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楔子   面前的女子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身材曼妙,谈吐更是不凡,琴棋书画中外历史都能侃侃而谈,而且无论何时,面上总是带着浅浅的微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乐意与她交谈。
  
  也是,谢莲乃是国内著名珠宝商谢氏之女,自幼便接受了最好的教育,气质较寻常女子更为出众,平心而论,顾朗也要承认这是他相亲以来最出色的对象了。
  
  “……顾医生以为如何?”谢莲浅笑盈盈,眉目宛然,搭在红酒杯上的玉手更是香软动人。
  
  顾朗微微欠身,也带着笑意:“谢小姐说的是。”
  
  在一旁奏乐的小提琴师此时换了一首欢快的曲子,悦耳的音乐、朦胧昏黄的灯光以及餐厅优雅精致的布置,使得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愈发和谐,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好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
  
  这和谢莲高超的处事手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顾朗心知肚明,说心里话,他对谢莲的观感不错,或者说,漂亮的女人总是容易让男人对她们产生好感的,毕竟美貌是天生的武器。
  
  当这一次会餐结束的时候,顾朗与谢莲已经熟稔许多,散场时,顾朗极有绅士风度地替谢莲穿上了貂皮大衣,上头一丝杂毛也无,想来这件皮草的价格绝对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关爱野生动物,少穿皮草大衣。”到了最后,顾朗玩笑般提了一句。
  
  谢莲一怔,显然是没有想到他会说这么一句话,不禁失笑,而笑过后,竟然颇为认真地回答道:“是,受教了。”
  
  这样好的态度反倒是让顾朗意外,他笑了笑,眉梢微微一挑,这个动作使得他原本就俊秀的面容多了风流之意:“下雨了,我送谢小姐回去吧。”
  
  “劳烦你了。”虽然谢莲自然有名车接送,但此番好意,她自然不会回绝。
  
  顾朗亲自驾车送她返回谢宅,谢氏巨富,其住宅更是集许多能工巧匠之力,修建得十分大壮丽,可以说是经典之作。
  
  “谢谢顾医生送我。”谢莲下了车,早有等候在一旁的管家撑着伞静候,她巧笑倩兮,“那么下次见。”
  
  “下次见。”
  
  这便是允了下一次约会了。谢莲心知肚明,心中不免欣喜,走了一步,回眸对他又是一笑。
  
  顾朗报以一笑。
  
  雨幕里,他开车缓缓驶开了,音响里的歌被他顺便从小提琴切换到了熟悉的《春江花月夜》,顾朗叹了口气,心里想的却不是刚刚约会完的谢小姐。
  
  他在想另一个人,一个被他说过千百遍少穿皮草却依旧乐此不疲的人,一个让他恨也不是爱也不是,弄得他无比头疼的姑娘。
  
  还是别想了,好不容易她出国度假去了,顾朗决定还是让自己好好放松几天,比如过两天约谢莲这样出色的女郎去滑雪,才不辜负这样好的冬季。
  
  但是……俗话说得好,计划不如变化,顾朗刚刚回到公寓里,面色便是微微一变,以他的敏锐,自然发觉这家里有人来过了。
  
  顾朗所待的这件公寓地理位置极好,虽然身处市中心,却是一面临江,三面被公园包围,可谓是在市中心的一方净土,而其安保措施也是国内一流,上楼的电梯是专用通道,没有密码不可使用,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到达这楼层。
  
  房门更是有指纹和密码双重保护,能进来的人要么是一流的开锁大师,要么……就是熟人。
  
  知道他家里密码的人不多,屈指可数,顾朗只要稍微想一想就可以猜到到底是哪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了。
  
  于是他的脸立马就黑了。
  
  走过玄关,就可以看见平日里整洁干净的客厅里翻到着一只艳红色的行李箱,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掉了出来,乍一看有什么内衣香水墨镜泳衣一类的,全都是上好的料子,最精致的剪裁,但是丢在地上的待遇就好比是夜市上十块钱三件的地摊货。
  
  顾朗去冰箱里拿了瓶冰水出来,看到吧台上还残留着一瓶红酒,已经被打开喝掉了一半,些许酒渍泼在外面,还有一盘吃剩下来的草莓,叶和梗丢在雪白的吧台上,这样一片狼藉的景象终于让他这个平日里习惯把什么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的人受不了了。
  
  他蹬蹬蹬上了楼梯,推开自己的卧室,原本窗明几净的卧房里现在简直是惨不忍睹!深蓝色的地毯上散落着一件女式大衣,一件真丝裙子,还有拖鞋旁边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衣物,红酒杯倒在茶几上,尚存一点红酒没有泼出来。
  
  而他原本应该整洁的、一尘不染的被褥里,正蜷缩着一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
  
  顾朗深吸口气,暗暗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冷静……不行,忍不住了,这是忍无可忍,他一把把皱成一团的被子掀开:“我说你够了啊……靠!”若是熟知顾朗的人必定会觉得很违和,因为顾朗在众人眼中,一直都是谦谦君子,从来不会口出脏言,可是他看见了被子里的这一团东西,竟然忍不住说出脏话来,那想必是很不寻常的东西了。
  
  那实际上是一个女孩子,大约二十来岁,皮肤极其白皙,用冰肌雪肌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身段玲珑,不像现下女孩子所追求的那种瘦和纤细,她的大腿、胳膊以及臀背上略有一点点肉,但是不多,骨肉均匀,恰到好处,这样的身材和纤细瘦弱的比起来更加舒服自然。
  
  当然,之所以会让顾朗失色的,是因为她是在裸睡,那丢在拖鞋旁的一团衣物,大约就是她揉做一团的内衣了。
  
  顾朗忙不迭把被子给她盖回去,手却没停,一拍被子:“给我起来,和你说过八百遍了,能不能不要随便睡我的床,就算是睡我的床,你能不能不要弄得乱七八糟的?”
  
  “唔?”那女孩子蠕动了一会儿,露出一张脸来,虽然蓬头垢面却也掩饰不住其姝丽的面貌,“阿朗。”
  
  “起来起来,滚你自己房间睡去。”顾朗看着这满地狼藉,头都痛了。
  
  “不高兴。”她揉了揉眼睛,又重新钻回被子里去了,“那里没人气。”
  
  “这是我的床!”顾朗恨不得把她揪出来,但是想想她一件衣服都没穿,到底不敢,只能隔着被子骚扰她,“快起来,去隔壁睡。”
  
  明明厚颜无耻霸占了别人的卧室别人的床,还把人家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明薇却一点都不知道害臊,反倒是开始发大小姐脾气:“我说了要睡觉,你干嘛来吵我啊!”
  
  “你讲不讲理啊,是你占了我的地方,我也要睡觉的。”顾朗快要被她气死了。
  
  明薇回答得甭提多干脆了:“不讲,那是什么,可以吃吗?”
  
  顾朗拿她没辙,这就是所谓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拉松了领带,好让自己喘口气:“你当心我把你丢出去。”
  
  “随便你。”
  
  顾朗恨得牙痒痒,最后在原地瞪了她半天,还是放了她一马,自己先下楼去了,不过虽说攒了满肚子的气,不过这样类似的情况在二十年里发生过无数次了,顾朗的气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等到下楼倒了一杯酒,他就已经完全恢复到了大家所熟悉的谦谦君子的模样。
  
  等到听见从楼上下来的脚步声时,他就消了气:“吃过饭没有?”
  
  “没。”明薇的行李箱丢在楼下,因此是套了一件顾朗的浴袍下来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显然是刚刚洗浴过,但是脸色不怎么好。
  
  顾朗皱了皱眉:“脸色那么难看,你干嘛去了?”
  
  “没什么。”明薇烦躁地在他的冰箱里翻了会儿东西,“你这里怎么又没有吃的了啊!”
  
  “叫外卖吧。”顾朗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做饭,冰箱里以酒和水果为多,能吃的基本没有,幸好这间公寓的地理位置相当不错,这一层大楼是私人住宅,设备完善,而隔壁一栋双子大楼高层则是一家高档酒店,楼下是本市最为昂贵的百货中心,餐厅无数,生活相当之便利。
  
  顾朗住在这里,也就是看中了这样便利的条件,而因为楼层足够高,环境也十分清净,周围就是公园和湖,风景绝佳,是本市数一数二的豪宅。
  
  “想吃什么,我替你叫。”顾朗抿了口红酒,看着明薇掏出了个苹果洗了洗,直接啃了上去,一点大家小姐的风度都没有。
  
  更没有品味的是,她说:“我想吃豆腐脑。”
  
  “……人家不卖这个。”这还真的难倒了顾朗,附近的餐厅有最好的鹅肝酱和最好的鱼子酱,还有数位一级大厨的拿手西餐,但是,没有豆腐脑那么平民化的东西。
  
  “小笼包、汤包、烧麦都可以。”明薇咔嚓咔嚓咬着苹果,“我再也不要吃西餐了,吃得我要吐了。”
  
  顾朗拿起了电话:“我记得有一家广式下午茶。”他订了外卖,要求他们尽快送过来,挂下电话,就看见明薇已经盘腿坐在了他的沙发上。
  
  “不是说下个月才回来吗,怎么那么早?”顾朗问,心里还很可惜地想,这位小祖宗一回国,他就别想再约其他姑娘出去约会了。
  
  明薇罕见地叹了口气,干巴巴地说:“大过年的,在异国他乡,太没劲儿了。”
  
  顾朗不说话了,如今新年刚过没多久,大家还都沉浸在年节的气氛里,但是这对于明薇来说,可能是有点难熬了,所以他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回来住多久?”
  
  “我回来要上课啊,你忘了?”明薇惊讶地看着他,好像他得了失忆症。
  
  顾朗还真的忘了。
  
  明薇如今是和平大学历史系二年级的学生,但是她去上课的次数真的是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有出席过几次,之所以能安全无虞到今天,那只是因为历史系系主任最近参与的考古发掘活动的投资人,就是这位大小姐。
  
  久而久之的,顾朗都忘记她居然还是学生了:“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去上课了?”
  
  “无聊。”明薇把玩着自己的手指,郁郁寡欢,“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去上上课好了。”她像是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飞快岔开了,“你呢,最近还在医院里上班?”
  
  “辞职了。”顾朗懒洋洋地说,“也没什么意思。”他说得云清风淡,但是实际上顾朗所在的职位可以说是常人望尘莫及的好地方。
  
  这是明珠市,市如其名,不仅仅是国内最闪耀的一颗明珠,也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城市之一,可以说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堪比纽约巴黎东京等地,而和平大学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学府之一,是综合性的大学,而和平大学附属医院可以说是国内最好的一家医院,各个科室都在自己的领域遥遥领先。
  
  称之为国内第一,世界前三十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顾朗能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供职,自然能力非凡,不过他辞职了,明薇居然也很赞同:“是没有什么意思,你又不靠那个吃饭,不过既然你难得休假,不然我们出去旅行吧。”
  
  一个人周游世界实在没有什么意思,如果能和顾朗一起去,那就不一样了。
  
  不过顾朗挑了挑眉梢,戏谑道:“谁说我休假啊,看看那个。”他指着茶几下面丢着的一个信封,明薇好奇地捡起来拆开。
  
  里面是一封入职信:
  
  尊敬的顾朗先生:
  谨代表和平大学全体员工,欢迎您加入我们的教师行列,请于二月二十二号至和平大学教务处报道。
  
  和平大学教务处
  
  明薇攥着那张纸咬牙切齿:“你居然不声不响要去教书?”
  
  “换个环境而已。”顾朗能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工作就证明了他的能力,而他本人的履历也十分好看,是德国最知名的医科大学毕业,二十四岁读完博士回国入职,做了两年觉得没意思,这回想要换个环境,干脆就调到了和平大学医学院教书去了。
  
  “太过分了,读书的时候,我是学妹你是学长,我好不容易熬到你毕业了,你居然回来当教授!”明薇拉长着脸,“你是故意和我过不去吧。”
  
  “大小姐,你读的是历史系,和医学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好吗?”顾朗真心无语,他也不是故意要给明薇不痛快,这不是也没有料到她竟然会想着回来读书么,简直是天上下红雨。
  
  不过,这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也说不定。
   正文 失落的航班01   距离顾朗报道,明薇开学还有几天时间,原本是正好可以用来约会的美妙时光,但是顾朗却始终没能抽出空来再约谢莲吃个饭。
  
  当然,这不会是因为明薇从中作梗,她对顾朗找不找女朋友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反正从小到大,顾朗身边的女人总是莫名其妙出现了之后又莫名其妙不见了(对此顾朗表示:呵呵,你真的不知道吗?)
  
  这天下午,顾朗在客厅里喝茶看报纸,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这么悠闲的时光了,说实话,他对医学方面虽然极有天赋,却意不在救死扶伤,他之所以学医只是对人类的生命方式感到好奇而已,所以医院的工作做久了实在是让人觉得没有什么挑战,他一不需要钱,二不需要名,何必和人家争来争去,早点脱身为上。
  
  只希望在大学里教书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乐趣吧。顾朗扭响了音响,播放的轻音乐是小提琴《梁祝》,绯丽缠绵,实在是不错的享受。
  
  过了会儿,这种清净就被打破了,明薇回来了,叮叮咚咚还在吧台那里鼓捣了一会儿,顾朗忍不住抬头,就看见她往威士忌里加苏打,然后倒了冰块,调了杯苏格兰苏打喝,看得顾朗都觉得冷:“大冬天的还喝冰酒,你还真是厉害。”
  
  明薇一边喝一边擦头发,她身上只穿了件连体的泳衣,裹了件浴巾,看起来像是刚刚在楼下的游泳池里冬泳过,不过虽说是冬泳,游泳池是恒温的,暖气也充足,不仅不冷,她运动完之后浑身热得很。
  
  一杯酒下肚,明薇面颊上升起两坨红晕,看起来血色极好:“走走走,陪我去吃饭。”运动过后,她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头牛。
  
  “你好歹去换件衣服。”顾朗皱眉头,“还有,把拖鞋穿上,赤着脚走来走去会寒气入侵你不知道?”
  
  明薇嘟嘟囔囔套上一双棉拖鞋:“你当医生以后比以前更烦了,怪不得讨不到老婆。”
  
  “我讨不到老婆?”顾朗抱臂冷笑,“你这话说得亏心不亏心?”
  
  “事实胜于雄辩。”明薇在顾朗威胁的目光下终于没有随手把浴巾一丢,而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我换个衣服,你等等啊。”
  
  没过几分钟她就出来了,照例是她那种奇怪的品味,大红色的旗袍和白色的银狐大衣,真亏得她穿那一双细高跟的鞋子竟然还可以健步如飞,不过顾朗还是忍不住要唠叨:“你能不能不穿皮草啊,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野生动物丧命就是因为你这件衣服?”
  
  明薇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投胎到食物链的顶端,你是想让我吃素裸~奔吗?”
  
  顾朗被气死:“我没说让你裸奔,我只是说让你少穿皮草!”
  
  “傻了吧,我不穿就没有别人穿?”明薇苦口婆心劝他,“你知道你喜欢吃鱼子酱会有多少鱼死翘翘吗,你就没有想过嘛,而且我不穿我会冷啊,俗话说得好,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只能委屈它们死翘翘了。”
  
  “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棉袄吗,有种衣服叫羽绒服吗?”
  
