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初闻婚讯 昨天晚上凌筱打电话告诉我“尚逸要结婚了”,我看着窗外明明灭灭的霓虹,心头忽然涌上一阵莫名荒凉的情绪,只呆愣着不知在想些什么。电话那头凌筱不知在忙些什么,断断续续,嘈杂得很。我听着耳边的喧嚣突然失去了言语的能力,好像是虚脱了般,连握住手机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靠在窗边,将手机换到了左手,用力贴近耳根,很努力地听凌筱还要讲些什么,可是那边除了嘈杂再无其他。耳边是喧闹中的诡异宁静,我可以听见凌筱的呼吸声和自己的心跳声。我知道,凌筱是在等我有所反应,她出奇的耐心,一直握着手机并未挂断,似是早知道我会是这样的反应。她一向很能揣摩到我的心思的,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我神游良久后忽然回神,努力晃了晃有些发懵的脑袋寻得一丝清明,“啊……真的么?那……挺好的......”我声音发颤,嗓子发干,这一刻,我似乎突然回到了小时候,不知该作何反应,不知该如何掩饰自己的满心苍凉。凌筱依旧没有开口,我不知她作何感想,即便是揣摩到我的想法,她也是无法将我的情绪感同身受的。    又是沉默良久之后,耳根有些发疼,我稍微挪了挪手机,这一次我声音平静,听不出一丝端倪,“不过……新娘是谁啊?咱们认识么?”    虽然神思混乱,可我还记得我该问些什么,我尽量装作随意地地开口道。凌筱听我总算开了口,在电话那头轻轻松了口气,接着就劈头盖脸的问道“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尚逸没有告诉过你么?你们以前那么要好,我以为他会第一个告你呢。是洛羽然啊,就是那个之前在我们学校旁边……” 那天的谈话持续了很久,我一直强装镇定,好像有很认真的在听凌筱讲话,并不时地答应两句,凌筱看我好像还比较正常,就挂了电话。    其实,凌筱后来说了些什么我都没听见,我的大脑在听见“洛羽然”这个名字那一刻后就开始高速运转,有不少许久不曾记起的事情一一苏醒,充斥着大脑,有许多思绪从脑中掠过,迅速而有力,将我的心折磨的苦不堪言。可实际上这时间,我什么都思考不了,我脑子中空白一片。    许久后才清晰地想起一些事情,恍恍惚惚,那些脸似乎已经模糊了,好像真的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久到我都已经忘记那些人长什么样子了,久到听见洛羽然这个名字我都能心平气和了。 正如凌筱所说,我和尚逸我们俩以前是很要好的。对,很要好,到了什么程度呢,到了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本就该连体婴儿般随时随地都一起出现。可是凌筱也说了,我们以前很要好,是以前,很久远的事情了。有多久了呢?我洗洗盘算从我离开他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    想想十年会发生什么事呢?比如说,一个勇敢无畏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长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子,不爱笑不会哭的女孩子。一个善良羞涩却满腔豪情壮志的男孩子,长成了一个内敛睿智深沉难测的男人。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了,你不在他身边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即便你将他的故事一一挖掘出来,尝试着去体味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他身上,你还是会诧异,一个人怎么会发生这么大变化。那是因为,你不是他,你没有将那些事情一一经历,你猜不到他有过怎样的想法。所以不要责怪别人变了,因为你无权评判他。而关于尚逸,我想,我早已失去了评判的权利,即便我们曾经很要好。 所以当我听熟了那些故事后,又开始的难以置信变成了坦然接受,然后觉得自己可以理解,以至于后来他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我也不曾开口责备,不仅仅是因为没有资格,还是因为我怯懦胆小。    十年时间,我们曾经一起上完小学初中,过完童年的镇子发生了变化,翻天覆地,而他也发生了变化,脱胎换骨。时间呼啸而来,呼啸而去,从不曾为哪一个人停留,冷酷无情,毫不留情面。它有着执拗的秉信,任意涂改,一个人的容颜,一个镇子的面貌,我阻止不了它。    只是在每一个快乐的梦里会忽然被一种气势磅礴无以形容的情绪狠狠地吞噬,然后我站在原地失声痛哭,时间只是个调皮的孩子,却能轻易毁掉所有你小心翼翼的视若珍宝的物什。这时,你发现所有一切都消失不见,你会做些什么,歇斯底里或是冷眼旁观,那些都是没有用的,你只能听之任之,而我,只是陷在回忆里不愿出来。    有时候我想,我宁愿溺死在那些过往的甜蜜时光里。可终有一天,你要醒来,被逼迫着去面对所有的一切。    无论曾经有多美好,在现实面前它也显得弱小而无力,我们被从过去中拖回现实,然后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地狱,其实,即使我们在现实中疯狂的尖叫追寻,最后摔得粉身碎骨我们也挽不回那些曾经了。它们随风逝去,离开的决绝而残酷,而带走它们的是时光。是伟大而恒静无言的的时间。    时光真的很神奇,能将曾经深刻在脑海的脸庞吞噬的模糊不堪,能将曾经再怎么也放不下的过去消失殆尽。    当记忆消失,你会发现自己曾经以为会要了自己命的过去,轻而易举地被你抛之脑后了,而没有了那些,你还是得生存,还是得活着,还是得引接明天新生的太阳。而有所改变的只是你的心,它不再欢欣雀跃,只是静悄悄地像是在苟延残喘着悲戚的人生。    而我也发现,以前我那么珍惜的时光成为了只能追忆的故事,从前深藏心底的秘密永远成为了曾经。那些无人问津的秘密在无人看得见的角落里疯长,然后荒芜成沙漠,再也开不出一朵娇艳明媚的花。 正文 第2章 从小的梦想    十三年前,我还只是个小女孩。或许大多数女孩子小时候的梦想都是当一个公主,然后遇见自己的白马王子,他们经历了风风雨雨,然后终究会冲破一切阻挠,然后就是幸福地过完一生。    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梦想的设计场景都是无一例外的浪漫温馨,即便是穷凶极恶之徒也会为他们的爱情所感动,最后献上最为真挚的祝福。    