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正文 第1章 亡魂 滴答…… 滴答…… 滴答…… 幽暗的地牢,凄凉的画面……一个女子双手被粗重的锁链吊在墙上,她整个人无骨般的被吊着,全身的力气都已经被抽去,黑色的长发披散,遮住了她的脸,却遮不住她身上鲜艳的喜服。 这颜色是叶朝歌最爱的红色,这衣服是叶朝歌最想穿上的衣服,但如今,她恨死了这衣衫。 “叶朝歌,最后一次机会。”不远处,差一点就成为了她正式夫君的男人正一脸冷漠地看着受苦的他,清冷的声音飘落,像是冰冷的水一样打在她的心上,“你爹的军符在何处?” “我不知道。”她痛苦的出声,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得沙哑而难听,连她这个说话人,都已听不清自己说话的内容,此刻的她每说一个字,疼痛比割断喉咙更甚十倍。 男人做起了叶朝歌最熟悉的动作……皱眉,眼神朝着旁边的十九扫了扫,十九颤巍巍地拿起了火钳,在女人已惨不忍睹的脸上再次烙下了一个巨大而狰狞的疤。 烧红的火钳嵌入皮肉留下印记的嘶声,在幽静的地牢里,格外令人寒战,女子却是一丁点痛苦的表情一点,反而轻轻笑了一声,“呵。” 长久而又缓慢的拷问与折磨,她的身上早已千疮百孔,皮肉被翻烤的感觉,早已习以为常了,如今已感觉不到痛感,又或者说,另一处的疼痛,已然让她忘记了外界的疼痛。 眼前的男人,身着一身玄袍,冷眼地看着大红喜服的她,平静、淡然,好像眼前的人与自己没有一点干系。 他常常会这样看着她。 除了与她的第一次相见,他对她显少会出现热络,她原把那样的距离当作是他对她的尊重,直到自以为被尊重的她亲眼看到了他在别的女人怀中的癫狂的模样后才明白。 他根本不是君子,他只是在她面前君子而已。 回想自己的一生,只觉得可笑。 天和地。 眼前的这个叫作“北辰泽”的男人,对她而言就是这样的存在。 想嫁给他,想做他的妻子。 从第一天在叶府前见到身着黑袍简单束发的他,她就期盼着,疯狂地,抛弃安逸的生活,外出游学五年,想成为他更完美的新娘。 回来,却是迎来全家早已被斩,只有她,靠着他的名字,免过一劫。 她还来不及擦干丧失亲人的泪水,就被他的迎接冲昏了头脑,欣喜他终于承认自己未过门妻子的身份,准备盛大的晚宴,等待成为新嫁娘。 然而,那一天,她穿着红色喜服,站在门口,看到他与自己久未见的表姐赵红嫱在闺房内,衣衫不整。 “你当,我,是真的想娶你?” 一字一顿,一字一刀,把血淋淋的答案丢到了她的面前。 不过是为了一张军符,为了讨皇上的欢心,满足自己的私心。 她是罪臣之女,她根本不配站在他的身边。 他的笑容太过残忍,把她的爱戳得鲜血淋淋。 “十九,辣椒水。”她的笑容让他觉得身体发恶,但他压抑着这股冲动,面无表情,继续折磨。 仅是一天,他蹂躏着她的自尊,虐待着她的身体,不仅仅是为了一张军符,更是在发泄。 一点点,一遍遍。 地牢里面唯一能看到一点光的就是天窗,而她在朦朦胧胧中,早已分不清已经是第几个日与夜。 脑袋浮浮沉沉,她的大脑似已不再受她的控制,想完了一生,她开始想她的表姐赵红嫱。 现在在做什么呢? 是否睡在安逸的大床上,吃着美味的糕点? 在她家已经寄居了五年的表姐,多少次被爹和哥哥怀疑,她百般维护,终于还是应了爹的预言,粘上了她,占了她的地方,抢了她的人。 “不要太相信别人。” 以前那些哥哥用来教育她,又让她嗤之以鼻的话,此刻一遍遍地回响着。 “你又爬树,以后找不到婆家怎么办。” “不嫁正好……女儿跟着爹一辈子,我才开心。” 每当哥哥教训她的时候,爹就会跑出来,偶尔也会和她说些逗趣的话。 “女孩子学爬树也挺好,至少坏人来的时候不怕啊。” “我们家朝歌这么漂亮,来提亲的只会越来越多……” “我们家朝歌……” 她会痛死吗? 在被硬灌下第一碗铁水的时候,她心里就闪过这个念头,而现在,在浑身纠结在一起的疼痛中,她却是一身轻松。 有什么关系呢? 远处,许久未见的哥哥和爹亲正站在光中,那光刺眼得像是不让她靠近,偏偏又让她觉得很平静。 回来的头几天,她在昔日的将军府门口站着,企图找到往日的影子。找不到爹、找不到哥哥、找不到贴身丫环小蝶、找不到园丁丁叔、找不到马奴包仔、找不到府里上上下的任何一个人。 还好,她还有北辰泽,她原来是这么想的。 而现在这个男人,正满脸冰冷地看着满身伤痕的她,即使连身后的十九都已经露出不忍的表情时,他却依旧残忍,“告诉我军符在哪里,我就放了你。” 放了她? 放了她做什么? 她已经没有亲人,在被关进这牢里的第一时间就被变成了残废,手筋脚筋俱断,喉咙的每一次出声也变成了疼痛难忍的事,他已拿走了她一切的希望。 她摇着头,虽然身体的五官都因疼痛而变得迟钝,还是能听到北辰泽的愤怒,“叶朝歌,你是真的不想活了?” 他为什么愤怒呢? 是觉得他真的得不到那张军符了吗? 但她在爹身边十几年,也没有听说过和见过那张东西。她一度以为那只是他编造出来虐待她的借口。 她也知道,这不是北辰泽的个性。 他,从来不为这种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 他,是有勇有谋想要谋得天下的人。 他曾经对她说过他的宏大愿望,而她也交手称赞,因为他是她心目中的大英雄。 但是现在这一切让她爱到至深的东西,都已经变得渐淡了。 对他所有的爱,变成了后悔……深深的后悔…… 如果没有遇到他……这一切是不是都会不同……至少,她可以陪着父亲和哥哥一起战死沙场…… 她试着清了清嗓,虽然没有任何的必要,身体已没有多少力气能够支持着她的哑嗓发声了,然而,用尽力气说出来的话,在难听到刺耳的声音中,却显得威力十足,“北……辰泽……我不想再遇到你,永远。” 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至少他们一家人,团圆了。 …… 像是躺在适温的泉水中,让泉水洗涤、擦拭着自己的身体,美妙的舒适感把叶朝歌从黑暗中唤醒。 一朝醒来,她分不清今夕今景。 她死了吗? 应该是疼痛难忍的身体,此刻已然没有一丝感觉,只是觉得关节之间有些僵硬。她适应了一会儿,已可以站立起来了,并且没有任何的痛感。 “你是谁?” 昏暗的空间,看不清周围的景物,只有不远处有个浑身发光的人正背立着。 一步步靠近,那人仍然没有回头,但是叶朝歌却因为他周身的光芒而了解到了此刻的身处之境。 至少,自己不是在虚空中。 周围的架子上,摆着一撂撂的书籍,看的出来是一个爱书之人,但在那些架子上,还有一些木头做的物价,让她看不懂。有些还只是半成品,有些却已成品,像是那只奇怪的木鸟,关节之间用金属片连接起来,又不像是单纯的工艺品。如这种她从未见过的木头制品,遍架都是。 阴界,这么奇怪? 她以前在说书先生那儿听过下阴界的故事,但却从来没有人形容过阴界长得竟然是这样。 “小姑娘,不要乱看。”一直背手站立的男人此刻终于出了声,嗓音如泉水般清澈,但语气却是分外的老成。 清咳了两声,似是有些不习惯,发光的男人转过身,却是让叶朝歌当场立住。 阎王长得……这么好看? 不对,长得这么年轻? 眼前的白衣男人,根本不是原来想象中的络腮胡子和黑面青天,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一身白衣套在修长的身子风姿卓然,乌黑亮丽的头发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鬓发,其余的全闲散地披在了背后。装扮的随意,却掩不住他样貌的俊美,眉、眼、唇、鼻,都是天公用心设计过的,组合在一起,更是精致得让人嫉妒。北辰泽是皇朝一等一的美男子,但是和这男人一比,也只能乖乖认输。 “咳咳,小姑娘,不要乱看。”见到叶朝歌直愣愣的眼神,男人重复了刚刚的话,语气中却多少带着些不好意思,轻捂着嘴好似是一个害羞的少女,倒也是缓解了叶朝歌几分呆愣。 “你是阎王吗?”想到眼前的男人可能是个几万年的“老人家”,再美的画面也不能再吸引叶朝歌了。 虽然眼前的这人、这景,与传说中的地府差别极大,但依她的记忆,思来想去,此地应该就是地府。 “你没……”话还没说完,男人就住了嘴,点头表示了同意,“你可以这么叫我,毕竟我是让你新生的人。” 这答案,到底是承认还是否定呢? 叶朝歌也不去多想,虽然身上有些疲乏之感,但她想要速速投胎,“那我接下来要做什么?”依照说书里面的剧情,她应该被安排观看平生,然后安排轮回。 叶朝歌早已想好了白衣男人的下一句,谁知男人却不按照她的剧本走。 “我问你,这辈子,你后悔吗?” 后悔? 她没想到,阎王会问她这个问题。她根本无需出声回答,现在她的脸色已经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那你会把握吗?” 什么? 是她听错吗? 再给一次机会? “我会让你重生。” “这是什么意思?” 最爱听说书的她,听过借尸还魂,听过投胎转世,却没听过重生这个桥段。重生的意思……也就是轮回吗? “重新活一次。” 这次叶朝歌真的愣住了。重新活一次?仍然是以叶朝歌的身份? 往昔的种种开始在她的脑中回放。 她在被封将军府门口后悔。 她在自己的新婚房中撞到的景象。 她在地牢里痛彻入骨的感受。 “我会让你重生在你出事五年前。”叶朝歌的脸色给了阎王清楚的讯号,在叶朝歌拒绝前,他迅速开了口,以防好不容易见到叶朝歌的自己被踹出去,“在你离开将军府去学艺前的三个月前。” 三个月前? 那在她遇到北辰泽前。 “为什么帮我?”她没有忘了问最重要的问题,这世的切肤之痛让她明白,这个世上没有莫名其妙的好。 “呃……”阎王沉吟了一会儿,思考时用手拢了拢下巴处根本不存在的胡子,“助你,是想让你帮一个人。” “谁?” “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他的名字,这违背天命。” 既然已经决定帮她重生,又何必还要怕违背天命呢? 而且,不告诉她名字,让她怎么找? “就算我不告诉你,你也一定会遇到他。因你们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这种话,以前北辰泽也拿来骗过她。 虽然心中不太上心,但到底这还是阎王说的,叶朝歌心里不服,也照样点头称是。 “你们上辈子纠缠地太过惨烈,我好不容易才让你们从头来过,千万不要辜负我。” “那我怎么找到他?”虽然对阎王说的那些神叨的话不太明白,叶朝歌也没忘了问清楚,她一向不爱欠人,问个清楚,才好回人情。 然而,在叶朝歌问出问题前,男人已提起手臂,在浮空中画一些奇怪的符号,似是着急的模样,“记住,凡是由着自己的心做,虽然我不了解你,不过我倒相信他的眼光不会错。有一些大事,你也要插插手,才能救你们一家子的命。” 救一家子的命? 可她一个小小的将军小姐,未上朝野,哪有力量插手朝廷大事? 她连上辈子将军府为何被抄都无从知晓,明明自己的父亲和哥哥是战死沙场,毫无封赏,反而家族被抄,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然而游学归来,周围的人没有一个人敢谈将军府的事,即使问了北辰泽,他也是缄默无言。她根本无从可知原因。 “丹穴山有一鸟,其状如鸡,五采而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 什么? 叶朝歌看着阎王在她面前的念念有词,却完全不懂这段话是什么意思,文诌诌,酸兮兮。 