  “棉袄很厚很重,我瘦弱的肩膀撑不起来。”明薇柔柔弱弱地看着他,“羽绒服那么丑,实在不符合我的审美观,行了,”她说到一半自己都装不下去了,恢复了自己本来的面貌,“我和你说,这个世界奇妙就奇妙在这里,就算人类制造出来保暖的产品,但是永远抵不上动物的皮毛来得暖和,人造皮革永远比不上自然的产物,我爱穿皮草,我骄傲,我自豪,你有本事来咬我啊。”
  
  顾朗得承认这句话说得有道理,路边一棵再不起眼的小草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类没有办法在实验室里制造出相同的东西,因为这是上帝所创造的,人类无法凭空制造出来。
  
  明薇的很多理论很歪很乱来,可是有的时候又挺有道理的,实在让他反驳不起来。
  
  但是这态度,啊,这态度,太可恨了有没有!
  
  周围的几家高档餐厅明薇光顾过许多次,因此今天死活不肯再去吃,顾朗没办法:“附近新开了一家餐厅,我也没去过,不如去那里吧。”
  
  新餐厅总比旧餐厅好,明薇想了想,答应了。
  
  这不过是两个人一时兴起,但是世事往往就是那么奇妙,如果明薇没有死活不肯去附近的餐馆,如果不是顾朗某天下班路过的时候看见了那一家的餐厅,如果两个人没有同意去那里吃一顿晚饭,那么很有可能后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那是一家装潢很雅致的高档餐厅,女服务员穿着旗袍盘着发髻,笑容温柔,两个人也不开包厢,直接在一个偏僻安静的角落里坐了,明薇懒得看菜单,直接丢给顾朗点菜。
  
  青梅竹马的一个好处就是,他永远都了解你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顾朗轻车熟路地点了菜,上菜的速度也不慢,明薇看到新端上来的一盘菜还咦了一声:“这是家乡菜啊。”
  
  她尝了一筷子,欣然欢喜:“做得还很地道。”
  
  “嗯,味道不错。”顾朗也承认这几盘菜做得着实入味。
  
  梭子蟹炒年糕,桂花糖藕,梅菜扣肉,腌笃鲜,鱼头豆腐汤,蜜汁火方。没有太过珍贵的食材,但是味道很鲜美。
  
  “我记得以前在乡下的家里,就经常吃这道菜,叫什么来着,哦,腌笃鲜。”明薇用筷子拨弄了一下碗里的冬笋,突然发现她都快记不清家乡是什么模样了,“想想看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她支着头,突然就笑了,“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啊。”
  
  “记得啊。”顾朗想起幼时的时光,语气都柔和了下来,“那个时候一看见你,我就想,哟,小金鱼。”
  
  明薇噗嗤一下就笑了,小金鱼是她的小名,因为她从小时候起,眼睛就生得十分好看,大而黑白分明,顾盼之间,极有神韵,所以在取明薇这个大名之前,一直都叫小金鱼。
  
  而顾朗抿了口酒,心里遗憾地补充了一句,谁知道现在变成大鲨鱼了,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刀刀催人老。
  
  明薇不知道他肚子里在说她坏话,还在那里满怀惆怅地拿着筷子戳面前的那盘鱼:“说起来,我还记得有一次和你们出去吃饭,桌上上了螃蟹,完了服务员端了柠檬水过来,我就给一口喝了,味道还挺不错的。”
  
  顾朗忍不住笑:“你居然还记得啊。”
  
  “一辈子的糗事。”明薇一筷子把鱼肉给戳烂了,“没办法,我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村姑么,没见过世面。”
  
  明薇的父亲发迹前,家里很是贫困,因为生活太过艰苦,他才一咬牙和人借了几百块钱经商去了,谁知道现在越做越好,几十年过去,积累下来无数的财富,早些年还有人说是暴发户,但是当暴发户的钱多到一定的境界的时候,人家只会说是大富豪了。
  
  明大海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一流的富豪,但是这也不能掩盖明薇刚刚被父亲从乡下小村子里接出来的时候,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村姑。
  
  往事不堪回首啊。
  
  两个人正沉浸在追忆往事的气氛里呢,安静优雅的餐厅里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惊叫,顾朗和明薇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朝出声的地方看去,那个男人的座位离他们并不远,看起来也是西装革履的精英分子,然而他此时此刻却面色惨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纷纷滚落,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像是活见了鬼。
  
  可是事实却是,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打扮妆容都无懈可击的女子,大概三十出头了,但是气质很不错,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而那个男人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气质清纯,看见他突然受了惊讶,亦是十分意外:“哈尼,你怎么了?”
  
  那个男人根本没有听见女朋友的问话,他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看着那个女人,脸色苍白,明薇咦了声:“出来偷情被老婆抓奸了?”
  
  她的猜测很合情合理,也是周围所有围观的人心里的想法,但是顾朗却不这么认为:“他的情绪非常激动,瞳孔放大,是受了惊吓,如果是出轨,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才对。”
  
  他说着站起身来朝那桌走去,既然身为医生,顾朗也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会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被活生生吓死:“你……”他刚刚开口,那个男人就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浮木般紧紧抓住了他的手,“天呐,你看见她了没有,你能看见她吗?”
  
  他指的当然就是那个三十余岁的女子,顾朗柔声道:“看见了,你现在情绪太激动,冷静一下,深呼吸……”他的手指掐着那个男人的脉门,自然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已经快得不像样子。
  
  “你、你也看见了。”那个男人紧张地吞了吞唾沫,“天啊,活见鬼了。”
  
  见鬼?顾朗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正想说什么,那个男人却大力甩开了他,跌跌撞撞往外面跑去,风度全无,旁人看得目瞪口呆,而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无表情地跟着走了出去。
  
  而那个男人的女朋友尴尬地坐在那里,小声嘀咕着说:“钱、钱还没付呢。”
  
  明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远去,干脆挪了挪位置,坐到了那个女孩对面:“这顿饭我请你吃好了。”
  
  “啊?”那个女孩惊喜地抬起头来,又觉得实在太尴尬,“那个,其实是因为……我没带够钱。”
  
  明薇也不去戳穿她,这家餐厅的消费水平相当高,看着面前这一桌的菜和酒,都是珍贵的食材,恐怕要四五千打底还不算酒水,那个男人倒是狠得下心花这个钱,看看那个女孩,身上的衣服虽然是名牌,但是看起来却不想是富家子弟,更像是被包养的学生妹。
  
  恐怕兜里还真没有几个钱,就算真有钱,估计她也不想出。
  
  明薇笑了起来:“不过呢,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不然……”
  
  “你问吧。”
  
  “刚刚那个男人,和是什么关系?”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他说要请我吃饭,我和他也不是很熟。”那个女孩聪明地想要撇开关系,但是刚刚她既然喊了哈尼,那就肯定不会是特别纯洁的朋友关系了。
  
  明薇不置可否,继续问:“那个是他老婆?”
  
  “应该不是吧。”那女孩显然也很不解,“我听说他老婆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钻石王老五,她才不会跟他出来吃饭呢。
  
  明薇哦了一声:“那他们认识么?”
  
  “我不知道,我不认识那个女的。”那个女孩局促道,“我可以走了吗?”
  
  像是问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了,明薇挥了挥手放她走,顺便和服务员说:“这桌的帐记在我们这里。”
  
  “你付账?”顾朗故意逗她,明薇出来的时候根本钱包都没带,怎么可能有钱付账,除非她能用脸刷卡。
  
  明薇果然大惊小怪:“不是吧,几千块钱你都和我计较?”
  
  “几千块钱不是钱?”顾朗忍不住摇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你一个月工资多少钱?”
  
  顾朗大致一估算:“一万多点。”那还是因为和平医院工资开得高,否则他刚刚进医院,是不大可能能拿到那么多的。
  
  明薇轻快地拍了拍他肩上不存在的灰尘:“那敢问您老这件西装多少钱呐?”
  
  顾朗无言以对,他虽然只是出来吃顿便饭,但是套在身上的白色西装也是手工定制,估计没有几十万是不大可能的,当然,有些裁缝的手艺也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
  
  “你看。”明薇一摊手,“你还说我咯,要是你知道柴米油盐价值几何,你倒是说说看现在鸡蛋几块钱一斤?”
  
  顾朗不去理她:“你还吃不吃饭了?”
  
  穷寇莫追,这个道理明薇还是懂的,所以她很爽快地说:“不吃了,咱们逛街去吧。”
  
  看,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如果这个时候明薇选择了回家而不是闲得慌去逛街,那么餐厅里的事情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而不会引出后来的那么多事情了。
  
   正文 失落的航班02   明珠市有最繁华的几个商业中心,但是论最昂贵最繁华最商业最物质,莫过于是锦绣路,长长的一条街道鳞次栉比布满了昂贵的店铺与大楼,这里也同样是许多大型公司办公处所在,人来人往,彻夜不息,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夜街。
  
  有许多年轻人在夜店里狂欢,但是明薇早就对此不感兴趣了,她这次拖着顾朗逛街,是有很正经的事情要办——买衣服。
  
  顾朗听见了却觉得是不可思议:“你居然还会去商店里买衣服?”别说明薇自己家里的衣服都可以开好几家店了,光是她留在他家里的衣服就害得他不得不开辟出一个房间给她做更衣室。
  
  “我要去上学了啊。”明薇倒是对此兴致勃勃的,“现在的学生都穿什么样呢?”
  
  明薇还是很有意思的,她想好好上学,就想着要穿得像学生一点儿,起码不能像现在这样,实在是和校园太格格不入了。
  
  不过这个问题顾朗也很难回答,他还没去教书呢,怎么会知道现在的小姑娘都穿些什么,而且这一层的店铺都十分冷清,因为价格太过昂贵,鲜少有收入普通的人过来:“我看你要买和别人差不多的,就去楼下看看,这里来买衣服的……估计和你穿的差不多。”
  
  比如说刚刚走过去的一位女郎,身上的那件粉红色大衣就是意大利著名设计师的最新作品,卖得相当贵,而那一身大衣更像是出席宴会的着装,而不是可以走到校园里的。
  
  明薇从善如流,到了楼下的一层,人明显就多得多了,她观察了一下现在的女孩子,基本上的打扮都是高领毛衣+短裙+袜子+靴子,外面是大衣或者羽绒服,也有穿斗篷的。
  
  明薇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然后随便找了一家店,对着笑容满面迎上来的导购言简意赅答道:“给我配几套。”
  
  导购的笑容更甜蜜了,给她拿了搭配好的几套:“小姐你看这样喜欢吗?”
  
  “都包起来吧。”明薇试都懒得试,百无聊赖地在商场里巡视,过了会儿,她突然咦了一声,“顾朗。”
  
  顾朗嗯了声:“怎么?”
  
  “看那个。”明薇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女人说,“是不是刚刚吃饭时候的那个。”
  
  顾朗眼神比她好,一看就下了定论:“嗯,是她。”
  
  明薇大感兴趣:“你替我付账,我去去就来。”她说着,就朝那个女人走去,她面部呆滞,想是行尸走肉一样,不过却没有引得太多人驻足,大家的脑补足可以解释这样的情况:
  
  被男人甩了。
  
  那个女人坐着电梯下了楼,没有从正门走,而是拐到了大厦后面的一条小路,明薇好奇地跟在她后面,想要找机会和她搭个话问问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还没有等到她开口,一辆黑色的轿车悄无声息地使了过来,里面两个彪形大汉二话不说要把那个女人拉上车。
  
  明薇当下大喝一声:“住手!”她快步上前,二话不说就是一个抬腿一踢,其中一个大汉头一偏避开了她的攻击,反倒是要扬起手来抓住她,明薇身形一扭,从狭小的范围里脱身落地,紧接着却想在他下盘一扫把他绊一跤,谁知道那个男人往车上一靠,下半身上台顺利翻身到了车顶,身形很是灵活,而另一个已经把那个女人拖上了车,转身就从怀里拔出了枪来。
  
  赤手空拳的,怎么敢和有枪的人打,明薇气得一跺脚,却只能避开子弹,飞快闪到垃圾桶后面看着他们离去。
  
  顾朗已经追了出来,看见她狼狈的样子大惊失色:“你和人动手了?”
  
  “来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把那个女人给绑架了。”明薇哎呦了一声,“扭到脚了,痛痛痛。”
  
  顾朗拽着她的胳膊架到自己肩上,数落她:“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敢和人打,还穿着这十厘米的细高跟鞋?”
  
  明薇撅嘴不满:“那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一个女人给绑走吧,嘶,好痛好痛,踩不下去了,你背我走吧。”
  
  顾朗弯下腰把她背在背上:“活该啊你。”
  
  明薇没说话,半晌才道:“我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
  
  顾朗对自家这位青梅还是很了解的,因为生活富足,基本上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以至于她对别的事情没有什么兴趣,就是偏偏对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好奇心特别强烈:“有什么好奇怪的。”
  
  “第一,今天那个男人的态度很奇怪,他看见那个女人就好像是见了鬼似的,还说‘活见鬼了’,也就是说,他觉得这个女人已经死了,你认为这是为什么?”
  
  不等顾朗回答,明薇就自己分析下去:“按照一般的套路来说,那个男人说不定杀了她,所以看见她还活着会那么害怕,但是如果是我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又出现了,我会表现得那么害怕,像是唯恐大家猜不到我觉得她死了?照理说我应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再把她杀了!”
  
  顾朗点头:“分析的有点道理。”
  
  “所以说,他应该不是凶手,我本来只是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的,但是没想到会有人来绑架她,但是你觉得那个女人有被绑架的资格吗?”明薇说,“她看起来吧,年纪也大了,身上的衣服也不是很贵,不像是有钱人家的人啊。”
  
  “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和你一样有钱?”顾朗忍不住吐槽了她一句。
  
  明薇也不生气,反倒是说:“不是啊,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刚刚那两个人不是中国人,他们身材很矮,皮肤很黑,而且我看了下,他们鼻宽低,嘴唇厚,眼窝深,你说,这像是那个民族的人?”
  
  顾朗细细思索了一番,却不能下结论:“这不好说,世界上的民族那么多,不过肯定不是汉族人。”
  
  “你说,如果是保镖的话,你会选这种看起来上不得台面的家伙?”明薇自己有过很多的保镖,其中一项就是希望保镖们长得比较有气势,像刚刚身材那么矮小,皮肤那么黑的,很少会见到。
  
  顾朗道:“说不定是仇人。”
  
  “也有可能,”明薇叹了口气,“我记住了车牌号,要不要查一查?”
  
  顾朗觉得这件事情的确很蹊跷,也就答应下来:“我回头打电话去问一问。”以顾朗在明珠市的能耐,查这点事情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至于明薇的脚伤也不严重,只是崴了而已,顾朗拿药油给她揉了揉,过几天就活蹦乱跳了:“我再提醒你一次,就你那点破功夫,以后别丢人现眼了行么?”
  
