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
    天地间苍茫一片,整个龙迹大陆沉浸在一片肃静当中,所有的繁华和萧瑟,所有的幸福和痛苦,就这样被黑暗层层包裹,不见端倪。
    而在龙迹大陆的正中央,却有微微的光闪耀着。这个神秘的,传说中有着龙的足迹的大陆,遍布了英雄的伟岸气息。然这个小小的岛屿却浑身散发着一股安安然的味道,细腻且平静。它四周的海水,清澈透亮,原本只像温柔的似母亲一般将它团团包围,却在子夜时分,突然的无风自动,不停翻涌,仿佛血池,阴郁的愤怒咆哮。
    慢慢的,慢慢的,有一个美丽的头颅钻了出来,她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脸上的肌肤洁白,光泽莹然,一双美目却是睁得极大,点点的血迹从中流下。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血珠亦散发着一股幽暗的美丽,让人只觉悲苦,不见惊悚。
    头颅的下面并没有躯体。但是它轻盈的移动着寻觅,像在寻找一个遗矢很久的东西,又像是检查着一项珍藏许久的宝物,只有看一眼,方觉放心。当她的眼睛最终有了焦距的时刻,她心满意足的叹道:“你还在这。”忽而又愤怒的咆哮:“可是他又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守约定?为什么?为什么……”
    龙迹大陆忽然乌云密布,滚滚的雨水瞬间倾泻而下,清晨的时候,无论是龙族,天人族还是基因族,都不得不皱紧眉头,看着被毁的庄稼和房屋,对上天暗自咒骂。 正文 第一章 龙迹大雨
    汝血腾就是被这样的大雨浇醒的,这个其貌不扬的少年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黑发黑眸。在龙族古老的传说中,曾经有一位的英雄弓手汝羿,为了救百姓射下了日夜照耀不息的九个太阳。汝血藤在没事的时候,经常天马行空的想象着那九支箭是如何的威武,如何的有力,他也不断的细细琢磨,当年汝羿是如何发力,如何用功射出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九支箭,从而天下闻名的。可惜他百思不得要领,自己依然只是个经受着生活窘迫的小小的龙族少年。
    这场莫名其妙的大雨使汝血滕万分恼怒,他虽然自以为是绝世英雄汝羿的后代,不过没有人证实这一点。在三岁那年,他的父母突然神奇失踪,独留下他,飘泊于龙族这片土地上,居无定所,风餐露宿本就是常事。此时他不得不在大雨中发足狂奔,寻一片立身避雨之处。
    “老胡!”“老胡!”汝血腾不断的敲打着,在这个破旧的小草屋里,现下正沉睡着一位白发长须的虚弱老人,他并不姓胡,胡是汝血滕对他的戏称,也就是糊涂的意思。两年前,这个老人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用一根镶着亮闪闪饰物的木杖指着汝血腾的小茅屋大喊大叫“在这里,在这里。”
    汝血腾当时兴致勃勃地从茅屋里跑出来,双眼闪着光的紧紧盯着着他,以为他在这里发现了什么宝藏,自己作为茅屋的主人,自是有资格分一杯羹。结果这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先生,居然一点君子风范也没有,他不仅没有立刻挖出宝藏,还蛮不讲理的霸占了汝血腾唯一的财产——这间可以遮风挡雨的,虽破旧却温暖的小屋。
    精明如汝血腾,自然没有同意的理由。不过他看这个老人年迈体虚,等他在这个屋子里找到金银财宝之后,自己再来抢夺,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于是痛痛快快的就搬了出去。当他渐渐的发现这个老头子并没有任何寻宝的意愿,并且神智有些不大清楚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
    然后在两个月之后的某天中午,龙族少年汝血滕又发现了自己一个除英俊勇敢坚强聪明之外的另一项优点——无上的善良。少年汝血腾,看着门外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太阳,再望望这个小小的瘦弱的老头,实在无法把让他搬走的话压出喉咙,明亮的光线下,这个风雨漂泊中磨砺的男子肌肉健硕,毫不示弱的闪着健康晶莹的光芒。他只要轻轻一握,骨头便会嘎嘎作响。但是一个男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向比自己弱小许多的人挥拳,就如同是参加一个必胜的赌局,虽胜尤耻。汝血腾用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悻悻然的离开了自己祖传的也是唯一的财产。
    不过这个突如其来的风雨交加的夜,使得汝血滕对当初自己的决定后悔至极,他有些气愤的敲打着门,心里盘算着这个糊里糊涂,又有些耳背的糟老头到底会不会给他开门,而熟睡中的疯子又听不听得到在暴雨中的人悲苦的叫喊?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糟老头很迅速的打开了门, 汝血腾本来将整个身子都倚在了门上 ,动着如果是再打不开,就撞门而进的心思,这一下,一个趔趄跌进了老头的怀里。
    老头扶着满身雨水的他,坐在了小小的木桌旁。汝血腾突然发现,这个老头扶着他的手很有力气,他盯着汝血腾的目光再不是以往那般涣散,微弱烛光下,他的眸子像猫一般眯着,开阖之际,一丝细微的碧光闪烁。仿佛碰上了最寒冷的玄冰,汝血腾蓦然间觉得有一丝害怕,于是下意识的把目光移了开去。
    外边的风声雨声正盛,凄冷的气息透过并不坚固的墙壁在屋中回旋,然而最后,似乎都落在了老人手中的木杖里,发出幽幽的黄光,明灿灿的,看一眼,便觉得暖人心肺,通体舒畅。
    老胡见他的目光被木杖吸引,不由得露出骄傲的微笑,说道:“这是天封,是龙神创世时用来划地成林的木棍所制。不仅坚硬无比,而且因为沾了仙气,所以百毒不侵,甚至连大自然的阴冷戾气也能全部吸收,幻化平和。”
    “哦。”汝血腾坐在椅子上,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这样的深夜,茶壶里的水居然是热腾腾的,血腾一气喝完,只觉得自己身上被雨浇死的细胞重新因这暖意恢复了生气。他跷起二郎腿,想到自己一生孤苦,此时有个老头给自己作伴也是蛮幸福的一件事情,虽然他有点奇怪,虽然他有点疯癫。可是如果他可以在雨夜为你准备一壶热茶,那其他一切还有什么重要的呢?
    不过此时此刻,老胡并没有涌起这般的温暖情意,他的眼神里锐利,打量汝血腾的目光仿佛是一个猎人在考察他的猎物,而眼底深处更是让人琢磨不透的彻骨悲伤。半响,老胡突然幽幽问:“你是弓手?”
    “哦。”汝血腾的脸色有点发红,龙迹大陆的子弟在十三岁开始都已经习练祖传的技艺,或弓手,或战士,或术士。可是他自己,实在是回想不起,幼时父母使用的是何种兵器。这间遗留的小屋,也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启示。好在,他记得自己的姓名,又从百姓的口耳相传中,知道了远古时代的英雄汝羿,便自作主张的认作了自家的祖先,习练起了弓手一职。
    “我会是龙族最优秀的弓手,比青族的青媚还要厉害。”汝血腾信誓旦旦,望向墙上挂着的那张普普通通的木弓,脸上的红晕更深。
    老胡却点点头:“我知道。”然后像是内心经过百般挣扎,疲惫的说道:“我本来想要告诉你一切,可是现下想想,一则你不会信,二则你即使信了,也未必有什么用,命运依然会按照既定的轨迹行驶,我,我们,甚至连你,也一样无能为力。”
    转过头,脸上是神秘莫测的笑意:“你有什么要问我的吗?我们也算缘分一场,你心底纯善,我很是喜欢。所有的问题,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汝血腾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眼前的糟老头身上隐隐透发出一种神奇的力量,敬重不知不觉已经占据了他对老头以前所有的不良评价。他本来张口想问:“我要如何习得像英雄汝羿那样的建法?”但他本来心思澄静,认为天地间万物自有自己的法则,因此对于所有的磨难很少忧心,汝血腾自觉得其中的秘诀总会有一天参透,于是改口问道:“你怎么一时糊涂,一时清醒,还好像很有学问的样子?”
    老胡嘴角溢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失望,不过他摇摇头,依旧笑言:“我吃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将一条叫“裂头蚴”的虫吃了进去,它不断蚕食我的神智,也许有一天,我死了它都不会死。”
    汝血腾又“哦”了一声表示同情,与此同时,他开始站起身来四处搜寻,觉得这个不错的老头应该也会在家里存放些吃的东西。
    “你没有别的什么想要知道的吗?”老胡心有不甘,他目光里的痛苦越来越赤裸,仿若泼墨一般倾泻在汝血腾的身上。
    汝血腾本来就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于是很自然的就顺着他的思路走,希望可以籍此安慰老人家,他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道:“那你为什么会吃呢?”
    “为了找到你。”
    汝血腾了然的抬头看了看自己的房子,觉得自己应该善良的不再说话。老胡也突然的安静了下来,灯光下,他脸上沟壑漫布,却是无端慈祥,汝血腾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如果他还活着,是不是也是这般模样。心里面柔情升起,神经也便渐渐的放松了下来,他叹口气道:“我想睡觉了。”
    老胡深深地望了他一眼,说道:“也是命该如此,你睡吧,醒来后,你就不会再见到我了。’汝血腾一惊:“你要走?”
    “不是,”老人目光沧桑:“只是再见时,我已不是原来的我。这根木杖,作为相见的礼物送给你。”
    汝血腾的这一觉睡了七天七夜,当他睁开那双小却明亮的眼睛时,看见的是明媚的阳光。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这场大雨给整个龙迹大陆带来了怎样的灾难。他只知道,那个老胡又变成真的老胡了,是他把汝血腾从睡梦中拍醒,然后对着他痴痴傻傻的笑,疯疯癫癫的喊:“在这里,在这里。”接着不依不饶的霸占汝血腾的屋子,让这个可怜的少年如流狼狗一般无家可归。后来很多的时光里,汝血腾都在怀疑,自己那夜所看见的神秘睿智老头是不是只是南柯一梦。不过,他坚决的拒绝承认这一点,因为,因为……那个承诺给他但是现在仍然在老胡手中的木杖,看似应当值不少钱……
    第一章 一朝伴君侧
    “武帝四年,天降大雨,民不聊生,王子烈敖以血为咒,天怒始息,众人皆尊为神。”
    《天人族史记•龙族卷》
    秋高风净,暖日升烟。
    高高的观礼台上,一个少年冷冷的坐着,他鼻梁高挺,一双眼睛深邃,却是遍布了阴郁之气,让人时不时地想要躲开。
    台下,是三排站立的整整齐齐的兵士,秋风徐徐的吹过,天气甚为凉爽,可是这三排共三十个人,却没有一个额头不冒汗的。如果你仔细看,还会发现他们的腿脚都在微微的抖着。被称作龙族第一弓手的少女青媚从后门匆匆赶来,俯身在少年的耳边说了什么,少年面无表情,只是微微点了点头。青媚转过身,对着站立的兵士作了一个奇怪的手势。霎那间,整个庭院,陡然变得阴云密布起来。
    也不知是从哪冒出一大堆斧头,借了不知哪里来的神力,漫天的兜转起来,这么高的距离,这么强的借力,便是丝绸漫步,恐怕降转到地上,也非常人可以承受。更何况,那斧头,个个货真价实,双翼银光闪闪,中间的斧柄妖异的泛着红光,仿佛随时要吸食人的血液。
    被斧阵包围着的众人,个个面如土色。处在第一排第三位的少年,本来还是一脸的戏谑脸色,看到如此情形,也不禁被恐惧抽空了脸色。满天的斧头被互相的劲力飞絮凌乱,落下的铮然声响中,少年身边的人已被斧气爆成碎片,卷飞而去。而他目所可及处,至少有两柄斧头星飞电掣,已然到了他的额前。
    这本是王子烈敖甄选侍卫的必经程序。汝血腾本是带着必胜的信念来应选的。可是现在,他实在是有点后悔。出人头地,荣华富贵自然是好的,可是,这些能比得上生命吗?汝血腾并不是一个很厉害的赌徒,他意识到自己这次,又把赌注压大了。
    他懵懵懂懂的抬头望,高高在上的烈敖,双目中重叠的彩光隐隐旋转着,妖异无比,他整个人散发出的,正是王道与霸道之气的完美结合。而身旁的女子,青衣飘飘,应该就是自己从少年时代就一直崇拜的龙族第一弓手青媚。两人站在一起,无论是身份相貌抑或是那冷冷的神情,都无比的登对。汝血腾不知为何,只觉心中一阵一阵难受的紧,那苦痛和死亡的恐惧交相辉映,让他瞬间觉得天地失色,悲苦至极。
    可是突然之间,他只觉一股神秘的力量从身上腾起,将周围的一切全都笼罩了起来。包括他的手,他的脚,他的思维,都沐浴在了暖意融融的光线中。他跪在了地上,忘记了自己是谁。
    等汝血腾甚至恢复过来,他看见一只手向他伸了过来,那是一只普通的右手,宽大,干燥,筋骨很粗疏,由于长期握着剑柄,掌中已经磨起了厚厚的老茧。可是这双手的主人,却并不普通。他高贵,他威严,他优美,他出尘。
    他便是在四年前,以浑身的鲜血为引,止住了那场灾难性的大雨,从而奠定了自己在龙族继承人位置的王子烈敖。
    只听青媚说道:“是天封的力量。”
    烈敖微微一笑,他明白青媚的意思,这个男子之所以能逃过基因族巧匠的电离斧阵,并不是缘于自身的武艺,而是另有奇遇。可是烈敖脸上的郑重之意不减。他的手一直向汝血腾伸着。汝血腾把手放上去,借着王子的力气站了起来。烈敖看着手中的手,它豪放,稳定,宏阔,坚强。它是一块未经锤打的玄铁,略一雕琢,便会绽放出绝代风华。
    这一点,自己绝对不会看错。
    “汝血腾?”烈敖的声音温润如玉:“你以后便是我的侍卫了。”汝血腾恍恍惚惚,透支的体力和奇妙的经历让他的腿有点发软,因此,握住烈敖的手始终没有松开。
    周围,是一具具横梗的死尸,他们支离破碎,脸上的表情狰狞恐怖。而就在刚刚,他们还生龙活虎的和汝血腾并肩站在一起,那个时候,他们和汝血腾一样,虽然紧张,但是踌躇满志,充满希望。
    汝血腾忽然间有一点犹豫,他问:“侍卫,是要保护王子的安全,不是一定要杀人的吧?”
