,野外,或者地下室里。但黑拳在广州已经没有多少隐蔽性和神秘的色彩。他的地点虽不说人尽皆知,但只要是在道上混过的都知道,生死楼就是黑拳的代名词。当然要进入其中观赛都需要介绍人或者6666的押金,所以黑拳是富人的游戏,赌徒的最爱。至于拳手只有圈里的拳手经济人来提供的,普通人是无法混入其中的。   午夜前的一刻钟。   此刻不论是观众,裁判,还是拳手都在同一件事,那就是押注赌拳。赌,就是拿财物或者其他物品甚至手脚性命作注比输赢,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千古的人类为此乐此不疲。为什么呢?理由无非是:贪欲,冒险,投机,侥幸,娱乐,消遣,刺激。真是赌具备这些特点,更够满足人的种种负面心理,才会如此的广受欢迎。   任千寻穿着一件庞大黑袍,把他整个人完全包裹起来,看不出胖瘦,看不出五官,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神秘,一个彻彻底底的神秘人。转瞬间,他走出十几步,一种后天修炼者的气场打开,围着下注台的众人不自觉给任千寻让开一条路。任千寻自然走到下注台前,对着侍者小妹道:“艾凡,十万。”艾凡就是任千寻的化名,当他念道这名字的时候都会想起那个她。可任千寻已经走上的修者这条不归路,这有把心中的美好封藏在内心的深处。   “先生,你确定,要压这个新人十万吗?虽然现在的赔率是10:1。但是他的对手可是蛮熊。”侍者小妹,还是年轻,好心的提醒道。   “艾凡,十万。”任千寻冷冷的没有感情的重复的道,语气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感觉,无比的坚定,随即打开提包,倒出十万元的现金。   “好的。请稍等。”什么嘛?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赔死你才好呢!侍者小妹心中不满的想,但还是开了一张票据递给了任千寻。任千寻的众人的注视下离开了。   古朴的大钟敲响十二下,午夜还是如期来临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人都抑制不了心底的兴奋,一场血淋淋的生死拳赛即将开始。   “女士们,先生们。青铜晋级赛现在开始,尖叫吧。欢呼吧。疯狂吧。”一个染着冲天的白发的中年人,手舞足蹈,夸张的喊道,果不其然,他的一句话瞬间挑起了众人的激情,尖叫声不绝于耳,天台一片疯狂的景色,在夜的渲染之下,形成一幅独特的画卷。   “下面有请有一个很怂名字的“艾凡”拳手登场。”中年主持人言语间毫不掩饰的嘲讽道,显然他并不看好任千寻。当然这也是每个黑拳主持人惯用的伎俩,贬低新人,抬高人气拳手。   任千寻,不为所动,丝毫不生气。一个强者怎么会在意蝼蚁的想法啊。以任千寻后天三重的高度,自然可以俯视这个主持人,视为蝼蚁。这时,任千寻还是一身黑袍走到擂台里。所谓的擂台就是一个面积数十平米高三四米的巨大铁笼,在这里只有硬碰硬的战斗,没有做逃兵的机会。   任千寻站在这里,场外顿时一片哗然。前文曾写道,任千寻身高174厘米,而他的体重只要有60kg左右。174厘米众所周知只是中等身高,60kg属于偏瘦。而打黑拳的拳手都是身材高大威猛,任千寻在其中是多么的矮小瘦弱。虽然不要以貌取人,可每个人的的第一印象都是建立在外表上。所以此时所有的观众都小看了任千寻,那些想爆冷门压任千寻的观众竟然都开始骂街了。   “下面有请九连胜的拳手蛮熊闪亮登场,大家欢迎。”台下霎时间掌声四起。“蛮熊,蛮熊,打死他,打死他。”观众的疯狂不亚于追星族。   “三,二,一开始。”   “死亡绞杀。”蛮熊一蹲,顺势双腿一张,像一把巨大的剪刀似的铲向任千寻,设想这如果真的铲上敌人的双腿,必然会骨折。狮子搏兔,也用全力。蛮熊没有向他人一样小看任千寻,而是一上来就是用绝招。   任千寻,虽然在家和家人切磋过,但毕竟生死搏杀是第一次,面对蛮熊还是有一丝慌张。诚然此时纵身一躲,是最好的选择。可此时任千寻却选择了硬碰硬。   “佛山无影腿。”任千寻纯熟的使出无影腿。电光火石之间,任千寻的一条腿和蛮熊的双腿碰撞在一起。