  明薇的功夫是和顾朗一起学的,顾朗入门早,她看了有趣,非要跟着一起学,那师父拗不过她,教了她些许功夫,比起外头的人来说已经足够糊弄了,可是若是碰上了真正的行家里手,绝对是要吃亏的。
  
  但是这姑娘好奇心强,爱管闲事,顾朗总怕她有一天惹上不该惹的人,吃个大亏。
  
  明薇却不大高兴,也不肯承认:“这一次我只是吃亏在鞋子上,改明儿我穿个平底鞋肯定没问题。”
  
  顾朗没吭声,他的私人电脑发出了叮咚一声,是有新邮件来了,顾朗打开一看,对明薇道:“有消息了。”
  
  明薇一蹦一跳凑过去看,顾朗干脆把位置让给了他,自己站在旁边阅读,里面的内容让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马来西亚驻华使馆的车?”明薇觉得不可思议,“扯到朝廷了啊。”
  
  顾朗道:“说起来,如果是马来人的话,倒是有点相似。”
  
  “可是好端端的,他们绑架一个女人干什么?”明薇莫名其妙,觉得整件事情更加奇怪了。
  
  顾朗却道:“你明天不是就要上学去了么,这件事情恐怕牵扯有点大,你还是别管了。”
  
  明薇倒是想弄个水落石出呢,问题是现在根本没有什么线索,本来还可以从那个男人身上下手,他肯定知道那个女人的身份,可是也给他跑了,这人海茫茫的,去哪里找?想到这儿,她悻悻道:“那几个家伙最好不要让我撞见,否则要他们好看。”
  
  顾朗不置可否,虽说人家大使馆的人并不好惹,但是明薇也并非无名小卒,更何况,不还有他么,总不能让小金鱼吃亏。
  
  “你明天既然要去上课,课表有没有?”
  
  明薇一下子卡了壳,她开学报道的时候去溜达过一圈,之后从军训到现在根本没有出现过,课表这种东西……能吃吗?
  
  “就知道你。”顾朗打印了一张她的课表给她,“明天和我一起去吧,我估计你也找不着路。”
  
  和平大学占地面积极广,分好几个园区,又有一座山和一面湖水,等闲人一进去绝对会迷路。
  
  结果第二天一早,明薇睡过头了,她没有用闹钟早起的概念,所以被顾朗从被窝里扒拉出来的时候还一脸迷茫:“啊,怎么了,地震了吗?”
  
  那也是不大可能的,明珠市又不在板块交界处,稳当得很,一没旱涝二没地震三没台风的,地理位置绝佳。
  
  “地震你个头!”顾朗一掀开被子就给她盖回去了,房间里暖气开得足,这姑娘又裸睡了,“你难道以为学校都是白天放假晚上上课的吗?你的第一堂课是早上十点钟,现在已经九点了。”
  
  幸好他是昨天去学校报到,今天第一节课在下午,否则上课都要迟了。
  
  明薇不大情愿,上课的魅力远没有被窝来得大:“你听见了吗,我的被窝说不要抛弃它,所以……”
  
  “我数三下,你再不起来,你试试看。”顾朗面无表情地开始计时。
  
  明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终于屈服在强权之下:“好吧,我起来,我要穿衣服了。”意思就是说,你可以出去了。
  
  顾朗掩上门,顺带提醒她:“十分钟内你没有穿好出来的话,呵呵。”
  
  明薇一脸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梳头,仗着年轻漂亮,也不化妆,随便抹了点护肤品,就打着哈欠去楼下吃早饭。
  
  早点是粥和荷包蛋,以及豆浆,都是顾朗早上起来做的,他早年出国留学,对于怎么照顾自己的生活还是颇有心得的。
  
  明薇也不挑,大口吃完以后才终于清醒了几分,顾朗打量着她今天的穿着,和现在普通的大学生没有什么区别,平时手上戴的首饰也都摘下来了,就腕上戴了个没有牌子的手表,头发扎起来绑了个马尾,齐眉刘海下一双眼眸黑白分明,大而明亮,相当吸引人。
  
  他在心里微微笑起来,呵,小金鱼。
  
   正文 失落的航班03   明薇是踏着上课铃声进的教室,她一进去,就被这几百个人的课堂震惊了一下,以至于她退出去又瞄了瞄门牌,又核对了一下手里的那张课程表,这才一脸惊悚地踏进了门。
  
  这是一堂公共必修课,思政类,老师有灭绝师太之称,每堂课必定点名,三次不到就不用期末考了,可是偏偏这是毕业必须得修完的一门,因此不知有多少人叫苦不迭。
  
  铃声已经结束了,那个古板的女教授冷冷看着她:“同学,你迟到了。”
  
  “没有啊。”明薇左顾右盼找空位,“我十点钟正好进的门。”
  
  灭绝师太哪里是那么容易让人过关的:“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就说过了,上我的课,不准迟到,如果上课铃声响起以后你再来,就算迟到,迟到你就不用上这门课了。”
  
  明薇那是什么脾气,十足十的千金小姐脾性,坏得不得了,她性子上来,谁都拦不住:“我没有迟到。”
  
  说着,她干脆一屁股往第一排一坐,挑衅地看着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学生要上课,还有老师会赶出去的,你有没有师德啊?”
  
  灭绝师太冷笑一声:“你叫什么名字?”这门课她是别想过了。
  
  明薇托着下巴笑:“连学生的名字都记不清吗,实在是让学生伤心呢,老师。”
  
  话说到这里,原本鸦雀无声的教室徒然想起了窃窃私语,而且都是一面倒:“这是哪个班的,怎么没见过?”
  
  “竟然敢和灭绝师太对上,胆子够大的。”
  
  “人长得倒挺漂亮,这么牛,背景一定很深吧。”
  
  灭绝师太的脸色更难看了:“安静,你们还想不想上课了?”她严厉地扫了一眼明薇,她从包里掏啊掏……然后她发现自己其实根本没领课本。
  
  所以明薇淡定地收回了手,准备认真听课了。
  
  灭绝师太的课讲得也一点意思都没有,坐在后排的学生早就开始了补觉玩手机,根本没有人在听。
  
  她在讲三个月以前发生的一件时政要闻,即是马航坠毁的新闻:
  
  去年的12月15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号为MH370的波音777-200客机从吉隆坡飞往北京,计划6:30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却在凌晨1:20分失去联系。燃油最多支持7小时,飞机最后的消息来自南印度洋海域。
  
  半个月后,马来西亚总理在吉隆坡宣布,马航失联航班MH370在南印度洋坠毁,机上无一人生还。
  
  (以上新闻时间进行了改动,其余信息不变,下文故事权属虚构,如有雷同,作者就是半仙)
  
  明薇记得这个新闻,当初震惊全球,不知道有多少人把目光汇聚在此,在官方搜查结束后,还有不少人出资进行搜捕与救援,明薇当然也不会坐视不理,明氏财团在工业机械制造方面十分出名,曾经制造过许多著名的豪华游轮,因此她特地打了电话和经理人嘱咐过免费派遣船只支援民间的打捞,这件事情还登过报纸。
  
  只不过……她心里轻轻叹息了一声,终究是一个幸存者都没有找到。
  
  灭绝师太罗里吧嗦从各种各样的角度谈了谈时政,分析了一下现在的世界格局,然后就下课了。
  
  铃声一响,灭绝师太一走,明薇旁边就迅速围拢了一大群人,都是年轻活泼的男生:“哎,同学,你是哪个班的啊,竟然敢和灭绝师太顶嘴,真牛。”
  
  “我是历史系的。”明薇笑眯眯和他们聊天,一点架子都没有,她虽然有大小姐脾气,却没有千金小姐的架子,“之前有事请假,一直没来。”
  
  “历史系还有你那么漂亮的学妹?”
  
  她笑盈盈的:“如你所见。”
  
  “美女一起去吃饭啊。”下课已经是十二点,正是每个学校吃饭的时候,食堂恐怕已经人满为患了。
  
  明薇大方答应:“好啊。”
  
  她被几个男生簇拥着往外走,堪称众星捧月,马上就有女生泛酸水了:“真不要脸。”
  
  “说不定是和张菡一样做外围的呢。”
  
  “嘘,小心被人家听见。”
  
  “怎么,背后说人坏话却不敢承认?”另一个女声毫不客气地反驳过去,略微耳熟的声音让明薇驻足回头,她就看见那天在餐厅里的年轻女孩穿着时髦,在几个同学面前微微抬起下巴,骄傲地像是一只孔雀。
  
  她突然兴奋起来,老话说得好,无巧不成书,她还以为那天的事情就要这么没有结果的过去了呢,没想到竟然会碰上这个女孩,世界真的是太小了。
  
  她聚精会神听着她们之间的唇枪舌剑,总结一下就是那几个长得没有张菡漂亮的女孩子讽刺她做外围,给老男人当小三,而张菡则讽刺她们羡慕嫉妒恨在那里造谣。
  
  “那个女的是谁啊?”明薇指着张菡,问道。
  
  旁边一个男孩就回答道:“她叫张菡,是音乐系的系花,也算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了。”
  
  “是啊,之前还在网上看见她的曝光帖,说她给那些富二代做女伴,一天一万什么的。”
  
  明薇眼珠子一转,对他们笑:“这样啊,那真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事情,下次再请你们吃饭好吧。”
  
  “美女不要这样嘛。”几个男孩哀嚎起来,纷纷插嘴,“我们也是历史系的,也让我们照顾一下学妹啊。”
  
  “下次总有机会的。”明薇怎么肯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敷衍了他们一声,马上跑到张菡背后一拍,她一回头,没有认出来:“你是谁?”
  
  明薇笑眯眯看着她:“张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啊,前两天我们还在餐厅见过,我替你付了一顿饭钱,你不会忘了吧。”
  
  张菡的脸色立马就难看了起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和那天一样,我有话问你,一个问题一百块钱,干不干?”明薇不怕她不上钩,这个女孩明显就是虚荣爱钱,最好掌控了。
  
  张菡果然上钩,不过她狡猾地说:“五百,不然就算了。”
  
  明薇虽然钱多,却也不会随便给人家占便宜:“噢,你要是不肯,我就去和人家说上次看到你和一个男人在吃饭,那个男人多大了,五十没有,四十总是有的。”
  
  张菡的神情一变,虽说学校里一直有她的传言,但是没有什么实质上的证据,可是如果有了人证,再被有心人告到学院里的话,以和平大学严苛的校规,她可是会被开除的。
  
  而和平大学系花却是她招揽生意的噱头。
  
  “一百五。”她不情不愿降价。
  
  明薇欣然颔首:“成交。”
  
  她们到最顶楼的天台去说话,明薇问她:“我想知道那个男人是什么身份?”
  
  “是个公司的老板,姓吴,叫吴大兴。”张菡打量着她,“难不成你想和我抢生意,我可以介绍别的老板给你。”
  
  明薇翻了个白眼:“你们认识多久了,有没有听他提起过上次见到的那个女人?”
  
  “这是两个问题。”张菡提醒她,待明薇点头,才回答,“交往半个月了,我们这一行也要讲规矩的,不该问的不会问,他有别的女人也不奇怪吧。”
  
  明薇问:“那那个男人后来呢,怎么样了?”看他那天要死要活的样子,该不会被吓死了吧?
  
  “听说是生病了,和我的生意都黄了呢。”说起这个张菡就来气,好不容易以为碰上大老板了,谁知道刚刚去高档餐厅吃了顿饭呢,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明薇点点头:“最后一个问题,把你和他的电话号码留给我。”
  
  张菡照做,但是末了忍不住好奇问:“你到底是想干什么啊?不会是做违法的事情吧?”
  
  明薇数了钱给她:“我说是为了救人,你信不信?”
  
  张菡像是看神经病一样在看着她,明薇也不解释,大家生活的圈子不同,张菡自然是没有办法领会她闲着愿意花那么大的时间和金钱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明薇心里想着,挥手和她告别。
  
  此时已经过了食堂最热闹的时候,明薇慢悠悠晃悠到了大学食堂里准备吃饭,虽说身家丰厚,平日里对饮食颇多挑剔,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她挑剔是挑剔,但是永远只对高档餐厅的口味挑剔,但是对于街边摊,她一向都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食堂刷新了她的新三观,简直无法忍受,在每一种菜都尝过以后,明薇面无表情地把一盘子原封不动的饭给丢进了垃圾桶(小朋友不要学她,珍惜粮食),然后发短信给顾朗:“学校的食堂真的是人吃饭的地方吗?”
  
  顾朗回的很快:“那当然,不过你是金鱼,鱼当然吃不惯人的口味。”
  
  明薇气得七窍生烟,顾朗紧跟着又发了一条过来:“来我办公室,给你留饭了。”
  
  “这还差不多。”她嘀咕着,脸色顿时由阴转晴。
  
  和平大学占地太广,从文院到医学院有不远的路要走,明薇一边闲逛一边开始用手机刷学校的BBS,一条帖子被顶得老高:《医学院惊现男神教授,请收下我的膝盖!》
  
  楼主是医学院大三的学生!!楼主表示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看到过那么养眼的教授了!楼主以为小说里那些惊为天人的教授们都是作者YY的结果!氮素!氮素楼主现在才知道世界上真的有那么牛逼的男神好吗?!楼主昨天晚上看书看太晚今天早上都没有照镜子就去上课了好吗?楼主一坐下以为来的人是去年那个糟老头子好吗?结果进来一个年轻俊朗的大帅哥好吗?
  
  关键是,他竟然是我们组织胚胎学的教授好吗?据说是德国留学的高材生好吗!据说在和平医院工作过一年好吗?据说在许多权威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好吗?!
  
  你们以为这就完了吗?当然不是!只有听了课你才知道他有多牛逼,教案都没带,就带了个U盘侃侃而谈好吗!三堂课楼主觉得一眨眼就过去了好吗!废话不多说,无图无真相!上图!
  
  明薇被楼主一大串的感叹号和排比句弄花了眼,最后瞄到图片的时候一撇嘴,那是一张偷拍的照片,但是因为像素好,照片里的人面目清晰,是个不折不扣的美青年。
  
  不过再美看二十年也看习惯了。
  
  七弯八拐,终于找到了顾朗的办公室,她敲门进去,来开门的是个青春靓丽的女孩,虽然并没有做太多打扮,但满是书卷气,一看就令人心生好感:“你好,请问你是……”
  
  “顾朗。”明薇迫不及待挤了进去,“饭呢饭呢。”
  
  顾朗还在那里收拾东西,闻言挑了挑眉梢:“你饿死鬼投胎呢,在桌上自己吃。”
  
  他的办公室收拾得干净宽敞,保温盒就放在那里,明薇毫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开始吃饭,她吃饭的时候也浑然没有大家小姐该有的矜持和斯文,像是任何一个在狭小油腻的店里吃麻辣烫的小女生。
  
  顾朗觉得她这样十年如一日也是很值得惊奇的事情,更让人惊奇的是,他看得久了,觉得这样的她倒是蛮可爱的。他用一次性杯子接了杯水放在她旁边,顺便和那个来帮忙的女学生道:“辛苦你了,你回去吧。”
  
  “没事没事。”那个女学生忙不迭道,“那我先回去了,顾老师有什么事情再叫我就可以了。”
  
  明薇的眼眸一眨不眨看着她,等她走了后,她含糊不清地问:“你那么快就勾搭到女学生啦?”
  
  “放屁。”顾朗也只有对着明薇的时候才会说几句脏话,“我像是那么禽兽的人吗?她是系办的助理,过来帮我收拾东西的。”
  
  “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呢?”明薇吃饱喝足,开始涮起顾朗来,苦口婆心,“实在是太令广大人民群众失望了啊。”
  
  顾朗冷笑:“我没有女朋友?说得好像你嫁出去了一样。”
  
  明薇一噎,嘴硬道:“谁说我嫁不出去的,我嫁妆那么多,谁不想娶我啊?”
  