    烈敖的嘴角上扬,似乎是在笑。可是眼神里却是一丝温暖也无:“侍卫只是一个名称。我并不需要保护。也没有谁真的可以保护的了谁,唯有自身力量的强大,才是最安全可靠的。而我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并肩作战的兄弟。”
    汝血腾还没来得及点头,只见一个垂死的军士匍匐着爬了过来,可能是刚刚的斧头并没有劈中他的要害,所以他虽然浑身血迹,倒还是一息尚存,强烈的生存欲望使得他双手紧紧的抱住烈敖的脚,不断的低吟:“王子,救救我,救救我。”
    没有丝毫的犹豫,一道亮光自王子左手中倏然闪起。 军士被这道亮光劈成两半,甚至连声音都没发出,便跌落成泥。
    “污了我的龙凝剑。”烈敖拧起眉头,觉察到汝血腾突然松开的手,淡淡地说道:“我身边不留没用的人,乱世即出,弱者不如草芥。”说罢,迈过尸体,悠然而去。
    青媚走过来对他笑:“汝血腾,很好的名字。王子今天早晨在花名册上看到你,就已经看好你了。你果然没让他失望。”
    汝血腾却有点失望的看向自己心中的偶像,刚刚的场面血腥无比,汝血腾七尺男儿都不禁是浑身颤抖,而这个貌似柔弱的女子,脸上竟是一丝变化也无。不应该是善良宽宏的女子吗?也许因为耀人的家世和武艺,会稍稍显得有些冷傲,可是冷傲显然和冷漠有着明显的界限,
    “我却有点失望。”汝血腾觉得耳喉鼻嘴到处都充斥着血味,声音也变得沙哑难听起来,,“这不是我想象的神。”
    明了他话中涵义的青媚,脸上微笑瞬间开谢,归于静止。“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我还要告诉你,这个大门,你走进来,就再也走不出去了。”青媚的声音柔和,语气却很是凌烈。这句话如在深秋最后飞舞的萤火一般,传到汝血腾的耳中时,已经变得一明一灭的了。
    汝血腾咧了咧嘴,他突然间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应该为活着而微笑,还是应该为活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而哭泣。
    第二章 大婚前夕
    这是一间简单的屋子,但绝不简陋。
    因为在烈敖的府第中,每一件物事都看似平淡,实则取材构思都极尽精巧,是真正的风雅。
    当然,有时候,不,是绝大多数时候,风雅并不取决于物,而是取决于人。这间屋子的主人衣着简单,很随便得坐在了一张木凳上。面前的木桌上放着一碗水,白水。
    你可能不知道,这套张桌子的面板用的是蜥蜴战士的胸骨,所以它坚固并且音质铿锵。桌布用的是悬冰蜥蜴活剥下来的肌肤,即使是在夏季,依然透剔冰凉。你更没必要知道,这木凳散发着淡淡香味的红漆取自剧毒虫王和虫后的血液,要坐上去,亦需要不一般的内力来镇毒。也许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个少年曾经独闯失落盆地,然后得胜归来。
    不过这样的事件,对于被龙族人尊为神灵的王子烈熬来说,也并不算什么值得夸耀的大事。
    此时此刻,他的眼睛宛如远山,袅袅地一直入青天深处,那白水也涵荡深远,虽在一碗之间,却宛如秋江大壑,渺无尽头。
    因为这个人的缘故,整间屋子,都有说不出的明媚耀眼。
    他淡淡道:“都准备好了么?”
    屋子中只有他一个,但随着他这句话,立即一个影子从暗处窜了出来,应道:“是!”
    他沉吟了片刻,又道:“每一个人都在他们的位子上么?”
    那个影子再度用非常肯定的语气道:“是!”
    然后那个影子也坐了下来,有侍女也给他端上了一杯水,白水。
    这白水虽然也不是一般的白水,它从皇宫外面的极负盛名的龙迹酒吧运来。但是白水,总归是淡而无味的,比不了茶,也比不了酒。
    不过汝血腾已经习惯了,并且开始欣赏甚至敬佩烈敖的这个习惯,烈敖说的对,人的一生,其实都不过是一杯白水,比如引血救民之前的烈敖,再比如入宫成为侍卫之前的自己。至于以后是茶是酒,就要看自己往里面加什么了。
    门外忽然间有侍卫来报:“黄族王子,啸天,啸地来访。”两人对视一笑,龙族又分为七个种族,现下的统治者龙震羽出身皇族,虽然龙族继承人选拔可从各族嫡子中甄选,但是出身黄族,龙震羽的亲生儿子啸天,啸地,机会岂非比其他人更多一些?
    “他们安于做白水,被我抢了加糖的机会。”烈敖如是说。
    啸天,啸地是一对孪生子,和烈敖汝血腾一样,也不过二十岁上下的年龄。出生贵族的他们。虽没有烈敖那般摄人心魄的英俊。也自有一股飘逸之气。
    两人年纪比烈敖稍幼,先是躬身行礼,然后才抬头笑道:“弟弟们恭贺烈敖王子大婚了。”
    烈敖点点头,说:“不必客气,多谢了。”
    烈敖然后不再说话,一则,他本来就不是多话之人。二来,烈敖也很明白,沉默,有时候是很好的武器。以退为进,不管用在什么地方,都是很好的策略。
    啸天啸地闲扯了一些话题,奈何烈敖实在不是可以谈天说地之人。片刻之后,场面变冷了下来。两人对视一眼,清咳一声,啸天于是说道:“王子,关于龙迹酒吧之事……”
    烈敖脸上浮出不易察觉的笑意,不过仍是不言不语。
    啸天咽了口唾沫,期期艾艾地说道:“那个,今年龙迹酒吧,是否仍然可归我们兄弟两个掌管经营?”
    啸地慌慌忙忙的补充道:“获得的利润,我们兄弟将以三成供奉王子,定当分毫不少。”、
    烈敖终于露出了笑意,他的语气也温和了许多:“既是如此,那你们便可放心,其实自家兄弟,又何必如此客气。” 正文 第二章--第三章
    啸天啸地暗中松了一口气,他们本是一脉同意,甚至连眼神都不必交换就可以了解彼此的意思。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贪财的人更好对付的了。也许传说中的王子烈敖品质并不应当如此恶劣。很有可能,他需要一笔钱来补充军费,扩充自己的势力。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可是啸天啸地并不在乎,所有的人都极力的往前冲,因为破坏别人的进程就减缓自己的脚步,是最愚蠢不过的事情。唯有不断提高自己的速度,才是正途。这样的道理,生活在尔虞我诈的皇家的孪生兄弟俩又怎会不清楚?
    啸天啸地挥挥手,一排侍从走了上来,每人的手里都捧着不轻的盘子。上面用金银丝织成的绣布紧紧地盖着。站在烈敖身旁的汝血腾,不仅微微地叹气。出身贫寒的他,见多了世间窘迫,那些最底层的人,紧紧用布盖住的自然是那些最寒酸的东西,不愿轻易示人。以此来维护自己那些可怜的尊严。而这些皇族贵子,越要掩藏的东西,应该越是贵重吧?他们不要尊严,对别人的三跪九拜,甚至还有点厌烦。他们要的,不过是清名。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
    看着兄弟俩心满意足的离开,汝血滕问道:“王子当真要和他们分成利润?”
    烈敖微笑:“是要分成。不过不是三成。”
    他站起身来,将手中的白水一饮而尽:“我要的,是十二成。”
    龙迹酒吧的十成,外加啸天啸地身上的两成。
    王子烈敖的父亲,青之一族的王,龙天雄踏着儿子铿锵的尾音走了进来,屋子里突然间更加的安静起来。龙天雄骄傲的打量着自己的儿子,七岁拿起龙凝剑,十七岁名动整个龙族,可是他又绝对不只是区区一个只会舞刀弄剑的战士。也就在十七岁那年,他用智谋俘虏了天下子民的心,从此站在了权利的巅峰。
    他是他龙天雄的骄傲,也是整个青族的骄傲。
    可是,做这样儿子的父亲岂非也是很累?他永远不会听从你的教导,他年少轻狂,偏又得志,天下仿佛已经成为了他的囊中之物,又怎会把‘父亲'’放在眼中心中?
    做这样儿子的父亲岂非也是很痛?他不会只单单属于你,他属于整个青族。只因他的荣辱牵涉到了众多族人的荣辱。你眼睁睁的看着他痛苦,还要苦口婆心的劝,如同今日此时:“敖儿,大婚的事情,你一定要准备好,莫要再生事端。”
    烈敖点头。龙天雄想要再说什么,终是再难启口。借用和基因族公主的联姻,可以继续巩固青族的实力。白云苍狗,永生的权利变幻,本就不是凡人所能琢磨透的。这个道理,处在这把年纪的龙天傲不是不懂。只是,仍然希望将权利紧紧地攥在自己的手里,越紧越好。这样的欲望,龙傲天自知为凡夫俗子,即便再多活上十年,怕也是一样的心境,一样的做法。
    族里的人,都深知烈敖和青媚的爱情。
    他们,是有权利对龙天雄冷漠,对全族人冷漠的。
    龙天雄默默地离开了,汝血腾也默默地离开了。天色,已经慢慢的被缚住。一点点黯淡了下来。烈敖忽然间拔剑。龙凝之剑,可通主人灵魂,遇怒称为雷,威力可加十倍,遇悲称为影,威力再增十倍。
    剑出鞘。剑光如怒龙盘旋,激起的万千条丝光冷电犹如天龙暴张开的鳞甲,挟着风雷之声裂空嘶吼,整个烈敖府的大地一阵震动,原种悬挂着的来自失落盆地的传说即使是千年悬铁也无法撼动分毫的祭师骸骨,瞬间灰飞烟灭,了无痕迹。
    仿佛怒气已经被发泄完毕,这么多天来,烈敖露出了自知到自己成为政治婚姻的牺牲品后的第一个笑容。龙凝剑,练到第四层,威力已经是如此之大。那么第五层,又该是怎样的惊天动地,惊世骇俗?可是,也许这个世上,除了烈敖之外,再没有别人知晓,龙凝之剑又名梵天之剑,那第五层便是要焚身挥舞,梵天,便是要为倾情之人,争辩一次,呵护一次,灿烂一次。
    这一天,烈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遇得到? 正文 第四章 赤火烈溪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赤火就颇觉不祥。
    她一身红衣,鲜艳如天边的晚霞,眼波流转间。是说不出的温柔情意。她说:“小老鼠,你饿不饿?”
    赤火和他的神兽鼠晶晶,同时用厌恶的眼神表示了抗拒。
    鼠晶晶那年三岁,他可以容忍别人嘲笑他丑陋,因为事实本来如此。但是“小”字却是他不能接受的,他可以掘土为坟,暴齿杀人,这样的本事,可以用“小”字来形容的吗?
    赤火那年三十岁,他厌恶的理由比较简单,他不喜欢别人离他这么近,美女也一样。而她,张开了双手,似乎马上就要奔跑着扑过来。
    她当然没有成功,而是结结实实的摔倒了地上。
    因为天人族的战士赤火,不仅杀人的工夫一流,躲人的功夫也不差。
    地板很凉,她的屁股也很疼,但是很奇怪,她一点也不想哭。她虽然知道自己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女,可是她更知道,笑容对美女是可以锦上添花的。
    她就这么含泪笑着说:“我叫烈溪,小老鼠,你们叫什么?”
    你们叫什么?过了很多天,赤火才恍悟这句话有点不劲,自己是赤火,炽烈的火焰,和小老鼠有什么关联吗?
    烈溪,在赤火的生命中,一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浑身颤栗,心脏中,有什么麻麻的东西缓缓爬过,赤火融于烈溪,上天注定,这是个会给赤火带来麻烦的丫头。
    第一次的相遇,是在龙族的土地上,赤火执行完任务,带着鼠精卫士作最后的勘查,遇上了这个傻傻的小姑娘。烈溪,她摔倒后告诉赤火,她叫烈溪。而号称心中只有剑法的赤火居然记住了,这个相当不怎么样的名字。
    朝阳照耀,这不过是赤火三十一岁这年一个很平淡的初秋早上,他在街上漫步。鼠精跟在他的身后,同样的沉默。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们习惯于这么随意走走。沾染点世俗的烟火之气。她仿佛是特意在那里等他的,静静地站着,看到他走过来,才笑,笑声清澈爽朗:“小老鼠!”
    他和鼠晶晶与同时变了脸色,他不知道鼠晶晶是不是真的在生气,但是他的内心,是在偷偷高兴的。不过,他还记得自己是赤火。
    是赤火就只能冷冷的回答:“我好像并不认识你。”
    “哦,我叫烈溪。”她毫不介意,依旧只是笑。似乎能见到他,就已经是无上的欢愉。
    “我知道,”赤火说:“我是说只知道名字并不算认识一个人。”
    “可是,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却觉得已经认识你很久了。”烈溪偏着头,似笑非笑。
    赤火很想问问,她为什么从龙族来到了天人族,那是一段遥远的,并不安全的路途。不过他没有问,他是赤火,他只热爱燃烧,并不喜欢沾染尘埃或是麻烦。很显然,烈溪是尘埃,虽然她美丽。烈溪是麻烦,虽然她热情。
    于是赤火转身离开,他不想说话,他要回家。
    可是这次,他的身后,除了形影不离的鼠精侍卫外,还有脚步轻盈的烈溪。
    等他坐在家中的椅子上时,烈溪也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大大方方的作了下来,她甚至还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当然,她也没有忘了给赤火倒上一杯。
    如果鼠晶晶是客人的话,他一定认为烈溪才是赤火居的主人。
    不过,烈溪当然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正的主人,她对赤火说:“小老鼠,你能收留我么?”赤火说:“他不叫小老鼠,他叫鼠晶晶。”
    “鼠晶晶?”烈溪拍手笑:“多好听的名字。”看鼠精侍卫也被她夸的脸露笑意,烈溪接着说:“那只小老鼠叫鼠晶晶,那你这只小老鼠呢?”
    “我叫赤火,不叫小老鼠。”赤火大叫。旁边鼠晶晶乐不可支。
    “为什么你不能叫小老鼠?”
    “因为大家都不这么叫。我也不允许大家这么叫。不然我就拿剑杀他。”
    “太好了,我也不允许别人这么叫,不然我就用牙咬他。只有我自己才可以这么叫。”
    烈溪很成功地留了下来,因为世界上的人都怕胡搅蛮缠,赤火尤其怕。
    “也许你应该交房租。”赤火说,不过他用了“也许”二字。
    “可是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盘缠都用光了。”烈溪皱紧了眉头,忽而开颜笑:“不过我可以做饭给你吃,算是抵房租。”
    “你会做什么呢?”赤火很好奇。
    “西红柿炒蛋,蛋炒西红柿,蛋炒西红柿和蛋。”
    赤火很认真地想了想,说:“有什么区别吗?”
    烈溪高兴得都要跳起来,“小老鼠,你原来对我会做的东西这么有兴趣,那我今天晚上就做给你吃。”
    赤火最终也没有明白,西红柿炒蛋,蛋炒西红柿,蛋炒西红柿和蛋到底有什么哪怕是细微的区别,因为无论是什么菜,烧糊了之后,都是不能吃的。
    在过了晚饭时分一个时辰后。赤火用炎锋剑刺死了一只鸡,鸡很瘦小,因为炎锋剑是一把有灵魂的剑,一般情况下,它拒绝做杀鸡这种工作。
    而即使它愿意做了,我们也都应该明白,天人族的第一战士,并不居住在荒郊野地。而正人君子,即使饿死,也不会去做小偷的。
    不过,赤火根本不用解释这么多,看到食物的烈溪已经很是满足。但是当他把烤熟的鸡肉之分成两半,一半地给烈溪,一半送入自己嘴中的时候。烈溪一双眼睛迅速眯起,满脸的蔑视:“你让这只老鼠就这么饿着?”虽然赤火的房屋简陋,这个女孩子也是粗布衣衫,但是她一双眸子清澈见底,嗔怒起来,清淡的面庞上便含了不能穷尽的美,仿佛新雪堆就,暖玉砌成。
    可是赤火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神思淡定,他看她的眼神依然不带任何的感情,惊叹或者是欣赏,和看他身边的丑陋的鼠精守卫没什么两样。他瞥她一眼,不带任何波澜的说:“你可以选择让鼠精吃这只鸡,你自己饿着。”
    烈溪的脸上果然显出踌躇的神色,被赤火点亮的篝火熊熊的燃烧着,映着她微拧的眉头,美丽如同画面。好半天过去,烈溪终于拿定了主意:“我一半,它一半好了。”顿了一下,又问:“他的食量如何呢?会不会被饿死?”
