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奇怪的男人
马上就要出发了。
这个男人还是这么懒洋洋的躺在银冠树下睡觉。
太阳从银色的叶缝中照射下来,在这个男人的脸上映出一块一快的光斑。光斑让男人的脸无法被看清,而他这一系列让人捉摸不透的态度也让我们对他疑团重重。
他在三天前被发现倒在寂静密林里,身上衣物残破,各种人为伤害,失血过多、身受剧毒,胸前的圣徽早就没有了光芒。
这是一位被神明所抛弃的失意者。
我们的巡林客发现了他。
能进入寂静密林深处的必定有精灵血统,出于这点考虑,我们将他带回了密林里的聚居地,由巡视到此的德鲁伊长老治疗
——他的伤势太重了。
即使活了一百八十多年,我也搞不懂人类这种生物。
这个男人一醒来,就大叫着什么“搞什么我穿越了!”“怎么穿的是西幻居然还是一群精灵”,然后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看着我们。
这种眼神我在瓦斯特身上见过,当时他正饶有兴趣的观察一群狗头人怎么搬粮食。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人类。
他中的毒是很少见的深渊剧毒。这种剧毒盗贼工会一般用于清理他们所说的“刺儿头”——比如说,坚定的、无法被收买的圣武士;阵营对立、绝对不会为阴影之神“萨鲁”让一让道的神信者等。
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和这个大脑思考模式像巨魔一样的人类对不上号。
发现他的那一天,德鲁伊长老施展了神术“延续生息”,替他吊住了性命。
他实在伤的太重,毒我们是肯定解不了的,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只好用了“延续生息”。这是一种高级神术,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会让他死。
不过也只能维持十天,十天后,该如何就如何了。
他醒来了,也不对我们表示感谢,也不如常人那样问下自己在哪,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小木屋的屋顶,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见到你我的心开始欢唱。我是自然之子,寂静密林的长老赛文银叶。远方的旅人,你来自于哪里?”
他始终不说话,我们的德鲁伊长老只好开口询问。
“我擦~”他小小声的嘟囔了一声,“居然还是奇幻,还好老子玩过DND。”
他不知道精灵的听觉是很好的。十米外的一个苍蝇的嗡嗡声,如果我们想听见,也是能听见的。正是因为他不知道我们的听觉能力,在后来的几天,我才知道这个人类的大脑回路有多么的让人不能理解。
“日安。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失忆了。”他抓了抓脑袋,试图用一种很诚恳的眼神让我们信服。
‘他在撒谎。’我的直觉告诉我。
不过我们精灵还是很善解人意的。说不定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苦衷,伤成那样,又中了盗贼们的秘毒,怎么看也不会是很好的经历。
“那么,你是哪位神明的圣武士呢?”赛文长老看了看男子胸前的圣徽。圣武士必须靠圣徽来聚集神明之力,这男人体格健壮,显然是个习武之人。他胸前的圣徽被歪歪倒倒的配在那里,上面沾满了森林里的泥土,即使我的眼力如此好,也看不出它曾是哪一位神明的标志。
“呃,你说这个?”男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前。“我也不知道。
“这个不重要……”他随手拔下圣徽,将它往地上一扔。神圣金属制成的圣徽掉到了地上,发出“哐当”的一声。
“我说怎么杠的胸口疼,这下舒服多了。”
所有人面面相觑。
圣徽是神明的标志,除了堕落的圣武士,没有人会如此轻慢的对待圣徽。即使是别的神灵的信徒,除非敌对,不然也不会将圣徽随意丢到地上。
没有信仰的人死后不会被神灵接走带回神域,灵魂将会被“背叛之墙”吞噬。这对死后有灵的我们是很严重的事情。
更何况,神圣金属是一种很珍贵的金属,胡乱丢弃是很大的浪费。
“呃,丢掉它很严重么?”这男人发现我们的表情不对,立刻反应过来是他的行为出了问题。“我现在失忆了,什么都想不起来,要是做了什么奇怪的事情,请你们一定要提点我。拜托了!”
“看来你真的伤的很重,孩子。”赛文长老笑着捡起了圣徽递给他,几十岁的人类,在他面前确实是个孩子。“你好好休息吧,晚餐会有莉雅给你送来。”
我点头和他示意。
不用东张西望了,没错,莉雅就是我。
我一点也不想管这个人类。但是没办法,发现他的那天是我当值,也是我和其他同伴们将他抬进聚集地的。在确定他对聚集地没有危害之前,我必须要一直盯着他。
我们起身准备离开,病人最需要的是休息,而不是盘问。
“看来我运气很好,刚穿越就遇见了精灵。”他又开始喃喃的自言自语,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不过你是说遇见精灵是件好事的话,这句我非常赞同。
夕阳西下,我带了一些精灵饼干和水果给他送去。
这时他已经好了很多,看来他原来的身体真的非常强壮。
我发现他时,他的关节全部被人为的扭脱,全身都是血,各种瘀伤和钝伤遍及全身,由于中毒,连流出来的血都是黑紫色,这么糟糕的身体情况,不到晚上就可以坐起身来自己拿着东西吃了,他难道真有巨魔血统?
“味道真不错,你们精灵平时就吃这个?”他一边很愉快的进着餐,一边试图和我闲聊。
我点了点头。
“你可真是个酷妞,长得也挺美的。你叫莉雅?”他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的说着话,嘴里的饼干屑边嗖嗖的往下掉。
我微微的蹙了下眉,还好替他整理床铺不是我的工作。
“你们精灵不都是有一些特殊的姓氏么,比如刚才那个长老就姓银叶,你姓什么?”
“嘉兰诺德。”
“嘉兰诺德,好长啊。”
如果嘉兰诺德长的话,那他最好还是不要认识我那些姓“阿玛斯塔夏”、“阿玛吉尔莉亚顿”的精灵朋友们。
“嘉兰诺德,用你们人类的通用语来说,就是月之呢喃。”
他一愣,“说到这个,我才发现,你们怎么都和我说中文?”
“中文?那是你们国家的语言么?”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明明说的就是瑞拉尼克文啊。”
“啊?瑞拉尼克文?我说的是精灵语嘛?”他支着下巴思考了一会, “也对,我可是穿越人士,总要带点福利吧。”
很轻松的就解决了这个刚才还困扰着他的难题。
他总是很容易就让自己轻松起来。
一般人身受重伤、失去神眷、失去力量(圣武士没了神眷也就是稍强一点的战士罢了)、又中了剧毒命不久矣,就算不沮丧伤心,怎么也要平复下巨大的心理落差,在这一点上,精灵和人类都是一样的。
可他不,他总是呢喃着“我可是穿越的……”,然后这句话就好似一句万灵的咒语,很轻易的抚平了他心中的不安和身体上的伤痛。
“我可是穿越的……”到底是哪位神明的祈祷词?
看来我的神学知识还不够,回头要去翻翻那本“神明大全”了。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难道是先知?(改错)
第二天,我去给他送早饭,这时候他已经能搀扶着柜子什么的起来走走了。
“日安。”
还好他不是个邋遢的男人,虽然身体不是很听使唤,他居然也将自己的床铺整理好了。被子被叠得怪模怪样,但确实叠了没错。
见我看着那坨怪东西,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哎哟叠的很丑是吧?手一直哆嗦,就只能这样了。反正等下还要再躺上去,就这样吧。”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爽朗,配着那满头的灿烂金发,就像一束日光。
他和很多像熊一样魁梧的人类战士不太一样,虽然身躯健壮有力,可肌肉依旧是很流畅的线条——那天我给他上药时看过。
我很好奇,他的胸前曾佩着圣徽,这证明他以前是个圣武士,可和书上所写的圣武士感觉一点都不一样。
书上的圣武士都是严谨有利、恪守戒律的,充满了荣誉感和威严。
反正和这个边说话边撒饼干屑、笑起来露出八颗牙的家伙不同。
“你叫什么?我不能一直叫你喂吧。”我知道他说自己失忆是撒谎,其他人应该也看出来了,但我们也不想过问这个人类过去的事情。
可总是称呼“喂”也实在太失礼了。
“对啊,我该叫什么呢。”这样一个问题居然也让他非常为难。“就算玩游戏也要先创建个昵称吧……我最不会起名字了,哎哟真烦躁……”
想了良久,他猛地一拍掌,“一切都是未知的,你们就叫我X吧。”
他又笑了笑,像是做出了一个什么了不起的决定,“X先生,怎么样,听起来如何?”
“艾克斯是么?可以,就这么称呼你吧。”我点了点头,没有告诉他这是个典型的侏儒男性的名字。
“那么艾克斯先生,你是不是没有注意到长老和你说过,延续生息只能维持十天?”我一直很好奇他知不知道延续生息只能维持十天是什么意思。
“十天后还要再施展一次是吧?我知道的,我不会乱跑出去的。”
我就知道他没有搞清状况。
“一个人一生只能被‘延续生息’一次,这是给濒死的人处理后事的一种神术,即使是赛文长老这样的大德鲁伊十年也只能施展一次,然后这个神术就要进入冷却期。”我无奈的和这个一点常识都没有的人类介绍“延续生息”的作用,“现在已经过去两天了。”
“什么?”他震惊的伸直了身子,痛得龇牙咧嘴。“嘶……痛痛痛……你是说十天一过我就会死?”