  “至少我就不想,”顾朗推了推眼镜,“我现在每天求神拜佛希望你赶紧找个人去祸害了,免得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女朋友结果看见你从我被子里爬出来二话没说扇了我一巴掌走人。”
  
  明薇很心虚:“我又不是故意的。”想几年前,顾朗也曾经有个看得顺眼的对象,说是要问他借一张绝版的CD,两个人都对音乐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所以顾朗约她来家里共同品鉴,结果……往事不堪回首。
  
  她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碰见了前几天在餐厅吃饭的姑娘,问她要到了那个男人的消息,我已经让人去查了。”
  
  顾朗不置可否,对他来说,明薇只要不来祸害他,管别人的闲事就管吧,死道友不死贫道。
   正文 失落的航班04   在这个世界上,有心人要查一件事,只要有钱,多半没有什么问题,明珠市有一家相当有名的侦探所,明薇把那位吴大兴的资料一发过去,下午就有了回应。
  
  那个时候她在课堂上刷手机,邮件发过来的时候她精神一震,里面戳开了,吴大兴的生平履历就这样直白地展现在她面前。
  
  明薇一扫而过,总结下来觉得就是乏善可陈,一个小人物到老板的奋斗史,有个发妻,但是已经亡故……等等,发妻?
  
  明薇点开了图片,上面是一张吴大兴和他老婆的合照,应该是近期照的,两个人都不算年轻了,所以她可以轻而易举辨认出,这个吴大兴的老婆就是那天那个奇怪的女人。
  
  可是不是死了吗?明薇纳罕着继续往下看,一看她就惊呆了!
  
  因为吴大兴的老婆汪玥荷,就是马航MH370上的乘客,记得当时打捞飞机残骸还发现了锁在保险箱里的遗书,官方核对过名额才放出了死亡人员名单,明薇急急忙忙去搜了一遍网上披露出来的死亡名单,汪玥荷就在其中,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可是死了的人怎么会又再度出现,并且被绑架呢?明薇怎么都想不通,不过那天晚上吴大兴的表现倒是可以想明白了,明明是死了的老婆突然之间出现,是个人总会吓死的。
  
  关键还在汪玥荷身上,只是,她没死究竟是因为没上飞机呢,还是千载难逢的幸存者?
  
  明薇左思右想,觉得这事儿处处透着古怪,这什么历史课她也没心情上了,干脆收拾东西光明正大逃课了。
  
  幸好上课的人就是历史系的系主任,知道这位大小姐乃是自己多个考古项目的资助人,他捧了茶杯喝了口茶,当做没看见一样慢条斯理地继续讲基础课程。
  
  明薇开溜以后就直奔顾朗上课的教室,一踏进门收到诸多目光才想起来……坏了,人家还没下课呢。不过她脸皮够厚,立刻淡定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掏出笔记本和笔,开始一本正经的听课。
  
  在许多人眼里,顾朗的课讲得生动有趣,他们就算不听课也可以看看帅哥的脸啊,可是明薇对医学一窍不通,顾朗这张脸看太多也免疫了,过了十分钟,顾朗就看到她打起瞌睡来。
  
  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往下讲,却适当地放缓了语调,放轻了音量。
  
  明薇睡得糊里糊涂的,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下课了,但是课室里的人并没有走光,顾朗站在讲台上,有一个女孩子站在他对面,那姑娘有一头自然卷的棕色长发,眉目如画,笑容甜美,穿着普通,但是气质极佳,声音甜美:“一直想找机会和老师说谢谢,但是我去医院的时候老师已经辞职了,没想到能在学校碰见老师。”
  
  “不必客气。”顾朗的记性极好,虽然只是他其中一个病人,不过他也认出了面前的女孩是谁,“卓菁菁是吧。”
  
  那女孩颇为受宠若惊:“老师竟然还记得我。”她顿了一顿,咬着嘴唇,显然有点难为情,“虽然老师觉得是职责所在,但是于我而言,老师真的是帮了我大忙,无论如何要感谢你。”
  
  顾朗对这个病人有印象,是因为卓菁菁比较特别,这姑娘半夜发烧,自己打了出租车来医院看病也就够惨的了,最惨的是还忘了带钱包,傻傻站在挂号那里没了办法,那时候他正好路过,顺口多问了一句,就帮她诊断了开药,这其实不怎么合规矩,因为顾朗不是内科医生,只不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区区感冒发烧也难不倒他,举手之劳就给看了,后来也因为这件事被其余医生在后面说了几句,他正好顺水推舟就辞职换地方了。
  
  卓菁菁后来想去把药钱还给顾朗,却没有想到他已经辞职了,心里还失望了好久,没想到竟然会成为她新学期的老师,实在是意外之喜。
  
  “对老师最好的感谢,就是好好用功念书。”顾朗平易近人,因此微笑着鼓励了对方一句,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卓菁菁闻言,抬起头来问道:“那顾老师今年会收研究生吗?”她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去年年末刚刚通过了院里的直研保送,再过一个月就是要选导师的时候了,她的成绩出众,有好几位老师都表示愿意把她收在门下,之前卓菁菁一时片刻还没有决定好,但是现在她却下定了决心,想要做顾朗的学生。
  
  这件事情,院系里的人也和顾朗提起过,理论上来说,讲师以上才能带研究生,顾朗一进来就是副教授,之前好多个著名导师手下都已经收满弟子了,所以上头希望顾朗分担一二,他也答应了下来。
  
  “会。”
  
  卓菁菁眼睛一亮:“那顾老师可以考虑我吗?”
  
  顾朗微笑道:“这要看你的能力了,这样吧,过两天你来我办公室,我们谈一谈。”收徒弟,他也要考察一下对方的资质品性,仅仅是成绩那是不够的。
  
  卓菁菁高兴坏了,对他一鞠躬:“谢谢老师给我这个机会。”
  
  打发了卓菁菁,顾朗环顾教室,发现就剩下明薇一脸诡异的看着他,他没好气道:”看什么看?”
  
  “你下手也太快了!”明薇中午刚打趣过他,下午就来女学生了,速度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顾朗恨不得敲敲她的脑袋:“满脑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你过来干什么,课不上了?”
  
  “一点意思都没有。”明薇抱怨了声,忙给他看最新消息,“这个是刚查出来的,你说奇怪不奇怪,这个汪玥荷明明应该死了,但是居然还活着。”
  
  照理说,既然有她的遗书,也就证明了汪玥荷就是在那架飞机上,可是坠毁的地点是在海上,又经过全球那么轰动的搜寻打捞,如果是幸存者,早就应该被发现了才对,可是偏偏没有,她莫名其妙在明珠市出现了,却又莫名其妙被人绑架走了,这其中实在是有猜不透的缘故。
  
  明薇道:“我觉得汪玥荷肯定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东西,所以人家要封她的口。”
  
  “证据呢?”
  
  “没有证据,但是马航失踪这件事情本来就很奇怪了不是吗?”明薇皱着眉头,“如果汪玥荷知道了什么阴谋所以被人绑架封口,不是很说得通吗。”
  
  顾朗一目十行看着之前马航的种种新闻:“什么阴谋?”
  
  明薇犹豫了一下:“比如说,恐怖袭击什么的,被她听见了,所以她没有上机,躲了起来,然后有人知道了就想杀她灭口,不对,这样她的遗书是从哪里来的呢?要么就是她是幸存者,不管是坠毁还是被劫机了,她是幸存者,为了防止事情被泄露,所以要绑架她灭口,嗯,这样就说得通了。”
  
  顾朗看完了,把手机还给她,对她之前的猜测做了评论:“你以为是写小说呢,瞎猜有用?”
  
  “不然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顾朗平静地回答,“查。”
  
  “怎么查?”
  
  “用脑子!”顾朗翻了个白眼,“走吧,我们先去个地方。”
  
  顾朗的车就停在学校的停车场里,在许多名牌轿车里一点都不起眼,和诸多学生想象中几百上千万的豪车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实际上这却是明氏工厂里性能最好的一部车,明薇的父亲明大海创办了明氏企业,底下最擅长的就是机械制造,包括轮船、汽车和移动通讯工具,可以说是走在现代高科技的最前沿。
  
  因此这辆车看起来平凡普通,甚至牌子都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类型,可是要比性能,明珠市里的其他千万豪车都比不上。
  
  此时正是下班最高峰,公路上堵得一塌糊涂,明薇纳闷:“我们是要去哪儿?”
  
  “昨天我找人查了查那几个从马来西亚来的人,虽然开着大使馆的车,但是这一次出行却是非官方的,现在人就住在明珠酒店。”
  
  “哟,你和谁打听的?”明薇挺好奇的,她和顾朗两个人知根知底,但是作为一个土鳖,她最擅长的手段就是用钱,顾朗就不一样了,三教九流的人都认得顾医生,人人都卖他面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因,实在令她颇为费解。
  
  顾朗斜她一眼:“不告诉你。”
  
  “哼!”明薇气鼓鼓地扭头,“不说就不说。”
  
  “告诉你也行,让我捏捏你的脸。”顾朗心情甚好,和她调笑。
  
  明薇呸了声:“捏我脸,你怎么不捏我胸呢?”
  
  “你胸上的肉有你脸上多吗?”顾朗瞄了一眼她的胸,睁眼说瞎话。
  
  明薇气得牙痒痒:“你敢说我平胸?”
  
  顾朗笑眯眯道:“这可是你自己承认的,和我没关系啊。”
  
  “呸呸呸!”明薇气得要死,恨不得现在一脚把他从车里踹出去在碾几个来回,“你才平胸,你才是飞机场。”
  
  顾朗悠悠道:“我本来就是啊,不过都是平的,你胸围也比不上我啊。”其实明薇的身材很不错,顾朗好几次阴错阳差看到过了,问题是相比于男人,她的骨架娇小,有胸胸围也比不过时常锻炼的顾朗。
  
  “你、你流氓!”明薇咬牙切齿憋出来那么一句,“居然看女人的胸!”
  
  “第一,我看的人的身体比你看过的多不知道多少,第二,一天到晚在我被子里裸睡的人没资格说我流氓。”
  
  “亏你还是医生呢,”明薇鄙视他,“你不知道裸睡有利于健康吗?”
  
  “在男人的被窝里裸睡,你好意思吗?”
  
  “对你,我从来都不会不好意思。”
  
  这下,终于轮到顾朗气闷了,他总不能说每次她在自己被窝里睡完,他就觉得一股体香萦绕不去,怎么都害他睡不着吧?
  
  两个人吵吵闹闹的,倒是很快捱过了堵车高峰,到了明珠酒店,顾朗问:“有卡没?”
  
  “要来干嘛?”明薇一边问一边在小包里掏啊掏,总算翻出了明珠酒店的金卡,“你没有吗?”
  
  顾朗道:“我有地方住干嘛来酒店,”他一转头,和服务台的小姐说,“总统套房。”
  
  明珠酒店的规矩,总统套房只有金卡持有者才能入住,因此前台小姐立即笑容满面为他们开了房间,有侍者带着他们走专用的电梯上去。
  
  明薇此时已经有了头绪,门一关,她就问:“他们住隔壁?”这家酒店一共也就是几套总统套房,他们这一间居中,刚刚服务生也说了隔壁那件已经有人住了。
  
  “嗯。”顾朗在阳台上张望了一番,“应该就在隔壁。”
  
  “你觉得那个女人也在这里?”明薇也趴在了阳台上,此时夜幕四合,从几十层高楼眺望下去,只见万家灯光,璀璨如繁星。
  
  顾朗道:“八九不离十。”
  
  “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人,你说好端端的,抓一个女人干什么?”明薇百无聊赖,在冰箱里拿了巧克力和红酒出来,“还有,你怎么会高兴和我一起查这事儿啦?”
  
  “就算你猜的事情不靠谱,绑架一个女人多半也不会是什么好事,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能袖手旁观?”顾朗开了红酒,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别喝多了,等会儿咱们过去看看。”
  
  明薇跃跃欲试:“没事,不过万一撞了个正着怎么办?”
  
  “你的智商是都被吃了吗?”顾朗从她包里翻出她的平板电脑,把一个东西插在了接口处,然后一个监控画面就跳了出来,明薇凑过来看:“你什么时候把这个监视器装在那里的?”
  
  酒店的总统套房是两间共用一个直达电梯,顾朗就是把监控摄像头偷偷按在了电梯旁,那是一个非常小的道具,乍一看就像是墙上的一个斑点,而且因为走廊的墙壁是铺了壁纸的,他顺手就给按在了花纹中央,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
  
  “电池只能工作四十八小时。”顾朗把西装外套一脱,“你看着,我洗澡去。”他今天去过解剖楼,不洗澡就觉得浑身不舒坦。
  
  青梅竹马的好处就体现在,明薇根本想都没想:“哦,你去吧。”
  
  她之前还兴致勃勃呢,可是看了十几分钟,什么都没有,无聊地要死,干脆点了吃的和水果让服务员送上来,顾朗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看在她在那里很没形象的看综艺节目顺带吃意面。
  
  “给你留了份。”明薇眼睛都不眨一下,看得乐不可支,杯子里的红酒洒在了被套上,无比碍眼。
  
  顾朗把她的电脑拿过来看了半天,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就是碰运气而已,他开了酒店里的电脑,又把马航所有的新闻线索重新梳理了一遍,网上有着诸多的推测,从一开始的劫机到后来的坠毁,虽然是被宣布坠毁的,但是各种各样的线索显示,整件事情透着蹊跷。
  
  像是一团迷雾,如果要走出去,汪玥荷就是一个关键。顾朗想着,又瞄了一眼监控画面,依旧空无一人。
  
  幸好,他有的是耐心,有趣的事情,值得付出时间去挖掘。本质上来说,他和明薇一样都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
   正文 失落的航班05   “太无聊了。”明薇吃了晚饭洗了澡又在床上打了个滚,最后坐起来一本正经和他说,“我们来谈谈人生吧。”
  
  顾朗把椅子转了过来,看了她两秒钟:“你走光了。”
  
  明薇身上穿的也是和他一模一样的浴袍,出来的时候没有系好,露出了锁骨和一片白嫩的胸脯,她低头一边把衣领弄弄好,一边得意洋洋地说:“能走光就证明,我还是有胸的。”
  
  感情还在纠结车上的话题呢。顾朗面无表情道:“我都直接看到你的腰了,你还有胸?”
  
  “你你你!”明薇跳脚,二话不说抄起旁边的枕头就往他身上砸,顾朗要是会被她砸到,就枉费了那么多年的苦功,而明薇一击不成,干脆上腿直接踹过去,顾朗捉住她的脚踝,逼着她凌空翻了个身,明薇落地后一足撑地,屈膝直接往他的面门撞去,顾朗侧过上半身躲开,腿往下一绊,再以一招漂亮的小擒拿手制住她不安分的两只手,干脆利落把她压在了床上。
  
  “小金鱼,我说了几百遍了,你这三脚猫功夫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行么,嗯?”顾朗挑眉,捏了捏她的脸。
  
  明薇从鼻子里重重哼了声:“你放开我,重死了!”
  
  顾朗松开她的手,端起旁边的红酒杯,美酒还没下肚,就看见监控画面上出现了人头,明薇也不闹了,凑过来看情况,一共是三个男人,两个是仆从,以中间的那个人为首。
  
  “这两个就是那天绑架汪玥荷的人。”明薇一眼就认出来了。
  
  顾朗沉吟片刻道:“他们来的人不多,但是至少还有一个在房间里看守,这一层没有监控,我去看看,你留在这里。”
  
  明薇不答应:“为什么?”
  
  顾朗哼哼一笑:“我带换洗衣服了,你带了吗,你是打算穿着浴袍敲人家的门?”
  