    赤火的眼神里有些什么突然来临又被匆匆掩饰,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那是一种被称作微笑的东西 。可能那一瞬间,他是想要说什么逗弄一下这个单纯的,把如何分配鸡肉当作人生大事来处理的小姑娘吧。不过最终赤火依然只是点了点头,简洁的说:“不会。”
    烈溪这才心满意足的拿起鸡肉,狼吞虎咽起来,对于美女来说,举手投足都灰尽是风情。赤火曾经听说过,一个美丽的女子,即使胃疼,用纤手捂住心口的神色也是人间仙境。而烈溪,即使真的是在狼吞虎咽,赤火也愿意,就这么看着她,静静的看着,沧桑远去,温暖美好,然后,让自己的这一生,如是倏忽而过。
    赤火和烈溪 ,都全然不知,因为龙族公主的离家出走,给整个龙族带来了怎样的风波,而龙迹大陆,又以此为诱因,将会面临怎样的滔天巨难? 正文 第五章 物竟天择--第七章
    七月十五,是龙族的清明节。
    这天并没有下雨,可是汝血腾依然觉得内心很悲伤。虽然这种悲伤也不过是近几年才有的事情。
    汝血腾见过很多人离开这个世界,他天性善良,也会难过许久.可是,并不会怀念。
    在汝血腾二十二岁的生命中,他只怀念过一个叫做老胡的糟老头,那个老头,虽然疯疯癫癫,给他带来了许多麻烦,但是,偶尔他也会在雨夜,准备一杯热茶。偶尔,也会用慈祥的目光盯着汝血腾看。
    孤儿对于亲情的感觉总是特别敏感,也特别重视。这点,是烈敖所不能理解的。他对汝血腾每年这天都请假,感到不悦。在他眼里,亲情和权利,本没有什么太大区别,更何况,逝者已去。
    北雁已经在南飞,那个小茅屋孤伶伶地站着,汝血滕带了祭扫的器物,茅屋后面,是一座小小的坟。
    每年汝血腾来的时候,这里都盖满了尘土。可是今年,这里很干净,是整整齐齐的干净,是人为雕琢的干净。汝血腾忍不住就坐下来想了一想,老胡会不会还有别的亲人?
    这里很安静,所以汝血腾很容易就听见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一连串巨大的泡沫从老胡的坟心升起。一浮到可视的地面,便立即破开。
    场面有些诡异,汝血腾持弓走到旁边,他发现整个坟墓已经变成了透明的,老胡的尸体,居然还没有腐烂。已经四年过去,这让汝血腾觉得诧异无比,而更让他诧异的是,随老胡入葬的天封木杖居然不见了。
    而千里之外的基因族,正处在一片忙乱之中,地位仅次于基因族皇帝的长老府,彻夜灯火通明,五个很老的人,他们全身都裹在黑衣中,几乎垂肩的长眉泄漏了他们的年龄。长老府当然不会冷,但是他们五个,总是紧紧地贴在一起,同起同坐,同止同息。此时此刻,他们就连眉毛也皱的一模一样。弯曲着,蜿蜒着,纠结着。
    云焉公主嫁往龙族的一万弓手,一万战士,一万法师,以及光彩夺目的奇珍异宝,无数匠心独运的奇玩巧件。都已经准备妥帖。明天,就是公主动身的日子。然这一夜,这五个奇异的老人,又因何不眠?
    同样没有入眠的,还有明日将要陪同公主一同前往龙族的白天择,他不是个俊美的男子,可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淡定的魅力。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淡定就等于成熟,等于安全感,这绝对是一项比钱财和势力更让女人趋之若鹜的东西。
    她的妻子水晶,十年前,便是基因族第一美女,连皇帝也曾动过纳她为妃的念头。而当时,白天择还济济无名,铁甲教共一十三名弟子,白天择排名第十三。然而运气,有时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是无比重要。铁甲门忽然在一夜间覆灭,幸存者唯白天择一人而已。
    天资聪颖,又得铁甲门技艺真传,短短数月内,白天择便声名鹊起,成为基因族里不可小觑的强大基因异能者。而他特殊的飘逸而又稳重的气质,使他很容易便赢得美人心。自此,功名,佳人,炫彩夺目,装饰了他原本平淡的人生。
    十年过去,美人已经将要迟暮,而白天择身上的光泽,却是越来越耀眼。陪大婚的公主嫁往遥远而富庶的龙族,这样的任务,又落在了白天择的头上。而他当然知道,任务不会只是护送陪嫁这么简单。
    夜深人静,正是诉说秘密的好时机。白天择牵着玉加的手,一步一步往山洞里走。这个粉状玉砌的小孩,一点都没有诧异的意思。虽然他们的入口,竟是花园里的一座假山。但是,基因族里,事事千奇百怪,大家穷思极虑,以改变为荣耀,这样的机关,即便是在玉加这个八岁孩童看来,亦是雕虫小技。
    山洞的尽头,还是山洞,这倒让玉加有点奇怪了,他以为,就算不是什么精妙武器,多少也应该有点绝妙的宝贝。才不枉费,今夜这么刺激的气氛,还有,父亲拉着他的,这么温暖的,恋恋不舍的手。
    当白天择停下脚步的时候,玉加看到了等待着的异能神兽,小兽全身披着深紫色的毛皮,更无一根杂毛,身子虽只有幼猫大小,但一蓬巨大的尾巴徐徐垂下,足有三尺。远远看去,全身宛如一匹紫色的锦缎,搭在人肩头,散发出浓浓的香气。
    看到白天择微微点头,神兽忽然长啸一声,宛如蛰龙苏啸,乳虎振声,似无由而发,而又无远弗届,宛如命运一般,将现世与彼岸一声打通。与啸声同时发出的,还有神兽散发的越来越馥郁的香气,白玉加起先还好奇得睁大眼睛看,渐渐的,便支持不住,倒在了白天择宽大温暖的怀抱中,
    白天择温柔的抱着他,深深凝视着这个即使没有经过基因改造也丝毫不逊于其他基因族孩童的儿子,内心有一种叫做内疚的东西缓缓升起,压的他透不过气来。
    凶险的行程前,世间的每一位父亲都会和自己的子女告别,他们会将自己的财产,技艺或者一些美好的情感,交与自己的骨血,作为物的传承,也作为情的补偿。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如果这次他失败了,属于白府的一切,包括他那倾国倾城的妻子,都会没入尘埃里去。他没什么可遗留给玉加,包括这个名叫“破坏者”的忠心神兽,破坏这个名字虽然听这可怖,但是唯有破坏,才能求新。破坏者,就是拥有利用破坏之力来疗伤的功效,特别是对那些奇奇怪怪的基因武器,辐射或是烧伤的部位,经破坏者诊治后,均可妙手回春。然而,并不是白天择不舍,这个对玉加大有好处的神兽极为恋母,若等小兽出生之时,将母兽引开,等它睁开双眼,小兽便会将第一眼看到之人当作母亲,言听计从,追随终生。除此之外,宁可死去,也不再听从第二个人。
    然而便是什么也不留倒还罢了,白天择却还不得不留下东西,惨痛的记忆,沉重的责任,都已经由破坏者的一声啸传入了玉加的记忆,从此,他八岁的身躯,也将扛起千斤的责任。
    白天择还有一子一女,白飞和白源,清晨的时候,他们同母亲水晶一起含泪送行,这两个孩儿都经过了基因改造,美丽的毫无特色,聪明的毫无灵气。白天择深信,大自然自有它神奇的功效,支配着整个世间的平衡,过度的改造,未必就是处处锦绣,也许,是带毒的罂粟,艳丽夺目的外表,后患无穷的碰触。
    玉加仍在沉沉睡,他不知道自己何时被父亲抱到了柔软的床上,然而梦境是坚硬而恐怖的:遍地残砖碎瓦依旧泛着刺目的红光。风来草偃,才发现这碎瓦上红光并非夕阳返照,而是已饮透了人类的鲜血。血色,触目惊心,而被血色染透的泥土,却透出浓重的腥甜之气,让人几欲呕吐。更近的地方,连碎瓦也没有,有的只是遍地尸骸枕籍。生命在这里仿若最卑贱的浮草,如同风中飘摇的芦苇,在夕阳下无声的腐败,无人在意。
    梦境中的白玉加忍不住数了数那横陈的尸体,一共一十二具。
    皇宫外,白天择下马恭候云焉公主上轿出发。
    她摇摇得走过来,远远望去,仿佛一缕最精致的烟,绝不能经任何的风。
    龙族的第一弓手青媚,也喜欢穿青色的衣服,可是她生性比较低调,那衣服,都是朴素的安静的绿色。可是正走上轿子的那个女子,她一袭明媚的绿裳——湖水一样的绿,浮萍一样的绿,绿得青青的。周围,已经被红色的绸裹成铺天盖地的喜气,她的绿色,绿色的她,触目惊心。
    白天择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你原来不是……”
    有龙迹大陆西南部特有的猿猴的鸣啼,尖啸如利剑,白天择只觉得生生割在了自己的脑门上,天色越来越阴暗,而事情,越来越麻烦了。
    第六章 人生河西
    二八月,乱穿衣。
    龙迹大陆向来流传这样的古语,也许它本来指的不过是多变的天气,可是,现下,当汝血腾想起这句话的时候,他想到的是人心。
    武帝八年,人间八月,天气渐凉。世间万物都萧瑟了下去。
    王子烈敖要大婚了,新娘不是他爱的那个。啸天啸地生病了,说是因为喝了龙迹酒吧运来的酒。然后,侍卫汝血腾就被贬职了。
    这本是毫无关联的几件事,可是烈敖面对啸天派来的哭哭啼啼的诉说主子病情的仆人黄晓明,只是挥了挥手,对汝血腾说道:“我大婚那天,所有的酒饮不都是要从龙迹酒吧运来吗?你是怎么负责这件事情的?”
    还好烈敖并没有说,汝血腾想要毒死前来参加婚礼的各族权贵,大约是因为他为烈敖作了不少事,这其中,最起码有一件事是让严苛的烈敖感到满意的。如此,汝血腾也不过只是被降职而已,尚不至于万劫不复。
    汝血腾在五雷轰顶之后,想了一想,可能是因为昨天烈敖和青媚吵架时,自己坚定毫不犹豫的站在了青媚这边。
    对于男人汝血腾,如果你看见一个一米八的威武男子对着一名纤细柔美的可人大吼大叫,而那个女孩子又恰巧是你的偶像,你是不是很想要跟那个没教养的人痛痛快快的打一架?尤其是龙族的女子,个个都身材瘦小。惹人爱怜。而青媚,平常又是绝对坚硬刚强的表情,那么,你是不是可以理解,她一旦流泪,就算美不到梨花带雨的地步,也绝对会让汝血滕痛断肝肠。
    他现下用的雷霆弓已经是第三阶的水平,虽然比不上青媚的追月,可是最起码臂力已经是不错的了,所以他挥拳的力气,那也是不能小瞧的。
    不过,如果对手是王子烈敖的话,那么十分气力。化在他眼里,也不过只剩下一成。烈敖虽习剑术,但是弓箭,术法,也样样不输于人,莫说是普通的格斗了。
    不过烈敖还是挨了这一拳,过了很长时间后,汝血腾才明白其中的奥妙,因为那个时候,自己的力量实在是很弱小,挥拳时根本带不出杀气。烈敖疏忽了。而其实也许更重要的原因是,烈敖根本想不到汝血腾竟然敢打他。
    他们,毕竟主仆有别。
    在这件事发生的当天晚上,他们彼此都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们都深深喜欢着这个名叫青媚的女子。汝血腾因为她,是可以向自己的上司兼兄弟动手的,而烈敖,也因为她,内心失神,没有防备的白白挨了一拳。
    这样的事情从来都不会轻易的画上句点。汝血腾现在总算明白了。
    其实只是被从繁华的京城而被贬到了望龙城,那里,也并不是很荒凉,只是有点奇怪而已。汝血腾所担心的,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特别是对于像烈敖这样的男人来说,对情敌的报复,现在不过才刚刚是个开始。
    他更担心的是,在他离开京城的那个清晨,烈敖默默来送,他当然没有露面,可是汝血腾就是知道。他甚至还感觉到了烈敖的目光,期许的,内疚的,惭愧的,哀伤的,汝血腾绞尽了脑汁也无法用龙族最精确的语言来描述出来。这让他有些伤心。如果说,卑鄙的报复使他气愤,那么这莫名的目光则使他忧伤。
    他是还当烈敖是兄弟的,你也许不信。这很正常,因为,有时候,连汝血腾自己,也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特别是,当他遇见这个可怖的怪物时。
    它佝偻着身子,浑身是一种苍老的灰褐色。灰褐色本身并不是一种难看的颜色,比起鲜艳的红色或是耀眼的金色,它自有一种成熟的气韵。比如,汝血腾一直觊觎的赤琉衣就是这样的颜色。
    可是,灰褐色要是镶嵌在皱纹横生的蜥蜴身上,那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像是干涸的血迹,像是染色不匀的油漆,还有一股恶臭,渐渐的充斥了汝血腾的鼻子。
    汝血腾并非是养尊处优长大的,不好闻的气味他自然并非没有遇见过,可是,那时候,再难闻的气味也是沾染着大自然气息的,就如同一个长相丑陋的少女,可能不让人悦目,可绝对不让人感到不舒服。但是现在,面对着这个蜥蜴战士,汝血腾岂止是不舒服,他简直就要吐出来。
    不过,他并没有忘了弯弓。
    雷霆弓,传说是上古遗物。本身便具有一种刚正之气,遇到阴邪腌臜之物,便会颤抖不止。金色的阳光下,它闪闪的发着亮,古朴厚重的气息扑面而至。弓弦震动,宛若正在鸣叫的音琴,庄重之美,亦是不可方物。
    美与丑,总是在对比中产生的。
    此时此刻,蜥蜴战士的丑,就在雷霆弓的美面前,更加的突兀。
    所以,当他猛然接触到雷霆弓这清亮却凌冽的光芒时,不禁就用手挡了一下自己的眼睛。
    这个动作,其实也不过一两秒的功夫,可是在生死之交的战场上,这个间隙,足够让汝血滕,拔箭,瞄准,弯弓,射出。
    百步穿杨,常常用来赞扬猎手的箭法高明。可是,用百步穿杨来赞美一个猎手,就如同使用花拳绣腿来形容一个剑客。无论是猎手还是战士,他们扬名立威所凭借的,根本不是招数的繁杂,甚至,都不是准确性,最关键的,不过是一个力字。有力之后,方才可以谈巧,再之后,才可以将美提上日程。
    龙迹大陆上,要生存下去,力量才是必需的。美丽,不过是一种锦上添花的东西。
    汝血滕的力气,显然和蜥蜴战士相差悬殊。那箭射得快且准,不过也只是落在怪物的肌肤上,打了几个旋,便静静的呆在了土地上。
    蜥蜴战士把它从地上拾起来,汝血滕慌忙躲避,但是,怪物并没有把箭反扔回汝血滕,它只是,轻轻一折,只听咯吱一声,那箭便碎成了粉末。
    很显然。它只是在示威而已。
    这种境况下,若是烈敖,那肯定会怒不可抑,认为遭受了莫大的侮辱。可是汝血滕就不会这么想,他只是有点后悔,自己的那柄箭上,为什么就没有抹上毒药呢?
