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纽约 1 一九九六年的九月,我还不满十六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历过。我无忧无虑,问心无愧,心肠硬得像个冰块儿。我喜欢的东西都来得容易,所以对于它们的热情也就同样去也匆匆。那个时候,我在一所不错的中学读书,成绩中等,说不上乖巧,最讨厌装模作样,但也从来没有惹是生非过。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家庭,有一点特殊。我的爸妈曾经是同一所高校的法语老师。爸爸在八十年代初,也就是我出生后不久,去法国读了个闹不清是语言文学还是比较文学的学位。然后,就跟换防似的,他回国,妈妈出国。但这一次,计划外的情况发生了。妈妈拿到她的学位之后,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外交人员留在了欧洲。几年之后,她很自然地同爸爸离了婚,嫁给了一个在巴黎工作的美国人。不过,请放心,我没有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或是自暴自弃。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似乎时常发生,甚至有不少类似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他们很平和地分了手,双方都表现得像成熟的文明人,或是文明的成年人。离婚之后,爸爸依旧穿着米色风衣在一群二十出头的女学生中间忧郁地做风流倜傥状,妈妈每年回来看望我,带来别致的衣服和新奇的礼物,让我在同学中间出尽了风头。 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班主任老师经常以家庭原因间歇性地对我的心理状况妄加揣测以外,我的生活一切如常。而且,比起身边同龄的女孩子们来,我总是有更加充裕的自由和更多的零用钱。我看电影,买唱片,读各种各样的书,花大把的时间胡思乱想和做白日梦。对我而言,那个年纪的生活充满了转瞬即逝的热情和厌倦,脑子里全是大而空洞的想法,既真挚、又简单,还免不了有些浅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那个时候,几何考试和看牙医就是我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情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简单、一成不变,直到我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之后的十年。 那个男孩子就是周君彦。 那年九月,我们一起升入高中一年级。初中时,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和我同级不同班。同年级的男生里面,数他读书最好,又丝毫没有书呆子的迂腐。体育也很出色,游泳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长得更是老少皆宜的帅,爸爸还是区政府里一个不小的官儿。他是所有人的宠儿,数学老师欣赏他毫不费力地写出一道代数题的三种解法;女同学喜欢看他穿着短袖短裤在底线轻巧地跳发球;家长们做梦都想克隆这么一个儿子;校长则狂爱他的老爸。我,上课开小差,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但是,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暑假之后的第一个返校日,我走进教室,看见他正和一帮同学在打扫卫生。假期里我长高了很多,赤脚已经有一米七二,但他仍旧比我高半个头,穿着校服、白衬衣和藏蓝色的卡其裤子,手里拿着抹布,额角的头发微微汗湿,却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他抬头看见我,叫不出名字,只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我被这个不到一秒钟的小小的表情迷住了,一切好像都是从那个瞬间开始的。 高中部的规矩是男生同男生坐,女生同女生坐。排完座位,我发现自己就跟他坐一前一后,非常开心。我的同桌叫韩晓耕,长发梳个马尾,放下来的话应该有齐腰那么长。一想到这么一把柔柔亮亮的长发就这么挂在他面前,我就觉得沮丧,因为自己是短得不能再短的短发。 回到家,我找了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用黑色墨水笔添上从耳旁挂到胸前的长发,怎么看怎么别扭,撕掉了。吃晚饭的时候,又搂着爸爸的脖子问他:“你喜欢短头发还是长头发的女的?” “长的。”回答得干脆利落。 “那我留长头发好不好?” “你还是短头发好看,你的脸型适合留短发。” “废话,那我就一辈子不能招人喜欢啊。” 我白了他一眼,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留长头发。但是,很短的短发要留长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总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头发半长不短的,难看得要命。结果,留头发这件事我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月,就再也不能忍受顶着这样邋遢尴尬的发型坐在周君彦前面了。我又把头发剪短了。 正文 2 初中时,我很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或者就是单纯地胡思乱想。如果被抽到回答问题,我也不扭捏,坦白说:“老师,我没听清问题,能再说一遍吗?”然后同学们就笑了,老师就无语了。但高一那一年的课,我上得特别太平,早晨不用叫就起床,七点钟不到就早早地出门,上课用心听讲,作业很认真地写,成绩变得很不错。爸觉得我是长大了懂事了,其实我只不过是怕在周君彦面前出丑罢了。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高一年级排了一出话剧《雷雨》,周君彦演周平,韩晓耕演繁漪。我就像是被人忘了,连个跑龙套的丫头也没轮到演。从前,我对这样的集体活动一向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那次却觉得很失落。那出戏在十一月校庆的时候上演了,非常成功,戏里面的主角也自然而然成了全校的明星。渐渐地,学生中间开始传说,周君彦和韩晓耕在谈朋友。到底怎么谈的,也不见得有人知道,但是大家都很愿意相信。因为韩晓耕是公认的美女,脾气人缘都很好。她生日的时候,请了五六十个同学唱卡拉OK吃蛋糕庆生,那在当时是很大的手笔。而且,她爸爸还是一家非常大的集团公司的韩总,那一年刚刚买了本市第一艘私人游艇,神气地泊在市郊的码头,报纸上都有报道,说是用英镑买的,价钱写下来要点两个千分位的逗号。所以,如果有一个女生和周君彦在一起,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似乎也只能是韩晓耕了。 整个学校近两千个学生里面,可能只有我不相信他们在谈朋友。韩晓耕或许对周君彦有意思,但是周君彦并没有对她表现出特别的关照,一直是大大方方的。有的时候,只是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更喜欢和我讲话。让我不舒服的是,韩晓耕是公认的漂亮,而我,乍一看简直就是个单薄的男孩子。倒也有人说过我是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但说这话的人却是一个邻校的太妹,风传是货真价实的同性恋,三个月才来一次月经。 