  明薇哪里是肯轻易放弃的人,顾朗进去换衣服的时候,她就麻利地披上他之前脱下来的西装,欢快地跑去隔壁敲门了:“先生,您叫的酒店服务。”
  
  过了会儿,就有一个人过来开门,明薇一拳挥出去正中面门,然后一掌劈晕了他,把他踢到一边,接着就看到大厅里汪玥荷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四周无人,她根本是想都没想就拉起她说:“跟我走。”
  
  出门左拐,正好看见顾朗出来,她得意地一扬眉毛:“慢死了,我都把人救出来了。”
  
  “……”顾朗觉得自己的心脏病都要犯了,“你、你你真的是气死我了。”
  
  明薇不满地把门关上:“干嘛,我又哪里惹着您老人家了?”
  
  “你就这么去了?”
  
  “没有什么问题啊,就留了一个人看守,一下子就放倒了嘛。”初战告捷,明薇非常满意,就是汪玥荷还是那面无表情的模样,让明薇看了觉得十分奇怪:“她是怎么了?”
  
  顾朗仔细端详了她一番,心中一惊,苦笑道:“我想我们这次恐怕惹上麻烦了……她这个样子,恐怕是被施了巫术,那几个人搞不好是巫师。”
  
  “巫师?”明薇对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哈利波特》里,“霍格沃兹来的吗?”
  
  顾朗已经不想对她的不学无术发表意见了:“会巫术的巫师,比如说伏都教那种。”
  
  伏都教起源于非洲,现在有许多小国家比如海地等都信奉此教,关于伏都教有许多骇人的传说,最为出名的就是他们会利用一种毒素把人变成活死人。
  
  明薇把以上资料从脑袋里过了一遍,用极为讶异的眼神看着汪玥荷:“所以说,她是中毒了?”
  
  “不像。”顾朗在读书的时候曾经研究过伏都教的相关资料,“我以前去过非洲做考察,虽然人们都认为把人变成活死人的是河豚的毒素,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是有巫术存在着的,只是我们不能理解而已。”
  
  明薇蹙着眉头不说话。
  
  “你看看她这个样子,根本不应该是活人,反倒是和我以前在非洲的时候见过的被施了巫术的活死人一样。”
  
  明薇惊奇地打量汪玥荷:“她是好像不大对劲,你说我们怎么样才能得到我们想知道的事情?”
  
  “汪小姐。”顾朗尝试着和汪玥荷对话,“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会落到那群人手里?”
  
  汪玥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突然张开嘴,伸出了她的舌头,和常人健康粉红色的舌苔不同,她的舌头呈现一种诡异的灰暗色,上面隐隐约约用红色的颜料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
  
  顾朗对巫术的了解仅限于表面,并不能百分之一百的确定:“是有人给你施展了巫术?”
  
  汪玥荷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看起来对方的巫术不仅仅是让她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连面部表情都被控制在了面瘫的程度。
  
  不过看起来她的神智还十分清醒,因此顾朗抓紧时间问:“你当时在马航MH370上面?”
  
  她点头。
  
  “飞机坠毁了?”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劫机?”
  
  她还是摇头又点头。
  
  明薇干脆拿了纸笔过来:“你能写下来吗?”汪玥荷抬起手,他们看见她的一双手僵硬无比,手指无法弯曲,别说提笔了。
  
  那只能靠连蒙带猜了,顾朗不停发问,明薇做补充,三个人比比划划过了好几个钟头,这才勉强拼凑出了事情的始末。
  
  汪玥荷的确是上了那一班飞机,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异常,就好像是汪玥荷之前的每一次普通的旅行,然而飞机飞到一半的时候,却突然发生了意外,竟然改变了航线,汪玥荷坐的位置靠近驾驶舱附近,她还听见有空姐在议论说,刚刚副机长和机长发生了强烈的冲突,原本是设定好的航线,机长却突然关闭了通讯工具,一意孤行砸晕了副机长,然后把飞机开到了不知名的地方。
  
  与此同时,飞机上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昏睡之中,并且再也没有醒过来,汪玥荷是一个例外。
  
  显然,她的苏醒是在那些人预料之外的事情,所以他们把她带到了一个地方,紧接着就被关押了起来,并且被施展了巫术,她不能言语,身体僵硬如同活死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有人把她带回了明珠市。
  
  她就找了个机会逃跑了,没想到路过那家饭店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老公和别的女人亲亲我我,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明薇所看到的,她离开饭店以后去了百货大厦,又被发现了她逃跑的人抓了回来。
  
  汪玥荷找到了,但是整件事情非但没有清晰,翻到愈发扑朔迷离了起来。
  
  安排汪玥荷在隔壁的房间睡觉,明薇趴在椅背上掰手指:“第一,为什么机长要突然改变航线,第二,汪玥荷是被什么人绑去那里的,目的何在,第三,他们为什么要来明珠市?”
  
  她以眼神示意顾朗有没有要补充的,他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我总有一种直觉,我们要有麻烦了。”
  
  “哟,怕麻烦还会是你顾医生吗?”明薇一戳他的胸膛,“医生都是很自律的,你太放荡不羁,哪里像了?还去当教授误人子弟,真为你的学生掬一把同情泪哦。”
  
  顾朗眯了眯眼:“给你十分钟,速度滚上床睡觉去,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你既然要回来读书,明天就好好上课去。”
  
  “那汪玥荷怎么办?”
  
  “我明早就会把她送走。”顾朗把被子掀开准备铺床睡觉,“你睡不睡?”
  
  明薇爬上床,问他:“为什么不现在送走,多留一会儿不是有危险么。”
  
  “大半夜的才叫引人怀疑好吗?”顾朗脱了衬衫,套上睡衣,“明天我让她换你的衣服和我出去,你就想办法自己走吧。”
  
  明薇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啥,你要的丢我一个人在这儿?”
  
  “你不会连这个都搞不定吧?”顾朗挑眉,在灯光下,那表情真的让明薇恨不得掐死他算了:“我当然行!还有,你为什么要和我抢一张床,作为男人你可以去沙发上睡吗?”
  
  “要去你去。”顾朗啪一下把灯关了,顺带慢悠悠问她,“你不是说和我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么,现在你要是不好意思,你就去外面吧。”
  
  明薇是什么人,傲娇属性满点,她掀开被子躺进去:“不好意思,在我眼里你压根不算男人,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闺蜜!”
  
  她还真不觉得别扭,因为打小就和顾朗一起长大,睡一张床的次数多了去了,小时候习惯了,长大了就没感觉了,至少明薇是这么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睛。
  
  只不过……明薇翻来覆去睡不着,她习惯性裸睡以后,穿着衣服就没办法睡好了,总觉得别扭得很,所以思考了三秒钟以后,她愉快地决定还是该怎么睡就怎么睡好了。
  
  顾朗第二天醒过来看到旁边什么都没有还在纳闷难道她转性早起了,一摸就发现自己腰那里团了一团东西,真的是像只猫一样缩在被子里,关键是雪白雪白的,他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直接掐着她的脸:“给我醒醒!”
  
  “啊啊啊你好讨厌啊我还没有睡够!”明薇要抓狂了。
  
  顾朗已经下床穿衣服了,顺便和她说:“第一,不准在外头裸睡,你没有女孩子的自觉性啊,第二,速度起来,我带汪玥荷走,过一会儿肯定会有服务生过来查房,你自己想办法脱身,万事当心。”
  
  “啊,我没有衣服啊!”明薇拥着被子发愁,“你不会是让我大冬天穿着浴袍到处跑吧?”
  
  顾朗瞄了她一眼:“就你的外套,还有围巾帽子都拿过来,快点啊,被人发现你就自己看着办了。”
  
  明薇抓抓头发,暴躁地爬起来穿衣服洗漱,她刷牙的时候顾朗已经揽着汪玥荷的肩膀出去了,大冬天的衣服穿得厚,汪玥荷围着她的围巾,戴着她的帽子,乍一看还真的看不出什么来。
  
  她呸一声吐掉了漱口水,觉得这个场景实在是碍眼透了。
  
  就如顾朗所言,没一会儿就有服务生过来了,明薇在打晕她换衣服走和钻进清洁车里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钻车吧。
  
  借着推车的掩护,她顺利地从电梯溜下去,一旦汇入了人流,就不用想找到她了,明薇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已经是第一节课了,但是她衣服没换浑身不舒坦,干脆先打车回了顾朗家里,彻底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以后,才在顾朗的车库里开了一辆车。
  
  一辆女孩子开得比较多的玛莎拉蒂,相当抢眼的亮红色是明薇一贯的审美风格,这也算她在明珠市里时常开出去的一辆车,却并不是她的爱车,所以后来她就非常庆幸,幸好不是。
  
  去和平大学的路她已经认得了,随便找了个空的地方把车停了,明薇去历史系的大楼里上课,奈何教授们多半是老头,老头子们的讲课实在是让人听着想睡觉,所以她一边打哈欠一边心目中暗暗嫉妒,还不如医学院的那几个女生呢,好歹还有顾朗那么养眼的人瞧瞧。
  
  她真是选错专业了,不过再想想,如果明薇选了医学专业的话,以顾朗的态度,肯定不会让她这么拿钱混文凭的。
  
  还是历史系好了,至少那个老头子特别识趣,学生睡觉他也不管不是……还是有好处的。明薇这么想着,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正文 失落的航班06   睡醒都下课了,她很自觉地打算溜达到顾朗那里蹭饭吃,没有想到他今天正好在和卓菁菁以及另外一个学生薛凝聊天,顾朗问了他们不少事情,以确定是否要收两个人为徒,结果还是相当令人满意的。
  
  “正好该吃饭了,走吧,请你们吃饭去。”顾朗刚一出门就碰见了明薇,“吃饭没?”
  
  明薇瞅瞅他身后跟着的两个女生,奇道:“没呢,话说你带着两姑娘是想干嘛去?”
  
  “吃饭。”顾朗道,“还有她们都是你学姐。”
  
  明薇会有礼貌地喊学姐就有鬼了,她草草点了点头:“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吃饭?”
  
  请学生吃饭当然不会是在食堂里,这个点食堂也没饭菜好吃了,顾朗想想,来上班的时候好像旁边正巧有一家装潢不错的饭店:“就东门那边吧。”
  
  “东门啊,好远的。”明薇张望了一番,“我的车好像停附近,你们等会儿我开过来。”
  
  因为怕车子太抢眼,明薇还特地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停,这会儿恰好和顾朗的办公室够近,然而就当她上车系好安全带,并且踩上油门的时候,明薇一个战栗,只觉得浑身发毛,她搞不清是怎么回事,车就已经开出去了,她正欲减速停下来,却猛然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
  
  刹车竟然坏了。这么下作的手段都有人敢使?明薇心里一股火气蹭蹭蹭往上涨,一打方向盘,直接从顾朗面前开了过去,卓菁菁原本还在奇怪车怎么不停,突然看顾朗的脸色一变,就匆匆忙忙追了上去,卓菁菁和薛凝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也快步跟了上去,就见那辆无比拉风的跑车灵活地避开了行人,然后一头栽进了湖里,激起千层浪,引得周围楼上的纷纷探出脖子来看。
  
  明薇是故意把车撞进水里的,她早就松开了安全带,砸破了车窗,从破损的洞里钻了出来,游到了水面上,只不过虽然她的水性不错,大冬天掉河里实在是太要命了,冻得她浑身发抖,顾朗站在岸边把她拉上去,脱了外套给她裹上:“怎么回事?”
  
  “妈蛋有混账要弄死我!”明薇打了个喷嚏,“刹车坏了,肯定是有人动过手脚了,问题是我来明珠市才几天,谁好端端要弄死我?”
  
  “老、老师?”卓菁菁和薛凝气喘吁吁跑了过来,顾朗揽着明薇的肩膀:“先回去换身衣服,有事等会儿再说。”
  
  明薇冻得面色发白,都说不出话来了。
  
  顾朗在想这里哪有浴室给她洗热水澡,卓菁菁就说了:“老师,去我们宿舍吧,宿舍里有热水和干净的衣服。”
  
  “行。”顾朗嫌明薇哆哆嗦嗦走得慢,干脆把她打横抱起来,卓菁菁和薛凝在前面带路,她们的住宿条件很好,是四个人住一间,带卫生间和客厅,明薇站在莲蓬头下冲了好久的热水才觉得四肢百骸重新有了感觉,顾朗在外面就听她开始破口大骂:“哪个王八羔子嫌命长了竟然敢欺负到我头上来,别给老娘逮住不然我一定把他千刀万剐!”
  
  能神气活现地骂人,就表示没什么问题了。顾朗一颗心先落回肚子里,但是随即眉毛就拧了起来,明薇的驾驶技术一向不错,好几年前闲着没事也爱做富二代和人飙车的坏事儿,想想也知道多半是车出了毛病。
  
  问题是,谁会无缘无故弄坏她的车想要害死她?这段时间有他看着,这位大小姐应该没有时间去惹是生非吧?就算是有仇家,在明珠市也有人敢下这个手?那他倒是要佩服起对方的胆量来。
  
  他凝眉沉思,却见卓菁菁和薛凝拎着几个袋子过来了,轻声道:“老师,衣服。”
  
  “辛苦你们了。”顾朗刚刚拜托了她们两个人去附近买几件女装来,明薇是绝对不会穿别人的内衣的,不过说起来这两个学生也真是够惨的,跟着他第一天饭没有吃到,反倒是被结结实实吓了一顿,想到这里,他语气更和缓了,“刚才吓到你们了吧,别担心,没什么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的胆子却不算小,毕竟敢大半夜在解剖楼里用功的女生实在是不多见:“老师,她没事吧?”
  
  “没什么大碍。”顾朗云清风淡,不想把两个女生拖进这场漩涡里,“今天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
  
  卓菁菁和薛凝对视一眼,识趣地没有多问。
  
  明薇换了身衣服出来,一边拧干头发一边暴躁:“我非把那群混蛋碎尸万段不可!”
  
  顾朗瞟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乱讲话,然后对她们道:“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改天再请你们吃饭吧。”
  
  “顾老师太客气了。”卓菁菁连忙回答,“算不上什么。”
  
  顾朗拿了个塑料袋,把明薇换下来的衣服统统塞进去,她诧异道:“丢了不就完了,你还拿回去洗啊?”
  
  “从今天开始,换下来的衣服不要乱扔。”顾朗的语气透出些许慎重来,“不要给人可乘之机。”
  
  明薇的脑子刚刚被湖水冻牢了,现在解冻了就发现端倪了,她骇笑:“你不会觉得我出事是因为有人给我施展了巫术吧?”
  
  “刚刚我让人把车给你捞上来了。”顾朗平静地看着她,“刹车完好无损。”
  
  明薇瞪大了眼睛:“你不会以为是我脚抽筋所以踩不到刹车吧?”
  
  “我没那么说。”顾朗看着她还在往下滴水的头发,“等会儿我让人查的事情就该出来了,是有人要害你,还是……到时候就知道了。”
  
  明薇拧着头发,眉毛皱紧:“说起来,汪玥荷呢?”
  
  “送到安全的地方了。”顾朗的朋友遍布天下,而且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让个朋友替她看看有没有办法解除。”
  
  明薇蹦跶了两下,好奇地问:“你真的相信有巫术?”
  
