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介绍 男儿行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作品相关介绍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作品赏析①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中的一首。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   ②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好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缦,没有花纹。胡缨,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缨,系冠帽的带子。缦胡缨,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这句写侠客的冠带。   ③吴钩,宝刀名。霜雪明,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④飒沓,群飞的样子,形容马跑得快。   ⑤这两句原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   ⑥信陵,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为人礼贤下士,门下食客三千余人。   ⑦朱亥、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炙,烤肉。啖,吃。啖朱亥,让朱亥来吃。   ⑧这两句说,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⑨素霓,白虹。古人认为,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如“白虹贯日”。这句意思是,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也可以理解为,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   ⑩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信陵君是魏国大臣,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这就是连横以抗秦。信陵君是积极主张连横的。邯郸,赵国国都。秦军围邯郸,赵向魏求救。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去向侯嬴辞行(实际是试探侯嬴),侯不语。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⑾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书阁下,意即写入正史。《太玄经》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结合全文,这两句的意思应该是希望写史的人把侠客的功绩记下来流传后世。   「赏析」: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   (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杨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楔子 上架公告   兄弟姐妹们,《戮天道》从之前的发布,到断更,再到恢复更新而至上架,感谢你们陪我一路走到现在,上架了,一部分兄弟们可能会选择离开,但是小默在这里依然感谢你们对我的支持,有空的时候常回来看看,点击一下,评论一下都是对小默的支持!   一本书的成绩怎么样,还得诸位兄弟姐妹们说了算,最终书能够成活多久,还是要看订阅多少,在这里就拜托各位兄弟啦。   如果大家想继续看下去,多看精彩的内容,就请用实际的行动来支持吧。毕竟,像我们这些网络写手,要生存下来是不容易的。只有你们鼎力的支持,才有努力码字的激情。   小默不是专职写作,写作只是一个乐趣,所以有很多地方不熟悉,也有很多错误出现,希望大家可以指出来,小默一定注意,并改正。   小默不奢求每个读者都花费金钱来支持,只希望你们可以留下你们的脚印,让我知道你们在,这样我才有更多的热情以及动力。   上架了,非激动无以表达我内心的澎湃,求支持。拜谢。   PS:好多非逐浪VIP会员的兄弟初到逐浪,不熟悉升级为会员的套路,在这里,小默将充值升级的方法一并传上。   成为逐浪VIP会员的方法如下:   1,点击网页的左上角的“注册”字样。   2,输入手机号或者邮箱(目前测试支持邮箱注册和手机注册)   3,输入你的密码。   4,再重新输入密码。   5,然后点击“确认”就行。   注册完后,请您选择最适合您的充值方法。   一,银行卡充值,只需要有银行卡,即可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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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平静地空间中,出现了一只无形的大手,手心向上,随着男子的一握,紧紧攥住了手掌。   那巨大的五指扫过之处,空间塌陷则是必然,而当那大手攥紧拳头之后,又荡起了一道无形的涟漪,使得大手周围亿丈的空间变成了黑洞。   男子眯着双眸看着自己所造成的结果,双眸中神色甚是复杂,不知在想些什么。   男子身后得空间一阵晃动,一个满头银发的俊俏青年出现在了男子身后,青年同样望着远处的黑洞,双眸中闪过一道异色。   “鸿古,怎么样,主宰之力是不是很厉害呢!”银发青年对着黑发男子,也就是他口中所说的鸿古,说道。他的声音并不像他所表现的那样只有二十多岁,而是十分苍老的声音,像是一个行将迟暮的老者。   鸿古轻轻转过身子,看着银发青年,双目中满是尊敬之色。   “天叔,您怎么来了?”鸿古的声音中满是尊敬和激动。   这位银发的青年,名叫做鸿天,修为十分强大,而他,鸿古,则是在鸿天的一直照顾下,渐渐成长的。   所以鸿古对鸿天的尊敬,就像是儿子对父亲的尊敬一般。   鸿天微微一笑,伸出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鸿古的头,就像是父亲抚摸儿子一般,纵然两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在一起,还有一个青年在抚摸另一个男子的头,纵然看上去很是别扭,但是鸿天做的就是那么的自然。   “呵呵,傻孩子,今天是你突破桎梏之日,这么重要的事情,天叔又怎么可以不来呢!”鸿天抚摸着鸿古的头,就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眼神中满是慈祥之色。慈祥之色!!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身上竟出现了慈祥之色,不得不说,这真的很令人惊讶。   “嘿嘿,谢谢天叔啦!”鸿古怪笑两声说道。   鸿天摇摇头,这鸿古,真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啊。   鸿天忽然注意到,鸿古的笑容之中有些疲倦,有些茫然,更多的是阴郁。   “唉……”鸿天长叹一声,看着鸿古说道:“孩子,你还是放不下吧,自己世界创造出来的圣人竟伤害到了你这个创世神,心中是不是很不好受啊?”   “是啊,天叔,真的,当那个小家伙冲过来落井下石的前一瞬间,我还一味地以为他是来帮助与我的,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竟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唉……”鸿古答道,“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对他,他的天赋是那么好,我曾把他当做了衣钵传人,如今,他却对我如此,我是该抹杀他,还是逐放他呢?”   鸿天没有回答,他只是摇摇头,他知道在这个问题上,他无法给予鸿古帮助,这个问题需要他自己去思考,去解决。   鸿古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脸上的表情忽喜忽悲,甚是精彩。   鸿古并未沉浸多久,不过几分钟间,便脱离了自己回忆的空间。   “天叔,您现在的修为是……”鸿古略带好奇地问道。   他的这个天叔,总是当他晋级的时候,才发现天叔的修为远高于己,即使他晋级了,还是远逊于天叔的。   而如今他的修为已达到了主宰之境,却发现自己还是难以发现天叔的境界,这让一向以自己天赋为荣,为骄傲的鸿古内心中不由生出一股强烈的挫败感。   “呵呵,天叔现在修为是三品主宰,我相信以你的天赋是很容易达到的。不要辜负天叔的期望啊!”   闻言,鸿古内心升起了一股强烈的信心,在他心中天叔说的就是事实,既然天叔说自己可以达到那自己就一定可以达到。   看着鸿古猛然爆发出的强大的自信心,鸿天微微一笑。   鸿古看着鸿天,心中百味横生,没想到亿万年转瞬即逝,天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好,保护着自己成长,而自己却什么都无法为他做。自己还真是没用呢。   鸿古不是一个容易被打败的人,相反,他是那种愈挫愈勇,愈战愈强的人,既然,现在无法为天叔做些什么,那么,就努力修炼,强大后再为天叔做些什么。   鸿古突然想起了什么,向鸿天问道:“天叔,我的世界如今怎么样了?”   鸿天微微一笑:“小子,我还以为你都把你的世界忘了呢?”   听到鸿天调侃的话语,鸿古俊脸微微一红,说道:“天叔,你就告诉我吧!啊。我知道你肯定关注着呢。”   鸿天微笑着对鸿古说道:“你的世界如今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注意科技,以仙、魔、妖、鬼、人之分,另一部分则注意修炼,以种族之分。而这两部分即将合一了。”   鸿古微微皱眉,“怎么会这样,这样的话,二界合一之时,浩劫动乱将起啊?鸿钧怎会这般傻啊?”   鸿天淡淡说道:“这正是鸿钧聪明之处,他在千年之前便已计划了二界合一之时的境况,他在科技所在地留下预言,因为有科技在,所以预言才是最可信的,他在预言中,编织出了一个末日景象,而在另一个世界,古修所在地,他则以父神之名,布下一道千年之劫的神谕,正好符合那迷信神灵的世界风气。在这所谓的千年之劫和世界末日的威胁下,所有的族群,无不陷入了疯狂的修炼和研究之中。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当二界合一之后,因为两界的实力势均力敌,所以会处于僵持状态,而后便是相互学习,相互竞争之时,而在这情况中,你世界会处于飞速发展的状态中。”   鸿古眉毛皱得更深了,“天叔,这一个简单的举动中竟会有如此多的意味在其中,但我确实意思也未察觉到,这应该就是我会被他所伤的原因之一吧!”   鸿天点点头,看着鸿古叹了一口气道:“其实,这之中也有天叔的错,若不是当初天叔一味的维护着你,夺去了你锻炼自己的许多机会,你的红颜知己就不会失去,而你的心智也不会想如今这样,唉……”   鸿古自然知道,鸿天所叹气是为何,想到那事,鸿古的心中也不禁有些黯然。   “天叔,您知道吗?我从未后悔过,尽管我踏上的是情之道,尽管我的爱人,我的红颜知己失去了,使得我修为进步甚缓,但是我没有后悔过,因为我踏上情之道,为的并不是那可以迅速提升的特点,而是那样的话,我会永远的爱着我的爱人,这种爱是不会变质的,无论如何也不会变质的。如果,我再次选择圣之道的话,我确定我仍会选择情之道。”   鸿天呵呵一笑,摇摇头未作言语,只是内心地叹道:痴儿,痴儿!   鸿古说完后,收拾好自己的心态,和鸿天说道:“天叔,我想去看一下我的世界,您要去么?”  楔子 【二】圣人堕轮回   鸿天点点头,鸿古见此便不再说什么,身形一晃间,空间荡起一阵涟漪,而鸿古的身形也消失在了刚刚的位置,仿佛从未在过。鸿天也紧随其后消失了。   蔚蓝色的星球悬于虚空之中,在星球之外,太空之中,凌空悬立着两个人,正是鸿古与鸿天。   鸿古看着这个星球,面上表情甚是复杂,最多的则是怀念。   “很熟悉吧,这多像是以前源星的缩小版啊。”鸿天看着眼前的蔚蓝星球说道。似是感慨,似是怀念。   “这本就是以源星为蓝本所创造的,自然会很像了!”鸿古淡淡的说道。   鸿天点点头,目光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鸿古也是如此。   轰,一声声巨响暴起,整个地球处于混乱之中,地球的体积不停的增长着,太平洋中也开始浮现出一个大陆。   渐渐地,停止了增长,而此时的地球也已变为了原来大小的数万倍,太平洋中也出现了一整块大陆,大陆之上满是生物。   一声声巨吼从地球各处响起,青龙、朱雀、白虎、玄武、麒麟,五大神兽浮现在空中,围住了那一块大陆,而在五大神兽之后,各路仙神佛人、妖魔鬼怪在其后出现,手中法宝千奇百怪,幡,刀,剑,枪……所有人都屏息盯着那神秘的大陆,一副如临大敌之态。   而那大陆之上,一身着金色盔甲,散发着帝王之气息的男子,站在了大陆最高峰擎天峰之上。   “宇天大陆众民,我乃天命之子昊辰,千年浩劫已经到来,我将奉父神神谕,领十族,率百将、平复浩劫。大家听我号令,随我斩杀敌人!”   吼吼吼!