原话是这么说的:“你真白,我看你们学校就是你最漂亮了,我带你混太妹好不好?” 我心里很怕挨打,却还嘴硬,斜斜眼睛回答:“还是不要了,你自己混吧。” 可能就是被那出话剧刺激的,不久之后,我报名了学校的排球队,破天荒地主动参加了一回课外活动,而且每次练习都不落下,只因为周君彦是男队的主力,训练的时候总能在相邻的球场上看到他。再加上我打球也打得不坏,有时发了一个好球,或是救起一险球,教练在场边叫好,他也会朝这里看一眼。 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天气渐暖,为了准备一个校际比赛,排球队的人几乎每天放学之后都要留下来训练。一次做一个拦网的动作,我被队友撞了一下,手甩到网杆上,手背破了一个口子,肿起很高的一块,我没喊也没哭。体育老师过来看了眼说了一句:“这个小姑娘吃硬的。”然后朝场外喊了一嗓子,“周君彦,你陪程闻瑾去医务室处理一下。” 男队的训练已经结束了,周君彦正在整理器材。他答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东西,跑过来,看看我的手说:“还挺厉害的,快走吧。”看我穿着打球的短袖短裤,又问我,“你衣服呢?外面挺冷的。”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跑到场边一堆书包衣服那里拿了我的运动衫裤过来给我。我笨笨地穿,他怕我碰到伤口就在一边帮着拉袖子什么的。我觉得好多人都在看着,脸红得发烫。 到了医务室,校医在肿起来的地方按了按,确认没有伤筋动骨,就拿双氧水清洗了伤口,红药水紫药水涂了一堆,纱布橡皮膏包好,打发我们走人。回到排球馆,教练说今天就不用练了,让我先回家。我拿了书包出来,看到周君彦还没走,推了辆自行车站在操场旁边的香樟树下面,远远看到我就问:“你现在回家吗?” “回啊。” “骑自行车还是坐公交?” “走路。我家挺近的,就在区图书馆旁边。” “顺路,我带你吧?”他说话的时候低着头,眼睛看着我拿在手里晃啊晃的黑书包。 我没回答好,也没说不好,只是不自觉似的很快低了一下头,他把那个低头的动作当成了点头,伸手接过我的书包挂在车把手上。于是,那个下午,我,手长脚长,头发短得不能再短的我,像小媳妇儿一样侧身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出了校门。 路上,他回头对我说:“你挺勇敢的。” “其实真的不太疼。”我装淑女,说的倒是大实话。 “你排球打得挺好的。” “就是这学期刚刚学的。”我继续装淑女,也是实话。 “你弹跳力不错。” …… 两个人都讪讪地不知道找什么话题再说下去。 我决定不装淑女了,问他:“你喜欢短头发的还是长头发的女生?” 他愣了一下,说:“短头发的,我从前……我喜欢短头发的女生。”他很肯定地重复。 接下来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已经是傍晚,透过路旁梧桐树的枝丫可以看见一点点橙红的晚霞,校门口的小马路上尽是下班放学回家的行人和车流。我们听着路上嘈杂的声音,直到看见区图书馆,他问我:“再怎么走?” “就是旁边那幢,我自己进去行了。”我从他车上跳下来,含含糊糊地做了个告别的手势。跑进楼里去了。不敢,或者不好意思,一路都没回头。 那天以后,在学校里,我们依旧只是前后座的同学,只是好像有了个共同的秘密。这个秘密让我可以大度得不在意韩晓耕梳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也无所谓别人嘴里在风传些什么。放学之后,我们经常一起走,他骑车送我到我家楼下。直到快放暑假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住得南辕北辙根本不顺路。我住在学校南面,而他家在学校的北边,把我送到家之后,他还要原路返回,再骑二十分钟的车才能到家。 最叫我开心的是,晚上他也会给我打电话。两个人天南地北地聊天,时间好像一晃就过去了。在那之前,我一直没什么知心朋友,所以,那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可以畅快地告诉另一个人,我喜欢什么,我干了什么,我有什么感觉,我想干什么。而那个人毫无保留、不带偏见,关心我的想法,真心地想了解我。这可能就是一个十六岁的人能为另一个十六岁的人做的最好最难忘的事情了。 正文 3 又一个夏天慵慵懒懒地来了。 周君彦问我:“会游泳吗?” “会,只会蛙泳。”我回答。 “假期一起游泳吧,我教你自由泳。” 我冲他点头,脸上带着笑容,心里憧憬着漫长的似乎望不到尽头的暑假。 那年的期末考试,我考了个史无前例的好名次。爸爸很高兴,远隔重洋的妈妈也特地打电话来问我要什么礼物,我告诉她,我要件漂亮的游泳衣。她一口答应,并且保证不会让我失望的。半个月之后,邮包寄到了,打开来一看却是一件白底墨绿色印花的比基尼。的确是漂亮,但那是里维埃拉式的漂亮,一九九七年的中国高中生穿了是绝对走不出更衣室的。结果,我还是继续穿我那件黑色嵌白条的Speedo,纯粹运动员的款式。碰巧周君彦的泳裤也是黑色的Speedo,两个人看起来非常登对。 因为怕热怕晒太阳,大多数人要么去室内游泳池游泳,要么就游夜场。我们两个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拣了一个离家挺远的露天游泳池,而且总是去游早晨八点钟的第一场。那个钟点人很少,经常是只有我们在游,偶尔才会有几个晨练的老伯,或是三三两两的小学生结伴来玩水。 到了八月份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晒得黝黑。我已经学会自由泳和仰泳,泳姿还算漂亮,而他也终于低下头,笨拙地吻我。越过他的耳廓,夏末的阳光让我头晕目眩,我闭上眼睛,仍旧看得到一片模糊而炙热的橙色。细洁的嘴唇的触感,温热的池水,心跳和喘息的声音,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一瞬间周围只剩下这些。直到一群小学生疯叫着跳进泳池,我们才像触了电一样分开。我不敢看他,一头扎进水里,潜泳了很长一段,好让发烫的脸颊快点冷下来,直到不得不浮上水面换气。我畅快淋漓地划水,游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毫无愧疚,因为我爱他呀,而他居然也爱我。 高二开学后不久,十月份,整个年级的学生拉去长兴岛学农。要在岛上住整整一个礼拜,农事当然是学不会的,只当是一次特别长特别远的郊游。上岛之后的第三天,办了个烧烤晚会。我和韩晓耕分着吃了一堆鸡翅玉米烘山芋之后,周君彦跑过来,悄悄跟我说:“明天早上带你去海边看日出。” “几点?” “四点天亮,保险点,三点半我来找你。” 晚上睡觉之前,我把手表的闹钟调到凌晨三点钟,又怕到时候醒不过来,就一直没敢睡着。好不容易挨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听到外面很轻的一声自行车铃声,赶紧穿了衣服轻手轻脚地溜出寝室。他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面扶着一辆破自行车等我了。 “哪儿来的自行车啊?”我问他。 “跟食堂的人借的。上来,天快亮了。” 他带着我骑得飞快,到海边的时候,四下还是黑沉沉的,只有遥远的天边泛着一点灰白的光。我们在一块礁石后面背风的地方坐下来,还是很冷,他拉下运动外套的拉链,把我也裹在里面。他嘴巴里呼出来的气刚好扫过我的额头,潮湿而温暖。我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心跳的声音,心里觉得很踏实。 “你为什么喜欢我,你不喜欢韩晓耕吗?全校男生都喜欢她。”我低着头问他。 “我也不知道,我看见你就喜欢你了。你有一种特别酷的表情。”他捧起我的脸说,“还有,你的脸真小,眼睛真大。” “你接下去是不是要说‘ET给家里打电话!’”我笑起来。 