  “我不能确定,但是我敢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用常理来解释的。”顾朗没敢和她说昨天去救汪玥荷的时候那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明明能轻松放倒看守的人,但是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是被猛兽盯牢的猎物,有什么东西会随时随地蹿出来咬他一口。
  
  “噢~说起来……”明薇拖长了调子,斜睨着他,“咱们能去吃饭了吗?被巫术搞死是小,饿死事大。”
  
  顾朗忍了忍,没忍住吐槽:“吃吃吃,你再怎么吃都不见得你有胸啊!”
  
  “关你屁事啊。”
  
  好不容易坐下来吃了顿饭,顾朗傍晚时分载着她回去还特地小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车,没有任何问题。
  
  “你那辆车,是修还是报废了?”顾朗想起来明薇的那辆车就觉得这娃败家,买回来才多久呢,开过没几次就给进湖里去了。
  
  明薇顺手翻着他车上的杂志:“不要了呗,等等,车真的没问题,刹车没坏?”
  
  “找了好几个人去看过了,没坏。”
  
  明薇不敢相信:“我当时死命踩都停不下来,总不会是我给踩油门上了吧?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顾朗没吭声,明薇咬了咬嘴唇,也不说话了。
  
  调查的消息晚上就出来了,不管是公安局那边的人还是行走在黑暗世界的领头羊,都告诉顾朗,没人想打过明大小姐的主意。
  
  和他关系比较要好的“龙爷”还和他开玩笑:“我说顾医生,谁敢在你眼皮子底下打你青梅竹马的主意?而且明氏集团的大小姐是什么人,谁敢惹那位姑奶奶啊,我们还要混口饭吃呢。”
  
  另一通电话的内容更简洁扼要:“具体的身份查不出来,但是应该是外国的贵宾,在马来西亚有着相当特殊的身份,大使馆里的人虽然不肯多说,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客人,不仅仅是马来西亚,那个人应该在其他东南亚的几个小国之间都有非常高的身份。”
  
  这几个国家横跨几大洲,唯一能够想到的共同点就是宗教,但是和巫术相关的宗教不在少数……顾朗走到书房里,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文件夹,那是他大学时代的功课,《论巫术与现代医学之间的联系》,如今时隔已久,有些笔记和资料都已经忘记了,正好趁机再温故知新一番。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宗教,与巫术相关的教派也不在少数,在东南亚一带,巫师具有非常高的地位,甚至在有些愚昧落后的国度里,还对政治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
  
  在这些巫师中,地位最高,巫术的能力最强的被称之为大巫师,全世界的巫师不在少数,而有“大巫师”之称的却寥寥可数,也只有大巫师能够竞争“巫师之王”的冠冕,每隔十年会有一次“巫师之王”的竞争,至于是白巫师还是黑巫师,却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最近的一次巫师之王的比拼就在下个月,地点是在太平洋上的某个小岛。
  
  这就是之前顾朗能搜集到的所有关于巫师的资料,不是圈内的人能够知道的,也就是那么多了。
  
  “顾、顾朗!”明薇行色匆匆拍着他的门进来了,顾朗被打断了思路:“干什么呢?”
  
  “你看看我脖子上。”她惊慌的神色不似作伪,顾朗把她脖子上的头发拨开,看见她雪白的脖颈上一道红印,乍一看像是掐出来的痕迹,但是仔细一看:“是一只眼睛?”
  
  虽然只有寥寥几道痕迹,但是的确是一只绘得栩栩如生的眼睛,明薇说:“我刚刚洗澡的时候发现的,见鬼了,这是什么玩意儿?”
  
  顾朗按着她的脖子,手指一寸寸下移:“疼不疼?”
  
  “不疼不痒没感觉,就是渗人得慌。”明薇忍不住要去摸,被顾朗一巴掌拍掉了爪子:“别去碰它。”
  
  虽然没有感觉,但是有这么一个玩意儿在身上总是不舒服:“这是什么东西啊?”
  
  “想听实话?”
  
  “废话!”
  
  “本来我还不敢确定,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百分之九十是巫术。”顾朗在书柜里翻找了半天,终于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了一本破烂的小本子,“我给你查查。”
  
  “哎呦这是什么?”明薇凑过去看,发现那都是一坨坨的扭曲文字,根本不认得。
  
  顾朗也不精通,只能粗略看得懂一点:“当初去非洲的时候从别人手里买回来的纪念品。”
  
  “人家去都是买特产,你怎么买个破小本回来,还有,谁好端端的旅游去非洲啊,你扶贫呢?”明薇摸着脖子后面的痕迹,不忘记损他。
  
  “第一,我不是去旅游,我是去田野调查,第二,这个小本子指不定就有你脖子上那玩意的线索呢,真是的,昨天你贸贸然跑到人家房间里去,肯定是那个时候着了道。”
  
  明薇有点心虚:“我这不是也没有想到吗,还以为最多有几个保镖,谁能想到会有巫师啊!和科幻大片似的。”
  
  顾朗不理她,自顾自在灯下翻那本小册子,因为有不少单词都看不懂,他还又拿了本巨大的词典过来,明薇一看这样就犯困,干脆往沙发上一躺,没一会儿就睡沉了。
  
  她是被烫醒的,睁眼一看吓了一跳,火都从她袖子上烧起来了,灼得皮肤疼得要命,明薇狠狠把胳膊撞到沙发上试图扑灭火焰,结果被顾朗一把抓住了手腕:“你干嘛呢?”
  
  “我,”明薇定睛一看,她好端端的胳膊在那里呢,哪有什么火啊,分明是她自己花了眼,“诶,我刚刚明明看到着火了啊。”
  
  顾朗松开她的手,雪白纤细的手腕上红了一片,他定定看着她:“是幻觉。”他把那本小册子翻到一页,和她念上面的注解,“这个咒语叫眼咒,非常好辨认,因为会在被施展者身上留下一个眼睛的图案,最开始眼睛是闭着的,等到完全睁开的时候,人就会……精神错乱。”
  
  明薇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顾朗冷笑:“这次你总该长记性了吧?”
  
  这只小金鱼吧,只有刚刚认识那会儿乖得和小猫似的,亦步亦趋跟在他后面,腼腆内向,还会脸红害羞,结果被明大海接到身边没多久,顿时露出了鲨鱼的本质,张牙舞爪,好奇心旺盛,天不怕地不怕的,她那二十四孝老爹就一天到晚跟着收拾烂摊子,只是那会儿都是小事,不是把同学揍了(其实他也跟着动手了),就是把人家窗户打破了(好像是他出的馊主意?),一直没长记性。
  
  这回好了吧,摊上事儿了。
  
  谁知道明薇倔强得很,冷笑一声:“我倒是要看看哪个王八羔子给我施的巫术!”
  
  靠,这只金鱼是没脑子就光长胆子啊!
   正文 失落的航班07   然而,就算顾朗气得恨不得把她摁倒浴池里弄死她,也不能坐视明薇被巫术折磨,他第二天一大早把她从被窝里挖出来:“跟我走。”
  
  “今天礼拜六不上课啊!”明薇终于有了一点点当学生的自觉性了,警惕地维护自己睡懒觉的权益。
  
  顾朗把她的衣服丢到她面前:“十分钟后我要看你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两个小时后登机。”
  
  明薇傻了:“干嘛去?”
  
  “去解你身上那该死的巫术!”顾朗颇没好气,她昨天倒是本着天塌了有高个顶着的心态去睡了,他想了一晚上,决定带她直奔那个举办巫师之王比赛的小岛,想来那里现在应该群英汇聚,找到办法帮她的可能性也大一点。
  
  明薇这才反应过来:“噢,晓得啦。”她出国就和下楼去超市买个关东煮一样是家常便饭,两个小时后,顾朗就和明薇搭乘上了去夏威夷的航班。
  
  那个小岛偏僻罕有人烟,要到檀香山才能换交通工具到达那里,因此,航班上几乎充满着去夏威夷旅游的人们。
  
  吵嚷的小孩、腻歪的情侣,甚至还有头发花白出来夕阳红的老人家,明薇嘴角微抽:“为什么我们要坐在这里?”
  
  顾朗相当不理解她是怎么在小命都可以没有的情况下还在介意不是坐头等舱而是经济舱:“时间就是金钱。”
  
  “我有毛毛多的钱!”明薇其实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顾朗选的肯定是最近的航班,压根就不考虑是什么座位,她其实也不是很介意,就是非要嘴硬一下,“这里吵死了。”
  
  顾朗冷淡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早知道就他先一步进去救汪玥荷了,然而整件事情他非但没有阻止,甚至还帮着她一起胡闹,那也就罢了,顾朗从来不惧这样的冒险,但是看到明薇遇到了这事儿,他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
  
  偏偏她和他一个性子,越是危险越是有跃跃欲试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心,这会儿自己的小命都受到了威胁,她也是要强多过害怕。
  
  “哼!”明薇不知道他心里的愧疚,臭着一张脸,“一人做事一人当,反正我是不后悔去救汪玥荷的!”
  
  最多就是后悔应该打听清楚再去,而不是和顾朗争一时之气就跑过去砸门了。
  
  可是人生在世,哪里有后悔药吃唷。
  
  就在两个人气氛沉闷的时候,有个轻快地男声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他们旁边的位置没有人坐,明薇一抬头,就觉得眼前一亮,面前这个小帅哥长得真是英俊极了,他显然是有着混血的血统,小麦色的肌肤,深刻的脸颊轮廓,眼窝很深,但是眼珠是很漂亮的灰蓝色。
  
  明薇一看见帅哥,心情都好上几分:“坐吧。”
  
  “谢谢。”他说得是英语,没有浓重的口音,甚至还是非常标准的伦敦腔,“你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
  
  “中国人。”明薇扬眉,显然不大高兴被人误认为是日本人。
  
  那个小哥很会说话,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我也觉得,日本女人都没有你那么有气质。”
  
  好话人人爱听,明薇也不例外,她大大方方一笑:“谢谢啊。”
  
  “我说得是实话。”那小哥和她攀谈上了,自然而然,一点刻意搭讪的意思都没有,顾朗瞥了明薇好几眼,扭过头去翻地理杂志。
  
  “你们是要去夏威夷吗?”他灿烂一笑,“我要去夏威夷找一个朋友。”
  
  明薇道:“我们是去旅游。”
  
  那小哥狡黠地笑:“是吗,你们真的不是去五星岛吗?”
  
  原本低头在看杂志的顾朗抬起头来,飞快按住了明薇的手,淡淡一笑:“五星岛是哪里,怎么好像没有听说过?”
  
  “哈哈,别误会。”他的视线在顾朗按在明薇手背的手上微微一停顿,笑意盎然,“我之所以这么问,是看出来这位小姐是中了巫术吧?”
  
  他看见两个人都不说话,眼中杀气与冰冷共存,心中更觉有趣,托着腮笑得开心:“对不起,是我太冒昧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唐,唐黎,对巫术略知一二,这位小姐想必是得罪了什么人吧,中的是恶眼咒。”
  
  “恶眼咒?”明薇却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眉梢微挑,“什么意思?”
  
  唐黎微笑道:“顾名思义,眼咒分为两种,一是小眼咒,只是为了惩罚触犯禁制的人,过十天半个月就会消失,但是恶眼咒却要严重很多,被盯上的人不死就不会接触。”
  
  明薇下意识地抚上自己的脖颈,现在才觉得有一丝害怕:“这么严重?”
  
  “你肯定是得罪了某位大巫师了。”唐黎只看了她的脖子一眼,就下定了结论,“这只眼睛鲜红,已经睁开一丝缝了,施术者的力量不容小觑,一般的巫师解不了。”
  
  明薇一听就先笑了:“那你说得那么轻松,难不成你可以解不成?”
  
  “我可以试一试。”唐黎脸上又露出了那种狡黠的笑容,他长得太英俊,这表情非但不让人讨厌,反倒是觉得他俏皮活泼,“但是一来,你们不放心我,二来,我也不知道你究竟是得罪了谁,万一你是大奸大恶之徒,我岂不是好心做了坏事?”
  
  明薇佯怒:“我看着像是坏人?”
  
  “你长得那么漂亮,当然不像坏人。”唐黎诚恳道,“但是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我胆小,可真不敢冒这个险。”
  
  他这句赞美太讨人欢喜,明薇纵然是知道他底细不明,却也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
  
  下了飞机,唐黎对他们说:“五星岛的盛会要在半个月后,到时候我也要去,如果你们愿意,咱们可以一起。”
  
  明薇跃跃欲试,好奇极了,但是摸着自己脖子上的印记,遗憾地说:“我还是先保全小命好了。”
  
  唐黎就笑道:“如果你愿意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我就替你解这个咒。”顿了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唇边明明还是含着笑意的,却无端多了几分凛然,“但是如果说谎,恐怕后果会比你的眼咒严重得多。”
  
  一听这话,明薇不怒反笑,这位大小姐鄙视地看了他一眼:“说谎?我为什么要骗你,你有值得我骗的吗?”
  
  唐黎周身的气势一散,笑起来:“也是,来,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去。”
  
  那是当地的一家餐馆,做的都是当地的菜,味道有点怪,明薇吃得心不在焉的,顾朗在和唐黎说话,他的叙述简明扼要,和做报告似的,不偏不倚,相当之中肯,比起明薇刚刚开头的“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竟然敢巴拉巴拉”要令人信服得多。
  
  唐黎听罢,没问正事,反倒是先问起他来:“你就不怀疑我?”
  
  “你是一个值得相交的朋友。”顾朗淡淡道,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虽然唐黎的身份不明,但是看起来对他们也全无恶意,甚至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若是从前,他不介意和他交一个朋友,前提是他对明薇的兴趣能表达得不要那么明显就更好了。
  
  不,他一点都不是替明薇担心,他是在替唐黎惋惜——多好的人,偏偏眼神不大好,瞧上这位小姑奶奶,迟早要吃亏。
  
  唐黎的笑容更明显了:“那以后就是朋友了,我废话也不多说,你们跟我来,早点解了这个咒再说。”
  
  明薇好奇地跟过去,就见他熟门熟路走到一栋小洋房,是的,就是小洋房里,然后递过去一把剪刀:“来几根头发。”
  
  她干脆利落地挥剪刀剪下一缕黑发递给他,唐黎接过来丢进一个小罐子里,然后往里头加了什么,对着罐子念念有词,半晌,把里头看不出是什么原料的一坨黑漆漆的东西吧嗒一下盖在了明薇脖子后面,她被烫得一哆嗦,想要伸手去碰,结果被唐黎提醒:“别去碰。”
  
  她只能咬牙硬忍着,一缕缕黑气从她身体里溢了出来,她觉得脖子后面那一块疼得要死,好像是被火烧过一样,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痛感渐渐消失,最后那块黑色的东西像是失了粘性的狗皮膏药,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怎么样?”明薇迫不及待地问。
  
  唐黎叼了根烟在唇间,笑说:“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
  
  她颈后的肌肤光洁如新,一点原先的痕迹都看不出来,顾朗悬在喉咙里的心就噗通一声落回了肚子里,心想这一次运气实在不错,飞机上都能碰见能人。
  
  唐黎从酒柜里取出一瓶上好的白兰地来,给两人斟了杯酒:“现在我来和你们说点有意思的□□。”
  
  “这一次的巫师之王的卫冕战是在五星岛,你们想必已经听说了吧?每一次的卫冕战都是由大巫师向上一任的巫师之王进行挑战,上一次是十年前了,那是被人们称之为多年以来最精彩的一战,”唐黎面上浮现出一丝古怪的笑容,“很多人说是黑白巫师之战,最后邪不胜正,他还是输了。”
  
  明薇好奇地一歪头:“他?”
  