如此多的人大声吼起,声势骇人至极。   而紧紧围着大陆的五大神兽,此时也下达了命令,言简意赅:杀!杀!杀!杀!   千年浩劫起,末日动乱始。   战!战!战!杀!杀!杀!杀戮四起,血流成河。   以前备受尊敬、敬畏的强者、大能,在这残酷的战场之上,也无法幸免,在这战场上,任何人都有陨落的危险,都有陨落的可能。   杀戮吧!尽情地杀戮吧!   各路仙魔,各路修士,都用上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宝光四射,法术四溅,强大的余波不停的激荡着。   那一蓬蓬暴起的血花,那一具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强者都在不停的陨落着,更何况那些常人。一个个强大至极的高手,挥手间足以断江阻流,足以裂山开岳,其战斗余波更是足以使地裂,使山崩,使万千将士有死无生。战场是最强的绞肉机,果不其然。数万万寻常将士在这强大的余波下,尸骨无存。   那广漠的天地被战斗的余波击打的满目疮痍,面目全非。   鲜血,染红了苍穹,染红了那头顶的太阳,更浸透了这苍茫大地,浸红了万里河流。   血日一轮高挂,苍穹下鲜血抛洒,人命如草芥,战场犹如镰,肆意收割。   五大神兽对上了昊辰所率领的四大铁将,十个人或兽撞击到了一起,肉体碰撞之声,轰轰轰,如轰雷之声不断响起。   双方的修者已忘记了生死,在这血染的苍穹之下,开始了悍不畏死的攻击,宁死也让敌人伤,重伤也不让敌人好过。   惨烈!悲壮!   血、妖艳的血红,染红了这个世界,渲染着无尽的悲怆气息。   血、悲壮惨烈的气息弥漫着,弥漫在这世界中,弥漫着。   痛呼声,惨叫声,叫饶声,哭喊声,不绝于耳。   看到一个个往日并肩作战,把酒言欢的战友一个个倒下,你是否感受到了愤怒?看到一具具尸体抛弃荒野,一具具尸体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你是否感受到了悲伤?看到一蓬血花自你胸口暴起,长剑透胸,你是否感到了不甘?   胸口压抑着的一口闷气化作一声巨吼,亿万将士发出亿万声怒吼,滔天怨气冲天而起。   战!战!战!杀!杀!杀!   一声声濒死的惨呼,一声声愤怒不甘的巨吼,一声声悲伤地对战友生命的挽留,一起奏响了这曲用亿万生命生灵为惨烈音符的战争交响曲!   此时的高手,神,仙,佛,魔,妖兽,灵者,武士,他们哪里还有什么高手风范,还有什么英发雄姿,在死亡的威胁下,他们的内心上的伪装被强有力地撕毁,他们也是人,他们也会有恐惧,平时毫无所畏,只是他们把内心的恐惧藏得比常人要深,他人难以发现而已。   ——————————————————————————   地球之外,太空之中,鸿古和鸿天凌空悬立着,双眸紧盯着地球,看他们的神情,他们应该可以看得到地球上此时的打斗场面。   鸿天微微摇摇头,感叹道:“这就是战争啊!”   鸿古深有所感的点点头,此时此幕此景,鸿古并不是从未体会过,但是那些从来都是与他无关的,因为在他成长的道路之上,所有负面的东西都被鸿天清理掉了,所以说鸿古在待人处事方面还是一面白纸,就连他的红颜知己,也是那女子主动跟他说的,否则,要让他来感觉的话,恐怕,过个数亿年都毫无所知吧。   突然间,鸿古的心中闪过了一个念头,鸿古摇摇头把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甩出脑外,那个想法太疯狂了。   但他不知道,这个想法的出现是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而这个想法也并未被他剔除出脑外,而是在他的心中化作一颗种子,牢牢深种,等待枝繁叶茂的那一刻。   ———————————————————————————   五神兽与昊辰五人,愈战愈烈,双方各结成了一个战阵,五神兽由麒麟掌阵,昊辰五人自然由昊辰来掌阵了,战阵是一种可以将许多人的力量合在一起,并达到壹加壹大于贰的结果的阵法。   而战阵之间的碰撞无疑比个人的争斗更具破坏力,两个战阵的每一次相互撞击都会撕裂开周围的空间,露出一道道狭窄的黑色的缝隙,那是黑洞般的空间裂缝,战斗的余波飞出,有时还会落到一些倒霉鬼身上,这也使得战阵的周围人迅速逃离,以免被误伤,进而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   战斗!战斗一直持续着,没有落下帷幕,一个月转瞬即逝,在高强度的攻击下,在这种惨烈的碰撞之下,双方都有些支持不住了,两世界的顶尖战力势均力敌,那么接下来比拼的就是普通战士的力量了。   地球上拉出了机枪大炮,坦克飞机等先进的科技武器,宇天大陆则是拉出了魔法兵器,魔法工具等附魔武器。   战争持续的时间是十分长的,时间、在杀戮之中过的飞快……   百年对抗,百年血战,双方明白谁也奈何不了谁,谁也难以降伏谁。   于是地球联盟的龙头老大华夏国最强者麒麟,和宇天大陆最强者天命之子昊辰定下了《强者盟约》,至此,千年浩劫百年乱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天地之间建起了一股新的秩序……   ———————————————————————————   鸿古和鸿天离开了地球,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居所,鸿古静下心来开始修炼……   山中无甲子,修炼无岁月。   九百年转瞬即逝,修炼着的鸿古猛然睁开了双眼,   “唉……”鸿古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是无法剔除那一丝想法,不过,我还是觉得此事可为……”   鸿古闭上双眼,紧紧皱着眉头,好像是在进行着什么激烈的内心斗争。   片刻后,鸿古缓缓睁开双眼,一抹精光一闪而逝,双眸中满是坚定、决然之色,身形一晃间,消失在了原地。   天叔,请允许我擅自做下这个决定。这一世,我想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  血家风云 【一】钢琴手林凡   北海的夜,仍是那般喧闹,人流仍是毫未停息过。   迷乱夜,梦幻街。   北海的迷幻街边,各种娱乐设施数不胜数,各色酒吧、迪厅应有尽有。   各种店面都亮出了自己店面上的霓虹灯,七彩霓虹不住耀闪,给这条有名的街又渲染上了几分梦幻色彩。   梦幻街左,迷惘酒吧中。   灯光明灭间,酒吧之中的男男女女随着欢快十分的钢琴曲疯狂的舞蹈着。   酒吧角落,一双白皙无暇的手,十个修长灵活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之间,飞舞着,跳跃着,每一次琴键与手指之间的碰撞,都夹杂着热爱音乐的心灵与隐约之间的激烈撞击。   那迸出的火花化作一个个美妙悦耳的音符,萦绕在这狭小的空间之中,那美妙的音乐,激情的节拍,像一只无形的手撩拨着人们的心弦,使人们情不自禁的跟着旋律扭动着。   