张嘴正欲问清楚,却被一阵拉力彻底拉走,意识再次处于混沌之中。 第一卷 正文 第2章 野外遇到俏阎王 酸痛。 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抽离出了那个温暖的房子,又被迅速地扔进了此刻的身体里,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 重生这么疼?叶朝歌摸着屁股,暗暗骂道阎王实在不怜香惜玉。 “小姐!摔疼了吧!”着急的声音伴着女子一路的小跑慢慢靠近,叶朝歌的肘间被一双手慢慢抚起,“叫你别爬树,你不听。” 原来这种几乎骨头错位的疼痛,是因为她刚刚从树上掉下来。 睁开眼,青色衣衫的大眼睛丫头正站在自己面前有些着急地看着自己。 “小蝶……” 恍如隔世。 确为隔世。 小蝶是她的贴身丫头,从小大到服侍她,两个人的感情很亲,她原想过给小蝶在府里挑个良人,却没想在她外出游学时小蝶被爹嫁给了府外的一个农夫,等她回到京城,叶府已经人去楼空,小蝶也不知所向。 还好……她这次还有机会亲自为小蝶挑选良人。 “小姐,你怎么了?”小蝶看着傻愣愣的叶朝歌,更加着急。从小爱爬树基本上摔到大的小姐,此刻眼里竟然泛起了泪光,该不是摔傻了吧? “你才摔傻了!”这丫头还是和以前一样,在信任的人面前全无戒备,不自觉地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叶朝歌环顾四周,这是完整的叶府。 绿树抽芽,小桥流水,还有娘生前最喜欢的柳树,即使现在因为早春府里的景色并不出色,此刻在她眼里也是格外的亲切。 叶府,好久不见。 “爹和哥哥呢?”除了小蝶,她还想想见别的亲人。 “在前厅啊,小姐你刚刚不就见到过老爷。”小蝶心里腹诽,却见叶朝歌越走越远,不得已小跑跟上去,一回头,看到后面才完成了一半的松柏,不由嘟囔着,“小姐你寿带还没绑完呢。” 呯…… 头上的疼痛比不上小蝶心里的痛,她恨自己多了嘴,看小姐这急模样,像是几年没见过老爷,她这多嘴一句,不但是给自己找栗子吃,更是给自己找事。 天灵灵、地灵灵,小姐可千万别要她去接着绑寿带啊,她从小大到练的都是喊小姐下来的本事,没学怎么爬树啊。 “你说,今天是爹的生日?” 原本还满心喜悦的心,在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却是全然冰冷,叶朝歌顾不得小蝶的心理,此刻只觉得头疼万分。 阎王说,会让她重生在游学前的三个月。 她欣喜,那是在她遇到北辰泽之前。 但是阎王没有告诉她会重生在今天! 五年前,爹的生日,皇上为了显示自己对爹的爱护,派北辰泽代其送来了贺礼,刚走到门口,便遇上了和太使儿子打架的她,出手相助,却让她对他一见倾心,他也似是对她产生了兴趣,回去后向皇上提及了此事,倒是没提亲事,但皇上还是上了心。后借了太使求赐亲之际,却让她与北辰泽结了姻缘! 她以前颇为甜蜜地将这天定为她与他的纪念日,所以她现在也非常清楚,今天,她,绝、对、不、能、出现在喜宴上。 “小蝶,去找匹快马。”心理虽是万分迫切地想见到哥哥和爹,但她此刻火烧眉毛,也顾不得想什么对策,还是快快逃离才是最重要的。“两匹。” 离开京城太久,回来后也未好好逛过京城,对于京城她早已不再熟悉,带着小蝶,比较方便。 她是这么认为的。 …… 她原先是这么认为的。 “这到底是哪里?”走过层层叠叠的树林,小蝶垂头丧气,疑问的话却完全没有疑问的语气,虽然很想努力,但她不得不承认,“小姐,对不起,我们迷路了。” 叶朝歌看看周围,倒也算是山清水秀,这样的风景,在商业繁芜的京城来说,也是少见。慷慨地一摆手,双脚紧贴马肚,“算了,就当逛逛吧。” 只要逃开了宴会,对她来说,就是成功了。 更何况,迷路,也有她的错。 这小蝶,从小到大,每次出去采购物件都是走的同一条路,从来不敢换路;要去新的地方的时候她也必须派个人陪着她。 与小蝶久别重逢太过高兴,一时间叶朝歌把小蝶的路痴本性忘得一干二净,冲着小蝶的马屁股一拍,就蹬蹬蹬的出了京城的主城区。 叶朝歌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走出了多远,在京城住了这么多年,爱四处游荡的她却从来没有来到过这片树林,这里的树挺高,但是叶子都不充郁,阳光漏过树桠在地上印出一个个的光孔,倒也显得这片林子不至于太过阴森森。 “这里大概得离京城好远了,都听不见人声了。” “而且不是进城的主道。”叶朝歌补了一句,在小蝶心上又插了一把名为焦虑的刀。 “小姐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啊!”她不要啊!她还没有嫁人啊! 嘘…… 轻轻做了一个手势,阻止了小蝶接下来可能出口的魔音,叶朝歌亲拍了拍马儿的头,指挥着马儿往树林的某处走去。原来以为可能是自己听错,但越走,有水流冲击声越是大声,周围的空气也越是阴凉。 瀑布? 再走几步,便算是走出林子最密集的一块,眼前赫然是一片瀑布,虽然还隔十几尺,她也能感受到轻轻的水滴冲刷在自己脸上的舒爽。 这到底在哪里?她们一路走来,地都不算颠簸,可以判断这里不是山地,看周围,也没有特别高耸的景物,这里哪来的瀑布? 而最奇怪的,是在瀑布下面的马车。 一看就知道荒无人烟的林子,怎么会有马车?马车周围也未见人,也未闻人声,似乎也不是来游山玩水的。 是不是陷阱? 叶朝歌将马拉住,下马,领着小蝶一步步靠近马车,想要看得仔细些,却是一惊。 那马车好生显摆,车窗与车门的布料一看便是上乘,白色的布上面勾着细致的纹理,车顶四角上分别悬挂着四个玉铃铛,看那碧绿成色,便知价格不菲,连马车上的木头,都是沉香所制,一些角落还用金铂画着纹路。 身在京城,又外出游学了几年,奇人轶事她见过不少,但这样看似低调实际上却是和懂行的人不断强调“我有钱”“我好有钱”的马车,看着也是让人有股郁气。 这车里的人…… 她原本是想过去问个路,如果遇上好心的,说不准还会带他们一趟,不过看这马车的样子,她却有点不想靠近。这马车的主人,十有八九不好相处,多是狂妄自大之辈,问路成功的机率,顶多二成。 她在心里已经给出了否定答案,身为她贴身丫环的小蝶却是完全不懂小姐心,原是跟在她身后不知她欲往何方,后见到马车又完全不知她的迟疑,大呼了一声“小姐,有人!”便欢快地跑了过去,走近后更是唰得拉开了车帘,叶朝歌就没见过她家丫环这么身体灵活过。 只是这样的灵活持续得太短,此刻的小蝶拎着丝绸做的帘布,朝着叶朝歌眯着眼,只希望叶朝歌赶紧过来。 “小……小……小姐。”叫喊叶朝歌的声音轻而小心,是小蝶在府里只有面对老爷太太时才有的拘谨。 该不会是被里面的人瞪了吧? 能吓着没心没肺的小蝶,倒也算是厉害。 护犊之心起,叶朝歌蹬着马快速地靠近马车,小蝶因为震惊而一直没有放下来的帘子,让她清晰地看到里面的人,也把她定在了原地。 一时间,她也哑了言。 坐在里面的…… “阎……阎王?” 虽然眼前的男人的表情的确不算好看,眼神分外凶狠,气质也全然没有了那天的仙风道骨,但是看他秀长的黑发、被白色外衣衬托的独一无二的气质,还有那张即使气愤也不改花容月貌的脸,分明就是她刚刚才见过的“阎王”。 他怎么会在这里? 叶朝歌才堪堪张了个口,面庞传来微微的刺痛感,不重,却是威胁十足。“叮……”不远处的树干上,停了几根银针,针尖还在微微颤动,她甚至已感受到针擦过她面庞而起的温度。 “滚。” 如她所料,马车的人,的确一点都不好相处,开口便是踢人出门,完全没有之前的老成和善。 叶朝歌虽然不解,却也因那张脸而完全不怕,小蝶却是被吓得不轻,赶紧放下了车帘,拉起还有些朝歌就走。虽然她不会武功,眼力也不好,但也从那几根针知道,她们要是再不走,下一回那些个细针就要戳进她们的身子里了。 “小姐,那人好好看啊!”当然,忙着逃命,小蝶也没有忘了赞美一番,心里也在惋惜,若不是那人太凶,她也一定把那赞美告诉那人。这么漂亮的男人,她第一次见啊……用她最喜欢的话来说,就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让她比喻,便是最好的红烧肉。更重要的是,他虽然漂亮,却半分也没有女人的娘气,身上没多少装饰,却偏偏让人觉得高贵、斯文。这就是古人云的“天然去雕饰”? 与小蝶一样,叶朝歌此刻心中想的也是“阎王”的装扮。然而想的方向却截然相反。“阎王”身上虽然没有什么繁复的装饰,但他那件衣服,价格就抵得上一个宅子…… 果然是处处都在低调炫耀着“我有钱”“我好有钱”啊! 这阎王,和刚刚,好像有点不一样,但那张脸,也的确就是阎王啊? 叶朝歌被小蝶拉得急促的脚步开始缓慢下来,脑袋里面思考着一个问题。 “小蝶,你说那个男人在这里干什么?” 啊?小蝶停下脚步,思考了一会儿,“呃……等人?” 的确,荒山野外,一个人在马车里面呆着,马车也不动,身边也没个人陪着,似乎就只有这个可能性了。 想得更深入一点…… “他是不是在等我?” 第一卷 正文 第3章 湖里多了俏盟主 叶朝歌想试试自己的判断。 虽然“阎王”的表情看起来好像不认识她,对待她的方法也有一点点粗暴,气质也和那天她见到的阎王完全相反,但在这样偏僻的地方,时间恰巧在她迷路的时候,阎王在这里的出现,让人不得不怀疑里面的玄机。 她想问个明白。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平白无故这么相像的人? 拖着一脸惊讶的小蝶朝着马车一步步走,捂住小蝶结巴又喋喋不休的劝说,叶朝歌把小蝶拉到树后。 马车还在那里,“阎王”也应该还在上面,只是车旁多了一个黄衣女子,气质冷然,表情冷毅,腰间别着一把丝绸伞。 “小姐,这位公子已经有妻子了。”小蝶安慰叶朝歌,虽然这位公子的确是很好看,但是看到叶朝歌伤心,她也不舍得。 叶朝歌轻喷,对小蝶的贴心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感动,但她在小蝶心中就真的这么花痴吗?重生的她,在心里其实还是有所骄傲的:虽然表面她还是十五岁的少女,但她的心中却早充满了走遍天下的见闻和心怀,心智已完全不是之前的自己能比的,更不会为了一张脸就坠入情网。 更何况…… “那不是他妻子,是他的丫鬟。”虽然恐怕会引起误会,叶朝歌还是好好的解释着。 “小姐你怎么知道?”小蝶有些不服。 眼前的女子的面貌不算特别美丽,身材也不算小鸟依人,但是她身上的衣着与首饰却是名贵地紧,小蝶虽不懂,也看得出这女子身上的衣服是那些大臣之女才能穿的布料。尤其是那腰间的绸伞,伞面为缎,上有锦绣,伞骨为玉,雕花细致,清透逼人。 “哪有人会把内人放在外面的?”再不受宠,也不会这样虐妻吧。这丫头身上的衣服虽然名贵,和车里的人比起来却是不值一提,而按她这么一会儿对车里人的研究,这位若是对自己的妻子,定是要给她穿天价的衣服,才好继续显摆自己“好有钱”的事实。 比起小蝶的问题,现在叶朝歌更加烦恼的是怎么接近阎王。 他不想让她们靠近,刚刚拿银针威胁她们离开的时候,眼底的距离感,都在向她说明着一切。 而此刻站在马车旁边的黄衣丫头,也不好对付。明明是个虎背熊腰的丫环,但走起路来却是不含半点声音,恐怕武功不低。 她的武功并不高,身边还跟着一个全然不会呆呆傻傻的小蝶,必须要智取才是。 朝歌左右看了一下,注意到了马车旁边的两匹马。那是刚刚小蝶拉着她仓皇逃跑时,她们遗落下来的马。 一攒手,朝歌冲着小蝶努努嘴,“小蝶,你去问丫鬟要马。”