他也笑,两只胳膊合拢来抱住我,说:“你真瘦,瘦得可怜巴巴的。” “有一个暑假,我每天中午只吃冰激凌,那年我长高了五厘米,一斤也没重。后来我就老是胃痛……我们家没人管我。”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以后我来管你吧。” 我一下子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抱得紧紧的,说:“说好了啊,你以后不许不管我哦。” 他看着我,很认真地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又问我:“你以后想考哪个大学?” “我没想过,反正我要读个奇怪的专业,就是说出来我爸我妈都会疯掉的那种。”我干笑了两声,又转过来问他,“你呢?” “我本来想考复旦,但是我爸要我出国读大学。” “去哪儿?” “打算去美国,我已经在读托福了……如果我去美国,你会跟我去吗?我是说,你也去那儿读大学……” “你去我也去。”我答得毫不犹豫。心里升起按也按不住的向往和快乐,混杂着的或许还有一丝不可告人的朦昧的欲望。一个画面在我脑子里反复出现:一扇窗朝着不可一世的湛蓝的天空打开,房间里,我和他躺在狭窄的床上。到时候我们远在天涯,再没有人能阻止我们干任何事。在少不经事的时候,承诺就这样轻飘飘地说出口了,能不能兑现,谁也不知道,但是就在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片刻的怀疑。 遗憾的是,那一天我们两个都没能看到海边的日出。班主任在天亮之前找到我们,那时我正一头钻在周君彦的运动外套里面睡得很熟,远看起来我们俩就像是个长了四条腿的胖子。为了防止串供,我跟周君彦立刻就被隔离了,然后分别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学农结束回到学校,班主任通知家长来领人,对我爸说了至少三遍“后果不堪设想”之后,总算放我回了家。他绝对想不到的是,我爸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扔给我一部上下两卷的《第二性》,其他什么废话也没说。 经过了那次的事情,我和周君彦的交往完全转入地下状态,座位被换得很开,在学校几乎不讲话,只有半夜里偷偷地打打电话。 与此同时,我缠着我爸搞了一些托福考试的复习资料。 “不去巴黎了吗?”他说,“你嚷了有十年了。” “不去了不去了。”我不屑地挥挥手。然后第一次开始认真地念英文,读原版小说,听美国短波电台的广播节目。 正文 4 冬去春来,周君彦得了一个国际数学比赛的二等奖,托福考了很好的成绩,毕业之后申请美国的学校几乎不成问题了。而我的托福成绩不好不坏,课外也没有任何可以吹吹的东西,早早地就开始为了申请学校的事情发愁了。 四月份,妈妈回国来看我。时年四十三岁的她,穿一身奶白色的衣裙,带着一串珍珠,微卷的头发松松绾起,周身带着些许若隐若现的香味,温柔而干净。她告诉我那是一种香水的味道,浪凡的,名字叫“雅弦”[.浪凡的雅弦(Arpege de Lanvin),一种清新麝香花香调的香水。瓶子上的图案是一个母亲伸手牵着一个小女孩儿,这也是浪凡的经典标志。]。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央求她把随行带来的那瓶送给我。之后的几年时间我浑身上下都是雅弦的味道,直到二十三岁那年,我在纽约葛瑞尼街的一家香水铺子里买下一瓶“光韵”[.光韵(Eclat d’Arpege),2003年在“雅弦”香水的基础上配制的一种淡香水。]淡香精,方才发现那种梦境似的淡紫色液体比黑金色的“雅弦”更适合我。讽刺的是这两种香水表达的都是母亲对女儿的情感,对我来说,它们绝对做到了。旁人用香水隐喻爱情,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用香水替代母亲。 按照多年的惯例,妈妈给我带来衣服、裙子、化妆品、唱片和原版书。不同的是,那一年她还带来了她的美国丈夫,和一个在欧洲结识的朋友。 那个美国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妈妈叫他“强恩”,是个脸色红润,身材微微发福的生意人,照时髦说法是“职业经理人”。此人看起来足有六十岁了,总是假惺惺做作出一副既慈祥又开明的样子跟我讲话,要不就是在我妈身边殷情伺候着。我从心底里觉得,他根本配不上我妈。 而那个朋友就惊艳得多了。她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艺术家真人,名叫朱子悦,搞摄影的,她的作品那一年正在本市的美术馆里展出。人长得不好看,说实话是挺难看的,眼睛不大,无可救药的单眼皮,颧骨很高,大嘴。不过,她的头发很美,长度到肩胛骨下,带着一点柔和的棕色。她总是穿着黑色、灰色或是深紫色的宽大衣服和阔腿长裤。虽然那可能只是为了掩饰她太宽的髋骨,我还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她有种不同寻常的风格,不像是从人间来的。 我猜不出她的年龄,仰面躺在喜莱登酒店房间里六尺宽的大床上,问妈妈:“她几岁?” “我也不知道,但是她有两个孩子,小的那个也已经在读高三了。” “她老公是什么样的人?“ “她离婚很久了。现在很有钱,而且有个年轻的情人。” 我抓过一个缎面的抱枕蒙在脸上,笑起来:“太酷了,我以后就想变成她那样的人。” 情人,我心里想,情人,我不太明白这两个字其中的意思,但肯定是不同于普普通通的恋爱或者婚姻的关系。我只顾胡乱琢磨,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快就会见到那个“年轻的情人”了。 第二天,我穿着那件里维埃拉式的比基尼去酒店的温水游泳池游泳。在五星酒店,这样的泳衣不算是新鲜玩意儿,洋妞儿土妞儿都穿。我站在池边伸出一只脚试试水温,突然觉得好像有人在看我似的。我抬起头,发现上一层的玻璃护栏后面站着一个人,不高,挺瘦的,穿着暗红色的衬衣和黑裤子,玻璃的反光让我看不清他的面孔。我没在意,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游到另一头再抬头,那人已经走了。 晚上,妈妈和老美带我出去吃饭。出发之前,妈妈告诉我:“朱子悦和她的朋友也会来。”说话的同时神秘兮兮地对我眨眨眼睛。 我立刻就明白过来,惊喜地大叫:“她的情人!”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识一下“情人”究竟长得什么德行,赶忙穿上妈妈带来的新衣服。那是条黑白镶拼的连衣裙,中袖,没什么腰身,长度到膝上五公分,下面搭黑色的尼龙袜和平底鞋,鞋口有个细细巧巧的蝴蝶结。打扮好了去照镜子,镜子里面的人看上去就像是个高个子的、半成熟的孩子,或者反过来说也可以——一个略带稚气的大人。妈妈穿了条黑色的连衣裙,银灰色缎子的翻领。美国人强恩喜气洋洋地看着我们,故作风雅地说了句法语:“Quelle bonne chance d’être accompanié par deux belle filles!”(运气真好,有两个漂亮姑娘陪着。)妈妈笑着把那个句子又说了一遍,纠正他含含糊糊曲里拐弯的美国口音。 我们到餐馆的时候,朱子悦已经到了一会儿了,一个人坐在一张看得见江景的桌子旁边,上身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衣,V领开得很低,露出大半胸部,不是年轻女孩的那种新鲜结实,但是依旧光洁丰满。 她跟大家打过招呼,对我妈说了一句:“林晰去洗手间了。” 片刻之后,那个“林晰”来了,暗红色衬衫,黑裤子。看衣服,我认出来他竟然就是我在游泳池见过的那个人。他个子真的是不高,我当时已经有一米七五,穿着平底鞋,和他差不多高。但是,他长得非常漂亮,是那种沾了点女子气的漂亮,五官精致,睫毛长长的,看起来也非常年轻,顶多二十三四岁。我心里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小白脸了,只不过他皮肤晒得有点黑,带着些阳光的味道。 