可我却是那个无一例外中的例外,我的白马王子,不是骑着白马的温和如玉勇敢无双的王子,而是一个小混混。一个明媚善良,把行侠仗义视为己任的混世魔王。 原谅我对一个小混混用了明媚善良这样的词眼,你知道么,他本性如此,至少在那时,他是这样的。即便妙笔生花,他的好,我也不能为你展现出其中的十分之一。    不过,或许在那样小的年纪里,可能同龄的孩子们都不懂得白马王子不仅仅只是个毫无意义的王子而已。    不仅仅是个凭空出现,无缘无故给你所有的爱的王子。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那个年纪,她们不懂得为什么会有那样一个王子存在,也从来不曾思考过这些问题,其实不去想这些事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那是她们真的很小,不,应该是我们都很小。    可是,我想我和她们是有些不一样的,我过于早慧。我那时就已经可以清晰地分辨出,王子代表了爱情,而爱是一种心心念念的情绪,我想我是懂得其中深藏的奥秘的。    我懂,因为我已过早的窥探了爱情是个怎样的概念,即便只是零星得知,可终究它会因为给予变成燎原之势,而我心中,关于爱的火把,便是在那时点燃的,从此以往,烈焰熊熊势不可挡。    原本在那个年纪,我是万万不该也不可能产生这种太过成熟的想法的,可是,所有的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了,而那时,我自己也很清楚地知道,那可能是一种叫做心心念念的情绪。    我现在已不像当初那般怯懦了,现在,我敢于向全世界宣称,我十二岁时便喜欢上一个男孩,可能不是喜欢,是一种更深刻更浓烈更狂热的感情,我想,那可能是我那个年纪一整颗心里满满的爱吧。是的,我爱他,在我十二岁那年,我便有了这种热切的感情。    请原谅我吧,可能过于早慧的女孩的心都是有些病态的,我知道我不该再那样纯真的年纪里产生这样的感情。    可是,如果它真真切切地到来了,避无可避,又当如何。抑制它的滋生,然后结果适得其反。说到底过于早慧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受到伤害。那些情绪无人可诉,不敢提及,太过辛苦卑微。    偏生关于感情,我又是个宁愿憋在心底里让它蒙尘腐朽的人,由此可知,我是多么惶苦。    那时,我便练就了一身本领,无人可以窥探到我不想表露出来的秘密,而尚逸又是个天生粗线条的男生,更不可能察觉到那些感情了。    不过,我偶尔会庆幸,正因为如此,我才不用处心积虑费尽心思地考虑怎样才能自然些,让他无从察觉我心底的那些秘密。感谢他的迟钝,我们的相处才能一直相安无事。    而那时的我,不能说是怯懦得,因为毕竟那时我的性格大家有目共睹,我并不怯懦。我活泼开朗,慷慨仗义,像个男孩子一样爬墙打球无一不通,许多人那时都将我当假小子。    有时,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双重人格分裂,一边是豪气冲天不拘小节的我,一边是情丝万千少女情怀毕露的我。可是,无解,这世上的人大多都是这样吧,一边开朗热情,一边冷漠寡言。    可是,当有一天我发现了这个秘密,我觉得惶然,不知该向谁诉说,我想向别人求助,让他告诉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心不那么煎熬。    可是却不知从何说起,我猜想,他们一定会觉得我这个惊天大秘密惊世骇俗的,或许会告诉其他人,我的秘密被公诸于众,同学们取笑我,老师批评教育我,父母对我失望,而尚逸,我寻思良久,觉得虽然他不是个会抛弃朋友的人,可是这样的事肯定会破坏我们的关系的。他一定会觉得诧异,然后为了辟谣而和我保持距离。    但是事实上,这些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因为我怀揣着我的秘密守口如瓶,所以,我的童年一直相安无事。但是,在心底的某一处,我一直都是惶恐不安的。我想这也无可厚非,因为毕竟如果你在那是爱上一个人也会如此的恍然不知所措的吧。    有太多的情绪你无从掌控,你不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跌跌撞撞,在某一方面活得跌跌撞撞,跌得鼻青脸肿,然后练就了一副铜皮铁骨I,刀枪不入。 所以后来,即便是离开他,在爱的那般艰涩的岁月里我也不曾掉过一滴眼泪。    那时,虽然我掩饰了我所有的心思,可是那时刻叫嚣膨胀的情绪却不能被忽视。尽管我已经尽量装作若无其事了,可是它还是会趁你不备的时候突然袭击,让你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避免无果的情况,我只得放任自己更靠近他,从而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而且在我处心积虑地发现了他有当混混的潜质后就立志要像他一样当一个无所不能的小混混。彼时纯真,愚钝可爱,我想大概是被他蛊惑了心神吧。     正文 第3章 像他一样    说来也神奇,最初他真的是热情善良,仗义正直的孩子,可我竟愣是看出他有做混混的潜质,后来当他真的成了混混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通缘何如此,我那时竟已经有如此的智慧了么,能预测到后来的事。    还是说,这些只是宿命,你在里面按照预定的轨迹前行,结局其实已经显而易知,可我们却还是会有奢望,总觉得自己是命运的宠儿,到最后你才发现,那些你自以为是的聪明是多么的荒谬可笑,事实本该如此,并不是因为你才变成这样的。    那时我以此为目标,将之奉做人生第一大理想。看了电视上的古惑仔后,幻想过无数个场景,将来我们或许会过枪林弹雨衣食无着的日子,被绑架被殴打,尽管幻想得很血腥,可实际上那时的梦境还是很美好的,因为那毕竟只是幻想。所有的梦境都是我跟在他身后,他牵着我的手,我们躲躲藏藏可是却有着说不出的温馨。    因为这是年幼时刻画的将来,能现实到哪里去啊。所以不知道,经历这些需要莫大的勇气,而现实总会让你觉得苍白无力的。不管怎么说,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幻想总是让人忍不住氤氲了眼眶的。    虽然那时候,他的痞性似乎还未完全显露,不过也并不是无迹可寻。他只是偶尔会痞里痞气地说话,或是在篮球场上像个混混一样装模作样地大声说话,可大部分那个年龄的男孩子都会那样子,叛逆而装酷。    可那时,我也不知道为何这么了解他,我知道那是他的本性,我总觉得他的骨子里就是个混混,只是混混,很痞,却做不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至少那时,我是这样想的。    