两人各退了三步,看似平分秋色,其实不然,任千寻只是腿脚一麻,而蛮熊双腿却是剧痛。不过,蛮熊用意志力挺了过来,表面若无其事。   两个人站在牢笼之中,相距两三米,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像极了小巨人和小孩子打架了。场面很滑稽,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不出。此时两人的神情都十分凝重,都在等,等一个时机,等待对手松懈那一刻,就是最好的攻击的机会。   不知不觉间,一分钟过去了,短短的几十秒的时间,对于两个人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打呀,打呀。”场下谩骂声不断。可他二人却不为之所动。   突然间,任千寻动了,他要强攻,占据主动。“形意之虎拳。”这时任千寻仿佛化作猛虎,扑向蛮熊。蛮熊自然不能失去势,于是双拳连环攻击。实力虽然不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条件,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技巧都是浮云。任千寻的3000kg的拳力绝不是蛮熊800kg的拳力可以抵挡的。霎时间,面熊倒飞出去,巨大的身躯撞在铁笼上,顺势倒在地下。   任千寻举起左臂,表示胜利。可他高兴的太早了,此时蛮熊不知不觉间,站了起来走到任千寻的身后,双拳一使力砸向任千寻。任千寻虽然是后天强者但是头部是要害,任千寻还是头破血流,摇摇欲坠。但是任千寻还是走到蛮熊跟前,野蛮原始的暴捶蛮熊。蛮熊本来就已经深受重伤,此时遭受重击,他跌倒在血泊之中。任千寻吸取了教训,仍然狂踹蛮熊,最后把蛮熊的左臂和右腿撕了下来。可悲可叹,蛮熊以撕裂成名,却死于撕裂。成与斯,死于斯。此时的任千寻摇摇欲坠,却没有立刻倒下。   “艾凡胜。”中年主持人很快地说。话声刚落,任千寻便晕倒了。场下观众看到此情此景,疯狂嘶叫,大声呼唤“艾凡。”   在某个角落里侍者小妹眼里闪着奇异的光芒,看着任千寻,轻笑的说:“真是一个有趣的家伙。”   当然任千寻得到的不只是胜利还有,还有赌赢的一百万现金。此刻任千寻对此却丝毫不知,他还在昏迷中。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人间界 第九章 晋级青铜   这世间有一类修炼者叫做修罗,有一种修炼方法叫做修罗道。而修罗并非指一个种族,也不是一种特殊生命,修罗道更也不是一种功法,秘法,神通等等。修罗道修炼方法只有两个字:战斗。在战斗中成长,在战斗中晋级,在战斗中领悟。只要靠修罗道修炼的强者都被称为修罗。修罗道修炼速度虽然一日千里,却九死一生,因而很少有人走修罗道。凡战斗都有风险嘛!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啊。所以在修炼界,每一位修罗都是不折不扣的疯子,都是同阶中的王者,更有些妖孽可以越级而战。修罗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代名词。   任千寻的爷爷,任十福,便是一名修罗。其实任十福资质平平,若是按部就班的修炼恐怕一生也无法突破后天前期,止步三重天,可任十福却已有五重天的实力。因为生与死的考验,因为修罗道,才有了他的今天。所以,当任千寻修炼到三重天的巅峰,无法进阶四重天的时候,任十福建议任千寻去打黑拳,因为黑拳便是修罗的道一种修炼方式。   我们的任千寻,不愧妖孽之名,虽然第一次打黑拳受了伤,第一次杀人,促使他领悟了四重天的精神境界。(修炼分精神境界和肉体境界。只要领悟了精神境界,然后按部就班的修炼内力和肉体,就可以水到渠成的晋级。反之,如果没有领悟精神,无论怎么修炼内力,也是无法寸进。)此时的任千寻领悟了精神,而他可以吸纳天地之力,一时三刻间,任千寻便达到了四重天。这代表着他成为了后天中期的修者。   黑拳第二战。任千寻的第二个对手是“飓风。”显然这是一个以速度著称的拳手。黑拳手的外号都是这么简单易懂。经过第一战,观众再也不小看这个“矮小瘦弱”的新人艾凡。