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他发觉了,也看着我。一顿饭的时间,我们都在互不相让地瞪来瞪去。结账的时候,朱子悦坚持她来请客,说这顿饭算是为林晰饯行的,因为他得到一个工作合同,就要去纽约了。 从餐馆出来,妈妈和强恩送我回家。刚上车,妈妈就说:“看来是真的,他们分手了。” 我转过头看她,她说得有点意味深长,脸上却没有一点惆怅或者惋惜的表情。回想起刚才餐桌上的那两个当事人,也是差不多的样子,友好、平静,好像一点也不难过。我心里有些恼了,这帮人是怎么了?!如果我短暂的、简单的爱情完结,我一定会难过得死掉,即使死不掉也会流许许多多的眼泪来悼念吧。 正文 5 几天之后,我支支吾吾地跟妈妈说起高中毕业之后想去美国读大学的事。 “干吗去美国?”她有点吃惊。 “就是想去。” “要是你想出国读书,干吗不去法国?” “我又不会讲法语,而且……我喜欢西奥多·德莱赛[.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 Dreiser,1871-1945)美国作家,写过《嘉丽妹妹》和《美国悲剧》等。]和好莱坞电影。”我开始瞎找理由。 “你从前跟我说喜欢皮埃尔·洛蒂[.皮埃尔·洛蒂(Pierre Loti,1850-1923)法国作家,著有《冰岛渔夫》、《橘子夫人》等作品。]和基耶斯洛夫斯基[.基耶斯洛夫斯基(K.Kieslowski,1941-1996)电影导演,作品有《十诫》和《红白蓝》。]的。” “我现在更喜欢讲外星人的电影。”我随口回答,只因为突然想起来不久之前刚刚看过的《独立日》。 讨论的结果是——我赢了。我是很倔的,而且他们也总是随我去,美其名曰:尊重我的选择。仅仅有几分钟,妈妈很难过我不能和她一起在巴黎过几年日子。我曾经非常向往那样的时光:她可以教我说法语,检查我的功课。我们一起在餐厅的露天座吃午饭,看文艺电影,去博物馆,逛商店,手挽着手,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一样。但是,因为周君彦,一切都不同了。而且,话又说回来了,妈妈也没有难过多久,就开始跟美国人商量我出国的事情。 参考了我的学习成绩,咨询了办留学的专业人士之后,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高三退学,去美国读一年寄宿制高中,这样毕业之后可以申请好一点的大学。告诉我这个决定的时候,他们已经一并选好了学校,康涅狄格州乡下一所名叫达洛斯的私立中学。宣传册都拿来了,校园里有将近一百英亩的绿草和树林,从照片上看起来景色很美,距离纽约市以北大约两个半小时的车程。 妈妈说:“林晰就在纽约,我可以拜托他照顾一下你。” “那个小白脸?看上去就不是好人。”我叫起来。 “实际上是个好人。” 我不以为然,拼命摇头。 申请学校很简单,跟数学老师和英文老师要了两封吹吹拍拍的推荐信、托福成绩单、学校成绩单、自我介绍、父母介绍,美国老头儿帮我润色一番,另附上三百块美金的申请费。暑假刚刚开始,我就收到了达洛斯寄来的录取通知书。 我拿去给周君彦看,他说:“这样也好,你今年九月份去,我明年暑假肯定也已经在那里了,还不到一年时间。” 我有点犹豫,不舍得就这样一个人走了,却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点头答应了。之后的那一整个暑假都是在游泳、填表格和准备签证面试当中度过的。说出来,可能很诡异,就是越白痴的人签证越容易。和我同一天面谈的有一个托福满分拿到伯克利全奖的大学老师,一个要去沃顿读MBA的五百强公司白领,两个人都是信心满满的,却都被毫不留情地拒掉了。回过头来看,其实只有两件事是最最关键的,钱和移民倾向。就像我,十七岁,高中没毕业,完全没有在异乡独立生活的能力,未来的十个月里将要付给那所寄宿学校超过六万美金的学费和膳宿费,并全部由一个担任跨国企业高管的美国公民负担。总之,我是纯然作为一个消费者去美国的,他们包赚不赔。不过二十分钟时间,签证官低头写字,看都没怎么看我,心不在焉地说:“行了,你通过了。” 八月底,周君彦陪我去拿了机票,给我买了一个书包、一只水壶做临别的礼物。快到傍晚的时候,我们从商店里出来,傍晚的空气潮湿闷热,东西向的马路尽头,失去光彩的橙红色太阳正在慢慢落下。他问我:“晚上去我家吃饭好不好?我爸妈听说你要去美国了,想看看你。” 尽管不大愿意,我还是答应了。于是,那天晚上,我见到了伯父伯母的本尊。周君彦的爸爸个子不高,长相也不出众,看起来有种八面玲珑的和气。他妈妈倒是修长漂亮,显得挺年轻。相比之下,他长得更像他妈妈。 客客气气地问了我一些个家里几个人几间房几头猪的问题之后,他妈妈对我说:“君君明年去了美国,你们可以互相照应啊。” 他爸也在旁边附和:“上次老韩也说打算让他女儿毕业了出国哈。要是她也去美国,你们又多个照应哈。” 周君彦正低头吃饭,头也没抬问了一句:“什么老韩啊?” “就是英华锦新的那个韩新华啊,他女儿也是你们的同学嘛……” 他放下筷子,打断他爸爸:“韩晓耕去哪儿关我什么事啊。再说美国地方大了,还能从洛杉矶照应到纽约去?” 我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也正在看我脸色,就满不在乎地吐了吐舌头。 上飞机的那天是九月十六日。 在机场打包行李的时候,爸爸塞给我一张两千美元的汇票和五张二十块面额的绿色钞票,说是应急用的,然后看着我做伤感状。我最怕这样的场面,赶紧没正经地说:“怎么现在才掏出来啊?心疼的吧。” 周君彦也来送行了,刚开始还是一副高高兴兴的样子,帮着打包箱子、推行李车。直到我进安检时候,回头看见他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脸上带着一种小孩子一样的失落的表情,我突然觉得难过极了。我经历过太多次这样的场面了,从前,我是送行的那个,走的那个是妈妈。最开始的几次是大哭大闹不让她走,后来渐渐习惯了,伤心地看着她走,再后来,就无所谓了。而那一天,这种早已陌生的离别的感觉再次涌上来,就好像活生生地撕掉了身上的一部分。一时间还没来得及觉得疼,但是感觉一切都不同了,只留下空洞,不能填满的空洞。 正文 6 纽约 6 飞机在纽约肯尼迪机场降落的时候,已经是当地时间晚上九点多钟了。出发前妈妈在电话里说,她拜托了林晰去接机。但是,我拖着一个三十二寸的行李箱在国际到达口看了一圈,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个秀丽时髦的人影。就好像小时候到陌生的地方玩,一转眼不见了大人,我紧张起来。刚开始觉得有点怕怕的,就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循着声音看见一个穿了件松松垮垮的灰色毛衣和旧牛仔裤的人朝我走过来。看面孔才认出来就是林晰。 他看上去瘦了一点,脸上已经退去了阳光的痕迹,变白了,打扮得更像是衣着随便的大学生,跟在上海看到过的那个穿暗红色普拉达衬衣的小白脸判若两人。 他走到我面前,没笑,也没打招呼,更没表示欢迎,只是伸手接过箱子,对我说:“快走吧,这里停车是计时收费的,快到时间了。” 于是我们就抓紧时间。我跟着他一路小跑,一直跑到了机场门口的车道边上,又遵照他的吩咐,“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跑”。几分钟之后,他把车开过来了,一辆很旧的红色雪佛兰皮卡,车窗还是手摇的,车屁股后面的拖斗里团着一块黑色油毡布。 上车坐定,他好像还是没有要跟我聊聊的意思,我看看他,先开口了:“你衣服穿反了。” 他低头看了看,笑了一下,把毛衣脱了,翻了个个儿又穿上,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今天先到我那里,明天上午我陪你去学校注册。” 我含含糊糊地答应了一声“嗯”。 破车驶上公路,引擎发出不协调的杂音,好像很吃力似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散架了。