其实,有些时候我都觉得我们的缘分是天命宿定了的,我如此了解他,爱极了他的混混摸样,仿佛这一生就是为了发现他而生的。而我清楚地记得,那日当我察觉了自己心中那看似缥缈朦胧的实则汹涌澎湃的情绪后,我的心跳得多么欢脱,似是重生了般。    有时,我禁不住怀疑,其实我们是有前世的,然后在某个特定的场景我的爱觉醒了,所以我能提前预知他会成为一个混混也就没有什么可诧异了。    然后我就会懊恼,为什么爱都已经苏醒了,而记忆却还是没有被记起呢。    我那时,天马行空幻想着前世,无非就是侠士之间的故事,但我从来都把自己的身份设定的与他同等,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从都不是保护,而是要和他并肩看着人生百态,我想要的是感知他的喜怒哀乐,惊惧怕怒,相携相守着共赴华发白头。    在感情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弱势,把自己放在和他等同的位置,以为自己强大的无人可匹敌,可是很显然,事实并非如此的,只是那时,我是不懂的。    也是,那时,我自以为懂的事情很多,其实我什么都没弄明白。 只是,天命宿定这种事情,毕竟只是说说而已,作不得真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而时间是最伟大的编剧,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参不透这结局。要不然,我这么爱他,最后也不会爱到了分开 。后来我在一次次午夜梦回时才渐渐明白,有些事即便你排演上万遍,现实都不会让你如意的。现实它自有一套剧本,而那一套剧本总是最让人哽咽落泪的。    正如我所说,虽然那时我对我的感情怯懦卑微,可最初,这并没有磨灭我真实的性格。我年幼时野性难驯,这也可能很自然地成为我对痞里痞气的他很崇拜的原因。再往前追溯,最初可能真的只是崇拜吧,可是后来怎么就在特定的场景被发现变成了喜欢呢?又是怎样发展成深爱的?    我自己毫无头绪,只知道,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发生过,而我有限的人生里的一大半都是在经历这样一件事:一点一点更爱他。卑微的,怯懦的,将他一点一点印在骨血里,随着我的血液奔腾咆哮,难以平息,无以平息。    现在,我告诉你,我爱的那个男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他的名字是尚逸,时隔这么久,我已经忘记自己喜欢他的确切理由了,或者说根本毫无理由可寻,可能正如我所说,他可能是我前世的爱人,才会以致于,迈过奈何桥,喝了孟婆汤却还是找到了这宿命中的人。    不过,爱真的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后来,当我发现他已经不再是最初的那个男孩了,我才幡然醒悟,我喜欢的不过是他身上阳光明媚的元素,所以无论走到哪,他都是一个发光体。    而我最爱的,是他给我的那种很安心的感觉,那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只有自己能察觉到在他身边,连呼吸都变得平稳而冗长。    在他身边,所有的事物都和温暖有关,这无关长相,无关行为,只是因为他是这个人,他给了你这样宁静恬淡的感觉。岁月静静流逝,如果能持续一辈子就好了。只是,一辈子那么长,时光定然不会让你的生活这么索然无味的,它会掀起惊涛骇浪,让你的狼狈无所遁形,它向来如此,不肯给我们一世惬意闲适的生活。所有人都逃不掉。    至于是哪一个场景勾起了那难言的情丝?我也不知是从何时有了这种情绪的。可能是他篮球场上的跳起来迅猛有力的扣篮,也可能是台球桌上划着痕迹撞出去的桌球,反正是发生在我和他厮混在一起的那些年月的。    也可能是因为那时的他看起来很好看,颊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眼睛极大,总是像盛了漫天星光,我才对他色心大起。    是,我记得,他的颊边是有两个酒窝的,每次笑起来都深陷,以致于看起来像羞涩的邻家大男孩。他的眸子大而纯净,我敢说那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眼睛。 那时我在日记本上这样写,盛世年华,阳光倾城,你不知道,纵然豆蔻辞工,他的风情也难以说与你听。那时,因为有他的存在,每当我看见青阳初升,最绚丽的那一抹光划破拂晓的寂静,我就告诉自己,我的心要向向日葵一样永远朝着太阳开放。所以,有一个人放在心里念叨,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正文 第4章 最初    是的,最初他是个正直无畏的男孩子,他虽然在别人面前努力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可是很少有人会被吓到,那时候,他还没有我有威严。那时,正是梦想着仗剑走天涯的年纪,所以那时,我们这两个混混其实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绿林好汉。    学校里的恶霸几乎都被我们收拾了个遍,不管高年级还是低年级都被我们收服了,而每次打架都免不了鼻青脸肿,于是他就总护着我,因为他知道,其实我在母亲面前是个乖乖女,所以,其实大部分全角都落在了他身上,他自然是浑不在意的。那时和他在一起,被他护在怀里,我满腔的豪情壮志都化作了满心的柔情百转,可是他什么都不知道,他无所察觉,毕竟他只是个粗心大意的孩子。    那时,虽然他威慑力不强,打起架来他却比我卖力得多,从不含糊。每当他放倒一群人,我就很不服气,他却一副理应如此的样子,拍拍胸脯得意洋洋地道“打架是男人的事,你就别瞎掺和了”。    不得不承认,和他一起的时候,他将我护得很周全,是的,那是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我被紧紧地网住,无处可逃。这是那个年纪本应该很浪漫的回忆,可我却无比清晰地知道那与爱情无关。    关于我和他的感情,我觉得我从最初就心间一派清明。那时,我的性格虽然像男孩子狂放不羁,可心思却比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来的细腻的多,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是我却可以清晰地感知到一个人的情绪,喜欢或是厌恶,我一探便知。    