我点了点头,“是的,深渊里的毒不是我们能解掉的。它不是我们这个位面的东西。”
“还有,不是十天,只剩八天了。”
他呆滞了。
随后我就见到了一个上了发条的巨大地精。
他开始胡乱折腾自己,前俯后仰,挠头搔耳,指天骂地,嘴里不停嘟囔着什么“老天爷你玩我就让我穿十天”、“就算我是主角你也得给我一点提示”之类的话。
哎,听力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
“美女!”他突然挣扎着走了几步抓住我的手,“你得救救我,我能不能找到线索就靠你了!”
我挑了下眉。
如果我有线索知道怎么救一个中了深渊剧毒的人,我早就出去游历了,还会窝在赛文长老的膝下学习各种知识?
“这样吧,我问,你答,可以么?”
我点了点头。
“你们发现我是在什么地方?”
“寂静密林。这个聚集地就叫寂静密林之地。”
“寂静密林……一点印象都没有啊,看来是个不知名的乡下地方。”他呢喃着,“那你们精灵比较大的聚集地有哪些?”
真是个无礼的家伙。
“精灵最早都居住在妖精之野,后来我们和雅灵发生了争执,散居到了各处。三位女王居住在银冠森林,七位长老巡视各地的聚集地,人类世界也有一些精灵村落,不过大部分是半精灵居住。”
“银冠森林,好像有点印象了……是奈落战记还是西里斯光辉?”他又开始说那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你们精灵有什么了不起的大英雄或者领袖么?最好不要太久远的。”
“最近的,那就是神谕女王安提诺阿了。”我说出了我心目中的偶像,少女与精灵的守护神缇娜的神谕者,三位女王之一,拥有者无双的美貌以及凡人难以匹及的力量的神之祭祀——安提诺阿。
“什么???安提诺阿!!!”艾克斯的嘴里能塞进一个亚龙蛋。“我靠!我怎么掉进奈落战记这种坑爹小说里!尼玛这种太监文你叫我怎么发挥啊!!!”
他一屁股坐到铺好的床铺上,重重坐下的震荡甚至让胡乱叠着的被子都散开了。他不安的搓了搓手,将双手紧紧捏在一起,开始像炮弹一样的提出各种问题……
“外面是不是有一个叫培罗斯特的国家信仰太阳神培罗?他的国家里是不是有一个公国叫兰斯特洛?兰斯特洛大公有一个儿子还在培罗的神庙里当人质?”
我摇了摇头,“人类世界我没有去过,确实有个信仰太阳神培罗的国家叫培罗斯特,但有没有叫兰斯特洛的公国我就不知道了,小儿子更是不清楚。”
“也对,我向个精灵少女问人类的事问个屁啊。”他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瓜子,“银冠森林和兽人王国中间是不是就隔着这个拉姆斯特王国?”
是的。我点了点头。
“妈蛋!快叫你们长老来啊!你们那个什么女王,要被兽人王国的神级秘术师绑架到兽人王国去啦!”
什么?!!!!
“是真的,我看你们救了我一命的份上我才和你们说的。”艾克斯见我表情诧异,边努力回想边和我说明,“那个培罗斯特帝国里有个公国早就想独立了,他和兽人王国做了交易,那个公国开放道路让兽人王国去攻打银冠森林,兽人王国就派兵支持他独立。兽人王国一签完协议就派秘术师去银冠森林打几位女王的主意,最后安提诺阿最倒霉被偷了出来!”
“尼玛这是大学看的书了具体就记得这么多,赶紧的!我还指望生命之树底下的生命果实救命呢!”他又开始神经病一样的絮絮叨叨,“生命果实要不行,那我就只能去找星光神殿?要不然就去和恶魔做交易?我可不想去和恶魔打交道……”
精灵主神柯瑞隆在上!希望这个人类说的不是真的!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没有说谎。但这种大事已经不是听凭一面之词就能确定的,我还是喊来了长老赛文。
长老巡视到了哪处精灵聚集地,就是哪处最高的决策者。
赛文银叶长老和三位女王长期相处,他是自然之神的德鲁伊,擅长种植和治疗疾病上的知识,很受人类和精灵们的尊敬。最重要的事,他是精灵族里公认的最善于“倾听”的长者。
“这位人类朋友,你说你已经失忆了,可是为什么会知道兽人王国萨曼卢要进攻银冠森林的消息呢?据我所知,兰斯特洛公国虽然有三年没有向拉姆斯特朝贡了,可已经没有任何准备要战争的迹象啊。”这位年长的德鲁伊一下子就问的艾克斯哑口无言。
确实,我虽然很少离开森林,可也知道人类打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囤积粮草、购买兵器,雇佣佣兵,这些事情都很难掩饰的住。就像暴风雨不会无声无息的到来一样,每场战争之前总会有一些蛛丝马迹。
他抱着头懊恼了一会,突然抬起头来说道:“我确实没有失忆,但我的来历不能向你们说明。我有一种特别的能力,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你也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就像我知道你们的西摩长老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类女子还生了个儿子,你们的米娅莉女王早就死了可是你们就是不向精灵世界和人类世界宣布这个消息一样……”
柯瑞隆啊!梅洛拉啊!
这可真是个惊人的消息!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就你了,莉雅
艾克斯的两个消息震惊了我,也震惊了赛文长老。
我是为不知道而震惊,赛文长老是为了他为什么知道而震惊。
我知道这有些绕口,但事实确实就是这样。
赛文长老的脸上写满了“你为什么会知道”的表情,难以置信的看着艾克斯。
那么,他说的是真的?那位威风凛凛的猎之女王米娅莉已经死了?有什么猎物会杀死一位技艺已经出神入化的猎人?
苍天啊,我的心脏真的接受不了。
“你曾经是先知之神的信徒?”赛文长老猜测着,“不对,你是圣武士,不是祭司,即使是先知之神的祭司,也不会窥探到银冠森林里的消息,那是柯瑞隆的领域。”
“那你能接触死者的世界?不对,米娅莉已经去了梅洛拉的神域,你接触不到她。”
赛文长老不停的推出猜测,又不停的推翻他的猜测,长老这么慌乱的情况我从未见过。我一直跟随他学习,在我的眼里,他一直是个睿智而冷静的长者。
够了!
“那么艾克斯,离你说的预言发生还有多久?”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如果它是真的,无论是他是先知之神的信徒,还是真的能接触到荒野之神梅洛拉的神域,我都要谢谢他。
开玩笑!安提诺阿女王是精灵族的精神领袖之一,怎么能让肮脏的兽人给掳走!
“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时间。”看见我迅速的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他也松了一口气。“但我知道发生前的迹象。”
“不过这不是我要解决的问题。”艾克斯的脸扭曲了一下,“还有八天我就要死了,我需要银冠森林的生命之实来救命。作为交换,我告诉你们他们会什么时候开始行动,如何偷走你们的女王。”
他还真是好大的自信。
也许那位“穿越神”真的给了他巨大的信心吧。
“生命之实?哦,是的,但是……”赛文长老听见艾克斯说起了生命之实,开始结结巴巴起来。
“我就要生命之实,我知道你们生命之树的根系里三百年前就已经生长出了一颗生命之实了,我需要它来救命。它能让人的身体恢复到最完美的状态,没错吧?”
“你说的没错。”赛文长老异常的焦虑,“可是那颗生命之实已经给米娅莉用了!”
“什么?!”他哀嚎一声。
“什么?!”我也叫了起来。
生命之实都没能挽救猎之女王的生命?她究竟是怎么死的?
“我&%%#¥#¥@*……”艾克斯又开始冒出那种让人不能理解的字眼,一顿发泄过后,他像是抓住木头的落水者一般急切地问:“那你知道塔里塔克废墟么?在一片可以发出星光的森林里,那片森林白天里没有任何光线,晚上就会有银丝一样的光芒出来……”
啊,那片森林,我知道的。
出外游历的瓦斯特曾经给我来过信,信里描述了那片森林的地点,说那是片在夜晚很美丽的森林,让我出去游历时可以见识见识。曾经有魔法师工会雇佣他们的佣兵小队去探查情况,后来什么也没有发现,那位魔导师大人只得带着精灵小队无功而返。
“我知道那片森林,”我很好奇,“但这和生命之实有什么关系?”
“生命之实?”艾克斯连忙摇头,“哦不不不,那个森林和生命之实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那森林里有能救我命的东西。”
“这样吧,交易改成你们只要安全的将我带到我的目的地,我就告诉你们时间和救人的办法,如何?”他用一种商量的口气向我们询问。
啊,真是个好说话的人类。
“只要带到那里就行了吗?”赛文长老转头问我,“那森林很远么?路上很危险?”
我回忆了下信里的描述,“不远,如果从我们这片森林走捷径穿越过去,大约三四天的时间。路上有一些怪物,但是不难对付。就是路过一些人类领地比较麻烦,那片森林正好在三不管地带。”
“那时间来得及。孩子,我这就和你出发。”赛文长老起身就要收拾东西。
“啊?您去?”艾克斯居然很不乐意,伸手一指我,“不用那么麻烦,既然她说了不难对付,就让她陪我去好了。”
他问我,“可以么?莉雅?”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个人类难道不知道有一位自然之神的高级德鲁伊陪着多有利?就算得自然之神不算什么威力强大的神祗,可这位赛文长老的能力也在精灵中排上前几位,又是去森林里,由他亲自带着去怎么说也比带着我这个没出过门的精灵强吧?