我歪着头靠在车窗玻璃上,看着外面纷杂的车流和陌生的路牌,很久才转过脸来问他:“你几岁啊?” “二十六,怎么了?”他眼睛看着前面的路回答。 “我在想是叫你大叔呢,还是大哥。” “就叫名字好了。你妈就是让我来接你一下,没说要结亲戚。” 我心里想,这人还真是会撇清关系,有什么了不起。故意问他:“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啊?怎么开这么破的车,混得不好吧?” “我给一家广告公司拍照,有时也给杂志社拍。”他回答,然后瞟了我一眼,“你说我该开什么车?” “保时捷,”我说,“你该开保时捷,旁边再坐个艳女。” “我要有那些钱早就辞掉工作了,等花完了再找活儿干。” “辞掉工作去干吗?” “去旅行,去很多地方,”他说,“你绝对想不到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漂亮的地方。”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又问他:“你上次去哪里晒得那么黑?” “冰岛。” “好玩吗?”听起来又冷又乏味。 “那里就像一块没切过的钻石。”他这样回答。 我不懂什么钻石不钻石的,心里想,浪子就是浪子,哪怕换了套行头,骨子里还是老花头。只是不知道朱子悦和他究竟是谁甩了谁,好奇,但没敢问。 林晰的住处就在机场所在的皇后区的东南片儿,一个人口密集的陈旧街区。他一个人租了一间挺大的半地下室,一个大统间,厨房起居室连在一起,另外用一扇铁皮的移门隔出一小间卧室。房间打扫得出人意料的干净,零碎的东西全都收在白色半透明的塑料盒里整齐地码好,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单身男人住的地方。外面那半间留出了一大块空地,一面墙上挂着一卷三米多宽、灰白黑三色的无缝纸,旁边摆着反光板、一个微型摄影台和一组简单的电子闪灯。当然,这些名词都是后来才知道的,那天晚上我看到的只是一卷纸、几块板、几个灯而已。 他帮我把箱子拖进房间,问我饿不饿,要不要吃东西,然后指给我看厨房旁边两扇一模一样漆成红色的门,关照我:“左边的是卫生间,右边的是暗室,不要开右边的门。”说完还不放心,拿了张白纸,用马克笔画了个禁行标志挂在右边的门上。 我瞟了一眼门上那个红叉,做了个鬼脸。他可能看见了,却也没说什么,打开起居室的折叠沙发,告诉我:“你睡床,我睡沙发。等水开了,你先洗澡,”转头又补充,“记得别把热水都用光了。” 小气鬼,我在心里说,四下看了看,问他:“电话在哪儿啊?” “对了,给你家里打个电话。”他扔给我一个砖头一样的无绳电话,“你妈那儿先别打了,天还没亮。” 娘娘腔,我心里又说。两句话跟爸爸报完平安,我又拨通周君彦家的电话,响了一下就有人接起来,就是他。 “你声音听起来好近啊,”他说,“真想象不出来我们离得那么远。” 二十几个小时的旅行之后,我们相隔一万四千五百公里。我好像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他,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旁边还有一个几乎不认识的人听着。所以,我只告诉他,我已经平安到达,一切都好,就挂断了电话。 打完电话,我从箱子里拿了内衣裤和睡衣到浴室里洗了个超长的澡,一部分是因为心里难过,也有点存心跟林晰过不去的意思。等我吹干头发出来,林晰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睫毛在漂亮的脸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走过去踢踢他的脚,说:“我洗好了哦。”说完就走到铁皮门后面的卧室去,一下跳上床钻进被子里。我在飞机上几乎没有睡着过,二十几个小时之后,因为时差的关系,我还是一点也不困。床上铺的灰色条纹床单像是刚刚洗过的,透着些干净的肥皂味儿,贴在身上干爽而略带着点粗糙,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我就蒙着头蜷着身子躺在那里,闭上眼睛,想周君彦,想我们一起做过的事,想将来的日子。 又过了半个钟头,才听到浴室的水声,应该是我把热水全用光了,他又重新烧的。我装睡,量他也拿我没办法。他洗得很快,一会儿工夫就出来了。几分钟之后,“嗒”的一声,外间的灯关了,房间暗下来。我翻身掀开被子,睁开眼睛,看见冷冷清清的月光和路灯的光亮从刚好露出街面的狭窄的窗户透进来,隐约照亮这个灰色房间里的一切。夜已经深了,屋子里很静,外面偶尔传来夜行人的脚步声、咳嗽和讲话的声音。再远一点的地方,是车流声,更远处,一万种陌生的声音在高楼大厦形成的峡谷里回响。那一刻,我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自己到了一个多远的地方。 黎明之前,月亮落下去,我终于浅浅地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床头的闹钟“嘀嘀”地响起来,又很快被人按掉了。我哼哼了两声,翻个身,继续睡。再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初秋清澈微凉的阳光照进房间,我揉着眼睛坐起来,一瞬间闹不清自己身在哪里,直到听见林晰在外间对我喊:“快点起来,上午去注册,我下午还有事。” 我去浴室刷牙洗脸,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厨房的桌子上放着一杯牛奶,一个水煮蛋,旁边一个盘子里盛着两片夹着块奶酪的土司面包。 他指指桌子上的东西,说:“快点吃完,我们八点半出发,十一点多就能到了。” “我不吃早饭的。”我一点也不领情。 “那从今天开始吃,不要生病了给我找麻烦。”他回答,没得商量的语气。 自打我记忆所及的儿童时代,从来没有人这样管教过我。我的父母总是忙于读书写作,接连不断地准备考试,同时用一种放任甚至于放纵的方式养育我。我觉得很新奇,今时今日一个几乎陌生的男人一本正经地教育我“要吃早饭”,而我原本还以为他是一个多么风流荒唐的人物呢。在这样一种奇特念头的驱使下,我真的吃了那顿早饭,直到上车还觉得胃里堵得慌。再加上就要到一个新学校,心里紧张,前一晚又没睡足,早饭还吃多了,结果就是,那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弄得我快吐了。 我们到达洛斯寄宿中学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那间学校坐落在康涅狄格州西南部的安苏尼亚镇,算是个有山有水的地方。一条河穿过校园,校舍很有些古韵。林晰带着我在分管国际学生的秘书那里办了入学手续。学费和膳宿费已经提前汇到了,填了几张表格、签了几个名字之后,我拿到了学生证和宿舍的钥匙。钥匙上贴了个标签,上面写着:斯堪的纳维亚楼,四零九房间——我未来一年的“家”。从秘书办公室出来,林晰帮我把行李搬到宿舍安顿下来。同屋的是个金发的美国女孩儿,因为是假期还没返校,只看见一张八寸的照片摆在写字台上对着镜框外的空气俏笑。 “一周五天,早上七点四十五到下午三点四十五上课,星期三和星期六课后有体育活动。上课要穿校服和黑鞋。宿舍晚上十点锁门……”林晰临走又啰啰唆唆地把校纪校规用中文重复了一遍,最后问我,“你有我电话的对吧?” “有。”我回答,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心里却有点害怕他拍拍屁股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谁也不认识。 他点点头,真的走了。半个钟头之后,却又回来了,扔下一包东西,和一句话:“以后用完了自己去买。” 打开一看,全是牙刷牙膏之类的日用品,甚至还有卫生棉。 正文 7 寄宿学校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突然得叫我措手不及。 开头的一整个月,我都听不明白上课讲些什么。第二个月,我总算听明白了,但是回答不出问题。