这时的众人,早已撕下了平素的伪装,那一个个往日严肃的不苟言笑的人,文质彬彬的人,潇洒帅气的人,清纯可爱的人,开朗泼辣的人,老实憨厚的人,此时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气质状态,现在的他们只是一个来酒吧发泄日常积蓄的苦闷的普通人而已。   钢琴手忘我的弹奏着,时而侧耳静静的似乎在聆听着什么,时而又低下头,十指飞跃在琴键之上,认真、投入至极。   “哒哒哒!”一阵高跟鞋踩踏地板的声音响起来,一个身穿着紧身皮衣皮裤的火辣美女,手中端着两杯鲜红如血的鸡尾酒,向着钢琴手款款走来。一举一颦之间,无处不透露着成*人的妩媚动人,再加上那精致的俏颜,火辣的身材,这真是一个颠倒众生的尤物。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女子便是走到了钢琴手的背后,而那钢琴手却似乎是毫无所觉,依旧忘我的用心的认真的弹奏着。   女子把鸡尾酒放在钢琴上,转过身靠在钢琴上,纤纤细手轻点下巴,俏眸紧盯着钢琴手的专注的侧脸,双眸中不时闪过一丝耐人寻味的异样的色彩,更是轻轻的吐出舌尖,在那性感的唇上缓缓掠过,妩媚至极。   急速,急速,急速,那十根手指急速舞动着,在黑白琴键上留下了一道道残影,加速,加速,加速,十指愈舞愈快,那一串串残影显示着十根手指的速度是如何惊人。   音乐在十根手指下如同奔涌的江河汹涌,滚滚而来,激流不息。一串串美妙的音符流出,像是一条小溪般,有清澈的溪水荡涤着人们的心灵,冲去了人们心中的污垢。   这正是迷惘酒吧的迷人之处,让人心旷神怡、压力大减,这在这个快节奏的生活时代是多么可贵的啊!   高昂,高昂,音乐越发高昂,旋律接近尾声逐渐接近着顶峰,终于在一连串的高音符的流动之中,这一曲达到了顶峰。   下一秒,旋律戛然而止。而那酒吧中古典的钟表的钟摆也刚好抵达了代表凌晨零点的位置。   音乐停,凌晨零,这都是迷惘酒吧常客们所众所周知的规律。   酒吧的客人三三两两的离开了,有的是两个朋友相互搀扶着走了,有的是刚刚认识的男女要去旅馆,上演一夜的疯狂缠绵。总之,客人们或单身、或聚伙都走了。   钢琴手轻轻伸了个懒腰,缓缓的从座位上站起,右手拿起钢琴上的鸡尾酒,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而且表现出了一种高贵优雅的气质,姿态。   看着这一连串动作,女子的眼中爆出一团光彩,说真的,她一直很疑惑,这个林凡的优雅高贵的气质是怎样培养出来的,因为林凡的家境实在是太差了,根本不可能培养出来这么优越优雅的气质。   所以,她实在是想不通这个问题。   花媚右手拿起剩下的另一杯鸡尾酒,放在嘴唇边,轻轻一抿,然后把鸡尾酒在眼前轻轻的晃了晃,微斜着头问道:“林凡啊,媚姐问你个小问题哦?”   林凡轻轻地抿了一口手中的鸡尾酒,微眯着星眸,享受着鸡尾酒中那如鲜血般粘稠的感觉。   听到花媚的话,林凡有些疑惑,转过头看着花媚,看着花媚甜甜的一笑,心中一种不安的感觉突地冒了起来,不会又是问那个问题吧。   “你是不是人呢?”   花媚的话让林凡头疼不已。   “你说你一个小小的小孤儿却有着如此高贵的举止、气质,你一个在校学生,每天晚上在我这里工作到凌晨零点,学习还是那么的好,你说说,你到底是不是人呢?”   林凡一捂头,果然又是这个问题。   “媚姐啊,媚姐姐,你饶了我吧,一天一遍的问,您老人家不累么?”   “你个臭小子,你说谁老呢!”   “啊、对不起啊,媚姐,我口误,口误、、”   “口误也不行,这可是事关女人最重要的东西呢,你要给媚姐点赔偿。”   “啊,还要赔偿啊?那好吧,你说赔什么吧!”   “我还没想好呢!”   林凡脸上露出了十分之YD的笑容,轻轻说道:“媚姐,要不我把我赔给你得了,以身相许呶,是不是很开心呢?”   花媚也笑了,开心的笑了,十分开心。   “小林凡,开窍了呢,终于知道媚姐内心是很寂寞的,想来安慰安慰寂寞的媚姐的空虚的心灵是吧?”   “媚姐,我……”   “来,小林凡别说了,先让媚姐亲一个,”   “媚姐,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了啊、、”   “呵呵……”   花媚靠在钢琴上,双手轻抚过脸颊,自觉地双颊滚烫无比。   自己竟会对一个小孩子说出这种放荡的话,这是不知羞啊,不过那个小林凡也真是有色心没色胆啊!   林凡,一个普通高中生,今年16岁。   林凡是一个孤儿,是云老院长从孤儿院门口捡回的一个孩子。   因为在他被捡到时的身边,地面上写着一个“凡”字,所以云老院长就他它起名叫做林凡。   昨天宋宇院长通知他说有人说是他的父亲,明天会来孤儿院见他。林凡心情很激动、兴奋,还有一丝……怨恨。对一个孤儿来说没有事是比找到自己亲人还激动的了,也没有什么事是比有父母,父母却是从未在身边更痛苦的了。他却不知他那原本会平凡但不壮阔的一生,却会因为他这父亲的到来而改变。  血家风云 【二】父与子   今天的课算是白上了、这也是林凡第一次没认真听讲、林凡以前是一个很好的学生呢,尽管需要在酒吧工作到凌晨零点,但他上课认真听讲,所考试成绩也是次次名列前茅,今天是林凡第一次没有认真听讲,这都是因为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   “嘀铃铃”下课铃声响了起来,林凡按耐不住心中的感情,想要快点早点回去,但老师还在讲台上站着,缓缓地说着几个题目。林凡突然觉得以前很尊敬的老师真的很烦,难道他不知道浪费同学的时间是很不道德行为么。   “好了,下课铃声敲响了。我们今天的课到此为止,大家回家吧。”老师合上手上的课本说道。等了3分钟,林凡终于等到这句话了。老师话音刚落,林凡便冲出了教室向孤儿院的方向冲去。速度快极了。不一会儿,林凡便跑到了孤儿院门口。   他回想着这十数年的经历,他回想着十数年的辛酸,他心中有着难以言喻的感觉,既有对于亲人到来的渴望,也有些许对亲人的怨恨。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有父母,却被抛弃到了孤儿院。   亲人,曾经是林凡多么渴望的词语啊。因为林凡没有亲人在身边,这使林凡一直以来,都遭受着他人的讽刺、白眼。   “狗杂种”“野种”“有人生没人养”一堆讽刺的词语都是那些同学欺负林凡时说的。林凡也想反驳,可他们说的是事实,自己确实从小便没有见过自己的亲人。   曾几何时,林凡渴望着亲人的到来、无比渴望;曾几何时,林凡想躲在亲人所搭建的港湾、遮挡风雨;曾几何时,林凡无比的渴望着亲人的到来、维护他、呵护他。   终于,林凡要与亲人将要相见了;终于,林凡可以反驳那些污言秽语了;终于,林凡有亲人在身边了;终于,林凡可以站在自己的亲人的面前问出自己心中压抑了很长时间的问题了——为什么抛弃我!   可是他确实是不敢迈进门去,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胆怯吧!林凡在门前来回踱着步,最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抬脚走进了孤儿院。