而那时,我轻易地便能知道,关于我,尚逸没有任何其他想法,除了我们是好兄弟以外,再也没有其他,毕竟那时,他还完全未开窍。    对于此,我并不介意,我觉得每一份感情都会守得云开见月明的。由此可见,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不懂得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个传说,不懂得一厢情愿终会伤痕累累。    而事实上,我没从有懊恼自己太过早慧,白白吃了那么些苦。我只是很自然地想,等他开窍了就好了,等他开窍就会明白了。    可是,我太傻太天真了,以致于我从没想过,就算他开窍了,他就一定能知道那些被我掩藏的深不见底的秘密么?就算他开窍了就一定是因为我么?我一直觉得我们是注定要在一起的,从始至终,理所当然。所以,现实会慢慢用事实告诉我,你有多无知。    它会告诉你,关于现实,你有太多的无可奈何。而当你被现实扇了一巴掌时,你会发现,所有的一切早已离你远去了,所有你幻想的那些都将被证实,你在做梦。是的,那个年纪,正是做梦的年纪。而我做了许许多多的美梦,那时我几乎沉醉在梦境中忘乎所以了。    时光再往前推,我记不起,以前即使在一个班也从没有过交集的两个人,怎么就突然天天形影不离了。可能是我蓄意为之,也可能是他突然觉得我和他性格有相似之处,于是就产生了亲近之意。    记不清了,时间那么久了,我在记忆里追溯了很久却终究无果。这些年,我一直这样,有时候会想起遗忘了很久的细枝末节,那些都是我曾经无比珍惜的小故事。可是无论怎么努力去将那些感动留在心底,时间久了还是会忘。    从我开始喜欢他开始,就有了写日记的习惯,细细地记下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一笔一划,字迹端正,郑重其事,措辞严谨。    把每一天的琐碎小事写下来,是我那个年纪头等大事。而现在拿起第一本日记来看时,竟然已经想不起里面描述的大多数情节。那样温暖明亮的记忆,像是被强行抹去了一样,没留下任何痕迹。时光会抹平一切,它是个贼,偷走了我生命中最初的那些小美好,它是个强盗,抢走了我所有关于你的小情绪。    不过,我大概记得,和尚逸在一起的时光,过得悠游自在放肆张扬,如你所知,这是混混的生活方式:天天混在篮球场、游戏城、台球桌前。不得不说,那时的我是个十足的假小子。我和尚逸在篮球场上厮混的日子,并不像其他男生女生一样:一瓶矿泉水和一包纸巾。    我们是球场上合作默契天衣无缝的队友,我们共同奔跑挥洒汗水,关于青春,关于篮球的梦想,那是一个飞扬的年纪。    现在,我只是偶尔回忆一下,没有人了解,其实我还有那样一段个性张扬无怨无悔的青春。 说起来大概也没有人信了,从前我是个野孩子。现在我已经忘记了那些球场上的规则,再看见那些抱着篮球奔跑跳跃的孩子,我就会强烈的感知到,我已经老了,心已经老了,不再欢腾有力地跳跃,一下一下,宣告着这世界在脚下的嚣张张扬。 正文 第5章 计划买滑板 我记起,那时看见别家的孩子踩着滑板肆意穿梭,潇洒快意的模样,我们简直嫉妒死了。所以,那段时间,我们一直很想买一个滑板,只是没有那么多钱,又不好开口问父母要,他父母要是知道他要买滑板,定然不会同意,因为他太活跃了,他父母怕他摔出个好歹,要不就觉得他肯定会在外边惹是生非;而我自然不好去破坏我在母亲心中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的。    百般无奈下,于我们破天荒地达成一致意见放弃周末打篮球的机会出去打工。怀着期盼雀跃的心情四处碰壁,谁会雇用两个初中生啊。    不过,最终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好不容易在尚逸的叔叔开的游戏城里央求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现在想来,那时真是愚昧无知,游戏城是给孩子打游戏的地方,怎么可能是个正当挣钱的地方。    最终,我们的打工生涯还是断送在了一个社会青年的手上,他看我们两个人不顺眼,我们打扫时他死活不让,最后我们把他放倒在地,我们两个也被打得不轻,工作自然就没有了,于是我们谋划已久的人生的第一桶金宣告破产。    那也是唯一一次,我脸上有了伤痕,父亲和母亲非要到学校问是怎么回事,幸亏我百般掩饰说是上篮球课砸伤的,他们才将信将疑的罢了手。那时,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乖巧认真的孩子,还以为我被谁欺负了呢。天可怜见,我站的是一个好女孩,那样欺骗他们真的让我充满了罪恶感。    不过,在那时,这并不能阻止我成为一个个性张扬的孩子,我只是暗暗告诫自己,下次一定要护住脸。由此可见,其实那时,我真的是个叛逆的孩子。那是我用来彰显青春的方式。    而第二天当我们汇报各家战况时,尚逸卷起袖子给我看了他胳膊上新添的几条轻微的伤痕,很委屈地说“尽管,我已经做了完全的准备,还是没能逃脱我妈妈的魔爪”。    他无比懊恼地拍了拍前额,叹口气拧起眉头道“怎么就没有人相信我是为正义而战呢?都不听我解释,我妈妈说,‘打架就是不对,没有任何理由’,你说难道我们还能不帮助弱小了么?"。    看着他煞有介事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一笑扯到脸颊上的伤,忍不住抽了口凉气。我这才意识到貌似真的伤的很重啊,怪不得父母那么紧张。而尚逸看见我疼得变了形的脸,当时就心疼了,连忙凑到我跟前,睁大眼睛查看伤势,我看见他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当时就觉得老天太不公平了,一个男生要那么长的睫毛做什么啊,简直是逆天了。    不过,尚逸接下来的话,却让我的心像羽毛般柔软。他用少有的严肃口气认真地道“我保证以后不会再让他们碰到你一根头发,我会护着你的”。    看着他澄澈干净的眼睛,我的脑子一阵轰鸣,然后我听见自己说“我相信你,你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啊”。他见我这么相信他,当即露出一个纯粹明朗的笑容。彼时,阳光微醺,少年如画,此间风情我当与何人说。    他忽然又记起来,我们的滑板还是没有着落,懊恼极了“当时我要是不打那个人就好了,哎呀,我怎么这么冲动呢”,我好笑地看着他“后悔啦?这也不能怪你啊,他打你你总不能不还手任他打你吧”。    他想了想说“也是,是他先动的手”,接着他一下子蹦起来说“那家伙下手也太狠了,我的鼻梁骨都快被他打断了”。我趴到他脸上看了看模样认真地说到“咦,我怎么觉得你的鼻子被打趴了呢”。