我一门心思读书,时间飞逝而去,同时也发现了一个新鲜玩意儿——学校图书馆有一间电脑房可以上网。于是,我和周君彦开始用这种新方式联系。我们每天通信,我告诉他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他也告诉我上海的事情。但是,历史可以证明,他并没有告诉我所有的事。 那个时候,我英文讲得很不好,却没有变成那种缩在角落里一言不发的怪物。我和同学的关系处得还算不错,可能是因为我既不内向也不扭捏,多数球类项目都玩得很好,也可能只是因为我很瘦。整个学期,我的室友和同班的一帮女生始终处于减肥中,用的方法绝对能叫她们的父母和医生吐血。概括起来就是少吃多吐,有段时间,甚至还商量着要逃去墨西哥做胃袋结扎手术。她们恨自己的食欲,羡慕我不到一百磅重,也因此爱屋及乌,喜欢上了我。 秋天很快过去了。几个月里面,我的英文进步了不少,其他科目原本都有些概念,考试及格应该都不成问题,除了概率和微积分。不知道为什么私立高中好像都会教这个,常识里面应该是大学的课程才对。林晰隔个一两个礼拜就会打电话给我,每次都不会超过两分钟,问问我书念得怎么样?有没有生病?一开始我有点意外他居然还记得我,心里却很感激总算有个人会时不时地想起我来,慢慢地,这种两分钟的简单问答就仿佛变成一种习惯了。 圣诞节假期之前,他来看了我一次,开车带我去几英里外的中餐馆吃饭,一路上还是那些老问题:书念得好不好?有没有生病?电话卡有没有用完?还有,什么时候放假? 我一一回答,半真半假地嘲笑他:“你好像我爸爸啊。” 他冷笑了一下,说:“噢哟,谢谢你,不用这么客气了。”紧接着又问我,功课有没有什么不懂的,什么时候考试? “概率和微积分不会做,一点也不懂。”我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书拿来。” “你会做吗?”我鄙视地看他。 他没理会我的怀疑,打开书,解释了一下基本概念,又帮我做了几道书后面的练习题。他讲得很形象很好懂,我做出一副茅塞顿开的样子。 “我是学工科出身的,数学很好的。”他得意地说。 “我还以为你是文盲呢。”我想也没想就说出来了,结果头上被打了一下。转头就忘了疼,又开始刨根问底,“那你后来怎么开始拍照片了呢?” 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其实已经做好了他翻脸的思想准备,答案几乎是肯定的:因为朱子悦。没想到他依旧心平气和,不慌不忙地告诉我,他大学毕业之后申请了一间法国的学校留学,但学的不是建筑而是油画。后来发现养活不了自己,就开始在朱子悦的摄影工作室做事,再后来自己也拍起照片来了。 “为什么要学油画啊?”我觉得听起来就很闷。 “因为让·巴普蒂斯特·柯罗[.让·巴普蒂斯特·柯罗(Jean Baptist Corot,1796-1875)法国风景画家,巴比松画派的代表人物。]。”他回答,“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大都会博物馆看他的作品。” 我不在乎那个什么什么柯罗的画,深吸了一口气,壮着胆子问他:“那你和朱子悦怎么会在一起的?” “你妈妈真是大嘴巴,这些事情也讲给你听。”他埋怨了一句,却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因为她是那样一个人,在我还没想明白之前,我们就在一起了。” “怎么样的人啊?”我追问。 他想了一下,回答:“既丑又美,看不出年纪,难以抗拒。”说出这几个词的同时,有那么一瞬他的神情仿佛蒙上雾霭,让人猜不透他究竟是伤感、留恋、还是释然。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很快又摆出家长的样子,正色道:“到此结束,不许再问为什么了。” 那个冬天的下午阳光温暖,我们在学校附近的树林和草地里散步。作为他回答问题的报答,我给他听我最喜欢的唱片,最多的是雪瑞尔·克鲁和葆拉·寇尔[.雪瑞尔·克鲁(Sheryl Crew)和葆拉·寇尔(Paula Cole),美国女歌手,两人都唱过不少带有女权主义倾向的愤怒歌曲。]的专辑。 他摆弄着那些充满摇滚味道的灰黑色封套,说:“你这样的小女孩应该听‘后街男孩’或者‘接招乐队’,唱唱简简单单的小情歌。何苦听这样的女权主义歌曲,这些是给那些被甩过三次以上的女的听的。”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突然开始琢磨,为什么自己会早早地给自己的人生定下这样坚硬和悲伤的基调。或许,就像他说的,“在我还没想明白之前”,我已经成为我了。 正文 8 新年就要来了。人们说那将是那个世纪的最后一年。 学校要放两周的寒假,学生们几乎都走空了。每个电视台都在报道人们购买礼物和新年倒数活动的新闻。节日气氛很浓,扫兴的是,整个礼拜都天气阴沉。 妈妈打电话来说:“我和强恩在圣托里尼,阳光很美,你也来吧,不过签证可能来不及。” 爸爸打电话来说:“在翻一部新电视剧,春节前要弄完,很忙。也不是长假期,你就不要回来了,在学校好好温书。” 两个电话打完,两个礼拜的假只过去二十分钟而已。我打周君彦家的电话,不是忙音就是无人接听。到晚上终于打通了,电话里他的声音听上去郁郁的,也不怎么讲话。 “你决定上哪个大学了没有?”我问他。 “还没。”他回答,然后不说话。 “你怎么了?” “没怎么。” “为什么不说话?” “你说吧,我听着。” “一个人说多没劲。” 他不回答。 “那算了。”我生气了。 他终于打起精神,说:“我十二月三十一号晚上给你打电话,我们一起倒数吧。” “哦。”我原谅他了。 挂掉电话,我仰面躺在自己的床上,过了一会儿又躺到室友的床上去,然后又在地上躺了一会儿。侧过头看到室友的床底下藏了一个大纸盒,就拖出来打开,坐在地上看。里面是许多剪报、信件和卡片,我一张一张拿出来看,知道不应该却忍不住。横竖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没觉得难过,眼睛里也干干的,就是想干点坏事而已。 正看着这个金发姑娘和她朋友们唧唧歪歪的满纸蠢话,电话铃响了。我接起来,是林晰的声音,问我:“你们放假了吗?”听上去懒洋洋的。 “你没睡醒吗?”我问他,“现在是晚上八点哎。” “今天几号?”他赶紧问。 “二十七号,你睡得日子都忘记啦,够可以的。” 他松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睡了一天了,下午四点钟刚刚睡的,昨天晚上加班。” “怎么想起我来啦?” “睡到一半突然想起来你们好像已经放假了。” “放假又怎么了?”我冲了他一句,转念一想,又换了种比较温柔的口气,“不如我去纽约找你玩吧?” “我忙都忙死了。” “好像最近所有人都很忙嘛!”我恨恨地喊了一嗓子。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所有人面前都忍了,却在他面前发作起来。 他静静地听着我发火,没有生我的气,隔了一会才问:“学校里人都走光了?” “差不多。”我回答得很委屈。 他叹了口气,听起来像是在床上翻了个身,说:“明天下午自己坐巴士来吧。上车前告诉我时间,我去车站接你。”然后又补充,“别忘了多带几件衣服,我这里暖气不大足。” 我冷冷地,却又是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第二天下午,我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进城了。到车站的时候,林晰已经在那里等我了,还是不修边幅,哈欠连天。 我坐进他的破车,问:“先去哪里玩?” “我要回去睡觉。”他回答。 “晚上又没睡觉啊?你在鬼混什么呀?” “我在工作好不好。”他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沓东西递给我,是一本地图和一张地铁票,“我一会儿把你放在最近的地铁站,你自己去玩,人少的地方不要去,七点钟打电话给我。” 不管我怎么缠他,几分钟之后,还是被遗弃在地铁站了。那天下午天出奇的冷,街头圣诞节的装饰已经不那么新鲜了,许多地方都早早地摆上了迎接新年的行头。