    不过,要是后悔有用的话,大约所有的人都可以长命百岁。现在,汝血滕只能静静的闭上了眼睛。
    蜥蜴战士如一阵风一样扑向了他,你要认为他身躯庞大,动作就必然迟缓,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有些强者,力量和灵巧是可以并存的,就如同,汝血滕在烈敖的府中,就见了不少美貌和才能兼备的女子。
    世界上,拥有一项过人之处,无论是剑术,箭法,还是法术。哪怕你只是卖菜时喊叫声比别人嘹亮悦耳,你也可以过得比别人好些。而世界上,拥有两项过人之处的幸运儿也很多很多,所以,当汝血滕看到红红时,他本来应该是半点也不惊讶的。
    他“啊”一声,只是因为诧异自己,为什么没有一项过人之处,却好像运气很好的样子。她轻轻俏俏的站在船边,一身荷叶衣裙,笑得很灿烂,灿烂里因为带了骄傲的成分,因此愈加显得光彩夺目,美不胜收起来。
    那只蜥蜴战士,仿佛也被这美惊呆了,他一动也不动。
    不过汝血滕当然知道,蜥蜴并不会因为欣赏美丽而放弃捕杀猎物,这种怪物,只会毁灭美丽,是永远也不会懂得欣赏的。
    他不动的原因只可能有一个,他已经死了。
    一根银钗从蜥蜴战士的左耳穿进,右耳穿出。他的气息便渐渐微弱起来。这是红红的第一项才能,她的武功很高。
    红红的第二项过人之处,便是她很爱干净,蜥蜴战士是站着死去的,他没有流一滴血。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优点,比如,汝血滕就学不来,他的小屋常常很乱,如果他注意打扫,他就不会找不到烈熬特意为他准备的盘缠,就可以有足够的路费走水路,那样的话,刚刚的惊险就不会发生。
    这个蜥蜴战士应该不大喜欢水,否则他身上不可能这么脏,还这么臭,浓浓的血腥气。红红从船上跳下来,捏着鼻子绕过蜥蜴战士的尸体,对汝血滕说:“我不叫‘啊’,”
    汝血滕点点头说:“我知道。”
    红红嫣然一笑,虽然是带足了嘲讽,却仍然美若春风:“那么,你刚刚是因为害怕?”
    汝血滕摇摇头说:“不是,害怕的时候,我通常都会叫‘哇’。”
    他盯着红红披散下来的如瀑的长发,说道:“这个‘啊’字只是表示惋惜,那根银钗,你不能再用了。”猎手的眼睛都很毒,更何况,那是蕴含着火焰之力的灵钗。
    红红从衣衫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了一件晶莹玉润的钗子,柔和的紫光,笼罩着她清秀的脸,使得彼此都更加美丽脱俗。红红轻轻摸了摸长发,用这支紫玉珠钗把头发盘了起来。
    汝血滕叹口气,酸溜溜的说:“你的家当,还真不少。”银钗和紫玉珠钗,在弓手的配备里面,已经是不菲。
    红红又笑:“其实我可以把那个银钗送给你的,如果你可以把它从怪物脑子里拔出来的话。”
    汝血滕忽然觉得身上凉凉的,烈熬府中,青媚是出名的冷淡,她极少笑。可是汝血滕走过她身边的时候,总是感觉温暖。
    这个女孩子,她总是笑,可是为什么,汝血滕感受到了一阵又一阵的杀气呢?
    汝血滕走过去,也捏着鼻子,他即使不怕脏,不怕臭,把那根银钗拔出来,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就意味着,弓手汝血滕,绝对逃不过这个女孩子的手掌心,他可能会死的文雅一些,可是,他宁愿活的艰难一些。
    他努力的寻找着话题,他感觉得出来,这个女孩子很寂寞,她的笑和青媚的冷,其实是一个意思,她们的内心,都柔弱而无着落。他看得出,这个女孩子,很想和他说会儿话。因为和一个即将断气的人谈话,将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你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疯话傻话都没有关系,因为他已经没有机会来泄漏你的秘密了。
    汝血滕高高兴兴的跑回来,说道:“红红箭法太好,我没有力气拔出来,不过你要诚心送的话,我可以先把这个怪物的尸体埋起来,以后有机会,再找人拔出来。”
    红红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叹气说:“我本来已经决定立即杀掉你了。”她抬头望望,暮色,已经一缕一缕的降临,漠漠的尘土悠然的沉浮。
    这是一片荒郊野地,汝血滕的左手边是海,右手边是高可没人的荒草。这一条小径,曲曲折折,也是无比的幽静。
    如果,是在人口繁盛的村庄,现在应该是炊烟袅袅,准备晚饭的时刻了。
    红红把手里的弓缓缓的放下,说:“我本来决定,杀掉你就直接找家村庄吃晚饭,可是我现在觉得,和你聊天,好像比吃饭更有趣。”
    汝血滕舒了一口气,他觉得,活着的希望又大了一些。因为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汝血滕本来就是一个很幽默,很惹人喜欢的人。
    红红问:“我并没告诉你的我的名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汝血滕盯着她看,说:“你的衣服上,不是绣着这两个大字吗?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把别人的名字绣在自己的衣服上?”
    红红摇摇头,说:“不是,那是我姐姐的名字。”
    汝血滕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子有趣起来,他细细的瞅着这女孩子完美无瑕的脸说:“是因为你姐姐比你还要漂亮吗?”
    红红点点头。汝血滕也点了点头,他说:“你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美丽,像她一样,甚至,比她还要漂亮。”
    红红又点点头。她问:“你说,现在我和姐姐哪个更漂亮?”
    不管是谁,此时都只能有一个答案,汝血滕尽量用真诚的语气说:“那自然是你。”
    红红笑着看着他,这次她只是微笑,她说:“你真聪明。”她的眼睛里有了诡异的红色,声音也变得缥缈起来:“因为无论如何,我也总是会比一个死人要漂亮的。”
    “我杀死了我姐姐。”红红的妹妹,一字一顿地说。
    第七章 思想
    很久很久以前,汝血滕曾经幻想过有这么一天,木兰之枻沙棠舟,玉箫金管坐两头。美酒尊中置千斛,载妻随波任去流。人生这般,方叫完美。
    而现在,汝血滕的愿望似乎已经成真了。微风徐徐的吹,香气也缓缓的渗入了汝血滕的每一个细胞,这个小船虽然外表简陋,但是里面却是极尽奢华。金樽美酒,唾手可得。可是他,真得很不快乐。在红红杀机顿现的时候,他活下去的欲望是那般的强烈。但现在,他体会到了一种感觉叫做生不如死。
    汝血滕悄悄的挪动了一下身子,红红却大喝一声:“不许动。”
    灯光下,汝血滕双手举着一盏灵位,作出跪地的姿势,已经三个时辰有余了。
    汝血滕苦着脸,他说:“如果我再不喝一口水,我一定会渴的浑身没有力气,那样的话,说不定这个灵位就会掉下来了。”
    红红噗哧”一声笑了。这一笑,大有妩媚之态,衬在她洁白的脸庞上,别有一番清媚柔丽的滋味。汝血滕心中一阵阵发冷,他已经很明白,当她笑的时候,他受的苦,就一定会更多些。
    红红从床上跳下来,拿了一只盛满水的碗,放在了汝血滕所举灵位的上面。她放的轻轻巧巧,可是汝血滕要是想要它们保持平衡,不掉下来,似乎就不能这么轻轻巧巧了。
    不过,这个小姑娘并没有太过狠心,她温柔的说:“你不用紧张,我思念姐姐的时候,就会做她的灵位,所以,一模一样的灵位,我还有很多很多。和我的碗和水一样的多,你不小心摔碎了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不会怪你,只不过,这样的仪式需要重来一遍而已。”
    汝血滕本是心思柔软之人,但是这样的人也很容易上当受骗。比如,在刚刚夕阳如血的时刻,当这个小姑娘因为悲伤而哭泣的时候,汝血滕很自然的用拥抱安慰了她。红红小姑娘说,这样,他就必须娶她。
    这当然是句玩笑话。汝血滕知道,她不过是看到了汝血滕胸前的玉佩,那是王子烈敖所赠,可能是年代久远,光泽已经黯淡了。上面是一条龙和一名女子的图案,在汝血滕看来只觉有趣,可红红在把头埋在汝血滕得胸口哭泣时,用眼角撇到这个图案时却蓦然愣住,眼神怔怔。但是很快的,她露出笑容,她的嘴角轻轻上扬,仿佛盈盈欲笑的千瓣白莲,这也许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展露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晨光微曦的时候,汝血腾终于结束了这项差事,从此,他就正式成为了红门第一位男弟子,因为红红看见玉佩后,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娶她,二是拜她为师。无论是哪一种,红红都只有一个目的。少年汝血藤,以后的生命,繁盛或是萧瑟,荣耀或是屈辱,都必须听命于这个身材娇小,脑子里转着千奇百怪的念头,又似乎有着无限心事的女子。
    汝血滕选择了第二种。
    汝血滕在以后漫长的拼搏岁月里,一直牢记着这样一个教训,千万不要在比你强大的对手面前谈条件,因为无论你选择什么,后果都是一样的悲惨。
    如果红红不喝水,汝血滕就不能喝水,如果红红不吃饭,汝血滕就不能吃饭。换言之,只有红红做的事情,汝血滕才可以做,偏偏,这个女孩子,除了发呆外,并没有什么其它的爱好。红红也不再爱说话,这本是件好事,说明红红已经不把汝血滕当作将死的人来对待了。
    可是百无聊赖和忙碌不堪,其实都一样的让人崩溃。汝血滕每天的任务,只是喝少量的水,吃少量华美的食物,然后数海上的飞鸟。人生这个样子过去,汝血滕不知道,到底叫做无忧,还是应该被称作空白?
    这个晚上,当月光清清白白的照耀的时刻,汝血滕看着月色在她身上镂下点浮雕的纹路,红红反复的摩挲着汝血滕的玉佩,上面娇柔女子的腰肢在月光下水一样的妩媚的流动着。她忽然开口对汝血滕说:“回龙殿,就要到了。”
    汝血滕方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回龙殿.它屹立在整个龙族的最南部。神秘而荒凉。
    当汝血滕从船上迈下第一步的时候,他的瞳孔突然间变得出奇的大。
    他眼前的世界是完全雪白的,白的街道,白的城墙,白的店铺,白的招牌。--一切都是雪白的,仿佛整个空间都是不存在的,这里没有东西南北,甚至没有天和地,六合宇宙在这里变得只是一张平展的白纸。
    四周,也没有别的声音,唯留汝血滕和红红的脚步,在空荡的空间里,兀自回响。
    太白太安静了,便让人觉得不真实。那一瞬间,汝血滕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跟这个有着变化无常的古怪无偿的脾气和稀奇古怪念头的女师父呆太久了,神经和当年的老胡一般,有点痴癫?
    他停下了脚步,奇怪的望向红红。
    红红不耐烦地摆摆手,说道:“我使用了幻术而已。”她拽着汝血滕,脚步匆匆,眼神炽烈而急切,时间,在她所要想做的事情面前,变得无比重要起来。
    汝血滕的心却一丝又一缕的沉了下来,一个人,如果已经被剥夺了自由,他又怎么可以承受,再将真实的世界生生抽离?
    怒气,从他的眼底眉梢骤然升起,他已经是忍无可忍了,不过好在红红并没有生气,她只是用更奇怪的眼神望向汝血滕,说道:“难道你喜欢看到,断壁残垣,尸横遍野吗?”
    回龙城,战争,基因族。汝血滕的脑海已经不能形成连贯的语句。但是这几个词,已经足够让他跳起来,回到烈熬身边去了。
    可是红红的手紧紧的拽住了他的衣角,她的面容枯槁,:“请你帮助我,救救我姐姐。”
    汝血滕不太懂,他抬头,直视红红的眼睛,一个人的眼睛往往可以泄漏她内心深处最真切的东西。
    “我现在,没有办法说明白,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你,拥有龙神血脉的神秘传人,以后一定会凭借自己的力量弄清楚的。我能告诉你的是,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恨意,但是亲情,已经浸透了我们的骨血,上天注定,我们今世为姐妹。”
    红红的眸子,如同北方的黑山和白水,清澈透亮。汝血滕相信,假设红红之前的所有话语均是欺骗,这一句,亦定然吐自肺腑。
    汝血滕犹豫片刻,说道:“可是,你姐姐已经死了。”烈敖同他一起策划实施的,绑架基因族公主的事情,定然是已经暴露。不然,战争也不会初露端倪。也许,有更多鲜活的生命期待他的拯救。
    “不,她还没有死,龙族最著名的法师甄妃告诉我,她的命格还没有完全的消亡,我还有机会,挽救我犯下的错误。”
    汝血滕一惊,“碧眼血师甄妃?你拿什么交换的?”龙族第一法师甄妃性情古怪和她的法师技艺一般闻名。计算人的寿辰气运,那是属于窥测天机的行为。甄妃,一定会开出更高的价钱。
    “我的生命。”汝血滕心中一凌。然红红淡淡一笑:“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空气骤然变冷,在红红用幻术布下的结界中,风的流动开始加快。干干净净的裸露的雪白岩石地面传来阵阵激烈的震动。汝血滕明白,那是幻术的主人心悸不宁,只听她喃喃道:“母亲,我一定带她回来。”
    战争,三个种族的战争,龙迹大陆的战争,确实已经打响。可是在这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子心里,一切都恍若自己幻化的接界,空无一物。她牢牢地抓住汝血滕,抓住汝血滕身上的玉佩,那就抓住了姐姐的生命,也就抓住了自己,人生唯一的希望。
    按照龙迹大陆的时间算法,现在已经是立春的天气。可是,龙族的京城,为何寒意依旧?