他一听紧张道“不会吧,真的么,破了相了......” 后来几天我们也没有再提起滑板的事,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琐碎的小事,可能结果不尽如人意,后来也不再被人记起,可是却汇成了一点一滴真实而温馨的生活。最重要的是,我们那时共同拥有一个梦想,然后共同奋斗,结果怎样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意的那个人陪在你身边,你们一起走过一些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意义非凡的日子。那时,时光静好,少年相伴,那是我最开心的时光。时光,请你温柔以待,我爱的那个少年。    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得到了滑板。如果说,打篮球得心应手这一点和其他很多方面我都很像男孩子,那么我说一件我干不来的事吧。打桌球一直是男孩子很喜欢的,所以我和尚逸自然而然地就混迹在各大台球厅里了,尚逸捣台球的技术自然是不在话下。    我们初次来的时候他就大展身手如有神助,而轮到我上场时,结果真是惨不忍睹,即便是后来我们学了反射角我依旧觉得这对打台球没有一丝帮助。而尚逸看见我这么沮丧,早就忘了得意了,说了不少安慰我的话。    刚开始时,我还不信邪,不停地练 ,结果可想而知,这很显然不是也个励志的故事,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一败涂地。可后来我记得无论我怎么捣,加上意外碰巧捣进去的球不超过五个,所以后来我就淡然了,这也成了我那时的硬伤。    不过我也说了,尚逸是个中高手,而我们的滑板也正是从此得来。初二暑假的那天,天气很热,我们打了会篮球就转战台球厅了。虽然我的技术不高,可我还是很乐意去台球厅里观摩一下的,对,就是观摩,我不是去与命运抗争的。    因为那时,我早已从我那超烂的捣台球技术中明白了一个深刻而又无奈的道理:有些人做某些事是有天分的,比如尚逸。    而有些人做某些事是毫无天分可言的,别指望你今天走了狗屎运很不巧的进了一个球,对,是一个,你都不知道,没有一个人的天分和运气会差成这样,呆在台球厅一整天也不会进一个球。我没有夸张,事实如此,现在我已能直面着惨淡的人生了。而尚逸对此却耿耿于怀,他觉得我很不开心就讲各种姿势技巧给我,我一一试过,依然没有用,有时候我都会怀疑我的眼睛其实是斜视。 正文 第6章 我愿意    而尚逸也发现了这个事实,见我似乎不是很在意,就松了口气。不管怎么样,因为尚逸,我们在台球厅里过的日子也是风生水起的,那天有人见尚逸台球打得不错就有意挑衅,一群人围过来说要比一场,尚逸见来者不善就拒绝了。    对方见尚逸不肯,就出语相激,尚逸依旧不予理会,那人便扬言说“不如来赌钱吧,你们要是输了就永远别再出现在台球厅丢人现眼”。    尚逸说“如果你们输了呢”,那人语调讽刺,“我们输了?我们输了的话就给你们两百块钱。怎么样?敢赌么?”。    尚逸,回头看着我笑了,冲我眨眨眼,我看见他眸子中的胜券在握。桌前的人越聚越多,尚逸面色却从未变过,一直是招牌式的痞笑,那人见状道“不错啊,小子,够胆量”。尚逸只是看他一眼,眸色深深,是我不曾见过的睿智模样。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    那人说“既然你是小孩子,那就让你先来吧,省得人家说咱们欺负小孩”,周围的人都在笑,我心里有些发紧,总体说来我还只是个中规中矩的初中生而已,应付不来这样的大场面。    尚逸,处之泰然,稳稳地握杆,瞄准,捣球,整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不少人都面带赞赏暗叹他球技高超干练。而我却没能认真欣赏他捣球,只觉得心里发紧,手心冒汗。这些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我隐约的预感到可能有事情要发生了。而随着尚逸的球进的越来越多,原本闹哄哄的台球厅里渐渐安静下来。    可尚逸从头至尾都没有一丝不适和慌乱表现出来,他一杆一杆越打越流畅,不过一会儿的时间我却觉得过了几年那么长,以至于我站在地上觉得脚生疼,像是生了根似的。    最后一个球进网的时候,台球厅里鸦雀无声,尚逸站在那人对面,面色坦然无畏,过了几秒钟,那人忽然暴起,提起一只脚踹向尚逸的肚子,嘴里骂道,“他妈的,你小子什么东西,敢在老子面前耀武扬威,活腻歪了是吧”。    尚逸毫无防备,当时就被踹飞出去,那是他的身子还是比较单薄的,承受不住这么重的力道,当时他就捂着肚子起不来了。    我的脑子在尚逸飞出去的一刹那轰的炸了,炸得晕晕乎乎的。我当时在桌子另一边,人群见打起来了,当时就散了,我快速地走到他身边只觉得步子是虚的,扶起他大喊“尚逸,尚逸,你没事吧......”    我当时的嗓音都是颤抖的,尚逸额头满是汗,疼得整张脸都皱起来了,场面很混乱,那个打赌的人大声道“还看什么,给我打”,尚逸却强撑着说,“齐欢,你到我后面去,别怕,没事的”。当时场面很嘈杂,我却将他虚弱的声音听到了心里,一记就是十五年。    我想将他扶起来带他走,可他却突然将我推开,我撞在了休息区的椅子上,回头看时,一群人冲上来对着他拳打脚踢,他却没有吭一声。我当时的思绪已经失控了,操起我手上的椅子就朝那些人身上砸去,不管不顾用尽力气,我觉我都快虚脱了。    人群一下子散开了,然后有人扑上来抢我的椅子,我被人推倒,按后就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捶打,我赶紧爬过去将尚逸护在身下,然后抱着头再也没有力气动了。    尚逸推我一把,挣命想爬起来却被人一脚踢中膝盖又倒下了,他大声喊我的名字“齐欢,齐欢......”。我想即便是再喧嚣的场景,只要他喊我,我就能听到心里去。那一刻,我的心里的害怕惊慌忽然消失不见踪影了,心变得很平静,这样的处境,我心甘情愿,痛也甘之如饴。 那时, 我想我愿意,愿意为他承受一切生命里突如其起来的悲伤或是灾难。我愿意和他站在一起,即使千军万马也不后悔不回头,不惧怕不妥协。 我希望和他一起享受美好温暖的时光,但并非仅此而已,我也愿意承受这些恶意的阴暗的我们不曾见过的事情,我想和他一起,我想一直陪伴着他。我最怕的是,当他苦痛难言的时候我不在他身边,没人将他的悲苦感同身受。 正文 第7章 台球厅老板    “住手”,是一个低沉沙哑威严十足的声音,那些人听见声音立即住了手,人群散开了,我们从地上坐起来,尚逸抱着我说,“齐欢,齐欢,你怎么样啊?你还好么?齐欢,对不起......”    那时,我离他很近,听到从他单薄却温暖的胸膛里传出了温暖的回音。我抬头看看他,回他一个你安心的表情。