我按照旅游地图上的指示,搭乘迷宫一般的地下铁,到了时代广场和洛克菲勒中心,又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转了一圈,却始终没有找到林晰提起过的那个什么什么柯罗。 傍晚时分,那个冬天的第一片雪花悄然落下。几乎同一时间,许多人停下脚步,或抬头或伸手,有那么几秒钟,匆忙、冷漠、老练从他们脸上消失,剩下的只有种孩子般欣喜的表情。似乎也就是从那个时刻开始,我特别喜欢冬天会下雪的地方。 天渐渐黑下来,我坐地铁到林晰住的地方附近,在一间咖啡馆里给他打电话,把他叫醒。然后就坐在靠窗的位子上,隔着玻璃望着街角,等他那辆红颜色的破车出现在那里。许多年过去,我发现自己对这个城市的印象始终诡异地定格在那一刻,苍凉里面有一点温暖的颜色。 吃晚饭的时候,他跟我说:“这几天你就住我一个朋友那里,她跟另外两个女孩子合租,我跟她说好了。” “我就住你那里好啦,又不是没住过。” “我不想睡沙发。” “那我睡沙发,你睡床,行了吧?” “不太好,人家还以为我欺负你咧。你还是到她们那里睡沙发吧,都是女的,没人会让你的。”他哈哈笑起来,看我有点不高兴,又说,“其实你们年纪差不多,应该很谈得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林晰说的那几个姑娘就是传说中的模特。她们三个人合租一套两间卧室的公寓,那栋房子在曼哈顿东八十三街和约克大道的交界处,没有电梯没有门房,老得都快闹鬼了。三个人当中资格最老、比较有钱的那个占一间十二平米左右的主卧。另一个次之,住十平米不到的小间。第三个刚来美国不久,在客厅里拉个布帘子睡觉。那第三个人不属于合法的房客,平时要贿赂大楼管理员,如果房东来访就非得把铺盖卷都藏起来躲出去不可。不过,在纽约众多碌碌无名的小模特里面,这几个还算是条件不错的,有些姑娘从头到尾都只能有一张铺位而已。 林晰把我送到那里之后,说他还有事要做,很快就走了。幸好三个女孩子人都还不错,很客气地借给我枕头和被子,帮我在客厅布帘子外面一张不到一米宽的沙发上铺了床。但是那张沙发实在是短了点儿,睡在上面根本伸不直腿。而且也不会有人让我先洗澡了,我最后一个洗,洗到一半水就冷了,只好随便冲了一下,一边哆嗦,一边在心里暗骂林晰那个小气鬼。 洗完澡出来,四个人一起看了一会儿电视。因为地方小,暖气又开得很大,房间里很热,几个姑娘就穿着背心短裤或是吊带睡裙走来走去。 那个住大屋的德国姑娘洛拉问我:“林说你是他朋友的女儿,是真的吗?” 我说:“对啊。” “我们刚才还在猜你是不是他女朋友。” “要是女朋友肯定住在一起啦。”我回答。 洛拉笑着解释:“他那个地下室的暖气坏了,这些天他都带着帽子睡觉。” 不到十点钟,三个模特要睡她们的“美容觉”,所以早早地上床了。我躺在沙发上,蜷着身体,莫名其妙地想起那间灰色房间里的陈设,床单干净却又不那么细腻的触感,想象林晰带着帽子睡觉的样子……半梦半醒之间,似乎有一种陌生的情感在我心里滋长,就好像野花野草在被遗忘处生长起来一样。我曾经那么自由,在偌大的世界上茕茕孑立,而现在终于有一只手在不知不觉之间将我从过往的生活当中剥离出来,把我带到一个全新的地方,仿佛打开一幅画,把生活和未来指给我看,对我说:去吧,我总会在这里看着你。 正文 9 第二天早上,几个女孩子天没亮就起床了,简单地梳洗一下准备出门。我手忙脚乱地赶不上她们。不一会儿,林晰也来了,挨个儿和每个人吻了脸颊。轮到我,他坏笑了一下,也两边各亲了一下。出了门,我发现大家都是分头去不同的地方,林晰告诉我:“她们那个行当现在是忙季,主要就是不停地面试,还有给设计师当试衣模特。”因为时装周在秋季和早春,这帮姑娘,以及其他一干人等,就得在夏天和冬天的极端天气里四处奔走。春天的这一次主题是秋冬服装,只不过是早早地为下一个冬季打算了。 整个上午,我都在林晰工作的那间广告公司的摄影棚里度过。他关照我在一边站着,不要出声,不许动任何东西,要是有人问就说是跟着他的。他自己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拍摄一组静物照片。他拍照,一个女孩儿测光、举反光板,还有一个衣服上印着波士顿红袜队标志的男孩子在旁边打杂。我探头望望,发现三个人当宝贝一样围着的东西,不过就是小型摄影台上放着的几颗类似螺栓的东西。 好不容易等到午休时间,他才有空跟我讲话,告诉我,这是给一间公司做产品目录用的。他自己在外面接的活儿比较有趣,也就是他晚上在忙的那些事情。他在报纸上登分类广告,不时会有需要摄影师的人打来电话,大多是不太出名的设计师,还有想当模特的姑娘要拍面试用的照片,当然有时也会有百无聊赖的女人请他去拍内衣照甚至裸照。说到这里,他半真半假地笑笑,我鄙视地看看他。 他带我去公司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吃饭,说一会儿有个人在那里跟他接头。那人也是要做一本目录,不知道是嫌价钱太贵还是对他有意思,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谈了好几次。我心里说,自我感觉还真好咧!然后就愈加鄙视地看他。 十来分钟之后,来了一个头发理得很短的男人,三十几岁的年纪,穿着打扮都很正常。走进餐馆看到林晰,朝我们这里小小地挥了一下手手,女里女气的,说不了几句话就不自觉地脸红一下。我不得不承认,他可能真的对林晰有意思。 林晰招呼他过来坐下,对我说:“这是安德瑞。”然后转向那个男人,指着我说,“我女朋友杰妮。” 名字是编的,身份也是胡扯的,我在桌子底下狠狠一脚踢过去,他面不改色,一脚踢回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出现断了那个安德瑞的某种念头,他们很快谈成了。最后,安德瑞问他:“你女朋友能不能来当模特?” 我愣了一下,林晰也没立刻回答。 看我们都不表态,安德瑞补充道:“她很不错,一半摇滚,一半学生气。” 那天我穿了件黑色的粗呢大衣,里面是衬衣、毛衣和牛仔裤。大衣是校服没错,脱下来扔在旁边位子上了,而且实在没看出摇滚在哪里。不过,我还是很得意地朝林晰吐了吐舌头。 “只要价钱合适就行。”林晰回答。 “我最多只能出五块钱一个小时,再多我就破产了,一个晚上拍完。她也不是专业的不是吗?” “干吗?”林晰问我。 “行啊。”我托着下巴,懒洋洋地说。 于是,在我想起来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五块五之前,我就把自己给卖了。我后来才知道,有媒体把模特评为十大垃圾职业之一是有道理的,特别是当你的小时薪水只有五美元时。我质问林晰,为什么只有五块钱他也没帮我讨价还价。他回答:“你做事只是为了消遣,安德瑞说他要破产了,是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 拍照片的日子定在三天之后,地点就在林晰的那个半地下室里。因为,一直要等到那个时候,管理员才会过完他的圣诞节回来上班,才能修好那里的暖气。也就是说,在那之前,林晰还得带着帽子将就三个晚上。 那天傍晚,安德瑞很早就到了,带来十几套罩着透明防尘袋的衣服,一手推着一个带滑轮的铝合金衣架,一进门就忙不迭地把衣服一一挂好,仔细地整理。林晰躲在暗室里忙他自己的事情,我一个人横躺在沙发上翻一本画册。 过了一会儿,另外两个模特也到了,化妆师也来了。化妆师是女的,名叫埃里卡,穿一身黑色,装扮里面带了那么一点点不易察觉的朋克味道。她打开一个黑箱子,花了差不多两个钟头在三个姑娘脸上涂涂抹抹,时不时地抱怨晚上光线不好,还说多云天气时,下午四点钟左右,窗边的位子,才最适合她工作。 我们化妆的时候,安德瑞就坐在旁边的地板上跟我聊天。他告诉我,自己在布鲁克林一个纺织成衣业者聚集的街区有个小小的工厂间,倾家荡产全都压在那个满是线头零料的地方了。说完就远远看着他带来的那些衣服,看了一会儿突然跳起来,跑过去摆弄其中一条裙子的滚边。 发型师迟到了一会儿,名叫法彼安,人很矮小,白衫黑裤,除了左手上戴了好几只镶着半宝石的银戒指,整个人看起来异乎寻常得正常,跟我想象当中干此类营生的男人完全两样。他一边弄头发,一边埋怨说妆化得不对。