见小蝶一脸迷惘,只好耐心解释道:“咱们马落在他那儿了,问他们去要马,再把马放跑,让那丫鬟帮你追,让她带着你追,能缠着她多久是多久。” “哦……”虽然小蝶听得一知半解,但是为了小姐的幸福,小蝶按着计划一步步走了过去,没想到才走了一半,那黄衣丫头就牵着马走过来了。 “你们的马?少爷让我给你们。这马不听话,等你牵牢了以后,我再松手。” “啊?” 别怪小蝶只能傻愣在那里,黄衣丫头这一句话,把叶朝歌二人的计划完全打乱,这样一来,小蝶无论是用什么办法让马跑走,都显得过于刻意了,让黄衣丫头帮她找马,更是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了。 叶朝歌在心里称奇,不知是车里的阎王与她心有灵犀,还是听力太好,竟似已先行了解了她们的全盘计划。 没想到这个时候的小蝶,却是急中生了智,一句“你这个偷马贼!”硬是逼着黄衣女子和她去“见小姐”。 叶朝歌对一直以来都有些木讷的小蝶此刻的机灵感到吃惊,而她此刻的演技更是让朝歌啧啧称奇,看小蝶那眼中别着泪却依旧坚毅的目光,别说黄衣女子对她有了同情,连朝歌都开始怀疑自己,平时是不是真的做了亏待小蝶的恶主了。 无论如何,小蝶的任务达成,小蝶把黄衣女子带得越来越远,叶朝歌靠近马车,还没掀开门帘,“咻咻咻……” 果不出其然,马车里面再次射出了三根银针,擦着边钉入了不远处的大树里。 这“阎王”,脾气还真的不小,但对她还不算太差,那几根针虽然恐怖,倒也是偏了方向。 树上那扎入三分的银针,不但没有吓到叶朝歌,反而大胆了她的行径,噌噌爬上车,“阎王。” “滚!”如果说刚刚的驱逐是冰冷的命令,那这次已经是气急败坏的恐吓了。 可没想到,这人,连生气的样子都这么好看,一双黑眸里面闪着怒火,两颊处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别的原因,竟然泛出了红晕。 脸红? 说话间,胸膛不停地起伏着,可以听出微微的气喘。 这模样…… 叶朝歌直觉一动,“你中毒了?”靠近了几步,想要查探下,却又被银针制止。 这次,银针直接划破了她的衣裳。 “这衣服很贵的。”是她最喜欢的一件。 “我赔你,现在滚。”阎王倒也是财大气粗,一句话丢来,叶朝歌嘿嘿一笑,不是因为银针,而是此刻阎王的症状。 脸红、气喘、还不让她靠近。 她虽然心里早就确认了,面上却还是问了一句,“春药?” 叶朝歌面上虽然极力阻止着自己的情绪泄露,不过忍不住扬起的嘴角还是毫无疑问说明了她现在的狂喜,只是这原本觉得有趣的笑,在车里阎王的眼中,却明摆着变了味。 凌厉的目光一射,朝着叶朝歌就是一眼刀,“你敢对我做什么的话,小心我扒了你的皮!” “你都这么说了,我不对你做什么,好像还不行了。”朝歌耸了耸肩,环顾四周,摸出身上的绳子,近了几步。 看到叶朝歌在狭小的马车空间里面俯下了身子,阎王舌头开始微微打结,只怕自己“因药失身”,“你你你……”放开我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却是变成了瞠目结舌的“你在干什么?” “绑你啊!”她不能在这种时候和他讨论问题,又不能等到那个黄衣丫环回来帮忙,当然只有用最简单的方法帮他清醒,毕竟她可不打算献身于一个才见第二面的男人,“绑住你比较安全。” 安全? 噗…… 凤邪心头一口血气上涌。在他还是小小孩的时候,就是一群怪阿姨扑在他的身上对他左捏右揉,原本以为长大了会好些,没想到还是这副祸水之相。他需要对她做什么吗?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人,竟然如何质疑他的品行? “你没胸没屁股,我会对你做什么!”身材姣好,面容倾国的女人他想要的话一抓一大把,干吗要理这种身材扁平的小姑娘! “谁知道,你现在可是禽兽。”嘴上不饶人,叶朝歌的手倒也没闲着,双手倒提着凤邪的领子,叶朝歌开始了漫长的拖行。 你你你…… 你放开。 这些话全部都在凤邪的喉咙里,但就是出不来,因为他快被勒死了。他第一次痛恨自己衣服的强韧。 手上再次拿出几根针,决定要脱生,却在出手之前被丢进了…… 嘭…… 强大的水花在他四周溅开。 “你先冷静冷静。” 哗啦啦啦…… 头顶的强大的水柱冲击着他的脖颈却也浇熄不了凤邪愤怒的焰火。 去了趟婆娑国被女人下药已经够丢脸了。 他为了自己的清白愤力跑出来,却在这里被这个女人糟践。 他竟然任由这个女人把他丢进冰凉的瀑布里! 还是用拖的! “阎王。” “阎王。” “阎王。” 还一直冲他叫着奇怪的称呼。 “阎王。” 疯女人!十足的疯女人! “阎王……” “别这么叫我。”他终于忍不住纠正眼前的这个疯女人。 “那你叫什么名字?” “……” 凤邪不声不响,他的名字多少名媛贵族江湖儿女都想知道,他为什么要告诉一个把他丢进水里的疯女人?要不是第一次被女人怀疑的经历加上药物的作用给他的脑袋双重冲击,这个女的又哪里会有机会这么对他呢? “爱说不说,我随便问问。”事实上叶朝歌的确是毫不在意,这个男人的名字对她来说并不是重点,“阎王你是来找我的吗?” “凤邪。”不堪忍受岸上女人对他奇怪的称呼,凤邪咬牙切齿地说出自己的名字。以前他的名字总是堪比黄金,现在自己的名字如此糟贱。 凤邪? 叶朝歌的脑中开始飞快地搜索资料。 凤邪,江湖人称“凤绣锦”,不知身世,是在一夜之中冒出来的武林高手。喜用银针作为武器,听闻此人极度变态,他的成名之战是一夜之间袭击了三个武林高手,没杀他们,却在他们脸上绣了三朵牡丹花,从此牡丹花就成为了他的标记。凤绣锦十八岁时,就斗败群雄,更被江湖豪杰推举为武林盟主。 眼前这位…… “你是武林盟主?” 第一卷 正文 第4章 盟主的真面目 叶朝歌反问的话反而让凤邪有些诧异,眼前的女子皮肤雪白,衣着尊贵,一看便知是世家小姐,竟然听过他的名字,更知道他的身份。 平时那些女人,虽然已是对他疯狂爱慕,但亏于他平时隐匿的行踪,少有几个人对他的名字有所反应,知道他名字的,往往多是江湖中人或者是游历多方的人。眼前的这个疯女人,行为疯癫,但皮肤细腻,衣着华贵,如何看都只是一个大户小姐而已。 而此刻凤邪心中有更多的担心。 平时光是他的名字就已经可以得到不少的银子,现在这个女人知道了他的身份,岂不是要尖叫连连了? 凤邪已经做好了准备。 等了一会儿…… 又等了一会儿…… 还等了一会儿…… “……”岸上的女人回给凤邪一样的沉默,似乎有些呆滞,而后歪头想了一想,一脸的失望,“那你真不是阎王了?” 阎王?这是谁? 为什么这个女人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反而对那个阎王情有独钟? 虽然凤邪平时最瞧不起那些对他流口水的女人,但在他所向披靡的魅力碰壁的时候,他的确有些气馁。 只有一点点。 真的只有一点点。 “那个阎王和我长得很像吗?” “有一点……”其实脸根本一样,然而外貌的相同也不能掩盖气质的不同,阎王的气质让人觉得安静平和,而眼前男人的气质却是十足的贵公子。这也是让叶朝歌一直踌躇的地方。 一个人能够改变气质吗? 世界上又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吗? “你能先让我上去吗?”他冷得牙都颤了。 “你不发春了?” “……”这是世家小姐会说的话吗?凤邪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这根本就是个疯婆子吧? 把他丢进水里,还对他说这样的话。 “你不上来吗?”凤邪在水里的模样,很是销魂。墨黑的头发湿漉地粘在脸上,被水浸透的衣服紧贴在身上显示出练武之人的肌肉,这个模样,也难怪他刚刚那么担心自己被“非礼”了。不过这寒冬腊月的,还是让他早点上来才好,免得冻坏了身子。 “你不怕我做什么事?” “呵,你试试看,这回我不但把你丢进水里,还会把你挂到树上去。”嘴上是不依不饶的犟嘴,叶朝歌的心里却是一片舒心,完全不担心眼前的男人会对她行不轨之事。虽然眼前的男人不是阎王,但同样的脸还是让她多了几分亲切感。 “松绑。” “你自己不会?”看凤邪一副臭脸,叶朝歌十分地不买账,“水太冷,我不想下去。” 既然是武林盟主,以他的武功,这样的绑缚程度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刚刚之所以能被她成功袭击到,大概是因为他的脑袋因为药效受到了影响。 “我会。”凤邪听到叶朝歌的回答,不怒反笑,那狡猾的笑容让叶朝歌不由微微退了一步,“不过你的愿望恐怕落空了。” 一句话轻轻落下,凤邪微微催使内力,原本应被绑住的双手如朝歌所料已然得到自由,之前还是枷锁的绳索现在在凤邪手中已然成为了威慑力十足的武器,挥舞着朝着叶朝歌袭来,纵使朝歌反应极快地往后退去,绳索活了一般似是难缠的猎手盯上猎物般地朝她步步紧逼,最终将她捕获。 意料之中的简单狩猎,只是一瞬间,凤邪便已决定如何处置这个女人。 她刚刚说不想下水? 还要把他挂在树上? 强大的牵力将叶朝歌在地上拖行,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好在身上的衣服穿的还算多,不至于后背生疼,但随后刺骨的寒冷却是再多的衣服也抵御不了的。 这个该死的男人,这么冷的天竟然把她丢在了瀑布里! 虽然没在瀑布正中央,但四溅的水花还是因为巨大的冲力有几滴落进了她的衣领里,划过她的脖颈,让她颤抖。 还来不及为水温之低而哀泣,接下来的变故更是让她措手不及。 水花四起,刚刚在岸上居高临下的视角让她忘了眼前这个男人的危险性,她感觉腰间被一股力量紧紧箍住,唇上更是紧紧贴着温热的一片唇。 他在吻她。 叶朝歌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吻。 温热的唇在她的唇上淡淡流连,轻轻触碰,像是小小的恶作剧。原以为身下的男人对她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因为她能感受到凤邪稍微的抗拒,但那份抗拒微弱至消失后,取而代之的是灼热到颤栗的吻,像是要将她扒筋拆骨。 这不是叶朝歌第一次被吻,或者说,这不是她记忆中第一次被吻。 在游学归来以后,她住进了皇子府,有一次,三皇子吻住了她,又将她重重推在地上,再温柔扶起,几次反复。那是她第一次发现三皇子很痛苦,那也是她发现自己与三皇子有所隔阂。 三皇子的吻,霸道强烈,不是心心念念耳鬓厮磨的情人之吻,而更像是在发泄。那次的经历,让她害怕、窒息。 相比那个不愉快的吻,眼前的凤邪的吻热情、缠绵,倒是反而让她更为欣赏一些,但是,再怎么欣赏,也不能让她为这个强迫的吻而陶醉,更何况,她已感觉自己要窒息了。 她用力推凤邪,企图能够得到一丝喘息,但是凤邪的力气越来越大,像是要将她揉碎。 春药发了。 他是来真的。 朝歌曾经听别人说过用水缓解春药之症的经历,但毕竟是姑娘家,自然也不会多有研究,以为下了水便好,更没料到后续因为自己的几句话会有这样的发展。 凤邪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叶朝歌在几次推攮之间,终于获得了氧气,但那并不是她的功劳……凤邪离开了她的唇,而转而来到了她的脖颈之间。 她和这男人只是第一天见面,难道真的就通过这样的方式“认识”? “凤绣锦,人人都说你厉害,没想到你是这种衣冠禽兽,在这深山老林对女子不轨。” 挑衅的话成功让身下男人的动作停了下来,凤邪抬头,原本已然浑浊的眼神回归了一丝清朗,也极力在为自己辩解。 “你在想什么……我只是……”一时没忍住而已。 他怎么会没忍住?女人对他的吸引力,一向是零,即使是在春药的情况下,看着那些路边的姑娘,他也毫无兴趣,而现在…… 原本只是惩戒的吻,他只当作是给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的礼,却忘了自己中毒在身,气血上涌,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还是赶紧放手、放手。 只是,才想逼着自己离开这具身驱,身上被人用手指重重点了几点,他的手却是已然使不出力气了。 “好你个凤绣锦!”眼前的女子已然不是刚刚依偎在胸口软绵无力的模样,即使衣衫有些不整,也不减凶神恶煞母老虎的模样,两手叉腰,牛气冲冲地冲他喊,“看我不把你挂在树上!断了你的子子孙孙!” 叶朝歌是真的动了怒。这人明知自己春药在身,还敢对她做这种事,要不是她急中生智,说不准她今天就真的在这深山老林中失了身。 一思及此,她忍不住多踹了几脚,使尽全力的几脚,在水的反冲下,威力减了不少。 叶朝歌见此,拉起凤邪后劲的衣领,便把他拖到了地上。做工上乘的白色锦衣在沾水后又被拖行,早已惨不忍睹。 “疯丫头,你有种解开我的穴道。”凤邪恨不得把牙咬碎了,这丫头趁着他开小窍竟是偷偷点了他的穴道,即使他再有本事,这穴道解开也要一柱香。 是他被药弄昏了头,一个吻就让他放松了警惕……眼前的疯丫头不但孔武有力,而且还会点穴! 这哪里是一个世家小姐的模样,这根本就是一个女土匪! “登徒子没有资格说话!”把凤邪拖上岸,叶朝歌又补踹了几脚,方才再次拎起身下之人的衣领。 “你……你要干嘛?”这丫头看起来人畜无害,那几脚着实厉害,脚脚正中眉心,让凤邪有些头晕眼花,却见叶朝歌拎着她走向了一棵大树,心里的不祥之感上升。 “哼。”叶朝歌冷冷一笑,回头表情是一副狰狞,“实现自己的诺言。” 而此刻在另一边…… “我要走了。” “不要啊,偷马贼,你走了,我咋办!不行不行!” 杨杨扶着额,看着脚下死命扒着大腿的小蝶,毫无形象的大哭,哭得他头疼,而且这已经是她第三次使出这个招数了,“你一直带着我在这里绕圈。” 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主子还在车里等着他回去呢。他不能在这里耗时间。 杨杨已识破小蝶的计谋,狠心地将抱着大腿的小蝶分开,他拉过跟着他们走了几圈的马,“给你,你要是不接,我就松手跑了。” “不行不行,不能松。”这可是大公子亲自驯养的马,丢了不会责罚小姐,她却免不了嬷嬷的一顿训…… 可是小姐的任务,她也不能不完成啊!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小姐你快回来啊! 第一卷 正文 第5章 家有一个恶表姐 “小蝶?” 天籁之音降临,小蝶张开眼睛,被泪水迷蒙的视线中,站着一个倩倩人影。 “小蝶你去哪里了,可让我好找。” “呜呜呜……小姐,你可出现了!”再不回来她可撑不下去了啊! 而叶朝歌此时匆匆跑来看到的情景,就是自家丫头小蝶,一脸鼻涕一把泪地死死扒着凤邪那黄衣丫鬟的裤腿,而那黄衣女子则是握着两匹马的缰绳,一脸无奈之相。这画面……虽然有点猎奇,却是意外的好看。 想想她在那里被那凤邪折磨的,此刻小蝶都在这里讨回来,她的心里不但没有半分愧疚,反而有些舒爽。 “这才多久,你就和这位姐姐培养出感情了?”叶朝歌揶揄着走过去,配合地接过了黄衣丫头手里的缰绳,“别哭了,还不快点起来,回家了。” 看到衣着华贵的叶朝歌,杨杨也差不多能想象事情的发生。他之前采水回来时主子面带怒气,恐怕是又遇到了“贪恋美色”的女儿家。这一幕,怕也是这小蝶丫头为了主子而策划出来的计谋。只是为主子拼到这份上的丫头,他也是第一次见。 “这位,你也快点回去吧,我估计着你家主子,现在一定很期盼你回去呢。” 杨杨对主子的定力和武功自然都是坚定不移地相信着,只是这小姐的愉快的轻笑和一脸魇足的表情,也是让他有些寒毛四起。 主子……该不会是被强了吧? 很明显,这么想的人不止他一个。 “小姐,你该不会……是用强了吧?”看着一脸惊慌失措离去的杨杨和明显情绪高涨的叶朝歌,小蝶的心里也生起了一样的疑惑。 因为老爷和少爷的缘故,小姐自小爱舞刀弄枪,虽然是个女子,但是要强一个男子,也是有可能性的。更何况,那位公子,看起来那么华贵,那么斯文,那么…… “你想什么呢!” 额上的轻痛打断了小蝶无妄的猜想,面前是张可怕的脸,“我有这么不挑食吗?” 不挑食? 天啊,小姐这意思是嫌那公子长得丑? “小姐,那公子明明好看得打紧,而你明明最喜欢美男子了!”小蝶很不识趣地拆着朝歌的台,接下来一连串的形容词与举例说明在叶朝歌的眼神硬生生地被咽了下去。 “小……小……小姐。”是不是她说错话了? 小蝶从来没有见过大大咧咧的小姐露出这样的表情,两只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像是有无比的决心,也让小蝶汗毛竖起。 “我、从、今、以、后、不、喜、欢、了。” 绝不会再喜欢。 早春,天还有些微寒。 醉越楼的门前却已是人满为患,人气把整个酒楼的门口渲染地特别热闹。 回味了几天的“盟主落水”事件已被嚼烂了味,叶朝歌站在许久未见的这条街上,却没有半点的回味兴头,只想往醉越楼里面冲。 无奈人实在太多,所有人堵在门口,根本没有一个突破口让她能够进去。 该死! 叶朝歌心里骂着,在人群中被挤推着急想找个进去的办法,却听耳边一声不算优雅的大叫,“哎哟!” 这声音……还有点熟悉。 过了五年还能有深刻印象的,不是特别喜欢的,就是…… 特别讨厌的。 眼前的五个女子,正是后者。 而最让她讨厌讨厌加讨厌的,自然就是里面的头头。 “叶朝歌,你还真是阴魂不散。”让叶朝歌最心烦的女人,显然对叶朝歌也是一样的情绪,“你这么大力气,难道还会挤不进去吗?”话语间,满是嘲弄。 叶朝歌倒也不急,“谢嘉兰你也不用担忧,这么多人把你圈在里面,养肥宰来吃不远了。” 她真的一点都没有夸张。醉越楼已经挤成了这样,谢嘉兰和她的好姐妹们,却还找来了一群丫头,手拉手围成了一个圈,把五个圈在了里面,以防被挤压。 这样奇葩的方法,不用猜就知是谢嘉兰想的了,无论何时,她都不会忘了自己的风度和仪表。这也是从小爬树打架掏鸟窝的叶朝歌和她不对盘的一大原因。 “圈在里面,也比你只能在外面干看着好。”谢嘉兰瞥了一眼正处于圈底最外面的叶朝歌,完全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你来晚了,叶朝歌。” 来晚了? 不不不,谢嘉兰完全误会了,如果不是因为她有个笨丫头,她根本就不想来这里。 叶朝歌的心思,不用传递给谢嘉兰,身边的另外一个女子,当今皇上最为器重的大臣之女,先替她开了口,“谢姐姐有所不知,叶姐姐来迟,那是有原因的。” “是啊。”另一个女子接口道,“别说来迟,这次来了也是费了不少的力气的。” 第三个女人默契接龙,“就算来了,怕等会儿也会被抓回去。” 呵,看来她的事情,还真是一点都逃不过这些女人的眼,“世家小姐这么关注我,倒也是辛苦了。” 她们想笑的,无非是她又被关了禁闭。只是她被关禁闭的次数也算不少,这次特别能引起这群人关注的原因,是因为里面牵扯了一个人……北辰泽。 “朝歌妹妹别误会,连自己爹的晚宴都能偷偷溜出去玩,这么不知轻重的事,我们是闻所未闻,才会姐妹之间交流交流。” “是啊,这事,我们可一点都没有告诉别人知道的意思。”而这群一点都不想告诉别人的女人,此刻正站在人多的地方说着她的笑话。 “你想说的。”打断了面前这群女人的嘻笑,叶朝歌倒是豪气地很,一鼓脑把自己那天做的事全抖了出来,完全没有羞愧的颜色,“不就是我还给三皇子吃了一个响亮的闭门羹吗?” 哦,还有到了半夜三更才浑身湿透的回府。 不过多夸了这半夜三更和浑身湿透,才能让她躲过了三皇子的一劫。原本她以为,不去参加寿宴,不在门口和太使儿子打架,就不会遇上北辰泽,也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那天的实际情况却远远超过了她的想象,一向与爹并不投缘的北辰泽,当晚在将军府一直呆到了晚上,仅剩几个宾客时还没走,更是在丫环口中得到她回来的消息时,语气轻快地要求见她一面。所幸,她借着深夜已晚且身上不雅的由头,才拒了这次的见面。 “叶朝歌既然知道,那我们也不用帮着回忆一遍了。”王梁君听到叶朝歌的直接,不免陷入尴尬,倒是旁边的谢嘉兰,虽然没有参加那群女人的队伍,倒也做了一个发言性总结,“毕竟在关键的时候丢人现眼,实在也不是一个好回忆。” 骂的人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被骂的叶朝歌却是完全没有如往常一般的暴怒。 幼稚。 以前每次都会和她们吵得不可开交的叶朝歌,再站在这群女人的面前时,心中陡然生起了一种优越感,自己心理上可是比他们远远大了五岁啊! “谢嘉兰,见三皇子对我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关键时候。你要,那下次我让给你。”叶朝歌之前不回嘴,不过是觉得小兵没什么值得她去攻击的,要骂,还是要和一群狗的主人才是。 她以前不懂,才会在长辈面前落了一个“冲动任性”的名头。 啧啧,看看如今,跳脚的人成了面前的这帮子女人,倒是让她有些明白为什么那群人爱招惹自己。 “只是一次见面机会,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关键,我谢嘉兰,更不需要你叶朝歌让。” 这就是谢嘉兰,和她同一年出生,不可避免成为亲友间比较的对象。可想而知,从小就爱调皮捣蛋的叶朝歌在这里的比较中处于的是什么位子。不过叶朝歌讨厌谢嘉兰,倒和这没什么关系,而是在她眼里,这谢嘉兰,就和整个谢家一样,十打十的装模作样。谢家身上让她颇为厌恶的“大户”之气,她统统都有,更甚……王家其他人眼中对别人鄙夷之情还藏了几分,她倒是显露无遗。 而要说谢嘉兰最不掩饰的,便是她对于王妃之位的觊觎之心。 “那就好,不然我真怕你要是哭着去求我爹。” “呵,姨父虽然对我好,我也不需要你的帮忙。” “那太好了,我还真怕你自作多情,因为我也不会帮你的忙。” “别说你有没有这个能力,你就是有,我也不会想着让外人帮忙。” 叶朝歌听到这句话,也知道谢嘉兰此刻心中一定觉得非常可笑,按照她们谢家的思维,他们在朝廷里面的地位,又哪需要剑家的人来帮忙呢? 说到底,她们两个人,虽然名义上是表姐妹,但实际却没有半点的血缘关系。谢嘉兰是第一任将军夫人谢梁君的女儿,而她是第二任剑雪雅的女儿。当年爹在谢梁君死去后不久,就娶了娘,引致了谢家的不满,但由于当时爹在皇上面前的地位非比寻常,他们也不好多说,只好把气撒在了剑家的身上。趁着剑家被皇上所遗弃,落井下石,趁机打压,导致剑家现在在朝廷当中几乎已无力量。 由于谢家和剑家的矛盾,也是谢嘉兰和叶朝歌互相看不过眼的一个原因。 “你不让我帮忙,那很好,那就麻烦你,让开吧,我要进去。” 看这层层叠叠的人,就算谢嘉兰让开了,她也照样进不去,思及此,叶朝歌干脆从人群里出来了,站在对街,看着越醉楼。 越醉楼的二楼,是一个阁台,视野开拓,方便观察街上的环境。 大概就在这里。 没有理会身边的跟着走过来的谢嘉兰,叶朝歌拿起刚刚得到的信,折成了小小的一块豆腐块,朝着对街走远了一点、又走远了一点。 