赛文长老看了看艾克斯,又看了看我,显然也很意外。
我摊了摊手。
“对,让莉雅陪我去,我去的地方不需要那么多人,她一个就够了。”他想了想,补充道:“给我些能够保命的东西,最好能让我变得威力强大,哪怕一瞬间也行。”
“你既然是精灵族的长老,总有些装备吧?神器我也不指望,至少要给我点好东西。”
……我想错了,他一点也不好说话。真是个厚颜无耻的家伙!
“啊,真是好熟悉的语气……”长老似乎想起了什么有趣的经历,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了一个奇形怪状的手套,“这是我早年游历时人类朋友用的,最适合你。”
“这是什么?”艾克斯拿过那个破烂手套,好奇的往手上戴了戴。
什么也没有发生。
“这是龙力手套。”赛文长老边摸着鼻子边介绍。“顾名思义,就是让你的力气变得巨大,和龙一样有力的手套。不过不要常用,你以前是圣武士,战技和肉体的力量已经足够你应对一些危险了。是吧,莉雅?”
长老对我挤了挤眼。
长老一摸鼻子我就知道这个人类要被坑了。他每次心虚就会不自觉的做出这个小动作。什么龙力手套嘛,那是人类取的,我们精灵叫它……
“啊,龙力手套,听起来就威风的很!”艾克斯宝贝的把手套放在床边,“你那个空间戒指也很好用,给我来一个?”
咦?
“可是你不是已经有空间装备了嘛?”我指指他尾指上小小的指环,“空间装备很稀少的,你居然也有一个,看来你以前也不是什么无名之辈。”
“耶?这个是空间戒指么?”艾克斯心虚的抚摸着尾戒,“我还以为是装饰品呢,哎呀真进去了,这是什么情况,怎么一碰它脑袋里就能看到里面的东西……”
他开始不停的把“龙力手套”取出来放进去。
真是不忍直视的幼稚啊。
“那么,明日中午你们出发。我们立下誓言,等你顺利到达了你的目的地,就告诉莉雅你知道的一切,可以么?”
艾克斯点了点头。
长老抚胸向我行礼,“那莉雅·嘉兰诺德,一切就拜托你了。”
“乐意之至,长老。”
于是双方以誓言之神的神名在契约羊皮上立下了誓约。
艾克斯还奇怪了下为什么誓言之神会显出神迹。
真是少见多怪,誓言之神并不因为你是谁而保证誓言,它只证明你们立下的誓言,载体是那个誓约又不是人,所以无论什么信仰什么阵营它都会生效。这么简单的事情他难道不知道么?
真是个缺乏常识的人类,这已经不是失忆能够解释的。
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位面来的家伙。
“那么,你们就去选两匹马,准备一下,明天中午出发吧。”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未知的旅行
艾克斯跟我到了寂静之地的马厩。当看到一群马在马厩里时他很兴奋,甚至高兴的吹了个口哨。我从马厩里牵出我的“月光”,摸了摸它白色的马背。
它静静的立在那里,真是个淑女。
“我们一定要骑马去么?”
“当然,走着去的话要六七天,你想用走的?”
“哦NO,六七天也太长了一点,可骑马……”
“?”
“我不会骑马。”
……
“没关系,人类天生就不会骑马,都是后来学会的。你先挑一匹你喜欢的马吧。”
他站在马厩里左右为难,我有点不耐烦。
“挑个顺眼的马那么难么?”
“喂,我要拿戴尔的笔记本和联想的笔记本让你选,你会选哪个?”
啥?
“好吧,我又在犯什么傻呢。”他自嘲的一笑,随意牵了一匹高大的黑马出来。“我选这个吧,看起来就和苹果一样鹤立鸡群。”
苹果?它和苹果有什么关系?好吧,这匹马是脾气最烈的“流星”,他说那个什么立鸡群一点也没错,这是我们这最好的马,只有最老练的游侠才能驾驭它。
艾克斯静静地瞪着“流星”,“流星”也静静地睁着他。
他干脆双手抱胸,用一种威(大)风(病)凛(初)凛(愈)的气势瞪着它。
“流星”对他哼了一声。噗噜噜。
我的心里笑翻了,和他说道:“你今天就和它互相适应看看。旅行该准备的东西就我来好了。”
“别啊……这些东西怎么弄啊……”艾克斯拉住我的衣服不让我走,茫然的举着马嚼子和马鞍问我该怎么办。
我在“月光”身上示范了一遍,教他怎么上嚼子,怎么绑带子。他看着我每一个动作,点了点头表示记得了,拿着马嚼往“流星”靠近。
“流星”开始摇着头到处躲,艾克斯的伤才好没一点,自然不能和它抗衡。这个人类也是个坏脾气,见“流星”不合作,立刻从空间指环里取出“龙力手套”戴上,将马的脖子紧紧夹在腋下,然后用另一只手强迫把马嚼放在它的嘴里。
“流星”虽然想反抗,但“龙力手套”在力气的提升上是一点水分都没有的。
看守马厩的老卢克露出了快要晕倒的表情。
他强摁着“流星”,把马嚼子调整到了适当的位子,然后退到后面,让它看到他准备把马鞍放到它的背上。
“你知道武则天么?那才叫虐马高人。我告诉你,你要不乖乖的给我放马鞍,我就把你按跪下再绑,要是还不听话……”
“流星”对他的话理都不理,就直接跑走了。
“哎哟我1操!我要疯了!”
你要疯了,我都快憋出内伤来了!
最后马还是没有挑好,这位先生的脾气比马的脾气还坏。
在连续弄跑了几匹马后,他沮丧的表示还是和我骑一匹马吧。
我的“月光”是一匹母马,不可能支撑我和艾克斯两个人的重量长途奔袭。我已经和“月光”订立了契约,在它死之前,我不会骑其他的马。
那么,只能步行了。
“啊啊啊,我难道不是主角么?为什么我连马都讨厌我?我的命只有八天了,八天了啊,为什么还要走路浪费六、七天?”他已经开始歇斯底里了。
“也许不用那么长。”我想了想。“如果到了人类的地方就雇佣马车的话,大约会快一些。”
“艾克斯,明天我在村口等你。”
第二天,等我收拾好行装去村口找他时,他正在那棵从银冠树林移栽来的银冠树下睡觉。
我将这个悠闲的人类男人摇醒,他晃了晃脑袋,抹了把脸,站起了身来。
“哟,好帅啊!”他打了个唿哨,用一种赞叹的眼神看着我。
果然还是收拾的太郑重了吗?
没办法,我也是第一次出门游历,其实内心还是很雀跃的。
我摸了摸左边腰上的细剑,又不自在的按了下臀部的箭筒。
背包里插着长弓,箭筒是一定要带的。
白罩衫,皮外衣,很帅么?
“哎,老天真是待我不薄。安排了这么一个美女给我当女主角。”他又开始自以为我听不见的嘀咕,“就是个子再小一点就好了。”
精灵比人类要高得多,他能比我高半个头,这样的高度已经超出很多人类的平均水平了。
不过我不会告诉他。
他接过我给他准备的行囊,背在背上。
“我们还在等什么?”
“等赛文长老。”我看着他那双漂亮的靴子,这是他身上唯一没有损坏的装备,“你虽然穿着风行之靴,但在森林里一点用处都没有。赛文长老会帮助你得到森林的友好。”
说话间,赛文长老也来到了村口。
他大约事先知道了艾克斯实在搞不定马的事,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他居然一点也不担心。一个“失去记忆”的人类和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精灵菜鸟,马上就要因为拯救女王的伟大任务而组成冒险小队了。
啊哈。
“自然与你们同在。”微绿色的光芒抚摸了艾克斯和我的身体。
“森林的祝福”只是一个小把戏,这个祝福原本只是让被祝福者不会被森林里的动物主动攻击,而在这位自然之子的手里,将会发挥不一样的效力。
艾克斯好奇的看着绿光没入自己的身体里,惊奇地问:“这是魔法么?它有什么效果?”
“是神术,效果么……”长老狡黠地一笑,“到了森林里你就知道了。”
“祝你们旅途愉快,耳畔常有阳光,直至夕阳西下。”长老亲吻了我的头发,送上了他的祝福。
我的眼眶开始热热的。在我还是幼年时就在这位长老的膝下学习各种知识,我以为我还要很久才会出去游历,想不到今天就要和一个人类出去了。
“愿你的生命之树常青。”我拥抱了下这位敬爱的德鲁伊长老。
艾克斯站在一旁微笑,表情很是温暖。
“你还是会回来的。我保证旅途一点也不危险。”他就这样带着暖暖的笑容说道:“无论你游历到哪儿,到最后还是会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你会想起这里,然后从想念中获得继续游历的力量……”
他说到这里,突然怔住了,眼眶和我一样湿润起来。
啊,他是个“失去记忆”的人。
“精灵的聚集地都会欢迎你的归来。”赛文长老也上前亲吻了下他的头发,“祝你一路平安,阳光洒满路途,晨曦照见内心。”
此时艾克斯的脸上已经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表情了。
“啊,我是来征服世界的,怎么能被精灵给轻易感动了。”他揉了揉眼睛,又开始小声的嘀咕。“不过这种古意盎然的告别词我可是应付不来,我该怎么说?愿先祖忽悠着你?”