埃里卡跟他争论起来,安德瑞也过来凑热闹。三个人一直吵到林晰听见了,从暗室里出来,让他们挨个儿说出自己的想法,然后又说了他的意见,大家都点头,争端解决了。我像个傻瓜似的坐在高脚凳上,看着接二连三发生的新鲜事情,惊讶地发觉自己竟然有点佩服林晰了。 钟走到九点,终于开始拍照片了。到那个时候为止,我已经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腿都快麻了。画眼线的时候流了好多眼泪。头发看起来很好,摸起来又黏又硬一手的发胶。我第一次知道做模特原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更难的事情还在后面。 倘若换了有经验的姑娘,摄影师可能只需要说一句:“你自己动。”然后按按快门就行了。碰到我这样的,就麻烦了。怎么站,手放哪里,眼睛朝哪里看,林晰几乎是一个一个动作地教我摆的。十多套衣服全部拍完,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其他人都走了,林晰把拍摄时用的拨拉片拿给我看,一列两寸大小的照片上,我看起来居然还不坏。 他也在旁边一起看,一本正经地评价:“你有一点蛮好的,就是不管镜头对着你还是不对着你,你都是一个样子,不会一看见镜头就变得很僵,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得意起来,他看见我欣喜的表情,又一盆冷水倒下来:“不过,你做不了模特这一行,太放松了,没有腔调。” 我不服气,反驳他:“这些照片不是很好吗?” 他立刻回答:“因为是我拍的,换了其他人老早把你骂死了。” 这个,我倒是承认的,换了其他人真的要被骂死了。几年之后,有个模特经纪看到过那些照片,他告诉我,那时的我其实非常适合在纽约混模特这个行当,因为我看起来有些“边缘”,又不是很“边缘”,刚好介于伦敦的瘾君子风格和巴黎的经典美人形象之间,而这个中间地带,就是纽约。对于模特来说,这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不必太瘦、不必太坏、也不必对自己太苛刻。但是,这种折中对摄影师来说就不是好消息了。林晰总是觉得纽约太过中庸了,他始终不太喜欢这个地方,却不知道为什么待了很久很久。 而我则花了更长的时间,才慢慢搞懂林晰的意思——为什么我不适合做模特?我太固执于自己了,神态、表情、动作,不愿意妥协或是改变,可能只有最宽容、最耐心的眼睛才能发现我好的一面吧。 正文 10 十二月三十日一大早,我就开始反复地打周君彦家的电话,想告诉他我在纽约的号码,但他家的电话还是没人接听。我算了一下,已经差不多有一个礼拜没有联系到他了,有点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天,到了晚上,林晰不知从哪里搞到两张小范围试映的电影票,带我去看。那是一部欧洲电影节上获奖的影片,换而言之,是一部诡异的电影,银幕上充满了浓郁的颜色和激烈的情感冲突。当女主角脱得光光地在树林里悲愤地乱跑时,我突然意识到此时在上海已经是十二月的最后一天了。 我在黑暗里不声不响地坐了一会儿,然后对林晰说:“我要回去接个电话。” 不等他说什么,我就站起来挤出去,一路跑出电影院,到街上拦下一辆过路的出租车,上车对司机说了学校的地址。车子发动,我回头隔着车窗玻璃看见林晰也出来了,正站在电影院外的霓虹灯下朝这里眺望。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不过,的确有那么一会儿工夫,我很想让司机停车,下车跑回去,跟他说一声我要去哪里、去干吗。但是,一生当中就是会有这样的时刻,你不想将来或是过去,甚至根本不能思考,当时周围的一切都失去意义,你一心去做一件事,哪怕到头来觉得自己蠢得可以。几年之后,我在有线电视台又看到那部电影,终于记住了片名——《希拉里和杰姬》[.《希拉里和杰姬》(Hilary and Jackie),讲的是一对音乐家姐妹的故事,于1998年12月在美国试映。],中文名经常被译作《她比烟花寂寞》。 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二点了,我在黑色的铸铁大门外面按了很长时间的门铃,没有人应门。出租车早已经掉头开得很远了,我只好沿着积雪的细石车道走回公路,站在黑黢黢的路边上努力分辨方向,然后向西步行了一刻钟左右,在遇到的第一个电话亭里打电话给学校值班的大妈,随口瞎掰说:“抱歉哈,飞机晚点了,刚刚到学校门口,麻烦来帮我开开门吧。”放下听筒,犹豫了一下,又拿起来,拨通林晰家里的电话,接电话的却是个女声,是洛拉。 她听到我的声音就叫起来:“上帝啊,瑾,你在哪里啊?” “我回学校了。”我说,奇怪她干吗这么大惊小怪的。 “林在警察局,他以为你回我们那里了,等到十一点钟还没有看到你就报警了,他记下了你坐的那辆车的车牌……” 洛拉还在不停地说,我打断她,说了声再见,挂掉电话就拼命地朝宿舍跑,怕林晰再打来电话发现我不在宿舍里。进门的时候,电话铃果然在响。我来不及开灯就接起来,黑暗里,突然发觉自己有点害怕他的反应。 “你回学校了?”他问,声音很平静。 “嗯。” 他轻轻地笑了一声,说:“那早点睡吧。” 他先挂断了电话。我知道他生气了,一秒钟的内疚之后,我也生气了。我跟他说过我回去了,是他自己误解了,怪谁? 第二天,一觉睡到中午,周君彦的电话来了,对我说:“上次忘了说是美国时间还是中国时间了。上海马上就是新年了。” 听声音,他好像挺开心的,又好像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不等我分辨出那背后是什么,他突然很轻地说了一句:“你走的那天,我应该亲你一下的。” 很长一段时间,那句话一直留在我脑子里,在右耳边上一遍一遍地重放:“你走的那天,我应该亲你一下的。”可能是吧,我在心里回答。那个时候,我们总有那么多事情想要做,却总也做不到。我走的那天,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单独说什么,更不用说吻别了。唯一留下的纪念只有在机场拍的一张合影,底片还在我爸的照相机里,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去洗出来,又会不会想到寄给我。我只能靠记忆想象那张照片的样子:他对着镜头微笑,我漠无表情(那就是我在那个年纪最经常的表情),他的右手搭在我右边肩膀上。整整四个月过去,我仍旧清楚地记得那个不到两秒钟的接触,隔着T恤和一件薄毛衣仍旧可以感觉得到手指哪怕一丝一毫细微的动作,手掌的温度,不热也不冷,却是一种无名的引力。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想到那天的事情,心里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很难过。我仰面躺在床上,打断他,问:“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啊?”话一出口,眼角就湿了。就是这一句话让我回想起所有的事情:一个人拖着五十斤的行李在洛杉矶机场狂奔赶去纽约的飞机;节日里被遗弃在这个鬼地方;凌晨独自在雪地里走,手和脸冻得快没知觉了……在这些事情发生的当时,我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却觉得委屈得要命。 他沉默了一下,回答:“我已经申请了波士顿大学了。不是很好的学校,肯定可以录取的。” “真的?怎么不早告诉我。”我高兴起来。 “这个就是保底的。” “那我放完假也去波士顿看看。”我说,“前几天打你家电话都没人接,怎么回事啊?” “没什么,就是亲戚家有点事情。” “我挺怕你突然说不来了。” “如果我不来了,你怎么办?” “当然回去找你算账啊。”我说,“你会不来吗?” 电话里传来焰火和鞭炮的声音,星球的另一面,新年已经来了。喧闹声的间隙,他说:“不管怎么样,我肯定会来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