他见我不讲话,以为我是被打的说不出话来了,当时眼圈就有些微红,我看着他,心里的血液忽然变得灼热欢腾。    我爱的男孩,那时,他温暖善良。其实,我是害怕会泄露我小心翼翼掩饰的真实情绪,那天即便身上很痛,可是却让我空寂的心得到了无以言表的欢欣。我十五岁那年,发生了许多让我无法忘怀的事情,这件事情尤为难忘。    有人朝我们走近,我们抬头看他,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我总觉得他有些眼熟。那人极高,我们坐在地上和他说话显得更加狼狈,他走过来将我们扶到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他一开口我和尚逸便恍然大悟他们为什么这么听话了。    那人的眉目深邃,面庞俊朗有棱有角,给人一种深刻而又坦然的威压。他说“我是这家俱乐部的老板,没把他们看好是我的错”。    语调缓慢而有力,一字一句都让人无条件地信服,他的眸光转向我,我觉得有种无言的威压,一下子愣在当地了,似是有一种被蛊惑的感觉。    可是当他看见我呆愣的模样,眸中似是有笑意泛起,我当时就觉得惊艳了,那是一双怎样漂亮的眸子啊。当我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盯着一个陌生男子看了很久,我当时就觉得太囧了。立刻移开眼神,掩饰我的尴尬,耳边却传来他的轻笑声。    我不知当时尚逸是作何感想的,但是他连声谢谢都没有说就拉着我一瘸一拐的离开时,我第一次发现对于他情绪的感知我迟钝了。    很明显他在生气,可是原因为何,我无从知晓。那人见我们离开,也未阻止,只是示意让他们给我们让条路出来。尚逸出来后自顾自地走在前边,我被落下很远他才发现,又站在原地等我,等我赶上他了,他又转过身去继续走。    最后我实在撑不住了,腿被踹了好几脚现在痛得走不动了。我看着尚逸的背影坐到地上,无奈地道,“尚逸,我走不动了,腿好痛”。    他一听,赶紧一瘸一拐地又跑回来了,看见我小腿上一块块的淤青立即道“对不起,齐欢,都是我不好,害你被打成这样”,见他这么懊悔,我立即打断他“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很帅么,像不像古惑仔?没关系啦,我们不是都好好的么,好啦好啦,别想了”。我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低头懊恼地道“都怪我么用,才弄成这样的”。    我笑着道“谁说的,你没看见你刚刚捣球的模样,真是太帅了,要是咱们学校那群女生看见了肯定会为你尖叫的,谁说你没用。    全进哎,知足吧你,这样还说你自己没用,那我还有脸活在这世上么。行啦行啦,他们打你,只能说明他们没用,他们嫉妒你啊,你应该高兴才对啊”,我倒豆子似得说了一大堆,他看了我一眼,还是满脸愧疚,“好啦,好啦,你那么帅,天天皱着眉头,就没有桃花运了啦”。他看我一眼,无语地望望天。 正文 第8章 我背你回去    然后扶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地上拉起来说“上来,我背你回去”,说完转过身伏低身子。我直接愣在原地了,虽然我平常和男孩子玩在一起,打球什么的有些肢体接触,可是那是不可避免,也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如果他背我,这也太亲密了吧,我察觉到我的心跳得欢快而有力,像是有什么小阴谋要得逞似的,可是,上天作证,我是一个好女孩。我推脱道“你也受伤了,而且我很重的,我自己能走的,走慢点就......"    话未完就被他截断了“看不起我是吧?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赎罪,你就别那么多话了,快上来吧”。    看着眼前少年并不厚实的脊背,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跳了上去,他背着我缓慢却踏实地迈着每一步,我想起他的腿也受伤了,有些后悔自己做了这样恼人的决定。我踟蹰着开了口“尚逸,你要不还是让我下来自己走吧,你不是也受伤了么?”    他转过头来愤愤地道“还好意思说,你今天把我脸都丢尽了,竟然让我被一个女生护着,你不说我还不生气,你有没有脑子啊,这么危险还往前凑。    平常看着挺机灵的,怎么关键时候尽干傻事呢?这种事是你该强出头的么?真不知道......”    那天他好像说了很多,将自己满心的不满一股脑倾泻出来,像小孩子闹脾气一样不依不饶,总觉得我损害了他作为英雄的形象。我只是听着并不言语,心里自以为懂得了他之前生气的原因,其实事实并不如此。    那时,他的心可能是被触动了,关于爱情,关于那些缠绵悱恻的情绪,只是那是我们都没有察觉。若果当时我们有所察觉,可能后来的结局就不是这般模样了。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告诉他,我想告诉他,他这样背着我,会让我觉得自己有了依靠,被给予了承诺,关于一辈子的承诺。    而我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之前我已经说过了,我想站在他身边和他一起经历所有的悲欢,我想让他知道,在我心里他占了怎样重要的无人可代的地位。我甚至有些病态的觉得其实这样疼痛的经历会让我们靠得更近。    原谅我吧,我不该这样病态,像是飞蛾扑火般有了那样奋不顾身的快意。我有那么多欢乐想要和他分享,最终只化作一句“谢谢你”。谢谢你让我这般快意,谢谢你让我有被珍视的感觉,谢谢你给了我理由,让我能继续坚持我的爱。    尚逸听见我道谢,皱了皱眉头道“我才应该谢谢你,今天多亏了你在旁边护着我,要不然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我忽然很大胆地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手上是很扎人的触感,和女孩子的柔软不一样,心里忽然生出一种难以言状的感动,“说什么回不来了,你还得再活五百年呢”。    尚逸感觉到我摸他的头,顿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看见他的耳根有些发红,觉得他真是可爱极了。接着他就用他很好听的嗓音很没形象地唱起了“我还想再活五百年......”。那是我的心真的是很柔软很快乐的,为了这个善良纯粹的我深爱着的男孩子。    远处夕阳已殁,余晖尽洒,他微侧的脸庞,身边灼人的温度是我一次次午夜梦回时最为怀念的。我们都希望留住最幸福温暖的时光,只是美好的事物注定是不能长久的,那些你真是的小细节,只能搁在心底一遍遍描摹。    