任千寻背手握拳,有一种大师风范。这时,任千寻,伸出一只手指,冲着飓风,勾了勾手,一副轻蔑的样子,挑衅飓风,显然要让飓风先出手。   飓风一下子怒了,任谁被人小看都不会高兴。狂风步法是飓风的拿手战技,而且修炼到了圆满的程度。飓风势若狂风,步法飘忽不定,时而东,时而西,捉摸不定,变化莫测。飓风瞬息间,连环三拳打向太阳穴,同时一脚撩阴直奔裆部。可任千寻不为所动,从容淡定,转身搬拦锤,同时抬起左腿,欲要踢向飓风,可这时他的左腿停了上来。没错,任千寻在让着飓风,每次可以击倒飓风时,他便及时收招。   鏖战八十回合,在观众看来,两人势均力敌,打得热火朝天。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完全是一边倒。第八十一回合,任千寻,步伐一变,仿若化作一阵狂风,一记“死亡绞杀。”绞断了飓风的双腿。顿时间鲜血四溅。两条小腿飞出了牢笼,飞到了观众席。一阵惊慌的叫声响起,观众四散躲开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任千寻在短短的几分钟里竟然学会了,飓风的“狂风步法”运用蛮熊的绝招“死亡绞杀。”击败敌人,干净利落。这是何等逆天的天赋。   任千寻毫无悬念的取得了胜利。艾凡与飓风的赌拳的比率是一比七,任千寻的一百万自然变成了七百万,黑拳果然是一个让人一夜暴富的捷径,当然也可以一夜间变成乞丐。   黑拳第五战。此时的任千寻,在黑拳界四连胜,已经小有名气,他的对手自然也是越来越强。“金刚”,横练功夫金钟罩的修炼者。金刚也许不是菜鸟级拳手中最厉害的,却是最难缠,最头疼的。金钟罩,自如其名,练者仿佛金钟罩身,无懈可击。任他狂风暴雨,也无法伤我分毫。   金刚,的打法很简单,就是完全舍弃防御和闪躲,和敌人硬碰硬,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以任千寻后天四重的实力完全可以俯视一切菜鸟级的拳手,要知道后天四重,一般只有白银级拳手才有这样的实力。所以菜鸟级比赛对他来说只是一场游戏。   但是任千寻十分的恶趣味。试想,一个人也许被敌人十分干脆的打败,也许可以接受,如果对方是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或者招式打败自己,那他绝对会深受打击,甚至心灰意冷,寻短见。显然任千寻就抱着打击人的出发点去的。   不出意料,任千寻和金刚,拳对拳,腿对腿,掌对掌,一场肉搏就此展开。战斗分很多种,肉搏却是最激烈,最惨烈的一种。   砰!砰!砰!砰!   肉体的碰撞声不绝于耳,双方的衣服已经开始破裂,一个洞,又一个洞。肉搏数百记之后,双方很有默契的脱掉上衣,露出肌肉。八块腹肌,都是八块腹肌。任千寻和金刚完美的身材,引起台下花痴女不断的尖叫。   打呀打,打呀打,不知过了多久。金刚停了下来,弓着身子,双臂伸开,气喘吁吁。   “金刚,你就这点实力吗?打呀。”任千寻笑着说。金刚鼓了鼓气,冲了上去。   “comeon!baby!”任千寻挑衅的说。金刚已经开始拼命了,招式凌乱,打法已经没有章法了。   几十秒后,金刚已经没有丝毫力气了,站在台上摇摇欲坠,站立对于此时的他,已经很费力了。   “没意思。”任千寻一副无聊的样子,缓缓的走向金刚,金刚如临大敌的样子,艰难的摆出一个防御的架势。任千寻来到跟前,伸手一指,金刚倒了下去。任千寻破了金刚的罩门,虽然任千寻没有杀了他,但对于金刚来说,这比杀了他还难受。毕竟苦练了数十年的横练功夫,被人破了,任谁一时也无法接受。   任千寻,走出牢笼,在众人的注视下来到下注台,拿走了属于他的两千一百万。走时一转身对着侍者小妹一笑,潇洒的离开了。侍者小妹愣了愣,不由得一笑,望着任千寻的背影,怔怔的出神,很久才回过神来。   黑拳第十战。今天是任千寻的青铜晋级赛,胜了自然会晋级青铜级拳手。败了,自然,要从新计算,要等下次十连胜才能晋级。今天他的对手是“狐狸”。一个菜鸟级拳手的绝对王者。其实以他的实力早可以晋级青铜级选手。只不过每连胜九次的时候,他都会故意输掉。因为菜鸟级比赛对他没有任何危险,还可以赚取不菲的金钱。所以他才叫狐狸。   “我认输。”主持人刚刚宣布开始,狐狸却很无赖的人认输了,让观众哭笑不得。任千寻显然对这个结果页很出乎意料,任千寻就这样不战而胜的晋级为青铜级拳手。   “帅哥,我请你喝一杯,交个朋友吧。”侍者小妹鼓起勇气期待的说。“对不起,我没空。”任千寻冷冷的道。此时他的脑海里浮出一道身影,那身影是那般的美好,那般的完美,挥之不去。   “我想你了,凡。”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人间界 第十章 有女郑凡   静室之中,任千寻在干什么呢?打坐?悟道?修习武技?不是,都不是。任千寻端坐在真皮座椅上,对着一台幻想牌16核32G内存的电脑。任千寻打开OICQ,熟练的输入密码。他打开“万世轮回我只爱你”一栏,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头像。把我删了吗?呵呵,凡。这难不倒我。打开搜索栏,输入账号,索检出一个昵称叫做“逆时针。”的女生号码。没错,这就是任千寻初恋女友—郑凡的OICQ。添加好友,有问题,这怎么办呢?   这难不倒我们的千寻。第一个问题是:你是谁?我是你老公。(好无耻的任千寻,我鄙视你。)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要加我?我想要做你的贴身保镖。(好闷骚的答复。)这样能加上她吗?我抱有一百二十分的怀疑。自然不可能,可我们千寻为了郑凡学过黑客技术。然后任千寻怎么做的呢?攻入OICQ的主服务器修改资料。你脑子秀逗了吧,攻入服务器,你以为你是黑榜前十的超级黑客啊。盗号,多简单啊。没错呀,凡事换一个角度,换一个方法,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复杂不代表高超,简单不代表低流。任千寻输入了郑凡的密码:本姑娘绝代风华。我汗!任千寻被雷到了。点开消息栏,接受了好友请求。   任千寻非常无耻的把郑凡OICQ中,任千寻OICQ备注写上了亲爱的老公五个大字。(无耻可以,但要有个限度啊。)打开空间,任千寻直奔相册。浏览和很多郑凡和家人的合影。任千寻父亲和弟弟服饰低调却奢华,因为任千寻可以看到衣衫上几个英文的蝇头小字,确切的说是蝇头的单词。翻译过来就是凯文。凯文是何许人也?世界第一服装设计师啊。好大的名头,不只是好的名头还是好大的价钱呢!任千寻父亲和弟弟的特制服装价值百万美元。不错就是美元。金钱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重要标准。由此可见郑凡显赫的家世。想到这,任千寻不由得有些黯然,毕竟门不当户不对嘛。   任千寻定睛一看,有一组加密的照片,写着写真集三个字。任千寻忍不住流下了口水,一副色狼的样子。(也许这里有人要吐槽,这是不是有损任千寻的形象。可是英雄爱美人嘛,哪个男人不爱美女?诗经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后输入密码:本姑娘倾国倾城。郑凡好自恋啊,任千寻也见怪不怪了。   无法访问本网页。坑爹啊,这可是250兆的超级光纤宽带啊。250兆,你真当我是250了。还不如当初办290兆的宽带了。任千寻这般想道。任千寻就是如此悲催的和郑凡的写真照绝缘了。砰地一声。电脑和桌子碎成了几片。自然了,任千寻此时的拳力可是4000kg。一台电脑无论质量多么好,也不可能在任千寻一怒之下幸免。此时,任千寻肉疼不已。那可是花了十好几万买的电脑啊。虽然任千寻现在身价数千万,可他还是小人物的心态。毕竟,任千寻过去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几百块,武力的强大也是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提升的。   此时的任千寻陷入了无边的回忆当中。往事虽然不堪回首,可有些人却永远活在回忆中。回忆中的美好,是支撑他们的信念。显然任千寻就是这种人。   时光回到了任千寻五年级的时候,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爱的女孩。