  “先问你一个问题。”唐黎俏皮地挤了挤眼,“你对黑白巫师怎么看?”
  
  明薇沉思片刻,一脸纠结地反问:“你是在问我哈利波特吗,其实我希望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在一起!”
  
  “当我没问。”唐黎飞快跳过了这个话题,继续自己的叙述,“算了,我还是直接说结局吧,你让我一肚子的话都说不出来了——马航的事情肯定另有□□。”
  
  明薇精神一震:“什么□□?”
  
  “发挥你的想象力,努力猜。”唐黎像是为了报复她刚刚一句话憋得自己满腹感慨没处说,故意卖关子。
  
  明薇想了想:“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行为,不是意外。”
  
  “对。”
  
  “和……这次的巫师之王争夺有关?”
  
  “你真聪明。”
  
  “话题引导的太明显实在是很好猜啊,就好像是这一章数学教勾股定理那课后练习基本上都是这个吧。”明薇吐槽了一番,却猜不出后面的事情了,“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不成是比斗的时候的误伤?”
  
  唐黎笑了笑,神色终于渐渐转为认真:“首先你要知道的是,巫术到底是什么,现代科学没有办法解释这种力量的存在,但是它却真实地存在着,你们不是巫师,所以我只能从最简单的一种方式来和你们说明,那是一种能量,一种非常强大的能量,咒语也好,阵法也罢,都是为了使得这种能量为我们所用。”
  
  顾朗道:“在中国古代,巫师就被认为是人和自然之间沟通的桥梁。”
  
  “大巫师和普通巫师的区别就在于,普通巫师只能借用这股能量,他们用仪式用咒语将这股游离在外的力量借来用一用,完成了之后会重新回归于天地之间,而大巫师则不同,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将游离在外的能量困在自己身体内,然后变成自己的能量。”唐黎一边说一边做着简单的手势比划,“但是要困住那股力量为我所用,自身的力量也必须很强大才行,而且越强越厉害,可是人的力量却基本上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可以通过一些办法进行锻炼加强,但是很多时候都局限于一个人的资质。”
  
  明薇看着他,发现他的面容出乎预料地严肃和凝重:“所以,如果有人要增强自己对力量的容纳,就有一个很……很难以置信的方法诞生了,这是一个很邪恶的咒语,是的,很邪恶,黑白巫术其实没有太过明显的分别,但是这个咒语之所以会被认为是邪恶,就是因为它需要很多人的灵魂。”
  
  “人的灵魂是人最强大的一种力量,所以收集人的灵魂炼化之后,就可以让一个普通巫师一跃变成大巫师,甚至于挑战巫师之王。”
  
  事情的脉络渐渐清晰,明薇恍然大悟:“所以你的意思是……马航上失踪的人,其实都是被咔嚓了?”
  
  “事情发生之后,我也进行过一定的调查。”唐黎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手微微颤抖,显然对于这样的行为也十分愤怒,“但是因为事出突然,在飞机上的人没有一个生还,所以我没有办法确定,但是从你们之前的叙述中我发现了端倪,你们说那个机长是突然改变主意篡改了航线,是不是?”
  
  “没错。”
  
  “巫术里有一个咒语,名字叫做夺魂。”唐黎一字一顿道,“那个机长当时肯定是被人操控了,所以才会一意孤行载着一整个飞机的人去死。”
  
  明薇想了片刻,提醒道:“汪玥荷没有死。”
  
  唐黎道:“她恐怕是一个意外,我刚刚说的那个献祭的咒术十分邪恶,最关键的一点是,它是需要把人的灵魂活生生从身体里拽出来。”他做了一个拔萝卜的姿势,神情狰狞,明薇无端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否则,每天都有人死,收集死人的灵魂岂不是方便许多?”唐黎轻声笑,“汪玥荷之所以没死,大概就是因为她天生力量强大,恐怕这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巫师苗子,可惜年纪太大了,也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力量。”
  
  顾朗道:“你知道是谁做的?”
  
  “是,我也决定在卫冕战来临之前将他解决。”唐黎坦言,“毕竟他也是我的对手之一。”
  
  “那么,你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们,是有什么目的?”顾朗虽然欣赏他的坦率,却也没有忽视他一路以来的刻意引导。
  
  “我需要帮手,而你们正合适,不是吗?”唐黎坦言,“我本来是想以解咒为筹码的,但是听了故事我觉得,你们两不是会见死不救的人,毕竟那些活生生被拽出来的灵魂现在可是饱受折磨呢。”
  
  他语气轻松,仿佛料定了两个人不会袖手旁观。
  
  明薇本来就感兴趣,听到这样的事情哪里还忍得住,恨不得肋下生双翼去看看那个给她施咒的是哪个王八蛋:“好……”
  
  “你个头!”她被顾朗狠狠剜了一眼,“你还嫌亏没有吃够?”
  
  明薇警惕性很高:“你别想着撇下我自己去找乐子。”
  
  唐黎哈哈一笑:“先不必着急,我要先确定那个人的踪迹才行,两位要是不嫌弃,就在我这里住上几天吧。”
  
  明薇也是个爱交朋友的性子,欣然同意:“好啊,那就谢谢你了。”
   正文 失落的航班08   之后的几天,唐黎都不见踪影,而夏威夷这种旅游胜地,明薇居然一次都没有来过,她旅行都是选很冷僻的地方,有的时候兴致起来了,随便提起行李就上最近的航班,飞到哪里算哪里,阴差阳错之下,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她都不曾到过,这会儿也就饶有兴致地拖着顾朗到处逛逛:“说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人太多,阳光和海滩都没什么意思了。”
  
  不过相比于国内的寒冷,她宁可下海玩耍,所以早就换了衣服准备潜水,顾朗在遮阳伞下看资料,他这是请假陪她过来的,想想看赖掉的那几堂课要补回来就让人胃疼。
  
  当医生不好请假,当教授亦是如此……顾朗突然怀念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了。
  
  “哈喽。”他旁边猛地有人出声,大大咧咧往他旁边的沙滩椅上一坐一靠,“真惬意啊。”
  
  来者正是唐黎,穿着花衬衫和沙滩裤,拎着一瓶啤酒,看起来就是个路人甲,噢,英俊的路人甲,怎么都没有人会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巫师。
  
  “事情查得怎么样了?”顾朗问。
  
  唐黎却不想谈这个,反倒是眺望着远处身着比基尼的美女们,吹了个口哨:“那么多美女,还是你家那位看起来养眼。”
  
  那是,明薇穿了件大红色缎子的连体泳衣,下摆很短,但是像是鱼尾一样一层层打着褶子,她雪白的肌肤好像是奶油一样,但是这里美女不少,最吸引人的是她那神采飞扬的气质,见之忘俗。
  
  顾朗收回了目光:“你对她很有兴趣?”
  
  “第一眼看到就有。”唐黎毫不犹豫承认,“否则干嘛要费这个力气替她解咒呢……这样好看的女人,唉,就算是你们和这次的事情没关系,我也不忍心看她香消玉殒呢。”
  
  “你不是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顾朗反问。
  
  唐黎意味深长地对他笑了笑:“但是,我喜欢冒险啊,你也是,不是吗?”
  
  “给你一个忠告,这位大小姐很难搞,非常难搞,你不能只是一个冒险家,你还要是一个视死如归的勇士。”顾朗眼皮子都不抬一下,他一直觉得,谁以后娶了明薇当老婆,绝对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唐黎笑得把酒都要洒出来了:“是吗?那我真是越来越有兴趣了,不过我这个人一向懂得什么叫朋友妻不可欺,我是真想和你交个朋友的。”
  
  “你要是收了她,我真的谢谢你。”顾朗说着,在心里补充,谢谢你救我脱离苦海,以后终于不需要我去给她收拾烂摊子了。
  
  唐黎扬了扬眉毛,他的眉毛又浓密又英挺,衬着他的眼睛十分有神:“那好。”他把啤酒瓶往桌上一放,站起来朝明薇走去,两个人看起来男俊女俏,万分般配,也不知说了什么,嬉笑着就往海底去了。
  
  顾朗出神地看了会儿,又重新低下头去,顺便暗暗唾弃了明薇一把:这么容易被人勾搭,这小金鱼真是一条鱼,没脑子。
  
  等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唐黎亲自下厨做饭,又让明薇刷新了对他的印象:“你居然会做饭?”
  
  “是啊,我可是好男人。”唐黎露出一口白牙,“尝尝。”
  
  然后明薇对他的厨艺毫无保留地进行了称赞,顾朗瞄了唐黎一眼,他说要追,就真的毫不犹豫开始行动了:“谢谢,你的夸奖是对我最好的肯定。”
  
  “咳,”顾朗委婉道,“我还要回去上课呢,说正事吧。”
  
  唐黎笑眯眯道:“好好,说正事。”他停顿了一会儿,显然是在想如何组织语言,“那个人叫威利,是北美最有名的大巫师,之前他所收集来的灵魂应该还没有那么快就炼化完成,我们得抓紧时间。”
  
  明薇眼睛发亮:“我终于可以给那个不知死活的东西一点颜色看看了。”
  
  是我们先去招惹人家的。顾朗这句话怎么都没敢说出口,转而问:“什么时候?”
  
  “五星岛上人多嘴杂,而且我和他正好有点私人恩怨要了解。”唐黎眨了眨眼,“所以我们约好了三天后在一决胜负,我在二星岛,他在一星岛。”
  
  五星岛之所以被命名为五星岛,那是因为它一共有五个岛,以五芒星的姿态将主岛拱在中心,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而一星岛就在它的左上角,二星岛则在右上角。
  
  “私人恩怨是什么恩怨?”明薇饶有兴致地抓住了一个很微妙的点,“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
  
  唐黎莞尔,故意卖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一招对于明薇这样好奇心重的人来说最要命了,顾朗知道他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打消这位大小姐参合一脚的热情了。
  
  两个大巫师决斗的时候,为了避免干扰,都会请人护法或是选择不为人知的地点,这个时候通常是巫师最为脆弱也是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唐黎就是希望他们在那个时候去解救那些被收来的灵魂。
  
  明薇听罢,眼珠子一转:“怎么都觉得你是想借刀杀人哟。”
  
  唐黎自负一笑:“我要胜他,自然会堂堂正正地赢过他,然而时间不等人,他必定会在与我比斗之时使用那些力量,一旦为他所用,那些灵魂也就不复存在了。”
  
  “人死了以后,真的会有灵魂所存在吗?”明薇又问。
  
  唐黎虽然方才一口一个灵魂,但是当明薇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并没有马上作答,而是思考了片刻:“每个人都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我不能贸然把我的观念加在你的身上,是否存在,那又是怎么样的一股力量,要等到你亲身去感受了才会知道。”
  
  明薇啧啧称奇:“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巫师。”
  
  唐黎哈哈大笑:“你以为巫师都是愚昧落伍的吗,小姐,我可是有着宗教学和灵魂学双博士学位呢。”
  
  对于一个大学基本靠翘课的人来说,这实在是赤果果的炫耀,明薇道:“你就和顾朗一样。”
  
  曾几何时,顾朗的学霸能力一直都是她望尘莫及的对象,不停跳级,出国留学,从小到大风光无限,好像有些人天生就是学习技能满点,她当初是多么的羡慕嫉妒恨啊,直到她老爹和她说了一番话:“普通人拼命念书是为了有更好的生活,他们其实并不是想学什么,像阿朗去学医并不是因为当医生挣钱,而是他有兴趣,你也只要去做你有兴趣的事情就可以了,爸爸赚的钱全都是你的,你不需要去为生活发愁,只需要让自己活得开心。”
  
  明薇到今天都觉得,她有一个特别好的爹,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让她一直活得很开心。
  
  “其他一不一样不知道,但是审美倒是不怎么一样。”唐黎对着顾朗挤挤眼,“好了,言归正传,据我所知,他用来放置那些灵魂的是一个红色的罐子,不管你们是谁找到了,把罐子打破就行了,那个时候他正要专心对付我,不可能分出心来对付你们,你们要当心的只有他身边守护的人,威利这个人多疑敏感,这个时候能留在他身边的肯定只有一个阿信,他是威利救下来的,对他忠心耿耿。”
  
  “至于其他人,我会让人替你们解决的。”
  
  到了当天,明薇和顾朗看到了一个皮肤黝黑但是容貌俏丽的姑娘,英语说得很流利,名字叫阿娜,但是却频频看向明薇:“跟我来,我带你们去一星岛。”
  
  上了游艇,明薇用家乡话和顾朗吐槽:“我怎么觉得她老在瞪我?”
  
  “你想多了。”顾朗看着觉得好笑,这唐黎还没开始追这位大小姐呢,就有情敌冒出来了,看起来这件事情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了……真可惜,他内心愉快地惋惜着,这祸害估计真没那么容易就给打发了。
  
  不过那个姑娘虽然浓浓一股醋味,本事倒是不小,将游艇开到了一星岛的一块礁石后面掩护好,那个姑娘就闭上了眼睛,手指灵活地舞动起来,看上去就像是一群白色的蝴蝶翻飞,她一边做着奇怪的姿势一边闭着眼睛往前走,明薇看得既是刺激又是好奇的,顾朗倒是没多注意,他一踏上这个岛就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就好像是在空气里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某种紧张而诡异的信息素,这也是玄而又玄的东西,但是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和这种微妙的气氛一接触,就紧绷起来,全身的血液开始沸腾,跃跃欲试。
  
  果然有古怪,巫术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就好像唐黎说的,你不能够否认那种力量的存在,他们碰撞的时候所产生的震荡不是常人能承受的。
  
  就连明薇也感觉到了这种不同寻常,抿着嘴不再多话了。
  
  而阿娜已经停下了脚步,却始终闭着眼睛,扬起手臂往左边的小路上一指:“往那里走就能到了,我在这里掩护你们。”
  
  她盘腿坐了下来,手指飞快翻动着,时而挥动手臂,柔若无骨地像是在身上缠了一条蛇,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仪式。因为怕耽误时间,明薇也不敢多看,跟着顾朗就往左边的小路上去了。
  
  一路上很安静,非常安静,好像是飞鸟虫鱼都绝迹了,就是这样全然静谧的环境中,好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但是明薇的好奇心却燃烧地愈发旺盛,激励着她恨不得一步就走到那个威利面前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不过她也知道越是紧要关头越是要沉得住气,因此屏气敛神,路越走越黑暗,但是她心中却能愈发断定他们走得路没错,因为唐黎曾经说过,每一个巫师在施法的时候都会在周围补下一些小陷阱,可能是能够让人产生幻觉,也有可能是会让人焦躁不安,这样浓烈的黑色实在太不寻常,就好像是把人都浸在了墨汁里,越是往前走越是让人觉得心中惶恐。
  
  顾朗握住了她的手,像是怕她害怕,又像是怕她乱来,不紧不松地拽着她的手后,还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明薇摇了摇,示意她不怕。
  
  不过他拽得更紧了……好吧,明薇自暴自弃地想,他果然是怕她又冲动之下做什么危险的事情,但是她是那么不分轻重的人吗?实在是太郁闷了。
  
  看,这就是太熟悉了的青梅竹马的后果,如此危险的情况下他伸出来一双手拉着她,她想的绝不会是感动、安全、高兴,而是没完没了的牢骚,由此可见,心态不同,同一件事情就会被理解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意思。
  