我破涕为笑。
好吧,在人类不长的岁月中,确实给这世界送去了不少欢乐。
赛文长老也听到了他的嘀咕,不过他和我一样,选择不告诉他。
他一直将我们送到了聚居地的边缘,目送着我们走进了森林。
太阳已经到了正午,我们前方的道路都被染成了金黄。精灵们相信金色的阳光会给旅途带来好运,加上中午迷雾早就完全散尽,所以我们都会选择在中午出发。
阳光暖洋洋的照射在我们的身上,艾克斯灿烂的金发变得更加闪耀夺目,他就在这美好的阳光里,边迈着大步向前,边唱着和阳光一点也不搭调的悲伤歌谣。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森林里的冒险
“咦……哇……这可真酷……”艾克斯和我在树林快步的走着,边走边发出各种惊呼。
真是个聒噪的人类。
“我现在知道赛文长老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艾克斯惊奇的看着自动为他让开的荆棘丛,“自然的祝福真的很神奇。”
我轻松的走在树林里,回到树林对我来说就像回到了家一样。“赛文长老是自然之神的大德鲁伊,他的自然祝福会让森林认同你。树枝会为你遮阳,虫群会不再叮咬你,荆棘丛会为你避开,脚下的枯枝不会将你绊倒……”
“你很幸运,遇见了赛文长老,他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出去巡视了。”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走大路呢?”艾克斯将脚下的苔藓在石头上刮掉,“难道精灵就不走那种宽敞的土路么?”
我笑了一下,“道路是人类的东西,精灵是不造道路的。”
眼前出现了一块巨石,我的脚步轻轻一点,跃上了石块,穿越了过去。
艾克斯苦恼的看着面前的大石,爬也爬不上去,抓也抓不住,干脆又把“龙力手套”取了出来,“哼哧”一声一用力,将这块拦路的大石头给甩了出去。
他总算过来了。
“我有点明白你说的话了。”艾克斯看看被扔出去的巨石,“我们人类要改造一切来让自己得到方便,而你们精灵似乎为了适应它而不停改变自己。”
我点了点头。“有这样一种说法,跟精灵在一起的话,精灵会变成那样东西。”
“啊?那如果精灵和人相遇的话呢?”
我想了想。“等再过个七天我回答你这个问题。”
如果你还活着的话。
“我建议你不要老是用那个手套。”我伸出手去,帮助艾克斯爬过一截倒下的树干,“它虽然很好用,但是副作用也很大。”
“啊啊啊?这不是一款强力的装备么?”艾克斯傻乎乎地问,“我用过好几次了,没感觉有什么副作用啊。”
“龙力手套其实并不在精灵世界流通,这是炼金术士弄出来的东西。兜售它的商人都管它叫‘龙力手套’,好让冒险者乐意买它。”我回想了下赛文长老的眨眼,笑着说,“精灵们则喊它‘食人魔力量手套’。”
“瞬间一点都不高端洋气上档次了……”他小声嘀咕着。
“它会激发你身体的潜力,让你能发挥最大的力气,也就是说,你突然变大的力气不是手套给你的,而是你本身就可以达到的程度。”
随着我的解释,艾克斯露出了惊讶的神情,“什么?你是说我本来就可以搬开那块巨石?”
他夸张的比划了下那块巨石的大小。
“啊,是的,你的身体素质真的不错,你之前应该是一个了不起的圣武士吧。”我肯定了他的疑问,“但是人类不可能让肌肉和骨骼长期保持最大力气的状态,所以你过于依赖食人魔力量手套的话,会残废的。就算不残废,等你一旦习惯了它,你就不会正常的使用力度了。”
他赶紧把手套取下来丢进空间里。
“搞什么,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道具,结果只是个兴奋剂一样的东西么。”
很好,他是个知道厉害干系的人类。
很多人类冒险者就是因为用了几次食人魔力量手套以后,再也不愿意取下来。明知道会残废还是一直带着。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混乱和秩序,理智和贪婪都会在他们身上出现。我先前担心他会沉迷于力量,因为他看起来真的像是个很浅薄的人。
“想不到你真的能节制。”
艾克斯露出受伤的表情,“你这是瞧不起我么?我好歹也是看了那么多漫画和动画的人呐,这种东西也见过不少好嘛,没几个人能有好下场的。”
他又开始说我听不懂的话了。
穿过寂静之森就是“魔兽森林”。
“魔兽森林”是人类给它取的名字,我们寂静之地的精灵就管它叫“那个林地”。这片森林里有很多特殊的植物,很多魔兽和有点智慧的小动物会依靠它们疗伤,所以渐渐的就繁荣生息起来。
奇怪的是,有一些人类也会采集里面的植物,供给给贵族,渐渐的,附近的人类也多起来了。
人类还没有在这附近建造城镇和村庄时,这片森林还是很和谐的,虽然弱肉强食,但那是自然界的天性,但人类来了以后,他们开始取动物们的角、皮毛。他们采集植物从来不会留下根系,只是粗暴的全部挖走,很快“那个林地”就开始凋敝起来,让我看了很痛心。
对此,赛文长老是这么说的:“你可以看成另外一种的弱肉强食,把人类看成更强大的魔兽,这样就会习惯了。”
可是没有哪种魔兽会在吃饱肚子以后还去不停捕猎的。也没有哪种魔兽挖了植物就为了去给其他魔兽享受。
“从这片森林开始就会有点危险了,你要小心。”我抽出背包里的长弓,轻叩弓弦。
“你是说这篇森林里有怪物么?”艾克斯从尾戒里拿出一把重锤,这似乎是一直放在他戒指里的东西。“哎呀,原来我能提得动这么重的东西么?”
他挥舞着重锤尝试着向一旁的树砸去。
我伸出长弓制止了他的动作,对他摇了摇头。
“哦哦哦,我忘了精灵都是森林的孩子。”他抱歉地讪笑着,“我就是想试试锤子的威力。”
他收起了锤子,转而讨过了我的复合弓来回的看。
“为什么弓弦是绿色的?”他随意地拉开了我的长弓,“感觉我用的话短了一点。”
他的力气真大,我这个可是最好的复合弓。
“因为那是我的头发做的。”我将自己的绿发给他看。“精灵的头发实在太多了,所以在头发长到可以做弓弦的时候,拿来做弓弦,然后带到身边。”
我接过弓,随手取出一支箭,射死了一只想从上面袭击艾克斯的蜘蛛。“精灵的弓弦都和他头发的颜色一样。若你看见一个精灵的弓弦是和发色不一样的,那只弓就一定蕴藏有什么故事,或者对那个精灵是很重要的东西。”
“哦……咦……是嘛……你的皮裤真好看……”
他好像撞得不清,一直在胡言乱语。
穿过这片森林的腹地再往南走一点,就可以从小道走到人类的领地。
人类的领地里可以租借到马车,这样就能为艾克斯缩短一点时间,不至于枉死在路上。
可我为什么要担心他的生命呢?赛文长老说过“既已生为人,终有死亡日”不是么?
看来我真的是安提诺阿狂热的崇拜者啊。
走着走着,前面突然传来了打斗声。
艾克斯的本性恐怕是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一听到有喧哗声,立刻精神一震,急切的想上前去看热闹。
他脚步匆匆的跑着,还大呼小叫的让我跟上。
他难道不知道在森林里大呼小叫很容易吵醒领地里沉睡的魔兽么?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啊,莉雅,有一群人遇见了危险!”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善良和平”的精灵
“来啊,先来和我练练!”强壮的剑士咆哮了一声,来了个大横劈,接着顺势往前一滚,砍断了这只半兽人的腿。
侧面一个女战士手里拿着细剑,不停的刺向另一只半兽人的关节。身后又有一只半兽人想袭击他们,那个强壮的剑士突然向对手发起一连串叫人眼花缭乱的攻势,迫使这只半兽人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在他勇猛攻势的掩护下,女战士全身而退。
一个敏捷职业者拿着拳匕不停的补上几下,他的身手敏捷,但是还是屡屡被半兽人的木棍扫到几下。
典型的三人小队,一个守护战士,一个攻击战士,一个敏捷者。
“喔,真臭,这是什么味道……”艾克斯捏了捏鼻子。
“这是半兽人身上的味道,他们惹到了一群半兽人。”
“那他们大概从来不洗澡。”他从尾戒里取出了重锤,“我们上去帮忙?”
“他们肯定不洗澡……”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我们为什么要上去帮忙?”
“啊?为什么?这还有为什么?难道你不觉得人类比半兽人更值得帮助么?”
“我不觉得。”我觉得他的想法很奇怪。“如果狗头人和豺狼人打起来,你帮谁?”
“我去!”他恶狠狠地把重锤往石块上一砸,“那能一样嘛?啊?我到现在就见过半兽人、精灵和人类,我当然是帮精灵和人类!”
“为什么就不能帮半兽人呢?”
他突然接不下去了。
“是啊,为什么就不能帮半兽人呢?”他自言自语,“莉雅是精灵,并不是人类,她没什么理由非要帮人类。不对啊!”他拍了下脑袋,“精灵不是善良和平的种族么!”