一进门,便看到宋宇院长在小广场上站着。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人。   宋宇院长看到了林凡,便急忙走到了他跟前说:“林凡啊,十六年过去了。你都已经这么大了,今天就要见你父亲了,是不是很紧张啊。”   这个宋宇院长是林凡最佩服的人,因为宋宇院长本来家庭就不富裕,但是他十分同情孤儿。于是他就接手了这云老院长一手创建的这家孤儿院。   他的妻子嫌弃宋宇院长,就与宋宇院长离婚了,带着儿子离开了院长。虽然宋宇院长在这些孤儿面前总是笑,但是大家都知道宋宇院长是在强颜欢笑。而林凡还经常看到宋宇院长在晚上一个人看着他妻儿的照片低声哭泣。   林凡从小便把宋宇院长当做自己的父亲,而宋宇院长也像儿子一样对待林凡。今天便要分离,无论是宋宇院长还是林凡,他们的心情都很沉重。   “恩,是有些紧张。”林凡回答道。   一时间,他们都没什么话要说了。或许是他们想说的太多,不知从何说起吧。他们不再言语,默默地走着,时间慢慢的流逝,离别已渐渐靠近。他们走到了一个屋子前,这屋子便是孤儿院的招待所。   院长看着林凡,眼中散发着一种光芒,名叫慈爱的光芒。两人良久没说话,都静静地看着对方,静静的。不管怎样,时间还是在流逝,尽管不愿意但是离别迅速地在靠近。   终于,宋宇院长开口说话了。   “林凡,你的亲人就在里面,进去吧。”   林凡看着宋宇院长,眼圈渐渐的湿润了:“院长,无论怎样你都是我的亲人。我会记得你的。院长……”   林凡走到宋宇院长身前,一把抱住了宋宇院长,宋宇院长也紧紧地抱住了林凡。   “好了,林凡别难过了。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是么?都这么大了,还哭哭啼啼的,真是的。”宋宇院长慈爱的为林凡拭去了眼角的泪痕,“进去吧,你的亲人还在里面等你呢。”   “恩。”林凡用力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走入了屋子。林凡走进屋子,看着这间古典又不失美观的小屋,十数年的经历涌上心头。   一个人背对着林凡站着,一眼看上去这个人的背影显得十分高大威武。林凡看着这个魁梧身影,一种感情在心间产生。林凡感觉到了熟悉的感觉,是发自内心的感觉,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血肉相连之感吧!   林凡又往前走了几步,那个人似有所感,渐渐的转过身来。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眸中看不见一丝光亮、像是黑洞般吸引着你、你的灵魂像是要飞出一样。   林凡看着这双眼眸、稍微有些失神。随后他移转目光到这人的脸上、他感到了震惊、十分震惊这是因为这个人和自己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个人的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质,眼神中也不时透露出一丝沧桑之感。当然还有那双漆黑入魔的眼眸   这就像是林凡二十年后的样子,或者说林凡就是那个人二十年前的样子。林凡打量这人时,这人也在打量林凡。   恩恩、不错,跟我一样帅,有资本。   他看到林凡震惊的目光,缓缓的开口了。   “孩子,我叫血无涯。我是你的父亲,你,是我的儿子!”   血无涯的声音惊醒了林凡,林凡的眼眶微微泛红,有些湿润。林凡心中原本有些对亲人的怨恨情绪也是生不起来了,既然拥有了,还抱怨什么呢?   我林凡终于有父亲了,我不是野种,我有父亲,我不是孤儿,我有父亲,我是我父亲的孩子。   我有父亲!!!!   泪,轻轻落下,划过脸庞,,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激动之时,落泪又如何!  血家风云 【三】交谈   血无涯看着林凡——这个自己十六年从未关心过的儿子,虽然是自己一直以来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但他的心里还是有很大的愧疚的,还有一份对那个女人的愧疚。   他那坚毅而又沧桑的脸颊上逐渐浮现出一抹令人心醉的温柔,那双充满魔力的眸子中、满是慈爱的光芒,还不时的闪现出一丝愧疚的神色。   林凡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容貌相似之极的英俊男子,心底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种血肉相连的亲切感。   他知道这男子便是自己十六年最想找到的亲人,他不再迟疑,赶紧抱紧了血无涯,像一个小孩终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玩具,不想让这个玩具离开自己,更不想让他人抢夺走。   林凡紧紧地抱着血无涯,他很恐惧这只是个不真实的梦境。但当林凡感受着血无涯身上传来的温度时,他笑了,他又哭了。   尽管这十六年的嘲讽,十六年的白眼,十六年的艰难,十六年的苦涩,十六年的辛酸造就了林凡坚韧、成熟的性格,但是撕去那一层为保护自己而设的成熟、稳重的伪装之后,他,林凡,也始终才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孩子。   所以当他获得了这么多年一直无比渴望的亲情的时候,他哭了,喜极而泣。就像一个寻求宝藏的人追寻了数十年后,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财富一样;就像是徒步跋涉在沙漠上的旅者没有水,但是依旧苦苦坚持着,终于到达了绿洲一般。他的心中充满着那种喜悦——发自内心肺腑的喜悦。   于是他不自觉地又加了些拥抱力度,他紧紧的用力抱着血无涯,只怕这难得的亲情会像拥有双翅的鸟儿一样飞走。   血无涯任由林凡抱着他,任林凡的泪打湿他的衣襟,他没有去擦,只是缓缓的轻轻的拍打着林凡的后背,温柔而又带着几丝愧疚。他的心中还是对这苦命的孩子有着无限的愧疚。   林凡不知道他哭了多久,但是他却是把这么多年来的委屈都尽情的抒发了出来,都发泄了出来,随后他终于是难敌困倦,在血无涯的怀中静静的睡着了。但是尽管他睡着了,他的双手却仍旧紧紧地抓着血无涯的衣服。那手上面的青筋轻轻凸起,足以是证明他用了多么大的力气。   血无涯看着林凡那张略显沧桑的却更多的还是稚嫩的脸庞,幽幽的叹息一声。他弯下身子,双手轻轻的穿过林凡的背部和腿弯,当他的手感受到林凡瘦弱的身体之后,心中又是不禁一颤,多了几分对这可怜孩子的怜爱。抱起了林凡,看看这屋子的布置,他发现屋子的北方有个小门,门上挂着一个小牌子,小牌子上写着“林凡”两个字。所以他便抱起林凡向那里走去。   推开门,血无涯发现这屋子真是简陋的可以。一张用来写东西的桌子、一把普通的红木椅子还有一张木板搭制而成的小床,这便是这个小屋所有的家具了。