就在这里。 “给我接住!”一声大吼,叶朝歌把抓成豆腐块的纸用尽力气地朝着越醉楼的二楼用力扔了上去,看着自己的“豆腐块”承现了一个完整的抛物线,然后被一只大手捉住。 第一卷 正文 第6章 改日再来找小凤儿 叶朝歌一走进酒楼,就明显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氛。 平时最受欢迎的说书先生也不再是众星拱月,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和所有的人动作保持一致……呆呆忘着楼上。而以往便客似云来的酒楼,今日更是门庭若市,座无虚席,更有不少的姑娘找不到座位,只能摆着手绢和丫头们站着。 右使千金、卖花小翠……突然好像全场的姑娘都聚集到这个酒楼里了,更重要的是,那些姑娘们,除了部分在抬头望着楼上想看看的,大部分的脸上两朵红云久久不退。 不用多想,摒退了上前欢迎的小二,叶朝歌径直就往二楼上去。 一楼已经人满为患,二楼却是空无一人,看遍整个大厅也没见一个人影。 叶朝歌朝着周围看了一下,这家是她平时喜欢的酒楼,在二楼大厅的周围,是几家厢房。 她还在左右张望,一厢房的门已经开了,昨日那黄衣丫头站在厢房门口,微微抱拳,“朝歌小姐,在这里。” 叶朝歌刚刚一走进厢房,就看到一个大麻布口袋在那里扭动着。 不用多想,这便是小蝶了。 厢房的圆桌前坐着一位白衣男子,气质卓然,见她进来了,也没任何抬眼和动作,一手拿着瓷杯,一手平捧着一本书,倒也看起来岁月静好。 只是,那张脸,太过讨厌了。 “嘭……” 竟然还有时间拗造型,显然这位盟主还不知道挑衅她的后果。 叶朝歌以自己能使出的最大力气丢下针与信件,无奈这两样的重量实在太轻,只会些表面上的拳脚功夫的她根本丢不出气势来。那张小小的纸,在脱离了她的手后,以最温柔的模样,慢慢飘到了桌子上,微微摊开,能看到里面略粗犷的字体和内容,“盟主可知道,偷袭将军小姐是什么罪?” 更何况,还是这样的内容。让她打开信的一瞬间,便是气得瞪脚。 想要你的丫头,就滚来和我道歉。 简直是嚣张至极! 但为了小蝶,她不得不来到这里,看原本在喝茶看书的男人放弃原本的姿势对着她奸佞地笑。 “小姐既知我是武林盟主,我若真想射中你,你还能逃得开吗?” “哼,逃是逃不开,可是若射中了我,那盟主的大家墨宝,便是人尽皆知了。”即使现在自己处于劣势,叶朝歌也不肯在口头上松口。更何况,看凤邪现在这斯文高贵的模样,那信件上面的字,不知要让多少对她有幻想的千金们感叹上天公平了。 “小姐又可知,若这信件上的字真是我所写,小姐能靠这个拿到多少银子?” 闷骚!十足的闷骚!无论是从什么角度,都想要炫耀自己,偏偏还要装得谦虚低调,真是让她更加想撕烂了他这张笑靥如花的脸。 “哼,盟主墨宝的金价我是不知,不过我也不稀罕,我从小就不喜欢脂粉味,凡是沾染上一点点,就不想碰,更别说这墨宝的钱了。”他敢说她不值钱,她也敢说他靠女人,从小就和爹统领的士兵混在一起,还在刚刚那群女人里面身经百战,吵架,叶朝歌相信自己不会输。 凤邪也明显注意到了这一点,眼睛一眯,“小姐到底是来和我讨论信件,还是来道歉的?”才见到这个丫头两次,却和她说了这么多话。这要是平时,能换回多少银子啊。 他是来驯丫头的,可不是来吵架的。当下朝着旁边神色异常的杨杨使了个眼色,杨杨会意,一脸抱歉地走到了麻袋旁边。 “啊啊啊啊啊,别踢我,呜呜呜,小姐你快救我,救我啊!” 小蝶大声的叫喊似乎要把整个酒楼都震醒了,更是把叶朝歌的心揪起来了,让傻小蝶叫得这么响,到底把她伤了多少分? “用掳人来强迫人,盟主你太大度了。”只是让小蝶出门买了个东西,竟然就被绑到了这里,叶朝歌心里自然气愤,从小到大,她就没道过几次歉! “我倒不在意小姐的伶牙俐齿,只是不知道那丫环还能不能再受一脚。”喝了瓷杯里一口水,凤邪又朝着刚刚回到身边的杨杨使了一个眼色,杨杨眉头一皱,见到自家主子坚决的眼神,也只能投降再次朝着麻袋走去。 “盟主,对不起!”见杨杨又要过去,叶朝歌赶紧出口,原本纠结的什么气节、志气统统不要了,自家的小蝶比较重要。 她已退让到了这个地步,凤邪竟是得寸进尺,歪了歪头,摆出一副天真无害的模样,“小姐有话慢慢说。刚刚太快我没听清。” 小人得志! 这绝对是小人得志! “凤盟主,昨天的事对不住了,我、道、歉。” 一字一句、更是抑扬顿挫、咬字清楚,杨杨甚至可以听到叶朝歌因为咬字而产生的牙齿间的摩擦声,简直令人胆战,他可以感觉到,这位将军小姐并不比他的主人好相处…… 瞧了瞧地上的麻袋,昨天的同病相怜再次浮上心头。 “杨杨,放那丫环出来。” 少爷一声令下,杨杨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麻袋前,麻袋下,小蝶早就等得心烦急噪,一见杨杨的脸,马上抱怨:“不是说只要大声叫就放我出去吗?为什么过了这么久?” 一句话,把在场两个人的“诡计”显露地一览无余,更是把自己的“卖主”暴露地彻彻底底。 “小姐!”“卖主”的那位自己却是浑然不知,见到朝歌满心欢喜,蹦蹦跳跳地跑到脸色僵硬的朝歌面前。 再看那麻袋,外面看起来单薄简陋,里面却是贴心地铺了一层细细的毛毯,对里面的人贴心极了。 朝歌现在只恨不得拿块石头砸晕眼前的丫环和自己。 知道自家的丫环不聪明,只是没想到,会笨到这个地步…… 早知道,就该放任她呆在这里,就凭小蝶,吃穷一户人家的饭,那还不是个问题! 朝歌现在心里有万般的懊悔,都只能随它东流了。 歉已道了,头也低了,她现在再去纠结那道歉,这面子不但收不回来,反而更低了一层。 凤邪明显也知道这个道理,得了便宜也不忘了卖卖乖,“你放心,我对你家丫环也不算差。” “哪里差,根本就是好好好。”三声“好”,一声比一声响亮,也一声比一声怨恨。 “小姐也不必道谢,我既然把你家丫头叫来了,自然是会好好照顾的,既然小姐来的目的也已经达成,那么也该回去了。”达成目的,自然是要请客出门了。他凤邪,可没有和女人呆在一起的习惯,这丫头能和自己呆上这么久,已经是她修来的福气了。 虽然只是一声道歉,但是想想这疯丫头那时倔强却又不得不低头的表情,让凤邪憋了几天的气终于顺了些。 叶朝歌领着小蝶快速地走出厢房门,因为她如果再不出门,看到凤邪那狡猾的笑,会忍不住摔桌子的。 “小姐、小姐,等等我。”却留着小蝶在后面惨兮兮地跟着,不明白叶朝歌此时在生什么气。她出门遇上杨杨,杨杨请她帮忙,她可是为了给小姐创造和心仪公子独处的机会,才会同意做那出戏的!那麻袋虽然已经被杨杨精心布置过,也算暖和,但是被人套住麻袋的感觉,总还是不好受的。 没想到,小姐完全没有领她的情,反而给她丢了一句“以后不准和这两个人说话”的死命令。 现在,她纵使对那位漂亮又温柔的杨杨姑娘有再多的不舍,也只能低头自己伤心了。 “朝歌小姐是觉得这里的茶不错,想多喝几杯吗?” 叶朝歌在气头上,没想到还偏偏有人再来火上浇友。 如花似玉的脸,清冷如玉的声线,此刻在叶朝歌的眼里,那就是比书文的里的牛头马面还要丑上千分,尤其是他眼里闪现的得意,更让叶朝歌恨不得在他的脸上好好踏上几脚。 “小蝶,走!”叶朝歌领着小蝶迅速冲下楼,输了面儿,她至少走得要早。 只是楼梯下了还没几个,脚步就在楼下厅堂里面各个姑娘眼神中停了下来。 这是…… 走上来便已人满为患的一楼大厅,此刻围堵着更多的姑娘,估计是姑娘们呼朋唤友,又招来了一些。所有姑娘的眼睛都紧紧地盯着楼梯,眼眸中火辣的期盼在看到姑娘的绣花鞋时,转为了深深的妒忌。于是,叶朝歌下楼时迎接的,就是满堂子姑娘的仇恨。 事实证明,凤邪即使性格再过小气、爱显摆、恶劣,那张脸,还是能够为他赢得足够的关注。看他平时对姑娘不屑一顾的模样和趾高气扬的神态,平时怕也是身在万花丛中的。 京城的名媛们,虽然身份尊贵得多,风气也更是大胆的很,才会一大群簇在这儿,等着看美男子。光是这关注度,也足够显示了凤邪的人气。 咚咚咚…… 轻松而又愉悦的步伐,姑娘们千呼万唤等待的人儿终于下了楼梯,姑娘们的眼神也从刀子化为了殷切火辣的爱心。 叶朝歌啧嘴,这凤邪刚刚来到京城,初来乍到,怕是对京城的风俗习惯还不甚了解,她作为东道主,也该好好的帮他了解了解。 那丫头怎么不走了? 凤邪扬了扬手,和杨杨一起停下了脚步,这楼梯是窄,过不了三个人,丫头伫在了楼梯口,怕是想为刚刚的事情再和他斗上一斗。 但他心情好,懒得和她再斗。 扳回一城,看她吃了鳖,他就满足。这丫头摆明难缠,他才不会和她多斗。 呵,我就不催你,看你奈我何。 凤邪在那里为他的机智隐忍而自鸣得意,见到微微转头的朝歌却是一愣。 这丫头眼波流转,樱唇微嘟,似是平时见到他的少女般脉脉含情,漂亮万分,却是让他的背后浮起了阵阵的鸡皮疙瘩。 疯丫头……想干吗? “小凤儿刚刚让我万分满意。”朝歌的手圈起捂住了浮红的脸蛋,好似在回忆刚刚粉红的种种,双眼更是巧笑盼兮,“今晚,翠仙楼,奴家必然还来找你,酬金翻倍,等我。” 话音刚落,叶朝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起小蝶的手飞速狂逃,那背影在凤邪看来,像极了落荒而逃。 …… 她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翠仙楼,是哪里? 第一卷 正文 第7章 居心叵测三皇子 嘭…… 不知是谁的筷子掉在了地上,终于唤回了众人的神智,望着楼梯上绝美似是仙人的白衣男子,在场所有的姑娘们都沸腾了。 “我出五百两白银!” “小凤儿我出六百两白银,陪我!” “七百两白银,只要一个晚上!” “七白两黄金啊,小凤儿以后一个月我包你!” 原本还在害怕唐突的各位姑娘知道了凤邪的“真身”,顿时把凤邪团团围住,任这凤邪和杨杨武功盖世,也不能逃出层层的包围,只能陷在女人的狂浪里,呜呼哀哉了。 “小……小姐……”被有先见之明的叶朝歌提前拉出重围的小蝶,看着不断摇晃的楼梯和在重重包围之中失了魂的凤邪,万万没想到,小姐竟然喜欢上了一个翠仙楼的人。 抬首还想再问,却被兴奋的叶朝歌摆手制止,“回家。”红唇扬起,叶朝歌心情愉快。 这可怪不了她使了毒招,要不是那凤邪如此嚣张,她也不会要坏到这个地步。 翠仙楼,京城里面最大的妓院,特色便是里面的男倌,各种样式的美男任人狎玩,是世家小姐们爱去的地方。 她这一消息,凭着凤邪的美貌,和她精湛的演出,整个京城关于那个翠仙楼“小凤儿”的传说,恐怕得讨论好几个月吧,还有翠仙楼的老板,恐怕每晚都会笑着醒过来。 自然的,那凤绣锦若是知道自己被她污成了一个男妓,也必然会被气得喷火。 “小姐小姐,那是不是谢嘉兰啊?” 小蝶自小跟着她,自然与她站在同一阵线,极度讨厌这个表小姐,而此刻,见到不远处的富贵着装的女人,饶是那头的人根本没在看她,也在那里吹胡子瞪眼做着各种挑衅的表情。 叶朝歌转头,站在酒楼外面的女子,粉红色的袄裙与雪玉似的肌肤相映成辉,头上那些金灿灿的饰物更是引人眼球,眼神里面有点思索,却仍然是高抬着下巴,好似对里面的人一点都不在意。 而她身旁的四个人,和女子一样的动作,眼睛里面却是更多的惊艳。 还在望啊。 以凤邪的长相,引得女子疯狂痴望倒也是正常,只是叶朝歌没有想到谢嘉兰也会被包括在其中。 不过,若不是亲眼所见,叶朝歌也没有想到在别人面前的凤邪竟是那么一个模样。与她斗气时候完全不同,礼貌、冷俊,还有疏离。 “小姐,这凤邪公子,真是会迷人啊。”看楼下女人脸上如痴如醉的模样,小蝶刚刚被“放”在麻袋里,虽然没有见到凤邪公子帮小姐解围时的帅气模样,但光看凤邪公子平日里的风姿,以及楼下那群女人只是在凤邪公子一句“让开”以后就产生的尖叫,也让她足够崇拜凤邪公子的魅力了。 