他这话真的很滑稽。精灵确实不喜欢争斗,而且崇尚自然,可并不代表我们是那种嫉恶如仇、喜欢见义勇为的种族啊?“那这和帮人类还是帮半兽人有什么关系?”
“啊啊啊啊 !我要疯了!”他带起龙力手套,提起重锤,“怎么每本小说里都有这么一个佣兵小队遇险,真受不了,就算我是主角命也不要这么俗套吧!”
说完他就提着那把重锤冲了出去。
“我来帮你们,嗬~啊!”他抡起重锤,将一个半兽人狠狠地砸了出去。
我还在思考,他为什么觉得精灵就一定要去乐于帮助别人。他那块“精灵是善良和平热爱生命就一定会愿意拔刀相助”的标签是从哪儿给我们贴上的?
“看我的旋风锤~”一个半兽人想要用它那大木棍砸开女战士的脑袋,艾克斯情急之下将重锤扔了出去,这下换成半兽人脑袋开花了,半兽人的脑浆和眼珠子什么的溅了女战士一头一脸。
“真恶心……”
确实挺恶心的。
三人小队见来了生力军,趁机喘了口气,调整了下队形。艾克斯捡回了他的重锤,似乎对锤扁半兽人这种事非常有兴趣。他带了食人魔力量手套后,好吧,他是人类,还是喊龙力手套,简直就是一个怪力机器,魔兽森林里的半兽人都是没有盔甲和武器的喽啰,没有一会战斗就结束了。
三人小队开始打扫战场。
敏捷者开始干净利落的割去半兽人的头颅,那个守护战士堆起满脸笑容向艾克斯一抚胸:“谢谢你,圣武士大人。”
“哈哈,不谢不谢。”艾克斯爽朗的笑了笑,抓了抓头,“哎呀为人民服务,不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
“我不是圣武士,就是个……嗯……战士?”他想起自己丢掉又捡回来的圣徽,决定还是不要冒充圣武士比较好。
“咦?”女战士奇怪的看着艾克斯的重锤,“这是太阳神培罗的圣武士制式武器啊。”她指了指锤头那个太阳形状的金色烙印。
“是嘛?”艾克斯调转锤头,“哈,你不说我都没有发现。”
敏捷者给守护战士一个眼色,女战士往后退了一步,三个人站成了一个“T”字型。
坏了!
“你是从哪里得到的重锤?既然你不是圣武士的话,那你就是杀害了圣武士的罪人啰?”敏捷者持起武器,一改刚才的感激之色。“还有你那手套,也不是普通货色,肯定是从圣武士身上偷来的!”
“放屁!这龙力手套……”艾克斯明显经验不足,愤怒地咆哮起来。
“龙力手套?”守护战士眼睛一亮,开始摆出战斗姿态,“虽然我们可能打不过你,可是你也许是一个渎神者,我们要将你压到培罗的神殿去接受审判。”
什么接受审判,就是见利忘义嘛。不就是看见这个愣头小子带着两件极品装备想要抢呗。瓦斯特说的一点也没错,游历一定要跟着精灵的佣兵小队,跟着人类太难看了。
“莉雅!莉雅!你要再不出来,你就是长了脸的史莱姆,有脚臭的食人魔,连话都说不好呃……!”艾克斯突然开始胡乱的喊了起来。
……
“你的话真恶心。”
!!!
是吧,果然连人类自己都认为艾克斯是个让人受不了的人。这一点只要从那三个人那种一辈子都没有看过这种人的表情看着艾克斯就可以得知。
“他曾经是圣武士。那龙力手套是我们送他的。锤子是他自己的东西没错。”
我该庆幸他们认不出艾克斯脚上的风行之靴和手上的空间指环么?不然他的罪名就要多上“杀了一个游侠扒了他的鞋”和“杀了一个炼金术士抢了他的戒指”了。
怀璧其罪啊,哎,人类的成语真好用。
“精……精灵……”女战士指着我叫唤。
“用手指着精灵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我将箭头的方向指向他们,“还有,我是精灵,不是精精灵。”
艾克斯倒提着那个惹祸的重锤,三步两步跑回了我的身边,这下二对三了。这三个战士能力肯定不怎么样,不然也不会在魔兽森林这样的地方混了。
哎,艾克斯真要谢谢他的运气,若不是我在他身边,他估计裤子都要被人扒光了。
“这位精灵小姐……”敏捷者准备解释什么,“我们只是怀疑他曾经冒犯过一位圣武士……”
我射出了一支箭,将他的手钉在了树上。“如果你不准备发射毒镖的话,我会更加相信这一点。”
我带着艾克斯慢慢往后退,“两个寇德的信徒,一个瑟翰妮的信徒,开始关心起培罗的事情了,很难让人相信呐。”
女战士挪移了一下。
“不要动……”我又连射出两箭,用“定身击”将他们钉住,“我和艾克斯不同,我可不是人类。”
我转头看了眼艾克斯,艾克斯不自在的把脸扭了过去。
“你们和半兽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们就这样缓缓的,谨慎的退了出去。
“走吧。”我拍拍突然变得沮丧起来的艾克斯。“下次见义勇为的时候,要想想自己只有七天的命了。”
“妈蛋!”他突然拉着我狂奔起来,“我他1妈把这件事忘了!”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人类的世界
穿过林地到了人类的道路上,风行之靴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这种让人脚步轻松的炼金鞋子即使在整个人类世界里也找不出几双。更重要的是,制造这种炼金物品的大师很理解人性,“风行之靴”从外表上看就是一双普通的羊皮鞋,只不过用金线绣着一些奇怪的花纹罢了。
要不是赛文长老见多识广,小精灵们肯定就把这双鞋子和艾克斯其他的破损衣服一样丢掉了。谁能想到一双沾满泥巴和鲜血的鞋子是一双高级炼金物品呢。
“莉雅,我要这么跑起来,你跟的上么?”艾克斯使劲的跑了几步路,又返回来担忧得看着我。
看样子风行之靴给了他好大的自信啊。
“不要小瞧一个精灵的赶路能力!”我给自己上了一个“轻身术”,“走吧。”
说完就轻快的跑了起来。
艾克斯拔足跟在我后面狂奔,“啊啊啊啊,你不是弓箭手么怎么还会魔法!”
我一边享受着风吹拂脸庞的舒适感觉,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他:“恩,是啊,我是弓箭手,还会魔法。”
“你不要这么言简意赅好不好?我是问你为什么你是弓箭手,还能学会魔法?”
我悄悄给他也上了一个“轻身术”,他没有适应突然变轻的身体,用力过猛,一下子摔了个跟头。“精灵都能一边学习魔法一边学习剑术,当然,弓箭的技能是必学的。”
“小说都是骗人的!”艾克斯气呼呼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精灵都是冷酷的家伙!还喜欢捉弄人!”
这可是很严重的指控。
“你不会看的是哪个乡下地方的骑士小说吧?”我啼笑皆非,“不去救人类并不是因为我们漠视生命,而是尊重自然的淘汰规律也是尊重生命的一种啊。”
“半兽人也是生命,人类也是生命,谁强大谁就获胜,这难道不是自然界的规律么?”我奇怪的看着突然生起闷气的他,“人类难道会因为兔子斗不过狼就去帮着兔子杀狼么?”
“但事实是我们确实这么做了。”艾克斯想了想,“我们不但杀了狼,还把狼关了起来,把兔子和狼放在不同的笼子里给别人去看。”
“好吧。也许我是真的不懂人类。”
沿着人类从城镇开辟到魔兽森林的道路,很快就到达了最近的人类城镇。
艾克斯张大了嘴,一副活见了鬼的表情看着面前一人高的土墙。
“我了个去,这就是人类的城市……”他的手哆嗦的像风中的白杨树叶,“这种又小又破、低矮坑洼的建筑群是怎么回事?护城河呢?高大的城墙呢?”
“还有,怎么连排污渠都没有?”他指着随意将粪便倒在墙角的一个大妈,“这也叫城市?”
守卫这个“又小又破低矮坑洼的建筑群”的卫兵闻言对他瞪了过去。
在看到是一个装甲齐备的高大战士和一个精灵的时候,他选择了什么都没听见。
“这不是城市,充其量只能称作镇子罢了。”我拉着他穿过了城门。
呃,确实有点矮,伸手就能够到顶了。
镇子里到处都是狗,脚下有很多洼陷的坑,这是牲畜和马车造成的凹洞和泥水坑。精灵住的地方地上全是草皮,这种坑是见不到的。
“但据我所知,大部分的人类城镇都是这样的,只不过比它规模大一些罢了。”我想了想赛文长老和我的描述,“像你说的那种城市,好像只有王城和魔法师之城才是那样。”
“你是说,人类的城市全是这样?”他依旧用夸张的表情看着两边低矮的土质房子。这些房子的窗户上大都什么东西也没有,有的仅有几片破纸片飘在上面,在傍晚的寒风中呼啦啦的抖动着。
“这漏风的窗户能干什么?”他大惊小怪地叫道,“刚才那个城墙,就算地精来了也挡不住吧?”
“不!”他想了想,更加刻薄地说,“就算史莱姆来了也挡不住!”