    其实龙城河边,也已经是无边春色,柳如青丝,花红似火。也许寂寥烦躁的,不过是人的内心而已。
    春风,原来有时候也可以坚硬到割裂人的肌肤,呼啸如鬼哭。今日,是龙族皇帝的六十大寿,喜气一寸一寸的洋溢着,侵蚀了整个龙族,那些战争的消息,被密密麻麻的小心封锁着,一丝一毫都不能干扰到这寿筵的气氛。战争的迟延,等于生命的消逝。这个道理,龙族的统治者,不会不知道。可是,生命并不是一般的重量,有些生命的消逝是远比不上另一些高贵形体的开心一笑重要的。
    混迹在这群鲜衣怒马,容光焕发的少年中,烈敖的神色就憔悴了许多,忧愁的皱纹缓缓爬上了这个男人光洁的额头上。他身上的担子,确实很重,有身边贵族少年的欢笑,也有,远方平民的呻吟。
    可是,他从来不会惧怕政治的纠纷或是战火的争鸣,他的智慧,足够应付各种阴谋的足迹,而怀有雄心壮志的他,让耳畔间响起金铁交击的声音是早就渴求已久的事情吧?
    可是,任何一个人都会有烦恼。跨不过去的烦恼。
    要不要去找她呢?要不要呢?烈敖喝一杯酒,就会想一遍这个问题,而现在,他身边的酒壶,已经空了。身边的仆人肖九,犹豫着要不要再添一壶来。
    烈溪,已经消失九天了,烈敖,也已经踌躇了九天。父亲已经动用了整个青族的力量,去寻找这个调皮的也是最爱的小女儿。可是烈敖知道,他们找到她的机会微乎其微。据说龙神创世的时候,共踩了九脚,每一脚都有一千万平方公里。而精灵古怪的烈溪混迹其中,就如同这间华屋的一只蝼蚁。
    极小的时候,烈敖是和妹妹烈溪一同玩过这种看似幼稚的游戏的,两个小小的人,对这样的事情乐此不疲,他们戏耍着,也比较着,谁找出的蚂蚁更加的健硕,更加的与众不同。
    世上的蚂蚁,就和世上的人一样,本来就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可是,烈敖不愿意输,甚至都不愿意,和烈溪打成平局。他是哥哥,如果你有妹妹,就一定会很清楚这种心理,无论什么事情,都是不能输给妹妹的。
    是一个光线暗淡的下午吧,烈敖偷了父亲的钥匙,走进了青族的监狱。
    他知道,那个里面,关着一种叫做剧毒虫王的怪兽,烈溪,在自己布满脂粉气的闺房里,是永远不可能找到这么刺激有趣的东西。
    形如蚂蚁,四肢修长,轻捷迅猛。即使它已经被极长极硬的金针固定在了地牢黝黑的墙壁上。可是他的眼睛,却泛着紫色的凶光,对来访的不速之客烈敖做出欲扑的姿势,浑身的肌肉充满了力量。
    烈敖一步一步的走向它,他那时刚刚七岁,他天真的以为,这个怪物,像他身边某一个相貌凶狠的狗一样,只要花些功夫就可以驯服。
    他于是大胆的伸出白嫩的小手,掌心里,是刚刚煮好的,从自己碗里挑出来的,香喷喷的鸡肉。
    剧毒蚁王的眼睛越来越红,充满了杀戮和邪异的气息,仿佛是逃脱自地狱的幽灵,它缓缓的把头低下,尖锐的牙齿,对准的却是烈奥伸出来的手。
    虫王之毒,无药可解。
    那一次,烈敖昏迷了七天七夜,最后,是烈溪的血救活了他。但是从此以后,兄妹俩却逐渐生疏了起来。
    在遥远的远古时代,龙族的第一任皇帝雪龙帝接受创世神的恩赐,具备了许多常人不可能拥有的天赋,天然的解毒血液,便是其中的一项。雪龙帝生有九子,他不偏不倚的疼爱,将这就像天赋分别传于了不同的儿子,拥有了各项技能的儿子们,若干年之后。便各自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势力,渐渐形成了龙族的九个分支。
    可是天赋奇能,是绝对不可以随便使用,暴殄天物的,所以,九族中的每一代,也只有一个孩子,可以接受龙神天赋的馈赠。
    青族的嫡传解毒,父亲给了烈溪,他最爱的小女儿,而不是他唯一的儿子。
    那个时候。烈溪的母亲正得宠,千娇百媚,万千宠爱在一身。
    而烈敖的母亲,已经是美人迟暮。深深庭院里,一个人对镜梳妆,偶尔,看着自己清秀可人的儿子,露出几分欣慰之色,她毕竟还是有的期盼的。
    大病初愈之后,烈敖拿起了龙凝剑,令人惊异的是,这个曾经顽皮吵闹的少年,突然间变得坚强起来,强势,聪明,缜密而又冷酷,让整个青族折服。
    但是有什么东西,在烈敖和烈溪中间,永远的消逝了,他们再不会一同玩耍,同父异母,便是隔心又隔肺了。
    烈敖没有再喝酒。暮色中,废弃的城郊村落里,他静静的跪在墓前,一炷檀香插在土地上,暗淡的红光隐约明灭。喧嚣远去,一切都变得安安静静。
    突然,有一双纤细的手,温柔的搭在了烈敖颤抖的双肩上…… 正文 第八章 生死八仙阁
    一双温柔的手,一张满怀深情的脸庞。
    青媚依旧穿着青色的衣服,暮色笼罩中,泛着一层淡淡的光辉。
    “我应该怎么办?”烈敖抬头望她,眸子里面折射出一种孩子般的信任和衰弱。跪立和思索得太久使他面容疲惫,他伸出手,不断地摸索墓碑上的字。每摸一次,肺里就像燃起了火,连呼吸都像灼烤般刺痛。
    “慈母灵夏衣之墓。”暗淡的字迹,宛如七岁那年,朝朝暮暮里,母亲暗淡的神色。
    “如果没有甄嫔和烈溪,你的父亲一定还会爱我,像从前一般待我。”青王片刻的恩宠和荣耀过后,是这个名叫灵夏衣的柔弱女子漫长一生的等待和荒凉,而抑郁生命的终结时候,身边,也不过只有泪水盈盈的爱子烈熬而已。
    那是在母亲弥留的时刻了,她的气息已经渐渐的微弱,她的手搭在跪在她床头的烈敖肩上,似乎在倾诉,然更多的,不过只是自己对自己心灵的喃喃自语。贞静的笑容和轻袅的声音,似乎都来自那扇窗的外边。
    “如果没有甄嫔和烈溪……”她没有力气再说下去。她深深吸口气,似乎在嗅这丝帛沉淀下的温暖。回忆的温暖。然后缓缓拉住了暗红的被子,折着,塞在下颚瘦削的阴影里,眼睛缓缓的闭了起来。
    “如果没有甄嫔和烈溪……”烈敖的心底,将这句话强劲的铭刻,自己最初的自强,最初的努力,难道,为得不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卑微的目的?
    这九日里,甄嫔的牵肠挂肚烈熬自是看在眼中,这个曾经艳盖青族的女子,众星拢月的风光,早已经是昨夜黄花。日日空装扮,夜夜空对月,甄嫔现下,不过是另一个灵夏衣而已。爱上青族的王,又或者是任何一个多情的贵族男子,最终的结局,总是难逃如此。
    这一点,甄嫔看多了,想久了,也并非不能接受。可是,她不能失去烈溪。
    她唯一的爱和依靠,她的余生幸福或寂寥的主宰,她活下去唯一的理由和希望。
    这九日里,她不断地来哀求烈敖,她知道,这世上,唯有烈熬可以找回她的女儿。他可以做到连龙天雄集合全青族之力都无法完成的事情。
    伴随在青王身边多年,甄嫔也自是玲珑剔透,冰雪聪明的人,在烈敖这般孤傲的王子面前,她绝口不提当年列溪为了救他所受的苦楚。
    甄嫔哀哀诉说的,只有烈溪怎样的崇拜这个英雄的哥哥,怎样的依恋,这份血脉相依的情怀。痛苦焦急的泪水,满满的自她的脸庞滑落,跌进烈熬屋里稀薄的空气中。
    烈敖视而不见,可是他的内心真的能够做到视而不见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英雄王子,也是多情之人。
    青媚把手轻轻的搭在他的肩膀上,似当年烈敖的母亲常做的那样,给予他熟悉的温暖和安全,月色已经缓缓的升了起来,少女青媚的语音温润流动:“烈熬,这一次,我希望你能遵从自己的内心。恨意也许会随着时间淡化,可是骨肉相连的血脉早已经是上天注定。”
    也许只有和他青梅竹马的自己,才能在此时此刻明白烈熬心底爱和恨的辗转纠葛。这个有着超常智慧和勇气的男子,那颗七窍玲珑的心就像一根纤弱、华丽的弦,绷紧在象牙塔的顶尖,感触着比碌碌庸人们更深的幸福,也感受更深的痛苦,
    烈敖抓住青媚的手,忽然站立了起来,他目光重新雪亮如炬。青媚微微笑,他已经拿定了主意。
    “值得我守护的人已经不多了。”烈敖焦躁的内心,忽然空阔辽远起来。他对身旁的女子妥帖一笑,她知道守护的人里面也是有她自己的名字的吗?
    女孩子青媚把龙凝剑递上,动作温婉,因了烈敖的开颜,她的神情也如春冰初裂。晶莹如玉。
    不知道是因何?烈敖奇怪的想,只要看到她的容颜,内心便有难以言传的安全。似乎,这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港湾。似乎,前世就早已经有了不离不弃的约定。
    她不是倾城绝色。可是烈敖觉得,她一双眼睛里浸润了朗朗星色,直直印在自己心底。烈敖此时此刻,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使自己能够离开她。
    同一个时刻,济济无名的少年汝血藤也正在思索着,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自己离开她,这个貌似柔弱,实则完全不把生死放在心头的红红。
    她美丽,她聪明,她是他的师父。他平俗,他愚笨,他是她的仆人。
    可是汝血藤现在实在是不想去死。不过要是红红执意要闯八仙阁的话,汝血藤几乎计算不出生存的几率来。
    此时,红红已经撤销了结界。他们所在的地域似乎已经离战争的硝烟很远了。唯见一神山云笼雾绕,高出万仞。袅袅雾气,被凛冽的寒风吹散。半山之上,是亘古不化的积雪,半山之下却绽放着一大片夭红的桃花林。
    那便是八仙阁的入口了。
    有青色的鸾凤从桃林中飞出,在半山盘旋。凤鸣之音如金声玉振,传于天外,弥远弥清。红红无限神往的看着它们,说道:“龙神缔造万物的时候,尤其偏爱凤凰,他毫不吝惜的赐予了这种高贵的生灵永恒的生命。因此这些凤凰,每隔千年都会浴火一次。这是众人都是知道的。可是这件工作远没有我们世间这些凡夫俗子想象的那般简单,浴火,那要承担多大的痛苦,并不是语言可以精确描述的,那仙境中的凤凰,也并非都是坚韧之辈,他们当中也会有承受不住,哭喊出声的,而一旦出声,哪怕只是些许的呻吟,灵魂的投转,形体的新生便会全部化为乌有了,”
    汝血藤蹙眉:“有些残忍。”
    红红笑着摇头:“其实一点也不。”汝血藤心里暗暗道:“你们的心肠原是一样的狠毒,你自然感觉不到。”
    青草的颜色浅浅亮亮,红红随手抓了一大把,哗啦啦的撒在了地上,她的眼神里有一种狂热,这使得她整个人都变得光彩起来:“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些腐烂的不能重生的肌体,却可以化作最好的药物,使这世上不该消亡的神灵重返阳界。”
    红红的眼睛晶亮亮地看着他说:“汝血藤,如果你将来无所建树,那么你一定会感激我,曾经带你来到八仙阁,去寻访八仙紧密看守的凤凰遗物就一定是你平淡生活里值得回忆的往事。如果有一天,你飞黄腾达了,你更要感激我,这样的经历,会给你的人生增添值得称道的光彩。”
    她说的话,字字句句都着有无法反驳的道理,可是她似乎忘了,有许多许多的人,都渴望着值得回忆或值得称道的人生,但是他们勇闯八仙楼后,却再也没有能回到人世。
    八仙楼顶部,被秘密收藏的宝物,浸润的不只是凤凰无法重生的泪水,还有人类,因贪婪而无法回头的鲜血。
    红红静静的看着汝血藤,她知道他有些害怕,这件事情本来跟他就毫无关系。他的躲避和恐惧自然是人之常情。
    红红转过身,背对着汝血腾,然后又缓缓的把紫玉珠钗拿下,如瀑的黑发垂下,比缎子还黑还亮,初夏的夜风轻轻扬起,宛如垂下了漫天墨色的星河。
    “八仙阁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去的,八仙楼的阁主共有八个,其中有一位日日夜夜都要守护着盛有凤凰遗物的盒子,因此,实际上执行看守义务的只有七位。他们轮流看职,便是外来的苍蝇,也休想飞得进去。不过,他们并不是神仙,和我们一样都是凡人,既是凡人,就难免会有些杂念。他们通常会在值班轮流的第五天夜晚,月上柳梢的时辰,摆一桌小小的酒席,逍遥快活一番。也只有那个时刻,我们才有机会潜进去。而今天已经是轮回的第四天了。”
    美丽的长发总能撩拨男人的心弦,汝血腾的眼神止不住地要看,但是他努力的控制着自己,问道:“这也是甄妃告诉你的?”
    红红依然背对着他点了点头,汝血腾听到她满足的喟叹:“不过只是三十年的生命,我居然就可以知道这么多的事情——那是旁人终其一生都无法探得的秘密。”
    “三十年?”汝血腾大叫出声,“你,你的阳寿一共才……”
    “一共四十八载。”红红将下颚藏在月光的阴影里,平静中带着温柔的残酷,“这也是她告诉我的。可是我愿意。”
    红红砖过头来,微笑。汝血腾的心突然疼了一下,他知道,这一次,她的笑是为了折磨她自己:“我是真的愿意的,如果你知道,我的心灵,日日受着怎样的煎熬,你就会明白,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汝血腾注视着这个女孩子的眼睛,突然泛起了悲哀。他还记得,老胡临终前的那个上午,还痴痴巅巅的逼迫着汝血腾,为他打一壶名叫杏花村的美酒,买一只出自奇芳阁的咸水鸭。他的人生虽然是颠倒错乱,却也未必不是风景如画,生机盎然?
    可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貌美如花,正该是一片锦绣好年华,可叹偏偏内心冷淡淡而无声色。一股怜悯之情涌上来,汝血腾突然觉得,其实有时候,用生命博得红颜一笑也是值得的。
    在他愣神的片刻,红红走过来,把紫玉珠钗递到他的手里,说道:“我也只有这个送给你。”
    汝血腾一笑:“漂亮是漂亮,总归是女孩子的东西。”
    “你可以送给你的妻子啊。”红红的声音有着一种平静的沧桑,汝血腾忍不住又将她深深注视,仿佛一瞬间,这名叫做红红的女子脱胎换骨了,褪去了所有令人生厌的顽皮和凶狠。然声调神态间却都染上了衰败之色。“可是,你能答应我一个条件吗?”