拿画笔铺洒一层金色的阳光,然后是他稚嫩明媚的侧脸,一遍遍,直到刻在心底,那日灼热的温度将那美好在心底烙上烙印,从此,再也抹不掉,再也逃不出去。    尚逸将我送回家后,母亲当然又是一顿细细盘问,我们当然统一口径说是打球的时候弄伤的,母亲老大不情愿地抱怨道“你一个女孩子干嘛不留长发留短发,还像男孩子一样天天在球场上奔波,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尚逸很礼貌,母亲很喜欢他,尚逸就趁机和母亲说“这样多跑多跳对身体好,不容易生病”,母亲见我这两年身体确实比前两年好了不少也就默许了,没再说什么了。    尚逸还打包票让母亲放心,他会看着我的,母亲顿时就放心了不少,也就没再说不让我打球之类的话了。其实,我在各个方面表现都很乖,母亲很信任我,除了偶尔对我打球弄得一身伤不满外,对我还是很放心的。    开学第一天,我们在球场上休息时,尚逸很无奈地抱怨道“齐欢啊,为什么你妈妈就那么信任你,我妈妈总是怀疑我呢?我又被她打了一顿,她还威胁我,说我要是再打架就别回家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皱着眉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人觉得他真的受到了莫大的委屈。然后他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说“齐欢,你说我会不会不是她亲生的啊?”    我顿时觉得无语了,“尚逸,你是不是肥皂剧看多了,竟然有这种想法?小心我跑去告诉阿姨,让你吃苦头”。    尚逸顿时一副可怜相,“连你也威胁我,没法活了真是。而且我从来不看肥皂剧的好么?”。他睁大眼睛凑到我跟前说“只有你们女生这种头脑简单的动物才会看肥皂剧这种既没有营养也没有意义的东西吧”,他说完立马就跳起来跑了。我顿时气闷了,追上去问道“你说谁头脑简单......”    我们大部分时光都是这样,打打闹闹很惬意很悠闲,没有烦恼,没有纷争。当然,我们只是混混,而不是学渣。而那时我们还没有胆大妄为到不学无术,最初,我们至少是谨遵老师教诲,听妈妈的话的好孩子。    不会逃课旷课,即使不那么认真也不会做太出格的事。我们那时还是应试教育的良好执行者,我们遵纪守法,即使迟到早退也是在老师不知道的情况才干的,整体来说我们还算是很听话的混混了。 正文 第9章 关于凌筱    不过,我们那时从不担心学习,因为尚逸志不在此,他想得很开,从来不在乎那些,自然不会为那些而困扰了。而我却在某一天忽然开了窍,然后就渐渐地成了一个好学生,直到有一天已经可以轻而易举地超过那只骄傲的孔雀,品学兼优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凌筱,考取年级第一了。    至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没有细究过其中曲曲折折的潜在的因素。有一些事,你过于在意,它就会令你失望,但是如果看开一点,至少不要那么执着,对于学习这件事,我从来都是顺其自然,不曾强求过,只态度还是比较端正的,因为不想让母亲失望。    可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我的学习正是如此,而还有另外一句,有心种花花不开,这世上的事不就一直如此么,你越在意就越背道而驰,比如,我心心念念的爱情,我夜夜辗转反侧,它终究也没出现过什么奇迹。    但是对于学习这件事,我可以很坦白很真诚地说,我不是因为想做一个品学兼优,受同学尊敬,讨老师喜欢的好学生才变成这样的。更不是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是为了一个喜欢良久的人才发奋努力读书,为了有朝一日能配的上自己爱的那个人。我可以这样说,从一开始,我就志不在此。    没有喜欢上尚逸之前,我只是万千平庸学生中醉舞特色毫不起眼的一个,无意于好好学习,为家门争光什么的,我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母亲也不对我做过多的要求,只说顺其自然就好了。而,当我喜欢上尚逸之后,我就更是与此愈行愈远了。    可以这么说,这甚至与我立志要做一个混混的愿望格格不入了,可是世事难料,你怎么知道会发生什么。    说起这件事,我不得不提一下,以前的年纪第一由于我的光荣而神奇的晋级,她便一直屈居于年纪第二了。她叫凌筱,一个超级正派的学生,我从预备班开始就和她一个班,在童年记忆里对于我来说,她就是个神一样的存在。    所有的女生都渴望像她一样做一个集所有荣誉于一身的公主,成为焦点成为核心人物,头脑聪明说话有威严,众人追捧,令人羡慕;而男生也都愿意和她坐同桌,受到她的青睐是天大的荣幸无上的荣耀,顿时觉得自信心增长千百倍。    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只能被仰望,不过,她带给大家的影响都是积    极向上的,所以我们班的学风由于这样一个特别的存在而变得很积极融洽,她就像一个耀眼的太阳将我们辐射,我们多多少少都得到过一些正能量。    而她每次上课都坐得笔直,朗读时声音又大又好听,嗓音甜美,读音标准而清晰。当时每个老师都是很偏爱她的,所以她的人缘很好,不过她的性格也是很好的,所以那时候大家都立志向凌筱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记不清我当时有没有受到她的蛊惑立志成为一个端庄有礼谈吐大方的女孩子。不过,我猜大概是没有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是后来的那个放浪不羁的样子。    那会儿,我大概是想得很开的,没有受到这些事的困扰,只是一直坚守自我,做一个平平庸庸的人。那时我与她是没有多大交集的,除非是情非得已要不然两个人是绝对没有机会说上话的。她大概是不曾注意到我的,像大多数人那样可能已经忘记了有我这个人的存在了。    而我自然也不是那种很主动的人,会主动去找她搭话。所以我童年的记忆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她的,而她对我几乎是不存在什么记忆可言的。不过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这可能就是仰望者与被仰望者最大的区别吧。    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的,我们六年级时,尚逸被调去和凌筱坐同桌,那时我们还不是很熟。    