让那些世家女子都这么疯狂的男人,却被自己小姐给“收服”了,原觉得凤邪在自家小姐面前,也不算话多,但今天看他在别的女子面前那冷若冰山的模样,小蝶觉得自己是彻底误解凤邪了。 一样的情景,在小蝶面前是对自家小姐魅力的骄傲,对朝歌而言却是另外一副光景了。 这凤邪,光是在醉越楼露个面就是如此的轰动了,将来会在京城掀起多少女人之间的战争。别看他刚刚在女人面前的高贵模样,好似连话都不想与他们多说,但叶朝歌却清楚知道他睚眦必报的个性。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按着他那小气的个性,在得知自己被污为清倌之后,一定还会来找她算账。 不过,叶朝歌没想到,她还没来得及烦恼凤邪,就遇上了另一件麻烦事。 气氛有些凝重。 从双脚跨进厅堂之时起,叶朝歌就发现了这点。 爹爹正坐在厅堂正前方的太师椅上,哥哥叶苏南站在他身边,两个人的表情,都绝对不是好看的。 “爹、哥哥。”出乎意料,叶朝歌违反禁足令私自出府的行为,没有引来一顿责备。 …… 这是怎么了? 爹和哥哥虽然平时也宠她,但多少也会说她几句,如今,却是一言不发。这样的反常让叶朝歌更加确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而这件事,与她有关。 哥哥和爹非常像,剑眉星目,飘飘公子,但要说两人最想像的地方,便是习惯了。 遇到军国大事的时候,他们虽也会紧锁眉头,但多是自己低头苦思冥想,而不会像现在这样,两眼望着她,像是有话要问又说不出口。 “爹,哥哥,你们有话要问我吗?”叶朝歌不知道自己是闯了祸,还是又遭了人投诉,从小到大,她虽然每天做的混事不少于五件,但也不会如此引得哥哥和爹忧愁,既然思考无用,一向不爱拐弯的她自然是直截了当。 叶震南身影一动,叹了口气后也没再说话,倒是旁边的叶苏南,忍不住清了清嗓,代父亲问出了两人心中的迷惑,“朝歌,你何时见过三皇子?” 叶朝歌有些微愣,北辰泽? “爹和哥哥为何这么问?我怎么可能见过三皇子?”叶朝歌问的也是自己心中想问的。 若硬要说她见过,那也是在上辈子,这世,她躲闪不及,又怎么会去招惹他呢? “那日我夜半才回来,爹和哥哥也是知道,虽然三皇子求见,但我浑身湿透,也自然没见成,后来爹和哥哥不准我出门,我又哪里会见过三皇子呢?” 叶苏南沉吟了一阵,又道,“但三皇子那日一直留在府上,有些反常?” 叶朝歌虽然也觉得奇怪,但也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他和爹虽然在政见上不和,但毕竟爹在朝廷上的地位不可撼动,如今皇上年事已高,他想拉拢爹,也不是不可能的?那日在宴上,爹和他不是也聊得挺开心吗?”这后面一句,倒是有些假了。他爹虽然明面上很高兴,但对这尊皇子,多少是觉得有点起不动的。 然而,现在叶震南和叶苏南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此,“你真的没有见过他?” “真的。”叶朝歌斩钉截铁,但同时也觉得有些奇怪,只是这么一件事,就让爹和哥哥如此反复询问。 该不会是…… “今日朝上,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叶苏南看了看身上的官服,才发现自己自下朝以后,就开始和爹思索这件事,这一思索,竟已是一个时辰。 他拿起放在桌上的茶杯,倒了一口上好的碧螺春,递给了头上冒着微汗的叶朝歌,才慢慢述道:“今日朝上,太使向皇上请求赐婚了。” 噗…… 叶朝歌刚刚喝进去的茶水却是全部都献给了地板。 这太使大人,也是一朵奇葩。太使因为和爹政见相同,素来交好,在他爹和太使大人的交往中,叶朝歌也与太使儿子相熟。太使的儿子与她的个性截然不同,好静,少时整天捧着一本书读,她那时少人陪玩,只能去骚扰太使公子,太使公子若是不肯,她就将他打一顿了事,让他从了她。 偏偏这太使大人,见了她打亲生儿子的模样,不知为何就觉得她能管理好整个家族,硬是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上辈子,就是寿宴门口的那一仗,让太使逼着儿子娶她,没想到,这辈子,她还是没逃开这对奇葩。 “然后呢?”叶朝歌倒也不会觉得皇上应了,可惜着地上的碧螺春,一边重喂了自己一口茶水。 “但是谢伯父极力阻止了,说你是京都一颗明珠,不可如此草率决定去留。” 咳…… 叶朝歌刚刚喝进去的茶水,又把自己呛到了。 叶苏南口中的谢伯父,正是谢嘉兰的爹,谢宥左。从小到大,这个伯父无论是从家族背景到性格修为,每见她一次,就是要堵她心眼一次。虽然什么话不讲,但这皱眉、抿唇和轻声的一声“啧”,已经把态度表现地够明显了。 而如今,他竟然说自己是京都明珠……比他常夸奖谢嘉兰的一句“京都牡丹”还要贵重上十倍。 “你倒是小心些,听我们说话的时候,就不要喝水了。”叶苏南接过叶朝歌手中的茶杯,轻轻抚摸着叶朝歌的背,望把她的气调顺些,“虽然不敢肯定,但我和爹都怀疑,伯父是另有目的。” 另有目的? 谢家人,现在在朝廷里,是力挺三皇子的势力中的顶梁柱。这番夸奖她,的确是反常。 “而且,听说那御中侍郎尹大人,也曾给皇上递过一封你的举荐信。” “举荐信?” “叶氏之女,聪慧伶俐,身有绕指柔,心有百炼钢,博学多闻,一往情深。” 这话听在叶朝歌心中,却是一冷再冷。说一个待字闺中的女子“一往情深”,岂不是在破坏人名节? 且这御中侍郎虽然官品不高,却是整天跟在皇上身边的官,与皇上也比一般的官亲近些。而这尹大人,也是三皇子势力中的一员。 这一场戏,说不是北辰泽安排的,倒也有些说不过去了。 “哥哥的意思是,北辰泽有意想娶我来拉拢你们?” 叶苏南对妹妹的快速开窍倒是有些吃惊,“也不一定是拉拢。”拉拢他们的方式有很多,娶妻或许是其中的一种,但这样的方式,对于现在的北辰泽而言,并不是最好的路,“这三皇子若是要拉拢,娶嘉兰才是最好。”毕竟那谢伯父,也早已准备好把女儿供出去了。 不是为了拉拢,那又是为了什么? 第一卷 正文 第8章 盛妆打扮来做客 叶朝歌托着腮,倚在窗台上,手里拿着一支羊毫笔,纸上却是一点墨迹都没。 “小姐,你可不要叹气了。”听着叶朝歌今天叹出的第十口气,小蝶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听人说练字可以修身养性,她才替小姐准备的笔墨纸砚,没想到,小姐只学会了那些人的拿着笔时候的姿势,字却是一个没写。 但这其实怪不得叶朝歌。 在这个时候,她哪还会有什么心情练字呢? 那天和爹、哥哥的对话无疾而终,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却是让她每天忧心忡忡。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自然不会再天真地欺骗自己,认为那些大臣提到她只是偶然。甚至于,连太使的求赐婚,都是北辰泽使的计谋。 上辈子北辰泽会在寿宴门口遇上她,只是他俩孽缘的一个契机,这段早已被安排就绪的感情,北辰泽说不准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虽然她还没有想通北辰泽会弃谢嘉兰而来找她,但他现在对她的执着让她不得不防。 北辰泽,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必是险阻多多的。如何在拒婚与顾全皇上颜面当中平衡解决,是她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 连连想了几天,她苦无思绪。 “小姐,你不要这么用力,纸会破的。”小蝶不安慰自家的小姐,竟然担心起被蹂躏的纸来,让叶朝歌心中更是一团烦躁,拿起宣纸揉成一团,扔出了窗外,虽然使的力气不小,那纸倒也是轻柔,落在地上竟然没有一丝的声音。 叶朝歌心里犯起一丝嘀咕,靠近窗户了几步,还没来得及看,就听门口一温柔声音响起,“叶朝歌,久见。” 站在门口笑脸莹莹的,不正是她的死对头谢嘉兰吗? “你是觉得久见,我是觉得最好永远不见。”叶朝歌坐下,使了个眼色,把小蝶差使了出去,把谢嘉兰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方才说,“我们这里可没有三皇子,你这般盛妆打扮也没用。” “呵。”谢嘉兰闻言不怒却是轻声一笑,粉唇一弯更为略施粉黛光艳夺人的脸更添了几分光彩。 平心而论,谢嘉兰的确是这京城里面数一数二的美人,脸上不需多有照料,自然、白皙有如珍珠的脸蛋,配着绝伦的五官,今日眼眸中不但是平时的清高,还带着几分女人特有的妩媚,倒也算是能够上几分凤邪的美貌。 只是这说出的话,却实在让人欣赏不了。 “打扮地美一些,才好来你这里嬴上一局啊。”谢嘉兰仪仪坐下,那话也不知是真是假,见叶朝歌翻了个白眼,方才道,“怎么,比起那日的公子,可是嬴了几分?” 叶朝歌不屑,谢嘉兰硬要和凤邪比,那可算是自取其辱了。这凤邪什么优点都没有,但是那张脸……看这两天京城里面热议的话题,就知他招蜂引蝶的本事是有多强了。 叶朝歌嘴上却是极度不想夸奖凤邪,便也随着谢嘉兰坐下,见谢嘉兰倒上了一杯茶,手上也不去抢,脸上难免露了点情绪,“你真是好斗到了极点,如今都要和一个男的比美貌了,果真是天天被关在府里无聊透顶。” 谢嘉兰眉毛一挑,面对她的冷嘲热讽,倒也是不怒,嘴唇几度流连在杯上,却未喝下,而是说出此行的目的,“我今天来,是有话问你。” 叶朝歌心里一笑,正欲开口,却听谢嘉兰又开口道,“叶朝歌,这天色已晚,我实在是不愿意在你家用膳,但若你执意要留,我也不介意与你在府上相看两生厌。” 那态度,哪是在求人,听这话,根本就是在威胁她。 不过还好,她对于“相看两生厌”这句话的形容非常赞同,为了赶走眼前这尊瘟神,她不介意在这种小事上面小小地配合一下。 “有话快问,不要逼我说下半句。” “那天在酒楼的公子叫什么名字?” 酒楼里的公子,说的该是凤邪了。 叶朝歌不由多盯了一会儿谢嘉兰。虽然凤邪的脸的确是不赖,但连自命清高的谢嘉兰也为他如此着迷,倒是她想不到的。 “你那天不就在酒楼外,我说了什么你不该听得一清二楚?”就算没听清,现在“小凤儿”已是京城的一个传说了,京城里面无人不知。 “那样气质的公子,怎么可能会是翠仙楼的小倌?我傻吗?” 她对于凤邪倒是挺有信心啊…… “你这么相信他……”叶朝歌的眼睛在谢嘉兰身上乱转了一圈,“该不是已经去过翠仙楼侦查过了吧?” “我倒是想侦查。”谢嘉兰摸着水杯上的纹路,想象着那时候的画面,“但现在的翠仙楼,就算是皇上去了,恐怕也挤不进去了。” 听她这意思……还真去过了啊? 叶朝歌对谢嘉兰有了一番新认识。她一向觉得姓谢的一家都只会四书五经,附庸风雅,却没想到,从小把《女经》背得滚瓜烂熟的谢嘉兰,一旦堕入情网,倒也是够豁得出去。 只是…… “你是不是太过自大了,就这么肯定我会帮你?”别忘了,他们两个可是死对头。 一下碰到这个问题,谢嘉兰也是微微一愣,一瞬间场面上的气氛竟然有些尴尬,所幸这时蹬蹬两声,小蝶从门口走了进来。见到小蝶两手空空的走进来,叶朝歌神色一闪,又问道,“我告诉你,我有什么好处?” “世别三日,真当刮目相看了。”那天在醉越楼叶朝歌的表现,已经让谢嘉兰有所侧目,今日,她更是另眼相见了,“给你什么好处我也不清楚,但我倒是挺清楚能给你什么麻烦。” 