    以前的红红,总让汝血腾发怒,而现在,她让他心头发堵。以前的汝血腾,总是敢怒不敢言,而现在,他依然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是一个绝对让他哑口无言,大惊失色的条件。
    女孩子红红又一次背对着他,她轻轻解下了腰间佩戴的弓,然后缓缓的,一件一件褪去衣物。月光下,女孩子的胴体圣洁如雪。
    红红说:“我这一生,都没有好好的爱过一个人,你虽然不是我理想中的丈夫,可是,你却要因我而涉险。”
    “没关系,没关系。”汝血腾的脸红红的,仿若那八仙阁里飘飞的桃花,“你不要这样。”汝血腾连连摆手后退。
    “生命,也许真的是沧海一粟,我并不是很害怕死亡,可是我也想了却遗憾,”红红倒退着,却也是步步逼近,也许,她很快就会倒在汝血腾的怀里。
    “我会陪你去八仙阁,你真的不需要这样。”汝血腾声音沙哑干枯,却是竭尽全力的大喊出声,“你应该找一个你真正爱的人。”
    “无论是为了祭奠还是纪念,你都应该找个彼此相爱的人,这个样子,才是真的了无遗憾。”汝血腾平静了一些,他按捺住了心跳,面容苍白而严肃。
    红红还是没有转头看他,她也许是不愿意,也许是害羞。但是她的声音坚定若铁:“我不能再等待了,汝血腾,你知道吗?我马上就要满十八岁了。” 正文 第九章 潘安铁拐李
    轮回的第五日,月上柳梢时。
    空荡荡的一楼楼层,里面什么摆设也没有,除了这张太师椅。宽大到笨重,颓老到荒唐的太师椅。
    可是椅中的少年,却偏偏俊美到极致。清冷到飘逸,空灵到纯粹。他美的不似生在人间。看到走进得汝血腾和红红时,他也没有露出丝毫的诧异之色。只是举举手中的杯,笑道:“晚来天欲雪,共饮一杯无?”
    等不及他们答话,自己就又皱起了眉头,“哎呀,是我不好,自己偷偷从他们的酒宴上跑了出来,却忘记了带酒,没有法子款待你们啦。”
    他的声音也是极其的优美动听,让汝血腾和红红一时征住。
    按照甄妃的说法,这层阁楼的主人,应该叫做铁拐李。临行前,他和红红也曾秘密商议,如果被发现,应该如何如何,汝血腾甚至打趣,也许,红红还可以用一点美人计。
    甄妃说的,不会有错。错的也许只是这个名字给他们的原始影响而已。铁拐李,未必就要面目狰狞,五大三粗,肌肉纠结。他为什么不可以像现在座上的那名男子,素襦青衫,玉簪挽发。眸若星辰,灿若白雪?
    他完全可以用一下美男计,让汝血腾他们这两个擅闯者,死于无形之中。因为红红看他的眼神,分明就已经惊艳的呆住。
    汝血腾就要好出许多,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同为男子的缘故,美丽,对所有的人都具备杀伤力。这只不过是因为他的余光扫到了铁拐李的杯子。
    其实他不过是想要知道,那个杯子里盛的是什么酒而已,这就跟女子之间常常会互相探问别人今天用的是什么胭脂一样,倒未必一定要追随或抄袭,只是自己爱做且常做的事情,关注就会成了一种习惯而已。
    这个少年白裘如雪、秀眉如画。可是他手中的杯子里,却盛的是鲜红的血。
    感觉到汝血腾的注视,少年眯着眼睛笑,他说:“这血有点陈了,因为很久很久,都没人敢来八仙阁做客了。”
    他倒是轻言细语,汝血腾和红红却感到莫名的森寒。
    也许并不只是感觉,空气真的是骤然变冷了,而雪,亦不知道是何时开始下的,如此之大,仿佛一群蝶无声无息的降落,穿过衣着单薄的两个人,铺天盖地而来。
    而座上的少年,只在一瞬间,便已经披上了一袭轻长的狐裘,掩住了浅浅的眉。
    汝血腾和红红,终于明白了他那句“晚来天欲雪”的隐藏含义。这么大的雪,这么冷的天,不知道在遥远的西南方,被注入着抗寒基因的基因族勇士们,是否能英勇一如往昔?反正,汝血腾和红红的手,现下都在颤抖着。
    颤抖的手,要如何抓起弓,射出夺命一箭?
    铁拐李缓缓自沉雪狐裘上抬起头,他的眉梢嘴角流动着一抹微笑,这世上可以杀人的工具很多,有些高手,更是天魔千变,或为落叶,或为飞雪,或为刚从美人鬓上拈下的一瓣牡丹,然而落在对手的眼底眉梢,却是悉数化作了利器,让人胆裂身碎。可是,这些种种,都不是最风雅,最有趣的。都比不上他铁拐李的昭雪幻术,让人在一片洁白中安然睡去。
    无论天,地,还是人心,都是白茫茫一片,煞为干净。
    繁华到极致,便是衰败,这个道理,汝血腾多少是懂一点的,可是冷到极致,就变成了温暖吗?
    汝血腾实在弄不清楚,为何刚刚同他一样牙齿打颤的红红,似乎变得悠然自得起来,她的眼底竟然是细细密密的笑意。
    “姐姐,你来了。”红红的眼神里有一种没有焦点的热切,她兴奋得向前走着,一步一步,越来越快,最后几乎跑了起来。
    这间屋子,本来就不是很大,只是因为没有什么家常的摆设,才显得空旷了一些,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红红就已经跑到了屋子的边缘尽头。
    那里,本来是蛛网密布,尘埃飞扬的,可是经雪洗之后,突然间露出闪闪的光来。
    是一把剑,剑柄普普通通,由一种银白色的、从未见过的木头制成,剑身也早已生锈,但却透出莫名的青色来,幽幽罔罔,让人生怖。
    如果红红神志清醒的话,她一定会判断出这把剑的来历,可是现下,她眼神迷迷登登,竟是要直直扑向那把剑了。
    “小心啊。”汝血腾忽然觉得焦灼燃烧了心脏,他一点也不冷了,而是铆足了劲的冲向了红红,他从未像此时此刻这般。不希望甚至是恐惧这个女孩子的离去。
    铁拐李奇怪的皱眉:“你是谁?难道,你就没有特别想得到的东西吗?”
    任何人都是有的,不然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比如汝血腾现在,就特别想让红红活下去。哪怕是继续折磨他也好。
    所以,他根本没时间回答少年的问题,他急速的奔跑,要赶在红红触剑之前将她救起。可是他越跑越慢,他的脚和腿都完好无损,可是他的脑子里却是混沌一片。
    他不知道自己还应不应该挪动脚步了,红红不就正站在自己的面前,笑靥如花吗?自己到底是要去救谁?奔跑,又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汝血腾忽然间明白了什么,也许他跑得越快,想得越多,红红离死亡也就越近了。
    这个少年,有本事让事实与别人的梦想背道而驰的。
    汝血腾轻轻的松了一口气,他不知道红红到底遇到了怎样的幻象,可是他看到的红红必然不是真的红红,想来汝血腾,真的是不愿意看到这个如花少女的死亡,虽然有时候,她真得很可恶。
    汝血腾用手呵呵气,雪越下越大,实在是太冷了。可是感觉到冷也未必不好,最起码,说明汝血腾此刻的神志还是属于自己的。
    他蜷缩了身子,却把手伸出来:“喂,兄弟,天气这么冷,你这里当真没有一杯酒吗?——我说的是真正的酒,可以暖人的酒。”
    少年的脸色瞬间雪白,比他幻化的雪还要苍白,声音也带了一种战败的疲惫,有了一种恍惚的沙哑:“你赢了。”
    汝血腾说:“其实我可以赢得更彻底的,如果不是因为女人这个麻烦的东西。”此时此刻,他豪情万丈,却又不愿意太过张扬,在铁拐李面前露出骄傲的神色来,于是只得又说:“拿一杯酒来吧,兄弟?”借以掩饰他心底的那抹得意。
    少年将手中的杯抬起,轻轻道:“暖人身体的酒很多,暖人心的却没有,”他把头往狐裘里更紧的缩了缩说道:“所以,我平常只喝人血。”
    “你也要来一杯吗?”铁拐李的语气里带了挑衅的意味。
    一个男人,是不能允许自己比别人胆小的,就像一个女人,很难人受别人比自己漂亮。
    可是汝血腾,真的不愿意去喝人血,他生在富饶的龙组,再落魄的时候,甘甜的山泉也是不缺的。从小到大,他可是连猪血羊血都没有喝过,人血这个东西……
    “人血,属热性之物,但是入口入胃之后,最是寒冷。通常还要靠饮食人体内的温度来暖热它,铁兄,你这里已经这么冷了,我若再喝,一会儿可怎么拿弓射箭?”汝血腾随便瞎掰。
    仿佛听出了汝血腾语气里的敷衍和怯弱。铁拐李但笑不语,他把盛血的杯子放在嘴边,一饮而尽。莹莹雪光中,他的眸子细长,淡眉轻扫,竟似如松月花间,饮一杯美酒。
    他用行动直接表示了蔑视。
    汝血腾脸上挂不住,只得讪讪的说道:“你是战士吧?嗯,这样,这样,你的手,会冷的那不住剑的……”
    美似潘安的少年叹气,眉间突然多了一抹淡淡的阴霾,更加增加了他的哀伤和美丽:“喝与不喝都是一样的。”
    汝血腾以为他不相信自己,正要开口反驳,却只见他轻轻掀开了衣袖。
    他的手臂也和他的人一样,清秀而精致,然而那如玉的肌肤竟然呈现出一种病态的透明,连骨骼筋脉都清晰可见。这种与生俱来的残疾,剥夺了他成为龙族战士的可能,这对尚武且强势的龙族子弟来说,是怎样的一种灾难和屈辱?
    汝血腾带了悲悯的神色抬头看,少年却只是淡淡笑,那笑容中,没有悲愤也没有痛苦。仿佛无论怎样,他都是人世的胜利者一样。
    胜利?汝血腾的脑海中盘旋着这个字眼,忽然他大叫出声:“红红,你把红红……” 正文 第十章 赤火风寒
    赤火患上了一种病。
    每日里来喝几杯酒,做几道菜,看几段舞。如此而已。很多人羡慕这样的生活:花前月下,丰衣足食,诗词书画有人应,轻歌柔语有人听。
    神仙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
    当然,这是旁人的神仙,赤火,他并不是没有憧憬过,但是,对于赤火居的主人来说,这样的日子,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可以享受。因为再英勇的战士,也不是钢铁塑造,也是需要休息和滋补的。
    赤火这样安慰自己,虽然这一次,他的身体丝毫无恙。但是,赤火的心,却病了。
    染上了一种叫做“爱情”的风寒,赤火给自己诊脉后,做此断言。然后他很快乐的给自己开了方子:三分烈溪的倾城之笑,三分烈溪的吴侬软语,三分烈溪的翩翩之舞。
    烈溪是一名善良的女孩子,她自然不好意思在赤火居白吃白住,这样举手之劳的药物,她岂有不奉上的道理。
    一切都很顺利,赤火和烈溪,也都很快乐。可是,赤火的病,却好像越来越严重了。这风寒越染越烈,这让他拿剑的手越来越软,让他的神色间有了一层对战争和杀戮的厌倦。
    天人族的子民,本来就厌恶战争,身上流淌着善良之血的他们,对杀戮和鲜血避若毒蝎。可是师父清源子说得对:“我们只有在战胜的时候,方才有资格来谈论自己的厌恶。”
    而赤火,是为战胜而生的人。
    每一次临行前,赤火都会认真的擦拭他的炎锋剑,这就像他每次都要认真的洗澡一样。因为此去,是任谁也不知道归期的。
    这一次,是烈溪帮他擦的。她边擦边笑:“炎锋,炎锋,我真是嫉妒你啊,赤火到哪里去,都会带上你。”灯光下,烈溪肤若凝脂,眉轻眸淡,浅灰的眼瞳里天下闻名的炎锋剑熠熠生辉,却被烈溪映成了情敌的模样。
    每一次临行前,赤火还会好好的吃一顿,奇芳阁的咸水鸭最是好吃,赤火牵了烈溪的手,迈入了由鸭子的羽毛织成的大门。奇芳阁的主人,甚是风雅,此间物件,皆为鸭子身上之物,烈溪坐在毛茸茸的鸭绒椅上,心中欣喜,说道:“赤火,你要去的北地,是不是有那不怕严寒的熊,你拣些它们掉了的毛,送我做垫子可好?”