在屋子的角落还整整齐齐的排放着一些杂物,在桌子的下边还摆放着十几摞书。尽管这小屋十分简陋,但是这屋子却是十分整齐,角落也没有很多灰尘,整个屋子连一点点的蜘蛛网都没有。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出林凡对这个小屋的打扫是十分细心的。   血无涯看到了这么简陋的小屋,眉头微微皱起,看向林凡的眸子中歉疚之色更多。他把手中的林凡轻轻地放在了那张床上,随手一招,那张椅子便是在某种力量的牵引之下飞了过来,血无涯坐在了上边,他没有松开林凡紧紧攥着他衣服的手。   看着林凡的脸庞,血无涯的心中升起一丝怜爱之情。原来自己早就是一位父亲了,血无涯心里又是喜又有些苦涩的想着。自己恐怕是很不合格的一位父亲吧,孩子都十六岁了,才知道孩子的存在。让自己的亲身骨肉流落在外这么多年,这可真是……   他仔细地看着林凡,却发现林凡和自己的十六年前并不是完全相同。除了容貌上的有些略微的不同外,最为明显的就是气质。他十六年前是十分张扬的、豪放的、放荡不羁的少年。但是林凡却更多的是一种成熟与稳重,还略带一丝沧桑之色。   他回忆着十六年前的点点滴滴,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他缓缓地闭上了双眼,只见他忽而喜、忽而悲,脸上的神情真的是复杂之极。他的神情不断地变幻着,最后却是流出了一行清泪。   他缓缓着睁开双眼,伸出右手,轻轻地拂过林凡的脸颊。看着这脸庞,轻轻地说道:“或许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件事,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轻狂吧!”   看着林凡稳重的气质,血无涯并没有像其他的盼望着自己的儿女更加成熟的父母一般太过于开心,而是对林凡更是愧疚。这得有多少苦难才能给这孩子造就出如此稳重的气质呢。   林凡突然睁开了双眼,他似乎从噩梦之中醒来,他猛地抓住了血无涯的右手,就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般,他急声说道:“父亲,请您不要离开我,好吗?求你了!”   血无涯心底不由得一酸,勉强笑道:“怎么会呢?我可是你的父亲啊!以前是我的错,没有和你在一起生活,但是以后我会好好宠着你的。傻孩子,你会不会怪父亲这么多年都没有和你在一起呢?”   林凡用力的摇摇头,说道:“我相信您是有苦衷的,我能感觉得到,我能感觉出您的诚实,您可别不相信哦,我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有人在我面前撒谎我一定会发现的!厉害吧!”   听着林凡炫耀一般的语言,血无涯看着林凡,说道:“你这是真的相信父亲么?”   看到林凡点头,血无涯故意板起脸来,十分的严肃地说道:“可是,你既然相信父亲,那为什么你不叫我父亲呢?一口一个您,真是太生分了。”   林凡赶忙喊道:“父亲!”   血无涯听到这一句“父亲”,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在这一刻舒展开了,就像是整了一个全身SPA一样,这其中滋味怎一舒服了得。他紧紧地抱住了林凡,享受这一刻的难得的温馨,而他的怀中的林凡说道:“父亲,你知道吗?我真的好怕,我怕这只是一个不真实的梦境。我怕,下一秒就是梦醒时分,一切都会像泡泡一般的破灭。我真的好怕。”   血无涯听到林凡的话语,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拍着林凡的后背。用一个男人的方式,用不是最抒情的方式,但绝对是最令人安心的方式安抚着林凡。   过了一会儿,血无涯对林凡说道:“傻孩子,你愿不愿意和父亲回家呢?”   林凡没有丝毫迟疑的用力点点头,血无涯看到林凡这么果断地动作,轻轻地笑道:“那好,咱们去拜访一下照顾了你十六年的云老院长。然后就离开吧。”显然在来之前,血无涯已经是调查过林凡的生活了,并注意到了一个一直以来都在照顾着自己孩子的老人了。  血家风云 【四】云老教诲   云老院长——云舒海,一个神秘的老人,十七年前在本地一手创建起云氏孤儿院,后来把职务全都交给了现任的院长宋宇。他也创立了一个云氏基金会,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没有人知道他是哪里来的,但是他是那么的好心,让远近的人们都歌颂的他的恩德。   林凡点点头,尽管这些年来云老院长并未为他教训那些欺负他的孩子,但从小云老院长就对他特别关心,让他有了家的感觉。所以他对这个云老院长也是十分尊敬的。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对血无涯说道:“父亲,你的职业是什么啊?您的资产多不多啊?”   血无涯对林凡的问题很疑惑,于是问道:“为什么问这个呢?是不是怕父亲养不起你啊?”   林凡缓缓摇摇头,说道:“不是的,我是想说如果父亲有能力的话。我希望你能帮云爷爷一下,云爷爷一个人支撑着这个云氏孤儿院,真的真的很不容易的。我知道他很苦的,生活也很是简朴,他尽着心力帮助着好多人,但是他自己的身体却不太好,总是咳嗽。而且这孤儿院的房屋都已经很破旧了,这里很需要帮助的。我感觉父亲是一个大人物,大人物肯定是有很多钱的。所以我希望父亲可以帮助一下云爷爷。”   血无涯听到之后,感觉到了自家孩子的赤子之心,不禁点点头,答道:“这个你不说我也会的,云老院长替父亲养育你十六年。父亲一定会报答他的!”   林凡点点头,稚嫩的脸上满是兴奋之色,他连忙是自顾自的向外跑去,他急着把这个好消息去告诉他的云爷爷,但却是忘了血无涯这个父亲。   血无涯看着林凡匆忙的背影,无语的笑着摇了摇了头。林凡自己先跑到了云老院长的院子中,轻轻地敲了敲门。   “吱呀”古旧的木门无力的呻吟一声,缓缓的打开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   林凡看到老人出来,连忙是上前走了几步,搀扶住了这老人,向他尊敬的喊道:“云爷爷。”   这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便是云舒海,云老。一个照顾了林凡十六年的人。一个一手撑起一个基金会、一个孤儿院的伟岸老人。   云老看上去六、七十岁,身形略显佝偻,苍白的头发有些凌乱,面庞消瘦,像是营养不良一般,而他的面色也是有些苍白,似乎有什么隐疾在其身上,使得其看起来十分的虚弱。   云老满脸慈祥的看着林凡,右手轻轻的抚摸着林凡的头,问道:“怎么了,小林凡,今天怎么有时间来看我这个糟老头子了呢?是不是又有人欺负你了!”   每次林凡受到别人的嘲笑,欺负,他总是来云老这里,并不是为了让云老为他出气,他知道那些欺负他的孩子的家势都不小,他来找云老只不过是为了找一个倾诉的对象而已。   林凡感受着云老的关怀,眼圈又开始发红,他看着云老说道:“云爷爷,我找到我的父亲了,他今天来找我了,我要和父亲走了,去父亲的家,去我的新家。