“史莱姆不会攻击人类的城市。”我笑话他,“所以那个城墙就是意思意思的装饰品啦。”
“说起来,你们精灵的城市是什么样的?真的都造在树上么?我怎么看见寂静林地里全是小木屋?也没有城墙什么的。”
“精灵没有城市。也不都住在树上。”我拿出一块精灵饼干,向一个小妹妹询问车马行在哪。
她表示要我再给她一块饼干才会告诉我。
我该不该告诉她,精灵饼干吃一块就能饱一天呢?
算了,还是再给她一块吧。我真是个仁慈的精灵。
结果她拿了饼干就跑了。
艾克斯在一旁笑的前俯后仰,恨不得在地上打滚。
我瞬间就理解了艾克斯驯马时的感受。
啊,人类真讨厌。
“那就只能这样了。”
我闭起眼睛,倾听起风带来的声音。
人类的城市很嘈杂,现在又是傍晚就餐之时,我其实是不想用这种方法来寻找车马行的。
风带来了许多信息……年轻的主妇在絮叨丈夫没有多赚点钱;刚才那个拿走饼干的小妹妹在向她的小伙伴炫耀如何抢了精灵的饼干(感觉可真糟糕),酒馆里传来酒鬼吹牛皮后的哄笑声,马……马的声音在哪里?
啊,找到了。
“走吧,就在前面的路口往左拐的方向。”我收起粮食袋,引着艾克斯往车马行的方向走去。
“你怎么知道车马行在哪?你那属于一种魔法么?”艾克斯好像很好奇魔法的事。上次赛文长老替他施展神术也是这样。
不能告诉他我能听见很远的声音,不然以后就听不到他有趣的嘀咕了。
“呃……算是魔法?大概吧。”我只好这样含糊其辞。
“啊,精灵真好啊。”他喟叹着,“我是路痴。要有这种本领就好了。”
“什么是路痴?”
“难道精灵没有路痴么?”他露出一副诧异的表情,“也对,精灵的地方都没有路,哪里来的路痴!”
“就是方向感很不好的意思啦。”
哦,那你可真够弱的。
方向感这种东西跟精灵的耳朵一样,是与生俱来的。
车马行,找到了。
“这么小的城镇也有车马行,太神奇了。”艾克斯看着只有几匹马的马厩,“早知道就给流星套个车,这些马也太差了。”
是的,马都是老马,毛掉光了,牙齿也松动了,人类究竟在想什么,这么大年纪的马难道不该让它们休息么?
该死,等下我还要让它们套车来载艾克斯,他那大个子……
我一下子就烦躁起来,“精灵的马不套车,实际上,我们连马具都不用。”
“咦?”他看着我,“那上次我给流星套的……”
“那是游历在外的游侠带回来的。”我斜着瞟了他一眼,“专门给你这样的人用的。”
“就是没想到居然没用上。”
“喂喂喂……”艾克斯哭笑不得,“你要再笑话我就生气了啊。”
“晚上好,远方的旅人,马德拉商会很高兴为您服务。”一个笑眯眯的人类从他那车马行的小屋里走了出来,“哦,瞧我看见了什么,一个高大的武士和一位美丽的精灵小姐……”
“他这种咏叹调式的说话方式真虚伪。”艾克斯又开始嘀咕,然后用眼神向我询问该怎么办。
咦,这种情况难道不是应该人类去互相交流吗?我可是个精灵啊!
“好吧好吧,你也是第一次出远门,我要理解。”他恍然大悟的拿右手拳头敲了一下左手的手掌,“那么老板,我们要租借一辆马车。”
“好的,那你们需要马车夫么?”
“需要。”
“不需要。”
“我们不要马车夫,那谁来赶马?”艾克斯奇怪的看着我。
“精灵不需要赶马。”
“这样啊。”马车行的商人为难的说,“可是你们不要马车夫的话,那租借马匹和车辆的押金很高呢。可以么?”
“多少钱?”
“你们两个的话,至少要一匹健壮的马吧。”他拍了拍身边一匹鬃毛都快掉完的棕色母马,“这种的话,十枚金币的押金。”
艾克斯一下子火大起来,“这也算是健壮的母马的话……”
“那老板,我能不能租借健壮如巨龙的您来替我们拉一下车?”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奸商和马车
这个老板的体型当然谈不上健壮,事实上,车马行的老板是个干瘪削瘦的小老头。
奇怪,那为什么艾克斯要这么说他呢?
老板的脸不自觉的扭曲了一下。喂,艾克斯,夜风如此凉爽,这样暴躁真的不好。
一阵讨价还价后,艾克斯和老板成功的以五十银币的价格成交。
这还不是租借,是买,是买哦!而且是一匹马加一套车的价钱!
虽然马是老朽的马,车子是……好吧,如果这个破门板一样的东西也算车的话。
但是还是太厉害了,居然从十枚金币直接还到了五十枚银币!
柯瑞隆在上啊,这个人类简直比地精还会砍价!
我毫不掩饰的用崇拜的眼神膜拜着艾克斯。
他见到我敬仰的眼神立刻得意洋洋起来。“啊哈哈哈不要这样看着我,我可是当年砍价砍遍电脑城的厉害人物!”
这次我绝对不会嘲笑他的自得——精灵都是不擅长交易的,从瓦斯特花一个金币只买了一个小木雕回来就能知道。
“啊,这位客人真的很会还价。”马车行老板非常难过地说,“哎,我真是亏大了。承惠五十银币,你们谁来付?”
……
……
“难道不是你来付么?我可是失忆的人呐!”艾克斯不可思议的看着我。
“我可是精灵!我为什么会有人类的银币?”我才不可思议好嘛!
“难道你出门赛文长老没有给过你钱么?他不是冒险过么?这么点常识不知道?”
“行李都是我自己收拾的,难道我会带上根本没有用过的钱币么?赛文长老当年是跟着人类的王子出去旅行的,他有用过钱么?有么?”
马车行的老板已经开始把马往回赶了。
“哎,别赶,别赶,我有钱,我有钱……”艾克斯赶紧拉住缰绳,肉疼的从戒指里取出一个小布袋。“就没见过这么抠门的精灵……”
你也没见过几个精灵。
“你不是有钱么。”我看着艾克斯从小布袋里倒出一个金币,交给了马车行的老板。
“你知道什么,我就这一袋金币,有了上顿还不知道下顿在哪,不省着点花怎么行!”他接过老板找回的五十个银币,揣进裤子口袋,把小布袋又塞回了空间戒指里。
我帮着艾克斯套起了车,他很担忧这匹马的状况,因为这匹老马看起来真的很糟糕。
可也没有什么好选择的,这匹马已经是这群马里状况最好的一匹了。这个车马行一般只租借马匹运运麦子什么的。
我和这匹老马交流了一会,确认了它虽然看起来很虚弱,但是实际上身体还不错,赶上几天路还是没问题的。我承诺了会在下一个城镇给它吃些好吃的燕麦,等事情结束了,就带它回精灵村落里养老。
“没问题了,它还是很有力气的。我们这就出发吧。”
“别啊……好不容易看见人类住的地方了,让我买点吃的吧,面包都行,我已经啃饼干快啃吐了……”
“你不是说精灵饼干味道不错么?”
“我要吃肉!吃肉!”
好吧,人类好像和老鼠一样,都是杂食性的。
我将马车带到了一处叫“美味旅馆”的小旅馆里。选择它的原因是因为艾克斯说……
“想知道哪里的东西最好吃,看哪里人最多就行了。”
旅馆的伙计帮我们把马车停好,请我们进了旅店。考虑到这种偏僻的地方应该不常见到精灵,我将旅行斗篷的帽子戴了上去。
“啊,老板,来一些好吃的,一人份,要你们这招牌的。再来一小盆时令水果。”艾克斯似乎很熟门熟路的坐到了吧台前,点起了东西。
“好熟悉的感觉,以前每天都在这种地方下线来着……”他扫视了下四周。“你不要把帽子取下来么?”
我摇了摇头。
“也对,你那长相比较惹人注意。那等会我先开动了,你就来点水果就行了么?”
我点点头。
艾克斯就餐的仪态出乎意料的一点也不粗鲁。他以一种风卷残云般的速度吃掉了几个松饼、一大块面包和一根很粗的烤肠(那烤肠是内脏做的真恶心),这个吃饼干掉一床碎屑的男人吃完了如此油腻的香肠,嘴角居然没有一点痕迹。
吃完晚饭,他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随意擦了下嘴。
“没有筷子还是不方便,哪天做一双吧。也没有纸巾,嘁,我讨厌洗手帕。”
我没搭他的腔,反正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此时我正忙着啃一个美味的蛇果,人类在种植水果上的技术,一点也不逊色于精灵。
“老板,我们走了,多少钱?”
“啊,我来算算。一共五十二个铜币。欢迎您下次光临。”
“这么便宜?”艾克斯掏出一枚银币扔出去,换回了一堆铜币。“我能冒昧问一下,一般一匹马要多少钱么?”
“这么嘛,我们这附近就产马,一般驮货的健马四十个银币,差一点的大概三十个银币左右吧。”胖胖的老板娘边擦着啤酒杯边回答艾克斯的问题,“当然,不能和好的战马比,不过我们这样的地方,也买不到战马就是了。”
“什么?一匹健马才要四十个银币?”艾克斯震惊得踢翻了脚下的凳子,“尼玛!我得意个屁啊!我要回去揍那个奸商一顿!!!”