    “北地,是很冷的。”赤火目光灼灼,声音却喃喃:“可是,如果,如果我们一起去的话……那便不会冷了。”红红的眸子里,赤火的柔情一点又一点的溢了出来,他忽然间红了脸,虽然自己今年三十有一了,这样的表白,却是人生的头一遭。也不知道,烈溪听不听得懂。
    烈溪当然没有听懂,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在听。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对面的一位女子吸引了。从她的方位来看,只能瞥见女子的背影。洁白的薄绒斗篷遮住了她的长发。她正在吃一只鸭腿,她的旁边放着两杯水,一杯白水,一杯茶水。在吃每一口前,她都要先把肉往白水里浸泡片刻,拿出来后,又要在茶水里泡上一响,如是繁缛之后,方才入口。而每一口,都要配备新的白水和茶水,新的盛放白水和茶水的杯子,于是,就有忙碌的仆人在来回穿梭着。
    烈溪看的有趣,她虽出自皇家,但是这样的吃法也是从来没有见过,她笑嘻嘻的从座位上站起,几步来到女子的正前方:“姐姐,我也想要这种玩法。”
    女子抬头,她带着厚厚的面纱,但是眼神里的冰冷已经像利剑一样刺到了烈溪的脸上,烈溪连连后退,然后吐吐舌头说:“不吃就不吃,我才不稀罕你这么弄来弄去后,淡而无味的鸭子呢。我是看你长的很像青媚姐姐,才过来和你搭两句话的。”
    有些人,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她不管说什么做什么,善意也罢,调皮也罢,总是不会让人生厌的,白衣女子虽然被打扰,可是她并没有恼怒的痕迹,她甚至还淡淡的微笑了一下,面纱的裙摆微微的摇动,传达着主人的善意:“你又看不到我的脸,怎生知道我和青媚很像。”
    烈溪一双妙目认真的盯着她上下打量,然后郑重其事的说道:“正因为看不到你的脸,我才会说像。如果你揭开了面纱,肯定和青媚姐姐南辕北辙。青媚姐姐也是冷的,可是她的冷,只是因为关住了窗户,我们窗户内的人个个都觉得她又温柔又暖和。你的冷,却是到骨子里了。可能……”
    烈溪偏着头想了一下,说道:“可能比极北的克拉托灵还要冷吧。”
    女子隐约笑了一下,她招招手,说道:“我的法师和我说,长相相似的人,前生本是为一体的,只是在投胎转世时,散了魂魄,才会导致一形两用。我虽没有见过青媚,听你说来,大约也是有缘人,你又称她姐姐,这便是有缘人的妹妹了,不如,也来尝尝这没有味道的鸭子如何?”女子的话语看似热情,可那招手的指骨清泠,漫溢着冷峭纯白的神采。
    烈溪本不愿去,可是她很好奇,还是坐在了女子身边的椅子上,照猫画虎的做了一遍程序后,舔舔嘴唇说:“味道淡了许多,不过茶味很香。”烈溪忍不住又把鼻子凑在盛茶的杯口闻了闻,赞叹道:“是真正的龙兽茶呢,传说这种茶只生在人烟罕至之地,要三千年发芽,三千年生长,三千年出枝。这还不算,在它生长的三千年中,还要有龙族保护兽的眼泪及时浇灌,缺了其中一项,都会夭折……你用来涮鸭肉……实在有点浪费了。”
    女子抬头,讶异的望了她一眼,有赞赏涌上眼梢,又用冷漠生生逼了回去。“是有点浪费,可是鸭肉太好吃了,我又忍不住想尝一尝。”她漆黑的眸子,盖上了越来浓的清冷霜色,分外寒烈,“你看我活生生的站在这里,可实际上,我只拥有常人三分之一的体魄。三分之一的胃,三分之一的肝,三分之一的肺。这个样子的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消耗这种美味的食物。”
    她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肚子,小心翼翼,仿佛那里面的器官都是水晶凝成的,一碰即碎。她用手碰碰那白水杯,说:“这是天域城地底下流过的泉水,纯净的没有一丝污染,我要用它,来洗涤这鸭子身上的肉气。”
    烈溪叹口气,说:“那么你想要再入口一点茶香,也是情有可原的了。”
    女子摇摇头说:“用这么珍贵的茶,可不是只为了闻那香气,是我一直要用药,身上的药气太浓了,所以无论吃点什么,都配合龙兽茶,可把身上的药味冲淡一些。”
    “哦”烈溪的神色黯淡下来,她想要安慰些什么,却又实在觉得浅薄而无力,她下意识的把头扭向了赤火——这些日子以来,她已经形成了有什么困难就找赤火求救的习惯。
    赤火一直静静的坐在那里,静静的啃着鸭肉。黄昏落日,他正对着的窗口,是满街的喧闹。盛世,韶华。烈溪身上淡淡的香气飘过来,如果,这一刻,这美好的一刻,永远都不会过去该多好,你不要笑,赤火吸了吸鼻子,突然就想流泪。因为有一个黑影慢慢的走向了他,慢慢的,侵占了赤火和烈溪,幸福的领地。
    那个白衣的女子,起身,缓缓走向赤火,她的身体真的很不好,脚步虚虚浮浮,美丽的如此恍惚而孱弱。她轻轻的拍了一下赤火的肩膀。赤火却像触电一样站起身来,又直直跪拜下去:“属下赤火,拜见公主。”
    天人族公主阎儿?烈溪饶有趣味的又一次盯着她看,虽然这个女子的身形非常酷似青媚姐姐,她还是有一种想要解下阎儿的面纱,一睹芳容的冲动。这要照她往常的性子,可能早就这么做了,因了赤火,她按捺了下来。
    一个老惹麻烦的女孩子,是不会有人喜欢的。当然,烈溪认为,故意惹麻烦和不慎把麻烦沾惹上身,那完全是两码事。
    公主不答话,她冷冷的,像雪一样冰冷的走到赤火吃饭的桌子面前,用手轻轻的摸了一下未用完的鸭肉, 语音里风霜和抱怨层层堆积:“赤火,剑神赤火,你看你的鸭子都凉了。”
    “凉了,你都可以吃的津津有味。”初春的暮色,一点一点的降了下来,奇芳阁的窗外,忽然间就云气浮动,隐隐有欲雪的迹象。公主阎儿的身影便如沉沉暮霭,压的每个人的心头都喘不过气来,“可是我的弟弟,他若是沾一点凉气,便会喘大半夜都不止,现在,他没准就正在喘着……”
    赤火的眉心渗出汗来,他跪在地上未敢起身,说道:“属下定当竭尽全力,将王子请回来。”
    烈溪不解,她的唇边溢出不满:“要是病了,你可以找大夫啊,我就认识一名神医,叫做妙风,他治疗喘病那是……”
    “天下第一是吧?”阎儿打断她的话,“我们正是找他开的方子。”她忽然间语调兴奋起来,“你知道是什么吗?”
    公主阎儿冷静中仿佛带了一丝的痴狂:“我的药方是人的心脏,弟弟的呢,是人的鲜血。”她的眼睛望着烈溪,故意作出吞食人心的动作,戏谑的看着烈溪的脸由白转青,似乎都要呕吐出来。眼里的光芒却点点滴滴汇成焦距,直直投射在赤火的身上。
    “如果是龙族血脉的鲜血,那功效便可以加倍……”
    赤火如遭雷击,但他瞬间镇静下来,眼神清冷,却光亮如电,他淡淡的笑,褪去了刚刚所有的惊恐和不安。阎儿微笑,——那个天人族,以剑为生的赤火,挥剑必胜的赤火,已经回来了。
    他站起身来说:“明日,我便动身,去龙族的八仙阁。”
    烈溪越来越糊涂,她觉得自己仿佛只是在看一场戏曲,这戏曲里面有了太多的玄机,她听不懂,也参不透。可偏偏,她爱上了剧中的男主角。
    “你不是要到天人族的北方去吗?”烈溪问:“很寒冷的北方。”
    赤火不答话,很寒冷的北方,极冷的克拉托灵。却是最温暖的谎言,最美好的憧憬。
    阎儿冷笑一声:“有你的北方又怎会冷?鼠晶晶,明明准备的是两个人的行李。”
    好像是幸福突然到来,擦了个边就又匆匆远去了。这让向来开朗的烈溪也忍不住神色黯淡,“你原来,原来是准备带我一起去的啊,都不带鼠晶晶,只有我和你,哦,还有炎锋……可是……”
    “可是,”烈溪的声音带了隐隐的愤怒,这是她第一次,对不美好的世界产生了认识,她用手指着阎儿,手指颤颤,声音也颤颤,“是你,是你毁了这一切吗?” 正文 第十一章 大漠风烟
    漫天黄沙,周围的一切都是令人厌恶的黄色。白天择的眉毛鼻子上,都沾满了尘土,他清咳几声,面容疲惫。
    云焉从轿子里探出头来,小心翼翼的问道:“白将军,我们这是到哪了?”
    白天择停住马,利落的跳下来,躬身行礼道:“回公主,我们已经到51号基地了。”
    “哦,”云焉脸上飞起一抹嫣红,在轿中下意识的欠了一下身道:“将军对我不必如此客气,你明知道我不是……”
    白天择微微笑,“属下自然知道公主宅心仁厚,不是仗势欺人的刁蛮之辈,只是基因族也已经有千百年的历史了,礼仪尊卑如果不守的话,天下岂不要大乱?”
    云焉明白自己说错了话,她望望四周,护送的卫士都各行其位,烈日如帛,人人都大汗淋漓,几乎没人注意到他们的谈话,云焉放下心来,把轿帘紧紧拉上。
    外面的阳光很浓,但是几乎已经射不进来了。云焉的嘴边露出一抹笑意:果然是皇家御用之物啊,据说这帘子的原料亦是经过了基因的改良,可以吸取阳光的层层辐射,并随之招来阵阵的凉爽。云焉却有些犹豫的闭上了眼睛,十天了,不过才到51号基地,过了这片沙漠后,他们还要转乘海路,到达龙族,最快,也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有一句话,叫做夜长梦多,而三个月,是多少个漫漫长夜啊?这期间,又会发生怎样的变故?云焉心中惶恐而沉痛:这个世上,有没有一扇帘子,是可以完全遮挡人的身世地位,前尘往事呢?
    天气实在是太热,这样的天气里,每个人的警惕性都是会降低的,更何况,这十天来,这一行队伍,称的上是一帆风顺。
    所以,林月这样的身手,居然可以接近到云焉凤驾的百步之内。百步之内的圈子里,就已经是护驾的高层人物,无论是战士,枪手,还是基因异能者,在基因族,也都是一流的水准了。林月万万是闯不过去的了。
    但是他并不急,因为他太了解上官飞燕,上官飞燕每到黄昏的这个时刻,总是要出来散散步的,她的身体很好,只不过有个奇怪的毛病,每到日暮的时刻,总会感到胸口憋闷,非得出来透透气不可。
    虽然她现在,并不叫上官飞燕,可是,林月知道,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比如,吃饭的喜好,持剑的姿势以及,爱一个人的浓度。
    阳光逐渐的黯淡下来,黯淡的尽头,一名绿衣女子,遥遥的从轿里迈出步来。百步的距离,林月看不清她的面容,但那影影绰绰的风姿,当是上官飞燕无疑了。
    近了,又近了,林月心中一阵激动,只剩下二十步了……只剩下十步了……
    五步……三步……
    用异能隐藏住自己身形的林月微微出了汗,缓缓靠近的可人垂着头,满腹的心事和惆怅,一定,也是在思念的煎熬中吧?等她再走近一点,自己是要紧紧将她拥抱,还是,咬住她的耳尖,暖暖叫一声:“燕儿”呢?
    然而,绿纱中的倩影,却好似和他没有半分的灵犀,在仅有一步之遥的地界忽然转身换了方向,一步步,越走越远,同林月南辕北辙起来。
    林月一急,忍不住大叫出声:“燕儿!”
    这一叫,林月那浅薄的异能术顿时被勘破,便是那四处巡逻的小兵也看的分明,一群军士匆匆围了上来,一瞬间,斧光四溢,枪声轰鸣。
    林月不知道自己身中了几斧几弹,只觉浑身酥麻,灵魂抽离,疼痛的好似是另外一具躯体,但是他的眼睛依旧明亮如昔,他看见那个同上官飞燕有着同样漂亮长发的女子迎着他的注视抬起头……
    “你不是上官飞燕!”巨大的悲痛和失望抽离了他的心肺,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眼前最后晃动的,是另一名女子的得意笑容。
    你是谁?我是谁?谁又是谁的谁?
    带着这样的悲哀和疑问,云焉轻移莲步,迈进了白天择的帐篷。林月,浑身血迹的被绑在柱子上,昏昏沉睡着。薛灵桥双臂交叉抱着,正冷冷的观察着他。此次护驾龙族,白天择虽然为总统将军,可是薛灵桥也握有不少的实权。他和坐在客椅边悠闲喝茶的王想一样,属于基因族不同的势力分支。
    见云焉走近,帐篷里的人都起身行礼,王想说道:“这个刺客,公主认为应当怎样处置呢?”四十岁左右的年纪,忠厚漆黑的脸庞,乍一看,真是最老实可靠的部下,可是在宫中混迹那么久,云焉又如何不知,他是长老阁最得力的门下,攻习异能术的他,通天遁地的幻术虽然平平,然则人情事故上,最是精通。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王想自云:”世间最容易的,莫过于做官。”他也当真没有辜负了这句话,从基因族平民起步,现下已经官居一品,白天择虽然战功赫赫,但是若论官衔俸禄,还是差他一截。此时此刻,他精明的小眼翻动,又怎会看不出云焉注视林月的眼神中,暗涌的波涛情意?
    刺客还能怎么处置?王想心道。但是他可不愿意得罪公主,不管是不是真的金枝玉叶,他都乐得做个顺水人情,平日做官,倘若是没有利益冲突,他甚至连街上的乞丐的都不愿得罪,与人方便,于己方便是王想为官的要义之一。
    不过,薛灵桥似乎不明白这一点,他冷哼一声,反问道:“刺客?王将军怎生知道他是刺客?古往今来,刺客要么为的是财,要么为的是仇。”
    他冷峻的目光扫向公主,一字一顿的缓缓说道:“可是,他似乎为的是人。”
    空气稀薄起来,白天择皱紧了眉头,公主云焉的头上,有细细密密的汗珠渗出来。可是她没有拿出绣帕去擦。
    她只是微笑,而且,笑的越来越自然。“是么?可是为的上官飞燕?”
    薛灵桥没有想到,她回答的这样直白,诧异的望了她一眼后,说道:“我从他的口袋里,搜出了一个纸条。”
    如杏花般飘盈秀气的小楷,上言:“盼君救我。”落款是上官飞燕。
    薛灵桥环顾一下四周,忽然放低了声调,说道:“上官姑娘,你的真实身份,这个屋子的人可都是明白的。”
    白天择本来一直没有说话,此时却怒喝一声:“薛灵桥,你在胡说些什么?”
    虽然和薛灵桥一样,都是三十上下的年纪,他的言谈举止间,多了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同他相比,薛灵桥英武是英武,可是貌露冲动,不能让人感到踏实。
    白天择沉沉的嗓音响起:“我们基因族只有一位公主,她要嫁给才貌双全的龙族王子烈敖,现下,她就在咱们的帐篷里。她叫做云焉,欧阳云焉。”
    冷冷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都感到了像利刃一般的杀气在脸上蒸腾。
    “谁要是忘了这一点,那就是基因族最大的敌人。”
    薛灵桥脸色通红,做为基因族薛王的唯一儿子,父亲曾经在二十年前的皇权更变中,立下过汗马功劳,也因此,多年来,安享着这基因族半壁江山,他子凭父贵,何时受过这样严厉的谴责?
    可是,偏偏这样的谴责,让他无话可说。
    怒气瞬间上涌,他蓝色的眸子忽然泛起了沉沉的紫色,忽然返身,舀起一瓢凉水,向着昏迷的林月,兜头狠狠浇了下去。
    春寒陡峭,水,凄冷入骨。
    林月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的身上冰雪一般的凉,又是火烧火燎的痛,可是他,黑黝黝的眸子放射出狂喜,像一杯浓酒,熏醉了黑夜。
    他狂喜地喊:“燕儿。”
    公主云焉笑意盈盈的看着他,回道:“公子,是焉儿,不是燕儿。”随即脸色一僵,喝道:“那是闺中小名,岂能任由你轻薄呼喊?”
    那情形,已经陌生的形同路人。
    林月慢慢镇静下来,他看看四周,低下头,轻轻说道:“公主恕罪。”又抬头,用万分舍不得的目光流连,云焉的服饰,云焉的发髻,云焉的表情,和云焉的每一个眼神。
    薛灵桥斜瞅白天择一眼,见他丝毫没有反应,心中愤怒,拍掌冷笑:“演戏给谁看呢?随即叫进来几个手下,身材虽然矮小,却是个个面露凶光。
    云焉心中一凛,基因族科技发达,发达到几乎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地步,好多商人利用新兴的科技打起了贩卖人口的主意。在古老的年代,一些商人会利用纯种种族的结合来培育出貌美的男女,卖于富贾人家做婢做奴。而现在,一种名叫基因改良的技术使这样的事情易如反掌,反而失去了市场。然而,基因族毕竟是以智慧而著称的,在金钱的诱惑下,商人的点子更是层出不穷,他们慢慢的修改提炼基因,依旧人们的需要培育出拥有各种专长的仆人来,然后再以高价出售。
    此时此刻,云焉的身前,站着五个肌肉纠结的人,他们的脑袋极大,身子却显得瘦小了些,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的那双手,骨节粗大,十指却修长而灵活,可以熟练操作各种刑具。在基因族,这样的人被称作狱仆。
    云焉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她的见识尚不算短浅,这五个人,应当是由薛王圈养的,以凶残暴戾闻名的狱中五花了。
    薛灵桥的眉梢涌起一阵报复的快意,他盯着狱仆狠狠道:“他擅闯送亲队伍总是死罪,你们先把他款待几天,问问他还有别的同谋没有?如果三天后没有别的动静的话,就在这片沙漠里,把他正法吧!”