毕竟这两天,除了小凤儿在京城里面闹得沸沸扬扬,这小凤儿的座上宾,也是百姓谈论的重要话题啊。 “一千两。”嘴上讨不得好处,叶朝歌直接开价,她虽然对钱没有半点兴趣,但这价格却是从凤邪嘴里出来的名字的价钱,她也一点都没占她便宜。 “说吧,你想要我帮你办什么事?” 倒是聪明。 原本还打算迂回战术的叶朝歌,也没有再转弯,“帮我查个东西,我要知道‘军符’是什么?” “这听起来是个军队的玩意儿。”谢嘉兰沉吟了一会儿,“你没问你表哥和姨父吗?” 叶朝歌倒是问了,但只问了一半,“军符”这词一出口,叶震南和叶苏南那天的表情,还是让她有点心塞,最后也没得到答案。 谢家在朝廷里面虽然是文官,却是势力庞大,又是亲三皇子的派别,北辰泽既然在她死前问她要过这个东西,与谢家应该也会有些关联。谢嘉兰是谢宥左最骄傲的女儿,靠她来打探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行。” 叶朝歌不奇怪谢嘉兰会同意,倒是没想到她会回答地这么快。她要求提得只有几个字,完成这个承诺的困难却是重重。如今,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只是为了一个名字就答应了,看来对于凤邪,也是相当上心了。 “凤邪,他叫凤邪。”她没推脱,叶朝歌也自然能做到爽快二字。 见谢嘉兰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叶朝歌顿了一顿,没有打断她。今天的谢嘉兰,有点不太一样。不光是相貌上更加美丽,连与她一直不合的性格,今天也似乎好相处了些。 “果然是他。”谢嘉兰轻轻一笑,像是心事落地,终于喝了一口几番流连的茶水,“你叶朝歌倒是命好。” 命好…… 何来命好? “说什么胡话呢?”叶朝歌轻骂一句,喝了一口茶水,觉得谢嘉兰有些神智不清。 “这凤邪公子对你青眼相看,岂不是命好?” 噗…… 叶朝歌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就不适合在聊天的时候喝茶水。 看着满桌子的茶水,还有在桌子另一边手托着腮见她甜甜笑着的谢嘉兰,叶朝歌可惜自己喷得还不够远,没把那只笑地和狐狸似的女人喷湿。 “你没发现他对你比较特别?”谢嘉兰笑道,如果叶朝歌没有发现,那也真是有够迟钝了,毕竟整个京城的人都察觉到了,“那日那么多人堵着门口,只让你上去,城里的人都传遍了。” 说她花容月貌,沉鱼落雁,已将叶朝歌塑造成了洛神再世。 叶朝歌瞥了一眼谢嘉兰,对她特别她自然是发现的,只是那特别后面跟着的,是特别恶劣、特别无耻、特别下流而已。 偏生谢嘉兰却是一点都没有发现她心里的怨念,还在那里喋喋不休,“你没见他对人,恨不得离得三尺远,人只是朝他跨了一步,他那眼神就好似要杀人似的,一见就是不爱与人亲近,唯独对你……” 话音未落,就被小蝶落在桌子上的手打断。叶朝歌这辈子就没见过小蝶这么恰到好处过,心道小蝶终于开了窃,拿起小蝶的手,万分痛惜,“这茶入了口,这手在上面得有多脏”,见小蝶听了这话已脸色有些发青,赶忙再说,“还好是我的,不打紧,不打紧。” 一边说着,一边朝着谢嘉兰望了几眼。 第一卷 正文 第9章 凤邪竟然真姓凤 见叶朝歌已向自己下了逐客令,谢嘉兰也不推辞,起身前却还是多说了几句,“丹穴山有一鸟,其状如鸡,五采而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听这凤邪这名字,大概也知道这是个极品儿郎,叶朝歌你可莫要错过啊。” 要你多管闲事!叶朝歌已忍不住要将谢嘉兰踢出门了,却在怒火喷发的一瞬间,又熄灭了。 刚刚谢嘉兰念的,竟然有些耳熟。 “你刚刚念的那段文诌诌的是什么?” “你不知道”谢嘉兰一向知道叶朝歌不爱读书,只是没料到连儿时先生讲的奇闻轶事都不爱听,“这是讲凤凰的,就是凤邪公子的姓了。德义礼仁信兼备,可不是极品儿郎?” 凤凰…… 凤…… 凤邪…… 叶朝歌觉得有些头晕,晕得稀里糊涂,到后来略微醒神了一些,谢嘉兰已经离开了,只剩她与小蝶呆在这个房里。 叶朝歌又晕了一会儿,方才抬头傻傻盯着正在擦手的小蝶,“小蝶,你说凤这个姓多吗?” 小蝶一愣,抬头盯了叶朝歌一会儿,漆黑色的眼珠让叶朝歌又有些发了呆,方才回答,“应该不多。” “那……这个世界上会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吗?” “若是同胎兄弟,自然会有相像,不过还是会有特征不同吧。” 气质能算特征吗? “那……”叶朝歌“那”了一会儿,倒是不问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她原来觉得凤邪和阎王长得相像,但两人个性、举止相差太多,她也不信在她面前那个小气、别扭的凤邪会是阎王,只是一直不懂其中的玄机。 现在想来,结合阎王在她重生前让她记住的话,该是神通广大的阎王故意变成了凤邪的模样,这凤邪,便是阎王让自己帮的人。 “你怎么不说了?”见叶朝歌一直不抬头,只是拿着头枕着桌角万分沮丧的模样,怕是额头也已被磕红了,小蝶把叶朝歌从痛苦中微微拉回来了一些,“不如,我们去游个湖?” 游湖? 她眼下哪儿会有心情? 本想拒绝的叶朝歌,看着小蝶今天格外晶亮与漆黑的眼神,却是觉得自己今天有些残忍,“我没心情,不去。” 小蝶闻言微一挑眉,“那我让你有点心情?” “什么?” “你房间的外墙上裂缝了。” 什么? 叶朝歌走到窗子前,看着自己非常受伤的墙壁,急速地又走到桌前。 呯…… 这下,额头上是更红了。 “我的墙啊……” 这墙,虽不至于千金贵,却是她以前玩耍的乐园,如今这充满回忆的墙上有了“伤口”,又怎么能不让叶朝歌心疼心碎呢? 心疼自家墙的叶朝歌,就这样带着怅然若失盯着自己手的小蝶,一路穿过了闹市,走到了柳湖边。 柳湖,是当今皇上年轻时候造的一个人工湖,虽然是人工湖,却是极其大的,要完整地走过柳湖一圈,逛完它的美景,需要两天。柳湖分为四个景点,分别用于春夏秋冬四季的观赏,取的名字也是与季节相关,分别是“絮柳”“清荷”“菊秋”“雅雪”。这个湖泊当年皇上在建时,并没有说明是为什么,在建成后,也未圈养成为皇室之物,到现在,已经成为了京城风雅人士最爱之地。每年进京的才子,有不少也在这里吟诗作对。 也就是因为这样,叶朝歌站在柳湖的入口,顶着额头那一大块的红,有点茫然地问道,“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游玩啊!”应是丫环的小蝶,今日却是占了上风,一路领着精神恍惚的叶朝歌前进,在柳湖里穿梭,终于走到了“絮柳”和“雅雪”的交界,见叶朝歌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竟出提议,“不过,光是逛逛好像有些无聊,要不,你和我来比对诗?” 比对诗? 一听这个,叶朝歌神智瞬间清醒,小蝶平时的确爱这些舞文弄墨的东西,不过直接就说要和她比赛,是不是太过自大了? 虽然她在整个京城里面不爱读书的名头都是响亮的,更是创造过“一个月打跑六个夫子”的记录,但别说住在这个身体里的她已经有了五年的积累,就算是没积累过,她也不信她会输。 她打跑那些夫子,可不是因为她学不进去,而是她单纯受不了那些酸腐夫子身上的朽气,无论她做什么,都以“女子该……”“这不是女人家该做的事”这样的句式来惹她生气。但凡那些书籍,哪本她花时间看过的,不是把里面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的。只是有些“三从四德”“夫如父”的书,她实在看不进去罢了。 小蝶陪在她旁边,应该全然知道这些事,今天竟然提出这样的建议。再看小蝶,今天无论是神情、姿态、语气,都不像是平时咋咋呼呼的模样,反而有些像一个人…… 像谁呢? 叶朝歌有点想不起来,脑袋里面迷迷糊糊要出现那个人的影子,却在一声声音中被瞬间打散。 “不如我们也来参加?” 低沉到带着微许磁性的声音,优雅的语调彰显着主人的尊贵身份,小蝶一转头,竟见一个玉冠玄衣的少年和一位青衣金簪的少年朝着他们而来,而她更明显地感觉到,身边的叶朝歌,不但被这个声音打断了回忆,更是被这个声音打断了思考。一瞬间,脑袋空白。 沉稳的脚步声,脸上冷酷无微笑,最爱的玄衣玉冠装扮,眼前的人,她曾经梦过五年,伴随过半年。 叶朝歌此刻的眼睛,已全然只有朝着她笑脸走来的男子,听力随之变得极为敏锐,随着男子的脚步,“咚……”“咚……”“咚……”她的心也在跟着颤抖,颤抖到有些疼痛。 北辰泽。 那张她大概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那个她尽力想要避开的男人,此刻,正一步一步朝着她走来。 她看错了。 北辰泽,脸上何时对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欣喜?更温柔? “嘶……” 叶朝歌吃痛,在小蝶用力的掐住虎口后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忘了呼吸。 重生才几天,她好似都被“北辰泽”这个影子在纠缠,她原以为自己是不太在乎的,听到别人口中的“三皇子”时,也能照样谈笑风生,但现在真正的遇见他,却像是溺水,一时间失了方向和节奏。尤其是心上的疤痕被揭开的疼痛,寸寸见骨。 叶朝歌想起牢房里的情景。 这次,他想要是什么? 不要靠近他。 还是不要靠近他。 身体和头脑都在警告叶朝歌。 “三皇子,请止步,男女授受不亲。” 北辰泽原本正欲走到佳人身边的脚步一停,只能微微侧身,旁边的青衣男子却是一点都没有被这句话阻拦,大步就走到了叶朝歌的身边,“要不亲就回家不亲去,这是柳湖。” …… 眼前的男子,一脸不悦,飞扬的唇角,跋扈的眼神,再看他完全不顾北辰泽和一众在场,直接走到她身边的随意行为,恐怕就是二皇子北辰邺了。 北辰邺和北辰泽,是不同的妃子生的,是同龄,但北辰邺在出生时比北辰泽早了几个时辰,便做了二皇子。对他,叶朝歌一直没有什么印象,因为北辰邺的个性,不喜礼教、宫廷,更爱在坊间流窜,和人交朋友也不喜欢挂上自己的身份。而他和北辰泽已感情不和,她能见他的机会就更是少之又少。今日,不知两人,为什么会在同一处出现。 坊间流传的,还有一个传说…… 关于这个柳湖,是皇上为了心爱的妃子所造,而这个妃子,正是北辰邺的娘亲。 “刚刚不是还授受不亲的吗?现在怎么就见男人这么目不转睛的?”见叶朝歌紧紧地盯着自己,二皇子北辰邺丝毫没有拘谨的感觉,反而离叶朝歌的脸又近了一丝。 这漆黑的眼睛……怎么觉得有点像一个人? 随着一张脸在脑海中的浮现,叶朝歌一个激灵,在北辰邺的脸完全贴上她的脸前,一个转身,绕出了狼圈。 果然是北辰邺,当今王朝敢这么一脸正经地轻薄女子的人,大概也只有他了。 “二皇子可要小心,我是习武之人,要是伤了你,可不好。” 这样一句威胁,在北辰邺那里却是毫无用处,“看你瘦胳膊瘦腿,习武?呵,女孩子家的习武,再怎么样也是花拳绣腿。” 这句话,倒也验证了市井的又一个流言:这二皇子北辰邺的最大问题,就是瞧不起女人。 叶朝歌看着站在不远处的北辰泽和一众侍从,想了想,还是收回了手,“花拳绣腿也是要看对哪个人,若是对着二皇子,说不准一根绣花针就搞定了。” “你……”北辰邺说着就要冲过来,却被身后的北辰泽制止了,“阿邺,不要冲动。” 