他最后还是没有揍到那个奸商。
等我们回去的时候,车马行已经打烊了。车马行的小屋上挂着“店主回家吃饭”的牌子。
由于我们急着赶路,自然不会和他纠缠到明天早上开门。艾克斯发誓等下次回到这里一定要揍这个老板一顿,我没有告诉他车马行小屋里的桌子下好像躲着人。
艾克斯说要揍老板一顿的时候,那人的喘气声更急了。
出了又矮又小的城门,我和艾克斯坐到了那个没有顶没有边的“车厢”上。老马踱了几下步子,开始小步的奔跑起来。
艾克斯执意要给它起名为“老狐狸”。我看老马也没有反对,也就这么喊它了。
“老狐狸”是匹好马,至少曾经肯定是匹很出色的马。它的脚步很稳健,也知道该如何调整力道让自己拉起车来更轻松,这是年轻的马很难做到的。
只不过这中间历练的过程有点让我心酸。
赶路的时间总是很无聊,艾克斯试图和我随便说点什么。
“你说那三个人为什么要跑去那么偏远的地方杀半兽人?”
“他们不是去杀半兽人,只不过比较倒霉遇见了半兽人。”我回想了下他们身上独特的香气,“他们恐怕是去采薄荷的。”
“采薄荷?”
“听说人类的贵族喜欢在肉里添加这种香料,所以一向供不应求。这种季节薄荷只能在树林里被大量收获,其他地方应该早就被采完了吧。”
“薄荷也能卖上好价钱?他们难道不是去森林里打魔兽挖魔晶什么的么?”艾克斯好像很惊讶薄荷也值得让冒险小队去采集。
“魔晶是什么?”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只听说过有龙晶,魔兽只是比普通动物更厉害一点的魔化怪物罢了。”
“好吧,又被小说坑了。”他拍了下大腿,“可是佣兵队伍不应该做一些更高级的差事么?比如什么支援地方的武装人员,保护重要人员,采集高级炼金材料什么的。”
“你说的没错,可是刚才那个只算三人冒险小队,连佣兵队都不算。那种只能算临时凑起来的任务团队,有什么任务就做什么任务,能做的也有限。”
“无论什么地方,都有这种为生计奔波的人啊。”他深沉的叹了一句,“不过我不会因为他们辛苦就原谅他们想抢我东西的恶行的!”
“话说回来,莉雅好像懂得很多的样子,明明你也没有出去游历过啊?”
“大概是因为,我有一个游历在外的好友经常和我通信,养大我的赛文长老又经常给我讲他以前游历时的事吧。”
我仰头看着天空,不知不觉间,星星已经布满了天空,不管在什么地方,星星都是一样的呢,真好。
“啊,这里的星星也是一样的,真好。”艾克斯突然发出一样的感叹,“看到这片星空,我才觉得自己真的还活着。”
“你难道死过?”我试探着问。
“当然没有死,这不是被你们救了么。”他突然心虚的揉揉鼻子。
难道男人心虚都是揉鼻子?艾克斯是这样,赛文长老也是这样。
也许这个艾克斯真的是哪个位面的来客也不一定,不过像他这样的性格,应该不是什么很坏的邪恶生物。这么一说,他和长老所说的人类不大一样也就说的过去了。
我还是不要拆穿他吧。
“你们当初为什么要救我呢?”他干脆在马车上半躺了下来,这样更舒服,“如果人类和半兽人没有什么区别的话,那负伤的人类和负伤的麋鹿也没有什么区别,你们为什么要把我救回去,又把那种听起来就很高级的神术用在我的身上?”
“那当然是因为……”我用了一个“侦测血脉”在他的身上,他的身上开始闪烁起淡淡的银光,很不明显,但在在夜色笼罩下还是能看清的。“你也有一点精灵的血统啦。”
“什么?”他一下子又坐了起来,指着自己,“我有精灵血统?”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番外 男主角的自白(上)
我叫周瑜,没错,就是三国时期的那个周瑜……个屁啦。
我除了名字和那位“美周郎”一样以外,没有和他一点相似的地方。我长得不帅,也没有精通音律,家境平平,排行老二,没有武力惊人的好兄弟,当然更没有美貌闻名天下的老婆。
好吧,用不好听的话来讲,我就是个屌丝。
我毕业于一个二本大学的拳头专业,学的是建筑设计,典型的苦逼画图男。除了工作以外最爱看看小说,□□啊,纵横啊什么的我都是常客。
由于经常独自加班,我不知在什么时候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反正只是个无伤大雅的小毛病,而且确实也没有人能我说话,就这样吧。
我以为我就会这么平平常常的过下去,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相个亲,找个长得还可以的姑娘结个婚,四十岁应该升为高工了吧……
谁料到,只因为好心去拉回一个横穿马路的小孩子,我就被一辆跑车撞飞了出去。
为什么没人来救我……为什么你们都要走开……不要光顾着给我拍照片发微博,打电话啊,120,110什么都可以……救我……救我……
好疼,好冷,我快要死了吧……我好像看见了一堵墙……
等我的意识穿越过那道墙,我的命运却开始不平凡起来。
苏醒后,我给自己取名艾克斯,这具身体是一位英俊潇洒、体格健壮的帅哥,而且,还有一个长得超迷人的精灵妹子坐在床前哟。
我是魂穿的,这个身体的身份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精灵们说我应该曾是一位圣武士,可你说胸前这个铁疙瘩是圣徽?既不发光也没特点,还全是烂泥和血渍……呕……好恶心,赶紧扔掉。
呼,扔掉后胸口轻松多了。
睁眼就在精灵的村落,身边有一位身披一身树皮树叶的德鲁伊长老,还有一位美丽的精灵少女(战斗力貌似还不弱)给我端茶倒水,你说我不是主角命我都不信。
精灵啊!精灵!善良与和平的种族,美貌与智慧并重,难道不是□□所有奇幻小说里男主角必备的开头么?
德鲁伊长老说我中了剧毒,身受重伤。抱歉,我已经痛到麻木了,要不然就是这种剧毒麻痹了痛觉,除了感觉有点不自在,好像没有太大的痛感。真是幸运啊。
送饭时,妹子告诉我“延续生息”一辈子只能用一次,是给人处理后事的。我去,有这么不会说话的妹子么,这不是咒我要死了吗?安提诺阿的名字听起来很熟悉,应该是我看过的哪本小说没错,赶紧多问问精灵妹子一些线索,说不定就能救命。
仔细询问了一番,我果然穿到了一本书里,而且还是篇太监文——某点著名大神“我要大种马”写的《奈落战记》,写的挺好看的,就是很狗血,而且还太监了。(此处作者胡编乱造,没有这本书啊,如有巧合纯属雷同)
我回想了下小说里的情节,如果是解毒的话,精灵族的生命之实就能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实在不行,还可以去星光森林的星光神殿获得四分之一神格,体质一旦发生改变就不会中毒了,原著里的女主角就是进了神殿救了濒死的男主角的。
要是两样都倒霉不成,还可以和恶魔做交易,深渊里的毒嘛,找深渊里的恶魔肯定没有问题了。我知道怎么去和恶魔订立契约,不过我最不想这么做就,没看到男主角后期被那个恶魔整的有多惨么?
人家说“好事多磨”一点都没有错,本以为最容易得到的生命之实居然已经被用掉了。原著里一点也没写嘛!好吧,原著对生命之实也就是一笔带过,是哥的记性好记住了。那个什么猎之女王很厉害吗?妹子吓得不清啊,后面都没出现过,估计就是一个推动剧情的龙套。
那就只有去星光神殿去取群星之神的神格了。而且那个叫莉雅的精灵妹子居然知道路,我说我就是男主角吧,原著里女主是杀了一个叫瓦斯特的精灵才用搜魂的办法知道那个地方的,哪像我,得来毫不费功夫。
德鲁伊长老说要陪我一起去,开玩笑,我怎么能让他陪我去!虽然说精灵什么的很和善,可也不代表是笨蛋。我是去取神格又不是大白菜一样的东西,要是被他拿走了怎么办?谁说精灵里就没有坏人?魔兽争霸里伊利丹为了恶魔的力量还叛变了呢。
对,不能让他陪我去,那个精灵妹子看起来很呆,而且傻乎乎的,不是有句话叫“胸大无脑”么,就叫她陪我去好了,一来好忽悠,二来是个美女,路上还能解解闷。
这等姿色的姑娘,我要在现实里估计连话都说不上几句吧。
虽然德鲁伊长老和那个美女都说我曾经是个圣武士,可是我从小到大也没打过架,还是找长老要点保命货比较重要。什么“早年游历时人类同伴用的手套”,你以为破破烂烂的我就会嫌弃吗?哎哟,光鲜亮丽的都不会是好东西,你看哪个小说里男主角先开始拿的神器是好看的,一般厉害道具都是其貌不扬的,这个很适合我的风格,就它了。
妹子说我的戒指也是空间道具,丢人了。
我摸了下尾戒,结果受了好大的惊吓。
里面估计有一个教室那么大,空间里稀稀拉拉的放着一些东西,我看看有什么……为了掩饰我探查的行为,我开始不停的把龙力手套放进去取出来。
精灵妹子已经开始翻白眼了,天啊,精灵也是有白眼球的!