    “也不知道上官飞燕会不会去救他的情郎呢?”薛灵桥阴阴笑,牙齿泛着冷冷的光,逼得云焉连连后退。
    薛灵桥又向前走几步,弯腰向白天择行礼,朗声道:“将军,您意下如何呢?”
    云焉哀哀的目光撒在白天择的身上,不过,他仅仅是抿了抿嘴,然后点了点头。
    王想也点了点头,他似乎只是在看一场戏,谁是谁非和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 正文 第十二章 你会不会来
    三天已经过去了,这三天里,太阳依旧很张扬,偶尔也有旅经沙漠的飞鸟在欢唱。
    送亲的队伍,也一直很安静,并且,沙漠似乎也已经快到尽头了,远远的,甚至可以望见那座巍峨的51号山脉,而跨过那条山脉,便是连天碧海了。
    沙漠里,所有长途跋涉的人都神情兴奋,无论是山路还是海路,也总是比沙漠要悦人的。即使现在,仅仅不过是望梅止渴吧,但那青翠的梅,毕竟也已经在可想象的范围内了。
    心情不好的,也许,只有被吊在柱子上的这人吧,他的双手双脚被紧紧的绑着,眼睛闭的很紧,嘴唇干裂若这大片的沙漠,而呼吸,已经是若有若无了。
    可是他的心脏却在猛烈的跳动着,这三天,他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如果,你掀开他的衣服,便可以清楚的看到各种刑具在他原本光滑的皮肤上清晰的烙印。
    出身官宦人家,习的又是幻术,他的皮肤,本来是优美光洁,馥郁香华。可现在,恐怕连苍蝇,都懒得来碰一下,腐烂,从脚心到额心,惊心动魄。
    世上的出色本就是一个道理,比如,出色的工匠可以完成精美的雕塑而绝不会毁坏手中的玉石,那么同理,出色的狱仆,自然要做到折磨到生不如死,却依然让人活着。对狱中五花来说,这也是艺术。出色的艺术。
    林月挣扎着抬头,她会不会来呢?从帐篷背后的阴影角落里,一双眸子深深的阴冷的注视着他,仿佛死人般没有任何的色彩。他心中一颤。
    燕儿,你一定要来啊。
    也许人生不过是一场幻境,你所殷切盼望的,从来不会出现,而一些似乎绝对不会出现的事情,却往往就发生了。
    绿衣飘过,洒下点点泪滴。泪珠落地处,砸下阵阵声响,血红色的弹片四处飞落,看管林月的军士纷纷被震开。师出同门,林月自然熟悉,这是师妹上官飞燕最得意的幻术——雨中飞弹。
    水火本是生来相克,彼此难容,然泪和火又有着奇妙的缘分,皆是由怒气怨恨幻化衍化而来
    雨中飞弹,便是化泪于火,威力惊人。
    硝烟散尽,血红色的余片和中弹者的污血混杂着,交织成一片鲜艳的残酷。绿衣女子柔情款款的面庞逐步清晰,她的声音深情而嘶哑:“林月,我来救你了!”
    可是林月,却没有露出丝毫的欣慰或是欣喜之色来,他的双眼惊恐,如见鬼怪。他的身子使劲的往后缩。
    可是他忘了,他正被紧紧缚在柱子上,绳子很紧,他根本一分一毫都难以移动。人为刀俎,他为鱼肉,此时此刻,他不过是待宰的羔羊罢了。
    可是林月不会忘,那提刀宰他的人,正是这名绿衣女子。
    相似的服饰,相似的身形,相似的武功。可是她却不是上官飞燕,世上从来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也自然不会有两只相同的燕子。
    薛灵桥从周围炸开的尘土飞扬中回过神,他握紧了手中的赤刃斧头,一步一步的走近她,凶狠的问道:“你是谁?”
    “薛将军,我是上官飞燕啊。”飞燕行礼,说道:“小女子也实在是救人心切,我的师兄林月,不过是为了来见我一面,绝对不是想对送亲的部队有任何的不利,还请薛将军手下留情。”
    “哦,”薛灵桥忽然间有点摸不着头脑:“上官飞燕,那你为何又在送亲的队伍中呢?”
    上官飞燕抿嘴一笑:“将军糊涂了,我是云焉公主的贴身婢女啊,自然是要陪伴公主嫁过去的。薛王最得皇上恩宠,是时常进宫见驾的,将军也来了不少次,难道就没有看见过飞燕?”
    薛灵桥哑了口,自己进宫的次数是不少,云焉公主又是个洒脱无羁的性子,时常带了宫女四处玩耍,可是自己当初心心念念的,可是那个倾国倾城的天下第一美女——真正的欧阳云焉。传闻中,她笑的时候,太阳会隐去光芒,她哭的时候,泪水会坠成珍珠。屈指可数的几次撞见,自己早被欧阳云焉的光彩夺了魂魄,又怎会注意到她身边的丫头?
    可是无论怎样,公主抗婚逃走,这是基因族高层组织里周知的秘密,代嫁的婢女,便是那个忠心耿耿老老实实的上官飞燕。
    薛灵桥其实也是基因族难得的美男子,一双引人注目的蓝色眼睛,完全出自天然遗传,没有半分基因改造的痕迹,此时此刻,在阳光的映衬下,那一双眼睛更是碧波荡漾,美轮美奂。
    只是可惜,布满了阴沉肃杀之气。
    再美丽的东西,若怒若嗔,那光华自然是要打折扣的。更何况薛灵桥现下,那五脏六腑中,怒气真真是多到了翻滚,沸腾呼啸,却丝毫找不到出口。
    这个和上官飞燕一样平平无奇的女孩子,不知道到底姓谁名谁,她说的平平无奇的话,也分明就是谎言,这一点,薛灵桥再明白不过,可是他,偏生说不出半点的反驳来。
    公主逃婚,国之大密,泄此密者,诛杀九族。
    父亲薛王可不只一次的告诫过他,他们薛族虽是承蒙圣宠,但到底没有皇家血脉,偏偏手中的实权比那些正统的皇子皇孙一点也不少。然而功高盖主,树大招风,这原本不是什么好事情。
    薛灵桥思及此,少年那些争强好胜的心性渐渐淡了下去。管他什么林月,管他什么上官飞燕,自己不过是要和白天择斗气,和这些旁人又有什么关系?
    暗暗深吸几口气,薛灵桥告诫自己:“一定要小心谨慎,勿要落人把柄。”语气随之也变得温和起来。“公主此去龙族,路途遥远,身体颠簸受苦,上官姑娘一路照料,自然也是辛苦至极,便是凭这一点,在下也不能不卖你这个面子。”
    薛灵桥蓝蓝的眼神终于平静下来,刚刚受伤死亡的军士已经被抬了下去,薛灵桥朝新上来的侍从挥挥手,说道:“给林公子松绑吧!”想想自己不过是因为嫉恨白天择夺了护驾统领将军一职,这一路上便愤愤不平,无意识的便想寻出那个假公主和白天择的一些事端来,也未免有些太小家子气。
    薛灵桥淡淡的嘲笑了一下自己,心道:“证明我薛灵桥胜你百倍的机会还多的有,我可不能在公主这些忌讳上犯糊涂。”心中一动,又想,按白天择的性格,遇此波澜。理应是迅速的息事宁人才对,可是他对林月一事,为何反是一副不闻不问的样子,可见心思歹毒,故意留时机引诱自己犯错,由此心中更是恨恨,但那释放林月的心,却是越来越坚定了。
    流沙肆虐,打在人的脸上生疼生疼,薛灵桥微笑着看着这个被称作“基因三公子”之一的林月,这个翩翩佳公子,于琴棋书画上都造诣颇深,偏偏幻术平平,自己的狱中五花,三下两下就把他折腾的不成样子,可见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百无一用是书生,欧阳云焉,这样的道理,你又因何不懂,又因何……薛灵桥的微笑里,忽然抹上了一层黯然。
    书生林月,此时此刻正蹒跚的走着,他的臂弯被上官飞燕那温柔的手小心的搀扶着,可是他,却一步一回头,悲痛的目光,恋恋不舍的目光。
    这个束缚了他自由甚至险些是生命的柱子,难道还有什么是值得他留恋的吗?
    又或者,不是留恋,是惧怕,
    远处,有一双眼睛,死鱼一般,惨淡无颜色。而伸往自己怀中的手,又是冰凉刺骨,半丝没有恋人的温度。
    上官飞燕和林月的背影渐行渐远,远到这个女子已经可以安心的露出一种笑容,得意的笑容。和那天傍晚诱林月出音的一模一样的得意的笑容。
    薛灵桥目送他们远去,百无聊赖的打了一个哈欠,再睁眼时,却只见公主云焉一身绿衣站在了他的身旁。云焉的身后是一名同样身着绿裳的婢女,低着头,看不清她的颜色。
    她终于来了,在违背白天择的告诫之后,在百般的痛苦和思索之后。
    可是,她来晚了。
    “公主……”薛灵桥本想向以往那般傲慢行事,又突然萌生了小心行事的心思,可若要恭敬行礼,好似已经晚了些,一时之间,竟是有些尴尬了。
    云焉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她的目光直直盯向远方:“薛将军,请把那二位,请回来。”她的声音低缓,语调里却是说不出的坚定。
    “什么二位?”薛灵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忽然明白:“啊,我刚刚放他们……”
    薛灵桥并没有把话说完,因为云焉注视他的目光,威严而高贵。即使是真正的欧阳云焉,也未必能够有这么不怒而威的眼神,能够迫使薛灵桥,乖乖的把林月和上官飞燕抓了回来。
    再次面对他们时,薛灵桥是有点赧然的,君子一诺千金,自己这般反复,实在是……然而去而复返的两人,神色都有点奇怪。
    那按说刚刚逃离牢笼的林月,目光自是浓缩了大片大片的欣喜,便是自称上官飞燕的绿衣女子,神色亦是淡然,仿佛一切,都还是在她的股掌之间。
    薛灵桥有点吃惊,连他都不知道云焉要做些什么,内心有点忐忑呢,这女子倒是镇静,看来也非寻常池中物,他微微寒暄:“请二位回来,是因为公主有话……”
    “薛将军,”云焉笑着,三分雍容,七分华贵,“基因三公子林月和上官飞燕的故事,你是听说的吧?”
    “哦,”薛灵桥微微一愣,顺口答道:“是,那当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他话虽这样说,心中却含了讥讽,想那林月再虚弱,到底也是名门世家,上官飞燕姿色平平,又不过是一名婢女,基因三公子中的另两位,个个风流韵事不断,独林月自己,专情于幼时共同拜师学艺的师妹飞燕,多年不曾改变。这个事件作为雅事流传于街头巷尾,众人自是赞誉多些,然内心深处,未必不认为林月心中犯傻。
    即使知道不是真话,这样的吉言,云焉听了也是心中喜悦,她的嘴角不自觉的多出几抹笑来:“那么薛将军,我们旁人,是不是应当一力成全,这也算是我们基因族的一段佳话了?”
    薛灵桥不解其意,但见云焉把她身后的婢女拉到众人前面,柔声说道:“上官飞燕,还不谢谢将军成全这段婚事?”又冲她轻轻点头,语气爱怜:“傻丫头,你这段心事,我可是替你了了啊。”
    此时暮色已至,弯弯的月亮苍白的照耀着基地,荒凉的土地上,盈盈站着三位少女,她们都身着绿色的衫子,如新春美丽的枝芽,嫩生生的光彩着。
    薛灵桥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大漠飞沙里,莫不是有神仙传给了世人分身术?眼前的三个女子,一个冷冷,一个柔柔,一个怯怯,她们都有成为上官飞燕的理由,
    可是,这世间的上官飞燕。林月拼死要见要娶的上官飞燕,却只能有一个。
    薛灵桥愣住,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做什么,不禁干咳几声。此时,将军王想从帐篷里踱步出来,薛灵桥一阵欣喜,这样的杂事,正巧交给他来处理。
    他年岁虽也不小,但到底是销金窝里,暖心暖胃长大的,哪里经过什么真正的历练,稍微遇见事情,便会手足无措。他又如何知道,王想为何正巧就是在这个时刻出现呢?
    扶着林月的上官飞燕脸上嘲讽更甚,仿佛她已经完全预料到了将要发生什么。
    王想眯着眼睛走了一圈,他的眼睛并不是十分锐利,不过那没有关系,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盲人识人比常人更胜一筹,原因在于他们的心是雪亮的。
    可惜王想只是官场好手,他并不能告诉世人,识人的时候,只要目的雪亮就足够了。
    王想随意的转了一圈,笑道:“薛将军有什么犹豫的呢?上官姑娘是公主身边的婢女,公主难道会认错?”
    薛灵桥恍过神来,也马上对冷冷的女子怒喝道:“你到底是谁?竟然冒充公主的婢女,还要,还要掳走……掳走林公子!”
    薛灵桥的音调又狠又高,可是女子只是淡淡一笑,把目光投向了云焉:“我是谁?公主会不知道吗?”
    云焉稳稳当当,丝毫不动声色,她身旁的婢女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的说道:“上官紫鸢,你是上官紫鸢,银门的宫主上官紫鸢。”
    上官紫鸢大笑:“师妹连这话都教给你了?”眼神瞅着云焉,身形顿住。
    云焉道:“铁门分裂后,分支就已银门最为厉害,我便是深宫中的公主,旁的人也是可以教导些的,平日里,我和飞燕处得最多,闲暇时,她也给我讲讲你们的故事,飞燕,林月和你,本是同门师兄妹,即使不够亲爱,也断断不应为了私欲,相煎太急啊!”
    公主云焉言辞恳切,上官紫鸢却好似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眼底眉梢嘲讽肆意飞谢,她本非天生丽质之人,此刻表情更是贪婪且怪异,“师妹,你是什么都有了,说起风凉话来,眉头都不眨一下。”
    她叹了口气,摸摸自己的手腕,幽幽的说:“公主,林月,你样样有了,只给我留下了一个空荡荡的银门,不过啊,师姐熬了一锅汤,好香好香的一锅汤啊,就差一个人的头颅,就要熬成了呢……”
    “师姐,”云焉咬住嘴唇,眼神流转出三分同情,三分厌恶,还有三分恐惧。她知道师姐素来好强,对自己平凡的容颜如鲠在喉,银门有基因的易容秘法,可使人在成年后任意的改变容貌,师姐近年来,一直在苦心研究这个,师父在世时,也曾经略微和他们提起过,此法倒不难成,靠的是一个“缘”字,必得那有缘人心甘情愿献上自己的头颅不可。
    这么多年来,师姐宁愿自己的幻术技艺生疏,也半点没有放松搜寻有缘人的脚步,这有缘人,莫非竟是林月吗?
    她还以为,师姐不过是为了那颗……