这次来,是为了和您告别的。”   云老手中一滞,眼中精芒一闪,心中暗道:“那个家伙还是来了,唉……,一把老骨头又要到处奔波了。”   云老心间思绪电转,但手下动作也仅仅只是一滞,云老的动作却是越发轻柔了:“小林凡,恭喜你找到了你的亲生父亲了。”   林凡的心头一阵酸涩,云老为这些孤儿做的那么多的事,为林凡做了很多事,教会了他很多的道理和处事方法,而如今,林凡却要与这个可敬的老人,这个帮助了自己如此多时间的,照顾了自己十六年的老人告别了,想到这里,林凡的心里就不由得十分难过。   云老低声的叹了一口气:“小林凡,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天不早了,今天就别走了,晚上陪我这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呆一晚上吧!”   林凡轻轻点点头,不觉中眼眶中泪又已满溢。   平素一年难见几滴泪水的林凡,今日之间确实连落了两次泪水,这还真是奇妙啊。   血无涯依旧在孤儿院中缓步行走着,双眼闭上,他的脑海中,有着一幕幕景象像电影一般正在播放,那些景象正是云老和林凡二人的所言所行。他“看着”里面的云老,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这个云老不简单,但是具体哪里不简单,却是又说不出来。   而当云老出言挽留林凡留下一晚时,血无涯已经走到了院子前,他缓缓睁开双眼,抬起脚走进了院子之中。   迈入院子之中,一阵萧索破败之气扑面而来,如若细细品味,这萧索破败之气中还隐藏着些许古典的韵味,文化的积淀。   血无涯扫视了一下四周,虽然刚刚他“观察”过了,但是那种“观察”却是没有亲眼看到来的真切。   这是一套古旧的一排房屋,房屋前是一个不小的场地,四周由围墙围了起来,围墙上,有的地方墙皮都已脱落,露出了其中的泥砖,即使有的地方尚未脱落,上面也已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裂痕,那些房屋的木门也是十分破旧,一阵微风轻轻吹过,都带动着那破旧的木门摇摇晃晃的,并发出吱吱呀呀的呻吟声。   血无涯脚下动作毫不停滞,进入院子之后,没过几秒钟,便是已经走到了云老的面前,血无涯弯下腰深深地鞠下了一躬。他缓缓地轻声说道:“云老,这些年来,真的很感谢您对这孩子的照顾。”   纵然血无涯实力惊人,纵然血无涯家世滔天,纵然血无涯傲骨铮铮,但此时,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自己的孩子的父亲罢了。   云老轻轻挥了挥手,毫不在意的说道:“这是老头子我个人的兴趣爱好,无需多谢。今天已经晚了,今晚林凡就先在我这了,明日你们再走,不知可不可以?”   林凡双目紧盯着血无涯,心中有些紧张,生怕血无涯会拒绝立即离开。   血无涯看了林凡一眼,微微一笑道:“你父亲我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一个不近人情的人么?放心了,今晚你就好好陪陪云老吧!”血无涯转头又对云老说道:“云老,虽然您不在意您所做的,但是无涯却是不能不在意,您以后若是有什么无涯能够帮得上的,无涯一定全力以赴。刚好今晚我去外面有一点点事要做,那么我就明天再来接这孩子吧。劳烦您在照顾这孩子一晚了。”   说罢,血无涯再次向云老鞠了一躬,转身向院子外走去。   云老心底暗叹一声:今夜,北海却是不会平静了。看来这个家伙又要露出他那锋利的獠牙了。   轻轻摇摇头,云老满脸慈爱的对着林凡说道:“走吧,进屋里去,老在外面站着干什么。”   林凡点点头,推开了那被风儿吹的吱吱作响的木门,让了让身子,让云老率先走了进去,然后他便是紧随其后也走了进去。   小屋之中,这里的摆置并不是过于简陋,该有的东西几乎全都有了,只不过家具的历史有些悠久,有些破旧罢了。这些家具也算得上是老古董了,其中的古典韵味仍是十分浓郁,历久弥新。   林凡坐到了一把椅子上,而云老则是已经躺在了一把古旧的躺椅之上。   林凡低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云老则是静静的看着林凡,似有所思。   一时间,屋子陷入了沉默的气氛之中。   时间似水,缓缓流逝。   云老开口说道:“小林凡啊,你的父亲可不是一个寻常人,所以我想你的未来应该也是不会太平凡的。但是,我这里有一些话想告诉你,你一定要铭记在心中。”   林凡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让云老说。   云老这才又说道:“这是我大半辈子的经验,你一定要铭记于心,我想这对你的未来是会有好处的。   第一点:做人勿贪。贪婪乃人之本性,若能控制自己的贪欲,那做很多事情会方便的很多,或许还可以让你远离危险。要知道很多人便是由于自己的贪心而丧命的,你一定要多加注意。   第二点:团结。个人的实力固然很重要,但若是你有着一个十分团结的团体,那你可以得到的收获会比你一个人努力打拼所得到的多得多。   第三点:不要因为实力强大,就对别人不屑一顾。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第四点是你最要记住的,云爷爷不渴望你会成为多么强大、多么有势力的人,但我却是希望你不会成为一个背信弃义、为利所趋的小人。”   林凡将这些话用心记住,虽然如今他用不上、甚至听不懂,但他能感受到这些话中所蕴含的智慧和云老对他的关爱。   “云爷爷,放心吧!林凡永远都不会做那背信弃义的小人,林凡要成为那一言九鼎,人上之人!”   新人新书求支持、推荐、点击、鲜花、咖啡等等……最重要的收藏也别少!墨默也要成为人上之人!!!!  血家风云 【五】略施惩戒   血无涯走出孤儿院,向孤儿院墙下的阴影处望了一眼,便自顾自的向前缓步走去,那阴影下本来有一个人影忽隐忽现,血无涯忘了那一眼之后,那个模糊的影子轻轻一颤,便是消失在了原地,似乎并没有存在过一般。   夜幕缓缓地垂下,黑暗逐渐地蔓延了整个天空,月现星出,月光协同星芒一起轻轻抛洒着,渲染出几分静谧的气氛。   但是,北海市的夜却仍旧是一如往常,糜烂仍是这个都市夜生活的主旋律,人们总是不肯顺应大自然的心意。   血无涯静静漫步在这北海市灯火通明的街上,街边的五彩霓虹开始不住地闪耀,五光十彩的灯光在其身上反映出来,轻轻地划过他的脸庞,他的嘴角不知何时若有若无的勾着了一抹弧度,似是讽刺,似是欣赏,似是不屑,似是向往,令人琢磨不通、捉摸不透。   血无涯漫无目的的走着。漫无目的?看上去确实是这样的。   过了一会儿,血无涯便是走到了一个僻静的巷弄,没有多做动作,平静地缓步走入。   这里是一个死胡同,前面有一堵墙堵死了前进的路,血无涯没有回头,就静静地站在了墙前,只是看着这堵墙,似乎在深思着什么事情一般。   他的背后,七、八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略显瘦弱的流里流气的青年,每人手中都倒提着一根武器,诸如铁棍,哨棒,甚至是警棍之流。