那个地点是什么呢?是英语补习班。狗血啊,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你是英语补习班。不过现实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浪漫,而是那么那么多的现实。当梦想和现实碰撞,活下来的是哪个?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现实。我就不发表看法了。   那年,他11岁,她10岁。他在她的前桌,她在他的后桌,距离只有30cm,心的距离却并不近。讨厌英语的他,为了她,开始卷着笨笨的舌头,学着英语,并不具有语言天赋的他,执着的练习着每个音节。一遍,两遍,十遍,百遍。就是这般傻傻的执着,只为她那嘴角的轻笑。有时,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那般的可笑。事与愿违,可他还是没有博得美人一笑。   那年,他12岁,她11岁。他依然在她的前桌,她依然还在他的后桌,距离依然是30cm,心的距离有点近。有一天,老师问,你们父亲的职业是什么?她说,我的父亲是医生。他红着脸说,好巧,我的父亲也是医生。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个谎言,却是那么美丽的谎言。她说,她喜欢粉色。他,一个男生恬不知耻的说,好巧,我也喜欢粉色。同学们都笑他,可我看到着却笑不出来。她说,我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他说,好巧,我也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可她不信,可是他真的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啊。   那年,他13岁,她12岁。他还在她的前桌,她还在他的后桌,30cm的距离,心的距离已经很近。她已经对他有些好感,但矜持的她对他还是不冷不热,不温不火。这时的他已经上初一,开始叛逆。他有些灰心,开始堕落。好孩子的他开始在课上捣乱,气的老师压根痒。她以为他变了。几周后的他却放弃了还有几个月就结业的补习班。她每天望着空空的前桌,怔怔的出神,千万次的在脑中幻想他的身影。毕业那天,她拿着毕业照,看了许久许久。她撕掉了毕业照,没有他的毕业照,我-不-要。她的泪水已经不知不觉的落下。   那年,他15岁,她14岁。堕落的逃学的他,在父母的劝说下,选择了留级。此时他想起了她,那道已经模糊身影却让她觉得那么的美好。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留级的他进入新班级的那一瞬,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那一刻的感动溢满两人的心胸。久久的对视,他们忘记了老师,忘记了同学。此刻他们的世界只有彼此,这一刻仿佛化作了永恒。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那年,他16岁,她15岁。今天是他们相恋一年的纪念日。她提出了分手,他呆了,泥塑一样的站在那。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小子,离我女儿远点。霎时间黑影对着远处的篮球架一指,篮球架炸裂了。千寻,忘了我吧,我父亲是先天强者,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珍重,珍重。。。黑影和丽影就这样消失在他的视线当中。   先天强者嘛?那又如何,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超越你的父亲,牵着你的手,相伴一生,浪迹天涯。凡!你等着我。一定要等着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