说也奇怪,往日与北辰泽一直不和的北辰邺,竟然乖乖地听话地走到了北辰泽那里,只是双手环抱着肩,高大的人又抬着一个下巴,看起来,就知道他的心情不好了。 不过,造成他心情麻烦的叶朝歌,倒是一点都不介意替他多制造一点的。不过,也要多谢北辰邺,叶朝歌此刻因为北辰泽在场的紧张感已经全无了。转身看了看身后的小蝶,叶朝歌便要抬脚走。 “不是说要对诗吗?怎么就走了?” “不好意思,我从来不玩这个。” “不玩这个?”北辰邺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叶朝歌,他虽爱流连市井酒坊,但这并不妨碍他的眼力,这名贵的衣着和手饰,应是一个重臣之女,“世家小姐不吟诗作对,难道还爬树抓鸟?” “咳咳。”不巧,她的确是。 “阿邺,这是叶将军府的大小姐。”见到她的咳嗽,北辰泽似是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尴尬,竟然还上前做了一番介绍。 “咳咳咳。”叶朝歌心中已然沸腾成一锅开水了。她虽然一点都不在乎那些外在束缚,但面对北辰邺“原来如此”的眼神时,多少也会觉得有些羞赧。 “我家小姐身体不适,先走一部,公子们慢来。”小蝶跨了几步走到叶朝歌的身边,抚起叶朝歌就要往前走,却闻后面一声温柔叫声,震得叶蝶二人一时间竟然迈不开腿了。 “朝歌。” 第一卷 正文 第10章 他说,喜欢 叶朝歌的眉毛跳了一下,这个声音,她自然是熟悉地不行,只是对于这个男人叫她的方式,她多少是有点惊讶。惊讶过后,叶朝歌选择装作无视,抬脚就走了几步。 “朝歌。”又是一句。 朝歌再次无视,脚步竟然一停不停,不料身后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近,竟是北辰泽一行人跟着走了过来。 “朝歌。”又是一句,比刚刚的那句更是多了一丝期盼和温柔。 叶朝歌终于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去,北辰泽站得离她并不远,脸上虽然依旧没有笑容,但她凭着多年的相处也能看出此时已经是他“温柔和蔼”的模样了。 只是…… 现在来对她温柔和蔼,有什么用处?他们两个,这一世好像并不是那么熟吧? “朝歌。”第四句,终于把叶朝歌惹得有些发毛,心里的一团火烧得越来越旺,更遑论她现在见到北辰泽因为期待回应而闪亮的眼睛时心中的烦躁了。 “小姐,叫你呢。” 这样一句话,让全场变得有些安静,连一直在喋喋不休叫着她名字的北辰泽也不得不停下了呼唤,有些怔怔地盯着现在的画面。而这句话的始作俑者……叶朝歌,此刻也正在懊悔之中。 她被怒火一直冲了头脑,才会说出这么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小蝶和她的准备相差太多,明眼人只要一看就知道两人的身份地位之差,她现在说出这句话,反而显得自己有些愚蠢了。 在北辰泽面前丢脸,那是叶朝歌千不愿万不愿的。 最先醒过神来的北辰邺先发不给叶朝歌面子,“哈哈哈,你说你是丫环……” 完了完了。叶朝歌现在想的是,既然没有人来救她,那不如就给她一个地缝,好让她钻进去。 “三皇子,小姐既然不想见你,便请你们不要再跟着我们了。” 万万没有想到,现场竟然还真有人站了出来,而且此时懂事的站出来的,竟是一直都不让她省心的丫环,小蝶。便见小蝶慢悠悠地从她的身后走到了她的面前,直视着北辰泽一行人,脸上却是没有半分的畏惧,气定神闲的表情,竟然显得有几分帅气,“小姐方才你话已经够明显了,我想不用她再暗示了吧?” 后面这句话,却是白白驳了北辰泽的面子,北辰泽望了身后听了小蝶这话倒抽了一口气的众侍仆一眼,咬了咬牙,“你这丫头,倒是肚子够大,我和你们主子说话,哪有你说话的份?” “我是丫环。”小蝶说到这句的时候,顿了一顿,眼中闪了闪光,继而又开口,“丫环就是要替主子分忧,主子说的话,我又哪能不从呢?况且,男女授受不亲,二皇子不懂事,身为皇储的三皇子难道也不懂事吗?” 一句话,让本来就有几分剑拔弩张的场面变得更加气氛紧张,一时间,身后的一众侍仆和大臣都屏住了呼吸,无意识地看了看前方的丫环及身后的小姐。 一直听闻叶府的小姐胆子颇大,行为乖张,不理世俗教条,没想到调教出来的丫环,也是如此果敢。说的虽然句句是事实,但毕竟二皇子在场,普通人,可不敢直白说出这些话。 “不怕我杀了你吗?”而这一番话,也是真的引动北辰泽的杀机了。 “我自然是怕。”嘴上说着害怕,小蝶的眼里却未见一点胆怯,甚至叶朝歌见她几不可见地打了一个小哈欠,“不过三皇子应该更怕如何堵住天下人之悠悠众口。” ……这还是小蝶吗? 面前的小蝶,完全不再是平时跟着她的傻丫头了。小小的身躯挡在她的面前,却似是给叶朝歌撑起了一片天。一席话,不但让面前的人完全忘了她刚刚干的糗事,更是让北辰泽哑口无言。 这段话,倒是让北辰泽将眼光终于停在了眼前名不见经传的丫头身上,“你这丫头,倒是伶牙俐齿,不怕我杀了你吗?” “我当然怕,只是不知三皇子是不是又能借此堵住天下人之悠悠众口呢?” 今天的小蝶…… 好厉害啊。 只是几句话,就把素来机敏善辩的北辰泽说得哑口无言。这样的小蝶,总让她觉得有点心里发虚。 “三皇子没什么事,还是回吧。” 最后一句,判定今天的辩论,谁胜谁负。 北辰泽现在的脸上虽然没有依旧不见什么大喜大悲的神色,但仍感受得到她的挫败。 小蝶……这也算是替她报仇了吧? 她虽然想象过很多次在北辰泽面前报仇的方法,却未想到重生的第一次复仇快感,竟然是她的丫环给她的。 又或者,根本就不是她的丫环。 “你是谁?”叶朝歌看着面前的小蝶。虽然相貌完全一模一样,但这个小蝶却是心思缜密,做事稳重,看她刚刚一席话把三皇子呛得说不出话来,更是勇猛无敌。她那傻丫环,哪有这么天大的胆子? “呵。”面前的“小蝶”唇角一弯,明明是小蝶那张稚气的脸庞,却硬生生被那笑容显得开出别样的风华,“你倒是不笨,比我想象中发现的早……” 竟然敢说她笨!叶朝歌抬头正想骂几句,却是觉得这阴阳怪气的语调让她的脑海浮现出一个人的人脸来…… “凤绣锦,你最好赶紧把我家小蝶还回来,不然,我扒了你的皮!” “为何这么暴躁呢?”见真声被识破,眼前的人却是一点紧张都没有,反而因为放松干脆连一点丫环的神情、动作都不装了,两手在背后放起来,顶着一副丫环的相貌,却是一脸风流公子的神态。 “果然是你……怪不得刚刚摸你手的时候觉得你手嫩滑……”叶朝歌嘀咕的几句,却无意间给了凤邪几丝尴尬,清咳了两声,刚刚的情景再次浮现,凤邪又忍不住想掏出手帕对手擦上几番。 不过在他这么做前,叶朝歌的话先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也让他暂时无暇顾及手了,“你会易容术?” 这疯丫头,竟然连易容术都知道? 凤邪对叶朝歌丰富的江湖知识有些惊讶,却不知叶朝歌此刻心中也在对他一番观察。 从上至下扫了面前的“小蝶”一眼,凤邪的易容术,应已达到最高的境界。易容术,是江湖人的一种小把戏,可以模仿他人的面容,用特殊材料制作,覆盖在脸上,就可使面容改变。但凤邪从原本高头大马的身材变成小巧可人的小蝶,不但运用了脸上的技术,还有身体上的改变,这是易容的最高境界。江湖上会易容术的人并不多,而达到这个水准的,就更少之又少。 只是这凤邪……把这种厉害的门活竟然用在和她争斗这点小事上,实在是幼稚至极! “把小蝶还给我,你把我引到柳湖来,应该又是想用威胁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吧?” “怎么能说下三滥呢?”见被识破,凤邪却是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的计谋,却是一点都不赞同叶朝歌的那句评价,“江湖上,自古是胜的人嬴,只要我骗得了你,那就不算下三滥。” 可惜,他失败了。他刚刚高谈阔论的样子和平时的小蝶实在相差甚远,她再怎么也不会相信。 “那我房间墙上的裂缝也是你做的?” “第一次来你家,自然是要给你点礼物的,好回敬你。”凤邪从身上掏出了一堆纸团,在叶朝歌面前摆了摆,而后又塞回了身上。 这是她那时胡画时烦躁丢出窗外的纸团,没想到,却丢到了凤邪身上,更被他回敬了另外一个礼物。 “想要小蝶吗?” “你有什么阴谋?”见凤邪笑眯眯的,却是让叶朝歌的心有点抖抖的,这个男人,越是这么“和蔼可亲”,她越是觉得身上发寒。 “只是想问个问题。” 只要回答问题?叶朝歌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能够让凤邪好奇的,但这比她原来想的救命方式简单的多,她自然是一口应承。 “你和三皇子是什么关系?” ……这是什么问题? 叶朝歌看了凤邪一眼,现在的凤邪仍是小蝶的面孔,他又是一脸笑眯眯的表情,但叶朝歌却是莫名的感觉到凤邪的心情并不好。 “我都没有见过他。” “那他对你这么热络?” 谁知道,连她自己都想知道北辰泽是发了什么疯,才会在她面前一脸情圣的模样。想了想,叶朝歌终于憋出了一个借口,“大概,是因为我天生丽质吧。” 咳咳咳,叶朝歌这一脸正经地说着不太正经的话,却是让凤邪终于相信两人的确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你们府上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是北辰泽想要的吗?” 北辰泽想要的,这也是她一直在思虑的问题,“可能有,但我不肯定。” 凤邪望了她一眼,“既然知道北辰泽是为了东西对你有意,便不要陷入情网。” ……“你放心,我不会。”倒是他,为什么一脸老妈子的样子,对她管东管西? 得到叶朝歌的保证,凤邪倒也是放了心,两人一时间找不出话来说,便在柳湖旁相对无言。 “我问你个问题。” “嗯?”叶朝歌问了一句,他轻声地哼了一声,似是不在意,却是万分仔细地听着。 “你为什么要扮丫环来我家?”凤邪看起来,就不像是会愿意当人奴才的人。在叶朝歌的想象中,他就算要假扮丫环来府里探听她的习惯,也该是派手下来。 事实上,一开始,凤邪也的确是这么做的。这么多手下中,杨杨的易容术最好,却没想到,叶朝歌的丫环,一被抓住就开始东闹西闹,到处乱咬人,虽然没什么武功,却也可以说把他的手下闹得鸡飞狗跳,这么多人里面,唯有杨杨能够安抚那个丫环。他便派了杨杨去照顾那丫环,干脆自己到了府里。 “你看起来就不像是愿意被人使唤的。” 他的确是不愿意。 被人当丫环使唤,叫人小姐,那在他二十八年的生命中就没有发生过,但是知道是做她的手下,他的情绪却并是很抵触,做她的丫环,似乎也不是那么让人不能接受。 他为什么会这样? 凤邪一时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却是觉得自己对这丫头,似乎有些不一样。 “喂,你哑巴啦?” 凤邪回过神来,却见叶朝歌的脸已经凑到了他的面前,全然不见刚刚对他的半点敌意,两人和平共处,感觉似也不差。 凤邪的嘴角微微一勾,“我喜欢。” 他说什么?叶朝歌愣愣看着的这个人。明明仍是丫头的模样,但这一笑,却该死得好看…… 而最让她震惊的,就是那句“我喜欢。” “早知道你喜欢做个丫环,我可以多给你安排一些工作,洗衣服啦、烧饭啦、洗肚兜啦……” 这一番似是呓语的话,又是震地凤邪一阵咳嗽,“我说的是,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