  到了,小路的尽头就是一间房舍,是当地最常见的房屋类型,不大不小,中规中矩,在黑暗里毫不起眼,但是明薇和顾朗都知道,里面有一个有大神通的巫师在施展惊人的法术。
  
  “当心点。”顾朗对她做口型,她点点头,紧跟着顾朗闪身进了屋里,依旧是漆黑一片,顾朗拿了个小巧的手电照明,明薇左顾右盼,愣是没看见哪里有个红色的罐子。
  
  不过什么奇葩的玩意儿都有,包括形状和颜色都很奇怪的石头,长得像人手的树枝等等,但是两个人借着光找了半天,愣是没发现哪里有红色的罐子。
  
  这就麻烦了,这间屋子最多就是三间,不在这间里就在大厅旁的两间,明薇对他比了个“你左我右” 的手势,然后不等顾朗开口,就推开了右边的门。
  
  她的运气一向不错,这一次也不例外,一进屋她就瞧见了那个红色的罐子——对,手电是在顾朗那里没拿回来呢,但是架不住人家在屋里头点了一圈蜡烛,那幽幽的烛火点在一堆层次不齐的瓦罐上,摇曳飘渺,不仅如此,那还不是温暖的明黄色,而是冷艳高贵的蓝色。
  
  换言之,那是鬼火,在鬼火的照明下,明薇可以看到许多奇葩的瓦罐,有青色的、黄色的、黑色的不一而足,但是共同点都是在罐子表面若隐若现地浮现出了一张人脸,青白色的面孔微微扭曲着,一看就叫人不寒而栗。
  
  明薇觉得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这种诡异的现象并不是胆子大就可以承受的,而当她看见那个鲜红色的罐子的时候,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其实是一个很漂亮的罐子,颜色红得发亮,在蓝色的烛光下甚至都能透出一股红光来,而在罐子表面,可以看到许许多多扭曲拥挤的人面,脸已经被挤得变了形,唯有一股怨气哪怕她在几步之遥都能够轻而易举地感受到。
  
  之前她还质疑过唐黎,世界上是否存在着灵魂,但是此时此刻,明薇却敢确定,那里肯定有着什么东西。
  
  一定要把那个罐子抢过来。
   正文 失落的航班(完)   但是明薇很快意识到,要把那个瓦罐抢过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现在正一个浑身乌漆墨黑的人的正前方,而根据唐黎的情报,能够在这里的人,除了威利本人,不做他想。
  
  明薇不禁有些许的紧张之意,威利既然是成名已久的大巫师,那么必然能力卓越,现在在他眼皮子底下抢他的东西,会不会太不要命一点了?但是唐黎也说他这个时候是没有办法分心来管别的事情的……明薇在心里斟酌一二,终究还是好胜心战胜了一切,劈手就要将那个罐子夺过。
  
  威利浑身一震,显然是感觉到了她的冒犯,但是正如唐黎所料,他没有办法分心顾及,明薇大喜,刚要抱着罐子撤退的时候,猛然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重,真的很重,简直比哑铃还要重。
  
  她低头看了看那个密封好的瓦罐,对里面的东西有些发怵,谁知道是人骨头还是人血说不定还会是人眼睛……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她尽量放轻呼吸想要退走,可是就在脚快迈出门槛的一刹那,威利却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一双眼睛本是平凡无奇的,可是此时里头却闪过妖异的精光,人只要看一眼就会不由自主被他所震慑,无法动弹。
  
  明薇亦是如此,她听见耳旁仿佛有个声音在说“放下东西”,她的人也在这么照着做,她一下子就急了,精神一震,开始集中注意力抵抗那股力量来,也努力操控着自己的手,两方僵持不下,明薇恶向胆边生,干脆一撒手就把罐子给当场砸了。
  
  任务完成,她心头一松,特别想看威利脸上会出现什么精彩的表情。
  
  威利的反应是大喝一声,右手手臂在空中画了个圆,然后叽里咕噜念着什么,明薇这次学聪明了,还没等他念完就逃之夭夭,正好撞见从隔壁过来的顾朗:“快走快走,他要炸毛了。”
  
  虽然情况如此险恶,她心里却莫名生出一股快意来:“叫他给我下咒,气死他!”
  
  “我们是在逃命!”顾朗都快被她气昏了,“咱们还没逃出去呢,你是不是高兴地太早了?”
  
  他这句话还真的没白说,话音刚落,就见不远处匆匆跑来几个瘦小却矫健的男人,仔细一看,赫然便是当初在明珠酒店里的那几个家伙,明薇道:“正好新仇旧恨一起了结!”
  
  她这回长了记性,也没穿高跟鞋,到底多年的苦功不算白费,借力打力,并指为招,在对方关键脆弱的地方狠狠来了几下,很快就给放倒了,还来不及沾沾自喜,扭头一看,顾朗已经搞定余下三个了,她酸得不得了:“为什么师父只肯认真教你而不教我?”
  
  她和顾朗的功夫师承同一人,但是只有顾朗是师父认认真真传授的技艺,而那位老人家重男轻女得很,觉得女孩子就该好好在家读书绣花,明薇不知废了多少水磨工夫才从他那里学到了些许皮毛,以她的性格愿意如此,足当证明那位师父是有真本事的,这也是她为什么只学了点皮毛就敢乱来的原因。
  
  不过,顾朗却是很赞同他师父的行为,倒不是对女性有偏见,他是觉得明薇学成这样就胆大包天了,要是真学了一身好功夫,还不得耀武扬威,倒不如现在吃点小亏,以后能安分几分。
  
  而且学武本身是极其吃力辛苦的事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师父授艺时极为苛刻严厉,他从前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也是真的舍不得小金鱼细皮嫩肉的还要遭这个罪。
  
  “因为你比较笨,师父觉得你只能学会这个。”他轻飘飘道,“走了。”
  
  “等等,”明薇却突然驻足,“威利怎么没有追上来?”
  
  “大概是和唐黎比法,抽不出身来吧。”顾朗心知她想去一探究竟,却不肯叫她再冒这个险,死拉硬拽着她走了。
  
  阿娜已经等在了那里,等到他们回来长松了口气:“走吧。”也不问任务完成与否,但是看她神色轻松,想必是没有吃亏。
  
  回去后便见唐黎已经准备好了美酒佳肴:“功臣回来了,来来,坐。”
  
  明薇大为好奇:“我们什么都没说,你怎么知道成功了?”
  
  “我感觉得到啊。”唐黎笑眯眯道,“这是很玄的事情,你感觉到人的灵魂了吗?”
  
  “那个罐子里什么都没有。”明薇记得罐子被摔破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滚出人的眼球什么的呢,结果其实里面是空的,可是如果是空的,为什么会那么重呢?而且为什么罐子的表面会呈现出那样诡异的扭曲人面呢?她百思不得其解。
  
  唐黎笑而不语,半晌方道:“很多事情都不是人们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看不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存在与否要看你愿不愿意承认。”
  
  “我们后来走得匆忙,威利怎么样了?”明薇对于那个敢给她下咒的人耿耿于怀。
  
  唐黎道:“他受到了反噬,已经死了,巫术原本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明薇尚且有不明白的地方:“我到今天还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给我下咒的,我根本没有见过他。”
  
  如果巫术可以不通过任何媒介就施展成功,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就在你对付留下来的那个人的时候,威利的咒术下在他身上。”唐黎和她细细普及常识,“巫术有的时候需要人的毛发作为媒介,但是有的时候却也不用,比如说对于那个机长的夺魂就是如此,但是这只有大巫师才做得到,世界上的大巫师你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顾朗却想的是汪玥荷:“那威利一死,汪玥荷怎么办?”
  
  “施术者一旦死亡,巫术自然解开。”唐黎调笑道,“怎么,那是个大美女?”
  
  顾朗还没说话,明薇就先笑了:“美女是美女,可惜徐娘半老,顾医生的品味还不至于那么差。”
  
  这话说得让顾朗没好气瞪她,她做了个鬼脸,又问:“还有,当初他们为什么要去明珠市,我始终想不通这一点。”
  
  这个问题唐黎却也答不上来的:“这我就不知道了,左右人已经死了,也构不成什么威胁。”他殷勤地替她拉开了座位:“来,别想那么多烦心事了,先尝尝这道菜,是用今天刚捕捞起来的鱼……”
  
  他耐心温柔,与她相谈甚欢,顾朗却觉得头疼得慌:“我就不吃了,先去歇一歇。”
  
  唐黎却喊住他:“过两天就是巫师之王的比斗,你们来不来看?”
  
  “不了。”顾朗脚步微微一顿,浮现出一丝浅淡的笑意,“我还得回去上课呢。”为人师表,总是请假缺课可不大好,况且……猜得到的早就猜到了,猜不到的笨蛋,那就等别人说穿的时候吧。
  
  唐黎对他眨了眨眼:“那多谢你了。”
  
  多谢我给你留机会?顾朗嗤之以鼻,感情这种事情就是要看缘分的,缘分对了,时间短点又有什么关系,可如果没有缘分,二十年不也还是单纯的青梅竹马?
  
  咳,当然,他只是举个例子,可不意味着他对那只小金鱼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啊!
  
  次日一早,顾朗就乘飞机回国,他有很多事情需要做,比如说去探望汪玥荷,她的巫术已经解开,变回了正常人,然而丈夫已经变心,她原本的户籍也被注销,顾朗好人做到底,替她补办了身份,又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暂时维生。
  
  汪玥荷很感激:“谢谢你顾医生。”
  
  “举手之劳。”顾朗行事颇具侠气,正是因为他这种脾性,所以朋友满天下。
  
  等送走了汪玥荷,顾朗回学校销假,正好研究生的复试也要开始了,报和平大学的人每年都爆满,卓菁菁和薛凝是很明确地表态希望能够做他的学生,两个都是姑娘实在是很需要避嫌的事情,但是看这个架势,学院里似乎有再塞一个给他的苗头,毕竟其余导师手下都有三到五个学生不等。
  
  教授的工作一点都不比医生来得轻松自由。顾朗苦笑着捏了捏眉心,重新戴上了眼镜,准备开始进行面试。
  
  这一面就是一整天,顾朗琢磨着再招一个的话还是招个男生比较靠谱,他翻看了一会儿资料,心中大致有了决断。
  
  过了几天,录取的名单就出来了,是一个名叫周一帆的男生,来自云南,之前他和顾朗以邮件联系过,说原来学校的事情已经解决,他即将赶赴明珠市,和卓菁菁、薛凝一起跟着顾朗开始学习。
  
  顾朗是一个非常宽容随意的老师,别人管导师叫“老板”,他却说还是“老师”听得顺耳,而卓菁菁和薛凝如果跟着他学习,他是包一日三餐的,一时之间,卓菁菁和薛凝已然成为同届学生里的羡慕对象。
  
  顾朗听说的时候哈哈一笑:“被几顿饭就收买了,你们两个小姑娘真是太可爱了。”
  
  卓菁菁抿嘴笑,薛凝快言快语道:“顾老师还不知道?你已经是我们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了。”
  
  托那个校园BBS的福,顾朗短短几天内已然成为和平大学最热门的话题,关于他的光辉履历早就被人扒了个彻底,就连每天穿什么衣服上课都会被学生拍照然后细细扒一遍。
  
  当然大家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私生活,最后八来八去只知道他未婚单身,没有女朋友,一时之间不知有多少人开始蠢蠢欲动。
  
  若是换了别人,恐怕会觉得十分困扰,但是搁在顾朗身上,他是眉毛都不会多动一下的:“那我真的是太荣幸了。”
  
  卓菁菁就笑:“是我们太荣幸了。”
  
  之前确定报顾朗的时候,还有不少朋友颇有微词,觉得顾朗虽然看起来光鲜,但是到底是太过年轻,比不上资历老的教授们,而且年轻的男教授和女学生,总是容易传出一些暧昧的绯闻来的。
  
  但是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很不错,顾朗细心,温和,很照顾她们,也不怎么在乎研究项目的经费,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她们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
  
  顾朗微笑,刚刚端起茶杯来准备开始每日的下午茶,突然电话就响了,而且那铃声只代表了某一个人的来电。
  
  他摘掉眼镜叹了口气:“你们先去忙吧,我还有点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有眼色地出去了,就看见顾朗露出了万分纠结的表情:“大小姐,你又怎么了?”
  
  好不容易清净几天呢,她又要回来大杀四方了吗?顾朗想到这里,觉得心头一沉之余又带着轻松,好比是楼上第二只靴子终于被丢下来了。
  
  那一头明薇的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度:“唐黎!他、他、他太过分了!”
  
  居然一张口就说别的男人?顾朗懒洋洋靠在沙发里:“怎么,他终于过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是啊!他居然就是上一届的巫师之王,这一次也是!他居然欺骗我们!太过分了!”明薇嚷嚷着,突然觉得不对劲,“你怎么知道的?你连同他一起骗我?!”
  
  如果说她之前的声音是郁闷和不爽的话,一想到顾朗都在骗她,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愤怒了。
  
  她可以忍受唐黎骗她,她可以忍受顾朗说她,但是绝对不可以容忍他骗她。
  
  “谁骗你了,是你迟钝没有察觉到而已。”顾朗撇撇嘴,语调愉悦,“威利是什么人,他竟然有本事对付他,自己的地位就不会低,而且,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五星岛本来就是巫师之王的地盘,只不过据传闻他从来不在那里居住罢了。”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明薇别扭道,“太不讲义气了。”
  
  “就在你和人家吃饭潜水的时候。”顾朗平静道,“我还以为他会告诉你的,毕竟你们看起来很投缘。”
  
  明薇恶声恶气道:“对,就是很投缘,我打算和他去周游世界!”
  
  “那实在是太好了。”顾朗轻松地笑了起来,“我终于有清净的日子了。”
  
  “哼!”她愤愤挂掉了电话。
  
  一转身,唐黎已经匆匆赶来,赔笑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他打扮得时髦极了,又英俊又潇洒,像是电影里手持玫瑰的男主角,谁能够想到他竟然会和巫术这样神秘而古老的东西挂钩呢?
  
  明薇打死不承认是她眼拙:“你一点都不像是个巫师。”
  
  “哈哈。”唐黎忍不住发笑,“小姐,巫师不是非要像哈利波特里一样拿着小木棍穿着长袍,也不是你想象中的土著还语言不通,你可不能这样偏见。”
  
  明薇抱臂:“我才没有呢,我只是有点吃惊罢了。”
  
  “好了,我为我的不诚实而再度向你道歉。”唐黎笑眯眯道,“不过我也只瞒了你这么一件事而已,可从来没有说过谎,尤其是对你的赞美,绝对发自真心。”
  
  明薇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对着顾朗发泄一通之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是依旧刁钻地问:“那你对付威利,是觉得自己赢不过他?”
  
  唐黎哈哈一笑:“清理门户而已,这是权力,也是责任。”
  
  “就我和顾朗好端端被你利用了。”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作为赔罪,我做向导,带你到处逛逛?”全世界不敢说,但是至少东南亚一带,他的势力无人能比,对许多小国甚至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力,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巫术大师,竟然会是这样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实在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有这样一位巫师作伴,想必可以对神秘的巫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明薇十分心动,可是唐黎却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听见那头的声音,十分意外:“怎么会?好,我马上就来。”
  
  他歉意地看着明薇,她自然也不为难他:“看来是要挪到下次了,到时候还有效吗?”
  
  “对你,永远有效。”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