这几个青年在小巷的出口处站立着,一个头发染成黄色,只穿着一个大休闲背心的瘦弱青年在几人前方,似乎是这个团伙的头头。   一个贼眉鼠眼的红毛青年凑到了混混头头的旁边说道:“林少,这人身上的衣服可都是名牌啊,身上肯定很有钱,而且他又是一个人,虽然林少不在乎这点钱,但林少应该也不会介意多上那么几万零花钱吧!”   那个被称为林少的青年,右手倒提着一根警棍,左手轻轻的摸了摸下巴,双眼中尽是贪婪之色,但是不知为什么,他心中总是有一股不安的感觉。   林少,林华,北海市公安局局长的长子,平时老和这些混混,混在一起。他也可以算上一个纨绔子弟了,但纨绔不等于傻,能穿得起如此名牌的人一定不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特别是这人背对着他,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这似乎不是一块好啃的骨头啊!   那个贼眉鼠眼的家伙看到林华如此动作,也是知道了这个林华动心了,但是摸不清这个家伙的底细。   这家伙两个眼睛咕噜咕噜乱转,心底思绪电转,他知道这个背对着自己的家伙肯定是条大鱼,但是这个林华确却是犹豫不决,得想办法让林华动心。   黄奇,就是这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他在林华耳边轻轻说道:“林少,就算他的家势很大,但他现在也只是一个人罢了,先不说咱们有八个人,再说咱手上的这些东西。嘿嘿……,咱们蒙上脸,把他打晕,然后拿走他的东西,这样咱们又有了一笔不菲的收入啊!”   林华听了黄奇的话,心底有了一些动摇。   黄奇见此,马上又开口道:“林少,哥几个都是道上混了很长时间的,手底下也有那么点功夫,虽说比不上那些武警吧,但拿下这么一个孤身的人,还是轻而易举的。别再犹豫啦,咱们赶紧做吧!”   林华一咬牙,说道:“行,这把咱们就做了,做了之后,咱们分了这笔钱,让兄弟们把嘴管严实了,别让这人背后的势力挖出来了,这样大家谁都跑不掉。”   黄奇笑着回答道:“林少,这事情,哥几个都明白,道上混的,都知道,所以说,林少就放心吧,哥几个是不会把林少供出来的。”   林华点点头:“你们几个我还是很放心的。”说罢,林华便率先走向了背对着众人的血无涯。   黄奇暗自撇撇嘴,放心我们?谁信你的鬼话啊!要不是看在你钱多的份上,哥几个早把你扔了、哼、黄奇向后面的几个混混打了个眼色,便紧跟在了林华之后,那几个混混相顾一眼,也连忙赶上了他们二人。   几人熟车熟路的从自己的口袋之中都是掏出了一块面巾,系在了脖子上,然后缓缓地拉起,把上端拉到了鼻子下面,护住了近半边脸,有了这面巾的遮掩,林华的忌惮明显是少了一些。   林华鼓了鼓气,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今天会这么不给力,但是没有多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他开始向前走。为了涨涨气势,他一边走,一边把右手中的警棍拍到左手,拍的“啪啪”作响,口中嚼着口香糖,虽然在面巾的遮掩之下,但是看上去还是混混风范尽发。   而身后的几个混混,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丝狞笑,牵动的嘴角在面巾之下,但是他们的脸的肌肉的抽动却也是看出来狰狞之色,他们的右手中的武器也是拍到左手,一步一拍,一拍一响,似乎有那么一股气势在缓缓的升腾着。   血无涯缓缓转过身来,月光星芒抛洒,却为那堵墙所阻,血无涯整个人都在黑暗之中,没有一丝光亮,外面的几个人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一个影子的轮廓。   血无涯缓缓抬起了头,一双锐利的眼眸,黑暗竟难以阻碍那双眼眸所迸发出的光芒。看到这双眼,林华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身子也不禁一颤,他身后的那些混混也是不禁打了个寒颤,那刚刚升腾而起的气势在这一眼之下便是一下子溃散了。   这时,他才知道他是真真正正的踢到了铁板之上,这般锐利的眼神,有几人能够拥有,拥有的人又怎会是一个常人。但是这时才明白已经太晚了,血无涯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一抹危险的弧度。   血无涯偏偏头,看向身旁,一缕黑影顿时从黑暗中冲出。   看到这缕黑影,林华和身后的一众混混顿时觉得脊背发寒,纵然血无涯强大,可众人起码可以看得到他,这缕黑影的存在确实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   林华猛然想起了他的父亲林浩曾经说过的一段话。   “这世界上并不是没有神仙,没有修炼者,世间谣传这些人不存在的原因是他们根本就从未发现过。而我小时候便是有幸遇到过一个仙人,他可以腾云驾雾,挥手间让垂死之人重焕生机,小华,记住无论如何你都不要去招惹那些修炼者,那样会使咱们的家族不复存在。”   林华此时已经被吓怕了,他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却看到了一缕黑影飘过,随后又看到了一个无头的身体向前倒去,那个身体上的服饰是如此的熟悉,鲜血喷涌,他眼前的世界似乎被染红了,血红的世界是他可以看到的最后的一幅画面。   那缕黑影飘出小巷,随后再次飘回,立在黑暗之外。   而那些小混混则是全部死亡了,每个人的头颅都离开了身体,每个人的瞳孔中定格的瞬间都是一片血红的世界。   那缕黑影是一个男子,一个穿着一袭黑衣的男子,眉如长剑锐利,眸若星河璀璨。而此时这个男子低垂着头,毕恭毕敬的站在黑暗之外,似乎是在等待着血无涯走出。   血无涯轻轻一笑,说道:“零啊,你可是越来越厉害了啊!”   那个被叫作零的男子回答道:“义父永远是最强大的。零无法比拟。”   血无涯微微一笑,并未辩解什么。   “今日,我找到了我阔别十六年的儿子,他在孤儿院长大,经常被人欺负,所以他的心性十分成熟。但是……”血无涯说道,“我血无涯的儿子,也是他们敢动的么?今夜你率领五十修罗血卫,将那些威胁过我儿子的,欺负过我儿子的人们,全部灭门!”   零微微躬身,答道:“是!”   他并未质疑血无涯的决定,不只是因为血无涯是他的义父,更是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的规则便是这样,弱肉强食、强者为尊。   那些所谓的法律、规则,那都是束缚弱者的,对他们根本没有丝毫的约束性。就比如这次的这几人的死,在零看来,这只是略施惩戒罢了。   因为他们便是传说中的修炼者。而且是很强大的修炼者,并且他的家族被称为如今华夏族前三大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