长老叫我们去选一匹马赶路。宝马香车美人,好开端啊。
精灵们的马,每一匹都油光水亮的,而且还很通人性,看起来很温顺的样子。
精灵妹子知道我不会骑马,一点没有嘲笑我,而是很善意的建议我熟悉下马匹的性格。真是个好姑娘啊,她的马“月光”也很漂亮。
我到底选哪匹马好呢?妹子的表情好像在说“居然有人不知道自己看哪匹马比较顺眼么?”
这个妹子啊,就算你给我看了马,难道我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马的人,会知道哪匹马是比较适合自己的马么?
我选了“流星”,它长得真的很帅,最主要的是,和妹子白色的“月光”很配。我拿起马嚼子,想和妹子一样的将它放进“流星”的嘴里,谁知道它一碰到我就开始到处躲。
我捏了捏拳头,哼哼,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你越少反抗,我们两就会越愉快,知道不!我尽量不要使出全身力气去掐它,谁知道戴上龙力手套会不会用力过猛将它给掐死。那个看守马圈的精灵看起来要疯了,不管了,不会骑马我就会死!
马嚼子带进去了,接着是马鞍。武则天不是说过么,烈马要是不听话,就鞭它,再不听话,就杀了它。我不想杀了它,揍它一顿还是可以的。
喂喂……它怎么撅着丫子跑了……哎哟我要疯了!
和起点男一起出发吧,精灵少女 番外 男主角的自白(中)
最后我们决定还是走着去,莉雅说可以去人类的城镇租一辆马车。昨天可真是把脸都丢干净了,我还想泡这个精灵妹子呢,结果被区区一匹马给调戏了。
莉雅是这个精灵妹子的名字,这名字太普通了,一点也不像女主角,而且那个姓是啥?反正我没有记住,外国人名就是这点烦。
脸都丢干净了,在这个妹子面前就不用太装相了(你有装过么?)。今天太阳真好,没有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中午,反正我去村口最显眼的位置睡一觉,到了中午莉雅会叫醒我的。有个精灵妹子做秘书真好。
昏昏沉沉间,我做了个美梦,梦里我成了拯救这个世界的大英雄,娶了莉雅为妻,生了一堆漂亮的半精灵。无数美女哭着喊着要嫁我,哈哈。不过我坚决拒绝了。开玩笑,我可不是那种滥交的人呐……
“喂,醒醒,醒醒……”
我要告诉你们一句,千万不能在大太阳下睡觉,起来眼睛都花了。莉雅的身影在阳光下都快成了一团模糊的光晕了。
等我揉揉了眼睛看清了莉雅的打扮,忍不住像色狼一样吹了个口哨。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以前那副形象吹口哨好生猥琐,现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大概,也许?
打扮成这样的莉雅可帅呆了。她一反在村子里披头散发穿着睡衣长袍一样的造型,将自己的绿色头发整齐的束在了脑后,露出了一张光洁且五官立体的脸。她的脸比欧美那些一线的女明星还要美艳,而且带着一种现代人很少见到的率性气质。白色的衬衣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皙,而束身的皮衣皮裤则勾勒的她腰细胸大臀儿翘,哦不行了,鼻血要喷出来了……
不能喷啊,她腰上插着细剑,大腿边捆着匕首,我鼻血要喷出来了会被杀掉的吧?会吧!
我何德何能,能让这样一位美女陪着上路(注意用语啊少年),简直让我自惭形秽。这等姿色的精灵妹子我能泡得到么?现在这具身子的身材还算可以,要是我以前的身体,恐怕只到她的下巴吧……
我这不是典型屌丝男的逆袭么?
这样的想法不好,我可是要征服大陆的男人,怎么总是把自己定位在屌丝上呢,我要从今天开始做一个有气质的型男!就从注意细节开始!
赛文长老给我们施加了一个“自然的祝福”,我以前玩过一些游戏,德鲁伊似乎都会这种法术,不过每个游戏版本这个技能带来的效果都不一样,我很好奇这个法术会是什么作用,赛文他老人家却不告诉我。
老人家亲吻了莉雅的头发,送上了优美的祝福,莉雅热泪盈眶。我觉得这样的画面真是漂亮极了。
喂喂喂,不要这么生离死别吧,我们只是出去找个遗迹,一点也不危险好吗,不管我死不死,七天后她就回来了,不要弄的一副“流浪汉拐跑乖乖女”的样子好不好……
我能理解莉雅的心情,当初我去远方上大学,父母送我也是这样的,不管在多远的地方,一想到放假就可以回家了,就连上课都会变得有劲起来,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无论你游历到哪儿,到最后还是会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你会想起这里,然后从想念中获得继续游历的力量……”
……妈的,我的喉头怎么哽住了。我回哪儿啊!回哪儿啊!我已经死了!死了!妈妈,妈妈你可别想我,你儿子在这边过的好好的呢,必须过的好好的!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强装的不在乎和征服感都消失的干干净净,身体里像是装满了空气,让我的四肢都虚虚晃晃的,随时可以飘起来。
可爱的德鲁伊长老也拥抱了我,告诉我精灵的聚集地都欢迎我的归来,然后送来了那句很酷的祝福语。
“祝你一路平安,阳光洒满旅途,晨曦照见内心。”
啊,我快要被感动死了。我果然是那种只要有一点善意就会被感动的恨不得掏心挖肺的人呐。话说这种人好像在奇幻小说里都是炮灰?不管了,我应该先回答他点什么,我该怎么说呢?“愿先祖忽悠着你?”
精灵们出发都在中午,我从小赶路都是一大早就走的,还是第一次在中午。不过多亏了正午灿烂的阳光,将离别之情冲淡了许多。
金色的阳光、巨大的银色树冠,英俊高大的勇士身边陪着一位美艳动人、身材喷火的精灵妹子,他们将要为了拯救美丽的女王而出发……啊,就缺三五知己了,小弟,小弟们你在哪里……
唱首歌应应景吧,可是流行歌的歌词是不是太不搭调了?有了,我会一首很棒的歌。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
“自然的祝福”真是一项很实用的神术,如果我要会这个,我就在现代社会里开个野营俱乐部,绝对发。想想看,荆棘不会刮到你,虫子都离你远远的,动物们不会来袭击你,就连你想摘个果子,大树都会低下它的树枝乖乖送上来,这是有多方便?
莉雅的步子在树林里轻盈的像是羽毛,她根本不看脚下的路,就自动略过了那些枯枝烂叶,鞋底连一点痕迹也没有。而我的脚却老是陷在淤泥、塌陷和各种枯枝形成的自然陷阱里,感觉就和我拖了她的后腿似得。为什么不出去走大路呢?虽然不是捷径,可是有马车的话大路不是应该更快一些么?
莉雅告诉我精灵是没有道路的,在我搬开一块拦住去路的巨石后,我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精灵为了适应环境,学会了蹦得更高、跳得更远、跑得更快和躲避各种障碍的能力,而人类似乎为了适应环境就开始去改造环境。到底哪一种更好呢?哎,不去管它了,你现在让我跳的和莉雅一样高也不现实啊,只有像精灵一样纤细的种族才能做到这么轻松的事吧。
莉雅妹子的话很少,但是每次和我说的话都是金玉良言。起先是她提醒我自己的生命不长了,这才让我重视起生存问题来。现在又告诉我食人魔力量手套的事,若不是她告诉我这个东西的真实来历,恐怕我真的会一天二十四小时戴着它,因为真的很方便。
动画和漫画我看的多了,这种虚假的力量用的是不踏实的。我还是在星光神殿里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增强力量的方法吧。
其实我蛮想做一个魔法师的,就是不知道魔法好不好学。
到了魔兽森林,莉雅把长弓取出来装备上了。她说是因为有些危险的缘故。怎么能让女人一直保护着,我也有武器的。
我从空间里抽出了这位仁兄给我留下的大锤。这把锤子有点像魔兽世界里乌瑟尔和阿尔萨斯王子用的那种重锤,不过质感看起来更厚重一些。我居然没带手套也能单手拎的很轻松,这具身体以前是怎样一位怪力男啊!
莉雅说她的弓弦是头发做的,难怪颜色是绿色。话说精灵的头发真的又细又长,能绞成弓弦我一点也不吃惊。可是怎么来决定弓弦多长呢?莉雅说可以张开手臂量一下,我张开手臂照她说的做了。
她走到我的面前,将手臂一下子伸开,那浑圆的胸部就突了出来。
我觉得鼻腔里又开始一阵热流往外涌,感觉捂着鼻子往后退了几步。这一幕对我这个当了二十五年光棍的热血青年来说实在太刺激了!
她还问我为什么后退,当然因为你用这种姿势和我互相比较手臂的话,我们就会碰到彼此的胸部啊!这不就和拥抱一样了嘛!!!
不对,我干吗要后退!!!为什么!!!我真是头猪!!!
接下来的时间我都在懊恼自己为什么要后退。莉雅在前面带着路,随着她的脚步,她的大腿规律的摇摆,我觉得她的皮裤动起来真的很漂亮,而且……
紧身的皮裤让她的臀部在我面前一晃一晃的,形状像个桃子,真好看啊。
周瑜,打住,你快变成那种猥琐的色狼了。你可能是某本小说的男主角,怎么能做出如此掉价如此咸湿的行为呢!
莉雅和我说什么了?我光注意皮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