而他被调过去的原因是他上课老喜欢开小差,他那会儿大抵和大多数男生一样迷上了打游戏,可是别人都能管得住自己,可是他却入了迷,总喜欢在课上走神要不就是整夜地打游戏,第二天就在课上睡觉,不过他成绩还是不错的,老师并没有对他采取严厉措施,只是把他调到了凌筱旁边,希望能给他一些帮助。    开始时,他确实很乖,和凌筱的相处也相安无事。可是,过了几天他终于受不了了,又是整夜地混迹在网吧里打游戏。老师将他抓回来后,他一副忿忿不平的样子,凌筱试图开导他,可是他却很生气,忍不住对凌筱吼了一声,“再别说了”。    我记得那时正是班上自习,原本闹哄哄的班因为这一声巨吼声变得异常诡异的安静。    可能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正式注意到他,全班同学也开始重新审视他,他是我们那个年龄段里最胆大的男孩子,不再被老师家长压制得不敢有一丝反抗。我清楚的记得,那时,凌筱看着他,眼眶里满是泪水,但她终究没有哭。    总体来说,她是一个勇敢坚强的女孩子,一直以来自信独立,从不曾被任何人吓倒过,演讲比赛上是,考场上是,现在也是。    她一直是个自信乐观的女孩子,从始至终不曾改变。而尚逸此时也意识到自己做得太过分了,面色惶然,不知该做些什么,他竟然欺负了一个女生,他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于是两个人只是僵持着,谁也没有再开口。 正文 第10章 .故事的开始    班中的怪异气氛一直持续到下课铃响,每个人都急于知道真相,可两个当事人却在放学后直接背上书包离去了。大家都觉得诧异,因为闹别扭的双方都是很好说话的人,两个人发生这种事是大家始料未及的。    而这件事也是我们班发生过的最大的事,第二天一早,班主任就给尚逸换了座位,很巧的,他和我成了同桌,我们的故事从这里正式开始。从那个酷热躁动,原本应该是稀疏平常的又一个仲夏开始的,这是宿命天地的,逃不掉,我们终究是要经历这些的。经历一场流年带伤,悲戚难言的青春。    他和凌筱的事当然也不能就这么结束了,尚逸在班里是很仗义的,和男生女生都能打成一片,大家都喜欢他的真性情。    而据我那时所知,他看着吊儿郎当的,为人还是很靠得住的。所以当他和凌筱闹了别扭被换了座位之后,一下课,不少男生就都来给他献计,说什么直接去跟她说什对不起,她那么大度的人肯定就不会计较了。    可是,那时候的男孩子就已经知道要面子了,觉得这样做很难为情,就又开始讨论,不如给她送点礼物以示歉意,又怕被别人知道了瞎传谣言,那时候女孩子就已经懂得不少了,也很八卦,爱谈论些有的没的,而这样做要是被有心人看见了,对她肯定造成很坏的影响。    放弃这个提议,又有人自告奋勇说愿意替他负荆请罪,可是又觉得太没有诚意,一堆人七嘴八舌却还是没能提出各有建设性的意见。最后上课了,大家都散了,尚逸很懊恼地趴在桌子上唉声叹气,我在旁边看着并未出声,因为我不觉得一堆人都想不出办法的事我没有理由能想出更好的办法。    其实虽然我前面说过尚逸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而且人缘很好,可是我和他并不是很熟,我们俩在此之前几乎没讲过几句话。    我也不记得在此之前我的生活是怎样,很平庸,平庸到尘埃里去,碌碌无为,无甚追求,甚至于有些消极厌世,因为我并不知道,有什么是值得我追求值得我注意的。我那时的生活圈子,顶多是前后左右的同学,并没有多少新奇的事情。    也可能是我过得太了无生趣了才会在发现尚逸之后就悸动的一发不可收拾,分不清什么是梦想,没有目标,才会要立志做一个混混。 而那时,无论是凌筱这个普照众人的大圈子,还是尚逸这个娱乐小众的圈子,我都不曾参与过,我与他们生活在一起,可是距离却远的像是要隔海相望。可是,那一天,我的生活突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那时起,我暗淡无光的生活光芒万丈充满希望。一切都是从尚逸的一句话开始的。    他趴在桌子上很沮丧时,突然扭过头来盯着我,我眼角瞥见他看我,就转过头来看着他,这一看,我便愣住了,同班六年,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眸子,澄澈清明,像是一汪静谧的湖水,我当时就觉得我受了蛊惑。脑子中忽然想起前座的女生和她同桌说的话“尚逸长得真的很好看,尤其是是那双眼睛简直是太漂亮了”。    两个人并没有刻意压低说话的声音,所以我在后座听得一清二楚,当即就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那张脸,除了脸上有两个很深的酒窝外,我想不出其他出众的地方。    于是就下意识抬头去找他,看看是不是真是如此,捕捉到他微笑的正脸,长得是很好看,仅此而已。可今天看见这双眸子以后,我觉得脸上其他的部位都被掩盖了,这真的是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水晶琉璃般纯粹。    他认真地看着我说“齐欢啊,你是个女生,你就帮我想想办法吧,你肯定有办法的对不对?”,他一脸祈盼地眼神望着我,而我却僵坐在位置上,脑子里不停地回响着“齐欢啊......齐欢啊......”    往复回旋,不绝于耳。我想,那时我肯定有一个神经是被触动了。心头发颤,脑子无法思考,那是怎样的症状,脸庞发烧,我怀疑自己是病了。    他一直看着我,他是如此的迟钝,从头至尾都没有一丝发现我的不正常,也好在他没有发现,不过那时,我自己也是无法明白这种情绪的,所以即便他发现了也无甚影响,因为那时我还不算是做贼心虚,我可以随便找借口掩饰过去的,毕竟他什么都不懂。    好吧,这单纯的孩子以为我在替他竭力思考,所以当我神游太虚几周后回过神来告诉他“我也没有办法”时,他当时就僵硬了。    我看着他那个表情,忽然有种想要仰天大笑的冲动,要知道以前我都是不怎么觉得有这么强烈的情感表达的,我不得不承认当时尚逸的表情取悦了我。    而我自己没有发现,我好像一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其实发现不了也无所谓,因为终有一天我会发现,我已经是另外一个我了,梦想,行为,思想都早已发生了彻底地改变。所以不要轻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潜移默化的影响,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越来越像一个人,只因为你满心满眼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